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管理(第二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22 12:56:35

点击下载

作者:王方华,周祖城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现代企业管理(第二版)

现代企业管理(第二版)试读:

前言

进入21世纪,企业的经营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化、知识经济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企业社会责任的兴起,既给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给企业生存与发展带来了空前的压力。机遇与压力的存在,势必给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领导人只有准确把握企业的运作规律,充分运用企业资源,扎实开展战略规划、组织及制度设计、领导与沟通、企业文化建设、变革创新,才能变压力为动力,抓住机遇,在竞争中得到生存和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觉得有必要对《现代企业管理》(第一版)进行修订。

在本书第一版中,我们提出了与众不同的思路和结构体系,即紧扣企业这一研究对象,从企业制度、企业组织、企业类型、企业伦理、企业资源、企业沟通、企业运作、企业控制、企业发展、企业竞争、企业创新、企业文化等方面系统地阐述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第一版问世后,承蒙读者厚爱,一再重印。这说明我们的探索得到了同行和读者的认可,因此,在第二版中,我们保留了这样的思路。

同时,为了更好地反映中国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的新要求,我们对第一版的结构与内容做了相应的修改与充实,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结构上做了局部调整,把企业发展放到企业运作之前,企业沟通、企业控制放到企业竞争之后,使各章之间的关系更加合理。

第二,增加了“现代企业领导”一章。领导是管理学中被广泛接受的四大管理职能之一,在环境变化越来越快,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现在,领导工作的重要性变得越来越突出,是否拥有放眼未来、目光远大、挑战现状、善于革新、营造信任的领导者日益成为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

第三,对第一版各章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做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第一章“现代企业制度”增加了“企业存在的社会和经济目的”,并用图表的形式对企业制度的演变过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权利的制衡关系等进行了总结和描述。在第二章“现代企业组织”中,将原来的三节改为五节,增添了现代企业组织组建模式的创新和组织设计要素的创新,强调了技术进步对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的促进,以适应不同的管理者对组织理论与知识的需求,并能以此指导企业的实践活动。第四章“现代企业伦理”补充了“企业道德责任”和“企业决策的伦理分析”两节内容,正因为企业有道德责任,才有企业伦理问题,所以企业道德责任是企业伦理提出的前提,企业伦理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应用就是在决策时要进行伦理分析,补充企业决策的伦理分析,有利于把企业伦理渗透到实际工作之中去。在第五章“现代企业资源”中,引入了知识管理的概念,在介绍知识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的同时,将原有的技术管理和信息管理部分内容归入知识管理体系之中,还充实了部分应用实例。在第十一章“现代企业控制”中,补充了控制供需链的企业资源计划(ERP),控制企业流程结构的业务流程重组(BPR)以及控制客户关系的客户关系管理(CRM)等现代企业控制技术。在第十二章“现代企业创新”中,将企业原有的创新体系(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和管理创新)更改为观念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和管理创新,增加了管理创新的新发展——蓝海战略。其他章节在内容和文字方面也做了一定的修改。

本书由王方华教授任主编,周祖城教授任副主编,参与修订工作的老师有王毅捷教授、武邦涛教授、徐丽群教授、张兴福副教授、汤石章副教授、李寿德副教授、胡巍副教授、路琳副教授、周斌讲师、王青讲师。

企业管理涉及面广,内在关系复杂,且企业的内外部条件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因此,对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探索需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衷心希望能得到同行和读者一如既往的关心和帮助,并对书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宝贵的意见。王方华2007年7月前言

管理学是近百年来发展最为迅速,对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影响最深的一门科学和艺术。它不仅是人类开启智慧,通向成功之路的钥匙,而且还是挡避市场风险,赢得竞争优势的护身符。管理学发展的历史表明,管理学之所以具有十分诱人的魅力,不仅在于它的逻辑缜密,更在于思维的创新。它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同时,它又不可能被人类发明的任何一项新技术所替代。正因为如此,众多杰出的管理学家们对“管理”作了十分有益的探讨,写出了一篇又一篇不朽的名著,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世人所崇敬。然而,细细读来,尽管他们的目光犀利、思想深邃、论述精辟、涉猎广泛,但是终究都离不开管理学的两个基本问题——管什么和怎么管?

本书,也试图围绕这两个基本问题,对管理学在现代企业中的作用作一番探究,希冀成为管理学热带雨林中的一颗小草。为此,本书在写作中尽量体现如下三个特点:

第一,力图改变传统的以管理程序为主线,围绕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激励等职能进行写作的方式,而是站在现代经济发展的角度,从企业制度、企业构架、企业发展、企业资源、企业文化等方面对现代企业管理作了系统的阐述,以适应转型过程中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的客观需要。

第二,力图改变传统的以工业企业为主要对象,围绕生产、营销、财务、人事四大管理进行阐述的写作方式,而是站在现代企业发展的角度,更注重于对企业管理内涵的揭示,如管理伦理、管理沟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阐述,以反映现代企业管理更具根本性的内容。

第三,力图改变单纯的引述西方管理名家理论的做法,努力从我国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并尽量反映我国优秀企业在创建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新鲜经验。

因此,本书写作的宗旨是:突出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吸纳国内外企业管理发展的新成果;在进行理论阐述的同时,更注重告诉读者,应该怎样去做,以及怎样才能做好。

本书不仅适合于高等院校企业管理专业及经济类各专业大学生、研究生教学的需要,而且适用于各类工商企业管理干部攻读MBA和进修培训的需要,还适合于有志于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的各方面人士拓宽知识面的需要。

本书由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主任王方华任主编,并拟订写作大纲和对各章提出详细的写作思路。参加写作的有王方华、刘刚、吴嵋山、李绪红、邬适融、孙一民、罗殿军、钱平凡、张之皓、朱贞、俞晶萍、钟涛、李峰、陈雪娇、洪祺琦。最后由主编王方华对全书进行总纂和定稿。

本书在编写的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不少书籍与资料,在此,谨向有关作者表示深切的谢意。

由于现代企业管理在我国仍有许多尚待开发与深入研究的内容,本书作为大胆探索和创新的尝试,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恳请读者予以批评指正。作者1996年10月于复旦第一章 现代企业制度本章提要

我国现阶段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然而,对于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功能与特征是什么,现代企业制度与我国传统的企业制度区别何在,现代企业制度又是怎样产生的,对不少人来说可能并不清楚。为此,本章通过对现代企业制度的介绍,使人们对现代企业制度有一清晰的认识。

本章依次介绍:①企业的概念与特征;②企业的形成与性质;③企业制度的演变;④企业制度的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一节 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一、企业的概念

在我国当代经济研究和经济活动中,见诸报端最多的经济词汇当数“企业”一词,但在我国五花八门、名目繁多的经济类辞书中,关于“企业”的定义也往往不尽相同。

在我国出版的经济词典译著中,由美国麦格劳希尔(McGraw-Hill)图书公司1973年出版的《现代经济词典》是我国较早翻译(翻译本于1981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使用较为广泛的经济辞书。该词典对企业(Establishment)的定义为:

美国普查局使用的一种统计概念,它包括设在一定地点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雇员的工厂、商店或办事机构。企业的人数、地点以及其他资料主要用于市场分析。企业的报表编制在两个重要方面不同于商行的报表编制:第一,企业这个概念包括每一个商店、办事机构或工厂,把它作为一个单独的实体,而商行这个概念却是把同属一个所有者或同一个公司执照的单位合在一起。第二,其他统计资料的分类,在企业也比商行规定窄得多。例如,制造业企业的资本投资仅包括对制造厂的投资,而制造业商行的资本投资却包括这些商行的全部投资,连办公室和批发零售商店方面的投资也包括在内。

该词条对“企业”的解释完全是为适应市场分析需要,从统计角度进行的,并重点针对企业与商行的区别加以划分,提出商行是比企业包容范围更为宽广的概念。但由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12月出版的英国伦敦麦克米伦(MacMillan)出版公司1983年修订版的《现代经济学词典》,却将厂商和企业视为同一词条。该词条的解释是: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把投入变为产出的一种分析方法。因此,厂商被看作主要是完成技术任务的抽象实体。另外,一个成熟厂商的定义要考虑其作为协调手段在厂商内部配置资源的作用。图1.1 企业:将投入变为产出

此外,有不少书刊认为,企业(Business)是从事产品生产或提供服务以赚取利润的组织。

在我国,由企业管理出版社1984年出版的《中国企业管理百科全书》中定义“企业”为:企业(Enterprise)是从事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取盈利,进行自主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二条,则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二、企业的特征

尽管对企业的定义各有不同,但是作为企业应该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企业必须依法设立。所谓依法设立,就是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一是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二是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设立企业。

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一家企业,其生产的产品是用于在市场出售的,而不是自己消费的。所谓以营利为目的,就是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为了赚取利润,这是它与非营利单位的最大差别。

3.企业应独立核算。所谓独立核算就是要单独计算其成本费用,单独计算盈亏,对经济业务单独作全面反映。

4.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一是企业必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不能称作企业。二是企业必须是一个经济单位,即应是一个经济实体。这种经济实体应该具有法人资格。

三、企业存在的社会目的和经济目的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因此,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是企业的首要目的。获取利润就是企业存在的经济目的。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也在实现着一定的社会目的。企业要获取利润,首先必须要生产出社会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如果企业要获取比其他企业更多的利润,它必须要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或服务。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企业存在的社会目的和经济目的是一致的。那些靠损害消费者利润而获利的企业,虽然短期能得逞,但从长期来看,获利最多、存在时间最长的企业必定是那些在不断实现社会目的的企业。第二节 企业的形成与性质

企业为什么会产生?长期以来,企业一直被当作是一种有一定的行为特征,即谋求产出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的经济单元。但对于企业为什么具有这样的行为特征,则很少去深究。

对于企业存在的原因,人们普遍接近接受“劳动分工结果”之说。厄舍(Op.cit)教授把这一观点表述为“企业是劳动分工日益复杂的结果……经济分工程度的增长需要一定的一体化力量,没有一体化力量,分工将导致混乱;而且正是因为在分工经济中存在一体化力量,产业形式才富有意义。”对企业的性质,人们则没有想过要更深入地去探讨。这种状况直到1930年代以后,才发生了变化。科斯(R.H.Coase)在1937年,发表了开创性的论文“企业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促使人们把最小的分析单位下放到组成企业的个人这一级,深入考察企业这种制度安排的内部结构。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科斯第一次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并用其解释企业存在的原因和企业规模(或企业的边界)的限定等问题。然而,这一理论在很长一段时期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1970年代以后,经济学家威廉姆森(Vliver Williamson)以一系列系统性的论述大力宣传并发展了这一思想,从而使交易费用的经济学分析与企业理论得到了广泛重视,从此企业“黑箱”被逐步撬开了。

一、交易费用与企业的形成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从与古典经济学家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为什么会有企业的问题,他认为资源配置有两个假设:“一个假设(为了某些目的作出的)是资源的配置由价格机制决定的;另一个假设(为了其他一些目的作出的)是资源的配置依赖于作为协调者的企业家。”他写道:“在企业之外,价格变动指挥生产,它是由一系列市场上的交换交易来协调的。而在企业之内,这种市场交易被取消,复杂的市场结构连同交换交易被企业家这种协调所取代,企业家指挥生产。显然,存在着协调生产的替代方法。然而,假如生产是由价格机制调节的,生产就能在根本不存在任何组织的情况下进行,面对这一事实,我们要问,组织为什么存在?”

科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这是因为运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组织生产,就是发现相对价格的工作,即存在着交易费用(或交易成本)。现在我们假定一个只有一个工人兼老板的织布厂。这位工人兼老板能够利用市场经济的特性,以便宜的价格买到他在生产上需要的棉纱和其他辅助材料,用这些原材料由自己进行加工,从而以低成本提供产品,赚取可观的利润,而不必到别人工厂中去做工,也不必有雇工的麻烦。问题在于,利用价格机制也需要付出费用,比如说要发现价格,进行签署合约的谈判以及监督合约的执行都需要付出费用。”科斯把这种在原材料等商品价格之外的附加费用叫做“交易费用”。当这位工人兼老板发现自己置备棉纱可以将这部分开支节约下来并从中得利的时候,他就会不外购棉纱,而是采购棉花,雇人来生产棉纱供自己织布。因此,当通过一个组织(企业),让某个权威(企业家)支配生产要素,能够较之市场外购更低的费用实现同样的交易时,企业就产生了。企业的显著标志是,它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它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

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科斯不仅论述了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出现了用企业的组织协调取代价格协调的趋势,同时也从相反的方向提出了这个问题,既然企业的规模的扩大有使交易费用降低的趋势,那么,为什么企业不会无限制的扩大将所有的生产交由一个大企业去进行?科斯的回答是:“即使抛开收益递减问题,在企业内部,组织交易的成本似乎也可能大于在公开市场上完成交易的成本。随着被组织的交易的空间分布,交易的差异性以及相对价格变化可能性的增加,组织成本和失误带来的亏损似乎也会增加。当更多的交易由一个企业家来组织时,交易似乎将倾向于既有不同的种类也有不同的位置,这为企业规模扩大时效率趋于下降提供了一个附加的原因。”所以,企业的规模并不能无限地扩大,当企业的扩大达到这一点,“即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公开市场上完成这笔交易所需的成本,或者等于由另一企业家来组织这笔交易的成本”,企业的扩张就达到它的实际停止点,也就是企业的边界。

二、“队生产”概念与企业的形成

继科斯打开企业“黑箱”之后,企业性质问题引起不少经济学者的关注,阿尔钦(A.A.Alchsin)和德姆塞茨(H.Demselz)通过进一步深入研究后,于1972年发表了一篇影响广泛的论文“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他们提出“队生产”(Team production)概念,并以此来解释企业形成的原因。在该文中,他们认为队生产是这样一种生产:(1)使用几种类型的资源;(2)其产品不是每一参与合作的资源的分产出之和,由一个追加的因素创造了队组织问题;(3)队生产使用的所有资源不属于一个人,例如,当两个人联合将一重物运上卡车时,我们只能观察到他们每天装载的总重量,却无法决定每个人的生产率。

队生产利用队成员间的合作,使所从事的交换与生产比分别加总后的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专业化原理来获取收益。在队生产的活动中,很难确定队成员各自对他们联合投入的产出所作出的贡献,即一个队生产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是整个队的,而不是每个队员的边际产品。队生产实质上是各种投入的一种联合与联合使用,它产生了一个比各个投入分别使用所得出的产出总和更大的产出。

队生产的特点是,队生产至少包括两种投入,其生产函数也不能分解为包括各投入的分生产函数;队生产所获得的一些生产技术大于组成队的各投入分别生产的情况,在队生产的条件下,如果仅观察总产出,就很难确定单个人对他们联合投入的产出所作出的贡献。

队生产使用的条件是通过队生产所获得的产出大于构成队生产的各个分生产之和,加上组织约束队生产成员的成本。

在对“队生产”概念的充分讨论后,他们提出企业的形成存在两个必要条件。

1.通过队导向的生产可能提高生产率,它所使用的生产技术,在直接衡量合作性投入的边际产品时是有费用的,它使得合作性投入之间通过简单的市场交换更难对偷懒予以限制。

2.通过观察或确定投入的行为来估计边际生产率是经济的。这两个前提条件的同时存在导致了众所周知的古典资本主义企业的合约组织:(1)联合投入的生产;(2)有几个投入的所有者;(3)有一个团体对所有联合投入的合约是共同的;(4)它拥有与任何投入合约进行再谈判的权利,在谈判时可独立于与其他投入所有者的合约;(5)它持有残余权利;(6)它拥有出售这一集中合约的残余地位的权利。

其中,集中的代理人被称为企业的所有者或雇主,即对所有投入合约是共同的团体,以及享有残余权利的人。每个人都可以从事买卖,雇员可“命令”队的所有者向他支付货币,在同样意义上,雇主也可以指定雇员执行某些行动。雇员可以如雇主所做到的那样中止合约,因此,长期合约不是企业的本质属性。

由上面的介绍可看出,阿尔钦与德姆塞茨的研究并没有回答队生产和企业形成高度相关的原因,但他们认为队生产是企业形成的一个基本条件。

三、产权、合约的本质与企业的形成

科斯提出“交易费用”概念并以此解释企业的性质,这一理论令人耳目一新,在当时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建树。但他关于“企业的出现是市场的一种替代”之说并没有被人们完全认同。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Cheung.s)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后,于1983年在“合约的本质”(“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一文中指出:企业不是市场的替代物。企业的出现并不是用非市场方式替代市场方式组织劳动分工,而是用劳动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例如,在企业出现之前,钟表制造者为购置零部件,必须进行多次交易。一般说来,有多少个零部件生产者,就得进行多少次交易。显然在这过程中,他会发现价格、谈判等要付出很高的交易费用。为了降低交易费用,企业便应运而生。企业的出现大大减少了交易的次数,节约了交易费用,但这并未消除交易,也没有替代市场。事实上,企业是用雇佣工人,即劳动力的市场代替了中间产品市场。他通过研究合约的本质,来解释企业的性质。

由于“合约”概念与“产权”概念相关连,为了清楚地介绍“合约”的本质,先要简单介绍“产权”概念。“产权”是产权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概念。西方学者对产权定义的理解略有不同,科斯认为,产权就是财产所有者“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但目前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产权权威定义是阿尔钦给出的。他说:“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产权要有社会强制才能实现,没有社会强制实现不了。不过比较好理解的产权定义还是菲吕博腾(E.G.Furubotn)和配杰威齐(S.Pejovich)在“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一文中所述的“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也就是说,产权不是指一般的物质实体,而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行为权利。它用来界定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如何受益、如何受损,以及他们之间如何进行补偿的规则。产权的主要功能是“帮助一个人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预期。”

完备的产权是一复数概念,它的基本内容包括所有者对资源的使用权与转让权,以及收入的享用权。它的权能是否完整,主要可以从所有者对它具有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来衡量。如果权利所有者对他所拥有的权利有排他的使用权、收入的独享权和自由的转让权,就称他所拥有的产权是完整的;如果某些方面的权能受到限制或禁止,就称为产权的残缺。

作为产权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的张五常,在深入研究了市场经济下合约的本质及其与交易费用的关系后,指出合约是一种普遍采用的进行资产转让的形式。人们进行产权的转让,必须通过转让双方签订一定的合约来实现。合约的本质在于,它是一些确定的约束产权转让双方行为的条件。这些约束条件,是在界定的产权关系下,对产权转让过程中人们之间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的界定,以及人们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的界定。

在现实的资产转让过程中,转让双方总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千方百计地考虑、安排和选择交易费用最低、所获收益最大的合约形式。对企业的性质进行深入分析后,张五常指出,企业的出现之所以能降低交易费用,是因为企业本身也是一种合约形式,一种由产品生产者和企业创造人共同选择的、可以降低交易费用的合约形式。例如,在企业出现之前,生产手表的制造商必须向许许多多生产手表的零部件的小业主(实质上是自己生产的技术工人)购买所需的零部件。这不仅需要了解每个零件的实际价格,而且需要同众多的卖主讨价还价。显然,这是一笔很大的交易费用,对手表的制造商来说极不合算。为了降低交易费用并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手表的制造商便选择了企业这一合约形式。他愿意同分散的多个手表零件的制造业主签订有关雇佣、租赁或购买生产要素的合约,然后将资产重组,通过集中组织分工和协作生产手表。毫无疑问,生产的集中和有组织的分工不仅大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利润,同时也大幅度地降低了交易费用。对于合约的另一方来说,小业主需要考虑,是将资产连同他的劳动力一块转让他人还是继续独立地以生产和出卖手表的零件为生?经比较后他会发现,前者是明智的选择。当他选择了转让资产的合约成为企业的一名雇员以后,不仅他的收益较过去增加了,同时交易费用也减少了。他不必再为生产的一个小小零件去一一了解有关原材料的价格,也不必再与其他的卖主讨价还价了。在这里,企业这种合约形式对合约的当事人来说就是一种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并能使利益最大化的合约形式。

当企业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时,企业主感到由自己直接管理企业,交易费用很高且力不从心。他必须亲自同所有雇佣的工人签订合约。由于生产的产品性质和特点不同,要掌握对每个工人的技术要求及所需工人的数量,尤其是要测定每个工人实际的生产能力和对产品生产的贡献以及确定相对应的工资数额等问题,对于缺少专门管理经验和技术的企业主来说需要花费很高的交易费用。因此,他决定聘任一位专门从事企业管理的专业人士,以加强企业的管理,减少管理企业交易费用。对于一个有经验的管理人士来说,他可以不费时日地测定出每个工人的能力和技术,并可凭经验提出与之相对应的工资数额。同时,他可根据生产的技术要求和设备特点,决定企业真正需要多少以及什么样技术水平的工人,为此企业主选择了将使用生产要素的权利转让给管理专业人士的合约。对于管理专业人士来说,虽然他具有稀缺的管理才能和知识,但由于缺少资本,他的才能不能得以发挥。倘若他去做小买卖,他的才能便会浪费。同时由于他缺少做小买卖的经验,他将不得不付出较高的交易费用,而得到的利益也会微乎其微。于是他也选择了转让自己资产(即管理才能)的合约。

张五常关于企业的合约性质之说,在詹森(M.C.Sensen)和麦克林(W.H.Meekling)关于企业的定义中也得到反映。他们于1976年在《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费用和所有者结构》(“Theory of the Firm:Managerial Behevior,Agene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s”)一书中,把企业定义为这样一种组织:它和大多数其他组织一样,是一种法律虚构,其职能是为个人之间的一组合约充当连接点,即若干个人之间的一组合约关系的连接点(nexus of contracts),这“一组合约”是在劳动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品的消费者相互之间建立的,这个定义正确地指出了企业是建立在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和产出品的消费者之间的一组合约之上的,如图1.2所示,离开了这些合约关系,就无法理解企业。图1.2 作为合约关系连接点的企业

当然,如果把企业仅仅看作一组合约,它就真正成了空洞的“法律虚构”,而诸如“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所有者”、“企业的目标函数”等等也就成了一些含糊不清、容易使人误入歧途的说法,甚至会认为企业“之内”的事情和企业“之外”的事情进行区分几乎毫无意义。作为企业定义,这种观点有其片面性,但对企业的合约性质的理解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第三节 企业制度的演变

企业由其初始产生到今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从历史上看,企业的迅速发展发生在资本主义时期(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以后)。但在此之前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企业已以早期企业的形式,广泛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而且在人类经济发展史上,业主企业和合伙企业曾是经济活动的主要经济组织,尤其在16至19世纪前期,这两类企业处于统治地位。但由于公司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因此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方式的推进,公司企业逐渐走上历史的舞台,并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

现代企业从其起源发展到今天,期间经历了许多不同发展阶段。现代企业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它的发展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研究现代企业的演变,必须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发展历史。

一、企业的萌芽——手工业作坊

封建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的深化,在原有的个体(家庭)手工业及匠人手艺业的基础上逐渐产生了一种新的生产组织形式——手工业作坊。

在城市,手工业作坊主要是以行会手工业的形式出现的。这种手工业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小,行会师傅、帮工、学徒一共不过几个人。“行会的规章严格限制一个行会师傅所能雇佣的帮工人数,有计划地阻止了行会师傅变成资本家。同样,行会师傅只能在他本人是师傅的那个手工业中雇佣帮工”。行会师傅有熟练的技术,自己也参加劳动。学徒经过一定期限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可升为帮工。帮工协助行会师傅工作,由行会师傅支付一定的报酬。帮工经过一定年限的工作,考试合格后可出师、自己独立开业、参加行会、成为行会师傅。

在农村,手工作坊是以小工业小地产的联合形式出现的。如英国的毛纺工业掌握在许多老板兼工匠的手中。他们每人有少量的资金,拥有适合家庭使用的手工纺仪杆,生产单线的毛纺车和珍妮纺纱机,这些机械既是生产工具,又是家具的一部分。他们从商人那里买进羊毛,在自己家里得到妻儿的帮助,有时还雇几个帮手,把毛纺成纱或织成布,拿到附近城镇的市场上销售。

保尔·芒图在《18世纪产业革命》一书中描述了这种“老板兼工匠”的特征:“同时,他也是土地的所有者,这个最后的特点具有重要的意义。他的房屋周围有几英亩大的园地。每一制造者都须有一两匹马,以便到城里去购买原料和仪器,把羊毛运至纺工家,把织成的呢绒运至漂洗坊,在制造完工后,把呢绒运到市场去出售……他可以在土地上饲养一些家禽,马可供他运输货物,或者,他骑到临近村庄找纺工;尽管不是农人,但他却部分地靠土地为生。这又是一个促成他的独立性的条件。”

从前面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手工业作坊与个人(家庭)手工业及匠人手艺业是有区别的(尽管有时这种区别是相对的、不明显的),区别表现在:(1)手工业作坊具有了初步的分工协作;(2)手工业作坊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把产品拿到市场上卖,而非用于个人消费(这点与匠人手工艺者差不多,但手工业作坊的盈利目的已经比较明显了)。

二、商人雇主制——一种短暂的过渡形态

商人雇主制是一种以商业资本为中心的组织形式。最初是由商人为手工业作坊提供原材料,让其加工成产品,商人再收购销售,这样就形成了以商号为中心与许多小手工业作坊结合形成一种松散的生产联合体。手工作坊在生产领域还是独立的,但在流通领域已经被商业资本牢牢控制了。

商人由“包买”产品发展为“包买”劳动力,即家庭手工业者不以出卖产品的形式,而以出卖劳动力的形式去替商人工作,这样就形成了真正意义的商人雇主制。事实上,在这种形式下,如果商人再提供统一的劳动场所,对分工协作进行直接管理的话,这也就过渡到了工场手工业形态,即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形态。

保尔·芒图在《18世纪产业革命》一书中,对这种形式进行了精辟的描述:“从制造过程一开始,呢绒商人(人们有时用商人工场主来称呼他)就参与其事。他买进来未脱脂的羊毛,自行负责找人梳刷、纺织、漂洗和整饰。他拥有原料,因而也拥有各种相继形式上的产品;经手加工产品的那些人,虽然有表面上的独立性,但只不过是些受雇于老板的工人而已。”“呢绒商把织机收集到自己家里,并且不像老板兼工匠那样只把几架织机安放在一个作坊里,而是把十架或十二架聚在一起。此外,他继续雇佣一些在家里劳动的工人。这样,通过一些不知不觉的过渡,人们便从那些到呢绒市场购买小制造者所织织物的商人那里走到手工场主这里了,而后者正准备变为下一时期的大工业家。”

三、手工业工场——真正业主企业的出现

随着资本的集中和劳动力的商品化,伴随着大量小手工业者的分化和破产,手工业工场这种新的生产组织形态出现了。对于工场手工业的起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行了详细的考察与精辟的分析,他在“工场手工业的二重起源”一节中写道:

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殊形式,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中占据统治地位。这个时期大约从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末叶。

工场手工业是以两种方式产生的。一种方式是: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工人在同一个资本家的指挥下合在一个工场里,产品必须经过这些工人之手才能最后制成。例如,马车过去是很多独立手工业者,如马车匠、马具匠、裁缝、钳工、铜匠、旋工、饰绦匠、玻璃匠、彩画匠、油漆匠、描金匠等劳动的总产品。马车工场手工业把所有这些不同的手工业者联合在一个工场内,他们在那里协力地同时进行劳动……起初,马车工场手工业是作为独立手工业的结合出现的。以后,马车生产逐渐地分成了各种特殊的操作,其中每一种操作都形成为一个工人的专门职能,全部操作由这些局部工人联合体来完成。同样,织物工场手工业以及一系列其他工场手工业,也是由不同的手工业在同一个资本家的指挥下结合起来而产生的。

但是,工场手工业也以相反的方式产生。许多从事同一个或同一类工作(例如造纸、铸字或制针)的手工业者,同时在同一个工场里为同一个资本家所雇佣。这是最简单形式的协作。每个这样的手工业者(可能带一两个帮工)都制造整个商品,因而顺序地完成制造这一商品所需要的各种操作。他仍然按照原有的手工业方式进行劳动。但是外部情况很快促使人们按照另一种方式来利用集中在同一个场所的工人和他们同时进行的劳动。例如,必须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大量完成的商品这种情况,就是如此。于是劳动有了分工。各种操作不再由同一个手工业者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完成,而是分离开,孤立起来,在空间上并列在一起。每一种操作分配给一个手工业者,全部操作由协作工人同时进行。这种偶然的分工一再重复,显示出它特有的优越性,并渐渐地固定系统分工。商品从一个要完成许多种操作的独立手工业者的个人产品变成了不断地只完成同一种局部操作的各个手工业者的联合体的社会产品。

可见,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方式,它由手工业形成的方式,是二重的。一方面,它以不同种的独立手工业的结合为出发点,这些手工业非独立化和片面化到了这种程度,以致他们在同一个商品的生产过程中成为只是互相补充的局部操作。另一方面,工场手工业以同种手工业者的协作为出发点,它把这种个人手工业分成各种不同的特殊操作,使之孤立,并且独立化到这种程度,以致每一种操作成为特殊工人的专门职能。因此,一方面工场手工业在生产过程中引进了分工,或者进一步发展了分工,另一方面它又把过去的手工业结合到一起。但是不管它特殊的出发点如何,它的最终形态总是一样的:一个以人为器官的生产机构。

手工业工场的出现,标志着生产组织形式的飞跃。从此,现代意义的企业便产生了,这就是最初的业主企业。

四、海运贸易——合伙企业的形成

在中世纪的海上贸易中,盛行于意大利、法国南部诸城市的最早合伙方法是股份委托制或合作制。股份委托制与合作制是两方组成的:一为坐商,主要提供资本和意见,在家坐等消息;另一方为行商,押运商品到达目的地,进行具体交易。委托制是坐商提供全部资本,获得利润的3/4,而行商则获得利润的1/4。合作制则是坐商提供3/4的资本,行商提供1/4的资本,所得利润双方平分。如果经商失败,则双方不向对方负任何责任。海上贸易的发展,促使了商业法院、海上法院、银行以及后来的商业行会在意大利的商业城市出现。这种形式的商业服务和信用也得到发展。在意大利诸商业城市中,商人、银行家的企业也大量的出现。其中最为著名的是15世纪佛罗伦萨的美利奇家的企业,出现在1397年。1420年时该企业有资本2.4万佛罗林,其中1.6万属于美利奇家,8000佛罗林属于合伙人巴尔迪加。1451年资本达到7.2万佛罗林,其中5.4万佛罗林为美利奇家所有,而其余的1.8万佛罗林属于合伙者奔奇家。

14世纪开始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由意大利始,后来扩展到德、法、荷、英等欧洲国家。由于此时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在一些意大利、德意志的商业城市中得到发展。与此同时,在这些城市中出现了同血缘人和亲属共同经营基础上吸收亲属以外的人参加的商业团体。如德意志的拉文斯堡公司就是由康士坦茨和拉文斯堡商人家族联合建立,这些家族在1380年或在此之前把他们的中心点移到巴登湖北部这座城市中来。该企业存在了约150年之久。该企业是由三个“管理者”领导,有9个委员会协助他们工作。后来该企业由60~70个伙伴(即负有全权的、参与投资的、并有利润要求的合伙经营者)组成。

合伙企业的形成,除了上述由业主商号发展而来的家族企业外,另一种途径是由两个以上的成员共同出资组成的商业团体。在当时这种超出了血缘纽带的经济组织主要有康孟达和索塞特。

康孟达(Commanda)组织是中世纪初产生于欧洲地中海沿岸的一种海运企业组织,这种组织实际上是一种借贷与合伙关系。在当时,从事海上贸易要冒很大风险,又需较多的资本。资本所有者既想得利,又不愿亲自去冒险,于是产生了康孟达组织。依靠康孟达组织,资本或财物所有者以分享企业利润为条件,将资本或财物预付、委托给船舶所有者、独立的商人或其他人。受托方用集中起来的资本连同自有资本从事经营,经营所得利润根据契约规定分配。资本所有者仅以其预付的资本或财物为限负有限责任,而经营者则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在康孟达组织中,一般每次航行募集一次资本,每次航行结束后,资本退还原主,经营所得利润按契约规定分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康孟达这种企业组织形式也开始在其他行业中出现。

索塞特(Societa)组织是中世纪初产生于欧洲地中海沿岸的另一种海运企业组织。为了分散海上贸易风险和集中资本的需要,当时的资本所有者便把资本集中起来,共同创办了海洋贸易企业——索塞特。在索塞特组织中,合伙各方共同经营,企业盈利根据合伙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企业经营风险由合伙各方共同承担,每个合伙人都是其他合伙人的代理,并以其全部私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负责。企业的存续期限由契约规定,从契约订立时起,到契约期满为止是企业的存续期间。在这期间,合伙人的资本不能随便抽回,一般每次航海结束,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契约期满,企业即行解散,合伙各方取回各自的本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索塞特组织亦出现于其他行业。

合伙企业当时主要存在于商贸领域,但在中世纪的其他领域也存在着合伙形式。中世纪采矿业,由于生产难度较大,一些小的生产单位难以承担,因而采取了合股经营的方法,即小生产者集中购置一些设备,合伙经营分取利润。如合资失败大家则分摊损失,而且股份还可以转让、继承。如1327年在德意志的库腾贝尔矿区就存在过一些合股采矿公司。14世纪意大利巴底平原上米兰、比萨、佛罗伦萨等城市纺织业十分发达,在纺织业中也出现了合伙经营。14世纪米兰363家“毛纺织”企业中就有96家是合伙经营的。

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和1497年葡萄牙航海家加马(Vasco da Gama)绕过好望角航行到印度,开通了东西之间的航线,使世界商业贸易大为改观,开辟了远洋贸易大发展的新世纪。贸易的发展迫切需要组建一些大型贸易企业。这一时期的合伙企业沿着两个方向发展。(1)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和扩大成比较长期性的组织;(2)沿着15世纪意大利和德国发行可转让股票的合伙企业方向发展,这类企业在英国和荷兰建立一种普遍的和长期性的企业组织。

英国在16世纪50年代,首次以合股形式成立海外特许的“莫斯科公司”,该企业成立于1553年,成立时有股份240股,每股25英镑,到1664年,该企业成员发展到160人,有15个董事。至1600年英国成立了由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特许的“东印度贸易公司”,简称“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是以桑德兰伯爵为首的一批冒险商人合股集资建立的。该企业筹集的第一次航行资本由101个股东提供,约3万英镑。15年后,企业贸易站有20多个,分布在印度、印度洋的一些岛屿,该企业成立的第二年股东扩大到218名,股本近7万英镑,并实行定期分配利润,但不退还股本。

166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由国家特许成立,该企业后来被认为是首家永久性股份公司。1670年,该企业在其投资布告中首次使用了“股份”和“股东”一词。东印度公司由6个商会联合组建而成,其资本总额达650万基尔特,出资5000基尔特以上的股东召集协议会。下设8个分公司,主要股东参加这些分公司,从中选出60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作为首家永久性股份企业,荷兰东印度公司开始将其股本看作是长期性的。该公司规定,要兑现该公司的股票,只有拿到交易所去公开出售。后来,英国开始仿效荷兰的做法。

由于股票的发行和转让,企业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至17世纪中叶,正式的股票交易市场已出现,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聚集了一批证券经纪人和代理人。同样,伦敦的证券与股票交易也在17世纪30年代发展起来。

到1688年,英国经历了资产阶级革命。16至17世纪初,股份公司主要存在于海外贸易领域。17世纪后期、18世纪初,股份公司开始大量出现在银行、保险、交通运输及公共事业等领域。如1694年资本主义国家最早的国家银行——英格兰银行,就是通过集资而建立的。之后相继在英、法、德、美等国迅速发展以合股公司形式出现的银行。在交通领域,如英国运河系统的修筑、铁路的修建都得益于合股公司的集资功能。

股份公司的形成,合伙企业从短期投资转向长期投资,股票、股票转让交易所的出现,对于合伙企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无限的连带法律责任,使得愿意加入合伙者队伍的人始终是有限的,这严重地制约着合伙企业的继续扩张。

五、没有专利的社会发明——公司制度的诞生

历史在不断提出问题、新挑战的同时,也不断创造出新方法、新手段。为了克服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在大规模投资和现代化生产经营方面的局限性,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期,人们开始了新的企业制度形式的探索。

18世纪末、19世纪中期,在英国及西欧国家开始了现代化进程的产业革命。在此期间,西欧的一些主要国家大都完成了产业革命,走上了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这些国家的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机器大工业生产方式大量涌现,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与此同时,企业也得到迅速发展。虽然股份公司在法律上仍然被当作合伙企业,但由于它具有可以筹集较多资本、所有者权益易于转让和经营有连续性等优点,深受投资者欢迎。这一时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股份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如英格兰的股份银行由1833年的32家,发展到1841年的115家;法国在1826~1836年的10年间股份两合公司有160家,1855年仅巴黎就成立了327家股份公司。

随着股份公司的不断增加,股份公司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人们对股份公司不具备法人地位和无限责任制的缺陷认识越来越深刻,这就推动了法律制度向赋予股份公司以法人地位的方向变化和革新。以英国为例,议会在1834年授权君主向股份公司发放特许证书,使之具有通过政府官员的代理进行诉讼的权利,这就在事实上承认了股份公司的法人地位。184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公司法,规定建立公司不必事先获得特许,只要通过简单程序,就可以建立公司。根据这一法律,英国设立了合股公司注册处,要求有25个以上成员并可转移股份的“合伙制企业”可以注册为公司。1844~1856年期间,共有910家这样的股份公司登记注册。但是在这种注册的股份公司中,股东的债务责任仍然不受他出资数量的限制,也就是说仍然要负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原理是由法国首先提出,并且得到法律认可。拿破仑于1808年颁布的第一部资本主义的商法典中,明确规定:股份公司即是有限责任制的公司。但在当时,这种类型公司的建立由于申请登记规则严格,建立极为不易,并未得到广泛推行。

在英国,随着经济的发展,有限责任制的要求日益强烈,于是在19世纪50至60年代,有限责任制成了广泛争论的问题。最后终于在1855年经过激烈的争论后,通过一项有限责任制的议案,英国议会确认了注册公司对债务只负有限的赔偿责任,并于1856年颁布了第一个现代的公司法,即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法。这样公司制度的基本框架就确立起来了。对此,美国的巴特勒(N.M.Butle)称赞道:“有限责任公司是近代最伟大的一个发现,甚至连蒸汽机和电的发现都不如有限责任制公司来得重要。”

六、所有权与控制的分离——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

有限责任制的最终确立标志着企业进入现代发展阶段,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股东越来越多,业务日益复杂化,大股东亲自担任高层经理人员,只有中下层经理人员才由支薪的雇员担任的做法越来越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于是,在大公司中不但中下层经理人员由支薪的雇员担任,连高层经理人员也由支薪的雇员担任的情况变得愈来愈普遍。这些高层经理人员往往不是公司的股东,只是由于自己的经营管理能力而被代表所有者的董事会所聘用。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大公司的股权分散化发展迅速,股东人数迅速增加,高层管理逐渐转移到雇员的手中,在这方面美国的情况最具代表性。美国经济学家钱德勒在他的名著《看得见的手》中,对美国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作了细致的研究。他指出,现代企业源于19世纪80年代开始的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销售的结合。在企业从事多方面的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管理只能由专业经营人员来负责。于是公司制企业就从旧时的“企业主企业”(Enterpreneurial Enterprise)演化为现代的“经理人员的企业”(Managerial Enterprise)了。

钱德勒认为,美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成长过程可以从两方面把握:(1)企业规模的扩张过程;(2)资本所有权与管理的分离过程。

19世纪80年代,美国企业通过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主要是纵向一体化),形成了一大批把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销售结合起来的大公司。

企业规模的扩张及与之伴随的技术和管理过程的复杂化导致专职经理人员作用的增强。这个过程在美国法学家伯利(A.Berte)和米恩斯(G.Means)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用“所有与控制的分离”来概括。钱德勒则称之为“经理人员资本主义的兴起和企业主资本主义的衰落过程”。在过去的企业主企业或家族企业中,企业主本人与其亲密伙伴或家族成员在企业的高层管理中居支配地位。但是除非这些人本身受过专业训练,否则就很难在高层管理中发挥作用。这就是说,真正决定他们在高层管理中的地位已不再是他们所掌握的股份,而是他们自己的管理能力。这一点导致了家族资本主义的衰落,因为财产殷实和收入丰厚并不能保证富豪家族的每一代成员都有胜任高层管理的能力。事实上,“在美国大型工商企业中,曾有两代以上的家庭参与其公司的管理决策的只有少数几个企业。”到1963年,在美国200家最大的非金融公司中,由某一家族或集团控制的只有31家,其中以多数股份实现控制的只有5家。甚至在杜邦公司这样长期被认为杰出的家族企业中,杜邦家族也已不再作出重要的经营决策。总之,钱德勒所说的经理人员企业从19世纪50年代的铁路业中萌生,到20世纪50年代已在美国经济的主要部门中成了工商企业的标准形式。

这样,钱德勒给现代企业制度下了一个被学术界普遍接受的定义:“由一组支薪的高、中层经理人员所管理的多单位企业,可以恰当地被称为现代企业。这种企业在1840年的美国还不存在。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这类公司已在美国经济的许多部门中成为占优势的企业制度。”

至此,企业完成了由其产生之前的生产组织形式——个体(家庭)手工业到现代企业制度确立的演变。人们普遍承认,现代企业的出现是20世纪的大工业和大商业兴盛的组织基础。

七、中国企业制度演变简介

虽然,现代企业是西方文明的产物,但若论企业制度的前期发展,中国要比欧洲早了近千年。“中国在两千多年以前已经出现了完整的私有财产制,并且受到国家立法保障。”“由于社会分工的优越性,中国早期的生产技术发展特别快。中国的社会职能分工比欧洲早了至少1000多年。主要的传统生产技术(工业革命前的非机器生产技术)在中国出现的时间也比欧洲早800~1000年。”“由于社会分工及私有财产控制所导致的活跃市场经济,是中国社会两千多年来基本未变的经济体制。”据《中国经济制度史》作者考证,在殷商时期不仅有个别氏族进行专业生产,国内贸易也已经盛行,殷人因而得名,意为善于经商之氏族。表明当时已有业主企业的最原始、最简单形式。到了周代,专业氏族被网罗在政府之下,转化为官营手工业。私营手工业也有,但为数不多。到了战国时期,民营手工业已发展到相当规模,西周末年已有势力雄厚的大商人。到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生产规模大、使用工人多的大型矿业,如铁矿的开采和冶炼,铜矿的开采和冶炼、铸造工业等。在这种早期的采矿业中采取了合股经营的方式,在以后的封建王朝中,均有存在。但由于中国历朝实行“重农桑,轻商业”的政策,致使中国后来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限制。因此,与商品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企业组织难以发展,早期的业主企业、合伙企业无法进一步演变成现代公司组织。直至西欧列强的侵入,方由列强在中国开办公司,从而使公司组织纳入中国经济活动之中。因此,可以认为中国企业的发展是有源无流,公司组织的产生具有外生性和殖民性。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开始大举侵入,在中国建立了第一批现代公司,它们涉及航运业、金融业、近代工矿业、房地产等各行业。如1863年成立于香港的黄浦船坞公司,1857年开设的英国麦加利银行等。

与此同时,清政府内的洋务派和民族工商业者也纷纷创办模仿西方这种公司形式的企业。如1866年由杨家濂创办的天津自来水公司,1889年由钟显溪创办的广州宏远堂机器造纸公司。据统计自1903年至1911年,我国共创办公司360家。

之后,北洋政府时期的国民政府也用官僚资本投资兴建了一批公司,但由于中国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同时也不可能建立起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法律保障制度。因此,旧中国的近代公司受到了制约而发展缓慢。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环境,为我国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私营公司通过公私合营方式改成了公营公司。国家按行业归口等原则组织了一批工业公司,并通过这些工业公司实行对企业的集中管理。但就其本质来看,这些公司是政府管理企业的一级行政组织,而不是工业企业。因此,这些公司的本质仍是行政性公司。

1960年代,我国工业加强了对工业的集中管理,从而使工业有了高速度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开展联合和发挥专业化协作的优势,我国开始在工业、交通等部分行业试办托拉斯。1964年我国率先在中央各部试办了12家全国性工业公司,如烟草公司、汽车工业公司等。之后,地方也相应建立了一批地方性的工业托拉斯组织。这种托拉斯实际上是一种行业性联合公司。“十年动乱”中,试办托拉斯的工作被予以否定,几乎所有的这类公司停办,未被停办的则被改组为行政性公司。

1978年底,我国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进入1980年代,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司在我国再度兴起。1980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提出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允许打破行业、地区以及所有制和隶属关系的界限,组织联合体,从而为综合性公司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之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中心向城市的转移,公司也有了迅猛发展,并出现了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等公司组织形式。1993年12月,我国通过了第一部《公司法》,在法律上确立了公司地位,这标志着中国已进入企业制度的重建阶段。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逐步“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至此,中国国有企业踏上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艰巨复杂的企业制度创新新阶段。第四节 企业制度的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

现代企业制度是个内容广泛的概念,我们必须首先了解什么是企业制度,然后在此基础上定义现代企业制度。

所谓企业制度,是指由国家特定法令和条件所规范和约束的,企业内部外部关系的行为准则。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其内外关系的行为准则也就各不相同。因此,对企业制度的分析研究,应该从企业组织形式入手。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规范和完善的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股份有限公司为重点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一种新型的企业制度。因此,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由行为准则各异的、各种企业组织形式构成的体系或网络,其核心就是公司制,即企业法人制。其重点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概念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容,它并不仅仅指企业组织形式本身,它实际上是指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的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制度、企业管理制度、企业领导制度、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法律制度、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以及其他各种企业制度外部环境的统称。可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仅是企业组织内部要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变革,在政企关系、企业制度环境等一系列方面都要进行重大的变革。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革的方向,更是企业制度的一种创新。(一)产权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是公司制企业。实行公司制企业最基本的特征是表现在产权上,即在公司制企业中,产权关系明晰,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属于投资者,企业拥有一切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在公司制企业中,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是相分离的,出资者拥有股权,以股东身份依法可以享受权利,但不能对属于自己的部分资产进行直接的支配,只能动用股东权力影响企业的行为。(二)保值增值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就是要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通过努力使利润达到最大化,自负盈亏,独立地面对瞬息变化的市场,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确定自己的目标。可以说,使资产保值增值是任何企业的经营目标。然而,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即使有使资产保值增值的良好愿望,也无能力真正做到,企业只负盈不能负亏。

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企业就必须具备使资产保值增值这个特征,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关系决定的,也是市场经济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三)责任特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制,每一位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享有所有者权益。这种权益表现为三方面:首先是资产受益权,即通过生产经营,在资产增值后,投资者理应获得相应收益;其次是享有重大决策权,出资者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作出应有的反应,利用股东的影响对公司重大问题发表意见;第三,出资者是公司的股东,有权选择合适的管理者,委托其经营与管理公司。如果管理者被证明是不合格的,出资者同样有权通过合适的、规范的方式重新作出选择。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出资者除了享有上述权益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同样,公司也仅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现代企业制度的有限责任是其主要特征之一。(四)效益特征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企业,应该完全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和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竞争。有竞争必然有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没有效益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依法破产,是市场经济体制效益驱动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发展和进步的表现。因此,现代企业制度的效益特征是其重要特征之一。(五)制度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对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现代企业制度发展至今,制度特征主要表现为两个重要方面:

1.合理、规范的组织制度。包括公司内部领导体制、机构设置、工作效率、关系层次,既要体现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要求,又要体现规范性,即符合国际惯例。

2.先进、科学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制度的运作,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员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当前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就是力求在公司制企业中,克服我国传统企业组织制度与管理制度存在的弊端,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明确而又具体地定位在企业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它反映了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客观和必然的要求。要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产权主体和市场运行主体,就必须通过法律形式界定国家同企业之间的产权边界,根本改变我国传统国有经济的产权格局,进行有广度、深度、力度的企业制度改革和创新。(一)现代企业的法人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要内容是完善我国的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要进入市场,成为竞争的主体,就必须能够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为此,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构造了一种经营组织,并使其人格化,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还有自己的名称、住址等,形成企业法人。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国家是唯一的投资主体,也无法形成竞争。在实行商品经济过程中,国家虽然通过立法形式建立了企业法人制度,但那是一种不完整的法人制度。国有企业名义上虽有法人地位,却没有法人所必须具备的特定的法人财产权。在企业内部,难以建立起财产约束机制,只能负盈不负亏,国家对企业仍负有无限的责任。企业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

建立完整的企业法人制度,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确定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不仅做到有人负责,而且有能力负责。只有真正确认企业法人财产权,才能进一步解决企业从有人负责到有能力负责的跨越,实现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统一,在市场中形成成千上万个能够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2.理顺产权关系。实行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出资者所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表现为出资者拥有股权,即以股东的身份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选择管理者、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以及转让股权等权力。法人财产权表现为企业依法享有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以独立的财产对自己的经营活动负责。出资者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经过法律确认,产权关系明晰,均受法律的保护,不可侵犯。

3.改变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确立法人财产权,对国有企业而言,不会改变国家的所有者地位,而是需要改变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方式,即由对国有资产实物形态的管理转变为对价值形态的管理。

4.建立有限责任制度。完善企业法人制度,理顺产权关系,确定企业法人财产权,才能真正使有限责任制度得以实现。(二)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

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是对企业的机构设置、用工制度、工资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等进行改革,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体系。

1.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公司的机构设置,一是根据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按照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设置科学、人员精干、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由公司自主决定。大型企业和集团公司应根据自身的情况,逐步形成投资中心、利润中心、成本中心的管理新格局。

2.建立现代企业用工制度。建立现代企业用工制度应改变国家直接管理用工的方式,用工主体由国家转向企业。企业依法享有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依法享有择业自主权。劳动合同是确立和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方式。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双方平等自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契约方式建立,以合同作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据,彻底打破公司内部干部与工人之间、不同用工形式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职工身份界限。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力市场,真正做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就业机制,以建立现代企业用工制度为契机,促进劳动制度的改革。

3.建立现代企业工资制度。现代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方向是真正实现完整意义上的企业自主分配,即在现代企业的产权明晰、权责分明、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工资总额增长率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公司享有充分的工资分配自主权,国家通过立法进行指导和宏观调控,而不再直接干预公司的工资分配。

4.建立现代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健全和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即要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国际接轨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因为规范的、符合国际惯例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投资者、经营者、生产者权益的财务体现和保证。要改变按不同所有制、组织形式、经营形式分别确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习惯做法,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完善企业审计制度。认真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是健全和规范现代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首要条件,这有利于企业进入市场,尤其是进入国际市场。(三)现代企业的组织制度与领导制度

公司制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几百年发展中,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最明显的特色是形成了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即所谓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或称公司治理结构来统治和管理公司。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Check and Balance)关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划分相互间的权利、权力、责任、利益,形成相互制约、制衡的关系,以利公司高效、灵活地运作,既保证作为经营专家的高层经理人员放手经营,又不致失去出资者(股东)对经理人员的最终控制。

1.公司治理结构的组成与功能。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由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三个部分组成。(1)股东大会。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权的投资者。股东有在册和非在册之分。所谓在册股东,是指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其姓名、地址和其他简况的股东。所谓非在册股东,是指没有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其姓名、地址和其他简况的股东。享有在平时获得定息的优先权和清盘时获得补偿优先权的优先股持有人通常不算在册股东。普通股持有人依法过户后就成为在册股东。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普通股持有人依法凭所持股票行使其权利,享受法定的经济利益。股东的权利包括:①对剩余收入的索取权,即确定分红的权利;②在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③对董事的选举权和在董事玩忽职守、未能尽到受托责任时的起诉权;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和监察权。与此同时,股东也要承担缴足股金的责任。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自己的审议权和投票权,维护自己的法定权益。

股东大会分为例行年会和特别会议两种。股东大会例行年会,是指公司一年一次必须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一般由董事会组织召开。普通年会的主要内容是:①讨论和批准公司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会计报表;②修改公司章程;③决定公司的合并或解散;④讨论和通过董事会关于增减公司资本的建议;⑤选举公司董事;⑥讨论和批准董事会提出的股利分配方案。股东大会特别会议,是指在两次年会之间不定期召开的股东会议,一般用于讨论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问题。根据各国公司法和传统作法,股东特别会议可以由董事会召开,或者由持有一定数目股权的股东提议召开,或者由法院发布命令召开,法院发布命令既可以根据自己的动议,也可以根据任何一个董事或有表决权的股东的申请。股东特别会议的内容,各国在法律上往往予以明确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开会前送到每个在册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手里。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必须达到法定人数才能视为合法,通过的决议才能有效。(2)董事会(The Board of Director)。对于拥有众多股东的公司来说,不可能靠所有的股东的经常集会来执掌所有权,他们需要物色少量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有能力的、值得依赖的人员,组成一个小型的机构,将公司的法人财产交给他们托管,这个机构就是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因此,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要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有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法人也可以担任公司董事,但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代表人执行作为董事的职能。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和领导机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制定或审定公司的战略性决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①制定公司的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②挑选、委托和监督经理人员,并掌握经理人员的报酬与奖惩;③协调公司与股东、管理部门与股东之间的关系;④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的权限受到三个方面的限制:①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②董事会不得超出股东授予他们的权限范围行事;③如果董事会的决议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发生冲突,应以股东大会的决议为准。股东大会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以至改选董事会。

对于董事会下面要不要设立执行委员会或其他专门委员会,各国公司法没有硬性规定,由各公司根据需要在公司章程或内部细则中加以规定。一般地,在大公司的董事会下设有执行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包括财务、高级执行官员提名和报酬、情报、法律等委员会。这些委员会是董事会的辅助机构,它们的主要任务是给董事会提供各种业务资料和咨询意见。(3)执行机构。公司执行机构由高层执行官员(Executive Officers,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这些高层执行官员即高层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拥有对公司事务的管理权和代理权,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执行机构的负责人称为首席执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简称为CEO),通常由总经理担任,有时也由董事长担任。一般地说,首席执行官的主要职责是:①执行董事会的决议;②主持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③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或处理业务;④任免经理人员;⑤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并提交年度报告。

首席执行官领导下的执行班子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

2.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矛盾与委托代理关系。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及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高层执行官员之间存在着性质不同的关系,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从而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

从法律原则上说,公司法明确区分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任托管关系(Fiduciary Relationship)和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1)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任托管关系。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是股东的受托人(Trustees),承担受托责任(Fiduciary Duties)。这种关系是一种信任托管关系。其特点在于:①一旦董事会受托来经营公司,就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股东既然将公司交由董事会托管,就不再去干预公司管理事务,也不能因商业经营原因,例如非故意的经营失误解聘董事,但可以以玩忽职守、未尽到受托责任而起诉董事,或者不再选举他们连任。不过选举不能由单个股东决定,而要取决于股东大会投票的结果;个别股东如对受托经营者的治理绩效不满意,还可以“用脚投票”,即转让股权而离去。②受托经营的董事不同于受雇经理人员,不兼任高层经理人员的董事一般不领取报酬,只领取一定的津贴或称车马费,表明不是雇佣关系,而是信任托管关系。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由于股东的人数较少,董事会的成员多半具有股东身份,这意味着大股东直接控制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情况下,董事会主要由经营专家以及社会人士组成。③在法人股东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大法人股东的代表往往派出自己的代表充当被持股公司的董事。这时,公司,特别是所谓“关联公司”的高层经理人员,由于懂得经营和财务、关注自身的可靠性价值,往往成为被持股公司董事的合适人选。(2)董事会与公司经理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以经营管理知识、经验和创利能力为标准,挑选和任命适合于本公司的经理人员。经理人员作为董事会的意定代理人,拥有管理权和代理权,前者是指经理人员对公司内部事务的管理权,后者是指经理人员在诉讼方面及诉讼之外的商业代理权。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的特点在于:①经理人员作为意定代理人,其权力受到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包括法定限制和意定限制,如某种营业方向的限制,处置公司财产的限制等。超越权限的决策和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定义为重大战略的决策,要报董事会来决定。②公司对经理人员是一种有偿委任的雇用,经理人员有义务和责任依法经营好公司事务,董事会有权依经理人员的经营绩效进行监督,并据此对经理人员做出(或约定)奖励或激励的决定,并可以随时解聘。(3)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的相互制衡。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旨在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最终保证公司制度的有效运行。

首先,股东作为所有者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他们可以决定董事会人选,并有推选或不推选直至起诉某位董事的权利;但是,一旦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后,股东就不能随意干预董事会的决策了。

其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经营,拥有支配公司法人财产的权利并有任命和指挥经理人员的全权;但是,董事会必须对股东负责。正是由于需要建立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制约和平衡关系,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得出结论,股权的过分分散化、股东失去对董事会的控制,对公司的有效运营是十分不利的。

最后,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意定代理人统管企业日常经营事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经理人员有权决策,其他人不能随意干涉;但是,经理人员的管理权限和代理权限不能超过董事会决定的授权范围,经理人员经营绩效的优劣也是受到董事会的监督和评判。图1.3 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制衡关系

3.监事会的作用。在现代公司里,为适应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分离的现状,董事会的权力得到了法律上的保证。但是为防止董事会滥用权力并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权益,各国还立法确认了监事会的监督权力,从而形成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执行机构相互制衡的关系。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四、不同国家法人治理结构的比较

世界上不同国家的公司制度都不一样,其法人治理结构也不尽相同,但就其代表性来说,主要有美国、德国和日本三种模式。(一)美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美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执行委员会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的重大决策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的权力。公司不设监事会,但在董事会里设有一个高级主管委员会,负责执行日常的监督事务。根据美国有关规定:负责监督业务的成员,只能由来自企业外的董事组成,不符合这一规定的公司不准上市。

美国公司的董事会,一般都由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组成。外部董事是美国董事会的一个重要特色。不同公司的董事会中,内、外董事并无固定比例,外部董事所占比例有越来越大的趋势。表1.2是几家美国公司董事会构成情况。

外部董事已成为美国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所必不可少的因素。这些外部董事普遍都是高级财务专家、高级工程师、知名科学家、教授、法学家、律师和经营管理专家,有不少担任着或曾担任过某大公司的总经理,他们见多识广,是公司的“廉价顾问”。《财富》美国公司1000强中,董事会的平均规模为11人,其中独立董事有9人,内部董事只有2人。GE公司董事会有16名成员,除了董事长和两位副董事长是企业内部人士外,其他13名成员全是公司外部人士,甚至还包括其他公司的董事长。Dell、IBM等大公司的董事会中也都只有一名内部董事。而这为数不多的内部董事,还往往是由职业经理人充当(资料来源:王蕾、赵昕,“从美国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看声誉机制”,《商业时代》,2006年第1期)。外部董事制度,使公司得到各个方面专家的帮助,提高总经理的责任感,并使他们有机会向外部董事请教一些无法与下属人员讨论的难题。

资料来源:王乐梅等编《外国公司的组织与管理》第427页,电子工业出版社,1984版。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和副董事长若干人,由董事会任命一位总经理(总裁)负责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曾一度有不少公司把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务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而董事会内又有相当数量的公司经理,这往往造成董事会与经营管理部门在职能和作用上相互混淆,使董事会感到有被公司高级管理班子架空之虞。近年来,普遍采用两权分离,董事长一经选出就不再担任经理职务,而成为董事会的最高负责人,对内部董事(除总经理外)也要求尽可能解除原有的具体经营职责,动用自己对公司的丰富知识和深刻了解为董事会服务。

美国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对经营者的制约监督力较强,股东大会为批准企业的人事任免和重大决策,开会时间长达2~3小时是常有的事,股东大会具有较强的决策功能。

美国股份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三者权力结构较为平衡,运行机制的透明度也较大。(二)德国法人治理结构

德国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监事会和理事会组成。股东大会为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其权限是选举监事会中股东代表,临时罢免监事,以及形成重大决策的决议。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的权力监督、咨询和决策机构,由股东代表和工人代表各占一半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工人代表由全体工人选举,其权限是选聘理事会成员、监督理事会的经营业务,向理事会提供咨询等。监事会设主席和至少一名副主席。

法律禁止企业的监事兼任理事会成员(为防止权力过于集中),禁止被控股企业向控股企业派出监事(为防止权力倒置,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禁止两家企业相互派出理事会成员兼任对方监事(只能单向派出)。

理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机构,负责整个公司的经营。理事会对外实行“集体代表制”,但在具体业务活动中,可授权个别理事单独代表企业。对内实行集体领导,决策时基本上遵循“一致通过”原则,而非“少数服从多数”。理事会内各理事地位平等,理事长无权否定多数理事意见。不少企业甚至不设理事长,仅有发言人。如雇员达5万人的德意志银行有12名理事,其中2名为“发言人”。

德国企业的所有权归股东大会;决策权分别归股东大会、监事会和理事会,但以股东大会为主;监督权归监事会;经营权归理事会。三个领导机构分别主管所有权、监督权和经营权,形成分工明确、严格,权力配置均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既利于各自发挥作用,又可以相互制约,对企业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注:金融机构中包括投资信托,外国人中包括法人和个人

资料来源:日本证券交易所协议会的《股票分布状况的调查结果》

转引自:〔日〕三桥规宏等编《东洋奇迹》(中文版)第529页,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三)日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日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层构成,分别负责对企业的决策、经营和监督职责。

股东大会根据法律规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有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和作出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力。但由于日本公司的股东是以法人股东为主(由表1.3中可看出法人股东所占比例的变化),且法人股东之间又是一种交叉持股的关系,很少干预对方的经营活动,使日本的股东大会形成虚设。董事会成员名单由董事长、总经理(社长)等人拟定,在股东大会上的选举只不过是形式而已。据日本商事法务研究会调查,90%以上的大、中型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不超过30分钟,20分钟就收场者最多。日本企业的股东大会只是一个橡皮图章。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组成,对企业经营负全部责任。日本企业董事会中绝大部分成员都来自企业内部。据对日本100家企业董事会成员来源构成的调查,企业内部董事占78.3%,而余下的董事中,主要是控股参股企业派出的监事,因技术、管理和公共关系等原因而聘用外部董事的企业极为鲜见。

与董事会制度相适应,日本企业于1952年设立了有日本特色的、全面经营型的中枢机构——常务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重大作用。常务会由总经理(社长)、副总经理、专务理事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会为董事会制定决策,同时又辅助总经理执行决策,成为公司中最高决策执行机构。常务会成员大多由董事兼任,这就导致了公司的许多问题不在董事会讨论,而放在常务会上研究,公司董事会的许多职能被转到了常务会。

日本公司的董事会名义上也有权任免、领导和监督总经理,但由于许多公司的董事长由总经理兼任,而公司的内部董事大多由总经理提名,因此,董事会在一般情况下总是支持总经理,并为之出谋划策。董事会对总经理几乎不构成任何约束,日本企业的经营者在企业中几乎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任。日本商法规定,监事在本公司和所有子公司不得兼职,并对公司的损失负连带责任,但其实际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实际上对日本企业经营者构成最有力监督与约束的是主银行。主银行是公司的持股大户,又是主要的贷款者或贷款银团的组织者,因此,主银行不能不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且处于银行的位置上监督企业经营是很便利的。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时,主银行“只作为平静的商业伙伴而存在,它们的权力只有在公司绩效恶化的情况下才是可见的”(青木昌彦语)。主银行对日本公司的经营者构成了无形的,但却是强有力的监督与约束。

日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名义上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但实际上是以经营者的巨大权力和主银行的有力监督为特征。(四)美、德、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

由上面的美、德、日三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介绍中可看出,美、德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决策权、监督权、经营权分别归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委员会(理事会),分工明确、严格、权力配置均衡,既能充分发挥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才干,又能构成对经营者一定的监督与约束力量。

美、德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视董事会(监事会)的独立性。德国的法律明文规定监事会成员不能兼任理事会成员(为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并且不允许企业间监事会成员与理事会成员相互交叉,强调监事会与理事会的职责分明。美国企业虽然曾一度出现董事会与执行委员会相互融合的做法,但他们很快意识到这样容易造成董事会与执行委员会在职能和作用上的相互混淆,不利于董事会的独立性。因此越来越多的公司一方面让进入董事会的董事(除总经理)尽可能地解除原有的具体经营职责,全力为董事会服务,如董事长多数不由总经理兼任,而是全日工作的专职董事长;另一方面减小内部董事的比例,有的公司内部董事只由一名总经理加一二名常务副总,以便留出更多的名额来增加较多的外部董事,使董事会不会受制于执行委员会而能独立地工作。

美、德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另一个特点是重视监督事务,德国干脆不设董事会而设监事会。监事会首要的职责就是对企业的监督,并且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与工人代表各半组成,构成来自资本所有与来自劳动力所有的双重监督。美国企业虽然不设监事会,但在其董事会设有高级主管委员会,专司监督之职;并且要求负责监督业务的成员,只能由来自企业外的董事组成。从这一要求可看出其监事会成员的地位不在总经理之下,执行监督业务不会受到来自总经理的行政干预,确保监事会能公正独立地执行监督业务。事实上,在“经营者革命”的今天,高层经理的权力要比法律上规定的权力大得多,董事会的主要职能也已经从经营决策机构转变为只起战略决策和监督作用。

日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中,股东大会是橡皮图章,董事会被常务会架空,董事长由总经理兼任,董事会主要由内部董事组成,且这些内部董事都是总经理提名任命,他们总是支持总经理,为其出谋划策,可以说日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与董事会都是虚设,经营者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虽然商法也规定,必须有独立于公司之外的监事,且监事要对公司的损失负连带责任,但这种监督是十分有限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日本公司的经营者真的就没有约束力。事实上,日本公司经营者受到来自所有者(大股东)——主银行的严格的监督与约束,只是这种监督方式不像美、德公司那种公开化的,但这种在暗中的监督,与美、德公司的监督力量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公司运行在正常情况下,他们只作为“平静的商业伙伴”而存在,但一旦“公司利润开始下降,主银行由于所处的特殊地位,能够在相当早的阶段通过营业往来账户、短期信贷、与公司最高管理层商业伙伴的长期个人交往等途径取得信息,察觉出问题。”(青木昌彦语)这种监督力量使得经营者不仅不敢偏离企业目标,而且工作不能松懈。主银行往来账户如同晴雨表一样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情况,构成对经营者严密的监督与约束。

本章小结

企业就其业主制和合伙制而言,古已有之,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公司制企业则产生于16、17世纪之交,迄今只有四百多年的历史;而现代企业制度是在公司制度上,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经过近百年的反复改进而逐步发展形成的一种成熟的企业制度,各国现代企业制度既有共同的规范,又因各国市场经济模式的不同而具有自己的特点。

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是在公有制经济基础上进行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只能借鉴国际上已经形成的现代企业的一般规范,同时结合我国的社会环境、文化传统等因素而进行更大的制度创新,从而建立有真正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企业?其基本特征是什么?

2.企业是怎么形成的?谈谈自己的看法。

3.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试对其主要内容作简单描述。

4.现代企业制度与传统企业制度的区别何在?

5.什么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作不同法人治理模式的简单比较。

6.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状如何?作一些实地调查,了解存在哪些问题。第二章 现代企业组织本章提要

现代企业组织是指能适应现代管理要求,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业组织。为了适应不同的管理要求和企业外部社会条件的变化,现代企业组织有多种模式和许多不同类型的内部组织结构,并且随着现代管理方法、现代组织设计理论和现代管理技术的发展,现代企业组织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创新。

本章主要研究现代企业组织的形成原因和组织变革的促进因素,企业内部合作体系以及企业构架的图谱,一些主要的模式及其特征,现代企业组织的建构形式和适应范围,现代企业组织之间的关系和现代企业组织创新的思路和方法。第一节 现代企业组织的成因

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一直是通过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来进行的。之所以经济活动必然伴随着一定的组织形式,是因为经济活动是社会性的活动,没有一个社会能够让该社会中的成员可以仅凭一己之力就能持久地、随意地从所在的自然地理环境中获取各种物质资料,因而任何一个社会的生产职能都是以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的方式完成的。同时,人类社会的经验事实表明,只要社会存在,社会的经济活动就存在。承担经济活动的单位称之为经济组织,完成经济活动的方式与途径就是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经济组织与其他组织的重大差异在于组织的特定目标或者使命不同。

在人类的经济活动中,我们观察到,哪怕是从事规模经济活动的组织也不一定就是今天我们意义上的“企业”。有时候一种规模经济活动是由军事组织来承担的,有时候军事组织也从事规模经济活动,例如中国古代社会中的戍边部队,同时承担着边疆的经济建设,或开垦荒地自给自足,或经管驿站保障供给。与军事组织有关的规模经济活动曾经是一些大国在幅员广大的版图内得以存在的重要保证。从古埃及奴隶王朝的再分配到封建社会以封建庄园的形式组织的经济活动表明,农业社会并不是不存在我们今天意义上的制造活动(例如铸造货币,挖掘煤炭,晒盐炼铁),也并不是不存在组织;另一方面,今天的工业化国家仍然存在着耕作作业和手工作业,例如美国是全世界主要的柑橘供应国,意大利为全世界提供在家庭作坊中用手工制造出来的鞋子。

表面看起来都是为了经济活动而产生的经济组织,为什么到了工业社会,把经济活动的单位称为企业了呢?现代企业组织为什么能够存在?现代企业组织为什么逐渐变成了主导性的组织社会生产的方式?

一、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演变的历史因素

众所周知,在农耕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活动是在由家庭承担的小块土地上进行的农业生产,其中虽不是没有冶炼业、采矿业等工业活动,但它们在农业社会生产中的作用主要是为更新农具服务,希望通过农业生产的发展来刺激工业的专业化水平的可能性并不突出。另一方面,在农耕社会中,社会扩展生产规模所采取的主要方式就是增加家庭人口以及想方设法增加可以耕作的土地。各家庭扩展生产规模所依赖的是本家庭所能提供的资源,其中最主要的资源就是人力,但是,单个家庭本身所能提供的人力资源毕竟有限,在家庭人口的基础上展开生产的专业化就受到严重限制;在历史上较早的时期,人们生活所在的自然地理环境中还有许多荒地可供开垦,因此,社会的生产力水平随着可耕地与人口数量的增加得到逐步提高。恰恰由于农业生产的扩展依赖于家庭人口和可以耕作土地的增加,生产的专业化在其中的作用就显得微不足道,这就使得工业的专业化水平也无法提高。此外,由于农民生产所得的一个基本用途是家庭消费、缴纳国家赋税和土地租金,社会消费需求的扩张严重受限。可以说,工业的专业化水平既没有得到刺激,也无法得到提高,加上社会消费需求的扩张受到限制,这些因素严重削弱了生产的扩展。

人们也许希望,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应该会出现一些大的土地所有者,这些人或许能够采用一种有利于推动专业化的农业经营方式,但这种希望变为现实的机会微不足道:(1)在这个社会中,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最后实行诸子平析制,即由他的所有儿子共同继承土地的所有权;(2)由于可开垦荒地面积的总量有限,扩展生产的最根本资源不可能无限制地增长。由于农业生产无法实现可持续的扩张,社会生产在经历一定时期的增长之后,最终不得不限于停滞。

这种停滞是农业社会动荡的开始也是农业社会得以终结的重要原因。因为,尽管增加可耕地面积的前景不容乐观,但是以增加家庭人力资源为基础扩展生产的模式仍然推动各个家庭不断地增加人口,于是人口相对于生产工具在不断地贬值,整个社会对生产工具的需求也随之萎缩,想通过改良工具以促进生产的动机受到严重削弱,工业的发展还是无从获得适当的刺激。另一方面,由于人力成本较低,在生产中增加人力使用的动机反而得到了加强,这一加强直接推动了人口的增加。但在可耕地增加的潜力已经或近乎于穷尽的情况下,人口的增加不但不是可用生产资源的增加,反而是对原有的土地所有制保障机制日益增长的威胁,因为农业社会的权力体系本身无法对其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保障机制进行该机制能够容忍的调整,以便使不断新出生的人有机会获得他们赖以为生的土地。最终,不断增长的人口对于土地的紧迫要求只能通过战争或大规模自然灾害来缓解。

因此,正如本章一开始就提及的,农耕社会并不是不存在我们今天意义上的工业活动,例如铸造货币,挖掘煤炭,晒盐炼铁,也并不是不存在组织,而是农耕社会组织经济活动的途径与方式与现代工业社会大相径庭。

农业社会限制了工业活动的事实表明,即使在那个时代有规模经济活动,但现代意义上的企业模式不可能出现,刻画现代企业组织模式的组织结构也就无从谈起。

但是,人类追求经济增长的动机一刻也不曾消失。比较晚近的时候,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其自身可以持续扩张的社会生产职能,其典型代表就是与工业革命相伴而出现的大机器工业生产,大机器生产就是我们今天意义上“工业”的含义,工业生产的组织形式就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企业与以往的经济组织的重大差异在于,企业依赖的制度与以往的农业社会中的经济组织依赖的制度截然不同,企业对人、财、物的营运与以往的农耕社会中的军事组织或者封建庄园组织的经济活动的营运也就截然不同。所以,就企业组织而言,企业一词并不特别指制造行业,企业组织既可以指钢铁行业,也可以指旅游行业,“企业组织”一词就是与农业相对应的制造型生产组织类别的总称。

现代企业组织的重要特征是,企业不断扩张活跃成长的基础是不断深化生产分工和不断开发与采用先进技术。因此,不断深化生产与分工的能力和不断开发与采用先进技术的能力就成了企业的本质。当然,有权力通过一个企业组织支配生产要素的权威被称之为企业家,或者管理者。

二、现代企业组织构架不断完善的因素

我们或许会产生这样的疑惑:既然工业生产本身具有扩张性,那么把人合在一块进行大机器生产就是了,为什么一个企业要给员工提供这样或者那样的工作条件?为什么一个企业要给员工提供这样或者那样的福利?为什么一个企业必须强调企业文化、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呢?下面的分析或许能解释其中的缘由。

经济组织的形式发生变化的本质原因是,在普遍短缺又存在竞争的条件下,比较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将由效率高的组织形式取代效率低的组织形式。当市场存在(即竞争存在),在交易成本与国家权利(产权是通过社会强制实现的)的共同作用下,企业组织将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在一定的限度内,若能在企业规模扩大的情形下很好地协调企业组织,组织协调就能取代外部市场的价格协调。

应当看到,尽管大机器工业生产能够实现其可持续扩张,这一扩张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譬如并非出自于血缘关系的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得以顺利实现的合约制度,譬如有利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等等;另外,社会的公正程度也决定了合作的深度,譬如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产权保护制度具有某种一贯性就会有利于社会财富的积累。

对合作的社会条件的深刻认识,对合作模式的深入挖掘恰恰揭示了形成各种企业组织的内因。

但是,这些条件和模式在大机器工业生产出现的早期并不充分具备。早期的现代工业生产基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推动企业主不断深化生产分工和不断开发与采用先进技术的动机是利润最大化与保持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工人阶级的收入水平不但与企业主相去悬殊,而且在应付最起码的消费之后所余无几。这一事实的一个后果是,工人阶级窘困的生活境遇具有承继效应,也就是说,除去极少数人之外,工人阶级的后代像他们的上一代一样生活在窘困之中。然而,这个后果对于大机器工业生产自身的可持续扩张是极其不利的。

1.大机器工业生产实现的一个条件是存在强劲的有效需求,然而工人阶级的收入状况却使得巨大的潜在需求无法转化为现实。

2.不断深化生产分工和不断开发与采用先进技术要求社会拥有大批掌握高层次科学知识与技能的人才,而产生这类人才的一个具有决定性的前提是社会的教育职能具有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工人阶级的收入状况,他们无法为自己或子女支付接受教育的费用,这使得这类人才的来源受到严重限制。

3.任何生产职能的实施都需要稳定的社会秩序作为其前提条件,在生产职能的可持续发展可以实现的情况下,威胁社会秩序稳定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的所有权保障制度使得处于不利境地的社会成员的境遇一点儿也得不到改善,或者改善得极其缓慢,在社会已经积聚大量财富的情况下,这一点对社会秩序稳定所造成的威胁更加严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所有权保障制度本身成为人们,尤其是占社会总人口相当大比例的处于不利境地的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不满的焦点,这种不满就会破坏制度的连续性与一贯性。

4.当一个社会面临其他社会的侵略威胁或经济竞争优势的威胁时,对付这类威胁的最有效手段莫过于建立人才培育的长效机制,如果社会本来可以拥有的人才在总量上大打折扣,就会严重削弱本社会的经济竞争力以及捍卫自身政治独立的实力。

部分地由于受到工人阶级的不断斗争的巨大压力,部分地由于看到工人阶级窘困的生活境遇对于大机器工业生产的可持续扩张的严重不利影响,在大机器工业生产发展史上较为晚近的时期(或可称为后工业化时期),各资本主义国家采取措施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境遇,这些措施包括,赋予工人以选举权和成立工会的权利,建立国民义务教育体制以及实行福利国家制度,实现社会公正,以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保证大机器工业生产的可持续扩张的观点看,所有这些措施有三大作用:(1)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的人才来源,使得以技术创新与生产组织形式的创新为基础的生产的扩张,以及保持国家政治独立和经济竞争力有了人才资源上的保证;(2)通过建立由国家资助的义务教育体系,以制度化的形式帮助社会地位较低的社会成员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与勤奋努力取得较为优越的社会地位;(3)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帮助那些社会地位较低,又没有机会以刚刚提到的方式取得优越社会地位的社会成员,使他们的生活不致陷于窘境;从而在社会有能力实现普遍富裕的情况下,消除对社会稳定的最大威胁。

这一重大进展除了能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的形成之外,企业的外部社会合作条件的优化使得企业组织本身的基业常青成为可能,使得企业组织真正计算交易成本有了可能。企业真正开始考虑组织架构因素对企业的基业常青能贡献些什么。表2.1指出了现代企业组织渐渐形成的一些主要特征。

对企业家或者管理者而言,个人的商业运筹能力只有在稳定的、连续的企业营运中才能够换取报酬。因此,构造出使得企业组织基业常青的组织模式与组织结构有了强有力的动机。渐渐地,这些个人的商业素质成了生产发展的一个有力的推动因素,因而变成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源。

企业成了现代社会中各种关系的连结点。另外,作为资本在全球流动的结果,国际分工与贸易体系已经形成,好的企业组织构架是在这一体系中保持优势地位的必然选择。现代企业组织也就逐渐变成了主导性的组织社会生产的方式。

考虑到上述事实,可以得到的一个结论是:一个企业的内部合作体系及其脉络就是企业组织构架形成的原因,也是企业构架的图谱,合作体系中的生产职能与权益保障职能,是维持该企业各成员的正常生活与生产的根本手段。

三、技术进步促进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

从经济的视角来看,推动现代企业组织形成的关键因素还包括技术进步。现代企业组织的形成既离不开一定的制度环境,也离不开一定的技术条件,技术进步最初的激励因素是企业间的竞争。

许多重要技术的开发都有两个显著特征:(1)需要巨额投入,但回报极不确定,因而风险巨大;(2)需要聚集来自各种专业的大批人才的合作。

这些特征表明非企业组织无力承担这些技术的开发。事实上,现代企业比过去对资本和劳动力的依赖更加倚重技术进步。技术进步既促进了现代企业组织的形成,又是促使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变化的重要因素。因为任何组织都有一个反映组织主要目标的技术核心,技术核心还包括代表组织所采用技术的转换过程。在当今变化着的环境中,组织都设法使自己变得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对新技术的采用就影响到了组织结构,例如新近在欧美出现的现代企业的战略联盟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企业组织模式,它具有极大的组织灵活性。这种新型的组织模式一般由一些独立公司包括制造商、供应商,有时甚至是往日的竞争对手临时组成,它们聚散迅速,如果有机会来临,一个公司马上会联合其他公司聚兵会战,一旦各自需求得到了满足,则联合组织立即解除,每个公司马上各奔前程,如果又有别的机会,这家公司又将会同相关公司再次聚兵会战。依赖于利用彼此的技术优势,企业联盟组织可以使生产出来的产品迅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第二节 现代企业的组织模式和特征

现代企业组织是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的企业,它是在国家公司法的规定下组建的,因此其组织模式取决于公司法规定的几种形式。譬如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将公司分成五种类型: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和英美法系类似,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单体型企业组织模式

单体型企业组织是指单一企业法人的企业。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单体型企业组织就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模式。(一)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条例,有限责任公司规定,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以其出资额的多少为限,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它的组建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股东必须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法定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我国台湾省《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20人以下。日本《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的总人数不应超过50人,但因发生了继承或遗赠而使股东人数发生变更时,总人数的多少则不在此规定之列。

2.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法根据各行各业的经营特点,规定了不同业务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人民币30万元;以科技开发、咨询、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人民币30万元。日本《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日元。

3.股东必须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制订公司章程,并以此作为公司进行组织,公司从事经济活动的准则。该章程应当对所有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4.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统一的对外名称和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用自己的名称作为识别标志,以区别于其他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名称专用权。值得注意的是,在给公司起的名称中必须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必须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由经理领导的经营管理机构。

5.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是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地点、建筑设施等;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指,公司对经营场所拥有所有权或者在租用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时对该场所拥有一年及一年以上期限的租赁协议。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例如拥有从事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和设施,拥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匹配的从业人员等。(二)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只存在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这样一种独资公司,其他人或其他国家机关部门都不能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独资公司。

独资公司也称一人公司,即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独资公司,因此它既具有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又具有独资公司的特点。国有独资公司以其公司的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与我国现在有些国有企业事实上负无限责任有很大区别。国有独资公司由于只有一名股东,即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部门,所以其公司章程或者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按公司法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事实上,由于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因此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的部分权力由国家股东授权的董事会行使,但关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方面的业务,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三)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比较有这样一个特点,公司的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是通过认购股份的方法来交纳出资额的。

1.发起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法定发起人的人数为5人及以上,而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当然,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日本《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包含7人及以上。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在我国,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认缴股份,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业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折合成股份,但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筹办等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文件均已具备且符合法定要求等。在我国,如果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①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②公司章程;③经营估算书;④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股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⑤招股说明书;⑥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⑦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4.发起人要制订公司章程,并且必须经创立大会通过。章程应具备法定必备事项,相关的事项在我国公司法中都有明确规定。

5.必须具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任何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中都必须含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的管理机构等。

6.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这一点与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的相应条件一样。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发起设立,它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另一种是募集设立,它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二、联合体型企业组织模式

现代企业的联合体型企业组织是指两个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的联合。联合体型企业组织的联结方法主要可分为契约型联结方法和资产纽带型联结方法。值得关注的一个差异是,联合体型企业组织和由总公司、分公司联合的组织有本质的不同,总公司和分公司虽然可以分别注册经营,但本质上它们仍是同一个实体,同一个法人企业。联合体型企业的产生和发展是市场竞争和市场垄断的产物,许多中小企业为了规避竞争风险,需要联合,许多大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也会在某一个时期共同走到一起。(一)契约型联合体型企业组织的特征

契约型联合体型企业组织是指,为了某一共同目标,或某一时间内的共同利益,通过契约,合同等联结形式而相互联合并组建起来的联合体型企业组织。

1.联合企业组织中的各企业仍保持独立法人资格,整个联合企业组织的管理和协调通过契约和合同进行。这是一种松散型的联合。

2.联合企业组织中的各企业无论大小原则上都是平等的,没有哪一企业可以绝对地支配另一企业,各自都为自己的目标进行生产经营,只是在某些方面共同行动。

3.联合企业组织中的企业要脱离联合体是很容易的,在满足契约与合同的条件下,没有其他很硬的约束。不像母子公司的联合,母公司控制着子公司的股权,子公司根本无法脱离母公司的控制。(二)契约型联合体型企业组织的组建模式

契约型联合企业组织根据契约内容不同而相应有一些模式,如卡特尔(Catel),辛迪加(Syndicate),连锁特许经营企业,联营企业,战略联盟公司等。

1.卡特尔组织。它是一种销售协定联合组织,这里的销售包括了划分销售市场,确定商品产量或规定商品售价等较广泛的含义。参加卡特尔组织的企业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都是独立的。该联合组织的管理由卡特尔内部企业共同选出的委员会负责,主要监督协议条款的执行情况。这种组织主要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国家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该组织具有很强的垄断性,属于一种销售垄断组织,后来普遍受到了这些国家的反垄断法的限制。

2.辛迪加组织。它是企业间通过签订统一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协定而组成的联合组织。它的管理也是由联合体内选出的委员会负责。这种组织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俄国等欧美国家发展很快。由于该联合组织实行统一经营,加入的企业丧失了商业上独立性,因而比卡特尔组织更稳定,更具垄断性。

3.连锁特许经营企业。这种企业联合组织在商业企业和服务业中较多,它是由享有声誉的大的饮食公司或服务公司同一些独立的小快餐店或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授予它们经营其特色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特许权,从而组成庞大的特许经营的连锁企业。参加这种联合组织的企业经营同一标准商品,使用同一标识,采用同一经营管理模式。这种联合组织的管理主要由提供特许经营权的大企业负责,它主要监督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情况,也就是在同一标准商品的经营,同一标识使用,同一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连锁企业组织的要求。如肯德基连锁企业,麦克唐纳连锁企业都属于这类联合组织。

4.联营企业。它是由在技术上,品牌上,产品上享声誉的大企业联合一些中小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型企业组织。这种联合体有这样一些特点,参加联营的企业各自都是独立生产销售,但它们生产相同或相配套的产品,销售相同的品牌。联营企业在管理上是松散的,主要由提供技术,品牌和产品的龙头大企业负责协调,如可口可乐公司向世界各地的联营企业提供饮料浓缩液,而这些联营企业通过灌装,并打上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品牌把饮料销售出去。

5.战略联盟公司。这是一种新近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出现的企业联合组织。它是指一大批为了完成某一特定任务,利用电子手段在短时间内迅速建立起合作关系而构成的网络式联盟组织。它的特点是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打破联合公司间的时空阻隔;这种联合组织属临时性组织,分合迅速,目的在于利用变化多端的种种市场机会,联合企业组织内部,所有公司各自发挥自己的竞争优势,共同开发一种或几种产品并迅速推向市场。

战略联盟公司的概念,首先由美国DEC公司总裁简·霍普兰德和管理学泰斗罗杰·内格尔提出,后来越来越多的实业界人士接受了这个概念。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些大公司已经或正在利用这一概念来发展自己,有些公司已取得了成功,获得了利益。如美国科宁公司1993年收入的13%来源于战略联盟公司;由于苹果电脑公司把与其他企业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作为长期的战略,因此1992年其员工人均创收43.71万美元,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两倍还多;就《狮子王》这部动画片来说,企业间的协同行动产生了高达2亿美元的盈余,这还不算其正常的门票收入和发行录像带的收益。美国MCI公司总裁丹尼尔·阿克逊说:“由于我们充分利用了其他100家联盟公司的智力、技术和资源的优势,使得MCI公司每年可节约3亿至5亿美元的研究费用。”科宁公司董事长豪顿也说:“战略联盟对未来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科学技术发展得那么快,没有一家公司能够单独把什么事情都干好。”战略联盟作为一种全新的联合企业组织模式,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组织灵活。这种新型的组织模式一般由一些独立公司包括制造商、供应商,有时甚至是往日的竞争对手临时组成,它们聚散迅速灵活,如果有具体机会来临,一个公司马上会联合其他公司聚兵会战,一旦各自需求得到了满足,则联合组织立即解除,每个公司马上各奔前程,如果又有别的机会,这家公司又将会同另外一些公司再次聚兵会战。这种组织一般也没有专门的领导机构,相互合作通过计算机网络。(2)技术先进。对于这类公司的发展,技术将起关键作用。雷海大学亚科卡研究所经理罗杰·纳杰尔预言说,未来世界中,技术将使战略联盟公司的创建“像联结不同厂家制造的家用音响和视频系统的组合部件一样简单便捷。”组成该类联盟组织的公司,借助信息网络彼此联系,共同工作。依赖于利用彼此的技术优势,企业联盟组织可以使产品迅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3)发挥优势。联盟组织的每个公司都将自己的“核心优势”贡献出来,所以可能创建一个“一切都是最优秀”的机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可能是世界一流的,而这正是单体公司难以做到的。(4)彼此信任。这类组织要取得成功,成员公司之间彼此依赖是必不可少的,也就要求它们必须相互信任。它们将负有“一种共同的使命”,即每个伙伴公司的命运都将依赖于另一个。

战略联盟公司这一企业联合组织由于借助于高新技术、信息网络,形成了一种力量强劲、运作灵活、优势互补、效益最佳的组合,因此具有比其他联合组织更大的优势,它大大降低了组织的开支,提高了工作效率,扩大了服务项目,缩短了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进而为各个公司提供了发展的力量和广阔天地。但是,战略联盟公司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它可能造成公司产权情报和技术的泄密或丧失,可能会造成公司对某些操作控制权的丧失,以及公司职员关系淡漠等。当然这些存在的问题可以在这种联合组织的发展中不断地加以解决。(三)资产纽带型联合体型企业组织的特征和组建模式

资产纽带型联合体企业组织,是指联合体中的成员企业之间的连接纽带是资产,亦即一个企业持有或控制另一个企业的股份。这种联合体组织的典型模式是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当今世界最有影响的企业联合组织,它们对各国乃至整个世界的经济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托拉斯(Trust)。它是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产品之间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是从控制原材料供应和加工直至产品生产和销售的联合,它具有这样一些特点:托拉斯组织已集中了生产,销售和财务权;参加托拉斯的企业不仅在商业上,而且在生产上、法律上已完全丧失其业务独立性;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已经分离;原企业主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份取得红利。

托拉斯的形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金融控制为基础的托拉斯,也就是控股公司,另一种是企业完全合并形成的托拉斯,也就是通过大鱼吃小鱼形成的托拉斯。值得注意的是,托拉斯这种联合企业组织实质上已是一种特大型企业,它是一种统一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被合并的企业已经成了托拉斯即特大企业的一部分,它完全丧失了独立性,即使要退出,也只能以出售自己的股权的方式退出。

托拉斯的产生和发展主要在1920年代前后,美国是托拉斯组织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被称为“托拉斯之国”,产生了很多著名的托拉斯,如美孚石油公司(1922年),伯利恒钢铁公司(1919年),国民钢铁公司(1926年),克莱斯勒汽车公司(1925年),波音公司(1916年)等。托拉斯是一种垄断性很强的垄断组织,今日美国,在“反托拉斯法”的限制下,托拉斯组织的发展受到了阻碍,然而仍有很多这样的企业存留了下来,并在以后的发展中通过控股、持股的方法又控制了一些子公司,从而组成了更有影响的大型企业集团。

2.企业集团(BusinessGroup)。企业集团是企业联合组织中最稳定的一种模式,也是企业联合模式发展到现在最成熟的模式。企业集团的形成主要是集团中核心企业大力发展和不断进取的结果,参加企业集团的成员很多是被动地被集团中核心企业吸收进来的。这里所谓吸收,实质是核心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控股、持股,但要注意,虽然这些被控制的公司称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但它们彼此在法律上是独立的,都是企业法人。

企业集团作为各国最有影响,最稳定的联合企业模式,我们如何给其下定义呢?

企业集团是由两个或以上企业以资产为纽带形成的有层次的企业联合组织,其中成员企业都是企业法人,但企业集团本身不是法人。企业集团一般分为四个层次:(1)核心层,通常它由一个或几个大的企业构成,如商业银行,综合商社,大的工业企业等,它们对集团中其他成员企业都有控股和持股行为;(2)紧密层,它由核心层的控股子公司构成;(3)半紧密层,它由紧密层的子公司或核心层的控股公司构成;(4)松散层主要是由与企业集团成员有一定联系(如持股关系,协作关系等)的企业组成。

企业集团在各国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因此,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所组成的企业集团有自己的特色。德国的企业集团称为康采恩,虽然康采恩成员都是企业法人,但康采恩有一个最高管理机构,在重大决策上它有权支配集团中的成员企业。意大利的企业集团中有国家控股的模式,企业集团的核心层是国家的控股公司,它用一定的国有资本控制了大量的私有资本。日本的企业集团有三种模式,一是由旧财阀留下的企业形成的企业集团,二是由新兴的商业银行为核心组成的企业集团,三是由工业大企业为核心构成的企业集团。我国企业集团的名称是从日本引进的,企业集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迅速发展起来,很多企业集团是由国有企业联合组建的,因此这些企业集团很有中国特色。我国的企业集团是先有企业集团的名称、内涵,然后按照它们去组建,从而组成符合企业集团内涵的企业联合组织,不像国外企业集团是先有核心企业,然后核心企业通过兼并、购并而形成企业联合组织,并符合企业集团的内涵。

各国的企业集团除了有各自的个性外,还有它们的共性。企业集团具有以下共同的特征:(1)联合性。企业集团是众多独立法人企业的联合组织,是以核心企业为核心,紧密层企业为骨干,带动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共同参加的一种特殊的联合组织。(2)系统性。企业集团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内部成员企业是系统的单元,他们属于不同行业,如工业、商业、农业、高科技产业等,形成了较完善的内部系统功能。在集团外部,成员企业和外部企业仍有协作,销售等方面的联系。(3)资产纽带。企业集团虽然是法人企业的联合组织,成员企业彼此都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他们可能属于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所有制,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上级主管部门,但是他们都有资产上的联系,即他们的联结纽带是资产。(4)向心性。企业集团一定有一个核心层,它一般由一个或几个大企业组成。从核心层企业的性质看,有以银行等金融企业构成的核心层,有以控股公司构成的核心层,也有以大的工业企业或商业企业构成的核心层等。企业集团的管理通常是通过核心层企业的董事会进行的,核心层企业由于对成员企业有控股权或持股权,因此对它们也就有控制权和影响力,可以支配和影响它们,要求它们的经营符合企业集团的整体战略。(5)功能多样化。企业集团内部一般都有多种职能性部门和企业研究开发部门,或科研单位,它们不仅为企业集团成员提供新技术、新发明,而且有时也向集团外出售成果。集团内的销售、贸易部门或企业,如商社、外贸公司等,负责把企业集团内的产品在集团内部销售,也负责把它们销售出去,同时还负责把集团外的原材料采购进来。集团内的金融部门或企业,如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它们能够帮助集团成员企业筹资,解决它们的资金困难。此外,还有服务、信息、培训等其他一些集团内的职能性部门或企业。因此,企业集团比别的企业组织有更大的综合优势。(6)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尽管在生产要素、资源配置上有相对的独立性,然而在核心企业的领导、影响下,企业集团为了整体战略,能够很好地做到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的最优化。(7)经营的多角化。企业集团这种新型的企业联合组织模式其形成的动因就是为了抵御日益增加的市场风险,提高竞争能力,获得更多的市场营销机会。为此,企业集团在形成过程中,有意识地吸收多种行业的企业。因此从现有的企业集团看,几乎都是多元化经营的。如日本的三菱集团,其成员可以分成十多个不同的产业部门,其中有食品、纤维、造纸、化学、石油、玻璃、钢铁、有色金属、机械、电气、机器制造、运输机械、精密仪器、商业、证券、不动产、海运、空运、仓储、银行、保险等,用三菱集团自己的话来讲是“从方便面到导弹几乎无所不包”。(8)规模的大型化。企业集团无论是经营规模还是资本金额都是非常巨大的,规模大型化其实也是企业集团形成的动因,因为只有大船才能抗大浪。如日本某一企业集团其资本金就达到一国全部产业资本金的3%左右。我国的企业集团规模也因为国家要求其达到一定规模,因而变得越来越大。

3.跨国公司。跨国公司是指控制着一大群在不同国家的公司的总公司。他们能够使用一个共同的人才和物力资源,具有共同的战略目标。

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在国称为母公司的来源国或称母国,子公司所在国称为东道国。母公司是在母国政府登记的法人母体,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和领导,其大部分股权或全部股权被母公司所控制,并服从于母公司的全球战略,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有相当大部分是在母公司同子公司之间进行,包括内部贸易、技术转让、代为销售等方面。

跨国公司模式在当今世界经济中是一种主要的生产经营的组织,可以说当今世界经济就是以跨国公司为主体进行生产和经营的经济活动。跨国公司的生产大约占世界总产出的1/5,跨国公司贸易额大约占世界贸易额的1/2,跨国公司控制着发达国家70%的国际技术转让,80%的工艺研究。近年来,跨国公司的年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0%以上,几乎是世界产出增长率的2倍,跨国公司几乎遍及世界各地,世界经济的各个领域,并以惊人的速度发展。

跨国公司的类型和形式多种多样。若从经营项目分类,可把跨国公司分成资源型、制造型和服务型。资源型跨国公司是指直接投资于资源国以取得本国所短缺的各种资源和原材料的公司,制造型跨国公司是指主要从事加工制造业的公司,而服务型跨国公司是指提供技术、管理、决策等服务的公司。若从企业结构分类,跨国公司可分成水平型、垂直型和混合型。水平型是指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没有很多专业上的分工,基本上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垂直型是指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和子公司制造不同产品,经营不同业务,但他们的生产过程是相互联系和衔接的;混合型是指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和子公司制造不同的产品,经营不同的行业,它们经营的产品和行业之间没有有机的联系,也互不衔接。此外,跨国公司还针对各国的法律、民族特点,根据自己的战略要求,组成了各种形式的跨国公司。

但是尽管跨国公司类型、组建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1)跨国公司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外设有一定数量的子公司。(2)跨国公司控制或者持有国外子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并使其为跨国公司的战略服务。(3)跨国公司在国外的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在当地开展经营活动。(4)跨国公司的许多经营活动是在公司体系内进行的,内外配合,综合运筹,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为目的。第三节 现代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形式

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包括相互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上的结构和管理上的结构。法律上的结构是指出资人和公司的法律关系和股权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关系和股权关系等,而管理结构是指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提高企业效益而构造的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我们这里主要讨论现代企业组织管理上的组织结构。

管理上的组织结构指一个企业组织内各构成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即组织的框架体系。它涉及部门的组成,基本岗位设置,权责关系,业务流程,管理流程,企业的内部协调。因此组织结构直接影响企业的“所作所为”。“三个和尚没水喝”,“三个臭皮匠,胜过诸葛亮”,“一盘散沙”和“窝里斗”就可能是组织设计效果的体现。

管理上的组织结构包含这样一些要素:组织结构决定组织中的正式报告关系,组织结构确定部门的组合方式,组织结构包含跨部门沟通、协作、整合的制度设计。这些要素规定了组织的结构框架,决定了组织的相互作用。

从管理角度而言,现代企业组织内部的结构设计主要有这样一些组合方式:职能组合,事业部组合,矩阵结构,或者建立在这些方式的基础上的混合结构。职能组合是将相似的职能或工作过程,或提供相似知识和技能的员工组合在一起,比如将所有的市场营销人员集结成市场营销部门;事业部组合是按照所生产的产品将人们组合在一起,比如生产饼干所需要的所有的人员,包括营销、制造、检验人员都被组合在同一个经理的领导之下;矩阵结构是指一个组织内部同时采用两种结构组合方式,例如产品和职能,或产品和地区。

对企业组织结构的了解可以借助于组织图示。

一、单体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形式(一)单体企业的组织结构

1.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组织结构是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隶属总经理下的各种职能组织机构和分部机构等构成。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比较少或规模比较小时,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而就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至两名监事,此时这名执行董事就是企业的法人代表。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组织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隶属总经理下的各种职能组织机构和分部等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和权力机构,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重大决策和一切重要人事任免,诸如董事的任免,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及分配方案等只有经过股东大会通过才有效。但是,股东大会不是一个执行机构,对内不能执行业务,不能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具体经营,对外它不能代表公司,它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来选举和罢免董事,通过董事会间接地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组成的机构,它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的一个常设机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它领导着管理、经营决策机构,由5至19名单数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他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代表公司进行内外活动。在我国,董事会的其他成员未经授权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活动。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成员在3人以上。监事会是股东大会领导下的常设监察机构,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与董事会并立,独立行使对董事会、总经理、高级职员及整个公司管理的监督权。

总经理是董事会任命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管理,是公司业务活动的主管,它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业务活动效率及结果负责。总经理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机构,招聘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实现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

3.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结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它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而股东会职权中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则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并且由它们负责对公司的国有资产的监管。

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结构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授权的部门、董事会和总经理及总经理聘任的职能机构和分部组成。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监督机构,但它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和一些重大的决策活动,它通过委派的董事及由他们组成的董事会来间接地影响公司的活动。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活动由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负责。(二)单体企业组织的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参谋—产品制”和职能制。(1)“参谋—产品制”适合规模大,产品多的公司,它的结构图如图2.1。图2.1 参谋—产品制(2)职能制。一般规模小,产品少的公司采用此形式,如图2.2所示。图2.2 职能制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根据其规模大小主要有事业部制和职能制。

事业部制。这是适合规模很大的股份公司。事业部制是指在公司内部按产品类别划分成一个个类似分公司的事业单位,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各事业部下属若干工厂、派出机构,形成以产品试制到生产、销售、收支等统一经营的事业体。公司的各职能部门一般除财务部门外,不要求与事业部的职能组织上下对口,垂直领导,而是事业部职能部门上对事业部主管负责,事业部主管只对总经理负责。如图2.3。图2.3 事业部制

事业部制它有一些优点,如:(1)强调了产品和技术的专业发展,在公司产品多样化的前提下,保持专业性生产经营的灵活性。(2)较好地做到了分权管理中的权、责、利的一致。因为事业部是以生产为主导的,利润中心的责任可以自然地建立起来。

但是事业部制也有一些缺点,如:(1)增加了一定的管理层次,职能管理人员较浪费。(2)事业部容易从本位利益出发,只重视局部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而且事业部之间缺乏一定的合作精神。

3.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一般采用参谋直线职能制形式。由于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授权的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权,然而这些部门或机构本身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而只是通过委派董事和董事会及董事会聘请的总经理间接地参与公司管理,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监督公司的经营而采用了有效率的直线职能制和能起监督职能的参谋制。如图2.4。图2.4 参谋直线职能制

参谋一直线职能制的优点:(1)由于强调业务机构的专业化,可以提高管理效率。由于直线领导,有利于公司的集中控制。(2)由于参谋机构的帮助,有助于解决因为公司过分集权而带来的风险问题。

但是这种体制也有缺点:

不利于进行多元化经营。因为要求各职能部门的经理具备许多不同行业的专业知识是困难的。

二、契约型联合企业组织的结构和形式

1.契约型联合体企业组织的结构相对比较简单,即最高协调管理机构层及各成员企业层,而最高协调管理层通常只负责对协议条款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协调,除此而外,不再对成员企业有其他任何管理职能。

2.契约型联合体企业组织形式。(1)卡特尔和辛迪加的管理委员会制。卡特尔和辛迪加等一些在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通过协议联合起来的联合体企业组织通常采用管理委员会制。如图2.5。图2.5 管理委员会制(2)特许连锁经营企业组织形式。特许连锁经营企业的联合组织一般有一个中心企业,它拥有著名产品、商标、服务标志等,其他成员企业通过协议获得使用这些东西的权利。中心企业除了授权成员企业经营著名产品、商标、服务标志等并进行管理外,一般它自己也生产经营,因此这种组织形式常如图2.6。图2.6 连锁经营(3)联营企业组织形式。联营企业组织形式同特许连锁经营企业组织形式类似,它也是由一个中心企业来管理联营企业,但这种管理主要是按协议在某几方面的协调,如联营企业是协作型企业,中心企业只负责把握零部件的质量关,并同时负有包购这些零部件的义务。(4)战略联盟公司的组织形式。战略联盟公司是通过电子、信息技术临时组成的暂时性联盟组织,因此这种组织形式是虚设的,战略联盟的成员企业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现代通讯技术等高新技术。

三、资产纽带型联合体企业组织的结构和形式

资产纽带型联合体企业组织相对契约型联合体企业组织的结构要复杂些,因为这种组织的成员企业间的联系要比契约型联合体成员企业的联系紧密得多,这种组织的成员企业虽然可以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但是,它们必须符合联合体的整体战略目标。

1.托拉斯组织结构。托拉斯组织是一种大型联合企业,它在合并过程中,使一些成员企业丧失了法人地位而成了托拉斯组织的一部分,因此托拉斯组织或者是一个大型的股份公司或者是一个企业集团。托拉斯组织的结构也就是股份公司的结构或企业集团的结构。

2.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和形式。目前,企业集团的结构形式有以下几种代表类型:(1)日本六大企业集团,三菱集团、三井集团、住友集团、芙蓉集团、三和集团、第一劝银集团,它们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经理会。经理会由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经理或董事长组成,企业集团的重大决策由经理会决定,如成员企业的最高管理者的任免、重大的投资决策等。(2)德国企业集团也称康采恩,它们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企业集团的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集团成员企业的董事长组成,俗称“大董事会”,在董事会下设有一系列职能性的委员会,如财务、法律、生产、信息、销售等专业委员会,它们负责专门化的领导。成员企业虽然是独立法人企业,但是它们的独立性不是很强,要受企业集团董事会的全面领导。韩国企业集团和德国的企业集团也有类似的情况,即企业集团之上有一个领导管理机构,它本身不直接经营,主要针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它有一些服务性的职能部门,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等部门。(3)我国的企业集团组织结构和形式。我国的企业集团的结构有自己的特点,一般我国的企业集团的核心层是集团公司,它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本身可能是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它作为母公司既要负责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又要通过控股、持股对成员企业进行控制、管理,也就是说我国企业集团的最高管理机构管理由核心企业公司兼管。

四、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形式

跨国公司通常是国内外都设有子公司的母公司,它和所有子公司、孙公司等构成了企业集团。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在母国是一个现代大型企业,因此它的组织结构也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及隶属其下的各主管部门。而在对国外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管理控制上的不同又形成了几种不同的形式。

1.国际部结构形式。国际部形式是指跨国公司对国外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归口国际部统一管理和控制,如图2.7所示。图2.7 国际部结构形式

国际部结构的优点是:(1)可以协调国外各子公司,避免它们之间的竞争。(2)由国际部统一筹措资金可以减少利息负担。(3)当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时,可以使用转移价格来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提高公司的利益。

国际部结构的缺点是:(1)国际部与所依靠的产品、技术、销售等部门常常会发生自标冲突。(2)如果国外子公司或分公司数目增多,行业范围扩大,国际部将难以适应繁杂的国际业务,以及一些行业方面的专业业务。

2.全球性职能结构形式。全球性职能结构就是跨国公司按职能划分的全球性组织结构。在这种组织结构下,母公司确定全球性目标和策略,由母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本职能的国内外一切事务,如图2.8。图2.8 职能结构形式

全球性职能结构的优点是这种按专业划分的方法,有利于在全球竞争中形成优势,能以精简的部门和较小的人员实施对整个组织的全球控制。这种结构的缺点是容易造成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的困难,也难以适应多元化经营和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全球扩大化的要求。

3.全球性产品组织结构形式。全球性产品组织结构是按产品设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生产和销售。每个产品部对其本身产品的全球计划、管理和控制负主要责任,其产品计划要经公司总部批准,如图2.9。

全球性产品组织结构的优点是公司按产品的专业化要求进行组织构造,这将有利于各产品部门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产品技术和产品市场上,有利于全球产品策略的实施,有利于缩小国内业务和国外业务的差别。其缺点是这种组织构造使整个公司机构过于庞大,任何地区内的不同产品部的活动难以沟通、协调、控制,不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源。图2.9 产品组织结构形式

4.全球性地区结构。全球性地区结构是将整个公司业务分成若干地区,各个地区部门负责协调本地区各种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各种职能机制。母公司总部负责确定全球战略和控制全球机构,如图2.10。图2.10 全球性地区结构

全球性地区结构的优点是公司可以从职能和产品两个方面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境作最优配置,可以加强各区,各国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工作积极性,保持总公司、地区、各国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有效沟通。

而全球性地区结构的缺点是各地区分公司和子公司只重视本地区的业绩和市场,忽略总公司的总体全球战略目标和利益;难以进行地区间的技术协作和技术转让,由于各地区往往重复设置产品和职能的专门人才,造成同类人才的重叠。

5.全球性混合式组织结构形式。当公司规模很大,涉及的行业很多,跨越的地区很广,而采用前面单一组织结构形式将很难适应公司的全球性的广泛经营,于是为了避免单一组织结构的缺陷而构造全球性混合式组织结构形式,如图2.11所示。图2.11 混合式组织结构

6.全球性矩阵式组织结构形式。如果将上面结构形式中的国际部再按地区划分就构成了矩阵式组织结构形式。如图2.12。图2.12 矩阵式组织结构

全球性矩阵式组织结构的优点是总公司从产品和地区两维的角度对子公司和分公司进行管理,有利于应付复杂的国际业务环境,增加应变能力,能从各个方面做出迅速反应。其缺点是组织结构复杂,各层次的利益和关系较难完全协调一致,甚至在对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管理上两个方面的部门会发生冲突。第四节 现代企业组织的关系

组织关系是指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织之间的相对持久的资源交换、流动、联系。在严峻的国际竞争、技术变革、体制转型的环境中,任何公司难以独行。企业组织中存在的相互作用促使企业不断产生新的关系类型。这些相互作用和相互关系影响到企业的整个系统。根据企业组织的模式与结构,企业组织主要具有这样一些关系:

一、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一个经济实体,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总公司是法人企业,分公司不是法人企业,尽管分公司可以在工商部门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对外进行营业,但涉及法律问题必须由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出面。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上下级的直接领导关系,分公司在总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进行一切经营活动。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主要是股权关系。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分别独立的经济实体,都是企业法人。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存在直接的上下级关系,母公司不能直接领导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在对外的一切活动上彼此都是独立的。然而母公司对子公司有着控股的关系,是子公司的大股东,因此母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大会以及它的常设机构董事会来对子公司进行控制,间接领导子公司的经营,决定子公司的一切重大决策,并且可以间接地决定子公司的总经理人选。母公司由于对子公司事实上拥有较多的支配权,因此一些母公司在进行组织构造时常常有专门的部门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如事业部制结构的公司就是将不同的子公司归在相应的事业部下面。

什么样的情况下两个公司称为母子公司呢?通常A公司拥有B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称A公司是B的母公司,B公司是A的子公司。但是各国对母公司成立的要求不尽相同,一般可归纳为四种:(1)A公司控制B公司一半以上股份;(2)A公司拥有相对控制B公司多数表决权的股份;(3)A公司能实际控制B公司的董事会;(4)B公司是A公司所拥有的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此时也称B公司是A的孙公司。

三、跨国公司与国外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国外子公司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企业法人,母公司在母国遵守母国的法律法规,而子公司在东道国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子公司是具有东道国国籍的公司。在股权上,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因此对其有控制权,有间接指挥其经营的管理权。

跨国公司的国外分公司是母公司的一部分,是母公司由于业务需要而在国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尽管它在东道国注册经营,但由于它只是母公司的附属机构,相对东道国来说只是外国公司的一部分,因此它不具有东道国的国籍。分公司的对外一切活动都是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总部对其有直接的指挥权。

四、契约型联合体企业组织与成员企业的关系

契约型联合体企业组织只是一个协议性联合组织,就组织本身来讲,它并不是企业法人,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它只是一个协调性组织,一个监督协议条款执行的组织,它除了对成员企业在某些条款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外,没有任何指挥权,因此成员企业和契约型联合体企业组织的关系是相当松散的。

五、企业集团和成员企业的关系

企业集团是一种结构相当稳定的企业联合组织形式,但是从法律上讲,企业集团本身并不是企业法人,也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然而由于企业集团四个层次的独特结构又使成员企业与企业集团有着紧密的联系。企业集团的核心层是企业集团的中坚,其他成员企业的关系实质就是核心层企业和成员企业的关系。核心层企业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紧密层企业是母公司的子公司,它跟企业集团的关系非常紧密,是企业集团的忠实成员。半紧密层企业是母公司的关联公司。关联公司是指被其他公司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但未达到被控制界限的公司,关于关联公司的持股比例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日本规定A公司拥有B公司20%以上50%以下的股份,B公司就是A公司的关联公司。由于核心企业对关联企业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因此对其人事、财务、经营等都有一定的影响,故关联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关系也较紧密。相对而言,母公司的关系企业、协作企业,它们是企业集团的松散层,它们和企业集团的关系比较松散。

由于企业集团的核心层企业对其成员企业有着控股和持股等因素,所以企业集团可以通过母公司对其他成员企业进行间接指挥或影响它们的活动,而有的企业集团设立领导机构的话,更可以通过这一机构对成员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决定,领导成员企业实现企业集团的总体战略目标和利益。第五节 现代企业组织创新

管理实践随着整个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现代企业组织的组建模式也相应地发生着变化。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大企业的执行官无一不是战略家,他们关注市场,关注技术变革,他们殚精竭虑地思索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寻求着企业发展的突破。虽然好的战略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企业竞争力和竞争优势的核心不仅仅依赖于特定的组织资源或能力,因为这些通常可以购买或被其他公司模仿,组织竞争的优势来源于组织内部的运行机制,即企业执行的程度是难以被模仿的,战略的执行和落地需要组织能力的支撑。

现代企业组织的创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组织模式创新,二是企业内部组织体制建构的创新。管理者的组织工作也侧重于对组织内整体的结构与流程进行设计。

一、现代企业组织的组建模式创新

企业组织本身的创新,从历史的角度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从资产权和经营权合一的企业组织形式到资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组织的发展,从作坊,单一工厂形式的企业组织到现代的联合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都说明,历史一直在选择新的、适合时代潮流的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每一个企业虽然在组建之时都会构建组织形式,但组织形式演变的历史表明,组织过程本身是对组织的一种思考和思维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今天企业的外部环境,譬如全球一体化带来的竞争、多元化、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技术的快速发展,知识和信息转变成为组织最重要的资源,企业员工不断增强的对有意义的工作的探寻,对个人在企业内的职业发展机会的期望等,要求组织做出应对,对企业组织创新的要求是:(1)要有利于企业的经营,有利于企业的管理。(2)要能够增强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提高抗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竞争能力。(3)要能够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发挥企业的最大潜能,发挥自身优势。(4)企业要有完善的经营机制,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

表2.2罗列了组织创新前后新旧模式的比较。

表2.3罗列了组织创新的相关要求。

二、现代企业内部组织体系的创新

企业内部组织体系的创新目的就是更好地适应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的变化。企业的外部环境包括了宏观环境和产业环境。从宏观环境看,政治与法律因素、技术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国际政治与经济等因素的变化都会促使企业组织内部体系的创新。从产业环境看,比如竞争者的产品价值的变化,顾客需求的变化,供货商货源价格的变化等等因素变化也都将促使企业内部组织体系的创新。

企业内部组织的创新一般应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组织结构创新,二是组织管理技术的创新,三是人才使用的创新。卓越的组织设计特征包括:

1.组织结构创新。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创新就是对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全部和一部分进行变革,从而得到一种新的内部组织结构。那么,组织结构创新应该追寻怎样的路径呢?(1)从组织结构中的部门着手,它涉及分权程度的变革,管理跨度的变革,协作方式的变革,工作设计的变革以及工作进度的变革。(2)从整个组织规划着手,它涉及到组织体系的变革。(3)从控制指挥系统着手进行创新。

2.组织管理技术创新。管理技术创新就是对管理中使用的技术进行变革。如电话的产生,电子计算机的问世,信息技术的发展等都导致了管理技术的创新。

3.人才的开发与使用的创新。企业内部组织,人才是关键因素,因为组织的运作是靠人去完成的。

4.平衡绩效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完善。

5.授权员工以增进创新。

三、现代企业组织设计要素创新

1.以网络为平台的电子商务,知识管理,信息管理是组织系统设计者优先考虑的创新要素。信息化世界成了管理者们关注组织兴衰的驱动因素。

以知识经济为特征的新经济在电子商务等新的经济活动形式的配合下,出现了这样一些新规则:(1)注重集结,组织通过网络将其上层至下层人员全面地、扁平化地连接起来,这不仅意味着网络技术在组织中的广泛使用,也意味着找到了一种能充分挖掘组织中每一个人的智慧的组织形式;(2)随着市场从有形到无形的转移,距离和地域的限制变得愈来愈不重要,供给与需求双方之间的中间环节减少了;(3)机会先于效率,网络经济为组织开启了以往无法想象的机会,在一个强调定制和创新的年代,组织将更注重于机会的出现,整个组织形式会随“机会”而“舞动”。

2.企业的伦理和社会责任越来越引起组织设计者的关注。不仅仅是大公司,各种规模的公司纷纷引入伦理准则,提出了鼓励伦理行为的政策和组织保障措施,有些公司成立了与此相关的职能部门。

3.适应多样化的开放系统。组织必须与环境互相作用才能生存,组织结构不仅不能设计成封闭的,还必须符合变革要求以适应环境的快速变化。

4.结构变量的变化。包括专业化,职权层级,组织规模,组织文化,人员比例,职业化程度等因素。

5.高层管理者为组织的发展方向制定的战略指向等行为对组织结构的形式有一定的影响。战略营运单位(Strategic business Unit)就是对高层管理者做出的战略指向的一种组织形式上的响应。战略营运单位代表一种单独的业务或相关业务的组合,独立经营和制定自己的战略。

6.员工指向对组织结构的形式的影响。企业目标给组织的参与者提供了一种方向感。目标有助于激励员工,尤其当员工参与目标的制定时更是如此。目标管理(MBO)就带来了组织形式的变动。目标管理体系由下级和他们的上级一起确定具体的绩效目标,定期地对实现目标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报酬的分配是否与实现目标的进展情况相符。

7.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冲突与合作关系,即组织的“生态环境系统”影响组织的结构。

四、现代企业组织设计新方案

1.动态网络模型。当今企业有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企业将自己限定在少数几项做得非常出色的业务上,而将其他工作交由外部的专业公司去做,这就形成了网络型组织结构。网络型结构将市场协调方式引入到组织中,以此取代了传统的纵向层级结构。而快速的电子数据传送使这样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成为可能,采用这一结构的一个优势是,组织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利用外部资源。

2.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中的“学习”是指通过实践和思考来改变自己的思想、行为模式和能力,它具有两层含义,获取知识为目的的学习和促使心灵根本转变为目的的学习。学习型组织的构想来自于佛瑞斯特教授于1965年发表的著名论文《一种新型的公司设计》,论文应用系统动力学的基本原理,将未来企业建构成由从属关系转向伙伴关系,员工和组织都不断学习、不断调整自身的经济创新性组织。

3.平衡计分卡。组织可以设计一种将行政控制、市场控制和部门控制结合起来的形式,即平衡计分卡,通过财务维度、顾客维度、流程维度和员工维度综合评价企业的绩效,综合运用财务绩效报告来衡量市场对组织的满足情况。平衡计分卡是一个富有弹性的动态工具,完全可以随机应变,根据企业战略而变,辩证地看待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后退与前进之间的关系。

本章小结

现代企业组织有单体型的模式和相应的结构,也有联合体型的模式和相应的结构,各种模式和结构又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通过对现代企业组织模式和结构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现代企业。不同类型的现代企业组织,它们的组织关系是有差异的,通过对现代企业组织关系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搞清楚企业之间的资源交换、要素流动以及彼此之间真正的联系。此外,本章对影响现代企业组织的因素研究,将有助于我们进行现代企业组织的模式与结构的创新。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现代企业组织?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3.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是什么?

4.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是什么?

5.国有独资公司有哪些特点?

6.卡特尔和辛迪加是一种什么样的联合企业组织?

7.什么是战略联盟公司?

8.什么是企业集团?它有哪些基本特征?

9.单体企业组织结构的形式有哪些?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10.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是什么,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11.为什么要进行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创新?

12.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创新的思路是什么?第三章 现代企业类型本章提要

现代市场经济不仅造就了现代化的社会经济活动,同时也造就了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企业无疑在市场经济中扮演了最主要的角色。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这一角色是由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担任的,除这两种典型经济外,还存在着国有与民营相互渗透和“嫁接”的混合经济型企业以及合作、合资、独资、私有企业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外延与内涵不断扩大和丰富。本章在根据企业满足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特点的划分基础上就企业经营的内容、特点和作用等方面对包括农业企业、制造企业、流通企业、金融企业、建筑安装企业、房地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邮电通讯企业在内的各类现代企业作一分类概述。

现代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了企业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社会经济生活的状况,即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不仅取决于企业的数量和规模,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每个企业的素质。第一节 农业企业

现代农业企业是指在一定地点集合包括劳动、土地、资金、设备等生产要素在内的,进行专业分工协作,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它主要以动植物和微生物作为劳动对象,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利用机械化、现代化的生产工具通过人工培育和饲养动、植物,获取满足人们需要的产品。它包括种植(含林业、中草药)、养殖、加工、流通、间接与农业相关的企业(如农资)、农业中介、农业信息和农业科技等企业。

一、农业企业的分类

农业企业包括种植企业(粮食、棉花等生产企业),林业企业(林木、橡胶等生产企业),畜牧企业(畜禽饲养企业),副业企业和渔业企业(水产品养殖企业)等。

1.种植企业,指栽培农作物以取得产品的生产组织。主要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绿肥作物以及蔬菜、花卉等园艺作物的生产。

2.林业企业,指培育、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的生产企业。一般包括造林、营林和对成熟林的采伐和利用。造林和营林是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通过林木的生活机能摄取、蓄积和转化太阳能,得到各种用途不同的成熟林;采伐和利用则是通过采伐、运输、加工或其他利用方式,将成熟林转化为木材和其他多种林产品。

3.畜牧企业,是指利用动物的生活机能,通过人工饲料、繁殖以取得畜产品的生产企业。主要包括牛、马、猪、羊、鸡、鸭等家畜家禽的饲养企业,有时也包括鹿、麝、貂、水獭等野生动物的饲养企业。

4.渔业企业,亦称水产企业,一般指采集捕捞与人工养殖、增殖水产经济动植物的生产组织。按照渔业生产的特性,大体可分为养殖企业、捕捞企业;按作业水域可分为淡水渔业企业和海洋渔业企业等。

5.副业企业,是指种植企业、林业企业、畜牧企业和渔业企业以外的其他生产组织。

除了以上的按照所处行业划分,农业企业还有许多其他分类方法。比如,按企业制度的不同类型划分,农业企业可以划分为三种基本形态:(1)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业主制企业是最早、也是最简单的企业,只有一个产权所有者,一般规模也比较小,结构简单,业主既是所有者又是经营者。(2)合伙制企业在业主制企业的基础上有所改进,有利于增大企业的规模,但合伙人始终要负无限责任。(3)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有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按农业企业生产要素的密集程度划分,可分为劳动密集型农业企业、资金密集型农业企业和技术密集型农业企业。我国目前的农业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这也说明了我国农业和农业企业发展相对比较落后的现状。但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农业企业将越来越多。按生产经营范围划分,农业企业可以分为专业性农业企业和综合性农业企业。按地域空间划分有地区型农业企业和跨地区型农业企业。

二、农业企业的特点

农业企业的基本经济特征是经济的再生产过程同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因此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生产周期长,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有极大差异,具有强烈的季节性和地区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特殊性:

1.生产周期长。农业生产周期是指与生物的生长周期紧密相联的生产过程的时间,在种植业中一般是从平整土地开始到获得产品所经过的全部时间,在畜牧业中一般是指从饲养幼畜开始到获得畜产品的时间。由于农业生产的对象——植物和动物自身的特性以及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农业企业的生产周期一般比制造企业生产周期长。现代农业企业广泛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工具,改进生产管理,对于缩短农业生产周期,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和资金利用率有着重要影响。

2.加工种类多。农产品加工是指对农业生产各企业所提供的各种产品通过生物的、物理的或化学的方法所进行的生产活动。加工过程及所采用的工艺方法随产品种类和消费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按其范围划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主要包括粮食加工、饲料加工、榨油、酿造、制糖、烤烟等种植业产品的加工,后者还包括果品、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的加工。农产品加工是农产品由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一个重要环节。

3.贮藏作用大。农产品贮藏是指利用物质技术设备,将农产品存放一定时期的生产活动,贮藏方式因贮藏对象和贮藏目的而异。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与其消费的常年均衡性以及农产品生产的地域性、分散性和不稳定性决定了农产品贮藏的必要性。这是农产品集中、运输的必要环节,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价值的必要途径,也是实现农产品正常流通和稳定市场的必要条件。贮藏的根本目的是保持和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使用价值的延迟实现。

三、现代农业企业的特点

农业起源于新石器时代,经历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三个发展阶段。现代农业企业是指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以及现代工业提高生产效率和科学管理的方法,实行社会化大生产的新型企业,是农业企业发展的最新阶段,其基本特征是把农业生产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之上。

1.生产技术科学化。农业生产技术由一般只能适应自然或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对自然施加影响,到依靠揭示生物及其环境因素的客观规律性的农业科学技术来自觉指导农业生产,从而达到既能有效地利用自然,取得较多的农副产品,又能有效地改造自然环境,保持农业的生态平衡。

2.生产工具机械化。由以人力、畜力为动力的手工工具过渡到以石油、电力为动力的机械化工具,是现代农业生产的特征之二。

3.生产组织社会化。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协作范围的扩大,农业由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过渡到高度专业化、商品化的生产,农业生产过程同加工和销售以及生产资料的制造和供应紧密结合,产生了农工商一体化。

现代农业企业的产生和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使农业生产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水平,农业企业的发展形态有向立体农业企业、大农业企业和外向型农业企业发展的趋势。(一)立体农业企业

相对于平面型、结构单一的农业企业而言,在单位面积上利用动植物和微生物的特征和对外界条件的不同要求,通过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的有机结合,建立多个物种共栖、资源多级利用的农业生态系统。一般有如下特点:

1.垂直空间的多层配置。根据不同物种的特性进行合理排布和巧妙搭配,在空中、地面(水面)、地下(水下)形成错落有致的若干层次。

2.自然资源的深度利用。包括气候、土地、水源和生物资源的充分利用,副产品、有机废物和生物能的循环利用以及对主产品的多级、深度加工。

3.技术形态的多元复合。在单位空间内,种植、饲养、培育等多种技术互相交织;在单位时间内,种养、加工、贮运等技术交替出现。立体农业企业能有效地多项目、多层次地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从而取得较多的物质生产量和经济效益,同时还有利于生态平衡,使农业生产处于良性循环之中,因此,已成为世界各国寻求农业企业发展的主要形式。(二)大农业企业

大农业企业是指经营规模较大的农业企业组成的农业体系,如现代农场、农工商联合企业等。其特点是生产规模较大,社会化程度较高,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具有较高的商品率和劳动生产率。如现代农场有以下一些形式:(1)以生产小麦、稻谷、大豆等为主的谷物农场。(2)以生产棉花、甘蔗、甜菜等为主的经济作物农场。(3)以饲养畜、禽为主的养畜(禽)场。(4)以良种繁育为主的良种繁育场等等。

各类现代农场为了充分利用自身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力,在发展方向上近年来已经向专业化与综合化相结合的方向发展。(三)外向型农业企业

这是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出口换汇,促进本国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专业化、社会化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它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外向型农业企业的实质是外贸农业企业,它不仅要创汇,而且应当有利于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可分为资源型、半加工型和加工型三种。发展外向型农业企业,对于提高农业自身发展能力,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四、农业企业的职能

农业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衣食之本,是一切社会生产活动的首要条件,农业企业当然也成为了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其他企业得以存在并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也是各种社会经济活动赖以进行和发展的前提。在我国,农业企业具有特殊的意义:农业生产的稳定与否决定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稳定与否,农业企业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制造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在提高全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比较低,这影响了制造企业和其他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妨碍了人民生活的改善。因此提高农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快农业企业的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1.农业企业是农村商品生产的主体,也是农业经济的主体。其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了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2.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农业企业则是这个基础的核心。如果农业企业生产落后,就会使这个基础不牢固,从而造成整个国民经济结构不良。

3.农业企业是产品分配的中介,国家通过农业企业实现产品的总分配和再分配,也是实现三者利益协调发展的对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环节。

4.农业企业是物质产品的生产者,也是社会产品的消费者。企业的生产与消费推动着整个社会供求和经济的发展。

5.农业企业既承担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又承担着提高企业劳动者物质文化水平的责任,同时还要使企业不断扩大再生产,不断发展扩大。

五、农业企业的标准化

当前,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向农业生产集约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的新阶段转变。农业企业,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农户的模式组织分散农户进行农业生产,在我国农业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农业企业标准化的特点

农业企业标准化,无论从标准化的目标,标准化的模式,还是标准化要素的复杂性和标准体系涵盖的内容和范围等方面,都与工业企业标准化存在巨大的差异。具体表现在:

1.农业企业标准化的核心目标是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企业的绝大多数的最终产品是与人们的饮食直接相关的实物类产品,如加工食品或鲜活农产品,因此,其产品的卫生性、安全性便成为消费群体最为关注的问题。这就决定了农业企业标准化的核心目标必然要落实在产品质量上,这里所指的质量不仅仅是“好”与“坏”,而首先是“卫生”与“安全”的问题。这是农业企业标准化与工业企业标准化主要的区别之一。

2.农业企业倾向于纵向一体化的标准化模式。我国农户数目众多,规模小而分散,这决定了农业企业必然会与原料的生产者——农民建立较为特殊的联系。农业企业与农户的联系既是紧密的,因为所需原料离不开农户的供给;又是松散的,因为农户并不是农业企业的一员,两者仅有由短期合同所固定的暂时契约关系。这种松散的联系并不十分有利于农业企业长期、稳定的生产。与工业企业相比,目前我国农业企业的产品实现过程整体上处于一种“弱集成”和“粗放集成”的局面。企业为了更好地实施内部管理与控制,倾向于对产品链全过程实施管理的模式,这种倾向性在直接连接消费市场与农户的农业企业中表现最为明显。农业企业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企业应加强对原料供应、产品加工制造、分销和销售全过程的控制,使企业能够实现产、供、销的自给自足,减少外来因素的影响,在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

3.农业企业标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开放性体系。农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决定了其企业标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1)农业企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分散性。农业企业一般是以农产品、畜产品或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由于生物自身生长周期和季节性的影响,造成农业企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周期性,这直接影响到其管理机构的组成和设置,即生产功能影响农业企业结构,从而进一步影响农业企业的绩效,并造成了企业的现金流也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非均衡性。(2)农业企业供应商的特殊性和弱组织性。农业企业的供应商构成的特殊性,使得产品实现过程主流理论中关于供应商选择、优化、集成供应以及供应商关系管理等理论和方法,移植到农业企业时面临重大的适用障碍。因此需要通过制定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实施标准化的生产等等系列方法,对供应商加以改造和整合,才能保证这些独立的供应商提供企业需要的稳定的农产品原料。(3)农业企业产品实现过程各子系统的异构性。农业企业产品实现过程横跨三大产业,各节点在产业环境、战略起点、通信模式、部门化导向、组织文化、技术能力、信息传递、物流系统等诸多层面所涉及的标准、格式、规则、原则和方法上存在着广泛的不一致性。即使农业企业产品实现过程子系统能局部有效或最优,但协调与集成为一体化结构时也是困难重重。

4.流通和运输环节的标准化是农业企业标准化的重要内容。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在时空上的不一致性以及生产与消费的高度分散性,使物流成为农产品供给的关键要素。由于农业原料及其加工制品一般为生物类产品,具有供应季节性、性状不稳定性及易腐败等特性,其自身有一定的保质期和新鲜度,随着时间的推移,生物产品会逐渐腐败变质,原料的新鲜度直接影响到农业企业的产品质量。

从用户的角度看,对农产品有食用、营养、安全、卫生、感官、理化等要求,从而决定了农业企业产品实现过程对物流管理能力和物流技术因素的高度依赖。反过来看,物流能力又制约了客户价值实现的程度。因此,农业企业必然要对原料有新鲜度和时效性的要求,这就要求企业标准化过程中应当非常重视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贮运、安全控制和检测等的标准化。

在农业企业的产品实现过程中,时间因素具有重要作用,即不仅包含一般意义上的及时生产、缩短周期,而且包括抑制农产品有机体自然生长、呼吸、光合作用、熟化、腐化的速度,以使其具有更大的经济价值。同时,农业企业的产品实现过程在时间方面又受到诸多局限:(1)农业生产和运营的长周期与农产品加工、流通的短周期反差巨大,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农业初级生产周期的压缩潜力有限。(2)农业生产和决策时间在整体上刚性很强,调整的余地不大。(3)制造业常用的管理系统的简化和整合、技术上的偏差控制、自动化等方法在农业生产环节运用很困难。

5.农业企业标准体系的实施对农业企业的改造是多层次的。农业企业标准化对农业企业的改造主要是在企业组织和产品生产两个层面。(1)标准化对农业企业组织的改造。标准化可以有效地规范农业企业内部的组织、交流渠道和方式,这有助于管理信息迅速和有效率地传播。从产品实现过程的角度来看,由于不同的生产阶段,其资源特点、生产技能、开发技能等都有所不同,所以保持组织间的相互快速连接、资源共享,就必须建立农业企业的标准化体系,这有助于更好、更快地完成企业的目标,并保证各组织部门优势的最大发挥。(2)标准化对农产品生产的改造。从产品生产上看,农业企业标准化有助于实现农产品的系列化、通用化和组合化。从农业企业产品实现过程管理的角度看,农业企业的标准化客观上提供了农业企业产品实现过程优化以及高层次、高精度发展的基础要件,有助于重新设计农业生产过程(包括育种),使农业开发及基本建设与农业企业的发展同步化。第二节 制造企业

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和现代企业的发展,制造企业通常被认为是以机器或机器体系作为劳动手段,采掘自然物质资源和对工业品及农产品原料进行加工的企业。

一、制造企业的分类(一)传统分类

一般地说,制造企业被分为冶金企业、电力企业、燃料企业、化学企业、机械企业、建筑材料企业、食品企业、纺织缝纫企业及皮革企业、造纸及文教用品企业和其他生产企业。影响制造企业结构的因素有:

1.生产力发展水平,特别是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对制造企业结构的影响很大。有许多新兴制造企业,就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创造了新的劳动工具、新的工艺过程、新的材料、新的能源,这些都对制造企业结构发生重大影响,如在有机合成基础上建立起现代化工企业,在微电子基础上建立起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的企业等。由于新型原材料的出现,将有越来越多的合成材料来代替钢材、木材和农业原料等传统使用的原材料,这都会影响制造企业结构的变化。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正处在突飞猛进的发展时代,它的特征是电子计算机、遗传工程、光导纤维、激光、海洋开发等新技术广泛地被利用,这种新的科学技术的应用必然会导致生产高度发展,从而使制造企业结构发生较大的变化。

2.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对制造企业结构有很大影响。生产性需求包括的面很广,其中农业的需求对制造企业结构的影响很大。农业是制造企业产品的重要市场,现代农业需要制造企业提供更多的农业机械、运输机械、化肥农药等,这就必然促进这类企业的发展。又如在国民经济中金属材料单位消耗的降低,或者采用新型合成材料代替金属材料,就有可能使冶金企业的发展速度相对减慢。其次,非生产性的社会需求也是多方面的,如文教、卫生、体育等各个方面的需求,人民生活方面的需求等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档的衣着、耐用消费品的需要就会不断上升,吃的比重会下降,但是经过制造加工的食品比重就会上升,生产家用电器、日用电子、化纤等制造企业将会迅速地发展,消费结构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制造企业结构的变化。

3.对外贸易状况对制造企业结构的影响。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进出口贸易对任何国家都是不可缺少的。正确执行对外开放政策,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进出口贸易,对加速我国经济发展,改善制造企业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进出口贸易的数量及其构成的状况,必将影响国内的生产,影响制造企业的结构。(二)基于业务流程的分类

根据企业的核心能力和相对优势在增值流程(增值环节)的分布情况,可以用来判断和分析制造企业流程管理在以下方面的差异:流程管理的组成、内容、边界和范围;流程管理的层次和复杂程度;流程管理的目标、难点和关键;需选择和适用的软件及技术等。显然,增值流程的分布不同,与之相适应的制造企业流程管理模式及其内容也各有不同。下面将从企业自身的资源能力状况的供给和外在客观环境的需求这两个维度来对制造企业进行分类,并分析其的主要特征。

1.研发型。从供给角度看,制造企业的技术研发具有优势和竞争力;从需求角度看,企业所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保持技术的领先是行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2.生产型。从供给角度看,生产型企业具备生产制造的环节优势和快速响应订单的能力;从需求来理解,企业产品具有规模经济的要求,成熟的生产技术和过程工艺是关键因素。

3.渠道型。从供给角度看,企业具备渠道和服务网络优势、大规模(或全球)采购的优势、管理供应商能力;从需求角度看则意味着面对复杂多样且不断变化的顾客需求和服务要求,客观上需要密切的客户关系,需要贴近的服务和沟通了解,才能谋取竞争优势。

4.研发—生产型。从供给角度看,企业具备研发和转化生产一体化的优势和效率;从需求的立场来看,就意味着产品的技术或工艺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密以防止泄漏,或者核心或先进技术的转化、转让及外部交易对企业来说是非经济的。

5.哑铃型。从供给方面来分析,哑铃型企业具有贴近市场、了解顾客需求变化的优势和潜力,但在生产环节不具备优势或者通过外部交易实现联合供给不存在制约;从需求方面来分析,表明企业面临着创造或引导顾客需求的要求和机遇,并要求对多样化个性化的顾客需求做出快速响应,或者意味着在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服务的构成比例较高等。

6.渠道—生产型。从供给方面分析,这种类型的制造企业在研发上不具备显著优势,但在制造环节和客户服务体系上发达而有效;从需求方面来分析,说明企业提供的是普通产品,产品的研发或创新的要求不高或不多,而且企业的生产与市场的距离很短,天然具有紧密的联系。

7.一体化型。从供给方面分析,一体化企业属于全能型,公司的产品和业务范围广泛,呈现多元化和相关性,已具备规模化和集团化经营的实力;从需求方面来理解,这种类型企业的产品或技术的关联程度较高,供需(链)联系复杂且紧密,存在一体化经营以实现整体效率提高的客观要求,外部交易的非经济性显著。

二、现代制造企业的特点

制造企业是在手工业作坊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中使用机器,产生了大机器工业企业,进而又发展到现代制造企业。

1.大规模地采用机器或机器体系进行生产,并且系统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以机器或机器体系代替了手工操作,一方面减轻和节约工人劳动,提高生产率;另一方面使企业生产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科学性和技术性。在现代企业中,无论是设计产品、制定工艺规程、选择操作方法、组织生产过程,都必须系统地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特别是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和人工智能的开发与运用,使制造企业的生产逐步向自动化过渡,用自动控制、自动调整装置来代替人操作机器。在这种自动化的生产条件下,人只是简单地照管和监督机器的正常运转。

2.劳动分工更加精细,协作关系更加复杂、严密,同类产品、或同类工艺、或同类零部件日益由分散生产趋于集中生产。在现代制造企业中,整个生产过程分成许多不同的工艺阶段,划分为许多零部件的专门加工过程(如机械加工阶段划分为轴类加工、齿轮加工、箱体加工等);每个工艺阶段和专门加工过程又细分为许多工序,采用不同的机器设备,有不同工种的工人从事生产。

3.生产过程具有高度的比例性和连续性。现代化生产要求各生产环节、各工序的生产能力保持适当的比例,要求各生产环节、各工序之间在时间上相互衔接,具有连续性。随着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序的日益提高以及流水生产线、自动生产线等先进生产组织形式和看板技术、JIT技术等先进生产管理方法的广泛采用,生产过程的比例性和连续性的要求越来越高。

4.生产社会化程度高,有广泛、密切的外部联系。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社会化的发展,现代制造企业生产在各种不同的分工方式基础上建立起许多专业化的工厂,分别担任各种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生产,专业化企业间的联系和协作也愈益广泛和密切。一个企业进行生产所需要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以及多种元器件、零部件,要由许多企业提供;同时,每个企业也要用自己生产的产品或劳务,为其他企业服务。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还使制造企业与农业、交通运输业、流通业以及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的许多经济单位,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5.制造企业管理的职能因素及生产的组成部分(技术、工艺、原材料和生产组织)不断完善和不断提高,新兴的制造企业不断产生,使得制造企业的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因此,制造企业管理的内容不断变化,趋于复杂。制造企业管理吸收了现代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新成果,运用企业改造、学习型组织、系统工程、运筹学、电子计算机等科学技术手段,形成了一整套现代化的管理方法。

6.现代制造企业采取的是集约化生产方式。这是指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生产力各要素的素质,改善生产力的组织,不断开发新的生产能力的过程。制造企业生产集约化相对于粗放式经营而言,主要靠质的变化,即通过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效率的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水平的提高,产品质量的改善以及更多的具有新性能和良好使用效果的新产品的不断开发创造来实现的。

三、制造企业的职能

制造企业的主导地位表现在:几乎经济生活中的每个深刻的变化都是与制造企业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制造企业是最基本的物质生产部门,为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生产各种技术装备,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制造产品,为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日益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还提供大量日用消费品,直接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所以,制造企业的管理常常被人们视为企业管理的最基础的方面,许多管理学的研究都是据此展开的。第三节 流通企业

流通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商品流通(买卖)的独立核算企业。在此所讨论的商品流通企业也就是狭义的流通企业,就是除去金融企业和服务企业之外的流通企业,即专门从事商品和劳务流通的商业贸易企业,主要包括:供销合作社、粮食、外贸、物资供销、图书发行等企业以及超市、连锁商店、各大中小超市、各种专业的销售代理商等等。

一、流通企业的分类

我国的商品流通企业组织机构存在着多种形式。我国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将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分开。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在生产和消费方面虽有各自的特点,因而组织流通的企业也会有所不同,但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它们都是商品,没有本质的区别。还有以国界划分成内销企业与外贸企业。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式的变化,尤其是加入WTO和商务部的成立,国内外市场逐渐接轨,流通企业内外贸分割的局面被打破,国内商品流通企业可以直接经营对外贸易业务,直接进入国际商品市场开展贸易活动。按照内销和外贸进行分类意义不大,因此本节按照经营的商品种类进行介绍。

1.综合性流通企业,指经营品种及商品花色、规格、式样较为齐全的零售企业。除具有典型意义上的百货商店外,还包括超级市场、连锁商店和邮购商店。其主要特点有:(1)经营对象繁多。既经营满足生理需要的物质商品,还经营一些满足精神需求的商品,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若干个专业商店的集合。(2)规模较大。综合商店以经营商品繁杂为其基本特色,其店堂规模、库房面积和经营范围较大,资金比较雄厚,职工人数较多,因而成交额较大,业务往来关系呈多维状。(3)经营设备比较先进。综合商店规模大,营业厅设计、柜台摆布和上货通道的规划一般比较合理,这为综合商店运用先进的经营设备提供了条件,如应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计款、收款、决策和管理,用机器包装商品,用小型运输车送货等。由于其具有以上特点,综合商店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因其经营商品繁多,同类商品高、中、低档俱全,难以形成经营特色。

2.专业商店,是指经营某一种商品或经营某一种商品为主并兼营其连带性商品或经营某一类商品的零售商店。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人们对商品使用价值越来越重视,要对同类商品进行比较之后才做出购买决策,为消费者提供充分选择余地的专业商店的产生则适应了这一消费趋向,其基本特征是:(1)经营商品单一。有经营某一种商品的专业商店,如经营鞋、帽、钟表等专业商店;也有以经营某种商品为主兼营其连带商品的专业商店,如灯具专业商店,以主营各种照明电灯为其基本经营对象,兼营灯泡、电线、接线板、灯罩等等。(2)规模比较小。专业商店因其经营品种少,经营规模比综合商店小,其店堂面积和库房面积一般也比较小,但其具体商品的经营规模往往大于综合商店。(3)经营商品一般都有比较鲜明的特色。不仅在供应商品的品种、规格、花色等方面十分齐备,而且能满足特定消费对象的特定消费需求。

3.服务企业是指具有一定设备或工具,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劳务服务的企业。目前我国服务企业包括各类生产性服务企业如经济咨询、科学技术服务、包装和广告企业等,生活性服务企业如饮食、理发、沐浴、照相、旅游和修理企业等。

二、流通企业的产生

由于人生时间和精力有限,个人不可能精通所有劳动技能。个人所学技能种数越多,他对每种技能的掌握程度越低;相反,个人所学技能种数越少,他对每种技能的掌握程度越高。个人所学技能种数(专业化程度)与他对技能掌握的程度成反比,而劳动技能的不可耗竭性和使用技能时巨大的规模经济,共同促进了个人的专业化选择。专业化提高劳动生产率(专业化利益)是分工产生的经济基础;但为了满足固有的多样化的消费需要,从事专业化生产的个人就必须互通有无,进行交易和交换,支付交易成本。这种两难冲突主要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1.分工和专业化导致个人对交易的依赖。在分工经济中,生产不再直接服务于个人消费,而是为了和他人交换不同的产品,个人消费品也不再自给自足,而是大多数来自于市场交换。交换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个人专业化生产的利益能否最终实现。表面上独立的生产和消费活动的相互外部性(或依赖性)使得个人福利不仅取决于自己的选择,而且还取决于他人的选择。从宏观上看,经济个体之间的交易依赖性随着社会分工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从微观上看,个人对交易的依赖程度取决于其所选择的专业化水平,越是专业化的生产者对交易的依赖性越强,反之则越低。“边干边学”和“不干则忘”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如果专业化程度不高,个人可以在交易困难时选择退出,重返自给自足;但如果专业化程度很高了,个人即便在交易条件不好时也难以退出,因为“不干则忘”已使得个人只持有一技之长,对其他业务变得非常生疏,退出交易而重返自给自足(从事多种劳动)势必大大降低劳动生产率和福利水平。

2.分工和专业化直接导致产生交易成本。(1)分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深,为了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所需的交易次数就越多。一方面是专业化程度越深(生产更少种类的产品),个人自给产品越少,交易次数必然增加;另一方面是专业化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也扩大了生产规模,总产出增加了,这些产出的价值(专业化利益)必须通过交易来最终实现,而每一笔交易量又必然受到单个消费者的消费需要和消费能力的限制,因此增加了交易次数。交易次数的增加显然是交易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2)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不仅要求更多的交易次数,而且要求交易范围的扩大。(3)人类社会的自然进步和个人消费需要的自然升级也使得人们的多样化需要越来越明显。一个专业化的粮食生产者不只是期望将他多余的粮食全部去交换衣服,而是倾向于去交换多种多样的产品(如汽车、手机、教育、理发、葡萄酒、艺术品等等)。这种多样化需要的自然升级显然扩大了交易范围和交易次数,从而增加了交易成本。

三、流通企业的经营方式

现代流通企业的基本经营方式可以大致概括为以下内容。(一)批发

批发是一种经营大宗商品贸易的经营方式,是在商品流通中,批发企业向生产单位或其他境内外商业单位购进大宗商品,然后供应给零售单位或生产用户的一种流通经营方式。批发分生产资料批发和生活消费品批发领域,前者将生产资料从生产领域过渡到流通领域,然后又使它回到生产领域;后者则使商品从生产领域进入到流通领域并继续停留在流通领域。因此,批发是流通起点和中间环节,它并没有使商品最终进入消费领域。(二)零售

零售是将商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它使商品由流通领域进入到消费领域。零售通常是非生产性的商品流通,它主要有两种形式:专门从事转卖活动的零售,即从批发企业购进商品,然后卖给消费者,这属于纯粹的零售商业企业;还有一种是带有生产和服务性的零售,即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本企业自己加工和制作的饮食品并使消费者即时消费的饮食业。随着我国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的完成和城镇手工业的发展,一些小型生产资料和农业生产资料的零售也大量出现,使我国的零售经营已不是仅仅限于非生产性的商品流通业务。零售企业大致包括以下几类:

1.百货商店,指经营日用产品的综合商店,一般在城镇的主要商业地段和居民集中区。经营范围广,商品类别多,花色品种齐全,且大、中型者居多。商店内设立商品部或商品专柜,实行专业经营,具有专业商店和综合商店的长处,便于顾客挑选,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多方面购买要求。现代百货商店向大型百货商厦发展,兼购物、娱乐、休闲于一体。

2.自选商店,或称自选商场,国外叫超级市场,是指实行敞开式售货,顾客自我服务的零售商店。这是近几年从西方引进的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在国外已成为销售大众化商品的主要商业组织形式,它主要经营各种食品、日用品以及服装、鞋帽等等。

3.连锁商店,指采取同一经营政策,采用同一商号在经营管理上受总店指挥和控制的若干中小零售商店,类型有超市连锁、便民连锁、精品专卖连锁、大型综合商店连锁、快餐连锁、零配件连锁等,不论何种类型的连锁,其核心在“连”,关键在“管”。连锁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如下特征:统一进货(联购分销)、统一核算、统一标价、统一标识(店标与服饰)、统一营业时间、统一经营品类、统一售货方式。连锁企业的各个零售点规模不大,但通过联合、统一行动,以经营方式灵活多变、价格低廉、服务周到等措施,增强了它同大型零售商业的竞争力。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使得市场占有率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迫使企业开展联合,谋求集中后的规模经营。每个连锁店的经营规模往往不大,但其整体经营规模相当可观。

4.杂货商店,有日用杂货和副食杂货两类,一般分散于居民区之中。前者是以经营日用商品为主的零售商店,一般经营规模不大,从日用百货、文具纸张、烟酒食品到针线钮扣,综合经营、品类较多,品种简单,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挑选性不大的普通商品;后者以经营副食品为主,规模不大,综合经营群众生活必需品,如油盐酱醋、禽蛋肉鱼、蔬菜水果、副食杂品以及烟酒食品等。

5.邮购商店,主要是通过邮寄形式进行商品购销活动的商店,这种商店是根据顾客节省时间、快速得到需要商品的要求而产生的。其经营方式是通过邮局给客户寄送印刷精美的商品图册样本和订货单,在报刊上刊登附有订货单的广告,在广播电视等视听传播媒介宣传商品并公布商店地址、电话等方式将商品信息传递给顾客,顾客则通过信函、电话、电报或亲临商店订货,邮购商店按顾客订货的要求将商品打成包裹利用邮局邮寄到顾客手中。邮购交易方式改变了买卖双方的面对面成交方式,把交易场所从商店转移到广大的顾客家庭。

6.租赁商店,指专门经营设备用品出租业务的流通企业。租赁业务在西方很发达,我国的租赁业务(特别是计算机租赁)近年来有一定的发展,但专门的租赁商店很少,一般是在商业、服务企业中兼做租赁业务,租赁商品的范围小至精密仪器,大至成套机械或大型设备。

7.日夜商店,即昼夜营业的零售商店,一般设在交通要道、车站、码头等处,主要经营食品、副食品以及日常生活必需品等,有的还兼办如代办邮票、代办公用电话等社会服务工作。(三)代购、代销

代购和代销是商品流通中的一种代理经营方式,是流通企业经营商品的购销业务。代购是流通企业受生产或其他商业等单位的委托,为其代办或代理的购买商品的业务,流通企业向委托方收取一定的代办或代理手续费。代销是流通企业代其他单位(主要是生产企业)销售产品,并向它收取一定的代销手续费。(四)自销、展销及调拨

自销是企业将自己生产的商品通过各种方式向顾客销售的一种经营方式,由于现代流通企业并不排斥生产经营业务,而且以经营公共饮食业和居民服务业为主的流通企业也不可避免地要自己生产和销售一些商品,这就使自销成为流通领域中的一种企业经营方式。作为生产企业来讲,自销是将生产、流通与消费直接联系的方式,从理论上也应纳入流通领域的经营方式之中。展销是由流通企业组织生产和商业企业,以产品展销的方式向社会宣传它们的商品并向顾客推销商品的一种经营方式。流通企业作为组织者向参加展销的单位收取展销费用。调拨是指商品在企业之间依照分配计划进行调配、拨给的一种经营方式。在现代流通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商业总公司常采用这种经营方式同分公司和连锁店进行业务活动。(五)服务企业的经营方式

服务企业既属于流通企业,又具有一定的生产性,它不生产物质形态的商品,而是运用智力、体力、知识和技能并以直接和具体的劳务活动来满足生产和居民生活消费的需要。服务企业的经营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咨询。咨询是企业利用自身智力优势,向社会提供经济、技术、管理决策、策划、解答、代理、信息等有偿服务的一种经营方式。咨询服务是企业应委托人的要求,对法律、科技、经济、医疗保健、智力开发、生活服务等问题,提供意见和办法的服务活动。

2.生产性服务。生产性服务是企业运用自己的技术设备和设施、智力、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优势,将自己生产的劳务产品提供给生产者,以满足生产者经营的需要。如情报服务、计算机服务、通信服务等。

3.生活性服务。又称之为居民服务。是指企业运用一定的场地设备设施等条件,运用自己的智力、体力、知识与技能生产出劳务产品,出售给居民以供其生活消费的经营方式。如旅馆、沐浴、照相、理发等等。(六)其他类型流通企业的经营方式

租赁、修理、代理等经营方式很难被概括在商业和服务业之中,但它们却属于流通领域的经营活动,因此经营租赁、修理、代理业务的企业也应属于流通企业。

1.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一定租金的行为。由于该行为使财产的使用权发生了暂时性的有偿转让,因此属于流通领域中的经营方式。当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既可退回财物,亦可以双方均可接受的价格购为己有或继续交纳租金租用。

2.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即代理人根据被代理者的意见,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被代理人直接产生权利义务后果的法律行为或其他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活动是有偿进行的,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劳动成果)、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因此代理可以看作是准服务领域的经营方式。

3.修理属于第三产业,理应是流通领域的经营方式,它是对生产和生活用品进行养护、拆洗、修理、更换等活动。由于修理并没有创造新的商品而只是将流通过的旧商品恢复其使用价值,所以可以把修理企业的产品当做劳务对待,亦属于准服务性的经营方式。

四、流通企业的职能

现代流通企业呈现出以一业为主、多角化经营的发展趋势。现代市场经济取代传统计划经济之后必然使流通企业的发展趋势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当市场发育成熟、生产社会化得到充分发展的阶段,流通领域与生产领域的距离过大和联系不紧密的缺陷不可避免地以经济危机的方式表现出来,尤其是当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之后,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更受到了进一步的破坏。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必须同生产领域建立更紧密和直接的联系,才能推动社会化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当现代市场经济形成以及国家(制度)、市场和企业这三种资源配置方式共同发挥作用的条件下,流通企业的发展趋势便不再是远离生产领域,而是靠近生产领域,并重新与生产领域形成为一种产供销一体化新型社会化企业的趋势。

例如,中国五矿集团是我国的一家以国际贸易为主业,集流通、金融、科研、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实业化和国际化现代流通企业。该集团目前拥有紧密层企业84家,半紧密层企业52家,松散型企业154家,在海外的30个国家中设全资、合资企业和代表处70家。五矿集团以自营、委托代理、来料加工、易货、补偿贸易、期货、招标、投标等多种方式,在内外贸易流通领域中从事广泛的经营;另外还深入到钢铁、五金制品、非金属矿产、建材、复合材料、电子、计算机、化工、汽车、轻工、森林、渔业等生产领域;并涉足金融、租赁、保险、房地产以及风险投资、工程设计、科研开发等更广泛的方面。由此可见,现代市场经济与现代化的社会经济生活所塑造的现代流通企业已不再是拘泥于旧式社会分工和行业局限的流通企业,而是以流通领域为基点,全方位拓展和多角化经营的现代公司,是充满现代化活力与特征的社会经济组织。第四节 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是指专门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的企业,它所经营的各种金融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发行有价证券,从事保险、投资、信托业务,发行信用流通工具,办理货币支付、转账结算、国内外汇兑,经营黄金、白银、外汇交易,提供咨询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一、金融企业的分类

金融企业的类型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银行。在历史上,商业银行的建立先于其他各种金融机构。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扩大和复杂化,随着信用关系扩及到企业活动的新领域,以及广大居民被吸引到金融活动的范围之内,在金融体系中不断涌现出一些新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种类很多,一般主要有:

1.信用合作社,一种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

2.信托公司(或称信托投资公司),一种以代人理财为主要经营内容,以受托人身份经营信用委托业务的金融企业,有的则兼营投资。

3.证券公司,一种专门从事各种有价证券经营及相关业务的金融企业。

4.保险公司,一种经营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

5.财务公司(或称商人银行),即在规定范围内接受部分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

6.金融投资公司,这是一种经营投资和长期信贷业务的信用机构。

7.租赁公司,一种以实物方式进行融资的金融企业。

这些金融机构虽然与商业银行均可以以“金融企业”的定义概括,但其区别也是十分明显的:(1)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一般趋于单一化,大多专门从事一个领域的业务,业务范围要远远地小于商业银行。(2)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接受支票存款,不能办理转账结算,因此没有创造和消灭货币的功能,也没有信用创造的功能。这一点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最显著、最重要的区别,也正是因为这种区别,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要比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严得多。

二、金融企业的特点

专业银行是专门从事某一方面信用业务的银行,其主要业务多为重点扶持某一个行业或部门加快发展,如进出口银行主要是为了扶植对外贸易的发展,农业银行是为了加强对农业的开发等等。专业银行多为政府出资兴办,或为国家收购,所以都以政府的经济政策为依据,是国家和政府管理和发展经济的重要工具,因此一般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而商业银行是“百货公司式的银行”,其业务种类繁多,完全以盈利为目的。

1.商业银行经营的对象和内容特殊。商业银行经营的是具有社会的一般等价物职能和作用的货币,它不是一般的工商企业所提供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具有直接使用价值的商品。商业银行经营的内容是包括货币的收付、借贷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虽然它提供的也是一种服务,但与一般的服务业中的服务又有本质上的区别,即所有的服务都与货币直接相关。

2.商业银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和受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特殊。因为商业银行经营的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它不像一般的商品和劳务经过消费就不复存在,退出流通领域,而是一方面中央银行可以以适当的方式从金融市场或商业银行手中收回这些货币,另一方面,在中央银行不收回之前,一般情况下会处于不断的流通中。因此商业银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要远远大于任何一个企业。也正因为如此,商业银行受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也较任何一个具体企业更为明显、更为灵敏。

3.商业银行的责任特殊。一般的工商企业只以盈利为唯一目标,只对股东负责,只对使用自己产品的客户的安全负责,其责任很明确。但商业银行不同,虽然它也以盈利为唯一目标,但除对股东和客户负责以外,还必须对整个社会负责。

4.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管理特殊。正是鉴于商业银行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的特殊性,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要比对一般的工商企业要严格得多。除了对商业银行像一般工商企业一样要求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以外,还要通过中央银行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紧密的监督和调节。

三、金融企业的经营要求

现代市场经济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概括为以下两方面:

1.要求银行自我发展,充分发挥其固有的职能,服务于整个市场经济。银行自我发展,就是银行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从而达到自身的不断发展壮大。银行服务于整个市场经济,一方面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尽可能的多种类、高质量、低价格、高效率服务,促进资金的流动,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效益。

2.为保持经济宏观上的稳定和协调发展做出贡献。市场经济对银行的这两重要求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银行自我发展是银行服务于市场经济的条件和基础,而服务于市场经济则是其自我发展的前提。专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主要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无论是在资金实力上还是在人员、机构上,都无法与庞大的国家专业银行相抗衡,更无法取代国家专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按计划模式组建的国家专业银行,游离于市场之外,没有明确的产权关系,既缺乏以盈利为目的、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企业经营动机,又缺乏自主性、自立性、开放性、平等性、竞争性等企业基本属性,因此在现行体制下的国家专业银行不是真正的企业,不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

我国专业银行的改革方向是实行专业银行的商业化,将专业银行彻底改造成规范的商业银行,构建一个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根据世界金融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当今各国一般都是以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环节和骨干力量运行的。尽管目前西方各国的金融企业正朝着自由化、多元化、证券化、电子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商业银行与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差别正在逐步缩小,各种金融机构的地位虽然有所变化,但是,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始终没有发生什么根本性的动摇。

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使银行走向市场,成为真正的银行,既能自我发展,又能有效地服务于市场经济,就同样必须建立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体系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又因为我国现行专业银行的庞大规模使其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有着无法动摇的主体地位,因而不能靠大力发展现行商业银行或另行建立更多更大的商业银行,以替代现行专业银行的主体地位。所以,要建立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必须实行专业银行的商业化,将现行专业银行改造成为规范的商业银行。

四、金融企业的职能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货币化的程度不断加深,货币作为“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的渗透作用也越来越强,以货币为经营对象的金融企业已不再是“会计”和“出纳”,其作用已大大加强,成了国民经济的“神经中枢”和“万能的调节者”。

1.充当信用中介,这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职能。把社会各方面的闲置货币资金汇集起来用于对各类企业的贷款,把各阶层居民的货币收入和货币储蓄集中起来提供给企业使用。这些零星的小额的货币资金,如果不是借助于金融企业的活动是难以转变为企业经营资金的。金融企业的信用中介职能,可以消除资金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双方互不了解,在地区上的隔离,在资金供求数量和贷放期限上的不一致等障碍,促进信用的发展。

2.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支付中介的职能——通过存款这账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从而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形成了经济过程中无始无终的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

3.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是能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利用其所吸收的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者不完全提取现金的情况下,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通过货币乘数的作用,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从信用中介职能来看,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其实质都是金融中介,都是将社会闲置资金和储蓄引导到生产投资用途上来。但从信用创造的职能来看,其区别是显而易见的。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而活期存款是构成货币供应量的主要部分,因此,商业银行就可以把自己的负债作为货币来流通,具备了信用创造的功能。一般认为,能否创造货币是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本质区别。

4.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从多方面给商业银行提出了金融服务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化,银行间的业务竞争也日益加剧。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使其具备了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条件。咨询服务、对企业“决策支持”等服务应运而生。工商企业生产和流通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把许多原来属于企业本身的货币业务转交给银行代为办理,如发放工资,代理支付其他费用等;个人消费也由原来的单纯钱物交换,发展为转账结算。在强烈的业务竞争压力下,各商业银行也不断地开拓业务领域,借以建立与客户的广泛联系。通过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进一步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并把资产负债业务与金融服务结合起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这已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

商业银行与一般的工商企业有着特殊的关系。一般工商企业的经营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基础,因为只有一般工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游离出来暂时闲置的资金时,商业银行才能增加存款的来源;只有一般的工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顺利完成了周转,实现了货币的价值增值,商业银行才能收回贷款,才能得到附加的利息,也才有自己的利润。同时一般的工商企业也必须依靠商业银行,办理存款,以使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增值;办理贷款,以获得需要的扩大再生产或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追加资本;办理结算,以便利采购和销售等等。第五节 交通运输企业

交通运输企业是指利用运输工具专门从事运输生产或直接为运输生产服务的企业,以各种运输工具如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管道等实现货物或旅客位置的移动。运输是联系生产与消费、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是实现社会再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的必要条件。

一、交通运输企业的分类

交通运输企业按运输方式可分为:

1.铁路运输,指以机车或装有动力设备的车辆为牵引动力,以客车或货车为运载工具,沿着轨道运送货物或旅客的一种运输方式。它是一种全天候的陆地运输方式,具有运输能力大、速度快、通用性强、受气候条件影响小、成本较低、能耗较省、环境污染小等优点。在我国,铁路是运输系统的骨干,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土和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对国防的巩固具有重大的意义。铁路运输的缺点是投资大、建设周期长、钢材耗用量大,若运量过小则运输成本增高。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机动灵活性不如汽车,运输速度不如飞机,经济性和节能不如水运。

2.公路运输,指用汽车在公路上运送旅客和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一般由国家、集体或私人经营。公路运输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机动灵活、使用方便、运送速度快等优点,能深入到工矿企业,可实现门到门的直达运输。

3.水路运输,指在海洋、江河、湖泊等水域,以船舶、排筏等作为交通工具来运送旅客或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可细分为远洋运输企业、沿海运输企业和内河运输企业。它具有运载能力大、劳动生产率高、运输成本低,能耗少、投资省、不占地等特点。但是,水路运输速度慢、环节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机动灵活性也较差。

4.航空运输,指使用飞机运送旅客、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它具有快速和机动的特点,不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对远距离的国际旅客运输可进行直达运送,不需换乘。所以旅客运输在航空运输中占主导地位。但由于载重量小、能耗大、成本较高,所以货物运输所占比重较小。按经营形式分班期运输、包机运输和专机运输三种。航空运输噪声大,机场必须远离市区,因而其效率和经济性往往因市内接送所需的运输而下降。

5.管道运输,指以管道输送流体的一种货物运输方式。1950年代以来,随着工业的大发展,特别是石油工业的迅速发展,促进了管道建设和管道运输的发展。按所输送的物品不同,可分为原油管道、成品油管道、天然气管道和固体料浆管道。管道运输的优点是:(1)具有运量大、能耗少、成本低、沿途无噪声、漏失污染少、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小、可连续输送。(2)密封性能好,既可减少挥发损耗,又较其他运输方式安全。(3)便于管理,易于远程监控。(4)维修量少、劳动生产率高,最适合定点、量大单向的流体货物运输。

其缺点是没有其他运输方式灵活,乘运的货物比较单一,货源减少时不能改变路线。

二、交通运输企业的特点

交通运输企业有其自身的营运特点,表现在:

1.交通运输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表现为一种效用,即运输对象的空间位移。其产品是无形的,表现为一种价值增值或延伸,不改变运输对象的原有特性和使用价值。

2.交通运输企业资产构成的特殊性。交通运输业在资产的构成中,固定资产所占比重很大,交通运输工具又在固定资产中占很大比重,约占80%左右。

3.运输生产是一个生产与销售同过程进行的活动,它靠提供劳务来满足社会需要,企业的站、队设置,营运路线的开辟,班期安排,运力增减以及其他生产活动,都要从适应货物和旅客的流量、流网和流时以及如何方便货主、旅客的需要出发。运输企业不生产有形产品,不能储存,不能转让,生产的过程同时就是消费的过程。要提高效益就要充分消费,提高满座率和载运率,避免回程空载。

4.运输企业是一个特殊的物质生产部门,它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包括运力的多少、装备的水平、运量的构成、站点的设置等,都取决于经济生产的发展速度、人民生活的改善状况及其对运输的要求。因此,大型企业较多,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并且较大的运输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同时,只有在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信用制度比较发达的时候,才可能投资兴建像铁路、航空等类大型的运输企业。

5.运输企业既不创造新的实物形态,又不创造新的使用价值,若在生产过程中不注意安全质量,就会破坏原有的实物形态,降低原来的使用价值,甚至会造成人身伤亡。运输安全是运输企业质量的内涵,确保旅客和货物的安全是运输质量的直接组成部分。

6.运输企业人员分散,点多面广,除港口、车站装卸地固定外,作业区域范围较广,生产场地变动频繁,生产人员流动性大,作息时间长短不一,而且受气候等自然条件多方面的影响,这些特点要求在运输企业机构组织上有高度集中的统一领导,科学的规章制度,快速准确的信息以及机动灵活的调度指挥系统。

7.资金运动的特殊性形成了一个特殊的资金占用形态即在途资金,固定资产比重大,流动资金占用少。因此,企业除了要注意资金的合理使用外,特别要注意加速营收解缴,保证营业收入,这直接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

三、交通运输企业的营运方式

交通运输的营运方式,可分为人员运输和货物运输,这里主要讨论货物运输。货物运输的营运方式有以下几种。

1.整车运输,一次托运大批货物,又分长途、短途、计时包车及特种货物运输。

2.零担运输,在承运、理货、仓储、运输和交付过程中比整车运输的工作量要大得多。由于其重量小、批量多、到站分散、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包装不一,往往需要几批甚至几十批的货才能配成一车运送。

3.成组运输,利用特制的容器或索具,将以往只适用于人力装卸的小型包装改为贮入一定的容器内的运输形式,如集装箱运输、容器运输、捆装运输等。成组运输的优点是:(1)由于容器具有较强的保护作用,能保证货物不受碰损,大大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货物运送质量。(2)由于容器采用机械装卸,可以大大缩短装卸时间,提高车辆的时间利用。(3)由于容器可以多次重复使用,能节约小件包装的材料费用,降低生产成本。

从长期趋向看,成组运输势在必行,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普遍开展成组运输打下基础。集装箱运输,是指将货物装入规格化、标准化的箱子内,采用现代化运输手段进行的运输。集装箱是一种运输设备,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适用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送,途中转运时箱内货物不需换装;具有快速装卸和搬运装置,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目前世界集装箱发展趋势是大型化、标准化、轻量化,我国的集装箱运输始于1955年,最近几年发展较快,使用的集装箱主要有总重1吨、2吨、5吨、20吨、30吨五种,采用集装箱运输,可以缩短装卸时间,加速货物和车、船的周转,简化或节约货物包装,减少货损货差,便于实行门到门运输(即在发货人仓库或车间开始装箱装车,直接送到受货人仓库或车间卸车、卸箱),提高劳动生产率。

4.联合运输,指货物只要经过始发站一次托运,即可经过公路、水路、铁路等两种以上交通运输工具的运送而到达目的地的运输方式。开展联合运输,可以联合各种运输工具,进行有节奏的协调运输,这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联合运输对于加快物资周转,方便货主,节约运力和能源,提高运输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这是今后运输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联合运输形式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组织各种运输方式间的联运,如公路铁路联运、公路水路联运、铁路水路联运、水陆空联运、海江河联运等;另一类是运输协作,如组织产、供、销之间的运输大协作,组织铁路专用线共用,组织车、船对口配载等。联合运输在经营方式上,由于各运输企业之间的核算与托运物资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不同,有的是公路、铁路、水路、银行四家联合办公,采取一次托运、分票结算,起点站受托,中转站换装,到站交付,全程负责的公、铁、水路联运,也有的是以联合服务的形式,接货上门,送货到家,代储代运,代办中转的合同运输。

四、交通运输企业的职能

交通运输企业是一种特殊的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先行地位,与农业、制造企业生产建设相比,必须先行一步,超前安排,才能保证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其功能有:它可以扩大原料供应范围和产品销售市场,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加速商品周转,使产品及时迅速到达消费者手中;有利于调节物资分配和生产力的布局,可以减少库存物资和在途物资积压,减少流动资金占用量;方便群众生活,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等。

五、传统交通运输企业与现代交通运输企业的区别

现代交通运输企业是传统交通运输业转型的目标。与传统交通运输企业“功能单一、服务低质量、服务被动”的特点相比,现代交通运输优势显著。现代交通运输企业不是运输、保管等功能活动的简单相加,而是通过功能之间的彼此内在联系,为达到整体活动最优的目标基于功能有机整合而形成的一个系统;它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通过运用先进的设施、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管理手段,为用户企业提供反应快速化、标准统一化、内容多元化的物流服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物流在我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一方面,政府部门致力于物流发展环境的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中国企业日益注重“第三利润源”的挖掘,对社会化物流的需求迅速增加。现代物流在面临巨大市场发展空间的同时,对传统交通运输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为更好地适应未来国民经济对交通运输的要求,传统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尽快实现战略升级,向现代交通运输企业转型已成为其发展的必然趋势。第六节 邮电通讯企业

邮电通讯企业指通过邮政和电信,传递信息、办理通信业务的企业。我国邮电通讯企业以国有化为基础,应用现代通信技术从事信息传递生产,在努力实现信息传递的社会效益的同时,能以自己的收入抵偿自身支出,并取得合理盈利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组织。

一、邮电通讯企业的分类

按现行管理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邮电管理局(或电信管理局、邮局)以及省属的市、县邮电分设局、合设局、微波总站、线路总站、邮车总站等都属于邮电企业。邮电通讯企业为社会提供具有不同信息传递方式和用途的业务类别。整个邮电通信,从大范围可划分成邮政、电信两大专业。

1.邮政业务是一种利用运输工具实现原件转移的生产,因此它不仅可以传递信息原件,而且可以传递其他实物原件,包括:(1)函件,有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等;(2)包件,有包裹和快递小包;(3)邮政汇兑,分普通汇兑和电报汇兑两种;(4)报刊发行,包括报刊订阅和报刊零售。

2.电信业务属于一种信息复制性生产,它是利用声光电变换传输原理将信息内容用复制方式实现传递,主要方式有:(1)长途电话,分国内和国际长途电话两种,按不同的服务对象和业务性质,国内长途电话又可分为代号、直拨、特种、首长、紧急调度等8类;(2)电报,分国内和国际电报两种,国内电报又分为防空、天气、特种等8类;(3)传真,分相片、真迹、文件、报纸传真4类;(4)市内电话,包括普通电话、电话副机及附件、同线电话等12种业务;(5)农村电话,包括普通电话、电话副机、同线电话等12种业务;(6)数据通信,用电信通信设备传输和处理数据信息的业务等。

二、邮电通讯企业的特征

邮电通讯生产,不同于一般企业生产的特殊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劳动对象(信息)是由消费者提供,通信生产过程的作用只是为了改变其空间位置,而决不能改变其内容。

2.邮电产品不具有“实物”形态,只表现为一种空间场所变更过程。

3.多数信息的传递过程要由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参加才能实现。

4.邮电产品的消费过程与生产过程是不可分割的,它的生产过程也就是用户的消费过程。

三、邮电通讯企业的营运

由于这四个方面特征的存在,对邮电通讯产品质量以及对生产组织管理上,都带来了一系列的特殊要求。

1.邮电服务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邮电通讯事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指标,在邮电统计制度中具体规定,反映邮电服务水平的指标主要有:(1)邮电局、所点的分布密度;(2)平均每一营业点的业务种类、范围和营业时间长度;(3)邮路总长度,各类邮路(如火车、汽车、航空、船舶及其他)占邮路总长度之比;(4)邮件投递深度及投递频次;(5)各类业务的传递时限规定;(6)电路水平、通信设备装备水平及农村邮电水平;(7)按人口平均计算的邮电业务使用量及电话普及率。

2.邮电通信质量。根据邮电通信生产的特点,用以反映通信产品效用的是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所达到的迅速、准确和安全程度。标志邮电服务质量状况的是用户使用邮电的方便程度,围绕“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基本要求,结合通信生产能力及各类专业传递特点而制定的一整套通信质量标准和指标,是衡量、考核邮电通信质量的具体内容。

3.邮电技术装备,包括:(1)邮运、邮政投递主要使用自行车、汽车、摩托车、铁路邮政车厢、船舶和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2)邮政内部处理采用手工处理、包裹分拣机、自动盖戳机、汇票稽核、报纸自动分发流水线等;(3)邮政营业,装备有邮票和报纸自动出售机、包裹收寄机、取包机等;(4)长途电话,一般企业以明线载波为传输设备;(5)市内电话,大多已安装并使用程序控制电话自动交换机;(6)电报,大城市装备有电子自动转报机和中文译码机;(7)BP机和移动电话的出现,更方便了交换信息的需要。

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邮电企业也将实现现代化。现代化邮政要广泛实行机械化、自动化和电子化;现代化电信要建成以同轴电缆、微波、卫星和光缆等大容量通信干线为主,采用自动交换的通信网,从而传输各种现代电信业务。

4.邮电社会经济效益。社会使用邮电通信而为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因通信使用面广,故作用的表现也是多方面的。例如,通过信息的及时传递,能起到及时交流科学技术情报资料、降低经费开支的作用等等,从而为社会节约了时间,带来了经济效益。一般来说,通信所形成的社会效益远大于其自身效益,故发展和运用通信手段,日益为社会所重视。第七节 建筑安装企业

建筑安装企业指从事建筑与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新建、改建或提供建筑劳务的企业。具体来说建筑安装企业所从事的主要活动有: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堤坝、电站、码头、机场、体育场、房屋(厂房、剧院、旅馆、医院、商店、学校、住宅等)等土木工程的建筑,电力、通讯线路、石油、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系统的各类机械设备的安置,对建筑物内外装修和装饰的设计、安装。建筑安装企业通常包括建筑公司、建筑安装公司、机械化施工公司、工程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性建设公司等。

一、建筑安装企业的分类

1.建筑安装企业按施工的对象,可分为:(1)一般性建筑公司,承担一般土建工程的施工;(2)专业性公司,承包专门的施工任务,如土石方公司、机械施工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管道公司、基础公司等;(3)综合性建筑安装公司,能承担一般土建工程和某些专业性工程的施工任务。

2.按企业经营方式,可划分为:(1)按承包方式施工的企业,与业主(建筑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施工,通过上级分配任务或通过竞争性投标;(2)进行商品化建筑生产的企业,自筹资金,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按照小区统一设计,建筑小区建筑群,然后将其出售或出租,如目前有的地方创设的专营房地产的综合开发公司。

3.按企业资质条件的不同,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企业资质是指企业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和技术装备等。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二、建筑安装企业的特点

同制造企业生产相比,建筑安装企业的产品,特别是建筑产品,有几个重要的特点:固定一地,不便移动;复杂多样,彼此各异;体形庞大,整体难分;经久耐用,使用期长。这些特点直接影响建筑安装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主要表现在:

1.生产的流动性。表现在建筑安装企业的人员和机具,甚至整个企业机构,要随着施工对象坐落位置的变化而迁移流动,转移区域或地点;在一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机具要随施工部位的转移,不断地变换操作场所。

2.生产的单件性。由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功能要求不同,所处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各异,每个工程各有特殊的设计施工条件,工料供应、施工方法、工程进度和现场布置都要因时、因地制宜,分别对待,相应地编出各不相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且单独编制工程预算,以确定造价并进行成本核算。

3.建筑生产周期长,较大的工程工期常用年计算,施工储备期也长,施工中要长期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因而加速工程进度和资金周转,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成为管理的重要任务。

4.露天和高空作业多,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特别突出。

5.建筑生产的均衡性差,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较低。这是由建筑产品本身的特点引起的。建筑生产需要多工种配合作业,工程量也不均衡,因此难以实现均衡生产。建筑安装的机械化、自动化发展缓慢,至今还保留着大量的手工作业,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艰苦。

6.建筑生产涉及面广,社会协作关系复杂。建筑生产需要同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专业化施工单位以及材料、运输、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劳动、环保和银行等部门的单位的协作配合,具有广泛的社会综合性。因此建筑安装企业需要重视这种协作关系。

7.建筑安装企业一般都是通过与建筑单位签订专门的建设合同,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说明和相应的概算或预算造价进行承包施工。

8.基层组织人员变动大。由于产品多样、生产流动、任务不稳定、环境多变等原因,引起了直接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基层组织和人员随着工程对象的规模、地理分布等的不同而适时变化和调整的现象。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同季节、不同工程,对于职工的需求量波动很大,工种的配合比例也会有比较大的差异。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比较适合采取项目管理制。

9.在资金占用方面,由于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占用资金多,所支付的贷款利息也大,在计量和支付方面有特定的要求。

10.在劳动用工方面,由于建筑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很强、均衡性较差,建筑企业不宜保持庞大的固定工队伍,只宜拥有精干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适量的技术骨干,在工程需要时,再雇用合同工和临时工。

11.建筑产品价值的确定有其特殊的计价方法,需要因工程而异地个别编制其预算文件,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或结算的依据。

三、建筑安装企业的职能

建筑安装企业的产品是各种工厂、矿井、港口、铁路、桥梁、管线、道路、住宅以及公用建筑等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形成各种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固定资产,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数量和质量。第八节 房地产企业

房地产企业是指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或中介服务等活动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一、房地产企业的分类

房地产企业根据其主要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可划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租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1.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按照城市规划,对土地、房屋进行综合开发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又可以划分为:房地产开发专营企业(通称专营公司)、兼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以及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业务范围:(1)土地的开发与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有偿取得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开发后,可采取有偿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企业使用;也可以在开发好的土地上,自行组织兴建商品住宅和其他设施,然后出售;还可以进行土地租赁活动等。(2)房屋的开发与经营,房屋的开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之一,企业在开发好的土地上继续兴建房屋,开发完成后有偿出售。按照房屋的用途划分,房屋可分为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安置房、代建房等。(3)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是指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开发建设的配套设施项目,包括:开发小区内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银行、邮局等;开发小区内非营业性配套设施,如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等;开发项目外为居民服务的给排水、供电、供气的增压增容、交通道路等;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如居委会、自行车棚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这一开发项目时,应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有关开发区的具体规划。(4)代建工程的开发。代建工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或其他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的工程。它包括房屋建设工程、道路敷设工程、供热供水管道工程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等。

2.房地产经租企业是以出租房屋为其主要经营业务,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目前,有的房地产经租企业经审核批准后,也兼营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出售等项业务。

3.物业管理企业也叫物业管理公司,其业务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房地产售后的维修保养,楼宇设施设备的维修与管理、住宅小区的清洁绿化与治安保卫,也包括搬家服务、房屋的装修装饰、商业服务以及电话服务等。(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2)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物业管理尚处于幼稚阶段,物业管理企业亦为数不多,因此,在这方面还需借鉴和参考国外的成功经验。

4.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也是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主要包括三类: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咨询机构的主要职能是,通过收集、处理及传播房地产方面的信息,为政府制定房地产方面的法律和政策及编制城市规划,提供各种参考数据;同时,也为其他各类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开发活动提供相应的指导或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所充当的是居间人的角色——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服务业务,其主要作用就是为房地产交易双方牵线搭桥,提供服务、促成交易。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指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的组织。有关条文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也就是说,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承担具体评估工作的评估人员,必须获得国家的资格认证。在国外,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是房地产投资、开发与交易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参与人;而在我国,这类企业只是这几年才破土而出,尚属新生事物,因而还需要通过制订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来加以规范。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从现代企业经营的内容、特点、方式的角度,逐一分析介绍了农业企业、制造企业、流通企业、金融企业、建筑安装企业、房地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邮电通讯企业等企业类型的概况。其中重点分析了制造企业、流通企业、金融企业以及交通运输企业,而对每一类企业的研究也各有所侧重。这些企业大致涵盖了我国市场经济中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公司、工厂、商店等经济实体,通过本章的学习,对现代企业的构成、特点、作用有了初步的认识;在此基础上,企业管理的内容、方式和手段也因企业性质的不同而有不同重点和特点,这对于灵活运用本书以后章节的知识有着指导性的作用。复习思考题

1.制造企业是在手工作坊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生产的范围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扩大,试分析影响制造企业构成的主要因素是什么?为什么?

2.你认为现代流通企业发展的重点在何处?请分析原因。

3.请问我国专业银行与商业银行有什么不同?其改革方向是什么?

4.请问集装箱运输有何优点?并分析其在我国发展的前景。

5.邮电通讯企业的现代化首先是邮电技术装备的现代化,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6.试分析我国的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前景?并思考如何使之规范化。第四章 现代企业伦理本章提要

企业不仅要遵守法律,还要履行道德责任。现代企业伦理研究所涉及的各种道德现象,是现代社会伦理在现代企业管理活动中的反映。在现实的企业经营活动中,管理者应以企业伦理的人道原则、民主原则、公正原则和效率原则作为行为的指导,自觉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管理者品格。企业伦理同时还规范了企业员工各方面的行为,包括如何正确处理企业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平级之间的关系,企业中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企业与社区之间的关系。企业的几乎所有决策,不仅会给企业本身带来利益或者损失,而且还会对利益相关者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因此,都需要进行伦理评价。第一节 企业道德责任

有人认为,企业的责任就是守法条件下的利润最大化,也有人认为,企业不仅应守法还要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即企业要履行道德责任。本节将从企业的影响力、市场机制的缺陷、法律的局限性、道德调节的独特作用四个方面来回答企业为什么要履行道德责任的问题。

一、企业的影响力

讲究企业伦理,是企业的责任。为什么企业有讲究伦理的责任呢?这是由其影响力决定的。凯思·戴维斯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源于企业的社会权力,有权力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他把此称为“责任的铁律”,“从长远看,谁不能以社会认为是负责的态度行使权力谁就将失去权[1]力。”那么,企业享有什么社会权力、能施加什么社会影响呢?

企业对人类、对社会能产生巨大的影响。我们可以把企业影响力划分成四个层次:宏观层次,即企业组织的总和;中观层次,即一个行业或为了达到某种效果而联合采取行动的一群企业;微观层次,即单个的企业;个人层次,即企业成员,尤其是企业经营者。

企业的影响力不仅仅是经济的,而且还涉及社会的、文化的、技术的、环境的、政治的方面。就宏观层次看,企业组织对人类的生活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类的生存离不开衣、食、住、行四件事。正是因为有了现代企业,才使人类在衣、食、住、行方面有了质的飞跃。至于说娱乐(电影、电视、录像、VCD、DVD)、通讯(电话、传真、移动电话)更不必说。虽然现代人所享受的物质文明离不开科学技术进步,但科学只有通过企业的生产才能真正施惠于人类。一种发明,如果没有企业的大规模生产,充其量只能是少数达官贵人的宠物,而与老百姓无缘。企业是人们的主要工作场所,如果企业不景气,导致失业率上升,不仅会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水平,而且事关国家是否稳定。企业是一国环境质量的主要决定因素。保护、美化人类的生存空间,企业责无旁贷。

企业行为对于社会有两层次的影响,而在每一层次上,企业行为的影响都会引起社会的变化。在浅层次上,企业影响力不管是大还是小,都是可见的即期社会变化的直接原因。企业的扩展、吸收劳动力、聘用或者解聘某个人,以及引导市场、推出新产品、搬迁工厂等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变化。

在深层次上,企业是通过一个行业持续累积的增长来改变社会的。在这一层次上,企业影响力造成了许多间接的、不可见的、不可知的影响。在这一层次上,企业影响力的行使并不是有计划的,因而也是更不可控的和不可见的,但却是更为重要的。

在两种水平上,企业可行使六个方面的影响力。

1.经济影响力是企业通过对资源特别是财产的控制,来影响事件、活动和人们的能力,是一种获得资源并把它们转化成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2.文化影响力是影响文化价值观、社会结构,比如家庭、风俗、生活方式以及个人习惯等的能力。比如,企业的广告,从浅层次上会为企业带来较好的产品形象。而在深层次上,广告不断积累的影响就通过有选择的鼓励和强化价值观改变了社会,例如,强调实用性而不是美观,提倡消费而不是储蓄,强调个性而不是盲从,或者强调个人的外表而不是内在的修养。

3.对于个人的影响力是企业直接对于内部环境中的员工、经理以及股东的作用,也包括对于消费者和居民的作用。从表面上看,公司可能决定有关的个人在什么地方工作,以及影响人们的购买习惯。从深层次上看,工业化决定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状况。

4.技术影响力是在技术发展过程中,对技术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特征等的影响能力。1914年,亨利·福特采用了装配生产线技术,从浅层次上看,这使得汽车运输技术进入大众消费市场。但是,在更深的层次上看,随着汽车在美国社会中占据稳固的地位,它导致了更为深远的、不可控的、始料未及的后果。比如,年轻人因此可以做远途旅行,远离家中父母的监视,从而改变了恋爱和婚姻发展的常规。

5.环境影响力是一个公司的行为对自然的影响能力。从浅层次上,一家钢铁厂也许会污染大气;而在更深的层次上,从17世纪以来,为获得生产动力,燃烧了大量木材、煤炭以及石油,已经改变了地球大气的化学构成。

6.政治影响力是影响政府决策的能力。从浅层次上,公司会施恩于候选人,并向立法者和管理当局游说。在更深的层次上,市场经济要求管理者拥有更多的财产使用的自由,而自由市场的扩大将有利于[2]削弱政府的专制。

前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路易斯·布赖德斯(Louis Brandeis)早在1912年就指出:“在现代企业中,展示人类最精致、最多样的智力和道德品质的机会是如此之多,仅仅把赚钱视为目的是不合理的。既不能仅仅把权力或规模的增大视为值得仰慕的志向,也不能把企业经营[3]视为游戏,因为企业行为与人类的幸福与痛苦密不可分。”

既然企业拥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它们理当对社会负责,为创造更美好的社会尽责尽力。

二、市场机制的缺陷

亚当·斯密(AdamSmith)在《国富论》中提出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该原理宣称,当每个人在追求他自私自利的目标时,他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去实现公共的最好的福利。

亚当·斯密不是不考虑伦理问题,“公共的最好的福利”就是一个伦理目标。只不过,他认为实现这一伦理目标无需借助伦理的手段,有“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就足够了。因而,问题不在于要不要伦理目标,而在于市场机制是不是真的就足够了?

现在看来,市场的缺陷是存在的,它不足以引导人们去实现公共的最好的福利。(一)不完全竞争

亚当·斯密本人也认识到,只有当“完全竞争”的平衡和抑制作用存在时,他所声称的市场机制的优点才能完全实现。

完全竞争有四个特征:

1.价格既定。市场上有大量的买主和卖主,任意一个消费者或生产者的单独行动都不能对市场价格施加可以看得见的影响,而且无论是买者还是卖者都没有可能采取任何联合行动,是市场供求双方的总量决定了市场的价格。

2.产品同质。所有生产者提供的都是同质的、无差异的产品,从而对消费者而言,根本不在乎是哪家生产的产品。

3.要素自由地流动。投入要素在各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完全自由地流动,新企业进入市场,老企业退出市场,都不会遇到障碍。

4.信息充分。所有的消费者和生产者都具有充分的市场信息和商品知识,都有条件作出合理的消费选择和生产决策,因而就不会有任何消费者会受欺骗而高于市场价格进行购买,也不会有任何生产者会低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

上述四个条件在现实中几乎都不存在。受完全竞争驱动的经济导致投入和产出达到一种有效率的配置。一种有效率的经济处于其生产可能性边缘上。但是,一旦出现不完全竞争,社会就可能向其生产可能性边缘的内部移动。例如,垄断企业为了取得超额利润,竭力抬高价格和限制产量,就会出现上述情况。当卖主很少时,保证价格由成本决定的平衡和抑制作用就很不充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保罗·A·萨缪尔森(PaulA.Samuelson)对此作了明确的回答:“按照经济学者对于这一名词(指完全竞争)的理解,竞争在目前肯定是不完全的。我们甚至不能肯定——随着生产和技术的基本性质驱使企业不[4]断扩大——竞争是变得更完全了,还是更不完全了。”(二)存在外部效果

外部效果和不完全竞争被保罗·A·萨缪尔森看作是“两个最重要的市场失灵的情况”。他指出:“当经济活动溢出市场以外的时候,看不见的手还可能引导经济误入歧途。以空气污染为例,当一家工厂喷出的烟雾损害当地居民的健康和财产,而该企业又不为此支付任何[5]费用的时候,就出现溢出或者外部效果的现象。”外部效果包含积极的效果(如企业的科学研究、知识、技能培训间接地提高了科学技术水平和人员的素质,施惠于社会和他人)和消极的效果,这里说的是消极的外部效果。

消极的外部效果种类很多:工作条件差导致员工死亡、受伤或患病而过早地丧失工作能力。假冒伪劣或不安全的产品使顾客、用户花钱买损失、痛苦。空气污染使人体的肺部、视力、皮肤受损,农作物减产;污染不加治理,企业把成本转嫁给了邻居和社会。(三)价格信号失真

自由市场模型认为,企业的职责是从要素市场购得资源(投入),然后高效率地把它们转换成产出,并在产品市场出售。市场价格可以引导企业成功地履行这一职责。一个成功的企业是:从最愿意提供资源的人那里获得资源(这样可以最便宜地获得资源),转换成人们最愿意消费的产品或服务(这样可以以最高的价格出售)。由此,在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个人偏好的满足也达到最大化。

由于工人、投资者、供应者、顾客已经把道德偏好连同其他偏好一道反映在市场价格里了,所以,企业在作决策时不必考虑伦理问题。企业的全部责任是忠实地响应由市场价格反映出来的个人偏好。

托马斯·M·莫里根认为,这种看法存在两个错误:

1.自由市场模型把人的偏好视为“已知的”,它通过价格表达出来,通过交换得到满足。这种对偏好的理解过于简单化。并非每个人都带着确定的、现成的偏好进入市场。顾客、工人、供应者、投资者对什么是好的工作、什么是好的产品、什么是好的生活可能并没有确定的、清楚的想法。对大多数人来说,市场可能只是检验其初始需要的试验场,他们指望企业能定义和创造需要。美国质量管理权威W·爱德华·戴明(W.EdwardsDeming)曾经说过:“新产品、新服务不是通过询问消费者,而是凭借生产者的知识、想象力、革新、冒险、不[6]断尝试而获得的。”企业有责任创造出比市场能事先提出的更具体、更明了、更真实的东西。也就是说,企业不能仅仅追随偏好,满足于把偏好转换成现实,还应该创造偏好,引导偏好。

2.自由市场模型把市场价格不仅仅看作是衡量经济价值的可靠尺度,而且是衡量道德价值的可靠尺度。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即使我们假定价格有时的确能够反映个人的偏好,但它仍然无法说明什么是有[7]道德价值的偏好。事实上,不良的偏好会形成不良的市场,黄色书刊、录像、封建迷信物品、毒品、劣质品(如一些修理铺就愿意用劣质零配件,一则进价低,二则使用期短,很快又要修)并非没有需求,且利润丰厚,可是对社会有好处吗?显然,市场价格反映的经济价值与使社会更美好的道德价值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市场信息不能代替经营者的道德思考和努力。

曼纽·维拉斯奎认为,假设生产购买者需要的东西就是在生产社会所有成员需要的东西的假设是错误的。事实上,社会中很大一部分人(穷人及其他处于不利条件的人)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因为他们[8]不能充分地参与市场。

就我国的情况看,直到1992年才正式提出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由于市场本身尚在发育之中,远没有成熟,法制又不够健全。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趋利性、竞争性、平等性在荡涤原有的、不适应时代需要的价值观,培育真正的企业,发展我国的经济、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自主性强化了“自我利益”和本位主义倾向,甚至出现利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趋利性诱发和助长了“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倾向,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追逐利益,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竞争性使一些企业不是刻意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而是一心想着毁掉对手,于是,出现了倾销、窃取商业秘密、挖墙脚、诋毁对手的信誉等行为,甚至尔虞我诈、以邻为壑、恃强凌弱、欺行霸市;平等性中体现的等价交换原则被一些人无限扩大,使社会的各个领域出现某种程度的功利化、实惠化和金钱化现象,滋生权钱交易,出卖国格、人格等消极腐败行为。

指出这些问题只是想说明市场机制存在着潜在的缺陷,当市场机制本身不够成熟,法律、伦理又没有跟上的时候,这种缺陷会变得很严重。

三、法律的局限性

有人会说,我们承认市场机制有缺陷,所以才要求用法律来规范,有了法律就够了。诚然,法律作为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的社会的价值观和准则,是调节人类行为的强有力工具。而且,遵守法律达到了“最起码的行为规范”。尤其是,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还相当程度上存在时,能遵守法律已值得肯定。

然而,值得肯定不等于说遵守法律已无懈可击,不等于说法律可以等同于企业伦理规范,不等于说仅仅遵守法律的企业可以成为其他企业效仿的榜样。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法律有局限,无法承担起规范人类行为的全部职责。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法律所要规范的行为有限。法律是人们所必须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行为规范,它只能对触犯了“最起码的行为规范”的行为予以追究,对一般不道德行为并不追究。

2.法律只能惩恶,不能劝善。法律只规定什么是不应该的、禁止的,而没有指明什么是应该的、鼓励的。是不是说除了“不应该的”都是“应该的”、“鼓励的”呢?不是。我们可以把行为划分为三类:(1)不应该的、禁止的行为;(2)既不禁止、也不鼓励的行为;(3)应该的、鼓励的行为。

3.立法滞后。法律反映的是昨天的道德准则,不一定符合今天和明天的社会期望。法律的起草是数年磨一剑,而社会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难免会出现法律滞后于现实的情形。常常是在某些不道德行为频繁出现,社会危害严重时才制定法律来加以约束。

4.法律有漏洞。例如,原来的商标法仅仅规定申请在先原则,一些人利用这一漏洞,抢注商标。再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对消费者作出明确界定,出现了知假买假索赔的行为在一些地方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另一些地方则没有得到保护的现象。

5.实施上有难度。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即使有了法律,在实施上也会遇到困难。法律、法规数目繁多、专业性强,普通人并不很清楚有关法律、法规,这就很难使他们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打击违法行为。而完全靠执法机关,限于人力、财力、物力,不大可能对所有违法行为都予以追究。这就使得一些不道德经营企业有机可乘。有时,消费者买了假冒伪劣产品,明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加倍赔偿,可在获赔前得去检验、去交涉,如果买的不是大宗商品,会因为划不来而作罢。企业为了讨回欠款而诉诸法律,结果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打官司的花费却大于追回的货款的案例也并不少见。

四、道德调节的特点

道德调节具有以下特点:

1.非强制性。伦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而起作用,体现了自觉性和内在性。“社会舆论之所以对个人是一种强大的约束力,其原因是通过普遍存在于社会成员内心的一种特殊心理机制——荣辱心而起作用的。荣辱心根源于人的社会性,任何人都不能离开社会而生存,每个正常的人都需要人群,需要交往,需要他人的赞誉和尊重。因此,凡是有人群的地方,任何人都会有这种精神需要,都要程度不同地受社会舆论的支配和制约。除了荣辱心外,良心和义务则是使社会舆论这种外部控制力量实现其作用的个人自我控制的道[9]德心理机制。”

可是,企业组织并没有感情、良心,社会舆论怎样对其起作用呢?首先,企业组织没有感情、良心,企业成员有。在社会舆论谴责企业不道德行为时,企业成员在内心深处会产生羞愧、内疚与遗憾。其次,社会舆论会左右企业的声誉,而声誉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

2.普遍性。在伦理规范面前,除了不受一定的意识支配的行为者(如精神病患者和婴儿)外,没有不需要受其指导、调节和约束、游离于伦理规范之外的特殊公民。也没有某些行为需要受其规范、约束,某些行为可以不受其规范、约束。它面向整个社会的人,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作同等要求。

法律虽说也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可真正规范、约束的只是违法的那部分人。对违法者,法律有惩罚措施,而对不违法的人,法律没有任何表示。而道德除了对违法者(一般地说,违法者往往也是严重违背道德者,但也有例外,即违法是符合道德的)予以谴责外,对虽不违法但仍属不道德的行为也予以批评、谴责,而对道德的行为,尤其是高尚的行为则予以褒奖、鼓励。

3.扬善性。道德既指出什么是恶的、不应该的,又指出什么是善的、应该的。《论语·为政》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企业伦理鼓励企业从为社会作出贡献,使社会更美好的角度寻求企业存在的意义,从而激发企业不断创新、进步。企业伦理鼓励员工勤奋工作,诚实守信,员工之间团结、友爱、互助。企业伦理鼓励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互相尊重,互利互惠,公平,诚信。

4.便易性。道德规范出于人们社会生活的日积月累、约定俗成,不必通过行政命令或法定程序来制定或修改。道德制裁也不要求官方批准。因为每个人都有道德意识,能够评价周围人的行为和他自己的行为。

伦理与法律在内容上相互渗透。伦理是不成文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程度的伦理。伦理规范往往是法律制定修改废止的依据。许多法律起初只是一种伦理规范,随着问题的严重性和公众呼声的提高,一些伦理规范上升到了法律,而另一些法律则因违反伦理规范而被修改甚至废止。

道德与法律在作用上相互补充。道德可以引导人们尊重和信守法律,而法律可以作为维护道德的威慑力量。道德可以用来防范尚未发生的违法行为,而法律可以用来制止已经发生的违法和严重不道德行为。

企业道德不是要替代法律和市场机制,道德、法律、市场机制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三个必不可少的手段。[1]Keith Davis and William C.Frederick,Business and Society:Management,Public Policy,Ethics,5thed.(New York:McGraw-Hill,1984),p.34.[2]〔美〕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著,《企业、政府与社会》,张志强,王春香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57~58页。[3]Thomas M.Mulligan,“The Moral Mission of Business.”in Tom L.Beauchamp and NormanE.Bowie(ed.),Ethical Theory and Business,4th ed.(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1993),pp.65-75.[4]〔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著,《经济学》高鸿业等译,12.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第77页。[5]同上书,第77~78页。[6]W.Edwards Deming,Out of the Crisis(Cambridge,MA: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1986),p.182.[7]Thomas M.Mulligan,“The Moral Mission of Business,”in Tom L.Beauchamp and NormanE.Bowie(ed.),Ethical Theory and Business,4th ed.(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1993),pp.65-75.[8]Manuel Velasquez,Business Ethics:Concepts and Cases(New York:Prentice-Hall,1982),p.18.[9]魏英敏,《新伦理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53页。第二节 企业伦理概述

一、企业伦理的涵义和内容

企业经营与伦理的结合,是由道德因素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渗透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并且作用不断扩大这一事实来决定的。各类经营活动中能从道德上进行评价的现象领域扩大了,有道德依据的经营的作用和关系扩大了。人们现实道德觉悟的增强以及对精神满足的追求更为强烈。当今的许多经营问题,都从不同角度上反映着实际的道德关系问题,都同人们的良心、责任、义务、使命感和人生理想密切相关。

企业伦理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处理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原则与规范。

企业伦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确立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相互关系。

2.现代企业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生产经营者,企业和企业管理者应承担和履行哪些社会义务和道德责任。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如何完善企业的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相统一的内在机制。

4.在企业之间(包括同国外企业)的经济往来和相互协调中,怎样运用道德原则和法律手段,促使企业遵守经济合同,发展企业之间的横向经济联系,形成开放性的市场体系和四通八达的经济网络。

5.现在,允许企业之间兼并,对那些长期亏损而又无法改变面貌的企业允许其破产,在这种竞争的经济环境中,如何体现人道精神和维护道德准则。

6.在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上,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企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矛盾;企业在实现企业生产的根本目的时(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怎样克服本位主义和职业利己主义,应该用哪些道德规范加以约束。

7.在具有不同产权所有关系的现代企业中,怎样实行民主管理,保证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评价企业家行为的道德标准是什么;如何培养企业家的道德责任感和独立自主的道德选择能力。

8.企业文化的地位和发展的途径,职工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如何实现职工的个人价值和发挥他们的道德潜能。

9.企业如何建立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企业精神,企业家怎样发挥企业精神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核心作用等等。

企业伦理不是从一般意义上研究企业行为的道德准则,而是综合运用伦理原则,协调企业同国家,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各种关系。

企业伦理与法律法规也有密切的关系。现代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中,必然要确立一些行为准则,以便正确处理各种关系。这些行为准则,有属于法律和法规范畴的,但更多是反映着企业的道德要求。由于商品经济是一种契约性经济,因而企业道德规范(比如,要遵守经济合同,就应当讲信誉、讲诚实),在内容上常常与法律有密切关系,并直接受法律规范约束。现实生活中,经济纠纷、经济诉讼逐渐增多,若仅仅用道德手段来约束和处理是很不够的,它需要不断增强和完善法律手段,充分发挥法律作用。

二、企业伦理与职业道德的异同

1.企业伦理与职业道德的共性表现在:(1)它们的产生和发展取决于社会分工的出现和职业交往的演进,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2)它们的道德内容均取决于行业的特殊环境和活动形式。(3)它们都可以调节企业管理者、职工间的各种人际关系,都要提出一些具体的道德规范要求。

2.企业伦理的个性特征主要表现在:(1)它既是统一的伦理学知识体系中的分支学科,又普遍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2)它既要研究企业道德的本质,又要研究企业经济活动中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质,而不仅仅是一般的职业规范要求。(3)企业伦理的原则对于各类企业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然而具体到某个企业,它又具备鲜明的个性特征,比如,不同的企业就有不同的企业精神,不同的企业家则就有不同的个性和道德风貌。

在伦理学中研究的一般职业道德,并不研究某一种具体的职业道德,它只研究职业道德的某些共同属性,概括地指出各种职业道德的共性,当然,也指出它们各自的个性和特点。然而,它绝对不去深入地研究某一个具体的职业道德,去探索它们的起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以及每一种职业道德的具体内容。深入而细致地研究每一种具体的职业道德是职业伦理学的任务。例如:具体地研究教师道德是教育伦理学的任务;具体地研究企业经营中的道德现象,提出企业道德的原则、规范,探讨企业道德建设的规律等问题,则是企业伦理学的主要任务。

三、企业伦理与管理的关系(一)管理是交融伦理的管理

管理是一种生产力,是通过合理的方法和手段,使系统内诸要素达到最佳状态,从而使系统发挥最大的功能。对于一个组织来说,管理的要素有管理者、被管理对象、管理手段。在管理对象中,虽然包括人、财、物、信息、技术的使用,但是一切管理手段,对任何财、物、信息、技术的使用,最终取决于现实的活动着的人,即该系统最大功能的取得根本地取决于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的管理。所以研究管理,就不得不研究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得不研究人们行为的机制,而伦理、道德正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1.管理原则总是与一定的社会伦理相一致的。近代以来,西方社会的管理活动得到迅速发展,企业管理理论、管理原则亦有长足进步。西方管理理论与原则对人的认识在短短的近百年内经历了“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的人”、“复杂人”等过程,而这个过程正是与自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社会伦理对人的认识不断进步相吻合的,正是与西方人文主义所要求的实现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伦理精神相一致的。几百年前盛行的童工制、血汗制管理方式,在今天已为社会伦理所不允许,并进一步上升为法律所明确禁止。任何一种管理制度、管理规则、规范,如果失去其现实的伦理基础,与现实的伦理规范相对立,那么这种管理制度总是不能长久的。即使是那些被普遍证明是先进的管理制度、管理规则和规范,在一个特定的时空范围内与社会伦理不一致,这些先进的管理制度、管理规则和规范也将是收效甚微的,除非它们或者改造现存的社会伦理,或者改造自身,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达到管理规则、规范与社会规则、规范的交融与一致。

2.企业管理活动中所倡导的道德品德,与一定的社会伦理所要求人们具有的道德品德是一致的。现代管理理论对管理者及企业普通员工的个人素质提出了许多要求,这些要求中有关个人道德品德的内容总是与社会伦理相一致的。现代企业管理对领导者的品德魅力与影响力的要求,正是管理与伦理交融的一个证明。

3.企业管理者总是运用建立在激励基础上的道德调控手段调节人们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管理目的。如何通过合理的激励手段调动各部门、各阶层的员工充分发挥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已是现代企业管理者面临的一个最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企业内道德规范作用于员工收益分配标准、晋升奖励标准和企业文化荣辱观的确立,并对企业内员工生产协作经营行为产生多方面的激励调节作用。善于运用伦理协调手段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的企业往往其整体的经济效益和利润回报有长期稳定的发展。

企业管理是交融伦理的管理,就是说在企业管理中包含伦理因素,管理与伦理有着内在的一致性、相关性。但是,现在也有人提出管理的非伦理化。如果说人们要求管理的非伦理化,是力图防止以伦理的效用代替企业管理自身,那是可取的。因为伦理的效用仅在管理中起一部分作用,且伦理的效用必须与管理中的其他因素相配合方可奏效。但是,若提出这种观点,仅仅是为了否认、排斥伦理在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作用,那是不科学的。事实上,确实有这么一种观念,认为伦理是务虚的,管理是务实的,两者风马牛不相及,他们认为如果硬要让伦理在企业管理中发挥作用,那么难免菩萨心肠,优柔寡断,与管理的系统目标相悖这种观点至少是一种误解。正如前面已指出的,管理与伦理具有与生俱来的联系。伦理的确有务虚的成分,但研究人们的品质与情操,端正人们的价值目标,恰恰又可以改变组织的结构、功能,务虚正是为了务实。何况伦理对人们相互关系的研究与改善。更是直接对组织结构与功能的优化。伦理自身就是一种管理。(二)企业伦理的道德规范作用

善与恶,既是评价人们行为的一种表述,又是评价的尺度。企业伦理正是通过其对企业经营行为和管理者行为的善恶评价判断,起到对企业管理者的经营行为产生道德规范的作用。

1.规范管理者的行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归根到底人们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3页)。企业伦理的基本原则对管理者的日常管理行为和重大决策的价值取向都起到约束作用。即所谓“千夫所指,虽金石犹可销也”。同时,企业伦理的道德规范为各级管理人员确立了行为准则,告诫管理者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对于企业管理者的自身品行的价值取向具有认识上的指示作用。在一个崇尚民主管理的企业管理伦理舆论指导下,专断独行的管理者就会感到自身的行为与他人的期望,与同行的评价格格不入,进而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省”。此外,通过对一些管理者行为的褒贬,企业管理伦理的道德规范起到了向其他管理者示范的效应。

作为企业管理活动评价尺度的“善”,应当是融组织目标、组织规范、社会规范为一体的评价坐标系。在社会主义现阶段,把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组织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有利于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民族进步、人民幸福,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作为道德价值标准的基本原则,是符合历史发展要求,具有现实性的内容。

值得提出的是,企业伦理对管理者行为调控的现实性,一方面取决于人们是否愿意成为评价主体。即广大的企业成员,企业外的广大消费者,社会监督者是否愿意颂扬企业管理者的正确行为,指责其不良的行为,从而加强伦理的行为调节作用。在一个价值评判标准剧烈变化或者民主权利不受充分保护的环境里,广大公众不愿充当评价主体的现象是可能发生的。另一方面,企业伦理对管理者行为的调控的现实性有赖于被评价者自身的状况。若被评价者价值取向非常明确,意志力非常强时,企业伦理规范调节作用同样也可能是十分微弱的。

2.评价管理者行为的标准。企业道德规范可以用以评价和衡量管理者行为的善恶。这种评价标准,可判断管理者是否称职,是否具有从事管理工作所应有的道德品质。

企业道德规范的这种功能,主要是通过管理者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而得以实现的。当管理者真正信奉企业道德规范时,他才能自觉地按照企业道德规范来选择自己的行为,也才能自觉而公正地以此为标准来评价自己的这种行为。

当管理者无视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不遵守企业道德规范,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社会舆论就会出来干涉,以企业道德规范为标准,对他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谴责,直到他改正自己的错误或受到一定的组织处理为止。当然,社会舆论的作用并不仅仅是批评性的,它还具有表扬性的一面,即赞扬、宣传管理者的正确行为,以鼓励、支持管理者继续自己的这种正确行为。

3.培养管理者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任何企业单位,都要树立艰苦奋斗,肃贪倡廉的风气。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权力相对扩大,管理者手中掌管着人、财、物和产、供、销的权力,防止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问题显得更重要了。因此,要加强企业道德的教育,使各级企业管理人员都要懂得企业道德的要求,认识企业伦理在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陶冶管理者的情感,使他们对管理过程中的高尚行为产生喜爱、欣赏的情绪,对管理中的不良行为产生厌恶和鄙弃的情绪,并进行批评和抵制,以锻炼管理者的道德意志。

管理者的道德意志,是以管理者个人对企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认识程度为基础的,是促进管理者产生道德行为的“杠杆”,只有经过这个环节,才能使管理者形成坚定的道德信念,对企业道德规范在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深信不疑,对它具有坚定不移的信仰。正是这种坚定不移的道德信念,促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能够依据企业道德规范,正确地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错误的行为。管理者的正确行为几经反复,就会固定下来,形成管理者持久的职业道德品质,并进而形成更为高级的管理者的职业道德习惯。

管理者一旦形成稳固的职业道德习惯和职业道德品质,他对管理过程中的人际道德关系的认识就会深刻得多,全面得多,他对自己行为的选择,就有了很大的自由,就能正确处理管理中的人际道德关系,正确处理个人和企业的关系,高度重视道德因素在管理中的作用,就能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从而达到提高生产率的目的。第三节 企业伦理准则

企业伦理准则,是贯彻企业全部经营活动中的基本准则,它不仅应当成为组织活动的基本伦理准则,而且应当成为衡量组织成员道德行为与品质的基本道德标准。企业伦理的基本准则是人道原则、民主原则、公正原则、效率原则。

一、人道原则(一)提出人道原则的主要依据

1.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的管理。人不是机器,人具有意志、情感、理性。人们相互间尽管有着千姿百态的差别,但作为人而言,相互间是平等的。管理活动中这种人格的平等决定了人道原则的地位。

2.一切管理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而非人的异化。管理的这一最终目的注定了如果管理不是为了人们异己的东西的话,它贯彻的必然是人道的原则。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通过自身的活动,相互协调,最终为了改善自身的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

3.一切组织的活力源泉是现实活动的人,只有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才能达到组织的最佳状态,物质利益刺激固然有一定的作用,但这种作用毕竟是有限的。调动人的积极性,最根本的莫过于组织成员间的相互平等、关心、爱护、尊重,使全体组织成员成为组织的真正主人。这正是人道原则的基本内容。

人道原则是当代管理的必然趋势。就西方国家所经历的管理演变过程来看,管理活动经历了非人道向人道转化的过程。早在近百年前,一批管理学家已将视野转向人,研究调动被管理者内在积极性的方法。“参与制”、“感情投资”、“民主管理”等已成为一些卓有成效的大企业取得成功的公开秘密。当代大凡有思想有远见的管理者,总是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尖锐对立视为大忌,总是重视职工的多方面的现实利益。人道原则的长期缺乏,是我国管理落后的基本原因之一。要使我们的管理现代化,政治民主化,没有人道精神是不可想象的。人道原则的提出,至少可以给我们对经营活动中的伦理关系的处理提出一个可行的出发点。(二)人道原则的基本内涵

企业伦理人道原则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个相互关联方面的规定。

1.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将实现人的价值视为一切经营活动的最高目的。人道原则认为,人是宇宙间的最高价值,人是世界的主体或者说人具有主体性,世间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人的利益。人类具有自身共同的价值尺度:人的解放。人们的一切经营实践,无论是调整人与自然界的关系还是调整人与人的关系,都是为了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为了人类的利益。人道原则据此还进一步认为,衡量一个社会、制度、管理、文化的优劣、进步与否的根本尺度是对人类及其利益的肯定程度。在现代企业中,关于企业利润至上与顾客利益至上的矛盾的处理,就反映出各个企业对人道原则的不同认识。随着人类文明历史的推进,当代企业管理者日益认识到关注整个社会和人类利益的重要性。“绿色营销”、“环保先行”、“教育捐助”、“爱心工程”等企业经营活动概念的产生就反映出现代企业对于人的价值的肯定。

2.肯定人们相互间的人格平等,将管理视为是全体组织成员的共同的事。人道原则认为,虽然人们有着先天和后天的差别,但每个人都具有人格上的平等。这种平等、自由,决定了管理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不仅仅是少数管理者的事,也是广大被管理者的事。一切组织成员都是管理的主人,人人都有参与管理的权利。

3.肯定人的现实幸福的合理性,强调一切经营活动必须为广大群众谋福利。人道原则对人的现实幸福的肯定,既包括对现实的感性欲望的肯定,也包括对理性生活的肯定;既包括对整体幸福的肯定,也包括对个人幸福的肯定。人道原则要求全面满足人的多层次的生活需求,使人的生活丰富多彩,充实高尚。管理者必须要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关心劳动者的生活、学习、工作、劳动,并改善他们各方面的条件,特别是对在艰苦环境下或有害健康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更要从各方面关心和保护他们的健康。一切对于劳动者的痛苦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行为都是缺乏最起码的人道主义精神的表现。这种情况,在一部分管理者身上还时有所见。现代企业中的员工休假制度、弹性工作制度等,均是运用人道原则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新尝试。

4.实行人道主义原则要求在尊重人,关心人的同时,严格企业的组织纪律,同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的现象作斗争。讲人道主义决不是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不讲原则、不讲纪律、不讲集中。对企业中各种违纪现象的批评和斗争,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尊重人和关心人的工作环境。如果放任自流,尊重人和关心人的风气就难以形成。为此,要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遏制一切不良倾向。

二、民主原则(一)提出民主原则的主要依据

1.民主原则是人道原则的必然要求。人们相互间都有平等地参加社会组织生活的权利,这就是民主。民主能保证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企业内外的人的利益,企业和整个社会的未来不是由人类的异己存在物决定的。在民主原则下,企业内的员工有权利对某些既有管理方式、管理规则提出异议,甚至可以要求改变企业管理中与多数员工发展相矛盾的组织结构环节。比如:要求组织结构设计有更多的分权倾向,设立股东、员工监督委员会等。民主原则下的企业管理,不是那种超越任何监督,不受任何约束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机构的发号施令。相互监督,彼此制约,正是民主原则在管理中的突出体现。在民主原则下,同样可以存在人们相互间利益的差别、甚至矛盾和冲突,这种差别、矛盾、冲突依靠协商、讨论的方式解决,这种方式正是人们平等地进行自我管理的最好的人道原则的实践。人道原则必然要求民主原则,民主原则是人道原则的具体化。

2.民主原则是企业组织结构具有灵活性、应变性、创新性的前提。民主原则所要求与实现的,是通过相互监督制衡,达到最佳人员在最佳时期的最佳表现。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的条件下,企业的成功离不开每个员工积极收集市场信息,根据管理权限,对各种变化作出相应的反应,以保持企业长久不衰的更新、适应能力。这就要求,企业的组织结构设计与管理者管理风格上,给予员工一定的自主决定权力。民主原则体现了每个现实活动着的人都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人、主体,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企业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与智慧的充分发挥。现实生活已表明,经济刺激虽可暂时地获得人们的某种积极性、创造性与智慧,但这种刺激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只有主人翁的生活感受及其态度,才是挖掘永恒的创造力的源泉。

3.民主是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对企业管理提出的必然要求。就管理心理的角度而言,人们的需要是复杂的、多层次的、递进的,在人们基本满足了温饱之后,会逐步要求达到人的全面发展。相互间的平等、主人翁地位等正是这种深层次的追求。(二)民主原则的主要内容

民主,依对其不同的观察面,可以有不同的内涵揭示,就企业伦理角度而言,民主原则的主要内涵如下:

1.人格平等,发挥员工的主体作用。对人的尊重和关心,表现在充分发挥劳动者的主人翁作用,也就是在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让他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换句话说,管理的任务在于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劳动者得以发挥自己的潜能,展示自己的才能,使劳动者感受到,自己不只是被动的管理的客体,而是充满活力的主体的人。

2.权力的相互监督与制约。任何权力都是权利与责任的统一,任何权力都应当受到监督与制约。不受监督与制约的权力是腐败的温床。在一切可能之处,尽可能让员工直接参与决策,直接参加管理。

3.行为的程序化与公开化。按既定的为大多数组织成员所认可的程序从事管理活动,这自身就是对特权与滥用权力的限制。

4.管理者应当平易近人,从谏如流,磊落宽容,包容兼蓄。独断专横,盛气凌人为民主原则所不容。(三)民主式管理与强制式管理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民主式管理和良好的工作表现同时存在的话,那通常是因为管理者信赖属下的能力,并因而容许其有某种程度的决定权。近年来,西方管理者认为,强制性管理并不是绝对不好,民主式管理也不是绝对好;目前的趋势是因人、事、时、地,以及个案的不同,而把两种方式加以调整运用。同时,也应该将主管在管理能力上的高低、对属下执行决策的需求度、强制执行后可能引起的问题,以及完成决策的重要性等,作为采取正确管理方式的考虑因素。基于这个观点,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增强集权式管理应是正确的。而民主代表了管理者最基本的人道取向,应在一切可能的条件下普遍存在。

三、公正原则(一)提出公正原则的主要依据

1.公正是人类自身利益、自身存在与进步的要求,既然如此,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企业管理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公正”又是调动绝大多数人积极性的极为重要的因素,因而,它又是一切组织活力的激发剂,成为实现企业管理目标的基本条件。

2.公正原则是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管理实践的迫切要求。改革,既冲击了旧的公正观,又给新的公正观的诞生提供现实可能。改革,是社会生活体制、制度的大变化,是人们相互关系的再调整,是权力与利益的再分配,因而,改革将公正问题推到了人们所关注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前列。改革以来,打破了大锅饭、铁饭碗的旧体制,不同程度地引进了竞争机制,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开始增加。(二)公正原则的主要内涵

1.在企业内部管理中,公正原则主要是用来解决报酬分配、机会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问题以及对职工产生积极性的影响问题。(1)公正原则要求机会均等。机会均等包含:①一切机会面向全体成员,或者说要做到机会的透明度与公开性;②每个成员都有平等选择机会的权力。任何人不能剥夺其他人的这种权力。在企业内部人才选拔和提升的过程,公平竞争是机会均等的主要表现形式。因而管理者,应该事先公布明确的评述标准,即竞争规则,使每一个参与者都能在拥有公正感保证的状态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竞争,从而也推动企业经营取得相应的进步。(2)当管理者进行利益分配时,人们总是要将自己所作的贡献和所得的报酬,与一个和自己条件相等的人的贡献与报酬进行比较,如果这两者之间的比值相等,双方就都有公平感。也就是说,职工对报酬的满足程度是一个社会比较过程。一个人对自己的工作报酬是否满意,不仅受到报酬的绝对值的影响,而且也受到报酬的相对值的影响(个人与别人的横向比较,以及与个人的历史收入作纵向比较)。人需要保持分配上的公平感,只有产生公平感才会感到心情舒畅,努力工作。

2.公正原则要求企业在对外经营活动中互惠互利。这主要指:(1)构成一切交易的双方都应当充分尊重对方的权利与利益。(2)双方的权利与利益是平等的,除非是出于自愿,否则双方之间出现利益转让应当是对等的,一方承担了一定的义务,同时就享有一定的权利,义务与权利是不可分割的;对社会不幸者的帮助是互利的特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行为将日益市场规范化、法制化。(3)企业在处理与顾客和其他企业的关系时,一方面获取了正当经营应得的合理利润,另一方面也应该严格承担履行合同和保证产品质量等企业应尽的义务。这些是企业伦理的公正原则对企业经营行为的要求。(三)公平的标准问题

有关公平的标准,还存在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应以贡献率为标准,即分配上的公正性是以人们的贡献与所获报酬相当为基础。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需要率为标准,即判断公正性是以是否按人们的需要付酬这一标准来评价。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平均律为标准,即公正性是以“大家得到的一样多”这个标准来评价。平均主义除了某些极为特殊情况外,大都是不利于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利于调动社会绝大多数人的积极性的,因而,一般来说,平均主义是不公正的表现。

四、效率原则(一)提出效率原则的主要依据

1.企业经营活动的根本目的决定了效率原则的存在。现代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是以取得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的。这就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注重节约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市场开拓的过程中,注重及时到位,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取得投资回报的最大化。“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现代企业管理者必须是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营效益的有力推动者,以实现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最根本目标。

2.效率原则又是构成当代企业管理不同于以往企业管理的显著特征之一。建立在现代大工业基础上的企业管理,就其文化内容而言,总是将与经济发展相联系的效率作为重要方面,尤其是在自动化、信息化、空间的全球化的今天,效率成了组织活动至关重要的因素。这与以手工业为基础的经营管理的局限性、随意性、拖拉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3.效率原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我国企业管理现状的落后,突出表现之一就是低效率。机构重叠、职责不清、官僚衙门气甚浓、拖拉推诿、长官意志、行政命令、既不守约也不守时甚为普遍;浪费甚多,一方面是产品积压,另一方面是毫无节制地盲目生产;一方面是劳动力紧张,另一方面是劳动力的普遍闲置。(二)效率原则的主要内涵

1.讲求效益。主要包括:(1)务实,不尚空谈,脚踏实地,一切以事实为依据;(2)优化,一切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以便组织机能的充分发挥;(3)注重结果,一般情况下,以活动的结果作为衡量组织的主要依据,即以工作绩效,经济效益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2.讲求速率。主要包括:(1)时间观念,守时,在较短时间内办较多的事,一切任务下达与完成都伴随着明确的时间表,在企业内部逐渐形成严格的时间管理制度;(2)速度观念,作风严谨迅速,不拖拉推诿。

3.在企业内部形成目标管理体系,对各项任务、职责均明确,并以此作为业绩考核的标准。这主要包括:(1)一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定位都建立在科学的市场研究的基础上;(2)对积压、滞后的产品和服务应坚决尽早停止,以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

4.讲求近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统一。近期效益往往为人们自觉重视,但长期效益则易为人们所忽视。因而,实践中往往易出现短期行为。新产品开发,设备更新等与企业长期发展的潜力密切相关的投资往往会因收效慢而被管理者所忽视。另外,也会出现借口长远利益而忽视当下利益的情形,这种离开当下效益而高谈效益的做法应极慎重。效率应当建立在当下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统一上。

5.讲求近期目标与手段的统一。手段是为实现目的而采取的措施,或称为策略。企业管理既是一个不断决策的过程,又是一个目标和手段变换、协调的过程。在企业管理中,经营手段具有两个特征:(1)效用特征,即经营手段必须能使企业的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实现。由于企业内的目标设定有其层次性,所以在考察经营手段的有效性时,应以其是否能促进最高层次企业目标的实现为衡量标准。(2)道德价值特征,即手段本身所包含的善恶性质应与企业目标的善恶性质相一致。目的并不能证明手段是否正确。不择手段追求效率,以牺牲社会其他人利益的做法是与现代企业伦理相违背的。正因为如此,那些以企业利益为名,弄虚作假,坑害顾客,破坏环境的做法都应受到社会道德的否定,甚至是法律的制裁。(三)效率原则与人道、公平、民主原则

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有一种将效率原则当作管理的至上原则的倾向。我们以为,效率原则不是至上的,相反,它应当从属于人道原则、民主原则、公正原则。

1.人道原则与民主原则决定经营活动的基本方向,它对于公正和效率都具有导向意义,公正原则可以看作是人道原则与民主原则的具体展开,人道原则、民主原则连同公正原则同为管理的本质的、灵魂的方面,基本是关于管理中人的关系的处理原则,而效率原则则是就组织管理的功能方面而言,基本是关于管理的功能的现象形态的原则,所以,效率与人道、民主、公正原则,不在同一个层次上,它从属于人道、民主、公正原则。

2.人道主义潮流所表现出的普遍倾向是,若在公正与效率、人道与效率、民主与效率发生价值选择冲突时,宁愿采取人道、民主、公正。

3.效率至上在实践中就有可能牺牲人道、民主与公正原则。近年来,我们的管理开始注重效率了,这自然是件好事,但是,同时亦带来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如短期行为泛滥、血汗制抬头、资源浪费、产品伪劣等,这些现象或多或少与片面强调效率有关。现代企业伦理要求管理者一方面应当建立起一个高效率的经济营运实体,另一方面又应当防止效率对人道、民主、公正的损害。第四节 管理活动中的伦理关系

道德情感、意志是人们社会活动的微观心理机制,它们通过人们的行动表现于外,构成现实的人伦关系。

企业伦理所涉及的不是一般的人伦关系,而是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结成的特有的人伦关系。

经营活动中的伦理关系,依考察的角度不同,从纵向看,有上下级的伦理关系,个人与组织的伦理关系,组织同国家的伦理关系;从横向看,又有组织成员间的伦理关系,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伦理关系。其中,个人与组织、组织与国家的伦理关系属于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部的伦理关系。群体成员间以及组织之间的伦理关系,完全属于一种平等、协作关系,它需要的是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宽容、协商、友善等精神,它基本属于普通的人与人的伦理关系或放大了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

一、企业内上下级之间的伦理关系

任何一种管理模型都存在着组织的等级结构为代表的垂直方向的专业化分工。其处于领导、指挥、管理者地位的一级称为上级;而相对处于被领导、受指挥、被管理者地位的一级就称为下级。上下级构成了管理结构中的相对两极。(一)上下级关系的基本特征

1.上级和下级是角色共生体。上级和下级这两种角色都具有一定的人员和事务的责任覆盖面,两种角色共生于一个系统中,相辅相成完成着企业的工作目标。上级与下级是一个角色共生体,还包括了这两种角色往往共生于同一个人身上。一个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具有一定管理覆盖面的人,必须意识到自己的双重角色,意识到自己既是一个从事相对宏观管理的被管理者,又是一个从事相对微观管理的管理者。

从管理活动中的下级角度出发,有两种责任角色,两种管理关系和两种人际关系。所谓两种责任角色,一种责任角色是主要负责人,如一个部门的正职负责人;另一个责任角色是次要负责人,如一个部门的副职负责人。所谓两种管理关系,是指下级与上级发生的两种工作指示执行关系:指挥与被指挥关系和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指挥与被指挥关系要求下级对上级的指示绝对服从,令行禁止;而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则要求下级对上级的工作指示,充分尊重,努力执行。两种人际状态,即人际和谐状态和人际冲突状态。对于管理活动中上下级角色的处理,要求既能实现预定的良好的管理效果,同时又必须遵循企业管理道德。

2.上级与下级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上下级之间的利益共同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两者的组织目标是一致的。上级与下级的工作性质、工作责任尽管不相同,但其总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企业目标的实现。管理者的目标一般更接近于企业的总体目标,而被管理者的目标则更注重于对总目标的分解,以及本部门的任务。两者在根本上是统一的。(2)两者的个人切身利益是休戚相关的。上级与下级作为普通的社会成员,除了关心企业目标之外,都还有各自关心的切身利益,如: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等,这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大众追求目标和大众行为模式。在工作中,上下级就会互相关心对方的工作进度,两者的切身利益水涨船高,相辅相成。(3)两者荣辱与共,一个部下工作失职,其上级往往引咎辞职;而一个部下获得成功,取得荣誉,其上级也会被誉为领导有方。反之,若是上级犯了过错,其下属所有的部下往往会觉得人矮三分。这说明,人们除了物质利益的需求以外,还有尊重荣誉的需要,这是需要上下级双方共同努力创造的。

3.上级和下级是冲突共协体。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必须同舟共济,同时又有各自的职责、权利的归属。两者就是在冲突矛盾的解决协调过程中完成各自的使命和任务。而解决与协调的过程又必须遵守道德准则。

一般认为,管理活动中,上下级之间经常出现而必须协调的冲突主要有七种:(1)上级为保全总体利益而牺牲下级的局部利益时,与下级发生的冲突;(2)一方为了获得对方在工作上的支持,努力去取得对方的好感而产生的感情投资的冲突;(3)下级独当一面与上级误认为目无领导的冲突;(4)多个上级和多个下级构成的复杂关系的冲突;(5)成功和荣誉在上下级之间分配时产生的冲突;(6)对方成功可能导致己方受挫时的成功促抑冲突;(7)下级认为上级赏罚不明,有偏心产生的冲突。(二)上下级关系的管理道德要求

1.下级对上级关系中应遵循的管理道德要求。(1)重视与上级领导者保持和发展和谐友好的关系,但是必须以搞好工作为出发点。如果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功利目的,是极不足取的、错误的。(2)尊重上级但是必须有效影响上级,对上级的负责不仅仅是工作任务的完成,还包括对上级缺点、失误的提醒和纠正。(3)既要立足本部门充分争取上级提供更多的支持,同时又要纵观全局,尽量理解上级的困难,必要时应当有风格牺牲本部门利益,换取全局总体上的成功。(4)敢于负责任,积极取得上级的指导和理解。而不应该事事请示报告,把困难交给上级,出了问题,自己超然在外。(5)在上级之间存在和出现矛盾冲突时,应当遵循管理规则而不是感情用事。管理规则是直接上级的指令应优先于间接上级的指导规则。

2.上级对下级关系中应遵循的管理道德要求。(1)在下级面前,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使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对自己和下级同样有效。(2)诚恳、平等地对待下级管理者,密切联系部属,不以权势压人,虚心听取下级的批评意见。(3)决策既要及时果断,还要尽量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4)正确处理功誉分配,重视部属在成绩取得过程中的作用。(5)以高尚的动机对部属感情投资,以健康的方式对部属行为激励。(6)正确处理成功促抑问题,将部属的成功和发展视作一种领导成就。

二、企业内平级间的伦理关系

企业内的平级关系包括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和工人(基层员工)之间的关系。(一)平级之间的基本关系

所谓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是指同一个管理层次中各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该组织所采用的管理体制。

1.管理成员在同一个管理层中,具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目标是鼓舞管理者团结一致的力量源泉,管理者之间在共同的目标下,责任相同,义务无异,共同的目标也是制定决策的最后的标准。

2.平级的每一个管理者,对一些基本的问题应该具有一致的意见。由于分工不同,拥有的信息量的不同,管理者的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的不同等原因,意见不一致的情形是经常的和正常的。不同的意见的讨论往往会产生与事实相符的观点,从而成为某管理层统一的,最理想的意见。即使个别管理者意见不一致,也不能在行动上表现出对这一已被采纳的观点的任何动摇。

3.同一管理层中的第一把手或者“非正式组织”的领导者对于该管理层中其他成员的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一把手或者“头儿”,是管理层的工作乃至心理核心。善于为其他管理者创造互相信任、充满信心的气氛,是第一把手应该具备的特别重要的素质。他不仅要使其他管理者的工作协调一致,而且决定着其他管理者的工作效果。

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决不是各自素质的简单总和,而是以管理者之间的动作是否协调和协调程度来衡量其优势的。在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协调的关系。这种协调关系以担负共同的责任为核心,能使管理层发挥出整体的最大工作效率。

工人(基层员工)之间的关系是在他们日常分工,协作的共同劳动中逐渐形成的。他们为实现企业的分解目标而努力工作。他们的辛勤劳动是企业实现总体目标的基本保证。在日常的工作中,员工们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其切身利益也是紧密相联的,其相互关系中最突出的特征是相互的协作。因此,在企业管理中,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工人之间团结协作的基础,它有利于增强工人的主人翁责任感,有利于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有利于各项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二)平级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

1.平级管理者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由于管理者处于同一个管理层次中,虽然每个管理者的职位有所不同,个性各有差异,但是,他们所承担的责任是共同的,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平级成员间关系的道德要求,就必须围绕“共同的责任和共同的目标”来提出。

具体而言:应该重视工作质量,注重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精神。每一个人都应该正面处理彼此间的分歧而不是暗中勾心斗角;每一位成员应该对重大问题不轻易改变其立场,但同时又不能无端反对别人;当别人的立场和观点确实可取时,就应该放弃自己的立场,热诚地予以支持;每一位成员对于他人的不同意见的提出,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由于个人的经验和见解的不同而产生的。因此,理解、合作是管理者之间关系协调过程中所应持的道德准则。

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应该形成这样的特点:每一个成员都精力充沛又富有献身精神;每一个人都能独立负责地承担任务,融会在一起则是一曲彼此呼应的美好的和声;生气勃勃的良性竞争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共同的目标;每一位成员相互信任,每一个人的成功都被视为是大家的成功,无论谁出差错,都不会遭到冷嘲热讽,而是热情的帮助,从而形成一个坚强的整体,使管理工作不断达到更高的境界。

2.工人(基层员工)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企业伦理主张用互相尊重原则和利益协调原则来处理工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反对把自身的生产经验和技术本领视为傲视同行和看不起青年工人的资本,也反对只强调个人利益而不顾及企业的集体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三、管理者与企业之间的伦理关系(一)管理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1.个人与企业相互依存,密切相关。企业管理者的职能就是在一定的工作范围内通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活动,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发展和振兴所在的企业。任何企业都是通过管理者的辛勤工作才得以筹集、诞生、发展和壮大起来的。可见,没有管理者,企业便无法存在和发展;当然离开了企业也就谈不上管理者。

虽然,企业内不可能不存在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相互冲突的时刻,但是,应当指出的是,一个组织内如果不存在整体与局部的矛盾,不存在个人与集体决策的不同看法,仅仅存在的是毫无差别的执行,那么这个组织自身也就缺少自我修正、自我发展的健全机制。每一次组织内部整体与局部、整体和个人利益的矛盾冲突及其解决,都应是企业整体利益的一次维护和发展。

2.个人的素质影响和制约着企业的发展。所谓素质,除了个人的生理素质以外,还包括道德品行、气质、知识、才能等。通常说的管理者的素质,就包括品德、才、识、体诸多方面应具备的条件。一个人的素质综合反映在日常的工作中,并强烈地影响着工作的质量。由于管理者在企业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他们的素质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管理工作的成效大小,而且影响和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一般来说,管理者的素质好,在客观条件有利时,他能出色地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客观条件不利时,他可以减轻或者部分消除不利因素的影响,甚至能以自己的才干,捕捉有利的客观条件去扭转被动落后的局势。

然而,有些管理者不为企业全局和长远利益着想,而是追求眼前利益,靠吃老本、拼设备、拼财力、拼消耗等手段求得现时的高利润和表面的繁荣,这种短期行为的结果是导致企业缺乏后劲,削弱或丧失竞争活力和发展能力。

3.企业的客观环境铸造企业内的个人。企业集体对其各阶层员工成长的熔铸作用和影响力,主要是通过它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风气实现的。人们通过对许多优秀企业进行考察和研究,发现它们一般都有自己独特的传统和风气。这种风气并非哪个人主观意志的体现,而是集体中所有成员日积月累长期精心培植起来的。管理者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创造丰硕业绩,塑造了自己美好的企业集体;而优秀的企业集体反过来又陶冶和铸造着自己的管理者,使大批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从而造成一种良性循环。优秀企业所具有的这种良好氛围和影响力是一种十分珍贵的财富。(二)处理管理者与企业关系的道德要求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管理者既是企业发展的设计师,又是企业前进的带路人。在新旧交替的改革开放年代,管理者既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又要始终一贯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企业中的个人必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克服小团体主义;克服“反正不是为自己谋私利,而是为‘大伙儿’谋利益”的错误认识。

2.尽职尽责,联系群众。管理者要想实现成功的管理,首先必须做到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尽职尽责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发扬民主、联系群众,是管理者与企业关系的道德要求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管理者应该善于探测职工的各种正当欲望和需要,深入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自己的职工。

3.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廉洁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指个人道德感情上的廉耻心,二是指个人道德行为上的廉洁行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制止权钱交易,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新秩序的基本要求之一。

4.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改革和创新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创业的需要。任何企业都是在不断的创新推进中才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管理者要锻炼和发展创造力,必须首先克服影响创造力的障碍,即畏惧心理、自卑意识、陈旧观念、官僚主义和懒惰陋习。

四、企业与社区之间的伦理关系(一)企业与社区关系的基本特征

管理者与社区的关系就是管理者与所在社区的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及居民等发生的关系。企业和社区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企业与科研单位的关系、企业与市场系统的关系等等。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实质是争取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企业与科研单位的关系,主要表现在合作研究、联合攻关、人员和生产科技信息的交流上。

1.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依赖于周围的各种社会服务。例如:道路交通、水电供应、治安保卫、消防部门等。企业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要素与生产出来的产品及企业职工的上下班要靠社区的公共交通服务。企业还需要社区提供一定的市场,企业生产需要的燃料、原材料等要由市场获得。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在市场上销售,企业生产和发展开发新产品要根据市场需求决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企业还需要社区提供大量、迅速、可靠的信息,并以此来预测产品的发展趋势。

2.企业的职工及家属的日常生活依赖于周围的商店、学校、图书馆、公园等社会公用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部门。社区能为管理者与企业职工提供充足的物质生活资料和文化、娱乐的精神生活资料;社区还能为企业提供一个友善的社会环境,使得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为社区公众所熟悉、支持、理解和尊重。

3.企业员工来源于社会,而且往往就是周围的社区居民,企业生产的决定因素是人,一个企业要生产第一流的名牌产品,就得有第一流的生产技术人员,企业职工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和发展,科技文化水平和道德素养较高的社区能为企业提供大量的高质量的劳动者来源和科技支持。

4.企业必须遵守政策和法律。政策和法律等因素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制约条件,常常构成企业经营决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企业作为一个法人,必须理解国家的政策、法律、方针、规定,服从地方政府的领导,尊重地方政府及其办事机构,和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第五节 企业决策的伦理分析

决策的伦理分析的提出有其内在的逻辑。企业的所有决策,大到建新厂、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等战略决策,小到选择促销方案、制定用工政策、处理消费者投诉等日常决策,不仅会给企业本身带来利益或者损失,而且还会对利益相关者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因此,决策是否可行,不仅取决于企业自身能否得到利益,技术上是否行得通,而且还取决于能否得到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如果决策损害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且这种损害是违背伦理的,利益相关者能支持吗?如果利益相关者不支持甚至反对,决策的可行性就要受影响,甚至可以使决策完全不可行。

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西方学者都把伦理决策作为企业伦理与管理结合中的主要问题来对待。奥托·A·布兰默(OttA.Bremer)指出:“伦理学模型和理论在管理决策分析中的应用,使得企业伦理与管理[1]者教育发生了联系。”弗雷德里克·B·伯德(Frederick B.Bird)和杰弗里·甘兹(Jeffrey Gandz)认为,“企业伦理学是关于制定和实施涉[2]及道德判断的决策的。”可见,企业伦理的切入,对管理的最直接影响便是把伦理分析引入决策过程中。

劳拉·L·纳什(LauraL.Nash)列举了衡量企业决策伦理性的12个

[3]问题,可供管理者在决策时考虑。

1.你已经准确地定义决策问题了吗?对决策问题必须有清晰的理解,掌握的事实越多、越准确,处理时就越少感情用事。

2.如果你站在他人的立场上,会怎样定义问题?从可能会对决策是否道德提出质疑或最有可能受决策不利影响的人的角度审视一下决策问题,问问自己,在定义问题时是否做到了客观,而不带偏见。

3.问题是怎样产生的?考察问题的形成过程,搞清问题的实质,而不是停留在问题的表面现象上。这样做有利于正确认识问题,并理解他人的看法。

4.作为一个个人和公司成员,你忠诚于谁、忠诚于什么?每个管理者都会遇到忠诚冲突,如自己的良心与履行公司职责之间的冲突,还有同事要你参与违反公司政策的事情等,因此,管理者必须问问自己,更忠诚于谁以及什么。

5.你作该决策的意图是什么(即想达到什么目的)?思考一下,我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得不到满意的回答,就不要选择该方案。

6.你的决策意图与可能的结果相符合吗?有时候,尽管意图是好的,但结果可能是有害的,故思考一下可能的结果也很重要。

7.你的决策会损害谁的利益?即使产品有正当的用途,但如果使用不当或落入一些人手中,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管理者就得重新考虑是否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8.你能在作决策前与受决策影响的各方讨论该决策问题吗?例如,你要关闭某个工厂,是否能在事先与受此影响的工人和社区讨论这一问题,以评估决策的后果。

9.你认为从长远来看该决策将与现在看上去那样有成效吗?你能坚持你的承诺吗?你能预见可能会改变你的想法的条件吗?今天的好决策到明天会是一个失误吗?

10.你能毫无顾虑地与你的上司、高层管理者、董事、家庭,以及整个社会谈论你的决策或行动吗?你是否会感到不安?例如,你作的决策在电视上作了报道,你会感觉如何?你会乐意接受采访谈论这一决策吗?

11.如果理解正确,人们会对你的行为产生什么样的看法呢?误解了又会怎样?这一问题涉及真诚和他人对行为的看法。有时象征性的行为受到的怀疑多于好感。

12.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你会允许对你的立场有例外(即稍稍改变你的立场)?举例说,你发现一个员工挪用了1000元,随后归还了,公司员工手册对挪用公款有严格规定,一经查实,立即开除,假如这笔钱是用于支付紧急医疗费用,你会怎么办?如果是用于赌博呢?这名员工已经在公司里工作12年而不是18个月,你的决定会有什么不同呢?

肯尼斯·布来查德(KennethBlanchard)和诺曼·V·皮尔(NormanV.Peale)在《道德管理的力量》一书中提出了三个伦理核查项目,它们是:(1)这合法吗?即行为会违反法律和公司的方针吗?(2)长、短期利益平衡吗?即决策是否兼顾了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3)自我感觉如何?我的行为是否将使我感到骄傲?假如我的决定曝光给公众(如在报上登出来),我会感觉很好吗?假如我的亲[4]人知道了,我会感觉很好吗?

这三个伦理核查项目最大的优点是简单实用,无需掌握在不少人看来比较抽象的伦理原则,便可作出大致符合伦理的决策。从表面上看,这三个项目好像没有直接谈到伦理,但实际上都与伦理有关。

伦理是不成文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程度的伦理。一般而言,伦理与法律是一致的,即不合法的也往往是不道德的,当然也有例外。

违反伦理的行为,有时在短期看是有利可图的,但从长远看,则往往得不偿失,因而具有长远利益的行为不大可能是不道德的行为。

依靠自我感觉来核查的假设是,决策者实际上是知道伦理规范的,他们有时做出违反伦理的举动,是环境压力或利益诱惑所致。“自我感觉如何”就是要唤醒决策者本身具有的伦理意识。

不少企业采用的正是这套核查项目。例如,得克萨斯仪器公司(Texas Instruments)在发给每个雇员的卡片上印上以下七句话:该行为合法吗?它与公司价值观一致吗?如果做了你会感到不舒服吗?报纸会怎么报道它?如果你知道它不对,就不要做。如果你拿不准,[5]请提出来。在得到答案前不要放弃提问。

然而,这三个核查项目作为完整的伦理评价是难以胜任的。其局限性主要在于:第一,任何一个核查项目都是有漏洞的。法律往往是滞后于现实的,尤其在我国,改革尚在进行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远没有成熟,所制定的法律有这样那样的缺陷是不足为奇的。仅仅遵守字面上的法律不足以避免不道德的决策。虽然不道德行为最终会损害企业利益,但有时这一过程很长,可能需要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反映出来。那么,多长的利益才算是长远利益呢?对于大多数管理者来说,三五年后的利益算是长远利益了,显然,这样的长远利益不能保证没有不道德行为在起作用。仅凭周围人的看法、自我感觉也不具说服力。

因此,对于较为复杂的问题,可以运用功利主义原则、权利原则、正义原则、关怀原则、美德原则对企业决策进行伦理评价。

1.功利主义原则根据行为结果评判行为道德与否,简单地说,就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功利主义原则的好处在于促使人们思考整体利益,而不只是关心个体利益。其缺陷在于它忽视了行为本身,而且总体利益最大的方案未必都符合权利原则、正义原则。功利主义原则在企业决策方案评价中的应用便是,该方案能给我们自己及利益相关者带来最大的好处吗?

2.权利原则认为,不能因为总效用大而藐视人的权利,只有当有更重要的权利需要保护时才可以不顾某种次要的处于冲突中的权利。问题是,人有哪些权利?哪些及谁的权利应优先得到保护?如果只是说人的法定权利,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因为法律有规定。但谈到道德权利,就不是很好回答了。康德的“绝对命令”被认为能较好地回答这个问题:

第一,不论做什么,应该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

第二,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把人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手段。

第二条命令含意很清楚,无需解释。第一条命令可以通俗地转化成:在同类情形中我或我们愿意别人也作出这样的决策对待我或我们吗?

3.正义原则通常包括:分配公正,即公正地分配社会利益和负担;惩罚公正,即有不公正行为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补偿公正,即对由于受到不公正对待而遭受损失的人予以应得的补偿。根据正义原则,决策者在方案评价时需要自问的是,如果我或我们处在该决策所涉及的任何一个利益相关者的位置,我或我们还会认为该决策是公正的吗?

4.关怀原则强调,每个人都生活在关系中,我们应该保护和发展可贵的人际关系。每个人都应该特别关心跟我们有直接关系的人的需要、价值观、欲望和福利,尤其要关心那些易受伤害的、仰仗我们关怀的人。因而,这里的问题是,该方案是否体现了对那些跟我们有直接关系、并对我们有所依靠的人的关怀?

5.美德原则或美德论与上述理论不同,它要回答的是“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而不像功利主义原则、权利原则、正义原则及注意原则回答的是“我应该怎么做”。但实际上,美德论也可以引申出指导行为的准则:当道德主体在实施某项行为的过程中,实践、展现和弘扬了某种美德,则该行为是道德的;如果道德主体在实施某项行为的过程中,实践、展现和发展了某种邪恶,则该行为是不道德的。故决策者需要思考的问题是,该方案的实施是否实践、展现和弘扬了某种美德?或是否实践、展现和发展了某种邪恶?

这些原则各有短长,若能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应能为决策方案是否合乎伦理作出比较满意的评价。

本章小结

企业在现代社会中有巨大的影响力,而由于市场机制和法律存在局限性,不足以规范企业的影响力,还需要有道德的约束,即要求企业履行道德责任。企业伦理是在企业经营全过程中,均把伦理原则和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