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配套题库【名校考研真题+专项题库+模拟试题】(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26 17:17:03

点击下载

作者:圣才学习网

出版社:圣才教育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配套题库【名校考研真题+专项题库+模拟试题】

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2版)配套题库【名校考研真题+专项题库+模拟试题】试读:

第一部分 名校考研真题

一、名词解释

1国家结构形式(2012年首都师范大学研;2005年、2009年山东师范大学研;2010年河北大学研;2014年华东师范大学研)

答: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主要是指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为一个整体,具体地表现为国家整体与部分(包括地域的、行政的、民族的,等等)之间的权力关系。国家结构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决定了调整和处理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和权力划分的基本原则,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纵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国家结构形式—般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2国体(200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2011年四川大学研)

答: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指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的体现,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

由于统治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直接决定着国家的阶级属性,因而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阶级利益内容,它包括两个方面:①各阶级、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②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

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体的表现方式很不一致,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常以“主权在民”“全民国家”等超阶级的字样规定国体,否认国家的阶级本质;而社会主义国家则公开表明国家的阶级本质,宣布自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一类型的国体,可以采取不同的政体。

3政体(2005年北京师范大学研;2010年山东师范大学研;2010年武汉理工大学研)

答:政体是指关于中央政权机关的设置、权力配置和相互关系以及决定国家机关设置和权力配置基本原则,并能体现一个国家的横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从权力配置和国家机关设置的角度看,政体主要地体现为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的行使方式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形式。前者是指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由一个机关集中行使,还是由数个机关分工行使;后者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一个人组成,还是由一个集体组成,也就是由一个人还是由一个集体形式的机构行使国家最高统治权。就人类社会的实践看,政体分为两大类:君主制和共和制。君主制根据君主权限不同分为专制君主制与立宪君主制;共和制分为议会制、总统制和半议会半总统制。

政体的特征有:①影响政体选择因素的多样性。政体的选择由国家性质决定,但也受到政治力量对比的制约,还要考虑一国的历史条件、文化传统和民族构成、民族习惯以及国际环境等因素;②政体的多样性。相同性质的国家可以选择不同的政体;③政体选择的自主性。不同性质的国家可以采用类似的政体,政体选择只能由那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和人民自己来决定,只能由他们根据本国的国情独立自主的进行选择;④政体相对于国体的灵活性和变异性。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国体并没有改变,而其政体形式可能发生变更。

4政府(2007年山东师范大学研)

答:广义的政府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代表着社会公共权力。政府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制定和实施公共决策,实现有序统治的机构,它泛指各类国家公共权力机关,包括一切依法享有制订法律、执行和贯彻法律,以及解释和应用法律的公共权力机构,即通常所谓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

狭义的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即一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

特点:①从行为目标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公共利益为服务为目标,在阶级社会里,它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服务目标。②从行为领域看,政府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共领域。③从行为方式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强制手段(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④从组织体系看,政府机构具有整体性,它由执行不同职能的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严密的系统,彼此之间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民族区域自治(2010年华侨大学研;2012年河北大学研)

答: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地方自治体制。根据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①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根据这一原则,在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时,要切实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首先,要考虑各地的民族关系;其次,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条件;最后,还要参酌历史情况。

②有关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国家机关和有关方面共同协商。

③保持自治地方区域界线的相对稳定。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011年厦门大学研;2014年河南师范大学研)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法理上来说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和地方分别设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撑,负担着传递和回应人民利益诉求的功能,与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区域自治制度等共同支撑我国的政治生活。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7多党合作制(2011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

答:多党合作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无产阶级政党以与其他政党的合作作为实施领导的重要方式的制度,这方面的典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特点在于: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除了中国共产党之外,还存在着其他八个政党;②中国共产党享有公认的领导地位,是执政党,而其他政党是参政党;③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是协商合作、相互监督的关系。

8民主集中制(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研;2006年山东理工大学研)

答: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原则,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的正确关系,它承认人民内部存在着利益的多样性,是人民内部不同利益之间的一种政治协调原则。它的主要内容有: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机关的关系来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

9政治发展(2003年华东师范大学研)

答:政治发展是与经济发展相伴生的概念。在现代政治学中,政治发展既可以用来指某种过程,又可以用来分析作为政治变迁的结果。作为过程,政治发展是指政治目标的运动或政治运动的方向。人们总是从积极的方面来评价政治发展的目标,尽管政治发展中有暂时的逆转。作为结果,政治发展是一个复合概念,即政治发展包括若干不同的成分,而其中的不同成分又是相互关联的。政治发展的目标是多方面的,政治现代化是一个重要方面。政治现代化既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又是一个相对静止的概念。作为一个动态的概念,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是其两个重要的方面。政治民主既是政治发展的目标,又是政治发展的手段。人权是政治发展的终极目标。不管是政治现代化,还是政治民主化,都是为了促进人类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的提高。

10亨廷顿(2010年首都师范大学研)

答:塞缪尔·亨廷顿,美国当代著名的国际政治理论家。他最著名的观点是有关于政治体系制度化的四个指标。按照西方政治学家的看法,研究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趋向,必须确立一个衡量坐标。亨廷顿则特别强调政治制度化的作用。亨廷顿指出一种政治体系的制度化水平可用四个指标来衡量:①适应性,即政治体系能否应付环境不断变化的挑战,从而得以存活和延续。②复杂性,即政治组织是否在结构上高度分化,并在功能上实施隶属关系明确、职责权限清晰的专门化分工。③自主性,即政治系统能否独立于其他社会力量或社会活动而运作,程序合理,决策果断,令行禁止。④内聚性,即政治体系是否具备共同意识,在总体上做到团结协作、步调统一。按照亨廷顿的理论逻辑,用上述指标来衡量,西方政治制度无疑是最完备、最成熟的理想模式。

11一国两制(2012年河北大学研)

答:一国两制是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谓“两种制度”即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照顾台湾、香港、澳门等地的现实情况和当地人民的愿望和利益,允许那里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原有的社会制度长期不变。实行一国两制,设立特别行政区,是在国家结构问题上的重大创造。国家主权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政府,国家只有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个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特区政府是一级地方政府。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又是真实的。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中央政府的法律、法规除体现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和不属于特区高度自治权范围的以外,其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12司法独立(2010年南京理工大学研)

答:“司法独立”是指法院和法官只服从法律,独立行使司法权。所谓司法独立,根据资产阶级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学者的解释,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司法权由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干涉,法院和法官的审判活动只服从宪法和法律。二是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也不受另一法院的干涉,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也不能在其进行具体审判时进行干涉,而只能在其判决做出后,依上诉程序变更其判决。三是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坚持独立,不受各方意见包括检察官起诉的影响,法官按“自由心证”的原则办案,也就是说法官凭自己的“良心”审理案件、行使权力。

13司法权(2012年东北财经大学研)

答:司法权主要是指审判权和法律解释权。在资产阶级国家机关的分权体系中,一般都规定了司法权属于法院,但多采用狭义的司法权概念,主要指审判权和法律解释权,而将检察机关归属政府领导,总检察长通常为内阁成员,充当政府的法律顾问,并代表政府出庭参加诉讼。检察官受总检察长领导,但在对案件进行调查时享有独立性和保障。因此,司法机关的职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①审理各种诉讼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选举案件等。在各种司法诉讼中,司法机关的职能就是适用法律,即按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审理认定案件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裁决。这种审判权是司法机关所独有的,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得侵犯。②处理某些非诉讼性的事务。这主要是指某些民事法律关系要由法院执行、保证、监督和公证,如登记财产、公证结婚、检验遗嘱、处理遗产、公布失踪和死亡、指定监护人和保护人等。③违宪审查。所谓违宪审查,即由司法机关审查国家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审查的具体对象包括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令以及政府根据法律所颁布的行政法规、发布的行政命令以及所采取的一切行政措施等。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在美国的联邦宪法中并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法院拥有这一权力,但在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国会制定的1789年司法条例中的一个条款违反宪法,从而形成了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制度。后来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也仿效美国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

14国家元首(2010年、2011年、2013年武汉大学研;200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

答:国家元首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构。它是一个国家实际上或形式上的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主权的实际掌握者或象征,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实际上或形式上处于首脑地位。国家元首的功能是充当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根据国际惯例享有最高规格的国际礼遇。国家元首一般分为两种形式:即个体国家元首和集体国家元首。国家元首的职权主要是: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机关中的高级官员;召集议会,宣布戒严、大赦、紧急状态或对外宣战;以国家最高代表身份对外交往;代表国家颁布荣誉、授予荣誉称号和证书等等。

二、简答题

1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2010年首都师范大学研)

答:(1)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不可分割的领土内,在最高国家机关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以实行自治的民族成员为主组成自治机关,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行使自治权利,遵照国家总的方针政策,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的事务,并积极参与全国的政治生活。(2)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

①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的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的区域自治。

②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卫生等等在内的广泛的自治权。

③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而建立。只要在一定聚居区居住的少数民族,构成了一级自治单位,就可以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简述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2013年电子科技大学研)

答:单一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单一主权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是:(1)具有单一的宪法和国籍,有统一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2)国家主权高度统一,只能由代表国家整体的法定机关充任国际法主体,对外行使国家主权的只能是中央权力机关;(3)中央权力机关对内高于一切。国家内部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域,各行政区域的地方权力机关接受中央权力机关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即使个别地区享有一定的自治权,但这种自治权被限制在统一的国家主权范围内。

3简述中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2012年电子科技大学研)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中国人民管理自己国家的组织形式,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遵循以下原则建立起来的:(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4)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

4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与优点。(2012年电子科技大学研)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一种不同于一党制,也不同于多党制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1)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

①坚持共产党领导;

②多党长期合作;

③有一定的组织形式;

④具有宪法保障。(2)中国政党制度的优点

①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②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③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④有利于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5如何理解中国的民主集中制原则?(2012年电子科技大学研)

答:民主集中制是中国政府机构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与辩证统一。其主要体现在:(1)国家代表机关是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由代表机关民主选举产生,一切国家机关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2)国家机关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受人民委托,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集中统地行使国家权力;(3)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上下级国家机关之间实行地方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以保证国家机器正常和高效运转。

6简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的特点?(2008年首都师范大学研)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有如下几个特点:(1)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制的基本前提。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并经受了时间的检验。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他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它们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并与其通力合作,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参与国家管理,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而不是反对党。(2)协商和监督是多党合作制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具体体现这种合作关系的是政治协商制度。通过这种制度化的形式,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商国是,共同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就重要的人事安排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能够对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3)宪法和法律是各党活动的基本准则。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尊重宪法的权威。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享有宪法所保障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并自主地管理内部事务、独立地开展活动。

7简述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004年北京师范大学研)

答:(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并结合中国实际而创立的新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特点有: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我国国家政治体制的安排和国家机构的设置,目的都是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它们均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选举单位和选民对由他们选出的代表进行监督,并有权罢免。

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一切国家机关,包括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因此,我国的国家权力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的,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

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人民代表大会不搞两院制。但是,我国国大人多,全国人民代表的人数不能太少,但人数多了又不便于进行经常工作。因此设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

④实行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原则。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对国家的元首权、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武装力量的领导权,都有明确的划分,而且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不得同时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从而使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能够协调一致地工作,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都在他们各自的权力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国家机构的这种合理分工,既避免了权力的过于集中,又能使国家机构之间相互配合,使国家的各项工作有效地进行。(3)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人民代表大会制下,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共和制与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的显著区别之一,是适合我国国情需要的。

①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集中,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也要求统一的规范和法制,而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现代化建设的任务艰巨复杂,没有高度的集中不行。所谓集中,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主要体现在人民的一切权力都统一地、集中地由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而不能与它相抗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制定法律,法律具有最高的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的原则。

②没有民主,就不能体现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要求民主,而没有民主作为集中的基础,集中就可能走向反面,转变为独裁和专制。因此,我们的民主集中制是按照多数人的意志的集中。就民主而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选民对代表有罢免权;人民代表有充分行使权力的保障,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协商作为实现民主的一种重要方式。

总之,我国的政体之所以被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生活的中心,也是国家权力的中心。人民代表大会制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体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8国体与政体的相互关系。(2006年北京师范大学研;2012年河北大学研)

答:国体是指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辩证统一。内容决定形式又离不开形式,形式表现内容又不能脱离内容。具体分析如下:(1)内容决定形式,国体决定政体。

国体决定着一个国家由哪个阶级来统治,因此,与政体相比,国体不能不占首位。政体必须适应国体的需要,在一定的国体下,政体的形式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国家的阶级本质从根本上决定着政体的选择和采用,现实政治中的政体都是依附于一定的国体,为一定的国体服务的。一个国家采取和选择何种政体,主要是由这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来决定的。一定的政体必须适合一定的国体,当国体发生变革时,政体也就会发生变化。(2)没有一定的形式,内容也就会变成虚幻、空廓的东西。

一定的国体要通过一定的政体形式来表现,“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如果没有适当的政体,统治阶级就无法组织和巩固自己的国家机器,无法体现和保持国家的性质。因此,也不能只讲国体,而忽视政体。任何一个统治阶级,都要根据统治的需要来设计国家权力的结构,确定最高政权机关内部的权力分配关系。政体作为国家的外部形态,并非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它在实现和保证统治阶级的地位和权力、增强政权的统治能力方面具有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作用。

9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有哪些明显特征?(2007年山东师范大学研)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特点在于:(1)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除了中国共产党之外,还存在着其他八个政党,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这些政党都是社会主义政治生活中的合法政党和积极力量。(2)中国共产党享有公认的领导地位,是执政党,而其他政党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不仅对国家实行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而且对各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各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议政,其参政议政的基本内容包括: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参加国家政权。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机构、途径和方式主要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人士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座谈会,各民主党派人士出任政府领导职务等。(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是协商合作、相互监督的关系。与资本主义国家政党政治中的那种相互倾轧、相互拆台的政治竞争不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在各种利益关系具有可协调性的基础上,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总目标建立的,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各民主党派相互之间是以协商合作的方式展开政治活动的。

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又存在着相互监督的关系,这种监督的基本准绳就在于各自的政治决策和政治行为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利益得到合理协调和实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这种关系及其运行方式具有积极建设性,它无疑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稳定与和谐。

根据这些特点,中国共产党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基本方针,这也成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准则。

10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特点有哪些?(2008年山东师范大学研)

答: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形式是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它最初萌发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时期,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得到不断发展。自从1954年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以来,我国的宪法一直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特点主要包括:(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3)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11我国特别行政区有哪些不同于其他行政区域的高度自治权?(2010年山东师范大学研)

答: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除了有关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有关体现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并且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法律外,其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1)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特别行政区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务;(2)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和政府机构由当地人组成;(3)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在不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废除和修改法律;(4)特别行政区享有司法终审权;(5)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不上缴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也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6)特别行政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同各国、各地区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经济、文化联系,签订双边和多边经济、文化、科技等协定,参加各种民间国际组织,自行签发出入本特别行政区的旅行证件。

12我国国家元首有哪些职权?(2011年河北大学研;2011年暨南大学研)

答: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2)任免权:国家主席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及国务院的组成人员。(3)外交权:国家主席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4)荣典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关于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有人认为是国家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起来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也有人认为我国实行的是“单一的元首制”,“国家主席就是中国的国家元首”。

13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2014年首都师范大学研)

答:民族问题是指民族从形成、发展直到消亡之前的各个阶段,不同民族或民族集团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诸方面因一系列矛盾而引起的问题。它表现为诸如民族隔阂、民族歧视、民族纠纷、民族压迫等形式和现象。民族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民族差异、剥削制度、和各民族事实上的不平等,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有:(1)坚持民族平等

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具有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主要表现为:

①各民族在政治权利、社会地位上实现了平等。

②各民族在发展经济和文化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③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平等权利。

在我国,各个民族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一切领域,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方面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因而影响了民族平等权利的充分行使。所以我国采取一定的特殊政策,对少数民族给予帮助和补贴。(2)坚持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和睦、友好、互助和联合的关系。它对于国家统一、社会的稳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等有着重要的意义。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和各民族的最高愿望。坚持民族团结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主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3)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

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指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各项事业都得到发展,各民族自身得到发展进步,民族素质得到提高。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实现途径有:

①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

②民族地区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的优势。

③发达地区的支援,先富帮后富,达到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三项原则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又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物质保障。

14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点。(2005年首都师范大学研)

答:(1)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不可分割的领土之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而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以充分行使自治权的方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方的事务。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下,我国的领土划分为一般行政地方和民族自治地方两类。在我国的行政区划序列中,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另外在相当于乡的民族聚居地方设立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是根据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设置的,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点:

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既保证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在本地区贯彻执行,又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广泛的自权。这就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各民族的平等自主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了各民族人民的阶级性。为了更好地贯彻民族政策,我国不仅在经济上注重汉族人力资源和少数民族自然资源的优势互补,而且在政治上和思想上注意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两种倾向,用正确的方法认识和处理民族矛盾,从而维护和增强了各民族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②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按照民族平等原则建立起来的。它不仅改变了全百年来少数民族受压迫、受歧视的地位,而且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特殊性,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规定可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广泛的自治权利。自治机关的民主化,更加增强了各族人民的主人翁感。这就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少数民族平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和要求,为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提供了最好形式。

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与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的正确结合。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少数民族多,分布广,且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可以照顾到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因民族制宜、因地区制宜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同时也可以通盘协调,广泛开展各民族间的交流、互助与合作,达到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才能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问题,从而为民族融合铺平道路。

15简述应如何积极稳妥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2011年厦门大学研)

答:积极稳妥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以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基础,始终注意维护政治稳定。

①要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全面改革,必须遵循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反作用于经济的发展规律,先在经济体制改革上有大的突破,再不失时机地展开政治体制改革;

②在进行各项政治体制改革的时候,必须继续加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并使之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坚实的基础。

③在发展民主过程中应当注意维护稳定。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政治参与的扩大,而政治参与扩大的不适当也会引发不稳定因素。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还没有高度发展,政治组织系统和政治沟通渠道还不可能十分完善情况下,人们多元化的利益要求不可能都得到实现,这就容易使我们陷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不稳定”的两难境地。这要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既要解放思想,大胆突破;又要实事求是,谨慎从事,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循序渐进进行。(2)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把握好民主这条主线。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和坚定不移地领导人民发展民主政治的决心。

①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之进一步适应民主法治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关键在于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

②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党的十七大指出,“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创造出多种多样的民主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

③不断扩大党内民主。通过进一步增强党内民主政治生活公开化、透明化,体现和保障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权利和地位,推动党内民主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