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补偿费的使用方法(五险一金之生育保险)(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22 22:05:31

点击下载

作者:编辑部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生育保险补偿费的使用方法(五险一金之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补偿费的使用方法(五险一金之生育保险)试读:

生育保险补偿费的使用方法

(五险一金之生育保险)作者:编辑部排版:Cicy本书由北京法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15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生育保险补偿费的使用方法

【解决路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关系因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发生的争议。这类争议的处理主要依据劳动争议的处理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险争议的处理方式一般包括举报、投诉、调解、仲裁、诉讼。

1.举报、投诉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劳动者因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因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检查和监督还是相当有效的。对于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的解决,这种解决方式和途径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利器。那么发生争议,如何进行举报和投诉呢?

劳动者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监察部门申诉。申诉时要注意提供相关信息,提交相关资料,一般而言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投诉申请书一份,须写清楚以下内容:(1)企业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姓名、投诉人的具体请求、双方联系方式。(2)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与本争议有关的证据复印件一份。

2.调解

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或者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有异议,一方面可以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另一方面还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仲裁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只受理当事人不服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社会保险争议案件。所以,诉讼对于解决社会保险争议而言,是最后的一道防线,也是最严厉的手段。

【分析解答】

生育保险补偿费的具体使用方法在各省市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基本案情】

陈某于2003年3月4日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0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陈某的工资为每个月2408元。2005年3月28日,陈某因个人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为陈某办理了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缴交手续。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4月29日期间,陈某在某妇幼保健院发生检查费、医药费用1177.5元;2004年5月17日至24日期间,陈某住院剖腹产下一小孩,发生医疗费用6267.4元;6月29日,陈某发生医药费92.9元;以上费用合计7537.8元,单位未予报销。单位支付申诉人产妇营养费700元。2004年5月17日至11月15日陈某休产假期间,单位按照陈某原工资及待遇标准全额支付工资合计14,448元。另查明,社会保险机构于2004年9月2日支付单位生育保险补偿费9414元。

双方就报销医疗费用7537.8元发生争议。单位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机构的文件,生育补偿费9414元是由单位“包干使用”,其中已经包括了支付给女职工的工资、奖金、补贴和检查、分娩所需费用等。申诉人休产假182天,单位已按其正常工作时的总收入支付了其休产假期间工资14,448元,并超额支付营养费700元。单位实际支付陈某的待遇已超过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单位的生育保险补偿,陈某的医疗费虽未报销,但单位没有义务再支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由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产前检查和分娩住院医疗费及产后检查费合计7537.8元。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