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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8 06: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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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泓

出版社:吉林音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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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家的故事

大文学家的故事试读:

阅读提示

文学是什么?文学就是人学。文学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反映,也是人类和自然界关系的再现。文学既可以揭示生活的本质,又可以体现人们的喜怒哀乐。人类如果没有文学,其生活就会枯燥无味。因此,伟大的文学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鲁迅

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二十世纪的文坛巨人,他对中国现代文化所产生的影响和所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鲁迅一生写有大量杂文,创作了《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一系列中短篇小说,他揭示了传统社会的“吃人”本质和现代社会的种种隐症。

莎士比亚

是一位杰出的诗人,伟大的剧作家,他的一生十分坎坷,但也是辉煌的一生。他创作的十四行诗,堪称为世界十四行诗的典范。他的戏剧开创了戏剧的先河,尤其是他那著名的四大悲剧和四大喜剧。《哈姆莱特》自从搬上舞台,几百年来盛誉不衰!莎士比亚戏剧艺术影响了全世界,其作品被认为是人类艺术的珍宝。

洋洋洒洒百万言的《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不可超越的高峰,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只要提到中国文学,就不能不提到《红楼梦》,不能不提到

曹雪芹

。曹雪芹的一生,是跌宕起伏的一生。无论他多么贫困,都不放弃手中的那支深刻、锋利的笔,就是凭着这种精神,曹雪芹为中国文学留下了瑰宝———《红楼梦》。

影响世界文学的巨人很多,

歌德

便是世界文学巨人中的巨人之一。他的诗剧《浮士德》以其深刻的思想和几近完美的艺术表现形式,成为世界文学史中影响巨大的名著之一。歌德同时还是一位思想家、艺术理论家。他参加并领导了“狂飙运动”,其影响非常大,为德国的“文艺复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法国最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巴尔扎克

,用自己手中的笔描绘了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全貌,他一生创作了近百部小说,被称之为“人间喜剧”。

世界著名童话大师

安徒生

,为全世界各民族的小朋友创作了大量的艺术珍品,其作品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海的女儿》、《皇帝的新衣》等,都是流芳百世的名篇。

俄国是世界文学的大国,俄国文学对世界文学的影响非常大。托尔斯泰便是俄国文学的一座高峰。他一生致力于“托尔斯泰主义”的宣传,并创作了著名的《战争与和平》、《复活》、《安娜·卡列尼娜》。

马克·吐温作为一代短篇小说大师,为世界文学留下了丰厚的艺术作品。

海明威开创了美国“硬汉子”文学之风,海明威的名言是:“宁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一思想在《老人与海》里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鲁迅鲁迅(881~1936)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鲁迅一生写有大量杂文,创作了《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一系列中短篇小说,对文学和历史也作研究。他揭示传统社会的“吃人”本质和现代社会的种种隐症。二十世纪的中国作家,没有谁像鲁迅这样给后世造成巨大影响。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二十世纪的文化巨人,他对中国现代文化所产生的影响和所做出的贡献,是举世公认的。人生追求

1881年9月,鲁迅出生于绍兴周氏家族。周氏家族有绵延八百年的历史,曾是绍兴望族。

嘉道以后,由于“族中多效奢移,遂失其产”。到了鲁迅出生的时候,周氏家族已经败落。

鲁迅小时候并不爱写字。除了书房里的“例行公事”外,既看不见他习字,也看不见他考究字帖,家里字帖本来倒是有一些的。他幼时很爱画,放学的时候就去买画谱。他把过年时所得的压岁钱,都拿去买画谱了。他向书坊要了目录来,看有什么可买的,如《海仙画谱》、《海上名人画谱》等等,买了许多,当然,并不是怎样好的版本,无非木刻或石印的。买来以后,大都用绢线钉过,因为书坊店里钉的不好,往往容易脱线。他还常常改换封面,封面照例用栗壳线。看画谱的时候常常在晚上。母亲房里有一顶四仙桌,晚饭后,他揩干净桌子,搬出画谱来,一张一张翻开来看。翻时很仔细,先看指上有无墨迹或是否脏。他最恨翻时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刮过去,使左下角翘起来,再拿住它,翻过去。因为纸面上就留有一条指甲刮过的痕迹了。他总是用指头拿书页折缝上方印有一条阔墨线处去翻,因为不会弄脏。看了,又放到母亲床边的一只红色皮箱里去。这皮箱里并无衣服,藏的都是他的书。因为木板的书箱虫子容易进去,所以放在皮箱里,虫进不去。书当然放得很整齐,大空处放大书,小空处放小书,缝里插些小包樟脑,以防蠹(dù)虫来蛀食。

不但爱看画谱,而且还喜欢画,有一时期是用荆川纸,因它薄而透明,映在画上描绘。他用尖细的小狼毫笔。描下许多小说上的绣像。

还有一件课外工作,即书房以外的活动,是抄书。他也很喜欢看讲草木虫鱼等的书。

鲁迅小的时候,玩的时候非常少,糊盔甲,种花等,可以说玩,但也可以说不是玩,是一种工作。关于玩,大概下雪的时候他也打鸟,也玩斗马,就是玩纸折的马,二人相对吹去,被撞到,后退的算输。

1898年5月,鲁迅离开绍兴前往南京求学。他报考水师学堂,是因为叔祖周庆蕃在学堂任汉文教习兼管学堂监督,叔父伯升也早就在学堂就读,因此有所依托,祖父也容易同意。

鲁迅在水师学堂试学三个月后,由于二班无缺额,补入三班,分在机关科,即轮机班。江南水师学堂是洋务派创办的西式学堂,学科共分为汉文、洋文两部分,一星期中五天上洋文,一天上汉文。洋文中包括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中学课程,以及驾驶、管理各种专门知识。但鲁迅在这里只学了半年,十月中回家时,便已经退学了。退学的原因,是对教学方式及校风日益反感。

1902年,鲁迅由江南督练公所派往日本留学。3月29日乘“神户丸”从上海启程,4月4日到达横滨。

鲁迅到东京后,先在弘文学院速成普通班补习。弘文学院是东京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嘉纳五治郎在1899年创办的,1902年1月刚刚改为弘文学院,院址设在东京郊外的巢鸭。

1902年4月,鲁迅由弘文学院毕业。同年9月,转往仙台医学专门学校学医。

但1906年初,鲁迅就离开了仙台。他离开仙台时,未办理退学手续,也未告知任何人。

鲁迅后来在说明自己放弃学医、离开仙台的原因时,还提到过著名的“幻灯事件”。他在《〈呐喊〉自序》里说,每次细菌学课结束,如果还有时间,教师便放幻灯片给学生看。“其时正当日俄战争的时候,关于战事的画片自然也就比较多,我在这一个讲堂中,便须常常看我那些同学们的拍手和喝彩。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看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却显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被绑着的是替俄国做军事侦探的,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lú)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jiàn)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据说看到这一场面时,周围的日本同学都呼喊起“万岁!”从这以后,他开始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zhuó)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因此这一学年没有完毕,我已经到了东京了”。

在这期间,鲁迅已开始筹办《新生》杂志。在放弃学医后,致力以文艺改造国民的精神,是鲁迅离开仙台时的设想。二十多年后,他在《〈呐喊〉自序》里说:“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鲁迅说:“我决计要学文艺了。中国的呆子,坏呆子,岂是医学所能治疗的呢?”从鲁迅以后的经历看,这个最终让他离开仙台的理由,也的确成为他一生的转折。

1909年8月,他启程回国了。他来日本已经八年。初到日本时,他还坚信科学和实业可以救国;八年后,他不但认为科学和实业不能救国,而且文学救国的希望之路也充满艰辛。

1912年5月,鲁迅由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推荐去民国政府教育部任职。

随着军阀混战局势恶化,北京学界纷纷离京。1926年6月,经林语堂介绍,他接受厦门大学之聘,任国文系教授和国学研究院教授。

后来又曾去广州任教,但最终是到了上海。

1930年之后,鲁迅开始在上海从事革命文学活动,成为左翼文坛的领袖。

他在上海同共产党接近后,政治压力就接踵而至。

1930年3月,他获知自己被浙江省党部通缉,首次往内山书店避难。因此在这以后,他在上海的生活就转向“半秘密状态”。

不过,作为左翼文化的领导人,他不可以总是蛰伏在租界里,过一种秘密生活。这不符合他反抗的性格,也不符合共产党方面对他的政治期待。在必要时,他也要参加各种公开的政治活动。

1936年10月19日凌晨,他溘然长逝了。两个月前,他在《死》里曾预拟过一份遗(yí)嘱(zhǔ):

一、不得因为丧事,收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赶快收敛(liǎn),埋(mái)掉,拉倒。

三、不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忘记我,只管自己生活———倘若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五、孩子大了,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情,不要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利益,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毋(wú)和他接近。

在遗嘱的下面,他还写有这样一段:“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一个也不宽恕。”———这也应该是他遗嘱的一部分。生活与写作

鲁迅的日常生活,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朴素的战士的生活。他在北京时期房中只有床铺、网篮、衣箱、书案这几样东西。万一什么时候要出走,他只要把铺盖一卷,网篮或衣箱任取一样,就是登程的旅客了。他永远在奋斗的途中,从来不梦想什么是较为安适的生活。

鲁迅吃东西很朴素,每次吃饭,都不过两三样菜。燕窝、银耳甚至牛奶之类的东西,他是并不如一般人那样看重的。他爱吃一些新鲜的蔬菜,如清脆的黄瓜和一些带着泥土气味的农民食物。他不大喜欢吃鱼,认为它骨头很细很多,吃起来太麻烦、太费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如此,如果因为有事耽误,他吃饭就更简单了。有时随便吃一点蛋炒饭,有时就买几个“蟹(xiè)壳黄”的烧饼来吃,非常简单。他吃菜喜欢用点辣子,这一点说起来也有一段很辛酸的历史。鲁迅从家里出来到南京上学去的时候,母亲只给他筹到八块钱的路费。到南京以后,这些钱就用光了,伙食费虽然由学校供给,但是穿衣服的钱很不宽裕。鲁迅在过冬的时候,因为没有棉衣,所以只好借吃辣子来发热保暖。结果,使他长期害了胃病。胃病发作起来的时候,非常厉害,如果来不及治疗(liáo),鲁迅就痛得把心口紧紧地顶在桌子上,神色非常不好。这一点,鲁迅没有对很多人讲过,所以知道的人大概也不太多。

他吃饭很随便,只是不很喜吃隔夜菜和干成品。除饮茶和吸烟外,并无嗜∙好。茶用清茶,烟草用廉(lián)价品,每日大概需五十支。早上醒来便在卧帐内吸烟,所以住会馆时,他的纹帐被熏(xūn)成黄黑色。有一天,他从东京回仙台,付过了房饭钱和人力车钱,买好了火车票之后,口袋里只剩两角银币和两个铜板了。因为火车一夜就到,他的学费已经先由公使馆直寄学校留交了,他大胆地把这两角钱统统买了烟。自以为粮草已足,百事无忧,扬长登车去了。不料车到某站,众客拥挤而上,车内已无余座,鲁迅便起身把座位让给一位老妇人,她因此感激,谢了又谢,攀谈许久,馈(kuì)以一大包咸煎(jiān)饼。鲁迅大嚼(jiáo)之余,便觉口渴,到了一站,便唤住卖茶者,但立刻记得口袋中的情形,支吾一声不买了。但是老妇人已经听到他唤茶而不买,以为是时间来不及之故,到了次一站,她便代为唤住,鲁迅只好推托说,我现在不渴了。于是她买了一壶送给他,他也不客气,一饮(yǐn)而尽。有谁知道他的口袋中只有两个铜板呢?他不敢多喝酒,因为他的父亲曾有酒脾气,所以他自己很有节制,不敢豪饮。他爱吃辣椒。在南京读书时,因为穿夹裤过冬,不得已吃辣椒以御(yù)寒气,渐渐成为嗜好,因而害及胃的健康,为毕生之累。顶在桌上,这可想见他胃痛得厉害呀!

说到服装,在北京的时候,他常穿一身黑衣服,一件衣服破了也不更换,打几个补丁照样穿在身上,长发直竖,给人的印象是一团漆(qī)黑。在上海的时期,鲁迅比从前讲究了一些,头发也不那么长了,衣服也不打补丁了。但还是非常朴素,只穿布制衣服,不穿丝织品和其他较讲究的。这除了他对物质享受方面很不在意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感到穿布制的衣服,可以随便些,可以和一般人民生活水平更接近,更一致些。大家知道,鲁迅对书籍(jí)是非常爱护的,有时候,书籍被弄脏了,他看到就马上要赶紧擦拭,如果近旁找不到抹布时,也会用衣袖去擦书的。倘(tǎnɡ)若穿了比较好的衣服,他就要感到很不方便,因此养成穿着随便一些的习惯。到上海以后,也可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因为穿着随便,当时还出过这样一些事情:有一次,他到一个医院给朋友当翻译(yì),医院里的人就当他是吃翻译饭的,于是就大敲病人的竹杠;又有一次他到一个外国公寓(yù)去拜访外国朋友,管电梯因为见他衣服穿得很破旧,不准他乘电梯,要他一步步地走上九层楼;至于到印刷所接洽印件,到制版公司去制锌版,被人家当作商店里的跑街或伙计的事情,更是不少的。但是鲁迅对这些也不恼怒,有时却把它当作谈笑的资料。

鲁迅对自己的饮食、服装都不太注意的最大原因,就是一心一意、时时刻刻地在从事艰苦的文学革命工作。在北京的时期,大概每天夜里总要到十———十二时左右,来的客人才陆续散去。客人走了以后,如果没有什么急待完成的工作。看看书,早晨两点左右才睡觉。但是有了工作,在夜里他就更不以睡眠(mián)为主,而以工作为主。太疲倦了,他就倒在床上睡两三个小时,衣裳不脱,甚至连被都不盖。就这样,像战士伏在战壕(háo)里一样,打一个盹(dǔn),醒了以后,抽一支烟,起来泡一杯浓茶,有糖果点心,多少吃一些,就又开始工作了。我们现在读的《野草》,大部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出来的。在上海的时期,因为不教书,不作机关工作,他的时间由于习惯,大部分还在晚上,白天如果不跑书店或来客人,他就日夜不停地工作。

他时常被许多识与不识的人们邀(yāo)请写稿。如果被限定的时间已经很短,没有功夫多加思索,或者他自己预算内没有时间,一定要临时赶交文稿,那么,他宁可找些短篇来翻译,却绝不潦草从事,许多的短篇译文,大约就是这样来的。然而在未动笔之前,选择材料之际,是要经过一翻苦心的,甚至为了没有适当的材料,连找几天,看了许多原作,也是常有的事。到这时候,他会感慨地说:“唉,翻书也不容易。”为了减少这方面的苦恼,所以他时常留心买新书,遇到有可以为翻译做准备的材料时,他有时就先买妥放在那里。

至于创作,他更是加倍地当心的,就算三五百字的短评,也不是推开纸就动手。那张躺椅,是他构思的好所在,每当早晚饭前饭后的休息,就是他一语不发,在躺椅上先想大纲起腹(fù)稿的时候。每每文债愈多,腹稿愈忙,饭前饭后脑筋愈不得休息,更影响到他的胃部不佳,食欲不振,这都是互有关系的。这样也磨掉了他的生命。

他有一本短评《花边文学》,是因为有些文豪讥讽他以短文而得到优厚的稿费,特别借编者的用花边围绕而作双关解释的。但是鲁迅自己知道他的短评产生也不容易,他说:“人家说这些短文就值如许花边,殊不知我这些文章虽然短,是绞(jiǎo)了许多脑汁(zhī),把它锻炼成极精锐的一击,又看过了许多书,这些购(ɡòu)置参考书的物力和自己的精力加起来,是并不随便的。”这几句话,就可以了解他一切执(zhí)笔行文的经过。

他对写作的修养是很注意的,闲空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看书上,更多的是看外国书。除了社会科学的书是细细地阅读之外,普通杂志,他只是选几篇或一部分看看就完了。国内出版的杂志,不过翻翻就算了,。如果没有什么好作品,是不肯浪费许多光阴的。有时寄来了,拆开之后,看看目录就算了。对报纸,也不过花费十来分钟略略过目一下就完了。

别人批评他的文章,他或看或不看,却是不赞成依照批评而改变自己意志的。骂他的文章,就是寄到手头,他却未必就看,总把它堆在一旁,等到用作材料的时候才去翻它,这时是比较客观的研究了,人家以为他暴跳十丈高,其实更多的是炉火纯青的时候。战斗精神

鲁迅的身材并不算高,额角开展,颧骨微高,双目澄清如水,目光炯炯而带着忧郁,一望而知为悲悯(mǐn)善感的人。两臂矫健,时时屏气曲举,自己用手抚摩着;肢步轻快而有力,一望而知为神经质的人。赤足时,常常盯住自己的脚背,自言脚背特别高,会不会是受着母亲小足的遗传呢?总之,他的举动言笑,几乎没有一件不显露着仁(rén)爱和刚强。这些特质,充满在他的生命中,也洋溢在他的作品上,从而成为伟大的作家,勇敢的斗士———中华民族的魂(hún)。

鲁迅作品的精神,一句话说,便是战斗精神,这是为大众而战,是有计划的韧(rèn)战,是一口咬住不放的,这种精神洋溢在他的创作中。他的创作可分为二类:一是小说,即《呐喊》、《彷徨》、《故事新编》、《历史小说》、《野草》(散文诗)、《朝花夕拾》(回忆文)等;二是短评及杂文,即《坟》(一部分)、《热风》、《华盖集》和《华盖集续编》,《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伪自由书》、《南腔北调集》、《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共三集)、《集外集》和《集外集拾遗》(一部分)等。

鲁迅的小说,以抨击旧礼教、暴露社会的黑暗、鞭策旧中国病态的国民性、对劳苦大众的同情为特点。例如《阿Q正传》(《呐喊》)是一篇讽刺小说,鲁迅提炼了中国民族一切传统的结晶,创造出这个阿Q典型,阿Q的劣(liè)性,仿佛就代表国民性的若干面,足以使人反省,他对于阿Q的劣性像“精神胜利法”等等,当然寄以增(zēnɡ)恶,施以攻击,然而憎恶攻击之中,还含着同情。因为阿Q本身是一个无知愚昧的人,承受了数千年来封建制度的遗产,一直被士大夫赵太爷之流残害压榨(zhà)以至于赤(chì)贫如洗,不复人形。鲁迅对于那些赵太爷之流,更加满怀敌意,毫不宽恕。他利用了阿Q诅咒旧社会,利用了阿Q衬托士大夫中的阿Q以及人性的冷酷(kù),而对于阿Q的偶露天真,反觉有点可爱了。又如《祝福》(《彷徨》),描写一个旧社会中的女性牺牲者,极其深刻,使人们知道人世的惨(cǎn)事,不惨在狼吃阿毛,而惨在礼教吃祥林嫂。攻击的力量是何等威猛!又如《故事新编》中的《铸(zhù)剑》,取材于《列异传》(《古小说钩沉》),是一篇最富于复仇精神和战斗精神的小说,表现得虎掷(zhì)龙拿,有声有色,可以使人们看了奋然而起,此外,如《理水》《非攻》在描写大禹、墨子的伟大精神中,有他自己的面影存在。至于《野草》,可说是鲁迅的哲(zhé)学。其中,《死火》乃其冷藏情热的象征;《复仇》乃其誓(shì)尝惨苦的典范;《过客》和《这样的战士》,更显然是长期抗战的预告呢!

鲁迅的短评及杂文,以锋利、深刻、明快之笔,明镜似地反映社会政治的日常事变,攻击一切黑暗的势力,指示着光明社会的道路———这特殊的战斗文体,是鲁迅所发明的,贡献于中国新文学至为宝贵。其分量之多,占其创作的大部分。任举一例,如《论雷峰塔的倒掉》(《坟》),运用了妇孺皆知的传说白蛇娘娘和法海和尚的故事,指出压迫制度必不会长久,而压迫者法海和尚躲入蟹(xiè)壳不能出头倒是永远的,这样巧妙的艺术,使读者仿佛受到催(cuī)眠,不能不俯(fǔ)于真理之前。

鲁迅的创作,国际间多有译本,前苏联翻译尤盛,在日本战前已经出版了《大鲁迅全集》共七大册。

蔡元培先生序《鲁迅全集》,有云:“他的感想之丰富,观察之深刻,意境之隽永,字句之正确,他人所苦思力索而不易得当的,他就很自然地写出来,这是何等天才!又是何等学力!”莎士比亚莎士比亚(1564~1616),1564年生于英国中部沃里克郡的埃文河畔斯特拉福,是当地市长的儿子。大约在七岁进斯特拉福文法学校学习,后因家道中落而辍(chuò)学。1587年,只身来到伦敦。先在剧团中做杂务,后来成为演员和剧作家。1595年后,他的创作达到成熟期,重要作品有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历史剧《亨利四世》(上篇及下篇)、喜剧《威尼斯商人》、《无事生非》、《皆大欢喜》、《第十二夜》等。1600年后,他的创作发展到鼎(dǐnɡ)盛时期,写有一系列悲剧作品,最著名的“四大悲剧”是:《哈姆莱(lái特》、《奥瑟(sè)罗》、《李尔王》、《麦克白》。1616年4月23日逝世。他在25年的创作时间内,写了37部剧本、两部长诗和一百多首十四行诗。他的名声和影响传遍了世界各国,他的作品被认为是人类艺术的珍宝、戏剧艺术的典范。命中注定的戏缘(yuán)

英国中部沃里克郡(jùn)人有一座小城,叫斯特拉福。埃文河从它身旁缓缓流过,所以人们又叫它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福。

莎士比亚的父亲约翰原是距斯特拉福不远的斯尼特菲尔德小田庄里的人,自然是务农为生的了。至少在1552年以前已经弃农经商,在斯特拉福站稳脚跟。

妻子玛丽·阿登为他生过8个子女,活下来的5个,莎士比亚最大,这个叫作威廉的大儿子出世后,才给约翰带来了好运。玛丽·阿登曾经是有贵族身分人家的女儿,由于家境低微,下嫁了她家佃(diàn)农之子约翰。

1557年约翰当上了酒类监督官,控制着斯特拉福的面包生产和酒的制造,这使他有资格被选进议会。1561年擢(zhuó)升为负责税收的市政官。莎士比亚出生那年,约翰终于当上市府参议,成为斯特拉福的显要人物,他如愿以偿了。

他的官运继续上升,莎士比亚4岁那年秋天,约翰成为斯特拉福市长,当然也同时兼任治安法官。飞黄腾达,梦想成真。也就是这一年,第一个戏班子到斯特拉福献艺,坐在市政厅前排看戏的约翰,想不到这场演出,竟成了他身旁的儿子终身从事戏剧的起点。

1571年,威廉七岁,到了上学的年龄。父亲把他送进了斯特拉福的文法学校“爱德华六世国王新学校”。

斯特拉福文法学校是一所办得比较好的学校,历任校长都是牛津大学或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学校的校规也比较严。入学那天的一大清早,父亲把威廉领到学校,托付给老师,这位老师叫西蒙·亨特,是牛津大学的学生。

亨特老师发给威廉一份识字课本,那是一块带柄(bǐnɡ)的木板,很像今天的乒乓球拍,板上钉有一张印着字母的纸片,纸片上面盖着透明的牛角片,保护着字母纸,所以叫做“角书”。亨特老师把威廉领到助理教师那里,让威廉跟着那老师学字母。威廉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活。

文法学校的纪律很严。每天早上6点钟上课,11点钟学生回家吃午饭,下午1点钟返校,一直到5点钟才放学。在学校,学生天天要背课文,学习拉丁文法。学生必须严守校规。老师手里拿着教鞭,督(dū)促那些不守规矩的孩子。小威廉入学以后,感到这种学习生活枯燥无味,实在没有兴趣。每天早上,他总是一边呜咽,一边像蜗(wō)牛爬一样托着缓慢的步子,从家里走向学校。下午放学时,却像鸟儿一样撒开两腿往家里飞跑。

学校里有一门课程是威廉十分感兴趣的,那就是雄辩术。老师教他们演讲词的写法,训练他们的思维能力和论辩才能。有时还组织演讲比赛、戏剧表演等活动。威廉的写作练习经常得到老师的夸奖。有一次,亨特老师组织学生排演普劳图斯的剧本《孪(luán)生兄弟》,威廉担任主角之一。他演得很认真、很不错。亨特老师意外地发现威廉有一副好嗓子,发音响亮,吐字清楚,而且有节奏感。不久,学校举行节庆活动,邀请家长参加,亨特老师让学生给家长表演《孪生兄弟》,威廉还担任他原先排练的角色,他演得比上次更加精彩,得到了家长们的称赞。演出结束,亨特老师拍拍威廉的肩膀,对他说:“你表演得不错,想不到你还会演戏。”威廉不好意思地回答老师说自从五岁那年看过一场戏以后,他就喜欢戏剧,老想看戏,这几年来,差不多每年都有剧团来斯特拉福演出,他每次都看,一场不拉。他还和剧团里的一演女角的男孩子交了朋友。出于好奇,他让那个孩子教他念台词,做动作,有时真想自己能上台试一试。老师让他演戏,正好给了他这个机会。

1577年。威廉·莎士比亚十三岁那年,父亲在生意场上碰到了挫折,家里的经济境况一下子跌(diē)落下来,几乎到了破产的境地。威廉经常看到有人登门来向父亲要债,父亲只得把一批产业抵押出去,借债度日。艰难的处境使父亲顾不上市政委员会的工作,连市政会议也不常出席。

家庭经济情况的剧变,使威廉无法继续上学,他只得留在家里帮助父亲干些活,或者找一些临时的工作,挣些钱来贴补家用。他学会了宰(zǎi)牛,学会了做羊皮手套,还当过助理教师,教小孩子认字母。

离开学校,放下书本,曾经使威廉感到沮丧。但是,当他经受了一段磨练,熟悉了城里一切的时候,他感到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得到了锻(duàn)炼,感到了生活的充实,也懂得了生活中要脚踏实地,面对现实。生活的变化在威廉好幻想的性格中增添了求实的精神。

1582年,威廉18岁,与安妮·哈撒薇结婚。新娘比他大8岁,婚后的生活并不美满。再说,家里不断增添人口,收入却入不敷出。心情郁闷的威廉很想离开斯特拉福,到外面去谋生,为父亲分担一下家庭经济重担。

一天,他在路上偶然碰到了文法学校的同学理查·菲尔德。他记得菲尔德比自己大两岁,是一个鞘皮匠的孩子,住在离他家不远的地方。几年前,菲尔德离开家乡,去了伦敦,此后,他俩就一直没见过面。二人巧遇,亲热地攀谈起来。原来菲尔德到伦敦之后,在一家印刷所里当徒工,老板是法国移民,叫托马斯·服道利尔。他和老板、老板娘都处得不错,前不久,老板去世,菲尔德和老板娘结了婚,现在成了这家印刷厂的老板。他的印刷厂出版了一些好书,在伦敦已经有了一些好名声。菲尔德还告诉他,伦敦地方大,工厂店铺多,什么活儿都有,许多青年人在那里学徒、干活,都过得不错,有的碰到好运,当上小老板,开一家店铺,雇(ɡù)几个工人,可以挣不少钱。不管怎么样,伦敦总比斯特拉福强。菲尔德一再劝威廉到伦敦去碰碰运气,还说,到了伦敦,他一家会尽力帮助威廉。

与菲尔德邂逅,使威廉看到了生机,他的耳边不断地响起菲尔德的声音:“到伦敦去吧!到伦敦去总比呆在斯特拉福强!”

1587年是奇怪的一年,斯特拉福成了剧团热衷的地方。往常,这里每年有一个剧团来演戏,这一年,女王供奉剧团、莱斯特伯爵供奉剧团、艾塞克斯伯爵供奉剧团、斯塔福德勋爵供奉剧团等五个剧团相继而来。有的剧团因为缺少演员,一边来演戏,一边还招募(mù)演员。莱斯特伯爵供奉剧团已经是第三次来斯特拉福了。这次,来的人不全,因为有些演员渡海到大陆去演戏了,剧团感到人手不足。威廉在看戏时,认识了剧团里的一个演员。在交谈过程中,威廉说到自己远走他乡的想法,那演员就告诉他,剧团现在正缺人,不妨趁此机会参加剧团演戏,到各地走走,秋天,再跟着剧团到伦敦。那里的人最爱看戏;新近,城外盖起了剧场,天天可以演戏,不像在外地演戏要临时搭台,凑凑和和。伦敦还有好几个剧团,大家比赛着演好戏,哪像这小城里这样冷冷清清。那演员还对他说:“你嗓子不错,又懂,上台准能演好,将来成了正式演员,可以做剧团的股东,每年不少挣钱。你还读过书,会写诗要是能写写剧本可以额外得一笔酬chóu金

威廉被那演员说得动了心。他原本就爱好戏剧,至今还记得亨特老师的鼓励,自信能当个好演员。但是,一想到家里的状况,实在难以下这个决心。自己是长子,父母正需要帮忙,他们是不会同意自己离家出走的。几天后,莱斯特伯爵供奉剧团离开斯特拉福,去往别处演戏。威廉送走了那个演员朋友,自己仍然留在斯特拉福。

但是不久,人们看到威廉背着简单的行囊(nánɡ),匆匆地离开了斯特拉福,他父亲流着泪把他送到城外去伦敦的大路上。走向辉煌

当年的伦敦市区并不大,周围有城墙和许多城门。但是它历来是全国工商业和金融业的中心,它的富有又使它在王国中占有特殊地位,享有许多自治权。伦敦有自己的政权机构参议院,市长由参议院选出,负责管理市内的各种行政事务。

比起斯特拉福来,伦敦确实具有非凡的气派。街道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商店里货色齐全,琳琅满目;作坊里热气腾腾,忙忙碌碌;到处都是一片嚣闹、确实是繁荣兴旺的景象。

莎士比亚在伦敦举目无亲,只认得一个同乡菲尔德。他在菲尔德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住处,安顿下来。他很希望这位同乡再帮助他在剧团里找到一份工作。到剧团去做什么,他不在乎,因为他从没有正式演过戏,也不懂剧团里有哪些事可干。他只是喜欢戏剧。只要能让他天天看戏,能有机会在戏里面显一显身手,他也就满意了。

一天下午,菲尔德请他去剧场看戏,两人走出城门,来到伦敦的东北郊。伦敦市区是不准演戏的,因为市政府的执政者是一些清教徒,他们认为戏剧是亵读神圣、诲淫诲盗的下流玩意儿;又说剧场里聚集那么多人,扰乱治安,传播瘟疫,还会发生许多伤风败俗的事,所以,他们不准在自己管辖的市区内建造剧场。

演员马上就登场演戏了。台上挂出的牌子说明今天演的是一出叫《帖(tiē)木耳大帝》的悲剧,听说剧作家叫克里斯朵夫·马洛,是一个新手。今年23岁,刚好与莎士比亚同龄。今天演的还是他写的第一部悲剧。不过人们早就听说,这个作家本是鞋匠的儿子,后来成了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善于写气魄(pò)宏(hónɡ)伟的台词,今天的这场错不了。菲尔德话音未落,演员已经上场,演出开始。戏里演的是一个东方帝王的故事。他从一个普通的牧人变成叱咤风云的世界征服者。他的雄心和功绩令人佩服,他的遭遇也令人深思。舞台上的演出扣人心弦(xián),舞台下的观众个个聚精会神。戏演到一大半,天上下起一阵暴雨,院子里的观众都挨浇了,可是谁也舍不得离开剧场,坚持着把戏看完,散戏时,观众们怀着不平静的心情走出剧场。噪杂的人声重又响起,不过听得出,那不是打闹和吵骂,而是对演出的赞叹和议论。

莎士比亚也随着人群走出剧场的大门,看看天色已是傍晚。此时,他的心里万分激动。伦敦的剧比乡间演的戏,更加迷人;帖木耳的身世,马洛的成功,对他又是莫大的鼓舞;舞台上简陋的设备竟能使观众如痴如醉。这些都使他更懂得了戏剧的力量,而且更对自己的成功抱有信心。回家路上,他恳切地请求菲尔德在剧团里给他找一份差使,他说:只要进剧团,干什么都行。

这几天,莎士比亚简直像着了魔,天天去剧场。他发现伦敦市民很爱看戏,每天下午,剧场里都挤满了观众。他知道,伦敦已有四家剧场。在东北郊,离“剧院”剧场不远,步行二十分钟,还有一家叫“帷(wéi)幕”的剧场,另外两家剧场在泰晤(`wù`)士河南岸,一家建在纽因顿———巴茨(cí)村,1580年建成,另一家离伦敦大桥只有半公里远,叫“玫瑰”剧场。莎士比亚到伦敦时,它刚落成不久,里里外外装饰得异常漂亮,简直像个新娘。有一天,他在这里看戏。有人告诉他:剧场门口站着的那个趾高气扬的胖子,叫菲利普·汉斯洛,他就是剧场的老板。这个人开洗衣房,开妓院,开当铺,赚足了钱,现在看到戏剧兴旺,又开戏园子,想赚大钱……。莎士比亚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劲儿,没等人说完,就跑到汉斯洛那里,说是愿意来剧场干事,干什么都行。那时,剧场正好缺少一个杂役,专管在门口给有钱的客人看马。汉斯洛看看莎士比亚年轻机灵的样子,同意把他留下,但必须有一家店铺作保。莎士比亚找来菲尔德当保人,事情就算办成了。

莎士比亚干看马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不久就参加了一个戏班子。在戏班子,他什么都干,跑龙套,演配角,当提词人助手。对莎士比亚来讲,干什么活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在剧团里工作。只要是演戏,他干什么都乐意。

莎士比亚在剧团中主要是演戏。后来试着改编剧本,为别人修改剧本。由于他过去曾经打下了一定的文化根底,又在伦敦舞台上精心地学习了几年,很快在剧本创作方面获得了成功,成了剧团中的主要执笔人。

莎士比亚此时已经着手他的《亨利六世》系列历史剧的写作,但他的主要职业,仍是舞台上一个演员。很长时期内,他演员的名声,要大于他诗人、剧作家的声誉。他的戏路宽广,扮演过各类角色。1598年他在本·琼生的《各有癖(pì)性》里,列名为主要喜剧演员。1603年在《西加纳斯》里,列名为主要悲剧演员。1608年他已是名气很大的作家,名字还在海报的演员名单里。可见莎士比亚酷(kù)爱表演,眷恋舞台,从而也熟悉观众,懂得戏剧诀窍,因此他写的剧本总能获得成功。

至少在1592年以前,他已经在伦敦站稳脚跟。他的名字最早出现在文字资料中,也在这一年。很可能是他的声誉鹊起,使得先前比他走红的另一剧作家格林大为不满。尤其这位恃才狂傲的格林,已经到了穷途潦(liáo)倒的地步。知道自己由于荒唐的生活,胡作非为的行径,身染重病,死期不远,便在临终遗言里不点名地攻击莎士比亚是“用别人的羽毛装饰起来的乌鸦”,非议他的文化程度不高,只会东抄西袭,是窃(qiè)取别人成果的一只乡下乌鸦。格林套用了正上演的《亨利六世》里的一句台词:“女人的外衣下包藏着一颗虎狼之心”,变了一个词,在遗言里叮嘱大家小心“演员的外皮下包藏着一颗虎狼之心”,任何明眼人都会看出格林的愤恨对谁发作了。

这是可以理解的嫉恨,一个斯特拉福的乡下人,超过了获得牛津、剑桥双项硕士学位的格林。莎士比亚剧本的轰动程度,使他难以忍受被他辱骂为“打杂儿的”家伙,成为“震撼(因莎士比亚名字中语义而来)舞台的人”。妒火中烧,痛骂莎士比亚为“暴发户”,“以为会写几句无韵(yùn)诗能与最优秀的人媲美”,直到死不瞑目的仇恨地步。

格林死后,一个名叫契特尔的作家,抢先把临终遗言公开发表了,自然引起一场风波。莎士比亚在艺术上有与别人一争雌雄的争强好胜之心,在人际关系上,他宁可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他对这位格林执礼甚恭(ɡōnɡ),送过他酒,借过他钱,格林这样做可说是以怨报德了。

契特尔承认自己诸(zhū)多不慎(shèn),在一部新书的序言里,表示了道歉,并且说:“莎士比亚仪表令人喜爱,教养使人尊敬,在所选择的职业上表现极佳”,“待人直爽坦白,足以证明他的正直,在金钱交易中诚实无欺”。

莎士比亚并未计较,成功的人一般比较宽宏大量,至多也只是文字游戏,将格林姓氏编入十四行诗112首中开个小玩笑。诗中表明了他的心态:“别人的毁誉对我有什么相干”。

莎士比亚的心情是矛盾的。一方面感到演员受人轻视,另一方面又真心实意地爱好戏剧。每当上台演戏,或者奋笔疾(jí)书编写剧本时,他便忘掉了一切。最使他心醉的是他和观众之间那种亲密的感情交流。台下观众的会心的唏嘘声,他们那种出神的眼光以及由衷的赞叹,都使莎士比亚感到无限的满足。当时的伦敦有两种剧场:露天的大众剧场和室内的私人剧场。后者票价较贵,观众多半是有钱人。前者票价便宜,观众多半是下层的民众。前面提到的“剧院”、“帷幕”、“天鹅”都是大众剧场。出身市民阶层的莎士比亚主要在大众剧场工作,他和那些三面围绕着舞台的平民观众有着天然的感情联系。他的剧本主要也是写给这些观众看的。他感到,只有在这些人中间,自己才如鱼得水,心情舒畅(chànɡ)

观众当中,也有一些开明的显贵。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莎士比亚认识了一位爱好戏剧的年轻贵族骚桑普顿伯爵亨利·娄瑟·斯雷。后来这位伯爵成了莎士比亚的保护人。他比莎士比亚小九岁,是伊丽沙白时代一个望族的后裔。

莎士比亚结识了这位贵人之后,就成了他家的座上客。骚桑普顿伯爵优雅的艺术情趣以及他周围的文化活动,帮助莎士比亚很快地熟悉了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新思想和新艺术。莎士比亚开始学习意大利文学,学习写十四行诗,深深地陶醉在一种全新的文化氛围之中。

从1592年到1593年,伦敦流行空前猖獗(jué)的瘟疫,死者无数。剧场只得关闭。剧团都到外地去作巡回演出。剧作家几乎无事可做。莎士比亚成了骚桑普顿伯爵家的常客。他与这位年轻的贵人朝夕相处,感情日深,成了无话不谈的亲密朋友。剧团已去外地演出,写剧本无人上演,莎士比亚便把自己的精力放在诗歌创作上。

莎士比亚的诗写得非常成功,他的两首长诗出版后,很快就在伦敦青年中流行开来,莎士比亚为此而名声大振。许多人就此把他看作当代诗坛的新星,把他放在英国最优秀的诗人的行列之中。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本是朋友间的赠诗,并不打算公开出版,但是它们写得太美了,受到了普遍的欢迎。它们以手抄本的方式在伦敦不胫而走,广为流传。青年们更是读得爱不释手。

在当时,写剧本不算文学创作,写诗才是真正的文学创作。所以作为一个诗人,莎士比亚可以插足于贵族社会、可以获得荣誉,而且也可以获得丰厚的经济收入。据说,骚桑普顿伯爵曾为《维纳斯与阿童妮》这部献诗而给了莎士比亚一千英镑(bànɡ)的赏金(这个数字可能被夸大了,但是莎士比亚可以通过献诗而得到大笔的赏金,这是毫无疑问的)。于是在莎士比亚面前展开了一条新路,他可以不再到剧团去当演员、写剧本,而在贵族的宫廷里做一名清客,靠自己写诗来获得荣誉和丰裕的生活来源。但是,莎士比亚更热爱戏剧事业,他舍不得离开那些热情的观众,舍不得离开舞台。更何况,他完全明白,当诗人,做清客,其实也不能摆脱仆从地位。

更有一层使莎士比亚无法容忍:贵人的身边有那么多善于逢迎的竞争者,做一个清客,必须和这些人为伍,互相比赛着为一个显贵大唱赞歌。与其这样,倒不如在大众剧场中面对千百名观众,台上台下,感情交流。他永远忘不了那种龙腾虎跃、热气腾腾的舞台生活。

1594年流行性瘟疫已经停止,剧团纷纷回来,伦敦的戏剧生活又重新活跃起来。这年5月,宫内大臣供奉剧团成立,莎士比亚立即参加。剧团由8个股东集资,莎士比亚成为股东之一,而且很快就写出剧本《爱的徒劳》供剧团上演。从此他又开始了新的舞台生活。

莎士比亚所在的宫内大臣供奉剧团虽然刚刚回到伦敦,是新建的戏班子,但是,它拥有当时伦敦最出色的演员,像悲剧演员理查·伯比奇,喜剧演员威廉·肯普等。莎士比亚加入之后,剧团又有了当代最优秀的剧作家。这样,宫内大臣供奉剧团真可谓兵强马壮,在伦敦剧坛上首屈一指了。事实也确实如此,剧团很快就在伦敦站住脚,取得了戏迷们的信任。

30岁左右的莎士比亚精力旺盛,才华横溢(yì)。在剧团中,他白天排戏、演戏、看戏,晚上看材料、写剧本、十分勤奋。他时时产生创作冲动,每当构思成熟,拿起笔来,恨不能一口气便把自己脑子中酝酿成熟的形象全都倾洒在纸上,化作文字。他写得很快,一场戏一气呵成,几乎没有什么修改,仿佛写慢了就抓不住自己头脑中那些活跃的形象和诗句。

那几年,喜爱意大利的风气仍然在伦敦盛行。有一则意大利的爱情故事在青年中广为流传。据说,那是发生在1303年意大利维洛那城的一件真人真事。有一对热恋的青年男女,因双方家庭是仇家,结果,不但不能互相结合,反而双双殉(xùn)情而惨死。1554年,意大利作家马提奥·班德罗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收集在他的《故事集》中,从此,这个故事传遍了欧洲各国。1562年,英国诗人亚瑟布鲁克根据这个故事的法文本,把它写成长诗《罗密欧与朱丽叶哀史》。1566年,威廉·潘特又把这个故事由法文译成英文,收在他的故事集《快乐之宫》中。所以,这个故事早已为英国青年所熟悉。莎士比亚读了这部长诗和这部故事集,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恋爱悲剧使他感动得流了泪。

1594年,莎士比亚写成了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剧情的基本框(kuànɡ)架还是那个老故事,但剧本的涵(hán)义却完全改变。

全剧贯穿爱与恨的斗争,美好的爱情理想与封建伦理道德之间的冲突。莎士比亚在历史剧中,一再谴(qiǎn)责封建纷争的危害,在这部作品中,他把青年人的爱情与整个城市的和平安宁联系在一起,说明封建世仇、无谓纷争造成了城市的不幸,也摧毁了青年人之间的美好的爱情与友谊。在莎士比亚看来,这个悲剧充满着新旧两种思想的斗争,而不是什么情欲过度而遭到的毁灭。为此,他努力把罗密欧、朱丽叶塑造成两个新人的形象。《罗密欧与朱丽叶》由宫内大臣供奉剧团在帷幕剧院演出,受到观众的狂热的欢迎,尤其是年轻人。伦敦出现了一批《罗》剧狂,他们凑在一起,只谈《罗密欧与朱丽叶》,别的一概不感兴趣。他们还把剧中那些自己喜爱的诗句抄录在箴言本上。他们认为,伦敦舞台上从来没有上演过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样形象优美而思想深刻的剧本。

1594年,骚桑普顿伯爵的母亲再嫁,婚礼异常隆重。宫内大臣供奉剧团应召为婚礼活动演戏。莎士比亚为自己的保护人献上了一出新戏《仲夏夜之梦》。

宫内大臣供奉剧团在伦敦的演出极其精彩,名声传到了女王的耳中。女王爱好戏剧,但是她看腻(nì)了宫中那种场面盛大而内容空洞的或是台词艳丽而千篇一律的演出,很想听听民间的戏。她有时乔装成平民百姓,戴上面罩,混进伦敦郊区的大众剧场,有时又召剧团进宫,在白厅宫或者她的行宫里搭台演戏。”外国客人来访,她还招待他们看民间剧团的表演。莎士比亚作为宫内大臣供奉剧团的主要成员之一,常常作为剧团的代表进出宫廷,而且也参加演出。

进宫演戏,使莎士比亚有机会了解王宫的各种情况,甚至有机会见到女王。宫廷中的礼仪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女王雍(yōnɡ)容华贵,仪态万方,大臣们和侍候女王的贵族妇女都按照等级和规定,前前后后簇(cù)拥着女王,各司其职,各守本分,整个朝廷秩序井然。莎士比亚不可能看到朝廷中的各种明争暗斗,只能看到表面现象。他把这种秩序井然的礼仪理解为整个国家的象征。而且以为这种有秩序的内部的和谐(xié)一致,正是这些年来国家能走向繁荣强盛的保证。他读过的许多历史著作和理论著作也告诉他:国家的安定和富强要靠秩序来保证,有秩序才能有和谐,没有秩序,一片混乱,更无前途可言,这是大自然和社会中共同遵循的规律。

一天,莎士比亚的好朋友理查·伯比奇给他送来一个剧本演出稿,还告诉他:这是十几年前有人演过的旧本子,演出效果很好,作者可能就是那个基德。现在这一类剧本在伦敦走红,能不能把它改编一下,供剧团上演。

莎士比亚拿起剧本,一看剧名《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复仇记》,立刻激动了起来。剧中那个主人公的名字与他自己刚刚死去不久的儿子的名字,几乎相同(他的儿子的名字叫哈姆奈特)。一种忧伤的情绪不由得袭(xí)上心头,一连串令他伤怀的事情都涌进脑海。他定了定神,然后从头到尾把剧本看完。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12世纪丹麦学者萨克索·格拉马提库在他的《丹麦史》中已有记载。后来法国作家贝尔福莱的《悲剧故事集》中也曾出现。莎士比亚看到的剧本是英国剧作家的作品,剧中写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从国外赶回来参加父亲的葬礼,叔叔已经夺走王位,母亲也已改嫁新王。后来他见到了父王的鬼魂。鬼魂向他悲惨地高叫:“哈姆莱特,复仇啊!”哈姆莱特用装疯、争取母亲等办法进行复仇行动,新王也用偷听、美人计、借刀杀人等办法对付哈姆莱特。明里暗里,双方进行了多次交手。最后,哈姆莱特与敌人同归于尽。

莎士比亚觉得,重演这样一个古老的故事,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哈姆莱特不应该是旧戏里那种封建观念支配下的复仇者,他对复仇应该有新的看法。在他的头脑中出现一个新的哈姆莱特,那是一个大学生的形象。哈姆莱特在国外上学时那所大学,应该是牛津、剑桥一类的新思想、新文化的中心。哈姆莱特在那里接受新思想的熏陶,成为一个乐观、开朗、风度翩翩(piān)的青年人,他把世界看得像花园那么美好,把人类看得像天神一般有力,把自己的国家想像成人间的乐园,把周围的人都视为亲人和朋友。父母恩爱相处,自己有真诚相待的友人与恋人。他希望人人都相亲相爱,世界是一片乐上。总之,他脱离现实,生活在一个自己构想出来的幻想世界之中。

但是,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父亲暴死,叔叔篡(cuàn)位,母亲改嫁,这些反常逆(nì)理的事情使他不能理解。父王的鬼魂出现,向他揭露了事实真相,原来是他叔叔谋害了父王,诱奸了母后,篡夺了王位。天哪!原来这是一个颠倒的世界,罪恶当道而善良遭难。莎士比亚把自己新近那种幻灭的体会赋予了哈姆莱特,使哈姆莱特形象获得了一个基调,那就是理想幻灭,重大精神打击之后所产生的一种忧郁症;哈姆莱特从一个快乐王子变成了忧郁王子。

但是,莎士比亚认为自己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软弱无能的脓包。在理想幻灭之后,哈姆莱特不应该沉沦,而应该振奋,应该行动;不应该屈服于罪恶势力,而应该以自己的斗争来惩罚恶势力,改变这黑暗的现实。到底该怎么办?莎士比亚自己也不知道,谁也不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那么只有思考,只有探索。莎士比亚忽然得到了一个灵感,就让哈姆莱特去思考去探索吧!一个大学生,一个有理想有头脑,也决心有所作为的青年人,他是会思考的。对,哈姆莱特只能是一个思想家,一个探索者,他恐怕不能成为一个行动上的巨人。他的气质,他的性格,他的处境,只能做到这一步,不然,就是凭空捏(niē)造了。

剧本写完,莎士比亚感到自己疲乏得全身无力,简直像瘫了一样。几个月来,他在这一部剧本中倾注了自己全部心血,有时他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哈姆莱特,他也确实把自己的许多感受、体验和自己想要说的话,都赋予这个形象。他相信这部作品足以震撼人心,发人深省。哈姆莱特形象必将引起众多青年人的发自内心的呼应。

宫内大臣供奉剧团经过短时期的排演,就把《哈姆莱特》搬上了舞台。剧团的首席名角理查·伯比奇扮演主角哈姆莱特。莎士比亚本人也参加演出,扮演剧中老哈姆莱特的鬼魂。演出时,开幕第一场,阴风惨惨中鬼魂出现的场面,一下子就抓住了观众。紧凑的场面,丰富的情节,哲理性的独白,变幻多端的性格表现,使观众大饱眼福。消息很快传到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这两所高等学府向来只承认拉丁文的作品,只上演古代罗马作家或者是学者们所写的拉丁语剧本。对于大众剧场里上演的那些剧本,他们根本瞧不起,认为那是市民们消遣(qiǎn)的玩意儿,不能登大雅之堂。但是,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却征服了他们,打开了这座象牙之塔,登上了高级艺术的殿堂。《哈姆莱特》的成功,给莎士比亚一个重要的启示:悲剧这种戏剧形式,更适合表现他此时的心情和此时对现实的认识。他开始大量写悲剧,此后,他在这一剧作中所发泄的那种淤积于内心的郁愤心情,一发而不可收拾,即使在写作喜剧(《终成眷(juàn)属》、《一报还一报》等)的时候,这种郁愤的心情也离不开他的心头,以至使他的喜剧作品也蒙上了阴暗的色彩。伊丽莎白女王在1603年2月2日还曾观看内务大臣供奉剧团的演出。从此,她就病倒了。这位在宝座上坐了44年、已近70的女王,终于在3月24日驾崩。

继承王位的是苏格兰的国王詹姆士。詹姆士从爱丁堡启程到伦敦接受这顶王冠,一路上行猎、宴会,随手赏赐爵位。人们发现,一切如故,只不过坐在王位上的涂抹过多脂粉的老妇人换了一位品行不良的,少有王者威仪的年轻人而已。

如果说有不同的话,新国王比老女王更喜爱戏剧。他到伦敦才10天,就把原内务大臣供奉剧团升格为王室供奉剧团。在这张特许令上,莎士比亚升为王室仆从,在全体成员中排列第二,足以说明他在剧团中的位置。据统计,詹姆士每年看戏的场数,比女王高出五倍。他的王后还是个票友,经常“下海”,串演个角色。莎士比亚看来,还得加足马力,来感激这份浩荡王恩呢!

1603年初夏,观看加冕盛典的游客拥向伦敦城,不甘寂寞的黑死病又开始凑热闹。到了7月,詹姆士为了躲避这场瘟疫,也到外地巡幸,伦敦又成为一座死城。剧场关闭,王室供奉剧团再次巡回演出,倚仗国王的威风,周游全国。晚年的一把火

1609年,英国有个船队,满载着600个移民驰向弗吉尼亚。在百慕(mù)大岛附近,旗舰“海上冒险者”号触礁(jiāo)船上的人都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他们在岛上听到各种奇怪的声音,见到了电光球在桅(wéi)帆间跳动等奇怪的现象。他们在岛上遇到了土人,也经历了暴风雨一类复杂多变的气候和艰难的生活。在岛上还发生过船员叛变等事情。十个月后,一些人乘坐自己做成的杉木船到了弗吉尼亚。有人把这些奇遇写信回国告诉友人。后来英国还陆续出版了五本记述这次充满着传奇色彩的海上奇遇的小册子,在伦敦引起了一阵哄动。莎士比亚听到了这个故事,他一下子就感到这是他写传奇剧的好材料,而且,不知为什么,他从这个故事联想到自己过去所写的作品中的许多内容,《哈姆莱特》中兄弟篡(cuàn)位的故事,《麦克白》中的巫(wū)术,以至《仲夏夜之梦》中的精灵世界等等,也联想到过去在文学作品中见到的一些人物和故事。在他的头脑中,这些东西都连在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这就是他晚期的代表作《暴风雨》。《暴风雨》写完之后,莎士比亚本打算结束自己的创作生涯,但是,当他回顾自己的二十几年的创作历史时,又感到自己尚有一件未能了却的心愿。他从写历史剧开始自己的创作过程,那几年,他逐渐地形成了十个愿望:用套剧的形式,完整地重现都铎(duó)王朝时期自己祖国从弱小到强盛的过程,完成一部民族史诗。后来,写了两套四联剧,刚刚写出历史的转机,由于当局禁演历史剧的命令而暂停了这个创作计划。现在禁演历史剧的命令早已被人淡忘,是不是可以重新回到历史剧的创作。

莎士比亚又抖擞精神,重新搬出落满了尘土的贺林西德《编年史》,细心地寻找素材,这时,他才发现,亨利七世时期,没什么值得搬上舞台的事情,亨利八世倒是一个有个性有作为的国王。再往后,就是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的历史了。

不久,他与别人合作,完成了历史剧,《亨利八世》。1613年6月29日,《亨利八世》在环球剧场举行首场演出。国王供奉剧团对这次演出作了精心的安排,主角亨利王由名演员约翰·洛因扮演。为了显示完宫闱(wéi)剧的堂皇气派,场面安排得豪华而盛大,演员们穿上新制的绣花戏装。剧中第一幕第四场,红衣主教伍尔习的府邸(dǐ)举行假面舞会,国王就在这次舞会上与波琳·安妮相识,所以是全剧比较重要的场次之一。当表演到国王驾临时,场上要放礼炮,对他表演示敬意。剧团为了制造逼真的舞台效果,当真点燃炮口上的火药,把纸片送上天空,发出轰天的响声。那时,观众和演员都陶醉在这种热烈的气氛之中,谁也没有注意到烟火落到了剧院屋顶的干草之上。不一会儿,火焰蔓(màn)延到全部屋顶,整个剧场都燃烧起来。惊慌失措的人们叫唤着,拥挤着,跑出了大门。不到一个小时,这座当时最豪华的剧院化为一片焦土。

大火烧毁了环球剧场,也烧毁了莎士比亚的创作激情。

这场大火,使年老、疲倦、衰弱的莎士比亚明白:“我们的狂欢已经终止了。我们的这一些演员们,我曾经告诉过你,原是一群精灵;他们都已化成淡烟而消散了。”这是《暴风雨》里的台词。现在,他觉得应该是他这个舞台上的精灵之灵,云消烟散的时刻了。

他一生活得太累了,夜以继日,白天在剧场里演戏,夜晚在寓所里写作,几乎没有停顿地在工作。如今,也该在自己创造的斯特拉福新园的桑树下憩息,安享晚年了。

1612年《亨利八世》首演大火之后,他便回到了斯特拉福,不再写作。在故乡,他与自己的妻儿在一起,度过了平静的晚年。

1616年春天,莎士比亚的两个老朋友。诗人迈克尔·德莱登和戏剧家本·琼生来到斯特拉福。莎士比亚多年脱离剧团,一直很想念他的老朋友。这次难得的重逢,使他非常兴奋。他邀请两位朋友到街市上一家酒店里相聚。三个人在一起边喝边聊(liáo),兴致极好。这些年来,莎士比亚也难得有这么高兴的一天,他不住地喝酒,自己也不知喝了多少。晚上,回到家里,就患了感冒,从此一病不起。

3月间,莎士比亚病情恶化,他感到自己恐怕不能支持太久,便请律师来替他重新修改了遗嘱,然后用颤抖的右手在遗嘱的每一页上都签了名。4月23日,也就是他52岁生日的那天,莎士比亚永远闭上了他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莎士比亚死后葬在斯特拉福圣三一教堂。他的墓石上刻有这样几行碑文;看在耶酥基督的份上请住手,勿挖掘这块石碑底下的尸骨。谁在这里动土他将要受诅咒,谁尊重我的遗体就会受祝福。

3年以后,他的家属又在墓后的墙上为他建造了一座纪念像龛,上面有莎士比亚半身塑像。作家握笔写书的形像,塑造得并不好。这位举世闻名的伟大作家的墓碑就这样简单。

莎士比亚逝去后7年的1623年,全称为《威廉·莎士比亚的喜剧、历史剧和悲剧集》(习惯称之为1623年对开本)出版,这才作为大艺术家莎士比亚的不朽(xiǔ)纪念碑而长存。曹雪芹曹雪芹(约1715~1763),名霑(zhān),字梦阮(ruǎn),雪芹是他的别号,清代著名的文学家。他出生在大官僚家庭,在繁华奢侈的环境里,度过了少年时代。后来曹家获罪被抄,一败涂地。曹雪芹在极端贫困的条件下,用了全部心血,历时十年写成了长篇小说《红楼梦》,又名《石头记》。这部不朽(xiǔ)的名著,是我国古典小说艺术成就的最高峰,在世界文学中,也属于第一流的杰作。生于末世的怪才

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xǐ),曹奎的祖父曹锡远,原籍辽阳。那是明朝时候,曾任沈阳中卫的地方官,是汉人。

17世纪初,清太祖努尔哈赤攻陷沈阳,战乱中,曹锡远被俘,从此由明朝的汉官,成了满清旗主的奴隶。

曹家祖上,随军征战,看来干得不错,步步高升,旗籍也转人多尔衮统率的满洲正白旗。当然,身份也还是“包衣”,全称“包衣阿哈”,满语是家奴、奴才、下人的意思。

镶黄旗、正黄旗和正白旗称为“上三旗”,直属皇帝管辖。

康熙皇帝幼小时,曹玺的夫人曾荣幸选进内宫,当上康熙的保姆。等到康熙登基君临天下,曹玺自然是亲信近臣。一放外任,比一般的钦差大臣还有根儿。

曹玺有这种“内因”,当然对皇家忠心耿耿。加上他办事又能干,正是又可信又可任的奴仆。康熙派他到南方担任“江宁织造”。

江宁织造府坐落在南京的利济巷。府内分东中西三路,东路是衙(yá)署正院,深达六进。中路是内宅,也有五进。西路别致,前面东为戏台,西为射圃(pǔ),后面是叫做西园的花园。这里是曹玺、曹寅(yín)、曹颙(yòng)和曹颙(bān)祖孙三代的官署,先后住了六七十年。曹家鼎盛时期就在这里度过,三代后人都在这里诞生。

曹玺到任后不久,在西园亲手种下一棵楝(liàn)树,树大成荫,在下边造了个亭子,取名楝亭,让儿子在树下读书。曹寅读书不错,喜欢写诗,就把楝亭作了别号。

曹玺的夫人———曹寅的母亲,进宫做康熙保姆的时候,曹寅也曾跟进去“伴读”。16岁那年又选进宫去任御前侍卫,得到康熙的特别宠信。康熙六下江南,后四次都以“织造府为行宫”,那就是住在曹家。

康熙(xī)是个较有作为的帝王,他屡屡南巡,不单是游山玩水,寻欢作乐,用意还在稳定江南的政治局面。他曾到南京亲自祭(jì)奠明孝陵,亲笔写了“治隆唐宋”,又在江南知识分子面前,突出曹寅地位,以便开展工作。他当众宣布:“朕御书‘治隆唐宋’四个大字,交与织造曹寅制匾,悬置堂上,并行勒石,以垂永远。”

曹寅也不负重望,很有些文化修养,通过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与士大夫交往,又刻书又编书,得到名士的颂扬。

曹寅死后,他惟一的儿子曹颙承袭了父职,可不到三年,也病死了。康熙帝不忍心让这个忠实于他的家族败落下去。就传话说:“曹颙是朕亲见长大的,这么早死了,很可惜。可以从嫡亲中选一人过继给曹寅,继任江宁织造。”

这样,曹寅的侄子曹訏就被过继过来,接任了江宁织造。曹颙临死的时候,他的妻子已经有了身孕(yùn ),曹訏多么盼望嫂子能生下一个儿子,也好接替曹家的祖业。“大喜了,大喜了,夫人生了个公子!”仆人喜极的喊声,把曹訏从沉思中惊起。他眼中闪出惊喜的泪花,高兴地说:“曹家香火不断,重振家业有望,全托皇上的洪福啊!就给公子起名叫霑吧!”

曹訏希望侄子永远记住曹家沾润皇恩的幸运,报效朝廷。曹霑就是曹雪芹。

转眼间,曹雪芹长成了十几岁的少年。他自从一落地,就成了曹家传宗接代的“命根子”,受到百般宠爱,光专门伺候他穿衣吃饭和游玩消闲的丫环、小厮(sī)就有一大群。同时,叔父对他的管教也十分严格,四岁的时候,就教他识字,稍大一些,就开始读四书五经,学做八股文章。

可是,曹雪芹却偏偏不爱读这些书,为这不知挨了叔父多少责骂,甚至板子!其实,曹雪芹并不是那种只知游手好闲的浪荡公子,他可爱读书啦!像讲花卉(huì)、药材、食品的杂学著述,都读得津津有味。他从小养成了好读书的习惯,知识也渐渐丰富起来。

有一天,曹雪芹趁叔叔没注意,偷偷地溜出书房,跑到家里的花园去玩。

玩累了,他在一条石登上坐下,从怀里掏出一本《西厢(xiānɡ)记》读了起来。正看得上瘾(yǐn),忽然一个小厮风风火火地跑来:“不好了,老爷不知为什么发愁,愁得直哭呢!”

曹雪芹心头一沉,急忙跑回家。一进屋,见叔父全然没有了往日的尊严,哭得非常伤心,还不停地喊:“天哪!难道就叫我曹家遭灭顶之灾吗?”

原来,由于曹家挥霍(huò)无度,甚至挪用公款,曹寅在世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亏空。曹訏袭职以后,没几年,亏空越来越多,欠了朝廷国库银十多万两。这时候,格外关心曹家的康熙皇帝已经去世,新即位的雍(yōnɡ)正皇帝对曹家本来就不满,就借机整治曹家。他下令各省,凡有亏空,三年之内必须如数补足,否则就要从重治罪。尽管曹訏尽心办事,可是亏空的钱还没凑足,新的差错又不断发生。不久,灭顶之祸终于降临了!

曹雪芹十三岁那年,曹訏办事又出了差子。雍正皇帝勃然大怒。连下两道圣旨,先是把曹訏革职,接着又下令查抄曹府。

这一天,曹雪芹刚刚醒来,就听到大厅里一片嘈杂声。他匆匆跑去,只见叔父早给捆绑起来,跪在地上,头上的顶戴花翎已经被摘去,衣服也被拉扯得零乱不堪。那前来抄家的官员正气势汹汹地训斥曹訏。谁能看得出,他不久前还是曹家的座上客呢!多少年的富贵,尊严地位,顷刻间烟消云散了。这一切,像一场永远忘不掉的恶梦,留在了曹雪芹的心底。

曹家结束了豪华奢侈的生活,凄凄惨惨地回到北京。曹雪芹锦衣玉食的少年时代也就结束了。

曹家遭了难,长辈们都把重振家业的希望寄托在曹雪芹的身上。特别是叔父,更是催着他苦读经书,学写八股文,准备参加科举考试,好让曹家重返官场。

不想,曹雪芹还是小时候那个脾气。他不喜欢那些古板的教条和封建的礼教,而一心向往自由的生活。

他在北京的住处,先还有家仆三对,房屋十七八间。宅西还有个小园子,题名“芷园”,是叔祖曹宣生前亲笔书写,刻石为月洞园门的横额。园子里也有垂柳、荷塘、亭阁。这曾祖手里经营起来的产业,比起江宁织造府来,当然又老又旧又小。但能够发还,曹家还可以养家度日。也可以想见“父兄”的心愿、“师友”的意向:本是仕宦世家,当以仕途为正途。所有的“教育”和“规谈”,都会是管教曹雪芹潜心熟读“四书五经”,规劝曹雪芹提考篮、走科场、博得榜上题名,作为进身之阶。把中兴家业的希望,光宗耀祖的迷梦,纷纷地牢牢地落在这个单传独子身上。当年的压力,可想而知。

偏偏曹雪芹在“锦衣纨袴餍肥”的时候,就是偷读《西厢》《西游》、暗看野史外史的公子。他入世,钟爱的是一个情字;他出世,幻想的是一个仙字;他秉性上,有超出常人的敏感。

家中自然不会罢休,把他送到内务府主办的景山官学攻读。官学规定学龄到23岁为止。青年曹雪芹,在官学也好,学龄满后也好,一直闲居在家,做诗弹琴,赏花玩物———他玩的东西很多,还都能玩出名堂来。惟独经书等正经学问,却撂在一边,上景山官学期间,他玩过戏。当时富贵人家,时兴养个戏班子。《红楼梦》中有细致的描写。原来曹雪芹是行家,若没有玩出过名堂,写不出那样的情理。

景山观德殿西北角,有一条苏州巷。苏州织造府常为朝廷选送演员,都在这里住宿。据内务府规定,官学与苏州巷不许来往。那就是士大夫阶层的学士,与下三烂的戏子不能交游。曹雪芹若像一般公子少爷,弹弹曲子听听歌,也是雅事。酒酣耳热,趁兴唱两口也不失大雅。但曹雪芹与他们交朋友,有的成了知交。

不用说十八世纪,就是20世纪上半叶,戏子还是下贱人。学校学生为美、为活跃、为自由、为宣传、为存在而演剧,也要力排众议。若因爱心而着迷的,也还是有“放浪”之讥。

曹雪芹在200年前,竟发过奇想,索性加入戏班,浪迹江湖。

显亲贵戚们呢?把光耀门庭的希望寄在他身上的家人呢?不消说,给他安排了另一条路,用推送的办法,用举荐的手段,在他头上戴上贡生帽子,算是塞给他一个秀才资格。看上他聪明,估计他有才学,督促他三年五年考上个进士,从此,“学而优则仕”,走上祖宗们上升的道路。

景山官学的年岁限制在23岁,23岁以后,曹雪芹顶着个贡(ɡònɡ)生空名,再没有在仕途上前进一步。

因为家境一天不如一天,已经三十多岁的曹雪芹,只好到宗学里找个差事,每天抄抄写写,挣点儿钱。虽然地位很低,但是他那超群的才华和狂放的性格,得到不少学生的尊敬和仰慕。每天晚上,不少学生都要聚到曹雪芹的房里,听他谈古论今。曹雪芹讲起话来声音洪亮,时而嘻笑怒骂,时而又幽默风趣。小屋里不时传出朗朗的笑声,在寂静的夜色中回荡。

在这些学生中,有两个人和曹雪芹来往最多,一个叫敦敏,一个叫敦诚,是亲兄弟,都还不到二十岁。他俩虽然是皇族子弟,可是家庭受过打击,贵族习气不多,而且性情开朗,和曹雪芹十分投机。

在后来的日子里,敦敏和敦诚兄弟一直和曹雪芹往来不断,对他的帮助很大。西山晚景

曹雪芹好不容易在宗学里得到个差使,却又离开了。只因乾隆十九年(1754),右翼宗学改组,搬到宣武门内绒线胡同去了。可能就在这时把差使丢了。

他和正经学府合不来;和学究们不好相处,那是可信的。离开以后或许是没有再谋差使,或许是没有门路谋,他去了乡下,到西山旗地过起贫寒日子来了。

好友敦诚也当差使出了远门,想念曹雪芹,写诗说曹是魏武曹操的后代,如今落魄在蓬蒿(hāo)满目的山村。当年江南的繁华梦早已消失,富贵如浮云,不再有幻想。安心像司马相如开小酒店那样,穿起土布短衣,虽说贫贱,却是自食其力。

曹雪芹初到香山,照旗营规定,每月可以领到“月例银”四两,每季度可领一石七斗米。他住三间草房,和原配夫人一起,还生育了一个男孩。旗营发放的钱粮,实不够生活,他又不会农活,又散漫不理会家计,生活可想而知十分困难。

曹雪芹住在几间茅草屋里。家里除了盆盆罐罐(ɡuàn)就只有一张破旧的绳床、一条板凳和一张桌子了。门前不远处是一片树林,一条杂草丛生、弯弯曲曲的小路通向村外,一切都显得那么寂寞、凄凉。只有院子里的几棵嫩竹、几株鲜花,给这里增添(tiān)了几分生气。

没有经济来源,全家人常常靠喝粥(zhōu)充饥。曹雪芹偏偏又爱喝酒。有一回,他在小酒店喝完了酒,才发现身上连一文钱也没有了,只好对店主人说:“我给你画张画吧,卖画的钱就顶我欠你的酒钱。”

店主人还不知道曹雪芹的画好,有些半信半疑地接过画,等到托人把画卖了,价钱果然不错。以后曹雪芹就常常以画换酒了。

贫困的生活没有压倒曹雪芹,反倒使他在这里尝到了身处恬(tián)静、自然的田园的乐趣。每天清晨,他都要来到树林里,舞上一会宝剑。

这样的时候,若是遇见意气相投的朋友,就会一见如故,或相见恨晚。他远离市井,疏远了富亲贵戚,冷淡了热衷科场的人物,那“五日京兆”,宦海浮沉,更是眼不见为净。他是“离群”,但不“索居”;他有“幻灭”,但仍有“追求”;他家徒四壁,但胸有块垒(lěi);他落荒,但不出世。如果不是这样,怎么可能完成这么一部光芒四射的大书!

有一位村塾shú)教师张宜泉,是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祖先也曾以战功授勋(xūn),有过富丽的宅第庭园。13岁亡父,受哥嫂虐(nüè)待,家道也日益败落。他离家混日子,流落到西山旗营,在山乡私塾里,教几个孩子糊口。喜欢饮酒做诗,诗集的序言中说:“家门不幸,书剑飘零,30年来,百无一就。”

张宜泉与曹雪芹结识以后,有时曹雪芹去看他,他就“破灶添新火,春灯结细花”,放怀纵谈,也就是如今说的“侃(kǎn)大山”或“砍大山”,直“砍”到明月西斜,天边露白,兴奋得不能够睡觉。有时张宜泉来访曹雪芹,也离不了诗、酒、琴和相对相“砍”。都“砍”些什么?从张宜泉留下的诗集中,可以看见这位塾师的傲

骨、愤世、壮怀,还有诙(huī)谐和放达,性格上两人也有相似。

还有的诗里,隐约露出对政治的讥讽,照当时“文字狱”的做法,若被摘录揭发,可够杀身灭族的了。

乾隆二十六年(1761)初秋,曹雪芹长久没有进城了,敦敏敦诚兄弟想念起来,一同下乡来看望,走曲折小径,见门前杂草荒凉,茅屋破败萧条,不胜感慨,两人都写了诗。

从这些诗里,可以看见住处荒僻,生活更加困苦了,全家喝稀粥,卖画付酒账。来了人还热情赊(shē)酒留客,喝多了酒还似阮(ruǎn)籍那样翻白眼,藐视世态炎凉。

曹雪芹在西山穷居写书中间,还和瘸(qué)腿的于叔度、病目的白媪(ǎo)等人交往,还为残疾人尽心尽力做过好事。

这时,曹雪芹也困难长久了。就是给他几个钱,这么一大家子,也起不了多少作用。总要想个什么顶用的办法才好。这时,他听说,公子哥儿买个风筝,“一掷(zhì)数十金”,够他们家吃用几个月了。

恰巧曹雪芹爱玩风筝,不时自扎自玩,日久,玩出行道来了。身边有现成的竹纸,说着就动手,连扎带糊又画了几个,交给朋友拿去,说不定能混两天日子。

不想除夕那天,朋友顶着雪花,牵着驴来了,驴背上驮着鸭、酒、菜、果,欢欢喜喜告诉曹雪芹,那几个风筝,竟卖了个好价钱,可以过一个肥年了。著书与辞世

在西山的大部分时间,曹雪芹回到家里,便在破旧的书桌上铺开纸笔,开始凝神写作。每当这时候,那些消逝的岁月和许许多多熟悉的人物都一齐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催促着他不停地写下去。曹雪芹常常忘记了是在写书,而把自己同书中人物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写到动情的地方,他甚至激动得伏案大哭。他经常把纸笔掖加(yē)在腰间,不管走到哪里,只要看到或想到可以写进书里的情节,就马上掏出纸笔写起来。

有一回,他正陪—个朋友在酒馆里喝酒聊天。说着说着,他忽然打住了话头儿,眼也发直了。“您怎么啦?是病了吗?”朋友奇怪地问。

曹雪芹不回答,猛地站起身来,拔腿就往家走。有几个人见曹雪芹这副模样,都很好奇,就跟着去看。等到了曹家,见他正坐在桌子旁边写书呢!

曹雪芹的这些举动,常常使那些不知底细的人,以为他疯疯癫癫(diān),而那些了解他的人,却非常佩服他。

大约在曹雪芹三十八岁的时候,《红楼梦》的初稿终于写完了,大约有一百一十回,一百多万字。只是曹雪芹想尽快把初稿写出来,有很多地方没有来得及细细推敲。初稿完成以后,曹雪芹就开始对书稿进行精心的修改。

谁知书还没有改好,不幸的事却接连发生。先是曹雪芹的妻子在贫病中死去。不久,一个朋友把借去的《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的书稿给弄丢了。这些书稿,是曹雪芹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呕心沥血写出来的,现在要重新补写,该是多么艰难的事啊!

长期贫困的生活,心情的郁闷,写作的劳累,使曹雪芹看上去就像一个虚弱的老人。虽然为了早日写完书稿,他每日里仍在拼命地写,可力不从心,写作速度进展得很慢。就在这一年,更为致命的打击又降临了。

那年夏天,北京郊区一带流行痘疹(又叫“天花”,一种急性传染病。现在这种病已经被消灭)。很多孩子都病死了。曹雪芹生怕他的儿子染上病,整日里提心吊胆。可孩子还是被传染了。曹雪芹没钱给孩子抓药治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病情一天天加重。到了秋天,儿子死了。

这个孩子是曹雪芹惟(wéi)一的亲骨肉,也是他的欢乐和希望。如今,儿子死了,曹雪芹的灵魂也好像跟着儿子去了。他常常呆呆地站在儿子的坟前,嘴里不住地说着:“苍天啊!你对我已经如此不公了,为什么还要让我再尝到晚年丧子的悲哀啊!”

曹雪芹为了排遣(qiǎn)心中的哀痛,就拼命地喝酒,身体也越来越坏了。这时候,只有敦敏和敦诚兄弟经常来看他,安慰他。

深秋的一天,曹雪芹来到城里去看望敦敏和敦诚。他们喝了很多酒,话也越说越多。曹雪芹想到自己早年繁华,晚年零落的坎坷遭遇,想到这个社会的不公和黑暗,一时抑制不住心中的激愤,就走到书案前,拿起了画笔。他稍稍沉思了片刻,就在纸上画了起来。他手中的画笔,时而屈折弯转,时而奋力直下,一会儿,一块傲然挺立的巨石跃然纸上。

敦敏看着画上的石头,不禁脱口赞道:“雪芹兄,你自己正是这块大石头啊!”

说罢,他立即提起笔,在画旁写下了四句诗:傲骨知君世已有,磷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块垒时。

这首诗生动地表现了曹雪芹傲岸、狂放的性格和抑郁、愤懑(mèn)的心情。

他喝酒喝得更厉害了,心里又不痛快,不久自己也病了。到了快过年的时候,他的病越来越重,朋友去看他,劝他好好养病,他说:“我该骂的也骂了,该说的也说了,我这病是治不了啦,怕过不了初一。我那部书请你给我传出去!”到除夕那天他就死了。这是1763年的冬天。

儿子死在中秋节,他死在除夕。民间的说法是:占了两个“绝日”。

除夕死人,倍加凄惨。不过只有传说中说出点情景。“……他一死,他的续妻只管哭,一点没办法。大过年的,谁没有个事儿,幸亏同院的街坊老太太来帮些忙。老太太对曹雪芹续妻说:他活着的时候对你那么好,他死了你连个纸钱都不给他烧?就找把剪子拿起桌上整叠的字纸剪了许多纸钱给烧了。”“……初一那天有人给曹雪芹的朋友们报丧,丧事都是敦家哥俩和别的朋友给他们办的。停灵了4天或是7天,乾隆二十九年正月初几就出殡了,葬在他原先住的正白旗本旗的义地地藏沟……香山地藏沟是给穷的、孤寡(ɡuǎ)没有后人者用的义地。送葬回来后,有人看到沿路的纸钱,一面有字,拾起来一看,是《红楼梦》的底稿。就连忙沿路捡,捡起一大堆纸钱,包了一包。回到曹雪芹家—看,原来是《红楼梦》后40回的稿子。又在桌屉里发现包好了的前80回的原稿和120回的目录。”

曹雪芹死后,敦敏敦诚张宜泉几位好友,还有当时读到传抄本,深为感动佩服的读者,都有诗悼(dào)贪怀念。不过最沉痛的,还是脂砚(yàn)斋(zhāi)在《石头记》重评本第一回上加了一条评话说:“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日,哭成此书。壬(rén)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歌德歌德(1749~1832)是德国最伟大的诗人,也是世界文学史上影响最为巨大的文豪之一。青年时代,歌德接受了当时的进步思想,参加了被称为“德国文艺复兴”的“狂飙(biāo)突进运动”。他后来进入魏玛宫廷,长期主持国务,颇有政绩。歌德是与荷马、但丁、莎士比亚比肩而立的大文豪,是德国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家。他25岁时创作了书信体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在当时的欧洲有巨大影响,直到今天仍有众多读者。歌德花费约60年时间写成的诗剧《浮士德》是一部真正的文学巨著,代表德国文学的最高成就,也是世界文学史中影响最为巨大的名著之一。贵族少年

1749年8月28日,在德国西南部莱因河畔的法兰克福市内的参议员家里,诞生一个男婴,他就是约翰·沃尔夫冈·歌德。他刚出娘胎就处于假死状态,接生婆很费了一番手脚,才使他苏醒。

歌德的童年是幸福的。他的父亲是一个富有的裁缝师的儿子,受过良好的教育,曾游历欧洲各国,取得了博士学位。他娶了法兰克福市市长的独生女儿为妻。他们一共生有六个孩子,但只剩下歌德和一个妹妹,其余四个都夭折了。

歌德的父亲拥有许多精美的图书,包括各种语言文字的书籍,还有很多名画。更重要的,是父亲对小歌德兄妹俩管教很严,对他们进行严格的家庭教育。

小歌德天资聪明过人,但对父亲的教育方法和压制手段很反感。他时常逃到外祖父那儿,自由自在地遨(áo)游一番。

市长的家就像一座堡垒。宽敞的院子,被四周错落有致的建筑环护着。院子后边,一个很大的花园,百花争妍(yán),蜂蝶翩(piān)飞。

在外祖父家玩腻(nì)了,小歌德就邀了几个贵族的子弟一起玩耍。

小歌德在父亲的指点下,一点即会,他只用了四个星期就掌握了英语的初级课程。他还学习《旧约全书》的原文。父亲还教他弹旧式大钢琴,拉大提琴,又教他击剑、骑马,并告诉他怎样写诗。

歌德的学习方法很灵活,并且尽力地加进趣味性,学习起来愉快一些。例如,他要学习德语、拉丁语、意大利语、英语、法语、布伯希莱语。在学到一定程度后,他忽起一个念头,想用所学过的各国文学写成一个故事,用来综合地练习外语。他虚构了一家有六七个兄妹的故事。只小妹在家,其他人都到外地,彼此相隔很远,又好久未见,只好靠通信介绍自己的情况。老大哥是用漂亮的德文汇报他旅行中的种种见闻和情况。他的妹妹是以一种闺阁体文字给大哥回信,讲述家中的事情和自己的心境。二弟是研究神学的,用很规矩的拉丁文写信,在信后附言时,又用的是希腊文。三弟是在汉堡做商店雇员,经常用英文通信。四弟居留马赛,自然用法文写信。五弟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音乐家,居住在意大利,用意大利文写信。最小的兄弟像一只活泼的小鸟,他不懂其他语言,只会用犹太人的德文(布伯希莱语)写信。他这样写好后,给他的父亲看,父亲为他的妙想和奇才,高兴得大笑起来。

歌德的父亲除了在功课上教育他,也教育他如何为人做事,培养他成为一个较完善的人,在这方面也有许多生动的小故事。

歌德家是老式住宅,屋子里有许多弯弯曲曲的幽(yōu)暗处,歌德小兄妹俩,一看到这黑洞洞的地方,就以为里面藏着妖婆或魔鬼,在幼小的心灵中常常引起恐惧。他父亲知道后,让两个孩子与大人分开独居。两个可怜的孩子,晚上躺在床上幻想着妖魔鬼怪,十分害怕,溜下床来,想到男佣或女佣人屋里去找伴。每次一开开屋门,就看到父亲披着睡衣站在走廊(lánɡ)上,用严厉的口气,逼他们回屋去。一边是恶魔妖婆,一边是可怕的父亲,孩子们夹在这两种可怕之间,只好在可怕的幻想中睡去。歌德的母亲很善良温和,但也不敢违背丈夫的命令,只能耐心地对孩子讲解没有妖魔,不用怕,要勇敢、大胆、放心地独睡,还说谁夜间不害怕,睡得香甜,早上奖给一个大桃子。这办法真灵,孩子们渐渐地胆大起来,这使歌德懂得勇敢、大胆、坚强的意志是锻炼出来的。

歌德的父亲还教育儿子要学会克制和忍受,在忍受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痛苦中,可以使人变得坚强。这也是当时社会上的一种普遍的道德观念。因此,有时孩子们在游戏时,比赛谁能坚持吃苦。

儿童往往没有长性,干一件事,刚开一个头,就不干了。歌德的父亲认为要教育儿童成大事,必须让他们干什么都要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有一年冬天,晚上没事,父亲把家人叫在一起,让他们听歌德朗诵苏格兰教士保沃的《教皇本纪》,这种对教会枯燥无味的叙述,只有很少或简直没有什么能引起他们的兴趣。尽管歌德的父亲首先带头打呵欠,觉得没劲,仍让歌德念完,大家也跟着听完。

歌德小时候很聪明,也很淘气。

有一天下午,小歌德把瓷制的小锅、小罐、小盘等小玩具拿到临街的窗前来玩,过一会儿,就玩腻了,想玩出个新名堂,他顺手把一个小盘仍到街上,瓷盘掉到石街上不仅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还裂成许多小碎块,他觉得好玩极了。这时,住在街对面的奥克逊施太因三兄弟也正在窗前玩,看见小歌德往外摔东西,也觉得蛮有乐趣,乐得拍起手来叫好,还大声喊道:“再来一个”,“再来一个”。由于有人怂恿,有人欣赏,小歌德更来劲了,又毫不踌躇地把一个小瓷锅扔了出去,随着哗啦一声响,又引起一片欢呼声,对面的三兄弟起劲地喊好叫嚷,“再来一个”,“再来一个”,就是在这不断的喝彩声中,在愉快的催促声中,小歌德把身边的盘儿、锅儿、罐儿统统地扔了出去,但他的玩性仍没有减。对面的三兄弟也不愿意这样结束,他们鼓动小歌德到厨房去拿盘子和碗来扔。小歌德为了博得他们的欢心和自己玩个痛快,跑到厨房搬来一摞摞的盘子,继续扔着玩。摔完了再去搬,几乎把厨房的盘子摔了个精光。

小歌德把一些东西毁坏掉,往往是由于好奇,凡是新奇的东西他都要拆开来看一看,结果给弄坏。歌德家里有一个用深红色布包装着的含铁磁石,外表很美观。小歌德对它能吸铁,而且越吸越多,感到十分地奇妙,他以为把外面裹(ɡuǒ)着的布拆开,就可以知道个究竟。当他把缝制很精美的包装撕(sī)开以后,里面只是一块铁皮包着的东西,他又把铁皮打开,只剩下一块石头(磁石),他花了很大功夫,用针和铁末儿做试验,仍没有弄明白这里的奥秘,想把它重新装置起来,可惜布和铁皮都弄坏了,无法还原,只好把这奇妙的仪器扔掉。

歌德的父亲对孩子们的淘气,无意识地搞坏一些东西并不认真计较,反而欣赏他的聪明。然而,对孩子交坏朋友,有意识地搞一些恶作剧,则严加管教。大约歌德十四岁时,曾因交朋友陷于迷惑(huò)苦恼之中。有一天,他和一个叫皮拉德斯的男孩在林荫(yīn)路上散步,皮拉德斯对歌德说:“你的诗给我的印象还是像从前一样好,你新近送给我看的诗,我曾经在几个同伴面前念过,他们没有一个相信那是你写的。”歌德道:“随它去吧,我做诗是娱悦自己的,别人怎样讲,任由他们说去吧。”说来也巧,这时正有一个不相信他能写好诗的少年从那边走来。皮拉德斯把那个人叫住,指着歌德说:“他就是写那些出色诗的人,你不是不相信他能写出来吗?”那个少年回答说:“我并没有恶意,如果他胸中真有做诗的才学,我对他表示崇敬。”皮拉德斯接着说:“不用费多少麻烦就可以让你折服,随便出一个题目给他,他即席就做一首诗给你看。”那个人说:“好,他敢不敢用诗体写一封很绮(qǐ)丽的情书,当作一个含羞的少女给一个少年写的,吐露她对他的爱慕之情。”歌德自负地答道:“再没有比这个更容易的了。”于是他就坐在路边的长凳上构思,很快就写出来了。当歌德把它朗诵出来时,那个少年很惊诧,写很太好了。皮拉德斯觉得脸上有光,也跟着狂喜。歌德从小就受到有关诗歌、音乐、美术、戏剧的教育、在这方面都显示了他有一定的才华。

歌德家里一来客人,父亲为了向客人炫耀自己的儿子有才华,就让歌德给客人背诵诗歌。

歌德确实在写诗上有才华,他很自负,但他并不骄傲,他时常检验自己写的诗水平怎么样。有一回他看到几个写诗很平常的孩子得到大人的赞扬,疑惑起别人对他的赞扬也是如此。后来他把自己写的诗与别人写的诗进行比较,才觉得自己的诗确实比别人写得好。当他上大学时,拿出少年时写的诗来看,统统认为写得不好,一把火全烧了。

歌德的父亲在教育儿子的计划中,有音乐和绘画两门课程。父亲所以有这样的主张,是因为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皇帝明文颁(bān)布过学生要学音乐和美术。歌德在请音乐教师时,还有一段故事:有一回他到一个小朋友的家里去玩,正赶上这个小朋友练习弹钢琴。这个小朋友边弹边呼唤着一些诙谐有趣的名字。歌德很感兴趣。这位小朋友告诉歌德,每个手指和每个黑白键都起了一个怪名字,弹起来一呼唤,就好像童话故事中的小人浮现在眼前,有意思又好记忆。歌德以为这是他的老师这样教音乐的。回来后,与妹妹商量,让父亲也请这位教师来教他俩弹钢琴。父亲真把这位教师请来了。然而这个教师在教音乐时,无论是教乐谱,还是识键盘和运用手指,都没有什么诙谐有趣的玩意儿,教师总是板着脸,枯燥地讲解。歌德的妹妹多次埋怨歌德,说他骗了她。后来才知道,那个小朋友的种种诙谐的玩意儿,并非教师教他的,完全是自己杜撰出来的。

在学音乐上,歌德的父亲对歌德要求并不严格,只要学会弹钢琴就可以了。对他妹妹反而要求很严,父亲认为女孩必须有较高的音乐修养和较高的钢琴演奏能力。歌德音乐水平虽然不高,但他的音乐修养,对他创作诗歌大有益处。他的许多诗具有音乐的美,配上乐曲就可以歌唱。

说起歌德学画,他说他的图画老师只是一个半拉子的艺术家,只教他们画线条。先画眼睛、鼻子、嘴唇和耳朵,最后才画头脸,人的头像是七拼八凑出来的。歌德对这种画法不感兴趣。他找来法国画家勒勃伦的表情画来临摹。后来,他更喜欢画风景画。歌德的父亲从没有学过画画,为了指导儿子画画,也跟着学画。他主要是临摹意大利画家皮阿扎达的人头画。歌德在画画上,确有一些天资,风景画画得不错,他父亲很爱他的画,凡是他的画,父亲都要细心地整理装订,整整齐齐地保存起来。有时歌德在一张纸上乱画许多东西,他父亲也会细心地把它们剪下来,重新分别整理好。父亲热心的指导和关怀,使歌德对绘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在莱比锡上大学时,专门跑到美术学院去学画。

歌德对戏剧的爱好,是从看木偶戏开始的。歌德的老祖母很喜爱自己的孙儿孙女,经常让歌德兄妹在自己屋玩。并给他们制作了许多小玩具。有一年圣诞节的前夜,老祖母叫人演出一台木偶戏,演完后,又把这些木偶交给孩子们,让他们自己演着玩,稍大一些,歌德从外祖父(汉兰克福市市长)那里弄来进戏院看戏的免费票,几乎每天都去看,演的多是用法语表演的法国戏。他听得似懂非懂,但很着迷,想找剧本来看一看。在翻父亲的藏书时,发现有法国古典主义悲剧家拉辛的剧本。他模仿舞台演员的样子朗读剧本。其中有的段落,他已经背熟。他父亲看到他看戏后,法语有很大长进。也就不反对他去看戏。博学而复杂的人生

1765年,16岁的歌德,离开自己的故乡,到莱(lái)比锡市去上大学。他渴望到外面去求学。不过,这毕竟是第一次离开父母去独立生活。他心里不免有点发怵,临行时,严厉的父母变得慈祥可亲,妈妈潮湿的眼睛,妹妹眼里含着的泪珠,使他油然产生爱恋之情、别离之愁。

歌德到了莱比锡以后,首先感到的是这里与家乡有很大的不同。这里不仅有着彼此类似的高大建筑物、熙熙(xī)攘攘繁华的集市,而且还有与家乡不同的风尚、穿着、语言和礼仪。

歌德向往的是格廷很大学,他崇拜那里的语言学教授海奈和东方学者米凯里斯,想学习语言文学。曾向父亲提出,并且还有一些世交帮助说情,但他父亲执拗(niù)地让他到莱比锡大学学法律。临行时,歌德的父亲给歌德谈了一小时的话,告诉他治学立身之道,如何在大学学习和将来如何到社会上干事。但他已产生了逆(nì)反心理,没有听进去。

歌德在法律系学习了三年,并没有学到什么真东西。他根本没有把精力放在学法律上,而是去搞他喜欢的写诗、绘画和进修文学课。

歌德在近十九时,有一天半夜里,他咽喉出血,疼醒了。他刚刚叫醒隔壁的邻居,就晕了过去。一连好几个星期他卧床不起。起初歌德以为自己得了肺痨(láo),后又认为是咽喉炎、肠炎。医生也诊断不出是什么病。

歌德因病回到自己家里,非常沮(jǔ)丧,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海上遭难者回来那样,很不是滋味。进了家门,由于与家人久别和带病归来,得到了热情洋溢的接待,心里得到很大安慰(wèi)。家里人虽然从他的脸色苍白上和神情不定中感到他在外面遇到什么事情,但并没有急于问他,想待他好了再慢慢问清楚。歌德的父亲看到即将大学毕业的儿子,中途辍学,由一个强壮勤勉的孩子变成病夫,而且这孩子在精神上好像也有创伤,心里很不痛快,只是在歌德面前极力掩饰着不表现出来,他只表示出要歌德赶快治疗好的愿望。他希望儿子病好后,重新上大学,继续深造。

歌德的咽喉炎还没有好,脖子上又长了一个瘤(liú),接着消化系统又出了毛病,病魔在折磨着他。给歌德看病的内科医生有一种自制的灵丹妙药,这药是用炼金术炼出来的。医生说这种药可以治歌德的病,并鼓励歌德自己来炼制。歌德母亲的一位女友,听了医生的话,信以为真,怂恿歌德这样做。歌德呆着没事,也想试一试,就借来许多炼金术的书来读。后来,歌德的母亲的那个女友也加入了歌德的炼丹工作。先是那个女朋友家的大屋子里安置了一个小风炉,准备好了中等大小的玻璃管和蒸馏(liú)器。按照韦林的《神秘的魔术》和医生讲的方法炼制起来。他们用铁、碱(jiǎn)作原料,炼制出一种神秘的精美的中性盐。歌德病体好了一点,在自己家中的楼顶屋内,装设好一套小小的仪器,安着一个带有砂浴器的小风炉。这时,他的情趣已经不在炼丹上,而是对化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用纯净的石英跟相当分量的碱合在一块熔炼,于是就产生了一种透明的玻璃,玻璃接触空气又熔化为一种美丽明亮的液体,那就是硅盐液体了。歌德这时找到博尔哈夫的《化学纲要》(这是一本打破了炼金术迷妄的科学著作),读起来很感兴趣。接着又把博尔哈夫的其他著作找来读,使他了解了有关化学的一般知识。这为他后来研究自然科学、光学、矿物学等打下了基础。

1770年的4月,年仅21岁的歌德来到了斯特拉斯堡。他是奉父亲之命来这个城市学习法律的,因为父亲希望他成为一个大法官,有朝一日能名扬天下。但歌德的天性更喜爱诗歌,喜爱文学艺术,他对枯燥(zào)的法律不感兴趣。

这一天,歌德正从他寓居的旅馆走出来,准备出去拜访一位朋友。他来到大门外,正准备走下台阶,忽然不远处向他走来一个人,引起了歌德的注意。

这人穿着一件教士的黑色缎(duàn)子长袍,头上的发卷在后脑勺上盘起,一种高傲、脱俗、飘逸的风度,不由令歌德停住了脚步。“此人装束古怪而风度举止不凡,他一定是个大人物。”歌德在心里对自己说。忽然,他想起了从朋友那儿听来的一则消息,说大思想家赫尔德近日正光临斯特拉斯堡市。“对了!一定是他!”歌德凭着敏锐的直觉,认定眼前这位人物正是赫尔德。

歌德大喜过望,他迎上前去,向迎面走来的人鞠(jū)了一躬(ɡōnɡ),有礼貌地说:“您一定是大名鼎鼎(dǐnɡ)的思想家赫尔德先生吧!”

那人停下脚步,双目炯炯有神地看了看歌德,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显然,他对歌德的言行很有好感。“您叫什么名字?”此人问道。“约翰·沃尔夫冈·歌德。”歌德报完自己的名字,内心一阵羞愧。他想,我的名字报出来有什么意义?大人物一会儿就把我忘了。接着,歌德鼓起勇气,恳切地说道:“您能否允许我到您的寓所拜访,亲聆教诲?”

那人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笔记本,撕下一页,又取出笔,在纸上飞快写了一行字,递给了歌德。

歌德看着一行住址下面,赫然就是赫尔德的名字。他激动不己地说:“万分感谢您的接纳,我今晚就可以去您那儿吗?”“可以。”赫尔德应允了。

歌德当晚就拜访了赫尔德。赫尔德那高尚的人格、渊博的学识今歌德折服不已。当时,这个年仅26岁的思想家,在哲学、文学、历史、政治、宗教等方面都已具备广博的知识,并已有了引人注目的建树。歌德一次次地拜访赫尔德,与这位思想家、大诗人一起海阔天空地交流思想和诗艺,交情极其深厚。歌德自己认为,与赫尔德的交往,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之一。

赫尔德对歌德非常器(qì)重,对他的诗才大加赞赏。这给年轻的歌德以极大鼓舞。

1771年8月,歌德与赫尔德分手后,在斯特拉斯堡取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又回到了故乡法兰克福。他一面从事律师工作,一面从事文学创作。在这段时期内,歌德的文学创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他在诗歌、戏剧方面都取得了成就。这些作品充满了“狂飙(biāo)突进运动”的反叛精神。

歌德在家乡时,与几位朋友一起办了一个文学刊物,叫《莎士比亚命名日》。他受赫尔德的影响,对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极其推崇和热爱。在聚会时,歌德总是在屋子里来回踱(duó)步,充满激情地朗诵着莎士在亚戏剧中的著名段落。

歌德的独立思想,他的反对封建专制、渴望自由的思想,越来越显露出来。父亲对他很不满,他本来盼望儿子成为大法官,但儿子现在整夜外出游荡,回来后又写些荒唐的东西。他只是无奈地为儿子摇着头,十分不解。

这时,歌德在为他的渴望自由的思想寻找一个原型、一个人物,一旦找到了,他将把自己的一腔激情倾泻在这个人物身上,将他表现得栩栩如生。

有一天,歌德从市立图书馆回来,对他母亲兴奋地说:“妈妈!我在图书馆找到了一本书,是关于铁手骑士葛兹·冯·伯利欣根的一本传记,我要把它编成一个剧本!铁手骑士将使这些市侩(kuài)们睁大眼睛!真光荣啊———这只铁手。”

葛兹,是16世纪德国的一个没落骑士,他曾一度参加农民起义。在葛兹这位骑士的身上,歌德看到了一种反抗腐朽现实的反叛精神以及对自由的向往,这触发了歌德在内心中蕴藏已久的对自由和个性的热烈想像,这种想像力使歌德的精神得到升华。

歌德先不急于动笔,他先把腹中的构思一点一点地讲给妹妹听。他妹妹听得十分人迷,催促哥哥说:“哥哥,你为什么还不动笔,赶紧把你大脑里的奇思异想固定在纸上吧,免得它们一不留神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呢。”“你不用着急,妹妹,”歌德胸有成竹地说。

经过缜(zhěn)密的构思,精心的准备,歌德终于动笔了,他只花了6个星期的时间,就完成了《铁手骑士葛兹·冯·伯利欣根》的第一稿。

歌德将稿件寄给赫尔德,请他指点。

赫尔德回信说,他认为歌德受莎士比亚影响太大,莎士比亚反而害了歌德。也就是说,赫尔德对第一稿不满意。

歌德没有为老师的批评而泄气。他再次思考自己的创作过程,找出剧本中不足的地方,理解了造成不足的根本原因何在。于是歌德再次动笔,一气呵成写成了第二稿。

剧本寄给赫尔德和其他文学家后,令他们大为震惊。赫尔德终于为歌德的才华所折服。他高度评价了《铁手骑士葛兹·冯·伯利欣根》,说:“这个剧本里,存在着德国式的力量和深邃(suì)的真理。”

当时的一位诗人毕尔格尔赞扬歌德是“德国的莎士比亚。”

剧本在各地剧院上演,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人们为剧中的反封建的英雄人物所深深打动。歌德成了人们评论的中心人物。

歌德的“葛兹”成功了。读者的来信像雪片般飞向歌德家中。歌德父亲终于理解了儿子,他为儿子的成功而激动得热泪盈眶。

歌德在当时以赫尔德为代表的“狂飙突进”思想的影响下,走上了一条文学创作的伟大道路,并成为这场运动的一位中坚人物。

尽管歌德不喜欢律师职业,但他从斯特拉斯堡回来后,在他22岁生日那一天,仍向政府递上呈文,请求接纳他为律师。在漫长的三年中,歌德受理了28桩案件,主要是充当了法兰克福犹太人的辩护人。他的自由散漫与诉讼手续的墨守成规,处处显得格格不入。

歌德这个时期就是一面当律师,一面从事文学创作。对他的父亲又采取了顺从和反叛的二重性做法。

歌德在法兰克福当律师时,忽然听到他在莱比锡的一个同学,也是他的好朋友因失恋而自杀了,这使他感到十分震惊。“自杀”,这个使生灵自我毁灭的重大命题,也曾长久地萦绕在歌德的脑海中。尤其最近一个时期,他也曾有失恋的痛苦折磨着他,他也有强烈的自杀的念头。从14岁到22岁,他恋爱三次,都以悲剧结束。然而,他与以鲁塞冷不同的是:尽管他那易于激动的感情,飘忽不定的情绪,像一匹野马一样横冲直撞,与以鲁塞冷相似。但是,歌德在关键时刻,会给这野马戴上理智的笼(lónɡ)头,让它冷静下来思考,不像以鲁塞冷那样感情用事。他想自杀,迟迟不肯付诸(zhū)行动。他把一柄磨得锋利的短剑放在床边,准备夜里自杀,却没能实现。你瞧,这天晚上,在熄灯之前,他躺在床上,把利剑对着胸口,两手紧紧地攥(zuàn)着剑柄,只要猛一用劲,就会刺进二三寸深,从而结束生命。他激动,他流眼泪,但那双手只是微微地颤动,很长时间并不肯用劲把剑扎下去,他左思右想,还是勇敢地活下去好。他把剑放在床边,翻身侧卧着,他要为是否自杀找到理论依据,彻底地摆脱这种犹豫不决的状态。他这样想着:“哪一位名人讲过自杀呢?……噢,记得孟德斯鸠说过:只有大人物和英雄才有任意死去的权利,他们不是因为轻生厌世而自杀,而是为一种理想为一种精神用自杀结束他悲剧的最后一幕,这样的自杀是无可非议的。”

歌德不想躺着了,他坐了起来,继续思索着:“我为什么要自杀?要摆脱失恋的痛苦吗?这又何必去死,拿破仑不是说过:‘最巧妙的解决恋爱纠纷的办法———是从女人身边逃跑’,躲开她,慢慢地就能减轻痛苦。……”

歌德站了起来,伸一伸懒腰,高兴地说:“这些想法真不错,把我从自杀的意图和妄(wànɡ)想中解救出来了!”

歌德这时正受英国感伤主义诗歌的影响。他觉得德国青年本是严肃的,现在也染上了病态的感伤,轻生厌世的心理。以鲁塞冷就是一个。英国诗人能正确地描绘出现实的悲哀,歌德也要向英国诗人那样,真实地描绘出以鲁塞冷这一类人的心态。

歌德开始搜集有关以鲁塞冷的材料,当他详细地了解以鲁塞冷的恋爱经过后,他说:“我已有写好《少年维特之烦恼》的全部情节了。”以鲁塞冷的恋爱故事与歌德和绿蒂的相爱失恋的情景非常相似,他有爱和恨、幸福和痛苦的亲身感受。因此,他拿起笔来疾(jí)书,仅用四周的时间,就写出了《少年维特之烦恼》。《少年维特之烦恼》的主要情节,是来自歌德与绿蒂的恋爱事实,维特就是歌德,只是歌德失恋后没有自杀。歌德于1772年5月到韦(wéi)茨(cí)拉尔城的德意志帝国法院作实习律师,在这里认识了法院法官亨利·布胡的长女,年已十九岁的绿蒂。两人情投意合,逐渐相互爱恋。但绿蒂已经有了未婚夫,他叫克斯特混尔,是歌德的朋友,这使歌德陷入三角恋爱之中。歌德非常理智地控制了自己的感情,离开了绿蒂。因此,“维特”是一部写实主义的小说。

1774年《少年维特之烦恼》出版,先是轰动德国,连续出版了十六次,继而传遍欧洲,成为世界名著。到18世纪末,它已被译成俄、英、法、意等十多个国家的语言。

由于当时在德国,在欧洲像维特这样的青年人很多,他们是时代的产物。因此,这类青年因男女婚姻不自由或失恋,就采取自杀的方式来表示抗议,一时形成了所谓“维特热”。他们穿着维特式的服装,学着维特的样子,用手枪自杀。“维特”产生的这种消极自杀的影响,也给歌德找来了麻烦。

歌德于1775年10月来到魏玛。歌德初到魏玛时,主要是陪着卡尔·奥古斯特公爵玩耍,周旋在各种娱乐之中。有时他们去疯狂地滑雪,有时他们骑马到山林里打猎,有时陪着君主到剧院去看他编写的悲喜参半的滑稽戏,有时参加各种舞会。可笑的是,在舞会上男人都要穿着维特式的服装。如果谁没有钱缝制,君主可以无偿地发给他一套。年轻的公爵(jué)完全被歌德吸引住了。歌德成了“天之骄子”。在上层社会,歌德很快地成为最受欢迎的新客,他的一举一动,也成了贵族夫人小姐议论的中心,同时也引起了人们的嫉妒。

歌德表面上是陪着君主玩耍,实际上,他在认真地观察魏玛的政治情况。他要弄清魏玛公国各方面的事情,要把周围的大臣、贵族的情况弄清楚,以便决定他今后的行动。经过近三个月的了解,他已经把情况掌握了。这时他脑子里转着一个大问题:留在魏玛,还是离开?

歌德需要把这个重大决策想清。他在圣诞节时,暂时撇开君主和宫廷生活,跑到远郊的山村里,过几天宁静的生活,把问题好好地想一想。他反复地思考着去留的利弊(bì)。他认为,君主是重视他的,还有邻近的艾泽纳赫公国的君主也重视他,他们会让他参与政权工作的;其次,他设想了一个治国的纲领,有信心把这里治好。经过一个半月的思考,他终于做出决定:“我决定以最直接的方式参与一切宫廷的和政治的事务。”在山里期间,他为了使君主不产生疑心,他一封封地给君主写信,在信中讲解一些有趣的故事和亲切的问安。他在信中有意地讲了一个圣经中的故事:描写上帝毁掉了一个国家,毁掉了这里的一切,赶走了居民,那些快快活活的人们如今都发出痛苦的呻吟①……暗示君主应管好国家大事,不要让黎民百姓通受痛苦。

歌德从山里回来,假意向君主辞行。不出歌德所料,君主想尽一切办法要把他留下。他给歌德一座漂亮的郊外别墅(shù),让他住下,请求他帮助料理事情。

歌德的心里隐藏着魔鬼靡非斯特的宏伟计划。他要把小君主造就成为大人物,他要在公国内建立巨大的功业,他要用自己的全部才能和智慧去奋斗,他希望自己做了大臣以后,也像自己作为一个作家那样伟大。

君主终于颁布一道命令,吸收歌德参加自己的枢(shū)密会议(公国中最高级的权力机构)。这样一来,在中枢领导机构中形成了两派:少数派拥护歌德,主张建立新的制度;多数派都是老贵族,他们以首相弗(伍)里茨(cí)为首,坚决维护传统的保守的政治制度。老首相对任命歌德为枢密顾问官提出抗议。他向君主提出,如果让歌德参加枢密会议,他就辞职。在这两难之中,君主听从了母亲的教导,对这位父辈的老臣不好让他辞退,要劝说他留下。另外,一定要吸收这年轻的朋友歌德,一道来管理国家。君主得到母亲的支持,他坚定下来,决心照母亲的办法办,极力劝说老首相留下来。加之歌德对老首相谦卑(bēi)退让的态度,终于使老首相弗里茨留了下来,与歌德一道共事十年之久。

歌德在枢密会议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职务范围,他只是君主的一个助手,重大的政策他没有权力参加制定,只是干一些具体的事。在他从事国务活动的前四年内,歌德的主要成就是把废弃了四十多年的伊麦利纳乌的采矿业恢(huī)复起来,使公国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歌德30岁的时候,他当上了国防大臣和公共事务大臣。歌德当了国防大臣和公共事务大臣,才真正地掌握了实权。他打破沿袭的旧制度,进行新的改革,要确确实实地发挥自己的作用。歌德的得势,使老首相弗里茨有大权旁落的失落之感。他对歌德的飞黄腾达无可奈何,只有暗中嫉(jí)恨而已。

这时歌德,认真地研究了军事、法律、国家情况、居民生活情况和各种政策。接着在枢密会议上提出他的政策方案,但遇到很大阻力。歌德还大胆地提出:与一些小公国结成君主联盟,来对抗普鲁士和奥地利两大国对他们的欺压。然而,软弱的魏玛君主,对这事连想都不敢想,岂容歌德这样去做,就连普鲁士国王要强行在他的境内征兵,他都不敢反抗。作为国防大臣的歌德反对这种征兵,也无济于事。歌德看到农民的贫困,想把大地产分成小块土地,分给众多的小佃农。然而这更办不到。尽管如此,歌德仍努力地要管好这个国家,只是有了疲倦和处境困难之感。

歌德来魏玛近8个年头时,任枢密议会议长的人,因私自动用公款被革职。魏玛君主命令歌德接受议长的职务(权威最高的大臣),并赐予他贵族身分。这样一来,国家事务都堆在歌德的身上。他想改革制度,富强国家的想法又抬起头。他又提出一系列改革计划,但都没有实行得通。

这里的官僚们对歌德这个钻进宫廷里的暴发户,根本不信任他们自视甚高,以维护神圣制度的身分与歌德对抗。歌德这时才明白。完全靠他一个人就想来战胜根深蒂固的旧秩序的代表者们是不可能的。他曾想到用强权统治,强硬地干下去。但他是一个自由的诗人,历来憎恶强暴,他当然不肯这样干。最后,只能感叹地发牢骚(sāo)说:“需要的不过是保持原样,这里现在的政策就是如此。”歌德开始进一步妥(tuǒ)协迁就旧的势力。其实,歌德的内心充满了失败的痛苦和绝望。

歌德来到魏玛,整整从政了十一年,他已经厌恶他的政治生涯(yá),厌恶他目前的生活方式。所以,他决定从这里逃跑。1786年他离开魏玛到意大利去旅行。

歌德向魏玛君主请了一个不定期的长假,他要自由。安静地生活一段时间,也想利用这段时间,到他向往已久的意大利去旅行,用新鲜的空气来恢复他的身心健康,用新的环境、新的印象来启迪自己的心灵。他还准备在异国他乡的罗马住上几年,安安静静地将自己的著作编成选集出版,甚至他还打算在这里度过后半生。

歌德于1786年9月离开魏玛。他不带侍从和仆人,只身一人,穿着普通人穿的衣服,隐姓埋名,自由自在地上路了。他先到了风景秀丽的阿尔卑斯山。雪山、森林、山溪、草地、多变的奇峰怪石,这美丽的大自然使歌德像孩子那样狂喜。歌德在这里还捡到一块嵌(qiàn)着碧石的石英石,闪闪发光像宝石一样。歌德一边研究它的构成和特质,一边玩赏着它。他把它带到意大利,后来又带回魏玛,像一件珍品那样收藏着它。

歌德翻过了阿尔卑斯山,穿过了勃伦纳山口,来到意大利北部的一个小城镇———维琴察。他在这里逗留了几天。他换上意大利市民穿的衣服,整天地逛(ɡuànɡ)市场,和市民聊(liáo)天,跟孩子们一道玩耍,像一个游手好闲的流浪汉。

歌德没有带仆从,穿衣吃饭,住店乘车,花钱记账,什么都得自己干。开始他觉得笨手笨脚,慢慢地熟练起来,人也变得活跃了。他深有感触地说:“如果一个人倚(yǐ)仗着别人服侍过活,就会提前变得衰老!”

接着,歌德来到意大利水城———威尼斯。这里有哥特式、文艺复兴式、巴罗克式的大教堂,有钟楼,有宫殿、有修道院,像一座建筑的博物馆,歌德对这些建筑赞扬备至。他只在这里住了两个星期,就急于到罗马去。因此,在经过斐(fěi)拉拉、波伦亚、佛罗伦萨等地时,都是走马观花地一掠(nu)而过。

歌德一到罗马,立刻就去瞻仰梵(fàn)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天主教堂。

歌德来意大利的目的不是游山逛景,而是学习。他学习的兴趣很广泛,他要学绘画、雕刻、戏剧、音乐,还要研究矿物、植物、气象、建筑流,以及意大利城市的诞(dàn)生和发展历史。

歌德住在画家季什别因家里的目的,就是想在这里学习绘画。

歌德过去主要是画大自然的写生画。来到意大利以后,他准备学习画人物画。他凭着过去学习的解剖学知识和绘画的技巧,采用一种浓涂的笔法,画了一些人的头部和躯干。他除了去观赏一些名家的绘画以外,还跑到西斯廷教堂临摹(mó)米开朗基罗的《末日审判》。歌德对植物向来有兴趣,从魏玛到意大利,他一路上搜集了许多植物标本。当他在西西里岛上第一次看到棕桐树的时候,他觉得榈(lǘ)树的形状很像原始植物的样子,进而发现亚热带的植物多是这种形状。于是他研究起原始植物和植物演变的历史。后来回到魏玛,他还兴致勃勃地跟席勒讲起研究原始植物的成果。歌德到晚年,对植物学做出了贡献,他除了编写一整套植物分类的文章以外,还提出一个大胆的科学论断:一切动植物也许都是从一种原始的形态中发展起来的。歌德老人在葡萄园之中的多尔布格宫居住时,还写了一篇葡萄栽培新方法的文章。

歌德在意大利逗留期间,特意跑到伊麦纳乌采石场去考察。他带着地质学家用的小锤(chuí)子,钻入地下的矿洞里,采集各种石头的标本。他曾三次到维苏威火山区,观察研究火山喷发出来的熔(rónɡ)岩。从此以后,歌德一直与一些研究地质的学者有联系,与他们交换一些有关地质矿物学的看法。1825年左右,地质学家们把找到的针铁矿,称之为“歌德矿”,以它作为歌德研究地质学功绩的标志。

关于建筑学,歌德从小就喜欢,上大学时曾写过《德意志建筑术》的论文。为他的父亲设计过家里房屋的建筑蓝图,为斯特拉斯堡乡村的牧师设计过住房蓝图,也为改建魏玛宫殿画过蓝图。

歌德在这次旅行中,由于热衷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影响了他的文学创作。他本来想在这里动手写好《浮士德》。他买了许多稿纸,也试着写了两场,写得不好,很快就扔掉了。

因此,有人责备歌德,说他不应浪费时间去研究自然科学,而应集中精力写诗,还说,有了自然科学的头脑不利于写诗。然而,歌德却不这样认为,他坚信自然规律与艺术规律之间有一种必然的和谐(xié)关系,相互之间不是排斥的,而是相辅相成的。

在意大利两年了,他埋在心底的那个庸(yōnɡ)人的歌德又复活了。具有青春活力的歌德,忽然觉得自己衰老了,觉得自己最多也只能活十几年,死亡的情绪笼罩着他。他想回到德国,回到魏玛。

1788年7月歌德回到魏玛。他所以要回到魏玛还有一个秘密的原因,就是他需要俸(fènɡ)禄。作为一个诗人或学者,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但是需要钱。歌德回来以后,拒绝恢复原职,只想做一个文化大臣,管一管学校和剧院。

歌德这次旅游,几乎走遍了整个意大利,确实收获不小,在旅游中他写了《意大利游记》。

1774年《少年维特之烦恼》问世以后,歌德有了名气,因而有许多人拜访或召见他。歌德万没料想到,魏玛小公国的君主———卡尔·奥古斯特公爵的召见,会决定他今后一生的命运。事情是这样的:

一天傍晚,有一个不相识的人找歌德。自称他是魏玛宫廷的使者,奉魏玛君主之命,请歌德去“召宴”。并说明魏玛君主从卡尔斯鲁厄(è)回到魏玛,路过法兰克福,现住在罗马凯撒旅馆内。歌德穿好衣服立刻去旅馆。到了旅馆,有人告诉他,魏玛君主现在在迈宁公爵(jué)的屋子里,请他去。歌德到了那里,他们都殷(yīn)勤地接待他。歌德以为“召宴”就是召来赴宴,接见后会有宴席,一定是请迈宁公爵一道吃饭,才让他在这里会见。不久,魏玛君主向迈宁公爵告辞,歌德跟着出来准备赴宴。可魏玛君主并没有进餐室,反而下楼出门,坐上马车上街去了。剩下歌德一人站在街上发愣(lènɡ),没有向君主行告别礼。君主回头向歌德诡(ɡuǐ)秘地一笑。

歌德回家后问父亲这是怎么回事?他父亲笑着说:“真是个孩子,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所谓‘召宴’就是口头上的一句应酬话,并非真的宴请。”歌德这才明白,原来是自己的无知,才闹出笑话来。

过了两天,魏玛君主又请歌德到旅馆相见。这位君主当时才18岁,刚刚执掌政权。歌德走进君主的房间,朝君主深深地鞠(jū)了一躬(ɡōnɡ),然后抬起头来,审视对方,正好与君主的眼光相遇,相互笑了。歌德本想与君主谈诗歌小说,忽然灵机一动,觉得这位刚刚执政的君主会对国家大事更为关心,凭着自己几年来的律师工作经验和阅历,凭着自己的政治知识,能很好的发表一些政论。两人没有谈上几句,歌德就把话题引到治理国家大事上,他的精辟(pì)见解和论述,一下子赢得了这位天真的年轻君主的好感。

歌德第三次见到魏玛君主是在巴敦封侯的宫廷内。君主还将年轻的妻子介绍给歌德。歌德这是头一回到宫廷里来,作为一个新手,他极力要表现出庄重而又有礼貌。他为讨得这位君主的好感,极力揣摩他是什么样的人,情趣爱好是什么,当君主希望歌德能把他自己的作品朗诵出来给大家听时,歌德单单挑出歌剧《克洛季娜》来朗读,并说要把这部歌剧献给卡尔·奥古斯特君主。这部歌剧轻松愉快,浪漫味道十足,又略带一些市民的俗气,还有几个强盗。歌德认为,这一定适合年轻君主夫妇的口味。他读完以后,获得了赞扬和掌声。年轻的君主非常热情地邀请歌德到魏玛去。又过了两天,歌德第四次见到魏玛君主时,君主决心请歌德到魏玛帮助他料理政务。君主对歌德说:“我们要先走一步,我会派马车和宫廷侍从来接你的。”歌德听了喜出望外,他早就想离开这使他憋(biē)闷的法兰克福。婚礼、拿破仑与晚年

一天清晨,歌德家里来了一位容貌秀丽的姑娘,她低垂着羞涩(sè)的脸颊,用颤(chàn)抖的声音对歌德说:“我来您府上,是想请求您的帮助。我哥哥也是位作家,但他的作品发表得很艰难。他又没有工作,挣不到钱,他穷得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我父亲是个档案管理员,可是他却死了……”姑娘哭了。

歌德审视着姑娘。姑娘穿着朴素的棉布连衣裙,显得纯朴、美丽。歌德劝慰说:“姑娘,您先别急,我答应帮你哥哥。请您别哭,好吗?”

姑娘止住了哭泣,她又对歌德说:“我哥哥很倔强,他是绝不会允许我求您的。请您不要让他知道,暗地里帮助他。这对于您,一个伟人为一个平民女子做这样的事,实在让我过意不去。我知道您帮助过许多穷苦的人,我因此敬重您,才冒昧(mèi)来求您帮助。”

歌德慈爱地望着姑娘,他为一种特殊的情感激动着。

不久,这位平民女子克利斯蒂安成了声名显赫的大作家歌德的妻子。但是,当时他们没有举行婚礼,他们的婚礼在19年之后,才正式举行。这里还有一个惊险的故事呢。

1806年秋天,在普鲁士和法国的战争中,拿破仑率领的军队节节胜利,进逼中部德国。爆发在耶(yē)拿城下的战争改变着世界历史的进程。普鲁士军队被击败了。魏玛公爵卡尔·奥古斯特,如今已成了普鲁士的将军,他在隆隆的炮声中溃逃了。

魏玛宫廷只有执政的公爵(jué)夫人和全权大臣歌德。拿破仑发誓要消灭公爵。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歌德的生命如覆巢之卵。

歌德接到了拿破仑任命的城防司令送来的一封信,信中对歌德说:“我请求歌德先生不要感到不安。根据拿破仑元帅的命令,同时出于对伟人的尊敬,敝(bì)城防司令将采取在我权力范围内所允许的一切措施,保证歌德先生和您全家的安全。”但拿破仑的命令没有被完全执行。

歌德家中,住进了城防司令和一位军官。骚(sāo)扰还是接连不断地发生,疲惫不堪的骑兵不时闯进门来,歌德的妻子克利斯蒂安吩咐仆人供应着这些骑兵的吃喝;城内的居民,也挤满了院子,要求歌德的保护。妻子不停地给他们分发食品和衣物,安排住处。

到了深夜,大厦里终于安静下来了。

突然,大厦的大门被枪托狠命地砸响了。仆人们刚打开门闩,两个手持步枪的法军士兵醉醺醺(xūn)地闯了进来,大声嚷嚷着,说要见见歌德。

这时城防司令和那位军官来到院子里,他们想用武力驱(qū)赶两个士兵。

歌德穿着睡衣,镇静地从卧室走了出来。他向城防司令摆了摆手,严肃地问两个士兵:“你们想见我,有事吗?”“我们要与你这个大人物……一起干一杯!”一个士兵醉醺醺地说。“可以。”歌德吩咐仆人,给他们每人各斟(zhēn)了杯酒。两个士兵饮下了酒。

突然,他们将酒杯摔在地上,挥动着手中的马刀,向歌德逼过来。他们嚷着要杀了歌德。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城防司令与军官交换了一下眼色,准备从两边过去,一人制服一个士兵。谁也没有想到,克利斯蒂安早已从两个士兵中间挤到了歌德前面,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歌德,并不顾一切地用双手和头推撞着两个士兵。此刻,城防司令和军官上前,立即动手缴(jiǎo)了两个醉兵的马刀和枪支。

危险过去了。歌德把克利斯蒂安紧紧地搂在怀里!

这一夜,歌德思绪万千,想了很多……

天亮了,拿破仑派人送来一张保护令:一定保护歌德这个伟人的生命安全。

战争结束了。歌德给公爵写信:“这些日子,一个很久以来就萦绕在我脑际的想法,终于成熟了,我要完全宣布我那年轻的女友为我的正式妻子。她为我奉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在这严峻的时刻和我在一起……”

歌德命令人在他给克利斯蒂安的戒指上,刻上了他差一点儿就同这个国家一道死去的日子。

一周后的星期天,同居了19年的歌德与克利斯蒂安,在宫廷教堂里举行了婚礼,证婚人是他们15岁的儿子。

一家报纸头版头条发布新闻:

歌德在隆隆炮声中和自己的女管家结婚。

歌德立即向另一家报社寄去了自己的稿件:

我向您介绍我的妻子,她是我的终身伴侣。从她踏进我家门槛(kǎn)的时候,我就应该感谢她,她给我带来庇荫(yīn),带来幸福。

在歌德的一生中,他所见到的名声显赫(hè)之辈,可说多得不胜枚举,但印象最深的首推拿破仑。

歌德非常敬慕拿破仑,他曾说过:“拿破仑摆布世界,就像钢琴家洪默尔(当时德国著名钢琴家)摆布他的钢琴。无论在战役前还是在战役中,也无论是战胜还是战败,他都一样坚定地站着,对于他要做的事既能看得很清楚,又能当机立断……”

拿破仑这位战争天才,也十分仰慕(mù)歌德。在1806年的耶拿战役中,拿破仑途经魏玛,他很想会见歌德,但因战事繁忙,未能如愿。

两年以后,拿破仑在进军西班牙之前,来到了魏玛附近的埃尔富特市,他要与沙皇亚历山大在这里缔(dì)结盟约。魏玛公爵卡尔·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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