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与欲(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0-10 03:25:59

点击下载

作者:(美) 辛克莱·刘易斯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灵与欲

灵与欲试读:

第一章

1

埃尔默·甘特里醉了。他醉得酒话连篇,寻衅滋事,又醉得如此可爱。他靠在“老家酒房”酒吧——一家位于密苏里州加图市的最奢华高档的沙龙——的吧台上,正要邀请酒保一起来唱当代华尔兹《美好夏日旧时光》。

酒保对着酒杯呵了口气,把它擦亮,又透过酒杯那闪亮的球状体,看了一眼埃尔默,说自己对唱歌这事儿并不擅长。但他对埃尔默报以微笑。除了微笑以外,酒保们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埃尔默,一个如此精神抖擞、满腔热血、吵闹粗暴的人,还有他那强悍的咧嘴大笑。“好吧,老兄,”埃尔默应允道,“我和我室友会让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歌唱!来,见见我室友,吉姆·莱弗茨,这世界上最好的室友,要不谁和他一起住啊!而且还是中西部最好的四分卫。这位就是我的室友。”

酒保和莱弗茨先生再次相识,还声明是自己莫大的荣幸。

埃尔默和吉姆·莱弗茨退到一张桌子边,酝酿一下悠长、饱满、如巧克力般的、正合适这醉酒时分的旋律。实际上,他们唱得真不错。吉姆有一把中气十足的男高音,至于埃尔默,比起健硕的身材、浓密的黑发和那双敢闯敢干的黑眸,人们对他的性感诱人的男中音印象更深。他天生就是一个议员。他从没说过什么重要的话,却总是说得掷地有声。他能把“早上好”说得像康德一样深沉,如铜管乐队般亲切,又似教堂管风琴般昂扬。他的声音是一把大提琴,在这充满魔力的声音里,人们难以听见他的自吹自擂或是污言秽语,听不见(就在这段时间)他对单数复数极其混乱的使用。

他们如轻抚般把缠绵甜蜜的歌词拉长,就像是徒步的旅人在享受一杯冰啤:在阴暗的巷子里,和你的宝贝漫步你牵着她,她牵着你,多么欢喜的一幕她是你的甜心,在美好夏日旧时光里

埃尔默带点哭腔,口齿不清地说:“走,咱们惹点事儿去。吉姆,你可不是省油的灯,去随便挑个家伙,让他来找你的茬,我就过去打他一顿,给他们些颜色看看!”他声音上扬,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攥紧了拳头,恨不得马上就把臆想中的流氓打得落花流水。“老天作证,我一定打得他们满地找牙。没有人敢惹我的室友!知道我是谁吗?埃尔默·甘特里!放马过来啊!”

酒保推开人群走向他们,看起来友善,内心却做好了厮杀的准备。“闭嘴,地狱猫!你得再喝一杯,我这就去给你拿。”吉姆安慰道。埃尔默的眼泪滑了下来,想到这位叫吉姆·莱弗茨的人长久以来面对的这些个麻烦事,不禁落泪。

转眼间,两个杯子就像变魔术一样出现在他眼前。埃尔默拿起其中一杯,尝了一口,傻傻地自言自语起来:“啥呀?”这杯子里的是水,给他冲淡酒味儿。这样的小把戏骗不了埃尔默,另外那个矮一截的小杯子里肯定是威士忌。果真没错,他从没犯过错。他洋洋得意地笑,大口喝下那杯纯的波旁威士忌。酒精让他的喉咙瘙痒,让他感觉更强大,让他友好对待所有人,除了那个倒霉蛋——他也记不起这人是谁,反正他马上就把这人臭骂一顿,然后又进入充满仁慈的极乐世界。

酒吧里静得让人浮想联翩。酸酸的啤酒味儿让埃尔默神觉得很精神。这间酒吧是一道闪光的美景——亮色的红木,精致的大理石栏杆,炫目的玻璃杯,奇形怪状的瓶子里装着不知名烈酒,这些巧妙的摆设让他心情愉快。昏暗的灯光让人格外平静,光束透过奇妙精美的窗户——这种窗户只有在教堂、沙龙、珠宝店或者另外一些躲避现实的角落才能看到。褐色的石灰墙上,挂着柔滑优美的裸体模特的海报。

他转过身去。他现在对女人没有丝毫欲望。“那该死的胡安妮塔,她就是想夺走你的一切,仅此而已。”他晦气地说。

这时,他身边出现了有趣的一幕。一张报纸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贴着地板轻轻飘过。埃尔默觉得这很有意思,不禁大笑起来。

他又听见缠绕已久的声音从遥远的光亮处传来,然后在梦中的朝两端延伸的廊道里闪回。“我们要被赶了,地狱猫,快走!”

埃尔默觉得轻飘飘的。这种感觉很强烈。双腿在自己往前走,不需要用力。他的腿做了滑稽的事情——它们缠住了,右腿跳到了左腿前头,依他的辨认能力来看,其实右腿该是在后面的。他傻笑着,靠在了某个人的手臂上,但这只手臂没有与任何身体相连,它从虚无中跳出来搀扶着埃尔默。

然后埃尔默眼前出现了无形的障碍物,到处都有,他头脑渐渐清醒,冲着突然出现在身旁的吉姆·莱弗茨庄严宣布:“我要去打那个家伙一顿。”“好吧,好吧。看来你真的需要去好好打一架,不然你是不会死心的。”

埃尔默感到又震惊又悲哀。他的嘴张得大大的,自怨自艾地胡说了些什么。但是,一想到可以去干一架漂亮的,他又活过来了,步履蹒跚地寻觅对象。

噢,他实在高兴坏了,真是一场美妙的派对。这是数周以来,他第一次从塔威林格学院生活的沉闷中得到解脱。

2

埃尔默·甘特里在学校里最为人熟知的外号是“地狱猫”。从1902年秋季起,他担任塔威林格大学美式足球队的队长,带领球队创下该校近10年来最好的成绩。他们赢得了堪萨斯州中西部挑战赛的冠军。参加比赛的球队来自于10所教派大学,它们的软硬件设施包括教学楼、董事长团、教堂服务、奖学金还有球迷们助威的阵势都是一流的。赛季的最后一夜,年青人往壮丽的熊熊篝火里头倒了九桶焦油,还烧掉了犹太人裁缝师的招牌和校长的虎斑猫。可是自那以来,埃尔默被无聊乏味的日子给折磨透了。

埃尔默认为,对于足球健将来说,打篮球和去健身房都不是正经事儿。进了大学以后,他以为自己会学习一些将来能挣钱的东西,比如说律师、医生或者保险员——当时他还不确定到底会从事什么行业,可是想不到在大学最后一年,眼看着自己就要在11月份满22岁了,他仍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过,他现在觉得那些想法也不对。它们能带来什么好处吗?在法庭,在手术台,或者理解三角函数,记得查理曼大帝登基的日期(这是在去年春季,为了准备欧洲历史的期末考试才知道的)?华兹华斯这傻老头儿的什么“我们太沉湎于俗世,无论将来或当下”之类的都是老掉牙了——这些鬼东西现在还值多少个银子——引用这些东西又有什么用呢?

都是些腐朽没用的玩意儿。最好还是去从商吧。但如果他母亲仍表明帽子店生意很好,希望他本科毕业的话,那他还是会遵从。这毕竟比捆干草或搬木材要容易得多。

埃尔默虽有一把无价的声音,但没有去参加辩论赛,原因是不想去图书馆做“苦差事”;他也没有参加基督教青年会的祈祷和布道,因为在勇敢而莽撞的本性的驱使下,他厌恶虔诚,却信仰醉酒与亵渎。

仅有一两次,在公开演讲课上,他重复着像丹尼尔·韦伯斯特、亨利·沃德·比彻和昌西·迪普这些伟大思想家的理论,那时他体会到了用声音控制观众原来能如此令人陶醉,他的声音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把观众们一收一放、一顿一提。辩论小组敦促他加入,但是他们都是一脸紧张的四眼男,在尘土飞扬的图书馆里翻着发黄的旧书,查看有关移民和圣多明戈特产的数据统计——光是想想埃尔默就觉得很恶心。

他没有挂科完全是因为吉姆·莱弗茨督促他坐下来学习。

吉姆觉得上大学并不是那么无聊,而且他享受到拿奖学金的滋味。吉姆喜欢了解那些死了几千年的人身上发生的事,也热衷于在实验室里用那些瓶瓶罐罐来创造奇迹。埃尔默觉得难以置信,一个那么能喝的人,还特别擅长“在姑娘面前滔滔不绝讲话来博取芳心”的人,居然会在古罗马战车和甜豌豆的无趣的芳香中找到乐趣。埃尔默想想自己,这绝对做不到,一辈子没可能。他一心想着赶快念完本科和法学院的课程,然后就再也不会碰一下书了——随便糊弄一下陪审团,请一些老傻瓜来写写庭审摘要就得了。

埃尔默之所以能勉强忍受教授们在课堂上的吱吱声而没有崩溃,是因为跟吉姆在一起时候能找到乐子,比如他们一起违规抽烟;他会去打听大学里的女同学和面包师的女儿;他热爱酗酒和流浪。但他的钱不够让他经常买酒,而大学里的女孩子通常又丑又木讷。

这个健壮的年轻人本应该在拳击场上、鱼市场里或是证券交易所里享受人生。看着他从塔威林格大学里那布满蜘蛛网的走道里穿过的身影,真是令人生怜。

3

塔威林格大学由一群狂热的浸礼会教徒所创办,坐落于堪萨斯州的格里兹马赫泉的市郊(如今泉水已经干涸,格里兹马赫家族已经搬去洛杉矶做平房买卖或者开熟食店)。这个地方蜷缩在大草原一角,冬天寒风刺骨,夏天炎热、灰尘四起;只有在青草蔓生的春天和昏昏欲睡的秋天,这里才景色宜人。

塔威林格大学不会被错认成老人院,因为大学校园里有一块巨石上写着班级的数字。

大多数教职工以前都是牧师。

学校里有男生宿舍,但埃尔默·甘特里和吉姆·莱弗茨在镇上合租了一间公寓。这栋公寓楼是格里兹马赫人昔日的骄傲:有着白色圆屋顶的四四方方的红砖建筑;里面的房间还维持着奥古斯特·格里兹马赫时代的模样;深色的房间里有一张经过精雕细琢的黑色桃木大床,永远铺满尘埃的织锦窗帘,黑色桃木椅子上挂着几条围巾,围巾的尾部有金光闪闪的小球。窗户很难打开。这个地方像是在急切地想要表现得体,却也透着二手家具店特有的死气沉沉的感觉。

在这栋博物馆般的大楼里,吉姆散发着异常蓬勃的朝气。也许能从埃尔默的硕大体型上看出一点中年发福的征兆,但肌肉松弛的现象绝不会发生在吉姆·莱弗茨身上。他身材精瘦,比埃尔默矮六英寸,但如象牙般坚固而线条优美。尽管来自大草原上的村庄,吉姆却很爱干净,带着与生俱来的优雅。看他衣柜里的衣服,“普通西装”的手肘部位已经被磨光了,那些黑棕色的“上等西装”并非量身定做,上面的扣子松了,接缝处还有线头,但穿在他身上却是如此得体。人们都觉得吉姆会进入他所崇敬的任何阶层。上翻的大衣领子里透着浪漫之光,从那缝缝补补的裤脚也看不出贫穷,反而透露出一种随性;还有那条平平无奇的领带,暗示着他参与了社团团体活动。

他的脸庞瘦削却坚毅。乍一眼你只能看到青春气息,在光鲜背后隐藏的是严于律己的决心,和蔼的棕色眼睛里闪耀着不可一世的光芒。

吉姆·莱弗茨是埃尔默唯一的朋友;也是埃尔默一直以来唯一的真正的朋友。

虽然埃尔默是大学里的体育明星,他的令人难以理解的热情和英俊面孔能使女同学呼吸加快,而笑声也和他洪亮的演讲声一样迷人,但埃尔默从没有真正被喜欢过。按理说,他应该是学校里的万人迷;每个人都相信除自己外的其他人很仰慕他;但实际上没有一个人愿意跟他在一起,他们都有点怕,有点不自在,且十分厌恶他。

不仅仅是因为他总是大喊大叫,喜欢拍别人的背,力气还特别大,所以没有人愿意与他亲近。真正原因在于他太强人所难。除开那位他稍微崇敬的寡母和吉姆·莱弗茨,埃尔默觉得自己就是宇宙的中心,其他所有的存在价值在于给自己提供帮助和愉悦。

他希望得到一切。

上大一的时候,埃尔默是校美式足球队里唯一的新生,他高大帅气,时常笑脸迎人,而且还当选为班长,想必会很受欢迎。但作为班长,他却不受爱戴。在班会上,他总是会打断发言的学生,只把发言权给那些漂亮的女生和那些拍他马屁的男生,在重要的辩论期间大声吼叫:“拜托,不要那么多废话,赶紧入正题吧!”他命令大家必须捐班费,态度专横犹如要求教区信徒捐钱建一座新教堂的天主教神父。“我要是能有半点办法,他就别想再担任任何职位!”埃迪·费斯林戈尔喃喃自语道。埃迪个子瘦小,头发稀疏,牙齿外凸,似笑非笑,但他热衷于参加所有的校园活动,还经常在基督教青年会做虔诚而亲切的祷告,因此在班上获得了一些公信力。

有一条约定俗成的规定是,体育协会的经理人不应该从运动员中选出。可在大三那一年,埃尔默偏要自荐当经理人,并威胁足球队说,如果不能当选,他就不会为球队效力。他指定吉姆·莱弗茨为票务委员会的主席。两人在订票的收入上动了一点小手脚,

4

0美元对他们来说已经有数不尽的用途了。

刚上大四的时候,埃尔默宣布自己希望再次竞选班长。连续两年选同一个人当班长是大忌。埃迪·费斯林戈尔现在是基督教青年会会长,他满腔热情,准备好把自己稀有的才能带到浸礼会。一次在他房间里举行的愉快的私人教会内部会议之后,埃迪声称,他决定与埃尔默对峙,禁止埃尔默再次参与竞选。“你不会真的敢吧?”这个诘问他的“犹大”在三分钟前才在埃迪的指导下与上帝进行过思想上的较量。“我不敢?你倒好好看着。他就是一头该死的猪!所有人都讨厌他!”埃迪尖声说道。

在树丛后乱窜了一番,他终于找到机会来到埃尔默跟前,但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说起了足球、定量化学和那个教德语的阿肯色州老处女。

埃尔默哼了一声。

埃迪越发焦急,声音尖锐,听起来有改变世界的渴望,终于他结结巴巴地说:“哎喂,地狱猫,你不应该再去竞选班长。从没有人连续两年当班长的!”“总有人会破例。”“拜托,你不能那样做。没错,很多同学都喜欢你——但没有同一个人当两次班长的。他们不会选你的。”“倒是让我逮到那些不投我的!”“你到底怎样才罢休呢?说真的,埃尔姆……地狱猫……我这样说也是为了你好而已。投票是匿名的,你不会知道——”“哈!提名人不是秘密啊!你别多管闲事了,小费。告诉那些不知好歹的人,如果有人提名了其他候选人而不是地狱猫叔叔的话,他们就不会有好下场。明白了吗?如果有人说他们不知道这件事的话,那就是你没告诉他们,你就会挨一顿揍。听好了没?要是我没有得到全票通过,你今年不用做祷告了!”

埃迪记得埃尔默和吉姆怎样让那个新生认清自己的地位——他们脱光了他的衣服,把他留在了离小镇五英里远的乡下。

埃尔默当选了——全票通过。

他不知道自己并不受欢迎。他认为那些人对他冷漠是出于嫉妒和畏惧,这个想法使他有一种优越感。

因此,除了吉姆·莱弗茨之外,他没有别的朋友。

只有吉姆才有足够强大的意志力使埃尔默心悦诚服。埃尔默总是一股脑全盘接受任何想法,还处于各种偏见的漩涡中;但吉姆能仔细观察每一个新想法。吉姆是够自私的,但正是这种男人的自我让他思考,让他冷静且不惧怕他的思想可能带来的任何结果。这个小个子男人对待埃尔默就像对丧家狗一样,埃尔默舔他的鞋子,乖乖跟着他。

作为四分卫的吉姆其实比作为拦截手和队长的他还更重要,埃尔默深知吉姆才是球队的灵魂人物。

埃尔默·甘特里,一个健硕的年轻男子,身高六尺一寸,有宽阔的肩膀和一双大手,棱角分明的脸庞是如此英俊,黑发卷而浓密。他的目光友善,笑容也很温和——噢,其实他一直以来是非常平易近人的;只是,当你不理解他的重要性,或者不愿意给予他想要的东西,他会觉得很诧异。他的身体里装着一个男中音歌唱家;他是一个嘲笑因受伤而面部扭曲、表情滑稽的对手的角斗士。

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些男人会晕血,会喜欢诗歌或玫瑰,也不懂那些不使尽劲浑身解数去勾引女孩的男人。在一次激烈的争论中,他跟吉姆断言:“这些整天顾着学习的家伙只是在做样子,装得那么清高,不过是想在讨人厌的教授们面前炫耀而已,他们肚子里什么都没有,就只有柠檬水!”4

埃尔默和吉姆房间的主要装饰是第一代格里兹马赫人的写字台,现在成了他们俩的小图书馆。埃尔默有两册柯南道尔的书,一本E.P.罗艾的书,还有一本《只是男孩》的珍藏本。吉姆有一本能用十行字解释所有已知词条的百科全书,一本《匹克威外传》,以及一本不知来处的斯威本诗歌全集——他从来没有翻开过这本书。

吉姆最引以为豪的收藏是来自英格索尔的《摩西的一些错误》和潘恩的《理性时代》。作为大学里的自由思想者,吉姆是整个塔威林格里最敢怀疑的学生,他怀疑罗德的妻子是否因为转头去看那座城——作为年轻的妻子,她曾在城里享受了美好的时光——而变成了一根盐柱;他怀疑玛土撒拉是不是真的活到969岁。

塔威林格各个神学组织的虔诚的学生们私底下讨论着吉姆。埃尔默自己挺怕这些闲言碎语。在奉献了那么多分分秒秒给深奥的神学之后,埃尔默已经得出结论:这些宗教里的胡说八道应该是有点道理,要不然这些聪明绝世的老头们都信这玩意儿,有时候,人就得好生安定下来,不要老是叽叽喳喳地惹来麻烦。每次牧师教授们来解决吉姆不信教的问题时,吉姆总是毕恭毕敬地提问,教授们觉得混乱,只好放过吉姆。要不是这样,他早就被踢出学校了。

校长兼教士威洛比·夸尔斯博士是伊利诺伊州莫林市“原石时代”浸礼会教堂的前牧师,曾写下无数研究浸礼仪式的必要性的篇章,其实在任何事情上他都比别人做得更透彻。博学如夸尔斯博士,前来对付吉姆时明确问道:“年青人,你是否真正明白我们的指导?你是否跟我们一样相信,《圣经》不仅在整体上能激发我们,其每字每句也能给予我们灵感,《圣经》就是信仰和修炼的唯一圣条?”然后,吉姆满脸温顺的表情,柔和地说:“噢,当然了,博士。我只是有一两个小地方没弄明白。我已经在祷告中把问题告诉了主,但是祂没有给我指示。我相信您可以帮助我。您说,为什么约书亚非要让太阳停止不动呢?当然《圣经》里说这件事情发生了,所以它一定是发生了的。但是那时候上帝已经在帮助犹太人了,约书亚凭借子民的吼叫和号角就把城墙摧毁了,那他何必这样做呢?还有,如果魔鬼会带来疾病,人们必须要驱魔,那为什么今天的教会医生都在诊断肺结核之类的病,而不诊断恶灵附体呢?人们体内真的有魔鬼吗?”“年青人,我告诉你一条真理:永远不要质疑上帝的做法!”“但是为什么医生们现在都不再说魔鬼附体了?”“我没有时间跟你讨论这些徒劳无用的问题!如果你可以少用一点你强大的推理能力,诚心向上帝祷告,给祂一个机会来回答你,你会领悟到万物的精神含义。”“那么该隐又是从哪里得到他的妻子?”

尽管吉姆用非常尊敬的语气提问,但是夸尔斯博士(下巴有胡须,身穿一件礼服衬衫)从他面前转过身去,厉声说道:“年青人,我没有更多的时间给你了!我已经告诉你怎样做。祝你早安!”

那天晚上,夸尔斯太太吸了一口凉气:“噢,威洛比,你处理好那个讨厌的大四学生——那个莱弗茨——就那个在散播宗教怀疑论的人吗?你把他劝退了么?”“当然没有,”夸尔斯校长大笑,“那倒不必。我已经教导他如何寻找精神指引——哎,对了,那个新生有没有来除草啊?他居然想收每小时1

5

美分的工钱!”

吉姆的怀疑态度使他在地狱边缘摇摇欲坠,但他显然很享受这种感觉。与此同时,他的特立独行让埃尔默既着迷,又惶恐。5

在1902年的11月,他们大四那一年的11月,天空油腻腻的,格里兹马赫泉的木制行人道沾满了溶了雪的泥水。在小镇里没有什么娱乐,房间里弥漫着一股壁炉的气味,让人头晕,这是春天以来他们第一次点着壁炉。

吉姆正在学习德语,他向后靠着倾斜的椅子,双脚翘起放在写字台上,优雅而放松。埃尔默横躺在床上,想知道如果他的头向下悬着的话,血会不会倒流到他的头部。答案是会的,每次结果都一样。“啊,上帝,让我们出去做点事情吧!”埃尔默抱怨。“没事可干,你死心吧。”吉姆说。“我们去加图,见些女孩,然后喝个大醉。”

堪萨斯州下了禁酒令,最近的避难所就是密苏里州的加图,离他们17英里远。

吉姆用书的一角挠挠头,说:“嗯,这主意可以啊。你有钱吗?”“在28号?还没到1号,我能到哪里搞到钱?”“地狱猫,你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之一。我知道你会成为一名好律师。但问题是现在咱俩谁也没钱,我明天又要考荷兰语,我看这个大计不能实现了。”“哎——”埃尔默长长地叹息,像生病的小猫般无精打采,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着该怎么办。

最终还是吉姆把他们从呆滞的疲倦状态中拯救出来。他拿起书,又把书平稳地放好在桌上,站了起来。“我想见见奈莉,”他叹了一口气,“噢,哥们儿,我会让她飘飘欲仙!那小妖精!这里的女学生都去死吧。没几个是招人喜爱的,她们整天流连在校园,伺机把你抓住,让你向她们求婚。”“天啊,那我也得去看胡安妮塔,”埃尔默呻吟道,“嘿,别说了!我现在一想到胡安妮塔就心跳加速!”“地狱猫!我想到了。去找化学和物理课的新老师借10美元,我这里还剩1美元

6

4美分,这应该足够了。”“可我又不认识他。”“对啊,所以才要找他啊,笨蛋!试试看,不行就回来。趁着你去他那儿偷10块钱,我起码就有一个小时复习荷兰语。”

埃尔默郁闷了:“喂,别用那个字眼!”。“如果你这个小偷真有我所想的那么厉害,我们就坐5点16分的火车去加图。”

他们坐上了5点16分的火车。

火车有一截车厢,一截吸烟车厢兼行李车厢和一台生锈的旧引擎和煤水机车。它行驶在逐渐暗淡的光亮中,在凹凸不平的轨道上颠簸,埃尔默和吉姆从座位上被抛起来,碰撞到一起,他们不得不牢牢抓紧座位扶手。火车摇摆得像风浪中的货船。高大粗犷的农民在车厢里来回取饮料,他们一会儿撞在埃尔默和吉姆身上,一会儿又一把抓住吉姆的肩膀方便站稳。

在这辆冒着黑烟的老火车上,从那些布满条痕的窗户到生锈的铁制品,再到沾满泥污的棕垫,全是一股廉价烟草的令人想吐的苦味。每当碰到座位上的红色绒布时,灰尘四起,留下手掌印在绒布上。车厢里挤满了人。一些乘客走过来,坐在埃尔默和吉姆座位的扶手上,为了跟过道对面的朋友喊话。

可是他们俩完全没意识到这些脏乱、臭味和拥挤。他们静静地坐在那儿,紧张又急切,甚至有点喘息;他们的嘴唇张开,闭着双眼——他们正在想着胡安妮塔和奈莉。

那两个女孩,胡安妮塔·克劳泽和奈莉·本顿,她们其实是很正经的女孩儿。胡安妮塔是加图午餐店“快食客”的收银员;奈莉是一个裁缝助理。她们都是好姑娘,不过也都容易兴奋,多余的零用钱对她们来说用处挺大,可以去买红色凉鞋或者坚果夹心巧克力。“胡安妮塔——我的小甜心——她明白男人的烦恼,”埃尔默说。这时,他们正小心翼翼地走下加图火车站融着雪泥的肮脏的台阶。

当埃尔默到这里上大学的时候,这个刚从台球室和堪萨斯州帕里斯镇的木头建成的中学走出来的小伙子才开始学习约会的礼节。他曾是一个喧闹的粗人,碰到漂亮的姑娘就害羞,会撞到桌子,语无伦次,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他就是个勇猛无畏的坏男人。现在的他喝过酒之后还是吵闹,自满于邪恶行为,但经过大学的三年又三个月以后,他已经学会怎样接近女孩。他充满自信,平易近人,不多说话,只是含情脉脉地望着她们的双眼。

胡安妮塔和奈莉一起住在奈莉的寡妇阿姨家,一套街角杂货店楼上的三卧室公寓。阿姨是个贞洁的妇女,但她懂得回避。埃尔默和吉姆正在她们门外,踏在嘎吱作响的木楼梯上时,两个女孩刚下班回到家。胡安妮塔懒洋洋地躺在长沙发上;即使是套着东方贵族风格的红黄沙发套(上面有一个蓄胡子的瓦齐尔、三个穿着薄长裤跳舞的女人,一只水烟枪,还有一座比水烟枪稍大的清真寺),这张沙发看起来仍然像一张床。她蜷缩着,用疲惫但强健有力的手捏着脚踝,一边读着劳拉·简·利比书里的高潮部分。她的露腰恤衫的领子敞开,能看见脖子,紧身丝袜下部有严重的抽丝。她一点也不适合胡安妮塔这个名字——白金色的头发、白皙可爱的肌肤、蓝色的双瞳充满不受约束的热情。

奈莉是一个圆润的乐观姑娘,她的肤色像犹太人一样深,穿着一件破旧的睡裙。她一边泡咖啡,一边抱怨着她的老板,那个虔诚的裁缝师。胡安妮塔并没有在意她在说什么。这时,两位年轻的男士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没有敲门。奈莉大声呼喊:“你们这两个坏蛋,居然偷偷进来,我们没有穿好衣服!”

吉姆侧着身来到她跟前,把她丰满的手从石制的咖啡壶具上牵过来,傻笑着说:“难道你见到我们不高兴吗?”“我不知道我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你别乱摸!你老实点,好吗?”

埃尔默总是在哄女孩子方面显得比吉姆要笨拙。可现在,他觉得有一种掌握女人的欲望——某些类型的女人。他安静又渴望地看着胡安妮塔,用炽热的眼神和她交流。他在那张东方风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用他宽大的指尖触摸着她苍白的手,对她耳语:“可怜的小东西,为什么你看起来那么憔悴?”“是很累——你今天下午不该过来。你上次来了之后,奈莉的阿姨都发火了。”“阿姨万岁!但你见到我不高兴吗?”

她没有回答。“难道你不高兴吗?”

在那勇敢的注视之下,她的眼睛不安地挪开,又回看了一眼后,望向身后的白墙,试图从上面寻找安全感。“难道你不高兴吗?”

她还是没有回答。“胡安妮塔!我一看到你就期待更狂热的事情。”他的手指轻触她的喉咙,“难道你没有一点点的高兴吗?”

她把头扭过去,有那么一瞬间,她看着他的眼神是在向他尴尬地表白。他一把抓住她的手。“不——不高兴!”她用嘶哑的声音小声说,但向他靠得更近,倚在他的肩膀上。“你真是强壮。”她叹息道。“可是,天哪,你不知道我有多么需要你!那个老夸尔斯校长——叫他“吵架”还差不多,天哪,哈哈哈!——你记得我向你提起过他吧?——他总是暗中观察我,因为他认为是我和吉姆俩人把蝙蝠放进了礼拜堂。我好烦那个每周圣经学习班,尽是老生常谈。然后我想到你了,我的天啊,如果你在我的房间里就好了,坐在壁炉的另一边,你的红色拖鞋挂在镍栏杆上——那样的话,我该多高兴!你不会觉得我是笨蛋吧?”

吉姆和奈莉站在咖啡台的边上,用手肘轻触对方,奈莉喊道:“嘿,别这样!”

吉姆说:“女士们,去换衣服吧,我们今晚带你们出去吃晚饭,然后也许去跳个舞。”“不行,”奈莉说,“我们前晚去跳舞,很晚才回家,阿姨气得像个小狗一样。我们必须待在家里,你们也应该在她回来之前走人。”“噢,来吧!”“我说了不行!”“你们难道要留在家里打毛衣吗?鬼才信!一定是有其他的男人要过来,你们不想我们在这里碍事。”“不是这么一回事,吉姆·莱弗茨先生,就算是这样也与你无关!”

当吉姆和奈莉在争吵的时候,埃尔默悄悄地把手滑到胡安妮塔的肩膀后,慢慢地把她压在自己身上。他十分坚信她是最美丽、最光彩夺目的,有她的人生才是完整的。她肩膀的曲线如天堂般美妙,她苍白的肌肤仿佛活着的丝绸。“去其他房间吧。”他哀求道。“噢,现在不行。”

他紧紧抓住她的胳膊。“那你过一分钟后再进来吧”,她紧张地说。然后,她跟大家大声地说:“我要去弄弄我的头发。看起来太糟糕了!”

她溜进了后面的一间房。埃尔默脸上的成熟自信早已消失不见。他像个圆脸的大婴儿,有点惊慌失措。他努力使自己看上去若无其事,在房间里摸摸这儿摸摸那儿,又用他那块皱巴巴的大手帕擦了擦一个镀金的粉红色花瓶。他离房门越来越近。

他瞥了一眼吉姆和奈莉。他们在牵着手,咖啡正在沸腾。埃尔默的心脏怦怦直跳。他悄悄溜进了另外一个房间,迅速把门关上,呜咽着,好像很害怕:“噢——胡安妮塔——”6

在奈莉的阿姨回家前,埃尔默和吉姆走了。因为不需要带女孩子出去玩,他们就在麦吉尼斯快餐店点了一些猪排、咖啡和苹果派。

之后发生的事情,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老家酒房”酒吧里的一幕,埃尔默变得冷淡和厌恶女人,他认为胡安妮塔并不值得他的爱慕;他喝得烂醉,只求打一架痛快的。

他靠着吉姆的胳膊,歪歪斜斜地踏过人行道上的雪泥,他的头脑慢慢清醒,愤怒也随之上升——有个流氓要侮辱他的好友兼室友。他挺直身板,攥紧拳头,他要在刚下晚班的机械师和矿工中寻找这个无赖。

他们来到了小镇主街道的转角处。就在这条路的下方,在国会酒店的红砖墙外,有人站在一个箱子上讲话,被一群起哄分子包围。“为什么他们要针对讲话的那个伙计呢?他们最好走开!”埃尔默兴奋异常。吉姆那尝试制止的手也被他甩开,他生气勃勃地冲向人群。这是一个强壮的年轻男人所达到的最亢奋的状态——有正当原因的不正当暴力。他推开观众向前挤去,他的手臂戳到一个瘦弱男人的肚子,并在人家发出痛苦叫声的时候大笑起来。然后,他怔住了,又失落,又疑惑。

那个陷入困境的讲话人就是埃尔默最讨厌的埃迪·费斯林戈尔,塔威林格大学基督教青年会的会长,这只可恶的秃顶的地鼠在不久前竟反对他竞选学生会主席。

在其他两个为了浸信会牧师职位而实习的大四学生陪同下,埃迪来到了加图市,准备拯救几个灵魂。就算没有拯救到任何灵魂(在已进行的17个街道传教会里,他们毫无收获),也能为他们以后的工作积累些经验。

埃迪是一个咄咄逼人的演讲者,他喜欢抓住一个主题来发表长篇大论,但他没有魄力;现在,埃迪显得畏首畏尾,很害怕面前这个主要的反对者——强壮、金发碧眼的年轻面包师站到埃迪的讲坛前面向他发难。埃尔默站在一旁听着那个面包师问道:“你凭什么觉得自己明白宗教呢?”“我的朋友,我不假装自己明白关于宗教的一切,但是我知道它对于一个人净化、高尚的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如果你给我一个机会,我能够告诉这里的其他朋友们,我那些祷告获得答复的经验——”“噢是啊,你就吹嘘你的很多经验吧,看看你这样子!”“听我说,这里还是有其他人想要听——”

虽然埃尔默很讨厌愚蠢的埃迪,虽然他也许会想跟这位激动的年轻面包师和反对者一起喝几杯,不过这里没有什么打架的好借口,除非把自己变成宗教的捍卫者。拥挤的人潮、强壮身体的碰撞、外套的汗臭味、乌合之众的噪声……就像一场足球比赛一样,这让埃尔默神经亢奋。“嘿,你!”他对着面包师吼了起来。“让那个伙计继续说!给他一个机会吧。你为什么不去挑一个跟你体型差不多的呢,大块头!”

在他挥舞的手肘下,吉姆·莱弗茨乞求道:“我们赶快走吧,地狱猫。天啊!你不会真的要去帮那个到处叫卖福音的吧!”

埃尔默把吉姆推开,挺起胸襟对着面包师。此时,面包师正在咯咯地笑他:“嘿!你也是个小牧师呀!”“如果我也配得上的话,那么是的。”在这个精神振奋的时刻,埃尔默对他刚刚说的那句话竟然也深信不疑。“这些小伙子都是我的同学,他们要在这里得到一个说话的机会!”

埃迪·费斯林戈尔跟他的同伴说:“大伙儿,是埃尔默·甘特里!我们有救了!”

尽管是动机不纯,但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埃尔默的这场宗教捍卫战。他把站在他和面包师之间的中年男人推开——猛地一拳打在中年男人身上,中年男人像乌龟的脖子一样缩了回去——埃尔默来到面包师前面,向一旁挥动着他连杆一样的拳头。“如果你想找麻烦的话——”面包师一边说一边笨拙地晃着他那大大的染白的拳头。“不是我。”埃尔默观察,然后出击,干净利落,击中他的下巴。

面包师重重地跌倒在地,就像在地震中倒塌的摩天大楼。

面包师的一个同伙吼叫:“来吧,我们杀了这些家伙——”

埃尔默一把揪住他的左耳朵,冰凉的耳朵,那个同伙很吃惊,脸色变得煞白。埃尔默很满意。但他一点也不觉得开心。他现在几乎酒醒了,意识到有半打亢奋的年轻工人正要朝他冲过来。尽管埃尔默对自己很有信心,但他在足球场上见识过太多,在和其他基督教大学踢球的时候也有过很多冲撞,因此他无法幻想自己如何一下子对付六七个工人。

埃尔默怀疑,如果不是上帝以独有的神秘方式来干涉的话,他哪会与上帝以及埃迪·费斯林戈尔扯上这么大的关系。当冲在前头的人快要碰到埃尔默的时候,有人大叫:“小心!警察来了!”

加图市的警察队伍过来了,他们一共只有三个人,艰难地塞入人群中。他们身材颀长,留着胡子,都有一双冰冷的眼睛。“你们干嘛吵起来了?”长官说。

警察正在看着埃尔默——他比周围所有人都要高上三英寸。“有些家伙想在这个和平的宗教集会上搞破坏——他们想刁难这个教士,我刚才只是在保护他。”埃尔默说。“对啊,长官。集会上经常发生这种暴行。”吉姆也跟着抱怨说。“他们说的都是真的,长官。”埃迪·费斯林戈尔也远远地从讲台上附和。“好吧,你们这些家伙现在就离开。都疯了吧!应该为你们自己感到羞耻,居然合伙欺负一个教士!请继续吧,教士!”

面包师这才醒过来,被人扶了起来。他的面部表情说明了他被冤枉,他想做一些什么去告诉大家这不是实情。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沾着泥巴的头发凌乱不堪,他那张沾满面粉的扁平的脸蛋被划伤了。他头晕目眩,根本没有意识到警官就在他面前,他慌乱的脑袋突然想到自己是在摧毁宗教信仰。“噢,对了,你也是他们那些假惺惺传教士中的一员!”他对着埃尔默尖叫道——这时,其中一个瘦长的警官伸出有着惊人长度的手臂,轻而易举地揪住了面包师。

人群投来的目光让埃尔默感觉温暖,他在这样的目光中膨胀,他的思想在熊熊烈火中迸发:“也许我不是一个传教士!也许我甚至不是一个好的基督教徒!”他喊道,“也许我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情。但是让我来告诉你,我尊重宗教——”“阿门,赞美上帝吧,我的弟兄。”埃迪·费斯林戈尔接着他说。“——我也不赞同其他人去妨碍宗教。除了宗教之外,没有什么能带给我们希望——”“赞美上帝,噢,为他祈福!”“——生活得更好的希望,不是吗!来,你说不是吗!”

埃尔默看了看长官,长官说:“是的,我想你说得对。现在让集会继续进行,如果再有人敢捣乱——”这句话代表着长官对于宗教和群众暴力的态度。他严厉地盯着每个在他视线范围内的人,然后昂首阔步地走出人群,返回警署继续打牌。

埃迪的口才魔法般地突飞猛进:“噢,我的弟兄们,现在你们该看到基督的力量是如何帮助我们成为最高尚和最优秀的自己!你已经听过我们的甘特里弟兄的证词,信仰就是唯一能达到正义的道路!当你们回到家里,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把《旧约》找出来,翻到‘雅歌’,这一部分说了关于基督对教徒的爱——‘雅歌’的第四章第十行——基督说到教徒,他说——就在‘雅歌’的第四章第十行——‘我妹子,我新妇!你的爱情何其美。你的爱情比酒更美!’”“啊,找到救恩的喜悦是无法形容的!你们都听到了我们弟兄的证词了。这个人我们认识,他是一个强势的人,是所有受压迫的人的弟兄,但是现在他睁开了他的眼睛,他的耳朵也不再蒙蔽,他看到了忏悔的需要,并懂得在上帝面前谦卑地交出自己——噢,这是地狱猫,呃,不,这是埃尔默·甘特里人生中历史性的时刻!弟兄,不要害怕!来!上来站在我的旁边,给出你的证词——”“天哪!我们得赶快撤了!”吉姆气喘吁吁地说。“哎,走吧!”埃尔默咕噜了一声,他们穿过人潮,埃迪·费斯林戈尔刺耳的声音就像冰冷而有穿透力的雨一样在身后追捕:“不要害怕,让耶稣基督当你的领路人!你们是不是懦弱到羞于被其他罪人耻笑?”

他们安全地撤出人群,面容冷峻、步履急速地返回到老家酒房。

吉姆说:“埃迪刚刚的把戏真肮脏!”“可不就是!他想让我在那些笨蛋面前皈依宗教!如果让我听到埃迪再吠一声,我肯定揍他一顿!他有种,居然想领我上台坐在忏悔者的板凳上!想得美!我得教训教训他!来吧,走快点儿!”这个“所有受压迫的人”的弟兄说道。

当他们坐上夜班火车的时候,与酒保的愉快聊天,以及使人酣畅的波旁酒都帮助吉姆和埃尔默忘记埃迪·费斯林戈尔,忘记在公众场合宣扬宗教的恐怖一幕。所以,当他们在吸烟车厢的椅子上摇曳之际,他们惊呆了——埃迪就站在他们面前,手拿《圣经》,左右伴有他的两个笑意盈盈的传教拍档。

埃迪露出一排牙齿,连水汪汪的眼睛都在笑,他像唱赞美诗一样说道:“噢,朋友们,你们不知道今晚你们有多棒!可是,天哪,既然已经踏出了第一步,你们为什么就此打住——为什么会迟疑,为什么要让正在等待你们、渴望你们的救世主受苦受难呢?祂需要你们,需要你们羡煞旁人的杰出力量和聪明才智——”“这里的空气,”吉姆说,“实在是有点太浑浊了,我好像还闻到了鱼腥味。”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大步走向前面的车厢。

埃尔默试图跟着他,可是埃迪一屁股坐到吉姆的座位上,继续愉快地尖声说着,身旁的两个人依然挂着基督青年会的招牌微笑,让埃尔默觉得反胃,尤其在颠簸的火车上。

从埃尔默的豪言壮语可以看出,他并不像吉姆那样坚决蔑视教会。他对教会存有畏惧。那跟他的童年有关……他的母亲,因早年守寡,又饱受苦工的折磨,只能将情感寄托于赞美歌和《圣经》;因为埃尔默在周日圣经课上缺席,她伤心到哭泣。他们去的那座教堂足有三十尺——从地上直到有古怪雕刻的屋梁——高得使人晕眩,还有那些牧师,他们激动的声音充满压迫感,他们在描绘那些偷西瓜或者在谷仓后面做生物实验的小男孩的时候显得如此可怕。最让埃尔默畏惧的时刻出现在他的第二次皈依,那时候他11岁,想到以后的生活再也没有乐趣,难堪而不安,他哭了;在一群严肃的、留着胡渣子的大人的围绕下,他还签了一份保证书,发誓以后远离亵渎、酒精、赌博、舞蹈和戏剧,永远地远离。

尽管他大胆莽撞,过去的这些阴影一直萦绕着他。

埃迪·费斯林戈尔,这个人让他鄙视。埃尔默看待他犹如一只蚱蜢,想象一脚踩在他身上的画面,埃尔默觉得莫名地满足。可是埃迪·费斯林戈尔,这个诵读福音书的人,仅凭着一本牛皮包装的《圣经》(书页里有流苏丝绸和明胶的书签)就强大起来——主日学校的老师曾手舞着《圣经》跟他说,上帝总能悄悄地抓住小男孩的秘密想法——现在手持武器的埃迪是上帝的代言人,埃尔默局促地听着他讲话,他从来没想过,穿一身干净的牧师长袍,过着纯粹而沉闷的生活——这样的自己也许并不会那么讨人厌。“——要谨记,”埃迪正在哀嚎着,“抛弃救赎的时刻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圣经》说‘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一天来到’。也许这辆火车会失事,主就在今晚到来!”

火车在这时不识时务地突然倾斜了一下。“看到了吧?你希望在哪里度过‘永生’呢,地狱猫?难道你认为那些娱乐活动那么好玩,值得你为此而下地狱吗?”“噢,闭嘴。你说的那些我都知道。这当中有很多争论——你等一下,我这就叫吉姆给你解释鲍勃·英格索尔是怎样说地狱的。”“啊,当然!你肯定也记得,英格索尔临终前把儿子叫过来,向他忏悔,请求儿子快快寻求拯救,把那些邪门歪道的手稿赶快烧掉!”“噢——天啊——我今晚不想再讨论宗教话题。就这样吧。”

但是埃迪真的想讨论宗教,非常渴望。他热情地翻动着手中的《圣经》,找到了很多让人听起来不舒服的句子。埃尔默尽可能地不去听,但他已经无力去发出任何威胁言论。

当火车停在格里兹马赫泉的时候,真的是一个解脱。煤油灯下的火车站像是一个油腻的木盒子,月台被厚厚的污雪覆盖着。吉姆——一座远离那些让人困惑的神学问题的庇护所——在等着他,埃尔默愤怒地对埃迪扔下一句“晚安!”,蹒跚走去。“你干嘛不让他闭嘴?”吉姆诘问道。“我有啊!你干嘛偷偷摸摸地走了呢?我告诉他闭嘴,他就闭嘴了,然后我打了个盹儿,一直睡到现在——哎哟!我的头呀!你别走那么快!”

第二章

1

在塔威林格学院的这几年来,埃尔默·甘特里和吉姆·莱弗茨的罪人形象在宗教主义者的心中烙下了强烈的绝望感。没有一次宗教复兴活动不对他们予以抨击(通常是在他们缺席的情况下),没有一个基督青年会的祈祷者不惧怕、担忧他们惊人的愚蠢言行。

埃尔默有想过退让,尤其是当他知道校长兼神父威洛比·夸尔斯博士在早礼拜上的演讲让人动容,但是吉姆坚定了他的信仰——那就是无信仰。

可现在,埃迪·费斯林戈尔犹如大草原上的六翼天使,飞快地走遍住着上帝的选民的宿舍,传达激动人心的消息:埃尔默在公众场合宣称相信宗教,而且在火车上坚持听完了埃迪长达39分钟的恳求。人们立即展开了一场神圣的策划,拯救这只迷途的羔羊;整个格里兹马赫泉,在教授们的书房里,在学生们的寝室里,在礼拜堂观众席后面的小房间里,那些充满快乐的灵魂期望与上帝密谋,共同对抗埃尔默大大小小的罪过。在大风雪中的每个角落,你都能听到他们在窃窃私语:“世上有更多的欢乐因为有罪人在忏悔……”

即使是那些不那么虔诚的、打牌或偷偷抽烟的学生们也显得很激动——也许他们在窃笑。足球队的那位核心队员也在基督青年会上感召般地站了起来,承诺要助上帝赢得埃尔默的信赖。在曾经不知悔过自新的日子里,这位队员是埃尔默和吉姆的伙伴,不过现在已经和一个来自查纽特市的同校女学生订婚,她是一个体型硕大的假装圣洁的瑞典后裔。

高涨的情绪在埃迪·费斯林戈尔的住所里最为强烈。埃迪现在被看成是未来的先知,在将来的某一天,他很可能成为维奇塔市甚至是堪萨斯市的一座大浸信会教堂的神父。

他以埃尔默的名义安排了全天候的祈祷大会,参加者都是些激进分子,他们冒着受伤和受到老师指责的风险赶过来。埃迪的房间位于克努特·霍尔沃斯特油漆店上面,在光地板上,少至三个多至十六个年青人同一时间跪倒地上,即使是十九世纪初的宗教复兴也没有如此成功地与筋疲力尽的撒旦魔王角力。其中更是有一个人——他疑似是五旬节运动的支持者——设法让祷告者产生抽搐,尽管大家都觉得这种动作已经超出上帝和浸信会的关心范围了,但它还是让凌晨三点钟的祈祷更加来劲,尤其是每个人此时都沉醉于咖啡和雄辩之中。

到了早上,这些人确信自己已经说服了上帝接纳埃尔默。埃尔默整晚睡得香甜,丝毫没有意识到祈祷会或者神的影响力,不过这也只是体现了神圣力量很有耐心。很快,这些神圣力量将开始生效。

二人神圣不可侵犯的公寓被一群男人入侵了——他们没梳头发,眼睛里充满狂喜,腋下夹着《圣经》对此,埃尔默很苦恼,吉姆只能压抑愤怒。埃尔默无处可逃。他用吉姆耐心教导的那些勇敢的亵渎言论击退一个教徒,另一个又不知从哪棵树后突然蹦出来压在他身上。

就在榉树街上的那家教会饭堂——梅茨格修女的屋子里,一个托钵僧似的基督青年会成员一边给埃尔默递来面包,一边吹嘘道:“你知道一粒麦子的典故吗?实在太妙了!想想,一个能自我复制的东西,多么伟大而复杂啊。一定有人把它造了出来。是谁?是上帝!任何不承认自然中存在着上帝——并以忏悔的心报答祂的人都是笨蛋!就是笨蛋!”

以往看到埃尔默一进教室就慌张愤怒的导师现在都笑眯眯地看着他,甚至耐心地听完他不熟练的背诵。校长在街上见了埃尔默也会叫住他,称他“我的孩子”,并亲切地跟他握手,而埃尔默不安地确认,这些礼待都并非他应得的。

他向吉姆保证他的处境并不危险,可吉姆还是很警惕,而埃尔默自己则每时每刻都变得更惊慌,他不停地被不同的人问候:“我们需要你,兄弟——这个世界需要你!”

吉姆的忧虑也不是没有道理。埃尔默经常陷入要放弃兴趣的困境——也不能说放弃,只是每次享受完他热衷的娱乐活动后都会痛苦得出汗。吉姆曾评论一些女学生在公众场合祈祷,一边还斥责般地撩起头发露出鸡蛋一样的额头,要不是因为吉姆和他这些言论,恐怕某个道德妖女已经通过近距离诱惑,捕获到万分痛苦的埃尔默了。

有一个让人讨厌的年轻女生,她来自密苏里州的墨西哥镇,她会哄吉姆来“说说他的那些宗教笑话”,然后发出像马嘶声一样的伪善笑声,她笑得快被呛住:“噢,你太可爱了!你根本不相信你说的每一个字。你不过在炫耀罢了。”她说着便向斜前方寻望,其实那虚假的眼神根本什么也没看,无论祭坛的这一面有些什么东西。如果不是因为吉姆的努力,她也许已经引诱埃尔默跟她订婚了。

埃尔默的家乡教堂和主日学校位于堪萨斯州帕里斯镇的一条村落里,那里是900名德国和佛蒙特州教徒的大本营。成长在这样的地方,埃尔默永远也摆脱不了对“宗教机器”的恐惧,正因为此,他才没有狠狠教训埃迪一番,尽管他有充分的理由去动手。那座苍白的浸礼会小教堂便是他所有情感的中心——除了吵闹、饥饿、睡意和爱。甚至这几种情感也在礼拜堂中得到了体现,体现在长凳垫子上的食物、教会晚餐(鸡肉派和天使蛋糕)、催眠的说教,以及就在身旁的穿着薄纱的灵巧小女孩。可是艺术、理智和情感——对于埃尔默来说,它们永远仅和教堂相关联。

除了马戏团、国庆节游行、在学校里唱《哥伦比亚,大海上的明珠》和《铃儿响叮当》以外,埃尔默童年听过的音乐都是在教堂里。

他所听过的演讲也是在教堂里,除了政治家们关于杰弗逊总统和麻线团价格的演讲;教堂给他提供了所有油画和雕塑,除了学校里的林肯、朗费罗和爱默生雕像,以及他母亲梳妆台上的小陶瓷像——那是两座粉红色的女人雕像,手里拿着镶金边的花篮。埃尔默还从教堂那里学会他所有的深奥的人生哲理,除了老师告诫他说在学校里放小蛇的男生都会即刻被打、然后被绞死,除了母亲的那些大道理——要挂好大衣、擦干净脚、用手指拿炸薯条、徒劳地呼唤主的名字。

如果他在教堂以外受到其他文学熏陶的话,那就是在《麦加菲读本》里邂逅那个站在燃烧甲板上的男孩;他对尼克·卡特系列,科尔·杨格和詹姆斯·博耶斯的英勇壮举也颇有研究。但教会也给予他文学上的指引。圣经故事,圣歌的歌词,众多牧师引用的那些佚事,这就是他从教会学到的文学知识——

小瘸腿汤姆斥责了一个有着美丽银发和圆顶高帽的邪恶富人,并把富人领到耶稣面前。在索巴拉国,一艘船的船长听从了一位正直的传教士遗孤的意见。一条忠犬在一场森林大火(只是有时候是一场大风雪或者印第安人的袭击)里救出了它的主人,主人如梦初醒,放弃了赛马、朗姆酒和口琴。

这些故事多么相似,多么激动人心,对埃尔默以后的人生多么具有指导意义,能为他以后当一个有作为、有魅力的人打好基础。

教堂、主日学校、福音传道者的狂欢、唱诗班练习、筹集捐款、参加葬礼的兴奋、在后排长凳上或者婚礼上另一间房里窃笑——这一切,对于埃尔默来说,都是那么自然而不可避免的习俗,就像在那不勒斯的街头野孩子面前上演一场天主教游行。

堪萨斯州帕里斯镇的浸礼会教堂!那里有一千张模糊但坚不可摧的宗教图画。

赞美吧!埃尔默的声音就是为唱诵赞美诗而生的。他像黑人那样唱出歌词。雷鸣般的管风琴乐曲《尼西亚》中如此唱道:圣哉,圣哉,圣哉!众圣都敬拜,放下黄金冠冕,环绕在水晶海。

缓慢而低沉地歌唱着赞美诗。唱到“抛出救生索”,一幅画面浮现:一艘船的残骸在黑暗中被大浪击碎,在草原孩子埃尔默的想象里,大浪有百尺高。唱到“前进吧,基督战士们”,这时,即使你用脚跺地也不会受到指责。

主日学校的野餐!柠檬汁、三人四足比赛和在干草架上唱《送奈丽回家》。

主日学校的文字卡!诚然,这主要是一种赌博的工具。埃尔默通常是赢家(他还是帕里斯镇上第一个拥有实心骰子的小男孩),他的收藏室里堆满了这种文字卡,它们让埃尔默喜爱上了华而不实的牧师袍、大理石柱子和紫色绣花的宫殿,也促成他日后快速地适应那些更华丽的邪恶之屋。文字卡里包括了很多圣经故事。三个国王拥有镶着红宝石和玛瑙的匣子。穿着金色和红色袍子的西底家王跪在宝蓝色的地毯上,他满身血迹的手下四处逃逸,血染在剑锋上,远处传来了巴比伦的伟大君主尼布甲尼撒的军队的消息。埃尔默的一生中,在那些狂热时刻、在大教堂布道的时候、在日落沉于海的时分,他便记起留着黑胡子的大卫面向着古老的红石崖——这个英雄人物在召唤雄心、权力和统治。

主日学校的平安夜!晚睡是多么让人兴奋的事情,即使到九点半也可公然醒着。圣诞树难以置信得高大而明亮,闪烁着银线、银星和棉絮雪球的光芒。两灶头的壁炉烧得火红。灯光,灯光,还是灯光,耀眼无比。一桶桶的糖果,学校里每个孩子都有一份礼物——通常是一本书,里面有很好看的彩色图画,画着羔羊和火山。圣诞老人——他不会真的是那个油漆工洛伦索·尼克尔森吧,他有那么浓密的胡子,通红的双颊,孩子们来找他领礼物的时候他又那样聪明地进行评论。女子四人合唱团的歌声像魔法般使人着迷,她们歌唱夜里看守羊群的牧羊人……歌唱一颗明亮的星星下面那神秘的褐色山峰。

还有那个糟糕的早晨,就在学校的前台阶那里,埃尔默用主日学校的捐款钱币玩抛硬币,被威尔森·辛克利·斯卡格斯牧师逮个正着。他把埃尔默领到走廊那里罚站,让大伙儿都来笑他,他还用又尖又脏的拇指甲掐埃尔默的耳垂。

还有其他牧师,比如说奥甘地弟兄,他让你免费锯他的木材;布朗特弟兄,他会在万圣节的时候偷偷绕过谷仓来吓唬你;英格尔弟兄,他拥有宗教热情但是年轻、有人情味,他会用柳叶做口哨给你玩。

有一个早上,埃尔默把闹钟藏在管风琴后面。当监管人(牙医普劳蒂博士)低声说着:“现在,我们都保持绝对安静,让霍布里克姐妹领着我们祈祷。”这时,闹钟响了,多么嘹亮。

还有神坛后面的那三张椅子,上面铺有黄色的绒毯,边沿是橡木雕成的,僵硬得吓人,他不安地想象,那三把椅子是在等着圣父、圣子和圣灵的降临。

实际上,埃尔默的一切知识都是教堂和主日学校给予的——也许除了对礼仪、仁慈和理性的向往。2

即使埃尔默没有出于习惯而熟知教会,也会受到母亲的耳濡目染。除了和吉姆·莱弗茨的友谊,埃尔默唯一真挚的情感就是对母亲的敬爱,而他的母亲把身心都献给了教会。

她是一个矮小、充满活力、爱唠叨但又慈祥的女人,曾经沉溺于热情的爱抚,现在是一个热情的教徒,而且她有着不平常的勇气。她早年被埃尔默的父亲罗根·甘特里丢下成为寡妇,那个男人从事饲料、面粉、木材和农业工具的经销,他是个能逗人开心的大块头,可是欠了一身债又酗酒成性。为了维持生计,埃尔默的母亲做裁缝,缝帽子,烤面包,还卖过牛奶。现在,她有自己的帽子和服装店,尽管门面狭窄、光线不足,但坐落于主街,她每年能供给埃尔默300美金,加上埃尔默暑假期间在田地里和伐木场赚的工钱,足够他1902年整年在大学里的开销。

她总是希望埃尔默能成为一名牧师。她很快乐,找零钱时头脑很灵,但对着身穿长袍、站在讲台上的牧师,她会敬畏得发呆。

从16岁开始,埃尔默就是信誉良好的浸礼会的一员——他曾令人满意地被浸在凯乌斯卡河里。尽管埃尔默身材高大,但传教士力气也不小,他不仅把埃尔默往水里猛按,还带着神圣的热情把他往水下拖,浮上来后,埃尔默承沐天恩和淤泥,唾沫飞溅。他也被救了好几回,有一次,他得了肺炎,牧师和来访的修女向他表达了敬重,说他蒙了恩泽得以迅速成长。

可埃尔默违抗了母亲希望他成为牧师的意愿。因为那样的话,他就不得不放弃他那些罪恶的娱乐,而他每年都挖掘到更多使他两眼发光、呼吸急促的新娱乐项目。同样,每当在帕里斯镇那帮低声嬉笑的伙伴面前假装虔诚的时候,他又是那么迟疑和惭愧。

即使是上了大学,他也很难去与母亲对抗。尽管她只到他肩膀那么高,但她总是充满活力、忙忙碌碌,说话机智泼辣,长期体贴地照顾着他,他惧怕母亲就像他惧怕来自吉姆·莱弗茨的蔑视。他从不敢真诚地坦白自己对宗教的不贞,所以他低声咕哝道:“天哪,妈妈,我不知道。问题是,当牧师赚不了几个钱。哎,不过也不着急,又不是要马上决定。”

她也知道他很可能会成为一名律师。她想,那其实也不太糟糕;也许有天他会进入国会,实行改革,把整个国家变得像幸福的堪萨斯州一样。不过,如果他能成为圣餐桌上的神秘感的一部分的话……

于是,她和埃迪·费斯林戈尔一起讨论了埃尔默的情况。埃迪来自一座离帕里斯12英里远的小城。也许多年之后他才能最终被任命为牧师,但早在大二那年,埃迪就被家乡教会授予了“宣教许可证”。在某次暑假(当埃尔默还在田地里或者游泳池或者偷人家果园的时候),埃迪作为神职人员在帕里斯的浸礼会实习了一个月。

甘特里夫人请教了他的意见,埃迪用一个19岁少年所理解的神学予以回复。

噢,是的,埃尔默弟兄是一个优秀的年青人,高大威猛,大家都仰慕他——虽然受到了凡尘俗世的毫无价值的艳俗的诱惑,但那也只是因为他还年轻。噢,是的,将来,埃尔默会安定下来,成为一名信教的丈夫和父亲,当一名商人。但是,要进入教会的话——不行。甘特里夫人无需太过干涉这些宗教事务。这都是由上帝决定的。一个人在履行神职之前,必须受到上帝的感召,一个神秘的、无法抗拒的、压倒性的感召;一天晚上,在白菜地里,埃迪自己曾真切地感受过那样的感召。不,先别想这些。他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埃尔默真正进入感受神恩的状态,而埃迪向她保证,这个任务需要很努力才能达成。

埃迪解释说,埃尔默在16岁那年就受洗了,毫无疑问他感受到信仰和邀请,他身上所负担的罪也减轻了。可是埃迪怀疑,他并未完全被拯救,没有真正进入感恩的状态。甚至可以说他还没有真正皈依基督教。

埃迪运用恰当的病理学术语把埃尔默这个病例给诊断了一番。也许他在哲学、拉丁语、微积分上遇到过困难,但从12岁开始,埃迪·费斯林戈尔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理解全能的上帝想要什么,以及在历史长河里,祂为什么会有这样或那样的行为。“我是最不可能谴责运动员的人,”埃迪说,“要把福音传给世人,我们必须有强健的体魄去承受重担和汗水。但同时,对于我来说,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