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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5 09: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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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童馨儿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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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未竟

情事未竟试读:

三十女人未竟情事:我的爱和我的梦

文/童馨儿

引子

2009.12.25手记

今天是圣诞节。说起来,真不该选择这样的一个夜晚来讲一个算不上欢乐的故事。但是孤单,孤单让我有了倾诉的欲望。

诚如题目所表述,我三十岁。一个游离于婚姻之外的女人。有一点还足以让男人多瞟一眼的姿色。当然,也许更吸引他们的,是我的身份——一个有过一场短暂婚史的暂时单身的女人。有一份还算稳定的薪水,又还有一点想要维持的骄傲。据说,我这样的女人,男人们比较喜欢作为婚外情的首选对象来发展。因为,第一,我经历过婚姻,至少对婚姻不那么稀罕,说不定根本就不想再要一场婚姻,这一点就先让他们放下心上大石。第二,我不用依附男人,无论是情感上还是经济上,他们和我厮混完毕可以潇洒地拍拍屁股就走人,不怕我纠缠着不放,也不怕我寻死觅活。第三,因为有点小骄傲,我必然会把这种见不得光的私情遮得更为严实,不会索要金钱,更不会索要时间。

对于这种现状,我也努力地挣扎过。我甚至幻想过没有男人的生活。无非是穿衣吃饭,男人的用处其实可以忽略不计。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其实仍然是天真的。我想要过没有男人的生活,其实是因为我害怕受到男人的伤害。我以为曾经遇到的伤害可以把一颗心浇灌得类似铜墙铁壁,到头来却发现,它在感情面前永远无法做个骄傲的胜利者。于是,我就在这条情路上,绵绵不绝地,跌跌撞撞地走着。被伤害着。但仍然期待着。

好了。让我们开始吧。第一章糟糕的圣诞节寂寞得狠起来,我也会回想一下过去。我那场短暂得像一场梦的婚姻。我曾经真正拥有过一张双人床,上面躺着名正言顺的一对夫妻,其中有一个是我。

故事从去年的圣诞节开始。2008年12月24日的晚上。

本应该很美好的平安夜,我却和一个女人打了一架。

我原本准备了一场约会。对方是新腾公司的一位副总。现在城市里到处是公司,一位副总也没什么好稀罕的,上趟厕所都会随随便便地遇上几个。

新腾公司主营日用化妆品。他们刚拿到了一个新产品的代理权,找了好几家广告公司谈营销,最后,我们公司和他们成了合作伙伴。这位姓周的副总就是这个项目的直接负责人,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他对我有好感。女人在这方面的直觉基本上是不庸置疑的。

几次工作餐下来,他开始单独约会我。

他人长得还行,我看男人的基本条件很简单,第一干净,第二样貌不猥琐。这位周总,还是符合这两点条件的。再说了,我寂寞。寂寞简直是肯定的。一个单身女人,哪怕是那种看上去眼里只有工作的女强人,内心里也仍然是寂寞的。

成年男女,吃完饭该干点什么呢。大家都心知肚明。可我不太情愿。不是我矫情,也不是我身体没有需要,而是,非常简单地,我不太情愿这么快。如果是在酒吧,大家喝一点酒,趁着微薰上了床,天未明时各走各的,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个男人,他是我的工作伙伴,我得慎重。

他开一辆别克。每次都送我到我家楼下。他提了几次,上我家去坐坐。我没有答应。

我不喜欢男人去我家。

这样拉据了几次,他有点不耐烦了。这点不耐烦被我察觉了,我心里就决定尽快和他把床上了。内心深处我惧怕孤单,如果能用身体暂时挽留一个男人,也未尝不可。

于是,就在平安夜里,我们情意绵绵地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坐在豪华的云顶餐厅里,微微一侧头,整个城市的灯光都尽收眼底,我们俩甚至喝了一点葡萄酒。酒意让我变得胆大了,我踢开鞋子,用脚,沿着他的小腿一路向上。

他几乎是急不可耐地买了单,在电梯里就恶狠狠地吻住了我。这个男人,我拿不准我是不是喜欢他,但无疑的,我需要他。我们纠缠在一起,他的手伸进了我的毛衣里。我轻轻叫了一声。也许是太久了。太久没有和一个男人的身体有过交缠,我都几乎遗忘了那种连心灵都为之颤栗的感觉。

我们穿过洒店大堂的时候,一个女人迎面走了过来,猝不及防地,就甩了我两耳光!

我被打懵了。女人已经攥住了我的头发,我顿时尖叫起来。那个场景,我现在想起来都为自己感到无比羞耻。我被她扯倒在地,她在我身上不断地拍打着。

我听到她在骂我,“我打死你,打死你这个狐狸精……”

一瞥眼间,我看到了周副总吓得煞白的面孔。我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瞬间里,浊气上涌。日。老娘羊肉都还没吃到嘴里呢,这就惹上一身骚味来了?!我拼尽全力踢翻身上的女人,等她扑腾起来,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也狠狠地搧了她两耳光。她嚎叫起来。头发蓬乱。

真正搞笑。我们俩,不,我们仨衣香鬓影,一分钟前脸上兀自带着努力堆砌出来的优雅,此刻却在上演着街坊小巷里最粗俗的一幕!

女人推倒大厅中央的圣诞树,抓起那些彩灯就向我砸来,我退后一步,周副总攥住了女人的手,“走!走!我们回家再说!”女人在他手里挣扎着,叫骂着。然后他们俩一同消失在旋转玻璃门后。

我呆呆地站了两分钟。藉着大厅的落地玻璃,我看到自己的头发乱得不成样子。于是,我从包里拿出梳子里,仔细地把它们梳整齐了。梳着梳着,眼泪哗地流了下来。

我蹲下来,捂住脸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哭够了,决定站起来回家。一站起来,就发现距我不远处站着一个男人,他正平静地看着我。像在看一场不太有趣的电影,以致于没有脸上没有表情。

我瞪了他一眼。

要看热闹也应该是女人。

我转身要走,他说话了,“把脸擦擦。”

他递过来一张湿纸巾。

我没理他。

我并不需要纸巾。我的自尊和骄傲在刚刚过去的一刹那被踩得粉碎,我需要的是人们的漠视。他偏偏注意到了我。我为此憎恨他。

我打车回家。洗澡。洗头。然后穿着睡衣躺在客厅的地板上,抽烟。

这是我一生之中最难忘的一个平安夜。

我还以为我会和一个男人,共同躺在一张双人床上,拥抱亲吻,尽可能地把爱持续做着,直到晨曦来临。

常常有人主动提出来要为我介绍对象。他们告诫我说,趁着还年轻,赶紧找个合适的嫁了。再这么下去……

剩下的话他们吞进了喉咙里。意思是事情的严重性他们不说我也应该知道。

他们所谓的合适,我乖乖地去见识过。

一般是在小餐馆里,坐在对面的男人,或略有谢顶或凸着小肚腩,一律嫌我年纪太大,又是外地人。其中有一个男人,鱼泡眼,五短身材,一张口牙缝里就露一肉末,他很自然地问我,你是B还是C,应该不到D吧。

我愣了半天,才明白他说的啥。于是拎起杯子,把咖啡全泼在他油腻的头发上。

我是想过要再结一次婚,但如果是这样的婚,我还是放弃这个想法好了。再说了。婚姻这东西,我拥有过。我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我修行得不够,所以把它弄丢了。

寂寞得狠起来,我也会回想一下过去。我那场短暂得像一场梦的婚姻。我曾经真正拥有过一张双人床,上面躺着名正言顺的一对夫妻,其中有一个是我。

我的前夫陈良,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我喜欢叫他,喂。一种天真的撒娇的语气。那是新婚里最甜蜜最耳鬓厮磨的时候才拥有的特权。我二十一岁,他二十二岁。他其实是一个不错的小男人。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只是个小男人。他长大后,就离开了我。

他是我的校友。老乡。在毕业的那一年,我们才突然恋爱起来,然后很快地爱得难舍难分,毕业后就双双留在了省城,迅速结了婚。

很穷。那时候。他常常失业。但是因为还爱着,所以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晚上我们常常留恋在床上。床其实很小。陈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扛了好几颗水泥砖上楼来,并床放着,然后搁上木板,一张小床豁然就变成了一张宽敞的双人床。他说的,“双人床最好,这样我们可以从这头做到那头,从那头做到这头。”

一年后,我们搬了家,买了一张新床。是我们家唯一的奢侈品。它占据了我们卧室的二分之一。陈良很骄傲,他对我许诺说,以后,要让我睡更好的更大的床。

他失言了。

他有了别的女人。

那是一个比我老了五岁的老女人。那时候我二十三岁,认为二十八岁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年纪。那么老,怎么办?

女人是他的同事。丈夫是路桥公司的工程师,常年累月不在家。据说,一开始是修坏掉的水管,动不动就死机的手提,就这样弄出了感情,产生了奸情。

他们好了半年我才得知真相。也正因为好了半年我都没发觉,他们才放肆起来。那时候的我一派天真,哪里懂得生活其实就像一场变脸的演出。

女人生日,陈良带她去吃饭,去的是我们经常去的一家鱼馆。事情就那么巧,那天,我刚好和几个同事去鱼馆吃饭。酒足饭饱,我们一群人坐在大厅,热烈地议论着等会去哪儿K歌的好。然后,旁边的包厢门打开了,所有人,眼睁睁地看着我的丈夫,搂着别的女人走了出来。

怪只怪太年轻,没经验,只吓白了脸,那模样像做错事的那个人,是我。是我丢了脸。

我甚至还结结巴巴地问他,“你干嘛呢?”

他也吓傻了。

你看。我们俩都还是孩子。不懂得这种场面是需要一点随机应变的手段的。

我一个人回了家。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有人告诉过我,婚姻它其实不能保证一辈子的相爱和幸福。我从来没有想过陈良他会有别的女人。我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因为我一直以为,我们才刚刚开始。我们的一切,才刚刚踏在起跑线上。

我后来认真想过,如果这一场意外发生得晚一点,当我们对婚姻都有了倦怠,对彼此都失去了最初的新鲜感,我或许会容忍下来。又或者,我们之间有一个孩子,因为这个孩子,我们不能轻易就说离婚,那么现在,我可能还拥有一个妻子的名分。

当然,这些都是如果了。

事实上是我坚持要离婚。我没完没了地逼问他,那个女人,她什么地方比我好?他躲闪着不肯答。半夜里,我坐起来就揪着他的睡衣,阴森森地问,“说,说啊!她哪里比我好!”他忍不住,答我,“她在床上比你好!”

这真是最最打击人的答案。我顿时就说不出话来。我爬起来收拾衣服,想想这些衣服都是因为他说漂亮才买下来的,跑去拿把剪刀使劲剪。他来劝我,拉我,我把剪刀竖起来,“离婚,明天就去。”

他愣在了刀影间。

于是,婚离掉了。

他什么都没要。其实我们也没有什么。一点少得可怜的存款,房子是租的。除了那张床。

我执意让他把床搬走。他不肯。楼下来了个收啤酒瓶的老头,我招手让他上来,我问他,“一个酒瓶多少钱?”他说,“两毛。”我说,“我有十个。”

他说,“哦,那我给你两块。”

我摆摆手,“不用了。你帮我把这张床弄走,随便你怎么弄,爱丢哪丢哪,那两块钱算辛苦费了。”

老头张大了嘴。

他打量了我好一会,那眼神像在判断我是不是神经病。

最后,床搬走了。

我的婚姻,到现在为止,仅有的一场婚姻,随着床的消失也完结了。

刚离婚的时候,那种惶惑和孤单,是足可以逼疯一个人的。我一个人行尸走肉般,重复着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的有机程序,白天还没有什么,到了晚上,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从前还有一个人可以等待,如今却全没了方向。我每天都惧怕天黑下来。

就是那个时候学会吸烟的。我一点也没有像刚初学吸烟的那类人,被陌生的烟味呛得使劲咳嗽。相反地,我与它相识恨晚。我吸了第一口,立刻就迷上它。

那些日子里,我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坐在地板上吸烟。一个人。

就像现在这样,没有男人。一套小房子。一点电视机的声音。一个女人孤独的呼吸。然后,一点迷茫的回忆。

离婚后,我碰到的第一个男人。是个有钱人。

他几乎没费什么功夫,就把我哄上了床。

在他身上,我才真正领略了性爱的最美。从前耽于性爱,那是因为陈良喜欢。他喜欢我就喜欢。他抱着我进入我的时候,让我有被爱的感觉,那种感觉因为身体的紧密接触而倍感真实。除了这一点,我其实并没有感觉到性爱的更多快乐。

这个有钱的男人,是我的老板。我拿不准他注意了我多久,但我第一次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恸哭,是他推开了办公室的门。

他四十岁。对于男人来说,是最最好的年纪吧。但对于我,他真的稍嫌年迈了一点。年轻且天真的我只懂得欣赏小男生的好,总以为三十岁之后和我们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平时我和他基本没什么接触,除了偶尔在公司里碰上,或者在公司例会上聆听他严肃地训话,我和他并无交集。

办公室里传说他有一个老实巴交的妻子。像个老妈妈一样尽职地服侍着他和儿子。他有一些绯闻,毕竟小有身家,且模样也还算得堂堂,难免招蜂引蝶。

那时候的我,觉得那些蜂啊蝶的,是一群不知羞耻的败类。后来才明白,人家每一个都比我聪明,比我深谙这社会的潜规则。

我哭得很伤心。

其实那时候离婚已有一段日子。不该再如此肆无忌惮地痛哭。但那天是我的生日。我二十三岁。别人的爱情在这年纪也许才刚拉开序幕,但我已完成一场婚姻,提前结束前半生。

他轻轻地搂住了我。我抬起头来看他。他轻轻地吻去我的泪水。很耐心地,也显得很深情。我不知不觉地就受了盅惑,开始试着回应他。他被鼓励了,变得热情起来。老男人即便是再心急,也还记得要耐心地等待女人的情欲慢慢膨胀。

他带给我的是一种全新的几乎是有点惊奇的感受。我这才知道,原来,性爱这回事,并不仅仅是为了让男人得到快乐,而是要让男人使女人得到快乐。

跟他相比,陈良显得多么幼稚毛跳。他顾及的仅只是自己的快感。

不不不。也许我这么说他是错误的。

我后来反复想过,他之所以爱上了那个比我大上五岁的女人,应该也是为着在她身上领略了,在我这里没获得的那一种酣畅甜美。

又或者,我们根本没来得及让彼此成长得更好,就迫不及待地放开了彼此的手。

从了我的老板,我就辞了工作。

他为我租了一套房子。太老套了。这种情节。事实上,生活里每天都在发生的,就是那些最最老套的故事情节。

他对我很宠爱。大约是因为我年纪小的缘故。又或者,我还不懂得怎么做情人。我不懂得要。只懂得等。我真心地投入了自己的感情,每天逛逛商场,出入美容院,从傍晚就开始等待他。他也许来,也许不来。

他不来的那些夜里,我的时间基本在天涯打发。我最爱去的是情感论坛。这里最多的是失意人。别人的失意让我感到安慰。原来这天下并不只有我一个人失去爱情。有人很哲学地说,人生就是在不断地失去,不断地获得。

我深以为然。

老男人的疼爱让我在婚姻里受的伤痛变得轻淡了。他说,如果你觉得闷,就去打打麻将。

他爱打麻将。在三月花大酒店里长年包租着一间摆有自动麻将机的套房。他对我解释说,其实也不是他真的就有多喜欢,但是,打麻将可以结交到更多的朋友。

他带我去过几次。每次的麻友都不同。有时候他会向我提起他们的身份,某某公司的老总,或者某某部门的主要领导。我亲眼看到他明明叫牌了,对家打出来,他啪地一下,盖住牌,夸人家牌技好,懂得顶牌。

这是他教会我的。牌不能轻易糊掉。他要的是气氛,是关系。而不是那一点有限的输赢。

我后来也常带朋友去打麻将。

我在小区的超市里认识了一个年轻女人。我留意了她一段时间,样子长得不错,气质略带清冷。

我很想结交一些朋友。于是,再次在超市里碰上,我跟她借了一点零钱。

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

她叫小美。就在附近的银行里工作。一天只上半天班,合同工,做的前台,工资少得可怜。她在小区里住得久了,认识许多邻居,于是,牌搭子凑够了,我们就经常一块去打麻将。

我的老男人偶尔会来陪我,在席间讲一点可爱的荦段子,逗得大家哈哈笑。

那时候,我是深感幸福的。

一直到有一天,我回了一趟老家,原本说好要呆一星期,但很快地,我就逃也似地回来了。我受不了母亲的眼泪和唠叨,我的结婚和离婚都那么突然,让她老人家惊吓不已。

我假装有急事,买了晚上的票。抵达老男人为我打造的金屋时,天光已然微亮。

我打开门,就看到我的老男人正伏在我刚结交的女朋友小美身上,有力且有节奏地进出着。听到门响,他们俩都回过头来。我们仨的目光纠结在了一起。

我觉得自己太悲哀了。我有过一个小男人,他背叛了我。我刚收获一个老男人,一转眼,他又背叛了我。

我疯了似地头冲上去,用我的包使劲地砸向这对狗男女。

老男人不耐烦了,一把甩开我,“滚,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刹那里,屈辱和羞愧一齐涌上心头来。我转而扑向小美,小美倒镇定自若,她说,“宝儿,别忘了,他不是你的男人!”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能有多少过往?当我独自蜷着双腿坐在地板上,静默地吸去烟,我总有类似的疑问。

对于一些情路平坦的女人,她们按部就班地工作,恋爱,结婚,生子。

也有不少不幸的女人,可能会和我一样遭遇一场婚变。婚姻除了给我们留下一场不可磨灭的疼痛和屈辱,一个离婚女人的身份,好像就没有别的什么了。

离开了老男人之后,我又变得一无所有了。

我的闺蜜一直说我蠢。她说我至少应该问老男人要点补偿费。

这个闺蜜是我在找到新工作之后结识的,我们是同事。一块在荣新房产卖房子。

我们都很穷,一块租了一套小两房,每人分担六百元房租。小区还算干净,房子也挺舒服。六百块。我觉得贵了。但闺蜜教导我,你以后还会碰到更多更好的男人,你住在哪,决定了他们对你的定位。是一个混迹在不入流的社会底层里拼命挣扎的落难人,还是优雅地接受生活的赠予,努力快乐地要使自己成为前途无限的潜力股。

她说,现在的男人,都很聪明,又很现实。爱情已经不能冲昏他们的头脑。利益才是他们一再考虑的因素。爱情和婚姻,他们投资多少,就想着得到不只一倍的回报。

闺蜜姓夏名欧。

我们的友情一直持续到现在。

到如今,我们都小有积蓄,薄有风姿,唯一不同的是,她结婚了。而我还是一个人。

我以为我会失眠,但最后并没有,我还是睡着了。

天亮的时候我的闹钟响了,我毫不迟疑地跳起身来,冲进卫生间,像过去的每一个清晨,洗脸漱口。

什么节都要上班。我抹了一点口红就出了门。

这是一座亚热带城市。

凌晨的时候下了一点小雨,此刻天晴了起来,却让人觉得了少许闷热。

我曾经不只一次地动过离开这城市的念头,但也不过想想而已。内心里我喜欢这城市。长年不觉得酷冷,算不得繁华,却也足够热闹喧嚣。

我所居住的小区位于城市的新开发区,环境优美,出入N多挂着港澳车牌的豪华车。

夏欧说的,“宝儿,你下半生的任务,就是在这小区里把终身大事给解决了。”

我点着头,让她放心。“如果我看到心仪对象,一定会一头冲至他车底,从此一辈子赖上他,让他负责医治我的后半生。”

只不过我已经半老徐娘。这可能性实在太过低微。

刚走进办公室,小李便电话通知,九点半,一号会议室。

我知道必然是和新腾公司的碰头会。说实在的,并不想和周副总打照面。我原本对他印象并不差,不然也不会产生过要把自己送到他床上的念头。

但这是工作。我自诩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我不能为了一个男人而怠慢工作。男人不见得能给我太多,而工作却让我丰衣足食。

九点二十五分,我提前进入会议室,就在门口,和周副总打了一个照面。

他先微笑了一下。很礼貌地说,“早。”又客气又生分。

我也微笑了一下。

你看。

男人总是这样的老狐狸。从前的年代里,是谁把狐狸精这名头安在女人身上的。我觉得它用来形容男人们更贴切一点。

他比我更若无其事。相较之下,我的道行真正尚浅。

我们各自坐好,他就在我的正前方。从前,我们会趁着会议间隙眉来眼去,如今俨然正襟危坐,公事公办。

靳总和一个年轻男人并肩走了进来,靳总给大家介绍,“新腾公司老总——蔡文良。”

这么年轻的老总,我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这么一看,才发现他一直在盯着我。眼神探究,嘴角似笑非笑。

我觉得他有点面熟。如此表情又让我有点纳闷。

突然间,我想起来。我见过他。

就在刚刚过去的那一夜。

当我独自一人蹲在云顶餐厅的大堂里痛哭流涕的时候。他给我递过一张纸巾。

许多时候,你真是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何其小。不不不。怪只怪,这城市不够大,最富盛名的酒店廖廖可数。

我的脸火辣辣地烫红起来。

这场会议让我如坐针毡,幸好时间并不长,靳总表现得特别人道,“今天没什么事的,都提早下班吧。”

因为这句话,没多大功夫,办公室里的人就走得差不多了。老板的善心是偶尔才肯发作,若不珍惜就是罪过了。

我没地方可去。

这其实才是单身女人最大的悲哀。逢年过节,别人总有去处,只有诸如我的女人们,最迷茫,不知何去何从。

我随便上了一辆公车,在公车的晃荡中,我甚至想起了我非常遥远的青春时光。

也许是老了,要不然就得怪罪于这节日气氛。

我竟然长时间地耽搁在对往事的回忆当中。

其实一个人如果闲得无聊的话,回忆一下过去也不乏为打发时间的一佳手段。

那时候的我,是个乖乖女生。乖得近乎迂腐的那种。我长时间地迷恋隔壁班的一个男生。他长得很帅,学习并不好,但却是男生中的头。许多女孩暗地里都喜欢他,胆大的,甚至往他抽屉里塞纸条。

高考时,我本来可以考一所更好的大学,但偷偷打听到他报了西大,于是也把第一志愿填上了西大。这是一所普通大学,但想到里面有他,我也深感快乐和满足。

于是,大学里,我们仍然是同学。这时候,我们还多了一点别的关系,老同学,老乡。因为这两点,我们之间的联系频繁起来。他常常去我们宿舍打扑克,和我的舍友们打情骂俏。她们都喜欢他。

我的同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在我们一个个都还发育未完全的时候,她已经拥有一对丰满的乳房,一走路胸前就颤颤巍巍的。每晚临睡前,她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穿着内衣小短在宿舍里走来走去。让我们所有人都倍感自卑,因为这自卑,因此对她很是嫉恨。不太有人愿意理睬她。

她也无所谓,大二开始,她就很少在宿舍里住,据说常有不同的轿车在校门口等她。

我们都骂她贱人。

现在想来,其实心里都有几许羡慕。

反正我是的。

我的恋爱迟迟没能拉开序幕,真让我饱受折磨。我怀揣着无限心事,每天都在想像要以什么样的开头对他表白我的爱情。

没等我采取行动,他先主动对我说了,“宝儿,我们恋爱吧。”

我们像所有的情侣一样,看电影,一块去图书馆,在饭堂里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我们躲在校园的小树林里偷偷亲吻,紧张得牙齿碰着了牙齿。

我问他,“你到底爱我什么?”

他忙着亲吻我,轻声喝斥说,“别吵。”

那时候我们那么相爱,我们甚至商量好了,等毕业了就结婚。我以为,这样的爱情固若金汤,我们的未来一眼就看得到。

然后有一天,我和我的同桌为了一壶开水争吵起来。开水是我打的,我要用来洗澡,她呢,要用那壶开水洗衣服。

凭什么?我简直被这个女人弄得要疯了。我们在宿舍里吵得不可开交,她最后狠狠甩下一句话,“等着瞧!”

那个时候我就应该知道,爱情其实是这世上最不可靠的东西了。

我的同桌对我甩下这么一句,转过身就主动给我的男友打了个电话。

只是一个电话,她就把我的爱情弄没了。我的男友一夜之间成了她裙下的不贰忠臣。

宿舍里的姐妹都替我打抱不平,大家此起彼伏地使劲骂她。其中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幽幽地说,“再深的感情,也抵不过胸前那二两肉!”

我好长时间都像在梦游一般,觉得一切太荒谬了。原本就瘦,那时候更是越发消瘦下去。

一直到陈良出现。

他肯爱我,肯对我好,我感激不尽。我的全部身心都因为这点感激全转移到了他身上。

我又一次天真地以为,这一次,我的爱情开了花结了果,却原来只是一场虚假的繁华景象。

同样的错误,我总也不能吸引教训。我总以为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却从来没想过,爱情本身就注定了充满伤害。不是别人伤害我们,就是我们伤害别人。

可是要做一个没有感情的人,那要多么难。

我安慰自己,没关系,不要紧,我还年轻,我还错得起。

可是一转眼,就三十了。

内心里,我一直等待着第二场婚姻的开始。时间慢慢流逝,我对男人的要求也越来越低。当年纪渐长,我越来越意识到,要碰到一个情投意合的男人,真的很难。

我迷上了写博客,每天晚上除了在天涯上逛逛,剩下的时间我基本都花在了写博客上。

我的博客,凭心而论,还是做得很不错的,有精心挑选的音乐,每篇日志都配有意境优美的图片,我本身文笔就不错,再加上点原本就幽怨的心境,竟然吸引了诸多读者,博客的点击还不错。

也有许多网友给我发短消息,留下电话和Q号,无非就是那种大家都孤单,要不要彼此陪伴着取暖的邀请。

对于性,我总以为,它是爱的一种延伸,我无法想像自己和一个陌生男人,没有丝毫感情基础地就滚到床上。我盼望的,还是那种顺水推舟的性。若是说身体没有需要,那是假的。一块经过了开垦的土地,怎么可能不渴望雨露的浇灌?

离开有钱老男人的几年里,我陆续换了工作,最后用自己的积蓄买下如今我居住的小两房。有一次在街头碰到一个旧人,是陈良的同事。他很惊喜地打量着我,几乎是赞叹地说,“宝儿,你变漂亮了。”

我有点奇怪。我一直自以为小有姿色,虽然算不上国色天香,但用容貌清秀来形容总不为过。

但那个男人,他那一天为我做了很深刻的剖析,从前的我,也许是秀气的,但是带着一股子青涩,像那种还没长开的桃。只招惹莽撞的唇上尚未长出胡鬓的小男生。但却不足以吸引成熟男人的目光。

那个男人,我原本没记住他的名字,但那天我们之间开始了新的认识。他叫吴向程。他用了一个词形容我的从前——雏。

我从小语文成绩就很棒,一直认为自己颇具文学细胞。但还是为吴向程同学使用的形容词深深折服。

他执意和我交换了电话号码。傍晚便打来了电话,要请我吃饭。

至此为此,在我生命中出现的三个男人,都以极短暂的姿态一闪而过,而这个名叫吴向程的男人,却以最让人出乎意料的偶然,与我在其后的好几年时间里纠缠不清。

吴向程出现之前的那几年,我的感情和身体都处在空窗期,经历过了三段感情,我自以为对爱情已是云淡风轻,才二十七岁的我,自我感觉已经足够苍老。

我答应了吴向程的晚餐邀请。已经是初秋时节,晚上的天气已有瑟瑟凉意,临出门,我鬼使神差地折回来,换了一条低胸吊带小短裙。不知道是不是真如吴向程所说,我现在已经长成了一颗成熟的桃,皮肤细润,胸部饱满,有时候在镜前审视自己,我会突然想起我从前的那个美艳女同桌,直到现在,我才有了和她相提并论的底气。

一整个晚上,吴向程一直既热烈又深情地看着我。他的目光须臾不停地跟随着我。这让我倍感骄傲和自豪,感觉自己像个矜贵的公主。

一餐饭吃足几个小时,从黄昏到夜色深沉,我们意外地聊得来,他独有的幽默感不时逗得我忍俊不禁。

他要求送我回家,坚持要把我送到门口。我拗不过他,扶着门框对他说再见,他绅士般地点点头。我转身,刚要撞上门,他却倏地大力顶开门,一手紧紧地搂住了我的腰,抬起脚就踹上了门。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把我抵在墙上,没有任何甜言蜜语,没有任何前奏,他扯开我的外套,撩起我的裙子,鲁莽而凶狠地进入了我。

吴向程三十五岁,理所当然有了妻子和孩子。他对这点毫无讳言。他对我说,“如果我这年纪还没结婚,你也许也得怀疑是为了什么吧。”

他说得很正确。

我于是不能指责他。我凭什么指责他。男欢女爱,我若真要反抗,他也不会得逞。他只不过看透了我的寂寞。他的欲望与我的需要完美无缺地配合默契。各取所需,这成语用来形容我们,多么贴切。

他不厌其烦地亲吻着我,惊异地问,“陈良那傻小子是怎么搞的,怎么会弄丢了这么一个漂亮宝贝?”

对于他的赞美,我用温热的身体给予回报。

没有诺言,哪怕只是为了哄我高兴。

清晨他提前起床,去厨房煮了一锅粥。他打开我的冰箱,里边除了啤酒,再无别的。他说,“那就只好喝点白粥算了。”

喝完粥,我们一块出门,他没有要求送我去公司,但他站在车门前,为我整了整大衣领子,这小小动作让我感觉温馨,禁不住冲他微微一笑。

那一幕,我直到今天都还记忆犹新。

从我们分手到现在,我心里始终对他充满感激。他没有为我营造一个虚幻的幸福美景,他做不到的,他从不会轻易许诺。他给不了的,从来不提。

整整一个白天,他没有给我打来一个电话。

这时候的我,刚刚进入飞龙。这是一家规模一般的广告公司,薪资一般,但工作环境还不错,左右是挣口饭吃,我还是很满意。

晚上回到家,在楼下就发现了吴向程的车。上楼去,发现他倚在门边站着,手里提着大袋小袋,其中的一个袋子里露出长长的葱苗来。

看到我,他露出微笑来。

瞬间里,我的眼眶湿了。

我以为我的心变硬了。却原来是因为没有人肯好生地把它软化。

他带来的东西把我的冰箱塞得满满当当。他动作娴熟地在厨房里洗洗切切。我站在他身后,感觉恍惚。印象里我和陈良的婚姻里,甚少有这样的时刻,我们常常在外边的小吃店里吃快餐,宁可各自对着电脑玩游戏,也不肯同奏一曲锅碗瓢盆交响乐。

吴向程拥有两间店面,一间出租,一间自己做不坐班的老板,经营着电子产品。从他口中我得知,他和陈良只做了短时间的同事,因为厌倦早九晚五的固定上班模式,最后还是辞了工作。把原本也出租着店面收了回来,自己做。

陈良和那个老女人的爱情,并没有延续多长时间,女人的老公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申调了工作,回省城来了,女人就和陈良断了关系。陈良在公司里自觉没法再呆下去,辞职不干了。

我没有问他,他轻描淡写地,像说起街头偶发新闻。

他也会提起他的妻子,在距离省城尚有两小时车程的某市高级中学做教师。兢兢业业。是个好人。

好人总是缺少点趣味。他不说,我也猜得到。

他仍然是个不错的男人,并不肯在情人面前说妻子的坏话,这让我对他有了一点赞赏。

他们没有孩子。现在妻子身边带着的那个孩子,其实是妻子的姐姐的。他告诉我,妻子有糖尿病,曾经怀孕过一次,但最后还是流掉了。妻子对他深感歉疚,言语中透露出,假若他在外边有些花花草草,也决不在意。

我于是笑着问他,“我是你的第几株花花草草?”

他说,“第一株。”

我已经变聪明了,知道当男人这么说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相信他。把它当作一种赞美尽数收下。

我们在一起,好了整整两年。

然后,我怀孕了。

这是一个意外事件,我们平时都很注意避孕措施,至少对于我,是相当注意的。

他高兴得要死。一再恳求我,留下这个孩子。无论我要什么,他都给我。

我张了张口,想说,“我想要一个名分。一场婚姻。”

最后还是开不了口。我很享受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但内心深处,我并不能确定我是不是真的爱上了这个男人。也许,我只是眷恋这样一种,由一个说爱我的男人给予的关怀和陪伴。如果我们结婚了,还会像现在这样吗?

这是我的第二次怀孕,和陈良,也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但因为双方都觉得还不到要孩子的时候,毅然决然地去做了手术。

因为吴向程的坚持,我迟迟下不了做掉孩子的决心。他一再向我承诺,这个孩子,他一定负责到底。他甚至含着泪对我说,“宝儿,这也许是我一生中唯一的孩子了。”

我还是心软了。于是答应他,把孩子生下来。

我打算辞掉工作,靳总一向对我的勤奋工作颇为赞许,听说我要辞职,很是舍不得。他对我说,“希望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

说的时候我们都没想到,最后我还是回到了公司里来。

我开始在家安心养胎,吴向程试图为我换套大点儿的房子,被我婉拒了。住在我自己的房子里,让我有家的感觉。如果住到了他为我准备的房子里,感觉也许就不一样了。

吴向程把这个孩子看得很重。他简直把我捧在了手心,什么都不让我做。陪我的时间也霍然多了起来。他每天都去菜市买回来大堆大猪骨,在阳台上生炉子,一炖就大半天。他说,这样,生下来的孩子才够强壮!

预产期终于到了,当我的肚子开始尖锐地疼痛时,吴向程立刻驱车把我送到了医院里。可是没想到,孩子刚出生,就断了气。

吴向程告诉我,因为在肚子里被脐带绕颈的时间过长,孩子没法救了。他紧紧抱住尖叫着哭泣的我,自己也痛哭失声。

怕我伤心,吴向程没让我看孩子。

这真是一个意外。让我伤心欲绝的意外。留下孩子虽然不是我的初衷,但十月怀胎,内心里我已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孩子的母亲,我期待着他的出世,期待他的第一声啼哭,他的第一个笑,第一句喃喃叫:妈妈!

每每想到这些,我就肝肠寸断。哭得太多,我的眼睛总是红肿着。

我和吴向程之间的关系突然起了微妙的变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无话可说。他虽然还是常常来看我,但彼此心神恍惚,连最起码的身体交流也完全失去了意义。

渐渐地,他来得少了,电话也少了。我也不以为意。我每天做得最多的事,就是呆坐在阳台上,喝一点啤酒,至微薰,就爬上床去昏睡。

让我想想,他最后一次来看我,好像是说妻子终于调到省城来了。临走时,他给我做了餐饭,全是我爱吃的菜,做好后,他亲了亲我的额头,在桌子上搁了个信封,走了。

信封搁着张银行卡。

许久之后,我想起它来,拿去刷了。是我的名字。里边有十万块。

十万块,为我和又一个男人的关系划上了句号。

我懵懂着过了好长一段浑浑噩噩的生活。夏欧给我的这一段情事做了总结:又是啥也没捞着。

她鄙视我。且心疼我。又恨我不争气。

她眼睁睁地看着我在情海里沉浮,不是没劝过,只是又觉得难得找到一点子快乐,还是别那么清醒的好。她和我一样,都刻意忽略了,这种偷到的快乐,毕竟还是很短暂的。像昙花一现。到头来总是毫无例外地徒留伤悲。

一直到后来我告诉她,吴向程留下了十万块。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她说,“算他有良心。”她又警告我,“别为了你的自尊心巴巴跑去退钱!”

她还真了解我,知道我动过这心思。我很想证明我和他在一起,并非为了他的钱。但夏欧劈头盖脸地骂过来,“什么都没有了,那点钱只不过是一点安慰,你还想着要去退?有病了不是?嫌钱多心慌,拿来我帮着用!那点清高没用,完全是愚蠢的另一种表现!”

我被她说得讪讪地收了卡。到后来心里竟然也觉得理所当然起来。

我的生活重新恢复正常,说起来,还是托了从前那个美艳女同桌的福。

我不时能从同学群里听到有关她的消息。比如如今要求别人叫她的英文名APPLE。有一个很有钱的外国男友。

她永远是同学们热衷讨论的话题。

然后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了她。不不不。其实是我看到了她。她仍然美艳无比,打扮得很性感。

我犹豫了一下,决定努力地对她微笑,那些情仇都成了往事,我们的干戈应化为玉帛了——如果说有的话。

但是,她与我擦肩而过,她的目光轻巧而淡然地掠过我,那表情就像根本不认识我。

是的。她根本没认出我来。

她走出好远,我都还站在原地发怔。然后透过路旁店面的落地窗,我看到了我自己——一个头发蓬乱的,不修边幅的女人!

第一眼,我也没认出自己来。等我意识到那就是我时,我简直无地自容了。

当天下午我就去做了新的头发,美容院里开了张VIP。然后,一口气在商场里刷了五千元。计购下靴子两双,长裙和大衣各一,内衣裤两套。围巾一条。帽子一顶。

走出商场时,我简直扬眉吐气了。我盼望遇上一个熟人。

很巧,我真的如愿以偿,我果真遇上一个熟人。靳总。我的前老板。他看到我,眼睛一亮,“嗨,宝儿!”

第二天,我又成了他的员工。

我是个很努力工作的人,因此重新进入公司后,很快地就升了职涨了薪水。当然,年纪也跟着在长。

靳总其实也逃脱不了男人好色的本性,但他有一点好,就是谨遵守“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

他老婆远在香港,对他鞭长莫及。何况这种事业小有所成的男人,哪有几个真正害怕老婆的。

我们俩偶尔会一起吃个饭什么的,关系相当地纯洁,他很坦白地告诉我,“女人哪里都有,犯不着为了一点小情欲,就影响工作。太得不偿失了。”

他又劝我,还是找个有钱男人吧。

他的意思是,那种有家有室的,除了不能给我婚姻什么都可以满足我的男人。

我后来看了一篇文章,叫做《被男人包养是一种荣誉》。它触动了我。

细想起来,哪个女人想吃苦?哪个女人不爱华衣美裳?用夏欧的话说,与其灰头土脸地在社会上闯荡,看尽世人眼色,倒不如安坐豪华居室,只听一人话只看一人笑,殷勤讨好的对象既单纯又轻松。反正在哪儿都要奉献尊严,大不了就把被男人包养这事也当成一项工作,该忍则忍,反正在哪工作也都一个“忍”字。

我批评她势利。她笑了,“宝儿,假若,先说假若,当有那么一天,当你们为了丢失一角钱争吵,为了偶尔忘了关掉卫生间的灯怒目相向,为了一套房子,彻夜辗转不眠,这时候,你会发现,感情的分量何其低微。因为除了情感上的慰藉,它实在不能带给你任何实质上的好处。我已经不能相信感情这东西了。更不会天真得相信有什么狗屁感情在贫乏的物质环境中还能坚持到底,金钱的压力是威猛而巨大的。”

她就着我的烟燃上一支,继续教导我,“反正穷男人富男人,都要伤我们的心,那么不如挑个富男人好了。”

这一年,她三十岁。我二十九岁。她终于结婚了。对方是一个大她十二岁的男人。还是有点缘分的,她很自嘲地说,“起码我们共一个生肖。”

这笑话一点也不好笑。我只觉悲凉。

男人离过两次婚。没有孩子。保养得还算好。

我想,其实夏欧心里也是暗自感到庆幸的吧。最起码,她达成了她的理想。虽然这理想不够完美。但哪一种理想,又有可能完美?

不知不觉地,我在公车上都晃荡快两小时了。连公车司机都忍不住多看了我两眼。

我在内心里暗叹一声。再这么晃荡下去,我大概要连我的中学时光甚至我的童年,都要一一回忆起来了。

假若一个人活到六十岁,那么,我的前半生已经过去了。这前半生里,我经历了四段感情,和其中的三个男人有过肉体上的纠缠。我最爱他们中的谁?我不知道。是我付出的感情不够,还是他们没有给我太长时间好好去爱?

侧头看看车窗外,到处闪着圣诞的霓虹。神采奕奕的喜庆气氛让我倍觉羡慕。

此刻。就在此刻。如果有一个男人,我也许不分青红皂白,先抓牢了再说。我无需世人理解或原谅,我只想顾及自我的需要。

当然,清醒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很可笑,甚至很无耻。

公车一个急刹,再次停靠在站牌下。我站起身来。下车。

我决定去按摩。

上周我拿到一张名片,由一个客户递到我手中,她大约快四十岁,笑吟吟地对我说,“无聊的时候过来放松放松。”

是一家洗浴按摩中心。名片背后有一行小小艺术字:只看霓裳,不重须眉。

还挺有趣。

仔细看了一下地址,距离此地还挺远,总不能再坐公车吧,那真不知要坐到啥时候了。于是招手叫了辆车,直奔目的地。

很巧,在店面大堂就遇上了我的那位中年女客户,她认出了我,立刻迎了上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的笑容有点暧昧。

她引领着我,穿过安静长廊,进入一间小小包厢,包厢装修得很居家,角落点着檀香,按摩床的垫子,竟然给人很香艳的感觉。

我好奇地问了一句,“只看霓裳,不重须眉。什么意思?”

她笑了,“我这里只招待女客。”

一个年轻男孩站在了门口,女人微笑着道,“圣诞快乐!”

女人转身离开,还没忘了轻轻拉上门。

灯光柔和,屋子里飘溢着淡淡的檀香味,男孩眉目清秀,表情天真,正眨着眼睛等待着我。

我有点慌张。不不不,简直是有点手足无措起来。我实在没有跟小男生打交道的经验。我认识的男人们,都胸有成足,我只负责跟随配合即可。

我几乎是有点结巴地问,“我,我躺上面?”

男孩点点头。笑了。

我的脸有点发烧。

我佯作镇定,脱了大衣,赶紧躺上床去。紧紧地闭上眼睛。耳里听到男孩衣袂悉嗦的声音,然后,男孩开口了,“姐,别太紧张,放松点。”他的声音很好听,很纯净。看来,卑鄙无耻的那个,倒是我了。

他的手扶在我肩上,开始温柔地揉捏起来。力度正好,我立刻感觉舒畅起来。

有音乐响起来,声音很轻,近似于若有若无,但一下就紧紧地揪住了人的心。我觉得我受到盅惑了,这么暧昧。这倒是我没意料到的。

我突然想起来:只看霓裳,不重须眉。

女老板临出门那意味深长的笑容:我这里只招待女客。

我蓦地睁开眼,问男孩,“这里的服务生……按摩师,全都是男人?”

男孩点点头。

我挣扎着问,“像你一样年纪?”

男孩笑了,“是啊。怎么了?”

我明白了。我的天!我竟然无意中闯进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想来应该是一个只供寂寞女人消遣的男色馆吧。

我的脸再度发烫起来,但很快的,好奇心占了上风。我小心翼翼地问,“今晚,生意很好吗?”

男孩很聪明地答道,“我们的生意一直不错。”

也是。这世上寂寞的女人那么多。

我再次闭上眼睛,横下心来了,既来之则安之,他还能吃了我不成。不不不。就算吃了也好。我正愁没处容身。

男孩手指柔软且修长,还很有分寸。他很规矩地拿捏着我的手臂,我突然觉得无趣起来,心里暗忖,就这样了?但仍然是舒服的,我渐渐地有了睡意。

突然间耳际一阵热气,男孩的声音低低传来,“姐,你想不想要舒服点儿?”

我一惊,顿时清醒过来。睁开眼,屋子里的灯已经熄掉了,只有窗外长廊的灯光,隐约地透进屋子里来。

男孩温柔且带了点挑逗性地轻轻拿捏着我的腿。“好吗?姐?”男孩显然训练有素,不亢不卑地问。

我立刻跳了起来。因为太过慌乱,差点被自己绊倒。我匆忙地套着鞋子,语无伦次了,“我有事,我要走了。”

男孩在背后失笑了,“欢迎下次再来!”

我顾不得回答,几乎是逃也似地奔出了店堂,迎头冷风一吹,我的脸烫得不像话。

心底里懊悔不迭。骨子里我是个守旧的人,我想要的性,它应该是由爱而生,并非仅仅是出于身体的需要就随便解下自己的裙带。我害怕那样的激情过后,更多空虚会随之而来。

我疾走几步,在隔壁的小门店里买了一瓶矿泉水,一口气骨碌碌灌下几大口。一辆黑色宝马缓缓自我身边滑过,停了下来,车窗摇下,露出一张颇为熟悉的面孔,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颇有意味抬头瞟了一眼我身后店堂的招牌,“女人阁。呵,没看出来,周宝儿原来喜欢来这种地方打发时间。”

我瞪着他,突然想起来,这个男人,正是新腾老总蔡文良!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骂,“你有病啊!”

非常羞恼地且很狼狈地往前走,宝马车重新启动,不徐不缓地跟在我身后。这样僵持了一小会,我停下来,向他招招手,示意他停下来。

车子再次停了下来,我敲敲车窗,车窗再度摇下,我笑盈盈地看着他,“对我有兴趣?”

他回答我,“我觉得你挺有意思的。”

我挺挺胸,笑意更深了,“哪儿有意思?”

他瞅一眼我的胸,意味深长地说,“就你想表现的那儿。”

我手一扬,把矿泉水全泼他脸上,破口大骂,“你个破流氓!神经病!”

然后,我拍拍手,继续往前走。雄纠纠的,很像刚刚凯旋而归的战斗英雄。

最后还是一个人,无聊地喝了一点啤酒,衣服也没脱就爬上床去睡。

天气有点儿冷,我在被子里缩成一团。

我很讨厌冬天。一到冬天我的手脚就总是冰冷着。在被子里捂一晚都暖和不过来。

孤单又无聊的我,又开始回忆起我的男人们来。其实每次说到回忆,我基本上只沉缅于对吴向程的怀念当中。我猜想我自己,在日积月累的相处中,我对他至少已经产生了深切依赖。

我们就居住在同一座城市,在同一片天空下,共同呼吸。但分开的近两年里,我们竟然一次也没有重逢过。

他消失得还真彻底。

我仍然居住在这套小房子里,唯一的不同,是半年前刚把屋子贴上了小碎花墙纸。

他竟然也没有再来找过我。

虽然对他并无太多眷恋,但这种时候,就会怨怼他的狠。

我在被子里把玩着手机。然后,鬼使神差地给吴向程发了个短信:圣诞快乐。

已经十一点五十分。这个圣诞祝福去得可真够晚。聪明如他,肯定会明白我的醉翁之意。

等了很久,短信都没回复。

一直到睡着。

然后天亮。

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手机。

静悄悄的。一条短信也没有。

太悲哀了。

悲哀得我自嘲地笑起来。

也许对于旧情,念念不忘的,始终是不甘心要不然就是过得不尽如人意的那个女人。

比如我。

一整天都沉默地在电脑面前忙碌着,哪怕手头上的工作并不多,但模样看上去,是真忙碌。

傍晚时分,靳总的电话来,“晚上和新腾工作餐。”

我本能地想拒绝,“今天有点不舒服。”

靳总不给脸,“少来这一套。他们好像还有单生意给我们做。你表现好点儿。”

表现给谁看?周副总?一般新腾的具体业务都由周副总负责。可是我和他,应该算是已经把脸撕破了吧,还要怎么表现?还有什么意义?

可是君命难违。靳总甚少对我有要求,我总不能真以为自己真的就能怎么着。他会做人,我非得比他更懂一分。

于是早早去“美味”订桌。这家餐厅距离公司挺近,装修得也还颇有品位,公司常在这里晏请客户,面子上也算过得去。

去得多了,连收银的小姑娘都认识我,笑吟吟地叫我,“宝儿姐。”恁听恁别扭。

我其实不喜欢我的名字,叫什么不好,叫宝儿。一听就特矫情。

我的母亲。我忘了说,我只有母亲。从我懂事,我就只有母亲,我猜她纯纯粹就是顺口叫我,宝儿。叫着叫着,就懒得再动脑筋想个别的什么字做我名字了。

她开着一间小小杂货店,是个漂亮的老板娘。她是我的母亲,我总不好评论她的私生活是否检点,但我亲眼目睹,她坐在柜台后,总有绝绝不断的男人来买东西。后来,她的小杂货店变成了一间小超市,请了两个年轻美貌的小姑娘做促销,自己收银,还是很潇洒的。

钱不算多。但也没有吃过苦。

她不爱管我。许多时候我疑心我们俩的关系,我是不是真的是她的女儿。十二岁,有同班的男生给我写信,我塞在书包里给忘了,她无意中看到,轻描淡写地瞄一眼,丢到一边,什么话也没有。

再大一点,她对我更是不闻不问。我如果没有要求,她也想不起来要主动给我些什么。

我也习惯了。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婚姻,学业和工作,我都自己操心。

偶尔也打个电话,却像是没什么话说,讪讪一会便挂断。

我燃支烟。小姑娘自觉地给我上杯冰水。我记不住她叫什么,有心搭讪两句,最后还是算了。这些年轻的女孩们都长得差不多,一个个青春逼人,让人心生形秽。

只坐了一会,就看到了靳总。

很意外,一直没有别的同事到来。靳总身后紧跟着的,竟然是蔡文良。

我心里吃惊,脸上却不动声色。这点本事还是有的。

蔡文良看我一眼,促狭地问,“宝儿小姐,昨晚睡得可好?”

这话太暧昧了。

我瞅一眼靳总。他像是充耳未闻,拿出手机打电话。这只老狐狸。

我轻咳一声,“蔡总管得真宽。”

我的话音刚落,靳总就像被茶水呛了般,狂咳起来。

我也不蠢,立刻就明白了眼下的情形意味着什么。这位蔡总,分明是对我有点意思,这点意思,他也并不想掩饰,不不不,他不仅不想掩饰,他甚至在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试图达到目的。

我觉得有点可笑。见多了对我有意图的男人,我也大致晓得,他们不见得是真喜欢我,只不过平时吃惯了山珍海味,偶然碰着碟野菜,顿时就垂涎不已。无非新鲜感使然。

我冲蔡文良嫣然一笑,“不知蔡总喜欢吃些什么?”

说话间,周副总匆匆推开玻璃门走进来。大约是不曾料到眼前这情形,愣了愣。

我笑吟吟地招呼他,“嗨,周副总,这边!”

周副总轻轻晗首,走近来。

蔡文良恰好淡淡地说,“宝儿点什么我就吃什么。”

周副总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聪明男人大抵都知道,这世上什么女人都可以动,就不可以动自己老板的。

我自以为经验老道,却也被蔡文良的话弄得有点纳闷起来。他这样子,倒像是故意地,分明是要送我一个人情。

一餐饭吃得好不尴尬,三个男人不着边际地聊,我只顾埋头吃我最心爱的糖水芋头,突然听到蔡文良说,“宝儿真好胃口。”

我猝不及防,一口芋头呛在喉咙里,顿时狂咳起来,泪水都狂飙出来,蔡文良递张纸巾给我,诧异地问,“平时都没什么人夸奖你?”

我抬头看他,目光似箭,笑容却可掬,“他们都及不上蔡总有眼光。”

他深思地点点头,“也是,一般人欣赏不了宝儿这类型。”

周副总讪讪地搭上话来,“宝儿比较特殊。”

这猪。我还以为他会聪明一点。

果然,蔡文良眨着眼睛,“周副总和宝儿很熟悉?”

周副总顿时卡了壳,忙乱地解释,“不熟悉不熟悉。”

蔡文良转过头来,继续发问,“宝儿吃好了吗?”

我很不识相,反问,“干嘛?”

靳总又是一阵猛咳。

我继续发傻,“靳总感冒了?”

他只好摸摸鼻子,假装没听见。蔡文良轻轻一笑,“吃好了我送你回家。”

真真真。我找不到形容词了。只好说,“我打车好了。不麻烦蔡总。”

蔡文良平静地说,“我喜欢麻烦。”

我靠。他未免太有点得寸进尺,卖给我的人情我心中有数,但还真没义务陪他上演一场暧昧戏。

我微笑起来,“我得先走了,最近身体不太舒服……”

我站起来,蔡文良也站起来,“你不舒服吗?难怪那天要按摩……”

我打断他,“蔡总不是要送我吗?”

他点点头,“我确是要送你。”

蔡文良真的把我送到了楼下,他坐在车里,看着我下车,看着我走远。

这是一个奇怪的男人,跟我所认识的男人都有点那么说不出来的不同。但我也并没有用太多的时间来思量他。对于有钱男人,我相信他们的兴趣,却不相信他们的真心。

洗澡的时候,我听到电话在响。等我出来时看了手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没理。经常有些六合彩的打电话来,问我想不想发财。发财我当然想,不过我知道仅凭一个电话我发不了财。这世上真的没有免费的午餐。

看电视的时候,电话再一次响了起来。

还是刚才那个。

我接了。

是个女人。

她问我,“你是谁?”

我莫名其妙,我不客气地反问,“你是谁?”

那边安静了一下,说,“我是吴向程的妻子。”

啊。

我呆了一下。关于这个女人,我所知甚少。那些很有限的了解,都从吴向程处得来。在吴向程的嘴里,她应该是一个不接老公电话不看老公短信不管老公的贤惠妻子。在他们那样的家庭里,“家里红旗不倒,外头彩旗飘飘”是常态。

这个电话,真正意外。

我有点结巴,“你,你好!”

她说,“你好。”她很平静,比我更有风度,相比之下,我显得猥琐起来。这种感觉让我很不舒服。

她顿了一顿,“向程病了。病得很严重。”

我吃了一惊,却也不过想着,不过一场身体的病痛,谁都有过,不见得怎么大不了。

她随即说,声音低沉下来,“癌症。医生说他最多还有三个月。”

我惊得捂住了口。

她说,“他还不到四十岁。”声调低得近似耳语,让我莫名地想起一件悬挂着的,空荡荡的衣裳。

电话挂断了。

我呆呆地站在屋子中央,只觉得四处来风,把我吹得浑身簌簌发抖。要到这种时候,我才觉得什么爱和恨,情和怨,都不过无足轻重的一缕鸿毛。

我睡不着。

一个曾经睡在我枕边的男人,我们曾经比这世间的任何人都要亲密。他的吻安抚过我的心灵和身体,我给过他发自内心的眷恋和关怀。在这茫茫人海,两个原本陌生的男女,到底要在前生累积多少缘分,才能在今世可以抵足缠绵。

我其实也不过是个普通女人。我信命。信这世上所有一切,早已冥冥中自有天注定。

我想了很久,始终下不来决心,到底要不要去看望一下吴向程。

我很怕。我怕看到一个陌生的虚弱的吴向程。我怕走进一片充斥着死亡气息的空气里,那会让我仓惶失措,觉得这人生真让人绝望,莫名其妙的,就要失去一切。

为着这种情绪,新年元旦对于我来说,是惨淡的,毫无喜庆之意。

公司里照例吃一餐年饭,我始终提不起兴趣。靳总带来了一个貌美的年轻小妞,大冷的天,穿着非常短的小皮裙,露出让人不敢直视的白嫩且笔直的大腿。

小李手执酒杯,站在我身边,不无嫉妒地说,“那件大衣,意思就是欲说还休。”

我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小李也是一个时髦女子。也是。这种公司里呆着的当然基本都是时髦女子。现实生活中,别妄想真的会有丑女无敌那种事。现实生活中所不能得到的没法满足的,人们只好在小说里电视上意淫来意淫去。我总坚信丑女无敌的故事不过是一场意淫的产物。

小李二十五岁。其实二十五岁也不算得很年轻了吧,可我羡慕得要命。哪怕年轻一岁都是好的。

皮裙小美妞很识大体,一直礼貌有度地微笑。我盯着她看了很久,觉得自己真的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正如靳总所说,我要寻找一个有钱男人,像靳总一样的,一人出售金钱,另一个人负责供应青春和身体。说到底也无外一种供求关系。即便如此,我的条件并不好。我没有可倚仗的青春了,剩下一点姿色,实在也不足挂齿,我又修行不够,并不真正懂得应付男人。

也许怪来怪去,还是只有怪现在的男人,太难应付。太计较。太现实。太多情。

趁着热闹,我提前走人。

忍不住,打个电话给夏欧。这厮婚后,我一直严谨遵守逢年过节不予骚扰的原则,红颜总归知己而已,需得安守本分。

可她未免也太无情了点儿,不说要咋的,至少打个电话来安慰一下我孤家寡人的寂寥身心,好歹表达一下对我的关怀之情——难道这不是朋友的义务和责任吗?

我们之所以结交朋友,岂不正因为我们伤心时有人聆听我们的哭诉,虽然快乐不见得就一定分享,但排忧解难是一定需要的。

于是我很理直气壮地骂她,“你这重色轻友的丫!”

她在电话那端叫苦不迭,“宝儿姑娘,你都不知道我如今是一步什么样的田地。”

夏欧的男人,是个传统的大男子主义那种。他从小过的就是苦日子穷日子,最大的理想就是过上有钱人的生活。如今真成为了有钱人,从前的穷和苦就成了阳光下的一片阴霾,心里的疙瘩,喉咙里的鱼刺。

对外,他大方得不动声色,这点不动声色让人暗暗欣羡,像是他真的胸有成竹,信心十足,又有看尽千帆的轻淡。他让夏欧穿名牌,开名车,鞋子都是进口货,但在家里却是另一番模样,偶尔夏欧忘了关掉卫生间抑或客厅的灯,他总不悦。用夏欧的话来说,他的不高兴不会直接地就说出来,他只皱着眉,不说话,自己去关掉。哪怕他已躺在床上,也要趿着拖鞋下床去关灯。一次一次地,他的举动就像一根柳条,轻轻抽打着夏欧的脸,让她惭愧,让她恼羞成怒。

事实上,夏欧这个毛病和我一样,我们一个人生活得久了,总会养成在夜里把房间里所有灯都打开的习惯。那与浪费奢侈无关,而是因为关上灯的夜色里,寂寞更深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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