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农业:皖南河镇的政府干预与农业转型(2007~2014)(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01 12:00:53

点击下载

作者:孙新华 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再造农业:皖南河镇的政府干预与农业转型(2007~2014)

再造农业:皖南河镇的政府干预与农业转型(2007~2014)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再造农业:皖南河镇的政府干预与农业转型(2007~2014)作者:孙新华[著]排版:昷一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7-01ISBN:9787520104128本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导论一 问题的提出

当今的中国社会正处在快速而又全面的转型之中,农业也无法置身其外。甚至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农业中姗姗来迟的资本化转型已经[1]将农业转型这一问题变成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由于我国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下分户经营的耕地制度,所以,农业转型是伴随着土地流转而展开的。近年来,农村的土地流转正在加速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农业生产的具体形态也得以重塑。

据统计,1999年我国耕地流转面积只占到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53%,这一比例2006年为4.57%,2008年为8.6%,2011年上升到17.8%,2013年6月上升到23.9%,2014年6月又增加到28.8%。截至2015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47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3.3%,是2008年底的3.9倍。虽然土地流入方仍以农户为主,但向合作社、企业集中流转趋向明显。据统计,流入农户的土地面积占流转总面积的62%,流入合作社和企业的面积占近[2]30%。从中可以看出两点:第一,我国的土地流转主要从2008年前后开始加快,至今已有1/3的耕地进行了流转,流转规模和速度都是空前的;第二,在土地流转中产生了大量合作社、工商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的规模经营主体,除了流入合作社和企业的近30%的土地,流入农户的土地也有相当一部分被家庭农场用于规模经营。综合以上两点,我们可以判断,随着近年来土地流转的快速推进,我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和经营体系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动,我国的农业转型正在如火如荼地展开。

宏观的统计数据在农村的微观实践中也有明显的反映。笔者自2009年以来一直奔波在全国各地农村进行调研,所到之处几乎都在进行快速的土地流转和剧烈的农业转型。其主流模式是工商企业下乡流转大面积的耕地进行规模经营,动辄就是几百上千亩,上万亩的也并不少见;只是在近两年才开始普遍出现家庭农场的模式,其规模主要在100—500亩。无论是工商企业还是家庭农场,由于其经营规模远远超过了传统的一家一户所经营的范围,它们在经营目标、生产方式、现代化程度等方面都完全不同于普通农户,甚至有着本质的区别。笔者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它们所经营的土地规模庞大而且集中连片,经营作物标准化、专业化程度非常高,农田里跑着的都是大型的机械设备,很多设备在小农的田地上根本不可能看到。身处其中,有时真有种穿越的感觉——似乎不是处在“小农”汪洋的中国而是早已“大农”遍地的欧美。

面对这种迅速而又剧烈的变化,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力量在推动这种农业转型?其推动的主要机制是什么?其背后遵循的逻辑是什么?其对当地社会又产生了什么影响?

具体而言,农业转型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在我国农业转型过程中,经济层面的市场、技术、劳动力转移,社会层面的城镇化、农民分化,国家层面的农业政策等因素应该都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些因素在我国是一直存在的,为什么恰恰在最近几年才发生了剧烈的农业转型?因此,要解释近年来的快速农业转型还需要找到更直接的因素。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各地农业转型的速度和程度与地方政府的干预程度直接相关。一般情况下,在地方政府干预程度高的地方,农业转型的速度快、程度高,反之则相反。正是地方政府的积极干预构成了当下我国农业转型的直接推动力,从而为以上基础性因素发挥作用提供了良好契机。如果没有政府的这些干预,各地的农业转型肯定会慢下来或者大大往后推迟。

这一判断得到了诸多研究的支撑。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一组副组长赵阳指出,“近两三年土地流转加速的主要原因之[3]一便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推动”;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中国土地问题”课题组的报告也显示,“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4]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府主导的过程”湖北省社科院院长宋亚平通过对湖北省土地流转的调查发现,当前农村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之所以能够形成一种“气壮山河的热闹局面”,背后的真正“推手”是[5]各级地方政府。此外,还有不少学者指出地方政府在我国农业转型[6]中发挥了关键的推动作用。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以为研究我国当下的农业转型应该更加强调地方政府干预的推动作用。而学术界既有研究农业转型的主流理论对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农业转型中的作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完全忽略了其作用。即使有少数研究注意到了政府在农业转型中的推动作用,但是对地方政府在其中的作用机制及其逻辑缺少深入探讨。[7]

鉴于此,本研究在对皖南河镇农业转型进行深描的基础上,着重探讨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型的机制和逻辑,以弥补既有理论的不足,进而增强对我国当下农业转型的解释力。二 农业转型的“自发模式”与缺席的国家

农业转型是一个经典的学术命题,其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农业结构将走向何方?即农业生产到底呈现何种形态?具体而言,就是家庭农业是在保持家庭经营形式的情况下有所调整,还是终将为资本主义农业所替代?围绕这一问题,学术界形成了针锋相对的两派:一派坚持认为家庭农业必将被资本主义农业替代,这一派以自由主义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学者为代表;另一派则认为家庭农业具有明显的合理性,未来仍将是农业结构的主体,这一派以恰亚诺夫等和舒尔茨作为代表。尽管两派对农业转型方向的判断截然相反,但是他们在农业转型动力上共享农业转型的“自发模式”,即认为无论农业结构走向何方都是在经济、社会因素推动下自发形成的,在这个模式里国家的作用是缺席的。(一)自由主义经济学与农业转型动力

自由主义经济学认为,随着商品化的发展,家庭农业将让位于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农业,而这一过程是在被称为“看不见的手”的市场推动下实现的。在自由主义经济学里,亚当·斯密至今仍是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农业转型显然不是斯密讨论的重点,但他也明确指出“资本进入农业,将会导致更多农[8]场‘佣人’的劳动投入”,其言下之意是,在农业领域雇佣型农场将是农业转型的方向,正如在工业领域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工厂化大生产必将代替小作坊一样。

斯密认为,这一转变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自发过程。其论证的主要逻辑是,在“看不见的手”的调整下,技术革新将推动劳动分工和生产专业化,这将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并实现规模经济,从而使规模生产战胜小生产。他在《国富论》中开篇就用编织针制造的例子[9]说明了这个道理。在他看来,从工业生产中得出的道理放在农业上也依然适用。在斯密的理论里,市场最为核心,他认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每个个体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就会自发地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斯密主张以劳动分工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没有政府干预的国家财富增长理论。政府应该减少对经济的干预,务实、明智地废除[10]特权以使市场自由发挥作用。

20世纪70年代,新自由主义取代凯恩斯主义成为经济学理论的霸主。相对于凯恩斯主义指出市场失灵而主张加强政府干预,新自由主义则强调政府的失灵而推崇自由市场机制。相比于斯密,新自由主义对市场的强调和对政府的贬抑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认为,“国家对市场来说不过是一个‘低级工人’而已;市场似乎有着一种独特的力量,无须外界的太多辅助就可以保证经济体的[11]协调运行”。政府只需维护好基本的社会秩序、保护好公民的财产权,市场就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增进个人利益和社会福利。在这样的认识里,市场才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自然也是农业转型的主要推动力,而国家是没有发挥作用的,即使有什么作用也几乎可以忽略。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不仅在西方占据主流地位,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也席卷了发展中国家,成为其解释和指导实践的主要理论。改革开放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也迅速在我国经济学界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它眼里,“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的经验事实和发展方向,是资本主义的(也就是说,基于大规模雇佣劳动的农业),并且[12]应该如此”。(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农业转型动力

马克思主义理论将农业转型理解为农业的资本主义转型,且主要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去理解。不过在古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新马克思主义理论之间存在一定区别。马克思、恩格斯、考茨基和列宁等都认为,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以家庭劳动为基础的小农农业将被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英国式资本主义农业替代,从而导致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大卫·古德曼和迈克尔·芮德克里夫特等新马克思主义学者则扩展了马克思等人对农业资本主义转型的认识,认为以家庭劳动为基础的农民农业生产如果实际上服务于城市工业的资本积累的需要,即前者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被后者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即使保留家庭农业的形式,仍可看作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只不过这一体系中的[13]农民是“有产的无产者”。两种理解的区别主要在于,农业的资本主义转型只能在农业内部独立地发生,还是其发生必须作为整个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一部分加以理解。因此,王立新将第一种理解称为“内在的农业转型”,将第二种理解称为“外在的农业转

[14]型”。

虽然马克思主义理论内部对农业资本主义转型的理解存在一定分歧,但是对转型动力的认识是一致的,它们都认为农业转型是在市场环境下经济力量所推动的结果。在这一点上它们与自由主义经济学是一致的。正如制度主义学家保罗·斯特里坦在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评价中所指出的,两者都认为是经济发展决定了社会的变迁,[15]而忽视了经济发展所处的制度、政治和文化背景。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农业转型的解释比较类似于斯密的论证逻辑,都将转型动力指向商品经济下的技术革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道,“在农业领域内,就消灭旧社会的堡垒——‘农民’,并代之以雇佣工人来说,大工业起了最革命的作用……最墨守成规和最不合[16]理的经营,被科学在工艺上的自觉应用替代了”。恩格斯的观点也相差无几,“在农业中,机器和蒸汽也越来越占统治地位,它们正缓慢地但一贯地使那些靠雇佣工人耕作大片土地的大资本家来代替小[17]自耕农”。马克思所说的“大工业”和恩格斯所说的“机器和蒸汽”都属于技术革新的方面。当然,这种技术革新不仅包括机器的使用,还包括“土壤的改良、化肥的使用、更优物种的农场牧畜的饲料和使用、在企业内部对原产品的进一步加工、一种更成熟的劳动分工、[18]对劳动的有计划组织,等等”。在他们看来,这些都是资本主义农业相对于家庭农业的优越性。列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以上逻辑,他认为,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形式,小农必然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其施加的压力下逐渐消亡。小农消亡的过程是社会分化的过程,列宁预见小农将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分化成农村资产阶级和农村无产阶级两个社会阶级。小农分化的原因很多,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各个小农采用农业改良技术的方式、速度不同,小农因为无法与更先进的农民在市场上竞争而被迫失去财产与生产资料,而那些成功农民却越来越[19]多地雇用农业工人。而新马克思主义学者在解释家庭农业形式被保留下来时,也是从这种形式更有利于城市工商资本进行资本积累来理解的。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农业转型的解释也主要是从经济因素尤其是技术变革和商品化着手的,国家的作用是被忽略的。这也比较好理解,因为在马克思主义学者看来,国家不过是统治阶级或资产阶级的统治工具而已,不需要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解释变量单独分析。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现代的国家[20]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所以,在马克思主义学者那里国家是不具有“自主性”的,因此,没有将国[21]家纳入其对农业转型的解释框架。(三)家庭农业派与农业转型动力

在学术界,倡导家庭农业的学者应该以恰亚诺夫和舒尔茨为杰出[22]代表。虽然他们在研究进路上存在很大差异,但是他们都主张家庭农业是农业发展的方向,形成了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截然相反的理论。在此,笔者将他们统称为“家庭农业派”。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纠正了主流认识对小农生产的偏见——不仅低效而且非理性,其认为小农生产非常高效和理性。他认为,小农作为理性人,毫不逊色于任何资本主义企业主,他们一样是根据市场的刺激和机会去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他们“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没有一种生产要素仍未得到利用”[23]。因此,“在传统农业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中,投资的收益率没有[24]什么明显的不相等”。传统农业停滞和落后的原因不是小农缺少储蓄或缺乏能抓住投资机会的企业家,而是传统农业中对原有生产要素增加投资的收益率低,对储蓄和投资缺乏足够的经济刺激。因此改造传统农业的正确途径,不是发展苏联式的大农场,而是在保留家庭农业生产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向农民提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农民一旦认识现代生产要素的优越性,便会毫不犹豫地接受,从[25]而推动农业的现代转型。

因此,舒尔茨眼中的农业转型是在保留家庭农业的形式基础上为其农业注入现代生产要素,使其由传统农业转型为现代农业,从而实现农业发展和经济增长。舒尔茨在有关农业转型的方向上与斯密是相反的,但是他们在转型动力上的认识是一致的。黄宗智曾经归纳道,“舒尔茨保留了亚当·斯密关于市场的质变推动力的最初设想的核心,同时又考虑到小农农业生产的持续”,他们“同样把市场刺激当做乡[26]村质变性发展的主要动力”。在舒尔茨的解释框架里没有国家的位置,这是因为舒尔茨作为新古典经济学家的一员同样秉持其基本的信条,即政府与市场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必须在政府干预最小化的制度环境下才可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合理配置资源”[27]。

恰亚诺夫作为列宁的辩论对手,其认为小农生产不同于资本主义农场通过雇佣劳动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主要依靠自身劳动生产以满足家庭消费。劳动力的自我开发程度主要取决于需求满足程度和劳动艰[28]苦程度之间的均衡点。因此,恰亚诺夫指出,小农不会像列宁描述的那样日益分化为两个对立的阶级,只是随着家庭生命周期内劳动者与消费者比例的变化而起伏,但始终不会突破家庭经济的范围[29]。同时,小农在与资本主义农场竞争中也具有明显的优势。恰亚诺夫认为小农可以在劳动边际产出低于工资的情况下继续投入劳动,从而获得比资本主义农场更高的单位产出,因而能够比后者支付更高的地租,进而可将其排挤出竞争。因此,他断言小农家庭农场具有[30]“强大抵抗力”和“历史稳定性”,因此将会长期持续下去并将继续占据主导地位。而为了抵御资本主义式纵向一体化的侵蚀,应该发展基于合作组织形式的纵向一体化,而不是苏联式的横向一体化[31]。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恰亚诺夫理论中的农业转型主要是指小农家庭农场内部的分化过程以及在此基础上组织的纵向一体化。其中,小农农场的分化主要是自发形成的,这一点恰亚诺夫表达得非常明确。他指出,俄国农业的社会经济结构是由“1850万个分散的小农民农场形成的自发力量,其发展受制于各种自发的因素,基本上不受[32]国家控制”。这些自发的因素既包括随家庭生命周期发生的人口分化,也包括市场状况在内的各种“纯经济原因”,当然,前者起到[33]“主导性的作用”。但是在强调合作制的纵向一体化时,恰亚诺夫又提出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他说,“如果我们不希望动摇国家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稳定性与弹性机制,那么就不能听任国民经济一个最主要部门的发展处于某种自发的状态……我们还必须致力于对自发的农民农场进行直接的组织控制……以此把每一个农民农场汇入计划经济[34]的主流”。因此,在恰亚诺夫的理论里,农业转型的动力既有自发因素也有国家干预,即使在发展纵向一体化时启动国家干预,基础力量也仍然是自发因素。因此,黄宗智等人认为恰亚诺夫提出的纵向一体化是“一条通过市场化的农民合作组织来实现的发展道路”[35]。(四)国家的缺席及其不足

以上简单爬梳了研究农业转型的主要理论对农业转型及其动力机[36]制的理解和解释。从中可看出,它们在解释农业转型动力时主要强调的是经济层面的市场机制、技术更新或者是社会层面的人口分化,其中市场机制是他们共同认同的转型推动力。虽然三种理论在农业转型的方向上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形成了针锋相对的观点,但是它们在以下两点上基本是相同的。第一,农业转型的模式或方向都是单线式的,不是资本主义农场必然代替小农农场,就是小农农场必然会排斥资本主义农场。第二,它们都认为农业转型是在没有国家干预的自然状态下自发形成的,其动力来自经济因素或社会因素,而没有国家因素。鉴于此,笔者将这些认识统称为农业转型的“自发模式”。国内学者中不管是经济学学者还是继承恰亚诺夫或舒尔茨理论的学者,对农业转型及其动力机制的解释,都没有超越这种模式。应该说,农业转型的自发模式对解释农业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中的各种理论指出了在自发状态下小农家庭农场和资本主义农场各自所具有的优势及其影响因素。然而,这些因素对于小农农场能否长期存在所产生的很多影响同时存在且相互对立,其中既有正面作用又有负面作用,比如恰亚诺夫与舒尔茨强调的小农所具有的优势对于小农农场的存在具有稳定作用,而斯密和马克思强调的小农农场相对于资本主义农场所具有的劣势,对于小农农场的存在具有消解作用。这两种作用都具有现实合理性且是同时存在的。而这些对立力量的相对强弱受到外界力量[37]的影响,其中国家就是一个常态而有力的外力。当将国家纳入农业转型动力中,转型模式就不会像主流理论描绘的那样单向和线性,它会根据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农业转型的自发模式没有考虑国家的作用。

波兰尼早已有力地戳穿了市场自由主义的神话。他富有创见地指出,完全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从来只是一个乌托邦,从来没有在现实中存在过,现实世界的经济实际上是深深嵌入在政治、宗教和社会关系之中的。在这些因素中他特别强调国家的作用,正如他的名言:[38]“自由放任是有计划的;而计划却不是”所表达的。而具体到农业问题上,国家干预更加明显,因为农业在任何社会都处于基础性地位,具有自主性的国家和地方政府会在不同程度上干预农业的发展。因此,现实中国家在农业发展和转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直接影响了农业转型的方向和效果。即使在奉自由主义为圭臬的美国也不例外,深谙美国农业发展的黄宗智就曾指出,美国事实上长期干预和扶持农业,仅美国联邦政府当今每年补贴全国农场的资金就达200亿美元[39]。而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农业转型中,国家干预更是非常普遍和深入,国家干预在经济发展中甚至起到了主导作用,据此有学者将这[40]种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国家称为“发展型国家”。正如前文所述,我国各地正在发生的农业转型与地方政府的干预直接相关。这些鲜活的事实却无法用主流的农业转型理论进行解释,这暴露了“自发模式”的不足。因此,在研究农业转型尤其是中国农业转型时,亟须一种新的模式弥补“自发模式”的缺陷。三 “找回国家”与研究农业转型的新模式

农业转型的“自发模式”与社会科学界长期以来占据主流的社会中心论是一致的,它们都轻视国家在社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斯考克波曾指出,“现代社会科学随18世纪和19世纪西欧的产业革命和民主革命一同出现,因而很可以理解其奠基性理论家会认为社会的变革动力以及社会利益不是来自过时的、早已被取代的君主制和贵族制国家,而是来自公民社会——不同的人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不同,如理解为‘市场’、‘产业劳动分工’或者[41]‘阶级关系’等等”。针对这种范式中只有社会而没有国家的缺陷,西方尤其是美国学术界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了“找回国家”的学术思潮,力图将国家作为重要变量来解释社会变迁,以弥补“社会中心论”的不足。这一思潮的兴起也推动了学界对农业转型的研究,使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农业转型中的国家作用。这些研究都构成了本研究进一步研究农业转型动力的基础。(一)“找回国家”与国家主义范式的兴起“找回国家”主要是针对学界占据主流地位的“社会中心论”提出的。长期以来,在自由主义的影响下,社会科学研究的主流模式是[42]以社会中心论为核心的。在这一模式中,社会变迁主要被解释为经济社会自发力量推动的结果,国家或者被视为各种力量相互竞争的[43]平台或者被看作统治阶级的工具。因此,国家是不具有主体性的,也无法构成社会变革的推动力。

但是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和“二战”后发展中国家崛起中国家的突出作用,使以社会中心论来解释社会变革和政治现象的企图越来越不可靠。正是在这种现实与理论的悖论下,很多学者在20世纪70年代纷纷提出“找回国家”的构想,并最终形成了“国家主义范式”,即将国家纳入对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与变化的解释变量中,并将其重新置于中心地位。这一范式形成的标志性事件就是《找回国家》一书[44]的出版。该书是一批以国家为研究视角的学者的论文集,涉及经济发展、社会再分配、战争与国家建设、国际经济与国内政策、社会斗争等诸方面。他们以扎实的资料论证了国家在这些方面的重要作用。该书的作者指出,国家的重要作用不仅体现在国家的结构、功能与行为可以无意识地影响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而且更重要的是国家可以作为一个独立行动者有意识地对政治、经济、社会进行干预。这种将国家作为具有自主性的主体来解释社会转型的范式相对于社会中心论是一个极大的进步。因此,斯考克波断定,“宏观社会科学领域正在进行一种范式转移,该转移蕴涵着对国家与经济和社会之间的关[45]系的一种根本性的重新思考”。

作为一种理论范式,国家主义的主要贡献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对国家自主性和国家能力的探讨。简单来讲,国家自主性是国家在制度政策过程中独立于社会的自由度,而国家能力则是国家[46]在执行政策中达到目的的能力。这两个因素是国家构成解释经济社会变革独立变量的前提条件。因此,国家主义学者不仅论证了国家自主性和国家能力在现实中的体现,而且探讨了两者的影响因素和相互关系等。第二,坚持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分析范式。国家主义范式只是一种视角而不是一种立场,即运用国家主义范式的学者强调国家在分析中的重要性,但他们并不是“国家主义者”。他们强调在“把国[47]家找回来”的同时“不踢走社会”,并以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为中心来探讨经济政策、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他们认为国家与社会是持续互动的,不会出现一方永远主导另一方的情况,国家与社会之间只有通过良性的互动与合作,才可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过,在具体研究中国家主义学者往往更加注重分析国家在社会中的主导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几乎都是正面的,对社会这一重要环节的分析往往[48]不够深入。

尽管如此,国家主义范式对国家主体性的强调弥补了社会中心论的不足,在强调国家的同时如何兼顾社会因素,国家主义范式也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启发。这些都为我们在研究农业转型时扭转既有理论忽视国家作用的局面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二)农业转型研究引入国家的尝试及其解释中国的困境

国家主义学者将研究对象主要定位在经济发展、社会再分配、国家建设、国际经济等宏大主题,即使在研究经济发展时也主要是从宏观经济着手,少有研究者将国家主义范式运用于农业转型研究。从笔者可搜集到的少数这方面的研究中,罗伯特·H.贝茨和詹姆斯·C.斯科特等人在农业转型研究中引入国家变量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1.贝茨的《热带非洲的市场与国家》

贝茨是当今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发展政治经济学专家,同时也是国家主义学者中的一员。他研究农业问题的主要意图就是,纠正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忽视制度和政治的倾向,揭示政治因素对农业发展的影响[49]。贝茨看到,热带非洲国家的农业政策主要通过干预市场来影响农业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通过价格政策控制涉农市场的价格来制造工农业部门之间的“剪刀差”,为工业发展提供原始资本积累,为城市居民提供廉价农产品;另一方面,为了增加国内粮食产量,政府从农业提取的剩余中拿出一部分返还于农村,对种子、化肥、机械、贷款等进行补贴。然而在这两个资源流动方向完全相反的过程中,受益的却都是少数利益集团,在提取资源的过程中主要是企业家、官僚、城市工人、市民得利,在反哺农业的过程中获利[50]的主要是农村的大农场主,而广大普通小农场主在这两个过程中都是受损的。同时,政府对农业生产进行的补贴政策还导致大农场主在农村得到迅速扩大和发展,甚至在有些原本没有地主的地区再造了大量地主出来,而小农场则被冷落和边缘化。

对于这些现象,贝茨主要是从政治角度给予解释。关于剪刀差的出现,贝茨认为,一方面是国家有意识地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另一方面则是面对强势利益集团(包括企业家、官僚、工人和市民)的施压,政府为了保持政治稳定而不得不做出让农民牺牲的决定。对农业生产的补贴主要落入了少数大农场主的手中,大多数小农场主得不到这些项目补贴,绝不是实施过程中的意外后果,而是政府出于政治考量而有意为之。他认为政府在促进农业发展时,不是选择普惠性的提高粮价政策,而是选择操作空间更大的项目政策,这本身就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政治控制。因为价格政策会使支持者和反对者都获得利益,而项目政策则可以使政府有针对性地分配资源:“通过允诺利益,他们可以寻得合作;通过赠予,他们可以获得顺从;而通过收回利益,[51]他们可以惩罚那些反对者。”正是利用补贴项目,政府在农村建立了有组织的政治支持。政府之所以选择大农场主作为补贴对象,是因为他们在农村是极具影响力的势力,而且他们比分散的小农更容易集结起来影响政府决策。

在贝茨的研究中,市场是受政治控制的,政府通过干预市场来提取资源并进行再分配,而这都是为了当权政府实现更好的政治控制,[52]在此市场成了政府政治控制的工具。这既批判了主流经济学对市场的迷信,也凸显了国家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贝茨的不足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与其他国家主义学者一样,贝茨在分析中过度地凸显了国家的作用,而对社会一方的主动性揭示得不够,似乎社会一方只会默默承受国家带来的影响而无所作为,而这显然不符合现实情况;其二,在贝茨的论述中国家是铁板一块的,内部的层级之间是没有张力的。而实际上,在国家内部各个层级的政府及其官员都具有自主性,因此需要进行区别对待。应该说,以上两点不足都限制了贝茨研究的全面性和丰富性。2.斯科特的《国家的视角》

相对于贝茨主要探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斯科特的《国家的视

[53]角》则主要是在国家与社会框架下展开的。他主要站在国家的视角探讨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这些项目涉及科学、林业、度量衡、姓氏和语言、土地制度、交通模式、城市规划、村庄改造和工业化农业等,其中对工业化农业的探讨占据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第六章到第八章)。在研究中,他主要回答了两个问题,即这些项目是如何发生的,又是如何失败的。

斯科特主要以苏联的集体化和坦桑尼亚的村庄化(其中集体农业是主要内容)为例探讨了工业化农业的运作逻辑。两个国家虽然在一些方面存在差异,但是它们所做的都是利用国家权力使农业由分散的小农经营转向集中的集体农场经营。这样的大型社会工程之所以会发生,在斯科特看来主要源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两国领导人都抱有极端现代主义信念,这体现在农业发展上就是对“大型、机械[54]化和工业化农场的迷信”。第二,国家管理和控制的需要,无论是国家征收赋税还是政治控制,都要求国家对社会进行清晰化和简单[55]化的设计,而相比分散的小农,集体农庄显然更符合这一要求。第三,独裁主义的国家,这是乌托邦式的社会工程得以实现的权力基础。第四,软弱的公民社会,这样的社会缺少抵制国家项目的能力,构成这些项目得以推行的社会基础。斯科特认定,正是以上四个方面[56]的“致命结合”才导致了这些社会工程得以发生。

斯科特认为,站在国家的角度来看,苏联和坦桑尼亚的农业改造无疑是成功的。通过改造农业,国家在农村建立了便于自上而下进行监督、管理、征税和控制的新的制度形式和生产单位。但是,他认为从更多的方面来看,这一改造是失败的:粮食产量下降、生产效率低下、生态退化给农民生活带来巨大灾难,因此并不符合其设计者的初[57]衷。至于这些项目失败的原因,斯科特主要是从国家与社会的内在矛盾进行解释的。在他的认识里,国家机器的核心在于简单化和清晰化,社会一方(包括农业生产)则由于地方知识、实践和背景等特殊性的存在而无比复杂。国家在实施项目中往往将社会的复杂性、不清晰、地方性知识和实践视为落后并将其移除,从而导致了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终告失败。斯科特总结说,“如果要我将这些失败背后复杂的原因归结为一句话,我要说这些计划的始作俑者往往将自己看得远比实际上更聪明和更深谋远虑,同时也将他们的对象看得[58]远比实际上更愚蠢和低能”。因此,斯科特建议,国家对于社会的复杂性应该少一些傲慢多一些尊重。

斯科特的研究对于改造农业运动的发生和失败都给予了独特的解释。在其解释中,国家机器处于中心地位,国家征税和控制的需要本能地要求农业生产单位和制度的简单化与清晰化,这与社会本身的复杂性构成尖锐的矛盾,两者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构成了其最终失败的原因。正如诸多论者已经明确指出的,尽管斯科特的分析很吸引人,但是始终固守农民-国家、传统-现代和抵抗-支配这种僵化而简单的二[59]元对立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国家与社会总是对立和矛盾的,而且[60]似乎国家的作为总是带来麻烦,而社会的做法都是十全十美的。其实,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不仅存在对立也存在合作与共谋,而且国家的所作所为不仅有恶的一方面也有好的一方面。同时,斯科特在承认地方社会复杂性的同时将国家简单化了,在这一点上,斯科特和贝茨是一致的,都忽略了国家内部的复杂性和差异性。

除了以上两部著作外,还有一部外文著作明确探讨了国家在农业转型中作用——Hart等人的《农业转型:东南亚的地方进程与国家》[61]。虽然该书是由几位作者的文章汇集而成,但他们在分别研究东南亚四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农业转型时,都自觉地认识到主流范式主要从商品化和技术进步等市场角度来解释农业转型是不够的,认为应该将国家的干预以及权力在不同层次的具体运作纳入分析的中心。因为在他们看来,技术进步以及商品化过程的推进,实际上是由国家的干预和权力结构推动的。因此,他们主要着眼于从与宏观的政治经济系统关联中去理解这些地方层次、特殊的经验语境中的农业转型过程。不过,从研究结论来看,其与贝茨和斯科特的研究基本是一样的。他们认为,国家出台的农业政策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吸纳农村精英群体,使之成为政权在农村的可靠代理人以更好地维持农村秩序,另一方面试图维持对农业社会控制力度的同时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基础的转型。而从研究范式来看,他们也主要是从宏观的政治经济系统中去解释地方的农业转型,对于地方政府的自主性仍然没有给予充分重视。3.解释中国的困境

以上三部著作都致力于将国家变量引入对农业转型的解释,这相对于主流的自发模式是一个革命性的跨越,对于我们研究我国的农业转型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但是用他们的范式和得出的结论来解释我国正在发生的农业转型,显然又是行不通的。从他们的结论来看,他们都认为政治吸纳(主要是吸纳农村精英)、政治控制、提取资源或征税等因素是国家干预农业转型的主要动力,这些结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工业化刚刚起步阶段都是适用的,我国合作化运动的一个重要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从农业中提取资源从而为工业化提供原始资[62]本积累。但这些结论用于解释我国正在进行的农业转型显然是不行的。这是因为他们研究的国家基本都是处于工业化的起步阶段,国家需要从农村提取资源,而我国已由从农业提取资源的阶段转为向农业输入资源的阶段,因此提取资源的解释不适合当下的中国。

而从他们的解释范式来看,他们的研究主要是从宏观而又抽象的国家层次着手的,这也决定了他们主要从国家统治和控制的角度来思考农业转型的动力。正如上文所说,这种将国家视为铁板一块的做法,忽视国家内部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在强调国家自主性的同时也忽略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性。正如很多学者已经指出的那样,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不仅仅按部就班地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他们本身也具有“自主[63]性”或“主动性”。在我国当下进行的农业转型中,尽管中央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作为直接推动者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政府也发挥了关键作用。而且具有自主性的地方政府所遵循的逻辑与中央政府不尽相同。当前,我国各地的农业转型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性,在中央政策相同的前提下,这种不平衡性主要是由各地的差异性导致的,而在各地的差异性中地方政府的干预程度的差异起到了很大作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思考当下中国的农业转型更应该从具体的地方实践着手探讨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型的机制和逻辑。(三)研究进路与分析框架

本研究的问题意识首先来自我国各地正在发生的农业转型实践,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各地的农业转型,尽管市场经济和农民分化等经济社会因素也在推动这一过程,但是地方政府的积极干预构成了地方农业转型的直接动因。这一现象是作为农业转型研究主流模式的“自发模式”无法解释的,因为“自发模式”主要强调经济社会因素对农业转型的推动作用,而忽视了国家在其中的作用。随着“国家主义”研究范式的兴起,已有少数学者(主要集中在美国学界)开始注重国家在农业转型中的重要性和解释力,并做出了一些开创性的研究。从上文可以看到这些研究主要将研究对象集中在热带非洲、苏联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而且这些国家和地区所处的发展阶段与我国当下的阶段相差甚远,加上这些研究者更多地从宏观和抽象的国家(尤其是中央政府)着手研究国家推动农业转型的机制,因此他们的研究结论对于当下中国正在发生的农业转型的解释力就大打折扣了。这需要我们立足中国的地方实践来继续研究我国的农业转型及其动力机制。

我国正在发生的农业转型要求我们必须将政府纳入对农业转型的解释框架中,因此,本研究的研究进路继承了贝茨和斯科特等人在研究农业转型中的“国家主义”进路,只不过相对于他们强调宏观而又抽象的国家自主性,本研究更多地强调地方政府尤其是其中的县乡政府的自主性。当然,本研究也会考虑中央政府的影响,但主要是将其作为宏观的结构性背景进行处理。同时,本研究在批判“自发模式”的同时也看到它所强调的经济社会因素确实也在农业转型中起着关键作用,在接下来的研究中也会强调这些因素的作用。所以,本研究的研究进路是在凸显地方政府在农业转型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兼顾经济、社会等因素的作用。实际上,实践中农业转型正是在这些力量的互动中发生的。基于此,笔者提出了“地方政府-市场-社区”这一三维分析框架。

这种三维分析框架在很多研究中已经得到很好的运用。波兰尼的力作《大转型》就是在“国家-市场-社会”这一三维分析框架下展开分析的。他用大量事实证明了市场从来都是“嵌入”在政治和社会之中的,即使是主流经济学家标榜的自由市场也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政府“计划”的结果。而自由市场一旦出现,其本能地就会趋向脱嵌于政治和社会,将市场法则贯穿于一切领域,从而制造出一个“市场社会”,带来大量社会问题。而一旦市场朝向“自由”的方向奔跑,社会出于自保就会引发一场反向运动,从而迫使政府干预市场,这样的市场就是“社会市场”,在其中市场依然起作用,但不是唯一的作[64]用。显然,在运用这个框架中,波兰尼更加强调国家与社会对市场的约束作用,这是批判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使命使然。著名发展经济学家速水佑次郎也试图构建“政府-市场-社区”的三维分析框架来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他指出,发展中国家客观上需要利用社区来纠正市场和政府失败,支持现代经济发展,所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体系,不能只是市场和国家的结合,而应该是包括社区在内的三个组[65]织的结合。速水佑次郎是在经济学界纠缠于市场与国家关系而不能自拔的情况下提出这一三维分析框架的,所以他特别强调需要更加重视社区的作用,在发展中国家更应如此。此外,在政治经济学和经济社会学等领域,“政府-市场-社区”的分析框架也有不少运用,在此不再赘述。

笔者在运用这一三维分析框架时,将政府主要操作化为地方政府,在本研究中主要是指作为基层政府的县乡政府,并将县乡政府以上的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作为影响地方政府的宏观结构性背景。据笔者观察,在各地的农业转型过程中,县乡政府是直接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上级政府的农业政策要靠它们进行落实,这两级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在落实上级政策时往往需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或规定,而且它们本身也会出台自己的政策来推动农业转型。因此,县乡政府是农业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很多地方甚至是主要推动力量(笔者调查过的地方多数都是如此)。当然,在农业转型过程中,县乡政府以上的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笔者的调查来看,中央政策更多地扮演一种重要的结构性背景角色。“市场是在价格参数变化的信号下协调在竞争中追逐利润的个人[66]的组织”。作为协调经济活动的市场,无论在政府介入前的农民自发土地流转中还是在政府介入后的农业转型中,一直都在发挥作用。只不过在政府介入前,市场主要是嵌入在社会中的,而县乡政府介入后,市场则主要受到政府的影响。当然在这两种情况下,市场都在发挥重要的协调作用,因此笔者将其作为本研究分析框架的关键一维。

社区主要是指作为农民基本生活单位和经济单位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两者简称“村组”)及其村民。首先,农村的承包地是在这一范围内由所有农户共享的,作为村集体代表者和村民代理人的村干部在土地流转和基础设施提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下文笔者将其看作农村社区的“政治精英”。其次,农户之间由于长期相处有着密切的关系、共享着一定的社会规范,这些是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社会因素,因此,农户之间进行的自发土地流转中的亲属之间的流转是常态。而且这些社会因素即使在市场和政府的冲击下仍然在发挥重要作用,尽管其影响力在迅速下降。最后,作为土地承包者和农业经营者的农户是农业转型中最重要的参与者。他们既受到以上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同时也会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处境做出选择和反应。在接下来的分析中,我们会看到现在农户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分化,尤其体现在经济精英与普通农户的区别上。在后文的分析中,以经济精英为主的大户和作为大众的普通农户之间的对比是笔者分析中的一条暗线。与此相对的主线则是县乡政府推动农业转型的机制和逻辑。

总之,在笔者看来,农业转型是在政府、市场和社区三种因素的密切互动中发生的,因此,本研究将在这种三维框架下呈现皖南河镇正在发生的农业转型及其动力机制。这种三维分析框架的优势在于,避免了片面强调市场或国家一维和仅仅强调国家-社会、国家-市场等二元对立的简单化和刻板化,能够容纳更加丰富的内容和事实,展示各主体之间复杂的互动与博弈。

当然,波兰尼和速水佑次郎在研究中运用“政府-市场-社区”框架时,其中的三个变量并不是居于同等位置的,这主要是视其回应的问题而定。波兰尼针对自由主义经济学过度强调市场,他更多地强调市场嵌入其中的政治和社会因素;速水佑次郎针对经济学家各执市场和国家两端,提出社区因素的重要性。本研究则主要是针对农业转型研究中的自发模式忽视政府的问题和国家主义范式主要强调宏观国家而忽略地方政府自主性的不足而展开的,因此,笔者在本研究中主要是从县乡政府推动农业转型切入,探讨县乡政府干预下的农业转型及其推动农业转型的机制和逻辑。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市场和社区都在与政府发生密切的互动。四 学科、方法与田野(一)农业社会学:对农村社会学的拓展

笔者和周围一些同行在研究农业问题时经常受到一些社会学者的质疑,他们认为,农业问题好像不是社会学应该研究的对象,即使做了研究也不像社会学而更像农业经济学的研究,等等。这种质疑在社会学界应该是普遍存在的,无怪乎已故社会学家陆学艺先生曾评论道,“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了解中国农业的特点,不研究农业活动的规律,是难以理解中国农民和农村的。但是对农业的研究和理解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似乎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农业科学家的事,或被认为是农业经济学家的事,而与社会学家无关。这可能是社会学者在‘三农’[67]政策方面研究薄弱的原因之一”。陆学艺的评论既指出了社会学[68]研究农业问题的必要性,又对社会学界对农业问题研究的忽视感到遗憾。

其实,社会学对农业问题的忽视是由来已久的。从整体上看,社会学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将工业社会或市民社会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农村尤其是农业问题基本上从未在其核心的理论体系中占据重要[69]位置,即使被涉及也只是附带提及。相对于西方社会学的主流研究倾向,我国社会学在起步阶段就比较注重农业问题的研究,这集中反映在费孝通先生的研究上。费孝通先生在其主要学术著作《江村经济》和《禄村农田》中对农业问题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在《江村经济》中,费老详细刻画了受现代工商业影响较深的村庄中的职业分[70]化、劳作日程、农业生产和土地占有等有关农业问题。如果说《江村经济》只是简单论述了农业问题,那么《禄村农田》则通篇都是在论述农业问题。费老试图通过考察受现代工商业影响较小的禄村[71]的土地制度来解释禄村人们因利用农田而发生的种种现象。费老之所以如此关注农业问题,源于其“志在富民”和认识社会的夙愿,因为中国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绝大多数人以农业为生。费老本来是想以类型比较方法在更大范围内进一步推进其研究,以更好地了解整个中国,但由于社会学的中断而未能如愿。社会学恢复以后,由于各种原因他也未能继续其农业研究。

社会学重建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学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农村社会组织、社会变迁、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分层与流动、婚姻家庭[72]等方面都取得了诸多成果。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三农”中的农村和农民方面,而对其中的农业少有探讨,似乎农业不属于其研究范围,这也是陆学艺感慨的原因,相信,如果费老健在,他也不会满意。倒是非出身于社会学的黄宗智运用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我国农业问题做了许多有益的探讨,对我国农业[73]的过去和现在、理论和现实都做出了持续而又深入的研究。[74]

以农村研究著称的华中村治学者,经由村民自治、乡村治理、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价值基础等研究领域的层层转向后,也于近几年着重关注农业问题,并强调从社会学角度(如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等角度)研究我国的小农农业和农业转型。在小农农业的研究方面,相对于主流对小农农业的否定,华中村治学者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小农农业在我国具有天然的合理性和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和“中国制造”的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国农业的基本形态必然是小农农业,这种小农农业不仅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就业和收入,更为他们提供了人生价值和生命意义;从国家和社会来看,小农农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器和蓄水池”,是助推我国实现产业升[75]级的重要基础。因此,他们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小农立场。关于农业转型,华中村治学者认为,其实“新中农”或“中坚农民”的出现[76]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农业转型。只不过这一转型没有引起政府的注意,政府推动了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发展以工商企业和家庭农场为[77]主体的规模经营。他们除了探讨了规模经营的社会后果,也探讨[78]了转型的动力问题。陈义媛主要从资本积累的角度切入,余练则[79][80]从阶层角度理解,龚为纲从农业治理转型的角度研究农业转型,但龚为纲根据一个特殊的产量大县概括的政府在农业转型上的干预机制代表性比较弱。这为本研究继续探讨政府干预与农业转型提供了空间。

华中村治学者向农业研究的转向,既是对现实问题的观照,又是对农村社会学的深化和拓展,笔者赞同这一转向,并试图通过农业社会学研究的实践来推进对农村社会学的拓展。华中村治学者虽然已从社会学角度对农业问题做了不少研究,但还没有自觉的农业社会学学科意识。其实,我国国内的农业社会学基本还没有起步。朱启臻虽在前几年就开始倡导农业社会学研究并主编了国内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81]《农业社会学》教材,但只是处于介绍知识、描绘蓝图阶段,而没有进入实证研究阶段。

作为一门学科的农业社会学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农业社会学的诞生本身是为了挽救深陷迷惘和危机的西方农村社会学。所以,当时农业社会学的倡导者将其称为“新农村社会学”或“批判的[82]农村社会学”。农业社会学扭转了农村社会学将主要精力投入农村社区的研究倾向,转而将研究对象集中在农业问题。其主要关注的问题包括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农业结构、国家农业政策、农业劳动力、地区不平等、农业生态等,其中前两个方面占据了主要地位,也是与本研究相关度最高的部分。农业结构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家庭农业是否会消失,即家庭农业是否会被资本主义农业替代。针对这一问题,农业社会学界分为针锋相对的两派:一派坚持马克思等人的判断,认为家庭农业必将被资本主义农业替代,随之农民分为资本主义农场主和无产者;另一派延续并发展了恰亚诺夫的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仍将占据主导。而有关国家农业政策的研究将主要注意力集中于国家农业政策形成的原因上,并形成了两种对立的理论:一种认为国家农业政策是权力精英或统治阶级出于自身利益推动的结果——可称为“行动主义理论”;一种认为无论权力精英由谁构成,农业政策的走向都主要受制于国家机器中潜在的结构约束——可称为“结构主义理

[83]论”。以上两方面的研究分别探讨了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很少将两方面结合起来进行分析。本研究正是试图将两者结合起来以研究国家尤其是地方政府干预农业结构转型的机制和逻辑。(二)乡域研究与个案研究

本研究是对一个乡镇的农业转型进行深入的个案分析的定性研究。选择这种研究方法,是由本研究的研究旨趣和研究对象决定的。本研究的旨趣在于揭示地方政府作为农业转型动力推动农业转型的机制和逻辑。这显然很难借助大规模的问卷调查而进行定量研究,一方面是因为此问题涉及基层政府、村组、农户、工商企业等诸多层面,增加了定量研究的难度,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原因是大范围地对政府和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很难实现。而作为定性研究方法之一的个案研究既可以做到深入的机制研究又可以较好地获得各方面的鲜活材料,从而能更好地实现本研究的目的。而选择乡域研究一方面是研究对象的特点使然,另一方面是因为乡域研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初到皖南河镇调研时笔者只是在其中一个村进行,后来发现当地的农业转型是在全镇范围展开的。而从全镇来看农业转型要比从单个村庄着手更有利于问题的分析。同时,乡镇作为政府权力的末梢,从乡域范围内考察政府对农业转型的干预,不仅可以更好地呈现权力的运作和各方的互动,而且可以更好地展演农业转型的模式和动力。基于此,笔者将乡域研究和个案研究运用于本研究。

我国的农村研究大多将“社区”作为了解社会的方法和认识单位,并将社区操作化为具体的“村落”或村庄。这主要是受到由吴文[84]藻和费孝通开创的“社区方法论”的影响。将村庄作为研究方法和研究单位,虽然可以较好地呈现村庄经验的深刻性和复杂性,但是并不能把握经验的完整性,尤其是将研究主题定位为非单个村庄可以呈现的研究议题时更是如此,比如研究基层政治、基层市场、农村水利等。因此,社区研究历来就受到各种质疑和修正,乡域研究便是其中之一。为了兼顾村庄和乡镇的考察视野,吴毅提出将“乡域”作为研究单位,这是他在探寻农村基层政治透视点时提出的。他认为将村庄政治提升到乡镇政治研究是其在方法论上反思的结果,因为这种努力可以部分解决有关县域政治研究在田野操作中的困难,并克服村庄[85]政治研究在时空展示上的局限。由于乡域研究存在明显优势,其[86]在近年来得到了广泛运用,但主要还是集中在基层政治研究上。但将乡域作为研究单位和研究方法完全可以应用到更广的范围和主题。因为乡域是从布迪厄意义上的“场域”来理解的,主要是强调乡镇场域作为一个具有相对自主意义的完整的时空关系网络,在这一网络中各种力量依据自身所处位置运用各种策略展开互动和博弈。这种意义上的乡域研究完全适合本研究所要关注的在乡镇范围内发生的农业转型。只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乡域研究只是以乡镇为重点,同时会[87]兼顾村组和县级层面以做到上下融通。

作为社会科学经验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个案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但一直以来都面临如何处理特殊性与普遍性、微观与宏观之间的关系问题。正如卢晖临和李雪共同指出的,随着现代社会日趋复杂和定量研究方法的冲击,个案研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这要求个案研究[88]必须“走出个案”。个案研究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问题实质上是代表性问题。对此,詹彼得罗·果博(Giampietro Gobo)曾敏锐地指出,就个案研究而言,人们经常混淆的是个案本身的代表性和个案特[89]征的代表性。尽管每个个案本身都是独一无二的,但其特征或机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通过个案研究的结论而进行“个案的外[90]推”并将这一结论扩大到适合的其他个案对象是可行的。而关于个案研究中微观与宏观关系的处理,前美国社会学会会长布洛维提出的“拓展个案法”或“扩展个案法”给予了较好的解答。这一方法追求自田野“扩展出去”,它将反思科学运用于民族志,旨在从独特中抽取一般、从微观走向宏观。拓展个案法搜集资料兼涉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时时体察宏观权力等因素对日常实践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研究者居高临下地看到具体生活,亦从具体生活中反观宏观因素的变迁。通过宏观与微观因素的往复运动,通过对宏观、微观两方面因素的经验考察,达到对问题的深入理解,从而跳出个案研究的狭小天地[91]。本研究将利用以上研究方法来处理个案研究的特殊性与普遍性、微观与宏观的关系,在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因素的互动中揭示皖南河镇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农业转型及其动力机制。(三)田野工作

最早与河镇结缘是在2012年12月底,笔者和三位同学在河镇的一个村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田野调查,因为该村当时是河镇仅有的三个已经进行了大规模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90%以上的耕地流转给了工商企业经营)的村庄之一,所以主要关注的问题都围绕土地流转和农业经营而展开。笔者所在的研究团队与河镇有着较深的渊源,2010年10月十余人在河镇的四个行政村进行了半个多月的村治模式调查,并与当地干部、群众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之后几乎每年至少有一批人到该镇调研,以至于大部分乡镇干部和每个村都了解我们的调查。这不仅为笔者的调查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使笔者对河镇的动态非常熟悉。从其他同人反馈的情况中,笔者了解到,河镇在吸取了前三个村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在全镇范围内推广规模经营,政府力图通过规模经营再造传统农业,而且它已经成为全省的现代农业示范区。这一气势恢宏的农业转型实践深深吸引着笔者再赴河镇。

2014年3月底,笔者又来到了河镇,经过一个月的试调查后,决定以河镇作为本研究的田野,并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调查。选定河镇作为田野地点主要有以下两点考虑:第一,当地正在发生的农业转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