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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9 12: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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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里柯克

出版社:民族与建设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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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艺术家

谋杀艺术家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谋杀艺术家

作者:里柯克

出版社:民族与建设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5-01

ISBN:9787513902779

本书由北京瀚文锦绣国际文化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敲诈

第一封信是在星期二上午送到的。这很奇怪,因为星期二约翰的信件一般很少。平常星期五寄出的信,星期一早晨到,星期一寄出的信,除非一早就寄,否则星期三或星期二下午才会收到。这封信是星期二上午十点时,秘书送来的,和其他信件一样,没有拆开。约翰的信都是自己亲自拆的。

别的信件,基本上都是广告,约翰拆开后扫一两眼,就揉掉扔进废纸篓。然而,当他看到这封特别的信时,停顿了一会儿。

他仔细打量着信封,地址是他的,邮戳是星期一晚上的,四毛钱的邮票,信封上没有寄信人的地址。

约翰打开信封,里面没有信,只有一张两人的半裸照片。其中一个是男的,五十出头,秃顶,窄鼻梁,薄嘴唇。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的是个女人,看上去二十多岁,一头金发,身材纤细,非常迷人。男人就是约翰本人,女人是露西。

约翰盯着手里的照片,一动不动。然后,他把照片放到办公桌上,站起身,走到办公室门前,锁上门,再走回办公桌前,坐下,确定一下信封里除了照片没有别的,然后把照片和信封一起撕成两半,放到烟灰缸上点着。

如果是一个不那么沉着的人,他可能把照片和信封撕成碎片,撒得满地都是,然后跌坐在办公桌后,担惊受怕。约翰是个很沉稳的人,他并不认为照片是一种威胁,这只是一种可能。他可以再等等。

一位富于幻想的人,也许会把照片留下做个纪念。约翰不是那种人,他不留纪念品。

烟灰缸的火有一股臭味。燃烧停止后,约翰打开空气调节器,房间里的臭气很快清除了。第二封信是在两天后的星期四上午寄到的。这是约翰意料之中的,他既不高兴,也不恼怒。他在一大堆信件中发现它。信封和第一个一样,地址一样,是打字机打出来的,邮票也一样,只是邮戳不同。

这封信里没有照片,却有一张打字的普通信纸。内容如下:“把十元或二十元面额的钞票一千元,放到一个包裹里,把包裹存放到时代广场的存物间,钥匙放进一个信封,留在假日旅馆的柜台上,留交查理先生。今天就办,否则照片将寄给你太太。别报警,也别请私人侦探,别做任何蠢事。”

最后三句话是不必要的。约翰根本不想报警、请侦探,或做任何傻事。

信和信封烧毁之后,约翰站到窗前,看着东43街。他想,信比照片更让他心烦,那是威胁。这件事会破坏他完美的生活。

在接到敲诈信之前,约翰的生活十分完美。首先,他的事业非常成功,他是一位会计师,自己开业,每年由于帮助一些个人和公司偷税漏税,赚了不少钱。其次,他的婚姻也很美满,太太比他小两岁,家庭生活很愉快,太太从不干涉他的事。他开了一个户头,每年让太太支取两万五千元的零用钱。

最后,约翰还有一位情妇。当然,这位情妇就是照片上的那个女人,名叫露西。她向他提供肉体和感情上的满足。她非常细心,而且要求不多,他为她租了一套公寓,让她吃喝不愁,还给她一笔零用钱。

一个完美的太太,一个完美的情妇。这个敲诈者,这个查理,现在正威胁着约翰的完美生活。如果这该死的照片落入太太的手中,她一定会和他离婚。如果离婚的事宣扬开来,他的事业就会受到影响。那么,接着他就会失去露西。

约翰闭起眼睛,用手指敲打着桌面。他不想危及自己的事业,也不想失去太太和情妇。他对他的事业、太太和情妇都很满意。但他最爱的是他的事业。

可是,他又能做什么呢?

当然,他只能做一件事。

中午,他离开办公室,去银行取了十元和二十元面额的一千元钞票,整整齐齐地装在一只雪茄盒里,照信上所说,存进时代广场站的存物间,把钥匙装进信封,写明“留交查理先生”,再送到假日旅馆的柜台。办完这一切后,他没有吃饭,就直接回到办公室。那天晚些时候,不知道是因为气愤还是因为没有吃午饭,约翰觉得胃痛,他吃了几片药。

一个星期后,约翰收到了第三封信。在以后的四个星期里,每个星期四下午,约翰都会收到同样的信,同样的要求,同样的做法,唯一不同的是信里指定的旅馆。

前几次,约翰依照信上的指示办了:银行、地铁、旅馆。每一次他都没吃午饭,直接回到办公室。每一次他都胃痛,每一次他都得吃药。

事情成了例行公事,倒也没什么了。约翰喜欢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的,他甚至特地为查理先生建立了一个账,写明每次付款的数目和日期。这么做有两个理由:第一,约翰的开销从来都是要记在账上的,他一向是收支平衡的。第二,在他潜意识里,希望这笔开支至少能从所得税中减去。

除了每星期四的冒险外,约翰的生活还是老样子。他照常工作,一星期有两晚上在露西那里过,其他五个晚上和太太在一起。

他没有向太太提起敲诈一事,也没有向露西提起。约翰有一个原则,那就是,最好不要跟任何人讨论个人的私事。他知道,查理知道,这已经够了,他不想再让更多的人知道。

当第六封信寄来时,约翰锁上办公室的门,烧掉信,坐在办公桌后面沉思。在一小时里,他没有敲桌面,没有胡涂乱写,只是坐在那里沉思。

他意识到,这事不能继续下去了。这样下去,他不仅每星期要胃痛一次,而且每星期都要支出这样一笔钱。对约翰来说,每星期一千元不算是个大数目,但这种支出是不必要的,必须停止。

有两个方式来了结。第一种方式,就是让照片寄给约翰太太;第二种方式,就是由他来阻止这种敲诈。第一种方式会引发不好的后果,第二种方式似乎又不可能。

当然,他可以在钞票中附一封信,请求敲诈者高抬贵手,但这显然是没有用的。那么,怎么办呢?嗯,可以干掉他!

这似乎是唯一的解决方法,唯一的阻止现金流失的方法。但这很难做到,因为他不知道查理是谁。约翰不可能到旅馆守候,因为查理认识他,一看到他在那里,就不会露面了。同样的道理,他也不能潜伏在地铁的存物间。

不认识他,也没有见过他,怎么下手干掉他呢?突然,灵机一动,约翰笑了,他想出了一个完美的办法。

那天中午的时候,约翰离开办公室。但他没有去银行,而是去了许多别的地方:化学药品店、超级市场,还有几家药房。他非常地小心,每家只买一样东西,他买的是做炸弹用的各种原料。

他到一个公共厕所里,利用平常装钱的雪茄盒,做了一枚炸弹。经过一连串巧妙的设计,只要一掀盒盖,炸弹就会爆炸。如果不掀盒盖,光是盒子掉落或碰撞,同样也会爆炸。

炸弹装好后,约翰像往常一样,送到地铁的时代广场站,轻轻放进存物间,取下钥匙,装进信封,写上查理的名字,留在布拉克旅馆的柜台上,然后回到办公室。这一次,他晚了二十分钟。

那天下午,他没有办法工作,他把购买炸弹材料的费用,记在付给查理的账上。一想到明天早上之前,就可以结束这一切了,他不禁笑起来。他无心做别的事,只是坐在那里,赞叹自己这个解决方法的巧妙。

炸弹绝不会不响,盒子里的炸弹威力很大,查理先生和他周围二十码之内的一切,都会被炸掉,所以,这位敲诈者是在劫难逃了。不过,这也可能伤及查理周围的人。如果他在地铁里打开盒子,或者失手落在底上,那死伤就可怕了。如果他带回家,在他自己家里或公寓中打开,那么造成的死亡和破坏就会小得多。

但约翰并不关心查理带多少人一起进坟墓,这跟他无关。查理一死,约翰就可以好好活了,事情就这么简单。

下午五点,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完。约翰站起来,离开办公室,在走廊站了一会儿,想了想,决定不回家。他已经做了一件意义重大的事,已经解决了一个难题,他觉得应该好好庆祝一下。

和露西过一夜是很舒服,不过,他不想打破惯例。星期一和星期五晚上他去露西的公寓过夜,其他的夜晚他直接回家。

不过为了高兴可以破一次例。

他从公共电话亭打电话给他太太。“我还得在城里停留几个小时,”他说,“在这之前,我一直没有机会给你打电话。”“星期四你总是回家的。”她说。“我知道,不过今天临时有事。”

太太没有问他有什么事,她是个通情达理的妻子,她告诉他,她爱他——这可能是真的。他告诉她,他也爱她——这话再假不过了。

然后他放下电话,到路旁拦出租车。他告诉司机,载他到73街,露西的公寓在三楼,月租每个月才120元,这价钱实在便宜,如果不是租金便宜的话,约翰怎么会说是“完美的情妇”?

大楼没有电梯。约翰爬了两层楼,站在露西的门口微微喘了喘气。然后敲敲门,等一会儿,门没有人应,他按了按门铃。

仍然没有动静。

这种事如果发生在星期一或者星期五的话,约翰可能会不高兴。这种事情在那两天从来没有发生过。现在,虽然她不在,但是他没有不高兴。因为露西不知道他要来,他不可能期望她时时刻刻都在等候着他。

当然,他身上有公寓的钥匙,一个养情妇的人,身上总会有钥匙。他用钥匙开了门,随手关上。愉快地走进里面,给自己倒一杯威士忌,靠在沙发上,慢慢喝着酒,等露西回来。他一边在心中想像着她回来后的愉快时光,一边还想像那个查理被炸死的情景,心里很是得意。约翰是六点差二十分进门的,大约六点二十分的时候,他听见楼梯上有轻快的脚步声,然后是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他想张口招呼,但马上又改了主意,他想什么都不说,给她一个惊喜。

门开了,露西的确可爱动人,她的眼睛闪着愉快光芒,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她的双臂向前伸着,头上顶着一个包裹,那样子就像一位刚刚学习当模特儿的人一样,头顶着书本在练习走路姿势。

约翰一怔,认出了她头上的盒子,同时,露西也认出了约翰。他们俩的反应都很快。约翰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露西做出一个妩媚的微笑,不过多少有点儿不自在。约翰一怔,认出了她头上的盒子,同时,露西也认出了约翰。

约翰一时不知所措。他想逃出房间,又想使盒子不动,留在那个美丽但却狡诈的脑袋上。最后,他做了一个绝望的动作,冲过去,想在盒子落地前接住它,谁知露西不明白他的用意,本能地向后退,这一退,盒子从头顶上掉了下来!

他冲过去,这只是一个简单动作:双手伸出去接那个正在坠落的雪茄盒。

盒子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接着约翰就什么也听不到了。漏网之鱼

周六的傍晚,我站在从墨西哥迪立纳过来的车队边值班。每当一辆汽车停在我旁边,我就问车上的人同样的问题:“你是什么地方人?”还有:“你带回什么没有?”

偶尔我会检查一辆卡车,或者告诉一位司机停下来做较仔细的检查,可是我不经常那样做。我那样做的时候,总是事先有人透露消息,或者我有某种预感,不过,差不多每次检查都证实有问题,所以我总是留心他们。

当我看见德雷克时,就有一种预感。他在出境的车队里,驾驶一辆雪亮的黄色敞篷车,正向墨西哥方向驶去。

他的车篷放下来,收音机里放着摇滚乐,整个车与声音都太招摇,就像一位魔术师向观众耍障眼法一般。

那天我刚当班,我记下了他的车牌照号码,准备他返回时好好搜搜。

我很留心那辆车,可是到我下班时它仍没有回来。我将号码、颜色和车型的记录交给接班的海关官员,下班回家。

第二天晚上,我差不多已经忘记了那辆黄色敞篷车的事,但是下一个星期六晚上,我又看见它。车篷放下来,收音机声音放得很响,和先前一样,是向迪立纳去的。

我有和第一次同样的感觉,于是跑到电话机边,给墨西哥海关办公厅打电话,请他们检查那辆敞篷车。

我回到关口的车队,看见黄色敞篷车已经停在墨西哥的入境处。穿卡其布制服的人围着它,有两人忙着卸车门,另外还有人检车厢和车盖。德雷克——那时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站在一旁,满不在乎地抽着烟。

我忙着检查入境的车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没有朝那边看。当我抬头看时,正好目送敞篷车驶离对面的海关。德雷克转身向站成一排的墨西哥官员挥手道别,然后飞快地离去。

这么说,他们没有发现什么。我想他必定是走私什么进入美国。因此,我留心着他的返回。

那天下班后我多呆了一会儿,再次将车型、颜色和牌照号码给接班的人。请每位值班的将这号码转告下一班的人,以防万一。

星期一和星期二是我休假,可是我这两天晚上都打电话到海关,询问那辆车子检查了没有。结果还没有——那个星期里也没有。敞篷车并没有经过我们这个国界关口。

星期六晚上,我在对面的车队里又发现它向墨西哥驶去。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它,心中暗骂自己的愚昧,他从这里出国,并不表示他会从这儿回国。墨西哥和加州国界共有一百多里,他有很多地方可以回美国。

我找到我的上司,告诉他我的疑虑,并且发通知给墨西哥和加州各个关口。身为海关人员,必须信赖“眼线”和预感。破获走私,“眼线”提供消息占百分之九十,其他百分之十靠预感。

我回到岗位等候,一有敞篷车的消息我们就会接到通知,但什么也没有,一点儿也没有。

然而,在星期六晚上,在交通拥挤的巅峰时,我又看见黄色敞蓬车进入墨西哥。

最初,我们以为它已经被检查过,而其他关口的人员懒得通知我们。我的上司便打电话去问,那辆车是从哪里回美国境内的?

半小时后,他得到回音——哪儿都没有。各关口的官员没有人见过那辆车。

在一百多里路宽的国界线上,德雷克大有可能找到溜进来的办法,躲过海关检查了。

他可以开车到墨西哥,装上他喜欢的走私物品,不用担心付税,或害怕遭逮捕返回美国。我们必须找到那个窝在哪儿,然后把他抓住。

我从汽车管理局查到德雷克的名字和他在圣地亚哥的住址。我们对他的公寓部署了二十四小时的监视后,就回到海关等候。德雷克一直到星期三才返回,他将黄色敞篷车停好,进了屋。

除了购物和正常的家务出门外,他一直呆在家里,直到星期六晚上。然后,他驾车越过国界。在他后面五十米处,紧跟着一辆坐满海关人员的车。我从岗位上看着这个小行列,心中颇为愉快。我深信我们盯上他后,不久就可以逮到他。

但是我错了,一小时后海关人员回来了,他们在一处交通拥挤的地方,被他拐个弯儿溜了,他们没跟上。

我很失望,他们则十分生气,相信他的溜走是有预谋的。

他们申请了搜查证,准备搜查德雷克的车。很明显,他还不知道他被怀疑。

我们开始检查他的汽车,发现它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它必定是刚刚清洗过,里里外外连烟灰缸也都干干净净。

德雷克看着我们拆开汽车,又装回去,但是他没有那天在海关那样自在。他不停地移动脚跟。他知道,海关的搜索是例行公事,但这次不然。我们嗅到什么,一定会追查到底。

因此,星期六晚上我看见他开车进墨西哥的时候,我很惊骇。更惊讶的是,他自动停在海关,进入办公大厦。后来从跟踪他的人员那里获悉,他申请居留墨西哥,同时办延长居留手续。他会有一阵不回来了,他比我估计的更可怕。

以后几个月里,我经常想到德雷克,据我推测,他是个走私得手的人。我在海关工作期间,他是头一个肯定在走私、却又能避免遭逮捕的人。

有一年多我没有再看见他,后来,我在墨西哥遇见他。

每年春天从纽波特到恩先纳达间有一年一次的帆船竞赛,吸引了大群观众来观看。我也开车去观赏,结果发现德雷克站在离我很近的地方。

我走过去碰碰他的手臂说:“嗨,记得我吗?”

他向我迟疑地微笑着,后来他记起来了,微笑消失,在人群中寻找更多的熟悉面孔。“我只是来看赛船,”我说,“碰见你不是事先安排的。”

这话解除了他的不安。

我们并肩站着看赛船。他开始变得友善,告诉我他自己的事。他在迪立纳南方约二十里的地方,开了一家小旅馆和餐厅,他来此地是想买艘船。他邀我去他店里坐坐。“你是用走私赚的钱买的吗?”我大胆地问。我相信如果拐弯抹角的问,他永远不会说实话。

他对我的直率感到惊讶,说:“是的,我是走私弄到钱的。”“你不再干了吧?”“不啦!”“令人难以相信。”我说,“你走私一定很成功,才能洗手不干,开个饭馆。”“我早就下决心,一旦被怀疑就歇手,你们起了疑心,所以我就不干了。”“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走私的?”我说。“那很容易,我只要把我的汽车牌照包在夹克下面,走回国界就行,”他笑着说,“我专门走私黄色敞篷车,每星期走私一辆新的。”我们开始检查他的汽车,发现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汽车后座上的手

每天早晨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我也是其中的一个——离开优美舒适的郊区的家,开车进城工作。试着想一下,那么多人在同一个时刻里开车驶上有树木点缀的大街。我想,没有这种经历的人,是不能够了解夹在二十里路长的车队里的感觉的。我的麻烦也就在那个时候开始的。

我开车从辛斯街驶上肯翰姆大街,头一里路大街上的车队畅行无阻,然后我拐一个弯,立刻刹车,差点撞上前面一辆绿色佳比牌汽车。我前面的三条车道,目力所及,都挤得满满的,每一条都停滞不动。

我被夹在中间车道,不能前行,也不能后退或转弯。我只有干坐在那里,只在每五分钟左右,前面绿色汽车往前移动的时候,我再随后跟进。

就在那时,我注意到左边车道开来一辆茶色的旅行车。那天是暮春时候的一个寒冷天,但是,我仍打开车窗,把胳膊伸在外面,我与那辆旅行车近得几乎可以用大衣袖来擦亮它。

我们坐着,每隔一会儿我看一眼那辆旅行车。司机是个女人,戴着一顶宽边帽子,低低地盖着她的脸。偶尔,她的头向我的方向稍稍移动,然后再不安地转回去,好像想用眼角看我,又不想被我看见。

她前面的汽车向前行驶了一两米,她改变引擎的速度,快速向前,然后,前面的汽车停住了,她又猛烈地刹车。

旅行车向前移动,它的后窗和我并行,所以,现在我看见的是它的后车座。那里有东西用毛毯裹着,但由于猛烈地刹车,使得毯子滑下一点儿,我看见有东西从毛毯的一角伸出来。

我不经意地看了一眼,移开视线,同时疲乏的脑筋提醒我,让我再看仔细。我再次移回视线,我第一次看的没有错。

那是一只人手,中间的两根指头有红渍,看起来像是血。再看看裹在毛毯下面的形状……我毛骨悚然,那是个人!

我努力想做点儿什么事。我的汽车前后左右都被包围着,我试图挥手,想引起旅行车驾驶人的注意,但没有用。

最后,我开始按喇叭,同时用另一只手惊恐地指指旅行车的后座。我前面那辆绿色汽车的驾驶员不屑地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希望他下车来叫我不要按,但是,车拥挤成那样,我怀疑他是否能打开车门。

旅行车那一行的汽车开始向前移动,旅行车开到我前面,渐渐加速。当后面那辆汽车移到快遮住我的视线时,我迅速地瞥了牌照一眼,同时从衬衫上抽出一支笔,在衬衫袖口上记下车号,然后,我坐在那里发抖,一直到我后面的司机按喇叭提醒我。

车队缓缓地行驶了两里路,我边走边找那辆旅行车。路边有一座灰色的砖楼,那就是警察局。我费了不少力气才把车开进警察局前面的小停车场。我跳下车,进了楼。“有什么事吗?”一位坐在办公桌前的警察问我。“我……我要报案。”我说,觉得自己傻兮兮的。“哦?”他站起来,打开办公桌一个抽屉,拿出一份表格说:“先生,你撞了人了?”“不,不是我。你知道,是我旁边那辆车子里的一只手,那是一辆旅行车,还有……”“等一等,先冷静下来,你喝酒了吗?”

我说:“没有。”“是不是街上有人受伤,需要帮忙?”“不,不是,你知道,是一只手……”

他打断我的话说:“那么,从你的名字开始说,好不好?”“我叫詹姆斯。”“詹姆斯先生,是怎么回事?请坐下来从头说。”他指指桌边的一把椅子。

我告诉了他。

我说完以后,那警察用手摸摸下巴说:“嗯,你没有提供多少证据,你确信你看见的是一只手吗?我是说,那辆车后面的车窗可能有点脏……”“我告诉你,那是一只手,没错!”我大叫道,“手上还有血!”“别紧张。”他说。

他在浪费时间,我告诉他,他应该出去追那辆旅行车。“詹姆斯先生,看看外面。”他指着窗外拥挤的大街说,“就算那辆车还在街上,我又能怎么做?我们的汽车不能飞,这点你是知道的。”“设个路卡不行吗?”“不行,设了路卡以后,十五分钟内我们就会使半个郊区塞满汽车。等一等。”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个号码,然后开始低声在电话中谈话。

二十分钟后,办公室的门开了,一个粗壮的人走进来。那警察对我说:“这位是汉克斯警官,他是市局的。”

汉克斯警官倒坐在一把椅子上,说:“我已经一连值了十六小时的班,很疲倦,想早点儿回家休息。你最好简明扼要地说。”“是关于一只手的事。”我尽量说得简单,“我在街上看见一辆旅行车后座上有一只手。”“一只手!”汉克斯警官温和地耸耸肩膀,说,“我们什么事情都会遇到,不是吗?说下去吧,告诉我那只鬼打架的手吧。”

我又重复了一遍我的故事。我期望汉克斯警官至少会有点儿紧张,但正好相反,他看上去显得很厌烦。

我让他看我写在袖口上的车号,他边打哈欠边抄下号码。

最后,当我说完的时候,他说:“你真的期望我相信你讲的这个荒谬的故事?也许车窗上有反光,也许毯子下有像手那样的东西。再说,凶手也不会在车后座塞个毛毯裹着的尸体,挤在大道上的车队里走。宽宽心吧,詹姆斯先生,我们俩都回家去,忘记这件事吧!”“不!”我生气了,“告诉你,我明明看到一只手,你是警察,采取些行动吧!”

汉克斯警官挖苦地说:“好的,先生,我立刻办。但是,我不着急,我得先睡一觉。你先回家去,假如我发现什么,我会和你联络的。不过,假如我找到辆汽车,人家根本没有那回事的话,我可要……我可要……”

我离开警察局,开车驶上大街。在下一个出口转弯朝反方向回到我的家。我给老板打电话,告诉他我要请一天假。以后三个小时里,我守在电话机旁,等候汉克斯警官的消息。

下午两点十五分,有人敲门,我开了门,看见汉克斯警官站在门前,他和气地说:“詹姆斯先生,我查过那个车号了,找到了那辆旅行车,和你说的一样,是茶色的,车主是约翰逊太太,她住在奥顿镇。”“奥顿镇离这里只有两里路。”我说。“我也找到了你说的‘尸体’,詹姆斯先生。”“你逮捕她了吗?”“没有逮捕,没有犯罪,什么都没有。不过,詹姆斯先生,你得和我坐车去约翰逊太太的家。”“我不懂,为什么我要和你去,假如……”“你一定得去,假如你不去的话,我要抓着你的脖子,把你塞进车厢。我要你去看看,我追了五个小时追到的是什么。然后,我再想想看有什么理由可以拘留你。”

在途中,我默默地数着我家和奥顿镇之间的电线杆,此外也没有别的事好做。汉克斯警官看也不看我,只是眯着眼看着前方,沉重地呼吸着。

到了奥顿镇,汉克斯警官把车开进镇中心,停在一条街边,用食指指着路边的一道门说:“你的‘凶手’就住在那里。”

门上镶着不透明玻璃,玻璃上漆着字:装潢。

汉克斯警官敲敲门,门几乎立刻就开了。

站在门口的女人身穿沾有油漆的罩衫,正是今天早上在旅行车里看到的同一个人。“约翰逊太太,这位是詹姆斯先生。”汉克斯警官说。

她冷冷地看我一眼,然后带着微笑转向警官,问道:“这位就是你告诉我的那个人吗?就是那个在街上看到我那辆旅行车的人?”“正是他。”警官回答道,“你是否可以让他看看那……呃……那人体?”“当然可以,假如那样可以使他安心的话。请这边走。”

她向后面挂有布帘的内室走去。我们跟在她身后,布帘后面的那个大房间里是一个散乱的工作室,乍一看,它好像是中世纪的行刑室,或是电影里的杀人现场。赤裸裸的人体、人身体的各个器官,奇怪地抛置在地板四周和工作台上。在一个角落里,手臂和脚堆在一起,而另一张桌子上堆放着人头。

我小心地伸手去摸当中的一个头,手指碰到的地方干燥、坚硬,那是石膏人体模型。

约翰逊太太走到房间一个角落,汉克斯警官从兜里拿出香烟,点燃抽了起来。我也想抽,想向他要一支,但是,我一看他的眼神,就不敢张口了。

约翰逊太太带着一只石膏制的时装人体模型回来,那模型的脸上挂着傻笑。“詹姆斯先生,这是西蒙。”她说,“我相信你今天早上在我车上看到的就是这个。我和我先生都是给小裁缝店布置橱窗的,我们向他们提供人体模型。西蒙是人体模型之一,两天前我们刚把它全身重新油漆过,今天早上我正带它到一家店铺去。我们不能把没有穿衣服的模特放在车厢后面,否则的话,会有更多和你同一个念头的人。但是,我们又没有多余的塑料套,所以,我就用条毯子裹住它。车子时开时停,毯子滑下来,就露出一只手。”“可是,约翰逊太太,”我说,“假如你带这个西蒙去裁缝店,为什么它又回到你这里来?”

她笑着说:“这很简单,为它刷油漆的时候,油漆流下来,我们自然不能把刷坏了的模特摆进橱窗。这个我是在搬进店铺的时候注意到的。瞧。”

她指指模型的右手,不错,有一道红油漆从手肘处开始沿手臂流下,流到右手的两个中间的指缝中。“这就是你所谓的‘血’。”

假如地上有洞,我宁愿跳下去,也不愿再看见汉克斯警官的眼神。“看够了吧?”他讥讽地对我说,“我们是现在走,还是先和屋角的那些石膏像跳舞?”

我能说什么?一个时装人体模型使我骗了一位疲乏的警探。还误指控了一个无辜的人,我感到汉克斯警官不会轻易放过我。

回到我的家,汉克斯警官骂了我十分钟,那些词都没有在约翰逊太太面前用过。

警官走后,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一口吞下,然后倒在沙发上,用警官骂我的话又把自己骂了一遍。

也许是威士忌的作用,也许是整天的紧张终于松驰下来,我倒下来不到十分钟就睡得像死人一样。

不知过了多少小时,我渐渐醒来,我不是那种可以一骨碌爬起来跳下床就干活的人,我是慢慢醒的。

我看看窗户,外面已经黑了。我想到汉克斯警官,紧紧闭上眼睛,试着忘记发生的事。

但我的脑筋又回到那条大街上。我又从旅行车的车窗看到那一只手,但它不是手,只是一块石膏,那是约翰逊太太的人体模型的一部分,只是……

突然,我醒过来,知道汉克斯警官和我都错了,约翰逊太太欺骗了我们。

大街上的那幕景象又在我脑中浮现,我不停地幻想人体模型在毯子下面的模样,而不是人体。

红色油漆是在西蒙的右手上,而那只从毯子下面伸出来的手是左手。

我坐在那里因紧张而发抖,我该给汉克斯警官打电话吗?假如我打电话去,他会相信我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半小时以后,我仍没想出个主意。

这时,有人敲门。我忐忑不安地走到门边,把门打开。

门外站着的居然是——约翰逊太太!

她仍然穿着早上那件难看而古怪的大衣,但是,她手上拿的东西可不古怪。

那是一把点四五的手枪,它正对着我的腹部。

我的头一句话不够聪明,但是我这一天也可以说是不正常的一天。

我说:“那是……另外一只手,对不对,约翰逊太太?”“我还在想你要多长时间才会想过来。”她说着走进起居室,牢牢地关上身后的门,“汉克斯警官第一次到店里来,告诉我你所看到的东西,我急急忙忙找了个模型搪塞他,当时我匆忙中想不出从毯子下面溜出来的是哪一只手,所以我只是猜测,我猜错了,但是一小时前我想到了。”“你知道我可能想到同样的事情。”“是呀,这只是时间问题。”她说,“我是从电话簿上找到你的住址的。现在我们一道坐车出去,詹姆斯先生,首先你得见见我的一个朋友,他是一个开推土机的工人,不过,只要价钱合适,他什么都愿意做。以后,你就得去见约翰逊了。”“约翰逊?他就是毯子下面的那个人?”

她点点头说:“我的丈夫,他卑鄙、虚伪、自大……”她的嘴角露出一个邪恶的微笑,“可是他现在去了。”“去了?去哪里?”“明天的这个时候,约翰逊的墓碑将会是一幢崭新的豪华公寓,”她回答,“他们下个星期就要打地基了。”

我的手汗渍渍的,但是,让我跪在一个女人面前,我是宁死也不会屈服的。

我说:“而我也要去那里,对吗?”我企图稳住颤抖的声音,“可是,你不怕汉克斯警官对我的失踪产生怀疑吗?”她躺在起居室的地毯上,大衣前襟上一滩血。“他愿意怎样怀疑就怎样怀疑吧。”她回答说,“他什么也无法证明。我们该走了吧,詹姆斯先生?”

前门传来一阵很响的敲门声,好像外面的人急着要进来。

约翰逊太大惊慌地看看四周,我想抓下她的手枪,但是距离太远了。

她不安地左右回顾,然后把枪放回大衣口袋,但手却一直抓着。“不论是谁,”她声音中含有恐吓,“你都别想动歪脑筋,否则,我会立刻把你们俩一起打死。”

我把门开了条缝。不论是谁在外面,得由他结束这件事。

门打开来,汉克斯警官冲进屋里,他猛烈地用手推我,我踉跄跑着往后退,碰在对面墙上。

约翰逊太太站在门边,表情惊讶,枪仍然藏在她的大衣口袋里。“你这个下流的东西!”汉克斯警官冲我咆哮着,“你这个混蛋,你知不知道我回局里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办了你这个案子,组长严厉地斥责我,那将大大影响我的晋升,这些都是你惹的!”

他说着,把我推向另一道墙,我四肢着地倒在厨房的门边。“你诬陷无辜的人。”警官继续骂道,转头去看约翰逊太太,她看来和我一样的迷惑。

我并不担心汉克斯警官的难题,我有我自己更大的麻烦。“我很高兴你也在这里,约翰逊太太。”他大声说,“我正想和你联络,你可以指控这个家伙,让他赔偿。”

他说着抬起一脚踢在我的后背,同时把我往后一推,我摇摇晃晃地穿过门,头撞在碗橱角上,最后落在冰箱附近。

我惊慌地盯住汉克斯警官。生气是一回事,但这样做也太过分了。

他从枪套里掏出手枪,他们俩都用枪对着我,我是必死无疑了。

但是汉克斯警官迅速从起居室门进来,并示意我趴下,同时喊道:“丢下枪,约翰逊太太!现在他安全了,你没有脱逃的机会了!”

一阵巨响淹没了他的话音,约翰逊太太开枪了,子弹打在厨房墙上,打落许多石灰。

她连续不停地扣动扳机,我看见汉克斯警官站起来,用另一只手臂托着枪,小心地瞄准。他发了一枪。

起居室里传来一阵尖锐、丑恶的叫声,汉克斯警官迅速跑到门边,我跟在后面,步子慢了些,但仍及时看到警官捡起约翰逊太太身边的枪。

她躺在起居室的的地毯上,大衣前襟是一滩血。

汉克斯警官说:“你最好打电话叫救护车,她可能还活着。”

约翰逊太太被送到医院,医生保证说她可以恢复到出庭接受审判。“抱歉我进来的时候必须那样粗暴,”当事情平静下来后,他说,“当我看见约翰逊太太的旅行车在外面的时候,我便从窗子向里头瞧,我看见她用枪指着你,我只好用那种方法把你弄出房间。”“没有道歉的必要,”我说,“可是你回这里干嘛?我以为下班后,你就不管这个案子了。”“那是我太太的关系。”他回答。“你太太?”“是的。我回家以后,被你气得无法睡觉,就坐下来把发生的事告诉了我太太。她很不以为然,当了太久的警官太太,已经司空见惯了。她看看我,很生气地说:‘你得把那件大衣拿去干洗,你袖子上沾了什么东西?’像一般女人一样,她不管我是多么疲倦,只是不高兴看到我衣服上有污渍。”“我不明白。”“那时候我也没有明白。我看看袖子,你知道我发现了什么?”“什么?”“红油漆。我就回想,我唯一能沾到红油漆的地方,是约翰逊太太店里的那个人体模型。假如是的话,她那个模型就不会像她所说的,是两天前油漆的。她一定是在我去查看的几分钟前上的油漆。我在前门等候的时候,她曾进工作室一次。她很小心地不让我碰那个人体模型的手臂。我一定是在离开的时候,袖子碰到它。假如油漆是从西蒙的手臂上沾来的话,那么,那模型是她准备来搪塞我的——那意味着她向我俩撒谎。我跳上汽车,开车到她的店,但她不在。因为咱们很近,我就决定来这里,再和你谈谈。我发现她的旅行车在外面,其他的你都知道了。”

他深深坐进一把椅子里,好像谈话使他耗掉最后一口气一样,但是还有一件事我想问。“尸体呢?她丈夫的尸体?”我问,“她说他在正要造的一幢公寓下面。你怎么去找埋尸体的地方?”“建筑调查员……明天……我会给建筑调查员打电话……”“对了,他有各项建筑的记录。”我钦佩地看着汉克斯警官,“我从没有想到这一点。”“没什么,”他声音低沉地说,“我就是训练来办事的,所以我是警探,而你,你不过是……一个……”

我很遗憾,他还没有说完最后一句话,我就已经倒在椅子上呼呼大睡了。谋杀艺术家

有一段时间,我对一位著名凶杀小说评论家的一段话很感兴趣。事实上,我本人就是一个谋杀者。

我记得那位评论家说:“如今最好也是最刺激的侦探小说当数那些重在揭示罪犯为什么犯罪的小说。至少‘为什么’与是‘谁’,‘如何’犯罪是同等重要的。”

我非常同意这一观点。我认为小说中谋杀犯的性格与内心完全值得进一步分析。过去,太多注意力被放到找出谁是罪犯,然后怎么逮住了他。而且我觉得不该浪费时间找出那些罪犯是怎么干的。虽然不少时候他们的手段方法决定了他们能否出名,但说到底那些不过是这帮人使用的方式罢了。

我必须指出:那些谋杀者们,并不那么爱犯错误。那些不幸的家伙被逮住只是因为他们犯了错而又引起了警察的注意。总体上我们非常能干,虽然有那么多对付我们的机构,但看看发生的案件数目,就会知道我们绝大部分人都平安无事。

但人们对谋杀者最多的误解是认为他们异于常人,总用夸张的词汇把他们描绘成疯狂的怪物或者冷血杀手。其实事实远非如此。实际上谋杀者都非常正常,只是敢于按照那个铁的原则行事:人人都要为自己。

为了纠正这些误解,也顺便为侦探小说家提供点素材,我决定把我是怎么干的写出来。我很聪明,也挺走运,不用担心写这些东西会招来什么被捕一类的不愉快的后果。

对于我个人来说,当我杀掉苏珊时,我对她没什么仇恨,但总有那么些人要认为我出于仇恨杀了她。实际上我曾经很喜欢她,还差点和她结婚。可她后来看上了那个愚不可及的布内斯卫特,嫁给了他。我知道,当她想和那个钱袋子结婚,她的生活也就完了。

我猜想是苏珊的女性气质吸引了我。而她被布内斯卫特的所谓男人味迷住了。实际上他只是一个粗野的人,但比较会为人处事。他攒下一些钱,但没投到赌博上,而是投入了变幻莫测的投资行当,买股票,而且赚了不少钱。在加纳斯股票交易所,当奥瑞奇弗雷州发现金矿的消息令人们一片乐观、市场行情上扬时,他冷静地抓住每一个机会赚进利润,不断增加自己的财富。当经济萧条不可避免地到来时,他的大部分财富也和别人一样化为乌有,但他不像人们在萧条时期那样只是抛出股票,而是不声不响地买入那些几乎便宜到白送的股票。这样,当经济恢复同样不可避免地到来的时候,他的财富又迅速膨胀起来,他是一个令人恼怒的家伙。

当我把布内斯卫特介绍给苏珊时,她被他的风度和成功吸引住了。后来她被他带去了欧洲。我们之间的婚约就这样解除了。

我再也不想见到她了。

八个月后,有人敲我的后门。我打开门,看见站在台阶上的苏珊,她手里还拿着提箱。在软和的长沙发上坐下后,她开始讲她的故事。正像我预料到的,吸引住她的、布内卫斯特自诩的男人味,后来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暴政和自私自利。她再也不能忍受他的粗暴,就逃走了,回到我这里来。看到过去的情分上,她觉得我会帮助她的。

其实,我已经没什么热情帮她了,她却没注意到。实际上,她抛弃我后,我感到很难过,努力把她从我的生活中抹去,尽力地经营我的牧禽场。我的农场已经可以自给自足,用那些机器,我能单独管理整个农场。我喜欢那些动物,我更愿意自己干农场上的活。

但如果苏珊加进来,我就很难再像现在这样自得其乐了。我得把她安顿下来,为了不闷坏她得让她干些不那么重要但也不是可有可无的活。我按部就班的生活就会被打破了。那三千只鸡,正是让人操心的时候,说不定就会受凉或染上别的什么病。

不幸的是,我找不到什么像样的理由来拒绝帮她。而且苏珊用心选择了到达的时间。这时候她在村里不会找到别的住处,回加纳斯堡的火车也没有了。一旦我把她留下来,我们之间的坚冰一旦打破,第二天要送她走就不会那么容易了。毕竟,我曾经很喜欢她,而且那时候我还对她说不论我与她之间发生什么事,如果有麻烦,她都可以来找我。我一向为自己的言而有信感到自豪,我真不敢想像她向我的朋友们宣扬在她需要帮助时我如何食言无信。

苏珊还在讲她的丈夫如何粗鲁的对她,而所有的念头都已在我脑子里转了一遍。表面上,我在听她说话,而我心里一直想着那些念头,直到她是如此自然地认为我理应帮助她把我弄得有点恼火了。从她的话里,我已知道她希望我如何帮她,而这令我更加恼火。

我开始看到我会怎样花钱替她请律师办理离婚,我安适的生活将怎样被打乱,我内心的平静将怎样被那些复杂的情感问题破坏。总之,我生活中的所有美好之处都会完结。我越来越恼火,我真想掐住她的脖子。

不过真的掐死一个人可比想像的难得多,我不愿意面对她的脸,就绕到沙发后面,再把手在她的颈上收拢,加劲。后来我发现这样干效率还更高,因为我的手可以使劲地压住她的脖子和头,就像绞刑架上吊死一样而且我还不会被她的手脚的剧烈挥舞踢打弄伤。当她终于瘫软下去,我还并不怎么累,坚持到确信她断气。

她的脸变成了紫黑色,舌头吐出来了,和几分钟前漂亮的面孔比起来令人毛骨悚然。她褐色油亮的头发也变得暗淡无光,毫无生气。除此以外,苏珊的尸体也没给我留下别的什么感受。

确定她已死去之后,我把她的舌头塞回她嘴里,开始处理尸体。对这一点,当我读到侦探小说里谋杀者总为销毁尸体伤脑筋时,我总想指出,这根本没什么难的。那天晚上我很快就干完了。其实几个星期后才会有人关心苏珊去了哪儿,我无需这么匆忙,但想到我可以把自己的主意付诸实施,我就兴奋不已。第二天早上,我早早起床,在我的农场里忙开了,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三星期后的一个下午,地方警察斯龙登门拜访我,想弄清我所知的有关苏珊的情况。

问我话的这个约翰·斯龙和不当班时的约翰·斯龙是不同的两个人。后者在天气暖和时会在维金的酒吧里为我们表演他的西部枪法。他稍微下蹲,把两支六响左轮枪握在腰间,准确无误地射出他的子弹,同时像电影里那样左右观察以防潜在的敌手。在人们的喝彩声中,他向枪管上吐口唾沫,冷却他的枪。他是个惟妙惟肖的西部牛仔英雄。

而约翰·斯龙警官则是个警觉、精明、忠于职守的警察。从他的问话中我觉察到他认定我知道苏珊的事。

我想有人报告苏珊失踪了,他们顺着线索找到了我这儿。我坦诚地告诉斯龙警官过去我和苏珊的关系以及三个星期前的晚上她如何来看望我,又怎样在同一个晚上离开。

%%自然,他想知道更详细的情况,还问我为什么在看到报上的寻人启示后不去向警察报告有关苏珊的情况。我解释说,我从不看报纸,而且就算看到报上的启示也不会向警方报告的,因为我知道她是从她丈夫那儿逃出来的。

我告诉斯龙她要我帮助她,但我拒绝了,我们吵了起来,最后她狂怒地跑出屋子,连帽子、手套和箱子也没拿。我还告诉他我不知道苏珊会去哪儿,不知道她打算怎么办,也不知道她带没带手提袋。

%%问完这些,斯龙想看看苏珊的箱子。见箱子没锁,他打开它。箱子里有个灰色的手提袋,里面是些零钱,还有耳环、钻石戒指、珍珠项链这些女人用的玩意儿;此外还有几把钥匙,其中一把就是这箱子的。检查完箱子里的东西后斯龙问起我当晚苏珊,也就是布内斯卫特夫人所穿的衣服。

这个问题来得比我预料的时间早。我把三个星期前就想好的话告诉他。这些话听起来完全是真的,只是都含糊其辞,毫无价值。三个星期前我把苏珊的衣服和手提袋放进她的箱子里,但箱子没上锁以和钥匙在箱子里发现的情况相符合。干这些事我都带着手套,我可不想干一些诸如在箱子里留下指纹的傻事。

斯龙详细地听着我的描述,然后拿出一件箱子里的衣服问我是不是布内斯维特太太那天晚上穿的那件。那衣服显然是穿过的,但我当然会回答不是。我知道若由那晚看见苏珊走进我的农场的人来描述那件衣服的话,它听起来也会或多或少的与我描述的那件相似的。

又问了几个不太重要的问题后,斯龙警官告辞了,带走了那箱子、帽子还有手套。

警察好几天都不来找我。晚上我照常去酒吧喝一杯。我去的就是约翰·斯龙常去的那个酒吧,但他一直没露面。

我知道警察还会找上门来,那只是个时间问题,因为苏珊的行踪是在我这儿中断的,除非找到其他有价值的地方,警察会盯住我这儿的。一个星期后斯龙警官又来了。这次他和另外两个人一块儿来的。一个是早秃的康斯坦布·巴利,这个年轻人从不摘下他的帽子,却把村里的美人儿瑞蕾·奥多追到手了。第三个人是他们的头,加纳斯堡来的中央情报局的探长。这次前前后后斯龙只说了一句话:“威廉,这是本·里布伯格探长。”

听完他的介绍,我打量这位探长。他是个高个子的英俊男人,像个演员而不像一个侦探。后来我听说他还是个不错的调酒师。他的爱好就是发明新的鸡尾酒和其他混合酒配方。

里布伯格探长先对他的打扰表示歉意,然后提出在我的房子和周围看看。显然有人看见布内斯卫特夫人走进我的农场,然后就没人再在别的地方见到过她了,因此,探长想弄清她是不是藏在我农场里某个地方了。

我告诉他我能理解,并且乐意带他们在农场里四处看看。

在介绍我的农场时我告诉他们我的愿望是尽量独立于外部世界,所以把我的农场和房子都弄成尽可能的自成一体。我把煤仓指给他们看。煤仓在厨房里,就像一所小房子,煤一直堆到顶,还掉了一些在外面,在地板附近有个出煤的口,一直通到炉子附近。厨房里还有个混凝土的水槽,我拿它贮存雨水,上边连了一个手摇泵,出水管通向浴室。其他用水则是来自于屋顶上的大水箱,水箱上也连了一个水泵。

看完这些我把他们带到鸡舍,鸡舍长三百英尺,属于紧凑型的那种,从母鸡们得意的叫声看,它们正在炫耀它们的蛋。警察们还看到了旁边的人工孵化室,我在这里面试验人工孵化小鸡。

接下来我带他们到那个波纹铁皮仓库。仓库里是农用机械,像拖拉机、打谷机、粉碎机和像苜蓿收割机这样的小机具,当然还有我的耙、犁之类。仓库外面是成排的大型储存罐,里面是玉米粒。玉米粉、花生粉、骨粉这类畜禽饲料,用这些我能配出不同的混合饲料。

这帮警察目测这些罐子的大小,在本子上匆匆地记下一些东西。

我把远处的耕地也指给他们看,苜蓿地是绿色的,旁边有个水塘,玉米地和其他地则是黄褐色的。远处一群群的奶牛、公牛以及马在草地上吃着草。

看完整个农场,里布伯格探长道了谢就带着他的人走了。看得出来,他比较失望。

又是一个星期平静地过去了,他们开始监视我,这可让我受不了。康斯坦布·巴利改变他平时出门的线路而绕道经过我的大门,从那儿观察我的草坪和屋子。

我决定出趟门,这样整出戏就会走向高潮了。最好的安排莫过于犯点克来顿那样的错误,然后再逃跑了。

我做了些准备,在一天很早的时候开车离开家。我驾着车飞快地跑了五英里然后把车停到远离公路的树林里,找个树最密的地方把它藏起来。

剩下的路我就得自己走了,我的目的地是离布利切特金矿不远的那些地下洞穴。这些洞穴虽然不小,但没什么看头,也就没什么游人。我知道警察已经彻底搜过了,所以不会有人来打扰我。我带了便携式阅读灯,为野营准备有充足的食物,这样我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呆在这些洞里了。

关于我的鸡群我并不担心,它们的食槽里加足了三天的食料,饮水器里的水也是满满的,鸡蛋会自动滚到鸡舍前边的那溜凹槽里而不会堆成一堆。其他的那些马和牛也不会饿肚子,它们的吃的喝的都充足得很。现在那些小鸡已经不需要人工加温了,晚上一盏电灯的热量会把它们聚到一起,也足以取暖了。我想有人报告苏珊失踪了,他们顺着线索找到了我这儿。

所以,我心里没什么要牵挂的,我可以安安静静地读我的侦探小说。那些故事都挺不错,只是那些各式各样的侦探并不是那么厉害,总要向他们的作者求助。

巧得很,我回到农场下车时第一个碰到的就是斯龙警官。上帝并没把人的脸设计成一次就可以表现诸如惊奇、兴奋、满足、好奇、探求、友谊还有遗憾这种种表情,但斯龙警官一下就做到了。

他好不容易才恢复正常,问我去了哪儿。我告诉他我去那些岩洞看看布内斯卫特是不是在那儿迷了路困在那儿或者死在那儿了,结果我自己倒迷了路,直到现在才转出来。斯龙警官使劲地捏着自己的手指,我猜他把网撒得又远又大,却没料到我就呆在这么近的地方,几乎就在他手边。

%%当他想接下来该问我什么时,我四处看看发现我的农场就像一个打翻的蚂蚁窝那样乱成一团。显然警察动用了不下二十个人,到处都是乱糟糟的。

他们在各个角落搜寻,屋顶上,屋子里,屋子外全是人。一些人低头弯腰地查屋子有没有地下室,一些人到处挖坑,一些人在水塘边、水槽旁还有庄稼地里比比划划。我看不到仓库里的情形,但肯定也挤满了人,因为农作物仓库外头到处都洒着玉米、苜蓿。

鸡舍的情景是最好看的。他们把鸡弄到外头,检查鸡舍里的混凝土地板。鸡舍地板上的干草足有六英寸厚,好多年没动过了,现在全给翻了一遍,还有不少堆在外面的空地上。

外面还有几个家伙准备把鸡舍地基也翻上一遍,看来他们确实准备要挖地三尺了。我用“准备”这个词是因为母鸡们总在碍手碍脚。它们没地方可去,但这帮像母鸡一样执着的警察准备继续征用母鸡的房间。母鸡很恋家,更何况它们还有蛋要下,被围在鸡舍的外墙和一堵栅栏之间,母鸡们拒绝履行它们的天职。现在那堵外墙又成了检查的目标。

警察们又开始打扰这群来格豪恩种的母鸡。这种鸡是很容易受惊的鸟儿,时时地又叫又跳,跟它们在一起,你最好是保持安静。这时,一个在鸡群中挖地基的警察抬起头,因为远处有人在叫他。他回答了一声,立刻几千只母鸡整齐划一地跳起来开始叫唤,此外,还有呼呼的扇翅膀声。所以,那个警察的影子就在鸡毛、于草、尘土还有饲料的混合物里消失了。

我没能看下去,因为斯龙警官要我去警局回答几个问题。在警局我先被交给康斯坦布·巴利看管了一会儿,我向他点点头打了声招呼。过了一阵,斯龙才过来,开始问我,不过努力作出已经掌握真相、问我问题不过例行公事的那种无所谓的神情。

我第三只烟抽到一半时一阵叫声传进房间:“找到尸体了。”

我跳起来,叫道:“真的?在哪儿?”语调正好显示我与布内斯卫特夫人确是好友但又没有半点罪犯的罪行被发现的那种恐慌。我转过头看看斯龙,他也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眼睛里满是怀疑。

不过那构不成什么威胁,我很安全,无论还有什么把戏也不会骗我露出什么马脚的。如果我显示出一点问心有愧的样子,斯龙就会确凿无疑地把我当作杀人犯盯住不放。这是我必须避免的,看来以后再在酒吧里碰见他,多少会有些窘迫。他公事公办的怀疑我不介意,但若他个人非把我当谋杀犯就是另一回事了。

斯龙继续演出他的把戏,问进来的手下尸体在哪儿被发现。后者则没那么有信心地描述了某块未耕种的土地。他们两个都瞪着我,抱着最后的希望等待着我露出点什么马脚。我叫道:“真是奇想,我从没想过那块地还能埋尸体。这样说来,苏珊是被人谋杀的,是不是?”

当然他们永远不会在我的农场里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找到她的尸体。他们检查过炉子以找到烧过的人骨碎片,还弄了不少炉灰去作化学分析。他们还把地沟挖开看看我是不是在浴池里用什么化学药品把尸体溶化掉了。总之他们找遍了每个地方,让乔纳斯堡的中央情报局专家化验了每一点可疑的细枝末节,但结果仍然是一无所获。

最后他们不得不放弃了,撤走了。他们连苏珊是否被谋杀也不能证明。他们搜遍了我农场的每个角落,却不能找到苏珊的尸体。自然我头上那团谋杀犯的疑云也烟消云散了。圣诞节,为了表明我问心无愧,我还送了一对小公鸡给斯龙警官作为圣诞礼物。

九个月过去了,生活仍像过去那样平静,只有当听说斯龙警官要调到鲁德森警察局时我的好心情稍有损坏。

%%我们为他举行了一个热闹的送别晚会,比尔·维金提供喝的,鸡肉当然由我来出。可怜的约翰在晚会上没能为我们来一次最后的射击表演。因为我们走到院子里时新鲜空气似乎发挥了一点不良作用,他花了很长时间也没能站直,只好晃晃悠悠地靠在晾衣服的那排木杆上。

后来我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新建的孵化室。这些事我是自己干的,我的房子又脏又乱。于是我请了一个女管家。她是个皮肤很白的金发高个,不过给人的印象却像个孩子那样胖乎乎的。她很能干,她热情的笑容也说明她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我的新管家把我的房子收拾得井井有条,所以现在在晚上我可以坐下来从从容容地把我的成就记下来了。

我盼望着这些文字能出版。我也特别对斯龙警官看到这些东西时的反应感兴趣。我还想知道他读完这些东西会对他一直喜欢的肥鸡怎么想。

我想他会恶心之极,不过他也大可不必,他怎么会知道那些鸡是用苏珊的尸体喂大的呢?

我并不是说那些鸡直接在苏珊的尸体上啄来啄去,恰恰相反,它们所吃的苏珊是包含在精心配制的饲料里的。苏珊的每一部分都在粉碎机里磨成了粉末,变成了优质的骨粉和肉粉,至于血也处理成了干血粉,只是通过了另外的一道工序。

这些活对我来说一点不难,因为很久前我就读过《农夫杂志》上介绍的处理动物躯干的方法。人的尸体,骨骼还要小一些,所以用粉碎机处理起来,就更容易。

我要特别注意的只是把尸体上的每一个小块都要磨成粉,比如牙就得粉碎两次,直到和骨粉一样细不可辨。至于头发,我把它们烧成了焦炭。

处理好后我用绿苜蓿把那个地方都扫过,接着动物尸体还有绿苜蓿、玉米粒都放进粉碎机里加工成饲料,这样人体细胞的痕迹就彻底消除掉了。

肉粉、骨粉还有血粉混上别的什么粉配成混合饲料。这就是我试验孵出的小鸡们的美食。这些小鸡就长成了斯龙警官尝到的那些肥鸡。而且这些小鸡以及它们产出的鸡肉为我的农场带来了不小的名声,其他的一些农场主还曾向我讨教混合饲料的配方。

里布伯格肯定会重新注意我的农场,也会知道在哪儿找出证据证明我的农场里曾经有一具尸体,但我保证他不会成功。解剖整批的肉鸡他也不会在它们的身体里发现半点人的细胞。每只吃过人尸体做成的饲料的鸡都已经进了人的肚子里了。

人们不会把鸡骨头吞下去,但我想出了个主意把鸡杀好清洗好卖给或送给我的顾客们时要他们答应我回收鸡骨头。我的理由是我短缺骨粉。这样鸡骨头和别的骨头就又进入我的粉碎机里了,一个无限循环的好例子,不是吗?此外还有相当多的人,有些还在很远的地方参加了这顿人肉大餐,因为他们吃了那些母鸡下的蛋。

里布伯格探长也不会有兴趣去推敲推敲那些肥料的,如果我是他,我就不会去白费这个劲。不能出售和食用的鸡的头、爪、内脏还有羽毛之类经过焚烧或烧干后,它们所去的地方还是那个无穷无尽的粉碎机。作为肥料,它们已经遍布在我的农场里了。

希望这位好探长可别起什么用我的故事促使我认罪的念头。如果一个醉心侦探小说写作的学生在作品发表后却被逮捕,而其罪名就是发明了个解释一位妇女失踪的理由,那可是太遗憾了。

我想我的书要是让村里人读了的话我就得面临一些不良情绪了。某些心胸狭窄的居民会用恐惧的眼光来看我。不过这种情绪的后果是我再也不会受那些来访者的打扰,那么我是适得其所。

我的房子里又发生了一些新的事情。我的管家,安·丽丝女士最后可能会很失望,因为她已经爱上我了。她对我的行踪关心到了不给我留下隐私的地步,而且还过分操心要让我舒服一点。她开始令我厌烦了。

我不会直接让她停止那些出于善良而对我的种种过分的照料,我不想伤害她的感情,我也不会解雇她让她重新去争取一份工作。她没多大本事,这么干我自己就会觉得羞耻。

我建议她应该多出去交际交际,尤其是晚上。但她说一个人出去实在没什么意思。我的女管家没有朋友,连亲戚也没有。

可怜的人,没人挂念她。而我则在盘算着怎么准备下个季节用的特种混合饲料。国家禽类委员会的主席已经表示准备参观我的农场,和那些让我出名的鸡。致命门牙

太阳透过厚厚的窗帘,照在杜克警官的房间,我们正在他的房间里。

我掏出一把手枪,对着他宽阔的腰部,他非常惊讶地看着我。“罗伯特,”他说,“你这是干什么?”“你觉得我在干什么?”“你是在开玩笑吗?”“别动,”我说。“我不是开玩笑,杜克,你猜不出来吗?”“哥们,把这东西拿开,不要对着我。”“我不是你的哥们,杜克。”

我非常憎恨他,也非常担心失去琼,迫不及待地想要扣动扳机,但是,我渴望看到杜克惊慌的样子,他应该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使劲咽了一下唾沫,皱皱眉,咧了咧嘴,露出一颗门牙,那颗门牙歪歪的,好像随时就要掉下来。他伸手摸了一下那颗牙,然后理理稀疏的金发,黑眼睛紧盯着我。“呃,罗伯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要杀了你,杜克,你知道为什么吗?”“你一定是在开玩笑,罗伯特,”他眼中显出困惑的神情,因为他渐渐明白,我是来跟他算账的。他正在努力想出个头绪。“你知道是怎么回事,不是吗?”

他眼睛一亮,然后又黯淡下来,他试图笑笑,举起一只手,又放下。“你和琼,”我说,“你认为你们瞒得住,以为我不知道——”“琼?”他说,“原来是这么回事。”“你们玩了不少花样,”我非常愤怒地说,“她是我的,杜克,你早该明白。我们共事多年,你知道,谁夺走我的情人,我都不会放过他。”“罗伯特,你把事情想清楚,琼不是你太太,她是一位小姐,一位不属于任何人的小姐。我是和她约会,但那也没什么,你迟早会发现,琼准备告诉你的。”“她没有告诉我,现在她也不必了,她可以彻底忘记你了,杜克。”“罗伯特,”他说,举起双手,向前迈了一步。“你不要冲动,罗伯特,听我说……”“你给我站住。”

他站在那里,你可以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他知道我不是在开玩笑,但是,他试图想办法让我回心转意。

他并不了解我,我们在刑侦科共事六年,他并不了解我,但是,他知道,我是说到做到的。“你干这种事,他们会抓到你的,”他说。“你知道,罗伯特,你不能做这种事。再说,琼只是一个女孩子,罗伯特,我们是朋友。”“我爱她,”我说。“她爱我,你从中破坏,杜克,我们本来是准备结婚的。”“你疯了,罗伯特。”“我爱她,你听到没有?”“她对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妞,罗伯特,你得——”

不等他话说完,我扣动了扳机,两声枪响。

手枪在我手中轻轻跳动,杜克胸口中了两枪,站了一会儿,他大张着嘴,向前倒去,落地的时候,下巴啪地响了一声。

我用脚把他翻过来,低头看他。他的嘴巴张开着,那颗该死的门牙不见了。一定是他倒地时,吞了下去。他的两眼仍然很明亮,然后渐渐变得呆滞,他是死定了。再见,杜克,你这个可恶的东西。

我擦掉了枪上的指纹,把它扔到尸体旁,离开了那里。现在,我感觉好多了,真的好多了。但是,我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胸部有一种刺痛感,就像是吸不够空气一样。这种感觉以前也有过,每当我担心什么的时候,就会有这种感觉。可是我现在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我来到琼的住处。

她笑着开了门。因为心怀秘密,她的笑脸并没有让我很高兴,但我并不在意,现在她是我的了。“嘿,罗伯特。”“宝贝。”

我们互相望着对方,我不能相信她和杜克约会,但那是事实。“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她说。“来看看你,局里的人知道我在这里,我告诉他们我可能来吃午饭。”“现在不是午饭时间,罗伯特。”“我正在办件事,还没有吃午饭。”“我给你做点东西,三明治怎么样?”“好,我不是很饿。”

她穿着一件鲜艳的黄色短裙子,看上去秀色可餐。她真漂亮,长长的金发,心形的脸庞,丰满的嘴唇,一对动人的眼睛,我怎么看她都看不够。她对我太重要了。

她住在一间小画室里,自己画一点画,同时接受别人的委托出售一些画。“到厨房里来。”她说。

我们走进厨房,我正要伸手抱她,电话铃响了。我有点紧张,但不可能这么快,会是打给我的吗?唔,可能是打给我的,因为杜克和我一向很亲近,但也可能不是找我的,我很紧张。她跑去接电话。“是的,是的,他在这儿。罗伯特?”

我走过去,接过电话,那是亨利警官,他告诉我杜克遇害,他们要我负责这个案子。亨利和我关系很好,他知道我对杜克的感情。“真让人难过,罗伯特。”“你是说在他的公寓?”“是的,在那里。”“我就来,”我挂上电话,悲伤地看着琼。“怎么了?”她问。

我犹豫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就像个魔鬼,然后很平静地说:“是杜克的事,他遇害了。”

她愣住了。“你是说杜克?”“是的。”

她用手指抚弄着自己的裙子,两眼一片茫然。“噢,”她说。“他们打电话叫你去办?”“是啊,”我懒洋洋地说,我忍不住。

她想说什么,但说不出来,这更使我难受。然后,她声音清晰地说:“那么,罗伯特,你还是赶快过去吧。”“当然。”

我点点头,我得离开这儿。过一会儿,我会显得自然,但是现在不行。

我到杜克的公寓,我看看他,哼哼哈哈支吾着,摄影人员在拍照,指纹组的人在提取指纹。我留在那里,到处翻翻,装出一副查看现场的样子。当我离开时,天已经黑了。那真是漫长的一天。

我离开时,亨利刚好走进楼下的走廊。“有什么发现?”他问。

我耸耸肩。“今晚告诉我好吗?那时候我们可以认真讨论。嘿,今晚你过来吗?”“当然过来,亨利。”

他朝电梯走去,我走到外面,心想,他苍白的脸和柔和的眼睛是多么诚实啊!每星期二晚上,亨利和我总要聚一聚,喝点酒,我们俩都喜欢喝酒。我们坐着,聊聊案子,这习惯已经有三年了。亨利是个好人。

我到琼的住处,在那里很不舒服。她先是不停地说话、微笑,然后就坐在那里,那种沉默简直要让我发疯了。

最后,她走到我坐的椅子旁,坐在椅子的扶手上,她的臀部碰到我的肩膀,一只手抚弄着我的头发。“啊,”她说。“就剩下你我两人了。”“对极了。”

她探过身,轻轻吻吻我的额头。我像块木头一样坐着。我成功了,一切都会顺利起来的。“我随便吃点东西,”我说。“我要去见亨利,今天是星期一晚上。”“我给你做一点什么。”“不用了,我到街上买点吃,谢谢你,宝贝。”“可是我喜欢给你做点吃的东西。”“我不饿,琼。”“我明白了,好吧,罗伯特。”“也许回头再来看你。”

她冲我笑笑。“好吧。”

我在街上小店买了一个三明治,非常难吃。平常我最喜欢五香牛肉,但今天它吃起来一点味道也没有。我厌恶地离开了。

亨利亲自开门。“你好。”我说。“海伦正要去看电影,屋里就我们两人。”

海伦从过道走过来。她活泼开朗,穿着茶色外套,正在把厚厚的黑发弄到领子外面。她说:“罗伯特,你好,别喝多了。”“今晚应该喝白酒,”亨利说。“你们两个别喝醉了,”她吻吻亨利,拧了一下他的手臂,然后走了。

我们走进客厅,面对面在壁炉旁坐下。“喝吗?”“当然。”“白葡萄酒,”他说,举起一个细长的瓶子。“很漂亮啊!”“你从哪儿弄来的?”“这是进口的,最上等的,我都等不及了。”“下个星期我要请客,亨利,我弄到了一样会让你大吃一惊的东西。”“啊,那我得看看。”

他倒了酒,我们坐在那里慢慢喝,同样是好酒,但往日的那种欢乐气氛没有了。“杜克的事你查到什么了?”他终于开口问道。

我点着烟斗,靠在椅背上,吸着烟。我说:“我认为,那是仇杀,由某些歹徒策划的。你知道杜克这个人,杜克打开门,让他进去,嘿,他们是怎么——”我停下来,我正想问他,他们怎么这么快就发现尸体的。“什么?”亨利问。“事情发生在发现前不久?”“一个小时,也许半个小时之前,清洁女工发现的。”“他吞下了他的大门牙,”我说,“可怜的杜克的门牙,那颗牙一直让他心烦。”“不,”亨利说。“他并没有吞下,罗伯特,验尸没有发现,也不在他的喉部,我们到处找,也没有找到。”“我要抓住杀他的凶手,亨利,一定要抓住。我真不敢相信杜克死了。”“我知道你的感受,罗伯特。”

我吸烟。“你怎么样?和琼相处得还好吗?”“好。”“我说,罗伯特,我们以后再谈杜克的事吧,现在谈点别的吧。前天出了件怪事。”“哦?”“有人在钟楼杀人。”

我很感兴趣,把身体向后一靠,右腿踝放到左膝盖上,习惯性地开始转动,这时,有东西落到地上。

亨利坐在那里看看我,又看看地板,他那样子让我觉得很奇怪。“亨利,钟楼案子是怎么回事?”“罗伯特——”他蹲在地上,捡起一样东西。

我把右脚从膝盖上放下,凝视着亨利的手。他伸出手掌,掌中是杜克的门牙。“它从你裤脚的反褶部分掉下来的,罗伯特,我亲眼看见的,”亨利说,“亲眼看见它掉下来,落到地板上。”

我们互相看着对方,亨利站起身,托着那颗该死的门牙,站在那里。我可以想像得出,它是杜克下巴碰到地上时,弹到我裤脚的反褶部分的。“是不是因为琼?”亨利问。“是啊。”“我知道那事,罗伯特,我以为你和杜克的事会和平解决。他对女人就是那样的,谁都要勾引。”“是啊。”“杜克即使罪该万死,但是,你不能做这种事。杀人是犯法的,罗伯特。”亨利说。“你最好把你的手枪给我。”

我把枪递给他,然后说:“如果我喝完这杯酒,你不介意吧?”

亨利看着我说:“你可以喝完整瓶酒,罗伯特,我一点也不想喝。”邻家的秘密“亲爱的,我要告诉你一件很奇怪的事。我认为,菲利普先生谋害了他太太,然后把她的尸体处理掉了。”一天晚上,雷勒太太对她丈夫说。

雷勒先生对太太丰富的幻想力,已经习以为常了,不过,他还是从棋盘上拾起头,惊讶地问:“谁是菲利普?”“我告诉过你,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问题就在这里。菲利普先生是夏令营我们这一区轮流接送孩子的家长之一,他的小儿子和我们家的比尔是一个组的。”“一个凶手开车接送我们的比尔,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雷勒先生讽刺地说。“亲爱的,别开玩笑,我可是当真的。我觉得那家人非常古怪,六个星期以来,我每星期一到他家接送他们的孩子,就从来没有看见那孩子的母亲,每次都是菲利普先生出面。由他们接送的日子,也都是菲利普先生亲自开车。”“也许他是个鳏夫,他太太死了。”“不,他每次谈到太太,总是用现在时,而不是过去时。”“也许她不会开车,也许她病了。”“也许。当然,可以解释的理由很多,不过,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很不对劲。”“我常常觉得,如果你写小说的话,一定会很成功。”雷勒先生轻轻地说,一边移动棋盘上的一个棋子。

雷勒太太不耐烦地哼了一声。她并不指望丈夫来分享她的推理,事实上,她很后悔提到这一话题,不过,菲利普仍然让她觉得非常神秘。

夏令营开营的第一天,指导员丽娜小姐走过来,向她介绍菲利普先生。她说:“他人很好,是一位教授,刚从芝加哥搬到这里,你们住在同一区。”

雷勒太太早就和另一位派克太太安排好了轮流开车接送孩子事,她很高兴又增添了这菲利普先生,这意味着每星期只要接送一次,因为夏令营是每星期一、三、五三天。因此,她满口答应。“好极了,事情就这么定了,”丽娜小姐很高兴地说,“我把他们两家的住址给你。”

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雷勒太太的车载着比尔和派克家的孩子,来到华伦斯大街。菲利普家的房子在街角,很整齐,没有什么独特之处。一位男人和一个男孩站在前面院子等候。“你是雷勒太太吗?”她停下车,那个男人走过来问,“我叫菲利普,这是我的儿子勃拉尼。”雷勒太太很高兴见到菲利普父子。勃拉尼长得非常清秀,穿着短裤和T恤衫,他向雷勒太太点点头,拎起帆布袋,爬上汽车后座,和两位小朋友坐在一起。

雷勒太太说:“勃拉尼,很高兴你和我们在一起。”然后对菲利普先生说,“星期五菲利普太太方便不方便?如果可能的话,派克太太想星期三接送。”“没问题,”他说,声调有点死板,“八点四十五分。”他是个四十岁出头的男人,表情很严肃,个子不高,瘦瘦的,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雷勒太太想,这人好冷漠,不知道他太太怎么样?

星期五上午,听到一声喇叭响,雷勒太太马上放下咖啡杯,送比尔到外面,菲利普家的汽车正停在门前。他们家的汽车是蓝色的轿车。雷勒太太心中的菲利普太太是这样的:聪明能干,很瘦小,不很漂亮,但很有学问。“哦,早晨好,菲利普先生,我以为是菲利普太太呢!”“今天我代替一下,”他解释说,“这个暑假我没有课,所以有空。”“哦,”她有些尴尬,“是的,这儿的天气与芝加哥相比怎么样?是不是热一点?”“不,”他说,“芝加哥也很热,啊,再见。中午或者是我或那是我妻子会把孩子送回来的。”

她目送汽车离去,心中嘀咕,他为什么这么冷漠,充满敌意呢?这是因为害羞呢,还是因为心不在焉?也许是因为她拿他和丈夫相比?雷勒先生性格开朗,待人和气。

那天中午,雷勒太太有个午餐会,当她回到家时,比尔已经从夏令营回到家了。“你游泳学得怎么样?”她问儿子,“中午是不是勃拉尼妈妈送你回来的?她长得什么样?”“是菲利普先生送我们回来的,”比尔说,“我的游泳学得还可以。”

三个星期后,雷勒太太已经放弃了想见到神秘的菲利普太太的念头。那时,由教授在星期五接送孩子已经成了惯例。每星期一,当雷勒太太负责接送孩子时,她也从没见到过菲利普太太。

偶尔,她会问勃拉尼有关他母亲的事。他是个好孩子,很安静,唯一不寻常的是他小心翼翼的态度和过于成熟的用词。

有一天,雷勒太太说:“勃拉尼,我从没见过你母亲,她是不是不舒服?”“没有啊,”他惊讶地说。“她身体很好,谢谢您。”“她很少外出,是吗?”“是的,很少外出。”

他的口答使她没法问下去,如果再问下去,就显得像是在刺探了。她讨厌逼问孩子的大人。她责备自己:“你成了一个多管闲事的人,为什么你对菲利普太太那么感兴趣呢?见不见她有什么关系呢?”但是,她还是忍不住会幻想,幻想教授太太的样子:一个娇小的女人,皮肤苍白,被她那位严肃得出奇的丈夫囚禁在自己家里。

也许菲利普太太是个不正常的人。雷勒太太知道,雷勒先生会同意这一推论。但是,这种推论又太荒唐了。菲利普一家为什么要从芝加哥搬到这里呢?为了更好的工作环境?想混在陌生人中?

雷勒先生瞪着棋盘,正在想怎么走下一步,雷勒太太突然打岔说:“明天我一定能见到她。”

雷勒先生的思路被打断了,他厌烦地看着太太,问:“见到谁?”“菲利普太太。”“我以为她已经被谋杀了。”“别开玩笑,亲爱的,你无法想象我对她有多么好奇。但是,明天她一定会露面——她躲不掉的。明天是夏令营结束的日子,他们为母亲举行聚会。”

雷勒先生看着妻子说:“亲爱的,当你见到那位菲利普太太时,你会非常失望的,她只不过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女人,如果那样你会有什么感觉?”“不会的,菲利普太太不会是个普通的女人。”“为什么?我的猜测是,她不喜欢开车,而她丈夫非常体贴,出面替她开车。你完全是瞎操心。”“也许你说得对。”雷勒太太承认说。

虽然如此,第二天参加聚会时,她还是满怀着希望。那天,天空阴沉沉的,风很大,她担心聚会会因此而取消,幸好,下了一场小雨后,天气逐渐转好,十一点钟她到达营地时,太阳都出来了。

比尔一看到母亲,就拉着她去欣赏他的手工艺品——一条用珠子串起来的腰带,一张涂得乱七八糟的橡树叶。一位穿花格子的小女孩,递给雷勒太太一杯饮料,丽娜小姐把雷勒太太拉到一边,告诉她,比尔是一位模范学员。

最后,她看见派克太太,后者正在看一件皮革制品。她问派克太太,有没有看见菲利普太太。“没有看见,她来了吗?”派克太太兴致勃勃地问,“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我怀疑她是不是存在。”

雷勒太太觉得自己和派克太太的感觉不谋而合,她说:“我也一直在怀疑。如果我见到她,我也不认识她。她没有和勃拉尼在一起吗?”“我没有看见勃拉尼。”

雷勒太太找到丽娜小姐,问她勃拉尼来了没有。“勃拉尼?哦,他没有来。天气不好的时候,他父亲打电话来,说不习惯我们这里的大风。”

她说,“真遗憾,那孩子没有来参加聚会,他的手非常灵巧,做的东西非常漂亮。”说着,她抬头看看雷勒太太,“你能不能帮个忙,把他的作品送到他家?”“当然可以,”雷勒太太说,“我很乐意。”

喝完饮料,吃了块蛋糕后,她要比尔收拾起勃拉尼的作品,然后开车回家。她打算借着这个理由,下午去菲利普家拜访菲利普太太。

没想到,她还在洗午饭的碗盘时,比尔跑进厨房,说:“妈,勃拉尼的妈妈来了,她来拿勃拉尼的东西,你把东西放到哪儿了?”“勃拉尼的母亲?真的吗?”雷勒太太急忙擦干手,跟在比尔的后面出来。可能吗?她觉得非常不安。他的声音疲倦而无奈,“请问,你有没有丢了什么东西?”他问:

站在门前的女人,和雷勒太太想象中的菲利普太太完全不同,以致她呆呆地盯着对方,说不出话来。菲利普太太看上去比菲利普先生要年轻十岁,身材修长,一头黑发,穿着玫瑰色的衣服,手腕上戴着一条金手链。“我是菲利普太太,”她亲切地微笑着说,“我刚刚打电话给丽娜小姐,她说你帮忙把勃拉尼的东西带回来了。勃拉尼没有参加聚会,心里很难过,不过早晨天气不好——天气预报又说会有暴风雨,我和勃拉尼都很害怕。”“我知道那种风很吓人,”雷勒太太说,恢复了镇定,“你不进来坐坐吗?比尔,把勃拉尼的东西拿出来给菲利普太太,好吗?”“我只坐一会儿,”菲利普太太说,尴尬地笑笑。“勃拉尼不知道我来这里,他可能会担心的,那孩子非常胆小,又喜欢操心。”

在客厅,雷勒太太陪着客人坐在沙发上,看着这位美丽的女人,她感到自己的幻想真可笑。看着菲利普太太修剪整齐的指甲,白色的凉鞋,乌黑的头发,雷勒太太觉得自己太简陋了。她高兴地承认说:“菲利普太太,我已经开始怀疑,是不是存在着一位菲利普太太?”“哦,真的,”客人大笑着说,“我也一直想见见你,但一直没有机会。”说着,从皮包里取出一支香烟,伸手拿起桌上一只银质打火机,点着烟。“这打火机太漂亮了,而且非常灵活。对不起,你抽烟吗?”“谢谢,我不抽烟,”雷勒太太说,把烟灰缸往前推了推,“我一直在想像你长得什么样子,结果完全错了,我丈夫常说我太喜欢幻想了。”

雷勒太太很高兴丈夫不在家,他要在的话,会不停地取笑她,说她把菲利普太太想像成被锁在壁橱里的可怜人儿。她决定不把菲利普太太来家里的事告诉丈夫。

比尔带着一大堆木头、皮革和金属做的手工艺品进来,菲利普太太接过来,放到腿上,分门别类地分开,同时高兴地喊道:“这些东西很有趣,是吗?这是什么东西?究竟是手链,还是餐巾圈?反正,这些东西都很可爱,我真为勃拉尼骄傲。”“你应该感到骄傲,丽娜小姐称赞勃拉尼,说他的手非常灵巧,哪天有空,带他过来玩吧!也许你们可以留下来吃顿便饭。”雷勒太太冲动地说,“你离开芝加哥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一定很寂寞。”“是的,那寂寞你难以想像。我很乐意来,我喜欢你的房子,你有许多漂亮的东西。我喜欢漂亮的东西。”说着,黑眼珠向四处打量。“我不认识多少人,所以我不常到外面走动。另外,勃拉尼也喜欢我在家里陪他。”

突然,雷勒太太明白了,这就是菲利普太太神秘的答案。教授潜意识里很妒忌,他要独占这位美丽的妻子,他不想让妻子认识别人。雷勒太太听说过很多这类事情,在老夫少妻中尤其普通。突然,她对面前这位菲利普太太产生了一种怜悯之情。她过的生活一定很可怕,想想看,被一位严肃、占有欲强烈的人捆住。雷勒太太想起来,她从来没有见过菲利普先生的笑容呢!“有空一定来啊!”她热情地对菲利普太太说,“我会跟你联系的。”

菲利普太太掐灭手中的香烟,收拾起儿子夏令营的作品。“雷勒太太,你太好了,”她微笑着站起来。“现在,我真得走了。再次感谢你。”

雷勒太太送她到汽车前,目送她开车离去,她离开时,挥了挥手,手链闪闪发光。

雷勒太太慢慢回到屋里,继续做中午没有做完的事,脑子里尽想着刚刚那位客人的事。

大约二十分钟后,电话铃响了。

很意外,打电话的是菲利普先生。“我妻子说,她刚刚到过你家,雷勒太太,这是真的吗?”

她才离开一会儿,他就来追问了,真可笑!“是的,她是到过我家,”雷勒太太的声音很严厉,“你反对吗?”

他的声音疲倦而无奈。“请问,你有没有丢了什么东西?”他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当然没有。”“一个缸型的的打火机?银质的?”

从接电话的地方,雷勒太太可以看到茶几,她眼睛往那儿一扫,不错,打火机不见了。不知怎么搞的,她竟然说不出话来。

沉默了几分钟后,他疲倦地说:“真对不起,发生了这种事。我会给你送回来的。”他的声音显得很无奈,好像他已经经历过许多次这种令人尴尬的事。

雷勒太太轻轻放下电话,双手捂住脸,不知怎么的,突然哭了起来。人皮艺术

马丁·科尔点着一支香烟,狠狠地吸了一口。打火机被丢回到桌子上时,从几张照片上弹了下去。照片上是一具肥胖的、被剥了皮的男尸。死者叫做埃迪·雅各布斯,三十九岁,生前住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罗斯兰地大街385号。他的妻子在二十六个星期前报警说他失踪了,十天前他的尸体在爱尔蒙德公园被一群玩飞盘的孩子发现。头部中了一枪(肯定是一支9毫米口径的枪管紧贴着太阳穴打的),躯干和背部被剥了皮,验尸报告说这些部位不久前刚刚被刺了花纹。汤马斯医生认为这些刺青做得非常的华丽,然而,埃迪的妻子却发誓说丈夫身上没有刺青。这对夫妻已经有了五个孩子,毫无疑问妻子对埃迪的身体是很了解的。埃迪原本在皮博迪公司卖汽车,是个不错的推销员。

马丁又吸了一口烟,让烟就在嘴唇上叼着。

他又开始研究埃里雅娜·史蒂文森的照片和验尸报告。二十七岁,有工作,有孩子,已离婚;金发碧眼,运动员型身材,是当地蓝天使女子棒球队的三垒手。她也是被同一把9毫米卢格尔手枪贴身打死的;而且也被剥了皮,包括双腿、躯干、背部和臀部。有明显的迹象表明,这些部位最近才被刺了青。她四岁的儿子不记得妈妈身上有刺青,其他人说有。

马丁把烟从嘴上拿下来架到烟灰缸上,瞅着桌子上所有的照片和报告。一共是七具尸体,被同一把卢格尔手枪贴身打死,刺青后剥了皮。这就是它们之间所有的联系。凤凰城一共有七家刺青店,马丁请教了二十多个刺青师,并记录了更多的“画”,就是有(或者说是穿着?)刺青的人。马丁对这种艺术完全无法理解。许多画看上去的确很令人着迷,但却是永久性的,无论你到哪儿,做什么都要带着它,永远都不会褪色。马丁不喜欢这一点。从一位带刺青的老者那里马丁了解到,在日本有人在遗嘱中明确表明希望死后皮被剥下来。他们的家人会尊重这一要求,把刺了青的皮细心地保存起来;有时,当家庭遇到困难的时候,还会把皮卖掉。

马丁轻轻地摇了摇头,掐灭了烟。有些文化可真是古怪。

难道这就是他要面对的问题吗?是有人在卖人皮刺青吗?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走进这个艺术世界。

马丁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他扫视了一圈自己的办公室,看着他的同事们走来走去。倦怠,急躁,困倦,坚毅,愤怒,疲劳。(当初我们为什么要干执法这一行呢?)

马丁站起身来,从椅子上拎起他的外罩,开始向外走。桌子上乱七八糟的,但有谁会注意呢?

凤凰城在艺术方面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那些艺术馆都很普通,馆长们瞧不起刺青。刺青是士兵、囚犯和吸毒者的艺术。在他的印象中,只有在东方这种艺术才会受到尊重。那么,或许洛杉矶也是如此。

马丁花了几天时间才进入这个地下世界,一个充满暴力和性,无畏而喧闹的世界。很有趣的艺术爱好者提供了不少信息,但却没有实质性的线索。事实上,马丁相信他或许给了一些人一种新的目标。有个家伙自言自语地问人的皮肤是不是能再生,要是能的话,就可以经常在身上刺上许多小块的花纹,然后把皮剥下来,镶上框。这就好像做拼贴画一样,肯定会很酷。

马丁翻看着一打儿像《访谈》、《BAM》和《动力》这类主要关于洛杉矶和纽约的艺术与贸易的杂志,寻找新的、先锋派的艺术家。是谁在领导这个月的新潮流?他或许得出趟门了。辛辛那提和迈阿密的艺术展已经激起了民愤,西雅图也有新鲜事发生。同刺青没有什么关系,但是那些有争议的艺术形式吸引了各种各样的人。去感受一下,或许会遇到一些有趣的人。

一个文件纸夹被重重地拍到了马丁的桌子上,里面夹的东西散落了出来。正看杂志的马丁抬起头来,面对着的是皮特·白恩斯那双冰绿色的眼睛——一个佩带着警徽和手枪的种族主义者。“又给你送来一个,超级黑鬼。”白恩斯表情严厉,嘴角紧绷着,“从那些矫揉造作的杂志上能找到什么?除了变态就是同性恋。艺术?放屁!”

马丁瞪着面前的那对眼珠子,想像着子弹从那中间射过去会是什么样子。“告诉你,我们自己就可以把这案子搞掂,压根不需要联邦调查局帮忙,尤其不需要那些异种小子。”“看来整个地区都有种族歧视问题。知道吗?你现在正由于这一问题受到调查,而且,我将在法庭上亲自把你弄死。”马丁强忍住怒气,冷冷地低声说道:“从我面前滚开。”

白恩斯叹了口气,笑了。他整了整帽子和武装带,立正站好。“干你的活儿吧,小子。干好点儿,然后就他妈的从这儿滚开。我讨厌再见到你。就去死吧……坏小子!”

他脸上的怒火都可以把钢铁熔化掉,那么的强烈,把心都灼伤了。痛得几乎让人流出眼泪来。

白恩斯还是淡淡地笑着,轻轻地转过身去,慢慢地走开了。他似乎并没有什么支持者,别人对他的评价也不太高,但是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对这种问题很敏感。马丁叹了口气,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清楚自己遇到了什么麻烦——他只是不敢相信这些人竟然对此这么得意。这种令人恶心的歧视到底有多普遍?难道这就为什么至今白恩斯这样的人还没有受到起诉的原因?

见鬼,集中注意力。你的工作,你的专长,找出那些得意忘形的谋杀犯们。马丁点着了一支烟,狠命地吸了一口。

他看着那些新证据,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尸体的后背上有一幅未完成的刺青图案。马丁查了一下射击分析记录:同一把9毫米手枪贴身射杀。那家伙开始露出马脚了。

马丁研究了更详细的照片资料。那是一幅用黑墨勾画出来的丛林瀑布图案。水从右肩的顶部流出来,沿着脊椎猛然直泻下去,在臀部的上面形成一个浅水潭,然后从左边臀部流下,最终消失在左大腿的后面。刺青是点画成的,颜色生动而绚丽。这画在马丁看来蛮不错的,但他并不是那个画家。很明显,那家伙对这幅刺青很不满意,否则他不会把它扔掉的。

马丁决定顺路到停尸房去再好好观察一下这具尸体。尸体是大约七小时前在皮特森中学后面被发现的,死者叫大卫·米克斯,三个月前被报警失踪,二十四岁,轻度弱智。当时,他母亲是派他去商店买食品,一个他干了很多年的简单活儿。

马丁从桌子后面站起身来,想着大卫·米克斯和白恩斯,不明白为什么总是不该死的人会死。

马丁走进凤凰城南部的一家叫做生命工作室的刺青店。有七个人在休息室里等着,欣赏着墙上几百种设计图案,或是观察三个艺术家用油墨在人身上作画。

他们中有三个女人,都很漂亮,其中两个是自己一个人来的。马丁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要把这么动人的皮肤给糟蹋了,人本来的样子才是最纯最美的艺术。所有的刺青师都抬眼看了看马丁,冲他轻轻点点头或是眨一下眼。马丁都分别同他们谈过了,所以没有人因为他在这儿而感到不安。他斜靠在一个硬木扶手上,看着帕特·西姆斯在一个理着平头的年轻小伙子结实的双肩上刺铁十字勋章,小伙子狠狠地盯着马丁。

年轻人的身体真美,真让人心动。“过得好吗,帕特?”马丁问道。他点着了一支烟,也递给了帕特一支。“老样子呗。”帕特接过烟,橡皮手套的指头都已经被染黑了。马丁替他点着了烟,这时詹姆士·布朗不知从哪儿蹦了出来。“所有艺术都有自己的风格,能替我认认这是出自谁的手吗?”马丁问道。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上面看不出尸体来,因为实验室的人对照片做了处理,刺青图案占了整个画面的百分之九十多,但还是能看到完整的瀑布。他把照片冲帕特晃了晃。

帕特把手伸出来给他看,马丁明白是告诉他手上有墨,没法拿。于是他拿着照片给帕特看,那个小伙子也全看到了。“看着不熟,但做得真棒,真棒!”帕特转过身去喊道:“嘿,埃迪,查查这家伙。”

马丁走到埃迪·图思卡特拉多跟前。埃迪是个瘦小的墨西哥人,他低头盯着照片,问道:“真不简单。是谁干的?”

马丁笑道:“我还希望你能告诉我呢。”“对不起,伙计。或许谢尔能帮你,”帕特指着后面那堵墙说,“我们在后面有个工作室,谢尔正给人画后背呢。跨过链子,敲那边那扇门。”

%%马丁按他说的做了。他听到人们在他背后的议论,很明显,事情已经传开了,大家都知道他在找一个对刺青有着狂热爱好的怪人。这似乎使在场的爱好者们感到不安,所以他们很愿意帮忙。马丁总是能抓住问题的关键,并用事实来强调:如果那家伙自己画烦了,决心去找现成的刺青怎么办?没有人愿意像动物一样被剥了皮。

马丁走进灯光明亮的工作室,房间不大但通风很好,所有的设备都放在这儿。谢尔正弯着腰站在一个男人旁边,那人脸朝下趴在一张垫得厚厚的盖尼式病床上,只穿着内裤和拖鞋。马丁慢慢地走到近前……“过得好么,老兄?”谢尔问道。谢尔身材细长,齐肩的灰白色长发,戴着六个耳环。“你怎么样,谢尔?在做什么?”

谢尔没答话,只是笑着向后退了一步,让马丁能够看完全。刺青图案覆盖了整个后背,是一条龙和一只飞豹在天空中作生死决斗。“克里斯,这是,嗯……”谢尔顿了顿。“马丁·科尔。”“不好意思,老兄,我总是记不住别人的名字。”“没什么。画得不错嘛,用了多长时间?还有多久才能完成?”“先生,呵?好吧,老兄,我来回答问题。勾轮廓花了四小时,我现在正在描细节,很快就该上色了。估计还需要三到四个小时吧。”谢尔耸了耸肩。“克里斯,你感觉怎么样?我是说,你脑子里在想些什么?”马丁绕到床头问道。“哦,我和谢尔常常聊天,我还可以从镜子里看他干活。”克里斯指指墙。马丁跪下来,看到三面镜子,互相之间成一定的角度,使得克里斯能够有限地但却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后背。“那么你们这些家伙就在这儿闲扯,让谢尔锻炼他的手艺。”马丁站起来,低头看着克里斯。他的身上布满了刺青:腿、手臂……“你肚子上和胸前也刺图案了吗?”“还没有,但我还有时间。”

马丁只是点了点头,心里想着他留在休息室里的香烟。他想再抽一根,但忍住了。他从口袋里拿出照片来给谢尔看。“哇!这可真是了不起,老兄。你想让我告诉你是谁做的?我做不到。我不知道谁这样刺青。这是旧式的风格,知道吗,是用大约二十根不同尺寸的针做出来的,线条细密而清晰,我们这种针枪是刺不出来的。”谢尔递给马丁一支刺青枪,枪很小,握在手里很舒服,里面有很多细小的针。工作时发出低沉的嗡嗡声,听起来像是电动剃须刀。马丁把枪还给谢尔。

马丁叹了口气说:“那么,这种风格现在已经消失了?”“在西方肯定是不用了,甚至在东方我都不敢说常见,因为要花太长的时间,非常单调乏味。你遇到了一个很严肃的艺术家。如果他每天都工作,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那么刺出这样的轮廓还至少需要七八个星期,而我用三四个小时就可以做完。”“你为什么总是这样计算时间呢?三个四小时。”“因为大多数人一次都坚持不了更长的时间。刺青的过程会让人感觉不舒服,但是注意,并不是说痛苦。尽管有段时间的确会疼,但是,嗨……”谢尔笑着微微耸了耸肩。“是呀,开始上色的时候就相当疼了。”克里斯说。

马丁把照片拿给克里斯看。“上帝,这是刺青吗?不可思议。”克里斯边研究照片边用手指在上面画着。“我说,这看上去像是皮伯的手法。”最终他轻声说道。“谁?”马丁和谢尔齐声问。“皮伯,是个海地艺术家,七十来岁,属现代印象派。他四十六七岁出的名,现在名声已经很响了。”克里斯说话的口气更肯定了。“那么你是说这幅刺青看上去像是一位著名艺术家的风格?那种真正用油彩和画布做画的人?”“没错,”克里斯答道,“我在萨都白克社区大学教艺术,周一到周五之间你随时可以来找我。我给你讲讲皮伯,我们还可以研究研究刺青艺术。你知道,它的历史非常悠久。你到A-318房间找克里斯·塞尼德就行了。”

克里斯把照片还给马丁。马丁接过来,在背面记下了克里斯的名字、房间号和学校的名字,然后把它放回外衣口袋。“谢谢,你们帮了我的大忙。克里斯,我明天去找你。晚安,先生们。”“你也一样,老兄。”谢尔戴上了一副橡胶手套。“明天我等你。我一点左右就没事了,只是上午有两节课。”“我到时候肯定去。”马丁答道,然后走出门去。“有帮助吗?”帕特问。平头小伙子已经走了。三个女孩儿之一,长着红头发的那个,坐在帕特面前。帕特正往她洁白的右肩肩胛骨处抹药膏。“嗯,又上了一课,能不喜欢这活儿吗?我走了,你当心点儿。”“你也一样。”帕特说。

马丁走出刺青店来到大街上。他把风衣脱下来搭在胳膊上。

晚上外面温暖而干燥,感觉很惬意。他抓起一把折叠式剃刀,向尸体走去。

在学校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如果老师对所教科目非常精通,而学生又求知若渴的话,就更是如此。

马丁和克里斯惊喜地发现,那张瀑布刺青与皮伯大概1932年完成的一幅画完全相同。那是一幅炭笔画,很不成熟,但那时皮伯也只是刚刚出道而已。

马丁查了皮伯的资料。他是一个海地民族主义者,在纽约、洛杉矶和凤凰城北部都有自己的房子。许多有钱人在凤凰城都有冬季别墅,但没多少人在这里过夏天。

马丁开车到皮伯的住处,在桑尼威尔区,这是个好住处,清洁而富有。

他从皮伯家的私人车道开进去,停了车,从他的福特车上下来,查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这里很幽静,杀了人也不会被发现。该死,在哪儿杀了人都可以逍遥法外,他已经多次证明如此了。

马丁用一个小型录音机口录了时间和周围的环境。他走到前门前,敲门。

没人回答。于是他又敲了一遍,门上没看到有门铃。

仍然没人回答,此时是下午两点一刻,阳光明媚而温暖。马丁叹了口气,挠了挠胸口,然后掏出一根细小、坚硬的铁丝,撬开锁,走进屋子里。

屋子里很凉,几乎是有些寒意了。整洁、明亮,装饰得很漂亮,随时可以开舞会或是进行庆祝活动,视心情而定。马丁四处查看了一番,看到了各种艺术品:油画、雕塑、挂毯和彩绘的瓷器。

马丁扫了一眼楼梯,决定把楼下全面仔细地搜查一遍。他想到了车库。

马丁在厨房的时候听到了带有消音器的一声枪响,仅仅一声(对着太阳穴开一枪。铅弹之吻)。马丁抽出他的武器,一支科尔特45型左轮手枪。它是一流的:强劲,精确,绝对的简洁而致命,马丁握着很顺手。马丁慢慢移到车库门边。

他取出录音机,将事件做了记录。

马丁不明白这样一位受人尊敬的七十四岁的老人怎么会变态至此。而且他这么干有多久了?在这之前,马丁曾遇到过四桩类似的案子,都是发生在犹他州和科罗拉多州地区。那是四年多以前的事了。皮伯是疯了吗?他认为凤凰城人的皮肤是最好的吗?对他的作品不仅仅是种衬托和恭维,而且为它们赋予了生命?

马丁猛地回过神来。这种恍惚状态使他极端恐惧。走神、胡思乱想,他想啐自己一口水。

马丁用右手拿着枪,左手推开车库门。

皮伯背对着他站在一盏很大的摄影灯下。车库里昏暗,空阔,看上去皮伯好像是站在路灯下似的。一具尸体一动不动地躺在一张临时的沙发两用床上,四肢被死死地绑在床腿上。马丁从自己站的位置可以看到,死者的皮肤好得惊人,光洁得用一把切奶油的刀就可以划开。那把9毫米的手枪放在工作台上皮伯的右手处。皮伯好像就只是在那儿站着,什么也没做。

马丁小心地移步进去。门自己轻轻地关上了。

皮伯伸出手,用他苍老僵硬的手指推开一大堆不锈钢针,针上沾满了染料和血迹。他抓起一把折叠式刺刀,向尸体走去。“把剃刀放下,皮伯。把它放下,老家伙。”

皮伯转过身来。他的眼睛苍老而疲劳,看不见马丁。“我再说一遍,放——下——剃——刀。站着别动,别逼我开枪。”

皮伯站着没动,手里拿着剃刀,使劲眯着眼睛。“这是怎么回事?”老人轻声问。

马丁走到亮处离他三英尺的地方,端着枪,枪口对着他瘦小、光洁的胸脯。“联邦调查局。你被捕了!”

皮伯看到了马丁,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叹了口气,放低了剃刀。他望着马丁,心中没有愤怒,或是内疚,只有因无法完成他的工作感到的沮丧。“请把剃刀放下。”马丁没有改变姿势,但是有一个瞬间,他从眼角的余光看到血从死者头部左边的弹孔里滴下来(右半边脑浆溅到了床上,正往水泥地板上滴)。马丁闻到了血腥、染料和淡淡的尿味。他长长地、慢慢地吐了口气。

皮伯只是站在那儿,看着死者的后背——他的杰作。

皮伯回过身来看着马丁,目光中充满了乞求,希望能够开始,完成他的作品。把皮割下来,将艺术完成。“再说最后一遍,把刀放下!”

皮伯哭了起来,剃刀终于从他手里滑落到地板上。

马丁已经攒了六个星期的假。它们现在派上用场了。

皮伯完成了十五张人皮刺青。纽约的一家美术馆得到了这些作品,但是法庭禁止把它们公开展出。这项禁令在法庭上引起了争论,不过,目前这家艺术馆还是遵守规定的。每个和艺术有关的人都在抗议着审查制度。(难道他们忘记了,或者是根本不在乎,这些作品是怎么来的?)

受害者的家属在法医确定了每张皮(艺术品)的身份后再也不愿提起它们了,尽管有一家人正在起诉那家艺术馆利用展出牟取了非法收益。其他家庭也许会跟着做。

但是这些都跟马丁无关了。他正在度假,在北纽约州的湖上钓鱼呢。罗网森森

他亮出证件,于是她打开防盗门,让他走了进去。“吉米小姐?我是丹尼尔警官。”

她点点头,把头斜靠在肩上,使她看起来像鸟儿那么的楚楚可爱。他扫视房间四周,看见打开的抽屉,和只有一半衣服的皮箱,于是抬起头来,以询问般的神情问道:“我似乎来得正是时候,你准备离开?”“是的,我希望今天下午离开,你知道。”

他皱了皱眉,她便不再说话。“我希望你提供帮助,”他说着,脸色明朗些,“唔,不会浪费你很多时间,也许你可以帮助我们,你什么时候离开?”“我要坐九点零九分的火车。”“唔,那么,时间多的是,这件事不会花很长时间,最多半小时。”

她把头歪向另一边,“我不懂,警官,我怎么来帮助你?”“你可以帮助警方,同时也是帮助你自己。这事和两星期前,两个年轻女人骗你的八千元有关。”

她的双眼因为惊奇而睁大,“可是,你如何能……”

他笑了笑说:“不,你去报案的时候,我不在,我也没有读到那份报告。但是我可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你。你到银行存了一笔为数不小的钱,刚出门,就有一位风度优雅的女子向你走过来,她请求你原谅她的冒昧,不过,你看来是个善良的人,所以才敢打扰。她在城里的那一带不熟悉,又遇上一桩难事,不知如何才好。”“她捡到一个装满钞票的信封,不知怎么办,她环顾左右,拉你到一边,打开信封瞄上一眼,让你看到里面的千元大票。她说大概有一百二十张。也就是十二万元!简直是天文数字。”

她粗鲁地大笑起来,“警官,我怕我只认识二十元以下的钞票。”

他眨了眨眼,“那正是寄生虫们恼火的地方,他们总是挑选那些最丢不起巨款的人。”

他深深地吸口气,再吐出来。“总之,那女子告诉你,她生了个低能儿什么的。你们正在谈的时候,出现另一位女子,她说她是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愿意告诉你们有关法律的问题。她挂了一会电话,回来说,律师认为大笔款子多半是黑社会歹徒的,假如捡到钱的女子交给警方的话,丢钱的歹徒不敢去认领,因为这样一来,他得向税务人员解释钱的来历。”“所以,六个月后,那笔钱更不会回到捡到钱的那个女子手里,因此,根本没有必要送到警局。律师还神秘地说,既然你们三人知道这事,就得三人平分……,唯一条件是,每个人必须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她已有现金可维持半年的生活费,不会急于动用这笔赃款。”“同时呢,通过律师的关系,把千元大钞换成小额钞票,那样的话,你在存款时,就不会引起银行的怀疑。”“两个女子都很高兴,你也是。你当然可以分得该分的四万元。另外俩人很快拿出她们可以维持六个月生活费的证明。捡到钱的那一个亮出一张保险公司的支票,她正要进城去领。另一个身边也刚好有卖掉她父亲最近留给她的股票钱。现在瞧你的喽。”“你转身回到银行,取出八千元现金,拿给她们看。如果不是已装在封套里的话,那么,她们将为你装进封套,再还给你。”“随后,你们三个人一起走向律师办公室。一进入办公大楼,做律师工作的那个女子说,她的合伙人对这件事毫不知情,最好不要给太多的人知道,并说不要一大群进去,以免引人怀疑。”“第一个女子先走进电梯,然后是第二个女子,最后轮到你,只是当你到了三楼后,找到她们告诉你的房间号码时,根本没有什么律师,也再没有见到这两个女子。”“你简直要昏倒了,强迫自己看看封套里,不错,她们神不知鬼不觉的换了封套,你的八千元无影无踪,在你手里边的是一叠玩具钞票,或同样大小的白纸,最后面的是一张面额一元的钞票。”

他看看吉米小姐,脸上挂着有气无力的微笑,慢慢摇着头说:“我正是来办这件事,逮捕这些歹徒的。”

吉米小姐双手蒙着脸,“你把这件事说得明明白白,使我觉得自己好笨,想:‘我竟会让她们骗得晕头转向。’”她放下双手,睁大眼睛,认真地说:“可是,她们和你说的时候,一切似乎都合情合理,你怎么也想不到结果。”

他笑了笑,“喔,我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把戏的名字叫“信心”,她们赢得了你的信心。把戏的名字也是那样来的。那些人都是滑头狡黠的人,你也不是头一个上当的人。”他沉重地叹口气,“我很抱歉的是,可能你也不是最后一个。”他声音严厉,眼睛注视着她,“除非你帮助我们。”“我?我能做什么?我已经尽力了,我尽我所能向你描述两个女人的相貌。”

他微笑着说:“你可以现在做得更实际。我们已经找到那两个女子,我们要你指认她们的照片。”他从暗袋中取出两张照片,拿给她看。“是不是这两个女子?”

她突然勃然大怒,指着两张照片说:“就是她们!就是她们!”

他示意她冷静一下,但是她紧张而又兴奋地发抖。“这使事情历历在目,最糟的不是钱的问题——虽然我丢不起。最糟的是,我觉得自己好笨!”她无所掩饰地盯着他,“我看封套里面满满的钞票,但想不到竟是玩具钞票——她们把我看成笨蛋,背后又骂又笑我笨驴想吃草,而我自己现在倒觉得自己真是头笨驴。”

%%“哦,吉米小姐,这也是你向她们报复的机会。你既可以帮助我们把她们绳之以法,又可以收回你的钱和自尊。”

她皱着眉问:“怎么帮忙?”“这就对了,吉米小姐,是这样的,”他目光犀地看着她,“你记不记得你那天存款的时候,是哪一位出纳员?”

她想想,然后点点头说:“记得,他蓄着八字胡,留着长长的金色长发。”“好,太好了,我们相信那两个女子和出纳员是同谋的,他在发现一个可以欺骗的人时,就发出信号,里应外合,所以,你可以帮我们抓住他。”“怎么个具体帮忙法?”

他微笑着,“我知道,我们得请你耐心一点,小姐,我们和你一样急于抓到歹徒,我们准备这样做。你回到那家银行,到同一个窗口,提出你的大部分余款——提现金,那么他就得小心数几遍,那样,钞票上就会留有他的指纹。请他给新票,那样指纹会更清晰。你则戴手套,我也戴,我们一点险都不能冒。”“这一次我们会派另一个警探盯住出纳,我们要一网打尽。我会在外面等候,给你局里的公款,以交换那位出纳员摸过的新钞。我们需要那些做证据,但无需你出庭。”“然后,在我们逮捕他们之后,如果运气不错的话,会把你原先的钱给追回来。”“老实说,她们可能已经花掉一部分,那些人,又不是血汗钱,他们会狂花,不过,好歹总能追回一点回来。”“唔,什么都好说,我没有意见。”

他敏捷地站了起来,“那么,我们开始出发吧!早点出发,早点结束,我们开车送你到银行,然后,不是我自己,而是另一位警察送你回这里,你可以继续收拾行李,不耽误赶九点零九分的火车。”他的两眼发涩,想睡觉,他猛地抬头看了一眼。

她突然慌乱起来,指着自己的衣服说:“可是,我还得换换衣服,找找存折。”“当然,花点时间吧。”

她离开房间时说:“嘿,我这个人真差劲,真丢人!我父母教导我待人要有礼貌,我竟然会这样。你请坐,我收拾行李的时候,你请喝咖啡,速溶的,请不要介意。”“不介意。”

她花了一会儿才把咖啡端出来,他喝了一口,对着离开房间的女主人做个鬼脸,不想拂了她的美意,而失去她答应合作的机会。

等了好长时间。他抬腕看了一下表,表走得好慢好慢。她在收抬什么收拾这么久?他的两眼开始发涩,想睡觉,他猛地抬头看了一眼。但是头部渐渐沉重,居然垂到胸前。心怦怦急跳,而且自己听得特别清楚。两腿无力,动弹不得。除了沉重的眼睛外,全身都没法移动。

她在咖啡里放了什么?

当他再勉强睁开眼睛时,她正站着瞅他。“现在,警官,要不要我告诉你事情是怎么回事?你和那两个女子是一伙的,她们先骗了笨蛋,尽可能骗走她的钱,然而过些天你再来,假装成警察。”“你告诉那个受骗的,上过当的人,你已经有那两个女子的线索,需要受骗人出面帮忙套住那位银行出纳同案犯。当然,根本没有什么出纳同案犯,你只要她领出她残存的一部分钱,再以玩具钞票调换。”“我知道你是个冒牌货,因为你要找的是我妹妹,我妹妹并没有报案。”“我觉得我有点罪过,因为几年前,我也上过同样的当,我很羞愧,不好意思告诉我妹妹。如果我告诉了她,可能救她一命,至少她不会羞愧地无脸去报案。”“她也不想让我知道,不过,在她弥留之际,我才得知她一病不起的原因。我听说她病重,急急赶到这里来看她,知道她因为被骗忧郁而死。”“现在,我也被卷入到这件事情里来,也包括你,对不起。”说到这里,她走进厨房,拿出一条晒衣服的绳来。“我想,真正的警察会有几项罪名送给你们三个,那两个女子的照片可以帮助警方找到她们,你自己是否有前科,或者是个通缉犯?”

他眨眨眼,那正流露出他的弱点,等于默认。她满意地点点头。“还有你冒充警察,就这一条,就能关你一阵子,真是罪有应得。”

她拿着晒衣绳,“我得出去打电话报警,在警察到来之前,不能让你逃掉”,说着,用力拉拉晒衣绳,给他看看绳子结不结实。左右为难

吃早饭的时候,罗杰斯太太有些心不在焉,只是默默地看着丈夫一边在小本子上记着什么,一边喝着咖啡。

自从罗杰斯从节目部主任晋升为圣地亚哥电视台的经理后,他一下子忙了起来,每天的的工作,都像做不完似的。虽然罗杰斯爱他的太太,但是毕竟他才三十四岁,是个有强烈责任感、有事业心的男人。

罗杰斯比他太太爱玛大六岁,爱玛娇小玲珑,乖巧艳丽。他们是一年多以前在洛杉矶的一次电视广播工作会议上认识的。后来,他们开始通信来往,几周之后,俩人便情投意合结为夫妇,一直到现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依然充满欢乐和愉快。

当罗杰斯终于把记事簿塞进口袋里时,爱玛说:“罗杰斯,莉莉亚刚刚从洛城打电话给我,你忙着记你的事,我想你是没有听见电话声,可是我一直想和你谈谈。”

他微笑了,“很抱歉,亲爱的,我总在忙自己的事——你说谁来电话了——她叫什么名字?”“莉莉亚,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记得吗?”

他点头,“你常常提到她,是的,我记得,不过,我从没有见过她。”

爱玛一边嚼着饼一边说;“那是因为莉莉亚搬到赌城,并且结了婚。”

罗杰斯掏出雪茄,做个鬼脸说:“我总认为人们到赌城是去离婚的。”“莉莉亚两样都办了。她结了婚,又离婚了,现在她回到洛城了。嗯,莉莉亚被离婚的事弄得有些心灰意冷,现在很消沉,非常孤单、颓丧,差不多……”爱玛咬着唇,耸耸肩,“谁知道在痛苦中,人会做出什么事?总之,她现在需要我,我答应她,马上飞到那儿去,看看是不是能够帮助她……我有些舍不得你,可是,罗杰斯,这种情况下,你介意吗?”

他有些不快,她不在家,他会觉得少了些什么,内心空虚。但接着,他依然强作笑颜,“这种情形下,我想你应该去,我会想念你的。”

那天晚上,已经过了十点了,爱玛还没有遵照诺言,从洛城打电话回来,这使他感到有些不安。

已经到了十一点,电话仍然没有来,他的不安更加强烈了。到了午夜,他心中设想了许多可能的意外,甚至他最不愿意想到的风流艳事,但他极力——打消了这些念头。

周六早晨醒来,依然没有电话。九点钟时,他终于不能忍受了,他抓起电话,拨了洛城的查号台,再拨莉莉亚那儿。好长时间,电话那边才传来一个女性的声音。“请问是莉莉亚公馆吗?”他差不多是在喊叫了。“是的,是的,我就是莉莉亚。”电话回答。“我可以和爱玛说话吗?”“爱玛?”“对的,爱玛,”他有些急不可耐,“我是罗杰斯,她的丈夫,爱玛的丈夫。”

一阵难以置信的沉默,使他心头突然涌起一阵恐怖。之后,他听见莉莉亚说:“爱玛现在不在这儿,你能不能回头再打来?”“你是什么意思?”他真有些急了,“你说她不在那儿!现在是上午九点,昨晚我等候一通宵的电话,她也没有打来。这么说,她到什么地方去了?”“罗杰斯,爱玛出去了,现在还没有回来。”“她昨夜没有在你那儿?”“唔……嗯……我一直在睡觉,我不能说她……”“嘿……嘿,等一等。请别骗我,莉莉亚,这事好像有些麻烦,你应当在电话中告诉我真相,否则……”

对方犹豫了一会,“很好,那么,我告诉你,爱玛是和一个老朋友出去了,她昨天下午就和他出去了。”“什么朋友?一个男人!我以为她是去那儿看你呢,说什么你在绝望沮丧中!现在你却告诉我她和男人出去。这是怎么回事?”“相信我,罗杰斯,我和这事无关。”“和你无关,呃?这位和她一起出去的老兄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吧?”“他们过去曾好过一阵子,爱玛说她曾告诉过你有关这个卑鄙家伙的事,在他走私毒品被捕入狱之前,她曾对他动过真感情,他名叫亚迪。”

他听到过这名字,并立刻想了起来,“莉莉亚,你说亚迪出狱啦?我以为他还得坐些年呢!我明白了,是的,我明白了,但我不能相信……”他的声音中止,他惊呆了,觉得自己像是从一部出故障的电梯中摔落下来,“这么说,昨天这个叫亚迪的和爱玛在你这儿相会。然后两人旧情复燃,难分难解,是不是?”“不是,根本不是那样。她是在一种很特殊的情况下和他走的。”“那是什么意思?”“唔,这里面涉及一笔巨额现金,他留在爱玛身边的钱,这件事你知道吗?”“知道,不过爱玛说很久以前她就把钱寄存在你那儿了。”“呃,那是真的,她是寄存在我这儿了。可是——听我说,我不想在电话中谈这事,你最好来这儿,尽快来。”“我正有此意,我一会儿就上路。莉莉亚,你知不知道,我可以在哪儿找到他们?”“不知道。”她的回答很干脆。“多想想,求你了!”他是真的在求她了。“好的,罗杰斯,现在让我给你一个住址……”

他决定不等飞机,因为开车只需两小时便可抵达。出门前,他走到起居室的书桌,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一只点三八的手枪。他踌躇着,假如真的发生什么事的话,没有枪将会很危险,但,它也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罗杰斯将枪又放回抽屉,急步出门,发动汽车。

一路上,他想起了她曾简短而不情愿地告诉他的这件事。亚迪在洛城有一家店,专售进口的稀奇古怪的家具、皮货等等。有一天她去他店里时,两人认识了,他是个年轻而英俊的人,后来,他们竟成了朋友。无疑的,以后的情谊超越友情很多,但是爱玛为了不惹他过度的妒嫉,小心地省略了些特别的细节。

总之,他们认识以后,爱玛便到亚迪的店里工作,很快地,她变成了他店里的负责人,亚迪自己担任采购工作,经常来往于墨西哥。一次回途中,亚迪和同伙被捕了,因为在他们托运进来的货物中,藏有大量的毒品。

亚迪虽被保释在外,但确知判刑之期近在眉睫,于是告诉爱玛,当他出狱时需要一笔资金,重新创业,为此,他准备储存一笔为数十四万元的现金,并要她代为保管。

起先,爱玛拒绝,这笔钱会把她和亚迪捆住,在那时候,她心中早已准备和他永远分手。但亚迪一再哀求,说她是自己在世上惟一可信托之人,再者,他相信有侦探在尾随他,他怕他们会没收他的财产。基于同情心,她接下了这笔款子,并存放在洛城一家银行的保险箱里。但当她和罗杰斯开始论及婚嫁时,爱玛改变主意了。她想解除对这笔钱的责任,免得有一天亚迪出狱来取款时,搅乱她和罗杰斯的生活。因此,爱玛将钱转托莉莉亚保管,后者答应到监狱去看亚迪,同时通知他,钱安全在她手中。

事情的大致情况就是如此,罗杰斯边向洛城行驶,脑中边想,如今,因为亚迪早几年出狱,事情似乎复杂起来。

莉莉亚居住在葛里芬公园附近一座高级华厦的十三楼,它俯瞰一条有林荫和花木的走道。假如莉莉亚目前有痛苦的话,很明显的,不是由于贫穷。

罗杰斯将车停好,乘电梯上楼,在莉莉亚公寓外,按下门铃,然后紧张地等候着。

门后响起一阵轻轻的脚步声,紧接着又是另一阵等候,他知道莉莉亚必定是从眼洞在窥视。当门小心翼翼地开启时,她急忙让他进入,好像怕有人看见一样。莉莉亚是个娇小的金发女子,三十岁的样子,面庞细小得使她那对惊愕的碧眼看起来像占据整个脸一样。“有什么消息吗?”他急急问道,“有没有,……”“抱歉,什么都没有。”她紧张地摇着头。

他挤过她身旁进入起居室。“喜不喜欢来一杯酒?”莉莉亚问。“酒?不,不,谢谢!”他回答着,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俯身向前,“莉莉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快点告诉我,从头开始。”

莉莉亚坐在沙发椅的扶手上,凝视指甲半晌,才抬眼看他,“亚迪昨天上午一早来我这儿,他蛮横极了。因为他刚出狱,他不知道上哪儿去找爱玛。他说两年来,她从没有写信给他,也没有去看他,他觉得被她骗了一样。他说一直在寻找我,因为他估计我会知道爱玛在哪里。”“我先用我们以前编造的故事骗他,也就是骗他说爱玛嫁给墨西哥来的一位男士,两人相偕到墨西哥去了。然后,我说对钱的事一无所知。也许爱玛一起带到墨西哥,并保留在那儿了。当然,她怎么知道他会这样快释放?可是……”“等等,停住!”罗杰斯突然打断她的话,“为什么你不告诉亚迪,爱玛已经把钱交给你保管了?据我所知,你探监的时候,应当告诉他这件事了。”

莉莉亚垂下头,“问题就出在这儿,”她以悲哀的叫声说,“爱玛是把他的钱交我保管了,我也很愿意。可是,我嫁的这个人——费茨,也就是与我在赌城离婚的那个人,他是个赌徒,经常赢赢输输,所以当我提到亚迪的钱时,呃,他……”“你是要告诉我,他在赌城把整笔钱输光啦?”罗杰斯做了一个绝望的手势。

她点点头,“除了我留在身边的五千元外,他全部输光了……”“荒谬!”罗杰斯一脸厌嫌的神色,“身为朋友,你为了摆脱自己的麻烦,就告诉亚迪,爱玛实际上是在圣地亚哥,而且同意打电话,骗她来这儿?”

莉莉亚点支烟,猛烈地吐着烟,“不,不,”她否认,“我坚持原先的说法,但是过后,他在这儿乱翻乱找,结果找到一封爱玛写给我的信,信上有地址。我只有用谎言骗她来,因为亚迪拿刀顶在我的喉部。你相不相信?是用我雕刻用的刀。”“当她抵达时,我急疯了,因为我没有机会告诉她整笔款子泡汤的事。然而,爱玛到这儿才两分钟,报童正好要来收报费。亚迪不相信我,自己去开门,并且在报童坚持下,代付了报费。”“那给了我机会向爱玛耳语——就像打电报一样。她不听还好,一听就吓坏了。但是,当亚迪经过这些年狱中单调枯燥的生活后,一看见她,钱的事就显得不太重要了……”

一阵缄默,因为罗杰斯在考虑亚迪看押爱玛整个周末的含意。半晌他问:“爱玛就这样乖乖地和他走?没有任何抗拒?”“起先她大声吵嚷,说她已经结婚,不再和亚迪有瓜葛,但当她明白吵闹无用,他只要她的肉体时。她佯装温驯地屈服了。”莉莉亚沉重地叹气,“喔,那像是一场恶梦,我好害怕亚迪知道那笔钱的真相,我想逃离这儿,永远隐居起来。因为他会杀死我,我说真的,他会下手的。”“是吗?”罗杰斯说,“哼,我一点儿也不同情你。这件事大部分原因归咎于你,”说着,站起来开始踱步,“我应该去报警,可是——像那种无赖,会带爱玛去哪儿?”“我已经思考好几小时了,”莉莉亚说,“刚刚我们谈话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亚迪过去有幢木屋,就坐落在杜庞嘉山谷路的山上。他买那房子给他的酒鬼哥哥住,免得他流落街头。他那哥哥最终死在了那里。那刚好在亚迪入狱之前,可能还没有被卖掉。”

罗杰斯不顾一切地开车驶上狭窄迂回的山谷路。虽然时间才过午后不久,但他遇见的车辆很少。

行驶两里路后,他开始瞥见远处林子里有一幢破旧的木屋若隐若现。

罗杰斯略减车速,大约在半里路的地方,他看到一条留有车迹的泥土小路。

罗杰斯转车,辗过小径,然后看见房舍就在前面。那是一座历尽风霜、年久失修的木屋,四周野草没径。

木屋左边有一部古旧、生锈的旅行车。罗杰斯切掉引擎,坐着聆听声响。周遭一片死寂。他下了车,艰难地穿过没径的蔓草来到门前。

他试试敲门,小心地等待着,但里面什么动静也没有。

他只有撬锁了,好在比较简单,并没有费他太大的力气。

他笨拙地爬进屋去。经过厨房进入起居室,又跨过起居室,进人卧室。

一张双人床上,有两只枕头,皱皱的,看来像是新近有人睡过。

他拉开橱门,架子上挂着一件男人的茄克,角落里还有一样东西——一口粉蓝色的衣箱。罗杰斯立刻认出,那衣箱是爱玛的。一时间,他只觉得好似万箭穿心,除了痛心,还有愤怒。

他提起衣箱,搁在茶几上,扭开台灯,打开衣箱。里面有件绿色带桔色图案的衣裳,一件套头毛衣,还有内裤、睡袍、拖鞋和化妆品,那都是爱玛的用品,全部乱七八糟地堆着。

他心中酸酸的,黯然欲泣,随后,他拿起衣箱,冲到外面,将衣箱锁在车箱里。然后开车,把车停在木屋后面看不见的地方。

他又回到屋里,拉过一把椅子到门边,坐下来等候。数小时过去了,他的心情越来越暴躁。

突然,前窗闪现出游移不定的灯光,接着传来引擎低低的吼声。罗杰斯拉开一点儿窗帘,小心地向外窥探。

一辆深绿色的轿车停在前门附近,接着下来一位高个子、黑发的男人。在月下,罗杰斯认出了那张脸,那正是莉莉亚所描绘的,他应该就是亚迪。

亚迪取钥匙开门,进入屋里,伸手摸墙上的开关,于是房间昏黄地亮起来。“亚迪!”罗杰斯从他身后厉声叫道,把亚迪吓了一跳。当亚迪突地转身时,罗杰斯的拳头已经迎了上去,正中他的下巴,随后亚迪的腹部又挨了一拳。亚迪痛得弯下身来,罗杰斯又狠狠一脚,那一脚使他仰面朝天,倒在地上。“我叫罗杰斯,”罗杰斯瞪着他,狠狠地说,“我是来找我太太的。”

亚迪投给他一个嘲弄的狞笑,“仅此而已?哦,你来晚了,伙计,我今晚开车送她去机场,送她上飞机回圣地亚哥去了。”

罗杰斯摇头,“你骗不了我,亚迪,我在你衣橱找到她的衣箱,再骗我的话,我打断你的狗腿。”

亚迪无所谓地耸耸肩膀,“好,我把她锁在一个地方了,你要她的话,拿十四万来,她偷了我十四万。”

罗杰斯被激怒了,他向他冲了过去,就像一头猛兽一样。亚迪爬起来,突然向卧室逃走。但罗杰斯没有放过他,他一把将他提了起来,之后便是重重的、一拳又一拳的击打,一直到亚迪瘫软倒地。“你——你带现金来——”亚迪声音阻梗地,“我就告诉你她在哪儿——”

罗杰斯继续用脚狠狠地踩着他,“再问你一次,她在哪儿?”

亚迪喉咙里发出声响,但说不出话,罗杰斯抬抬脚。于是,他便以粗嘎的声音说:“你要打死我了,小子,”他狡猾地眨眨眼,“你想要她,除非拿钱来。”

长久的折磨和愤怒使他失去控制了,他庞大的体重,带着狂怒的脚压了下来,压在他的咽喉……久久地……

随后的恍惚中,罗杰斯坐在床沿,凝注着尸首。他沮丧地埋首于手掌中,被一种犯罪和悔恨的恐怖感弄得全身乏力;当然,他宽慰自己,他是忍无可忍,才下此毒手的。

现在,他想,他只有继续走下去了。因此,他抱起尸首,来到木屋后面的林子里,找到一把生锈的铁锹,挖坑将尸体埋进去,之后,又用耙子耙平地面,再拉一根大树枝盖住。

他仔细拭掉所有的指纹,同时将所有物品恢复原状,再用从亚迪口袋取出的钥匙,发动绿色轿车,驶进树林深处。他也没有忘记拭去驾驶盘和汽车门柄上的指纹。

回城后,他在一家加油站打电话给莉莉亚。他骗她说,他发现木屋上锁、没有人,他已经放弃追查那儿,然后求她再多想想,再给她另一个亚迪可能藏匿爱玛的地方。

但莉莉亚没有再告诉他什么。他知道,他只有自己去找爱玛的藏匿之地了。

当他接近圣地亚哥的家时,有短暂的一刻,他曾怀着一丝微弱的希望,希望爱玛已逃出,正在家中等候他;但当他进入家门时,房屋里依然漆黑,一片静寂和空虚。

当他解衣就寝时,他发现茶色的西装沾有土块和血渍,鞋子上面也有。他想,假如亚迪的尸首被发现的话,尽管他做了那么多预防措施,还是洗不脱嫌疑的。很快,他决定,将西装连同鞋子一同掩埋掉。反正时间充裕,因此,他又决定,留待明天天黑再办。

第二天上午,他挂电话给莉莉亚,但没有人接。

之后,他径自到警局,报告了爱玛的失踪。

两周时间慢慢过去,在那段时间里,圣地亚哥和洛城的警察均无一点线索,罗杰斯也一直心烦意乱,有一段时间,他濒临绝望,甚至取出那只点三八手枪企图自杀。他感叹,生命就像一篇悲哀的、痛苦的小说,充满苦涩。尽管如此,他还是忍住了,毕竟,他想,他还没有读到那篇小说的结局。

一天黄昏,正当他要离开公司时,两位凶杀组的警探向他走了过来,并逮捕了他。“凭什么罪名?”他问,话虽这么说,他心中是够明白的。“谋杀嫌疑。”一位警探说。“什么谋杀?”他反过来问。“谋杀你太太,爱玛。今天我们从你家后院挖出了她的尸首,还有你沾有血迹的西装和鞋子。”警探打量着他,搜了他身,并且为他上手铐,“你还要别的证据吗?朋友。她身上的子弹,正符合你抽屉的那把点三八的。那只枪登记有你的名字,枪上惟一的指纹也是你的。”

在看守所,罗杰斯试着把这事前后凑起来推理。很明显的,爱玛把亚迪引诱到家里来了,或者她告诉他,保险箱的钥匙放在家中的抽屉里,反正是类似那样。亚迪开车送她到圣地亚哥,在他检查过罗杰斯不在家后,他们就进入屋里。不论爱玛用什么藉口,她可能到写字桌那里,伸手要取枪。

之后,在她未开枪之前,亚迪抓过枪,射杀了她。不论怎么说,她是死了。然后亚迪拿罗杰斯用来埋衣鞋的同一铁锹,在后门廊外的花园里埋下了她。

多悲哀的玩笑啊!

警察当时怀疑罗杰斯会否以报妻子失踪来掩饰自己的罪行。他们估计,他可能是在妻子离开赴旧情人之约时,妒火中烧,失手杀死了她。所以,趁罗杰斯上班时,他们取得搜查状,找可疑之处挖掘。他们先发现他的衣鞋,然后很自然地挖遍整个院子……

在看守所的会客室里,罗杰斯的律师说:“我必须坦白告诉你,从那些不利于你的有力证据看来,你的犯罪是确定的。”律师叹口气,“不过,虽然一切不利于你,罗杰斯,你仍坚持是亚迪杀了你太太,再栽赃诬害你?”

罗杰斯猛烈而有力地点点头,“是的,绝对是那样!因为我知道我没有杀我的妻子,那是惟一可能的解答。”“好,那么,”律师带一丝鼓励的微笑,“我们已经发出通缉令来追捕亚迪,他们当然永远不会放弃的。无论如何,那是你惟一的希望。”“是那样的,”罗杰斯低下了头,内心陡然升起一种无奈的苦楚,“但是……或许……当然,他们必须先找到他……”这不是我的车

哈伯将汽车从停车场开出来一上街,就知道不对劲儿。

车速太慢,坐垫弹性太大,引擎声太响,刹车也不对。“怎么回事儿?”他说。

他太太泰瑞皱着眉说:“你已经抱怨整个晚上了,我受够了。今天是我们结婚三十四周年纪念日,你为什么要破坏我的兴致?”“我不想扫你的兴。”哈伯漫不经心地说,“可是这汽车有毛病,它的性能与平常不一样。”“你太吹毛求疵了。你花费在发动机盖下面的时间还不够吗?”

绿灯亮了,哈伯用力踩油门,但是反应仍很迟缓。“我要停一会儿车。”哈伯说。“你疯了,这儿不准停车!”“我不在乎,我要仔细瞧瞧,我突然觉得这不是我们的车。”

泰瑞难以置信地说:“你在胡说!五个小时前,我们把这辆车开进停车场,他们发给我们一个牌子。五分钟前,我们把牌子交给他们,他们把车还给我们,同一个厂牌、同一型号、同年出产、同样颜色,每一样都没有不同,这儿……”她打开工具箱,“这全是我们的东西,地图、急救用品、手电筒……”她关上工具箱,回头看看后座说:“还有狗用的破毛毯。”

哈伯板着脸将车停在路灯下,关掉引擎。

他打开车里的灯看看汽车内部。不错,看来是一样的,但是车顶上有一块污渍,似乎不熟悉。

他跳下车,牌照是他的,没有错,左边前挡泥板上有个被撞的凹痕仍在那儿,可是位置高了些。

他发现两道划痕,是送进停车场前所没有的,一个是车厢上的一条长长划痕,另一个是后面挡泥板上的凹痕。

他打定主意,溜回驾驶座,发动引擎,驶进车队里。“满意了吗?”泰瑞问。

他回答道:“这不是我们的车,车厢上的划痕和后挡泥板上的凹痕都不对,我们回去。”

几分钟后,他把车停在停车场对面——不准停车的地带。

他打开车门,但是泰瑞一动不动。她说:“给一百万我也不愿到那里去看你丢人,我知道你不该喝那两杯威士忌和饭后的那杯酒,酒精老使你精神恍惚,不过,你以前从没这样过。”“好吧,那你就在这儿等着,这样反而好些,如果警察问你,你就告诉他我为什么把车停在这儿。”

他走进一间候车室,里面有十来人正懒洋洋的坐着。

出纳柜台后面坐着一位健壮的年轻女子,哈伯对她说:“对不起,我有件事。”“什么事?”“几分钟前我在这儿取车,但服务员开错车了。”“开错车?”出纳员说,“我不懂,如果服务员开错了车,你为什么要开走?”“因为它看起来像是我的,连牌照和里面的东西都是我的,可那不是我的车。”“我们给你的车在哪里?”她问。“在对面,我太太在车子里面等我。”

她想了想说:“好吧,先生,我给老板打个电话。现在他在办公室里。”

她转过身拿起电话拨号。他听不见她说什么,因为围在他身后的人们不耐烦地吵嚷着。

出纳员和老板谈了几句话后,回头说:“先生,他五分钟内就到这儿,请到那边坐。”

哈伯在一张长板凳上坐下来,二十分钟过去了,仍没有老板的影子。这期间,只要没有顾客,那位出纳员就忙着打电话。

大约半小时之后,一辆新型大轿车停在入口处,一位高大魁梧的中年男人走出来。

他走进等候室,向哈伯走过来。“我是这儿的老板,我叫吉姆。”那人和蔼地握住哈伯的手说,“尊姓大名?”

哈伯做了自我介绍。

吉姆说:“我是一个本份的生意人,但我承认,有些时候我不知道楼上发生的事,到底是什么事?”

哈伯重述一遍经过。

哈伯说:“车开起来就不对劲儿,可是最重要的是车厢和挡泥板上的划痕和凹痕。”“是吗?”吉姆以一种容忍的神态看看四周说,“通常遇到这种事顾客都是向我们的保险公司申请的,不过说我们换掉整辆车可不太好。我愿意作为例外办理,那些凹痕你要多少?”

哈伯生气地回答:“我可不是来讹你的钱的,我所以回来,是因为我开走的那一辆车不是我的。”

吉姆表情严肃起来,“你不是开玩笑吧?好,我和你讲理,假定你说的是真的,你要我们怎么做?”

哈伯突然明白,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要他怎么做。他如此匆忙返回也许是个轻举妄动的错误。可是,事已如此,只好硬着头皮。

他说:“至少你要向我解释清楚是怎么搞的,不然的话,我要自己进停车间去找。”“为了保护你自己起见,”吉姆回答,“你最好不要去。现在是晚上最忙的时候,外人到处逛可能会被撞着。我们给你的那辆车在哪里?”“就在对面,我妻子在里面。”“我想去瞧瞧。”

哈伯和吉姆一起走到外面,对面不准停车的地方空空的,哈伯停放的车和太太都不见了。“是你太太开走了吧?”“不会的,这样拥挤的路她从来是不开的。”“从这儿到你家要多长时间?”“二十或二十五分钟。”“你太太坐在车子里等了多长时间?”

哈伯看看表说:“差不多四十分钟。”“也许她等得不耐烦了,你该往家里打个电话问问,她是不是平安回家了?”

吉姆挽着哈伯的手臂回到候车室。哈伯注意到周围的人比刚才多了。“诸位,”吉姆说,“神秘的汽车不见了。这位老兄的太太用自己的钥匙把车开回家了。”“不,”哈伯说,同时想集中精神,“她绝不会那样做,尤其是今晚更不会。”“今晚有什么特别吗?”“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你们做了些什么?”“吃饭,然后……”“喝了酒?”“两杯威士忌,不过……”“我明白了,通常你是滴酒不沾的,可是今晚……”

出纳员柜台的电话响起来,年轻女子拿起话筒听了一会儿说:“是你的,哈伯先生,一位妇人,她说是你太太。”

哈伯接过话筒时,所有的眼睛都在看着他。“哈伯?”是泰瑞的声音,她说:“我在家里,我也要你回家。”“泰瑞,可是你为什么不……”“雇辆出租车尽快回家,我不想再谈了。”说毕,挂上电话。

哈伯惊愕地看着话筒,会不会打一开始就错了?会不会是那几杯酒影响了他的判断力?

吉姆问:“她说什么,哈伯先生?”“她回家了,要我也回家。”“当然,这是三十四周年结婚纪念,要好好吃一顿大餐,喝几杯酒。”他瞟瞟候车室里的人,“你也许喝了不止一杯呢。”

哈伯生气地瞪着吉姆。“好吧,”吉姆容忍地说,“我们给你叫辆出租车,你先回家,明早你再仔细瞧瞧那辆车。假如你还认为是在这儿撞坏的,我们再商量,这样公平吗?”

哈伯突然明白他必须做什么,吉姆自己提供了答案。他深吸一口气,整整领结,拉拉衣袖,打起精神,准备做要做的事。“对不起,”他说,“也许我是多喝了两杯,不过我不再麻烦你了,谢谢你的好意,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家。我只能说——我的确认为那不是我的车。”

哈伯走出候车室,入口处停着一辆汽车,一对夫妇刚下车,车门仍开着,马达仍在响。

哈伯迅速坐进那辆车,关上门,猛踩加速器,汽车向前直行。

候车室里一声高叫,有些人追了过来,但是哈伯不理他们。

他的心怦怦地跳,将车顺着斜斜的车道,驶上二楼。

前面一个角落标着箭头指示方向。哈伯无暇理会,他的选择很简单,非左即右……他决定左拐。

刚一拐过来,他就发现拐错了,一辆汽车正迎面向他驶过来。

哈伯用力刹车,然后跳下车,看看四周。

距他大约三十米的一个角落里,停着他的车,车前盖被击扁,挡风玻璃四分五裂,一塌糊涂。

两个穿西装的男人正挟持泰瑞离开一部电话机。

哈伯大声叫喊,他们转过头来。

泰瑞嘴巴被塞住,前额有瘀痕。

他大声叫着向他们跑去,但是对方中的一个人掏出手枪向他瞄准。

哈伯停住脚步,枪声响起,立刻是一片黑暗……

有人问:“你觉得怎样?”

他张开两眼,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

低头看着他的,正是停车场那位出纳员。“糟糕透了!”他告诉她。“子弹打中你的头盖骨,不过医生说没有问题。你太太也没有事。不久就可以看到她了。不过,首先我要自我介绍一下。”她亮出警徽。“我是斯特利普警探。”她说,“我要谢谢你的警觉,能注意到汽车不是你的,然后又开回来询问。假如你不回来的话,吉姆他们可就逃掉了。”“逃掉?”哈伯问,“怎么回事?”“这个停车场是个毒品交易站,毒品藏在汽车里,由送货员开来,所有的服务员都是同一伙的,我们派了一个警察在这里卧底。一个送货的歹徒认出了他,他开着你的车上楼时,有两个歹徒开枪打死了他,你的汽车玻璃被打碎,车里血迹斑斑,前面也撞凹了,没法还给你。”“他们为什么不干脆说车被偷了?”“那就会把警察带来。歹徒需要时间处理你的汽车和警探的尸首。他们偷来一辆和你那辆一样的车,这在这个城里并不难。他们希望在黑暗中你不会注意到车的不同。”“我明白了,所以当我开车回去的时候,他们就决定杀我和泰瑞。”“是的,昨天晚上,我已经在担心卧底的警探了,他已经有好几个小时没有露面,所以当你出现,说出碰到的怪事,吉姆又同意来和你谈时,我就相信这事和警探的失踪有关,通常吉姆是不理会顾客抱怨的。”“我等候吉姆时,你在打电话,那些电话是打给警方的?”“是的,我们在候车室部署了许多便衣。”

她停顿了一会儿问:“有一件事我不明白,你太太打过电话后,你为什么不听她的话打车回家?她告诉我们,她打电话时。他们拿枪顶住她的头,她没法警告你这是陷阱。”“坦白地说,”哈伯说,“就是因为如此,我才产生了怀疑。”他微笑着说:“如果她真是自己开车回家的话,她不会只说那么几句。但是使我下决心偷辆车开上楼的是吉姆的话。他知道那天是我们三十四周年结婚纪念,我可没有告诉他,很明显,他是从泰瑞那儿打听到的,那表示不论停车场有什么事,都和他有关。”风流的寡妇

妈妈一向不是很喜欢我。我想,一多半原因是,我的降生使她成为母亲,而她并不喜欢当母亲,之后,她也没有再试过做母亲。当我长大成人,自己有了两个儿女的时候,我又使她成为祖母,因此,她更不喜欢我了。

妈妈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充满迷人魅力的女人,是那种大街上经常可以见到的自我感觉良好的女人。虽然她的年纪已经不小了,但与爸爸相比,她差不多要小二十岁,而且,爸爸一直宠着她,热烈地爱她、呵护她,人前人后总管她叫“小东西”。“喔,老天!”当我们在早些时候接到爸爸的噩耗时,我丈夫杰夫突然叫了起来,“她得要到我们这儿来了,和我们一起住了!”

当时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是机械地忙着收拾行李,好像什么都不会想了。一直到我驾车上了公路,在漫长的路程中,我才想到这一点。

办完后事,这一问题更加萦绕在我的脑际。

当我小心地向妈妈提出新的生活建议时,她正站在豪华的起居室中,不知在想着什么。她那尖尖的高跟鞋牢牢地踩进波斯地毯里,房间里摆满了她心爱的意大利陶器、瓷器以及好多古董。

她以一种小女孩子才有的尖尖的声音说:“你放心好了,我一个人会过得很好的。”“妈妈,你一个人不行的。”我大叫。“不会的,”妈妈不高兴地看着我,抬起两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望着我说,“怎么会不行呢?摩尔斯先生每个月会寄给我生活费的;凯勒会来修理草坪;罗尔顿太太每周会来打扫卫生两次……”“但是你不会开车,”我打断了妈妈的话,“那将如何是好?”

家里原来有一辆老旧的“卡迪拉克”,过去,总是她坐车,爸爸开车的。实际上,她从来没有打算学过开车。

她带着十足的自信告诉我,她可以学开车。因此,我又吼叫了。“亲爱的,你为什么还不走呢?”她似乎下了逐客令,“回到你丈夫和孩子那儿去……我一点事情都不会有的。”妈妈说话从来不带儿音,好像那才显得高雅,像她刚才说的“一点事情”,她是永远不会发出“一点儿事情”的声音的。

没有办法,在爸爸下葬两天之后,我只有走路。尽管如此,在驾车回家之前,我还是到摩尔斯先生办公室去了一趟。摩尔斯先生以银行家的职业微笑告诉我,妈妈的经济情况很好,我关心的当然也是这一点。罗尔顿太太我也见到了,她认为一个寡妇有屋居住,生活宽裕,应属很幸运了。

当我忧心忡忡地回到自己的家时,连杰夫也感到妈妈不可理解,“听来好像老太太挺坚强的嘛。”

我也同样对妈妈的举动感到惊讶,虽然妈妈已经六十一岁了,但她从不服老,她总是一天到晚地穿着尖头细跟的高跟鞋,戴垫了海绵的胸罩。但我是她的女儿,所以我仍然忧虑,她一向总是需要有人照顾的。“那么,是她该自立的时候了。”杰夫说。“可是,她又怎么懂得自立呢?”我忧心地说。

杰夫大笑起来,“她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

我想,我们俩说的都不错。

从此,我每星期总要给妈妈打一次电话。然而,我们电话的内容总是不外以下这些:“妈妈,你好吗?”“好的,好的,亲爱的。”声音像小女孩一般。“罗尔顿太太是不是还来打扫卫生?”“是的,亲爱的。”“凯勒是不是还来修草?”“那当然,亲爱的。”她的声音软软的,非常好听。

大概在爸爸去世后两个月,她突然向我透露了一个令我不安的消息,“我已经在学开车了。”“妈妈!”我尖叫,“谁教你?”“紧张什么?是驾驶学校的一个年轻人。”她回答。

我把我的忧虑告诉杰夫,“她年纪太大,不宜学开车。”杰夫却说,他听说过年纪比妈妈大得多的人也在学开车。我说,我想我应该回去看看,他告诉我别傻吧,妈妈从来只做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不愿让别人干涉,更不能忍受别人的干涉。

我想他的说法正确,我了解妈妈。

有了驾驶课,我们电话的内容也多了一些、活泼了一些。

两个月之后,我问妈妈要不要考驾驶执照?

妈妈的口气不以为然,“那要花费很多时间的,好在现在有人为我开车……”“我怎么告诉你的?”杰夫得意地说,“你妈妈懂得需要什么,她会自己去取的。因此她放弃考驾照,给自己找了一个每天上班为她开车的司机。”

大约又过了一个月左右,妈妈突然又向我透露了一个消息,“我辞退他们了,亲爱的,凯勒和罗尔顿太太我都辞退了。”“妈妈,”我大叫,“为什么?”“因为我想辞退他们,亲爱的。”她的声音仍是软软的。

我急着问:“那你有没有找别人来打扫房子,清理草坪?”

她以极平淡的声调说:“是的,亲爱的,我找了。”话就此打住。

我告诉杰夫,“也许我最好去瞧瞧。”“为什么?”他问。“唔,去看看管家和她新找的园丁。”“老天,”他叫了起来,“让她过自己的生活吧!”

又一次通话中,我假装不经意地向妈妈提到:“我想回去看看你。”“干嘛?”她说话的口气简直不像妈妈了。“哦,我不知道,”我嗫嚅道,“只是想去看看。”“我可能会不在的!”妈妈的回答吓了我一跳。“为什么?你要去哪儿?”我急着问。

但妈妈没有理睬我的问话,她三顾左右而言他,谈了几样无关紧要的事,便要挂断电话。“假如你要到哪儿去旅行的话,”我更急了,“通知我一声,好吗?”“当然,亲爱的。”她挂了电话。

下一周我又打电话过去时,那边没有人接。杰夫看到我不安的样子,安慰我说:“唔,好了,也许她是去旅行了。”“但她答应先通知我一声的。”我仍然心存疑虑。“你不放心她,是吗?”“当然了。”我回答。我真的不相信,没有爸爸挽着她的手,一路喊她“小东西”,她会出去旅行?妈妈没有爸爸是不行的。“为什么不行?”杰夫说,“没有你爸爸,她照样辞退管家和园丁,没有他,她还学了开车,还给自己找了一位司机……”

我真不想再听下去了,只觉得脊背发凉。

那天很晚的时候,我又拨电话,第二天早上再拨,但一直没有人接。我心中突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于是收拾行李,匆忙驾车上路。

妈妈的房子是一幢西班牙式的公寓,矗立在一个山坡上,两旁有高高的、攀着常青藤的墙。房屋所占土地,从这条街延伸到另一条街,两旁都有邻居,山坡上面也有人住。可是妈妈一个邻居也不来往,那也是我忧虑的原因。她可能因为穿高跟鞋而跌倒,死在她的一大堆古董中,而没有一个人知道。

当我抵达妈妈的住所时,天色已黑,并且在刮风。山坡上的房舍也都亮起灯光。我在门口停下车,探看妈妈汽车间的大门,发现它是锁着的。

当我踏上水泥台阶,向后院走去的时候,我发现妈妈的房间没有灯光。我重重地敲门,同时高喊:“妈妈,是我,快开门。”同时绕着屋子,由窗子向里面张望,但里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一阵恐怖袭上心头,我的身子开始颤抖。我掀开门垫,摸摸门楣一一虽然我知道,妈妈是从来不会把钥匙放在门垫下,或门楣上的。

突然,我想起不知从哪儿听到过的一种方法,于是赶紧摸索皮包,找出一张塑胶制的信用卡,我将卡片从门缝塞进去,只听到“咔嚓”一声,门打开了。

我大声喊着:“妈妈——妈妈!”但没有回音。

我摸索墙壁,找到电灯开关,扭亮灯,任大门敞开。“妈妈,”我不断地大叫,“你在家吗?”

然而,仍然什么声响也没有。

我就像个白痴一样地不断地喊“妈妈”。突然,我想到,哎呀,我这是在叫妈妈,而不是找妈妈。于是,我迅速地冲进起居室。冲进餐室、冲进厨房,扭亮了房间里的所有的灯。

但房屋除了我之外,一个人也没有。

前门突然“砰”地关上了,我吓了一跳。那一定是风,是的,一定是风。我寻找一尊原来总是放在过道的半身雕塑铜像,准备顶住门——可是,我发现,铜像不在了,连铜像的底座也不在了。

我冲出门去,砰然地关上门,跑下阶梯,绕过房屋,钻入我的汽车。

我开车下山的时候,越想越怕,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

我先去了警局。接待我的两个警官一个坐着,一个倚靠在办公桌前,他们看到我的样子,肯定把我当成是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了。他们还向我说,尽管我是妈妈的女儿,但妈妈是个大人,未经同意撬开她的门是不适宜的。

我无助地含泪冲出警局的大门,匆忙打电话回家。谢天谢地,杰夫很快接了电话,我都不知道我向他说了一些什么了,但他的一句话却提醒了我,他说:“她可能出外旅行了……但,你没有看看床底下吗?”哦,老天……床底下,我居然没有看,真是见鬼。我不敢再耽搁,匆匆挂上电话。

重新回到妈妈的房子时,我发现窗帘垂落的房间里,还亮着灯。

我仍然用信用卡把门打开。任大门开着。更加仔细地检查各个房间,尤其注意床底下,并仔细翻看壁橱、柜子。

突然,我想到了地下室。应该说,那只可说是个半地下室,里面什么也装不下,只有一个火炉,还有一些箱子。地下室的梯子是从厨房通下去的,门由一个横闩闩住。我扭亮装在楼梯顶的灯,抓住梯子的扶手,借助昏黄的灯光往下看,下面没有尸体,也没有足够大的空间可以掩藏尸体。当然,除非是梯子下面的阴暗处——但我当时急疯了,一点儿没有想到它!

我走回前厅,发现大门仍敞开着。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了半身塑像座的影子,那是留在壁纸上一个淡淡的影子,一个非常模糊的轮廓。

突然,我感到全身发冷。现在,我知道房子里有什么不对劲了:很多东西不见了。

我再次巡视四周,竟然发现很多过去熟悉的东西都不见了:一个威尼斯花瓶,一个景泰蓝瓶,一个德国著名的陶土雕像,好几个珠宝盒、水晶饰品……我不知道妈妈是否真正爱那些东西,不过,它们是她生活的一部分,而且它们无一例外价格昂贵。

她怎么会愿意和那些宝贝东西分开呢?

我向前厅的电话机跑去,拉开柜子的抽屉,拿出电话号码簿,左上首是“紧急电话”,右上首是“古董商”。我以手掌按住那一页,找到摩尔斯先生办公室的电话号码。

我拨通他的电话,心急火燎地问道:“我妈妈最近是不是很需要钱?她是否从你那里预支了好大一笔钱?”

与我的急不可耐相比,摩尔斯先生的不紧不慢更能急死人。可能是职业的关系,他以得体的话语开始向我解释银行的责任。依照爸爸的遗嘱,妈妈每个月都可以领取相当不少的生活费,如果她想多支取一些,她只要通知摩尔斯先生,并告诉他数目多少就可以了。他还向我讲,契约规定之目的,在于保护她——保护妈妈的合法权益。至于对别人,即或是她的女儿,签约人——他指的是自己,也有权保持沉默。

我实在不能忍受了,说了句,“哦,去你的”,便挂上了电话。

然后,我低头看看原先摊开在那儿的电话簿,在“古董商”名录下,有三个名字。

我合上电话簿,关上前门,钻入停在车道的汽车里。“世界古玩”是一家装潢优雅、古朴的店面。我停好车,走进去,立刻被一件熟悉的东西惊呆了,那正是原来妈妈家的那座半身铜塑像。看到我进去,胖胖的经理搓着双手,迎了过来。我向他摆摆手,径自四处观望,我发现这儿到处都摆着我熟悉的东西。

我转身问他,是怎么获得我母亲的这些东西的?

经过一阵短暂的沉默,他眨眨眼睛,吞咽下他的不自在,告诉我是两天前,一个男人拉了一满车来出售的。“那是个年轻人,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的,大约五尺十寸高,瘦长,不记得是否刮干净胡子,鬈鬈的褐发,衣着不俗。名字吗?哦,不,我没有问他的名字,因为那是现金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不解地看着我,补充说,“他对古董的常识似乎相当突出,所以我不怀疑他带来的那些宝贝,何况他还是用辆卡迪拉克拉来的。”

走出古玩店,发动我的汽车,不久,我便看见一面招牌:“成人驾车训练班”,我拐了进去。

办公室值班的小姐正在吃饭。当听到我打听妈妈的消息时,她从柜台下面取出一本登记簿,很快说:“有的,她是在我们这儿学车。”说着,合上登记簿,抬起头来,“不过,她没有学完。你知道,很多人都是那样的,我们这儿的学生多半是年纪较大的妇女,像寡妇什么的。”我点点头,向她道谢。“谁教她的呢?”我接着问道。

那位小姐又打开了登记簿:“是个新来的人,名叫欧洛尔。”

我的心脏开始狂跳了。

小姐继续说道:“我们老板缺人手的时候,常常会招一些外地来的人。他在这儿没有做多久,大约只有两个月,然后,有五天,招呼都不打,他就不来了……”“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我急切地问。“大约一个月前吧,不,一个半月前。也就是你妈妈打电话来说,决定不再来学的同一时候……”她抬起头,突然吃惊地问:“哎呀,是不是……”“他长什么样子?”我问她。“哦,让我想想,中等个子,不高不瘦,大约三十岁,也许大一点也不一定。褐色头发……你问这干嘛?他犯了什么事吗?”她倚身向前,一副女人对女人的说话态度。“我不知道。”我说。“我们这儿的老板用人的时候很小心,必须有介绍函之类的,你知道的。”她安慰似地说道。

我点点头,感谢她的好意。他们可能是小心的,然而,妈妈可不会小心。我接着问她:“他的胡髯是不是刮得干干净净的?”“哦,是的,一定要刮干净的,我们老板一向坚持要那样的,他说,年纪大一点的妇女,不相信留胡子的人,我们的顾客大都是年纪较大的妇人。”

我的心跳得好厉害,“这个叫欧洛尔的人没有申请工作前留有胡须吗?”“哇!”小姐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毛茸茸的!难以置信的旺盛。”“谢谢你。”我说着,几乎是跑着回到我的汽车里。

我又给杰夫挂了电话。“杰夫吗?”我对着电话大叫,“不,你先别说话,我仍在这里。是的,我看了床底下。哦,少罗嗦,听我讲……”然后,我告诉了他刚刚发生的一切……“老天爷,亲爱的,”他烦燥地说,“你妈妈可能派那个年轻人去替她卖掉几样没有用的东西,然后,可能雇用他替她开车到哪儿去玩——也许就是她经常念着要去玩的地方——你为什么还不回家,别傻呼呼地乱撞乱跑呀!”

我挂上电话,想到是否再去警局,但随即又否定了那种念头。

我跳上车,开车到罗尔顿太太的家。

罗尔顿太太正好在家,看得出,她因为我是妈妈的女儿而讨厌我。“罗尔顿太太,她为什么要辞退你?”我小心地问。“因为她有个小白脸儿,没有别的理由。”她的声音愤愤的。“小白脸?”我惊讶地问。“她在他身旁痴笑的样子,谁看到了都要恶心的。那个小白脸年轻得够做她的儿子了,甚至能够做她的孙子……”罗尔顿太太一睑鄙夷的神色。“后来呢?”我没有理由冲罗尔顿太太发火,仍然小心翼翼地问。“最初,他佯装得很像那么回事。哦,最初我想,他是实实在在地教她开车。可是后来——我敢打赌,他根本就没有教,她也没有学。我在她的卧室里见到过他的一些衣裤……”

我羞惭地转开脸。“她辞退我的时候,我想她是不想让我知道她的事,她可能自己难为情,或者感到惭愧。”说完,罗尔顿太太有些同情地望着我。“他长什么样子?”我又问道。

罗尔顿太太只是摇摇头,“年轻人嘛,年轻人都长得差不多。”

从罗尔顿太太家离开后,我驱车越过镇中心,到了一条狭小的街道,那儿的房屋都是小小的,式样也都差不多。在一个角落,我找到了凯勒的住所。

但凯勒不在家。

我只有再回到妈妈家。

我把车停在车库的附近,然后打开汽车后面的车厢门,找到一把改锥。汽车库的门落着一把锁,我用改锥用力一扳,铰链便掉落下来了。我进入车库,但里面空空如也。

我心神不宁地关上门,来到后面的院子里。现在,我才注意到,院子修整的,要比凯勒这么多年干得漂亮多了,好像装扮这一切的人是专门以此为乐,或者是可以按成绩付酬。

当我到了前门时,正好看见邮车驶离路边。我居然还没有查查邮件!我跑下台阶,打开信箱,发现有几封信——一封是电力公司的收费通知,邮戮是前天的,可能今天才送到。另一封是煤气公司的收费通知,邮戮更早一天,可能是昨天送到的邮件。还有一份本地旅行社寄给妈妈的来信,邮戮是三天前的。

我撕开那封旅行社的信,里面是一份“罗曼蒂克夏威夷之旅”的宣传小册子,我踏上台阶,仍然取出信用卡开门进去。

我将信件放在电话架上,找到旅行社的电话号码,照号打了过去。“是的,”电话那头传来甜甜的声音,“你问宣传小册子吗?我们在接到顾客的索取电话时,一般很快便会奉寄的。那是,二十五号,三天前的事情。她说和她未婚夫——我相信她是那样说的——要先看看资料,再作决定。”“谢谢你。”我的咽喉硬咽,说不出话,只有挂上电话。

三天前,妈妈曾坐在那儿,像少女般轻浮地打那个电话——要命的电话,这点我深信不疑,我都能想象出妈妈当时的样子。

我真为妈妈感到悲哀,事情一点点凑起来,开始有些眉目了。

我想起十年前曾经相当流行的一种拼图游戏。杰夫一直热衷这些玩艺儿,一次,他拿来两副专为我们的两个孩子定制的拼图,分别是两个孩子的大照片,我们兴致勃勃地看着两个小家伙拼。不料,当时只有四岁的儿子拼不到几片,就把整盒图片一摔,恐怖地大哭起来,因为他看到了自己脸上的裂痕。六岁的女儿也仅仅是拼了一点儿头发和部分脸孔,也把拼图甩开,同弟弟一样大哭起来。

此刻,我的心情正和当年我的子女一样,妈妈的拼图将会满是裂痕,我真不想去找那些剩余、尚未拼齐的图片。

突然感到有点饿了,我走入厨房。厨房明亮、整洁,一尘不染,灶台上没有留置任何东西,擦得光亮的水槽里,也没有摆任何东西。可怜的、只会做“小东西”的妈妈是不可能收拾成这样子的。

我打开冰箱,意外地发现了牛奶、乳酪,还有其他好多吃的东西。这也是妈妈从来没有过的。

我倒些牛奶,端着穿过屋子。那也是被精心清扫过的。我打开衣橱门和柜子的抽屉,仔细检查,想看一看是否还有“小白脸的衣裤”在什么地方,但是我没有发现一个扣子、一根线……

牛奶没有喝完,我把杯子端回厨房,放在柜子上,然后转到地下室的门那儿。我打开闩,拉开门,俯身到梯口,但马上又吓得跳了回来。

灯亮着!地下室的灯亮着!

喘口气后,我才记起灯是自己扭亮的,但不知为什么,它竟使我心惊肉跳。

我走出来,打开前门,深深地吸口清凉的空气。我知道,妈妈的拼图,我已经接近完成了。

惶惑于年过半百、又总不忘甜甜蜜蜜的“小东西”,一门心思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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