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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4 07: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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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晗

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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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生存规矩

中国人的生存规矩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中国人的生存规矩作者:吴晗排版:skip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9-03-01ISBN:9787220112683本书由北京金文掌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做皇帝:就要学会权衡利弊大明帝国与明教 / 做了皇帝,该翻脸就得翻脸

吴元年(1367,元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朱元璋的北伐大军已经平定山东。南征军已降方国珍,移军福建,水陆两路都势如破竹。一片捷报声使应天的文武臣僚欢天喜地,估量军力、人事和元政府的无能腐败,加上元朝将军疯狂的内战,荡平全国已经是算得出日子的事情了。苦战了十几年,为的是什么?无非是为做大官,拜大爵位,封妻荫子,大庄园,好奴仆,数不尽的金银钱钞,用不完的锦绮绸罗,风风光光、体体面面、舒舒服服过日子。如今,这个日子来了。吴王要是升一级做皇帝,王府臣僚自然也进一等做帝国将相了。朱元璋听了朱升的话,“缓称王”,好不容易熬了这么多年才称王,称呼从“主公”改成“殿下”,如今眼见得一统在望,再也熬不住了,立刻要过皇帝瘾。真是同心一意,在前方斫杀声中,应天的君臣在商量化家为国的大典。

自然,主意虽然打定,自古以来做皇帝的一套形式,还是得照样搬演一下。照规矩,是臣下劝进三次,主公推让三次,文章都是刻板的滥调,于是,文班首长中书省左丞相宣国公李善长率文武百官奉表劝进:“开基创业,既宏盛世之舆图,应天顺人,宜正大君之宝位……既膺在躬之历数,必当临御于宸居……伏冀俯从众请,早定尊称。”不用三推三让,只一劝便答应了。十天后,朱元璋搬进新盖的宫殿,把要做皇帝的意思,祭告于上帝皇祇说:“惟我中国人民之君,自宋运告终,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其君臣父子及孙百有余年,今运亦终。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争。惟臣帝赐英贤,为臣之辅,遂戡定诸雄,息民于田野。今地周回二万里广,诸臣下皆曰生民无主,必欲推尊帝号,臣不敢辞,亦不敢不告上帝皇祇。是用明年正月四日于钟山之阳,设坛备仪,昭告帝祇,惟简在帝心。如臣可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祇来临,天朗气清。如臣不可,至日当烈风(1)异景,使臣知之。”

即位礼仪也决定了,这一天先告祀天地,再即皇帝位于南郊,丞相率百官以下和都民耆老拜贺舞蹈,连呼万岁三声。礼成,具皇帝卤簿威仪导从,到太庙追尊四代祖父母、父母都为皇帝、皇后,再祭告社稷。于是皇帝服衮冕,在奉天殿受百官贺。天地社稷祖先百官和都民耆老都承认了,朱元璋便成为合法的皇帝。

皇帝的正殿命名为奉天殿,皇帝诏书的开头也规定为奉天承运。原来元时皇帝白话诏书的开头是“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文言体译作“上天眷命”,朱元璋以为这口气不够谦卑奉顺,改作奉作承,为“奉天承运”,表示他的一切行动都是奉天而行的,他的皇朝是承方兴之运的,谁能反抗天命?谁又敢于违逆兴运?

洪武元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和他的文武臣僚照规定的礼仪节目,遂一搬演完了,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以应天为京师。去年年底,接连下雨落雪,阴沉沉的天气,到大年初一雪停了,第二天天气更好,到行礼这一天,竟是大太阳,极好的天气,元璋才放了心。回宫时忽然想起陈友谅采石矶的故事,做皇帝这样一桩大事,连日子也不挑一个,闹得拖泥带水,衣冠污损,不成体统,实在好笑,怪不得他没有好下场。接着又想起这日子是刘基拣的,真不错,开头就好,将来会更好,子子孙孙都会好,越想越喜欢,不由得在玉辂里笑出声来。

奉天殿受贺后,立妃马氏为皇后,世子标为皇太子,以李善长、徐达为左右丞相,各文武功臣也都加官晋爵。皇族不管死的活的,全都封王。一霎时闹闹嚷嚷,欣欣喜喜,新朝廷上充满了蓬勃的气象,(2)新京师里添了几百上千家新贵族,历史上也出现了一个新朝代。

皇族和其他许多家族组织成一个新统治集团,代表这集团执行统治的机构是朝廷,这朝廷是为朱家皇朝服务的,朱家皇朝的建立者朱元璋,给他的皇朝起了名号——大明。

大明这一朝代名号的决定,事前曾经过长期的考虑。

历史上的朝代称号,都有其特殊的意义。大体上可以分作四类:第一类用原所在地的地名,如秦如汉;第二类用所封的爵邑,如隋如唐;第三类用特殊的物产,如辽(镔铁)如金;第四类用文字的含义,(3)如大真大元。大明不是地名,也不是爵邑,更非物产,应该归到第四类。

大明这一国号出于明教。明教有明王出世的传说,主要的经典有《大小明王出世经》。经过了五百多年公开的、秘密的传播,明王出世成为民间所熟知、所深信的预言。这传说又和佛教的弥勒降生说混淆了,弥勒佛和明王成为二位一体的人民救主。韩山童自称明王起事,败死后,他的儿子韩林儿继称小明王,西系红军别支的明昇也称小明王。朱元璋原来是小明王的部将,害死小明王,继之而起,国号也称(4)(5)大明。据说是刘基的主意。

朱元璋部下分红军和儒生两个系统,这一国号的采用,使两个系统的人都感觉满意。就红军方面说,他们大多数都起自淮西,受了彭莹玉的教化。其余的不是郭子兴的部曲,就是小明王的余党,天完和汉的降将,总之,都是明教徒。国号大明,第一,表示新政权还是继承小明王这一系统,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应该团结在一起,共享富贵;第二,告诉所有人“明王”在此,不必痴心妄想,再搞这一套花样了;第三,使人民安心,本本分分,来享受明王治下的和平、合理生活。就儒生方面说,他们固然和明教无渊源,和红军处于敌对地位,用尽心机,劝诱朱元璋背叛明教,遗弃红军,暗杀小明王,另建新朝代。可是,对于这一国号,却用儒家的看法去解释:“明”是光亮的意思,是火,分开来是“日”和“月”,古礼有祀“大明”朝“日”夕“月”的说法,千百年来“大明”和日月都算是朝廷的正祀,无论是列作郊祭或特祭,都为历代皇家所看重、儒生所乐于讨论。而且,新朝是起于南方的,和以前各朝从北方起事平定南方恰好相反。拿阴阳五行之说来推论,南方为火,为阳,神是祝融,颜色赤;北方是水,属阴,神是玄冥,颜色黑;元朝建都北平,起自更北的蒙古大汉。那么,以火制水,以阳消阴,以明克暗,不是恰好?再则,历史上的宫殿名称有大明宫、大明殿,古神话里“朱明”一词把国姓和国号联在一起,尤为巧合。因此,儒生这一系统也赞成用这国号。一些(6)人是从明教教义,一些人是从儒家经说,都以为合式、对劲。

元朝末期二十年的混战,宣传标榜的是“明王出世”,是“弥勒降生”的预言。朱元璋是深深明白这类预言、这类秘密组织的意义的。他自己从这一套得到机会和成功,成为新兴的统治者,要把这份产业永远保持下去,传之子孙,再也不愿意、不许别的人也来耍这一套危害治权。而且,“大明”已经成为国号了,也应该保持它的尊严。为了这,建国的第一年他就用诏书禁止一切邪教,尤其是白莲社、大明教和弥勒教。接着把这禁令正式公布为法律,《大明律·礼律》禁止师巫邪术条规定:“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煽感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句解:端公、太保,降神之男子;师婆,降神之妇人。白莲社如昔远公修净土之教,今奉弥勒佛十八龙天持斋念佛者。明尊教谓男子修行斋戒,奉牟尼光佛教法者。白云宗等会,盖谓释氏支流派分七十二家,白云持一宗如黄梅曹溪之类也。明尊教即明教,牟尼光佛即摩尼。《昭代王章》条例:“左道惑众之人,或烧香集徒,夜聚晓散,为从者及称为善友,求讨布施,至十人以上,事发,属军卫者俱发边卫充军,属有司者发口外为民。”善友也正是明教教友称号的一种。招判枢机定师巫邪术罪款说:“有等捏怪之徒,罔领明时之法,乃敢立白莲社,自号端公,拭清风刀,人呼太保,尝云能用五雷,能集方神,得先天,知后世,凡所以煽惑人心者千形万状,小则入迷而忘亲忘家,大即心惑而丧心丧志,甚至聚众成党,集党成祸,不测之变,种种立见者,其害不可胜(7)言也。”何等可怕,不禁怎么行?温州、泉州的大明教,从南宋以来就根深蒂固,流传在民间,到明初还“造饰殿堂甚侈,民之无业者咸归之”。因为名犯国号,教堂被毁,教产被没收,教徒被适归农。(8)(9)甚至宋元以来的明州,也改名为宁波。明教徒在严刑压制之下,只好再改换名称,藏形匿影,暗地里活动,成为民间的秘密组织了。

事实是,法律的条款和制裁,并不能也不可能消除人民对政治的失望。朱元璋虽然建立了大明帝国,却并没有替人民解除痛苦,改善生活,二十年后,弥勒教仍然在农村里传播,尤其是江西地区的农村。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年底诰戒人民说:“元政不纲,天将更其运祚,而愚民好作乱者兴焉。初本数人,其余愚者闻此风而思为之,合共谋倡乱。是等之家,吾亲目睹……秦之陈胜、吴广,汉之黄巾,隋之杨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则等辈,皆系造言倡乱者致干戈横作,物命损伤者既多,比其事成也,天不与首乱者,殃归首乱,福在殿兴。今江西有等愚民,妻不谏夫,夫不戒前人所失,夫妇愚于家,反教子孙,一概念诵南无弥勒尊佛,以为六字,又欲造祸,以殃乡里……今后良民凡有六字者即时烧毁,毋存毋奉,永保己安,良民戒之哉!”他特别指出凡是造言首事的都没有好下场,“殃归首乱”,只有他自己是跟从的,所以“福在殿兴”。劝人民不要首事肇祸,脱离弥勒教,翻来覆去地说,甚至不惜拿自己作例证。可以看出当时民间对现实政治的不满意和渴望光明的情形。

尽管政府对明教的压迫十分严厉,小明王在西北的余党却仍然很活跃。从洪武初年(1368)到永乐七年(1409)四十多年间,王金刚奴自称四天王,在沔县西黑山、天池平等处,以佛法惑众,其党田九成自称后明皇帝,年号还是龙凤,高福兴自称弥勒佛,帝号和年号都直承小明王,根本不承认这个新兴的朝代。前后攻破屯褰,杀死官

(10)军。同时西系红军的根据地蕲州,在永乐四年有“妖僧守座聚男女成立白莲社,毁形断指,假神煽惑”被杀。永乐七年在湘潭、十六(11)年在保定新成县,都曾爆发弥勒佛之乱。以后一直下来,白莲教、明教的教徒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传播以至起义,可以说是史不绝书。虽然都被优势的武力所平定了,也可以看出这时代,人民对(12)政府的看法和愤怒的程度。农民被出卖了 / 从反对地主到与地主合作

经过二十几年的实际教育,在流浪生活中,在军营里,在作战时,在后方,随处学习,随时训练自己,更事事听人劝告,征求专家的意见,朱元璋在近代史上,不但是一个伟大的军事统帅,也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

他的政治才能,表现在他所奠定的帝国规模上。

红军初起时,标榜复宋,韩林儿诈称是宋徽宗的子孙,短期内固然可以发生政治的刺激作用,可是这时离宋朝灭亡已经九十年了,宋朝的遗民故老死亡已尽,九十年后的人民对历史上的皇帝,对一个被屈辱的家族,并不感觉到亲切、怀念、依恋。而且,韩家是著名的白莲教世家,韩林儿突然变成赵家子孙,谁都知道是冒牌,真的都不见得有人理会,何况是假货?到朱元璋北伐时,严正地提出民族独立自主的新号召,汉人应该由汉人自己治理,应该用自己的方式生活,保存原有的文化系统。这一崭新的主张,博得全民族的热烈拥护,瓦解了元朝统治下汉官、汉兵的敌对心理。在檄文中,更进一步提出,蒙古、色目人只要加入这文化系统,就一体保护,成为皇朝的子民。这一举措,不但减少了敌人的抵抗挣扎行为,并且,也吸引过来一部分敌人,化敌为友。到开国以后,这革命主张仍然被尊重为国策,对于参加华族文化集团的外族,毫不歧视。蒙古、色目的官吏和汉人同样登用,在朝廷有做到尚书侍郎大官的,地方做知府、知县,一样临民(13)(14)办事。在军队里更多,甚至在亲军中也有蒙古军队和军官。这些人都由政府编置勘合(合同文书),给赐姓名,和汉人一无分别。(15)婚姻则制定法令,准许和汉人通婚,务要两相情愿,如汉人不愿,(16)许其同类自相嫁娶。这样,蒙古、色目人陶育融冶,几代以后,都同化为中华民族的成员了。内中有十几家军人世家,替明朝立下不可磨灭的功绩。对于塞外的外族,则继承元朝的抚育政策,告诉他们新朝仍和前朝一样,尽保护提携的责任,各安生理,不要害怕。

相反的,却下诏书恢复人民的衣冠如唐朝的式样,蒙古人留下的习俗,辫发椎髻胡服——男袴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17)衣,下服裙裳——胡语、胡姓一切禁止。蒙古俗丧葬作乐娱尸,(18)礼仪官品坐位都以右手为尊贵,也逐一改正。复汉官之威仪,参酌古代礼经和事实需要,规定了各阶层的生活、服用、房舍、舆从种种规范和标准,使人民有所遵守。

红军之起,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实现经济、政治、民族的地位平等。在政治和民族方面,大明帝国的建立已经完全达到目的,过去被歧视的情形,不再存在了。可是,在经济方面,虽然推翻了外族对汉族的剥削特权,但是,就中华民族本身而言,地主对农民的剥削特权,并没有因为政权的改变而有所改变。

元末的农民,大部分参加了红军,破坏旧秩序、旧的统治机构。地主的利益恰好相反,他们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财产,就不能不维持旧秩序,就不能不拥护旧政权。在战争爆发之后,地主们用全力来组织私军,称为民军或义军,建立堡砦,抵抗农民的袭击。这一集团的组成分子,包括现任和退休的官吏、乡绅、儒生和军人,总之,都是丰衣足食,面团团的地主阶层。这些人受过教育,有智识,有组织能力,在地方有威望。虽然各地方的地主各自作战,没有统一的指挥和作战计划,战斗力量也有大小强弱之不同,却不可否认他们是一个比元朝军队更为壮大、更为顽强的力量。他们决不和红军妥协,也不和打家劫舍的草寇、割据一隅的群雄合作。可是,等到有一个新政权建立,而这一个新政权是有足够的力量,保护地主利益,维持地方秩序的时(19)候,他们也就毫不犹豫,拥戴这一属于他们自己的新政权了。同时,新朝廷的一批新兴贵族、官僚,也因劳绩获得大量土地,成为新的地主(洪武四年十月的公侯佃户统计,六国公二十八侯,凡佃户三(20)万八千一百九十四户)。新政府对这两种地主的利益,是不敢、也不能不特别尊重的。这样,农民的生活问题,农民的困苦,就被搁在一边,无人理睬了。

朱元璋和他的大部分臣僚都是农民出身。过去都曾亲身受过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但在革命的过程中,本身的武装力量不够强大,眼看着小明王是被察罕帖木儿、李思齐和孛罗帖木儿两支地主军打垮了的,为了要成事业,不能不低头赔小心,争取地主们的人力财力的支持。在朱元璋的心坎里,对地主们是又恨又怕,微妙的、矛盾的、敌对的心理,产生了对旧地主的两面政策。正面是利用有学识、有社会声望的地主,任命其为各级官吏和民间征收租粮的政府代理人,建立他的官僚机构。原来经过元末多年的内战,学校停顿,人才缺乏,将军们会打仗,可不会做办文墨的事务官。有些读书人,怕朱元璋的残暴、侮辱,百般逃避,抵死不肯做官,虽是立了“士人不为君用”就要杀头的条款,还是逼不出够用的人才。没奈何只好拣一批合用的地主,叫作税户人才,用作地方县令长、知州知府、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另外,地主熟悉地方情形,收粮和运粮都比地方官经手方便省事,而且,可以省去一层中饱。朱元璋规定每一个收粮万石的地方,派纳粮最多的大地主四人做粮长,管理本区的租粮收运。这样,旧地主做官、做粮长,加上新贵族、新官僚、新地主,构成了新的统治集团。(21)反面则用残酷的手段,消除不肯合作的旧地主,一种惯用的方法是强迫他们迁徙,使地主离开他的土地,集中到濠州、京师(南京)、山东、山西等处,釜底抽薪,从根本上削除了他们在地方的势力。其次是用苛刑诛灭,假借种种政治案件,株连牵及,一网打尽,灭门抄家,洪武朝的几桩大案如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屠杀了几万家,甚至因为地方的一个皂隶的逃亡,就屠杀抄没了几百家。洪武十九年(1386)朱元璋公布这案子说:“民之顽者,莫甚于溧阳、广德、建平、宜兴、安吉、长兴、归安、德清、崇德、蒋士鲁等三百七户。且如潘富系溧阳县皂隶,教唆官长贪赃枉法,自己挟势持权,科民荆杖。朕遣人按治,潘富在逃,自溧阳节次递送至崇德豪民赵真胜奴家。追者回奏,将豪民赵真胜奴并二百余家尽行抄没,持杖者尽皆诛戮。沿(22)途节次递送者一百七十户,尽行枭令,抄没其家。”豪民尽皆诛戮,抄没的田产当然归官,再由皇帝赏赐给新贵族、新官僚,用屠杀的手段加速改变土地的持有人,据可信的史料,三十多年中,浙东、浙西(23)的故家巨室几乎到了被肃清的地步。

为了增加政府的收入,充分运用财力和人力,朱元璋用二十年的功夫,大规模举行土地丈量和人口普查,六百年来若干朝代若干政治家所不能做到的事情,算是划时代地完成了。丈量土地的目的,是因为过去六百年没有实地调查,土地簿籍和实际情形完全不符合,而且连不符合的簿籍大部分都已丧失,半数以上的土地不在簿籍上,逃避政府租税、半数的土地面积和负担轻重不协调,极不公平。地主的负担转嫁给贫农,土地越多的交租越少,土地越少的交租越多,由之,富的愈富,穷的更穷。经过实际丈量以后,使所有过去逃税的土地都登记完粮。全国土地,记载田亩面积方圆,编列字号,和田主姓名,制成文册,名为鱼鳞图册,政府据以定赋税标准。洪武二十六年(24)(1393)全国水田总数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夏秋二税收麦四百七十余万石,米二千四百七十余万石。和元代全国岁入粮数(25)一千二百十一万四千七百八十石比较,增加了一倍半。

人口普查的结果是编定了赋役黄册,把户口编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的地主十户作里长,余百户为十甲,每甲十户,设一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后次序还是根据丁粮多少,每甲轮值一年,十甲在十年内先后轮流为政府服义务劳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粮增减为基础重新编定黄册,使之合于实际。洪武二十六年统计,全国有(26)户一千六百五万二千六百八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比之元朝极盛时期,世祖时代的户口,户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二百(27)八十一,口五千三百六十五万四千三百三十七,户增加了三百四十万,口增加了七百万。

统治者表面上派大批官吏,核实全国田土,定其赋税,详细记载原坂、坟衍、下隰、沃瘠、沙卤的区别,凡置卖田土,必须到官府登记税粮科则,免去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十年一次的劳役,轮流休息,似乎是替一般穷人着想的。其实,穷人是得不到好处的,因为执行丈量的是地主,征收租粮的还是地主,里长甲首依然是地主,地主是决不会照顾自耕农和佃农的利益的。其次,愈是大地主,愈有机会让子弟受到教育,通过科举成为官僚绅士,官僚绅士享有非法的逃避租税、合法的免役之权。前一例子,朱元璋说得很明白:“民间洒派包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俱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富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当科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28)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后一例子,洪武十年(1377)朱元璋告诉中书省官员:“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人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29)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不但见任官,乡绅也享受这特权,洪武十二年(1379)又著令:“自今内外官(30)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连在学的学生,生员之家,除(31)本身外,户内也优免二丁差役。这样,见任官、乡绅、生员都逃避租税,豁免差役,完粮当差的义务便完全落在自耕农和佃农的身上了,他们不但出自己的一份,连官僚绅士地主的那份,也得一并承当下来。统治集团所享受的特权,造成了更激烈的兼并,土地愈集中,人民的负担愈重,生活愈困苦。这负担据朱元璋说是“分”,即应尽的义务,洪武十五年(1382)他叫户部出榜晓谕两浙江西之民说:“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忠孝仁义之民。”不然呢?“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应该像“中原之民,惟知应役输税,无负官府”。只有如此,才能“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32)

里甲的组织,除了精密动员人力以外,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布置全国性的特务网,严密监视并逮捕危害统治的人。

朱元璋发展了古代的传、过所、公凭这一套制度,制定了路引(通行证或身份证)。法律规定:“凡军民人等往来,但出百里即验文引。如无文引,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天下要冲去处,设立巡检司,专一盘诘往来奸细及贩卖私盐犯人(33)逃囚,无引面生可疑之人。”处刑的办法:“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出外境者绞。”军民的分别:“若军民出百里(34)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度关津论。”这制度把人民的行动范围,用无形的铜墙铁壁严密圈禁。路引是要向地方官请领的,请不到的,便被禁锢在生长的土地上,行动不能出百里之外。

要钳制监视全国人民,光靠巡检司是不够的,里甲于是被赋予了辅助巡检司的任务。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1386)手令“要人民互相知丁”,知丁是监视的意思,“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若或异四业而从释道者,户下除名。凡有夫丁,除公占外,余皆四业,必然有效。一,知丁之法,某民丁几,受农业者几,受士业者几,受工业者几,受商业者几。且欲士者志于士,进学之时,师友某代,习有所在,非社学则入县学,非县必州府之学,此其所以知士丁之所在。已成之士为未成士之师,邻里必知生徒之所在,庶几出入可验,无异为也。一,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焉。一,专工之业,远行则引明所在,用工州里,往必知方,巨细作为,邻里采知,巨者归迟,细者归疾,出入不难见也。一,商本有巨微,货有重轻,所趋远近水陆,明于引间,归期艰限其业,邻里务必周知,若或经年无信,二载不归,邻里当觉(报告)之询故。本户若或托商在外非为,邻里勿干。”逸夫指的是无业的危险分子,如不执行这命令:“一里之间,百户之内,仍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拿,其逸夫或于公门中,或在市闾里,有犯非为,捕获到官,逸夫处死,里甲四邻化外(35)之迁,的不虚示。”又说:“此诰一出,自京为始,遍布天下,一切臣民,朝出暮入,务必从容验丁。市井人民,舍客之际,辨人生理,验人引目,生理是其本业,引目相符而无异,犹恐托业为名,暗有他为。虽然业与引合,又识重轻巨微贵贱,倘有轻重不论,所赍微细,(36)必假此而他故也,良民察焉。”异为、非为、他为、他故,都是法律术语,即不轨、不法的意思。前一手令是里甲邻里的连坐法,后一手令是旅舍检查规程,再三叮咛训示,把里甲和路引制度关联成为一体,不但圈禁人民在百里内,而且用法律、用手令,强迫每一个人都(37)成为政府的代表,执行调查、监视、告密、访问、逮捕的使命。明初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 / 皇帝与地主的博弈

朱元璋篡夺了元末农民战争的胜利果实做了皇帝,成为地主阶级政治利益的代表。他当然是尊重、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的。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所想的那样。大地主们也有两面性,一面同样尊重、维护他的统治,另一面,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大地主们家里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隐瞒土地面积、荫庇漏籍人口等手段,来和皇家统治集团争夺土地和人力,直接影响到皇朝的财政、税收和人力(38)使用。“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指税。”“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39)济基础。”由于触犯他利益的大地主们的强占、舞弊,皇朝的经济基础发生问题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发展了、激化了,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基础,非对触犯他利益的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击不可。

朱元璋从渡江以后,就采取了许多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措施。例如龙凤四年(1358)取金华,便选用金华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名(40)为御中军。这件事一方面表示他对地主阶级的尊重和信任,另一面也是很重要的军事措施,因为把地主们的子弟征调为禁卫军人,随军作战,等于做质,就不必担心这些地区地主的军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1386)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凡一千四(41)百六十人,也是同样作用。对地主本身,洪武三年(1370)做的调查,以田税多寡比较,浙西的大地主数量最多,以苏州一府为例,每年纳粮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户;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户;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户;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户,共五百(42)五十四户,每年纳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三十年又做了一次调查,除云南、两广、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隶应天十八府州,地主们田在七顷以上的共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编了花名册,把名(43)册藏在内府印绶监,按名册以次召来,量才选用。应该看到,田在七顷以上,在长江以南的确是大地主了,但在长江以北,就不一定是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了。

地主对封建统治集团来说,也是有两面性的。一面是他们拥护当前的统治,依靠皇朝的威力,保身立业。朱元璋说过:“孟子曰:‘有恒产者有恒心。’今郡县富民,多有素行端洁,通达时务者。叫户部(44)保荐交租多的地主,任命为官员、粮长。”一面他又指出:“富民(45)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以此,他对地主的政策也是两面性的,双管齐下。一是选用做官僚,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一是把他们迁到京师,繁荣首都,同时也削弱了地主在各地方的力量。在科举法未定以前,选用地主做官,叫作税户人才,(46)有做知县、知州、知府的,有做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例如浙江乌程大族严震直就以税户人才一直做到工部尚书,后来浦江有名(47)的郑义门的郑沂竟从老百姓任命为礼部尚书。又以地主为粮长。若地方官都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况,容易被黠胥宿豪蒙蔽,民受其害,不如用有声望的地主来征收地方赋税,负责运到京师,可以减(48)少弊病。洪武四年(1371)九月,命户部计算土田租税,以纳粮一万石为一区,选占有大量土地纳粮最多的地主为粮长,负责督收和(49)运交税粮。

如浙江布政司有人口一百四十八万七千一百四十六户,每年纳粮(50)九十三万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设粮长一百三十四人。粮长下设知(51)数(会计)一人,斗级(管斗斛称量的)二十人,运粮夫千人。同时规定对粮长的优待办法,凡粮长犯杂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纳(52)钞赎罪。三十年又命天下郡县每区设正副粮长三名,编定次序,(53)轮流应役,周而复始。凡粮长按时运粮到京师的,元璋亲自召见,(54)谈话合意的往往留下做官。元璋把征粮和运粮的权力交给地主,(55)以为这个办法是“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免地方官(56)“科扰之弊,于民甚便”。他把地主也当作良民了。但是事实恰好相反,不少地主在做了粮长以后,在原来对农民剥削的基础上,再加上皇朝赋予的权力,如虎添翼,肆行额外剥削,农民的痛苦也就更深更重了。例如粮长邾阿乃起立名色,科扰民户,收舡水脚米、斛面米、装粮饭米、车脚钱、脱夫米、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等,通共苛敛米三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正米止该一万石,邾阿乃个人剥削部分竟达米二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农民交纳不起,就强迫以房屋准折,揭屋瓦、变卖牲口以及衣服、段匹、布(57)帛、锅灶、水车、农具,等等。又如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三名,(58)(59)巧立名色征粮附加到十八种。农民吃够了苦头,无处控诉。朱元璋也发觉粮长之弊,用严刑制裁。尽管杀了不少人,粮长依然作恶,(60)农民也依然被额外剥削,改不好,也改不了。

除任用地主做官收粮以外,朱元璋还采用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的政策。洪武三年(1370)移江南民十四万户于凤阳(这时凤阳是中都),其中有不少是地主。洪武二十四年(1391)徙天下富户五(61)千三百户于南京。三十年又徙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于南京,称为富户。元璋告诉工部官员说:“从前汉高祖这样做,我很不以为然。现在想通了,京师是全国根本,事有当然,确实不得不这样做。”(62)

江南苏、松、杭、嘉、湖一带的地主被迫迁往凤阳,离开了原来的乡里田舍,还不许私自回去。这一措施对于当时东南地主阶级是绝大的打击。旧社会的地主阶级离开了原来占有的土地,也就丧失了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了。相对的,以朱元璋为首的新地主阶级却可以因此而加强对这一地区人民的控制了。这些地主从此以后,虽然不敢公开回到原籍,却伪装成乞丐,以逃荒为名,成群结队,老幼男妇,散入江南诸州县乞食,到家扫墓探亲,第二年二三月间又回到凤阳。年代久了,也就成为习惯。五六百年来凤阳花鼓在东南一带是妇孺皆知的民间歌舞。歌词是:

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原是好地方,(63)

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

地主们对做官、做粮长当然很高兴,感激和支持这个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政权。但是,地主阶级贪婪的本性是永远也不能改变的,他们决不肯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增加占领土地和人力的机会,用尽一切手段逃避对皇朝应纳的赋税和徭役。例如两浙地主所使用的方法,把自己的田产诡寄(假写在)亲邻佃仆名下,叫作“铁脚寄诡”,普遍成为风气,乡里欺骗州县,州县欺骗府,奸弊百出,叫作“通天诡寄”。(64)此外,还有洒派、抛荒、移丘换段等手段。元璋在处罚了这些地主以后,气愤地指出:

民间洒派、抛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都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赋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其贪官污吏受豪猾土财,当科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65)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

地主把自己的负担通过舞弊手段转嫁给“细民”“小户”“小(66)民”,也就是贫苦农民,结果是富的更富,穷的更穷了。地主阶级侵占了皇家统治集团应得的租税和人力,贫苦农民加重了负担。一方面皇朝田赋收入和徭役征发都减少了,另一方面贫苦农民更加穷困饥饿,这动摇和侵蚀了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阶级内部发生矛盾,斗争展开了,地主不再是良民,而是“奸顽豪富之家”,是“豪猾”了。

朱元璋斗争的对象是地主阶级中违法的大地主。办法有两条,一条是用严刑重法消灭“奸顽豪富之家”,一条是整理地籍和户口。

洪武时代大地主被消灭的情况,据明初人记载,如贝琼说:

三吴巨姓享农之利而不亲其劳,数年之中,既盈而覆,或死或徙,(67)无一存者。

方孝孺说:

时严通财党与(胡惟庸党案)之诛,犯者不问实不实,必死而覆(68)其家……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

吴宽说:(69)

吴……皇明受命,致令一新,富民豪族,刬削殆尽。

长州情况:(70)(城)东……遭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殆尽,荒落不可居。(71)

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72)

有的大地主为了避祸,或则“晦匿自全”,或则“悉散所积(73)(74)以免祸”,或则“出居于外以避之”,或则“攀附军籍以免死”(75),但是这样的人只占少数。浙东、浙西“富民豪族,刬削殆尽”。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是十分残酷的。

另一方面,经过元末二十年的战争。各地田地簿籍多数丧失,保存下来的一部分,也因为户口变换,土地转移,实际的情况和簿籍不相符合。大部分田地没有簿籍可查,大地主们便乘机隐匿田地,逃避皇朝赋役;有簿籍登载的田地,登记的面积和负担又轻重不一,极不公平合理。朱元璋抓住这中心问题,和大地主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方法是普遍丈量田地和调查登记人口。

洪武元年(1368)正月派国子监生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76)核量田亩,定其赋税。洪武五年(1372)六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77)田亩。洪武十四年(1381)命全国郡县编赋役黄册。洪武二十年(78)(1387)命国子监生武淳等分行州县,编制鱼鳞图册。前后一共用了二三十年时间。才办好这两件事。

丈量田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到各州县,随其税粮多少,定为几区,每区设粮长,会集里甲耆民,量度每块田亩的方圆,做成简图,编次字号,登记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编类各图成册,以所绘的田亩形象像鱼鳞,名为鱼鳞图册。

人口普查的结果,编定了赋役黄册,把户口编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的地主十户作里长,余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设一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后次序根据丁粮多少,每甲轮值一年。十甲在十年之内轮流为皇朝服义务劳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在城市的里叫坊,近城的叫厢,农村的都叫作里。每里编为一册,里中有鳏寡孤独不能应役的,带管于一百一十户之外,名曰畸零。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粮增减重新编定服役的次序,因为册面用黄纸,所以叫作黄册。

鱼鳞图册是确定地权(所有权)的根据,赋役黄册是征收赋役的根据。通过田地和户口的普查,制定了这两种簿籍,颁布了租税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的漏落的田地户口被登记固定了,皇朝从而增加了物力和人力,稳定和巩固了统治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有力地打击了一部分大地主,从他们手中夺回对一部分田地和户口的控制,从而大大增强了皇家统治集团的地位和权力,更进一步走向高度的集中、专制。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国已垦田的数字为三百八十七万四千七百四十六顷,仅仅隔了两年,洪武二十六年(1393)的全国已垦田数字就激增为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增加了四百六十三万二千八百七十七顷。以增垦田地最多的一年,洪武七年(1374)增垦田地数目为九十二万一千一百二十四顷来比较,两年的时间增垦面积也不可能超过两百万顷,显然,这个激增的数字除了实际增垦的以外,必然是包括从大地主手中夺回的漏落的田地,是田地普查的积极成果。由于在斗争中取得这样巨大的胜利,朱元璋的政权比过去任何一个皇朝,都更加强大、集中、稳定、完备了。

对城乡人民,经过全国规模的田地丈量,定了租税,在册上详细记载田地的情况,原坂、平衍、下隰、沃瘠、沙卤的区别,并规定凡买置田地,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免掉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同时也保证了皇朝的财政收入。十年一次的劳役,使人民有轮流休息的机会。这些措施虽然仍是封建剥削,但比之统一以前的混乱情况,则确实减轻了一些人民的负担,鼓舞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推进,是起了显著的作用的。

朱元璋虽然对一部分大地主进行了严重的斗争,对广大农民做了一些必要的让步,一部分大地主被消灭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力量被削弱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增加了;但是,这个政权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政权,首先是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即使对农民采取了一些让步的措施,其目的也还是为了巩固和强化整个地主阶级的统治权。无论是查田定租,还是编户定役,执行丈量的是地主,负责征收运粮米的还是地主,当里长甲首的依然是地主,质正里中是非、词讼,执行法官职权的“耆宿”也是地主,当然,在地方和朝廷做官的更非地主不可。从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统治,地主首先要照顾的是自己家族和亲友的利益,是决不会关心自耕农和佃农的死活的。由于凭借职权的方便,剥削、舞弊都可以通过皇朝的统治权来进行,披上合法的外衣,农民的痛苦就越发无可申诉了。

洪武一朝,长江以南农民起义的次数特别多,地区特别广;明朝二百几十年中,农民起义次数特别多,规模特别大,原因就在这里。明代靖难之役与迁都北京 / 做皇帝,就要学会权衡利弊一、明太祖的折中政策

自称为淮右布衣、出身于平民而做天子的朱元璋,在得了势称帝建国之后,最惹他操心的问题:第一,怎样建立一个有力的政治中心?建在何处?第二,用什么方法来维持他的统治权?

明太祖在初渡江克太平时(至正十五年六月,1355),当涂学者陶安出迎:

太祖问曰:“吾欲取金陵,何如?”安曰:“金陵古帝王都,取而(79)有之,抚形胜以临四方,何向不克?”太祖曰:“善!”

至正十八年叶兑献书论取天下规模:

今之规模,宜北绝李察罕(元将察罕帖木儿),南并张九四(吴张士诚),抚温、台,取闽、越,定都建康,拓地江、广,进则越两淮以北征,退则画长江而自守。夫金陵古称龙蟠虎踞,帝王之都,藉(80)其兵力资财,以攻则克,以守则固。

部将中冯国用亦早主定都金陵之说:

洪武初定淮甸,得冯国用,问以天下大计。国用对曰:“金陵龙蟠虎踞,真帝王之都,愿先渡江取金陵,置都于此。然后命将出师,扫除群寇,倡仁义以收人心,天下不难定也。”上曰:“吾意正如(81)此。”

参酌诸谋士的意见,经过了长期的考虑后,以至正二十六年(1366)六月拓应天城,作新宫于钟山之阳,至次年九月新宫成。这是吴王时代的都城。同月灭吴张士诚,十月遣徐达等北伐。十二月取温、台,降方国珍,定山东诸郡县。

至正二十八年(1368)正月吴王称帝,改元洪武,汤和平福建,四月平广东、河南。七月广西平。八月徐达率师入大都,元帝北走。十二月山西平。二年八月陕西平,南北一统。四年夏明升降,四川平。十五年平定云南。二十年元纳哈出降,辽东归附,天下大定。在这一长时期中,个人的地位由王而帝,所统辖的疆域由东南一隅而扩为全国。元人虽已北走,仍保有不可侮的实力,时刻有南下恢复的企图。同时沿海倭寇的侵轶也成为国防上的重大问题。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帝都的重建和国防的设计是当时朝野最瞩目的两大问题。

基于天然环境的限制,东南方面沿海数千里时时处处有被倭寇侵犯的危险,东北方面长城外即是蒙古人的势力,如不在险要处屯驻重兵,则黄河以北便非我有。防边须用重兵,如以兵权付诸将,则恐尾大不掉,有形成藩镇跋扈的危险。如以重兵直隶中央,则国都必须扼驻边界,以收统辖指挥之效。东南是全国的经济中心,东北因国防关系,又必须成为全国的军事中心。国都如建设在东南,则北边空虚,不能防御蒙古人的南侵,如建设在北边,则国用仍须仰给东南,转运劳费,极不合算。

在政治制度方面,郡县制和封建制的选择,也成为当前的难题。秦、汉、唐、宋之亡,没有强藩屏卫是许多原因中之一。周代封建藩国,则又枝强干弱,中央威令不施。这两者中的折中办法,是西汉初期的郡国制。一面设官分治集大权于中央,一面又封建子弟,使为国家捍御。这样一来,设国都于东南财赋之区,封子弟于东北边防之地,在经济上、军事上、统治权的永久维持上都得到一个完满的解决。这就是明太祖所采用的折中政策。(82)二、定都南京

明太祖定都南京的重要理由是受经济环境的限制。第一因为江、(83)浙富饶为全国冠,所谓“财赋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第二是吴王时代所奠定的宫阙,不愿轻易弃去。且若另建都邑,则又须重加一层劳费。第三从龙将相都是江淮子弟,不愿轻去乡土。洪武元年(1368)四月取汴梁后,他曾亲到汴梁去视察,觉得虽然地位适中,(84)可是四面受敌,形势还不及南京。而在事实上,则西北未定,为转饷屯军计,不能不有一个军事上的后方重地,以便策应。于是仿成周两京之制以应天(金陵)为南京,开封为北京。二年(1369)八月陕西平。九月以临濠(安徽凤阳)为中都,事前曾和廷臣集议建都之地:

上召诸老臣问以建都之地,或言关中险固,金陵天府之国。或言洛阳天地之中,四方朝贡道里适均。汴梁亦宋之旧京。又言北平元之宫室完备,就之可省民力。上曰:“所言皆善,惟时有不同耳。长安、洛阳、汴京实周、秦、汉、魏、唐、宋所建国。但平定之初,民力未苏息,朕若建都于彼,供给力役悉资江南,重劳其民。若就北平,要之宫室不能无更,亦未易也。今建业长江天堑,龙蟠虎踞,江南形胜之地,真足以立国。临濠则前江后淮,以险可恃,以水可漕,朕欲以为中都。何如?”群臣称善。至是始命有司建置城池宫阙,如京师(85)之制焉。

在营建中都时,刘基曾持反对的论调,以为“凤阳虽帝乡非建都

(86)(87)地”。八年四月罢营中都。(88)

洪武十一年(1378)以南京为京师。太祖对于建都问题已经踌躇了十年,到这时才决定。可是为着要控制北边,仍时时有迁都的雄心。选定的地点仍是长安、洛阳和北平。当时献议都长安的有胡子祺:

洪武三年以文学选为御史,上书请都关中。帝称善,遣太子巡视(89)陕西。后以太子薨,不果。

他的理由是:

天下形胜地可都者四。河东地势高,控制西北,尧尝都之,然其地苦寒。汴梁襟带河、淮,宋尝都之,然其地平旷,无险可凭。洛阳周公卜之,周、汉迁之,然嵩、邙非有郩函、终南之阻,涧、瀍、伊、洛非有泾、渭、灞、浐之雄。夫据百二河山之胜,可以耸诸侯之望,(90)举天下莫关中苦也。

皇太子巡视陕西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则太祖在十一年(1378)定都南京以后仍有都长安之意。皇太子巡视的结果,主张定都洛阳:

太祖以江南地薄,颇有迁都之意。八月命皇太子往视关、洛。皇(91)太子志欲定都洛阳,归而献地图。明年四月以疾薨。

郑晓记此事始末,指出迁都的用意在控制西北:

国朝定鼎金陵,本兴王之地。然江南形势终不能控制西北,故高(92)皇时已有都汴、都关中之意,以东宫薨而中止。《明史》记:(93)

太子还,献陕西地图,遂病。病中上言经略建都事。

是则假使太子不早死,也许在洪武时已迁都到洛阳或长安了。又议建都北平:

逮平陕西,欲置都关中。后以西北重地非自将不可,议建都于燕,(94)以鲍频力谏而止。

何孟春记鲍频谏都北平事说:

太祖平一天下,有北都意。尝御谨身殿亲策问廷臣曰:“北平建都可以控制边塞,比南京何如?”修撰鲍频对曰:“元主起自沙漠,立国在燕今百年,地气天运已尽,不可因也。南京兴王之地,宫殿已(95)完,不必改图。传曰:‘在德不在险也。’”

明太祖晚年之想迁都,次要的原因是南京新宫风水不好。顾炎武记:

南京新宫吴元年作。初大内填燕尾湖为之,地势中下南高而北卑。高皇帝后悔之。二十五年祭光禄寺灶神文曰:“朕经营天下数十年,事事按古有绪。维宫城前昂后洼,形势不称,本欲迁都。今朕年老,精力已倦。又天下新定,不欲劳民,且兴废有数,只得听天,惟愿鉴(96)朕此心,福其子孙。”

由此看来,从洪武初年到二十四年这一时期中,明太祖虽然以南京作国都,可是为了控制北边的关系,仍时时有迁都的企图。迁都到北边最大的困难是漕运艰难,北边硗瘠,如一迁都,则人口必骤然增加,本地的粮食不能自给,必须仰给东南,烦费不资。次之重新创建城地宫阙,财力和人力耗费过多。懿文太子死后,这老皇帝失去勇气,就从此不再谈迁都了。三、封建诸王(97)

洪武二年(1369)四月编《祖训录》,定封建诸王之制。在沿边要塞,均置王国:

明兴,高皇帝以宋为惩,内域削弱,边圉勿威,使胡人得逞中原而居闰位。于是大封诸子,连亘边陲。北平天险,为元故都,以王燕。东历渔阳、卢龙,出喜峰,包大宁,控塞葆山戎,以王宁。东渡榆关,跨辽东,西并海,被朝鲜,联开原,交市东北诸夷,以王辽。西按古北口,濒于雍河,中更上谷、云中,巩居庸,蔽雁门,以王谷若代。雁门之南,太原其都会也,表里河山,以王晋。逾河而西,历延、庆、韦、灵,又逾河北,保宁夏,倚贺兰,以王庆。兼殽、陇之险,周、秦都圻之地,牧垧之野,直走金城,以王秦。西渡河领张掖、酒泉诸郡,西扃嘉峪,护西城诸国,以王肃。此九王者皆塞王也,莫不敷险陿,控要害,佐以元戎宿将,权崇制命,势匹抚军,肃清沙漠,垒帐(98)相望。

在内地则有:

周、齐、楚、潭、鲁、蜀诸王,护卫精兵万六千余人,牧马数千(99)匹,亦皆部兵耀武,并列内郡。(100)

洪武五年(1372)置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每府设三护卫。护(101)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王国中央所派守镇兵亦得归王调遣:

凡王国有守镇兵,有护卫兵。其守镇兵有常选指挥掌之。其护卫兵从王调遣。如本国是险要之地,遇有警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102)王调遣。

守镇兵之调发,除御宝文书外并须得王令旨方得发兵:

凡朝廷调兵须有御宝文书与王,并有御宝文书与守镇官。守镇官(103)既得御宝文书,又得王令旨,方许发兵。无王令旨,不得发兵。

扼边诸王尤险要者,兵力尤厚。如宁王所部至“带甲八万,革车(104)六千,所属朵颜三卫骑兵皆骁勇善战”。洪武十年(1377)又以(105)羽林等卫军益秦、晋、燕三府护卫。时蒙古人犹图恢复,屡屡南犯。于是徐达、冯胜、傅友德诸大将数奉命往北平、山西、陕西诸地(106)屯田练兵,为备边之计。又诏诸王近塞者每岁秋勒兵巡边,远涉(107)不毛,校猎而还,谓之肃清沙漠。诸王封并塞居者皆预军务,而晋、燕二王尤被重寄,数命将兵出塞以筑城屯田,大将如宋国公冯胜、(108)颍国公傅友德皆受节制。洪武二十六年(1393)三月诏二王军务(109)大者始以闻,由此军中事皆得专决。一方面又预防后人懦弱,政权有落于权臣和异姓人之手的危险,特授诸王以干涉中央政事之权。诸王有权移文中央索取奸臣:

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见天子,私下傅致其罪而遇不幸者,到此之时,天子必是昏君。其长史司并护卫移文五军都督府索取奸臣,都督(110)府捕奸臣奏斩之,族灭其家。

甚至得举兵入清君侧:

如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111)兵讨平之。

又怕后人变更他的法度,把一切天子亲王大臣所应做和不应做的事都定为祖训,叫后人永远遵守。洪武二十八年(1395)九月正式颁布《皇明祖训条章》于中外,并下令后世有言更祖制者以奸臣论。(112)由此诸王各拥重兵,凭据险阨,并得干涉国事,在军事上和政治上都握大权,渐渐地酿成了外重内轻之势。

分封过制之害,在洪武九年(1376)叶伯巨即已上书言之。他说: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强干弱枝,遏乱源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分地,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愿及诸王未之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贤且才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藩屏,与国同休。割一时之恩,制万世之利,(113)消天变而安社稷,莫先于此。

书上以离间骨肉坐死。其实这时诸王只建藩号,尚未就国,有远见的人已经感觉到不安的预兆了。到洪武末年诸王数奉命出塞,强兵悍卒,尽属麾下,这时太祖衰病,皇太孙幼弱,也渐渐地感觉到强藩的迫胁了。有一次他们祖孙曾有如下的谈话:

先是太祖封诸王,辽、宁、燕、谷、代、晋、秦、庆、肃九国皆边虏,岁令训将练兵,有事皆得提兵专制便防御。因语太孙曰:“朕以御虏付诸王,可令边尘不动,贻汝以安。”太孙曰:“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太祖默然良久,曰:“汝意何如?”太孙曰:“以德怀之,以礼制之,不可则削其地,又不可则废置其人,(114)又其甚则举兵伐之。”太祖曰:“是也,无以易此矣。”

太孙又和黄子澄密谋定削藩之计:

惠帝为皇太孙时,尝坐东角门,谓子澄曰:“诸王尊属拥重兵,多不法,奈何?”对曰:“诸王护卫兵才足自守,倘有变,临以六师,其谁能支?汉七国非不强,卒底亡灭。大小强弱势不同,而顺逆之理(115)异也。”太孙是其言。

即位后高巍、韩郁先后上书请用主父偃推恩之策:“在北诸王,子弟分封于南;在南,子弟分封于北。如此则藩王之权,不削而自(116)削。”当局者都主削藩,不用其计而靖难师起。四、靖难

明太祖在位三十一年(1368—1398),皇太子标早卒,太孙允炆继位,是为惠帝(1399—1402在位)。明太祖诸子第二子秦王樉、第三子晋王棡均先卒,四子燕王棣、五子周王橚及齐、湘、代、岷诸王均以尊属拥重兵,多不法,朝廷孤危。诸王中燕王最雄杰,兵最强,尤为朝廷所嫉。惠帝用黄子澄、齐泰计谋削藩:

泰欲先图燕。子澄曰:“不然。周、齐、湘、代、岷诸王,在先(117)帝时尚多不法,削之有名。今欲问罪,宜先周。周王,燕之母弟,(118)削周是削燕手足也。”

定计以后,第一步先收回王国所在地之统治权,下诏“王国吏民(119)听朝廷节制,惟护卫官军听王”。建文元年(1399)二月又“诏(120)诸王毋得节制文武吏士”。收回兵权及在王国之中央官吏节制权。洪武三十一年(1398)八月废周王橚为庶人。建文元年四月湘王柏惧罪自焚死,齐王榑、代王桂有罪,废为庶人。六月废岷王楩为庶人。

燕王智勇有大略,妃徐氏为开国元勋徐达女,就国后,徐达数奉命备边北平,因从学兵法。徐达死后,诸大将因胡惟庸、蓝玉两次党案诛杀殆尽,燕王遂与秦晋二王并当北边御敌之任。洪武二十三年(1390)正月与晋王率师往讨元丞相咬住太尉乃儿不花,征虏前将军(121)颍国公傅友德等皆听节制。三月师次迤都,咬住等降。获其全部而还,太祖大喜。是后屡率诸将出征,并令王节制沿边士马,威名大

(122)震。二十四年(1391)四月督傅友德诸将出塞,败敌而还。二十六年(1393)三月冯胜、傅友德备边山西、北平,其属卫将校悉听晋王、燕王节制。二十八年(1395)正月率总兵官周兴出辽东塞,自开原追敌至甫答迷城,不及而还。二十九年(1396)率师巡大宁,败敌于彻彻儿山,又追败之于兀良哈秃城而还。三十一年(123)(1398)率师备御开平。太祖崩后,自以为三兄都已先死,伦序当立,不肯为惠帝下。周、湘诸藩相继得罪,遂决意反,阴选将校,(124)勾军卒,收才勇异能之士,日夜铸军器。建文元年七月杀朝廷所置地方大吏,指齐泰、黄子澄为奸臣,援引祖训,入清君侧,称其师曰“靖难”。

兵起时惠帝正在和方孝孺、陈迪一些文士讨论周官法度,更定官制,讲求礼文。当国的齐泰、黄子澄也都是书生,不知兵事,以旧将耿炳文为大将往讨。八月耿炳文兵败于滹沱河,即刻召还,代以素不知兵的勋戚李景隆。时燕王已北袭大宁,尽得朵颜三卫骑而南。景隆乘虚攻北平,不能克,燕王回兵大破之。二年(1400)四月燕王又败景隆兵于白沟河、德州。进围济南,三月不克,为守将盛庸所掩击,大败解围去。九月盛庸代李景隆为大将军。十二月大败燕兵于东昌,燕大将张玉战死,精锐丧失几尽。三年燕兵数南下,胜负相当。所攻下的城邑,兵回又为朝廷据守,所据有的地方不过北平、保定、永平三府。恰好因惠帝待宫中宦官极严厉,宦官被黜责的逃奔燕军,告以京师虚实。十二月复出师南下,朝廷遣大将徐辉祖(达子,燕王妃兄)出援山东,与都督平安大败燕兵于齐眉山。燕军谋遁还。惠帝又轻信谣言,以为燕兵已退,一面也不信任徐辉祖,召之还朝。前方势孤,相继败绩。燕兵遂渡淮趋扬州,江防都督陈瑄以舟师迎降,径渡江进围南京,谷王橞及李景隆开金川门迎降,宫中火起,惠帝不知所终。(125)燕王入京师即帝位,是为成祖(1403—1424)。

成祖入南京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对主削藩议者的报复,下令大索齐泰、黄子澄、方孝孺等五十余人,榜其姓名曰奸臣,大行屠杀,施族诛之法,族人无少长皆斩,妻女发教坊司,姻党悉戍边。方孝孺之死,(126)宗族亲友前后坐诛者至八百七十三人。万历十三年(1585)释坐(127)孝孺谪戍者后裔凡千三百余人。即位后的第一件事是尽复建文中所更改的一切成法和官制,表明他起兵的目的是在拥护祖训和问惠帝(128)擅改祖宗成法之罪。由此《祖训》成为明朝一代治国的经典,太祖时所定的法令到后来虽然时移事变,也不许有所更改。太祖时所曾施行的制度,也成为明一代的金科玉律,无论无理到什么地步,也因为是祖制而不敢轻议。内中如锦衣卫和廷杖制,最为有明一代的弊政。为成祖所创的有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的制度,和皇帝的侦察机关东、西厂。(129)五、锦衣卫和东、西厂

锦衣卫和东、西厂,明人合称其为厂卫。锦衣卫是内廷的侦察机关,东、西厂则由宦官提督,最为皇帝所亲信,即锦衣卫也在其侦察之下。

锦衣卫初设于明太祖时,是皇帝的私人卫队。其下有南、北镇抚(130)司,专治刑狱,可以直接取诏行事,不必经过外廷法司的手续。锦衣卫的主要职务是“察不轨妖言人命强盗重事”,专替皇帝侦察不忠于帝室的叛逆者,其权力在外廷法司之上。洪武二十年(1387)明太祖曾一度取消锦衣卫的典诏狱权。到了成祖由庶子篡逆得位,自知人心不附,兼之内外大臣都是惠帝的旧臣,深恐惠帝未死,诸臣或有复国的企图,于是重复锦衣卫的职权,使之活动,以为钳制臣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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