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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5 15: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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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蒙哥马利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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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城堡

蓝色城堡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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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本书由北京新华先锋出版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1

如果五月的那个清晨没有下雨,华兰茜.斯特灵的人生便会完全不同。她本应和家人一起去参加惠灵顿婶婶的订婚野餐,而特伦特医生将会前往蒙特利尔。但是雨确实下了,她的人生也发生了改变。

黎明前的时间,百无聊赖,毫无生气,华兰茜早早醒来了,她没睡好。有时候,人在二十九岁生日的前一天是很难睡好的,更何况仍是未婚,还生活在一个把未婚和嫁不出去等同的人际圈子中。

迪尔伍德和斯特灵一家早已把华兰茜看成是一个毫无希望的老姑娘了。但华兰茜从未抛弃那份可怜巴巴的小愿望,就是梦想着爱神之箭有天终会眷顾她。然而,当她在这个阴雨的早上醒来,面对着已二十九岁但还没有男人愿意娶她这个事实,这个愿望破碎了。

唉!华兰茜并不太介意做个老姑娘。她认为,做个老姑娘怎么也不会比嫁给一个像惠灵顿叔叔、本杰明叔叔或是赫伯特叔叔的人更可怕吧。真正刺痛她的是自己从来没有机会摆脱老姑娘的身份,没有一个男人喜欢过她。

独自躺在灰蒙蒙的黑暗里,她哭了起来。她很想痛快地大哭一场,但不敢,原因有二:她害怕哭泣会让心脏的疼痛再次发作,昨晚她入睡时又发作了一次,疼得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厉害;她还怕早餐时她的妈妈会注意到她的红眼圈,然后刨根问底,没完没了地问她到底是怎么了。“试想,”华兰茜暗忖,脸上一抹苍白的笑,“我要是把实话告诉她:‘我哭是因为我嫁不出去。’妈妈会吓成什么样啊!尽管她每天都为她那成为老姑娘的女儿羞愧难当。”

但自然还是应该保持一下姿态的。华兰茜仿佛听到妈妈用她盛气凌人的声音说:“想男人可不是淑女所为。”

一想到妈妈的表情,华兰茜就笑起来。亲人中没人察觉到她是个有幽默感的人,当然,关于华兰茜的很多事都没人察觉到。但她的笑是稍纵即逝的,此刻,她蜷缩着瘦小的身体躺在那里,听着外面的雨声,厌烦地看着冷冰冰的光亮爬进了自己简陋肮脏的房间。她十分熟悉这个房间的丑陋——熟悉它又憎恨它。刷了黄漆的地板;床边铺着一块丑死人的地毯,上面趴着一条模样古怪的狗,还总是在她醒来时朝她笑;墙纸暗红褪色;天花板因为渗漏而变色,裂缝纵横交错;脸盆架又小又窄;褐色垂纬上印着紫色的玫瑰;斑污的老镜子已有裂纹,勉强支撑在颤颤巍巍的梳妆台上;干花罐子是妈妈在她虚构的蜜月制作的,碎了一角儿的贝壳外皮的盒子是斯迪克斯堂姐在她同样虚构的少女时代做的;镶有珠子的针垫上一半珠子都掉了;黄色的椅子坐起来硬邦邦的,一点也不舒服;曾祖母斯特灵严肃苍老的脸庞周围用纱线绣着那句古老的格言:“离去,但不会被遗忘”;祖辈们古老的照片是很早之前从楼下的房间里流放过来的,其中只有两张不是亲人的。一张是一条雨天坐在门阶上的狗,还是旧式彩色石印版的。那张照片总引起华兰茜的不快,下那么大的雨,那条孤独的小狗蜷缩在台阶上!为什么没有人打开门把它叫到屋里去?另一个是张褪了色的路易斯皇后下楼梯的镶板画,这是惠灵顿婶婶在她十岁生日时大破费送她的。十九年来,她就这么边看边恨着这幅画,这个美丽、得意又自负的路易斯皇后。但是她从不敢毁了它或者把它拿走,妈妈和斯迪克斯堂姐会吓呆的,或者说,华兰茜在脑中不敬地说道,她们会吓得全身痉挛。

当然,房子里的每一间屋子都这么难看,楼下兴许稍微好一点。家里没有钱给那些别人看不见的房间装修。有时候,华兰茜想自己就能把她那间卧室装饰一下,甚至不用花钱,如果她被允许的话。但是妈妈拒绝任何微小的建议,而她也不坚持己见。华兰茜从不坚持什么,因为她不敢,妈妈是不能容忍反对意见的。斯特灵夫人要是被冒犯了会生好几天闷气,那架势好似一位被侮辱的公爵夫人。

对于自己的房间,华兰茜唯一满意的是她深夜独自一人在这里,可以无所顾忌地哭泣。

总之,对于一间除了睡觉和换衣服别无他用的屋子,丑一点又何妨?除了睡觉和换衣服,她从不被允许独自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按照弗雷德里克.斯特灵夫人和斯迪克斯堂姐的逻辑,一个愿意独处的人一定是有什么不好的企图。但是她在蓝色城堡的房间可是拥有一个房间所应具备的一切。

现实中活得唯唯诺诺、逆来顺受、遭人冷落,华兰茜更喜欢去做做白日梦。斯特灵家族没人发现这件事,至少妈妈和斯迪克斯堂姐没有。她们从来不知道华兰茜有两个家——一个是榆树大街那个丑陋不堪的如红砖盒子般的家,还有就是西班牙的蓝色城堡。她从记事起就住在这个想象中的蓝色城堡里了,那时她还是个小孩儿。一直以来,她合上眼睛,就能看见它伫立在长满松树的山顶上。城堡上有塔楼,还挂着旗子,全部被涂成可爱的淡蓝色,背后是一片夕阳照耀下的美丽田野。城堡中的一切都精妙绝伦,美丽得无以复加:能与尊贵的女王相匹配的珠宝;像月光又像火焰的华贵礼服;沙发由玫瑰与黄金制作而成;大理石的楼梯台阶两旁放着巨大的白色花瓶,还有优雅的女仆上上下下;院子里有闪闪发光的喷泉,夜莺在树丛中歌唱;大厅四面镶满了镜子,映照出的皆是英俊的骑士和美丽的女人——她自己是其中最美丽的,男人们皆为她倾心。盼望着深夜的梦中狂欢是她度过白天枯燥生活的唯一支撑。要是知道了华兰茜在她那蓝色城堡里做的一半事情,斯特灵家族中的大多数人——如果不是所有人的话——都会惊吓而死。

首先,她在城堡里有不少的恋人。哦,一次仅一位,一位用骑士时代的浪漫和激情向她求爱的男子,经过了长期的追求和拼命的付出,他终于赢得了她的芳心,他们在蓝色城堡那恢弘并且挂有锦旗的教堂里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十二岁时,他是个有着金色卷发和深蓝眼眸的白皙小伙儿。十五岁时他就变成了一位高个黑发、脸色苍白的青年,当然,还是同样的帅气,这是必须的。二十岁时,他变得内敛、温柔又充满灵性。到了二十五岁,他便成了一个下巴轮廓鲜明、不苟言笑、表情坚毅、脸上有些许皱纹的男子。然而,没多久,他就从蓝色城堡里消失了。在蓝色城堡里,华兰茜从没超过二十五岁。而最近出现在她梦中的情人有着红褐色头发,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容,身世不明。

我不是说因为年龄长大华兰茜蓄意“谋杀”了这些追求者,其实当一个出现时另一个就自动消失了。在蓝色城堡里这类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但是在这个决定命运的早晨,华兰茜却找不到进入蓝色城堡的钥匙。现实压抑着她,像一条疯狗跟在她脚后狂吠。她二十九岁了,孤独一人,没人追求没人要,是这个模样俊俏的家族中唯一一个长相平凡、没人喜爱的姑娘,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回顾以往,她的生活单调无味,毫无色彩,连个绚烂的紫色斑点都没有。向前看呢,更是没有希望,宛若一片附着在冬日树枝上的孤独、枯萎的小树叶。当一个女人想到自己的生活毫无意义,没有爱、责任、追求和希望,她只能想到死亡的苦涩。“我不得不继续活着是因为我不能结束生命。我可能能活到八十岁,”华兰茜惊慌地想,“要活这么久,一想到这个我就难过。”

她很庆幸下雨了,或者说她简直是很满意,这样今天就不会有野餐了。这个一年一度的野餐是为了庆祝惠灵顿叔叔和婶婶订婚纪念日而办的,他们三十年前的今天就是在一次野餐中定下终身的,可最近几年这成了华兰茜的噩梦,因为这一天也是她的生日,而在她二十五岁之后,每个人都会提醒她又长大了一岁。

尽管不愿参加野餐,但她从不敢反抗,似乎她骨子里就没有任何反叛精神。她清楚地知道每个人在野餐时会对她说什么。她极其反感又鄙视的惠灵顿叔叔是斯特灵家族的骄傲。“要嫁个有钱人,”他会像猪一样对她哼哼地说,“亲爱的,还没考虑结婚呢?”接着他总会大笑着作个总结性的枯燥发言。令她畏惧的惠灵顿婶婶将会告诉她奥利弗的新雪纺绸裙子和塞西尔最新的情书,华兰茜必须得装成一脸开心好奇的样子,就好像裙子和情书是自己的一样,不然的话就是冒犯婶婶。华兰茜早就下定决心,就算是冒犯上帝也不能冒犯惠灵顿婶婶,因为上帝还有可能原谅她,但是婶婶绝不会。

过度肥胖的艾伯塔婶婶则习惯一直用“他”来代指她丈夫,就好像他是世界上唯一的男人。她还会夸耀丈夫永远忘不了她年轻时的美貌,然后对华兰茜暗黄的皮肤大表同情:“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女孩子都晒得这么黑。我年轻时皮肤粉嫩粉嫩的,娇艳如玫瑰花,光滑如油脂,我算得上加拿大最美的女孩呢,亲爱的。”

也许赫伯特叔叔什么也不会说,或者有可能开玩笑似的说:“多斯,你这么胖啦!”接着大伙儿会对这个过分的笑话放声大笑,因为可怜的小多斯现在是瘦骨嶙峋啊!

华兰茜不喜欢英俊又严肃的詹姆斯叔叔,但是尊敬他,因为他被认为很聪明,是家里的哲人——他在斯特灵家是最有头脑的,以尖刻的讽刺见长,他会说:“我猜你这些天在忙着准备嫁妆呢吧?”

本杰明叔叔会问她一些令人讨厌的谜题,还不时笑笑,然后自己回答。“多斯和老鼠的区别是什么?”“老鼠想偷人,而多斯想嫁人。”

华兰茜听这个问题已经有五十遍了,每一次她都有拿东西丢他的冲动,但她从没那么做过。首先,斯特灵家族从不朝人丢东西;其次,本杰明叔叔是个有钱没有子嗣的鳏夫,华兰茜在恐惧与告诫中,靠他的钱长大到今天。要是冒犯了他,他可能会把自己从遗嘱中抹去(要是她的名字在里面的话),华兰茜可不想那样,她一直这么穷,懂得贫穷的痛楚,所以她忍受着他的谜题,有时甚至得勉强向他报以微笑。

伊莎贝尔姑妈的直率像刮来的东风一样让人不舒服,她总是找碴批评华兰茜,但华兰茜现在预测不到她会怎样批评自己,因为姑妈的批评每次都不重样,每次她都能找到新的角度去刺痛别人。伊莎贝尔姑妈为能直言不讳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而感到自豪,但是当别人同样直言不讳地说出对她的看法时,她就极不乐意。华兰茜从来没有说出过自己的所思所想。

表姐乔治安娜以她曾祖母的名字命名,都起自乔治四世。她会忧伤地说出上次野餐之后所有去世的亲朋好友的名字,并猜想谁是“下一个”。

自以为是的梅尔德里德姑妈会没完没了地跟华兰茜谈论她丈夫和她那些天才宝宝,因为除了华兰茜没人能受得了她。格拉迪斯小姐——如果按照斯特灵家族更为严谨的家谱,应该是格拉迪斯表姐——她是个高个瘦削的女人,承认自己性格敏感,会详细地描述神经炎给她造成的痛苦,一般是向华兰茜倾诉,同样因为其他人也受不了她。奥利弗是整个斯特灵家族的掌上明珠,她拥有所有华兰茜缺乏的东西——美丽、爱情和众人的喜爱。她总是在华兰茜艳羡的目光中炫耀着自己的美貌和所受到的宠爱,展示着自己那象征爱情的钻石。

今天没有这些,也没有收拾茶匙的工作,这份工作总是留给华兰茜和斯迪克斯堂姐去做。六年前,惠灵顿婶婶结婚餐具中的一个茶匙丢了,它的“鬼魂”在以后的每一次家庭聚会中都会出现,而华兰茜根本就没见过那么一个银茶匙。

哦,是啊。华兰茜清楚地知道野餐会是什么样子,她祈祷着雨能帮她逃过这一劫。今年没有野餐。惠灵顿婶婶如果不在今天这个神圣的日子庆祝,她也不会改日的。不管是哪位神仙让今天下雨,都十分感谢。

野餐很有可能被取消,如果下午仍然下雨,华兰茜打算去图书馆再借一本约翰.福斯特的书。华兰茜从不被允许读小说,但是约翰.福斯特的书不算是小说。它们属于“自然类书籍”——图书管理员这样告诉弗雷德里克.斯特灵夫人——“写的都是树、鸟、虫子这些东西”,所以华兰茜可以阅读它们,当然夫人还是表示抗议,因为华兰茜喜欢得太过分,这一点她表现得太明显了。用阅读来增长才智和增加对宗教的认知是被接受甚至是值得赞赏的,但是一本让人沉迷的书也是危险的,华兰茜不晓得自己的才智是否增长了,但她隐约觉得如果在多年前就读约翰.福斯特的书,她的生活不会像现在这样。这些书让她瞥见了自己似曾进入的一个世界,尽管现在它的门对她关闭着。从去年起约翰.福斯特的书才出现在迪尔伍德图书馆,管理员告诉华兰茜其实约翰.福斯特已是久负盛名了。“他住在哪里呢?”华兰茜问道。“没有人知道。从书中能看出他肯定是个加拿大人,其余的就不得而知了。他的出版商们也守口如瓶。很可能约翰.福斯特是他的笔名。他的书很受欢迎,馆里根本留不住,尽管我真不晓得人们在书里找到了什么令他们痴狂的东西。”“我认为它们很不错。”华兰茜怯怯地说。“哦,好吧。”克拉克森小姐以一种自视清高的表情贬低了华兰茜的观点,“我不太关心虫子之类的东西,但是约翰.福斯特好像对它们相当了解。”

华兰茜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虫子,使她着迷的不是约翰.福斯特关于野生动物和昆虫生活的渊博知识,她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某种难以言表的神秘诱惑——某种更深邃秘密的迹象——某种美好而被遗忘的东西的扑朔迷离的回声——约翰.福斯特的魔力是难以言喻的。

是的,她要再借一本约翰.福斯特的书,上次借《蓟之收获》是一个月以前的事,所以妈妈一定不会反对的。华兰茜已经把这本书读了四遍,整本书都烂熟于心。

此外,她还想去特伦特医生那里检查一下心脏疼痛是怎么回事。最近疼得更频繁了,而且心悸也开始折磨她,更别提间或的头晕和气短了。但是她可以背着其他人去吗?这可是个大胆的想法。斯特灵家族中没人会在没有家人陪同而且未经詹姆斯叔叔允许的情况下去看医生,他们会去找劳伦斯港的安布罗斯.玛士医生,因为他娶了她的二堂姐阿德莱德.斯特灵。

但是华兰茜不喜欢安布罗斯.玛士医生,还有就是劳伦斯港距此有十五英里远,没人带她的话她是去不成的。她不想任何人知道她的心脏有问题,不然他们会大惊小怪,家里的每一个人都会来谈论此事,反复讨论,给她建议、警告,嘱咐她注意事项,告诉她不知多少辈分外的姑祖母和表姐们的可怕故事,“她们曾有过同样的症状,亲爱的,没任何征兆就死掉了。”

伊莎贝尔姑妈会记起她早就说过多斯看着就像有心脏病的女孩——“总是那么瘦弱不堪”;惠灵顿叔叔会把这当成一种耻辱,因为“斯特灵家族中没人得过心脏病”;乔治安娜表姐会坐在大家都能听见的地方预言:“恐怕可怜的小多斯来日无多”;格拉迪斯表姐会说:“怎么会呢,我的心脏都这样好几年了。”那语调暗示人们根本就没必要为心脏瞎操心;奥利弗呢,她会看起来还是那么美丽、优秀,而且令人反感的健康,好像在说:“为什么为多斯这样一个无用的多余人小题大做呢,你们不是有我吗?”

华兰茜觉得没有必要告诉任何人。她确定自己的心脏不会有大问题,所以就没必要说出来招致那么多麻烦。她今天要悄悄地去看特伦特医生。关于费用,她还有自己出生时爸爸在银行给她存的两百美元,她会偷偷取出一部分付给特伦特医生,因为家人连里面的利息都不让她动一分。

特伦特医生是一个粗暴、直率又心不在焉的老人,他是心脏疾病的专家,尽管在迪尔伍德这个偏僻的地方他只是个普通医生。他已年过古稀,有传言说他很快就要退休了。十年前特伦特医生告诉格拉迪斯表姐,她的神经炎完全是臆造的,而且她很享受这“病”,从那之后斯特灵家族就再也不去他那里看病了,“怎么能光顾一个侮辱过你表姐的大夫呢?”更何况他是长老会成员,而斯特灵家信奉圣公会。但是面对着被指责背叛家族和招来无数的大惊小怪两种困境,华兰茜还是选择了前者。2

斯迪克斯堂姐敲门时,华兰茜知道已是七点半了,她该起床了。从记事起,斯迪克斯堂姐就每天早晨七点半叫她起床。堂姐和斯特灵夫人七点就起,但华兰茜被允许多躺半小时,因为全家认为她体质不好。华兰茜起来了,尽管她从未这么讨厌过起床。起床干什么呢?每一天都像前一天那么单调无味,还有干不完的杂活,既无趣又无意义,对任何人都没好处。可她要是不快起来就赶不上八点的早餐了。斯特灵夫人家里吃饭非常准时,上午八点早餐,中午一点午餐,晚上六点晚餐,年复一年。去晚了的话什么理由也不能帮你开脱,所以华兰茜还是颤抖着起来了。

一个下雨的五月清晨屋子里格外冷,这一整天家里都会这么冷。斯特灵夫人有一条家规,就是五月二十四号之后就不再生火,煮饭用后门廊上的小炉子。就算五月冷得结冰或者十月就霜冻,十月二十一号之前是绝对不会生火的。十月二十一号斯特灵夫人才开始在厨房做饭并在晚上的时候在起居室生些火。据亲戚们说已故的父亲弗雷德里克.斯特灵就是在她一岁时死于感冒的,因为弗雷德里克夫人不同意在二十号生火,她第二天才把火生上,但对父亲来说已经太晚了。

华兰茜脱去了睡裙然后挂在衣柜里,这睡裙是粗布棉质的,未漂白过,高高的领子,袖子又长又紧。接着她换上质地相同的内衣,外面穿上棕色条纹的裙子,厚厚的黑色长袜还有橡胶底的靴子。近几年她习惯了对着窗玻璃梳头,她的面部线条自然看起来不是很清晰,今天早晨她下定决心照一下那面布满斑点的镜子,看看自己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

结果非常糟糕,即使是个美人,可能也会讨厌那一点也不柔和的无情的光线。华兰茜看着自己黑色的直发,又稀又短,没有光泽,尽管她每晚都用梳子梳一百下,不多也不少,整整一百下,而且坚持往发根抹雷德芬发质活力素,但是今天早上比以前更糟糕。又黑又直的眉毛;鼻子小得可怜,尽管脸也不大,脸型尖尖的,面无血色;嘴巴也是单薄又苍白,牙齿尖尖的,但还算洁白。身材瘦削,胸部扁平,个头偏低。多少她还逃过了家人高颧骨的遗传,深褐色的眼睛由于太柔和所以不算黑色,眼珠像东方人,有点斜偏。抛开眼睛,模样还算说得过去,属于那种相貌平平型的,她痛苦地总结着。在这无情的光亮中她的眼睛和嘴巴的线条是多么平凡啊!她的脸也从未像此刻这么消瘦苍白。

她把头发往后梳,这发型早就过时了,但是从她第一回这么梳后惠灵顿婶婶就要求她以后要一直梳此发型。“这才是你的发型呢。你的脸太小,所以你必须把头发往后梳来让脸显得长点。”惠灵顿婶婶说,她总是把一点点小事说得像深刻的哲理一样。

华兰茜很想把头发放下盖住前额,再留一缕盖住耳朵,就像奥利弗那样。可婶婶的命令她不敢违抗,所以她再没换过发型。其实,华兰茜有很多事都不敢做。

我这辈子都小心翼翼的,华兰茜心酸地回忆着。开始记事的时候,她就非常害怕住在楼下柜子里的大黑熊——这是斯迪克斯堂姐告诉她的。“我将一直生活在恐惧中了,我看,我是改不了的。难以想象我不害怕的时候会是什么样。”

害怕母亲大发脾气,害怕冒犯本杰明叔叔,害怕成为惠灵顿婶婶鄙视的目标,害怕伊莎贝尔姑妈的刻薄,害怕詹姆斯叔叔的反对,害怕反驳所有家人的意见和偏见,害怕有失自己的身份,害怕说出自己的所思所想,害怕晚年贫困。害怕,害怕,还是害怕,她从未从中解脱过。这就像金属蛛丝般牵绊并束缚着她,只有在她的蓝色城堡中才能找到片刻的安宁。今天早晨华兰茜不再相信自己有那么一座城堡了,她再也找不到它。二十有九,未婚,没人追求——她和那个蓝色城堡里仙女一样的女主人简直判若两人。她要把这个幼稚的白日梦从生活中永远抹去,坚定地面对现实。

她从那面不友好的镜子转向外面看,外面的景色丑得要命。破旧的栅栏,旁边那家快要坍塌的马车店墙上粘满了五颜六色、设计粗糙的小广告;再过去是肮脏的火车站,周围是些四处游荡的流浪汉,即使这么早也有人在那闲逛。在这样的大雨中,一切看起来比平时还要糟糕,尤其是那些粗制滥造的广告——“永葆少女脸庞”。华兰茜确实是还保留着少女的打扮,可这就是问题所在。“我的生活中没有任何美好。”华兰茜痛苦地想。苦涩一会儿就过去了,生活还得继续,她如往常一样顺从地接受了现实。她的生活一天天流过,一切如初,毫无变化。

带着这种心情,华兰茜下楼去吃早饭了。3

早餐一向是那几样,难吃的麦片粥、土司面包、茶还有一茶匙的果酱。弗雷德里克夫人认为两茶匙太浪费,不过华兰茜也不在乎,因为她不喜欢果酱。寒冷阴暗的小餐厅比往常更冷更暗,外面下着瓢泼大雨。已故的斯特灵家的亲人们从墙上怒视着下面,那金边相框比相片本身宽了许多。还有斯迪克斯堂姐祝她今天快乐。“多斯,坐直了。”妈妈说。

华兰茜坐直了身子,和妈妈还有斯迪克斯堂姐谈些陈词滥调。她从不想如果换个话题会怎样,因为她知道后果,所以就不冒险了。

妈妈,也就是弗雷德里克夫人在因为老天下的这场雨耽误了野餐而恼怒,所以她一声不吭地吃着饭,华兰茜为此心情轻松不少。但是堂姐还是像往常一样不停地哀怨,抱怨着一切——天气不好,储藏室漏了,麦片和黄油涨价了——华兰茜突然觉得自己往面包上抹的黄油太多了——还有迪尔伍德正在流行腮腺炎。“多斯肯定会被传染上。”她预言道。“多斯绝不会去那些可能会被传染上的地方。”弗雷德里克夫人简短地说。

华兰茜从没得过腮腺炎、百日咳、水痘、麻疹或者任何她理应会得的疾病。她只是每年冬天都会感冒,这感冒已经成了家里的一种传统了。似乎无论怎样她都会感冒,所以妈妈和堂姐就竭尽全力“呵护”她。一年冬天她们把华兰茜从十一月到来年五月一直关在家里,在一个温暖的起居室里待着。连教堂都不许她去,结果她反而不断感冒,最后在六月终于得了支气管炎。“我们娘家从没人这样。”弗雷德里克夫人说,暗示着华兰茜肯定是遗传她父亲斯特灵这边的。“斯特灵家的人很少感冒。”斯迪克斯堂姐愤愤地说,因为她就是斯特灵家的人。“我相信要是一个人下定决心不感冒,她就不会感冒。”弗雷德里克夫人说。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原来都是华兰茜自己的错。

但在这样一个早晨,华兰茜最难忍受的事是家人还管她叫多斯。她已经忍了二十九年了,此刻她觉得再不能忍受下去了。她的全名叫简.华兰茜。这名字也不好听,但她还算喜欢华兰茜所特有的异域风味。她一直难以相信斯特灵家族会同意她叫这么个名字。她听说这个名字是她外公阿莫斯.旺斯巴拉给她起的,她父亲又加上了“简”,显得正统点,可是整个大家族为避免麻烦干脆叫她多斯,华兰茜这名字只有外人才叫。“妈妈,”她胆怯地说,“您能不能以后叫我华兰茜?多斯听起来太……太……我不是很喜欢。”

弗雷德里克夫人吃惊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厚厚的眼镜片让她的眼睛给人很不舒服的感觉。“多斯这名字怎么了?”“听起来有点……幼稚。”华兰茜结巴了。“哦!我明白了。可这名字正适合你,你就是很幼稚啊,亲爱的孩子。”弗雷德里克夫人是旺斯巴拉家的,这个家族的人从不爱笑。“我都二十九岁了。”这个可怜的孩子绝望地说。“我要是你可不会这么直白地讲出来,亲爱的,”弗雷德里克夫人说,“二十九岁!我二十九岁的时候已经结婚九年了。”“我十七岁就结婚了!”斯迪克斯堂姐骄傲地说。

华兰茜偷偷地看着她们。母亲弗雷德里克夫人,虽然戴着那副难看的眼镜,还长着一个鹰勾鼻子,像个十足的鹦鹉,但并不难看,二十岁的时候她也许非常美丽。但是斯迪克斯堂姐可不敢恭维,虽然她是嫁出去了!她长着一张又宽又扁的皱纹脸,短短的鼻子右面还有颗痣,下巴上的汗毛像胡子似的,脖子发黄发皱,脸色苍白,眼睛向前突出,嘴唇单薄干裂。华兰茜认为堂姐实在没有资格来瞧不起自己,即便如此,弗雷德里克夫人还是需要斯迪克斯堂姐的。华兰茜落寞地想知道被人需要是什么滋味。世界上没有人需要她,或者她要是从此消失也没有人会觉得失去什么。她令妈妈失望,没人喜欢她,她连个女性朋友都没有。“我连交朋友都不会。”她曾可怜地对自己承认。“多斯,你没吃完你的面包皮。”弗雷德里克夫人斥责道。

雨下了一上午也没有停,华兰茜缝补了一床被子。她讨厌补被子,而且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家里到处是被子,阁楼上有三个柜子全都被塞满了。在华兰茜十七岁时弗雷德里克夫人就开始收集被子了,她一直这么做,尽管华兰茜好像永远不会需要它们。但是华兰茜必须工作,再加上有趣的工作往往材料都很贵。在斯特灵家无所事事是罪不可赦的,她小时候就要每晚在一个小黑笔记本上记下当日所有的闲散时间,礼拜天妈妈会让她作总结然后为此忏悔。

在这个特别的上午华兰茜只闲待了十分钟,至少妈妈和堂姐把这当成是闲着。她回屋拿了一个更好的顶针然后随手翻开了《蓟之收获》。“树林很有灵性,”约翰.福斯特写道,“要想懂得它们就要与之相伴。在它们之间偶然逛逛,走一条既定的路,是难以与它们达到亲密无间的。如果想和树木交朋友,我们必须时常去发现它们,虔敬地拜访它们,以赢得它们的青睐,清晨、中午、夜晚,任何季节,无论春夏秋冬。否则我们永远不能了解它们,任何矫情的取悦都不会感染它们。对于那些单纯的观光者,它们总是以特有的有效方式与之保持距离,关闭心扉。了解树木的唯一方式就是爱它们;任何其他动机都会被它们立即发现,它们随即掩藏起所有的美好和神秘。然而一旦它们知道我们是出于爱而来,它们会很和善,给予我们美丽与喜悦的宝藏,这是在任何市场上都购买不到的。对于树木来说,当其愿意给予,那么它们会对真正的膜拜者们毫无保留。我们走进它们时一定要带着爱意、朴实、耐心和关怀,那样我们才会了解到在这原始的空间和静谧的时间里孕育着多么打动人心的美好。就在星光和晚霞下,天籁般的乐声从松间传来,杉树林里还传来非凡的歌声。苔藓从阳光的角落或是潮湿的溪边散发着迷人的清香,带来过往的迷梦与传奇。树林不朽的心与我们的心一起跳跃,它微妙的生命注入了我们的血液,将我们永远融为一体。于是无论走向何方,走得多远,只要回到林间我们就能找到最绵长的亲情。”“多斯,你自己在屋子里干什么呢?”妈妈从楼下的客厅里大喊道。像丢一块热煤一样,华兰茜丢下《蓟之收获》跑下楼去干活,但她发现每读一点儿约翰.福斯特的书她就会奇怪地精神振奋起来。华兰茜不是很了解树林,除了环绕着她那蓝色城堡的橡树林和松树林。但是她一直默默地向往着它们,仅次于它们的便是一本福斯特关于树林的书。

中午时分雨停了,到了下午三点天才放晴。华兰茜怯怯地说她打算去镇里一下。“去镇里干什么?”妈妈问。“我想到图书馆借本书。”“你上周才借了一本。”“不,都一个月了。”“一个月?胡说!”“真的,妈妈。”“你搞错了,连半个月都不到。我不喜欢被顶撞,我也不明白你借书有什么用,你浪费太多时间在读书上了。”“我的时间又有什么价值呢?”华兰茜酸楚地问。“多斯!不要用那种口气跟我说话!”“我们没有茶叶了,”斯迪克斯堂姐说,“如果她想出去走走,能顺便买点回来——尽管这潮湿的天气容易感冒。”

她们为此辩论了十分钟,最后弗雷德里克夫人勉强同意华兰茜去了。4“穿胶鞋了吗?”斯迪克斯堂姐在华兰茜出发时说。

堂姐在华兰茜雨天出门时总不忘这么问。“穿了。”“穿你的法兰绒衬裙了吗?”弗雷德里克夫人问。“没有。”“多斯,我真搞不懂你。你又想得感冒而死吗?”她的话让华兰茜感觉好像自己已经因感冒死了好几次了,“马上上楼去穿上。”“妈妈,我不需要穿法兰绒衬裙,身上这件棉的很暖和。”“多斯,还记得两年前你得了支气管炎吗?赶紧给我去穿。”

尽管气得想把胶鞋扔到街道上去,华兰茜还是忍着上楼去了。她最不喜欢那件灰色的法兰绒衬裙,奥利弗从来不穿法兰绒衬裙,她穿的是带花边的丝绸裙,还有轻薄带有蕾丝边的荷叶裙。但是奥利弗的父亲很有钱而且奥利弗没有得过支气管炎,有什么办法呢?“你确定不是你把香皂放在水里的吗?”弗雷德里克夫人问。但华兰茜已经出发了。她拐了个弯,向身后看了一眼自己居住的这条丑陋呆板的街道。斯特灵家的房子是街上最丑的,完全像是一个红砖盒子,又高又窄,上面还有个球状的玻璃圆屋顶,显得房子更高了。房子四周是一片荒凉寂静。

那里有一座漂亮的房子,窗子很大,两边是尖角墙,就在不远处。那是座新房子,人见人爱的那种,是克莱顿.马克里为他的新娘建造的,他六月份就要和珍妮.劳埃德结婚了。这座小房子据说是从头到尾被装修了一下,等待迎接它的女主人驾到。“我不羡慕珍妮嫁人。”华兰茜诚实地想着,克莱顿.马克里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但是我羡慕她得到了这么好的房子,它太美了。哦,要是我也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该多好,就算破点儿小点儿也无所谓,至少是自己的房子啊!但是连蜡烛都没有就更别想月亮了。”她难过地想。

在梦境里,只有蔚蓝的城堡使华兰茜倾心,但现实中只要有一幢属于自己的小房子她就心满意足了。她从未如此羡慕过珍妮.劳埃德。珍妮长得也不比自己好到哪里去,也不是很年轻,可她就能有自己漂亮的房子,还有小巧精美的韦奇伍德茶杯,华兰茜往里望去,敞开的壁炉,绣着名字缩写的床单,抽丝花边的桌布,还有放置瓷器的柜子。为何有的女孩儿应有尽有,而另一些女孩儿一无所有呢?太不公平了。

华兰茜越想越激动,她继续走着,单薄的身体撑起身上寒酸的雨衣,头上是戴了三年的帽子,不时有汽车从身旁开过去,发出刺耳的声音,同时溅她一身泥点儿。汽车在迪尔伍德地区还是很少见的,尽管在劳伦斯港已经很普遍了。在穆斯科卡,夏天很多居民都开车,可迪尔伍德只有那种时尚人家才开车,因为甚至是在迪尔伍德也是有社会分层的。有时尚人家,有知识分子,还有古老家族,斯特灵家族就属于古老家族,还有一般家庭和草根阶层。斯特灵家中还没人想要买汽车,尽管奥利弗成天催着她爸爸买一辆。华兰茜从来没坐过汽车,不过她倒是也不渴望。事实上,她很害怕汽车,尤其是晚上,它们看起来像咆哮着的大块头野兽,很有可能朝你轧过去,或是突然狂野地跳跃起来。

在环绕她那蓝色城堡的陡峭山坡上优雅的骏马骄傲地前行,现实中华兰茜宁愿乘坐漂亮的马拉着的马车,不过她只在某个叔叔或是表姐妹顺道想起她来时能乘一会儿马车,简直跟拿骨头喂狗没什么区别。5

她当然得在本杰明叔叔的杂货店里买茶叶,在别的地方买是连想都不能想的。可华兰茜不愿意在二十九岁生日这天去本杰明叔叔的店,他一定会记得今天是她生日。“为什么女人像猫?”一边帮她把茶叶打包,本杰明叔叔一边不怀好意地问道。

华兰茜明知怎么回事,还得顺从地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呢?”“因为两个都会思春。”

其他两个员工,乔.哈蒙德和克劳德.伯特伦也笑了,华兰茜恨死他们了。克劳德第一次见到她时小声问过乔:“她是谁?”乔说:“华兰茜.斯特灵,迪尔伍德的老姑娘。”“治得好吗?”克劳德坏笑着问,还觉得自己的问题很聪明似的。华兰茜再次回忆起这个,又刺痛了自己的心。“二十九岁,妈呀,多斯,你都快三十了还不考虑结婚。二十九,简直不可思议。”本杰明叔叔说。

接着他又说了一句古老的谚语,他说:“时光飞逝啊!”“我倒是觉得时间在爬呢。”华兰茜有点激动。本杰明叔叔从没见过华兰茜激动,一时哑然。为了遮掩自己的困惑,他一边包着豆子一边又问了一个问题,这豆子是堂姐在她即将出门时想到的,因为豆子便宜还管饱。“结婚和头昏有什么一样?”本杰明叔叔问,还不等华兰茜回话,他就说,“都会出现幻觉。”“好像不是那样的吧。”华兰茜简短地说,然后拿起茶叶和豆子。那一刻她不在乎本杰明叔叔是否会把她从遗嘱中抹去,她走出商店的时候本杰明叔叔张大嘴巴望着她,随即又摇了摇头。“可怜的多斯心越来越重了。”他说。

华兰茜走到下一个路口时就开始后悔了。为何自己会那么没有耐心呢?本杰明叔叔会生气,还有可能告诉妈妈她顶撞他了,然后妈妈会教育她一个礼拜的。“我二十年来都一声不吭,为什么不能接着忍下去呢?”华兰茜想。

是的,都二十年了,华兰茜想,自从她第一次被孤立和嘲弄。她回想起那次痛苦的经历。那时她刚刚九岁,一个人在学校操场上站着而班里的其他女生们在玩游戏。游戏中要由一个男孩来选你做他的搭档,但是没人选择华兰茜这个瘦小、苍白、黑头发的女孩子,她还穿着土气的长袖围裙,眼睛有点斜。“哦,我真为你遗憾,你没有追求者。”一个漂亮女孩对她说。

华兰茜倔犟地说:“我不想要追求者。”后来的二十年她一直都这样说。但是今天下午华兰茜再也不愿这么说了。“我要对自己诚实一点,”她愤愤地想,“本杰明叔叔的谜语伤害了我,因为他说的是实情。我也想结婚,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丈夫还有可爱健康的孩子。”华兰茜一下子停下来为自己的鲁莽而惊讶。她感到从她身边走过的斯达林牧师看出了她的想法而且彻底表示反对。自从二十三年前的那个周日,他第一次来到圣.奥尔本斯教堂,华兰茜就开始害怕斯达林牧师了。华兰茜因为参加主日学校迟到了,所以胆怯地进了教堂,坐在条凳上。教堂里没有人,除了新的教区长斯达林牧师。他站在唱诗班门前,严厉地招呼她说:“小男孩,过来。”

华兰茜四下望去,除了自己偌大的教堂没有其他人了。这个戴着蓝色眼镜的奇怪男人不会是说她吧,她不是男孩啊。“小男孩,”斯达林牧师再次喊道,这次更严厉了,还一边指着她,“快点过来!”

华兰茜这时神情恍惚地站起来从过道走过去,她太害怕了以至于什么都不敢说。会有什么可怕的事发生呢?她到底做什么了?难道她真的变成男孩了?走到斯达林牧师面前她停下来,斯达林牧师冲她摇摇长长的食指,说:“小男孩,把帽子摘下来。”

华兰茜摘下帽子。明明她脑后扎了一条细细的辫子,可斯达林牧师是近视,根本没有看见。“小男孩,回到位子上去,记住来教堂永远要摘帽子,记住了?”

华兰茜僵硬地拿着帽子回到座位,就在此刻妈妈来了。“多斯,”斯特灵夫人说,“你摘帽子想干什么?赶紧戴上!”

华兰茜又赶紧戴上了,她吓得浑身发冷,害怕斯达林牧师又把她叫到前面去。当然要是那样她还得过去,因为她从不敢违抗牧师的命令,而且现在教堂里已经坐满了人。哦,要是那根可怕的食指在这么多人面前再次指向她该怎么办啊?整个礼拜过程中华兰茜都在恐惧中纠结,后来整整病了一个星期。没人知道原因,弗雷德里克夫人又开始抱怨自己有这样体弱多病的孩子。

斯达林牧师后来发现自己错了,就对着华兰茜大笑起来,可华兰茜一点没笑。她一直很害怕斯达林牧师,而此刻在街上被他逮到思考这些事情,真是太可怕了!

华兰茜借了一本约翰.福斯特的《翼之神奇》。克拉克森小姐说这是一本新作,关于鸟类的。华兰茜几乎是决定回家不去看特伦特医生了,看来她的勇气还是被打败了。她很害怕冒犯詹姆斯叔叔,害怕惹怒妈妈,害怕面对粗鲁并长着一对粗眉毛的老特伦特医生。他有可能会告诉她,像告诉格拉迪斯表姐那样,说她的病完全是臆想的而且自己还很愿意有这病。不,她不去了,还是买一瓶雷德芬紫药片吧。这种药是斯特灵家族的常用药,在五个医生都放弃的时候,它不是还治好了二表姐杰拉尔丁的病吗?华兰茜一直很怀疑紫药片的功效,但是没准儿真有用,而且吃药比面对特伦特医生要容易得多。她打算再看两眼阅览室的杂志然后就回家。

华兰茜努力想读一个故事,但是这让她很愤怒,因为每一页都有一张女主角被爱慕者包围的图片,而她华兰茜.斯特灵连一个仰慕者都没有。华兰茜把杂志合上了。她打开《翼之神奇》,看到了一段改变她一生的文字。“恐惧是一种原罪,”约翰.福斯特写道,“世界上所有的罪恶都源自人们恐惧一些事情。恐惧像一种冰冷黏滑如毒蛇般的东西束缚着你,生活中与恐惧相伴实在可怕,这是最有辱人格的。”

华兰茜合上《翼之神奇》,然后站起身来,她决定去找特伦特医生。

6

这次经历并不是很可怕。特伦特医生还如往常般冷淡唐突,但是他没有说自己的病是臆想的。他听过华兰茜的症状后又问了些问题,然后很快地检查了一下,接着若有所思地坐在那里看了她一会儿。华兰茜认为他的眼神有些遗憾,她屏息了一会儿。问题很严重吗?哦,当然不可能,根本就不是很严重,只是最近才有点加重而已。

特伦特医生张开嘴,刚想说话肘边的电话就响了起来。他拿起听筒,华兰茜在一边看着,他听着电话,脸色突然变了:“是的,是的,什么?是的,是的,”过了一会儿,他又叫道,“天哪!”

特伦特医生放下听筒,冲出屋子向楼上跑去,根本没看一眼华兰茜。她听到他在楼上风风火火地跑来跑去,又对某人喊了些话,可能是他的管家。然后他手拿一个小包就下楼了,从衣架上摘下帽子和大衣,猛拉开大门,朝着车站跑去了。

华兰茜独自坐在小小的办公室里,从未感到自己如此愚蠢。愚蠢又羞耻。这就是按照约翰.福斯特的教导抛开恐惧的后果吗?在亲人眼中她是个失败者,又没有爱人和朋友的陪伴,就算做病人也这么被忽视。特伦特医生根本忘了她的存在,完全专注于电话里的那件事了。背叛了本杰明叔叔,违抗了家族的传统又有什么收获呢?

她一度要哭出来了,这简直太荒谬了。可接着她听见特伦特的管家下楼来,华兰茜起身走向办公室门口。“大夫完全把我给忘了。”她勉强微笑着说。“哦,真是的。”帕特森夫人同情地说,“但是也不足为奇,可怜的人。那是一个来自港口的电报,他儿子在蒙特利尔出了车祸,伤得很重。医生只有十分钟去赶火车。要是奈德有什么三长两短真不知他会怎样,他太爱这个儿子了。斯特灵小姐,你不得不下次再来了,我希望你没什么事。”“哦,没有,没什么大不了的。”华兰茜也那么说。她现在感觉不那么难过了,难怪可怜的特伦特医生会把她忘了。可是,走在街上时,她还是垂头丧气的。

为了抄近路,华兰茜回家时走的是情人巷。她经常不走这条路,但是已经快到晚饭时间了,迟到是不可以的。情人巷在村子的后面,路边种的是高高的橡树和枫树,浪漫得名副其实。走这条路经常会看到卿卿我我的情侣或者成群结伴的女孩子们,她们挽着彼此的胳膊,兴致勃勃地聊着自己的小秘密。对华兰茜来说,这两种场景都让她窘迫不安。

今天傍晚这两种场景她都遇到了,先是遇到了康妮.海尔和凯特.贝利,她们穿着新买的粉色蝉翼纱裙子,光滑柔顺的头发上还别着鲜花。华兰茜从来没穿过粉色裙子,也没在头上戴过花。接着她经过一对不认识的情侣,他们在路上闲逛,完全沉浸在爱情里,那个男青年肆无忌惮地用手臂环抱着女孩儿的腰。从来没有男人用手臂揽着华兰茜的腰散步。她觉得自己应该很惊讶才对,至少这种事应该留到天黑后去做吧,但是华兰茜没有惊讶,反而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很羡慕。当她经过他们时,华兰茜确定他们在嘲笑她,可怜她:“她就是那个古怪瘦小的老姑娘,华兰茜.斯特灵,据说她从没有过追求者呢!”华兰茜疾步跑过了情人巷,她从未觉得自己如此暗淡瘦小,微不足道。

就在情人巷与大街交口的地方停着一辆老旧的汽车。华兰茜很熟悉那辆车,听声音就可以辨别出来,迪尔伍德的每一个人都认识它。那是“罐头盒里兹”在迪尔伍德流行之前的事了,这车是里兹当中最小的,不是福特而是一款老式的灰色斯劳森。车体已经破旧不堪。

那是巴尼.史奈斯的车。巴尼正在车底下修理它,工作服上浑身是泥。华兰茜一边小跑一边快速瞥了他一眼。这是她第二次见到臭名昭著的巴尼.史奈斯,尽管在他搬来穆斯科卡的五年里她已经听过他的许多故事了,第一次见他是一年前在穆斯科卡的路上。他从车底下爬出来,朝华兰茜灿烂地一笑,开玩笑似的样子像个滑稽的小丑。他看起来不像坏人,尽管人们对他风言风语,但她不相信他是坏人。当然他在正常人都睡觉的时候开车横穿迪尔伍德确实让他名誉扫地,更何况还带着经常在夜晚狂喊的老“咆哮亚伯”,“他们都喝得醉醺醺的,我的天哪。”而且每个人都知道他是一个逃犯,一个拖欠债务的银行职员还是一个在逃的杀人犯,是“咆哮亚伯”——老亚伯.盖伊的不合法女婿,是他私生外孙的爸爸,是个骗子,还有很多作恶多端的角色。可华兰茜还是不相信他是个坏人,一个有着那样笑容的人不会是坏人的,无论他做过什么。

从那一晚起,蓝色城堡的王子变成了一个下巴棱角分明、头发发白的浪荡子,他留着长长的茶色头发,一双发红的深褐色眼睛,两只耳朵向外突出,使他看起来十分机警,当然没有突出到招风耳的程度。但是他的下巴看起来很坚毅。

现在巴尼.史奈斯看起来还不如往常,很明显他有好几天没刮胡子了,裸露的手臂上满是黑黑的油渍。可他还是愉快地吹着口哨,看起来快乐得让华兰茜羡慕。她羡慕他的无事挂心和了无责任,还有他在米斯塔维斯湖上小岛的那间神秘的小房子,甚至羡慕他那辆破旧的灰色斯劳森,他和那车一样都不用装作体面或是按照传统习惯生活。几分钟后他从她身边咯吱咯吱地开车过去。他斜着坐在车里,没戴帽子,任长发在风中飞扬,嘴里还叼了一个老旧的黑色烟斗。她又开始羡慕他了,男人就是可以为所欲为,毫无疑问。不管是不是坏人,他毕竟是个快乐的人。而她,华兰茜.斯特灵,一个体面有教养的人,却总是不快乐。有什么办法呢?

华兰茜刚好赶上了晚饭。阴云密布,又下起了令人沮丧的小雨。斯迪克斯堂姐又神经痛了,所以华兰茜不得不做针线活,没时间看《翼之神奇》了。“不能明天做吗?”她乞求道。“明天有明天的事情。”弗雷德里克夫人冷冷地说。

整个晚上华兰茜都在织补,听着母亲和堂姐在织着没完没了的黑袜子时对家族里的事说长道短。她们谈论二表妹莉莲即将到来的婚礼,总的来说她们是满意的,二表妹准备得很好。“尽管她不着急,也都二十五岁了。”斯迪克斯堂姐说。“幸运的是我们家中没有很多老姑娘。”弗雷德里克夫人悻悻地说。

华兰茜缩了一下,针尖儿扎了手。

三表哥亚伦.格雷被猫挠了,手指中了毒。“猫是最危险的动物,”弗雷德里克夫人说,“我永远都不会养猫的。”

她透过眼镜意味深长地看了华兰茜一眼。五年前,华兰茜曾要求养一只猫,后来她再没提起过,但是弗雷德里克夫人还是怀疑她有这种想法在心里。

一次华兰茜打了个喷嚏,现在在斯特灵家里当众打喷嚏已经被认为是举止不雅了。“想打喷嚏时你就把手指按在上嘴唇上。”弗雷德里克夫人勒令道。

晚上九点半是睡觉的时间,但是堂姐斯迪克斯因为背部的神经痛需要涂抹雷德芬药油,华兰茜得帮忙,一直如此。她很讨厌雷德芬药油的味道,还有药瓶标签上那个戴着眼镜、留着大胡子的雷德芬医生的头像,胖胖的脸上带着自鸣得意的笑容。睡觉时她的手指沾染上药油那令人反感的味道,怎么洗也不掉。

华兰茜这决定命运的一天来了又去了,开始和结束一样,她都是泪流满面。

7

斯特灵家的草坪上种着一丛玫瑰花,长在大门的旁边,叫做“多斯玫瑰丛”。乔治安娜表姐五年前把它们移交给华兰茜,华兰茜种得不亦乐乎,她很喜欢玫瑰。可是这丛玫瑰从未开过花,看看她的运气吧。华兰茜想尽办法,尝试了全家所有人的意见还是不能让玫瑰丛开花。它们长得倒是很茂盛,枝叶繁茂,没有尘土和蛛丝,可是一朵花都没有。生日过后第三天,华兰茜突然对它们充满了仇恨,这东西根本就不开花,那好吧,干脆把它们砍掉算了。她冲进仓库的工具房,取了修剪花草的刀子然后恨恨地奔向玫瑰丛。几分钟后一脸惊恐的弗雷德里克夫人跑来阻止了女儿在玫瑰枝叶上疯砍的行为,这时有一半已经散落在地了,整个玫瑰丛支离破碎。“多斯,你到底在干什么?你疯啦?”“没有。”华兰茜说,她本想强硬地说,可是习惯对她来说太强大了,她还是怯懦地说,“我只是决定砍掉玫瑰丛,它们没什么用,从来不开花,也不会开花了。”“那也没理由毁了它们,”弗雷德里克夫人严厉地说,“它很漂亮,有装饰作用。你看你把它们搞成什么样儿了。”“玫瑰丛应该开花才对。”华兰茜有点倔犟地说。“别和我犟嘴,多斯,赶紧把这儿清理了,不许再碰玫瑰丛。难以想象乔治安娜要是看见你把它们搞成这样会说什么。我真是搞不懂你,而且竟敢不和我商量就这么做。”“玫瑰丛是我的。”华兰茜咕哝着。“什么?你说什么,多斯?”“我只是说玫瑰丛是我的。”华兰茜谦恭地重复道。

弗雷德里克夫人一言不发地转过身回屋了。这回完了,华兰茜知道自己冒犯了妈妈,接下来的两三天妈妈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忽视或不理睬她。斯迪克斯堂姐会督促她干活,而妈妈会冷若冰霜得像个生气的女王。

华兰茜叹息着收拾好工具刀,把它准确地挂在工具间固定的钉子上,又清理了树枝和树叶。她嘴唇抽动着,看着破碎的花丛,觉得现在它看起来就和它以前的主人,那个颤颤巍巍、瘦骨嶙峋的乔治安娜堂姐一个样。“我把它弄得好难看啊。”华兰茜想。

但是她没有后悔,只是后悔冒犯了妈妈,在她被原谅之前日子会很难过。弗雷德里克夫人有本事把自己的怒气散播在整幢房子里,就算隔着门和墙壁也能感觉得到。

华兰茜刚进屋,斯迪克斯堂姐便说:“你最好到镇里去看一下有没有信。我去不了,今年春天觉得特别虚弱。你再去药店帮我买一瓶雷德芬药剂,这药对身体很好。詹姆斯表妹说紫药片最好,但是我更清楚,我那可怜的丈夫有病时用的就是雷德芬药剂,直到他去世。价钱最高不超过九十分,我在港口那里买就是这个价钱。还有,你和你可怜的妈妈说什么了?你不知道她是你唯一的亲人吗?”“一个就够我受的了。”华兰茜在去镇里的路上不孝地想。

她买了堂姐要的药,然后去邮局问问有没有她的信。妈妈不用信箱,因为没什么人会给她们写信,所以就没那个必要了。华兰茜不指望有信,除了《基督教时代》,这是她们订的唯一一份报纸,她们几乎没收到过任何信。但华兰茜很喜欢站在那里看着留着花白胡子、长得像圣诞老人一样的卡鲁先生把信分发给有信的人们,他们多么幸运啊!他一副朱庇特神般的超然态度,根本就不介意收信人的喜怒哀乐。华兰茜对信很着迷,可能是因为她很少收到信吧。在她的蓝色城堡里,缠着丝绸、盖有深红印章的书信经常寄到她这里来,信纸还是金色和蓝色的。可现实生活中她唯一的信就是偶尔来自亲戚的寒暄和叮咛或是广告传单。

因此当卡鲁先生毫无表情地把一封信递给她时,华兰茜惊呆了。是的,确实是写给她的,笔迹又重又黑,写着:“斯特灵.华兰茜小姐,橡树大街,迪尔伍德”,邮编是蒙特利尔的。华兰茜呼吸急促地拿起信来。蒙特利尔!那一定是特伦特医生写的,多亏他还记得她。

华兰茜走出去的时候本杰明叔叔正好进来,她很庆幸信在她的包里很安全。“你知道驴子和骡子的区别吗?”本杰明叔叔说。“我不知道,是什么?”华兰茜顺从地回应道。“驴子和马生了骡子,骡子和马生不了驴。哈哈!”

本杰明叔叔心满意足地进去了。

华兰茜一回到家,斯迪克斯堂姐就开始沉迷到《基督教时代》中了,根本没想起问有没有信。弗雷德里克夫人应该问,但是此刻她一言不发。华兰茜很高兴如此。如果妈妈问了,华兰茜就得承认有信,那么她就得让妈妈和堂姐读信,她去看病的事也就曝光了。

上楼时她的心跳得厉害,在窗子边坐了几分钟,她才把信打开。她觉得很歉意很内疚,以前从来没有妈妈不知道的信件。她写过或收到的每一封信弗雷德里克夫人都读过,但那些信都无关紧要,华兰茜没有什么要瞒着妈妈。可是这封信事关重要,她不能让其他人看见。带着负罪感和一份担忧,她双手颤抖地打开信。她肯定自己的心脏没有问题,但谁知道呢!特伦特医生的信如其人,简短坦率,一句废话都没有。他从来不拐弯抹角,开头是“亲爱的斯德灵小姐”,然后是一页黑黑的字。华兰茜好像一眼就读完了,信掉落在膝盖上,她脸色苍白。

特伦特医生说她得了致命的心脏病——心绞痛,还伴有动脉瘤,总之已到晚期。他直言不讳地说,已经无药可救了,特伦特医生从不委婉一点。他说要是她能好好照顾自己还可以活一年,但是也可能随时死去,她必须尽量避免激动和过度的体力劳动。她必须适当饮食,不能跑,上楼或者爬山要万分小心,任何突然的惊吓都可能致命。她要按医生的处方吃药,要随身带着,一犯病就吃一次。信的末尾他署名——真诚的H.B.特伦特。

华兰茜在窗边上坐了很长一段时间。外面的世界仍沉浸在春日午后的阳光中,蔚蓝的天空,和煦的春风,每一条街道尽头都呈现出一片自由、愉悦、温柔的蓝色朦胧。远处火车站一群女孩子在等车,她能听到她们的欢声笑语,火车呼啸着驶来又呼啸着离开。但是一切都那么不真实,除了一件事,那就是她的生命只剩一年的时间了。

在窗边坐累了,她便到床上躺下来,眼睛盯着裂了缝、褪了色的天花板。打击过后一种奇异的麻木控制了她。她觉得不可思议,她很怀疑,但是隐隐地她又相信特伦特医生是很专业的,而她,华兰茜.斯特灵,这个从未真正活过的女孩儿,已经来日无多了。

晚餐时,华兰茜习惯使然地起来,机械地走到楼下,她很惊讶自己能待这么长时间。但是也不奇怪,妈妈现在根本不注意她,她很庆幸这一点。她认为这次因为玫瑰丛吵架真是像弗雷德里克夫人说的,简直是天意。华兰茜现在吃不下东西,可妈妈和堂姐都以为她是因为冒犯了自己的妈妈活该如此,于是没人理会她的没胃口。华兰茜逼着自己喝了一杯茶,然后坐在那儿看其他人吃饭。她觉得自己和她们吃了这么多年饭真是很奇怪,她暗自发笑地想着要是告诉她们真相会引起多大骚乱啊。不过如果让她们看到特伦特医生的信事情会很复杂的,她们会关心两件毫无意义的事,华兰茜想着。“特伦特医生的管家今天收到医生的信,”斯迪克斯堂姐突然的话让华兰茜吓了一跳,难道她的想法被看穿了,“贾德夫人和她在镇上说话来着。据说他儿子会好起来的,但是特伦特医生在信中说如果儿子好了他就立刻带他去国外,至少一年内是不回来了。”“和我们没关系,”弗雷德里克夫人威严地说,“他不是我们的医生,我连一只病猫都不会让他治的。”这时她怒视着华兰茜。“我能上楼躺一会儿吗?”华兰茜淡淡地说,“我头疼。”“你怎么会头疼?”斯迪克斯堂姐问道,弗雷德里克夫人一言不发。一定会有人来问的,因为华兰茜在家里不能无故头疼。“你没有头疼的毛病,希望你不是得了腮腺炎。来,喝一勺醋。”“胡扯!”华兰茜粗鲁地说,随即起身离开餐桌。她不在乎自己是否粗鲁,这一辈子她都太有礼貌了。

斯迪克斯堂姐的脸本该变白的,但此刻,她的脸变黄了。“你确定你没发烧吗,多斯?听起来很像是,你去楼上赶紧躺下吧。”堂姐完全震惊了,“我待会儿上去用雷德芬药油给你搓搓额头和后脖颈。”

华兰茜本来已经到了门口,但她又转过身说:“我不用雷德芬药油!”

斯迪克斯堂姐盯着她倒抽了一口气说:“你什么意思?”

华兰茜重复道:“我说我不用雷德芬药油,又黏又讨厌,它是我见过的味道最恶心的药油,而且它一点用都没有。我要自己待着,就是这样。”

华兰茜出去了,留下斯迪克斯堂姐一脸惊呆。“她发烧了,一定是发烧了。”斯迪克斯堂姐说。

弗雷德里克夫人继续吃晚饭。华兰茜是否发烧和她无关,谁让她敢对自己无礼。8

那一夜华兰茜失眠了,她在漆黑的夜里一直清醒着,想啊,想啊。她有了一个让自己吃惊的发现:万事都怕的自己竟然不怕死。死亡对她来说根本不可怕,而且现在她什么都没必要怕了。以前她为什么怕呢?因为活着。她怕本杰明叔叔是因为怕老了没有钱,但是现在她不会变老了,不会再被忽视,也不需要别人接纳她了。她怕自己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不过现在她也不会再当太久的老姑娘了。她怕冒犯妈妈和亲人们因为她得和他们住在一起,要是她不屈服就难以和平相处。但现在不用了,华兰茜感觉到一种不同寻常的自由。

但她还是怕一件事,那就是如果告诉全家后导致的麻烦。想一想华兰茜都浑身颤抖,她会难以忍受。哦,她清楚地知道会是什么状况。首先是气愤,是的,因为本杰明叔叔会生气她看医生不提前和他打招呼;妈妈会生气“多斯竟然对自己的妈妈说谎”;全家会生气她没有去玛士医生那儿看病。

然后是担心。她还会被带到玛士医生那里,让玛士医生确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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