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波:日本社会写实精选系列(精选8册,了解日本的经典之作,赋予当代社会借鉴意义。)(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7 04: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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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森冈孝二 橘木俊诏 林屋辰三郎 北岛正元 吉田孝 G原宏之 阪下圭八 藤田正胜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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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波:日本社会写实精选系列(精选8册,了解日本的经典之作,赋予当代社会借鉴意义。)

岩波:日本社会写实精选系列(精选8册,了解日本的经典之作,赋予当代社会借鉴意义。)试读:

前言

中提到的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会是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所属的二级学会,于2012年成立。该学会致力于组织、集聚全国适度劳动特别是过度劳动各相关问题研究的学者,展开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各项活动,到去年为止已举办了六届年会。去年5月,学会在海南博鳌召开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邀请日本和韩国的学者参会,森冈先生因心脏病遵医嘱未能光临,但派了他的代表参会并做了发言。今年6月,森冈先生以会长的名义邀请学会成员到日本北海道参加“中日韩过劳死防止学术研讨会”,会议研讨深入,大家获益颇丰。会后,双方商定今后密切合作,加强交流。没想到他的突然辞世竟使得那次分别成为我们最后的诀别,使得我们共同期待的新的交流戛然中止,令人扼腕。

所幸,森冈先生的遗作将在中国出版,这将令我们能够继续受益,这应该也是森冈先生的遗愿吧。

谨作此序追思为消除过劳的事业而奋斗病逝的日本著名学者森冈孝二先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杨河清2018年8月28日中文版自序

本书日文版于2005年出版,承蒙读者喜爱,至今已再版12次。今年4月,韩文版《过劳社会》也已出版。

我在本书中指出,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全世界范围内的劳动时间缩短趋势已然停止,“过劳”再次成为社会问题,引发关注。而这一转变的背后,是全球化发展、信息通信革命、消费社会的成熟、雇佣与劳动限制的放宽、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席卷世界等资本主义的划时代转变。

如今这些转变仍在继续。就全球化而言,世界新兴国家在这一时间内实现了经济的飞速发展。其中,中国尤为抢眼。从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的1988年至2018年世界各国名义国民生产总值曲线来看,美国与日本的名义国民生产总值增速分别止于3.9倍和1.7倍,而中国则高达34.2倍。1988年,中国名义国民生产总值尚处世界第八位。然而到了2018年,中国已超越日本跃居第二位,并预计在2030年之前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

在这一经济活动全球化的背景下,日本企业不得不与经济高速增长的新兴国家展开较量。为削减劳动成本,日本企业被迫采取非正式雇佣制度,即增加兼职员工、派遣制员工等低薪金、按时计酬的员工。但另一方面,许多正式员工也因工作时间延长、裁员、降低工资等问题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从目前状况来看,劳动基准已突破底线。而这样的全球化过劳竞争势头仍将在未来继续发展。

从信息通信革命来说,1997年,日本的网络利用率(6岁以上人群的个人普及率)为9.2%。但是到了2013年,该比例突破80%后,日本的网络利用率便止步于此,直至今日。近几年登上历史舞台的智能手机在2010年时使用率仅为9.7%,但是到了2017年,日本全体国民的智能手机使用率已超过70%,在20岁及30岁年龄段甚至达到90%以上(以上数据均来自日本总务省《信息通信白皮书》,2018年)。

我在本书中谈到,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戏剧性发展以及工作速率的大大提高,基本单位时间内的竞争变得愈发激烈。与此同时,各类通信手段也使工作时间与个人时间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不管人在哪儿,工作总是如影随形。在本书出版后,这种信息化带来的新型过劳问题仍将不断加剧,人们所承受的工作压力和精神负担也将越来越大。

本书成稿时,日本社会正开始以“格差社会”一词来形容低薪劳动者不断增加、经济上的不平等不断扩大的问题。紧接着,“working up”一词又成为反映日本社会问题的流行语。另外,2004年戴维·K.希普勒于美国出版的《穷忙》(THE WORKING POOR)一书也于2007年在日本出版(森冈孝二、川人博、肥田美佐子译,岩波书店)。

也是在这个时期,年轻一代开始广泛使用“黑心企业”一词来指代“不想就职的公司”。许多黑心企业要求员工没日没夜地加班,然而加班费要么少得可怜,要么干脆没有。另外,在黑心企业成为社会问题的同时,长时间劳动以及工作压力导致的过劳自杀(虽与狭义上的过劳死——心脑疾病突发致死有所区别,但在抑郁症等精神障碍导致自杀这一点上,这种过劳自杀无疑是一种广义上的过劳死)也成为年轻一代的多发病症。

以兼职员工为代表的大多数非正式员工都是短时工。因此,当非正式员工占所有员工的比例升高时,所有员工的平均劳动时间便随之下降。从总务省发布的《劳动力调查》来看,从半世纪以来平均劳动时间最长的1988年一直到2015年,每周工作不满35小时的短时工比例由12%攀升至了30%(男性由5%至12%,女性由24%至47%)。同一时期,所有劳动者的年均劳动时间也随之由2480个小时降到了2044个小时,降幅高达300小时以上。

但是,只看所有劳动者的平均数值根本不足以讨论日本人的过劳问题。近年来,女性长时间劳动导致过劳死的问题也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但从整体来看,男性正式员工的过劳问题更为严重。2016年,每五年实施并发布的《社会生活基本调查》结果显示,男性正式员工的每周劳动时间为53小时,换算成每年则超过2700小时。这一数据与日本20世纪50年代的劳动时间基本无异,这就意味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男性正式员工的长时间劳动问题从未得到解决。

即便在全世界范围内,日本也是长时间劳动问题最为突出的国家,这是众所周知的。综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关于正式员工的劳动时间调查数据以及日本《社会生活基本调查》数据来看,日本男性正式员工比英美两国男性每周要多工作大约10小时(每年500小时),比德法两国男性多大约12小时(每年600小时)。

即便罗列以上数据,也不能说明日本过劳死职场中的超长时间劳动问题。本书日文版出版时,曾在富士通子公司担任SE(系统工程师)、于2006年1月过劳死的西垣和哉(27岁)正处于其业务最为密集的时期,他曾一个月内加班129小时,连续工作高达37小时。另外,著名大型广告公司电通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毕业于东京大学的新员工高桥茉莉(24岁)仅入职8个月,便于2015年12月过劳自杀。2016年10月,该事件一经对外公布便引起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经劳动基准监督署确认,高桥在出现症状前的一个月内曾加班长达105小时。在这期间,她还遭受着来自上司无休止的骚扰。

在现代日本,员工拼上性命的长时间劳动之所以能被容忍,是因为《劳动基准法》不过是漏洞百出、有名无实的法律。该法虽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命令员工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但事实上,用人单位只要与由超过半数员工组成的工会或者可代表工会的过半数员工代表签订名为“三六协议”的劳动合同(基于《劳动基准法》第36条的关于非正常上班时间及节假日工作的劳动合同),并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提交申请,便可无限制地驱使员工工作。在中小企业中,未签订“三六协议”但依然命令员工长时间加班的企业也不在少数。

日本的过劳问题有以下几点特征。一、“三六协议”使得劳动时间上的限制被解除。二、存在“男加班,女兼职”的性别分工。三、长时间加班常态化,无偿加班泛滥。四、工会缺少对加班的限制力。可以说,第二点及后面的几点特征皆是由第一点特征衍生出来的。

到了1998年,旧劳动省(现厚生劳动省)大臣对外宣布,政府将在基于“三六协议”的非正常劳动时间上设置每天15小时、每月45小时、每年360小时的上限。但是,该限制并不包括节假日劳动,同时还缺乏法律强制力,仅是目标性的指导标准而已。此外,该限制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只要事先说明需要解决临时性特殊问题,如预算、结算或其他业务繁忙、交付期临近、需要应对大规模投诉以及机器问题,等等,并同时签订附有特殊条款的合同,用人单位便可以超过上述限制自由地延长劳动时间。与此同时,建筑、驾驶、研究开发等业务甚至不适用于限制延长劳动时间的指导标准。而在后文提到的“劳动方式改革”中,此种状况的大框架也未发生变化。

工会如果有实力的话,便可以制止“三六协议”带来的劳动时间的延长。但实际上,由于工会成员要以加班费来补贴薪资低下带来的缺口,大多数工会对限制和缩短劳动时间并不积极,也接受允许了可导致过劳死的超长时间额外劳动的“三六协议”。

安倍政府以“劳动方式改革”为名,在劳动时间制度方面提出以下几点改革措施。第一,扩大裁量劳动制。在劳资双方签订的一定时间内进行劳动,即便多劳动也不支付加班费。第二,建立“高度专业制度”,将大企业的骨干正式员工排除在劳动时间限制之外。第三,为使可导致过劳死的长时间劳动合法化,给加班时间设置上限。其中,第一点明显是基于虚假数据提出的方案,因此很快被从法案中删除。但关于第二点和第三点,政府却无视在野党和社会舆论的反对,在先前的通常国会会期末强行通过了法案。

然而另一方面,消灭过劳死的社会运动也在不断壮大。2014年6月,“反思全国过劳死家庭会”与“过劳死辩护团全国联络会议”等运动热烈展开并开花结果,由议员提出的《过劳死等防止对策推进法》(简称《过劳死防止法》)得到议会一致通过,并于同年11月开始施行。与此同时,“过劳死等防止对策推进协议会”成立,此前计划的过劳死防止政策纲要也于2015年7月由内阁会议决定。此外,过劳死等实际状况的调查研究、过劳死预防启蒙、协商机制的完善、对民间活动的支持也在同步进行中。但即便如此,包括过劳自杀在内的过劳死仍然频繁发生。截至目前,《过劳死防止法》与政策纲要在防止过劳死的问题上并未表现出明显有效的征兆。《过劳死防止法》施行三年后,政府重新评估了政策纲要,并于前段时间决定了新的政策纲要。从民间团体“过劳死防止中心”进入“过劳死等防止对策推进协议会”的7名委员要求新政策纲要明确过重劳动对策,编入职场骚扰的防止措施,明确用人单位及工会的责任和义务,导入间歇休息制度以确保当天下班至次日上班之间有一定的休息时间,强制要求企业严格把握劳动时间,考虑青年、老年以及残障人士的特殊性而非一成不变地对待所有员工。这些要求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被反映在了新的政策纲要中,但受制于现行的《劳动基准法》,在限制和缩短劳动时间这一点上,新政策纲要依然有很大缺陷。

过劳死作为严峻的社会问题被日本国民所熟知,是始于1988年的“过劳死110热线”(律师团开设的集中电话咨询服务)。“过劳死110热线”开设之初,过劳死仅被视为日本特有的社会问题。然而到了今天,过重劳动与过劳死已成为世界性问题,尤其在韩国和中国已日趋严峻。有鉴于此,过劳死防止学会在今年6月2日至3日于札幌市北海学园大学举办的第四届大会上进行了“中日韩·过劳死防止国际研讨会”。本次大会有12名中国学者及9名韩国学者参加。

在本次研讨会上,中国适度劳动学会会长杨河清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针对中国过劳问题的研究现状做了报告。韩国过劳死预防中心事务局局长郑秉旭律师对韩国的过劳死预防运动进行了报告。最后,日本过劳死律师团代表干事松丸正律师对过劳死110热线运动开展30年的状况进行了报告。

进入21世纪,中国关于过重劳动和过劳死的研究逐渐扩大。2012年,“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中心”(现在的“中国适度劳动学会”)成立,并对劳动时间、过劳、精神压力、健康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跨学科研究。去年9月,韩国多个劳动、市民团体组成“过劳死OUT共同对策委员会”。同年11月,“过劳死预防中心”成立。同时,在总统文在寅的努力下,韩国《勤劳基准法》于去年修订。从今年7月开始,此前的“每周68小时勤务制”将向“每周52小时勤务制”逐步转变。与此同时,每周40小时之外的加班时间上限被设置在了12小时,而此前利用行政解释使其适法的每周16小时的节假日劳动也被废止。

在距今150多年前的1866年9月,“国际工人联合会”在日内瓦召开。大会基于马克思起草的《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提出:“限制工作日是一个先决条件,没有这个条件,一切进一步谋求改善工人状况和工人解放的尝试,都将遭到失败。……我们建议通过立法手续把工作日限制为8小时。”并宣布将八小时工作制作为世界劳动运动的共同目标。

1886年5月1日,美国工人举行芝加哥大罢工以要求八小时工作制,此即五一劳动节的起源。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八小时工作制在世界上首次以一国一般法的形式公布。1919年,刚刚成立不久的国际劳工组织(ILO)通过了第一号公约,规定工业、工厂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8小时。

时间已过近百年,距离日本首次确立八小时工作制的1947年《劳动基准法》出台也已过去70多年。然而直到今天,日本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法律仍是一纸空谈。必须要说,即便保守估计,现实中的日本全职员工每天也要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50小时。

日本的长时间劳动是阻碍中韩两国缩短劳动时间的重要原因。相反,中韩两国的长时间劳动是推进日本长时间劳动进一步加剧的重要原因。不只是中日韩三国,在劳动时间问题上,全世界的员工都在与经营方进行着艰难博弈。如果中日韩三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劳动者不能齐心协力,这场博弈的胜者将不会是劳动者一方。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然而,全世界劳动者首先要联合起来完成的任务,是限制和缩短劳动时间。

这便是隐藏在本书中的秘密,希望读者诸君能够从中领悟这一点。关西大学名誉教授 森冈孝二2018年7月序章 过劳的悲鸣声声入耳“过劳死诊断电脑”因为过劳而瘫痪

过劳引起过劳死和压力疾病,损害健康,如今已成为许多企业的共同问题。

从2002年开始,东京劳动局对总部设在东京且规模超过300人的企业的员工健康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2004年的调查结果(2005年2月公布)显示,在回答调查问卷的1071家企业(问卷回收率为28%)中,有36%(382家)的企业表示,存在“被认为与心脑疾病发作密切相关”的过重劳动现象(每月加班100小时,或2~6个月内平均每月加班时间超过80小时,其中含节假日加班,比2002年度的25%增加了11个百分点。有22%(238家)的企业表示,今后有可能让员工进行过重劳动。如果把这些企业都算在内的话,2004年的调查中共有58%(620家)的企业要求或可能要求员工从事过重劳动。

2004年的调查结果还显示,有因过重劳动引发心脑疾病隐患的企业达到38%(410家),比2002年的调查结果(30%)增加了8个百分点。有因过重劳动引发精神疾病隐患的企业占34%(362家),比2002年的调查结果(27%)增加了7个百分点。

在这种情况下,厚生劳动省(日本负责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的主要部门)于2004年6月将“职工疲劳累积度诊断测试表”公布在该省和中央工伤预防协会的网站上。该测试表分为员工用表(表序—1)及家属用表(表序—2)两类。表序—1 职工疲劳累积度自我诊断测试表(中央工伤预防协会)

注:根据该表,得分在0~1分以内,表示工作负担较小;2~3分表示工作负担较大;4~5分表示工作负担大;6~7分表示工作负担非常大。表序—2 职工疲劳累积度家属诊断测试表(中央工伤预防协会)

注:根据该表,疲劳与压力症状合计10分以上者,或工作和休息情况的打钩数目在3个以上者需要注意。若有任何一方面需要注意,说明被观察对象可能已经积累了一定程度的疲劳。如果两方面都需要注意,疲劳积累的可能性会更大。

员工试用版先于2003年6月23日公布。该表一经公布,便吸引了众多用户访问,一时之间网站都瘫痪了。据说,该协会曾向厚生劳动省解释,访问量一旦达到100万次就有可能引起网站瘫痪。《每日新闻》刊登报道“‘过劳死诊断电脑’也过劳吗?网站瘫痪——厚生省主页访问量剧增”,并刊载了厚生劳动省对此事的评论——“反响强烈超乎想象,过劳问题竟引发高度关注”。(2003年6月24日晚刊版)

无论是员工用表还是家属用表,只需依次选择符合个人实际情况的选项,就会自动显示出测试者的疲劳累积度。笔者让妻子用家属用表测试了笔者的疲劳累积度,结果是11分——“需要注意”。疲劳和压力症状的总分在10分以上即被认定为“需要注意”,而笔者的得分比这个分数还高1分。这种事合理吗?

在互联网与工作相关的网站上,工作过度的人们不断发出悲鸣。“大阪过劳死问题联络会”的律师和劳动法学者等人员在2001年开辟了一个名叫“劳动基准市民监察员”的网站,网站设有针对过重劳动和违法加班等情况的简易咨询页面。在该页面进行咨询的人非常多,还有人对严酷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描述。这些描述让人不忍卒读,甚至产生“怎么能有这种事”的感觉。在这里,我们从最近的发帖内容中摘取几份予以介绍:从今年的第一个工作日——1月5日起,到下周的10月10日为止,我已经连续无休地工作280天了。工会也没有为我就调休问题与单位协商。我该怎么办?(大型电器公司员工)我在某网络IT公司上班。我们公司承包大企业的业务,我负责通信机械的维护。只要机器出了故障,一天24小时随时会叫我过去,而且几乎没人来替换我。两星期内竟然被迫上了6次夜班,其中至少有2次是在回家后又被叫走,还不允许我拒绝。加班费倒是给了。(IT技术人员)我的丈夫因为过劳而自杀。几天前,我把他的电子邮件全部打印出来,发现其中有一封公司经理发来的斥责信,信的内容让我这个家属看了都浑身发抖。收到这封信的第二天我丈夫就自杀了。至于他的上班时间,我根据手头资料做了统计,从4月份到8月份,他平均每个月要加班76~90个小时,有的月份甚至接近100个小时。顺带一提,丈夫生前做管理层,管理层是没有加班费的。请给予我智慧与勇气吧。(男性过劳自杀者的妻子)合同工和兼职员工都过劳

上述案例中提到的大概都是全职的正式员工。但是,这些因为过劳而叫苦不迭的劳动者中也有不少小时工、兼职员工或者合同工。我们从《朝日新闻》的读者投稿栏目中选择两个例子:我儿子在工厂工作,是一名合同工。他每天早上7点刚过就去上班,一般要到晚上11点左右才能回家,有时更晚,深夜一两点才能到家。在家里只顾得上睡觉,其他什么也干不成。我担心儿子会因过劳而病倒。儿子和正式员工一样干活,但待遇却差远了,公司不给上劳动保险和健康保险。前些日子,我打电话咨询了公共职业介绍所,那里的工作人员答复说:“我们确实可以督促公司改善制度,但您得做好心理准备,如果我们这样做的话,公司马上就知道是谁来投诉了。”结果,因为害怕被公司知道,我没说自己的名字和公司名就挂了电话。我希望政府在提高保险费之前,先想想办法,让企业制定出详细且适用于所有雇佣形态的社会保险方案,并尽快将其付诸实施。(2003年5月30日,家庭主妇,匿名,大阪府枚方市,54岁)我白天在超市工作。我们单位从几天前开始实行24小时营业制。当我们贴出招聘夜班职工的广告时,我原想肯定会有大学生来应聘的。结果打开履历一看,发现应聘的几乎都是家庭主妇。而且,这些家庭主妇都是同龄人,家里都有婴幼儿或者小学生。希望上夜班的理由都是孩子还小,白天得照看,不能工作。有一位主妇选择在深夜11点至第二天早上6点的时间段上班,是因为那个时间段她的孩子睡着了,不用在一边照看。她下了夜班以后,回家要做早饭,还要把孩子和丈夫叫醒、喂饱;然后做好盒饭,送到孩子的学校和丈夫的单位。白天在家要做家务,中间可以抽空睡会儿觉。现在的超市在除夕和过年期间都不打烊。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永无休止。(2004年6月19日,家庭主妇,兼职,横滨,37岁)在医院找回了正常人的生活

在互联网与工作相关的网页上,有时能看到一些男性员工的发帖。他们对自己的工作方式或者说被迫工作的现状怀有疑问和不安。但是,在报纸上投诉过劳现象的一般是男性员工的母亲或者妻子,员工本人则因为工作太忙或者过度疲劳,根本没有精力抱怨。在这极少数男性员工的投稿中,一些寄给《读卖新闻》的稿件偶然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其中一份稿子说自己因为生病住院才过了一段正常人的生活,另一份稿子则表示自己辞掉工作后再也没有被电话打扰过。去年年末,我在体检时查出得了重病,这个月初去住院并且做了手术。平常,我以公司为中心,被工作追得团团转。而在医院,我又过起了规律作息的生活。一开始觉得很不方便,百无聊赖,甚至会感到焦躁不安。然而,等我适应了住院生活,才发现这样的生活节奏是多么平和、恬静。没有必要时不时看表,没有必要为在期限内赶任务而焦急,也不必挤电车去单位上班。妻子到医院照料我,我也有时间和她聊聊天,增进夫妻感情。在医院的这几周,我感到自己总算过了一段正常人的生活,回家的时候心情十分愉快。(2004年3月11日,公司干部,千叶县茂原市,54岁)我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担任维修服务部门的负责人。每天只要接到客户的投诉或者斥责电话就必须马上赶过去修理。不仅是上班时间,就连下了班也经常有电话打到家里,有时候我正在吃晚饭,有时候正在休假……日子久了,连睡觉的时候也梦见客户打电话投诉。更糟糕的是,传呼机开始流行以后,我变得越来越忙碌。后来手机又代替了传呼机,虽然比以前更方便了,生活却越来越不自由。虽然我现在不再为投诉电话而烦恼了,但也不想用手机,总觉得被电话束缚着不自由。有时方便也是一种罪过,对此我深有体会。(2004年4月11日,个体户,爱知县春日井市,65岁)

对比各家报纸的读者栏,我发现,发行量高达300万份的《日本经济新闻》早刊不知为何却没有设立读者投稿栏。与其他全国性报纸相比,该报在车站的销售比例较高,经销点密布或许是不设读者栏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恐怕原因不只如此。

不光是《日本经济新闻》的读者,工作过度的日本“公司职员”即便在家里订了报纸,上班前也无暇读报,晚上和周末则要处理工作上的电子邮件,几乎没有时间将自己的想法写成文章投稿。不仅如此,这些工作过度的男员工即便担心自己的健康,也没有时间去看医生。或许正因如此,“过劳死诊断电脑”能够自行诊断使用者的疲劳累积程度,且操作简单,所以才吸引了数量众多的访问者,甚至导致系统瘫痪。“过劳死110”和不断增加的过劳死工伤认定

旧话暂且不提,今天人们所说的过劳死,最早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成为一大社会问题而备受关注的。在这一时期,地产和股票价格飙升,整个日本处于泡沫之中,经济异常繁荣。当时,不仅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出现了经济泡沫,就连制造业和物流业也出现了经济过热的现象,下班后及节假日加班的情况剧增。总务省(日本中央省厅之一,主管行政组织、公务员制度、选举制度、统计等)统计局公布的“劳动力调查”显示,1988年,每周工作60个小时以上的长时间工作者有777万人,每4个男性中就有1个(24%)。

1987年10月,心脑疾病的工伤认定标准有所放宽。有鉴于此,1988年4月,大阪过劳死问题联络会主办了“过劳死学术研讨会”。与此同时,大阪率先开通了“过劳死110”电话咨询服务热线,由律师和医生来回答家属或员工本人在过劳死及其预防措施方面的问题。由于反响强烈,同年6月又成立了“过劳死110全国咨询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媒体纷纷开始报道过劳死问题,“过劳死”一词也逐渐为人们所熟知。

1988年4月,大阪在实施“过劳死110”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后,向进行电话投诉的70多名遗属邮寄了调查问卷,并从44名遗属那里得到了回复。在异常的长时间劳动这一点上,过去的情况与我们刚刚言及的当前过劳死的状况差不多。为了印证这种说法,我们从问卷调查的意见栏中抽取了两三个案例(句末括号内是死者去世时的职衔):(他)早上起得早,晚上睡得晚。回到家也要一直打电话,直到半夜。节假日也要去公司加班。每天都忘我工作,但也曾说过有点累。我想,他去世的主要原因还是压力过大和睡眠不足。(建筑业,营销,监理)(他)每天都加班到夜里12点左右,1点才能到家。公司有一百多名员工,都没有加班费,夜宵就是一碗拉面。(他)总是很疲惫,死前不久还抱怨说“已经到极限了,非累死不可”。如今只剩下我们母女两人,因为遭受的打击太大,一时之间还无法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恢复。(制造业,部长)我丈夫在公司的桌子上铺垫子小睡,也利用上下班路上的时间睡觉。虽然我是他妻子,却不知道他在单位具体做什么,只知道他一到单位就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我一周去两次他的单位,给他送换洗衣服,也趁机和他商量孩子的事。他常常忙得连午饭也没时间吃。(中小企业,干部)

若仅计算每年6月第三个周六的集中咨询日,从1988年至2004年,“过劳死110热线”接到的关于工伤补偿和过劳死预防问题的咨询达到了3987起。集中咨询日以外接到的咨询数量大致与此相当。

厚生劳动省公布的数据(表序—3)显示,2002年度,由过劳造成心脑疾病且被全国劳动基准监督署认定为工伤的案例数约为前一年的2.2倍,人数达到317人(其中160人死亡),为历年最高。其中202人患脑部疾病(62人死亡),115人患心脏疾病(98人死亡)。2002年度,在认定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得到工伤认定的过劳自杀者和精神障碍者与前一年相比增加了43%,达到100人。(《每日新闻》,2003年6月10日)表序—3 过劳死、过劳自杀的工伤认定情况

出处:厚生劳动省“对心脑疾病及精神障碍等工伤的补偿情况”2004年、2005年

注:因工作导致心脑疾病和精神障碍的案例,含自杀未遂。

另外,2003年度全国劳动基准监督署受理的因过劳造成心理创伤后压力障碍(PTSD)、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的工伤申请人数为438人(比上年度增加28%),为历史最高。得到精神障碍工伤认定的人数达108人(增加8%),也是历史最高,其中有40人因过劳而自杀。从年龄层来看,最多的是30多岁的人,共39人(36%),29岁以下的有25人(23%)。从职业类别来看,系统工程师(SE)、信息处理技术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有28人(26%),制造业工人等从事技能工作的人有24人(22%)。(《每日新闻》,2004年5月25日)

这些数据说明,裁员造成员工的劳动强度和精神压力加大,过劳死事件不绝如缕,最近因过劳导致自杀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1989年,厚生省(当时的名称)制作了一份《人口动态社会经济面调查报告》,根据其中的“壮年期死亡”数据进行测算,可以得出:因蛛网膜下出血、心肌梗死等心脑疾病导致的壮年期(30~64岁)“急病猝死”的人数大概为17 000人(参看拙作《以企业为中心的社会时间结构》,青木书店,1995年)。同年度发生交通事故且于24小时以内死亡的人数为11 086人(最近这一数字大大减少了,2004年度为7358人)。也就是说,20世纪80年代末,因过劳导致的死亡人数超过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对这一数据做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过劳死110”涉及的死亡事件只不过是全部过劳死事件的冰山一角,劳动基准监督署认定的工伤人数更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尽管如此,由于近年来过劳死工伤认定的标准有所放宽,认定案例数显著增加。并非自愿无偿加班

在思考日本劳动者的过劳现象时,和过劳死、过劳自杀同等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所谓的“员工自愿的无偿加班”,也就是“不支付加班费的加班”。“员工自愿的无偿加班”是指让员工在规定时间外及节假日劳动,但不支付法定工资以及法定增额工资,这属于双重违法行为,从受害人数和受害金额来看,都属于严重的企业犯罪。《劳动基准法》第104条规定,用人单位如有违反该法的事实,劳动者可以向行政官厅或者劳动基准监督官申诉,且用人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雇劳动者或者给予其他不利待遇。最近有很多企业因为重组合并而进行裁员,强制员工无偿加班的现象益发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投诉的违法加班事件大幅增加。据2003年7月28日的日本《每日新闻》晚刊报道,2002年,企业员工或者员工家属向全国劳动基准监督署揭发的企业强制无偿加班和不支付加班费等违法行为首次突破了3万例。

在这种情况下,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厚生劳动省终于极不情愿地为解决无偿加班问题行动起来。2003年5月23日,厚生省公布了“无工资加班综合对策要纲”,其核心内容是“为解决无工资加班问题而应采取的方针”。

以此为契机,各大报纸上关于强制性无偿加班的报道开始变多。在厚生劳动省公布“无工资加班综合对策要纲”的当天,《读卖新闻》在其生活版《体贴的社会保障》栏目里刊登了一篇名为“怎样消灭自愿无偿加班”的解说性报道,该文章采用问答形式,由一名名为“大辅”的学生提问,而笔者以大学教师的身份予以回答。

2004年11月17日,《朝日新闻》的记者采访了前文提到的“劳动基准市民监督员”,并在该刊生活版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如何消灭自愿无偿加班”的报道。这篇报道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读者来信像雪片一样飞来,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几份被刊登在2004年11月28日的生活版上。

一位大型电器公司系统工程师的妻子表示,丈夫的工作情况是“每天凌晨四五点才到家,有时彻夜加班;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左右;有时节假日也要加班;平时加班实行定额制,(每月)固定支付20个小时的加班费,此外都是无偿加班”。她控诉道:“我丈夫责任心很强,又不善于对人说不,所以就算碰上明显力所不能及的工作也没办法拒绝,结果只能埋头苦干。比起赚钱,我更希望他能好好休息,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一位31岁过劳死男性的母亲表示:“没有人愿意无偿劳动,恐怕是单位不允许他拒绝。”她叹息道:“但公司负责劳务的人却说:‘(加班)是员工本人根据工作情况申请的……公司方面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现在的人喜欢说‘责任自负’,竟然连企业也是这种想法,真是骇人听闻。”

还有一位母亲的儿子现年33岁,从事金融相关工作。这位母亲对儿子的工作状况表示忧虑,并说:“(他)被迫连日加班,实在让人看不下去。连休息日都要去上班,到底算怎么一回事?他喜欢听音乐会、看美术展,却没时间去,连读书的时间都没有,这跟囚犯有什么两样?有好几次都想劝儿子辞掉工作算了。”“要更努力地工作,日本人!”

员工不仅被强制无偿加班,还有人“过劳死”。即便如此,经营者仍然认为员工应该“更努力地工作”。《日经商务》特辑“要更努力地工作,日本人!”(2003年1月27日)采访了日本电产公司的社长永守重信,据说他每天“早上6:50就到公司上班,比任何一个员工都早。每天工作16个小时,周六、日也不休息”。该特辑引用了永守重信的一段话:有人说日本人工作过度,但这是过去的事了。我认为现在欧美人工作更勤奋……这一点在国际航班上最为明显。在飞机上,怕吃亏的日本人会要酒来喝,喝醉了就睡过去。而欧美人呢,直到登机之前都在用手机沟通工作上的事,上了飞机则会打开笔记本电脑继续工作,要么就是专心阅读与工作相关的文件。

吉尔·A. 弗雷泽在《令人窒息的办公室,被迫工作的美国人》(岩波书店,2003年)一书中讲述了美国员工在旅途中和出差时如何工作(本书第二章会详细介绍这本书)。书中提到了很多例子,比如:不仅在宾馆游泳池边,甚至在游泳池中都能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再比如,放有旅行者换洗衣物、笔记本电脑、充电电池、手机、存储软盘、数据线、复写纸等一整套工具的行李箱式移动迷你办公室。

这绝非无稽之谈,上述永守重信的话也同样可信。尽管如此,日本员工早已筋疲力尽,不太可能比现在更努力地工作了。证据之一便是前面提到的《日经商务》,该刊在同一期上还刊登了第二特辑,名为“员工之病就是公司之疾”,其引言部分这样写道:“毫无疑问,现代商务人员的身心健康遭受了很大损害,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压力和长时间工作,当这种状态达到一个极限,就会不可挽回地造成过劳死或自杀等悲剧。如今,对各大企业而言,维持并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已成为运营管理上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高度资本主义催生出过劳时代

世界各国的工作时间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呈减少趋势,之后这个趋势却突然停止,再次转变为逐渐增加。下一章将就此进行详细讲述。尤其是,连美国人、英国人也不辞辛劳地工作,甚至让日本人都相形见绌;而在日本企业工作的中国女性也长时间从事高强度劳动,酷似所谓《女工哀史》中描写的那些日本女工在二战结束前的境况。这样看来,可以说全世界都已进入新的“过劳时代”。

那么,过劳时代又是如何出现的呢?本书认为,其原因在于当代资本主义的四大变化,换句话说,也即高度资本主义的四个特征。全球资本主义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发展中国家也被卷入世界范围的竞争,且这种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发达国家则掀起了史无前例的公司合理化和产业重组浪潮。从很早以前开始,美国和英国的企业员工就出现了过劳倾向。即便在德国和法国这两个以缩短员工工时而著称的发达国家,工作时间减少的趋势也已转变为增加的趋势。在经济长期不景气的压力下,日本员工原本就有过劳的倾向。再加上许多工厂迁到国外、国内产业空心化的影响,他们不得不与中国等其他国家的日企员工进行竞争,由于这些国家的日企工资低廉、员工工作时间长,日本国内的日企员工也被迫下调工资并延长了工作时间。信息资本主义

如今,以电脑和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通信技术在几乎所有产业领域都掀起了变革。在这种背景下,以时间为核心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工作速度加快,工作量也加大了。另外,笔记本电脑、手机、电子邮件等信息渠道模糊了私人时间和工作时间的界限,造成了工作无孔不入的情形。更有甚者,尽管信息通信技术一方面带来了新的专业性、技术性职业,另一方面却也使得许多工作简单化。这样一来,很多正式员工可以用非正式员工取代,雇佣关系就变得更加不稳定了。消费资本主义

在今天这个生活水平高、媒体发达的大众消费社会,人们为了满足不断膨胀的消费欲望,或为了以消费竞争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必须得到更高的收入(或者找到工资更高的职位),为此便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劳动强度。这样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以24小时便利店和快递服务为代表的、追求便利性的服务型经济与信息化共同发展,改变了消费者的需求结构,经济活动的24小时化成为导致过劳的新因素。自由职业者资本主义

日本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放松对劳务领域的管控,劳务市场的流动性加强,不仅是年轻的自由职业者,中老年的小时工、兼职员工、派遣制员工等非正式劳动者的人数也不断增加。结果,随着劳务形式的多样化,工作时间也发生了两极分化。一方面,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满35小时的短时间劳动者人数增加了;同时,正式职工中,每周工作超过60小时的长时间劳动者的人数也随之增多,30多岁男性正式职员的过劳趋势也因此而日益明显。

下面,我们将按顺序分析上述高度资本主义的各项特征以及它们造成现代社会过劳现象的原因。另外,所谓“自由职业者”一般是指除学生和家庭主妇以外年轻的(15~34岁)兼职员工、小时工(包括派遣工)以及有劳动意愿的无业人员。但在本书中,“自由职业者”并不限于年轻人。“自由职业者资本主义”是笔者的自造词,指的是以非正式员工为主要劳动力的资本主义。

另外,这里所说的“高度资本主义”并非出自某位经济学家之口,而是从小说家池泽夏树那里借用的。在他的《白头翁和催债人》(朝日新闻,1998年)一书中,有一篇名为“东京式疲劳”的散文,其中讲到作者从冲绳来到东京后,不知为何总觉得很累,后来才发现原来是因为东京到处都是字:“在我国这样的高度资本主义社会,要充分利用空间来刺激潜在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不这么做简直就是一种罪过。”

笔者相信,通过本书,读者将会理解为什么在高度资本主义社会,为追逐利润,不榨干所有时间与空间似乎就是一种罪过。但是,读者同时也会意识到,牺牲教育、娱乐、运动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时间,削减吃饭、睡觉和过家庭生活的时间——以这种方式工作或者让别人以这种方式工作才是更大的罪恶。第一章 遍及世界的过劳——全球化资本主义的逆流从工时缩短的时代到过劳的时代

1969年,ILO在创立50周年之际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为纪念获奖,ILO国际劳动问题研究所每隔一年与各国大学共同举办社会政策研讨会。日本第一次举办该研讨会是在2003年12月的1日至3日,地点在东京大学。来自伦敦大学的教授罗纳尔多·多尔是研究日本企业的专家,他在这次研讨会上作了题名为“全球化背景下的世界劳务新形势和意义”的演讲。他的著作《劳动的本质》(中公新书,2005年)就是在这次演讲的基础上经大幅修改和补充后形成的。

多尔在演讲中指出,很多发达国家过去一直在缓慢而切实地缩短着工时,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趋势却发生了逆转,工作时间开始变长了。塞缪尔·鲍尔斯和朴永进合写的论文从统计学上支持了这一观点,他们指出,就美国、加拿大、比利时、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瑞典、英国等十多个国家而言,“收入不平等的程度”越大,工作时间越长,如图1—1所示。图1—1 世界各国工作时间的变迁(制造业)

出处:Bowles and Park,2001

在图1—1中,观察制造业工作时间的变迁可以发现,各国工时长短的转折点如下:英国是1982年;美国和加拿大都是1983年;意大利是1985年;挪威和瑞典是1988年;德国较晚,是1996年。

约翰·M. 埃文斯等人为OECD制作了一份题为《OECD国家工作时长变动》(2001年)的调研报告,其中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发达国家的工作时间停止减少;甚至可以从这份报告中确认,一些国家反而出现了工作时间增加的情况。报告还指出:就最近一年工作时长的变化而言,最显著的事实是,几乎所有OECD国家长期以来一直持续的工时减少趋势所有放缓,有时甚至发生逆转。……综观20世纪90年代,工作时长出现增加趋势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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