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大师作品精选(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3 15: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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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海明威等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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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文学奖大师作品精选

诺贝尔文学奖大师作品精选试读:

前言

2012年12月10日,全中国的主流媒体都在报道同一件事:在这一天,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音乐厅里,2012年诺贝尔奖颁奖仪式隆重举行。中国作家莫言从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手中领取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为什么是莫言?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原则给出了明确答案,那就是“在文学方面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那么,你知道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过程究竟是怎样的吗?每年9月,负责评选工作的委员会会向世界各地的相关团体和被认为有资格提名的个人发出邀请,征求次年诺贝尔奖候选人。如今,文学奖评委会每年要发出大约600份邀请。当然,并非任何人都有资格成为诺贝尔奖提名人,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瑞典文学院院士和各国相当于文学院士资格的人士,高等院校文学教授和语言学教授,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各国作家协会主席。提名人递交正式提名信,同进还需附上候选人的相关资料,于次年2月1日午夜前送达相应颁奖机构,逾期则列入下一年度名单。按规定,诺贝尔文学奖最多只能由两人分享,因此每位提名人最多可提名两人。从2月1日开始,包括文学奖评委会在内的各个诺贝尔奖评委会正式开展评选工作。评委会先抽出不够格的提名信,并于同月将有效提名信提交给瑞典文学院审核,通常这份“长名单”上会有约200人。接下来,评委会开始进行初选,淘汰大部分候选人,到4月时提出一份“半长名单”,有15至20人,再次提交文学院审批。5月底,评委会提出一份“短名单”,第三次报文学院审批,文学院有权更换或添加人选。从6月开始,瑞典文学院全体院士的工作就是阅读5名候选人的作品,每位评委还需要写一份推荐报告。这当中,大多数候选人都是上一年度的最后落选者,因此评委一般只用读一两位新人的作品以及“老候选人”最近一年的新作品即可。这些工作完成后,每位评委还需要写一份推荐报告。到9月中旬,最终的决选开始了。从这时开始,文学院复会。在这之后的3个月里,也将完成对“决选者”近况的调查。当然,诺贝尔奖究竟谁能获得,其最后决定权在颁奖机构手中,它可以推翻评委会全体一致的推荐,并且不接受任何上诉。文学院从复会到公布评奖结果,只有两到四周时间,一切进行得紧锣密鼓。文学院每星期四晚上都会举行会议,进行讨论、评议、表决,直到有一名候选人得票数超过投票数的半数以上,也就是说必须至少获得8票。当然,也有意外情况出现。经过多轮投票,没有一位候选人的得票数过半,这时会出现两种状态:第一种,达成妥协,评选出两人共同分享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迄今为止,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出现过4次这种状况);第二种,无奈之下,当年获奖人只得空缺,留到下一年再评。时间进行到当年10月,诺贝尔奖得主通常会在15日之前确定。其中,文学奖的公布时间通常是在这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少数情况在第二个星期四。在举世瞩目中,评委会公布最终的颁奖决定以及相关赞辞。不过所有评议和表决纪录都是保密的,保密时间50年。对于颁奖结果所引起的争议,颁奖机构及其成员都不予置评。

你往何处去

[波兰]亨利克·显克微支亨利克·显克微支(1846~1916),波兰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早在中学时代就写过不少优美动人的短篇习作。在大学学习期间,他开始给报刊写文学评论,同时进行小说创作。他的作品人物性格鲜明,情节引人入胜,语言优美流畅,深受人们欢迎,因而也素有“波兰语言大师”的称号。显克微支的代表作有历史小说三部曲《火与剑》《洪流》《伏沃迪约夫斯基先生》,这些小说描写的是波兰和立陶宛反对十字军骑士团入侵的故事。除此之外,他最著名的作品当属歌颂人民同仇敌忾、英勇战斗的历史小说《十字军骑士》。在这些作品中,显克微支彰显了民族文学所特有的痛苦的呼号、愤怒的控诉和抗争的呐喊,却从来没有透露半点对占领者的谄媚和对亡国者的绝望哀鸣。百折不挠、宁死不屈,是显克微支作品内容的一大特色,他的小说因此还受到中国作家鲁迅的喜爱。1896年,显克微支完成了反映古罗马暴君尼禄覆灭的充满异国情调的长篇历史小说《你往何处去》,并因这部作品荣获1905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你往何处去》被公认是显克微支的巅峰之作,它使显克微支获得国际声誉。小说出版以后的两年时间内便销售了大约两百万册,获得了罕见的成功。小说通过罗马贵族青年维尼裘斯和基督徒少女黎吉亚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反映了罗马帝国暴君尼禄荒淫骄奢的生活、惨无人道的暴政以及对早期基督徒的无情迫害,同时描写了尼禄焚烧罗马城直至最后灭亡的故事。作者试图以早期基督教运动的悲壮斗争来启示人们,人性必将战胜“兽性”,仁爱定能制服暴政的信念,他借助历史事实和文学虚构的手法,把当时的时代生活描写得淋漓尽致,赞扬了人性美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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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中午的时候,有着“风雅裁判官”之称的裴特洛纽斯从梦中醒来,他像往常一样感到浑身无力。因为他头天晚上参加了罗马帝国皇帝尼禄的宴会,一直熬到深夜。最近这一段时间,身体每况愈下的裴特洛纽斯多少感到有些萎靡不振。不过,晨浴后,仆人们为他全身按摩了一番,使他的血液加速了循环,他又变得生机勃发、精神振作,身体也舒服多了。两个健壮的奴隶将他抬到一张按摩台上,上面铺着白色的埃及麻纱。奴隶们用涂满了橄榄油的双手,在他那健美的身体上来回按摩着。他闭着眼睛,享受着袭满全身的蒸汽和按抚,疲乏逐渐消退了。就在这个时候,有个仆人走上前来通报,年轻的马库斯·维尼裘斯求见,他刚从小亚细亚归来。

维尼裘斯是他姐姐的儿子,裴特洛纽斯非常喜欢他,达到近乎溺爱的程度,因为他的这位外甥不仅是一个俊美的青年,还是一个竞技的能手,在放荡的生活中仍旧知道怎样保持美感,这是裴特洛纽斯最为重视的美德。他们闲聊着,谈到了城中的一些见闻,舅甥二人相处甚欢。在他们的闲聊中,维尼裘斯告诉舅舅,他魂不守舍地爱上了一个被留在罗马当作人质的姑娘。她的名字叫黎吉亚,是一位被称为蛮族的黎吉亚军团统帅的女儿,现在寄居在奥鲁斯家里。这位女神般的女子已经牢牢地占据了维尼裘斯的整个心灵,让他整日整夜地思念,魂不守舍。听到这些,裴特洛纽斯也想为维尼裘斯做点什么。他想起自己和奥鲁斯多少有一些旧交,似乎可以从这个方面来帮助外甥。为此,他们准备专程去拜访一下奥鲁斯。

他们来到城中,这里每天都有禁卫军或巡逻队,他们踏着整齐的脚步穿过人群,负责城市的治安。维尼裘斯新奇地观望着这座久别的城市,这里既是统治世界的海洋,同时又遭受着外来人口洪流的入侵,因而这里也被称为“没有罗马的罗马公民的巢穴”。事实上,在这个由许多种族组成的社会中,地域特点早已没有了踪迹。这里居住着黝黑的埃塞俄比亚人,身材魁梧、头发浅黄的不列颠人、高卢人、日耳曼人等,斜眼的塞尔维亚人,褐色胡子的欧拉夫底人或印度人,还有叙利亚人、阿拉伯人、犹太人、埃及人、非洲人和希腊人。这些各色人等聚集在此,与罗马人共同执政。

城里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裴特洛纽斯,因为他的仁慈善良,人们都很敬重他,尤其是他还曾经为了营救一个受谋杀指控的奴隶而在皇帝面前求情,更是在人们心中建立了崇高的威望。然而,在群众中获得威望是一回事,能不能有良好的结局却是另外一回事。裴特洛纽斯深知皇帝尼禄的为人,他性格残酷,和他在一起实在是一件非常凶险的事情。

裴特洛纽斯和维尼裘斯一道来到奥鲁斯家,果然见到了寄养在此的姑娘黎吉亚。奥鲁斯一家非常喜欢这个女孩。见到自己心爱的女人,维尼裘斯内心的欲望更加强烈了,他对裴特洛纽斯叫嚷着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把她弄到手。裴特洛纽斯劝他冷静些,毕竟要迎娶一个野蛮人的女儿还是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但好在他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并承诺只需三四天的工夫就能让外甥美人在怀,这一点令维尼裘斯无比开心。“亲爱的舅舅啊,你简直比皇帝还要伟大!”维尼裘斯兴高采烈地叫起来。

裴特洛纽斯没有违背诺言,为了解决外甥的心事,他同尼禄做了一次推心置腹的谈话,求皇帝大人派人帮忙干预。果然,裴特洛纽斯的请求奏效了。就在第三天,一个小队长率领着十多个禁卫军出现在奥鲁斯的家门前,他们正是为黎吉亚而来。小队长派人用锤子敲着奥鲁斯的家门,很快大门打开,士兵们一拥而入,进了门道。这个时候,前庭总管不得不赶紧通报,而突如其来的消息无疑令全家人惊骇万分。很快,他们明白了这群不速之客的来意,他们是奉罗马皇帝的命令来带黎吉亚离开的。迫于压力的奥鲁斯虽感到极为愤怒和痛苦,但也不得不依命令行事。因为统治这个世界的并不是神明,而是一个疯狂而又凶恶的怪物,他的名字便是尼禄。

奥鲁斯和他的妻子庞波妮雅不得不与黎吉亚分离,尽管离别的时候彼此都很不舍,但黎吉亚还是被士兵们带到了皇宫之中。对此心有不甘的奥鲁斯也曾试图挑拨维尼裘斯和裴特洛纽斯之间的关系,他告诉维尼裘斯,说尼禄和裴特洛纽斯对黎吉亚其实另有所图。激动的维尼裘斯迅速跑去质问舅舅,在得知自己终将得到黎吉亚之后他又再次心花怒放。

在奢华而热闹的宫廷宴会上,维尼裘斯对黎吉亚极尽谄媚,然而他们彼此间早已有过的好感随着黎吉亚处境的变化以及维尼裘斯失控的情欲而变得荡然无存。在黎吉亚眼中,维尼裘斯不再是早先那个亲切而阳光,并且值得她衷心依恋的男子了,而变成了皇宫糜烂的灯火中一个烂醉如泥的淫荡之人,她对他仅有的一点儿好感也消失了,只感觉到一种恐怖万分的气氛。好在她的身边还有帮手,正当维尼裘斯准备轻薄黎吉亚时,一位身体健壮的黎吉亚人阻止了他,这个人就是为保护黎吉亚而来的乌尔苏斯。

在一番紧张的心理搏斗后,黎吉亚终究不愿顺从命运的安排,去做维尼裘斯的妻子她决定和乌尔苏斯一起逃走。她不愿做维尼裘斯的妻子去享受荣华富贵,而宁愿逃走;与其耻辱,宁可贫穷;与其享受宏伟的豪宅、华美的服饰和奢华的宴会,她宁可漂泊。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呢?她衷心相信这世界还有另一个天地,由此她也不禁对即将开始的没有体验过的漂泊生活感到由衷的喜悦。

黎吉亚先是来求皇后波佩雅开恩,希望她能向皇帝求情,恩准她回到奥鲁斯家里去。然而皇后见到黎吉亚,第一想到的不是为她求情之类的事情,而是从这位年轻人美丽的脸庞上看到了自己年华老去的印记,她感到了一种深深的嫉妒,她生怕自己的丈夫会看上这位美人儿,因而想找个办法把她解决掉。后来出现的一个变故,让皇后波佩雅终于找到了理由。就在黎吉亚遇见皇后的那天晚上,小公主突然发病。庙堂祭祀,祷告和许愿,医生的治疗,以及最后在极端绝望之下采取的各种巫术手段,都全然无效。一个星期以后,那个孩子死掉了。哀伤笼罩了宫廷和罗马。皇帝闷在自己屋里,已经两天不肯吃东西了,看见裴特洛纽斯,他猛然跳起来,显然,在皇后的影响下,他将孩子病死的罪过算到了裴特洛纽斯和黎吉亚的头上。面对巨大的麻烦,裴特洛纽斯只得离开了皇宫去找维尼裘斯,要他想方设法找到黎吉亚,把她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以免被当作巫女而受到迫害。

经过一番周折,维尼裘斯在一个叫作基罗的希腊人的帮助下,在一个基督徒集会的地方找到了黎吉亚。这令维尼裘斯万分高兴,他心中的爱情之火重新燃起,愈加迫切地想要见到自己心爱的女人。他吩咐随从的大力士克洛托跟踪到她的住处,以待时机马上把她抢走。他们走进黎吉亚住的地方,克洛托猛地扑向乌尔苏斯,维尼裘斯则用一只胳膊紧抱着那个姑娘。为了追求爱情,原本儒雅的维尼裘斯陷入了疯狂的境地,黎吉亚一看到他这副模样,看到这个曾经熟悉而现在居然变得这么可怕的面容,不禁感到一丝害怕,甚至连血液都吓得冰冷了。在搏斗的过程中,维尼裘斯的手下克洛托被乌尔苏斯杀死,而维尼裘斯本人也受了伤。

受伤之后的维尼裘斯在一阵锐利的痛楚中苏醒过来,令他惊异的是,他在床边看见了自己心爱的黎吉亚。原来他们见维尼裘斯受伤,并没有弃他而去,而是选择带上他一起逃亡。只见黎吉亚端着一个装满水的小铜瓮,让医生把一块海绵浸在水里,然后往维尼裘斯的头上浇着水。维尼裘斯则一直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经过好长一段时间之后,他才悄悄地喊出了自己心爱之人的名字。面对呼喊,黎吉亚那充满哀怨的目光转向他,既充满怜悯,又感到无助。当黎吉亚第二次拿水来的时候,维尼裘斯虽然很想握握她的手,却不敢贸然那么做,毕竟他伤害过她。正是那个维尼裘斯,他在皇帝的宴会上用暴力吻了她的唇,而且在她逃亡以后,还发誓要抓住她的头发把她拖进寝室里,或是命令人鞭打她。让维尼裘斯感到万分诧异的是,这些他的“敌人”将他“俘获”之后,居然对他的袭击不实施报复,反而如此体贴地给他包扎伤口,为他疗伤。如此看来,这应当归功于他们所信奉的教义,而更大一部分则应归功于黎吉亚,这群以德报怨的基督徒,这位美丽善良的黎吉亚。正是他们悉心为维尼裘斯喂食,让他感到难以自持的欢喜。每次黎吉亚斜下身子来照料他,维尼裘斯都能清晰地感受到她身上散发的热气,她那散开的头发垂落在他的胸上,这些都令他心旷神怡。这次,他真的动了感情,如果说最初他对她的迷恋是出于肉欲的贪求,那么从现在开始,他对她则满怀热爱。

黎吉亚和她的保护者们不仅宽恕了维尼裘斯,随后他们又基于基督教的宽恕原则而饶恕了事件的幕后策划者基罗。这令维尼裘斯无比感动,他甘愿放弃自己煊赫的身家,而跟着自己心爱的人一块儿走。他和他们生活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一起吃一起住。朝夕相处的熏陶之后,他不禁为这些基督徒的人生哲学所感染。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维尼裘斯和黎吉亚之间的感情终于得到了升华,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正的爱情。回到罗马后的维尼裘斯依然对黎吉亚念念不忘,也正因为这个原因,维尼裘斯和舅舅裴特洛纽斯之间已经变得有些无法互相理解了,他们不断地通信,但相互之间在思想上已经拉开了距离。后来,维尼裘斯终于如愿以偿地和黎吉亚订了婚,接着,他又瞒着皇帝私自离开了安修姆。不仅如此,他还因为所爱的人而皈依了基督教,成了一名基督徒。

疯狂淫荡的罗马皇帝尼禄对罗马城非常厌倦,他嫌弃狭小的街道,杂乱无章的房屋,以及肮脏的小胡同,这些都令他感到憋闷。于是这个荒唐的皇帝居然疯狂地希望来一次地震把罗马毁掉,然后自己好在地震的废墟上重新建造一座伟大的城市。另外,他还对《荷马史诗》中关于特洛伊大火的描写嗤之以鼻,认为荷马笔下的那些火焰还不够强,火力也不够热,自己完全可以超过他。为了超越荷马,以期获得大火描写的真实性,他居然迫切地希望真正见到一座燃烧的城市。为了取悦皇帝,最近取代裴特洛纽斯而得到宠幸的近臣蒂杰里奴斯献媚说,只要陛下下令,他便可烧掉安提姆,当然如果陛下舍不得这些庄园和宫殿,他也可下令叫人烧毁那些奥斯恰港的船只,或者在阿尔巴诺小山上建造一座木头城市,让陛下亲自把火焰投过去。可是尼禄的心思更大,他对仅仅烧毁一些木屋子兴趣不大,并由此对蒂杰里奴斯投射出轻蔑的目光,嫌他的头脑贫乏透顶。

终于有一天,尼禄的愿望实现了。这天,正当皇帝在行宫的前厅拿起月琴,扬起眼睛,准备高歌一曲的时候,门道里突然传来一阵喧嚣的脚步声。传信人带来一个不幸的消息,当然这个消息对皇帝来说也许是万幸:罗马城起了大火,都城的大部分都燃烧起来了。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令所有人都惊恐万分,他们从座位上跳起来,一时间都被吓得不知所措。然而他们的皇帝尼禄则兴奋莫名,他为自己即将看到一座燃烧的城市,从而完成自己的《特洛伊之歌》而欢呼雀跃。整个都城已成一片火海:烟雾腾腾,市民们快要闷死了,人们或是昏倒,或是因发狂而投进火海之中,一言以蔽之,罗马就要毁灭了。而尼禄却双手指向天空,极为兴奋地高呼万岁!

事后证明,这确实是一场严重的大火,火势过后,罗马城的十四个区只有四个区残留了下来,外台伯河区是其中之一,其他的区都在大火中被烧得一干二净。等到那些冒着火星的焦炭全部化成灰烬之后,人们往日能够望见的在台伯河和埃斯奎里内之间的繁华地带,如今已经变成一片灰蒙蒙的空旷之地。这片土地被茫茫的灰尘笼罩着,寂静如死,犹如地狱一般阴森恐怖,一排排如墓碑一般的石柱烟囱指向天空,苍凉而孤寂。在白天,那些成群结伴,或独自一人的市民,都蓬头垢面地在这些烟囱间转来转去,在废墟之中苦苦寻找着值钱的物品和亲人的尸骨。夜幕降临之后,阵阵野狗的嚎叫声便在这片废墟中回荡着,传向四周的夜空。

大火之后的罗马陷入极度混乱之中,有的人伤心绝望,流泪呻吟;有的人愤怒发威,开始酝酿一场肆无忌惮的造反。愤怒的人群聚集在一起,在这如浪潮般疯狂的人群上方,火焰怒吼着,直冲到这座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的山顶,朝着旋转不停的人群吹送着它那炽热的气息,它所散发的烟雾直冲云霄,又如乌云一般遮蔽了蔚蓝的天空。遭受火灾的群众将矛头指向官方和贵族。这天,当维尼裘斯从城中路过时,被人群截住了。人们从维尼裘斯华丽的紧身上衣看出他是一个皇族,立刻围住他大喊大叫,扬言要杀掉尼禄和他手下的放火凶手。几百只手朝着维尼裘斯伸过来,就在这时,他那受了惊的马把他驮走了。马一边跑一边践踏着人群,人们在后面一路追,同时一股黑烟滚滚而来,黑压压地遮盖了街道。人们辱骂着皇帝、皇亲国戚和禁卫军,城里时时刻刻都有骚动发生。

尼禄希望夜间到达罗马城,以一饱眼福,眺望这个正在灭亡中的都市的全景。他开始思索最精彩的文句来描写这一时刻的危险,但是看到他周围的人全都露出苍白的面容和惊惶的目光时,他也开始感到害怕起来了。人民的暴动马上就要发生,大臣们开始绞尽脑汁考虑怎样才能推卸火烧都城的责任,将矛盾转移出去。皇后和总督乘机献计,最好的办法是嫁祸基督徒,诬陷他们是放火凶手。皇后知道,在整个罗马,只有黎吉亚能够跟她媲美,甚至胜过了她,因此她发誓要把那个信基督教的姑娘弄死,并不断教唆皇帝为他们夭折的孩子报仇。这场大火正好是嫁祸基督徒,同时置黎吉亚于死地的最好时机。

在皇帝、皇后以及大臣们的主导下,基督徒被视为大火的罪魁祸首。一时间,“把基督徒交给狮子吃掉”的喊声,在城市的每个街区不停地喧腾着。谁都没有怀疑罗马皇帝所宣称的说法,即基督徒是这场灾难的祸首,而且谁也不愿意怀疑,因为惩罚基督徒是市民们一场精彩的娱乐活动。迫害者们都陷入了疯狂的境地:暴徒们从士兵的手里抢走了基督徒,亲自动手把他们弄得粉身碎骨;妇女们被抓住头发拉到监狱里去;孩子们的脑袋被揪住往石头上撞。罗马大剧场在这场大火中几乎全被焚毁了,尼禄下令新建一座巨大的能够容纳人和兽的竞技场,用来迫害基督教徒。几千个工匠不分昼夜地建造这座竞技场,人们无休止地劳作着,圆柱里镶嵌着青铜、琥珀、象牙、珍珠母和海外运来的玳瑁。竞技场落成后,大批基督徒被丢进场中,听凭凶恶的狼狗、狮子的撕咬和吞噬。群兽互相争夺着他们血淋淋的四肢,血腥的气味弥漫着整个竞技场。皇帝尼禄、元老院议员们以及普通的观众都津津有味地观赏着这血淋淋的场面。甚至有的人为了看得更清楚些,还争相离开自己的位子,从走道上向下拥,拼命地向前挤。

在连续举行的血腥屠杀中,角斗士们装扮成野兽的形象凌辱临死的少女,那种不要脸的摧残使观众们大为开心。他们看到一些还没有成熟的年轻姑娘被野马分尸,人们不停地替尼禄的新节目鼓掌喝彩,而他也以此为荣,以此为乐。他注视着被铁器弄碎的雪白的肉体和牺牲者抽搐的颤动,目不转睛地看着,居然都不肯把绿宝石眼镜从他的鼻梁上取下来。

尼禄又想出新花样,在一座巨大的画院里竖起无数木桩,把基督徒钉在木桩上一个个活活烧死。叛徒基罗良心发现,请求被绑在火刑柱上的保罗宽恕他的罪过,并当众宣布罗马大火的幕后元凶正是尼禄,而基督徒是无辜的。但没有人听他的话,而且很快他也被钉在了十字架上。

最后准备处决的是少女黎吉亚。她因为没能来得及逃走而被尼禄的爪牙抓获。维尼裘斯想尽一切办法也没能将自己心爱的女人救出。当时的场景十分惊险:一头硕大的日耳曼野牛奔进了竞技场,牛头上负载着黎吉亚赤裸裸的身体。维尼裘斯悲苦地呼喊着心爱的女人的名字。乌尔苏斯则愤怒地奔向那头咆哮的畜生,扑向被激怒的野牛,抓住了它的犄角。这个人和这头野兽就那么静止地停在那里,在这种表面的宁静里,两股力量在进行着你死我活的较量。突然,场上猛然发出一声像悲鸣般闷重的吼声,人们以为是在做梦,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那头野牛的大脑袋正在被那个野蛮人的铁掌扭来扭去。又过了一阵子,坐得比较近的观众清楚地听到像是某种折断骨头的噼啪声,然后那头野兽的脖子被拧断了倒在地上,不久便死掉了。看到这一切,千万人的吼声震动得建筑物的墙壁都开始摇晃。自从有这种类型的演出以来,人们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表演,不禁看得如痴如醉。对于迷恋身体和暴力的人民来说,这个大汉现在成了全民崇拜的对象,他是罗马的第一人。乌尔苏斯用双臂托着那个姑娘,在场子里一圈一圈地走着,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替她祈祷。面对此景,维尼裘斯猛然从座位上跳起来,他跳过那隔开了一段距离的前排座席和场边的栏杆,奔向黎吉亚,用宽大的袍子盖住了她赤裸的身体。千千万万的观众都看着皇帝尼禄,他眼中射出愤怒的目光,而手里则紧紧握着拳头。他们的皇帝因为畏惧而显得犹豫不决。尼禄的残酷性以及他那畸形的想象,在这样的演出里找到了一种变态的快乐。而现在人民要把他的这种快乐抢走,因此他那浮肿的脸上显现出一股怨气。他的矜持让他不肯对群众的愿望让步,可是出于天生的怯懦,他又不敢反抗。于是他做出了开恩的表示,决定放了乌尔苏斯和黎吉亚。最后,维尼裘斯和乌尔苏斯一起迅速将黎吉亚送往裴特洛纽斯的家里救治,而这位笃信基督的可怜女人最后也终于得救了。

罗马在疯狂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这个征服了世界的城市终于开始从内部瓦解了。叛乱者的人数之多使皇帝大为恐慌,他在四面的城墙上都布置了许多士兵,极为警惕地把守着城市,并且不断地派出自己的爪牙,给那些有嫌疑的人送去死刑状。甚至连曾经的亲信裴特洛纽斯也被判了死刑。他这位“风雅裁判官”泰然自若地听完了这个消息,然后邀请皇亲国戚和所有贵族到自己华丽的庄园赴宴。在宴席上,他揭露了尼禄纵火烧毁罗马的罪行,说完这一切之后,他才从容死去。

恶贯满盈的尼禄已经是四面楚歌,他那疯狂的喜剧也到了收场的时候。一切到了该了结的时候,混乱的滑稽戏剧即将终结。一天夜里,禁卫军的军营里来了一位信使,他骑着快马一路狂奔,带来了一个紧迫的消息:驻守本城的士兵们已经揭竿而起了。信使到达的时候,尼禄正在睡觉。当他从梦中醒来,呼喊那些本应在夜间给他把守寝宫大门的卫队时,发现已经无人回应,皇宫里空空如也。万念俱灰的尼禄不得不拔出短刀对准自己的脖子,可他终究因为害怕而颤抖不已,显然他已没有勇气自杀了。这个时候,他手下的一个奴隶出其不意地把他的手一推,短刀便奔向他那粗壮的脖子,直至没过刀柄。涌出的一股黑血,倾注在花园的草地上。他的两脚不停地踢着土地,挣扎了一会儿便死掉了。

尼禄像狂风,像暴雨,像烈火,像战争或疾病一样消逝了。但是,彼得建立的教堂至今依然屹立在梵蒂冈的山上,支配着全世界。在卡丕那城门的附近,现在还有一个小教堂,上头有一句很模糊但仍然可以看见的话:“主啊!你往何处去?”

莫格里的兄弟们

[英国]吉卜林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他出生于印度孟买,父亲曾是孟买艺术学校的教师,后任拉合尔艺术学校校长和博物馆馆长。吉卜林6岁时被送到英国接受教育,17岁中学毕业后返回印度,父亲为他在拉合尔找了份工作——担任拉合尔市《军民报》的副编辑。1889年,身为特派记者的吉卜林还曾游历多个国家,这些经历都深深影响了他的文学创作。吉卜林一生写下了大量散文、随笔、游记等,这些作品简洁凝练,充满异国情调,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主要作品有诗集《营房谣》《七海》,小说集《生命的阻力》《丛林之书》,长篇小说《基姆》等。吉卜林于19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这位世界名作家的作品以观察入微、想象独特、气概雄浑、叙述卓越见长”。《莫格里的兄弟们》是吉卜林的小说代表作,以印度原始森林中的野兽故事为背景,讲述了一只勇敢的母狼从虎口下救出婴儿莫格里并抚养了他,从此小莫格里在森林里与野兽一起生活,长大后杀死凶暴的老虎的故事。作者写的是动物的故事,但充满了人类生活的寓意,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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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西奥尼山里一个非常暖和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天,醒来时已经晚上七点了。他搔了搔痒,翻身打了个哈欠,便把爪子一只接一只地舒展开来,好以此驱走残存的睡意。此刻,狼妈妈还躺在那儿,她那灰色的大鼻子埋在四只滚来滚去吱吱尖叫的狼崽子身上,月亮的光辉倾泻进了他们一家居住的山洞里。

正当狼爸爸准备出去打猎的时候,专门舔食残羹剩饭、到处搬弄是非的小个子豹塔巴克来乞讨。狼爸爸板着脸说:“这儿什么吃的也没有。”“在一只狼看来,的确是没有什么可吃的。”塔巴克说,“但是对于像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美餐了。”他一溜烟钻进洞的深处,在那里找到一块上面带点肉的公鹿骨头,便坐下来美滋滋地啃起来。“多谢这顿美餐,”他舔着嘴唇说,“您家高贵的孩子们长得多漂亮呀,他们的眼睛多大呀!而且这么年轻,就长得如此英俊!不愧是大王家的孩子,从小时候起就像个男子汉。”塔巴克接着不怀好意地说。老虎谢尔汗要占领狼爸爸他们的狩猎场地,惹得狼爸爸十分生气。

狼爸爸这时听见下面通往一条小河的河谷里有只气冲冲的老虎在发出单调粗鲁的哼哼声,这只老虎正是谢尔汗。“嘘!他今晚要吃人。”狼妈妈不安地说。原来,丛林法律禁止任何一头野兽吃人。这条规定的真实原因在于:杀了人就意味着迟早会招来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或者几百个手持铜锣、火箭和火把的棕褐色皮肤的人。到了那个时候,所有住在丛林里的兽类都会遭殃。当然,兽类自己对这条规定是这样解释的:因为人是生物中最软弱、最缺乏自卫能力的动物,所以去碰他是不公正的。“有什么东西上山来了,”狼妈妈的一只耳朵抽搐了一下,说道,“准备好。”树丛的枝条响了起来,狼爸爸蹲下身子,准备往上跳。“是人!”他猛地说道,“是人的小娃娃,你看!”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他全身赤裸,皮肤棕褐色,握住一根低矮的枝条,正站在面前。还从来没有一个这么娇嫩的小生命,在这个时候来到狼窝。

洞口的月光被挡住了,因为谢尔汗方方的大脑袋和宽肩膀塞进了洞口,塔巴克跟在他身后高声叫嚷道:“我的老爷,这个小孩儿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狼爸爸眼睛里充满了怒气:“谢尔汗,你想干什么?”“我要我的猎物。有一个小孩儿冲这儿来了,”谢尔汗说,“他的爹妈都跑掉了,把他给我吧。”“狼是自由的动物,”狼爸爸说道,“我们只听狼群头领的命令,不会听你的,这个小孩儿是我们的。”

老虎生气了,他的咆哮声像雷鸣一般,震动了整个山洞。狼妈妈抛下崽子们跳上前来,她的眼睛在黑暗中像两个绿莹莹的月亮,直冲着谢尔汗闪闪发亮的眼睛。“这个人类的小孩儿是我的,我要让他活下来,跟狼群一起生活。看着吧,总有一天,他会来捕猎你的!滚开!”

狼爸爸惊异地看着,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过去的时光,那时他和五只狼决斗之后才得到狼妈妈。谢尔汗也许能和狼爸爸对着干,然而他可没办法对付狼妈妈,他很明白,在这儿,狼妈妈占据了有利的地形,而且一旦打起来,就一定要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于是他低声咆哮着,退出了洞口。

丛林的法律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任何一只狼崽子长大到能够站立起来的时候,就必须把他们带到狼群大会上去,让别的狼认识他们,这样的大会一般是在每个月月亮圆的那一天举行。经过检阅之后,狼崽子们才可以自由自在地到处奔跑。于是,狼爸爸等到他的狼崽子们稍稍能跑的时候,就在举行狼群大会的晚上,带上他们以及人娃娃,还有狼妈妈,一同来到了会议岩。

时候到了,狼妈妈脖颈上的鬃毛都竖了起来,狼爸爸把“青蛙莫格里”推到圈子中间,是的,“青蛙莫格里”,他和狼妈妈就是这样叫这个人类的小孩儿的。莫格里坐在那里,一边笑着,一边玩着几颗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的鹅卵石。在一片低沉的狼嚎声中,一只4岁的年轻狼责问道:“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娃娃干什么?”

唯一被允许参加狼群大会的异类动物巴卢用后脚直立着,咕哝着说话了。这是一只老喜欢打瞌睡的褐熊,专门教小狼崽们丛林法律。老巴卢可以随意来去,因为他只吃坚果、植物块根和蜂蜜。“我来替人娃娃说话。人娃娃不会伤害谁。我笨嘴拙舌,不会说话,但是我说的是实话。让他跟狼群一起奔跑好了,让他跟其他狼崽子一块参加狼群。我来教他。”

一条黑影跳进圈子里,这是黑豹巴希拉,他浑身的皮毛是黑的,可是在月光下面就显出波纹绸一般的豹斑。“杀死一个赤裸裸的娃娃是可耻的。现在,除了巴卢的话,我准备再加上一头公牛,一头刚刚杀死的肥肥的大公牛来招待大家,就在离这儿不到半里的地方,只要你们按法律规定接受这个人娃娃。怎么样,这事难办吗?”于是莫格里就这样凭着一头公牛的代价和巴卢的话被接纳进了西奥尼的狼群。

10年后,莫格里像别的男孩一样壮实地长大了,并逐渐学会了狼的各种本领。当时,狼群正在酝酿一件大事,即更换首领。因为独身大灰狼,智勇双全的阿克拉已经越来越年老体衰,谢尔汗乘机鼓动年轻的狼猎手杀死阿克拉和他的人娃娃莫格里。黑豹巴希拉要莫格里准备好“红花”以应付突发事变。巴希拉所说的“红花”,指的是火。不过丛林里的动物都不知道它的名字叫火。所有动物都怕火怕得要命,他们创造了上百种方式来描绘它。

狼群聚集会议岩开大会的时候,谢尔汗和那些追随他,吃他的残羹剩饭的狼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一副得意的神气。莫格里跳了起来。“自由的兽民们,”他喊道,“难道是谢尔汗在率领狼群吗?我们选头领和一只老虎有什么关系?”这时响起了一片叫嚷声。“住嘴,你这人崽子!”狼群里一半以上的狼都嚷了起来,“人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让他回他自己该去的地方。”“我,作为人,带来了你们害怕的一小罐红花。”莫格里把火罐扔到地上,几块烧红的炭块把一簇干苔藓点着了,一下子烧了起来。全场的狼在跳动的火焰面前,都惊慌地向后退缩。他大步走到正在糊里糊涂地对着火焰眨巴眼睛的谢尔汗身边,抓起他下巴上的一簇虎须。“站起来,狗!”莫格里喝道,“当人在说话的时候,你必须站起来,不然我就把你这身皮毛烧掉!”

谢尔汗的两只耳朵平平地贴在脑袋上,眼睛也闭上了,因为熊熊燃烧的树枝离他实在太近了。“这个专门吃牛的屠夫说,因为我小时候没有被他杀死,他就要在大会上杀我。那么,看吧,吃我一记,再吃我一记,我们人打狗就是这样打的。你敢动一根胡子,瘸鬼,我就把红花塞进你喉咙里去。”他抄起树枝抽打着谢尔汗的脑袋,老虎被恐怖折磨得呜呜哀叫。“呸,燎掉了毛的丛林野猫,滚开!”树枝顶端的火焰燃烧得十分旺,莫格里拿着树枝绕着圈儿左右挥舞,四散的火星点燃了狼的毛皮,他们都号叫着逃跑了。最后,只剩下巴希拉,还有站在莫格里一边的十来只狼。“好吧,”他说,“我要到人那里去了。但是首先我得跟妈妈告别。”于是他来到狼妈妈和狼爸爸住的洞穴里,趴在他们身上痛哭了一场,四只小狼崽子也一块悲悲切切地哭嚎起来。天即将破晓,莫格里独自走下山坡,去会见那些叫作人的神秘动物。

莫格里和狼群在会议岩斗了一场之后,离开了狼穴,下山来到村民居住的地方。但是他没有在这里停留,因为这儿离丛林太近了,而他很明白,他在大会上至少已经结下了一个死敌,那便是老虎谢尔汗。于是他匆匆地赶着路,沿着山谷旁边崎岖不平的大路,迈着平稳的步子赶了将近20里地,直到来到一块不熟悉的地方。到了这里,山谷变得开阔一些,形成了一片广袤的平原,上面零星散布着一块块岩石,还有一条条沟涧穿流其间。平原尽头有一座小小的村庄,平原的另一头是茂密的丛林,黑压压的一片,一直伸展到牧场旁。平原的边缘十分清晰,好像有人用一把斧头砍掉了森林一般。平原上到处都是牛群在吃草。放牛的小孩儿们看见了莫格里,顿时惊慌地喊叫起来,吓得四散奔逃。那些经常徘徊在印度村庄周围的黄毛野狗也汪汪地吠叫起来。莫格里向前走去,因为他觉得饿了,想找点吃的。当他走到村庄大门的时候,看见傍晚用来挡住大门的那个大荆棘丛已经被挪到了一旁。“哼!”他说,因为他夜间出门寻找食物时,曾经不止一次碰见过这样的障碍物。“看来这儿的人也怕丛林里的兽族。”他在大门边坐了下来。等到有个男人走过来的时候,他便站了起来,张大嘴巴,往嘴里指指,表示他想吃东西。那个男人先是盯着他看,然后迅速跑到村里那条唯一的大路上,一边跑一边大声叫着祭司。祭司是个高高的胖子,穿着白衣服,额头上涂着红黄色的记号。祭司来到大门前,跟在他后面的还有大约一百个人,他们一起过来了。这伙人目不转睛地看着莫格里,彼此交谈着、喊叫着,对莫格里指指点点。“这些人类真没有礼貌,”莫格里自言自语地说,“只有灰猿才会像他们这样。”于是他把又黑又长的头发甩到脑后,皱起眉头看着人群。“你们害怕什么呀?”祭司说,“瞧瞧他的胳臂和腿上的伤疤,这些都是狼咬的。他不过是个从丛林里逃出来的狼孩子罢了。”

当然,狼崽子一块玩的时候,往往不注意,啃莫格里啃得重了点,所以他的胳臂上和腿上全都是浅色的伤疤。可是他根本不把这叫作咬,他知道这只是游戏,因为他非常清楚真正被咬是什么滋味。“哎哟!哎哟!”两三个妇女同时叫出声来,“被狼咬得这么惨,真是可怜的孩子!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他的眼睛像红红的火焰。我敢起誓,米苏阿,他和你那个被老虎叼走的儿子可真有些像呢。”“让我瞧瞧。”一个名叫米苏阿的女人说道。她的手腕和脚踝上都戴着许多沉甸甸的铜镯子。她用手掌挡住眼睛,仔细望着莫格里。“确实有些相像。他要瘦一点儿,可是他的相貌长得和我的孩子一个样。”

祭司是个聪明人,他知道米苏阿是当地最富有的村民的妻子,于是他仰起头朝天空望了片刻,接着一本正经地说:“被丛林夺去的,丛林又归还给你了。把这个男孩带回家去吧,我的姐妹,别忘了向祭司表示敬意啊,因为他能看透人的命运。”“我以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莫格里自言自语道,“这一切可真像是又一次被狼群接纳入伙的仪式啊!好吧,既然我是人,我就必须变成人。”

米苏阿招手叫莫格里跟她到她的小屋里去,人群也就散开了。小屋里有一张刷了红漆的床架,一个陶土制成的收藏粮食的大柜子,上面有许多凸出的花纹,六只铜锅,一尊印度神像安放在一个小小的神壁龛里,墙上挂着一面真正的镜子,就是农村集市上卖的那种镜子。

她给他喝了一大杯牛奶,还给他几块面包,然后伸手抚摸着他的脑袋,凝视他的眼睛。因为她认为他也许真是她的儿子,老虎把他拖到森林里,现在他又回来了。于是她说:“纳索,噢,纳索!”但是莫格里看样子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你不记得我给你穿上新鞋子的那天了吗?”她碰了碰他的脚,这只脚坚硬得像鹿角。“不,”她悲伤地说,“这双脚从来没有穿过鞋子。可是你非常像我的纳索,你就当我的儿子吧。”

莫格里心里很不踏实,因为他从来没有在人类的屋顶下面待过。但是他看了看茅草屋顶,发现他如果想逃走,随时可以把它撕开,而且窗户也没有窗闩。“如果听不懂人说的话,”他终于对自己说,“做人又有什么用呢?现在我什么都不懂,像个哑巴,就跟人来到森林里和我们待在一起那样。我应该学会他们说的话。”

当他在狼群里的时候,他学过森林里大公鹿的声音,也学过小野猪的哼哼声,那都不是为了闹着玩儿的。因此,只要米苏阿说出一个字,莫格里就马上学着说,一点儿也不走样。不到天黑,他已经学会了小屋里许多东西的名称。

到了上床睡觉的时候,困难又来了。因为莫格里不肯睡在那个看上去有点儿像捕豹陷阱的小屋里,当他们关上房门的时候,他就从窗子跳了出去。“随他去吧,”米苏阿的丈夫说,“你要记住,直到现在,他还从来没有在床上睡过觉。如果他真是被打发来代替我们的儿子的,他就一定不会逃走。”

于是莫格里伸直了身躯,躺在耕地边上一片长得高高的洁净的草地上。但是还没有等他闭上眼睛,一只柔软的灰鼻子就开始拱他的下巴了。“嗬!”灰兄弟(他是狼妈妈的崽子们中最年长的一个)说,“我跟踪你跑了20里路,得到的是这样的回报,实在太不值得了。你身上尽是篝火气味和牛群的气味,完全像个人了。醒醒吧,小兄弟,我带来了消息。”“丛林里一切平安吗?”莫格里拥抱了他,说道。“一切都好,除了那些被红花烫伤的狼。喂,听着,谢尔汗到很远的地方去打猎了,要等到他的皮毛重新长出以后再回来,他的皮毛都被烧焦了。他发誓说,回来以后一定要把你的骨头埋葬在韦根加。”“那可不一定。我也做了一个小小的保证。不过有消息总是件好事。我今晚累了,好些新鲜玩意儿弄得我累极了,灰兄弟,你一定要经常给我带消息啊。”“你不会忘记你是一只狼吧?那些人不会使你忘记吧?”灰兄弟焦急地说。“永远不会。我永远记得我爱你,爱我们山洞里的全家;可是我也永远会记得,我是被赶出狼群的。”“你要记住,另外一群也可能把你赶出去的。人终归是人,小兄弟,他们说起话来,就像池塘里的青蛙那样哇里哇啦。下次下山,我就在牧场边上的竹林里等你。”

从那个夜晚开始,莫格里有三个月没有走出过村庄的大门。他正忙着学习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首先,他得往身上缠一块布,这使他非常不舒服;其次,他得学会钱的事,可是他一点儿也搞不懂,他还得学耕种,而他看不出耕种有什么用。村里的小娃娃们常常惹得他火冒三丈。幸亏丛林的法律教会了他按捺住火气,因为在丛林里,维持生命和寻找食物全要保持冷静;但是当他们取笑他不会做游戏、不会放风筝,或者取笑他某个字发错了音的时候,仅仅是因为他知道杀死赤身裸体的小崽子是不公正的,才使他没有伸手抓起他们,把他们撕成两半。

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在丛林里他知道自己比兽类弱,但是在村子里,大家都说他的力气大得像头公牛。莫格里也完全不知道种姓在人和人之间造成的差别。有次卖陶器的小贩的驴子摔了一跤,跌进了土坑,莫格里攥住驴子的尾巴,把它拉了出来,他还帮助小贩码好陶罐,好让他运到卡里瓦拉市场上去卖。这件事使人们大为震惊,因为卖陶器的小贩是个贱民,至于驴子,就更加卑贱了。可是祭司责怪莫格里时,莫格里却威胁说要把他也放到驴背上去。于是祭司告诉米苏阿的丈夫,最好打发莫格里去干活,越快越好。村子里的头人告诉莫格里,第二天他就得赶着水牛出去放牧。莫格里高兴极了,当天晚上,由于他已经被指派做村里的雇工,便去参加村里的晚会。每天晚上,人们都围成一圈,坐在一棵巨大的无花果树底下,围着一块石头砌的台子。这儿是村里的俱乐部。头人、守夜人、剃头师傅(他知道村里所有的小道消息),以及拥有一支陶尔牌老式步枪的猎人老布尔迪阿,都来到这儿集会和吸烟。一群猴子坐在枝头高处叽叽喳喳说个没完,石台下面的洞里住着一条眼镜蛇,人们每天晚上向他奉上一小盘牛奶,因为他是神蛇。老人们围坐在树下,谈着话,抽着巨大的水烟袋,直到深夜。他们尽讲一些或稀奇古怪、或美妙动听的故事,布尔迪阿还常常讲一些惊心动魄的丛林兽类的生活方式的故事,听得那些坐在圈子外的小孩儿目瞪口呆。故事大部分是关于动物的,因为丛林一直就在他们的生活之中。鹿和野猪常来吞吃他们的庄稼,有时在薄暮中,老虎公然在村子大门外不远的地方把人拖走。

莫格里对他们谈的东西自然是了解一些的,听到这些故事,他只好遮住脸孔,不让他们看见他在笑。于是,当布尔迪阿把陶尔步枪放在膝盖上,兴冲冲地讲着一个又一个神奇的故事时,莫格里的双肩就抖动个不停。这会儿布尔迪阿正在解释说,那只拖走米苏阿儿子的老虎是一只鬼虎,有个几年前去世的狠毒的老放债人的鬼魂就附在这只老虎身上。“我说的是实话,”他说道,“因为有一回暴动,烧掉了普郎·达斯的账本,他本人也挨了揍,从此他走路总是一瘸一拐,我刚才说的那只老虎,他也是个瘸子,因为他留下的脚掌痕迹总是一边深一边浅。”“对,对,这肯定是实话。”那些白胡子老头儿一齐点头说。“所有那些故事难道全都是瞎编出来的吗?”莫格里开口说,“那只老虎一瘸一拐,因为他生下就是瘸腿,这是谁都知道的呀。说什么放债人的魂附到一只从来比豺还胆小的野兽身上,这完全是傻话。”

布尔迪阿吃了一惊,有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头人也睁大了眼睛,对莫格里的话惊恐不已。“嗬!这是那个丛林的小杂种,是吗?”布尔迪阿说道,“你既然这么聪明,为什么不剥下他的皮送到卡里瓦拉去,政府正悬赏100卢比要他的命呢。要不然,听长辈说话最好别乱插嘴。”

莫格里站起来打算走开。“我躺在这儿听了一晚上,”他回头喊道,“布尔迪阿说了那么多关于丛林的话,除了一两句以外,其余的没有一个字是真的,可是丛林就在他家门口呀,既然是这样,我怎么能相信他讲的那些据说他亲眼见过的故事呢?”“这孩子确实应该去放牛了。”头人说。

布尔迪阿被莫格里的大胆无礼气得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大多数印度村子的习惯是在大清晨派几个孩子赶着牛群出去放牧,晚上再把他们赶回来;那些牛群能把一个白人踩成肉泥,却老老实实地让一些还够不着他们鼻子的孩子打骂和欺负。这些孩子只要和牛群待在一块儿,就非常安全,因为连老虎也不敢袭击一大群牛。可是孩子们如果跑开去采摘花儿,或者捕捉蜥蜴,他们有时就会被老虎叼走。莫格里骑在牛群头领大公牛拉玛的身上,穿过村庄的大街,那些蓝灰色的水牛长着向后弯曲的长角和凶猛的眼睛,一头头从牛棚里走出来,跟在他后面。莫格里非常明确地向一同放牧的孩子表示:他是头领。他用一根磨得光溜溜的长竹竿敲打着水牛,又告诉一个叫卡米阿的小男孩,叫他们自己去放牧牛群,他要赶着水牛往前走,并且叫他们要多加小心,别离开牛群乱跑。

印度人的牧场到处是岩石、矮树丛、杂草和一条条小溪流,牛群一到这儿就分散开去,消失不见了。水牛一般总待在池塘和泥沼里,他们常常一连几小时躺在温暖的烂泥里打滚儿、晒太阳。莫格里把水牛赶到平原边上,接着他从拉玛的脖子上跳下来,一溜烟跑到一丛竹子那儿,找到了灰兄弟。“喂!”灰兄弟说,“我在这里等你好多天了。你怎么干起了放牛的活儿?”“这是命令,”莫格里说,“我暂时是村里的放牛娃。谢尔汗有什么消息吗?”“他已经回到这个地区来了,他在这里等了你很久。眼下他走了,因为猎物太少了。但是他一心要杀死你。”“很好,”莫格里说,“他不在的时候,你或者四个兄弟里的一个就坐在岩石上,好让我一出村就能够看见你。他回来以后,你就在平原正中间那棵达克树下的小溪边等我。我们不用自己走进谢尔汗的嘴里去。”

然后莫格里挑选了一块阴凉的地方,躺下睡着了,水牛在他四周吃着草。在印度,放牛是天下最逍遥自在的活儿之一。牛群走动着,嚼着草,躺下,然后又爬起来向前走动,他们甚至不哞哞地叫,只是一头挨一头走进烂泥塘去。他们一点点钻进污泥里,最后只剩下鼻孔和呆呆瞪着的青瓷色眼睛露在水面上,就像一根根圆木头那样躺在那里。酷热的太阳晒得石头跳起了舞,放牛的孩子听见一只鹰在头顶上高得几乎望不见的地方发出呼啸声,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死了,或者是一头母牛死了,那只鹰就会扑下来。而在遥远的地方,另一只鹰也会跟着飞下来,接着又是一只,几乎在他们断气以前,不知从哪里就会出现20只饿鹰。接着,孩子们睡了,醒来,又睡了,他们用干枯的草叶编了些小篮子,把蚂蚱放进去;或是捉两只螳螂,让他们打架;要不他们就用丛林的红色坚果和黑色坚果编成一串项链;或是观察一只趴在岩石上晒太阳的蜥蜴,或是一条在水坑旁边抓青蛙的蛇。然后他们唱起了漫长的歌曲,结尾的地方都带着当地人奇特的颤音,这样的白天仿佛比大多数人的整个一生还要长,他们或许用泥捏一座城堡,还捏些泥人和泥马、泥水牛,他们在泥人手里插上芦苇,他们自己装作国王,泥人是他们的军队,或者他们假装是受人膜拜的神。傍晚到来了,孩子们呼唤着,水牛迟钝地爬出黏糊糊的污泥,发出一声又一声像枪声一样响亮的声音,然后他们一个挨着一个穿过灰暗的平原,回到村子里闪亮的灯火那边。

莫格里每天都领着水牛到他们的泥塘里去,每天他都能看见一里半以外平原上灰兄弟的脊背,由此判断谢尔汗还没有回来。每天他都躺在草地上倾听四周的声音,回想着过去在丛林里度过的时光。在那些漫长而寂静的早晨,哪怕谢尔汗在韦根加河边的丛林里伸出瘸腿迈错了一步,莫格里也会听见。

终于有一天,在约好的地方他没有看见灰兄弟。他笑了,领着水牛来到了达克树旁的小溪边。达克树上开满了金红色的花朵,灰兄弟就坐在那里,背上的毛全竖了起来。“他躲了一个月,好叫你放松警惕。昨天夜里他和塔巴克一块儿翻过了山,正紧紧追踪着你呢。”灰兄弟喘着气说道。

莫格里皱起了眉头,“我倒不怕谢尔汗,但是塔巴克是很狡猾的。”“不用怕,”灰兄弟稍稍舔了舔嘴唇说道,“黎明时我遇见了塔巴克,现在他正在对鹰们卖弄他的聪明呢,但是在我折断他的脊梁骨以前,他把一切都告诉了我。谢尔汗打算今天傍晚在村庄大门口等着你,他现在正躺在韦根加的那条干涸的大河谷里。”“他吃过食了吗?他是不是空着肚子出来打猎的?”莫格里说,这问题的回答对他是生死攸关的。“他在天刚亮时杀了一头猪,也饮过水了。记住,谢尔汗是从来不肯节食的,哪怕是为了报仇。”“噢,蠢货,蠢货!简直像个不懂事的崽子!他又吃又喝,还以为我会等到他睡过觉再动手呢!喂,他躺在哪儿?假如我们有十个,就可以在他躺的地方干掉他。这些水牛不嗅到他的气味是不会冲上去的,而我又不会说他们的话。我们是不是能转到他的脚印的背后,好让他们嗅出他来?”“他跳进韦根加河,游下去好长一段路,来消灭自己的踪迹。”灰兄弟说。“这一定是塔巴克教他的,我知道,他自己是绝不会想出这个办法的。”莫格里把手指放进嘴里思索着,“韦根加河的大河谷,它通向离这儿不到半里的平原。我可以带着牛群绕到丛林,一直把他们带到河谷的出口,然后横扫过来,不过他会从另一头溜掉。我们必须堵住那边的出口。灰兄弟,你能帮我把牛分成两群吗?”“我可能不行,不过我带来了一个聪明的帮手。”灰兄弟走开了,跳进一个洞里。接着洞里伸出一个灰色的大脑袋,那是莫格里十分熟悉的,炎热的空气里响起了丛林里最凄凉的叫声,一只正午时分猎食的狼的吼叫。“阿克拉!阿克拉!”莫格里拍起巴掌说道,“我早该知道,你是不会忘记我的。我们手头有要紧的工作呢。把牛群分成两半,阿克拉。让母牛和小牛待在一起,公牛和耕地的水牛在一起。”

两只狼在牛群里穿进穿出,牛群呼哧呼哧地喷着鼻息,昂起脑袋,分成了两堆。母牛站在一堆,把她们的小牛围在中间,她们瞪起眼睛,前蹄敲着地面,只要哪只狼稍稍停下,她们就会冲上前去把他踩死。在另一群里,成年公牛和年轻公牛喷着鼻息、跺着蹄子。不过他们虽说看起来吓人,实际上却并不那么凶恶,因为他们不需要保护小牛。就连六个男人也没法这样利索地把牛群分开。“还有什么指示?”阿克拉喘着气说,“他们又要跑到一块儿去了。”

莫格里跨到拉玛背上。“把公牛赶到左边去,阿克拉。灰兄弟,等我们走了以后,你把母牛集中到一堆,把她们赶进河谷里面去。”“赶到河岸高得谢尔汗跳不上去的地方。”莫格里喊道,“让她们留在那里,直到我们下来。”阿克拉吼着,公牛一阵风似的跑开了,灰兄弟拦住了母牛。母牛向灰兄弟冲去,灰兄弟稍稍跑在她们的前面,带着她们向河谷底跑去。而阿克拉这时已把公牛赶到左边很远的地方了。“干得好!再冲一下他们就开始跑了。小心,现在要小心了,阿克拉。你再扑一下,他们就会向前冲过去了。这可比驱赶黑公鹿来劲得多。你没想到这些家伙会跑得这么快吧?”莫格里叫道。“我年轻的时候也捕猎过这些家伙,”阿克拉在尘埃中气喘吁吁地说道,“要我把他们赶进丛林里去吗?”“哎,赶吧!快点儿赶他们吧!拉玛已经狂怒起来了。唉,要是我能告诉他,今天我需要他帮什么忙,那该有多好?”

这回公牛被赶向右边,他们横冲直撞,闯进了高高的灌木丛。在半里外带着牛群观望着的其他孩子拼命跑回村里,喊叫说水牛全都发了狂,都跑掉了。

其实莫格里的计划是相当简单的。他只不过想在山上绕一个大圆圈,绕到河谷出口的地方,然后带着公牛下山,把谢尔汗夹在公牛群和母牛群中间,然后捉住他,因为他知道,谢尔汗在吃过食、饮过大量水以后,是没有力气战斗的,并且也爬不上河谷的两岸。他现在用自己的声音安慰着水牛。阿克拉已经退到牛群的后面,只是有时哼哼一两声,催着殿后的水牛快点儿走。他们绕了个很大很大的圆圈。因为他们不愿离河谷太近,引起谢尔汗的警觉。最后,莫格里终于把弄糊涂了的牛群带到了河谷出口,来到一块急转直下、斜插入河谷的草地上。站在那块高坡上,可以越过树梢俯瞰下面的平原,但是莫格里却只注视河谷的两岸。他非常满意地看见两岸十分陡峭,几乎是直上直下的,岸边长满了藤蔓和爬山虎,一只想逃出去的老虎,在这里是找不到立足点的。“让他们歇口气,阿克拉,”他抬起一只手说,“他们还没有嗅到他的气味呢。让他们歇口气。我得告诉谢尔汗是谁来了,我们已经使他落进了陷阱。”

他用双手围住嘴巴,冲着下面的河谷高喊,这简直像冲着一条隧洞叫喊一样,回声从一块岩石弹到另一块岩石。

过了很久,传来了一只刚刚醒来的、吃得饱饱的老虎慢吞吞地带着倦意的咆哮声。“是谁在叫?”谢尔汗说。这时,一只华丽的孔雀惊叫着从河谷里振翅飞了出来。“是我,莫格里。偷牛贼,现在是你到会议岩去的时候了!下去!快赶他们下去,阿克拉!下去,拉玛,下去!”

牛群在斜坡边上停顿了片刻,当阿克拉放开喉咙发出了狩猎的吼叫声,牛群便一个接一个像轮船穿过激流似的飞奔下去,沙子和石头在他们周围高高地溅起。一旦奔跑起来,就不可能停住。他们还没有进入峡谷的河床,拉玛就嗅出了谢尔汗的气味,吼叫了起来。“哈!哈!”莫格里骑在他背上说,“这下你可明白了!”只见乌黑的牛角、喷着白沫的牛鼻子、鼓起的眼睛,像洪流一般冲下河谷,如同山洪暴发时,大圆石头滚下山去一样,他们冲进了河谷两边,冲进了爬山虎藤里。他们知道眼下要干什么,水牛群要疯狂地冲锋了,任何老虎都挡不住他们。谢尔汗听见了他们雷鸣般的蹄声,便爬起身来,笨重地走下河谷,左瞧右瞧,想找一条路逃;可是河谷两边的高坡是笔直的,他只好向前走,肚子里沉甸甸地装满了食物和饮水,这会儿叫他干什么别的都可以,就是不想战斗。牛群践踏着他刚才离开的泥沼,他们不停地吼叫着,直到狭窄的河沟里充满了回响。莫格里听见河谷底下传来了回答的吼声,看见谢尔汗转过身来,老虎知道到了紧急关头,面向着公牛比向着带了小牛的母牛总要好一点儿。接着拉玛被绊了一下,打了个趔趄,踩着什么软软的东西过去了。那些公牛都跟在他身后,他们迎头冲进了另一群牛当中,那些不那么强壮的水牛挨了这一下冲撞,都被掀得四蹄离了地。这次冲刺使两群牛都涌进了平原,他们用角抵,用蹄子践踏,喷着鼻息。莫格里看准了时机,从拉玛脖子上溜下来,拿起他的棍子左右挥舞。“快些,阿克拉!把他们分开。叫他们散开,不然他们彼此会斗起来的。把他们赶开,阿克拉。嘿,拉玛!嘿!嘿!嘿!我的孩子们,现在慢些,慢些!一切都结束了。”

阿克拉和灰兄弟跑来跑去,咬着水牛腿。牛群虽说又一次想回过头冲进河谷,莫格里却设法叫拉玛掉转了头,其余的牛便跟着他到了牛群打滚儿的池塘。而此时的谢尔汗已经死了,鹰们开始飞下来啄食他的尸体。“兄弟们,他死得像只狗。”莫格里说,一面摸着他的刀。他和人生活在一起以后,这把刀老是挂在他脖子上。“不过,反正他根本是不想战斗的,他的毛皮放在会议岩上一定很漂亮,我们得赶快动手干起来。”

一个在人们中间被养大的孩子,做梦也不会想到独自去剥一张10尺长的老虎皮,但是莫格里比谁都了解一只动物的皮是怎样长上的,也知道怎样把它剥下来。然而这件活儿确实很费力气,莫格里用刀又砍又撕,累得嘴里直哼哼,干了一个钟头。两只狼在一边懒洋洋地伸出舌头,当他命令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上前帮忙拽。

一会儿,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头,他抬头一看,是那个有支陶尔步枪的布尔迪阿。孩子们告诉村里人,水牛全惊跑了,布尔迪阿怒气冲冲地跑出来,一心要教训莫格里一番,因为他没有照顾好牛群。狼一看有人来了,便立刻溜开。“这是什么蠢主意?”布尔迪阿生气地说,“你以为你能剥下老虎的皮!水牛是在哪里踩死他的?哦,这还是那只跛脚虎哩,他的头上还悬了100卢比的赏金。好啦,好啦,把牛群吓跑的事,我们就不跟你计较了,等我把虎皮拿到卡里瓦拉去,会把赏金分给你1卢比。”他在围腰布里摸出打火石和火镰,蹲下身子去烧掉谢尔汗的胡须。当地许多猎人总是烧掉老虎的胡须,免得老虎的鬼魂缠上自己。“哼!”莫格里仿佛是对自己说,同时撕下了老虎前爪的皮,“原来你想把虎皮拿到卡里瓦拉去领赏钱,也许还会给我一个卢比?可是我有我的打算,我要留下虎皮自己用。喂,老头子,把火拿开!”“你就这样对村里的猎人头领说话吗?你杀死这只老虎,全凭你的运气和你那群水牛的蠢劲。这只老虎刚刚吃过食,不然到这时他早已跑到20里外去了。你连怎么剥皮都不会,你确实应该教训我不要烧他的胡须,莫格里,这下子我一分钱也不给你了,还要给你一顿好揍。滚开!”“凭赎买我的公牛起誓。”莫格里说,他正在设法剥下老虎的肩胛皮。“难道整个中午我就这么听一只老人猿唠叨个没完吗?喂,阿克拉,这个人老缠着我。”

布尔迪阿正弯腰朝着老虎脑袋,突然发现自己被仰天掀翻在草地上,一只灰狼站在他身边,而莫格里继续剥着皮,仿佛整个印度只有他一个人。“好吧,”他低声说道,“你说得完全对,布尔迪阿。你永远也不会给我一分赏钱。这只跛老虎过去和我有过冲突,很久以前的冲突,而我赢了。”

说句公道话,如果布尔迪阿年轻10岁的话,他在森林里遇见了阿克拉,是会和他比试一下的,但是一只听这孩子命令的狼,而这个孩子又和吃人的老虎在很久以前有私人冲突,这只狼就不是一头普通的野兽了。布尔迪阿认为这是巫术,是最厉害的妖法,他很想知道脖子上戴的护身符是不是能够保护自己。他躺在那里,一点儿也不敢动,随时准备看见莫格里也变成一只老虎。“王爷!伟大的国王!”他终于嘶哑着嗓子低声说道。“嗯。”莫格里没有扭过头来,抿着嘴轻声笑了。“我是个老头子。我不知道你不仅是个放牛孩子。你能让我站起来离开这儿吗?你的仆人会把我撕成碎片吗?”“去吧,祝你一路平安。只不过下一次再也不要乱插手我的猎物了。放他走吧,阿克拉。”

布尔迪阿一瘸一拐拼命朝村里跑,他不住地回头瞧,害怕莫格里会变成什么可怕的东西。他一到村里,就讲出了一个尽是魔法、妖术和巫术的故事,使得祭司听了脸色变得十分阴沉。

莫格里继续干他的活,直到将近傍晚,他和狼才把那张巨大的花斑皮从老虎身上剥下来。“我们现在先把它藏起来,把水牛赶回家。来帮我把他们赶到一块儿吧,阿克拉。”

牛群在雾蒙蒙的暮色中聚到一块儿了,当他们走近村子时,莫格里看见了火光,听见海螺呜呜地响,铃儿叮当地摇。村里一半的人似乎都在大门那里等着他。“这是因为我杀死了谢尔汗。”他对自己说。但是一阵雨点似的石子儿在他耳边呼啸而过,村民们喊道:“巫师!狼崽子!丛林魔鬼!滚开!快些滚开!不然祭司会把你变回成一只狼。开枪,布尔迪阿,开枪呀!”

那支旧陶尔步枪砰的一声开火了,一头年轻的水牛痛得吼叫起来。“这也是巫术!”村民们叫喊道,“他会叫子弹拐弯。布尔迪阿,那是你的水牛。”“这是怎么回事呀?”石头越扔越密,莫格里摸不着头脑地说。“这些兄弟跟狼群没什么两样,”阿克拉镇定自若地坐下说,“我看,假如子弹能说明什么的话,他们是想把你驱逐出去。”“狼!狼崽子!滚开!”祭司摇晃着一根神圣的罗勒树枝叫喊道。“又叫我滚吗?上次叫我滚,因为我是一个人。这次却因为我是只狼。我们走吧,阿克拉。”

这时,米苏阿跑到牛群这边来了,她喊道:“啊,我儿,我儿!他们说你是个巫师,能随便把自己变成一头野兽。我不相信,但是你快走吧,不然他们会杀死你的。布尔迪阿说你是个巫师,可是我知道,你替纳索的死报了仇。”“回来,米苏阿!”人们喊道,“回来,不然我们就要向你扔石头了。”

莫格里恶狠狠地笑了一声,因为一块石头正好打在他的嘴巴上。“跑回去吧,米苏阿。这是他们黄昏时在大树下面编的一个荒唐的故事。我至少为你儿子报了仇。再会了,快点儿跑吧,因为我要把牛群赶过去了。我不是巫师,米苏阿。再会!”“好啦,再赶一次,阿克拉,”他叫道,“把牛群赶进去。”水牛也急于回到村里。他们几乎不需要阿克拉的咆哮,就像一阵旋风冲进了大门,把人群冲得七零八散。“好好数数吧!”莫格里轻蔑地喊道,“也许我偷走了一头牛呢。好好数数吧,因为我再也不会给你们放牛了。再见吧,人的孩子们,你们得感谢米苏阿,因为她,我才没有带着我的狼沿着你们的街道追捕你们。”

他转过身,带着孤狼走开了。当他仰望着星星时,他觉得很幸福。“我不必再在陷阱里睡觉了,阿克拉。我们去取出谢尔汗的皮吧,离开这里!但是我们绝对不要伤害这个村庄,因为米苏阿待我是那么好。”

当月亮在平原上空升起,使一切变成了乳白色的时候,吓坏了的村民看见了身后跟着两只狼的莫格里,他的头上顶着一包东西,正用狼的平稳小跑赶着路,狼的小跑就像大火一样,把漫长的距离一下子就消灭掉了。于是他们更加使劲地敲起了庙宇的钟,更响地吹起了海螺。米苏阿痛哭着,布尔迪阿把他在丛林里历险的故事添油加醋地讲了又讲,最后竟说阿克拉用后脚直立起来,像人一样说着话。

莫格里和两只狼来到会议岩的山上,月亮正在下沉,他们先在狼妈妈的山洞停下。“他们把我从人群里赶了出来,妈妈,”莫格里喊道,“可是我实现了诺言,带来了谢尔汗的皮。”狼妈妈从洞里费力地走了出来,后面跟着狼崽们,她一见虎皮,眼睛便发亮了。“那天他把脑袋和肩膀塞进这个洞口,想要你的命,小青蛙,我就对他说:捕猎别人的,总归要被人捕猎的。干得好。”“小兄弟,干得好。”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灌木丛里传来,“你离开了丛林,我们都觉得寂寞。”巴希拉跑到莫格里赤裸的双脚下。他们一块儿爬上会议岩,莫格里把虎皮铺在阿克拉常坐的那块扁平石头上,用四根竹钉把它固定住。阿克拉在上面躺了下来,发出了召集大会的召唤声。“仔细看看,狼群诸君!”正和莫格里初次被带到这里时他的呼叫一模一样。

自从阿克拉被赶下台以后,狼群就没有了首领,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行猎和斗殴。但是他们出于习惯,回答了召唤,他们中间,有些跌进了陷阱,变成了瘸子;有些中了枪弹,走起来一拐一拐;另一些吃了不洁的食物,全身的毛变得癞巴巴的。还有许多只狼下落不明;但是剩下的狼全都来了。他们来到会议岩,看见了谢尔汗的花斑毛皮摊在岩石上,巨大的虎爪连在空荡荡的虎脚上,在空中晃来晃去。就在这时,莫格里编了一首不押韵的歌,这首歌自然而然地涌上了他的喉头,他便高声把它喊出来,一面喊,一面在那张嘎嘎响的毛皮上蹦跳,用脚后跟打着拍子,直到他喘不过气来为止。灰兄弟和阿克拉也夹在他的节拍中间吼叫着。“仔细瞧瞧吧,噢,狼群诸君!我是否遵守了诺言?”莫格里喊完以后说。

狼群齐声叫道:“是的。”

一只毛皮零乱的狼嚎叫道:“还是你来领导我们吧,啊,阿克拉。再来领导我们吧,啊,人娃娃,我们厌烦了这种没有法律的生活,我们希望重新成为自由的兽民。”“不,”巴希拉柔声说道,“不行。等你们吃饱了,那种疯狂劲又会上来的。把你们叫作自由的兽民,不是没有缘故的。你们不是为了自由而战斗过了吗,现在你们得到了自由。好好享受它吧,狼群诸君。”“人群和狼群都驱逐了我,”莫格里说,“现在我要独自在丛林里打猎了。”“我们和你一起打猎。”四只小狼说。

于是从那天起,莫格里便离开了那里,和四只小狼在丛林中打猎。但是他并没有孤独一辈子,因为许多年以后,他长大成人,还结了婚。

不过那是一个讲给成年人听的故事了。

特雷庇姑娘

[德国]保尔·海泽保尔·海泽(1830~1914),德国小说家、诗人、戏剧家。他生于柏林,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和文学熏陶,中学时代便展现出杰出的文学才能。海泽是一位多产作家,一生创作戏剧近70部、长篇小说9部、中短篇小说达180多篇。重要的作品有剧本《科尔堡》《哈德里安》,长篇小说《人间孩童》《在乐园里》,中篇小说《特雷庇姑娘》等,这些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为他赢得了世界声誉。除此,他还写了大量的抒情诗和韵文作品,被认为是当代德国最重要的抒情诗人,瑞典学院称他为“阿波罗化的迷人诗人”。“为了表扬这位抒情诗人、戏剧家、小说家,以及举世闻名的中短篇小说家在他漫长而多产的创作生涯中,所达到的充满理想主义精神之艺术臻地”,海泽被授予191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特雷庇姑娘》是保尔·海泽的中篇小说代表作,也是他最为著名的作品之一。小说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意大利山村少女的形象,并从侧面反映了意大利爱国者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小说充满了浓郁的生活气息和浪漫传奇色彩,歌颂了高贵的淳朴和伟大的真爱,主人公费妮婕的热烈和坦诚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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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尔卑斯山脉从托斯卡纳和梵蒂冈之间穿过的那座高原上,有一个牧羊人居住的孤寂小村,名叫特雷庇。通往这个村子的道路全是些无法行驶车辆的羊肠小道,为了翻过山去,各种车辆只好兜一个大圈,往南边多走几公里的路。因此到特雷庇村来的,都是些必须和这里的牧羊人做买卖的当地农民。当然,白天的时候偶尔还有些画家和徒步旅行者经过,可是到了夜里,就只有赶着马队的走私客到这个荒村来歇脚,出于安全的考虑,他们只走那些别人都不知道的崎岖山路。

这时才刚到10月,往年在这个季节,高原的夜晚还十分明净。可是今天,由于一整天的烈日暴晒,峡谷中升起了一层薄雾,正慢慢地在雄伟的山冈上铺陈开来。时间大概是在晚上9点,那些零星的石头房子早已灯光暗淡。白天,留在房里看家的只有衰老的妇女和年幼的儿童,到了晚上,在一处处吊着大锅的火塘周围,牧人和他们的家人都躺在地上睡着了,连平时警觉的狗也伸展着四肢躺下了。也许就只剩下一个没有睡意的老奶奶还坐在一堆老羊皮上,手中机械地摆弄着纺锤,要么就摇着旁边摇篮中睡得不安稳的婴儿。夜风从墙缝里吹进来,潮湿而略带秋意。快要熄灭的火塘冒出浓烟,把外面的雾气逼回房中,在屋顶下面飘浮着,老奶奶对此习以为常。没过一会儿,连她也半闭着眼睛打起盹来,能睡一会儿就睡一会儿吧。

在这样的夜晚,唯独在一所房子里,还有人在四处走动。这所房子与其他房子并无不同,当然,可能石头砌得更整齐些,房门更高大一点儿。在它四方形的正屋旁边,还有几间堆杂物的棚子以及后来添盖的小房,再就是有几个马厩和一个颇有些考究的烤饼灶。房门前面,站着一群驮着货物的马匹,一个小伙子正在给牲口更换料槽。这时从屋里走出来六七个全副武装的壮汉,他们在夜雾里整理马具。房门旁边躺着一条老狗,在那伙人离开的时候,老狗轻摇着尾巴,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慢慢走进屋子里去了,里面的炉火正在熊熊燃烧。炉旁站着它的女主人,她脸朝着火,胳膊垂在腿边,高大的身躯一动不动。直到狗用嘴轻轻舔她的手,她才猛然转过头来,恍如大梦初醒。“富科,”她说,“我可怜的畜生,睡去吧,你病啦!”狗汪汪叫着,感激地摇了摇尾巴,接着便爬到火炉旁的一张老羊皮上躺下了。

在这期间进来了几个伙计,他们坐到一张大桌子旁边,端起了刚才离开的走私客们放下的碗。一个老女仆从大锅里舀出玉米粥来招待他们,然后自己也坐到桌前,悠闲地吃起来。大家一言不发地吃着,只听见火焰的噼啪声和狗在睡梦里发出的沙哑的呻吟声。神色严肃的姑娘坐在炉台旁的石板上,老女仆也特地为她端过去一小碗玉米粥,她却连碰也不碰,目光扫视着室内,一副怅然若失的模样。门外的雾气已经犹如一道挡在面前的白墙,而半个月亮正从山峰背后慢慢升起来。

这时候,突然从大路上传来马蹄声和人的脚步声。“彼得罗!”年轻的女主人用平静的声调喊道。一个瘦长的小伙子应声从桌旁站起来,消失在雾幕后面。杂沓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变得更近了,没过一会儿,门口出现了三个男子,他们打了个招呼便走进房中。彼得罗凑到姑娘身边,她正心不在焉地盯着火焰。“是从波雷塔来的两个伙计,”他对她说,“他们没带货,准备送一位先生去山的那边,他的护照有些问题。”“尼娜!”姑娘叫了一声。老女仆起身来到火炉跟前。“他们不光要吃的,姑娘,”小伙子继续报告,“他们问,这位先生可不可以在此借宿一晚。他们打算拂晓前再上路。”“那给他在外面的小房里铺个草铺吧。”

彼得罗点点头,回到了桌旁。

说话间三个来人也坐了下来,伙计们对他们并不特别在意。三个人中有两个是走私客,他们全副武装,上衣披在肩上,帽檐压得很低。他们像老相识一样彼此点头,把一个宽大的座位让给了自己护送的人,然后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便开始吃起来。

然而,随他们来的这位先生却不吃饭。他从高高的额头上摘下帽子,用手指理了理头发,眼睛匆匆地把屋子内外的人扫视一番。他看见,墙壁上有用木炭涂写的箴言;墙角供着一张圣母像,面前点着一盏小油灯;圣母像旁边,一群站在栖木上的鸡正在睡觉。此外,还有从屋顶上垂下来的一串串玉米棒子,桌上摆着一些各式各样的陶瓷水罐,一叠山羊皮以及许多筐子和篮子。坐在火炉旁边的姑娘终于引起了他的注意,也让他略显不安。在炉头闪烁的红光的映衬下,她的侧影显得格外端庄,格外美丽。一大丛黑色的发辫低垂在她的颈后,她双手交叠着按在一只腿的膝头上,另一只脚则踏着石板地。她有多大年纪?他猜不出来。但他从她的举止看出,她是这所房子的主人。“您这儿有酒卖吗,小姐?”他终于问。他的话刚说出口,姑娘便像被闪电击中了似的一跃而起,直愣愣地站在火炉边。与此同时,睡着的狗也蹦了起来。陌生人一下子便发现自己面对着四只闪闪发光的眼睛。“难道不允许问您这儿有没有酒吗,小姐?”他又说了一句。可还没等他把最后一个字说出来,那条狗已经处在一种莫名其妙的狂怒状态中,它吠叫着试图扑向他,想用牙齿撕掉他肩上的斗篷,要不是女主人严厉地叫了一声,喝住了它,它肯定会再次扑上来。“回来,富科,安静!”狗站在屋子当中,尾巴用力地抽打着身子,眼睛直勾勾地瞪着那位不速之客。“把它关进圈里去,彼得罗!”姑娘压低嗓子说。她仍旧挺直身子站在火炉边,发现彼得罗有些犹豫,又重复了一次她的命令。要知道,这条老狗多年来都是睡在炉子旁边的,从来都不睡狗圈。

姑娘示意女仆把酒取来。陌生人喝着酒,也招呼两个走私客喝,心里不免纳闷,为什么自己无意间的行动会引起这么大的骚动。这时候,伙计们一个个地向姑娘道声晚安后便走出房间了,屋子里就剩下他们三个来客以及女主人和她的女仆。“太阳要到凌晨4点才出来呢。”其中一个走私客对陌生人说,“准时到达皮斯托亚固然重要,但先生您也不用起得太早,再说咱们的马得至少休息6小时才行。”“那好吧,朋友,你们快去休息吧。”“我们会叫您起床的,先生!”

两人恭敬地向陌生人道声晚安,然后离开了桌旁。姑娘招呼女仆尼娜带他们上客房,其中一个走私客则偷偷向女仆暗示,给那位陌生人准备一间好点的住处,随后便跟着女仆上房间休息去了。

这个时候,房里就剩下女主人和陌生人了,女主人费妮婕抓过火炉边上的一盏铜灯台急忙点上。炉火虽然灭了,但灯台里的烛光却照亮了宽大房间的一小部分。黑暗中,陌生人有些昏昏欲睡了。突然,他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便抬起头来,看见面前灯光明亮,刚才叫他名字的正是这位陌生的女主人。姑娘紧紧盯着他,目光中有一股咄咄逼人的威力。“菲利普,你不认识我了吗?”她说道。

他久久盯着姑娘美丽的面庞,她的嘴唇红艳艳的,身材曼妙,充满了青春活力。然而,在想了好一会儿之后,菲利普依然回答:“我真的不认识您,小姐!”“这不可能。”她以低沉但确信无疑的声调说,“你有整整七年的时间来记住我。这时间足够长了,足以把一个人的模样牢牢记住。”

这一句多少有些离奇的话,似乎也让他想起了什么。“不错,姑娘,”他说,“谁如果七年的时间什么也不干,而仅仅是想着一位美丽少女的样子,那他肯定一闭眼就能想起她来。”“是的,”姑娘沉吟了片刻后说道,“是这样,当初您也是这样说的,您还说别的任何事情都不愿再想。”“七年前,可是七年前我只是一个喜欢闹着玩的人啊,难道你把那当了真吗?”

她十分严肃地点点头,“我为什么不能当真?这可是我的亲身经历啊。”“姑娘,”他带着几分和蔼的表情继续说道,“这使我感到遗憾。七年前,我大概以为所有的女人都明白,男人的甜言蜜语就像牌桌上的筹码一样不可信。七年前,我的心思都在你们女人身上,可是如今,老实说吧,可爱的姑娘,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想呢。”

听到这些,她一言不发,好像没有听懂,只是静静地等着,等他说出什么和她有关的话来。“不错,我想起来了,”他考虑了一下,然后说,“这一带山区我确实来过,确实是在七年前,当时大夫让我去山里走走,我就像个傻瓜一样,跑到这最险峻崎岖的小路上来了。”“这些我都很清楚,”姑娘说,她的嘴上掠过了一丝微笑,“我就知道你不会忘记这些的,就连那条老狗富科也不会忘记,它刚才不是没有忘记对你旧日的仇恨吗?我也不会忘记我们昔日的爱情。”

这番话姑娘说得如此坚定,如此坦然,不禁令他敬佩,也令他感到有些惊异。“我这会儿倒是想起了一个姑娘,”他说,“我在阿尔卑斯高原上遇到她,她把我带到她家,要不是她,我只有露宿荒郊野外。我还记得,我当时爱她。”“是的,”她打断他,“非常爱!”“不过姑娘却不爱我。我与她谈了很久,她的回答不过寥寥几个字,临别的时候,我想吻她,她却一步跳开,从地上捡起石头,差点儿没把我砸死,她当时的样子还留存在我的心里。如果你就是那个姑娘,我们怎么谈论那旧日的爱情呢?”“我当时才15岁,菲利普,我只是一个害羞而倔强的女孩,一个人过惯了,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情,再说当时父母还在世。这么多年来,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你还记得,当时你正好坐在这个位子上,直夸我们从皮斯托亚买来的酒不错呢。”“不错,”他说,“你确实把我给迷住了,费妮婕。我记得自己一直心神不宁地等着你,可你却再也不肯到房里来了,我便只好出去找你,你一下便躲进马厩旁边的小屋去了。”“那是我的卧室,菲利普,那里可不准任何人进去的。”“然而我就是想进去,我当时站在门前良久,苦苦地哀求你开门。我当时想,要是不能再见到你,我的脑袋就要炸了。可你却装作没有听见。”“我当时心里难受得要命,我躲在屋角,鼓起勇气想溜到门边,听你说说话,哪怕是感觉到你的呼吸也好。”“好一对痴情的年轻人!要不是你

母亲

出来了,我还会一直等在那里,没准儿你就会开门。我离开的时候多少有些愤怒,后来却做了一通宵的梦,梦见的都是你。”“我却一直坐在黑暗中,一夜没睡。”她说,“直到快天亮时才打了个盹,跳起身来时已经日上三竿,而这时你已经走了。我坐立不安,在山上四处乱跑,呼唤着你的名字。正是为了你,我从此不能再爱任何人了。我离开家整整两天,回来挨了父亲一顿揍,母亲也不肯理我了。”

此刻两个人都沉默起来,目光却聚到一起。后来,还是菲利普先开口:“你的父母亲去世多久了?”“三年了,他们两人在同一个礼拜死的,愿他们的灵魂升上天堂!随后,我去了佛罗伦萨。因为我听说你是佛罗伦萨人。我住在城外教堂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有几个走私客介绍我认识了那里的老板娘。我在那里住了一个月,每天都请她进城去打探你的消息。后来才知道你早已离开那里,可是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菲利普站起来,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费妮婕一直盯着他,却丝毫没有流露出像他那样坐立不安的情绪。终于,他走到她面前,端详了好一阵子,问道:“可是姑娘,你向我说这一切又有什么用呢?”“我花了七年的时间才鼓起勇气,唉!要是当初我就向你表白我爱你,我可能就不会这么不幸了!我这颗怯懦的心啊!不过,菲利普,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只是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七年的时间,真等得我好苦啊!当然,事情已经过去了,还想它干吗!菲利普,你现在终于回来了,回到我身边来了,我这就是你的了,永远是你的了!”“亲爱的姑娘!”他柔声说道,可是似乎欲言又止,姑娘没有察觉到这些。他思前想后,默默无语地站在她面前,紧紧盯着对面的墙壁发呆。“我从佛罗伦萨回来之后,这里有很多人来向我提亲,可我当时已经下定决心,非你不嫁。所以每当有人来求我,对我甜言蜜语的时候,我的耳畔总会响起你的声音,听见你那天晚上对我说的话,它们比世界上任何的情话都要甜蜜。最近两年,别人便不再来纠缠我了,尽管我还没有老,但他们好像全都知道,你很快就要回来了。”

接着,她又说:“你打算带我去哪里呢?你愿意留在山上吗?当然,这里可能不太适合。自从我去过佛罗伦萨之后,我就知道山上的生活是多么的可悲。我们以后可以把房子和羊群卖掉,这样我们就有钱了。我们可以到佛罗伦萨去,你要教会我如何做一个城里人。”“假如我说我现在已经有了妻子呢?”

姑娘瞪大眼睛望着菲利普,“你这是在试探我吗?菲利普,你没有妻子。”“你说得对,费妮婕,我是没有妻子,可是你怎么知道我想娶一个姑娘做妻子呢?”“你能说你不愿意娶我吗?”姑娘带着不可动摇的自信反问道。“来吧,费妮婕,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说,把手给我,答应我,你愿意耐心地听我把话讲完吗?我可怜的朋友!”她显然不想听到这些,他只好仍然站在她的面前,悲哀地望着她,而她的眼睛却一会儿睁开一会儿闭上,像是在考虑什么与她生死攸关的事情一样。“多年前,我被迫逃出佛罗伦萨,”他开始讲起来,“你知道,那里长期以来政局动荡不安。我是一个律师,认识了许多朋友,一年到头要收发大量的信件。再说我这个人有些特立独行,必要时喜欢直言不讳,因此招来了当局的仇视,尽管我从来不参加什么密谋活动。最后,我不得不出走他乡,否则我会遭受没完没了的传讯,以至于被送进监狱。我逃到了博洛尼亚,过起深居简出的生活,除了完成必要的诉讼业务之外,很少与人交往,特别是女人。你要知道,我已经不是七年前那个被你伤了心的轻浮少年了。诚然,今天对我而言,所谓的障碍可能不是一个漂亮姑娘的卧室门闩,而是一些别的东西。也许你听说过的,最近在博洛尼亚发生了一些事情。当局逮捕了不少头面人物,其中有我的朋友,可是他并没有犯什么罪,他只是认为,那么搞不可能使一个坏政府变得好一些。简单地讲,我的朋友想请我去给他当辩护律师,帮助他获得自由。这事刚传出去,便有人百般阻挠,不用说,这一切全是政府的安排,为的是除去我这个眼中钉。他们以护照出了问题为由,逼迫我要么去托斯卡纳与人决斗,要么乔装偷越国境,然后在半路设埋伏抓住我,这样便可把案子永远拖下去。”“这群无耻的东西,这帮亵渎神明的家伙!”姑娘感到极其愤怒。“所以,没办法,我便在波雷塔找了几个走私客。据他们说,我们明天一早就可赶到皮斯托亚,决斗就在下午,地点是城外的一个花园。”

姑娘突然抓住他的双手说:“别下山去,菲利普,他们想杀死你啊!”“当然,他们想的正是这个,姑娘,可你怎么会知道呢?我的对头是托斯卡纳的神枪手,杀人是他的拿手好戏。没办法,姑娘,事已至此,毫无挽回的希望了!”

停顿了一下,他接着说:“克制住你那愚蠢的旧日爱情吧,也许之所以发生眼前的一切,就是让我在离开人世之前再见你一面,好让你获得解脱,不再受那不幸的忠诚的束缚。可怜的姑娘,再说你现在也看到了,我们两个也许并不般配啊。你所深爱的,其实是另一个菲利普。对于你眼前这个思想怪异、隐逸遁世的人,你又能指望什么呢?”

说完了这些话后,他又来到她面前,想拉她的手,不料却被姑娘的样子吓呆了:她脸上的温柔表情消失了,鲜艳的嘴唇也苍白失色。“你不爱我!”随后,她大叫一声,推开他的手,连桌子上的灯都差点儿被掀翻。她接着喊道:“莫非你宁肯送死,也不愿和我在一起吗?莫非你七年之后回来就是为了向我告别?你怎么能如此若无其事地谈论自己的死亡,难道你的死对我没有丝毫意义吗?我真后悔再看到你!痛心啊,真叫人痛心!圣母啊,看看我的悲惨吧!”

她扑倒在圣母像前,额头贴在地上,像是在祷告。这个时候,月亮已经又大又亮,把屋里照得透亮。他正准备打起精神再解释一番,却突然感到自己被姑娘牢牢搂住,她的嘴唇凑到了他的面前,热泪流到了他的脸上。“别去送死,菲利普!你要是留在我身边,谁还能找得到你呢?你就待在这里吧,圣母把你送回我身边,我一定要救你。你要是还怕他们将来会出卖你,那咱们两个人就离开这里,马上就走。我认识所有的路,在太阳出来之前,我们便可以到达谷底,然后朝北方继续走,一直走到热那亚,一直走到威尼斯,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够了!别再说傻话了,你不能成为我的妻子,费妮婕,就算明天决斗我能平安的话,我也活不了多久的,因为我明白,我挡了他们的路。”说着,他温柔但却非常坚决地从她臂弯中抽出了膀子。“你看,姑娘,”他接着说,“你已经够不幸的了,我们绝对没有必要再失去理智,使自己变得更加不幸。也许将来你听到我的死讯时,已经有了丈夫和一群美丽的孩子,那个时候,你将会无比庆幸今晚的理智。好了,让我睡觉去吧,你也该休息了。明天咱们在别人面前也不要再拥抱了!晚安吧,费妮婕!”

他一边说一边亲切地向她伸出手去,可姑娘并不想碰一下。月光下,她的脸色煞白,眉眼更加忧郁,她自言自语地说:“难道这些年我受的苦头还不够吗?我绝不会放他走,要是让他走了,让他去送死,我还有什么脸见人呢?”“你听见我的话了吗?姑娘。”他不耐烦地打断她,“你干吗胡思乱想,使自己病上加病呢?你难道感觉不到,我的荣誉迫使我离开你,使你永远也不能做我的妻子。我可不是你怀里的布娃娃,我已经决定了自己的道路,而这条路两个人走实在是太狭窄了。让我们忘掉彼此吧!”“不,就算你打我,我也不离开你!就算死神挡在我们中间,我也要把你拖出来,死也好,活也好,菲利普,你都是属于我的!”“住口!”菲利普大喝一声,骤然间满脸通红,猛地推开了费妮婕。“今天咱们的谈话到此为止吧,永远地到此为止。我是个人,谁想占有我,就必须由我自己心甘情愿给他才行。你为我吃了七年苦,也不能要求我自己鄙视自己啊!如果你是想讨我欢心,那你的手段实在是太糟糕了。七年前我爱你,因为你还不是今天这个样子。要是你当初一头扑到我怀里来,那可能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了。如今咱们一起都完了,我今天才知道,我当时对你产生了同情,但还不是爱。”

他极为斩钉截铁地说完这些话,随后便一声不吭了,看得出来,他对自己不得不用这样的方式说话多少感到有些痛苦。尽管这样,他还是什么也不想解释,甚至有些意外,姑娘听到他的话并没有像他预料的那样激动。他原本以为,她会一下子受不了而伤心欲绝。谁料姑娘却漠然地走到他身边,告诉他卧室的方位便退回到火炉边上了。

菲利普走进卧室,便关上了大门。不过他仍在门背后静静听着门外姑娘的动静,结果一无所获,整个院子里只有狗的骚动、马的嘶鸣和野外风的呼啸。此时外面已经是皓月当空,菲利普打开房间的窗户让整个房间透亮起来,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置身的地方竟然是费妮婕的闺房。菲利普坐在床铺上心潮起伏,有好几次想往外走,去告诉费妮婕,他之所以说得如此绝情是想治好她的病,可每次又一咬牙放弃了。“没有别的办法,”他自言自语地说,“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更多的伤痛。七年了,可怜的姑娘啊!”他环顾着闺房里的一切,想起了七年前的情景,一边观察也一边思量,“在这样一个地方,自然是很难忘怀自己之所爱的,我真想改变主意啊,是的,归根结底,她才是适合我的女人,她爱我胜过一切。可是,要是我带着这么漂亮的一个妻子回家去,我那本来就够凄凉冷清的生活该如何继续?对我这个郁郁寡欢的人来说,偶尔能听到一个女人的哭声是不错,可我何必要让这个可怜的女人去博洛尼亚当寡妇呢?绝对不能,不能再增加新的罪孽了!我决定提前一个钟头唤醒我的向导,趁这里的人还没起床便悄悄上路。”

这个时候,他正想离开窗前到床上小躺一会儿,突然发现从房屋阴影中走出来一个女人,她虽然没有回头,但菲利普一眼就看出是费妮婕。只见她隐约地跨着大步,向着山谷的方向走去。霎时,菲利普感到了一丝害怕:她该不是去寻短见吧。他下意识地冲到门边,用力去开那扇大门,但大门却被死死卡住,他用尽全身力气也无法打开。他大声叫喊,一阵拳打脚踢,大门仍然纹丝不动。最后他有些绝望了,重新回到窗户前,发狂似的摇着窗户,眼看墙上的石头已经松动了,可突然之间,姑娘的身影再次出现,向着房子走来。她手里拿着一样东西,但在月光下却分辨不清那到底是什么。不过他看清了她的脸,她神色严肃,若有所思。她对他的窗户连看都没看一眼,就马上消失在黑影中。

一阵惊恐和劳累之后,菲利普站在原地喘气,突然他听到一阵巨大的响声,显然是那条老狗发出来的,但既不是狂吠,也不是呜咽,搞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声音,这令他非常纳闷,也深感不安。他把头探出墙洞,想一探究竟,但什么也看不清楚。接下去的一整夜,就只有外屋的房门还碰响过一次,传来费妮婕走在石头地上的脚步声。他长久地站在房门后面,恳求姑娘哪怕只讲一句话也好,但结果毫无回音。最后,他只得倒在床上,像一个发高烧的病人一样胡思乱想,一阵折腾之后,疲倦终于战胜了他的万千思绪,他睡着了。

菲利普一觉醒来,发觉四周仍然朦朦胧胧的,定了定神才发现,原来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菲利普勃然大怒,一方面怪走私客没有叫他起床,另一方面又怪自己睡得太死,但最怪的还是姑娘,他断定这是她耍的一个手段。他马上奔到门边,这回门轻松就被打开了。他迅速走到隔壁房间,只见费妮婕一个人悠闲地坐在火炉边,像是在等他一样。他用阴郁的目光盯着她,但她却未露出半点儿哀愁,一副故作镇定的神情。“你是成心想让我睡过头吗?”他冲着她嚷道。“是的,”她无动于衷地回答,“你太困了,反正现在时间还比较早,你不是下午才决斗吗?”“你不用管我困不困,也不用管我决斗的事,我的向导在哪里?”“他们已经走了。”“走了?你想骗我?没门!我还没付他们钱呢。”说着,菲利普冲到门口,准备出去。“钱我已经付了,我告诉他们,你需要休息,等你醒来后,我亲自送你下山,我正好要去皮斯托亚买酒,顺便进货。”费妮婕一动不动地坐着,漫不经心地说。

菲利普气得好一阵子都说不出话来。良久才说出一句:“不要你送,我一辈子也不需要你来送,你这个狡猾的毒蛇!我们今天就一刀两断,彻底地一刀两断!你以为几个小花招就能征服我吗?把你的伙计派一个给我,拿去,把你代付的向导费拿走吧。”说着他把钱包扔给了费妮婕,同时推开房门,想自己出去找人当向导。“别费劲了,”姑娘说,“你一个人也找不到的,伙计们都到山里去了。留下的都是些老头儿和小孩,你要是不相信的话,就自己去找找看吧。再说,你为什么觉得我不能给你带路啊?莫非你怕有什么危险?昨天晚上我又做了梦,梦见你根本不适合做我的丈夫。不错,我是对你有好感,能和你说一会儿话就很高兴,但这又有什么呢?你是自由的,可以永远离开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是死是活也和我没关系。我这么安排,不过就是想再送你一程罢了。你放心吧,我就送你上大路为止,绝对不会送到皮斯托亚那么远。”

菲利普虽然不太高兴,但他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也不好再说什么。他向姑娘转过脸去,望着她那目光安详的大眼睛,相信她的话应该没有半点儿虚假。在他看来,姑娘似乎和昨天有些不同,对此他感到有些惊讶,惊讶之中也包含了一些不满,她昨天的感情冲动和难过难道一夜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吗?他盯着她一看再看,却再也找不出任何可疑的地方。“既然你已经变得如此理性,那好吧,我们走吧!”他干巴巴地对她说。

她站起身来,丝毫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情绪,说道:“我们先吃点儿东西,路途遥远,不吃东西可不行。”说着便端出一碗吃的和一壶酒,随后就站在火炉边吃起来。菲利普为了尽快了结这件事,也开始吃起来,他端起酒来一饮而尽,接着又点燃了一根雪茄。在这整个过程中,他没有看姑娘一眼,只在这时离得近了,才偶然发现她脸上泛起了一片奇异的红晕,眼睛里闪烁着类似胜利的光芒。她急忙走到桌边,将他刚刚喝过的酒壶摔了个粉碎。“在您的嘴唇碰到之后,谁也不许再喝它了!”她说。

菲利普感到十分愕然,莫非她在酒里下了毒?但他马上又安慰自己,这不过是她爱心未泯的表现,因此二话没说,便抢在姑娘前头走出房去。到了院里,他发现马已经不在了,姑娘说马已经被牵回波雷塔去了,而且骑马下山不安全。

说话间他们两人上了路,一会儿工夫就把村子甩到了身后。走出去很远,菲利普才发现这个荒无人烟的高原是多么雄伟庄严。一路上的山峰、峡谷的风光,那片壮丽的针叶林,以及奔向谷底的泉水都让人心旷神怡。他们两个人一路走着,没有说一句话,终于,还是菲利普忍不住先开了口。只不过她那山区女子特有的响亮嗓音,今天听起来却感觉有些干巴巴的,就连那些最无所谓的事情也说得十分凄切。他们就这么一路不冷不热地聊着,直到菲利普发现太阳已经升得老高时,他们眼前还没有出现皮斯托亚的半点儿影子。他们走着走着,走出峡谷,面前又出现一派蛮荒的景象,菲利普才猛然发现,他们走的其实是相反的路线,而这个时候,他离要去的目的地,已经更远了两小时的路程。“等等,我总算及时发现你是在骗我,这是去皮斯托亚的路吗?你这个骗子!”“不是。”她毫无表情地回答,眼睛盯着地上。“好啊,你这个该死的女人,你这么狡猾,连魔鬼也得给你当徒弟,只恨我瞎了眼睛!”“一个恋爱中的人可比魔鬼和天使更有力量!”姑娘这样回答。“你别高兴得太早,要知道一个男子汉的意志,绝不会在一个疯婆子自称爱情的东西面前屈服的。快领我回去,马上走,告诉我最近的路,否则我要掐死你,我恨你。”他攥紧了拳头,冲到她面前,可究竟该怎么办却不知道。“你只管来掐死我吧!”姑娘用颤抖的声音大声说道,“你要是这么干了,就算是扑到我身上,眼睛里哭出血来,也不会让我重新复活了。你以为我这个山里长大的可怜的傻丫头,能够把七年的光阴随便抛弃吗?我清楚,我为这七年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它们有多么宝贵,如果我用它们来买下你的话,这个价钱也是合适的。让你去送死,那简直是笑话!我一定要把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我在你今天早上喝的酒里下了药,它的魔力,世界上还没有人能够抵抗得了!”

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样子威严得就像一个女王。然而他却哈哈大笑,“你的药恐怕不灵了,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恨你,可我犯不着恨你这个傻瓜,不然我自己就是傻瓜了。但愿再也不用见到你,我不需要你这个向导了。我看见那边山上有个小屋,那里也许有牧人居住,他会告诉我路该怎么走的。再见了,可怜的毒蛇!”菲利普走了,姑娘一言不发,安静地坐在峡谷边,凝视着谷底的浓荫。

菲利普走后不久,便陷入乱石和荆棘丛中。也许是姑娘的话在他心里引起了不安,使他无论如何也无法集中心思赶路。他远远地看山上牧人的篝火,却怎么也走不过去,几小时一直在山谷里打转。他又不想再走回头路,便只好听天由命地朝前走着。他的脑海里又浮现出姑娘的模样,不禁对她产生了深深的同情。“她这会儿还在那儿吧,”他自言自语地说道,“可怜的疯女子,竟然真的相信魔法,她昨晚不会是去采药草了吧,怪不得早上的酒喝起来有点儿苦。可怜的妇人啊,你的痴心妄想使自己变得多么美丽,又多么可悲啊!”

他越走下去,就越为她的柔情所感动,“我不能责怪她,她原本是一片好心,想救我的命。我本该握着她的手,对她说,我爱你,费妮婕,要是我能活下来,我就再来接你回家。我本该像个未婚夫那样与她吻别才是,可我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凭着性子硬来,结果弄得一团糟。”这时他仿佛听到她在叫他的名字。“费妮婕!”他满怀激情地回答,心突突乱跳,脚也站住不动了。“难道她的话是真的,世界上的确没人能抗拒这爱情的魔法吗?她真是个漂亮的女巫啊!”

此刻,他的头脑又清醒过来了,却发现自己完全迷了路。于是,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爬到一个山坡上去,但竭尽全力也无法成功。他已被烈日暴晒得口干舌燥、精疲力竭了。正当他漫无目的地四处乱窜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你到底来了,菲利普!”费妮婕正在看着他,无比亲切地说,“我以为你早就到了呢。”“你这个妖精!”他内心百感交集,又怕又恨,“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你还来奚落我吗?我并不是有意找你,你仍旧休想得到我。”“可你不是不知不觉被我吸引过来了吗!”她微笑着说,“即使我们之间隔着一座高山,你也会找到我的,要知道我在你的酒里掺入了七滴从狗心里取出的鲜血啊。我可怜的富科!为了你,我杀了它,这样你就会恨那个过去的菲利普,恨那个讨厌我的你,只有爱我,你的心中才会得到安宁。”说着她站起来,张开双臂要去拥抱他,可一看他的脸色,却吓得愣住了。他像被雷击了一般面如死灰,双手狂舞着不许她靠近,他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去,最后迎面一倒,摔下他刚才爬上来的深谷中去了。

费妮婕费了好大的气力才爬到气息奄奄的菲利普的身旁,抱起他放到岩壁的阴影下。过了好久,菲利普才稍稍恢复了知觉,睁开眼睛,看到两个牧人正在朝他脸上洒水,而他的脑袋则睡在姑娘怀里。他上气不接下气地恳求那位牧人赶紧去给“幸福女神”酒店掌柜带一个口信,告诉他自己目前的情形,话没说完,菲利普便失去了知觉。此刻姑娘赶紧说,自己去带口信,同时请求两位牧人把菲利普送给医生救治,完事之后将他送到特雷庇去。

将这些交代完毕之后,费妮婕便向皮斯托亚进发了。下午三点,她抵达了“幸福女神”酒店,当时正是午睡时间,店里没什么人,冷冷清清的。掌柜睡眼惺忪地从柜台里站起来了。“您是老板吧?”姑娘不慌不忙地问。“我想没有人不认识我‘幸福女神’巴尔达萨勒·迪兹。你找我干吗,小美人儿?”“我给你带来了菲利普·曼尼尼律师的口信。”“这么说他不能来了,可这边有人正等着他呢。”“请领我去见他们吧。”

掌柜默不作声,认真打量着姑娘,只得陪她进屋。院子后面有个葡萄园,从里面穿过,林荫道的尽头有一个不显眼的凉亭,费妮婕要找的三个人就在这里。“这么说,律师先生不肯来赴约了?”站在她面前的一个男人说,“你是什么人?我怎么知道口信是真的还是假的呢?”“我是特雷庇村的费妮婕,我说的是实话。律师从悬崖上摔了下去,头和脚受了伤,是他交代我来这里带个口信的。”“你真是热心,没准你是律师的好朋友吧?”那人讥讽地问道。“不,圣母知道!你们可以自己去看看!不过如果你们想要我带路的话,就不许带武器。”“傻瓜,你以为我们会害你这位美人儿的性命吗?”最先发言的那个人说。“不过你们想害他,这个我知道。”“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条件,费妮婕?”“有,带一个治伤的医生去。”

三个家伙商量了一番,决定跟她去一趟特雷庇,说着,几个人便动身上路了。他们一路走走停停,直到黄昏时分才赶到村子。特雷庇村一如往常毫无生气。在她家门前,一群男人正在谈话,走私客进进出出,大伙儿发现有陌生人,便鸦雀无声了。费妮婕和女仆尼娜说了几句话便推开了自己卧室的大门,受伤的菲利普正躺在床上。“怎么样,齐亚鲁加?”费妮婕问正在给菲利普治伤的那位老太婆。“还好,谢天谢地!”老婆子回答,同时看了一眼进去的几个陌生人。

菲利普迷迷糊糊地醒过来,费妮婕问他自己带来的人中有没有他要决斗的那位先生。菲利普扫了一眼,失神地说:“他不在这里,这几个人我一个也不认识。”说罢,便闭上了眼睛。可这个时候,这三个人却说:“可我们认识你啊,菲利普·曼尼尼阁下。我们奉命来逮捕你,我们知道你去皮斯托亚不光是为了决斗,还要和你的同党恢复联系。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警察局的官员,这是给我们的命令。”说着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这是菲利普的逮捕令。

费妮婕一看形势不妙,赶紧溜到门外,不一会儿便来了一群村民,为首的是两名走私客。他们来到门口,向三个警察郑重宣告:“先生们,你们马上离开这间屋子,把伤员留下,否则别想再回到皮斯托亚。”话讲完,屋子里一片肃静。突然,三个家伙同时唰的一下拔出一直藏在衣袋里的手枪。

警官冷冷地说:“我们是以法律的名义来的,如果你们胆敢妨碍我们执法,我们就不得不用武力来维护法律的尊严,你们这群人也休想活命。”

村民们发生了一阵骚动。“静一静,朋友们,咱们不用怕,他们不敢开枪的。他们明白,他们杀死我们一个人,就会加倍偿命的,识相的,赶紧逃命去吧,路给你们留出来了,先生们。”她退后一步,用左手指着房门。三个家伙悄声商量了几句,便垂头丧气地穿过人群,溜出房外去了。而菲利普则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为了养伤,菲利普在山上住了十天,在老婆子的看护下,他的身体渐渐恢复了。这天,他在好天气的诱惑下走出房间,不期然地与费妮婕相遇了,只见她正在摆弄纺车。听见菲利普的脚步声,她抬起头来,可依旧是一言不发,菲利普叫她,她也不理,而且一转眼就不知去向了。

第二天,菲利普一起床,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找费妮婕。这一次,姑娘平静地来了。“你已经恢复了,”她冷冷地说,“你又有力气可以旅行了,明天一早你就可以离开特雷庇,从此永远别再回来,这一点,你必须答应我。”“我答应,费妮婕,可有一个条件,就是你跟我一块儿走。”“凭什么我该受奚落?你应该无条件地答应我,我希望你自重,先生。”“难道你的药酒渗进了我的骨髓,使我永远为你所有以后,你又想赶我走吗?费妮婕!”

姑娘平静地摇了摇头,“往后我们之间再也不存在魔法了,魔力已经解除,马和向导都会为你准备好的,随你去什么地方。”“要是这种魔力不存在了,姑娘,那么使我离不开你的,一定是另外一种魔力,一种你不知道的魔力。”“住嘴!”姑娘打断他的话,“你别可怜我了,我这个可怜的脑袋什么也学不会。我如今懂了,人是买不来的,用什么代价都换不来。你可别以为你使我不幸了,恰恰相反,你治好了我的病,我还要感谢你呢!”“那我还治好了你的爱情了吗?”菲利普狂叫着。“没有,”费妮婕断然回答,“爱情属于我自己,你无权过问,你走吧!”说着,她往后退了一步,跨出门槛。

就在这时,菲利普扑倒在地,抱住了她的膝盖。他悲痛欲绝地喊道:“你要说的是真话,那就救救我吧,请接受我的爱情,让我们永远在一起吧!我的世界已经是一片空虚,我的生活中也唯有仇恨,我过去和现在的故乡都容不下我,要是我也不得不失去你,那我还怎么活下去啊!”

这个时候,他抬起头来看着她,发现她紧闭的眼里流出了两行晶莹的泪珠,只是脸上还毫无表情。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眼睛睁开了,她弯下腰去,用力地搂起他来。“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她带着颤抖的声音说道。

第二天,太阳刚刚升起,这对情侣便上了路,他们打算去热那亚,以逃避菲利普的敌人的暗算。在他们远行的道路两边,雄伟的阿尔卑斯山脉蜿蜒伸展,峡谷上空雄鹰盘旋,而远方的大海则波光粼粼。在这两位旅人面前展现的未来,也如那远方的大海一般,光明而宁静。

飞鸟集

[印度]泰戈尔泰戈尔(1861~1941),191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也是第一位获得此奖项的亚洲人,印度著名诗人、哲学家。他出生于加尔各答的一个属于婆罗门种姓的贵族家庭、文坛世家,是家中的第十四个孩子。在这样的家庭长大的泰戈尔很小就在文学创作领域展露了杰出的才华。他一生创作了50多部诗集,在印度有“诗圣”的美誉。他还将自己的诗歌翻译成英文,使其影响达到印度之外的地方,并享有了世界性的声誉。另外,泰戈尔还创作了大量小说、小品文、游记、话剧、歌曲,其中歌曲《人民的意志》于1950年被定为印度国歌。他的作品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民族特色,饱含爱国主义精神。在文学这片沃土上,泰戈尔一直在尽情歌颂着自然和生命。《飞鸟集》是泰戈尔创作的一部富有哲理的英文格言诗集,也被誉为泰戈尔最优美的短诗集。初版在1916年完成,有325首清丽的小诗,内容包罗万象,都是诗人对自然、宇宙和人生的哲理思索。于短小的篇幅中蕴藏深刻的智慧,这就是泰戈尔诗歌的魅力。

———————————————⊙ ⊙ ⊙———————————————1夏天的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然后又飞走了。秋天的黄叶却没有歌唱,飘落下来,留下一声叹息。2

这世上的一班小小的漂泊者,请将你们的足迹留在我的文字里吧。3面对着爱人,世界将它巨大的面具揭了下来,它因此变小了,小得就如同一首歌,如同一个永恒的吻。4那是大地的眼泪,使她的微笑永远绽放。5一望无垠的沙漠倾其所有,去追求一株小草的爱,她却摇摇头,笑着飞走了。6如果你因错过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之后你也将失去群星。7跳舞的流水啊,当你行进路上的泥沙为你的歌声和流动哀求时,你可愿意负担起他们一起行进?8她充满渴盼的脸,如同暗夜里的雨,萦绕在我的梦中。9曾经,我梦到我们彼此并不相识,醒来后,却明了我们原来相亲相爱。10忧愁在我的心中是沉寂平静的,正如黄昏在寂静的山林。11一些无法看见的手,正如懒懒的微风,在我的心中奏出潺潺的乐声。12“海水啊,你说的是什么呢?”“是永恒的疑问。”“天空啊,你回答的是什么呢?”“是永远的静默。”13听,我的心啊,请听世界的低语,那是在诉说对你的爱。14创造的神秘正如夜晚的黑暗——它是伟大的。而知识的幻影却如晨雾。15不要因为悬崖很高,就将你的爱情安放其上。16今晨,我坐在窗前,眼前的世界恰如一个路人,只是停驻了一小会儿,点点头,便离开了。17这些小想法就是树叶的沙沙声呀,它们在我的心中欢快地低声诉说着。18你看不见自己,看见的只是你的影子。19神啊,我的那些愿望可真愚蠢,它们夹杂在你的歌声中,就让我只是静静地听吧。20我无法选择最好的,是最好的选择了我。21那些把灯背在背上的人,他们的影子在他们的身前。22我的存在就是一连串的意外,这就是人生。23我们的树叶用沙沙声回答风和雨,那么你又是谁呢,沉默者?我不过是一朵小花。24休息对于工作的意义,正如眼睑对于眼睛一样重要。25人如同一个初生的婴孩,他的力量就是生长的力量。26神希望我们报答他,是因为他给了我们花朵,而不是因为太阳和土地。27光明在绿叶间快乐地嬉戏,就像一个孩子一般,它不知道人是会撒谎的。28美啊,在爱中寻找你自己吧,而不是到镜子中去寻找。29我的心将她的波浪推向世界上的一处处海岸,用热泪写下一行文字:“我爱你。”30“月亮啊,你还在等待什么呢?”“等着向太阳致敬,我将要给他让位。”31绿枝长到了我的窗前,仿佛是沉默的大地终于发出了渴盼之声。32神眼中的清晨,在他自己看来也是新奇的。33因为世界的需要,生命发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因为爱的需要,他发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34干涸的河床并不感激它的过去。35飞鸟原为一朵云,云儿愿做一只鸟。36瀑布唱着歌:“当我得到自由,我才能放声歌唱。”37我无法告诉你这颗心为何在沉默中慢慢憔悴。那是为了它那从不曾要求,不曾知道,不曾记得的小小要求。38太阳从西方的海面行过,却对着东方留下最后的问候。39不要因为自己没胃口就抱怨面前的食物。40树木仿佛集体表达了大地的渴望,齐齐地踮起足尖窥视天堂。41你微微地笑着,并不同我说什么。而我却觉得,为了这一刻,我已经等待许久。42水里的鱼儿是沉默的,地上的兽类是喧闹的,天上的飞鸟是歌唱的,人类却兼有这三者。

约翰·克利斯朵夫

[法国]罗曼·罗兰罗曼·罗兰(1866~1944),法国小说家、剧作家和随笔作家。他生于法国一个小市镇克拉姆西,14岁时进入巴黎圣路易中学理科班,继而进入路易大帝中学文科班,1886年考入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95年在罗马获艺术博士学位。同年回到法国,在巴黎高等师范学校讲授美术史,并业余从事文学创作。罗曼·罗兰早期以戏剧创作为主,他以历史上的英雄事件为题材,试图以“革命戏剧”对抗陈腐的戏剧艺术,此后他的创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他为了让世人“呼吸英雄的气息”,替具有巨大精神力量的英雄树碑立传,连续写了几部名人传记,分别有《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等。而就其小说创作而言,他的小说具有“用音乐写小说”的特点。1915年,为了表彰“他的文学作品中的高尚理想和他在描绘各种不同类型人物所具有的同情和对真理的热爱”,他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约翰·克利斯朵夫》是罗曼·罗兰的长篇小说杰作,也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它是罗曼·罗兰于1904年到1913年的10年中,以每年一卷的速度写成的。这部作品富于诗意,描述了一位很有创造才能的艺术家所面临的一连串危机。这位德国血统的音乐天才约翰·克利斯朵夫,一半像贝多芬,一半像作者自己,他对生活的热爱激励着他勇往直前,即使在逆境中也不甘屈服。作品表现的深刻主题和新颖独特的艺术风格,是罗曼·罗兰艺术和思想发展的里程碑,这也奠定了他大文豪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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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急雨敲窗的黄昏,在德国莱茵河畔的一个小城里,一个婴儿呱呱坠地了。这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小约翰·克利斯朵夫。“哦,我的小乖乖,你多难看,多难看,我多疼你!”母亲鲁意莎双手滚烫,一把接过孩子搂在怀里。她看着他,既惭愧又欢喜地笑着。

鲁意莎以前是个帮佣,当她嫁给约翰·米希尔的儿子曼希沃·克拉夫脱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奇怪,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克拉夫脱家虽没有什么财产,但在莱茵河流域这个住了50多年的小城中,他们家是很受尊敬的。他们是父子相传的音乐家,从科隆到曼海姆一带,所有的音乐家都知道他们。曼希沃在宫廷剧场当提琴师,约翰·米希尔从前是大公爵的乐队指挥。老人为曼希沃的婚事大受打击,他先是大发雷霆,不太同意这门婚事,但他骨子里终究是个好人,所以在认清媳妇的品性以后就原谅了她,甚至还对她有些慈父的温情。

在音乐方面虽有天赋,但终究碌碌无为的曼希沃在结婚之后,便和鲁意莎一道陷入生活的窘境之中。而小约翰·克利斯朵夫便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诞生的。克利斯朵夫一天天长大,他逐渐发现了周围神奇的天地,万事万物在他心灵中潜移默化地生长。他躺在暖和的小床上,最甜美的幸福是母亲那双握着他的手。她俯在他的身上,依着他的要求哼一支没有意义的儿歌,虽然父亲觉得那种音乐简直就是胡闹,但克利斯朵夫却是百听不厌,兴致勃勃。

克利斯朵夫很能吃苦,他结实的身体似乎是他家族的遗传。不久以前,祖父送给孩子们一架旧钢琴,这件礼物并没有受到孩子们的欢迎,但唯有小克利斯朵夫不知为什么对这件新来的东西非常喜欢。他认为这是一只神秘的匣子,包含着奇妙的故事。如今他最快乐的时候就是趁他母亲出去帮佣或上街买东西,家里只有他一个人,这时他就会拖过一把椅子,爬到上面,揭开钢琴玩起来。虽然他的肩头刚和键盘一样高,却乐此不疲地沉迷于此!克利斯朵夫不知道它们是什么,却被它们深深吸引。有一天他正在摆弄钢琴时被父亲撞见了,“喂,你喜欢这个吗,孩子?”他亲热地拍拍孩子的头,和蔼地说着,“要不要我教你弹?”他高兴极了,嘟囔着回答说要,两人便一起坐到了钢琴的前面。从此,克利斯朵夫便与钢琴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天都有大量的训练等着他。有一天晚上,克利斯朵夫偶然听见父亲在隔壁屋里说话。原来父亲是为了要把他训练成一只玩把戏的动物拿到人前去卖弄,才这样辛苦地折磨他,硬要他整天去拨动那些象牙键子!为此,他连四处闲逛的时间都没有了。他的骄傲与自由都受到了伤害,愤怒极了,便决定从此不再学习音乐,所以尽量弹得一塌糊涂,以使父亲灰心。

虽然克利斯朵夫英勇的抵抗极其顽强,但终究被父亲的戒尺给制服了。每天早上三小时,晚上三小时,克利斯朵夫必须坐在这架刑具前面。老人看见小孙子哭,就郑重其事地和他说,为了人间最美、最高尚的艺术,为了安慰苍生,为了为人类增光的艺术而吃些苦是值得的。克利斯朵夫一方面因为祖父把他当作大人看待而非常感激,一方面因为那些话跟他儿童的刻苦与高傲的精神非常投合而大为感动。但主要的原因,还是音乐所引起的某些情绪深深地印在他的心头,使他不由自主地留恋音乐,把一生奉献给这个他自以为深恶痛绝、竭力反抗而终究无效的艺术形式。有时候他甚至还自己编点音乐,有一天他在祖父家里跺着脚,仰着脑袋转着玩时,不由自主地哼着自己瞎编的曲子。过了一星期,他已经把那件事完全忘了,祖父却像有什么秘密似的告诉他,说有些东西给他看。老人打开书桌,捡出一本乐谱放在钢琴上叫孩子弹。封面上,美丽的哥特字体写着:“童年遣兴:咏叹调,小步舞曲,圆舞曲,进行曲。约翰·克利斯朵夫·克拉夫脱作品第一号。”克利斯朵夫简直愣住了。他看到自己的名字,美丽的题目,大本的乐谱,这居然是他的作品!

一天晚上,克利斯朵夫很惊讶地听见父亲说,他把《童年遣兴》献给雷沃博大公爵殿下了。原来曼希沃事先设法探听亲王的意思,亲王表示很乐意接受这个敬意,于是曼希沃赶紧组织了音乐会。宫廷音乐联合会答应帮忙,筹备用精美的版本刊印《童年遣兴》。作者的署名是“约翰·克利斯朵夫·克拉夫脱,时年6岁”。尽管那时的克利斯朵夫已经七岁半了,但这次演出非常成功。亲王笑着称他为“宫廷钢琴家,宫廷音乐师,再世的莫扎特”,还送给他一只金表,年轻的公主也送他一匣精美的糖。

克利斯朵夫14岁的时候,他的祖父去世了,父亲也丢掉了提琴师的职务,年轻的克利斯朵夫不得不挑起养家糊口的沉重担子。乐队的薪水已经不够应付家用,他便开始教课。现在每天只有一两小时的自由,他的精力就只好在那一两小时之内尽量释放,像在岩石中间奔泻的急流一样。一个人的力量只能在严格的范围之内发挥,对于艺术或许是最好的训练。在这一点上,贫穷不但可以说是思想的导师,也可以是风格的导师,它让精神与肉体同样懂得淡泊。因为生活的时间不多,你反倒把生活过得更加紧凑,克利斯朵夫的情形就是这样。之后不久,克利斯朵夫同克里赫太太母女俩相识了,并开始教15岁的弥娜小姐弹琴。

3月里一个白茫茫的早晨,克利斯朵夫和弥娜在书房里练琴。弥娜弹错了一个音,照例推说是谱子写错了。克利斯朵夫明知她撒谎,仍不免探着身子,想把谱上争论的那一段细看一下。她一只手放在谱架上,不让克利斯朵夫看到曲谱。他想看看谱子而没看见,但此时他的嘴却意外地离她的手非常近,这令他脑子里顿时产生了一个念头:原来他望着另外一样东西,望着那娇嫩的、透明的、像花瓣似的东西,突然,他把嘴唇用力压在那只小手上。他们俩都吃了一惊,他往后一退,她也把手缩了回去,这个时候两人都脸红了。

两个孩子再一次相见的时候,克利斯朵夫看到弥娜那么殷勤,不禁大为诧异。他们正在经历一个等待的时期:互相观察,心里都存着念想,可又相互畏惧。直到有一天,那天下起了雨,早上和大半个下午都阴雨不停。他们奔进花园,靠着花坛,望着底下那片一直伸展到河边的草坪。突然之间,她头也没回过来,只抓着他的手说了声:“来吧!”之后,她拉着他奔入小树林。小树林的周围是一片静寂,她对他转过头来,像一道闪电那么快,她扑上他的脖子,他扑在她的怀里。他们坐在一条潮湿的凳子上。两人都被爱情浸透了,甜蜜的、深邃的、荒唐的爱情,其余的一切都消失了。

克里赫太太不久就窥破了他们自以为巧妙其实很笨拙的手段。她带着弥娜上魏玛那边的亲戚克里赫家去玩几天。约定回来的日子已经过了,弥娜却没有出现,克利斯朵夫失魂落魄地奔到克里赫家,碰见的并非弥娜,而是克里赫太太。克里赫太太指责克利斯朵夫滥用她的信任,把弥娜弄得神魂颠倒。贫穷的克利斯朵夫没有什么财产,他和她不能相爱。他想自杀,想杀人,这次失恋是他童年最凶险的难关。过了这一关,他的童年就结束了,意志受过锻炼了,可是也险些被完全摧毁掉。

一天晚上,家里的人都睡了。静悄悄的小街上忽然响起一阵脚步声,紧跟着是有人敲门的声音,把克利斯朵夫从迷惘中惊醒。有人在磨坊旁边的小沟里发现了曼希沃的尸体。看到死去的父亲,克利斯朵夫哀痛不已。在他看来,一切似乎都消失了,他扑在父亲身上,仿佛看到人生那场无休无止的战斗。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凡是要做个够得上称为人的人,都得时时刻刻向无形的敌人作战:本能中那些置人于死地的力量,乱人心智的欲望,暧昧的念头和使人堕落毁灭的行为,都是这一类生命的顽敌。

父亲死后,克利斯朵夫的生活陷入死寂之中。经济的困难和父亲死后才发现的债务,使他们不得不忍痛去寻找一个更加简陋、更加便宜的住所,于是他们搬到了地处市中心的菜市街上。在邻居中,唯一能引起克利斯朵夫注意的是20岁的新寡少妇萨皮娜。萨皮娜开着一个小针线铺,相貌很像佛罗伦萨的少女。她青春的风韵、温和的气息、天真的娇媚,自有使人怜爱的魔力。这激发了克利斯朵夫的好奇和痴情。他们做了好朋友,不言不语中早就互相了解、心心相印了。

这时,克利斯朵夫被人邀请到科仑与杜塞尔多夫两地去举行几次演奏会,他的旅行期延长了三四天。沉醉在爱情中的克利斯朵夫万万没有想到,旅行回来迎接他的竟是萨皮娜病逝的噩讯。他只感到眼前一片漆黑,世界再一次不复存在了。他口袋里还存有一个纸绢小包,这是他买的一双鞋子的银扣子,准备送给萨皮娜的。他记得他的手放在她脱着鞋子的脚上的那晚。她纤小的脚如今在哪里?恐怕已经冰凉了吧!他又想,这温暖的接触竟是他所有对于这心爱的肉体的唯一的回忆!他永远不敢触碰到她的肉体,把她抱在怀里,而今她去了,他却完全不曾认识她。她的容貌,她的一生,她的爱情,他没有丝毫纪念可以寻找。没有一封信,没有一件遗物,什么也没有。除了他自己的心以外,到哪里去寻找这证据?或许,她所遗留下来的只有彼此之间的爱。

多雨的夏季之后,接着便是晴朗的秋天。在一个星期日的下午,克利斯朵夫认识了大街上一家帽子铺的两个女店员:阿达和弥拉。阿达和克利斯朵夫相爱了。这是青春期美妙的、真诚的爱。克利斯朵夫在她身上才第一次认识女人,然而阿达不久就开始厌倦了。阿达使克利斯朵夫受到屈辱,这也使他感到厌恶。双方的厌恶之情一下子将彼此之间的爱情给毁灭了。失去爱情之后,唯有摆脱了!这一年以来束缚着的情欲之网突然就破裂了,怎么破裂的他居然完全不知道。他在生命奋发之下,所有的锁链都松解了。他痛恨以前没有热情就写下来的作品,再加上他矫枉过正的脾气,他打定主意,从此不受热情驱策绝不写作。他也不愿意再去捕捉自己的思想,发誓除非到了情感宣泄非写不可的地步,否则他将永远放弃音乐。

他虽然这么说着,但内心的暴风雨却汹涌而来。音乐的思绪把他渗透了,有时是单独而完整的一句,更多的时候是包裹着整部作品的一片星云,曲子的结构和大体的线条都在上面映现出来。那些光华四射的句子在阴暗中灿然呈露,像雕像一样分明。那仅仅像一道闪电,有时是接踵而至的好几道闪电,而每一道光明都在黑暗中照出一些新的天地。克利斯朵夫一味体验着这种灵感的乐趣,对其余的一切都厌弃了。

一切民族,一切艺术,都有它的虚伪。谎言成为生存条件之一,唯有少数天才经过英勇的斗争之后才能摆脱,不怕在自己那个自由的思想领域内孤立无援的境地。对于谎言,克利斯朵夫大为懊丧,因为发现他最敬爱的某些大师也有说谎的时候。还有一些更加危险的情况,比如,据说在克利斯朵夫继续供职的宫廷中,也有人胆敢在大公爵面前不成体统地毁谤德高望重的大师。他碰的第一个钉子便是在演奏他的作品时,大公爵并没有到场。听众也不比主子殷勤多少,因为三分之一的座位是空的。当《序曲》终于奏完时,大家彬彬有礼地拍了一阵手,就立刻静下来了,此时的克利斯朵夫无疑灰心到了极点。其实他的失败不足为奇,他的作品不讨人喜欢的理由有三个。第一,它们还不够成熟。第二,它们还太新鲜,不能让人一下子就理解。第三,把这个肆无忌惮的青年教训一顿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事。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只有在长时期被人误解以后,看惯了人类不可救药的愚蠢,才会变得心胸开朗;而年轻的克利斯朵夫不懂这一套,一遇挫折便大惊小怪地叫起来。他童年的作品之所以有意思,并非在于它幼稚无聊,而是在于有股勇往直前的力量潜伏在那里!

他在热情冲动之下,像一颗炮弹似的轰击着那个圣坛,那个禁地。他激怒了批评界,把同行们骂得体无完肤。整个批评界都觉得受了侮辱,立刻把他看作国民公敌了,开始对他进行剧烈的攻击。克利斯朵夫曾为颓废派诗人埃尔摩德的《伊芙琴尼亚》配乐,结果完全失败,《伊芙琴尼亚》受了批评。对于这种恶意的批评,一般的情况是最好置之不理,继续创作,但克利斯朵夫当时还不够聪明,他对一切不公平的攻击都要还手。他在一份同大公爵作对的报纸上发表反击文章,大公爵为此大为恼火,最后终于把克利斯朵夫赶出了宫廷乐队。

被赶走的克利斯朵夫发觉自己的敌人多得出奇,他完全陷入了孤独的境地,所有的朋友都不见了。正在他挣扎的时候,黑夜里忽然像闪电似的显现出了哈斯莱的形象,那是他儿童时代无比爱慕,而现在已经名震全国的人物。他的朋友们大吹大擂地说哈斯莱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音乐家。在一个下着冷雨的早晨,克利斯朵夫来到哈斯莱居住的城市,抱着很大的希望。他认为这个人物在艺术界是独立精神的象征,热情地指望从他那儿听到些友善的勉励的话,使自己能继续那毫无收获却不可避免的斗争,那是一切真正的艺术家和社会的斗争。然而他所敬重的哈斯莱却用他那高傲而不耐烦的态度接待了他。失望的克利斯朵夫来到这座城市只有两小时,来的时候心中何等光明,走的时候则一切都是黑暗。

既有的生活世界对于克利斯朵夫已经显得太过狭窄,他不能再在德国生活下去了。往哪儿去呢?他不知道。他的眼睛望着南方的拉丁国家,第一是法兰西。法兰西永远是德国人彷徨无助时的救星。他决意去往法国。在巴黎,克利斯朵夫也教授音乐。他的女学生中有一个叫高兰德的,生于一个地道的巴黎家庭,她的父亲是个很有钱的汽车制造商,是入了法国籍的比利时人,她的母亲则是意大利人。同时学钢琴的还有一个年龄不到14岁的女孩子,她是高兰德的表妹,叫葛拉齐亚,意大利人,从小在乡村自由自在的空气中长大,父母差不多终年住在乡下。葛拉齐亚看上去是那么平静,那么从容。葛拉齐亚看了表姐和克利斯朵夫的亲密样子非常羡慕;虽然她感到有些痛苦,但仍然为他们高兴。后来她必须在表姐与克利斯朵夫两者之间挑选一个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的心已经不再向着表姐了。终于有一天,这个南国的小灵魂再也受不了被放逐的痛苦,必须向着光明飞回去了。那是在克利斯朵夫的音乐会之后。那天她眼看那些群众以侮辱一个艺术家为乐时,她的心都碎了。在葛拉齐亚眼里,艺术家就是艺术的化身,是生命中一切神圣的东西的化身。她想哭,想逃。但她非听完那些喧闹、嘘斥与叫嚣不可。在备受摧残之后,她回到姑母家,倒在床上痛哭了半夜。她自言自语地和克利斯朵夫说着话,安慰他,恨不得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他,因为毫无办法使他感到幸福,自己愧疚而万分难过。从此以后,她也不想再待在巴黎,求父亲接她回去。

在朋友的一次宴会上,克利斯朵夫认识了崇拜他的青年诗人奥里维·耶南,两人一见如故。宴会结束后的第二天,克利斯朵夫一觉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到奥里维·耶南,想立刻见到他。奥里维住在圣·日内维高岗下面的一条小街上。他在屋子里大踏步踱着,不到四步便把整个房间走完了。克利斯朵夫走到钢琴前面站住了,揭开琴盖,随便翻了翻乐谱,把键盘抚弄了一会儿,说道:“弹些曲子给我听听。”音乐最容易暴露一个人的心事,泄露最隐秘的思想。在莫扎特那个伟大的曲子下面,克利斯朵夫发现了这个新朋友的内心:他体会到凄凉高远的情调。他那羞怯而温柔的笑容,显出他是个有些神经质的、纯洁而腼腆的人。到了快结束的时候,正当表现痛苦的爱情乐章到了顶点而突然迸发的时候,有种按捺不住的情绪使奥里维没法再往下弹。

他们俩决意合租一个寓所。友谊把克利斯朵夫改变了,他有种从来没有的快乐和信赖之情。他信任着奥里维,却从来不敢向他问起他的家属,只知道奥里维所有的亲人都已经去世。他羞怯得连奥里维桌上的照片都不敢仔细瞧一眼。在一起居住了两三个月,奥里维忽然受了些风寒,躺在床上。克利斯朵夫像慈母一般温柔而又焦急地看护他。医生听到奥里维肺部有点儿发炎,嘱咐克利斯朵夫用碘摩擦病人的背。克利斯朵夫一本正经地做着这项工作的时候,看到奥里维脖子上挂着一块圣牌。他知道奥里维对一切宗教信仰都不屑一顾,当时表示很奇怪。奥里维脸一红,说道:“那是件纪念物,是我可怜的姐姐安多纳德临死的时候戴着的。”原来这个可怜的人也有不幸的身世,他们俩为了各自的不幸抱头痛哭。

在奥里维身边,克利斯朵夫不知不觉代替了安多纳德的职位;笨拙的德国人居然会像友人的姐姐一样殷勤、细心,做许多体贴周到的安排,叫人看了感动。柔情牵动之下,他不声不响地到安多纳德墓上去供些花草。奥里维一向不知道,直到有一天在墓上发现了鲜花才觉察,可还不敢肯定是克利斯朵夫去过的。他怯生生地提到这个问题,克利斯朵夫却不经意地把话题岔开了。他不愿让奥里维知道。终于有一天,两人在公墓上碰到了。他们俩性情那么不同,但本质却都是那么纯粹。克利斯朵夫拼命跟奥里维辩论,说他和他的姐姐不完全是法国人。“可怜的朋友,”奥里维回答,“关于法国,你知道些什么呢?你连一个法国人都没见到。你只看到一个堕落的社会,一些享乐的禽兽,根本不是法国人,仅仅是批浪子、政客、废物,他们所有的骚动只在法国的表面上飘过。你只看见太阳的反光和影子,可没看见内在的太阳,没看见我们几百年的灵魂。对于一个一千年来始终在活动、在创造的民族,把它哥特式的艺术,17世纪的文化,大革命的巨潮传遍全世界的民族,一个经过几十次磨炼而从来没毁灭并复活了几十次的民族,怎么能横加诬蔑呢?”

克利斯朵夫发现了理想主义那股气势伟大的力,当时法国的诗人、音乐家、学者都受着这股力的鼓动。克利斯朵夫受着奥里维的指引,让法国诗神的精练之美把他渗透了。法国人的音乐爱好固然使克利斯朵夫奇怪,但法国人差不多和德国人爱好同样的音乐使克利斯朵夫更奇怪。“其实,”奥里维说,“倘若艺术真有什么疆界的话,不在于种族而在于阶级。我不知道是否真的有一种艺术叫作法国艺术,而存在另外一种叫作德国艺术的东西,但的确有一种有钱人的艺术和一种没有钱人的艺术。”

克利斯朵夫用十倍的兴致重新埋头创作,奥里维也受了他的影响。为了把忧郁的思想廓清一下,他们根据拉伯雷的作品合作一部史诗。《拉伯雷史诗》还没完工,巴黎某音乐会的会长就向克利斯朵夫要这件作品。这次的成功出乎克利斯朵夫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早晚会胜利的,可没想到胜利来得这么快。

这时,克利斯朵夫收到母亲的一封信:“亲爱的孩子,我身体不大好。要是可能,我还想见你一面。我拥抱你。妈妈”克利斯朵夫哭了,当即便上路赶回家。

母亲见了他并不惊奇,只微微笑着。那笑容是没法形容的,似乎有些勉强,心里想现在握到了儿子的手,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也没什么要求了。克利斯朵夫突然觉得母亲的手在他手里抽搐起来。她不胜怜爱地望着儿子,溘然长逝了。

克利斯朵夫经过了几年坎坷的日子,领悟到了人生和爱的真谛,它们在各个民族中间静静地燃烧,本身便是纯洁的火焰,代表着慈悲、信仰和牺牲。可造化总是弄人,它会让一般粗心大意的人漏网,但绝不放过那些提防的、谨慎的、有先见之明的人。最后投入巴黎罗网的并非克利斯朵夫而是奥里维,他朋友的成功使他沾到好处,克利斯朵夫声名的光彩也照到他身上。可是爱神在旁边经过,把奥里维带走了。奥里维同雅葛丽纳结婚了。后来奥里维带着孩子,带着破碎的心回到克利斯朵夫身边。一个人对于幸福太容易上瘾了!等到自私的幸福变成了人生唯一的目标之后,不久人生就变得没有目标。他们不得不分手了。

克利斯朵夫在出席一个晚会时,意外地与葛拉齐亚相遇了。这时的葛拉齐亚已经22岁,一年以前嫁给了奥国大使馆的一个青年随员。她没忘记她的好朋友克利斯朵夫。她来到巴黎以后就想方设法寻找他,邀请他,在请柬上加注她少女时代的名字。克利斯朵夫没有留意,把请柬扔到纸篓里了。她并不生气,继续暗中留心他的工作,甚至探听他的生活状况。最近使报纸上抨击克利斯朵夫的笔战突然停止的,便是由于她的力量。淳朴的葛拉齐亚和报界没有多大联系,但为了帮助一个朋友,她能够用狡猾的手段笼络那些她最不喜欢的人。从前葛拉齐亚爱着克利斯朵夫,克利斯朵夫完全没有注意。如今克利斯朵夫爱着葛拉齐亚,而葛拉齐亚对他只有一种恬静的友谊了:她爱着另外一个人。他们两个人好比两座生命钟,假如这一座比那一座走得快了一点儿,就可以使双方全部的生涯改观。

克利斯朵夫还遇到工人运动的几个领袖,他们之间没有产生多少好感。共同的斗争好不容易促成了一致的行动,可毕竟没把大家的心联系起来。快到“五一”节的时候,巴黎宣传工人要闹事。这天,克利斯朵夫来接奥里维到城里去散步。克利斯朵夫说:“我要去看看他们的五一节。要是我今晚不回来,你可以说我是被抓进去了。”克利斯朵夫手脚并用地闯进了密集的人堆,像楔子一般硬挤进去。奥里维跟着他。人墙略微露出了一点儿隙缝,让他们过去,随后又合上了。克利斯朵夫兴高采烈,完全忘了五分钟以前自己还说民众不会暴动。不论他跟法国的群众和他们的要求是怎样的不相干,他一卷进这股潮水,便立刻被融化了;不管群众要的是什么,他只知道跟着要,不管自己往哪儿去,他只知道往前走,呼吸着这股狂乱的气息。那时候,骑兵早已被大家扔石子扔得不耐烦了,上前来想廓清通到广场的入口,于是秩序立刻就乱了。克利斯朵夫被工人们牵引裹挟着,也加入了混战,根本不知道是谁发动的。他万万想不到奥里维也在里面。克利斯朵夫被一阵逆流挤到战场的另一头,他心里没有一点儿仇恨,只是兴高采烈地和大家推来撞去,好似在乡村里赶集似的。他并没有想到事情的严重性,所以被一个肩膀阔大的警察抓着手腕,拦腰抱住的时候,他还开玩笑地说:“要跳个华尔兹吗,小姐?”可是第二个警察又很快扑了过来,对方眼里有了杀性,而他心中也起了杀性。不到一小时,局面完全变成了暴动的形势,全区都成了战场,克利斯朵夫的模样叫人认不出来了,他趴在障碍物上高声唱着他所作的革命歌,而四周有几十个声音都在高声附和。

可悲的是,奥里维最后死于这场暴乱,而克利斯朵夫则被同伴们送离巴黎。他过了边境,终于在一所屋子的门上看到了他寻访的姓名,便敲起门来。主人勃罗姆热情地说:“你喜欢待多久就待多久。只要你在这个地方,你就住在我们家里。”克利斯朵夫听了这些亲热的话大为感动,竟扑在勃罗姆的臂弯里大哭起来。

巴尔扎克说过:“真正的苦恼在心灵深处刻了一道很深的沟槽,它似乎毫无动静,睡熟了,实际上却继续在腐蚀灵魂。”克利斯朵夫虽然眼里燃着生命之火,但精神上已经有些东西被摧毁了。所有的妖魔都在他心里,不让他有一分钟的安宁。即使有高潮退落,表面上比较平静的时候,他也孤独到了极点,在他心中找不到一点儿自己的东西,思想、爱情、意志,这些都被毁尽了。创造!创造才是唯一的救星。把生命的残余丢在波涛里吧!乘风破浪,逃到艺术的梦里去吧!创造!他要创造,可是办不到。尽管不惜任何代价地要创造,精神却不听指挥了。克利斯朵夫始终是孤零零的,他的手在黑夜里抓不到一只援助他的手。他没有力量再爬上山顶去迎接阳光。他没头没脑地往森林里钻,想朝着回家的方向狂奔,却因为心绪迷乱而迷了路。突然,远远的地方来了一阵波涛,树林深处卷起一阵风,像奔马似的到了树顶上,那阵风好比米开朗琪罗画上的上帝在百丈巨涛中汹涌而来,在克利斯朵夫头顶上滚过。森林为之战栗,克利斯朵夫的心也为之战栗了。那是大地回春的先兆。“你回来了!啊,生命!我又把你找到了!”克利斯朵夫听见生命的歌声像泉水一般在胸中响亮,而音乐则像春雨一般渗进那片在冬天龟裂的泥土。羞耻、哀伤、悲苦,如今都显出了它们神秘的使命:它们使泥土分解,给它肥料;痛苦这把犁刀一方面割破了你的心,一方面又掘出了生命的新的水源。田野上开满了花,可不是上一个春天的花,一个新的灵魂诞生了。

夏天将尽,一个巴黎朋友经过瑞士,发现了克利斯朵夫隐居的地方,特意登门拜访。他是音乐批评家,一向最欣赏克利斯朵夫的作品。和批评家同来的还有一个知名的画家,也是克利斯朵夫的崇拜者。他们告诉他,欧洲各地都在演奏他的作品,极受欢迎。克利斯朵夫对这个消息并不感到兴奋,他认为过去的他已经死了,他早已不把那些作品放在心上。

肉体与灵魂像流水似的过去,岁月镌刻在老去的树上。整个有形的世界都在一刻不停地消耗、更新,唯有不朽的音乐始终如一。音乐是内在的海洋,是深邃的灵魂,是一个完整的天地。音乐,你是一个心地纯良的朋友,你是一个童贞的母亲,你抚慰了我痛苦的灵魂,恢复了我的安静、坚定、欢乐,恢复了我的爱和财富;从你眼里,我看到了不可思议的光明,从你缄默的嘴里,我看到了灿烂的笑容;我蹲在你的心头,听着那永恒的生命跳动。

克利斯朵夫不再计算那些飞逝的年月。生命一点一滴地过去了,它没有历史,只有它创造的作品。音乐的灵泉滔滔不绝地歌唱着,使他再也感觉不到外界的喧扰。克利斯朵夫终于战胜了自我,他的声名稳固了,年华老去,头发花白了。他却毫不介意,因为他的心是永远年轻的。他的力量、他的信仰,都还保持着原状。

德国的旧案已经撤销,法国的那桩流血事件也早已被忘却,现在他爱上哪儿都可以,但他怕到巴黎去勾起伤心的往事。至于德国,虽然他回去过几个月,虽然还不时去指挥自己的作品,可他并不愿意在那里久住。

夏季的一个傍晚,他在村子高处的山地上漫步,偶然与葛拉齐亚相遇了。“葛拉齐亚!”“原来你也在这里!”他们握着手,一言不发。他问她丈夫在哪儿,她把身上戴的孝指给他看。他心里太激动了,却没法和她再谈下去,便和她匆匆告别。她在当地只有几天的逗留时间,而且绝对不考虑延缓行期,她终于还是走了。他们约定深秋的时候在罗马相会。一到罗马,他马上去见葛拉齐亚。他以为她对他的感情是毫无问题的,但她对婚姻已经没有信心了。她说:“幸福的婚姻实在太少了。这个制度有点儿违反天性。要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他们的意志必有一个受到摧残,或者是两败俱伤,而这种痛苦的磨炼还不能使灵魂得到什么益处。”她望着他,缄默了一会儿,随后突然凑近克利斯朵夫的脸,亲了他一下。那真是太突兀了,把他给愣住了。等到他想张开手臂搂抱她时,她已经挣脱身子离开了。从此,他不再和她提到爱情,而他跟她的关系也不像过去那么拘束了。

4月中旬,他得到巴黎方面的邀请,要去指挥几个音乐会。音乐会之后,他在巴黎留下了,因为他在艺术家好奇心的驱使之下,被新生的艺术界的景象迷住了。10年退隐之后再回到巴黎来,这不免在社会上轰动一时。可是命运弄人,这一回捧他的竟是他从前的敌人,那些时髦的朋友和上流人物,而一般艺术家反倒暗中对他抱着敌意,或者存着猜忌的心。他的权威是靠着他年代悠久的名字、数量巨大的作品、热烈肯定的语气和不顾一切的真诚而得以建构的。固然大家不得不承认他是个人物,不得不佩服他或敬重他,可是他们并不了解他,甚至并不喜欢他。他已经站在当代的艺术潮流之外了。

他心中有一个计划,最近越来越成熟了:随着年龄的老去,他念念不忘地想回到家乡去养老。家乡总是家乡,你并不要求和你血统相同的人和你思想也相同,但大家暗中却有着无数的联系,彼此的感觉都能领会天地这部大书,彼此的心也讲着同样的言语。这个时期他创作了自己最沉痛也是最快乐的作品,其中有《福音书》里的一幕;另外有一组依着西班牙的通俗歌谣写成的悲壮的歌,其中特别有一首情歌,凄怆的情调好比一朵黑色的火焰:“我愿成为那座埋葬你的坟墓,使我的手臂可以永远抱着你”;还有两个交响曲,题目叫作《平静的岛》和《西比翁之梦》。在约翰·克利斯朵夫·克拉夫脱的音乐作品全集中,这两部作品代表当时音乐上的最高成就。在他那里,德意志的那种亲切、深奥、富有神秘气息的思想和意大利的热情,以及法兰西细腻而丰富的节奏,都被他奇迹般地融合在了一起。

他创作的音乐境界变得恬静了。当年的作品像春天的雷雨,在胸中积聚、爆发;现在的作品却像夏日的白云、积雪的山峰、通体放光的大鹏在蓝天缓缓翱翔。创造!就像在8月里宁静的太阳底下成熟的庄稼一样生机勃勃。

终于,克利斯朵夫病了,病得很重。他长时间地昏迷,发着高热,做着噩梦。而困乏的头脑还不由自主地推敲这些和弦是怎么配合的,下面又应该是什么和弦。“门开了,我要找的和弦找到了!”于是,潺潺的河水、汹涌的海洋和他一齐唱着:“你将来会再生的。现在暂且休息吧!所有的心只是一颗心。日与夜交融为一,堆着微笑。和谐是爱与恨结合起来的庄严格调。我将讴歌那个掌管爱与恨的神明。颂赞生命!颂赞死亡!”

磨坊血案

[丹麦]卡尔·耶勒鲁普卡尔·耶勒鲁普(1857~1919),丹麦诗人、小说家。他出生于丹麦西兰岛一个乡村牧师家庭。由于幼年丧父,他童年便随养父举家迁至乡下,因此郊区生活成为此后他创作灵感的源泉,并出现在他大部分以丹麦为背景的作品里。耶勒鲁普最初开始文学创作时,受席勒、歌德和康德等德国诗人的影响较大。这时的德国被称为“诗人和思想家的祖国”,他的文学观受德国和丹麦的双重影响,有明显的现实主义倾向。耶勒鲁普的主要作品有诗剧《布琳德》,戏剧抒情诗《泰米瑞斯》,诗集《我的爱情之卷》,重要的小说有自传性小说《明娜》和《磨坊血案》等。由于他“在崇高理想鼓舞下写出了丰富多彩的作品”,于1917年与他的同胞、丹麦作家彭托皮丹分享了诺贝尔文学奖。《磨坊血案》是耶勒鲁普的小说代表作。它通过一个磨坊主家庭生活的波澜,揭示人性中意识与潜意识的分裂状态,从而呈现了生命与道德的冲突。书中一座普通的磨坊就像一个庸俗烦琐、循环的现实世界的象征,而那桩耸动的血案则是现实矛盾的想象性解决。该小说虽是世俗的,有着哥特式的恐怖意味,但其旨趣却在于借灵肉冲突所产生的罪恶来超脱世俗,体现出了一种超现实主义的复杂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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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坊的光线已经暗下来了,在此读书的伙计已经无法再读下去了。他坐在那儿的一个袋子上,皱着眉头的前额低俯在书页上,不时吃力地抬起头。他的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细缝,那样子能让一个偶然看见的人以为面前的这个人是一个可怜的天才,必须充分利用枯燥劳动中挤出的每一分钟,以满足他那天生而强烈的求知欲望。可是这个伙计并非天才,也并非刻苦学习者,事实上,老实的约尔根并不适合读书写字,而他正在勤奋攻读的著作也只是一本带插图的民间历书。这件珍品是约尔根最心爱的物品,因为它是圣诞节时,那个漂亮的女仆莉泽送给他的。

约尔根整天都像一匹马一样在磨坊里劳碌,因为眼下女主人病了,师傅就不再参与劳动,而那么多的活都落到了他的头上。他有时候会忙里偷闲,溜到回廊上,看看师傅是否会出现,一切是否看上去都让人放心,是否可以停机了。他呼吸着磨坊里粉尘飞扬的空气已经太久了,现在突然呼吸了清新的海风,几乎有点儿不太适应,那是一阵从海峡吹过来的强劲的东北风。约尔根巡视了一番,不久之后便返回,刚巧看见医生在走廊上穿大衣,接着在磨坊主陪同下出门上了车。不久,牧师被请来了。约尔根迅速跳下幽暗的阶梯,推开通往门道的门,转眼就来到伙计们住的房间的门口。不出所料,莉泽正在那儿。“你知道他把谁接来了吗?”她问道。“知道,是牧师,他这会儿在里面,大概不会再拖很久了。”他说。他站起身,定睛注视着姑娘的眼睛。“喂,莉泽!要是她死了,我很清楚谁将是磨坊的老板娘。”“啊,你总是这么胡说八道!”“你自己心里最清楚。”莉泽退让了,“你就这么不愿意让我当老板娘吗?”“我不知道……这可是一件麻烦事啊!一般来说,如果她活下来,或是另外再来一位主妇,都一定会跟你闹翻,把你赶走的。”莉泽起身站到他旁边,朝窗外望去。前院有两道光从树丛的枝叶间闪过,这两道光想必是从下边山墙的一个窗口射出来的,那儿垂下了卷帘,屋里就躺着病人,是个快要断气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磨坊的女主人,尽管她的病并非由莉泽而起,但至于后者是否毁了前者的生活,是否为她的死亡铺平了道路,那就很难说得清楚了。毕竟这个时候又有谁能怪罪她?总不会因此就让她下地狱吧!莉泽反复思量着这些,同时端详着一支即将燃尽的蜡烛的烛光。“约尔根,”莉泽低声说,“你是否觉得,从那边屋里能瞧见这边磨坊里发生的事?”“你怎么会这么想?这中间有一堵墙挡着啊。”“真的!师傅吻我,她马上就知道了。她险些被气死,因为她受不了这个。”“师傅吻了你吗?”他们俩沉默了几分钟。约尔根想着这个吻,心里非常激动。莉泽把这件事直截了当地说出来,更使他感到烦躁不安。

磨坊主克劳森已不再在山墙边踱来踱去。他几乎已经确信自己的妻子拖不过这一晚了,因为病人自己也有一种临近死亡的预感。他非常害怕,不知道自己的结局会怎样。他觉得那善良的家庭保护神似乎已经离他而去,把他孤零零地甩下了,使他成了邪恶魔法的牺牲品。因为他非常清楚,莉泽拥有能支配他的巨大力量,他也本能地感到,这种力量永远也不会导向善良。牧师走了,磨坊主仍然站在大门口,目送着牧师的车子离去,磨坊主仍感觉得到牧师抚慰他时的手,看见那关切的目光。克丽丝蒂娜可能说了我什么?啊,是的,她有充分的理由抱怨我不是安分守己的好丈夫,尤其是最近半年,我肯定不是!莉泽把我完全俘虏了,尽管我根本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我对妻子犯下了严重的过失,现在她要死了,一切都无法再弥补了!最后,他转过身,迟疑地朝房子走去。他害怕进去看见妻子,可是又渴望见到她,他就是这么忧心忡忡地踱来踱去。他最后终于坐到她身边,握住她放在鸭绒被上的手。“咱们还是谈谈我死了以后的情况吧,这是极有可能发生的,然后,你重新结婚。”磨坊主吓了一跳,这正是他害怕的话题。“磨坊里也得有个主妇,一个没有主妇的家从来都不像个样子。请允许我说,如果你娶亲,也要想到让汉斯有个好妈妈,这对一个可怜的孩子来说是最重要的事。”听着妻子的临终遗言,磨坊主机械地点头。他毫不怀疑克丽丝蒂娜早就发觉了汉斯对莉泽比较反感,总之,这句话是针对莉泽的。磨坊主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回想着所有这一切。他觉得这就好像是昨天的事,他赶车回到院子,她迎出门口收下热气腾腾的面包;他们俩并肩站在圆顶上看磨扇转动;他还清楚地记得,那就好像是昨天,她曾在一次发高烧说梦话时喊到的:“他们被压扁了,快停下,制动杆压扁了他们!”他眼前有血有肉地浮现出当年她的娃娃脸,一头绸缎般闪光的秀发垂下来遮住了脸蛋儿,她瞪着大眼睛,嘴角露出惊恐的表情。现在克丽丝蒂娜大口地喘气,她瞪大了眼睛却看不见他,浑身发抖却似乎又不要他扶。痉挛渐渐减弱了,她上身松弛无力地倒在他怀里,头垂到胸前。“克丽丝蒂娜!”他绝望地连声呼唤,让她在枕头上躺好。但是没有迹象表明她还能听见别人的声音,她死了。

磨坊的女主人死了,到了第二个星期三,人们在磨坊里为她举行了葬礼。对莉泽来说,这是繁忙的一天,也是得意的一天,因为这次活动能最充分地显示她的才干,为她下一步的行动提供最好的机会,她可以当着客人的面像主妇那样忙活。若说在这个磨坊里,人们感觉不到主妇的存在,那简直是荒唐透顶的。莉泽重新走进厨房时看到管林人的妹妹,她的情敌汉娜正毫不拘束地站在窗边,为莉泽切着菠菜。看到小姐干这种家务活,莉泽感到极为不快:她已经做出好像这是在自己家里的样子了!她已经做出是家庭主妇的样子了!莉泽站到她身边,一边擦刀子,一边开始闲谈,询问墓地上的情况。汉娜很友好地回答,详细地报告她所知道的一切,以便让这个很想送女主人下葬的好心姑娘对那个庄严肃穆的葬礼有个大致的了解。然后,她开始提问,要莉泽讲女主人最后几天病危的情形。是的,那种病难以治好,这样反而好些,不然许多人都会受到拖累。磨坊主还年富力强,一旦悲哀平复,续弦的事情就会接踵而来,磨坊里总得有个主妇嘛。谈话以这样的方式转折使汉娜感到有些尴尬。主妇刚刚入土,莉泽就已经想到要填补她的空位了。

磨坊主站在一片挺拔的云杉树林边缘,离管林人的房子大约有50步的距离。长久以来,他的心绪一直处于重压之下,现在压力终于去掉了,因此行走在这自由自在的林间就显得特别兴高采烈。磨坊院里的整个气氛都是压抑的,恰似近些天的天气,这些一连串没有阳光的、乌云密布的日子,直到今天早晨才放晴。这或许正是他决心来树林里拜访朋友的原因。磨坊主同管林人谈得相当热烈,他们谈论的话题包括谈伐木,谈新的苗圃,谈秋天的拍卖,谈着谈着,他突然变得寡言少语了,似乎在想些什么事情。“管林人,”磨坊主面带引人注目的庄重神情开口道,“我那过世的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曾想到你的妹妹,而且是非常亲切地想到她。”“是的,可是她并没有说起汉娜。”“说了,她说了,她说,如果我续弦的话——因为她认为我应当这么做,尤其是为孩子们着想,首先应当考虑娶个信仰基督教的姑娘。”“原来是这么回事,嗯,你认为她指的是汉娜吗?汉娜很快就要到出嫁的年龄了,这终究是女人的命运。”“嗯,如果她嫁过来,那咱们就成亲戚了。”“这倒不是一件坏事,我想。”管林人笑着说。谈完话之后,两个人热烈地握手,然后快步穿过草地走过了云杉林。

约尔根一边忙活着他的面袋,一边寻思着他那不幸的爱情。因为自从那个美好的8月夜晚以来,他和莉泽的关系就没能再进一步。他觉得为了自己的爱情,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当初,她在石磨上吻他,他本应该有所准备。可是他却老老实实地站在那儿,只是心怀感激地、被动地接受了那个吻;而且,在他仔细地刷掉她身上因为自己大胆放肆而留下的面粉印以后,竟没有把她再一次紧紧搂在怀里。莉泽的脑袋从面粉堆后面露出来了,她端着个托盘,托盘上有三个碟子。他激动地迎着她走过去,从她手里接过托盘,放到最近一堆面袋垒起的平台上。接着,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尽情地狂吻起来。对于约尔根的吻,莉泽只是忍受,不敢大声抗议,因为她不愿让周围的人听见。

莉泽坐在她那小房间的窗前织着东西,表情就像是在织一张带来死亡的魔网。她坐在那儿已经许久了,不知时间是怎么过去的,最后她终于站起身来,没有点灯就脱掉衣服上床睡觉了。她听见磨坊主跨进走廊,走进厨房,点亮了一盏灯。她静静地听着,心怦怦直跳,她既充满期待又饱含恐惧。现在,磨坊主静悄悄地停住了,在一阵寂静之后,忽然响起了敲门声。门轻声开了。“您想要什么吗,师傅?要我起来给您沏杯茶吗?”“哦,打雷了,暴风雨就要来了,你最好能起来一下。”莉泽跳下床,飞快地穿上衣服,走到窗边。他抚摸她的脸蛋儿,小心翼翼地抚摸着,这让莉泽的脸蛋儿有些发烫,他的手是如此冰凉潮湿。“我想你,莉泽!”“你说服不了我,先生,你刚才到了外面,是在小姐那里吧。”她转过身去,似乎是满怀妒忌之情。他把她重新拉到怀里,想解释点什么。莉泽抗拒着,用两臂抵住他的胸口。“因为我是个可怜的女佣,不得不伺候人,可您决不会这样对待小姐吧?您要跟她结婚,可是却到这里来对我动手动脚。在您眼中,我根本算不了什么!”愤怒的情绪引出了莉泽的泪水,即使她的眼睛里可能并没有泪,但她的声音里却含着泪。她很清楚,她不能跟人家比,她不是个小姐!不过,即便她不会弹钢琴,也没有烫金的诗集可以到处借阅,但她却不是一个“坏女人”,这一点她深信不疑。是的,她只是个生于沼地的穷孩子,生于贫贱,没有出身于管林人家。她的父亲和哥哥都是低贱的偷猎手,尽管他们的枪法也许和管林人一样好,甚至比他更好,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当然,这大概也算不上是什么罪过吧?难道地主们的野物还不够多吗?尽管人们叫她“射手家的莉泽”,但她却是个正派人。是的,她喜欢他,这点她不想否认,这大概也不是什么罪孽吧,可是她十分清楚,这事不会有什么结果。有时候她很绝望,她只不过是个伺候人的穷孩子,不配得到主子的爱,她只希望一切能维持现状。当然,她并不指望他也这样想。现在完了,一切都完了!莉泽从抽屉里取出一顶帽子和一条围巾。她弯下腰,显得十分伤心。就在她说“一切都完了”的时候,她又从柜橱底下拿出一双皮鞋。“你拿这围巾和皮鞋干什么?”磨坊主问。“我想走。”“听着,莉泽。”磨坊主说,“别再说了!你不能离开这房子,现在更不行。我回我的房间,你如果愿意可以把门闩上。”于是,他们达成了暂时的和解。不过,莉泽考虑得很周到,并没有闩上门。借此,她朝着她的目标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外面的雾浓极了,莉泽醒来时也像那天的天色一样无精打采。这时,响起了敲窗声。莉泽像猫一样无声无息地跳下床,来到窗前。在那个被火药熏黑的、沾有血迹的拳头下面,是她的哥哥佩尔在那儿。莉泽悄悄地走到五屉柜旁边,从抽屉里取出一双毛袜。她悄悄地打开窗户,用袜子交换项圈,再小心翼翼地把小拇指塞进项圈的铃铛,不让它发出任何响声。这是汉娜的宠物——小鹿燕尼颈上的吉祥物,而这会儿,小鹿已经被佩尔打死了。磨坊主在客厅那边听见了莉泽愉快的歌声。磨坊主有个奢侈的习惯,每当他大约10点或10点半从面包房里出来的时候,必喝两杯咖啡,而且要喝好咖啡。莉泽也感到有必要让自己的外表与喜悦的心情更加协调。她用烙铁把前额的鬈发重新烫过了。一阵打扮之后,她的整个身子都显得光彩照人,这也引起了磨坊主的注意。他愉快地朝她笑了笑:“你也来一杯,坐下一起喝吧。”她高兴地道谢,照办了。“你看,咱们经常这样坐在一起多好!你喜欢吗,小莉泽?”“啊,当然,我怎么会不喜欢呢?”“现在磨坊已经离不了你,磨坊主也离不开你了。我想,如果咱们俩结婚,也就克服了一切困难!”话终于说出来了,这些话,她早就盼望的话,她期待已久的话,这些姗姗来迟曾使她极为失望的话!如今,她当真听到这些话了!目标的突然实现使她心潮澎湃,她的反应简直与有幸高攀的喜出望外如出一辙。莉泽站起来,有些害羞地说,他不该跟一个可怜的女佣开这样的玩笑,因为这不现实,而且这是不可能的事。莉泽趁着她的嗓音还没有哽咽说出了这番话。

磨坊里的机器在一刻不停地运转着,这个时候,一切喧嚣的魔鬼也都出笼了:撞击声和轰鸣声,叮当声和吱嘎声,嗡嗡声和咝咝声,还有一种呼呼的啸声,宛如来自地下的瀑布。所有这些都强劲地冲击着耳鼓,眼睛却几乎看不出这儿有什么运动:六根立轴消失于屋顶,其中只有四根在剧烈地震荡,以飞快的速度绕轴旋转。

姑娘麻木而拘谨地站在楼梯边大约有一分钟之久。然后,她向前迈出几步,于是便发现了约尔根:他坐在一个袋子上,向前弓着腰,双手抱头。“原来是你呀,莉泽!我还以为是师傅呢,近来他总监视我。”她在嗓音中只听清了“师傅”这个词。“我男人外出了!”她喊。“谁?”“我男人,我男人要和我结婚了!”她冲着他的耳朵吼叫。他后退一步,瞪大眼睛。“结婚?”“就快啦,他进城了,进城去领结婚许可证。对,为结婚的事找牧师商量去了!”约尔根毫无表情地呆望着她。“啊,你怎么一言不发呀?你不为我高兴吗?”面对兴奋的莉泽,约尔根并不回答,而是指指此刻引起他注意的项圈。“你哥哥开枪打死了小鹿燕尼!”他们彼此相视一笑,会意地点点头。他想起了8月的那个晚上,她曾经坐在那儿告诉他,她要说服哥哥杀死那只鹿。这么说来,她说到做到了!尽管目的已经达到,但这件事多少使他有点儿感到毛骨悚然。

莉泽怀着难以形容的欣喜眺望着她的磨坊,磨坊整个都展现在她的脚下。她对于眺望这些真实的和可能的财产极为满意。她想到她的主人此刻正在路上奔波,他一定早就到城里了,也许他已经把结婚许可证揣在口袋里。这时,约尔根大胆地抱着她在棒形轴、圆顶、冠状齿轮和制动杆之间的狭窄空间里站定,又把她热烈地按紧在胸前。“你想干什么,你这个坏家伙?”她喊,“你就这样对待你的女主人?”“我就想这样,你其实也想。”他痛快地吻了她一通。“喂,咱们走吧。”莉泽喊道。约尔根走下了几级楼梯。这时他身后响起了一声低低的惊叫。他转过身。原来她正要向下迈步,身子却被拖住,她的衣裳被制动杆的一块裂片从身后挂住了。“该死的木头!”她抱怨道。

在她向后转身并弯腰把衣裳扯开的动作中,有一种朦朦胧胧难以辨清的东西使约尔根由微醉发展到了狂喜的程度。他毫不犹豫地一步跳上去,两人正好双双跌倒在最高一级楼梯上。她没有注意到一只大蜘蛛正好吊到她的眼睫毛前面,在有弹性的蛛丝上升升降降,就好像这位织网大师正在观察形势,考虑该从哪儿下手,才能把这对男女织到一张冲不破、扯不坏的大网之中。

磨坊主跨进了磨坊的门道,对莉泽并没有蹦蹦跳跳地迎来有些纳闷儿。可是他在房子里到处都找不到她,花园里也看不见她。这时,他想去察看约尔根正在干什么,一心指望他或许待在下面的伙计房里。他轻轻地打开门往里看,可屋子里面也是空荡荡的。随后,他走进了磨坊,除了他这个磨坊师傅以外,别人的耳朵都会忽略这种情况:磨粉机似乎在空转!他也终于得出结论,磨子里已经没有东西可磨了。

他登上最近一台磨粉机的架子,用手在容器里摸了一把,果然全空了。让三台磨粉机在这儿空转,真行啊!他从第三台磨粉机上跳下来,刚想骂一声“懒驴”,就发现下面的阴影里有什么人在活动。他向前探过身去,原来是两只疯狂扭打的猫。莉泽养的猫皮拉图斯怎么到这儿来了?人人都知道,它从来不上磨坊来,从来不会,绝对不会!除非莉泽也到磨坊来了,想到这里,磨坊主的脸色大变。刚才他还气得满脸通红啊!他观察着这只通常不会到这儿来的公猫。在黑暗的角落里,他踏上狭窄的楼梯缓慢地向上攀登。

果然在那里,磨坊主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他不动声色地咬紧牙关,独自出神。突然,他有了一个罪恶的想法,他干吗不转动圆顶呢?启动柄已经准备好了。他发出一声几乎是狂喜的叫喊,全身扑在铁杆上。绞盘真的动了,嗡嗡地动了起来,轮子艰难地向前滚动,摇摇晃晃的主杆嘎吱嘎吱地移动。磨扇迎风旋转,转得越来越快,帆布欢快地发出啪嗒声和嗖嗖声。他到底干了什么?他转动了磨子。这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想到这儿他就浑身发抖?他感觉到额头上响了轻轻的一声“滴答”!随后,又是一下,险些落进眼睛里。他不由自主地用手一抹,发觉手湿了。他急忙划亮一根火柴:手已经染红了。火柴从颤抖的手中跌落,在楼梯上燃烧,四周的面粉中显出了一大块红迹。在火柴熄灭前,只听“噗”的一声,又出现了两块红迹。从高高的圆顶上,血如雨下。

磨坊主叫来了管林人,管林人提着小灯,艰难地攀登上磨坊的顶部。

管林人说话了,“上面有两个人死了,是约尔根和莉泽,他们两人被磨坊的制动杆压扁了。”“万能的主啊!”磨坊主叫道。“他们死于罪孽之中。”管林人说。

两盏小灯都处于艰苦挣扎的状况。磨坊主重新陷入了没有结果的沉思,一小时一小时地打发着日子,重新体验整整一年前发生的事情。他引着牧师进屋看克丽丝蒂娜,然后是他在前院的山墙前来回踱步:从放下窗帘的窗口射出两道目光,跟病室里那发烧的目光盯着他一样。此刻呢?此刻他正在外面大门口徘徊,被那个想法苦恼着:莉泽和约尔根肯定正一起待在伙计房里。

突然,响起了一声叫喊。他看到一张布满雀斑的苍白而惊慌的脸,红头发一绺绺像火焰般竖起,两只手抓进头发里,仿佛要让它更加蓬乱似的。他已经不再坐在面袋上,而是直直地立着,盯着这张脸。“我主耶稣啊!”

他一直在想与管林人的谈话。有两种可能性紧迫而严肃地摆在他眼前:自己去法庭自首,或者跟汉娜结婚。磨坊主在审查中安然过关了,没有什么嫌疑落到他身上。难道现在他反而去自首?或者是出于悔恨?嗯,他真的感到后悔吗?他跟莉泽搅到一起是有罪的,先是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后是对不起汉娜。这个虔诚的姑娘作为守护神,当他的生活伴侣是合适的,可是他却与魔鬼结了盟。他双手箍紧额头,由于莫名的恐惧而颤抖不已。

一道闪电似乎把天空撞开了,石磨从黑暗中显现出来,颤抖着矗立在蓝色的光亮中。他站在启动柄旁边,就像那天晚上一样,现在该转动它了。他像狂人一般转动了启动柄,跟当时一模一样。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做。他没有半秒的时间去考虑,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就已经动手了。这就好像是最最可怕的惩罚:仿佛他命中注定要站在那儿,转动启动柄,并且永远不停地杀人!

雷声滚滚,追随闪电的轨迹越来越紧,就好像一定要追上那金光闪闪的电龙似的。约尔根和莉泽站在那儿。他们的态度并没有威胁恐吓或郑重其事的意味。他们站在那儿,完全是平时的模样,就像他们以前有时在这个地方站的模样。他们甚至并没有发现他。她穿着一件灰色旧连衣裙,那是她常穿的,磨坊主知道,她死时就是穿这件衣服。

约尔根朝她耳朵里嚷什么,这可以从他嘴唇的蠕动看出,但听不见声音。她把头向前探,同时倾听和注视着偎在她脚下的猫。猫像先前一样闪闪发光,他们俩也熠熠闪光——或许是闪电?他连忙往后一跳。

忽然,一道光非常刺眼,就好像世上所有的光都汇入了这光焰。同时,宛如大炮发出的短促的震耳欲聋的巨响,把所有的玻璃都震碎了——上面传出噼里啪啦的爆响,大火映红了暗夜,几乎整个圆顶同时滑落下来。

熊熊燃烧的大束麦草被狂风刮过田野,像着火的扫帚一样掠过初生的庄稼。大火照亮了整个地段,空中弥漫着火红的烟云,甚至连天上的云彩也在反光中映红了。

磨坊主又回忆起另外一幕。一天夜里,他的妻子正处在发高烧的幻觉之中,突然挺身坐起来喊道:“快停下,制动杆压扁他们了!”当时,他以为这喊声只是对童年那件往事的回忆,现在才恍然大悟,恰恰相反,那是一次预见。真怪,他以前从来没想到这一点!毫无疑问,他的妻子借助患病而获得的神秘能力,预见到了这次谋杀。

在他所经历的所有可怕的瞬间中,这也许是最可怕的。就好像遮住一件圣物的帷幕被吹到了一边,露出了上帝不愿让人看到的秘密一样。磨坊主倒在朋友的怀里,轻松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心上坠着的一个比全部磨石都沉重的负担终于落地了:他抬头仰望,这场可怕的大火的火星似乎已飞上了永恒的星空。

大约一年之后,霍尔森监狱的牧师给管林人和汉娜寄来了一封信。在信里,牧师通知他们,磨坊主雅可布·克劳森已经去世,死的时候他已皈依基督,并满怀悔恨地向他们以及他的儿子致以最后的问候。

幸运儿彼尔

[丹麦]彭托皮丹亨瑞克·彭托皮丹(1857~1943),丹麦作家。他生于日德兰半岛的一个牧师家庭,自青年时代起便接受新思想,主张个性自由和思想解放,并成为宗教家庭的反对派。高中毕业后,他违背父亲意愿独自来到哥本哈根,就读于一所理工学院,立志做一名工程师。后由于哥本哈根艺术环境与政治形势的影响,他改变初衷,转而从事文学事业。彭托皮丹的文学成就表现在小说创作上,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去翳》,长篇小说《乐土》三部曲,《幸运儿彼尔》《守夜》《死者的王国》和《人的乐园》等。彭托皮丹重视研究社会问题,他的作品大多以农村为背景,以朴素的现实主义手法,真实生动地展现丹麦的生活图画,以及丹麦人民的情感世界。作品风格清新活泼,具有一种独特的感人力量。“由于他对当前丹麦生活的忠实描绘”,1917年,他和另一位丹麦作家耶勒鲁普同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幸运儿彼尔》是彭托皮丹的长篇小说代表作,它创作于1898年至1904年,带有自传性质。该书描写了一个纯真的年轻人追求进步、锐意改革社会却屡遭挫折,终老田园的一生。小说浸透着对基督教社会黑暗面的批判精神,鲜明地呈现了评论者所称赞的“一股来自日德兰的清新之风把哥本哈根文坛上的乌烟瘴气一扫而光”的特性。同时小说也是一幅时代的画卷,是丹麦由农业向工业化转变时期社会风情民俗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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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德兰半岛东部树木茂盛的海湾口,在郁郁苍苍的山谷中间,有一座小城。战前,这里住着一个牧师,名叫约翰·锡杰尼乌斯,他是个笃信上帝的严肃的人。为了养活一大群孩子,他已被生活弄得精疲力竭了。他总是站着接待来访的人,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打发走。他的妻子和他是天生的一对,他们共同生活,心心相印地度过了漫长的岁月。她也笃信宗教,但个性并不开朗,情绪容易波动。在这个家庭里,他有一大群孩子需要抚养,整整11个漂亮的孩子,他们虽然有些贫血,但总体上还算健康。他希望他们快快地成长起来。也就是这一大群孩子,以及孩子们起先是在学校,随后是在生活中所取得的成就,成了锡杰尼乌斯牧师引以为傲的资本。

当然,在这些孩子里有一个孩子使双亲担忧和操心,那就是这个家中的第三个孩子,他的名字叫作彼得。彼得小小年纪就开始公然反对家规和家风了。街上的小孩子们畏惧他的一双拳头,这使他成了尽干坏事的小强盗头目。在彼得正处于幻想的年纪时,他的想象力就开始漫无止境。不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里的教师,都开始注意到这个孩子阴沉孤僻的性格。他的狂妄和不合群,都让锡杰尼乌斯感到担心。

在彼得刚过16岁生日的时候,他迎来了人生解放的时刻。父亲总算同意他到首都去上学,到综合技术学院去接受教育。也就是从到了那里开始,他签名不再用彼得·安德烈阿斯,而只是简简单单地写个彼尔,因为他无法找到一个比这更加体面的姓名。

一天傍晚,彼尔和一个朋友来到哥本哈根名士派艺术家和文学家代表们喜欢聚集的瑞士咖啡店。彼尔睁大眼睛注视着站在柜台后面的那个身材修长、亭亭玉立的姑娘。“这是红发姑娘莉兹别特,”他的朋友解释道,“她为维涅拉和苏桑娜当模特儿。”从遇到莉兹别特的这天起,彼尔经常光临这家咖啡店,他被这个姑娘的容貌迷住了。他们没有经过多次交谈,就坠入了最温柔的情网。

随着年龄的增长,彼尔开始衷心为自己的外貌感到自豪。他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天庭开阔,有一头乌黑的鬈发,连在一起的眉毛底下闪烁着一对蓝色的大眼睛,鼓起的嘴唇上刚长出胡子。他经常光顾的那家咖啡店名叫“科捷尔”,他在那儿花去的金钱和时间超过了他的精力和财力。那里是持对立情绪的“独立”贵族集团的避难所。这个圈子由年轻的艺术工作者组成,当然其中有些人已经不再年轻了。这些人中有一个叫伊凡·萨洛蒙的年轻犹太人,他对彼尔特别感兴趣。他是城里一个富商的儿子,个子虽然矮小,但行动非常敏捷。萨洛蒙赞叹彼尔在莉兹别特那儿迅速取得的成功,微笑着称彼尔为“真正的阿拉丁”,也就是幸运儿的意思。上帝的手指在他的前额上写上恺撒的话:“来到了,看见了,胜利了。”彼尔十分欣赏这句评语。

彼尔一直希望能做点什么,他经过长时间思索,提出了一个开发运河和调节海湾水平面的方案。这天,他把草图与计算结果夹在腋下,到桑德鲁普教授的家里去征求意见。教授很快发现了他在计算水流流速中的错误,尽管如此,他仍然表扬了彼尔有志于这项工作的精神和他所做出的极大努力。不过他也劝告彼尔不要耽于没有结果的空想,应把精力投入指定要考试的各门学科的切实、有计划的学习中去。

每天傍晚,如果碰到好天气,彼尔就会在学习工作之余,偷闲在篱笆的长凳上坐很长时间。一天晚上,彼尔蓦然发现有个美丽动人的姑娘站在邻家“大厅”敞开着的窗口前。彼尔打听到,这个年轻的姑娘是亚科博伊斯先生的侄女,不久前刚刚来到哥本哈根,她是来学缝纫的。彼尔彬彬有礼地向她问好,并做了自我介绍。奇怪的是,彼尔的纠缠竟然一点儿也没有使她反感。这个有点儿瘦削的姑娘名叫法兰齐斯卡,她中等个子,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法兰齐斯卡和彼尔一接触就过分随便地对待他不是没有理由的,她暗暗担心彼尔会把她看作乡下的傻丫头,所以总要过分地表现自己。有一天,彼尔得出了结论,认为在此之前他没有尝到过恋爱的滋味,所以会对法兰齐斯卡产生一种特殊的感情。但当亚科博伊斯来找彼尔,劈面就问彼尔是否打算娶他的侄女为妻时,彼尔又显得有些犹豫不决了,他唯恐从此抛弃所有值得自豪的,却又难以实现的理想,而为生活所累。亚科博伊斯把双手插在口袋里,沉重地迈了两步,走到彼尔面前,大骂彼尔是个无赖,是强盗,是流氓,然后扬言,如果彼尔胆敢再找他的侄女,他就要揍彼尔,并且把彼尔像癞皮狗一样赶出哥本哈根。

彼尔被无情地赶出爱情天堂不久,他的设计方案就达到了可以交给某权威人士评定的阶段。这次他去找工程师协会主席、退休的上校工程师。两个星期后,上校来信说,他“怀着极大的兴趣”仔细研究了方案,要彼尔带着更详细的设计方案约个时间再讨论一下。第二天,彼尔就带着设计图纸去敲上校的门。这个像患过中风病似的矮个老人见面就说:“我的天!你实在太年轻了。你怎么会产生要搞这样一个倒霉的设计方案的狂妄想法?要知道这个方案对你来说没有多少实在价值。从你的外表看,美丽的姑娘一定远比这些曲线计算更能引起你的兴趣!”彼尔听后,只好以微笑作答。可他还是毫无保留地告诉上校,多少年来,可以说是从孩提时起,他就醉心于解决这一课题了。他援引其他国家的例子,表达了自己最深刻的信念。他认为丹麦当局过分醉心于铁路建设,而忽视了天然交通,也就是水路交通的发展,丹麦当局在这方面是有罪的。上校含笑地听他发表了大段激烈的意见之后,要他过一个星期再来讨论这件事情。对此,彼尔只能耐心地等待,上校需要八天时间思索的习惯,这艰难的八天时间让他备受煎熬,简直再多一分钟就受不住了。第九天早上,他来到熟悉的书房里。这次,上校没有跟他握手,他把所有图纸都退还给彼尔,同时说,在最近的一次审查中,他发觉设计方案不适宜发表。

虽然自己的设计屡受挫折,但彼尔此后还是遇到了一个贵人,那就是称他为幸运儿的萨洛蒙先生。萨洛蒙的家就在哥本哈根市中心勃列德加德街上一幢独立的房子里。彼尔在这里受到了热烈的欢迎。萨洛蒙夫人的哥哥杰利弗先生对彼尔说:“工程师先生,如果您能常来玩,您可能会打心底里感到高兴。”他们还来不及交谈几句客套话,冬季花园的门就打开了,从里面传来以响亮的颤音结尾的热情歌曲,在门槛上出现了萨洛蒙小姐娜尼。她年轻、娇艳、迷人,像是东方的舞蹈女郎。她跳着走出房间去上音乐课了,彼尔感到若有所失。但这时,他突然又看到一个女人,她穿着黑色的衣服。“这是我的女儿雅柯芭。”萨洛蒙太太介绍说。雅柯芭看上去比她妹妹大几岁,身材也高一些,苗条一些,有一张表情明朗的犹太人的脸。她除了外貌不讨彼尔喜欢之外,性格还十分傲慢。

这年春天,彼尔经常去萨洛蒙家,他主要是为娜尼才去的。一天傍晚,娜尼去赴宴了,要在一小时以后才回来。彼尔想等娜尼,雅柯芭就同彼尔面对面地坐在有金属饰件的珠母台面的八角形台子边。雅柯芭忽然问,出身于宗教家庭的彼尔怎么忽然想到从事如此具有实用意义的职业,成为一名工程师。“您不喜欢这样吗?”彼尔不正面回答,却向对方提出了问题。“干吗要不喜欢?”接着,雅柯芭兴致勃勃地谈到了科技工作在解放人类事业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因为借助蒸汽机、电报和轮船可以消除各国之间的距离,与此同时,科技工作可以促进矛盾的消除。这是为实现把世界上各族人民兄弟般团结起来这一人类自古以来的理想迈出的第一步。彼尔偷偷看了雅柯芭一眼,脸上顿时泛起了红晕。她的话好像闪电,照亮了思想上遥远、陌生的领域,像诱人的新发现那样呈现在他面前。“真是个聪明的姑娘,聪明的姑娘!”望着她那清秀的、神秘莫测的面容,彼尔不止一次这样想。一种想向她倾诉衷肠的强烈愿望控制了他,使他无力抗拒。于是,他谈到了他的童年,谈到了他和亲人们之间永远无法改善的关系,虽然是用滑稽可笑的语调说的,但却如此真实。然后他怀着一种无法理解的感情告辞了,一路上惊恐地问自己:“我的天哪!看来我爱上雅柯芭了!”

8月,彼尔的书写完了,他念给伊凡听。伊凡对所写的内容懂得不多,但高兴得脸色都变了,他请求彼尔答应由他自费出版这本书。彼尔现在准备出国,他按“普及方法”学了几个月德语,根据预定计划,出国前向雅柯芭求婚。但他一开始就不走运,因为他选择的是最不利的日子。下午2点不到他抵达斯科夫巴肯别墅时,已经是宾客盈门,大家都来祝贺萨洛蒙先生的三女儿罗扎莉雅15岁的生日。除了许多女亲戚和罗扎莉雅那一大群穿得花花绿绿的女友之外,来祝贺生日的还有萨洛蒙家的朋友,其中就有细高身材的文学副博士巴林格,他也是文学寄生虫。雅柯芭一直没有露面,她坐在楼上自己的房间里,要等到所有客人都走了,她才下楼来。她看到彼尔穿着英国式的新西装,不禁哆嗦了一下。彼尔吻起她的手来,她吓得两腿发软,甚至连抽出手来的力气也没有了。看到这情景,他立刻靠到她的身边,把她搂入自己怀中。

不久,彼尔就和雅柯芭订婚了。虽然萨洛蒙家里决定将订婚的事保守秘密,但是没多久,全城都知道了这件事。彼尔在启程前往德国前写信给雅柯芭,说:“有个人有点儿开玩笑地管我叫‘幸运儿彼尔’。我自己也从未觉得自己是命运的弃儿,虽然我碰到困难的时刻也常常抱怨命运之神让我出生在这样的地方,可现在胜利的桂冠已戴在我的头上:因为我有了你和你的爱。”

雅柯芭为了让彼尔感到意外的喜悦,乘火车来到德雷扎克镇,突然出现在彼尔的面前。彼尔惊讶得发呆,他犹豫不决地拥抱了她。几天过去了,雅柯芭和彼尔沿着陡峭的山坡,顺着蜿蜒伸展的羊肠小道登山。雅柯芭常常停下脚步来,向彼尔转过身去,拥抱他,亲吻他。他们都在春天的阳光中晒黑了。对彼尔来说,这些日子是他第二次获得生命,第二次受洗。生命突然充实饱满了,美丽动人地展现在他的面前。

一个清晨,那些曾经参加过一次会议的金融家又原班人马聚集在最高法院的律师贝纳德家中,讨论在日德兰半岛两岸开辟自由港的可能性。等到大家在已经放着图纸、地图、预算计划等东西的桌子周围坐定以后,贝纳德宣布会议开始。他通知大家说,十分遗憾的是萨洛蒙先生没有能消除比耶列格拉夫上校和彼尔·锡杰尼乌斯先生之间的矛盾,因此暂时无法指望得到上校的合作。鉴于此,与会各位对这个问题必须采取明确的立场,以期使筹建中的股份公司管理委员会的组成问题达成最后的协议。会议总算进展顺利,第二天早上,大部分哥本哈根的报纸都对这个活动寄予厚望,他们用“宏伟的全民性创举”做标题刊登文章,赞扬彼尔的设计方案。

5月上旬的时候,萨洛蒙一家已搬到斯科夫巴肯的郊外别墅去住了。不久以后,在斯科夫巴肯将举行一次盛大的宴会,祝贺娜尼和杜林的婚礼。雅柯芭知道,双亲还想利用这个机会,同时宣布她和彼尔订婚的喜讯。母亲尤其坚决主张这样做,她甚至坦白地说,他们也可考虑结婚。雅柯芭为此把彼尔带到花园里,想和他谈谈这件事。

彼尔似乎可以实现他那伟大的改革计划了。在贝纳德那雅致的、按巴黎的样式布置的办公室里,除了银行家盖洛夫和主人本人外,大家都已聚集在那里了。到会的人以交易所经纪人所特有的冷峻、傲慢的态度迎接彼尔,这使彼尔在一刹那失去了信心,他期待的不是这样的接待。他最担心的是他们想依靠他的设计来发财,因而全都死乞白赖地向他献殷勤来讨好他。可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只勉勉强强地回答他的点头致意。事情说来很简单。这些先生极其怀疑他们这样做是否明智:答应以自己的名义去支持这一还不能让人放心的冒险事业。彼尔完全失去了自制力。他在桌子上猛地捶了一拳,脸色煞白地站了起来,说:“我要提醒在座的各位先生,是你们需要我,而不是我需要你们。”

不久以后,彼尔接到母亲去世的电报,这让他伤心万分。他不得不离开雅柯芭,把装着母亲遗体的棺材送到凯尔斯霍尔姆。在那里,彼尔受到十分热情的接待,不仅皇室总狩猎官夫人和至今仍在凯尔斯霍尔姆做客的她的姐姐男爵夫人对他十分殷勤,而且主人本人也是如此。彼尔在皇室总狩猎官的房间里见到了牧师勃洛姆贝格,他的整个外貌显露出一位主教过分自信的优越感。彼尔端详牧师的女儿英格尔,她十八九岁,除了淡色的头发以外,跟父亲没有相似之处。她个子高,甚至稍显瘦长,但体态匀称。总的说来,彼尔觉得她长得妩媚动人。她的美貌使彼尔情不自禁地对这个自信的牧师有了好感。彼尔暗自想道:“像得出奇,勃洛姆贝格小姐的身材和姿态同法兰齐斯卡几乎一模一样,不过她的脸形更清秀,身材更苗条,可以说是后者的修订版。”彼尔的眼前又出现了法兰齐斯卡迷人的形象和粉刷成鹅黄色的小屋,以及涂了焦油的篱笆后面的青翠苍绿的小花园。如果细细一想,他是多么爱法兰齐斯卡啊!当时拒绝她那像春天一样清新美好的爱情,可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在凯尔斯霍尔姆度过的一个星期中,彼尔没有收到过雅柯芭的任何信息。虽然彼尔天天都给她写信,详详细细地汇报自己的起居情况,但她一直保持着沉默,没有回信。这是有原因的。雅柯芭接到从凯尔斯霍尔姆寄来的第一封信以后,就意识到再也见不到彼尔了。尽管彼尔有许多优点,但在她看来,彼尔是一个没有强烈感情,没有自卫本能的人。他固执、自私、任性,拒绝深沉和强烈的感情,拒绝占领整个身心的依恋之情,拒绝发自肺腑的热情,拒绝锻炼人和净化人的炽热的感情。既然他是这样的人,值得再为他而继续斗争下去吗?她决心和他分手。

雅柯芭的沉默终于使彼尔不安起来。他懂得,雅柯芭有权利为他这样长久的不辞而别而生他的气,何况现在看来,离开得这样长久是没有任何理由的。他向她解释说,迟迟不归的原因是至今没有把钱弄到手。每天早晨,他答应自己要去跟皇室总狩猎官夫人或她的丈夫商量,但刚一谈到事情的实质,他就不知如何启齿了。雅柯芭已悄悄离开父母的老家。她的心思一次又一次地回到孩子们身上。她希望孩子们长大以后成为名副其实的大海的儿子,成为渴望斗争的自由航海者。她逐渐懂得尘世智慧的最终出路,幸福只有依靠奋斗才能取得,也许是因为奋斗使人完完全全忘记别的一切。生活就像战斗:谁处在战斗最激烈的地方,谁就最少想到危险,最不怕流血。

后来,彼尔离开了凯尔斯霍尔姆。一来到哥本哈根,彼尔就立刻着手安排住处和处理金钱上的事务,以便以后能安心地投入工作之中。他打算向最高法院律师哈萨拉盖尔商借一千五,这个数目至少可以应付一年。虽然他现在对某些人的生活方式和永无止境地追逐财富的行径深恶痛绝,他讨厌向这些人开口借钱,但是他没有别的路可走,他没有多余的时间了:他急于重新投入工作。他准备提出将一个在哥本哈根领到的风力发动机模型的专利特许证和另一个在国外领到的水力发动机模型的专利特许证作为担保,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彼尔在弗雷德里克斯堡公园后面一条僻静的街上,向一个寡妇老太太租借了她的住宅中的一个房间。他重新坐到了寒碜的斗室里,重新为生活和未来的幸福而奋斗。他和哥本哈根富豪的女儿解除婚约的消息传到贝斯特鲁普,牧师太太打心底里惊慌起来。得知彼尔打算到凯尔斯霍尔姆来度圣诞节时,有一天晚上,已经上了床的她坦白地对丈夫说出了自己的担心,提出得想办法在这段时期把女儿英格尔打发到什么地方去。但牧师对这些意见甚至连听也不愿听。让女儿嫁给一个有这种历史的人,这样的前景当然并不能让他动心。但是按照他的说法,代替上帝去执行天意是有罪过的。圣诞节的前一天,彼尔来到了凯尔斯霍尔姆。英格尔这时怕单独和彼尔在一起,对她本人来说,对这个“她是不是爱彼尔”的该死问题,她还没有完全搞清楚。确切地说,由于没有经验,她简直弄不清楚她对彼尔的感情是否能称为爱情。彼尔见到她时不敢提出要吻吻她。不过英格尔的矜持一点儿也没有使彼尔生气,正是这种带有自尊心的羞怯一开始就吸引了他,因此他发誓要有耐心,不能有任何一点儿损伤她的尊严的举动。在牧师的书房里举行了家庭会议,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在彼尔没有通过考试之前,把订婚的事暂时保密。牧师太太特别坚持这一点,彼尔毫无怨言地服从了。他们还要他在公开之期到来之前什么也别对皇室总狩猎官夫人说。这个要求主要是英格尔坚持的。

这一年春天,彼尔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考试,幸运又一次开始与彼尔为伴了:服完第一期兵役以后,他抽到一个难得的好号码,使他不仅可以免服冬季的兵役,甚至今后可以无须服兵役了。9月底,彼尔在身心两方面都得到休息之后前往日德兰半岛,在那里隆重宣布了他的订婚喜讯。他们决定在下一年5月举行婚礼。

结婚之后的彼尔越来越不喜欢岳父的性格了,特别是当他从侧面得知勃洛姆贝格曾经卑鄙地对待他的父亲。关于这件事,凯尔斯霍尔姆的总管早就闪烁其词地向他透露过。在听说这件事以后,这种不喜欢的程度就更加深了,原来勃洛姆贝格的父亲真的住在菲英岛上的某个地方,过着极其贫苦的生活。儿子简直把老父永远关在自己的门外了。结婚并没有给彼尔带来充分的幸福,虽然不久英格尔就怀孕了,但一切如故。英格尔镇静而坚定地等待着分娩,当爸爸的喜悦和突然产生的责任感,把彼尔牢牢地拴在尘世间了。

不知不觉地过了一年,随即第二年,接着又是第三年。在乡村,时光过得特别漫不经心,不易觉察。在这里,时间过得飞快,但创造发明的事却毫无进展。彼尔对于严肃事业的兴趣越来越少,而随着兴趣的消逝,才华似乎也离开了他。过去那么健谈的彼尔现在变得越来越不爱说话了。在这种激烈的、突如其来的情绪变化中,他的抑郁症发作了。这种病症其实并不陌生,去世的皇室总狩猎官就是因为相似的病情而被夺走生命的。英格尔决定,一有机会就把这情况告诉医生。这几年他也发胖了,加上乱蓬蓬的、浓密的络腮胡子,使他显得更加苍老。他婚后一直在乡村定居,六年来只到哥本哈根去过一次。他最希望见见雅柯芭,却又害怕会碰到她。他知道她在哥本哈根为穷人的孩子们创办了一个类似修道院的学校。一天,在浏览报纸时,他无意中看到,在日德兰半岛最西部的一个区里,有人招聘一个道路检查员。这则广告一直盘踞在他的脑中,并不是这工作本身吸引着他,根本不是,更不用说那微薄的薪资了,而是因为这个边远地区不可抗拒地吸引着他。

彼尔最终当上了道路检查员,直到终老。沿着从奥德苏通往提斯特德的大道,在那有着许多阴暗沼泽的伊德比尤镇,怒吼的暴风一年四季都在那里盘旋,即使是在夏天,羊群有时也会因为吃不到饲料而死亡。

很多年后的一天,从镇子上一条街道的最后一所房子里抬出一具棺材,里面装着一个上了年纪的人的尸体。死者在这里已经住了好多年,这些年一直激起周围的居民对他的好奇心。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因为他从来不谈自己过去的事。他没有家眷,孤独地和一个年老的女管家、一匹老马、十来只母鸡住在这一所大房子里。他是个默默无闻的普通人,但有很多书。他履行道路检查员的职责,这里的道路从来没有像他任职时保养得那么出色过。死者的两个哥哥,部长别尔哈尔德·锡杰尼乌斯和大司祭托玛斯·锡杰尼乌斯都来参加他的葬礼。使两个哥哥非常惊讶,同时又十分伤心的是死者遗嘱上写着,他把全部钱财遗赠给“雅柯芭·萨洛蒙所创办的那间设在哥本哈根的,不受教会管辖的学校”。

大地的成长

[挪威]汉姆生克努特·汉姆生(1859~1952),挪威小说家、戏剧家和诗人。192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他出身于农民家庭,童年时期在边远的洛福顿群岛度过,并未受过正规教育。15岁时他就开始独立谋生,同时开始写作,十几年间靠打零工勉强糊口。1890年,他以小说《饥饿》在文坛崭露头角。这部作品的抒情文体对欧洲一些作家影响很大,这也使汉姆生在挪威文学界获得巨大声誉。此后他陆续发表了一系列作品,著名的有《神秘》《牧羊社》《维多利亚》《大地的成长》《在蔓草丛生中的小径》等。他信奉德国哲学家尼采的哲学,亦曾在各大报纸上发表赞扬希特勒侵略行为的文章。德国侵略挪威后,他仍然继续这一行为,也不出所料地引起巨大的争议。1946年,他被挪威最高法院判为叛国罪,被软禁在奥斯陆一家老人院,此后他在这家老人院逝世。尽管如此,这并不能抹杀汉姆生的成就。如今,挪威人已经学会了一分为二地看待汉姆生:批判他的政治观点,纪念他的文学遗产。《大地的成长》是汉姆生成熟时期的代表作,标志着他的创作走向了顶峰。汉姆生的哲学思想受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主张回归自然,反对欧洲现代文明的思想,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大地的成长》中,作者在对自然和劳动赞美的同时,也反映出肯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保守观念。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篇在土地上生长繁衍、生生不息的优秀篇章。正是由于这部里程碑式的作品,汉姆生获得了192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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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漫长而崎岖的路,穿过荒野,一直通向森林。这条路到底是谁开辟的呢?当然是人,是第一个来到这里的男人。在他到来之前,这里恐怕没有路。这个人来了,他一直朝北方走着。他带着一个口袋,口袋里装着食物和几样工具。他是一个强壮而粗犷的男人,长着硬邦邦的红胡子,脸上和手上还留着些小小的伤疤。他从山上一直往下走,到了一处青翠的山坡,山脚下有一条溪流在隐约闪光。这时,他突然看到一片草场和林地。于是,他停下来,拿出一件铁质工具,这里铲铲,那里挖挖,发现这是优良而松软的沃土,因为堆积了千百年的落叶和朽木而腐熟了的带着泥土气味的肥土。他看着这一切,高兴地点点头,发现自己已经找到了理想的栖身之所。是的,他要在这里住下来,在这里生活。他白天在这里活动,到了晚上就睡在用松枝堆成的床上。他在一块悬空的岩石下面吊一张用松枝扎成的床,把这里变成了自己的家。从此,他每天都有足够多的活要干。他把桦树皮压平、晒干,当积累到一大担时,就走很远的路把它们运到村子里去,将它们当作建筑材料卖掉。然后又回到山坡上,带回一袋袋新的食品和工具,有面粉,有猪肉,有一口炊锅和一把铲子。

不久以后,有个过路的陌生人从这里经过,对他说:“你要常住在这里吗?”“是呀。”这人说。“你叫什么名字?”“伊萨克。你知不知道哪里有女人愿意来帮忙的?”“不知道。要是遇见的话,我会给你传个信的。”

春天来了,他一直都在他的那块土地上干活,种马铃薯。后来,他的两只母山羊各自产了一对小羊羔,使这个地方一共有了七只羊。再后来,他一直想找的帮手终于来了,他所需要的那个女人。这是一个大个子、褐色眼珠的姑娘,她的名字叫英格。她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身材丰满而粗犷,有一双能干的手。是的,她做了他的老婆,现在这个独居的单身汉过的是另外一种生活了。这个女人是兔唇,说话时出奇的不清楚,又总是把脸蛋儿歪向一边,但伊萨克觉得这没关系。他心里清楚,要不是她的嘴唇破了相,她才不会到他这儿来呢。说到长相,他自己也其貌不扬,英格见到他时没有立即跑开真是一件怪事呢。

英格从娘家带来了不少东西:衣服、一面镜子、一串精美的玻璃珠子、一架手纺车和一个梳毛器。后来又带来一头叫“金角”的奶牛。他们建造了新居并搬了进去,将牲口关进了原来那间泥炭小屋里。这两位荒原上的建设者干得还真是不错,这确实是个奇迹。

不久以后,金角产下了小牛犊。这是荒地上一件了不起的事,伊萨克和英格都很高兴。“它长大后会是一头好得不得了的奶牛呢。”英格说,“我们叫它什么名字好呢?”伊萨克说:“当然叫它‘银角’嘛,还有什么别的叫法?”他们有了足够的东西以满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需要,看起来他们已经很富裕了。这年冬天,伊萨克在他的木料堆旁徘徊思考,终于把一切都考虑妥当了。他将在山坡上开垦出更多的土地,把它整平;他将砍伐更多的树木,夏天晒干之后,等冬天下了雪,就可以装上满满两车,用雪橇把它们拖到村里去。他的计划真是很完美,伊萨克这样想。

一次,伊萨克驾着租来的马和雪橇,拖着木材静悄悄地离开家。第三天,他归还了马和雪橇步行回家,发现屋里有一种奇异的嘈杂声,原来是有个小孩在哭叫,他的老婆英格居然静悄悄地为他生了个男孩。

到了5月初,家里来了一位客人。一位妇女翻山越岭来到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她是英格的一个亲属,不过不是近亲,她叫奥琳。“要是你愿意过来帮助我们,奥琳,你可以随时过来。”英格说,“或者,一有空你就到我们这里来住几天,当我们不在家时为我们照看一下牲畜。”奥琳欣然同意了。说话间,英格从绵羊身上剪下一捆羊毛送给奥琳,奥琳小心谨慎地收着,这一切都是瞒着伊萨克的。

伊萨克把时间全花在地里的工作上。他新开垦出了一些土地,清除树根和石头之后,便开始耕地、施肥、耙地。对一个土地耕作者来说,他总想把自己的土地摆弄得像块天鹅绒地毯一样才肯收手。他等待了一两天,看来要下一场雨了,然后他开始播种他的谷物。他撒每一把种子都是小心翼翼的,唯恐这些小小的谷粒不能够健康生长,抽穗,结出更多的谷粒。然而,持续的干旱几乎把种粮食的田地烤晒得焦枯了。白天,伊萨克无数次仰望天空。也曾有好几个傍晚,天色看起来很像要下一场暴雨,可是一两小时之后,一切又跟以前一样,雨水毫无希望。直到9个星期之后,上帝才赐给人们一场足足下了16个钟头的大雨,英格看着马铃薯地,从缺裂的嘴唇中说出了充满希望的话:“它们还有5个星期的生长期呢。”尽管她说话时发出了一种嘶嘶声,像是从一个漏孔漏出蒸汽时一样,很难听。但在这未曾开垦的荒地,也同样是一种安慰。她任何时候都是一个愉快而高兴的人。“我希望你安排时间另外做一张床,”她对伊萨克说,“因为我们又有了一个孩子。”一个漆黑的夜晚,伊萨克从森林回到家里,英格已经熬过来了,她生下了另外一个孩子。此刻,这个孩子正躺在床上呢。她不是那种人们称之为生育能力较差的人。生个孩子对英格来说还真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她长得不好看,在整个少女时期她都因为这个原因而饱受痛苦。她也曾被人们撇在一边,根本瞧不上眼。现在,她的时运到了。她正处于一个新的生命阶段,她不断地生育孩子。伊萨克,她的丈夫,还是跟从前一样,诚恳认真而又呆头呆脑,但他现在生活得比以前要好了,而且他对此感到非常满足。当大公牛长成一头巨大的牲畜,要消耗过多的饲料时,英格有意把伊萨克支走,让他把它带到村子里去交换一头牛崽来喂养。她就是趁伊萨克不在的时候将孩子生下来的。她听到床上有一种奇异的哭声,一看,真是糟糕,又是一个女孩,而且跟她的嘴巴一模一样。英格用了不到10分钟就生下了这个女婴,然后迅速把她给弄死了。

奥琳又一次来拜访他们。这一次,英格一开始就怀着敌意迎接她。“我要一勺子打破你的脸!”打她?对的,英格打了奥琳,把她打得鼻青脸肿,而且在流血。因为她认为,自从她有了伊萨克,有了两个强健的男孩,奥琳就忌妒得睡不好觉。在英格怀第三个孩子时,奥琳有意送一只兔子,正是这个不祥的动物,使她的孩子生下来就是兔唇。当年她母亲生她时也曾看见过一只兔子。

时间一天天过去,10月的一天,乡长带着一个男人来了,这个男人手里夹着一个手提包,一副领导干部的模样。从此,法律闯进了他的家门,这是来调查英格杀死自己孩子的案子的。对此事的调查进行了一些日子。英格被叫去秘密审问,她对一切都供认不讳。按照刑法,她该判终身监禁。当她泪痕满面地解释说,她不忍心让那破了相的孩子活下来在世上受苦时,地方法官静静地、严肃地点了点头。“但是,”法官说,“想想你自己,你也是个兔唇,可这并没损害你的一生呀!”“感谢上帝,是没损害。”她只说这么多。她无法把她孩提时代、少女时代所经受的许多痛苦告诉他们。尽管人们同情她,但她还是被判了8年徒刑。妻子被判监禁,伊萨克觉得自己堕入了无尽的黑暗。

伊萨克办理了买地手续,将那些经他开垦的属于他的土地赋予法律条文。在他的土地与国家的土地之间,划出了一道清楚的界线。伊萨克付给地方政府一笔钱,被他取名为“塞兰拉埃”的土地将写入地契登记入册。光阴似箭!对,当一个人年岁大了的时候,他总会有这种感觉的。但伊萨克还不老,他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让那铁一般坚硬的络腮胡子长得满脸都是。这块荒野上的单调情景,时不时为一个路过的拉普人或是一头出了问题的牲口所打破,接着,一切又复归如旧。有一次,前任乡长吉斯勒也来了,还带了两个人,他们随身带着镐、铲等采矿工具。他问起伊萨克两个孩子玩的那些挺沉的小石块究竟是什么,他同那两个人这里叩叩那里敲敲,最后确定塞兰拉埃这个地方居然埋着铜矿。伊萨克将自己的境遇告诉前乡长。吉斯勒对他说:“土地的事只是小事一桩,你很可能有成千上万的收入呢。”对英格的遭遇,前乡长也很关心,“可以重新提出这个案子,很可能会使刑期改得短一些,或者我们打报告要求赦免。”伊萨克对吉斯勒说,英格来信说,她在那里又有了一个女孩。吉斯勒吃惊地说:“这么说他们带走她时她正怀着身孕呢,他们是没有权力这么办的,这是应该让她早些出狱的理由。”

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塞兰拉埃又一次来了客人:一位工程师、一个工头和两名工人。他们又一次翻山越岭来到这里,目的是要铺设电报线路。这会使这块地方不再荒凉,而见识见识世面也会使这里变得更加开明起来。工程师对伊萨克说:“很可能会让你来当这两条线路的线路员,这会使你一年有25元的收入呢。”“那不行。”伊萨克说,“我一年有三季要在地里干活,没时间去做别的事情。”“你在地里干一天活所得的钱,能比为我们工作一天所得的钱多吗?”“嘿,这我也说不准。”伊萨克回答说,“我是在这里靠土地生活的。我有一家几口人要吃饭,有许多牲畜要饲养——我们是靠土地养活的,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

英格入狱后,奥琳住在他家,帮他照料两个孩子。两个小家伙在肮脏和无知的乐园中成长,小西维特是个逗人喜爱的孩子,埃莱塞乌斯显得更加灵巧,更加深沉。然而奥琳多嘴多舌、无事生非,常使伊萨克大发雷霆。伊萨克还发现少了一只母绵羊,他心里有数:肯定是奥琳偷走的,她完全是个贪婪的坏女人!可是英格不在,奥琳就变得不可或缺了。

一天,吉斯勒又来了,他到这里来其实是要买伊萨克山上的那块土地,因为那里有铜矿。他带来了关于英格的好消息,英格的案子已经送呈到国王那儿去了。在狱中,英格生的女孩被放在外面一家正派人家抚养,英格的嘴巴的麻烦事也给解决了,她接受了手术,并且在狱中学会了缝纫、裁剪、染色等工作技能。吉斯勒给了伊萨克200元,作为山头上那块不毛之地的代价,这比伊萨克当初买下整个塞兰拉埃的价格还高出一倍。这对伊萨克来说,无论如何都是个奇迹。

英格带着小女孩莉奥波尔丁乘着邮船回来了,现在她已不是兔唇,穿着奇特的衣服,看起来新奇而又漂亮。英格随身带来了一个奇形的漂亮匣子,她告诉丈夫,那是缝纫机。奥琳走了,英格重新操起家务活,家里发生了惊人的变化,甚至那座泥炭糊的旧棚子的玻璃窗也擦干净了。不过她对干这种活没有先前那样热心了,她跟城里人学到了不少本领,不好好使出来就太可惜了。她摆弄她的纺车和织布机,比以前更麻利。但她对缝纫机更感兴趣。她关心孩子们,教会他们做各种事情,使他们受教育,让两个男孩识字,学习文化知识。没过多久,就有许多人来拜访英格了。有一两位妇女出于好奇,专门从山那边跑过来拜访。英格见过世面,待人和气,肯帮助人,手工又精巧,不用样子也可裁料。这一年接近年尾时,村里几户有名的人家请英格上门去做衣服。英格忙不过来,她同丈夫商量,要雇个帮手——女仆,这使伊萨克吃了一惊。英格却说:“城里的主妇都有仆人的。”

那年夏天,塞兰拉埃终于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安装电线的工人现在已经远远离开那块荒野地,一天夜里,走在前面的那一队人来到了伊萨克的农场,要求投宿。他们被安置在大仓库里过夜。当天晚上,这地方就不那么安静了。工人们在这儿跳起舞来,30个男人缠着英格狂欢乱跳。舞会结束后,伊萨克发现英格同另一个人坐在林子里的石楠树中。他心里极为烦恼,却默默忍着没有发作。

伊萨克的农场有了发展,而且还办了一个锯木厂。两个男孩也已经长大。在英格安排下,大儿子埃莱塞乌斯被送到城里,在来架电线的工程师的办公室里找了个职位。小儿子西维特成为伊萨克的得力帮手。不仅如此,自从伊萨克在这儿开荒定居开始,如今已有7户人家在这里占有土地,人数也有五十多了。

春天的时候,从瑞典来了一些工程师和工人,准备修路,搭建工房。他们干着各种各样的工作,包括爆破,平整,运输食品,租用马队,与海边的地主办交涉等。开矿工程给荒原带来繁荣景象。一个叫阿伦森的商人在这里开了一个叫“斯多堡”的店,生意做得真够大的。英格卖着牛奶和农产品,忙得不亦乐乎。他们财源滚滚,到处都生气勃勃,但伊萨克步履沉重地到处走着,在地里干活,周围的一切都不能使他分心。

每逢星期日,都有人成群结队地从林子里一路上山来,去观看那奇妙的地方。几乎每个人都见过这矿区和它的奇迹。最后,英格也穿上盛装,戴上金戒指等首饰,亲自上山了。她还没开始发胖,身段依旧很好,高挑的个子,仍旧很中看。工人们对她很亲热,这使她很满意。一些厚脸皮的男人还挨到她身边,轻轻地捏捏她的胳膊,但英格一点儿也不反感。青年矿工古斯塔夫抓住英格的手,握得过于亲热,使得英格顿时感到一阵感情冲动。

吉斯勒听到风闻,矿上的试采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他准备来矿上看看。这时,试采暂停了,矿工们一个个地下山,他们被解雇了。古斯塔夫梦寐以求的机会来了,他正好到塞兰拉埃帮伊萨克建牛棚,和英格见面。这天,伊萨克找英格,要她准备接待吉斯勒,可是英格已陷入情网,同古斯塔夫爱得发狂,他们双双采莓子去了。她把裙子撩得高高的,露出匀称的双腿。他们在灌木丛中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偷情去了,几小时过去,他们还没有出现,可能是睡着了,就在这树丛中间睡着了。真是奇妙,远在这荒野之中,仿佛置身在伊甸园里。不久,矿上的工程全停了,高原上又是死一般的寂静。古斯塔夫要走了,他这种人肯为了英格待在这里浪荡下去吗?英格垂头丧气,心里很难过。对她来说,这是一次秋天的闪光,她已完全被迷住了,只想品尝、欣赏那种欢乐,可这一切都这么短暂。夜晚,内心充满难诉的怅惘的英格用一只胳膊支着身子说:“我不是个好妻子。我十分难过。”伊萨克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但他知道她是独一无二的女人。“别哭了,宝贝。”伊萨克说,“我们谁也没法尽善尽美呀。”

埃莱塞乌斯到城里闯荡没有成功,回到家里又不能适应艰苦而乏味的农业劳作,整天摆着一副绅士派头。他带着病态的、非正常的耐心隐藏在树丛中,窥探年轻的农场主阿克塞尔的女仆巴布罗的那座棚子。然而几乎要把他气死的是,他看到阿克塞尔和巴布罗双双走出棚子,他们相亲相爱,连走路时也互相紧紧搂抱着。埃莱塞乌斯望着这对情侣,自己仿佛被彻底摧毁了。

没过多久,巴布罗的事不知怎么露馅了。她怀了孩子,生下后就溺死了,阿克塞尔为小尸体挖了坟墓。整整一个夏天,奥琳守候着每一个过路人,和他们悄悄说话,点着头,私下里把一切都告诉他们。“我说的话可千万别传出去啊。”每次她总要这样嘱咐别人。奥琳还不止一次下山到村子里。现在,流言蜚语出来了,飘飘忽忽的,就像一层雾,飘到人的脸上,钻进人的耳朵。乡长只好过问此事,巴布罗被捕了。阿克塞尔又去向前乡长吉斯勒求助。吉斯勒与公诉律师交谈后,知道没有干预的必要了,因为律师告诉他:“我认为我们已对杀婴案采取更为人道的看法了,近来大体上是这样。如果由我判决,我决不会判这姑娘的刑:根据本案的情况,我连定罪的要求也不能提出。”巴布罗坚持称她掉在溪水里生下孩子,孩子生下后就溺死了。结果法庭宣布她无罪释放。巴布罗案件的结局使奥琳很不高兴,她觉得这种偏袒不符合基督教义,因而感到愤愤不平。

埃莱塞乌斯买下了阿伦森拍卖的斯多堡小店,他用的是伊萨克卖掉铜矿土地的钱。他对前途的看法已多少有了改变。说来说去,在山区当一个贸易站的老板并不太差。他本人到全国各地旅行时,有一位伙计帮他做着一切事情。他是个怪人,再也不喜欢姑娘了,不去追逐风花雪月,对那些风流韵事完全失去了兴趣。是的,但他毕竟是“总督”的公子,所以旅行要坐头等车船,还大宗大宗地买进货物。每次回来,他都要更时髦一点儿,好以此接近大人物。

那年春天,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矿上复工了。铜矿几经易手,一位瑞典矿主把人、炸药和钱都带来了。连阿伦森也回来了,他打定主意要从埃莱塞乌斯手中赎回斯多堡。埃莱塞乌斯花钱太多了,他进了许多棉布、洗礼帽的彩色缎带、黑白相间的草帽,还有长烟斗,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山区可从来没人买那些东西,村里的人只在没钱时才去斯多堡,而且多是赊账。为了埃莱塞乌斯,为了他那家店,还有他漫天飞的长途旅行,伊萨克已垫付了不少钱,从矿上得来的财富现在已所剩不多了。以后怎么办?埃莱塞乌斯决定再次出走,他要去美国。他这一走再也没有回来。

奥琳如今已是一个老太婆,岁月在她身上无情地留下了痕迹。这个把东家长西家短穷聊一通作为她的特权的老怪物,在一天晚上自生自灭了。当第二天早晨人们进去时,她已浑身冰冷。而她忌恨不已的阿克塞尔与巴布罗看起来倒十分圆满,巴布罗又来到了阿克塞尔的身边,他们结婚了。西维特仍像他父亲那样,做着田地里应该做的一切。这一天,由伊萨克未来的小女婿安德森带队,把他租用的斯多堡店里的货物装进麻袋里,送到矿山销售。西维特也加入了送货队。他们一直走到正午,停下来吃了一顿饭,又继续走到傍晚。然后他们宿营,生上一堆火,躺下来睡一会儿,第二天吃过早餐,继续赶路,下午到了几处矿区,但没见到矿工。他们这才知道,矿又关闭了。好在村民与矿工手中还有钱,一连三天,商队都在卖货,麻袋里的东西卖光了,这次生意真是成果辉煌。他们启程回家,到塞兰拉埃时,伊萨克已开始播种了。气候很适宜,空气湿润,太阳不时露一下脸,天空中悬着一道巨大的彩虹。

伊萨克在播种。一身穿戴全是自家产的:自己的羊毛制成的衣服,自己的牛皮制成的靴子。他的脸上,头发和胡子连成了一圈,像一把扇子。这就是伊萨克,那位“总督”。从身体到灵魂,他都是一个耕作者,一个不知疲倦的庄稼汉。他是一个来自过去的幽灵,但指向的却是未来,他是一个最早的拓荒者,荒野中的定居者。他有900多岁的高龄,却又是一个活生生的现代人。

是的,卖铜矿所得的财富现在已经一个子儿也不剩了,那些钱都被挥霍一空,烟消云散了。矿业已停,群山死气沉沉地躺着,这里又变得荒无人烟,谁还能从那笔飞来横财中保留住多少呢?但阿尔门宁大荒原仍在,上面又添了10户人家,并且还吸引着许多人前来。伊萨克在播种,傍晚的阳光照在他撒出的种子上,形成一条闪闪发光的弧光,种子落在地上就像溅落的粒粒黄金。西维特耙地来了,然后是磙地,然后又是耙地。森林和田野在观望着,一切都那么神圣,那么有力。他胸有成竹、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叮当叮当的牛铃声从远处的山脚下响起,越来越近。牲畜要回来过夜了,15头牛,还有45只羊,一共是60头牲口。女人们带着奶桶出来了,英格在家里走来走去,像一尊灶神在照料着厨房里的炉火。她曾在城里住过一段,但现在已经回家了。世界是宽阔无垠的,麋集着无数的微不足道的尘粒,英格就曾是其中的一粒。在整个人类之中,这算不了什么,只不过是一颗尘埃而已。随后,暮色降临了。

克兰比尔

[法国]法朗士阿纳托尔·法朗士(1844~1924),法国作家、文学评论家、社会活动家。他生于巴黎一个书商家庭,少年时便置身书海,博览群书,为此后的写作奠定了基础。1873年,法朗士出版第一本诗集《金色诗篇》,此后他以写文学批评文章成名;1881年,随着《波纳尔的罪行》的出版,法郎士名声大噪。他的作品常怀着深厚的人道主义感情,在政治上始终站在穷人和被压迫者一边。他的其他代表作品有小说《黛丝》《诸神渴了》等。法朗士65年创作的杰出成就,使他成为“一位真正的文坛宗师”,他那“博学、富于幻想,清澈迷人的风格,还有他融合讽刺和热情所产生的神奇效果”,以及他创作的众多著名的人物形象等,为他在国内外赢得了极高的声望。为了“表彰他辉煌的文学成就,其特点是高贵的风格、深厚的人类情感、优雅的真正高卢人的气质”,法朗士于1921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24年,法朗士逝世,法国政府为他举行了盛大的国葬。法朗士1901年发表的《克兰比尔》被认为是他中短篇小说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一个善良、勤劳的小贩无辜地受到警察的迫害,影射与抗议当时一桩社会公案的核心人物德雷福斯被诬陷的事实。在法国,克兰比尔这个艺术形象也已成为贫苦、不幸者的典型。小说所具有的深刻内涵与反讽意味令人惊叹,与欧·亨利的名作《警察与赞美诗》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 ⊙ ⊙———————————————一法律的庄严

对每个人来说,司法官以至上的人民的名义所宣告的每一个判决都具有全部法律的庄严意义。因此当小贩克兰比尔由于侮辱了一个警士而在督察裁判所受审讯的时候,他立刻明白了法律是何等庄严的东西。他在那个华丽而阴森的大厅的被告席长凳上坐下之后,首先看见的是一帮威严的人群,他们是法官、书记官、穿着长袍的律师和许多宪兵,然后是一道板壁后面许多不声不响的旁听人。再看看自己呢,却占据了一个高高的座位,好像这样便能够在各位法官面前听审。庭长蒲里司坐在大厅一头的两位陪审官的中间,他的胸前挂着银质棕榈勋章。一座代表法兰西共和国的玛里亚娜半身像和一座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像悬挂在裁判席的上头。总之,天上和人间的所有律令都高悬在克兰比尔头上,这令他感到非常害怕。他是没有哲学头脑的人,所以并不追究这半身像和十字架究竟有什么意义,也不去想耶稣与玛里亚娜在法庭上是否能够和谐共处。其实这正是他应当考虑的事情,因为教皇的教义和罗马教廷的法典在许多地方是与共和国的宪法和民法相抵触的。据我们所知,早年颁布的教皇通牒汇编并没有明令取消。基督创造的教会仍和当年一样教导着人们说,只有教会任命的职权才是合法的,可是法兰西共和国仍然自以为不属于教皇权力管辖。所以克兰比尔颇有理由这样说:“诸位法官,鲁贝总统的话既然没有人听从,那么悬在你们头上的基督便可通过主教联席会议和教皇陛下否定你们的职权。基督之所以在此地有个位子,便是要你们记得取消你们权力的那个教会的权力,否则他在此地占个位子便是毫无意义的事了。”

对于这番话,蒲里司庭长也许可以这样回答:“被告克兰比尔,法国各代君王和教皇一向是说不到一块儿的。13世纪法王菲利普四世的首相诺迦莱被教皇明令开除教籍,但并没有因为这点儿小事就丧失了他的政权。法庭里挂的基督不是格雷瓜尔第七或鲍尼法司第八两位教皇的那个基督。此地的基督可以说是《圣经》里面的基督,对于教廷法典是一字不知的,并且也从来没听人谈起过什么通牒汇编。”

克兰比尔听了这番话当然可以这样回答:“《圣经》里面的基督是一个很有民主思想的人。再说他所身受的裁判,1900年以来信奉基督教的各民族一向认为是法律上的一个严重错误。所以,庭长先生,若以基督的名义来裁判我,我相信连48小时的监禁你也不敢判我的。”

但是克兰比尔不管对历史、政治或社会都是一概不加考虑的,他只是惊愕而已。他周围的那个人群使他对司法产生了崇高的敬意。他心里充满了敬畏,全身沉浸在恐惧之中,已准备把他个人犯罪的问题完全交付给法官处理。他虽然扪心自问,觉得自己无罪,但是他觉得面对着象征法律的各种东西及社会惩罚罪人的执行者,一个卖菜小贩的良心是多么渺小啊!并且他的律师也早已让他开始相信自己不是没有罪的人,何况法官那迅速而简要的审讯使得压在他身上的那些罪行又变得格外醒目。二克兰比尔的意外事件

克兰比尔是个在街上叫卖蔬菜的小贩。他推着小车满城跑,喊着:“白菜、大萝卜、胡萝卜!”碰上有大葱的时候,他就喊:“成把的龙须菜呀!”因为穷人的龙须菜就是大葱。可是10月20日那天,中午的时候,他正沿着蒙玛特街往下走,那位巴耶太太,也就是“保护神”鞋店的老板娘,此时走出了她的店门,来到青菜车子的跟前。她满不在乎地掀起一把大葱说:“你这大葱可不算好。多少钱一把呀?”“15个铜子儿一把,老板娘。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了。”“15个铜子儿,3棵坏大葱?”

她一赌气把那把大葱扔回小车上。

就在这时,64号警士冷不防走过来,对着克兰比尔说:“喂!推着车走开吧,这里不让卖菜!”

50年来,克兰比尔从早到晚就是这么推车卖菜,但对于这样一个命令,在他看来,还是很合法的,并且是合情合理的。他心悦诚服地听从了这个命令,因此催促老板娘要买什么赶紧买。“买东两总得挑选挑选啊!”鞋店老板娘尖酸地说。然后,她把所有大葱全都摸了一遍,才留下她看着顶好的那一把,紧紧抱在怀里,就仿佛教堂里画幅上的圣女贴胸紧抱着光荣棕榈似的。“我给你14个铜子儿。这已经很多了。我还得上店里拿去,身上没带着。”她抱着大葱回到店里,可是一位买鞋的太太抱着一个小孩,已经比她先一步走进了店堂。

这时,64号警士又第二次对克兰比尔说:“喂!推走!”“我等拿钱呢。”克兰比尔回答。“我没叫你等钱,我叫你推走。”警士用很坚决的口气说。

可是那老板娘正在店里给一个18个月大的小孩试穿一双蓝色的鞋子,孩子的母亲还直不耐烦。柜台上摆着大葱,绿油油的葱头露在外面。

克兰比尔在街上推车推了半个世纪,他早就学会了忍耐和服从,尤其是当命令出自一位政府代表时。但是这一次,他处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一面是义务,一面是权利。他是没有法律头脑的,不懂得一种社会义务是不能因为他要享受一种个人权利而随便免除的。他太重视他那收入14个铜子儿的权利,对他的义务却照顾得不够;他的义务是推起车子向前走,一直向前走。因此他仍然待在那里。

64号警士并没有动怒,第三次,还是从容不迫地命令他推车走开。64号警士的习惯和他的上司孟都西恰好相反:孟都西老是恫吓,可从来不罚。他呢,告诫的话极少,而带去法办的那一套把戏却来得挺快。他的性情就是这样,虽然有点儿阴险,倒是一个挺好的公务员,一个忠贞的军人,和狮子一样勇敢,和婴儿一样驯顺,他只知道执行命令。“你没听见吗?我叫你推走!”

然而,在克兰比尔看来,逗留在此地的理由实在是太大了,不能不算充分。他直截了当、不加任何修饰地提出了一个理由:“喂!我不是告诉你我在这儿等钱吗?”

64号警士就说:“你要我办你个违警吗?若是那样的话,你就好看了。”

听了这话,克兰比尔慢吞吞地耸了耸肩膀,凄然地看了看警士,然后又看看天。这一看的意思就是说:“老天爷在上!我是一个藐视王法的人吗?我敢瞧不起管辖我这小贩行当的那些章程法令吗?清早5点我就在菜场的方砖地上站着了。从7点起,我就推着车走,双手在车把上磨得发烫,一边走一边还喊着‘白菜,大萝卜,胡萝卜’!我已经是过了六十的人,实在是累乏了的人,你还问我是不是要举反叛的黑旗,你这玩笑开得太厉害了。”

也不知是警士没明白他这一看的意思呢,还是从中看不出可以饶恕他违抗命令的理由,总之,这警士依然用一种粗暴而短促的声音问他是否听懂了他的话。

可是正在这个时候,蒙玛特街上的车辆拥挤极了,各种车子你挨我,我挨你,仿佛粘在一起拆不开了。马上,喊叫声跟咒骂声就响成一片。公共马车上的车夫认定克兰比尔是这阵拥挤的祸根,便骂他“臭大葱”。这时候人行道上挤着很多看热闹的人,都在一心一意看吵架。警士发觉有人注意自己,更是一心想卖弄权势,说着便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油腻的笔记簿和一支短短的铅笔。

克兰比尔正在继续想他的心事,并且只是听从他内心的一种力量。况且那个时候,他也没法前进或后退了,他那辆车的车轮不幸和一辆送牛奶的车子的轮子纠缠上了。

他乱抓压在鸭舌帽底下的头发,喊道:“我不是告诉过你,说我等我的钱吗?我真是太倒霉了!晦气,晦气!真糟糕!”

虽然这些话表示的是失望而不是反抗,但64号警士却认为这是辱骂了他。又因为在他看来,一切对警士的辱骂总不外乎“该死的母牛”。这是比较惯常的,简直可以说是教义所规定的方式。因此64号警士不知不觉地将克兰比尔的话在这个方式之下听进了耳朵,并且把它加以具体化。“啊!你骂我‘该死的母牛’!很好,跟我走吧!”

克兰比尔在极度惊愕和焦急之下,睁着两只被太阳晒红的眼睛看着64号警士。他双手交叉在穿着蓝色短褂的胸前,扯开嘶哑的嗓子喊着:“我说了‘该死的母牛’吗?是我说的吗?唉!”

店里的伙计们和孩子们看见警士要把克兰比尔带走,都高兴得大笑起来,因为这些人一向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可是有一位老人满脸凄凉的神情,穿着一身黑衣服,戴着一顶大礼帽,分开人群的圈子,走到警士身旁,很和气,但是也很坚决地低声对他说:“你弄错了,这个人并没有骂你。”“少多管闲事。”警士回答。他并不说恫吓的话,因为跟他说话的是一位衣冠楚楚的人。

那个老人还是很镇静、很坚决地替克兰比尔分辩。于是警士吩咐他到区里去解释。

这个时候,克兰比尔一直在喊:“那么,我是说了‘该死的母牛’了,唉……”

他正说着这些表示惊异的话,那位鞋店老板娘巴耶太太手里拿着14个铜子儿,向他走来了。可是64号警士已经抓住他的衣领。巴耶太太心想一个即将被带到区里法办的人的钱是用不着还的,就把14个铜子儿又放回到围裙袋里。

克兰比尔突然间看见自己的车子被扣押了,自由没有了,立刻感到脚下陷入了无底深坑之中,太阳也昏暗不明了,心里郁闷不已。见了区长,那位老人声明自己因车辆拥挤被阻挡在街心,亲眼看见这场争吵。老人敢断言警士并没有挨骂,完全是他自己听错了。老人报告了他的姓名和头衔。他是达维·马吉博士,昂朴士巴雷医院的医务主任,曾得过四等荣誉勋章。要换在别的时候,这样一个证人就足够使区长明白案子的内情。然而在那时的法国,学者是没有人信任的。于是,克兰比尔的逮捕便执行了。他在拘留所过了夜,第二天早晨坐上囚车,被转到了看守所。

他对坐牢既不觉得痛苦,也不觉得羞愧,甚至觉得监狱是必需的。他还觉得监狱的四壁和方砖地都很干净。他说:“要说干净,这地方可真干净。说真的,简直可以在地上吃饭哩。”

等到剩下他独自一个人在屋里的时候,他想把坐着的小板凳往前拉一拉,却发现凳子是固定在墙里的。他高声表示了他的惊愕:“这是多么古怪的主意呀!这玩意儿,我是万万也想不出来的。”

坐定以后,他拢了双手,把两个大拇指来回转着玩,老是觉得奇怪。寂静和孤单使他难受。他觉得烦闷,放心不下他那被扣押的、依旧满载着白菜、萝卜、芹菜、莴苣的小车子,不安地想道:“他们把我的车子弄到哪儿去了呢?”

第三天,他的律师勒麦尔先生来看他。勒麦尔先生是巴黎法律界最年轻的律师,并且是法国爱国会某分会的会长。

克兰比尔想法子把案情讲给他听,对于他,这并不是一桩容易的事。因为他是没有长篇大论说话的习惯的。可是如果有人在旁边帮一点儿忙,说不定也能对付下来。然而他的律师听着他的话,老是带着一副不相信的神气摇着头,一面翻阅文件,一面自言自语:“啊哼!啊哼!这些话,卷宗里没有啊。”随后律师有点儿疲倦了,用手拈着他金黄色的胡子说,“为你自己打算,也许还是老实招认的好。在我看来,你这种矢口否认的法子是异常笨拙的。”

此后,克兰比尔也许会把一切都招认,如果他知道应该招认些什么。三克兰比尔在法庭上

庭长蒲里司足足花了6分钟的时间来审问克兰比尔。要是被告能照着所问的话回答,案情是会弄得更清楚一点儿的。但是克兰比尔没有辩才,并且在这样一个场合里,他异常敬畏,自己把嘴封了个结实。所以他一声没吭,而是庭长自己在回答自己的话,这些回答是极端不利于被告的。庭长这样做了结论:“总之,你承认了说过‘该死的母牛’。”“我说了‘该死的母牛’是因为警士先生先说了‘该死的母牛’,我才说‘该死的母牛’的。”他原本的意思是想说,他是出其不意地被人诬陷了,在惊慌失措的情况下,不觉重述了这句人家编造他说过而他确实不曾说过的怪话;他说了“该死的母牛”这句话,就等于说了“我能说这样骂人的话吗?你能信这事吗”。

庭长可不这样理解。“你的意思是说警士先这么破口骂你的吗?”他问。

克兰比尔不想再分辩,因为太难了。“你不再坚持了。还是不坚持的好。”庭长说,随后他传证人上堂。

64号警士马特拉走上堂来,立了“说实话,只说实话”的誓,跟着就这样报告:“10月20日正午,值勤期间,我在蒙玛特街看见一个类似叫卖小贩的人把车子停在门牌328号的前面,造成了车辆拥挤的现象。我前后三次命令他走开,他不肯服从。于是我通知他要把他带到区里法办。他大声回答我‘该死的母牛’,我觉得这句话是带侮辱意味的。”

庭上听了这段又有力量又有分寸的报告,表示明显满意。被告方面举出鞋店老板娘巴耶太太及昂朴士巴雷医院医务主任,曾获得四等荣誉勋章的马吉先生做证,可是巴耶太太说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只有马吉博士这样供述:“我曾当场目睹这件事。我看出警士是弄错了,他并没有挨骂。我当即走到他身旁,告诉他弄错了。警士执意要拘捕那小贩,并且叫我也跟他到区里。我照着他的吩咐到了区里。我在区长面前把我的声明重复了一遍。”“你可以坐下。”庭长说,“再传证人马特拉上堂。”“马特拉,当你执行拘捕被告的手续时,马吉博士没有让你注意你是弄错了吗?”“他就是说,庭长,他骂了我了。”“他说了什么?”“他对我说‘该死的母牛’!”

旁听席上发出一阵喧嚣和哄笑。“你下去吧。”

同时庭长通知听众,说这种不敬的现象如果再发生,他便要命令大家退席。这时被告的辩护律师勒麦尔已得意扬扬地在摇晃他的大袖子,大家那时都以为克兰比尔可以宣告无罪。

大家安静下来,律师勒麦尔站了起来。他先夸奖本地警务人员说:“这些替社会服务的低微的公务员收入很少,然而吃苦耐劳,时时刻刻冒着危险,每天做着英雄的事情。他们都是旧日的军人,现在也仍旧是军人。说他们是军人,便是把我对他们要说的一切好处都说尽了……”在此,勒麦尔律师毫不费力地提到对于军人道德的高度钦佩。他说他是一个不能容忍对军队有微词的人,军队是国家的军队,他本人就是这支国家军队的一员,这是他十分引以为荣的事。庭长点了点头。

原来勒麦尔律师是后备军里的中尉,同时他也是旧奥特利区里国家主义党的候选人。他接下去说:“当然,我不是不知道这些警务人员每天是怎样默默无闻地替善良的巴黎民众服务,其劳苦又是怎样的可贵。所以假使我看出克兰比尔真是一个侮辱旧日军人的人,那我决不会答应替他做辩护。有人控告他,说他说了‘该死的母牛’,这句话所包含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倘若诸位翻一翻‘土话字典’,就可以看到这样一段解释:‘牛胚:即懒汉,跟牛一样懒惰地卧着,任何事都不做。母牛:被警察厅收买的人,警厅的密探。’在某种社会里,确实有‘该死的母牛’这种说法。不过问题在这里,克兰比尔究竟是怎样说这句话的?甚至要问他究竟说了没有?关于这一点,各位先生,请你们允许我加以怀疑。“我并不认为警士马特拉有什么恶意。不过刚才我们已经说过,他的职务是辛苦的。有时候他累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发生一种听觉上的错误,所以,各位先生,听到他刚才告诉诸位说:曾获得四等荣誉勋章,现任昂朴士巴雷医院医务主任的达维·马吉博士,一位科学界的泰斗,上流社会的人物,也说了‘该死的母牛’这样的粗话,那我们只好承认马特拉是患了‘精神专一’那种病症,而且如果不怕说得太厉害一点儿的话,他还患了‘迫害狂’的病症!“况且即使克兰比尔真说了‘该死的母牛’这句话,也必须问一问这句话从他口里说出来,是否仍有触犯警士的性质。因为克兰比尔是私生子,他的母亲就是个贪酒无行的叫卖小贩,他生下来就带着酒徒的遗传。只消看看他这副样子,60年的穷困把他弄成了这么一副蠢相。诸位先生,你们会说他是负不了这份责任的。”勒麦尔律师说完后坐下了。庭长蒲里司细声细气地宣读了判决书,判克兰比尔15天监禁,罚款50法郎。法庭到底还是听信了警士马特拉的声明。

克兰比尔被人带着穿过法庭的阴暗长廊,那时他觉得非常需要旁人对他的同情。他转过身来对带着他的法警叫了三声:“老总!老总!喂?老总!”随后他叹了一口气说,“不过是15天!倘使他们早告诉我是这样,也不用费这么大的劲了。”

他紧跟着又自言自语道:“这几位先生,他们话说得太快。他们说是说得挺好,就是太快。跟他们是没办法争辩的。老总,你不认为他们话说得太快吗?”但是那法警一个劲儿地走,老是不开口,也不回头。克兰比尔又问他:“你为什么不回答我?”法警依然不出声。于是克兰比尔凄然地对他说:“人们对一条狗也是有话可说的。你为什么不跟我说话,你总是不开口,不怕闷臭了嘴吗?”四替庭长蒲里司先生辩解

判词宣读以后,书记官已在传讯另外一个案子,几个看热闹的人和两三位律师离开了法庭。走出去的人对于克兰比尔的案子没有任何意见,这个案子并没有引起他们的兴趣,因此他们此刻连想都不想它了。只有让·莱尔米特先生,那个铜版雕刻家,那天是偶然到法庭来旁听的,还在那里深思他刚才所听到的与看到的一切。他一手搭在律师约瑟夫·奥巴雷的肩上。“应该夸奖蒲里司庭长的,”他说,“是他能拒绝我们脑筋里那种无谓的好奇心和事事都想知道的那股娇气。如果把警士马特拉与马吉博士彼此矛盾的供词对立起来,法官自然不免要走上一条只有疑惑与踌躇的道路。引用批评的法则来考察事实的那种方法是与良好的司法管理方式不相调和的。倘使法官不小心采用了那个方法,那么他的判断便须听凭他个人的观察力和人类的病疾了,可是个人的观察力往往是薄弱的,而人类的病疾又是永远存在的。那样一来,判断还有什么权威可言呢?我们不能否认,法官所需要的肯定性,历史的方法是绝对不能供给他的。要证明这一点,我们只需提起英国政治活动家及航海家华尔德·拉莱的故事就够了。“有一天,拉莱正囚居在伦敦塔里,跟平时一样在写他的世界史的下半部。这时在他的窗下有人吵架,他便走过去看那些人争吵。等他回身再工作的时候,他满以为已经把那些人观察得清清楚楚了。但是等到第二天,他和一位当时在场并且还夹在里面争吵的朋友谈起这件事来时,他所说的话却没有一句不是和他朋友所说的相反。他于是考虑到洞悉遥远大事的真相的困难,因为对眼前发生的事他都会弄错,这使他立刻就把自己写的历史稿子丢到了火里。“倘使各位法官都像拉莱先生那样谨慎,他们自然不免要把他们的调查书全都丢到火里去了。可是他们没有权利这样做,因为那便是否定司法,是一种犯罪行为。‘知’可以放弃,但审判是不能放弃的。那些主张法庭的判决应该根据事实来做有系统地探讨的人乃是危险的诡辩家,是民法和军法的阴险仇敌。蒲里司庭长的头脑的确是司法头脑,所以他决不肯让他的判决书听凭那结果总离不开争辩的理性和科学的支配。他的判决书是根据教条,与传统相适合的,因此他的判断就权威来说,便等于基督教的十戒,他的判词便等于罗马教廷的法典。我认为他的判词简直是从某几条教规里归纳出来的。比方说,你看他把各种证据加以分类的时候,并不是根据情理与人间实况的性质,因为那是不确定的,会欺骗人的;他所根据的乃是一些内在的、永久的、明显的性质。他是凭武力的强弱来衡量一切证据的。还有比这更简单、更妥当的方法吗?他认为一个警士既已按照最理想的警察制度的类别玄妙地变成了名册上的一个号码,他所提供的证据当然是无可驳斥的了。这并不是说在他心目中,生于科西嘉岛的马特拉是不可能发生差错的人。他从来就没有认为马特拉是个具有很敏锐的观察力,会用一种精确的、严谨的方法来考察事实的人。说句实话,他重视的不是马特拉本人,而是64号警士。因为他是这样考虑的:一个人是可能发生差错的。比埃尔和保罗都会发生差错,笛卡尔、伽桑、莱布尼茨、牛顿、皮沙和克洛特·贝尔纳也会发生差错。我们大家都会,并且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差错。我们之所以会发生差错的理由是数不清的。五官的感觉、头脑的判断原是幻觉的源泉。所以单独一个人的证明是不能信的。可是对于一个号码,我们却是可以信任的,马特拉是会发生差错的。不过64号警士,撇开了他的属于人的方面,是不会有错的。他是一种原质。原质身上是丝毫没有那些附在人身上骚扰人、腐蚀人、哄骗人的东西的。原质是纯净的、不朽的、不掺假的。所以法庭毫不踌躇就推开了马吉博士所提供的证明,而接受了64号警士的证明。因为马吉博士只是一个人,而64号警士乃是一种单纯的观念,就像上帝派到法庭上来的一线曙光。“蒲里司庭长把案子这样处理,是替自己找到了一种绝无差错的方法,也就是一个法官所能希望获得的唯一方法。如果做证的人是一个腰间挂刀的人,那么应该听信的便是这把腰刀而不是带腰刀的人。人是可以蔑视的,他是会弄错的,腰刀却是不可以轻视的,它是永远有理的。蒲里司庭长深深地体会了法律的精神。社会建筑在实力上头,所以实力便应当被看作社会的庄严的基础,受到人的尊敬。司法便是管理这种实力的东西。蒲里司庭长知道64号警士是国王的一小部分,而国王是存在于他所委任的每一个官员身上的。毁灭64号警士的威力便是削弱政府的力量。正如法国宣扬天主教义的名演说家鲍许埃在他的名文《〈圣经〉里面的政治思想》中所说,吃掉朝鲜蓟的一片叶子便是吃掉朝鲜蓟整棵菜。“一个国家的武器原都是朝着同一个方向的。如果使它们彼此对立起来,那么就要颠覆这个国家。所以依据64号警士的报告,被告克兰比尔被判了15天的监禁和50法郎的罚金,这原是非常公道的。我好像听见蒲里司庭长亲自在那里解释他做这个判决时所根据的崇高而堂皇的理由。我好像听见他这样说:‘我之所以根据64号警士的报告来判定这个人的罪名,是因为64号警士是公共实力产生出来的。要明白我这种处置是否妥当,你们只需想一想倘使我反过来处理,该是怎样的情形,你们马上会看出那是糊涂极了。因为倘使我逆着实力来判案,我的判决便不能执行。先生们,请你们注意,法官是只有在实力支持之下才能得到人们的服从的。要是没有宪兵,法官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梦幻者而已。如果我真的锄强扶弱,那便是改变我责任上应该维持的社会秩序了。司法就是使一切已成为事实的不合公理的行为变成合法。你们几时看见过司法曾反对征服者和高利贷者?等到一种不合法的权力起来了,只要司法把它加以承认,它便可以变为合法,关键全在手续上,并且有罪与无罪所差的也只是一纸公文的差别。克兰比尔,你为什么没有权利呢?如果你喊了‘该死的母牛’以后,你能叫人拥戴你做皇帝、大执政、共和国大总统或仅仅一个市政府参议,我敢对你担保决不会判你15天的监禁和50法郎的罚金。我会判你无罪,不给你任何处罚。我这话,你尽可以相信。’“蒲里司庭长一定会说这样的话的,因为他是有法律头脑的,他知道一个法官对于社会的义务是什么,因此他有条不紊地、循规蹈矩地保护着社会的种种原则。司法是属于社会的。只有不怀好意的人才愿意司法变成面慈心软的东西。司法是用一些固定的规则来管理的,动辄不寒而栗或靠智慧的光明来管理是不对的。尤其要紧的是你不可对司法要求公道。它用不着公道,因为它本身便是公道。并且我简直要对你说,‘司法讲公道’这种观念只有在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脑子里才会滋生。不错,蒲里司庭长曾做过公正的判决。但他的判决书被人们撤销了,这就是公道。“真正的法官对于证据都是凭武力的强弱来衡量的。这种情形在克兰比尔这个案子和其他更著名的案子中都可以看出来。”莱尔米特先生从法院候审室的那一头走到这一头的时候,说了以上的话。

奥巴雷律师是深知法庭底细的,他用手搔着鼻尖回答道:“如果你愿意听听我的意见,那么我要对你说,我真不相信蒲里司庭长竟会上升到这样一种深奥的形而上学的境界。据我看来,他之所以把64号警士的报告当作真情实话,无非是因为他一向就看见人家是这样做的,所以他也这样做了。人类大多数的行为是应该在以往的旧例方面去搜求理由的。一举一动都能按照习惯,就永远能被人当作善良的人。所谓君子,也就是那些和别人一样行动的人。”五服从共和国法律的克兰比尔

克兰比尔被人带回了监狱。他满怀着惊奇和欣赏,在固定的板凳上落了座。他自己并不知道法官们弄错了。法庭仗着形式上的庄严并没让他看出内在的弱点。因此他不敢相信自己会对,而那些法官反倒会弄错,尽管他没听懂他们所举的理由。他不能想象在这样庄严的仪式里会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因为他向来不上教堂,不到总统府,他一生从没看见过如此庄严的气派。他很清楚自己并没喊“该死的母牛”,现在却因喊了这句话而判了15天的拘留。在他头脑里,这是一件庄严的神秘事件,也可以说是一条信徒们纵然不了解却仍旧接受下来的教义,是一种暧昧而又光辉的、可敬而又可怕的上天的启示。

这可怜的老头儿自己承认犯了罪,不可思议地侮辱了64号警士,就如同听神甫讲《教理问答》的小孩子自己承认犯了夏娃所犯的罪一样。既然法庭的判词告诉他说,他喊了“该死的母牛”,那么他准是用一种神秘的,连他自己也莫名其妙的喊法喊过“该死的母牛”了。他简直是被带到一个超自然的境界里去了。他所受的裁判在他看来是无法了解的一个谜团。

他对于所犯的罪固然不很清楚,对所受的处罚也不见得更清楚。他的判罪在他看来是一种仪式隆重的崇高的东西,是一种不能了解、不许争辩的光辉夺目的东西。如果这时他看见蒲里司庭长头上冒出一圈神光,长着一对白翅膀从半开的顶棚飞进来,他对于光荣的法律这种新的显示也是不会诧异的。他至多心里这样想:“你看我的案子还没完呢!”

第二天,他的律师来看他,对他说:“喂,伙计,你还不是很难受吧?鼓起勇气来就过去了。咱们的结果还不算太坏。”“提起这个,还得说那几位先生实在是很温和、很客气,一句粗话都没有出口。要不是亲眼看见,我真不会相信。再说,那位老总还戴着白手套,你没看见吗?”“仔细一想,咱们老老实实地招认了,还是对的。”“也许是的。”“克兰比尔,我有一个好消息告诉你。有一位行善的先生听我说起你的处境,交给了我50法郎,替你付那笔判决的罚金。”“那么你几时把那50法郎给我呢?”“将来交给书记官,你就不用管了。”“不过我还是得感谢那位先生。”克兰比尔想了一想,又喃喃地说,“落在我身上的这件事实在不寻常。”“克兰比尔,你不要夸大其词。你的案子并不是罕见的,一点儿也不算稀罕。”“你能不能告诉我,他们把我的小车子塞到哪儿去了?”六舆论面前的克兰比尔

克兰比尔出了狱,还是推着小车在蒙玛特街上喊:“白菜,大萝卜,胡萝卜!”他对于他所遭遇到的意外事,既不觉得有光彩,也不觉得可耻,他也没有什么悲苦的回忆。在他头脑里,那件事情就跟旅行、做梦一样。他最觉得高兴的是又能在烂泥里、在本城的方石板路上走道儿了,又能看见头顶上跟臭水沟一样脏的水淋淋的天了,所谓本城的美丽的天。每到一处路口,他都要停下来,喝一口酒;随后无拘无束、高高兴兴地往手上吐口唾沫润润带茧的掌心,抄起车把再推着小车子往前走。他面前飞起许多小麻雀,它们跟他一样,起得很早,忙着在马路上找吃食。紧跟着就是大家听惯了的叫卖声:“白菜,大萝卜,胡萝卜!”一位老太太走了过来,手摸着芹菜对他说:“克兰比尔老伯伯,你出了什么事了?有三个礼拜没见你了。不舒服了?气色不太好呢。”“听我告诉你,麻育西太太,我过舒服日子来着。”

说真的,在他的生活里,的确没有一点儿改变,所差的就是他现在上酒店比往常上得勤了。因为他心里总以为这是该庆贺的,他已认识了一些慈心的人。还有,就是他回到他的小阁楼的时候总是高高兴兴的。他常常这样想:“监牢里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你需要的东西全有,不过在家里终究舒服一点儿。”

他这种满意的日子并不长久。很快,他就发现了他那些女主顾对他很冷淡。那些老板娘和女看门的,从前老围着他的绿油油花簇簇的小车子,现在看见他来就掉过头去不理睬他。他来到了他那场官司的发生地保护神鞋店门口喊道:“巴耶太太,巴耶太太,你上回还欠我14个铜子儿呢。”但是坐在柜台上的巴耶太太连头也不屑回一回。

整个蒙玛特街都知道克兰比尔刚从监狱出来,于是全蒙玛特街的人都不认识他了。就在这里,大概中午的时候,他看见了洛尔太太,他的忠实的好主顾,弯了腰俯在小马丁的车上,手里捏着一棵大白菜。她的头发在阳光里闪闪发光,仿佛一大堆盘着的金线。而那个小马丁,一个龌龊的家伙,此刻正手捧着心在那里对洛尔太太发誓,说世上没有什么货物会比他的更好。一看见这情形,克兰比尔的心都碎了,他推着小车直奔小马丁的车子,用哀怨而有气无力的声音冲着洛尔太太说:“忽然变了心买别人的东西,这是不对的。”

洛尔太太不是一位公爵夫人,她自己也承认,在她生活的社会里,她对于囚车和拘留所是一无所知的。但是不管干哪一行,不是一样都要做一个规矩人吗?人人都有自尊心,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刚出狱的人打交道。所以她回答克兰比尔的时候,就装出一副要呕吐的样子。老菜贩感觉到了这种侮辱,尖声叫了起来:“你这个婊子!算了吧!”

洛尔太太手里那棵大白菜顿时落在地下,她也喊了起来:“滚开去,你这吃回头草的老马,刚从监牢里出来的东西,竟敢骂人!”

克兰比尔要是沉得住气,他是绝不会责备她的职业的。他很清楚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能爱做什么就做什么,职业是不由人自己挑选的,并且在哪一行里都有好人。他一向是很知趣的,从来也不打听他的女主顾们在家里究竟干些什么,也从来不轻视任何人。可是这一次他是气疯了,他骂洛尔太太是个水性杨花的婊子,一连骂了三次。一大群看热闹的人围了过来,逼迫洛尔太太和克兰比尔又交换了一些比刚才更隆重的辱骂。要不是一个巡警突然跑来,他们之间的对骂还会像数念珠似的一直持续下去。最后,他们各自走开,可是这一场争吵的结果使克兰比尔在蒙玛特街和利榭街一带没有立足之地了。七影响

老头儿一边走一边咕哝:“真是个臭婊子,没有比这个婆娘再贱的了。”

但是他内心并不这样责备她。他并不因为她干的营生而轻视她。事实上他倒是敬重她的,他知道她很节俭,做事很有办法。当初他们很谈得来,她对他谈到她住在乡下的父母,他们两人同样都盼望能够有一个小园子,养几只母鸡。她原是一个好主顾。等到他看见她向小马丁,一个分文不值的人,一个越狱的家伙买白菜,那好比是当胸挨了一刀;乃至看见她摆出那副瞧不起自己的嘴脸,这怒火就不打一处来了,妈的!

最糟糕的是把他当作生病疮的人躲着他的不光是洛尔太太一个人,谁也不愿意再认识他了。大家都像洛尔太太、面包店老板娘关特洛太太、鞋店老板娘巴耶太太一样瞧不起他,厌恶他。一句话,整个社会都这样对待他了。

如此说来,只因为在牢里关了15天,便连卖大葱都不行了!这难道是公道的吗?一个老实人,因为他和警察有过点麻烦,于是大家就逼得他活活饿死,这难道合乎人情吗?他若是卖不了他的蔬菜,就只有等着饿死。

他好像是酿得不得法的酒,渐渐变酸了。最初是跟洛尔太太吵架,现在是跟任何人都吵架了。对女主顾,为了一点儿小事,他就出口伤人,并且你可以相信他是毫不留情的。如果她们挑选货物多耽搁了点儿时间,他就和她们争长论短。在酒馆里也是这样,他老是骂一起喝酒的伙伴。他的朋友,那个卖栗子的,简直认不出他来了。他常说这个克兰比尔老伯伯真成了一个刺猬。这话你不能否认,因为他委实变得不通世故,脾气别扭,说话粗鲁,动不动就破口骂人。原因是他觉得社会不够完美,可是对于制度的缺点和必要的改革,他又不能像一个研究政治的教授那样容易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再说,他的思想又不能那样有规则、有分寸地在脑袋里活动。

不幸的遭遇使他变成了一个不讲理的人。他性格也变了,开始对一些并无恶意的人进行报复。有一次他打了卖酒人的儿子阿尔封司一巴掌,因为那孩子问他在监牢里舒不舒服。他打了阿尔封司,还对阿尔封司说:“脏孩子,你的父亲才应该关到牢里去呢,免得他再卖毒药发财。”

他的这番话、这种行为使他自己都脸上无光。有人指责他不应该打一个小孩子,更不应该责备他有这样一个父亲,父亲不是孩子自己能随便选择的。他现在开始喝酒了。钱越挣得少,烧酒越喝得多。当初他本是省吃省喝能积攒钱的,所以现在他有时也很惊奇于自己的变化。“我从来不贪酒的,”他说,“不能不信,人老了就渐渐糊涂起来了。”有时他也严厉地责备自己的荒唐和懒惰:“我的老克兰比尔,你简直什么都不行了。”

他常常赶不上清早的菜市。他上的货只是人家赊给他的又坏又烂的货色。有一天,他觉得两腿发软,心里发慌,就把小车留在车棚里,一整天都在菜市里的酒馆待着。到了晚上,他往一个大筐上一坐,仔细思索了一番,发觉自己衰老了。他想起了年轻的时候曾经愉快地挣钱,那是些数不清的平衡而充实的日子;他记起晚上怎样在菜市的石板地上来回溜达,怎样迫不及待地接过督都尔大娘卖给他的那一小杯滚热的清咖啡一口喝下,怎样有力地提起车把;他又记起他那好像公鸡打鸣的叫卖声震撼着清晨的空气,记起他在人口稠密的街上来往奔走,以及他这一生所度过的清白的、辛苦的牛马生活。在50年的漫长岁月里,他总是推着活动的菜摊,把菜园里的时鲜货送给那些由于熬夜和焦虑而憔悴的城里人。他摇着头叹了口气说:“完了,当年的勇气我是没有了。我完了。天天打水的瓦罐,哪有个不破的日子?自打我吃官司以来,我的性情也跟先前不一样了。我不是从前那个人了。”总之,他是提不起劲来做人了。一个人到了他这个地步,就算是整个儿趴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凡是路过的人都在他身上踏上一脚。八最后的影响

这个年老的小贩现在一个铜子儿都没有了。并且正赶上冬天,他已经被人赶出阁楼,睡在一个车棚里的小车子底下。连着下了24天的雨,阴沟里的水都溢出来,小车下也积了水。他伏在自己的小车子下面,到处是腐臭的水,只有蜘蛛、老鼠和饿猫是他的伙伴。这一整天他什么也没有下肚,卖栗子的借给他盖身的麻袋也不在了,他记起了政府供给他吃睡的那两个星期。他羡慕囚犯的命运,他们不受凉也不挨饿。他于是想出一个主意:“我不是知道这个秘诀吗,为什么不去使用呢?”

他立刻起身,走到街上。那时还没到夜里11点,天是那么凄凉、那么黑,还下着雾,这雾比雨还冷。路上的行人很少,都紧挨着墙根向前走。

克兰比尔沿着圣欧斯达虚教堂走,一转弯到了蒙玛特街,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一个警士直挺挺立在教堂后面一盏煤气灯下面的便道上,灯光四周可以看见红黄色的细雨在下着。警士的风帽被雨淋着,看样子他像是冻僵了。可是也不知是他喜欢亮光而怕黑呢,还是走累了不愿再动,总之他始终站在路灯底下,也许拿路灯当作一个伙伴吧。这颗颤巍巍的火苗在这个静夜里是他唯一的依靠。他一动也不动地呆站着,简直令人疑心他不是活人。他的长筒靴映在一片湖面似的便道上,使他的下半身显得特别长,从远处看去,他仿佛是一个水陆两栖的怪物,半个身子露出水面。走近一点儿再看,他戴着风帽,掮着枪,又像军人又像修士。他本来就长得粗眉大眼,被风帽的影子一衬,便越发显得五官粗大,样子虽然安详却带着点凄楚的意味,唇上留着短而浓的灰色胡子。他大约有四十来岁,是一个老资格的巡警了。

克兰比尔慢慢地走到他身旁,压低了声音吞吞吐吐地对他说:“该死的母牛!”

然后他就静待这句话的反响。可是这句话并没有引起任何反应,巡警还是不动也不作声,短外套底下的双手还是交叉着放在胸前,瞪着两只在黑暗里放着光的大眼睛,看着克兰比尔,那样子既凄凉,又警惕,还包含着些许轻蔑。

克兰比尔有点儿惊奇,可是还保留着几分决心,结结巴巴又说了:“该死的母牛!我说你啦。”接着是一段长时间的沉默。在这期间,红黄色的细雨还在往下飘,冰冷的黑暗依旧笼罩着一切。巡警终于开口了:“这话可不应该说……你实在不应该说这句话。你这个岁数,应该更明白事理了……走你的路吧。”“为什么你不把我带去?”克兰比尔问。

巡警顶着淋湿的风帽摇了摇头,说:“倘使这些胡说八道的醉鬼一个个都要把他们带去,那可有事做了!并且那又有什么用呢?”

克兰比尔受到了这种宽宏大量的轻蔑觉得很难受,双脚浸在水坑里,好半天说不出话来。可是在走开以前,他想解释一下:“我说‘该死的母牛’并不是对着你说的。我说这句话并不是对你,也不是对别的人。是因为我心里有这么个念头。”

巡警庄严而和气地回答他:“不管是因为心里有个念头或是为了别的,总归是不该说,因为当一个人正在尽他的义务,并且受着许多苦楚的时候,别人就不该说这些废话去侮辱他……我再告诉你一次:走你的路吧。”

克兰比尔低着头,垂着两条胳膊,冒着雨,向黑暗的地方走去。

农民

[波兰]莱蒙特弗拉迪斯拉夫·莱蒙特(1867~1925),波兰作家。他出生于彼特科夫县,父亲是教堂风琴师。由于家境贫寒,莱蒙特中学未毕业便出外谋生,先后当过裁缝、小贩、流浪艺人、铁路职员和修道士等。莱蒙特从19世纪90年代开始创作,代表作品有《汤美克·巴朗》《正义》《女喜剧演员》。他最主要的作品当属长篇小说《福地》和四卷本长篇小说《农民》,前者的成功使莱蒙特被称为“波兰的左拉”,而后者则给作家赢来了世界性声誉。由于作者从小就生活在农村,又有过多年流浪生活的经历,深谙种种世相,对农民和农村有深刻的了解,因而《农民》一书不仅生动地刻画了农村的各种人物,还绘声绘色地描绘了乡风民俗、四时景物和美丽风光。1924年,“由于他的伟大的民族史诗式的作品《农民》”,莱蒙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农民》是莱蒙特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他自1904年开始相继出版了这部四卷本的长篇小说。作者以秋、冬、春、夏四季更迭为背景,以完整而和谐的结构,庄严而充满诗意的语言,表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波兰农民的苦难生活和英勇抗争的历史。小说有两条相互关联的主线:一条是列普卡村的农民和得到沙皇军警支持的大地主的斗争,一条是大农户波列那的家庭纠纷。小说的核心问题围绕土地展开,因此《农民》可以说是一部土地的史诗。莱蒙特之所以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主要也是因为这部小说所取得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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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虽然已经是靠近秋末了,但天气还是很温暖而令人慵倦。空气里到处弥漫着一种难以形容的恬适和宁静,一片阳光照彻空气中浮动的尘埃,宛如金雾一般,播撒在刚刚收割过的田野上。而在蔚蓝的天空上面,大朵大朵的白云高高地飘浮着,仿佛是一大堆为风暴所苦的积雪似的。下面,目力所及的地方,绵延横亘着一片茶褐色的田野,苍莽的树林给它镶上了一道边儿,就像一个巨大的盆子。一条河流横贯而过,像一束丝线在阳光下灿烂地闪烁,在两岸的赤杨和杨柳之间,飞星溅沫,逶迤着穿过盆地。

许多人聚集在波利那家的院子里,正在商量着什么事情。硕大的红白斑牛正在牛栏外的肥料堆上打滚儿,好几个女人惊异地看着这头牛,七嘴八舌地出着主意。波利那对着母牛看了好久,这才大声叫喊道:“咳,它是真的快没命了,这样好的一头牛啊!我简直不能离开家门一步,我一走,就一定会出岔子、出乱子。”没过多久,红白斑牛终于被割断了喉管,跌翻在地上了。这时候,儿媳妇汉卡和小女儿犹兹卡就哭起来了。“今天早晨把牲口带到哪儿去了的?”波利那一边问,一边从一块大得像筛子一般的面包上切下一大片来。“到大地主的树林里去了,守林人把牲口撵了出来。”“臭死尸!杀死红白斑牛的原来是他们!”“是啊,母牛跑得太累太热,肚子里就烧坏了。”“啊!我要告到法庭上去,我那头牛值300个兹罗提呢。”

不一会儿天黑了,村庄消融在黑暗里,沉浸在秋夜深沉的宁静里了。刚才经历过的激动使波利那心力交瘁,回想起今年春天死去的妻子,又使他欲哭无泪。跟大地主亲近的乡长竭力使波利那的气愤平息下来。为了改变话题,乡长说道:“朋友,你该续娶一个妻子才是,也好有个人照料家务。”乡长和他的太太提了好几个女人的名字。“雅格娜!”一直静静地听着这一场提名的波利那把这个名字重复了一遍。

不久以后,波利那和雅格娜要订婚的消息在列普卡村子里哄传开来。“你听到了没有?波利那要娶雅格娜做老婆了,就是多米尼柯娃的女儿呀!”“绝不可能!他的子女都长大成人了,他自己也年纪大了。”“哎,可是那个雅格娜呀,她有乱搞的对象,而且还不止一个呢!这可是要做这村子里首屈一指的农民的老婆呢!”

为了娶亲的事,波利那的家中吵成了一团。儿子安蒂克不止一次地下决心要和父亲对抗,他当面告诉父亲:“你不能娶雅格娜做老婆,她是我的!”一想到这儿,他的头发就竖起来,他绝对不能接受,就是这个雅格娜,居然要做他的继母了,难道这不是一种不可救药的罪孽吗?波利那厉声叫道:“我可以告诉你们,文书都签好了,婚礼就在礼拜日举行。”“你给了他们整整6英亩地!”“我愿意给就给,如果我高兴,我可以把一切财产都给她,而且现在立刻就给!”“如果一切财产都是属于你的,你不妨都给她吧。”安蒂克反驳道。“不是我的,又是谁的?又是谁的呢?”“你的子女的啊,是我们的。”“净胡说。土地是我的,我爱怎么办就可以怎么办。”“你不能欺负我们!”汉卡站了起来,大声喊道。“你要的是什么呀?你知道吗?她嫁过来才带3英亩地,一块帆布,她竟敢在这儿唠唠叨叨的!”“你给安蒂克的可更少,连他妈妈陪嫁的土地也不给他。我们就像是你的长工一样!”“如果你坚持的话,就让那文书成立也好,”大女儿玛格达喃喃地说道,“不过,你把其余的财产给我们分了吧。”“来瓜分我的财产了,是不是?不,我要留着财产,我决不从你们手里去要吃的住的。”“我们决不让步!我们要起诉!”“她是个水性杨花的荡妇,是个臭不要脸的娼妇。谁有意思,谁就可以……这一点大家都知道。”可是安蒂克没说下去。波利那一时性起,一拳打在安蒂克的脸上,安蒂克倒下去了,随后,父子两人便像疯狗似的互相猛扑厮打在一起。“马上从我家里滚出去!”波利那说,“犹兹卡,把古巴叫来,叫他给车子套马,把他们送到他们要去的地方!”老长工古巴病得厉害,他躺在那里,大声呻吟。原来他为主人去森林打野兔时,被地主的守林人打伤了腿。波利那一心盯着安蒂克和他的家眷搬走的事情,根本没有注意到上述的种种情形。安蒂克他们还是被赶走了,搬到了汉卡的娘家居住。在波利那和雅格娜的婚礼舞会上,人们尽情欢乐着,谁都没有顾及古巴。古巴受伤的腿疼痛难忍,他实在经受不住如此煎熬,终于狠下心来用斧头把自己的腿砍了下来。舞会通宵达旦,当人们互祝“晚安”时,已是黎明时分!就在这个时候,古巴把他的灵魂呈献在天主耶稣那神圣的脚下了。这天夜晚的风实在是大。大风像千军万马似的呼啸而过,像洪流似的急泻而下,无可阻遏;大风像挣断镣铐脱出桎梏似的奔腾疾驰,狂怒咆哮着,声势极为浩大,它打击着黑暗,彻底驱散着黑暗,把黑暗吞没。这些大风带来了日益刺骨的严寒。在严寒强有力的冲击下,所有的小河与小溪都被冻结了。夜已是白茫茫的一片混沌,是闪闪烁烁的珍珠般的一片洁净的曙色,宛如漂洗过的精美羊毛一般。

安蒂克和汉卡夫妻俩依然在为生计发愁,但安蒂克并不愿意屈尊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安蒂克,你愿意去打麦子吗?风琴师要我找人给他打大麦。”“多谢你的好意,”安蒂克答道,“不过我不想在风琴师家里干活。”听到丈夫一口拒绝,汉卡跳了起来,掩饰着涌出来的眼泪。啊!在这可怕的冬天里,我们那么穷苦,只有一点儿马铃薯和盐,他身上连一文小钱也没有,可就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回绝了送上门来的工作机会!她苦恼地呜咽啜泣。“现在,我们不得不把母牛送去卖掉。”

安蒂克的心里还在想着情人雅格娜,当然,现在雅格娜已经是他的继母了。酒店里空荡荡、静悄悄的,严寒无疑在加剧着,但安蒂克仍旧在沉思默想,一边思考,一边一杯又一杯地喝着酒。圣诞节前夕那天,从天色破晓开始,全村就进入了一种兴奋热烈、喧哗忙碌的状态。雅格娜慌张忙乱,想要有所忘却。可是没有用,她处处看到安蒂克的眼睛,安蒂克的又浓又黑的眉毛,安蒂克的红红的嘴唇,安蒂克的一切。教堂里的人挤得满满的,热烈的祈祷声已经响起来了。在这里,安蒂克与雅格娜这对昔日的情人相遇了。“哪天晚上出来一下,就在干草堆后面,我每天晚上都在那里等你。”他紧挨着她,低声说着这段热情的话,他们挨得那么近,他的呼吸像火焰似的冲在她的脸上。日夜盼望的两个人有了单独相处的机会。“雅格娜啊,没有了你,我睡也睡不成,吃也吃不下,做什么事也做不了啊!”“我的日子也很难过啊!”他终于从拥抱中脱出身来,像影子似的消失在黑夜中了。

风暴在他们的心里激荡,风暴在他们两颗心之间回旋奔腾。和这种风暴一样强烈的,还有两个人没有说出口的炽热情欲。他们电光石火似的眼神,他们战战兢兢的痛苦,他们如烤如焚的热吻,他们犹如雷鸣般结结巴巴、不清不楚的情话,他们沉思时死一般的片刻沉默,以及他们分别之后折磨得人痛苦万分的深情蜜意。这一天,他们终于又走到了干草堆跟前,消失在隐蔽的干草堆洞穴里了。可是,就在他们两人进去之后不久,一个黑影也走了过去,手里拿着一捆麦秸。黑影将麦秸投向洞穴,把洞口紧紧地塞住,并迅速地划亮了火柴。麦秸立刻着了火,吐出许多熊熊的火舌,火舌立刻化成一片大火,把这半边儿的干草堆都烧着了。这个黑影就是波利那,他手里拿着干草杈,低垂着脑袋,脸色煞白,站在那儿静静地看着一切。

干草堆已经被烧成了废墟,大家正忙着扑灭一大摊冒烟的干草时,有个小伙子扒到了一块烧焦的布片,把它举得高高的。“这是雅格娜的围身布啊!”“那老头儿为了要逮住他们,已经监视好久了。”一群妇女在叽叽喳喳地议论。雅格娜被烧死了,而安蒂克从火海中顺利逃生了。田野是辽阔的,安蒂克没有被逮捕,他并没有犯什么纵火烧毁干草堆的罪。那么谁是罪犯呢?当然不是雅格娜:大家做梦也不会想到她是罪犯。至于老波利那,大家也同样不会想到他会犯罪。

伏拉村的大地主盗伐公有森林,消息像燎原的野火一样传遍了列普卡村,大家的心里充满了怒火。的确,这是件对村民们来说生死攸关的大事,安蒂克从众人之间跳了出来,猛烈地抨击大地主。“伙伴们,不要屈服,不要做胆小鬼,不要放弃你们的权利!今天,他们从你们手里夺取森林,你们不努力保住森林的话,明天,他们就一定要来夺走你们的土地,夺走你们的家宅,夺走你们所有的东西!你们谁来阻挡他们?谁来大喝一声:不准动手!”安蒂克的话在人群中激起共鸣。人群激烈地骚动着,眼睛里闪射出愤怒的光芒。成百个拳头举了起来,成百人的喉咙里发出雷鸣般的吼声:“我们一定要阻挡他们,一定要阻挡他们!”“到森林里去!出发的时候,每个人都带着武器,有什么就带什么:镰刀、连枷、木棍、斧头,什么都一样,什么都行!”于是,“到森林里去”的喊声开始响彻全场。人越来越多,人们瞅着那些正跟波利那一起到来的老一辈。波利那是他们大家中间的第一号人物,也是他们独一无二的领袖。没有了波利那,每一个农民都会寸步难行的。波利那的大女婿、铁匠米哈尔也十万火急地赶来了,想要阻挡村民们的行动,劝他们打消原来的主意,说什么深恐后果严重,会使全村的人倾家荡产、吃官司坐牢之类的丧气话。磨坊老板也说了同样意思的话。这个时侯,当然没有一个人愿意理睬他们。大家知道这两个人都是被大地主收买的家伙,出来反对是他们分内的事情。

面对气势汹汹赶来的农民们,地主的伐木工们赶紧逃跑了。接着,波利那就把农民们叫到自己身边,怂恿他们跟他一起到大地主家去,向大地主提出警告:在法院对农民的所有权范围做出判决之前,不许他触动森林,哪怕一点儿也不行。但是,他们还没有决定该说些什么话时,就听到了尖锐的叫喊声,一二十个骑马的人闯了进来,正追赶着妇女们呢。有人给大地主报了信,根据这个报告,大地主立刻派了这些骑兵来保护伐木工。骑兵和农民们打了起来。到处是短兵相接的肉搏战,到处是成群成伙的搏斗。守林人用枪柄痛打波利那,血喷出来了,老头儿双臂往上一伸,一个倒栽葱倒了下去。“我的爸爸啊!人家杀了他……杀了他!”安蒂克的声音就像丢失了子女的野兽一样,他像一头发怒的狮子一样扑到了骑兵的身上。春天正在广阔的原野上潮水似的滚滚而来,云雀的歌声也在向万物宣告春天来了,神圣的太阳!啊,春风柔和温暖的爱抚简直就像母亲的亲吻一样!大地满怀沉静而神秘的渴望,等候着锄头与播种者呢!而村子里的人们,在一场惨烈的械斗之后,有人即将死去,有人身犯重罪。

汉卡大清早就起来了,她十分警惕地看守和保卫着家业,因为土地是属于安蒂克的,他的父亲快要咽气了,随时都有死去的可能。她十分明白先下手为强的道理。铁匠对于汉卡这样偷偷地抢先下手很是恼火,可是汉卡才不管他呢。她知道老头儿必定是很快就要死的了,被官方追捕的乞丐罗赫郑重其事地跟她说过,安蒂克会被关进监牢里去。波利那自知不久于人世,把汉卡单独叫到跟前,说:“你在杂物间的麦子里可以找到一些钱,藏起来,不然就会被他抢走的。”他的眼睛奇怪地发着光,一字一顿地说:“要替安蒂克申诉,哪怕卖掉一半产业也行,决不能把他抛开不管啊!”

列普卡村的田地荒芜而死寂地躺在那儿,像一大块令人伤心欲绝的坟场。每天总有几个人长途跋涉到镇上,背上扛着捎给犯人吃的食物,还带着徒劳无用的请求:他们是无罪的,应该释放他们。太阳已经落山,一阵凉飕飕的风从低洼地带吹来。大地主骑着枣红马在他的田地里跑来跑去。还有几个人,看上去像是在用棍子测量土地。“这是在干什么呀?”有人问道。“他们在丈量土地,像是德国佬!”“也许他们买进波德尔赛庄园呢?”“跟德国佬这样的邻居相处,那可只有靠老天保佑了!”

德国佬走了不久,犹太老板就告诉农民:德国佬几乎已经把波德尔赛买了下来,15户人家要在那边的农场上落户了。事实是这样的,大地主欠某个德国佬1.5万卢布,他还不了那笔债。那德国佬提议用波德尔赛抵债,差额则用现金偿付。大地主似乎倾向于这个办法。村民们也需要土地,况且他们并不愿意和德国佬做邻居。罗赫平心静气、详详细细地和德国佬评理,可是德国佬气得脸都涨红了,大叫大嚷道:“谁出钱买,土地就属于谁!”“我们可不这样想,”罗赫严肃地回答道,“我们认为土地应该属于需要土地的人。”“你们这些德国佬,听着!”村里的巧匠马秀握紧拳头吼道,“我们来提出和平解决的办法,可你们偏要打架!好极了,那就打架吧!”“打吧!打吧!愿天主保佑我们!”大家一齐喊道。德国佬跳过去,抓起靠在墙上的长棍子。有些人跑去拿枪,捡石子,妇女们尖声叫喊。“只要有一个人对我们放一枪,各个村庄的人全都会马上赶到这儿来的!”罗赫终于成功地把自己那帮人调到了后方,他们转一个身,小心翼翼地从两翼撤退了,德国佬在背后叫喊着。然而,这群德国人毕竟害怕了,不得不放弃购买波德尔赛的计划。

有一个夜晚,波利那挣扎着起床,只穿着一件衬衫,光着脚丫子便走出去了。他在田野上转着,一直转到鸡叫第二遍的时候才静静地跪下来,用手把泥土装到衬衫兜里,就像把种子放到播种袋里一样,他装了很多,几乎都站不起身来。他在胸前画着十字,不断挥动着手臂,估量着手所能及的范围,接着便开始播种起来。泥土很重,他佝偻着身体,一步又一步地慢慢走着,同时挥动手臂,在空中画一个半圆形,把不存在的“种子”撒到田地里,就像神父祝福一般。他在田沟里磕磕绊绊地走着,在洼地上趔趔趄趄地走着,有时候甚至摔了一跤,但这都不能阻止他继续“播种”。他对这些浑然不觉,除了朦朦胧胧、不可抗拒地想要在土地上播种的渴望之外,他一无所知。“天主啊,我感谢天主!”他喊着,突然脸朝下,摊开四肢伏在最神圣的天主面前了。波利那就这样在天主慈爱的目光里倒下,他死了。从波利那尸体上散发出来的死亡气息是那么凄惨,那么悲凉彻骨,使守在他身边的汉卡、犹兹卡不得不用被单把尸体覆盖起来。铁匠露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但当他动手折叠死人的衣服时,细心的人大概能看到,他显然是在用一副假面具掩盖着某种隐蔽的动机。他的眼睛在房间里东张西望,他的手却滑到枕头底下去了,或是伸到垫子的稻草里摸索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东西。

铁匠提出,波利那留下的东西都是公共财产,要平分给大家。“大家平分吗?这是你的意图吗?我给女儿的陪嫁,别人谁也不能拿走!”汉卡提高嗓门儿,大声喊道,“你们打主意要分掉她的衬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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