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心经——身体在路上,心灵在远方(“女生路跑领潮人”沉淀六年分享独家跑步心法。你不需要为了跑步改变任何事,但跑步改变了所有事。)(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9-07 05: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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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亚历山德拉·海明丝莉

出版社:天地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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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心经——身体在路上,心灵在远方(“女生路跑领潮人”沉淀六年分享独家跑步心法。你不需要为了跑步改变任何事,但跑步改变了所有事。)

跑步心经——身体在路上,心灵在远方(“女生路跑领潮人”沉淀六年分享独家跑步心法。你不需要为了跑步改变任何事,但跑步改变了所有事。)试读:

献词

谨以此书献给

我的父亲,

他教我勇敢地迈出第一步。

以及我的哥哥,

他无数次鼓励我继续前行。

还有大卫,

他是我生命中的阳光。

你跑过的路从来不会欺骗你,

它们沉淀在你的精气神中,

你的改变谁都可以感受到。

序言

每个跑步的人都有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他们之所以跑步,不是为了健身,而是为了强心。细腿总有一天会使人厌倦,清醒的头脑却能永远保鲜。紧实的胯部、线条分明的腹肌,还有知道自己能在电视机前多吃一个甜甜圈的那种满足感:这些都不是跑步的意义所在,而只是跑步带来的意外效果。跑步真正的意义在于,由于不知道前方等待着你的是什么,因此你几乎是带着惊慌和战栗离开家,但如果你能强迫自己继续,哪怕只是再坚持几分钟,再跑过几个路灯,或是一口气再跑几公里,那么获得提升的将不只是你的跑步能力,还有你的生活态度。

长跑过程中,跑步者总会在一些时间点上感到绝望,这时基本的生理反应——愤怒或崩溃感——便产生了。可一旦你接受了这些生理反应,就等于学会了如何克服它们,并开始相信一切皆有可能。或许一个问题已经连续几天萦绕在你心头,当你万般不愿地离开家后,却不知怎的,只因为好好地跑了一次步,就神奇地解开了这个心结。跑步还能帮你探索内心深处的情绪,在此之前,你可能根本不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

2011年九月底,我冲着男主角瑞恩·高斯林去伦敦的一家电影院看《亡命驾驶》。这部影片值得推荐,但请注意:我之所以这么觉得,完全是因为先看到了影院门口海报上的他。在我眼中,高斯林好像是个发光体,使我目不转睛。刚踏进影院,我妈就打来电话。要不是因为知道今天是妹妹生第一胎的预产期,我才不愿把注意力从高斯林身上移开。然而,从电话里得知并不是妹妹是否要被送往医院,而是我那35岁、身体健康的妹夫进了病房。他的心率过快,已经到了危险的地步,却无人知道原因。妈妈让我继续看电影,毕竟我们不是专家,对此爱莫能助。但她让我保持开机状态,以便妹妹随时联系我。我神情恍惚地进了电影院,全身的血液好像冻结在了血管里。

我在座位上坐下,手里握着手机,一边沉醉于高斯林的魅力之中,一边清晰地感受到脑子里充斥着一股持续的焦虑感。几公里之外的医院里,正发生着什么,我不知道。看电影的过程中,我一直在给爸爸发短信,打听是否有最新的消息,却被告知还没任何进展。我走出电影院,给圣乔治医院拨通了电话。医务人员接听了我的电话后,只用了几秒种,就把电话直接递到我妹妹手中。我由此判断,情况很不妙。电话那头的妹妹哭着让我赶紧过去。

接下来便是我们一家人的人生中最难熬的48小时。我在医院见到了妹妹,把她带回家,为她做了些烤面包,泡了点茶,还帮她洗了个澡,最后让她上床睡觉。她没有要生的迹象,妹夫那边也没了动静。他依旧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了一堆神秘的管子。第二天早晨,我先是陪妹妹去见了助产医生,又和她一起到医院探望妹夫。妹夫告诉妹妹,几小时后,他就会被推进手术室做紧急心脏手术。我转过头去,不忍直视这个情景。妹夫询问手术大夫,除了手术之外是否还有别的选择。我屏住呼吸,只听大夫回答道:“别无选择。你的情况非常罕见,如果不做手术的话,会有生命危险。”听到这话,我顿时无法呼吸。

由于妹夫的手术会持续两三个小时,因此大家建议妹妹先回家休息。说是休息,其实做起来并不容易:我花了十分钟才扶她上了楼,她伤心欲绝,使我一下子慌了神。我下楼做了三盘烤宽面条,这让我不禁想,要是此时能穿着运动鞋就好了。我到现在还穿着昨天看电影时的那身衣服。

四小时后,妹夫那边依然杳无音讯。妹妹坐在餐桌旁,连续半小时按着手机上的“重拨”键。最后,终于有人通知我们,现在可以去医院探望了。妹夫一切安好,大夫用前沿的微创手术彻底治愈了他的心脏病。第二天早晨,妹妹生下了一个漂亮、健康的男孩,取名路易斯。

一周后,我参加了在伦敦举办的皇家公园半程马拉松。跑步过程中,我曾一度怀疑自己坚持不下去,结果到最后,跑步却好像成了唯一该做的事。前一周,我在大量的邮件和电话中度过,一次又一次地回想着妹妹和妹夫事件的神奇曲折。我走访了亲朋好友,见了每个我爱的且能联系到的人。我想和他们每个人都拥抱一下。每次拜访时,我都会向对方复述一遍上周的经历,直到这段故事在不断的重复中变得粗糙,粗糙到就像我在推特上向某个和我追同一部肥皂剧的剧迷概括剧情,仿佛这些事不曾发生过一样。

跑马拉松的当天早晨,我像平常只身一人参加某个大型公开活动时一样紧张。我有没有忘带东西?如果我倒地不起,谁能带我回到位于布莱顿的家?当着一群观众的面,把自己搞得浑身湿透,这一天终于要来了吗?我经常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忧。但抛开比赛不谈,陪着我所爱的人过了一周,回味着过程曲折但结果皆大欢喜的事件,我感到既开心又放松。

离开起跑线时,我发觉那天的伦敦看上去分外美好,不禁有点感动。过去一年来,伦敦的天气反复无常。早晨虽然下了雨,但此刻却是一派秋高气爽的样子,甚至连海德公园的落叶都美极了。和大家一起跑出公园时,我感到有些哽咽。我们沿着林荫路向前跑,又顺着泰晤士河向下,穿过滑铁卢桥后,转而原路返回。就在这时,我流下了眼泪。

一开始,我不以为意。毕竟,当你听到一场煽情的政治演讲、读到一部伟大的小说,或是看完“需要帮助的儿童”节目的最后半小时时,都难免会流点眼泪。尤其当你正好喝了些威士忌,身边还有若干好友相伴时,就更容易动情。我以为这种时刻很快就会过去,但我错了。我竟然越哭越凶,再也不能以“冷风吹得流泪”作掩饰。

我的第一声啜泣还是一种半吸气半呼喊的状态,第二声就成了明显的喘气。接着,跑到五公里时,我的啜泣已然发展成不合时宜的嚎啕大哭。起初,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我显然没有悲伤的感觉,而且事实上很快乐。一切都好,难道不是吗?可似乎经过了两周的挣扎,在即将跑完5公里时,趁着这样一个谁也不认识谁的场合,我的身体和心灵都突然决定来一次释放。其实谁都能够知道我的身份,因为我的上衣上写着我的小名“海默”,字母足足八英寸大。但当我意识到这点时,我的身体每一秒都会闪过一千种感受,仿佛成了一个神奇的情绪万花筒。每隔两秒就有一种新的感受出现,这些感受是我之前在妹妹、手术大夫或医院的任何人面前从未有过的。此刻,我泪如泉涌。

不知从何时起,我已经哭得不能自已。只有双脚在地面上有节奏地动着,才使我不至于崩溃。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坚持跑下去的,可这竟成了我当时唯一能做的事。前十天的回忆在我脑海中闪现:黑漆漆的电影院里,我握着手机等候消息;妹妹颤抖着签下了妹夫手术的知情同意书;妹夫轻抚着妻子隆起的肚子。还有医院里消毒水的气味、我趁妹妹熟睡时为她做的食物的香气,以及我那刚出生的外甥的小脑袋。那些在我脑海中连续盘旋了几天的对话如过电般一齐涌入我的意识,直到它们完全失去了意义:“什么?他差点死掉?”“什么?孩子就在第二天出生?”“什么?周末你还要跑步?”

我当然要继续跑,因为只有跑步才能让我细细回味过去几天究竟有多痛苦。当然,沿路围观的路人们并不知道我为什么哭。他们只是看见了一个情绪低落的跑步者,由此想帮助我打起精神。说实话,他们这样的举动适得其反。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有多爱妹夫、小外甥和支持着我们全家的朋友们,因此,我每跑一步,心就更大一些,好像是为了容纳下这些新发现的爱。前来为爸爸或兄弟姐妹加油的孩子们,带着甜蜜的表情,也一起为我打气。可我的心中再也腾不出多余的空间,去爱这些陌生的面孔。所以,面对他们的善意,我一边哭,一边咧开嘴笑。气喘吁吁的我本想微笑着向他们解释:“哦不,别担心,我没事!只是……”可最终,我只是从他们身边默默跑过。“干得漂亮!海默!”他们在我身后尖叫道,但这使我哭得更加厉害。

我对自己说:“冷静,现在的你就是在自取其辱。如果你还想跑下去,就得让心跳慢下来。”谁知一想到心之类的东西,我反而哭得更厉害。哦,人心!人心真是神奇!在生活的奇迹面前,我又一次迷失于情绪之中。

我已记不清最后几公里是怎么跑下来的,只记得自己来到了最后一条直行跑道。看着前方的终点线,我蓦然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老实说,由于一直忙着哭哭啼啼,因此我跑得不算特别快,但我竟突然觉得自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大。妹夫挺过来了,妹妹也挺过来了,我们全家人都挺过来了。想到这里,我开始冲刺。我感到自己正在加速,等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然超越了周围的人。我跑得比之前都快,把他们甩在了身后。渐渐地,先是我的脸,再是我的手,都开始刺痛。就离终点线还有几米时,我依旧怀疑自己能否顺利抵达。最后,我成功了。一名圣约翰医院的救护人员在终点等候。他看着我向他冲去,然后直直地倒在他怀里。见我上气不接下气,他便帮我把头向膝盖上方前倾,以此帮助我稳定呼吸。我一边怪异地喘着气,一边向他表示感谢。他松了一口气,把水递给我。过了一会儿,我的哥哥赶来了,还为我带来一个香肠夹心面包。虽然香肠永远让我吃不腻,但这是我有生之年吃过的最美味的香肠。在回家的火车上,我给几个女性好友发邮件,告诉她们今天的事。原以为她们会觉得我疯了,可她们竟然表示理解,完完全全地理解。

正是在十月的那一天,经过了一次美妙的顿悟,我彻底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跑步。就在我确信自己就要当着几千人的面被眼泪淹没时,我靠自己的力量学会了一项技能,而这项技能适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想活下来,只能继续前行。

一路奔跑,一路风光

“人天生就会跑步,这是世间再自然不过的事了。”“你只需要穿上跑鞋,走出门,这就是跑步之美。”“跑步时没有别的,只有你、路和你的思绪。”

这些都是人们常挂在嘴边的关于跑步的话,但它们都是骗人的。

跑步是一件可怕的事,给人不自然、不必要和痛苦的感觉。它会让你累得气喘吁吁,会让你惊恐得四肢无力,还会让你被自我意识淹没。它不是一把温暖的火,亦不是一个软绵绵的沙发,或是一杯茶、一个微笑。相反,它冷酷无情。你跑得越好,就越觉得它难。它让你头疼欲裂,脚趾酸痛。

但在大晴天里,跑步能让你享受户外的美好,感受阳光给皮肤带来的刺痒感。在冬天,即使冷冽的微风迎面吹来,发热的感觉依旧让你身心愉悦。跑步还会使你浑身热血沸腾,等你回到家,惬意地洗个澡,再来份美味的咖喱,一小时后仍然容光焕发。

此外,我还体会到,跑步是一种荣耀、一种特权,也是一份礼物。

因此,本书的第一部分并不打算劝你跑步,而是想告诉你:你能跑。作为一个过来人,我也曾对跑步望而却步。有些人天生就是“运动型”,光是看着他们幸福的笑容和毫不掩饰的自鸣得意,就让我感到害怕和低落。几年来,我好像一直坚信跑步是对肥胖的惩罚。半杯白葡萄酒和四块巧克力下肚后,活该我们得靠跑步去燃烧脂肪。没有火辣的身材,简直是天理不容!

作为一名三十来岁的女性,我花了好几年时间,才能克制住周五晚上出去玩时还要吃晚饭的冲动。在我童年的记忆中,跑步虽然很有意思,但好像没有给我带来多大的动力。那时的我怎么也想不到,长大后跑步竟会对我如此重要。因此,要是时光能够倒流,我真希望在开始第一次(灾难性的)跑步之前,有人能写出像这样的一本书给我看。有的女性自认为胖得穿不下跑步装备,有的认为跑完一场全程马拉松简直是浪费时间,还有的认为绕圈跑一个小时很蠢。这本书是写给那些仍认为跑步是个炼狱,并且不相信跑步能带来无限欢乐、自我信任和始料未及的陪伴感的女性,那些不认为自己有丝毫可能享受到跑步带来的自信心、轻松的体魄或清晰的头脑的女性。

因为,正是跑步使我发现:我们能取得多大成就,并非取决于他人,而是取决于我们自己。

我们能取得多大成就,并非取决于他人,而是取决于我们自己。CHAPTER 1不是天生就会跑

只有敢于经受重大挫折的人,才能取得伟大的成就。罗伯特·F·肯尼迪(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之弟)

终于,我就要绕着街区跑步了。我对自己寄予厚望,渴望拥有像运动员一样的翘臀、超模般的腰身和堪比羚羊的速度。在此之前,我受够了单调的健身房、假正经的瑜伽老师和浮夸的网球俱乐部。是时候停止永无止尽的自我怀疑了,我坚信能在运动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不久的将来,强大的我会满怀自豪地凯旋。当我优雅的身影出现在基尔伯恩区的人行道上时,全伦敦的市民都会为我欢呼雀跃。在我的设想中,人生中的第一次跑步就该是这样。

我已经没有理由拖延了。该洗的都洗了,衣服都熨平了,书架上的灰也都掸掉了。所有可能发生的最糟情况已经在我脑海中预演了千百遍,天气也不像要下雨的样子。我真的找不到其他借口了,只好扎起马尾,拿起一只500毫升容量的水壶,把钥匙放进运动裤袋,走到门前。终于,我就要迈出第一步了。

我打开门,走下三级台阶,来到人行道上。下一步该做什么?也许该拉伸一下?我靠着一根路灯柱子,把一只脚从背后向上拉,试图以此拉伸大腿前侧。然后,我换另一条腿重复了同样的动作,并且紧张兮兮地四下张望。我的心跳得快极了。要是让人看出我是第一回跑步,该有多难为情?他们能看出我的错误动作吗?“只是跑个步而已。”我在心里默念道。我沿着人行道跑了起来,边跑边看着周六出来活动的行人们,努力装作跑步就像我之前出门倒垃圾一样平常。但是,这条长长的人行道是用水泥浇注的,一端是散发着愉悦的城市气息的基尔伯恩区主路,另一端连接着被小资咖啡馆环绕的皇后公园。我朝公园的方向跑去,道路两旁的房屋变得越来越美观、精致,可我的情况却越来越糟。

跑到一半时,我不得不停下来。我的身体剧烈震颤着,全世界好像都在上下晃动。我那笨重的脚一踩到地上,就发出“砰”的一声闷响,冲击波传遍人行道和我的全身。就在几秒钟之内——甚至连几分钟都不到——我的脸就热辣辣地红了起来,身体燥热难耐,胸腔剧烈起伏。十字路口在前方隐约可见,可我就是跑不过去,这让我羞愧难当。喘不上气还不是最要命的,我还得努力克服恐惧,才不至于让自己倒地不起。

在下一首歌播放的全程中,我都保持步行。我宁愿承认自己已跑不动了并为此感到羞耻,也不愿硬着头皮跑下去毁了身体。我终于走到了公园,并打算在下一首歌播放的全程中坚持跑下来。可我还是没能坚持下来,最终走着经过了位于公园中央的足球场。踢球的孩子们似乎总能在场上自如地飞奔,而我身体的各个部件却都好像卡住了。

我的大腿和臀部颤得厉害,胸部控制不住地晃来晃去。它们仿佛在嘲笑我,就连球场上那些只能在周六抽出时间陪孩子的爸爸们也惊恐地盯着我。每当一只脚触碰到柏油路面时,我都感觉脚踝马上就要崴了。每当我低头看时,肿胀的大腿就可怕地映入眼帘。我甚至感觉身体好像已经不受大脑和情绪的支配,心里有两个声音在打架,一个声音说“冷静下来,全力以赴最重要”,另一个声音却直接反驳“既然你想全力以赴受罪的话,那你就是活该”。一听到后面这个声音,我再也无法冷静,心又开始因为害怕而狂跳起来。

到达公园的尽头时,我回头张望。狂跳的心和肺部慢慢燃烧的火苗使我确信:我肯定跑不回家了。

最后,又经过几次跑跑停停,避开路上每一个人的目光,我终于回到了家。作为奖励,我容许自己在当晚的聚会上胡吃海塞,还开心地到处宣传自己那天早上跑了好长一段距离。次日早晨醒来时,我觉得自己好像被一辆卡车碾过,而且是一辆安着槽纹轮胎的巨型卡车。于是我断定:“哦,这种感觉本不该出现的,我一定是跑步过量了。”可我查了一下昨天的跑量,只有一公里。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我都没有再跑过步。

印象中,我没有刻意去想自己不是块跑步的料儿,因为我觉得这很正常。我跑不了步,就像我爱吃奶酪、厌恶男人穿POLO衫时把领子竖起来一样,这都是我性格的体现。

但我能肯定的是,自己确实跑不了步。我非常羡慕那些能跑的人,对他们佩服得五体投地。就拿我的舍友来说,她常绕着摄政公园或汉普特斯西斯公园跑步。每当她跑完回来时总是容光焕发,而我则会在门前热情地迎接她。之后,我们会一起聊聊她跑步时的见闻。这时,她会靠在厨房的案板上慢慢地喝杯水,而我则窝在沙发里,膝盖上架着的笔记本电脑不停地往外散着热气。“要是我也能跑步就好了。”大声说出这句话后,我竟有些释然。看着舍友脱下跑鞋,我叹气道:“跑步看上去好有意思。”说完一阵伤感突然向我袭来。我自知为时已晚,只好作罢,随之拿起电视遥控器。

舍友的运动衫在洗衣机里转得我头晕目眩,可我依旧对“我不能跑”的想法没有丝毫怀疑。这想法好像是长年累月形成的,也是我允许它形成的。

还记得六七岁时,每到课间休息时间,我都迫不及待地跑出教室。可到了三十岁时,我竟然百分百确信自己跑不了步。

不知怎的,在这期间,我遗忘了上小学时读书和听别人为我读书时的感觉,双腿重新开始感受到那熟悉的发痒的感觉。那时候,我会先抬头看看表,再看看老师,最后向窗外看去。等下课铃一响,我和其他小朋友抓起外套就往教室外面冲。我们什么游戏都玩,只要这种游戏能让我们在外面多跑一会儿就行。在那个年纪,我们还不称其为跑步,因为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会跑。手套就那样被拖曳在袖口外面,辫子在我们脖子上甩来甩去。那时的我们只是沉浸在自己事情当中的小孩子,而那些事情总是做得越快越有意思。于是我们跑啊,笑啊,跑步和欢声笑语融为了一体。

十岁时,我喜欢在400米跑道的起点处做白日梦。夏日的暖阳透过我那海军蓝针织衫的密集网眼,不仅晒黑了我的手臂,也晒黑了跑道上的草。我会一圈一圈地绕着跑道,有时还会换种方式,从跑道中间直接切过去,直到要上课了或有人要占用跑道才停下。

二十年后,我已然完全接受了自己与运动无缘的现实,就好像我从未跑过步一样。我从未意识到,跑步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走出家门。我只知道自己不跑步,可被我忽略的是,不跑步并不意味着不能跑步。

我不是运动型的人,就这么简单。我只是一个身材臃肿的女孩,在我身上几乎不存在任何竞争意识。上中学时,我很少在玩游戏时由“球”自然联想到“球拍”。大学期间,我整整三年对身材放任不管。那时,或许我曾用购物车推着我的朋友克莱尔一路跑下科森山,也曾在台子上跳过几回舞,但这些绝对就是我大学生活中做过的所有运动之和。

搬到伦敦后,我不停地换健身房。每当找到一家新的健身房时,我就告诉自己“就这家了”,幻想这里会让我爱上运动。然而,我一直未能如愿。每一次,当我听私人教练天花乱坠地介绍完健身设施,为我做了体能测试,又在第一次试课后尝试了一下汗蒸房后,这家健身房的魔力便会迅速消退。看着每次在健身房上花掉越来越多的钱,我只能愧疚地瞥几眼存折。

如果把户外跑步比作海洛因,那么健身房充其量是黏糊糊的美沙酮。在跑步机上一边原地跑步,一边看着对面墙上滚动播放的新闻,这怎么能和在海滨自由地跑步相提并论呢?沿着海岸跑步,一抬头便能看见海鸥在一堆食物上空盘旋。有那么一瞬间,你甚至觉得自己和海鸥在并肩飞翔。可即便清楚这些,我还是继续待在健身房里。后来,受麦当娜的影响,我开始练习瑜伽,连续几小时与满屋子的自由网页设计师和压力爆棚的时尚编辑们待在一起,大汗淋漓地把身体扳来扳去。再后来,我又转向普拉提,甚至还短暂地尝试过冥想。

最终,心痛了一个夏天之后,我几乎陷入了让自己崩溃的抑郁状态,并随之决定开始步行。又一次像往常一样躺在咖啡桌下嚎啕大哭一场后,我到了一种只需要出去见见光的境地。我想感受暖暖的空气在我的皮肤表面呼吸,渴望感受到血液重新开始在我体内循环。此外,我得找个地方,那里没有拼装而成的天花板,也看不到瑜伽练习者三周没剪的指甲。过去几周我都没睡好,晚上紧张兮兮,白天反应迟缓,四肢沉重,几近精神失常。我迫切地想让身体变得疲劳,以使自己在夜间更容易入睡。我想让自己喜欢上床,而非总是将它视为战场,在那里和我的心魔进行永无止尽的抗争。晚上躺在床上时,我希望双腿因为白天走路太多而酸痛,而不是一直在桌子底下连续几小时动来动去。

有一天,我起了床,走出家门,直到临近黄昏时才返回家中,由此开启了我的步行之路。我会一连走上几个小时,把当时的室友过去一年里跑过的地方都走了一遍,比如汉普特斯西斯公园、摄政公园和海德公园。我会在周日早晨离开家,在外面一走就是三四个小时。但我常常记不清自己走了多久,仿佛在机械迈步的过程中被催眠了。刚开始步行时,我总想赶紧远离肮脏的城市街道、徐行的路人和当地的商店。整个夏天,那些店主们见证了我的暴饮暴食,也看到过我涕泪交加的狼狈样。每当快走到公园的时候,我就会觉得精神为之一振。我会在汉普特斯西斯公园里随意走走,有时还故意选择一块之前没去过的树林走一小会儿。我还会在玫瑰园里漫步,对那些花名背后的故事充满好奇。原以为已经失去的自我,竟然有一丁点儿回来了。

回到家时,我虽然累坏了,却明显感到精神好了很多,就好比有个人突然钻进我脑子里,把里面的灰尘都掸掉了。我和我的床和解了,重新把它视为一个休息的地方。我珍惜无人打扰的独处时光,原本每晚绷在脑子里的弦也松了一些。我的想法变得越来越正向,不再像之前那样一根筋地想象着灾难电影里的情节。我一直坚信,2006年夏天的步行经历拯救了我,倒不是因为它使我的睡眠情况转好,而是因为它第一次使我拥有了一点点对身体的自信。如果我能走四个小时,那么假如我一点点加速的话,会发生什么事呢?我的内心开始相信一切皆有可能,脑子里已经开始计划:或许,我可以……跑步。

在这种乐观主义精神的驱使下,又过了一年,我决定去皇后公园跑步。既然我的心之前都能承受住高压,那么我的腿肯定也能行。我琢磨着,在过去一年每天步行三小时的基础上,我现在或许可以开始跑步了。我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光是胡思乱想就花了整整两周的时间。跑步是什么感觉啊?我会摔跤吗?跑到一半坚持不下去怎么回家啊?我浑身充满了乐观与热情,可以几个小时一心扑在为“新的自己”挑选运动服饰上。面对这样的自己,我先是惊慌,再是狂喜,接着把采购服饰的事故意拖上两天。就这样反反复复过了两周,那个不神圣的日子终于来了。

当天早晨起床后,我狼吞虎咽吃了三块涂了蜂蜜的烤面包,美其名曰“补充能量”。接着,我至少花了90分钟在iTunes上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播放列表,这样无论我跑得多累,都能有音乐鞭策我绕着公园跑完一圈。尽管之前作了不少研究,可我还是没敢买任何新衣服。相反,我翻出了一些旧的运动裤。最近一次穿它们是在我患上成人腮腺炎的时候。那时我窝在家里,一个周末狂看了两盒《黑道家族》的影碟。我把抽屉翻了个底朝天,总算找到了一件包裹面积尽可能大的内衣,以免跑步时胸部左晃右晃,让别人一眼看出我很业余。我还在橱柜深处找到了几双旧运动鞋,它们被压在几只节庆时用的驯鹿角下面。

接着我就上路了,结果却以失败告终。那是八月的一个星期六,妹妹的婚礼即将在这个月举行。天气晴朗却不炎热,很适合跑步。那天下午,我和家人一同前往诺福克参加聚会,招待届时不能出国参加婚礼的客人。我告诉自己,现在是塑身的最好时机,毕竟两周后就是妹妹的婚礼。我和自己达成了一笔交易:踏踏实实地完成第一次跑步后,就可以在聚会上胡吃海喝。身处婚礼前夕欢乐的喧闹声中,我原以为前方等待我的是一项有益于自我提升的新爱好,结果却让我失望到了极点。

那天跑完回到家后,我的身体和精神都快垮掉了。肺和腿痛得要死,脑子比以往更加努力地承受这无数个念头的打击:跑步给人的感觉真的都像这样吗?是不是每跑一次步,就得体会一次夹杂着愧疚、痛苦和愤怒的可怕感觉?大家为什么还要跑步呢?我又为什么跑步呢?是为了身材苗条,还是个人成就?我在浴缸里坐下,伸展四肢,强烈的自责感劈头盖脸地向我袭来。自从有了第一次灾难性的尝试,这些想法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便一直处心积虑地挤进我的思想深处,就像老式散热器后的围栏。它们总是难以触及,却又时不时冒出来,而我却对它们束手无策。

妹妹的婚礼如期而至,又在狂欢的气氛中很快过去。看着自己在婚礼上拍的好些照片,我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我失去了一贯的自信,意识到第一次跑步后的巨大悲痛使自己变胖了。跑步助长了我的肥胖,而肥胖却没帮我在跑步上取得进步。

以前常听其他女性说“被自己的身体困住”,现在我开始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火车站和医院候诊室摆放的杂志里充斥着这类内容,可我对这些杂志嗤之以鼻。我以前觉得自己肯定不会沦为这种人,可我发现自己现在看着其他跑步者时,竟然有一种愈发强烈的渴望:我想探知他们跑步的秘诀,想知道他们怎么知道如何跑步,以及是什么让他们坚持不懈。但跑步于我而言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每个人都有局限,现在的我正处于这样一种状态。既然那个周六早晨的跑步经历在我脑中怎么也挥之不去,那最好还是尽量试着忘了它吧。

就这样,我一直竭尽所能地遗忘。直到某个周末,我和兄弟姐妹一起来到父母家。哥哥随口提起他打算报名参加伦敦马拉松的事。“哇!”我惊呼道,“太棒了!我曾经给一个参加马拉松的朋友助过阵,真是让人感动。”“那你也去呀。”父亲坚定地说。他头也没抬一下,双手稳稳地做着咖啡。在我们都还小的时候,父亲就已跑过好几次马拉松。因此,他说这话显得理所当然。可这次说的是我。“别想了!”我大喊,“我跑不了步。”“你就没跑过步。”父亲纠正道,“但你能跑得很好。”他的声音不容置疑。从别人口中听到这话使我突然意识到:除了我自己,否则没人能拦着我跑步。

就这样,一颗种子在我心里播下。

第二天早晨,我向大家宣布,自己不能就这么被击垮。事实上,我还要再跑一次!这一次,我信誓旦旦地计划从位于威尔特郡南部的家一路跑到伦敦市北部。我把父亲的电脑霸占了几小时,搜索着“伦敦西北部小型长跑”“如何知道自己能否跑下五公里”“五公里跑必需装备”及其他各种类似词条。我下载了几张地图,和哥哥讨论了关于运动营养与跑步姿势的问题,还和妹妹谈了谈跑鞋和内衣的事。最后,父亲有些不耐烦地对我说,你有两条能动的腿,身体健康,之前还积累了一年的步行经验。他提醒我只不过跑半个小时而已,还说“如果跑累了就改为步行,这你总行吧”。

回到伦敦时已是下午。虽然到达摄政公园地铁站时夜幕已经降临,但我却想拥抱这夜色,因为没人能在黑暗中看清我脸上的恐惧。我走进公园,确定周围没人后便出发了。

一开始,情况就跟上次一模一样:全身发烫,气喘吁吁,充满恐惧。不过,这一次有两点关键的差别:第一,我没有在家附近跑步,因此遇上熟人的概率微乎其微,而且我是环绕公园跑步,所以一定会回到出发点;第二,大概跑了二十分钟后,奇迹出现了:我发现自己越跑越轻松。心率虽然居高不下,但也开始趋于稳定了。一切都开始变得稳定,而非像我之前想的那样,好比一辆永不停止、只会朝着天堂向上攀爬的过山车。我的双脚开始有节奏地配合我的一呼一吸。我正在跑步。没错,我的确腿部酸痛,也仍旧害怕跑不完一整圈,但我真的在跑步!

第二次跑步归来,我满脑子都是内啡肽和洋洋自得感。

我故意把灯都打开,还拉开了窗帘,炫耀性地做了些拉伸。之后,我洗了个澡(这时窗帘是拉上的),还吃了一碗意面,碗的体积大概和妹妹的婚礼蛋糕一样大。

我仿佛经历了一场逆转式的宿醉,醒来后头脑反而更加清醒。奇妙又上头的醉酒阶段是如此短暂——一小时,最多三小时,之后便转化成不适、精神错乱,或厌倦。宿醉却能持续个一两天。最终,我惊奇又清醒地发现,自己因为跑步而感觉良好的时间,竟然超过了因为跑步而痛苦的时间。我很开心,感觉自己战无不胜,甚至觉得自己还能再跑一次。

周末之前,父亲给我的具体建议之一是记跑步日志,用来提醒自己记住每次跑完步后的感受。于是,我在第一篇日志中写道:

2007年10月18日

绕摄政公园跑了五公里

17:45-18:30

前12分钟很累,但之后还好。回到摄政公园地铁站时,呼吸已经平复,所以又从皇后公园直接跑回了家。比预想的要轻松得多!可能还会再跑!

第二天,我就报名了伦敦马拉松。CHAPTER 2学着跑步

谁都可以成为一名跑步者。生命在于运动。我们生来就会跑步,因此跑步是最简单的运动。比尔·罗杰斯(美国长跑运动员、前马拉松纪录的保持者)

刚开始跑步时,我对上面这些话还没什么概念。但既然报名了马拉松,就意味着已经无法回头。虽然基本上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但我还是下定决心定期跑步。抛开现实因素不谈,我专注地把马拉松作为一个目标,以此激励自己。我曾在马拉松赛事上为朋友们加油,也为那么多人竭尽全力做一件事而感动。但要考虑现实因素的话,我忘了自己也曾亲眼看见一些男人从我面前跑过,他们的乳头因为与衣服摩擦过度而流血。我还忘了自己即使只是一名站着动也不动的观众,也被四月的骄阳烤得差点晕倒。可即便如此,我还是确信自己能骄傲地跑到终点线。

令我不解的是,其他人好像并不像我一样有信心。一些人并不关心我是否跑步,还有些人像是要看我的笑话。对于我的这项新爱好,周围人的反应不是“你要做什么?”,就是“好吧,祝你好运!”,还有奇怪的“哈哈哈,眼见为实”之类的话。我的朋友瓦妮莎给我发了封电子邮件。她在一家名为“感知”的慈善组织工作,我后来也为这家组织跑步筹款。瓦妮莎在那封邮件中小心地提醒我,说我决心跑步的事对她来说是一件“动真格儿”的事。而且包括我家人在内的大多数人对我还是持鼓励态度的。可即使这样,也难以平复我内心日益滋生的疑虑,总怀疑自己要做的事其实是疯狂地异想天开,一点儿也“不像我”。

每次我对别人说起自己的马拉松计划,都发现自己需要有钢铁般的意志。人们的反应几乎总是混杂着嘲笑与质疑。有什么好笑的呢?我一次又一次地扪心自问。只不过是跑步而已,这究竟能有多好笑呢?

这一切使我既坚定,又惊恐。事实证明,这种复杂的情绪让人难以释怀。每当我咬牙决定无视他人的嘲笑把事情做好时,下一秒就会陷入害怕之中,在自我意识上方寸大乱。小时候,我对自我没什么意识,以为手脚就像是玩具上的装备,能被我随心所欲地替换。我关于运动的童年记忆都是在阳光普照的球场上玩圆场棒球,耐心等待着球朝我这边飞来,或是在投球场上不知疲倦地跑来跑去。

让我产生心理恐惧的是青少年时期的运动经历。十二三岁时,我的身体开始发育。我感觉我和自己的身体相当疏远,仿佛整副皮囊都是别人的。20世纪80年代,在暑期这样美好的时光里,快速发育的我竟然每天都痛哭流涕。那个暑假就这么毁了。我最常做的事就是坐在沙滩上,看哥哥和妹妹嬉戏。日益变大的四肢占据着我的每一寸身心,不断加剧的膝盖疼痛也相应地蔓延开来。

正是在这个时期,我的身体开始变得笨拙。起身离开房间时,我的屁股常会撞到桌子或门把手。一开始,家人对于这样的我表示同情,直到他们发现这种情况每天会发生好几次。只不过想把盐递给餐桌对面的人,我也会因为发育中的胸部不小心掀翻一整杯水,或是用突然变长的手臂打翻一罐番茄酱。我觉得自己像极了第一天上班的铲车司机,笨拙地试图控制一系列机械操作,却发现它们远远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

运动已然成了一种折磨。在学前班里玩了几年圆场棒球与投球,来到新学校就读后,我发现这里的运动项目改成了曲棍球和网球。班里的其他女生似乎变得越来越强壮和苗条,我却变得越来越笨手笨脚。我的身体原本就是大家逗乐的来源,现在却更像是一件不可靠的紧身衣。当我不再为它的外表烦躁时,又开始为它接下来可能变成什么样子而担忧。尽管如此,我仍有一件令人艳羡的看家本领:幽默感。我的自尊心不允许别人看出我在意,人又还没到注意身材的年纪,所以一到运动时我就瞎混。在运动场上,我成了班里的小丑。我发现,要是我摔个屁股着地,就没人在意我是否让队里输了一个球。或是在网球课上四处捣蛋,那些真正能打的女同学们就再也不会选我做队友。

耍这些小聪明很容易。很快,我就把过去几年的厌恶感变成了乐趣,并默认了运动“不像我做的事”。我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没空搞那些正儿八经的玩意儿,也没空出于对运动的热情而挥汗如雨。我只会端着一本《十七岁周刊》,开心地朝那些运动员挥挥手,希望没人注意到我已经偷偷失掉了一点过往的爱好。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它就像沙子一样从我的指尖溜掉。

现在步入三十岁后,我发现自己正在为过去二十年的运动小丑生涯付出代价。过去,我为了不让别人把我在运动场上当回事,就一次次故意摔跤出丑。可当时每一次的屁股着地,都成了现在每一封嘲笑我的邮件。我想下决心让别人认真对待我,但似乎没人真正愿意这么做。即使如此,我仍在心里留了一块尘封已久的偏僻位置,希望向所有人证明我能行。我想让别人把我当成一个成年人对待。当我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目标时,我想要别人相信我是认真的。我想受到尊重,而不只是被人喜爱。马拉松为我打开了一线生机。我还需要跑很多很多步。

刚开始练习的那些天里,正是这种小小却坚定的信念支撑着我坚持下去。2007年秋天,我的跑步日志里还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内容,比如“好吧,开始还行,后来可把我累死了!”,或是“除了最后十分钟外,我的腿像灌了铅一样——何必呢?”,甚至还有“这次跑步太可怕了,让我连记录的欲望也没有”,简直实事求是到这种地步。

我之所以写跑步日志,或许是为了告诉自己确实跑了这么多步。父亲曾向我推荐这种方法,用来提醒自己能做什么,并以此见证自己的改变。

那时还没有智能手机和跑步APP.因此,离开家前,我会先用网上地图规划跑步行程,再在手臂上按顺序草草写下需要跑过的街道名。但比起迷路,我更在意是否被人看见。我已经在电视上看过不少这方面的笑话。无论是小巷、居民区道路,还是公园里最偏僻的角落,每当我快跑过这些地方时,都会强迫性地想起《老友记》里的菲比,还有《阿甘正传》和《义犬荷比》里的情节。它们使我坚信,所有路人在五百米开外都能一眼看出我是个业余的人。穿过人行横道时,我会把帽檐压低,眼睛低垂,避免与任何人有眼神接触,唯恐被任何一个那种类型的女人品头论足。

她们就是那种身材姣好、体态健美的女人,就是你在运动服饰画报上看到的那种。她们浑身闪耀着光芒,马尾辫甩来甩去。我并不想成为像她们那样的人,更不想在她们的视野范围内运动。只要看到一个那样的人朝我跑来,我的注意力就会分散。离开公园时,只要有一个那样的人缓缓进入我的视野,我就会感到鞋尖卡在路面边缘。只要察觉到一个那样的人从后面跟上来,原本大步流星的我便会乱了阵脚。一段时间之后,我开始意识到,其实并没有人真正在意你做的事。每个人都比较关心自己和自己的孩子与手机。我还发现,当我试着朝迎面而来的跑步者微笑时,很多人累得根本没注意到我的示好。

更让我惊奇的是,即便暂时还看不到任何收效,我却已经养成了每天早早出门跑步的习惯。头几周,我用尽一切办法保持动力,哪怕我实际上并不真正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仍旧拉不下脸向别人请教,生怕被人看出来我很在乎。谷歌成了我的朋友,我会在网上和住在英国另一头的跑步新手们讨论他们的膝盖究竟是哪里痛。我走走跑跑,有时突然短跑一阵子,有时又在黑夜中空空如也的街道上跑步。我下载了一个又一个播客频道,假装在大汗淋漓时还能“做些研究工作”。我一直走,一直走。一个月内,第一次回报提前到来了。

我的体重有所下降,这样反倒使跑步变得更加轻松。记得去年圣诞节时,我还沾沾自喜地对母亲和妹妹说:“哦,我可从来不称体重!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不需要通过体重数来衡量!”然而,沿着伦敦市西北部固执地跑了两三周后,我就站在了浴室里积满灰尘的体重秤上。我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瘦了几磅。几天后,在超市里排队时,无所事事的我从手推车里拿起一袋一公斤重的土豆,让它悬垂在双手之间,轻轻掂着,眼睛盯着蔬菜,思绪联翩:我已经减掉了相当于一袋土豆重量的赘肉。我想象自己把这袋土豆系在腰间,就这样去跑步。少了一部分“我”,难怪现在连跑半小时都不成问题。事态逐渐有了转变,跑步似乎开始变得愈发简单。虽然过程缓慢,但跑步无疑正由折磨变成一种享受。

刚开始跑步时,我甚至会脸疼。但那时我自认意志薄弱,甚至认为自己的生理构造是乳酸分泌过多型,由此致使我不适合跑步。后来我才知道,人以常速跑步,机体大约需要十分钟才开始按需尽快摄入氧气,以使呼吸趋于稳定,或使体内产生一定程度的热量。事实上,我完全不清楚自己应该以什么样的速度跑步,唯一的目标就是不要在跑步的过程中暴毙。有好几个星期,我都怀疑十分钟就是我跑步的极限。出门后,我会以最快速度大声喊出今天要跑的距离,甚至还铁了心决不走走跑跑,可过不了多久,我就会筋疲力尽,被跑步折磨着。

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体内的氧气量过大,才导致体内的乳酸水平过高。鼻腔持续不断地吸入氧气,但若吸气的速度大于呼气,那么多余的氧气就会进入肌肉之中,由此产生一种“被卡车碾压”的感觉。那种刺痛感可以从指甲一直贯穿到发根。重要的是,这正是许多人跑了三次就放弃的原因所在。最开始在街区周围跑步的女孩有那么多,可绝大部分仅跑了12分钟后,就因为累得要死而眼泪汪汪,也因此不再继续下去。一想到这,我就想哭。毫无疑问,要是那些女孩听说我已经跑了四场马拉松,她们肯定也想为我而哭。在她们看来,每一次跑步都像头几次那样惨痛。我以前当然也是这么想的,但事实并非如此。不过,要是有人能早点告诉我就好了。

最后,在父亲的点拨下,我开始意识到26.2公里才是我的目标。我该试着稳定增加跑量,而非总是在附近的街道上尝试奇怪的冲刺性短跑。于是,我开始对每次跑步进行规划。第一件事是确保跑步路线是一个闭环,这样即使在某些路段走走停停,也可以迫使自己跑完全程。第二件事便是逐步增加跑步的距离。我不再像以前那样担心迷路,迷路反而使我有机会跑得比计划的更远一些。一路上,我会背诵各个街道名,记下在几公里处有什么转弯,以便自己调整速度。现在大家能在手机或iPod上下载到的APP非常好。它们能够冷静地提醒你在步行与跑步之间进行切换,这样既能提高你的心率,又能使心率得到恢复,而不会唆使你一气呵成,搞得上气不接下气。六年前,我曾亲自试着研究这样的东西,活像维多利亚时期发现电力的狂热发明家,只不过我这个发明家穿着跑鞋而已。

虽然我那些破烂的训练计划很大程度上似乎起了作用,可每当我到达终点时,内心竟然依旧会充满恐惧。我恐惧的不是被人嘲笑,而是发觉自己一次比一次跑得远。我会站在门前,小心地把耳机从颈后绕过,心里嘟囔着这次的距离就是我的极限:7公里,肯定不能再多了。要是想跑9.5公里,我肯定是疯了。

当我又一次达到上周为自己设定的极限后,这些灾难性场景就会在我眼前铺展开来,而且越来越详细。当然,也有平淡无奇的跑步经历,有时也会发生扭伤和停顿。通往摄政公园的路上,有一条特别时尚的街道。正是在这里,我的衣服总是尴尬地撕裂开来,露出的身体部位被那里的居民看个清清楚楚。有时候,我跑着跑着就迷了路,只好绕着伦敦市漫无目的地跑,既不知道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自己辨认不出周围的环境,也找不着回家的路。有时候,我还会担心呕吐和腹泻问题。要是我在街上一病不起,或是想上厕所怎么办?要是跑步时突然尿急,一个人真的能边跑边忍住不尿裤子吗?要是吃坏了肚子,必须在离家五公里的地方排泄怎么办?有人懂我的心情吗?或许,这些都不是最大的问题。对于我来说,最大的问题虽然听上去莫名其妙,却令我十分费神:万一在跑步的过程中渴死或撞“墙”了,那该怎么办?

任何一本关于跑步的书都会浓墨重彩地介绍补水的重要性,任何一篇讨论马拉松的文章也都会讨论所谓的“墙”。“墙”是每个跑步者都不愿达到的状态。在那个时间点上,机体已经耗尽了所有储备的能量,却还没来得及从摄入的食物或饮料中补充能量。完全失控的可能性一直萦绕在心头。各种场景在我脑海中轮番闪现,我仿佛看见自己因为脱水和疲劳而晕倒,孤身一人,面如死灰,双腿瘫软,口吐白沫,垂死挣扎,奄奄一息地躺在可能是伦敦最有历史遗韵的街道上。旁人一边笑,一边鄙夷地朝我指指点点,说“一看这人就没采用正确的训练方法”,或是“她可能没喝什么水”。最丢人的情况是,他们会说“她明明跑不了那么多,还硬要打肿脸充胖子”。在我看来,这些事情总有一天会发生在我身上。

但是,我想多了。

我只被绊倒过,也摔过跤。我的跑步紧身裤曾经撕裂开来,我也曾在跑到一半时猛然发现紧身裤上的松紧带没了。我迷过路,只好沿原路退回一些再跑。我热得要死,渴得要死,还累得要死。

直到现在,我的肠道和膀胱都还没在路上掉过链子。小时候,我常常渴望被黄蜂蜇,这样我就能切身知道被黄蜂蜇到底有多痛,省得一直胡乱揣测被黄蜂蜇到底会有多痛。在上厕所这个问题上,我真的觉得和黄蜂的情况有点像。马拉松训练启动的三个月后,我迎来了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那天,我冒着严寒向山上跑,途中需要经过基尔伯恩坟场。就在这时,我突然想上厕所,可是到家又还有很长一段路。我挚爱的基尔伯恩坟场,它是如此催人上进、振奋人心,又是一个如此适合跑步的去处。我当然不能在那里大号,至少十分钟内可以忍住。

我的脑子“嗡嗡”作响。我用一根手指沿着运动短裤的松紧带摸了一圈,不禁心想:我能只用一只手脱裤子吗?或者得把iPod咬在嘴里?钥匙还得插进头发中?看来我得加速了,因为我一样也做不到。此时此刻,我的脚一碰到地面,脚底就会传来一阵战栗,沿着大腿一直向上,最终传到肛门括约肌。眼看自己就要憋不住了,我开始在心里默默权衡:到底是改为步行好呢?还是继续跑步?如果改为步行,我虽然可以走到一个更合适的地方再上厕所,但是会晚到家。如果维持跑步,那么我的肛门括约肌就会一直震颤下去。于是,我开始采用一种踮着脚尖的方式跑步,形似踢一个不存在的足球,好像这样就能哄骗我的屁股再多坚持一会儿。转弯穿过基尔伯恩区主路后,只需再跑五至十分钟就能到家,而且都是下坡路,这对于我酸痛的双腿而言是个喜讯。可即使如此,我仍旧不确信能否成功憋回家。原本我担心的是自己得蹲在一座伟大的维多利亚艺术工匠之墓旁上厕所,但现在我更担心自己拉在裤子里,一路臭气熏天地跑下基尔伯恩区主路。

时间突然变快了。我停下来思考最基本的个人生存问题。我像贝尔·格里尔斯一样,蹦着瞥见路边有一间酒吧,立马知道那就是我的救命稻草。三年来,看着人们进进出出,我对那间酒吧一直心怀恐惧。然而,现在时间不允许我畏首畏尾。我猛地摘下耳机,一个箭步冲了进去。进了酒吧之后,我继续一路小跑,一面密切搜索着酒吧后面的厕所方位,一面风风火火地从酒保身旁直直经过。酒保独自一人站在原地,用抹布擦拭着一只啤酒玻璃杯。“我想上个厕所,回头再解释!”我边跑边朝酒保喊道,留下iPod耳机线在我背后乱晃。几秒钟的时间,我已然进了厕所,肚子“咕咕”叫着,畅快地一泻千里。从厕所出来后,一想到自己刚才戏剧性的进门方式,我感到极度不好意思。再加上酒吧里的热气,我的脸感觉涨成了猪肝色。我深吸一口气,用手理了理充满汗渍的头发。当我走到门口时,幸好那名酒保正忙着与一名顾客聊天,才使我得以轻松地朝他挥挥手,高兴地说了句“非常感谢,你真好”,便急急地冲出了门。

回家的路上,我跑得比平时都快。这时,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跑步真是一件很有用的事,不仅能为慈善组织筹款,还能帮你成功减肥,继而穿下之前想都不敢想的礼服。但最重要的是,跑步能让你迅速到达某个地方。为了尽快逃离那家一直让我害怕的破酒吧,我的腿仿佛要把街道整个吞下去,跑得比楼里的任何人都要快。意识到跑步的最大益处后,我连续高兴了几个小时,并为自己及时赶到厕所而长舒了一口气。

后知后觉的我发现,这些亲身体验体会到的事,基本上父亲早在我刚开始跑步训练的头两个月时就告诉过我,其中就包括对上厕所的焦虑,但我当时愣是把他的话当作耳边风。每当他从嘴里吐出一些话,还没进到我的耳朵里就被我先入为主地否决了:“就因为你做过,不代表我就不能再做一次。我已经三十多岁了,你又不是我老板。我会自己尝试得出结论,因为我是一个强有力的独立女性。你的那一套在这个时代已经不管用了!”

当我最终还是得向父亲求助时,我这才体会到,原来放下自尊的感受与运动后乳酸累积引发的酸痛感并无二致。CHAPTER 3如何把吸汗衣物穿得有型

别总想着如何超越你的同辈或前辈。要试着超越自己。威廉·福克纳(美国文学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哦,跑步的好处就在于不需要一大堆华丽的器械。穿上跑鞋,就可以开跑了!”大家一直都这么说。

可问题是,该穿什么样的跑鞋呢?虽然我开始欣赏父亲那种略带禅意的跑步方法,但在跑步装备方面,我断定他的建议已经落伍了,毕竟距离他跑马拉松的鼎盛时期已经足足过去了25年。那时对于父亲来说的一项爱好,现在已经成了大家的一种需求。

虽然早已见怪不怪,可收到慈善组织寄来的募捐的跑步背包的那个星期,我才深刻地意识到跑步已经成为一种产业。于是,我又一次决定坚定地无视父亲的经验,转而用自己的方式去尝试。父亲推荐我购买偏大一点的跑鞋,这个建议似乎没有任何意义。“关于跑鞋他能知道多少?”我喃喃自语,“他第一次跑马拉松时,穿的可是一双邓禄普‘绿色闪电’运动鞋。”

从训练计划、短袜到润肤霜,无论我试图搜寻哪方面的信息,总有人努力向我推销。我既不知道该相信谁,也不知道该向谁征询真实、客观的建议。我既不知道市面上的半数产品到底有什么用,也不知道其实早有方法能够解决我担心的琐碎问题。对于什么东西值得购买,我更是一头雾水。我甚至完全读不懂某些运动产品的测评文章。

然而,既然培养了一项新爱好,就必须为此添置新东西。我的运动上衣虽然款式不错,却会在我刚活动完臀部后,就卷到我的腰部。我也有一些运动裤,它们的口袋我至今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用途而被设计出来。我还有一件雨衣,锁骨位置的上方有一个小洞,这个设计一直让我匪夷所思。与此同时,我出门跑步时,手里总是攥着包括硬币、钥匙、牡蛎卡和iPod在内的一堆东西。

随着训练计划的逐步展开,我越来越沉迷于获得合适的运动装备。一部分原因是我得经常穿着运动服,所以如果我不喜欢采购运动装备的话,就显得不太正常。另一部分原因是我体内某种猎人般的野性苏醒了。只要在我的公寓里穿行,就能发现它活像一片丛林,莱卡质地的衣物就是其中的树,汗水在上面默默蒸发。家里的每个散热器上都摊着几双袜子,整体看上去就像一棵运动版的圣诞树。我总是怀疑这些运动产品是否真的适合自己,也真心希望能够在这方面变得更加专业。我想做个运动方面的酷女孩,就像那种一进酒吧便能把一堆男孩耍得团团转的女孩一样。当与小伙子们聊运动装备时,我希望自己能够招架得住。即使现在暂时还没有小伙子和我聊运动装备,我也不会因此而退却。我已经下定决心,要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运动服,它必须既能迎合我的需要,又能帮助我完成跑步任务。

不过,至少有一样东西我暂时不需要:跑鞋。但这可能是我一厢情愿。

训练结果越来越好,我的自信也因此持续攀升。此时的我已经可以连跑半小时以上而不会要死要活,也学会了一些基本的生存技能。我不再像一个新手那样,在摄政公园跑到半路就口干舌燥,也不会让一张10镑的钞票被吹过泰晤士河,更不会在从西斯公园到家的途中迷路。在圣诞节即将来临之际,我开始敢于相信自己或许——我是说或许——能跑下一场马拉松。

这种自信出现在我第一次跑下十公里之后。对于人生中的第一个十公里,我既期待又担忧。那时,节日的欢庆氛围已经弥漫开来,而我稍微有点虚弱。手头上的一本犯罪小说才读到一半,却令我无法自拔。新鲜的咖啡刚送来。还有人最近给了我一盒薄荷软糖,而我还没吃完。

我的脑海中反复闪现着一些数字,它们使我越来越兴奋。我即将迎来人生中的第一个十公里跑了。我只训练了几个月,却要跑十公里!但我十分清楚,如果不能赶在圣诞节前的这个周末完成的话,那么我以后永远也跑不了十公里。

跑完第一个十公里后,我在跑步日志中这样写道:“天很冷,风很大,糟透了。”那是个星期日,天气正适合你和一个非常非常爱的人躺在床上,互相喂对方吃含高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再一起聊聊小说。与此恰恰相反,那天我穿着一身又丑又俗的衣服,戴着去年圣诞节妹妹借给我的羊毛手套,脚穿一双一成不变的粗制跑鞋。“今天必须跑完十公里。”我在心里默念三遍。

出发前,我在手背上草草写下了沿途相关街道的名称。每当我需要查看路线是否正确时,都得拉开手套,让手背与寒风亲密接触一会儿。我从梅达谷出发,穿过运河,沿肯辛顿路向下,最后拐进海德公园。这个时候的海德公园人很少,甚至可以说是空寂无人。沿途只有几个老男人愤恨地遛着小狗,留下他们的老伴在家里享福。一个表情寂寞的父亲推着婴儿车里熟睡的孩子,绕着池塘走了一圈又一圈。还有一个年轻的男士也来跑步,他从我身边飞速跑过,进而消失在远处室外音乐演奏台旁的小径上。

我的耳朵被冻得僵硬。我脱下一只手套,对着攥成拳头的手呵气。赤裸的手掌擦过上嘴唇时突然使我发现,原来脸上早已满是由汗水结成的小小盐晶,真是悲惨。沿着女王道跑出公园后,接下来的路变得陡了一些。我的脚一碰到路面,疼痛就会加深一分,仿佛脚上的肉垫已经跑没了,只剩下骨头。每跑一步,我都会退缩一下。脚趾是我全身上下唯一热的部位,现在它们简直烫得不行。小时候,有一次我坐在车里扭来扭去,大拇指不小心狠狠地打在车门上。继那次之后,这还是我人生中第二次承受如此大的痛苦。我感觉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果跑10公里就这么痛苦,那么26公里简直让人不敢想象。此时此刻,我已经不能算是在跑步了,而只是在步履维艰地移动着,嘴里还嘟囔着“继续,继续,继续”来鼓励自己,呼出的气立马结成了小水滴。

距离到家还有2.5公里,我差不多跑了四分之三的路程了。六个月前,我甚至连2.5公里都跑不下来。“快10公里了”这句话本身就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就凭这个信念,即使双腿抽痛,我也要继续向前跑。最终,我含泪跑到了家,手被冻成了一只熊掌,足足花了一分钟时间才拧开了前门的锁。之后,我为自己烹制了一碗意大利面,泡了一个好长时间的澡,读完了那本犯罪小说,这时才仔细端详起我的脚来。除了有点发红之外,它们看上去一切正常。两根脚趾软绵绵的,像是一块淤青的牛排。直到第二天早晨,当我把脚甩出被子时,才注意到两个脚趾甲成了深紫色。

如果用最简单的话来描述,那就是我那两个脚趾甲看上去好像刚被锤子锤过,就像漫画里常出现的那样。我完全没法解释这种现象,因为我的脚趾的确没被锤子锤过,而只是因为它们刚参加了一次长跑。昨天跑步的路面状况也与平常没什么两样。事实上,由于听说在水泥地上跑步不好,所以我一直极力避免这种情况。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我惊奇地见证了那两个脚趾上重新长出了趾甲。新生的趾甲从现有的趾甲下面开始长起,从最初的几毫米开始向完整的趾甲发展,同时正慢慢地把坏死的趾甲挤掉,整个过程迷人极了。两天后,我的脚趾就完全不痛了,可我却对此兴趣盎然。我不禁突发奇想:旧趾甲会在新趾甲完全长好之前就脱落吗?如果不会,那我岂不是有12个趾甲?新趾甲能赶在春天之前长得和正常趾甲一样吗?不会影响我涂指甲油吧?这些问题使我伤透了脑筋。要不是亲身经历了这种事,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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