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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8 11: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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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松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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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栏关不住猫:历史巨镜中的腐败与反腐败

牛栏关不住猫:历史巨镜中的腐败与反腐败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牛栏关不住猫:历史巨镜中的腐败与反腐败作者:李松排版:JINAN ENPUTDATA出版社:新华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8-01ISBN:9787516633854本书由新华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自序历史的告诫

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中国官僚制度在延续和发展的两千多年里,曾代表着传统政治的精致、典范和成就,与辉煌的盛世景象融为一体。但在这个过程中,腐败始终与历史的发展形影相伴,成为附在执政者身上的痼疾。

中国历史上的腐败形式五花八门,或为权位,或为金钱,或为美色,但都是为满足贪婪者的私欲。回顾历史,尽管每个王朝的覆灭,具体原因各异,但腐败导致速亡,却是一条亘古不变的基本规律。“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贪腐误国,在历朝历代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大问题,以至于近代学者王亚南曾断言,中国二十四史就是“一部贪污史”。

有腐败,就有反腐败,这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标志。

在中国历史上,反腐手腕最狠辣者当属朱元璋。

明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朱元璋逆袭成功当上明朝开国皇帝。这位昔日的叫花子威风凛凛地坐在应天府(今南京)高高的龙椅上,无法忘怀当年正是贪官污吏让他流离失所,父母差点死无葬身之地。但他没想到,自己龙椅还没有坐热,四下环顾,发现腐败已瘟疫般在眼皮底下迅速蔓延。

朱元璋的愤怒可想而知,他暗自发誓:“弄死这帮贪官污吏!”

那一年,朱元璋40岁。

荷尔蒙旺盛、精力充沛的朱元璋,其侦查和分析官员异常财务状况犹如云计算。他在中央设立最高反腐机构都察院,将刑、检、法职能集于一身。不久又设置六科给事中,专事纠举弹劾六部中的贪官污吏。在地方上,除了有朝廷派遣的监察御史外,同时又在各省设按察司,掌监察之职;后来又设立“巡抚”制度,由朝廷派亲信重臣到各地出巡,监察地方官吏。

明朝的官场,充分贯彻了“治乱世,用重刑”的基本原则。从《大诰三编》中,不难看到朱元璋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样一些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官员犯了别的错误尚可饶恕,唯有贪污,决不饶恕。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在他对贪官污吏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他发明了剥皮填草,就是将贪污官员处死后,把贪官的皮剥下来,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并挂于公座之旁,供众人参观;朱元璋还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株连九族!

朱元璋反腐手段如此酷烈,贪官依然屡打不绝。那时会出现这样一种景象:官员正在庭上道貌岸然地审问犯人时,忽然被一拨牛气冲天的锦衣卫冲进来抓走,弄得下面跪着的犯人莫名其妙。由于官员不够用,只好留用一些犯了事的官吏让其戴枷办公。主审的官员和被审的犯人一样戴着枷锁,官员后面站着监视他的锦衣卫,一俟审毕,再把官员收监。此等景象,煞是奇葩。

有学者估算,在朱元璋当政的31年中,有10万到15万贪官人头落地。当时,全国13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按今天的说法,朱元璋反腐可谓“零容忍”。但是,“重典治吏”虽然可取得一时的成效,但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其起初的威慑力也大为削弱,而且随着既得利益阶层的增多,反对者或明或暗地予以抵制,最后只好不了了之。正如朱元璋哀叹说:“我欲除贪赃官吏,却奈何朝杀而暮犯。”

中国的官场史,犹如一部按了循环播放键的反腐剧。

如今,明朝那样的反腐怪圈还在延续。比如,上午在报纸上看到市委的李书记严厉批评官风不正,下午就在微博得知书记已被纪委带走了;刚刚看到纪委的曾书记抓了贪官,不一会儿就因涉黑被“双规”……2014年8月23日午时,短短2分钟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接连公布,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落马。至此,山西此轮反腐风暴,已一举拿下4位省委常委。一届省委常委会超过三成成员被查,力度空前。

2015年7月2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三门峡市原市委书记杨树平落马。同年8月27日,赵海燕任三门峡市委书记。2016年7月17日下午,中央纪委发布消息,经河南省委批准,三门峡市委书记赵海燕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就表面而言,这不过就是又一起官员落马的消息,但赵海燕的落马却有两大看点。一是她是一个“短命”的市委书记,上任还不到一年就落马。二是她没有吸取前任的“前车之鉴”,让自己成了一个“前腐后继”的典型。

此前,太原市就曾出现过三任书记先后落马的情况;在2002年10月中旬,河南省交通厅长石发亮因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查。这是河南省继曾锦城、张昆桐被判刑之后,第三任交通厅长落马。而公众也普遍认为“事不过三”,但董永安耻辱地接过了第四棒,又在2010年落马;此后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张田欣、仇和、高劲松,昆明市连续三任市委书记落马……

不可否认,今天中国权力结构的基盘,仍然保持着强大的历史惯性。

纵观中国历代监察之得失,有两大问题是历代都没能解决的困境。其一,“监察悖论”,即“谁来监督监督者”。其二,一抓就死,一放就乱。这两个难题伴随中国两千多年集权体制始终。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正是由于这两大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才创造出了一个个王朝“兴也勃,亡也忽”的历史循环。

再以明朝为例。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社会中,明朝只是其中一个。那时,“绝对权力”便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皇权,朱元璋所追求的仅是一种“一把手说了算”的制衡结果,而并非“程序正义”。这种皇权的绝对权威性,导致法外施刑的泛滥,使得合理有效的监察机制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于是,政坛上各种派系的斗争与博弈,往往会利用吏治作为幌子打压对手。所以,期望依靠皇权体制的内部监督遏制腐败,完全是不切实际的幻象。

明朝反腐呈现出明显的扩大化和不确定性,而反腐一旦牵涉了利益集团的博弈,难免会出现扩大化的趋势。由此,每个人虽然有可能成为一场上层社会博弈的受益者,也同样可能被稀里糊涂地牵连进去,成为受害人。那些反腐败的“战果”,常常只是权谋斗争之下的副产品而已。

朱元璋没有想到的是,造成腐败的根本原因不是他的惩贪措施不严厉,而是中国的贪腐文化过于根深蒂固。在中国传统社会,因为政治权力笼罩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对权力的制约乏力,腐败机会遍地皆是。而朱元璋的低薪制又加剧了腐败的蔓延。史称明朝“官俸最薄”。正一品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四品二十四石,正七品七石五斗。合成银两,一个县令月收入不过五两,折换成现在币值,一千元左右。若不贪污,明朝的官员,会生活得很窝囊。

比如作为正二品的大官,海瑞身后留下多少遗产呢?同乡苏民怀清点其遗物,结果只有竹笼一只,内有俸银八两、旧衣数件而已。连出丧的费用都不够,还是靠同僚募捐才得以下葬。在明朝做一个彻底的清官是如此艰难,海瑞一生唯一奖赏就是再三被皇帝罢黜,老无所养,病无所医,以至于生前母亲难得吃上一回肉,死后连自己的尸骨也差点不能下葬。这种变态的官场文化,把百分之九十九的好人都逼成了贪官,朱元璋又如何能不遭遇愈反愈贪的尴尬呢?

可见,明朝的高压反腐,一直治标不治本。朱元璋仅从道德高度出发,认为官员应该不计报酬,敬业奉献,相信暴力恫吓可以取代一切其他努力。然而,面对强大的腐败惯性、官员糊口的生存权利,坚持对惩贪工作的不切实际的高要求,就变得不切实际起来,变得没有制约力。

早在30多年前,邓小平就曾说过:“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历史也一再验证了阿克顿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掌权者的惯性是拼命行使权力,直到遇到障碍为止。要打破反腐的灾难性循环,唯有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下定了反腐的决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14年1月,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了反腐的目标——“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2015年1月,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明了由赢得时间到赢得空间的方向,做出了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的战略规划——“制度治党”“重构政治生态”。

从中国现实出发,有必要从以下五方面对权力加以管制和约束。其一,由人民定期地、自由而公正地选举各级行政长官,或罢免他们;其二,实行权力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相互制衡;其三,实行司法独立,使司法机关成为捍卫正义的堡垒;其四,实行新闻舆论自由,让那无孔不入、如水银泻地般的传媒时刻盯着掌权者的一举一动,随时予以揭露;其五,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这项制度起源于230年前的瑞典,有“阳光法案”、“终端反腐”之称。建立财产公开申报公示制度,以及建立完善的与之配套的法规体系,既是国际反腐的成功经验,也是中国反腐的“众望所归”。

在通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的同时,更有必要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保障他们有合理的待遇和应有的尊严。

本人撰写本书,力求笔锋穿越中国浩渺的历史时空,深度挖掘历史上一系列腐败问题久禁不绝的深层次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对策。本书力求观点鲜明,论述深刻,语言诙谐,集较强的权威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多角度展示中国反腐的艰难历程。

本书在阐述中国历代廉政文化的同时,还梳理了许多重要政史知识,以期读来轻松而具有实用价值,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提供一部好的学习辅导读物,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律己修身、践行党规党矩的手册,成为一本广大读者了解中国社会现实的参考读物。

是为序。李松2017年4月2日于北京上篇无穷的欲望唐朝柳宗元在《蝜蝂传》中讲述了一个寓言故事。一种叫蝜蝂的“善负小虫”,喜爱背东西,爬行时凡是遇到的,总是抓取过来,结果越背越多。它又喜欢往高处爬,用尽力气也不肯停,以致掉下来摔死。蝜蝂的悲剧,在于背负贪欲而行。这样想来,官员的欲望,有时是不是也会深陷“蝜蝂困境”?1公车记公车腐败屡禁不绝,主要原因在于官员作为公仆的权力观被极大地扭曲了。同时,在对公车违规配备和使用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上也出了问题。因此,取消公车,在一定程度上将迫使官员回归到正确的权力观上。

明朝的一次公车私用,居然影响到了中国的历史进程。

据史书记载:

明朝天启年间,监察御史毛羽健,因弹劾奸臣得罪了魏忠贤,因此不仅丢官,还被开除公职。毛羽健只好卷起铺盖回老家。

几年后,天启驾崩,崇祯继位。魏忠贤倒台,原先被打击陷害的一帮官员又纷纷重出江湖。当然,毛羽健也不例外,不但进京,还复任监察御史。

按理说,毛羽健应抓住机遇好好工作,做出更大的政绩。但毛羽健却有一件事无法安心,就是老婆脾气火爆,动不动就闹到单位,只要河东狮吼,毛羽健就会不寒而栗。由此,毛羽健有了纳妾的念头。

在当时,纳妾是一个人成功、有身份的标志。监察御史在明朝虽然只为正七品,但地位很特殊,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且政治前途很好。因此,纳妾对毛羽健来说并不算过分。

于是,毛羽健好不容易把老婆哄回老家湖北公安县去探亲。老婆走后,毛羽健这老兄就迫不及待地纳了个妾。他的想法是,等老婆从老家回京,如果生米已煮成熟饭,这个妾不纳也得纳。

不料保密工作做得不好,消息很快外传。

一天,突然门“哐”的一声响,老婆出现在面前,不仅对“二奶”拳打脚踢,还把毛羽健罚跪了整整一天一夜。

毛羽健郁闷至极,她怎么那么快就回京?直到有一天,老婆终于为他揭开谜底:“驿站!600里加急!你懂吗?”

原来,毛羽健的老婆,居然利用他在官场上的影响力,动用了国家最重要的基础设施——驿站。在中国古代,驿站是供传递官府文书和军事情报的人或来往官员途中食宿、换马的单位。

毛羽健的老婆凭借当时发达的驿站系统,从千里之外火速杀回。毛羽健一生气,后果很严重。他连夜给皇上写了一份可行性报告,建议裁撤驿站。

当时,关外后金崛起,被崇祯视为心腹之患。然而万历以来,由于朝廷连年征战,花销巨大,财政吃紧。毛羽健的建议,正说到崇祯的心坎上——裁掉的驿站,可省出100万两银子,足以弥补军费亏空,保障对后金战争所需。

于是,崇祯当即下令全国撤销三分之一驿站并遣散富余人员。想不到在这批下岗人员中,有一位年轻人,名叫李自成。

李自成1606年出生在米脂河西200里的李继迁寨,少年喜好枪马棍棒。其父死后,他去了明朝负责传递朝廷公文的驿站当驿卒。现在丢了工作,加之随后的一些不顺,导致李自成造反,最终成了大明帝国的掘墓人。

崇祯在景山(旧称煤山)东麓那棵歪脖子老槐树上吊时,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大明帝国的覆灭,却源于毛羽健这位官员家属的公车私用。一

在中国古代,“公车”特指政府的车辆,包括马车、牛车。宋朝以后公家的轿子,也在此范畴。

从先秦起,官员都以乘坐马车作为体现身份的一种标志。只要头顶一官半职,谁对座驾都会很在意。

公元前521年,孔子的得意门生颜回去世,享年40岁,孔子悲痛欲绝。因在孔门众多弟子中,颜回是被孔子称赞最多的一个。

在追悼会现场,孔子还没从悲伤中回过神来,颜回的父亲说:“请先生节哀顺变,为表达您的哀思,能否用您的车子改制成棺材来安葬颜回呢?”孔子一听,立刻止住悲伤回到现实:“不乘车,我怎么同大夫交往呢?”

可见,连孔圣人都无法逃脱对座驾的情结,更何况其他人呢?

在中国历史上,上至高级领导,下至普通公务人员,各种公车腐败时常上演。公车的作用,除了代步,就是尽显官家威仪。“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唐朝诗人杜牧写过《过华清宫》这样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歌。据史载,杨贵妃爱吃鲜荔枝,唐玄宗为了博得美人一笑,竟不惜国家财政的血本,修建专门驿道(荔枝道),动用国家驿站运输系统,从南方运送荔枝到长安。

明朝首辅张居正,他千里迢迢回老家荆州,坐的居然是32人抬的轿子,就连皇帝平时坐的轿子也才16个人抬!而这个轿子有卧室,有会客厅,还有厨房、卫生间,感觉比现在的房车还气派。张居正从北京至荆州,一千多里路的行程中,“五步一井,以清路尘,十步一庐,以备茶灶”,为了使这顶巨无霸式的大轿畅行无阻,有的路要拓宽,有的桥要加固,劳师动众,惊扰官民。

明朝都御史鄢懋卿,同样在公车使用上很摆谱,“其按部,常与妻偕行,制五彩舆,令十二女子舁之,道路倾骇。”按明朝规定,“文武官例应乘轿者,以四人舁之”,轿夫不得超过四人。可鄢懋卿有大奸臣严嵩罩着,不但抬轿者超标三倍,还使用女性“司机”,其狂妄之状,可见一斑。

清朝规定,到了州县一级的官,出行时只许用蓝伞、青扇各一,不能打“肃静”、“回避”牌。四品以下官员,只能坐蓝呢大轿,道府级别可用杏黄伞一把,青扇一把,以及“肃静”“回避”牌各两面。三品以上的官员可以乘坐绿呢大轿,侍从有杏黄伞一把、青扇两把,旗枪六根,金黄棍两根。但到清朝晚期,这些规定形同虚设,地方知县出行,仪仗绝大多数违制。二

古代把车叫舆。为了防止超标准、公车私用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历代王朝都会通过发布《舆服志》,对公车的规制有详细的记载,公车的规格和乘坐人的级别挂钩,一旦违反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早在西汉景帝时期,政府就对公车使用规定得十分详细。那时,不同等级的官员使用不同规格的车辆。且低级官员就不能冒用高规格的车辆,同样,高级别的官员也不能自降车辆规格。

汉朝有关乘车的规定延续到魏晋,而且这些规定从现在来看也是非常严格。有一次,汉宣帝祭祀,刚好遇到下雨天,路上泥泞不堪,参加这个祭祀的韦玄成按规定是应该坐驷马之车的,但他为图方便就没坐车而骑马过来了。这事被皇帝知道后,韦玄成受到的处罚是,“削除封国,降为关内侯”。

在唐朝,政府还明确规定公车不许私自借用。《唐律疏议》规定:“即借驿马及借之者,杖一百,五日徒一年。”此处借驿马指私自借用,为法律所禁止。出借人与借用人一并构成犯罪,均杖一百。借用五天以上罪加一等。若出借驿马庸役价值大,出借人以坐赃论(坐赃罪指官吏非因事收受他人钱物,最高刑徒三年)。

明朝的反腐,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严酷。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当上皇帝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实行公车改革。他对各级官员配备“公车”做了严格的规定:在京三品以上的官员乘坐轿子,在京四品以下和在外官员必须骑马,而七品以下的官员只能骑驴。如果超标“用车”,格杀勿论。

清朝建立后,因为清朝是马背上起家,所以特别规定满族在京官员都不能坐轿,要坐轿子必须特批,而汉族官员则根据级别和中央、地方的区别分别有相应规定。满人不能坐轿的规定在康熙时就慢慢被突破,但规定中有关轿子的制式却遵守得很好,每一个级别的轿子花色、搭配都不一样。三

在当今中国,作为“四风”顽疾之一,公车腐败一直未能绝迹,既浪费了公共财政资金,又助长了特权思想。

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颁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

这意味着除了正部、省级以上官员外,连副部、副省级官员都没有资格享受“一人一车”的专车待遇。但现实中,仍有一些公职人员铤而走险,三令五申之下依旧以身试法,用“特权”兜风。

近年来,公车腐败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

一是“侵权型”腐败。主要发生在公车配备、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以超范围配车、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为表现形式;

二是“奢靡型”腐败。主要存在公车配备与装修过程中,以超标超编购置、添买公务用车和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为主要形式;

三是“贪利型”腐败。在公车购置阶段,一些采购人员与轿车推销员相互勾结,故意抬高购车价格,从中获取高额回扣,贪为己有。

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另据统计,社会上私家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是0.82万元,而党政机关公务轿车则高达3万元以上,全国超编配车率达50%以上。

2015年5月18日晚,中央纪委发布4月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月报。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是发案率最高的类型,达802起,占比高达31.98%。而从前三个月的通报内容看,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同样是高居榜首。

公车腐败屡禁不绝,主要原因在于官员作为公仆的权力观被极大地扭曲了。同时,在对公车违规配备和使用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上也出了问题。因此,取消公车,在一定程度上将使官员回归正确的权力观。

公车改革靴子终于落地。货币化补贴的方式,正在各地推行。但好制度还得能执行。否则,交通补贴难免变成“变相加薪”,而各种“瞒天过海”、“移花接木”等方式为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将会披上“隐身衣”。

说到本质上,公车改革就是要取消官员职务消费中的“特权”,这种特权的载体是公车,如果取消了作为特权载体的公车,也就取消了特权本身。纵观中国历史,公车改革总是难以剥除“特权”病根。

如果世上有后悔药,崇祯对公车改革,会有更好的办法吗?2致命的嗜好中国“猎官高手”赖昌星有一句名言:“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一语道破了官员爱好与贪污腐败之间的关系。在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约束的情况下,官员过度沉浸于自己的个人爱好,就容易出现种种跑偏的现象。

一个人是应该有点爱好,这既可陶冶生活,又可排遣寂寞。既然官员也是人,有点个人爱好实属理所应当,也无可非议。

但是,对于掌握公权力的官员而言,其特殊的职位决定了特殊的使命,个人爱好就不完全是私人的、日常的小事情,而是关系到能否廉洁公正行使权力、能否抵御由个人爱好所引发的权力腐败的大问题。

近年查处的各类官员,大多有这样那样的“爱好”,从玉石、瓷器、字画、古董,再到摄影、打猎等,各类兴趣爱好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他们的腐败清单里,受伤害的不仅是公共权力体制,而且群众的公共利益也会受到损害。

中国“猎官高手”赖昌星有句名言:“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一语道破了官员爱好与贪污腐败之间的关系。在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约束的情况下,官员过度沉浸于自己的个人爱好,就容易出现种种跑偏的现象。一“高飞之鸟,死于美食;深泉之鱼,死于芳饵。”

战国时代,鲁国宰相公仪休好吃鱼,有人便投其所好,给他送了一些鱼,但他不肯接受。他说:“我今天做鲁相,有能力买鱼吃。假如我因接受你的鱼丢了宰相之位,到那时候谁还会给我买鱼吃呢?”

但今天的不少官员,活得并不像公仪休那样清醒。随着一批批贪腐官员的落马,他们的一些个人爱好被广为流传,也令人唏嘘。

辽宁鞍山市国税局原局长刘光明,是税务系统的女强人,从一名普通的税管员到税务所副所长、所长、市国税税政科副科长、科长,直至当上市国税局局长。刘光明一路发迹,全靠“睡”这一哲学。她不但升职靠“屁股”,发家靠“屁股”,为摆平自己的腐败问题也靠“屁股”。为此,她不惜重金,前后花500万元去香港、上海等地浑身上下整容。为了让她的“屁股”美丽动人,光臀部整形费就达50万元。被老百姓戏称为鞍山市“最美丽的屁股”。

2009年5月26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罪,判处有“兰花局长”之称的临海市文广新局原局长周华清有期徒刑11年。周华清从24岁时就开始养“兰花”。从2002年开始,为了获得一些珍稀的兰花品种,周华清开始花钱购买兰花,种养兰花的规模也逐步扩大,并有了专门的“兰房”。许多想要找周华清帮忙的人也开始投其所好,以兰花为手段和其拉拢关系。

2004年7月,吴某为得到周华清的关照,花6万元买来“惠兰新梅”等兰花送到周华清家中。2005年初,章某为了感谢周华清在其购买厂房过程中的帮忙,花费4万元购买来“黑虎”、“红心蝶”春兰兰花送给周华清。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间,邵某为获得周华清在土地报批环节的照顾,花10万元购买了“水仙瓣的春兰新花”、“多朵蝶”、“春秀梅”、“金昌梅”等兰花送给周华清。2005年4月至2006年7月间,赵某为得到周华清的提拔和重用,先后四次送周华清价值6万元的“大元宝”等兰花。兰花亦是生财之道,买兰送兰,当一盆兰花价值几万、几十万元之时,其中产生的权力寻租空间就可谓微妙了。

2006年11月28日,“药监局腐败窝案”首名被告人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被以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值得关注的是,与其他腐败相比,他是自己把自己玩下马的。

郝和平对高尔夫的爱好超乎寻常,他不但像打出租车一样乘飞机到全国各地去打高尔夫,更是专门找最高档的球场去打球。为此他还经常询问他的球友哪里的球场最好,只要发现一家他满意的球场,他就会找求他审批的医疗器械公司老总们要一张会员卡,然后再为这些公司的产品获得生产批准提供帮助。

此外,有些官员还有奇葩爱好。比如原广东韶关公安局长叶树养有个特别爱好——杀猪。有个别基层领导投其所好,在其下来检查工作时备好肥猪供其“小试身手”。一位基层民警向记者回忆了一次杀猪经过:“猪在楼后被捆好后,连刺几刀,未中要害。猪挣扎,久不断气。旁人上来,补上一刀,猪死。”

再比如,苏州吴中区渔政管理站阳澄湖分站站长李永元被查侵吞国家资产300万。但巨贪李永元“某种程度倒很像‘葛朗台’”。他平时生活十分俭朴,早晨一碗泡饭和酱菜,一年四季常穿制服,从不乱花滥用。钱是他的命根子,亲戚问他借几万元买房子,晚了一点还,他就三天两头追着屁股讨。单位里值班打几圈牌,如果输了几块钱,他的脸能阴上整整一天。他没有什么嗜好,最大的乐趣就是没事翻存折,看着阿拉伯数字不断递增而心情愉悦。

有些官员还有更奇葩的爱好,居然是写性爱日记。比如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被曝有100多个情妇,而且将自己与她们的“性爱笔记”详录于册。还有广为流传的原广西来宾烟草局局长韩峰的“香艳日记”。

同样,原重庆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刘松涛也有记日记的习惯,记录与不同女人来往的经过与细节。“今天,打电话给晓彬,约好在饭店吃饭,晚餐味道很好。饭后去她家,我们的情绪很好,都很投入……”、“今天在办公室真是无聊,后来给紫鹃打电话约她晚上一起玩,共进晚餐之后,便……”二

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无论任何人,只要少一些“非分之想”,不怀好意之人就会少一些“捞一把”的机会。

清朝著名画家郑板桥傲骨铮铮,达官贵人想得到他的字画比登天还难。但郑板桥爱吃狗肉。一富人假扮一店铺伙计,在郑经常出入的修竹院附近宰狗烹肉。一日,郑板桥循肉香而来。他吃罢狗肉要付钱时,伙计却不收,并恭敬地说,久仰大名,吃些狗肉岂敢要钱,若老先生赐幅画就是小人万幸了。

刚享了口福的郑板桥兴致颇高,便以一幅修竹山水画相赠。数日后,富人以此画在他人面前炫耀,郑老先生知道后不禁捶胸顿足、万般悔恨。郑板桥品行不俗,但他的爱好却成为他最大的软肋,在小人眼里有了一条可叮可吸可获利的“缝”。郑板桥因此使自己不为权贵作画的诺言毁于一旦。

郑板桥的遭遇,也验证了古训,“钓者之恭,非为鱼赐也;饵鼠以虫,非爱之也。”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钓鱼人弓着身子,不是对鱼恭敬,而是想得到它;用虫子作为诱饵捕鼠,不是喜爱老鼠,是想消灭它”。

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必然就有人窥视权力。曾记得,2015年春晚小品《投其所好》中“马屁精”的表演形象地讽刺了官场乱象。

诚然,有些官员身处高位,事务繁杂,长期承受巨大工作压力,利用空余时间发展一下个人爱好,调整放松一下,也无可厚非。而现实中,官员的一些极端个人爱好,也着实容易成为别人“投其所好”的突破口,从而滋生腐败。

部分官员以个人爱好为借口,要么利用特权主动获取利益,要么被动接受他人馈赠。以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玉海为例,他的摄影创作与其在河南仕途,是完全同步的。随着摄影技艺的提升,秦玉海也完成了贪官的养成之道。秦曾经收到他人价值百万摄影器材的馈赠,还出版过两万册摄影集,到北京、巴黎开摄影展,将自己的摄影作品悬挂在京沪地铁付费的广告位上。这些都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单靠合法收入,他肯定是无力承担的。因此,要么是政府买单,要么是企业赞助,而对于一个地方政府高级官员来说,这已经步入了贪官行列。

此外,在官本位的思想环境下,即便有些官员的个人爱好达到一定水准,也很容易被无限拔高,助长溜须拍马、阿谀逢迎的歪风邪气,腐蚀了正常的政治生态。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倒台后,一夜间南昌城里胡的题字不见了踪影,当年的洛阳纸贵、一字难求,变成了如今的无人问津、门可罗雀。

在不少贪官“过山车式”的人生轨迹中,其“个人爱好”看似是人生毁灭的“导火线”,实则不然,纵观每一位官员,或多或少都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爱好。只要爱好止于爱好,不是痴迷,不是迷恋,花自己的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守住这条“底线”,就能让“爱好”成为怡情养性的“好帮手”。如果借用“爱好之名”行取“贪污之实”,终难逃商人用心设计的“陷阱”。

要预防和根治“爱好腐败”,必须置于阳光监督之下。通过党纪国法规范官员言行和八小时外的“生活圈”,加大个人事项报告、财产申报等项目的监管力度,鼓励民众和媒体对官员进行舆论监督,使官员不敢染指超越承受能力的“爱好”。现在党政官员一怕群众监督,二怕媒体曝光,三怕纪委查处。可见,只要将官员置于阳光之下,犯错误的概率就会低得多。

作为官员,要避免跌落“爱好陷阱”,还需为爱好划一条“红线”。一方面,不能利用公权力发展私人爱好,更不能利用自己的爱好谋取私利。另一方面,官员作为公众人物,对自己喜好什么、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玩、接受什么样的邀请与馈赠都要有所选择与警觉,拒绝那些别有用心的“免费午餐”。

不少官员的“爱好”成为行贿者攻击的死穴。大量案例一再表明,一些官员蜕化变质,往往是从小爱好开始,然后逐渐沉溺于贪图安逸、追求享乐、奢侈浪费,最终越陷越深、堕落为腐败分子。

爱好,有时是致命的毒药。为官者,是不是有必要保持一份警惕呢?3赈灾变形记由于灾害频繁,赈灾工作在中国历朝历代都是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或者说,官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或者说其统治的正当性之一,就是在自然灾害和饥荒发生时能赈灾救荒。但在赈灾救荒中,依然发生了不少腐败现象。

一部二十四史,就是一部中国灾荒史。一部中华文明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一部中华民族与自然灾害不断抗争的历史。

但是,灾难有天灾、人祸之分,这两方面在中国历史中,都显得格外深重。据有资料统计,从公元前206年到1936年的两千多年中,全国灾害总数达5150次,平均每四个月就有一次较大的灾害。其中死亡万人以上的重大灾害,至少在160次以上。明清两代,死亡千人以上的灾害有783次。

由于灾害频繁,赈灾工作在中国历朝历代都是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或者说,官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或者说其统治的正当性之一,就是在自然灾害和饥荒发生时能赈灾救荒。但在赈灾救荒中,依然发生了不少腐败现象。一

自秦汉以来,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为了巩固政权,维持社会稳定,保证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始终把救灾防灾政策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加以实施。

中国古代赈灾,主要包括赈济、减免赋税、调粟平粜、转移灾民、抚恤安置、劝奖社会助赈等。

严重灾情发生后,为了及时帮助灾民渡过难关,国家往往首先向灾民无偿发放救济钱物,叫作赈济。根据有关史料记载,中国自秦朝以来,历代王朝都建立粮库,逢灾荒之年,就开仓赈济。每次赈灾大都要经过报灾、勘灾、审户,确定受灾程度、受灾范围,划定灾情等级、地区和受灾人口,然后才核定放粮总额,开仓拨粮,调运到受灾地区,这中间要经过很多手续环节。粮食运到了灾区后,要按照户籍计口发票,灾民凭票领粮。宋朝赈灾发放的票证有两种,一种是谷票,另一种是粥票。粥票是临时急赈,当灾区已是饿殍遍野,很多人奄奄一息时,更采取临时施粥急救,排队发票,一人一票,一张票一勺或一碗粥。“谷票”则是按户计口发给定量票证。

元朝,凡有水旱灾,例行赈济,验口发放,赈期多为两三月。明朝初期,一般每户给米1石。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规定,大口6斗,小口减半。永乐二年(1404年),降为大口1斗,6—14岁6升,5岁以下不给。清前期到乾隆初年对赈济有了统一的政策,各直省灾民,大口日给米5合,小口减半。赈期,水旱灾一律1月。另外按受灾分数及户等极贫、次贫的区别,各加赈3—4个月,甚至半年。从顺治元年(1644年)至道光十九年(1839年),清政府用于赈济的救灾银子约4.5亿两。清朝京师每年十月初一至次年三月二十,五城按城设厂煮粥赈济,每城日给米2石,柴薪银1两。各省会也照此办法,在年冬月份煮粥赈济饥民。当时民间也多有此举。

官府让灾民参与公益事业,特别是兴修水利工程,获得相应的赈济钱物,叫以工代赈。这种赈济形式,唐朝已经有了,清朝实施最普遍。乾隆皇帝即位不久,就让各省督抚分别缓急,预作估计,一旦发生水旱不齐之时,迅速举办以工代赈。嘉庆皇帝说,“救荒之策,莫善于以工代赈”。因为这既可以解救灾民于困顿,又为国家治理河患、修筑海塘等防灾工程提供了劳动力,一举两得。

灾难发生后,及时从外地调运粮食支援灾区,史称“移粟就民”。清朝运用比较多,调运的粮食来源,一是国库仓米,二是截留漕粮,三是采购。清朝,调粟往往与平粜联系在一起。所谓“平粜”,指政府运用行政手段调运粮食平抑粮价。雍正二年,特大风暴潮灾袭击江苏、浙江,死亡约10万人。政府除及时给予赈济外,雍正帝还命令山东、河南、湖广、江西四省迅速动用司库银,共买26万石粮食,运交苏州和浙江巡抚平粜,抑制灾区粮价上涨。

凡遇灾年,国家都对灾区实行不同程度的蠲免、减征及缓征赋役。汉朝除免征田租外,还免征耕地附加税、戍边代役钱、人头税。唐朝有免赋税、徭役、户调,免积欠和缓征的措施。元朝规定,受灾十分之八以上,赋税全免;受灾十分之七、六、五,分别免原征额的十分之七、六和二分之一。明朝弘治三年(1490年)规定,十分全灾免七分,九分灾及以下依次递减,直至四分灾免一分。清朝沿袭十分计灾法。道光二十年(1840年)前的196年中,清朝蠲免地丁银共1亿2千余万两。如果加上蠲免积欠中的灾欠,灾蠲总数约1.5亿—2亿两。另外,清朝蠲免还涉及芦课、盐课等杂税。缓征虽和蠲免、减征不同,只是延缓征收年限,但毕竟可以缓解民生压力。

突发性严重自然灾害,往往造成家破人亡、大批灾民流亡四方、伤病无钱医治、死者没法安葬、卖儿鬻女的凄凉景象。为此,国家同时采取了诸如赐葬、给医药、发放抚恤金、居养、赎子等抚恤政策。西汉元始二年(2年),郡国大旱蝗灾,又并发疫灾,青州尤其严重。官府腾出官邸,设置医药救治。一家死亡6人以上的,赐葬钱五千;死亡4人、2人以上之家,各赐葬钱三千、二千。清乾隆间,对各省分别制订了详细的抚恤标准。凡是贫而不能自存的灾民,地方政府大多设临时收容所,并把平时常设的慈善救济机构如居养院、普济院等动员起来收容灾民。

灾民大量流亡,土地荒芜,不仅影响国家的徭役和赋税收入,更危及封建统治秩序的稳定。因此,安置流民回归故里,成为古代救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发给盘缠和粮食,遣送回籍外,还分给闲置公田,提供或贷给种子、耕牛;有的甚至为他们搭盖草房,并免除5年赋税和徭役,帮助他们重建家园。

此外,采取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助赈,便成了朝廷救灾的重要选择。输纳钱谷授官赐爵便是其中之一。宋朝除继续推行劝奖民间纳粟助赈外,还采用纳粟赎罪、散给僧道度牒等方式筹措赈灾钱粮。元明清有入粟补官及捐纳制度。清朝除鼓励出赀安插灾民另加优赏外,劝捐助赈格外突出。二

在西周和春秋战国,诸侯、大夫在自己的封地里权力世袭,一般来说赈灾会尽心尽力。秦以后实行的是郡县天下,派流官即皇帝的打工仔去治理某地。那么有些官员就打赈灾救难钱粮的主意,损公而自肥。历代王朝尽管惩治官员贪污赈灾救荒钱粮时律法甚严,但这条古老的高压线,一再被触碰。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在甘肃就发生过一起地方官员以赈灾之名,共谋作弊、肆意侵贪的惊天大案。

这桩贪污案早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就开始了,隐匿事实真相达7年之久,是循化厅撒拉族人苏四十三反清起义引发了这桩大案的彻底败露。

乾隆四十六年三月,属甘肃河州(今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管辖的循化厅(今青海循化县)撒拉族人苏四十三,因不满清朝政府的民族歧视和压迫,率撒拉人、回民起事,反清队伍进逼兰州。乾隆皇帝遂急调连城、凉州、陕西等地援军进剿,数万官军会聚省城,军费兵饷成了大问题。由于官军不能速胜,乾隆震怒,撤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的职,一时甘肃地方官员惶惶不可终日。

时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为了摆脱困境,主动向乾隆帝上奏:“臣甘愿将历年积存廉俸银四万两,缴贮甘肃藩库,以资兵饷。”王廷赞万万没想到,他的一道奏折,被精明的乾隆看出了破绽。乾隆责问:“王廷赞仅任甘肃藩司(即布政使),何以家计充裕?”当即传谕已经在甘肃的大学士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严密访查王廷赞因何家道充裕,是否与甘肃捐监一事有染指情弊。

案件的具体情形是这样的:清朝在甘肃曾实行过“捐监”。所谓“捐监”,就是凡愿意取得国子监监生资格的读书人,须按规定数目向当地官仓捐交谷粮,遇到灾荒即用这些粮食赈济灾民,后来“捐监”一度停止。王亶望任甘肃布政使后,以甘肃仓储不足,可用“捐监”粮米赈贷灾民为由,说服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经勒尔谨奏请清廷获准,于乾隆三十九年又开始在甘肃各地开捐。

但这次开捐,王亶望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办法,让监生将应捐豆麦折为白银,改变“原令只收本色粮米”为“私收折色银两”。这样,粮米变成了白银,为王亶望及各级官吏中饱私囊提供了便利。与此同时,王亶望调蒋全迪为兰州知府,专门办理“捐监”事务。蒋全迪完全按照王亶望的意图办事,将私收的白银借灾赈的名义任意开销,从中取利。蒋全迪与王亶望商议,为各县预定灾情,按照各县报灾的轻重,定出收捐数额,由藩司衙门预定份数发单给各县,令各县照单开赈,换句话说,县上想报多少就报多少,这就是“冒赈”。同时又商议设立“坐省长随”办法,坐镇兰州,收受赃银。凡各县馈送王亶望充冒灾赈的银两,按照“坐省长随”的办法送进。蒋全迪也乘机向各地勒索馈送。当时,王亶望收受银子有个规矩,就是下属送银子不能让他看见,否则他是不收的。行贿的人就把银子放到酒坛里,放到菜筐里,或者通过看门人送交,王亶望和他的属下自然心知肚明。为了贪赃,州府官员也直接参与分赃,有的接受贿赂,有的向上报假情况包庇下属。当时,甘肃官场有这样的民谚:“一千两见面,两千两吃饭,三千两射箭。”

事实上,王亶望从乾隆三十九年四月至四十二年初,开捐不到三年,就开销监粮600余万石,而这些销去的粮食,实际上折成了银子落到了贪官手中。王亶望调任后,王廷赞接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起初发现监粮折银不符合捐监的规定,也曾与总督勒尔谨商议,欲请停捐,但实在经不住利益的诱惑,非但不据实陈奏,反而又将私收折色一事,由各州县办事改为兰州知府总办,变本加厉。从乾隆四十二年六月至四十六年初,在他的任上,又办理监粮500多万石,与王亶望如出一辙,复蹈泥潭。

甘肃地瘠民贫、官场清苦,王廷赞作为一省之布政使无论如何也捐不出四万两私银。此时,已远调浙江升任巡抚的前甘肃布政使王亶望,在办理浙江海塘工程期间,也主动捐献出私银50万两,引起乾隆的怀疑。为什么甘肃两任布政使均拥有如此巨资,是否在甘肃捐监事情中谋取私利?在命令阿桂等人调查王廷赞情况的同时,乾隆随即又命令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陈辉祖,查询正在浙江家中的王亶望。

经查,至乾隆四十六年初,甘肃省共有274450名报捐监生,收银15094750两,合计侵贪赈银2915600两。王亶望上下其手,公然征收折色;勒尔谨竟如木偶,毫无见闻。王亶望依靠兰州知府蒋全迪,将全省各级地方的旱灾情况胡乱编造,报销冒领,下面的地方官更是上行下效,串通一气,毫无忌惮,所以造成了如此重大的贪污案件。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陈辉祖,前去浙江查询王亶望贪污案时也贪赃枉法,同流合污,收受赃款钱物折合1800余两,同时又查明陈辉祖亏空仓谷银钱多达130余万,并且武备废弛,贻误地方。

这桩大案牵涉总督、布政使及以下道、州、府、县官员113人,追缴赃银281余万两,波及直隶、盛京、江苏、浙江、云南等几个省,震动全国,时称“甘肃冒赈案”。案发后,乾隆气得发抖,连连大叫:“官官相护之风,至于举朝皆然!”并惊呼此案“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

乾隆严令重惩,而且在诏谕中特别强调说:“不可因罚不及众仍存姑息。”惩办是残酷的:封疆大臣、甘肃总督勒尔谨被赐自尽,藩台王亶望、兰州知府蒋全迪斩首示众,接任藩台王廷赞处以绞刑,共计处死大小官员47名,被革职下狱的82人,11名赃犯之子被解送新疆伊犁做苦工。甚至一个外省官闵鹗元因为给其弟闵鵷元藏了赃银三两,也被降了三级,并停发了三个月的“养廉银”。唯一逃脱惩办的只有按察使福宁一人,他是因为案情即将败露时首先坦白交代,并积极检举揭发,获得宽大处理:“从宽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

这种处罚不可谓不严,但仍然有不少人在赈灾方面“前腐后继”。

嘉庆十四年,还发生了一起小官巨贪的事,即王伸汉冒赈谋杀案。这个王伸汉为陕西渭南人,监生出身,捐了个从九品,后来又捐升知县。知县是正七品,相当于现在的县处级,是个“芝麻官”。

嘉庆五年,王伸汉署睢宁知县,十一年改任盐城知县,后来山阳知县出缺,两江总督铁保奏请以王伸汉署理县事,理由是山阳县是个交通要道,“若非精明强干、熟悉河漕情形不能胜任”,称王伸汉“心地明白,办事认真……今以之调补,实属人地相宜”。显然,在上级领导的眼里,王伸汉是一个能吏。

王伸汉确实是个“能吏”——能贪的官吏。在此之前的嘉庆十三年,黄河决口,淮安一带首当其冲,房倒屋塌,人民流散,饿殍遮道,皇帝下诏发放救灾款。山阳县共领到救灾款九万余两银,王伸汉一面谎报灾民人数,冒领救灾款,一面缩减实发数目,克扣救灾款,一个人就贪污了二万五千两,占去救灾款的近1/4。这等于说,王伸汉这一次就贪污了500万元人民币。

王伸汉贪污很有一套,将上上下下都打理得很好,给了他的直管上司淮安知府王毂一千两银子的好处费,实现了“利益均沾”和攻守同盟。要不是朝廷派查赈委员、新科进士李毓昌一行到灾区查视赈灾工作,发现王伸汉的冒贪行为,让王伸汉起杀人灭口之心,最终不慎留下破绽,王伸汉就能将这数万两银子吞下去。

案发之后,嘉庆帝痛恨至极,命将王伸汉斩立决。他的几个儿子成年后被发配新疆,有两个死在流放地,遗孀孤苦无依,还要缴纳罚金。

王伸汉贪污的胆子可谓大矣,一次救灾款他敢贪掉1/4。不过,还有比他更厉害的,那就是直隶宝坻县知县单幅昌。嘉庆十三年六七月间,宝坻县一带阴雨连绵,引发洪水,侵淹大量良田,灾情严重。直隶总督温承惠赶紧向朝廷奏报,嘉庆皇帝决定进行“恩施”,令温承惠上报受灾人口,以便拨款救灾。宝坻县属于重灾区,得到四万余两银的救灾款。

嘉庆十四年初,温承惠奏称,上一年宝坻县办赈“有短少赈银”现象。嘉庆遂令温承惠选派公正得力之人前往调查,结果发现:单幅昌侵贪救灾款二万余两,相当于400多万元人民币。我们试想一下,一个县长侵吞国家拨给县里的救灾款的一半,岂止是贪得无厌,简直是毫无人性,置穷黎饿殍之生死不顾。

因此嘉庆听了十分震怒,先将单幅昌拟斩,继则又认为,短短数月内江苏、直隶先后发生两起侵贪赈银案,说明各省大吏对查赈之事,并未尽力尽心,决定对失察之官员进行处理。总督温承惠降为二品顶戴,布政使方畴降为三品顶戴,均革职留任。

光绪二十一年,御史曹志清在一封上奏中说:“尤可骸者,去秋水灾,哀鸿遍野,皇上轸念民艰,拨款赈济,乃闻滦州、乐亭各州县将赈银扣抵兵差,声言不足仍向民间苛派,黎谋食维艰,又加此累,多至转于沟壑,无所控告”。对此,他一针见血地评论:“是民非困于灾,直困于贪吏之苛敛也。”

此时,离大清帝国覆亡只有十六年了。三

中国历史总是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不禁令人唏嘘。

1952年2月10日,在河北保定东关大教场,河北省人民法院临时法庭面对2万多与会群众宣布:“奉中央人民政府法院令准,判处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两个昔日屡建战功的“红小鬼”,没有牺牲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却因贪污倒在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枪口下。“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新中国反腐第一案两声枪响,举世震惊,举国震撼!

在刘青山、张子善伏法后的第二天,《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天津日报》等均以醒目的大字标题在头版报道了公审大会的消息。《河北日报》还用二版整版篇幅,刊登了12幅照片,真实地记录了这一重大历史事件。

刘青山、张子善分别于1931年、1933年入党,是经历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严峻考验的老革命。新中国成立后,刘青山先后担任天津地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先后担任天津专区专员、天津地委书记。但是他们未能严于律己,很快便蜕化变质。

在刘青山、张子善诸多主要犯罪事实中,有两条尤其刺眼——

一是利用职权,盗用飞机场建筑款,克扣地方粮、干部家属救济粮、民工供应粮等公款总计达171.6多亿元(旧币,1万元折合现行人民币值1元,下同),用于经营他们秘密掌握的所谓“机关生产”。二是勾结奸商,从事倒买倒卖的非法活动,以49亿元巨款倒卖钢材,使国家财产损失达21亿元;为从东北套购木材,他们不顾灾民疾苦,占用4亿元救灾款,还派人冒充军官倒买倒卖……

刘青山、张子善对救济粮、救灾款都敢贪敢占,这无疑是毛泽东不能容忍的,也是党和人民不能容忍的。

然而,对于是否处决刘青山、张子善,怎样量刑,当时党内意见并不一致。据薄一波回忆,在公审刘青山、张子善的大会召开之前,曾有党内的老同志找到薄一波,要薄一波向毛泽东再说说,是否可以不枪毙刘、张。当时主持全国“三反”工作的薄一波向毛泽东反映了这个建议。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枪毙刘青山、张子善,犹如两声惊雷,向全党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老百姓说,这两个人头换来了中国官场上至少20年的廉政。

近年来,不论是四川汶川大地震,还是青海玉树地震,以及其他一些灾害事故中,中国的赈灾可谓可圈可点。但在一些灾害事故的背后,依然还时常有一些采取各种手段借赈灾攫取私利的铤而走险者,他们对嗷嗷待哺的灾区人民既是一种雪上加霜,同时还极大地阻塞人们的善心,实属社会的不可承受之重。

比如,2013年1月,北京市平谷山东庄镇桥头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新宝、副书记路振忠以及原村委会主任郭强等5名村干部,采用虚构事实等手段,将北京“7·21”特大暴雨救灾款2.1万元据为己有;2014年4月,河南省息县陈棚乡武装部原部长李克良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淮河滩区救灾款、克扣救灾军人的生活招待费用共46000余元,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2015年4月,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判处曾文锋有期徒刑七年。经查,曾文锋在任资溪县马头山镇柏泉村委会主任期间,以虚报困难群众建房补助方式,贪污补助资金70256.16元;

……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作客高检网与正义网联合推出的“最高检厅局长系列访谈”时表示,2014年1月至11月,共查办发生在“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社会保障、扶贫救灾、教育科研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601件23443人,涉案总金额58.9亿元。

而事实上,在2007年8月22日,时任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介绍中国自然灾害救助和城乡困难群体救助情况时就表示,“民政部历来把救灾款和社会的捐助看作是救命钱、‘高压线’,出现对救灾款和捐赠款违规挪用或贪污的现象,一方面源于相关官员的道德缺陷,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监管制度的缺陷”。

李学举说,民政部已经采取了三项措施对救灾款和社会捐款的使用进行监管:一是建立管理制度,对救灾款和捐助款的使用范围、下拨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对救灾款与捐助款的发放情况张榜公示,接受基层群众的监督,确保救灾款项公开、透明发放;三是接受舆论监督。

我一直期待这些措施,能够真正落实到细微之处。从中国历史上的经验和教训来看,对暴露出的赈灾犯罪严查重处固然十分必要,而比这更重要的是善加防范。

在中国历史上,赈灾工作能否落到实处,直接关系到政权的稳定。尤其是大范围自然灾害发生后,如果赈灾不及时或措施不力,极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比如中国历史上的西汉末年绿林赤眉起义、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元朝末年红巾起义、明朝末年李自成张献忠起义等,都是因灾荒引发。

由此,我不禁又想到冯小刚导演的《一九四二》,这部片子以1942年河南大旱,千百万民众离乡背井、外出逃荒的历史事件为背景,其中有一条主线是国民党政府,他们的冷漠和腐败、他们对人民的蔑视推动和加深了这场灾难。

在片尾,蒋介石终于宣布救灾,为河南送去8000万斤粮食,且对贪污赈灾款的官员“关一批、杀一批”。但贪污腐败泛滥,官僚主义严重,政府行政效能极为低下,这一切都成了他七年后败退台湾的先兆。

2012年11月7日,冯小刚转发了一条微博:《一九四二》是冯小刚的沉淀之作……过去的沉沦和苦难,如果不能转化为今天的警醒和自新,历史还会重来。

我就以冯氏这句话,作为此文结尾吧。4仓鼠战乱、赤地千里、饿殍遍野、狗食人、人相食……电影《一九四二》中所描述的历史令人胆寒,那种逼人的饥饿感已化作我们的民族记忆。于是“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就成了中国人获得安全感最重要的基石。“粮仓系国脉,民心定乾坤”。历朝历代,粮食问题都是国家的头等大事,粮食问题解决不好,国家就会陷入危机之中。

2015年4月,央视曝光辽宁省开原市庆云堡中心粮库、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白依拉嘎收储库存在以陈粮顶新粮、恶意套取价差补贴等问题。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临储粮竟成了一些不法分子套取利益的手段。

消息一出,国家粮仓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焦点。2013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一次性挖出110名“硕鼠”。同年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突发大火,78个露天储粮囤、4.7万吨粮食化为灰烬,震惊全国。因事发蹊跷,网民调侃:“坐等各种粮库火灾,火表示很无奈啊。”

近年来,粮食系统腐败案件时有发生,“鼠患”成灾,已让粮食储备制度走样变味。据不完全统计,中储粮成立至今,中储粮系统工作人员因违纪、贪腐等问题被查办的人员已经上百。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屡屡更是在中储粮系统发生。一

战乱、赤地千里、饿殍遍野、狗食人、人相食……电影《一九四二》中所描述的历史令人胆寒,那种逼人的饥饿感已化作我们的民族记忆。于是“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就成了组成中国人获得安全感最重要的基石。《汉书·食货志上》:“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中储粮成立之初,对外宣称的理想便是通过“反制投机,减少价格的波动”来实现“国家获利,而天下无甚贵甚贱之忧”。于2000年成立的中储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具体定位是:负责中央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业务,确保中央储备粮的储存安全和质量良好。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而言,粮食安全的战略意义不言自明。按照国家对中储粮的定位,中储粮承担的是粮食“蓄水池”的作用,应付国家在战争、饥荒时之粮食供应需求。但是,近些年暴露出来的各种粮食腐败案,让民众深感“一屁股坐在铡刀上有着切肤之痛”。国家建立起国家粮食储备制度,而监管部门却疏于管理,尸位素餐,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了监管全面失守。

这种局面,历史已经很悠久。一项以严正、精明、严厉著称的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一次下基层考察时,就被一群地方党政领导骗了一回。

1998年5月27日,朱镕基一行来到芜湖市的南陵县,要去检查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情况,他被当地领导领到峨岭粮站,看到仓库已囤得满满的粮食,从粮站“站长”俞水华那里了解到该处已“敞开收购”的情况,回京之后,坚定了继续实行国家粮食统购统销的政策,造成了各地农村税费改革的中断。

事后才知道,实际上,峨岭粮站存粮极少,朱镕基看到的是当天突击从别的粮站调运来当摆设的。当然,朱镕基听到的数字也是假的。官员造假造到如此“水平”,完全不逊于封建时代的那些奸官猾吏。

这事被曝光后,一则民间顺口溜广为流传——“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二

中储粮一系列丑闻,这仅是历史的重演。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高速发展,天下粮仓滋生出不少“粮仓硕鼠”,暗藏着巨大的社会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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