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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8 17: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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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恒,王刘纯

出版社:大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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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史学第十九辑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文化与社会

新史学第十九辑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文化与社会试读:

专题研究

有一个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吗?

[意]费德里科·沙博(Federico Chabod))

译者按:近代国家是在15、16世纪,即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形成的。在下面的谈话中,已故(罗马大学)的沙博(F. Chabod)教授清楚地表明,将完全成熟的近代国家的所有特征赋予其早期历史阶段是多么鲁莽。

在这里,我只提出一些观点,我认为从它们开始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主题最合适不过了。

首先,就国家政治而言,我们所说的“文艺复兴”是指什么?在我看来最根本的必须明确年代,这样才能从一开始就明确界定问题。就大多数欧洲国家(法国、英国,特别是西班牙)而言,我们显然将涉及16世纪,除了偶尔回顾路易十一统治时期。对于德意志诸邦国也是如此,虽然把它们说成是宗教改革国家比说成是文艺复兴国家更好。但是这种分期并不适合意大利诸邦国。在意大利,我们必须至少追溯至15世纪,甚至更早。在另一端,即16世纪后半期,意大利与其他国家相比早已进入“反宗教改革”国家或巴洛克国家的时代。后者无疑与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密切联系在一起,但它也展示出了某些新特征,具有不同重要性的新形势和新概念也出现了,并一直延续至17世纪。

了解了这些,我们就可以问是否有理由说“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Renaissance State),即一种具有许多(尽管数量有限)鲜明特征的国家。关于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布克哈特(Jacob Burckhardt)曾制造了一个著名的短语:“作为艺术品的国家”,意即由一个君主或暴君冷静、清晰、顽固的意志创造出来。他就像艺术家一样,先勾画出一幅草图,然后精确的计算是取得成功必须使用的手段。这是一个非常文雅的程式,曾风靡一时,尤其是在研究文艺复兴时期文化的历史学家当中。但它是非常肤浅的,没有人想再用它,甚至将它用于15、16世纪的意大利领主国(signories)和君主国(principalities)。

尽管存在时间分期上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我们能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不仅在意大利,而且在整个欧洲——中发现共同的特征,发现某些重要的共同因素吗?或者,我们是否应放弃这样的寻找,而只去考察15、16世纪各式各样的国家?我们对“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的寻找,本质上很可能只是一种渴望,即再次发现所谓文艺复兴(亦即16世纪)的“近代性(或现代性)”的渴望。我希望大家警惕这样一个先入为主的观点,警惕采取这样一种预先设定的立场。

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想去揭示16世纪的近代性(或任何世纪的近代性,这个评论普遍适用),我们会——即便无意如此——曲解文本(coaxing the texts),会将18、19、20世纪的音调强加于16世纪的思想、制度和习惯上,尤其就思想和情感而言,我们可能会有走调的风险。

因此,我希望我们能努力用文艺复兴时代人们的精神,用他们的偏好看待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除了一点:一旦我们完成了分析,我们要在这种国家,在这一时期的政治生活中选出可称之为“近代或现代”(modern)的东西。但这必须是最后的发现,而不是一个预先设定的概念。

因此,我不会对民族性或爱国主义的观念着墨过多,因为我不认为它们是文艺复兴时期国家的典型特征——在我看来,亨利·豪塞(Henry Hauser)的解释过于强调这些因素了。首先,因为它们并不是一个普遍特征。事实上,就15世纪乃至16世纪的意大利诸邦国而言,除佛罗伦萨和威尼斯之外,要说爱国主义是很勉强的。自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科鲁乔·萨卢塔蒂(Coluccio Salutati)和莱奥纳尔多·布鲁尼(Leonardo Bruni)就在颂扬佛罗伦萨的自由。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的“文化”自豪感与其他人的“野蛮”的对峙,并不足以形成一种“政治”力量。要在斯佛尔扎家族统治下的米兰国家侦测到“爱国主义”,甚至是伦巴第爱国主义几乎是不可能的,更遑论民族爱国主义了,尽管米兰国家是当时最强大和最有效的国家之一。

甚至在佛罗伦萨和威尼斯之间,你能找到什么共同纽带吗?二者皆自称为意大利“自由”的捍卫者,并相互指控对方的“自私自利”。威尼斯也借助外国强权——法国或西班牙——以摧毁意大利其他邦国的抵抗,但希望破灭后,就与外国人决裂了。

1513年,马基雅维利在其《君主论》第26章规劝意大利人赶走野蛮的外国人,恢复意大利的自由,意大利民族精神在此得到最崇高的表达,但同一个马基雅维利在1509年阿尼亚代罗(Agnadello)战役后大失所望,因为路易十二和马克西米连一世未能将与威尼斯的战争进行到底。那完全符合佛罗伦萨政策的反威尼斯风格,但肯定没有任何“民族的”东西。

只是在经历了一系列灾难,尤其是1525年帕维亚(Pavia)战役后,你才看到具有政治导向的意大利民族情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这种情感不仅激励了马基雅维利,亦激励了圭恰尔迪尼,后者在其《意大利史》中对这种情感的发展做了出色的勾画。此外,人们所渴望的并不是把野蛮人从意大利各地彻底赶走,并驱逐到阿尔卑斯山的另一边(或赶到海的另一边,因为如今是西班牙人威胁着“意大利的自由”),而只是不让任何一个外国统治者变成全意大利的唯一主人,变成“君主”。

此后,在16、17世纪,可以肯定有大量有关意大利“自由”的著作、小册子和讨论。1579年,威尼斯人保罗·帕鲁塔(Paolo Paruta)在其《论政治生活的完善》(Della perfezione della vita politica)中赞扬“这一神圣和可敬的名字——祖国”,认为在人类一切美好事物中,没有任何东西能比“祖国”更珍贵。

但是,这些爱国主义情绪的表达在政治,亦即国家生活中的作用微乎其微。威尼斯有自己的政策,威尼斯国家只考虑自己,威尼斯的爱国主义并不是意大利的爱国主义。你只需想想保罗·萨尔皮(Paolo Sarpi)在1606年后的态度和他的政治构想,就会对此深信不疑了。

在我看来,对于日耳曼诸邦国,我们也可以做出一些非常类似的观察。你只需翻阅一下查理五世的通信,读一读他对日耳曼君主们的呼吁就足矣,他督促他们拒绝法国人提出的联盟建议,其中谈及 “共同祖国”(des gemainen Vatterlanndts),谈及“德意志民族”(teutscher nation)的“自由”,而法国国王同样借助于“日耳曼人的自由”(libertés germaniques)。被呼吁的人把这视为一个政治玩笑。

毫无疑问,也是人文主义者颂扬德国的“光荣”(den Ruhm Deutschland),如魏姆夫林(Wimpfeling)。路德及其宗教改革,德语成为《圣经》语言,由胡腾(Hutten)掀起的反罗马论战:这些事情无疑产生了特别深刻的影响。但是这种民族情感(常常变成一种极端的民族主义)的发展,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日耳曼“国家”,在多大程度上塑造了日耳曼的政治生活呢?

西方的三个强国法国、西班牙和英国的情况则完全不同。然而,在我看来,对人文主义者和作家中出现的民族精神紧抓不放,并把它读入“国家”的生活,在这里也是行不通的。法国人文主义者布代(Budé)在其《法国的天才》(Le Génie de la France)中声称法国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约阿西姆·杜·贝莱(Joachim du Bellay)谈及“对我的祖国的天然眷恋”(natural affection for my country),并赞扬法国“在虔诚、宗教、正直、热心肠和所有罕见和古老的美德方面……毫无疑问早已居于优先地位”。在文化圈里发出的这些思想、这些情感,在多大程度上注入了国家的生活和政策呢?

无论如何,我们有理由怀疑爱国主义业已是政治中的一个核心力量,业已是——用孟德斯鸠的话说——政府和国家运转的“原则”。事实上,从宗教战争开始,无论何时,只要一方向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和德国的新教君主们寻求支持,而另一方求助于菲利普二世,那么宗教激情(或毋宁说宗教狂热)是远比民族爱国主义更强大的因素。不过,在圣巴托罗梅奥之夜的大屠杀后,我们正是在“政客”(politiques)中发现了明确的要将“文化的”爱国主义转变为“政治的”爱国主义的决心。而且,在法国,15世纪提供了16世纪所不能提供的东西:圣女贞德毫无疑问并不属于文艺复兴时代。

总之,在法国如同在西班牙(即西班牙的伟大“自豪感”,这不仅源自西班牙在欧洲的实力,也来自西班牙对美洲的“征服”),在我看来,国家仍旧更多依靠“忠君”(对国王的忠诚)的情感而非现代意义的爱国主义。神圣王权的观念依旧很强,足以为国家提供坚实的伦理基础,这一基础后来是由民族情感和爱国主义塑造的。“民族”(该词的用法非常宽泛)尚不具备后来的那种政治意义。

在君主政权里,是“荣誉”(honor)构成了忠诚的基础,在18世纪的孟德斯鸠那里依然如此。

边疆(frontier)在16世纪的价值不同于19世纪。“天然疆界”(natural frontier)的观念(这是一个与“政治的”民族概念,与其地理和语言边界密切相关的观念)尚未出现:只需回想一下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和亨利二世与(西班牙国王和神圣罗马皇帝)查理五世关于皮埃蒙特的争论。法国人想将其作为法国的“屏障”,而西班牙人(和一些为西班牙服务的意大利人)则想将其作为西班牙统治下的意大利抵御法国的“屏障”。或者我们再考虑一下低地国家,一些西班牙人(其中包括阿尔巴公爵)在1544年的《克雷斯皮条约》后,想摆脱它们,认为它们对西班牙没有多少价值,但大多数西班牙人希望保有它们,因为除了低地国家的财富、地理和军事重要性等,它们是“陛下的祖产和世袭地产”(patrimonio tan antiguo de V. M. y stados hereditarios),其臣民“对陛下您充满了热爱和忠诚”(que tienen amor y fifelidad)。它们是“古老的祖产”(即遥远的祖先留下的遗产),这对查理五世和格兰维拉等人是决定性的。

我们也可以提到一些英国人在法国宗教战争开始时对加莱的谋划:人们所追求的永远是传统的国家政策、国王政策,而非民族政策。

在我看来,不仅查理五世的帝国提供了一个鲜明的案例,而且菲利普二世的君主国,连同其在意大利和低地国家的属地(就地理和民族而言是分裂的,但由西班牙人统治),都更近似最后一个多民族大国,即一直延存至1918年的哈布斯堡帝国,而非接近19、20世纪的民族国家。

让我们进一步注意一个显著的事实:有许多人在“外国统治者”的行政机构、外交机构,甚至军队里效力。这并非个别现象。我们只需回顾一下不计其数的意大利人或在哈布斯堡的宫廷或在法国的宫廷里担任高级职位,有时候是极高的官职。我们在这里遇到的不是政治“民族主义”,而是某种“世界主义”的开端,这种世界主义后来仅在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帝国找到避风港。16世纪哈布斯堡家族的情况已是如此,不仅查理五世及其勃艮第人和意大利人,他麾下的梅尔库里诺斯·达·加提纳拉(Mercurinos da Gattinara)、格兰维拉斯家族(Granvellas)的成员和贡扎加家族(Gonzagas)的成员,而且菲利普二世的宫廷也是如此,他麾下有格兰维拉斯家族的成员和(意大利人)亚历山大·法尔内塞。只是有一点,当时不唯哈布斯堡家族的宫廷,看看一些意大利人在法国宫廷里辉煌的职业生涯!这一事实完全是意大利的历史使然,意大利为那一“国际”特色提供了重要的人员,不只文人和人文学者,也有行政官员、财政官员和军事工程师和士兵。(我只指那些影响一般问题的事情)

如果说有什么情感在16世纪的国家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那必然是宗教情感,而不是民族情感或爱国情感。在法国,这仅适用于内政,它的外交政策很早就摆脱了一切意识形态,但对哈布斯堡而言它似乎也适用于外交政策。政治生活当然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但并非19世纪那样的意识形态:16世纪的意识形态仍然是宗教、对基督的信仰、基督教世界(respublica christiana)。或许只有在低地国家的起义者中,宗教和民族爱国主义结合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政治现实,一种新的“国家”。因此,在我看来,要把民族情感和民族爱国主义当成文艺复兴时期国家的典型特征是不可能的。这样做是时代倒置。它们仅仅是某些国家和某些情形的特征,但绝非普遍特征。

君主的绝对权力如何?谈论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是不是等同于谈论绝对君主制的第一个阶段?

15世纪意大利的君主国和16世纪的法国、西班牙和英国的确业已是绝对君主制国家[我认为无须强调这种“绝对主义”(absolutism)不是无限的,不是“专制主义”(despotism)]。但在这里,让我们参考一下穆斯尼埃尔先生非常精辟的开场白:即在理论上,君主制长期以来都是“绝对的”。就帝国而言,只需回想一下1158年在龙卡利亚(Roncaglia)人们对尊贵和荣耀的弗雷德里克·巴巴罗萨(Fredrick Barbarossa)所说的话就足以说明问题。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您的意志——就是活法律——能创制、废除和确立法律……无论您——活法律——意欲何为,那就是法律(tua voluntas tu lex viva potes dare,solvere,condere leges...rem quocumque velis lex animata geris ius est.)。”

那么,到底是什么使16世纪的“事实”绝对主义有别于中世纪的“理论”绝对主义,后者并非或者只是非常短暂地、不连贯地、零星地体现在实践中?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看看国家的新结构性组织,也就是说看看公共官员群体,国王(或君主)的“官员”权力的强化、扩张和增加——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官僚制”,它如今已经处于公共生活,国家日常活动的中心。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外交。

在这里,一种永久和稳定的外交组织得到延续。丰富的档案让我们能够逐日追踪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游戏(意大利国家从15世纪中期开始,其他欧洲国家从16世纪开始)。档案是现代史学家最有价值的新史料,它们向我们提供了一种清晰的新事实和坚实的证据:一种服务于国家的永久性外交机构的出现。变化了的是国家关系“技巧”:在13、14世纪,协商主要是在最高统治者间进行,通过私人会晤,尤其是通过他们的代理会晤,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一个团体或一种职业”的确立。特别是外交使命总是非永久性的,今天它们可能被称为特殊使命或专门使命。直至15世纪中期,在意大利,永久性的外交机构才建立起来。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无须在这里强调。我只想让你们联想起法国国王查理八世的大使与意大利联盟的使节在1495年9月举行会谈的场面,以此对它所需要的新技巧和新态度进行生动的描绘:“在他们那边,只有该公爵(米兰公爵)发言,在我们这边,也是一人发言,但我们发言根本不像他们那样平静,有时我们会两三个人同时发言,该米兰公爵就说:‘哦,一次一个人说。’”

但这不仅仅是一个“技巧”问题。先前的进步促进了技巧改进,总是继而会导致其他进步。在这里,技术革新促进了一种外在于国家活动的进步,没有它成了不可思议的事:黎世留(Richelieu)的“无处不在的公开的或秘密的无休止谈判”,是以一个永久性外交机构的存在为先决条件的。

与这种永久性外交机构体系在欧洲并行发展的,是欧洲范围的强权平衡原则(equilibrium of the powers),即“均势原则”(balance of power)。(我们发现)在这里,这种学说也是最先在意大利,从15世纪中期以来被界定的,然后是在法国、英国等。即将延续数百年的“均衡”理论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文艺复兴理论,它先是将欧洲北方国家(17世纪),然后是俄国(18世纪)与西中欧联系起来,使其地理范围逐渐扩展。无须赘言,在这种均势原则阐明之前,欧洲诸国业已存在,事实上,在15世纪之前就存在一个国际关系,把一国与其他国家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新颖之处在于申明这一原则——这暗示,国际关系问题正获得一种新的重要性,当时人对此有充分认识。

现在让我们转向内政,转向国家的内部组织。

在这里,君主的“官员”的重要性和权力——用现代术语而言即官僚制得到发展和巩固。毫无疑问,国王的“官员”并非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发明”的,甚至总是被归咎于弗朗索瓦一世的官职买卖,很早之前已经盛行。关键的一点是,国家权力开始完全集中于两个支柱:统治者的权力和官员的等级体系。民族的各个等级、等级会议(estates General)在16世纪国家生活中起的作用是偶然性的,而非定期的。实际上,它们对政府的实际运作的影响大大缩减。相反,正是君主和“官员”常常启动这些运作。正是“官员”人数的迅速扩张、职位的提升和官员重要性的增强构成了新的现实。黎世留在谈及官职买卖时,明确提到这一点:“除非对历史一无所知,否则你会知道,即使圣路易(路易九世)也并非无偿地颁授官职。”但正是弗朗索瓦一世,“迫于时代的需要,将官职买卖变成一桩常规生意”,因而成了“这些邪恶机构的始作俑者”。

不论是弗朗索瓦一世还是路易十二世开了官职买卖的先河,可以确定的是,是“时代的需要”使官员的数量以及官职交易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并创造了这个“体系”。这不仅仅是一个技巧或金钱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它涉及某种别的东西,某种尤其具有政治性的东西,又是黎世留帮助我们发现了事情的真相。

吉斯公爵(Duke of Guise)之所以能在反对法国国王及国家的联盟中如此强大,正是因为有大量官员通过他的影响担任了王国的主要官职。黎世留说:“我从苏利公爵(Duke of Sully)那里得知,这是促使已故国王建立官职年贡金(annual impost)的最强大动机,这位伟大的君主(即国王)在意的并不是他能从年贡金中获得的收益,而是渴望革除这些弊端,尽管他承受着沉重的财政压力,但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利益(reason of state)更强大。”

王室行政管理的加强,从国王那里购买官职的人数的增加,是消除阴谋和政治派系的强有力手段,也是减少古老贵族的政治影响力,减少他们让自己的人占据行政要职的强有力手段。

因此,官职买卖尽管有严重弊端,但也有政治重要性。民政管理中的这一制度,就像军事上的雇佣兵——一种同样饱受诟病的制度,谴责它的不只是马基雅维利一人。尽管它与王室权力的好运,而且是越来越好的时运联系在一起,但由于它的存在,王权不再依赖封建贵族对军事权力的垄断。雇佣兵和购买官职的官员形成了一个体系,这个体系构成了国家的根基。

我无须强调如下著名的事实:在这一点上(也是意大利走在前列),15世纪的意大利君主国已经是一个由“君主和公务人员”组成的国家。桑托罗(Santoro)小姐最近出版的著作《斯佛尔扎领土内的官员(1450—1500)》,使我们可以非常仔细地考察一下这一新型国家,其官员有清晰界定的职能。有必要强调这样一个事实:就米兰而言,虽有许多政治变化,但官员阶层在长达两个多世纪的时间内基本没有太大变化,从这个角度说,所有政治变化都只是表面的。最重要的改革是路易十二在1499年对元老院(Senate)的改革,但这一体系原封未动。后来米兰从斯佛尔扎家族落入(法国)弗朗索瓦一世之手和西班牙人之手,但米兰的有机结构和行政管理的基础早已在斯佛尔扎家族统治时期就牢固确立。

此外,这些官员从何而来?仔细分析后我们得出了非常有趣的结论。因为在斯佛尔扎家族的各级官员中出现了一些家族成员,这些家族在三个世纪前构成了米兰自由共和国(Comune)主导的政治集团。如德·布里斯(De Burris)家族在12、13世纪的自由共和国时期出了相当数量的执政官、司法官员,甚至督政官。在14世纪,他们继续为米兰大议政会提供成员,而且早在15世纪初他们就出现在“住在公爵夫人宫廷内的贵族和官员的名录中”。到15世纪后半期,这些贵族世家(nobili viri)向斯佛尔扎家族提供了城堡内务官(castellans)和督政官(podestàs)。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朗德里诺(Landrino)家族、朗普尼亚诺(Lampugnao)家族、普斯泰尔拉(Pusterla)家族、塞塔拉(Settala)家族、马尔利亚诺(Marliano)家族、德拉·克罗切(Della Croce)家族、维梅尔卡泰(Vimercate)家族以及其他家族。(我仅举几例)

事实上,古老的“政治”贵族已经自我转变成服务于君主的高级官僚贵族。官职常常并且在很长时期内从父亲传给儿子,从叔叔传给侄子等;即使不是同一职位,同一个家族也有一种“持有官职的传统”。吸引这些古老家族并激发其野心的不仅有外交官职,所有公共管理官职都有,有时甚至非一级官职也这样。

当旧贵族失去政治权力,政治权力转入领主(后来转到公爵)之手时,城市共和国(comune)时期的旧贵族部分接管了行政管理权力。这一发展也见于佛罗伦萨,即梅迪奇君主制建立时期。为了牢固确立他们的权力,并使老一代佛罗伦萨人忘记“他们的一些愚蠢而非其矢志不渝的自由”[上述内容都出自最近出版的卢多维科·阿拉马尼(Ludovico Alamanni)的1516年11月25日的有趣备忘录],梅迪奇家族被迫把权力转向年轻人,不但把他们提升为“廷臣”(la cortegiana),使他们习惯于“宫廷的习惯”(costumi cortesani)和“宫廷的风尚”(modi della corte),并且授予他们官职——一些人在军队任职,一些人担任外交职务,还有一些人担任财政和海关职务。

在法国,正如穆斯尼埃尔先生所说,首先是资产阶级(bourgeoisie)担任官职:强大的王室官僚阶层是通过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形成的。政治上强大的古老阶层(即贵族)除担任国王的宫廷内官外,基本处于这个官僚体系之外。从而就有了一种说法:王权在资产阶级中找到了盟友。但结果是相同的:国家日益建立在一个强大和不断成长的官僚组织上。

官职的增加,甚至买卖和谋求官职,所有这些在各处都基本上是常见的。它们向我们展现了由此产生的国家生活的样貌。正如黎世留所说,这些官员致力于“让人民各尽其职”。君主权力的增长是以牺牲王国内贵族的权力为代价的,如法国或卡斯提尔,以及以牺牲那些为共和自由在意大利君主国的丧失而悲叹的人的权力为代价的。

但如果说君主的权力增长了,另一种权力也增长了,即官员“团体”的权力。由此出现了一种“团体精神”(即中国人常说的“官官相护”——译者注),虽有许多个人的或特殊性质的冲突,这种团队精神不仅把司法官员(最高级的)维系在一起,也把其他官员凝聚在一起。例如,国王不时地下旨对行政管理中滥用职权的调查,就几乎处处都遭到强烈谴责。受命进行调查的人(或一些人)常常面对一堵牢不可破的沉默之墙: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任何不当行为),一个人的同事都是非常正确的。不用说,这种“团队精神”因父子、叔侄的同时在场,因官员中的“联盟和亲属关系”而得到强化。例如,阿尔巴公爵在1556年写给菲利普二世的报告中谴责米兰的滥用职权行为。他只是重复了胡安·曼里克·德·拉拉(Don Juan Manrique de Lara)在1552年已说过的话以及一切调查定期揭示的实情。

官员也日益意识到自我,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意识到其“官职”。他有一种“职业”思维,在我看来,这种思维对于近代国家的形成至关重要。它是一种依据“国家”而不仅仅根据君主这个人进行思考的思维:这即是说,国家比不断变化的统治者更崇高和持久。

我们可以指出,在这里,“国家”一词本身直至18世纪才获得了它的现代含义。到16世纪中期,“国家理由”(reason of state)的原则首次被提及(当然是焦瓦尼·德拉·卡萨先生在1547年提出的)。在马基雅维利本人那里,我们发现“国家”(stato)、“统治”(dominio)等混在一起。这个术语的含义并不总是相同的,首先它不是我们理解的含义。他的术语尚不是我们所熟悉的那个术语(这种情况也适用于“民族”或“省份”)。但如果我们参考16世纪末的作家,就会发现对“国家理由”的定义:“它教导创建、维护和扩大一个国家的正当手段(Giovanni Botero)。”黎世留也谈道国家、国家的利益、国家理由。

这种新的国家观,围绕“国家理由”和马基雅维利主义(它并没打算处理善恶问题)的争论——梅内克(Meinecke)用大师手笔追溯了这些争论的历史——所有这些确实也是文艺复兴时期国家的特征。

但是,让我们回到“官员”上面。他们对于国家和对于自己早已非常明确的功能,都有自己的观念。有一个例子:1544年5月末,在切雷索莱·达尔巴(Ceresole d’Alba)的溃败后,当时资金非常困难,米兰总督德尔·瓦斯托侯爵(Marquis del Vasto)阿尔丰索·达罗斯(Alfonso d’Avalos)以查理五世的名义,号召米兰的官员将他们的收入或部分收入交给财政署,以弥补资金的不足。这是西班牙或其他国家的总督的惯常措施:迫于形势,他们甚至会典当他们妻子的皮衣给热那亚或米兰的银行家换取金钱,用这笔钱雇佣步兵或一支西班牙军队,当然,他们会得到最高统治者丰厚的补偿(如稳定的收入和好运气保障——津贴、封地和奖赏)。“我以个人忠诚发誓效忠国王,我的生命和财产都属于他”——这就是那些来自卡斯提尔或意大利贵族的位高权重者的情绪。

但这并非米兰官员们的想法。他们的答复很清楚,也很直白:我们的薪水只是我们任职应得的,它们并不是陛下的赏金。如果陛下和总督大人不满意我们和我们的工作,我们可以把我们的官职让与他人。只要我们担任官职,我们得到的只是应属于我们的。

在这里,国王与扈从、效忠与恩宠的公共关系的封建和骑士观念,与我们称之为“官僚制”的国家观直面相对。这种“官职”观念构成一种道德力量。商业活动、日常运作以及对于一个国家功能和利益日益增加的国家日益重要的“技术性”技能——所有这些都不断强化这一观念,强化官员的权力。如果君主或总督——总之国家的政治首脑——不能胜任其职务,官员们的权力就会膨胀,因为他们试图根据自己的想法行事。

请允许我引用另一个例子,这个例子出自西班牙当局统治下的意大利。1542年3月,德尔·瓦斯托侯爵想任命一个官员,授予他控制整个米兰财政管理大权。负责的官员们显然对这个提议并不热心,并试图抵制它。他们递交公函请求总督签署,对新提名官员的权限做了与侯爵本人的想法截然相反的界定。为了取得成功,他们偷偷地把公函塞进信里。事实上侯爵立即签署了公函,后来才读了这份文本。然后公爵大怒,把信函撕毁,并下令根据他的意愿重新起草,任何不愿意接受的人都可以走。但“官员们”常常屡屡得逞,不论是官职的提名或一项行政和财政事务的决定。

蒙田(Montaigne)哀叹:“在一个政体中,除了三个古老的等级,即教士、贵族和平民外,应创立一个由处理诉讼的人构成的第四等级,这个第四等级掌握法律,对财产和生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构成了一个不同于贵族的阶层。”但是,尽管司法官员显然是最有权势的“团体”,但这个新的“第四等级”并不只有他们,还包括所有官员。他们是一股实在的力量,迫使黎世留一方面强调“防止司法官员削弱国王的权威何其重要”,但另一方面又使他觉得避免这个群体采取严厉或极端措施为明智之举,并使他因为害怕“某种巨变”而放弃了先前要与官职买卖做斗争的计划。因为“要改变既有的官僚制度非常困难,又无法改变这些官员的态度(le coeur)。因此,这让人担心,这些官员不像过去那样尽心竭力地各尽其职,而是将来有可能成为助长民乱的首要因素”。

在我看来,所有这些似乎都构成了文艺复兴国家的本质因素,首先是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以来的意大利诸君主国(principalities),接着是西方的那些大君主国。我们必须注意的基本因素是“第四等级”权力的增长,在政治领域,它与君主的权力结成同盟,君权本身也在增长(因此,行政集权化和政治绝对主义携手并进)。

当然还有其他事情需要说明。例如,宫廷的理想得到充分说明,巴尔达萨雷·卡斯提利奥内(Baldassare Castiglione)在其《论廷臣》(Cortegiano)里塑造的完美廷臣的理想与君主权力的巩固,与绝对主义密切联系在一起。绝非巧合的是,前面提及的鲁多维科·阿拉马尼(Ludovico Alamanni)的备忘录中强调要引诱佛罗伦萨人用“斗篷式长袍”(cappa)替换“兜帽”(capuccio),也就是说要采纳宫廷方式和宫廷礼服。

我们也应该留意政治领域,国家及其君主反映新思路和新形式的阴影的方式,它们恰好与整个新文明的音调一致。理论家和行动家(如黎世留)赋予君主“威望”(reputation)的重要性,是与对“威严”(majesty)日益仔细的塑造联系在一起的。正是威严使君主远离臣民,并将其置于一个无人再敢与其亲近的领域。其结果就是路易十四的日常“威严”,与仍笼罩着亨利四世的亲密氛围大相径庭。礼仪和西班牙式庆典(两者都借鉴自勃艮第公爵的传统)变得冷冰僵硬,使国王远离其臣民。菲利普二世总是威严和遥不可及的,即使作为显而易见的继承人,作为一个年轻人也是如此,并将始终如是。自1548—1549年起,其仪态 的“安详”,在意大利和低地国家开始招致批评。

最后只需回想一下巴洛克文学和艺术如何重新确立了上帝和人的“距离”。在15世纪,加诺佐·马内蒂(Gianozzo Manetti)曾把上帝比作“一个作坊老板”(maestro d’uno trafico),这种做法如今已经不可能了。在15世纪绘画中,“神圣家庭”的亲密人情味,让位于追求排场(pomp)、炫耀(ostentation)以及“威严”,巴洛克时期的宗教艺术是“威严”的完美表达。反宗教改革和特伦特宗教会议在这个发展中也发挥了作用。

但在这里我不会详细阐述这些事情,这将让我大大超越文艺复兴时期,而进入巴洛克时期。由于时间有限,也由于我必须集中与我们关于文艺复兴时期国家的讨论相关的内容,我必须局限在我对“由官职、君主和官员构成的国家”的思考。

让我在结论中再说一件事情。

现在我们可以试着问一个问题:“文艺复兴时期国家究竟现代在哪里(假如有的话)?”

恰好100年前,阿莱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iville)指出:“我愿意把(行政)集权化视作一项了不起的成就,我同意,正是由于这一点,整个欧洲都很羡慕我们。但我坚持认为,这根本不是(法国)革命的成就。恰恰相反,它是‘旧制度’(ancien regime)的产物,让我补充一点:这是旧制度的政治体制经过大革命后延存下来的唯一部分。”我认为,我们必须再次接纳那位伟大历史学家首次如此清晰地陈述了的主题。

什么是现代国家?它显然在许多方面与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非常不同,因此,提出这样的问题甚至是多余的。然而,有一个极重要的因素,在这方面,我们的“现代”国家与文艺复兴时期勾画出来的国家相比并未有根本改变,而只是做了极大扩充和强化。那就是行政组织,一个“官僚队伍”(corps of officials)的形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官僚制,它既活跃又强大,它构成了国家的“结构”。“第四等级”依然如故。我提醒诸位牢记德尔·瓦斯托侯爵的例子,以便强调这样一个事实:和今天相类似,如果部长——即政要——不是特别能干和精明,那么各个部门的头头就掌管行政管理,并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掌控国家。

在我们的时代,这种行政集权化,官僚阶层(officialdom)的权力再度膨胀。即使在英国和美国这样的国家,地方自由(亦即地方自治)曾长期阻碍“官僚阶层”及其无所不在的权力,在最近几十年里,中央政府的权力也增强了,这体现在其影响力和职位数量的增长,换言之也就是“官僚制”的扩张。比如两次世界大战引起的紧急情况,即便不再是需要政府干预进行战时食物定量分配,需要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所有这些行动无疑导致了国家“功能”的增加,以及由此导致了“公务人员”职能的增加。

还有一件事,一种更为重要的官僚制在政党内发展起来,尤其是在那些拥有持续的和永久性组织的所谓“群众政党”中,其组织性的一面扮演了重要角色。今天,任何一个人若想掌控一个政党,首先会被建议控制其组织,即它的干部,取得其公务人员的支持,甚至50年前事情还不是这样。

这就是现代国家的一个现实,显而易见,就此而言,文艺复兴时期发展起来的国家最先预示了近代国家。

费德里科·沙博:《有一个文艺复兴时期的国家吗?》(Federico Chabod,“Was There a Renaissance State?”),原刊于海茵茨·卢巴兹主编的《近代国家的发展》(Heinz Lubasz,ed.,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dern State,New York,1964),第26~42页。本文的翻译得到“2008年度四川大学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编号:SKJC200803)和四川大学项目“地中海三角区域研究中的意大利国别史研究”(编号:SKZX2015-8b25)的资助。

近代均势外交的起源

[英]恩斯特·尼尔森

译者:刘耀春,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世界史系教授专题研究近代均势外交的起源过去50年的史学研究对近代政治史的本质特征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但对标志性现象出现的时间和环境的判断却有分歧。一些人认为,《威斯特法利亚和约》(Peace of Westphalia)标志着近代欧洲国家体系的形成和新时代的开端;但总的来说,政治史家已接纳阿克顿(Acton)在1895年担任剑桥大学近代史教授时表达的观点“近代史……始于400年前”,它“由一条显而易见和可辨认的线与先前的时期区分开来,并在发展过程中展示出其具体和明确的特征”。正是在那时,近代中央集权国家形成并开始了争夺权力的竞争;正是在那时,“支配的欲望变成了欧洲的主宰力量,并被宣布为一种必须和一种权利,成为马基雅维利树立的那种国家形象的至高无上的体现——一种不受限制和平等制约的国家,其权力倾向无限扩张,并将超越一切国内外障碍,直到遇到更强大的力量为止”。

就1495年至1648年这一时期而言,历史文献在涉及政治史时,只是偶尔强调与一种欧洲国家体系和力量平衡相关联的表现。剑桥近代史并没有把这当成一个核心主题,不过,欧洲诸国从1494年到1530年在意大利争夺控制权的战争被包含在内了,我们推测,这些战争向编者揭示了“作为近代史之起点的民族间的竞争这一简单问题”。直至1919年,瑞士学者爱德华·傅埃特(Eduard Fueter)的《近代欧洲国家体系:1492—1559》(Geschichte des europaischen Staatensystems,1492-1559)才面世,这一时期的均势政治才被醒目地凸显出来。傅埃特认为他的历史是真正按照“世界史”的路线规划的(原书第51页),并坚持认为这一时期政治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在意大利争夺主导权的各国之间权力关系的转变”(原书第51页)。特别是,他断言1495年的威尼斯同盟标志着此种新欧洲外交政策,即力量平衡政策的开端。1922年在德国出版的另外一部论近代力量平衡政治的著作遵循了傅埃特著作的思路,这是一部在这个国家鲜为人知的著作,即沃夫冈·文德尔班(Wolfgang Windelband)的《1494年到1919年列强的对外政策》(Die auswartige politik der Grossmachte,1494-1919)。很显然,作者试图根据政治史(尤其是外交关系)的经验来理解德国的困境(plight),该书极为清晰地描述了力量平衡政治的基本特征,并把1494年至1519年的意大利战争视为这种政治在欧洲范围内运作的第一个阶段,或预备阶段。

今天,当我们思考“世界史”时,我们所考虑的必然不仅指欧洲和西半球,而是囊括了整个世界。我们看到大国在几乎整个地球舞台上的竞争和冲突。我们的时代是均势政治的顶峰时代。如果借助我提到的那些著作以及催生这些著作的文献回顾近代欧洲史的进程,那么显而易见,力量平衡政治自1495年威尼斯同盟以来就一直是欧洲各国外交关系的显著特征。但我认为,历史学家和研究政治关系的学者应回溯到更远。从普遍性的立场看,如果我们以集权领土国家间的竞争的存在和持续存在为标准,即以“国家体系”和权力均衡关系的存在和持续存在为标准,把1450年前后界定为近代政治史的起点并不违反历史事实。因为从1450年前后至1494年,意大利诸国的关系微观地展示了主宰欧洲国家关系四个世纪的那些特征。

人们一般都忽视且在历史文献中也没有被足够展示和强调的一点,即自1450年以来意大利半岛被五个近代国家(即对特定领土区域实行集中控制的国家)主宰,它们之间的关系只能从扩张或保存控制和权力的努力来理解,它们的竞争活动产生了最充分意义的力量平衡政治。它们就是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那不勒斯和教廷。从1450年到1494年,这五个国家中最强大,且通常也是最有侵略性的是威尼斯。较弱的国家自然产生了“制衡”威尼斯力量的努力。佛罗伦萨在形成最终导致了力量平衡的那些联盟中首当其冲。从1450年到1494年,在这些国家的关系中有7次总体危机(有时演变为小规模的战争),揭示了力量平衡政治的持续运作。联盟的组合多种多样,但这一时期最有代表性的联盟是佛罗伦萨、米兰和那不勒斯的联盟,或三方联盟。由此出现的总体和平和半岛的政治体系最终在1494年,因一个强大得多的强国,即法国的军事入侵而崩解。但在之前的50年内,意大利半岛借助力量平衡政治的运作获得了相对和平的环境;而这一和平的价值,就其对意大利文艺复兴文化的丰硕成果及其在意大利以外的传播的重要性而言,是无论怎样高估都不为过的。

对于这一事实以前已有一些阐述和明确的主张,有些还促进了相关文献的编纂和解释。傅埃特坚信,1494年以后欧洲的情形,此前曾在意大利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内处于主导地位(第5页)。我相信,他在书中各处表达的观点都继承自他最敬仰的大师,即莱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受兰克影响研究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布克哈特(1860年)阐述了意大利人创立了近代国家的观念,他把意大利视为近代“外交政策”的第一个场景,还提到“伟大的洛伦佐所理解的意大利四个主要强国的平衡计划”。他还指出意大利的两个首要入侵者,即法国和西班牙“开始与中央集权的意大利国家相像,事实上只是更大规模地抄袭它们”。对意大利诸邦国关系的最翔实论述,即齐波拉(Cipolla,1881)的著作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细节,但没有强调我们此处所说的解释——只有散见在各处的暗示,比如他写道:到1494年,“意大利的平衡政治结束了,欧洲的平衡政治开始了”。不论兰克对19世纪史学的影响如何,对于从这个角度考察文献的学者来说,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几乎无人追随他的道路并深入发展他的主张。在西斯蒙迪(Sismondi)、普雷斯科特(Prescott)、罗马尼亚(Romania)、米什莱(Michelet)、谢里埃尔(Cherrier)的著作中只有对意大利诸邦国关系的少量剖析,而在维拉里(Villari)、西蒙兹(Symonds)甚至那些专门研究欧洲政治史的作家那里则完全暂付阙如。这或许是由多种深刻的原因造成的。我认为的原因是:那些某种程度上意识到1450—1494年存在力量平衡的人,如兰克,都是研究圭恰尔迪尼(Guiccardini)的学者。圭恰尔迪尼这位亲身经历了最早的近代战争的历史学家,促使我们暂时思考一下他对我们主题的反思,并思考一下当时以政治分析家和历史家知名的另外两三位学者的反思。在此之前,我只需要指出20世纪的一些史学家,除傅埃特和文德尔班外,也对阐明15世纪意大利诸邦国的关系做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卡埃贝尔(Kaeber)、古特金(Gutkind)、卡尔梅特(Carmette)、巴尔巴加罗(Barbagallo)和汤因比(Toynbee)。

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因发现了政治关系中的本质性力量而受到普遍赞扬,他撰写了一部1434年至1492年的《佛罗伦萨史》,并较为详细地讨论了外交事务,但他并未展示科西莫·德·梅迪奇(Cosimo de’Medici)或他更著名的孙子洛伦佐·德·梅迪奇(Lorenzo de’Medici)在构建联盟以制约威胁佛罗伦萨共和国安全的那些强国中的作用,他的《佛罗伦萨史》亦未表明,他曾经像圭恰尔迪尼那样考虑过外交关系的机制。无论马基雅维利在事件的演变中发现了什么样的权力游戏,他都不是从力量平衡政治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的。事实上,在这方面,他甚至不如他的同时代人柯米纳(Commynes)。柯米纳在他的《回忆录》(Mémoires)第5卷阐述了一种“对抗”(contraries)学说,这一学说几乎成为力量平衡的理论。他发现对意大利的每一个君主或每一个政府,上帝似乎都设置了一个对立者使其保持谦卑和畏惧,阿拉贡王室的对立者是安茹王朝,米兰的维斯孔蒂政权的对立者是奥尔良家族,威尼斯人的对立者是佛罗伦萨人,佛罗伦萨人的对立者是锡耶纳人和比萨人等。但似乎必须等到1536年,即圭恰尔迪尼的《意大利史》的最终修订版问世,我们才看到了对这一观念,即力量平衡的国家关系政治在1494年前一度主导意大利场景这一观念的第一个详尽的文字表达。然而,圭恰尔迪尼的这个想法很可能是从另一个佛罗伦萨人,即洛伦佐·德·梅迪奇的姐夫贝纳尔多·鲁切拉伊(Bernardo Rucellai,1494—1498)的手稿《意大利战争回忆录:1494—1498》(De bello italico commentarius,1494—1498)获得的。正如卡埃贝尔指出的,在所有近代文献中,这部手稿中的一段话第一次提出了圭恰尔迪尼在其著作的开篇表达的那个如此令人瞩目的(力量平衡)观念。鲁切拉伊宣称,四个意大利强国中的三个,即佛罗伦萨、米兰和那不勒斯曾长期为抵御威尼斯而战,并最终为保护其共同的自由建立了联盟,由此获得了和平,这个联盟是由于那不勒斯国王费尔南特(Ferrante)和洛伦佐·德·梅迪奇的努力促成的,并成功地维持了很长时间,使意大利保持了和平和平衡的政治关系。此外,如今我们借由罗贝尔托·里多尔菲(Roberto Ridolfi)的研究了解到,圭恰尔迪尼对他的《意大利史》做了三个修订本。第一个版本从1534年晚期或1535年早期开始,而非从查理八世入侵意大利开始。直至1536年的版本,他的《意大利史》才从1490年开始,并在第一章中包含了对力量平衡(balance of power)的反思。

圭恰尔迪尼的《意大利史》(Storia d’Italia)从1490年写起,并描绘了神恩庇佑的那一年意大利半岛的幸福状态的理想化画面。然而,开篇的几页既是怀旧的,也是分析性的,他提出了之前40年意大利诸邦国关系的轮廓,因为这些包含了意大利为什么“自从罗马帝国灭亡以来……从未经历过像在1490年以及之前和之后那些年的那种伟大的繁荣和幸福”的秘密。他披露说,意大利和平的主要威胁曾一直是威尼斯的侵略意图,而威尼斯被一种权力平衡遏制,这种平衡主要是通过洛伦佐·德·梅迪奇实现的,并得到那不勒斯的费尔南特的支持。他描述了这种“平衡”(bilancia)的形式及其运作的真正性质。他关于这一主题的话非常重要,我们有必要听听。我援引如下:

洛伦佐知道假如他们(意大利的君主)中的任何一个以侵害其邻邦为代价扩展疆域,那对他本人以及佛罗伦萨共和国来说是何等危险,因此他一直谨慎小心,防止它们中出现哪怕最细微的导致紧张或误解的原因,唯恐那时在意大利维持的力量平衡发生任何改变。

意大利的局势必须维持在一种力量平衡的状态,既不倾向这一边,也不倾向那一边。假如不维持和平,假如不对每一个事件,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事件都保持警惕,就不可能达到力量的均衡。

那不勒斯国王阿拉贡的费迪南(Ferdinand of Aragon)怀有维护共同和平的愿望……。或许是他意识到,为了形成一个抗衡威尼斯人(在当时的人心目中,威尼斯是全意大利最大的威胁)的联盟,与其他国家,尤其是米兰和佛罗伦萨,结盟是十分必要的。

尽管罗多维科·斯佛尔扎是一个不安分和野心勃勃的人,也不得不倾向于相同的政策,一方面是因为威尼斯元老院的威胁高悬在米兰和其他地区的统治者的头顶……。虽然他一直怀疑阿拉贡的费迪南和阿尔丰索的意图,不过,他很清楚洛伦佐·德·梅迪奇对和平的渴望并畏惧他们的力量……

由于费迪南、罗多维科和洛伦佐皆有维护和平的愿望(部分是出于相同的理由,部分是出于不同的理由),所以,维持以那不勒斯国王费迪南、米兰公爵焦瓦·加莱亚佐和佛罗伦萨共和国名义结成的捍卫各自国家的(条约)联盟就很容易。这个联盟在后来被各种原因打破之前,一直持续到1480年,并延长了25年,意大利的许多小国家事实上也遵守上述条约。这个条约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威尼斯人变得更强大,毫无疑问,威尼斯比上述联盟中的任何一个国家更强大,但又比上述国家结合而成的同盟弱小……

正是上述联盟遏制了威尼斯元老院的贪婪,但是,联盟并不是依靠真诚和可靠的友谊,事实上,他们之间充满了竞争和妒忌,他们一直在目不转睛地关注对方的一举一动,他们都放弃任何可能使对方变得强大或知名的方案。但这个联盟并没有因此而导致和平不稳,恰恰相反,他们都更加警惕地扑灭任何可能引发联盟破裂的火花。

当时的局势就是这样的,意大利和平的基础就是这样确立的,平衡得非常好,不仅不担心任何变化,也没有人会相信任何政策、形势或战争会打破这种平静。

因此,圭恰尔迪尼在其《意大利史》的开篇让我们注意到如下几点:(1)威尼斯的侵略对意大利和平的威胁。(2)在那不勒斯的费尔南特的支持下,洛伦佐·德·梅迪奇努力实现了力量的平衡。(3)为此结成了一个三方联盟。(4)那一联盟真实的紧张状态。(5)整个政策的成功。

据我所知,从古代历史学家波利比乌斯(Polybius)(第1卷第83章)对公元前238年的描述,到爱德华·格雷(Edwar Gray)爵士1907年的秘密备忘——费伊(Fay)教授在为《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撰写这一主题时提醒我们注意到了这两个例子——对于力量平衡政治的运作的描述没有人比圭恰尔迪尼更清楚了。的确,如今我们有文德尔班和汤因比的著作,它们给我们提供了更普遍和系统的分析。

当一些国家对地表上某个有限区域的主权控制进行分割时,它们之间关系的一个典型的历史特征似乎是其中一个比其他国家更积极和有侵略性,并寻求对更大领土或整个领土及相关人口的控制权。这一侵略性活动最终将导致两种结果之一:要么是侵略的力量最终成功地实现了控制权;要么功败垂成,因为那些身处险境的国家的统治者会构建一种足够强大的防卫联盟来阻止它。第二种情形在15世纪的意大利半岛占多数。在科西莫·德·梅迪奇的领导下,佛罗伦萨发展出一种获得总体平衡的方法,佛罗伦萨据此为自己和他国赢得了自由、财产和权力。这是通过军事联盟的策略达成的,这些军事联盟是通过外交达成的,其目的在于防止发生战争,但在发生战争时其运作也是为了实现保持总体平衡这一目标。

在14世纪晚期,侵略者的角色主要由维斯孔蒂家族统治的米兰扮演。吉安·加莱亚佐·维斯孔蒂(Gian Galeazzo Visconti)于1402年猝死后,这一角色由威尼斯共和国继承。在威尼斯元老院中引起激烈争论的陆地(terra firma)扩张政策,在弗朗切斯科·佛斯卡里(Francesco Foscari)接任威尼斯总督(1423—1457)后占了上风。威尼斯迅速制订了获取北意大利霸权的目标。在1426年至1441年的战争中,威尼斯把西部边疆推进到阿达河(Adda River),并通过获取布雷西亚(Brescia)和贝尔加莫(Bergamo)这两个要塞确保了西部边疆的稳固。在这一时期,佛罗伦萨经历了内部政治重新调整的艰难时期。寡头制的“前台”——通常被等同为阿尔比奇(Albizzi)家族的统治——在1434年9月垮台。从流亡中返回的科西莫·德·梅迪奇并没有立即扭转外交政策,他在日记中写道:“(1435年)1月,我第一个被提名……为正义旗手……我把与威尼斯元老院的联盟延长了10年。”但佛罗伦萨的外交政策在科西莫的巧妙领导下日益倾向于遏制威尼斯的扩张运动。事实上,从1435年至1447年的这12年完成了一次外交革命,佛罗伦萨抛弃了它的盟友威尼斯,并将未来寄托在与米兰的伙伴关系上。而威尼斯人则通过寻求与那不勒斯王国联盟来推进其政策。

这场外交革命旨在最终解决三大问题(政治继承和政治秩序问题)的过程中的一部分。第一个问题是米兰公国的最高统治者的继承问题;第二个问题是那不勒斯王国的最高统治权和稳定问题;第三个问题是教皇的领土控制和俗世最高统治权,以及教会国家有序组织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研究为如下问题提供了一种答案:为什么在1450年前的意大利半岛没有一个成熟的国家关系的力量平衡体系发挥作用——在1450年前,五个主要强国在领土特征和内部政治稳定方面均未充分确定、组织和装备起来以充当这样一个政治关系体系的成熟成员。在大的地区单元(其边界是并列的或几乎如此)内实现中央集权控制和社会秩序,是以力量平衡关系为特征的国家体系运转的前提。

就南意大利王国那不勒斯而言,当阿拉贡的阿尔丰索征服了安茹王朝的军队并在1443年2月正式进入那不勒斯时,一个更稳定的新时代到来了。一个月后(1443年3月15日),教皇颁发了认可和授职(investiture)令,那不勒斯与教皇埃乌杰尼乌斯四世(Eugenius IV)由此结成联盟。这位教宗在1447年去世前已朝重新控制教皇国这一目标取得了很大进展。可以说,到教皇尼科拉五世(Nicholas V)即位时(1447年5月6日),教会国在政治秩序和领土巩固方面已达到这样的地位:它再也不是其他四个强国激烈争夺的地方。

现在让我们把注意力转向米兰国家,我们发现,最高统治权的“继承”问题在1447年变得尖锐起来,尤其是从维斯孔蒂家族的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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