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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7 14: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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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J.吉卜林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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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之书

丛林之书试读:

丛林之书

作者:(英)J.吉卜林著,陈磊译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1-01

ISBN:9787513309981

本书由北京读品联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丛林之书

1.莫格里的兄弟们

蝙蝠蒙释放了黑夜——现在鸢鹰兰恩把它带回了家,牛群关在牛棚和小屋,我们可以放松直到黎明。这是展示力量、彰显荣耀的时刻,爪子尖牙钳子。噢,听那号子!——都捕猎顺利遵守丛林法则的兽民们!——《丛林夜之歌》

夜晚七点钟,习欧尼山中非常暖和,狼爸爸从白日的休息中醒来了,他舒活舒活筋骨,打了一个哈欠,一个接一个伸直爪子好把睡意从指尖赶走。狼妈妈还躺着,她大大的灰鼻子横在四头翻着筋斗、呜呜叫着的幼崽身上,月光照进他们住的山洞口。“嗷呜!”狼爸爸嚎了一声,“该去打猎了。”他正要跳下山时,一个小个子来到山洞口,他有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呜呜说:“祝你好运,狼大王。祝尊贵的孩子们都有红运,愿他们白牙尖利,永不忘世上还有像我们这样忍饥挨饿的可怜生灵。”

说话的是胡狼塔巴奎,他专捡残羹冷炙。印度的狼都鄙视塔巴奎,因为他满腹诡计,爱撒谎,靠吃村子垃圾堆里的破布和碎皮子果腹。可他们也害怕他,因为他比丛林里谁都更会发狗疯,他疯起来就会忘了自己原来谁都害怕,就会跑遍丛林,谁挡道就咬谁。小塔巴奎一发疯,就连老虎都要逃之夭夭,退避不及,因为疯狂是能压倒野生动物的一切情绪中最不得体的。这狗疯,就是我们说的狂犬病——他们称之为德瓦力——躲都躲避不及。“你就进来吧,进来找,”狼爸爸不高兴地说,“只可惜这里没有吃的。”“对狼来说,是没有,”塔巴奎说,“可对我这样卑微的胡狼,一把干骨头就算大餐。我们是谁?我们是格德洛格(胡狼),我们才不挑三拣四。”他快步跑到山洞里面,在那里找到一块公鹿骨头,上面还有点儿肉,于是就坐下来欢快地啃着骨头。“真得感谢这顿美餐,”他说着舔舔嘴,“这些王子真美!眼睛真大!又是如此的年轻!实在是,实在是,我早该记住大王的孩子都是开天辟地的英雄。”

塔巴奎当然也和别人一样知道当面赞美别人的孩子是很不合适的,但只要看到狼爸爸和狼妈妈不自在的样子,塔巴奎就很高兴了。

塔巴奎静静地坐着,陶醉在自己刚制造的花招里,接着恶狠狠地说:“大头领希尔汗已经转移了领地。他跟我说,等明天月亮升起来的时候,他就将到这边山里捕猎。”

希尔汗是一只老虎,住在距威冈加河二十英里远的地方。“他没那个权利!”狼爸爸生气地说,“根据丛林法则,未经必要提醒,他无权更换领地。他会惊动十英里内的所有动物,而这些天,为了孩子们,我必须捕双倍的猎物。”“他妈妈并不是无缘无故叫他瘸腿的,”狼妈妈镇定地说,“他生下来就瘸了一条腿,因此他才只捕杀家畜。现在他把威冈加村村民都惹火了,又跑来我们这里闹。村民们会放火烧掉丛林来搜捕他,他就溜了,草丛被烧了没有藏身之地,我们只好带着孩子们逃走。说起来,我们倒要感谢希尔汗呢!”“我该向他转达你们的感激吗?”塔巴奎明知故问。“滚!”狼爸爸打断他,“出去,去找你的主子捕猎。一晚上全被你毁了!”“我走,”塔巴奎不慌不忙,“你听,希尔汗就在下面的灌木丛里。早知道我就不来通知你了。”

狼爸爸细听,在谷底有条小河,他听见老虎单调的干沙沙的怒吼声,听起来那老虎什么也没捕到,而他也不在乎是不是整个丛林都听到了。“蠢货!”狼爸爸说,“一晚上的捕猎还没开始,就先发出这样的响动!他还以为我们的雄鹿跟威冈加的肥阉牛一样蠢啊?”“嘘。他今天……晚上要捕猎的可不是雄鹿或是阉牛什么的,”狼妈妈说道,“他是要吃人。”

怒吼声变成了一种嗡嗡的呜咽,听起来就像来自四面八方。有时候,正是这种声音令睡在野外的樵夫和吉普赛人不知所措,他们逃起来,结果正好落入虎口。“要吃人!”狼爸爸说着露出满口洁白的尖牙,“呸!难道池子里的甲虫和青蛙还不够他吃的,他还非要吃人,况且又是在我们的这片土地上!”

丛林法则从不做任何无缘无故的规定,它禁止任何兽类吃人,除非是在教幼兽如何猎杀,然后还必须是在自己族群或部落的猎场之外才能杀人。这个规矩的真实原因其实是因为如果杀了人的话,不管早晚,白人就会骑着大象,带着猎枪杀来;成百上千的棕种人也会敲着锣、扛着火箭弹、举着火把赶来。那时,丛林里的生灵就遭了殃。兽类为自己立下这样的规约也是因为人类是所有生灵中最弱、最没有防御心的族群,袭击人类一点儿都不光明正大。他们还说——而实际也确实如此——吃了人就会变得肮脏,连牙齿都会掉光。

呜咽声更大了,最后是一声竭尽全力的“啊哈”声,那是老虎冲向了猎物。

接着又是一声咆哮——听着都不像是老虎的吼声了——也是希尔汗发出的。“他没抓到,”狼妈妈说,“怎么回事?”

狼爸爸往外跑出几步,听见希尔汗惨叫着倒在灌木丛中打滚。“这个蠢货肯定是不知不觉跳进了樵夫的火堆烧了爪子,”狼爸爸咕哝道,“塔巴奎也在他旁边。”“有什么东西上山来了,”狼妈妈说着猛地竖起一只耳朵,“准备好。”

灌木丛发出细微的沙沙声,狼爸爸蹲下身子准备好跃起。当时,如果你在现场观看的话,你肯定会看见世上最精彩的一幕——狼爸爸在弹跳的半途停了下来。本来他还没看清正扑向的猎物就起跳了,接着又试图停下来。结果就是他往空中跳起四五尺,然后又几乎在原地着陆。“是人类!”他厉声说道,“是一个人类的小娃。快看!”

在他正前方,站着一个棕色皮肤、全身赤裸、才刚会行走的婴儿,正抓着低处的一根树枝——以前还从没有这么柔嫩、这么满面笑容的小家伙在夜晚来到狼窝呢。他抬起头看着狼爸爸的脸笑了。“是人类的娃娃吗?”狼妈妈问,“我还从没有见过呢。叼过来我瞧瞧。”

在必要的时候,狼习惯于叼着自己的幼崽移动,他们的嘴能叼着幼崽而不咬碎。狼爸爸两颌叼着小孩的背,但一根牙齿也没有擦到他的皮肤,他把小孩放在自己的狼崽子中。“真小啊!这么滑溜溜的,而且胆子还挺大呀!”狼妈妈柔声说。小孩在狼崽子中推挤着想靠得近一点儿好找个暖和点儿的地方。“啊哈!他也和咱们的宝宝一起来吃了。这就是人类的小娃娃啊。到目前为止,有狼曾自夸过自己的孩子中有人类的小娃娃吗?”“我倒是时不时听说这样的事,但在我们族群里,我这辈子还没有听过,”狼爸爸说道,“他全身还没有毛发,我一只脚就能踩死他。但是你看,他还抬着头,他一点儿都不怕。”

月光被挡在了洞外,因为希尔汗的大方头和肩膀探进了山洞。塔巴奎跟在后面,吱吱叫着:“大王啊,我的大王,就从这里进去的!”“是希尔汗来了啊,寒舍真是蓬荜生辉啊。”狼爸爸说道,但他的眼神充满气愤,“希尔汗所为何事呢?”“找我的猎物。一个人类的小崽子朝这边来了,”希尔汗说,“他的父母都逃了。把他交出来!”

正像狼爸爸说的那样,希尔汗之前跳进了樵夫的火堆里,正为脚上的烧伤气得怒不可遏。但狼爸爸知道山洞洞口过于狭窄,老虎不可能钻进来。就连现在这样,希尔汗的肩膀和前爪都被挤得想获得更多空间,就像把一个人装进桶子里,他肯定也会这样挣扎。“我们狼族可是自由族群,”狼爸爸说,“狼族只接受族群首领的指令,并不听令任何带斑纹的牲口猎杀者。这个人类小娃是我们的——要杀也得看我们愿不愿意。”“你们愿意杀,你们不愿意杀!你们的意愿算什么?凭着我杀了这么多公牛,难道还要我嗅着你们的狗窝来寻找我应得的猎物吗?这可是我希尔汗的命令!”

老虎的咆哮使整个山洞一阵轰鸣。狼妈妈抖开身上的小狼崽,往前一弹,她的眼睛就像黑暗中两个绿莹莹的月亮,直视着希尔汗凌厉的双眼。“那么我,拉卡莎(魔鬼),就来回答你。这个人娃娃是我的,你这个瘸子,这个人娃娃是我的!我们不会杀了他,他要和狼族一起奔跑,和狼族一起捕猎;看看你,竟然捕杀一个小小的、光溜溜的人娃娃,你还吃青蛙,还捕鱼,到最后,他会来猎杀你的!所以,不然我也以我猎杀过的大公鹿起誓(我可从来不吃挨饿的牲口),你给我滚回你妈身边去,你这个丛林里挨火烧的家伙,要不然你小心变得比刚出生时还要腿瘸!快给我滚!”

狼爸爸吃惊地看着。他几乎不记得当初自己是公平打败了其他五头狼才娶到狼妈妈的,那时她在狼群被称作魔鬼可并不是什么奉承话。希尔汗也许已经迎战过狼爸爸,可他却承受不起反抗狼妈妈,因为他也知道,在这里狼妈妈占据绝对优势,肯定会往死里打,所以他就嚎叫着从山洞口退出来,出洞后,他吼道:“狗都会在自己的地盘上瞎吠!我们就等着瞧狼族怎么说你们收养这个人崽子吧。这小崽子是我的,最后还是要塞我的牙缝儿,你们这蓬尾巴的贼!”

狼妈妈喘着粗气倒在狼崽中,狼爸爸严肃地说道:“希尔汗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这小娃必须让狼族过目。你还是要养着他吗,妈妈?”“要养!”她喘着气,“他光着身子来到这里,还是在夜里,孤零零的,还饿着肚子。但他一点儿都不怕!你瞧,他都把我们的一个孩子推到一边儿去了。那瘸腿屠夫肯定会杀了他,然后跑到威冈加去,而这里的村民就会杀遍我们的巢穴来报复!养着他?我当然要收养他了。躺好啊,小青蛙。噢,莫格里——我要叫你小青蛙莫格里——总有一天,会轮到你去猎杀希尔汗的,就像他捕猎你那样。”“但我们的族群会怎么说呢?”狼爸爸说道。

丛林法则明确规定,任何一只狼结婚之后都可以从所属的狼族退出。但只要他们的幼崽长到能站立,他就必须把孩子们带来族群议会,议会每个月的月圆之夜召开一次,也是为了其他的狼都能认识这些孩子。狼族检视完毕,这些狼崽就能自由奔向他们想去的地方,在他们杀死第一头公牛以前,任何狼族里的成年狼不得以任何借口杀死任何一只狼崽。如果抓到这样的凶手,刑罚就是处死;你只需想一想就能明白为什么必须要这么做。

狼爸爸等到自己的狼崽都稍微能跑了,就在一个族群议会的晚上把他们和莫格里还有狼妈妈一起带去了议会岩——就是一处覆盖着石块和鹅卵石的山顶,那里可供一百只狼藏身。单身大灰狼阿凯拉无论是力量上还是计谋上都堪称狼族的首领,他正伸直身子躺在他的岩石上,他身下坐着四十只甚至更多体形、毛色各异的狼,从能单独对付一头雄鹿的獾色皮毛的老狼,到自以为也能解决的三岁年轻黑狼都有。现在,单身狼王已经领导他们一年了。他年轻时曾有两次掉进捕狼陷阱,还有一次曾挨揍,躺着等死。因此,他深谙人类的习俗和行为方式。议会岩没什么说话声。狼崽们在父母围坐的中间互相打闹,时不时地有一只老狼静静走到一只狼崽面前来,细细打量,然后又无声地走回自己的位子。有时,狼妈妈们会把自己的狼崽远远推到月光下,以免自己的狼崽被看漏。阿凯拉从自己的岩石上喊道:“你们是知道规矩的——你们是了解规矩的。看仔细了,狼族成员们!”接着焦虑的狼妈妈们也会接着喊道:“看吧——看仔细了,狼族成员们!”

最后——当这一时刻到来时,狼妈妈脖子上的毛发倒竖——狼爸爸把“青蛙莫格里”(他们就是这么叫他的)推到中间,他就笑着坐在那儿玩弄起那些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的卵石。

阿凯拉一直没有把头从爪子上抬起来,继续用单调的嗓音喊道:“看仔细了!”一阵低沉的吼声从岩石后方蹿上来——那是希尔汗的吼声:“那小崽子是我的,把他交给我!你们这群自由狼族要一个人崽子干什么?”阿凯拉一直甚至连耳朵也没抖一下。他所说的只是:“看仔细啊,狼族的成员们!自由的狼族除了自由狼族的命令,听别人的命令做什么?看仔细了啊!”

一阵低沉的嚎叫声相和,一只年轻的四岁的狼重复希尔汗的话给阿凯拉听:“自由狼族要人崽子干什么?”现在,丛林法则规定,如果狼族关于接受一个小崽子的权利引发了争议,那么这个小崽必须拥有除他父母以外的另外两名族群成员为其说话。“谁为这个人娃娃说话?”阿凯拉问道,“自由族群中,谁为他说话?”没有回应,狼妈妈做好准备,她知道如果打起来,这可能将是她最后一战。

然后,唯一一位被允许参加族群议会的其他生灵——老是睡昏昏的棕熊巴鲁两腿直立站了起来,他负责教授狼崽们丛林法则。老巴鲁可随自己意愿来去自如,因为他只吃坚果、根茎和蜂蜜。巴鲁咕哝着:“人娃娃——有人娃娃?”他说道,“我为人娃娃说话。要一个人娃娃也没有害处啊。我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但我说的都是实话。让他跟狼群一起奔跑吧,让他加入其他狼崽吧。我亲自来教他。”“我们还需要一个,”阿凯拉说道,“巴鲁为人娃娃说话了,他是我们小狼崽的老师。除了巴鲁还有谁?”

一只黑影跳下圈子。是黑豹巴希拉,他浑身墨一般黑,但他身上的豹斑在特定光线下看起来就像是波纹绸的纹路一样。大家都知道巴希拉,都不敢挡在他的道上。因为他和塔巴奎一样狡猾,和野水牛一样英勇,和受伤的大象一样不顾后果。但他的声音像树上滴落的蜂蜜一样温柔,毛皮比绒毛还要软和。“噢,阿凯拉,还有你们这群自由狼族,”他咕噜道,“我并无资格列席你们队伍,但丛林法则规定,要是对于如何处置一个新崽子有疑问,又还不致处死,那么这个崽子的性命是可以用一定价格来买的。法则也并没有规定谁能买谁不能买,我说得对吧?”“好啊!好啊!”一群总是挨饿的年轻的狼说道,“就听巴希拉说的吧。这个人娃娃可以花一定价格来购买。法则就是这么规定的。”“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在这儿发言,但是我请求你们听我说。”“那你说啊!”二十个声音叫道。“杀死一个赤身裸体的小崽子是可耻的。再说,等他长大,说不定还能为你们猎得更多猎物呢。巴鲁已经为他说话了。现在,如果你们愿意根据法则接受这个人娃娃的话,除了巴鲁为他说话,我也加上一头公牛,还是一头肥硕的公牛,刚刚捕获的,就在离这儿不到半英里远。这个决定很难吗?”

几十个声音喧闹叫喊:“有什么关系啊?他会在冬雨里冻死,会在烈日下烧焦,一个光溜溜的青蛙能害着我们什么啊?就让他和狼群一起奔跑吧。公牛在哪儿啊,巴希拉?我们就接受他了!”然后是阿凯拉深沉的吠叫:“看仔细了——看仔细了啊,狼族的成员们!”

莫格里仍然深深被卵石吸引着,也没注意到狼群一个个过来打量了他。最后,他们都下了山去那头死公牛那儿了,只剩阿凯拉、巴希拉、巴鲁和莫格里自己的狼家族留下来。希尔汗还在暗夜里怒吼着,他非常气愤莫格里没有被转交给他。“哎,嚎得好,”巴希拉从胡须之下吐出声音,“因为总有一天,这个光溜溜的小东西会令你换个调调嚎叫的,如若不然,我还真是不了解人类了。”“干得好,”阿凯拉说,“人类还有他们的幼崽是非常聪明的。需要时,他会帮得上忙的。”“说得对,需要时,他能帮得上忙。因为没有谁能希望永远率领一个族群。”巴希拉说。

阿凯拉没有说话。他在想有那样的一天,所有族群所有的首领都会流失力量,变得越来越弱,直到最后他会被狼群杀死,会出现新的头领——而新的头领也会轮到被杀死的那天。“把他带走吧,”他对狼爸爸说,“就像训练自由狼族一样训练他。”

就这样,莫格里以一头公牛的价格还有巴鲁的美言加入了习欧尼山中的狼族。

现在往后跳上十年或十一年,你应该会很乐意,就简单猜测一下莫格里在狼族中所过的精彩生活吧,因为要是写下来的话,会写上好多本书。他在狼崽中长大,尽管这些狼崽子在他还没有长成一个小孩之前就长成了成年狼。狼爸爸教给他怎么捕猎,还有丛林中食物的含义,直到草丛中每一阵沙沙声、夜间温暖空气中每一声呼吸、头顶猫头鹰每一声鸣叫、蝙蝠在树上栖息时的每一道擦痕、池塘里每一条小鱼溅起的每一道水花对他来说都像办公室之于一名商务人士那样意味丰富。不学习的时候,他就坐在外面太阳地里睡觉,然后进食,然后又回去睡觉。觉得脏了、热了就去森林池塘游泳;想吃蜂蜜了(巴鲁告诉他蜂蜜、坚果就和生肉一样好吃),他就爬树去够,这些也是巴鲁教他做的。巴希拉则躺在树枝上喊:“快来啊,小兄弟!”起初,莫格里只能像树獭一样紧贴树干,但后来他就能像灰猿一样大胆地在树枝中荡来荡去。在议会岩里,他也有了自己的位置,当议会举行时,他发现如果他紧盯着一只狼,那狼就会被迫放低自己的视线,所以他就习惯了紧盯别的狼来取乐。其余时候,他也会帮自己的朋友从肉掌上挑出长刺,因为狼是非常苦恼肉里扎刺和毛皮上的刺球的。晚上,他会下山走到耕作过的土地上,非常好奇地看着那些小屋里的村民,但是他不相信人类,因为巴希拉曾指给他看过一个方形的洞穴,那洞穴下方有一扇门,如此狡猾地隐藏在丛林中,以至于他差点儿走进去,巴希拉告诉他那是个陷阱。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和巴希拉一起走进森林黑暗温暖的深处,昏沉沉睡上一整天,夜间就看巴希拉是怎么捕猎的。巴希拉饿了就猎杀,莫格里也是——但只有一种东西他们不杀。他刚刚能明白事理时,巴希拉就告诉他永远不能碰牛,因为他就是用一头公牛的性命为价格买进狼族的。“整个丛林都是你的,”巴希拉说,“等你强壮到能够捕猎的时候,你可以猎杀一切东西,但看在买下你的公牛分儿上,你永远也不要猎杀或啃食任何一头牛,不管年轻的还是年迈的。这是丛林法则。”莫格里忠实地遵守着这一点。

他长啊长啊,长成了一个男孩该有的强壮样子,他不知道自己正在学会很多东西,除了吃,他在这世上也没有别的事情可考虑。

狼妈妈曾告诉过他一两次,说希尔汗这个家伙不值得信任,还说有一天他必须杀死希尔汗。尽管一只小狼可能会每时每刻记住这个忠告,但莫格里却忘了,因为他只是个小男孩——如果他会讲任何人类语言的话,他会管自己叫狼的。

他在丛林里经常碰到希尔汗,因为阿凯拉年老体衰,这瘸腿老虎就成了狼族很多年轻小狼非常好的朋友,他们跟在他身后吃他的残羹冷炙,如果阿凯拉敢严格执行自己的职责,他是绝对不会同意这么做的。然后,希尔汗就会奉承他们,好奇他们这么勇猛的年轻猎手怎么会满足于一只垂死的老狼和一个人崽子领导。“他们告诉我,”希尔汗说,“在议会上,你们都不敢直视那人崽子。”那些年轻小狼就毛发倒竖,嚎叫起来。

巴希拉到处都有眼线和耳线,他听说了一些这样的事,有一两次他对莫格里说了很多,他说希尔汗总有一天会来杀了他。莫格里就笑着答道:“我有整个狼族啊!而且我还有你,还有巴鲁,尽管他这么懒,也会为我出手打一两下的。我有什么好害怕的?”

这天非常暖和,巴希拉想到一个新点子——他是从听说的一件事想到的。那事可能是野猪伊奇告诉他的。但在丛林深处时,他告诉了莫格里,当时男孩正头枕巴希拉漂亮的黑色毛皮躺着,“小兄弟,我跟你说过多少次希尔汗是你的敌人?”“就和那棵棕榈树上的果实数量一样多了,”莫格里说道,他自然是不会数数的,“怎么?我困得很,巴希拉,希尔汗不就是尾巴长点儿、说话声音大点儿——就和孔雀马奥一样嘛。”“现在可不是睡觉的时候。巴鲁知道这一点,我也知道,狼族都知道,就连愚蠢得要命的鹿都知道。塔巴奎也告诉过你。”“呵!呵!”莫格里叫道,“塔巴奎才刚来跟我说了一番无礼的话,他说我是个赤身裸体的人崽子,连刨花生都不配。但我拎起塔巴奎的尾巴,把他往棕榈树上撞了两下,好教他怎么懂礼貌。”“这样做真傻,塔巴奎虽然是个爱耍恶作剧的家伙,但他也会告诉你一些和你密切相关的事情。睁大你的眼睛吧,小兄弟。在丛林里,希尔汗是不敢杀你。但你要记住,阿凯拉已经非常年迈了,很快,他就不能猎杀雄鹿了,等那一天到来,他就不再是头领。而很多在你第一次被带到议会时打量过你的狼也都老了,年轻的狼们都会像希尔汗教他们的那样想,议会里没有人崽子的席位。你很快就要长大成人了。”“长大成人又怎么了,长大了就不该和兄弟们一起奔跑了吗?”莫格里说,“我生在丛林。我遵守丛林法则,我帮狼族里所有狼挑过爪子上的刺。他们当然都是我的兄弟了。”

巴希拉直直伸展身躯,半闭起眼睛。“小兄弟,”他说,“来感受一下我的下颌。”

莫格里把他壮实的棕色手掌放上去,就在巴希拉丝绸般顺滑的下巴以下,光滑的毛发遮盖着几块大肌肉,在那里他摸到了一小块光秃秃的地方。“丛林里谁也不知道我巴希拉有这个记号,这是套颈圈的记号;还有,小兄弟,我是在人类世界出生的,我妈妈就死在人类世界——死在奥狄博尔国王皇宫的笼子里。也因为这,当你还是个光溜溜的小家伙时,我在议会付出代价换了你。是的,我也是在人类中出生的。以前,我从没见过丛林。他们把我养在铁栏杆后面,用铁锅喂我,直到有一天,我感觉到自己是巴希拉——是黑豹——不是什么人类的玩物,我爪子一挥就打断了愚蠢的栏杆,我逃走了。然后因为我学了很多人类的东西,在丛林里我变得比希尔汗还要可怕。不是吗?”“是这样的,”莫格里说,“整个丛林都害怕巴希拉——除了莫格里。”“噢,你是个人娃娃,”黑豹非常温柔地说道,“所以就像我回到了我的丛林一样,你最终也必须返回人类世界——回到你的兄弟人群中去——如果你在议会没被杀掉的话。”“但为什么啊——可为什么会有狼想要杀掉我?”莫格里问道。“看着我。”巴希拉说。莫格里沉着地看着他的眼睛。大黑豹不到半分钟就扭过了头。“这就是原因,”他说着把爪子放到树叶上,“就连我也不能直视你的眼睛,况且我还是在人类中出生的,我还爱你,小兄弟。剩下的他们却恨你,因为他们连眼睛都不敢与你对视,因为你很聪明,因为你帮他们从脚上挑刺儿——因为你是个人。”“这些东西我不懂。”莫格里不高兴地说,又粗又黑的眉毛也皱起来了。“丛林法则是怎么说的?先进攻再出声儿。就因为你太大意了,他们才知道你是个人。所以小心点儿啊!我知道当下阿凯拉捕猎再失手一次时——他每次捕猎都要费更大的劲儿才能按住公牛了——狼族就要对抗他了,然后对抗你。他们会在议会岩举行丛林会议,到那时——到了那时——我想到了!”巴希拉说着跳起来,“你赶紧下山到谷底人类的小屋去,去取点儿他们种在那儿的红花来,这样,当时机到来,你就会拥有一个比我和巴鲁或其他爱你的狼族更强大的朋友。去取红花来。”

巴希拉说的红花就是火,丛林里没有生灵能叫出火的正确名字。每个兽类都极度惧怕火,还发明了成千上万种方式来描述它。“红花?”莫格里说道,“他们黄昏时种在屋外的东西吧。我去取些来。”“这才是人娃娃说的话,”巴希拉骄傲地说,“记住,是种在小小火盆里的那种。迅速取一个来,然后保管好,以备不时之需。”“好的!”莫格里说,“我去。但你确定吗?噢,我的巴希拉——”他手环着黑豹漂亮的脖子,深深盯着他的大眼睛——“你确定这都是希尔汗挑起的吗?”“凭我砸破枷锁逃出来发誓,我确定,小兄弟。”“那么,我就以买下我的公牛起誓,我要让希尔汗为此付出代价,可能还要多付一点儿呢。”莫格里说着一蹦一跳走开了。“终于成人了,终于完全长成大人了,”巴希拉自言自语着又躺下来,“噢,希尔汗啊,从没有比你十年前猎青蛙的那场捕猎更惨的了!”

莫格里越来越远地跑出森林,他跑得很猛,心里充满渴切。夕雾升起时,他到了山洞,吸一口气,往下面山谷看。狼崽们都出来了,但是狼妈妈待在洞里,从呼吸声中就知道有什么事情正在困扰她的小青蛙。“怎么了,儿子?”她问道。“听了些希尔汗说的蠢话,”他回头喊道,“今晚我去耕地那儿捕猎去。”他在灌木中开路来到谷底的小溪。他在那儿停了一下,因为他听见狼群捕猎的叫声,一只大公鹿被捕后的吼叫声,还有他走投无路时的喘息。接着传来了小狼们邪恶仇恨的嚎叫:“阿凯拉!阿凯拉!让单身狼王展示力量吧。让我们狼族头领上!跳啊,阿凯拉!”

单身狼王肯定是跳起来却又没抓住,莫格里听见他的牙齿咔嚓咬了个空,然后大公鹿用前蹄撞翻了他,他发出一声疼痛的叫喊。

他没再多等,而是冲了出去,叫喊声在身后越来越微弱,他跑进了村民居住的庄稼地里。“巴希拉说的都是真的,”他倚靠在小屋窗下一些牛饲料上喘息,“明天对阿凯拉和我都是至关重要的一天了。”

然后他把脸紧紧贴在窗户上看着地上的火堆。他看见男人的妻子站起身,在黑暗中用黑色团块添柴加火。黎明来临,晨雾一片洁白,透着寒意,他看见人类的小孩拿起一个内部糊满泥的柳条筐,给里面装满又红又烫的木炭块,又放在毯子下,接着就走出去照料牛棚里的母牛去了。“就这样?”莫格里说,“如果小娃娃都能做到,就没什么好怕的。”因此他绕着屋角迈步,碰到了那个小男孩,就从他手里抢走火罐,然后就消失在了晨雾里,男孩就吓得号哭起来。“他们很像我嘛,”莫格里说着往火罐里吹气,因为他看到那个女人也是这么做的,“这个东西,要是我不喂它,它就会死掉。”所以他就往那红色的东西上丢了些小枝和枯树皮。上山的半路上,他碰到巴希拉,他外皮上的晨露像月亮石一样闪烁。“阿凯拉失手了,”黑豹说,“他们昨晚就本要杀死他的,但他们还要你。他们昨晚就在山上找你。”“我当时在耕地里呢。我准备好了。你瞧!”莫格里举起火罐。“很好!我曾看见人类往这东西里面扔干树枝子,很快,干树枝子一端就开出红色的花。你难道不怕吗?”“不怕。我为什么要怕?现在,我想起来了——要是不是梦的话——在我还没变成狼之前,我曾躺在这红花边上,又温暖又舒服。”

那一整天,莫格里就坐在山洞里照看他的火罐,他把干树枝子伸进去看它们会变成什么样。他找到了一根令他满意的树枝。晚上,塔巴奎来到山洞粗暴地告诉他议会岩那里要他去,他大笑着,直到塔巴奎吓得跑开了。然后,莫格里就大笑着去了议会。

单身狼王阿凯拉躺在他的岩石边上,这意味着狼族的首领位置空出来了,而希尔汗和他那些吃残羹冷炙的追随者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巴希拉靠着莫格里躺下,火罐就放在莫格里两膝之间。等大家都聚齐了,希尔汗就开始说话了——阿凯拉之前在任的时候他根本不敢这样做。“他没这个权利,”巴希拉低声说,“你就这么说,他是个狗崽子。他会吓坏的。”

莫格里跳起来。“自由狼族们,”他喊道,“难道希尔汗是我们的头领吗?我们选头领,跟老虎有什么关系?”“看见首领之位还空缺,我被要求来发言的——”希尔汗说。“谁叫你来的?”莫格里问,“难道我们都是那胡狼?要奉承讨好杀牛屠夫?狼族选首领,是我们狼族的事。”

叫喊声响起来了,“闭嘴吧,你这个人崽子!”“让他说下去,他是遵守我们法则的。”最后,狼族年长者们怒喝道:“让死狼发话!”当狼族首领打猎失手时,他的余生都会被称作死狼,当然他也活不久了。

阿凯拉疲倦地抬起他老朽的脑袋:——“自由狼族们,还有你,希尔汗的胡狼,我已经带领你们捕猎、躲开猎杀有十二季了,在这期间,没有一个被诱捕,也没有谁受伤。现在,我捕猎失手。你们是明白那阴谋的。你们知道自己是怎么把我引到那头精力旺盛的雄鹿那儿好让我当众出丑暴露弱点的。干得真高明啊!现在,你们要做的就是在这议会岩上杀死我。所以,我要问,你们谁来终结我单身狼的性命?根据丛林法则,我有权要求你们一个一个上。”

一阵良久的沉默,因为没有一只狼敢去杀死阿凯拉。接着,希尔汗吼道:“呸!我们要这没牙的蠢家伙干什么?他命该死!倒是这人崽子活得太长了点儿。自由狼族们,他一开始就是我嘴边的肉。把他交给我吧。我为这蠢狼人烦透了,他都困扰丛林十季了。把人崽子给我,要不然我就一直在这里打猎,一根骨头都不留给你们。他是个人啊,他是人类的崽子,我恨他恨到骨髓里了!”

狼族不止一半的声音都在喊:“他是个人!他是人!我们要人做什么?让他滚回自己的地盘吧!”“还想要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来抗击我们吗?”希尔汗叫嚷着,“不行,把他交给我。他是人,我们没有一个敢直视他的双眼!”

阿凯拉又抬起脑袋,然后说:“他吃的是我们的食物,他跟我们一起睡觉,他还帮我们驱赶猎物,他从没有破坏过丛林法则。”“还有,他进狼族时,我为他付了一头公牛的代价。一头公牛不算什么,但巴希拉的荣誉却是值得维护的东西。”巴希拉用最温柔的声音说道。“那头公牛都过了十年了!”狼族混乱了,“我们还管十年前的老骨头干什么?”“那你们也不在乎许下的誓言?”巴希拉说着露出唇下的白牙,“好吧,你们还叫作自由狼族哪!”“人类的崽子不能和丛林居民一起奔跑,”希尔汗嚎道,“把他交给我!”“除了血缘,他从别的方面来说都是我们的兄弟,”阿凯拉继续说,“但你们却要在这儿杀了他!老实说,我活了太久。我还听说,在希尔汗的教导下,你们中有些都吃起耕牛和别的东西了,你们还趁着黑夜从村民家门口抢他们的孩子。因此,我知道你们做了孬种,我正是在和孬种说话。我肯定是必须要死的了,我的性命已经失去了价值,不然为人娃娃,我会献出我的生命。但为了狼族的荣誉——因为没了首领,你们早已忘了这不起眼的东西——我承诺,要是你们让这人娃娃回到他的人类世界,我死的时候不会露出一根牙齿来对抗你们,我就不做任何抗争死去。这至少能省下狼族三条性命。更多的我也做不了,但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就能免除你们因为杀害一个没有过错的兄弟而产生的羞愧——这个兄弟有人为他说话,这个兄弟还根据丛林法则付了代价才进的狼族。”“他是个人——是人——是人啊!”狼族怒骂。大多数狼都开始围在希尔汗周围,他的尾巴已经开始抽打了。“现在就看你了,”巴希拉对莫格里说,“除了打斗,我们还有很多可做。”

莫格里站起来——他手里拿着火罐。接着他伸直手臂,当着整个议会的面打了个哈欠,但他充满了愤怒和悲痛,因为狼群这么狡猾,从没告诉过他说他们痛恨他。“你们给我听着!”他喊道,“没必要听这狗崽子瞎说。你们今晚一直在告诉我说我是一个人(但事实上在我生命的最后我本该和你们一样是一只狼的),我也感到你们说的是真话。因此,我不会再叫你们兄弟了,我要像人应该做的那样,叫你们狗。你们要做什么,你们不想做什么,都不是你们说了就算的。这问题我说了算。我们把问题看得更清楚点儿吧。我,人,带了点儿红花来这里,这是你们,狗,都害怕的。”

他把火罐扔到地上,一些红煤块点着了一簇干苔藓闪耀出火光,整个议会成员在跳跃的火苗面前都吓得往后退。

莫格里把他找到的死树枝伸进火里,树枝子点着了发出爆裂声,他把树枝举过头顶在退缩的狼群中盘旋。“你才是头领,”巴希拉压低声音说,“你救下阿凯拉不死。他将永远是你的朋友。”

冷酷的老孤狼阿凯拉这辈子还从没求过饶,但他也怜悯地看着这赤身露体站着的男孩,他长长的黑发就着树枝燃烧的火光在肩头摇颤,投下的影子也摇晃跳跃。“好!”莫格里说着慢慢环视四周,“我懂了你们这些狗崽子了。我就从你们族群回到我自己的同类去——如果他们算我同类的话。丛林之门为我关上了,我必须忘掉你们的话还有你们的陪伴。但我会比你们心中更有怜悯之情。既然除了血缘不同,我在所有方面都是你们的兄弟,我保证,等我在人群中成长为一个男人,我也不会像你们背叛我一样,为了人类背叛你们。”他用脚踢了踢火堆,火花四溅,“狼族任何两个成员之间都不能交战,但在我走之前,还有一笔账要算。”他大步走到正呆坐着眨着眼看火苗的希尔汗面前,抓住他下巴上的一撮须毛。巴希拉跟在他身后以防不测。“起来,狗崽子!”莫格里大喊道,“起来,是人在跟你喊话,要不然我就点着你的毛!”

希尔汗双耳平贴在脑后,他闭紧双眼,因为燃烧的树枝逼得很近了。“这个牲口捕食者说他要在议会岩杀了我,因为我小时候,他没能杀成。所以啊,所以呢,我们人类确实是会打狗的。你敢动一根胡子,瘸鬼,我就把红花塞进你的喉咙!”他拿火树枝子打在希尔汗的头上,老虎恐惧地挣扎着,发出呜咽哀嚎来。“呸!燎掉了毛的丛林猫——现在给我滚吧!可你要记着,下一次我作为人来到议会岩,我可是要把希尔汗的皮披在我的头顶上。其余的,阿凯拉就随自己喜欢自由生活。你们不准杀他,因为我不准。我也不准你们再坐在这儿,伸着舌头,好像你们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而不是被我赶来赶去的狗崽子——所以!快滚!”火苗在树枝尾部剧烈燃烧,莫格里划着圈左右出击,火星烧着了他们的皮毛,狼群嚎叫着逃窜。最后,只剩下阿凯拉、巴希拉和大约十匹站在莫格里一边的狼。然后,莫格里心里有什么东西开始刺痛了他,因为此前他的人生里还从没有什么触痛过他,他屏住呼吸,啜泣着,眼泪在脸上奔淌。“这是什么?这是怎么了?”他问,“我不想离开丛林,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我是不是要死了,巴希拉?”“才不是呢,小兄弟。这只是人类常流的眼泪而已,”巴希拉说,“现在,我知道你是个大男人了,不再是小娃娃了。从此以后,丛林确实为你关上门了。让眼泪流出来吧,莫格里。这些只是眼泪。”因此,莫格里就坐下来放声大哭,就像他的心都碎了。他长这么大,还从没哭过。“现在,”他说,“我要去人类世界了。但首先,我必须和我母亲告别。”接着,他就到了狼妈妈和狼爸爸居住的山洞,他扑在狼妈妈身上大哭,四只狼崽也痛苦地嚎叫。“你们不会忘了我吧?”莫格里问。“只要我们能嗅到你的踪迹,我们就永远不会忘掉你,”狼崽们说道,“等你变成人了,你就来山脚下,我们和你说话;晚上我们就来庄稼地和你玩耍。”“快点儿来!”狼爸爸说,“噢,聪明的小青蛙,快点儿回来,因为你妈妈和我,我们都老了。”“快点儿来,”狼妈妈说,“我光溜溜的小儿子啊。因为,听好,人类之子,我爱你要胜过爱我的狼崽。”“我一定会来的,”莫格里说道,“等我来了,我会将希尔汗的皮铺在议会岩上。不要忘了我啊!告诉丛林里的他们永远也不要忘了我!”

天色开始破晓,莫格里独自走下山,他要去见那些被称作人的神秘生灵了。

习欧尼族群狩猎之歌天空在破晓,大公鹿吼叫,一声,两声又一声!然后一只母鹿跳起来了,然后一只母鹿跳起来了,从森林里野鹿啜饮的池塘里。这是我独自侦察到的,看吧,一声,两声又一声!天空在破晓,大公鹿吼叫,一声,两声又一声!然后一只狼悄悄回来了,然后一只狼悄悄回来了,把这消息带给等待的狼群,于是我们寻啊我们找啊我们沿着他的踪迹叫啊,一声,两声又一声!天空在破晓,狼群喊叫,一声,两声又一声!脚下的丛林却没留下脚印。眼睛能看清黑暗——黑暗!舌头——伸出舌头!听!噢,听啊!一声,两声又一声。

2.卡奥捕猎

斑点使豹子喜悦,牛角使水牛骄傲。要小心,因为他华彩的毛皮知道猎手的力量。要是你发现阉牛能颠簸你,或者浓眉毛的大公鹿能顶伤你,你也无须停止捕猎通报我们:因为我们十季前就已知道。别欺负不认识的小娃娃,而是像兄弟姐妹一样招呼他们。“那里没有和我一样的!”那娃娃第一次捕杀猎物骄傲地说,但丛林很大,而娃娃他又那么小。让他想一想,静一静。——《巴鲁格言》

这里所要讲述的故事都发生在莫格里被赶出习欧尼狼族之前,或者是他向老虎希尔汗复仇之前。那时,巴鲁还正在教授他丛林法则。严肃的大个子老棕熊因为收了一个如此敏捷的学生而非常高兴,因为小狼们只会学习丛林法则中那些对他们族群和部落适用的部分,“脚要悄无声;眼要透黑暗;耳听穴中风,再磨利白尖牙,这是兄弟标志,胡狼塔巴奎和鬃狗,为我们憎恨,均不入此列”。——他们一旦会背诵狩猎诗章,就都跑开了。但莫格里是人娃娃,要学的比这要多。有时候,黑豹巴希拉会在丛林里闲逛来看他宝贝的情况,趁着莫格里向巴鲁复述一天的课程时,他就咕噜咕噜把头抵在树干上。这男孩爬起树来就和游泳一样好,游起泳来又差不多和跑得一样快。因此法则老师巴鲁也教授了他树林和水的法则:比如怎样分辨腐烂和健康的树干啦;在离地五十英尺的高度撞上蜂窝该怎么和蜜蜂得体地搭话啦;中午在树枝间惊起了蝙蝠蒙该说些什么啦;在跳进池塘水蛇中之前先怎么提醒啦。丛林居民谁也不喜欢被惊扰,大家随时都准备好,入侵者一来就发动攻击。因此,莫格里也学了陌生动物狩猎的呼叫,不管什么时候,丛林居民只要在自己领地以外捕猎都必须大声呼叫直到得到回应为止。呼叫的意思翻译出来就是“请允许我在此捕猎吧,因为我正饥肠辘辘”。回答则应该是“那就捕猎食物吧,但不能捕猎取闹”。

这一切都向你表明有如此之多的东西莫格里都必须用心学会,而同样的东西要重复说上千百遍,他也很厌倦。但正如一天莫格里被打了一巴掌生气地跑开之后巴鲁对巴希拉所说那样:“人娃娃就是人娃娃,他必须学会丛林法则的一切。”“但想想他还这么小啊!”黑豹巴希拉说道,莫格里自行其是时,他总是宠溺他,“他小小的脑袋瓜怎么可能装下你所有的长篇大论呢?”“难道丛林里有什么东西因为年纪小就不会被杀掉吗?没有。所以我才教他这些东西,所以当他忘记时,我才会轻轻打他。”“轻轻打!你这老铁脚知道什么是轻吗?”巴希拉咕哝道,“今天,他的脸都被你给打青了,我呸。”“就算被爱护他的我从头到脚都打肿,也比因愚昧受伤害要好啊,”巴鲁认真地说,“我现在正是在教他丛林口诀,这将保护他不被鸟类、蛇族和所有四条腿捕食者伤害,他自己族群是个例外。现在只要他记熟这些口诀,他就可以呼叫丛林所有兽族保护。为此挨点儿打,难道不值?”“呃,那就当心可别打死了这个人娃娃,他可不是你用来磨尖你那钝爪子的树干。可丛林口诀是些什么内容?虽然我更多的还是施与帮助而不是呼救。”——巴希拉伸出一只爪子,得意于那泛着铁青色、造型精妙的爪子尖——“但我还是想知道一下。”“那我就叫莫格里来说吧——要是他愿意的话。出来吧,小兄弟!”“我脑子里还跟一棵结了蜂巢的树一样嘤嘤嗡嗡呢,”他们头顶树上一个小小的愠怒的声音说道,莫格里气呼呼、义愤填膺地从树干上滑下来,到了地面,他又加了一句,“我来是为巴希拉,不是为你,老巴鲁,肥巴鲁。”“这对我来说都一样,”巴鲁虽这么说,却还是感觉又受伤又难过,“那,你就告诉巴希拉今天我教你的丛林口诀。”“针对谁的口诀?”莫格里很高兴能卖弄一下,“丛林可是有很多种语言呢,而我全都知道。”“你知道一点儿就行了,不要太多。你瞧吧,噢,巴希拉,他们从来都不会感谢他们的老师。还从没有一只小狼回头来感谢老巴鲁的教导呢。那么,大学者,就说说针对捕猎兽族的语言吧。”“我们是同一血脉,你们和我。”莫格里用熊的口音说,这句话所有的捕猎族都会。“好。现在说鸟儿们的。”

莫格里重复了一遍,在最后加上了鸢鹰的哨声。“现在换蛇类。”巴希拉说。

回应是一声惟妙惟肖、难以形容的咝咝声,莫格里向后踢脚,同时还鼓掌表扬自己,接着跳到了巴希拉的背上,他侧坐着,脚跟踢打着巴希拉光闪闪的皮毛,一面对巴鲁做着他能想到最丑的鬼脸。“好吧——看吧!这些倒是不亏挨的那点儿小打,”棕熊柔声说道,“有一天,你会记得我的。”接着他就转到一边跟巴希拉说他是怎么恳求野象海瑟告诉他口诀,海瑟所有的口诀都知道,他带着莫格里下到湖里从水蛇那里学习蛇语,因为巴鲁发不出那种声音,理所当然,莫格里现在能够平安抵御一切丛林事故,因为蛇也好,鸟也好,兽类也好,都不会伤害他。“那也没有谁好害怕了。”巴鲁挥动着手臂,自豪地轻拍着毛茸茸的肚子。“除了他自己的同类吧,”巴希拉压低声音说道,接着又大声对莫格里喊道,“小心我的肋骨啊,小兄弟!这跳上跳下是做什么啊?”

莫格里一直在拉扯巴希拉肩头的皮毛,还狠狠踢打,想让他们听他说话。当他们俩听他说话时,他就用最大的声音说:“所以,我也该有自己的族群,我要带着他们整天在树枝子里穿梭。”“这又是什么新鲜蠢话呀,你这做白日梦的臭小子?”巴希拉说。“就是这样,还要扔树枝子和脏东西砸老巴鲁,”莫格里继续道,“他们跟我承诺的。哈!”“呼呼!”巴鲁大爪子把莫格里一下从巴希拉背上掀下来,男孩仰躺在他两只前爪之间,他看出巴鲁发怒了。“莫格里,”巴鲁说道,“你一直在和那些猴子交往吧。”

莫格里看着黑豹巴希拉想分辨他是不是也生气了,而巴希拉的眼珠就像碧玉般坚毅。“你和那些猴子交往过,那些灰猿,连条法则都没有,那些什么都吃的家伙。这真可耻。”“巴鲁打我头的时候,”莫格里说(他还背朝下躺着),“我跑开了,灰猿们从树上下来,他们同情我。剩下的谁都不关心我。”他鼻子有点儿抽噎。“猴子们可怜你!”巴鲁嗤之以鼻,“山间溪流静止了!夏日骄阳凉爽了!然后怎么样了啊,人娃娃?”“然后,然后,他们给我坚果和好吃的东西,然后他们——他们用手臂抱着我上了树顶,说我是他们血脉相连的兄弟,就是我没有尾巴,还说我总有一天会成为他们的头领。”“他们就没有头领,”巴希拉说,“他们这是撒谎。他们总一贯撒谎。”“他们很善良,还命令我再回来。为什么我从没给带进猴子中去呢?他们和我一样双腿站立。他们也不用硬爪子打我。他们整天玩闹。让我起来!坏巴鲁,让我起来!我还要去和他们玩耍。”“听着,人娃娃,”棕熊的声音就像炎热夜晚的闷雷,“我已经教给你丛林中所有兽民的丛林法则了——除了在树上生活的猴民们。他们没有法则可言。他们是被丛林驱逐的族群。他们没有自己的语言,但却会用偷来的语言,他们等在树枝上面偷听、偷看。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我们不同。他们没有头领,也没有记性。他们鼓吹又唠叨,假装自己是了不起的族群,要在丛林中干一番大事业,但掉一颗坚果都会转移他们的注意力,他们大笑,然后就将一切忘之脑后。我们丛林族群跟他们没有往来。我们不喝猴子喝过的水,不去猴子去过的地方,不在他们狩猎的地方狩猎,不在他们死去的地方去死。直到今天,你听过我说起猴子了吗?”“没有。”莫格里小声说,因为巴鲁说完整个森林都静止下来了。“丛林兽民闭口不提他们,将他们抛之脑后。他们数量庞大,充满邪气,肮脏污秽,不知羞耻,要说他们还有不变的渴望的话,也就是渴望丛林兽民关注他们。但就算他们把坚果、污物扔到我们头顶,我们也从不注意他们。”

一阵坚果和小树枝从树枝间撒落,他几乎说不了话,他们听见细瘦树枝间高高的空中有咳嗽声、嚎叫声,还有怒冲冲的蹦跳。“对丛林兽民来说,猴民是一个禁忌,”巴鲁说,“记住。”“禁忌,”巴希拉说道,“但我还是觉得巴鲁应该提醒你远离他们。”“我——我?我怎么想得到他会跟那些下流货玩闹。猴民!呸!”

又一阵坚果、小树枝落在他们头上,他们俩就小跑离开,也带上了莫格里。巴鲁所说的关于猴子的事完全属实。猴民生活在树顶,因为兽类都很少往上看,猴民和丛林兽民的路径就不可能交叉。但只要他们发现有狼生病了,老虎或是熊受伤了,猴子们就会折磨他,他们还会朝任意一只野兽扔坚果和棍棒取乐,希望自己受关注。然后他们还会尖叫大嚎些没有意思的歌曲,邀请丛林兽民爬上树去打他们,还会在内部挑起激烈却没有目标的战斗,然后把死去的猴尸丢在丛林兽民看得见的地方。他们一直准备选出一个头领,制定自己的法则和习俗,但从没有做到,因为他们的记性坚持不到第二天,因此他们编了一句谚语,“丛林兽民考虑问题总比猴民要晚一步”。这句话给了他们极大的安慰。没有兽民能够到他们,但换句话说,也没有兽民会注意他们,所以当莫格里跟他们玩耍时,他们才会那么高兴,他们也听到了巴鲁有多愤怒。

他们从没想过再做这样的事——猴民从没计划做任何事,但一只猴子想到一个自己看来很聪明的点子,他就跟所有猴子说把莫格里留在部落里会有用处,因为他会把棍棒编在一起挡风。因此,要是他们捉住他,就可以让他来教他们。当然了,莫格里作为樵夫的孩子,本就继承了各种天分,他也习惯于用断落的树枝子来搭建小屋而不想自己是怎么会做到的。猴民们从树上看见,觉得他的把戏最有意思。这一次,他们说,他们真的要选一个头领,然后变成丛林里最聪明的族群——聪明到丛林里所有其余族群都会注意他们、嫉妒他们。因此,他们非常安静地跟在巴鲁、巴希拉和莫格里身后穿过丛林,一直等到中午小睡时间,而莫格里正因为自己而非常羞愧,他睡在黑豹和棕熊之间,决定不再和猴子们有更多交往了。

接下来他记得的事情就是感觉到胳膊和大腿上都有手——小小的又壮又牢的手——接着,树枝刷在他脸上,他透过摇晃的大树枝往下看,巴鲁低沉的吼叫惊醒了丛林,巴希拉龇出所有尖牙往树干上弹跳。猴子们发出胜利的呼叫,跳上更高的树枝,而巴希拉却不敢跟上去,他们叫嚣着:“他注意到我们了!巴希拉注意到我们了!丛林所有兽民都佩服我们的绝技和巧妙!”然后他们就开始了滑翔,猴子们在树枝间滑翔是任何人都无法描摹的事情之一。他们上山下山都有固定道路和交叉路口,全都在离地七十英尺或一百英尺高的地方,从这些道路,如有需要他们甚至可以在夜间穿行。两只最壮的猴子胳臂夹着莫格里,带着他荡过树梢,一次能跳出二十英尺。要是只有他们自己的话,他们速度能快两倍,但男孩的重量拉住了他们。虽然莫格里感到恶心,头晕眼花,瞥见脚下远远的大地也吓坏了他,但他还是无法遏制地爱上了这刺激的晃荡,而在空无一物的空中晃荡,最后可怕地猛地一停,他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他的护送者会送他冲上树顶,直到他感觉最高处纤细的树枝在他们身下断裂折断,然后随着一声咳嗽和大叫,他们自己在空中向外、向下摆荡,然后急停下来,手臂或双脚挂在接下来一棵树低处的树干上。有时,透过静止的碧绿丛林,他能看见几英里外的地方,就像桅杆顶部的人能看到几英里远的海面,然后树枝和叶子会扫过他的脸,他和他的两个护送者又几乎快下到地面上了。那么,就跳吧、撞吧、呐喊吧、大叫吧,整个猴民带着他们的囚徒莫格里沿着树上小路一扫而过。

有一次,他害怕被抛掉了。接着,他生起气来了,但他知道不能挣扎,于是就思忖起来。首先就是要给巴鲁和巴希拉送信儿回去,因为他知道以猴子们的步速,他的朋友们已被远远抛在后面了。往下看也没用,因为他只能看见树梢顶端,所以他就朝上看,他看见在远远的蓝天上,鸢鹰兰恩盘旋着,他一直注视着丛林等待可捕杀的猎物。兰恩看见猴子们正夹着什么东西,于是就向下飞了几百码好弄清楚他们带的东西是不是好吃。他吹着鹰哨讶异地发现莫格里被拖上树顶,他听见莫格里喊出了鸢鹰的语言——“我们是同一血脉,你和我”。起伏的树枝在男孩上方合上了,但鸢鹰盘旋着及时滑向下一棵树,他看见男孩棕色的小脸又露了出来。“标记出我的行踪!”莫格里大叫道,“转告习欧尼族群的巴鲁和议会岩的巴希拉。”“以谁的名字,兄弟?”兰恩以前从没见过莫格里,不过他当然听说过他。“莫格里,青蛙莫格里。他们叫我人崽子!记下我的行踪!”

最后几个字语声很尖,因为他被荡到了空中,但兰恩点点头盘旋往上,直到看起来比一粒尘埃大不了多少,他悬在那里,用他望远镜般的双眼注视着树顶的摇晃,那是莫格里的护送者在一起回旋。“他们从来走不远,”他窃笑道,“他们从来做不到准备做的事。不断挑上新东西,这就是猴子。这一次,要是我看得不错,他们算是给自己惹麻烦了,因为巴鲁可是老手了,而巴希拉据我所知可不是只会猎杀山羊。”

所以他就扑扇着翅膀,双脚收缩在下,他等待着。

同时,巴鲁和巴希拉激动得又是愤怒又是悲伤。巴希拉虽以前从没爬过树,但他也爬了树,可纤细的树枝在他的重压之下折断了,他滑了下来,爪子上满是树皮。“你为什么不提醒人娃娃啊?”他对可怜的巴鲁大吼,而巴鲁则笨拙地开始小跑,希望能赶上猴子们,“你不提醒他,就算你把他扇个半死又有什么用啊?”“赶快!噢,赶快啊!我们——我们还能赶上他们!”巴鲁气喘吁吁。“就用这速度!受伤的母牛都累不倒。你还是丛林法则老师呢——打娃娃的家伙——这样来回晃个一英里都能把你累爆炸。还是静下来坐着思考一下吧!计划计划。现在不是追的时候。我们要是跟得太近,他们说不定会丢了他。”“啊呀!呜!他们说不定已经把他丢下来了,带着他肯定很累。谁敢相信猴子们啊?把死蝙蝠放在我头上吧!给我吃黑骨头吧!把我滚到野蜂窝里去吧,让我被蜇死!把我和鬃狗埋在一起,因为我是最悲惨的棕熊!啊呀!呜!噢,莫格里,莫格里啊!为什么我没有提醒你对抗猴民们,而是要打你的脑袋呢?现在,说不定我已经把一天的课程都敲出了他的记忆,没有了口诀,他在丛林里就是孤零零的了。”

巴鲁用爪子扣住双耳,悲叹着来回滚动。“至少刚刚他对我正确说出了所有口诀,”巴希拉不耐烦地说道,“巴鲁,你记性差,还不尊重人。要是黑豹我也像豪猪伊奇一样蜷起身子来嚎叫,丛林会怎么看呢?”“我管丛林怎么想呢?他说不定现在已经死了呢。”“除非他们为了好玩把他从树枝上丢下,或者出于懒惰杀死他,我并不担心人娃娃。他很聪明,被教导得也好,而且首先他有一双令丛林兽民都害怕的双眼。但是(这可是一个大不幸)他在猴民控制中,而他们,因为生活在树上,不怕我们任何兽民。”巴希拉若有所思地舔着一只前爪。“我就是傻子!噢,我就是个挖树根的棕色傻肥子,”巴鲁说着猛地拉伸自己,“野象海瑟说得对,‘谁都有害怕的东西。’而他们猴民害怕岩间蟒蛇卡奥。他和他们一样擅长爬树。他晚上去偷小猴崽子,轻轻说起他的名字就能让他们邪恶的尾巴都发凉。我们去找卡奥吧。”“他会帮我们做什么呢?他又不是我们部族的,他可没有腿——眼神也最邪恶。”巴希拉说。“他非常老,也很狡猾。但首先,他总是很饿,”巴鲁满怀希望地说,“许诺给他很多山羊吧。”“他吃一次要睡上整整一个月,说不定他现在就在睡。就算他醒着,要是他宁愿自己去猎杀山羊该怎么办呢?”巴希拉不是很了解卡奥,自然持怀疑态度。“要是那样的话,你和我合力,我们两个老猎手会让他见识到理由的。”这时,巴鲁用褪色的棕色肩膀蹭黑豹,他们就离开去寻找岩间大蟒卡奥了。

他们找到他时,他正舒展身子躺在一块暖和的岩壁上,沐浴着午后艳阳欣赏自己漂亮的新外衣,过去的十天他因为要换新皮而处于休息状态,现在他可美极了——他鼻子嗅觉迟钝,大脑袋正顺着地面猛冲,三十英尺长的身子纠结成不可思议的结状和曲线,想到将来的晚餐,他舔起了嘴唇。“他还没吃,”巴鲁松了口气咕哝道,同时他看到那美丽的棕色和黄色斑点斑驳的新外衣,“小心,巴希拉!他蜕皮之后眼睛总有点儿不好使,很快就会发动攻击。”

卡奥不是毒蛇——事实上,他还相当鄙视毒蛇,说他们是孬种——但他的力量在于他的怀抱,只要有什么东西被缠进他巨大的蟒圈里,就没有什么好说了。“祝您捕猎顺利!”巴鲁大声喊着蹲坐下来。和所有的蛇一样,卡奥相当聋,他一开始没听见喊声。接着他蜷起身子准备好任何机遇,他低下头。“祝我们大家都捕猎顺利,”他答道,“嗬,巴鲁啊,你在这儿做什么?祝你捕猎顺利呀,巴希拉。至少我们当中有一个需要食物吧。有什么猎物出现的消息吗?现在有母鹿,要么小雄鹿也行?我饿得像口干井。”“我们正在捕猎。”巴鲁淡淡地说。他是知道的,你不能催卡奥。他太巨大了。“允许我和你们一起吧,”卡奥说道,“一次捕猎对你们、巴希拉和巴鲁来说,可能什么都不算,但我——我可得在林间小路等上好几天,或是为了小猴子爬了大半夜等待渺茫的机会。吓!树枝也都和我年轻时不一样了,都是些腐朽的小枝子和干树丫。”“说不定,此事和你巨大的重量有关联。”巴鲁说。“我可是相当长——相当的长哟,”卡奥说起来有点儿自豪,“但那些都是因为新长出的树枝不好。上一次我就快要扑到我的猎物了——确实是相当近了——但我滑动的声音惊醒了猴子,因为我的尾巴在树上缠得还不够紧,他们喊叫着我最不堪的名字。”“没有脚的,黄土虫。”巴希拉从胡须下面说,就好像他在试着回忆什么事情。“咝!你们这样叫过我吗?”卡奥问。“上个月,他们就对我们大喊那样的称号,但我们可没理睬。他们什么都说——还说你牙齿都掉光了,也不敢面对比小山羊大的东西了,因为(这些猴民着实无耻)——因为你害怕公山羊的犄角。”巴希拉继续亲切地说。

蛇类,尤其是像卡奥这样机警的巨蟒很少流露出他在生气的样子,但巴鲁和巴希拉却能看见卡奥咽喉两边大大的咀嚼肌都在膨胀颤动。“猴民们已经转移了地盘,”他静静地说,“今天我出来到太阳地里,听见他们在树顶上叫喊。”“我们现在追赶的正——正是猴子。”巴鲁说,但他的话语如鲠在喉,因为在他的记忆里,这是丛林里第一次有兽民承认对猴子的所作所为感兴趣。“毋庸置疑,让二位这样的猎手——我肯定,你们都是自己丛林中的首领——追赶猴民的踪迹,这事儿可不小。”卡奥恭敬地说,他的心里充满好奇。“确实如此,”巴鲁开始说,“我不过是习欧尼山中狼崽子们年老、有时还很笨的法则老师,而这位巴希拉——”“就是巴希拉,”黑豹说道,他的下颌猛地闭紧,因为他不信搞谦卑这一套,“麻烦就是,卡奥,我们有个人娃娃,你可能听说过,这些坚果小偷和摘棕榈叶子的家伙把他偷走了。”“我从伊奇(他长有鬃毛又很专横)那里听过一些消息说什么人入了狼族,可我不信。伊奇满肚子道听途说的故事,讲得又烂。”“可这是真的。他这样的人娃娃还从未有过,”巴鲁说道,“他是最好、最聪明、最勇敢的人娃娃——还是我的学生,他会让我巴鲁名扬丛林;还有,我——我们——都爱他啊,卡奥。”“啧!啧!”卡奥说着来回摇头,“我也懂得什么是爱。我也有故事可以讲——”“这就需要一个清朗的夜晚了,我们都吃得饱饱的,才好赞颂,”巴希拉迅速说道,“我们的人娃娃现在正在猴民手中,而且我们知道,在所有的丛林兽民中,他们只害怕卡奥。”“他们只害怕我。理由很充分,”卡奥说道,“喋喋不休,愚不可及,贪慕虚荣——贪慕虚荣,愚不可及,喋喋不休,这就是猴民。但人之类的东西落入他们之手,那运气可就惨了。他们对摘来的坚果拿累了,就扔下了。他们扛着一个树枝扛了半天,本意是用来做件大事,接着却折成了两半。那个什么人可不值得羡慕。他们还叫我——‘黄鱼’是不是?”“是虫——虫啊——土虫子,”巴希拉说道,“还有别的称呼,这里我都不好意思说。”“我们必须提醒他们把头领叫得好听点儿。嗬——咝!我们必须帮助他们归拢游离的记忆。现在,他们带着娃娃去了哪里?”“只有丛林知道了。往日落的方向,我猜,”巴鲁说道,“我们还以为你知道呢,卡奥。”“我?怎么可能?他们要是挡了我的道儿,我就抓住他们。但我不会为了这种事捕杀猴民的,也不杀青蛙,或是捞水洞子里的绿渣滓。”“上面,看头上!上面,看头上!你们好!好!好,抬头看,习欧尼狼族的巴鲁!”

巴鲁抬头看声音来自何方,原来是鸢鹰兰恩,他向下飞,阳光在他卷起的翅膀边缘闪耀。几乎是兰恩的睡觉时间了,但他飞过了整个丛林来寻找棕熊,还曾把他迷失在茂密的林叶中。“什么事?”巴鲁问。“我看到莫格里在猴民中。他令我转告你。我看见了。猴民们带着他过了河去了猴城、去了冷巢。他们可能会在那里待上一晚,或十晚,也可能是一小时。我已经要蝙蝠在夜间观察了。我就带了这些信息。祝你们捕猎顺利,下面的各位!”“祝您吃饱,祝您睡眠沉稳,兰恩,”巴希拉喊道,“下次捕猎我会记着你的,我要把猎物的头单独留给你。噢,您是最好的鸢鹰!”“没什么。没什么。那男孩记得制胜秘诀。这是我应该做的。”兰恩又往上盘旋回了他的鹰巢。“他没有忘记使用他的语言,”巴鲁骄傲地轻笑着,“想想,一个这么小的孩子,在被拉扯着穿过树林时还记得鸟类的口诀!”“都是被逼得牢牢记住了,”巴希拉说道,“但我为他骄傲,现在我们必须赶去冷巢了。”

他们都知道那地方在哪儿,但丛林里很少有兽民去过那儿,因为他们叫作冷巢的地方是个古老的废弃城市,迷失和埋葬在丛林中,野兽们很少会占用人类曾经使用过的地方。野猪也用,但捕猎族不会。另外,猴子也会住在那里,就像听说他们经常住在别的任何地方一样,任何有眼界、自爱的动物都不会来这儿,除非是在干旱时节,那时半颓圮的水槽和蓄水池会贮存一点儿水。“这段路要走上半夜——全速前进的话,”巴希拉说,而巴鲁看上去很认真,“我会尽最快速度。”“我们可不敢等你。跟在后面吧,巴鲁。我们必须加快脚步——卡奥和我一起。”“不管有脚没脚,我都能和你们所有四脚兽并肩齐步。”卡奥说得简短。巴鲁努力赶快,但不得不坐下来喘气,因此他们就留下他晚点儿赶来,而同时巴希拉则以豹子轻快的慢步前进。卡奥不发一言,但却像巴希拉一样奋力往前,岩间巨蟒和黑豹步速齐平。当他们到达山底小溪的时候,巴希拉赢了,因为他跳了过去,而卡奥却是游的,他的头和脖子的两英尺部分露出水面,但到了平地,卡奥就赶上了落下的距离。“凭我拍裂出逃的栅栏起誓,”巴希拉说,暮色降临,“你走得一点儿不慢。”“我饿了啊,”卡奥说道,“另外,他们叫我斑点蛙来着。”“是虫啊,土虫子,还有黄无脚。”“都一样。我们继续吧。”卡奥看似将自己沿路倾泻,以他沉着的双眼寻找着最短的路径,然后沿着前进。

在冷巢,猴民们根本没把莫格里当朋友待。他们把这男孩带到了迷失之城,这时,他们自己就乐得不得了。莫格里以前还从没见过印度城市,尽管这只是一堆近乎废墟的城市,但看起来也很奇妙辉煌。很久以前,某个国王把城建在小山上。你还能循着石道通到毁弃的大门,最后的木头碎屑悬在破旧生锈的铰链上。树木有的长进了墙壁,有的从墙壁钻出来;防卫墙腐朽倒塌了,野生爬行植物一丛丛浓密地从塔楼墙壁窗户上悬垂下来。

山顶上是一座有巨大屋顶的宫殿,庭院和喷泉的大理石块滑落了,染上红红绿绿的印子,庭院里以前住着国王的大象,鹅卵石被草和小树顶起散落开。从宫殿里,你可以看见一排排房屋屋顶构成城市,看上去就像是空洞的蜂巢里面填满黑暗;一堆不辨形状的石块以前曾是广场上的一座雕像,这里曾是四条道路交汇的地方;街角的深坑和浅洼以前曾耸立着公共水井,而寺庙粉碎的圆顶上野生无花果树在一边发出了枝芽。猴子们称此地是他们的城市,假装因为其他丛林兽民都住在森林里而鄙视他们。然而,他们从不知道这些建筑建来做什么,也不知该如何使用。他们会在国王的议会大厅围坐成圈,挠跳蚤,假装自己是人;要么他们就在无顶的房屋跑进跑出,收捡墙角的石膏和旧砖块,可是又忘了之前都藏在了哪里,他们扭打嘶叫成一团,接着又散开在国王花园的平台上下跳跃玩耍,他们会摇晃玫瑰枝和橘树取乐,看果实和花朵掉落。他们探索着宫殿里所有的走廊和阴暗通道,还有成百上千的小暗房间,但他们从来记不得什么见过什么没见过;他们就一个一个,两个两个,一群一群溜来荡去,彼此告知说他们做的和人类一样了。他们从水槽喝水,把水搅得一片混浊,接着又在上面厮打,然后他们又会全部冲进一团大叫:“丛林里没有谁能像猴民这么灵巧、这么聪明,这么强壮和文雅了!”然后他们又会重新开始直到厌倦了这座城市就返回树顶,希望丛林兽民会注意到他们。

莫格里经过丛林法则的训练,不喜欢也无法理解这种生活。猴子们傍晚时把他拖进冷巢,经过了一段漫长的行路,他们不是像莫格里一样去睡觉,而是拉起手跳起了舞,还唱着他们傻气的歌谣。一只猴子发表了讲话,告诉他的同伴说捕获了莫格里是猴民历史上的新标志,因为莫格里将向他们展示怎样把树棍和藤条组合在一起抵挡风雨和寒冷。莫格里摘了些藤子,开始编进编出,猴子们试图模仿。但很短的工夫,他们就失去了兴趣,开始拉扯朋友的尾巴或是四条腿跳上跳下,摇来晃去。“我想吃东西,”莫格里说道,“我没来过这片丛林。给我拿点儿食物,要么让我在这里捕猎。”

二十或三十只猴子跳走去给他拿坚果和野巴婆果,但他们在路上又陷入了厮打,要拿着剩下的水果返回简直困难重重。莫格里又怒又气,还很饿,他漫步穿过空荡荡的城市,不时喊出陌生动物狩猎呼叫,但谁也没有回应他,莫格里觉得自己确实到了一个非常糟糕的地方。“巴鲁说的关于猴民的话都是真的,”他自己想道,“他们没有法则,没有狩猎用语,也没有头领——什么都没有,只会傻叫,只有贼头贼脑偷东西的小爪子。所以,要是我在这里饿死了,或被杀了,也都是我的错。但我必须尝试返回我自己的丛林。巴鲁肯定会打我,但是那也比和猴民一起愚蠢地追什么玫瑰花叶子要好。”

他走到防卫墙没多久,猴子们就把他拉了回来,说他不知道他们有多快乐,按着他要他心怀感激。他咬紧牙关什么都不说,只是和叫嚣的猴子们上了红沙石垒起的蓄水池平台,那里还蓄着一半容量的水。在平台的中央,有一座用白色大理石修筑、半塌掉的花园凉亭,那是为一百年前已逝的一位皇后修建的。圆顶塌了一半,堵住了过去皇后常常从宫殿走过来的地下通道。但墙壁是大理石修筑的窗花格屏风——有奶白色的美丽浮雕,还装饰着玛瑙、红玉髓、碧玉、青金石,随着月亮从山上升起,屏风墙窗格子都透着亮,在地上投下影子就像黑天鹅绒刺绣。又气、又困、又饿,所以当猴子们每二十只来一次说他们多伟大、多机灵、多强壮和温和啊,要离开他们简直就是蠢,莫格里忍不住大笑。“我们多伟大啊!我们是自由猴民。我们好极了。我们是一切丛林中最好的族群!我们都这么说,所以肯定就是真的,”他们叫嚣着,“现在,因为你是一个新听众,你可以把我们说的话都带回给丛林兽民听,这样他们以后就会注意到我们了,我们会告诉你我们一切最优秀之处。”莫格里没有反对,猴子们成百成百地聚集到平台上来听他们的发言者歌唱赞颂猴民,只要一个发言者停下来想要喘口气,他们就全都一起喊叫:“就是这样,我们都如此说!”他们问他问题时,莫格里就点点头,眨眨眼睛,然后说“是”,他的头也跟着他们的声音转来转去。“肯定是胡狼塔巴奎把这些猴子都咬了,”他自言自语道,“所以现在他们都疯了。这肯定是德瓦力,狂犬病。难道他们就从不睡觉吗?现在,有一团云彩要遮住月亮了。要是这云彩足够大就好了,我就会试着趁黑逃走。可是我累了啊。”

同一团云彩也被城墙下废弃水沟里的两个好朋友看见了,巴希拉和卡奥非常清楚大量猴民聚集在一起有多危险,他们不想冒任何风险。猴子们从不会打斗,除非他们以一百对一,而丛林很少有兽民注意这种数量不同。“我去西墙,”卡奥小声说道,“再从斜坡迅速下去,那儿地形对我有利。他们不会几百只都扑到我背上,但——”“我知道,”巴希拉说道,“要是巴鲁在这儿就好了,但我们必须尽我们所能。等那团云彩遮住了月亮,我就去平台那儿。他们为那男孩在那里举行某种会议。”“祝捕猎顺利。”卡奥冷静地说着,然后滑去了西墙。那里刚好是所有城墙中毁坏最轻的一段,大蟒蛇耽搁了一会儿才找到爬上石头的路。云团遮没了月亮,就在莫格里好奇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他听见巴希拉轻盈的脚步声踩上了平台。黑豹已经尽全速跑上了斜坡,却几乎没发出一点儿声响,他在猴群中左右开打——他知道最好不要浪费时间去咬——猴子们围着莫格里坐了五六十圈。一声惊恐又愤怒的嚎叫,接着巴希拉从身下翻滚踢打着的猴子身上轻快跃过。一只猴子大叫:“这儿只有他一个!杀了他!杀啊!”一大群猴子扭在一起撕咬,抓挠,撕扯,拉拔着巴希拉,同时又有五六只抓着莫格里,把他拽上花园凉亭的墙上,接着把他从圆顶的窟窿上推了下去。一个经人类训练的男孩可能会严重受伤,因为那足有十五英尺高,但莫格里是按巴鲁教他的方式掉下去的,他双脚着地。“待在这儿,”猴子们大叫,“等我们杀了你的朋友们,晚点儿我们再来陪你玩——要是那些毒民让你活下来的话。”“我们是同一血脉,你和我。”莫格里快速说出蛇族语言。他能听见周围垃圾里传来的沙沙声和咝咝声,他又说了一次蛇族语言,好确定。“就算是这样!还是全体拉上兜帽吧!”有六个声音低低地说(印度的每一座废墟迟早都会变成蛇类的居住地,而这座旧花园凉亭里就生活着眼镜蛇),“站着别动,小兄弟,因为你的脚会伤到我们。”

莫格里尽他所能静静站着,透过窗格子窥看,倾听黑豹周围激烈的喧嚣——又是叫喊,又是吱吱叫,乱成一团,接着巴希拉低沉嘶哑地咳嗽一声,他往后一退,竭力顶撞,又一扭,扎进成堆的敌群中。这是巴希拉出生以来第一次全力战斗。“巴鲁肯定在附近,巴希拉不会独自前来的,”莫格里想。接着,他大声喊,“到水槽那儿去,巴希拉。滚到水池去。滚过去,跳进水里!到水里去!”

巴希拉听见了,那喊声告诉他莫格里安然无恙,这给了他新的勇气。他不顾一切为自己开路,一英寸又一英寸,径直去往蓄水池,又无声停下来。接着,从最靠近丛林的那座倒塌城墙位置响起了巴鲁低沉的作战号子。老棕熊已尽了最大努力,但他也不可能更早了。“巴希拉,”他喊道,“我来了。我爬啊!我赶啊!啊呜哇!我脚下石头直打滑!等着我来,噢,你们这些无名猴辈。”他气喘吁吁爬上平台,在一浪浪猴子中淹没得只剩下头露出来,但他干脆地挺直了腰板,然后伸展前爪,能抓住多少猴子就紧紧抓住多少,然后开始有规律地啪——啪——啪击打,就像船桨轮轻快抽打一样。哗啦一声,接着又是一声扑通,告诉莫格里巴希拉已经打通了通往水池的路,猴子们无法跟去。黑豹躺着直喘粗气,他的头刚好露出水面,同时,猴子们在红色台阶上站了有三层,怒冲冲地上下蹦跳,准备好他如果出来援助巴鲁就从四面八方扑过去。就在那时,巴希拉抬起他滴水的下巴,绝望地用蛇族语言呼喊保护——“我们是同一血脉,你和我。”——他认为卡奥在最后关头转身跑了。巴鲁在平台边缘快被猴子压得窒息了,但听到黑豹呼叫帮助,就连他也忍不住咯咯笑了。

卡奥才刚刚找到路过了西墙,他一扭身子落在地上,带下一块墙顶石掉进沟里。他可没打算放弃地势优势,他一次两次绕起身子又散开,好确定长长身躯的每一寸都处在工作状态。这段时间,巴鲁的战斗还在继续,猴子们在水池围着巴希拉喊叫,蝙蝠蒙来回飞舞,把这场大战的消息传遍整个丛林,直到就连野象海瑟也吹起了喇叭,猴民分散在远地的队伍也都沿着树上小路跳跃而来帮助他们在冷巢的同伴,打斗声也惊起了方圆几英里内的昼鸟。然后卡奥也快速径直过来了,他急着要捕杀。一只蟒蛇的战斗力就在他头部的强劲攻击中,靠的是他全身的力量和重量。要是你能设想一支长矛,或是一只连续冲击的公羊,又或是由一个冷静、沉着的人操纵的一支将近半吨重的锤子,那你就能大致想象卡奥战斗时的样子。一条四至五英尺长的蟒蛇如果击准一个人的胸口,能把他击倒,而如你所知,卡奥足有三十英尺长。他的第一击瞄准围着巴鲁的那群家伙的中心,无须再次出击了。猴子们四散逃开,喊叫着——“卡奥!是卡奥来了!逃啊!快逃!”

一代代的猴子都被他们的长者讲的卡奥的故事吓得规规矩矩,卡奥是夜贼,他能像苔藓生长那样悄无声息地滑过树枝,然后偷走有史以来最强壮的猴子;老卡奥能让自己看上去非常像枯树枝或是腐烂的树桩,最聪明的猴子也会中计,直到树枝抓住他们。卡奥是猴子们在丛林里唯一害怕的兽类,没有一个敢正脸看他,谁也无法从他的怀抱里活着出来。因此,他们就害怕得结结巴巴逃到墙上和房顶上,巴鲁吸了口气放松下来。他的毛皮比巴希拉要厚,但他在搏斗中伤得很重。之后卡奥才第一次张开嘴发出一串长长的咝咝声,远处那些正匆忙赶往冷巢防御墙的猴子都停在原地,吓得哆嗦起来,直到脚下的树枝子弯折然后噼啪断掉。墙头和空屋子里的猴子们停止了喊叫,静默笼罩城市,莫格里听见巴希拉从水池上来摇摆着湿淋淋的身子。接着喧闹声再度爆发。猴子们跳得更高了,上到墙头。他们紧紧贴在巨大石雕像的脖颈周围,他们沿着防卫跺墙尖叫跳跃,同时莫格里则在花园凉亭里跳跃,一只眼睛对着窗格子,从门牙发出猫头鹰般的叫声来表达他的蔑视与嘲笑。“把人娃娃从陷阱里弄出来吧,多的我也做不了了,”巴希拉喘着气道,“我们就带着人娃娃走吧。他们还会攻击的。”“没有我的命令他们是不敢动的。待在原地!”卡奥咝咝叫着,城市再一次安静了,“我没能更早赶来,兄弟,但我想我听见了你的呼声。”——这话是对巴希拉说的。“我——我在战场上可能是喊过吧,”巴希拉答道,“巴鲁,你受伤了吗?”“我不确定他们是不是把我扯成一百小块了,”巴鲁说着郑重其事地摆摆这条腿,又摆摆那条腿,“哦!我很疼啊。卡奥,我想,我们——巴希拉和我的命多亏了你才保全。”“没什么。那男孩在哪儿?”“这儿,在一个陷阱里。我爬不出来。”莫格里大喊。他头顶就是倒塌圆顶的拱弧部分。“把他带走。他跳得就像孔雀马奥。他会踩死我们的小蛇的。”里面的眼镜蛇说。“哈!”卡奥咯咯笑着,“他到处都有朋友啊,这个男孩。往后站,男孩。你们也躲起来,噢,你们这些毒民。我来把墙砸倒。”

卡奥仔细看,终于在大理石窗花格上找到一个没有涂色的裂缝是一个薄弱点,他头部轻拍了两三次比试距离,接着把身子六英尺长的部分完全升离地面,鼻子在前,全力猛击了六次。屏风墙破碎了,倒进一团灰尘和垃圾堆中,莫格里跳出缺口,他把自己挂在巴鲁和巴希拉之间——一只手臂搂住一个大脖颈。“你受伤没有?”巴鲁轻柔地抱着他问。“我很疼,又饿,不过一点儿都没有擦伤。但是,噢,他们把你们打得可真重,我的兄弟们!你们流血了。”“其余的也是。”巴希拉说着舔起嘴唇看着平台上和水池边死去的猴尸。“不碍事,不碍事的,只要你没事就好。噢,最让我骄傲的小青蛙!”巴鲁低声说。“这事我们晚点儿再评判,”巴希拉说,他声音干巴巴的,莫格里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是卡奥,我们多亏了他才赢了这一仗,你的命也多亏他才得以保全。按我们的规矩感谢他吧,莫格里。”

莫格里转身看见巨蟒的头在他头顶一英尺的地方摇晃。“那么,这就是那个小男孩了,”卡奥说道,“他的皮肤真软,而且他也不像猴子。男孩,当某个黄昏我新换了皮,要当心我别把你错认成猴民了啊。”“我们是同一血脉,你和我,”莫格里答道,“今天晚上,我的命是从你手里捡回来的。要是你饿了,我捕杀的猎物就是你的。噢,卡奥。”“非常感谢,小兄弟,”卡奥说着眼睛开始闪烁,“那么,一个如此英勇的猎手会捕杀什么呢?我问问,下次等他出动时,我就跟着。”“我什么也不杀——我太小了——但是我会把山羊撵到那些用得上的兽民那里去。等你饿了,就来找我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我这里(他伸出双手)还有些技能,什么时候你要是掉进陷阱,我就会偿还我在这里欠你、欠巴希拉、欠巴鲁的恩情。祝你们都捕猎顺利,我的老师们。”“说得好!”巴鲁大声说,莫格里已经漂亮地表达了感谢。蟒蛇低下头在莫格里的肩头轻轻靠了一分钟,“你有一颗勇敢的心和一口谦恭的语言,”他说道,“他们应该带你远远穿过丛林,小男孩。但现在还是跟着你的朋友们快走吧。去睡觉吧,因为月亮落了,随后而来的你不该看。”

月亮正沉往山后,颤抖的猴群在房屋墙壁和防卫跺墙上头挤作一团,看起来就像什么东西上参差摇晃的穗子。巴鲁走下水池喝水,巴希拉开始理顺自己的皮毛,而卡奥则滑到平台中央,他咯嗒一声合上下巴,把所有猴子的目光都吸引到他身上。“月亮落了,”他说道,“光线还充,足能看得见吗?”

从墙头传来一声类似风吹过树梢的呻吟——“我们看得见,噢,卡奥。”“很好。现在开始舞吧——卡奥的狩猎之舞。坐下来静静看吧。”

他转了两三圈,头从左舞到右。接着又用身子绕成环形和数字八的形状,和一些柔软的、软泥一样的三角形,融成四边形、五边形,又盘绕成堆,从不停歇,也永远不紧不慢,还一直不停低唱着嗡嗡的歌谣。天越来越黑,最后,一直拖动,不停变换的圈卷消失了,但他们还能听见鳞屑的沙沙声。

巴鲁和巴希拉石块般静立,喉咙隆隆作响,脖颈毛发倒竖,莫格里看见,十分讶异。“猴民们,”最后卡奥说,“没有我的命令,你们敢动脚或是动手吗?说话!”“没有你的命令,我们不敢动脚和动手,噢,卡奥!”“很好!都往我走近一步。”

猴子们无望地向前移动,而巴鲁和巴希拉也跟着他们往前僵硬地移了一步。“近一点儿!”卡奥咝咝叫,于是他们又都动了一下。

莫格里双手搭在巴鲁和巴希拉身上要他们离开,这两只巨兽才如梦初醒般开始动起来。“把手就放在我肩上,”巴希拉小声说道,“就放在那儿,不然我肯定会回去——肯定会走回卡奥那里去。啊!”“只有老卡奥才能在尘土上转圈,”莫格里说道,“我们走吧。”然后他们三个就从墙壁的一个缺口溜出去进了丛林。“呜!”巴鲁说着又站在静止的树林下方,“我再也不会和卡奥结盟了。”他全身摇晃。“他比我们懂得多,”巴希拉浑身战栗,“再多待一会儿,我就可能走进他的喉咙去了。”“月亮再次升起来以前,很多兽类都会走上那条路,”巴鲁说道,“他会捕猎顺利的——循着他自己的方式。”“可那到底是什么意思?”莫格里问,他对蟒蛇的魔力丝毫不知,“我看不过就是一条大蛇在傻气地转圈,直转到黑夜降临,别的也没什么。而且他的鼻子全破了。嗬!嗬!”“莫格里,”巴希拉生气地说,“他的鼻子破了都是因为你,我的耳朵、腰还有爪子,巴鲁的脖子和肩膀都是因为你才被咬伤的。巴鲁和我好一段时间都不能再轻松捕猎了。”“这没什么,”巴鲁说,“人娃娃又回来了啊。”“这倒是真的,可他花了我们大量的时间,我们本可以用来大猎一场的,我们受了这么多伤,掉了这么多毛——我背上一半的毛都被揪掉了——最重要的是,还失去了荣誉。因为,你记着,莫格里,我可是黑豹,我是被迫向卡奥呼救的,在他的狩猎之舞面前,我和巴鲁都蠢得像小鸟。这一切,人娃娃,都是因为你和猴民玩闹。”“确实如此,你说得对,”莫格里懊悔地说,“我是个坏人崽,我心里很难受。”“哎!丛林法则是怎么说的呢,巴鲁?”

巴鲁本不想再给莫格里带来任何麻烦,但他也不能篡改法则,所以他含糊地说:“懊悔从不能延迟惩罚。可巴希拉,你要记得,他还很小。”“我记得。但他做了错事,现在必须挨打。莫格里,你还有什么要说吗?”“没有。是我做错了。巴鲁和你都受了伤。这很公平。”

巴希拉爱抚般地轻轻拍了他六下,在一只豹子看来,那样几乎连自己的幼崽都拍不醒,但对一个七岁的男孩来说,那却是你想要躲开的一顿痛打。打完之后,莫格里打了个喷嚏,一言不发地站起身。“现在,”巴希拉说道,“跳到我背上来,小兄弟,我们回家了。”

丛林法则精妙的一点就在于惩罚解决了一切仇怨,之后就不再唠叨不休了。

莫格里头靠在巴希拉的背上,沉沉睡着了,就连被放进他洞穴中的家里时,他也没有醒来。

猴民的行路歌往这边,我们走进一片摇晃的垂穗,半途中,荡上嫉妒的明月!难道你不羡慕我们欢悦的队伍?难道你不希望能多一双手?难道你不高兴如果你的尾巴是——这样——曲成丘比特之弓?现在你生了气,但是——别介意,兄弟,你的尾巴下垂在身后!往这边,我们坐在分叉的树枝上,思忖着我们知道的漂亮东西;幻想着我们打算去做的事情,全做完了,一两分之后——某件事又宏伟、又明智、又愉快,只要祝愿我们就能完成,我们已经忘了是什么,但是——别介意,兄弟,你的尾巴下垂在身后!我们曾听到的所有话语都是蝙蝠或野兽或飞鸟所说——兽皮还是鱼翅还是鳞片还是羽毛——叽叽喳喳快点儿说,一起说!好极!妙极!再来一遍!现在我们说话就像人!让我们假扮我们是……别介意,兄弟,你的尾巴下垂在身后!这是猴民走的路。那么跟上我们跳跃的队伍吧,鱼贯穿过松林,那些野葡萄摇摆着,惊飞到哪里,又轻快又高,听我们醒着时的胡言乱语,还有我们发出的美妙噪声,肯定是,肯定是,我们要去做些辉煌事业了!

3.老虎!老虎!

捕猎还顺利吗,英勇的猎手?兄弟啊,守候猎物又久又冷。你捕杀的是什么猎物?兄弟啊,他仍待在丛林里。那令你自豪的力量在哪里?兄弟啊,它已从我的腹部和肋侧消逝。你这么着急要到哪儿去?兄弟啊,我回我的兽穴——去死。

现在,我们必须得回到第一个故事。在议会岩和狼族大战一场之后,莫格里离开了狼妈妈的山洞,他下山来到村民们居住的耕地,但他没有在那里停留,因为那儿离丛林太近了,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在议会中至少树立了一个凶险仇敌。所以他继续匆匆前行,他沿着那条伸往谷底的坎坷小路一路小跑了近二十英里,直到抵达一个他不知道的乡村。山谷展开形成一块大平原,上面岩块星罗棋布,还横亘着一条条溪涧。在平原的尽头,有一个小山村,另一端则是茂密的丛林,压下来直伸往牧场草地,然后就像用锄头斩断一样止步不前。整个平原上,到处都是牛群和水牛在啃草,照看畜群的小男孩们看见莫格里,都大叫着跑开了,而那些徘徊在每个印度村庄的黄毛土狗都吠叫起来。莫格里继续走,因为他觉得饿了,他来到村庄门口,看见夜间拖到大门口挡门的那棵大荆棘被推到了一边。“哼!”他说,因为他夜晚捕猎食物时所碰到这样的路障可不止一次了,“所以说,这里的人们也害怕丛林生物啊。”他在门口坐下,当一个人走出来时,他就站起身,张开嘴巴,指指嘴巴,表示他想要吃的。那人盯着他,然后就跑回村里仅有的一条大路上呼叫祭司,那是一个大块头、很胖的人,穿着一身白衣服,额上还有红色和黄色的记号。祭司来到门口,身后至少跟着一百个人,他们都盯着莫格里,谈论着什么,大叫着指向他。“他们一点儿规矩都没有,这些人类,”莫格里自言自语,“只有灰猿才和他们一样。”因此,他把长发往后一甩,对着人群皱起眉头。“那有什么可怕?”祭司说道,“看看他手臂和大腿上的痕迹,那都是狼咬出来的。他不过就是个打丛林里跑出来的狼孩而已。”

当然了,一起玩耍的时候,狼崽们经常不经意地啃莫格里啃重了,所以他的手臂和大腿上到处都是白色疤痕。但他是这世上绝不会把这叫作咬的人,他知道真正的咬意味着什么。“哎呀!哎呀!”两三个女人一齐说道,“被狼咬了,可怜的孩子!他真是个英俊的孩子。他的眼睛就像红彤彤的火焰。我堵上我的名誉,梅苏阿,他真像你那被老虎叼走的孩子。”“让我看看,”一个手脚都戴着沉甸甸铜铃的女人说,她手掌搭在眼睛上凝视着莫格里,“确实不是。他瘦一些,但和我的孩子长得很像。”

祭司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梅苏阿是此地最富有的村民之妻。所以,他抬头看了会儿天,严肃地说:“丛林把曾经带走的东西给还回来了。把这个男孩带去你家吧,我的姐妹,还有,可别忘了向祭司表示敬意,他可是深刻地洞悉了人类的生命。”“凭赎买我的公牛起誓,”莫格里对自己说道,“这所有的谈话真像是又一次被一个族群检视啊!好吧,如果说我是人类,那我就必须变成一个人。”

人群散开了,那女人招呼莫格里去了她的小屋,屋里有一张涂着红漆的床架,一个上面有可爱的凸出图案装粮食的陶制大箱子、六个铜制煮菜锅、一个供奉着一尊印度神像的小壁龛,墙上还有一面真正的镜子,就和他们在乡村集市上售卖的一样。

她给他一大杯牛奶和一些面包,然后,她把手放在他头上,看着他的眼睛,她想着也许他真有可能是她的儿子,他又从当初被老虎叼走的丛林里回来了。所以,她说:“那苏,噢,那苏!”莫格里没有表现出知道这个名字的样子。“你不记得我给你新鞋子的那天吗?”她摸着他一只脚,那脚就像兽角一样坚硬。“不,”她悲伤地说道,“这双脚从没穿过鞋子,但你长得真和我的那苏一模一样,你应该当我的儿子。”

莫格里心神不宁,因为他以前还从没有在屋里待过。但他看着茅草屋顶,明白如果自己想要逃走随时都能将之扯碎,而且窗户也没有窗闩。“当人有什么好的,”最后他问自己道,“如果连人话都听不懂的话?现在,我就又蠢又哑,就和人在丛林里一样。我必须学会他们说的话。”

以前他和狼群在一起,他学着模仿雄鹿的挑战声,也学过小野猪的咕叨声,这并不是为了好玩。所以,梅苏阿一说出一个词,莫格里就惟妙惟肖地模仿下来,天黑以前,他已经学会了很多小屋里的物品名称。

睡觉的时候发生了点儿麻烦,因为莫格里不想在看着如此像豹笼子的屋里睡觉,他们关上门,他就从窗口跳了出去。“就随他愿吧,”梅苏阿丈夫说道,“想想这以前他还从没在床上睡过觉呢。如果他确实是来当我们儿子的,那他就不会跑走的。”

因此,莫格里就在田地边缘一些长杆、洁净的草地上舒展开来,但他还没闭起眼睛,一只软软的灰鼻子就在下巴下面顶他。“咳!”灰兄弟说(他是狼妈妈孩子中最大的):“跟着你跑了二十英里,这点儿回报真寒碜。你身上闻着有火烟味和牛群味——已经完全像个人了。醒醒,小兄弟,我捎了信儿给你。”“丛林里的都还好吗?”莫格里说着抱住他。“除了被红花烧焦的那些狼,其余的都好。现在你听着,希尔汗被烧得厉害,他已经离开去远处捕猎了,毛皮不长出来是不会回来了。他发誓等他回来,他要把你的骨头摆在威冈加。”“对于那儿,我只想说两个字。我也起了个誓。但有消息总是好的。今晚我累了——学习新东西学得太累了,灰兄弟——但你要时时给我送信啊。”“你不会忘记自己是狼吧?人不会让你忘了吧?”灰兄弟担心地问。“永远不会。我会永远记得我爱你还有洞穴里的他们。但我也会永远记得我已经被狼族赶出来了。”“但你也可能会被别的族群驱赶。人只是人,小兄弟,他们说的话就像池塘里的青蛙。等我再来这里,我就在牧草边上的竹林等你。”

那晚之后的三个月里,莫格里几乎都没有离开村庄大门,他学习人类的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忙得不得了。首先,他得披一块布把身子裹起来,这令他非常烦恼;接着,他得学习钱,这个他一点儿都闹不懂;接着是耕地,他也看不出有什么用。然后村里的小孩也让他很生气。幸运的是,丛林法则已经教会了他怎么收敛脾气,因为在丛林里,保全性命和获取食物都要靠保持冷静。但当孩子们取笑他不会玩游戏、放风筝,或是他某个字发错了音的时候,他只是出于“宰杀弱小光溜溜的人娃娃不算光明正大”这样的想法才没有把他们举起来摔成两半。

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在丛林里,他知道跟野兽们相比,自己很弱,但在村子里,人们说他就像公牛一样壮。

莫格里也一点儿都不明白人与人之间的种姓区别。烧陶人的驴子滑到泥坑里,莫格里就拽着尾巴把他拖了出来,然后又帮他码好陶罐好运到卡尼瓦拉集市上卖。这也令人震惊,因为烧陶人是种姓低贱的人,他的驴子就更不用说了。祭司斥责他,莫格里就威胁着要把他也放到驴子上,祭司就告诉梅苏阿的丈夫还是尽快让莫格里去干活儿;然后村长就告诉莫格里他明天就得赶着水牛出去放牧。没有人比莫格里更高兴的了。当晚,因为被指派做村里的雇工,他就去了晚会,就和每天晚上一样,人们围成一圈,坐在一棵大无花果树下的石台上。这是村里的夜会,村长、巡夜人、知道村里一切小道消息的理发匠,拥有一支塔尔牌毛瑟枪的老比尔迪欧,他们碰面,然后抽烟。猴子们则坐在高处的树枝上叽叽喳喳,平台下的洞里住着一条眼镜蛇,他每晚都能得到一小盘牛奶,因为村民认为他是圣蛇;老人们围着大树坐下说话,抽着大大的水烟袋,直到夜深。他们讲着关于神、人、鬼的奇妙故事;比尔迪欧则会讲起更精彩的关于丛林野兽生活方式的故事,直到坐在圈子外面的小孩听得眼睛都从头上鼓了出来。大部分故事都是关于动物的,因为丛林一直就在他们家门口。鹿和野猪拱了他们的庄稼,黄昏时,老虎还不时公然从村口大门拖走一个人。

莫格里自然知道他们讲的一些事情,他盖着脸以免露出他在笑,比尔迪欧把毛瑟枪放在膝盖上,讲起一个接一个的精彩故事,莫格里的肩膀直抖。

比尔迪欧解释说叼走了梅苏阿儿子的那只老虎是只鬼老虎,他体内住着几年前就死去的狠毒的老放债人的亡魂。“我知道事实就是如此,”他说道,“因为有次暴动中,普兰·达斯挨了打,还被烧了账本,那以后他就瘸了腿,而我说起的这只老虎也是跛子,因为他的脚掌印都不平。”“对,就是这样,事实一定就是这样的。”灰胡子的人们说着都一起点头。“所有这些故事都陈旧不堪,都是瞎说的吧,”莫格里说道,“那只老虎跛脚是因为他生来就跛脚,每个人都知道。说什么借债人的鬼魂附在一个从来还不如胡狼胆大的野兽身上,真是傻气。”

比尔迪欧惊呆了,有一阵说不出话来,而村长则瞪大双眼。“噢嗬!这是那个丛林来的小屁孩,是不是?”比尔迪欧说道,“你要是这么聪明,最好把他的皮毛送到卡尼瓦拉去,因为政府开价一百卢布要他的命呢。你最好安静点儿,长者说话,你就闭嘴。”

莫格里站起来要走:“我躺在这儿听了整个晚上,”他回头说道,“可是,除了一两句话以外,比尔迪欧说的丛林故事没有一点儿是真的,而丛林就在他家门口那儿。那么,还要我怎么来相信他说他曾见过鬼魂啊、神啊还有精灵啊?”“是时候该让那男孩去放牧了。”村长说,而比尔迪欧则吐了一口烟,对莫格里的鲁莽嗤之以鼻。

印度大部分村庄的习惯都是清晨由几个男孩赶着牛群和水牛出去放牧,晚上再赶回来。就是这些牛,他们能踩死一个白人,却任由自己被这些还不及他们鼻子高的小孩吼叫欺负。只要和牛群待在一起,这些男孩就是安全的,因为就连老虎也不敢挑战一群牛。但只要走开去摘野花或是捉蜥蜴,他们有时就会被叼走。黎明时分,莫格里骑在领头大公牛拉玛背上走过村里的大街。那群灰蓝色的水牛长着向后弯压的牛角和凶猛的双眼,跟在他身后,一头接一头走出牛棚,莫格里对和他一起的孩子们明确表示自己是头。他拿一支长长的、磨亮的竹枝子打着水牛,又对一个男孩卡米亚说让他们自己放牧,他骑着水牛继续走,要他们小心别偏离了牛群。

印度的牧场满是石块、矮树和小溪,牧群就分散消失其间。水牛群一般守在池塘和泥地附近,他们要在暖乎乎的泥巴里翻滚、晒太阳待上几个小时。莫格里把他们赶到平原边上,威冈加河在那里流出丛林;然后他从拉玛背上下来,跑到竹林里,找到灰兄弟。“啊,”灰兄弟说道,“这些天来,我每天都在这儿等待。这放牛的活儿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是命令,”莫格里说道,“我要给村里当一阵子牧人了。希尔汗有什么消息?”“他已经回到这片乡村了,在这儿等你等了很久了。现在,他又离开了,因为这里猎物太少。但他一直准备要杀掉你。”“很好,”莫格里说道,“只要他离开,你或者四兄弟中的一个就坐在那块石头上,那样我一出村子就能看见你。要是他回来了,就在平原中央那棵达科树下的河边等我。我们无须走进老虎的嘴里去。”

然后莫格里就挑了个阴凉儿地,躺下休息,水牛就在他周围吃草。在印度放牧可算世上最懒散的事情之一。牛群走来走去,嘎吱嘎吱嚼草,躺下来,又起来接着走,连叫都不叫一声。他们只哼哼,水牛就更少言语,他们一头接一头走下泥塘,摸索着路径钻进泥浆,直至只剩鼻孔和瞪得大大的中国蓝的眼睛露在外面,然后他们就像伐木一样躺下。阳光烤得岩块都蒸腾着热气,放牧的孩子们听见一只鸢鹰(从来不会更多)在头顶几乎看不见的地方鸣叫,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死了,或是死了头牛,那只鸢鹰就会扑下来,几英里开外的另一只鸢鹰看见他降落也会跟来,下一只,再下一只,不等他们死去,就会有二十只鸢鹰不知从哪里飞出来。然后,他们就睡着,醒来,又睡着,用枯草编几个小篮子,里面放上跳虫;要么抓两只挥着钳子的螳螂,要他们打架;要么用丛林里红色和黑色的坚果穿一条项链;或者是观看蜥蜴在石头上晒太阳;泥坑边,一条蛇捕住了一只青蛙。然后他们就用末尾有颤音的古怪本地语言唱长长的歌谣,这样的一天看起来比大多数人的一生还要漫长,他们也可能会造一座泥巴城堡,里面有泥塑的人物、马匹和水牛雕像,然后再把芦苇放进人的手里,假装自己是国王,这些泥像都是他们的军队,或者假装自己是值得尊敬的神。暮色降临,孩子们呼叫着,水牛们就从黏黏的泥浆里缓缓爬上来,发出的声音就像一声接一声的枪炮响,然后全部一头接一头穿过灰色平原走回闪着灯光的村子里去。

一天又一天,莫格里领着水牛群出来到泥塘去,每天,他都能在平原那边一英里半远的地方看见灰兄弟的背影(他因此知道希尔汗还没有回来),一天接着一天,他都躺在草地上聆听环绕着他的声音,然后回忆着丛林里的旧日岁月。在那些漫长而静谧的晨曦,要是希尔汗的瘸腿在威冈加河岸上的丛林里走错一步,莫格里就会听见。

最终这一天还是到来了,他看见灰兄弟没有在信号处现身,于是他大笑,然后领着水牛走往达科树边的小河,那里到处都盛开着金红色的花朵。灰兄弟坐在那里,背上所有鬃毛全部倒竖起来。“他已经躲了一个月了,要把你的守卫都甩开。昨晚,他和塔巴奎穿过了山岭,紧紧追踪着你。”狼兄弟气喘吁吁地说。

莫格里皱着眉头:“我倒不怕希尔汗,但塔巴奎很狡猾。”“不用怕,”灰兄弟舔了舔嘴唇说,“黄昏时,我碰到塔巴奎了。现在,他正在向鸢鹰们卖弄他的聪明才智,不等我打断他的脊梁,他就告诉了我一切。希尔汗计划今晚在村门口等你——不为别人,就等你。现在他正昂头躺在威冈加那条干涸的大河里。”“他今天吃过了吗?还是捕猎补了个空?”莫格里问,因为这答案对他来说生死攸关。“黄昏时他捕了猎——一头猪——他也喝过了。记住,希尔汗从不会节食,即便是为了复仇。”“噢!傻子,蠢货!真是个崽子的崽子!还又吃又喝的,他还以为我会一直等到他睡着!现在,他躺在哪里?要是我们有十个的话,我们就可以趁他躺着的时候把他按住。除非水牛们嗅到他的气味,不然,他们是不会挑战他的。我们能不能绕到他脚印背后,好让他们嗅出他的气息来?”“他往威冈加河下游游了好远来切断气味。”灰兄弟说。“塔巴奎告诉他的,我就知道。他自己是根本不可能想到的。”莫格里咬着手指思忖,“威冈加的大河谷,出口就在离这里不到半英里的平原。我可以带着牛群绕着丛林到河谷出口去,然后再扑过去——但是他可能从河谷另一头溜走。灰兄弟,你能帮我把牛群分成两半吗?”“我不行,或许——但是我带了个聪明的帮手。”灰兄弟跑开了,然后跳进一个洞里。之后那里就冒出一个莫格里非常熟悉的大灰头,接着炎热的空气中就充满了整个丛林最孤寂的叫声——狼在正午的打猎嚎叫。“阿凯拉!阿凯拉!”莫格里鼓掌叫道,“我早该知道你不会忘了我。我们手上可有个大任务,把牛群分成两半。阿凯拉,把母牛和小牛分到一起,公牛和耕田水牛单独列开。”

两只狼奔跑着,跳起女子连手式四对舞在牛群里钻进钻出,牛群们哼着鼻子,甩着头,分成了两堆。一堆是母水牛,她们把小牛围在中间,瞪大眼睛,抬起蹄子准备好,只要有一只狼静立下来,他们就会将他踩死;另一堆里,公牛们和小公牛哼气跺脚,虽然他们看上去更威风,危险性却更小,因为他们没有小牛要保护。就算是六个人也不可能把牛群分得如此齐整。“有什么命令!”阿凯拉喘着气,“他们又要合到一起了。”

莫格里溜上拉玛的背:“把公牛们赶到左边去,阿凯拉。灰兄弟,等他们走了,把母牛聚在一起,把他们赶到河谷另一端去。”“多远?”灰兄弟喘着粗气说,一面猛咬起来。“直走到两边河谷比希尔汗能跳得要高,”莫格里喊道,“让他们待在那儿,直到我们下来。”阿凯拉吠叫着把公牛赶了出去,灰兄弟则挡在母牛前面。母牛们朝他冲去,他只跑在他们前面一点儿带着他们到河谷尾部去,而阿凯拉已经把公牛赶到左边很远的地方了。“干得好!再冲一下他们简直就要跑起来了。小心啊,现在——该当心了,阿凯拉。公牛们冲得太猛了。呼啦!这可比驱赶黑雄鹿猛多了。你想得到这些家伙会跑得如此之快吗?”莫格里喊道。“我年轻的时候也捕猎过这些家伙的,”阿凯拉在烟尘中气喘吁吁地说道,“我要把他们赶进丛林吗?”“对!赶吧。赶快点儿!拉玛要狂怒了。噢,要是我能告诉他今天我要他做什么就好了。”

公牛们掉了头,现在是往右撞进了灌木丛。其他的放牧小孩在一英里远的地方看见这些牛就急匆匆往村里跑,腿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大喊着这些水牛都疯了,全跑了。

但莫格里的计划原本很简单。他想做的就是在山顶围个大圈,然后绕到河谷出口,接着再把公牛赶下山,在公牛和母牛阵里捉住希尔汗。因为他知道吃饱饮足之后,希尔汗是没有任何精力再战斗或爬上两边的河谷的。现在,他用声音安抚着水牛,而阿凯拉已经换到了牛群后面,只哼过一两声要后面的公牛赶快。这是一个大大的圈子,因为他们可不想靠河谷太近而惊动了希尔汗。最后,莫格里把晕了头的牛群带到河谷出口,在一片陡直伸入河谷的草地上连了起来。从那个高度上,你可以看见下面平原树林的顶端,但莫格里看的却是两边的河谷,他心满意足地看见河谷几乎是直上直下,上面还爬满藤蔓植物,这将使得想要逃出去的老虎没有地方下脚。“让他们喘口气吧,阿凯拉。”他举起手喊道,“他们还没有嗅到他的气味。让他们先喘口气。我必须告诉希尔汗谁来了,我们把他围进陷阱了。”

他把手拢在嘴边,朝山谷下面喊——那几乎就像是在一条隧道下喊——而回声从一块岩石蹦到另一块岩石。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传回慢吞吞困倦的吼叫,老虎吃饱了肚子刚醒来。“是谁在喊?”希尔汗问,同时,一只华丽的孔雀从河谷振翅唳叫着飞出来。“是我,莫格里。你这偷牛贼,是时候来议会岩了!下去——快把他们赶下去,阿凯拉!下去,拉玛,快下去!”

牛群在斜坡边上停了半刻,但阿凯拉放声大喊捕猎号子,他们于是一头接一头像轮船穿破急流一样向下冲去,沙石在周围高高溅起。一旦跑起来,就没有机会停下,在他们还没有完全下到谷底河床前,拉玛就闻到希尔汗的气息,于是怒吼。“哈!哈!”莫格里骑在他背上喊道,“现在,你知道了吧!”而牛群黑色的牛角,吐着白沫的嘴和瞪大的眼睛像洪流一样翻卷往下,就像发洪水时,大圆石冲下山坡;弱一点的水牛被顶到河谷边上,他们就冲破了那些爬藤。他们知道前面要干什么——水牛群要疯狂冲锋了,任何老虎都别指望能抵挡得住。希尔汗听见了他们惊雷一般的脚步声,站起身,笨重地往谷底走,打量两边寻找逃生之路。但河谷的崖壁几近垂直,他只得继续走,因为晚餐和饮水,步伐沉重,他愿意做任何事都不愿打斗。牛群踏过了他刚离开的水塘,一路吼叫,直到狭窄的河谷发出轰鸣。莫格里听见从谷底传来回音,他看见希尔汗掉了个头(这老虎知道如果事情发展到最糟,宁愿迎战公牛也别面对带着小牛的母牛),接着拉玛绊了一下,失了足,接着又继续跑,踩过软绵绵的什么东西,公牛跟在他身后,全部冲进了另一群牛中,那些较弱的水牛被相撞的冲击力掀得四脚离地。两群牛都出了河谷冲到了平原上,他们又是顶,又是跺脚,又是喷鼻息。莫格里看准时机,从拉玛脖子上滑下,左右挥舞他的棍子。“快啊!阿凯拉!把他们分开,驱散他们,不然他们就要互相打起来了。把他们赶走,阿凯拉。嘿!拉玛!嘿,嘿,嘿!我的孩子。现在,慢慢地,慢慢地!都结束了。”

阿凯拉和灰兄弟来回奔跑捏着水牛们的腿,尽管牛群转了个身准备再冲上河谷崖壁,但莫格里设法让拉玛掉了个头,然后其他的也都跟着他到了泥塘。

无须再多践踏希尔汗了。他死了,鸢鹰已经朝他飞了过来。“兄弟们,他死得像条狗,”莫格里说着摸起刀来,既然他和人类一起生活,他就总是在脖子上的刀鞘里带把刀,“不过,他反正从来也不想打斗。他的皮要是铺在议会岩上肯定很好。我们必须赶紧忙起来。”

一个人类中教养出来的小孩可能从来也没有想过独自剥掉一头十英尺老虎的皮,但莫格里比谁都清楚野兽的皮是怎么长在身上的,也知道怎么剥下来。但这可是项艰苦活儿,莫格里又砍又撕,咕哝了一个小时,那两匹狼就懒洋洋伸着舌头,他命令的时候,他们就走近来帮忙拖拽。这时,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抬头看见比尔迪欧正扛着塔尔毛瑟枪。孩子们告诉了村民们水牛疯跑的事,比尔迪欧就怒冲冲出来了,他只是急着要纠正莫格里,因为他没有把牛群照看好。两头狼一看见有人走来就消失在视野之外。“你都干了些什么蠢事?”比尔迪欧发怒道,“你以为自己能剥掉一头老虎的皮!水牛是在哪里踩死他的?这是那只瘸腿老虎,他头上可是悬赏了一百卢布呢。好啊,好得很,我们就不追究你放跑了水牛,等我把虎皮拿到卡尼瓦拉之后,说不定我会把奖励的钱给你一个卢布。”他从腰上缠着的布带里摸出打火石和火镰,然后弯腰去烧希尔汗的胡须。当地大部分猎人都会烧掉老虎的胡须以防他的鬼魂纠缠他们。“哼!”莫格里一半是对自己说,他撕下了一只前爪皮,“这么说,你要把虎皮带去卡尼瓦拉领赏喽,还可能给我一个卢布?可现在我想我拿这虎皮自有用处。嘿!老家伙,把那火拿远点儿!”“你怎么能这样跟村里的猎人首领说话呢?你不过是靠运气和利用这些水牛的愚蠢帮你杀死了他。这老虎刚吃饱,否则,他现在就该逃出二十英里地了。你连该怎么正确剥皮都不知道,你个要饭的小屁孩。确实,我比尔迪欧必须有人告诉我不该烧了他的胡须。莫格里,我一个安那的赏钱都不会给你了,只要狠狠揍你一顿。离开那老虎!”“凭赎买我的公牛发誓,”莫格里说,他正在想法子剥肩部的皮,“难道一整个中午,我都要和一个老猿人喋喋不休吗?这里来,阿凯拉,这个人烦死我了。”

比尔迪欧本来还弯腰朝着老虎头,但突然发现自己四脚朝天躺在草地上,一只灰狼站在他身上,同时,莫格里继续剥皮,仿佛整个印度只有他一个人一样。“是的,”他从牙齿吐出声音,“你说得完全正确,比尔迪欧。你将永远也不会给我一个安那的赏钱。这只瘸腿老虎和我之前有笔旧账——一笔非常旧的账,可是——我赢了。”

老实说,如果比尔迪欧年轻十岁,在森林里遇见阿凯拉,他还可以搏斗一番,但一只听令这个男孩的狼可不是一只普通动物,况且这男孩曾和吃人老虎有过个人恩怨。那是巫术,最可怕的魔法,比尔迪欧想着,他还好奇脖子上围的护身符能不能保护他。他静静地躺着,静静地躺着,一直期待着看到莫格里也变成一只老虎。“王啊!伟大的王。”最后他用沙哑的嗓子小声说。“是。”莫格里没有回头,咯咯笑了几声说。“我是个老头子。我之前只知道你是个放牧小子。我可以站起来走了吗?还是你的仆人要把我撕成碎片?”“走吧,祝你平安。只是,下次别再打我猎物的主意。让他走吧,阿凯拉。”

比尔迪欧以他最快的速度一瘸一拐地逃回村子,还不停回头以免莫格里变成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等他到了村子,他就讲了这个魔法巫术的故事,这让祭司的表情看起来非常严肃。

莫格里继续干活儿,快黄昏的时候,他和狼才把那张绚丽的大皮从老虎身上剥下来。“现在,我们必须把这虎皮藏起来,再把水牛赶回家!帮我把他们聚拢,阿凯拉。”

牛群在夕雾中集拢,等他们走近村子,莫格里看见了灯光,然后听见寺庙里海螺号角吹起来了,钟声也撞响了。似乎半个村子的人都在村门口等他。“那是因为我杀掉了希尔汗。”他对自己说道。但是石块像阵雨般在他耳边呼啸而过,村民们吼道:“你这个巫师!你这个狼崽子!丛林恶魔!滚开!现在赶紧滚吧,要不然祭司就要把你再变回狼。开枪打他,比尔迪欧,打他!”

那塔尔牌毛瑟枪“砰”的一声射击,一头小水牛痛苦地大叫。“他又使巫术了!”村民们吼道,“他能掉转子弹,比尔迪欧,打中的是你的水牛。”“现在这样算什么?”莫格里不解地说,石块砸得更多了。“他们与兽民没有不同,你的这些人兄弟。”阿凯拉镇定地坐下来说道,“我还记得,如果说子弹有什么含义,那就是他们要把你驱逐出去。”“你这头狼!你这狼崽子!滚蛋!”祭司挥舞着一支神圣零陵香树枝喊道。“又来这套?上次因为我是个人,这次又因为我是头狼。我们走吧,阿凯拉。”

有个女人——是梅苏阿——跑到牛群位置喊道:“噢,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他们说你是个巫师,能随心愿把自己变成野兽。我不信,但你还是走吧,不然他们可要杀死你。比尔迪欧说你是个男巫,但我知道你已为那苏的死报仇了。”“回来,梅苏阿!”人群喊叫着,“快回来,不然我们就拿石头砸你了。”

莫格里恶狠狠地笑了,却只是短短几声奇怪的声音,因为一块石头打进了他的嘴里。“快回去,梅苏阿。这只是薄雾时他们在树下讲的一个烂故事。至少,我已经偿还了你儿子的性命。永别了。跑快些,因为我要把牛群赶得比他们的石块还要快,我不是男巫,梅苏阿。永别了!”“现在再来一次,阿凯拉,”他大喊道,“把牛群赶进来!”

水牛都很急着要进村子里去。他们几乎无须阿凯拉的吼叫,就像旋风般冲过了大门,把人群冲得东奔西逃。“数清楚啊!”莫格里轻蔑地喊道,“说不定我偷了一头呢。数吧,我再也不会给你们放牧了。孩子们,永别了,我没带着狼群进来,把你们赶到街上挤成一团,这都要感谢梅苏阿。”

他转脚和独身狼王走开了,他抬头看了看星星,感到很快乐:“我再也不用在陷阱里睡觉了,阿凯拉。让我们拿上希尔汗的虎皮走吧。不行,我们不能伤害村民,因为梅苏阿对我很好。”

月亮升起来了,照得平原整个呈奶白色,吓坏的村民看着莫格里脚下跟着两匹狼,头顶一捆虎皮,他以狼的样子平稳小跑,步子就像火焰一样吞没了好几英里。然后他们就把寺庙的钟撞得比以前更响了,把海螺号角吹得比以前更嘹亮了。梅苏阿哭喊着,而比尔迪欧又给他的丛林冒险添了些细节,最后他说阿凯拉后腿直立,像人一样说起了话。

莫格里和两匹狼来到议会岩山的时候,月亮刚刚落下,他们停在狼妈妈的洞穴。“他们把我从人族赶出来了,妈妈,”莫格里喊道,“但我遵守了诺言,我把希尔汗的皮带回来了。”

狼妈妈呆呆地走出山洞,身后跟着狼崽,她看着虎皮,眼神充满喜悦。“那天他的头和肩膀拱进山洞要你命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了,小青蛙——我告诉他说捕猎者会被捕杀。干得真好。”“小兄弟,干得真棒!”树丛里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你不在丛林,我们可寂寞了啊!”巴希拉跑到莫格里光溜溜的脚前。他们一起登上议会岩,莫格里把虎皮平铺在阿凯拉以前坐着的平坦石块上,然后用四个竹片钉好,阿凯拉躺在上面,对议会成员喊起了旧日的号子:“看吧——看仔细了,狼族成员们!”就和莫格里第一次带到这里时喊得一模一样。

自从阿凯拉被废黜之后,狼族就一直没有头领,都是随自己乐意捕猎打斗。但他们出于习惯回答了号子,有些狼因为掉下陷阱腿瘸了,有些因为枪伤跛了脚,有些因为吃了糟糕的食物浑身长满疥癣,还有的失踪了。但他们来了议会岩,所有剩下的狼都来了,他们看见希尔汗剥掉的毛皮铺在岩石上,巨大的爪子连在空落的虎脚上摇摇晃晃。就是那时,莫格里编了一首歌,完全是自行涌上喉咙的,于是他就大声唱出来,一边在那咔嗒咔嗒作响的虎皮上上蹦下跳,一边拿脚跟打着拍子,直到再也喘不过气来,而灰兄弟和阿凯拉就伴着歌词嚎叫着。“看仔细了,狼族成员们。我是不是遵守了诺言?”莫格里说。狼群于是就大叫“是”,一头毛皮褴褛的狼嚎叫着。“再重新带领我们吧,噢,阿凯拉啊。重新带领我们吧,噢,人娃娃,因为我们已经厌倦了没有法则,我们想再一次成为自由狼族。”“不行,”巴希拉咕哝道,“那可行不通。你们一吃饱肚子,就又会重新发疯病。并不是无缘无故要叫你们自由狼族的。你们为自由战斗过了,你们得到了自由。好好享用吧,噢,狼族们。”“人类和狼族都已经把我赶出来了,”莫格里说道,“现在,我要在丛林里独自捕猎。”“那么,我们就跟你一起捕猎。”四头狼崽说。

所以,莫格里就走了,那天以后,他就和四只狼崽一起在丛林捕猎。但他并不是一直都一个人,因为几年之后,他长大成人还结了婚。

不过,那就是讲给大人听的故事了。

莫格里之歌这是他在议会岩在希尔汗的虎皮上跳舞时唱的。这首莫格里之歌——我,莫格里在歌唱。让丛林听听我干的事。希尔汗说他要杀了——要杀!在黄昏的村门口他要杀了小青蛙莫格里!他又吃又喝。喝了好多,希尔汗,因为你什么时候才能再喝呢?睡着了就梦见捕杀。我一个人待在牧场上。灰兄弟,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单身狼王,因为这里正有一个大猎物!把那一大群公水牛带上来,蓝皮的公牛群眼睛怒冲冲。随我的命令把他们来回赶。你还在睡啊,希尔汗?醒醒,噢,醒醒!我来了,后面跟着公牛群。拉玛,水牛头领,跺着脚。威冈加的河水,希尔汗去哪里啦?他不是刨坑的伊奇,也不是孔雀马奥,会飞。他不是蝙蝠蒙,会挂在树枝上。细竹子一起嘎吱嘎吱,告诉我他逃到哪儿去啦?噢!他在那儿。啊哈!他在那儿。在拉玛的脚下躺着那瘸腿!起来,希尔汗!起来杀啊!肉在这儿,咬断公牛的脖颈啊!嘘!他睡着了。我们别吵醒他,因为他的力气是很大的。鸢鹰已经飞下来看到了。黑色的蚂蚁已经爬上来知道了。他的荣誉累积得很高。啊啦啦!我没有衣服裹身。鸢鹰会看见我赤身裸体。我羞于见到所有这些人。借我你的外套吧,希尔汗。借我你那有着艳丽条纹的外套我就可以去议会岩了。凭赎我的公牛起誓——一个小小的誓我遵守诺言之前只要你褪下外套。用小刀,用人类使用的小刀,用猎人的小刀,我要为我的礼物而弯腰。威冈加的河水啊,希尔汗把他的皮给了我因为他对我怀有爱。扯啊,灰兄弟!扯啊,阿凯拉!真重啊希尔汗的皮。人类发怒了。他们砸石头,讲小孩的幼稚话语。我的嘴在流血。就让我跑开吧。穿过黑夜,穿过炎热的夜晚,和我一起快跑,我的兄弟们。我们将离开村子的灯火,然后走进黯淡的月光中。威冈加的河水啊,人类已经将我驱逐出来。我对他们无害啊,但他们却怕我。为什么?狼族啊,你们也将我驱逐了。丛林对我关闭了而村庄大门也关闭了。为什么?就像蒙介于野兽和鸟儿之间,所以我也徘徊在村庄和丛林之间。为什么?我在希尔汗的虎皮上舞蹈,但我的心非常沉重。我的嘴巴让村民砸的石头割裂受伤了,但我的心很轻盈,因为我已经回到了丛林。为什么?这两种东西在我体内纠缠在一起,就像两条蛇在春天打架。水从我眼里掉下来,然而它掉落时我笑了。为什么?我有两个莫格里,但希尔汗的虎皮正在我脚下。所有丛林居民都知道我杀了希尔汗。瞧啊——瞧仔细了,噢,狼族成员们!啊哈!我的心很沉重,充满了那些我不懂的事情。

4.白海豹

噢!安静啊,我的宝贝,黑夜就在我们身后,漆黑的是海水,正闪着墨绿的光芒。月亮,在碎浪之上,低头寻找我们在沙沙响的浪窝之间休息。浪涛相接的地方,就是你柔软的枕头,啊!疲倦的小鳍足,舒服地蜷起来吧!风浪吵不醒你,鲨鱼也不会追赶你,在柔柔起伏的海水怀抱里安睡吧!——《海豹摇篮曲》

所有这些事情都发生在几年之前一个叫诺瓦斯托什那的地方,那里也叫东北岬,在遥远的白令海的圣保罗岛上。这个故事是冬鹪鹩利莫森告诉我的,那时他被风刮到一艘开往日本的轮船的绳索上,我把他带回我的客舱让他取暖,还喂了他几天直到他又能重新飞回圣保罗。利莫森是只非常古怪的小鸟,但他却知道怎么讲述真相。

除非有事要办,不然谁也不会来诺瓦斯托什那,在那里经常有事要办的只有海豹。夏季时节,他们成千上万地从冰冷的灰蒙蒙海上而来。因为诺瓦斯托什那海滩有全世界最适合海豹的栖居地。

海卡其知道这一点,于是每年春天不管他在哪儿,他都会像一艘鱼雷快艇一样直奔诺瓦斯托什那而来,花上一个月跟同伴打斗好在岩石上争得一个尽量靠近大海的好地方。海卡其已经十五岁了,是一只巨大的灰皮海豹,他肩胛上几乎长满鬃毛,还长有长长的凶恶的犬牙。当他用前面的脚蹼站起来时,他离地超过四英尺高,他的体重,要是有谁曾大胆称过他的话,将近有七百磅重。他全身到处都是疯狂打斗留下的疤痕印记,但他又总是随时都准备好再打上一架。他把头偏到一边,就像是害怕正脸面对敌人一样;然后他的头就像闪电一样射出去,当他的大尖牙牢牢咬在另一只海豹脖子上时,那只海豹如果能逃就会逃走,但海卡其才不会帮助他们。

但是海卡其从不会追赶一头打败的海豹,因为那是违背海滩法则的。他只想在海边有个地方做他的育儿所。但因为每年春天都有四五万其他的海豹也在争抢同样的地方,海滩上响起的哨声、怒吼声和咆哮就已经非常惊人了。

从一座名叫哈金森山的小山上,你可以看见周围超过三英里半的地面全都是打斗的海豹,而在海浪中也到处都是海豹的头,他们也急着登陆加入打斗。他们在碎浪里打,他们在沙滩上打,他们在磨得光溜溜的玄武岩海豹窝里打,因为他们就像男人一样愚蠢而不肯通融。他们的妻子直到五月底或六月初才会登岛,因为她们可不想被撕成碎片;而那些年轻的两岁、三岁和四岁的海豹还不用开始维持家庭,于是就穿过打斗的行列往岛内前进半英里,他们成群结队在沙丘上嬉戏,把那里长出的每一棵绿色植物全都蹭个光。他们被叫作霍鲁斯切奇,也就是“单身汉”的意思,他们的数量单在诺瓦斯托什那可能就有二三十万。

一年春天,海卡其刚打完他第四十五场架,他身段柔软、皮肤光滑、眼神温柔的妻子玛特卡从海里上了岸,海卡其捉住她的后颈把她提起来放进他占领的地盘上,粗鲁地说:“和往常一样晚到。你去哪儿了?”

海卡其待在海滩上的四个月内是不吃任何东西的,所以他的脾气一般都很糟。玛特卡知道最好不要回答他。她环视四周柔声说:“你想得真周到啊。你又抢到了老地方。”“就应该找以前的老地方,”海卡其说道,“瞧瞧我!”

他被抓伤了,身上有二十个地方都在流血,一只眼睛几乎瞎了,肋侧也是一条条伤痕。“噢,你真英勇,你真是大丈夫!”玛特卡说着伸展后蹼,“你们为什么不能通点儿事理,安安静静地商定地盘呢?你看起来就像和虎鲸打了一场。”“从五月中开始,我什么都没做,就只在打架。这一季海滩真是挤得要命。我已经碰到了至少一百头从卢卡农海滩来抢地盘的海豹。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待在自己的地盘?”“我总是想如果我们改变主意到沃特岛而不是这么个拥挤的地方的话,我们会快乐得多。”玛特卡说。“呸!只有单身汉才去沃特岛。要是我们也去,他们就会说我们胆小。我们必须维护面子啊,我亲爱的。”

海卡其自豪地把头埋在他肥胖的双肩之间假装睡了几分钟,但其实一直都在密切监视准备战斗。既然所有的海豹和他们的妻子都已经上了岛,你从几英里开外的海面上都能听到他们的喧闹,直盖过最猛烈的暴风雨声。最低统计,海滩上也有超过一百万头海豹——老海豹、海豹妈妈、小宝宝、单身汉们,他们打斗、混战、咩咩叫着爬来爬去,一起玩耍嬉戏——他们成群结队跳进海里,又从海里爬上岸,躺在目力所及的每一寸土地上,然后又穿过大雾一对一对前去战斗。诺瓦斯托什那几乎总是大雾天,除了太阳出来的一会儿,阳光照得万物都散发出珍珠和彩虹般的色彩。

玛特卡的孩子柯提卡就出生在那场混战之中,他的头和肩部整个都是灰白色的,长着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睛,就和所有的小海豹一样,但他的外表还是有点儿特别,他的母亲仔细看着他。“海卡其,”最后她说,“我们的孩子会长成白色的!”“一派胡言!”海卡其哼了一声,“世上从来就不曾有过白色的海豹。”“我也没办法,”玛特卡说道,“现在就要有了。”然后她低声温柔地唱起了海豹歌谣,这是所有的海豹妈妈都会唱给她们宝宝的歌:六周之前你可不能游泳啊,不然你会头下脚上沉下去呀;还有夏天的风暴和虎鲸都是海豹宝宝的敌人呀。都是海豹宝宝的敌人,亲爱的小老鼠,最坏最坏的敌人啊;但是打水吧,茁壮地长吧,你可不会出差错。因为你是广阔海洋之子啊!

当然,一开始小家伙是不能明白歌词的。他划着水,往妈妈边上爬去,当他爸爸在和别的海豹打架,大吼着在滑溜溜的岩石上滚上滚下时,他学会了扭到一边去。玛特卡经常下海捕食物,宝宝两天只喂一次,但他把能吃下的都吃了,因此长得很强壮。

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爬去岛内陆,在那里他碰到了成千上万和他年纪相当的小海豹,他们就像小狗一样一起嬉闹,在干净的沙子上睡觉,然后又起来玩耍。海豹窝那边的老海豹不理睬他们,单身汉也都待在自己的地盘上,因此这些宝宝玩得很开心。

当玛特卡从深海捕完鱼返回,她就直接到宝宝们玩耍的地方呼叫他们,就像绵羊呼叫小羊羔一样,然后她一直等到听见柯提卡咩咩的叫声。接着她会沿最笔直的路线向他走去,她用前鳍往外拍打,把那些小海豹撞得四脚朝天,东倒西歪。这里经常有几百只海豹妈妈在游乐场上寻找她们的孩子,孩子们也总是被翻来翻去。但正如玛特卡告诉柯提卡的那样:“只要你不躺在泥巴浆里染上疥癣,不把硬邦邦的沙子蹭到伤口或擦伤的伤痕里,你不在海上狂风暴雨时游泳,什么都不会伤害到你。”

小海豹和小孩子一样都不再会游泳了,但不学会他们就不会开心。柯提卡第一次下海时,一道浪把他卷到超出他深度的外海,他大大的头沉了下去,小小的后鳍却翻了上来,就正和他妈妈在歌里告诉他的一样,要不是下一道浪又把他送回来的话,他可能已经被淹死了。

从那以后,他就学着躺在海滩上的水洼里,海浪只能盖住他,他拍着水花就能浮起来,他总是睁大眼睛警惕着可能会伤害到他的大风浪。他用了两周才学会运用前鳍;那两周里,他在水里来回扑腾,不是呛到水直咳嗽,就是咕噜咕噜喝了水,他爬上海滩打个瞌睡,就又回到水里,直到最后他发现自己真正属于海水了。

然后你就可以想象他和同伴一起度过的时光了,他们躲避在卷浪之下;或者是乘在碎浪浪峰上,随着浪头一起冲到远远的海滩上,“啪”的一声着陆溅起水花。要么就是像老海豹一样用尾巴直立起来,抓挠自己的头;或者是在波浪正好冲刷不到又长满草、光溜溜的岩石上玩“我是城堡之王”的游戏。他不时看见一个薄薄的鳍,就像是鲨鱼的鳍那样,正漂近海滩,他知道那是虎鲸格拉普斯,他够到小海豹就会吃了他们;然后柯提卡就像箭一样冲向海滩,而那鳍就会缓缓摇摆离开,仿佛他本来就没在找任何东西一样。

十月末,海豹们开始以家庭或部落为单位离开圣保罗去往深海,海豹窝上也不再有打斗了,单身汉们就在任何他们喜欢的地方玩耍。“明年,”玛特卡对柯提卡说,“你将成为一个单身汉,但今年,你必须学会怎样捉鱼。”

他们一起出发穿越太平洋,玛特卡向柯提卡展示如何仰躺着睡觉,把鳍都缩在身体两侧,小小的鼻子刚露出水面。再没有比太平洋摇晃的波浪还舒服的摇篮了。当柯提卡感到全身皮肤刺痛时,玛特卡告诉他那是因为他正在学会“海水的感觉”,这种刺痛、发痒的感觉意味着坏天气要来了,他必须拼命游好逃开。“很快,”她说道,“你就会知道要游到哪里去,但现在我们还是跟着海豚波帕伊斯,因为他非常聪明。”一群海豚正躲在水下破浪前进,小柯提卡尽他最快速度跟着他们。“你怎么知道要去哪里?”他气喘吁吁地问。那群海豚中领头的转着他白色的眼睛躲在下面。“我的尾巴刺痛,小家伙,”他说道,“这说明我身后有暴风雨。跟我来!当你在黏糊糊的海水以南时(他是指赤道),如果你的尾巴刺痛,就意味着你前面有风暴,你必须朝北游。来吧!这里的海水感觉真糟。”

这正是柯提卡学会的很多事情中的一件,他总是在学习。玛特卡教他沿着海底的沙洲追捕鳕鱼和大比目鱼,把三须鳕从他海藻间的洞[1]穴里给绞出来;教他怎样绕过海底一百英寻的失事沉船残骸,鱼群游走时像来复枪子弹一样从一个舷窗冲进去,又从另一个舷窗出来;当整个天空到处都是闪电竞逐时,怎样在浪顶舞蹈,当短尾信天翁和军舰鹰顺风而下时怎么向他们礼貌挥鳍;怎样鳍足紧贴身子蜷起尾巴像海豚一样跳出水面三四英尺高;不要捕食飞鱼,因为他们全身都是骨头;在十英寻深的水下全速前进时怎样一口咬下鳕鱼的肩胛部,永远不能停下来张望小船或是轮船,尤其不能看划艇。六个月以后,柯提卡还不知道的关于深海捕鱼的事也就不值得去学习了。那整段时间,他的鳍足从来没有接触干燥的陆地。

但是有一天,当他半睡半醒躺在胡安费南德兹岛外某处温暖海域时,他感觉浑身懒散无力,就和人类在春天时腿脚无力一样,他记起了四万英里以外诺瓦斯托什那结实的优质海滩,记起了他和同伴们玩的游戏,海藻的气息,海豹的吼叫声和他们的打斗。他当即转身,不停地向北游去,而就在前进的时候,他遇见了几十个同伴,他们都要去同一个地方,他们说:“你好啊,柯提卡!今天我们全都是单身汉了,我们可以在卢卡农那边的碎浪中大跳火焰舞了,还可以在嫩草上玩耍。可话说回来,你是在哪里弄的那身皮呀?”

柯提卡的毛皮现在几乎成纯白色了,尽管他感到非常骄傲,但他只说了句:“快游!我骨子里都在渴望那片土地。”然后他们就都来到了出生的那片海滩,听见老海豹,还有他们的父亲又在翻腾的雾气中打斗。

那晚,柯提卡和一岁的海豹们跳了火焰舞。夏季的夜晚,从诺瓦斯托什那到卢卡农的一路上全都是火光,每只海豹身后都留下一条尾迹,就像烧着的油一样拖在身后,他跳起来时还会有火红的闪光,波浪碎裂成巨大的磷光条纹和旋涡。接着他们到了岛内单身汉们的地盘,在新的野麦田里滚上滚下,讲着他们在海里的故事。他们讲起太平洋来就像是男孩们会谈起曾经采摘坚果的树林一样,如果有人能听懂他们,那他就可以走开绘出一幅从来没有过的大洋地图。三四岁大的单身汉们从哈金森山上轻快地跳下喊:“走开,小家伙们!大海可深得很,你们还不知道里面都有些什么呢。等你们绕过了霍恩角再说吧。嘿,你这一岁大的小东西,你从哪儿弄的这件白外套啊?”“我没有弄,”柯提卡说道,“是长出来的。”就在他准备掀翻说话者时,沙丘后走出了两个长着黑头发和扁红脸的人,柯提卡以前还从没见过人,他咳嗽着把头低下去一点儿。那个单身汉也只匆匆逃开几码,坐下呆呆瞪着眼看。那不是别人,而是岛上捕海豹的首领克里克·布特林和他的儿子帕特拉蒙。他们从离海豹窝不到半英里的小村庄而来,正在决定要把哪些海豹赶进宰杀圈里——因为海豹是要赶的,就像绵羊一样——稍后再做成海豹皮夹克。“嗬!”帕特拉蒙说道,“瞧!这里有只白海豹!”

克里克·布特林尽管蒙了一层油烟,脸色却还是变得煞白,因为他是阿留申人,阿留申人都不太干净。接着他就开始低声祈祷:“别碰他,帕特拉蒙。自打——自打我出生以来,还从没有见过白海豹。这说不定是扎哈罗夫的鬼魂。去年他在一场大风暴中失踪了。”“我不会靠近他的,”帕特拉蒙说道,“他可不吉利。你真觉得他是老扎哈罗夫重现吗?我还欠他几个海鸥蛋呢。”“别看他,”克里克说道,“掉头去赶那些四岁的吧。工人们今天该剥下两百张海豹皮,但这一季才开始,他们又是新手。一百头应该够了。赶快!”

帕特拉蒙在一群单身汉面前咔咔敲打一对海豹的肩胛骨,他们都停下来愣住了,噗噗吹气。然后他就走近些,海豹们开始移动,克里克带着他们走向内陆,而那些海豹从没试图返回他们同伴身边。成百上千上万头海豹看着他们被赶走,但他们还是照旧继续玩耍。柯提卡是唯一提出质疑的,而他的同伴也没有一个能告诉他任何理由,除了说这些人每年有六周到两个月的时间都会用这样的方式来赶走海豹。“我要去跟着。”他说,他沿着那群海豹的尾迹拖着脚蹼走,眼睛几乎要从头上瞪出来了。“那只白海豹跟着我们来了,”帕特拉蒙喊道,“这还是头一次有海豹独自跑来屠宰场呢!”“嘘!别回头看后面,”克里克说道,“那是扎哈罗夫的鬼魂!我必须和祭司说说这事。”

到屠宰场的路只有半英里,但走起来要花上半小时,因为如果海豹走得太快,克里克知道那样的话他们就会发热,然后剥皮的时候毛就会一块块脱落。所以他们走得非常慢,他们经过海狮颈,经过韦布斯特宅邸,直到来到海滩上的海豹看不见的萨尔特宅邸。柯提卡跟在后面,气喘吁吁,充满好奇。他以为他到了世界尽头,但他身后海豹窝传来的吼叫声还和隧道里的火车鸣叫那样响亮。然后克里克在苔藓上坐下来,拉出一只青灰色手表好让赶着的海豹群降温三十分钟,柯提卡听见雾汽凝成的水珠从他便帽的边缘滴下来。然后十到十二个人走上来,每个人都拿着一支三四英寸长的包铁皮的木棒,克里克就指出两三只让同伴咬伤或是太烫的海豹,那些人就用他们那海象脖子皮做成的厚靴子把那几只海豹踢到一边,克里克接着说:“开始吧!”这些人就拿着棒子用他们最快速度敲打这些海豹头部。

十分钟以后,小柯提卡就再认不出他的朋友们了,因为他们鼻子到后蹼的皮都被撕开了,扯下来,然后扔到地上堆成一堆。柯提卡受不了了。他掉头飞奔回海里去(海豹是可以用很快的速度跑上一会儿的),他刚长出的短短胡须因恐惧而倒竖起来。在海狮颈,大海狮们坐在海滩边上。他双鳍举在头顶跳进冰凉的海水,在里面摇晃,痛苦地喘着粗气,“这是什么?”一只海狮粗鲁地说,因为海狮有个规矩,他们的地盘只容许海狮进入。“我很孤单,非常孤单!”柯提卡说道,“他们正在所有的海滩上屠杀所有的单身汉!”

那只海狮转头朝向内陆,“胡说!”他说道,“你的朋友们还和以前一样在大声吵闹。你一定是看到老克里克把一群海豹剥光了。他都那样干了三十年了。”“真可怕。”柯提卡说,一道浪淹没了他,他退回水里,一边划动双鳍打旋,在离一块豁口岩石三英尺远的地方停下来。“对一个一岁的海豹来说,你干得可真漂亮!”那海象说道,他能欣赏高明的泳技,“我想在你看来,那可是相当可怕,但是如果你们海豹年复一年往这里来,人类当然就会知道,除非你们能找到一个人类没有到过的小岛,不然你们一直会被赶走。”“难道就没有这样的小岛吗?”柯提卡问道。“我已经跟着波尔图(大比目鱼)二十年了,但我还是没有找到这样的地方。但瞧瞧你——你似乎很喜欢和长辈说话——你要是去海象小岛的话,就和海维奇谈谈。他可能知道些事情。别像这样急着走啊。可是要游六英里呢,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会先上岸,小睡一会儿,小家伙。”

柯提卡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所以他就绕着游回自己的海滩,上了岸,睡了半个小时。就和所有的海豹一样,他睡觉的时候浑身抽动。然后,他径直赶往海象岛去,那是一个低矮多岩的小岛,差不多正好位于诺瓦斯托什那东北方,到处都是礁石、岩块和鸥鸟的巢,那里只有海象聚集成群。

他紧贴着老海维奇上岸——那是只大块头、面貌丑陋的北太平洋海象,他浑身浮肿还长满了疙瘩,脖子粗,还有满口长尖牙,除了睡觉的时候以外,他没有任何礼貌,那时他正在睡觉,后鳍在海浪里若隐若现。“醒醒!”柯提卡叫道,因为海鸥叫的声音很大。“哈!嗬!哼!什么事?”海维奇说,他用长尖牙敲了旁边的海象一下,叫醒了他,他又叫醒了下一只,下一只又敲了旁边的一只,这样继续下去直到他们都醒过来,他们朝每个方向瞪眼就是不看正确的地方。“嘿!是我啊。”柯提卡说着从海浪里浮起来,看着就像一个小小的白色鼻涕虫。“好吧!我还是被——剥了皮吧!”海维奇说,他们全都看着柯提卡,就和你能想象到的一样,一个俱乐部里昏沉沉的老绅士都盯着一个小男孩看。也是那时,柯提卡不再在乎听到剥皮的事,他已经看够了。所以他叫出来:“有没有什么地方海豹可以去又没有人类去过的?”“去找出来吧,”海维奇说着闭上眼睛,“走开。我们现在忙着呢。”

柯提卡像海豚一样跃到空中,竭尽所能地大声喊:“吃蛤的家伙!吃蛤的家伙!”他知道海维奇这辈子都没捉到过一条鱼,一直吃蛤蛎和海藻,尽管他假装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家伙。那些一直在等待机会发狂的北极鸥、三趾鸥和角嘴海鸥自然就开始唳叫起来,而且——利莫森就是这么告诉我的——在海象小岛上开枪,将近五分钟你都听不见枪响。因为所有的居民都在狂喊尖叫着:“吃蛤蛎的家伙!斯塔利克(老东西)!”而海维奇就从一边翻到另一边,又是咕噜又是咳嗽。“现在你要说了吧?”柯提卡大声喊,几乎要喘不过气来了。“去问海牛,”海维奇说道,“要是他还活着,他能告诉你。”“我碰到他的时候,我怎么知道他就是海牛呢?”柯提卡说着掉转方向。“他是大海里唯一比海维奇还丑的家伙,”一只北极鸥在海维奇鼻子下打着旋儿尖叫,“他更丑,脾气更糟!那个斯塔利克!”

柯提卡游回诺瓦斯托什那,留下海鸥们在那儿尖叫。回去后他发现他只是稍微试着为海豹找个清静的地方,但谁也不支持他。他们告诉他人类过去一直都会来赶单身汉——这是一天工作的一部分——而且如果他不喜欢看丑陋的东西,他本就不该到屠宰场去。但是其他的海豹以前都没有屠宰过程,而这正是他们之间的区别。另外,柯提卡还是只白海豹。“你必须做的,”老海卡其听了他儿子的历险之后说道,“就是长大,当一个你爸爸这样的大海豹,然后在海滩上有个育儿窝,然后他们就会把你丢在一边了。再过五年,你应该就能为自己而战。”就连他温柔的妈妈玛特卡也说:“你永远也不可能阻止屠杀。到海里去玩耍吧,柯提卡。”于是柯提卡就走开了,他小小的心脏沉甸甸的,跳起了火焰之舞。

那年秋天,他尽早离开海滩,独自出发了,因为他倔强的脑袋里有了一个想法。他要去找海牛,如果大海里有这个家伙的话,他还要去找个清静的岛屿,那里有结实的海滩可供海豹生活,人类也够不到他们。因此,他独自找啊找啊,从北太平洋到了南太平洋,一昼夜要游上三百英里。他遇上的险情讲也讲不完,还几乎被晒鲨、斑点鲨和双髻鲨捉住,他还遇见了所有在海里蹿上蹿下不值得信赖的恶棍,还有笨重却有礼的鱼,在一个地方生活了几百年并为此自豪的红斑扇贝。但他从没遇见海牛,也从没找到一个梦想的海岛。

如果有一个优质结实的海滩,后面又有斜坡可供海豹在上面玩耍,那里的地平线上就总有捕鲸船在熬炼鲸脂,冒出浓烟,柯提卡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或者他看见曾有海豹来过这个岛,然后被宰了,柯提卡就知道这里曾来过人,他们还会再来。

他找到一只短尾巴的老信天翁,信天翁告诉他克尔格伦岛正是太平清静的好地方,但当他到达的时候,那里正电闪雷鸣下起了雨夹雪,他几乎在险恶的黑悬崖上撞得粉身碎骨。但当他顶着狂风走出来时,他看见就连这里也曾有过海豹窝。他到过的所有岛上都是这样。

利莫森给了他一个长长的岛屿名单,柯提卡按着他的话找了五季,每年在诺瓦斯托什那休息四个月,那几个月,单身汉们都习惯于取笑他和他幻想的岛屿。他到过加拉帕格斯,赤道上一个干得恐怖的地方,在那里他几乎被烤死;他去过佐治亚群岛、奥克尼群岛、绿宝石岛、小南丁格尔岛、高夫岛、布维岛、克洛塞斯,甚至去过好望角以南的一个小小的岛。但所有海上的居民都告诉他同样的事情。海豹们曾来过这些岛上,但人类的屠杀把他们都赶走了。甚至当他游出太平洋几万英里到达一个叫克里恩斯角的地方(就是当他从高夫岛返回的时候),他在一块岩石上发现一些皮毛乱糟糟的海豹,他们告诉他这里也有人类来过。

那几乎打碎了他的心,他绕着霍恩回到了自己的海滩;在北上的途中,他在一个都是绿树的岛上上了岸,在那里他看见一头很老很老、奄奄一息的海豹,柯提卡为他捉了鱼,并把自己的伤心事告诉了他。“现在,”柯提卡说道,“我要回诺瓦斯托什那了,就算我和单身汉被赶进了屠宰场,我也不会在乎了。”

老海豹说:“再试一次。我是已经灭绝的马萨弗埃拉海豹中的最后一只,在那些人类成千上万屠宰我们的日子,海滩上曾流传着一个故事,说有一天会有一只白海豹自北而来,带领海豹去一个清静的地方。我老了,我将永远也看不到那一天了,但其他海豹可以。再多试一次吧。”

柯提卡翘起胡须(那胡子真美)然后说:“在所有诞生在海滩上的海豹中,我是唯一一只白色的,而且不管黑海豹还是白海豹,只有我想要寻找新岛屿。”

这极大地鼓舞了他,那年夏天,等他回到诺瓦斯托什那,他的妈妈玛特卡恳求他结婚然后安定下来,因为他已不再是个单身汉而是一只成年海豹了,他的肩胛骨上生着卷曲的白色鬃毛,像他父亲一样壮实高大、生猛威风。“再给我一季时间吧,”他说道,“记住,妈妈,在海滩上冲得最远的总是第一道浪。”

奇怪的是,还有另一只海豹觉得她也应该推迟到来年再结婚,于是在起程进行最后一次寻找的前夜,柯提卡和她在卢卡农海滩上跳了整夜的火焰舞。这次,他往西前进,因为他跟上了一大群大比目鱼,为了保持充沛的体力,他每天至少要吃一百磅鱼。他追着他们直到精疲力竭,于是他就蜷起身,睡在冲往柯帕岛的巨浪窝里。他很熟悉这片海岸,所以大概午夜时,他感到自己轻轻撞到一片海草上,他说:“嗯,今晚的潮汐很猛。”然后他在水下翻了个身,慢慢睁开眼睛舒展身子。接着他像猫一样跳了起来,因为他在大片海水中看见一些庞然大物正探头探脑在海草边缘啃食。“凭麦哲伦海峡的巨浪起誓!”他从胡子之下的嘴里发出声音,“深海里的那些居民是谁?”

他们既不像海象、海狮、海豹、熊、鲸、鲨鱼、鱼、乌贼,也不像柯提卡以前见过的蛤蛎。他们长度在二十到三十英尺之间,他们没有后鳍,只有一条铲状的尾巴,看上去好像是用潮湿的皮革削成的。他们的头部是你曾见过长得最蠢的,当他们不吃草时,就用尾巴末梢在深海里保持平衡,他们彼此庄重地鞠躬,像一个胖人挥舞手臂一样舞动自己的前鳍。“嗯哼!”柯提卡说道,“祝捕猎顺利,各位绅士们?”那些庞然大物像青蛙仆从一样鞠躬并挥舞前鳍作答。等他们开始再次进食的时候,柯提卡看见他们的上唇裂成两半儿,那两半上唇能拉开一英尺远,然后再吃进一整蒲式耳那么多的海草。他们把那些海草卷进嘴里,然后就正经地咀嚼了起来。“那种吃法可真是够邋遢的。”柯提卡说。他们又鞠躬,柯提卡失去了耐性。“很好,”他说道,“就算你们的前鳍恰好多出一个关节,那你们也不必如此卖弄吧。我看见你们鞠躬非常的优雅,但我应该知道你们的名字啊。”那裂开的上唇蠕动张,呆呆的绿眼睛瞪着,但他们没有出声。“好吧!”柯提卡说道,“你们是我已经见过的唯一比海维奇还要丑的生物——而且你们更不懂礼貌。”

然后他闪念记起当他还是个一岁大的小家伙时在海象小岛北极鸥对他喊的话,他在水中向后一翻,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最终找到了海牛。

海牛们继续撕扯吞食海草,柯提卡用每一种他在旅途中学会的语言问他们问题,海中居民的语言类别几乎和人类一样多。但海牛还是没有回答,因为他们不能说话。他们脖子上本应该有七节骨头,但实际只有六节,他们说这使得他们在海里即使是和同类也无法交流。但是,如你所知,他们在前鳍上多一个关节,通过上下和向前挥舞,他们做出了一种类似笨拙的电报代码的回答。

到天亮时,柯提卡的鬃毛都竖了起来,他的耐性也去了死螃蟹才去的地方。然后海牛开始非常缓慢地往北上,还不时地停下来可笑地鞠躬商谈,柯提卡跟着他们,他对自己说:“像这么愚蠢的种族,如果不是找到了安全的岛屿,可能早就被杀光了。对海牛足够安全的地方对海豹也足够了。不管怎么说,我希望他们赶快。”

这种前进方式令柯提卡厌烦。海牛群一天赶的路绝不可能超过四五十英里,夜间还要停下来进食,并且一直与海岸挨得很近。但不管柯提卡是绕着他们转圈,还是游在他们上面,游在他们下面,他都不能要他们游快半英里。他们到了更远的北方之后,就每隔几个小时举行一次鞠躬商谈,柯提卡差点儿不耐烦得要把胡子咬掉了,直到他明白他们是在追随一股暖流之后,他才对他们多了几分敬意。

一天晚上,他们沉下了闪耀的海水——像石头那样下沉——自打见到他们以后,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快游。柯提卡跟着,那速度令他震惊,因为他从来做梦也没想到海牛还会是游泳好手。他们朝着岸上的一块悬崖进发——那面悬崖伸进深深的海底,他们钻进悬崖底部一个离海面二十英寻的黑暗洞穴里。他们游了很久很久,在跟随他们穿越黑暗隧道之前,柯提卡早已亟需新鲜空气。“我的头啊!”他说着远远升上另一端水面,噗噗大口喘气,“真是潜了好久,但倒也值。”

海牛们分开来,沿着这片柯提卡所见过最优质的海滩边缘慵懒地巡视。那里有绵延数英里、打磨得光溜溜的岩石正好适合做海豹的育儿窝,在那岩石后面还有结实的嬉戏沙地斜伸向内陆,有浪头可供海豹在里面跳舞,有高草可供打滚,还有沙丘可以爬上爬下。最好的是,柯提卡从海水里感觉出这里以前从没有人来过,这一点真正的海豹是从不会被骗的。

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亲自去确认这里是不是适合捕鱼,然后他沿着海滩边游边计算在这翻腾着的美丽雾气中到底隐藏有多少喜人的低矮沙岛。在远远的北面海上,有一排沙洲、浅滩和岩礁,船只永远也不可能靠近海滩六英里以内,在这些群岛和陆地之间又伸展着一片深海,一直延伸到那片垂直的悬崖边,而隧道就在那悬崖下面的某处。“这完全又是一个诺瓦斯托什那,但要好上十倍,”柯提卡说道,“海牛肯定比我估计的要聪明。就算这里有人,他们也不可能从悬崖上下来,而这片伸展到海里的浅滩会把船撞成碎片。如果说海里有安全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他开始想念那些他留在身后的海豹,但尽管他急着想返回诺瓦斯托什那,他还是彻底地探寻了一番这个新国度,这样他就可以回答所有的问题了。

接着他往下潜好确定隧道的入口,一路加速南下。除了海牛和海豹,谁也不曾梦想过还有这样的一个地方,柯提卡回望那些悬崖,他自己也几乎不敢相信他曾游到过那下面。

他花了六天时间才回到家,尽管他游得并不慢;当他正好在海狮颈登陆时,他最先遇见的就是一直在等待他的那只海豹,而她从他的眼神里就看出他最终还是找到了他梦想的岛。

但当他告诉那些单身汉、父亲海卡其和所有其他的海豹时,他们都嘲笑他,一只和他年纪相当的年轻海豹说:“这一切都非常好,柯提卡。但是你不可能从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跑来命令我们就这样离开吧。记住我们一直在为我们的育儿窝战斗,这样的事情你从未做过。你更喜欢在海里游荡。”

其他的海豹也都嘲笑这一点,那只年轻的海豹开始把头从一边扭向另一边。那一年他刚结婚,正为育儿窝的事非常烦恼。“我没有窝需要我来战斗啊,”柯提卡说道,“我只想给你们展示一个会为你们提供安全的地方。打架又有什么用。”“噢,你要是退缩了,当然我就再没多的可说。”那只年轻海豹难听地笑着。“如果我赢了,你们就会和我一起来吗?”柯提卡说。他的眼里冒出绿光,因为他为必须打架而非常愤怒。“很好,”年轻海豹无所谓地说,“要是你赢,我就去。”

他没有时间再去改变主意了,因为柯提卡的头射了出去,牙齿咬进年轻海豹脖颈之下的油脂里。接着他朝后一蹲把对手拖下了海滩,摇晃他,把他撞翻过来。然后柯提卡对海豹们吼道:“过去的五年里,我为你们尽了最大努力,但不把你们的脑袋从愚蠢的脖子上拽下来,你们是不会相信的。我现在就来教教你们。你们可小心了!”

利莫森告诉我他这辈子还从没有——利莫森每年都要看见一万只大海豹打架——他这短短的一辈子从没有见过像柯提卡那样对海豹育儿营发起进攻的。他扑上能找到的最大的海豹,咬住他的喉咙,掐住他、猛撞他、重击他,直到他咕哝求饶,然后才把他扔在一边继续朝下一只发起进攻。你知道,柯提卡从没像这些大海豹一样每年都要禁食四个月,而他的深海游历又令他保持了完美的身体条件。另外,最好的一点在于,他此前从没打过架。他卷曲的白色鬃毛愤怒地竖直,眼中冒出火焰,大犬牙闪闪生辉,看上去威风凛凛。他的父亲老海卡其看他正撕咬过来,把那些老灰海豹像大比目鱼一样拖来拽去,把年轻的单身汉们撞得东倒西歪,老海卡其咆哮一声,喊道:“他或许是个傻子,但他是海滩上最能打的!可别掀翻了你的父亲啊,我的儿子!他是支持你的!”

柯提卡也咆哮回应,于是老海卡其摇摇晃晃地加入战斗行列,他胡须倒竖,吼声像个火车头,而玛特卡和那只准备嫁给柯提卡的海豹都退到一边欣赏着她们的丈夫。那真是漂亮的一仗,只要看见有谁还敢抬头,父子俩就打过去,直到谁也不敢抬头,他们就怒吼着肩并肩在海滩上神气地走来走去。

晚上,当北极光刚刚在雾气中闪烁发亮时,柯提卡爬上一块岩石向下眺望七零八落的海豹窝和那些撕得皮开肉绽、血流不止的海豹。“现在,”他说道,“我可是给你们上了一课。”“我的头啊!”老海卡其说着僵硬地站起身来,因为他也伤得厉害,“就算是虎鲸也不可能把他们打得更狠了。儿子,我为你骄傲,而且,我还要和你一起去你的岛上——如果有这样的地方的话。”“听着,你们这些海里的肥猪,谁和我一起去海牛的隧道?回答我,不然我就再给你们上一课!”柯提卡吼道。

喃喃声就像潮汐的波浪在海滩涨涨落落。“我们去,”成千上万疲倦的声音说道,“我们将追随柯提卡,我们将追随白海豹。”

然后柯提卡就把头低到两肩之间,自豪地闭上了眼睛。他不再是一只白海豹了,他从头到尾都染成了红色。但就算这样,他也不屑于打量或触碰任何一道伤口。

一周后,他和他的队伍(将近十万只单身汉和老海豹)北上去了海牛的隧道,柯提卡带领着他们,而待在诺瓦斯托什那的海豹们则称他们是蠢货。但来年春天,他们全部在太平洋的渔场相遇了,柯提卡的海豹们说了关于海牛隧道之外的新海岸的故事,越来越多的海豹离开了诺瓦斯托什那。当然了,这一切并没有立刻实现,因为海豹们并不是十分聪明,他们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在脑子里转过弯来。但年复一年,越来越多的海豹从诺瓦斯托什那、卢卡农和其他育儿营离开去了清静避世的海滩,柯提卡要在那里坐上一整个夏天,每年他都变得更大、更肥、更壮,而单身汉们就绕着他,在那片从没有人到过的大海里玩闹。

卢卡农

这是一首动听的深海之歌,圣保罗所有海豹在夏季重返他们的海滩时都会唱,是一首非常悲伤的海豹赞美诗。清晨我遇上我的同伴(而且,噢,可是我老了!)他们在夏季海潮翻卷的暗礁上吵闹;我听见他们的齐唱声淹没了浪涛的歌声——卢卡农的海滩啊——有两百万个声音那么大。咸水湖畔舒适栖息地的歌,吹倒沙丘的鼓风队伍的歌,把海水搅成火焰的午夜舞蹈的歌——卢卡农的海滩啊——在捕豹人还没来之前!清晨我遇上我的同伴(我再也不会遇见他们了!)他们成群结队来来往往,黑压压盖住了整片海滩。在远处泡沫斑驳的海上,声音能传到的远处,我们欢迎登陆的队伍,我们唱着歌欢迎他们踏上海滩。卢卡农的海滩啊——冬日的小麦长得那么高——湿淋淋的青苔沙沙响,海上雾气浸透了一切!我们玩耍的台地,全都磨得一片平滑,闪着光泽!卢卡农的海滩啊——我们出生的家乡!清晨我遇上我的同伴,一支溃散的队伍。人们从海里射我们,在地上敲我们的头;人们把我们像蠢绵羊一样赶到盐场去驯服,但我们仍唱着卢卡农的歌——在捕豹人还没来之前!掉头吧,掉头往南吧,噢,海豹们,去吧!向深海之王诉说我们悲伤的故事吧。从前,如鲨鱼卵一般寂寥,暴风雨猛冲上岸,卢卡农的海滩啊,再也不认识他们的子孙![1]英寻:海洋测量中的深度单位,1英寻=1.8288米。

5.里奇—提奇—塔维

在他走进的洞穴那里,红眼睛的对皱皮肤的说,听小红眼睛说些什么:“纳格,出来和死神舞蹈吧!”眼对眼,头对头,(保持好距离,纳格。)当一方死去,这就会结束;(如你乐意,纳格。)转来转去,扭来扭去——(逃吧,躲起来吧你,纳格。)哈!戴兜帽的死神失手了!(悲哀发生于你身,纳格。)

这是里奇—提奇—塔维单枪匹马打了光辉一仗的故事,发生在习高利军营驻地宽敞的平房澡堂里。有长尾缝叶莺达奇帮他忙,有从来不敢跑到地板中央而只敢沿着墙根爬行的麝鼠丘琼德拉给他出主意,但真正战斗的还是里奇—提奇。

他是一只猫鼬,皮毛和尾巴都长得像小猫,而脑袋和习性又很像鼬鼠。他的眼睛和嗅个不停的鼻子尖儿是粉红色的。他可以随自己高兴选择用任意一条腿,不管是前腿还是后腿,挠身子的任何地方。他能让尾巴蓬起来,直到看起来像个刷瓶子的刷子,当他在高高的草丛中匆匆穿行时,他会发出战斗号子:“里奇—提奇—提奇—提奇—查克!”

一天,一场夏季大洪水把他从他和父母亲一起居住的鼠洞里冲了出来,洪水把他冲下了路旁的水沟,他一路又是踢打,又是咯咯叫。在那里,他找到一束浮在水面的草丛,就紧紧抓住,直到失去了知觉。苏醒过来的时候,他正躺在一条花园小路的中间,实在是又湿、又脏,一个小男孩说:“这里有一只死猫鼬,我们为他举行葬礼吧。”“别,”他妈妈说道,“我们把他拿进去烘干吧,说不定他还没有真正死去呢。”

他们把他拿进了屋子,一个大个子男人用拇指和食指把他捡起来,说他并没有死,只是被呛住了。所以他们用棉毛絮把他包起来,放在一堆小火上烤暖和,然后他睁开眼睛,打了个喷嚏。“现在,”那个大个子男人(他是个英国人,才刚刚搬进军营驻地),“别吓着他,我们来看看他要做什么。”

想吓着猫鼬,这可是世上最困难的事情,因为他从鼻子到尾巴全都充满了好奇心。所有猫鼬家族的格言都是“快跑过去看看是什么事”,而里奇—提奇确实是一只名副其实的猫鼬。他看着棉毛絮,断定这不好吃,于是就绕着桌子奔跑,坐下理顺自己的皮毛,搔着痒,然后跳上那个小男孩的肩膀。“别害怕,泰迪,”他父亲说道,“那是他交朋友的方式。”“啊!他在挠我的下巴。”泰迪说。

里奇—提奇从男孩的衣领和脖子之间往下看,嗅他的耳朵,然后爬到下面的地上,坐下来蹭自己的鼻子。“天啊,”泰迪的母亲说道,“这就是野生动物啊!我猜他这么温驯是因为我们对他很好吧。”“所有的猫鼬都是这样的,”她丈夫说道,“如果泰迪没有拎着尾巴把他捡起来,或者没有把他关进笼子里,他会一整天在屋子里跑进跑出的。我们给他点儿什么东西吃吧。”

他们给了他一小块生肉。里奇—提奇非常喜欢吃,等他吃完,他就走出去到了阳台上,他坐在阳光里蓬起毛皮,好让它干透。然后他感觉舒服多了。“这间屋子里值得看个究竟的东西,”他自言自语,“比我家族所有成员一辈子能看到的还要多。我一定要留下来看个究竟。”

那天,他花了一整天时间在屋子游荡,他还差一点儿把自己溺死在浴桶里,把鼻子伸进写字台上的墨水里,他还被那个大个子男人的雪茄头烧了鼻子,因为他爬上他的膝盖想看看他怎么写字。夜幕降临时,他跑进泰迪的儿童室去看煤油灯怎么点燃。当泰迪上床的时候,里奇—提奇也爬了上去。但他可是一个不休息的同伴,因为夜里听到所有的响动他都要爬起来看看那声音是什么发出来的。泰迪的母亲和父亲最后一件事就是走进来看看他的儿子,而里奇—提奇正醒在枕头上。“我可不喜欢这样,”泰迪的母亲说道,“说不定他会咬这孩子的。”“他不会做这种事的,”父亲说道,“泰迪和那个小动物在一起比有猎犬守护他还要安全呢。要是现在有一条蛇进了儿童室——”

但泰迪的母亲才不会想象任何像这样可怕的事情。

清晨很早里奇—提奇就骑在泰迪的肩头来阳台上吃早餐,他们给了他香蕉和一些煮熟的鸡蛋。他一个换一个坐在他们的膝盖上,因为每一只有着良好教养的猫鼬都一直渴望着有一天能成为一只家养猫鼬,然后拥有房间能在里面奔跑的权利。里奇—提奇的母亲(她以前住在习高利将军的宅子里)曾仔细告诉过里奇—提奇如果遇到白人该怎么做。

然后里奇—提奇走出去到了花园里去看看有什么可看的东西。那是一个很大的花园,只有一半开垦出来种上了和凉亭一样高大的灌木丛,还种着尼尔元帅玫瑰、酸橙和甜橙树,一丛丛的竹子,还有一块块高草。里奇—提奇舔了舔嘴唇。“这可是个绝佳的狩猎场。”他想到这里尾巴就蓬得像瓶刷子一样,他在花园里上上下下快速跑来跑去,嗅嗅这里又闻闻那里,直到听见荆棘丛里传来一阵悲痛的声音。

那是长尾缝叶莺达奇和他的妻子。他们把两片树叶拉到一起,用纤维把树叶边缘缝起来,里面填上棉絮和柔软的绒毛做了一个漂亮的巢。鸟巢来回摇晃,他们坐在边上哭泣。“发生什么事了?”里奇—提奇问。“我们真惨,”达奇说道,“我们的一个宝宝昨天从巢里掉出去被纳格吃掉了。”“嗯!”里奇—提奇说道,“那真是够伤心的——但我是新来到这里的。纳格是谁?”

达奇和他的妻子只是缩下巢里去没有回答,因为从灌木根部茂盛的草丛中传出了一阵低低的咝咝声——那可怕又冷冰冰的声音使得里奇—提奇跳出了两英尺远。然后从草丛中一英寸一英寸地升起了大黑眼镜蛇纳格的脑袋和宽宽的兜帽,他从舌头到尾巴足有五英尺长。他将三分之一的身体抬离地面,摇晃着保持平衡,完全就像是一簇风中的蒲公英,然后他用他邪恶的蛇眼打量着里奇—提奇,不管蛇在想什么,那双眼睛也绝不会改变他们的神情。“谁是纳格?”他说道,“我就是纳格。当第一条眼镜蛇伸展他的兜帽为正在睡觉的大梵天神遮挡太阳的时候,大梵天神就在我们所有蛇类身上做下了他的记号。瞧瞧,害怕吧!”

他把兜帽伸展得比以前更大,里奇—提奇看见那兜帽后面的眼镜记号,看上去就像是钩眼扣的扣眼。他害怕了有一分钟,但一只猫鼬也不可能害怕很长时间,尽管里奇—提奇以前从没碰见过活的眼镜蛇,他的母亲却喂他吃过死眼镜蛇,而他也知道一只成年猫鼬一生的事业就是要和蛇战斗,然后把蛇吃掉。纳格也知道这一点,在他冷冰冰的心底,他也是害怕的。“好吧,”里奇—提奇说着又蓬起了尾巴,“不管你有没有记号,你觉得吃掉从巢里掉出来的幼鸟是正确的行为吗?”

纳格正暗自思忖,他注视着里奇—提奇身后草丛中最细微的动静。他知道花园里有了猫鼬意味着他和他的家族迟早要丧命,但他想让里奇—提奇放松警惕。所以他稍稍低下头,把头偏向一边。“让我们谈谈,”他说道,“你能吃蛋。为什么我就不能吃鸟?”“你后面!看你后面!”达奇叫道。

里奇—提奇知道最好不要浪费时间去看。他竭尽所能高高跳到空中,正对着他身下的就是纳格凶恶妻子纳格伊娜旋扑过来的脑袋。趁着他说话的时候,她蹑手蹑脚爬到了他身后想咬死他。他听见她残酷的嘶叫声,她扑了个空。他几乎落在她背上,如果他是一只老猫鼬,他就知道当时就是一口咬断她脊背的最好时机,但他担心眼镜蛇恐怖的掉头袭击。他确实咬了,但咬的时间不够长,就跳起来躲开那扫过来的尾巴,留下咬伤的纳格伊娜怒气冲冲。“坏死了,达奇坏死了!”纳格说着用尽最大力气向荆棘丛中的鸟巢扫去。但达奇把巢筑在蛇够不到的地方,巢只是来回摇晃着。

里奇—提奇感到双眼变红发热(当猫鼬的眼睛变红的时候,就是他发怒了),他于是蹲在自己的尾巴和后腿上,像只小袋鼠,环视着四周的一切,愤怒地吱吱叫。但是纳格和纳格伊娜已经在草丛中消失了。当一条蛇攻击失败时,他从来不出一声或是给出任何信号说明接下来会做什么。里奇—提奇不想跟着他们,因为他不确定自己能否同时对付两条蛇。所以他慢慢跑到屋子旁边的石子路上,坐下来思忖。这对他来说可是件重要的事。

如果你读过过去的自然界历史书,你就会发现书上说当猫鼬和蛇打斗,然后又碰巧被咬伤,他就会跑开去吃些草药来疗伤。这并不正确。胜利只在于眼疾脚快——蛇类疾扫而猫鼬迅速跳开——但因为没有视线能跟上蛇类攻击时脑袋的移动,这就使得事情比任何神奇的草药都要精彩。里奇—提奇知道自己还只是一只年轻的猫鼬,而想到自己设法躲开了背后扫过来的蛇,他高兴极了。这让他非常自信,等泰迪跑到小路上来,他已经准备好接受爱抚了。

但正当泰迪弯腰的时候,灰尘里有什么东西蠕动了一下,一个细小的声音说:“小心哦。我可是致死的!”那是卡莱特,一种蒙满灰尘的棕色小蛇,他们专门钻在灰尘里,被他们咬一口就和眼镜蛇一样危险。但因为很小,所以谁也不会想到他,所以他对人类的威胁更大。

里奇—提奇的眼睛又涨红了,他用一种从家族继承而来的独特的摇摆姿势冲卡莱特跳过去。那姿势看起来非常有趣,但那步伐又十分平衡,你可以从中飞奔向任何你想去的方向,而在对付蛇的时候,这可是一项优势。他正在做一件比和纳格战斗要危险得多的事情,要是他知道就好了,因为卡莱特是如此之小,又能如此迅速地转身,除非里奇—提奇紧贴着他脑袋后面咬下去,不然他的眼睛或嘴唇就可能被蛇转身击中。但里奇—提奇不知道。他的眼睛完全涨红了,他前后摇晃,寻找着有利位置。卡莱特发动攻击了。里奇—提奇跳到一旁准备迎上去,但那小小的蒙满灰尘的凶恶灰脑袋差一点儿就击中他的肩膀,他不得不跳过那蛇身,而蛇脑袋紧紧跟着他的脚跟儿。

泰迪朝屋子喊道:“噢,看这儿!我们的猫鼬正在和一条蛇搏杀呢。”然后里奇—提奇听到泰迪母亲发出一声尖叫。他的父亲拿着一根棍子冲出来,但等他赶来的时候,卡莱特一下刺得太远,里奇—提奇一跃骑到蛇背上,他把头低到前腿之间,咬住他能捉住的蛇背最高点,然后又滚到一旁。那一口让卡莱特瘫了下来,然后里奇—提奇就准备依照家族习惯从尾巴开始把他全部吃掉,但他想起一顿饱餐会让猫鼬行动迟缓,如果他想要随时保持充沛的体力和敏捷的动作,他就必须瘦一点儿。

他走到蓖麻树丛下好洗个灰土浴,泰迪的父亲则捶打着死去的卡莱特。“那又有什么用?”里奇—提奇想着,“我都全部搞定了。”然后泰迪的母亲就把他从灰尘里捡起来抱着,哭喊着说他把泰迪从死亡边缘救了下来,泰迪的父亲说他的到来真是上天的旨意,而泰迪则瞪大吓坏的双眼看着。里奇—提奇看到他们大惊小怪的样子觉得相当滑稽,当然了,这些他也无法理解。泰迪的母亲可能只是因为他在灰土里玩闹而爱抚他。里奇感到自己非常享受这一切。

那天晚餐时,他在桌子上的葡萄酒杯中间走来走去,可以往嘴里塞满三倍美味的东西。但他记着纳格和纳格伊娜,想着虽然有泰迪母亲的拍打和爱抚,坐在泰迪肩上也非常舒服,但他的眼睛还是会不时涨红,然后他就会发出长长的战斗号子“里奇—提奇—提奇—提奇—查克”!

泰迪把他带到床上,并坚持要里奇—提奇睡在他的下巴下面。里奇—提奇很有教养,他没有撕咬挠抓,但等泰迪一睡着,他就绕着屋子开始夜巡,他在黑暗中碰到了正沿着墙根爬行的麝鼠丘琼德拉。丘琼德拉是一个心碎的小动物。一整晚他都在叽叽地哭,想要打定主意跑到屋子中间去。但他却从来也没有到达那里。“别杀我,”丘琼德拉说着几乎要哭了,“里奇—提奇,别杀我!”“你觉得杀蛇者会杀麝鼠吗?”里奇—提奇不屑地问。“那些杀蛇者都会被蛇杀死,”丘琼德拉说着比以前更悲伤了,“而且我又怎么能确定纳格不会在某个黑暗的夜晚错把我当成你呢?”“一点儿都无须担心,”里奇—提奇说道,“纳格在花园里,而我知道你是不会去那里的。”“我的老鼠表兄丘厄告诉我——”丘琼德拉说着停了下来。“告诉你什么?”“嘘!纳格无所不在,里奇—提奇。在花园里你该和丘厄谈一谈的。”“我没有啊——这样你必须告诉我。快说,丘琼德拉,不然我就打你!”

丘琼德拉坐下来大哭,直到眼泪从胡须上滚落下来:“我是个非常可怜的家伙,”他啜泣道,“我从来连跑到屋子中间的精力都没有。嘘!我不该告诉你任何事情的。你听不见吗?里奇—提奇?”

里奇—提奇听了听。屋子和往常一样平静,但他觉得自己刚刚捕捉到了世上最微弱的抓挠声——那声音就和黄蜂在窗格上行走的声音一样轻——那是蛇的鳞屑在砖墙上爬过时发出的干燥声响。“是纳格,要么是纳格伊娜,”他自言自语,“他正爬进浴室下水道。你说得对,丘琼德拉,我应该和丘厄谈谈的。”

他偷偷进了泰迪的浴室,但那里什么也没有,然后他去了泰迪母亲的浴室。在那里平滑的石灰墙壁底部有一块砖撬起来做成下水道好放走洗澡水,里奇—提奇从安放澡盆的石槽边悄悄爬过去,他听见纳格和纳格伊娜正在外面的月光下一起窃窃私语。“等屋子没人住了,”纳格伊娜对她丈夫说道,“他也不得不走,那时花园就又是我们的了。悄悄溜进去,记住先咬打死卡莱特的那个大个子男人。然后出来告诉我,我们再一起去捕杀里奇—提奇。”“可是你确定杀了那个人我们能得到什么东西吗?”纳格说。“能得到一切。等平房里没了人,花园里还会有猫鼬吗?只要军营空了,我们就是花园的国王和王后了。并且你要记得一旦我们瓜田里的蛋孵化了(他们可能明天就会孵化),我们的孩子也是需要空间和清静的。”“我倒没想到这些,”纳格说道,“我去,但咬死那个人之后我们没必要再捕杀里奇—提奇。我会咬死那个大个子男人和他的妻子,要是可以,我也咬死那个孩子,然后就悄悄离开。然后平房里就空了,里奇—提奇就会走了。”

里奇—提奇听到这儿怒火冲天,充满憎恨,激动得浑身颤抖,然后纳格的头就从下水道钻了出来,随后是他五英尺长冷冰冰的身体。里奇—提奇虽然很愤怒,但看到这条大眼镜蛇的尺寸还是非常害怕。纳格盘起身子,抬起头,看着黑暗中的浴室,里奇—提奇看见他眼睛闪着光。“现在,要是我在这里杀了他,纳格伊娜就会知道;而要是我在开阔的地板上和他搏斗,又对他有利。我该怎么做呢?”里奇—提奇说。

纳格来回舞动,接着里奇—提奇听见他从用来给澡盆灌水的最大号的水罐里喝水。“好喝,”纳格说道,“现在,卡莱特被杀时,大个子男人拿着一根棍子。他可能还拿着那根棍子呢,但等他早上来洗澡时,他就不会拿棍子了。我就在这里等他来。纳格伊娜——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我就在这里的阴凉里等到白天。”

外面没有回音,所以里奇—提奇知道纳格伊娜已经走了。纳格围着水罐鼓起的底部将自己一圈一圈盘了起来,而里奇—提奇则像死了般待着一动也不动。一个小时之后,他开始一点一点向水罐移动。纳格睡着了,里奇—提奇盯着他宽阔的背脊,思忖着哪里是下口的最佳位置。“要是我第一跳没有踩断他的脊背,”里奇—提奇说道,“他就还能打。如果他打起来——噢,里奇—提奇!”他看着蛇兜帽下厚实的脖颈,那对他来说太厚了;而要是在尾巴附近咬上一口的话,又只会让纳格更加疯狂。“必须咬头,”最后他说道,“咬兜帽之上的脑袋。一旦我咬住那里,就不能放他跑了。”

接着他一跃而起。那脑袋躺着的地方和水罐隔一点儿距离,就在水罐弧线之下;然后,当他牙齿咬到之后,里奇—提奇就把背抵在红色陶罐鼓起的位置,好把蛇头死死压在下面。这仅仅为他赢得了一秒钟时间,而他就充分利用了这一秒钟。接着就像一只被狗甩来甩去的老鼠一样,他被甩起来,在地板上来来回回,上上下下,转着大圈子,但他的眼睛涨红了,他紧紧咬住,而蛇的身子就像赶马车的鞭子抽在地板上,打翻了长锡勺、肥皂盒和洗澡刷,还重击着浴盆的锡边。他两颌越咬越紧,因为他确信自己会被重击至死,那么,为了家族荣誉,他宁愿自己死后被发现时也是牙关紧咬。他头晕目眩,浑身疼痛,感到自己要被摔成碎片了。这时,什么东西就在他身后发出了雷鸣般的响声。一股热浪让他晕了过去,红红的火焰烧焦了他的皮毛。是大个子男人被响声惊醒了,他拿着双管猎枪对准纳格兜帽之后开了枪。

里奇—提奇紧咬着闭上了眼睛,因为现在他非常确定自己死了。但那蛇头不动了,大个子男人捡起他说:“又是猫鼬,爱丽丝。现在,这小家伙救了我们的命。”

然后泰迪母亲脸色煞白走了进来,她看了看纳格的尸体,里奇—提奇摇摇晃晃走进泰迪的卧室,剩下的夜晚他花了一半时间轻轻摇晃自己,好确认自己是不是真的和想象的一样碎成了四十块。

早晨到来,他浑身僵硬,但却很满意自己的成就。“现在我还有纳格伊娜要对付,她可能比五个纳格还要厉害,而且也不知道她说的蛋什么时候会孵化。天哪!我必须得去看看达奇了。”他说。

不等吃早饭,里奇—提奇就跑进了荆棘丛,达奇用最大的嗓门在那里唱一支胜利的歌谣。纳格的死讯传遍了整个花园,清洁工把尸体扔在了垃圾堆里。“噢,你这浑身羽毛的家伙!”里奇—提奇生气地说,“现在是唱歌的时候吗?”“纳格死了——死了——死了!”达奇唱道,“英勇的里奇—提奇一口咬住他的头不松口。大个子男人拿来了砰砰响的棒子,纳格就碎成了两段!他再也不能吃我的小宝宝了。”“这些都是真的。但是纳格伊娜在哪里?”里奇—提奇说着小心地环视周围。“纳格伊娜去浴室下水道口叫纳格,”达奇继续说,“然后纳格挑在一根棍子上出来了——清洁工用棍子挑起他,把他扔在垃圾堆上。让我们来歌唱伟大的红眼睛的里奇—提奇吧!”达奇吸了一大口气唱了起来。“如果我能站起来够到你的巢,我就要把你的孩子摇出来!”里奇—提奇说道,“你不懂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你在巢里非常安全,但我在下面这里可是面临大战。停唱一分钟吧,达奇。”“看在伟大潇洒的里奇—提奇的分儿上,我不唱了。”达奇说道,“什么事,噢,杀掉可怕纳格的猎手?”“纳格伊娜在哪儿,问你第三遍了?”“在马厩旁边的垃圾堆上,正哀悼纳格呢。里奇—提奇的白牙最伟大。”“关我白牙什么事啊!你听过她把蛋放在哪儿吗?”“在瓜地里,在离墙壁最近的尽头,那里几乎整天都有阳光照射。几周前,她把蛋藏在那里了。”“你就从没想到应该花点儿时间来告诉我?你说的是墙壁最近的尽头?”“里奇—提奇,你不去吃了她的蛇蛋吗?”“确切说来,并不是吃。达奇,如果你还有一点儿头脑的话,你就会飞到马厩去假装你的一只翅膀折了,让纳格伊娜追着你离开这片灌木丛。我必须到瓜地去,但如果我现在去的话,她会看见我的。”

达奇是只没什么头脑的小家伙,他的脑袋里一次只能装不超过一件事情。就因为他知道纳格伊娜的孩子和他的孩子一样从蛋里孵化出来,一开始他觉得杀掉他们很不公平。但他的妻子是只很明事理的鸟,她知道眼镜蛇的蛋以后会孵化出小眼镜蛇。所以她就从巢里飞了出来,留达奇为蛋保暖,继续歌唱纳格死亡的歌谣。从某些方面来说,达奇的妻子和男人很像。

她飞到垃圾堆边上的纳格伊娜面前扇动翅膀,大叫:“噢,我的一只翅膀折了!屋子里的那个男孩朝我砸石头,把我的翅膀砸折了。”然后她翅膀比往常扇得更猛了。

纳格伊娜抬头咝咝叫:“我本可以杀了里奇—提奇的,是你提醒了他。确实如此,你翅膀折得真不是个地方。”她朝达奇的妻子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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