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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报告(2013—2014)

中国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报告(2013—2014)试读:

前言

《中国信息服务产业发展报告(2013—2014)》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概览篇,主要对2013年信息服务业的总量、结构、区域发展等情况进行回顾,并对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环境与行业信心指数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2014年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进行展望。第二篇——热点篇,集中对2013年以来信息服务业产业热点的发展进行追溯,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进行分析与预测。第三篇——分析篇,基于2013年相关数据对信息服务业的细分行业结构与区域结构进行了分析,并对信息服务业区域发展态势进行了比较分析与评价。第四篇——行业篇,基于2013年相关数据对信息服务业各细分行业进行分析,特别针对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2013年的发展进行了评价。第一篇概览篇

本篇对2013年信息服务业的总量、结构、区域发展等情况进行回顾,并对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环境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2014年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进行展望,对行业的信息指数进行分析。第1章2013年产业发展概况

信息服务产业是提高信源与信宿之间信息传递效率的产业的集合,是涉及信息生产、信息存储、信息传输、信息加工与信息使用等诸多领域的综合性产业。基于相关统计口径,并考虑数据采集的有效性和连续性,本报告把信息服务产业的研究范围界定为三个主要方面:信息传输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信息内容服务。其中,信息传输服务包括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等,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产品、维护服务、信息咨询与集成服务、运营服务等,信息内容服务包括数字内容服务和传统内容服务。

在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相衔接,参考了联合国相关分类标准和国内其他地区提出的信息服务业统计办法,结合统计工作调查实际,注重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有利于信息服务业统计数据的收集、开发和监测的基础上,本报告为了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在细分行业分析中也采用以下结构框架(见图1-1)。图1-1 信息服务业产业链

在信息的使用中,电子商务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电子商务涉及的范围很广,综合性也很强,本报告主要研究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所以不能从交易规模的角度入手,而是要更加注重电子商务中涉及信息服务的内容。1.1 总体规模

中国现代信息服务业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22%,远高于国民经济中其他行业的平均增长速度,不仅在第三产业中处于重要的位置,而且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经过相应的调整和计算,得到了狭义信息服务业的产业规模。截止到2012年年底,产业规模达到45224亿元,2013年底产业规模达到55690亿元(见表1-1),其中以信息技术服务为内涵的软件业在信息服务业中占到很大的比例,构成了产业发展的主体,充当了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表1-1 信息服务业产业市场规模 单位:亿元注:表中的数据主要基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统计,并结合其他数据来源。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数据主要参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统计快报;数字内容产业的数据来自于本课题组的市场监测数据库;2013年的数据来自于本课题组的预测模型

信息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信息消费是国内结构调整的切入点。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服务业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从我国实际发展情况来看,基本上体现了上述发展趋势。从2008年到2013年,信息服务业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2.47%,2013年全部增加值达到27549.8亿元(见图1-2)。

自从2008年以来,由于受到整个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信息产业发展有所放缓,信息服务业增长率略有下滑。但是从总体发展态势来看,中国信息服务业收入规模仍在快速增长。2013年,信息服务业占按当年价格计算的GDP的比例达到4.84%(见图1-3),比上年提高0.53个点,显示出该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日益提高的地位。如果考虑其发展的潜在动力和发展质量,信息服务业的重要性更加值得期待,其在未来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中也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信息服务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到较大的比例。截止到2013年年底,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960.43亿元(见图1-4)。图1-2 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发展趋势图1-3 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图1-4 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总体投资规模

截止到2013年年底,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数达到233.9万人,比2012年的222.8万人增长近10%(见图1-5),充分体现了服务业吸纳就业人员的能力,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意义尤为重要。图1-5 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数1.2 结构分析

从总体发展态势来看,中国信息服务业在收入规模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其产业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其中,软件产业、电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尤为突出。软件产业规模持续高速增长。

截止到2013年,信息传输服务业收入规模达到19060亿元,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规模达到31575亿元,信息内容服务业收入规模达到5055亿元。2012年信息传输服务业收入规模达到17393亿元,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规模达到23637亿元,信息内容服务收入规模达到4213亿元(见表1-2)。表1-2 信息服务业产业收入结构 单位:亿元注: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数据主要参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统计快报;数字内容产业的数据来自于本课题组的市场监测数据库;2013年的数据来自于本课题组的预测模型;其他数据来自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月报

2012年,信息传输服务收入占信息服务业总体收入的比例为34.2%,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信息内容服务收入占信息服务业总体收入的比例为9.1%,略微下降0.2个百分点;信息技术服务占信息服务业总体收入的比例为52.2%,在信息服务业中的比例继续提高(见图1-6)。图1-6 信息服务业收入结构

从2008年到2013年,信息传输服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10.18%,信息内容服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6.96%,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5.56%(见图1-7)。在信息服务业增长速度结构中,信息技术服务业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图1-7 信息服务业细分产业增长速度对比

2013年1~12月,移动通信收入累计完成874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在电信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从上年同期的73.7%上升到74.8%;固定通信收入累计完成235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在电信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从上年同期的26.3%下降到25.2%(见图1-8)。图1-8 电信传输服务收入结构

2012年以来,在有利的产业政策推动下,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业增长步伐逐步加快,1~11月实现收入823亿元,同比增长20.2%,低于去年同期18个百分点。软件服务化的不断发展,使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收入的增速持续处于高位,累计到11月底,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实现收入4942亿元,同比增长20.3%,增速低于上年将近14个百分点。软件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及嵌入式系统软件增长平稳,分别实现收入9115亿元、5878亿元、3047亿元和4589亿元,同比增长26.8%、25.8%、26.8%和18%(见图1-9)。其中,软件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增长速度高于上年。图1-9 软件业务收入结构

截止到2012年年底,我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数量3495个,新开工项目 2646个,建成投产项目达到 2293个。其中,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投资项目数量2173个,新开工项目1703个,建成投产项目达到1548个,在信息服务业中占据主要份额(见图 1-10)。总体来看,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投资项目数量比上年都有所减少。图1-10 信息服务业投资项目数量结构

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的《2012—2013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2012年国内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规模为1935.49亿元,比2011年整体收入增长了40.47%。其中,互联网期刊收入达10.83亿元,电子书(含网络原创出版物)达31亿元,数字报纸(不含手机报)达15.9亿元,博客达40亿元,在线音乐达18.2亿元,网络动漫达10.36亿元,手机出版(含手机彩铃、铃音、手机游戏等)达486.5亿元,网络游戏达569.6亿元,互联网广告达753.1亿元(见图1-11)。图1-11 2012年数字出版业收入结构结构1.3 区域结构1.3.1 总体区域结构

截止到2013年年底,我国东部地区信息服务业收入达43862.1亿元,收入占比为78.76%;中部地区信息服务业收入达 5996.7亿元,收入占比为10.77%;西部地区信息服务业收入达5831.2亿元,收入占比为10.47%(见图1-12)。图1-12 信息服务业区域收入结构1.3.2 电信传输服务业区域结构

2013年,东部省份实现电信业务收入6452.0亿元,占全国电信业务收入比重为55.2%,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东部与中、西部收入占比差距分别为32.6%、33.0%,较2012年分别下降1.3个百分点、0.8个百分点(见图1-13)。图1-13 2013年电信业务收入区域结构1.3.3 信息技术服务业区域结构

2013年1~11月,东北和中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2924亿元和1186亿元,同比增长29.9%和26.9%,增速比1~10月提高2.6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高于去年同期3个百分点和5.2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2.13亿元,同比增长23.7%,增速比1~10月回升0.5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去年同期3.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完成软件业务收入2973亿元,同比增长26.9%,增速低于去年同期1.9个百分点(见图1-14)。图1-14 2013年1~11月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区域结构

2013年1~10月,全国15个副省级中心城市中有8个城市软件业务收入超过千亿元,共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4310亿元,同比增长26.7%,增速低于去年同期1.4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2.6个百分点(见图1-15)。其中中心城市的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增速分别达到30.6%和28.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和4.4个百分点。图1-15 中心城市软件业务收入结构1.3.4 信息内容服务业区域发展

作为新兴产业,数字内容产业前期投入比较大、产业化过程比较缓慢,需要各级政府在资金投入、税收等方面给予引导和支持。由于区位优势、政策环境、土地成本、配套完善等综合优势,地方性产业园区能够快速吸引大量资本集聚。例如,北京、上海、杭州、成都等国内经济发达城市已先后建立了国家级数字内容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发展网络游戏、动漫设计、数字影视等,有力地促进了当地新经济产业形态的形成和发展,推动了现代文化娱乐产业的迅速崛起,对当地的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截止到2012年,全国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已基本完成基础布局。基地在地理空间分布上也逐渐从单园区扩展到多园区,从单一城市扩展到多个城市。目前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概况,如表1-3所示。表1-3 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概况续表1.4 发展与展望1.4.1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1.政策环境

国家支持信息化发展政策密集出台,为信息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使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 30%以上。由此带动“宽带中国”战略、北斗导航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电子商务、物联网、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各领域利好政策的集中发布。未来一段时间,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执行,将极大优化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环境,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2.经济环境

经济发展形势尚未明朗,积极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更加凸显。世界经济仍处于危机后的调整期,增长依然乏力;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仍然向好,经济增速趋于稳定,但也面临结构调整、深化改革的复杂局面和经济增长的压力。在此背景下,推进经济结构转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成为新一届领导人的经济发展思路。信息服务业的增长潜力和吸纳就业的巨大能力,将在未来稳定经济增长和缓解就业压力的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3.技术环境

信息服务产业是创新的动力,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模式、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正成为信息技术服务业新的增长点;信息服务产业是融合的动力,随着全球信息技术的逐步成熟以及应用领域的日益扩大,信息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步伐越来越快,信息产业呈现出由硬件制造、软件产品向信息技术服务转型的态势;信息服务业是服务个性化的动力,随着软件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渗透融合越来越紧密,在政务、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化,已经成为信息产业新的增长领域。

4.社会环境

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将得到大力拓展。通过移动互联网产业,网络信息技术与服务模式逐步融合创新。云计算服务商业化运营,重点行业和重点民生领域将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提升物联网公共服务能力。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将成为消费热点。技术先进、传输便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将得到大力发展。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将迅速提高,“信息惠民”工程的实施、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的提高、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的推进等都将为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巨大的空间。1.4.2 总量及结构数据预测

预计到2014年,我国信息服务业的总体规模将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产业收入可望突破6万亿元大关。其中,信息传输服务业发展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预计市场规模可以超过2万亿元;信息技术服务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预计市场规模可以接近40000亿元;信息内容服务业将会平稳发展,预计市场规模可以达到5500亿元。第2章2013—2014年信息服务产业景气指数分析

本章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关于信息服务企业的相关数据——景气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对我国信息服务产业总体状况和趋势进行分析,结论如下:①2013年信息服务业景气指数有一定幅度下滑;②但2013年信息服务业景气情况略优于其他服务行业;③预测2014年信息服务产业景气状况有望反弹。

产业的发展情况可以从景气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和研究,其中涉及的指标包括企业景气指数、企业家信心指数以及宏观经济预警指数等。企业景气指数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反映了产业的发展状况;企业家信心指数从企业家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的感受和信心角度来反映行业发展状况;宏观经济预警指数反映的是宏观经济的发展态势,客观上反映了整个产业的发展环境。信息服务业对国民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对它的景气状况进行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样的研究也能对产业未来发展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及能及时做好相应的准备。2.1 2013年景气指数分析

2013年,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信息服务业的景气指数呈现下降的趋势,即信息服务业处于不景气状态。但相比于其他服务行业,信息服务业景气状态还相对较好。2.1.1 2013年信息服务业景气指数下滑(1)从企业景气指数的数据来看,2013年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势头减缓。

据中国经济景气检测中心的数据,从2013年第二季度开始到第四季度结束计算机软件传输业的企业景气指数基本维持在137左右,相比第一季度的140.6平均下降了3.5个点,约占2.5%。总体来看,相对于2012年全年平均每季度148.5的水平,2013年全年信息服务业的企业景气指数仅为138,下降了将近11个点,这个下降幅度已经超过了7%。企业景气指数的下降表明信息服务业企业的运营增长状况出现明显下滑,但仍显著高于100的景气临界值,说明信息服务业相关企业的运行仍处于景气区间。图2-1 2013年信息服务业企业景气指数变化

另一个方面,从近10年的数据来看(见图2-2),从2004年至今,信息服务业的景气情况在2008年的时候经历了一次较大的低谷,最低指数均略低于143;从2008年到2011年年底,信息服务业的景气指数呈现缓慢反弹并逐渐稳定的趋势;但从2012年起至今,景气指数呈现明显回落的趋势,2013年初开始已经低于2008年以来的最低值,说明目前的信息服务业企业运营状况接近最近十年来的最差水平。图2-2 信息服务业企业景气指数趋势(2)从企业家信心指数的数据来看,行业内的企业家对未来的信心普遍不足,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前景不够理想。

2013年第三季度信息服务业的企业家信心指数为140,与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基本持平,但与2012年第三季度的146.2相比下降了超过6个点。这说明2013年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家对未来的信心有略微减弱,但平均值依然保持在140点,远远高于警戒线100点,所以相关企业家对信息服务产业仍然保持着相当的信心。从更长远的角度观察,如图2-3所示,从2004年以来的10年中,除了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波及作用,信息服务业的企业家信心指数大都处在150~160的区间内,这个区间基本可以描述这十年来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平均水平。而从2012年第二季度开始,企业家信息指数已经降至150以下,并且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尤其是2013年,全年企业家信息指数的平均值为140,远远低于这些年来的平均水平151.6,表明2013年信息服务业企业家的信心确实受到了影响,但2013年第四季度又出现了回升的迹象,说明企业家对整个行业的未来还是充满信心的。图2-3 信息服务业企业家信心指数趋势(3)从以往的经验来看,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是与宏观经济的发展情况紧密联系的,而此次信息服务业景气指数的大幅回落也不例外。

目前,宏观经济已经处于“偏冷”的边缘如图2-4所示,宏观经济的预警指数在2013年全年都低于100,到了6月甚至跌至了84点,虽然后半年的情况有所缓和,但最高值仍然不到91点,位于“绿灯区”(稳定区)中心线以下。

信息服务业的景气指数往往与宏观经济预警指数有着一定程度的正相关。从2012年开始,企业家信心指数、企业景气指数和宏观经济预警指数都持续下跌。从目前的情况看,信息服务业还将继续受到宏观经济的整体影响。图2-4 最近十二个月的宏观经济预警指数2.1.2 2013年信息服务业景气情况略优于其他服务行业

相比于其他服务行业,信息服务业的景气状况仍有优势,将信息服务业景气指数和社会服务业、住宿与餐饮业、交通运输与仓储行业进行景气情况的横向比较,可以发现如图2-5所示:从2010年以来,信息服务业的景气情况相对于另外三个服务行业来说,景气指数远远领先,发展状况明显占优。从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公布的其他数据来看,近四年来,信息服务业的景气指数一直处于八大行业的榜首。图2-5 信息服务业企业景气指数比较

与总体的宏观经济指数相比,信息服务业也具有非常大的优势,如图2-6所示,信息服务业的景气指数平均每个季度要高出经济总体的景气指数25个点左右。从图2-6中的曲线走势还可以看出,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状况优于社会总体经济的发展状况。图2-6 信息服务业与宏观经济景气指数对比

综合上述两点,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信息服务业具有未来带动中国经济走出颓势的潜质。相比于工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信息服务业景气情况仍然保持领先。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中,我国的经济发展一直是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特别是建筑业和工业制造业,为拉动GDP的增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从目前的后经济危机的总体形势来看,建筑业和工业的景气情况并不乐观如图2-7所示。

如图2-7所示,自2010年以来信息服务业的企业景气指数一直都要远远高于工业和建筑业,平均企业景气指数比这两个行业要高20~30个点。建筑业是一个相对比较特殊的行业,因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建筑业的影响十分显著。例如,从2011年第二季度到2012年第三季度,建筑业的景气指数持续下滑,毫无疑问这主要是受到各地政府“限购”政策的影响。2013年第一季度,建筑业的景气指数骤然回温,从2012年第四季度的124.4升至134.4,之后在第二季度又大幅降落,第二季度又降至125,这与其他行业的发展趋势有明显的差异,主要表现为波动大,周期短。相对而言,工业的景气指数波动情况相对稳定,没有大幅的波动,一直在120~140之间徘徊。而信息服务行业的景气指数从2012年起就基本保持下降的趋势,即使如此,信息服务业的景气指数还是远远高于建筑业和工业,这表明信息服务业企业家对行业的发展比其他行业较有信心。图2-7 信息服务业、工业和建筑业企业景气指数比较

不难看出,未来经济的发展趋势将会是第三产业占据主导地位,引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可预见的未来,对于建筑业来说,继续受到宏观调控的限制是必然的,而且就目前的情况下,想要取得较大的发展是比较困难的;另外,对于工业制造业,特别是轻工业、手工业等,一直对于出口有着较大的依赖性,在当前全球的后经济危机的形势下,外需不足,这使得工业制造业也很难取得较大的突破。

这样的趋势既是一种必然的现象,同时也是国家政策引导的结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政府引导产业结构升级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一直是以工业制造业为主导,这种模式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就我国目前工业制造业水平及发展情况来看,缺点明显,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较为落后,一直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位置。因此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由第三产业,尤其是信息技术服务业来带动第二产业的发展,同时提升第二产业的水平和层次是必然的趋势,也是经济发展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第三产业将在未来成为经济发展的重心。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引导产业结构升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2 2014年信息服务产业景气状况有望回升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分析,2013年第四季度到2014年第一季度,信息服务业的景气状况将缓慢回升。2014年一整年,信息服务业将做到“稳中有升”,保持缓慢但稳定的增长,从高速增长转向高效增长。如图2-8所示,企业景气指数有望从2013年第四季度的136.7逐渐回升到150左右。未来的几个季度,信息服务业企业的运营环境和运营情况都将逐步改善,信息服务业的企业家信心也将有一定程度的提振。可以相信,未来不久信息服务产业整体态势将有较大恢复。图2-8 信息服务业景气指数预测

综上所述,虽然之前的发展情况不容乐观,但是从2014年开始,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状况有望得到改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总体经济形势趋于好转

经济发展的周期性规律预示着整体经济必然会从谷底缓慢回升。随着“欧债危机”尘埃落定,世界经济也将逐步改善,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组织的预测,2014年中国经济将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预计2014年下半年,中国经济总体形势将有较大程度的好转,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也势必会带动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2.国家政策将持续向信息服务业倾斜

信息消费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此外,信息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在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信息服务业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资本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对于吸纳城镇就业人口、提高整个社会的管理水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信息服务业先行发展是必然的。国家政策有望持续向信息服务业倾斜。

3.信息服务业增长潜力巨大

信息服务产业是以先进信息技术为核心动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信息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动力,电子商务、智慧城市等信息技术的各类应用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结合将衍生出几乎无穷无尽的新服务、新模式、新产品,将根本改变传统产业的面貌。信息服务业完全能够成为经济发展的火车头。第二篇热点篇

2014年,O2O模式、智慧城市和信息消费构成了信息服务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热点,吸引了政府、企业、大众的广泛关注。本篇主要对这些行业热点的发展历程进行追溯,对其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其未来发展进行预测。第3章O2O模式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人们通过网络进行着大量的商业交易行为,从而使国内的电子商务市场迅速崛起。当前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正在市场上掀起一番热潮。3.1 O2O概述

O2O 商业模式就是从线上到线下,将实体经济与线上资源贯通融合,让网络成为实体经济延伸到虚拟世界的“前台”。这样,线下商业就可以到线上挖掘和吸引客源,消费者可以在线上筛选商品和服务,再到实体店购买和消费。其核心很简单,就是把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的商店中去——在线获得商品信息、优惠凭证,订立订单,甚至进行支付,再到线下商家去享受服务。通过打折、提供信息、服务等方式,把线下商店的消息推送给线上用户,从而将他们转换为自己的线下客户。由于每笔交易都在线上订立,其效果也是可查的。简单点来说,就是在网上寻找消费者,然后将他们带到现实的商店中。

O2O这一概念最早是在2010年8月被Alex Rampell所提出的,但此种模式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存在,2006年沃尔玛公司提出的SitetoStore的B2C战略,即通过B2C完成订单的汇总及在线支付,顾客到 4000 多家连锁店取货,大幅降低运营、物流成本和POS 刷卡排队的时间,提升店内关联销售,该模式就是O2O的模型。O2O模式以其特有的优势,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在线旅游、房地产、订票、移动互联网、餐饮、汽车租赁、电子优惠券、奢侈品等诸多领域。3.1.1 O2O现状

追溯中国O2O模式,携程的模式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O2O模式,只是这种早期模式仅注重信息流的传递,资金流和服务流一般线下实现。后续者,如大众点评网等也是O2O概念的早期实践者。而团购模式的出现,将信息流与资金流一举通过线上实现,商业流与服务流在线下实现,标志着中国O2O另一全新阶段的到来。但团购仅占中国O2O市场极小份额,尽管其在中国的发展不尽如人意,但不可否认的是,团购这种模式将O2O的概念具象化,也将O2O推向产业发展前沿。

数据显示,即使在电子商务最发达的美国,线上消费也只占8%,线下消费的比例依旧占绝对优势。而中国的相应比例,分别为3%和97%。在未来的五年里,国家将进一步提升服务业的GDP占有量。可以充分相信,O2O在中国打开的将是一个万亿元级别的市场。

2011年,随着团购风潮的来袭,这种全新的互联网经济模式迅速席卷了电子商务的每个角落。据艾媒咨询(iMedia Research)数据显示,2012年O2O市场规模达到986.8亿,环比增长75.5%;2013年O2O市场规模达到1765.4亿,环比增长78.9%;预计未来几年仍会快速增长,到了2015年,中国O2O市场规模估计值将达到4188.5亿元。图3-1 2011~2015年O2O市场规模及预测3.1.2 O2O模式的优势

O2O 的优势在于把网上和网下的优势完美结合。通过网购导购机,把互联网与地面店完美对接,实现互联网落地。让消费者在享受线上优惠价格的同时,又可享受线下贴心的服务。同时,O2O模式还可实现不同商家的联盟。

1.与团购的比较优势

团购是低价折扣的临时性促销,对于商家来说,团购这种营销方法没有可持续性,很难变成长期的经营方法。所以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商家只是团购平台上的一个被动的参与者,不是团购模式的主导者。而O2O是网上商城,其主要特点是“生活在线上,享受在线下”,能够为商家和企业带来真实的客流,能够较好地实现线上虚拟经济与线下实体经济的融合,所以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商家是平台的主导者。

2.与传统B2C(C2C)的比较优势

传统的B2C电子商务模式是“电子市场+物流配送”模式,消费者带在办公室或家里,等货上门,涉及的是物流。而 O2O 是“电子市场+到店消费”模式,涉及的是客流。在节约消费成本的同时,能将线下的服务优势更好发挥,具有体验营销的特色,进而提高信誉度和成交率。比如:某发饰连锁加盟企业的核心优势是购买产品免费终身派发,但是由于是连锁加盟,所以门店只对区域内会员服务,而这是传统B2C模式无法解决的问题。同时,对于连锁加盟型零售企业来说,O2O模式能顺利解决线上线下利益冲突问题,而传统B2C模式很难避免线上和传统加盟商的渠道冲突,尤其是价格上的冲突。

3.“三方共赢”的优势

对于用户而言,O2O可以带给他们更丰富、及时、可靠的商家服务信息,比如新品到货、优惠折扣等;还能够让用户方便快捷地订购相应的产品和服务,还能够获得相对于线下直接消费更便宜的价格。

对于商家而言,O2O 则能够给予他们更多的宣传和展示的机会,而且其宣传效果容易测量,推广效果可查询,每笔交易也可以跟踪,O2O 还能帮助商家掌握用户的相关数据,更好地维护好客户并拓展新客户。在线预订的模式能帮助商家更合理地安排经营、控制成本,还能帮助商家摆脱对黄金地段的依赖,降低租金支出。其优惠折扣模式特别适合新品和新店的推广。

对于O2O服务提供商来说,这种商业模式可以为他们带来大规模、高粘度的用户,帮助他们获得商家资源;并且服务提供商可以对商家的营销效果进行直观的统计和追踪评估,规避了传统营销模式的推广效果不可预测性;在掌握用户数据的基础上,还可以为商家提供一系列增值业务;同时其盈利模式也相对清晰,佣金和广告都是常见的收费形式。3.1.3 O2O可能会面临的问题

O2O 模式在带给我们新鲜感和便利性的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诚信问题

O2O 可以为服务提供商带来大量的客户和相应的利益,但同时也由于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行业发展不成熟以及从业人员的不诚信、贪图个人私利等原因,导致用户群体的消费体验不完美。甚至会出现商家与服务提供商联合起来欺骗消费者的恶劣行为,这些都是一个新兴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

2.商家资质审核问题

拥有大量优质商家资源是O2O经营者的巨大优势,但是有时候为了获得商家资源,O2O经营者会降低商家的资质标准,造成很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良行为出现。特别是很多从业者还不能充分理解O2O模式的精髓,为了提升用户数量、扩大企业规模,在全国盲目扩张,结果使得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无法保证,造成用户体验的丧失,对行业的发展很不利。但这种行为也会损害O2O经营者自身的名誉和诚信,相信致力于长远发展的经营者不会这样做的;同时,相应的法律规范也处于空白阶段,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才能完善。

3.模式创新问题

O2O 的盈利模式相对清晰,但各家均能相互效仿,这就容易使得千篇一律的局面出现,从而形成恶性竞争。团购网站就是典型案例,国内团购的发展是一哄而上,小本经营,用相同的模式圈钱,最后造成所谓“千团大战”,同质化竞争太过严重,以至于团购行业的冬天提前到来。但这是国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缺陷造成的,企业的创新模式得不到保护,其他商家可以很容易模仿,使得创新企业的创新动力不足,这不是O2O行业单个问题,这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3.1.4 O2O风险解决方案

为了使O2O电子商务模式朝着健康、良性循环的道路上发展,那么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强化以下几个关键点。

1.建立完善的诚信体系

经营O2O业务,要求具备很强的诚信意识。没了诚信,O2O就发展不起来。从整个O2O产业发展的角度看,建立完善的诚信机制至关重要。例如有第三方机构对O2O经营者进行监管,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情况和其他的调研数据,对其进行诚信评级,并且将评级结果及时展现给消费者,消除他们的不安全感,并促使其注重自身信誉的维护。工商部门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之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O2O企业进行惩罚,并将惩罚结果公之于众。这需要国家、社会和企业共同努力。

2.秉持本地化经营的原则

对于O2O用户来说,他们需要的并不是远距离的物品输送,而是近距离的线下商店的购物和服务体验。所以秉持本地化经营的原则是很有效的应对方法,O2O 经营者对商家资质进行审核就相对容易一些,他们可以通过与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协进行合作,对商家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进行审核。一旦商家产生资质不合格的问题,O2O 经营者就可以及时找到相关部门进行解决。有了监督和约束关系,商家的行为就会更加规范。

3.经营模式多元化

O2O 经营者不能仅限于提供一些表层次、低技术的服务,还应考虑挖掘更具潜力、更具竞争力的业务模式。比如,国外在O2O的经营模式上就相对多元化。例如,可以提供房屋短租、社会化租车、定制化服装服务等多元化的服务,而且在盈利模式上也非常灵活,有面向用户收费的,也有面向商家收费的,更有通过广告来收费的。

根据具体的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经营策略,才能够共生共存,互利共赢。例如国外有一家网上订餐商店——OpenTable,不仅能为消费者提供快速、便捷的网上订餐服务,还能为商家提供订餐软件系统,帮助商家进行订餐管理、优化业务流程、降低经营成本。而 OpenTable可以向商家收费这套软件的“初装费”,以获得收入。

在经营思路上,O2O 经营者也不能仅仅锁定低价路线,而是应当借助自身的媒体优势,帮助商家挖掘一些增值业务。很多商家并不是没有推出多元化的业务体系,但是因为宣传不到位,这些服务没有获得用户。此时,O2O 经营者就可以同商家协力合作进行多元化业务的开发和推广。

4.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

与传统互联网电子商务相比,移动互联网具有用户基础更庞大、更贴近市场和消费者的显著优势。在移动商务时代,商家和企业能以更低成本接触和赢得客户,能让用户随时随地体验产品和服务。因此,移动商务非常适合O2O商业模式,它必会成为推动O2O模式融入更广泛商业生活的主导力量。如今,App和LBS应用已经成为常见的形式,运营商可以与拥有巨大用户群体的手机应用提供商进行合作,比如开发设计商品或服务的优惠券、设计商品信息的二维码等,可用手机实现商品和服务的购买,或是在手机微博上开品牌专区,参与手机微博上举办的一些热点活动等,利用社交网络的人气带动销量。

5.把在线支付作为核心

从表面上看,O2O 的关键似乎是网络上的信息发布,因为只有互联网才能把商家信息传播得更快、更远、更广,并能在短时间内聚集巨大的消费量。但实际上,O2O 的核心在于在线支付,一旦没有在线支付功能,O2O中的Online不过是替他人做嫁衣,O2O运营商就失去了最核心的竞争力和砝码。就团购而言,如果没有能力提供在线支付,仅凭网购后的自家统计结果去和商家要钱,结果双方无法就实际购买的人数达成精确的统一而陷入纠纷。在线支付不仅是支付本身的完成,是某次消费得以最终形成的唯一标志,更是消费数据唯一可靠的考核标准。尤其是对提供 Online 服务的互联网专业公司而言,只有用户在线上完成支付,自身才可能从中获得效益,从而把准确的消费需求信息传递给Offline的商业伙伴。无论B2C,还是C2C,均是在实现消费者能够在线支付后,才形成了完整的商业形态。而在以提供服务性消费为主,且不以广告收入为盈利模式的O2O中,在线支付更是举足轻重。3.2 O2O市场发展背景

O2O 模式作为线下商务与互联网结合的新模式,解决了传统行业的电子商务问题。这种模式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海量消息和无边界性,挖掘线下资源,同时缩短消费者的决策时间,实现了消费者降低购物成本的愿望。今年以来,O2O 模式迅速被国内众多传统企业所熟悉,同时也实现了华丽的转身。目前,O2O行业拥有良好的发展机遇:①美国多家O2O企业成功上市及国内O2O企业TTG在澳大利亚上市,为中国O2O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借鉴案例,并使得行业参与者及投资者对行业前景的信心大为增强;②国家对于服务业的大力支持为O2O 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证;③互联网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与渗透不断加深,而O2O 具有连接线上线下的天然特征,必将成为互联网渗透实体经济的下一个突破点。此外,O2O的发展还源于其他有利条件。3.2.1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提供了用户基础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发展迅速,预计2014年用户近6亿。移动互联网用户的巨大规模为O2O市场的火爆奠定了坚实的用户基础。图3-2 2009~2015年中国网民规模及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

中国网民的规模决定了 O2O 市场的用户潜力。据 CNNIC 发布的互联网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网民规模达到 5.6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 42.1%,未来几年中国网民规模还将持续较快增长,预计2015年能超过7亿。而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方面,2012年6月底手机超过个人计算机成为第一大上网终端。2012年年底中国手机网民规模为4.2亿,2013年增长迅速,预计将达到5.14亿,环比增长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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