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第2版)章节专项练习及详解(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24 17:08:47

点击下载

作者:圣才学习网

出版社:圣才教育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第2版)章节专项练习及详解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第2版)章节专项练习及详解试读:

第一篇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章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一、名词解释

1.Trade Terms(贸易术语)

答:贸易术语(Trade Terms)也被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2.Delivery Terms(交货条件)

答:交货条件又称价格条件,是国际贸易中用来表示进出口双方各自应负担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转移的术语。

3.《Warsaw—Oxford Rules1932》(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答:《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19世纪中叶,CIF贸易术语开始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采用,然而对使用这一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具体义务,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对此,国际法协会于1928年在波兰首都华沙开会,制定了关于CIF买卖合同的统一规则,称之为《1928年华沙规则》,共包括22条。其后,在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上,将此规则修订为21条,并更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沿用至今。这一规则对于CIF合同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二、单项选择题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由(  )制定的。

A.国际法协会 

B.国际商会

C.联合国贸发会  

D.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答案】B【解析】“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原文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0f Trade Terms(INCOTERMS),它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

2.专门解释CIF合同的国际贸易惯例是(  )。

A.《华沙—牛津规则》 

B.《美国对外贸易定义》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答案】A【解析】《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3.在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包括术语最多、应用范围最广的是(  )。

A.《海牙规则》  

B.《华沙—牛津规则》

C.《美国对外贸易定义》  

D.《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答案】D【解析】在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2010通则》(INCOTERMS 2010)包括内容最多,且使用范围最广。

4.下列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论述中,错误的是(  )。

A.惯例不同于法律,它对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任何的约束力

B.当事人可以明确的合同条款,使惯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C.当事人可以明确的合同条款,排除惯例对当事人的约束力

D.根据有关法律,司法部门处理争议时要参照国际贸易惯例【答案】C【解析】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但是,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这体现在,一方面,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另一方面,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三、多项选择题

1.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贸易术语是为了确定(  )问题。

A.交货条件  

B.支付手段  

C.价格构成  

D.争端解决【答案】AC【解析】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贸易术语是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并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的专门用语,不涉及支付手段和争端解决。

2.关于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在合同中作出的规定必须与惯例的解释相符,否则无效

B.当合同中对某一问题未作出规定时,应参照有关贸易惯例

C.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D.当事人如果明确规定采纳有关惯例时,该惯例具有约束力【答案】AC【解析】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但是,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这体现在,一方面,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另一方面,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3.国际贸易术语一方面用来表示交易商品的价格构成,另一方面用以确定交货条件。其中,这后者是指(  )。

A.确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和方式

B.确定风险转移的界限

C.确定交货的方式

D.划分交易双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答案】BD【解析】交货条件又称价格条件,是国际贸易中用来表示进出口双方各自应负担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转移的术语。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用来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时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另一方面,又用来表示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它不涉及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问题。

4.《2010通则》与《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都涉及到的贸易术语有(  )。

A.FOB  

B.FAS  

C.CIF  

D.CPT【答案】ABC【解析】《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所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6种,分别为:Ex(Point 0f Origin)(产地交货);FOB(Free 0n 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FAS(Free Along Side)(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Ex Dock(named port 0f import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因此两者都涉及的贸易术语有:FOB,FAS,CIF。

四、判断题

1.国际贸易术语只是用来确定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交货条件,它不涉及所有权转移和货款的收付等问题。(  )【答案】√【解析】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用来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时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另一方面,又用来表示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作为买卖合同的卖方,其基本义务可概括为交货、交单和转移货物的所有权,而《2010通则》也仅仅涉及前两项内容,它不涉及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问题,也不涉及违约和它产生的后果问题。

2.《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制定的用以规范贸易术语的法规,对于合同的当事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答案】×【解析】《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制定的用以规范贸易术语的法规,但只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该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时才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当合同中的规定与国际贸易惯例发生冲突时,要以惯例为准。(  )【答案】×【解析】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中规定:经双方当事人明示协议,可以对本规则的任何一条进行变更、修改或增添;如本规则与合同发生矛盾,应以合同为准;凡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应按本规则的规定办理。

4.《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制定的用来规范各种贸易术语的法规。(  )【答案】×【解析】《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五、简答题

1.什么是贸易术语?请举例说明。

答:贸易术语(Trade Terms)也被称为价格术语(Price Terms),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它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用来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时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另一方面,又用来表示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

其中,常见的贸易术语包括:FOB、CFR、CIF、FCA、CPT和CIP等。

2.简要说明贸易术语的作用。

答: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2)由于贸易术语可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如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关税、增值税和其他费用,这就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3)买卖双方签约时,可能对某些涉及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问题规定得不明确,致使履约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所以,熟练掌握国际贸易中的各种贸易术语,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3.国际贸易惯例是如何产生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都有哪些?

答:(1)国际贸易惯例的产生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在国际上没有形成对各种贸易术语的统一解释。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使用贸易术语和规定交货条件时,有着各种不同的解释和做法。这样一来,一个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对方国家的习惯解释,往往不甚了解,这就会引起当事人之间的误解、争议和诉讼,既浪费了各自的时间和金钱,也影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等国际组织以及美国一些著名商业团体经过长期的努力,分别制定了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则,这些规则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因而形成为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即《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和《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4.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

答: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应从以下两方面来理解:(1)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均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2)但是,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这体现在:①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在总则中说明,这一规则供交易双方自愿采用,凡明示采用《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援引本规则的规定办理。经双方当事人明示协议,可以对本规则的任何一条进行变更、修改或增添。如本规则与合同发生矛盾,应以合同为准。凡合同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应按本规则的规定办理。②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所以,国际贸易惯例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它对国际贸易实践的规范作用却不容忽视。不少贸易惯例被广泛采纳、沿用,说明它们是行之有效的。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适当采用这些惯例,有利于外贸业务的开展。而且,通过学习掌握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知识,可以帮助我国避免或减少贸易争端,即使在发生争议时,也可以引用。

第二章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一、名词解释

1.DDP

答:DDP的全文是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0f 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采用DDP术语时,买卖双方的义务与运输方式可概括如下:(1)货物交付方面,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进口国(地区)境内的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完成交货。(2)风险转移方面,卖方在进口国内的交货地点完成交货时,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3)通关手续的办理方面,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4)主要费用的划分方面,卖方承担在进口国内的指定地点完成交货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所涉及的关税和其他费用;买方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各种费用。(5)适用的运输方式方面,DDP术语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

2.Symbolic Delivery(象征性交货)

答:所谓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而言的,其中,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3.Physical Delivery(实际交货)

答:实际交货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二、单项选择题

1.我国A公司与新加坡B公司签订合同出口大豆,根据合同,A公司不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根据《2010通则》,应采用的贸易术语是(  )。

A.FCA  

B.FAS  

C.FOB  

D.EXW【答案】D【解析】采用EXW术语成交时,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即完成义务,并不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2.《2010年通则》中买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是(  )。

A.EXW  

B.CIF  

C.DAT  

D.DDP【答案】A【解析】EXW为卖方责任最小,相应地即为买方责任最大;同样地,DDP为买方责任最小。

3.根据《2010年通则》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由买方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的是(  )。

A.EXW  

B.CPT  

C.FCA  

D.DDP【答案】A【解析】EXW贸易术语下,通关手续的办理方面,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CPT、FCA和DDP方式下,均由卖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买方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4.我国A公司欲与朝鲜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出口机械设备,拟采取海运方式,A公司负责进口报关及承担包括进口关税在内的所有费用,根据《2010通则》,应采用的贸易术语是(  )。

A.EXW  

B.DAT  

C.DAP  

D.DDP【答案】D【解析】采用DDP术语成交时,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负责办理进口手续及承担进口关税。

5.《2010通则》规定,采用FCA术语时,卖方将货物运往承运人所在地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失由(  )。

A.卖方承担

B.买方承担

C.承运人承担

D.货代承担【答案】A【解析】在FCA术语下,风险划分界限为货交承运人。卖方将货物运往承运人所在地途中发生货物损失时,风险还未发生转移到买方,因此货物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6.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  )。

A.CFR

B.CIF

C.CPT

D.CIP【答案】C【解析】CPT的全文是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7.采用CPT术语,如双方未能确定买方受领货物的具体地点,则交接货物的具体地点应为(  )。

A.由卖方选择

B.由承运人选择

C.由买方选择

D.买卖双方另行协商决定【答案】A【解析】采用CPT术语时,当双方未确定买方受领货物的具体地点,则交货的具体地点由卖方选择,风险在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8.CPT术语中,(  )是交易双方划分风险的界限。

A.装运港船舷

B.目的港船上

C.货交承运人

D.目的地码头【答案】C【解析】CPT是指卖方向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且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亦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因此,在CPT条件下,交易双方划分风险的界限是货交承运人。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FCA术语的解释中正确的有(  )。

A.FCA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和陆上运输方式,但不适用于航空运输

B.FCA条件下,如在内陆交货,卖方也要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手续

C.按FCA术语成交,当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D.FCA条件下,将货物由交货地点运往目的地的运输责任和费用由买方负担【答案】BCD【解析】FCA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后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货物进口所涉及的关税和其他费用,此外,买方要负责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2.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CIP、CPT与FCA的相同之处表现在(  )。

A.交货方式相同  

B.风险划分界限相同

C.当事人的责任相同

D.适用任何运输方式相同【答案】ABD【解析】在CIP、CPT与FCA三种贸易术语下,交货方式均为在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风险划分界限均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均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但当事人责任是不同的,FCA下运费由买方承担,CPT下运费由卖方承担,CIP下运费和保险费均由卖方承担。四、判断题

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当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买方之后,卖方对货物与合同的不符概不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虽然货物的风险已转移给买方,但并不意味着卖方就可以对货物与合同的不符不承担责任。如果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或所交货物有瑕疵等,买方仍有向卖方索赔的权利。

2.根据《201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FCA术语成交,如果交货地点在卖方所在地,卖方要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才算完成交货义务。(  )【答案】√【解析】FCA术语下,交货地点的选择直接影响到装卸货物的责任划分问题,如果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承运人所提供的运输工具即可。

3.按FCA、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成交,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FCA最小,CIP最大。【答案】×【解析】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在FCA、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下,风险划分界限均为随货交承运人而转移给买方,各方式下对卖方风险的大小由承运人离卖方的距离而定,因而具有不确定性。

4.根据《2010通则》,在EXW贸易术语下,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方要求的出口包装并将货物装上买方所派的运输工具。(  )【答案】×【解析】根据《2010通则》,在EXW贸易术语下,除非合同中有相反规定,一般情况是卖方没有义务提供出口包装,也没有义务将货物装上买方所派的运输工具上。

5.《2010通则》的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是DDP,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是EXW。(  )【答案】√【解析】按EXW术语成交时,卖方在自己的处所将货物提供给买方;按DDP术语成交时,卖方要负责将货物从启发地一直运到合同规定的进口国内的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实际交到买方手中,才算完成交货。

6.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采用DDP术语成交。(  )【答案】√【解析】在DDP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了进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际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如果卖方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要求买方协助办理。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DDP术语。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买方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和支付关税,则应使用DAP。五、简答题

1.请比较FCA、CPT和CIP的异同点。

答:(1)FCA、CPT和CIP的相同点

FCA、CPT和CIP的相同点主要有:交货义务均为卖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给指定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风险划分界限以货交承运人为界,从卖方转移给买方;适用的运输方式为各种运输方式,等等。(2)FCA、CPT和CIP的不同点

FCA、CPT和CIP的不同点在于从交货地点到约定目的地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方面:FCA下卖方不负担运费和保险费,也不需要提供与此相关的单据;CPT下卖方需要租船运输并支付运费,但不负责办理保险;CIP下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并支付运费和保费。

2.采用DDP术语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使用DDP术语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妥善办理投保事项

DDP是《2010通则》中包含的11种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风险、责任和费用最大的一种术语。按照这一术语成交,卖方要负责将货物从启运地一直运到合同规定的进口国(地区)境内的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实际交到买方手中,才算完成交货。由于按照DDP术语成交,卖方要承担过大的风险,为了能在货物受损或灭失时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卖方应办理货运保险。选择投保的险别时,也应与DDU术语一样,根据货物的性质、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来灵活决定。(2)关于运输方式问题

按照《2010通则》的解释,DD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是,当交货地点是在目的港的船上或码头时,应采用DAT或DAP术语。(3)其他注意事项

在DDP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了进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际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如果卖方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要求买方协助办理。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DDP术语。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买方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和支付关税,则应使用DAP。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在卖方承担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应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应写明“Delivered Duty Paid,VAT unpaid”,即“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

第三章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一、名词解释

1.FOB Liner Terms(FOB 班轮条件)

答:FOB Liner Terms(FOB 班轮条件)是FOB术语的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FOB Under Tackle(FOB 吊钩下交货)

答:FOB Under Tackle(FOB 吊钩下交货)是FOB术语的变形,是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3.FOB Stowed(FOB 理舱费在内)

答:FOB Stowed(FOB 理舱费在内)是FOB术语的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答: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是FOB术语的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5.CFR Liner Terms(CFR 班轮条件)

答:CFR Liner Terms(CFR 班轮条件)是CFR术语的变形,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6.CFR landed(CFR 卸至码头)

答:CFR landed(CFR 卸至码头)是CFR术语的变形,是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

7.CIF Ex Tackle(CIF 吊钩下交货)

答:CIF Ex Tackle(CIF 吊钩下交货)是CIF术语的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8.CIF Ex Ship’s Hold(CIF 舱底交接)

答:CIF Ex Ship’s Hold(CIF 舱底交接)是CIF术语的变形,是指货到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9.到达合同

答:到达合同是与装运合同相对而言的。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保证货物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如FOB、CFR和CIF等象征性交货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在到达合同下,卖方保证货物在约定的交货期内到达。如不能按时到达,买方可根据合同拒收或索赔。如DES、DAQ等实际交货的合同都属于到达合同。二、单项选择题

1.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卖方欲不负担装船费用,可采用(  )。

A.FOB Liner Terms

B.FOB Stowed

C.FOB Trimmed  

D.FOB ST【答案】A【解析】FOB Liner Terms (FOB 班轮条件)条件下,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2.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按CFR术语成交,卖方无义务(  )。

A.提交货运单据

B.租船订舱

C.办理货运保险

D.取得出口许可证【答案】C【解析】CFR即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又称运费在内价,卖方承担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需要办理出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卖方还要负责租船订舱以及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和相关费用,但不负责办理货运保险。

3.FOB与CFR术语的主要区别在于(  )。

A.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B.办理运输的责任方不同

C.办理货运保险的责任方不同

D.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的责任方不同【答案】B【解析】CFR方式下卖方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但FOB方式下货物运输由买方负责。两种成交方式下,风险划分均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卖方均不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出口通关手续均由卖方负责办理,进口通关手续均由买方负责办理。

4.按FAS这一术语成交,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

A.卖方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运港买方所指派的船只的船边

B.如果买方所派的船只不能靠岸,买方则要负责用驳船把货物运至船边,仍在船边交货

C.装船的责任和费用由卖方负担

D.在船上完成交货义务【答案】A【解析】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采用FAS术语成交时,卖方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运港买方所指派的船只的船边,在船边完成交货义务。如果买方所派的船只不能靠岸,卖方则要负责用驳船把货物运至船边,仍在船边交货。装船责任和费用由买方负担。

5.在CFR合同下,如果卖方装船后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办理货运保险,则运输途中的风险由(  )。

A.买方承担 

B.卖方承担

C.承运人承担

D.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答案】B【解析】采用CFR术语成交时,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而由买方负责办理投保,这就需要卖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对货物办理保险。故如果卖方装船后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办理货运保险,则运输途中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6.就卖方承担的货物风险而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CIF比FOB风险大 

B.FOB比CIF风险大

C.CIF与FOB风险相同

D.无法判断【答案】C【解析】虽然FOB术语后面加上装运港,CIF后面加上目的港,但是卖方的交货义务都是在出口国装运港完成,风险在装运港船上转移,所以交货的地点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二者是一样的。CIF目的港只是说明卖方要承担货到目的港的运输和费用,而FOB下则由买方承担。

7.FOB、CFR和CIF贸易术语中,就卖方承担的费用而言,费用从高到低排序是(  )。

A.FOB、CFR、CIF

B.CIF、CFR、FOB

C.FOB、CIF、CFR

D.CIF、FOB、CFR【答案】B【解析】从三种贸易术语的解释可以看出:FOB价格组成只包括成本,CFR价格组成包括成本和运费,CIF价格组成包括成本、运费和保险费。所以,就卖方承担的费用而言,应该是CIF最高,其次是CFR,最低的为FOB。

8.在CIF条件下,应由   办理保险,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由   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与   无关。(  )

A.卖方;卖方;买方

B.卖方;船方;买方

C.卖方;买方;卖方

D.卖方;船方;卖方【答案】C【解析】在CIF条件下,卖方必须就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办理保险。应注意的是,由于货物在装运港船上起,风险就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故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应由买方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至于能否得到赔偿卖方概不负责。

9.某出口公司对外以CFR报价,如果该公司采用多式联运,应采用(  )术语为宜。

A.FCA

B.CIP

C.DDP

D.CPT【答案】D【解析】与CFR术语仅适用与海洋和内河运输不同的是,CPT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故如果该公司采用多式联运,即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时,应采用CPT术语为宜。

10.为了防范外汇风险,签订合同时不应采用的是(  )。

A.进口争取以软货币支付  

B.出口多采用CIF、信用证签订合同

C.进口采用CIP、信用证签订合同

D.出口争取收取硬货币【答案】C【解析】C项,进口业务中,对于大宗买卖应争取选用FOB(FCA)术语,这样可以节省外汇运费和保险费支出,促进我国的运输和保险业。三、多项选择题

1.在采用FOB术语成交,利用程租船运输的大宗货物的交易中,如果卖方不愿意承担装船费用,可选择(  )。

A.FOB Liner Terms

B.FOB under Tackle

C.FOB Stowed

D.FOB Trimmed【答案】AB【解析】FOB Liner Terms下卖方不负担装船费用;FOB Under Tackle下卖方只需要将货物交至船方吊钩所及之处,也不负责装船;FOB Stowed下卖方负责装船并负担理舱费;FOB Trimmed下卖方负责装船并负担平舱费。

2.《2010通则》中的CFR和CPT术语的相同之处表现在(  )。

A.按这两种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

B.采用这两种术语时,卖方都是在装运港交货

C.卖方都要自费订立从交货地到目的地的运输合同

D.出口报关均由卖方负担,进口报关均由买方负担【答案】AD【解析】按照CPT术语成交,虽然卖方要负责订立从启运地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支付运费,但是卖方承担的风险并没有延伸至目的地;CFR条件下卖方在装运港交货,但CP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因运输方式的不同而由双方约定;费用方面,CPT条件下买方负责办理从交货地到目的地的运输合同,CFR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由装运港到目的港(而非目的地)的运输合同;两种方式下,出口报关均由卖方负担,进口报关均由买方负担。

3.根据《2010通则》的解释,采用CFR术语时卖方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包括(  )。

A.租船订舱,将货物装船并支付正常运费

B.办理货运保险

C.负担将货物运至目的港之前的风险

D.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答案】AD【解析】采用CFR术语时,卖方的主要义务为: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卖方自己所派船只的船上完成交货;货物在装运港交至船上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卖方承担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需要办理出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还要负责办理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和相关费用。

4.采用CFR术语成交时买方欲不负担包括驳船费在内的卸货费用,可采用(  )。

A.CFR Liner Terms

B.CFR Landed

C.CFR Ex Tackle 

D.CFR Ex Ship’s Hold【答案】AB【解析】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时,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CFR Landed(CFR卸至码头)时,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接)时,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负担;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接)时,货到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5.按照《2010年通则》的解释,FOB、CFR和CIF的共同点表现为(  )。

A.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   

B.均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C.风险划分都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

D.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义务相同【答案】ABC【解析】在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下,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均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风险划分都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但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不同,表现在:FOB下卖方不负责运费和保险费,CFR下卖方负责运费,CIF下卖方负责运费和保险费。

6.我国出口公司A公司与菲律宾进口公司B公司签订贸易合同,规定采用CIF贸易术语,采用L/C付款,则A公司应该需要承担的义务有(  )。

A.租船、发货、装船并支付运费,及时向B公司发出已经装船的通知

B.提供进口许可证,办理货物水上运输保险以及进口清关手续

C.承担货物在装运港交至船上的一切费用并支付保险费,进口关税以及费用

D.提供商业发票,相关货物单据和相应的电子信息【答案】AD【解析】按CIF术语成交时,卖方需要承担的义务是租船、发货、装船并支付运费,及时向B公司发出已经装船的通知;提供商业发票、相关货物单据和相应的电子信息,承担货物在装运港交至船上的一切费用和风险。B项,提供进口许可证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由买方负责;C项,进口关税以及费用由买方负责。

7.下列有关贸易术语与合同性质的关系的说明中,正确的有(  )。

A.贸易术语只是决定交货条件,不能确定合同的性质

B.贸易术语可以确定合同性质,但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C.一般情况下,贸易术语的性质与合同的性质是吻合的

D.特定情况下,合同的其他重要条款决定合同的性质【答案】BCD【解析】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重要因素,但它并不是决定合同性质唯一的因素。例如,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买方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引起诉讼。法官审理后认为,按此条件签订的合同,不是装运合同,而是到达合同,因此判定卖方没有履行其交货义务,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在这一案例中,可以认为支付条件是确定合同性质的决定因素。由此可见,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不能单纯地看采用何种贸易术语,还应看买卖合同中的其他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8.以下关于贸易术语变形,表述正确的有(  )。

A.不改变费用的负担  

B.不改变交货地点

C.不改变风险划分的界限

D.不改变支付条件【答案】BCD【解析】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出于不同的考虑,对于装卸费用问题作出不同的规定,于是就形成了贸易术语的不同变形。通常,贸易术语的变形只是为了说明程租船条件下,装卸船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而不改变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支付条件以及运输方式。四、判断题

1.国际商会新颁布的《2010通则》中规定,按照FAS条件成交时,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出口的清关手续。(  )【答案】×【解析】按照《2010通则》的规定,采用FAS术语成交时,由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出口的清关手续。

2.买卖合同的交货条件中使用了FOB Liner Terms 并不是要求买方安排班轮运输。(  )【答案】√【解析】FOB Liner Terms(FOB 班轮条件)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因此,这并不是要求买方安排班轮运输。

3.按照CIF Landed New York 条件成交,卖方要负担将货物运到纽约的责任、费用及风险,并承担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  )【答案】×【解析】CIF Landed条件下,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承担运费,并且还要承担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但风险转移界限仍为装运港船上,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4.实际业务中常将CIF称作“到岸价”,这就是说按CIF术语成交时,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达目的港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答案】×【解析】实际业务中将CIF称作“到岸价”是不准确的,因为:按CIF术语成交时,风险划分界限为装运港船上,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风险不由卖方承担;费用方面,卖方承担到达目的港之前的正常运费和保费,其他额外费用不由卖方承担。

5.在FOB、CFR和CIF之后加注的港口名称有的是装运港,有的是目的港,但其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  )【答案】√【解析】FOB之后加注装运港,CFR和CIF之后加注目的港,三者的交货地点均为装运港。

6.在按FOB术语签订进口合同时,为了避免货物中途转船延误时间,造成货损货差,合同中应争取订明“不准转船”条款。(  )【答案】×【解析】按FOB术语成交时,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输途中的费用。因此,为了避免货物中途转船延误时间、增加费用开支和造成货损货差,买方租船、订舱时应争取订租直达船,而不是在合同中规定“不准转船”条款。如果采用CFR或CIF条件进口时,可以在合同中订明“不准转船”条款。

7.出口采用FOB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即使买方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但该保险公司对从出口企业仓库到装运港码头的风险不予负责。(  )【答案】√【解析】与CIF术语下实现“仓至仓”不同的是,FOB和CFR术语下,买方在货物装上船之后,开船之前才办理保险,保险公司对货物从出口企业仓库运输到装运港码头的风险不予负责,“仓至仓”不能完全实现,只能是“港至仓”。

8.因为是象征性交货,所以在CIF条件下只要单据符合要求,买方在目的港无权对货物提出异议。(  )【答案】×【解析】象征性交货的核心是单据的买卖,单据是买方付款的依据,但并不排除卖方依照买卖合同所必须遵守的品质、数量的规定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卖方违约,买方依照买卖合同仍然可以对卖方提出索赔。

9.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装上运输工具,即完成交货,他无义务保证货物按时抵达目的地。(  )【答案】√【解析】装运合同是指卖方只保证货物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的合同。故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装上运输工具,即完成交货,卖方无义务保证货物按时抵达目的地。

10.一般来说,当运价看涨时,为了避免承担运价上涨的风险,可以选用由对方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成交,如按C组术语进口,按F组术语出口。(  )【答案】√【解析】运费是货价构成因素之一,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货物经由路线的运费收取情况和运价变动趋势。一般来说,当运价看涨时,为了避免承担运价上涨的风险,可以选用由对方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成交,如按C组术语进口,按F组术语出口。

11.贸易术语是确定合同性质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  )【答案】√【解析】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重要因素,但它并不是决定合同性质唯一的因素。例如,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买方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引起诉讼。法官审理后认为,按此条件签订的合同,不是装运合同,而是到达合同,因此判定卖方没有履行其交货义务,买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可见,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不能单纯看采用何种贸易术语,还应看买卖合同中的其他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五、简答题

1.FOB的变形是如何产生的?主要有哪几种?

答:(1)FOB的变形的产生

按照FOB术语成交时,有关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并不完全一致。为了明确责任,避免争执,在实际业务中,通常都是在常用贸易术语之后加列装货费或卸货费由何方负担的附加条件,即以贸易术语的变形来解决这一问题。(2)FOB的变形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①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②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③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④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在许多标准合同中,为表明由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常采用FOBST(FOB Stowed and Trimmed)来表示。

2.什么是象征性交货?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1)象征性交货的含义

所谓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而言的,是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2)象征性交货的主要特征

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名称、内容和份数相符的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买方仍有权拒绝付款。

但是,必须指出.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只是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买方即使已经付款,仍然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3.为什么不宜将CIF称作“到岸价”?

答:在国际贸易中,不宜将CIF称作“到岸价”,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1)CIF的交货地点为装运港,并不负责将货物运输“到岸(目的港)”。(2)CIF条件下,风险划分界限为装运港船上,卖方并不负担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之间(“到岸”)的风险。

因此,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CIF下的合同依然是装运合同,而不是到达合同,故不宜将CIF称作“到岸价”。

4.怎样理解CFR条件下装船通知的特殊重要性?

答: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根据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以及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办理货物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卖方负担。这就是说,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上转移为由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尽管在FOB和CIF条件下,卖方装船后也应向买方发出通知,但CFR条件下的装船通知,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5.为什么会出现CFR和CIF的变形?当事人应如何选用?

答:(1)出现CFR和CIF的变形的原因

按照CFR和CIF术语成交时由谁负担卸货费用问题,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并不完全一致。为了明确责任,避免争执,在实际业务中,通常都是在常用贸易术语之后加列装货费或卸货费由何方负担的附加条件,即以贸易术语的变形来解决这一问题。(2)CFR和CIF的变形的选用

以CFR的变形为例,根据不同需要,可以做出以下四类选择:

①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②CFR Landed(CFR卸至码头),这一变形是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

③CFR Ex Tackle(CFR吊钩下交接),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④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接),按此条件成交,货到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CIF的变形与CFR的变形完全相同,都是为了解决大宗货物的租船运输中的卸货费负担问题而产生的。其中,这些变形的形式主要有:CIF Liner Terms、CIF Landed、CIF Ex Tackle、CIF Ex Ship’s Hold四种。具体含义与CFR的变形相同。

6.请指出FOB、CFR和CIF的相同点和区别。

答:(1)FOB、CFR和CIF的相同点

FOB、CFR和CIF的相同点主要有:交货地点均为装运港;风险划分界限均为装运港船上;适用的运输方式均为水上运输;均为卖方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买方办理进口通关手续,等等。(2)FOB、CFR和CIF的区别

FOB、CFR和CIF的区别在于办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输和保险的责任和费用方面:FOB下卖方不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和保险,而由买方承担;CFR下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但不负责办理保险;CIF下由买方办理货运和保险。

7.请举例说明装运合同与到达合同的区别。

答:(1)装运合同与到达合同的区别:风险划分界限不同进而带来的责任不同

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要按照合同规定的装运期或交货期,在约定的装运港或其他交货地点将货物按照惯常航线和习惯方式交付运输,即完成其交货义务,他并不保证所交货物能安全及时地到达目的地;在到货合同下,卖方要负责将货物安全及时地运达指定地点,包括边境地点、目的港口以及进口国内地,实际交给买方处置,才算完成交货,卖方要承担货物运至该地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2)举例说明

F组和C组术语下签订的合同均为装运合同,以CIF为例,虽然卖方需要办理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之间的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但并不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D组术语下的合同为到达合同,以DES为例,卖方不仅需要办理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和保险,而且还要承担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责任,有义务保证货物按时安全抵达目的港。

8.贸易术语与合同性质有何关系?

答:贸易术语和合同性质主要有以下两则关系:(1)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般说来,采用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则买卖合同的性质也相应可以确定,因此,人们通常以贸易术语的名称来给买卖合同命名,如对采用FOB术语成交的合同称作FOB合同,对采用CIF术语成交的合同称作CIF合同等。在一般情况下,贸易术语的性质与买卖合同的性质是相吻合的。(2)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重要因素,但它并不是决定合同性质唯一的因素

例如,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买方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引起诉讼。法官审理后认为,按此条件签订的合同,不是装运合同,而是到达合同,因此判定卖方没有履行其交货义务,买方有权拒绝付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