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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2 22: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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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仲尼

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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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曾来过我的世界

谢谢你曾来过我的世界试读:

第一章 谢谢你曾来过我的世界

每一个离别,都可能是最后一次相见,每一个安然离去的背影,都可能是你我故事里最后的画面……只是那时我们都没发现。并不一定每一个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但你若珍惜,请把每一个久别重逢,都当作初识的相遇。

100个鸡翅的生死情结

我轻轻地抱着仲嵚的骨灰,穿过了都市,攀上了山头,亲手把他放进了寺庙的灵柩里,那里鸟语花香,佛音萦绕,不必为毒品苦恼,不必承受亲友的嫌弃,历尽了一世沧桑磨难,他终于可以安心地睡去。

1

我阿哥叫仲嵚,与我同母异父,属虎。

在我3岁那年,仲嵚被老妈安排去外地当兵,那时的我年纪太小,记忆模糊。我对他真正开始有印象是5岁那年,他退伍回家,那一年仲嵚19岁。

当年的他好像永远都只穿那一套衣服,紧身牛仔裤,白色乔丹鞋,贴身背心外搭真皮夹克,头发必须是当年最流行的李克勤的发型,配上一张和谢霆锋80%相似的脸,一米八的个头,愣是帅出了一种谐星的气质。

据说那个时候他但凡在夜店跳起霹雳舞,在场的妹子无不目瞪口呆被他的帅气所折服,当然至今我是没有见过他风靡全场的样子,只记得那些年头不管天气冷热,他总是戴着一副带铆钉的手套出门,吃饭抽烟也不拿下来,经常不小心扎到自己,平时说话开口就是闽南语的脏话,每讲五句话必带“YOYO”,冲个厕所都能不小心露出迈克尔•杰克逊开演唱会的表情,舞王范十足。

在我最初的印象中,仲嵚很有钱,非常有钱,而且不是家里给的钱。当时我们住的是独栋的三层别墅,他的房间在二楼,我隐约能记得,他经常偷偷地提着一塑料袋一塑料袋的现金,也不整理,就那么扔到床下,一米八宽的双人床下,满满都是一袋一袋的百元大钞。

那年头做工地的大老板还在用BP机,了不起的拿个大哥大,仲嵚已经用上了摩托罗拉的月牙形滑盖手机,走到哪儿都必须把手机往桌上一拍,自以为无限拉风,土豪气质彰显无遗。

曾经有一天,保姆阿姨接我从幼儿园回家,仲嵚无聊地翻看我的书包,看到了我在班里画的画,画的是一个人在一堆椭圆形的圈圈里面游泳,他就问我:“仲尼,你画的这是什么?”

我:“这是我的梦想。”

仲嵚:“你的梦想不会是想学游泳那么没出息吧?”

我鄙夷地看着他:“当然不是。”

我指着我画里面的小人说:“这个人就是我啊!然后旁边这些就是肯德基的鸡翅啦!我的梦想是有一天我可以买很多很多的鸡翅,多到可以在里面游泳,然后我就这样一直吃一直吃。”

那一刻仲嵚看着我,露出一个詹姆斯•邦德的招牌歪嘴笑容,眼睛里突然迸发出无限光芒:“走!我带你去肯德基!吃鸡翅!”

那天傍晚,肯德基里,仲嵚问我:“仲尼,你要几个鸡翅?”

我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当时认知中最大的数字:“100个!”

仲嵚把摩托罗拉手机往点餐台上一拍:“服务员,帮我拿100个鸡翅!”

值班经理诧异地看着仲嵚:“先生,不好意思,100个鸡翅是50对,您……您……确……确定要100个吗?”

仲嵚提高音量:“嗯!确定100个。”

全场震惊!

那天的鸡翅显然没有吃完,吃剩下的也忘了是怎么处理的,只记得服务员陆陆续续地端过来一盘又一盘的鸡翅,把我身边的几张桌子都堆满了,那是我第一次离我的人生目标如此接近。那天在我身旁的仲嵚一个鸡翅都没吃,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我狂啃鸡翅,神情满足,笑容温暖无比。

2

我印象中第一次见到阿紫,是在一个早晨。那些天我和仲嵚正在冷战,我一大早刚起床要去尿尿,下到二楼,看见仲嵚睡眼蒙眬地带着一个已经穿戴整齐的女生,两个人像做贼似的,正蹑手蹑脚地要往一楼大门溜去,看情形是生怕被老妈发现。

他们发现了我,阿紫笑嘻嘻地对我挥手打招呼,仲嵚特别紧张地示意我不要出声。我看到此情此景,心想:“哦,叫我不要出声?早说嘛!”

于是我立马扯着喉咙大喊:“妈,阿哥又带女孩子回家了!”童声透亮,响彻三层楼房。

阿紫笑喷,仲嵚瞬间脸绿,急忙拖着阿紫,也顾不得其他,夺门而去,我见状立刻用更高分贝狂吼:“妈,他现在要偷跑!妈,他已经到一楼了!妈,他开门跑出去了!”

阿紫安全地走了,仲嵚黑着脸独自返回。我记得因为这件事情,他被老妈狂骂了一天。那天他边被骂,我边在老妈的背后对着仲嵚跳舞做鬼脸,仲嵚气得咬牙切齿,青筋狂暴。

3

隔年我6岁,上大班,过几天就要春游了,凌晨2点,心情无限忐忑,一个晚上都在想,到时候带的饮料够不够喝,汉堡凉掉会不会不好吃之类的事情。

突然楼下响声大作,有搏斗声,有东西破碎声,还有不同音调的男子喊叫声,动静是从二楼传来的,持续了20分钟不止。

保姆阿姨跑上来抱着我,让我躲在三楼不要出房门,我站在三楼窗台看楼下,仲嵚双手铐着手铐,被几个穿着迷彩服的军人边打边骂地押上了警车,另外几位军人来来回回地出入我们的家门,把仲嵚床底下的现金,一袋一袋地提上了警车。拍照声、对讲机声,甚是嘈杂。老妈强忍着眼泪和着急,还算冷静地和一个戴帽子的军官解释、询问着什么,最后也一起跟着上了警车。

嘈杂声随着车顶红蓝灯闪烁,渐渐远去,只留下空旷的黑夜,安静得连心跳声都听得真切。

4

事发之后的早晨,阿紫坐在二楼客厅,那是我第一次看清阿紫的面貌,一米七的个子,齐刘海马尾,乌黑的眼睛,雪白毛衣,牛仔裤雪地靴,完全不像是会和仲嵚厮混的那种类型。

阿紫和老妈正在谈话,两个女人脸色憔悴,两眼通红,也不知道是哭过还是因为熬夜。

那一天的老妈,非常冷静,老妈手里拿着一份警方的材料问阿紫:“确定没有卖毒品吗?”

阿紫:“应该没有,他挺排斥毒品的,之前有个跟着他的兄弟帮人家卖毒品,还被他教训了。”

老妈:“那这上面写的,参与黑社会活动,你知道多少?”

阿紫:“也就是打架,他们几个兄弟帮赌场要债,好像还经常拉货去码头。”

老妈:“竟然还走私!他们的几个兄弟还有谁?”

阿紫:“我知道的经常在一起的只有小志和桑鬼。”

老妈:“你和他在一起那么久,有没有见过他们那边有枪支?”

阿紫:“倒是经常听说,但是没有见过。”

老妈长长地叹了口气,沉默了许久许久,说:“但愿他们走私的不是枪支,不然十条命都没了。”

老妈:“你今年几岁了?”

阿紫:“刚18。”

老妈:“还读书吗?”

阿紫:“嗯,还在读书。”

老妈:“好好读书吧,以后不要跟仲嵚这样的人一起玩了。”

阿紫眼里闪着泪光:“嗯。”

收到刑事判决书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当时我年纪太小,不懂什么罪不罪名,刑不刑事,只能见到大人就问:“我阿哥去哪里了?”

但是没有人告诉我确切的答案,只知道短则3年长则5年,我是不能再对仲嵚做鬼脸了。

5

之后再见到仲嵚,是我9岁那年的夏天。那天中午我放学回家,背着书包,闷热无比,远远地看见一个年轻人,白背心板寸头,提着两个军绿色的大包,蹲在我家院子门口抽烟,神色甚是犹豫。

这个年轻人远远地看到了我,便放下手中的大包,兴奋地朝我跑了过来,一把把我举起来,像甩玩偶一样,连人带书包,举在空中倒来倒去,转来转去,一会儿扛在肩上,一会儿抱在怀里。这个年轻人把我抱到面前,宠溺地对我说:“假装没看到?你给我假装没看到!你再假装没看到。”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仲嵚。

我立刻捂着脸,蒙着眼睛,忍住嬉笑:“没看到啊,你太难看了,我没看到,你太丑了,我根本看不到啊。”

他放我下来,开始挠我痒痒,我终于没忍住嬉笑,朝他做了个鬼脸,那一刻我真真切切地看清了他的脸,我知道我阿哥回来了。

我推开家门,欢天喜地地大喊:“妈,阿哥回来了!妈,阿哥回家了!”

仲嵚犹豫了几秒,才提起包走进了家门:“妈。”

那一刻,老妈的表情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欢喜,也不是久别的流泪,而是一种百感交集:“回来了就好,东西拿上去放好,然后下来一起吃饭。”

那顿饭特别沉默,我不懂老妈为什么没有很开心,也不懂仲嵚为何只是埋头吃饭沉默不语,那时的我只知道阿哥回来了,又能坐在一起吃饭了,真好。

这么些年过去了,他吊儿郎当的气质一点儿都没变,只是头发短了,皮肤黑了,左边手臂上多了半臂纹。他告诉我这是他那几年在监狱里无聊,用缝衣服的针蘸着钢笔墨水,自己凭空想象刺的修罗头像,他始终觉得极有个性、狂拽吊炸天,我至今仍觉得画工幼稚,毫不立体,毫无态度可言,格外搞笑。

之后的日子里,全家人把仲嵚围起来,很严肃地沟通了好多次,每次他们都以“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听”为理由,把我隔离现场。几次沟通之后,渐渐地,一家人的生活好像回到了最初的节奏。

仲嵚说暂时没想好要做什么,就先在家里待着,一天天吊儿郎当地听着音乐,光着上身穿着裤衩在二楼晃来晃去。我上学、放学,每晚大家一起吃饭。

仲嵚以每周两次的频率酩酊大醉半夜回家,每次他喝醉回家后,我早起上学都能撞见他带女孩潜逃出家门。一开始他带的女孩中有一半是阿紫的身影,有一半是不固定的浓妆艳抹,到后来慢慢地就都是阿紫的身影了,再后来他也不带女孩子潜逃了,因为家里接受了他们交往的事实,阿紫和仲嵚终于可以一起睡到自然醒了。

每周末老妈、仲嵚、我,还有保姆阿姨都会聚在一起看胡瓜主持的《超级星期天》,后来多了一个阿紫的身影,3年前那个嘈杂的夜晚正在被逐渐地遗忘,直到有一天桑鬼到来。

6

那一周家人出差不在,阿紫也没来,晚上家里只有我和仲嵚正在看着录像带,这时候院子里响起急促的门铃声,仲嵚去开门许久没有回来。我透过二楼的窗户,看见仲嵚站在大门口和一个人不耐烦地交谈些什么,大概过了10分钟的样子,仲嵚做无奈同意状,把那人领进了屋子,这个人就是当年阿紫口中的桑鬼。

我第一次看到桑鬼着实吓了一跳,发型凌乱,脸色惨白,轮廓消瘦,眼圈之黑犹如电影里的丧尸,驼着背,眼神涣散到了极致,每隔三五秒钟便抽一下鼻子,仿佛有流不完的鼻涕。

仲嵚不耐烦地带着桑鬼上了三楼,进了我的房间,桑鬼一路贼眉鼠眼地左顾右盼:“房子还不错嘛!”

仲嵚:“这是我妈的房子。”

桑鬼:“要是我老妈的房子,我就想办法把它卖掉,那日子还用愁?你们就几个人,住这么大房子有屁用?”

仲嵚听了这话,好像有点发火的气势,瞪大了眼睛看着桑鬼:“你再说一句试试看?”

桑鬼有点忌惮仲嵚,连忙道:“开个玩笑而已,你干吗那么认真嘛!”

仲嵚非常认真地说:“永远不要拿我的家跟我开玩笑!”

桑鬼没有接话,尴尬地看着窗外。

仲嵚拿过来一条凳子,站了上去打开天花板的吊顶,摸索了许久从一片漆黑里拿出了几沓一百元的现金。桑鬼如同饿极的老鼠见到黄油一般:“我就知道还是兄弟你有办法。”

仲嵚:“废话少说,我已经不干了,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

桑鬼:“操,不愧是当年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仲嵚:“桑鬼!少跟我在那边讲这种废话,你要是继续搞那种东西,你就不要怪我以后翻脸!”

桑鬼:“一定一定!”

仲嵚急急忙忙地换好衣服,丢下一句:“仲尼,你自己先睡,我出去办点事。”“你那么晚出去干吗?”“去吃东西啦,顺便帮你买最新的《七龙珠》录像带!”“那好吧。”我说罢,仲嵚便领着桑鬼往外走,两人趁着夜色匆匆离去。

7

直到第二天我放学回家,仲嵚仍然没有回来。我到家的时候,阿紫一个人坐在我家里看电视。阿紫见到我急忙问:“仲尼,你今天看到你哥哥了吗?”

我:“没有啊,阿哥昨天晚上就出去了。”

阿紫:“昨天晚上他几点出去的,你知道吗?”

我:“应该是9点多吧,和一个很像僵尸的人一起出去的。”

阿紫:“很像僵尸的人?”

我:“对呀,我听阿哥叫那个人桑鬼,然后还说什么最后帮他一次什么的。”

阿紫好像意识到了什么:“糟了!”

说罢阿紫小跑到客厅,用座机急急忙忙地打了几个电话,然后对我说:“仲尼,你先做作业哦,姐姐一会儿给你带好吃的。”

我:“那好吧!”

阿紫说完便拿起包匆匆地走了。

几个钟头以后,阿紫扶着仲嵚回来了。阿紫满脸泪痕,仲嵚一身鞋印,脸上挂了彩,衣服上还有一点儿血渍,他一进门就若无其事地给我一盘录像带。

仲嵚:“最新的《七龙珠》,拿去看吧!”

我:“阿哥,你是不是打架打输啦?”

仲嵚:“我怎么会输!我是战神好不好?”

我:“那你怎么流血?”

仲嵚:“那是别人的血啦!”

仲嵚说着话好像有点接不上气,阿紫含着泪接过话,问我有没有不乖,作业做好了没有云云,便扶着仲嵚上了二楼。

8

之后的日子里,仲嵚的行为变得极其异常,时而在18℃的空调房里汗流不止,时而又跑到30℃的烈日下瑟瑟发抖,吃个饭能咳嗽到呕吐,看个电视能全身发痒到躺在地上打滚。一开始家里人以为他生病了,带他去医院开了很多药,始终没能见效,直到有一次他症状突发到了一种不可收拾的境况,他踉踉跄跄地来到我房间,打开天花板上的吊顶,拿走一沓百元大钞,偷偷地溜出家门,没一会儿又急急忙忙地回来。我记得那天他回到家,还和阿紫发生了争执,后来他连争吵都顾不上了,就迫不及待地钻进厕所,一待一个钟头,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两眼呆滞无神,好像跑了马拉松一样疲惫,衣服都没换往床上一倒便睡着了,一睡12个钟头。等他醒来的时候,那些奇怪的症状就都消失了。

从那以后仲嵚的生命中,便多了一袋小小的白色粉末。仲嵚的生活节奏随着那包白色粉末的到来,渐渐地恢复了原样,只是偶尔还会出现奇怪的症状。每到症状难以缓解的时候,他便来我房间,取下吊顶上的白色粉末,往厕所一躲好久,出来之后就自然痊愈。

刚开始一周两次,到后来他几乎每天都会来我的房间光顾那些白色粉末。

有一次我好奇地问:“阿哥啊!你每次来拿的那包白白的是什么啊?”

仲嵚:“我中了一种毒,就像《神雕侠侣》里面的那种,那个是解药,哥哥要用解药才不会死。”

我:“那你为什么要偷偷地?”

仲嵚:“因为老妈知道了会担心啊!”

我:“那我中毒了吗?”

仲嵚:“你没有。”

我:“哦!那没有中毒可以吃解药吗?”

仲嵚:“你是没看《神雕侠侣》吗?解药也是一种毒啊,这叫以毒攻毒,懂不懂!没有中毒的人吃解药就会马上死掉的。”

我:“那好吧。”

9

那一年老妈的生意做得非常好,很少在家。后来仲嵚吸食白粉的事情,老妈也略知一二,但是那个年代信息匮乏,老妈知道海洛因不好,却不知道这东西到底不好到什么地步,好说歹说地也劝过仲嵚,仲嵚也不知道用的什么理由,暂且缓住了老妈,让她没有采取过激手段。

之后的日子里,偶尔他躲在厕所享用白粉忘了锁门被我撞见了几次。渐渐地,他也就不避讳了,只有我们俩在家,或者他和阿紫在家的时候,他都光明正大地在客厅吸食那些白粉。

整整一年,我一周几乎能撞见仲嵚吸食白粉两次,有时候甚至可以撞见桑鬼跟小志,还有一群不认识的青年,和仲嵚一起坐在客厅里用各种奇怪的方式享用那些白粉,注射的注射,吸食的吸食,兴奋的兴奋,萎靡的萎靡,有的甚至疯狂呕吐,到最后集体昏迷。

那时候的我也习以为常了,只当作这是一种大人的特殊行为模式,也许将来某一天我就懂了,直到一年后的夏天,一个非常炎热的中午。

10

那个中午我从学校出来,就感觉浑身不自在,大热天的冒冷汗,鼻涕狂流头疼不止,现在想来应该是普通的中暑热伤风,而10岁的我却回想起去年仲嵚把白粉解释成“解药”的事情,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执着,一下子就认定我是不小心被人下毒了。

傍晚,趁着仲嵚不在家,我垫了两把椅子,站上去打开我房间的吊顶,摸索了好久才取出了仲嵚藏起来的白色粉末。

我满是新奇地摆弄着那包白粉,心想,这解药一定能解我中的毒。我坐在客厅里,欣喜地研究了半天,但由于设备不足,不能燃烧也不能注射,最后只好学着仲嵚的样子把钥匙插进白色粉末里,满心欢喜地把夹带着白粉的钥匙,放进了鼻孔里,感觉自己就是武侠小说里九死一生的大侠,中了奸人蛊毒,将死之时巧遇解药,捡回一条命不说,说不定还能打开任督二脉,摇身成为绝世高手。

11

就在我边做着大侠梦,边学着仲嵚,就要用力把白粉吸入体内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老妈叫我的声音,我转头看着老妈,鼻子、嘴上还散落了一些白粉。

老妈一看我这造型和手上的东西,立刻飙泪,急忙擦掉我脸上的白粉,擦了一遍好像怕擦不干净似的,流着眼泪拧了好几遍毛巾,擦了又擦,最后我在高烧中沉沉睡去。那晚我梦见老妈在打仲嵚,也不知道打了多久,画面中的仲嵚眼神空洞地流着泪、挨着打,老妈从崩溃的哀号,到歇斯底里的质问,最后变成哀伤的抽泣,每一声抽泣,都是入骨的心碎。

12

之后的两年里,我见到仲嵚的频率也就一年不超过三次。随着年月的累积,年少的我逐渐成熟,我明白了,我的哥哥是一个吸食海洛因的瘾君子,而这几年他被反复囚禁在监狱和戒毒所里,抓了戒戒了放,放了吸吸了抓。

两年间偶尔有当年和仲嵚一起吸食白粉的小伙伴上门找仲嵚要东西,情绪之激动,甚是恐怖。好几次,老妈叫来了警察,才把他们轰走。没过多久老妈在院墙上安装了防盗用的高压电线,铁门也换成了当年最厚实的那种。温馨的院子,随着各种防盗设备的入驻,氛围逐渐清冷。

那段时间,我时常自己在家,碰上找上门的瘾君子,有的恐吓威胁,有的跪着哭着求我,都只为了见仲嵚一面,求要一点儿白粉。刚开始,我总是吓得不知所措,到后来也就见怪不怪,每逢这种情况出现,我都会淡定地隔着铁门劝说对方,遇到特别难缠的,就直接打110。

仲嵚28岁那年,我上初一,他也不知去哪儿搞了一些乙肝病毒,注射进自己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肝功能衰竭,并且拒绝医治。从那以后,他每次进警察局,警方都以犯人患有致命性疾病为由,再也不愿收押、监禁他了。他的目的达到了,代价却是缩短了自己的人生。

再后来的一年,我几乎没有见过仲嵚,只能偶尔听到家里的大人在议论,他又跟某一个亲戚借钱了,又跟谁诈骗了,又在哪儿抢劫了。而老妈只能一一劝说身边的亲友,今后不要理他了,家人已和他断绝关系了云云。

当然,那个时候,即便在所有人眼里,他已经变成了一条只为寻求一口白粉而活的落水狗,众亲友也早就对他态度冷漠恶劣,但他在我眼里,始终是当年强壮的,宠着我、抱着我的亲哥哥。

13

之后的一年我即将上初二,某一天中午,我被一群高年级的流氓学长无辜狂殴,浑身是血,事后被告知是打错人了。气愤之下,我找来了仲嵚,即便那时候的哥哥已经在毒品的侵蚀下,体力和威望都远不如当年,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仲嵚不负众望地轻易摆平了那些流氓学长。

谁知好景不长,自从仲嵚摆平了流氓学生之后,每天放学,我都能在校门口看到仲嵚的身影,偶尔和小志一起,偶尔带着桑鬼。一到放学,几个人便招呼学校里的流氓学生到空地上,以“欺负了我弟弟”为理由,屡次勒索钱财,甚至没收手机。到后来流氓学生们开始每天用各种各样的方式逃离学校,或者翻墙,或者抄小路,或者提前旷课逃跑,要不就打篮球打到很晚才离开。总之,仲嵚抓住他们的机会越来越少。可能是因为熟悉的人比较清楚底细,容易掌控风险,于是他和他的伙伴们就把目光投向了我和我身边的那些关系比较好的同学。

当年我年纪小,一天的零用钱只有10元,我每次遇到仲嵚,他都会威逼着拿走我身上的零用钱,只留下2元钱让我吃一碗拌面。我身边几个要好的同学,也屡屡被仲嵚勒索,有时候甚至连吃午饭的钱都不给人留下,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七八个月。渐渐地,在学校里我没有了朋友,因为每一个靠近我的人都会被我的亲哥哥勒索,当年在我眼中无限高大的仲嵚,渐渐地让我觉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瘟神。

初三下学期,仲嵚的行为终于引起了众怒,流氓学生以及那些家里有点关系的孩子,找了二十来个人围堵仲嵚和小志,他们被打得头破血流,仲嵚的脑袋缝了8针。校园斗殴事件引起了警方的关注,民警来学校找我录了口供,我出于泄愤,夸大其词地阐述了仲嵚的罪行,只求民警能把他关起来,让我摆脱瘟神。

后来他确实消失了,但不是因为入狱,而是把目光投向了别的学校。事后,我成了校园里流氓学生专门欺负的对象,好学生们也因为仲嵚的事对我避而远之,老师们因为我有一个吸毒犯法的哥哥,也和我尽量保持距离。

那时候我正值青少年叛逆期,把一切被孤立的源头都怪罪在仲嵚身上。不夸张地说,那段被孤立的日子,我对仲嵚可谓恨之入骨。

14

初三毕业的那年夏天,阿紫来了家里,据说怀了仲嵚的孩子,孩子已经有3个月大了,微微看得出一点儿肚子。阿紫跟老妈说想要孩子,老妈说她问了妇科医生,医生说仲嵚长年吸毒,生出的孩子有极大的可能患有某种先天性疾病,生下来不仅是折磨这孩子一世,也折磨一家人,让阿紫考虑清楚,说可以带阿紫去打掉孩子。

那是我和老妈最后一次见阿紫。

后来据说阿紫自己跑去医院打掉了孩子,她的家里人为了断绝她和仲嵚的来往,想办法把她弄去了法国,在亲戚家开的餐馆做帮厨,她又自杀又下跪地被送上了飞机。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这个故事里最圆满的一种解脱。

15

暑假转瞬即逝,我离开了这所被众人孤立的学校,来到当时全市问题学生最多的高中。仲嵚仍旧在黑暗中偷鸡摸狗,但他却从未靠近过我的学校,因为这所学校的剽悍风气流传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倒也不是势力多庞大,只不过从这个校园里走出来的任何一个学生,哪怕看上去相当老实的学生,逼急了也会连抓带咬地和人拼命。

当时的我已经有了一米七四的个头,长年打球,体质相对健壮,摆脱了仲嵚的我,很快就在新的学校重新建立了自己的小团体。为了不让别人欺负,我和伙伴们开始学抽烟、学喝酒,学着打群架,学着结伴欺负别人,迅速成为了这所学校的问题学生,再也没有人敢欺负我了,社会上的流氓也渐渐地想要和我结交。

高一寒假,我通过身边的朋友和一些社会资源,倒卖一些小商品赚了几千元钱,再加上身边有一群兄弟撑着,我从一个被孤立、被欺负的孩子,转变成了学校里的老大,有兄弟、有小弟,口袋里又有了点钱,年少气盛,意气风发。

那是大年初三的夜晚十点钟左右的样子,我正要赴兄弟们的酒局,在家楼下的路口碰见了仲嵚,他叫住我:“仲尼,你去干吗?”

我冷漠地说:“关你屁事!”

仲嵚瞪大了眼睛,两步走近我,上来就用在部队里学来的擒拿招式,死死地把我的右手扣在背后,见我不能动弹了,就拿出了哥哥的口气:“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这样子跟你哥讲话的?”

我放松着右臂,任他拿捏:“你以为你还能欺负我吗?”

仲嵚手上更加用劲,剧痛从我右肩传来,我冷笑着反问:“就那么大力气了吗?”

被毒品侵蚀多年的仲嵚,又怎能奈何我一个每天打球的中学生。说罢,我开始用劲,从右肩发力,任凭仲嵚的双手如何用力,我的整个手臂,依然沿着被拐到背后的弧线,一点点地扳回到身前。

当时仲嵚的神态,不是吃惊,不是戏谑,不是无可奈何,反倒能从他的眼睛里读出点失落。长年被家长教导不要相信仲嵚的我,只当他是为了博取同情在演苦情戏,并没有太多搭理。仲嵚沉默了一会儿:“大过年的,给我点钱吧,你也知道,我实在受不了了。”

我强压着满腔的愤怒:“要不是因为你,我今天也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你知道我初三那年是怎么过来的吗?给钱是不可能的,我走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说完我转身就走,这时的仲嵚突然捂着肚子蹲了下来,他叫住我:“仲尼,你能不能背我到前面路口,我搭个车回家?其实这几天我是发烧的,因为那东西,又不得不出来。”

我见到此情此景,有些心痛,有些犹豫,但又想起老妈的忠告,知道他又要耍什么花样,便不再理会,转头径直离去。

谁知这绝情的一别,便成了我们两兄弟之间的永别。

16

两三个月后,据说仲嵚在收留他的亲戚家里瘫痪不起,全身水肿,甚至不能说话。

当时他还不知道阿紫已经被她的家人遣送去了法国,后来家人告诉我,他瘫痪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阿紫那小姑娘跟了我那么久也挺辛苦,如果我能好起来,一定要想办法好好照顾她。”

说完这话的当晚仲嵚一觉睡去,便不省人事了。

后来他被送去医院抢救,医生说由于长期过度频繁的静脉注射,已经导致病人全身血管萎缩,身上找不到任何血管可以插吊针,医生只能尽量想办法。

我没有去看过他,甚至没有为此太多地担心,因为有过太多太多次这样的情况,之后他总是能够再站起来,然后一脸坏笑地继续祸害人间。

第二天放学的时候,我接到了老妈的来电:“你也不关心一下你哥哥的病情?”

我疑惑着:“他?他有什么好担心的?”

老妈:“你现在打车来××××路的殡仪馆吧,B05室,我在这里。”

30分钟车程,世界好像一片寂静,我几乎没有情绪波动,毕竟老妈没有说明,我也不愿往太坏的方面去联想。

直到我走进殡仪馆,来到B05室的门口,我眼见仲嵚的黑白头像,就那么放在桌上堆在鲜花里。桌子背后的水晶棺,一个年轻人静静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睡着了。

这一幕映入眼帘,泪水顷刻决堤,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做不到就这么迈进殡仪室,只得转身寻找角落哭泣,待到情绪平复,再试图走进去。

可我每次试着走进那个房间,看到仲嵚的头像摆在那里,那种感觉,相框里的仲嵚,仿佛随时会歪着嘴冲我露出一个坏笑。脑海里,满满地都是关于仲嵚的活生生的记忆,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不听使唤地开始抽泣。整整5个小时,我的双脚迈不进殡仪室。火化场,隔着玻璃,我看着仿佛沉沉睡去的仲嵚,被推进一个长形的铁炉里,亲友们声嘶力竭地喊着仲嵚的名字,我像疯了一样地砸玻璃。“你们不要烧我哥哥,我哥只是睡着了,你们要是烧坏了他,你们所有人拿命来都赔不起!”

一炷香的工夫,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当年威武健壮的仲嵚,变成了一摊小小的骨灰,放在陶瓷做的盒里,被送到了我的手里。

17

这些年,由爱到恨,再到追悔莫及,小时候可以轻易把我举起来的哥哥,如今静静地躺在我的怀里。

我轻轻地抱着仲嵚的骨灰,穿过了都市,攀上了山头,亲手把他放进了寺庙的灵柩里,那里鸟语花香,佛音萦绕,不必为毒品苦恼,不必承受亲友的嫌弃,历尽了一世沧桑磨难,他终于可以安心地睡去。

时至今日,我仍旧时不时会去寺庙看看仲嵚,去前我都会去肯德基买满50对鸡翅,偷偷装在双肩包里,待到和尚吃午饭的时间,没人看管没人注意,便在仲嵚的墓碑前打开包装开始猛吃。身旁黑白相片里的仲嵚,仍旧没有要吃鸡翅的意思,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我狂啃鸡翅,神情满足,笑容温暖无比。

自以为是考拉的女子

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不如意,总有那么一个爱过的人走出你的世界,驻扎在别人的怀里,朋友无法帮你分担那些伤痛,也无法走进你的心里帮你删除回忆。但大家会陪着你扮考拉,直到有一天,你走出了迷雾,看清了前路,不再觉得自己是一只考拉了,一脸不屑地反问大家一句:“你们是白痴吗?真幼稚!”然后若无其事地结伴去往下一个目的地欢笑肆意。

1

内心脆弱的女人大多外表看起来非常冷酷,因为她们需要一个刀枪不入的态度,来抵御猝不及防的情绪或者回忆,一不小心就渗进自己的玻璃心里。

柠蕾就是这样的女人,一米八的身高,曾经杀进过世界小姐的决赛,英文讲得比老外还牛,永远的马尾辫,态度冷漠高傲,说话言简意赅,在她身上仿佛有一种特异功能,就是让流畅的交流无法继续流畅下去。

她的每一个朋友在习惯她的冷漠之前,都被这份冷漠给深深地震慑过。有一次我们单独在酒吧里喝着酒,人群中突然冒出一个面貌猥琐的男子过来搭讪柠蕾。当时柠蕾只是淡淡地一回头,随意地打量了那个男人一眼,然后竟冷冷地回了一句:“不好意思,我不想跟你说话。”

此言一出,我和猥琐男都愣住了,当时我只觉得周围的环境瞬间冰封。见猥琐男一动不动,我脑子里只想着立刻起身挡在柠蕾身前,以防他一杯酒泼过来把小事化大。谁知道我还没动,柠蕾却突然站了起来,一米八的大高个,低头恶狠狠地盯着猥琐男,一步向前,瞬间迸发出无尽威压,连我都不禁脊椎一凉,直把猥琐男吓得边道歉边匆匆退回人群里。

2

也许是性格使然,我和柠蕾但凡喝起酒来,是绝对没有微醺这一件事的,一杯下肚,不喝到个酩酊大醉绝不罢休,所以每一次我和柠蕾出来喝酒,我们都会换无数的场,喝无数种酒,喝到最后所有人都醉了,撑到底的总是我俩。

有一次,我们彻底喝蒙了,我晕晕乎乎地送她到她家的小区门口,刚要上车走人,谁知道她往前走了两步,径直抱着一棵树,安详地闭上双眼说:“我是考拉,我已经到家了!”

那一晚,我笑出了八块腹肌。

3

柠蕾虽没明说,但我们都可以看出来她对ABC(外籍华裔)是略带有一点儿排斥的。有好几次我们一起喝醉,柠蕾但凡见了讲英文的亚裔男人就是一杯酒泼过去,经常搞得一群朋友跟在她身后连连给人道歉。好在她是个大美女,那些男人也都还算怜香惜玉,所以至今她仍旧毫发无伤地健在人间。

话说她对ABC的排斥,其实是源自一段8年的感情。那个男生叫丹尼尔,是一个出生在多伦多的华人。那些年柠蕾也温柔地亲手为他做过巧克力,也曾亲手叠了1314只千纸鹤,在情人节的夜里偷偷地放在丹尼尔的被子里。

柠蕾告诉我们,很久以前丹尼尔对她说:“如果分手了,我会继续留在你的生命里,换一种方式继续守护你一辈子。”

那时柠蕾笑着告诉他:“如果我们分手了,我会彻底消失在你的世界里。”

当年丹尼尔因此还失落了好一阵子。

后来他们真的分手了,彻底消失的人却是丹尼尔自己。

几年来没人见过柠蕾主动联系,也未曾察觉柠蕾寻找过他的一切痕迹。

可上海虽大,圈子却小。柠蕾总能从这个那个朋友的口中得知他恋爱了,他分手了,他又有女朋友了,又或者他要结婚了,婚礼取消了,别人不提起,柠蕾也不问,别人说起他了,柠蕾也不深究。

每当消息铺天盖地,柠蕾就想办法把自己喝醉,一个人喝酒太孤单,所以总是会叫上我。每一次因为这样会喝醉,她都会毫无顺序地对我说他们8年来零碎的记忆,一次又一次,所有的零散逐渐组成了完整的片段。我仿佛穿越了时间,化作一个他们看不到的幽灵,站在当年的柠蕾身边,完整地看着她8年的爱情,从盛开到枯萎,再到眼前的酩酊大醉。

她曾对我说:“我不想知道丹尼尔过得好与坏,不想知道他生活是不是顺利,不想知道他的女朋友是不是和我一样外冷内热,但我总会想象此刻的他,会在怎样的境遇下想起自己。“也许某个阳光明媚的早上,他看见某个女孩儿扎着高高的马尾辫,会想起好久好久以前,有个女孩在风里走向他;“也许某个倾盆大雨的午后,他会想起我们分手的那天,隔着半个地球,我们在电话里沉默的呼吸声,然后我说:不如就到这里吧。“只是简单的一句再见,控制欲、第三者、劈腿、异地,都不重要了。“8年就这么过去了。”

4

2012年底,我收到了丹尼尔的邮件,邮件是一封电子版的婚宴请帖,底下附带着一句:如果可以,请把这个消息告诉柠蕾,我希望她能来参加我的婚礼。

那晚我把手机里的邮件原封不动地拿给柠蕾。

我小心翼翼地问:“去吗?”

柠蕾叹了口气:“去吧。”

我:“一起去吧。”

柠蕾:“好。”

我:“你不会闹事吧?”

柠蕾:“不一定。”

我开玩笑:“哇!必须闹事!我挺你。”

柠蕾面无表情:“你说怎么闹事能闹得比较体面呢?”

我开着玩笑附和道:“这样,他们结婚的那天,你也穿上雪白的婚纱,然后躲在教堂外面,等神父问愿不愿意的时候,我发微信给你,你一收到微信就把门踹开,对着丹尼尔大吼:‘丹尼尔,你要她还是要我?’”

柠蕾终于笑了:“不!我以前说过我在婚礼上要穿黑色的婚纱,那天我就穿黑色的婚纱,等新郎新娘可以亲吻对方的时候,我就直接杀上去强吻他,吻完他给他一个大大的中指,头也不回地就走!你看这个方案会不会靠谱一点儿?”

我:“行!那我和茶米负责帮你拦住神父和亲友。对了,记得带上卸妆油。”

柠蕾疑惑:“带卸妆油干吗?”

我:“泼新娘呗!”

大半个晚上,我们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编剧着大闹婚宴的场景,在无厘头的笑声里,好像所有的伤感都被悄无声息地抹去。

5

婚礼那天,柠蕾真的穿了一身黑色的晚礼服出席,手里拿着一个手包,手包里,分明是一瓶300毫升大小的三年份苏格兰威士忌,我看了她这一身行头,玩笑道:“你不会真要闹场吧?”

她瞪了我一眼:“你是不是不敢挺我?”

我大义凛然:“搞起!燥起来!”

婚礼很好,温馨简单,玻璃绚烂,花球美丽,花童可爱,牧师慈祥,温暖的阳光从绚烂的窗子里打进来,每个人的笑容都透着美好与祝福。

我们从柠蕾的表情看不出任何的情绪,眼前的一切正如柠蕾和我们叙述的,当年他们的设想一样,像童话故事般美好,只是故事的女主角不再是柠蕾自己。

丹尼尔穿着白色的西装,柠蕾远远地看着他,也不知在柠蕾眼里,看到的是他当年军训时的样子,还是他在宿舍楼下等自己的样子。

当神父宣读一段该有的言辞之后,他庄严地问新娘:“你愿意吗?”

那一刻,不知怎的,我竟在心底隐隐期待柠蕾不顾一切地站起来,然后对着新郎大喊一声:“我愿意。”

我一定!一定会为她挡住所有的亲友。

但柠蕾没有站起来,也没有想象中的泪流满面。

6

婚礼顺利地走完了一切流程,丹尼尔远远地看着柠蕾,摇着头笑着向她走来,柠蕾远远地看着他也笑了。

柠蕾:“新婚快乐!”

丹尼尔:“谢谢,还是一成不变的马尾辫?”

柠蕾笑着:“呵呵,习惯了,很帅啊今天!”

丹尼尔:“今天的一切和我们当年想的一样,我看你穿了黑色的晚礼,还真怕你是来砸场子的,你能想象得到吗,你那时候一直嚷着结婚要穿黑色的婚纱!”

柠蕾:“黑色?当时傻了吧!不记得了,哈哈,我能那么没素质吗?我可不想上头条,前女友血洗结婚礼堂,世界太小,丢不起那人。”

…………

丹尼尔:“你还好吗?”

柠蕾故作镇定:“不错,没看都胖了吗?”

丹尼尔:“怎么没和他一起过来?”

柠蕾微笑:“因为他今天结婚啊!”

丹尼尔笑了笑,欲言又止:“对不起……”

柠蕾:“……”

丹尼尔:“你知道吗,我曾经真的想把全世界都撕碎,想离开多伦多,然后带着你远走高飞。我跟她登记那天,想起来很久以前咱俩像俩傻子一样模拟那个场景。”

柠蕾依然笑着。

丹尼尔:“刚才那傻子神父问我‘你愿意吗’,我特别害怕你在底下突然站起来说:‘我也愿意!’呵呵,我不是怕你砸了场子,我怕的是自己会不顾一切地拉着你,然后带着你离开这里。”

柠蕾故作大笑着说道:“然后像那次在澳洲一样,两个人跑到门口抱着一棵树模仿考拉吗?”

丹尼尔大笑,一起走过的记忆,甜蜜而苍凉,仿佛只有掏空心肺的笑声,才能抑制住夺眶而出的泪水。

丹尼尔叹了口气:“都过去了。”

柠蕾点了点头:“对,都过去了。”

柠蕾给了他一个拥抱:“祝你幸福!”

丹尼尔:“你也是,要幸福!”

所有的爱恨纠缠,舍不得放不下的,仿佛都在祈求这一个拥抱能够让它们随风散去。

7

婚礼即将结束,丹尼尔的妈妈笑眯眯地径直走过来紧紧地抱着柠蕾。

丹妈开心地说:“哟,这不是我大宝贝吗?”

柠蕾回应:“这不是我干妈吗?”

丹妈溺爱地抱着柠蕾,轻轻地在柠蕾耳边说:“丫头,你都不知道,这几年来我一直都惦记着你呢!心疼哦!你和我儿子分手的时候我哭了好几天,骂了他好几天。”

柠蕾强忍着哭泣。她摸了摸柠蕾的头:“你也要快点结婚,干妈等着吃你的喜糖。”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柠蕾哭泣,无声无息地流着泪水就像一只走丢的小猫,抽泣得那么无助;她身后的那曾经陪伴自己8年的男人,强装着微笑,转过身,怎么也擦不干眼角的泪滴。

对柠蕾而言,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梦,8年前闭上眼躺在床上,一梦8年,无关痛痒,只是梦醒了青春却杳无音讯。

8

从教堂出来,阳光耀眼,恍如隔世,我和茶米叹息不已,临走的时候,柠蕾把带来的那瓶苏格兰威士忌,随手泼在一棵树上,只有我知道,她泼的是那些年有关澳洲的回忆。

那夜大家没有相互邀约,却很自觉地聚在常去的酒吧里,大家都小心翼翼地陪着柠蕾,生怕她某一刻暴走,满场找人泼酒,又或者跟自己过不去,直接一酒瓶子往自己脑袋上砸。

我不记得那天晚上我们换了多少场,喝了多少酒,只记得我们从淮海路喝到了外滩,之后去了浦东,最后又喝回了徐汇,茶米和香橙先后都吐了,但他们都没走,始终硬撑着陪着柠蕾一杯一杯地继续,一夜狂饮直到天色大亮,全上海滩的酒吧都打烊了,我们才打车送她回去。

计程车停在柠蕾家的小区门口,我们目送着柠蕾下了车,车子刚要开动,坐在车上的我却看见她踉踉跄跄地在小区门口颠了几步,找了棵树径直抱了上去,我急忙下车问她:“你干吗?”

柠蕾安详地闭上眼睛,傻笑着:“我是考拉,我到家了。”

那一刻我本想把她拉出记忆,拉回家里,但看着她幸福的神情,那时的我也不知哪儿来的灵感,只是叹了口气:“那好吧,我也是考拉。”

说罢,我找了另一棵树抱着,眼睛一闭就被周公拉进了梦境里。

据茶米和香橙口述,当时他们看到我俩很傻地抱着树睡着了,马上就跟下了车,茶米也莫名其妙地心生灵感,看了一眼香橙:“你是考拉吗?”

香橙晕乎乎地回答:“那就考拉呗!”

那天中午,柠蕾家小区门口出现了一个奇景,四个穿着体面的成年人,一人抱着一棵树东倒西歪地沉沉睡着,我们四个在被路人叫醒之前,毫无记忆。

9

之后的日子里,我们没有在柠蕾的面前再提起过丹尼尔的名字。

想来柠蕾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忘掉这段回忆,有些人陪你一段,有些人陪你永远,再冷漠再理智我们都无从挑选。有人已经走远,却不肯把属于他的回忆带走,留下的狼藉我们只能无奈地交给时间去处理。朋友无法帮你分担那些伤痛,也无法走进你的心里帮你删除回忆。

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不如意,总有那么一个爱过的人走出你的世界,驻扎在别人的怀里,朋友无法帮你分担那些伤痛,也无法走进你的心里帮你删除回忆。

致我失去的爱人

也是那天我才明白,原来每一个离别,都可能是最后一次相见;每一个安然离去的背影,都可能是你我故事里最后的画面……只是那时我们都没发现。

1

矢曼是我认识的最理智的女孩,因为天生丽质,她平常出门很少化妆,喜欢戴一副眼镜框,皮肤白皙长发马尾,一双大眼睛清澈无比。

性格使然,矢曼说话做事的时候经常和大家不在一个调调上,当然出于她美貌的关系,朋友们并没有指责她不接地气,只管这种情况叫作不食人间烟火。

矢曼为数不多的恋爱经历,都是经过相处后发现对方存在原则性的缺点,于是主动提出分手。

当然在男方以及他们的圈子里,大都传言这女人冷血无情,甚至有病,两人的相处一切正常,却突然提出分手毅然离去。

2009年,她刚从学校毕业,在一家旅行社实习,做推广销售,驻点驻到了茶米工作的酒店。那时候的茶米也刚回国,只是酒店门前的一个小迎宾。

初见时,矢曼只觉得这个男人还挺帅的,看他的言谈举止,估计是个不缺女人的货。

茶米也只觉得矢曼这女孩,颇有几分姿色,但是态度异常冷漠,想必是个和自己绝不会有交集的少女。

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契机,让这两个完全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渐渐地开始密切联系,QQ空间的日志内容交相辉映了一段时间,是个人都能看出两人情愫渐起。

我记得当时矢曼身边的所有人,包括我在内都努力劝矢曼不要和茶米在一起,不是茶米不好,而是我们认为茶米这样的男子,不是矢曼可以驾驭的。

当年的茶米不像现在这样,可以去酒吧一掷千金,但穷有穷的玩法,再加上年少的几分不成熟,分不清爱和欲,时常把控不准原则,也惹下了一箩筐的臭名。

而对这一切,矢曼只是淡定地回复一句:“这些他都告诉我了,可谁还没有一点儿过去?”

她相信茶米之所以会换女人如换衣服,那是因为他没有归属,却也找不到港湾,只好寻觅各种明知道不属于自己的码头来暂时停靠,排遣空虚。

最终没有人能劝住矢曼,猛然间两人同时在空间里晒出了亲密的合影,宣布决定正式在一起。

没过多久矢曼就提着行李,住进了茶米单位分配给员工合住的单间里。

2009年6月底,矢曼的QQ签名改成了“2012年4月10日,谁陪我看3D《泰坦尼克号》,我就和谁永远在一起”。

再看茶米QQ签名,已经很骚包地改成“距离2012年4月10日还有××周”这样的倒计时格式。

2

受过伤的女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激情热恋下,都会在心里留下一丝退路给自己,以免世界崩塌的那一天,自己毫无余地。

茶米疯狂地爱着她,QQ空间、脸书、微博,所有的社交工具,都秀满了甜蜜,仿佛生怕全世界不知道矢曼是他的女人。

两年的时间,只要矢曼的眉头一皱,茶米就仿佛得了失心疯一样,想尽法子努力哄她开心。

从不下厨的茶米,惊人地做出了矢曼爱吃的每一道菜。

矢曼不喜欢男生穿人字拖,从此茶米毅然地扔掉了之前所有的拖鞋。

每一个节日茶米都精心为矢曼准备了各种惊喜,每一次的惊喜都让矢曼感动得禁不住泪流。

承受过太多的女人,大都喜欢天真纯洁的事物,为此茶米学会了28种语言的儿歌。

矢曼有鼻炎,茶米从此不在矢曼的视线内抽烟。

一连两年,甜蜜愈演愈烈,矢曼买了27颗相思豆,亲手在每一颗上都刻上茶米的名字,做成了一条简陋而温馨的手链送给茶米,意味相思常伴。

茶米也明白自己从接过手链的那一刻起,矢曼已经放下了最后一道防线,把整颗玻璃心彻彻底底地交到了他的手里。

3

他们在一起刚走过两年的关口,茶米终于升职,提高了底薪有了住房补助,他们搬出了员工宿舍,租了一个破旧的一房一厅。房间虽然破旧,但只要对方还在怀里,这个世界就满满地都是温暖。

他们一天天开开心心地逛超市,满满的购物车都是幸福的名义。

茶米工作更努力了。每天出门不管多早,矢曼都会生生地克制住睡意,非得把茶米送到门口,给他一个爱的亲亲,目送他到楼道转角,才肯回到床上继续睡去;茶米不管多晚回家,都有一盏灯等在家里,一锅热乎乎的汤盛满矢曼的爱意。

矢曼趁茶米不在家,偷偷地在家里贴满了壁纸,屋子焕然一新;茶米趁矢曼不注意,买了一个又一个可爱的小玩偶,偷偷地带回家里,等矢曼睡着了,再悄悄放在矢曼枕边,每天醒来都故作惊奇。

4

上海虽大,圈子却小,仍旧有许多朋友,撞见过茶米行为不轨,或在酒吧里和女孩接吻,或某个派对结束送漂亮的女孩回去。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们知道的,矢曼都知道。

我问过矢曼,你怎么能忍受那么多的流言蜚语。

矢曼说:“也许那些传言都是编出来的,也许是茶米掩饰得太好,痕迹消除得太干净,至少茶米没有让我发现蛛丝马迹,这证明茶米是在乎我的,只要他还爱我,还在乎我的感受,野马偶尔脱缰又有何妨?懂得回家就好。”

那一刻,我对矢曼的胸襟佩服不已。

5

2011年的情人节,茶米号称应酬,差不多11点多才到家,当然鲜花玫瑰巧克力一样都没少,茶米三言两语就哄好了矢曼的小情绪。

那晚深夜,有一个醉醺醺的女孩,怒气冲冲地闯进了茶米家里,女孩看到茶米家里还有一个矢曼,疯了似的打开窗户就要跳楼。矢曼冷漠地看了一眼,竟然淡定地回房睡觉去了。

茶米顾不得解释,救人要紧,转身死死地拉住女孩,撕扯中砸碎了窗户,玻璃屑划伤了女孩也割伤了茶米,鲜血满地,也不知道来自谁的身体。

茶米来不及解释,便迅速把战场从家里转移到了医院,折腾了一整晚,直到天色大亮了,茶米才回到家里。

矢曼开门的时候面无表情:“那女孩严重吗?”

茶米:“缝了针,住了院,不会有太大危险。”

矢曼:“那你伤口怎么样?医生怎么说?”

茶米:“没事,就皮外伤,缝了几针,过段时间去拆线就好了。”

矢曼看了医院的病历,检查了医生给的药方,查看完茶米的伤势,才开口问道:“那女孩是谁?”

茶米故作镇定地把路上编好的狗血而拙劣的故事,漏洞百出地跟矢曼说了一遍,叙述的过程中生怕矢曼听出破绽。

矢曼听完了故事,冷冷地回答了一句:“好吧!记住这次教训,以后别把麻烦带到家里了。”

于是就自顾自地做自己的事情去了,茶米见矢曼如此平静,只当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夕。

毕竟之前矢曼看见过茶米的暧昧信息也吃过醋,曾经和朋友一起出去,茶米不经意地搭了女性朋友的肩膀,矢曼也发过火。

谁知道茶米犹如等待受刑的犯人一样,忐忑了半天,矢曼却像这件事情从没发生过一样,言谈举止间丝毫没有任何异样。

这个始料未及的结局,把茶米震慑得不轻,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对这个女人的了解有多少,但是管它呢,没有造成伤痕就好。

6

2011年中,茶米从外地出差回家。

矢曼在帮茶米整理行李的时候,发现他的钱包深处有两张电影票,其中一张电影票的背面分明写满了女孩热恋中的情话,而这些情话所倾诉的对象,正是自己的男友茶米。

茶米毫不知情地从浴室里出来,矢曼帮他吹干了头发,给茶米递过了睡衣,等茶米一切安顿好,躺床上准备睡了,矢曼才拿出写满情话的电影票,若无其事地问:“这是什么?”

茶米脸色一下刷白,脑袋里闪过无数的词语,实在找不出任何合理的解释,沉默了半晌。

矢曼见茶米没有反应,提高了嗓音:“这是什么?”

茶米实在编不出任何谎话了,干脆把心一横:“我不知道。”

一句“我不知道”让矢曼彻底地对茶米失望了,她失望不是因为茶米出轨,她失望是因为茶米不再费尽心思去掩饰,不再小心翼翼地呵护自己的感受。

那夜矢曼砸碎了家里所能看到的一切东西。

这屋子里的每一个摆件都是两人甜蜜的回忆,每一声破碎,都夹杂着几近窒息的不舍。声声透亮痛入骨髓。

茶米哭喊着,看着自己最爱的人,把这些年一起经历的记忆亲手砸得粉碎。

顷刻间,世界里除了眼泪,剩下的只有满地狼藉。

7

他们最终没有舍得放弃彼此,放弃两年多以来悉心筑立的爱情宫殿。

那几天矢曼和茶米住进了酒店,两人都没有勇气面对满地破碎的甜蜜。几天后,茶米拜托朋友去了之前的家里,匆匆地带上两人的证件和必需的行李,赔了房东两万元钱,这事就算了结了。

很快,矢曼和茶米就找了新的房子,一同住了进去。

一切用具都重新买了新的。

那夜太刻骨,他们没有带走和那夜有关的任何东西,因为生怕在某个猝不及防的瞬间,勾起不堪的回忆。

新屋子,仿佛带来了新的开始。

半年来,一切都如往常一样循规蹈矩,茶米上班,矢曼若是闲着在家就会为他做饭,两人吃得饱饱的,满足地躺在沙发上。

规矩是剪刀石头布,输的洗碗。

矢曼永远出剪刀,茶米永远出布。

偶尔茶米回家会给矢曼带一些小礼物,矢曼仍旧开心地接过,而后把礼物整整齐齐地摆在床头。

2011年底,茶米又升职了,接触了越来越多更浮夸的人,晚回家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那段时间,茶米经常醉醺醺地回到家里倒头就睡,身上衣服上烟味浓重,矢曼因此犯了好几次鼻炎。

8

2012年,用QQ的人越来越少,有正事的都发邮件,没事瞎扯的,都用微信直接语音,当时我注意到矢曼的个性签名仍旧是“2012年4月10日,谁陪我看3D《泰坦尼克号》,我就和谁永远在一起”。

而茶米为了让自己洋气点,转战MSN已久,个性签名里的倒计时已经停留在一个被人遗忘的日子里了。

9

临近2012年4月10日,《泰坦尼克号》3D版即将上映,茶米早在消息刚传出的时候,就偷偷上网团购,买下了环艺影院其中一个小厅的所有座位。

整整90张电影票,茶米用彩笔一笔一画地,在每一张的背后写满了几年来他和矢曼发信息的情话节选,写完了之后,茶米又亲手把90份甜蜜的回忆折成了90只千纸鹤,小心翼翼地装在透明的漂流瓶里。

首映的那个早晨,茶米仍旧装作忘记了这件事,矢曼依旧睡眼蒙眬,穿着可爱的睡衣,摇摇晃晃地把茶米送到了家门口,轻轻亲吻了茶米的嘴唇,看着茶米走过了转角,才安心地回到床上稳稳睡去。

兴奋一天的茶米幻想了1000种矢曼收到礼物惊喜的场景,下了班就匆匆地往家里赶去,怀里揣着装满千纸鹤的漂流瓶,一颗心也毫无保留地装在了漂流瓶里。

家门口,香浓的猪脚汤隔着铁门传来了满满的归属感,家门前那盏昏黄的灯,坚定地守护着温暖的港湾,照亮了眼前的整个世界。

茶米还没靠近家门就流下了幸福的泪滴。

10

茶米满怀憧憬地打开家门,却发现矢曼其实不在家里。

锅里的猪脚汤火候正好,香味扑鼻。

当时矢曼从茶米钱包里翻出的两张电影票,安安静静地躺在桌上,沉默得几近窒息。

其中一张电影票的背面,原封不动地写着那个女孩对茶米说的热恋情话。

另一张的背面是矢曼的字迹。“我原以为我的心胸可以包容,可《泰坦尼克号》今天上映了,我才发现你陪她做过的事,我便再也做不到陪你了。汤喝了吧,保重身体。”

11

我无法想象矢曼到底忍受着多么刺心的疼痛,才写下了那一行字。

更不能估量这女孩,究竟流出了多少泪水,才能毅然地在一天内,一条一条地删去QQ空间、朋友圈、微博、脸书上所有的和茶米这三年来走过的幸福和甜蜜。

2012年4月11日晚,矢曼发出了一条微博:原来我早就丢掉了全心全意爱你的自己,而你也没发觉,你身上的烟味是再也洗不去了;原来不甘和习惯,可以让人误解为爱情还在那里;我一直幻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分开会是什么场景,会不会说一些告别和安慰的话,来悼念一下这几年逝去的青春,谁知道我先走了,说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了。

12

茶米从来没有想过4月10日早晨那个睡眼蒙眬、穿着可爱的睡衣、摇摇晃晃的矢曼,成了自己这段恋情最后的记忆。

也是那天我才明白,原来每一个离别,都可能是最后一次相见;每一个安然离去的背影,都可能是你我故事里最后的画面……只是那时我们都没发现。

所以如果他还在眼前,如果还能拥抱,那么请用尽整个灵魂的力气。

如果我们未曾分开

总有一个人会在路口与你相遇,久别重逢的,会告诉你是怎么来到的这里,素未谋面的会教你放下执念,忘了何故在此,而后往新的地方义无反顾地走去。并不一定每一个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但你若珍惜,请把每一个久别重逢,都当作初识的相遇。

1

2008年,我受朋友的邀请,到鼓浪屿一家小小的清吧,做了一个礼拜的代职总经理,那一年我20岁,而生活却早已深陷在灯红酒绿。

可以说那是一次感性的放纵,远离酒色弥漫的Club,忘却夜生活那令人厌烦、震耳欲聋的音乐,在令人陶醉、沉迷的鼓浪屿,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不提过去,不论将来,只是细心品味所在的职业,用心去感受形形色色的匆匆过客,体会一个素不相识的我和本不属于自己的际遇。

这是我当时写下的日记:

2008年4月16日

这是一家旅馆的附带酒吧,环境幽雅,临近海边,靠近码头,落地窗可以隔着海面,看到全厦门的夜景,座位不多,生意不错,淡淡的爵士乐,每一个浮躁的灵魂仿佛都会为之沉醉。

第一次走进吧台,我就找好了吧台里灯光最佳的位置,这样有利于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时刻保持最帅的模样,这个位置视线广阔,可以轻易地观察每一个客人的神色,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美女的踪迹。

开始上班了,带有地方口音的暴发户,带着一个相貌人畜无害的未成年小女孩,进门就喊:“喜力先拿个20瓶。”看着像教授的先生,轻声温柔地问:“请问这里有卫生间吗?”一群吉林过来的MM,对所有充满好奇,或许“鼓浪屿”在她们眼里过于神话了,以至于,她们看着我的眼神,似乎带有一种对于“文艺青年”的淡淡仰慕。

一位长得酷似陈奕迅的大叔,失魂落魄地在吧台独坐了一夜,喝了9瓶科罗娜。临近12点,酒吧已经没了客人,大叔向我要了一根中南海。

大叔:“小兄弟,你知道鼓浪屿除了海边,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的吗?”

我:“我也不常来,今天才第一天上班,所以也不太清楚。”

大叔好像喝多了:“小兄弟,你失恋过吗?”

还没等我想好怎么回答,大叔就自顾自地说:“我失恋了,就在前两天。”

他叹了口气:“你有没有觉得海边好像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可以把人的情绪无限放大?你知道吗,我前天刚来这里的时候是两个人,两个人的时候,坐在海边,就算不说话都那么温馨。“现在变成一个人了,我以为我会无所谓,可那该死的海景、海风、海声,都好像在反复提醒我,我的生命里失去了什么,我住的又是海景房,天黑的时候,一个人更加难以面对那空旷的一望无际。”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喝杯烈酒吧,睡得快一点儿,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难熬也很难逃离,这一杯我请你。”

大叔摇了摇头:“不用了,麻痹自己也不是办法,该面对的总归要面对,多花点时间置身其中,把伤感集中起来一次性痛清楚,想走出来也会快一点儿,小兄弟,谢谢你的好意。”

2

2008年4月17日

这是我上班的第二天,今晚的酒吧有点沉默。

每个人都好像充满了心事,随意喝杯酒,看看手机就匆匆离去。

差不多10点,有一位优雅的女士坐在了吧台旁,浅浅的皱纹挡不住惊艳的魅力,古典的中式盘头,紫色礼服搭配皮草外套,正式得不像出来旅行,更像是在出席某一个典礼。

当我注意到她的时候,她正专注地看着身后那一对小情侣。

男生帅气高挑红色卫衣,女孩小鸟依人牛仔长裙,他们那么相爱,十指紧扣,身躯相互依偎一刻都未曾分离。

男生正借着店里的吉他,弹唱着一首歌曲献给女孩,环境太过嘈杂,没有人能听到男孩的歌声,只能通过女孩幸福纯真的笑容,去体会歌声里的满满甜蜜。

歌唱完了,注意到的人都面带微笑地无声祝福,没注意到的人依旧徘徊在自己的世界里,所有人都没留意到紫衣女士悄无声息地擦掉了眼角的泪迹。

时间渐渐地走到深夜,客人都走光了,只剩下那个优雅的紫衣女人还坐在吧台旁,一杯金汤力,只剩一个杯底,若有所思地摇晃着所剩无几的液体,微笑地叹着气。

这位紫衣姐姐告诉我今天是她的生日,她想唱首歌给自己,我帮她下载了伴奏,她借用了我们的功放和麦克风。

灯光昏黄,红唇迷离,一首《女人花》,每一句都倾诉得那么深情,好像歌词里每一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这些年的自己,嗓音沙哑随风摆动,紫衣女人如花似梦。

3

2008年4月18日

酒吧里熙熙攘攘,一张张陌生的脸上,写满了各种不同的情绪。

10点多的时候,前两天那位相貌酷似陈奕迅的仁兄,穿着正装,神态很酷地坐在了吧台边。

我笑着问他:“科罗娜?”

大叔犹豫了一下:“不喝啤酒了,给我一杯金汤力吧。”

没过多久,昨天唱《女人花》的紫衣姐姐也来了,坐在离大叔三个身位的吧台上,今天的她穿着普通的长裙,相比昨天随性了许多。

这两个陌生人各自喝着酒,分别和不相识的过客倾吐着或真实或向往的记忆,一夜没有交集。

又到了深夜,酒吧里的客人和服务员都走了,吧台里只剩下我,吧台外只剩“紫衣女”和“奕迅叔”。

紫衣女无意间把香烟掉在了地上,大叔弯腰捡起了香烟,用双手递还给女士。

紫衣女接过香烟,笑着对大叔说:“你知道吗,出来旅行最奇妙的事情,就是可以遇见无数的陌生人。你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不知道他们是谁,不知道他们来自哪里。他们也不知道我们将去向何处,归属哪里。有很多你不能和认识的人说的心声,可以尽情倾吐,因为在这一生中,这两个人的相识时光,也许只有这匆匆一刻。”

大叔坏笑道:“那今晚你有什么要倾吐的吗?”

紫衣女往大叔方向,挪近了一个身位:“聊一些和身边的人无法聊的事吧,你和陌生人发生过一夜情吗?”

大叔疑惑:“你在开玩笑吗?”

紫衣女一脸严肃:“我是认真的,我来鼓浪屿的时候是两个人来的,谁知道我们决定离婚了,现在自己开了个房间,明天夜里的飞机就要走了,总觉得在这么浪漫的地方,没有一点儿艳遇的回忆,好像很对不起自己一样。”

大叔苦笑着:“这么巧,我也是两个人来的,现在只剩我一个了。”

紫衣女指着我:“你知道吗,十年前我和我的男人来过这里,当时的他就像这位小兄弟一样年轻,他弹吉他,唱为我写的歌,后来就像变魔术一样拿出了一枚用稻草编成的戒指,突然跪下来跟我求婚。”

大叔有点鄙夷:“用稻草编的戒指,那也太没诚意了吧!”

紫衣女面带幸福:“是啊,但是我还是答应了。那一年他那么穷,我们却那么相爱,那时候我们还在这里藏了一张合照,上面写着当时对彼此说的话,然后约定每十年来这里一次,看看当时对对方说的话,然后拍一张新的照片,把此时要说的话写上去,再一起放进去。如果离婚了就不提这件事,我们也不再来鼓浪屿,就让那张照片默默地悼念那些年我们有过的回忆。”

大叔平静地说:“真有意思,最讽刺的是,你们一起来了鼓浪屿,而你却独自一人坐在这里。这么浪漫的主意一定是你想的吧?”

紫衣:“不,那是我男人想的点子,他平时有点儿傻乎乎的,但是对我却是全心全意,后来我们有了钻戒,在北京有了房子,去普罗旺斯补拍了婚纱照,就在前两天我还躺在他的怀里,他仍旧对我很好很好……”

大叔打断了紫衣女的叙述:“让我猜猜,后来那个男孩为了你拼命奋斗赚钱,草编的戒指换成了名贵的钻戒,租来的单间变成了三环内买的套房,你们过上想过的生活了。谁知道男孩事业越做越大,到后来几乎忙到了失去陪伴,所有的问候和亲吻都成了惯性,这又怎么躲得过女人天生的敏感,最后你终于选择离开,毕竟你爱上的是他的全心全意,而不是北京的房子和可笑的钻戒?”

紫衣女笑得花枝招展,又往大叔的身边靠近了一点儿:“是啊,多狗血的剧情,不过却那么真实,真实得躲都来不及,真实到要躲到这个小小的酒吧里,来寻求陌生人的慰藉。”

他们陷入了沉默。

紫衣女眼眸迷离:“是不是多数的男人都对没有碰过的女人充满了幻想?”

大叔笑着:“你呢?你是不是也对那些没碰过你的男人充满了兴趣?”

紫衣女终于坐在了大叔的身边,她轻轻地靠着大叔:“也许真的投入陌生人的怀里,不知姓名,不谈过去,不问未来,只是一夜狂欢,那种刺激感才能找回当年那种激情。”

大叔:“是啊,特别是像你这种漂亮又有阅历的女人……”

紫衣女没等大叔说完,就自顾自地说道:“你知道吗,前几天我睡在他身边,穿的是他从来没见过的性感内衣,但是他却丝毫没有在意,像死猪一样睡着了。”

大叔:“我为你的男人感到悲哀,我很难想象像你这么迷人的女人,竟然有人可以蠢到对你无动于衷。”

说罢,大叔眼色迷离地托着紫衣女的下巴就要亲吻紫衣女,紫衣女见此场景笑着站了起来,拿起包转身就朝酒吧门口走去。

局势的突然逆转,让我看得很是迷茫,大叔也困惑地急急忙忙付了钱,追了出去。

隔着玻璃窗,我能看见两人在门口轻微地拉扯、争吵,最后大叔拉着紫衣女的手,两人往大叔住的旅馆方向去了。

想来这个夜晚,大叔的海景房里,一望无际的海面不再满满的都是走不出的回忆。

有时候世界就是那么微妙,一个人在你的心上打上的结,往往都是由别人来解开,我们面对熟知的环境、熟知的人,那么刻薄,那样极力掩饰,却在陌生人面前,毫无保留地展现彼此,越是毫无瓜葛,就越是放纵激情四溢。

4

2008年4月19日

今天的天气有点微凉,酒吧里没什么人。

想来情侣都窝在旅馆的被子里享受着甜美的时光,单身的人不愿在微凉的海边,生怕某一个场景,忽然间勾起不堪的回忆。

晚饭过后最惬意的时刻,大叔和紫衣女手牵着手拉着行李箱,满脸幸福地来到店里。

大叔笑眯眯地对我说:“小兄弟,帮我个忙!你们酒柜上面第二排的第三瓶酒后面应该有一个小小的铁盒子,你可以帮我拿下来吗?麻烦你了。”

我疑惑地拿椅子垫脚,第二排柜子的第三瓶酒后面,确实躺着一个小小的铁盒,满是尘土,不知沉默了多少年月。

我把盒子递给大叔,大叔当着紫衣女的面甜蜜地打开盒子,紫衣女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交给大叔,大叔兴致勃勃地拿起笔在照片的背后写了一行字,又把照片交给了紫衣女,紫衣女笑眯眯地也写下了一行字,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照片放进盒子里。

在他们写字的时候,我注意到两人的无名指上都戴着一枚草编的戒指,当时我还在想,原来外面的世界情义已经薄弱到这种地步,想来紫衣女在把草戒交给大叔的那一刻起,昨晚的一夜激情已经转移了她曾拥有的10年爱恋。

他们把铁盒子交给我,让我放回原位,我说好,他们转过身手牵着手微笑离去。

那夜我始终没有把盒子放回去,一个小小的铁盒,勾起我满心对这个世界爱欲观念的质疑,甚至微微地感到有点不齿,最终我没忍住好奇,偷偷地打开了铁盒。

盒子里放着一张老旧的合影,仔细看照片可以分辨出,这两人正是紫衣女和大叔年轻时的模样,那一年的他们笑得那么甜蜜。

照片的背面有两行字迹:

有生之年,绝不负你

你要记得哦!

1998年4月18日

第二张照片,是大叔和紫衣女昨天的模样,两人相拥着,笑容依旧甜蜜。

同样两行字迹:

谢谢你还在我的怀里

我爱你

2008年4月18日

…………

岁月是那么漫长,漫长到有人迷失自己,有人不明是非,有人愈合了伤痕累累,却仍旧不顾一切地走进伤痛里,漫长到让许多人忘记自己是怎么走到的这里。

但总有一个人会在路口与你相遇:久别重逢的,会告诉你是怎么来到的这里;素未谋面的会教你放下执念,忘了何故在此,而后往新的地方义无反顾地走去。

直到有一天我们恍然大悟,那些山盟海誓,曾经向往的金银满屋,都不如真真切切的陪伴来得温暖、实在。

才明白“我爱你”这简单的三个字其实包含了这世间最复杂的情绪、最沉重的意义。

并不一定每一个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但你若珍惜,请把每一个久别重逢,都当作初识的相遇。

第二章 这辈子有你活在我心上

有些人适合陪伴在身边,一起厮守年华;有些人适合活在心里,时刻回想,都能温暖时光、惊艳回忆。再理智,决定权都不在我们手里。

玩世

你留给别人什么样的伤,总有人会以别的方式,把它原封不动地还给你,这也许是能量守恒的另一种体现,是宇宙定律,谁都不能逃避。

1

长得不好的男人要是想泡妞就必须有钱,长得暴帅的男人即便身无分文也是有机会把女孩带回家的;如果以上两点都不具备,那你就必须非常会讲话,不是像机关枪扫射永不停息的那种说话,而是每抛出一个话题都能把女孩逗笑,每一个对答,都能把话说到女孩子的心里去。以上三点能同时具备两点,就足以称之为泡妞达人,而这三个特征,却同时呈现在了茶米身上。

茶米30岁,是我认识的长得最帅的男人之一,不是李准基那种妩媚,不像阿汤哥那种俊朗,更不是德普叔那种充满了个性的复古朋克,而是真正符合传统审美标准的帅哥:一米八五的身高,四肢修长结实,五官端正立体,眼窝深邃,鼻梁高挺,配上满脸络腮胡楂,给人一种中东王子的感觉。只要和他一起,无论走到哪里,服务员和经理都会用英文接待我们。

他非常自恋。常年不变的圆寸头,总给人一种他是个不关心自己外表的错觉,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其实他是自恋爆棚,认为自己已经帅到不需要用发型来修饰的地步。

在外人看来,茶米开房去的是准六星级的酒店,出门穿着永远是一身名牌,开着一台年份极为讲究的老款捷豹,一切排场都甚是体面,但由于我跟茶米的关系,我知道茶米并不是非常有钱,只是他非常能显摆,显摆得恰到好处,极有艺术。

2

在伦敦读过几年洋书的他,回来后,凭借帅气的外表和一口唬人的英语,混进了外滩的六星级酒店里,没两年就混成了小经理,年薪也就二十来万。

由于本身就在酒店工作的关系,他订房能拿到内部员工价,再加上和大经理的关系比较融洽,2000多元一晚的房间,不是节假日的话七八百元就能让他住一晚,于是他每次带了妹子要开房,就都把人带到他工作的准六星级酒店,直接刷房卡上电梯,场面很是唬人。

茶米和其他的伦敦海归一样,对着装非常讲究,对全世界各个时装品牌的动态了如指掌。牛仔类的美式现代时尚从来不入法眼,无论春夏秋冬,只要能看见茶米,永远是笔挺的各式正装,身上的每一件东西,都出自名见经传的名牌时装。他私底下告诉我,这些全部是世界各地过季的打折库存,其中有一小部分是超级高仿。

2012年中,他买了一台别人开了22万公里的二手老款捷豹,车主因为是朋友,长年不在国内,车子也闲置,才开价十来万就把车子转让给他了。

当我第一次见到这台车子的时候,我非常疑惑地看着茶米:“你……你确定你买的是这台车?”

茶米看着我满脸嫌弃的神情连忙解释:“欸!再怎么样也是捷豹耶!”

我:“捷豹是拽,可是旧成这样,内室都发霉了,这么破?”

茶米得意扬扬地说:“这就是你不懂了。我认识一哥们在杭州开修车厂,那些牌子不响的小破车都能改得老洋气了。我过两天把车开过去,花点钱维护一下发动机,换掉中控设备,改成香槟色真皮座椅,重新喷漆,喷成棕深红色,外形再做一点儿小改造,开出来你就知道有多厉害了!”

我:“可是你再怎么改款式不还在那里?而且这车都停产很久了。”

茶米:“欸!重点来了,这台车这个样子的时候就只有你一个人看到,将来要是有人问你,你千万记得跟大家说,茶米这个人对时尚非常执着,痴心沉醉于欧式复古,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大陆范围内找到这一年产的、这个款式的捷豹。这车精致的格调,完全是茶米先生对人生态度的一种完美呈现。”

我:“哦!”

茶米:“哦个屁啊!来,跟我复述一遍。”

我:“欧式,精致,呈、呈现……”

我实在没忍住笑场。

茶米:“赶紧的,跟我说一遍,来!茶米先生对时尚非常执着,痴心沉醉于欧式复古,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大陆范围内找到这一年产的、这个款式的捷豹。这车精致的格调,完全是茶米先生对人生态度的一种完美呈现。”

我:“我能保持沉默吗?”

茶米叹息:“那好吧。”

一个月后,那辆破车确实被茶米弄得很帅,也有点像他编好的台词里所说的那么一回事。从那以后,茶米泡妞的成功率直线飙升,几乎每次见到他,无论是喝下午茶、打篮球、吃晚饭、喝酒,他的身边仿佛永远都会有一个女生,而且每次不同,大多姿色过人。

按照他的话说,我只是这个空旷的都市里一具寂寞的肉体,如果你也寂寞,那我们各取所需,如果要谈感情,那就生人勿近。

没有纠葛,没有拖磨,有些女孩事后还能以朋友的身份相处,干净利落。

当然他也有失手的时候。

3

那女孩叫艾米,26岁,少年时做过模特,走过几场海外的时装周,后来模特这个行业玩腻了,便回了上海,在某知名品牌担任高管,无论样貌、收入、家庭条件都属于相亲桌上的不二人选。

她刚认识茶米的时候,只是理性地抱着排解寂寞的心态,和茶米一夜迷醉,之后聊得投缘,便上哪儿都约上茶米,有那么几天这两人是腻在一起夜夜笙歌。

后来他们各自回到了自己的生活,茶米依旧每天换着不同的女人,风光无限,而艾米纠结了几天,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智,决定遵从内心的感觉,把茶米据为己有。

一开始艾米只是约茶米烛光晚餐,看夜景,女孩还煞有介事地准备了几场表白,茶米一再拒绝之后,见局势失控,便逐渐消失。谁知艾米不离不弃,穷追猛打,到后来发展到又是下跪,又是自杀,又是恐吓,其轰轰烈烈的程度,比起《还珠格格》毫不逊色。

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一年多前的冬天,茶米在黄浦江边等人,不幸偶遇了他躲避已久的艾米。艾米缠上茶米,茶米一番苦劝,艾米仍旧不依不饶,茶米要走,艾米愣是不让,两人在外滩江边几番拉扯,茶米终于没了耐性,不耐烦地对艾米说:“我们只做朋友不好吗?”

艾米:“我不要和你只是朋友,我想要和你在一起,你还记得那天我们……”

茶米:“艾米!你不要这样!我们都清楚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如果做不成朋友,那就好聚好散吧……谢谢你给过我的回忆。”

说完话,茶米扭头拔腿就跑,只听见苍凉的呐喊声在茶米的背后响起。“我会一直等你!用一生来等你!”

狂奔中的茶米一阵心酸,不是因为爱,只是希望女孩尽快走出回忆,不要再作践自己。

之后的两年里,我们都没有主动联络过艾米,也没有再偶遇,终于摆脱了纠缠的茶米,重新过回了原来的生活,每天开着捷豹,穿着西装,换着不同的妹子,无限潇洒。

也不知是真爱还是不甘,这个优秀的女孩接近两年没有走出那段回忆,偶尔刷新微博,能看见艾米的文字,每一条博文,都在暗示着对茶米的情感和无奈,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悲伤的情绪。

人总有被感情占据的时候,可当年,游戏规则确确实实摆在那里,玩不起又选择加入,最后满满的伤痕,留给的还是自己。

4

2013年秋,某天深夜,茶米给我来了个电话,说车子已经开到我家楼下了,有非常重要的事情。

我裹着睡袍无奈下楼。

茶米招呼我上车,给我点了根烟,满是兴奋地告诉我:“兄弟,我这回泡了个无敌极品!”

说到极品,我也有点来劲:“是不是啊!有多极品?”

茶米:“那女的叫紫烟,法籍华人,祖籍好像也是福建的,三十六七岁,早些年嫁去的法国,有个女儿16岁,和老公离婚15年。”

当时我就惊呆了:“你现在口味那么重了。”

茶米一脸回味地描述:“重点是她皮肤超好,长得暴正,她不说年纪的话,看起来也就像二十八九岁,主要是那韵味,啧啧啧……而且对生活的品位完全无话可说,对欧洲又熟,聊起天来完全没有障碍,简直无可挑剔……”

我:“你大半夜开车来我家就跟我说这个?”

茶米:“我明天去三亚。”

我无奈地敷衍:“几岁了还学人家说走就走?”

茶米:“所以你要帮我喂猫!”

我:“喂猫?你这是要去很久的节奏?”

茶米:“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昨天我和那姐们儿聊嗨了,说到了热带海滩快艇冲浪什么的。谁知道她转头就订好了机票和酒店,问我敢不敢说走就走。我去,太他妈疯狂了!我有什么不敢?我已经跟经理调了5天年假,说走就走?走咯!”

茶米越说越兴奋:“这姐们儿太嗨了,长得又是我的菜,年纪在那里,成熟,有韵味,又懂男人心,对生活又讲究,现在又来一出说走就走,就是这个节奏!太他妈浪漫了,我这种心情你懂不懂?你懂不懂?”

我:“可以啊兄弟,现在玩得很大嘛。”

茶米:“那是!所以这几天我家Lucky你就帮忙照看一下咯。”

我:“行吧,你放心把钥匙给我,好好享受你的说走就走吧!”

茶米临走前还不忘丢一句:“改天我想办法把她女儿介绍给你!欸!不对,那我就变成你继父了,哈哈哈,哈哈哈!”

我用白眼目送着二手捷豹扬长而去。事实证明过度兴奋果然会引起脑积水。

5

之后的四五天里,茶米的朋友圈、微博、脸书,完全不见动态更新,想来是过于珍惜当下,珍惜得抽不出时间来经营那些虚拟的东西。

茶米回来的那天,刚下飞机便打电话找我吃火锅。我来到餐馆,只见餐桌上的茶米脸色苍白,一看就是纵欲过度,全身晒得黝黑,鼻梁通红起皮,墨镜处留下一圈白皙的皮肤甚是可笑。我不禁调侃:“点两盘牛鞭补补呗?”

茶米:“我已经点了5盘了。”

我一听:“看来此行是很到位。”

茶米:“是非常到位!”

我:“到位就说明关系到头了呗?”

茶米有点支支吾吾:“差……差不多。”

我见此神态:“哎哟,米少也有犹豫的时候,别跟我说你也会舍不得?”

茶米也不掩饰:“嗯,有一点儿。”

我:“看你那样儿,何止是有一点儿。”

茶米:“我得回去想想。”

我:“见好就收吧,不是什么人你都驾驭得住的。”

茶米:“这还用你说!别拿你微博里那些话来糊弄我,我回去衡量衡量,再见机行事。”

之后的那一周时间,只要是个人都能看出茶米魂不守舍,说起话来心不在焉,神色萎靡,参加晚宴也不和女孩子聊天,只是躲在角落里默默地摆着深沉,硬是把自己定位成了悲情男主角,神色甚是忧郁。

没过几天,茶米又神经兮兮地焕发活力,他兴致勃勃地告诉我,他决定和紫烟继续玩这个游戏,只是跟着感觉,认真地表达情绪,不要交往,不求结果,不问过去,不想将来,只图个心里不憋屈。

出于朋友的立场,我提出了很多质疑,他都用自己的道理一一反驳,我知道茶米已经迷失在“庐山”里。这种时候,已经多说无益。

6

茶米下定决心后,拉着我走了好多商场,最后在恒隆逛了半天,挑了一条几千元的领巾,说很适合紫烟,之后又去朋友那儿拿了一瓶带年份的巴黎之花(香槟),说这款酒最适合点缀紫烟的气质。

欣喜之情不言而喻,这是我和他相识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他正正经经地想要哄一个女人开心。

那个周末,茶米试探着和紫烟聊着微信,聊了几圈之后,得知紫烟当晚没有外出的打算,茶米也不知哪来的那么老套的想法,偷偷地带着礼物,就往紫烟家的方向去,打算给紫烟一个意外的惊喜。

那天晚上,茶米穿着自认为最有型的西装,戴上克罗心耳钉,喷上了最适合约会的浓情香水,精心策划了最浪漫的剧情,自信满满地去了紫烟家小区。走出电梯,经过消防栓还不忘对着不锈钢镜面理一理领带,确保自己的造型所向披靡。

茶米站在紫烟家门前,忐忑地做了一个深呼吸,保持最标准的绅士微笑,敲门……

门的那边毫无反应,茶米再敲门……

仍旧没有反应。

茶米看了看表,想来这个时间紫烟不可能在休息,于是掏出手机就要发送微信,可微信还没发出,寂静中,茶米却听到了门里面传来了男女翻云覆雨的叫唤声。那一刹那,茶米就像突然被闪电击中一样头皮发麻。

几经恍惚,茶米试着把耳朵贴近紫烟家的门板,随着耳膜越来越靠近门板,屋里的叫唤声在茶米耳里逐渐激烈,愈加清晰。

那一刻茶米的脑子似乎被重重地砸了一锤,顿时火冒三丈,他愤怒地要去敲门,可当举起手的时候,却突然陷入无助的深渊,这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说服自己面对感情,他害怕面对现实。

他不知所措,甚至不敢敲门,慌乱中他犹豫着站在门口,想等屋里的男女完事,再开门一探究竟。可随着叫唤声逐渐平息,茶米的脑子开始飞速幻想着各种对质的场面,越来越惊慌,直到叫唤声彻底平息的时候,茶米彻底地没有了勇气,他转头就跑,急急忙忙地按电梯,出小区,上车,快速踩下油门疾驰而去。但当车子刚开到转角,不甘的情绪,又让他掉头回了紫烟家小区楼下,那一刻他只想在车上看一眼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破碎了他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

等了片刻,没有动静,茶米又开始不知所措。他不知道怎么面对六眼相对的尴尬,开始坐立不安,懦弱无限蔓延,最后他启动车子,把车子停在拐角。他徒步回到了正对着紫烟小区楼道的地方,找了一个不起眼的位置藏了起来,独自躲在角落里等待宣判的到来。

几个钟头,茶米失落、不甘、愤怒,百感交集,从全身发热到四肢冰凉,最后瑟瑟颤抖,可他始终躲在那片不起眼的黑暗里。

天色微亮,一个年轻的男孩,从楼梯口走出来,在路边站了会儿,搭了辆计程车随夜色而去。天未破晓,茶米看不清他的面貌,但他能认出男孩脖子上围着的,正是他和紫烟第一次见面时,紫烟围在脖上的毛线围巾。

那一刻,茶米再也按捺不住,颤抖着双手给紫烟发送了一条微信:“他哪里比我好?”

没过多久紫烟回道:“你说什么?”

茶米:“那个戴着你的围巾走出你家门的那个男人,到底哪里比我好?!”

紫烟久久没有回复,茶米按下语音键对着手机话筒歇斯底里地狂吼:“他到底哪里比我好?”

紫烟发来文字:“你和他之间不需要比较。”

茶米按下语音:“我只要你告诉我,他—哪—里—比—我—好!”

过了许久微信才出现紫烟的文字:“对我来说,他比你新鲜吧。”

茶米无力地坐倒在黑暗中边哭边笑,几秒后微信亮起,“我们还是朋友吗?”

茶米回复:“呵呵,谁和你这个婊子做朋友!”

紫烟:“茶米,不要这样,我们都清楚对方是什么样的人。”

茶米看着这些似曾相识的文字,只觉得上天和自己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半分钟的时间,窒息的沉默,黑暗中微信提示音再一次响起,“如果做不成朋友,那就好聚好散吧。”

羞辱、谩骂,或者是假装洒脱地回一句“没关系”,钻心的讽刺让茶米想不出比沉默更合适的回应。片刻之后,微信最后一次亮起,“谢谢你给过我的回忆。”

茶米闭上眼,那年那个在黄浦江边执着的女孩,不依不饶的呼喊声,在脑海中回荡,久久不能散去,“我会一直等你!用一生来等你”。

茶米恍惚中,远远地似乎看见了自己奔跑着离去的背影。

7

事后一段时间里,茶米好像对自己深恶痛绝,也许是出于自我救赎,又或者是情绪的转嫁,洋洋洒洒地写了几千字的感悟和自我反省,说是要发给艾米,可随着伤痛一点点化为气质,心境随日月变迁,茶米文章中越来越多的文字,让他感觉到多余,而后一点一点地删去,到最后整篇文章,只剩下简单的几句话:

原来每个人,都有可能在某一个刹那,被感性彻底占据,所谓规则,所谓游戏,奈何真情说来就来,又有谁真的能玩得起?

我终于相信,你留给别人什么样的伤,总有人会以别的方式,把它原封不动地还给你,这也许是能量守恒的另一种体现,是宇宙定律,谁都不能逃避。

祝你幸福,对不起。

这段话,他至今没有发送出去。

嫁入豪门的男子

所有的绝代风华、金银满屋,在岁月的侵蚀下,终究都会成为海市蜃楼,只有那个爱你、爱到摔破自己的心也在所不惜的人,才会陪你看尽浮华褪去,十指紧扣,不离不弃。

1

张乔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从平常的言谈举止和择偶观能看出,他是一个怀抱着嫁入豪门梦想的男子,而对于这个梦想在生活中的不经意呈现,随着年岁增长,表现得越来越强烈。

那年夏天我和一个女朋友刚分手,准确地说是在还没确定关系之前我就提出了只做朋友,这件事让张乔非常困惑。

那天张乔在我车上。

张乔:“你为什么不答应和她在一起?”

我:“总觉得性格不合拍,她好像什么事情都要掌控一样,我不喜欢这种感觉。”

张乔夸张地说:“但是她开玛莎拉蒂耶,而且长得还不错,还是独生女!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她开又不是我开,你激动个屁啊?”

张乔:“你的脑袋怎么就这么不好用呢?你想想看,她家一个小女儿能开上三四百万的名车,那她家里得多有钱?再怎么样也得上亿,她现在那么喜欢你,如果我是你,就跟她结婚。她独生女,再怎么样那些家业最后肯定是让你继承,到时候车子你开着,房子你住着,再想办法从你老岳父那里弄点资金人脉,发展一点儿什么事业,又是人间一富豪,人生少奋斗300年啊!”

我:“你有听过哪个传奇富豪是倒插门获得成功的吗?”

张乔:“他们成功了,故事当然自己编咯,但是肯定有不少人走的是这条路!不过现在的有钱人也不傻就是了,你要是入了豪门,估计得熬一段时间才有机会从你老丈人那里求一点儿发展。”

我不以为然地说:“昨天她说她要和我订婚,说如果我答应订婚,她就要把车子送给我,登记我的名字,还说用我的名字在上海买一套三房。”

张乔听了这话,疯了一样地要抢我的手机:“你是不是脑子秀逗了,我帮你发短信答应她。”

我连忙收好我的手机:“就是因为这样我觉得很不自在,这跟卖身有什么区别?她没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对她还有点感觉。你是不知道,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那表情和态度自信爆棚,就好像我必须答应似的,简直就和一个大老板在对一个洗脚房小丫头说话的态度一样,我就是那个小丫头。”

张乔好奇地问道:“那你怎么回答?”

我:“我说还是做朋友合适一点儿。”

张乔像看神经病一样地看着我,激动地问:“不是吧!!然后呢?”

我:“然后她脸就绿了,还威胁我说什么机会只有一次,多少人求之不得,叫我不要后悔之类的!”

张乔沉默叹息。

我出于好奇:“要是换作你,你真答应?”

张乔一脸正气凛然:“当然了!如果她说的都是真的,长成猪头我都娶了。你想啊,玛莎拉蒂300万,上海一套三房算他100平方米,就是500万,只要订婚而已就能得到接近800万的财产,如果结婚的话……”

张乔越说越High,说到后来简直是在畅想自己倒插豪门的美好光景,听得我很是无聊。

2

张乔的婚礼办在一家五星级的酒店里,女方出资整整包下了一层,婚礼现场金碧辉煌,满满200桌亲友,场面甚是宏伟。

女方叫佳千,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山西人,老爸一个人掌管几千人的集团,家业很是庞大。

如果不是因为那一天她和我抢埋单抢得气势如虹的话,想来在场没有一个人会意识到这个文静的女孩在这场聚会上曾经出现过。

如果这女孩双耳上戴的不是一克拉的真钻耳钉,想必也就不会有后来的这场婚礼。

佳千属于小家碧玉型的上品萝莉,长得不算惊艳,但大眼睛白皮肤可爱过人,从小学钢琴,气质平静如水,平常话不多,就连朋友和她说话,她都是唯唯诺诺的,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很是深刻。

婚礼大堂上,佳千站在右侧,脸上洋溢着无法抑制的幸福,纤细的手臂上挂满了纯金的手镯,目测一只手臂上的金子得有二十来斤,这让我怀疑她的臂力更甚于我。张乔站在左侧,小发型油光锃亮,一身爱马仕笔挺修身,面无表情,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铁汉柔情。一个娇小含蓄,一个魁梧雄伟,猛眼一看很是登对。

这是我极少数参加婚礼没有感动到流泪的一次,因为我分不清礼堂上的这对新人之间是否存在爱情,但至少此时的新娘是幸福的,因为她爱着张乔;此时的张乔是愉悦的,因为他知道新娘是爱他的,他也试着努力去爱新娘,但无论这种情感能否建立,至少这一场婚礼,让他向自己的富豪梦迈近了一大步。

婚宴平淡无奇,新郎新娘就像木偶一样,在媒婆和家人的各种控制下,走着各种各样的地方习俗。宴会上几乎没人喝酒,时间到了9点,放响了烟花,宾客们匆匆散去。

3

张乔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摇身变成高富帅,女方家里只是给了他一辆闲置的奥迪A6先开着,佳千因为不想和家人一起住,让父亲在上海市区买了一套小两房,这离张乔的名车豪宅梦很是有一段距离,让张乔抱怨了好久。

婚礼之后大概一个月,我和张乔在吃夜宵。

我随口问道:“新婚生活怎么样?”

张乔:“也就那样呗,还能怎么样?佳千反正不上班不干吗的,整天在家待着打扫卫生做饭,像个黄脸婆一样。他们家人觉得我出来走秀,是什么戏子,很丢人,叫我别走秀了,一个月先给我点零用。”

我:“哇,你岳父岳母给你零花钱,你拿得下去手?”

张乔:“那不然呢?秀又不让我去走,难道天天在家里大眼瞪小眼,不用出门不用花销的?”

我:“他们一个月给你多少钱?”

张乔:“3000。”

我算了算:“嗯,是少了点。”

张乔:“对呀,所以我跟佳千商量着一起做一家火锅店,佳千也答应了,谁知道佳千的卡是信用卡,卡里面根本就没现金,她家的钱全都掌握在我丈母娘手里。后来她去跟我丈母娘说想投资,你猜怎么着?”

看张乔的神情,我问:“不给钱?”

张乔:“对呀!妈的气死人了,你说她老爸去趟澳门随随便便输掉十来万,我现在一个女婿要的也不多,就要二三十万做点小事情,他妈的竟然不给,而且还……”

见张乔又要滔滔不绝地讲钱的事情,我正要打住他,他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屏幕上显示着“老婆”。

我:“先接电话吧,这么晚了你老婆也该着急了。”

张乔一脸不屑地接起电话,还没等佳千开口,就极不客气地对着话筒说:“吵什么!现在才1点多,你打什么电话?催催催!你催命啊?”

还没等电话对面有任何的动静,张乔就按下了结束通话,把手机往桌上一扔。

一通电话,看得我目瞪口呆:“乔爷,您这是家里吵架了?”

张乔得意地告诉我:“没吵架!吵什么架!她要是敢跟我吵架,老子就踹死她!这种贱女人就是要这样对她!我娶她的时候她有钱,我没钱,所以我更要有气势!我要压住她,不然她以后……”

张乔说得正来劲,桌上的电话又响起了,我看张乔的表情是要发飙,连忙抢过电话先接了起来:“嫂子啊,我是仲尼,我们现在正在吃夜宵,一会儿就……”

谁知道我话还没说完,张乔一把抢过电话:“我们现在在吃夜宵,一会儿就去夜总会见我老情人……你什么你!我怎么样关你屁事?你再废话我今晚连家都不回,就这样!”

说罢,他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挂断了电话。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此刻的张乔,惊为天人。

4

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张乔的生活就像宫廷剧里的狗血桥段,一方面要装作善良的丈夫,讨好岳父岳母;一方面有意无意地把火气发泄在无辜的佳千身上。过了一段时间,张乔终于从佳千家里挪动了几十万资金,信誓旦旦地投资了一家小火锅店,花了30多万硬是把火锅店装修成了慢摇吧的感觉,场面相当违和。

开业那天张乔当着员工和朋友们的面,扬言要把他的火锅店做到比海底捞规模还大,5年内做满300家连锁,消息广为传播,朋友们纷纷来捧场。四五个月之后,朋友的捧场都捧完了,他们店的营业额也差不多接近零了。张乔摇着头,脱手了店铺,前前后后纯亏50万。

火锅店刚倒闭,张乔又不知道听了谁的怂恿,兴致勃勃地说要开一家日式调酒馆,在朋友圈里到处融资,他说他跟一个高手取了生意经,这一次保赚不赔。我出于不忍心打击他,出了两万元意思了一下,其他的朋友纷纷推托没有现金,苦恼之中最后还是佳千给的支持。这一次的小酒吧只支撑了4个月,刨除投入的成本不算,光员工店面和各种开销,每个月净亏4万。

店面倒闭的时候,张乔内疚地说要还我钱,我说我一直有想法要在家里建立一个酒柜,就让他把没卖出去的那些酒全搬去了我家,当作我两万块钱买的,他叹息着同意了。

后来张乔痛定思痛,把这一切的失败都归咎于后期的资金不足,没能撑过困难期,于是对佳千的坏脾气变本加厉。

那段时间佳千几次打电话跟我诉苦,声泪俱下地诉说着他对张乔的爱和无可奈何。我作为一个外人,尽力劝说之余也是听得感慨万千。

5

大约2012年底的某一天下午,张乔疯了一样开心地约我喝酒。晚上我刚到酒吧就看见张乔约了无数的女模特,硕大的卡座上摆满了名士和巴黎之花。

一夜狂欢,张乔就像父母出差好不容易开场Party的高中生一样,生怕浪费这每一秒钟自由的时光。到了下半夜,朋友们或临时凑了个对开房去了,或喝多了保安抬着出去。酒吧里的客人差不多走光了,先前热闹的大卡座上只剩下清醒的我,陪着喝醉的张乔,孤独地在音浪里毫无情绪。

张乔摇晃着举起杯子,违和地笑着:“仲尼!今天是我的离婚Party!老子太他妈开心了!终于摆脱了那个死黄脸婆,来喝!”

我听了这话吓了一跳:“哇,什么情况?”

张乔喝光了杯中的香槟,一把把水晶杯砸在地上摔了个粉碎:“佳千那个臭婊子,前天要和我离婚。”

我惊奇地问:“那……总得有个原因吧?”

张乔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又喝光了一杯酒:“我不知道,前一天还好好的。”

我试探地问:“是不是你出轨被发现,还是对她太不好她受不了了?”

张乔:“没有。”

我:“是不是女孩子闹脾气,想要你哄一哄?”

张乔突然暴怒:“没有!没有!没有!没有!都没有!”

张乔一甩手,把桌上所有的东西都摔在地上:“老子他妈的跟狗一样哄了她两天!两天!她根本就无动于衷,她……他妈的根本就是在通知我,根本就没和我商量的意思!”

满地狼藉,支离破碎。

我:“条件谈了吗?”

张乔冷笑着:“她让律师通知我,一个礼拜之内签离婚协议,婚房和奥迪归我,超过一个礼拜签协议就让我净身而出,呵呵,就算赶走一个两年的保姆也不带这么现实的吧。“人们都说婊子无情,我看有钱人才真无情,仿佛掌握了金钱,就掌握了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高高在上的,从来没有把别人的尊严当作尊严!难道我张乔在她佳千眼里,就值这么一点儿钱吗?“老子就不签了!就算他们家权大势大,早晚有办法让我走,老子他妈的就一分钱不要。我要让佳千知道,她用钱是买不到我张乔的尊严的!”

说着,张乔靠着我的肩头号啕大哭,炙热的眼泪,从失望划过绝望最后淋湿了我的肩头。

夜上海,狂欢的仍旧狂欢,一掷千金的人们仍享受着崇拜的眼神。

这个角落里的哭声,被音乐和暗夜了无痕迹地掩去。

6

我们几个朋友尝试着打电话劝佳千,一开始电话还能通,后来就直接转成了空号的提示,想来是被拉进了黑名单里。

没过多久,张乔约我喝茶,他告诉我他如期签了离婚协议。

我叹息:“你这样做,是明智的!”

张乔:“是啊,既然白给,那还是要吧,车子转得急才12万就出手,房子卖了600多万,钱先汇到我表哥的户头了,以免被那神经错乱的婊子想想不对又来要回去。”

我无奈:“你也挺狠。”

张乔:“是她先无情,我才无义的!”

我:“所以到最后你搞清楚状况没?为什么她突然要离婚?”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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