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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7 14: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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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出版社:南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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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试读:

第一章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尚浅的那些年里,父亲曾经给过我一句忠告,直到今天,这句话仍在我心间萦绕。“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他对我说,“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他没再多说什么,不过我们总是言语不多就能彼此理解,所以我明白,他想说的远不止这些。于是,我逐渐养成了不对他人妄加评论的习惯,这样一来,许多古怪的人向我敞开心扉,一些世故而无聊的人也把我当成倾诉对象。当这种品质在一个正常人身上显露出来,那些心智不正常的人就会立刻察觉,绝不放过。由于这一点,我在大学时代受到不公平的指责,他们说我是个政客,因为我了解那些放荡、神秘的家伙不为人知的伤痛。大多数私事并不是我刻意打听的,通常的情况是——每当有准确的迹象让我意识到,有人又要吐露心声时,我就假装睡觉,假装心不在焉,或者装出很不友好、玩世不恭的样子。因为年轻人的心声,或者至少他们表达的方式,往往是雷同的,还带有明显的遮遮掩掩。不对他人妄加评论,这是一种理想境界。我现在仍担心自己因责人过苛而有所失,担心自己忘记那句父亲提出而我也一再重复的有些骄傲意味的忠告——每个人的基本道德观念生而不同,不可等量齐观。

不过,对自己的宽容夸耀一番之后,我得承认这种宽容也是有限度的。人的行为或许有坚硬的磐石作支撑,或许浸在潮湿的沼泽中养成,可是一旦超越了某个界限,我就不在乎它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了。去年秋天,我从东部回来,只想让世界上所有人都身着军装,在道德上永远保持立正的姿态。我不愿再享受窥探的特权,让别人对我推心置腹了。只有盖茨比让我破例,这个赋予了本书名字的人——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由衷鄙夷的一切。如果人的品格是由一连串丰富多彩的姿态组成,那么他身上则具有某种美妙而炫目的东西,他对未来的人生有着高度的敏感,仿佛与一台能够预测一万英里以外地震情况的精密机器连接在一起。这种敏感与美其名曰“创造性气质”的多愁善感毫不相干——它是一种总是充满希望的美好天赋,是一种带有浪漫色彩的聪颖气质。这种气质,我从未在别人身上见过,以后也不太可能见到了。不,盖茨比人生最后的结局无可非议,是那些吞噬他心灵的东西,那些在他梦醒后扬起的污秽尘埃,让我对人世失意的忧伤和片刻的欢欣暂时失去了兴趣。

我家三代以来都是这个中西部城市声名显赫的有钱人。卡拉韦家族也算是个世家。据说,我们是布克娄奇公爵的后裔,不过这支族系真正的创始人是我祖父的哥哥。他派了个替身去参加独立战争,五十一岁来到这里,开始做五金批发的生意,我父亲至今仍在做这行买卖。

我从未见过这位伯祖父,但是他们说我长得很像他,尤其像父亲办公室里挂着的那副板着面孔的画像。一九一五年,我从纽黑文毕业,距离父亲毕业刚好二十五个年头,不久之后,我就加入了迟来的条顿民族大迁徙——世界大战。我完全沉浸在反攻的兴奋当中,回家之后,一直静不下心来做事。中西部已不再是世界温暖的中心,它似乎成了宇宙破败的边缘,因此,我决定到东部去学做债券生意。我认识的人全都在做债券生意,所以我想,多养活我一个单身汉应该也不是问题。我的叔叔婶婶们对此讨论了好一番,就像要为我选一所预科学校似的。最后,他们神色凝重、一脸迟疑地说“呃……那就……去吧”。父亲也同意资助我一年。几经耽搁,我来到了东部,心想我将永远留在这个地方。那是一九二二年的春天。

现实的问题就是得在城里找个住处。但当时已是暖季,而我又刚离开那个草坪宽阔、树木宜人的故乡,所以当办公室里一个年轻人向我提出,一起到附近的小镇合租房子的时候,我觉得这主意很不错。他找到了一所饱经风雨侵蚀的木板平房,月租八十美元。但就在最后一分钟,公司却把他调到华盛顿去了,我只好独自一人搬到市郊。我有过一只狗,至少在它跑掉之前养了它几天;还有一辆旧道奇车和一个芬兰女佣。她为我铺床、做早点,在电炉旁一边忙活,一边念叨自己国家的格言。

头一两天,日子过得挺孤单的。直到有一天早晨,一个比我晚到这里的人在路上叫住了我。“西卵村怎么走啊?”他无助地问道。

我给他指了路。继续向前走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感到孤单。我成了一个引路人,一个开路者,一个最初的移民。他不经意间赋予了我荣誉居民的身份。

阳光照耀大地,绿叶涌出树枝,犹如电影镜头中万物飞快生长。那熟悉的信念又回到我的心中,夏日来临,新生活开始了。

有那么多书可以读,还可以从如此盎然的新鲜空气里汲取营养。我买了十几本关于银行、信贷和投资证券的书,它们就像造币厂新印的钱币一样,一本本红皮烫金立在书架上,等着为我揭开只有迈达斯、摩根和米西纳斯才知道的赚钱秘诀。除此以外,我对其他许多书籍也颇有兴致。大学时代我很喜爱文学,有一年还给《耶鲁新闻》写了一系列严肃而浅显的社论,现在我准备拾回这些兴趣,重新成为一个“通才”,就是那种博而不精的专家。只从一个窗口去观察,人生终究会成功许多——这可不仅仅是一句俏皮的警语。

我租的房子坐落在北美最不可思议的小镇上,这事纯属偶然。小镇位于纽约正东那个狭长、毫无规律可循的小岛上。这里除了千奇百怪的自然景观之外,还有两个形状怪异的半岛。它们距离城市二十英里,状如一对巨大的鸡蛋,外形一模一样。隔着一条海湾,两个半岛延伸至长岛海峡辽阔而潮湿的“后场院”——西半球那片最为温顺的海域之中。半岛并不是正椭圆形,而是像哥伦布故事中的那个鸡蛋一样,在连接大陆的一端呈扁平状。不过,它们相同的形状还是让天空飞过的海鸥惊异不已,而更令陆地生灵大开眼界的是,两个半岛除了形状和大小之外,竟无一处相似的地方。

我住在西卵村,嗯,是两个半岛中比较不时髦的一个。但这只是最表面的标签,不足以说明二者之间离奇而不祥的反差。我的房子在蛋形的顶端,距离海峡只有五十码,夹在每个季度租金一万二到一万五的两处豪宅中间。无论以何种标准,右边那幢豪宅都是一座宏伟壮观的建筑,酷似诺曼底的某个市政府。它的一边矗立着一座塔楼,在常春藤稀稀疏疏的掩映下显得簇然如新,旁边还有大理石砌的游泳池,以及四十多英亩草坪和花园。这是盖茨比的宅邸。不过我当时还不认识盖茨比,所以或许应该说:这是一位姓盖茨比的绅士的宅邸。我自己的房子难看得很,幸好它小,还不算碍眼,一直不被人注意。因此,我可以看到窗外的海景,欣赏邻居家草坪的一角,还有与富翁为邻的荣幸。而享受这一切,每个月只需花费八十美元。

海的对面,时髦的东卵村那宫殿般的白色建筑倒映在水面上,熠熠生辉。这段夏天的故事,直到我开车去汤姆·布坎南家吃饭的那个晚上,才真正开始。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而汤姆跟我在大学时候就认识。大战结束之后,我和他们在芝加哥待过两天。

黛西的丈夫在各种体育项目上都颇有成就,他曾经是纽黑文有史以来最厉害的橄榄球锋线球员之一,称得上是全国知名的人物。他这种人,二十一岁便在某个方面登峰造极,往后的日子总不免有点失落的意味。他家不是一般的富裕,上大学时他随意花钱的习惯已经为人诟病。但是现在,他离开芝加哥来到东部,搬家时的架势真是令人震惊。举个例子,他把打马球要配备的一群马从森林湖运了过来。我这代人里居然有人阔绰到这种地步,实在是不可思议。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搬到东部来,我不太清楚。他们在法国待了一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接下来就居无定所地四处飘荡,哪儿能打马球、能跟有钱人在一起,他们就往哪儿去。黛西在电话里告诉我,这一次是定居了。我不相信,也不了解黛西的心思。不过我感觉汤姆会一直漂泊下去,若有所失地追寻着某场不可重现的橄榄球赛里那种喧腾与激情。

于是,在一个暖风拂面的傍晚,我开车到东卵村去见这两个我几乎不了解的老朋友。他们的房子比我想象的还要精美,明快的红白两色相间,延续乔治王殖民时代的建筑风格,面向大海,俯瞰着海湾。草坪长达四分之一英里,从海滩开始,一路越过日晷、砖径和鲜艳的花园——最后直抵豪宅跟前。凭着这股势头,一片青翠欲滴的常春藤攀着墙翩然而上。房子正面是一排法式落地长窗,此刻正迎着黄昏的暖风敞开着,反射出耀眼的金光。汤姆·布坎南身着骑装,双腿叉开站在前门廊上。

比起在纽黑文念书的那几年,他变了许多。如今三十岁的他,身体健硕,头发呈稻草色,唇角坚毅,举止高傲。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散发着傲慢的光芒,在他的脸上最为突出,永远给人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即便是那身颇显女气的靓丽骑装,也掩盖不住他身躯的魁伟强壮——他的双腿似乎将那双锃亮的皮靴撑满,鞋带的顶端也绷得紧紧的。他的肩膀一动,你就可以看到那薄外套下的大块肌肉在起伏抖动。这是一个孔武有力的身躯,一个蛮横的身躯。

他的嗓音粗鲁而沙哑,更加深了他给人留下的暴躁印象。他说起话来带着一种教训人似的轻蔑口吻,即使对自己喜欢的人也是如此。所以在纽黑文,不少人对他恨之入骨。“听好,别以为在这些问题上我说了算,”他似乎在说,“只是因为我比你们更强壮,更男人。”当时我们俩属于同一个高年级联谊会,尽管关系从未亲密过,但我总觉得他对我有些赞许,并且想通过他那粗犷而倨傲的神色,让我也喜欢他。

我们在阳光照耀的门廊上聊了几分钟。“我这地方挺不错。”他说着,闪亮的眼睛不住地四处张望。

他用一只胳膊把我转了过来。然后伸出他宽大的手掌朝着眼前的景色一挥,我们面前有一座意大利风格的下凹式花园,半英亩香气袭人的玫瑰花丛,还有一艘翘鼻子的汽艇随着海浪在岸边起伏着。“这地方本来是那个石油大王德梅因的。”他又突然礼貌地把我转了回去,“我们进屋吧。”

穿过挑高的走廊,我们来到一间明亮的玫瑰色大厅,两头的落地长窗将它不着痕迹地嵌入这栋房子里。窗户半开着,外面的青草好像就要长到屋里来,在那青葱的映衬下,窗户显得愈发晶莹透净。一阵微风吹进房间,窗帘就像随风飘舞的白色旗帜,一端往里摆,一端向外扬,朝着天花板上结婚蛋糕般的装饰图案卷曲而上,然后拂过酒红色地毯,犹如风拂海面,留下一道阴影。

屋里唯一纹丝不动的是一张巨大的长沙发,上面坐着两个年轻女人,好像飘浮在一只被固定住的气球上。两人都穿着一身白,裙子随风轻舞飞扬,仿佛她们刚绕着房子飞了一圈回来一样。我一定是失神地站了好一会儿,听着窗帘飘动的声响和墙上画像吱嘎的呻吟。突然砰的一声,汤姆·布坎南关上了后面的窗,室内的风才渐渐平息下来,窗帘、地毯和两个年轻的女人也随之缓缓降落到地面。

我不认识年轻一点的那个姑娘。她全身舒展,躺在沙发的一端,一动也不动,下巴稍稍抬起,好像上面顶着什么东西,要保持平衡以免它掉下来似的。不知她是否从眼角瞅到了我,总之她没有表示——老实说,我自己倒吃了一惊,几乎要张口向她道歉,怕我打扰了她。

另一个女孩,就是黛西,想试着起身。她身子微微前倾,一脸真诚。然后她扑哧一笑,莫名其妙却很迷人。我也跟着笑起来,走进屋子里。“我幸福得快要瘫……瘫了。”

她又笑了,好像自己说了一句漂亮话。她拉起我的手不放,仰起头来看着我的脸,向我保证,这世上她最想见到的人正是我。这是她特有的方式。她小声告诉我,那个在玩平衡的女孩姓贝克。(我曾听人说,黛西喜欢耳语只是为了让别人向她靠近一点,不过这无端的闲言碎语丝毫不会减损她迷人的魅力。)

不管怎么说,贝克小姐的嘴唇动了一下,不易觉察地朝我点了点头,然后又赶紧把头仰回去——显然是那个需要平衡的东西晃了一下,让她慌了神。我的唇间又泛起一句道歉的话。这种全然自我的模样总是让我惊异又佩服。

我回头看我的表妹,她开始用低微而兴奋的声音向我发问。那声音总能吸引人听得全神贯注,好像她每句话都是只演奏一次的音符。她的脸庞忧伤而美丽,蕴含着生动的内容:明亮的眼睛,鲜艳而多情的小嘴。然而,她的声音里另有一种激动人心的美,让所有爱慕过她的男人都无法忘怀。那是一种想要歌唱的冲动,一声轻柔的“听着”,一种允诺,告诉我们她刚刚做完欢快兴奋的事情,而如此美事又在酝酿中。

我告诉她,我来东部的路上在芝加哥停留了一天,有十几个朋友托我向她问好。“他们想我吗?”她欣喜若狂地叫道。“整个城市想你都想惨了。所有汽车的左后轮子全涂成黑色,仿佛哀悼的花圈;城北的湖边,整夜都可以听到绵延不绝的哭声。”“多棒啊!我们回去吧,汤姆,明天就回!”然后她又没头没脑地说了句,“你应该看看宝宝。”“我很愿意。”“她在睡觉。她三岁了。你还没见过她吧?”“没见过。”“噢,你应该见见。她是——”

这时,一直在屋子里坐立不安、来回走动的汤姆·布坎南停了下来,一只手放在我的肩上。“你现在干些什么,尼克?”“我在做债券生意。”“跟谁做?”

我告诉了他。“没听说过他们。”他断然评价道。

这话让我有些不悦。“你会知道的,”我简短地回答,“你待在东部的话就会知道的。”“噢,我会留在东部,这你不用担心,”他瞧了一眼黛西,又看看我,仿佛在提防着别的什么,“我要是住到其他地方去,那就是十足的笨蛋!”“一点没错!”贝克小姐突然开口道。我被这出其不意吓了一跳——这是我进屋以来她说的第一句话。显然,她自己也跟我一样吃惊,因为她打了个哈欠,接着做了一连串灵巧而敏捷的动作站起身来。“我都僵了,”她抱怨道,“真不知道我在那沙发上躺了多久。”“别看我呀,”黛西驳道,“我整个下午都在劝你去纽约呢。”“不必了,谢谢,”贝克小姐对着刚从食品间端来的四杯鸡尾酒说,“我正在严格地训练。”

男主人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你在训练!”他把酒一饮而尽,仿佛那是杯底的最后一滴,“我真想不明白你能做成什么事。”

我看着贝克小姐,想知道她要“做成”的是什么。我喜欢看着她。她身材苗条,乳房娇小,姿态很挺拔,因为她喜欢像个年轻的军校学生那样昂首挺胸。阳光照得她的灰眼睛眯起来,她也回看着我,在那张苍白、迷人又带着点愠色的脸上,露出了客气、回礼一般的好奇。此刻我忽然觉得,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她,或许是见过照片。“你住在西卵村,”她不屑地说道,“我认识那儿的人。”“我一个人都不认——”“你一定认识盖茨比。”“盖茨比?”黛西追问,“哪个盖茨比?”

我正想回答说他是我邻居,用人就宣布晚餐准备好了。汤姆·布坎南不容分说,用他那有力的胳膊拽紧我,拉着我出了房间,就像把棋盘上的棋子挪到另一个格子上一样。

两位年轻女子悠然慵懒地将细手搭在纤腰上,先于我们走进玫瑰色的门廊。这里面朝夕阳,餐桌上的四支蜡烛在渐息的微风中闪闪烁烁。“点蜡烛干什么呀?”黛西皱眉反对道,用手指把它们掐灭,“再过两个星期,就是一年里白天最长的日子了。”她又神采奕奕地看着大家,“你们是不是总盼着白天最长的日子,结果却错过了?我老是盼着这一天,到头来又偏偏忘记。”“我们得计划一下。”贝克小姐一边坐下来,一边打着哈欠说道,好像要上床睡觉似的。“好啊,”黛西说,“计划些什么呢?”她无助地朝向我,“人们都计划些什么?”

我刚要回答,她的双眼突然惊恐地紧盯着自己纤细的手指。“你看!”她怨道,“受伤啦。”

我们都看过去——指关节一块青紫。“是你弄的,汤姆,”她责怪道,“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就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粗人的报应,你这个五大三粗、结实又笨重的——”“我讨厌‘笨重’这个词,”汤姆生气地反驳道,“开玩笑也不行。”“笨重。”黛西还是又说了一遍。

有时候她和贝克小姐闲聊,并不刻意惹眼,只是开开玩笑,也绝不会喋喋不休。她们的言谈就像她们身上的白色衣裙,以及那不含一丝欲念的双眸一样,清爽而淡然。她们坐在这儿,应和着汤姆和我,尽量客气地保持着愉悦,与我们相互应酬。她们知道晚餐很快就会结束,夜晚也将随之而去,在不知不觉间消散。这与西部截然不同。西部的夜晚总是一个个阶段紧密相连,直至结束,让人不断地在期待中失望,或者对时间的流逝深感焦虑。“你让我觉得自己不够文明,黛西。”喝第二杯红酒的时候,我坦陈道。这酒虽有点软木塞的气味,但口感依然很不错。“你就不能聊聊庄稼什么的吗?”

我说这话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却得到了出人意料的回应。“文明要土崩瓦解了,”汤姆猛然脱口而出,“我最近对世事非常悲观。你读过戈达德这个人写的《有色帝国的崛起》吗?”“怎么了,没读过。”我对他的语气感到吃惊。“嗯,这是本好书,每个人都应该读一读。它讲的是,如果我们不警惕,白种人就会——就会完全被淹没。都是有科学根据的,已经被证明了。”“汤姆越来越深刻了。”黛西说着,脸上露出不经意的忧伤,“他读的书很深奥,净是些长单词。那个词是什么来着,我们——”“我说,这些书都是很科学的,”汤姆不耐烦地瞥了她一眼,照旧说道,“这家伙把道理说得明明白白。这取决于我们占统治地位的人种,如果我们不提高警惕,其他人种就会掌控一切。”“我们要把他们打倒。”黛西小声说着,强烈的太阳光让她不住地眨眼。“你应该住到加州去——”贝克小姐开口道,但是汤姆在椅子上使劲挪了挪身子,打断了她。“作者认为,我们都是北欧民族。我是,你是,你也是,还有——”他不易觉察地犹豫了一下,然后轻轻向黛西点点头,把她也囊括进来。黛西又冲我眨了眨眼。“我们创造了所有构建文明的事物,嗯,科学、艺术,所有这一切。明白了吗?”

他那股专注中隐藏着些许悲哀,仿佛他的自满虽比以前更加强烈,却让他感到并不满足。就在这时,屋里的电话铃响了,管家离开了门廊,黛西抓住这个间隙,向我探过身来。“我要告诉你一个家里的秘密,”她兴奋地耳语道,“是关于管家的鼻子。你想听听管家鼻子的故事吗?”“我今晚来就是要听这个。”“他呀,不是一直都当管家,以前他在纽约给人擦银器。那家人有一套供两百人用的银餐具。他得从早擦到晚,后来他的鼻子就出了问题……”“事情越变越糟。”贝克小姐提了一句。“是啊,越变越糟,直到最后他不得不辞了那份工作。”

有那么片刻,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浪漫而温情地落在她光彩奕奕的脸上,她的声音让我情不自禁地凑上身去屏息聆听——接着,余晖散去,每一线光都带着依依不舍的惆怅离她而去,就像孩子们在黄昏中离开一条充满欢乐的街道。

管家回来了,在汤姆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汤姆皱起眉头,向后推开椅子,一言不发地走进屋去。他的离开似乎唤醒了黛西内心的某种东西,她又倾身向前,声音里闪着光,宛如在唱歌一样。“我喜欢你坐在我的餐桌边,尼克。你让我想起——想起一朵玫瑰,一朵纯粹的玫瑰。他像不像?”她转向贝克小姐,期待她的附和,“一朵纯粹的玫瑰?”

这不是真的。我一点儿都不像玫瑰。她只是随口一说,但是她的身上流淌着一股撩动人心的柔情,似乎在那扣人心弦、令人喘不过气来的话语里藏着她的真心,正要向你袒露一番。然后,她突然把餐巾扔到桌上,道了一声歉便走进屋去。

贝克小姐和我交换了一下眼色,故意不表露出任何意思。我正要说话,她警觉地坐直身子,说了一声“嘘”。这时可以听见屋里传来一阵激动而又刻意压低的谈话声,贝克小姐毫无顾忌地探过身去,想听个清楚。交谈声断断续续,时而低沉,时而又激动地高昂起来,然后完全停下。“你说的那位盖茨比先生是我的邻居——”我开始说道。“别说话。我想听听发生了什么。”“是有什么事吗?”我天真地问道。“你不知道?”贝克小姐着实感到吃惊,“我以为人人都知道呢。”“我不知道。”“哎哟——”她迟疑了一下,“汤姆在纽约有个女人。”“有个女人?”我茫然地重复了一遍。

贝克小姐点了点头。“她好歹也该懂点规矩,别在晚餐时间给他打电话呀。你说是吧?”

我还没来得及领会她的意思,就听见裙摆窸窣和皮靴嘎吱的声音,汤姆和黛西回到了餐桌边。“真没办法!”黛西强颜欢笑地大声道。

她坐了下来,探究般地将贝克小姐和我打量了一番,继续说道:“我到屋外去看了看,外面可真是浪漫哪。草坪上有一只鸟,我想它一定是乘坐‘康拉德’或者‘白星’的油轮而来的夜莺。它一直在唱歌呢——”她的声音也像唱起歌来一般,“浪漫极了,是不是,汤姆?”“很浪漫。”他应道,然后苦着脸对我说:“如果吃完晚餐天色还亮,我想带你去看看马厩。”

屋里的电话令人惊异地又响了起来。黛西坚决地向汤姆摇了摇头,于是看马厩的事,连同其他所有事情,全都烟消云散。我只依稀记得在餐桌边的最后五分钟,蜡烛又无端地被点燃,我意识到自己想好好看看每个人,可又不想遇上他们的目光。我不知道黛西和汤姆在想些什么,但面对这第五个人尖利如金属般的催命铃声,我怀疑即便像贝克小姐这样饱经世故、处事不惊的人也无法全然无动于衷了。对于某种性情的人来说,这个场面或许挺有意思——而我自己的本能反应则是立刻打电话报警。

不用说,马厩的事再也没有提起过。汤姆和贝克小姐漫步向书房走去,两人之间隔着几英尺的暮色,就像要去为一具真真切切的尸首守夜一样。而我跟着黛西穿过一连串相接的长廊走到前面的门廊,尽量装出兴致勃勃且并不知情的样子。昏暗的夜色中,我和她并肩坐在一张柳条长椅上。

黛西双手捧着自己的脸,似乎在感受它可爱的轮廓,她的眼睛慢慢移向天鹅绒般的暮色。我看出她的内心被一阵混乱的情感攫住,便问了几个关于她小女儿的问题,想让她平静下来。“我们彼此不是非常了解,尼克,”她突然说,“虽然我们是表亲戚。你都没参加我的婚礼。”“我在打仗,还没回来。”“是啊,”她犹豫了一下,“唉,我过得很不好,尼克,我什么都看透了。”

显然,她这样是有原因的。我等着听,可她没再说下去,于是过了一会儿我又支支吾吾回到了她女儿的话题。“我想她会说话,会吃饭,什么都会了吧。”“嗯,是啊,”她心不在焉地看着我,“听着,尼克,我告诉你她出生的时候我说了些什么。你想听吗?”“非常想。”“你会明白我为什么对世事——有这种感觉。孩子出生还不到一个小时,汤姆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从麻醉中醒来,有一种被完全抛弃的感觉,马上问护士是男孩还是女孩。她告诉我是个女孩,我扭过头去流下了眼泪。‘好吧,’我说,‘是个女孩我很高兴。我希望她是个傻瓜——这是女孩在这世上最好的出路,做一个漂亮的小傻瓜。’”“你看,反正我觉得一切都糟透了。”她确信无疑地说,“人人都这么认为,最高明的人也不例外。我知道。我哪儿都去过,什么都看过,什么都做过。”她的双眼环视四周,闪烁着挑衅的光芒,很像汤姆。接着她笑了出来,声音里满含着令人颤栗的嘲讽,“世故啊——上帝,我是个久经世故的人!”

她的话音刚落,不再迫使我注意和相信她时,我就觉察出她刚才所说并非出于真心。这让我感到不舒服,仿佛整个晚上都是一场骗局,就为了让我奉献出一份情感。我等待着,果然,过了一会儿她看着我,那张可爱的脸上的确露出了得意的笑,好像在宣称,她已经加入了一个著名的秘密社团,汤姆也是其中的成员。

屋里,灯光映照着整个绯红色的房间。汤姆和贝克小姐各自坐在长沙发的一头,她为他大声朗读着《星期六晚邮报》——那些字句被一种含混而没有起伏的腔调连缀在一起,倒让人感觉心神安宁。灯光照在他的靴子上闪闪发亮,而映在她秋叶般发黄的头发上却暗淡失色。她翻过一页,手臂上纤细的肌肉随之牵动,灯光在纸页上闪烁着。

我们进屋的时候,她举起一只手,示意我们先别说话。“未完待续,”她说着,把杂志扔到桌上,“请见下期。”

她抖了抖膝盖,身体振作了一下,站了起来。“十点了,”她说着,好像在天花板上看到了时间,“好女孩要去睡觉啦。”“乔丹明天要参加锦标赛,”黛西解释道,“在韦斯特切斯特那边。”“哦——原来你是乔丹·贝克啊。”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她看上去那么眼熟了。在报道阿什维尔、温泉和棕榈海滩体育赛事的许多报刊照片上,我都曾见过那张愉悦中带着傲慢的面孔。我也听说过她的故事,一些尖刻的、令人不悦的传闻,不过具体是什么我早就忘了。“晚安,”她轻柔地说,“八点叫醒我,好吗?”“只要你醒得来。”“我醒得来。晚安,卡拉韦先生。改天再见。”“当然会再见的,”黛西肯定地说,“老实说,我还想撮合你们俩呢。尼克,你经常过来玩玩,然后我就会——呃——把你们俩拴在一起。比如说,突然把你们关到衣橱里,或者推到小船上出海去,诸如此类的——”“晚安,”贝克小姐在楼梯上喊道,“我什么都没听见。”“她是个好女孩。”过了一会儿,汤姆说,“他们不应该让她这样,全国各地到处乱跑。”“谁不应该?”黛西冷冷地问道。“她的家人。”“她家就只有一个姑妈,老得有上千岁了。再说,尼克会照顾她的,对吧,尼克?这个夏天她会常来这儿过周末。我觉得这儿的家庭环境对她有好处。”

黛西和汤姆沉默地对视了一会儿。“她是纽约人吗?”我赶紧问。“路易斯维尔人。我们一起在那儿度过纯洁的少女时代。我们美好而纯洁的——”“你是不是在门廊上跟尼克说什么贴心话了?”汤姆突然质问道。“我说了吗?”她看着我,“我好像不记得了,不过我想我们讨论北欧民族来着。对,我确定,我们不知不觉就聊到了这个话题……”“尼克,别相信你听到的任何事。”他告诫我。

我随口说了句我什么都没听到,几分钟后,我就起身回家了。他们把我送到门口,两人并肩站在一方明亮的灯光里。我发动了汽车,就在这时黛西不容分说地喊道:“等等!”“我忘了问你件事,很重要的。我们听说你在西部跟一个女孩订婚了。”“对呀,”汤姆友善地附和道,“我们听说你订婚了。”“没这回事。我这么穷。”“可是我们听说了。”黛西坚持道,她又像花朵一般绽放开来,这让我吃惊不已。“我们听三个人说过,所以一定是真的。”

当然,我知道他们指的是什么,但是我压根就没订婚。我来东部的原因之一,正是为了避开那些说我要结婚的谣传。你不能因为流言就不跟一个老朋友来往,但另一方面,我也不想迫于传言的压力而结婚。

他们的关心倒让我很感动,也让富有的他们显得不那么高高在上、遥不可及——不过我开车离去时,还是感到困惑,也有点厌恶。在我看来,黛西现在该做的就是抱着孩子赶紧离开这个家,但她显然没有这种打算。至于汤姆,“在纽约有女人”这种事真的并不令人吃惊,出乎意料的是他竟会被一本书弄得如此沮丧。某种东西让他开始关心陈腐的思想,仿佛强壮的体格赋予他的自尊自大已不再滋养他那颗傲慢专断的心了。

路旁旅馆的屋顶上,加油站门前的场地中,一切已显露出盛夏的景象。一台台崭新的红色加油泵蹲在灯的光圈里。我回到西卵村的住所,把车开进车棚,在院子里一台被弃置的割草机上坐了一会儿。夜风已经不见踪影,留下的是一个鼓噪而明亮的夜晚,树上不断有翅膀拍打的声音,大地的风箱扬起青蛙的热情,它们鼓足气力奏出绵延不断的风琴声。一只猫的身影在月光下摇摆前行,我转过头去看它的时候,发现自己并非独自一人。五十英尺之外,有个人从我隔壁豪宅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他站在那儿,双手插在口袋里,仰望着夜空中的银色繁星。他悠然自在的举止和双脚踏在草坪上的稳健姿态让我看出,这就是盖茨比本人。他走出来看看,我们头顶的天空哪一片是属于他的。

我决定跟他打声招呼。贝克小姐在晚餐时提到了他,我可以用来作自我介绍。但是我没有,因为他突然做了一个动作,仿佛在暗示他正沉浸于独处中——他用一种奇怪的方式朝着幽暗的海水伸出双臂,尽管离我很远,但我敢肯定他在发抖。我不由地朝海面望去,那里除了一盏绿灯,什么也没有。它渺小而遥远,或许是在码头的尽头。当我再去看盖茨比时,他已经不见了,我又独自坐在这不平静的暗夜中。

第二章

在西卵村和纽约之间大概一半路程的地方,公路匆匆与铁道会合,和它并行四分之一英里,为的是避开一片荒凉的地区——灰烬之谷。在这个奇异的农场上,灰烬像麦子一样生长,长成山脊、山丘和奇形怪状的园子;又堆成房屋、烟囱和袅袅炊烟的模样;最后经过卓绝的努力,变成一群土灰色的人,他们隐隐约约是在行走,但眼看就要消失在飞扬的尘土中。偶尔有一列灰色的车厢沿着看不见的铁轨缓慢爬行,突然嘎吱一声惨叫,列车停下,那些土灰色的人拖着沉重的铁铲拥上前来,扬起浓密的烟尘,就像拉起一道屏幕,让你看不清他们的举动。

然而稍过一会儿,在这片灰蒙蒙的土地和永远笼罩在它上空的一阵阵暗淡的尘埃之上,你就会看到T.J.埃克尔堡医生的大眼睛。这双眼睛湛蓝而巨大,仅瞳仁就有一码高。它们并没有嵌在什么人的脸上,而是从一副硕大的黄色边框眼镜中往外眺望,眼镜架在一个不存在的鼻子上。显然,是某个异想天开的眼科医生把它们立在那儿的,想为他在皇后区的诊所招徕生意。后来,也许他自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或者迁至异乡忘掉了这个招牌。而这双眼睛,由于日晒雨淋,常年无人上漆,光彩已逐渐暗淡,却仍若有所思地注视着这片阴沉沉的灰堆。

灰烬之谷的一边有条肮脏的小河。每当吊桥拉起让驳船通过的时候,在火车上等着过桥的乘客就可以对着这片破败的景象盯上半个小时之久。平时火车在这儿也至少会停留一分钟,正因为此,我才第一次遇到了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所有知道他的人都认定他有个情妇。他总带着她到大家常去的餐馆,把她一个人扔在餐桌边,自己则到处闲逛,跟认识的人聊天。熟人们很反感他这一点。尽管我对她很好奇,但是并没想跟她会面——不过我还是见到了她。一天下午,我和汤姆一起坐火车去纽约。火车在灰堆旁停下的时候,他突然跳起来,拽住我的臂肘,硬是把我拉下了车。“我们下车,”他坚持道,“我让你见见我女朋友。”

我想他一定是午餐的时候喝多了,那副拉着我作陪的架势近乎粗暴。他自大地以为,星期日下午我不会有什么要紧的事可做。

我跟着汤姆翻过一道低矮的刷得雪白的铁路栅栏,在埃克尔堡医生目不转睛的注视下沿着公路往回走了一百码。视野里唯一的建筑就是一小排黄砖房子,坐落在这片荒凉之地的边缘,类似于一条为居民提供日需品的小型“主街”,四周就再无其他了。这排房子有三家店铺,一家正在招租;另一家是通宵营业的餐馆,门前有一条炉渣小道;第三家是个汽车修理铺,招牌上写着:修车,乔治·B.威尔逊,买车卖车。我跟着汤姆走了进去。

车铺里面空空荡荡,很不景气,唯一能看见的汽车就是一辆盖满灰尘的破福特,蹲伏在阴暗的角落里。我突然觉得,这家有名无实的修理铺是个幌子,在我头顶上一定隐藏着奢华而浪漫的寓所。就在这时,老板出现在办公室门口,用一块抹布擦着手。他有一头金发,无精打采、面色苍白,长得倒还可以。他看见我们的时候,那双浅蓝色的眼睛里涌出一线淡淡的希望。“你好啊,威尔逊,老伙计,”汤姆说着,快活地拍拍他的肩膀,“生意怎么样?”“还行吧,”威尔逊答道,却没什么说服力,“你什么时候把那辆车卖给我啊?”“下个星期。我已经叫我的人在弄了。”“他手脚挺慢的,是吧?”“不,不慢。”汤姆冷冷地说,“如果你这么想的话,或许我还是卖给别的地方更好。”“我不是这个意思,”威尔逊立刻解释道,“我只是说——”

他的声音渐渐消失,汤姆有些不耐烦,四下打量着车铺。接着,我听见楼梯上传来脚步声,片刻后,一个女人丰腴的身影挡住了办公室门口的光线。她三十五六岁,有点发福,却像有的女人一样多了几分肉感。她穿着一件沾着油渍的深蓝色双绉连衣裙,上面的那张面孔并无多少姿色,但是能让人一下子感觉到她充满活力,仿佛全身的神经都在不停地燃烧。她缓缓一笑,从她丈夫身边若无其事地走过,仿佛他是个鬼魂一般,然后她握住汤姆的手,用激动的眼神看着他。她润了润双唇,头也不回地用低沉而沙哑的声音对丈夫说:“去拿几把椅子呀,怎么愣在这儿,得让人有地方坐啊。”“哦,对。”威尔逊连声应道,往小办公室走去,他的身影马上就跟墙上的水泥颜色融成一片。灰白色的尘埃掩盖了他深色的外套和浅色的头发,也笼罩了周围的一切——除了他的妻子。她向汤姆走近。“我要见你,”汤姆热切地说道,“搭下一班火车吧。”“好。”“我在底层的报亭旁边等你。”

她点了点头,从他身边走开,刚好乔治·威尔逊拿着两把椅子从办公室里出来。

我们在公路旁没人看见的地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七月四日了,一个灰头土脸、骨瘦如柴的意大利小孩正沿着铁轨燃放一排鱼雷炮。“这地方真可怕,是吧。”汤姆冲着埃克尔堡医生皱了皱眉。“太糟了。”“离开这儿对她有好处。”“她丈夫不反对吗?”“威尔逊?他以为她去纽约看她妹妹。他蠢透了,连自己是不是活着都不知道。”

所以汤姆·布坎南和他女朋友还有我一起去了纽约,其实不是“一起”,因为威尔逊太太很谨慎地坐在另一节车厢。汤姆还是妥协了,他不想引起火车上其他东卵村人的反感。

她换上了一条棕色花布连衣裙,到了纽约,汤姆扶她下车时,她那宽肥的臀部把裙子绷得紧紧的。她在报亭买了一份《纽约闲话》和一本电影杂志,又在车站的药店买了点冷霜和一小瓶香水。上楼之后,在阴沉、回声四起的车道旁,她放过了四辆出租车,最后选中一辆浅紫色配有灰色坐垫的新车。我们坐着它慢慢驶出庞大的车站,开进灿烂的阳光里。可是她马上又猛然从车窗边转过头来,探身向前,敲了敲车前的玻璃。“我要一只那样的狗,”她急切地说,“我想在公寓里养只那样的小狗。养只狗,挺好的。”

我们的车退回到一个灰白头发的老人跟前,他长得和约翰·D.洛克菲勒出奇地相像。一只篮子挂在他脖子上,十几只刚出生的小狗蜷缩在里面,看不出是什么品种。“它们是哪个品种的?”老人刚走到车窗前,威尔逊太太就急着问。“什么品种都有。您想要哪种,太太?”“我想要只警犬,估计你没有吧?”

老人犹豫地往篮子里瞅了瞅,伸进手去捏着一只小狗的颈背把它拎了出来,小狗扭来扭去。“这可不是警犬。”汤姆说。“对,不是真正的警犬。”老人的声音流露出失望的情绪,“更像是一只艾尔谷犬。”他抚摸着小狗后背的棕色皮毛,“瞧瞧这身皮毛,真不错。这种狗绝不会感冒,给您添麻烦的。”“我觉得好可爱。”威尔逊太太兴高采烈地说,“多少钱呀?”“它吗?”他用赞赏的眼光看着小狗,“要您十美元吧。”

这只艾尔谷犬——它的的确确有些艾尔谷犬的特征,尽管爪子白得出奇——就这样有了新的主人,坐进威尔逊太太的怀里。她满心欢喜地抚摸着那不怕伤风着凉的皮毛。“是男孩,还是女孩?”她巧妙地问。“这只狗吗?是男孩。”“是母狗。”汤姆断然说道,“给你钱。拿去再进上十只。”

我们的车开到第五大道。夏天的星期日下午,这里和煦温暖,简直一派田园气息。如果在街角看见一群白色的绵羊,我也不会感到奇怪。“停一下,”我说,“我得在这儿跟你们分开了。”“不,你不能走,”汤姆急忙插话,“如果你不跟我们一起去公寓,默特尔会伤心的。是吗,默特尔?”“来吧,”她劝我道,“我会打电话让我妹妹凯瑟琳过来。有眼光的人都说她漂亮。”“呃,我很想去,不过——”

出租车继续前行,掉头穿过中央公园,朝西城一百号以上的街区驶去。到了一百五十八号街,出现了一长排白色蛋糕一样的房子,车子在其中一幢前面停下来。威尔逊太太一副女王回宫的架势,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带着她的小狗和采购来的其他东西,趾高气扬地走了进去。“我把麦基夫妇请上来,”我们乘电梯时她宣布,“当然还要打电话让我妹妹也来。”

他们的公寓在顶层,有一间小客厅,一间小餐厅,一个小卧室,还有一个浴室。一套花色织布装饰的家具实在太大,把客厅挤得满满的,一直顶向门口,在屋子里走两步就会撞上装饰布面中的风景——一幅幅凡尔赛宫里的仕女荡秋千图。墙上唯一的画是一张放得过大的照片,乍看之下像是一只母鸡坐在一块模糊不清的石头上。不过从远处望去,母鸡变成了一顶帽子,帽子下面是一个壮实的老太太笑盈盈的脸,她正俯视着房间。桌子上放着几本过期的《纽约闲话》,还有一本《彼得·西蒙传》和几本专门报道百老汇绯闻的杂志。威尔逊太太首先关心的是那只狗。一个电梯工不太情愿地弄来了一只垫满稻草的盒子和一些牛奶,又主动在牛奶里放上一大听又大又硬的狗食饼干,其中一块在牛奶碟里泡了一下午,都丝毫没有泡烂。这时候,汤姆从一个上了锁的柜子里取出一瓶威士忌。

我平生只醉过两次,第二次就是在那个下午。所以,随后发生的一切都被蒙上了一层模糊的薄雾,尽管晚上八点以后公寓里仍然充满灿烂的阳光。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的腿上,给好几个人打了电话;然后香烟没有了,我就去街角的药店买了几包。等我回来时,他们俩都不见了,于是我很知趣地坐在客厅里,读了读《彼得·西蒙传》的一章——或许是它写得太烂,或许是威士忌把我搞得神志不清,总之我压根没有看懂。

汤姆和默特尔(第一杯酒下肚之后,威尔逊太太和我就互相直呼名字了)再次出现时,客人们也陆续到来。

威尔逊太太的妹妹凯瑟琳大约三十多岁,是一个苗条而俗气的女人,留着一头又硬又密的红色短发,脸上搽的粉像牛奶一样白。眉毛是拔过又画上去的,眉尖勾得更弯,但是自然的力量却让新长出来的眉毛回到原本的眉线上去,令她的面目也显得有些模糊。她一动,手臂上数不清的陶制镯子就会碰来碰去,丁当作响。她大模大样地走进屋来,像主人一样扫视了一圈四周的家具,让我不禁怀疑她是否就住在这里。但是当我问起时,她毫无顾忌地放声大笑,提高嗓门重复了一遍我的问题,然后告诉我她和一个女孩住在旅馆里。

楼下的麦基先生是个皮肤苍白、有点女气的男人。他刚刮过胡子,颧骨上还有一点白色的肥皂沫。他必恭必敬地跟屋里每个人打了招呼。然后告诉我他是“玩艺术”的,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个摄影师,墙上挂着的那张威尔逊太太母亲的照片就是他放大的,模糊得仿佛一个飘忽的幽灵。他的妻子尖声细嗓,神情懒散,容貌不错却不讨人喜欢。她得意地告诉我,自从结婚以来,她丈夫已经为她拍了一百二十七张照片。

威尔逊太太不知何时换了衣服,现在穿的是一件做工精良的乳白色雪纺绸小礼服,在屋里来回走动时,不断发出沙沙的声响。在衣服的作用下,她的神态也变了。车铺里那种饱满的活力变成了目空一切的傲慢。她的笑声,她的姿势,她的谈吐,一刻比一刻更加做作。随着她不断膨胀,屋里的空间显得越来越小,直到后来,她仿佛在烟雾弥漫的空气中坐着一个吱嘎作响的木轴旋转起来。“亲爱的,”她装腔作势地大声对她妹妹说,“这年头多数人都是骗子。他们想的全是钱。上个星期,我叫一个女人来看看我的脚,等她拿出账单来,你以为她给我割了阑尾呢。”“那女人叫什么名字?”麦基太太问。“埃伯哈特太太。她走街串巷上门给人看脚。”“我喜欢你的裙子。”麦基太太说,“我觉得很好看。”

威尔逊太太轻蔑地把眉毛一挑,回绝了这句恭维话。“不过是身旧行头,”她说,“我不在乎自己什么模样的时候,就随便套上它。”“但是你穿着挺好看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吧,”麦基太太照旧说下去,“如果切斯特能把你这姿态拍下来,我想一定会是幅杰作。”

我们都安静地看着威尔逊太太,她撩开眼前的一缕头发,转过头来对着我们粲然一笑。麦基先生把头歪向一边,专注地端详着她,然后伸出一只手在面前慢慢地前后移动。“我得换个光线,”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想把她面貌的立体感呈现出来,还要试着把她后面的头发也拍进来。”“我可不觉得需要换光线,”麦基太太叫道,“我觉得这——”

她丈夫说了声“嘘”,于是我们又把目光投向摄影的对象。这时候,汤姆·布坎南大声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麦基,你们夫妇俩喝点什么吧。再来点冰块和矿泉水,默特尔,别让大家都睡着了。”“我早让那男孩去拿冰块了。”默特尔挑了挑眉毛,对下人的懒惰表示无奈,“这些人!你得一直盯着他们才行。”

她看着我,莫名其妙地笑了笑。然后快步跑到小狗跟前,忘形地亲了亲它,接着大摇大摆往厨房走去,好像有十几个大厨正在那里等她吩咐似的。“我在长岛那边拍过一些很好的照片。”麦基先生自信地说。

汤姆茫然地看着他。“有两幅我还装上了框挂在楼下。”“两幅什么?”汤姆问道。“两幅专题作品。一幅我叫它《蒙托克角——海鸥》,另一幅叫《蒙托克角——大海》。”

妹妹凯瑟琳挨着我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你也住在长岛那边吗?”她问道。“我住在西卵村。”“真的吗?一个来月以前我去那儿参加了一场宴会。在一个叫盖茨比的人家里。你知道他吗?”“我住在他隔壁。”“哦!他们说他是德国皇帝凯撒·威廉的侄子或者表弟什么的,他的钱都是从那里来的。”“真的?”

她点点头。“我有点怕他。不想跟他有什么瓜葛。”

关于我邻居这些饶有趣味的消息被麦基太太打断了,她突然指着凯瑟琳。“切斯特,我觉得你能给她拍张好看的。”她脱口而出。不过麦基先生只是不耐烦地点了点头,把注意力转向了汤姆。“如果能找到机会,我想在长岛多开展点业务。我唯一需要的就是有人帮我开个好头。”“你问默特尔好了,”这时候威尔逊太太正端着托盘进来,汤姆边说边哈哈一笑,“她会给你写封介绍信,对吧,默特尔?”“干吗?”她吃惊地问道。“你可以帮麦基写一封介绍信给你丈夫,然后他就会为你丈夫拍几幅专题作品。”他的嘴唇不出声地动了几下,接着随口编道:“《油泵前的乔治·B.威尔逊》或者这一类的东西。”

凯瑟琳凑到我耳边,小声对我说:“他们俩都受不了自己家那位。”“是吗?”“受不了。”她看看默特尔,又看看汤姆,“我是说,既然受不了,干吗还一起生活?如果我是他们,就马上离婚然后跟对方结婚。”“她也不喜欢威尔逊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出乎我的意料。默特尔听到了我们的对话,她的回答粗鲁而低俗。“你看,”凯瑟琳得意地喊道,然后又压低了嗓门,“他们不能结合,其实是因为他老婆。她是天主教徒,不赞成离婚的。”

黛西不是天主教徒,这句煞费苦心编造的谎言让我有点震惊。“要是结成了婚,”凯瑟琳继续道,“他们准备去西部住一阵,等风头过去再回来。”“去欧洲会更保险。”“哦,你喜欢欧洲吗?”她惊讶地高声问道,“我刚从蒙特卡洛回来。”“真的?”“就在去年。和另一个姑娘一起去的。”“待得久吗?”“没多久,只去了一下蒙特卡洛,然后就回来了。我们是从马赛去的。走的时候带了一千两百多美元,可是不到两天就在赌场的包房里被骗了个精光。跟你说吧,我们回来的时候可惨了。老天,我恨死那个城市了!”

窗外,傍晚的天空绽放开来,犹如地中海湛蓝而甘美的海水——这时麦基太太那尖厉的声音又把我拉回到房间里。“我也差点犯了个错误,”她提高了嗓门说道,“我差点就嫁给一个追了我好几年的犹太小伙子。我知道他配不上我。人人都跟我说:‘露西尔,那家伙比你差远了。’但是如果没遇上切斯特,我肯定就跟着他了。”“没错,可是听着,”默特尔·威尔逊不住地点着头,“至少你没跟他结婚啊。”“我知道我没有。”“唉,可是我嫁了,”默特尔含糊地说,“这就是你和我的不同之处。”“那你为什么要嫁给他,默特尔?”凯瑟琳问道,“没人强迫你啊。”

默特尔想了下。“我嫁给他,是因为我以为他是个绅士,”她终于说道,“我以为他挺有教养,可是他连舔我的鞋子都不配。”“你有段时间可是很迷他的。”凯瑟琳说。“很迷他!”默特尔难以置信地嚷道,“谁说我迷他了?我对他的迷恋从来没有超过对那个男人的。”

她突然指着我,每个人都用责备的眼神看着我。我尽力装出一副不指望什么人爱我的表情。“我唯一被迷住的时候就是结婚那会儿。很快我就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他借了人家最好的西装去结婚,而且一直都没告诉我。有一天他不在家,人家来要。‘哦,是你的衣服啊。’我说,‘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我还给了他,然后躺到床上,稀里哗啦地哭了一个下午。”“她真的应该离开他。”凯瑟琳又对我说,“他们俩在那车铺的楼上住了十一年。汤姆是她的第一个爱人。”

那瓶威士忌——已经是第二瓶了——在座的人不停地斟来倒去,除了凯瑟琳,她“什么都不喝也照样感觉很好”。汤姆按门铃叫看门的人,让他去买一种出名的三明治,能抵一顿晚餐。我想离开,在柔和的暮色中向东朝公园走走,但是每次我要起身,都被卷入一阵激烈刺耳的争论中,就好像有根绳子将我拉回座位似的。城市上空我们这一排透着灯光的窗户,对于昏黄街道上漫步的行人来说,一定蕴藏着几许人生的秘密。我也看到了这样一位行人,正在抬头仰望,独自思索。我既在其中,又在其外,对人生的变幻无穷感到陶醉又厌恶。

默特尔把她的椅子拉到我的旁边,突然一股温热的气息向我涌来,她讲起与汤姆第一次见面的故事。“那是发生在两个面对面的小座位上,火车上经常剩下这两个座位没人坐。我打算来纽约看我妹妹,在这儿住一晚。他穿了一身礼服,一双漆皮鞋,我忍不住一直朝他看,但是每次他一瞅我,我就不得不假装看他头上的广告。下了火车往车站走的时候,他就挨在我身边,雪白衬衫的前胸紧贴着我的胳膊,我告诉他我可要报警了,不过他知道我是骗人的。我神魂颠倒地跟着他上了出租车,还以为自己坐的是地铁。我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安慰自己:‘人生苦短啊,人生苦短。’”

她转身看着麦基太太,屋里到处荡漾着她虚浮的笑声。“亲爱的,”她大声说,“这身衣服我穿完就给你。明天我再去买一件。我要把所有该做的事列张单子。按摩、烫发,给小狗买个项圈,买个小巧可爱的弹簧烟灰缸,再给妈妈的墓地买一个系黑丝结的花圈,可以摆一夏天的那种。我一定得写下来,要不然就会忘记该做什么了。”

那时候是九点——但一转眼我再看表,发现已经十点了。麦基先生在椅子里睡着了,双手握拳放在大腿上,活像一张实干家的照片。我掏出手帕,把他脸上那一点让我难受了一下午的干肥皂沫擦掉。

小狗坐在桌子上,两眼透过烟雾茫然地张望,时不时轻轻呻吟几声。屋里的人们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又出现,准备要出发,可又找不到对方了,然后在互相寻找中,发现彼此就在眼前。将近午夜的时候,汤姆·布坎南和威尔逊太太面对面站在那里,激烈地争吵着:威尔逊太太到底有没有权利提黛西的名字。“黛西!黛西!黛西!”威尔逊太太喊道,“我想提就提!黛西!黛——”

汤姆·布坎南干脆利落地大手一挥,一巴掌把威尔逊太太的鼻子打破了。

接下来,浴室地板上满是沾血的毛巾,还有女人的责骂声,在一片混乱之上回荡的是拖长声调、断断续续的痛哭哀号。麦基先生从瞌睡中被吵醒,懵懵懂懂就往门口走。走到半路他回过头来呆呆地看着这场景——他太太和凯瑟琳一边骂一边哄,在拥挤的家具间跌跌撞撞地跑来跑去拿急救的用具,沙发上那个心碎的人儿血流不止,还想把一份《纽约闲话》铺在凡尔赛图案的织锦上。然后麦基先生转过身去,走出大门。我也从架上取下帽子,跟了出去。“改天过来一起吃午餐吧。”我们坐着嘎吱作响的电梯下楼时,他提议道。“去哪儿?”“随便哪儿。”“别碰电梯开关。”电梯工厉声道。“抱歉,”麦基先生依然体面地说,“我不知道我碰到了。”“好吧,”我表示同意,“我一定奉陪。”

……我站在麦基先生的床边,他坐在两层床单中间,穿着内衣内裤,手捧一本大相册。“《美女与野兽》……《寂寞》……《杂货铺老马》……《布鲁克林大桥》……”

后来我半睡半醒地躺在宾夕法尼亚车站冰冷的下层候车室里,盯着早晨刚出的《论坛报》,等待凌晨四点的那班火车。

第三章

夏天的每个夜晚,我的邻居家都有音乐声传来。在他幽蓝的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和繁星间穿梭。下午涨潮时,我看到他的客人从木筏的高台上跳水,或者躺在海滩的热沙上晒太阳,而他的两艘小汽艇拖着滑水板,划破海湾的水面,在翻腾的浪花里向前驶去。到了周末,他的劳斯莱斯就成了公共汽车,从早晨九点到深更半夜不停地往返,接送城里的客人。而那辆旅行车也像一只敏捷的黄色甲壳虫疾驰着去火车站接所有的班次。每逢星期一,八个用人外加一个园丁,要用拖把、刷子、锤子、修枝剪辛苦干上一天,来收拾前一晚的残局。

每个星期五,都会有五箱橙子和柠檬从纽约的一家水果店送到这里;而到了星期一,这些水果变成稀烂的垃圾,被丢在他家后门,堆成一个金字塔。他的厨房里有一台机器,半个小时内能将两百多个橙子榨成果汁,只要管家用拇指在一个小键上按两百次就可以。每两星期至少一次,大批承办宴席的人就会从城里赶来,带着几百尺帆布和足够的彩灯,把盖茨比家偌大的花园装点得像一棵圣诞树。自助餐桌上各式冷盘琳琅满目,五香火腿周围摆满了五花八门的色拉,还有烤得金黄的乳猪和火鸡。大厅里有一个用真正的铜杆搭起来的酒吧,备有各种杜松子酒、烈性酒和早被人们遗忘的甘露酒,来的大多数女客都太年轻,根本分不清这些酒的品种。

一到七点,管弦乐团就来了。不是那些五人小乐队,而是拥有双簧管、长号、萨克斯管、大提琴、小提琴、短号、短笛、高音鼓和低音鼓全套乐器的大乐团。最后一批游泳的客人已经从海滩上回来,正在楼上换衣服;纽约来的车五辆一排停在车道上;所有厅堂、客室和阳台都已经五彩斑斓,女客们的发型新奇各异,披的纱巾也是卡斯蒂利亚人做梦都想不到的花色。酒吧那边热闹非凡,一盘盘鸡尾酒端到花园里,在客人中间左右盘旋。直到后来整个空气都活跃起来,充满了欢声笑语、随意的戏谑、转瞬即忘的寒暄,和素不相识的女人们热烈的交谈。

大地蹒跚着离开了太阳,盖茨比家的灯光显得益发明亮。管弦乐团演奏着温馨的鸡尾酒乐曲,众人那歌剧般的合声又提高了一个音调。笑声每分每秒都来得更加容易,一句玩笑话就会引发汹涌而至的哄堂大笑。人群的组合也在迅速变换,忽而随着新来的客人扩大,忽而分散又聚拢。有人开始四处游逛。自信的女孩在相对固定的人群中穿梭自如,成为受人瞩目的焦点,激起一阵欢乐而热烈的高潮,然后便带着胜利般的兴奋扬长而去。在不断变幻的灯光下,在如海水般此起彼落的面孔、声音和色彩中,处处是她们如燕的身影。突然,这些像吉卜赛人的姑娘中,有一个满身珠光宝气的,抓过一杯鸡尾酒,壮了壮胆子一饮而尽,接着就像弗里斯科一样挥舞着双手,独自在帆布舞池中跳起舞来。片刻的寂静之后,乐团指挥主动为她变换了节奏,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唧唧喳喳的声音,因为有谣言传开,说她就是“齐格菲歌舞团”里吉尔达·格雷的替角。晚会正式开始了。

我相信第一次去盖茨比家的那天晚上,我是少数几个确实受到邀请的客人之一。人们都没有被邀请——直接就往他家去了。他们坐上开往长岛的汽车,不知怎么就来到盖茨比家的门口。一旦到了那儿,只要有认识盖茨比的人引荐一下,他们就可以像在娱乐场合一样自行其是了。有时候他们从来到走根本就没见到盖茨比,仅凭着一颗真诚赴宴的心,便可充当入场券。

我确实是受到邀请的。那个星期六一大早,一个身穿浅蓝色制服的司机穿过我家草坪,替他的主人送来一张极其正式的请柬,上面说,如果我能参加当晚举办的“小型宴会”,盖茨比将不胜荣幸。他说他见过我几面,早就想登门拜访,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末尾是杰伊·盖茨比庄重的签名。

七点刚过,我就身穿一套白色法兰绒便装去他家的草坪上赴宴。在一群素不相识的人中间闲逛,令我很不自在,尽管偶尔也有在通勤火车上见过的面孔。我马上注意到,客人中还有不少年轻的英国人,他们穿着考究,面带一点饥色,都在热切地跟殷实富有的美国人低声交谈着,一定是在推销什么,债券或者保险,要么是汽车。他们至少都很焦急,因为他们意识到,赚钱的机会近在咫尺,并且相信只要说几句恰到好处的话,钱就归他们了。

我一到那儿就开始寻找主人,但是问了两三个人,他们都大为惊讶地盯着我,表示完全不知道他的行踪。我只好偷偷溜向摆着鸡尾酒的桌子——只有在花园里的这个地方,一个单身男子才可以徘徊片刻,而不显得茫然和孤独。

我正想喝个酩酊大醉以摆脱这无聊的尴尬,乔丹·贝克从屋子里走出来,站在大理石台阶的最上层,身子微微向后仰,用轻蔑的神情俯视着花园。

无论人家欢不欢迎,我觉得有必要给自己找个伴,不然我就得跟路过的客人殷勤寒暄一番。“你好啊!”我大喊一声,朝她走去。我的声音在花园里响得很不自然。“我想你会在这里,”我走上前时,她心不在焉地答道,“我记得你就住在隔壁——”

她随意地握了握我的手,表示待会儿再来理会我,然后把耳朵凑过去听两个穿着一模一样黄色裙装的女孩聊天,她们刚在台阶下停住脚步。“你好!”她们一起喊道,“真遗憾你没赢。”

她们说的是高尔夫球赛,上个星期她在决赛中输了。“你不认识我们,”其中一个黄衣女孩说道,“但是一个月前我们在这儿见过你。”“那之后你们把头发染了。”乔丹说。我大吃一惊,不过两个女孩已经漫不经心地走开,她这句话也就只能说给刚刚升起的月亮听了。毫无疑问,这样一句话与当夜的晚餐无异,都像从宴席承办者的篮子里随意拿出来的。我挽着乔丹那纤细的金黄色手臂,与她一道走下台阶,在花园里漫步。暮色中,一盘鸡尾酒飘然而至,我们找了个桌子坐下,同桌的还有那两个黄衣女孩和三个男人,每个人自我介绍的时候都含含糊糊,听得人一头雾水。“你常来参加这些宴会吗?”乔丹问她身旁那个女孩。“上一次来就是见到你的那一次。”女孩机灵而自信地答道。她转向她的同伴:“你也是吧,露西尔?”

露西尔也一样。“我喜欢来,”露西尔说,“我从来不在意做些什么,所以总能玩得很开心。上次来这儿的时候,我的礼服被椅子划破了,他就问我叫什么,住在哪儿。不出一个星期我就收到克罗里公司寄来的包裹,里面是一件全新的晚礼服。”“你收下了吗?”乔丹问。“当然收下了。我准备今晚穿的,可就是胸口有点大,得拿去改改。淡蓝色的面料上镶着浅紫色的珠子。两百六十五美元。”“这样做事的人真有点意思,”另一个女孩热切地说,“他不想得罪任何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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