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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0 16: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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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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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桑花开

格桑花开试读:

内容提要

那个你爱过的人,是否去了远方,是否还有联系,是否在夜里你会摊开一本久远发黄的日记,淡然一笑或者长长叹息。那个你值得记忆的时刻,是否被你珍藏,或者闪光在暗淡的日子只到永远,或者随着你现在的辉煌和光辉一笑而过轻轻抹去。

诗词之美

如同梦的载体,看到它们时心灵有着跌宕起伏的感觉,无所预知。其中绽放的是艳丽或颌靡的色彩,一遍遍地记录下那个时空中所有穿堂而过的伤感和

恋,飘渺和奔腾。

美在恒久。千年后仍闪耀的光芒未被岁月所磨琢。当今日手执那些个个凝聚真挚的文字,心情为之沉浮,时空的界限在其面前轰然倒塌,一切似曾早已随风逝去的过往,一次次的呈现在每个人的脑海,将片段重播,如同一股永不枯竭的源流,一淌千年。

美在飘逸。如同婉女扬起的长发,乘鹤飞翔的梦想。诗人多出于蜀地,缘在蜀地多景色奇秀,如仙境的水气氲氲,青山挺拔葱郁色彩缤纷错杂相映成辉,使人置身其中豁然高远,只感飞升天成的词赋自然,亦妙手偶得而来。

美在含蓄。中国的诗词有清秀隽永、意味深长的特点,其可读性则在于读者的回味和推敲。其深层意味的那种感觉,深而不外露,美而不外露,美而不张扬,透露出一种淡淡的雅质与芬芳。

美在豪迈。黄沙漫飞,刀光剑影的戎马生活,镇守边关,击退强虏的激荡场面,诗人们再不单是感慨行吟歌者,慷慨激昂气吞天下,一个个轻生死明大义的男儿本色便跃然纸上。

美在空灵。诗的沉敖时如渊岳,融汇于中国的山水,不单是寂寥。坦然的心境涤荡了尘世的浮华,贵在平和无求的那种静默。一把古琴,一杯清茶,淡泊的是一种空灵的心情,千金难买。

美在博大。如加评述,寥寥数语,一言难尽。爱父爱是山,山一样凝重,山一样安详父爱是海,海一样宽广,海一样平静父爱是林间不张扬的溪流缓缓流过滋润未开的蓓蕾母爱是火,火一样热烈,火一样温暖母爱是泉,泉一样甘洌,泉一样纯粹母爱是旷野上升腾的炊烟袅袅升起拥抱归来游子的心

痛苦的美丽

我想这样的文字和感受,单用“凄美”二字来形容未免有些牵强和力不从心。

有的时候,痛苦和忧伤可以升华为一种特有的美丽。

有人称之风格为悲剧艺术,我想也不无道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著名的文学作品总以悲剧收尾。从世间的浮华坠落到一个挚朴真实的结局,一个高度的坠落,其实就是由感性到理性的飞越。

悲剧带给人们的往往是思考和警醒,冲击着旁观者的意识深处,也许这就是痛苦的另一面及其魅力所在。

所以“悲壮”和“凄美”并不是毫无来由的存在的。

欢悦是一种心境,但它短暂、易逝。

痛苦带给人们的也不仅仅是伤口,它给易碎的心灵和情感打造了坚强的盔甲,抵抗住所有的冲击而告别脆弱。

不仅仅是文学,音乐亦是如此。

忧伤的音乐是一种补药剂,一补可以抚平伤口的药剂。

每一个冰凉的音符组成凄凄的旋律,沁人心脾的清静涤去心灵的尘埃,痛苦的感受同样撩拔着灵魂深处的那一份苍凉,让人不至于麻木而僵硬。

忧郁本身便是一种冰冷沉寂的心境,伤感给人们本身熏染上特有的一种气质美。

痛定思痛。

有时候伤痛也是一种强有力的动力源泉,接受过最痛苦磨琢的石头,它所折射的光芒往往是最璀璨夺目的。

曾经看过电影《兄弟连》,折服于它的真实和悲壮。战争给人类血腥和灾难的同时也铸就了英雄,每个走过战争,从血与火的痛苦洗礼中重生的人会更加坚强、冷静、执著,更加热爱和平的生活。

烟火的美丽是自身的消亡和陨落所带来的刹那间划地掠空的灿烂。

穿过窒息的禁锢,钻出一线希望,绽放出一团绚丽如花般的痛苦的美丽。

痛苦所带给人们的,不仅仅只是疼痛,而应该是思考。拒绝下一次的伤害,因为成长让我们学会用坦然的心境去包容,学会给人生一个美丽的诠释。

借众人之私成一己之公

因路途泥泞,主人顶着大雨回家时已满身污渍,平日衷心为主的狗儿竟狂吠不止,不让其入门。

天下竟有如此悖逆的“奴才”,打!啊,先生息怒,全窃屈尊垂听薄见。

奴才还是奴才,还是一样的衷心,只是您变了。你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衣冠楚楚、落落大方的主人。“可我究竟还是它的主人呀!”不,退了这块遮羞布,你能分出谁是天子,谁是庶民?——很难,他们在本质上没有区别。让他们永远成为奴才,只能是您永远是主子——以主子的形象昂首阔步,(当然了还要)以主子的实力君临天下——坐端正了,别掉下来。

做人,当行光明正大之道,为江山社稷、苍生黎民殚精竭力——而后成一世功业。怎么做?不可强求天下人皆为君子。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世界的真实与可爱正在于它的“浊”。不可效法陶渊明,消极出世,那是逃兵。你可疏通“淤积”(但休想荡清一切尘垢)。其实,前者也远非你一人之力所及。于是,想到了那衷心耿耿的“奴才”。从来都不应该鄙视他们那别样的衷心。相反,这些人应时而动、随利而驱——正是他们的可用之处。应重视(但不夸大)他们的才能,特别是不要为在某些特定方面强于自身而感到惊讶与不安——这毫无必要。你要做的只是将他们的能力有机的结合,人尽其才、各司其职。他们要的无非“名”、“利”——只要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成绩,那就给他们,必要时还要奖赏,最重要的是给他们最大的发展空间,让他们的能力尽量发挥。当他们有了发展或成果要从心底里感到高兴——那些都是你大谋略的强有力的支撑。而你什么也不用做,(套用一句经典)只要帮他们统一个人利益与民族利益——他们可能还并未擦觉!把所有材料按预定计划(大谋略)结合,不就成了天下人的福脂?借众人之私成一己之公,岂不快哉?

曾国藩最善用此道。但他成于术(人臣、权谋之术)败于道(立场)——所以他必败。如今的一代比他有着天生的优势,顶多不成,但不会败。把他的“术”用在正“道”上,大事必成!

别打那条狗,它也挺可爱的。

车厢里

阳光总不太眷顾二月的长沙。漫不经心的雨丝和在冷风中,润湿了这个小城市。

也许是温度太低,车厢里的人们失去了往日的活力。一些人倚着窗,也不只他们又没有发现不一样的风景。一些人捧着刚买的报纸,一声不吭。有人偷瞄了一眼,哎,拉登又惹事儿了。“喂!李总,您的手机怎么老不开机啊,我这儿等着出货哪。我们那事吧也就……”只见那人挺着脖子昂着脑袋声嘶力竭的喊着,话还没说几句,汗珠便顺着面颊躺了下来……“哎哟,这谁这么缺德,把口香糖粘在座位上,差点搞得老子一裤子。”说完,啪一口痰吐在了过道上。好哇!人们在这两人的带动下终于找到的丢失的激情,整个车厢霎时恢复了往日的热闹。“妈,我不回家吃饭了,几个同学约我一起去买东西。”“已经到长沙了,一路还顺利吧,到我家搓两圈儿?”“啊,张局长,这阵子开会挺忙的吧,什么时候让我给您汇报汇报工作?”“嗯,你那事啊,不着急,要小吴去帮你吧……”

车厢本就该这样嘛。要不喊上两嗓子,前面正在小憩的老大爷准会错过下车的时机。要不喊上两嗓子,怎么让人家知道你也是个老板?要不喊上两嗓子,怎么体现得出你对不文明现象的愤怒?在这里公开向领导献殷勤也是那么的方便,反正谁都不认识。

长沙的司机也是如此的懂得变通,从不拘泥于制度。像这样空空的街道,自然要把大巴当保时节时,风驰电掣的在道路上闪转腾挪,到站前喊上那么几句,如无人应答便义无反顾的——冲!这也就是长沙特有的跨越式的公交模式。

车厢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着人们的生活态度,体现着城市的品位,是个浓缩了的小世界。也许,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面镜子,照照他人,也照照自己。

长大

我很想长大,我知道长大有太多的好处,我知道我将会拥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温室没有灿烂的花,身体在恣意的长大着,心境也日趋复杂起来,在这个不算太冷的冬天,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彻底的消失了。甚至都没有留下一片树叶。很多事情都已经回不去了,也许经常还是会缅怀那些过往的事和人,但也许记住的只有那种感觉了,也许很无奈,但很多事真的再也不是自己以前想的那样了,很残忍的现实,明白了这一切,我知道我在长大,无法控制的成长,我可以做的只是舔一舔那回忆留下的伤疤,然后微笑往前走。

很多爱情故事在一开始时多动人啊,汹潮澎湃得很,那潮水冲到了自己,也冲到了旁边的人,轻而易举的就发下了天长地久的承诺,但渐渐的,大了,倦了,变了。也许那天你自己都会为这种变化而瞠目结舌吧,潮水越是涨得汹,就越是退得急。有人说这是因为每个人的热情都是有限的,他已经一下子用完了一辈子的热情,大家都说,爱情是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它况且如此,那其他的关系不就更没有安全感和保证吗?我很讨厌认清这一点,好像游戏开始前,就晓得结局了,让一切变得淡而无谓了,我长大了,我知道因为生命有一种绝对。

很多看起来很坚固的关系,其实是非常脆弱的,有时候只是靠着一根薄薄的丝在维持着。

如今丝断了,覆水难收的,其实这真的很奇怪,明明还是那么近的距离,但却再也找不到以前的感觉了,并不是谁想这样,而是造化把一切弄成这样的,明白了这一切,就算一个眼神都变得多余和尴尬,但还是会难过,其实都想通了,为什么还是会难过,这种难过,不需要人安慰和劝解,因为我懂,我都懂,真的。

当音乐想起,那好不容易被说服的的自己有忍不住懊恼的伤心,真的痛,总是来得很惊心,没声音,从背后慢慢缓缓抱着我,今天我扔了很多笔,其实这些笔早就写不出水了,但也许是太懒,也许是内心那个自己都不想承认的弱点,就是没扔,终于扔掉了,象挖掉一个肿瘤后的疼痛与如释重负,我视力不好,只认得前面的路,我很安静,会慢慢学着享受孤独咖啡的甜美,“钢爸得”加油!

爱的祈祷

学会了在枯黄中寻找饱经风霜的沧桑与释怀,学会了在橙黄中寻找属于生命的勃勃。我不敢踩青黄色的。

因为我知道他们的脆弱程度使的我在一脚踏下的时候无声无息,只留下属于年轻的气味。涩的。

我开始偏爱于青黄色的落叶。我不愿踏伤他们。似乎在我眼里,他们比任何颜色都要脆弱,任何一记被踩伤的伤痕都会使他们一掘不振,迷失自己,忘记了自己当初挣脱树枝的羁绊,在秋风中舞着。洋洋洒洒的落入地面。然后,与前辈们一起,等待成熟。

我就像他们。我怕死,被踩到后再找不到解药。于是,我时刻躲避着。烈日下,我让风吹到没有阳光的角落;风雨中,我可以勉强驻足。因为行人们没有太多的精力消遣。他们在雨伞里。留在自己的世界。

今年的秋天很美,只是充满着的阳光常使我窒息。我不得不竭尽全力寻找黑暗,在那里寻找安宁与安全。

每一片青黄落叶都明白,习惯就好。

习惯了奔波与隐藏。就习惯了现在的生活。

我词穷了。在我青黄的表面,常常隐隐的映射出几丝淡淡的绿,那种很年轻的闪着光的绿。我从不承认。

我逃避,恍惚,时时而刻刻。

我怕验应古话。我恐惧这几丝闪闪的绿会最终诋毁那些黄色——好不容易沉淀的黄色。

我不愿迷失,也不愿在迷失中失去自己。

现在,只是现在。

现实只能是现实。残酷的。

我的青黄色还会持续多久呢?

我不知晓。但至少会逝去的吧。他们会被我抹去,不留痕迹。就像肥皂泡的破裂,无声无息,不复存在。

我期待。于是开始祈祷。我知道,当祈祷被刻在我仍旧青黄色的表面上时,祈祷就被上帝看见了。那我也无憾了。

再祈祷一次吧。看,远处的肥皂泡……

原动力

世间万物,生长于地球,从[原始](远古)到现代,从低级到高级,地球就像是万物的母亲,给了我们顽强的生命(原动)力。

动物的生老病死,植物从发芽到[长成再到衰老](开花结果),这一切现象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但是,对于生命,不同的动植物赋予了它不同的价值,能给人以有益的启示。

妈妈是个喜欢养花的人,空闲时就摆弄摆弄。最近,妈妈买回了一株仙人掌,嫩绿嫩绿的。全身布满细刺,对于每一个“敌人”,都摆出一副[誓](宁)死不屈的架势。“仙人掌不是生长在干旱的地方吗?在这湿润的南方,它能生长吗?”我有点疑惑。它倍受宠爱,每天在窗前沐浴着阳光[,越长越盛]。

一个星期后,仙人掌枯萎了。它不再嫩绿,不再充满着生气。它变得精神不振,直不起身子。面对这个将要终止的小生命,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和惆怅,仿佛她身上的千万根针在刺痛着我的心,我说不出话来。

就这样,一天,两天……我都待在窗前,看着她渐渐地走向灭亡。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她的根上部,微微显出一点绿色。没错,是绿色,是代表生命的颜色。我有点欣喜若狂。在即将走向灭亡的那一刻,她回转身来,以顽强的生命力,与死亡搏斗,获得了重生的机会。我看到了她那不甘[衰](沦)落,积极向上,顽强生长的优秀品质,虽然她只是一株仙人掌,但她足以牵动观赏者的心。它的顽强生命力,似乎通过那绿色的血液,流遍了我这位观赏者的全身,直至我心底,在那生根,发芽,[慢慢](不断)成长。

我不禁联想到了那耸立在高山之上,一年四季都翠绿不败的松柏,那在秋风中毫不动摇的秋菊,那飞雪中傲立的梅花,还有那些与非典(禽流感)作斗争的人们……他们共有的,是(丝)毫不畏惧艰难困苦,顽强生长的生命力。这是生命的原动力,也是社会前进的原动力。

我赞美这原动力!

简评:“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作者从一株普通的仙人掌上,发现了可贵的“顽强生长的生命力”,这是一般人都不难做到的。但由此自然地联想到傲雪的松柏、经霜的秋菊和与非典、禽流感作斗争的人们,并生发出一番抒情性的议论,就高出别人一筹了。(周红老师荐评)

不会继续

我和杨善在一起三年他说我是他交往时间最长的女朋友,所以,他也许会和我结婚,他这样说的时候,我正在面无表情的上网,qq上有一个孩子在说我爱你,我的心里,有种冷漠在蔓延,血液也被冻结。“不要轻易说爱,不然你会很痛。”我对qq上的孩子这样说。“只有你,才能和我在爱情这样的战役中继续。”杨善曾经这样说,那时,我们还没开始。

三年,时间如同流水般滑过,没有痕迹,可是我知道,很多事情已经变化了。(一)

我是在公司里认识杨善的。

他刚开始约我,就有同事告诉我,他是个很花心的人,我看着那个女人,她匆忙的避开我的眼神,我淡淡的笑,不置可否。

杨善带我吃饭,泡吧,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英俊的男人是不缺少女人的,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更何况,杨善不仅仅是英俊,他还是这个城市最优秀的广告人之一,不夸张的说,他只要一招手,就有一个排的女孩过来。

我喜欢英俊的男人,正所谓食色性也,我不想否认我的天性。

我不动声色的和这个浪子约会着,我习惯性的沉默,我的表情总是冷漠,我感受到,杨善的耐心一点点减少,我残忍的旁观,我的理智,远超过我的感情。

两个月以后,杨善在街上抓住我的手,他如此用力,以至于我的手指被他捏的生疼。“做我的女朋友。”他的语气坚决。

我无声的望着夜空的星星不断的闪烁出美丽的幻觉,是五月的一个周末,丁香开的灿烂,略带苦味的香弥漫在城市的上空,挥之不散,我伸出手,接到一手细碎的花瓣。“你是我遇到过的,最特别的女孩子。”杨善看着我,他还抓着我的手,可是力道已经放轻了。“做朋友吧,简单的朋友。”分手的时候,我轻声说,然后我看见,杨善的目光中有一丝诧异。

空气里,满是潮湿,暧昧的味道。

一周以后,杨善来公司找我。

在电梯里,人很挤,他小心的用手臂护着我,我仰头,看见他关切的目光,感觉到,来自于别人的温暖。

我们到一家叫做“故事”的咖啡屋。“我失败了”杨善没头没脑的说。“我想只和你做简单的朋友,可惜我失败了。”他抬起头。“做我的女朋友,只有你,才能和我在爱情这样的战役中继续。”他的声音,无比清晰。“爱情,是一场战役?”我问。“不错,爱情就象是一场战役,没有硝烟却一样惨烈,假如有一方太弱,不堪一击,那么战役很快就会中止,只有双方旗鼓相当,才可以继续下去。”杨善侃侃而谈。

我不说话,杨善的观点很新鲜,典型的浪子理论不是没啊?可是这个观点还是诱惑了我,所以最后我还是答应了他。

到底因为什么?只是因为他的爱情理论?还是因为寂寞?我真的不知道。

杨善是个很讨女人喜欢的男人,他懂得如何让女人快乐,同时他的英俊,是他无往不胜的武器,可是,在这场爱情战役中,输的人却不会只我,对于这一点,我丝毫都不怀疑。(二)

最近,杨善经常用探究的目光看着我,他开始对我的过去好奇,甚至小心翼翼的问我的同事,有一些变化在发生,用我们始料不及的速度。

我喜欢他怀抱的温暖,却从未爱上这个男人。

什么是爱情,爱情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两个寂寞的人互相温暖而已,我和杨善,从未对彼此说过爱,可是我们却一起取暖了三年,我和奇怪,杨善为什么和我一起这么久,我一个异乡女子,不漂亮,性格执拗,待人冷漠,甚至不喜欢说话,我不明白杨善为什么要我做他的女朋友,也许他只是需要一个女朋友,而我,早已经失去再去爱谁的能力,所以,杨善对于我,只是个温暖的怀抱。

夜里睡不着,看窗外的黑夜,黑的漫无边际,会感到彻骨的孤独,回忆常会涌上心头,用我不能控制的速度蔓延。

二十一岁以前,爱过一个男孩子,他有明朗的笑容,我们一起长大。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他的眼神,如此清澈,他让我着迷,也让我知道,被一个人爱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我生命中的所有爱意,都给了他,年少的爱恋,总是让人那么轻易就快乐。

如果一个人在年少的时候爱过,那么他一定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感觉,很痛,很痛。

二十岁的时候,他出国留学,我开始习惯了那种渗入骨子的思念的痛。

一年以后,他在纽约的街头被流弹击中,离开了我。

我永远记得他出国之前对我是说:“等我回来,蓝忧,不要对别的男人说爱!别怪我自私,我实在无法失去你。”我只剩下紧紧拥抱他的力气,他的画报无比温暖,我不想他走,可他却终于离开了我,他把我的爱情带走了,带到一个我一生都无法到达的地方,他把我丢下了,而我,其实也和他一样死了。

我没有了再爱的能力,任何人,在我的眼中,都成了过客,没有人可以在我的心里停驻,而杨善,终将成为过客,在他想离开的时候,只是我没想到,杨善温暖了我三年,三年,不短的时间,杨善对我很好,我喜欢他的拥抱,却从未上瘾。“你如此独特,我开始担心失去你。”杨善极其认真的说。

我无声的笑,我笑的时候从来没有声音。

这个男人,变的有点不象他自己了。他难道不知道,任何带有情意的话,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杨善激烈的亲吻我,我看见深蓝的天空中,星星在闪烁,我不喜欢闭起眼睛亲吻,因为那让我想到欺骗,我只相信我看得见的和触摸得到的,语言太苍白,他无力,无力到我只剩下回忆。

杨善紧紧的抱我,紧到我快不能呼吸,我感到他的不安,三年来第一次,如此强烈的不安,我轻轻环抱他,这个男人,他也许得不到我的爱,可是他却在我身边……

杨善拿走了我的一张照片,是我二十岁的时候在大学里拍的,照片中我发丝凌乱,笑容明媚。

一起吃饭时,他拿出钱夹,照片掉落在桌上。“对不起,我自己偷偷拿出来的。”杨善尴尬的样子有点可爱。

我拿着照片,看着二十岁的自己,一个幸福的女孩子,还部知道自己将经历什么,简单的笑,以为可以拥有地老天荒。

我把照片放回杨善的钱夹,那个女孩子早已经不是我。(三)

工作的时候,我习惯沉默。

工作让我快乐,快乐让我有奢侈的感觉。

办公的地方在十二层,透过玻璃可以看到这个北方的华丽城市,这个我一直无比向往的地方,我忽然有点晕眩,因为天空的颜色,太过蔚蓝。

冲咖啡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和杨善认识的那一天。

三月的雨天,没有了阳光,让人觉得闷。

杨善来公司谈业务,他的英俊,他的笑容,迷死了公司那一票女孩子,几乎所有女孩子的目光都在他身上,只有我,一个人在窗边看雨。

经理叫我的时候,我发现,同事的目光如果可以杀人的话,那我已经死了几百次了。“蓝忧,他是杨善,这个城市最优秀的广告策划人。”经理说。“你叫蓝忧?你们经理说我需要什么资料可以问你。”杨善的声音很好听,我轻轻点头算做回答。“那么,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吗?”虽然是问句,但是同起来更象肯定句,这是个自信的男人。

几天以后,杨善约我吃饭。

就这样认识了杨善。

我们,在进行一场爱情战役?或者,这只是杨善一个人的战役?

咖啡的香气,弥漫了整个休息室,我端起杯子,咖啡的味道,苦苦的。

回家时,顺路买了水果和西芹,我不喜欢西芹,杨善喜欢。

做饭的时候,喜欢听音乐,王菲空灵的声音让我舒服。

杨善从背后抱我的时候,我吓了一跳,音乐开的太大,我没听见他开门的声音,他把头埋在我颈窝,象个孩子一样。“蓝忧,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爱?”他的声音轻微的快听不见,可是我听到了,王菲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我的心,感觉刺痛,在一瞬间。

吃过饭,他换上t恤,我拿过他的衬衣,准备帮他洗好,衬衫上有一种淡淡的香味,我把衬衫凑近鼻子,是cd的香水,我从不用香水,领口有口红的残痕,是艳丽的红,我不用的色系。

我把衬衣丢在水中,轻轻的揉搓,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和我在一起三年,杨善没有过其他的女人,我知道,而现在,他又开始了,那么,他快要离开我了吗?我机械的揉着手中的衣服,不知道自己什么感觉。“手洗太费事,就用洗衣机吧。”杨善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我的手一抖,衣服掉进水里。“没什么”我低声说,抓起衣服,认真的洗。

晚上,杨善温柔的拥抱我,我把头埋进他的胸膛,听他有力的心跳,我喜欢他的拥抱,因为它如此温暖,而现在,这样的温暖快不属于我了吧!我轻轻叹息,他吻我的额头,说晚安,模糊的感到了,一种久违的幸福,而带给我这种感觉的人,却快要离开。

夏娃,夏娃

孤单像暗哑的风,从她心头的缺口涌出。

她在等待。

八千万年了,她看过了海藻与大地的纠缠;目睹了三叶虫与恐龙的相遇;瞻仰了海枯石烂,天荒地老;静观了形影相吊的彼岸的花朵的死去;看过了上帝与魔鬼的战斗。镜花水月,只是她指间烟云,缠绵悱恻,对她来说,只是过眼云烟。

她叫夏娃。

到吃下禁果的那一刻,她意识到:身边有一个不同于她的人,他叫亚当。

矜持的叶片爬上了她的身体,欲望却沿着冰凉的身体不断攀援,蔓延。

从上帝的眼中,她意识到了什么:她应是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在魔鬼的笑声中,她又感到强烈而又莫名的冲动从身体,灵魂中涌出。

一种叫作爱的东西的出现,宣告了上帝的失败。接着,魔鬼那具被撕烂了的身躯映入了她的眼帘。那汩汩的血液总在她的脑海中翻腾。

她对亚当说,我怕。

亚当吻着她的额头说,别怕,我会变得很强大,我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她目送走了亚当,懵懵的认为,他会强大的。

她躺在黑色的土地上,静静的等待着。

几万年就这么不翼而飞。她看见紫薇星划过,没来得及眨眼,已离她远去。是她的梦在陨落。

她总会想起伊甸园,那个美丽的地方,那样的圣洁,她再也回不去了。

她也会想起上帝那个慈祥的,给她生命的人。

她还会梦见魔鬼,他那具被撕烂了的身体和汩汩的鲜血。可每次梦境的结尾,魔鬼的脸总会变成亚当的,那个说过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的人。

她惊醒,眼泪却早已被眼眶活埋。她用手摸着脸,却发现它已沟壑遍布。

八千万年了,她看过了海藻与大地的纠缠;目睹了三叶虫与恐龙的相遇;瞻仰了海枯石烂,天荒地老;静观了形影相吊的彼岸的花朵的死去;看过了上帝与魔鬼的战斗。镜花水月,只是她指间烟云,缠绵悱恻,对她来说,只是过眼云烟。

八千万年了,她第一次感到如此疲倦,她困了。她想到起了伊甸园里那棵菩提,想到了上帝的笑容,想到了亚当的手臂。

她倒下了,倒在无边的黑暗中。

她的身体幻化做无数飞舞的魂魄,飞向东方黑暗的苍穹。

所有的疾病都是爱

突然间很想说说van,这个被幻象怂恿着成长的男孩子。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冬天快要过去的时候。我们在大街上一面走一面流鼻水。我记得那时他说:一,我房子那边梅花开了,应该去看看的。一朵接一朵开好像出疹子一样。他这样说,我就笑得不行了。怎么会有这样可爱的男孩子呢。就像一个闪闪发亮的小神明。我看看他。那天他穿着黑色的长长的毛衣,肘部泛起了微小的毛球。他的脸和嘴唇很白。我看着就担心起来。

我们从小认识。他比我小一岁。他在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开始学习钢琴。后来他被别人称作修长的手指在我看来是有些畸形的。有一天幼儿园放学以后,他说小一,我带你去看一个秘密。

于是他带我去他家,小小的我像个小傻瓜一直盲从他。他拉我到他的钢琴前面。把琴盖掀开。于是我就看到了他溢满神采的脸以及花朵。

真的是花朵,一颗连着一颗。大大小小。每一个都昂起了和他一样得意的脸。被他用水彩笔画在白的琴键上。真是好看的样子。这样嚣艳的颜色瞬间就俘虏了我的眼睛。这可能是我经历过最最神奇的下午。我的艺术家小朋友van向我展示了他的第一件艺术品(而且在今天看来还是非常前卫的装置艺术,即使小van那时还不知道杜尚,不知道何为装置艺术,即使他为他的作品被妈妈骂了)。那总归是一个值得永久纪念的下午。

长大以后我对van提起这件事,他总是笑着说:妈妈比我更惨,她花了整整一个晚上才把钢琴擦干净。

总之在幼儿园的时候是我们无瑕的一段时光。我记得我们每天唱歌。所有的小朋友坐在木头凳子上围成一圈。我们总是坐在一起。阳光像明晃晃的糖水溅在脸上。Van的脸白得骇人,但是他笑着,和我一起大声歌唱。

我7岁的时候,van离开了这里。到了那个每年要下一整个冬天的雪的城市。住在一推开窗就能看到整整一排梅树的房子里。我们单靠打电话联系,因为我们都是惰于写信的人。以至于我的身边,只有很少的朋友知道van。他们提到他的时候总是颇具深意地看着我笑,他们都以为van是我的男朋友。因为我和van的最高通话记录是6个小时,所以他们暗地里给他取的外号就叫“6小时”。他们不知道其实我和van对爱情是心怀鄙夷的,我们不认为爱情能够在这漫长的人生拯救什么或者挽留什么。我们是过早地对爱情失望的孩子,又或者,在我们对爱情失望之前,爱情就先对我们失望了。

不过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很能说话。我们说的都是一些极其微小的事情,可以从早说到晚。我记得他有一次跟我说:一,我的老师当着全班的面把我的作文给撕了。我说你写了什么呀。于是他就把他的文字给我复述了一遍。我亲爱的惊世骇俗的小van,原来他写了一个女人弑夫的故事。他写好了以后觉得很满意,可是他不知道要给故事的主人公取什么名字,他想啊想,居然把他最尊敬的一个寡妇以及他死去丈夫的名字写进了文章:李银河和王小波。我们当然应该理解那位不知道要拿小van怎么办的老师。他本来是很欣赏能写一手好文章的van的,可是后来他们再也没说过话。再后来van就被确诊了,他再没有上过学。

这是上上个冬天的事情,此后van就过着有时住在医院有时住在家里的生活了。他每天听音乐看书。早上起来要喝一碗白粥。他给我打电话的次数更加频繁。他说:一,今天医生又把长长的管子伸进我的身体里了。

疼不疼?

不疼。

我马上就哭了。这个一直生活在自己幻想世界里,坚信生活美好的男孩子,他从不肯承认他疼。很小的时候van就是一个病怏怏的孩子,总是会无缘无故地招惹大孩子的欺负,最厉害的一次他被五个孩子堵在墙角围欧。他从不还手。很多时候他都是遍体鳞伤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总是问他,疼不疼。而他总是,别过脸,不让我看到他脸上的伤,像很多年后在电话里回答我的那样说:不疼。

我们就一直这样打电话。偶尔会寄包裹,大都是书和CD之类,也不附上只言片语。他的城市是没有流行音乐以外的CD卖的。所以他通常会在电话里开出长长的一张CD单子。我就跑到学校附近的小巷子里一家音像店里找一位刘姓姐姐帮忙找碟。Van喜欢的音乐大致都是偏向trip-hop,dream-pop以及迷幻民谣那一类的。他最喜欢MAZZY STAR和琼本茨,前者是个声线飘渺的幻想家,后者把歌唱得像儿歌一样温柔。后来我给他介绍的莫哈维3他也喜欢了。他过生日的时候我给他寄去了我能找到的全部的4AD厂牌下的CD,他高兴极了。我也就高兴起来。

可是他的身体越来越弱,拿着话筒听着他像银镯般黯哑下去的声音。我只能咬住手指,不让他听到我哭泣的声音。

上个冬天他不顾身体从遥远的北方赶来看我。电话里我一直说不要来了不要来了。可他还是来了。抱着一大包给我的书。他瘦得像一棵草了。我们最常做的事就是一人一只耳机塞在耳朵里在街上走。他很喜欢行走的感觉。而我在他旁边,害怕他随时就倒下去。

他送我所有的书里有一本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疾病的隐喻》。他把里面的句子念给我听:所有的疾病不过都是变相的爱。他说你看,我正遭受着很多很多的爱。我看着他深陷的眼窝,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我最害怕的事在他回去一个月以后还是发生了。28号,Van的妈妈打来电话告诉我他离开了。这个为儿子操劳了15年的母亲哭着对我说:凌晨一点多的时候,他突然说疼。医院里抢救无效就过去了。这几天他一直在听你给他的那些碟子的……

再见,van。

指甲

放学的时候,所有人照常地像潮水一样涌向车库。

我努力地使自己的前胎紧挨他的后胎,就跟在他身后。一个转眼,他却已是在离我20余米的地方了。我有点惊讶:他……

其实我与他也是如此,他的脚步那样快,无论我再怎么紧跟,再怎么小心翼翼,他终究是会离我远去的。

我懂,很懂。但我还是心甘情愿跟在他身后,对,我还是要紧跟的……

我的指甲很漂亮。朋友常对我说。我自然是很疼爱他们的,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般。我常用修甲器轻轻地修去它们粗糙的地方,让它们看上去细腻,光滑,美丽。

我看了看自己光秃秃的指甲,微笑了笑。他喜欢我现在的样子。一定是的。

我投入了一段感情。我不敢断定他是否会有结果,我只知道,这是一场不遗余力的感情。因为正是为了他,我剪去了疼爱了十余年的指甲,剪去了所有的束缚与牵挂。

但有时我会难过,难过眼泪为何在并不悲伤的时候就流干了,等想念与悲伤一起出了界的时候,我就会看见自己软弱的样子,如此令人厌恶的模样。

可是,不管这一切的一切了。我还得对他微笑呢!也只能这样了,谁让我喜欢看到他的书封面有我亲手包的书皮;喜欢看到他的英语练习上全是我的字迹;喜欢看到我的手机游戏高分栏中全是他的名字。

我喜欢,不,该是依恋那种“给”的感觉,每次给他的时候,我的手指就会若即若离地碰到他柔软的掌心。在哪个角落里有一层薄薄的汗水。我真希望我的手就能这样穿越一个世纪,为了这一个世纪我可以剪去我疼爱了十余年的指甲,剪去所有的束缚与牵挂。

看着他的大手,短短的指甲,有一种奇妙的和谐,心里就涌起一种淡淡的感觉,像穿过秋叶的阳光,照得灰尘翩翩起舞,薄薄的,是忧伤吧……

和许多男生一样,他也喜欢上了“传奇”。开始,我也只是把它当作一个再普通不过,商业化的数字程序。我也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直到我发现他对她的痴迷程度甚至远远超过我。

现在他已不会再坐在我身边,取而代之的是那一堆塑料与合金。在那里面,有许多漂亮的面孔,有成千上万的神兽,还有不断变换着的场景,也许这些精彩,是我所不能给他的。我只有一边努力改变,一边望尘莫及。

望着他从我手中拿走的“传奇”点卡,我也只能说,我们还是输给了这电脑中一连串精美的数字。

我只能经常提心吊胆地陪他待在网吧,争取本来就少得可怜的时间。除了熟人,那里浑浊的空气常使我本来就患有先天心脏病的心脏不堪重负。

网吧里人少的时候,我可以搬上一张椅子坐在他身旁,看着他的大手温柔地覆盖在鼠标上,我好几次都想他会来握住我的那双为了他剪去指甲,已是光秃秃的手,可是他没有,我看到的只是自己一次一次软弱的样子。

而人多的时候,我也就只能站在他身后了,偶尔摸摸自己已经麻木的双腿。

他会很体贴地说:我就玩一个小时,很快的。我便耐心地等,就快一个小时了,我的心已经兴奋地快从口中跳出,这时听见他说:谨蘅,快再去帮我加半个小时,快,来不及了。

看着他那张仍是盯着电脑的认真的脸,我突然有一种凄凉的感觉,说不出的难受——就像有一群鸟飞过。

他也好像从未说过一句令我感动的话,哪怕一句也好;但我也从未强求过他。我也一直相信:他不想说,我不敢讲,这也该算是我们间的一种默契吧。

不是吗?

他又离我好远了,我得快跟上。突然,心里又涌起了一阵害怕。

我是怕:有一天,等我什么也给不了他的时候,他的脚步,比起今天,会不会更快?他的双手,比起今天,会不会更远?

蓦然低头,发现我的指甲已经很长了:她们一直生长着。没有我精心的料理,它们不像以前那么细致,但依然漂亮。

也许我可以不用考虑这会不会弄疼他用来握住我的手;也许我可以像以前一样疼爱她们,将她们细心装点。

也许我还可以真正微笑着面对自己没有他的生活,享受拨云见日,云淡风清的轻松与愉悦;面多那双曾需要那个人体温的手,和那个曾不愿握住她们的人。

在路上

穿过夜的闹寂,带上行囊,早已厌倦了无谓的等待,车轮转动的一刻,不向昨天告别,憧憬与欣喜已在心中慢慢荡漾,如同化开的油彩一般,绚丽、炽烈。

凌晨时分弥漫在城市的轻烟,心灵在恍惚中随之飘渺,可以听见风在呼唤我的名字。拨开这份迷茫,前边的天空是否会看见朝阳美丽的轮廓。这一切都已变得不重要。因为飞翔的希望,终会冲破凝固的黑暗,破晓时分的天空下,我们不再徘徊。

万物在阳光的抚摸下渐渐苏醒,带着早晨的慵懒与舒展,告别酣眠,深深呼吸,静心感受这远离喧嚣时的清新。在这梦境与真实的边缘,浸身于清晨自然的气息,溶入这宁静、淡泊和高远。

打开车窗,让纷繁的思绪随风呼啸而去,在向着远方的旅程中让忧伤流走,将微笑永远定格在闪逝的瞬间。

也许年轻的幻觉就是这样奔驰跳跃的热情,让飒风飞舞起头发,在行走的画面中,携去浮躁,从不停闪动的变幻中寻找内心一份止水般的平静,此时此刻,拥有最单纯的快乐。也许正是这份单纯的快乐和平静,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归宿。

远离了僵硬,眼前展现的是鲜活的画面,耳边倘佯着水流的欢腾和风的呼啸,忘却了远方的概念。踏上这未知的旅程,飞驰远去的风景是永不回头的昨天。让积郁和不快在心灵的旅途中沉淀、消散,给自己一个豁朗的心境。在这个人生的旅途上,悲伤、徘徊驻足的时候,走吧,走吧。给自己的心灵一个假期和旅程,现在的我们已抛开了纷繁,在路上。

正视

耐克的球鞋、阿迪的运动装、三星的手机、索尼的mp3……眼花缭乱。不要误会,并不是什么潮流展示发布会,只是回家路上所见同校人的随身装备而已。不由得感叹:附中的有钱人还真多!又想起另一个壮观的场面:每次家长会时,诺大的校园总会似乎突然缩小了——其实是被数以百计的私车给填满了。不仅校园里面,就是附近的马路也都成了临时停车场,有时甚至还会弄得周围一片的交通都堵得一塌糊涂。是好事吧,至少它说明了中国人的生活水平正在飞速提高呢。

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头发夹杂着些灰白的人,穿著一套洗得有些发白的军绿色咔叽布衣服,脚上是一双那种地摊上随处可见的、几块钱一双的解放军鞋。他挑着两个竹筐,有些吃力地一步一步向前走着,或许筐子很重吧。在一个路口,他停了下来,瞅准了个车少的空档,在几辆飞驰而过的车与刺耳的鸣笛声中,急急向马路对面跑去,地上的泥水毫不留情地溅在他的裤子上。

一个穷人,或许是吧。我突然间感到怅然若失。

失去了些什么呢?

大概,是信心吧,是对现状、对“共同富裕”、甚至是对社会的信心。原来,虽然现在有钱人的确很多,但更多的,还是穷人啊。

想起不久前看到的一则新闻,讲的是长沙的某一小片的居民的房屋由于连日来的大雨,居然损坏了房顶,屋子也随之岌岌可危。镜头面对的是一张苍老的脸:“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打电话给你们……这房子,是真不敢住了!”……凄凉无奈的苦笑。瓦片盖的屋顶。油漆斑驳的木质门窗。发黄的土砖垒的墙体。我们几乎都快要遗忘:原来,还有人活在这样的贫穷之中啊!原来,贫穷根本就没有离我们远去,只是平时没被我们发觉而已啊。

还有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马家爵”事件,报纸里有这样一个细节:有一个女生说他曾经有一次三天没去上课,原因,是他平时穿的拖鞋烂了,而他没钱去另外买一双新的。我几乎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穷到如此这般的地步,甚至连几块钱一双的拖鞋都买不起!原来,我们的社会,存在着如此悬殊的贫富差距!有人开宝马,同样也有人连三块钱一份的盒饭都吃不起。可以说,马家爵的出现,不仅是他个人的问题、他家庭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整个社会的悲哀。我们的社会应对马家爵的出现负责,他是这个贫富分化加剧的畸形社会的问题产物。

真的,差距,触目惊心。而且,还在向更危险的边缘一步一步的靠近。正视,我们需要。

车上很闹。“哎呀,真是挤死了!”“去,真是!有钱打的去呀,嫌这嫌那……”

头很痛。

真的。

追求

天边划过一颗流星,留下了瞬间的美丽。人生却不能转瞬即逝,这个乐章怎样才能谱写得壮丽呢?亲爱的朋友,不知你们是否感悟过人生,它不是一个梦,也不是一场游戏,而是一条充满探索的路。这条路怎样才能走得辉煌呢?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呢?究竟何为人生的真谛呢?

有人羡慕挥金如土的“大款”,认为这是潇洒的人生;有人无意于功名,我行我素,认为这是淡泊的人生;也有人觉得来世间走一遭不易,不能委屈自己,相干什么就干什么,认为这是自由的人生……我却认为真正有意义的人生在于追求,追求才是人生的真谛。

曾在书上看过这样一句话:“曲线为什么比直线美?就因为它不是简单的,就因为它是有转折的,就因为它是富有流动韵味的,就因为它能引导眼睛作无穷变化的追逐。”无论圆缺,月亮从不用直线勾勒自己的形象;假如月亮像一把尺子,望月的人便会急剧减少。如果人生像一条直线,那么,往事还值得回首吗?

人不可一日无志,这“志”就在追求。“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磐石无转移,永远只会是块不起眼的凉石头罢了。没有追求的人生犹如一潭死水,毫无价值。

追求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充满了坎坷与痛苦,这就需要我们在追求中有百折不挠的精神,有勇往直前的信念,有坚强的意志。古往今来,许多人在追求中都面临着挫折与失败。屈原低落过,鲁迅彷徨过,哥白尼犹豫过,伽利略屈服过,伽利略屈服过。然而他们并未因此退缩,相反他们重新振作了起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挑战。布鲁诺不就是这样吗?他坚持真理,反对宗教,遭受了宗教裁判所严酷的刑罚,但他并未因此屈服,而是矢志不渝地坚持真理。

而追求决不仅仅是艰辛,它还蕴涵着人生的美。贝多芬双耳失聪,却在对音乐的不断追求中超越了自我;张海迪高位截瘫,却在对学习的不断追求中获得了新生。他们赢得了许许多多的荣誉和赞扬,但他们为追求所付出的艰辛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他们正是在追求中体味到了人生的快乐。

追求中人们实现了自我价值。追求绝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富足,更重要得是精神上的充实。我们中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我们追求为何?我们追求的决不是穿着考究、大吃大喝,而应是丰富的生活阅历和科学技术知识。我们追求是为了发挥潜能,尽自己所长去服务社会、报效祖国。人生的美,只有在对事业、对崇高理想的努力追求中才会闪光。相信你走到生命的尽头时,回首往昔,你会微笑地说:“此生追求无悔!”“曲线永远比直线美”,追求的人生才充实,追求的人生比庸庸碌碌的人生更有意义。人生的真谛要细细体味,追求是人生乐章中最美丽、最灿烂的音符。

亲爱的朋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为谱写壮丽的人生而共同努力追求吧!

微凉季节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一直钟爱着这个泛着一丝颓废的季节,欣赏和沉沦于漫天萧瑟的美感,走在街上,看到人群蜷缩在黑色外套中匆忙行走的落寞,流逝了夏的炽热与浪漫,这个季节拥有它独有的成熟和冷静,像一个面带忧伤的孩子,深邃黯蓝的眸子中透出风尘的质感,像旧旧的往事随风凋零,老牌香烟燃烧时那种让人沉迷的味道,这是一个适合漂泊的季节,一个诗人和艺术都沉沦的气息弥漫的季节。

每个人都有其独有的秋天,农人关注收获,而我们则拥有各自的目光去审视和拥有这份独有的韵味,我从不把它看作是冬的前奏,它只是那么一个仍残留着色彩散发着凋零的季节,而当冬日的寒风袭卷而过之后,连一丝温度和情感都不复存在的素白世界面前,人们反而会让忧郁离开。所以,我认为,秋天的颓废是因为凋零的过程,当一切浮华从手中渐渐流走无法挽留,不禁使人嗟叹怨伤。这就是它的浪漫,它独有的颓废美。

离别,无论是生离抑或是死别在文学作品中似乎总对这个季节情有独钟。落叶如同一个个昏黄憔悴的容颜,秋风一扫就四散纷飞,舞动着易碎的情感,就是因为秋的多情,于是上演着太多多情的过往,这些种种给秋渲染了更多冷清和悲凉的色彩,有着诗的意境,诗人是多情的,他们眷顾秋因为它是他们的情人。

我深爱着它的忧郁,于是它到来的时候,快乐也随之枯萎,自己概念中的夕阳也总在这个季节中会如同天空般暗淡但又美丽的眸子将天空染的火红,秋雨的纷扰与冰冷和自己的行单影只相依为伴,于是在这个微凉季节中,总有太多的回忆片段不断重播,我庆幸我的忧愁,心绪没有冬日的麻木与夏日的躁动,跟随风的节拍,憔悴的漂泊,深秋的天不蓝,灰蒙蒙的,像一个不快乐的孩子面庞。我总在这个时候仰望和幻想。见到过

夏的海,我总是希望可以看到在最颓废美的季节中最为忧郁的蓝色,我想那是我最钟爱的色彩,纯粹的,蔓延到天与海的连线,彼岸的这边,是我遥望和忧愁的脸。

秋是漂泊的浪子,纠结缠绵的长发随风飘逸,它总是孤独落寞的走在满是落叶的长路上,忧愁的风吹过,掀起他黑色的风衣一角,他走向最寒冷的冬季,忧伤的眸子凝视的方向是灰灰的天和黄昏的夕阳,肩上的琴包,则是装满往事的行囊。春

不知不觉间,告别了冬的寒冷,满目呈现的都是一片昂然的色彩,走在微风划过的林间小道上,嗅到春的气息,如此地清新和自然,散发着最为原始的生命活力。

树梢上光秃的萧瑟添上了一抹嫩绿,新枝似乎就在一夜之间诞生,如同春的衣裙轻轻掠过,世间万物就在瞬间拥有了重生的魔力,让春的气息弥漫在世界的每个角落,渲染着人们的心情,身心都融入这欣欣向荣的氛围中去。

而我们中国人则对于春有着更深的情愫,将其做为一年中的开端,祈愿每天都可以拥有无限的生命活力去打造和享受生活,春的精神也是勃发的韧劲,生生不息。

一年之计在于春,身处都市的我们在匆忙的节奏中绽放热情,为生活涂抹新鲜的色彩,可是在这纷乱喧嚣的闲暇中,人们走进公园和走向城市的边缘,呼息新鲜的空气,抚摸迎面轻轻吹来的风,顺着它的方向追逐梦想,看到草坪上迎着夕阳奔跑的身影,起伏不定的画面一角,还有着人们慵懒踱步,坦然微笑的平和,原来这一切单纯的快乐和幸福才是我们所真正需要的,生活平淡祥和却并不苍白。

它独有的色彩是无限延续的绿意,给人以猛然一新的视觉冲击,健康,淡然,温文而雅的气质如同智者,偶耳也能发现一些零星的嫩红,是长在草边羞涩不语的花,混合着泥土的清爽味道,心情不禁为这平凡的一切所深深震撼和舒展,所有的疲惫和不快,在着刹那间,消失不见。

春姑娘的纤纤玉手抚过,给予了万物新的生命力,也抚平了心灵中所有的尘埃,如此的淡泊,清静,自然。

春天的雨也有着平和的美感,漫天的朦胧如同烟波般朦胧渺茫,是万物复苏的序言,在这个温暖的季节里更尤为可贵。春天也是最为舒适的季节,四季如春更成为人类追求健康美好环境的最佳标准,没有了浮躁瑟琐与寒冷,心情也如朝阳般焕发无限的光芒和活力。

春的魅力在每个角落里悄然弥漫,用一双慧眼和对于生活欣然的感知来仔细发觉着一切,不知觉间,便拥有了春的魔力,积极向上,生生不息。

感动一秒

时间是手中的笔勾画的线条,可长可短,随你;

感动是思想的流组成的意识,可长可短,随心。

几天的心绪都不是很宁静,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上,随意看着窗外春意盎然的树木。阳光从课桌摊放到心中,渐近恬淡,一丝感动悄然袭来,生活的压力只会让人生浓缩精华,我们因为凝练而美好!可以幸福地分享每一份来自快乐的盈盈春光,那是多么令人感动的事情,尽管阳光后面的黑夜很长,感动是你重逢的那轮月亮。

读到了一则另类“爱事”。一位公司副总裁早晨来到办公室,打开电脑,发现有66条“我爱你”的留言,他一时非常感动,居然被当时流传的“爱虫”电脑病毒迷惑住了。我想象不到他当时的幸福,却能意会到他当时的感动。繁杂的社交让心麻木低沉,有一天灰暗的心窗忽然弹出感动的字符,怎能不令我们为那一秒钟多情?

和人约好在餐厅吃饭,我到的较早,要了一杯豆浆细饮慢待。环视周围,发现靠窗的桌前坐着一对恋人,正在联手玩弄一种幼儿园才有的智力积木,努力的搭建一栋漂亮的房子。在我看见积木房子的第一秒开始,感动便以立方的速度递增,直至面容拂过一抹笑意,继而为自己感动起来,也许仅仅是由于还感觉到胸腔内跳动的是一刻平实的心。

为生活,为他人,为自己,感动不会选择对象,只要心里的阳光依然存在,便会在一秒钟内衍生。

如果非要把这段感情加上一个期限,有人希望是一万年。

如果非要把这种感动加上一个时间,我希望是一秒钟。

115路公车同盟者

PP在电话里很兴奋地和我聊着临近的假期。策划了N个假期计划,只是不知道能否按期执行。然后她说从学校回来一定要陪我去坐公交车。“还是115路吧。”思绪在回忆里飘散。

115路公交车很孤独地穿行在这个城市的中央。我和PP以前是它的常客。她还曾笑说自己总有一天会去开115路公交车。我想她的梦想大概不能实现了。她现在在学校住校。只有我一个人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拾起过去的影子充满无奈地装在想她的心里。

天渐渐昏暗了,车窗外的行人来去匆匆。我突然想起一次和PP在车上吃冰淇淋的时光。两个小女生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大大咧咧地啃香香甜甜的可爱多。结果一个急刹车让冰淇淋在白T恤上开了两朵漂亮的带香味的花。一朵草莓味的红色的花,一朵黑色的巧克力味的花。下车时两个家伙对视10秒,笑得一塌糊涂。

公交车很孤独地跑在熟悉的路上,窗外还是安静熟悉的风景。只是,少了一个看风景的人。车上有人在唱歌;“在你我相遇的地方,依然人来人往,依然有人在唱,依然还是年少无知的感伤……”我开始担心,天冷了,有没有人提醒她该多加件衣服;有没有人告诉她如果天气太热就不要在太阳底下没事乱逛,会中暑的。打完球了有没有人在她下场是递给她水和纸巾;有没有人知道她只喝乐百氏的纯净水,因为她说过它在27层净化后像极了我和她之间毫无杂质的友谊。有没有人在历史课上帮她抄笔记;有没有人在吃麦当劳时帮她点巧克力圣代,她从来不吃草莓味的……

车到了终点站,我在投币箱里放了一个硬币,很快又坐回原来的位置,倒数第二排左边,我和PP的根据地。从前的我们总是在放学之后一起等车,在车上聊天,坐到了终点站,在超市买两个冰淇淋,一包上好佳,再坐车回家。我想告诉PP,那家超市还在,生意依旧不太红火,冰淇淋还是那几种,上好佳还是在左边第二排货架。收银的还是那个漂亮的姐姐,不过身边多了位不太漂亮的阿姨。而我的身边,却少了一个唧唧喳喳的她。

PP曾经说过下雨是因为她在想念我,我还笑问如果下酸雨怎么办?她呵呵地笑,“那是我酸酸的泪,悄悄地坠。”

现在,她又在很努力很努力的想我,就像我很用力很用力地想她一样。

快到家了,我提前一站下了车,看斜风细雨里的温暖。视线有些模糊了,眼睛上是一片湿润。

路灯不知什么时候亮了起来,潮湿的路面泛着零碎的光,就像我此刻零碎的心情。我站在思念里,看回忆的影子,在漫漫飘散。

115路公交车,来了,有去,来来去去……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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