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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13 10: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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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马克·福赛思

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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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简史

醉酒简史试读:

引言

Introduction

我可能并不十分了解什么是醉酒。这种开诚布公的说法看起来似乎有些让人匪夷所思,因为打算撰写醉酒历史的这个家伙竟然声称自己不懂得什么是醉酒。但坦率地说,假如作家们都因为对这样的小事懵懂无知而止步不前、无法写作的话,那么书店中肯定空空如也。说到底,关于醉酒,我还是了解一些的。我从14岁开始就一直在进行大量的实证调查,研究有关醉酒的内容。从许多方面来说,我觉得自己跟圣奥古斯丁很相像。此人曾经这样说过:“什么是时间?如果没人问我这个问题,那我想自己是知道答案的。但如果有人问我这个问题,而我也试图回答这个问题,那我就不知道答案是什么了。”在这句话中,用“醉酒”这个词替代“时间”这个词,你就能十分清楚地理解我的意思了。

我掌握了一些有关饮酒的基本医学常识:两杯杜松子酒下肚会降低人的反应能力;喝上十几杯之后会让人茶饭不思、步履蹒跚;喝得再多一些会要了你的命,我可不想亲自尝试具体多少杯。但这些并非我们对醉酒的了解(以奥古斯丁的方法)。当然,假如某个外星人来敲门,向我打听为什么这个特殊星球上的人们喜欢饮酒,我是不会这样回答的:“这个嘛,只是为了降低我们的反应能力,主要是为了阻止我们提高乒乓球技艺。”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不实之说也经常被人提及,那就是酒精会降低人的控制力。没啥比这种说法更不靠谱的了。醉眼蒙眬之时,我会做所有自己清醒时从未想过要做的事情:我会喋喋不休同人聊上几个小时,而在头脑清醒时我会认为这种做法令人厌恶。我至今还记得有一次喝醉之后,我从卡姆登镇一间公寓的窗户探出身去,手中挥舞着一个十字架,大声嚷嚷着,要过往的行人忏悔。清醒时我并非不想这样做,只是没有勇气这样做罢了。

总之,一些看似酒精带来的影响其实并非酒精引起的。我们可以做个十分简单的实验:把不含酒精的啤酒分发下去,但不要告诉人们里面不含酒精。然后我们开始观察他们喝酒之后的表现,并进行记录。社会学家一直在做这一实验,毋庸置疑,其结果始终如一。首先,在酒吧里不能相信社会学家说的话,必须小心提防他们。其次,如果在你的文化中,酒精会让人变得具有攻击性,那么你就会变得咄咄逼人;如果在你的文化中,酒精会让人变得虔诚严谨,那么你就会变得一丝不苟。甚至在喝酒的不同阶段你也会有不同的改变。假如别有用意的社会学家宣称他们在研究酒精饮料与性欲的关系,那么所有人都会表现得性欲旺盛;假如他们宣称在研究酒精与歌唱的关系,那么所有人都会突然之间引吭高歌。

人们甚至会因自己对所喝酒的种类的认识而改变自己的行为。尽管其中的有效成分——乙醇——是相同的,但人们会根据所喝酒的原产地和文化联想而改变自己的行为。喝上几品脱(1品脱≈5.68分升。——编者注)窖藏啤酒之后,英国人极有可能变得具有攻击性,但如果给他们喝葡萄酒——这种酒会让人联想到上流社会的优雅,很法国——他们会表现得一本正经、温文尔雅,并且在庄重的场合,他们还会脱帽致意。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中会有喝完啤酒之后耍酒疯的年轻人,却没有喝完味美思葡萄酒或金巴利开胃酒之后的闹事者。

当对有些人说起这一点时,他们会很愤怒,因为他们坚持认为酒精能引发所有他们不喜欢的事情,比方说暴力。假如你指出,尽管有些文化禁酒,但其文化中依然充斥着暴力,他们会自以为是、不屑一顾。假如我说——我的确可以这样说——我比大多数人喝的酒都要多很多,但是从8岁左右开始(当时纯洁的我还没有品尝到醉人的烈酒)我从没有攻击过他人,他们会说:“也许你是这样的,但其他人会怎样呢?”他们总会提到其他人,真是受够了——他人即地狱。但是大部分人都能在高雅的晚宴中频频举杯畅饮,却不会攻击自己身边的宾客。

不妨假设这样一种不大可能发生的情形:你突然之间穿越到了另外一个时空。古埃及人兴许会十分惊讶,因为你在感应狮面女神哈托尔时竟然没有喝酒——我想当时所有人都要喝酒的;新石器时代的萨满教巫师则想知道你为什么没有同故去的先人对话;而埃塞俄比亚的苏里人则可能问你为什么还没有开始工作,因为苏里人在喝酒时工作。正如苏里人的一句俗话说的那样:“无酒不工作。”顺便提一下,从专业角度来说,这被称作“过渡性饮酒”:喝酒标志着时间从某个节点过渡到了另外一个节点。在英国,人们喝酒是因为完成了一天的工作,而苏里人喝酒则是因为他们要开始工作了。

换个角度来看,玛格丽特·撒切尔死后,陪葬品中并没有她用过的所有酒杯和街角小店出售的酒。我们认为这很正常。事实上,如果有此类陪葬品我们才会感到不可思议。但我们现代人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我们才是举止怪异的古怪之人,因为在绝大部分已知的人类历史中,政治领袖们的陪葬品中一直有各种各样供他们死后饮酒用的器皿。这种习俗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神话中的迈达斯国王、埃及古国、中国古代的巫师,当然,也肯定可以追溯到维京人,甚至连那些故去多年的人偶尔也喜欢出来喝上一杯——关于这一点,只消向肯尼亚的提里基部落打听一下便可知晓。他们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会前往先人的墓地,向上面倾洒啤酒。

醉酒几乎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世上几乎所有文化中都存在狂欢豪饮的情况。那些唯一不大喜欢痛饮的地方——北美和澳大利亚——也被喜欢豪饮的人们变为殖民地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醉酒都是一种特殊事物:它是一种庆祝方式,一种仪式,一种打架的借口,一种决策方式或达成合约的方式,以及其他上千种行为方式。古代波斯人在做重大政治决策时,他们会就需要决策的事情展开两次辩论,一次是醉酒时进行,一次是清醒时进行。如果两次得出的结论相同,那他们就会照此执行。

这就是本书的主要内容。它讨论的不是酒精本身的问题,而是探讨醉酒这个话题:醉酒的诱惑以及诸位酒神。本书内容广泛,从苏美尔人的啤酒女神宁卡斯一直到墨西哥那400只酩酊大醉的兔子。

正式开始之前,必须阐明几点。第一,本书是一部简史。关于醉酒的完整历史应当是一部完整的人类史,需要更多的篇幅。但我决定选取历史中的几个方面,研究一下人们是如何喝得烂醉如泥的。狂野的西部酒吧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中世纪的英国酒馆是什么样子的?古希腊的交际酒会又是什么样子的?古代埃及女孩想要出门喝个痛快时,她会做些什么?当然,每个夜晚都是不一样的,但我们还是有可能在微醺中了解一点什么。

历史著作通常会向我们讲述某某人喝醉的事实,但不会介绍喝酒的细枝末节。在哪里喝的?与谁喝的?什么时间喝的?喝酒一直是有规则的,但很少被记录下来。比方说,现在在英国,尽管没有法律规定,但所有人都十分清楚:中午之前是一定不能喝酒的,除非有特殊原因,比如在机场或板球比赛中。

但是在这些规则之中,醉酒是难以控制的,比如鸡尾酒会上那个蔑视规则之人。我想要观察的就是她(我想应当是女性,因为酒神通常是女性)。按照我的本意,是想逮住她,并拍下她的面部照片。但我不确定这种做法是否可行。可是至少有一点,当那个好奇的外星人向我询问什么是醉酒的时候,我就有东西给他看了。第一章饮酒与进化:酒神与自然法则同在Evolution

自然法则须谨记,

酒神踪迹随处觅。

花草树木与诸君,

酒神处处显端倪。——A.P.赫伯特动物醉酒也疯狂

在进化成人类之前,我们就已经开始饮酒了。酒一直存在于自然之中。在大约40亿年之前,当生命开始出现的时候,单细胞微生物就活跃在原生汤中,啜饮着单糖分子,分泌出乙醇和二氧化碳。从本质上讲,它们排放出来的是啤酒。

幸运的是,生命不断进化,我们有了树木与水果。如果任其腐烂的话,最终它们会自然发酵。发酵能产生糖和酒精,果蝇发现之后会将其吞噬干净。我们并不知道果蝇是否会像我们人类理解的那样醉倒。你看,它们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唱歌,更不能酒驾。我们唯一知道的是,如果一只雄性果蝇在爱情上遭遇挫折、被一只骄傲的雌性果蝇毫不留情地踹开时,它会豪饮买醉,借酒消愁。

对动物们来说,有一点比较遗憾,那就是自然界中一般没有现成的、足够数量的酒可以让它们举办体面的派对。不过,有时候还是有的。巴拿马附近海域有一座海岛,长毛吼猴愉快地享用木鲁星果棕的落果(4.5%酒精含量),它们在岛上纵情狂欢、聒聒噪噪,之后就昏昏欲睡、摇摇晃晃,有时候甚至会从树上掉下去伤到自己。如果把它们的酒精摄入量同体重结合起来计算,相当于它们在30分钟内喝完了两瓶葡萄酒。但这种情况极为罕见,因为对大多数动物来说,根本没有足够的酒来供应它们,除非哪个好心的科学家把它们逮到后关在实验室中,不停地供给它们酒喝。

喝醉酒的动物相当有趣。这让人们不由得有这样的猜想:那些一丝不苟进行实验、想要观察酒精对我们那些表亲——四足哺乳动物的大脑和行为产生何种影响的科学家们整个过程都会窃笑不已。给一只老鼠喝上一杯烈酒会发生什么?或者干脆不加限制地敞开供应会出现什么结果?如果让一群老鼠开怀畅饮又会怎样呢?

事实上,动物们是相当文明的,尽管最初的几天可能不够文雅,因为它们会表现得有点儿疯狂,但随后大多数动物都会逐渐养成每天喝两次的习惯:一次在喂食之前(科学家称此为鸡尾酒时刻),另一次在上床睡觉之前(睡前小酌)。每隔3天或4天,酒的消耗量会突然增加,因为所有的老鼠会聚在一起举行别具一格的老鼠派对。这听起来颇具童话色彩,你希望自己生来是只老鼠的想法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你必须记住两点:第一,并非所有的老鼠都很幸运,可以在实验室中进行实验;第二,鼠科动物的醉酒状态中存在着阴暗的一面。鼠群中通常有个雄性首领,也就是鼠王,鼠王是个禁酒主义者。处于最低社会阶层的雄性老鼠酒精的消耗量最高。它们饮酒是为了缓解紧张情绪,暂时忘却烦恼,似乎因为是失败者它们才会喝酒。

这是试图研究动物饮酒最难的问题之一。这些可怜的小动物被关起来,不断遭到刺戳,一个个如惊弓之鸟。在这种情况下,你给它们任何麻醉品它们都会接受。不过,公平地说,设身处地想一下,我们也会如此。假如一群红毛猩猩把我逮住,拖到婆罗洲岛上的树梢上,迫使我喝干马丁尼酒,我很可能也会喝的,这不仅仅是因为我恐高。

因此,研究人员应当找到巧妙的方法,既能让动物们喝酒,同时又不让它们受到惊吓。对大象来说尤其如此,因为在任何情况下,你肯定不想去刺激一头喝醉的大象,此时的大象会变得十分暴力。1985年印度曾发生过一起事故:一群大象闯入了一家酒厂,结果酿成大祸。当时有150头大象,全都喝醉了,它们开始寻衅滋事,横冲直撞。它们掀翻了7间混凝土厂房,踩死了5个人。说实话,一头喝醉酒的大象就够麻烦的了,更何况是150头,简直成灾了。

这些研究工作可以在野生动物公园内进行,实施起来更容易掌控。把几桶啤酒装到轻型皮卡的后车厢里,开到距离大象较近的地方,打开桶盖,让它们喝上一顿。在这个过程中,大象们通常会发生一些肢体冲撞,强壮的公象会喝掉大部分啤酒。但随后你就会看到它们踉踉跄跄、步履蹒跚,最后慢慢进入梦乡,十分有趣。然而即便在这种状况下也会出乱子。曾经有位研究者让一头强壮的公象喝得酩酊大醉,结果发现自己不得不去拉架,因为喝醉的大象跟一头犀牛打了起来。通常情况下,大象不会攻击犀牛,但是啤酒让它变得耀武扬威。

相比之下,研究蚂蚁要安全得多。曾经有一种理论认为蚂蚁之间有口令。蚂蚁是群居动物,它们不允许其他蚁群的陌生蚂蚁进入自己的蚁群。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它们是如何分辨彼此的?口令理论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但在那些异想天开的维多利亚时期的自然学家中却非常受欢迎,直到最后这一理论被约翰·卢布克爵士彻底推翻为止。他在19世纪70年代进行了一系列实验:一直有人认为,每一窝蚂蚁都有自己特定的信号或口

令,它们通过这些信号或口令辨别彼此。为了测试这一点,

我用了一些麻醉剂。首先我尝试使用氯仿,但这种物质对蚂

蚁是致命的,测试效果让人很不满意。因此我决定灌醉它们,

但这比我预想的要困难,因为我的那些蚂蚁没有一只甘愿自

毁形象,喝得酩酊大醉。但我还是解决了这一困难,将它们

放在威士忌中浸泡了一段时间。我采用了50个样本,其中

25只来自一个蚂蚁窝,另外25只来自另一个蚂蚁窝。我让

这些蚂蚁喝得烂醉如泥,并且用颜料在每只蚂蚁身上做了标

记,然后将它们放到桌子上。来自其中一个蚁窝的其他蚂蚁正在桌子上邻近的地方进

食。像往常一样,桌面周围用一圈水围住,防止蚂蚁到处乱

跑。正在进餐的这群蚂蚁很快就注意到被我灌醉的那些蚂蚁。

它们在发现自己的小伙伴们如此窘态百出时似乎相当惊讶,

跟我们人类一样,不知该如何对待这群醉鬼。但是过了一会

儿,它们把这些醉鬼全都搬走了:那些陌生的蚂蚁被它们抬

到护城河边,扔到了水里;它们自己的朋友被抬回家中,在

窝里睡觉,慢慢醒酒。因此,很显然,蚂蚁们能够辨别出自

己的朋友,即使这些醉鬼无法发出信号或说出口令。

这听起来可能有些荒诞不经,但人类喝醉和动物喝醉之间的关联以及动物模仿人类的方式事实上极大地影响了维多利亚时期的生物学发展。查尔斯·达尔文认为喝醉酒的黑猩猩很滑稽。的确如此。但是他同时认为这些类人猿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因此在听到关于人们如何捕捉狒狒的描述时他变得很感兴趣:非洲东北部的土著人在容器里装上高度啤酒,放到户

外,野生狒狒喝醉后就被逮到了。(一位德国动物学家)曾

看到过醉酒后的狒狒,他将狒狒囚禁起来,并记录下了它们

的行为和奇特的怪相,它们的表现令人忍俊不禁:第二天早

上,这些狒狒表现得脾气暴躁、情绪低落,双手托着宿醉后

头疼欲裂的脑袋,表情着实令人怜悯。此时再给它们提供啤

酒或红酒时,它们马上会神情厌恶地转身离去,但它们对柠

檬汁却情有独钟。美洲蜘蛛猴在喝白兰地喝醉后,一辈子都不会再碰这种

酒,因而从这一点来说,它们要比很多人都聪明。这些细微

的事实证明:猴子与人类在味觉神经方面一定存在着相似之

处。

达尔文认为,如果人与猴子对宿醉的反应相同,那么二者之间一定存在某种联系。这不是他唯一的证据,但却是证明大主教们是灵长类动物的开端。同时,这也是最近有关人类起源理论的早期研究成果。醉猴假说:人生来就是要喝酒的

人生来就会喝酒,而且擅长此道。可能除了马来西亚的树鼩之外,我们比其他任何哺乳动物都更能喝酒。一定不要与马来西亚树鼩进行喝酒比赛。或者说,假如你与它们进行比赛,一定不要着了它们的道儿,不要根据体重来比赛酒量。树鼩能喝9杯红酒,并且喝完后没有丝毫不适。这是因为它们在进化过程中已经适应了发酵的棕榈花蜜。经过数百万年的进化,最能喝酒的那些树鼩自然而然地在马来西亚生存下来,并且成了现在的喝酒冠军。

我们人类也是如此,通过逐渐进化养成饮酒的习惯。1 000万年之前,我们的祖先从树上来到地面。至于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我们还不是很清楚,但很可能他们是为了找寻那些散落在林地上烂熟的果子。这种果子里面含有大量的糖分和酒精。这样一来我们鼻子的嗅觉就慢慢敏锐起来,可以闻到远处酒精的味道。通过酒精气味的引导,我们可以发现含有糖分的果子。

这就产生了研究人员所熟知的“开胃酒效果”。酒精的口感和味道让我们胃口大开。如果仔细思考一下,这有点儿不合常理。酒精中含有大量的卡路里:为什么摄入一些卡路里之后反而让人想吃更多的含有卡路里的食物呢?

有人会告诉你,适量的杜松子苏打水能够促进消化系统运动。但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因为通过静脉注射酒精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而喝醉酒的节食者并不会轻易丧失自制力。酒精能够触发大脑中的某一特殊神经元(准确地说是下丘脑的刺鼠色蛋白相关蛋白神经元,但我根本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让你产生强烈的饥饿感。在你感到特别饥饿时,触发的也是这一神经元。这一点同样适用于1 000万年之前的某个哥们儿。你在林间优哉游哉地闲逛,偶尔可能会怀念树梢上的生活,突然你闻到了某种迷人的气味——烂熟的果子。于是,你循着香味找到了一个巨大的甜瓜或者类似的果子。果子很大,一次根本吃不完,但你无论如何也要干掉它,你可以把所有的热量作为脂肪储存起来,然后慢慢消化。这样一来就产生了反馈系统:每吃一口就摄入一些酒精,酒精进入大脑后会让你感到更加饥饿,于是吃得越多,越激发食欲。这样一来,等到50万代之后,当你的后人摇摇晃晃离开酒吧回家时,他们会觉得自己为了一串烤肉不惜杀人越货。

我们再回到1 000万年之前。酒精引领我们找到食物,刺激我们吃更多的食物。但现在我们需要分解这些酒精,否则我们就会成为别人的食物。清醒时想要击退史前的捕食者已经十分困难了,在醉酒时试图攻击一头牙尖齿利的老虎那简直就是一场梦魇。

既然现在我们已经品尝到了酒精的味道,我们需要通过进化,逐渐形成应对机制。1 000万年之前出现了一种相当明显的基因突变,使得人类几乎能像马来西亚树鼩那样有效地分解酒精。这与人类开始分泌的一种特殊酶(准确地说是乙醇活性四级转化酶,但我根本不清楚它到底是什么)有关。人类(或者说人类的祖先)突然之间能够把其他所有类人猿灌得烂醉,喝到桌子底下去。对现代人来说,肝脏内10%的酶是用来把酒精转化成能量的。

但对我们人类来说,关于喝酒,最重要的发展是最后一步:如何喝酒。人类喝酒是为了社交。我们请自己圈子里的人喝酒,在觥筹交错中互诉衷肠,告诉人们他们是我们最好的朋友、我们深爱着他们诸如此类的事情。关于醉猴假说最有趣的部分是,所有这些都是进化程序。我们喜欢喝酒,是因为酒精是我们摄入的所有热量的奖励。我们与圈子里的人分享,是因为它证明了类人猿养家糊口、喂养族群的做法是有道理的。我们一起喝酒,是因为这种做法可以提供保护,远离捕食者的侵害。单独一个醉酒者会成为其他动物的猎物,但20个醉鬼聚集在一起会让牙尖齿利的老虎掂量再三。

最后这一步是整个理论中最抽象的一部分,但十分有说服力。我们人类是酒鬼中的极品,醉猴假说理论解释了其中的原因。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生物学家都同意这一理论,甚至有些人认为进化论是骗人的鬼话,人类是仁慈的造物主创造的。造物主义论者和进化论者之间常常发生野蛮的争执,但他们最终却殊途同归。美国国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一句名言,酒的存在“证明了上帝爱人,并且愿意看到人类幸福”。但是在同一封信中,他针对人体解剖学发表了重要见解:为了进一步证明你对上帝的虔诚和感恩,大家可以思考

一下我们人类胳膊肘的设计。你会发现,如果动物们想要喝

流淌在地面上的水,如果它们腿长脖子也长,那么它们无须

跪下就可以喝到水。但人生来是要喝酒的,因而其举止得以

调整,人可以将酒杯举到嘴边。如果胳膊肘距离手的位置太

近,那么手臂部分就会太短,无法把酒杯举到嘴边。如果胳

膊肘距离肩部的位置太近,那么手臂部分就会太长,此时如

果试图把酒送到嘴边,酒杯可能会越过目标,超过头部……

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们能够很舒适地喝酒,能够把酒杯直

接送到嘴边。因此,让我们手持酒杯,向这一仁慈的智慧致

敬——干杯!

富兰克林还认为,挪亚的洪水目的是惩罚人类喝水,试图用水淹死我们。但不管你相信哪种说法——进化论也好,上帝造人也罢——我们人类生来就是要喝酒的。第二章史前时代:酿酒与农耕The Prehistory of Drinking

在神殿出现及农耕开始之前啤酒似乎已经存在了。这就产生了关于人类历史的著名理论:人类开始农耕不是因为人们需要粮食——因为当时的食物已经很多。人们开始耕作是因为他们需要酿酒。

从解剖学上来看,现代人(像你我这样的人)已经生存了大约15万年。其中,最初的12.5万年是相当艰苦的。到目前为止,所有人都知道,那期间没有正儿八经的酒。当然,也不一定,因为史前人类对此没有记录,他们都在忙于捕猎、聚会、装饰洞穴。

关于饮酒的记录,最早可能来自洛塞尔女人雕像。大约2.5万年前,有人雕刻了一位丰乳肥臀的女人像,她看起来好像手握角状容器正把它伸到嘴边。并非所有人都认为那是一只喝酒用的角杯。有人认为它是一种乐器,这个可怜的女人懵懵懂懂,不知道该从哪头吹起。另外一些考古学家认为这个物件与月经有关。当然,即使它真的是饮用角杯,里面装的也可能只是水。但是这一点似乎不大可能,因为人们通常不会把喝水这种事雕刻到石头上以求永世流传。唉!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知道真相了。

还有一点我们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那就是当时人们是否能酿酒,还是说只是发现了酒精。早期大部分的酒是被发现的,而不是被发明的。有一种有趣的假说,认为酒与蜂蜜有关。设想某棵树的树洞里有个蜂窝,一场暴雨之后树倒窝落,蜂窝被雨水冲走。此时只要蜂窝内蜂蜜与水的比例大约是1:2,那么这种混合物很快就会发酵。几天之后,假如某个饥渴难耐、未曾喝过酒的原始人碰巧路过,他就会发现这个有趣的东西:天然蜂蜜酒。他可能会品尝一下,因为人们非常喜欢蜂蜜。这种蜂蜜酒尝起来像蜂蜜,但会让人醉倒。

这只是一种推测,但比较有趣。较为常见的说法是,你只需要采摘果实,将其储存在不漏水的地方,底部的果汁会冒泡,不久你就可以得到非常原始的果酒。这样做你可能需要陶罐。更重要的是,你需要在同一地方待上一段时间才可以。所有的证据都表明,我们的祖先大部分时间都在四处奔波。

那么我们为什么会定居下来?传统的说法是,我们为了种植粮食作物才这样做的,在这之后人们开始酿酒,然后开始建造宏伟的庙宇神殿,人们的生活逐渐文明起来。从表面上看,这种说法有些道理,但实际上可能是完全错误的。

目前已知的最古老的建筑是土耳其一个被称作“哥贝克力石阵”的地方。这个地方有点儿意思,因为它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屋顶和围墙,并且根本没有证据证明曾经有人在那里生活过,它的四周也没有任何人类居住的痕迹。这一点比较合理,因为哥贝克力石阵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万年,它早于人类定居下来开始农业劳作的时间。因此这个地方似乎应当是狩猎采集者建造的,他们将其作为一处神殿。这个石阵面积很大,建筑用的石板重达16吨。建造这个石阵可能需要许多不同部落的人齐心协力才能完成。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在哥贝克力石阵中有一些巨大的石盆,最大的容量大约是40加仑(1加仑≈4.55升。——编者注)——里面有一种名为草酸的化学物质的痕迹。把大麦和水混合在一起就可以产生这种物质。大麦与水混合后,就会自然而然地发酵成啤酒。如此看来,哥贝克力石阵是个聚会的地方,不同部落的人聚集在此一起喝酒。此处地处山顶,景色宜人,应当是个把酒言欢的理想所在。

当然还有其他一些推测,事情通常都是这样的。有人说这些酒是用来支付建筑费用的。也有人说根本就没有酒,或许当时的人们只是喜欢把大麦和水混合在大桶中,因为他们想让大麦变得湿润一点儿,并且肯定会在大麦开始冒泡、变成旧石器时代末期中石器时代初期的啤酒之前将其搬走。

但里面好像的确有啤酒,而且重要的是,在神殿出现及农耕开始之前,啤酒似乎已经存在了。这就产生了关于人类历史的著名理论:人类开始农耕不是因为人们需要粮食——因为当时的食物已经很多了。人们开始耕作是因为他们需要酿酒。

这一理论比我们能想到的各种说法都靠谱,原因有六点。第一,与制作面包相比,啤酒制作起来更容易,因为它不需要烤箱。第二,啤酒里面含有维生素B,它是保证人体健康强壮必需的元素。猎人们可以通过食用其他动物获取身体所需的维生素B,但是只有面包没有啤酒的饮食会让农夫变得羸弱无力,这样他们会被那些强壮健康的猎人所杀。而经过发酵的小麦和大麦可以产生维生素B。

第三,与面包比起来,啤酒是种更好的食物。啤酒的营养更丰富,因为酵母菌一直在帮助人体进行某种消化运动。第四,啤酒可以储存起来,慢慢饮用。第五,啤酒中的酒精可以净化用来制作啤酒的水,杀死里面所有致病的细菌。定居生活中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是,人们必须在某个地方拉屎撒尿,而这些粪便会融入水中,之后直接进入人的嘴里。游牧者就不会遇到这个问题。

第六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想真正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需要文化驱动。如果啤酒值得人们长途跋涉前往饮用(哥贝克力石阵表明这是值得的),如果啤酒是种宗教饮品(哥贝克力石阵表明它是这样的),那么即使那些最痴迷捕猎的猎人也可能被说服,转而定居下来,种植优良大麦,用它来酿造啤酒。

因此,在大约公元前9000年,人类发明了种植业,因为人们希望能够经常喝醉。这产生了两种结果。第一种结果,我们开始获得一些有关饮酒的考古证据,这些证据准确合理,毋庸置疑。葡萄酒就是很好的证据,因为它会留下酒石酸的残渣。酒石酸在中国已经被发现,葡萄酒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7000年。之后伊朗也发现了酒石酸的残渣,随后一路向西,葡萄酒被传播到地中海地区。当然,其发展过程也可能是相反的,这些观点只不过是寂静中些许的考古传闻而已。

第二种结果并没有那么重要,那就是文明的诞生。第三章进入文明时代:苏美尔人的酒馆Sumerian Bars

美索不达米亚人记录自己认为重要的所有事物,总体来说就是神和啤酒。当时人们认为啤酒是很重要、很神圣、很庄严的事物。有个神话中讲道,人类文明就是通过啤酒发展起来的。

城市是农民辛勤劳动的产物。事实上,历史也是农民辛勤劳动的产物。假如你的工作与粮食生产无关(但你却活得生龙活虎),那就意味着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个农民生产的粮食超过了他自己的需求。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你就可以从事专职工作,因为最终你要为这个农民提供其他产品,用以交换粮食。这种产品可能是衣服、住房、保护或者会计服务工作。农产品剩余的确凿迹象就是出现了根本不生产粮食的人口聚居区。这些区域被称作城市,里面居住着市民。

拉丁语表示“市民”的词是“civis”,我们从这个词得到了另外两个单词“civil”(公民的)和“civilization”(文明)。

我们与农民交换产品的行为被称作“贸易”。贸易容易引发争执,解决这些争执的人被称作“政府”。政府需要资金,用于重要事情的花销,例如王室、军队以及实情调查的差旅费。由于很难记住哪些人缴税了、哪些人没有缴税,因此需要记录缴税行为。记录导致史前史的终结,有记录的历史开始了。

这一切发生得比较突然,时间是公元前4世纪晚期,地点是现在的伊拉克。当时该地被称作美索不达米亚,也被称作苏美利亚,因为其语言是苏美尔语。总之,苏美尔人创造了文明,但是此后每况愈下。

人们最初的记录相当多的内容都与啤酒有关。事实上,一些最原始的记录只是一堆欠条。因为当时没有货币,人们只能用大麦、黄金或啤酒互相支付。最初,大约公元前3200年,人们画了一个圆锥形的啤酒壶,很快这一图案风格化,更容易雕刻在黏土上,就同卫生间门上的男女标记一样,尽管看起来不像真正的人。代表啤酒的图案很快就变成了写字板上寥寥数笔的勾勒图案,它可以指代啤酒,也可以单纯指代啤酒这个词的发音,即“kash”,这样它就变成了一个字母。

这意味着美索不达米亚人不仅开始写欠条,而且能够记录更多内容。他们能够记录自己认为重要的所有事物,总体来说就是神和啤酒。他们也记录了有关啤酒女神宁卡斯的故事。这位女神所有时间都在酿酒。一首关于她的赞歌介绍了她是如何使用一把巨大的铲子搅动啤酒面团,用烤炉烘干,用罐子浸泡,添加鲜麦芽汁、蜂蜜以及葡萄酒之类的工作。我们并不完全确定苏美尔人是如何酿造啤酒的,但他们肯定会用到许多特制的盆盆罐罐。

当时所有人都喝啤酒。国王们在宝座上喝,祭司们在神殿中喝。历史上第一个著名的诗人是恩黑杜安娜女士。她是萨尔贡大帝的女儿。萨尔贡任命她担任乌尔城邦一座神庙的最高女祭司。恩黑杜安娜遵循“撰写你所熟悉的内容”这一原则,出版了一部诗集,赞美乌尔城邦附近的神庙。其中有这样的诗句:正对阿里卡格的门口处,葡萄美酒倒在了天神安精美的

碗中,摆放在露天空地上。入神庙者无与伦比,离开者永世

不朽……神庙正面庄严肃穆,内殿金碧辉煌。这是宁吉尔苏

女神的神谕之所,充满智慧与威严。所有的天神都来参加您

的狂欢盛宴。

或者是这样的诗句:伊辛城,天神安在空旷平原上建造的城市!其正面庄严

肃穆,里面金碧辉煌。其神圣的力量来自天神安的神谕。这

是恩利尔神钟爱的神殿,是天神安与恩利尔决定众生命运之

所,是伟大的众神宴饮之所,充满智慧与威严。所有的天神

都来参加您的狂欢盛宴。

说实话,恩黑杜安娜的诗歌有点儿单调。我怀疑假如她老爹当年不是国王的话,她的这些诗歌还能不能发表。从古至今,都是拼爹的时代啊!

问题的关键是,当时人们认为啤酒是很重要、很神圣、很庄严的事物。有个神话讲道,人类文明就是通过啤酒发展起来的。故事中的智慧之神恩基和神妓坐在一起,她的名字叫印娜娜。当时人类还没有任何技能或知识。后来恩基和印娜娜在阿普斯海(神话传说中巨大的地下

海洋)一起喝啤酒,享用清香美味的葡萄酒。青铜时代的酒

器中斟满了酒,都快要溢出来了。他们二人开始比赛,使用

乌拉斯青铜酒器比赛喝酒。

长话短说,印娜娜胜出了。在恩基醉得不省人事的时候,她从天堂盗走了全部智慧,带回人间。恩基醒来后发现所有的智慧都不见了,于是大发雷霆,但为时已晚。

在苏美尔人所有的神话传说中,最著名的是《吉尔伽美什史诗》(The Epic of Gilgamesh)。故事开始讲的是一个名叫恩奇杜(Enkidu)的野人。他与动物们生活在一起,就像美索不达米亚人的印度“狼孩”毛格利(Mowgli)那样,直到神妓印娜娜出现,印娜娜试图把他转变成人。她先同他性交,然后给他酒喝(这不是通常的办事顺序)。恩奇杜一口气灌下了7罐葡萄酒,并喜欢上了喝酒。之后他试图回到自己的动物朋友中去,但它们不再想与他做朋友了。于是他前往乌鲁克城,同吉尔伽美什国王展开了一场大战,最后却与国王成了朋友,之后他便去世了。这个故事中可能有着某种寓意,我却琢磨不出来。

有关这部史诗,重要的一点是当时啤酒已经无处不在了。啤酒让你变得人格丰富,变得文明开化。有句苏美尔人的谚语是这样说的:“他让人感到恐怖,因为他像是一个不知啤酒为何物的人。”但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另外一句谚语:“不了解啤酒是不正常的。”

那么普通的苏美尔人是怎样喝醉的呢?假设我们是一群旅游者,来到了大约公元前2000年伊拉克南部地区的乌尔城(当时该地区不叫伊拉克,而是被称作……好吧,就叫乌尔吧。此外,没人知道那是公元前2000年)。我们对金字形神塔不感兴趣,也无意游山玩水,只想大醉一场,我们应当怎样做呢?我们既不是君主,也不是祭司,因此宫殿和神殿都不是理想的地方。我们需要的是一家酒馆。对我们来说,幸运的是的确有这样的地方,其实只须找到一处就可以了。

酒馆一般都位于中心广场附近,但由于乌尔城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居住人口高达6.5万人(超过梅德斯通市的一半),因此可能有多家酒馆。辨别酒馆的方法是酒馆门口会有妓女徘徊。要如何辨别妓女呢?是这样的,妓女穿着单薄,脖子上一般都戴着一串珍珠项链。有时候也不一定,因为乌尔城的妓女都很富有,只不过那时的人很少,而且大多沉默寡言。

于是我们穿过大街小巷,经过低矮的泥砖砌成的平顶房子,然后就到了酒馆门前。进门之后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里面光线昏暗、味道刺鼻、苍蝇乱飞。这是因为啤酒是现场酿造的,而葡萄酒——如果有的话——是从农村地区运来的。啤酒就在现场制作,那股刺鼻的味道就是酿造过程中麦芽、大麦以及其他原料的味道。

当我们的眼睛适应了里面的黑暗之后,就可以看到酿酒用的器具:各式各样的水槽、盆罐和平底锅都有特殊的名称。现场还有一只噶库尔大桶、一只拉姆萨大桶、草编的槽子和一只尤格煲陶罐。(这些器具都是酿酒过程中使用的器具,但是考古学家也不清楚它们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假如我们身处某个豪华场所,那么这些东西可以作为精美的陶器装饰品,但在这个地方可能不是这样的。

谁在酒馆里呢?苏美尔人的文学作品中有多处介绍酒馆门外那些妓女的内容,但只有一处介绍了酒馆里面的一个妓女。在那段文字中,她是从窗户溜进去的。因此,此处并非那种寻欢作乐的风月场所。这里的酒馆至少有一位女士,但她是酒馆老板。

当时的酒馆都是女人开的。这一点在苏美尔国王的名单中有所暗示。该名单是一份传说中的美索不达米亚国王的名单,其中只有一位女国王:库芭芭(Kuababa)。她是一家酒馆的老板,统治了基什100年(因此我说这是传说中的名单)。女人开酒馆是有道理的,因为酿造啤酒属于家务活儿,是妇女的繁重工作。《汉谟拉比法典》进一步证实了妇女担任酒馆老板这一事实。从当时算起再过300年也不会有这方面的记录,但我们暂且先不管它。《汉谟拉比法典》中有三处提到了酒馆:108.如果酒馆老板(此处是阴性名词)不根据毛重接受

玉米作为喝酒的支付方式,而是收钱,同时喝酒的费用低于

玉米的价值,那么她将被定罪,扔到水里(也就是被淹死)。109.如果阴谋反叛者在酒馆老板(此处是阴性名词)那

里接头碰面,却没有被抓住押送到法庭,那么酒馆老板就要

被处死。110.如果“神的姐妹”开设酒馆,或者进入酒馆喝酒,

那么这个女人将被烧死。

下面我们不按顺序,简单讨论一下这三点。首先,看一下阴谋反叛者。酒馆是相当危险的地方,一般位于偏僻街巷,里面光线昏暗,人们在那里碰头、密谋、进行违法勾当、非议政府。环顾一下我们喝酒的酒吧,你很可能会发现有些人符合这种描述。

其次,这里所说的“神的姐妹”指的就是修女。酒馆这种地方不是良家妇女该来的地方。这并不意味着里面没有女人,只是你可能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来这种地方鬼混。另外一句苏美尔人的谚语是这样说的:宫殿无法避免沦为荒原,彩船无法避免成为废物,生来

自由的人无法避免被奴役,国王的女儿无法避免堕身酒馆。

我们并不十分清楚这句谚语的意义,它似乎是在说,“事情发展到最后,结局都比较糟糕”。假如国王的女儿落魄到酒馆这种地方,我们应当敬而远之,没有必要自找麻烦。

对酒馆的老主顾也应如此,因为这些人鱼龙混杂。我们只管点些啤酒就好。重要的是要记住《汉谟拉比法典》中第108条的内容。假如酒店女主人给我们的啤酒真的缺斤少两,那我们就可以举报她,她就会被淹死。

苏美尔人的啤酒种类繁多,各不相同:有大麦啤酒、二粒小麦啤酒、浓色啤酒、黑啤酒、淡啤酒、红啤酒、甜啤酒、加入蜂蜜和各种香料的啤酒、掺和了葡萄酒的高度啤酒,以及经过过滤的啤酒。最后两种啤酒非常昂贵,极有可能发生了演变,成了现在我们酿造的啤酒。但也有可能古代的乌尔城地区是个理想的场所,适合手工酿制麦芽酒。每家酒馆都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小型啤酒厂。事实上,当时根本就没有大型啤酒厂。也就是说,如果你很在乎的话,那么你可能会同酒馆老板一本正经、没完没了地谈话,讨论啤酒的麦香以及与浸渍有关的复杂问题。你甚至可以要求你的二粒小麦啤酒“冒泡发出的嘶嘶声应当像帕庞西尔运河的水”(我不清楚为什么运河能够发出嘶嘶声)。

之后我们就要付账了。当地人以大麦来计算价格,这是个以物易物的社会。购买像房子这样的大件物品,可以称量银子,用以支付。但啤酒很便宜。如果用银子来计算啤酒的价格,那就需要使用显微镜了。因此,作为旅行者,我们必须携带可以用来交换的东西,可能还需要讨价还价。交换物可能是我们在旅途中采摘的某种香料,也可能是任何东西,比如一头小猪崽儿。我们还是会回到这一点上来的。

现在我们坐在酒桌前,啤酒装在爱玛罐中,送到我们面前,同时还送来了两根吸管。当时喝啤酒必须用吸管,这是因为苏美尔人的啤酒与现代清澈的琥珀花蜜啤酒不同。它是一种发出嘶嘶声的大麦粥,上面漂浮着大量固体漂浮物。吸管可以让我们深入表层漂浮物之下,啜吸其中的甜汁。许多图片显示的就是苏美尔人的这种做法。在中部非洲的一些地方,人们仍然用这种方法喝棕榈酒。

现在酒已经上来了,吸管也有了,接下来该做什么呢?喝酒比赛似乎一直是常规做法。我们曾数次提到诸神进行喝酒比赛,因此我们假设这种做法也存在于普通人之中。人们喝酒是为了喝醉,一些谚语也提到这一点:“喝酒时不能做决断。”“你不能像个骗子一样夸夸其谈,这样别人才能相信你。”如果你必须要谴责某件事,那是因为人们正在做这种事。某个社会中的罪恶,体现在这个社会所笃信的事物中。因此,当我们在比赛看谁最能喝酒时,我们应当自吹自擂、欺骗糊弄、妄下断语。

喝酒是种快乐的社会交往活动。我们可能会与邻桌的密谋反叛者交上朋友,可能会讲些段子。苏美尔人喜欢段子,他们曾记录了一些笑话,其中一些至今仍然比较有趣,或者比较搞笑。例如:“叼着根骨头的狗对自己的屁股眼说:‘它会伤害到你的!’”“自古以来就从没出现过这种事情:年轻女子在丈夫的怀中是不会放屁的。”

这些都比较搞笑。

有时候一些流传至今的话语在当时显然是笑话,但是我们已经无法理解其中的笑点了。比方:“一只狗走进酒馆说道:‘我什么也看不见,我要把这个打开。’”经过4 000年的流传,我们已无法搞清楚其中的笑点。但不管怎么说,这是最早的有关动物进酒吧的笑话。有些事情从未改变过。

我们喝酒,喝醉,讲段子。或许此时我们的话题应当回到酒馆门口那些妓女身上。这并不是因为卖淫嫖娼是件光彩的事情,但显然这是苏美尔人酒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对招嫖的定价过程知之甚少。有首赞歌是歌颂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位神妓印娜娜的,在赞歌中她介绍了自己的定价方式:我靠墙而立时,价格为1锡克尔;我弯腰俯身时,价格

是1.5锡克尔。

这些内容可能不会透露给我们太多有关嫖资的信息,因为印娜娜毕竟是位女神,费用自然要高一些。但它却可以表明性爱之事不会在舒服的羽毛褥垫上进行,而是完全的露天作业。对于人类来说,唯一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招嫖定价来自一份法律文件,其中记录了一头猪崽儿可以换取一次性交。用一头猪崽儿换一杯啤酒可能代价太高,因此你可能在当晚早些时候就能判断出顾客的意图:如果他带了一头猪崽儿,那他肯定不是单纯来喝酒的。

此时天色已晚,所有人都烂醉如泥,是时候高唱酒歌结束当晚的活动了。啤酒令人兴奋,能增进交流,促使大家尽情欢唱。有一首酒歌的歌词流传了下来,其中有许多关于那些用来酿酒的神秘的陶陶罐罐的内容,并且还数次提到了啤酒女神和性交女神——宁卡斯和印娜娜。我改动了一下歌词,但改动不多,只是为了使其押韵。下面就是苏美尔人的一首真实的酒歌。你可以想象一下,我们很多人一起——旅游者、密谋反叛者、酒馆女老板、戴着珍珠项链的妓女,还有小猪崽儿——手挽手一起引吭高歌。歌词大意是这样的(尽管从音乐学来说有些过时,但我发现这首歌与《邮差叔叔》的主题曲大致一样):噶库尔大桶!噶库尔大桶!噶库尔大桶!拉姆萨大桶!噶库尔大桶,让我们十分开心! 拉姆萨大桶,让我们十分快乐。而那个尤格煲陶罐,让我们把酒言欢! 那个赛格罐中装满啤酒,那个爱玛罐中装满啤酒,那些水槽、水桶等盆盆罐罐,全都摆放得丝毫不乱。 酒神之灵与你同在,噶库尔大桶引导你我同在。你我为此欢欣鼓舞,让我们放声歌唱。 如果你把酒洒在酒馆地板上,你就会同宁卡斯女神长久盘桓。我们将活得歌舞升平,因为我们喜欢她酿酒的天籁之声。 所有的水槽都装满啤酒,形形色色的客人在此等候。我仿佛在啤酒湖上快乐地旋转,感觉飘飘然,飘飘然。 把酒言欢,心情愉悦,所酿之酒,口味甘洌。我的身体随着美酒起舞,心灵也换上了精美华服。 印娜娜再展笑颜,印娜娜再展笑颜,高声赞美你,宁卡斯女神!

高歌一曲之后,到了应当回家的时间了。我们步履蹒跚、踉踉跄跄,一边穿过寂静的街道,一边在内心安慰自己:不管这酒喝得怎么样,也不管到底有没有损失一头猪崽儿,至少我们的表现要比古埃及人好很多。第四章古埃及:神圣的醉酒Ancient Egypt

我是醉神的情妇,喜欢每天纵情狂欢,渴望每天徜徉爱河,身上涂满没药粉末,熏染着荷花的香气。啤酒拯救了埃及人

古埃及人非常有意思,他们花在宫殿上的钱没有花在坟墓上的多。他们认为世界是由这样一个神创造的:他闲来无聊,自己撸管,不小心把一些液体弄到自己嘴里。埃及人认为啤酒拯救了人类。

这一神话大致是这样的:人类一直在说太阳神“拉”的坏话,他是地位最高的神(也就是上一段文字中提到的那位)。出于某种原因,在希腊神话中人类经常这样描述拉,而且他的结局都不太好。最后天神拉忍受不了这种诋毁,决定毁灭整个人类,于是派遣女神哈托尔来做这件事。哈托尔长着一颗狮子头,性情类似西施犬。她兴致勃勃地开始工作,四处屠杀人类,直到天神拉开始同情人类,决定要放他们一马。但是哈托尔不同意。她正杀得性起,觉得既然这一工作值得做,那就应当做到底。

天神拉发现自己处于两难境地。于是他酿制了7 000桶啤酒,并将其染成红色,然后倾倒在大地上。哈托尔看到啤酒后,认为这是人类的鲜血,于是开始喝起来。很快她就变得昏昏欲睡,忘记了自己的杀戮狂欢,停下来开始打盹儿。就这样,啤酒拯救了人类。

出于某种原因,天神拉又造出了一头奶牛。这一切导致了埃及“醉酒节”的诞生。

关于这一点,我们过一会儿再讨论。但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有必要指出埃及历史的几点奇特之处。首先,埃及的历史非常悠久。它在公元前3000年完成了统一(或者在这之前不久),并很快形成了其文明的两大基石:象形文字和金字塔。埃及因此成为当时地球上最富有、最强大的国家。在经历了几次短暂波动之后,埃及在随后的2 000年里一直保持着这一地位。大约公元前1000年,这个国家开始走下坡路,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了下一个千年。这些加起来是一段相当长的历史。

在我们看来,埃及艳后克利奥帕特拉似乎距离我们非常遥远,但事实上她在2 000年前才去世。吉萨的巨型金字塔在她出生前2 500年建成。与克利奥帕特拉同我们之间的时间跨度相比,这座金字塔的历史对她来说更悠久。

这一切都表明,要想总结出古埃及人如何喝醉酒是有点儿困难的。在第一个1 000年左右的时间里我们几乎找不到任何证据。我们知道当时的埃及人是喝酒的。建造大金字塔的工人的部分报酬是用啤酒支付的。死于大约公元前3150年的埃及国王蝎子王一世的陪葬品中有300坛进口葡萄酒。因此我们知道古埃及人喝酒,或者说至少富人们是喝酒的。

但问题是我们不知道蝎子王是如何喝酒的。他自己一个人喝酒?与朋友们一起喝酒?是大摆宴席酗酒豪饮,还是喜欢小酌怡情?我猜想那些建造金字塔的工人们一定是口渴难耐的,因为如果你我在撒哈拉沙漠地区从事体力劳动,大部分人都会如此。

下面大部分内容来自我们有据可考的时期,也就是大约公元前1200年的新王国时期晚期。

其次,我们对古埃及的了解大部分来自富人的坟墓,有些来自诗歌之类的记载。这些诗歌是富人为富人所写的,有些来自寺庙中的铭文,只有富人才能进入这些寺庙。对尼罗河流域的贫民,我们除了知道他们衣不蔽体、年纪轻轻便死去之外,其他的几乎一无所知。这就把话题引到了第三点。

小学生在学习有关古埃及人的知识时,老师们从不会跟他们讲有关性的内容,这一点非常好。希腊神话和罗马神话稍加改动就可以成为极好的睡前故事,但伊西斯对她哥哥尸体的所作所为则不适合讲给孩子们听。至于神圣经文《荷鲁斯与塞特之争》,它可能会让最淫荡的色情作家都自叹不如,渴望能够挽回失去的童真。因此,按照埃及人的标准,接下来的内容相当平淡无奇。确切地说,按照埃及人的标准,这些内容相当令人愉悦。

对埃及人来说,喝酒意味着性交。而且实话实说,性交也意味着喝酒。这两者与音乐完美搭配。他们的一些爱情诗歌里这样写道:让她跳舞,让她唱歌,让她喝酒,越烈越乐。卸下她的戒备,今晚就占有她,听她燕语莺啼:“亲爱的,用力挞伐,借着黎明的曙光,我们再次啪啪。”

或者有时候是女人把男人灌醉,因为埃及女人喜欢豪饮。在喝醉酒方面,埃及人表现出了现代人才有的男女平等。有幅体现新年盛宴的画作,画中的女人与男人坐在不同的桌子前,但是她们喝得一点儿都不少,并且这幅画的文字说明让我们了解了他们之间的对话。负责上酒的男仆说道:“为灵魂干杯,喝醉为止,狂欢起来!听从亲戚劝酒,不要一味干坐在那里。”

一位上了年纪的妇女命令道:“给我来18罐红酒!我一直想要喝醉,内心急不可耐。”

男仆对旁边的女士说道:“大口喝酒!不要小口抿。我会一直待在你旁边的。”(这不是委婉的说法,至少这一次是这样的。)

然后第三位女士高声喊道:“快喝!不要这么磨叽。来,把那个杯子递给我。”

她们想要喝的酒的数量令人震惊,但是有另外两点需要注意。她们喝酒的唯一目的非常明显,那就是喝醉,根本不考虑任何冷静或社交之类的事情,只想喝得烂醉如泥。这就是为什么那个男仆说他将待在她们身边。埃及人喝酒时,即使在那些受人尊敬的女士们喝酒的场合,也必须有人来保证你不会失足掉进尼罗河,或者溺死在自己的呕吐物里。

她们的呕吐物确实很多。在另外一幅有关宴会的画作中,一位妇女正快乐地对着一个女仆呕吐,这个女仆一边拍着这位女士的头,一边依然向她举着酒杯,这是名副其实的豪饮。我们很难讲清楚埃及人是每天都喝酒,还是仅仅在节日里喝酒(他们称之为快乐的日子)。但是总之,这样的节日有很多。

这些场景被刻画在坟墓中,因为埃及人为自己的豪饮感到自豪,醉酒不会让人感到羞耻。他们希望关于醉酒的记忆能够穿越历史,流芳百世。当时的人们对此情有独钟,就连某个祭司都曾这样写道:我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深切怀念安息于坟墓中那些人的快

乐日子。在半醉半醒之中我感到格外放松,身上涂满没药粉

末,“共沐爱河”。“共沐爱河”是古埃及人用来指代性交的常规说法,因为他们喝醉时就会性交,无论男女。曾经有位名叫克拉天卡的女士,我们对她的全部了解就是她的坟墓中那夸张的铭文:我是醉神的情妇,喜欢每天纵情狂欢,渴望每天徜徉爱

河,身上涂满没药粉末,熏染着荷花的香气。

接下来她继续讲述自己与丈夫共沐爱河,同时漂亮的女仆们在一边演奏音乐。之后她暗示说自己与那些女仆也发生了超乎寻常的关系。这就是古埃及带给我们的感受。

这一切把我们带到了醉酒节。既然大家现在已经有所了解,那接下来的内容就没那么令人惊讶了。人神交融的醉酒节

醉酒节每年举行一次(也可能是每年两次),为纪念女神哈托尔,也是纪念利用神奇的啤酒拯救人类的庆典活动。(埃及人的诸神很奇特,他们的身份不是固定的,可以互相转化。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姆特哈托尔、爱神哈托尔、战神哈托尔、母狮女神塞克荷迈特或者贝斯特女神。她们可以变成动物的样子,因此哈托尔在愤怒时会长出狮子的脑袋,也可以长出牛或人的脑袋。为了简单起见,我就用一个称呼:哈托尔。)这一活动碰巧与尼罗河每年的汛期赶在一起。尼罗河的汛期为埃及带来了繁殖与生育能力,并且据传说,它也把哈托尔从被流放的遥远南方带了回来。庆典活动在哈托尔神庙举行,成群的埃及富人前来参加,其中包括贵族和皇室成员,场面蔚为壮观。

庆典活动在黄昏时分开始。当夕阳西下,坠入尼罗河远处河面时,前来祭拜的人成群结队,簇拥在河的东岸。他们穿上了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女人们会戴着她们漂亮的项圈,就像巨大的项链。她们会描眉画眼,头戴花环。所有人身上都涂满没药粉末,擦着香气扑鼻的精油。活动场地处处撒满鲜花,整个庆典活动让人仿佛置身于天堂。

所有人都翘首以盼。他们身后就是神庙,他们在等待自己女神的降临。正如一首诗歌中描写的那样,神庙“就像是喝醉酒的女士/坐在神的居所之外/她的发辫垂于美乳之间/玉体在亚麻长袍下若隐若现”。

人们在等待庆典花船,花船将从尼罗河顺流而下,驶向他们。此刻,哈托尔女神回家了。当花船驶近靠岸后,女人们开始敲起她们的手鼓。祭司会带着盛满红色啤酒的酒碗登上花船,将其献给女神。

我猜想没人明白其中的含义。或许有人会装扮成哈托尔的模样,或许船上有座神像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关键的一点是哈托尔会喝掉这碗酒(或者把酒洒在神像上面)。此刻人群中会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

鼓手们继续敲鼓,哈托尔离船上岸,周围簇拥着一队祭司和舞者,他们跳着传统的喝酒舞蹈:右臂扬起,肘部弯曲90度。女神从南方归来。现在想来,那些舞者必是穿着动物造型的服装——狒狒和猴子造型的服装,表明哈托尔是大自然的女神。有些人或许还会穿着努比亚人那种充满异国情调的服装。

人群散开,哈托尔缓慢地穿过前门,步入神庙前院。我这里说的人群散开,实际上他们还聚集在后面。所有人都想看一眼哈托尔,他们可能会攀上大门两侧的巨大神像,坐在上面,以便更清楚地观看接下来的活动。这不是个庄重的场合,而是一片混乱。毕竟,这是醉酒节嘛。

在神庙前院,人们进行着庆典活动的下一步内容:击球。在古埃及,这种活动没有性交意义。这些球用陶土制成,代表的是女神敌人的眼睛,因此它们是不好的东西。某个地位较高的祭拜者(比如法老,如果他在现场的话)会用一根大棍击打它们。我们不清楚他到底是要击碎这些球还是象征性地敲打几下,但是鉴于这些球的直径只有大约1英寸(1英寸=2.54厘米。——编者注),而棍子有几英尺(1英尺=30.48厘米。——编者注)长,因此我更倾向于把它想象成早期的高尔夫球运动。

击球之后,法老就回家了,真正的狂欢活动正式开始。人们四下分发大量的红酒和啤酒,但几乎没有食物。跟以往一样,这种喝酒只有一个目的:神圣的醉酒。要想醉得神圣,必须完全醉倒。

火盆把神庙的院落和柱子支撑的大厅照得灯火通明,酒碗在人群中来回传递。人们带着宗教的狂热,咕嘟咕嘟地大口喝酒,很快就醉倒了。祭司站在高台上,大声朗诵着赞美诗。如果有人不清楚自己为何而来,他就会及时提醒他们:喂,让我们喝起来,享受盛宴!让我们乐起来,乐起来,再次乐起来!庆祝女神(这里他指的就是哈托尔,参见前文注解)来

到我们身边!让我们为她干杯,在她的醉酒盛宴上一醉方休。

但祭司也会提醒他们记得他们想要做的事情:让他喝,让他吃,让他啪啪。

最后这句话通常被翻译成“性交”,但是坦率地说,在描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时,没有假正经的空间。所有人都在啪啪,在我们现代人看来,这似乎令人震惊,但是埃及人既不时髦,也不敏感。他们的文化喜欢、崇拜性交。他们都涂满了精油(涂满整个身体)。此时月明星稀,他们完全放开,都在策马扬鞭,而且祭司也告诉他们要这样做。因此,他们都在性交,就在神庙大厅里。事实上,神庙大厅又被称作共沐爱河之厅。

这听起来可能有些奇怪,你可能会问:“万一怀孕了怎么办?”确实有人怀孕。在混乱的醉酒节上怀孕没有任何不妥之处,孩子的父亲完全可能是个陌生人。这样的孩子会得到赞美,长大后不但可以进入神职行列,而且可以炫耀自己的出身。一个名字读起来朗朗上口,叫“肯何科何普色夫”的小伙子为自己竖碑留念(埃及人愿意做这样的事情),上面这样写着:我是在前院被怀上的,就在冲着门斯特的哈采普苏特陵

庙入口处。我吃着助理祭司给我的面包祭品,漫步在帝后谷

中渐渐长大。晚上就住在神庙前院。我喝着这里的水,看着

闪耀的火光从前院传出。

肯何科何普色夫也是她母亲的遗嘱中最得宠的孩子,显然她对此并不在意,甚至很有可能她对那次啪啪经历还有着美好的回忆。

这种纵酒狂欢活动有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处理性交与呕吐的关系。当时肯定很多人会喝吐,因为出于某种原因,呕吐似乎被当成了一种必要的宗教活动。[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对于(对着抽水马桶)醉酒呕吐,澳大利亚人有种委婉的说法:“通过巨大的白色电话机与上帝对话。”我想此处这种说法意味深长,但或许并非如此。]为了确保你的肠胃能够吸收所有的酒精,不会通过同样的路径返吐出来,也可能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们会在啤酒中加入催吐的药草。这有些可惜,因为当晚活动开始时,周围的一切闻起来是那么沁人心脾。

最后,祭拜者喝得烂醉如泥,不停地呕吐,并与陌生人性交,然后大家一起沉睡过去。当晚的最后几小时,醉酒大厅中鼾声四起,大家都神志不清。此时就是奇迹发生的时刻。

有些人没有喝醉,他们像前面提到的男仆那样,一直在等着帮助这些需要帮助的人。此刻,他们悄悄地着手完成最后的工作。在神庙旁边的小教堂里,有座巨大的哈托尔神像。他们打开层层大门,设法(历史并没有提及如何来做)把这座神像搬到醉酒大厅,放到大厅正中央。当黎明的第一缕阳光穿过柱廊时,他们开始击鼓。鼓声喧嚣,既有手鼓,也有叉铃,目的是把所有人从宿醉中唤醒。

任何有过类似经历的人都清楚那种从宿醉中被粗鲁地叫醒的感受:茫茫然不知身在何处,一头雾水。你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不确定自己是谁,或者弄不清自己是做什么的。在这种情况下,你抬头看到女神身披五彩霞光,高高在上,威严矗立。

此时此刻是整个庆典活动的终极目的所在,这是充满神秘色彩的顿悟时刻,因为在迷迷糊糊中你感受到了女神的显灵。在平时不喝酒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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