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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9 1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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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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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在心上的戒指

套在心上的戒指试读:

简介

结婚后第3年,那些莫名的生活琐碎,日益累积起来,令他们的爱情有了裂缝。从争吵到冷战,然后分开,很短小的一个过程,爱情被切成互不相隔的2片。出了街道办事处的门。彼此不肯多看对方一眼地分道扬镳,一副从此便是天涯陌路客的决绝。

几天后,他回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几箱子书,几套衣服,他收拾了半天,慢的像蜗牛。甚至收拾完了,还在屋子里转悠,捡上一把小梳子,甚至一本过期的杂志。

她冷冷的想,爱情真是一种可笑的东西,相爱时,恨不得能把心送给自己。反开了,居然理智到一本旧杂志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还是转来转去的不肯走,她拼命的想,还有什么没给他呢?

心里哦了一声,她想起来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他送的,一粒眩目的钻石。他们都曾天真的认为,自套在指上的一瞬间,它变代言了爱情。

第一章

做你永远的幸运星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

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青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套在心上的戒指

结婚后第3年,那些莫名的生活琐碎,日益累积起来,令他们的爱情有了裂缝。从争吵到冷战,然后分开,很短小的一个过程,爱情被切成互不相隔的2片。出了街道办事处的门。彼此不肯多看对方一眼地分道扬镳,一副从此便是天涯陌路客的决绝。

几天后,他回来拿属于自己的东西。几箱子书,几套衣服,他收拾了半天,慢的像蜗牛。甚至收拾完了,还在屋子里转悠,捡上一把小梳子,甚至一本过期的杂志。

她冷冷的想,爱情真是一种可笑的东西,相爱时,恨不得能把心送给自己。反开了,居然理智到一本旧杂志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了,他还是转来转去的不肯走,她拼命的想,还有什么没给他呢?

心里哦了一声,她想起来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是他送的,一粒眩目的钻石。他们都曾天真的认为,自套在指上的一瞬间,它变代言了爱情。

她开始往下褪它,却怎么也退不下来。大约,他是看在了眼里。匆匆地,收拾好东西,竟也不要那戒指,转身出门。后来终于退了下来,手指却肿了。套过戒指的地方有一圈浅浅的勒痕。

她没好气的把戒指扔在了洗手盆的上方,早上洗脸时,她习惯性的翘了下手指,翘完之后,才想起戒指已经被退掉了。以前洗脸的时候,戒指的接口划伤过脸,让她养成翘手指的习惯,她兀自笑了一下,心里忽然有点说不出的落寞。

拢头发时,她又习惯的翘了下手指,因为戒指的接口会把她梳整齐的头发挑出几根,她想,等以后参观不带戒指的感觉就好了。

一天天过去了,她始终没有习惯不带戒指的举止,总是下意识的翘一下手指,当发现手指上是光裸着的,心,空落落的,然后,情不自禁的在脑海里浮上一些细节,绵绵软软的,很难受!

一次,她跟朋友在电话里说:怎么会这样呢?我明明已经把戒指拿下来了呀?

朋友笑笑,戴在手上的戒指你可以拿掉,可是,还有一枚戴在你心里的戒指,你永远摘不掉。她哑然。后来,她流泪了。

一段日子的空落。让她懂了。与其赌气容纳感爱情走了,不如用一个婉转的方式,让爱回来,至少,他的名字不会是自己一生的疼。所以,她又把戒指套回了自己手上。倘若他回来拿东西,翘给他看,或许,这就是最好的暗示。

那天。他回来。用拿东西做幌子,一眼之间,便望见璀璨在她手上的戒指,谁也没有说话,轻轻会心一笑,然后,暖暖的拥抱就来了。

再后来,他告诉她,收拾东西那天,他的本意并不是想拿走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想拖延时间,给爱一个复员的机会。

在漫长的生活里,有爱情暖着,某些阳光暖暖的午后,她偶尔会想到老的光景——他在她身边,有一头华发,穿越多年生活的她,心境安宁,回想着那些年轻气盛的争吵,在他们苍老的的心里想起来,都像孩子的打闹,让他们露出残缺的牙齿。所以,她如此的感谢,当时的他留下借口,让爱回家!

所以,当你摘不掉套在心上的戒指的时候,请一定一定,给爱留个回家的借口!

第二章

触不到的恋人

原来有些事情过去了,就真的没有什么可以留恋了。

当爱情凋落成一厢情愿时,是不是应该学会放手?

一个人走在漫无尽头的小路上,任风吹散凌乱的长发、吹散我的思绪……

时间在不经意间流逝,重复着恋爱-失恋-恋爱这么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我竟没有把任何留下。或许应该这么说,我根本不想把这些记住,为记忆留下一片属于他的天地。

那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却又什么都想懂的女孩,喜欢和一大群朋友去迪吧去“疯”。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迪吧里我认识了他。

原来真的会有一见钟情这么一回事的。看他的第一眼就觉得整个世界里只有他在我的眼里出现,只觉得一阵晕眩。我知道,我的所有思想已经在他的目光里沦陷。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会经常去那个有他在的迪吧,只为看到他、看到他淡淡的微笑,却又是那么的不甘心、不甘心我们只能仅限于这么一个不冷不热的关系。不甘心、也无能为力。

渐渐地,随着我去迪吧次数的增长,我和他也越来越亲近,但也只停留在无话不说的朋友的关系上。他会把一天中的快乐、伤心、喜悦、愤怒诉说给我听,我充当着默默聆听的角色。虽然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却又觉得很无奈。

直到那一天……“知道吗,今天我……”“我有事想说”,这次我并没有选择静静地听。“怎么了?”“我想我应该说清楚”,我抬起头看着他。“说清楚?说清楚什么呢?”“关于我们之间的。其实我早应该说清楚。我一直都喜欢着你,我不想再充当一个聆听者了,我想真正地走近你的世界。”我的心跳得好快好快,忘记了周围所有的事物。

他好像一下子不会说话了,低着头看地板。许久,他才抬起头,眼神变得几许陌生。“如果是我使你误会了的话,我真的很对不起。一直以来我都只是当你是最好的朋友。”“那我问你,你有没有爱过我?”“……”他没有答。

没有等泪水流出,我迅速离开了这个伤心地。

原来泪水真的可以流在心里的。

……

往后的日子里,我再没找过他,也没有见过他,似乎这个小城在距离间变大了,思念在重重复复的日子里流逝,直至忘怀。

我并没有像言情小说里写的那样,为等待他而默默守侯。我有了自己的生活,也许他也过得很好。

爱情像妖艳的火花。

当我被她的绚丽而吸引时,她却喷出了美丽而邪恶的迷雾。

在雾里,我看到了一个陌生却又似曾相识的人。当我们就在咫尺之间,我伸出手想触碰这个注定的命运时,他的微笑却随雾而去了。

我从雾里出来,不再回头……

透明鱼缸里

那天,我洗完澡,从浴室里惊慌失措地跑出来,一边嚷着:“坏了坏了!”

陈许依然闷头做他的设计,鼻子里哼出一句:“必扑在厨房门背后,自己拿。”

我说:“不是蟑螂,是我的肚子,我的肚子上有一圈肥肉啦。”

陈许“哦”了一声:“我早发现了,那又怎么样?”“怎么样?你说得轻巧!我会嫁不出去的呀。”我摸着肚子,一脸沉痛状。“你准备嫁给谁?”“嗯,都可以,只要是有钱的,帅的,年轻的……”“哦,那等你醒了以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我从床上拎起一只枕头砸在陈许头上,他说:“别闹别闹,我这设计明天要交的。”一边把枕头又抛回到床上。

我不死心,踮着脚绕到陈许面前,转了个圈:“看看,我这套内衣性感吗?”

陈许的眼睛用十分之一秒瞟了我一下:“可惜有一圈肥肉。”“我要杀掉你,陈许。”我一字一顿地说。

这次,连半点声息也没有了。

我于是变成那只技穷的驴子,叹口气,孤苦伶仃地走到鱼缸边,看我的鱼。

我喜欢我的鱼,我觉得它们是这间屋子里唯一属于我的东西,也是这屋里唯一愿意听我说话,又不让我生气的——动物。连陈许也是这样认为的,他总是说:“喂,你的小鱼又死掉一条!”或者“你的小鱼想妈妈了,你给它们喂点吃的吧。”

陈许的记性很好,总能在我忘记喂鱼的时候提醒我,但是他自己从来不喂,除非我出差去。

所以我的鱼和他一点不亲,看见他走过去,就立刻躲到假山背后。

我给每条鱼都起了名字,每天晚上点一次名。陈许自然是不记得的,只会说:“那条黑的好像拉肚子了,那条黄的得红眼病了。”他的嘴很妖,咒谁谁死,百试不爽。我说:“干脆你哪天念念我们老板的名字,这个恶人哪……”

陈许白我一眼:“你把老板咒死了,谁给你饭吃?”“你呀!”我大叫。“哦。”他正好削了个梨,高高举起,“嗟,来食。”

我和陈许就过着这样不痛不痒的日子。他从来不主动提结婚的事。每次被我旁敲侧击,逼得急了,他就说:“好呀,结就结吧,下星期二有空吗?”

我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点结婚热情便会烟消云散,重新和他陷入冷战。

我想,感情是经不起消磨的,结婚或许只会让这种磨损变得更快罢。

看完鱼缸,我就看我的电脑。有意思的是,两样东西都隔着一层玻璃。

同事介绍给我一个BBS,开始是没什么兴趣的,我早过了在网上聊天的年纪,那里又都是些二十来岁的大学生和小白领,和我生活在不相干的时空里面。可是渐渐的,我发现这未尝不是一种打发寂寞的好办法,于是也在上面说些有聊或者无聊的话,只是隐瞒了年龄。

等到网友聚会的时候,斑竹力邀我去,说我是这个版子的才女,想见我的男生宁可通宵排队。

推辞不掉,去了。

见到一群小朋友,吵着闹着。十八九岁的男生女生,就牵着手,互相称老婆和老公。想想我和陈许在一起7、8年,只对别人介绍说他是我的男朋友。这个世界,真的是不同了。

吃完饭,小朋友们又前呼后拥地去唱歌,他们唱的歌,我大多没有听过,躲在一边,觉得自己像一只倦极的猫。

告辞先走,一个网名叫Jay的男生自告奋勇来送我,这让我多少有点感动。快到家的时候,他问我要手机号码,我给了,他认真地输进自己的手机,说,好,我会打给你的。我懒懒地笑,你打给我做什么?他说,找你玩呀。我不语。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问:“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大笑:“小朋友,你知道我比你大几岁吗?”

他说:“我不在乎。”

我一下子变得很凶:“可是我没有兴趣!我不玩你们的游戏,知道吗?我心情不好,不要来烦我!再见!”说完,扭头就走。走出很远,我悄悄回头,见他瘦削的身影还愣在路灯下面。

第二天,我果然接到了电话。却不是Jay的,是那天聚会的另一个男生,大家都叫他一白,他是BBS上的大侠,众人景仰。我的每个帖子他都回复,而且妙语连珠。时间久了,和他就有了默契,很多帖子,只是为了等他的回复。

一白是那群人里面,唯一一个年纪和我相仿的,高高瘦瘦,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其实也注意到他了。可是那个晚上,他被众人簇拥,我和他竟没有说一句话。

电话里,他请我吃饭,我犹豫了两秒钟,答应了。

见面的时候,我问:“就请我一个人吗?”他微微一笑:“你不想吗?”我不自然地笑了一下,掩饰自己的窘迫。

忽然发现,自己竟然很久没有跟一个男生单独约会了。

一白和陈许完全不同,他是那种天生就能讨女人欢心的人。他会说笑话,懂得调节饭桌上的气氛,夸我的衣服漂亮,主动帮我提购物袋。

我和一白频频约会,把陈许抛在脑后。

我坠入爱河。

网上流传着很多一白的风流故事,我相信一半是玩笑,一半是夸张。

我问一白:“你没有和我玩游戏吧?”

他笑:“怎么会呢。”

陈许还是忙,我甚至连和他摊牌的时间都找不到。

那天,他又在做设计,我问:“陈许,你看见鱼缸里我今天新买的两条鱼吗?”“什么鱼?”“血鹦鹉,就是这两条。”

他抬头看了一下,说:“哦,很漂亮,很胖,像你。”

我懒得理会他的玩笑:“你知道么?它们是奇怪的品种,是一个商人无意中把两种鱼养在一起,杂交出来的,是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一次偶然的机遇中诞生的,它们很容易养活,却不能生育下一代。”

陈许露出茫然的神色:“那又怎么样?”“陈许,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的感情就像这个品种的鱼,在无意中产生,很能忍耐,却不会有结果?”

陈许叹气:“又来了……”

我说:“你别叹气,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今天就搬出去,鱼缸过几天来拿,麻烦你喂一下……再告诉你,陈许,那两条血鹦鹉,我已经买了三个星期了。”

真的是累了,连吵架的程序都一并省略。提着箱子出门,在出租车上,我给一白打电话。

他接电话的声音永远是阳光明媚。“我和陈许分手了,这就到你那里去。”我说。“等一等……你在开玩笑?”他笑。“不开玩笑,真的,我现在就过去。”我听出隐约有些不对。

他果然变得口吃起来:“不,不……你不知道,我这里,嗯,不方便,要不,你先在Holiday Inn住一晚,我们明天再商量?”“哦,不用了,”我冷冷地说,“我会有地方住的,我的钱还要用来养老,住不起Holiday Inn的。对不起,打扰你了。”

我关掉电话,对司机说:“你开慢一点,让我想一想,到底去哪里。”

二十分钟后,我到了Jay的门口。

他接到我的电话,就喜出望外,早早出来恭候,颠颠地把我的箱子提了进去。这是一套两室一厅,他和另一个男生合租。

我一屁股坐在他的床上,身心俱疲,半天才说:“Jay,我要在你这里住一阵,等我找到房子为止,麻烦你俩去隔壁睡,把这间让给我,我出一半房租。你把床上的脏袜子拿走,另外,把卫生间打扫一下,谢谢。”

Jay目瞪口呆地站了半分钟,才转身出了房间。一会儿,我听见另一个男生在隔壁说:“靠,你的妈可真厉害……”然后,是一阵桌椅颠覆的声音。

我在Jay的房子里住了下来,兴致好的时候,我给两个小男生做饭,吃得他们眉飞色舞,说什么也要免去我的那一份房租。

我又回到了大学刚毕业时的自由状态。陈许和一白,仿佛从我的生活里面消失了。

几个星期后,忽然接到陈许的电话。他还是不温不火的语气:“公司派我到美国培训2个月,明天早上的飞机,送不送我随便你。不过家里那缸鱼,只能你自己回来喂了。”

我说:“鱼好吗?我的血鹦鹉还活着吗?”

他嗯嗯啊啊了半天,才说:“你那些鱼我照顾不来,你自己回来看吧。”

我的心凉了半截,想象着鱼缸里的惨相,黯然神伤。

第二天下班,我回了家。

开门,就急急奔去看我的鱼缸。

我愣住了。

一缸红色的,游动的鱼,50条,还是80条血鹦鹉,把整个鱼缸染成了血的颜色,每条都一样红,一样胖。我再也找不到自己的那两条。

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有温热的液体顺着脸颊流下。

背后,忽然传来开启门锁的声音。

我扭头,正好门开,陈许捧着一大束玫瑰花走进来。

他的脸上应该有灿烂的笑容,可惜,我的视线已经模糊。

让人流泪的手机号码……

一天,正走在路上,手机响了,话筒里是个稚嫩的小女孩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凭直觉,我知道又是个打错的电话,因为我没有女儿,只有个6岁的独生子。这年头发生此类事情也实在是不足为奇。我没好气的说了声:“打错了!”便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几天里,这个电话竟时不时地打过来,搅得我心烦,有时态度粗暴的回绝,有时干脆不接。

那天,这个电话又一次次打来,与往常不同的是,在我始终未接的情况下,那边一直在坚持不懈的拨打着。我终于耐住性子开始接听,还是那个女孩有气无力的声音:“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妈妈说这个电话没打错,是你的手机号码,爸爸我好疼啊!妈妈说你工作忙,天天都是她一个人在照顾我,都累坏了,爸爸我知道你很辛苦,如果来不了,你就在电话里再亲妞妞一次好吗?”孩子天真的要求不容我拒绝,我对着话筒响响地吻了几下,就听到孩子那边断断续续的声音:“谢谢……爸爸,我好……高兴,好……幸福……”

就在我逐渐对这个打错的电话发生兴趣时,接电话的不是女孩而是一个低沉的女声:“对不起,先生,这段日子一定给您添了不少麻烦,实在对不起!我本想处理完事情就给您打电话道歉的。这孩子的命很苦,生下来就得了骨癌,她爸爸不久前又……被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我实在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每天的化疗,时时的疼痛,已经把孩子折磨得够可怜的了。当疼痛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时候,她嘴里总是呼喊着以前经常鼓励她要坚强的爸爸,我实在不忍心看孩子这样,那天就随便编了个手机号码……”“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我迫不及待地追问。“妞妞已经走了,您当时一定是在电话里吻了她,因为她是微笑着走的,临走时小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个能听到‘爸爸’声音的手机……”

不知什么时候,我的眼前已模糊一片……

第三章

挥手互别生死

不必说,他们是如何相识,又是如何相爱的吧!反正,他们自然而然地相识,两情相悦地恋爱,并且一路波澜不惊,朗月清风,直奔婚姻而去。

如此过了三年,他们就要结婚了。一个偶然机会,他被查出患了鼻癌,并且已是中晚期。这于他们,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于是他们放下一切关于婚礼的筹备,她陪他跑遍了北京上海的大医院。而最权威的诊断却是,即使手术成功,他也至多能再活五年!

望着她焦虑的眸子和憔悴的面容,他与其说崩溃,不如说是一种放弃的释然:好啦,我们不要再奔波了。且不说手术要花光我们的全部积蓄,纵是手术成功,我也只有五年的时间。你对我……已经足够好了!我知足了。我们结束吧!

她的脸色一下沉下来:你在胡说什么!我说过什么了?我得罪你了?接着便无声地流下泪来。三年来,他们一直相安无事地爱着。他们几乎没有吵过嘴,他们从未因爱流过泪。

他就慌了,忙不迭地道歉说好话:我不是……我不是那意思啊!可我都这样了……你没听大夫说么,就是手术成功了,我也将失语。我再也不能陪你说话,我再也不能嗅闻你长发的清香了!

她便破涕一笑。是的,他并不健谈,他最令她感动的缠绵便是抚弄她秀丽的长发,嗅闻她秀发的清香。她娇嗔道:你以为你现在说话就很好听啊!不能说话,你可以看呀。我要一天为你变幻一个发式……

可是,我至多能活五年。预知只有五年的生命,在倒计时中走向死亡,于我们该是多么的残酷!再说,再过五年,你就成老姑娘啦!

先想好到哪儿作手术,该如何治好你的病吧!哼,谁要为你成老姑娘啦?她的嘴巴娇憨地翘起,似真还假地赌气说。他便释然地笑了。他不由想起,他们一起花好月圆的日子。无论是他如何沉醉于彼此缠绵的爱恋,她总是能以似真还假的娇憨及时板起脸来,冷静地制止他的狂热。虽说,这常常令他恨恨不已,可事后反而对她有着更殷切的爱恋。那爱恋里有蜜甜的伤愁,更有至爱的庄严。

这一切他们都一直在瞒着老人。直到需要手术签字了,他们双方的老人才知道他得的是什么病,他手术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父母们大惊失色,目瞪口呆!

万幸,他的手术很成功。经过半年多的静养和整容,他的脸型甚至没有太大变化。只是,他不能说话了。他的口鼻只能发出像蜂鸣一样的声音。

他的父母以最大的诚意来她家辞婚:只怨孩子命薄啊亲家,以后……以后咱们不能再称亲家了,希望孩子……找个好婆家!

爸爸,两位妈妈,你们在说什么哪。我们就要结婚的!一直没说话的她突然抬起头,刚毅的秀眉一扬,眸子亮亮地说。

她的决定遭到了父辈们的一致反对,但谁也说服不了她。待他的父母去后,她的妈妈甚至对她恶毒地叱骂:你真是个下贱坯子啊!你妈守寡十几年就够可怜的了。而你呢,你图什么?看你妈的寡妇日子好过?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东西啊!

这个自小与寡母相依为命的女子再次以刚绝的耐心劝慰妈妈:谁说我要当寡妇啦?妈妈,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我们至少可以一起生活五年啊,妈妈。我的事,我会设计好的。别劝我,也别生气了妈妈,好吗?妈妈……

再说,我……我已经怀了他的孩子,我要为他,生下来……

妈妈再也无力和这个执拗的女儿争辩,声嘶力竭地哭吼一声:滚——

妈妈,我不是故意惹你生气,原谅我妈妈……禁不住,她也抱着妈妈哭了。

以后的故事,我不想细说了。半月之后,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直到第三年,他们才有了爱情结晶。她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在他弥留之际,他紧握她的手,涕泪长流。这个女子再次表现了她的心硬和刚绝。她一边为他拭泪,一边予丈夫以最后的宽慰:不要为我难过,我会好的。五年来,我们不是都好吗?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你看我像是再也嫁不出去的样子吗?

——真爱该是这样。如清风滑过琴弦,发出自然而动听的声音。如泉涓涓而始流,如河泱泱而赴海。不大事张扬海誓山盟,不刻意求工相约白头。坦然地接受一切境遇,决绝地挥手互别生死。

十年

她的稿子被第n次的退了回来,杂志社的编辑终于忍无可忍的说,如果你还不把结局改掉,我会拒绝看你的文字,因为这已经是这个月你第五篇结局相同的文章了,第一次我们觉得你很有创意,所以肯发表,可是为什么结局都是一样的?她没有讲话,眼神中没有失望,更没有愤怒,只是嘴角泛起一抹微笑,说,因为我相信只有这一种结局!我会再来的!然后头也不会的走了。

13岁时,一个男孩对她讲,十年之后,我会回来娶你。她问,如果你不回来了呢?他说,那就证明我死了。她满意的微笑。然后男孩和他的父母移民加拿大,从此杳无音讯,他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那个诺言。可是她始终坚信男孩会回来,回来娶她!于是她总是在写故事,各种各样的故事,可是结局永远是一样的,男孩回来找她,他们结婚了。

她没有父母,他们死于一场空难,那一年她13岁。

她走进她的房子。屋子里散发着衣服上残留的酶味与樟脑味混合的气味。她不禁打了个喷嚏。然后又开始习惯这种味道。她从来不开窗子,更不会拉开窗帘,她讨厌阳光,所以总会带一副墨镜,因为她清楚的记得,她的父母死于那个阳光可以把瞳孔刺到晕眩的正午。她摸索到仅剩下的一只香烟,眯着眼睛抽了起来。她走到镜子前,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一头失去光泽的长发,瘦弱的身体被黑色的风衣裹得更显淡薄。脸上露出一丝倦容,没有一点化妆,然后她无奈的笑笑。

这时,门铃响了。她去开门,是他。她的男朋友。一个英俊而且有才华的人,他们是在一家酒吧认识的。那天,她站在舞池疯狂的跳舞。然后他给了她一杯果汁,她笑着对他说,我只喝酒。然后他们在一起喝酒直到酒吧打烊。然后男人说爱她。于是他们就在一起了。他手里提着一只蛋糕,今天是她25岁生日。他走进去,很不喜欢的奴奴鼻子。他说,你应该打扫一下你的房间的。她说,我喜欢它这样。他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他对她求婚。他说,我需要一个家,而你更需要。他拿出一枚钻戒,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她没有拒绝。

婚礼定在了三个月以后,他把一切都打点的井井有条。她知道他本来就是一个循规蹈矩的男人,她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娶一个这么邋遢、落拓的女人。

她还是每天写小说,只是在晚上,只写那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那天,编辑很高兴的通知她,她的文章发表了,叫她去拿稿费。她听了以后哭了。对编辑说,今天我结婚。然后把手机关掉了。

他在教堂等了2个小时以后,终于不顾一切亲朋好友诧异的眼光和唏嘘来到了她的家。楼下围了好多人。他听见一个孩子扯着母亲的衣角问,妈妈,为什么那个姐姐会穿着婚纱躺在地下。然后妈妈迅速的抱起孩子离开。他慢慢的走过去,只看见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安静的浸在血泊里,血肉模糊。他抱起她轻轻的吻了一下。

第二天他整理她的东西,看到了她最后的那篇稿子。结局是,男孩10年以后没有来找她,她确信他已经死了,于是在他答应会回来娶她的那一天,跳楼身亡。

他泪流满面的颓废的摊在地上。喃喃的说,我应该早一点告诉你我回来了,我只是想在今天告诉你。

初恋和我的人生

如同平时一样打开我的OUTLOOK,看到了我期盼已久并寻找半生的她,我还以为她永远不会和联系了。已经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今天看到她写的MAIL,仿佛是她在徐徐的面对我讲着幸福的人生,太熟悉了的文字表达,淡淡依稀了的面孔。

我和芳是从小学一起的同学,两家也是‘世交’,自然我们的关系和其他小伙伴的关系不一般,我总是来充当她的保护神,不允许别人欺负她,更不允许她不开心。并且我们是从小学三年级就是同桌,结果小学毕业后我就顺利的考上镇重点中学,她也是为了读重点中学,不得不留级,其实也是我给她的主意。总的来说芳是那种比较笨一点点的女生,又很多愁善感,因为她是家里的最小,所以娇气很重,其实她比我还大一岁。

我的成绩从小学都是很出众,其实我也是真的没有用心去学习多一天,本来我认为学习本身就是的一种快乐的事情,很自然的就可以学好,不用补课,也不用家教。因为农村的农活很多,我又是家里的长子,所以不得不提前来帮助父母来分担家务;到了初中,我的成绩也是十分的优异,特别是英语,每次考试都是级段第一,全县第一。芳也在第二年考上了我在读的初中,只是低我一届,她的成绩一直是平平,开心的是我们可以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同时我们一起的时候我也给她讲了许多的学习方法,但是到了她那里几乎没有什么效果。慢慢地我发现自己不可以一天看不到她,或者是一天听不到她的声音;当然芳还是像小鸟一样天天叽叽咋咋地和我形影不离,哪怕是刮风下雨或者是白天黑夜,我总是把她先送回家,然后才放心的回家。在学校也是我们在一起聊天,一起玩耍。很多人都说我们在谈‘恋爱’,可是我当时还没有真正的理解这个词的意思,但是我知道我很喜欢她,看到别的男生和她聊天我就感觉心里不舒服,就生气不理她;她也是看到我和别的女生在一起的时候总是问清楚原因。

就是这样青梅竹马的相爱了,我们也知道了我们是在恋爱,我们曾经期盼着快快长大结婚,生孩子,过日子。计划了我们的美好人生。也许是太年轻,也许是太单纯,我们各自都保持着这个秘密,等待将来某一天实现。也许是我们的亲密表现早早地让我们一起上学的伙伴和村里看出了,大家都说我们是一对;我们听到都是很开心,很希望有一天尽快实现我们的梦想。恰恰在这个时间里,我的成绩也是不如以前了,整天都是看着芳的脸色过时间,她开心,我开心,她不开心,我也无心学习。慢慢的我们双方家里人也知道了,开始是父亲的一顿骂我不给他争气,不能够给弟弟妹妹树立一个榜样,这么小就考虑以后的婚姻,真的是没有出息;当然她也是和我同样的命运,被奚落,被骂。但是我们还是偷偷的在一起,但是都是透过我们村的女生伙伴去她家里叫她出来玩,我在外面等她;因为我比芳提前一年读初中,顺利成章的是我又一次好成绩考上县重点高中,这样是把我们彻底的分开了,因为我要到县城里去读书,至少一个礼拜才可以回来,我去县城高中读书的前一个晚上,我又一次透过我们村的小伙伴把芳约了出来,这次她哭了,真的哭的很伤心,哭的我不知所措,她告诉要好好读书,在高中等她,同时也要我答应她一定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并且每一个礼拜天都要回来看她,她会在这个地方等我。

就是这样,我怀着芳的思念,怀着父母亲的期望,听这李春波的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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