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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4 05: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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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海东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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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会质量研究(2010~2013)

上海社会质量研究(2010~2013)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上海社会质量研究(2010~2013)作者:张海东[著]排版:辛萌哒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4-01ISBN:9787509789780本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第一章社会质量研究:测量社会发展的新维度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学者提出中国需要有自己的社会发展理论(高清海、孟宪忠,1989)。随着国外社会发展研究领域学术著作的大量移译,其后社会发展研究渐入佳境。梳理社会发展研究的理论逻辑,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社会发展研究方面人们已经实现了认识上的两次飞跃:第一次飞跃是破除了片面的发展观,摒弃了单纯经济增长等同于社会发展的观念;第二次飞跃是认识到,在社会发展道路和模式上,既不存在唯一道路,也不存在统一模式。在上述两次飞跃的基础上,当下社会发展研究面临新的、重要的范式转换,即从关注发展的道路和模式转向关注发展的质量。

一 社会发展研究中认识上的两次飞跃

早期的发展观是片面的、单纯的经济发展观,人们普遍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一切社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但是社会发展的现实将这种朴素的发展观击得粉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历的“有增长无发展”的现实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这种观念的局限性:片面追求GDP增长的道路是行不通的。这样一个在今天看似非常简单的观念却是众多国家花费沉重代价、历时很久才认识到的。在社会发展研究中,以佩鲁提出的“新发展观”(佩鲁,1987)、罗马俱乐部所描述的“增长的极限”(米都斯等,1997)为代表的发展理念实现了社会发展研究认识上的第一次飞跃。

即便上述认识在几十年前就发生了转变,但这并不能使后来者避免重蹈覆辙。改革开放初期,我们也没有走出传统发展观的局限,将发展单纯地理解为经济发展,各级政府在工作中将发展经济作为全部目标,这种思维方式曾经在一段时间里表现得非常明显。但是,经济增长了、物质丰富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也接踵而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当初遇到的“有增长无发展”的境况在我们的实践中重新上演。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及时叫停并终结了片面发展观可能带来的更大的危害,实现了认识上的飞跃。

要理解社会发展研究中认识上的第二次飞跃,我们需要简要回顾西方的社会发展理论。由于西方发达国家较发展中国家更早进入现代化,那么西方的发展道路是否就是发展中国家未来发展之路的问题,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概括地说,以现代化理论、依附理论与世界体系理论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发展理论虽然有不同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内容,但实质探讨的都是社会发展的道路和模式问题。

现代化理论是在对欧美现代化发展经验进行概括的基础上,试图将欧美的发展经验推广到发展中国家。这种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出于自身内部原因,而未能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仍处于传统社会阶段;而要实现这种转变,必须引进西方文化价值观。依附理论则主要是用“中心”和“外围”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来解释非西方发展中国家不发达的原因。它从西方发达国家与非西方发展中国家之间掠夺与被掠夺的不平等关系着眼,在批判现代化理论在价值观念上的内因决定论的同时,又陷入了政治经济上的外因决定论,即片面地强调经济发展的作用。世界体系理论用体系观点来分析整个世界及其组成部分的发展与变化,不像现代化理论那样只注重单个国家的现代化,也不像依附理论那样将世界简单地划分为中心与边陲,而是将整个世界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探讨其总体的发展规律。

上述三种社会发展理论内部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即试图在理论层面解决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现代化道路问题,试图给出一个统一的社会发展模式。但遗憾的是,这些理论都未能深入地从社会现实层面来探讨特定国家和地区的社会进步与发展,隐含的前提假设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发展道路和模式就是发展中国家未来要沿袭的,这一点是西方社会发展研究在理论上的重要局限。

中国在社会发展道路和模式的探讨上对社会发展研究的理论贡献可谓卓著。社会发展研究中认识上的第二次飞跃就源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与实践。在社会发展道路、模式的探讨上,中国从一开始就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发展道路。第一代领导集体践行的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道路,其实质是对苏联模式的修正;第二代领导集体开启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质是对西方模式的否定。所以,在发展道路和模式的探讨上中国从来就没有因循旧模式,也没有迷信任何人,而是另辟蹊径,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中国社会发展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表明:在社会发展道路和模式上,既不存在唯一道路,也不存在统一模式。一国一社会(甚或一国内部各区域)都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自身具体情况的发展道路。这实现了社会发展研究中的又一次重大飞跃。这对更多渴望走向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们概括和总结社会发展研究中认识上的两次重要飞跃,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今后社会发展研究将面临一个方向性的选择,需要实现重要的范式转换,而这两次认识上的飞跃则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我们认为,在摒弃了片面的发展观和对道路、模式的探讨有了清晰认识的前提下,社会发展的纵深研究是关注社会发展的质量,换言之,发展出一套概念、理论和方法来衡量、测度甚或比较特定社会的质量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研究的新动向和趋势。实际上,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也提出了这样的理论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目标的提出,实质上已经将社会发展的焦点引向关注社会发展的质量,如何建设一个富裕和谐、使全体人民能够有尊严地生活的社会正成为当下社会发展研究的重点。为此,社会发展研究需要实现研究范式的转换,即从关注社会发展道路和模式,转向关注社会发展的质量。

二 社会质量的提出和早期研究情况

社会质量有两个独立的起源:一是生长于中国本土的社会质量的概念和理论;另一是源于欧洲的社会质量概念、理论和指标体系。目前国内的社会质量研究更多地聚焦于从欧洲移入的社会质量,试图在国内推进西方社会质量研究范式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应用。

根据现有的文献,社会质量的概念最早由王沪宁提出。1989年王沪宁在《中国:社会质量与新政治秩序》一文中明确提出并阐述了社会质量的概念。王沪宁从中国建立新政治秩序的条件和可行的选择视角,指出“任何社会政治秩序的格式和发展,都与该社会所提供的历史—社会—文化条件密切相关。……不要超越社会条件去推行某种秩序,否则不仅新秩序不能建立,而且社会也不会因此进步”。“我这里把前述历史—社会—文化条件对一个社会的设定,归之为一个总体的概括性的概念,即社会质量(Quality of Society)。”接着,文章界定了社会质量的概念。“所谓社会质量,指的是社会非政治有序化程度。非政治有序化程度指的是社会各个环节、各种运动和各种因素自我组织的程度,即在没有政治控制和协调下它们的自组织达到何种程度。我们可以把现代社会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政治的有序化社会,一类为非政治的有序化社会。在这两大类中,各有高低之分,结果我们得到两大类、四大基本类型:(一)政治的有序化低的社会;(二)政治的有序化高的社会;(三)非政治的有序化低的社会;(四)非政治的有序化高的社会。”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历来属于第二种类型,能否从第二种类型过渡到第三种类型或第四种类型目前尚难给出定论(王沪宁,1989)。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还就社会质量指标的测量进行了探讨。文章把社会质量指标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物质性的指标,主要包括历史发展的道路、经济发展的水平、人口、沟通、教育、文化;另一类是价值性指标,包括整合、自主、自律、稳定、适应、开放。“物质性指标和价值性指标综合运动,作用于社会质量。”(王沪宁,1989)

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王沪宁还就社会质量对政府职能转变的制约、社会质量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动态平衡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王沪宁,1991)。

继王沪宁提出社会质量概念之后,吴忠民在《论社会质量》一文中从社会哲学的视角对社会质量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在作者看来,“所谓社会质量,是指社会机体在运转、发展过程中满足其自身特定的内在规定要求和需求的一切特性的总和”。文章分析了社会质量的三个特征:“第一,它所反映的是同一时代的条件下,社会机体的实际状况同自身内在的最佳规定要求及最适合需要之间的吻合程度;第二,社会质量虽不直接反映‘时代’状况,但毫无疑问,它是附着于‘时代’内容的;第三,它所反映的是一种社会整体性的品格。”(吴忠民,1990)

此外,吴忠民还就社会质量这一概念及有关命题的意义和研究内容进行了探讨。就研究意义而言,作者认为,在理论方面,它可以丰富社会学学科的内容;社会质量的研究有助于深化社会发展理论的研究,为社会研究方法的更新提供了一种积极的思路。在现实方面,它可以提醒人们在建设现代化的同时,也要注意社会机体自身的完善,对发展中国家具有积极的意义。就研究内容而言,作者指出,“社会质量这一课题所包括的内容极为丰富,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内容的研究。一类是有关社会质量的理论研究,主要是侧重这样一些内容的研究:社会质量的基本特性、基本品质问题;社会质量的分类问题;影响社会质量的各种因素、变量等。另一类是有关社会质量问题的应用研究,这主要是指:关于社会质量的测量方法及指标体系(包含客观指标体系和主观指标体系);对于社会质量理想模型的设计及其具体的技术性方法;对于社会质量进行国别性的研究;优化社会质量的具体措施等等”(吴忠民,1990)。在后来的《中国社会发展论》一书中,作者将有关社会质量的思想进一步发挥,明确提出将社会质量作为衡量社会完善与否的重要尺度(吴忠民,1995:195~208)。应该说,吴忠民对社会质量做了较为系统、深入的阐述,为开展社会质量研究做了开创性的工作。

本土的社会质量概念和理论的提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并没有得到积极的回应,这与当时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有关。当时的中国,在人们的观念中,经济增长是发展的第一要务,社会发展问题刚刚引起人们的重视,社会发展的质量问题还远远没有进入人们的视野,还没有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现有的文献,在欧洲的社会质量理论引入之前,对本土的社会质量做出积极回应的文章(杨晓莉,1999)并不多见。

学者们对社会质量的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就理论层面而言,这些极具前瞻性和预见性的研究为社会发展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两位学者对社会质量的具体理解各不相同,但作为一种发展理念,社会质量的提出意味着人们开始关注社会发展的质量问题。这与我国经济改革早期关注速度、注重“快”,到了一定发展阶段,人们不约而同地提出经济发展的质量问题类似,不是“快”就“好”,重要的是经济增长的质量,所以又好又快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发展经济的共识。在社会发展研究领域,学者们较早地关注到社会发展的质量问题,这在理论上为社会发展研究实现研究范式的转换奠定了基础。

就实践层面而言,社会质量的提出者都意识到开展经验研究的必要性,通过建构指标体系对一个社会的社会质量进行测量,并依据这种测量来判定社会发展的程度。虽然两位作者在具体指标的设定上没有进行深入探讨(当然,这也不是他们的研究主旨所在),但为社会质量的主要指标维度的设定指出了方向。应该说这些维度虽不全面,但极为重要,为后来衡量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社会质量实证研究所采纳,也是时下决策部门评估社会发展状况并制定相关政策所依据的重要维度。

三 欧洲的社会质量研究

1.欧洲社会质量提出的背景

社会质量的另一个起源是欧洲的社会质量研究。1997年800多名欧洲学者在阿姆斯特丹通过一项宣言,即《欧洲社会质量的阿姆斯特丹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给出了提出社会质量这一全新的社会发展理念的根本动机:“考虑到所有市民的基本尊严,我们声明:我们不想在欧洲城市目睹数量日益增长的乞讨者、流浪汉,我们也不希望面对数量庞大的失业群体、日益增长的贫困人群,以及只能获得有限医疗服务和社会服务的人群。这些以及其他指标都表明欧洲社会为所有市民提供的社会质量不足。”(Beck,van der Maesen,Thomése,& Walker,2001)

欧洲学者提出社会质量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20世纪90年代,随着新自由主义的地位在欧洲的上升,欧洲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间的不均衡关系日益强化。新自由主义排斥社会性,降低社会政策的地位,将社会政策置于从属于经济政策的地位。“在欧洲语境下,社会政策通常被民族国家以及地区和地方当局等同于社会管理,通过收入转移以维持社会经济保障,最初是雇员的社会经济保障,后来扩大到全体公民的社会经济保障。”在这种经济价值观主导下,“经济系统中运行的问题被方便地定义为‘社会问题’并被归结为‘外在性’问题”(沃克,2007)。对社会政策和(暗含的)社会性从属于经济增长这个中心目标的批判,是社会质量得以提出的重要背景。因此,社会质量提出者们的初衷是通过提升公民在社区和社会中对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的参与能力,增进人们的福祉。

2.欧洲社会质量的概念和理论化

根据欧洲学者的定义,“社会质量(Social Quality)是指人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其共同体的社会与经济生活,并且这种生活能够提升其福利和潜能”(Beck,van der Maesen,& Walker,1997:6-7)。按照社会质量理论家们的观点,这些福祉和潜能都源自社会交往与社会参与,关注的焦点在于社会关系的质量促进人们参与社会发展、提升个人及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程度,因为没有社会关系将不会有个人的福祉与发展。

欧洲理论家们认为,社会质量的本体论基石是人在本质上是社会的存在而不是原子化的经济人假定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的自我实现有赖于社会认可,也就是说,人的自我实现源于他们在大量的集体(诸如家庭、社区、公司、机构)认同中与他人的互动。所以,自我实现过程和集体认同形成过程之间存在相互依赖。当然,为了参与这些过程,人们必须具有自我反应能力并且集体认同必须是开放的。“社会性”就植根在这些相互依赖的过程中。这些相互依赖过程发生的领域体现了两种重要的紧张关系——正式的系统世界与由家庭、群体和社区构成的非正式的生活世界两者之间在水平方向上的紧张关系,以及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两者之间在纵向上的紧张关系——的互动(见图1-1)(沃克,2011)。

在创建和评价社会质量方面,欧洲学者着重考虑了三个因素(见表1-1)。首先是建构性因素,这是在横跨两种重要的紧张关系中自我实现过程与各种集体认同的形成过程互动的结果,进而导致合格的社会行动者的构成,包括:个人(人类)安全,关乎法律规则的制度化;社会认可,关乎社区成员个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社会反应,关乎群体、社区和系统的开放性;个人(人类)能力,关乎个人的生理和精神方面的能力(沃克,2011)。表1-1 社会质量的结构

其次是条件性因素,社会质量的概念内在地包含了四个方面的条件性因素。

一是社会经济保障,指人们获取可用来提升个人作为社会人进行互动所必需的物质资源和环境资源的可能性。社会经济保障指向的是社会正义,以抗拒社会给个人带来的风险。二是社会凝聚,指以团结为基础的集体认同,揭示的是基于共享的价值和规范的社会关系的本质,考察一个社会的社会关系在何种程度上能保有整体性、维系基本价值规范。社会凝聚指向的是团结和整合问题,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分化或分裂。三是社会包容,指人们接近那些构成日常生活的多样化制度和社会关系的可能性,人们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获得来自制度和社会关系的支持。社会包容关乎个体平等的权利和价值以减少社会排斥。四是社会赋权,指个人的力量和能力在何种程度上通过社会结构发挥出来,社会关系能在何种程度上提高个人的行动能力。社会赋权关注的是社会为个人发挥自身能力而提供的生活机会是否公平,指向人的尊严(范德蒙森、沃克,2011)。

最后是规范性因素。在将建构性因素和条件性因素联系起来的基础上,规范性因素被用来判断社会质量的适当性和必要性程度。这些规范性因素包括:社会公正(平等),联结社会经济保障;团结,联结社会凝聚;平等的价值观,作为对应社会包容的一个标准;人的尊严,对应社会赋权(沃克,2011)。

如果用一个类似数学象限的架构图来表示就能更加清晰地说明社会质量的理论架构(见图1-1)。在这个架构图中,作为横轴的X轴的左端代表的是系统、制度和组织,横轴的右端代表的是社区、群体和家庭。作为纵轴的Y轴下端代表的是个体生命历程,纵轴的上端代表的是社会过程。纵轴表示的是宏观(社会)和微观(个人)的纵向关系;横轴表示的是系统、制度和组织与群体、社区和家庭之间的水平关系。纵轴代表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之间的紧张关系,而横轴则代表制度进程与个体行动之间,或者制度世界与生活世界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两种持续存在而又密切相关的紧张关系产生了一种动力,这种动力影响了个体的自我实现和集体认同的形成,并将社会行动者转化为能够实现社会质量的行动者。当然,架构图中的每一个象限本身即代表一个连续的系统:社会经济保障与不安全;社会整合与分化;社会融入与排斥;个人的自主与依赖(范德蒙森、沃克,2011)。图1-1 欧洲社会质量的理论架构

资料来源:沃克,2011。

欧洲社会质量有其独特的理论架构,其出发点是消解社会发展与个体发展间的矛盾,解决制度世界(即系统、制度和组织)与生活世界间(即社区、群体和家庭)的冲突,从而改善社会状况,继而提升个人的福祉、潜力。在架构图的四个象限中,“如果着眼于社会体系、制度和组织体制等社会环境因素,一个社会的社会质量可以通过该社会为人们生活所提供的社会经济保障的水平和程度反映出来。但如果着眼于个体,该社会的社会质量也可以通过该社会为个人提供的进入社会体系的机会、开放度,以及个人融入主流社会的可能性来反映”(林卡,2010)。

3.社会质量在欧洲的推广和应用

为了使社会质量研究在欧洲取得实质性进展,1997年6月欧盟成立了“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EFSQ)推动社会质量研究。自成立以来,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做了大量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使社会质量的影响逐步扩大。

2001年以前,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致力于对社会质量的条件性因素的研究并在2001年最终形成社会质量的四个条件性因素,即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和社会赋权。1997年,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出版了社会质量研究的第一部著作《欧洲社会质量》(Beck,van der Maesen,& Walker,1997),对社会质量的理论、研究领域、政策取向等进行了探索。其间,为了集中发表社会质量研究的最新成果,自1999年起出版《欧洲社会质量》杂志,截至2006年该杂志已出版6卷共7期,发表了一系列有关社会质量的学术论文。2001年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又出版了社会质量研究的第二部著作《社会质量:欧洲愿景》(Beck,van der Maesen,Thomése,& Walker,2001)。该书着重阐述了社会质量的概念、理论和政策相关的问题。2001~2005年,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将研究的重心转移到社会质量指标体系上来,并最终形成由95个指标构成的完整的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经验研究。2006年以后,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致力于在亚洲和其他地区拓展社会质量研究及以此为核心的政策取向的推广。

在欧盟内部,自社会质量提出后,许多国家按照统一的社会质量指标体系评估各自的社会质量,并据此对有关社会政策进行调整。2005年,在依据《欧盟委员会执委会研究总署和第五框架方案》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英国14个国家相继发表了本国的社会质量报告,国际社会福利委员会(ICSW)和欧洲反贫困网络(EAPN)两个国际NGO也参与了欧洲社会质量研究项目,欧洲反贫困网络还对这些报告进行了比较研究,据此向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政策建议。

在经验研究方面,从2004年起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就与海牙市政府就“城市发展和地方治理”开展合作研究,合作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社会质量的四个条件性因素为核心,组织深度访谈;第二阶段,以城市发展为主题,实施LAAK NOORD城市计划。该研究为地方政府治理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有益的依据。这项研究是欧洲社会质量基金会将社会质量指标应用于评估城市的一个典型案例(Ogawa,2007)。

除欧洲外,社会质量在亚太地区也受到学界的高度重视,韩国、泰国、日本、中国大陆以及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等地的学者与政策制定者都发现了社会质量理论对本土社会发展研究的应用价值,开展了广泛的、系统的实证研究。

4.欧洲社会质量研究的启示

经过十余年的探讨,欧洲社会质量研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

一是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并重。欧洲社会质量与其他一些衡量社会进步的研究取向(例如生活质量)相比的重要不同之处在于,它试图构建一个完整、连贯的理论体系。在这方面,社会质量的提出者不仅从社会哲学的视角分析社会质量的本体论基础——社会性,还从谋求解决制度世界与生活世界、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自我实现与集体认同等问题入手,阐述其所涉及的社会哲学问题。在理论的建构上,欧洲社会质量研究者不仅考察了理论构成中的最重要的因素——条件性因素,而且深入研究了这些条件性因素得以确立的建构性、规范性因素,并在三者之间建立起紧密的逻辑联系。

在将社会质量理论化的基础上,欧洲的理论家们将社会质量的条件性因素操作化,转化为可以衡量社会发展程度的指标,并将这些指标应用于经验研究领域,从而获得丰富、翔实的资料。这些资料不仅可以用于测量一个社会具体的社会质量状况,还可以为社会质量理论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经验支撑。

二是明显的社会政策取向。社会质量研究不是象牙塔内的智力游戏,社会质量从诞生之时就被赋予更新社会政策的使命。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质量的政策领域极为广泛,涉及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解决欧洲的社会问题、扭转社会政策从属于经济政策的局面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这些政策包括经济政策、社会政治政策、文化政策和环境政策等。可以说,无论是在城市发展、社会发展、公民权、社会团结方面,还是就业、教育、老龄化等问题上,社会质量的一整套概念工具都有一定的发言权。而且,欧盟也将社会质量的政策建议加以实质性推进。不仅在欧盟内部,而且像联合国这样一些国际组织也试图采用社会质量的概念工具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关于老龄化的计划也考虑采用社会质量作为衡量社会发展政策有效性的指标,其他几个政策框架也采用了社会质量指标。在2006年7月于上海举行的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专家组会议形成的报告中,社会质量的概念和行动主体是核心部分。因此,社会质量概念与亚太地区所有老龄人口的生活质量评价和生活质量提高密切相关(Ogawa,2007)。

三是欧洲社会质量研究的局限。目前,社会质量研究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尽管很多学者仍然在进行不懈的探讨。这些未解决的问题也正是社会质量研究进一步发展的内在动力。例如,在理论上,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质量的理论体系,解决制度世界如何干预生活世界甚至使其殖民化的问题,解决社会质量理论框架中行动者的功能和结构问题,解决质量和能力之间的关系问题,解决作为结果的社会质量和作为过程的社会质量统一的问题,等等。除了理论上的问题之外,社会质量研究还容易在方法论上使人困惑,例如社会质量研究和生活质量研究、人类发展研究、人类安全研究、能力理论、社会资本理论(Gasper,2009)乃至幸福指数等研究的区别,尤其在方法论上的区别还不够明显,甚至有些从事社会质量研究的学者也不甚了解,不清楚这些研究取向之间的差别和界限,或者它们之间互相联系的领域何以生长出不同的取向。同时,在社会政策领域,欧洲是否存在一个统一的切实可行而又有效的社会政策?这个问题和到底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欧洲模式相关联。原来意义上的欧洲并不包括东扩后的前社会主义国家,所以欧洲社会质量的提出者也在问自己,西欧模式能在真正的意义上代表欧洲模式吗?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基于统一的社会质量指标体系、经测量而形成的政策建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就难以令人信服。

四 我国社会质量研究现状及反思

目前国内有关社会质量的研究基本上都是欧洲社会质量研究在亚洲推进的产物。换言之,国内目前的社会质量研究是欧洲社会质量研究的本土化尝试和努力,而不是对国内最早提出的社会质量的学术继承和发展。令人遗憾的一点在于,国内学者最早提出了社会质量这个范畴,而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没有任何学术上的回应;反倒是西方社会质量研究在亚洲的扩张,使人们在热炒欧洲范式的同时,将这个原本产于本土的研究范式从束之已久的高阁中翻检出来。即便如此,迄今为止,国内关于社会质量的研究主要从属于欧洲的话语体系,而不是本土的。

欧洲社会质量移入中国后的蓬勃发展(从概念系统和理论框架来看不是本土社会质量的复兴)与当下中国具体的社会情境是分不开的。和谐社会战略的提出、丛生的社会问题亟待解决、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意义凸显,为社会质量研究提供了发展的契机。同时,近年来各级政府为贯彻和谐社会战略纷纷转向关注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等具体的社会建设目标,社会质量为这种转向注入了新的内容,因而一经引入便受到关注。

但是,反思近年来国内的社会质量研究,其局限性也非常明显。如果不能超越和解决其所面临的问题,社会质量研究将有可能走入困境。

第一,社会质量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研究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主要表现在,社会质量研究还处于译介阶段,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大部分研究成果的主题聚焦在对欧洲社会质量的概念、理论、方法和指标等的移译上;从研究的内容上来看,又突出体现在对社会质量的四个条件性因素的依赖上,还没有完全从欧洲社会质量框架中跳出来。所以,很多文章的内容让读者感觉雷同,这与起步阶段研究所具有的译介性质有关。

第二,社会质量的理论研究还没有取得重大的实质性进展。不但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没有超越欧洲学者设定的框架,而且从中国社会特有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特质出发解读社会质量理论的研究也不多见。如前所述,欧洲社会质量理论自身并不是完备的。这对社会质量的研究者而言是一个重大的课题。在社会质量研究本土化的过程中,必须从理论上寻求突破,包括与国内学者最早提出的社会质量理论对接,否则社会质量研究将因缺乏创新而失去活力。

第三,对欧洲社会质量指标的适用性问题也没有进行充分的研究。基于欧洲特定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语境的社会质量指标体系在很多方面不适合亚洲。即使经过改造后的亚洲社会质量调查问卷SQSQ,也未必适合中国的社会语境。更重要的是,没有一个统一的亚洲模式,而且亚洲社会内部的异质性也非常高。所以,如何对欧洲社会质量指标乃至修订后的亚洲社会质量指标进行改进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如何将中国社会特质体现在社会质量的指标体系中是国内社会质量研究者无法回避的问题。

第四,在社会政策研究领域,社会质量研究是否能够以及在何种程度上为政策制定服务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困扰社会质量研究者的问题。在欧洲,最早从事社会质量研究的是欧盟,欧盟内部有具体的机制可以将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呈送决策层。在我国,如何建构这种机制和渠道恐怕是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毕竟社会质量研究的取向是以社会政策的改进为目标的。

第五,也是最为根本的一个问题在于:如何将欧洲的社会质量研究与中国的和谐社会建设相统一?这恐怕是国内从事社会质量研究的学者回避不了的一个问题。虽然学者们提出将社会质量作为和谐社会研究的一个新视角,但是似乎离完全解决上面提出的问题还有一段距离。特别是对中国社会独特的历史、社会、文化等社会特质因素在评价我国社会质量中的重要影响也要充分予以考虑和深入研究。此外,在解决两个概念系统或两套话语系统之间的联系问题时,似乎也不能完全脱离意识形态,毕竟,社会质量研究不是纯理论领域内的课题。  第二章上海社会质量:一个实证研究

社会质量的概念、理论和方法使社会发展研究范式实现了一次转换,将社会发展研究的重点从发展的道路、模式引向对具体社会质量的衡量和测度。社会质量研究是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密不可分的。在经验研究方面,四个条件性因素构成社会质量的四个基本维度,每个维度下又有一些次级维度,这些维度又可以操作化为一系列测量指标。社会质量是由一系列有内在关联的指标构成的完整体系,可以通过大规模的调查来收集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的结果可以进行对比,不同社会间的社会质量可以进行比较。这样,社会质量实际上就成为社会具体发展状况的度量尺度和测量工具,社会质量概念的提出使社会发展研究从质性研究转向量化研究成为可能。可以说,从社会发展研究到社会质量研究是社会发展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转折。

本书基于社会质量的理论架构,以上海为例进行实证研究,以期探索社会质量研究中国化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积累社会质量研究的中国经验,包括理论的适用性、指标选择以及政策取向等核心问题。基于这样的思考,在实证研究的各个环节都将中国社会的独特之处即中国社会特质考虑进去,而不是全盘照搬欧洲社会质量。在本书中,对这些问题的回应具体体现在研究设计和指标选择上。第一节 研究设计的总体思路

如何开展社会质量的实证研究?这里有很多可供选择的思路,我们逐一进行探讨并加以分析。

一是全国性调查/研究与区域性调查/研究。

迄今为止,在国内开展社会质量的调查/研究并不多见,屈指可数。大多数调查/研究都属于区域性调查/研究,例如,林卡较早在浙江主持的调查(林卡等,2010);一些学者在厦门、深圳等地开展的实证研究(徐延辉等,2014);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在上海(2010)(袁浩等,2011)以及上海市、广东省、吉林省、河南省、云南省和甘肃省开展的六省市调查(2013)(张海东等,2014)。另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在2015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 2015)中以社会质量为主题进行了全国范围的调查并发表了研究报告(李炜等,2015)。

从上述关于社会质量实证研究的不完全的回顾中可以发现,国内关于社会质量的调查/研究大多属于区域性调查/研究,集中于对某个城市或几个城市进行调查/研究。全国性的调查中只有2015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 2015)以社会质量为主题。开展大规模问卷调查有许多制约因素,这里不加以讨论,这里关心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对待社会质量研究中的城乡差距问题。众所周知,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巨大,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程度、社会保障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鸿沟,在开展全国范围的社会质量研究时要把城乡差距考虑进去,不能简单、笼统地将城乡放在一起,需要考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和研究策略来应对这一现实问题。

二是整体研究与专题研究。

所谓整体研究是对社会质量所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全面研究,专题研究是指针对社会质量某个领域的个别主题开展的研究。整体研究有助于全面评估社会质量状况,专题研究有助于深化对社会质量某个领域的深入了解。例如,欧洲很多研究专门聚焦于社会凝聚领域,韩国一些学者的研究聚焦于社会安全领域。当然,对处于起步阶段的社会质量研究而言,整体研究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助于检验理论的适用性问题、指标体系建构问题,也可以从“面”上了解我国社会质量的基本情况。但研究不能仅仅停留于此,深入的专题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清楚地把握西方理论的适用性和指标选择与建构问题。

三是比较研究。

比较研究包括两个层面的研究。一是区域比较研究,包括对我国不同区域(城市、省份、东中西部等)间的社会质量的比较以及国家间社会质量差异的国际比较。目前,国内的研究中,社会质量的国际比较明显不足。另一是历史比较研究,即利用不同年代的纵贯数据进行比较,研究社会质量的趋势性变化,检讨社会政策的效果。

四是社会质量的指数化。

作为衡量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评价尺度,社会质量研究如果能够数量化、精确化,将发挥更大的社会影响力。而指数化就是选取社会质量的核心指标,根据一定的规则计算相应的社会质量指数。经过指数化后,社会质量的比较研究将变得简单。但是问题在于社会质量指标体系很是庞杂,哪些指标进入指数计算、其权重如何确定等是实证研究中要解决的问题。

五是理论研究、政策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好的实证研究一定是基于某种理论指导而进行的,实证研究一般而言是对理论假设的检验。目前社会质量的实证研究中,理论研究存在的明显不足是缺乏理论上的创新,进而在实证研究中体现为沿用欧洲社会质量指标体系测量中国社会质量状况,对中国社会特质在社会质量理论上潜在的贡献和挑战的研究付诸阙如。同时,对实证研究的结果也没有进行很好的理论解读。

在政策研究方面,两大因素制约基于社会质量理论的政策研究只能停留在理念层面,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设计。其一,由于社会质量涉及的领域如此广泛,相应的社会政策也要具体到相应的领域,而这一点对一般社会政策研究者而言是难以做到的,通晓社会质量各个具体领域的社会政策方面的专家更是凤毛麟角;其二,我国正处于总体性改革的过程中,原来碎片化的各项政策正在进行调整,改革的总体思路有了,但很多具体政策没有出台。这对社会质量研究者有可能是个契机。

本研究虽然意识到社会质量研究的好的进路,但从已有的现实基础着眼又不得不放弃某些好的想法。这也是本研究和其他社会质量研究相比存在的不足。我们的思路是:聚焦上海市开展大规模调查,而且是不止一次调查的纵向调查,比较两次调查中上海社会质量状况的差异;通过调查研究全面把握上海的社会质量状况和走势,也在一些指标上关注上海内部各区县的差异;在指标建构上,既有与国外社会质量研究相同的指标,又包含能体现中国社会特质的本土化指标;在政策方面,关注上海2010~2013年以来有关政策的影响。

本书主要针对上海社会质量的整体状况和内部区域状况进行比较,有些可以开展的与上海社会质量有关的研究没有被包含在内,比如,与其他省区市社会质量的比较、社会质量指数与上海发展程度相当的国外城市社会质量的比较等。未来,这些将在本书的基础上在其他研究中逐步实现。这也是本实证研究的不足。第二节 社会质量的指标体系

上海社会质量指标体系的建构参照了欧洲社会质量研究及其指标体系,也借鉴了亚洲社会质量调查问卷(SQSQ)中的指标设计思路,在此基础上,将中国社会特质的一些重要方面考虑进去,形成了本实证研究的指标体系。

为了完整理解上海社会质量指标体系,我们首先介绍一下欧洲社会质量指标体系。

一 欧洲社会质量的测量领域和指标体系

在社会质量测量和指标方面,欧洲学者根据对四个条件性因素的解析分别给每个因素建构了测量的指标,在每个领域下又区分了不同的子领域,在每个子领域又设定了具体的指标。欧洲社会质量指标总共由95个指标构成(Beck,van der Maesen,Thomése,& Walker,2001)。具体结构如下。

社会经济保障因素:测量的子领域包括金融资源、住房与环境、健康与照顾、就业。其中,金融资源包括收入充足性和收入保障2个二级指标;住房与环境包括住房保障、住房条件和环境条件3个二级指标;健康与照顾包括健康供给保障、健康服务和照顾与服务3个二级指标;就业包括就业保障和工作环境2个二级指标。

社会凝聚因素:测量的子领域包括信任、其他整合的规范与价值观、社会网络、社会认同与社会宽容。其中,信任包括一般信任与特殊信任2个二级指标;其他整合的规范与价值观包括利他主义与社会契约2个二级指标;社会网络包括网络1个二级指标;社会认同包括国家的/欧洲的认同1个二级指标;社会宽容包括对移民和文化差异的接受程度1个二级指标。

社会包容因素:测量的子领域包括公民权、服务和社会支持网络。其中,公民权包括宪法/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2个二级指标;服务包括社会照顾1个二级指标;社会支持网络包括邻里参与、友谊、家庭生活3个二级指标。

社会赋权因素:测量的子领域包括知识基础、社会冲突、参与社会组织与权益维护、社会信心与言论自由。其中,知识基础包括信息的可获得性和信息的方便性2个二级指标;社会冲突包括群体间冲突1个二级指标;参与社会组织与权益维护包括对社会组织作用的认识、社会组织参与、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方式和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渠道4个二级指标;社会信心包括社会信心的基础和生活信心2个二级指标;言论自由包括自主表达意见1个二级指标。

通过对上述条件性因素中的不同领域、子领域和具体指标的设定,欧洲社会质量研究完成了其详细而丰富的指标体系的建构工作。

二 上海社会质量的测量指标

欧洲社会质量在传播到亚洲等国家和地区时,以韩国学者为主导的亚洲社会质量研究团队对欧洲社会质量指标体系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检讨,剔除了一些明显与亚洲社会不相适应的指标,提出了一些增补和替代指标,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一套适合亚洲社会的亚洲社会质量调查问卷(SQSQ)。关于欧洲社会质量指标的亚洲化,中国台湾学者王丽容做了详尽的研究(王丽容,2011)。

需要指出的是,亚洲社会质量调查问卷(SQSQ)也不完全适合我国的社会质量研究,需要对很多指标进行补充和替代。对此,上海大学社会质量研究团队在深入研究之后,具体采用如下做法:①采用完全适合的指标,保留其原有的测量方式;②保留大部分共性指标,但对具体测量方法进行修改;③针对中国社会特质,新增部分指标和测量方法,主要集中在社会赋权领域。

在2010年调查基础上,又根据第一次调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对指标进行调整,用改进后的社会质量指标体系实施2013~2014年上海社会质量调查。对这些指标的分析成为本书的主要内容。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社会质量指标体系中,有些是统计数据,这些数据不是调查能够获得的。本书只分析调查数据体现出来的社会质量状况,需要统计数据呼应和补充的部分,书中也有所体现,但并不是与社会质量有关的统计数据会全部涉及。

上海社会质量指标体系及其与欧洲社会质量指标的异同具体见表2-1。表2-1 上海社会质量指标体系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第三节 抽样方案

2010年6~8月上海大学上海社会科学调查中心进行的社会质量调查,采用概率与规模成比例抽样(PPS)的方法,在上海抽取12个区作为初级抽样单元(PSU),在每个抽选出的初级抽样单元(区/县)中抽出4个村委会/居委会作为二级抽样单元,在每个抽选出的二级抽样单元(村委会/居委会)中抽出28个家庭作为最终抽样单元。最终的受访者为个人,由调查员在进入家庭之后按照生日法(即在家庭成员中抽取生日距离7月1日最近的作为受访者)现场确定1人作为访问对象。最终完成1128份有效问卷。

2013年的调查对抽样方法进行了调整,主要考虑上海作为直辖市,下属18个区、1个县,城市化程度高、地域分布也比较集中,所以抽样时不再区分城乡,加之各区县地域范围和人口差别很大,采用跳过区县直接以街道/乡镇单位作为初级抽样单元(PSU)的办法,以利于抽样元素的差异化分布,减少抽样误差。具体操作方法为:采用街道/乡镇名单按概率与规模成比例抽样(PPS)的方法直接抽取街道/乡镇;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为二级抽样单元,在每个街道、乡镇抽取2个居委会/村委会;在每个居委会/村委会按地图法随机抽取25个家庭,在每个家庭户中按照KISH表确定1人为访问对象,最终完成14个区县837份有效问卷。

两次调查的受访者为年龄在18~69岁的上海常住人口。通过样本的基本情况描述(见表2-2)与有关统计数据比较可以发现,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表2-2 样本的基本情况描述  第三章社会经济保障

社会经济保障是指人们获取可用来提升个人作为社会人进行互动所必需的物质资源和环境资源的可能性。社会经济保障不仅依赖于能够维持体面生活的足够收入(社会保障),而且依赖于所获得的必要服务(如公共基础设施、交通、教育、医疗、住房等)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比如安全的工作环境)的满足感。充足的社会经济保障是社会包容和获取市民身份的先决条件之一,同时相比社会保险、基本的收入保障这样狭义的保障而言,社会经济保障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

在社会经济保障领域,用来测量的一级指标包括金融资源、住房与环境、健康与照顾、就业。在每个一级指标下还有具体的二级指标。金融资源的二级指标包括收入充足性和收入保障。住房与环境的二级指标包括住房保障、住房条件和环境条件。健康与照顾的二级指标包括健康供给保障、健康服务和照顾与服务。就业的二级指标包括就业保障和工作环境。第一节 金融资源

收入充足性和收入保障是金融资源的二级指标。

一 收入充足性

收入充足性包括主观收入充足性、收入充足性的客观指标和用于健康、服装、食品、住房的家庭收入这三个指标。(一)主观收入充足性

主观收入充足性主要通过居民家庭收支状况、居民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的层次指标来测量。

1.居民家庭收支状况

上海居民家庭主观收入充足性有所下降。2010年上海居民家庭有余款可储蓄的比例超过一半,而勉强维持生活的居民家庭比例则不到40%;而2013年居民家庭有余款可储蓄的比例为47.52%,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6.69个百分点,并且勉强维持生活、需要动用储蓄和需要借款维持生计的居民家庭比例分别上升了3.38个、2.83个和0.48个百分点(见图3-1)。图3-1 2010年、2013年上海居民家庭收支状况

2010年各区居民家庭收支状况较好。数据显示,除黄浦区和静安区外,各区均有超过一半的居民家庭有余款可储蓄,其中闵行区比例最高,达到62.16%;勉强维持生活的居民家庭比例在40.00%左右,其中闸北区比例最高,闵行区比例最低;静安区、杨浦区需要动用储蓄的居民家庭比例远高于其他区;需要借款维持生计的居民家庭比例不到4.00%(见表3-1)。

在2013年调查的14个区县中,闸北区居民家庭收支状况较好,66.00%的家庭当年有余款可储蓄,远高于其他区县;松江区、徐汇区居民家庭收支状况较差,有余款可储蓄的居民家庭比例均不到40.00%,而勉强维持生活的居民家庭比例大体在50.00%左右,松江区最高,为63.49%。

比较两年的数据可以发现,闸北区、静安区、黄浦区居民家庭收支状况有所改善,而徐汇区、闵行区、普陀区居民家庭收支状况则略有恶化。表3-1 2010年、2013年上海各区县居民家庭收支状况

2.居民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的层次

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的层次是测量家庭主观收入充足性的另一个指标。这一指标进一步佐证了上海居民家庭主观收入充足性有所下降。

2010年,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上层或中上层的居民比例较低,仅为5.06%。绝大部分居民认为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中层或中下层,认为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下层的居民比例为21.05%(见图3-2)。图3-2 2010年、2013年上海居民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的层次

数据显示,2013年,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上层或中上层的居民比例均下降了,而认为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中层的居民比例进一步上升至46.57%,认为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下层的居民比例虽然下降了4.86个百分点,但其比例仍远远高于上层和中上层的总和。(1)各区县居民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的层次

通过比较各个区的数据我们发现,除闸北区、宝山区和浦东新区居民外,其余各区居民认为自己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上层或中上层的比例均有所下降。此外,宝山区和徐汇区居民认为自己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中层的比例则明显上升,增幅在10个百分点以上。值得注意的是,除个别区(普陀区和闵行区)外,绝大部分区的居民认为自己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下层的比例均有所下降,其中闸北区、杨浦区和徐汇区最为明显(见表3-2)。表3-2 2010年、2013年上海各区县居民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的层次续表(2)客观家庭收入与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的层次

根据2010年和2013年的调查数据资料,将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按收入五等分组,各组所占比重均为20%,由低到高排列,分别为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

居民家庭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层次存在向下偏移的趋势。2010年中等收入户认为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上层的比例最高,为1.42%,高于高收入户。4.70%的中高收入户认为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上层或中上层,这一比例低于中等收入户(5.67%)。67.16%的高收入户认为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中层,其次为中高收入户(47.42%)和中等收入户(41.98%),低收入户的主观收入充足性最差,近50.00%的居民认为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下层(见表3-3)。表3-3 2010年不同收入居民家庭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的层次

从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的层次来看,2013年居民家庭主观收入充足性有所提升。数据显示,2013年认为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下层的居民家庭比例明显减少,其中低收入户和中低收入户分别减少了14.54个和8.69个百分点。高收入户认为家庭收入在本地属于上层和中上层的比例均有所下降,但认为属于中上层的比例在各群体中仍然最高(见表3-4)。表3-4 2013年不同收入居民家庭主观认同家庭收入在本地的层次(二)收入充足性的客观指标

上海居民的客观收入充足性有所提升。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上海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为43015.75元,这一数据与官方公布的数据[1]基本一致,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15.09%(见图3-3)。此外,2013年上海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与2010年相比增幅也在15%以上,达到93648.86元。图3-3 2010年、2013年上海居民个人及家庭平均年收入情况

1.各区县居民收入水平

2010年,上海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为37376.53元。宝山区、虹口区、普陀区、徐汇区、闸北区、长宁区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在平均水平以下,黄浦区、静安区、浦东新区、杨浦区、闵行区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在平均水平以上。其中,静安区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在11个区中最高,为43860.00元,闸北区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最低,仅28437.04元。

2013年,上海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为43015.75元。静安区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在14个区县中依然居首位,为65717.33元,松江区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最低,仅21434.32元。此外,普陀区、闵行区、崇明县、嘉定区、金山区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也在平均水平以下。

从2010年到2013年,除闵行区外,各区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见表3-5)。其中,闸北区增幅最大,为68.99%;其次是宝山区、徐汇区、静安区,增长率都在50%左右;浦东新区增幅最小,不到10%。表3-5 2010年、2013年各区县居民个人平均年收入

家庭收入方面,各区县居民家庭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静安区和闸北区居民家庭收入增长最为明显(见表3-6)。表3-6 2010年、2013年各区县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

2010年,上海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为80252.84元。宝山区、静安区、普陀区、徐汇区、闸北区、闵行区和长宁区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均在平均水平之下,虹口区、黄浦区、浦东新区、杨浦区居民家庭收入状况较好,其中浦东新区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最高,为91221.79元。

2013年,上海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为93648.86元,静安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都在10万元以上,其中静安区最高。虹口区、黄浦区、普陀区、闵行区、崇明县、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均未达到平均水平,其中松江区最低,仅为52806.10元。

2.职业与个人收入水平

根据2010年在职居民的收入数据,不同职业群体收入差距较大,企业管理人员平均年收入最高,是其他职业群体(未分类人员、机关单位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商业人员、办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平均年收入的2倍多,是收入最低的农林牧渔业人员平均年收入的11倍,服务业人员和产业工人的收入也较低,平均年收入均不到3万元(见表3-7)。大部分职业群体(未分类人员、机关单位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商业人员、办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均年收入都在5.5万元左右。表3-7 2010年上海各职业类别群体平均年收入

根据2013年在职居民的收入数据,企业管理人员的平均年收入最高,为111479.00元。其次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2072.00元)和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负责人(63833.33元);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均年收入也较高,高于上海市平均年收入水平。而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小业主/自雇者、未分类人员、工人(包括技术工人和一般工人)和农民的平均年收入均未达到上海市平均水平,其中农民的平均年收入最低,不到企业管理人员平均年收入的十分之一。表3-8 2013年上海各职业类别群体平均年收入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工人和农民的客观收入充足性明显不足。

调查数据显示,从2010年至2013年,上海各职业群体的居民收入都有所增长。虽然工人的平均年收入有所增加,但在各收入群体中依然处于较低的水平。产业工人的薪资水平较低。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工人的社会地位逐渐下降,2012年上海市总工会的调查[2]显示,55.1%的上海居民明确表示不愿意自己的子女当工人,主要原因就是认为当工人“收入报酬低”、“社会地位低”。一般工人缺乏正式的培训和学习经历、知识技能无法满足岗位需求,使其无法获得较高的工资。因此,相关部门应着力在更广的范围内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技术工人的工资收入水平,以确保劳动者体面劳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上海城乡居民的收入仍然存在明显的差距,传统的农民仍然是典型的低收入群体。传统的农业生产面临新的考验,农民从农业中所获收益越来越少。近年来,上海加快了城乡一体化步伐,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有序地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利用”,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异显得尤为重要。

3.单位/企业类型与个人收入水平

根据2010年在职居民的收入数据,股份制企业员工的个人平均年收入最高,接近7万元;而个体经营者的平均年收入最低,刚刚超过3万元。私营企业、其他类型的企业、集体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员工的平均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各类型单位/企业员工的收入水平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见图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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