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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4 01: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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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毅

出版社:岳麓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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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梦

浮生若梦试读:

写在梦外

1.人之谜

他们都喜欢这个女人。一个早他们许多世代就死去的女人。他们都觉得,如果能站在她的坟茔前,默立不语,便会再次感受到她恍若在世的诸般可爱。这些可爱,先前只在那本书的字里行间,经由这个女人的丈夫娓娓道来过。

第一个去寻墓的人,叫林语堂。他是她的超级铁杆粉丝,为她“终日痴昏”。他觉得,世上有这样的女人是一件可喜的事,“一生中不可多得”。他说,“芸,我想,是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他去了苏州郊外的福寿山,她夫君家的祖坟。他本来想预备香花鲜果,供奉跪拜祷祝于她和她夫君的清魂之前,却入得宝山,空手而归。

第二个去的人,叫冯其庸。十三岁到二十三岁的十年间,正值抗战,他在农村种地的间隙读了那本书,并深深为之倾倒。书中所记之东高山、江阴、靖江、扬州等地,都离他家不远,耳熟能详。后来,他特地去扬州金桂山寻她的墓,到山前,却已日暮,只得怏怏而返。

第三个去金桂山寻墓的,是扬州人韦明铧。他是才子,自然是读过那本妙书。每与文友相聚而谈,提起她的墓,年长日久,无迹可寻,都不免唏嘘慨叹一通。他之所以决心踏遍西山去寻她的墓,是因偶然听一位老者说:前不久金桂山的农民在平整土地时,挖出了一具保存完好的女尸,身穿绸缎衣服,长发齐腰。同时出土的还有一些玉簪、玉佩,令人惊奇的是,这些玉饰上都刻着一个“芸”字。他断定正是她的墓。可惜,玉饰已遭瓜分散失,不知流落哪方,女尸也已朽坏,不知掩埋何处。

一切的痴迷,只因一本书和两个人。

书是《浮生六记》,人是沈复和他的爱妻陈芸。

他们更愿意叫他三白,叫她芸娘或芸。

因为三白所写的《浮生六记》,我们今天才会知道还有一个芸这样的女人曾在这个世上活过,和芸芸众生一样饱尝这人世无尽的欢乐与哀愁。

印象里,似乎人们都愿意去做芸的粉丝,却忽略了写下让芸流芳千古的这本妙书的沈三白。他们是人世间不可多得的一对夫妇,一生一代一双人,缺了谁都不会有那么多的乐趣和故事。

虽然写下了一部伟大的作品,三白的一生却始终是一介寒士,文名不显,生活困顿。或许这也属正常,因为他原本就只是画家,为文应该算是业余爱好,况且这书也是到了后世才声名渐起。史料中关于三白的记载稀少且简短,就已发现的来看,也只是把他当做画家去描述,而且是不知名的小画家。如:“沈复,字三白。元和人,工花卉。”(清·彭蕴璨《历代画史汇传》)

三白生于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冬天,生平横跨乾隆、嘉庆和道光三朝,一生四处游幕,困顿时卖过画,做过些小打小闹的生意。平素喜欢弄弄盆景插花、园林假山,尤爱冶游山水,虽境况窘迫中也不肯轻易放过任何一次游赏的机会。四十六岁时,因好友石韫玉的举荐,跟随齐鲲等册封使臣出使海国琉球,回来后曾去如皋做过约十年的幕僚。晚年返回故乡苏州颐养,与高僧名道相往来。卒年不详,或谓在道光十五年(1835,时年七十三岁)之后。

芸娘与三白同年生,却比他要大十个月。芸娘的卒年和卒地很确切:“时嘉庆癸亥三月三十日也。”即1803年春,“权葬芸于扬州西门外之金桂山,俗呼郝家宝塔。”即今扬州邗江北路与平山堂西路之交界处。只是,如今已不得而知,三白最终有没有把芸娘的骨骸迁回苏州福寿山祖坟。

谁能料想,一个非著名画家和师爷却以一本文学作品而名世。并且,吸引着后世无数的名流,无数的芸芸众生争相去做三白的隔代知己,幻想着能在三白家做一回客人,享受打瞌睡时芸娘在自己腿上放一条毛毯的温柔,或者和他们夫妇一起去游山玩水,品月评花。如果这些都太奢侈,能见一面也好啊。

他们爱这本天地间独一无二的妙书,爱芸娘这位世上最可爱的女人,也为这对平凡夫妇悲欣交集的一生痴迷不已,可青冢难觅,无处凭吊,徒留长恨在心头。

2.书之谜

世上珍贵的东西,就像是蚌珠,总要经千磨万难才结出来。可这完美璀璨的宝物一旦诞生,便又像遭了上苍的妒忌,非得落个残缺不全不可。米罗的维纳斯断了一条臂,伟大的《红楼梦》缺了曹雪芹的后四十回,《浮生六记》也在这“残缺的经典”之列。

人的故事是传奇,这书的故事也颇富戏剧性。

顾名思义,《浮生六记》原本有六记:《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中山记历》《养生记道》。每记都围绕着某个特定的主题展开,而且从时间线上看,从第一记到最后一记,刚好是沈三白从孩提时代到垂垂老矣的生平踪迹。可是后来在流传过程中,后两记却遗失了,仅存前四记。

这令后世无数“浮迷”们常感遗珠之憾,他们羡慕嫉妒恨那些曾读到过全本的幸运者,恨不得穿越到沈三白的时代,找来抄本一饱眼福。可现实是,他们只能像林语堂那样,幻想着有朝一日在苏州的旧书摊上偶然遇上那本让世人苦苦搜求的全本《浮生六记》。

现今所知,读到过全本的人,一个是钱泳,一个是管贻葄。不过二人所读之全本又不相同。钱泳看到的《浮生六记》,篇目尚是《静好记》《闲情记》《坎坷记》《浪游记》《海国记》《养生记》,与现今刊行的通行本篇目大为不同。钱泳择其所需,将《海国记》中的绝大部分文字抄录在其杂记册子《记事珠》中,这本册子于2005年被一个叫彭令的书商在南京朝天宫的旧书摊上发现并购下;其中摘抄《浮生六记》卷五《海国记》的部分,后来被刊载于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版的新增补《浮生六记》中,题作《册封琉球国记略》。据考,钱泳抄录全本《浮生六记》相关内容的时间约在道光三年(1823)前后,较道光十五年(1835)阳湖管贻葄为《浮生六记》分题的六绝句要早十几年。或许,钱泳所见的全本更接近《浮生六记》最初稿本的面目。《浮生六记》的正式刊行几经周折,颇具戏剧色彩。

晚清思想家王韬的妻兄杨引传(斋名独悟庵)于1874年之前,在苏州的书摊上购得《浮生六记》的残本,仅存前四记。据杨自己介绍,所购乃“作者手稿”。此后,他遍寻苏州城,寻访沈三白和后两记的消息,却一无所获。

光绪三年(1877),独悟庵丛钞本《浮生六记》刊行于坊间,有杨引传的序和王韬的跋,并附阳湖管氏所题《浮生六记》六绝句及潘麟生的序。

今天我们有幸能读到这本妙书,真应该感谢杨引传。若非他慧眼识宝,促成其问世,《浮生六记》或许早已失传不闻,便有绝世光华,也被埋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了。《浮生六记》一经刊布,便俘获了无数读者的心。可缺少后两记的残缺本,又怎能满足“浮迷”们的那份痴爱?于是,1935年8月,戏剧性的一幕上演:上海世界书局出版的《美化文学名著丛刊》推出带有后两卷《中山记历》和《养生记道》的“足本”《浮生六记》。提供者王文濡,他自称也像杨引传当年那样,在苏州冷摊上购得。此人先后在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大东书局、文明书局等出版机构任职,早在1915年就曾将四卷本的《浮生六记》收入其所编的《说库》中。为了将《浮生六记》收入到他的《香艳丛书》,王文濡日日以搜寻两记佚稿为事,却遍寻不得。直到其临终(1934年)前一年,竟忽然宣称被他找到了。于是便有所谓“足本”问世,而这后两卷佚稿的真伪问题,在随后几十年被学界广泛热议。

直到1981年,郑逸梅在《读书》上发文提到,当年王文濡想让他代笔仿作后两记,他没有答应。只是尚不知后来所谓“足本”,是王自己所撰,或是他人代笔。

1989年真相大白,水落石出。王瑜孙在《团结报》上发文言明:从大东书局同仁处得知,“足本”后两卷乃王文濡邀寒士黄楚香代笔所撰,酬劳为大洋两百。至此谜团已解,所谓“足本”的后两记,《中山记历》乃据李鼎元《使琉球记》改头换面而成,而《养生记道》则是抄袭张英的《聪训斋语》和曾国藩的《求阙斋日记类钞》。

只是不知道那真正的后两卷是否尚存人间,有朝一日令世人一睹其风采。

3.经典之谜

前四卷加上卷五《中山记历》的佚文《册封琉球国记略》,现今确证为三白手笔的《浮生六记》也不过三万五千五百多字。然而,就是这三万五千余字,在它面世后的百余年间,却引了无数学者文豪竞折腰,将之奉为经典,玩味不已,也长恨不已。

林语堂说:

芸,我想,是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我不免暗想,这位平常的寒士是怎样一个人,能引起他太太这样纯洁的爱,而且能不负此爱,把它写成古今中外文学中最温柔细腻闺房之乐的记载。

林语堂之女林太乙说:

父亲的理想女人是《浮生六记》的芸娘。他爱她能与沈复促膝畅谈书画,爱她的憨性,爱她的爱美。

俞平伯说:

即如这书,说它是信笔写出的,固然不像;说它是精心结撰的,又何以见得?这总是一半儿做着,一半儿写着的;虽有雕琢一样的完美,却不见一点斧凿痕。……俨如一块纯美的水晶,只见明莹,不见衬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

冯其庸说:

我喜欢这本书,第一是因为作者沈三白写得很坦率真实,不论是哪一章,都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人情味,而且,作者的思想是很自由的,尤其是开头第一篇就是写夫妇生活的《闺房记乐》,而且写得那么大胆和自然……我读《浮生六记》,一直把它作为我国古典散文中最美好的一种散文来读的,事实也确是如此。

陈寅恪说:

吾国文学,自来以礼法顾忌之故,不敢多言男女关系,而于正式男女关系如夫妇者,尤少涉及。盖闺房燕昵之情景,家庭米盐之琐屑,大抵不列载于篇章,惟以笼统之词,概括言之而已。此后来沈三白《浮生六记》之《闺房记乐》,所以为例外创作。

俞国基说:

纯就我个人读书的感受,认为中国传统文学中以爱情为主调的作品,只有两部书够资格称之为文学巨著,其一为曹雪芹的《红楼梦》;另一部便是沈三白的《浮生六记》了。更有学者将此书誉为“小红楼梦”:

在中国文学史上,《红楼梦》是体大思深的长篇巨著,《浮生六记》则是玲珑剔透的短篇,短得只有《红楼梦》的百分之一,然而两部作品都有很高的思想和艺术品位。——张蕊青《〈红楼梦〉与〈浮生六记〉的灵犀共识》

盛赞之言,不一一枚举。

我最初接触《浮生六记》时,并不知道它有如此多的美誉。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还在一座古城上大学,算起来到如今已有十年了吧。那座古城里有令我心醉的旧书市,离学校最近的,在一条叫豆芽街的小巷子中。那时我和我的几个文友(也是室友)最大的爱好,就是省下饭钱去逛豆芽街的旧书摊。《浮生六记》就是在那里买的,江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罗宗阳先生校点,薄薄的一本小书。翻开来,泛黄的书页,合着旧书那种特有的淡淡书香,我爱上了这本小书。

我一口气读完,然后又开始细品。真的是“阅而心醉”,此言不虚。那时年少气盛,沉不下来,注意到的只是文字之美。对于作者沈复的其他生平事迹一概不知,只知道他笔下流出的文字宛如一串串美妙的音符,叮当作响,清脆悦耳。《影梅庵忆语》《秋灯琐忆》《香畹楼忆语》我也都读过,可私心里却依然只喜欢《浮生六记》。只有它,才有晶莹剔透、明亮畅达的文字,时而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时而激越放浪,任意东西。

试举一二观之:

至南园,择柳阴下团坐。先烹茗,饮毕,然后暖酒烹肴。是时风和日丽,遍地黄金,青衫红袖,越阡度陌,蝶蜂乱飞,令人不饮自醉。

这是夫妇二人与众友朋游南园赏油菜花的情景。下面是芸娘病逝时:

芸乃执余手而更欲有言,仅断续叠言“来世”二字,忽发喘口噤,两目瞪视,千呼万唤,已不能言。痛泪两行,涔涔流溢。既而喘渐微,泪渐干,一灵缥缈,竟尔长逝。时嘉庆癸亥三月三十日也。当是时,孤灯一盏,举目无亲,两手空拳,寸心欲碎。绵绵此恨,曷其有极!

随手所摘,便如片玉散珠,熠熠生辉,书中此类,俯拾皆是。而且,三白描摹人物和叙述事情时所用词语都非常传神点睛,其功力让我深深叹服。

人年轻时看事物常常流于表面,看不到深层,就如我那时候读《浮生六记》,只看到文字绮丽灵动,书中故事倒是过目即忘。年岁渐长,再读时,才骤然发现,原来里面还有这么一段可歌可泣、感人肺腑的故事啊!于是开始细细揣摩之,由此看到了芸。最初还是只看欢喜处,只觉得他们活得有趣味,有声色,自己也对夫妇二人的旷达优雅作风追慕不已。用林语堂先生的话讲,叫“善处忧患”。他们的生活是最悲惨的,但同时又是最活泼快乐的,因为他们始终保持着一颗乐观豁达、天真童趣、雅玩优赏之心。在寄人篱下时,和友人们一起联诗对句,乐游南园赏菜花;居家闲处时,他们用充满雅趣的爱好来装点生活;苦心经营的茑萝盆栽被争食的猫儿碰堕摔碎时,他们潸然落泪。你常常会感到他们的可爱,他们的善良,也不免会慨叹他们的不幸和艰辛。

正是文中记叙的夫妇二人旷达的胸襟,爱美的心怀,直面生活的那种态度,恬淡无为的平民理想,虽历经岁月淘洗,依然深深感动着像我这样的后世读者。

如今,和十年前的书生意气、激扬文字相比,我也经历了许多人世沧桑变幻。又捧起《浮生六记》重读,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书中文字穿越时空释放的一道永恒之力。诚如三白在开篇所言,“所愧少年失学,稍识之无,不过记其实情实事而已”。正是他不加忌讳,不事雕琢,将两百年前和爱妻芸娘最本真的生活哀乐如实道来,才能穿透时空阻隔,让后世读者感受到生活的原初面目,并折射到自身,与文字达成共鸣。

或许俞平伯先生说得对,文章事业之成,往往是“求之不必得,不求可自得”。三白作《浮生六记》,“上不为名山之业,下不为富贵的敲门砖,意兴所到,便濡毫伸纸,不必妆点,不知避忌。统观全书,无酸语、赘语、道学语。”以此,文字方不见斧凿之痕迹,俨如一块纯美的水晶。

三白在《浮生六记》中,记录他和芸娘的闺房琐细之乐,人世坎坷之愁苦,闲居友聚时的雅趣玩赏,漂泊浪游时的豪情逸致。“向来人所不敢昌言者,今竟昌言之。”真实坦率,在那样思想禁锢的时代显得大胆出格,但同时又极富生活气息和浓厚人情味。他们夫妇的相敬如宾,尤其是同甘共苦,我觉得是现代人缺失的,也是应该重建起来的。

从喜欢文字到体味故事,最后领悟它的立意和内核,我个人的《浮生六记》阅读经验仿佛是王国维先生说的人生三境界,攀登完三个台阶,方登堂入室,览其奥妙之万一。许多读者,或许与我的阅读经验相似。

这就是经典的魅力。历久弥新,开放无穷,每读一遍都会生出新的感动和领悟。所以,行文至此,我忽然觉得,应该向未曾读过《浮生六记》的朋友们建议:“请先读一遍原著。”《浮生六记》的无穷魅力,当然在三白笔下那些生花的文字里。

美好的是,当你翻到这本书的附录,会看到那些文字正在那里等你。

缘起

清嘉庆十三年(1808),姑苏师爷沈复迈入人生的第四十六个春秋。

前一年,他跟随那位总角交的状元郎石韫玉,颠沛流离,自西徂东,横跨中国,从陕西潼关来到山东。石韫玉做山东按察使,他则往莱阳去做别人的幕僚。秋天,石韫玉因事被贬为翰林编修,自山东入京供职,沈复也随之进了北京城。

从十五岁跟杭州宿儒赵省斋求学至今,过往的三十年里,沈复的足迹几乎遍布全国。他平生喜欢冶游山水,而师爷这份东奔西跑的差使恰好满足了他的癖好。天南海北,山河入梦,此际都如过眼云烟般历历在目。“天下所未到者,蜀中、黔中与滇南耳。”言语间,他颇为自己的豪行得意。然而,沈复平生所至,只是陆上疆域,海中仙山,却从未涉足。乘风万里,远寻蓬莱,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一个梦想。

现在,已近知命之年的沈复,终于有机缘可以去实现它:嘉庆帝发旨册封琉球国王,任齐鲲为正使,费锡章为副使,而沈复凭借好友石韫玉的推荐,在这个册封使臣团里,也谋得为正使“司笔砚”的职务。

这真是天赐良机。虽然刚入京,帝都里的繁华气象还没来得及阅尽,但和去海中之国亲历异域风情、亲睹天地之宽相比,后者显然更令人心潮澎湃。何况奉圣旨办事,堂皇冠冕,大场面大气魄,不是每个人的一生都能有这种好机会。

沈复应该感谢石韫玉,若不是他的举荐,自己的海国行梦想可能要终身抱憾了。

嘉庆十三年是闰年,二月十八日,沈复出了京城。

闰五月二日这天,沈复在福州登上使船。次日,一行四五百号人乘着三条船,朝海中之国琉球出发。每天乘潮而行,整整在海上漂了两星期,十五日才到达。紧接着,就是紧锣密鼓的各种仪式,各种阵仗。

沈复一行自五月中旬到达,十一月底或十二月初返回,在琉球岛上住了半年。这段时间里,作为给正使齐鲲司笔砚的沈复,想来也住在“天使馆”中。使馆旁边,设有吹鼓亭,一天中的辰、午、酉(早、中、晚)三个时刻,都有专门的乐队来奏乐三通方走。天天听金锣画角咣咣锵锵的声音,天天看三跪九叩敬献辞谢的繁文缛节,夜晚被反衬得极为宁谧,也极为宝贵。

春云偶住留痕室,夜半涛声听煮茶。

夜深阒寂时,窗外涛声如潮。

茶在火上煮着,不时地发出咕噜噜的低响,屋里飘溢着一股异样的清香。连日来的舟船劳顿,紧接着就是人头攒动的盛大场面,躺在床上时,感觉仿佛还是在船上,眼睛一闭,东摇西荡漂浮无定。窗外的夏夜虽然和家乡没什么两样,但空气中分明能闻到异域的气味。想来是檐下那些大红色的佛桑花的味道,又或许是远处有着深绿色叶子的波罗蜜树散发的。这里的许多事物都是异样的:个子普遍不太高的国民,好到从不闻偷盗之事的治安,如升斗般大小的虾,如草笠般大小的螃蟹,还有成年男子头顶剃光的发式,妇女刺了黑纹的手背以及用大脚趾夹着的草编拖鞋“撒霸”……

我一直在揣想,沈复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动笔写《浮生六记》的?

距离这次琉球之行五年前,爱妻芸娘病逝于扬州;次年,父稼夫公亦病逝;又两年,也即1806年,唯一的儿子沈逢森也死了,年仅十八岁。接二连三的丧亲之痛,加上跟随石韫玉东奔西走的流荡生涯,最后是这次随风漂泊的海国之行,还有什么时刻比此刻更适合提笔细叙如梦的浮生?这应该是沈复心情最平静也最不平静的时刻,但无论如何,都是最纯粹的写作契机。那个与自己伉俪情笃、诗酒唱随的爱妻,如今已香消玉殒埋骨荒冢;唯一的儿子,也在风华正茂之年戛然而亡;那个家,那个屡屡把他们赶来撵去妻离子散的家,还有那对挤兑他们的不仁不义不成器的弟弟、弟媳,还有什么可牵挂的?此时,三白孑然一身,闲云野鹤,漂洋过海,寄居异域,倒真真圆了那年弟弟争遗产时他欲“求赤松子于世外”的心愿。

一个人在什么时刻才会有“人生如梦”之慨?我想,沈复在琉球之行时,理应会发出这样的感叹。他的一个好朋友顾翰,曾经为沈复的花甲寿辰写过一首祝寿诗,诗中有云:

当年曾作海外游,记随玉册封琉球。

风涛万里入吟卷,顿悟身世如浮沤。

这首诗的存在,不但证明了沈复确曾去过琉球,也隐约透露给后世另外一个信息:或许就是在这次出行“顿悟身世如浮沤”之时,沈复才写下妙书《浮生六记》的。海上行程中的惊涛骇浪,册封时的盛况和当地的异域风貌,自己悲欣交加的平生,都在宁静的夏夜里涌动在沈复心头,仿佛古传奇里书生的槐安一梦,只是梦还未醒。此情此景,不由得让他想起另外一个名号里也有个“白”字的大诗人——李白——也曾在某个良辰美景奈何天的春夜,在一片桃李争妍的花园中宴请诸堂弟时,即兴吟出“无句不美,无语不丽”的名篇《春夜宴桃李园序》: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会桃李之芳园,序天伦之乐事。群季俊秀,皆为惠连;吾人咏歌,独惭康乐。幽赏未已,高谈转清。开琼筵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不有佳咏,何伸雅怀?如诗不成,罚依金谷酒数。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是呵,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我们只不过是时光中匆匆的过客,而这块承载我们的天地,也只是短暂寄居的旅馆。庄周说,“其生若浮,其死若休”。死生之辨,梦觉之分,莫可究诘。我们仿佛漂浮在水上的人生,就如同一场春梦,生老病死,颠沛流离,变动无居,苦多乐少。

当沈复在琉球的使馆中回首自己大半生的光景,有闺房之欢乐,有坎坷之愁苦,有热闹快意,有荒凉孤凄,离散悲欢,种种人情世故,若不用笔墨记下来,它们就会像水消失在水中,如雪泥鸿爪,在浮生中不留踪影,随风飘散。

沈复不愿如此,他拿起了笔,在他淡然如菊的晚年写下了一生的悲欢。因他这一念,我们才有幸看到那位最可爱的女人——芸娘;也因他这一念,世间才有了《浮生六记》这本晶莹剔透的妙书。第一章初为君妇,羞颜未开1.两小

乾隆二十八年(1763)冬,十一月二十二日。

这天,在苏州城南,北风正吹着沧浪亭畔枯落的杨柳和桃树,环绕园林的一带池水也结着一层薄薄的冰。与冬日里的萧索苍黄相比,沈稼夫的心情却像沐着春阳一般的温煦和暖。伴随着一声脆亮的婴儿啼哭划破远近的宁静,沈稼夫终于有了自己的儿子。

夫人已为他生过一个女儿,他不满意,他想要个儿子。他开始有点厌烦终日在别人帐下做幕僚的生涯。如果自己的儿子蟾宫折桂,衣锦还乡,不但能光宗耀祖,他自己也不用常年奔波在外。现在,上天终于馈赠给他一棵寄托梦想的种芽,这对平日里喜认义子的沈稼夫而言,真可谓天大的喜事。

男孩取名沈复。

太湖有三白,银鱼、白鱼、白虾。不知道是沈复自幼喜食这三种太湖特产,抑或是别有寓意渊源,成年后,他的字就取作“三白”。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一处属于自己的秘密乐园,或许等我们长大之后回头去看,它可能显得破败不堪,狭小局促,甚至单调乏味,但在我们永不复返的童年时光里,它不可或缺,也无可取代。

沈复的童年乐园就是他家附近的沧浪亭。

散落苏州的两百多处园林建筑中,沧浪亭是历史最久远的。早在五代时,它是吴越国广陵王钱元璙近戚吴军节度使孙承祐的池馆。到了北宋庆历年间,著名诗人苏舜钦因罪遭贬,扁舟南游,旅次吴中,见此处“草树郁然,崇阜广水,不类乎城中”,徘徊此间,喜爱至极。于是花了四万贯钱买下,在北边傍水造亭,取《孟子·离娄上》所载孺子歌和《楚辞·渔夫》渔夫所歌“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之意,题名为“沧浪亭”,并邀欧阳修作了一首长诗,自此沧浪亭名声大震。苏氏之后,沧浪亭几度易主,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重建此园,傍水的亭子也被移到了园中真山之巅。

苏州园林,多是水在园内,独沧浪亭是以水环园,水在园外,别具一格。未入园内,先见一泓绿水萦绕,过得桥来,方见山木古朴,亭廊隐约,石径盘旋,藤萝蔓生,如城中山林。“觞而浩歌,踞而仰啸,野老不至,鱼鸟共乐。”当年苏舜钦就常常自驾一叶小舟,着便服,徜徉园中,洒然忘归,隔绝墙外的万丈红尘,抛却人世间的熙熙攘攘锱铢必较,过一种恬然无为的渔樵村夫生涯。

清风明月本无价,近水远山皆有情。

有人说,童年的寂寞是因没有朋友,长大后的寂寞是因没有爱。如今,我们已很难知道沈复幼年时都有哪些玩伴,但可以肯定的是,沧浪亭并没有让小沈复感到寂寞。在小沈复的眼里,这里的一花一草,一山一水,就像那山巅古亭的楹联上所说,是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的。

小沈复常常蹲在那些高高低低的土墙或花台下的杂草之间,只露一个小脑袋在外面,屏气凝神地睁大眼睛细看,他觉得自己慢慢慢慢地变小了,小到那些草丛变得像树林里的大树一样高大,连那些小蚂蚁小蚂蚱在他面前都像一头头猛兽,凸出地面的小土块变成巍峨的山丘,地面上的一条小缝隙,像一道深深的天堑沟壑。

有一天,他又一个人逗留在这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世界里,忽然看到两只猛兽在林间打斗,但见这两怪一扑一咬,一撕一拽,打得是难解难分,树摇叶落,小沈复也看得如痴如醉,神游其中。正那时,猛听得远处地动山摇,抬眼间,望见一庞然大物拔山倒树呼啸而来,到得跟前,只见它一张嘴,一吐舌,两只厮缠在一起的猛兽霎时就被这大怪兽吞下了肚。目睹这一幕的小沈复被吓得张大了嘴,眼睛瞪得圆圆的。恍然醒悟,觉得自己一下子又变大了,那些树只不过是草,两只猛兽不过是小虫子,而那头庞然大物,也只不过是一只癞蛤蟆而已。于是他定了定神,跑过去捉住那只癞蛤蟆,拿小树枝在它屁股上打了几十大板,然后丢去别的院子。

在这里,他是王。他可以驱逐他眼里的坏蛋,也可以让自己充满幻想的心灵掠过万水千山,神游其间。这里的山水草木、鸟兽虫鱼,都是他的朋友。

这片土地无疑给了童年沈复无尽的快乐,更重要的是,这种个人细察的习惯,造就了成年后的他“凡事喜独出己见,不屑随人是非”的“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正因为这种明察秋毫的精神,当沈复回忆一生所历时,才能记起庸常生活中那么细微的琐事,才能看出那些琐事所暗含的潜流与征兆。

青梅竹马,两无嫌猜,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历过这样的年岁。

现在,竹马有了,还要有青梅。

陈芸和沈复同年出生,却比他要大十个月。陈芸的父亲陈心余是沈复的舅舅,所以沈复和陈芸自幼姐弟相称,陈芸字淑珍,沈复就叫她“淑姊”。

出身衣冠之家,住在景色怡人的名园之畔,沈复的幼年可谓颇得上天眷顾,“天之厚我,可谓至矣”。然而他的这个表姐陈芸,境遇却恰恰与之相反。才四岁时,父亲便过世了。家里除了母亲金氏和她,还有一个弟弟叫陈克昌。幼年丧父,长姐如母,作为姐姐的陈芸,不仅要为母亲分忧解难,还要尽心照顾幼弟。父亲也并未留下什么家产,可谓家徒四壁,只剩得三口人相依为命,生活之穷困拮据,可想而知。

旧时观念,男主外女主内,男孩成长后要从师求学,博取功名,而女孩出嫁前只能常居闺阁,精习女红。陈芸虽尚年幼,肩上却早早地挑起了重担。一家人,三张嘴,吃穿用度,还有弟弟求学的费用,都依赖她十根稚嫩的手指头做女红赚钱来供给。一个小女孩,在本应做着绮梦的孩提时代就成了家里经济来源的主力,个中艰辛甘苦,非常人所能摹想。

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

或许你很难想象,这样绝妙的诗句,出自这个忙于用灵巧的十指养家糊口的小姑娘。这诗句,绝不比兰心蕙质的黛玉差,却比黛玉要难得。要知道,陈芸平日里有繁重的针织女红任务,在如此巨大的经济压力逼迫之下,她还能抓住空闲时间,自学诗书,并尝试作诗赋句,着实不易。然而,诗歌需要天赋和灵感,若生性愚笨顽钝,断也写不出这般妙章句。陈芸自幼便天资聪颖,牙牙学语之时,别人给她读白居易的《琵琶行》,她便能背诵下来。后来她偶然在书箱中找到一本《琵琶行》的书,逐字去认,才开始识字。如若她生在开明优越的人家,衣食无忧,假以时日,定会是又一位青史留名的大才女。可人生没有如果,她不但要直面困顿潦倒的现实境遇,作为女子,她还置身男权中心的历史语境和社会意识形态强加给她心灵的浓重的“女子无才便是德”观念里。

1763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大年三十除夕之夜,刚写完《红楼梦》前八十回却痛遭爱子夭亡的曹雪芹,带着他那末路的无尽哀伤和留给后世的永恒残缺之美,于悼红轩中“泪尽而逝”。而本书的男女主人公在这一年里双双诞生,谁又能料到,他们悲欣交集的浮生会是一部缩微了的《红楼梦》呢?2.谶语

一语成谶。

许多年以后,悲剧发生了,人们便开始在飘忽不定的记忆中寻找只言片语。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配合着这些瞬间闪现的动作,人们把一句随口所说的话,几个无意写下的字,看成是暗含某种不祥征兆的密码。

一句话,真的蕴藏着如此强大的魔力?

当一个人爱着另一个人时,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会拥有无穷的魔力。

因为爱,所以怕失去。

沈复爱上他的表姐陈芸,这不足为怪。旧时表亲婚在民间十分普遍,贾宝玉不是爱上了他姑姑家的女儿林黛玉吗?比沈复稍后的咸丰年间文人蒋坦,写了一部和《浮生六记》同类型的忆语体小品《秋灯琐忆》,文中所忆之秋芙,即蒋坦之妻,二人也是表亲婚。

以前的人觉得姑舅表亲婚是亲上加亲,民间谚云“姑妈女,顺手娶”“舅舅要,隔河叫”。亲戚之间,知根知底,容易门当户对,所以旧时人对表亲婚非但不反对,而且还会努力促成。唐宋法律对于这种婚姻形式并不禁止,明清律则杖八十,并予以离异,但因民间流行甚广,法律条文亦无可奈何。清律后改为听从民便,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才明令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陈芸是沈复舅舅的女儿,自幼便相过从。逢年过节走亲戚之际,两个孩子定然常常碰面。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加上大人也不反对制止,时间久了,自然会生出彼此爱慕之情。蒋坦《秋灯琐忆》中有记:

关、蒋故中表亲,余未聘时,秋芙每来余家,绕床青梅,两无嫌猜。丁亥元夕,秋芙来贺岁,见于堂前。秋芙衣葵绿衣,余着银红绣袍,肩随额齐,钗帽相傍。张情齐丈方居巢园,谓大人曰:“俨然佳儿佳妇。”大人遂有丝萝之意。

你看,连大人们都不介意,反有成全之心,也难怪旧时小说戏文里那么多表兄妹、表姐弟之类的缠绵爱情故事。

乾隆四十年(1775),七月十六日这天,沈复跟随母亲来到外婆家。在和表姐陈芸闲聊之际,得知她平素刺绣之暇也作一些诗句,便索来一观。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陈芸的诗。

在沈复的眼里,这些诗句才思隽永,灵光闪动,但他十三岁的少年心思,却开始暗暗担忧起芸姊来:古来英才多薄命,芸这么好的才赋,会不会也遭到上天的嫉妒,福泽不深?

可他管不了那么多,谁又能洞悉未来呢?

或许他并不知道,这种莫名的担心正是最初最纯粹的爱意,在他那懵懂无知阳光明媚的年纪,关于爱,应该还是第一次遭遇。他只知道,此刻有一种执念在内心无法释怀,若这一生,不能和芸在一起共度,那么他的灵魂将无处安放,堕入永恒孤独的深渊。于是他告诉母亲:“如果您要为儿子择妇,那就选淑姊吧,我非她不娶。”

最初的爱情,或许只是这种朦胧的牵念,这种非其莫属的执著,但它不掺杂任何杂质,显得纯粹晶莹,淡然却又激昂。

陈芸一向温柔贤淑,沈母亦甚为喜爱,当即便摘下自己的金戒指给芸戴上,算是把这门婚事订了下来,了却儿子的心愿。

这年,沈复和陈芸十三岁。

很多时候,我们猜不到开始,也猜不到结局。

沈复幼时的娃娃亲是南通于氏,不幸的是,这个小姑娘八岁就夭折了。

如若不是这段残酷的插曲,或许我们就看不到另外这段更长更残酷的浮生悲喜。

和芸结姻的那年冬天,适逢她堂姐要出嫁,沈复又跟着母亲去凑热闹。

虽然已订了婚约,沈复依然称她“淑姊”。

眼前的淑姊已经不复是幼年嬉戏过家家时的小女孩模样,不知不觉间,岁月开始把她雕琢得亭亭玉立起来,“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一切听上去都符合古典美女的标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不过,这两颗可爱的龅牙非但没有影响在后世人眼里的美好形象,反而更令她的可爱跃然如在眼前。就如芭芭拉·史翠珊的大鼻子,秋芙脸颊上的一对小酒窝,令人印象更为深刻。无怪乎连林语堂先生都说:“若《浮生六记》的芸,虽非西施面目,并且前齿微露,我却觉得是中国第一美人。”(《论读书》)

我们且不妨看看别个文人对其姬妾或正妻的形象描摹是如何。“晚明四公子”之一的冒襄(字辟疆)初见秦淮名妓董小宛时,小宛年方二八,薄醉初醒,斜倚曲栏,“面晕浅春,缬眼流视,香姿玉色,神韵天成,懒慢不交一语。余惊爱之……”(《影梅庵忆语》)陈裴之描摹他的姬妾紫湘如是说:“姬如出水芙蓉,不假雕饰,当春杨柳,自得风流。……壁月流辉,朝霞丽彩,珠襦玉立,艳若天人。”(《香畹楼忆语》)未免夸饰太过,不着血肉。相较而言,倒是业余文学爱好者沈复老实巴交的描写,少了正统文人笔下的那股酸腐味和雕琢感,却恰恰更为传神,形意结合。

屋里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为了参加陈芸的堂姐的出阁大典,人人都穿上了自己漂亮的新衣裳。在这满室光鲜之中,独独陈芸一人,通体素淡,只脚上换了双新鞋而已。

沈复也不避嫌忌,走过去问淑姊道,鞋子真好看,是新买的吗?

芸颔首羞答,是自己做的。

想来也不稀奇,一向娴熟女红的她,在十三岁的年纪就能自己做一双绣制精美的鞋子,也不算什么难事。但从这双鞋子上,沈复却看到了一直未曾留意的芸的另一面。他爱着的淑姊,他未来的新娘,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全能型好女子。不单单能写出“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的妙句,可与品古论今,诗酒唱和,亦是持家好手,可以患难与共,过平凡人幸福琐碎的生活。

这偶然的发现,让沈复对芸更加眷念倾慕起来。

前番只见过芸的几句诗,沈复嫌不过瘾,又向她索诗稿看。拿了诗稿沈复才发现,芸写的这些诗,多为未完成的残句,有的仅一联,有的只三四句。

他便询道,怎么都没写完呢?

她笑答,都是些无师之作而已,希望有一天,能遇到一个既是知己也能做我老师的人,把它们推敲完整。

每一位少女,几乎都会在青涩年华的隐秘心思里,内心预留着某种空缺。这些空缺虽然形形色色各式各样,但无一例外的,都幻想着有一天能遇到一个人,既能做蓝颜知己,同时又是如意郎君,到那时,空缺就会变成圆满。

芸这些零零散散的诗句,让沈复想起了唐朝鬼才诗人李贺的故事。李贺出门时,随身都会带一个锦囊,路上若忽然想到一句诗,就立即写下来放在锦囊里。沈复提笔在芸的诗稿上面题了四个字:锦囊佳句。

许多年以后,当沈复重又忆起和芸相见时的情形,想起这个无心的玩笑,内心愀然一痛。“锦囊佳句”,李贺二十七岁便英年早逝,“我怎么会用如此不吉利的字眼呢?”这四个字,像一句谶语,为自己爱妻的早亡埋下了不祥的伏笔。3.藏粥

当你终日为衣食所累,忙碌无休,日子平庸到了毫无悬念的直线时,你是否还会记得,自己情窦初开时迷恋的那张脸庞,年少轻狂时留下的那个笑柄?

那时还是白衣飘飘,月明风清,空气中好像总飘着一股栀子花的味道。恋爱的季节,住在你心里的她,芙蓉如面柳如眉,不胜凉风的娇羞。一颦一笑,一低头一回眸,都拨动着你的心弦,仿佛一切都变成了一首无声的诗,一幅无色的画。

总有那么一点儿事留了下来,如一枚小小的胎记,印在我们迂曲纠缠的记忆脉络之上,永不褪色也永不消散,像浮生海面上漂着的一朵小花,随意东西,却从未淹没;不经意间想起,心头忍不住会窃笑一声,嘴角也不自觉地慢慢翘起,神定之后,摸着自己胡子拉碴的脸,倏然发现青涩早已不在。

陈芸的堂姐出嫁那晚,一行人送亲至城外,回来时已三更时分。

许是忙着凑热闹没顾上吃什么东西,这会儿沈复的肚子倒饿了起来。随从的老仆拿来枣脯,沈复却嫌它太甜腻,难以入口。正踌躇间,陈芸偷偷地拽了拽他的衣袖,沈复会意,跟着芸径直到了她的闺房。沈复怎么也想不到,芸这丫头居然早为他准备好了热粥,甚至还有几碟小菜。喜出望外之余,心里还有别一缕被人关心的暖意。正当他欣然举箸,准备大快朵颐之际,忽听得陈芸的堂兄玉衡在门外叫道:“淑妹快来!”陈芸一听,急忙关上房门,朝外答道:“我困了,就要睡下啦!”没料想这陈玉衡竟挤开门进来了,看到沈复正要吃粥,便斜眼望着陈芸,一脸坏笑地说:“刚才我来要粥吃,你说‘没了’,原来是藏起来专门招待你夫婿的啊?”听到这话,陈芸窘得躲去了屋外,这事儿闹得全家老小都笑话她。沈复也气得带上老仆先自归家去了。

小小少年,自尊心都特强。自从吃粥被嘲以后,沈复再去舅妈家时,陈芸便躲着他不出来,怕别人拿这事开玩笑。

藏粥被嘲,我思忖再三,依然觉得是无法绕开的一段。事情本身虽小而平淡,但写得却是饶有一番趣味,颇得《世说新语》描事绘景的三昧。沈复应该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所以他才把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写得如此生动活泼,呼之欲出。你看,在众人面前,怕被人察觉,牵挂着未来夫婿的少女是“暗牵”其衣袖;听到堂兄在外面叫她时,怕被他发现,所以“急闭门”;被堂兄嘲笑后,则是“大窘,避去”。小小的心思里,已经装着她订了终身的夫婿,早早地就料到男孩子会饿得快,为他偷藏着热粥和小菜,如此贴心,如此善解人意,若是生长在钟鸣鼎食之家那些衣食无忧的大小姐,身上恐怕很难有这种贤良品质。

这一“暗”一“急”,一“窘”一“避”,四个字,却把一段娇羞女儿态,一种青涩少年心,描摹得跃然纸上,如在眼前。

明清文人小品中出现的这种烟火气,是我所素喜的。蒋坦在《秋灯琐忆》里也曾描述过一件他和妻子秋芙的趣事。秋芙在院里种了几株芭蕉树,长大后叶子遮住了窗口帘幕,秋风秋雨之夜,缠绵的雨滴打在芭蕉叶上,于枕畔闻听此声,让人一颗心都要与之俱碎了。于是有一天,蒋坦就在芭蕉叶上戏题一断句:“是谁多事种芭蕉,早也潇潇,晚也潇潇。”次日,见叶子上有人续了一句:“是君心绪太无聊,种了芭蕉,又怨芭蕉。”以笔迹之柔媚来看,续句者,正是秋芙。每读此段,辄反复体味此中之趣,对作者而言,虽已成陈年往事,但终未忘却者,盖因当时两情相悦、蜜意柔肠之故也。

人生中常常有这样美好的往事,一桩童年糗事,或是一件淡如清风似的趣忆,镌刻在记忆中如一颗颗星辰,熠熠闪光。我们难以忘怀,恰恰因为那是我们共同所经历的。

我的一位朋友跟我说,十三岁那年他也有一段笑柄。那时他在离家七八里远的地方念中学,个头远没现在这么高,文文弱弱,戴一副近视镜。或许是处于发育期吧,偏爱吃大饼,一顿能吃三个,每个直径近二十厘米。懵懵懂懂之际,暗恋班上的一位女生。爱,这个字眼,在那个时代和那个年纪,距离他的头脑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他说他也不知道那是爱,还是仰慕,抑或仅仅是喜欢。他只是觉得,这个世界除了世界本身之外,就只有她了。日思夜想的结果是,一天晚上,他在睡梦中喊出了那女生的芳名。第二天上午,全班皆知。下午,他就请假没去上课,躲了好几天风头。

他说这笑柄一直珍藏在他内心深处,如今说起,没有羞赧,却作幸福状。年岁渐长,非但失却了少年孟浪时的那股敢爱敢恨劲儿,甚至连梦里,都守口如瓶。

有时候,记忆中的一个笑柄,恰恰成了后来我们爱情永不磨灭的见证。4.合卺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十八岁,姑娘就在他眼前,端坐芙蓉帐下,只是,头顶着一方大红绸缎盖头。盖头遮住了她的脸,那张脸他朝思暮想,如今终于可以朝夕相见了。

洞房里红烛高烧,辉映绣帏,锦帐下坐着的她依然如十三岁那年身形瘦怯,默然不语。只需一截秤杆轻轻将盖头挑起,他就能再看到她的脸。在这样怦然心动的时刻,她的脸想必也会焕发出一种别样的美。

他抬起了手。盖头滑然而落。

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相视嫣然,含情脉脉。

时光仿佛在这一刻静如止水,连花烛淌下烛泪的刺刺作响声都能听见。

这天是1780年的正月二十二,元宵节刚过去七日。

他和她,都十八岁。

她知道,过了这个晚上,她将不再是小姑娘,别人会叫她沈夫人,“芸娘”。她应该是早盼着这一天的吧,从十三岁那年起:十八岁,长大成人,嫁为沈妇。

父母之命有了,沈母对她也是疼爱有加;至于媒妁之言,是沈复自己央求母亲订姻的,也无须媒妁。加上二人自幼姐弟相称,竹马青梅,两情相悦,这段姻缘可算是天作之合,令人艳羡。

这样的开始显得过于美好,让人不忍心看到一丁点儿破坏这美好的疮和孔。有时候我不得不怀疑,上天是不是把两人青梅竹马的年月也算在了美好里,所以才把他们婚后的相知相守缩短了?

最初,有一种很苦很苦的匏瓜,叫做“卺”。结婚之时,把一只卺剖为两半,以线连柄,在每一半的卺里盛上酒。瓜是苦的,里面盛的酒自然也是苦酒,新郎新娘同饮一卺,象征着结为连理的两个人在未来的日子里要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在婚礼上这个叫做合卺礼。我一直觉得,在很多细处,古人都显示出比现代人高超得多的智慧和洞悉。他们深明,苦和甘,缺少任何一种味道,婚姻都难以长久。

此刻,他和她刚饮过这样的酒。酒虽然是苦涩的,但很快就被流淌在心里的甜蜜覆盖而过。二人“并肩夜膳”,他偷偷地把手伸到桌子下,她的手早就等在那里。他轻轻握住玉腕,不敢太过用力,她的指尖如此光滑细腻,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温暖,令他胸中顿时如钻进一头小鹿,怦怦作跳不已。

别说是置身其中的他,就连我,仅仅是读到此处,也不觉怦怦心跳起来。心跳的,不是因为其香艳,他写得丝毫不见香艳味儿,反倒让人觉其真切与真挚。这真切,是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曾经历此情此景,第一次握住心爱的人的手,那种慌慌张张转而又异常平静的感觉,仿佛世界末日般寂静,却又觉得周围一切东西都活了起来,路灯,树,河流,星辰,它们的呼吸伴随着我们扑通扑通的心跳声,你甚至能在那个瞬间听懂鸟的啁啾,叶子的飘落和风的语言。彼情彼景里的所有感受,都会在读到此处时跨越光阴的褶皱重回你的身上,这是真切。能和自己爱着的并且也爱着自己的人在一起,并且也通过了世俗的验证名正言顺地结发共枕,没有了男女授受不亲的雷池,彼此感受着从对方皮肤上蔓延过来的体温和幸福,内心满是对未来美好的憧憬,这难道还不够真挚?

他让她吃点东西,她笑而不语,也不动筷。

他急询原由,她说是正逢斋期,已经吃斋好几年了。

他暗自掐指细算,才恍然大悟,她是为他守斋。心下大为感动,嘴里却调笑说:“我早已没事,淑姊现在可以开戒了。”

他还叫她姐姐,不知道这姐姐要叫到什么时候。

她则“笑之以目,点之以首”。她的眼睛会说话。

傻傻的人儿,也难怪,那样的年纪,好多事情都不懂,或许也不知道出个水痘只需要一两个礼拜就会痊愈,所以傻傻地吃了好几年斋。但转念一想,这何尝不是一种执著一种坚贞?在没有音信之前,一直为心上人守候着,像尾生抱柱,也唯有如此痴于情,才会有后来那样的不离不弃难舍难分。

正月二十二,是沈复和陈芸的婚礼;沈复的姐姐恰好也是这月二十四出嫁,按习俗,女子出嫁的前一天娘家要摆个送嫁酒席,但又恰好碰上二十三这天是国忌日,民间百姓不准办喜事,不准饮酒作乐,所以沈复姐姐的送嫁酒宴被放在了二十二这天晚上摆。

说起来这档子事真令人恼恨,好端端的洞房花烛夜,被这么一搅和,全乱了套。虽说看似是双喜临门,儿子结婚,女儿出嫁,可怎么就偏偏选的这么个日子?二十二的晚上,对陈芸来说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花烛之夕,可她还要出去堂屋陪酒。沈复则在洞房里陪伴娘对酌,猜拳是屡战屡败,最后喝得酩酊大醉,倒头便睡到天亮。那晚,本应是芸的良辰春宵,她却只能一个人醒着。第二天还得早起,因为前来参加姐姐喜事的亲朋好友会络绎不绝地登门拜访。到了晚上,丈夫又要作为新舅去给姐姐送嫁,直到凌晨三点才回来。

等诸事皆定,已是二十四日的四更时分。沈复从姐姐的夫婿家回来,外面业已灯残人静,夜黢黢的黑。他静悄悄地走进洞房,老妪趴在床旁正打着盹,屋里银烛高照,芸还没睡,正低着头不知道在看什么书。

他走近,把手轻轻搭在她的肩上,慢声问道:“淑姊连日辛苦,怎么还没睡下?”

她被这一吓,慌忙回头,见是夫君,心下有万语千言:“正要睡时,看到这本书,一读起来竟然不困了。”

不等他问是什么书,她就接着说了下去:“《西厢》的大名早有耳闻,今日才得一见,真不愧是才子之作,只是总觉得笔墨有点儿尖酸刻薄。”

她完全不用这么心急着说完,以后她有大把大把的时间,那个她少女时代就梦寐以求的“知己堪师者”就在眼前,这个人,是要和她朝朝暮暮、长相厮守的夫君,她再也不用写那些半半拉拉的诗,她可以和他品古论今,赏月评花。她的好日子来了。此刻应该是她一生中最好的日子,自然不可荒废这良辰。老妪闭门而去,屋里只有他的她和她的他。

要说这时节真如是密友重逢,从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孩提时代起,到脱金约指缔结良缘,今晚他和她终算百年修得共枕眠。像一对早已视彼此为知己的好友,越千山万水,在一个美好得不能再美好,对得不能再对的时间里,重又相逢。

哪还有什么可说的?

唯有回眸一笑,莫虚度这春宵。5.新妇

做人是一件事情吗?

你可能会说,父母所生,无从选择,不得不做,焉能以“事”称之?但做人确乎是一件事——做人这事儿,如一次远游,一番苦修,一场梦幻,一幕戏。你看,它可以像许多别的事情。

做人是一件事,做女人则是一件难事。

难上加难的,要数做中国古代刚结婚的女人。

上有公婆,下有叔姑,稍有所失,便致不睦。古时女子的日常生活,无论是少女时代,初为人妇,抑或是不幸寡居,都有着比男子多得多的禁忌和规矩。这些所谓道德规范的条条框框,像恼人的藤蔓缠绕着她们的一生。于是,那些偶尔从这些藤蔓里钻出来透气的小花,显得异常艳丽,光彩照人。虽然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卷册中,她们太少,少得如夜幕偶尔滑过的流星,但因其短暂,总像是拼尽了全身力气,所以发出的光芒也别样夺目耀眼。

现在,芸正在这藤蔓里,只是久经困苦生活历练的她,暂时还不会有透不过气来的感觉。三从四德,她都懂;女红更是不在话下,小菜一碟。“芸作新妇,初甚缄默”,她知道,祸从口出,言多必失,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美德。再说了,这就像林黛玉初入贾府,刚从自己家搬到别人家,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虽不至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可一切还是谨慎为妙。“终日无怒容,与之言,微笑而已”,这是自然,刚嫁给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偷着乐还来不及,能有什么让她动怒的?

与陈芸相比,董小宛在冒襄家则需要付出更多的谨慎和努力。

董小宛,原名白,字小宛,又字青莲。她本是秦淮河上的名歌妓,常人眼里乃一风尘女子,后嫁给明末四公子之一的冒襄做妾。姬妾的地位和歌妓的出身,使她在冒家的生活格外地卖力。入冒家后,小宛闭门数月,精学女红,凭借其聪慧勤奋,修炼得“于女红无所不妍巧,锦绣工鲜。刺巾裾,如虮无痕,日可六幅。翦彩织字、缕金回文,各厌其技,针神针绝,前无古人已”。大热的天,冒襄家人在吃饭时,她就站在饭桌边侍候人家,跟丫鬟仆人没什么两样。后来兵荒马乱时,冒襄患病之际,小宛又日夜伺候跟前,“此百五十日,姬仅卷一破席,横陈榻边,寒则拥抱,热则披拂,痛则抚摩。或枕其身,或卫其足,或欠伸起伏,为之左右翼,凡病骨之所适,皆以身就之。……汤药手口交进,下至粪秽,皆接以目鼻,细察色味,以为忧喜”。一百五十天里,董小宛就是这样倾尽心力地照顾冒襄,不管自己的身体已经熬成“星靥如蜡,弱骨如柴”,不管生了病的冒襄常常对其暴怒大骂,也无论流亡颠沛之际冒襄为保全母亲和妻儿,甚至对她抛出了任其“自裁”的狠话,她始终抱定了一颗“竭我心力,以殉夫子”的殉情之心。

一个女人倘若认真地爱上了一个男人,她做的许多事情在旁人看来显得不可理喻。理不能喻者,乃情也。董小宛能忍受得了冒襄对她的“二十七辞”,仍然“坚以身从”,即使后来冒襄又无情地置其于不顾好多次,她冒着死于强盗和乱兵刀下的危险,依然追随冒襄。此情之深,情之痴,确实是非寻常女子所能为之。

董小宛在冒家九年,“凡九年,上下内外大小,无忤无间。……吾母太恭人与荆人见而爱异之,加以殊眷。幼姑长姊,尤珍重相亲,谓其德性举止,均非常人”。她是遇到了一个好大姐(冒襄的正妻)和一个好婆婆,不过说来都已经把自己贬低到尘埃里去了,任是刘兰芝的婆婆那样的,应该也挑剔不出什么毛病。冒襄的正妻是个好人,把小宛从外面的“别室”带回了家中,小宛也用她的至诚努力,赢取了家中上下老小欢心,使自己免受了普通姬妾所受的那份白眼和低贱对待,而且死后也落下了美誉和称赞以及冒襄的一篇名文。

冬天正渐渐从大地上隐去,雨水一过,昼夜温差就会变小,气温也开始慢慢回升。仿佛还能嗅到院里的地面上残留的炮仗味道,窗棂上大红的驦字还在,颜色也没褪多少,屋里的新床被依然会散发出一股新鲜棉花的芳香。

芸也迷恋这芳香,但她更怕姑姑,不对,现在应该是婆婆了。她怕婆婆说她懒惰,虽然她从来都不是一个懒惰的女人。不过,现在是她表现自己的时候,她要让婆婆知道,她非但不懒,而且是一等一的勤快能干,持家好手。早晨,朝阳方升,她就急忙忙地披衣起床,像是有人在催她似的。正沉醉于温柔乡中的新郎不愿意了,他既想拥着软玉温香在怀,又心疼自己爱妻睡眠不足。“以前你藏粥给我被人笑话,今非昔比,你还怕人嘲笑?”“以前是以前,现在我是怕堂上说我这新媳妇太懒。”

很多时候,男人并不能透彻地理解女人的这种难处。

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

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

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

这是《孔雀东南飞》里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和董小宛相比,刘兰芝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遇到了一个刁钻挑剔的婆婆。“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不能不说,作为一个古代女子,刘兰芝的技能算是很全面的。织布裁衣,诗书曲艺,她都会。可遭遇了一个不仁慈的婆婆,任凭她拥有孙悟空的七十二变,也还是会不得欢心。“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你看,她徒有一身女红神技,嫁给焦仲卿后,还是要过悲苦的日子。即便她还要忍受独守空闺的寂寞,还要通宵达旦地坐在织布机旁织布,而且是三天织五匹的佳绩,她那不知足的婆婆依然会嫌弃她。

当然,刘兰芝牛在她居然敢主动跟丈夫提出离婚。“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虽然这可能只是她跟丈夫在抱怨婆婆,但在那样的年代,这已经足够勇敢。如果暂且把婚姻比做是买卖的话,那个年代里,对男人而言,完全是买方市场。男人们随时可以用“七出”中任何一条休了自己的老婆,然后续弦;有钱人就更不用提,三妻四妾,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所以,刘兰芝敢让丈夫焦仲卿去告诉婆婆说自己想回娘家,这是何等勇气!我只能说,兰芝“脾气”不小,而且很个性。那年月,出嫁了的女人不能轻易回娘家,若是被夫家驱遣而归,那就意味着“被离婚”了。

焦仲卿夹在妻子和母亲中间,是双面胶,他去跟母亲求情,他想说服母亲,他的这个老婆还是很不错的女人。可自古以来,婆婆和儿媳都在潜意识里为争夺儿子上演大战。焦母一听更加气恼,儿子居然不站在她这边,反而替自己媳妇说好话,岂有此理。当然,母亲气恼的焦点断不会持续停留在儿子身上,她心想,儿子不听自己娘的话,都是儿媳在那儿怂恿,所以这股热辣的聚焦会迅速转移到儿媳身上。焦母的态度代表了古代婆婆的大多数:休了此妇,娘再给你娶个秦罗敷。

焦母对儿媳刘兰芝的不满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就是说不遵守焦母眼里的“妇道”,不听话,太有个人主见。从刘兰芝后来跳水自杀和她对丈夫抱怨婆婆来看,她应该是一个内心刚烈的女子。很多时候,在特定的历史语境里,女子的命运悲剧或许就是因为她们的刚烈。可是不刚烈,不成活。与其窝窝囊囊地活着,不如铿锵一声死去。这是刚烈女子们内心所想。刘兰芝女红针织,诗画曲艺都精通,礼节定然也是被教过的,只是她讨厌这不自由的礼节的樊篱,受不了什么事都要听他们的,没有任何自己的主张。她想冲破这樊篱,但当她冲破之时,也是她陨落之日。

这可能是刘兰芝悲剧的深层原因。“事上以敬,处下以和,井井然未尝稍失。”作为新妇的陈芸,凭借她穷困生活中修习来的浑身解数,和上睦下,把自己的家庭关系搞得是井然不乱。然而即便如此,后来她还是得罪了公公婆婆甚至小叔。这万不是简单的婆媳关系问题,虽然千百年来,婆媳大战从未停息,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设若一个人不了解中国古代典籍,那么任凭他用尽所有的想象力,也万难想象从前的儿媳有多难做。《大戴礼记·本命》中载: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

所谓“七去”,也叫七出、七弃、七休,妻子若触犯这七条中的任何一条,丈夫就可以休掉(甚至杀掉)她。“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公婆与儿媳的关系被放在首条,可见其重要性。所以古代妇女要守的“妇道”,除了最被看重的“贞节(贞洁、贞操)”之外,其次就是要孝敬父母公婆。现今的媳妇,敢和婆婆顶嘴甚至吵架打架,若放古时,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也者,夫也。夫也者,以知帅人者也。”

——《礼记·郊特牲》

只有妇道,没有夫道,足以说明女性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卑下地位。一切规则都是为妇女们设置,丈夫没有什么要遵循的。中国古代女性的一生之中,没有任何时段是独立的,从父兄,从夫,从子,直到老死。“三从”之外,还有更烦琐恐怖的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两千多年前,新妇凌晨三四点鸡刚打鸣就要起床忙碌;完成烦琐的衣物穿戴后,要先去公婆的屋子问寒问暖;然后要在一旁又是端盆又是递毛巾,伺候着公婆起床洗漱;公婆出门时要搀扶着;做好饭菜后,或者有好吃的食物,要先让公婆品尝,而后自己才能吃。

芸的时代,礼教已经没有那般严苛,至少,她可以在朝阳初升时才起床。

回头再看看现今,可以睡到日上三竿,不用例行公事般问候公婆,不用学习针织女红,也不一定非得有一手好厨艺。如今的新妇们,是不是要幸福得多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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