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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2 05: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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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宇宏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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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王冠:玫瑰战争

血王冠:玫瑰战争试读:

前言

认识不少“英粉”朋友,可比“美粉”有意思,他们并不特别推崇世界第一强国美国,而是更喜爱英国的一切,包括它的政治、文化、历史、影视剧。“世无不列颠,漫漫如长夜”,此话是超级英粉对英国的评价,听起来貌似有点夸张,细究起来其实并不离谱。

近现代英国曾有“大英帝国”和“日不落帝国”的别称,它在全盛期拥有疆域3370万平方公里,占地球陆地面积的22.63%,统领着约5亿人,占当时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为有史以来最辽阔的帝国,英语因而成为全球最通用的语言。

根据传统说法,英国是世界首个工业国家,把人类带入了现代世界,它对全球的影响不仅是经济和科技,还有政治与文化。那里是牛顿、法拉第、达尔文、瓦特、莎士比亚、培根、罗素、亚当·斯密的故乡,也是马克思流亡时曾经读书和写作的地方;英国的议会是万国议会之母,其理念与模式几乎不同程度影响了每个国家;就连美国这个世界头号强国身上也打着“英国制造”的标签。

人类历史上有过众多帝国,它们有的武功强盛,有的文化辉煌,也有的两者兼具。若说对近世的综合影响,确实没有任何国家能与“大英帝国”相提并论,当今实践于全球的诸多政治思想、经济理论、科学观念,大多都可追溯到英国,“英国元素”是现代社会的最重要成分,了解英国的历史与文化可以加深对近现代世界的认知。

曾有热爱西方历史的朋友告诉我,他们对英国历史很感兴趣,不过光荣革命之前的英国史在心中也是一团乱麻,光是亨利某世、爱德华某世、理查德某世等国王名号就令人眼花缭乱,这个王朝与那个王朝之间的顺序和关系亦让大家一头雾水。对“玫瑰战争”心驰神往已久,有了解欲望的读者可能数不胜数,它的名字听起来相当浪漫,凡历史爱好者皆早闻其名,但恐怕就连很多英粉也未必知其详情。

简而言之,作为英国史上持续时间最久的内战,玫瑰战争就是金雀花王室两大旁支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争夺王位的战争,周边国家和地区也被卷入这场巨大的政治漩涡,当战争结束时英国走入近代社会黎明阶段。关于这场战争的历史,西方世界爱好者众多,相关的学术型、普及型和文学类书籍汗牛充栋,就连美国作家乔治·马丁的长篇小说《冰与火之歌》(又名《权力的游戏》)也从玫瑰战争中汲取大量灵感。

可叹的是至今尚无一本较全面地介绍玫瑰战争的中文作品,为数不多的英国通史类中文(译)著作对此战争通常只有简短介绍。迈克尔·亚历山大的《英国早期历史中的三次危机》在中国出版后,可能属于花费最多笔墨描写玫瑰战争的译著,虽然是学术著作但文笔相当生动有趣,不过玫瑰战争仅占其书的三分之一篇幅,仍然只是概述,不熟悉英国中古历史的读者还是会满腹疑团。

玫瑰战争题材的西方作品,学术型的过于专业和枯燥,就连以英语为母语的普通读者也会读得头皮发麻。普及型读物数量不少,其中不乏优秀作品,可即便翻译成中文也并不适合普通中国读者阅读,因为它们针对西方文化背景下成长的受众而写,错综复杂的人物、家族、事件关系,作者要么一笔带过,要么忽略不述,加之古代英国重名现象严重,会令中文读者完全晕头转向,失去赏阅兴趣。

写作此书时,如何向读者通俗地讲清楚玫瑰战争的来龙去脉,耗费了我最多时间和精力。曾经构想过用这种或那种写作技术,但我发现对于对英国中世纪历史背景普遍陌生的中文读者来说,各种花哨的写作技法都可能适得其反,还不如老老实实按照时间顺序把人物与事件娓娓道来,同时适时在文内补充一些“背景贴士”加深大家对背景的了解。

残酷无情的军事斗争背后,是权力的诱惑,金钱的较量。每个家族都尽量追求利益之最大化,决定着军政博弈中的合纵与连横、忠诚与背叛、热爱与憎恶。战争与金钱,亦无意中成为推动宪政和议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最有意思的是,在女性地位低下的中世纪,活跃着多位个性鲜明的传奇贵妇,无怪乎很多文艺作品喜欢从玫瑰战争中寻找素材。本书定位为历史科普作品,与学术作品相较,它的取材标准略宽,行文更为自由,顾及到可读性;但真实历史毕竟不同于文学作品,读起来太过跌宕起伏,给人惊心动魄的感觉,就会失真,而成了小说。

既然是“战争史”,军事与战斗就是重要元素,相关介绍不可或缺。通常认为从第一次圣奥尔本斯战役开始,至博斯沃思战役结束,玫瑰战争总共发生了16场战役,可并非每场战役都值得花费笔墨,有些战役的雷同性较强,或重要性不足。专门的战役类读物实际上非常小众,在多数读者看来枯燥无趣。除了最重要战役,本书仍然把重点放在介绍政治和经济背景、家族与人物关系方面。

欧洲中世纪没有精致的现代统计与管理体系,原始资料所反映的军事数据缺乏可信度,作者多为文人或教士,无军事经验,夸大兵力以及吹嘘战果是常见现象(而且喜欢用道德与宗教评价兴衰成败)。现代学者根据战争常识,结合当时的人口概数、动员水平、财政账册等资料,能挤掉大量水分,得出更接近真实的数字,所以本书往往采用他们研究后折中的数据。

玫瑰战争涉及的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等各方面元素,本书作为普及型读物,仅能根据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和知识背景,将战争的来龙去脉尽量通俗地呈现,不可能面面俱到,亦无法做更深入的研究。花费一年多写作此书,很多时候查证某个人物与事件时穷尽资料,对自己近乎苛严,例如某个人物什么时间担任何职,获得什么爵位,与另一个涉事人物有何种家族关系,只要有可能都必须弄清楚(也许最后落笔时根本用不着)。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错谬在所难免,还望各路高人指点以及读者朋友海涵。段宇宏  开篇曲穿越至玫瑰战争的世纪

圣女贞德1429年创造“奥尔良解围战”奇迹,英军指挥官索尔兹伯里伯爵托马斯·蒙塔古阵亡,著名战将舒兹伯利伯爵约翰·塔尔波塔被俘,英格兰一片哗然,大贵族们吵闹不休。

伦敦的议会花园里,约克公爵理查德·金雀花与亨利六世的心腹宠臣萨默塞特公爵埃德蒙·博福特正唇枪舌剑地对峙。

约克公爵对众人说:“既然诸位都缄默不语,那就请用一种无言的符号,表达你们的意见吧。凡是出身高贵的上等人,愿意维持门第尊严,如果认为我的主张合乎真理,就请他随我从这花丛中摘下一朵白色玫瑰花。”“谁要不是一个懦夫,不是一个阿谀奉承的人,敢于坚持真理,就请他随我摘下一朵红色玫瑰花。”萨默塞特公爵接过话头。

沃里克伯爵说:“我不喜欢五颜六色的东西,我也不愿沾上阿谀奉承的色彩,我随理查德·金雀花摘下这朵白玫瑰。”“那我随年轻的萨默塞特摘下这朵红玫瑰,我还要说一句,我认为他所持的理由是正确的。”萨福克公爵说。这幅名画描述了莎士比亚戏剧中虚构的关于玫瑰战争起源的场景,约克公爵与萨默塞特公爵发生争执,他们分别选择了白玫瑰与红玫瑰让支持者站队表态。作者:Henry Payne

接下来贵族们纷纷摘下白玫瑰或红玫瑰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随约克公爵摘下白玫瑰的称为约克党,随萨默塞特公爵摘下红玫瑰的叫作兰开斯特党,各自支持以红白玫瑰为族徽的两大家族。

贵族们站好队后,约克公爵与萨默塞特公爵继续互相讥讽。

约克公爵:“现在,萨默塞特,你还有什么话说?”

萨默塞特公爵:“我的话在我的刀鞘里,盘算着怎样将白玫瑰染成血红色。”

约克公爵:“你的脸却在假冒我们的玫瑰,看到真理在我这边,吓得苍白了。”

萨默塞特公爵:“不,不是因为害怕,而是由于愤怒。你的双颊因为羞愧而发红,假冒我们的玫瑰,可你的舌头却不承认。”

英国大文豪莎士比亚的《亨利六世》第一部第二幕中,文采飞扬地描述了红白玫瑰两大党的起源。18世纪英国文学家沃尔特·司各特男爵根据这个场景,正式把约克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争夺王座的战争称为“玫瑰战争”。

莎翁作品中有大量涉及玫瑰战争时代的情节,但他的戏剧只是文学作品,并不符合历史事实,贵族们摘玫瑰站队的场景纯属虚构。约克家族的族徽的确是白玫瑰,红玫瑰虽是兰开斯特家族族徽之一,却很少使用。沃尔特·司各特男爵创造的名称在19世纪被普遍认可,人们习惯性地称呼这场内战为“玫瑰战争”,这个美丽而浪漫的误称就此流传于世。

玫瑰战争发生在中古(公元500—公元1500年)后期,即1455—1485年,也有史学家认为截止于1471或1487年。战争爆发于兰开斯特王朝亨利六世时代,它是与百年战争结局关联的内政和外交矛盾之产物。贵族社会勾心斗角,宫廷频生弑君谋逆,政府从来没有如此软弱,王权从来没有这般无力,卷入战争的骑士、贵族、国王,没人敢保证自己的财产与生命安全。

金雀花王朝对苏格兰、威尔士和法兰西连年战争,使得英格兰的国际名声不佳,英法百年战争之后接踵而来的内战,加剧了外国人对英格兰好战野蛮的负面评价。

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说:“在我的青年时代,英格兰人曾被看成是最温顺的野蛮人,但今天他们却是一个残忍的好战民族,他们已通过无数次的胜利推翻了法兰西人军事上获得的荣耀,这个民族曾经比可怜的苏格兰人更低劣,但他们却用火和剑把整个法兰西王国毁坏到了那样一种程度,以致我最近因生意上的事情横穿法兰西时,不得不强迫自己相信:它确实是我以前见过的那个国家,但它再也不是过去的样子,城墙之外没有一座建筑仍旧站在原地。”

1442年苏格兰人评价:英格兰人的专横和残暴在全世界臭名昭著,这明显地表现在他们侵占法兰西、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和邻国的土地上。15世纪末,法兰西贵族们则认为,英格兰人废黜国王,谋杀国王和太子,频繁程度超过欧洲其他地区。

莎士比亚刻画了一个血腥动荡的玫瑰战争时代,早期的诸多文人和史家也留下了类似的看法,曾长期在人们心中打下深刻烙印。现在我们应该知道,莎翁一生大部分时间生活在都铎王朝(1485—1603年),都铎王朝为了强化合法性,给自己蒙上诸多神话色彩,对前一个时代进行相当多的不堪描述,近代历史学成型之前,神话叙史长期影响人们的观念。

玫瑰战争期间地方豪族恶斗,大贵族争夺王位的搏杀,并不意味着社会秩序全面崩溃,除了战役发生地点,英格兰大部分地区未受到战火摧残,大多数平民也没有卷入贵族战乱,流血事件不比13世纪中叶更多。当然,在还是贵族绝对主导的社会中,王权脆弱无力,社会骚乱不断,算是动荡的年代。

玫瑰战争先后串起兰开斯特、约克、都铎三个王朝,兰开斯特与约克可算作金雀花王朝的分支,其实称为“兰开斯特王廷”与“约克王廷”更为妥帖。那个时代欧洲文明的重心仍在地中海一带,英格兰当然不能与后来的辉煌相提并论,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人类首个宪政国家的孕育有个漫长过程,若穿越至15世纪察考,也许可听到首个近代国家胎动的声音。

1466年,神圣罗马帝国的波希米亚贵族加柏莱尔·特兹尔参访之后,感叹英格兰是“一座被海水包围的小花园”。意大利学者和外交官波利多尔·维吉尔在英格兰生活多年,他如此盛赞:“那里有壮美的山谷,宜人的森林,宽广的牧场,充沛的雨水滋养着每个地方,还有两千多只天鹅畅游泰晤士河这样的美景。英格兰的富人们比欧洲其他国家的更会享受生活,游走英格兰不难发现,一个小旅店的主人,哪怕可能贫穷和卑贱,他也会在自家餐桌上摆放一套银制餐具。”

15世纪英格兰的气候比现在寒冷和潮湿,走在乡间随处可见成群羊儿,羊毛与呢料是行销海外的拳头产品,为王国注入经济血液,有着“软黄金”的美称。九成的英格兰人还得靠土地为生,对生活更有经济野心的人们,喜欢移居到毛纺业发达的约克郡、东盎格利亚或西南地区生活。

黑死病曾在14世纪数次肆虐英格兰,导致其近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亡。15世纪时,200多万人口分布在1万多个村镇,大多数村庄已经与近代村庄规模相近,第一大城市伦敦生活着约6万人口,第二大城市约克有1.5万居民,再次一级的城镇人口最多不过6000余人。有些地方还有被废弃的村庄和教堂,那是黑死病肆虐留下的遗迹。

城市和乡镇的区分多由城墙来界定,它们都被田园包围,连接着城镇与乡村的道路,一多半还是罗马时代留下的,很少有支路,日常养护工作通常由乡绅们负责,但他们也不会太过热心。道路经常被雨水和烂泥毁坏,作为旅行者,很多地方得雇一个本地向导才能顺利抵达。

英国人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加“保守”,没有哪个国家像它一样在政治、文化、生活中留下众多传统习俗,当欧洲国家一次次卷入激进主义大潮时,它似乎总能置身于外。同样一种思潮,这里总比欧陆国家更偏向温和与保守,15世纪英格兰人就具备了这样的气质,国王劝告大家改变某些传统惯例时,人们总会感到偏离了生活轨道。他们普遍自恋,总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地方比家乡更好,欧陆游客发现英格兰人讨厌“外国人”,外国人倾向于生活在伦敦,因为它更具国际化气质,或者旅居东盎格利亚,那里经贸发达,有很多来自欧洲大陆的毛纺工人定居。“他们是脾气骄躁的守旧土鳖,但同时是勇敢的优秀士兵”,法国勃艮第的编年史家菲利普·德·科米纳如此评价英格兰人。“由于英格兰人具备好战的气质,当他们不再跟法国人打仗时,他们就会内战”,科米纳甚至认为这是玫瑰战争爆发的原因。“南方人享受生活,北方人维持生计”,英格兰南北差异已为不少外国游客注意。南方地区跟欧陆国家贸易频繁,经济较为发达,人们生活比北方富裕,所以南方人更加温文尔雅,但也相对“狡猾”,性格上还有点“怯懦”;北方地区民风剽悍,人们粗暴无礼,热衷好勇斗狠,经常抢劫商旅。南方人视北方人为“北蛮子”,北方人认为南方人是“奸猾者”。

外国游客常盛赞英格兰女子肌肤雪白,魅力无穷,有些人对她们的奔放感到吃惊。波希米亚贵族尼古拉·冯·帕柏劳说:“一旦她们的欲望被激发,就像魔鬼一样”,他跟其他人陶醉其中,英格兰人有吻嘴致意的风俗,以至于“在那里获得一个吻,就好比在其他地方得到一次握手”。

最令东方人头皮发麻的事情恐怕是记住英格兰人的名字,并通过名字辨识人物。假如来到一处贵族庄园,正好他全家人齐聚一堂,主人会向客人引荐家人:“我是某某伯爵理查德,这是我的妻子伊丽莎白;这是我的长子理查德,次子爱德华,三子约翰,这分别是他们的妻子伊丽莎白、玛格丽特、玛丽;这是我的长女伊丽莎白,次女玛丽,三女玛格丽特,这分别是他们的丈夫爱德华、理查德、约翰;那些小家伙,分别是我的长孙爱德华、次孙理查德……”同名现象非常严重,祖孙四代都叫一个名字实在普遍,有时候家中三个儿子都同名,只能以约翰第一、约翰第二和约翰第三的方法来区分;同名的贵族可以通过姓氏来辨识,同姓又同名,还得加上爵位和世系加以分辨。

今天大伦敦有800多万人口,是繁荣的国际大都市。15世纪伦敦的规模相当于现在的一个中等城镇,黑死病使伦敦比13世纪少了2万人口。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富丽的教堂和宫室,大贵族的豪华宅邸,中产阶层的气派别墅,穷人的简居陋室,伦敦应有尽有。曾有威尼斯商人夸赞,威斯敏斯特的河岸街,出售金银器皿和首饰的金铺有52家,米兰、罗马、威尼斯和佛罗伦萨的所有店铺都没有如此富丽堂皇。

尽管不能与现代普选相提并论,伦敦城选举“市长阁下”(与当代的大伦敦市长不是同一职务)早非新鲜事儿,12世纪末,伦敦从国王那里获得“自治特许状”,从1216年至今,几乎每年都选举市长阁下,2014年第687任市长阁下名叫阿兰·雅罗。中世纪的选举由商业行会操纵,并非每个市民都有选举权,每位市长在选举产生的24名市议员的协助下实施治理。新王登基时,伦敦需要交纳一笔钱重新续约,国王为增加财政收入,收买首都人心,也乐于颁发特许状。

西欧当时还未发生宗教改革,很像一个由基督教联合起来的小世界。宗教和传统形成的世界观还未遭到有力挑战,包括英格兰人在内都相信这样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上帝是最高权威,处于金字塔最顶端,国王在他之下,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排在国王之后的是教俗两界贵族。鲜少有人质疑王权和等级世界,大家皆认为,每个人自出生起就进入自己的等级序列里,一个真正幸福的人绝不会质疑自己的位置,社会安宁依赖于等级秩序的稳定,出现异端邪说和等级僭越就会造成混乱,国王有责任确保等级秩序的和谐与规范。

拥有“公、侯、伯、子、男”世袭爵位的一小撮贵族,也称为领主,构成英格兰贵族阶层,与大教士处于等级社会顶部;骑士、乡绅、士绅、普通教士和商人构成中层社会,那个时代说到“平民”主要指这个阶层,排在他们后面的是下层的自耕农和自由民,租佃农和农奴居于社会最底层。

贵族社会的阶层流动相对固化,而其他阶层等级秩序已呈逐渐瓦解趋势,中层与下层崛起是15世纪英格兰社会的重要特征,这主要归功于黑死病的冲击和工商业的发展。领主们为了吸纳劳力,竞相减少地租,提升薪资,给予农奴更多人身自由。雇佣性质的劳动力在城乡日益普遍,社会流动加速,冲击封建秩序,促成农奴制崩溃。

1066年诺曼征服后,威廉一世把欧陆的封建制度移植到英格兰,随着封建军役制废弛,很多骑士可以用盾牌钱代替兵役,不再经常追随领主出征,致力于农场经营,逐渐与富裕乡绅别无二样;某些乡绅、士绅因功可获封骑士,国王为了扩大具有“骑士义务”的阶层,广泛筹集战争费用,也乐于册封经济上崛起的中产成为骑士。富裕骑士、乡绅的经济实力超过某些中小贵族,他们有少数人因功获得爵位跻身贵族阶层。

骑士、乡绅、士绅、富商之间的身份界限越来越模糊,他们内部以及与邻近阶层之间的流动逐渐频繁;富裕的“约曼(自耕农)”和自由民不断跻身中层社会,越来越多的农奴早就演变成了自耕农、租佃农和市民,其中的成功者也在往上一序列晋升。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等级秩序的松动推动社会进步,国王没有任意征税的权力,税收少且低,如果不用现代标准苛求的话,中世纪后期英格兰平民的生活水平已在欧洲首屈一指。

法学家兼作家约翰·福蒂斯丘爵士于1470年描述说,英格兰平民的确是“各基督教乃至异教国家中衣食最丰盛之人”。满足口腹之需后,服饰与用品的消费量大增,金银铜锡制造的家庭用具供不应求,推动了手工业和经贸发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英格兰贵族阶层对时尚与奢华的追求蔚然成风,而普通百姓富裕后同样竞相穿着美服,追求舌尖幸福,不仅大量饮用啤酒,还学着贵族品尝葡萄酒。守旧贵族对中下阶层的崛起恐慌不已,中世纪末期,政府对民众的工资、消费、着装方面的“僭越”屡颁禁令却收效甚微,很快被大家抛诸脑后。

贵族社会早就形成“长子继承制”,以防止财产由诸子女均分导致家族衰败,他们为了维持和扩大家族影响力,也开始与新崛起的某些中等阶层豪族通婚,中等阶层亦可借此提升家族政治地位,双方相得益彰。当中起主导作用的无非“金钱”二字,不管政治博弈还是军事斗争,金钱的多少决定能获得多少盟友、所征召军队的规模和装备的质量。

英格兰政治有很多迥异于欧陆国家之处,整个中世纪,其王权比西欧其他国家更强大,中央集权化程度更高,长期保持着政治统一,法治理念更加普及。由于王权相对强势,贵族们不似欧陆国家的权贵那么骄横跋扈以致动摇中央王廷权威。相较四分五裂和战乱频仍的欧陆国家,玫瑰战争之前英格兰有“良治”之美名,国王拥有一个略精密的政府机器,职业官僚们充任于中央王廷,国王以颁发令状的方式管理国家。英格兰国王挑战罗马教廷和教会的历史颇为悠久,几乎都能得到贵族与国民的理解,而这种情况发生在宗教改革之前的欧陆国家通常不可想象,世俗政权力量已经在很多地方替代了教会。

英格兰人跟欧陆人民一样,仍然认同国王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拥有仅次于上帝之权威;国王的两大职责是保卫国内和平、抵御外敌入侵,居于法律和财政系统之首。

与此同时,整个社会都认可如下观念:王在法下,国王也要守法,依照法律而非个人意志治国,不得任意剥夺自由臣民的土地和财富;国王要“靠自己过活”,无合理要求不得征税,如要征税需经议会批准;英格兰是君主、贵族、平民(主要指中产阶层)协商共治的国家。若一个国王忽视这些原则并推行“独裁”,那么他会被视为“暴君”。

这完全是自相矛盾、独具特色的英格兰政治,欧亚大陆其他国家则在两个极端摇摆,要么王权独大,贵族羸弱,要么王权软弱,分裂动荡。虽然很多政治观念未必能落实,对君主的制约不是百分之百有效,但它为将来在博弈中从虚演化为实提供了思想基础。

英格兰的独特政治在岛国环境下历经数百年演化,最终催化出人类首个宪政国家和工业国家,前后过程一脉相承,不可割裂看待。玫瑰战争落下帷幕之际英格兰已走到近代社会的黎明。战争中的兰开斯特和约克两大家族皆为金雀花王室支系,了解英格兰史上最重要的金雀花王朝方可梳理清楚玫瑰战争的脉络与起源,但这远远不够,金雀花王朝的建立依赖于诺曼征服铺平道路。

中世纪史学家埃伦·布朗把诺曼征服对英格兰的影响拔到相当高的位置,他认为,从最广义的角度看,认知诺曼征服的结果,决定着如何书写自那之后直到今天的英国历史,甚至决定着如何理解那些与英国碰撞、受英国影响、被英国征服的国家之历史。弗兰克·斯丹顿爵士则评价:“无论迟早,英国人生活的各个层面,都因诺曼征服而被决定性地改变。”

诺曼之后,主体疆域、大宪章、有限君主制、议会、普通法、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绅士风度、资本主义、商贸立国、民族意识等近代英国元素的雏形几乎都在金雀花王朝完成构建,其中很多元素随着大英帝国的全球崛起,逐步演变成“现代化元素”,不同程度地渗透到世界每个角落。

金雀花名君雄主辈出,狮心王理查德、无地王约翰、长脚爱德华一世、战神父子爱德华三世和黑太子爱德华、军人国王亨利五世,甚至还有在位长达56年却在历史上最不知名的君王亨利三世。金雀花剽悍的王后与公主们同样不输须眉,缔造了一个个传奇故事。这是一朵舞刀弄剑的金雀花,常年东征西伐,充满刚猛之气,发生在金雀花后期的两场最著名战争——英法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是史家与诗家取之不竭的创作源泉。第一章金雀花传奇第一节纠结的王位继承案

1064年,久病不起的英格兰国王爱德华突然从病榻上坐起,着实把众人吓了一跳,人们以为他将不久于人世。爱德华给自己的大舅哥威塞克斯伯爵哈罗德·戈德温森委派了一个相当尴尬的任务,让他前去法兰西拜访自己的表侄诺曼底公爵威廉二世,确认当年传王位给威廉的承诺仍然有效。原本就够纠结的王位继承公案变得更加复杂,招致一场改写历史进程的战祸。

国王在位已历22年,因为基督教信仰异常虔诚获得“忏悔者”的称号,他向来以“王室圣徒”而知名,余生最后几年时光基本在修道院里打发,但他作为国王,既不英明也不愚蠢,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平庸”。

爱德华身为盎格鲁-撒克逊的威塞克斯王朝之王裔,从小生长在诺曼底宫廷,1041年38岁时才返国继承王位,对英语一窍不通,身边的近侍皆为诺曼人。爱德华生性慵懒,热衷游猎,缺乏主见和决断,不善于操弄权柄却有不服输的性格,对自己的臣民来说,他像一个异国的陌生人。传说爱德华患上阳痿或有同性恋倾向,所以一直未婚。中古时代稍有政治头脑的人都明白,国王没有继承人意味着什么,轻则动摇王座,重则导致战乱或招引外敌。

爱德华登基之前多年,英格兰已经形成三个拥有自治权的大伯爵领:北部斯沃德家族的诺森伯利亚伯爵领,中部利奥弗里克家族的麦西亚伯爵领,南部戈德温家族的威塞克斯伯爵领。

1045年眼看国王42岁,在人生六十古来稀的时代,这是不能再耽误的岁数。当时三大伯爵中实力最强大的威塞克斯伯爵戈德温(哈罗德·戈德温森的父亲)还在世,他有自己的盘算,经他一再劝说,忏悔者爱德华迎娶了比自己年轻20多岁的戈德温之女埃迪斯为王后。如果王后生下儿子,戈德温无疑将成为未来国王的外公,这将为家族势力的继续扩张提供政治保障。

爱德华早就对势力日盛的戈德温家族心怀猜忌,迎娶埃迪斯后不仅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反倒促使他与岳父的冲突愈演愈烈。1050年坎特伯雷大主教埃德斯吉逝世,对王国首席教职的人选争夺变成激化矛盾的导火索。教区僧侣们原本选举了埃尔佛里克担任大主教,但诺曼底贵族,时任伦敦主教的朱米吉斯的罗伯特向国王进言,埃尔佛里克与戈德温家族关系亲密,若他出任大主教,国王未来会更加受制于岳父。爱德华恍然大悟,立即下令重新选举,并要求教士们选择他更青睐的朱米吉斯的罗伯特,教士最终顺从了国王的意愿,朱米吉斯的罗伯特成为首个担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的诺曼人。

背景贴士:英格兰人怎样来到不列颠?假如地球上的陆地是神用泥浆糊出来的,那么他收工的时候,朝各个方向使劲甩了数次砖刀,残余的泥浆落到海里变成大大小小的群岛,其中有一大堆泥浆落在欧洲大陆的西端,那就是不列颠群岛。神赐的土地、地理与气候铸造了一个独特的国家。不列颠岛有22万平方公里,与爱尔兰岛同为不列颠群岛最大两个岛,不列颠岛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三部分构成,是世界上第九大岛,构成英国的主体部分。罗马帝国公元43年征服这里之前,不列颠并非纯粹的“蛮荒之地”,这里生活着称为“凯尔特人”的各部族,祭司和武士构成两大阶层,信奉督伊德教。凯尔特人约在公元前8世纪由高加索北部一路横扫欧洲,公元前7世纪左右,一些凯尔特部族携带铁制武器登陆不列颠,在这里建立王国,他们使用货币,构筑防御工事,与欧洲大陆沿岸地区有政治交往和经贸往来,已具有相当高的文明水平。公元前55年8月,罗马帝国的奠基者尤利乌斯·凯撒曾率领两个军团登陆不列颠,他此行是否想征服不列颠难以判断,但凯撒那几年已完成对整个高卢地区的征服,有很多高卢叛将逃兵流亡至不列颠,获得那里同族人的庇护。凯撒既想惩治反叛者及其庇护人,可能也想通过征伐获取这个大岛上的财富、粮食和奴隶——开疆拓土本就是罗马贵族追求功名的捷径。凯撒的征服太过匆忙未获成功,短暂滩头战斗后就撤退了。直到公元43年,罗马皇帝克劳狄命令奥卢斯·普劳修斯率4万军队才攻入不列颠,罗马人随后花了18年时间血腥镇压凯尔特人的反抗,完成最终征服。凯尔特人数量再多,反抗再激烈,也远不是组织严密、武装精良的罗马职业军团的对手。据记载,罗马人在曼塞特打败布第卡女王的军队,罗马战死400人,对方战死8000人。罗马人在不列颠修筑了举世闻名的“哈德良长城”,维持了约300年的和平。随着罗马人皈依基督教,凯尔特人也成为基督徒,建立起凯尔特教会。英国的主体民族“英格兰人”由日耳曼的盎格鲁、撒克逊、朱特等部族融合而成,英语就是指“盎格鲁-撒克逊”的语言,他们原本居住在丹麦半岛至莱茵河口一带。公元5世纪中期,西罗马帝国崩溃,不列颠作为罗马帝国行省的历史宣告结束。盎格鲁、撒克逊等日尔曼部族陆续涌入不列颠岛,最初只是在沿岸居住,随着迁入者越来越多,不断向内陆推进。一群武士沿着河谷与溪流前行,后面跟着妻儿,带着牲畜,寻找合适的地方定居,遇到土著民族就投入战斗,这是最常见的殖民方式。通过殖民与战斗,盎格鲁-撒克逊人最终花了近200年时间分布于英格兰(公元450—公元650年),逐渐出现诸多部落联盟性质的国家,凯尔特人的生存空间被压缩至地势险峻的山区地带——苏格兰、爱尔兰、威尔士。盎格鲁-撒克逊人殖民的具体过程已不详,但历史学家们相信,亦是一段血腥的进程,凯尔特人不是被杀死、驱逐,就是被掳掠为奴,古英语中“Welsh”(不列颠人,今译作威尔士人)就是“奴隶”的意思。征服者盎格鲁-撒克逊人最初信仰万物有灵论,认为身边从树木、河流到山峦都遍布着魔鬼、精灵,他们有自己崇拜的神,如蒂沃(Tiw)、沃登(Woden)、苏勒(Thunor)、弗里格(Frig),这些神是英语中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的来历。公元6世纪末,他们逐渐皈依基督教。历经多年混战与兼并,先是形成了肯特、诺森伯利亚、东盎格利亚、麦西亚、埃塞克斯、苏塞克斯、威塞克斯等七个较大王国,至公元8世纪形成诺森伯利亚、麦西亚、威塞克斯三大王国。都说日本皇室是“千古一系”,若不用过于严格的血统标准来看,其实英国王室也有“千年一系”的特点,历朝王室之间都有亲缘关系,今天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就是公元8世纪初威塞克斯国王埃格伯特的后裔。进入公元9世纪,丹麦人和挪威人的祖先维京人开始疯狂侵袭欧洲各地,他们身穿铠甲,手持盾牌,挥舞战斧,乘坐帆船沿各条河流深入各地烧杀抢掠,从英格兰到俄罗斯都留下他们的足迹。维京人把自己的语言、习俗带到各地。大约同一时代,维京人不仅深刻影响英国历史进程,维京贵族还在东欧创建了俄罗斯的前身——基辅-罗斯国家。盎格鲁-撒克逊列国争战时代,涌现过很多著名国王,但最终威塞克斯国王阿尔弗雷德成为被后世颂扬的伟大君主,他也是盎格鲁-撒克逊国王中唯一获得“大帝”称号者。阿尔弗雷德在公元871年登基,他领导了艰苦卓绝的抗击丹麦人战争,为英格兰的统一初步奠定了基础,他的几位子孙继承先人事业,逐渐缔造了盎格鲁-撒克逊国家,这是英国历史上首个统一的王朝—威塞克斯王朝。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国王不定期召开“御前会议”——“维坦”(Witan),与大贵族、大教士、大乡绅们共商国是,参与者称为“智者”,所以维坦也叫“贤人会议”,有时候国王逝世却又未指认合法继承人,维坦还具有推举国王的功能。大主教人选之争落幕,随后的维坦上,因爱德华始终不育,王储问题备受瞩目,若国王无继承人,大家忧虑他去世后招致维京人入侵,这是那个年代英格兰最恐惧之祸事。爱德华承诺,自己驾崩之后把王位让给表侄儿——诺曼底公爵威廉。

国王的意图不言自明,拉上实力不菲的欧陆大领主威廉可以帮助他削弱戈德温家族,威廉对维京人也能起到震慑作用。从大主教人选到继承人指认,国王的决定得到诺森伯利亚、麦西亚两大伯爵支持,他们也对戈德温家族力量的增强深感忧虑。

忏悔者爱德华与诺曼底公爵的亲戚关系,缘于几十年前一场与丹麦人有关的持续战乱。

进入公元9世纪,频繁发生维京人入侵,英格兰的政治与生活深受斯堪的那维亚半岛影响,威塞克斯王朝晚期的贵族名字体现出浓浓的维京味儿。有些丹麦人还在英格兰定居下来,形成“丹麦区”。很多贵族都会根据丹麦习惯娶一个非正式妻子,称作“丹麦婚”,当他们出于利益考量需要一个政治婚姻时,会把丹麦婚的妻子抛弃,重新迎娶一个“教会婚”的妻子。丹麦婚的妻子及其儿女,缺乏法律保障,没有继承权,所以丹麦婚的妻子常被视作情妇。

公元978年,年仅10岁的埃塞克特登上威塞克斯王朝的王位,他面临着严峻挑战,此时的丹麦人社会组织性提高,比他们100年前的祖先更加强悍,每次侵入英格兰都能得到大笔赎金凯旋。当无法用武力驱逐丹麦人时,以金钱(丹麦金)购买和平的手段,从阿尔弗雷德大帝开始就经常采用,负担过重使英格兰的财政捉襟见肘。

1002年,国王埃塞克特想到一个办法,与法兰西北部刚建立不久的诺曼底公国结成联盟,他把自己的丹麦婚妻子埃尔弗吉夫休掉,迎娶诺曼底公爵理查德二世的妹妹爱玛,理查德二世的父亲理查德一世在位时还只是伯爵,现在他已经获得了公爵头衔。埃塞克特与爱玛先后生下三个儿女:儿子忏悔者爱德华和阿尔弗雷德,女儿高达;爱玛是诺曼底公爵威廉的姑奶,所以爱德华是威廉的表叔。自此,英格兰与诺曼底没完没了地卷入对方事务中,这个过程持续了近500年。

诺曼人是维京人的近亲,贵族阶层来自北欧,他们也曾经在法兰西四处劫掠,法兰西加洛林王朝的国王天真汉查理为了安抚他们,使其不再四处流窜,把他们安置在塞纳河下游,诺曼贵族与当地的凯尔特人、法兰克人逐渐融合成了诺曼人,他们说一种法语方言。诺曼底公爵名义上是法兰西国王的封臣,但实际拥有高度独立性,长期成为法王最危险最强大的“附庸”。诺曼人以前经常把港口借给维京人,作为掳掠英格兰的基地。忏悔者爱德华与诺曼底公爵威廉的亲戚关系图

人有悍友胆气壮,埃塞克特随后下令屠杀在英格兰的丹麦人,虽然这个命令并未得到有效执行,但激怒了强悍的丹麦国王斯温,他连续发起对英格兰的征战,埃塞克特根本无力应付。1012年那次进攻中,埃塞克特逃到诺曼底避难,斯温开创英格兰的丹麦王朝当上了国王。1014年斯温逝世,他的长子哈罗德继承王位,但驻扎在英格兰的丹麦军队推举他的次子克努特当英格兰国王。

埃塞克特趁着斯温逝世之机,在内兄诺曼底公爵的支援下杀回英格兰,克努特一度退回丹麦,威塞克斯王朝短暂复辟。埃塞克特与爱玛所生的三个子女并未随他返回英格兰,长期滞留在诺曼底宫廷。一年后克努特又再次率领强大的军队攻入英格兰,诺森伯利亚等地接连沦陷,紧接着兵指伦敦。克努特抵达伦敦前的1016年初,埃塞克特去世了,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勇敢者埃德蒙继承王位,与克努特展开拉锯战,但很多地方对克努特不战而降,说明人们厌恶战乱,情愿要一个强有力的外国君主,也不要一个英格兰国王。埃德蒙也在1016年底去世,克努特成为无争议的全英格兰之王。

严格地说,克努特是首个真正统一英格兰的国王,1018年他又继承了逝世兄长的基业,身兼挪威、丹麦国王头衔,还统治着瑞典部分地区,克努特统辖的辽阔疆土有“斯堪的纳维亚帝国(北海帝国)”之美誉,他获得“克努特大帝”的尊称。

克努特执行丹麦人与英格兰人的和解政策,努力使自己更像英格兰君主,他建立起一支近卫军以防范暴乱和入侵,英格兰人曾经为驱逐丹麦人缴纳多年丹麦金,现在让丹麦人保护王国安宁却要承受更重的负担,但不管怎么说换来了26年和平。为赢得英格兰人拥戴,缓和与诺曼底公爵的关系,克努特休掉妻子迎娶埃塞克特的遗孀爱玛。与前任英格兰王后结婚,若生下继承人,则可合理合法继承王位,避免战乱,这也是克努特的长远设想,可最终事与愿违。

英格兰国王只是克努特这位外国君主的诸多职务之一,他长期在丹麦和挪威处理故土政务。为在自己离开时王国管理有序,克努特建立威塞克斯、麦西亚、东盎格利亚、诺森伯利亚四大伯爵领,委以诸多权力。

丹麦伯爵乌尔夫娶克努特的姐姐埃斯特莉德为妻,协助克努特建立帝国有功,深获国王信任。来自苏塞克斯的大乡绅戈德温与乌尔夫伯爵的姐姐吉莎结婚,效忠于克努特,鉴于这种姻亲关系,戈德温家族在克努特时代迅速崛起。克努特加封戈德温为威塞克斯伯爵,1045年戈德温的次子哈罗德·戈德温森又获得东盎格利亚伯爵头衔,四大伯爵领中戈德温家族就占据了两个,势力蒸蒸日上。戈德温的年收入只比国王少一点,成为英格兰最富有、最强大的贵族。

克努特与爱玛也生育了两个儿子,1035年克努特逝世,长子哈罗德继承王位(哈罗德一世),但他是短命国王,五年后病逝,次子哈德克努特继任为王。哈德克努特体弱多病,随时有驾崩的危险,母后爱玛说服他,把滞留在诺曼底宫廷的异母哥哥爱德华接回来作为继承人。

爱德华1041年返回英格兰,第二年6月,哈德克努特真的病逝,爱德华阴差阳错当上国王,威塞克斯王朝再次复辟。英格兰君主列表:从忏悔者爱德华至亨利八世第二节威塞克斯王朝的殒灭

再回头来看忏悔者爱德华与岳父家族的斗争,新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罗伯特“当选”后,前往罗马教廷晋见教宗和领取白羊毛法衣,顺道去诺曼底向威廉公爵传达英王将其定为继承人的喜讯。

在此期间,威塞克斯伯爵虽然忍气吞下了两大枚苦果,但也力图多少挽回点损失,建议国王任命阿宾顿修道院院长斯皮尔哈沃克出任罗伯特改任后空缺的伦敦大主教职位。也许罗伯特大主教不在身边,缺少了“嚼耳根”的人,原本政治上就平庸的爱德华不知为何接受了岳父的请求,可能他也想多少给岳父点颜面,缓和一下关系。

不省事的大主教1051年6月从欧陆返国,听闻此事恼羞成怒,拒绝给斯皮尔哈沃克行涂油圣礼,捕风捉影指责他买卖圣职,还声称伦敦主教早就有了合格的继承人,当然他说的合格人选是指自己的党羽。自此以后,大主教罗伯特无日不寻机在国王面前中伤戈德温,他重新炒作一件旧事把冲突推向了白热化。

早在1036年,爱德华的亲弟弟阿尔弗雷德回到英国,当时还是克努特之子哈罗德一世在位,阿尔弗雷德在苏塞克斯被戈德温的部属抓获押解到伦敦,不久之后先遭刺瞎双眼继而遇害。大主教罗伯特指责戈德温是罪魁祸首,应当为此负责,而且还有谋害国王的野心。其实这事儿的真正主使者是当时的国王哈罗德一世,与戈德温无关。大主教不断指责,国王的耳根越来越软,与岳父的关系愈发对立。

当年8月份的不幸事件使双方撕破脸。国王爱德华的姐夫布伦伯爵厄斯塔斯出访英格兰,他此行的目的不得而知,或许是奉领主诺曼底公爵之命前来答谢。布伦伯爵携带随从返程时在多佛港停留,因借宿时态度傲慢与当地居民发生武力冲突,双方各有几十人死亡,这事儿很不巧,就发生在威塞克斯伯爵戈德温的领地。布伦伯爵星夜跑回伦敦向小舅子告状,国王大发雷霆,命令戈德温铲平多佛镇。

戈德温觉得国王听信了谗言,不愿执行伤害自己属民的命令,但抗拒王令也是不小的罪名,他干脆带着一支卫队前往即将召开维坦的格洛斯特郡,不把矛头指向国王,要求交出肇事者布伦伯爵,还要求驻扎在赫里福郡的诺曼底守军投降。大主教罗伯特与戈德温唇枪舌剑进行辩论,他力数戈德温各种“悖逆”之罪,国王则站在大主教一边训斥戈德温。戈德温见势不妙,一气之下返回自己营地。国王不久后在伦敦又发起了针对戈德温的诉讼,传唤他到庭答辩,戈德温声称审判不公正,拒绝前往。

双方处在剑拔弩张的气氛中,国王有传统和宗教赋予的权威,万不得已无人敢闹到动刀剑的地步,何况当时其他大贵族态度上明显不利于戈德温;戈德温家族根基雄厚,国王亦不能轻易使用武力,僵持局面令所有人感到紧张,担心爆发内战。最后在温彻斯特主教斯蒂根德调停下,国王女婿与伯爵岳父各让一步,国王同意撤销一切指控,但戈德温必须放弃领地五年,接受流放惩罚,戈德温经过一番权衡后,同意了这个条件。

戈德温带着三子托斯蒂格搬到法兰西佛兰德斯生活,托斯蒂格刚娶了佛兰德斯伯爵的异母姐姐,所以他与父亲在大舅子宫廷里的生活倒也逍遥自在;次子哈罗德·戈德温森则带着弟弟利奥弗文前往南爱尔兰。那段时间,恰好诺曼底公爵威廉与佛兰德斯伯爵的女儿玛蒂尔达结婚。家族互联关系真是错综复杂。

1051年戈德温家族各奔东西,国王展开报复计划,先把王后埃迪斯送到修道院,随后把戈德温家的领地逐一剥夺,加封给自己的心腹,放手重用诺曼人。国王的举措起到反效果,其他大小贵族们对国王重用诺曼人同样感到心寒,若对实力如此强大的岳父家族尚能下此狠手,这样的结果会不会有一天降临到自己头上呢?

戈德温家族根深叶茂,岂能如此轻易被打垮,他们在海外酝酿着重返英格兰。1052年入秋,戈德温召集了几支部队在南部集结,以“清君侧”名义一路挺进伦敦居然未遇抵抗,国王心腹召集的部队不肯卖力,爱德华大惊失色,派来信使要求谈和。最终,戈德温再次向国王下跪行效忠礼,国王则同意恢复戈德温家族领地,解除对埃迪斯王后的幽禁,驱逐以坎特伯雷大主教罗伯特为首的诺曼人主教,戈德温家族当年9月份奇迹般满血复活。

1053年4月戈德温去世,他的次子哈罗德·戈德温森继承家业,“戈德温森”意即“戈德温的儿子”。新任威塞克斯伯爵比父亲出众,他高大英俊,性格风趣,待人和蔼,同时勇武过人,城府极深,与他有过交往的人往往很快被其魅力所折服。原本应是他哥哥斯文继承家业,但这位兄长很不成器,因为劫持和猥亵女修道院院长遭放逐,1052死于耶路撒冷朝圣的归途中。

背景贴士:英格兰的伯爵与欧陆伯爵有何异同?最初,盎格鲁-撒克逊的所谓国王只是武士首领,靠自己的土地生活,身边经常簇拥着一群武士,随着列国兼并、与维京人的斗争和融合,逐渐形成了君主制,很多首领身边的武士就演变成王国的中流砥柱“大乡绅”,这是盎格鲁-撒克逊社会独有的结构。诺曼征服之后才有了公爵、侯爵、男爵等贵族爵位,只有“伯爵”是英格兰最古老的爵衔,称为“Earl”,源自维京人的“酋长”,与欧陆的“伯爵”(Count)有所不同。诺曼征服前,英格兰伯爵的地位大致相当于欧陆的公爵,管辖地可以跨越数个郡,拥有征税权,可在郡法庭上做出裁决,但他们实际上不以伯爵的名义施行统治,而是作为国王的地方长官。威廉引入封建制,大量加封男爵,英格兰伯爵数量大为削减,郡提升为一级行政单位,伯爵的管辖区不得跨越郡,征税权和郡法庭裁判权被剥夺,此后英格兰伯爵逐渐等同于欧陆的伯爵。

汲取父亲的教训,哈罗德采取措施争取诺森伯利亚和麦西亚两大伯爵的友谊,甚至不惜放弃自己的东盎格利亚领地转让给麦西亚伯爵的儿子。爱德华在位最后13年,充分体现出混日子的平庸特点,专心于宗教事务,依赖哈罗德打理内政外交,使其家族的力量进一步增长,年收入达到5800英镑,哈罗德最小的弟弟托斯蒂格还成了国王的宠臣,但爱德华也未放松对哈罗德的防范。

哈罗德寻找一切机会向爱德华表明他不会觊觎王位,试图杜绝外国公爵威廉未来当上国王的可能性。戈德温家族复辟时,威廉并无任何声援举动,让国王多少有点心怀抱怨,哈罗德充分利用爱德华的心意动摇,向他提出了一个更合适的继承人选——“流亡者爱德华”王子,这是国王同父异母的兄弟勇敢者埃德蒙的儿子,克努特登上王位后,他流亡匈牙利,被神圣罗马帝国(德国)皇帝收留。

哈罗德派出两名教士1054年赶赴匈牙利,说服王子归国,可这位王子性格平和,远离故土几十年,可能连英语都忘了,现在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在无心卷入远方的政争,两名教士悻悻而归。哈罗德不甘受挫,两年后亲赴欧洲大陆,委托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好友罗马教宗引荐,试图通过帝国皇帝说服王子归国。这次劝说收到成效,1057年中,流亡的王子携一家老小回到英格兰,可天不遂愿,他刚在英格兰南方登陆几天,与国王叔叔还未来得及晤面就病逝了,留下一个6岁的儿子埃德迦。哈罗德担任了小王子埃德迦的监护人,若未来埃德迦继位,仍然有利于戈德温家族。

表面看人们感觉国王认可了埃德迦小王子的继承资格,可他未做出任何巩固埃德迦地位的努力,对当年传位给诺曼底公爵的承诺仍未置可否,并没召开维坦解决继承人问题。国王显然有自认聪明的盘算,他可能这么设想,自己健康状况不断恶化,时日不多,如果不久于人世,埃德迦继承王位,年纪太幼,哈罗德有可能篡权,所以干脆不予明确表态。

1064年国王在病榻上似乎又听到关于哈罗德的闲言碎语,强化了他的焦虑,突然间精神起来,召见哈罗德,要他前去诺曼底拜见威廉,重申1051年维坦上传位于威廉的承诺。哈罗德哭笑不得,但又不敢抗拒王令,否则就坐实了自己有篡位野心的闲言。哈罗德似乎故意偏离航线把船开到了诺曼底公爵的封臣蓬蒂欧伯爵的领地,他可能想借口遭遇不良天气在外逗留一阵,既不违抗君令又可以把这个使命取消,但诺曼底公爵听说此事,派人把他接到宫廷,哈罗德不得不继续他的尴尬任务。

两位豪杰各怀鬼胎,虚情假意相处一阵,威廉赠送厚礼,盛情款待哈罗德,加封他为骑士,这在还未引入封建制的英格兰,算个新鲜事儿。哈罗德只得被迫发誓对威廉效忠,保证动用自己的力量圆满落实当初的维坦决议。威廉在对布列塔尼公爵科南二世的征战中带上哈罗德以炫耀威武,哈罗德也借此机会展示自己的文韬武略。使命完成后,哈罗德扬帆归国。

1066年1月5日,忏悔者爱德华——最后一位威塞克斯王朝的国王停止了呼吸,去世前他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王后埃迪斯、姐夫哈罗德和一群戈德温派重臣陪伴身边。爱德华去世前的详情已无可考证,但戈德温家族的支持者们声称,他把妻子与王国托付给了哈罗德。几周前,国王倾付大量心血的威斯敏斯特教堂(西敏寺)落成,他因身体虚弱未能出席典礼,所幸前来参加盛典的多数贵族和教士们还滞留在伦敦,国王驾崩几小时后哈罗德召开维坦,讨论继承人问题。

摆在大家面前的王位继承人有三人:小王子埃德迦、诺曼底公爵威廉、威塞克斯伯爵哈罗德。埃德迦的继承资格最充分,是威塞克斯王族之裔,可他还是少年,毫无执政经验,少主继位难免激起内忧外患。诺曼底公爵威廉虽有此前维坦的传位决议,但按惯例,他的继承资格最不充分,他是外国人,且没有盎格鲁-撒克逊王族血统,人们担忧他的到来会引入更多诺曼人力量,侵害英格兰贵族利益,这是大家最不愿接纳的人选。过去这13年,英格兰的真正主政者其实是哈罗德,他的能力已获公认,何况埃德迦继承王位,难以阻止威廉武力入侵,唯有哈罗德才能肩负抵御外敌的重任。

第二天下午,依据维坦决议,约克大主教为哈罗德施行国王加冕礼,是为哈罗德二世。不久后对岸的威廉闻听此事,大骂哈罗德背信弃义,开始征集部队准备入侵,战云密布英吉利海峡。哈罗德从诺曼底归国后早就预料到这一天,一直在加强英格兰的海陆国防,对于抵挡住欧陆霸主威廉的入侵,他似乎信心满满。

哈罗德是那个时代英格兰少见的贤明君主,作为一位英雄,最遗憾的不仅是你的敌人也是英雄,而且这样的敌人不止一个。第三节最后的盎格鲁-撒克逊国王

新国王哈德罗二世无片刻闲暇享受生活,他紧张地筹备防务,密切关注海岸动静,时刻提防来自诺曼底的入侵,但给他带来头两波巨大麻烦的不是威廉,而是他弟弟托斯蒂格和挪威国王哈罗德·哈德拉德。

1055年,诺森伯利亚伯爵老斯沃德死后无嗣,忏悔者爱德华把他家的领地和爵位转封给了哈罗德的三弟托斯蒂格,至此,原来的四大伯爵领有三个归于戈德温家族。哈罗德曾把自己的东盎格利亚伯爵领赠送给麦西亚伯爵利奥弗克里的儿子埃尔弗格,以赢得对方的友谊。1057年,麦西亚老伯爵去世,埃尔弗格为了继承家业,被迫放弃他的东盎格利亚领地,这块领地被封给了哈罗德的二弟吉尔斯,与此同时国王又为哈罗德的四弟利奥弗文建立了一个新伯爵领。

戈德温家族在英格兰已无人能敌,新任麦西亚伯爵埃尔弗格决定奋起反抗,可实力太弱,他不惜把女儿埃尔德吉斯嫁给北威尔士酋长格鲁菲斯·阿普·卢埃林,结成同盟共同抗衡哈罗德。哈罗德1062年发兵击败两家联军,声望与地位达到巅峰,格鲁菲斯和埃尔弗格都在两年内先后离世,哈罗德把麦西亚伯爵领转给埃尔弗格的儿子埃德文,并着力栽培这位年轻人。国内一切政敌都被降服,哈罗德却万万想不到冒出一个诡异的致命死敌——新任诺森伯利亚伯爵,三弟托斯蒂格。

托斯蒂格在自己领地行事不公,为非作歹,杀害两位有声望的大乡绅,遭到领地内约克郡中小贵族们联合抗争,他们趁托斯蒂格外出,洗劫他的庄园,杀死他的侍从,宣布把他放逐。自行废黜领主不具备法律效应,得请示王国政府,反抗者们推举麦西亚伯爵的弟弟摩卡为首领,一路向南进军请愿。

忏悔者爱德华闻听此事召集重臣商讨对策,哈罗德没有偏袒自己弟弟的意思,还说服国王应同意抗争者们的正当要求,结果遭致托斯蒂格嫉恨,他认为兄长不但“袖手旁观”,而且很可能参与了推翻他的阴谋。国王原本打算让哈罗德领兵讨伐叛军,现在只好答应反抗者的条件,最终托斯蒂格被正式废黜,出国流亡,摩卡取代托斯蒂格继任为诺森伯利亚伯爵,四大伯爵领至此被两个家族平分。

托斯蒂格从此发誓,一生以消灭兄长哈罗德这个“叛逆”为己任。他先是前往苏格兰劝诱国王马尔科姆发兵英格兰,但苏格兰国王对此不感兴趣,他继而前往法兰西,到自己大舅子佛兰德斯伯爵鲍德文的领地流亡,鲍德文同时还是威廉的岳父,索性放任托斯蒂格以此为基地谋划推翻哈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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