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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5 04: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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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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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恋情

雨中恋情试读:

内容提要

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我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你离去的背影,我的心已经感觉不到这个世界的存在,漫天之中到处是你的那句不经意的拒绝……

红颜

我常常会在很多年后想起那个早晨:我用手指掀开车辇前的帘子,看到范蠡伟岸的身影。他一身白色的衣衫清澈得如流水一般,帘边的流苏随着车辇轻轻晃动,他的身子微微倾斜,发髻用玉簪高高束在头顶。他似乎感到我在看他,轻轻回头,漆黑的眸子似能流出水来,黑琉璃一样明亮。他抿嘴一笑,阳光轻轻斜射到他的嘴角,忽而,我愣了一下,那抹清晰的微笑就这样深刻地留了下来,留在我的脑海里。我听见有鸟儿在叫,那声音悠远而清脆,像一声清远的笛音。“施姐姐!”郑旦叫我,她用手指握我的手掌。是的,我姓施,住在村子西面,因此被叫作西施。我是在村西的小溪边浣纱时被范蠡发现的,他骑着高头大马,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一袭白衣如云朵一般,年轻的脸庞,那么英俊的样子。他如一道阳光般的明亮,剌透我的眼睛,微笑的嘴角轻轻上扬,很秀气的样子。他问我:“你叫什么名字?”声音清晰,那么悠扬,我听见自己颤抖的声音,我说:“我叫西施。”

于是,他带走了我,把我交给了越王勾践。越王伏下身子求我,我终于明白,我变成了越王复国的工具。我转头看范蠡,他没有看我。原来那么明亮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我抬起头来,说:“好,我同意。”

之后,我被教习以歌舞,有名女子陪伴我,她叫作郑旦。

车辇仍然在前进。清晨时,我们从越国出发,也许明天就能到吴国的都城,越王要把我作为贡品献给吴王夫差。

夜渐渐暗下来,天空闪着无数繁星,流光璀璨。我突然站起身来,掀开帘子对范蠡说:“范蠡,你带我走吧!我们可以在山中生活,你耕田我织布,郑旦也可以跟着我们。”范蠡良久不言,他跳下车辇,摘下路边一朵雏菊,轻轻地把它插在我的鬓角,低下头轻轻地对我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们又能逃到哪里去呢?越王对我有知遇之恩,我又如何能恩将仇报呢?”我说不出话来,泪水却猛地流下来,模糊了我的眼睛。

在清晨鸡啼时,我们终于到了吴国。我们经过车水马龙的街道,经过王宫外庄严的围墙。终于,车辇停了下来。范蠡掀开布帘,说:“西施,到了。记住,你将成为最尊贵的女子,你要记住越王的话。”我走下车,点了点头。

我看到雄伟的宫殿,是的,这就是姑苏台。风很大,我走上台阶,拾阶而上,当我的背影将要消失时,我听见范蠡的声音:“西施,等着我,有一天我会回到这里来接你的。”

我迎着风走到姑苏台上,长长的袍子被风扬起,我看见吴王气宇轩昂的身影。我伏下身子:“民女西施拜见吴王,祝王万寿无疆!”吴王夫差弯下身子扶起我,他用宏亮动听的声音对我说:“免礼。”

就这样,我第一次看见了吴王夫差:入鬓的剑眉,有神而明亮的眼眸,轻笑的嘴唇,阳光似一瞬间全都黯然失色。我从未想到吴王是如此英俊的男子。

他似也愣了,风呼呼地吹来,拂落我鬓角的雏菊。吴王继而问我:“你说你叫西施?”“是的,民女姓施,又住在村西,故被唤作西施。”“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名字啰?那好,从今起你就叫作盈月吧!孤人赐你弄月宫。”他笑了,眼神单纯如孩童,眼睛里闪过蓝色的光芒,那是天鹅绒般的婴儿蓝。我说:“谢王赐名。”

于是,我住进了弄月宫。

于是,我成为了吴国的妃子,吴王所宠爱的盈妃,至高无上的盈妃,倾国倾城的盈妃。

吴王会在每天傍晚的时候来到弄月宫,他想尽一切法子使我快乐。他带来会说话的鸟儿给我,他带来歌舞乐队给我,告诉我寂寞时便可以看他们的表演。他带来老者,让他们说故事给我听。可是,当我独自一人时,却总会想起范蠡策马而驰的身影,一袭白衣如人中之龙。

秋天来到时,吴王带我去狩猎,我第一次看见了伍子胥。

那是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有着严峻的表情,眼神似能穿透人心,他直视了我片刻,用仇视的眼神望我,我亦能明白地感到敌意。

转眼间,四年过去了。我在这姑苏台中呆了整整四年。如此漫长的岁月,在每夜醒来之后,我渐渐习惯了身边那个眼神锐利的男子。在傍晚时站在弄月宫前等待吴王时,在夜深人静独自听更漏声时不再想起范蠡和那白衣少年的话语。我想,我终于习惯了自己的生活,这或是命运。

不久之后,吴王夫差在黄池召开黄池大会,却败于越国。

我记得伍子胥站在弄月宫外对吴王所说的话:“大王,请杀了西施吧!她是红颜祸水呀!大王可记得商之妲已,因之请王处死她吧。”那声音锐利无比,像尖剌般。

我伏下身子对吴王道:“大王,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您已用了伍子胥就请王处死盈月。”吴王用颤抖的手扶起我,说:“越王的错与你何干?孤王不会处死你,倒是这伍子胥,无视孤王,罪当处死。”

吴王吩咐下臣,赐了伍子胥死。我看见弄月宫外的老者,血,已染红霞。

黄池大会后,夫差倍受打击,终于放弃政事,终日歌舞升平。

当第五年的春天来临时,越王攻入吴国都城。

那天晚上,我梦见一白衣女子,纤细的眉眼,如一朵盛开的花朵,她叫我的名字:“盈月。”我问她:“你是谁?”她笑道:“我就是妲已。记住,天命难为,你要记住,你我命运就是如此。”

早晨的时候,越王的军队攻入姑苏台。

吴王站在姑苏台上,看到越国的军队杀入姑苏台,他的眼神苍凉,他叫我:“盈月,我亲手断送了吴国啊!当年,我早就知道你来的目的,可是我依旧没有听进伍子胥的忠告。我难道真的错了吗?”我微笑:“王,您又何苦呢?”吴王道:“盈月,你出去看看,越国的军队是否已到弄月宫?”我含泪走出弄月宫,只见一道火光划过大殿,弄月宫内大火燃起,吴王的声音在叫:“盈月,跟范蠡走吧!”不由地我的眼泪掉了下来。

此时,范蠡的军队已到弄月宫前。范蠡对我喊道:“西施,我现在可以带你走了,快,和我一起走吧!”我轻轻摇头:“不,我已不是西施,我叫作盈月。一切都已迟了,范将军,如果当年你带我走,我会毫不犹豫,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我不能跟你走,我要跟我的吴王一起走了。”

含着泪我说完,便转身步入弄月宫。我记起第一次吴王夫差扶起我的样子,那么锐利的眼神,那么温柔的微笑,我记起吴王赠与我的鸟儿,记起他熟睡时那孩童般的脸。顿时,我泪流满面,大声叫道:“我王,你在哪儿呀?盈月来陪你了,永远陪着你,永远!”

火光冲天。我听到了吴王欣喜的声音——多么熟悉的声音啊!我利剑般冲进大火,投入他那灼热、温暖的怀抱之中。

妲已说的对,这就是我们的命运。红颜散尽。

冬日

十二月开始了,我突然发现我穿上了棉袄,用小林子的话说就是:冬日在我们模模糊糊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堤溜而来了。

小林子有时候就是这样,动不动就用满不在乎的笑容说上一些让人感觉跟针一样尖锐的话,弄得大家感觉她就像一个哲人似得。对于我们来说,这个冬日确实是在我们模模糊糊之中来临的。

我们是站在十一月的尾巴上来进行那场考试的。小林子常说这个十一月是一个恶梦,而我们始终都末能从这个恶梦中醒来。在这个恶梦将要结束时,它还忍不住将另一个恶梦交给十二月。这可恶的十一月啊!

十一月底,数学和英语的竞赛选拔。

小林子的英语不错,她报名参加英语,说得更准确一点就是,英语老师帮她报了名。我们都能看得出小林子实在不愿去考。

我和媛理所当然的参加了两样,丁老师早就定好了人选。我,媛早就挂了名。

回家的时候,媛和小林子说不准备告诉爸妈。而我说,如果不说被发现了更可怜,还是老实一点吧!刹那,周围很静,她们俩谁也没有再说话。身后昏黄的路灯映着她们的脸,忧郁而苍白。

回到家后,我告诉了爸妈。他们早就问我了,你们初二到底要不要搞奥赛班啊!因为,我表弟的学校选拔考试在一两个月前就结束了。而我们,始终没得到通知。

那天晚上,我妈跟我爸说了很多。我没有听清,好像是说如果和期中考试的成绩一样我是进不了奥赛班的。

我很郁闷,期中考试是发挥失常嘛!哪有次次一样的。

第二天,我问了丁老师,知道每门全年级选前四十名。而我期中考试的成绩是全年级第十二名,我心里有了一点底。

我告诉了妈妈,而妈妈说,有些人单科很好的,前四十名还是不太保证。我笑着说,不会的,不会的。实际上我心里又没底了,而我这些只是为了宽妈妈的心。

晚上,我把以前做过的难题全翻了出来一道道去看,一直看到我想睡觉为止。

这几天的副课我都没有太听,原因是我和尹瑶都在做《点拔》。

后来,我看见媛在做《卷王》。于是,我把以前的《卷王》又翻了出来看了一遍。厚厚一本,都可以用来做凶器。

语文早读的时候,我在背英语的短语。小林子依旧我行我素,她说我和媛疯了。下课时,当我和媛奋笔疾书时,她在跟老公聊天。

老公是我们中最轻松的了,她英语每次都考到50多分,有一次更登峰造极,120分的试卷她考了28分,用我们的话说,老公的英语永远是扶不起的阿斗。而老公说那是她异常爱国。她说这句话时,我和媛,小林子都会拿起手中的书打她,因为她说的这句话感觉上就像是骂我们三个是卖国贼一样。

其实老公数学不错,120的试卷她可以考到100多分。有时候也会110多分都考出来。但她总是很不在乎的样子。可能这就是丁老师不让她参加的原因。

总的一句话,就是这场选拔赛跟老公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可以毫无顾及地大笑,大闹。

再后来,考试开始了。

考试前一个晚上,我跟媛说我们俩如果考不到就一同去跳黄浦江。媛说,她没有那么多钱去上海。我说,那就委曲一下,跳信江河吧!正当媛哈哈大笑时,媛的家到了。

我一个人回家,从媛家那条巷子经过,就是我家,我看见路灯把小巷子照得亮亮的。而我一个人走在巷子口,淡淡的茸茸的光芒在我身边流敞,就像电影里的特定镜头。

在10点多钟,我快睡着的时候,小猪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小猪是我们班的一个男生。脑子特好,就是特疯,不用功。但数学英语还是过得去,英语跟媛差不多,数学就跟老公差不多,也许还会更好一些。

我们四个女孩子最喜欢欺负小猪。小猪长得比较像女孩子,又比我们小,我们就威逼他叫我们姐姐。当他叫我们姐姐的时候,我们就很没道德地说:妹妹乖。而小猪总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小猪告诉我两门课中,如果一门都没考到他就完蛋了,而我对小猪说,如果两门中我有一门没考到我就死了。后来,我问小猪,他那天晚上为什么打电话给我,小猪说,他是为了证明还有人比他更倒霉。

我突然想起小林子,如果她没有考到,用她的话说,就是她也没有好下场。我知道她是说她妈妈,我也觉得她妈妈比较恐怖。那天家长会,她妈妈那张脸冷得都可以结出冰来。而平时笑嘻嘻且话多的小林子见到她妈一句话都没敢说,拿了钥匙就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小林子就哭了起来。她像水晶般的泪珠总让我难以忘怀。

就在我想得非常混的时候,我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第二天的考试,我们几个都考得非常混沌,就像被剪断的记忆一样,回家的时候,我和媛对数学的答案,我看见媛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紧紧地咬着嘴唇,不说一句话。

星期一,数学的结果揭晓了,我进了,而媛,小猪都没有进,我看得出,媛的脸色不太好看。而小猪没什么反应,小林子依旧跟老公嘻嘻哈哈。

星期三,英语的结果也出来了,我又进了,而媛,小猪,小林子都没有进,很戏剧性的是,小林子是四十一名。那一天,大家都没有说太多话。我看的出,她们的眼底是抹不掉的苍白。

下午的时候,丁老师把小猪的妈妈叫来了,我们看见小猪的脸白得跟水母一样。他很久都没有笑,没有说一句话。

星期四早晨,我看见小猪的脸上青了一块。小猪告诉我,他爸爸昨天晚上扇了他两巴掌。我当时想,他爸爸手劲怎么这么大。

我问小林子她没怎么吧?小林子说她没怎么。因为她妈妈昨天不在家,出差去了。可是她告诉我,她给她妈打电话说她四十一名时,她妈马上就挂了,估计没弄明白,或是接受不了打击。然而一分钟后,她妈又打回来了,说,回来再收拾你。我看见小林子的眼里隐隐闪着泪光,我就和小林子说小猪的脸,结果小林子没有作声。我问她怎么了,她说,说不定她妈也会扇她两个巴掌。半晌,我们都没有再说一句话。四周的梧桐树在狂落叶子,飘飘洒洒,我们走在叶子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媛的父母是比较仁慈的,没说她什么。但我知道,光老师就够她受了。英语老师,数学老师,连语文老师都说了她。语文老师说柳媛媛竟都没有考到。回头的时候,我看到媛看着桌子发呆。她的手指紧紧地抓着自己的衣服,无比无奈地缠在一起。

中午回家的时候,小林子说她妈妈中午回来,她仍夸张地笑着和我们说拜拜,可是在我听来,颇有些视死如归的感觉。在她转身时,她单薄的身影让我有种想掉眼泪的感觉。

下午的体育课,我们在一起聊天。小林子问我,你说我们可怜吗?我们没说话,小林子接着说,我妈中午一回来,不,应该是开门就给了我一巴掌。我们沉默了,看着自己面前的矿泉水发呆。瓶子里是一圈圈的涟漪。

星期六,我们去义务扫地。一路上,我们还是嘻嘻哈哈笑声不断。扫完后,我叫媛她们和我一起去买奥赛书,结果书店卖完了。回来时,看见“菲玛诗”开了一个皂吧,说要买块肥皂送媛。我们这才发现,原来不久后就是媛的生日。满眼是好看的肥皂,淡淡的香气却让我们哀伤不已。

到家后,我看到我妈妈帮我买的手套。粉色的,毛茸茸的,摸上去很舒服,很暖和,当我戴上它们时才恍然发现:原来冬天早就来了。(约2700字)

书中的人生

因为书籍不是名利场,所以在书海中漫游,不用费心计算美钞英镑法郎。因为书籍不是物欲角逐圈,所以在书山上攀登,只需尽心享受自然与恬静即可。于是,在生活保持宁静与平衡时,读书,让我感悟人生。

开启书的扉页,缕缕墨香如醇醇杨柳风,朦朦杏花雨,在心田上萦绕,让心花悄然绽放,散发出无数感悟的诗行。透过杨柳杏花,我们可以看见远方有青山绿水,红莲婷婷,枫叶彤彤,梅花傲雪。

读书是在如画风景中拾捡朝花,寻找人生感悟的花絮。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便如西湖泛舟,你随手可以采摘到生命启迪的莲子,人物的内心独自如西湖翡翠般的水,有一澄到底的清澈,有激起成章的波动。读《平凡的世界》,你会觉得自己整个身心都沐浴在西湖的莲花香气中,觉得人生是一幅浓妆淡抹的水墨风景画,沉重中蓄含着精彩,黯淡中酝酿着灿烂。而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正如漫步雪峰,在凛冽的寒风中感受青松的坚强,红梅的不屈,愈往上走,一会儿一朵雪莲会突然扑入你的视野,一会儿一丛绿草会映绿你的眸子。这雪峰上的生命正是保尔精神的浓缩,寒风中的雪莲绿草,将人生的不屈和坚强在雪峰上深深定格。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经历着寒风的凛冽后,聆听生命春天里的莺歌燕语,真真切切地感受活着的意义。

在书中,你可以和李白一起攀登天姥山,采摘白云红霞;你也可以和徐志摩在康桥上信步,共同采摘桥下河中的水草;你还可以和海明威老渔夫桑地亚哥抗拒鲨鱼的肆虐,感受“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这一伟大崇高的精神境界。

读书,是在人生道路上采摘生活的音符,酝酿出一首岁月之歌,唱出春天秋月,落英缤纷。

读书,是用心灵去感悟月的朦胧,星的灿烂,花的嫣红,泪的晶莹,还有生命的沧桑与美丽。

人生是一个经历,成长,体验的过程。读书,让我感悟人生的点滴。

谈自由

自由是什么?裴多菲给了我们比较,为了自由,爱情与生命都可以抛弃。由此可见自由之珍贵。但自由到底长什么样呢?我不知道。我想有人知道,但却说不出口。它大概会是一种心灵上的放松与行动的自主吧!

古往今来,社会无不处于分与合当中,而分是为自由而分,合也是为共同的自由所合。看样子,世界其实也一直处于一种追求自由,享受自由的潜在状态里。

每个人都需要自由吗?答案是肯定的。

有为了追求精神自由而遭火刑的布鲁诺,有向往生活自由的越狱者。他们能等同马?肯定不可以。自由应是不触犯法律的,温顺、和谐的。当你用自由来偿还错误时,你便明白了什么是自由。

精神的自由比行动的自由更为宝贵。大多数时候,两者互不干涉地存在着。但一旦它们纠结上时,精神、行动,你选择那个则体现了一个人的精神境界。

伽利略晚年被软禁在了家里,他舍掉行动的自由想获取精神的自由,因为他不愿否认地动说。直到这位伟大天才的去世,他仍坚持着地动说。他用自由换自由,并最终得到了升华,他被永远铭记在人类发展史上,永垂不朽。

伽利略那崇高的人生境界,我们很难一下子参透,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则有必要舍弃许许多多的“自由”来锻炼自己的心智。

生活中,一晌偷欢是自由的;逍遥自在是自由的;持强凌弱也是自由的。但通过这些来换取心灵的一时放松,最后得到的必然会使行动的禁锢,思维的停滞。那么你该怎么办?我想,通过暂时行动上的“被禁”来学习以及锻炼是使你最终心灵放松的最佳途径,不然则会被拖累一辈子,累得喘不过气来。

自由,人人都想得到,我们不需要没秩序的、乱糟糟的自由。只有和平、有序的自由才是真正需要的,只有最后精神的自主、自立才是真正有意义的!

……

如果,那场雪

记忆深处,我曾与一场雪不期而遇。

我无法抗拒对一场雪的怀念,一如自由的群鸟无法抗拒对天空的思念。

有时,我想象那场雪,是一出错误的悲剧,抑或是一种罪恶。因了一场雪,我丢失了一个春天的阳光。

雪的降临淹没了心灵的门槛。

我在那一场雪中折断了思想的翅膀,迷失了回家的方向。

雪的来临,是一种爱的的预知。

雪地里浅浅的印迹无法阻挡心声流淌的力量。忧伤的思绪沿着衰草倾倒的方向向你蔓延开去。

我用雪花完成了我人生的第一次悲伤。

雪域的光芒时常隐匿在梦的背后。

自此后,面对一点雪花的随风飘零也会泪如滂沱。

你的生命如同雪花的晶体,永飘在我的记忆里。

我宁愿将一树孱弱的阳光想像成是一场突然降临的大雪,与你完成生命的最后一次邂逅。

你曾说你深爱我,但从未完整地表达过。

之于你,对雪的语言的描述是一场解不开的情结。

我以自己的方式热恋着雪花的舞蹈,聆听着雪花着地时的怦然心跳。

在你的眼眸之中,在你的青发之间,在你的紧锁的眉骨里。

我无法掂量一朵雪花的重量。但在一场雪纷纷扬扬时,我感到有一股强大的压力向我奔袭。

而当一场雪消融时,我内心的往事开始飘缈。

雪花,是你生命另一种形式的崛起。它一直以一种无形的姿态蛰伏在我的内心深处。

你以雪花的姿态靠近我,我以意念与你交谈。但,你我之间总是若即若离。

如果是倾诉,就请以一场雪的形式表达吧,如果是眼睛与眼睛的重逢,那就以雪峰的姿态与我默默对视。

我无法抵御内心的风暴。

当春天再次降临,布谷鸟的清音从我荒芜的心灵破土而出,我伫立在春天的岸边,凭柳长叹,泪湿襟衫。

烟花

在点亮夜空的那一瞬间,烟花的使命也完成了。它感叹到:闪过之后,一切就结束了。

它被几个顽童推到了树下,被用作捡羽毛球的垫脚物。顽童们没多理会它,是啊!一个燃放过了的烟花谁还会在乎呢?连那拾荒的老婆婆也因为它被树遮着而没去理睬它。

烟花这样寂寞地待着,幸好这几天里还没下雨,否则它真得变成一滩“废物”了。它厌恶那样的结局,离开这世界还那么恶心。它静静地想着事情,打发时光,它并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你好!烟花妹妹——”一个浑厚的声音从耳边响起。是谁?烟花环顾了四周也不见声音的来源。“我是树啊,就在你旁边。”那个好听的声音又贯穿大脑。烟花一回头,一双有神的眼睛正凝视着自己,而身体仿佛陷入了海洋之中,多么舒服的感觉……身旁的树正伸展着树丫向她打招呼。只消这一回头,烟花便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奇妙感觉。“你好!树哥哥,你好高大哦——!”烟花冲树喊到,树微微一笑,这笑让烟花仿佛置身一片麦田之中,和煦的阳光正均均地撒在身上。许多天来,今天还是头一回觉得无比温馨、自然。也许这便是人类所说的爱的滋味吧!“我喜欢你,烟花妹妹!”啊?不会听错了吧!没错,正是树在对自己表白,烟花羞红了脸,把头转了过去,这叫什么啊?“是真心喜欢你的,从你放出五彩斑斓的焰火开始。”“可是,不久之后,只消一场雨,我便不复存……”“有雨我来挡着,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烟花正陶醉在一片幸福之中,高兴的点点头。“我也喜欢你!树哥哥!”……

……

晚上,暴雨来袭,狂风席卷着大树,如刀割般打在树枝、树叶上。树尽全力保护烟花,看着一条条枝干折断,一片片叶子被卷走,树什么也没说,只是尽力安慰烟花,用眼神与微笑告诉她自己没事,雨水不停撞击着她的身体。树吓得慌了神,可他什么也做不了,“烟花,你不会有事的……”他只得向天祈祷雨快快停。烟花感到自己的身体正在慢慢变软,她知道自己的末日快来了,树也发现了这一变化,他看到烟花身上有些地方已经烂了,露出了赤红的心。他哭了,他不愿意烟花就这样离去。烟花见心爱的人这样子,她也很伤心,最后的一块皮肤脱落之前,她大喊一声:“树哥哥,我会住到你心里去!——”

雨过天晴,经过残酷洗礼的树显得愈发地成熟、挺拔了。只是在他脚边还残留着的几滩纸屑还在诉说着昨天的一切。“我住在你心里,树哥哥。”有声音仿佛从土里冒出来。却虚无得捕捉不到。“我会好好保护你。”树对着自己脚下土里的树心说到。

……

在某一片园子里,有着一棵树,爱情的味道在此正浓。

不一定

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的普遍现象,这些普遍现象在人们看来是司空见惯,约定俗成的事,其实,还存在着许多的不一定……

磨难不一定是坏事。《春秋》是孔子在仕途上失意后作的;《离骚》是屈原流放后创作的;司马迁遭宫刑写了《史记》……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是历经过种种磨难过来的,过雪山,草地,过金沙江……这些磨难并没有吓倒他们,而使他们更努力向前进,最终,胜利到达终点……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历经了种种不幸,最后才取得成功。小时候家境不好,自己学习成绩也差,一直没有什么作为。上中学是,一位老师说他不是好学生,这深深的刺激了他。于是他发奋读书。但是又因为家贫而辍学,后来又染上伤寒最终导致左腿残废……可是种种困难和挫折都没有是华罗庚屈服,反而使他在逆境中成材,最终成为著名数学家。

大众普遍认可的事不一定正确。在古时,书是神圣的,人们对它将信不疑。可是李时珍在阅读医书时发现书上有许多不正确的地方,他为此提出置疑,并努力寻找真正的答案,最终他著成了《本草纲目》……在欧洲,过去,人们都认为是太阳绕地球转,宇宙以地球为中心。可是,这一观点被哥白尼否定了。他在大量的实验探究中发现,并不是太阳绕地球转,而是地球绕太阳转。对这一发现,他公诸于世。可是人们都不相信他,而且认为这是谬论,并不断排挤他。社会的舆论是巨大的,但哥白尼坚信自己的观点,与种种力量作斗争,最终,在许多年以后他的观点被证明了,他胜利了!

权威不一定就是真理。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国家实现“一大二公”的思想和策略,并要求人们这样做。但是,凤阳县的人们认为这样并不好,便努力寻求更好的方法。于是这便有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在当时国家是严厉反对的,但最终实行这一制度的结果非常好,农业生产值得到了很大提高。后来,国家也认同了,他们取得了胜利……

许多事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而是相对的,所以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来对待,对于我们学生,在学习方面更要敢于提出置疑和自己的见解,敢于提问,敢于创新!也许,真理就会掌握在你手中中!

夜行

夜行的地点,非市中心,抑或灯红酒绿的繁华路段。只是再简单不过的,城郊过渡的一段黑色马路。如此而已。

提起城市的夜晚,人们总习惯想到喧嚣、纷扰。霓虹闪烁,四处的欢娱充斥着颓靡的气息。但是,正如同从斟满的茶杯中溢出的龙井,仿佛唯有滴落出来才能弥漫香醇般,这里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它是代表个性的精灵,挣脱了平庸世俗绳索的捆绑,窜入人们的心灵的最深处,唤醒那一抹烂漫与无邪。农人说,一花一世界。这,大概即一从白得透明的馥郁鸢尾。

眼前是一条很宽很长的道路,一往直前地延伸至远方。远方,天堂?哦,不。或许绽放着美好的人间来得更加真实和舒心,它会展露出可亲的莞尔笑意。又或者,黄发垂髫,落英缤纷?总之,一定可以美好得像块香草蛋糕,还有果酱樱桃点缀的那种。我想。

我重重地吸了一口气,好似即将开始的是一场MarathonRace。然后,上路。

头顶,一弯弦月打趣地在天幕中咧着嘴,就像个年迈得掉光了牙齿的古稀老头儿,和蔼而慈祥。还有,一盏一盏,被抛在身后的街灯。只可惜看不到一颗熠熠的星子。难道,它们将灵魂注入了街灯之中,这才让我更透彻地看清前进的道路?路上车很少,人也很少,少得让人觉得这个世界除了我,一无所有;让人觉得亮起这么多街灯是一种奢侈。失望,愤怒,惋惜,伤心,竟瞬时洒了一地。物欲横流的氛围真的要笼罩整座城市,潜藏入任何的砖墙瓦缝中吗?

驻足,祈祷。

接着,继续前行。

我很喜欢听歌,于是塞上耳机。心情更加舒畅。总感觉赏乐跟漫步在一起,就像是红酒配酸梅,咖啡加牛奶,西红柿炒蛋。耳畔响起自然卷的“HowMuch”。习惯上,我将这个组合译成“kiss-curl”,感觉很搭,所以自认为译得挺不错。骤然想起一句话,“不幸、幸福都只是一种感觉,不管是社会的变故,人生的挫折,就算天塌下来,只要自己觉得幸福就够了”。此语引申开来便是,对错与否并无一定的衡量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就应当坚持下来。是的,新新时代需要质疑,自信,执着。尽管会被人扣上一顶“自以为是”的帽子,可是那又怎样?安妮不也曾说:“我总是奢望留不住时间但能留住人性深处的一部分东西,这就是自以为是”。个性时期已到,我们必须坚持。

音乐响起:How much I love you?How much I love you?You don't know.You don't know.You don't know……澄澈空灵的嗓音轻声,安静,舒缓地吟唱。整整5分钟,反复几句词,简单,素雅。却仿佛唱出了一个世界的真爱。重复的调调,重复的歌词,听来却不会感到心烦。反而让人觉其爱人之深。她的男友是幸福的,拥有一个崇尚纯粹之爱的爱人。又或许在樱花飘落的季节,失去了爱人的她精神恍惚地低声呼唤他的回归。

在等待第二首歌的间息,一声绵长的汽笛在空气中以340m/s的速度传播,隔着耳机刺激到了我的听觉神经。我这才发现道路的右侧斜坡上有一条铁轨。原来,世上的很多东西都是可以隐藏的。我们应该学会适度的隐藏,它会是神秘的吸引,一件保护自己的小棉袄。我停下了脚步,向右转,凝视这列车。车上黑压压的满是人,也许大都为归家的游子。此刻,归心似箭。疾驰的列车卷来一阵清风,将我的发丝吹得零乱,像神的孩子在面颊翩跹而舞。车窗上不时有探出脑袋好奇观景的人们。于是自然地,我扬起了嘴角,我要微笑着面对他们。因为,也许他们将会是我生命中真正一生一次的人,弥足珍贵。

列车的最后一节车厢驶了过去。我低下头,看到了道路旁种植的花草。再普通不过的红色栉木。月光和灯光掺杂在一起,缱绻地投射在栉木上,栉木叶泛滥起大片晶亮。我拾起一根断栉木,打落叶片上的灰尘,双手紧握住,虔诚地祝福归家的人们一路平安。列车,渐行渐远,消失在远处。可叶片上打落的灰尘仍旧在强烈的光照下飘浮蔓延。我想,此刻幸福也应在那些游子们的心扉里笑靥如花,荡漾,弥漫,永远留存。

再往前方走,我看到了一座施工尚未完成的桥梁。现在,很安静,没了白日下的喧嚣。桥梁的起始竖立着一块蓝色大钢板,汽车不能通过,行人也只能从两侧留出的缝中踏上桥梁。桥上因为施工,久未清扫,一地黄泥。那是一席地毯,自然的印记铺染出蜷曲的花纹,盛放出一种浑然天成的美丽。桥梁不长。很快地,在桥尾看到一个简陋小棚搭起的商店。我走上前,店主笑意盈盈。柜台里零星地摆着几条香烟,几袋槟榔,几种熟食。没有想买的。抬起头,我说,谢谢。我谢的是店主热情的微笑及态度。是的,顾客需要这些。

我的脚步没有停息。

这一刻,我走到了尽头——道路形式上的终点。这里不是天堂,也没有黄发垂髻,落英缤纷。前方还是路,郊区的小水泥路。

忘记了夜行的初衷。不过那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收获的那一份心境。豁然开朗,便怡然自得。

幸福是什么

过年之前我知道的幸福是满足,快过年了,爸爸告诉我今年我们家会有大花炮可以放,我喜出望外,因为往年爸爸都会“吝啬”地省下买花炮的钱置办其他的年货,以至于我们家的“守岁”冷冷清清。所以我有好几天都处在甜蜜幸福感之中,不时的会像做日梦一样冒出一句:“我好幸福啊!”,就像个还没长大的孩子。我突然发现过年在我脑海中的定义就是可以放花炮,别人家放的还不行,一定要自己放的才满足。

回到家乡,一大家子人团聚的时候,我觉得幸福是被宠爱,我在奶奶家是唯一的孙女,所以伯伯伯妈,爷爷奶奶都很疼我,问问我在学校的生活和学习,做我爱吃的家乡菜,怕我一个人看电视寂寞,爷爷即使看不懂也陪我一起看。虽然我在外婆家不能成为大家的掌上明珠,可我却能实实在在感受到小妹妹的幸福,她是外公的开心果,一个小小的笑脸或举动都会让老人家乐开了花,饭桌上属她是“老大”,要什么给什么,一个不高兴闹起来,全家人都会哄着。

家乡的条件不太好,过年过节,大人们倒是可以一起打打牌,而我们这些小孩却只能守着一台没几个频道的黑白电视,有时候没有信号,我们又不想出门,只能在大房子里到处转悠,实在是无聊。爷爷奶奶虽然闲着,可我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和他们根本没有共同语言。大年三十的晚上,爸妈因为有事要赶回长沙,我也趁此机会“开溜”。原本以为在长沙就可过一个开心的除夕之夜,可当我一个人望着电脑屏幕,窗外烟花绽放,锣鼓喧天时。我又觉得自己好寂寞,身边没有一个亲人,我甚至怀疑今天是不是过年,这样一个团聚的节日,我却要孤独地度过。忽然之间想起往年守岁的情形,我和弟弟打着暗暗的手电,照着泥泞的小路,到周边附近去“散恭喜”,虽然只能讨到一些不爱吃的“法饼”和糖果,但走到每一户人家都十分热情。绕了一圈后,我们会回家看春节联欢晚会,十二点过后,我和哥哥弟弟就到外面放烟花,玩累了就上床睡觉,梦到第二天收到大大的红包。可今年的除夕例外,我自己选择的方式好像让我觉得枯燥无味。在我看来,春节应该是一年当中最值得回忆的日子,可今年我的美好回忆会变成空白一片。直到我后悔的那一刻我才发现幸福是团聚,即使你什么也不会做,什么都不会说,只要和家人在一起,就会有幸福的感觉。

初九是表哥结婚的日子,从没有看到伯伯家这么热闹,来了许多亲戚朋友,伯伯家忙得不亦乐乎,可大家心里还是美滋滋的,最幸福的当然是我的表哥,虽然在我眼里,他永远是那个调皮捣蛋的哥哥,但突然之间他要结婚了,我都有点怀疑他能担得起持家的重担吗。可是就那一天的光景,我发现他变了很多,热心的接待客人,认真的准备接亲的物件,有条不紊地安排客人就餐……或许是爱的幸福改变了他吧。这种幸福真的很伟大,她可以让想要得到她的人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可以相守终生。

每个人都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得到各种定义的幸福,所以幸福只能自己去体会,不管她是什么,不要让她擦身而过。

我的世界

每个人都说我“傻傻的”,甚至有点“疯疯癫癫”。喜欢穿不合格调的衣服,喜欢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喜欢做些无厘头的事,似乎无时无刻不处在“甲亢”状态。有时别人会感叹,“这样的人在这世上真是罕见!她到底在想些什么呀?”或许是因为我的世界和别人的不同吧!

我是个很怪的人,既喜欢安静,又喜欢热闹。有时我会被电风扇发出的声音吵得一夜睡不着觉,有时我则会大闹寝室。有时我会在闹哄哄的教室里写不进一个字,有时我则会成为吵闹的源头。

我永远也适应不了外面的世界,我在学校里的时候,总希望和更多的人认识,每个同学似乎都可以走进我的世界,然后我们一起狂欢,开心。可到了外面,我却忘记了陌生人之间应该有的距离,或许是因为我太想和人交流了吧!有时和素不相识的人坐在一起,我会有一种搭讪的欲望。

我的世界似乎很简单,不需要什么逻辑思维,一个人出去,我可能会搭上开往相反方向的车;一个人买书,我可能会拿错;一个人上街,我可能会迷路;我真怕有一天会如我同学所说:“你被别人拐卖了,还帮着别人数钱。”

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淑女”二字,“矜持”就更是销声匿迹了。我喜欢大笑,虽然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一条缝,还会露出我不太整齐的牙齿,但我还是爱在众人面前毫无顾忌地笑,有时会笑到肚子痛,甚至流眼泪。我还喜欢不顾形象地做各种搞怪的样子,有时是不经意间的,有时则是故意要“哗众取宠”。我只希望自己可以快乐,而且可以将快乐传递给大家。

但我并不是永远都无忧无虑,虽然考试失败了,我从不曾气馁,但我也曾经迷惑自己是不是智商不如别人,我的出路到底在哪里。有时候这些东西会搅得我睡不着觉,可我还是把它们咽进肚子,我害怕告诉爸妈会让他们失望,爸爸妈妈也似乎知道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他们从来不在我考砸的时候教训我,所以我一直在努力,希望下次考好。

我应该算一个天性就很懒的人吧!因为即使被长辈教训多少次,自己吃过多少因懒惰而引起的亏,我也还是屡教不改。我的书桌不管是昨天整理的,还是当天整理的,只要我往上一坐,它马上会变得乱糟糟的,我的床在我起来的时候是什么样,我睡觉的时候就是什么样。我常常会要找一些重要物品,比如说眼镜,钥匙,饭卡等等,因为我经常把这些东西乱丢,曾经我还有一个奇怪的想法,“一件东西在这个地方找不到,在另外一个地方或许找得到。”可我忘了东西是不会动的,它既然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件,那么它所在的地方也是独一无二的。

人无完人,但是我期待自己可以有所改变,虽然我还找不到改善自己的捷径,也没有人可以教我该怎样做,但是我会勇敢的去尝试,即使失败也不要紧。

《小王子》读后感

这是我去年看过的一本书,我买这本书完全是因为在书的封面赫然写着“全球发行1亿册在读”。我寥寥地看了前面几页,不过觉得这是本童话,但还是欣然买了。后来我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迷上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好像是给稚气未脱的孩子们看的,但却让我受益匪浅。

小王子的星球很特别,几棵面包树就可以把他的星球毁掉,而坐在他的星球上,一天可以看到四十四次日落,只要你把椅子挪一下小王子还可以清扫星球上的火山,用活火山烹制早点吃,当然对于小王子来说,他眷顾他的星球的最终原因是他的花,某一天一朵柔弱的玫瑰盛开在他的星球上,花儿虽然百般刁难他,可小王子却深深地爱上了这朵骄傲的玫瑰,当他终于要离开他的星球时,花儿终于承认了对他的爱,可他还是踏上了旅程。他碰到了满心控欲的国王,自以为是的自大狂、矛盾重重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商人、忠于职责的灯夫、教条主义的地理学家……小王子最后来到了地球,遇到了飞机抛锚的飞行员,后来他发现自己的玫瑰是独一无二的,于是他让自己被毒蛇咬死,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看似童话般的故事却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小王子所游历的六个星球似乎是大人们愚蠢行为的缩影。国王——崇尚权利,酒鬼——迷失自我,商人——财迷心窍,点灯人——不懂变通,地理学家——知识僵化。故事里还出现了一个特别的词“驯服”,照小狐狸的说法,“驯服”就是创造关系。说不清这种信赖和羁绊的关系是被什么感情所支撑,但它需要忠实感与责任感来永远维持下去。就如同小王子与花的关系一样,他们彼此“驯服”了对方,如果小王子的花死在了他的星球上,那么它的天空中所有的星星就如同熄灭了一般,即使一大堆的玫瑰花摆在小王子面前,他也不屑一顾,因为小王子为他的玫瑰花浇过水,盖过花罩,立过屏风,对于小王子来说,他的玫瑰花是宇宙中独一无二的,因为他为他的花付出过心血。或许这就和大人们的想法恰恰相反,大人们认为只要有钱就可以到商店里买到自己的所爱,可有些东西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也曾为能得到一个漂亮的文具盒,一只漂亮的发夹而欣喜。可渐渐长大以后,我们会变得越来越不容易满足,常常朝三暮四,嫌这嫌那。所有的事在我们眼里已经不是那么的简单和质朴,我们会为了一件鸡毛绿豆的小事而争风吃醋,也会为了不起眼的名利而勾心斗角。可小王子永远只钟情于他的花,他的快乐的来源只是一朵小花儿。所以它最终舍弃了自己的身躯,飞回了自己的星球,守护着自己的爱恋。

我不知道小王子是否真的来过,但当我推开窗户,仰望天空时,我也会笑,因为小王子说过:“我就住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既然我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笑着,那么对你来说,就好像所有的星星都在笑着……”我会永远祝福小王子和他的花。

社会调查报告

——乡下婚俗调查

过年期间,许多人都趁着节假日举办婚礼,正好我在乡下的表哥也要结婚了,借此机会,我也亲眼目睹了乡下诸多的传统婚俗,从老人们的口中我听到了婚俗随时代变化的痕迹,但那些经久不衰的东西仍然保留了下来,让我这个长在城市的小孩不得不认真寻思这其中的微妙之处。所以我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整理一二,留住值得珍藏的乡下婚俗。

一、陪媒

如果一段婚姻是由媒人促成的,媒人当然是俩亲家的大恩人。结婚的前一日也就得设宴谢谢这位恩人了,排场到不需要很大,就一桌饭菜,两家人和媒人一起入席,吃饭倒还不是重点,关键是两家人会派代表轮番地敬酒,如果是“久经沙场”的媒人还好,要是没经过几次“磨练”的媒人,第二天会肚子疼到起不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陪媒要敬酒,或许是传统的以喝酒道谢吧!除了酒席以外,男方的父母还会另外送一些礼物,因为媒人都会把“媒金”原数送作道喜的礼金,所以当回媒如果没收到额外送的礼,就不过讨了杯喜酒喝了,还要辛苦地两家说媒,其实媒人做媒也不都是为了图几个钱,听他们说是为了积德,能造就一段姻缘,就算做了件大善事,如同拜佛烧香一样。

二、接亲

结婚当天,新娘还不能提前自己来男方的家里,得要新郎在午饭前接来才行,我表哥是像城里一样扎了花车,请了车队去接的,一路上风风光光的,惹来不少眼球和看热闹的人。可听老一辈的人说,她们那时候结婚,新郎都是要用八抬大轿来接新娘的,人的腿可没有车轮滚得快,有些女方家住得远,可能天还没亮就得起亲,路上如果抬轿的师傅歇脚了,还得发烟发糖地讨好他们。这次表哥请的司机到还没闹别扭,只是路上碰到了几个爱闹的亲戚朋友,硬是堵在路中间不让车过去,吵着要我表哥开烟发糖。乡下的水泥路就一辆车宽,又没有其他的路走,司机进退两难,表哥只好下车说劝他们让路,也不知道开了多少条烟,发了多少糖果,车子总算前行了。新郎到了新娘家里以后,还不能直接把新娘带走,女方的家人会把新娘关在房里,从门缝里拿到足够多的红包才让新郎进去,新娘还不能走到车上,必须被人抱着上车才行,一般这段路是由新郎抱上车的,但到了男方家里的时候,新娘的车门外会涌上一大堆强壮的青年人,他们会抢着要抱新娘到新房里,因为谁抱了就可以得到一个特大的红包。

三、喜酒

中午的喜酒是乡下结婚的重点戏,就如同西方人在教堂里的结婚仪式一样,但中国的乡下喜酒则多了几分欢声笑语。上亲席一般会设在堂屋里,专门招待新娘新郎比较亲密的亲戚,而设在院子里的则是招待一般的亲戚朋友的。司仪会在酒席上介绍结婚的新人,会说许多祝福的话,当然忘不了要逗乐一下客人,会有许多搞笑的“表演”。这次在表哥家就叫上了我爸爸和叔叔,还有伯伯,他们的胸前分别挂上了红色的牌子,我爸爸和叔叔的脸上都抹上了黑色的炭沫,我爸和我叔叔还推着戴一顶上面写着“烧火佬”字样的“高蒂帽”,他们一起向在座的来宾鞠躬,由于叔叔戴的“帽子”不太稳固,所以被人按着头鞠躬,惹得大伙一阵大笑。这些牌子和帽子的意思是新来的媳妇要烧饭做菜,谁来烧火啊?所以男方的家人“你愿意,我愿意,大家都愿意!”。这其中的寓意就是男方的家人都接受这位贤惠的媳妇了。这之后,新郎新娘会到各桌酒席前敬酒,这可是需要酒量的活儿,这不,我表哥一圈就醉倒了,下午睡了一会儿才出来招待客人。

四、礼金

喜酒当然不能白喝,还得要给礼金的,在乡下一般称作“上人情簿”或者“收人礼”,意思可能是还你一个“人情”吧!礼尚往来,赶明儿我要是有个红白喜事,你也得来捧场。上了礼金的人还会收到些烟、槟榔、毛巾之类的东西。办结婚的人礼簿一般设在男方父母的房里,因为这结婚都是父母操办的,出钱又出力都为了孩子的喜事能办得气派热闹。随着农民的日子越过越好,礼金也是越来越厚了,由过去的10元至20元发展到现在的50元至200元不等,关系亲密的则是几百上千。

五、闹新房

不要以为只有古时候才闹新房,现在的乡下仍然将这种传统延续了下来,现在的新房也是越来越漂亮和讲究了,卧室的床上是一色的喜气洋洋的大红被子床垫,梳妆台和衣柜也是崭新的。一般在卧室的隔壁还会装修一间类似于城里人的客厅一样的房间,有沙发、茶几、DVD、彩电、音像、冰箱等等。这架势和城里人的新房差不到哪去。到了晚上,卧室的桶子、棉被、柜子等一切可以藏东西的地方都会放小红包,谁如果能在新娘新郎睡觉之前霸占他们的床,不被打发个红包是不会下床的,这些东西大人们当然不感兴趣,都是些小孩子在新房里折腾,在我看来,这其中有早生贵子的意思。

当然以上这些不能包含所有的乡下婚俗,但我在其中看到了民俗随着时代的进步也在改变,这些都证明了农村生活正在越变越好。

人类,徘徊在天堂与地狱之间

读过《悲惨世界》的人,应当都铭记着这个震撼人心的故事:善良勤劳的修树工人让瓦让因偷窃罪而锒铛入狱。因无法忍受监狱里窒息的生活,他多次越狱,却又多次被捕,多次加刑。一十九年后,他终于刑满释放,蜕变成了一个精神麻木,仇视人类,“非常危险的人”。没有人记得,十九年前,他是为了姐姐家七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拿走了一块面包。

我们试图作一点剖析。

人之所以高于动物,是因为他们有稳定的生存权。当一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的时候,他可以被剔除出人类的圈子。为了生存,野兽捕杀猎物有什么不对的吗?这很自然。没有哪只野兽被判杀“人”罪吧。这些野兽相比因饥饿而不造成危害性的偷窃者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他们却能“逍遥法外”,降格为动物的穷人却要受到残酷的制裁,这实在不公平。

让瓦让确实有罪,但这种过错——正如以上分析的那样——是可以原谅的。更何况幕后操纵者是贫穷与饥饿!这可以说明:一他的偷窃行为是受“人”指使的。二他不仅是罪犯,同时也是受害者,只是施暴者是不受法律制约的贫穷。若更加公正一些,恶劣的生存环境,不施以援手的邻里,失业,政府,教育机构,官员,国君(总统),社会,国家……最后以至全人类,都会被牵扯进来,被指控为施暴者。

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生命的沉沦是因为泥潭沼泽的吞噬淹没;一个灵魂的堕落是因为无数只脚的践踏踩踢;一个毒瘤的形成是因为它所寄存的躯体毒素满盈。囚禁在监狱里的囚徒,只是尚且愚钝的人类中错步上前来的小丑;忍受刑罚的罪犯,只是尚存罪恶的社会里不幸落网的替罪羊。他们本无罪!有罪的是整个尚被阴霾笼罩的人类世界!因此,监狱里只要还有一个犯人,我们就应该陪同他走进法庭,让他坐在原告席上,与在被告席上的全人类——对簿公堂!指控他们“在文明鼎盛时期人为地制造地狱,在神赋的命运之上人为地妄加噩运”!

然而,聪明的人应该很清楚:我们应停止挖掘连接地狱的隧道,而应乃携手推开通往天堂的大门。但问题是怎样唤醒无知的人们,怎样消除罪恶,又凭借什么来走进天堂呢?

雨果先生的序言给了我们答案:“只要本世纪的三大问题——男人因贫穷而沉沦,女人因饥饿而堕落,儿童因黑暗而愚蒙——得不到解决;只要在有些地区,社会窒息的现象依然存在,换句话说,从更广义的角度看,只要地球上还存在着愚昧和贫困,像本书这一类作品就不会是无益的。”

维克多雨果——这个仁慈睿智的巨人,为全人类在天堂之门上撞开了一个窟窿。门那边圣洁的光辉,正召唤着人类搭建一条由自由,平等,博爱组成的阶梯,登入天堂。

读《悲惨世界》有感

——人类,徘徊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作者 刘可欣 班级0608班

读过《悲惨世界》的人,应当都铭记着这个震撼人心的故事:善良勤劳的修树工人让瓦让因偷窃罪而锒铛入狱。因无法忍受监狱里窒息的生活,他多次越狱,却又多次被捕,多次加刑。一十九年后,他终于刑满释放,蜕变成了一个精神麻木,仇视人类,“非常危险的人”。没有人记得,十九年前,他是为了姐姐家七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拿走了一块面包。

我们试图作一点剖析。

人之所以高于动物,是因为他们有稳定的生存权。当一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的时候,他可以被剔除出人类的圈子。为了生存,野兽捕杀猎物有什么不对的吗?这很自然。没有哪只野兽被判杀“人”罪吧。这些野兽相比因饥饿而不造成危害性的偷窃者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他们却能“逍遥法外”,降格为动物的穷人却要受到残酷的制裁,这实在不公平。

让·瓦让确实有罪,但这种过错——正如以上分析的那样——是可以原谅的。更何况幕后操纵者是贫穷与饥饿!这可以说明:一他的偷窃行为是受“人”指使的。二他不仅是罪犯,同时也是受害者,只是施暴者是不受法律制约的贫穷。若更加公正一些,恶劣的生存环境,不施以援手的邻里,失业,政府,教育机构,官员,国君(总统),社会,国家……最后以至全人类,都会被牵扯进来,被指控为施暴者。

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生命的沉沦是因为泥潭沼泽的吞噬淹没;一个灵魂的堕落是因为无数只脚的践踏踩踢;一个毒瘤的形成是因为它所寄存的躯体毒素满盈。囚禁在监狱里的囚徒,只是尚且愚钝的人类中错步上前来的小丑;忍受刑罚的罪犯,只是尚存罪恶的社会里不幸落网的替罪羊。他们本无罪!有罪的是整个尚被阴霾笼罩的人类世界!因此,监狱里只要还有一个犯人,我们就应该陪同他走进法庭,让他坐在原告席上,与在被告席上的全人类——对簿公堂!指控他们“在文明鼎盛时期人为地制造地狱,在神赋的命运之上人为地妄加噩运”!

然而,聪明的人应该很清楚:我们应停止挖掘连接地狱的隧道,而应乃携手推开通往天堂的大门。但问题是怎样唤醒无知的人们,怎样消除罪恶,又凭借什么来走进天堂呢?

雨果先生的序言给了我们答案:“只要本世纪的三大问题——男人因贫穷而沉沦,女人因饥饿而堕落,儿童因黑暗而愚蒙——得不到解决;只要在有些地区,社会窒息的现象依然存在,换句话说,从更广义的角度看,只要地球上还存在着愚昧和贫困,像本书这一类作品就不会是无益的。”

维克多雨果——这个仁慈睿智的巨人,为全人类在天堂之门上撞开了一个窟窿。门那边圣洁的光辉,正召唤着人类搭建一条由自由,平等,博爱组成的阶梯,登入天堂。

伟大就在平凡处

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伟大就在平凡处,伟大并不意味着流芳百世,不意味着名扬四海誉响满州,不意味着腰缠万贯,不意味着事业飞黄腾达……真正的伟大其实很平凡,它就在身边的小事中,它偷偷走过你认真对待的事情旁边,它悄悄出现在你做的一件不经意的而又时刻感动着别人的小事中。

曾想起国家主席江泽民与掏粪工人握手,我们又何从想过一个身份那么显赫的人怎么会跟一个身份那么“低下”的人握手呢?这不得不让人深思,说到底,我们之所以会有工作决定身份高低的想法,是因为封建等级制度遗留下来的,国家主席江泽民也对他的行为发表了讲话:“革命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清洁城市,造福人民,培育新人,振兴中华。环卫工人节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市容环卫工作的重视和对环卫工人的理解、尊重和关怀,更有力地提升了环卫工人的社会地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全市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在为和谐社会挥洒汗水,广大市容环卫工人也在为人与环境的和谐而劳动。全市人民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应该尊重、关心和支持城市美容师的劳动成果。”的确,这番话讲得很有理,如果没有掏粪工人,管道谁来疏通,即使你在身份显赫,缺少了他们,家中厕所堵了,你会过得舒服吗?他们之所以平凡,是因为他们做的工作是人家不愿意做的,工资是很低的,是别人看不起的,但他们之所以伟大,在于他们肯为社会奉献,在于他们做的工作对社会的重要性,在于他们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在于他们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中还能够坚持自己的岗位,为他人服务的那种精神,这些伟大绽放的光辉,已足够淹没那些平凡,又看看那些扫地工人,建筑工人,他们日夜辛苦劳作,日晒雨淋,却拿着那么微薄的工资,这难道不体现他们的伟大吗?虽然个人创造的价值有限,但那种奉献的精神确实无价的,要真正那些所谓“伟大”的人去早出晚归,日夜劳作,而且工资很低,他们会愿意吗?回答是肯定的:“NO.”

现在社会人都是那么薄情吗?报纸上屡屡刊登,儿女抛弃父母的新闻,这人怎么不叫人寒心?想想我们平凡的父母,操劳了一辈子为了什么?你出生时,娘要受多大的苦,你有没有在她生日那天对她说过声谢谢?你晚上睡觉踢被子了,是谁深夜起床替你盖好?你出门了,是谁在替你担心,谁在为你牵肠挂肚?你生病了,是谁在旁边嘘寒问暖,日夜陪伴?难道这些平凡的举动,不够伟大吗,在儿女眼中就那么一文不值吗?或许儿女根本就没注意这些举动,伟大而美好的东西往往被忽略了,如果说你认为只要成绩,金钱给了父母就算孝顺了,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些东西太不实际了,你的孝顺应该体现在把这些平凡的举动再次重演在你父母身上,让伟大的父母塑造出伟大的你。

生活中那些真正伟大的人其实就在你身边,那些伟大的事就被你做过或被你身边的人做好,我们只是常常忽略了而已,找男友,找女婿,不必再问他做什么事,每月多少钱,有没有车,有没有房,只要他人好就行,身份贵贱,工作好坏,工资高低都不能决定一个是平凡还是伟大,只要他有心,再平凡也非池中物,一遇浅水便成龙,父母的爱是平凡而又伟大,正因为它平凡,它才显得伟大,无论怎样,这份恩情是还不清的,所以请用父母对你的爱来爱你的父母!伟大就在平凡处,做好你该做的,留意那些值得珍惜的,平凡的你也是伟大的!

在读完《少年维特的烦恼》之后的话

出于对作者歌德的一首叙事小诗的由衷喜爱,我打开了这本让他深入我们的心的作品。

不看前言,后语,没听过任何对这本书的评论,感觉这样的阅读才是公平的。《维特》篇幅不长,无所谓什么情节或是波澜,一篇一篇的独白式的日记,通过一个少年带着热血奔腾的体温的语气,让我感到维特对绿蒂热爱的执着,作为少年本性的对社会冷漠的愤怒与狂热,更加强烈的是一种无所适从的炽热的躁动不安,对绿蒂的痴狂与不可靠近的疼痛距离;对绿蒂丈夫的的出离妒忌与对他理性品质的不得不尊重;对无拘无束的崇尚与对自由到无所事事的厌烦;对自然界时刻的新鲜感与催迫自己离世的罪恶感……太多无以名之的痛交织在一起,这是我在读每一个字时体会到最完整的一种感觉,从拿起轻小的它,触及到维特的天马行空的每一个细小想法,到合上书,见到简单封面的上一个捂脸跪地少年的剪影,这样的痛能沿着书蔓延到自己身上,骨子里。

没有置疑的是,维特就是艺术形态化了的歌德本人,而这所有若不是他亲身经历过那样的切肤之痛是远不能如此之强烈的。看完整个故事后,在前言里找到了一句他自己的话:“我像鹈鹕一样,是用自己的心血把这部作品哺育出来的。其中有大量的出自我自己心中的东西、大量的感情和思想,足够些一部比此书长十倍的小说。我经常说,自从此书出版以后,我只重读一遍,我当心以后不要再读它,它简直是一堆火箭弹……”但毕竟那只是维特!是有过与维特同样的痛的年轻的歌德与他的构想,我们看到的是,维特含泪,唱着奥西恩的悲歌,举抢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歌德在他自己称为“病态”的创作以后继续着他的生活与写作,继续着他灿烂的思想之花。

我喜爱着这样一个可以如此宣泄的为自己感情和思想而活着的维特,他坚定的语气,但却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能看到自己的生命力的美的发现者做了这样的决定,却还要在之前给它一些让自己满意的解释,或许正是这一点,我们能看到他孩子的一面,他极度渴望得到绿蒂,如同孩子没有理由的渴望一根棒棒糖,而得不到它后他开始潜意识里要报复这个世界,他已不是孩子,不能推倒抢走棒棒糖的人,他需要得到一种反应,或许是绿蒂对他的怀念与自责,甚至是朋友与社会对失去他的怜惜,因为他太匮乏这样的东西,于是他想到一种最方便的最孩子气的方式——自己的生命,来换取以上所有。这是多少同龄人最真实的感触呀,于是在前言里又找到这样几行字:“……在当时青年中掀起了一股‘维特热’,他们穿上维特式的燕尾服,黄色背心,讲着维特式的话,甚至少数人仿照维特一枪结束自己的生命……”,由此,它们就是作者所说的“火箭弹”,在歌德的时代,能有一本将青年的心写照得那么直接的书而引起如此的共鸣亦不足为奇,我想要说的,也是,好多仿维特渴切地读它时翻过去被忽略的一页,是作者写在前面的:“至于你,善良的灵魂呀,你正在感受像他那样的苦恼,从他的悲痛中汲取安慰吧,如果由于命运或者你自己的过错,无法找到一个更亲密的知己,就让这本小书做你的朋友吧!”

Westandalonetogether

这是《兄弟连》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封面上是一幅三个伞兵肩挑着肩的背影的照片。照片的斜下方用醒目的红色粗体字写着:Westandalonetogether!乍看上去alone和together是两个完全不能统一的词语,但翻译成中文却异常精妙:我们孤胆,我们并肩。是的,我们从来都是孤胆,但我们从来也都是并肩。

这是个原自于二战的真实故事。来自美国不同地方的小伙子们应征入伍,成为一个新的集体。仅仅是为了想证明自己比别人强,或是想得到那看起来很令人骄傲的银翼徽章,他们义无返顾的选择了101空降师,成为了一名伞兵。在“可敬”的连长索贝尔的难以忍受的训练下,他们彼此亲密的跟亲兄弟一样,在欧洲的征途上虽然不断的遇到困难,不断的有人员伤亡,但那份珍贵的友谊使他们挺过了这一切,成功的攻破了希特勒的老窝——柏林。

单撇开当时的背景不说,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他们之间情比金坚的友情,那无所畏惧的勇敢和决不屈服的桀骜不驯。虽然很多人不喜欢郭敬明,但起码有一句话我至今都记得:朋友总是为你遮风挡雪,如果你在很远的地方承受着风霜,而我无能为力,我也会祈祷,让那些风雪降临到我身上,即使这句话很煽情,但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友情,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每每翻开九州,看到年轻的姬野和吕归尘站在一起的时候,心中总会涌起一股热流,仿佛全身的血液都会沸腾起来。在姬野和吕归尘互换天驱指环的时候,在姬野背着十二把长刀独自去法场救吕归尘的时候,在后来不在年轻的羽烈王和青阳昭武君签定一生之盟的时候,萦绕在他们心头的,始终还是年少是那张熟悉的脸吧。

心中总有一片热土,上面开满了火红的花儿,永远只为那几个人而燃烧,是的,我会守护着你,Forever。

故乡

记忆中的故乡是一片净土,她远离城市的喧嚣,温暖而宁静。儿时的我在这儿得到了快乐的童年,可以与三三两两的伙伴漫山遍野地奔跑、嬉闹,可以光着身子毫无顾虑地在村前的那口池塘中尽情地游泳,也可以时不时地偷偷东家的西瓜、西家的枣,玩得是不亦乐乎。可以说,每一个孩子在心底都保存着对故乡的那一份深深的眷恋,但随着时光的流淌,记忆中的故乡也渐渐变得模糊起来……

首先失去轮廓的是孩提时代的玩伴们。转眼不见,个子早已高出了原来的篱笆许多。脸上那常年挂在鼻根底下的青色鼻涕也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多多少少的风雨留下的印记。生活迫使着他们长大,也夺去了他们肆意的笑容和童贞的心。偶尔在路上遇见,也只能羞着脸想对方浅小一下,然后带着嘴角的些许蠕动与对方擦身而过。就象鲁迅与闰土之间一样,我们中间不知从何时起也砌起了一座厚重的墙,把我们隔阂在两方。“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不知崔护看见一副熟识而冷漠的脸时,又会做何感想?

印象中黄泥烂瓦的老屋也早已变了样,成了一座用水泥砌成的碉堡。原来屋檐下叽喳叫着的几只燕子不知现在何方,屋门口的那条老黄狗也不知去哪了。逢年过节,冰冷的家中总是缺少了一份往日的温馨,访客也明显的减少了。作为一座碉堡,它是完美无暇的,既能完美地隔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又能使呆在里面的人闷得够戗。

或许这一切只是我的错觉罢了,或许这是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正常现象,亦或许是在某个时候,我把我那颗年少的心遗忘在了某个角落,但我心中的故乡啊,你究竟在哪里?

行路难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在我们的心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每至春节,在外漂泊了一年的人们就像候鸟一般,急切地想要回家。小康阶级对于回家自是无忧无虑,收拾好行李,搭着私家或公家的车,一碗茶的工夫也就到了家门口了。但对于那些常年在外的打工的人和一部分学生来说,回家无疑要艰难许多。

车票自然是首当其冲的问题。要想在春节期间得到一张适宜的车票,真可谓是“千金易得,一票难求”。中国的人口本来就多,要想在短短的几天内完成世界上最大的人口迁徙,已非易事。加之一些不法之徒的炒票卖票,一张车票就显得弥足珍贵了。曾在电视上看见各大火车站排队的情景:满脸风霜的人们背着大包小包在刺骨的寒风中站着,有的从凌晨两点就已经赶来了,有的已在风雨中站了十几个小时,但往往在离车票最近的窗口前,他们却被告之:车票已经卖完了。傻傻的他们又只得叹了一口气,希望明天会有一个好运气。或者,干脆骑上摩托车,风尘仆仆地赶回家去……

到了车上,疲惫的他们总算歇了口气,不知不觉中也会昏睡过去,梦中想着回家的情景:给年迈的父母添几件新衣,给家里置办几样东西。但一觉醒来,摸摸身边的口袋,一年的血汗就这样凭空消失了——火车上的小偷实在是太多了,防不胜防——有背着小孩儿来偷东西的,有跨着公文包西装革履的来的,也有装成情侣卿卿我我的来的,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都有。更可恶者,是身边的旅客们,有时看见同伴被偷,竟不言语,真是“事不关己”啊!

可以说,真正的无产阶级回家就是在演绎着一部部的《天下无贼》,一部部的《十面埋伏》。但也正像大多数电影里的那样,正义最终战胜邪恶,善良重新夺回了心灵的高地,好人也终会一路平安。

我们俩

阳光、白云、树,一副和谐的画面。一座老北京的小四合院儿,三间屋子,一间主屋、一间侧屋还有一间小柴房。这小四合院里只住着一位老太太,老太太有一孙子,会经常来看她,老太太就这样一个人安静的生活着。

一个女大学生,自己一边半工半读,还带着一个弟弟,很想要租一套房子,到处找房子,就这样,她也过着她为房子和生活奔波的日子。

老太太总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带在这四合院里,虽然孙子会经常来看看,但大多数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老就觉着这日子过的空荡荡的,总想有个什么人来闹闹,于是就想将这院里的那间侧屋给租出去,顺便赚点养老费。刚刚放出消息,就有人上门了,是一个女大学生,老太太看着这姑娘很喜欢,谈好价格后便把这屋给租了。

两个完全不互不相干的人,就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

v老太太老了没事儿喜欢唠唠叨叨,小姑娘的脾气也很倔,住在一起吵吵闹闹是常有的事。老太太看到小姑娘,心里很喜欢,想让她成为自己的孙媳妇,便老是问她有没有男朋友,想把自己的孙子介绍给她。因为是跟老人住在一起把,女大学生也不自觉的担起了照顾老人的义务了,她陪她吃饭,陪她说话,偶尔帮她洗衣服收拾衣服,交水电费等,虽然有时候吵吵嘴,但日子还是这么过,只是一开始觉得烦,可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

艳阳高照,北京的冬天很冷,但看似温暖。女大学生气呼呼的来到老太太面前,责怪老太太说她打长途电话,打了有300多块呢?平时家里的水电费都由她交了,这老太太还打那么久的长途电话害她,这么多电话费,还让不让她活呀!

谁知老太太她也气不打一处来,说她没打长途电话,还毫不留情面的把那姑娘给赶出了四合院,她让她过完春节后就搬出去,姑娘伤心了,没办法只得再去找房子。春节老太太的孙子来看她,说出是他打的电话,老太太木然。晚上天暗了,老太太叫女大学生一起吃年夜饭,这日子也就还这么过了。春节后的一天,女大学生来到老太太面前,说:“我已经找到房子了!”老太太没说话。许久,老太太问:“你要搬走了?”女大学生说:“我不想走,有些舍不得!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两个人再没说话。

女大学生还是搬出去了,很快,那间侧屋有住进了一对夫妇。又是一天,女大学生回四合院看老太太,无意间从那对夫妇口中得知老太太经常念到她,很想让她再回来,女大学生什么话也没说……

其实生活就是这样,在你身边的陌生人,也许你一辈子都不会认识他,也许当你碰到他时,他会成为你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人。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你一旦习惯了,就很难再离开了吧……不一定

在世间万物中,不一定太阳才能普照大地,月亮也能吐洒光辉;不一定崇山峻岭才显得巍峨,广阔平原也同样气势恢宏;不一定春天才显生机勃勃,皑皑白雪也压不倒傲骨寒梅。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我们也不能相信绝对。

水满则溢,月盈则亏。任何事物都存在着两面性,然而好与坏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名在美国世贸大楼工作了几十年的员工,尽管他如何努力的工作,却得不到新领导的赏识,在2001年9月10日,他被无情地解雇了,他伤心地拖着行李回到了老家。次日,自认为十分不幸的他再打开电视时发现:一场震惊世界的9.11恐怖事件降临在他工作的地方。如果他没有被解雇,也许他将永远无法与家人团聚了。这次解雇也许是幸运的,这不一定预示着结束,这反而成为一次新的征程。这次解雇也给予了他一次生存的机会,让他尝试了变化的人生。

任何不如意不一定是消极的,它也可能带来新的希望。面对自然界也是如此:不一定万兽之王就无人能及,不一定瘦弱矮小就无法生存。一头高大威猛的大象的力量不一定比得上一只小蚂蚁,一头剽悍的犀牛不一定能对付在它背上休憩的鸟儿。自然界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不一定,自然界中的每一员也只是充当着它们该扮演的角色罢了,就是因为种种的不一定,而产生了它们之间内在的联系,从而构成有机的整体。

对于社会,他是由形形色色的人组合而成的。不一定平凡就不伟大,不一定伟大就是完美。解放军的好战士雷锋,党的好干部焦裕禄,人民的好公仆孔繁森都是为平凡人服务的平凡人,可是他们在人民的心目中的地位却那样伟大,那样崇高。罗曼·罗兰说过:“英雄,并非显得伟大而是成为伟大的人。”是呀,天天在汽车上忙碌的公交车售票员李素丽是伟大的,以旅客利益为重的导游文花枝是伟大的,奋不顾身抢救落水儿童的李春华亦是伟大的。就是这种平凡产生了伟大,即使不一定惊天动地,但一定感动人心。

世界上存在着许多的偶然与不一定,我们只有珍惜机会,把握现在,才能赢得充满希望的明天!

读《繁星·春水》有感

“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这是几年前我读过的第一首冰心的诗,选自她的代表诗集《繁星·春水》,这是当时在诗歌选集里唯一用心来打动我的诗句,这使我第一次愿意直视我的童年,不管怎样这才是人在这浮华的世界里独有真心纯情的时候,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值得宝贝的年代。那时候给人的永远只有难忘而非遗忘。

前几天逛书市时,偶然见到了这本诗集,翻开时见到的诗每篇都仅4、5行,极少有8、9行的,每行的字数也不过10个,这让我觉得这些和原来那课本上的诗是完全不同。除了篇幅的异样,随手捡起一篇来读,比起那些常出现的诗歌里描述的那些阴暗的生活面,那些赚人“泪珠”的苦难人生,还有那些华丽辞藻下萌生的爱情或是亲情,她诗集里那些所谓的“零碎的思想”用的是纯真、细腻、纤弱的感情,是对真、善、美的崇仰和坚强的自信心及奋斗精神来表达她的爱的哲学。虽然这些小诗不比某些诗歌的高亢,不比某些诗歌的华美,不比某些诗歌的理性……但或许是她曾留学在外,这些诗中不失中国古典诗词的韵味也不乏外国文学的浪漫,无不含蓄中带点点豪迈,清莹隽永,字里行间流淌着欲说还休的情韵,淡淡的哀愁,闪烁着哲学的火花。

将书买回家,第一次开始了诗歌欣赏的旅程。以前总觉得诗歌是最没用的文体,无论是何种思想感情,一旦想透过诗歌来表达是怎么也无法达到完美的吧,最多只是读上去好听罢了。比起正而八经的文章,诗歌应该只算是没有灵魂的空壳吧?而我们从那些诗歌里所读出来的所谓的作者的思想,大抵与自己的看法、当时的心情脱不了干系吧?与其选择读了N遍毫无想法的诗歌,倒还不如认真来钻研象鲁迅先生所先的那些深刻的文章吧?

但当我打开《繁星·春水》时,看到《繁星》的第五节这样写到:“黑暗,怎样幽深的描画呢?心灵的深深处,宇宙的深深处,灿烂光中的休息处。”表面看上去或许在写黑暗的色调所在吧,但黑暗的深意倒也的确出于此处。人心的最深处有一扇带这厚重大锁的铁门,那里没人能进去,甚至是自己,在那儿“锁”着的是一些不为人知的想法,最深刻的记忆,最想念的人,或最怀恨的事情……那里的一切一切带有的不仅仅是黑或暗的本身,骨子里透露出来的就该是那让人想着就会毛骨悚然的东西,怎敢说它不是黑暗幽深的描画呢?还有那宇宙,带着原本的空旷和辽阔,还是在那深深处,带给人的应该是心灵上的恐惧和不安吧,一切的未知,黑暗不该是它们的本质吗?灿烂的光,给人明亮的感觉吧,而在光的休息处,周围亮着,仅你所处的那一块是漆黑的,明暗的对比,一切都是那么分明,在暗处的永远只知暗的黑,却看不到明的亮。虽然这是短短的二十几个字,但有的却是前所未有的深刻!

看来任何的文章都不是靠长短来评优劣的,也不是靠辞藻的华丽,更不是靠气势的磅礴。好的文章永远只需要“真”的文字!

相见欢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初春时节,满林的枝桠都长出了花骨朵,因为害羞,所以脸蛋大都泛红,却又始终不肯绽放。

这天正淅淅沥沥下着小雨,一个面容冷俊衣着华贵的男子,撑着纸伞,默默走到我的身旁,自言自语道:“满林春红,留人醉也。”他那修长的手指轻轻地碰了一下我的花瓣,又俯身拍了拍小蘑菇,满林生灵都开怀地笑了,旁边的蝴蝶告诉我:“这可不是凡人,是天子呢!是南唐主李煜!”

再次看到他,似乎老了许多,身边一个侍卫也没有,手上提了个篮子。他倚着一棵大树坐下,摸了摸满是胡茬的脸,头缓缓垂下,那苦涩的泪水仿佛一下子溢满了整个森林。这时已真正满林春红了,红艳艳的花朵静静的坐在树上,怜惜地看着这个曾经风光无比的人,“如果我能安慰他,该多好。”我身旁的姐姐把蜜当作泪流出来。

李煜从篮子拿出一壶酒洒向四周,踉跄着站起来,有些微熏地说道:“这,这酒,在下敬各位了。恕在下无礼,酒,不够好,太淡,太淡,不解愁啊!”我当真留下了泪,我多想告诉他酒是不能解愁的,却全不属于一个世界——他有他的语言,我们有我们的生活。过了不久,两个身着盔甲的人把正默默感伤的他架起来,他并没有反抗,只对花儿惨淡地一笑,道:“放心,在下回再来看望各位的。”

转眼便到了暮春,该是我们离开的时候了,却也没见他再来。有花儿说:“也罢,那李煜连自己都保不住,还会来看我们?笑话!”

然而我却不这么想,我相信他会来的,一定会来的。

夜幕降临,整个林子像浸在黑墨里一样——月亮不知去了哪里。骤然间风雨大作,雷鸣滚滚,闪电把天空染得苍白无比,花儿们纷纷坠落,静静地躺在湿冷的土地上,遭受着无情的打击,我甚至不敢,第二天会是怎样?

然而白昼终究还是来了,还为我们捎来了一个人——李煜。他看到如此情景,不禁黯然神伤。他蹲下身,拾起一片片依旧红艳的花瓣,轻轻放入溪中。我也在水中柔柔荡漾,一直看着他。

花儿们浸在水中,像是美丽的女子在低头哭泣,脸上流淌下带着胭脂的泪。

仅仅是水的作用吗?不,我们的确在哭,哭这充满变数的一生,也哭这命运多舛的人。

李煜缓缓坐下,浅浅低吟道: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他以为我们是经不起朝雨晚风的考验么?他错了,我们一直,一直在等着他。

我躺在水上,顺着水流漂向远方,直至再也看不到他。

也不知,是我漂得太远,还是他早已离开了那片曾经满林春红的地方。

听雨

前段时间,一连许多天,家乡的天空一直瓦蓝得如一块空灵的蓝水晶。太阳似乎留恋人间的繁华与喧嚣,久久不愿归去。偶尔天上掠过几片轻巧的浮云,为这广袤无垠的蓝天增添了几分遐想与诗意。

可这几天却下起了大雨,我便日日留在家中。看着窗外的雨,我不禁思绪万千……

雨,乃万物之灵。它滋润每一寸干涸的土地,叩醒每一颗沉睡的心。它是万物生长不可或缺的物质,同时它却又能够引起山洪暴发,淹没田地,摧毁房屋,夺人性命,毁人财产。

雨,是大自然的旋律,轻快、和谐。而听雨,则是一种浪漫,一种解脱。雨能冲走你身体里所有的忧伤与烦恼,将你的灵魂带到另一个世界,上升到另一个高度。

听春雨,听春雨的缱绻,听春雨的缠绵。“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一连几天,春雨像牛毛,像细丝,密密地在空中斜织着,远处的树木、房屋似乎都笼上了一层轻烟,隐去了最真实最原始的面貌。多情的少女,倚窗而立,对着窗外漫天的灰线凝眸,她是在思念着另一颗年轻的心吗?

听夏雨,听夏雨的豪放,听夏雨的泼辣。伴随着几道电光,几声闷雷,不拘一格的夏雨铺天盖地而至。冲刷着房屋,冲刷着树木花草,也冲刷着人们不安而躁动的心灵。洒脱的少年穿着鲜亮的T恤,在这雨中一路狂奔一路欢歌。湿透的衣衫,还在滴水的发梢,充满朝气的脸庞,而年轻的心,此刻应该是晴空万里吧?

听秋雨,听秋雨的哀怨,听秋雨的无奈。自古逢秋悲寂寥,充满婉约风韵的金秋本来就有一种似乎挥之不去的愁情,而更兼细雨缠绵,不觉中,又平添了一分凄婉的惆怅。年少轻狂的我们,喜欢独自漫步雨中,却总拒绝撑开手中孤寂的小黄伞,宁愿让自己凌乱的头发,去凌乱秋的心境。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叛逆和桀骜吗?

听冬雨,听冬雨的飘逸,听冬雨的深沉。伴雪而来,随风而去,冬雨夹杂着风雪打在每个人的脸上,打在每个人的心田。虽然又一丝寒意,但每个人心里都暖洋洋的——严酷的寒冬已过大半,万物复苏的春天便不会太遥远。而活泼的孩童,也不愿再呆在家里,他们拉着爸爸妈妈的手,一起去逛街、吃美味、潇洒快活去了。看着脸上写满纯真幸福的他们,我不知不觉地有了一种想回到过去的感觉。

听雨,我听雨的轻呢低语,听雨的呜咽哭诉,听雨的豪迈磅礴,听雨的温柔爱抚。听雨,我忘却忧愁烦恼;听雨,我亲近如诗自然;听雨,我不觉陶醉其中……

雨渐渐停了,我也慢慢收回投向窗外被雨洗刷一新的景物的目光。人生路,曲折而漫长,有时候,我们稍不留意,便会陷入淖泥误入歧途迷失自我。这时,我们最需要的便是一场能冲净我们身上所有污秽的忏悔之雨。雨,来自别人的规劝;而忏悔,来自我们的内心。

心灵的回响

当岁月让面容染上风霜

我在寂寞的夜里彷徨

不知道怎么去叩响

心灵的门窗

总以为心灵是一片不灭的风景

只要懂得欣赏

它就会给我斑斓的理想

总以为心灵是一涧不息的流水

只要学会流淌

它就会带我走向远方

在时与光的交错里

我慢慢发现心灵不仅仅

是风景或是流水

它也像冬天里的大树

在冷风里向春天向往

站在思想的交叉路口

我明白心灵原来不是任何的比喻

一切的生命的指引

都来自这座宝藏

《花与爱丽丝》观后有感

谁说讲谎话的孩子会被怪物吞掉。他说慌。

——题记

假如说有一部电影从头至尾说着一个青涩的谎言,那么你会相信么?像剧幕之初出现的白色花体的英文字母一般简单的谎言。

说谎的女孩叫做“花”的女孩。不漂亮但是年轻的脸庞,少女特有的不苗条的身材,叽叽歪歪的芭蕾舞学生。会在地铁里偷拍喜欢着的好看的男孩子;会把自己的屋子里里外外都种满漂亮的花;会在樱花飘落的日子里教骄傲地走在路上。

所有的开始,似乎是在那个木衲的学长撞到脑袋,自以为失去记忆以后,花揪着自己的长头发假装焦急地说:“你不记得我了么?我是你告白过的女生呀。”

一切都像是预谋好的一样,对于陌生的学长,她那么勇敢的说出“蓄谋已久”的谎话。好像这些的的确确发生过了一样。

那个时候,花一定觉得自己也大胆的出乎意料吧。她就这样,一瞬间决定去构建一段莫须有的记忆,一段甜蜜的记忆,一点点说给她亲爱的学长听。

可是,为什么像我一样拒绝谎言的人,也一点也不觉着她坏呢?她嘟着嘴巴说着那些虚假但是甜蜜的事情的时候,她拖着艾丽丝一起欺骗学长的时候,为什么我一点也不觉得讨厌呢?

似乎。一朵花的形象因为这些,而逐渐变得丰富起来。似乎,在某个地方,能够感受的到她的小手小脚说给予给学长的温暖,能够感受到学长木衲的眼神里透着她的明朗。

或许,不得不提到艾丽丝。同样可爱的少女,一开始就是花的“同伙”,花所设计的剧情是这个样子的:学长愤然的离开艾丽丝,然后对花一见钟情。而花最亲爱的伙伴艾丽丝,扮演着被抛弃的前任女友。一个会和花在暗淡无光的芭蕾舞练习房里穿着漂亮的天鹅裙拍照的艾丽丝,她们明媚的笑颜照亮黑黑的舞房,年轻的身体穿上白色耀眼的裙子,仿佛是永不孤独的光芒。那么多的光芒好不可惜的扑向照片,让人觉得,美好不稀奇。

虽然不是那么诚实的孩子,却努力去构建那段空白的不存在的记忆。好好的照顾着学长,一起看电影,即使学长说出恶梦中的主人是她,她也毫不伤心。会在学长感冒生病的时候冒雨出去给学长买感冒药。一点一点的对学长好。一点一点的努力想让学长真实的喜欢她。

只是,作弄人的是,学长喜欢上了艾丽丝。

那个,在花的设想中,是被学长惨遭抛弃的前任女友,却在不成熟的演技中,让学长喜欢上了。

花与艾丽丝,接下来的事情很可怕。两个女孩子不顾以前的情意,扭打,绝交。花对艾丽丝,毫无防备。

花与艾丽丝,全然没有想到,其实对方才是自己最亲爱最重要的那个。或许正因为靠的太近,模糊了对方的脸,才会以为自己只有那唯一的男孩子。其实在和爱无关的角度,她们是最亲近的,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

花之于艾丽丝,艾丽丝之于花,在对方的心里,都是要高于学长的存在。

当聪明的花在影展上看到自己和艾丽丝在芭蕾舞房拍摄的照片,映入眼帘的是艾丽丝美丽的脸,或者说是花怀念的脸。她太想念,便把谎言全盘托出。“学长。你没有失去记忆。我不是你爱着的花。你去和艾丽丝一起,祝你们永远幸福。”

怎样的勇气。怎样的疼痛。

全都是因为亲爱的艾丽丝。花与艾丽丝,永远都不可以分开的。不是么?

那一刻,真正像一朵纯美的花朵一样,诚实地给他展现败落的脸颊。给他看一个弥天大谎。她一贯小气着宝贝着的学长,即使用谎言也要守护的学长,她一下变得无私,艰难的将他送到艾丽丝的身边。

只是。花,这个小笨蛋。她亲爱的学长,不小心把谎话当真,并且永远的相信了。学长相信了“花是我喜欢并且正在喜欢的女孩子”。

故事的结尾很漂亮。

艾丽丝如愿以偿的当上了杂志封面的模特。花与艾丽丝,也像电影开端一样重新在一起。只是那个“他”消失了。总之,无论最后他是喜欢着哪个她,花与艾丽丝就这样决然地与“他”无关了。

忽然,三个人变回两个人。

因为,她们最终明白,对于自己而言,对方是最重要的存在。花与艾丽丝,彼此都选择在与爱情无关的角度,做着彼此的唯一。而那个心心念念着的学长,他不是。

艾丽丝最后的那段独舞,一定是献给花的。颀长的脖子,雪白的皮肤,年轻的笑脸。

我会记得,这两个惹人疼爱的女孩子,经历过爱,经历过背叛,最终回归的故事。

花与艾丽丝。即使撒谎,也同样美好。

读《唐吉珂德》有感

开始接触这本书的时候只是把它当作一种责任,总觉得自己该多看点世界名著(尽管名字已经让人眼花缭乱)可是当我真正静下心来看这本书的时候,却也被它吸引住了。

塞万提斯写这本书的时候,正值西班牙风行骑士传奇,他写的就是为了要把西班牙从封建主义解放出来,所以才写了这样一本讽刺已灭亡了的骑士制度的长篇小说。然而在现在的21世纪,骑士制度并不风行,而当我再看这本书的时候,却又想了很多很多,这本书让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当时的西班牙封建迷信的社会。

唐吉珂德是一个带有悲剧色彩的喜剧人物,他的一生命运坎坷,三次远游都以失败告终,而在这远游的过程中,他这样的“疯狂”又使人们忍俊不禁。这倒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活在世上之最多做了别人的一个笑料。而死了,绝不会有人在意。但是,唐吉坷德留给我的印象,决不仅仅是过眼烟云。

首先说唐吉珂德这个人,他只是一个住在拉曼却村的穷乡绅,可是痴迷骑士亦说,决心恢复骑士道,于是也模仿古代的骑士,游历天下,许多看过书的人对他的评价就只有一个字——“疯”,而我却不以为然,我觉得他的疯似一种带有人文主义理想的“疯”,他凭借着他的“疯”的确干出了许多让人可笑的事情,然而,论其根本,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除暴安良。尽管自己落魄不堪,可偷抢拐掠之事却从未做过,把乡村姑娘作为自己心目中的神,虽说可笑,可是不论是什么情况却从未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情。

可是,若在我们的当今社会,若有这样的“疯子”那可真算得上世界奇迹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荒谬,可是这荒谬的背后却是他单纯的信仰。而在我们现今这样的社会,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能固守自己的信仰,并且像唐吉珂德一样的嫉恶如仇,扶贫济弱。

或许是唐太过于荒谬,而他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带一点自私的想法,他只是把骑士精神视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我的确敬仰,单凭这点,我们就该向他学习。

拿我们来说,若在街上碰上偷抢之事,大多数人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己能少一事便是一事,而对于唐吉珂德来说,他认定不对的事(先不管他的判断是否正确)就一定会伸张正义,不管自己斗得过斗不过都会奋力一搏。扪心自问,我们又能及他的多少?

在这样麻木的社会里,读唐吉珂德,给我真的是一种心灵的震撼,他的单纯,他的不顾生死,他执著的信仰都是一种震撼,我不得不说:我佩服他!

故事的最后,唐吉珂德最终还是清醒,觉得自己的行为可笑,荒谬,然而他不知道,今天——活在21世纪的我,却已把他视为心中的英雄。

是他,是那个决心复兴骑士道,骑着努辛难得远游它方的唐吉珂德;

是那个把客栈当作城堡,以除暴安良、伸张正义为己任的他;

是那个疯狂的把风车当成敌人,无论怎样失败也不肯放弃的他;

是那个不管身旁时怎样的冷嘲热讽、尔虞我诈仍然单纯的他。

是怎样的疯狂,17世纪的讽刺却成我21世纪的我的敬仰!

于日本所感

在寒假里上网时,经常可以看到关于日本的文章,有带辱骂的,有不断强调中日友好的,还有更多是呼吁抵制日货以及欲图唤起一些中国人民族责任感的文章。

一直以来,在我生活的这个圈子里,并没有很多的反日情绪存在,大家用日本电器,看日本动画,我们似乎并没有对日本人有很多的厌恶感。至于那些史实,如南京大屠杀,旅顺大屠杀,731细菌部队以及无数日寇在侵华时做出的罪行,因为我们这辈人只是听说,看过一些影视资料,甚至很多被曲解的历史,让我们更是觉得,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日本人在侵华时就已经受到了教训。

寒假里居委会请了一个电影队到社区来放电影,其中有一部为《太行山下》。看电影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以前不太注意的现象。在所有的战役中,对于中国军队失败时的场景总是一晃儿过,而打得日寇落荒而逃甚至全歼的情况却比比皆是。而且,不论时胜利时还是失败时,每一个中国战士的牺牲,都要拿好几个日寇作陪葬。后来我查阅了一些电影的资料,我发现,几乎所有的电影都是如此。一些电影如《地道战》,每一个中国战士牺牲,至少要有五个以上日寇陪命。也许这些影视资料都造成了我们的一种错觉:不是日寇打我们,而是我们宰他们。但事实却正好相反,中国战士与日寇的伤亡比例甚至常常大于十比一。我们在看这些电影时也许觉得出气,过瘾,但是,随之而来的,我们对于战争给我们带来的民族羞耻感却大大的减弱了。之也许就是中国人好面子的一种体现吧。我们从不承认在日寇屠杀时中国的普通老百姓吓得哭爹喊娘,叩头求饶,却说所有的老百姓不论男女老少都抬头挺胸对刺刀。我们在述说这段历史时,一些我们认为“不雅”的场景就那么被忽略掉了。说到日本人对待中国俘虏时,只说严刑逼供,却没有让人有一份深刻的映像。我们没有经历那份痛苦,甚至没有听说过他们是经受了怎样骇人听闻的酷刑。考虑到种种原因,那些烈士,尤其时女烈士,受的酷刑总是泛泛带过。如写日寇刑讯东北抗日民主联军的赵一曼,也只是钉竹签、鞭打等。其实,他们真正采用的手段远远要残酷数十倍。

以色列人是强大的,他们不怕揭露自己的伤疤,事实上,他们还时时在自己的伤疤上撒盐来提醒自己,自己的民族曾受过怎样的痛苦。它明确的告诉年轻人,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一丝不挂的男男女女时如何被一堆一堆的塞进毒气房。如今,德国人是很尊重犹太人的,因为他们团结,他们对纳粹残余分子不惜一切手段。绑架,暗杀,“意外”事故。在的国曾有一家公司的总裁说了一句带有“希特勒行为可以原谅”的话,马上那家公司的产品受到了所有犹太人的抵制,挤压,不久后,那家公司就破产了。而如今,日本松下公司高官可以毫不隐晦的说:“即使我们不参拜靖国神社,韩国人也不会买我们的产品,但我们就算再频繁的参拜靖国神社,中国人也照样买我们的产品。”这句话体现中国人悲哀的同时,也体现了韩国人的自强。同样是遭受过日本人侵害的民族,韩国人可以所有的东西都不买日货,中国人却在一边大吼“中日友好”,什么日本人技术在那里,中国人还要保证生活水平提高。一旦有抵制日货的迹象出现,就会有人跳出来喊:“停,停!几乎所有的电器里都有日本标签的零件,还是算了吧。”仔细想一下,可以对此类人动机加以怀疑。我们所说的抵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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