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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8 09: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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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丹麦)卡伦·布里克森 著,马绍博 译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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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非洲

走出非洲试读:

卷一 卡曼提与璐璐

恩贡农场

我在非洲曾有一座农场,位于恩贡山麓、海拔六千英尺的高原之上。赤道在农场以北一百英里处横贯而过,白昼酷热,令人感觉置身天穹,离烈日不过咫尺。日出日落之际却澄澈适意,入夜后寒意侵人。

地理位置和峻拔的地势造就了得天独厚的风景。这里没有膏腴沃土,也不见茂密的植被。似乎非洲在六千英尺的高度上提炼出了大地浓烈而凝练的精华。满眼干枯烧灼的色泽,如火灼成的釉彩。这里的树叶生得稀疏细弱,与欧洲树木的叶形不同,所以树冠既不低垂飘拂,也不生长成半圆形,而是沿着水平线层层伸开,让旷野上的孤木有了棕榈树一般的轮廓,浪漫而英勇,俨然一艘古战船高高卷起了船帆,同时还让树冠边缘有了一种奇特的观感,似乎整棵树木都在轻颤。广袤的平原上散布着老刺槐丛,光秃秃的茎干蜷曲虬结。草间混生着百里香和桃金娘,有些地方简直香得刺鼻。草原上的野花和莽林中的藤蔓开出的花,都像非洲丘陵地带生出的花朵一样小巧玲珑,只有到了长雨季前夕,草原上才会绽出几朵硕大芬芳的野百合。那时四野苍苍,天高地迥,触目所见的一切都散发着崇高、自由、无比高贵的气息。

这片风景的特色,也是在这里生活最令你难忘的一点,就是它的空气。离开非洲高原之后,回想这段旅居岁月,你会觉得自己度过了一段云端的日子。天空几乎永远是蔚蓝或淡紫色,轻盈的浮云时而翻卷汇聚,时而流淌而过。淡淡的天色中却蕴含着活泼的生命力,给近处的山峦与林木染上一层清新的蔚蓝。正午时分,地表空气突然躁动起来,如火焰跃动不休,它闪烁着,摇曳着,仿佛泛着粼粼波光,镜子一般映出了万物,幻化出一场盛大的海市蜃楼。高海拔的空气令人满怀愉悦和安宁,心头的忧虑一扫而空。清晨在高原苏醒,你会暗想:我终于来了,我本来就属于这里。

恩贡山南北走向,山脊间耸立出四座峻拔的主峰,宛如幽蓝色的浪涛凝于天穹之下。山脉海拔八千英尺,东侧高出周边原野两千英尺,西侧却陡然下沉,形成一片险峻的断崖,深深落入东非大裂谷。

高原上的风长年从东北偏北吹来,那是来自非洲和阿拉伯海岸的季风,在当地被称为“东风”,相传是所罗门王最心爱的坐骑。它推搡着你,好像大地正在跃向浩渺的深空。风朝恩贡山直扑过来,山间的坡地就成了滑翔机最理想的起飞处,气流会将飞机高高托起,送过山巅。云朵也随风而至,在山间萦绕,有些揉碎在凸起的山峰间,化为甘霖降下。那些飘得更高的云朵则避开了锋利的山崖,一路西行,最终融化在东非大裂谷炙热的沙漠上空。这样壮丽的游行常常引得我走出家门,遥遥跟随,满心惊叹地目送曼妙的流云越过山巅,消散在蔚蓝的远空。

从农场眺望远山,山脉时远时近,一日之间更有几番变化。暮色四合之际,远山黑黢黢的剪影镶着一道闪亮的银边。随着夜色蔓延,四座山峰慢慢平坦下来,消失在视野中,似乎山峦舒展了肢体,在天边安然卧下。

恩贡山头的景色美妙绝伦:南面是野生动物禁猎区,广袤的原野一直延伸到乞力马扎罗山脚;东面是花园一般秀美的丘陵地貌,在更远处化为一片森林;北侧是地势起伏的吉库尤人居留地,方方正正的玉米田、香蕉丛和绿草地交相连缀,一直延伸到百余英里外的肯亚山脚,宛如一幅马赛克。土著村落则像很多尖顶的鼹鼠丘聚在一起,不时升起几道青色的炊烟。但如果向西深入,就进入了一片干燥的非洲低地,像月球表面一般坑洼不平。褐色沙地散生着小丛荆棘,蜿蜒的河岸绘着墨绿色的痕迹,那是枝舒叶展、棘刺硬如长钉的金合欢。这里遍地生长着仙人掌,也是长颈鹿和犀牛的家园。

山区的地貌很复杂,进了山,你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辽阔、旖旎和神秘。幽深的峡谷、丛生的灌木、苍翠的山坡、乱石嶙峋的山头在眼前交替出现,峰峦更高处甚至长着一片竹林。山间也有溪泉淙淙,我曾依傍这些水源宿过营。

那时候,恩贡山上还栖息着野牛、大角羚和犀牛。据土著老人回忆,山上一度还有大象出没。但后来设立的禁猎区没有覆盖整座山脉,只划入了一小部分,以南侧山峰的灯塔为界——这一直让我觉得很可惜。殖民地进入兴盛时期以后,肯尼亚的首都内罗毕变成了一座繁华的都会,恩贡山本来应该成为城郊首屈一指的狩猎场。但在我离开非洲的前几年,每逢周末都有很多年轻的内罗毕商人背着枪,骑着摩托跑上山,看到什么打什么。我相信那些大型野兽肯定要离开这片山区,穿过荆棘丛和更南边的石头地,迁徙而去。

从山脊通往峰顶的路并不崎岖,草浅得像经过了修剪,不时有凸起的灰色岩石穿破地表。上下山峰的野兽在山脊上踩出了一条“之”字形的羊肠小道,坡度很和缓。有一次我在这里宿营,清晨时沿着兽径漫步,发现了大角羚新鲜的脚印和粪迹。想必这种性情温顺的大动物在拂晓时分就已经来了,鱼贯而行,登上山脊。但它们来做什么呢?除了登高俯瞰深谷之下平原之外,你实在想不出别的原因。

我们在农场种咖啡,但这里海拔过高,不适合咖啡生长,所以农场经营得很艰难,我们一直没靠它赚到什么钱。但种咖啡是一件熬人的事,它把你牢牢束缚在这里,永远闲不下来。不管什么时候,你总觉得手头的事情没干完。

肯尼亚几乎全境都是荒野,景色杂乱,所以有规划的开垦就显得格外赏心悦目。后来我经常在非洲乘飞机遨游,熟悉了农场俯瞰的样子,不禁对自己的咖啡种植园充满赞叹:它是灰绿色旷野中的一抹青翠,令人眼前一亮,我突然意识到几何形状原来如此令人神往。内罗毕周边的乡野也有类似规划,尤其是北部一带,那片土地上住着这样一群人:每天心中所想、口中所说,不离咖啡的栽种、修剪和采摘,即使夜里躺下身来,脑子里还在盘算着如何改良自己的咖啡加工厂。

种咖啡非常耗时间,收成也不总如人所愿。当时你年纪还轻,满怀憧憬,冒着大雨从育苗所取回成箱的咖啡幼苗,每一箱十二株,在雨中闪闪发亮。农场的人手全被你派到田里,亲眼看着树苗整整齐齐地栽进湿泥里的小坑,看着它们渐渐长大;你还得折一些灌木枝叶给它们遮阳,因为万物幼年时的特权就是不起眼。咖啡树从栽种到挂果要四五年,这期间你会经历各种打击:旱灾、病害、虫害,杂草也肆无忌惮地在田里疯长,尤其是一种叫“黑杰克”的野草,长着带刺的长荚,经常钩在衣服和长袜上。有的树苗栽得不好,主根折了,一到开花季节就会枯死。每英亩土地可以栽种六百多株咖啡苗,而我在农场里足足种了六百英亩咖啡。牛儿拉着耕地机在树丛间来回跋涉,要走上几千英里才能把这些田块都耕完。它们也在等待着辛勤耕耘的奖赏。

有时候,咖啡园里的景色非常美:雨季伊始,种植园里繁花盛开、满目光华,在蒙蒙的细雨和薄雾中,六百英亩土地仿佛飘满了白垩般的云朵。咖啡花的芬芳中夹着轻微的苦味,很像黑刺李开花时的味道。等到浆果成熟,田间一片殷红,妇女和小孩也全体出动,和男人一起采摘熟果;摘下来的咖啡果装进双轮或四轮大车,运下高原,送到河边的加工厂。工厂里的设备总是不太灵光,但这间加工厂是我们一手设计和建造的,我们对此引以为豪。有一次,工厂被大火烧成了平地,我们又从废墟中把它重建起来。巨大的烘干机旋转不休,铁肚囊里的咖啡豆不停翻滚,沙沙有声,仿佛海潮冲刷着鹅卵石。有时咖啡豆要到半夜才能烘好,出炉那一刻简直像油画一样美妙——幽暗宽阔的厂房里挂满防风灯,灯罩上沾着蜘蛛网和咖啡豆荚,灯光下一张张黝黑的面容围着干燥机,满是殷切与兴奋的神色,让你恍然觉得整间加工厂也高高悬挂在非洲大陆的夜空里,像阿比西尼亚人晶莹的耳坠。然后咖啡豆还要经过手工脱壳、定级、分拣,装进麻袋,再用缝马鞍的大针封口。

清晨天色尚暗之际,我躺在床上听见人喊牛嘶、车声隆隆,那是运咖啡的大车正沿着工厂外那条长长的上坡向内罗毕火车站进发。装满咖啡的大包在车上装得冒尖,每十二包就有一吨重。每辆车由十六头牛拉着,车夫跟在旁边一溜小跑。一想到工厂外的这段上坡路是途中唯一的一段,我心里就美滋滋的,因为我农场的海拔比内罗毕还要高一千英尺。第二天夜里,我就该出门迎接返回的车队了。牛已经疲乏不堪,耷拉着头拖着大车,由一个同样疲乏的小孩在前面牵着。而车夫早就筋疲力尽,鞭子垂在路上的尘土里。现在我们已经尽了人事,再过一两天,咖啡就要装船运走,此后我们就只能祈求这批货能在伦敦的拍卖会上卖个好价钱了。

我有六千英亩土地,除了种咖啡之外还闲了不少地块,其中有一片是原始森林,还有大概一千英亩土地被佃农占去,划成了小块耕地,当地人称之为“山巴斯”,也就是“自留地”。佃农都是当地土著,拖家带口在白人的农场上耕种几亩薄田,作为回报,每年得为白人干一段时间的活儿。但我农场的这些佃农对这种雇佣关系恐怕另有看法,因为很多佃农都生在农场,他们的父辈也生在农场,所以他们多半觉得我也是农场的佃农,只是级别更高一点而已。佃农的自留地是农场最有生机的地方,景色四时不同。你从被踩得硬邦邦的田埂上走过,穿过沙沙作响的翠绿的高秆,这时玉米穗还只高过头顶——再一转眼就到了收获的季节。大豆成熟之后,由土著妇女收割、脱粒,把豆秧和豆壳收集起来焚烧。每到这时候,农场各处就升腾起稀薄的蓝烟。吉库尤人也种甘薯,藤蔓一样的茎叶贴地长成一片细密的草毯;还有品种五花八门的大南瓜,表皮上有黄绿色的斑点。

走进吉库尤人的田块,第一眼看见的总是那些弓着腰耙地的小老太太,活像把头埋到沙地里的鸵鸟。每户吉库尤人家都有几座圆形尖顶的茅屋和仓房;茅屋之间的空地上一派活泼的景象:人们在硬如水泥的土地上磨玉米、给山羊挤奶;小孩和鸡满地乱跑。在蔚蓝的暮色里,我经常到佃农茅屋附近的甘薯田里打鸡鹑,还能听见欧鸽在披垂的树叶间高声歌唱。农场原本就是一片森林,现在自留地四周还有零星的高树。

农场里还有两千多亩草场。狂风吹过,长长的草茎像海浪一样汹涌奔逃,吉库尤的小男孩就在这里替父亲放牧牛羊。天冷时,他们用柳条小筐从茅草屋里背来烧红的炭火,一不小心就会引燃一大片草场,给牧草造成一场浩劫。大旱的年景,斑马和大角羚也会从山上下来,到农场平坦的草地上觅食。

农场十二英里开外,群山怀抱着一小片下陷的平地,这就是我们的城镇内罗毕。这里是整个肯尼亚的统治中心,总督府和主要行政机构都设在此地。

城镇必然会对人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你喜欢也好,厌恶也罢,你的心总会被它吸引过去,这是精神上的万有引力。夜里,从农场某些角落可以遥遥望见城镇上空闪烁的光雾,那片缥缈的亮色让我忆起欧洲的大都市。

我来非洲的头几年,这里还没有小汽车。我们只能骑着马或者乘坐六头骡子拉的客车前往内罗毕,到了以后再把牲畜拴在高原运输公司的畜棚里。我在非洲生活的这些年里,内罗毕一直是个风格混杂的城市,有一些簇新的精致石头建筑,也有不少用旧波纹铁皮搭建的商店、办事处和平房。内罗毕的道路未经铺设,尘沙四起,路两边栽着桉树。沿街的高等法院、土著事务部、兽医部的大楼都破旧不堪,那些公务员窝在如此闷热昏暗的斗室里,居然还能把事情办好,实在令人佩服不已。

但内罗毕终究是一座城镇,你在这儿可以买东西,打听消息,去饭店用餐,到俱乐部跳舞。这座城市生机勃勃,像流水一样奔涌不息,像幼年生物一样茁壮成长,每一年都有一副新面貌。有时你只是去参加了一趟远途游猎,返回后也能发觉它的变化。新的总督府修起来了,那是一座宏伟阴凉的大厦,有华丽的舞厅和精致的花园;酒店建起来了;浩大的农产品展览和绚烂的鲜花博览也在这里举行;殖民地这些“准上流人士”的行为也常常赋予城镇通俗剧一般的活力。内罗毕在你耳边谆谆告诫:“与我尽情狂欢吧!尽情浪掷时光吧!等到再度相聚,你我都不会如此年轻,不会如此狂野不羁!”我和内罗毕在绝大多数时候都很投缘,有几回我开车从城区经过,心里暗想:如果没有内罗毕的街巷,这世界还有什么意思!

土著人和有色移民的聚居地比欧洲移民在城区的住地大得多。

斯瓦希里镇坐落在前往穆萨伽俱乐部的路上,虽然名声一直不怎么样,但这里是一处热闹、肮脏、艳丽的所在,每一刻都有好戏上演。房屋大多都是用装石蜡油的锡桶锤平了搭起来的,锈斑深浅各异,好像珊瑚礁或某种生物的化石,现代文明的精神不断从此地逃之夭夭。

索马里镇离内罗毕更远一些,我猜可能是因为索马里人不愿让本族女性抛头露面。我在非洲的时候,有几位艳名远播的索马里年轻女郎搬到闹市里住下,她们聪明俊俏,令人神魂颠倒,给内罗毕警察惹出了不少乱子。但那些规规矩矩的索马里女人从来不会进城闲逛。索马里区四面空旷、没有树荫,总是尘土飞扬,这肯定让索马里人回忆起了故乡的沙漠。而欧洲人习惯定居,好几代人可能都住在同一个地方,完全接受不了游牧民族对生活环境毫不在意的态度。索马里人的屋舍七零八落地散布在寸草不生的土地上,好像是用长钉随随便便钉起来的,住不了一个礼拜就得垮掉。但一旦进了门,看到的一切都令人啧啧称奇:室内十分整洁清爽,弥漫着阿拉伯熏香的芬芳,地上铺着绣毯,四壁垂下精致的帘帷,屋里还陈设着铜器、银器以及各种象牙为柄的短剑,剑刃锋利如新。索马里女人矜持有礼、热情好客,笑声如银铃一般悦耳。我的仆人法拉就是索马里人,这让我觉得这片聚居区更加亲切熟悉。我在非洲那段日子,法拉一直跟在我身边,因为他我还参加了好几场索马里人的宴会。索马里人的婚礼排场盛大,极有民族特色,我曾以贵宾身份被邀入新娘的洞房,屋里的墙上和婚床上铺挂着古雅鲜艳的织物和刺绣;年轻的新娘睁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绸缎婚服上挂满了黄金和琥珀饰物,活像仪仗官手中的权杖。

索马里人都是牲畜贩子和小生意人,行商足迹遍布整个肯尼亚。为了运送货物,他们在村子里豢养了一群瘦小的灰骡子。我还在村里见过骆驼,这是大漠雕琢出的生物,傲慢、坚毅,像仙人掌和索马里人一样无惧世间的磨难。

各索马里部族之间恶斗频发,常常给自己惹来大麻烦。他们对部族纷争这件事的感知和思考方式与其他民族很不一样。法拉属于哈布尔-尤尼斯部族,所以在冲突当中我更偏袒他们这一边。有一次,索马里聚居区发生了一起严重争斗,冲突双方是杜尔巴汉蒂斯和哈布尔-查奥罗两个部族,争斗升级到枪击和纵火,死了十一二个人,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预。当时法拉有个叫萨义德的本族朋友,常常跑来农场看他。萨义德是个彬彬有礼的小伙子,我听说他受了伤,觉得很难过。仆人告诉我,萨义德那天跑到哈布尔-查奥罗部族一户人家那里喝茶,有个满肚子怨气的杜尔巴-汉蒂斯族人刚好经过,朝屋子胡乱开了两枪,子弹穿墙而过,打断了萨义德的腿。我向法拉表示对他朋友的慰问,但法拉激动地嚷道:“什么话!这就够便宜萨义德了,谁叫他非得去哈布尔-查奥罗族人家里喝茶?”

内罗毕的土著市集由印度商人主宰。杰瓦杰、苏莱曼·费杰、阿里丁那·费思拉姆这些印度富商巨贾纷纷在市集附近建起了小别墅。这些人品位雷同,都喜欢石阶石栏和各种石瓶摆件,但肯尼亚当地的石质偏软,切工也很差,最后的效果好似小孩用粉色装饰砖搭出来的玩具小屋。这些印度富商会在后花园里举办茶会,用印式甜点招待客人,很符合别墅的风格。来非洲的印度人都很聪明,见多识广,特别有礼貌,但他们也都是贪婪的商人,你永远摸不透面前站着的是个普通人还是个大老板。我到富商苏莱曼·费杰的家里拜访过,后来有一天我见他家货仓大院里降了半旗,就问法拉:“苏莱曼·费杰死了吗?”“死了一半。”法拉答道。“他死了一半,他家就降半旗?”我又问。“苏莱曼是死了。”法拉说道,“但费杰一家还活着。”

我接管农场之前酷爱打猎,参加过很多次远途游猎;但等我成了农场主之后,就把枪都收了起来。

马塞人是游牧民族,以豢养牲畜为生。他们的居留地与农场仅有一河之隔,时常会有马塞人跑到我家诉苦,说狮子叼走了他们的奶牛,求我去把它们打死,我都尽量照办。星期六,我可能会徒步去奥龙基平原打一两头斑马给农场工人改善伙食,每次都有一群兴高采烈的吉库尤少年浩浩荡荡跟在我身后。我也在农场里猎鸟,像鹧鸪和珍珠鸡这种都是美味的食材,但我有很多年不去野外打猎了。

不过,我们还是经常谈起以往的长途游猎。那些宿营地牢牢印刻在脑海之中,好像你已经在那里生活了大半辈子。你会想起大车在草原上轧出弯弯的辙印,就像忆及友人的面容。

我在游猎途中见过一大群野牛,足足一百二十九头,衬着古铜色的天空,从晨雾中蓦然浮现。这群巨兽浑身黝黑、有如铁铸,左右晃动着雄伟的牛角,它们不像是朝我走来,而是在我眼前被凭空创造出来,刚一完工就被释放到了凡间。我也见过大象在遮天蔽日的原始森林中穿行,阳光穿过细密的藤蔓洒下点点光斑,大象悠然漫步,仿佛在赶赴世界尽头的约会。辽阔的原始森林像一大张珍奇的波斯古地毯的边角,染着翠绿、明黄和灰黑的色调。我曾一次又一次见过长颈鹿横穿旷野的风姿,它们有一种神秘而无可模仿的优雅,不像野兽,更像一种花柄颀长、花瓣布满斑点的奇异花卉。我也曾尾随过两只在清晨漫步的犀牛,拂晓的冷风凛冽刺鼻,它们呼哧呼哧地打着响鼻,像两块长着角的巨石在狭长的山谷中纵情嬉闹。我还目睹过一头雄狮的风采:日出之前,残月如钩,它狩猎完毕准备踏上归途,穿过灰色的山谷,在银色的高草中留下一道深痕,脸上的猩红一直染到耳根;我也见过狮子在正午打盹的样子,它在整个家族的簇拥下,惬意地卧在非洲乐园的浅草地上,金合欢树在它身上投下泉水般柔和的绿荫。

农闲无聊的时刻,想想这一切就觉得津津有味。野兽就出没在外面的荒野,只要兴之所至,我随时都能寻觅它们的踪迹。知道自己与野物比邻而居,让农场的人们莫名有了几分振奋与雀跃。尽管法拉后来对农场事务越来越上心,但他和那些长年随我打猎的土著仆人一样,无不对下一次狩猎之旅充满期待。

在野外,我学会了观察突如其来的风吹草动,因为野生动物都很胆小警觉,一不留神就逃之夭夭。家畜永远没有野兽那么沉着冷静。文明的人类已经失去了这种静默的本能,所以必须先向野地学会寂静,才能被它接纳。猎人入门的第一课就是掌握缓慢移动的艺术,带着相机的猎人尤其如此。你绝对不能为所欲为,必须与风、与野地的色彩、气味融为一体,与大自然的步调保持统一。有时它会不断重复同样的律动,于是猎人也必须紧紧跟上。

等你最终摸清了非洲的韵律,你就会发现这种韵律贯穿一切。我从飞禽走兽身上学到的东西,和土著人打交道的时候也能派上用场。

对女人和阴柔气质的喜爱是男性的特质,对男人和阳刚之气的喜爱则是女性的特质,而面对南方国家与民族无法自持则是北欧人的特质。诺曼人一见异国风情便坠入爱河,起初是对法兰西,然后是对英格兰。十八世纪的史书与文学作品中不乏喜欢游离意大利、希腊和西班牙的北欧老绅士,本来身上毫无南欧特质,却被与故乡迥然相异的风土人情迷得神魂颠倒。不知有多少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的画家、哲学家和诗人,第一次踏上佛罗伦萨和罗马的土地就彻底沦陷,心甘情愿拜倒于南方诸国的石榴裙下。

北欧人性情急躁,却莫名对异域风土抱有不可理喻的耐心。真正的男人永远不会被女人惹怒,而男人只要仍是个男人,就永远不会被女人彻底蔑视和拒绝;同样,这些急躁的红发北欧佬也甘愿为热带国家与民族付出无限耐心。他们受不了同胞和亲眷的蠢行,却对非洲高原的干旱、烈日、牲畜疫病和不称职的土著仆从逆来顺受。他们满怀期待,想与本来格格不入的群体打成一片,却在这个过程中丧失了自己的个性。南欧人和混血儿就没有这种特质,相反还对此大感惊怪乃至鄙弃。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真正的男子汉会嫌弃悲悲切切的情人,理性的女人对啰唆的配偶毫无耐心,也对格里塞尔达的唯唯诺诺感到不忿。

至于我,刚到非洲头几个礼拜,心里就涌现出一种深挚的感情:我想拥抱每一位土著人,不分男女老幼。与这些黑皮肤的人们相遇,是我人生的美丽拓展。如果有谁天生喜爱动物,但生长在没有动物的环境,直到晚年才接触到动物;如果有谁天生属于林莽,却直到二十岁才第一次踏入森林;如果有谁生来就有音乐天赋,却在成年后才第一次听到音乐,那么,他就能体会到我的感受。接触到非洲土著人以后,我找到了生活的轨迹,每一天都在欣赏美妙的交响乐。

我父亲曾在丹麦和法国陆军服役。当年他只是一名年轻中尉的时候,他从法国杜佩的驻地给家里写信:“回到杜佩,我被擢升为大型纵队的长官。工作很辛苦,但也很让人着迷。对战争的热爱是一种强烈的冲动,你爱手下的士兵,就像爱一群少女那样热烈疯狂,但这种爱不是排他的。爱女人一次只能爱一个,对士兵的爱则包括了整个军团,多多益善。”我对土著人的感情亦是如此。

想了解土著人并不容易,他们耳朵很尖、行踪不定,一受惊就会立即躲回自己的小世界,像野生动物一样逃得无影无踪。除非你和某个土著人混得很熟,否则你从他嘴里永远得不到直截了当的答复。你问他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有多少头牛?他会马上含糊过去:“像我昨天告诉你的一样多。”这种回答会让欧洲人心生反感,但这种质问多半也让土著人很不舒服。如果非要穷追不舍地逼问下去,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说出个所以然,他们就开始极尽所能地敷衍你,用一种令人失笑的方式把你引入歧途。在这种情况下,就连小孩都有牌场老手的能耐,只要你摸不透他的底细,他根本不在乎你是不是看低了他的牌。当你强行闯入土著人的生活,他们表现得就像一群蚂蚁:当棍子捅进蚁冢,蚂蚁会千方百计抹除损伤的痕迹,迅速、沉默、不辞辛劳,仿佛在抹杀一种耻辱的遭遇。

土著人究竟怕我们什么?我们不得而知,甚至无从想象。窃以为,他们怕我们,类似于我们害怕猛然发出的巨响,而不是对痛苦和死亡的畏惧。但这种判断很难验证,因为土著人精于伪装。清晨你骑马经过自留地,偶尔会看到面前蹿出来一只鹧鸪,好像伤了翅膀,很怕被狗撵上。其实它根本没受伤,更不怕狗——它随时可以在狗鼻子前面一飞冲天,它装出这副模样只是为了把我们的注意力从附近那窝幼崽的身上引开。土著人的惊恐没准儿也是一种伪装,就像鹧鸪一样,恐惧的背后另有原因,而那种原因我们永远猜不透。也可能到头来我们发现,他们的种种表现只是古怪的玩笑,这些看似羞赧的人对我们何曾有过半分惧意。白人总觉得生活中危机四伏,土著人却鲜有这种感觉。在游猎途中或农场上,我们偶尔会碰到千钧一发的时刻,我和身边的土著人目光交错,发觉彼此之间相隔万里——我满怀忧惧,他们却觉得我莫名其妙。这触动了我的思绪,也许土著人的生命与自然环境浑然一体,这一点是我们永远望尘莫及的。所以土著人就像深海的鱼儿,怎么也理解不了我们对溺水的恐惧。他们面临险境如此自信,如鱼得水,是因为他们还保留着祖先传下来的那部分智慧,而我们早已丢失。全世界唯有非洲大陆可以教会你这一点:上帝与魔鬼一体两面,为同一永恒之尊严,非两不受造者,为一不受造者;而土著人明白,二者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野外游猎和农场生涯让我逐渐和土著人熟络起来,变成了好朋友。但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接受一个事实:我永远猜不透他们,但他们却把我看得一清二楚。有时连我自己还拿不定主意,但他们早已看穿了我的决定。有一段时间,我在吉尔-吉尔山上拥有过一座小农场,我在那边住帐篷,经常需要乘火车往返恩贡。有时吉尔-吉尔突然下起雨来,于是我就临时决定返回。我在离农场十英里之外的吉库尤车站下车,却发现已经有个仆人牵着骡子在那儿恭候了。我问仆人:“你们怎么知道我要回来?”他们马上变得眼神飘忽、手足无措起来,有点像受了惊,又有点像不耐烦。如果聋子非要我们解释何谓交响乐,想必我们也会有这种反应。

等土著人觉得我们急遽的动作和突然的声响没有恶意,他们就会敞开心扉,而且远比欧洲人之间的交流更为坦诚。他们是不可信赖的,但给人的感觉十分恳切。好名声,也就是威望,在土著世界里非常重要。某个时刻,土著人似乎会对你形成某种一致的评价,从此再也不会有人提出异议。

农场生涯有时也很寂寞。阒静的夜里,时针嘀嗒作响,你会觉得自己的生命也随着时光寸寸流逝,只想有个白人朋友在身边相伴交谈。即便如此,我却觉得自己的生命与土著人沉默而黯然的生命遥相呼应,像两架飞机并肩翱翔,彼此回响。

土著人就是非洲大地的肉体赋形。耸立在东非大裂谷之上的隆戈诺特死火山,河流两岸枝繁叶茂的合欢树,草原上漫步的大象和长颈鹿,都不如这些无垠山野中的小小身影更能代表真实的非洲。非洲的一切都是相同概念的多种表达、同一个主题的不同变奏。它不是异质原子的简单堆砌,而是同类原子汇聚成了各自不同的形状,就像橡树的叶子、橡树的果实和橡木制成的器物。白人穿着长靴奔走不休的身影与这片风景并不协调,而土著人与非洲大陆灵肉合一,他们身形瘦削、皮肤和眼睛一样黝黑,徒步行走的时候总是排成一列,连土著人的交通要道都是一道道窄径。他们在土中耕耘,在草上放牧,他们举行盛大的舞会,给你讲古老的神话。无论他们干什么,都代表着非洲,是非洲在漫游和起舞,是非洲给你带来了欢乐。在非洲高地上,你每每想起那些诗句:

我发现,土著人

永远高贵,

而移民乏味无趣。

殖民地一直在发展变化,我在非洲生活的时候,已经窥见了它的不少改变。我想尽量忠实地记录下自己的这段农场生涯,记录下这片风景和山野林泽中的居民,也许日后终究会有一些历史价值。

土著小男孩

卡曼提是个吉库尤小男孩,我农场佃农的儿子。我很熟悉佃农的子女,因为他们都在农场里为我做事,也经常来我家房子周围的草地上放羊,觉得随时都有好玩儿的事发生。但卡曼提应该已经在农场里待了好几年,我一直没见过他。我猜他之前一定像个患病的小兽一样躲了起来。

我第一次碰见他是在骑马横穿农场草地的途中。当时他在给族人放羊。他是你见过最可怜的小东西:头很大,身子瘦得怕人,肘弯和膝盖骨像树节一样支棱着,腿上全是溃烂的伤口,从大腿到脚跟淌着脓血。辽阔的草原衬得他格外矮小,让你从心底感到深深的震撼:这么多痛苦竟然能浓缩在这么一个小不点身上。我勒马和他说话,但他不回答,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他的脸扁平瘦削、面色憔悴,但神态无比坚忍。他的双眼毫无光彩,死人一样暗淡,好像没几个星期活头了。你似乎已经看见秃鹫——那与死亡相伴的大鸟,正在苍白灼热的天空盘旋。我告诉他第二天一早来我家找我,我试试给他治腿。

每天早上九点到十点,我一般都在给农场的人们看病。名声传得很玄的江湖游医都不乏拥趸,我也一样。每天一到这个点,屋外就有病人候诊,少则三两个,多则十一二个。

吉库尤人安于命运的不测,所以习惯了迎接意外,这一点和白人很不相同。白人为保全自己不遗余力,尽量避免命运降下的横祸;而黑人一辈子都逃不出命运的掌心,也就坦然接受了。在某种意义上,命运之于黑人,是家园,是茅屋里熟悉的阴暗,是树根上的霉和藓。土著人对生命中的一切祸福安之若素。他在主人、医生或者上帝身上首先寻求的能力就是想象力。正是因为有这种渴求,非洲人和阿拉伯人才认为哈里发哈伦·拉希德是君主中不二的典范,因为没人猜得到他下一刻会冒出什么奇思妙想,也猜不透他的行踪。非洲人说起上帝的口吻和《一千零一夜》或《约伯记》的最后一章一模一样,只有那种浩瀚无涯的想象力才能让非洲人由衷叹服。

而我在农场行医的名望也是拜这种特质所赐。我第一次到非洲是乘船而来,同船有一位很有名的德国科学家,那次是他第二十三次出国寻找昏睡病的疗法,随船带了一百多只小白鼠和豚鼠。他告诉我,给土著病人治病很不容易,不是因为他们胆子小——恰恰相反,土著人面临病痛或者大手术通常毫无惧色,却对规律性的诊疗和反复换药非常厌恶。这位伟大的德国医师对此百思不解。但等我真正了解土著人之后,我发现这个特点反而让我特别欣赏。他们那种对危险纯粹的热爱,诚可谓真正的勇气——那是子民对命运安排的悦纳,是尘世生灵对天堂谶语的应答。有时我甚至觉得他们最害怕的就是我们的迂腐,如果落在书呆子手里,他们就会抑郁而终。

病人三五成群,蹲在我屋外的石阶上候诊。瘦骨嶙峋的老人咳起来撕心裂肺、眼泪汪汪;身形细长结实、口舌灵便的小伙子厮打得眼圈乌青、嘴角带伤;还有抱着孩子来看病的母亲,小孩发着高烧,像一朵枯萎的小花悬在母亲的颈间。我经常要治疗严重的烧伤,因为吉库尤人在茅屋里烧火,夜里就睡在火堆近旁,烧着的木条或者滚烫的木炭一旦坍落,多半就会灼伤皮肤。有时烧伤膏用光了,我就试着改用蜂蜜,结果疗效竟然很不错。石阶上的气氛活跃而悸动,很像欧洲的赌场,但在我踏出门口的那一刹那,叽叽喳喳的低语就会戛然而止,但寂静中蕴含着无尽可能,这是万众瞩目的时刻。不过,土著人倒总是由着我选择先治哪个病人。

其实我只上过几节急救课,对医学知识所知甚少,但阴差阳错居然治好了几个人,从此行医的名望便传开了。虽然后来也犯了几次致命的大错,但丝毫无损于这种威望。

假如我能保证自己药到病除,谁知道求诊的人会不会减少?那时我肯定有了很高的声誉——俨然一位来自沃莱亚的杏林妙手,但这些土著人还会觉得上帝与我同在吗?他们对上帝的了解来自旷日持久的大旱、夜里游荡在草原上的雄狮;来自小孩独自在家时出没在屋舍附近的猎豹;也来自不知从何而起、经过之处寸草不留的飞蝗。不过,有时蝗群飞过玉米田却没有停留;有时春雨早而丰沛,田块和草原上繁花摇曳、庄稼茁壮——他们也从这些难以置信的狂喜时刻中了解了上帝。所以,一名来自沃莱亚的医生医术再怎么高超,也不能与生命中真正伟大的事物相提并论。

第一次遇见卡曼提的翌日清晨,我惊喜地发现他出现在了我的屋外。他依然带着濒死的面色,笔直地杵在那儿,离三四个病人稍微远一点儿,似乎他终究对人世还有一丝留恋,决心孤注一掷试试看。

在治疗过程中,我发现卡曼提是个模范病人,让他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从不出错。我让他每隔两三天来换一次药,他也能准时上门,农场的土著罕有人能做到这一点。而且治伤那么痛苦,他居然一声不吭地挺了过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坚毅的病人。我原本打算把他树立成一个榜样,宣传给其他病人,但我没这么做,因为这孩子身上还存在着一些特质,让我十分不安。

我极少遇见这样的野物,这样彻底与世隔绝的人。他对生活秉持着一种致命的消沉,对周围的一切生命闭紧心门。我可以从他嘴里撬出答案,但他从来不肯主动开口,也不抬眼看我。卡曼提不会同情别人,听到别的孩子清洗包扎伤口的哭闹,他从来不正眼观看,反而报以低低的嗤笑,笑声里有一种轻蔑,因为他尝过更大的痛苦。他不愿与这个世界再有任何接触,因为他尝过那种滋味,实在太过残酷。面对痛苦,他的灵魂迸发出一种刚毅,仿佛久经沙场的战士。没有什么灾祸能令他惊慌失措,他的个人经历以及处事方式早让他准备好迎接一切艰难苦厄。

这一切汇聚成了一种恢宏的气度,令人想到普罗米修斯的信仰宣言:“痛苦是我的本分,狠毒是你们的天性;来折磨我吧,我不在乎!”“啊!尽你的狠心去做吧,你本来就是无所不能的!”但这种气度表现在如此瘦小的身躯上,就令人格外心疼。我想,如果上帝见到这样一个小孩拥有如此恢宏的心态,他又会作何感想?

现在我还能清晰地记起他第一次正视我的双眼,主动跟我说话的样子。那时我们认识的时间不短了,我放弃了最初的疗法,打算另辟蹊径,试试医书上的热敷法。但我急于求成,把药膏烤得太烫了。我把它贴到卡曼提腿上,隔着敷料拍打,这时卡曼提向我投来深深的一瞥,说道:“姆萨布。”土著人用这个印地语词汇称呼白人女性,但发音和含义都略有改动,把它变成了一个非洲词汇。它在卡曼提口中既是呼救,也是警告,仿佛一位诤友在规劝你别做傻事。后来我一想起这一幕,心中就满怀希望。我太想治好他的病,反而没控制好药膏的温度,真对不住他。但我也十分欣慰,因为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与这个野物一般的男孩心灵相通的第一道曙光。这个坚强的受难者,从不奢望未来可以免于痛苦,但他万万没想到这痛苦竟然来自我。

可惜我给卡曼提治疗的效果并不乐观。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反反复复清洗和包扎他腿上的创口,但终究力有不逮,确实偶尔能治好几处溃疡,但很快又会有新创口爆发。最后,我决定带他去苏格兰长老会的医院看病。

这个决定一度让卡曼提以为自己命不久矣,它蕴含了太多吉凶未卜的可能,足以让卡曼提心生波澜——他不想去。虽然他的个人经历和处事方式决定了他几乎不会抗拒任何事物,但当我驱车带他来到教会,领他踏入医院大楼的长廊,他身处全然陌生和神秘的环境之中,不禁浑身发抖。

苏格兰长老会的教堂在我家西北方十二英里开外,比农场的海拔高五百英尺;法国天主教堂在农场以东十英里之外的平原上,比农场低五百英尺。我本身对这两个教会并不亲近,但和两方的私交都不错,为双方彼此对立的状态感到遗憾。

法国神父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和法拉经常会在周日的早晨一起骑马到教堂里听神父做弥撒,一方面是为了检验自己的法语,一方面也是因为从农场到教堂的这段路实在令人心旷神怡。这段路很长,要穿过林业部以前的金合欢种植园。清晨时分,金合欢树散发出浓郁的松木芬芳,让人精神一振。

不管走到哪儿,罗马天主教会都能把自己独特的气质带到当地,这一点实在令人大为叹服。这座教堂由法国神父亲手规划,在当地土著信众的帮助下一砖一瓦搭建而成,所以很有自矜的理由。这里有殖民地历史最悠久的咖啡种植园,多年来经营有方,一切井井有条。灰色的大教堂就坐落在咖啡园正中央,设计非常精致,顶上有一个钟楼,下面是宽敞的院落,教堂周围有精美的阳台和石阶。庭院两边分别是穹顶高悬的餐厅和女修道院,下游的河畔矗立着学校和咖啡加工厂。教堂的主路前方还有一座灰色的石拱桥,策马登桥四望,石拱桥在周围景致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匀整美丽,俨然瑞士南部或意大利北部的乡间风景。

做完了弥撒,友善的神父会等在教堂门口,邀我到庭院对面宽敞凉爽的餐厅里小酌一杯。我们在那里谈天说地。你能从神父口中听到殖民地各处的新闻,连最偏远的角落也不例外。他们也会借着热烈欢快的氛围从你嘴里套出你知道的一切消息,法国神父都蓄着浓密的长胡子,简直像一群毛茸茸的棕色蜜蜂缠着一朵花采蜜。不过,虽然他们钟情于殖民地的生活,但骨子里还是背井离乡的法国人,只是因为甘愿服从一种神秘的高级存在的驱策,才漂洋过海来到这里。如果没有这种未知的权威,他们根本不会出现在这儿,不会有这栋灰石建造的教堂,不会有钟楼、拱顶和学校,不管是整洁的咖啡种植园还是整个传教团都将不复存在。只要遣调回国的一纸文书抵达,他们就会立刻把殖民地的事务抛到脑后,一溜烟跑回巴黎。

我在教堂和餐厅里盘桓的时候,法拉一直牵着两匹小马在外面等候。返回农场的途中,他常常注意到我情绪高涨。法拉是个虔诚的穆斯林,滴酒不沾,但他很尊重我的信仰,知道饮酒也像做弥撒一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仪式。

法国神父有时也会骑着摩托车来农场吃午餐,席间会给我讲拉封丹的《寓言》,还会为我如何打理咖啡园出谋划策。

但我和苏格兰教会的人就没这么熟了。那里的视野非常开阔,登高远望,吉库尤居留地的风景尽收眼底。但教会的人却有种眼光昏聩的感觉。苏格兰天主教堂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土著人都穿上欧式服装,但我觉得这番努力不管怎么看都毫无意义。不过他们麾下有一间挺不错的医院,我在非洲那段时间,医院的负责人是一位仁心妙手的精神科医生,名叫亚瑟,他和手下的医护人员救了农场很多人的性命。

卡曼提在教会医院住了三个月,这期间我们只见过一面。当时我正骑马前往吉库尤火车站,中途有一段路要绕经医院的操场,我就在那儿看到了卡曼提。他独自站在一边,离最近的病友也有几步远。那时他的腿伤已经好多了,甚至可以跑上几步。他一看见我,就往围栏边上凑过来,像小马驹一样,一言不发地追着我小步奔跑起来,目光一直追随着我胯下那匹小马。在操场拐角处,他不得不停下步子,而我一边继续前行,一边回头张望。只见他仍然笔直地站在那里,高昂着头,凝视着我的背影,像一只小马驹目送我骑马离开。我朝他挥了几次手,第一次他完全没回应,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抬起了一只手,像抽水机的摇柄一样笔直地竖在空中。不过他只举了这么一次。

复活节那个星期日的早上,卡曼提回到我家,递给我一封信。信里说卡曼提的腿已经大好了,医生认为他已痊愈。卡曼提肯定知道信的内容,因为我读信的时候他一直目不转睛地欣赏着我的表情。但他不想和我讨论,因为他心里在筹划一件更重大的事。往常卡曼提的表情总是内敛庄重的,但这一次,他几乎抑制不住自己兴高采烈的神色。

每个土著人都是天生的戏剧大师。卡曼提故意把旧绷带绑回去,一直包到膝盖以上,就是为了给我一个惊喜。他显然也意识到这一刻意义非凡——不是因为他有幸摆脱了病痛的折磨,而是因为他无私地意识到自己的痊愈将令我心生欢喜。他也许还记得我因为疗法无效而大感焦躁的模样,所以他也明白医院的疗效多么神奇。他慢慢地解开绷带,从膝盖一直褪到足跟,露出肌肤光洁的双腿,伤疤尽去,只余寥寥几点细小的灰疤。

卡曼提带着一贯的庄重神情,不动声色地尽情享受着我的惊讶和喜悦,然后又给我送上一份惊喜——宣布自己已经成为基督徒:“我和您一样了。”他又问我能不能给他一个卢比,因为耶稣基督就是在今天复活升天的。

他离开我家,去拜访他的族人,她的母亲寡居在农场一处偏远的所在。后来她告诉我,卡曼提那天一反常态,把他对医院里形形色色的怪人和各种治疗方法的印象,统统给母亲讲了一遍。然后,他转身离开母亲的茅屋,径直回到我家,似乎他理所应当地觉得自己今后就属于这里了。从那天开始,到我离开肯尼亚为止,他一直留在我身边当仆人,大约有十二年。

我第一次见到卡曼提,觉得他顶多六岁,但他弟弟反倒是八岁小孩的模样。兄弟两人都承认卡曼提年纪更大一点,所以我猜可能是多年的病痛延缓了他的发育,估计他当时已经九岁。现在他个子更高了,给人的感觉仍然是个小侏儒,但你也说不出来他哪里畸形。他的两腮随着年纪增长而渐渐圆润起来,行走坐卧也变得自如轻快。我倒不觉得他难看,或许因为我端详他的时候总带着造物者的眼光。卡曼提两条腿细得像麻秆儿,形象永远令人讶异,一半像小丑,一半像邪灵,稍微修饰修饰就能放到巴黎圣母院的檐头蹲着朝下看了。但他心中也藏着明亮、热烈的一面,像画里色彩最炽烈的斑点,所以他为我家带来了一抹亮色。他的想法从来异于常人,如果有白人也流露出同样的想法,你肯定会觉得他特别古怪。

卡曼提心思细腻,也许是多年的苦厄让他养成了反思的习惯,凡事都要得出自己的结论。他一直独来独往,与世隔绝,即使和别人做一样的事,他做事的方式也大异其趣。

我为农场的人办了一所夜校,请了一位土著教师,其他的老师都是从教会那里聘请的。后来我从罗马天主教、英格兰圣公会和苏格兰长老会这三个教会都请过老师。肯尼亚土著人接受的教育仅限于宗教知识,迄今为止,除了《圣经》和祈祷书之外,我没听说有别的书籍被翻译成了斯瓦希里语。当年我一直想把《伊索寓言》译成非洲本地话,觉得能让土著人受益,但始终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这个计划。不过,学校仍然是我在农场最喜欢的一角,是我们精神生活的核心。所谓的校舍只不过是一栋狭长的旧仓库,里面堆着不少波纹铁皮,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这里度过很多欢畅的夜晚。

卡曼提也会和我一起去学校,但他不会跟别的孩子一起坐到课桌后面,而是站开一些,似乎有意不听,又像是嘲笑那些单纯无知的孩子居然愿意坐下来认真听讲。但我见过他躲在厨房没人的角落里,凭着记忆默写在黑板上看到的字母和数字。他写得很慢,一笔一画很滑稽。我觉得即使他想让自己合群,也未必有这个能力。他年纪尚小的时候,生命中就有一部分被扭曲和封闭起来了。对他而言,正常的一切反而是不正常的。他自己也意识到了性情中的乖僻,但他的灵魂里有一种真正的侏儒式的傲慢:要是我和世界格格不入,那一定是这个世界出了毛病。

卡曼提在金钱方面很精明;他不太花钱,还与其他吉库尤人做了好几单精明的山羊交易。他很早就结了婚,而结婚在吉库尤人的世界里可是所耗不菲的事。他对我阐释过金钱无用论的哲学,讲得头头是道,不乏独到的见解。他和生活保持着一种非常独特的关系:他游刃有余地掌控着生活,但又对它不屑一顾。

卡曼提天生不知赞赏为何物。他或许会夸奖动物的智慧,但从我认识他以来,只听过他夸奖过一个人,那是一个后几年才来到农场的索马里少女。卡曼提有种嗤笑的习惯,随时随地都可能冒出来,但主要还是冲着那些自命不凡、夸夸其谈的人。每个土著人心底都藏着一股幸灾乐祸的恶意,这种习惯在欧洲人看来既伤人又讨厌,而卡曼提把它发展到了极致,变成了一种独特的自嘲:他会以自己的失望和灾祸来找乐子,就像嘲笑别人的不幸一样肆无忌惮。

土著老妇也有这种心态。她们承受过无数煎熬磨难,早已和命运水乳交融,仿佛成了命运女神的姊妹,能够随时随地附和她的嘲笑。以前我经常让仆人在星期日早上给农场的老妇分发鼻烟(土著人管它叫“淡巴菰”),那时我一般还没起床。所以每到周日,屋外就会围上一圈奇形怪状的客人,好像鸡圈里面的一大群骨瘦毛秃的老母鸡。我卧室的窗户是敞着的,叽里咕噜的低语(土著人很少大声说话)就从外面飘进来。一个星期日的清早,吉库尤人活泼的低语突然变成了一阵轻笑,继而升级成了一阵狂笑,外面似乎发生了什么特别有意思的事。我把法拉叫进来问他,他很不情愿地承认自己忘了买烟草。所以,那天一大早,这群老太婆走了很长的路,然后——按她们自己的话说:啥也没得着!后来这件事在吉库尤老妇之间传为笑谈,有时我在玉米地里遇上一个老太婆,她会在我面前站定,伸出一根骨节变形的手指指着我,又老又黑的脸上渐渐露出笑容,好像有根看不见的丝弦牵起了脸上的细褶。她问我还记不记得那个星期天的事儿,她和老姐妹相约来拿鼻烟,走了一早上才走到我家,结果我忘了买鼻烟,半根烟草都没见着——哈哈!姆萨布!

白人经常指责吉库尤人不懂感恩,但卡曼提绝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他甚至亲口说过欠我的情。我们相识之后,他有好几次不辞辛苦去做一些我没吩咐他做的事,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说:没有您,我恐怕早就死了。他也以别的方式表达过感激,对我一直很友善,尽心竭力地帮我做事,更贴切的说法大概是“他很包容我”。也许是因为他心里一直记得我们有同样的信仰。这个世界充满了傻瓜,而我觉得在他眼里,我可以算是最大的傻瓜。从他到我家干活,把他的命运和我的命运紧紧捆缚在一起的那天起,我一直感到他聪慧机警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不偏不倚地品评着我的整个人生:起初他大概觉得我给他治腿的种种努力很可笑,但他却向我展示出绝大的耐心与理解,并千方百计地开示我的无知。有几次,我发现他为了更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事先会反复思量很久,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与我方便,好让我更容易地理解他的意思。

卡曼提刚到我家时负责喂狗,后来在我治病的时候给我打下手。我发现他的手掌虽然不好看,但非常灵巧,于是把他送去厨房,跟我的老厨师艾萨学烹饪。后来艾萨被人谋杀了,卡曼提就接替他成了我的厨师。只要他在我身边,就由他为我做饭。

土著人通常对动物没什么感情,但卡曼提在这一点上也与众不同。他养狗很有一套,简直和狗混成了同类。他会跑过来告诉我狗有什么期盼、有什么牵挂,平时究竟在想些什么。非洲跳蚤肆虐,但他居然能让我家的狗不生跳蚤。高原上有一种嗜血的大蚂蚁,土著人称之为“狩猎蚁”,喜欢成群结队前行,把挡在前面的一切生物吃干抹净。有好几次,我和卡曼提在深夜里被狗吠惊醒,我们借着防风灯的光,从狗身上把这种蚂蚁一只只扯下来。

虽然卡曼提对周遭的一切兴味索然,但他在教会医院养病时一定仔细观察了很多。因为他给我当医疗助手的时候很周到,也很有创见。就算后来他离开了这个岗位,偶尔还是会从厨房跑出来帮我治疗病患,而且总能提出非常中肯的建议。

他在厨房里的表现又是另一重境界,简直无可名状。仿佛造化之手直接从天才的序列里切下了一片,放入他的体内。当你遇上了天才,才能明白这种感觉多么玄妙。在厨房里,在烹饪的世界中,卡曼提拥有一切天才的特质,也深陷天才的宿命——无力驾驭自己的天资。如果卡曼提生在欧洲,有良师调教,他很可能成为一个古怪的名厨,在历史上留下鼎鼎大名。不过他已经在化外的非洲留下了一些名声。他对待厨艺的态度正是大师该有的态度。

我自己也对烹饪很感兴趣。我来非洲之后第一次返回欧洲,就在一家高级餐厅跟一位法国大厨学烹饪。我觉得要是能在非洲自己动手做美食,一定很有意思。当时我真是满腔热情,主厨皮罗切特先生甚至邀我和他一起经营餐厅。现在,身边有了卡曼提这样一个类似的灵魂相伴,烹饪的热情就再度攫住了我。与卡曼提的合作让我对烹饪产生了全新的理解。没有什么比一个野蛮人对欧洲的烹饪艺术怀有天然直觉更玄妙难测的事了,甚至让我对欧洲文明的看法都发生了改变:到头来人类的文明也许的确出于上帝的创造,是一种预定之物。我像一个重拾信仰的人,从颅相学家手底下看到了人脑中负责神学论辩的结构——如果能证明这种结构的确存在,那么神学自然也就存在,最终必然得出一个结论:上帝也存在。

卡曼提对一切烹饪事务无师自通。各种繁复艰深的招数到了这孩子黝黑蜷曲的手中,就像戏耍一般轻松,这双手自己就懂得如何做蛋卷,烙馅饼,调配各种调料和蛋黄酱。他有一种把东西变得轻盈的天赋,就像传说中的婴儿耶稣可以吩咐黏土捏的小鸟展翅飞翔。他讨厌繁复的工具,好像对七零八碎的构造不太耐烦,把我给他的打蛋机弃之不用,任其生锈,却把我修整草坪的锄草刀拿来打蛋白,打出来的蛋白居然轻盈如云。他有一双厨师的慧眼,可以从鸡圈里挑出最肥的一只鸡;他神情严肃地掂量一下鸡蛋的分量,就知道它是什么时候产下来的。他也会想办法改良膳食。卡曼提有个朋友住得很远,在一名医生手下干活,也不知卡曼提怎么联系上了他,弄来了一些优质的莴苣种,正是我苦寻多年而未得的那一种。

卡曼提记食谱记得特别牢。他看不懂斯瓦希里语,也不会说英语,烹饪书对他来说没有用处,但他肯定自有一套我弄不懂的分类法门,把别人教给他的所有菜肴都存储在他那颗不怎么好看的小脑袋里边。他会用看到菜肴当天发生的事件给菜肴重新命名,比如他曾经提过一道酱汁,叫“闪电劈树的酱汁”,还有一道叫“灰马死了的酱汁”。但他从来不会把菜肴弄混。唯有一件事,怎么教他也记不住,那就是全餐的上菜顺序。但凡有客人来用餐,我必须先给他画一遍上菜的顺序,就像一张图片菜单:先上汤盘,再上鱼,再上一道鹧鸪或者蓟菜。我不觉得卡曼提的这个缺陷是因为他记性不好,而是他在心里认为凡事都有个度,他不屑于为这种琐事浪费时间。

与魔鬼共事是很令人感动的。这厨房在名义上是我的,但我们合作得越久,我越觉得,何止是厨房——我们合作领域里的一切都慢慢转到了卡曼提手中,因为他可以透彻完美地理解我的期待,经常没等我吩咐,就把我心里想的事情做完了。我不知道卡曼提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有人竟能在不了解真实情况下精通某种技艺,而且他对这种技艺的态度只有轻视,这多么匪夷所思!

卡曼提不知道欧式菜肴尝起来应该是什么味道,尽管他改信了基督教,与文明世界有了关联,但他内心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吉库尤人。他忠于部族传统,对其笃信不疑,因为那是他心中唯一有价值的生存方式。有时他也会尝尝自己做的食物,但马上就会换上一副狐疑的表情,好像巫婆尝了一口坩埚里的汤。他坚持只吃父辈那种粗粝的传统食物,在这一点上,他的天才也会失灵,有时他会跑过来给我奉上一份吉库尤美食——一块烤甘薯或一坨羊脂,好像一只通人性的小狗给你叼来一根骨头当作礼物。我猜卡曼提可能觉得西方人的饮食之道纯属自找麻烦,简直不可理喻,我试着引导他说出自己的看法,但他虽然喜欢直言不讳,对此事却始终三缄其口。所以我们最终只是各自怀揣着对烹饪的看法,在厨房里并肩合作。

我把卡曼提送到穆萨伽俱乐部学过一段时间的烹饪,而且每次我在内罗毕的朋友家里尝到了美味,也会让卡曼提去向厨师学这道菜。等他出师之后,我家的菜肴已经在殖民地小有名气,这让我满心欢喜。我渴望向别人分享我的厨艺,所以很乐意招待朋友一同进餐;但卡曼提不一样,他对一切赞扬都毫不在意。但对于那些经常光临农场的客人,他能记住每个人的独特口味。“我应该给伯克利·科尔勋爵做一道白葡萄酒烹鱼。他派人送来这瓶酒的意思,就是想让您拿它来做鱼。”他一脸严肃地说,仿佛在谈论一个入魔的人。为了得到权威人士的品评,我还从内罗毕请到一位忘年交来品尝美食——查尔斯·布彭先生。他是上一代的大旅行家,那群人个个都像菲利亚·福格一样见多识广。布彭先生走遍全球,品尝过各地的珍馐美味,他的人生哲学就是享受当下,不必忧心未来的祸福。五十年前出版的好些关于运动和登山的书籍都提到了布彭先生的运动家生涯,以及他征服瑞士与墨西哥险峰的事迹;还有一本专门记载著名赌约的书,叫《来得快,去得快》,书里记载了布彭先生打过的一个赌:他最后居然身披睡衣、头戴礼帽游过了泰晤士河。后来他还干过一件更浪漫的事——效仿利安德和拜伦勋爵横渡“赫勒之海”。得知他要来农场与我单独进晚餐,我简直心花怒放,因为能为自己心仪的男士亲手做一桌好菜,这里面有种说不出来的欢喜。而他也会在席间畅谈对美食与世事的看法,还会告诉我,他走遍天涯海角,从来没尝过如此美味的一餐。

威尔士王子也曾莅临农场,与我共进晚餐,席间对一道坎伯兰加仑酱赞不绝口。我多次向卡曼提转述客人对他手艺的褒奖,但唯有这一次,他露出了饶有兴趣的神色,因为土著人一向景仰国王,喜欢谈论他们的轶事。几个月之后他又心痒了,想再听一次赞扬,于是毫无来由地向我发问,就像在朗读法文读本里的对白:“苏丹之子喜欢那道‘猪酱汁’吗?是不是吃得一点也没剩?”

在厨房之外,卡曼提也对我流露出了善意,他想用自己对人生祸福的理解来助我一臂之力。

一天晚上,已经是后半夜了,卡曼提突然提着防风灯一声不吭地走进我的卧室,仿佛在为我守夜。那时候他一定刚到我家没多久,因为我记得他当时很矮;他站在我床头处,竖着两只大耳朵,像一只不小心闯到屋子里的黑蝙蝠,手里那盏灯又让他看起来像一小簇鬼火。他严肃地对我说:“姆萨布,您最好起来看看。”我一脸茫然地坐起身来。如果真有什么大事发生,也该是法拉进来叫我才对,于是我再次吩咐卡曼提回去睡觉。但他不为所动,坚持道:“姆萨布,您最好起来看看,我觉得上帝来了。”一听这话,我赶紧下了床,问他为什么这么想。他严肃地把我领到餐厅,餐厅西侧只有一个既是门也是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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