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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1 17: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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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课题组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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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11)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11)试读:

第一章 综述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年度概况

(一)发展背景

1. 2010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概貌

2010年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而言,是夯实复苏基础的调整之年,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中国与世界发展进一步融合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国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明显快于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这一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39.8万亿元,比2009年增长10.3%;财政收入8.31万亿元,比2009年增长21.3%;粮食总产量达到54 641万吨,比2009年增长2.9%;城镇新增就业1 168万人,比2009年增加66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 109元,比2009年增长11.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919元,比2009年增长14.9%。

2010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成就是:(1)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非常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我国经济继续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从宏观经济看,前三季度经济增长逐季回落,一度引起人们对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担忧,而9月份后物价上涨突然加速,又引发持续的通胀预期,对宏观经济稳定运行构成挑战。在一系列政策调控下,国民经济在2009年回升向好的基础上不断巩固,经济运行由回落趋于平稳。(2)粮食生产创历史最高水平

2010年我国气候条件是近年来较为严峻的一年,西南5省区出现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春季粮食主产区出现大范围、长时间低温寡照情况,上百条河流发生特大洪水。对此,从中央到地方,全国上下积极应对,千方百计保生产。党中央、国务院及时部署减灾抗灾工作,进一步强化一系列扶农、惠农政策措施。在政策强力推动下,全年粮食再获丰收。54 641万吨的粮食总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粮食增产对稳定居民消费价格起到重要的作用,为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稳定物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内外需对经济增长支撑的协调性更强

2010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29 72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4.7%。其中,出口15 779亿美元,增长31.3%;进口13 948亿美元,增长38.7%。进出口相抵,顺差1 83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6.4%。全年进出口均超过2008年创造的最高纪录,显示外需已恢复至金融危机前的水平。同时,内需增速依然较快,热点消费快速增长。其中,金银珠宝类增长46.0%,家具类增长37.2%,汽车类增长34.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7.7%,显示出消费热点持续升温,消费结构升级的步伐在不断加快。据有关部门初步测算,2010年内需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5个百分点,对增长的贡献率为92.1%;净出口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8个百分点,贡献率为7.9%,显示内外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比2009年更加协调。(4)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民生事业成绩突出

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自1998年以来首次快于城镇。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 109元,比上年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919元,比上年增长1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9%。2010年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就业状况最好的一年。2010年,我国积极就业政策力度加大,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 168万人,比上年增加6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1%,比上年末下降0.2个百分点。2010年,全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达到9 081亿元,比五年前翻了一番还多。2010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再次上调,国家按2009年全国人均养老金的10%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人均提高120元左右,这是连续第六年大幅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同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到全国23%的县,全国参保人数增至1.65亿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覆盖城乡居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医改”迈出坚实步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35亿人和1.88亿人。全国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 218.31亿元,比上年增长67.8%。全国各地保障性住房全年开工590万套。(5)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2010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着力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服务业发展,增进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我国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正沿着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稳步前进。(6)经济增长的需求结构协调性增强

2010年,我国最终消费加资本形成,对经济的贡献率在92%左右,投资、消费对经济的推动更加平衡;同时,包括新兴战略产业在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增长16.6%,增速比2009年增加8.9个百分点;节能减排、节能降耗取得了明显的成效。(7)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1)国家调节行业和地区差距以及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改革举措频出。资源税改革率先在新疆展开,原油、天然气两大资源的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取得新进展。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2010年共三次上调、一次下调成品油价格,并于年中上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改进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在相继打出一系列房地产调控“重拳”后,备受关注的房产税改革试点相继在上海和重庆推出。2)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2010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此后,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特征明显,汇率弹性显著增强。与此同时,人民币国际化步伐加速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至包括浙江在内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随着2010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上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上市,我国银行业发展进入历史新阶段。3)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的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2010年7月4日,国务院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占国务院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10%。到2010年底,全国24个省市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深圳市开展公务员分类管理综合试点,上海市开展了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提出的要求

2010年,我国发生的三个重大事件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产生深远影响,对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影响则更加重大。这三个事件一是2010年6月颁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召开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了未来10年我国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指导方针、总体部署和重大举措;二是2010年7月公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谋划了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三是2010年10月15—18日在北京举行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这次全会做出了当前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判断,对“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上述三个重大事件的发生,表明我国教育事业处于十分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特别是在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一系列重要政策相继出台,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启动,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国家还专门对高等教育做出了全面部署,把提高质量作为核心,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步伐提出了新的思路。三个重大事件不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对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这些要求可以归纳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育人为根本,以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坚持“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科教结合、支撑创新,适应需求、引领未来”的基本思路,更新教育观念,创新培养模式,完善结构类型,统筹区域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高质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1)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丰富和完善学位制度

适应世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和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攀登世界科技高峰,有力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出发点。要确立全面的质量观和多元化培养目标,科学调整各级各类学位标准,优化培养定位、学制要求、评价体系和资源配置。要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在国家急需的新能源、新材料、环境、生物、信息、经济、教育、法律、社会工作等领域,加大专业学位设置力度,创新培养模式,加强专业实践环节,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与产业、行业、企业、社会紧密结合。要改革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建立与人才需求紧密结合的动态调控机制,及时调整学科结构、层次结构、类型结构,优先支持与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社会工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学科。要大力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推动学科交叉融合。要优化区域布局,特别要通过国家扶持、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改善欠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办学条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此,必须加快推进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进程,创造更加多样化、更加自主发展、更加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2)坚持质量第一,深入推进培养机制与模式改革

提高质量,是今后十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的任务、最鲜明的特征。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要推进导师制度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在录取、培养、淘汰等方面给予导师更多的自主权并明确相应责任,改善导师队伍的结构,为导师的交流与培养创造更好的条件,建设高水平导师队伍。要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和分配方法,实行更加公平、更加灵活、更加有利于综合考察学生素质的选拔办法。要创新教育理念,建立适应不同类型学生的培养和考核办法,更加注重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养成,更加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训练,避免片面追求论文发表数量,形成有利于个性化人才成长的环境。要建立科学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完善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等制度,坚决撤销不合格的学科授权点,形成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富有活力与效率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全面提高和保障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3)促进科技发展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为提升自主创新和区域发展能力提供有力的支撑

要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紧密互动,鼓励研究生参与高水平创新实践,支持大学与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共建培养基地,共享优质资源,开展跨学科、跨单位团队式联合培养,加快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调动研究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改变重产出和硬件建设、忽略对人才培养支持的局面。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的实施,发挥重大专项培养人才的独特作用,让更多的研究生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得到锻炼成长,让更多的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围绕国家区域发展部署,自觉与区域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和科技创新目标对接,增强社会服务能力。(4)注重科学精神和人文素质培养,培育大学文化和优良学风

要积极鼓励创新,倡导学术民主,鼓励研究生更加自主地探索、更加潜心地研究。大力弘扬脚踏实地、求真求实的学风,引导研究生尊重科学、刻苦求学、严谨治学。大力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引导师生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对学术的不诚信实行“零容忍”。大力开展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教育,丰富社会阅历,培育人文情怀,塑造高尚情操,增强服务国家、人民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行全员育人的培养模式,调动和发挥研究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方位育人的良好环境。(5)推动更加广泛深入的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要准确把握国际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要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支持更多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对外交流的新途径,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和学分互认。坚持自主培养与联合培养相互促进,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建立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合作平台,实现优势互补。要进一步加大公派留学生和教师出国学习的力度,也要吸引更多的海外学生到中国攻读学位。(6)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确保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

教育经费占GDP总量4%目标的实现,将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供更有力的经费支持。要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步伐,继续加大对“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学科、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投入。对没有进入“211工程”的高校,也要加强重点学科建设。要提高研究生生均培养经费标准,加大政府支持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力度,扶持人文、基础学科发展,支持农、林、水、地、矿、油、核等艰苦行业的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要完善研究生奖助学制度,提高研究生生活基本津贴水平,设立资助博士生独立从事科研活动的专项资金,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级政府和培养单位都要更加关心研究生教育,为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大的支持。

(二)主要成绩

2010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通过优化结构和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努力构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着力培养高质量、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 学位授予与研究生培养规模发展趋于平稳

2010年,我国经济社会在不断夯实复苏基础的调整中,继续平稳健康发展。这一发展局面,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澎湃的动力和优化的环境条件。在党和国家把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的重要政策保障下,教育文化事业进入全面发展的阶段。表现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就是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要求,坚持走内涵提升的道路,积极稳妥地开展研究生教育,将社会提供的优质发展资源重点用于结构优化、质量提升上来。

截至2010年末,我国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已分别达到347所、697所、799 所;年度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的数量,分别为50 735人、458 214人、2 837 655人,与2009年相比略有增长。

201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规模为647 052人,与2009年相比增加4 000余人,在校研究生为1 538 414人,比2009年有所增加。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平稳发展,既有利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内在质量的提升,同时也在客观上促进和保障了研究生类型结构的调整与优化。2. 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教育结构得到优化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关于调整和优化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战略安排已显效果。研究生教育层次结构和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的比例失调问题,在2010年有所改观。

2010年全国共有在校研究生1 538 414人(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1 279 466人,占83.17%,为研究生的主要群体;博士研究生258 948人,占16.83%。而2009年全国在校研究生总数为1 404 17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42 996人,占研究生总数17.31%;硕士研究生1 161 183人,占研究生总数的82.69%。两相对比,2010年在校博士研究生所占比重有所下降。

2010年全国共招收各级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228 313人,其中专业博士研究生1 119人,专业硕士研究生227 194人。2010年,硕士学位获得者中有近27%的人获得专业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力度的加大,初步满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大批应用型人才的急迫需求。3. 专业学位类别大幅度增加,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2010年,我国新设置19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与《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等重要方案和制度颁布,标志着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已经有了明确的发展方向;标志着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工作已经逐步走上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轨道;标志着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型学位人才培养真正开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标志着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结构将更加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高等教育的客观规律。4.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修订工作基本完成

2009年6月启动的新一轮学科目录修订工作在2010年基本完成,2010年12月正式形成《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送审稿)》。

本轮学科目录修订的重点是改革学科目录管理模式,着重对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进行优化调整。在这一轮的学科目录修订工作中,始终强调学科设置的前瞻性,强调要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学科发展、市场需求、教育规律和对外交流等因素,强调要积极探索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学科专业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机制。

新的学科目录具有广泛的科学基础和社会基础,符合我国国情实际,有利于提高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的科学性、规范性,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将对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产生重要历史影响。5.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彰显成效,质量监督和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继续稳步提高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仅继续逐步优化了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完善了质量监督和质量保障体系,而且使一系列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条件、基础平台、优良学术环境等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其主要标志是: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成果逐步增加、研究水平有所提升,研究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得到加强,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受到重视并有所增强,学位论文的质量得到保障。截至2010年,我国累计培养了38.4万博士、316.4万硕士和2 111万学士,分布在各行各业,成为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我国自主培养的博士在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占到70%以上。6. 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985工程”二期建设工作结束。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结果表明,“985工程”二期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学科建设加速发展,形成了一批学术影响力进入世界百强的学科;学校学术实力显著增强,出现了若干所高水平论文数达到世界名校水平的大学;队伍建设跃上新台阶,会聚了一批国际水准的学术大师和中青年学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承担了一批国家重大科研任务;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产出了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完成了一批有价值的政府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人才质量不断提高,培养了一批高质量、高层次的优秀人才。

(三)不足之处

2010年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成绩显著,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待完善之处,其中比较明显的有:1. 学位授予和研究生教育整体质量水平与党和国家的期望,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之间还有一定差距

2010年,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虽继续呈现稳步提高的态势,但与党和国家的期望相比,与社会公众的需要和要求相比,我国学位授予和研究生教育的整体质量水平依旧存在一些不足,甚至是比较严重的不足。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划设计质量方面,各层次学位标准及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培养规格和质量要求等,还难以很好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在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方面,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规律把握不深,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考核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研究生就业质量方面,学位获得者、毕业研究生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基本素养的整体水平,特别是创新能力方面,与发达国家的情况相比,与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距离。2. 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的建设水平有待全面提高

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相比,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历史还不长,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的整体建设水平还不高。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以及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环节、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科学化、规范化的程度有待提高。在高等学校和全社会确立专业学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也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3. 在教书育人与优良学风建设方面亟待改善和强化

我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虽有重视育人和倡导优良学风的传统,但受多种复杂社会因素的影响,“只教书,不育人”、个别导师和研究生学风不正甚至败坏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有在局部愈演愈烈的倾向。2010年,这方面依旧出现了一些比较严重的事件和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09—2010年全国各学位授予单位有800多人因学术不端行为被取消或未授予学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教书育人和优良学风建设方面亟待改善与强化。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年度重点和特色

2010年是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继续健康有序发展的一年。这一年的发展重点和特色,主要表现在重点发展方向的突破、重点任务的完成和重点问题的解决方面。(一)大力开展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提高研究生教育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动态适应能力

2010年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最大亮点,就是继续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培养结构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大力调整和优化研究生教育学科结构、类型结构、层次结构和研究生教育的区域布局。1. 完成《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修订工作,为优化结构、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立基本方向和机制保障

2010年是《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送审稿)》的完成年,也是攻坚年。这一年,全国各有关方面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集思广益,积极展开了学科目录修订工作中最具实质意义的部分,前后数易其稿,广泛听取了全国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学科目录的修订过程反映了组织领导者、有关参与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2010年6月,学科目录修订工作小组研究提出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修订草案)》(第一稿);2010年6—7月,为保证学科体系划分的科学性、系统性,工作小组按照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管理学七个领域分别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会,对修订草案第一稿进行咨询论证;2010年8—9月,根据专家咨询小组的意见,将专家咨询意见中存在分歧的部分按照一级学科提请相关学科评议组成员,进一步听取意见,共征求意见517人次,涉及31个学科评议组;2010年10月,根据专家咨询小组和学科评议组成员的意见,工作小组研究提出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修订草案)》(第二稿);2010年12月,国务院学位办在学科目录修订工作小组完成通用学科修订论证和军队学位委员会完成军事学门类一级学科修订论证的基础上,经与教育部高教司协商,研究提出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送审稿)》。《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修订工作,是一项事关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大局的重要战略性活动,它优化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立了基本方向和机制保障。2. 继续改革完善学位授权审核制度,增强学位授予单位与地方政府调整研究生教育学科结构和类型结构的自主权,进一步优化学位授权的区域布局结构

2010年,在改革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办法的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办进一步对已有学位授予单位增列授权学科点的审核办法进行改革。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点审核工作方案,2010年的授权点审核主要推进了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委托58个设有研究生院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一级学科博士点;二是委托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一级学科博士点初审工作;三是授权点审核工作一律按一级学科进行,并且主要审核增列已有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授权点为一级学科授权点。

在2010年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委托中央部委属高校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自行审核本校(院)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所属院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特别要求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有关高等学校高度关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2010年,全国共批准350个学位授予单位新增1 4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领域),并已列入下年度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工作。(二)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注重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1. 逐步增加专业学位类别,为专业学位发展奠定基础

2010年可以说是中国的专业学位教育年,不仅表现在这一年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打破历史纪录,更表现在这一年我国新设置19种硕士专业学位,初步形成了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布局,为专业学位的发展确立了组织基础和制度基础。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新设置19种硕士专业学位,国务院学位办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19种硕士专业学位的办学条件和标准,并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了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分别研究制定了指导性的人才培养方案。这19种硕士专业学位是: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警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林业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2. 发布实施《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基本思路,为专业学位发展确立制度保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印发了《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和《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这两个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充分认识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型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两者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抓住机遇,着力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构建和形成一支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队伍;要建立和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基础设施、案例库以及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积极探索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促进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专业学位教育健康、积极地发展。3. 组织开展增设新的专业学位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为专业学位进一步拓展做好准备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2010年国务院学位办还组织开展了设置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研究论证工作。(三)继续加快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着力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领导下,2010年我国继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着力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以强有力的举措,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和培养质量。1. 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并启动评选试点工作,以明确的激励政策推动高水平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为推动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博士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工作,从2010年开始,我国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对学业成绩优异、科研创新潜力较大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进行资助。学术新人奖每年评选一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自行组织,结果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公布。

2010年,在43个试点单位评选的基础上,审核批准39所“985工程”高校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及国防大学研究生院推荐的695人为2010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获得者,教育部以每人3万元标准给予科研资助,对相关学校进行配套资助。2. 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积极支持并资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为了充分发挥不同高校的学科优势,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全国范围内的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我国自2010年起,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设置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和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主管部门制发了《教育部关于设立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的通知》和《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实施办法》,使相关举措常态化、制度化。3. 继续开展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激励研究生创新精神,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更多涌现

2010年,我国继续开展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经学位授予单位推荐,省级初选,通讯评议和专家复审,共评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0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334篇。为鼓励、支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高校不断做出创造性成果,国家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4. 部署专业学位教育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探索道路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培养模式与管理体制,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批准64所高校(其中,部属高校、地方高校各32所)在15种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开展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同时发布《关于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试点实施工作。5. 积极推动高校—工程研究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为适度扩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做好准备

为探索高校与科研机构合作、联合培养工程领域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2010年国家启动高校—工程研究院所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为此专门制定了联合招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成果署名、学位证书颁发等方面的政策。6. 科学总结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经验,为进一步推进改革确立正确、有效的工作思路

在总结试点单位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形成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工作思路:1)以学生的培养为中心,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对现行的培养模式、管理体制和外部支撑条件进行调整,充分调动相关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对学生和导师的充分激励;2)以建立科学的分类培养目标和学位标准体系作为改革的基础,围绕对学生的素养、知识、能力等的培养需求,完善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3)加强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统筹设立研究生培养创新专项资金,建立经费划拨动态管理制度。(四)持续改进和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确保学位授予和研究生培养质量

2010年,国家继续花大气力,持续改进和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督措施,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1. 定期开展专业学位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推动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

2010年,全国教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专业学位教学评估工作,并发布了评估结果。评估结果表明,大多数培养院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总体培养质量较好,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明显,许多院校在教育理念、课程设置、教学方式、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教学水平与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对在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部分院校,要求其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有两所院校未通过评估,已要求其按照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并于两年后重新申请评估;如再次评估未通过,将撤销其专业学位授予权。2. 加大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以增强各有关方面的质量意识并全面提升博士研究生整体培养质量

2010年,我国进一步加大了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目的是通过抽检,在学位授予单位、导师和学生中进一步强化质量观念,增强质量意识,促进学位授予单位重视博士生培养的整体质量。国务院学位办组织专家重新设计了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方案,采取随机抽检与指定抽检相结合、以随机抽检为主的方式,抽取了上一学年度的博士学位论文1 316篇,覆盖了所有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保证抽检工作的公平、公正,减轻学位授予单位的负担,避免非学术因素的干扰,抽检工作没有发文部署,而是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了论文电子版进行网上通讯评议。论文抽检结果将由学位办统一向学位授予单位通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3. 充分发挥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的作用,加强对学位授予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督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有关意见,国务院学位办就学科评议组的工作拜访了部分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听取对学科评议组工作的意见。2010年6月,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召开了第六届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会议,就学科评议组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学科评议组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第二十七次会议的要求,围绕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这一主题,调整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加强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加强学科建设与发展研究,独立开展对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的质量监督。4. 继续深入研究学位授予与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机制,全面规划质量保障体系

2010年,国务院学位办基本完成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建设课题研究,对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进行了梳理,并根据该体系存在的不足,结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5. 开展专项检查,以推动学位授予中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2010年10月,各省级学位办与军队学位办对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各学位授予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贯穿到人才培养整个过程中,落实到教学管理各个环节,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建立健全机构,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学位授予组织程序;改革学术评价制度,努力探索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学术评价体系;制定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惩处的工作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五)继续完善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体系,全面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

2010年,在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我国各相关方面继续实施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1. 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完成“985工程”二期建设验收工作,促进在新一轮“985工程”建设中加大改革力度“985工程”二期建设验收结果表明,这项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学科建设加速发展,形成了一批学术影响力进入世界百强的学科;学校学术实力显著增强,出现了若干所高水平论文数达到世界名校水平的大学;队伍建设跃上新台阶,会聚了一批国际水准的学术大师和中青年学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承担了一批国家重大科研任务;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产出了一批代表国家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完成了一批有价值的政府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人才质量不断提高,培养了一批高质量、高层次的优秀人才。“985工程”二期建设验收结果,坚定了教育部、财政部在新一轮“985工程”建设中,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的决心,并促成“985工程”专家委员会的成立,便于充分发挥专家在工程建设重大事项中的作用。2. 继续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促进各相关学校及其优势学科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教育部、财政部部署完成对试点建设的“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的总结等工作。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各相关学校及其优势学科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更有针对性地为国家和行业服务。3. 实施“211工程”三期建设规划,以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总体方案》,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共同组织编制了《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规划》。列入该规划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共1 073项,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项目共224项,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共3项。4. 启动实施了“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提升非“211工程”学校国家重点学科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教育部、财政部根据温家宝总理关于“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要同样重视,给予支持,鼓励各类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指示精神,在深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非“211工程”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给予支持,提升这些学科自主创新能力和为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推动学科水平的提高。(六)研究总结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经验,探索新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规律

为了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实施三十周年,进一步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展示三十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辉煌成就,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新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大力宣传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最新进展,广泛开展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1. 开展以“中国学位制度三十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向世界展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成就

国务院学位办积极组织协调国内相关的重要媒体,开展以宣传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三十年辉煌成就为主题的系列大型宣传活动,编辑出版《中国学位三十年》画册,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2. 针对与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密切相关的五个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项调研和深入研究,探索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基本路径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调研工作的要求,国务院学位办约请五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牵头,分别委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五所高校围绕“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就研究生教育结构、质量保障的文化和制度、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与机制、国际合作、学风与学术诚信保障等五大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和深入研究,这些调查研究工作的成果,对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政策建议。3. 编写出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09)》,全面真实地向世界介绍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状况

根据刘延东国务委员的意见,为全面、准确地宣传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最新进展,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力量编写完成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09)》,向社会介绍2009年度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情况,解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阐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方向和发展理念,公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相关数据,收集部分国外具有代表性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的工作,将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持续性的工作活动。

第二章 学位工作

一、学位授权

(一)学术型学位

我国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可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大类。学术型学位按照学科门类授予。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学术型学位的学科门类包括12个,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和管理学,每个学科门类下设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1997年颁布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共设一级学科89个,二级学科387个。

从一级学科看,2010年,全国共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 081个,共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379个(见表2.1)。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最为集中的五个省(直辖市)为:北京、江苏、陕西、湖北和上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最为集中的五个省(直辖市)为:北京、江苏、上海、陕西和湖北。表2.1 2010年全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情况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

从二级学科授权点看,2010年全国共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 402个,共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73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最为集中的五个省(直辖市)为:北京、江苏、山东、辽宁和湖北;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最为集中的五个省(直辖市)为:北京、江苏、陕西、湖北和上海。

(二)专业学位

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置和试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几点意见》,决定在我国开始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开启了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先河。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到2010年末,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1. 专业学位授权(1)专业学位的类别

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议定的专业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在原有19种专业学位的基础上,又审核增设了19种专业学位。到2010年末,我国已有硕士专业学位38种(见表2.2),博士专业学位5种(教育博士、工程博士、兽医博士、临床医学博士和口腔医学博士),学士专业学位1种(建筑学学士),这些专业学位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干领域。表2.2 我国现有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及培养目标(2)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与分布

截至2010年末,我国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培养单位达到509个,累计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超过100万人。我国现已基本形成了以硕士专业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

2010年,全国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 7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3个(见表2.3)。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最为集中的5个省(直辖市)为:北京、江苏、湖北、上海和山东;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最为集中的5个省(直辖市)为:北京、江苏、上海、广东和湖北。表2.3 2010年全国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布情况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2. 专业学位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010年10月,《教育部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2010]2号)文件批准了北京大学等64所高校,在法律硕士等15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见表2.4),探索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质量标准、保障体系和办学管理体制,共资助改革试点经费2 360万元。要求参加试点的学校和专业必须实行由学校教授和行业一线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的双导师制,试点单位应当安排学生参加至少半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用工程报告或工作总结等代替毕业论文,试点单位不再把在SCI或EI等上发表论文作为专业学位的评定指标,试点单位需设置专门的专业学位分委员会评定专业学位等。上述举措在试点学校的实效明显。表2.4 2010年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学校及相关专业学位类别资料来源:见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4927/201011/xxgk_110497.html。

二、学位授予

(一)学位授予规模

2010年,我国共授予博士学位50 735人,硕士学位458 214人,学士学位2 837 655人。各学位类别按学科门类授予的详细数据见表2.5。表2.5 2010年全国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规模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

2010年,我国学士学位授予主要集中于文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等学科门类,博士学位授予主要集中于工学、医学、理学这三大学科门类,硕士学位授予则主要集中于工学、文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类别和专业学位。这种学位授予的层次和结构充分体现了我国现阶段的人才培养特征、学科发展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特征。

表2.6表明了2010年(除军事学外)全国学位授予规模和结构与上年相比的变化情况。2010年全国学位授予人数比2009年增加4.92%。其中,博士学位授予人数增加1.96%,硕士学位授予人数增加3.30%,学士学位授予人数增加5.21%。表2.6 2010年全国学位授予规模和结构的变化情况说明:不包括军事学。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

从各层次学位授予人数的比重看,2010年博士学位授予数占全国学位授予数的比重较2009年下降了0.04个百分点,硕士学位授予数占全国学位授予数的比重较2009年下降了0.21个百分点,学士学位授予数占全国学位授予数的比重较2009年上升了0.25个百分点。

(二)学位授予结构

1. 学位授予的层次结构

从表2.7可以看出,2010年全国授予学位的硕博比为9.03∶1,与前几年相比,有所提高(2000年授予学位的硕博比为5.3∶1;2005年授予学位的硕博比为7.8∶1;2009年授予学位的硕博比为8.9∶1)。从学科门类看,2010年全国授予学位的硕博比由高到低依次为(不含专业学位):教育学(硕博比为17.86∶1)、文学(硕博比为16.56∶1)、法学(硕博比为11.44∶1)、经济学(硕博比为8.62∶1)、管理学(硕博比为7.85∶1)、军事学(硕博比为7.70∶1)、工学(硕博比为6.41∶1)、农学(硕博比为6.29∶1)、哲学(硕博比为6.18∶1)、医学(硕博比为5.60∶1)、历史学(硕博比为5.38∶1)、理学(硕博比为3.70∶1)。

2010年,全国授予学位的本硕比为6.19∶1。从学科门类看,授予学位的本硕比由高到低依次为(不含专业学位):管理学(本硕比为16.04∶1)、文学(本硕比为14.58∶1)、经济学(本硕比为9.23∶1)、理学(本硕比为8.81∶1)、工学(本硕比为7.42∶1)、法学(本硕比为5.37∶1)、医学(本硕比为5.35∶1)、教育学(本硕比为5.21∶1)、农学(本硕比为4.00∶1)、历史学(本硕比为3.25∶1)、军事学(本硕比为3.21∶1)、哲学(本硕比为0.50∶1)。表2.7 2010年我国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2. 学位授予的类型结构

2010年,我国授予的学术型学位仍占主体地位,其中,博士超过95%,硕士也高达近73%。

我国专业硕士学位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建设和开展学位授予工作的,1997年授予专业硕士学位的专业学位有三个:工商管理、建筑学和临床医学,占当年授予硕士学位总数的2.5%。十多年来,我国的专业硕士学位授予规模得到了很大幅度的扩大,2010年,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数占硕士学位授予总数的比例已经达到26.95%(见表2.8)。表2.8 2010年各专业学位授予规模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

从数据来看,2010年我国授予专业学位人数最多是工程硕士,占36.35%,其他依次为:工商管理硕士,占19.00%;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占12.58%;法律硕士,占8.39%;教育硕士,占7.68%;公共管理硕士,占6.62%(见图2.1)。这六个专业硕士学位占总授予专业学位数量的90.62%。此外,在授予的专业博士学位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以93.62%占主导地位。图2.1 2010年各专业硕士学位授予人数

表2.9表明了2010年全国硕士学位授予规模和结构的变化情况。根据表2.9,2010年全国硕士学位授予中,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占72.93%,是硕士学位授予的主体。与2009年相比,2010年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数量占全国硕士学位授予数量的比重较2009年增加0.02%。表2.9 2010年全国硕士学位授予规模和结构的变化情况(不包括军事学、军事硕士)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3. 学位授予的学科结构

学位授予的学科结构是高等教育资源状况最直接的反映和体现,是评价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和科研资源配置合理与否的最直接、最集中的指标之一。一般而言,学科结构本身包含着各种不同的因素,但在不同学科内的资源配置中,学生是最基本的因素,因而选择不同学科授予学位的人数作为分析对象,可以反映整个学科结构变化的一般特点。(1)按学科门类的学位授予结构

1)学士学位授予的学科结构。2010年,我国各类学士学位授予机构共授予2 837 655人学士学位。从学科门类来看,工学所占比重最大,达到30.20%,其他学科门类依次为:文学(18.73%)、管理学(17.21%)、理学(10.75%)、经济学(6.54%)、医学(5.79%)、法学(5.11%)、教育学(2.85%)、农学(1.71%)、历史学(0.49%)、军事学(0.43%)、哲学(0.07%)。此外,专业学位所占比重为0.11%。文学、工学、管理学、理学这四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比重之和达到了76.89%,是我国本科教育的主体(见表2.10、图2.2)。表2.10 2010年全国授予学士学位人数及所占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图2.2 2010年全国授予学士学位分学科门类人数

2)硕士学位授予的学科结构。2010年,我国各类硕士学位授予机构共授予458 214人硕士学位。从学科门类来看,工学所占比重最大,达到25.21%,其他学科门类依次为:文学(7.95%)、理学(7.56%)、医学(6.70%)、管理学(6.64%)、法学(5.89%)、经济学(4.39%)、教育学(3.39%)、农学(2.65%)、历史学(0.94%)、哲学(0.89%)、军事学(0.83%)。此外,专业学位所占比重高达26.95%,超过任何一个单独的学科门类,说明我国的专业学位授予数量在硕士层次有了重大突破,专业硕士学位有了长足的发展(见表2.11、图2.3)。表2.11 2010年全国授予硕士学位人数及所占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图2.3 2010年全国授予硕士学位分门类人数

3)博士学位授予的学科结构。2010年,我国各类博士学位授予机构共授予50 735人博士学位。从学科门类来看,工学所占比重最大,达到35.54%,其他学科门类依次为:理学(18.47%)、医学(10.81%)、管理学(7.65%)、法学(4.65%)、经济学(4.60%)、文学(4.34%)、农学(3.81%)、教育学(1.71%)、历史学(1.58%)、哲学(1.30%)、军事学(0.97%)。此外,专业博士学位所占比重为4.57%,这些专业学位都与医学相关,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兽医专业学位。工学、理学、医学这三个学科门类授予博士学位所占比重之和达到了64.82%,是我国博士教育的主体学科(见表2.12、图2.4)。表2.12 2010年全国授予博士学位人数及所占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图2.4 2010年全国授予博士学位分门类人数

12个学科门类中,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和各级学位比重反映了学科发展特征与人才培养规律。从2010年的数据看,历史学、哲学、农学、医学的学士、硕士、博士所占比重是逐级递增的,这四个学科门类的学士数量占8.06%,硕士学位数量占11.18%,博士学位数量占17.50%。文学、管理学这两个学科门类中,学士学位数量所占比重很大,分别为18.73%和17.21%,但其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数量所占的比重都较小。理学、工学是我国的两大学科门类,特别是工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所占比重都是最大的,而理学的博士学位占比较大,达到了18.47%。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的学士、硕士、博士数量基本上是平衡的,学士、硕士、博士所占比重变化不大。(2)按一级学科的学位授予结构

根据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各学科门类的一级学科设置情况分别为:哲学,1个一级学科;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法学,5个一级学科;教育学,3个一级学科;文学,4个一级学科;历史学,1个一级学科;理学,12个一级学科;工学,32个一级学科;农学,8个一级学科;医学,8个一级学科;管理学,5个一级学科。除哲学和历史学两个学科门类只有1个一级学科以外,其余9个学科门类都包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一级学科。

1)经济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学位授予。经济学所包含的一级学科有两个: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2010年,全国共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20 109人,经济学博士学位2 333人。如表2.13所示,应用经济学授予硕士学位的数量占据绝大多数,比重高达81.55%。表2.13 2010年全国授予经济学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人数及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

2003年以前,理论经济学授予博士学位的数量一直多于应用经济学。近年来,应用经济学授予博士学位的数量迅速增加,已大幅超过理论经济学,2010年,其所占比重超过六成(见图2.5)。图2.5 2010年全国授予经济学博士、硕士学位各一级学科所占比重

2)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法学所包含的一级学科有5个。2010年,全国共授予法学硕士学位26 983人,法学博士学位2 358人。如表2.14和图2.6所示,该门类的构成主体为法学,该一级学科授予的硕士学位所占比重超过半数,为52.53%,授予的博士学位也超过四成,占43.72%。民族学授予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所占比重都是最小,分别为3.29%和7.80%;马克思主义理论授予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所占比重与上年相比增长最快,分别达到23.64%和15.78%。表2.14 2010年全国授予法学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人数及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图2.6 2010年全国授予法学博士、硕士学位各一级学科所占比重

3)教育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教育学所包含的一级学科有3个。2010年,全国共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15 542人,教育学博士学位870人。如表2.15和图2.7所示,该门类中教育学一级学科占据主导地位,授予的硕士学位比重达到51.01%,博士学位比重达到50.92%。心理学一级学科授予的硕士学位所占比重最小,为19.64%;体育学一级学科授予的博士学位所占比重最小,为23.56%。表2.15 2010年全国授予教育学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人数及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图2.7 2010年全国授予教育学博士、硕士学位各一级学科所占比重

4)文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文学所包含的一级学科有4个。2010年,全国共授予文学硕士学位36 437人,文学博士学位2 200人。如表2.16和图2.8所示,该门类中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授予的硕士学位所占比重最大,达32.34%;而在博士学位授予中,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占据主导地位,高达57.95%。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授予的硕士和博士学位所占比重最小,分别为10.84%和9.50%。表2.16 2010年全国授予文学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人数及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图2.8 2010年全国授予文学博士、硕士学位各一级学科所占比重

5)理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学位授予。理学所包含的一级学科有12个。2010年,全国共授予理学硕士学位34 641人,理学博士学位9 372人。如表2.17和图2.9所示,该门类中授予硕士学位比重最大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生物学(30.30%)、数学(21.10%)和化学(19.98%);而在博士学位授予中,所占比重最大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生物学(32.78%)、化学(22.34%)和物理学(14.94%)。授予硕士学位比重最小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天文学(0.33%)、科学技术史(0.39%)和地球物理学(0.66%);授予博士学位比重最小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科学技术史(0.54%)、系统科学(0.60%)和天文学(0.87%)。表2.17 2010年全国授予理学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人数及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

6)工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学位授予。工学所包含的一级学科有32个。2010年,全国共授予工学硕士学位115 527人,工学博士学位18 033人。如表2.18所示,该门类中授予硕士学位比重最大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4.70%)、信息与通信工程(8.81%)和机械工程(8.45%);而在博士学位授予中,所占比重最大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材料科学与工程(10.2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62%)和机械工程(7.80%)。授予硕士学位比重最小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林业工程(0.28%)、核科学与技术(0.36%)和兵器科学与技术(0.48%);授予博士学位比重最小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纺织科学与工程(0.44%)、林业工程(0.44%)和轻工技术与工程(0.63%)。图2.9 2010年全国授予理学博士、硕士学位各一级学科所占比重表2.18 2010年全国授予工学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人数及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

7)农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学位授予。农学所包含的一级学科有8个。2010年,全国共授予农学硕士学位12 149人,农学博士学位1 933人。如表2.19和图2.10所示,该门类中授予硕士学位比重最大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林学(20.36%)、兽医学(15.32%)和作物学(15.03%);而在博士学位授予中,所占比重最大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作物学(20.33%)、林学(15.42%)和畜牧学(14.85%)。授予硕士学位比重最小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水产(4.38%)、农业资源利用(7.49%)和园艺学(10.31%);授予博士学位比重最小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水产(2.85%)、园艺学(9.31%)和农业资源利用(9.98%)。表2.19 2010年全国授予农学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人数及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图2.10 2010年全国授予农学博士、硕士学位各一级学科所占比重

8)医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学位授予。医学所包含的一级学科有8个。2010年,全国共授予医学硕士学位30 695人,医学博士学位5 482人。如表2.20和图2.11所示,该门类中授予硕士学位比重最大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临床医学(47.80%)、药学(16.70%)和基础医学(9.95%);而在博士学位授予中,所占比重最大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临床医学(43.89%)、药学(15.38%)和基础医学(12.40%)。授予硕士学位比重最小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口腔医学(2.90%)、中药学(3.98%)和中西医结合(4.32%);授予博士学位比重最小的3个一级学科依次为:口腔医学(2.33%)、中药学(2.99%)和中西医结合(4.91%)。表2.20 2010年全国授予医学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人数及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图2.11 2010年全国授予医学博士、硕士学位各一级学科所占比重

9)管理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学位授予。管理学所包含的一级学科有5个。2010年,全国共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30 440人,管理学博士学位3 879人。如表2.21和图2.12所示,该门类中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授予的硕士学位占据主导地位,高达47.06%,而在博士学位授予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所占比重最大,达40.99%。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授予的硕士学位所占比重最小,为2.65%,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授予的博士学位所占比重最小,为2.99%。表2.21 2010年全国授予管理学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人数及比重资料来源: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整理。图2.12 2010年全国授予管理学博士、硕士学位各一级学科所占比重

从硕博比看,人文社会科学的硕博比普遍高于理工农医。教育学门类为17.86,文学门类为16.56,法学门类为11.44,经济学门类为8.62,管理学门类为7.85,而理学门类仅为3.70,工学门类为6.41,农学门类为6.29,医学门类为5.60。从一级学科看,理工农医的一级学科硕博比大部分在7以下,只有工学门类的个别一级学科硕博比较高,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10.93,纺织科学与工程为11.35,食品科学与工程为10.43。人文社会科学的一级学科硕博比大部分在10以上,如法学为13.75,应用经济学为11.22,马克思主义理论为17.15,教育学为17.90,心理学为13.75,体育学为22.25,外国语言文学为33.86,新闻传播学为18.90,文艺学为27.56,公共管理为17.90,工商管理为11.1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为13.21,只有理论经济学、民族学、农村经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的硕博比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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