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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9 18: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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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平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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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国家西部开发报告

2011国家西部开发报告试读:

第一篇 综合篇(西部大开发十年回顾)

第一章 综合经济实力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年来,西部地区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初步缓解。经济增长速度快、持续时间长、稳定性好,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均实现了大跨越,为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地区生产总值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逐步加快。2000—2009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由16655亿元增加到66868亿元,年均增长11.9%。自2007年起,西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已连续3年高于东部地区。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自2002年起连续8年增速居全国第一,2000—2009年,年均增速高达16.7%。

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先降后升(见图1-1)。尽管西部地区经济总量增加迅速,但由于中国经济整体增长较快,2000—2003年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各地加总的比重不仅没有上升,反而有所下降,由17.1%下降到17.0%。2004年因受国内经济增长对资源需求大幅增加导致的价格上涨因素影响,西部资源密集区的经济发展出现加速增长,使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有所提高;但随着价格高位回落,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2005年降至16.9%。图1-1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

2005—2009年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恢复平稳增长态势并且开始快于全国平均增速,其占全国的比重也稳步提高,由16.9%的提高到18.5%,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有所缩小。2000—2009年,西部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4624元提高到18255元,增加了2.95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9.5%提高到66.1%,提高了6.6个百分点(见图1-2)。图1-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二、固定资产投资

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2009年,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9662亿元,是2000年的6111亿元的8.13倍,投资规模之大、增速之快为史上所少有(见图1-3)。图1-3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各地区加总比重大幅提高。2000年,西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额在全国的比重为19.2%,至2009年,上升为22.7%。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除了2003年低于东部地区外,其余年度增速均高于东部地区,其中增速最快的2007年,高于东部地区近10个百分点。

国家预算内资金有效带动社会投资。2009年,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中,国家预算内资金达到4977.6亿元,占全国各地区加总比重41.2%。2000—2009年,用于西部地区的国家预算内资金总量逐年增加,占全国各地区加总比重基本保持在36%以上水平(年度间有波动)。国家预算内资金对支持西部地区基本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带动了社会投入,大幅度改善了西部地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和城乡面貌。

三、工业增加值

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快速增长。2009年,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较2000年增加两番以上,占全国比重进一步提高。

工业企业利润迅速提高。2009年,西部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5044.7亿元,比2000年的394亿元增加11.8倍。企业利润大幅度增加,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拓展了企业的发展空间,为经济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微观基础。

工业化发展步伐大幅加快。2008年,西部地区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1.1%,与2000年相比,提高了9.8个百分点。同期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上升了5.4个百分点。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国内消费需求明显扩张。2009年,西部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3039亿元,比2000年的5997亿元增加2.84倍,年平均增长16.1%(见图1-4、图1-5)。图1-4西部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图1-5中部、西部、东部和东北地区四大板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五、进出口总额

对外贸易稳步发展。2009年,西部地区进出口总额达到915亿美元,比2000年的172亿美元增加了4.3倍,年均增长了20.4%;其中出口总额519亿美元,比2000年的99亿美元增加了4.2倍,年均增长20.2%;进口总额396亿美元,比2000年的72亿美元增长4.5倍,年均增长20.9%;贸易顺差持续大幅增加,由2000年的27亿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123亿美元(见图1-6)。图1-6西部地区进出口总额

六、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

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不断提高。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收入从2000年的1127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055亿元,年均增长20.5%,翻了两番多(见图1-7、图1-8)。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上升,2009年,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为9.1%,比2000年的6.8%上升了2.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提高了地方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加强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有效地保障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图1-7西部地区财政收入图1-8四大板块地方财政收入

地方财政支出大幅增长。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本级支出由2000年的2601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7580.1亿元,年均增长23.6%,占全国比重由24.9%提高到28.8%(见图1-9、图1-10)。图1-9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支出图1-10四大板块财政支出

这说明,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有效地弥补了地方财政收支缺口,促进了区域公共财政能力均衡发展。

七、城乡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连年保持快速增长。2009年,西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5648元提高到14213元(见图1-11)。图1-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民纯收入较快增长。随着支农、惠农各项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农村居民收入出现了连年较快增长的势头。2000—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661元提高到3817元(见图1-12)。图1-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大幅增加。随着城乡居民收入连年快速增长,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也大幅度增加。2009年底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47156亿元,比2001年底的13086.3亿元增加34069.7亿元,增加了2.6倍。

就业人员不断增加。2009年,西部地区就业人员达20838.5万人,比2000年的18264万人增加2574.5万人,增长14.1%,城镇登记失业率基本保持在5%以下。2009年,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由2000年的25.4%上升到32.1%,第二产业就业人数比重由2000年的12.9%上升到18.9%,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比重由2000年的61.7%下降到49.0%。

第二章 基础设施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基础。10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2000—2009年,累计新开工重点工程120项,投资总规模2.2万亿元,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国道主干线西部路段和大型水利枢纽等重大工程相继建成,完成了饮水安全、送电到乡、油路到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设任务,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公路

西部大开发以来,坚持把公路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2000—2009年,公路建设投资达到1.61万亿元,公路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干线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到2009年年底,“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西部路段全部建成,西部开发八条省际公路通道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西部地区规划里程已建成1.77万公里,占西部地区规划里程的49.3%,在建6972公里,占19.4%。西部地区横连东西、纵贯南北、通江达海、连接周边的骨架公路通道初步形成,干线公路的技术等级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农村公路建设成就显著。贫困县出口路、通县油路、县际公路陆续建成通车,通乡油路建设全面启动。到2009年底,西部地区乡镇、行政村公路通达率分别达到99.1%和88.5%,农村交通条件有了明显改善(见表2-1)。

公路通车里程快速增加。2000—2009年,西部地区新增公路通车里程97.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6060公里。到2009年年底,西部地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50.5万公里,占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的39%,其中高速公路18589公里,占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的28.6%(见图2-1、图2-2)。公路网密度由1999年的7.8公里/百平方公里提高到2009年的21.8公里/百平方公里。图2-1西部地区公路通车里程图2-2西部地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

公路运输能力不断增强。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由1999年的34.9亿人和1584.2亿人公里增加到2009年的68.2亿人和3356.7亿人公里,年均增长7.0%和7.8%,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由1999年的25亿吨和1549.2亿吨公里提高到2009年的53.8亿吨和7756.3亿吨公里,年均增长8.0%和17.5%。“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西部路段。“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是20世纪90年代国家规划建设的重要公路通道,由5条南北纵线和7条东西横线组成,连接了首都、各省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直辖市、经济特区和重要对外开放口岸,全长约3.5万公里。其中有9条涉及西部地区,纵向为二连浩特—河口、重庆—湛江,横向为绥芬河—满洲里、丹东—拉萨、青岛—银川、连云港—霍尔果斯、上海—成都、上海—瑞丽、衡阳—昆明,将西部与东部所有特大城市及90%的大城市连接在一起,总里程约1.6万公里,到2008年年底已全部建成通车。

西部开发八条省际公路通道。为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与中东部地区、西南与西北地区的交通联系,建设通江达海、连接周边的运输通道,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国家在“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西部路段建设的基础上,于2000年制定了西部开发八条省际公路通道规划,包括兰州—磨憨、阿荣旗—北海、阿勒泰—红其拉甫、银川—武汉、西安—合肥、长沙—重庆、西宁—库尔勒、成都—樟木公路,总里程约1.5万公里,到2008年年底已基本建成。

二、铁路

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铁路建设的规划指导和投入力度,铁路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运输经营迈上新台阶,综合效益日益显现(见表2-2)。青藏铁路、宁西铁路、株六复线等一批重大铁路相继建成投入运营,新增铁路营业里程近9000公里。大同至西安客运专线、贵阳至广州、南宁至广州等一批重大项目正在加紧建设,新建铁路里程达1万公里以上。建设了新丰镇、贵阳南、成都北等路网性和区域性编组站,货物运输直达化、重载化和车流作业集中化逐步实现。

到2009年年底,西部地区铁路营业里程达到32754公里,占全国铁路营业总里程的比重为38.3%,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分别为25.4%和38.4%。路网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形成以兰新、包兰、宝成、成昆、渝黔、黔桂、遂渝、达成、西康、襄渝、湘桂、南昆、贵昆等铁路为主骨架的铁路干线网,进出通道运输能力明显提高,运力紧张状况得到有效缓解。2009年,西部地区国家铁路分别完成旅客、货物发送量30304万人、119130万吨,较10年前分别增长65.5%、209%;旅客、货物周转量完成1737.8亿人公里、8327.9亿吨公里,较10年前分别增长96.2%、156.1%。铁路运输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保障作用不断突出。

青藏铁路。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全长1142公里,其中海拔4000米以上960公里,最高处达5072米,连续多年冻土地段550公里,是目前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2006年7月1日建成交付运营。青藏铁路的建成通车,结束了西藏没有铁路的历史,填补了我国唯一不通铁路省区的空白,成为青藏高原千百年来永载史册的辉煌穿越,对加快青藏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活、增进民族团结和巩固祖国边防发挥了极大作用。

三、机场

1999年,西部地区共有民航机场59个,其中干线机场13个、支线机场46个,占全国机场总数的45.7%。10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西部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其中的12个干线机场和30个支线机场实施了大规模的改扩建,新建了21个支线机场,基本形成了以成都、昆明、西安、重庆机场为枢纽,以乌鲁木齐、昆明机场为门户,以九寨、丽江等支线机场为支撑的西部机场体系。

到2009年底,西部地区民用运输机场数量达到79个,占全国机场总数的48%,较1999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2009年,西部地区各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1196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7万吨、飞机起降121万架次,分别是1999年的4.05倍、2.23倍和3.27倍,年均增长15%、8.4%和12.5%。航空事业的快速发展,缩短了遥远的西部与全国及世界各地的距离。

四、水运

西部地区水运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长江上游已达到三级航道标准,西江航运干线已达到三级及以上航道标准,嘉陵江、右江航电结合等梯级开发稳步推进,红水河、右江复航工程取得重大突破,重庆、泸州、贵港等港口内河集装箱、大宗散货和汽车滚装专业化泊位陆续建成。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初具规模,三峡库区和山区群众水上出行条件及运输条件极大改善。防城港、北海、钦州等沿海港口建设不断加强,到2009年年底,万吨级及以上泊位达到46个,比1999年增加28个,西南出海通道运输能力快速增长。

2009年,西部地区水运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达到2.3亿吨、1648.4亿吨公里,分别是1999年0.6亿吨、197.3亿吨公里的3.8倍和8.4倍。水运能力的大幅提升,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五、水利

坚持把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放到突出位置,10年来,国家加强了重点水源工程、重点防洪工程、流域综合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一大批重大水利项目的建设,累计安排西部地区中央水利投资1317亿元。四川紫坪铺、宁夏沙坡头、广西百色等大型水利枢纽相继建成并发挥作用,显著提高了西部地区的水资源调蓄能力,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以及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5万平方公里。

四川都江堰、宁蒙河套灌区等142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020多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900多万亩,新增节水能力约70亿立方米。2000—2009年,西部地区有效灌溉面积净增4025万亩(见图2-3),节水灌溉面积增加6429万亩。3257座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国家安排404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其中中央投资282亿元,解决了9437万人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开展了张掖、绵阳等市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支持宁夏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图2-3西部地区有效灌溉面积

紫坪铺水利枢纽。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西北60公里处的岷江上游,距都江堰市约9公里,以灌溉、供水为主,兼有发电、防洪、环境保护和旅游等综合效益,是继举世闻名的都江堰之后岷江河段的又一座大型综合性水利枢纽。水库最大坝高156米,总库容11.12亿立方米,水电装机容量76万千瓦,总投资69.76亿元,于2005年11月首台机组投入运行。

沙坡头水利枢纽。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黄河黑山峡河段峡谷出口处,是黄河干流上一座以灌溉和发电为主的大型综合性水利枢纽,结束了当地灌区2000多年无坝引水的历史。水库总库容2600万立方米,总装机容量12.03万千瓦,总投资11.97亿元,于2007年9月竣工并通过验收。

百色水利枢纽。位于广西郁江上游右江河段,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具发电、灌溉、航运、供水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也是珠江流域郁江防洪体系的重要控制性工程。扩大和改善水田灌溉面积15.61万亩,增加丘陵地灌溉面积11万亩,保证灌溉面积增加至58.4万亩。水库总库容56.6亿立方米,电站总装机54万千瓦,总投资59.95亿元,于2006年全部机组建成投产。

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塔里木河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干流全长1321公里,流域面积23.6万平方公里,是塔里木盆地的主要灌溉水源,影响范围覆盖了新疆南部10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2001年,国家决定实施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107亿元。工程位于新疆南部的和田河、叶尔羌河、阿克苏河、开孔河以及塔里木河干流流域范围,计划于2011年完工。

黑河流域综合治理。黑河是我国第二大内陆河,流域面积14.3万平方公里,干流全长821公里。为有效解决黑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2001年,国务院批复了《黑河流域近期治理规划》,启动实施黑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23.52亿元。工程主要任务是上游以加强天然保护和天然草场建设为主,对水源涵养区实施生态保护,中游建立国家级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区,下游建立国家级生态保护示范区,开展额济纳绿洲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石羊河流域位于甘肃河西走廊东端,流域面积4.16万平方公里。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2007年国家批准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总投资47.49亿元。流域内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加强灌区节水改造,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幅度减少农业用水,组织实施向下游民勤调水。

六、能源

西部地区水能资源、煤炭资源、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得到发挥,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一批重大工程顺利实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加快发展,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对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保障全国能源安全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煤炭资源勘查、生产建设步伐加快。国家在西部地区规划了蒙东、神东、宁东、陕北、黄陇、云贵等六大煤炭基地,开工建设了一批大中型煤矿,煤炭产量快速增长。2009年,西部地区煤炭产量13.1亿吨,比1999年增加10.79亿吨(见图2-4),占全国的比重由17.0%提高到44.1%,煤矿集约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09年年底,西部地区已建成千万吨级大型现代化煤矿12处,生产能力1.4亿吨/年,在建千万吨级大型现代化煤矿13处,生产能力1.7亿吨/年。图2-4西部地区原煤产量

电力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随着西电东送南、中、北三大通道的全面推进,西部地区电力建设不断加快。纳雍、安顺、托克托、准格尔等一批火电站,洪家渡、公伯峡、小湾、龙滩等一批水电站投产发电,溪洛渡、向家坝、瀑布沟等大型电站正在加紧施工建设。到2009年年底,西部地区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6614万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30.45%,是1999年年底的3.7倍,年均增长14.03%,比全国平均增长率高2.7个百分点。其中,水电装机10033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的51.1%,是1999年年底的3.3倍;火电装机15742万千瓦,是1999年年底的3.9倍。葛洲坝—上海、天生桥—广州、三峡—华东±500千伏直流等重大跨区域输电工程建成投用。

农村电力建设力度加大。2004年,国家启动实施了农网完善工程,2006年,开始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到2009年年底,共下达农网完善投资计划465.5亿元、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投资计划122亿元,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明显加强,供电能力和可靠性显著提高,解决了150多万户无电人口基本用电问题。

油气勘探开发取得巨大成就。新疆、川渝、鄂尔多斯盆地等大型油气田的储量和产量稳步增长。10年来,累计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约60亿吨(见图2-5)、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5.1万亿立方米,累计生产原油约3亿吨、天然气约3310亿立方米,2009年油气生产当量超过1亿吨。西气东输一线、涩北—西宁—兰州天然气管道、长庆—呼和浩特输气管道、忠县—武汉天然气管道、陕京二线输气管道等重点项目相继建成投产,西气东输二线正在加紧建设。兰州—成都—重庆输油管道、中哈原油管道等工程建成投入使用。2000—2009年,西部地区新增油气管道里程3万公里,其中原油管道1万公里、成品油管道5000公里、天然气管道2万公里。在建、拟建油气管道达3万多公里。图2-5西部地区原油产量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风电建设加快推进,装机容量超过780万千瓦,占全国总装机的近50%,甘肃、新疆、内蒙古三个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基地规划编制完成。甘肃敦煌等一批兆瓦级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广西、四川、贵州开展了生物燃料建设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西电东送。西电东送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包括南、中、北三大通道。南通道重点开发贵州乌江、云南澜沧江和滇、黔、桂三省交界处的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的水电以及贵州和云南两省的坑口火电送往广东,形成西电东送南部大通道;中通道重点开发三峡和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的水电送往华中、华东、福建等东部能源紧缺地区,形成西电东送中部大通道;北通道重点开发黄河上游水电和晋、陕、宁、蒙地区坑口火电送往京、津及河北南网,并东送山东电网,形成西电东送北部大通道。到2009年年底,西电东送装机规模达到6668万千瓦,其中南通道2368万千瓦、中通道1750万千瓦、北通道2550万千瓦。

西气东输。西气东输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西起新疆塔里木,东至上海市,管道干线全长3800公里,设计年输送天然气商品气量120亿立方米,增压后达到170亿立方米,总投资1400多亿元,于2004年12月30日竣工投运,正式开始商业供气。工程主要包括上游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中游管道工程和下游用气项目及城市管网建设。到2008年年底,累计完成输气量454亿立方米,其中2008年输送天然气158亿立方米。2008年2月22日,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开工建设。这是我国第一条引进境外天然气资源的大型管道工程,西起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南至广州和香港,东达上海,管道主干线和8条支干线总长8704公里,计划2011年年底全线贯通。

溪洛渡水电站。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交界处的金沙江溪洛渡峡谷段,距离宜宾180多公里,距离三峡770公里,是金沙江干流上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拦沙和改善下游航运条件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电工程,是金沙江下游规划的第三级电站,也是金沙江“西电东送”距离最近的骨干电源之一。工程坝高278米,正常蓄水位600米,总库容126.7亿立方米,装机容量1260万千瓦,总投资674.78亿元。工程计划于2015年竣工投产。

向家坝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水富县和四川省宜宾县交界处,上距溪洛渡电站坝址157公里,是金沙江下游河段上以发电为主,同时兼有改善通航条件、防洪、灌溉、拦沙、对溪洛渡水电站进行反调节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梯级电站,也是金沙江下游梯级开发中的最后一个梯级。水库为峡谷型,最大坝高162米,正常蓄水位380米,总库容51.63亿立方米,控制流域面积45.88万平方公里。电站装机容量600万千瓦时,总投资541.65亿元。工程计划于2012年首批机组发电,2015年建设完工。

送电到乡。为解决西部地区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2002年启动实施送电到乡工程,主要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光互补发电和小水电供电方式,解决西藏、青海、四川、新疆、甘肃、陕西、重庆、内蒙古、云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远离电网、居住分散的无电乡(连队)用电问题。在无电乡用电问题解决后,国家继续支持解决无电村的用电,到2008年年底共完成投资120亿元,使134.5万户无电人口用上了电。

七、通信

光缆干线及支线建设加快,通信容量进一步扩大,通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昆明—拉萨、太原—银川—兰州等电信光缆传输系统工程相继建成使用,新增长途光缆线路26万多公里、长途光缆纤芯590万公里,累计铺设长途光缆线路近38万公里、长途光缆纤芯815万公里。

固定电话和移动通信快速发展。到2009年年底,本地电话用户达到6539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7327万户,分别是1999年的3.5倍和25倍,电话普及率从1999年的每百人7.1部增加到2009年的每百人65.3部。

邮电业务稳步增长。实施了西部地区邮政普遍服务网点改造,对农村局所进行整修改造和信息化建设。2009年,邮电业务总量达到5891.8亿元,是1999年的11.4倍,年均增长30.5%,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

八、市政

通过加大建设和管理力度,西部地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有了明显提高,城镇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生态和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明显加强,大中城市快速道路网络基本形成,重庆、成都、西安等城市轻轨、地铁建设加快推进。城市道路长度由1999年的27060公里增长到2009年的46717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11.64平方米。

城镇供排水设施及管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到2009年底,西部地区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3.36%,比2000年提高了43.31个百分点;污水处理能力2650万立方米/日,处理率达到69.33%,比2000年提高了40.78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69934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30%,高于全国71.31%的平均水平。城市环境不断美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4.7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57平方米。

重庆高架轻轨。重庆高架轻轨交通(较场口至新山村一期工程)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也是西部地区的第一条城市轨道交通。该线东起市区商业中心较场口,西至大渡口区钢铁基地新山村,线路全长19.15公里,总投资50.81亿元。

第三章 生态环境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先后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工程,大力增加和恢复林草植被,水土流失减少,风沙危害减轻,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等重点流域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加强。

一、林业生态建设

西部地区是全国林业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2000年以来,中央累计在西部地区安排林业建设资金2150.64亿元,占全国林业建设投资的56.9%。先后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累计批复西部12个省(区、市)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种苗、湿地保护、林业科技支撑、生态定位站、科技推广站等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216个,批复总投资87.0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69.38亿元。国家还通过提高投资中央补助比例和贴息贷款等支持西部地区林业生态建设。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在2004年以前为7:3;2004年以后调整为8:2,而中部和东部地区分别为6:4和4:6。2000年以来,共安排西部12个省(区、市)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153.1亿元,占全国的35.9%;西部省(区、市)落实中央财政贴息资金4.6亿元,占全国总数的40.2%。

2000年至2009年,西部地区累计造林5.99亿亩,占全国同期的60.4%,其中人工造林3.59亿亩、飞播造林5640万亩、封山育林1.84亿亩,分别占全国同期的53.3%、74.3%和76.0%。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在西部地区造林2.37亿亩,占工程造林总面积的57.1%;组织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补植补造,促进了农民增收,为农民长远生计提供了保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有效保护了11亿亩森林资源,占全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总面积的63.7%;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13个省(区、市)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在西部地区累计完成林业、农业、水利措施治理任务8032.65万亩,总投资62.7亿元。“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四期工程累计安排西部地区防护林建设任务5289万亩,总投资34.95亿元。新建林业生态相关自然保护区395处,保护面积39.72万平方公里,约占同期全国新建自然保护区面积的87%;建设了97处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597个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标准站、369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站;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55个,批准了22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确认了86个国家重要湿地,指定了14块国际重要湿地。

经过10年的努力,西部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2009年西部地区林地面积比1999年增加了5.68亿亩,森林面积增加了6.1亿亩,森林覆盖率提高了6.73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增加了近13亿立方米。森林植被增加对控制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等省(区)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沙逼人退”向“沙退人进”的历史性转变,四省(区)沙化土地面积比1999年减少了7921平方公里,毛乌素沙地已经进入了治理利用的新阶段。黄土高原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开始逆转,土壤侵蚀模数大幅度下降,每年流入黄河泥沙减少3亿多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土壤风蚀和水蚀明显降低,大气释尘量减少。新疆绿洲面积扩大到7万多平方公里,绿洲内部林网程度平均达到85%以上。“三北”防护林工程有效保护了西部地区3亿多亩耕地。西部地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60%以上大熊猫栖息地和70%以上大熊猫野生种群得到严格保护,朱鹮的数量从发现时的7只增加到目前的1200只,亚洲象、藏羚羊、苏铁、兰科植物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分布范围不断扩展。林业生态建设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速生丰产用材林、木竹资源深加工、特色经济林、种苗花卉、生态旅游业等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2009年西部地区林业产业为主的生态产业产值达到3582亿元,相当于2000年的5.3倍。

退耕还林工程。这项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投资规模最大、造林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效果最为显著的重大生态工程。到2009年底,中央已安排退耕还林工程资金2338.8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29.3亿元,粮食和生活补助资金1871.5亿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238亿元。截至2009年底,全国退耕还林工程共安排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2.44亿亩、封山育林3200万亩,累计造林4.15亿亩,占同期全国造林总面积的49.5%。退耕还林工程覆盖了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79个县级单位,涉及农户3200万、1.24亿农民。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西部12省(区、市)除广西壮族自治区外都纳入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范围,规划人工造林2861万亩,飞播造林9432万亩,封山育林4439.8万亩,总投资123.67亿元,占全国总投资的85.65%。2000—2009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897.7万亩,飞播造林4732.3万亩,封山育林8690.4万亩,累计安排投资99.13亿元,占工程已投入资金的89.87%。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有效保护了11亿亩森林资源,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37.6%。新增森林面积9500万亩,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13个省(区、市)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国家累计免除西部地区森工企业国内金融机构债务48.4亿元,免除到期的世行贷款4.6亿元。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四险”补助和混岗职工安置、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木材加工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为遏制北京及周边地区土地沙化的趋势,改善京津周围生态环境,2002年,国家制定发布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2001—2010)》。2000—2009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累计安排西部地区林业建设任务4053.1万亩,其中退耕还地造林774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844万亩,人工造林602.9万亩,飞播造林434.9万亩,封山育林1397.3万亩;安排农业措施治理3300.5万亩,水利措施539.55万亩;累计安排投资62.72亿元,占工程已投入资金的49.2%。工程区植被盖度和物种多样性呈上升趋势,土壤风蚀和水蚀明显降低,大气释尘量减少,气候环境有所改善。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涉及西部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等6省区,2000—2009年累计完成造林6716万亩,中央累计投入资金34.95亿元。先后实施了毛乌素沙地治理、乌兰布和沙漠治理、晋陕峡谷水土流失治理、陇东丘陵水土流失治理、河西走廊沙化治理、环青海湖周边重点防护林建设、新疆绿洲外围荒漠化治理等重点项目。

水土流失生态建设工程。西部地区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先后启动了长江和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晋陕蒙砒砂岩区沙棘生态工程、中央补助地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等。2000—2008年,累计投入中央资金68.74亿元,占同期该类项目全国中央投资总额的56%,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738平方公里,建设淤地坝9921座。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从2004年起,中央财政正式设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标志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正式建立。中央累计安排西部地区6.6亿亩重点公益林补偿资金111.7亿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推动了地方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截至2008年,全国27个省(区、市)先后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省级财政已累计投入地方补偿资金98亿元。

二、草原保护与建设

我国拥有天然草原约60亿亩,占国土面积的41.67%,由于气候变暖和超载过牧,到21世纪初,我国90%的天然草原出现不同程度退化,并以每年3000万亩的速度在扩展。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面积约50亿亩,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84%。草原是重要的陆地生态屏障,在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土壤、净化空气和维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草原退化不仅制约了草原畜牧业的发展,而且影响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国家生态和国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直接导致江河断流、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为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恢复,改善牧区民生,国家在开展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在内蒙古东部、蒙甘宁西部、青藏高原、新疆北部四大片草原退化严重地区启动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工程以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为前提,通过禁牧封育、季节性休牧、划区轮牧和补播草种等方式,使天然草原得以休养生息,植被明显恢复。同时,国家给予退牧户一定饲料粮补助,推行禁牧与休牧相结合、舍饲与半舍饲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促进了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推动了特色农牧产业及其他优势产业的发展。不断加强草原鼠虫害防治,灾害扩展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草原生态保护政策不断完善,适当增加退牧还草工程配套建设内容,提高中央基建投资补助标准。2007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全国完成草原围栏面积22.5亿亩,发展人工种草面积4.5亿亩的目标。

退牧还草工程。截至2009年年底,退牧还草工程累计安排草原围栏建设任务6.77亿亩,其中禁牧3.33亿亩、休牧3.31亿亩、划区轮牧0.13亿亩;安排重度退化草原补播改良任务1.46亿亩。中央累计投入资金176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16亿元,饲料粮补助资金60亿元。工程涉及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79个县,共83万户农牧户、398万农牧民。根据农业部2009年抽样监测,退牧还草的工程区与非工程区相比,草原植被覆盖度平均高出12个百分点,牧草高度平均高出36%,产草量平均高出75%。

鼠虫害防治。2000年以来,全国草原鼠虫害危害面积累计达91次,其中鼠害危害面积为58亿亩次,虫害危害面积为33亿亩次。全国平均每年草原鼠虫害危害面积为9.1亿亩,其中鼠害年均危害面积为5.8亿亩,虫害年均危害面积为3.3亿亩。为有效防治草原鼠虫害,国家不断增加投入,累计安排西部地区草原鼠虫害资金5.84亿元,占全国的87.95%;西部地区累计防治草原鼠虫害3.3亿亩次,占全国的88.82%。其中防治鼠害4.16亿亩次,防治虫害2.60亿亩次。

三、重点区域生态治理

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全面实施,核心区生态移民2.6万人,生态恶化土地治理面积222万亩。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有效保护草原面积6000多万亩,定居游牧民2.14万户,初步恢复了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岩溶地区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试点,贵州、云南、广西石漠化恶化趋势开始得到控制。塔里木河、黑河流域治理工程成效显著,河道断流天数逐年减少,台特玛湖、东居延海重现碧波荡漾,两岸胡杨林恢复勃勃生机。石羊河流域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民勤地区局部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青海三江源地区。200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是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15.23万平方公里,占三江源地区总面积的42%。2005—2008年,已安排退耕还林还草2569.81万亩,水土保持工程75平方公里,退化土地治理221.71万亩,人畜饮水工程1.4997万人,生态移民2.6万人,鼠害治理6122.73万亩等,总投资23.5亿元。通过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工程的建设,项目区植被覆盖度有所提高,草地退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项目区生态和环境有一定程度改善,生态保护科技支撑力度明显增强。

甘肃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甘肃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农牧民生产生活设施和生态保护支撑体系等三方面。截至2008年年底,累计安排中央投资11亿元,用于退牧还草工程,完成草原围栏6000多万亩,草场补播1000多万亩;累计安排中央投资8000万元用于游牧民定居,定居游牧民2.14万户。

西南石漠化治理工程。西部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启动实施了89个试点县的建设,占全国的89%,建设任务为新增林草植被9950.7万亩,坡改梯1073.55万亩及水利水保配套措施等,总投资26.7亿元,占全国总投资的89%。通过石漠化治理工程的建设,工程区林草植被开始恢复,水土流失得到治理,石漠化现象逐步控制,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四、环境保护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环境保护扶持力度,提高中央基建投资和财政补助比例,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西部地区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水污染防治工程积极推进,重点流域水质明显好转。重点污染源治理不断加强,节能减排取得重要进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推进。城镇环保设施不断改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

污染减排工作不断推进。综合考虑西部各省(区、市)环境容量、排放基数、工程削减能力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对西部地区实行了总量控制政策的倾斜。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西部地区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支持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深化城市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连续7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西部地区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妥善处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下降,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4.6%和5.6%,酸雨次数明显减少。

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先后编制启动实施了《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一系列规划,西部地区重点流域水污染状况得到遏制,部分流域水质显著改善。滇池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已完成投资90多亿元,水质从劣Ⅴ类转变为稳定保持Ⅴ类;洱海水质连续5年保持Ⅲ类并已接近Ⅱ类水质,重现“高原明珠”本色。国家还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西部地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给予补助,三峡库区获得污水处理运行补助资金4.25亿元,目前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地区项目平均补助比例达到70%以上。

环保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00年以来,国家先后支持西部地区实施了监测网络(辐射及地表水部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冰冻雨雪灾后环境监管能力恢复重建与应急监测项目、地震灾区环境应急监测专项资金项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专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项目、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等,累计投入资金达51.85亿元。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中央对地方的补助比例西部、中部、东部地区分别为60%、40%、20%,中央财政资金中央对地方的支持比例,西部、中部、东部分别为80%、60%、40%,西藏和地震灾区国家补助比例为100%。2004—2009年,为西部地区配备执法车辆1892辆,应急指挥车辆13辆,取证监测仪器设备24942台(套)。目前,西部地区已建成污染源监控中心107个,另有1个监控中心正在建设,对2050个国控重点污染源的1421个污水排放口和1512个废气排放口实施了自动监控,初步形成了省、市一体的污染源监控能力。

第四章 新农村建设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西部地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各项建设。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发展农业生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中央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40多亿元,加强农田水利、节水灌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商品粮棉油基地、现代农业示范等工程建设,西部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主要农畜产品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改造中低产田6300多万亩,增加节水灌溉面积5700多万亩,新增节水能力60多亿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85亿公斤。内蒙古自治区的粮食产量占全国比重由1999年的2.81%提高到2009年3.73%;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遍及新疆14个地(州、市),已逐步形成了包括生产、物流、加工等较为齐全的产业发展体系。2009年,新疆棉花种植面积已达到2114万亩,亩产提高到119.34公斤,产量达到252.4万吨。棉花产业的快速发展,对增加当地群众收入、确保地区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内蒙古牛奶、山羊绒产量连续5年居全国之首,2009年产量分别是1999年的13.3倍、1.9倍;广西、云南蔗糖总产量占全国的80%以上;陕西苹果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占全国的1/4强;云南、贵州烟叶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占全国的43.35%和42.63%,见图4-1、4-2。图4-12000—2009年西部地区粮食总产量增长率与全国对比情况图4-22009年西部地区部分农牧产品占全国的比重

二、特色农牧产品加工基地

西部地区依托特色农牧产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形成了内蒙古的羊绒和乳制品、新疆的棉纺和番茄酱、陕西的果蔬、广西和云南的糖类、四川和贵州的酒类、广西和云南的中药等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加工基地。

内蒙古大力发展畜牧产品深加工,2009年,肉类产量达到234万吨,牛奶产量达到903.1万吨,羊绒产量达到7375吨。新疆是国际重要的番茄加工基地,2009年,番茄酱制品产量超过101万吨,出口量达84.71万吨,产品远销亚欧市场。陕西积极发展苹果深加工,年加工浓缩果汁达到50万吨,是我国乃至世界最大的浓缩苹果汁加工基地,苹果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陕西水果及制品出口创汇仍然达到4.4亿美元,保持了近年来的高位水平。广西制糖业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食糖产量连续10年居全国首位,2009—2010榨季达到711.8万吨,占全国总量的66.34%。

随着农牧产品深加工的不断推进,西部地区涌现出伊利、蒙牛、鄂尔多斯、新希望、新疆屯河等一大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国家认定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231家,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农村基础设施

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农村生活条件逐步改善。9400多万农村人口饮上安全水。无电乡镇通电和农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基本得到解决,98%以上的行政村通上电话。新建户用沼气近600万口,建设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2988个。安排中央补助资金近30亿元,改造农村危房约60万户。安排中央投资10亿多元,建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近4万个,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显著增强。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重点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十年来,国家共安排西部地区农村饮水项目总投资40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82亿元,占同期该类项目全国中央投资总额的58%,解决了9437万人的农村饮水困难和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沼气建设工程。2003—2008年,国家安排西部地区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投资75.16亿元,占全国比例的53.7%。其中,户用沼气安排69.12万元,占全国比例的54%,建设户用沼气589.97万户;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安排4.34万元,占全国比例的57.9%,建设网点22831个;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安排1.09亿元,占全国比例的39.3%,建设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2988个;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安排6141万元,占全国比例的34.1%,建设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63处。

四、农民生活水平

2009年,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16元。其中,内蒙古、重庆和四川分别达到4938元、4478元、4462元,位居西部地区前3位,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加大,贵州、重庆、内蒙古等省(区、市)家庭经营收入增长成为新亮点。1999—2009年,西部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年均近15.5%的速度稳步增长。2000—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722.1亿元,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从5731.2万人减少到2371.9万人,减少了3359.3万人,占全国同期减少贫困人口的57.7%。西部37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1年的1197.6元增加到2728.5元,年均名义增长9.6%。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继续改善,自然村通公路、通电、通电话、能接收电视节目比例分别达到99%、98.7%、98%和98%。资源大县、旅游大县和产业结构成功调整的重点县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第五章 特色优势产业

调整产业结构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关键。10年来,西部地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西部地区实现工业增加值大幅提高,一、二、三次产业比例由1999年的23.8:41.0:35.2调整为2009年的13.7:47.5:38.8。西部地区工业化加快发展的趋势明显,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一、资源开发利用

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资源勘探不断取得新成果,资源加工转化加快推进,资源加工业蓬勃发展,能源化工和重要矿产资源加工等产业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石化、钾盐、磷矿、有色金属、稀土等一批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地初步形成。新疆独山子1000万吨炼油和百万吨级乙烯、广西钦州1000万吨炼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内蒙古建成世界第一条煤直接液化生产线和国内第一条煤间接液化生产线,青海柴达木100万吨钾肥,四川钒钛、云南铅锌、内蒙古稀土继续向深加工发展。

青海100万吨钾肥项目。青海钾肥项目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项目由青海盐湖集团利用国内研发技术建设,总投资25.9亿元,建设规模100万吨,于2003年10月建成投产。该工程标志着我国氯化钾生产技术、装备和建设水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七个拥有百万吨钾肥生产能力的国家。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位于宁夏东部灵武市、盐池县和同心县境内,是集煤炭、电力、煤化工及公共设施开发于一体的大型多元化工业基地,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大型煤炭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神华、国电、华电、华能、中电投等知名大企业加大对宁东的投资力度,清水营、任家庄、马莲台煤矿,宁东至兰州东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太阳山风电场一期,宝丰、庆华煤焦化一体化,神华宁煤集团52吨煤基烯烃、60万吨甲醇等项目相继建成。

广西钦州1000万吨炼油工程。该工程由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152亿元,于2010年建成投产。项目主要包括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3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220万吨/年蜡油加氢裂化、220万吨/年连续重整等10余套主体生产装置以及相关配套工程。每年生产汽油、柴油、航煤、液化石油气、聚丙烯、芳烃等石油石化产品920多万吨。

新疆独山子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工程。该工程位于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是2005年西部大开发新开工重点工程。工程建设规模为1000万吨炼油和100万吨乙烯,总投资300亿元,2009年9月一次投料试车成功。该项目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是我国与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的重要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生产617万吨炼油产品和295万吨化工产品。

内蒙古神华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示范工程。该工程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建设总规模为年产500万吨,分两期实施,一期总投资120多亿元。建设项目核心装置采用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技术和催化剂。2008年年底,一期工程第一条生产线建成投产。目前,神华煤液化项目装置运行稳定,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神华煤直接液化工业装置的成功运行,标志着我国成为世界首个掌握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关键技术的国家。

二、装备制造业

重大装备制造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了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德阳重大电力装备及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生产基地,西安、重庆、包头、柳州、天水重型工程机械装备和大型铸锻件加工生产基地,四川、甘肃核电装备生产基地,重庆、成都、西安、柳州汽车、新型摩托车生产基地,培育和壮大了东方电气、二重集团、特变电工、柳工机械等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

四川省是西部地区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拥有东方电气、二重集团、成飞公司、资阳机车、眉山车辆、四川宏华等一批龙头企业,2009年,装备制造业完成工业增加值990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243亿元,连续6年保持25%以上的快速增长。陕西省积极发展数控机床、输配电设备、冶金煤炭重型装备、石油装备等重大装备生产,积极推进装备制造技术创新,形成了一大批知名企业。

三、高技术产业

西部地区依托军工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较为集中的有利条件,积极发展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电子信息等。国家支持西部地区建设了25个高技术产业化基地,形成了西安阎良航空、民用航天,重庆、成都、昆明、南宁等生物产业,成都、安顺民用航空航天,金昌、宝鸡新材料,西安、成都软件产业,西安软件出口,成都信息产业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培育了一批优秀骨干企业。

2009年,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达1455家,产学研创新联盟达59个,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241.4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8.8%。陕西省杨凌高科技农业示范区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已成为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发展新技术、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基地,推动了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优良品种应用。

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该工程位于西安市阎良区。2004年8月,国家批准设立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2006年成为首批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已形成了集飞机设计研究、生产制造、试飞鉴定和科研究教学为一体的航空工业体系,拥有居全国之首的飞机研发制造能力、航空产业配套能力和航空产品国际转包生产能力。建设了如新舟60、600飞机系列化生产、中国飞机强度试验基地、耐高温陶瓷基复合材料工程化中心、大型航空模锻液压机、航天四院高性能碳纤维、西捷通用飞机、蓝天飞行模拟器等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

绵阳科技城。绵阳科技城地处四川西北,涪江之畔,拥有在全国中等城市中少见的科教优势。2000年9月,国家设立绵阳科技城。多年来,科技城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手段,大力发展科技创新能力,已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0家、各类专业孵化器12家,转化高新技术成果近2000项,建成孵化高科技项目737个,初步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体系。

四、旅游业

西部地区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旅游业已经成为西部地区越来越重要的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古丝绸之路、香格里拉、长江三峡、西北大漠、青藏高原等特色旅游区享誉国内外,成为著名的旅游胜地。

1999—2008年,西部地区旅行社从1833家增加到4129家,其中国际旅行社从310家增加到492家;星级饭店从1663家增加到3885家;A级旅游景区达到1000多个,其中5A级景区21家、4A级景区312家;入境旅游人数从438万人次增加到1062万人次,增长142%;旅游外汇收入从13.6亿美元增加到43亿美元(见图5-1),增长216%。2002—2009年,西部地区旅游总收入从1656亿元增加到6697亿元,增长2.73倍,年均增长24.5%。2009年,贵州省旅游总收入805.23亿元,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0.7%,云南省旅游产业总收入810.73亿元,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13.1%,四川省虽受“5·12”汶川地震影响,旅游总收入仍达到1472.5亿元,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10.4%。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西部地区城乡面貌的巨大变化,扩大了就业,改善了民生,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图5-1西部地区国际旅游外汇收入

第六章 社会事业

西部大开发10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规划和政策中都着力突出对西部地区的支持,相关惠民政策优先在西部地区实施,有关投资政策、财税政策等尽可能向西部倾斜。与此同时,国家大幅度增加了对西部地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实施了一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城乡和区域社会事业发展差距明显缩小,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发展水平快速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一、教育“两基”攻坚计划如期完成,全民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2009年1063个县(市、区、旗)通过“两基”验收,占应完成总数的98.8%。义务教育完成率从1999年初的62.5%提高到2009年的84.4%,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从48%提高到80.5%。“两免一补”政策率先在西部地区推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以及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顺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国家支持西部地区建成了一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家庭困难学生职业教育资助体系逐步建立。普通高校数量从1999年的251所增加到2009年的554所,在校学生数(普通本专科、研究生)从1999年的90.7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495.7万,增加了5.5倍。实施了“西部地区一省一校”工程、“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高等学校本科生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等项目,极大地促进了西部高校的建设和发展。2009年,西部地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283.3万人、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28.6万人、民办普通高校(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在校生84.8万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正在形成。双语教学在新疆、西藏全面展开,少数民族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两基”攻坚。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是党中央、国务院扶持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国民素质,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西部大开发的奠基性工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中央投入100亿元专项资金,采取集中投入、分步实施的办法,从2004年开始,到2007年,用四年时间帮助西部地区尚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达到国家“两基”验收标准。“两免一补”。这是指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提出,要建立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争取到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该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重点补助西部地区,切实减轻了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保障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为切实改善基础教育最基本的办学条件,国务院决定从2001年起由教育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共同在全国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以基本消除中小学危房。该工程共实施两期,2001—2002年为第一期,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亿元;2003—2005年为第二期,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亿元,大部分投向西部地区学校。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央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00亿元,其中支持西部地区84.18亿元,共批复项目学校5756所。到2008年年底,这些项目学校已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寄宿制工程的实施,为西部地区新增校舍面积1200多万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办学条件,可满足145万新增学生的就学需求,可满足143万新增寄宿生的寄宿需求,使确需寄宿的山区、牧区、高原和边远地区学生能进入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为这些地区实现“两基”奠定了基础。

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2003年开始,国家投入资金50亿元,地方配套资金61亿元,共111亿元,支持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开展远程教育,共配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40.2万套,卫星教学收视系统27.9万套,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设备4.5万套,覆盖了中西部36万所农村中小学校,使1亿多农村中小学生也能和城市孩子一样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二、卫生

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加大了中央财政卫生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西部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重点建设了采供血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西部地区初步形成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医院相衔接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形成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截至2009年年底,西部地区卫生机构床位总数达119.8万张,卫生机构人员数达195.5万人,分别比1999年增长44.7%、38.8%。现有乡镇卫生院16360个,村卫生室188041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参合率达到93%。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卫生应急、妇幼保健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取得了较大进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加强,新生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均比2001年下降52%以上。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设立。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即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2004—2008年,卫生部等4部委组织实施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共安排西部地区94.6亿元,支持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站)、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占中央专项总投资的56%。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2002—2003年,中央安排专项投资15.6亿元,支持西部地区826个省、地、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装备,占全国投资总额的53.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2003—2005年,安排中央专项投资26.8亿元,建设传染病院(区)和紧急救援中心项目2161个,分别占全国投资(56.8亿元)和项目总数(2668个)的47.2%、81%。2006年,中央安排专项投资1.78亿元,支持28个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开展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配置,分别占全国投资(4.82亿元)和项目总数(47个)的34%、60%。“少生快富”工程。2006年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全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对西部地区按政策可以生育三个孩子但少生一个或两个并采取节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不少于3000元的奖励并引导帮助群众将奖励金用于生产发展。2006—2009年,西部地区8省(区)以及新疆建设兵团,有40万户享受到每户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中央财政按每户80%的负担比例拨付奖励金9.6亿元。

三、科技

西部大开发10年来,国家通过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开发、集成、示范和推广,结合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的实施,围绕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组织实施了一大批对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的项目,推动了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十五”期间实施的国家科技攻关西部开发重大项目,共安排课题222个、拨付经费3.5亿元。“十一五”期间启动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已支持经费18.1亿元。2001—200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共支持西部地区项目2096个。截至2008年年底,西部地区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3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1个,共设立了29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缓解了西部地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薄弱的问题,有力地支撑了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据统计,2009年,西部地区专利申请授权量达到84721万件,比1999年增加7万多件。

四、文化体育

西部大开发10年来,国家财政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完善。2009年,西部地区建成博物馆681个,图书馆1022个,文化馆1179个,综合文化站14496个,基本实现了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央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送书下乡、流动舞台车等重大项目,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大量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处风景名胜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11个项目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或“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西新工程。为加强西藏、新疆等地区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收听收看质量,增强播出传输安全保障能力,2000年9月,启动实施了“西新工程”。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广播影视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农牧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丰富了农牧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促进西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为解决广大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农牧民群众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难的问题,1998年国家启动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至2006年6月,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资金36亿元,完成11.7万个已通电行政村“盲村”和10万个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的“村村通”建设。“十一五”期间将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这是对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并通过卫星、互联网和电子存储器等传输渠道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一项重要工程。自2004年实施以来共为西部地区安排了14.89亿元资金,占全国资金总量的54%。其中,县级支中心及村基层点补助资金中,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按照所需资金的80%给予补助。工程的实施,为西部地区广大农民群众享受丰富、快捷的数字文化服务提供了基本保障。

五、就业与社会保障

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西部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就业再就业目标全面完成。2009年,西部地区城镇新增就业33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为126万人,比2004年多11万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09年年底,西部地区共建立公共职业介绍机构8026个,94%以上的街道和80%以上的乡镇已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88%的社区配备了劳动保障人员,共帮助38.3万户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占西部地区零就业家庭总数的99.9%。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见表6-1)。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加快。

第七章 民族地区发展

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任务。我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中有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和83个自治县分布在西部地区,还有3个自治州和15个自治县比照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西部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西部地区的86.5%。西部大开发1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下,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经济发展基础条件显著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大幅提高,迎来了经济发展最快、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社会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

一、经济社会发展

10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和新疆5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个多民族省)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由2000年的25.5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76亿元(见图7-1),年均增长30.3%,累计1243.8亿元。西部民族地区的生产总值由1999年的7743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34734亿元(见图7-2),年均增长18.9%,远高于西部地区15.9%的平均增长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1999年的4293元提高2009年的18105元(见图7-3)。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05亿元,是1999年的5.6倍,年均增长18.8%。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大幅度改善,公路通车里程是1999年的2.7倍,其中高速公路为7.8倍,铁路营业里程为1.6倍。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完善。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增强。民族地区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图7-1中央财政对西部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图7-2西部民族地区生产总值图7-3西部民族地区人均生产总值

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22个少数民族人口在10万人以下,统称人口较少民族,总人口约60多万人。这些民族分别是高山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黑龙江、福建10省(区)。这些民族由于人口较少,环境封闭,自然条件恶劣,社会发育程度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其他少数民族更加滞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2001年,国务院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实行扶持政策,帮助人口较少民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2005年5月,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编制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规划》范围涉及22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0个省(区)中的86个县、238个乡镇、640个行政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实施四年来,投入各项扶持资金32.24亿元,用于改善人口较少民族乡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等条件,增加群众收入。到2009年底,640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中,已有518个村达到考核验收标[1]准,提前实现“四通五有三达到”的目标,占总数的80.9%。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呈现出生产发展、生活改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民族文化发展保护

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关心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制定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加强了对少数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发展。2009年,民族地区广播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2.6%和94.2%,分别比1999年提高12.3个和9.5个百分点。

为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2004年,国家有关部门启动实施了民族文化保护工程,对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进行有效保护,并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意识,基本实现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和法制化。在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少数民族项目367项,占35.7%。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在提高各族人民群众文化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兴边富民行动

兴边富民行动是促进边境地区加快发展、帮助边民尽快富裕、巩固祖国万里边疆的一项重要工程。由各级政府主导,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投入和帮扶力度,使沿边地区尽快发展起来,逐步跟上全国发展的步伐,使沿边境一线的各族群众脱贫致富,在发展中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感情,加强各民族大团结,最终达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目的。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范围为我国陆地边境地区,包括136个陆地边境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

兴边富民行动2000年正式启动,先后经历了试点探索、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三个阶段。2000年,选择9个边境县开始试点,2001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7个;2004年,确定37个边境县重点推进,2007年,重点县扩大到60个,2008年,重点县扩大到120个,覆盖了西部6个边境省区的所有边境县和东北三省的边境民族自治地方县;2009年覆盖所有陆地边境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

为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中央财政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设立了兴边富民补助资金,并不断扩大补助资金覆盖范围,由2000年的1500万元,逐步增加到2009年的4.84亿元,10年间累计安排兴边富民补助资金15.09亿元,50.7%的边境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本省区平均水平。兴边富民补助资金引导和带动了大量其他各类资金投入边境地区,兴建了大量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特殊困难的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生态建设、文化教育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为边境地区各族群众办了许多好事、实事,促进了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被称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实践证明,兴边富民行动对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国家统一、增进睦邻友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游牧民定居工程

西藏及甘肃、四川、云南、青海等省藏区和新疆、内蒙古自然条件恶劣,雪灾频繁,牧区仍有大量牧民沿袭着传统的游牧方式,生产效率低下,防减灾能力弱,是新牧区建设的难点。为改善游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护草原生态环境,2001年,国家在西藏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试点。200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自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国家累计安排中央投资23亿元用于西藏、青海、云南、甘肃、四川、新疆和内蒙古等七省(区)9.2万户游牧民实施定居工程,共计安排了西部地区11.7万户游牧民定居。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既改善了游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又是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深受广大游牧民欢迎。

[1]“四通”指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五有”指有学校、有卫生所卫生室、有卫生的饮用水、有稳固的安居房、有稳定解决温饱的基本农田和牧场。“三达到”指收入达到当地中等或以上水平,人均粮食占有量、九年义务教育达到国家“普九”标准,医疗保障达到当地农村医保平均水平。

第八章 人才开发

西部大开发,人才是关键。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人才开发工作,强调加强人才开发工作既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西部大开发的基本保障。中央和西部地区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人才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10年来,西部地区的人才总量有所增加,人才的整体素质大幅提升,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稳定、用好和吸引人才的环境以及体制机制得到较大改善,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政策措施

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大了对西部地区各类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力度。2002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了《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提出了到2010年西部地区人才开发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2007年1月,中办、国办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研究提出了70多项政策和50多个项目。西部各级党委和政府相继制定和完善了稳定、培养、吸引人才的各项措施,加快人才评价、激励、流动等方面改革步伐,普遍实行灵活的柔性用人机制,人才成长、工作和创新的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人才开发逐步走上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轨道。为吸引各类人才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国家从2001年开始实施主要面向西部地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11个西部省(区、市)所辖1004个县(市、区)中有730个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比例达72.7%。中央还对西藏实行了特殊的工资政策。

二、干部交流

东西部地区干部交流深入推进。到2009年底共选派5200多名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从中央和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选派500多名党政干部到西部地区挂职锻炼,启动了援疆干部担任县(市)委书记试点工作。

三、人才培训

中央及地方党委、政府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了对西部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西部大开发以来,有关部门相继实施了博士服务团、西部计划志愿者、西部地区管理人才创新培训工程、东部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西部地区干部MPA教育计划、西部科技人才培训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乡镇医师培训、西部引智工程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等一系列重大人才培训和培养项目,为西部地区特别是基层培训了数百万各类人才。

博士服务团。博士服务团是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为西部地区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自1999年开展以来,至2010年,累计已派出10批共1196名博士到西部地区服务。成员来自47家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以及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大连等8省(市)。“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项目。2003年以来,中央从西部地区选拔了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骨干6批共1416人作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到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和进修,为西部地区培养了一批紧缺的青年学科带头人和科研团队。

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共青团中央等单位组织,由中央财政支持,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12省(区、市)及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和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对西部进行人才支援。

西部地区管理人才创新培训工程。本工程利用中国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采取远程培训、面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为西部地区重点地州市培训当地经济建设急需且富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管理类人才。目前,已经形成覆盖西部12省(区、市),由1个全网管理中心、61个省级和地(州、市)级远程学习中心、16个政府主管机关监测点的网络体系。

东部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2007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真组织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福州、厦门、青岛、烟台等13个东部城市,每年为西部地区培训高层次管理类干部或业务骨干2000余人。

四、智力支持

根据“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安排,全国63所高校承担了对口支援西部37所高校的任务。先后在西部地区实施聘请外国专家项目1万余项,聘请外国专家约2万人次。共组织了120余位院士专家赴西部地区开展咨询服务,选派10批博士服务团1196人赴西部地区服务锻炼。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共选派9.8万人赴西部地区提供智力支持。在西部地区主要省会城市创建了“全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融资平台”,组织实施了20余批次“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中国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开始在人才开发中发挥积极作用。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2001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的通知》,随后又推出了“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内地高校对口支援西藏高校计划”等,已有支援高校63所,受援高校37所,覆盖全部西部地区,其中西藏本专科学校和新疆的本科高等学校都实现了对口支援。8年来,支援高校派出教师近1000人次,赠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200多台,支援高校选派到受援高校挂职锻炼170多人次,受援高校到支援高校学习、挂职锻炼近700人次,接受受援高校保送硕士生、博士生1100余人,进修、访问学者及短期培训近4000人次,合作承担200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2006年10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务院西部办、教育部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务院西部办)与浙江大学共建成立了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简称西部院)。西部院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已先后为西部地区培养了各类人才25000余人,参与了国家发展战略课题、重大课题攻关60余项,各类人文社科应用课题、科技合作项目近千项,项目经费超过2.3亿元。西部院正在努力成为高层次、开发式、前瞻性、具有国内一流水平和重要国际影响的创新科研实体。

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2006年9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成立,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由原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发起,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行政学院。其目的是发挥社会力量,募集社会资金,开发西部地区人才资源,全面提高人才素质,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智力和人才保障。近年来,基金会已为浙江大学西部地区干部MPA教育计划等提供了部分资助。

第九章 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是西部地区发展的强大动力。西部大开发坚持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开发,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形成了富有生机活力的改革开放新局面。

一、深化改革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年来,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部署,针对制约西部开发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活力。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西部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推行“一站式”、“一厅式”服务。严格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打破、消除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西部地区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投资软环境进一步优化。

企业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继续加大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力度,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公司治理结构日益完善,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进一步增强,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经营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2000年至2009年10月,西部地区12省(区、市)共有130家公司首发上市,企业通过首发及再融资共筹集资金2697亿元。

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进一步放宽了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领域和条件,在矿产资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初步形成了多元化投资主体。2009年,西部地区私营工业总产值、利润总额、全部从业人员分别达到17809.88亿元、1054.89亿元、351.8万人,分别占全国的11%、10.9%和11.8%,比2005年分别提高315%、582%和92%。进一步加强了创业扶持、科技平台、投融资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2007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之后,我国批复建设的第三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揭开了我国城乡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二、东西互动合作

在国务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东西部地区共同努力,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东西互动的新途径,共同走出了一条“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科学推动东西互动的新路子。东西互动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宽、机制不断创新、效益不断增强的良好势头。

合作规模不断扩大。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西部地区投资环境逐步改善,为东部地区的各类企业展现了极具吸引力的新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东部地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加快,土地、能源等资源瓶颈约束矛盾日渐突出,东部地区企业也迫切需要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在东部地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下,东部地区企业纷纷西进,逐渐成为东西互动的主力军。据不完全统计,实施西部大开发近10年来,已有20多万家东部企业到西部地区投资创业,投资总额超过3万亿元。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巨大冲击,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成为提高全国产业整体竞争优势、增强抗击风险能力的重要力量。

合作领域不断拓宽。东西互动领域涵盖了西部大开发的各项重点任务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特色农业发展、技术交流合作、人才培训培养、扩大对外开放等多领域。除企业的互动外,社会各界包括民主党派、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医院、科研机构、企业商会、企业协会等,也在政府的引导和鼓励下,通过捐资捐物、派遣医疗队、博士服务团、青年志愿者、教育对口支援等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和支持西部大开发。一个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性互动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合作方式不断创新。东部地区各级政府逐渐认识到,帮助西部地区发展,不仅需要“输血”式的援助,更要采取“造血”式的支持,帮助西部地区培育自我发展能力。为此,东部地区不断加大东西互动的工作力度,通过制定专项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共建产业园区,构建互动平台,不断推进经济技术合作。比如,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制定了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的专项规划,上海、天津、浙江等省(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到西部地区投资。江苏以开发区建设为载体,建立了“四川·江苏都江堰科技产业园”,并将本省的一批大企业引入园区。天津市发挥港口优势,积极推进大通关体系建设,与宁夏联手开辟“无水港”,与新疆合作开通集装箱场站。浙江、广东、福建积极发挥商会的作用,为西进企业做好服务。东部地区各地政府还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西博会”、“西洽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在西部地区举办的大型投资贸易洽谈活动,签约投资项目和协议投资额稳步增长。

合作效益不断增强。随着东西部地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日益广泛和加强,东部地区在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的同时,也加快了自身的发展,东西互动呈现出互利互惠的共赢局面。西部地区为东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能源、矿产品、特色农产品等资源。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建设所需的大量设备、材料、技术和人才,为东部地区企业“西进”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大量的投资机会。东部和中部地区还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交通干线建设、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等一大批西部开发重点工程的直接受益者。

三、扩大对外开放

西部地区深入实施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外商投资领域不断扩大。“引进来”实现快速增长。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由1998年的23.51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71.09亿美元,增长了2倍,占全国的比重由1998年的5.2%,上升至2009年的7.9%。截至2009年年底,西部地区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1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累计达到474.67亿美元。“走出去”迈出稳健步伐。10年来,西部地区通过境外投资方式设立了近1000家境外企业。对外劳务合作已具备一定规模,形成了具有一定实力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主体队伍。2009年末,西部地区企业拥有对外承包工程企业236家,批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51家,涉及建筑、纺织、渔工、研修生等领域。

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积极支持西部外经贸发展。近10年来,国家累计向西部地区拨付外贸发展基金113.5亿元。其中,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决策和西部大开发政策,从2000年起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设立了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专项用于促进西部地区外经贸事业,至2009年,该项资金已累计拨付50.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西部地区外经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引导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为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点鲜明的加工贸易发展格局,2007年、2008年先后认定了两批共31个中西部地区城市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并出台了300亿元优惠贷款政策。加快对中西部地区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A类和B类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有别于东部地区的50%实转,减少企业资金占压,对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进行转移发挥了积极的政策效应。

支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为提高西部地区特色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科技、产业和贸易有机结合,共认定10个西部地区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分布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

大力推动西部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和口岸建设。积极支持西部具备条件的地区新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2008年,批准设立了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和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对云南昆明出口加工区进行了验收。截至目前,在西部地区共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0个,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保税物流的发展,为西部地区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了平台。加快提高西部地区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坚持守法便利原则,进一步深入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提高西部地区企业通关效率。加强口岸海关与内陆海关的合作,规范和简化转关运输,确保应转尽转,方便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加大对西部地区海关监管查验设施、设备建设、配备力度,过去10年累计为西部地区海关配备价值2.3亿元的监管查验设施、设备。

支持西部地区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扩大西部地区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将外商对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投资的试点扩大到西部地区直辖市、省会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允许在西部地区开展一些领域对外开放的先行先试。2004年6月,《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取消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地域限制,并将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商业项目经营期限放宽至40年,比东部地区延长10年。同时,下放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程序。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利用外资。2000年6月制订并发布实施《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并于2004年和2008年两次修订,进一步扩大了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突出了西部地区的优势和发展重点。推动西部省市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拓宽利用外资渠道。积极扩大西部地区以BOT、TOT方式利用外资的试点。允许外商投资项目开展包括人民币在内的项目融资。支持西部鼓励和允许类企业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等方式吸引外商投资。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优势产业项目,适当放宽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

支持西部地区加快“走出去”步伐。在对外劳务合作方面给予倾斜。西部地区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比东部地区企业少200万元人民币。西部地区企业缴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标准,比其他地区企业可降低10%。鼓励西部地区建立外派劳务基地。放宽“走出去”企业相关条件。降低中西部地区企业申请AA类企业管理条件标准,即中西部地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为1000万美元以上即可申请,而东部地区企业为3000万美元以上;中西部地区报关企业上一年度代理申报的进出口报关单及进出境备案清单总量为5000票以上即可申请,而东部地区企业为2万票以上。

积极推动国际无偿援助向西部地区倾斜。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地区接受国际无偿援助金额达3.4亿美元,开展了62个项目的合作。涉及扶贫、卫生、教育、环境、能源、法律、公共政策、妇女儿童保护、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等众多领域。

第十章 政策措施

政策支持是顺利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根本保障。1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指导意见、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并通过规划指导、政策扶持、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人才交流等方面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确保西部大开发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一、总体政策规划

据不完全统计,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先后出台的以西部大开发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性文件215个,其中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27个,国务院部门下发的108个,省级政府发布的配套政策文件80个,为顺利推进西部大开发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是明确西部大开发主要政策措施的基础性文件,对西部大开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该文件明确了西部大开发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增加资金投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等四大方面的政策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是对国发〔2000〕33号文件的进一步细化,在建设资金投入、建设项目安排、财政转移支付、金融信贷支持、投资软环境改善、税收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矿产资源优惠政策、价格和收费机制、外商投资领域、利用外资渠道、利用外资条件、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地区协作与对口支援人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18个方面提出了70条具体优惠政策和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是根据西部大开发面临新形势提出的重要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了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十方面意见,一是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生态改善和农民增收;二是继续加快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为西部地区加快发展打好基础;三是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有特色的优势产业;五是积极推进重点地带开发,加快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六是大力加强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七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西部地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八是拓宽资金渠道,为西部大开发提供资金保障;九是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十是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加强对西部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十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是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于2002年2月颁布实施。规划提出,今后5~10年,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关键时期,要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开发,力争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科技教育、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有较大发展,改革开放出现新局面,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根据西部地区发展现状,选择现有经济基础条件较好,区位优势明显,人口较为密集,沿交通干线和城市枢纽的一些地区,作为西部开发的重点地区。

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是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于2007年2月颁布实施。规划提出,“十一五”时期,要努力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新突破,重点地区和重点产业的发展达到新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新成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迈出扎实步伐。为此,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引导重点区域加快发展,坚持抓好生态保护和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着力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同时,要建立健全西部大开发保障机制,切实地把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方针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还颁布实施了差别化的政策文件,主要包括支持西藏、新疆、青海等省藏区、宁夏、广西、甘肃、云南、内蒙古等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批复同意并由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等重点区域发展规划。同时,各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落实西部开发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办法等配套文件和规划。

二、财政政策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年来,中央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布署,积极运用各种财政政策手段和工具,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支持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教育、科学、卫生、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事业建设,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转移支付规模从2000年的1089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0062亿元,年均增长28%;2000—2009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累计40400亿元,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的43.7%。

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2000年以来,尤其是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机制改革明确中央集中增量主要用于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以来,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大幅增加。同时,不断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逐步改进支出成本差异体系,更好地反映了西部地区自然、地理、民族构成等客观因素对财政支出的影响。出台三江源等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中央财政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从2000年的53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917亿元,年均增长49.1%;2000—2009年,累计6947.31亿元,占均衡性转移支付总额的48.9%。

加大向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从2000年起,中央财政设立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从2000年的25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48亿元,年均增长29%;2000—2009年,累计1153亿元,占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总额的90.9%。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1999年以来,国家5次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标准,并实施了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中央财政对地方因执行调资政策增加的支出给予补助。其中,1999年、2001年1月调资和当年实施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比例普遍高于其他地区;其余3次调资,中央财政对于西部地区增加的支出给予100%补助。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从2000年的95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011亿元,2000—2009年,累计5888亿元,占该项转移支付总额的46.3%。

实施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2001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改革,2006年进行了修订完善,适当扩大了实施范围,增设了津贴类别,提高了津贴标准,所需财政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目前,西部地区有730个县(市、区)列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占西部地区除西藏外的11个省(区、市)所辖县的比例达72.7%。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取消农业税转移支付。2001年起为支持地方顺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中央财政建立了对地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制度,补助系数根据各地财力困难程度等客观因素确定,西部地区普遍高于其他地区。2004—2006年逐步取消农业税政策,中央财政对地方因改革造成的减收予以适当补助,对中西部粮食主产省按减收额的100%补助,对中西部非粮食主产省按减收额的80%补助。2001—2009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累计1549亿元,占该项转移支付总额的31.9%。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支持西部地区发展。2000—2009年,西部地区累计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金额524亿元(合76.7亿美元),占全国累计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金额的40.6%。外国政府贷款主要用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农业开发和环境保护领域,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为西部地区发展提供了优惠资金,同时引进了先进的项目管理理念和操作方式,培养了对外经济交流人才,有力地支持了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资金支持西部地区发展。2000—2009年,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用于西部大开发的资金约计92亿美元,其中:世行贷款36亿美元,亚行贷款52亿美元,国际农发基金贷款3.7亿美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不仅弥补了西部地区资金上的不足,而且推动了西部地区在体制、制度、管理的创新。

积极推动与国际金融组织的知识合作向西部地区转移。积极引导国际金融组织的智力资源向西部地区倾斜,为其提供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政策建议,推动西部地区政府部门的能力建设,包括制定社会经济综合发展规划的研究决策能力、促进教育卫生扶贫环保等社会经济重点领域改革的宏观管理能力以及实施相关方针政策的执行能力。同时,通过开展与世行合作经济调研方式,为西部地区引进国际智力资源。

切实减轻西部地区外债负担。制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减免政策,2000—2009年,分批解决西部地区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还款困难问题,共减免债务负担97亿元人民币,占同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减免总额的41.7%。

三、税收政策

为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部分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免征农业特产税和耕地占用税。

为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经济形势,解决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国家适时调整和完善了相关税收政策。一是2006年调整更新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二是2007年将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范围;三是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在取消大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为支持西部地区发展,明确规定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按照财税〔2001〕202号文件的规定继续执行;四是为配合增值税转型改革,规范税制,自2009年1月1日起,对进口的自用设备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但继续免征关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投资政策

为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国家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简化投资审批程序,降低投资门槛,有效带动了全社会投资。快速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有力、有效推动了西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后劲明显增强。

不断加大对西部大开发投资力度。坚持每年新开工一批重点工程,支持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薄弱环节建设。2000—2009年,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国债资金投入西部地区累计达8900亿元,占同期中央投资总额的41%。累计新开工重点工程120项,投资总规模达2.2万亿元。

部门建设资金向西部地区倾斜。2000—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西部地区车购税支出3099亿元,占全国车购税支出的54.8%。铁路投资用于西部地区的资金累计4130亿元,占铁路总投资的27.9%。中央财政和国家邮政部门对西部地区邮政设施直接投入174亿元,占邮政总投入的28.5%。

豁免西部地区公益性国债转贷资金。2007年,国务院决定用3~5年的时间逐步解决部分国债项目转贷资金转为拨款问题,总的原则是重点解决属于公共财政负担或支持范围的公益性项目,并且重点向地方财力较薄弱的西部地区倾斜。

不断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2004年,《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实施以来,国家不断简化西部地区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仅对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大大优化了西部地区投资环境。据测算,西部地区企业投资项目中20%实行的是核准制,80%实行的是备案制,而且对于需要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只有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一道程序。

五、金融政策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国家通过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和改进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鼓励、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金配置,加大对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三农”、中小企业、就业助学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通过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组织服务体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吸引多元化的资金投入西部开发,为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创造了良好的金融宏观环境。

积极支持西部金融业发展。在坚持审慎原则和商业银行自愿的前提下,根据西部地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优先考虑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到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且对其在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无数量限制;积极引导西部地区的中小商业银行立足当地经济发展,坚持自身市场定位,不断创新经营机制,逐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

支持西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截至2009年6月末,西部11省(区、市,不含西藏)正式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2家,占全国开业总数的44%,其中村镇银行41家,贷款公司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贷款余额17.3亿元,向2.5万多户累计发放贷款15亿元,向526户小企业累计投放6.7亿元。

对外资银行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采取优惠措施。一是为外资银行在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开辟了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其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申请;二是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外国银行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放宽审核其盈利的资格条件,即由考核单家分行盈利改为合并考核申请人在华所有分行的盈利;三是在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提前向外资银行开放了西安、兰州、西宁等西部城市的人民币业务。

支持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服务分支。一是支持中粮集团采取破产重整方式收购宁夏伊斯兰信托,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二是支持中石油集团财务公司和中石化集团财务公司分别在西安和新疆设立分公司,满足所在集团西北地区成员企业结算及资金管理需要。三是积极推动新疆金融租赁公司和甘肃西部租赁公司开展风险化解和重组工作,其中新疆金融租赁公司引进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完成重组工作,恢复正常运营。四是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开拓西部地区市场,截至2009年6月末,10家已开业的汽车金融公司对西部12省(区、市)贷款余额占比16%。五是2009年7月正式启动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中,除北京、天津、上海外,将成都作为消费金融公司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加强政策性金融引导。近10年来,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向西部12个省(区、市)发放贷款8619亿元,2009年底贷款余额达到8590亿元,约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4%,其中“两基一支”项目比重超过85%,有力地支持了南昆铁路、成昆铁路、龙滩水电站、小湾水电站、二滩水电站、陕甘宁油气田、成都双流机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国—东盟博览会场馆、西南出海通道和西部8条通道公路等西部重点项目,支持了西部地区国企改革脱困、老工业基地改造和产业发展。国家开发银行在监管允许的范围内提供了延长贷款期限和下浮贷款利率等多项优惠措施。同时,积极创新金融服务,通过联合贷款、银团贷款和资产证券化、信托贷款等方式吸引东、中部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流向西部项目提供贷款共计1812亿元,有效地促进了资金从东部发达地区向西部地区流动。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2000年以来,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等5家大型商业银行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积极制定相应支持西部开发的授信政策,不断细化和调整授信政策和结构,贷款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5家银行向西部12省(区、市)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0万亿元;截至2009年8月末,5家银行向西部12个省(区、市)贷款余额3.3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7831亿元,同比增加7363亿元。注:工商银行数据始于2003年,其他始于2000年。

第二篇 部门篇

第一章 2010年西部大开发进展情况和2011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周年,也是西部大开发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年来的重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对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作出全面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各项工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进一步加强,特色优势产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巩固全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按照中央部署,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大开发的支持力度。全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2202亿元,增长19.9%,增速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55924亿元,增长26.2%,高于各地区加总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2.5万亿元,增长22.2%;贷款余额8.7万亿元,增长23.0%。新开工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23项,总投资6822亿元。56家西部企业实现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募集资金876亿元。西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戮力同心,扎实工作,推动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10年,西部地区实现生产总值80825亿元,增长14.2%。地方财政收入7837亿元,增长30.0%;地方财政支出21383亿元,增长2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32亿元,增长18.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5%。进出口总额1282亿美元,增长3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名义增长11.2%和15.8%。各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连续4年超过东部地区。(二)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

西部地区深入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建设新疆棉花、桂中南和滇西南的甘蔗、黄土高原苹果、西北白梨等一批特色优势产区。能源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55个,批复新增煤炭矿区规划建设总规模6.98亿吨/年,核准新增煤矿生产能力1680万吨/年,核准火电建设规模1437万千瓦。清洁能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新增水电装机1320万千瓦,甘肃酒泉、新疆、蒙东、蒙西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以及广西防城港核电站一期工程全面开工。石化基地建设扎实推进,广西钦州1000万吨炼油和神华包头60万吨煤制烯炬示范工程建成投产,四川彭州1000万吨炼油和80万吨乙烯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内蒙古大唐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气、新疆广汇年产80万吨二甲醚等项目核准开工。区域特色高技术产业链建设加快推进,西安、重庆、安顺、金昌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重庆富士康、成都戴尔笔记本电脑以及西安新舟60支线飞机等项目进展顺利。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接待入境游客1063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4.6亿美元。(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铁路路网不断完善,新线投产2932公里,增建二线1947公里,包头至西安、成都至都江堰、太原至中卫、喀什至和田等项目建成投运,西安至成都、长沙至昆明、重庆至万州等高速铁路以及拉萨至日喀则等重点铁路开工建设。西部开发8条省际公路通道基本贯通,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建设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除西藏外)所有地州市基本通二级以上公路。新增公路通车里程5.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2700公里,农村公路新增4.8万公里。航空布局不断优化,新建吐鲁番、博乐、阿里、日喀则、黔江、二连浩特和固原7个支线机场,民用运输机场数量达到86个。以长江、西江为重点的内河水运发展步伐明显加快,长江干线航道开始全面系统治理,广西长洲枢纽三、四线船闸等工程开工建设。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全面建成,四川亭子口、贵州黔中、西藏旁多、甘肃引洮供水一期、青海引大济湟等工程进展顺利,黄河海勃湾、新疆肯斯瓦特等水利枢纽开工建设。新解决了234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邮政空白乡镇补建工程全面启动,对西部1193个乡镇补建邮政局所。新增108个乡镇能上网、1287个行政村通电话、9900个自然村通电话,实现了西部地区100%乡镇能上网、100%行政村和90%的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新疆电网与西北电网750千伏联网工程竣工投产,青藏联网工程开工建设,向家坝至上海、云南至广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示范工程成功投运。川气东送工程、榆林至济南天然气管道工程、陕京三线榆林至良乡段建成投产。(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

落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安排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742万亩,户用沼气池44万口,生态移民18万人,培训农民212万人,补植补造1488万亩。退牧还草工程稳步推进,安排围栏建设任务1005万亩、重度退化草原补播任务4050万亩,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任务40万亩。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石羊河、黑河、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飞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等试点,加快青海三江源等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保护和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156亿元,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5亿元。《生态补偿条例》正式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立法框架初步形成。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成效显著,部分流域水质以及乌鲁木齐、兰州等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五)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得到加强

普九教育成果继续巩固提高,西部地区农村初中和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到600元和400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大力改善教育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工程。卫生事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专项经费398亿元,增长147%。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和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等“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文化广电事业不断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春雨工程等稳步推进,全面解决52万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语节目译制制作和覆盖水平大幅提高。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参加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分别达到4719万人、8832万人、2362万人、2441万人。新农合参保覆盖率达到93%;新农保试点范围扩大到西部452个县,西藏自治区提前实现全覆盖。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38亿元,对西部地区廉租住房补助标准提高到500元/平方米。(六)科技和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关中—天水统筹科技资源改革试点和杨凌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广西柳州、陕西渭南、甘肃白银和新疆昌吉等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西安、成都等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成效显著,全年专利申请11.3万件,增长33%。人才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双向交流一批省级领导干部和省部级后备干部,安排一批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培训西部地区党政领导干部3178名。大力推进西部地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基本实现终端站点乡村全覆盖。继续深入推进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西部地区管理人才创新培训工程,组织中国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和上海展望发展进修学院为西部地区培训各类急需紧缺人才1.9万余名。引智规模不断扩大,聘请外国专家5435人次,资助专业人才出国(境)培训1949人次。(七)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研究制定推动西藏和青海等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确保西藏及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中央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出台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政策举措,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推进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积极支持内蒙古、广西、宁夏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启动新一轮兴边富民规划编制工作,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和特困民族支持力度。加大民族地区改善民生、支柱性产业扶持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力度。中央财政安排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97亿元,增长19.8%。5个民族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727亿元,占西部地区比重提高了0.4个百分点。(八)改革开放不断深化

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资源税改革在西部部分地区率先实施,提高了资源产地收入,使当地群众更多地分享资源开发成果。积极培育西部地区竞争性金融市场。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成都、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新进展,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了一些具有推广价值的重要经验。重庆、成都、西安等城市积极探索对内对外开放发展新模式,着力打造以两江新区、天府新区、西咸新区为核心的发展新平台。新疆面向中亚,云南、广西面向东南亚,内蒙古面向东北亚,宁夏面向中东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初步形成,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等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开始起步。(九)区域互动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西部地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与东中部地区合作,区域互动合作呈现出步伐明显加快、规模明显扩大、层次明显提高的良好态势。重庆全年实际到位国内资金2600亿元,增长79.7%。四川全年引进省外资金5300亿元,增长31.3%。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支持广西桂东和重庆沿江地区在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改善环境、提高效益等方面先行先试,发挥示范作用。成渝、关中—天水、广西北部湾等重点经济区在西部大开发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央财政补助西部地区扶贫资金146亿元,占全国的65.7%。贫困人口减少621万人,减幅为2006年以来最高。(十)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原定三年重建目标任务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实现了中央对灾区人民的郑重承诺,灾区城乡面貌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青海玉树地震和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立刻组织力量全力开展救援,取得抢险救灾重大胜利。国务院及时制定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出台一系列支援灾区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灾区恢复重建。截至2010年底,玉树重建已开工项目298项,投资50.1亿元,占全部投资的16%;舟曲重建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展开,城镇居民住房加固已完成75%,农房维修加固已完成85%,白龙江城区河道基本疏浚,县城供水全面解决,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评估全面完成。

二、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做好“十二五”时期各项工作的开局之年。扎实做好西部大开发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重大战略机遇期,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各项部署,继续夯实发展基础,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发展水平,推动西部地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一)全面贯彻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各项工作部署,将中央特殊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部署,把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摆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中来部署,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体现项目倾斜,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切实抓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制定具体意见,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制定出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产业、土地、人才等方面政策实施细则和办法,使中央的特殊政策具有可操作性。

中央财政要加大对西部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性投资和国外优惠贷款要继续向西部地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提高国家有关部门专项建设资金投入西部地区的总体比重、投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西部地区县以下(含县)以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巩固完善长期稳定的西部开发资金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西部开发资金。

编制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西部大开发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组织编制西部大开发交通、水利、生态等重点专项规划和重点区域发展规划。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西部大开发的宣传力度,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舆论支持。(二)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建立西部地区现代产业体系

落实差别化产业政策,颁布实施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优先审核批准有条件在西部地区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加快国家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神东、陕北、云贵、黄陇、宁东和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大资源开发力度,稳步提高煤炭产量占全国比重,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继续调整优化现有炼油布局,稳步推进云南石化基地、宁夏石化和呼和浩特石化500万吨/年炼油等项目。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黄河上游、雅鲁藏布江中游等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推进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及大型荒漠并网光伏电站建设。

积极发展资源精深加工。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投入力度,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制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指导目录,改善矿业勘探开发投资环境。引导和支持钢、铝、铅、锌、稀土等优势矿种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和精深加工水平,建设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深加工产业基地。建设好酒泉、包头、重庆、攀枝花、防城港等钢铁基地。推进青海、新疆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并形成若干大型钾肥、磷复肥生产基地。支持建设黄土高原苹果、西南红茶和特种茶、新疆特色水果、西北牛羊肉等特色优势农业产区,推进特色农林业加快发展。提高棉纺、毛纺、丝绸等纺织加工技术含量,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纺织生产基地。

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及产业化水平,加强重大技术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鼓励发展重大电力及新能源、新材料国产化装备、重型工程机械装备。支持西部地区加快形成一批高技术产业链、集聚区和产业基地。支持军民结合型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装备科研生产体系。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以文化、民族、生态、乡村、休闲、度假、红色等为代表的特色旅游产业,培育和打造一批知名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继续推进重点旅游景区和重点地区旅游目的地建设。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等文化产业。大力发展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规模、拓展领域、优化结构、提升档次,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努力实现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三)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长远发展基础

推进在建重点工程,加快建设并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2011年西部大开发新开工重点工程。加快兰新第二双线、长沙至昆明、成都至重庆、西安至宝鸡、大同至西安、成都至绵阳至乐山等铁路以及贵阳至广州、南宁至广州、兰州至重庆、西安至安康增二线等在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宝鸡至兰州、成都至贵阳、渝黔线扩能、敦煌至格尔木等项目,积极推进银川至西安、兰州至合作、哈密至额济纳、成昆线扩能等项目前期工作。

推进西部地区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加大国省道改造建设力度,打通省际“断头路”,强化路网衔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工程,提高农村公路整体服务能力。积极推进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和西江航运干线扩能工程,加快嘉陵江、乌江、右江、澜沧江等支流航道建设步伐。推进广西北部湾沿海港口资源整合,加快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

重点完善昆明、成都、西安等枢纽机场功能,加快西宁、贵阳、拉萨等干线机场建设,进一步提高支线机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强空管和安全设施建设,支持通用航空加快发展。

开工建设四川小井沟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快云南牛栏江至滇池补水、重庆金佛山、内蒙古尼尔基灌区、新疆卡拉贝利等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大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力度,加快实施西部地区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和农村、乡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西南地区重点水源工程和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争取再解决20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黄河宁蒙河段、渭河、四川“五江一河”、广西西江干流等江河综合治理。加快开展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支持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加快输电主网架建设,积极推进配电网建设,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着力解决农网薄弱问题。推进能源基地外送工程建设,实施溪洛渡右岸电站至广东直流输电工程,加快西北750千伏电网建设,做好锡林郭勒送电华东输电工程前期工作。积极推动油气资源战略通道建设,开工建设长庆油田至呼和浩特石化、中缅原油管道(境内段)、宁夏石化成品油外输管道工程以及西气东输三线、中缅天然气管道(境内段)等工程,推动中哈原油管道二期建设,开展新疆至广东、山东以及鄂尔多斯至安平天然气管道前期工作。实施“气化南疆”工程。

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邮政空白乡镇局所补建。大力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将普遍服务从电话业务扩展到互联网业务。支持西部地区实施“宽带战略”,积极推动开展“三网融合”工作。加快西部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四)巩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果,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推进西北草原荒漠化防治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区、青藏高原江河水源涵养区、西南石漠化防治区、重要森林生态功能区开展综合治理,编制《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规划》。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立完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监测、验收、检查制度。出台《重点生态区退耕还林总体方案》,编制《退耕还林工程“十二五”规划》,在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位,适当增加退耕还林任务。完善退牧还草政策,制定《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编制《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规划》,配套实施草原围栏、人工饲草地、舍饲棚圈建设和重度退化草原补播改良,适当扩大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范围。

继续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深入推进石羊河、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建设,批复实施迪庆“两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加快编制实施科尔沁退化草地治理、甘孜高寒草地生态修复、伊犁河谷草地保护等重点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规划。

深入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抓紧起草《生态补偿条例》。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启动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

大力推进污染物减排,严格落实污染减排考核措施,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支持西部地区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做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研究制定西部大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加强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能力建设。(五)全力抓好重点民生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创造就业机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补助标准和筹资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337万套。继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支持力度。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巩固和完善新农合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卫生监督体系、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远程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强基层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西新工程、东风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农业产业化、机械化。继续实施水、电、路、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积极开展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推进行政村村邮站建设,提升农村通邮水平。出台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指导意见,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

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实施好新疆、宁夏、青海、云南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四川灾后重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继续支持广西、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区)建设。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金进行非利用地开发建设和土地复垦。(六)强化教育科技支撑,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将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各地区实际,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以农村为重点,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教育部继续推进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工程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动民族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支持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发展,加大东部地区对口支援西部地区教育发展力度。开展教育扶贫移民试点工作。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支持西部地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支持西安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关中—天水创新型区域、绵阳科技城发展,继续支持成都、西安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科技“三下乡”活动,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贯彻落实促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加大人才开发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好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院士专家西部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西部地区管理人才创新培训、西部领导干部MPA教育和软件人才培训计划等项目。继续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与西部地区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做好选调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做好智力引进工作。(七)着力推进改革开放进程,促进内陆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效率和水平,加强法制建设步伐,创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条件。认真总结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稳步开展其他资源的税费改革。加快探索市场融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西部企业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大力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规范发展。研究制定并实施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以及支持西部地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机制。认真总结成都、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试点成果,努力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切实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支持西洽会、西博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沿边开放政策,研究起草《关于促进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指导意见》,编制《沿边地区开放开发规划》,支持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等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加快发展。深入开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工作,鼓励东西部地区共建产业园区,支持对口支援产业合作园区建设,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可申请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标准。(八)充分发挥各区域比较优势,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支持成渝、关中—天水、广西北部湾等重点经济区率先发展。做好武陵山经济协作区、新疆天山北坡、呼包银、兰西格等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培育和打造西部大开发新的经济增长极。积极推进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做好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切实改善边疆生产生活条件,维护边境稳定和长治久安。研究出台支持内蒙古、云南以及贵州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制定帮扶革命老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开展《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前期研究。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扶贫开发投入,研究制定关于实施西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攻坚工程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开发攻坚工程。(九)全面完成汶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扎实推进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

汶川灾区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收尾工作,全面完成《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建任务。玉树灾区要全面做好所有未开工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合理安排好各类建设项目的施工时序,全力做好拆危清墟收尾和征地拆迁各项工作,大规模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为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舟曲灾区要全面启动恢复重建各项建设任务,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抓紧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供水供电、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做好重建建材物资供应、运输保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继续做好《灾后重建志》编撰工作。

第二章 中组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人才双向交流工作

根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需要,选好配强省级领导干部,定期对省区市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党政正职调整后班子运行情况的跟踪了解,注意充实熟悉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的干部。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给予适当照顾。

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与西部地区干部双向交流。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东中部地区与西部省(区、市)双向交流省级领导干部24名,选派149名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进行挂职锻炼。同时,选派30名优秀干部到西部干旱重灾区挂职锻炼。

着力提高干部领导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对干部培训工作的支持。2010年,有针对性地为西部地区培训干部3187名。通过实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为西部地区培训骨干教师近200名。(二)加大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为加强对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工作的宏观指导,中组部印发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工作的通知》,研究起草了“关于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研究报告”。同时,选派138名博士参加“博士服务团”项目,到西部地区服务锻炼;从西部地区选出244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作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送到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研修。安排1000多万元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支持以上两个项目的顺利开展。(三)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夯实西部地区基层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村干部选拔培养、岗位责任和监督、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指导各地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特别是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边疆地区的村干部补贴力度。继续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名额分配、财政支持上给予适当倾斜。截至2010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选聘工作补助资金已达3.5亿元。积极推进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标准,增加补助数量,中央财政共补助西部地区10.2亿元,占总数的60.7%。进一步重视社区基层党建和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引导广大党组织和党员职工,积极在西部大开发中建功立业。

扎实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西部地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投入。针对西部地区特点,把中央有关西部大开发的政策精神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点。立足西部地区流出党员多的实际,建立东部发达地区党组织与西部地区结对援助、对口支持关系,积极探索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共管机制。大力宣传表彰在西部大开发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积极采取政策、经费倾斜等措施,支持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中管党费支持西部地区基层党建工作力度,2010年,共拨付党费3749.3万元,用于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给建国前入党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帮扶玉树抗震救灾,支持有关省(区)抗旱救灾、抗击雪灾或防汛抗洪救灾。大力推进西部地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终端站点建设按照60%(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和“5·12”汶川地震重灾区为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共拨付6.58亿元。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大学生志愿者到西部农村基层从事远程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电视辅导教材》等专题片,提供给西藏、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西部地区翻译使用,并给予经费上的支持。(四)进一步做好促进西藏和其他藏区、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按照新的任务要求做好干部援藏、援疆、援青工作。选派了第6批995名援藏干部,举办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援藏干部培训班,适当延长了培训时间,增强了培训的实效性针对性。深入研究新一轮干部和人才援疆工作,下达省市援疆干部和人才选派计划2541名,选派第一批102名援青干部,并举办了骨干培训班。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结合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西部地区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选好配强西部地区省级领导班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统筹全国优秀党政领导人才,重点选好配强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干部。在西部地区省级班子的日常管理中,跟踪了解西部省(区、市)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情况,重点落实好干部年度报告工作、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结合市、县、乡换届,指导西部12省(区、市)严格人选条件,选好配强一把手,大力推进市委书记市长和县委书记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地区干部双向交流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后备干部培养的要求,重视从源头上培养干部,特别是对年轻优秀市委书记和优秀县委书记,加强跟踪管理和重点培养。加大少数民族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从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东部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交流任职或挂职锻炼,提高能力素质。做好干部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青海省藏区的工作,从中央和国家机关选派第七批援疆干部,加强对援派干部的管理。

加强和改进西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支持西部干部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宏观指导的重点,指导东部地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创新方式,继续做好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对口支援。会同教育部,指导中管高校发挥优势,采取派教师到西部地区办班授课和请西部地区干部进校培训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培训。指导中管重要骨干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支持西部地区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继续办好西部地区在“一校五院”的有关班次。同时,在中组部委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以及直接举办的境外培训班次中,适当增加西部地区干部名额。在实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时,优先安排西部地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参加培训。(二)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对西部地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建立完善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相配套的区域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制定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人才支持政策。认真组织实施中组部牵头的“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工作、“院士专家西部行”活动等,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等相关人才项目。(三)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西部地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西部大开发作出更大贡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对后[1]进村党组织实施整顿,抓好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政策落实。在大学生村官选聘名额、中央财政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组织西部地区乡村干部赴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参观、学习、挂职锻炼。继续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加大对西部地区终端站点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适合西部地区需求的乡土教材制播工作。在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方面,从不同地区街道、社区实际出发,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实行“一市一策”,力争2012年解决“三有一化”问题,基本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和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的目标。在企业基层党建工作方面,建立健全交流提高机制,组织不同类型企业之间交流互动,加大帮扶力度。采取措施,逐步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困难问题。在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方面,抓好《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与教育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对西部地区基层医药卫生单位党建工作的调研,进一步摸清中小学校、医药卫生单位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状况,研究提出理顺隶属关系、优化组织设置的有关政策措施。同时,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员标准,积极做好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优化西部地区发展党员结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西部地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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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定职责目标。三有: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

第三章 中宣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认真组织中央新闻媒体做好西部大开发的宣传报道

中宣部组织中央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推出系列报道,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决策部署,充分反映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为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提供有力舆论支持。根据西部大开发工作进展,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充分反映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措施和成效,做好“西部大开发十周年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成就展”等活动的报道。

根据统一部署,中央新闻媒体结合各自特色,精心组织策划,分阶段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推出一系列有深度、有分量、有影响的报道,产生了良好宣传效果。一是做好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的报道。二是全面准确宣传中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推出“西部大开发10周年”、“新西部新希望”等专栏专题,充分反映10年来西部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四是充分报道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思路措施,组织“部长访谈录”,推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西部调研行”系列报道等,充分反映西部地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际行动。(二)切实加强西部地区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不断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推出一批西部地区的先进典型。2010年,推出云南省迪庆军分区原副司令员龚曲此里,云南龙陵县平达乡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乡党校教员郑垧靖,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查科科长张章宝等重大典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在贵州黔西县开展2010年全国“三下乡”活动启动仪式暨集中活动,组织中央文艺院团优秀艺术家和知名演员,到重庆、云南、陕西、青海等中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进行慰问演出。在暑期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活动中,组织“博士服务团”重点到重庆、四川、陕西等西部地区,开展各种文化科技卫生服务。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整体推进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并组织大学生积极参加“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行动,到灾区开展支教培训、卫生防疫、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继续指导西部地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三)努力提高西部地区基层文化工作服务水平

初步建成覆盖西部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五大重点工程都如期或提前完成了“十一五”时期建设预定目标,西新工程、支持农村边远地区演出的流动舞台车项目等取得积极进展,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日益完善。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重点文学作品扶持等工程,规划创作生产了一批代表国家水准、体现民族特色的优秀出版、影视、舞台艺术和文学作品。开展整治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文化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重要进展,公布两批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确定1488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命名活动,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生态区的保护。(四)大力扶持西部地区出版工作

协调新闻出版总署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民族地区出版服务网络建设和改造的支持力度。推动和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译制,推进农(牧)家书屋建设,不断改善西部地区广大群众看书难问题。支持实施出版“东风工程”。东风工程一期工程实施以来,免费向新疆856个乡镇和8849个行政村赠送6种语言文字(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的报纸39种,29.89万份;期刊16种,24.87万份;图书(挂图)1281种,1267.2万册(套);音像制品267种,308.09万盒。为新疆投资建设23个县级新华书店发行网点,总建筑面积20418平方米;为全疆地州市及县级新华书店配备流动售书车98台;为新疆电子音像出版单位配置出版物制作设备76台(套);为有关地州配置报刊印刷设备11台(套)。二期工程已从2010年开始论证立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实施边疆地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出版交流与合作,建立新疆、宁夏、青海、甘肃等西部省(区)走出去协作机制,整合西亚、北非、中亚各国出版展会资源,加大对西部省(区)出版单位参加国际书展和走出去图书支持力度。协调新闻出版总署扶持西部出版企业对外投资,通过参股、控股、并购和开办分支、分销机构等方式在境外投资举办出版企业,支持西部省(区)出版企业深入挖掘当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出版产品。协调新闻出版总署,扶持西部省区做强一批出版骨干企业,推动文化资源的市场化产业化,促进本地区出版业的跨越式发展。(五)精心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截至2010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先后资助西部12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贫困大学生10841人;开办高中“宏志班”258个,资助贫困高中生1.29万人。2010年,共拨付助学工程资助款3561万元。

从2009年开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绿色’电脑进西部”活动,向西部地区电脑设备匮乏的中小学及乡镇、社区文化站,赠送一批安装了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电脑,专项用于建设青少年绿色上网场所和基层干部群众浏览互联网的公益性网络平台。截至2010年,“‘绿色’电脑进西部活动”已累计向西部12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赠送了11.25万台“绿色”电脑。(六)切实做好涉藏、涉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有关工作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按照中央有关分工安排,中宣部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积极推动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两个文件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组织中央和有关地方媒体深入做好会议精神宣传报道,做好涉藏新闻报道,为促进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收到积极的宣传效果。2010年,向西藏自治区赠送宣传工作用车和办公设备等。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召开后,根据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安排,设立宣传文化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新疆宣传文化建设的指导协调。中央主要媒体按照统一部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新举措、新成就、新成效,突出报道新疆“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进展和成效,积极反映新疆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崭新风貌,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舆论支持。2010年,拨付新疆广电部门和重点文艺院团设备经费3000万元。

在西藏、新疆等地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专门召开视频会议,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取得实效。(七)切实做好玉树抗震和舟曲救灾有关工作

地震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中宣部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机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原则,大力宣传中央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及时报道震情灾情和救灾进展,努力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多措并举做好外宣工作。青海玉树、甘肃舟曲灾情发生后,中宣部分别向两地下拨救灾专项经费各300万元,向玉树地区赠送宣传工作用车及彩电、电脑和学生用具等共计1700万元。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先进事迹报告团,于10月26日在京举办首场报告,之后赴全国六省市巡回报告。会同有关部门举办“玉树不倒青海长青——玉树抗震救灾主题展览”、“风雨同舟舟曲不屈——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主题展览”和“科学重建伟大壮举——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主题展览”,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意义和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决策部署,及时报道西部地区扎实推进大开发各项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反映东中部地区和社会各界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积极支持和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巨大优势。同时,将西部大开发宣传与“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宣传结合起来,反映西部地区5年来的发展变化,展望新的历史起点上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前景;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宣传结合起来,报道西部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与纪念汶川特大地震3周年宣传结合起来,反映恢复重建的巨大成就,展示灾区各族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

做好西部大开发“十二五”时期规划编制工作的新闻宣传,及时报道规划编制工作进展,反映有关方面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的情况,引导干部群众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主意想办法作贡献。(二)努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指导西部地区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宣传一批扎根西部、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支援西部开发、推动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先进典型。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等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宣传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西部地区红色旅游重点景区建设支持力度,做好宣传推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举办“科学重建伟大壮举——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主题展览”。继续加大“三下乡”活动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把西部地区作为科技下乡的重点。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西部地区培训农业、卫生等方面的人才,提高西部地区自身发展能力。指导西部地区不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生态村、文明集市、十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和造就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型农民。(三)继续推进文化事业

文艺方面,继续实施西新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扩大广播影视覆盖范围,发展数字广播影视,确保播出安全。推进文化创新,实施精品战略,扶持西部地区文学、影视、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扩大国际文化交流,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积极推动西部特色文化产品走向世界。广泛开展心连心、送欢乐下基层、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等活动,积极推动西部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做好新疆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译制和西部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出版工作方面,推动“东风工程”二期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完成项目立项和经费落实,推动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继续推动“珠峰”工程、“天山”工程,做好西部地区“扫黄打非”各项工作。继续推动西部地区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加快西部地区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西部地区出版“走出去”。

继续加大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力度。认真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各项具体工作,帮助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和高中生完成学业。继续做好“‘绿色’电脑进西部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帮助中西部地区建好青少年绿色上网场所和公益性网络平台,积极倡导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四)推进涉藏、涉疆宣传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围绕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继续组织做好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开展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的宣传报道,为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有力舆论支持;做好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宣传文化“十二五”时期规划编制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继续组织实施中央和新疆新闻出版单位双向交流干部工作。

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方面,要继续推进新疆“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赠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等汉文及民文读物,引导主题教育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做好主题教育活动新闻报道工作,协调指导各地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西藏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各项工作,向藏区城乡基层党组织和单位赠送一批理论辅助读物,向藏区各级各类学校赠送一批红色经典“双语”读物。会同有关部门,编辑出版一批“双语”主题教育宣传画、宣传挂图、宣传折页、小册子、通俗读物等宣传品,发放到藏区城乡基层干部群众手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成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教育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在2009年提前一年全面落实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并对高寒、高海拔等特殊地区校舍维修改造予以重点支持。2010年,中央共下达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87亿元,占中央资金下拨总额的44.5%。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顺利实施。中央下达西部地区11亿元“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占全国总资金总投入的55%,重点支持西部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较多的县、陆地边境县和人口较少民族相对聚居县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专项投资29亿元,用于新建和改扩建749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校舍建设和教学、康复训练必备设施的配置。(二)加大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力度“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2010年,中央向西部地区投入专项资金7.55亿元,支持建设75所中等职业学校投入2.62亿元,支持建设148个职教实训基地。“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二期工程,遴选确定25所西部高职院校为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占立项院校总数的25%,高于西部高职院校数占全国高职院校总数的比例。(三)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2010年,共安排西部地区地方所属普通高校招生计划141.1万人,研究生招生计划6.3万人。“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招生规模迅速扩大到12万人。学科点审核通过率比上次审核提高10个百分点。一级学科博士点增长近1倍,一级学科硕士点增长近2倍。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在西部地区高校建设了6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12个特色专业建设点、106门国家精品课程、31门双语课程、1160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资助40所受援高校810名教师到支援高校进行短期进修。在新一轮“985工程”建设中,进一步加大了对四川大学等7所西部地区“985工程”学校的支持力度。建设了西南交通大学“轨道交通运输工程平台”等3个“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投入中央专项资金15.96亿元,支持西部25所“211工程”学校建设。启动实施了“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投入中央专项资金2.98亿元。批准建设西部地区7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投入210万元用于支持105项西部地区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向西部倾斜。2010年,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在西部地区招收免费师范生6256人,占免费师范生招生总数的55%。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2010年招收316人。西部地区师范院校近3万多名师范生到近7000多所农村中小学校进行实习支教,1万多名农村教师参加师范院校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培训。

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其中“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通过集中和远程方式为西部地区培训教师17万余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通过置换脱产、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方式,为西部地区培训教师40.3万人,安排经费2.43亿元,占总经费48.6%。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为西部地区培训中小学校长2.4万人。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西部录用教师35507人。

2010年,共安排西部地区496名青年骨干教师以访问学者身份到国内高水平大学研修。部属高校共接受“西部之光”访问学者74名;而17所直属高校则选派18名优秀教师参加第11批“博士服务团”,赴西部地区服务锻炼。2010年,第四批“千人计划”创新人才评选中,共有7所西部地区高校的13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支持西部高校教育部创新团队19个,新世纪人才144人。

启动实施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2010年,安排西部地区广西、贵州、新疆等5个省(区)中央预算内投资3.15亿元,用于新建或改扩建255所学校6317套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五)支持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做好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中职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管理和建设工作。举办内地西藏中职班,2010年,招生3000人。扩大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的招生规模。启动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六)扩大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战略规划,为西部地区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10年录取883人。积极利用国际社会无偿援助教育合作项目和港澳台人士教育赠款项目,大力支持西部开发和西部教育事业发展。依托“春晖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引导在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和开展各种形式的为国服务活动。截至2010年11月,“春晖计划”项目资助了“留美学者赴甘肃服务团”等7个团组赴西部开展服务,支持西部建设。(七)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人数向西部地区倾斜。

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体系。2010年,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并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2010年秋季学期起,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所需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201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西部地区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约24亿元,约占资金总额的48%。

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凡在西部地区就读或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职学生,所需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大大高于中部地区的60%和东部地区的20%。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2010年,中央财政下达西部地区中职国家助学金资金预算38亿元,约占总资金预算的42%。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继续加大投入,巩固提高西部地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2011年,继续积极协调财政部,根据各地办学实际需求,结合财力情况,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水平,扩大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生活费的补助范围和标准。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发展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积极协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启动实施专项工程和项目,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使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启动实施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二)支持西部地区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改善西部地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继续大力推进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扩大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规模。在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中职免学费政策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时,继续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三)加大支持力度,支持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

在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新增招生计划继续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协作计划”招生规模,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缩小区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

结合受援高校所处区域历史、经济、社会特点,帮助受援高校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对口支援工作年报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筹备召开对口支援工作1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和成果展,研究“十二五”时期及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如何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同时,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指导,在相关政策方面对对口支援高校予以倾斜并适时检查各校对国家对口支援相关政策和对口支援协议的执行情况。

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争创一流。通过“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11工程”、“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等,对西部地区学校给予支持,大幅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西部地区专业学位体系和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提高质量。

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千人计划”和“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等有关人才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名额分配、选拔条件、经费资助等各方面,对西部地区给予适当倾斜。继续配合中组部做好2011年“博士服务团”成员的选派以及“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接受管理工作。(四)继续支持西部地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在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中,努力为西部地区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支持西部省份扩大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吸引更多优秀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农村学校任教。加强西部地区师范院校建设,促进学校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创新教师教育,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加大对西部地区教师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西部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继续推进实施“特岗计划”,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为西部地区农村学校补充更多高水平师资,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

继续举办第6期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校长研修班,第11期西部农村中学校长班,第12期中部农村中学校长班。组织实施2011年中国移动西部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启动联合国儿基会“爱生学校与学校管理”新周期项目,提高西部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官员能力素质。举办中职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训。组织实施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校长培训项目。(五)加快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贯彻落实《规划纲要》,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发展西部地区民族教育的四个子项目。筹备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起草《关于推进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制订民族教育专题规划纲要和民族教育“十二五”规划。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西藏、新疆教育事业发展。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认真研究提高民族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民族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

研究制定加强在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努力办好内地各类民族班,努力提高各类民族班的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启动内地新疆中职班计划和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六)支持西部地区扩大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

认真落实“引智计划”,做大做强“春晖计划”,积极鼓励和引导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到西部地区工作或服务。继续鼓励和支持西部地区参与我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在双边、多边框架下的教育合作,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继续优先派遣西部地区学校教师、学生赴周边国家进行研修、友好访问。继续争取并做好国际组织和港澳台人士向西部地区的教育捐款项目,用好教育捐款,建设和改善西部各类学校的教育设施和办学条件。

第五章 科技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开展部省会商,加强对西部地区科技发展的指导和支持

2010年,先后与新疆、四川、重庆、广西、陕西、宁夏等6省(区、市)举行了部省工作会商会议,使国家科技发展部署更加紧密地贴近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通过部省(区、市)合作,在西部地区形成了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了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提升了科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效果。(二)实施重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支撑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加快发展西部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国家重大专项围绕转基因、新品种培育、大型核电站、宽带移动通信、数控机床、新药创制等,安排经费约16.3亿元。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实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研究和深度开发、石油采输节能关键技术与示范、在役大型燃煤电站运行优化及污染物控制关键技术与示范、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制棒驱动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应用技术与规模化示范、满足国Ⅳ及以上排放法规的燃油汽车节能关键技术积极产业化、甲醇经三聚甲醛合成多醚类清洁柴油用含氧化合物关键技术及其应用示范等10余个重大项目,安排经费超过4亿元,着力培育和发展信息、生物、航空航天、能源矿产、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架西部地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西部地区690项,支持经费为4.73亿元,占全国计划资助总金额的比例由2009年的6%增长到12%,有力推动了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和迅速壮大。同时,积极推动西部地区省级高新区升级工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广西柳州、陕西渭南、甘肃白银、新疆昌吉、宁夏银川、青海等6个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新建输变电装备、铝加工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2家,将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打造成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载体。

着力解决制约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科技进步。“973计划”和“ITER计划”等西部支持项目都顺利实施。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星火计划、富民强县专项行动等,积极推进西部地区农业科技进步,支持西部地区462个项目,安排经费3.5亿元。同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支持西部地区43项,经费为1.2亿元,推动西部地区加强资源环境、农业及高技术产业等方面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积极帮助玉树恢复灾后重建。科技部启动“青海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科技示范项目,安排经费3000万元,拟重点选择灾后重建规划区内一个农牧村,开展生活、生产恢复重建的综合示范,将现代农业、多元化能源、具有民族特色的新型建筑等技术成果集成示范,并力争在短期内完成,为灾区全面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借鉴与示范。

据初步统计,2006—2010年,科技部在西部12省(区、市)共安排项目14319项,支持经费133.1亿元,是“十五”期间支持经费总量(45.17亿元)的2.9倍。通过科技计划的接续支持和不断引导,推动解决了从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到成果推广转化的一系列技术问题,培养和造就了一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科技队伍,为西部地区资源优势转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发展提供了支撑。(三)以开展科技援疆科技援藏为重点,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组织召开全国科教援疆工作会议和第三次全国科技援疆工作会议。会议对科技援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126个科技援疆合作项目达成意向金额18.2亿元。疆内科技型企业与内地科研院所、企业签约的15个科技合作和产业化项目,合作资金总投入9.8亿元,已基本得到落实。

积极开展科技援藏工作。科技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做好西藏稳定和发展的有关精神和部署,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科技力量,开展科技援藏工作。截至2010年,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计划单列市和几百个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参与科技援藏工作,共实施科技援藏项目450余项,投入资金超过3.6亿元。一是加强科技基础平台和科普基地建设,不断提升西藏和四省藏区科技创新能力;二是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为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三是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和科普培训工作,为西藏和四省藏区跨越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积极落实中央明确的援疆任务。围绕中央明确的科技部牵头和参与的现代农牧业发展、矿产资源勘查、传统产业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聚集园区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援疆任务,抓紧推动落实。在前期调研论证基础上,拟于今后一段时期支持解决一批制约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其中数项项目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十二五”时期首批启动项目,并支持新疆8个县(市)实施“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推动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了伊犁农业科技园区、阿拉尔农业科技园区筹建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前期工作。(四)加强西部地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着力提高西部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2010年,科技部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科学工程、野外观测台站等的条件平台建设工作。批准建设了广西生物质能源酶解技术等6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自治区哺乳动物生殖生物学及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等25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继续推进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39个西部大开发涉及地区的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联网观测、研究、示范工作。在四川、重庆、内蒙古等省(区、市)新建立5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动建立国际化研发基地。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切实做好科技促进西部大开发的总体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科技部拟出台科技促进西部大开发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加强科技促进西部开发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同时,积极配合发改委等部门开展《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的起草工作,在规划中明确有关重点科技任务,为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支撑。(二)通过省部(区)合作实现西部地区科技资源的优化整合

建立科技部与西部省份共同开展科技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西部科技资源与国家战略目标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密切结合。2011年,拟与青海建立部省会商机制,与云南、贵州、内蒙古、西藏、甘肃等召开部省(区)会商会议。(三)加大重大重点科技计划对西部地区的倾斜力度

结合“十二五”时期国家科技计划的启动实施,在农业、能源资源、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态环境、健康与安全、现代服务业、军民结合等领域,安排一批由地方牵头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推动形成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为推动西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西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如在高新领域,“国家网络特定区域安全管理技术与系统”、“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展示情景体验装置研发”、“统筹城乡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险现代服务业应用示范工程”、“产业聚集区域价值链协同服务平台开发和应用”等被列为“十二五”时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首批项目,拟在2011年启动实施。又如在农业领域,“动物健康养殖与安全生产”、“干旱半干旱区节水农业技术与装备研究与示范”等一批重大项目,被列为“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首批启动项目。同时,继续以星火、火炬为旗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农业成果转化资金、富民强县科技行动专项计划、科技扶贫、兴边富民等政策引导性计划等主要面向地方的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的力度。(四)提高西部地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继续支持现有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进一步加强符合西部地区科技发展需求的平台基地建设,继续支持西部地区特有资源如动植物资源、湿地等科技基础性工作,提高西部地区持续创新能力。继续推动开展科技列车活动,将东中部地区丰富的科技、信息、人才等优势资源输送到西部地区。

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大对西部地区人才的培养力度,科技部已在组织编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新材料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十二五科技培训纲要》等政策文件,将积极推动国家“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和“西部之光”等向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倾斜,进一步加强对西部科技培训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稳定一支扎根西部的优秀科技人才队伍。同时,组织实施“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能力培训”项目,积极探索人才培训新模式,为“十二五”时期大规模开展西部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培训奠定基础。(五)大力开展科技援疆科技援藏工作

科技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全国科技援疆规划(2011—2020年)》的出台,努力构建科技援疆长效机制。继续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西藏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科技援藏工作。推动科技援藏机制的深化和发展,以基层科技服务平台和科普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强西藏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农牧业、藏医藏药、新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西藏民生科技发展及民生改善。

第六章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加大与西部省(区、市)合作力度

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陕西、新疆、西藏、广西分别签署了部省(区)合作协议,建立部省(区)合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意见》,共同推动西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加快发展。针对新疆、西藏等特殊地区,制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新疆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西藏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合作协议》,积极推动产业援疆、援藏。做好玉树抗震救灾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救援保障工作,推动汶川、玉树地震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二)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继续加强对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提升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2010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安排西部切块资金33.9亿元,占地方切块资金的28.3%,比2009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高档数控机床等科技重大专项支持西部地区制造企业9450万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安排2亿元,支持西部地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产业发展。2009年和2010年,支持西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11个,资金0.9亿元,约占全部专项资金的1/3,支持西部地区绿色发展。2010年,支持西部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3个,资金0.26亿元。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西部地区39个,占全国的30.5%。(三)加快西部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实施“村村通”工程,2010年,西部偏远农村地区新增8614个自然村和231个行政村通电话,西部地区自然村和行政村通电话比重分别达到92.5%和98%。加强西部农村地区互联网设施建设,为183个乡镇新开通宽带,3273个行政村新开通互联网,实现100%的乡镇能上网、100%行政村通电话。对四川、西藏剩余的无电无路、极端偏远的1060个无电话行政村采用卫星移动通信技术实现通信覆盖。加大对藏区农牧民的扶持力度,为农牧民免费提供1278套海事卫星电话终端设备。批准中国联通设置广西南宁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对加强西部地区与东盟自贸区国家间的经贸合作起到推动作用。积极推动上合组织成员国间信息通信合作,推动“上合组织信息高速公路”项目。目前,该项目第一阶段中吉乌光缆已经建成。(四)着力提高西部地区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

积极开展“信息下乡”活动,2010年西部新建成乡镇信息服务站2395个、行政村信息服务点25251个、乡级涉农网站1812个、村级信息栏目35755个,近二分之一的县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信息服务体系。在云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开展政府部门互联网安全接入试点工作。此外,积极支持西部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与新疆、内蒙古分别签署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维哈柯文字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合作协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维哈柯文字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合作协议》,建立推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字软件开发及产业化的长效合作机制。(五)促进西部地区军民融合式发展

加强西部地区军工核心能力建设,促进西部地区的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军事电子等产业整体水平大幅提升,使其成为我国武器装备研发的重要基地。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西部民口单位“民参军”工作。(六)积极支持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

积极研究制定《藏区中小企业发展创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支持藏区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201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西部地区项目675个,安排资金7.799亿元,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西部地区项目34个,安排资金5980万元。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首届“东西部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会”。(七)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人才支持力度

指导并要求部属高校在人才培养上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在招生计划方面重点向西部省份倾斜,做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2010年,部属高校在西部12省份投放招生计划共计5564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0年,部属高校面向西部就业共计3822人,其中博士210人、硕士1460人。举办了西部地区工业物流政策培训班,工业系统主管物流的负责同志、工业系统骨干企业负责人近1000人参加了培训,对于加强西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工业物流信息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进一步推进部省协作,研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着力抓好已出台支持西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已签署部省合作协议的落实工作,力争尽快取得成效。通过建立部省合作机制或出台实施意见(部内分工方案)等形式,对于国家已出台文件支持的西部地区加大支持。进一步加强对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边境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二)进一步加大产业政策和资金支持,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根据西部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差别化产业政策。鼓励西部地区结合资源、市场条件,发挥比较优势,促进西部特色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加大重大专项、技术改造、军民结合专项资金等对西部地区支持力度。大力支持西部地区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继续推动藏文、蒙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等民族语言文字软件,以及民族特色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优先支持在西部地区布局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重大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三)促进沿海地区产业向西部有序转移和集聚发展

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的具体措施,指导西部地区科学编制承接产业转移规划,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承接重点,着力引进具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和技术装备先进的企业。严把环境保护关,防止落后产能向西部地区转移。

将产业转移与对口援疆、援藏和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等工作结合开展,支持和推动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共建产业合作园区及产业转移示范区。做好对19个省(市)产业援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做好西部地区定点扶贫工作。大力支持西部地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指导西部省(区、市)开展省级基地建设,重点培育和壮大一批特色产业集群,提高工业园区发展水平。支持成都市等西部地区优势城市做好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工作。鼓励发达地区优质服务机构到西部地区发展,支持西部地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指导建立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四)加强西部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开展“村村通”工程,逐步将普遍服务从电话业务扩展到互联网业务,力争“十二五”期末西部行政村基本通宽带。支持西部地区实施“宽带战略”,积极推动光纤宽带、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西部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按照“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积极推动绵阳等西部试点城市的“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并适时扩大在西部地区的试点范围。围绕新疆、西藏等重点地区维稳工作需要,完善边疆边境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设施和管理手段,加快相关无线电监测系统建设,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和互联网安全接入,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能力建设;总结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等灾害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经验,加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和设施建设。(五)促进“两化”融合,提高西部地区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

支持西部地区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继续支持重庆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向纵深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西部地区申报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支持西部省(区、市)建设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支持两化融合试点示范项目和两化融合促进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开展区域性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

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物流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促进服务西部优势产业和社会公共服务的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电子医疗、远程教育等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加大信息化培训,建立健全服务平台,引导和带动信息化供应商、服务商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信息下乡”活动,到2010年,使一半农村地区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力争基本覆盖到西部所有乡镇。(六)加强对西部地区“十二五”规划的指导和帮助,推动西部人才队伍建设

协调有关直属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机构和专家,为新疆、西藏、宁夏等地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通过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西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划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在“十二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规划中,加强与西部地区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衔接,体现对西部地区的倾斜和支持。大力支持和充分发挥西北工业大学等部属高校作用。加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同时做好干部到西部地区挂职锻炼和双向交流等工作。

第七章 国家民委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及时传达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国家民委西部大开发工作

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民委及时召开委务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国家民委贯彻落实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作出安排。会后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会议精神的意见》,对国家民委下一步西部大开发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深入实施三个“十一五”专项规划,认真做好“十二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扶持力度,2010年底有95%以上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完成“四通五有三达到”的目标。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安排兴边富民补助资金7亿元,兴建了一批兴边富民项目,开展边境县特色优势产业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现场会,下达2010年试点资金6000万元,其中西部地区3550万元,占59.2%。2010年度,民族贸易企业网点改造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贴息资金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西部12个省(区、市)占中央贴息资金的近50%。继续组织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三个专项规划,并认真把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和部署体现在三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中,把三个专项规划做深做实,使之具有更高的含金量、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挥出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召开全国民委系统对口支援新疆、西藏民族工作部门工作座谈会

为做好对口援疆、援藏工作,2010年8月2日,国家民委在新疆召开了全国民委系统对口支援新疆、西藏民族工作部门工作座谈会,各支援省(市)民族工作部门与受援地民族工作部门进行了认真对接,重点就支援什么、如何支援以及建立和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等进行研究,并签订了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积极促进西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班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工作的意见》,推进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落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2010年,招生规模达到5000人。委属院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增量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委属院校每年承担2000名新疆预科学生的培养任务和招收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培养任务,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和大连民族学院开设人口较少民族预科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民族院校建设,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共同召开民族院校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支持民族院校发展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五)举办少数民族文化活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与有关部门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第二届中国(宁夏)国际文化艺术旅游博览会、全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舞蹈类)调演活动和“中华民族一家亲”文化下乡活动。支持少数民族文艺团体走出国门,组派内蒙古鄂托克旗乌兰牧骑艺术团赴美国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开展少数民族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展示中国蒙古族传统文化的艺术魅力。参与起草《关于做好新疆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译制工作的意见》。(六)推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做好民族关系协调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联合召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对贯彻落实《意见》进行动员部署。组织2010年少数民族参观团,团员主要来自西部民族地区,促进西部民族地区和东部发达地区各族干部群众之间的交流。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突发事件110余起,并对部分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召开2010年民族关系状况分析会,总结、交流各地协调民族关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2010年民族关系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进一步做好民族关系协调工作。调研新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形势,了解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情况,形成《关于当前新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情况报告》和《关于加强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工作的建议》并报中央领导。参与青海玉树地震和甘肃舟曲泥石流救灾期间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配合广东做好亚运会期间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七)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组织了149名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选派了7名干部分别到西部省(区)挂职锻炼。同时,做好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民族工作专题研讨班、第10期全国民族自治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第16期全国边境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管理专题研究班、第2期全国民族语文翻译工作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200批次。此外,全年为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举办培训班41期,培训干部2191次。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专项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要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增加资金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扶持范围,推进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要重点加强交通、水利、城镇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边境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边民收入,努力解决边民社会保障、就业、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深化和扩大边境地区对外开放,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二)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推动西部民族地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组织西部民族地区各族各界代表参观考察团到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推动西部民族地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和深入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西部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委属新闻单位的功能和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反映西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展情况。(三)着力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继续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实施“民族文化三下乡”活动,着力解决西部民族地区基层文化匮乏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支持西部民族地区广播影视节目民族语言译制能力建设和少数民族语文音像制品、书报刊等文化产品的出版和发行。积极推荐西部地区民族文化项目参与国家举办的重大文化活动。(四)着力促进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

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委属院校在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双语专业技术人才等方面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加强“双语”教学,促进西部民族地区“双语”教学衔接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民族医药专家队伍的建设,加快民族医药人才培养,提高民族医药队伍的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扶持西部民族地区民族传统体育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支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工作。(五)着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民族工作部门建设

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努力拓宽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渠道,保证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考生进入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发挥中央民族干部学院的平台优势,继续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干部人才培训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西部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工作。继续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民族工作部门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西部地区民族工作部门的能力建设。

第八章 公安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

公安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藏区和新疆公安工作,及时部署维护藏区和新疆稳定以及对口支援工作。(一)加大对西部地区公安机关资金、政策支持力度

针对西部地区公安机关在经费、装备、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部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大了对西部地区公安机关的政策倾斜力度。2010年,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西部地区公安机关经费同比增长53.5%,重点解决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监管场所建设、派出所建设、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办案补助经费等问题。(二)加强对西部地区公安机关维稳业务指导力度

2010年,公安部加大对西部地区公安机关业务指导工作力度,部署西部地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西部地区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针对西部大开发过程中经济犯罪活动突出的特点,公安部加大对西部地区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打击防范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指导西部地区公安机关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特别是在打击整治发票犯罪“深入行动”中,将西部地区侦办的40余起大要案件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并将西南、西北地区单独列为1个战区,在成都设立前线指挥部,对各项工作进行一线协调、指导和督导,有力促进了上述地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西部地区公安机关大力推进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了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三)加强对西部地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力度

2010年,西部地区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极大地方便了西部地区人才、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交流。具体表现在改进和加强户籍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边防管理工作和出入境管理工作,大力加强消防管理工作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等方面。(四)加大对青海玉树、甘肃舟曲灾区抗灾救援的支援力度

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里氏7.1级强烈地震,公安部从全国调集了2196名公安消防特勤队员和205名公安边防医疗抢险队员参与抗震救灾,共抢救遇险群众569名,在废墟中救出被埋压群众416名、生还48名,疏散被困群众4100名,救治受伤群众1812名,抢救财产价值1120余万元,帮助群众搬运物资14.3吨、清理受损房屋36间、搭建帐篷100顶。8月8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后,公安部从全国调集了1398名公安消防特勤队员和302名公安边防医疗抢险队员参与救灾,共营救生还者78名,疏散解救被困人员51名,救治受伤群众51名,巡诊群众532人次,挖掘遇难者遗体254具,为群众送水135吨。此外,公安部还积极帮助、指导玉树和舟曲灾区公安机关编制了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将灾区公安机关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投资纳入国家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之中。(五)加大对西部地区公安机关的人力支援和培训力度

加强西部地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与西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和“进班子”工作。截至2010年11月,西部12个省份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进班子”比例分别达到了66.7%、78.8%、73.8%。

全年共安排14名部机关干部到西部地区公安机关挂职锻炼,2名干部到地方党委、政府交流任职。同时,会同有关单位,根据西部有关省份公安工作实际,积极协调部属单位和有关地方公安机关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对口支援西藏、青海等地。根据当前各地特别是西部地区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实际,2010年9月,公安部向中央编办申请在2010年内将中央编委批准的2008—2012年增编计划中剩余的公安专项编制一次性下达。

推进西部地区公安院校建设和招录体制改革。组织协调部属院校在编制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来源计划时向西部地区倾斜,协调东部地区公安院校利用先进的教学基础设施和优秀的教师、教官等资源,为西部地区公安院校培训师资。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力度。通过东西部交流合作的方式为西部地区培养业务骨干。积极开展一线民警执法培训,组织举办县级公安机关法医骨干培训班。加大对西部地区公安英模的关爱培养。2010年5月和10月组织了两期全国公安英模培训班,名额分配重点向西部地区公安机关倾斜,为西部地区英模创造更多学习、交流、提高的机会。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大力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坚决维护西部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

公安部将指导西部地区公安机关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当前西部地区敌情的新变化、新特点,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和捣乱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为西部大开发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安部将指导西部地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处置机制,进一步明确指挥权限、指挥程序和现场处置办法、处置要求,妥善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同时,组织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创新方式方法,在加强同群众沟通联系、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上下工夫,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三)大力加强打击、防范违法犯罪工作,有效确保西部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

公安部将指导西部地区公安机关根据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的实际,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保持对严重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重大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毒品犯罪、传播网络淫秽色情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新型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重点地区、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重点部位、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重点场所,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指导西部地区公安机关建立以社会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区域治安协作网和虚拟社会防控网等防控网络为基础,以安全技术防范网为支撑,集预防、管理、服务、控制和打击为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四)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西部大开发提供良好保障和服务

公安部将指导西部地区公安机关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规律特点,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主动适应我国人口规模庞大、居住就业方式多样、跨区域流动频繁的新情况,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西部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的落户条件,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为西部地区人口流动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边防管理工作,深化爱民固边战略,大力推进维稳、民心、固本、强基、联动“五大工程”建设,全力维护西部沿边沿海地区的安全稳定。进一步健全出入境管理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西部地区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构筑西部地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不断提升西部地区消防管理的社会化水平。继续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9项措施为抓手,不断提升西部地区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保障西部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五)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西部大开发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公安部将指导西部地区公安机关深入研究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期待,切实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通过深入开展执法大培训、细化执法标准、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等工作,不断提高西部地区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六)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公安机关支持力度,为公安机关服务西部大开发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编制全国公安基础设施2011年至2013年专项建设规划时,注意处理好与国家编制西部大开发规划、国家编制四川、甘肃舟曲、青海玉树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衔接与同步。积极协调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继续推进西部地区公安机关干部交流和“进班子”工作,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推动东西部地区公安机关干部对口交流工作,深化东西部人才对口扶持合作,继续选派优秀部机关干部到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公安机关任职或挂职,积极接收西部地区干部到部机关挂职锻炼。全面落实公安机关“东西合作,素质强警”行动计划,大力推动东西部的培训合作,不断加强西部地区公安机关专门人才培训、民警训练基地建设和训练经费保障。

第九章 财政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研究制定今后十年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西部大开发后续税收政策建议,及时启动制定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文件的相关工作,研究制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并赴部分西部地区做了相关调研工作。(二)加大对西部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

2010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2202亿元,比上年增加366亿元,增长19.9%,高于全国平均增长17.6%的水平。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安排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97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增长19.8%。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56亿元,比上年增加75亿元,增长92.6%。(三)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动态调整机制

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四至六类标准,中央财政增加对内蒙、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和新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转移支付18.65亿元;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新疆部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中央财政增加对新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转移支付6.24亿元。(四)继续支持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实行倾斜支持政策

截至2010年11月17日,中央基建投资已下达西部地区1467亿元。2010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贴息的支持力度,安排贴息专项资金4.7亿元。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32.2亿元,并将中央补助标准由原来按项目总投资补助67%提高到80%。安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42.8亿元,安排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21.8亿元,安排公益性项目国债转贷资金转为拨款8.6亿元。中央财政分别通过安排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车购税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支持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铁路299.24亿元、公路水路804.54亿元、邮政0.33亿元、民航46.1亿元。(五)加大对西部地区“三农”的投入力度

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2.74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同时,新增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县5个,占全国新增开发县总数的31%。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的补贴政策。增加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别安排西部地区52.69亿元和50.3亿元,扩大补贴种类;安排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资金和畜牧良种补贴资金;继续安排西部地区“阳光工程”资金,支持农民培训工作。

支持现代农业建设。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29.07亿元,比上年增长78%。安排西部地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8.59亿元,增长24.4%。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等专项资金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

进一步完善涉农贷款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农业保险补贴等政策。2010年,中央财政将西部地区涉及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由2009年新疆、云南2个省(区)扩大到内蒙古等7个省(区),安排奖励资金6.47亿元。将西部地区2255个基础金融服务薄弱乡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纳入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范围,安排补贴资金0.63亿元。进一步增加西部地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和补贴范围,安排西部地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7亿元。

扶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2010年,中央财政补助西部地区财政扶贫资金146.4亿元,占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总额的65.7%,比上年增加19.94亿元。其中: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48亿元、西藏及四省藏区扶贫攻坚资金3亿元等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六)支持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

支持林业生态保护。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25亿元,退耕还林工程资金170亿元。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提高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安排西部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5亿元。支持草原生态保护。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资金13.6亿元、西藏草原生态保护机制试点补助资金2.06亿元,继续安排资金对草原灭鼠、飞播种草和边境防火隔离带建设给予支持。(七)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转移支付力度

义务教育方面,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措施有: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西部地区将达到小学400元、初中600元;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将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即年生均补助最低达到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

2010年,中央财政预计安排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293.1亿元。同时,安排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补助资金8.7亿元,安排专项资金6.32亿元用于接受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城市学校补充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54.4亿元。扩大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08—2010年招聘的在岗教师2010—2011学年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19.37亿元。安排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补助33.21亿元。

普通高中方面,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西部地区为30%。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西部地区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8:2比例分担。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助学金12.5亿元。

职业教育方面,2010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安排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专项资金9.4亿元。继续落实各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安排中职国家助学金31.2亿元,资助学生317万名。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中职免学费覆盖范围,补助资金23.5亿元。

高等教育方面,通过“985工程”、“211工程”支持西部地区重点高校建设,对西部地区重点高校给予倾斜;2010年中央财政调整设立“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从重点学科、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等方面支持西部地区所有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建设,安排专项资金14.7亿元;安排西部地区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共29.1亿元,解决西部地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八)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支持西部地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就业专项资金137.81亿元,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93.74亿元,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04.8亿元。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安排补助资金42.9亿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农合农民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居民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60元,截至目前已拨付新农合补助资金159亿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20亿元,并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9.29亿元。

提高西部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公共卫生投入,截至目前已下达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18.4亿元,并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体制机制等综合改革给予奖补资金。

支持西部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保障性住房支出176.7亿元,用于支持西部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廉租住房补贴、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九)支持西部地区文化广播电视、计划生育事业发展

支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农家书屋工程、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文化“以奖代补”等专项资金29.79亿元,提高农村电影放映场次补贴标准,提前启动“十二五”时期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23亿元,重点支持县及县以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剧院、文艺院团、体育场馆、广播电台、电视台等设施维修及设备购置。安排乡镇文化站(室)及社区文化中心设备购置专项资金3.36亿元。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安排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大遗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等专项经费5.79亿元。

实施以“三项政策”为主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作、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及计划生育事业费补助等专项经费14.72亿元。(十)积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资源支持西部地区建设

2010年,批复西部地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3.83亿美元,占总额的30%;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10.98亿美元;全球环境基金赠款和赠款承诺1156万美元。上述贷款和赠款主要用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和农业开发等领域,不仅弥补了西部地区资金的不足,而且推动了西部地区在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创新。此外,积极引导国际金融组织智力资源支持西部大开发工作。(十一)其他政策

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的转移支付力度。2010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14.70亿元,比上年增加5.02亿元,增长52%,高于全国平均增长50%的水平。支持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和外经贸企业发展。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7.1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专业化发展等。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7.4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安排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11.33亿元,支持外经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调整进出口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根据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要求,2010年中央财政增加安排20亿元,帮助减轻兵团团场职工负担,并从2011年起每年将此数额作为基数在兵团部门预算予以安排。同时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5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新疆建设兵团产业发展。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

积极研究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完善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体系,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进一步加大对限制和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重点国家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二)继续做好制定出台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文件的相关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适时调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及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优化税制,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三)研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继续研究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干部的工资倾斜政策。(四)大力支持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构建西部地区铁路、公路和民航形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对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的贴息支持力度。(五)继续支持西部地区农业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加大对西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产性补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业灾害预警机制。大力支持西部地区扶贫开发,促进西部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继续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体系,提升西部地区农业生产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六)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文化等专项转移支付的投入力度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西部地区教育事业适当倾斜。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中央和地方社会保障支出共担机制。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推动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七)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资金和智力资源,全面支持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

不仅在“量”上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而且要集中精力提高西部地区贷款项目的“质”,进一步加大西部地区参与区域合作的力度。(八)其他政策

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节能、新能源、循环经济工作的支持力度。推进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进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指导和推动西部地区全面、规范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做好西部大开发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积极稳定和扩大就业。指导西部地区认真落实更加积极地就业政策,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资金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指导西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在成都、银川、咸阳、昆明、张掖等西部城市开展创业实训试点,积极推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年百万就业见习计划”。推进西部地区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支持西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西部地区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由区县以上综合性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组成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部分地区在乡镇和村设立了服务窗口。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指导西部地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

做好西部地震灾区就业应急工作。向汶川地震灾区实施对口就业援助和培训援助计划,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实施专项就业援助。

扩大和巩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采取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限制,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将农民工培训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等措施,稳定并扩大农民工就业;通过“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工程,加大对农民工培训力度,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在养老保险方面,“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西部12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逐年增加,超过1800亿元,为西部地区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方面,西部12省(区、市)参加保险人数较快增长,保险待遇不断提高。同时,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基本完成了煤矿等矿山的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一期工程,开展了推进商贸、餐饮等服务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二期工程。

积极开展新农保试点。2010年西部地区共有452个县纳入新农保试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服务网络逐步延伸。积极推动西部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重庆万州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吉林省延边朝鲜自治州、湖南吉首市、贵州遵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7个地区已通过验收。(三)加强人才工作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十一五”期间,共为西部选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00多人,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50多人,表彰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5名,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6个;共组织了11期150名专家开展专家西部行活动,设立了27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中,将西部地区作为重点,组织在除西藏、贵州之外的西部10个省区市开展了为国服务活动。分别与内蒙古、新疆、甘肃省(区)政府共建3家留学人员创业园,截至目前已与西部地区共建8家创业园。开展三批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培养2300多名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开展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培养240名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推进青海三江源工程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使用工作,接受培训人数达6000人。加大支持西部省市举办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力度,全年西部地区累计举办了22期国家级高级研修班。专项支持青海、四川灾后恢复重建14个人才培训项目。

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十一五”期间,为西部地区培养高技能人才137.6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32.7万人。建立了覆盖省、地(市)、县各区域的人才服务体系。

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西部地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为20余万家用人单位和近千万人才提供了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派遣等各类服务。西北五省、西南五省等区域内和与长江三角洲等地区的跨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制度相继建立。西部地区各省份根据当地产业经济发展的需求,走出去招聘吸引各类人才,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引导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过程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就业和服务。

与中央组织部共同组织完成了第六批995名援藏干部和102名援青干部的选派工作。根据中央新确定的对口结对关系,编制下达了第七批2541名援疆干部和人才选派计划。(四)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

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2010年西部11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了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制度进一步健全,多数西部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部分城市发布了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促进了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西部地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从“十五”期末的1643元增加到2009年的2606元,年增长14.3%。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稳步推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提高,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取得新进展,劳动标准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效能不断提高。

保障劳动者权益。大力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加强劳动管理,规范企业用工;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农民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监察执法和司法保障工作得到加强,畅通了救济渠道。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连续5年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行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

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多渠道多形式地创造就业机会。推动西部地区完善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服务,促进西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西部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指导地方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总结评估及调整工作。(二)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继续加大对西部的倾斜力度,重点在职业培训和技工院校改革发展上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技能人才培训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在分配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项目名额时,继续向西部倾斜,重点指导西部地区四所技工学校一体化课程教学试点工作。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西部地区职业技能鉴定队伍培训。(三)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实施西部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示范项目。依托西部地区中心城市,帮扶一批相对有实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改进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指导西部地区做好当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组织西部地区省份到发达地区招聘紧缺的各类人才。指导西部地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积极支持西部地区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制度上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力度,在政策上继续向西部地区适当倾斜,加大社会保障的补助力度,逐步缩小与东部和沿海地区医疗保障的筹资和待遇水平差距,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足额、按时发放。研究建立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制度体系,确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进一步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扩大试点工作向边境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争取尽早实现新农保制度对西部所有省份的覆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扩大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试点范围。(五)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加强对口支援和专家服务活动,继续组织专家西部行活动。完善向基层服务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扎根基层、拼搏奉献的精神,配合西部省份研究制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措施。在各项资助评审工作中,继续对中西部地区给予政策倾斜,支持他们有效吸纳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支持西部地区扩大博士后工作规模,培养、吸引、使用更多高层次人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产学研合作研究。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在组织实施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西部地区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组织留学专家服务团到西部地区开展服务,并将其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2011年度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计划,提供资金、人才和政策支持,积极协调东部地区支持西部地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六)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着眼于劳动关系建立、运行和终止全过程,加快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在政府主导下的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社会三方协调和政府依法调整的体制,在西部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宏观指导体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加强西部地区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结合西部地区实际,修订完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不断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十二五”期间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体化基本建设示范规划项目,将在西部地区建立市级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00个,县级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800个,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示范站(所)800个。继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逐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服务设施建设,在西部地区建设一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中心。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开展农民工综合服务。(七)实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2010年,国家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亿元,在中西部地区162个县开展基层(县、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明显提升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十二五”期间,在全国范围继续开展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建设2600个县级中心、30000个乡镇(街道)中心,同时配备标准化的设备设施。届时,该项目投资将对西部地区进行适当的倾斜,以明显改善西部地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条件,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的服务体系。结合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实践,统筹协调,搭建起多重功能的综合性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通过国家支持,在西部地区继续扩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范围,每个省份至少建设1个省级中心、2~3个市级中心和2~3个县级中心。以地、市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比例,完善相应建设标准。此外,实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公共服务的重大项目,包括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项目、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创业发展项目、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示范项目等。根据《对口支援新疆规划编制工作大纲》和《对口支援新疆规划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牵头编制新疆农民工公共服务规划,在新疆14个地、州、市和12个师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八)进一步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完善西部地区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的信息网络。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扩大社保卡发放人群。加强就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将西部各类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信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援助信息和享受政策信息纳入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实现劳动者援助服务和享受政策的全部信息化。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信息化建设,做好社保关系转移、异地就医、新农保等重点业务的技术保障。推进联网监测、基金监管、劳动保障监察等统一软件在西部地区的实施应用范围,提高数据上报质量,推动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指导西部地区加快建设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督促各地完成政府网站的整合。推动西部地区开展网络安全信任体系建设和系统等级保护工作,提高全系统整体防护能力。总结金保一期建设经验,加强一期建设成果的应用。指导西部地区编制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和做好金保工程二期立项工作。2011年,全面推进金保工程新农保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对西部地区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力争2011年完成工程主体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启动和实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继续加强对西部地区金保二期建设资金补助、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第十一章 国土资源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取得可喜成果

在西部地区安排国土资源调查评价项目596项,投入经费30亿元,西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果。东疆煤炭资源整装勘查探获煤炭资源量1927亿吨,青藏高原初步形成雄村、甲玛两大资源开发基地,青海省祁连山南缘永久冻土带成功钻获天然气水合物样品,证明了我国冻土区存在天然气水合物资源。油气资源调查评价取得新发现,可可西里盆地发现较好油气显示,羌塘盆地具有形成大中型油气田潜力。(二)油气地质勘查找矿力度不断加大

以青藏高原和新疆地区为重点,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地质勘查工作的支持力度,主要开展基础性地质调查和前期的矿产勘查工作。中央财政在西部实施各类地质勘查工作投入资金16.9亿元,拉动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分别投入38.4亿元、134.4亿元,在西部地区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55个。在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调查与评价项目中,安排7420多万元用于青藏高原重点盆地、塔里木盆地等专项,开展油气地质调查与综合研究。同时,2010年减免西部地区石油、天然气及煤层气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近2亿元,促进了地区石油工业发展。(三)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按照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情况,加大对西部地区的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力度。2010年,累计下达西部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58.93万亩,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计划指标107.47万亩和73万亩,分别比2009年全年下达西部地区的增加4.07万亩、2.61万亩和2.1万亩。

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力度,共审查通过报国务院批准西部地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116件,批准用地总面积55.7758万亩,保障了西气东输二线、西电东送、川气东输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批准西部地区9个重点城市建设用地14.63万亩。办理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用地3件,报批用地面积2.4044万亩。指导四川、甘肃、陕西及时办理5件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用地面积0.6172万亩,均为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有力保障灾后重建用地需要。(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快推进

优先审查报批涉及西部地区的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西部地区省级和新疆建设兵团规划大纲已经全部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查。其中,除西藏、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外的西部地区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均已获国务院批准实施。指导西部地区组织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结合西部地区资源环境禀赋和发展实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近期建设急需和长远可持续发展用地需要;同时,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五)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强力实施

优先在西部地区安排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10年,下达西部12省(区、市)中央分成新增费51.2亿元,鼓励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继续支持实施新疆伊犁河谷地、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和云南“兴地睦边”农田整治等重大整治工程,已下达项目资金25.5亿元。支持汶川灾后重大工程建设,2010年下达恢复重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资金20亿元。2010年5月会同财政部分别与内蒙古、广西签订部省协议,支持两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分别下达中央支持资金6亿元、7亿元。(六)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加大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费17.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38%,安排西部12省(区、市)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99954万元,占中央财政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资金投入总数的71.4%。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投入力度,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项目40个,投入资金达17198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6.8%加强西部地区地质遗迹资源的保护,指导西部加强矿山公园建设,西部地区共批准建设14家国家矿山公园。(七)西部地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促进区域发展城乡统筹

支持国家综合配套试验区改革。与云南、陕西签订合作协议,研究制定支持西藏,新疆,宁夏,青海,广西,甘肃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土资源差别化管理政策措施。完成部与重庆市、四川省及成都市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或合作协议推进情况的评估,及时总结研究“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模式”等一批改革成果,促进西部区域发展和城乡统筹。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简化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程序,提高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鼓励使用国有未利用地,依法有偿使用的国有土地,鼓励以招标、拍卖等方式供地。外商投资项目用地,确属必需的,经批准,可以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作价出资的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加大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和重大工程的实施力度

继续加大中央资金对新疆、宁夏、青海、云南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四川灾后重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以及广西、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金进入西部地区进行未利用地开发建设和土地复垦。同时加强对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考核,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三)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建设用地指标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

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合理安排西部地区土地开发利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大力推进西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加强对挂钩周转指标使用管理的指导。(四)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

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央地方分成比例,其分配和使用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督促地方将土地整治相关资金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方面,通过土地整治,实现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五)加大国家财政对西部地区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的支持力度

加大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等资金对西部地区支持,实现西部地区找矿重大突破。在国土资源调查计划中,重点安排西部地区重要矿产资源集中区、国家紧缺矿产以及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地区实现西部地区找矿重大突破,安排地下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地质灾害严重地区的基础地质工作,实现西部地区找水重大突破,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六)探索调整资源税费分成比例,加大对矿产资源原产地收益分配倾斜力

探索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央与西部地区分成比例,加大资源税费收益向西部地区倾斜力度,更大地支持西部地区矿业经济发展。(七)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

优先安排三峡库区和地震灾区等西部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提高西部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配置比例,加大西部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将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原产地收益分成,用于解决国有老矿山企业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支出,支持矿山企业开展以节能减排为目标的技术改造。(八)制定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指导目录,支持优势资源开发利用

加强对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引导,研究制定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指导目录,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调查及矿业权核查,为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及矿业权管理提供依据。研究制定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分区和勘查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的划分方案,大力推进西部地区矿业经济区建设,促进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结构调整和区域局面优化。(九)改善西部地区矿业勘探开发投资环境,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合作

制定和完善有效利用外资参与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相关政策。鼓励外资参与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引入先进适用的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人才。规范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准入条件,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外商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审批通道。充分发挥西部地区的地缘政治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矿业合作,积极开拓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十)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西部地区科技教育和人才培养

加快构建符合西部地区实际的国土资源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推进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配套制度改革,深化土地审批制度和征地制度改革,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和科技创新人才工程。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国土资源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积极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科学编制总量控制规划

实施总量控制差别政策。充分考虑西部各省区环境容量、排放基数、工程削减能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对西部地区实行总量控制的差别政策。2010年,西部地区19个重点建设项目中11个项目排放二氧化硫总量指标,从“十一五”期间国家预留的二氧化硫总量指标中给予了调剂分配,共计1.83万多吨。

支持西部减排工程建设。指导西部地区认真执行脱硫电价、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等有利于减排的环境经济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西部地区污水处理、脱硫等减排设施建设和运行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和指导陕西、重庆等西部省份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严格总量减排考核。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和2010年上半年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对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启动了减排预警通报机制,实施责令限期整改、经济处罚、预警公告等处罚手段,促进西部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科学编制“十二五”时期总量控制规划。充分考虑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产业结构布局特点,合理确定和分解目标,实行有差别的总量控制目标和差异化的总量控制政策,分类指导西部减排工作。(二)切实发挥规划环评作用,完善项目环评审批管理

组织了北部湾经济区沿海地区、成渝经济区以及黄河中上游地区能源化工区的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力推进西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规划环评,审查的西部国家级矿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近10项。切实支持和加强西部地区项目环评工作,截至2010年10月,共审批西部建设项目环评98个,涵盖了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设施和矿产、煤化工、水利等资源及产业。同时,积极开展西部重点地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调研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西部地区煤制油、有色金属、煤炭和煤化工等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调研,拟出台支持西部发展的环评工作指导意见,增强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三)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提高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

积极推进滇池等重点流域和重点湖泊水污染防治,支持云南抚仙湖、内蒙古乌梁素海等试点湖泊开展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以宁夏、四川等省为试点开展全国城市、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扎实推进饮用水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动乌鲁木齐、兰州、成渝等西部重点城市及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工业污染防治进程,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加大对西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在广西、云南、甘肃、青海等省份组织开展高浓度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示范和实施历史遗留问题治理试点工程。着力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鼓励并支持重庆市主城区率先创模,组织专家对广西南宁、四川遂宁、青海西宁创模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四)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对涉及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内蒙古、宁夏、陕西等地范围内1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的生态准入进行了严格审查,对广西的1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状况进行了评估。支持西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资金0.65亿元。组织开展了对云南、广西和贵州三省(区)生物物种联合执法检查和调查,提出了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相关措施和建议。支持陕西、四川、新疆等地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西安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成都双流县、温江区通过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考核验收,成都市郫县、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通过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技术评估。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77个、资金7.33亿元。(五)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在中央环保专项资金中,安排6.61亿万元支持西部地区,努力提升西部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在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中,分别安排8.37亿万元、6.69亿万元支持西部地区,在基层环保监测执法基础能力专项中,补助西部地区37048万元,支持了162个县市的环保执法业务用房建设。组织制订了《甘肃等灾情严重地区环境应急装备补助方案》,补助甘肃、四川、云南、陕西等省环境应急设备4632万元。协调开展云南抚仙湖污染防治“以奖促防”试点,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全年安排污染治理项目资金5667万元,继续组织开展“锰三角”地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污染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西部12省(区、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5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34件,严厉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西部地区群众环境权益。(六)加大环保科研支持力度,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加大西部地区环保科研项目支持力度。中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中支持废水资源利用环境风险评估、气候变化的生态效应、流域治理等环境问题科研项目经费1078万元;“十一五”期间,“水专项”在西部地区流域水污染控制方面,中央财政投入总计约2.6亿元。支持西部地区运营资质审批,协助西部地区建设环保工程技术中心,目前西部地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已达130多家,已建或正在建的工程技术中心有2个。积极推动西部地区循环经济建设工作,在已建成或批准建设的46家国家生态工业园区中,西部地区有7个。以中央级环保科研单位为主,西部地区环保科研单位共同参与项目研究的形式,带动西部环保科研单位提升科研实力。支持西部地区环保科研机构及企业承担了《清洁生产标准番茄工业》及《环境空气降水中有机酸的测定离子色谱法》等5项监测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授予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宁夏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三家单位“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并挂牌。(七)开展干部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推动西部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促进人才交流,选派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同志到西部地区挂职和学习锻炼,组织开展技术援藏工作,并接收西部地区选派的干部到机关挂职或学习锻炼。通过举办两期中组部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两期中青年领导干部赴日本节能环保与转变发展方式专题培训班、四期全国地市级环保局局长岗位培训班、三期全国地市级环境监测站站长培训班、四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培训班等多项培训活动,大力开展西部地区环保干部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另外,支持宁夏、新疆、青海三省(区)举办党政领导干部环保专题培训班,举办了以灾后恢复重建和心理抚慰为专题的“青海玉树恢复重建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八)开展双多边合作国际项目,促进西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007年5月开始实施的中挪合作湟水河水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完成,促成西宁市出台城市水污染防治计划,建立了流域内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实施了“中—意环保合作青海可再生能源项目”和“中—意环保合作宁夏生物质能源项目”,推动减少砍树毁林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推动云南、广西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应急对策项目”和“四川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暨风险管理计划环境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落实行业削减机制。实施“陕西含滴滴涕三氯杀螨醇生产控制”等一系列项目,削减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九)支持省级宣教能力建设,加大农村地区环境宣教力度

2010年着手实施全国省级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对西部地区投资2567.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7%。加大西部农村地区环境宣传教育力度,选取四川省作为农村环境保护试点之一,开展了农村环境保护系列宣传品编制项目,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继续大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严格落实污染减排考核措施,组织开展“十一五”时期减排完成情况核查工作。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大日常督察力度,对不正常运行的治污设施实行限期治理、挂牌督办。认真组织实施好“十二五”时期总量控制规划,指导西部地区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继续做好对西部排污权交易试点、分散型污水处理试点的支持和指导工作。

积极推动《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的实施,进一步推进西部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乌鲁木齐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兰州及周边、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深入进行,编制“十二五”时期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督促西部各省制定本省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二)进一步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西部地区环境监管能力

继续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进一步发挥规划环评在西部开发建设中的决策支持作用。制定西部大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支持西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和生态环境建设。

合理规划“十二五”时期西部地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建设,加强对西部地区环境监测、监察的运行与保障支持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工作,加大对西部地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采取适当增加西部地区培训名额、在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办班和培养西部地区自身师资队伍等措施,提高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工作

积极协调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西部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对西部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内生物物种资源进行调查,推动地方政府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继续指导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四)加强西部地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环保人才支持计划》,继续支持西部省份开展环境保护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培训计划安排时优先考虑向西部省份倾斜。优先考虑接收西部地区干部到机关挂职或学习锻炼,继续开展技术援藏、援疆工作,积极选派干部到西部地区挂职锻炼。继续加强针对西部省区的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的培训工作。继续提高西部地区环保科技创新能力。(五)积极推动西部地区国际环境合作

在可获得资金支持的前提下,进行西部大开发国际环境合作评估,通过总结以往项目经验,切实找准推动西部大开发的国际环境合作领域。进一步通过双边和多边渠道,做好国际合作项目开发和实施,继续开展服务西部大开发的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有针对性地培训西部省份环保人员开发和执行国际合作项目等方面的能力。

第十三章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支持西部地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2010年,中央对西部地区廉租住房投资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400元/平方米提高到500元/平方米,其中西藏自治区提高到1000元/平方米,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及新疆边远贫困县(团场)提高到800元/平方米。共安排西部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38亿元。在重庆、乌鲁木齐等8个西部地区城市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额度为108.51亿元,用于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二)支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

将西部地区所有县纳入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安排西部地区中央补助资金53.71亿元,支持85.5万贫困农户开展危房改造,约占全国的71%。截至2010年9月底,西部地区2008年和2009年试点任务全部完成,截至2010年12月底,2010年试点任务开工率100%、竣工率92%。(三)指导支持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结合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有侧重地规划布局西部地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提出明确的建设目标。积极支持西部地区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工作,改善人居环境,2010年命名了10个国家园林城市、13个国家园林县城和2个国家园林城镇。支持和推进重庆、成都、昆明、贵阳、西安、南宁等西部重点城市开展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指导兰州市开展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前期论证筹备工作。(四)支持建筑节能工作

2010年,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38791万元,支持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西部省份进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会同财政部下达补助资金76532万元,支持西部地区各省(区、市)实施了18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和25个示范城市及示范县。(五)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2010年,利用中央投资1.79亿元补助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项目28个。公布西部地区12个镇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0个村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六)认真落实中央援藏援疆工作部署

分别召开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对口援藏、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做法和经验,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提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西藏、四省藏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等文件的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对口支援新疆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村安居工程、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援助新疆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和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起草对口支援新疆城乡住房建设指导意见。汇编援疆重要工程建设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批复喀什市老城区危旧房改造综合治理项目方案。

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结合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支持9个西部城市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协助杭州与拉萨、成都与日喀则建立帮扶关系。支持西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工作、高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免费举办19个对口援疆省市援疆干部培训班,青海省尖扎县、泽库县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班,共培训学员120多人。推动西部地区开展建设行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2010年培训农民工415867人,鉴定25289人。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加快西部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西部地区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标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指导西部12个省(区、市)加快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明确保障目标和任务。指导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科学制定住房保障目标,合理确定保障方式和标准。支持重庆、乌鲁木齐等8个试点城市,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保障资金安全。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加强西部地区农房设计、农房抗震、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积极指导新疆和生产建设兵团以及援疆19个省(市)组织实施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察。(二)指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

结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对西部不同地区的城镇化发展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引导西部地区走差异化的城镇化道路。加强对西部城镇密集地区规划工作的指导,推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西部地区报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指导和审查把关,保证审查报批工作顺利进行。继续指导支持西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做好保护规划编制,用好国家专项资金。(三)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指导西部地区开展城市供水厂升级改造、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升水质监测和检测能力。指导西部地区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体系,开展等级评定工作。指导西部地区设市城市编制或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继续指导西部重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指导重点风景名胜区编制完成保护规划。(四)加强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工作

指导西部地区结合《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修订或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推进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以及对农民自建房屋、灾后重建和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民居抗震研究与应用,支持各地开展农村建筑抗震技术标准和相应图集的应用培训。(五)积极推进建筑节能

围绕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等工作,从补助资金、试点示范等方面,支持西部地区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六)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和东中西部交流合作

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干部的培训力度,支持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队伍、行业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西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权益保护工作。鼓励和引导东部地区大型建设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市政企业与西部地区企业进行合作,帮助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十四章 交通运输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情况

7月6日,交通运输部召开第6次部务会议,提出加强10年西部开发交通建设成就的宣传工作,研究落实中央关于西部开发若干意见的具体贯彻方案,编制《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大对西部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持力度。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纲要》初稿,统筹考虑发展方式的转变,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对西部交通建设的要求;布置西部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开展“西部大开发十周年总结评估工作”,目前各地已按要求上报了有关材料;在《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西部地区、藏区交通发展给予重点考虑和倾斜,形成“十二五”期间西部地区、藏区交通运输发展的初步思路。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司的统一部署,开始着手编制《西部大开发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组织开展了宣传西部大开发前10年交通运输发展成就的活动,办公厅组织相关司局开展了“西部大开发十周年交通运输发展成就”书稿编辑工作。(二)关于2010年公路交通的发展情况

重点公路建设持续加速。2010年,交通运输部重点加快西部地区国家高速公路和西部通道为主体的西部重点公路建设,其中,8条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到2010年底基本贯通。国家规划重点公路项目部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700万元/公里,地方规划项目600万元/公里,是中、东部地区的1.3~1.8倍。

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建设进一步加强。2010年,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投资支持西部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以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总体服务水平。其中二级公路改造按150万元/公里标准予以补助,三级公路改造按80万元/公里标准予以补助,路面改造50万元/公里,是中、东部地区1.5~2.1倍。

农村公路建设成效显著。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继续全面加大西部地区“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建设力度,安排车购税投资重点解决不通公路乡镇、建制村通公路以及乡镇通沥青(水泥)路问题。通乡油路建设部补助40万元/公里,是东部地区的2倍,通村公路10万元/公里,其中少边穷地区20万/公里。同时,还安排车购税资金支持乡镇客运站、农村渡口改造、渡改桥等专项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交通运输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口岸公路建设得到加强。2010年,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投资支持重要口岸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改善跨境运输条件,推动了对外交流与合作。

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审查和站场建设速度加快。2010年,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西部地区枢纽城市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共完成了贵阳、南宁、呼和浩特等共15个城市的枢纽总体规划审查工作。同时,还安排车购税资金支持西部地区枢纽站场建设,其中一级客运站补助标准为1500万元/个,是中、东部地区的1.25倍、1.5倍。(三)关于2010年水运交通的发展情况

加强规划编制,实施政策倾斜。2010年,交通运输部编制完成了《内河水运“十二五”发展规划》,提高了西部地区内河航道建设中央资金补助标准。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审批了《贵港港总体规划》、《南宁港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了贵港港、南宁港等主要港口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加快内河水运建设。2010年交通运输部在西部地区安排的重大内河水运建设项目有:西江航运干线扩容、柳江红花至石龙、红水河曹渡河口至乐滩、嘉陵江草街至河口、黄河白银四龙至龙湾、南北盘江等航道整治工程,嘉陵江草街、苍溪、右江鱼梁等航电枢纽工程,汉江蜀河、乌江银盘等枢纽通航设施建设工程,澜沧江小湾、黄河公伯峡、嫩江尼尔基、乌江洪家渡等库区航运建设工程,澜沧江景洪港勐罕作业区、金沙江水富港扩建、梧州港赤水圩作业区、来宾港宾港作业区二期等港口建设工程。2010年完成项目投资约27亿元,其中交通运输部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部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是中、东部地区的1.2~1.5倍。

加大沿海港口建设投资力度。“十一五”期间,在停止对沿海港口和东部内河港口码头设施建设安排中央投资的情况下,交通运输部对西部地区的内河港口建设实行特殊政策,依然给予资金支持。2010年,安排2.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广西防城港西湾10万吨级航道工程、防城港2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和钦州港深水航道扩建工程,安排0.7亿元用于海南海口港、洋浦港的航道与防波堤建设。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完成《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纲要》及西部地区交通运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

拟于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后,召开由部和西部省份交通运输部门参加的“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交通工作座谈会”,系统总结西部大开发10年来交通运输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出交通运输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思路。

提出西部地区“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保障“十二五”时期西部地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二)继续加快西部地区公路建设

2011年,交通运输部将重点推进西部地区国家高速公路网、国家公路网规划新增高速公路、国家区域规划内高速公路以及大型独立桥隧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加强西部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积极推进桥梁新改建工程、安保工程等,提高农村公路的抗灾能力和安全水平;并加强县、乡道改造、连通工程等,提高农村公路的网络化水平和整体服务能力。交通运输部还将加大对西部地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改造力度,重点考虑连接县城、重要口岸、重要旅游景区的路线,对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路线以及国防通道,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抓紧推进枢纽城市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

2011年,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以及藏区、新疆等重点区域交通建设的投资倾斜力度,提高补助标准,提高西部地区公路交通总体服务水平。(三)继续加强西部地区内河水运和沿海港口建设

总结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年以来的经验,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开展《西部地区水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西部地区内河高等级航道和现代化港区建设,积极推进长江干线整治工程和西江航运干线扩能工程,加快岷江、嘉陵江、乌江、右江等支流航道建设步伐,实施部分库区、湖区航运建设工程,以重庆港、泸州港、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等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强规模化、专业化港区建设。继续推进长江干线等水域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继续支持广西、海南等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五章 铁道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全面加快在建项目建设

建成投产了成都至都江堰、包头至西安、太原至中卫(银川)、宜昌至万州、黄桶至织金、喀什至和田、包满铁路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乌准铁路五彩湾至将军庙、西小召至金泉、六盘水至沾益铁路增建二线、南疆铁路吐库段增二线等铁路项目;加快推进在建的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大同至西安、西安至宝鸡客专,兰州至重庆、贵阳至广州、南宁至广州、云桂铁路,湘桂线扩能、集宁至包头增建第二双线等区际干线,以及西安至平凉、玉溪至蒙自、大理至瑞丽、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等地区开发性项目;开工建设了西安至成都、长沙至昆明、成都至重庆、重庆至万州高速铁路,拉萨至日喀则、成都至雅安、广通至大理铁路及集通铁路扩能等重大项目。全年完成西部铁路基建投资超过2242亿元,新线投产2932多公里,增建二线近1948公里,路网总规模达到3.5万公里。(二)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调整规划、铁路“十一五”规划、运输需要和地方经济发展等情况,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东中西联系通道、路网开发性铁路和既有线扩能改造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成都至贵阳、渝黔线扩能、敦煌至格尔木、遂渝增二线等区际联系通道前期有关工作,构建连接东中部地区的快捷、大能力运输通道。二是积极推进贵州毕节地区开发性铁路、蒙西地区煤炭集疏运铁路、呼和浩特至张家口、呼和浩特至准格尔至东胜、哈密至额济纳、库尔勒至格尔木、玉溪至磨憨、黔张常等开发性新线前期工作,适应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开发需要。三是强化既有线扩能改造,加快推进渝怀线复线、银川至兰州段扩能、成昆铁路扩能、东乌铁路增二线、阳安铁路扩能、集二线扩能、南宁至凭祥铁路扩能、柳州至南宁电化等既有线扩能改造前期工作,大幅提高既有线能力。四是强化和完善西部铁路枢纽,加快乌鲁木齐新客站和兰州、乌鲁木齐集装箱中心站等枢纽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形成现代化综合客运中心、物流中心,促进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增强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强化提高运输能力

在加快铁路建设的同时,铁道部大力调整运输结构,创新运输组织,最大限度地挖掘既有铁路潜力,全力确保西部铁路物资运输,西部地区铁路客货运量大幅提升,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运力支撑。一方面,统筹利用好既有线释放运力和新增铁路能力,优化运力资源配置,进一步扩大客货运输能力。积极优化列车开行方案,增加动车组开行数量;创新售票方式,推广联程、往返和异地客票发售,极大方便旅客出行;重新优化调整旅游列车开行方案,增加沟通国内大中城市和西部旅游区间的运行线。另一方面,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路地双方建立完善铁路运输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全面掌握铁路运输需求。定期组织召开西南、西北区域运输协调会,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区域运输组织。针对西部地区铁路运输能力紧张的情况,采取推进路企直通运输、加快建设战略装车点建设、实施车种代用和杂型利用等措施,提高区域运输增量。2010年1—10月,西部地区铁路客运发送量和货物发送量分别完成2.87亿人次、11.2亿吨,同比分别增长11.7%、14.3%,旅客周转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完成1629亿人公里、7500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0.2%、9.3%。(四)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

铁路部门始终把关系国计民生的煤炭、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物资、涉农物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放在首位,实施运力倾斜,予以重点保证。一是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大电厂协商沟通,确保电厂正常生产用煤需要。针对2010年第三季度以来,蒙煤运输能力紧张、京藏高速铁路严重拥堵的状况,集中开展百日蒙煤突运攻坚战,极大地缓解了电力用煤紧张和公路拥堵状况;二是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青海玉树及甘肃舟曲等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物资运输、西南抗旱物资运输以及各项军运、专运、特运任务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对西北地区瓜果、土豆、洋葱等季节性鲜活农副产品运输组织,严格按照“五优先”原则组织运输,确保粮食及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大向乌鲁木齐局空棚车组织力度,加强装卸车组织,全力保障新疆棉花、番茄酱运输需求;四是保口岸运输,对铁组运量会确定的运输计划,做到随到随接,确保木材和原油等进出口物资运输畅通。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加快铁路网建设,尽快构建完善的铁路运输体系

全力组织好在建项目施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建设管理,强化施工组织,加快兰新第二双线、长昆客专、成渝客专、大西客专、西宝客专、贵广线、南广线、兰渝线、成绵乐客专、大丽线、黄韩侯线、西康线增二线等在建项目施工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产。同时根据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特点,充分发挥铁路节能环保优势,注重节约用地和环境保护,提高西部铁路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西部地区建设快捷环保的绿色通道,进一步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有序推进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根据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经济交流和资源开发情况,加快推进区际联系通道、路网开发性新线以及既有线扩能改造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宝鸡至兰州客专、成都至贵阳铁路、渝黔线扩能、敦煌至格尔木、遂渝增二线等项目;积极推进银川至西安、黔张常铁路、敦煌至格尔木、哈密至额济纳等新线,以及成昆线扩能、阳安线扩能等既有线和枢纽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早日开工创造条件。(二)强化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率

随着2011年汉宜铁路、太中银、包西、宜万线等线相继开通运营、西部地区路网货运能力得到大幅释放,及时优化调整车流径路,优先用好牵引定数大、移动速度快的主要干线货运能力,确保路网运输效率最大化。

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铁路部门与西部地区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沟通制度,定期召开运输联席会议,强化区域协调与合作,提高区域运力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满足重点运输需求。

加大对西部的运力支持,保证西部地区运用车需求。加强区域内运输组织,组织区域内车辆固定循环使用,重点拓展西北、西南地区运量。针对西部资源分布的特点,加快铁路战略装车点建设,落实大客户战略,推进铁路与港、矿、厂的直通运输,进一步优化运力资源配置,不断提高运输集约化、规模化、精细化水平。

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力度,千方百计确保西部地区关系国计民生的电煤、石油、粮食、化肥、棉花等重点物资运输,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十六章 水利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共安排西部地区中央水利投资420.5亿元,占全国已安排中央水利投资总规模的43%。(一)加强重要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

2010年水利部组织编制完成了西南五省(区、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和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规划,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综合规划、水利部援藏“十二五”规划以及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等重要跨国界河流规划正在抓紧完善,积极开展塔里木河流域综合规划、黑河流域综合规划、水利援疆规划、三江源区水资源综合规划、青海柴达木盆地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一大批涉及西部地区水利发展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十二五”时期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中,对西部地区予以倾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了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同时,加快推进对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增加西部地区水利项目储备。云南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世行贷款节水灌溉二期工程、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斧子口水利枢纽工程、黄河宁夏段近期防洪工程、黄河内蒙古段近期防洪工程、青海省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等西部地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二)着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润滇”“滋黔”“兴蜀”“泽渝”等骨干水源工程加快推进。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全面建成,甘肃引洮供水一期、青海引大济湟等工程进展顺利。新疆下坂地水利枢纽下闸蓄水,云南龙江水电站下闸蓄水、首台机组并网发电,云南麻栗坝水利枢纽全部机组并网发电。贵州黔中水利枢纽、西藏旁多水利枢纽、广西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等新开工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四川亭子口水利枢纽实现二期截流,内蒙古黄河海勃湾、新疆肯斯瓦特等项目开工建设。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黑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稳步推进。石羊河、黑河流域近期治理建设项目安排完毕,长江和黄河上中游、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西南石漠化地区水土保持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继续实施,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建设。(三)大力改善民生水利基础设施

中央民生水利投资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2010年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投资95亿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8.4亿元,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9.1亿元,大型灌溉配套与节水改造29.5亿元(含新建灌区、牧区水利、节水示范)。

加快西部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了234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西部地区纳入专项规划的255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启动实施纳入《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的西部地区1303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农村水电建设,安排西部地区146个县水电农村电气化171个项目,西部部分省(区、市)63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新增代燃料装机15.2万千瓦,解决13.5万户农民的生活燃料。

继续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安排西部地区规划内152处大型灌区中的120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预计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6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18万亩,新增节水能力约13亿立方米。支持西部地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安排了西部55个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水灌溉示范项目、74个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预计新增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面积22万亩。(四)积极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水利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超前谋划,及时应对,有效抵御了西南地区的特大干旱,科学防范了青海玉树地震造成的次生灾害,成功处置了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害,大量减轻了局部地区严重洪灾造成的损失。同时,指导西部地区各省(区、市)编制完成省级抗旱规划,加强对西部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大江大河、重点大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和重要防洪城市的防汛抗旱责任制。

突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编制和实施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近期建设规划,惠及西部地区700余县(市、区、旗、团场)。加快实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和编制山洪地质灾害专项规划,启动全国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包括西部地区916个县在内的全国1836个县的山洪灾害防治任务,2010年已安排500个县,其中西部地区207个县,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西部倾斜。(五)加大水利管理和改革力度

加强水利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了西部地区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水电站、淤地坝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隐患排查,确保了西部地区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

提升西部地区水利科技发展水平。安排西部地区技术引进、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项目30余项,组织开展了节水灌溉技术、农村饮水技术、水土保持技术等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继续对西部地区开展省级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给予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推进西部地区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试点项目,2010年共落实资金890万元。

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扩大西部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范围,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的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指导西部地区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体系,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等节水型社会基本制度,完善水权转换制度、计划用水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水价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促进西部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用水效率提高和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前期工作

抓紧编制西部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积极促进西部地区塔里木河、黑河流域综合规划编报工作;积极推动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全国及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为西部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和优化配置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提供支持和指导。加快《全国抗旱规划》上报审批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尽早实施。督促加快珠江大藤峡控制性枢纽工程前期论证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指导做好陕西引汉济渭、南水北调西线、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等工程前期工作。(二)进一步加大中央水利投资力度

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沟通协调,加大西部地区水利建设投入力度。贯彻落实中央深入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继续为西部地区争取财政贴息,投资补贴、投融资优惠等政策性支持。争取适当提高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城镇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及农村水电等工程建设的中央资金补助比例。加大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西部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积极开辟新的投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三)进一步加快涉及民生的水利建设

重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解决西部地区规划内剩余324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对由于水质标准提高、水质污染、移民搬迁等原因产生的新增规划外饮水不安全人口进行调查复核,纳入“十二五”规划,同时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争取早日解决西部地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保障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研究适合西部地区的工程建设和管理模式。

继续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抓好小I型和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启动实施大中型病险水闸规划,全力督促指导做好西部地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作。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全面完成《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近期建设规划》内试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规划内后续项目的实施。

加快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大型泵站改造工作。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投资力度;继续深化灌区管理单位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努力实现灌区管理的良性运行;全面推进并基本实现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总结“工程改造与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建设经验,大力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总结评估自1998年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与管理的成效与经验,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提供依据。加大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投入,加快项目建设。

加大投资力度,积极推进西部地区节水灌溉和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为西部地区农村、牧区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继续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大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小农水项目投资力度,尽早实施《西南五省(区、市)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规划》。

继续稳步推进西部地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在《“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中重点安排西部地区项目,实施好《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到2015年,在西部地区的282个县(市)开展496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进一步引导和带动西部地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促进西部地区农村水电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继续做好援藏和包括三峡库区周边县在内的水利扶贫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四)进一步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进一步加快黄河宁蒙河段、渭河、四川五江一河、广西西江干流等江河治理项目以及四川亭子口、贵州黔中、广西漓江补水、西藏旁多、甘肃引洮、青海引大济湟、陕甘宁盐环定扬黄续建、西南中型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加强塔里木河、黑河、敦煌、石羊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尽早开工建设四川小井沟、云南牛栏江—滇池补水、陕西引汉济渭、新疆西水东引、阿尔塔什、克孜加尔等重点工程。做好已完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具备条件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五)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

继续加大对西部省(区、市)的防汛抗旱应急资金支持。加快《全国抗旱规划》报批工作。稳步推进黄河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编制工作,组织指导西部地区各省(区、市)继续编制完善抗旱预案体系。继续开展西部地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推进抗旱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西部地区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实施西南地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和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大现有抗旱水源工程的除险、配套力度;加强生态抗旱应急补水工程建设,加强抗旱基础工作。从制度建设、人员配置、物资储备、资金投入等方面完善配套,提高防汛抗旱服务水平。(六)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和生态综合治理力度

继续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及投资安排上对西部地区予以重点倾斜,并争取启动实施革命老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投入,在水土流失严重的长江上中游、黄河中上游、晋陕蒙砒砂岩区、珠江上中游石灰岩地区等西部地区加速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七)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

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开展水量调度相关研究,细化黄河、黑河等流域的年度水量调度指标;加强对黑河流域各省(区)的协调,理顺体制机制,优化调度方案,加大对黑河流域水量调度的资金支持力度。全面启动西部地区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启动湟水、渭河、嘉陵江、赤水河等流域的水量分配工作。加快推进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充实完善西部地区各类水文站网,加强水文巡测基地和水资源质量监测中心建设,促进水文信息共享。(八)进一步落实水利政策措施

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严把取水许可审批关。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的建设。落实水土保持补偿政策,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尽快落实西部地区“两费”中央财政补助问题,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补助西部地区的两费缺口。(九)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

督促西部地区巩固水管体制改革成果。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改革任务,督促各级水利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足额落实两项经费,继续加强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推行管养分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指导西部地区水利部门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把改革延伸至小型水利工程,积极推行集中管理、专业管理,以县为单位组建工程管理单位,切实做到每个工程都有责任主体、管护人员、管理经费、管理和监测设施、预警手段、应急抢险预案,真正建立起长效良性运行机制。

继续实施“水资源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和“中西部地区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西部地区水利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不断提高西部地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对西部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十)进一步推进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

充分利用各类科技计划和引用外资项目,探索省部共建、联建新模式,加强西部地区水利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在科技项目安排、示范基地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技术监督方面,结合水利科技推广,水利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试点示范项目向西部倾斜;进一步完善取用水计量设施的安装,加大管理力度;推动各地出台配套政策,积极采信节水产品认证。在人才培养方面,继续加大向西部地区援派干部力度。在现有干部交流工作基础上,继续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干部到西部地区工作,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到内地挂职锻炼,并依据培训计划积极开展人才培训工作,逐步形成经济、干部、人才、科技相结合的支持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格局。

第十七章 农业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

全年安排西部地区各类农业投资246.75亿元,改善西部地区农业生产条件,推动西部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加强农业发展研究和指导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后,农业部迅速向国务院上报了《农业部关于做好西部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报告》,研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西部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分别召开了农业援疆、援藏工作座谈会,全面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农业援疆援藏工作成效和经验,研究部署了“十二五”农业援疆援藏工作。与宁夏、青海、四川成都、重庆开展合作,就建设现代农业签订共建协议。组织人员对贵州省黔西南州金银花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支持当地金银花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选派部内12名优秀干部赴西部地区挂职交流。(二)强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继续加强西部地区农业设施装备条件建设,深入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提升大宗农作物生产能力。安排资金17.41亿元支持西部地区种子工程、植保工程、棉油糖基地、旱作农业示范、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和全国新增5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安排11.14亿元用于支持西部地区生猪、奶牛等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在西部地区安排资金65.06亿元,继续实施水稻、小麦、玉米、棉花、长江流域油菜、生猪、奶牛、肉牛、绵羊良种、马铃薯原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和病虫害防控等补贴补助;安排专项补助资金5.57亿元支持西部地区1284个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安排50.78亿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化项目建设;安排3.6亿元用于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三)推进特色农业发展

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项目带动,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西部地区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建设“桂中南优势蔗区”、“滇西南优势蔗区”、“黄土高原苹果优势区”、“西南红茶和特种茶重点区域”、“西北白梨区”等一批优势特色产区。大力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安排建设了71个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示范园。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新疆甜瓜、陕西苹果、内蒙古马铃薯、大通马、伊犁鹅、天祝白牦牛、藏猪等特色良种保护繁育工作。(四)加大对科技发展和劳动力培训扶持力度

推动西部地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步伐。安排资金2.83亿元,建设283个科技示范县,加大农业科技示范户的培育力度,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扶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为支持西部地区农业科技发展,在西部地区共聘用529名农业科技人员参加到体系建设中,其中首席科学家7人、岗位专家189人。加强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安排资金4.31亿元,为西部地区培训新型农民105万人,并培训1521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撑。(五)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安排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项目16个,并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给予补助,开展“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经营模式试点,进一步提高了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促进了当地农民就业增收。为提升西部地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能力,在西部地区建立畜产品、水产品、粮油、果蔬、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16家。针对西部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需求,举办了农产品加工技术对接活动,开展了太阳能果蔬脱水、马铃薯窖藏保鲜等技术示范推广。加强东西合作,围绕培育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引导东部企业到西部地区投资,进一步拓展了产地深加工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市场监管

安排资金4.56亿元,建设5个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182个县级质检站,使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条件显著改善,检测能力和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扶持西部地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业发展,对西部地区国家级贫困县有机食品认证费减收1/3,优先在西部地区建设国家有机食品示范县。确定了西部13个县(市、区)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单位,拨付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项目资金433万元,开展了农资打假和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七)强化农产品市场与信息化建设

在西部地区命名20家农业部定点市场,同时在编制《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规划》中,确定在西部地区建设7个国家级蔬菜、水果、畜产品、特色农产品重点产地市场,支持新建约40个区域型产地市场和改扩建约200个区域型产地市场。支持西部地区举办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市场开拓活动,与西部地区联合举办了中国西部农业博览会等12场大型农业会展活动,并协助举办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开展特色农产品促销活动,扩大西部地区产品的市场影响。支持广西、重庆建设省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省级网站和信息资源,为当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大支持。(八)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开展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环境重金属污染情况调查监测、农业面源污染定点监测与污染防治示范、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外来入侵生物情况调查。安排资金28.23亿元,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技术,开展循环农业示范,建设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政策”,逐步建立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生产生活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安排资金23.13亿元,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草原防火、草原虫害防治等项目。加大对西部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力度,养护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濒危水生生物。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加强农牧业调查研究

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快西部地区农牧业发展新思路,构建新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通过调查研究,为今后西部农业开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财政项目继续对西部重点地区倾斜,支持西部地区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努力提高西部地区良种覆盖率、耕地产出率,减少农业灾害损失;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分散饲养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变;不断增加对西部地区良繁体系建设的投入,提高种畜禽场的生产和供种能力,全面提升西部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粮工程”等重大农业建设项目,强化农业标准化的实施。选择一批产业发展基础好的重点省、市、县,按照产业化的思路,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县。以示范区建设为主体,以企业为龙头,以协会为中介,培育有突出效益和发展潜力的农业产业或关联产业。(四)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

结合西部地区农机化发展实际,适当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引导西部地区突出重点,加大对经济有效、节能安全、生态环保机械的补贴力度。继续支持西部地区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和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因地制宜增加农作物生产机械示范品种。继续推进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农机化项目实施。(五)提高市场与信息服务水平

加大对西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推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实施,鼓励西部地区加快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步伐,特别是提升冷藏保鲜能力,在西部优势产区打造具有全国和区域性影响的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特色农产品产地市场。进一步支持西部地区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市场开拓活动,扩大西部地区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把握“十二五”规划开局契机,强化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的融合,推动西部地区信息化水平跨越式发展。(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健全西部地区农产品质检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编制、审批工作,通过二期质检规划,科学构建西部地区包括畜产品检测在内的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依托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建立规模化、区域化的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开发工作。(七)促进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继续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加强西部地区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及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在条件适宜地区加大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技术力度,继续开展循环农业示范,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沼气工程支持力度。

加强畜禽水产品种保护和新品种培育。加大对地方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的扶持力度,严格落实各级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责任,确保地方优良品种资源不流失。加强优良地方品种的开发和利用,加快畜禽水产新品种的培育与推广,以利用促保护,变西部地区资源优势为经济发展优势。

第十八章 商务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拨付西部地区内贸发展专项资金17.67亿元,其中,农村物流发展专项8.88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7.9亿元、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0.88亿元。拨付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7.6亿元,其中,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9.1亿元。从2010年3月起,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新疆、云南在内的出口企业,以一般贸易或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从陆地指定口岸出口到接壤毗邻国家的货物,采取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方式的,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2010年6月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扩大到包括内蒙古、西藏、新疆、云南、广西、重庆、四川在内的西部地区,扩大到经常项目,不限制境外结算地区。支持企业投保内贸信用险,向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4个省(市)拨付补助资金97.33万元,支持西部地区企业开展信用销售21.99亿元。(一)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10年,在西部地区新建改造3.1万个农家店和468个配送中心;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建设上,着力构建多层次农村商品配送网络;积极建设连锁化农家店,扩大覆盖面;努力提升农村商业信息化水平,提高农家店统一结算率,促进农村商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在补贴标准上对西部地区给予政策倾斜,单个农家店补贴标准比东部地区高50%,2010年中央财政向西部地区下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补贴资金5.9亿元。

有效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截至2010年10月,西部地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541万台,销售额为490.4亿元,补贴金额55.3亿元。

为支持西部地区茧丝绸产业“调结构、创品牌、促升级”,在财政部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400万元,支持四川省开展丝绸企业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目前,该省茧丝绸行业主管部门已确定了4个试点项目。

大力实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和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被列入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地区,安排资金1.8亿元,重点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产品销售龙头企业建设,改造农产品冷链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系统、仓储设施等,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超对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鼓励两市(区)创新发展方式,探索符合地方特色的现代农产品流通模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开展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作,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000万元。

认真开展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商业示范社区创建和现代物流示范工作。在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建设中,选择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8个西部省(区)的17个市、30个县为试点县(市);在“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中,将82个单位列为2010年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重点推进单位,将陕西、甘肃作为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的试点,支持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广西、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个地区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4000万元;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中,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0个城市作为建设试点,并签订了协议,其中包括重庆、成都、昆明3个西部地区城市,并已按计划下发项目资金,其中,重庆4000万元,昆明4000万元,成都5000万元。在全国商业示范社区创建和现代物流示范工作中,2010年,支持西部地区创建全国商业示范社区29个,推动了“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工作;落实商务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2010年,西部地区16个城市被列为商务部现代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在政策实施和资金安排等方面适当倾斜。在焦炭、磷矿石、甘草及制品、铁合金等产品的出口配额或出口许可证资质审核和配额分配方面,商务部在现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西部地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适当放宽部分标准和条件;对外贸出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央财政在扶持资金的安排和使用上,对西部地区采取了更为宽松和优惠的政策,即国家资金比例东部沿海地区不超过50%,西部地区不超过70%。在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支持方面,截至目前,西部地区已有6个项目纳入国家融资保险专项,合同总金额为21.25亿美元,占已获批项目总金额的10.2%;加大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力度,对西部地区业务骨干进行理论、统计、国际趋势、中国现状、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积极推进出口基地建设。已认定重庆、柳州两个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认定了西安阎良航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5个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重点支持基地及基地企业研发、认证、检测、培训、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努力扩大关键设备和技术进口。2010年拨付西部地区进口贴息资金2.94亿元,支持西部地区进口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关键零部件及资源性产品,支持西部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有序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2010年,认定了第三批13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同时明确了利用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重点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建设。截至目前,共认定了三批44个重点承接地,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在中西部占比已超过四成,平均增速超过全国近20个百分点,带动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在全国占比由2006年的2.5%上升至目前的约4%。

大力支持会展等平台建设。商务部与西部地区相关省(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了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南亚国家商品展;在安排展位时,对西部地区交易团采取提高出口额系数(按实际出口额的2.5倍计算)、省级交易团核算数量外,另行安排部分一般性展位和品牌展位规模按既有规模进行评审等支持措施;在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中国(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赴香港举办服务贸易洽谈会等展会活动中,为西部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商务部和重庆市共同主办国际服务贸易(重庆)高峰会,促进重庆服务贸易发展;在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站上宣传西部地区和西部企业。(三)提升利用外资工作水平

大力促进西部地区开发区发展。2010年以来,国务院已批准西部地区11家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举办中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培训班,着重对新升级的中西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做好西部地区投资促进工作。通过部长级定期联席会议等形式,推介西部投资环境,听取外方的意见或建议,推动外方组团考察西部地区。努力推动西部地区服务外包发展。国务院确定的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西部有3个,占总数的15%,对西部地区抓住全球产业转移的机遇,吸引国际投资等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积极支持新疆扩大对外开放。出台支持新疆产业聚集园区、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政策,组织东中部国家级开发区通过对口支援产业聚集园区建设,帮助新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有效使用国际援助资金。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商务部继续利用多双边无偿援助渠道,向西部地区提供了约2000万美元的援助资金,以政策开发支持、研讨交流以及试点示范等形式,在扶贫、教育、卫生、环境等领域开展合作,促进了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四)支持企业“走出去”和承担援外项目

强化“走出去”信息服务和引导。编写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0》,全面反映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我国对外投资合作的趋势、特点、最新政策措施和相关热点问题;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2010版),帮助包括西部地区企业在内的我国企业了解境外投资环境;赴新疆、宁夏等省份宣讲对外投资合作支持政策;协助西部地区商务主管部门与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联系,组织中央企业与西部企业开展业务对接,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加大“走出去”业务培训,邀请西部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参加“走出去”业务培训,并在名额上予以倾斜,帮助当地企业提高对外投资合作能力。

支持西部企业承担对外援助项目。目前商务部已赋予西部地区的5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援外成套项目(38家)和物资项目(17家)的资格,占全国具有援外资质的479家企业的11.4%。另有8家设计企业和15家监理企业获得援外企业备案资格。上述企业可通过商务部有关网站报名参加对应类别成套工程、一般物资、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2010年1—10月,近20家西部企业通过招议标方式承担了援外成套、物资和技术合作项目54个。西部地区有关单位承担我援外培训项目15个,培训涉及经贸、沼气开发、清洁能源、农业等优势领域和缉毒工作。(五)维护产业安全和开展反垄断宣传教育

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保护西部地区产业发展。2010年,商务部在办理贸易救济案件中有甲醇反倾销和马铃薯淀粉产品反补贴两起案件,涉及陕西、四川、云南、重庆、内蒙古、甘肃、新疆、青海、宁夏等9个西部省份20家企业。贸易救济措施立案后,涉案进口产品普遍出现了量跌价增的效果,有效遏制了不公平贸易行为对西部地区产业的损害,涉案西部地区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得以好转。

推动西部地区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工程共向西部地区投入2189万元;确定重点联系企业1862家,覆盖石油化工、机械、建材、轻工、纺织、汽车、钢铁、电子信息、物流、机床、农产品、有色金属等16大重点行业;支持新疆建立“一红一白”(西红柿和棉花)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加大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培训。2010年,商务部先后投入资金40余万元,在四川和广西分别举办了全国贸易救济与维护产业安全培训班和第五期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维护产业安全业务培训班,并从师资上支持内蒙古商务厅举办的贸易救济培训班,共培训西部地区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经济开发区、地方行业协会等业务主管人员400余人。

认真做好反垄断宣传教育工作。在甘肃省兰州市举办了2010年第二期《反垄断法》宣传培训班,来自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甘肃省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委托相关单位设计并印制了4000份《反垄断法》宣传手册,向西部各省(区、市)的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了发放,供其在公众区域内进行张贴和法律宣传时使用。(六)研究编制西部地区“十二五”商务发展规划

2010年8月份,商务部召开全国商务系统“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同时,协助指导新疆、西藏等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西部地区“十二五”时期商务发展举措。根据“十二五”规划的总体安排,2011年商务部将研究编制《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规划》。(七)推进干部交流和人员培训

积极开展干部交流。2010年,商务部共选派7名干部赴西部地区挂职锻炼,其中援藏3人,援青2人;共接收3名西部地区干部到商务部挂职锻炼,其中,中组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统一安排的司局级挂职干部1人。

加大教育培训支持力度。2010年,共有41名西部地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赴京参加商务部举办的全国地方商务厅局长培训班,20余名西部地区地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商务部举办的国外研修班和中长期理论研讨班。在西部地区举办了电子商务网站四级平台建设培训、对外投资合作业务与政策综合培训、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等商务领域专门业务培训班12期,共计培训基层商务干部、商务从业人员1800余人次;为加强西部地区高级翻译人才培养,根据商务部与欧盟的协议,将重庆市选定为中欧英语同声传译项目选拔考试分考场城市,并定向招录了4名同传学员。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加强市场体系建设

继续支持西部地区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突出农村配送能力建设,提升农村流通信息化水平,构建覆盖农村的现代流通网络。指导重庆、新疆等西部地区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促进新疆农产品流通链条的优化重组。继续完善“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监管,完善家电下乡工作机制。围绕“调结构、创品牌、促升级”的工作思路,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进一步巩固丝绸企业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试点工作。

继续加强屠宰行业管理。扶持西部地区屠宰企业的标准化改造,将西部地区屠宰行业的环境保护列入支持项目,引导企业加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及资金投入。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完善企业布局,明确监督管理责任,保障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肉食安全。引进内地大型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培育西部地区大型企业发展,扩大企业规模,带动西部地区肉品质量安全整体保障能力的提高。加强对肉菜可追溯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统一指导,组织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制度规范,考虑将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城市纳入试点。继续对西部地区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给予支持,并适当放宽补助条件,提高补助比例。(二)提高对外贸易质量和效益

继续支持西部地区办好相关展会,全力支持新疆做好首届亚欧博览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首届博览会成功举办。继续支持西部地区企业参加第109、11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继续在出口配额及出口许可证商品的资质审核和配额分配方面,对西部地区企业给予政策倾斜。针对西部省区的实际情况,继续推动有关部门研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给予补偿或扶持,包括在产品设计和贸易促进中心建设工作中,研究通过制度安排给予西部地区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进一步推动出口基地建设,研究通过设置灵活的准入标准给予西部地区一定的政策倾斜。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交通等硬件设施依赖较小的特点,以及西部地区在文化、医药、自然风光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和地缘优势,支持西部地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办好2011年“国际服务贸易(重庆)高峰会”,加强对西部服务贸易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综合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加大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支持。在国家融资保险专项备选清单中,西部地区仍有25个,合同金额共计86.71亿美元的项目,在条件成熟后将积极予以推动。

研究出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指导意见》,从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国际投融资水平、推动企业跨国经营和培育国内市场等方面制订政策措施,提高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分工地位。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各项政策,继续加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培育和建设工作。(三)切实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发挥特殊经济区域带动作用,支持开发区和西部地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根据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会同发改委对《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予以修订。继续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推动东中部国家级开发区与西部地区开发区开展人员培训合作,帮助西部地区培养开放型人才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区域互动机制,做好产业转移促进工作。指导西部地区做好投资促进规划,利用各类投资合作平台对西部地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予以支持。支持西部地区加快推进服务业利用外资,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继续利用多双边发展援助资金及渠道给予西部地区支持,结合目前援助方关注的环境、气候变化、自然资源保护及少数民族发展等领域开展合作项目。(四)大力推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调研力度,倾听有关企业需求,帮助解决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继续积极研究出台适合西部边远地区企业特点的“走出去”长期鼓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保障,抓好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和实力。

进一步推动西部地区部分外经企业与中央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拓国际市场。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等,为西部地区已具有一定能力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联系寻找分包机会。鼓励并支持西部地区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商务部申请援外成套和物资项目实施资质。继续通过多种方式,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结合西部地区的地缘优势,支持具有资质的西部企业更多参与援外项目竞标。

将太阳能、沙漠治理、地震工程、可再生能源、草原荒漠化治理、雨水积蓄利用等援外技术培训项目,在援外政策和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交由西部地区具有行业和领域优势的单位承担。继续在政策和资金上支持西部地区有实力、信誉好的优秀企业申请援外优惠贷款,经进出口银行评估通过后,利用优惠贷款到发展中国家实施投资合作项目。(五)做好维护产业安全和反垄断工作

加大运用贸易救济措施力度,丰富贸易救济措施手段,完善西部地区产业预警机制,加强对西部地区干部、企业的培训,做好贸易救济措施效果跟踪评估,指导西部产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继续通过举办《反垄断法》研讨会、培训班、出版反垄断法知识系列读本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进行《反垄断法》宣传,积极培育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提高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推动《反垄断法》在中西部地区宣传培训工作的开展。(六)完成有关规划编制工作《沿边地区开放开发规划》属于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由商务部和发改委共同牵头编制。商务部将在编制发布和组织实施好商务领域“十二五”规划的同时,认真开展此项规划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完成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并通过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沿边开放水平。(七)积极开展人才交流培训

总结以往工作经验,认真做好接收三部门选派西部地区干部到商务部挂职的工作。根据西部地区有关省(区、市)的要求,结合商务部干部交流的总体计划,继续有针对性地选派优秀干部到西部地区挂职锻炼。根据西部地区需求,接收适当数量的西部地区干部到商务部短期挂职锻炼。继续举办6期全国地方商务厅局长培训班,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完成将西部地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轮训一遍的任务。根据西部地区商务工作需求,适时在西部地区举办基层商务干部培训班和商务领域专门业务培训,在学员名额分配上积极向西部地区倾斜。选派西部地区商务主管部门优秀青年干部参加境外培训项目,并在培训团组的名额分配上向西部地区倾斜。支持西部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自主举办人才培训项目,并可根据具体需求,在师资或教材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第十九章 文化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向西部地区倾斜力度

2010年,共安排专项资金17.6亿元扶持西部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占全国资金总量的53.2%。其中,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金3.25亿元,占全国的60.9%;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1.63亿元,占全国的50.1%;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资金10亿元,占全国的54.1%。研究策划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春雨工程”,启动基层文化人才培训计划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二)组织开展导向性、示范性文化活动

2010年,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组织实施了“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北京、浙江、福建、重庆的文化志愿团赴西藏、新疆开展“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大舞台”、“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大讲堂”、“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大展台”系列活动,丰富了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同时,组织获“文化部首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部分作品赴新疆、西藏进行演出,启动经典儿童剧走进西部校园“情系新疆,关爱少年儿童”公益演出活动,组织国内知名艺术家小分队赴阿勒泰、石河子、哈密等地举行慰问演出活动。组织“中国西部交响乐周”活动,进行西部各省(区、市)交响乐团展演,交响乐进社区、进广场等活动。(三)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2010年,拨付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四省区各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动漫作品和节目的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和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动漫文化宣传推广活动。原创动漫扶持计划共扶持西部地区项目12个,总计128万元。通过“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已有云南、陕西、青海、宁夏四个省(区)的10个重点项目通过部行合作机制获得了银行贷款,贷款总额103多亿元。同时,文化部积极支持西部地区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在促进搭建政策信息发布平台、文化产业展示交易平台、区域合作交流平台和文化项目投融资平台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加强文化人才的培养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化部制定出台了《全国文化系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加大艺术编导、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市场营销、公共文化服务等短缺急需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提升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对高层次文化人才的吸引力度,力争实现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增长。同时鼓励文化人才向西部流动;在设立的专业人才培训项目中,增加西部地区的培养名额;加大对西部地区文化干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每省、区、市对培训班资助10万元,分别举办了新疆、西藏文化管理干部民族团结培训班,5期西部执法人员培训班。(五)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力度

2010年,文化部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补助的支持力度,通过中央财政共补助西部省(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16278万元,占全国的50%。专项划拨补助经费948万元用于支持青海玉树地震灾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并特批300万元救灾资金;同时,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重点支持甘肃省舟曲特大地质灾害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举办了“全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演”活动,精选20个少数民族的120个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组成2台综合专场及青海、四川、贵州、内蒙古、湖南、广西、西藏等7个省(区)专场;举办“巧夺天工——百名工艺美术大师技艺大展”和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展示了西部地区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促进西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六)加快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建设“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加大对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投入的同时,注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的制作与发布。中央财政共向西部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资源建设经费5650万元。从2006年8月开始,陆续展开卫藏藏语、安多藏语、蒙语、维语、哈语、朝语的译制工作,2009年年底少数民族语言资源的总时长将达到1363小时。同时,逐步增加康巴藏语的译制,使藏语的卫藏、安多、康巴三大方言地区群众都可以方便地收看文化共享工程资源。积极推进维吾尔语文化资源建设,已建成文化讲座68部,时长5074分钟;卡通片143集,时长750分钟;维语节目《中国维吾尔麦西莱甫》,时长1860分钟。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对加强西部地区文化建设做好规划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颁布并实施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统筹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形成东、中、西部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以规划保障西部地区文化建设快速发展。(二)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和扶持力度

根据西部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西部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在研究制定“十二五”规划中,充分考虑西部地区的建设成本和配套能力,对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等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倾斜和扶持。争取建立基层文化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依托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对其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所需的业务经费、购书经费、活动经费、下乡演出经费、对外交流和宣传经费等给予充分保障,保证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正常运转,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完善文化投入专项资金制度,重点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引导重点文化产业发展、重要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支持对外文化交流、支持文化科技创新等。加快实施文化建设“春雨工程”,计划在新疆试点,逐步在少数民族地区铺开。(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

文化部联合有关部门实施的重大文化工程将优先向西部地区倾斜。如实施“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启动和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和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建设,实施“两馆”免费开放,开展西部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继续推进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修缮项目、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中国少儿歌曲创作推广计划、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室)建设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工作等。

加快实施文化建设“春雨工程”,拟以新疆为试点,通过中央财政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使村、社区基础文化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健全各级文化服务网络。同时争取财政部支持,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基本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和文化人才建设。通过试点,逐步摸索经验,力争3~5年时间初见成效,并适时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推广。(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安排专门资金支持西部地区开展文化人才培训和创作、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培训工程,对基层“两馆一站”文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实施文化艺术名家工程,培养一批文化艺术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带头人;大力培养文化产业专门人才,重点培养文化产业领域的领军人物、创意创新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文化部主办的各类全国性培训班中适当增加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名额;继续举办民族团结培训班。(五)丰富西部地区文化资源

在2010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丰富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支持西部地区创作一批重大舞台艺术精品和美术、动漫作品,在全国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中对西部地区予以倾斜。继续加强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古籍保护等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重点推进西部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工作,为广大西部民族地区群众提供丰富的少数民族语言文艺产品。(六)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继续对西部地区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予以支持。通过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支持力度,对西部地区各级名录项目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予以重点倾斜。加强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确保普查资料整理工作扎实开展和顺利完成,对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予以帮助和指导。

在西部地区重点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基础设施,加强规范性管理。扶持和建设一批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在西部地区选取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方面确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的单位、企业,予以命名,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七)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

在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法规草案中对西部地区予以重点支持,扶持和指导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继续实施原创动漫扶持计划,扶持西部地区优秀动漫作品和人才,支持西部地区题材的动漫创作;结合国家关于支持西部开发有关政策,加大对西部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西部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的文化领军企业和企业集团;推动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维护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市场稳定。

第二十章 卫生部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继续加大对西部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倾斜力度,“十一五”时期以来,安排中央专项投资245.5亿元(占中央安排总投资490亿元的50.1%),共建设项目2.98万个,重点支持包括采供血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医院相衔接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以及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骨干、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二)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截至2010年底,西部地区有1052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西部地区所有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均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10年开始,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西部地区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西部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提高到6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进一步推进门诊统筹,并开始启动提高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三)大力培养西部地区卫生人才

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2010年,组派城市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口支援577个西部县级医院,安排资金6924万元,占全国项目总金额的60%。东西部省际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东部9省(市)的185所三级医院与西部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74所医院建立了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支援医务人员接诊病人6.7万人次,开展手术6000台次,参加疑难病例讨论6570人次,培训医务人员3.4万人次等。支援医院免费接受进修生700多人,并向受援医院捐款捐物价值800余万元。

2010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为包括西部县级医院培训6000名骨干医师,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临床医疗技术基本功扎实,掌握相关专科临床适宜技术和临床路径,提高县级医院医师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保证医疗安全,满足农村患者医疗服务基本需要的骨干医师队伍。(四)努力做好社区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

中央投入21.5亿元支持全国122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西部地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为切实减少西部地区政府财政压力,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按照最高补助比例即80%给予补助,极大地推动了西部地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与此同时,加大妇幼保健工作力度,下大力气推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的实施,西部地区妇幼保健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加强西部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支持和帮助西部地区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组织实施中央转移地方流感、手足口病、布病、登革热、狂犬病、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治项目等。2010年,中央转移地方6个重点传染病项目共补助西部地区经费1.42亿元;转移支付西部地区艾滋病项目10.07亿元,用于支持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免费抗病毒治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防治、血液安全、示范区工作和重点地区补助等。2010年总共投入2.31亿元,用于西部省份结核病防治工作,西部地区以县(区)为单位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为10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76.5%,治愈率达92.7%,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010年,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投入3323万元,在西部部分地区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病及营养监测和食管癌等重点癌症早诊早治、肿瘤随访登记工作。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向西部地区投入资金2869万元,在54个市州实施,覆盖人口约1.4亿,登记60325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定期随访及康复指导有肇祸倾向的患者43751例,为肇事肇祸且贫困的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16301例,免费收治肇事肇祸且贫困的患者2588例。实施了“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西部地区已完成对63.5万人的口腔健康教育,培训基层口腔卫生专业人员2228人,为12.5万名适龄儿童提供了免费的口腔检查。安排西部地区农村改水改厕资金58448万元,每座户厕补助标准400元,比东部地区高100元。组织开展卫生镇(县城)创建工作,多次派出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带动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治理工作。(六)夯实西部卫生应急工作基础

加强西部地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在人员、物资、技术支持等方面加大投入,提高西部地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和现场处置能力。对西部地区地市级卫生应急管理干部进行轮训,投入西部每省475万元用于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每年给西部地区每个鼠疫监测点10万~12万元(东部地区6万~8万元),针对西藏林芝、青海海南、甘肃酒泉等地鼠疫疫情分别给予35万、200万元经费支持。(七)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2010年安排314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4482万元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5587万元用于加强西部地区级兵团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建设、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并在西部地区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专门补助88.5万元支持西部地区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将部分西部省份纳入全国饮用水水质监测和水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试点,促进西部省份提高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继续加大投入力度

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转移支付的力度,在安排项目资金,制定规划时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提高中央对西部地区的补助比例,减少地方配套资金压力,确保卫生等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发挥效益;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有利于提高人民健康的财政投入政策和机制,增加政府卫生投入,建立卫生投入监督和评价机制。(二)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11年,卫生部将认真落实医改要求,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加强对西部地区新农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即时结报、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试点,提高西部地区新农合受益水平。

2011年,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争取早日改善西部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在安排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时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安排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时,在中央补助比例、建设造价等方面充分考虑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尽量给予倾斜;抓紧研究编制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公共卫生专项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投资并重点投入西部地区,以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三)加强卫生人员培养力度

2011年,卫生部将继续推进东西部省际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开展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加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西部县医院的服务能力水平。继续在西部地区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以提高西部地区农村卫生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深入开展社区卫生工作

继续大力推动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增加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指导,督促地方增加投入,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现有支持社区卫生发展的有关政策;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增加资金投入,大力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人员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五)继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2011年,卫生部将重点关注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妇幼卫生工作,继续实施“降消”项目。深入开展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国家妇幼卫生监测等项目,改善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六)继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011年将在西部地区继续组织实施中央转移地方重点传染病防治项目,指导和帮助西部地区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队伍建设,加强对防治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强技术支持,针对疫情严重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和重点人群,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继续加强对西部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在医改综合试点地区优先开展耐药防治工作,将患者诊治相关费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报销范畴,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健康促进工作,提升宣传效果。

做好地方病防治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项目工作,继续做好西部地区重点人群应急补碘。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试点项目”为抓手,加大项目覆盖面,加大对西部省份的口腔公共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继续组织在西部地区开展卫生镇(县城)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工作大力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第二十一章 人口计生委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组织召开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

2010年,召开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对口援疆工作,并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对口援疆工作协议》。(二)推动协调制定对西藏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四省藏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政策

进一步扩大西藏农村奖励扶助制度范围,将农牧区两孩户和边境县的三孩户纳入奖励扶助范围。研究提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死亡伤残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的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支持甘肃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快建设西北人口信息中心。加强对西北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一盘棋”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组织召开西北片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座谈会,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和人员培训。(三)继续支持西部地区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和信息化建设组织专家开展西藏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人口因素对西部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增长影响

对策研究。开展贵州省毕节地区、遵义市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关中—天水经济带人口发展约束因素分析与人口发展功能区规划研究,并在研究经费投入上给予倾斜。加快推进西部地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加强对西部地区信息化建设业务指导,为内蒙古、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提供160万元的培训经费支持。(四)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2010年起,将青海全省以及甘肃、四川、云南藏区农牧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享受年龄,由60周岁提前至55周岁,西部地区奖励扶助制度惠及112万人;中央财政负担奖励扶助金6.5亿元。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1.3亿元投入西部地区8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生快富”工程,有6万户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每户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中央财政安排1.13亿元用于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共扶助12.4万人。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资金负担以国家和省级财政为主,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负担80%,高于对其他地区的负担比例。(五)稳步推进对西部地区的重点项目支持

继续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川滇藏地区人口健康促进项目”和“西部地区人口健康促进项目”,举办了骨干培训班,对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及四省藏区有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深入开展优生优育项目,提高工作能力。中日技术合作“加强中国中西部地区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全民参与式综合扶贫试点项目等顺利开展。认真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扶持西部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帮助西部地区对县级服务站、乡(镇)中心服务站进行新建和改(扩)建,采购流动服务车及设备,使西部地区人口计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六)加大对西部地区人口计生干部培训和人才交流力度

举办了西部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理论探讨与实践交流培训研讨班,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西部地区工作水平,推动各地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与此同时,为西部地区干部队伍培训班提供资金、师资和培训教材援助。(七)不断加强对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

在分配中央补助地方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对西部地区重点倾斜,将西部地区突出的自然条件差、人口密度小、财政收入水平低、少数民族多、贫困人口多等因素作为重要因子参与分配。2010年,分配西部地区计划生育事业费5.1亿元,占全国52.5%,远远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2010年,中央转移支付安排西部地区避孕药具经费14872万元,中央库存免费调拨避孕药具1313万元。

二、2011年工作要点(一)注重改善民生,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完善运作规范,加强评估指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逐步提高扶助标准、扩大范围。支持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出台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进一步建立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二)加强调研指导,加大对西部地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力度

继续加强西部地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促进西部地区人口合理分布的对策建议,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西部地区筹建区域性研发和指导中心,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大交流力度,加强西部地区干部的交流和挂职锻炼。拟与中央电大等高等院校合作开展学历教育工程,鼓励西部地区各级人口计生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三)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西部地区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为西部地区县站、乡(镇)中心站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增配、更新、升级部分检查检验设备,继续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扩大试点范围,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西部地区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对西部地区达到报废报损标准的服务车进行更新,为服务人口多、服务半径大的乡镇中心站配备小型服务车,为部分流动人口集中的市级和市辖区服务站配备服务车,提高西部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的可及性。在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力度。构建覆盖市、县、乡三级,安全、有效、互联、互通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公共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四)加大资金投入,在项目开展、人员培训、技术开发、课题研究等多方面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

继续加大中央补助地方计划生育事业费对西部地区的倾斜力度,支持西部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全面深入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继续做好西部地区的国内国际项目,引入先进理念,加强能力建设和职业化建设,提高西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启动中日技术合作新一轮项目,在西部地区进行试点,引入国际经验,开发完善家庭保健服务规范。继续加强对西部地区人口计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各类支持西部地区人口计生干部培训的项目,推进西部地区队伍职业化建设工作。

第二十二章 人民银行

一、2010年工作总结(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西藏工作会议精神

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对西部大开发的金融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2010年7月7日,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金融政策的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金融政策。西部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和人民银行总行的工作要求,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如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起草了《金融业支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自治区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等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当地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的实现。(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增强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的放贷能力

加强再贷款(再贴现)区域调剂力度,调增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截至2010年9月末,人民银行对西部12个省(区、市)共计安排支农再贷款额度818亿元,占全国支农再贷款总额度的54%;再贴现额度322亿元,占全国再贴现总额度的25%。

对西部民族地区实施优惠利率政策。人民银行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需求,坚持对西藏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利差补贴及特殊费用补贴等倾斜性金融支持政策,并对包括西部省区在内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利率政策。

灵活利用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工具。对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执行较大型商业银行低6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并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资产规模较小的农村信用社执行较大型商业银行低7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另外,对汶川、玉树、舟曲等地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和优惠支农再贷款利率。(三)改进和加强信贷指导,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有效信贷投入

加大对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与服务。积极研究探索创新西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国债项目配套贷款的发放工作,支持西部地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配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动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引导民间资金、境外资金参与西部大开发。

加快推进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西部地区“三农”、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合贷款,积极拓宽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强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合作,重点支持西部特色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推动西部农牧业现代化发展。

大力发展民生金融,支持西部地区弱势群体发展。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等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创业。10月份,人民银行联合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加强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切实维护受助中职学生根本利益。

对西部受灾地区制定了灾区特殊金融政策,及时下发了《关于全力做好玉树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全力做好甘肃、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地区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做好救灾应急金融服务工作。目前,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四)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促进西部地区外贸发展

人民银行充分发挥西部边境地区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平台和合作平台作用,建立跨境金融交流合作机制,积极拓展边境地区金融开放合作的新空间,努力推动西部边境地区与周边各国在资金清算、国际结算、贸易融资、银团贷款、股权投资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边境贸易发展。(五)加强督促指导,促进西部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断改进对西部大开发的金融服务

要求西部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坚持从西部实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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