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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1 13: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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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骄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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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德妃

大清德妃试读:

序(1)

“额娘,请用药吧。”

九五之尊亲手捧着汤药送到我嘴边,小心翼翼的。我张张嘴,叹口气,却是喝不下这苦汤。连日来不断的用药,那苦涩的气息,着实让人厌烦。

昨个夜里,我的病突然重了许多,咳喘难平,竟连话都说不出了。他今日一大早得了消息,便赶了来,连早朝都不曾去,一直守在这里。

见我叹气,他龙袍一抖,一个大男人跪在床前。“额娘,千错万错,都是儿子的错,求额娘消消气,先用药吧。”

他穿着天底下最尊贵的龙袍,却跪在那里苦苦哀求,我心中越发酸痛。

他的声音有些哑,带着哽咽,平日里沉静无波的眸子被血丝包围着,也不知几天没有好好睡过了。

这些日子,够为难他的了。

我见他憔悴,心里再多的怨气都平息了。颤巍巍抬手去摸他的脸,触手是他的胡子茬,细细的扎手,看他那眼,眼圈儿都黑了。“辛苦你了。”

不止是照顾我的辛苦,还有朝堂上的辛苦。

先皇创了一番盛世,却也留下了不少弊政。这些毛病留着,早晚要成大患。如今他接下这位置,少不得一番大刀阔斧。可朝堂上的那些人,盘根错节,官官相护,又哪里是他说动就能动的?少不得殚精竭虑,劳心劳神。“额娘这样说,折杀儿子了。”

他放下手中的碗,却朝我磕头,很是可怜。“都是儿子不好,惹额娘生气。儿子已经派人去召十四弟回来,这会儿想来已在路上,指不定天亮时就到了。”“你的心意,额娘我明白。”

我点了点头,一颗泪却从眼角悄然滑落,掩入鬓发之中。“这些日子,额娘和你弟弟,也给你不少委屈受,让你为难,是额娘不好,对不住你。”

这是实话,从他登基以来,我一直拒受太后的尊号,任是他和满朝文武百般请求,一概置之不理,为了这个,背地里不知多少人说闲话,让他为难。

他那弟弟任性惯了的,说话不知轻重,居然在朝廷上公然顶撞他,只被罚去守陵,已算是开恩了。

我朝他伸手,却到底还是没力气,半途中手臂就撑不住地往下掉。他见状忙伸手接住了我的,拉着扣在自己脸上。他的手,手指坚硬,骨节分明,就像他的为人一样,刚烈强硬。

外人见到他的时候,都觉得他冷漠,其实我心里最清楚,那一片冷漠底下掩着的,其实是一团火,一团熔浆。那一团炙热,一旦喷薄出来,便能焚毁了天地。“老四啊,你皇阿玛看重你,额娘心里是清楚的。不管外面的人怎么说,你其实已经做得很好了。额娘曾对你皇阿玛立誓,有生之年决不受太后封号,不入太后寝宫,如今他虽然不在了,我也不愿意违背了誓言。待我闭了眼,这把老骨头,你想摆在哪里,就摆在哪里好了。”

外面那些个风言风语我不是不知道,可我不愿背誓,只好让他受委屈。等我闭了眼,他再将我放到哪座宫殿、给我安上什么封号,我都不管。

余光瞥见一个影子从外头进来,静悄悄地跪在了帐子外头。就算他不说话,我看了三十多年的孩子,难道还认不出来吗?“十三,进来让额娘见见。”

外头那影子抖了抖,帐子掀起,那孩子膝行着爬到床边,眼泪汪汪的朝我磕头。

我看着那花白的头顶,便又是一声叹息。

这些年,十三着实吃了不少苦。自己心里委屈煎熬,还要为他哥哥操心受累,年纪轻轻的,却已熬干了心血,早生华发。我每每看见,心中便一阵一阵的刺痛。“你们两个,今后要时时记得额娘的话。”

我眼中泪水模糊了视线,用力压制着,才说出话来。“政务是忙不完的,贪多嚼不烂,谁都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以后额娘不在身边,就靠你们兄弟两个相互扶持,国事要顾,自己的身子更要顾。”“额娘!”

他俩扑在床前,一个劲儿的磕头。“额娘千秋万代,长命百岁。”“人生在世不过几十年,这是命。额娘这辈子,已经很知足了,没有什么遗憾,你们也不必这般忌讳。”

我笑了一下,摆摆手,让他俩冷静。“从今以后,这天下就是你们的了,大可以放手施为。十四是被宠坏了,做事不顾头尾,日后他的作为若真让你们不能容忍了,看在额娘的面子上,留他一条命,圈禁起来便是。”

老四要开口,被我摇头阻拦住了。如今,我必须趁着还有精神,一鼓作气把想说的话都说了,才行。“还有,先帝留下的这些个皇子,纵有不好的,说到底,总是你们的骨肉兄弟。不到万不得已,莫要伤他们的性命。若真到了那一步,至少也要给他们留下血脉。你们答应吗?”

他俩对视一眼,眼泪都在眼眶里含着,再次齐齐朝我磕头。“儿子谨遵额娘的教诲。”

我得了他们的承诺,满意地点点头。“好啦,你们两个也累了这一天了,到偏殿里去歇歇吧。额娘也想睡一会儿,你们在这儿,我反倒睡不好。”

那兄弟两个犹豫了一下,却架不住我坚持,便离开了。

他们走了,我却并不想睡,刚才的说辞不过是找理由让他们去歇着,并非我自己累了。前阵子我昏睡的时候居多,少有清醒的时候。可是今夜,我却是格外的精神,丝毫睡意都没有。

大约,我的时候不多了……

夏天的天空总是显得很低,月亮看起来特别的大。偌大的永和宫里静悄悄的,我躺在床上,隔着纱帐,能看到外殿的人靠着门站着,脑袋一点一点地打盹。

开着的窗户外面,一片云慢慢飘了过来,把月亮遮了起来。月光消失的那一瞬间,我的心脏突然剧烈跳动起来,一下一下,很疼,似乎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似的。

我咬牙忍着,这事儿最近常发生,一会儿便能好。

序(2)

着实不必惊动外面的人,闹得鸡飞狗跳。“你这人,怎么到了这把年纪还是这么不知道轻重呢?”

一个声音突然从我的床帐后面冒出来,我一惊之下,倒忘了疼痛。帐子后面走出来一个人,阴沉着一张脸,来到床边,袍子一掀,坐到了床沿上。“哼,都病成这个样子了,身边也不知留个人,活该你难受!他那皇帝是白当的吗?就由着你这样!”

嘴上说着话,手却伸过来,在我背后的至阳穴上按压起来。

按了一会儿,我的心口疼便慢慢消失了,不由得长舒了一口气。“是我不让人告诉他的。他有他的难处,这些日子,也够艰辛的了,我又何必给他添乱呢。”

他每天都来请安,虽然总是强打精神,可我却把他的疲惫看在眼里。

这才几个月的功夫,他就瘦了许多,眼眶都抠下去了,眼里时常布满血丝,想必一直没有好好休息过。

大行皇帝在位六十年,大家伙儿见天儿“万岁”、“万岁”地喊惯了,就真当他能活上一万岁了,冷不丁儿一下子不在了,便是天下大乱。

连我都失了分寸,何况其他人?

那朝堂上,每个人心里都有着自己的小算盘,个个都是炼成了精的,一句话绕着多少弯,他骤然被推上那位置,背地里不知多少人不服气,等着看他出丑。他每日周旋于各处,怎么能轻省?“倒是你,功夫好也不能这么乱来啊,如今我这宫里到处都是人,被看到了可有你好瞧的。”“哪儿就有那么多心让你操的?爷晚上来这儿也不是第一回了,哪次让人看见了?爷这身功夫也不是练着好玩儿的!”

他见我能开口了,便将手慢慢收了回来,摸出一方帕子要给我擦汗,却被我躲开了,顿时拉下了脸子。“哼,我倒忘了,你如今是尊贵的太后,咱的东西粗糙,是配不得您了。”

这人,几十年了,还是老样子,脾气上来,什么人都敢恼,什么话都敢说。“隆科多大人的帕子太精贵,我用一条,就需即时还上一条。如今许久不动针线,怕用了你这条,再没有帕子赔给你了。”

从我认识他起,他每次拿出帕子给我用,必然抢走我的,这回我身边没有帕子,自然要先说明白,省得这疯子待会儿又闹。听我这样一说,他脸上的怒气顿时消了,突然一笑,又伸手给我擦汗。“一条帕子,爷还是舍得的,这条就给你使了,不用你还。”

说话间,那手已经轻轻将我额上的虚汗尽数拭去。

我躺着任他动作,眼睛却被他眼角的皱纹吸引了。

想当年,我第一次想见,他还是个骏马轻裘的翩翩公子,意气风发,狂放不羁;我只是个黄毛丫头,脾气暴躁,不懂圆通。一转眼,他已是朝廷重臣,理藩院尚书兼步军统领,位高权重,不可一世;我……也早不是当年那个女孩儿了。“怎么?今儿个才看出爷的好处了?”

他注意到我看他,立刻眉开眼笑起来,伸出跟手指挑我下巴,故作轻浮地戏弄我。“以前说的那话还算数:只要你开句口,点个头,天涯海角,爷立刻就带着你去。”

我淬他一口,眼睛瞪了起来。“你作死啦!什么话都敢混说的?”

真是胆大包天了,这话都敢说。好在这里没人,否则办他个大不敬的罪名都不为过。“哼,爷这辈子,除了先帝,还没正经怕过谁!”

他眼一横,撇了撇嘴。我听他这么说,脑子里却突然想到另一件事。“你听我一句话。”

我伸手拉住他的袖子。“你如今正是出风头的时候,皇上他倚重你,你自己却也需谨慎些的好。如今你也是做了爷爷的人了,依我看,倒是在家含饴弄孙来得受用些。”

我本是一片好心,却让他听出了弦外之音,登时竖起了眉毛。“哼!我还没说什么,你倒先替他打算起来了!”

粗声粗气地说了一句,袖子一甩,站起身来。“我自然没有做鳌拜的心思!不过他既然有本事坐上那位置,就该有本事坐稳,否则哪天跌下来,怨得了谁?”

说着话,居然转身就走。“真不识好人心!你这样,让我如何放心闭得了眼?”

我心中火气也大起来,他听了,脚步一滞,停了下来。好一会儿,却不转头再看我,只是低声说:“你好好养着吧,没事别乱想。你的心思我明白,自古伴君如伴虎,他今儿在朝堂上,把戴铎派去四川做布政使,这两天就要走的。戴铎是他的心腹,此去四川,自然是冲着年羹尧去的。待他除了年氏,下一个想必就是我了。”

他声音低了低,却又振奋了起来。“算了,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我即已为他之臣下,又承他叫我声‘舅舅’,说不得再替他拼几年的老骨头罢了,将来他要如何,我也无可奈何。”

说着,竟昂首大步走了。“德宛,我这样替你儿子卖命,你这情可是欠定了。这辈子不行,下辈子,我等你来还我,哈哈哈!”

夜入太后寝宫,还敢这般猖狂地大笑三声而去,这般狂放,也只有他了。

外头守夜的小宫女被这突然的笑声惊醒,慌里慌张地冲进来,看左右无人,一时间也懵了,被闻声赶来的毓秀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顺势就趴在地上,磕头不住。“行了。”

我在帘子里,见不得这乱糟糟的样子,出声让他们都下去。“她小孩子家家的,一时迷糊了,把做梦当成真的,也不是什么大事儿。这事儿就此罢了,不许惊动皇上和王爷。你们都下去歇着吧,毓秀也别在外头了,回房去好生歇歇,哀家今晚倒不觉得难受,不用人守着。”

众人忙应了,诺诺地下去。

我松了口气,待到外面都静了,又等一会儿,才开口:“大哥,你还不出来吗?莫不是要等我咽气了才肯现身?”

序(3)

我话音刚落,角落里慢慢踱出一个人来,文质彬彬,气息深沉,目光炯炯。不同于武功高强的隆科多,这男人手无缚鸡之力,也一样能在进宫之内出入自由。“你怎么知道我来了?”“我哪里就知道呢,不过白喊一声试试,哪知你就真出来了。”

我看他皱起眉,便笑了起来。

这个男人,想要在他面前占上风,还真不容易。从我认识他的那天起,似乎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倒他,各种本事层出不穷。

他的神秘和他的智慧一样,深不可测。

我笑了两声,看他不悦,便收敛了:“你我相识这么些年,如今我就要死了,你怎么会不来看我呢?所以我猜着,今夜你说什么都要来的。”

他看向我的眼神闪了两下,好一会儿,才开口。“我要走了。他派我去四川,再过三年,年羹尧倒台,我便可以功成身退了。”“多年的心血经营,就这样丢下,你舍得?”“有什么舍不得的。”

男人一副嗤之以鼻的样子。“我的使命就是维持历史在正常的轨道的运行。历史上,戴铎在年羹尧倒台后就没什么记载了,自然说明我可以功成身退了。”

我看着这男人,心里感慨万千。

对于这个男人,我的感情是极复杂的。我们没有血缘,却共同守护着相同的秘密。我敬畏他,佩服他,信任他,依赖他,却也忍不住怨恨他。

他曾在我最迷茫、最无助的时候出现,给我支持和指引,却也曾在我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候,无情地打碎我的梦想。

和我这个对历史一知半解的半吊子不同,他却是已经将上下五千年都承载于胸,可以随时信手拈来。

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他是不是好像一出戏的导演一样?将整出戏的剧情烂熟于胸,然后坐在台下指导着我们这群演员表演,对我们的演出品头论足。

是他教会我在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也是他让我领悟到历史的残酷。他指导我顺从历史的进程,服从历史的步伐,教我越然于一切,冷眼看事情的发展。可我终归不是他,做不到他那样超脱。“大哥,老四和十三……”

那两个孩子,想想他们后来的辛苦和早逝,我便不能平静。“不要做多余的事情!”

我才开口,立刻被他打断。“历史的前进方向,不是我们能够改变的,我们能做的,不过是顺应它罢了。隆科多也好,雍正也好,十三爷也罢,都有他们自己的命运,你不能随意去扭转。你自己经历过这么多次了,难道还不吸取教训吗?”

他的语气非常的严厉。“我知道你的心情,可我也没有办法。这些年,那些穿越来后试图违反规则的人是什么下场,你不是没看见,甚至你在其中也起了不少作用。试图改变历史要付出惨重的代价,这代价,我们谁也支付不起的。历史不能随意篡改,你心里应该最清楚不过了。你想尽办法逃避,最后还不是成了德妃吗?成为德妃,本来就是你的命!”

是了,如果可以,从最初的那一天起,我就不会进宫,自然也不会有今天的我了。

命……

这就是所谓的宿命吗?我从未来穿越而来,成为德妃,目的却是为了维持这段历史的完整,使这段历史记载在未来不会改变……

多么诡异的因果逻辑!穿越本身就是打破历史,可我穿越到历史中的使命却是维护历史。

如果历史不可改变,那为什么我会从未来穿越到这里?既然我穿越而来,为何又只能顺着已知的历史轨迹前进?如果我没有穿越而来,那么这一段历史的走向又会是如何?到底,是我穿越来融入了这段历史,还是我的穿越就成了这段历史?还是说……这场穿越……本就是历史的一部分……

就在我心中恍然的时候,跳动中的心脏突然抽搐了一下,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猛地捏住了一样,猛地停住了。

这是种很奇怪的感觉,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心脏停止跳动,就好像周围的一切在那一瞬间凝固了一样,包括时间都停止了。窗外飘渺的云彩停顿在月亮前一动不动,好像一副剪影一般。

眼前,只有他还在活动。视线中,他靠近我,看了看,眼神中带着伤感。“妹子,时候到了,大哥就此与你告别。”

我无法动弹,却还是努力挣扎着,想要拉住他。

我还有话想要问他。

一定要……问明白……

他盯着我的动作,突然叹了口气。“你这痴儿啊……”

然后,倾身靠过来,在我耳边轻声道:“你放心吧,你那小儿子,虽然早年要受些磨难,可到了你孙子登基的时候,却是个有后福的,寿数倒是比他大多的兄弟都要长。”

听了这话,我安下心来,困难地朝他一笑。

他于是又叹气,再看我一眼,转身离开床前。

我看着他顺手将床边的一个珐琅掐丝琉璃瓶挥落在地,发出一声脆响,人却同时隐入角落,一如来时一般,悄然没了踪影。

凝固的空气突然恢复了流动,云彩冉冉游走,又大又圆的月亮露出了完整的阵容。外面的动静越来越大,有人呼喊,有人哭叫,乱成一团。

接着,我听见了儿子的声音。“额娘!十四就要回来了,额娘等等他啊!”

等不了啦——

我吃力地扭头,就看到我那儿子的泪眼。

儿子,那高高在上的位置不好坐,坐在上面的人,日日油煎火烹。从今以后,额娘便不能再陪着你,只能留着你自己在那位置上煎熬了。

眼前一阵模糊,再恢复清明时,却变了景象。

仿若时光倒流一般,我经过的那些日子,一幕幕如同放了倒带的电影,从我跟前迅速划过。

我看到高贵的帝王朝我伸出了手,威武的勇士对我豪迈的笑,还有那个如水的青年,温润的眼注视着我……

宛宛,你终于来了……/ 第一卷 /旧时明月第一章人生若只如初见(1)

我如今的名字叫德婉——哈达部乌雅氏的德宛。

穿越,这个词对我来说从不陌生,无数的小说讲述着类似的故事——少女发生了意外,以此为契机来到了另一个世界。我看过无数这样的故事,却从没想过这种事情真的会发生,而且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是像无数的穿越小说里描述的那样,被一阵哭声从黑暗中唤醒的。不同的是,那个为我哭泣的人,不是母亲,不是奶娘,也不是丫鬟。那个人,是我名义上的兄弟——白启。“呜呜,阿姐,你快点醒吧,呜呜呜……”

看着一个陌生的大小子在自己面前哭得稀里哗啦,我一时间都不知该做何反应了。

趴在床头哭得鼻涕眼泪的男孩大约只顾着伤感,并没注意到我已经实现了他的愿望,醒了过来。“你快点醒吧,白启以后一定听你的话……啊!你醒了?啊啊啊!额娘!阿玛!阿姐醒了!”

看着那个自称“白启”的小子大呼小叫地冲出去,我吃力地抬起还不怎么听使唤的手臂。

白缎子的衣袖下明显不是我熟悉的的手臂,那只手也小了很多,白嫩细滑,处处彰显着稚嫩和养尊处优。有些下滑的袖口处露出的手臂上有一两个疮疤,像是水泡破了之后的痂。

记忆里,最后的一幕是父母和弟弟哀戚的面容。被我的病折磨了多年,几乎倾家荡产,他们自己也是身心俱疲。呼吸停止的那一刻,我由衷的觉得,这样,是最好的结果了。对我或者对他们,都是解脱。没有了我,他们一定可以更幸福。

谁曾想到,苍天待我不薄。我……似乎……穿越了!

虽然看过不少穿越小说,也曾暗暗艳羡那些女主们的际遇,却从不曾想过这事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我是个很平凡的女孩子,从来都是。

我是个混血儿,蒙古族、满族和汉族的混血。

蒙古族的爷爷和满族的奶奶一直生活在草原上的蒙古包里,每年夏天,我都要回去住一阵子。他们不会说汉语,我在童年的时候就学会了蒙古语和满语,这成了我向同龄人炫耀的资本。

夏天的夜晚,伴着篝火和马头琴,草原上的人们喝多了马奶子酒,便会聚在一起用自己民族的语言讲述记忆中的故事。我很爱听那些故事,他们讲成吉思汗,讲忽必烈,讲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一个又一个我曾经在电视里、小说中看到的人物从他们口中喷涌而出,伴着跳跃的篝火,在我眼前飞舞。

我不止一次地幻想,如果自己身处那个时代,会是个什么样子。这下好了,自己居然真的就穿来了。

不及细想,一群人便呼呼啦啦地冲进了房里,眼前人影一晃,我已被人从床上拉起来,搂在怀里,耳边只听得啜泣不休。“德宛啊,可吓死额娘啦!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可让额娘怎么活哦!”

我茫茫然地任由那妇人搂着我哭,视线越过她的肩,看到后面床边站着的一群人。

为首的是个看起来很高大强壮的男人,穿着清朝的官服,看样子似乎才从外面回来的样子,还戴着顶戴花翎。那男人看到我,似乎有种如释重负的样子,点了点头,便让到了一边,于是后面跟着的女人们便凑了过来,围着我和那妇人叽叽喳喳地解劝开了。“谢天谢地啊!”“痘神娘娘开恩,把咱们姑娘送回来了!”“快,快!快去给痘神娘娘准备供品!”

耳边一片嘈杂,我的“额娘”始终紧紧搂着我,一双手在后背轻轻地抚摸着,令人安心又温暖。眼前人影晃动,缝隙中,我看到那男人领着少年白启站在一边,炯炯的眼却一直看着我们这边。

他们都在庆贺家里的女孩儿从天花的劫难中逃出生天,却不知道,这个身体里,已经换了灵魂。

我这人没什么长处,就是适应能力特别强。

没多久,我就适应了自己的身份——乌雅氏的姑娘,护军佐领威武的女儿,乌雅氏德宛,今年十岁。

乌雅氏家族世代为正黄旗包衣,由内务府统辖,据说祖上曾经也立下过赫赫战功。祖父在世时曾任膳房总管,如今到了康熙朝,阿玛威武官拜护军佐领,算是个三品武官,家里算不上大富大贵,在当家太太,也就是我额娘的操持下,倒也殷实。

阿玛身为武官,性情耿直,为人不苟言笑,在家里也不怎么说话,对待自己的儿子颇为严厉,不过对我这唯一的女儿却很疼爱。

额娘就像所有电视里演绎的当家主母一般,温柔贤淑,勤俭持家,说话总是轻轻柔柔的,但处理起家事来毫不含糊。

除了额娘,阿玛还有两房妾氏,都还算安分守己,各自也有生养,但年岁都比我和白启小一些。

白启是我龙凤胎的双生兄弟,模样上两人只有五分相似,不过想来姐弟两个向来是颇为亲近的,否则德宛也不会在白启出水痘的时候坚持亲自照顾他,以至于自己也被传染。

德宛的痘症似乎比白启的严重,一度昏迷不醒,我不知道原本的德宛怎样了,但是如今,这个身体里住着的,的确是我了。

也不知是这个时代的人都太早熟,还是我前世的时候太幼稚,十岁的女孩儿身体里装进了我这个二十出头的灵魂,居然没有人觉得不对劲儿。

我一边养病,小心不让水痘在身上留下疤痕,一边看,一边学,渐渐的也把这府上的小姐做得像模像样起来。

……

乌雅德宛的长相只能算是中上姿色,这时候还没有镜子,打磨出来的铜镜不过照出个模糊的景象,偶尔从水面的倒影看看,勉强算是个清秀佳人。反正我从来也不曾做过让人惊艳的美女,对此也不怎么在意。

比较让我为难的是那些针织女红,这个时代的女人,可以目不识丁,却不能不懂得针线。好在以前的德宛似乎在这方面也算不上出类拔萃,仍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还来得及补课。

日子如流水般静静地流走,转眼,我变成乌雅德宛也有两年了。如今的我,绣花的技术虽然仍旧不怎么好,但缝个荷包什么的,总算不至于让白启嘲笑针脚好像蚯蚓一样了。

我甚至有了种自己原本就生活在这里的感觉,似乎这里才是我的归属。我……似乎就是为了成为德宛而生的……

因为要过年了,府上的事情越发多了起来,可巧姨娘房里的通房丫头巧萍这时候发现有喜了,额娘便升了她做个侍妾,少不得也要摆桌酒,再打赏一番她的娘家,事情也是不少,凑在一起,竟也让额娘忙得顾不得我和白启了。

这天闲来无事,我便带着白启去给额娘请安,没等进门,就听房里额娘正询问管家那侍妾的日常起居之事。我在门外听她从请医问药到饮食胃口,事无巨细,问得极周到,却猛地想起了前世的母亲,原本的好心情瞬间消失殆尽。

为自己的丈夫纳妾,还要细心地关心对方的身体,任何女人大约都不会心甘情愿地这样做吧?额娘此时的心情,会是怎样的呢?难道这就是女人的命吗?难道,这就是我的未来吗?

在现代,我似乎并不曾想过这样的问题,婚姻什么的,好像离我很遥远。可是如今我在清朝,一个女孩子的平均结婚年龄在十三岁左右的时代。也许很快,就会有人指着一个男人对我说:看,这个就是你的丈夫。

这个认知,让我感到了恐惧。第二章人生若只如初见(2)

白启其实是个很贴心的兄弟,他立刻察觉了我的消沉,于是悄无声息地将我拉走了。“阿姐,咱们出去玩儿吧!”

白启朝我挤眉弄眼。“我带你去集市上看看,咱们也自己置办点儿年货!”

听到要出门,我那一点小小的惆怅立刻烟消云散,转而被要出门的兴奋所取代。之前也曾偷偷和白启跑出去,却从不曾走远了,更没去过集市。

集市耶!史上最卧虎藏龙的地方!千万不要小看那里,街角的一个乞丐或醉汉,可能就是丐帮的长老或江湖的豪侠;酒楼里打着算盘的掌柜,也许就是某个邪教的堂主;甚至青楼里娇滴滴的花魁,也是身怀绝世武功的侠女!多少缠绵悱恻的情侣,惺惺相惜的英雄,同舟共济的挚友,肝胆相照的侠客,同心同德的君臣……都是在这神奇而万能的场景里产生的!

真是想想都让人激动不已!

果然是快过年了,集市上处处人山人海。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充斥耳畔,身边满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跟现代的拥挤不同,这样的集市,充满了过年的味道,让人忍不住地欣喜。“冰——糖——葫芦儿哎——”“热包儿的咧——”“烤白薯!热乎的——”“年画儿——”“玉!上好的玉哎——”“胭脂香粉——”

也许是练武的关系,白启这半年迅速地长个,如今已经比我高出一个头了,在人群中紧紧拉着我的手,为我开路。

我像个第一次进城的土包子一样左顾右盼,起初还想着看看乞丐,找找醉汉,后来就顾不上了,瞅什么都新鲜,看什么都想买,不到一个时辰,白启就吃不消了。“不成了,你再买下去,我可拿不动了!这都要把整条街买回家去了!”

白启说什么都不肯再逛了,晃着两手满满的包裹朝前面不远处的茶楼走去。“累死了,我可得找个地方歇会儿了。”

我看看他那占得满满的两手,不由得心虚地傻笑。真是,不管什么年代,女人购物的天性都是一样的。

跟着白启走上茶楼的台阶,迎面出来两个壮汉,抬手一挡。“让开,别挡了咱们爷的道!”

茶楼的台阶又窄,走在前头的白启正扭头看我,冷不防被他们一推,一个没站稳,顿时失去平衡,身子朝后仰面摔了下来。我见状,忙上前扶住他,两个人撞在一起,东西散落一地。

就在我们这边兵荒马乱的时候,一个锦袍少年却背着手从茶楼里踱步而出,十四五岁的年纪,长得颇为健壮,昂首挺胸地走到门口的时候,斜睨了我们这边一眼,那眼神中带着浑然天成的傲世之姿,只可惜年纪轻轻就如此锋芒毕露,实在是太过气势逼人了。“爷,马备好了。”

早有人牵了三匹膘肥体壮的骏马来到街前,那少年又瞥了我们一眼,一甩衣摆,大步流星地走到了马前,潇洒地甩蹬上马,打一声唿哨,带着那两个壮汉,风驰电掣地跑了。

随着一阵马蹄銮铃的脆响,他们所过之处鸡飞狗跳,路上的行人和路边的小摊纷纷闪避。几个小摊子来不及收拾,被刮倒了,东西散落一地。

原本就已经很热闹的集市被这么一搅,顿时闹哄哄挤成一团。我忙着和白启收拾刚才掉在地上的东西,耳边隐约听到一些信息。“胡闹,胡闹!如此闹市之中,怎可如此纵马疾驰?”“嗨!这有什么?一看你就是外乡来的吧?刚才那个是佟国舅的儿子——隆科多,当今的亲表弟,正儿八经的皇亲国戚!别说在这街上跑马了,就是把这条街拆喽,咱小老百姓也不敢说个不字不是?”“佟半朝啊!怪不得……”

那两人的低语很快淹没在一片嘈杂之中,我和白启也将地上那些东西捡得差不多了。

佟半朝,说的是当今皇帝康熙的舅舅吧?天哪!居然遇到他的儿子了!

我历史知识有限,其中不少还是从电视剧里吸收来的,不知已经被篡改杜撰了多少,可“佟半朝”这样响当当的名号还是知道的。

年纪轻轻已经有了如此显赫的家世,今后的仕途想必会一帆风顺了,难怪那隆科多会这样张扬。今天我和白启险些挡了他的道儿,只被推了一下,撒了东西,算是客气的了。

正伸手向去捡那包落得稍远出的东西,一只手却抢先将它拿了起来,然后递到我面前。“多谢。”

我一边接过东西,一边抬头道谢,却在下一秒失却了魂魄。

天、地、失、色……

浊世佳公子,是我此时唯一能想到的形容。

即便经历了现代影视歌各色美男的历练,我仍在第一眼的时候就被这男人吸引了。

并非那人长得多么英俊不凡,只是那周身散发出的隽雅气息,那浓厚的书卷气,仿若一颗圆润的象牙珠子,没有耀眼夺目的光芒,却让人无法忽视。那一双眼,便是不笑的时候也弯弯的,仿若一潭秋水,只一眼,就将人溺毙其中了。“阿姐,我收拾好了!”

白启的大嗓门终于唤回了我的神智,我一边为自己方才的失态懊恼,一边接过了那人递过来的东西,低下头站起身。“这不是白启吗?几年不见,长高了不少啊。”

温润的声音,极符合他的形象。

君子若水。

不过……他居然跟白启认识的?

就在我心神荡漾的时候,已经被白启拉进了茶楼,待回过神来,三人已经安坐桌前,白启摆出了公子爷的做派,抬手招呼小二上些茶水点心。

那人跟白启相对而坐,我被安排斜坐在白启的右侧,一看就是女眷的位置。虽然满族女子并不像汉族那样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白启还是给我弄了套男装,倒不是为了掩人耳目,其实就是为了走路方便。我长得不够中性,又不能像他似的剃个秃脑门出来,便是有顶小帽遮掩,外头的人也不都是瞎的,看个穿男装的就当你是男的不是?

小二很快端上来我们点的茶水点心,然后退了下去。那人秋水般的眼又朝我飘了过来,笑眯眯地绕着我转了两圈。“许久不见,大姐儿已经长成大姑娘了。听说前阵子一直病着,如今可是大安了?”

他认识我?!

满人习惯讲人家未成年的女儿以“姐儿”呼之,我是长女,外头都称我为“大姐儿”。

我只觉得心跳骤然加快,脸上一阵发烧,忙低下头,不知说什么好。“哎呀,成德哥您记性真好,上回见到还是皇上大婚时候的事儿呢,如今也六七年过去了,居然一眼就认出阿姐了。”

白启大约是看出我的窘迫,忙插话进来。“阿姐,你不记得了吧。这位是纳兰府的成德公子,以前跟着阿玛学过骑射和摔跤,咱们小时候常见的。”“哈哈,是啊,那时候大姐儿还真真是个黄毛丫头呢。白启你也就是个赖皮小子,拖着两条大鼻涕到处跑。”

纳兰成德说起旧事,愉快地笑了起来。“日子过得真快,一转眼,都变得快认不出来了。”

我心里揣了只小兔子,七上八下地跳,搅得人心神不宁,话也不敢说,安静地坐在一边听白启和纳兰成德闲话,脑子里却一片空白,除了那一双带笑的眼睛,再没有别的。第三章一寸相思千万绪(1)

话没说多久,纳兰成德身后跟着的小厮凑上来耳语了几句,他便起身告辞了。见他离开,我心中顿时若有所失,觉得意兴阑珊,于是也提议回家。

回去的路上,白启抱着买的那些东西走在我身边,意外的沉默。我心里想着纳兰成德,有心打听,又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只好没话找话地跟白启东拉西扯,试图把话题引到纳兰身上。前世从没谈过恋爱,我竟头一次知道,原来“喜欢”这种感觉,可以来得这样迅猛,这样难以抵挡。“白启,刚才那家茶楼的点心不错,下次咱们还来吧?”“嗯。”“那家茶楼,是不是很有名啊?我看客人挺多的。”“还行吧。”“我瞧着应该是名气不小的,不然那个什么佟半朝家的公子也不能来了。”“差不离儿吧。”“不过那个少爷实在是太张扬了,一点儿没有君子之风。”“嗯。”“同样是大家公子,纳兰公子就不是那样,可见还是人品不同。”

“……”

可恨的白启小子,平时不想跟他说话的时候他叽叽喳喳唠叨个没完,现在我想他说话了,他倒成了锯嘴的葫芦,一路下来,任我旁敲侧击的,硬是连句整话都不说给我,气死人了!

我没办法,于是也赌气不再开口,两人闷声不响地走路。

才到家门口,就看到管家已经守在那儿,直接将我和白启拎到了额娘跟前。

额娘向来宠孩子,我俩虽然偷跑出去,也没出什么事儿,所以她倒也没怎么生气,随便说了两句便没事儿了。我瞅准时机献上点心和一些小玩意儿,再钻进她怀里撒撒娇,额娘也就笑开了。“就你鬼灵精,当姐姐的也不知道给弟弟做个好样儿。去去,都给我回房梳洗一下,换身衣裳再来吃饭,待会儿你们阿玛也该回来了。”

我俩答应一声,便告退出了额娘的房门。白启看了我一会儿,似乎想说什么,我看他好像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转身朝他自己的屋子走去。

奇奇怪怪的。

因为要过年,家里头的事情也越发繁琐起来。到底古时候的人,很重视这辞旧迎新的日子,不像现代,一点年味儿都没有了。

阿玛虽然是个三品的京官,可并不是什么要职,他又不会迎奉长官,因此除了俸禄,并没太多的油水。家里头供使唤的人手不算多,额娘忙不过来,我这个长女只得赶鸭子上架,跟着一起忙碌起来。

每日里,打扫屋子,糊新窗纸,剪窗花,腌制各种肉类,准备年货,做萨其马和饽饽……竟真真是从早忙到晚,不曾有一点闲。我跟着额娘学了不少手艺,却也是累得每天上床就睡着,全没了别的心思。

一转眼过了年三十,许是前阵子太操劳的关系,大年初一的早上,额娘竟有些发烧了,一阵一阵的头晕,阿玛见状,定要她卧床休息一天。额娘信佛,初一本来是要到广济寺进香礼佛的,如今身体这样却也去不了了,于是吩咐我代她去一趟。

拜佛的东西还有香油钱都是早预备好了的,临出门,额娘千叮咛万嘱咐了一番,才让一个嬷嬷陪着我出了门。

大年初一是礼佛的日子,京郊的大明寺更是当朝的名寺,因此更加香火鼎盛,山门前人头攒动,煞是热闹。

嬷嬷拎着东西,护着我挤过人群,先到大雄宝殿进香。我不是什么信徒,自然不懂得敬佛的规矩,好在大殿里人多,我便学着人家的样子拜了拜,嬷嬷则去一旁添香油钱了。

磕完头起身,只见大雄殿里人来人往,却没了嬷嬷的踪影。不见了嬷嬷。我心里不由得发慌,从来到这里,我出门的次数寥寥可数,除了白启偷偷带我出去的那次,之后额娘为了采买过节的东西也领着我出去过几回,我自己却从不曾独自出门。

周围人头攒动,我左顾右盼也找不到嬷嬷的踪影,情急之下抓了个小沙弥询问,他也茫然摸不着头脑,想了半天,最后只得跟我说,让我往后殿找找看。

我无法,依言朝后殿走去。到处都是人,我个子不高,被夹在人群里也看不清路,人气加上烟火气,熏得我头昏脑胀,一不留神,脚下不知被谁绊了一下,人便朝前栽倒下去。

其实周围都是人,我也摔不到,顶多跟前面的人撞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想这时候一只手从后面拽住了我的手臂用力一拉,我由前倾变成后仰,没撞到前人,却倒进了后人的怀里。“穿着男装毛毛躁躁的,穿上女装了也不见你精细些。”

陌生的男人声音在身后冒出来,我吓了一跳,连忙转身,一张似笑非笑的脸立刻映入眼帘。

隆科多!

虽然只见过一次,但那种嚣张跋扈的样子实在让人过目不忘。

说实话,隆科多的长相不差,虽然不如纳兰成德俊朗斯文,却另有一种粗狂野性的魅力,按照现代人的审美标准,应该算是型男。只可惜因为先前茶楼的不愉快,我对这人完全没有任何好感。

见我像兔子似地跳开,隆科多的表情似乎有些不悦,皱着眉头盯着我:“一个女孩儿家家的,不好好在家呆着,成日价到处乱跑什么?还尽往人多的地方挤,嫌外头不够乱是怎么着?”

有些人,苦口婆心说上三天三夜,都不一定让人听进去半分。可有些人,只说一两句,就足以惹得人神共愤,气得佛祖想杀人。

隆科多绝对就是后者!

听他阴阳怪气的说了两句,我原本因为他拉我一把而升起的一丝感激之心顿时灰飞烟灭,只气得想在他那抬得高高的脸上打两拳才爽快,猛地忆起人家乃是赫赫有名的“佟半朝”家的公子,位高权重,这才恨恨罢手。

偏偏有人还不知收敛,见我不说话,倒越发觉得自己有理,说得起劲。“你拉个脸子给谁看呢?爷说错你了吗?上次起码还知道穿个男装,有人陪着,这次居然就这么自己在外头乱转?没头苍蝇似的,成什么体统。”第四章一寸相思千万绪(2)

隆科多好像把自己当成是我阿玛了,理直气壮地教训我,末了居然还伸手要来拉我。“哼,爷今儿心情好,开恩送你回去。你家是哪府的?”

我闪身,避开他的手,同时朝人群里挤去。“我家里有人陪着来,不劳您费心!”

在人群里回头,见他一脸懊恼,想要再抓我却被前面的人妨碍到,我心里越发得意,朝他皱了皱鼻子,转身朝着人流里钻进去。

左钻右钻,再回头,已经不见隆科多的踪影,我这才松了口气。心情放松,回想刚才,我才猛地惊觉,照隆科多方才的话分明是告诉我,当日在茶楼那惊鸿一瞥,他居然记住我了!不过,他并不知道我是谁家的女孩儿,万幸万幸!

脑子里正乱,猛地余光里看到斜前方有个角门,我忙挤了过去。

穿过那扇小门,倒是别有洞天,相对于外面的喧嚣,这个小院才真有了些佛门净地的味道。不过,真正吸引我注意的,却是小院里菩提树下背手伫立的一抹玉色的背影。

所谓谪仙气度,也不过如此吧……

许是我进入的声音惊动了他,纳兰成德翩翩然转过身来,见到我微微一愣,接着便笑了。“真巧……”

……

遇到纳兰成德不久,嬷嬷就找来了,拉着我上下左右的检查了一番,这才放了心,接着便絮絮叨叨地诉说起了她添好香油钱后因为内急去了趟茅房,回来后发现我不见后的内心煎熬以及寻找我的艰辛历程。

好容易安抚了嬷嬷,纳兰成德便提出护送我们回府。嬷嬷怕再出意外,自然一百个赞同。

坐在马车里,从随风飘动的窗帘缝隙里偷看骑马走在车边的纳兰,倒也不乏乐趣,一段去的时候颇为枯燥漫长的道路,在回来的时候居然感觉只用了一小会儿。

车到家门口,正看到白启匆匆忙忙走出门来。看到我们的马车,忙快步迎了上来。“阿姐,怎么去了这么久?额娘都着急了,正让我去接你呢。”“大明寺人太多了,我跟嬷嬷不小心走散了,所以耽搁了一会儿。”

我一边由嬷嬷扶着下了马车,一边答他。“可巧遇上纳兰公子,护送我们回来了。”

白启扭头看了一眼旁边正在甩蹬下马的纳兰,不知为何,脸色却有些肃穆。“多谢纳兰兄护送家姐回来,有劳了。”

看着白启朝纳兰拱手为礼,我突然觉得说不出的别扭。明明上次见到的时候还亲热得好像兄弟似的,这次怎么表现得这么生疏了呢?

纳兰刚刚下马,歪着头挑眉看了白启一眼,那黑亮的眼珠子在我俩跟前转了一圈,然后爽利地一笑。“白启兄弟客气了。今日时候不早了,成德不便打扰,就先告辞了。请替我向师父师母请个安,就说成德改日一定登门,给二老请安拜年。”

说完,又看了我和白启一眼,拱了拱手,竟又上马走了。

我看得莫名,心里却为他那句改日登门雀跃,忍不住勾起嘴角笑,却冷不防看到白启皱着眉瞪着我上下打量个不停。

干嘛这样看人?

我瞪了白启一眼,转身朝屋里走。白启没说话,跟在后面进去了。

回去先给额娘报平安,可巧阿玛也在,就顺口问我怎么这么晚。都本来没想说什么,许是那嬷嬷怕受责备,倒是抢在我前面,绘声绘色地又描述了一遍我俩在庙里失散的惊魂记,再添油加醋地夸赞了一番纳兰护送我们回来的仗义行径,直说得堪比评书演义,精彩如仗剑天涯的侠客挺身而出营救落难千金的桥段。

末了,嬷嬷得意洋洋地宣布,“纳兰公子说了,近日必将来访”,那样子似乎是在拐弯抹角地强调,贵客临门全亏她疏忽将我弄丢才促成的。“哈哈!不是我说,真是没白教成德这小子三年。”

对于嬷嬷的说辞,额娘没什么表示,阿玛倒是很兴奋的样子。“当年我就说过,成德仁厚守礼,今后必大有作为。看看,果然吧?这么些年了,还记得我这个师父和你这个师母呢!”

阿玛拍着大腿笑得开心,额娘在一旁含笑附和着点了点头。我心中也高兴,却不好说什么,倒是白启,始终一言不发,还心事重重的样子,好不奇怪。

本以为他说来拜年是客气话,就算真的来也要等晚些日子,不想大年初二他就登门了。

先前家里给我和白启请的蒙语师父为人很随和,讲课极灵活,有时只是用蒙语与我们闲聊作为练习,我也顺便学到不少民俗礼仪。

大年初二在旗人看来是极重要的日子。初一拜年大多是礼仪性的,初二则是用来探望亲属长辈以及关系密切的世交好友的,可想而知,纳兰在这天到访,阿玛会有多高兴。“给师父、师娘拜年了。”

纳兰站在大厅正中,朝着阿玛和额娘恭恭敬敬地打千行礼。阿玛美滋滋地让他起身,又吆喝着白启过来见礼。

我还是闺阁里的女孩儿,不好见外男,于是躲在屏风后面偷看。白启站的地方正在屏风前面,两人相对见礼的时候,我悄悄探出半个脸,却不想他却这时候抬起了身子,眼神正跟他的撞在一处。只见他眉眼含笑,朝着我飞快地眨了两下,甚是顽皮的样子,我顿时脸上发烧,忙不迭地缩了回去。“难得成德过来,叫厨房置办一桌,咱爷俩好好喝两盅!”

阿玛兴致高昂,大手一挥,吩咐下去。“成德有什么爱吃的,叫他们准备着!”“师父客气了,别的什么都不拘,就是师娘亲手做的炸酱面,这么些年了,徒儿心里头想得紧呢,别处都吃不到这么好的味儿。”

被他这么一说,就连沉静的额娘都笑开了脸,站起身就朝厨房走。“既然这样,我这就去准备吧。”

额娘说着站起身来,我也不敢再多留,悄悄退了出去。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后,又晃到厨房,看着额娘做面,想起他说爱吃,于是学得格外用心。

人常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原也不明白,如今却领悟了。

明明统共只见过这么两三次,话都说得不多,可心心念念的却都是那人,想忘都忘不掉。第五章天涯何处不相逢(1)

转眼到了正月,府里的二姨娘却病了,整日里咳个不住,吃了十来天的药也不见好,痰里反而带出血丝来了,大夫来看了,说怕是得了痨病。

额娘见状,就和阿玛商量,要将她送到城外的别庄里休养。

姨娘病中很是放不下儿子,每日里哭个不住,求阿玛额娘让阿尔泰陪她走这一程。

阿尔泰是我最小的弟弟,如今也才三岁多,痨病说起来就是肺结核,在现代算不得什么,可如今却是要命的病症。大夫虽然并没有说没救了,可看那神情,却是不乐观的,姨娘这一去,还能不能回来都不好说了。额娘自然理解她的心思,思前想后,便让我带着阿尔泰送别庄陪姨娘住一阵再回来。

我从过年后就再没机会见到纳兰,连关于他的消息都少听到。有心跟白启打听,那小子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只要听我提纳兰,不是岔开话题就是含糊其辞,若是多问两句,立刻就拉下脸子来,好像我欠他钱似的。我一生气,索性也不问他了,只是自己心里憋气,如今正觉得烦闷,有机会出去散心,自然是好的。

额娘叫人备了两辆车,一辆让我和阿尔泰并他的奶妈子坐,另一辆则给姨娘和几个丫头一起。

因着有个病人,车并不敢走得多快,阿尔泰如今好动的很,在马车上也是不安生,坐不了多一会儿就闹腾起来,一会儿要吃点心,一会儿要去跟车夫坐,一会儿又说要去另一辆车里找姨娘,闹个不休。

走到晌午,遇上一个茶棚,我便索性让大家都停下歇歇,放阿尔泰下车玩一阵,只盼着他玩够了,下午给我在车上老老实实睡过去。

随便点了一壶茶,又让人给留在车里避风的姨娘和丫头们送了些点心去,我便让阿尔泰在附近跑跑撒欢。

才没坐一会儿,一阵马蹄銮铃响,我一扭头,却是冤家路窄——隆科多少爷大驾光临。

这时候想回避也来不及了,隆科多眼睛尖得很,立刻瞅见了我,甩镫离鞍后就朝着我这儿大步走来。“怎么爷到哪儿都能遇上你呢!”

其实我并不是个爱生气的人,可看他一边皱着眉头斜眼看我,一边大喇喇在我的茶桌前坐下,我心头火立刻蹿的老高。

这话是我想说的吧?你以为我想遇见你吗?既然摆出这么一副嘴脸,还往我跟前凑什么啊?“不敢碍了爷的眼,那边还有空桌子,您那边请。”“你这丫头怎么这么不懂事呢?人家茶老板统共就这么几张桌子,咱们都占了,别的客人见没处坐,就得走了,这不是碍着人家的生意吗?”

隆科多说得冠冕堂皇,好像他多悲天悯人似的。我心里气,嘴却笨,说不过他,只好不理他,低头喝茶。

闷坐了一会儿,阿尔泰玩够跑了回来,大冷天的居然也折腾出一头的汗,光秃秃的脑门上隐隐冒着热气。“瞧这一脑门子的汗,是疯到哪儿去了?”

我把阿尔泰拉到跟前,掏出帕子要给他擦脸,冷不防一只手伸过来,把我帕子抢走了。“他再小也是个爷们儿,哪能用女人的帕子擦脸?沾上一脸的脂粉气像什么样子?”

隆科多一手捏着我的帕子,抖啊抖的,另一手伸进自己怀里,掏出一块手帕递过来。“给,拿这个给他擦!”

谁要你多管闲事?

我瞪着他不接帕子,他也瞪着我不撤手。两人僵持了一会儿,我还是败下阵来,气哼哼地扯过那条手帕,给阿尔泰擦干净了脸,又递回给他。“还你!”“脏了,爷不要。”

他翘起鼻子,斜着眼看我。“你不要是你的事,我的帕子请还来。”“爷的帕子给你用了,你这条就当还爷的好了。”

他撇着嘴说着,手里攥着我的帕子,朝我晃一晃。“爷们儿不是不能沾脂粉气吗?”

我不服气,顶他一句。“他还小,不行。爷已经是大人了,不怕。”

隆科多吊着眉毛,得意洋洋,一边说,一边将我的帕子踹进怀里,转身朝茶棚外面走。“得了,别在这儿瞎磨蹭了。你们运气好,爷顺路,送你们一程。”

说着话,居然自作主张地一把将还坐在一旁喝茶的车夫拽了起来。“赶紧的!伺候你家主子上路了!”

车夫被他一吆喝,忙不迭地备车,我连句反对的话都没法说,带着阿尔泰硬生生被他押着坐上车子,又上路了。

马车走动起来,我才猛地醒悟。

他知道我要去哪里吗?从头到尾,我都没提过要去哪儿,他如何知道顺路不顺路?

一路上,我们坐车里,他骑马跟在边上,我不想理他,可阿尔泰却对他那匹高头大马很感兴趣,非要掀起车帘子看。

这人虽说嚣张,对小孩儿倒也还不错,时不时逗阿尔泰说两句,问他名字,问他几岁了,问他这是往哪儿去,问他要不要骑马……“阿姐,阿姐,看阿尔泰骑大马!”

见阿尔泰坐在他的马背上那么兴奋,我再不高兴也只能忍着了。

不过,幸好这样,阿尔泰一路上再不闹腾,傍晚时分,我们顺利到了别庄。说是别庄,其实也就是个带了些田地的庄户院罢了,规模不大。“行了,小子,你到家了。”

车停在庄院门口,隆科多将已经在马上昏昏欲睡的阿尔泰拎下来丢进我怀里。“天儿不早了,赶紧进去。爷还有事儿,这就走了。”

丢下一句话,隆科多调转马头,带着他的两个随从疾驰而去。我抱着阿尔泰看向他走的方向,朦胧的天色中辨认出来,分明就是我们来时的路。

这人,明明不顺路嘛,还非说顺路,真是的!

……

姨娘打从到了别庄,就整日揽着阿尔泰不撒手,好像看不够似地。我见她这样,也觉得心酸,更不愿去打搅,便时常自己出门去散步,几日下来,也把周边的那些山山水水踩个遍。

周围虽说是郊区,但到底在京城附近,也不是很荒凉,管家于是也放心我自己出去走,只是叮嘱不要跑得远了,不可出了我家田庄的地界。

这日信步在土道上闲走,三三两两的树木交错而过,我随手揪下几根枯草在手中把玩,脑子里忍不住天马行空,想起那些电视剧里那些经典的桥段。

像这样的时刻,独自行走在乡间小道的我,应该要偶遇高手对决身陷刀光剑影才对吧?又或者,在封冻的小溪旁,顺着一缕血迹救下身负重伤的侠客。再不然,便是在满山银装素裹中邂逅英俊的书生……

想到书生,脑子里顿时又跳出了那张云淡风轻的笑脸,没得让人脸上一热。

甩甩头,我又朝前走,却不想猛地一阵大风吹过,大片的雪花就呼啦啦地飘了下来。

糟糕,糟糕!

我看看空旷的四周,不由得着急了。

今天出门的时候本是晴空万里的,连一丝风都没有,我一时间竟然忘形,走得远了。现在朝家里赶,也不知来不来得及。

心念转动间,我已转身朝来的路上疾步行走。饶是我连走带跑,也快不过老天爷变脸的速度,呼啸的风夹着又急又密的雪花一阵一阵朝我脸上打过来,弄得我眼都睁不开,饶是不会弄湿身上,却也冷得很。

我步履维艰,却也不得不硬撑着往前走,身上一阵一阵发抖,脸上被雪花打得火辣辣的疼。偏生这时候迎面过来一个黑影,隐约像是一辆马车。

乡间的路本就不宽,那车摇摇晃晃地行来,顿时占住了整条路面。我见状,索性朝旁边草丛让去,打算穿过草丛绕开。

和那马车错身而过之际,那驾车的人却拉住了马,车厢帘子一掀,探出一张桃花般娇艳的鹅蛋脸:“这位姑娘,雪大路滑,我家主人想请姑娘到车里来避一避,可好?若是急着赶路,咱们的车也可送姑娘一程。”

我如今已经控制不住地发抖,腿都有些不听使唤,此刻有人邀我躲避,就是虎穴狼窝也顾不得了,忙不迭就着那女子伸出来的手上了车。第六章天涯何处不相逢(2)

车厢不大,一钻进去顿时感到一股暖意,身上都不那么抖了。那女子忙不迭掏出帕子替我掸拭掉身上头上的雪花,然后又转身张罗起来。

就在她转开身的一瞬间,我看到了车内还有一人,一身赭色的锦袍,外罩月白镶毛的马甲,手里握着一卷书,正看着我笑。“好像每次遇着,你都很狼狈。”

我实实在在后悔上车了。

早知道车上是他,我宁可趁着风雪跑开,也好过让他见到我这般光景。

他这话真是一点儿也不假,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我的确总很狼狈。

第一次见他,我和白启被撞倒在地,东西散得到处都是。

第二次见他,我在庙里迷路,没头苍蝇似的乱转。

第三次见他,我在屏风后面偷看,被他抓个正着。

第四次见他,我在漫天大雪里落魄奔走……

真是除了狼狈,就是狼狈。

就这会儿功夫,那女子已经不知从哪儿翻出了一件披风,兜头将我包裹了起来。“幸好出门的时候顺手带了这么一件出来,赶紧裹上先暖暖,若是冻坏了可怎么了得。”

那女子说话好像崩豆子一样,说话的时候手也不停,三两下将我按在车里坐好,然后用披风裹得粽子一般,转身将角落里小桌上摆着的茶暖揭开,从里面端出一个茶盅来,塞进我手里。整个流程干脆利落,雷厉风行。“这杯参茶还热着,你赶紧喝了,好歹去去寒气。等到了我们宅子里再洗个热水澡,我让人给你熬浓浓的姜汤才好。”

说完,不等我反应,她又反手在车厢上用力拍了几下,吆喝道:“平安,走快些!”

外面模模糊糊传来答应的声音,车厢晃了晃,似乎走得快了起来。那女子满意地一笑,转头看我还在捧着那茶盅发愣,立刻又皱起了眉:“还愣什么呢?可不是被冻傻了不成?快把参茶喝了,仔细风寒入体!”

我正被她那爽利的作风唬得一愣一愣的,忽听得这么一嗓子,吓了一跳,反射地将参茶送进嘴里,却又引来一番大呼小叫。“哎哟,我叫你喝,你也慢着点儿啊!仔细烫着!”

我被她念叨得两耳嗡嗡直响,突然就听旁边有人噗嗤一笑。“呵呵,碧月,平日里就跟你说,女孩子要稳重些才好,你不听,老这么蝎蝎螫螫的,可不把人家吓着了?”“我的少爷,您这话说得可风凉了。奴婢这还不因为是您请进来的娇客,才这么殷勤招呼嘛!您巴巴地停车让我把人家请上来了,难不成让人这么湿淋淋地坐着?这可不是个礼数了。”

那碧月嘴里叫着纳兰少爷,可却没见多尊重,嘴里噼里啪啦地说个不停。纳兰却也不恼,笑眯眯地一会儿看看她,一会儿看看我,很是悠然的样子。

就在碧月的啰唣间,马车停了,早有人过来掀起车帘子接纳兰下车,碧月却只管吆喝着人去准备热水姜汤,竟是一门心思地照顾我。

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一身干爽的衣服,又被碧月灌下去一大碗热辣辣的姜汤,我精神顿时好了很多。

受了人家的关照,总要去道声谢。

碧月把我引到书房门口,便不再往前,只让我自己进去,说她家公子正等我。

轻轻敲了两下门板,我推门进去,就看纳兰正端坐书桌前,见我进来,便放下了手中的书。“我问了管家才知道,原来你们家的庄子也在这附近,现他已经打发人去报信儿了。”“多谢纳兰公子。”

我忙低头行礼道谢,想起方才的狼狈模样,脸上顿时一阵烧烫。

有的人,就是有那种本事,让人如沐春风。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我便已经忘了先前的尴尬,很放松的和他侃侃而谈。

这时才知道,原来这里竟有他家的一个别墅,离我家的庄子不过几里地。他是来这乡间静读的,准备参加今年的春闱。

单调的乡间生活,一下子因为他而显得多彩起来。

他本就文采卓绝,这会试根本不在话下,来这里读书,不过是厌烦了京城里的人事往来,过来躲个清净。是以每日虽也读书,更多的倒是陪着我四处乱转。

那大约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了,我给他讲阿尔泰和白启的糗事,他跟我说平日里的一些见闻,旁边还有个碧月插科打诨。

碧月是纳兰奶娘的女儿,从小就在他身边儿,两人之间倒是不拘束。我也很是喜欢她那爽利的脾性,一来二去竟成了朋友。我和她两个变着法儿地想怎么玩儿,拉着穿长袍的翩翩书生堆雪人儿滑冰犁,漫山遍野跑得不亦乐乎。

在京城家里的时候,额娘总是提醒着我要有规矩,坐卧行走都需有分寸,很是拘束。如今到了乡间,没人管束我,这些日子又总和碧月那泼辣丫头混在一起,照纳兰的话说,我“学了她的几分匪气”。“这如何是我教的?不都说什么本性难移,我碧月的本事再大,也不能把只兔子教成老虎不是?”

碧月不服气,脚上的冰刀在冰面上磕了两下,撇着嘴强辩。我听她这话,不乐意了:“你才是老虎呢!”

你是母老虎!“嗯,对,你不是老虎,你是小猪嘛!”

碧月仗着比我大三岁,个子也比我高了半个头,越发欺负我,手指头在我鼻子上点了又点。偏我穿着冰鞋,又不会滑冰,站在那里动也不敢动,只好任她蹂躏。“瞧这圆滚滚的,怎么看都像得很!哟!这小嘴儿撅的,这下就更像了!少爷,以后咱们就叫她小猪得了。”

今儿碧月嚷嚷着要到河面上溜冰。我从没穿过冰刀,生怕摔在冰面上疼,兼又怕冷,是以身上裹了一层又一层的袄子,被她这么一说,还真是……“胡闹,她没滑过冰,你不好生护着她,倒来欺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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