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开·第十六届新概念获奖者作品范本:小说卷(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4-22 0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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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达

出版社:湖北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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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第十六届新概念获奖者作品范本:小说卷

盛开·第十六届新概念获奖者作品范本:小说卷试读:

PART 1 烟花·不堪剪的孔明灯

烟花不堪剪

文/朱蓓朱蓓笔名辛和。1995年生于江苏泰州,现就读于县城某重点高中。非典型巨蟹女,性格是龟毛与闷骚的简单相加。热爱文字但为人极懒,因此是低产户,拖延症重度患者。渴望做一个织梦者,“以梦为马,诗酒趁年华”,在喧嚣世界留下自己的声音,打动所有我爱的人。爱听古风歌,喜欢的歌手是河图。第十四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我是五岁那年被我爸领到家里来的,原因是兰舟生不出来。那之后我爸就是我爸了。我已经记不得是哪一年的什么节气,我爸拉着我从西泠河的这头走到那头,再坐车经过我从未抵达的距离来到他家。但我想大约在冬季,因为河边的好多柳树都黄了,半死不活的样子。我赖着不肯走,我爸就哄我说他家门口也有一棵大柳树,来年开春剪下来编柳冠给我戴。我就心满意足地睡着了,一觉醒来看到兰舟温柔地对我笑。

我爸没骗我,家门口果然有一棵大柳树,但后来我对柳树的又爱又恨也是源于我爸。我要他把柳条剪下来给我编成一个圈,然后再摘些野花夹在里面,这样我就变成百花公主了。可我爸一动不动地看着这棵树,然后跟我说些什么“春风知别苦,不遣柳条青”,等我再大些,又来了更高层次的“无物结同心,烟花不堪剪”,抽象得连柳字都不见了。我爸就特认真地跟我解释“烟”就是柳树多得连成一片像弥漫的烟雾,“烟花不堪剪”就是春天的杨柳和鲜花不忍心剪下,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想我爸真是个诗人。我爸还让我闭上眼睛一起感受春风拂面烟柳满怀的意境,我估摸着差不多了就悄悄睁开眼对着他做鬼脸。

我爸一边说一边动手把他编好的花冠往我头上一戴,看着我兴高采烈地飞奔而去找我的小伙伴炫耀。后来初中讲台上的中年妇女一本正经地给我灌输这句诗比喻离别时的痛苦之情。

无论我爸怎样威逼利诱,对着兰舟我就是喊不出妈妈。我爸说:“你喊一声我就让你当马骑。”可我就是死活不松口,最后我爸还是乖乖趴在地上让我驾来驾去。兰舟说我还真是不怕生,本来还担心这么大的孩子过来会吵着嚷着要回家去。说到回家的时候兰舟的声音很低,当然她是背着我说的。第二天她就牵着我到巷子里转了一圈,无非是向左邻右舍宣告一下她兰舟也有了这么大的女儿,总比闲嘴的嚼舌到自己跟前来得好,巷子里就是藏不住事情。

兰舟要我找那个脸很长的阿姨家的孩子玩,她们坐在桌子上闲扯。长脸阿姨的女儿也是个长脸,搭积木的游戏又实在无趣,我就摇摇摆摆地走出房间,长脸带有浓厚探究意味的目光看得我实在不舒服,我就睁大眼睛狠狠地看回去。她一下子笑了,对兰舟说:“这么有趣的孩子她妈妈也舍得扔哦。”兰舟没看见我,嗑着瓜子说:“没钱的人什么不能拿出来卖。”

像兰舟这么大的女人就喜欢用麻虎子一类从没人见过,却又在小孩子心里具有极大威慑力的鬼怪来吓唬人。比如我不肯睡午觉的时候,她就一直说麻虎子要来逮中午不睡觉的小孩子,吓得我躲在被子里窝了一身汗。巷子里像我这么大的小孩一定天天中午钻进被子里躲着了,我想,因为从没听说谁家的孩子被那个怪物叼走过。

我的这些小玩伴的身世也大都千篇一律。春娟——长脸阿姨的女儿——说自己是从垃圾场捡来的,她妈妈看着可怜就抱回来了;玉芬是从菜市场的厕所里捡来的;阿蓉则带有些神秘色彩——她妈妈发现她的时候正在河边洗衣裳,然后就看到有个竹篮漂过来,里面是个用黄布裹着的娃娃。我当时想问阿蓉那个竹篮子里有没有附一张纸条写着诸如生辰八字之类的,就像电视里的唐僧一样。我还想说竹篮子是漏水的啊,但还没来得及问阿蓉她就被她妈喊回家吃饭了。这些身世背后的下文往往是不听话就把你扔回去自生自灭。兰舟当然也不例外,比如闹流感的时候医生笑眯眯地拿出一块糖冷不丁给我打一针,打完我才反应过来吵着再要一块糖的时候,她就嚷嚷着要喊大嘴妈妈带我走,直到我哇的一声彻底大哭出来。

我已经不记得大嘴妈妈长什么样子,只知道大嘴妈妈住在西泠河的上游,臭名昭著(这个是我自己给她加的,兰舟没这么说过),因为她没钱的时候就卖孩子。那天她就是那样站在大船上,把我丢给了我爸。尽管我不知道她的样子,又为什么被称作大嘴妈妈,甚至到底有没有这个人存在。虽然大嘴妈妈在我印象中一直是那样朦朦胧胧犹抱琵琶,但她若真是现出原形来对我露齿一笑,我一定得被她的血盆大口吓死。所以大嘴妈妈才那么欲盖弥彰啊,想着想着我又微微战栗起来。

我爸是个好人,不仅因为他每天朝五晚九兢兢业业地工作,还因为他在我面前从来不提大嘴妈妈,兰舟吓我的时候我就往他后面钻。他工作的食品局在蓉城算是很气派,几层高的大楼。民以食为天,所以我觉得我爸的工作对蓉城人民真是至关重要。不过我刚做我爸的女儿时他还不在食品局,那是一个混杂着鱼腥味与肉膻味的地方,虽然也有含着露水的新鲜蔬菜。

兰舟回娘家的时候我爸带我来过几次,他打理着一家肉铺,我看着他把猪肉摊开,就这么手起刀落,利索地分成了很多块待价而沽。主妇们喜欢光顾我爸的铺子,因为他的肉成色实在是好,不会像隔壁的老板那样往里面注水增斤添两,也不会割很多肥肉半推半就浑水摸鱼。而且我爸实在爽快,价格也很公道,不需要煞费苦心还价钱,虽然我觉得讲价还个五毛一块的一直是蓉城主妇们的爱好之一。

我爸总是早早地就收摊了,然后拿块破抹布洗洗涮涮,等他清洗得算干净了——虽然陈年的血污与肉腥味总是一如既往,对面的几家竞争对手还在上演着日复一日的戏码。油头大耳的老板提着串好的肉摇摇短粗的手指头:“十五块五不能再少啦,肉不好我这里的都给你,你要不要吧?”挎着一篮子蔬菜的主妇拔腿就走,直到听到身后的召唤,“回来回来,十五块给你喽,明天还来我家买啊。”实在是愿打愿挨。我爸总是心不在焉的,我也一直觉得我爸不属于这个肮脏嘈杂的菜市场。

兰舟说我爸年轻的时候是很有才华的,他们那时候虽然受条件限制书读得少,但我爸肚子里还是有点墨水的。那时家里穷,爷爷又走得早,我爸兄弟几个只好十多岁就出来做生意,后来编入了食品厂。我来的时候其实家里已经渐渐好了。

她先前是怀过一胎的,但是快临盆了白天要接些工厂的活计,深夜里还要冒着寒凉洗衣裳,忙得团团转。不知是受了累还是着了凉,孩子总归是很娇气的,落下来的时候都成形了,床单浸满了血。所以兰舟提起我奶奶——那个颇有些尖酸刻薄的老妇人总带有几分怨气:“那老东西,对大伢子和老幺的媳妇疼得紧,我怀着的时候就什么都不肯帮我做,抱着一筐桃子穿堂过户到老幺那儿献媚去了,把我馋的啊!当我是块破布看都不看一眼。”

时隔良久兰舟已经能若无其事地提起这段伤她至深的往事,但我还是瞅到了她眼底一闪而过的悲凉。那时候我爸还没有分家,跟我大伯、三伯住在一起,堂屋里摆着我爷爷的黑白照片,可我看一眼只觉得瘆人。兰舟流产以后就死活要我爸分了家。

巷子里的老人总喜欢说些是金子总会发光、酒香不怕巷子深之类的老生常谈给孙辈们听。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不久我爸这匹隐匿于骡群中的好马总算配到了好鞍。在食品厂改革、肉铺同行们纷纷下岗以后,他在新落成的食品局里找到了好差事。他身兼会计与宣传两个职务,能算能写,在我看来颇为传奇,工作很稳定,虽然工资一直有点不温不火,就像他跟兰舟的婚姻。

我爸和兰舟的结婚照就挂在新房子客厅的那面墙中央,一进门就能看到。兰舟穿着洁白的婚纱,手里还捧着一束花,我爸有点高,就微微低下头来,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兰舟。但我一眼就看出来照片上他俩的笑挺不自然,虽然我爸年轻英俊,兰舟温婉美丽,看上去天生一对。

我爸捂住我的嘴,他是这么给我解释的:拍照片嘛,两个人要同时盯着那个摄影的人看,俩人的音容笑貌都在那个相机里,看得刻意了笑得当然就不自然了。我总觉得这番说辞略显牵强,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在玉芬家玩,回家时天已经暗了,冬天天总是暗得特别早。兰舟忙着给我织一件玫红色的毛衣,她织的针脚特别细密所以尤为厚实。先前都是我在楼下喊一声她就下来接我上去,夜晚的楼道里没有灯,凌乱地堆积着许多东西,深不可测。我喊了三声兰舟都没应,黑灯瞎火里传来几声阴惨惨的叫声,我想起了麻虎子,想起了大嘴妈妈,猝然溜进了黑暗的楼道里,却恍若置身另一个地牢。伸手不见五指,浓郁呛人的烟火味钻进鼻腔里,我难受得想哭,扶着落了一层灰的扶手颤巍巍地上了楼梯,勉强看到门上挂个倒过来的“福”字。福字是春节兰舟新贴上去的,她煞有介事地说福字倒过来贴福才会到。我不曾间断地敲着那扇门,甚至没注意我喊的是妈妈,察觉到后我就更肆无忌惮了,可是兰舟显然不在。

兰舟回家的时候我爸坐在沙发上,脸上带着隐隐的怒气,她脸上明媚的神情尚未褪去。我爸在外应酬了一下,回来开门的时候才发现满手是灰泪痕干涸哭得声嘶力竭的我。然后兰舟从她的小提包里掏出了那张化验单。她再一次怀孕了,她的肚子里又重新生长着一个小生命——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亲生骨肉才把我抱回来。

房间的隔音效果确实不好,门关起来我还是能听到几声争执。兰舟说要不然把我还回去吧,钱就算了。我爸说人家就是不想养孩子才让他抱回来,怎么能送回去。我紧张得手心直冒汗,攥着那件兰舟还没来得及完成的、用心在织的厚厚的毛衣。这一刻终于要来临了,我实在不想被大嘴妈妈接走,兰舟说这么多遍难道真要成真了?但是兰舟妥协了,她说她跟我也处出感情来了,就这样一儿一女也挺好。兰舟说这么些年了街坊们哪里想到她这辈子还能盼来个儿女双全。

兰舟怀孕的时候特爱吃酸的,我爸都是成箱成箱地往家里搬些酸枣陈皮和橘子。巷里头的老人瞧了都说酸儿辣女,这一胎肯定是儿子,兰舟捂着肚子笑成了弥勒佛。我也希望在兰舟肚子里面翻腾玩耍的是我的弟弟。兰舟临盆的时候我奶奶来了,就守在病房外面,我还是第一次看她为了兰舟留这么久。从前她都是逢年过节来去匆匆跟我爸要个月钱。房里发出一声清脆的啼哭,奶奶冲进去一看脸色就有点难看地走了。兰舟生了个女娃娃。我就趴在摇床栏杆上看我妹妹,她真小啊,皱巴巴的像个猴子。过了几天,蜕了胎皮,跟兰舟简直如出一辙,雪白的脸庞、狭长的眼睛、樱红的嘴唇。

后来我牵着妹妹的手还是要感叹一句“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我爸大笔一挥我妹妹的名字就尘埃落定了——蒋如柳,我名字叫蒋如烟,大概是那位大嘴妈妈给取的。我对大嘴妈妈的恐惧感已经没那么强烈了,或许是因为兰舟已经很少提及。兰舟抱怨说我爸简直着了魔取了这么个鬼名字,一听就没什么福气,只有我暗暗喜欢这两个名字的联系与亲昵。

我爸确实着了魔,不过很早以前就开始了。我英年早逝的、被挂在老宅永远定格在黑白照片里的爷爷是个诗人。老头子平生毫无追求,只知道埋头写诗歌。在那个特殊年代,什么脏活累活都是我奶奶一手包揽,把三个儿子拉扯长大,好容易生活开始变好了,老头子又出去搞什么创作,最后客死他乡。兰舟有时候跟我说她也不怪我奶奶,老人家年轻的时候跟着我爷爷受够了苦,看到二儿子也就是我爸跟他爸似的迷恋上了读诗写诗怎么能不气,怎么能不连带着迁怒她这个媳妇?当时我爸已经在食品局稳稳妥妥上了几年班。“是时候放飞自己的理想了。”他说。兰舟这时候颇有几分同病相怜的意味。

我爸读诗写诗什么都跟我无关,但他还是爱跟我讲诗,我妹妹还小只知道咿呀咿呀学话。可怜我一小升初的学生回来还要接受我爸诗歌的熏陶,我认为这是对我的一种毒害。

就像我家门口的那棵大柳树,我爸指着它问我这是什么,我说柳树,他说再想想,我说就是一棵大柳树,我实在体会不到他说的什么“绝胜烟柳满皇都”的意境。我爸很颓然地叹了口气,我立马说我还看到了别离,迎风飘舞的柳条好像故人依依惜别在挥手。我爸搂住我说真是他的好女儿,然后像他这么多年反反复复做的一样,剪下几根柳条,弯折成一个圈,中间镶嵌着缠绵的柳叶,戴在我头上。我觉得没意思,待他走后就悄悄扔进了西泠河。我从没想过有朝一日会一语成谶。

日子就这么平淡地一晃好多年。我爸还是每天去上班每天读诗写诗,兰舟看实在改变不了也就不挣扎了。冬天,兰舟还是用她细密的针脚织着仿佛永远也织不完的毛衣,我的还有我妹妹的。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漫长得出奇,偶尔有客人来访,看到我就没话找话地说一句“跟她爸长得越来越像了,浓眉大眼是个漂亮姑娘”。我妹妹如柳倒是越来越像兰舟,五官细腻,美不胜收。

我开始整夜整夜地做一个梦。久远年代的歌舞厅,灯红酒绿,男人女人们在舞池里把身体摇摆成各种形状,纵情而汗湿的脸上是迷离的目光。刺眼的灯光照向前台,有一个女人微摆着身体,涂着蔻丹红指甲的手抓着话筒,五官模糊得看不清楚,烈焰般灼热的红唇里流泻出古老的歌曲:“幽兰露,如啼眼。无物结同心,烟花不堪剪。”这哪是什么歌,明明是我爸成日念叨着的诗。我想着,然后发现梦里我蜷缩在舞台的一角,有陌生男人上去献上一束花,然后掐掐我的脸。这实在是个噩梦。

兰舟说她老了,她希望我嫁个对我好的男人,一辈子不求轰轰烈烈只求细水长流,我摆摆手说还早呢。我问兰舟她的名字为什么这么特别,她说她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外公年轻的时候乘船出去捕鱼,实在是吃不起肉,只好捕几尾鱼来解解馋。不承想回来的时候除了鱼还带回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我外公的船漏了,就宿在对岸人家的家里,补完船跟做饭给他吃的姑娘也一来二去对上了眼。这实在是条爱情之舟啊。后来结了婚有了她,就用兰舟这个名字来纪念这段俗套到不能再俗套的乡村爱情故事。我撇撇嘴说真酸,都赶得上我爸写的诗了。我又问兰舟当初我爸没钱没势,不过是个菜市场的屠夫,她怎么就愿意跟他啊。兰舟说是啊,她当初到底是冲什么啊,我爸不就会写几首酸诗吗。兰舟说话的时候,嘴角微微上翘,脸上带着独属于少女的甜蜜,凑近了似乎能闻到蜜糖般甜腻的味道。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不温不火像西泠河那样一直流下去,可我忘了我爸是个诗人。他变得越来越像个真正的诗人了,偏激、敏感、冷漠、疯狂。他的各种诗集散落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不仅仅是唐诗、宋词和海子,还有外国的什么叶芝和卡瓦菲斯。叶芝对他爱的女人说爱她苍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卡瓦菲斯说青年人愿你的旅途漫长。于是我爸在跟兰舟大吵一架之后开始了他的旅途,寻找他爱的女人。

那是他们相敬如宾的生活里仅有的也是空前盛大的争吵,所有岁月中我们以为秘而不宣的往事,都被毫不留情地拿着锋利的刀子切割流动,露出那些满目疮痍的过往。兰舟歇斯底里地吼着:“你再去找她啊,我当初要不是跟局里那个主任……你做的破事能摆平?你挪给那个婊子的钱能填得回来?你真当我家是什么高门大户,说借就轻易借那么多,把我爹妈卖了都不值!”

那个女人是我爸年轻的时候路过上游的叶城时认识的,舞厅的交际花,用我奶奶的话说就是狐狸精变的。我爸在叶城跟这个女人过了段很是缠绵的日子,以致多年后依然对这个女人念念不忘有求必应。那个女人跟他要钱,他就被鬼迷了心窍,把食品局用来赈灾的好大的一笔钱汇给她。然后在领导要检查时拆东墙补西墙,最后看着账目上日渐明显的大窟窿急得头发一直掉,实在遮不住了他就对兰舟说是投资生意,结果大老板把钱全卷走了血本无归。兰舟急得四处奔走,最后才说从娘家借来了这么一笔钱。

我不知道兰舟当时献身给那个主任有没有带点报复我爸的想法,但我知道无论她做什么都是为了我爸。那个女人打到家里来的第一个电话就是兰舟接的,我爸这样胸无大志的人编这样一个借口也实在蹩脚,这么个风尘女子的存在从他频繁往返两地,外套上突如其来的香水味显露出来了。我隐隐地感到不安,兰舟又说如烟是你跟那个婊子的女儿哦。我就是我爸跟这个女人年少轻狂的产物,后来她说多张嘴难养活,我爸就把我接走了,那之后兰舟就成我妈了。

我爸走的时候天上落起了雨,绵绵的细雨像冰冷的针洒了一地,带着逼人的寒气。我爸最后一次剪了柳条给我编了个柳冠,我以为他很快就会回来,可直到那个柳冠里面的柳叶泛黄萎谢、皱得不成样子他都没有丝毫音信。兰舟说他不要她了。

我爸的书房里书实在是多,他走得匆忙,有些散落在地上都没来得及收拾。我穿梭在这些书里面,费了好大劲才摸到墙上的那个暗格,攥着钥匙的手已经有点汗湿了。暗格里是一个有些岁数显得很陈旧又挺有质感的沉香木盒子,打开盒子好像把那些久远年代的记忆一同释放出来了。盒子中央是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人留着波浪头,穿着开衩几近到大腿的旗袍,涂了许多脂粉刷白的脸上露着如梦似幻的妩媚微笑,最醒目的是口红搽得很厚。我似乎能看到她站在舞台中央,轻轻摇摆身体,唱着那有些古老的诗:“幽兰露,如啼眼,无物结同心,烟花不堪剪。”

我对大嘴妈妈的最后一点恐惧和愈加浓烈的好奇终于消失了。我看着照片上女人搽着很厚的口红,使得唇的轮廓格外清晰,轻轻向她告别。“再见,大嘴妈妈。”我说。

兰舟说总梦到我爸在渡口等她。“他怎么还不回来,是不是跟他老子一样死在外面了?”我说:“你继续睡吧。”然后就接到了电话,电话里有个冰冷的声音说我爸死了,让我过去办下手续,尸体就停在茉镇。我说:“怎么会呢?我爸只是出了趟远门,一定是弄错了。”那边有点不耐烦,只说在夹克里面的口袋里找到了身份证,照片确认是死者无误。挂了电话我的大脑闪过那么一瞬空白,然后开始庆幸还好兰舟睡熟了没听见。

我爸就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离开之前他还会说、会跳、会写诗,还有力气跟兰舟吵一架。我想好好再看他一眼,摸摸他的脸,这一别从此将不再相见,我却没有勇气把白布掀开,依稀可以看得出身材高瘦骨架匀称的轮廓,但我知道那就是我爸。或许是因为我们流着相同血液的认同感。殡仪馆的人要我想办法把我爸运回去,我说就这么火化吧,虽然不符合程序,但我坚持这样。他也只能咂了下嘴,然后我就眼睁睁看着我爸被推进了焚化炉,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好像从没出现过。属于他的人生才过了一半啊,我的眼眶忽然有些酸疼,只好努力抬头看,好让眼泪不那么容易流下来。火葬场上面的天空被烟囱里周而复始的浓厚黑烟熏得灰蒙蒙的,我把他的骨灰装进带来的那个小青花瓷瓶里,我再看看我穿的黑衣裳,或许来之前冥冥之中我就已经认定我爸不在了。还好我已经足够强大,现在,我带你回家。

我问兰舟茉镇是什么地方。兰舟愣了愣,然后似乎一下子陷入久远的往事中。她说结婚那时候也没钱宴请什么宾客,就草草摆了几桌,第二天我爸就带她来到了茉镇。

她就是在那里与我爸度过了结婚后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白天手牵手赤脚踏在青石板上,看路旁摆摊的老人家捏泥人、摇米花糖,到戏园里看《花好月圆》,听白素贞的婉转唱腔,循着酒香钻进小巷子饮清醇美酒,到喜店里系同心结祈求地久天长,倚在桥边看过往游船一路浪打浪,晚上在桨声灯影里坐着竹筏说些私房话,回到小旅馆浸着月光和衣睡去,不理朝夕。这真是她经过的最像诗一样浪漫的时光,青春都在那一晌。我没忍心说茉镇的风景还像旧时温柔,只是那时的人再无法将当年甜蜜的光景写进动人诗行。

我把盛着我爸骨灰的小瓷瓶放在书房里那些他最爱的诗集后面。我对着我爸说:“你一定后悔了吧?既然都去追忆往事了又为什么这么想不开呢?来日方长啊。”我默不作声地把那幅仕女图放下来巧妙地遮住墙上的那个暗格,又像个指点江山的军师一样对兰舟说:“别动这里头的陈设,他回来时肯定希望还是他走之前的样子。”兰舟怔怔地点头。我又说,“他吧,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兰舟眼底充斥的沉寂一瞬间又透出一点光亮来。

四岁那年我睡着了被我爸抱进了家门,一睁眼就看到兰舟温柔地对我笑,那之后兰舟就成了我妈。我穿的毛衣是兰舟一针一线织出来的,刚发育的时候长得快,等到兰舟打完我套上袖子又短了一截,兰舟只好拆开重来。现在兰舟还在织,虽然她织的衣裳很多年都不会坏,不过昏黄的灯光下她需要一副老花眼镜。我的小辫是兰舟一丝一缕梳通扎起来的,小时候上学总来不及,教数学的严肃的老太太跟我爸说再迟到就不要送我来了,但我偏爱臭美,兰舟也只能认命地拿起梳子。现在我喜欢自己梳一个马尾,看着镜子总感觉兰舟就在我身后。而现在,我粉饰太平的功夫也都是跟兰舟学的。

我爸这一辈子都向往诗一样的生活。他读诗、写诗,给他的女儿讲诗,渴望娶一个诗一样的女子,谱写诗一样的爱情,最后也终于拥有了诗一样壮烈的结局。我想我爸一定后悔了,真正的诗样年华该是平淡的似水流年啊。他或许顿悟了,在他们刚新婚时度蜜月蹚过的那条小河上,在他们共度一个个醉人春宵的小旅社里。

夜空中不知谁燃起了烟火,嗖地升上清冷的高空再化作万千流火降落人世间,我也才想到现在这玩意儿叫烟花,我爸的那一套早过时了。烟花易冷,绚烂之后转瞬凋谢,然后迎来平淡的白日。我的眼前模糊了一片,忽然就看到了我爸在杨柳依依下念“烟花不堪剪”的样子。二月春风似剪刀,剪不断故人情。漫天飞舞的柳絮害我打了个大喷嚏。

文/李梦炎李梦炎男,1997年4月生于山东省泰安市。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一…………………

龙泉村有人发了死人的财,但这人干的行当却和殡葬扯不上半点关系。他是个泥瓦匠,手艺算不上精湛。

走的人是龙泉村西边刘方家的铁匠爷爷,突发脑溢血。

刘方和铁匠爷爷都姓刘,但刘方的妈妈说:“虽然你叫他爷爷,但是这上上辈的爷爷太多了,也都和我们关系远了,现在都姓刘就是你们唯一的关系。”刘方还是个十五岁的孩子,虽然他懂的事情已经不少,可是在老辈面前,他只有点头应允的份。

刘方不喜欢参加丧事,这是再小些时候的事了。他当时也就五六岁的样子,族家的太爷爷死了。刘方的这个族家人少,就只能拿他来充数,主要是不能丢了老人家的脸面。举丧那天,刘方笑得很灿烂,他从未这样开心过,因为有很多不认识的人,都在那里愁眉苦脸走来走去的,而且还有突然晕倒的、从未谋面的大婶。

就这样,刘方拉着三叔的手笑得合不拢嘴。他妈妈看到了,就将他带到一旁揍了屁股,边打边说:“给你说过多少遍了,那是你的太爷爷,再不敬的话,小心晚上来找你!”刘方本来想哭,可是三叔上来拦着说:“嫂子,刘方还小,不懂事,再说了,老爷子都九十多岁了,喜丧,我想他老人家在天上也不会怪罪的。”最后,刘方的妈妈又小心叮嘱了几遍后,被人叫走了。

三叔伸出食指弯曲成钩状,轻轻地刮了下刘方的鼻子,说:“小鬼,死者为大知道吗?叔婶们哭是因为舍不得太爷爷。你笑,难道是不想念太爷爷吗?”刘方当然想,因为他还一直记得拜年的时候,太爷爷总会从枕头底下捧出好多的冰糖给他,这时候,爸爸就会让他磕头。“三叔,我不笑了。我明年还要吃冰糖呢,太爷爷说冰糖败火,我命里多火!”刘方说这话时认真得很,让三叔想到了自己小时候,爷爷也总是这样和他说的,仿佛每一个小孩子命里都多火一样。

刘方觉得三叔比爸爸还爱他。因为在刘方小的时候,他爸爸总是乐于教给刘方识数认字,而三叔是光棍,没有孩子,经常和他做游戏。尽管刘方的妈妈一再提醒不要和三叔走得太近,原因是他太没出息,连个媳妇都讨不上,但是刘方依旧和三叔走得很近。后来爸爸就因此抛弃了他们母子。

刘方的爸爸走的那一晚上,刘方跑去找三叔,问:“三叔,你是我亲爸吗?”三叔摇着头说不是,还告诉他,每一个人身体里的血都是不一样的,除了亲父子。

再后来,三叔讨了媳妇,也有了孩子,虽然不是他亲生的,但他很喜欢。于是,一切都变了,唯一不变的是,当刘方躺在妈妈和三叔中间的时候,他一直问:“三叔,我是你儿子吗?”而三叔的回答总是:“刘方,我不是,我只是来照顾你妈和你的,你亲生父亲有一天会再来找你的。”

妈妈、三叔、刘方,这样的关系,一直维持到铁匠爷爷死的前一天。那天,刘方的妈妈和三叔吵了架,很凶,刘方在外面的网吧玩电脑,回家时,妈妈正式通知了他。

刘方不以为然,觉得没什么,这都不要紧。三叔总会走的,因为他说过照顾是暂时的,而血缘关系才是永恒的。…………………二…………………

刘方问他妈:“妈,我这次到底还去不去啊?挺累的,我还有几天就开学了,不如给我点钱,让我出去好好玩玩,等你们大人办完事了,我再回来吧。”刘方的妈妈忙着找针线,因为要去帮忙做寿衣。等她找全了,训斥道:“别想,好不容易让你去了区重点高中,你不知道有开学考吗?到时候名次是要写在胸卡上的,你不嫌丢人,我还嫌呢!这几天,哪里也别去,就给我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学习,要不然,就跟你五爷一样,老了老了,连自己的儿子都没陪在身边!”

刘方并不知道尽孝和名次的必然联系,但他必须点头。过去是老规矩,现在三叔走了,刘方觉得自己应该试着理解母亲的难处。…………………三…………………

村中间被一条水泥路拦腰斩断,刘方的家在路东一棵两层楼高的枣树旁。枣树是几年前的事了,因为邻居盖了二层楼,怕有小偷会通过枣树翻进院子里,就主张砍了它。

邻居来谈判的时候,刘方和三叔不在家,是刘方妈接待的。要是在以前,她肯定会同意的,哪怕不出钱,出把力就好。这个念头是在三叔进家门的时候就植根在刘方妈的脑子里了,因为只稍稍爬到枣树上,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堂屋里的那张崭新的双人床。双人床是三叔来时买的,刘方奶奶的主张,老人家有她自己的道理,刘方妈也就没再多问,反正出钱的不是自己,也不是三叔。

枣树是刘方爷爷小时候和自己的爷爷种的,刘方爷爷走后,奶奶就悉心地照顾着它,有时也会在它旁边自言自语。奶奶跟刘方总会在夏天的枣树下讲她和爷爷那会儿的事情,当时刘方小,好奇,就不厌其烦地听了一遍又一遍,以至于在自己的第一篇作文中写的就是这棵枣树的故事。

他在结尾写道:奶奶永不老去,枣树也一样,因为这里有爷爷奶奶的爱情一直滋润着。

刘方的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把这篇作文拿出来当范文讲的时候,其实并不知道,这是刘方的奶奶口述的,而刘方只是代笔。刘方的奶奶是当年下乡的第一批知青,所以写得出这样的文章。

好在作文的要求就是不论是否真实,有虚情假意就好。

当刘方妈找好了人准备卖树时,刘方的这篇文章在市里获了奖,连同奖金一起寄到了她的手里。

她攥着手里的五百块钱当然很高兴,但是在月圆的晚上,看着窗外繁茂的枣树,就会禁不住哀叹:“看来得等有人举了丧,才能砍它。”

所以就此而言,刘方妈是一百个同意,但是这二层楼挡了自家的阳光,她又必须反对:“我既然不好,你也不能顺到哪里去!”

刘方妈心里是这样说的,邻居来了好几次,不管是拿没拿东西,也一再商量,可她就是不松口,理由是为了老人家能时不时地有个念想。一来二去,等奶奶识了大体答应时,邻居却不同意了。刘方妈心想,坏了,老刘家的风水马上就要被前面这东西给毁了!但是,她又要做出通情达理的样子,只能等晚上三叔回来了,在他的身上撒一肚子的气。…………………四…………………

事实上,龙泉村路的西边比东边要大得多,可是东边的一律说路西边为村西头,就像古时的中原和现在的西方。

刘方五爷开的铁匠铺就在路的西边。铁匠铺是龙泉村唯一的三层楼,一楼做生意,二楼住人,三楼很少有人进去过,装修得比二楼要好很多,好像是给什么人特地留的。

同时,铁匠也是西边唯一的刘姓。

故事还得从二十几年前说起,那时三叔只有十几岁,刘方妈还没嫁进刘家,就更没有刘方什么事了。当然,故事是三叔在的时候讲给刘方的。

铁匠二十几年前还不知道打铁是个什么手艺,就是普通的泥瓦匠,但是技术非常精湛,十里八乡无人能敌。铁匠的家就在刘方他爸准备结婚用的五间大瓦房旁边,盖得有模有样,砖是砖瓦是瓦的。相比而言,其他人家的房子从建筑材料上看倒也无异,但是行家一看就知道是外生里熟,意思就是承重墙的里层用的是自制的土坯块,而朝外的一面是层薄薄的砖。

所以,铁匠家的生活在整个刘姓家族来说算是完全数得着的。

铁匠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是他三十九岁那年生的,中年得子,总算找到了继承家业的人,所以老两口都对其非常溺爱。当然这也免不了三个女儿的妒忌,可铁匠总是说:“你们三个啊,都是给人家养的,我这一家子最后还是得给你弟弟一个人,要不然我老了找谁养老送终啊?”

于是,儿子刘继成一天天长大,三姐妹也和父亲的关系越来越远。直到刘继成的三个姐姐都相继嫁了人,他也到了该结婚的年纪。

铁匠家的新媳妇是隔壁会计家的闺女,名翠云,嫁给刘继成时年方十九,长得算是水灵,很讨人喜欢。

结了婚,数清了彩礼钱,没有拉别人的账,铁匠就寻思着分家吧。那一年,铁匠五十七岁,在龙泉村的东边盖了新房,就和刘方的老家挨着。铁匠的老婆说:“儿子啊,你得到我们刘家的地方去住,那才是我们的家,这里只是一个临时的住所,你明白吗?”刘继成孝顺,不想要老人家这么一把年纪了还操自己的心,就坚决不要。可是翠云却一口答应,说:“是啊,娘说得对,人啊,不能忘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最后,刘继成和翠云在新房盖好后的第二年搬了家。那一年,刘方的母亲也嫁到了刘家,因为和翠云年龄相差无几,就十分谈得来,用老人的话说就是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五…………………

不管人心起初向善还是向恶,可到最后都难免变得心口不一。这是三叔说的。

刘方妈和翠云的亲密关系维持了一年半,还是破裂了。起因是两家又几乎同时添了一副碗筷,可翠云生的是个女孩,而刘方做了小哥哥。女孩起名刘雪,因为出生的那天恰逢入冬的第一场雪。

自刘雪出生的那天起,铁匠就整天阴着个脸,明眼人都知道,是刘雪的缘故。可是,他的老婆却很喜欢刘雪,当心肝宝贝一样看待,老人家都这样,隔辈亲。翠云继承了她爹精于算计的优良传统,当然对这一切看得真切。奶奶想抱孙女,她就百般阻拦,不给好脸色。

最后,家庭大战爆发了。具体原因,三叔也不清楚,他只知道从那儿以后,铁匠夫妇就搬回了村西边的铁匠铺,刘雪就没有再喊过爷爷奶奶。

刘方的母亲上过几天小学,是个很重视孝道的人,她决定学孟母三迁,于是刘方就生活在了现在的家里。两个母亲也变得老死不相往来。这段搬家的历史,刘方在他妈那里听了无数遍,早就没了兴趣。

大人的事自有他们的解决办法,这和刘方无关。…………………六…………………

之后,翠云一直想再要个孩子,因为老头还有一个铁匠铺,光是后院的那几吨铁就值几万。

可是天公不作美,等到刘雪上小学时,她的肚子还是一直没有动静。铁匠拿出两千块钱,说:“到城里的大医院看看吧。”

时间又过去了四个月,翠云怀孕了,而铁匠那两千块钱的投资也得到了回报。

都说孩子是连接父母心灵的纽带,这话确实没错,可他们不知道没出生的孩子也可以改变老少两代人的敌对关系。

家里离不开男人,刘继成就辞了城里泥瓦匠的工作,回了家,帮着父亲打铁。刘雪奶奶也隔三差五地给儿媳妇送点鸡汤啥的,最重要的是刘雪又有了爷爷奶奶。于是,一切从外面看来都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这个孩子最后还是没生下来,原本的一家人又成了两家人。铁匠老了,不放心,就张罗着要再给儿子娶媳妇,休掉这个肚子不争气的翠云。可所有人都知道,翠云的娘家又岂是个省油的灯。当初嫁闺女就是深思熟虑过了的,他们听了这消息,便到铁匠家里大闹了一场。铁匠从此便一病不起。

翠云对刘继成说家里缺钱了,老头子不给,他可不能总赖在家里,得出去找点活干。刘继成脑子算是活泛,很快就找到了泥瓦匠的工作。铁匠卧床后,众人自然要来看他,可是翠云是死活不让进家门,而且龙泉村自古就没有出嫁的女儿掌事的规矩,这事也就作罢了,却恰恰加重了铁匠的病情。

三个女儿还算孝顺,轮番照顾父亲,众人都看在眼里,于是就有老哥向铁匠建议,把你的钱留给女儿们吧。但铁匠固执,执意不肯。幸而三个女儿从小就对这习惯了,现在日子过得也尚可,不愿意计较。…………………七…………………

铁匠出院后,在铁匠铺里熬过了一个冬天,过了春,又入了夏。但是阎王让你五更死,你又岂能五更活?铁匠吃着饭,头一栽,没征兆地离开了人世。

人死了要火化,可规矩是死者要最后看看自己家一眼的。铁匠说过,村东边才是自己的家,这话虽是之前说的,但铁匠媳妇一直记着。

就在一切让人为难,空气中几欲弥漫着腐臭的时候,翠云号啕起来了,还有尚不懂事的刘雪。翠云一进铁匠铺就跪在了那里,哭喊道:“爹,我和继成知道错了,现在请您回家来了。”那天,刘方妈和几个婶婶都在场,事后他们晚上在外面乘凉时说:“翠云可真是个人物啊,知道什么是该做的,逝者为大,也算是孝吧。你看她那天忙前忙后的样子,给老爷子洗脚,换衣服,眼睛都哭肿了,看来是真悔悟了啊。五婶的后半生算是有着落了啊。”

刘方妈那晚明显是说话最少的,因为翠云是什么样的人,她很清楚。可是这又不能说,人人都盼着点好,没人喜欢说不中听的话,刘方妈深知这一点。…………………八…………………

刘方再见到铁匠媳妇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了。刘方妈说:“你没去你五爷爷的丧,总该去看看你五奶奶吧。”

刘方这次答应得很干脆。因为在他从学校回到家的时候,看到铁匠铺已经改成了油坊,墙又重新刷了一遍,门口的开业大吉四字还未褪色——一切都表明,铁匠走了,龙泉村里他的历史已不复存在。

刘方还听到油坊里走出的三叔嘴里念叨着:“你怎么就没留下个话呢?有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带得走吗?留下也是个害。”

欺骗

文/王宇昆王宇昆笔名:秀伟君。男,出生于1996年3月,山东人,就读于厦门大学。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一…………………

在班主任打电话催了三次以后,妤铭才支支吾吾地把缴费这件事告诉了妈妈。

毓珍在一旁端着针线篮打毛衣,妤铭望着她娴熟的手法,穿针回针之间就不知不觉入了神。“姨(广东话中‘姨’是妈妈的意思),你啥时候也教教我打毛衣。”妤铭边说边用手比画着什么,毓珍便放下手中已经成形的一条袖子。在妤铭五岁的时候,毓珍的丈夫背着她找了女人,一次醉着回家,说是要毓珍签离婚协议书,毓珍不肯,丈夫一拳头打到毓珍的后脑勺上,从那儿之后毓珍就成了哑巴。因为会写的字不多,毓珍在寂寞中学会了简单的手语,妤铭便用这种方式跟妈妈交流。

妤铭和毓珍面对面坐着,妤铭用手语比画出学校自主招生特训班要缴费的事情,毓珍静坐着,反馈给女儿无限的沉默,这种沉默是从毓珍的男人离开以后就茁壮成长起来的。毓珍有着重重的黑眼圈,又因为年轻的时候曾经点过眼线,整个人看起来都惨淡淡的。良久,毓珍抬起手比画了一下,意思大概是叫妤铭再等一阵子。

妤铭心里的那块石头咣地落地了,此时她多想爸爸还在这个家,大概自己也不会过得这么举步维艰。那个负心的男人在妤铭的记忆里只停留了五年,可是心里的那种感觉,时间越长,积攒得越多,家里过得越拮据,生长得越旺盛。

上自招特训课的时候,妤铭总是听得格外认真,虽然与高中文化课跨度较大,但妤铭总归还是能理解的。自招教室的座次是按照每次测验的成绩排列的,也就是说成绩越好,越可以坐到靠前的位置。妤铭坐在第一排的位置,老师在讲台上飞快地讲,妤铭就在下面不停地记录,因为黑板不够写的原因,妤铭索性连水也不喝了,笔头飞速地在笔记本上运动。每擦一次黑板,第一排就会落下厚厚的一层粉笔灰,第一排的其他人会在老师擦黑板的时候用书本拼命地扇走灰尘,会用湿巾把桌子上的灰尘擦拭N遍,但妤铭不会,她知道自己唯一要做的就是一秒也不要浪费这么贵的培训班里的时间。“请大家翻到第265页,找到四面体的运动曲线方程。”戴着眼镜、鬓角已经花白的教授抬了抬眼镜,“妤铭,请你上来为大家演算一下第一定律方程。”妤铭并没有来得及翻到那一页,便匆匆地跑上了台。但底下突然传来一阵哄笑,妤铭在哄笑中听到很尖锐的一句:“你看她的头发,全是头皮屑,真让人反胃。”妤铭上台之前忘记抖抖自己的头发,导致粉笔末依旧停留在上面。不过无所谓,妤铭不在乎这些。

站在几百个人的目光之下,被人盯得有些发毛。怎么翻找,都没有找到第265页,教授在一旁不耐烦地用黑板擦敲打着桌面。在所有人的目光焦灼之下,毛孔不断扩大,汗液从发根顺着刘海流淌下来,此时沉寂的气氛像极了妈妈昨晚的沉默。教授大概是生了气,一把夺过妤铭的书:“你这绝对是本盗版的,265页到270页全部都没有,上次集体统一买的都是正版书,你没有买吗?”教授的话咄咄逼人,下面发出一阵骚动。教授重新找了一位同学上来演算,妤铭转过身背对着所有人的笑脸走回自己的座位。

妤铭知道,这些笑脸的含义没那么简单。

因为家里贫穷,所以没有选择和大家一起买教材,而是自己偷偷买了价格便宜一半的盗版书。

回家的时候,毓珍做好了饭,一份青椒土豆丝,两根香肠,一碗米饭。毓珍看着一桌正在冒着热气的饭,露出了一些笑容,妤铭扔下书包,就坐到餐桌旁。吃饭能赶跑所有坏心情,这是毓珍告诉妤铭的。“今天老师有催你吗?”毓珍比了比手语,然后夹给妤铭一根香肠。“嗯,我跟他说了再等三天,然后我又替他打扫了一下办公室。”妤铭没有用手语回答妈妈,然后把另一根香肠夹给了妈妈。

两个人这样一起吃饭的场景重复了十三年,毓珍有时候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像是口水缸,底座有大大小小的缺口,她用尽全身力气补齐它们,不让生活最后一点平稳流失掉。这点平稳是唯一让毓珍生存下去的稻草,她不允许任何人来打破她和女儿这潭平静的水面。“今天,你哥哥托人捎信,他说今年过年要晚些回来,说是要替导师做个报告。你哥哥真是个努力的孩子,自己一个人在外地,替妈妈省了不少心,也幸亏有妤铭你,要不然我真不知道这一把老骨头该扔给谁。”妈妈的手在半空中停留了半分钟之久。“我去做作业了。”妤铭放下碗筷,然后是砰的关门声。碗里面还剩了三分之一的米饭,毓珍拿过来倒进了自己的碗里。…………………二…………………

衫铭是毓珍姐姐的儿子,毓珍的姐姐离了婚,就在衫铭四岁的时候去世了,把衫铭托付给了毓珍。那时候妤铭才刚刚一岁。在这座三线城市的郊区,人们囿于传统的风俗观念之中,如同一群群井底之蛙,活在愚昧的安生里。毓珍因为自己生了个女儿,所以很乐意地接受了衫铭,从那时开始,衫铭便成了妤铭的哥哥。

衫铭考上大学的时候,妤铭看着妈妈将包得厚厚的红包偷偷塞进衫铭的行李箱中,红包里的钱是毓珍这几年靠给社区当清洁工和领下岗救助一点一滴辛辛苦苦攒起来的。那阵子毓珍老是笑着,像是托付完了终生。

然而对衫铭这种无声无息的厌恶,却在成长的岁月里伴随着妤铭渐渐圆润的身形和尖锐的嗓音渐渐膨胀起来。所有人都无法阻碍这种重男轻女的观念在每一个人的身体里植根盘绕,所以只好等待着成为一个个受害者或是受益者。

毓珍在衣柜的报纸下面摸索了好久,才掏出最后一张一百元。离月底还有两个星期,这叫毓珍头痛起来。坐在自己搭起来的床板上,突然看到废旧报纸上的一则新闻,大概是讲发生在市区马路上的一起车祸,受害者因为车祸获得肇事者的赔款三万元。毓珍脑袋里不知道动了什么念想,她拿起报纸仔细端详着,遇到不会的字就用笔一个一个圈起来。

妤铭放学回家吃饭的时候,毓珍在饭桌上拿出那份报纸给女儿看。毓珍用手语比画着,意思是让女儿帮自己解释一下上面不认识的字,妤铭看着妈妈用蓝色圆珠笔一个个圈出来的字,然后走到毓珍的耳边,小声清晰地解释给她听。

毓珍听得耳朵发痒,她用手挽了下耳畔的头发,脑袋里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

那天妤铭下午上学去后,毓珍一个人跑去了镇上最宽的那条马路。她腿脚不灵便,在马路周围踱了踱步子,又来回转了几圈,她四处张望着些什么,像是个陌生人一样。她的双眼突然停住了,直勾勾地盯着马路中央飞驰的汽车。车子呼啸而过的时候,扬起的沙子迷住了毓珍的眼睛,她用手揉搓双眼,不知不觉竟揉下几滴泪来。小镇虽在南方,但有着南方少有的沙尘天气,大风刮在脸颊上,生疼。

口袋里的手机振了振,毓珍清了清身上的尘土,拿出手机。毓珍等到了儿子今年发来的第三条短信,不过依旧是要生活费。毓珍看到衫铭这两个字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小时候抱着衫铭去摘桑葚摔跤的事情。想起来还挺有趣,衫铭因为这一摔下巴颏给摔尖了,那时候的方下巴给摔成了尖下巴。长大些,毓珍看着衫铭愈发英气俊朗,心里还暗暗地谢谢那一跤。

衫铭一年回家两次,暑假因为帮导师做选题没来得及回来。今年,毓珍让妤铭给他发短信,说过年一定要赶回来。

毓珍想到这儿有些难过了,她控制不住步子,径直向马路中央走去。一步一步,没有一丝畏惧和胆怯。

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妤铭看见了辅导自招的那个老教授,他背着一个斜挎包,穿着松松垮垮的衬衣。妤铭向前准备打招呼,却突然被走廊一旁的同学叫住。“最新一批的金考卷,所有自招的学生都要订购,你确认一下。”妤铭又碰到了这种事,学校为了挣学生的钱想尽办法,不过妤铭似乎逃避的技巧也很娴熟了:“真不好意思,之前我已经买了一份了,所以这份就先不订了吧,不过名字我还是要确认一下,记得报人数的时候减掉我就可以了。”妤铭准备转身背着一背的冷汗离开,刚走几步却又听见了班主任办公室里的谈话。

妤铭没有偷听别人谈话的习惯,但一个人听见自己的名字从别人口中说出的时候,难免会驻足停下来探个究竟。“杨教授,自招最终的推荐名额您定了吗?”是班主任的声音,妤铭将耳朵靠近了墙壁。“刨去那四五个送过礼钱的家长,就剩下三个名额了。但上面又要学校的报送率,所以这三个名额决定取下周测试的前三名。”教授的声音有些沙哑,不时地清嗓子。

交谈的声音却突然小了:“那个叫岱妤铭的,我看就算了吧,就算她过了,她家肯定也没有钱给她缴高校自招费用。”“不过,确实是个挺有天赋的孩子,没办法,家里没钱依旧会断了路子。”妤铭突然站起了身子,她心中有一股炽热的欲望想要冲进办公室和班主任当面对峙,但当她准备推开门的时候却又停住了。

妤铭的腿有些抽搐,她扶着墙艰难地直立起来。她想要离开这里,以最快的速度。…………………三…………………

衫铭在酒吧里狂欢的第四天,最后在烂醉中被哥们儿拖回了宿舍。

现在的他,头发凌乱地躺在宿舍的床上,旁边坐着他的女朋友。女朋友操着当地人的口音,长着双水灵的大眼睛。衫铭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醒来的,他醒来后一把抱住女友的头,然后强迫着她和自己接吻,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女友挣扎,用力推开衫铭,可是女友越是想要挣脱,衫铭越发用力,最后在女朋友的一拳下,才松开了手。

然后,衫铭听见了女友断断续续的抽噎声。

衫铭会变成这样的原因很简单,他为导师辛辛苦苦做的选题,最后的报酬全部被导师一个人卷跑了。选题形成的过程中衫铭自己也费了不少的钱和力,导师向学校辞职得无声无息。学校告诉衫铭这件事的时候也已经离导师消失过去了四天。于是当天晚上,衫铭一个人跑去了酒吧。“不就是那点钱吗!这么点困难就把你打倒了,那你还拿什么来保护我?”女友这招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没了作用。“我从小生活在贫穷当中,所以我视财如命,瞧不起我,那就走。”衫铭被逼到极点,女朋友捂着嘴跑出了宿舍。只是现在,衫铭有些醒了,眼睛有些痛,他想睡觉,然后抱起枕头,一头扎了进去。

毓珍的胳膊肘擦破了皮,她在路上从口袋里拿出点卫生纸,简单地止了止血。但是,她是开心的,确切地说,她有些大难不死后的满足感。她一路上一直用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口袋,生怕有什么东西会从里面掉出来一样。回到家,她坐在床上,挽起裤脚,端详着自己的两条小腿,但还是发现了伤处,有三处瘀青的地方,用手轻轻一碰,立马发出透骨的疼。毓珍给自己上了药,然后又洗了把脸。她这才从口袋里掏出那几张百元大钞,她用手指沾了沾口水,一张一张一遍又一遍地数,一共五张,加上家里的一百块,一共六百,这样就可以给衫铭打过去了。想着想着,毓珍就忘记了伤口传来的痛苦,她觉得这样做很值。

就在毓珍准备出门给儿子打钱的时候,听见钥匙开门声,她慌张地将钱全部塞进枕头底下。门开了,毓珍通过听脚步声判断出是妤铭,但女儿一声没吭径直去了自己的房间,然后又听见砰的一声,房门被重重地掩上。和那天吃完饭的时候一样,那一声掩门声包含了不满与愤懑。

毓珍在门外听见女儿在哭,她想要进去看看怎么回事,但发现女儿把门反锁了。毓珍想要说话,却又没有办法说话,她着急得想跺脚,刚抬起腿,就又被那些伤处的痛苦抑制住。

毓珍一时间没有办法,但口袋里的手机突然一振,她便又回到房间里,从枕头底下拿出那六百块钱。

衫铭和他的女朋友分手了,就在今天早上五点十五分。衫铭一觉睡了一天一夜,女友准备了便当让舍友送进来,里面有一张卡片,是分手信。

衫铭一觉醒来就发现这个世界颠倒了,不过衫铭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所以他没有流泪或是借酒消愁,他一个人默默地吃完那份便当,然后就收到了毓珍的汇款短信。毓珍的短信是让银行的工作人员帮忙发的,走出银行的时候,毓珍比画着说了好几个谢谢。

衫铭回了一条短信,只有三个字——谢谢妈。

说到底,长这么大,衫铭亲口叫毓珍妈妈的次数很少。他一直觉得自己是被别人丢弃的垃圾,他自己努力刻苦,好不容易考上了一个名牌大学,只为的是让毓珍开心一点。

中午十二点四十五分,收到辅导员的短信,衫铭洗了个澡,像是蜕了层皮一样走出了宿舍。…………………四…………………

毓珍回到家的时候,妤铭一个人坐在窗台前。毓珍踉踉跄跄地走到女儿面前,用手对着女儿慌张地比画着。“妈,你说要是当初爸爸不离开我们,我们也不至于活成这个模样是不是?”那期限为三天的学费最终还是没有缴上,学校已经不允许妤铭再跟着上课了。毓珍没有示意,她转身走出了房间。

生活多么像一出可笑的剧目,毓珍扮演着一个悲剧者,用无声的沉默收纳了所有的苦与不甘。

毓珍一晚上又是翻字典又是查拼音,在一张小小的白纸上写了满满的一段字。写罢她从柜子里找了一身自己不大舍得穿的衣服和裤子,她记得那是她和丈夫结婚时,婆婆送给她的。

第二天一大早,环卫工人刚刚开始工作,马路上的车辆还不算多,毓珍就把女儿拉到了马路上。这次毓珍换了一个位置,她和女儿站在路边很久很久,看着早晨的光线渐渐明朗,空气格外新鲜。她突然拉住了女儿的手,然后又用手摸了摸女儿的脸颊,毓珍从兜里掏出那张准备了很久的字条,她把手放在妤铭的手心里,然后紧紧地攥紧了女儿的手。

毓珍上了瘾,这种不劳而获的代价让毓珍上了瘾,但这次她却抱着十足的希望。

毓珍最后用手语对着妤铭说了些什么,大概是等我走过去你再打开那张字条。妤铭一头雾水地看着妈妈走向马路中央,然后她打开了那张字条。

毓珍逆着风而行,风有些温柔,但还是流了泪。那一辆车向着毓珍孱弱的身影袭来,就在那一瞬间,这个世界仿佛都被尖叫声吵醒了。

在办公室里,辅导员递给了衫铭一沓钱。“这是学校欠你的,理应还给你,导师那件事就忘掉吧。”

衫铭觉得整个过程都像是做梦一般,自己行尸走肉地为了这么一点屁事买醉了四日,丢了女朋友。但是,一切都无法追回,衫铭说了声谢谢,便如僵尸一般走出办公室。

他现在唯一想到的人就是毓珍,他拿出手机打给母亲,想让她听听自己的声音。

拨号,是漫长的忙音。

妤铭抱着毓珍的头,暗红的血液不断从脑后面淌下来。

毓珍的脑袋里突然浮现了他们一家三个人的场景,她、妤铭、衫铭。他们围坐在圆桌旁,他们笑着,因为好久没见而格外想念彼此。毓珍又突然想起,自己手机忘了关掉定时,那是她怕忘记给衫铭汇钱而设定的闹钟,现在终于可以消停了。

毓珍那张消瘦暗黄的脸涨满了血色,她伴着微弱的呼吸声听见了妤铭的哭泣声。

就允许自己这样自私一次吧,这样自己欺骗自己一次吧。

孔明灯

文/胡馨媚胡馨媚笔名喻清,又有寄寓于情的意象,天秤座。常常为别人的小细节而感动,但自己总是粗心做不好自己的细节。善变,没事喜欢胡思乱想。喜欢泰戈尔、卡勒德·胡赛尼。相信每一个古老的传说,迷恋占卜。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一…………………“阿发啊,乖仔起来噶。”阿发不满地嘟囔了几句,但还是从床上爬了起来。

阿发妈边把煎好的牡蛎摊在盘里,边说:“快点咯。”香味在屋中迅速地弥散开来。阿发不再说什么,而是飞快地冲进卫生间洗漱,煎牡蛎诱惑着他。“阿发,这次统考,台中是你的目标哦?”阿发妈夹了一块牡蛎到阿发碗里,他一愣,似乎没有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只是那一次,家里来了客人,自己说说大话罢了。他尽量克制自己语调的紧张,含糊地说:“是呀。”一边偷瞅母亲的眼,那目光里有那么多希冀。阿发的心突然就慌了,从母亲漆黑的瞳仁里,他看到了一个深渊,而他的心已经跌了进去。他根本没打算考台中,恍惚着吃完早饭,恍惚着与母亲道别,恍惚着跨上单车。

经过熟悉的街道,心中又多了些酸楚。考不上台中,就得自己出去找事做了。“阿发,去玩吗?走啊!”沿路碰见平时的玩伴,拍了拍阿发的肩,跨上自己的单车。

阿发愣了好久,犹豫着该不该去,眼前又浮现出母亲的神色——温柔、慈祥甚至带着一些乞求。而且逃课的事,母亲不是不知道。阿发爸是个渔民,在阿发小时候出海一去不返,阿发这么多年来是难受的,母亲也愧疚,觉得对不起他,她从不打阿发,也不骂,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讲着道理。在阿发眼里,母亲是一个隐忍、胆小的女人。夜深的时候总能听见她低声的、压抑的哭声。当时不以为然,现在更心酸了。

阿发低头看着单车,还是几年前母亲买的。想到这儿,他说:“不去了,不去了。”然后头也不回骑车离开了。

临时抱佛脚,也得看佛愿不愿意施舍。放榜的日子终是到了,他没有考上台中,普通高中都没有。

回到家,母亲一言不发地煮着饭,阿发来到厨房,看着母亲。“阿发呀,你怎么打算?”她极力控制语气的颤抖,但听着让人别扭,就像遭到扭曲的带子发出吱吱的嘈杂声。“妈,不要紧,我出去找事做。”“好。”母亲停了一下,过了好久才又缓缓开口,“不过一定要回来……”

阿发颤抖了一下,只因为这一句话,他在这一刻才突然理解了母亲多年的痛楚。至亲至爱远离,连儿子也要出去,只剩下她一人,孤独、寂寞。…………………二…………………

阿发去了A市,找了一份最简单不过的工作——挑砖。阿发每天干得很卖力,但再卖力,拿到的钱也不多。为了赚钱,深夜时他不像其他工友枕着机器轰鸣声睡觉,而是继续搬、搬、搬……在工地上,工资按斤算,五斤五毛钱。阿发一天运个五百来斤,也能有五十多元的收入。

白天除了吃饭,他不怎么休息,只有在晚上干累的时候,他会坐在属于自己的那堆砖上,或坐在大楼工地上静静凝望着这座大城市。阿发的比喻总是很夸张——他觉得A市像正在崛起的狮子,而他像只虱子,寄居在这狮子上,小小的,卑微的,不被任何人注意,也不需要任何人来注意。

A市的夜晚是看不到星星的,偶尔会有闪着红蓝两色信号灯的飞机从天空掠过。阿发也不常看见飞机,但他经常看见一种灯,像大灯笼,什么颜色都有,闪着橙色的光,温暖这个城市的高空。

后来,他才从阿飞口中知道,这种灯叫作孔明灯,城里人爱放着玩。阿飞是阿发在A市唯一的好友,他们的结识还是因为一次阿飞不小心掉了砖,阿发只是做了举手之劳,帮助捡了砖。阿发从阿飞口中知道,阿飞考上了学校,只是因为家里穷,兄妹多,负担太重,打工也是无奈之举。

阿发知道孔明,还知道他是蜀国军师。以前语文书上的文章,还是有印象的。但阿飞给他讲了更多:“孔明与司马懿是同门师兄弟,最终反目成仇;孔明的木牛流马实际上是他夫人发明的……”阿发很喜欢听阿飞讲故事,就请求阿飞每晚与他一起加班,并多讲讲《三国》。阿飞想到自己也不累,多赚点钱也无坏处,于是欣然同意。

曾经一个人的夜晚,现在也变得热闹了,有了阿飞的陪伴,阿发比以前开心了很多。从舌战群儒到草船借箭,从单刀赴会到错失荆州,一些陌生的人物渐渐地与他熟悉了。…………………三…………………

这天早上阿发醒来,发现外头下雨了,吃完早餐,雨反而不停,越下越大。“昨天还燥得很,今天就下雨了,看来今天不能开工了,好好休息下。”阿飞又爬上床去,转了个身,“这几天不知怎么,没精神,困得很。”

口上漫不经心地应了几句,阿发从床头翻出雨衣,悄悄走出了房间。工友似乎都在睡觉,雨下得很大,密集地击在活动板房上。他披上雨衣,冲进雨中找他的自行车去了。

攒了些钱,阿发买了辆自行车。工友都说他傻,车容易被偷,还容易坏,不如买套体面衣服。可阿发才不理会他们,且每天坚持擦车,无论车弄得多脏,第二天一看,又是崭新崭新的,油光发亮。

阿发喜欢雨天,不仅因为工地停工,还因为他能借此去A市逛逛看看。来A市也一年多了,对这儿不了解,怎么样也说不过去。他还喜欢就这样披上雨衣重温自己少年时代,好像跨上单车就能回到从前一样。

车骑得很慢,雨一直下个不停。转过一个街角,阿发单手骑车,一手揉了揉进了雨水的眼睛。突然发现,前方有一个人,他急按车铃,但那人杵在那儿一动不动,来不及刹车便撞倒了那人,而自己也连车带人摔在地上。阿发慌忙爬起,推开单车,将那人扶起,是个年轻的女孩。“啊,抱歉,我没有看到你。”阿发狼狈地擦着脸上的泥水,嘴上说着心中却在埋怨这女孩不看路。她缓缓抬起头说:“没事,没事了。”阿发这才看到了女孩的脸,很小,五官很精致,但是那只眼睛,瞳仁是浅浅的灰色,就好像覆盖了雾霾的白云。

阿发心中的怒气一下子消散,而且变得更加愧疚——她是个盲人。“我送你回家吧。”阿发边说边把车扶到一家小商店旁,把车锁上,拿起雨衣。“不……不用了。”盲女走了几步,却又被来往的车笛声吓了一跳,缩回了脚,又杵在那儿。阿发急忙过去,把雨衣披在她身上,搀着她过了马路。“左转的……第一个巷口。”女孩抖着声音说,她看起来冷极了。阿发这才注意到她双手环抱着一袋什么,但他没有再问,她也没有再说,两人无言地穿过巷口。“到了,谢谢你。”女孩突然停在一扇门边。阿发动动嘴唇,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又觉得自己不应该走,明明是自己把人给撞了!

盲女已经摸出钥匙开门了,阿发这才看清她手里抱着的原来是一袋面。

门吱呀一声打开,不由得让阿发想到家里的门,也不知妈妈怎么样了。“哎,你还是进来吧,等雨停了再走!”女孩不知什么时候进去了,屋里已亮起橙黄色温暖的灯光。阿发凝视着地上一汪雨水上若有若无的光圈,好像目光能穿过它去一个天堂,他想家了。在这个城市,他居无定所,即使现在住在工地的板房也说得过去,但工程也有结束的那一天。阿发抖了抖脚,才察觉雨水早已渗入双脚,一片冰凉,马上就要僵掉。看着干净的地毯和满鞋的泥水,他犹豫了。“快进来呀!”声音再次响起,他才走进屋里,轻轻关上门。屋子很小,不乱。小厅里的一个小小电暖炉已经打开了,厨房里飘来姜与葱的香味。

他不知晓盲人的生活,对盲人如何生活更一无所知。他只是愣愣地走到厨房对她说:“还是我来吧。”

女孩一手摸着锅把,一手用筷子搅着锅里的面,一边说:“别担心,习惯了,还是我来吧。”

阿发又不知该说什么好,女孩倒是先说了:“面好了,自己来盛吧。”

他下意识地摆摆手,然后又意识到她看不到,赶忙说:“不了,我不吃。”“吃吧,都盛了。”女孩端了碗自己的,慢慢地走,走到桌前坐下吃面。

阿发不好意思地盛了一碗面,也坐到桌前,两人面对着静默地吃起来。

气氛安静得过于诡异,阿发不知该说什么,只好问及盲女的眼睛。话刚出口才开始懊悔,而她只轻描淡写:“小时候生病,没去治,瞎了。”

阿发又赶忙点头,又意识到她看不见,急忙应声:“嗯,我叫阿发。”“我叫琐娜,王琐娜。”

阿发脑袋里浮现出唢呐的响亮声音,她爸爸一定喜欢吹唢呐。“雨好像停了。”阿发看着窗外,他看了看面前的空窗。盲女动了动嘴唇,似乎也要说什么。“我走了,下次再来,谢谢你的面。”阿发敲敲桌子。“嗯。”她点了点头,湿漉漉的头发晃了晃。

阿发走出门外,不放心地向屋里又看了看。盲女依然静坐在那儿,他这才关上门,回头又望了望,才离开巷子。

回到工地又下起了小雨,阿发回到板房,阿飞还在睡觉,自己干脆也倒下睡一觉。

也不知几点,醒来时窗外微亮。他发现阿飞不见了,床头的手机显示时间是5:17,想阿飞昨天是赶夜工,见自己睡得沉便没叫。

阿发环顾四周,也没见一个工友,他也赶快出去了,要是没完成任务,是要扣钱的。

下到工地上,就是没见阿飞,每一个人的神情都怪怪的,阿发心猛地慌了,逮住一人问:“阿飞呢?看见阿飞没?”

那人一皱眉,低声说:“那个文弱的小子,昨儿个晚上被砸了,从坡上掉下来,送去医院了。”

另一人说:“像是没气了。”“不会吧?死了?”“受伤挺严重的吧,不然怎么没来?”

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传进阿发的耳朵在他身体里乱撞,血液倒流上来。他感到一阵头晕,他转过身跌跌撞撞走回宿舍,躺回床上紧紧闭上眼睛,希望自己不再醒来。

昏昏沉沉地在床上躺了一天,到了傍晚的时候,工友们陆续回来了,都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又都出去了。

阿发爬起来收拾了一下东西,本以为会有很多,没想到少得可怜,刚好装满一个包。他又躺回床上,心里痛苦地呻吟,于是他又爬起来。

他提包去经理室申请辞工。肥头大耳的经理从包里抽出一沓钱,数了一遍又一遍才把工资塞给阿发。他默默接了工钱也没数,抬头问经理:“阿飞在哪个医院?”“八一,怎么?人都死了。害得老板还赔了些钱。这些人也是,真不小心。小伙子,你不会是被吓到不肯干了吧?”

从工地出来,他突然想去看看盲女。在街边买了一些吃食,又到超市买了一袋面,上次她为他下厨,这次也该轮到他了。

他十分惊异于自己还记得只走过一次的路,他骑车转进那巷口,在那门口停住。屋里没有开灯,此时A市的夜已降临,阿发借别家窗口透出来的光去敲门,只等了一小会儿,盲女摸索着就把门开了。“是我。”“阿发?”盲女似乎有些惊讶,用手扶了扶门框。

阿发把车锁好,提起面与食物走进屋里打开灯:“不是我是谁,你吃了饭没?”“没。”盲女轻轻关门,有些呆滞地转身,一步一步走回客厅。

阿发把她扶到椅子上说:“你别动,我去。”

阿发第一次煮面,也是第一次为别人煮面。不过小时候看阿妈做也会了,照葫芦画瓢煮出来的应该也能吃。“烧水,放面,放盐,加酱油,打两个蛋,阿发呀,以后给阿妈煮面啊。”

阿妈的声音又在耳边回荡。

阿发鼻子一酸,默默拭去眼角的泪。面已经好了,他盛了两碗,端到客厅。“哎,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啊。”盲女从桌上摸筷子,摸了半天没摸到,阿发急忙递给她。“是的。”氤氲的气迷了眼睛,阿发揉着眼,鼻子又一酸,“我是湾中人。”“你怎么了?”盲女听出他语调不对,放下筷子。“昨天,我的一个好朋友在工地上……现在……死了。”

盲女低下头吃面,黯然不语。阿发强忍眼泪,也一口一口吃面。

阿发抬起头,发现盲女一直面对着他。听见了放筷子的声音,她才站起来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阿发收拾了碗筷,关上灯、门,随她出门。盲女摸索着墙,拐过一个弯,再向前走,又从另一个巷子出去,是一个小公园。“其实这儿的巷子都是互通的。”盲女说,“看,这里的天空,是有星星的吧。”

阿发抬头看,这几天下了雨,天上没什么星星,只有一颗北极星闪着孤光,但他不想让她失望,说:“有,有,很多很多。”“妈妈说,人死后都会变成一颗星星,天空一定有你的朋友。”盲女顿了顿,转过身对阿发说,“去买孔明灯吧,在上面写上你想说的话,它会被带到星星上。”

阿发愿意相信这些话,他到公园的小店买了一个孔明灯,白色的,又借了支记号笔与打火机。他只在灯笼上写了“再见,好走”。虽短,但真挚。

他邀盲女一起放飞孔明灯,他扶着她与她一起将孔明灯从草地上放上天空。他一直抬着头,不管脖子酸不酸,就仰着一直看着,直到孔明灯消失不见。而盲女也静默地站在一边。“马上过年了,和我一起回家吧。”

盲女只是摇摇头,然后向他告别:“是啊,马上就过年了,我妹妹来找我了,过几天我就住她家去。”“嗯。”浓重的鼻音被阿发无限地拖长,他才发现自己对她也是不甚了解的,对于她的家,他一无所知。他再次想起母亲,以及临行时不舍的那句“一定要回来”。…………………四…………………

阿发呆坐在大巴上看着外面渐渐发白的天空,这让他想到医院里那块盖在阿飞身上的布。

阿发去见了阿飞最后一面,直到离开医院他还是不愿意相信,前天还在他身边讲故事的阿飞,今天就只剩下冰冷的躯体躺在太平间与自己相隔着一个世界。

鱼肚皮又渐渐泛红,大巴下了高速路,转过几个熟悉的湾口。阿发急忙拿好自己的包准备下车,大巴摇摇晃晃地驶进车站,阿发第一个冲下车,他默念道:“回家!回家……”

他将自己的包绑在身上,太阳还没出来,肯定不到七点,他打算跑回家。他跑过只有稀疏人影的人行道,跑过一棵棵颜色深浅不一的树,穿过鸣着汽笛有轮船来往的港口,穿过形形色色的叫卖声,跳过小路上的泥泞,跳过坑洼的小水凼,闯过几个无人路口,扫过不知道是谁的肩膀。他就这样跑着,耳边的风全部都化为速度,脚趾带着些酸痛,但他仍然跑着。他好像看见了日出,就在他的头顶,一层层的水红色的云在渲染开来。

终于来到了门前,他敲门。“谁呀?”屋里传来熟悉的声音,比以前沙哑了些。

他不应。“谁呀?我来开门啦。”

他还是不应。

门吱嘎一声打开,母亲就站在他面前。“妈,我回来了。”他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似乎过了很久,母亲哽咽的声音才传来:“好,回来了,好。”…………………五…………………

除夕的那一天,阿发和母亲做了孔明灯。傍晚的时候来到海滩上,他像小时候一样光着脚,母亲则穿着布鞋。他小心地点好蜡烛,把灯笼展开,然后把蜡烛轻放进去,和母亲各拉着一边,举上天空放飞。“妈,我知道一个故事。”“什么呀?”“传说人死之后都会变成一颗星星在天上看着我们,我们把祝愿寄托在孔明灯上,它就能飞向守护我们的星星。”

母亲没有再说话了,阿发也是。只有风呜咽的声音,夹着海浪咸咸的味道扑进鼻子里。阿发像上次一样,一直抬头看着孔明灯飞走,直到深蓝的天幕只剩下星星,他也不愿再低头了,他偷偷看了眼母亲,母亲眼中有晶莹的东西在闪着光。

像极了孔明灯,像极了那些星星。

PART 2 灵犀·目光中藏着火焰

坠落

文/林浩文林浩文笔名:林秦羽。男,1995年生于浙江。曾就读于浙江省乐清市第四中学,现就读于上海某大学。地理盲人,多重性格。爱睡觉,爱小说,更爱玄幻。文风多变,善于乡土。时常以“老夫”自称,因某些个人因素被同学戏称为“红豆哥”。第十五、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一…………………一刹那,冰墨就像烟火从我抵达不了的世界彻底坠落,我试图寻找零零碎碎的记忆来拼凑成一个完美世界,谁想,有些人,一旦离开,就真的离开。最后,徒留苦涩的苍穹,所有星辰也不再拥有光的轮廓。

看完书本的最后几行小字,樊离松了口气,把桌上的星巴克咖啡送入口中一饮而尽。“矫情的小说,没想到我樊离会静静地看完。但这结局确实悲了点。”窗外阳光从缝隙中漏进来,铺在眼前的粉色封面上,有种玄乎的感觉。在阳光下,四边的轮廓几乎在视野中消失了,中间亮白的一块给人一种莫名的感伤。樊离盯着出了神。“樊离,看什么呢?”林萧从洗手间回来,在桌上抽了好几张面巾纸,将手擦了一遍又一遍,好像还是不太满意。“一本小说而已,你不会感兴趣的。”说着,将它捧在手里,用手指在上面摩擦了几下,放入了旁边的迷彩包里。“你真要离开柳城?”林萧将头往前靠,手中握着的杯子隐隐在摇晃。“是啊,几个小时后便要离开了,那边学校的手续都已经办好了。”樊离玩弄着手机,始终不敢抬头看着林萧,他怕离别。“我明白了。”林萧没有再追问下去,她一直看着樊离的脸,将此刻的他默默地定格在了某一个地方。

两人奇怪地跌进沉默里。樊离开始坐立不安,他是无法沉默的人。“回去吧,这里很冷。”樊离站起身,将林萧戴着的米色围巾好好地整理了一番,然后看着林萧有些发红的眼。他明白,这次离开会很久,但待在这里彼此沉默,让他感觉比离开还要难受。“我帮你拿着包吧。”说着,林萧把樊离的迷彩包往身上背,这书包还是她在他十七岁生日时买的。

樊离是体贴的男人,他从不愿意林萧分担自己的事情,但今天看着林萧坚决的样子,他只能默许。

就这样,林萧背着樊离的包,樊离攥着林萧的咖啡,两人一起走到了汽车站,然后互换了手中的东西,没有挥手,也没有说话。樊离也无法想象两年前自己会这样淡然地和林萧分别,连个煽情的拥抱也没有。

回到家,樊离便一头栽进了床里。

父亲在一旁催促着整理行李,樊离也无动于衷。就这一下午,樊离想好好休息,他真的累了。结果樊离一下午也没有休息好,他一直在想关于林萧的事情。…………………二…………………

与林萧认识是在他高一的时候,那时候樊离是个抽烟喝酒的混混,在班上的成绩名次从下往上看几眼便能够找到。而林萧就在那时很不幸地和他成为同桌。一年相处下来,樊离因为林萧,潜移默化地被她所改变。

林萧算是班里的尖子生兼班长,让她最头疼的事情就是樊离没有一节课是不睡觉的。林萧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不爱学习的家伙,好奇心翻涌而来。在帮老师整理新生登记表的时候,她便悄悄记住了樊离的家庭住址。樊离的家其实离她家并不远,走三十分钟便到。林萧也从来不知晓自己为何会为了这家伙变得如此有耐心,她便只能以“我是班长”来压着自己不寻常的行为,在一次放学之后悄悄地来到樊离的家门口。

而这次的到访,终于让她明白了些事情。根据居民的描述,她找到了樊离的家。他们家只有两层,在整个小区里面是最不起眼的。林萧刚到他家楼下,就差点被包装着雁荡山纸袋的绿色酒瓶给砸中。酒瓶是从二楼的窗口下来的,砸在坑坑洼洼的灰色地上,破碎的声音让林萧突生恐惧。因为她看到在樊离家的院子里,这样碎裂的酒瓶还有很多。就在酒瓶坠落之后,她就听到了楼上传来陌生男子的怒吼声。“你这样整天睡觉有什么用?你对得起你妈吗?你妈刚走,就这么颓废。你妈瞒着病从柳城辛辛苦苦拼死赚钱供你上学,你却什么也学不到。”“对,我不上课,我不上课又怎么了?我上课我妈就能回来了吗?要不是你天天喝酒,无所事事,我妈也不会最后累死在工厂里。你整天睡在她旁边,难道就没发现她生病了吗?你什么时候关心过我们?也就只有出去赌赢了那么些钱才会想起我们。成绩!可笑!你又何时关心过?”是樊离的声音。林萧整个身子微微发抖,她好像明白了些什么。樊离的声音夹杂着哽咽,在林萧的耳边不断环绕。

林萧还想听些什么,楼上却悄然安静了下来,寂静得可怕。樊离从楼上疯狂地往下跑,瞄了林萧一眼,哼了一声,踩着地上的碎片就跑了出去。林萧怎么也无法忘记樊离那一刻的眼睛,红得透紫,脸色像是被漂白过一样惨白惨白。林萧怎么也无法想象在体育课上那么强势的他会有如此脆弱的一面。那一瞬间的照面,林萧感觉像是被冰雪覆盖,樊离眼神透露出来的冰冷像是要将她整个人淹没进去。

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林萧将院子里的所有碎片一一捡了起来,放进了垃圾袋。在捡起碎片的一刹那,她的精神都恍惚了。她明白失去亲人的痛苦,她比起樊离,更加不幸。她从小就被寄居在孤儿院里,也从来不知晓自己的亲生父母究竟是谁,父母对她来说,只是一张空白的纸,是唯一让她陌生的东西。世界上没有父母的人多了去了,林萧从来不会让自己沉入悲伤之中,每天将自己埋葬在学业里,是她发泄老天对她不公的唯一方式。现在的她每天晚上会外出打工,自己养活自己,自己租房子,在世界暗下来的时刻,自己一个人睡在一张床上。…………………三…………………

对于失去母亲的樊离,林萧似乎也不再讨厌了。她明白那种空落的感觉,在孤儿院里,曾经陪伴她十几年的爷爷,在还没庆祝她十六岁生日的当晚说走就走了。那时的她就觉得世界上的生命好像是为了迎合一种悲剧而做的玩偶,幸运的人们永远也感受不到玩偶的冰冷,而不幸的人儿却时刻活在玩偶的世界里。不清楚哪一天是否又会有针刺在脆弱的皮囊里,流不出鲜血,却有褪不去痕迹的痛在隐隐膨胀。那种无形的感觉自己也会强忍着不让他人看出来,然后在人群散去之后,躲在自己的世界里。

樊离也是这样吧。林萧站在楼下想了好久,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突然她又听见砸酒瓶的声音,又是从楼上传来的。林萧不受控制地往楼上跑,终于看见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长着满脸的胡楂,皮肤泛黄得厉害,坐在沙发上,手中还拿着一瓶酒。林萧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跑上前就把樊离父亲手中的瓶子抢了过来狠狠地砸在地上。“你是谁?”樊隆的身子摇摇晃晃,说话的声音却是铿锵有力。“我是樊离的班长。”林萧盯着樊隆浑浊的眼睛,这就是樊离的父亲,全身上下一股酒味。奇怪的是樊隆并没有惊讶也没有多询问什么,只是招了招手示意林萧坐下,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们的故事。

大约说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林萧依然听得入迷。看着樊离父亲的脸,她发觉眼前的男人和樊离有种同样的味道,不是酒味,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对生活无奈的味道。等到林萧听完从樊离家回去的时候,她也没见樊离回来。

从那以后,樊离看她的眼光变了些,究竟哪里变了,她也不清楚。但是樊离还是老样子,每天睡得和死猪一样。林萧开始变得和从前不一样,每次在上课前,她都会提醒樊离,而樊离每次嗯了几声之后,就又继续开始睡。

好像一切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任何变化。林萧依旧上自己的课,樊离继续睡他的觉。而真正让他们走在一起的,还是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

他们所在的学校,是全城管理最严的城七中。像樊离这样一直睡到底的家伙,学校会要求他期末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设定的标准,若是无法通过,便将会被七中彻底开除。而关于对樊离的处分,全班同学也是在开考前的一星期才知晓的。听到消息后最震惊的是林萧,她听到后整张脸是紫青紫青的,因为学校开出来的要求,连以她在班级中拔尖的成绩都不一定能够达到,又何况樊离这种连课都不听的差等生。

樊离在班中压根就没有关系好的人,别提笔记了,有人提醒他上课就很不错了。林萧看着樊离,他的样子像没听见这消息一样,表现得让全班诧异。老师对他也是百般无奈。林萧暂时将晚上的工作腾了出来,或许是出于同情,在放学樊离走后,她将樊离放在课桌里的书偷偷放在了自己的包里。…………………四…………………

那晚,樊离又从家中跑了出来。他经过了林萧打工的地方。其实林萧在这里打工他一直是知晓的,因为每次从家里出来他都会经过这里,这是一家饭馆,林萧每晚会在这里当服务员,端端盘子,记记账。在樊离看来,林萧与他截然不同,她不像他失去母亲后那么颓废,即使是孤儿但依然坚持自我,从来都不放弃对这世界的执着。林萧是孤儿的事情班级同学都是知晓的,这也是樊离对林萧有好感的开始。樊离其实很感激林萧,在学校里,不管樊离做得如何糟糕,林萧总是会默默地站在他的旁边,让樊离冰冷的世界稍微有了些温暖。

从饭馆的玻璃窗往里看,樊离看到了林萧,只是林萧并没有在打工,而是坐在饭馆的角落里一会儿吃着饭,一会儿写着些什么。他发现摆在林萧左边的书有些熟悉,书的封面画着些搞怪的漫画,樊离终于认出了那是自己的书。在那一刻,他的心揪得厉害,一个无所事事的家伙为何会受到林萧如此爱护,仅仅是自己与她有相似的地方吗?

林萧又何尝不是呢。摸着樊离的书,她也不清楚自己会为了一个一学期连话都没和自己说过的家伙放弃了宝贵的工资,连夜帮他补充书上的笔记。

或许他们的爱情是从感动开始的,那晚樊离回去之后怎么也无法入睡。林萧的所作所为让他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他早已将自己定格成了没有存在感的人类。

第二日,樊离特意买了杯咖啡来到教室,在所有人的诧异下递给了林萧。林萧一脸茫然地接过咖啡,一晚没睡的她闻到咖啡的香味顿时清醒了些。“你,昨天看到我了?”林萧放下咖啡,震惊地问道。“谢谢。”樊离把手放进课桌里摸了好久,把书拿了出来,一页一页缓缓地翻看起来。“你会说话?”林萧盯着樊离,呆呆的目光几乎要把樊离吞噬。

樊离没有回话。林萧也感觉自己问得有些傻,脸涨得通红。之后的几天,樊离每天听课很认真,像换了个人似的,时而遇见不会的题目也会靠过去问问林萧,两人的关系在不经意间连成了一线。在最后的期末测试中,樊离发挥得很好,学校的要求实在苛刻,樊离尽管进步很大,但还是未达到学校的要求,在寒假开始的第一天,便收到了他们的劝退信。樊隆还因此暴打了樊离一顿。

有时候世界就是这样,往往在你回过身的时候,又将你拉下沼泽。

林萧为了樊离退学的事亲自找老师和领导谈论了好久,但最终也没有打动他们。无可奈何的林萧最后跑到班主任的家里,说烂了口舌,最后挨家挨户请求,把所有同学的意见收集过来交给上头才免去了樊离的劝退信。

而樊离自始至终都不知晓此事,最后学校也没给出免去劝退信的理由。樊离感觉像是经历了一场梦一样很不真实。在经历了此事之后,他便找到了林萧所在的饭馆和她一样当起了服务员。整个高一的寒假就这样流进了时空的罅隙里。…………………五…………………

时间好像就是被鞭子打着跑,在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就只能看见背影。

在樊离刚进入第二学期之时,樊离的父亲收到了远方晋城的推荐信,是关于樊离学校的问题。当初樊离母亲在晋城一所私立重点高中帮过校长的忙,校长答应樊离母亲会将樊离接进他的学校,只是这封信来得时间迟了些。但对于樊离父亲来说,这并不迟,他就好像看到了重新燃起的希望。他知晓自己学历不够,这辈子难以成事,但儿子樊离自小就聪明,只要他愿意学习,总有出头的时候。

樊离从父亲手中拿到信的时候,恍惚了很久。他刚开始依恋这座城市,刚和林萧开始有些交集,刚觉得生命开始过得有些意义的时候,人生的路就又拐了个弯。

晋城是樊离母亲一路拼搏的城市,那里满满的都是他们心酸的回忆。樊离对它又爱又恨。樊离不敢回去,不敢去回忆,但是母亲所有的样子都和晋城融合在了一起,怎么也分不开。在奔波的岁月里,有着晋城的影子,就有母亲劳作的影子,这是他这一辈子想回去的地方,也是他一辈子不想回去的晋城。

终究樊离还是没有因为林萧、因为柳城放弃转校的机会,他想父亲的生活过得好些,哪怕父亲再没用,哪怕是为了自己的将来,也必须抓住这个机会,而不是在柳城狭小的地方拼死拼活。

樊离最后也告诉了林萧他即将转校的消息。

林萧知晓后,好几天都没来上课。在樊离快要离开的周末,林萧终于拖着憔悴的身子出现在了樊离家里。她的身后还有一群班级的同学,樊离大概看了下,好像没有一个人缺席。看着林萧木讷的眼睛,惨白的脸,还有裂缝的嘴唇,樊离说不出话来。他感觉自己欠她太多了。除了母亲,他没想过会有第二个女人为他而憔悴。

林萧拉着樊离的手,走在一群人的中间,这场以班长名义所举办的送别会,在林萧精心准备后只花了一个下午就结束了。有时候时间在精心享受的时候,逃溜得就越快,让人回应不过来。…………………六…………………

故事在结束之前,他们彼此坐在咖啡店,彼此走到汽车站,然后各自分离,回到自己的家。

故事结束之后,樊离从床上离开,与父亲一起背起行李,从楼上下来,离开。经过饭馆,经过城七中,经过咖啡馆,然后真正地离开。

林萧站立在他们家的角落,站立在饭馆的角落,站立在咖啡馆的角落,看着樊离远远离开。冬天的风吹着米色的围巾,像是吹着一段不该属于她的回忆。而晋城的天空,下起了大雪,像流星坠落,在黑夜的尽头,抵达了分隔的两地。

暗恋笨蛋

文/潘嘉敏潘嘉敏笔名童舆墨。男,1996年12月出生于浙江瑞安。二流学校的三流学生。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项文晨记得班上有那么一个人,洁白的牙齿,笑起来眼睛像新月,却只持续了一秒便埋下头继续写着什么,两边耳上的头发扎成麻花辫绕到脑后,像是奥运会运动员头上戴的草环。

夏日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的身上,风儿轻轻拂动她的头发,窗边的盆栽发出沙沙的声音,摇动着在她的身上留下自己的影子,一刹那失了神。项文晨想起了动漫里那些孤独而唯美的场景。…………………一…………………“喂,时屌,你知不知道跑在第8个的妹子?”体育课上,项文晨看着女孩跑800米,有意无意地问。

时屌耸耸肩:“不知道。好像叫金曦,在班里几乎没冒泡的女生我哪知道那么多,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时屌一脸坏笑,“不是冰山,而且笑起来很好看哦。你也老大不……”

后面的话项文晨没再听下去,因为金曦在跑道上栽了下去。

金曦中暑了,在医务室里乖乖吞下几粒药,灌下一大杯水。旁边的老师开了两张单子对着金曦和站在一旁不知所措的项文晨说:“你接下来也不用上课了,反正是两节自习课,不如回家好好调养调养,男生照顾下女生。”“啊?”项文晨诧异地叫起来,倒是一旁的金曦很淡定。

老师白了一眼项文晨:“啊什么,男生照顾病弱的女生不是应该的吗?”然后抓起桌上的钥匙和包领着两人登上自己的车,草草地和保安说了几句便驶向金曦家。

项文晨从没想过自己会以这种形式第一次踏入女生家。

金曦家离学校不远,标准的三室一厅,而女生的房间就不堪入目了。地上都是随意摆放的书,不知穿过还是没穿过的衣服随意地丢在床上。除了干净的桌子上只放了台笔记本电脑,根本无法想象这是女生的房间。

项文晨一手撩起衣服暂放在椅子上一手将迷迷糊糊的金曦扶上床,盖好被子便动手收拾起房间,他一秒也忍受不了这样杂乱的房间。

衣服整齐地码好放在床头柜上,书一本本地放回书架上,落下窗帘让女生睡得更好,无意地开启了笔记本的屏保,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蓝光,令项文晨感到莫名的悲伤。“欢迎小曦回来。”电脑突然发出的声音吓了项文晨一跳,倒是金曦小声地嗯了一下继续抱着被子睡。

项文晨确定是电脑中发出的声音后,小心翼翼地拉开椅子,近乎无声地敲打键盘。“嘘!你的主人正在睡觉中。我是她同学。”“嗯,通过摄像头看见了哦。那么你是她男朋友喽!”“不是。”项文晨觉得脸有些发烫。“嘻嘻,我看见你脸红了。我叫天依,小曦说我取自VOC3中的洛天依,所以我就这么叫了。”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小姑娘拉着“小曦有男朋友了”的横幅到处跑,最后在屏幕中间点头哈腰。“晚饭时间到,做饭去。”天依拿起锅和铲敲敲,“冰箱里有食材,你自己加油哈!”“妈?”项文晨一起身惊醒了正在睡觉的金曦,在看清是项文晨之后冷着脸说,“谁让你整理我房间的?”“谁让你动我电脑的?”还没等项文晨回答又是一声质问,屏幕又跳回了天依拿着横幅跑的场景。“给我滚出去。”少女叫得歇斯底里。

项文晨几乎是贴着金曦砸来的枕头出的房间,随后门被重重地摔上。而屏幕又在这时亮了起来。

天依在屏幕中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拉下一块幕布。“记得做饭哦!她现在心情很坏,你做顿好吃的说不定她会回心转意哦。”

直到打开冰箱项文晨才觉得莫名其妙,自己莫名其妙地脸红,好像被天依看穿了心思一样,莫名其妙地被赶出房间,金曦莫名其妙地发火,自己还莫名其妙地因为金曦不像看到的那样安静而开心了好久。而现在自己又莫名其妙地做饭!

按一般小说的思路自己应该喜欢上金曦了吧。

项文晨用力地摇了摇头,想把这个想法甩掉,又继续干自己的事了。…………………二…………………“时屌,你说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项文晨随意地翻着一本小说。“你不会真的喜欢上那个金曦了吧?那看来我要把智商借你点了……别别别,我知道错了。”时屌接下项文晨扬起的小说,“喜欢上一个人就会不知不觉地看向她,不知不觉地了解有关她的一切。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智商会特别低,时不时地犯二,魂不守舍。你……”“喂,老晨,你没事吧?”时屌关心地摸摸项文晨的额头。“一边去。”项文晨嘴硬着反驳,心里却想:我估计是被她传染的吧,魂不守舍的。

这几天傍晚,项文晨老在图书馆里看见金曦,一个人静静地坐一桌,耳里塞着SONY的耳机,桌前放着两三本书,写写涂涂,累了朝窗外望望,嘴里轻声说着什么,好像面前的位子上有一位无形陪伴自己的朋友。

项文晨坐在隔着三个桌子的位子上,时不时抬头装作无意地瞥向金曦,生怕她这样安静地融入空气里,就连平时最拿手的物理电学题这时也毫无思路。

项文晨又一次抬起头却发现金曦消失了,他猛地站起来四处张望。“喂,你这题做错了。”女生神出鬼没地从身边出现,吓了项文晨一跳却莫名地感到心安。

金曦也没多说话,拿起本子便沙沙地写起来,大约过了一分钟,才停下笔:“喏。”

她的解题手法和老师课上讲的不同,绕过了烦琐的过程,用动能和功率的关系巧妙地解开了这题,新颖、简单。“我只是看错了一个数据而已。”项文晨嘴硬,不肯接受事实。“还嘴硬。”金曦半掩着嘴笑起来,一、二、三、四、五,整整五秒的笑容,虽然是嘲笑自己,但是项文晨觉得至少这五秒的笑容是只属于自己的。“好了,我只是要走了才看见你的,过来看看而已。”金曦向门口走了几步又转过身问,“肚子饿不?我请客,算报答你上次的。”“嗯。”项文晨胡乱地把本子都夹在一起,快步跟了上去。

似乎是来得晚了些,食堂没剩下多少菜了。而金曦拉起项文晨,从食堂后门钻了出去,急匆匆地钻进旁边的一家面馆。“能问一个问题吗?”吃面的空隙,项文晨小心翼翼地问,看见女生的白眼立刻埋下头扒所剩无几的面。“仅限一个。”金曦叹了口气,似乎多说一个字对她来说都是煎熬。“那个……”项文晨用力地咽下面,“你为什么不和别人打成一片呢?明明不内向。”

两个人沉默了好久,男生又埋下了头,好像自己触碰了不该触碰的东西。金曦无聊地拌着汤说:“你还和小学同学来往吗?”

“……”“那些曾经的朋友,曾经的海誓山盟随着时间的流逝被冲得越来越远,所剩无几的电话也只是几句寒暄的话。”金曦放下了汤勺看着窗外,“我讨厌这样的感觉,分离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的,到以后再见面的时候又是另一副陌生人的模样。”

窗外的路上时不时地飘落樱花。金曦看着出神,眼里却流着不为人知的悲伤。

这张桌子就像个屏障,隔开了他和她。风夹杂着樱花吹起金曦的头发,项文晨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只希望这一刻能无限地延长下去。“其实不是所有的都是这样,有些就像樱花一样到最后一刻才是最美的,最后聚在一起,有说不出的开心和快乐。”项文晨抿了抿嘴,最终还是说出口。“喂,你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金曦瞥了他一眼。“哪有,我有我的女神。”项文晨依旧嘴硬。…………………三…………………

两个人依旧常常在图书馆遇见,各坐一张桌子,在最后走的时候打个招呼,短短地聊几句。

她依旧是这样,项文晨这样想,像一个绕在班级这个原子周围的一个电子,不近也不远,总回复别人一个微笑然后遁回自己的世界。他害怕,害怕哪天金曦会真的像电子一样因为外力而离开。每一天都不受控制地,想要见到她,不自觉地跟在她的身边,抛开热闹去陪着她孤独,哪怕只是看着,也足够了。

很喜欢,很舍不得,很害怕……他一表白,她巧妙地拒绝自己,让这场暗恋平淡地收场。“喂!项文晨,怎么又发呆了?”金曦用笔轻轻地敲敲项文晨的脑袋,“今天下午的班会课我和你一组好不?”“好……好啊。”项文晨磕磕巴巴地说,随即发现一个纳闷的地方,“你之前不是和班长一起的吗?还是说你和活跃的班长一组只是为了让别人只注意她而自己继续一个人?那我是否可以把你现在的行为认为是接受了我这个朋友呢?”“管那么多干吗!”金曦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四…………………

面前的少女大口大口咬着棉花糖,所谓的“和我一组”就是两个人逃掉最后的两节课,一起到外面“约会”。想起班主任明天要到来的咆哮,项文晨无奈地摇摇头。

倒是金曦一反常态拉着项文晨玩这玩那,仿佛要将以前流逝的时光一一补回来,好像再少玩一秒,以后再也补不回来了。只是不知不觉又转到了图书馆。“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这里吗?”金曦把退还的书轻轻地推回原来的位置,“我妈妈总是出差工作,很少回家。每次见到以前的朋友,因为不了解对方所以只能寒暄几句便尴尬地道别。只有这里,只要我愿意,它们就会告诉我我想听的。”“很幼稚吧?”金曦朝项文晨笑了笑继续说着,“但对我来说却是最不想见到的,与其之后是这样的场景,我更愿意没有当初。”

项文晨也笑了笑。“当初你对我发火是否因为我破坏了你的期望?那个杂乱的房间,是你的期盼吗?期盼哪天回到家看见整理得干干净净的房间,母亲在厨房用你存在冰箱里的食材做着你最爱吃的东西。“那天是不是你为了逃避孤独而写出来的伙伴呢?笑容也变得心酸,你和我说这句话是不是以为我不能再跟着你了?”

金曦看了看手机,想了想说:“还有啊,我要走了。我妈在外地定下地方工作了。”“还真有点舍不得……”金曦拉长了声音。“舍不得就不要走。”项文晨看着近在咫尺的少女,喜欢她平时的安静,喜欢与她相处时的动若脱兔,喜欢她拿着笔敲自己时的笑声,喜欢她的不一般。

想让她留下来,哪怕不是为了他,只要留下来就足够了。“按小说的剧情,女主角在火车站会因为男主角的‘不要走’而毫不犹豫地留下来。”金曦背对着项文晨,“可是这不是小说,我不能留下。”“你不会真的喜欢上我了吧?”金曦突然转回头,笑着问。“才……才没有。”早就暴露了,项文晨依旧嘴硬,“你什么时候走?”“明天下午两点。你知道的,别来火车站。”金曦觉得鼻子一酸,强忍着眼角的泪花离开,“再见。”

虽然陪金曦玩了好久,但是项文晨的心情失落到了极点。

原来,金曦要走了,怪不得今天会一反常态地拉着自己逃课到处玩。只是因为要走了,那句“舍不得”到底是舍不得他,还是舍不得这里?他觉得在她心中毫无分量。“我知道的……再见。”项文晨有气无力地嘀咕,如果可以他永远不想说这个词。

但是没有如果,这不是小说。…………………五…………………

火车站永远是那么拥挤,拥挤得让金曦在人群中找不到项文晨。眼看就要进站,期盼的人还是没有出现。

叮叮,口袋里的手机响个不停。金曦看着陌生的号码又张望了四周,犹豫了一下接起来。“金曦,再见。”电话那头是再熟悉不过的声音。“笨蛋,你为什么那么听话?难道你听不出来我是讲反话吗?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听话。”“因为你说过讨厌分别,对不起。”不再是电话音,而是从身后传来的无比真实的声音。“金……金曦!”项文晨觉得自己笨死了,明明想了一晚上的话,可是见到她,到嘴边的话全成了空。“还记得我说过的吗?”对面的女生从口袋里拿出笔敲敲他的头,装作生气地说,“这不是小说,我不会留下来的。”“可是……”女生话锋一转,“我没说我不会回来啊,而且你也可以过来啊!”

项文晨愣在那里:“所以……”“所以你还是打算嘴硬说没暗恋我吗?”“你都知道了啊……”项文晨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那你的意思是……”

金曦像往常一样白了他一眼:“告白可是男生的责任。”

车鸣声响起分别的号角,又是他们下次见面的倒计时。项文晨跟着火车跑起来大喊着:“你一定要回来啊。因为……”

金曦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我知道,你喜欢我。下次我回来再说一次。”…………………六…………………

少女走后图书馆开发了小吃、饮料服务,项文晨每天点两杯咖啡坐在少女坐过的位子上,面前摊着她爱看的书,写写涂涂,累了望望窗外喝口咖啡对着对面空的座位自言自语,仿佛女孩从未离开过。

在最后一个落樱的傍晚,少女敲敲正发呆的项文晨,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了下去。项文晨不用看,那无比熟悉的声音早已告诉他,她回来了。“又在发呆。”少女坐在对面皱着眉头抿了一口咖啡。“嗯,在想你。我喜欢你。”少年鼓起了沉淀了一个盛夏的勇气。“嗯,我知道。”

希声

文/张慧草张慧草笔名:蝶吟。女,1995年2月生于山东烟台。第十五、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一…………………

反射着强光的外壁阻隔了聒噪的蝉鸣,却也挡住了“总比没有强”的夏风。几千人挤在体育馆里,呼出的热气几乎蒸腾出了冰淇淋的幻象。

原以为学校大费周章地把在家里享受空调的学生们请回去,是会有一场有价值的应试指导。而事实上,只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老伯在“声情并茂”地标榜自己年少时的艰辛和刻苦。得知这场演讲的费用足够买几千本漫画书后,叶冰妍只得悲凉地呈60度角仰望天花板。

1、2、3……20

1、2、3……14“20×14等于多少?”冰妍捅了捅旁边的女生瑛瑛,压低了声音问。当!没等对方回答,头顶已经得到了金属笔杆带来的重击,以及上排“你是猪啊”的感叹语。“你才是猪呢!话说你做过和尚吗?还保留敲东西的惯性!”瑛瑛扯扯冰妍的衣角,示意坐在班级最前排的“老板”正在用目光巡视。冰妍只得转过头,把一肚子反击的话都憋了回去。听到作为答案的数字,她豁然开朗,“原来天花板上有280盏灯啊!”

不一会儿,叶某人再次伸出手指指向天花板。“你又在干什么啊?”瑛瑛忍不住问。“数扩音器上有多少个孔啊!”翟瑛突然感觉,万物都会被烤焦的盛夏里的8月,不那么热了。

当!头皮再次传来阵痛。“你还有没有人性啊!”迎上对方认真的目光,冰妍莫名有些心怯。恍惚中已经转过头,掌心摊开的是男生递来的笔记本。…………………二…………………“暑假都在家干吗啊?”无比熟悉的娟秀字体,介于行书与楷书之间,特点是捺总是很长。“读书画画看动漫,补觉吃饭写作业。其实你也可以把‘上厕所’加上。”反观自己的字体,大气但没有章法,有点小难过。“动漫?又是《美少女战士》?!拜托你能不能明白自己是要上高中的人了,不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了。”本子伏在肩上,女生顺势接下。看过后悔不能直接向他头上拍去,转过身在他小腿上狠狠拧了一下。毫无防备的男生张了张嘴,没有叫出声。周围的同学已经习惯了这对官配的战争,都装作在认真观看老伯的真情秀,“我大学考了5年啊……”嘴角的笑意却掩饰不住。

所谓“官配”,是在某次政治课上,老师谈到“分配公平”的概念时出现在了儿歌中。“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大家每人都一个,冬冬不在留一个。”大家先是一愣,转而爆发出哄堂大笑。政治老师说着“对对,就是这个”也忍俊不禁:“叶冰妍用高音念,武修齐用低音念,真是‘琴瑟和鸣’啊。”“《美战》很感人的!我一看就哭得稀里哗啦的。你也看嘛,真的一点都不幼稚。”本子传回去。“不幼稚是对于你的大脑发育程度而言的。”本子又递过来。

女生压住火,开始了花痴宣言:“我也想考一次30分,在放学路上把卷子团成团随手一抛,说不定我也能邂逅我的晚礼服假面呢……”本子传过去。“30分?你吗?这辈子不太可能,除非是30分制。”本子再递过来。

……

是称赞吗?

原本明确的语义却因出自对方之手而多了那么多的不确定因素。可以确定的是,此刻,甜甜的欣愉正在心中欢快地滋长。…………………三…………………

一边是副班长,一边是团支书。无休止地更新“第N次世界大战”的数据,却总能以“讨论工作”为借口,在众目睽睽之下若无其事地握爪言欢。

我是这样的人,看到你用红笔写着天文数字的试卷,故弄玄虚冷嘲热讽你是不是提前拿到了答案,然后挑灯苦读立誓下次一定要超过你。

你是这样的人,每当我面对着作文题一筹莫展向你求助时,得到的答案总是“不知道”。几天后你的文章又被印成铅字发表在校刊上。

同学眼中机灵活泼的女生,叶冰妍。

老师心中沉稳持重的男生,武修齐。

分开来看,都是可以被当作“榜样”存在的。为什么放在一起时,就会衍生出锋芒棱角,并且只适用于对方呢?…………………四…………………

卷子和报纸首尾相连,铺就了一段灰白的人生轨迹。我们中国学生每年书写两亿多字,习题连起来可以绕地球五圈,已经连续两千多年世界领先了。

可是怎么办呢?一潮一潮的“前浪”都是这么熬过来的。用武修齐的话来说,大家都熬了,你没熬,那你不是吃亏了?

一如既往,开学考试的成绩在两天内批改、归档完成。当周的班会课,“老板”参考着骇人的成绩单重新调换了座位。

叶冰妍开心地为后座武修齐留下告别信,以至于当他单手把双肩背包扶在右肩上,径直经过她的新座位,并在她左后方45度落座时,她的心中挤满了懊悔。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转身拧了一把武修齐的胳膊,既然对方喊痛了,她也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即使换座位的频率以月考为单位,他却从来没有离开自己方圆两米之外。这次,他又从她的后座,换到了她同桌的后座。“武猩猩童鞋,你到底给了‘老板’多少好处啊,为什么你还是阴魂不散?”讲台上的鞭策或是说关于“中考来了”的恐吓冰妍一句都听不进去,索性往后面递了一张纸过去。“我仅此一次的初中生涯已经被你折磨了3/4,我还想找人说理呢!”“那么猩猩,祝你出门撞树走路撞猪饮食中毒喝水塞牙恶疾缠身炒股赔钱……或者你现在直接从阳台上跳下去,摔个‘粉末性骨折’什么的,留几年级,你就可以摆脱我了。”“……我谢谢你啊。话说你怎么又给我起新外号了?!不许你再给我起名字了。”“嘿嘿嘿……看你的衣服。”

武修齐对自己打量了一番,最终聚焦在Converse的商标上。因为穿了一件商标是星星的外套,我就成了“星星”,并光荣打入生物圈,进化成了“猩猩”。大跨越式的叶氏逻辑让武修齐觉得心很累,在这种问题上与她纠缠下去自己是没有胜算的,于是他选择了转移话题——“对了,为什么别人都叫‘老班’而你叫‘老板’啊?”“谁让他老板着脸啊。”

表面上的互相讨嫌,其实也隐藏着“心安”——毕竟是那么熟悉的对方。

男生携包经过,四目相对时充满疑惑与错愕。不过几秒的过场戏,却被分解为一帧帧的慢镜,成为日后女生脑海中不断回放的暖。…………………五…………………

风渐渐凉了,透过窗口可以看到一株挺拔娇俏的秋海棠。似乎很久没关注过周遭的景致了。“瑛瑛,我们去欣赏校园秋景吧!”冰妍把同桌翟瑛的右臂拖住晃啊晃,女生手中的笔不得不停住:“大小姐,您饶了我吧!可别又没走几步就嫌冷,冲上来就扒我外套。认识的知道你是女流氓,不认识的,还以为咱俩是白百合呢……再说,我还有物理卷子要抄。”

冰妍不胜无聊,只得趴在桌子上养神,突然又像是受惊了一般蹿起,拼命晃动着翟瑛身后的那张桌子:“武猩猩,校刊稿约的题目‘希声’是什么意思啊?”武修齐微抬眼睑,盯了她一秒又埋头做题:“找你们家馒头去。”“啊哈?你是说麦湜啊?领导的确挺像馒头的。”馒头者,又白又胖也。“‘班长’只是你‘副班长’的领导,我比他官高半级。”冰妍没听过他如此冷漠的语气,不免有些诧异,手上的动作也放温和了,但看他一直没有反应,就又加大了晃动的力度和速度。

武修齐的课桌快被晃散架了,只得停笔:“希声,取自《道德经》中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释义为最好的音乐是质朴的声音。可以引申出最重要的声音,是用耳朵听不到的。”

看到对方瞪大的眼睛和懵懵懂懂的神情,他叹了口气,又继续说:“第一段提出观点,中间部分用各种方法进行论证,最后,回扣中心论点。标准的三段体,我就是靠议论文出家的。”“啊哈?你还真做过和尚啊。在哪个庙?我去给你上香……”“叶!冰!妍!”第n+1次世界大战开始。

最重要的声音,是用耳朵听不到的呢。…………………六…………………

体育课,冰妍在操场边上发着呆。视野中的天空高远澄澈,几撇碎絮似的云浮在上面,风清清爽爽。如果时间能停留在这样干净的日子里,该有多好。突然,一大坨扭曲的“云团”挤进了她的视野。“嘿,班长,跳健美操呢!”“唉,为中考体育做准备呢。”麦湜扭动着“游泳圈”。“那我陪你跑步吧,谁让我看见你就不想吃米饭了呢。”

放学时,冰妍是扶着墙出校门的。

跑到感觉腿已经不是她的了,才发现“战友”早已不见踪影。

在报亭买杂志的修齐看到狼狈的她,凑上前打趣道:“你是无脊椎动物?”“我是助人为乐。”叙述过缘由,刻意与自己保持一致的脚步声不见了,冰妍疑惑地转过头,却发现他蹲在自己身旁。“上来吧。”一反常态的绅士风度使她有些措手不及,“我也是助人为乐。”

第一次发现与他顺路,原来也不是那么糟糕。

次日,武修齐在课桌上发现了一根作为谢礼的香蕉。…………………七…………………

提前一星期就预报了的初雪终是没有下,万物在阴云的笼罩下变得含混不明。男生打完球回到紧挨着阳台的座位,随手打开了窗。几乎是同时,前座响起了杀猪般的尖叫:“你要冻死我啊!”“你也不怕发霉?”“你又欺负我!就是因为你总欺负我,把雪都给吓跑了!”

修齐拿起水杯喝了一大口,旋即吐出半瓶白醋:“姑娘,明明是你欺负我好吧?!”

漱过口,他捅捅还在傻笑不止的叶冰妍:“你就那么喜欢雪?我变给你看咯。”“你又骗我!”“骗你我就从这儿跳下去。”“你从阳台上跳下去,不就变成流星了?!”

他瞪了她一眼,把卡紧的窗又轻轻拉开,然后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

面巾纸被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倏然在面前飘落。冰妍想骂他招摇撞骗手段拙劣,嘴角却也在不知不觉间牵起了笑意。“浑蛋!你快给我扫干净!”“纸屑在你座位底下,为什么让我扫?”

字典上说,含混不明,那叫暧昧。…………………八…………………

暑假,把空调、风扇、电视、电脑、微波炉同时开着,导致短路了的叶某人还恬不知耻地用手机在班级QQ群里抱怨“热死了”,紧接着又以一句极欠抽的“领导你快给我讲冷笑话”引发了大家对麦湜的调侃。

麦湜发了一个愤怒的表情,却仍未消减某人的兴致:“那我给你讲吧!从前,有个馒头走在路上,它很饿,就把自己给吃了。”

刚结束DOTA的修齐看到这一幕不禁莞尔,心里又有些酸酸的。“去一中?”他弹开了与始作俑者的对话框。

记得那天她在自己背上数落着二中的种种“劣迹”,并立志高中一定要去一中,一定要离开这个“比武猩猩这个烂人还烂的烂地方”。当时的他真的很想使出一招过肩摔,把这个没良心的毒舌妇丢在路边弃之不顾。“是啊,终于可以摆脱你的折磨了。你把我的智商都传染成负值了,不用交‘幼小心灵摧残补偿税’的哦?”电脑前的人把“谁折磨谁?谁摧残谁”逐字删掉,重新码入“要钱没有,要人一个”。

冰妍嫌他回复得太慢,索性拨了过去。“可我又打不过你。”“放心吧,我不还手。”“舍得离开你们家馒头?”沉默了片刻,“好浓的‘酱油’味啊。”她回应道。会意后,他叹了口气:“是啊,千年老醋了……”此刻的他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喝了几年加了料的水不是她的错,都是自找的。不,到底还是要怪她。

互报了中考成绩,“我居然有三科比你高耶!”这是结论。“语、数、英,老三样。”“感情是需要时间培养的嘛,从一年级我就与它们相亲相爱了。”“那么,”椅子上的人突然坐正了些,把手机从左手换到右手,“与一个人培养感情,需要多久?”

电器们突然一齐嘶鸣,来电了。毫无准备的她大脑出现了瞬间空白。在“比解救了落难的公主还正义凛然”的冷气吹拂下,她甜腻的声音拼凑出这样的音节——“喜欢一首诗,一句就够;喜欢一个人,一秒就够。”“那如果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呢?”“那就,祝他幸福吧。”话是没经思考脱口而出的。等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冰妍觉得心里像是有一只大鸟鼓起了翅膀,扑棱棱飞走了,消失在不知名的远方的天际,鸟儿越飞越远。…………………九…………………

最后一次以同学的身份相聚在初中校园里,是领毕业照的那天。

修齐安排着已经领过照片的同学签到,猝不及防的钝痛从肩胛骨扩散开来。“凶手”以极快的速度留下狂放的字迹,朝翟瑛等正在谈笑的女生们走去。“不多打几拳?买一送一啊……”“烂人”的声音在身后贱贱地响起。

冰妍与好友们相拥作别,鼻子像喝过醋。待走出校门,想要再看一眼这座灌溉了自己豆蔻年华的校园时,却发现,有个人还没走,还站在方才与她喊话的地方。“还不走吗?我今天可没有祈祷你骑车会撞到树哦。”到底是谁的人品烂到毒舌和腹黑永远改不掉?“我永远在你身后。”白色衬衫的衣角被微风牵起,在骄阳下投落浓重的剪影。蝉鸣在耳郭中此起彼伏。在百年老校标志性的古槐下,十五岁的少年倚着单车,曾言之凿凿。

街边的合欢花发散着清甜的香气,一团花丝飘落到她的肩头,旋即又滑落下去。“Sorry,I'm in the way.”

画面最终定格在了她调皮的笑脸上。即使她带卷儿的马尾已经轻快地掠过树荫,从视野中消失,目光都没有失焦。仿佛这样多看一会儿,她的样子就会在脑海中留得更久一些。

可谁知经年之后,那些曾拼命想要留住的、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忘记的画面都变得模糊起来。与你有关的记忆只剩下一些零散的对白:俏皮、严肃、平实、暧昧、深沉、稚气……

年少的我们说过太多的话,除了那句一直埋藏在心底的——我喜欢你。

PART 3 浮舟·青春阿门

青春你不说话

文/丁玉霖丁玉霖笔名:长生,别名丁等。女,1997年生,福建闽南人。喜欢古典文化,喜欢高甲戏,喜欢干净的东西。性格多变,爱笑,不善交谈。零碎有过一些文字得到认可,初中文章集于《琳琅》一书。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一…………………

你为什么不说话?…………………二…………………

张辛汜有一个特殊的癖好,她喜欢坐在马桶盖上写文章。而且写出来的文章一气呵成文采斐然,数次让语文老师叹为观止。语文老师用慈爱的目光打量了张辛汜一番,让张辛汜上讲台传授一下写作技巧。张辛汜有条不紊地理了理头发,走上讲台慢条斯理地开口道:“寻找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才能写出最适合自己的文章。”话落,还有模有样地鞠了一个躬。这时,于深深突然站了起来带头鼓了掌,带着风哗哗哗地发出热烈的欢呼声,像不慎落入深水的鞭炮迸发出巨大的声响。语文老师似乎对学生的反应感到特别满意,肃静了之后清了清嗓子道:“明天我们的语文课写作文,大家要多多向张辛汜学习。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表示对她的肯定——”于深深听了老师的话,这次鼓得更起劲了,差点没扑到张辛汜身上表达对她的敬仰之情。张辛汜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特立独行的作家,而于深深的梦想,是成为张辛汜家的保姆。…………………三…………………

只要一起手挽手的人是张辛汜,于深深便永远也成不了焦点。不过于深深也不介意,因为她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些过人之处的。比如说,她从小到大暗恋过二十几个男生;比如说,张辛汜坐的马桶盖,只能是于深深家的马桶盖。

可是于深深就是很喜欢张辛汜,无端地想喜欢,像爱情一样没有缘由,母鸡护雏似的时时刻刻都维护着她,就等谁扑上来和她决一死战。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张辛汜被一条长相凶恶的大黑狗吓哭在回家的小巷口,后来于深深知道了这件事情,拖了一根建筑工地的大木棍就找那条大黑狗去了。不过没找到,最后对着一只黑毛的大狗象征性地进行了吓唬,美其名曰“警告”。后果可想而知,被于妈妈强按去医院打了防疫针。事情过后张辛汜问于深深,那只狗不是当初欺负自己的那只,为什么于深深要警告那只大黑狗。于深深隐秘地笑了笑,偷偷趴在张辛汜的耳边说:“那是它亲戚。”

长大后的张辛汜跟小时候完全是两个模样。张辛汜喜欢穿蓝色棉麻质地的长裙,白色的松垮衬衫穿在正在发育的她身上显得错落有致,煞是好看。她喜欢喝罐装的青岛啤酒,必须是青岛的。因为张辛汜的母亲是青岛人,用她的话说就是推动家乡产业发展。张辛汜抽烟,但在于深深的面前她就不抽。偶尔烟瘾犯了,拿了于深深的“鼻通”深吸两口就算完事了。长大后,于深深印象中的张辛汜,像极具落拓感的艺术诗人,举手投足之间都勾人魂魄。于深深向往这种放荡不羁的生活,带给她的生活别具一格的冲击。

像张辛汜这种优秀的美人坯子,总是不乏追求者的。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于深深就看见班长在作业检查表上偷偷把张辛汜的名字涂掉。但张辛汜并不因此而和班长成为好朋友,一直到小学毕业张辛汜都没有和班长有过多的交集。后来班长跟着父母回老家,送给张辛汜一盒在那个年代很少有的“进口巧克力”,具体的名字于深深已经记不大清了,但这份别出心裁的礼物最后还是被张辛汜转送给了于深深。于深深记得,抹茶味的,这是她第一次吃到抹茶味的巧克力。…………………四…………………

于是于深深觉得张辛汜一直都是那么处事不惊,更具体一点来说,压根是冷艳高贵。

后来她们终于遇上了禽流感。于深深第一次看见张辛汜哭。

五年级的夏天,从来都是那么聒噪。

那个时候的张辛汜还只是穿着泛蓝的浅色牛仔裤,搭配白色的棉质运动衣,一双拖鞋咯吱咯吱可以和于深深走遍村子的每一个坑洼的黄毛丫头。那个时候于深深还是屁颠屁颠跑到小卖部给爷爷买“七匹狼”的小姑娘,偷偷在爷爷的烟盒里拿上一根烟,偷偷点上一丁点的火,轻轻地吸了一口然后便迅速丢掉。虽然那根烟还没有点着,却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担心自己会不会就此变成染上烟瘾的小破孩。

张辛汜在家迟迟不见于深深的影子,骑了自行车来到于深深家的后院。敲了门发现没人开门便自己推了门进去。一进门就看见于深深红着眼眶,冲上来死死拉着张辛汜的手,抵挡不住的哭腔把喉咙紧了又紧,哽咽着把手中那本因为握太久都渗出汗的书交到张辛汜的手上,指着正在播放的中央新闻嚷嚷:“张辛汜,我要死了,怎么办?我要死了,我得了禽流感了!电视上说发烧就是得禽流感了!”

张辛汜一下子慌了神,手忙脚乱地把于深深扶到沙发上躺着,吞了吞口水才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什么时候要死啊?”

于深深停止了哭声,认真地想了想,才一脸严肃地对张辛汜说:“睡一觉就死掉了。”

张辛汜哇的一声扯着嗓子就哭了起来,从下午一直哭到天黑。于深深拉了拉张辛汜的衣服下摆,那里还沾着于深深不小心碰上去的颜料。这是张辛汜最喜欢的一件衣服,沾上颜料的地方洗了好几次都没有洗掉,皱皱巴巴的,残留一小块淡粉色,看上去像一只笨重的刺猬。张辛汜最讨厌刺猬了。“辛汜,对不起,我不应该为了看你笑话,故意把颜料弄在你身上的。”于深深擤了擤鼻子,不知所措地开口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于深深想,大概自己就是这样吧。

张辛汜扭头看了她一眼,用力憋着哭腔,由于哭得喘不过气来,一上一下哽咽着,一停一顿地才艰难把话讲完:“深深,对不起,我以前不应该因为你不爱洗澡,就,就叫大家别和你玩,我错了,下次再也不会了——”张辛汜一说完,又脱闸——哭了起来。

于深深见张辛汜劝不住,哇的也放声大哭起来。两个人哭得跟唱戏似的,平仄有序,此起彼伏。于深深见势,哭得更起劲了,大有推翻长城的气概。

不一会儿,最先停下来的也是于深深。她停下来不是因为她累了,而是因为她饿了。于深深麻利地从沙发上爬起来,跑到厨房端出中午没吃完的鸡腿又跑回沙发上。于深深率先拿起鸡腿咬了一口,嚼得起劲之余还顺便递给张辛汜。张辛汜恹恹地看了于深深一眼,不理她,只是哭。于是于深深开始专心地吃起鸡腿来,一边吃一边纳闷,连最喜欢的鸡腿都不吃了,看来是真的很伤心啊,丝毫不记得她们之所以哭的缘故了。

一直到于妈妈回家,张辛汜的哭声都没有停下来。听见于妈妈笑着解释说于深深只是发烧,不会死人的,才半信半疑地让于妈妈送她回家。于深深坚信,两个人纠葛不清的以后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五年级的夏天就这样草草地结束了,充斥着禽流感的夏天,好像特别吵。…………………五…………………

并不新奇,张辛汜和于深深上了同一个中学。

然后突然有一天,张辛汜的抽屉里出现了一杯豆浆。从那以后,张辛汜的抽屉里每天早上都会出现一杯豆浆。这是中学时代追女孩的惯有伎俩。

送豆浆的是于深深的同桌,叶琛。

于深深一贯在早上是第一个到学校的,因为她每天都要开教室的门。这件差事本来是轮不到于深深头上的,但是班主任见这小姑娘虽然成绩不算拔尖,却勤快热心,就把班级钥匙交给了她。别人看来是烫手山芋,偏偏于深深美滋滋地接下来,起早贪黑,从不迟到。

叶琛通常是第二个到教室的。一开始叶琛还会遮遮掩掩,趁于深深不注意把豆浆偷偷塞到张辛汜的抽屉里。时间久了,于深深也有所察觉。某一天,于深深心血来潮,特意放慢了脚步,来得比平常晚些。踩着叶琛的时间来到教室门口,却不开门。等叶琛也来了,两个人站在教室门前,于深深用手拍着班门,捏着嗓子怪声怪气地冲着叶琛喊道:“开门呐,开门呐,你有本事送人家豆浆,你有本事开门啊!”说完便旁若无人地打开了教室门,不理会在一旁脸颊涨得通红的叶琛。这是那个年代流行的《情深深雨濛濛》中的经典桥段,这部剧几乎成了家喻户晓的必看电视剧。叶琛就算没看过,也听得出于深深话里揶揄的语气。打那之后,叶琛再也不偷偷摸摸地送张辛汜豆浆,而是光明正大地把豆浆放到张辛汜的抽屉里。于深深因此也对这个同桌刮目相看,并且迅速与之打成了一片。甚至在叶琛起不了床的早上,也会帮他放一杯豆浆到张辛汜抽屉里,俨然一副同盟的模样。

于深深长相平平,成绩平平,从小到大也只有暗恋的份儿,掰着指头也数不清的男生里,几乎囊括了她的每一任同桌。而叶琛,显然处于于深深暗恋的范畴里。但是自从于深深知道叶琛喜欢张辛汜之后,便自动将叶琛的名字从暗恋的二十几个人里剔除了。

能够这么轻易地割舍掉一段掐死在苗头的感情,于深深几乎觉得自己是情圣了。自那以后,于深深自告奋勇担任起叶琛的军师,教叶琛怎么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全方位攻克张辛汜。

凭着于深深这么一阵子乱捣鼓下来,张辛汜对那杯豆浆的存在仿佛渐渐默认了下来,豆浆出现在垃圾桶的次数慢慢减少。即便张辛汜对叶琛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冷不热。就在于深深认为自己大功即将告成的时刻,张辛汜只是单纯地想着:这个牌子的豆浆可以掩饰掉自己身上的烟草味,而且,每天都扔掉,很麻烦。…………………六…………………

张辛汜一天要抽掉一包烟。

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因为父母频繁的争吵太过烦闷,后来就演变成难以抛弃的一部分。张辛汜从来没想过要戒掉,深入骨髓的东西是无法和随手揉掉的草稿纸相提并论的。

张辛汜在小时候曾无比悲戚地想,自己要是成了单亲家庭怎么办。自己会被寄养到爷爷奶奶家里,过有蛇有虫的日子,知足常乐地坐在门墩前数星星。还会拥有一个恶毒刻薄的后妈,自己每天吃不饱还要遭受毒打。很可惜小时候想的这些在长大后通通都没有实现。爷爷奶奶被接到城里住,乡下的几亩田地承包给了外乡人。而恶毒刻薄的后妈也没有出现,反倒最先出现了一个亲切的后爸。

他们还是离婚了。

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人和事交杂附和,但这些东西往往不能得偿所愿。有些东西,经过时间的腐烂会变得丑陋不堪。事物的保质期往往在你所能接受许可的范畴之外,肉眼看不出的细微变质却是隐藏在背后的巨大隐患。当你揭开覆盖在表面那一层编织精致的外衣时,才能真切地感受到最原始的气味争先恐后吸入鼻腔,辛辣刺激,不堪一击。

受过创伤的人往往会变得很敏感,别人的一举一动都可以曲解成恶意的中伤。不忿,反击,环环相扣,乃至双方都精疲力竭,才耀武扬威地亮出钢牙。伤口经过时间的风化和浸泡,才明白腐烂的不是肉体,而是最本质的核心。

而张辛汜就好像那个腐烂过后重获新生的存在,不屑于争执和辩解。但唯独被困在自我的矛盾之中,密不透风,需要有人闯入,需要有人引领。于深深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张辛汜那堵坚不可摧的墙她闯入了,而是于深深从外面抡着大铁锤,把那堵墙砸了一个口子。

于深深对于张辛汜来说,就像柴米油盐,多了,就重口,少了,就茶饭不香。调料类的于深深,就像你炒菜放调料时,手不小心一抖,多放了一整包,然后迅速地化身成白开水,不停地告诉你:“多喝水,多喝水就好啦!”让人忍不住捏死她,又能活生生控制住这股欲望。

而叶琛,从来都只是在外墙兜兜转转,绕来绕去都是在一个点上。最后实在忍不住,朝那堵墙最厚的地方重重地撞了下去。

叶琛用手指戳了戳张辛汜的后背:“我不想再吃那些过期的罐头了。”

张辛汜没有回头:“好。”

张辛汜最讨厌半途而废的人了。…………………七…………………

于深深收拾了书包,走到张辛汜旁边:“辛汜,我先回家了,今天我就不和你走了。”

张辛汜没有回头,闭着嘴发出一小声轻哼算是知晓了。

于深深没有回家。

于深深知道张辛汜有男朋友,于深深也知道张辛汜不喜欢她的那个男朋友,但是于深深就是不希望叶琛知道这件事。不否认她在这件事上确实有私心,她还是有点喜欢叶琛。她自己也不清楚到底什么是喜欢,是看叶琛每天上课盯着张辛汜的背影心里发酸,还是看张辛汜开始不排斥抽屉里每天莫名其妙多出来的豆浆暗地里不开心。于深深摸索着找到了张辛汜的自行车,放掉了后轮胎的气。

张辛汜的男朋友,于深深忘记了他的名字,暂时叫他男朋友好了。男朋友是张辛汜在酒吧认识的。张辛汜走出酒吧的时候,男朋友刚好正呼朋唤友地付钱。男朋友,人模人样,社会人士,属于那种工作可有可无的富家子弟。看见张辛汜之后想方设法地要到了张辛汜的联系方式,做过各种烧钱的方式对张辛汜表达爱意。可是张辛汜压根就不搭理他,每天跟着于深深跑东跑西,一个眼神都没有落在他身上。最后男朋友可能去庙里多添了点香钱,玩累了,回家的路上,恰好碰见痛经痛得死去活来的张辛汜蹲在墙角边吐得天昏地暗。男朋友喜冲冲地把张辛汜送到了医院,然后就像言情小说里写的那样,张辛汜和男朋友就在一起了。于深深起初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就觉得真不可思议,这比去学校小卖部找到一包能中三天三夜澳门双人游的泡面概率还低。“深深,我今天不和你走了。我和他去步行街逛逛。”“深深,我先走了,我们要去看电影。”“深深,我今天不去你家做作业了,我们打算出去吃。”“深深……”“辛汜!”于深深猛地抬头,把张辛汜愣是吓了一跳。“辛汜,我交男朋友了。”

于深深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因为嫉妒她和叶琛之间的暧昧不清,还是对张辛汜这么久把自己当成空气的报复。于深深抬脚踹了张辛汜的自行车一脚,撒腿跑开了。

张辛汜来找自行车的时候发现了于深深。

于深深不知道从哪里折腾来了一把活塞式打气筒,死命地给自行车后轮胎打气,可是一点气都没有打进去。

张辛汜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周遭的空气变得异常活跃。

于深深转头,朝着张辛汜招手,五官都快飞起来:“辛汜,快过来。我只会放气不会打气啊!”“深深,我被甩了。”陈述句,没有感情起伏。…………………八…………………

叶琛撞下去的后果是——头破血流。

叶琛用手肘捅了捅正在草稿纸上专心乱涂乱画的于深深:“于深深,你上次不是问我为什么要吃那些过期的罐头吗?”于深深勉强把注意力转移到叶琛身上,挑着眉顺着他的话问道:“为什么?”叶琛认真地啐了一口:“不是因为我穷。”富有磁性的声音出自他的喉咙,于深深觉得世界都明媚了起来。“我每次只要想张辛汜我就会吃掉一瓶过期的罐头,可是我最近越来越不想吃了。”叶琛顿了顿,小心翼翼地试探道,“我好像有点喜欢你了耶。”于深深瞬间变了脸,把手中草稿纸一把甩到叶琛脸上:“贱人,去死吧。”…………………九…………………

于深深被莫名其妙地甩了。于深深觉得自己简直像在演偶像剧一样。分手的原因是,于深深头发的颜色让男朋友有些过敏。于深深突然有点想不起当初对张辛汜说的,自己男朋友的名字是什么了,于深深更想不出有什么比这个更靠谱的分手理由。于深深忍不住爆了粗口,去他的陶瓷婊子,老子这是纯天然的芝麻黑!难道要像小时候洗发店的老板娘那样,染一头性感而不骚的鞭炮红才能让他感到舒畅吗?于深深激动地抬腿踹了桌子一脚,跳到床上用被子蒙住头,装模作样地对着空气挥了挥拳头。一阵子的悄无声息后,于深深把被子从头上拉下来,手掌胡乱地在脸上抹了几下,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于深深第一次的恋爱就这么半路夭折了。但就算于深深一直努力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于深深也伤心不起来。好像从男朋友出现的那一刻开始,于深深就一直等待时机的到来。这么说虽然好像有些丧心病狂,可是事实好像就是如此脱轨。

于深深打通了张辛汜的手机,神采飞扬地手舞足蹈:“辛汜,我被甩啦!”…………………十…………………

于深深的男朋友真的存在吗?或许于深深本人也答不上来。如果说他是实实在在、肉体可以接触到的事实,那他就不是空穴来风。他会耍帅会帮于深深解题会哭会笑。如果说他只是捉摸不定堆砌而成的臆想,那他就只是须臾间捏造的空气而已。他只是用来防护不堪一击的内心,把刺都指向别人的利器。于深深一直觉得自己很可笑,内心被缠绕住的自负,依旧能够操控她,不由自主地用一段段的虚无来全副武装自己,伪装得百毒不侵。但事实上,她的内心一直预留着这么一个位置,在亲情之外,在友情之外,能有一个人,可以和自己一拍即合。事实上,这个人于深深一直找,也没有找到。事实上,这份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为了填补友情的不足为自己找的借口。事实上,自己还来不及捏造更多关于男朋友的真相,自己的初衷就已经改变了。不是吗?

事实这么多,为什么我们就是咬住牙根,不肯承认?…………………十一…………………

于深深想,她和张辛汜的关系并不能够完全用“闺密”这个柔软的词语来形容。她们更像战友,浴血奋战,轮番挂彩。

张辛汜心中,那个被于深深全身心投入贯穿砸破的口子,还要于深深慢慢地缝合。张辛汜的门,也只有她自己有钥匙。而自己那些在一路走过来的路上,随手丢掉的可有可无,还要一步一步找回来。没有什么东西是一文不值的,哪怕是一个屁,也有它光荣的使命。

青春你不说话,我的从前要从哪里开始找啊?

时间你慢点走。

不过不怕,我们,来日方长。…………………十二…………………

辛汜啊,我还是想成为你家的保姆。

谜语阿喜

文/柳敏柳敏笔名三梧。女,1992年12月出生于山东诸城,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属上升双鱼的摩羯女,血型至今不明。发育阻滞型喵星人,非专业致力自黑二十年。始终活在亦梦亦醒的混沌状态里,往往梦着比醒着更开心。第十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入围奖、第十三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高中的时候,有个女生因为200块钱遭到整个宿舍人的嫌弃,加之她平日的行为过于怪诞,所有人不约而同把矛头一起指向了她。

我读的高中是一个几乎要把人闷死在里面的高分制造工厂,在这个走两步就看到头的县城里,每年总要出个市里的理科状元。除了那些无所畏惧的天才少年,剩下的多是挣扎在无尽黑暗和卑微梦想中的泛泛之辈。除了吃饭睡觉,大家没什么公开的娱乐活动。搞对象玩手机看闲书这样墙外人类的正常活动,在这里被视作一种只能悄悄打破的禁忌,然而禁忌总是禁忌,玩耍的时候总要提防着身后有没有猎犬。除了八卦,大家再也找不出比这更廉价更有趣的娱乐了。那些有点故事的同学,便成了大家睡前饭后的话题,就像阿喜。

关于阿喜所有的故事,我都是从她们那里听来的,事实究竟是什么,没有人知道。她告诉别人,她家很有钱,似乎是一个家族企业,她的家里有很多亲戚,有好多孩子,她是最小的那个,大家每年都会聚一下,联络一下感情。但是她表现出来的样子,却不是一个大家族里的小姐样子。阿喜皮肤黑黑的,也没有偶像剧里女主角的面孔,平时打扮得俨然一副操劳妇女的样子,时不时还找别人借钱,用现在的话说,白富美这三个字,她一个都没有占。女生们都不太愿意和她接近,她平时也就自己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排看她的网络小说。快考试了就抄会儿作业,她跟我们说,不管考多少分,她爸爸总有办法让她读一个大学。

她的故事在大家的眼里就是一个故事,没有人相信那是真的。当然大家也不会感谢她在这样乏味的生活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大家在乎的只有她是不是说了谎。经过女生们长时间对这个故事反复琢磨,最后总结出,阿喜一定是看了太多的网络言情小说忘记了自己是谁,精神出了问题。有那么一会儿,大家的怜悯之心泛滥了一下,但也只是那么一会儿。

丢钱的事是在故事破解后很长一段时间发生的,此时,大家已经有了新的话题,不再纠结于她是不是神经病和臆想症。

那是一个没有放假的周末,阿喜请假外出,中午回来的时候带回了八份凉皮。在那个极为容易满足的年纪里,只要不是食堂的,大家吃块学校外面的饼也高兴得不行。我们都说要把钱给她,她一挥手说,这是请大家吃的,别那么见外。大家吃着东西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这话会成为之后几天大家反复琢磨的台词。

过了一两天,宿舍里有个女孩就丢了200块钱,仔细找过了也没有,她大呼宿舍里一定有小偷。丢钱的女孩开始明里暗里地骂起来,和她一身米奇的可爱样子一点都不相符。大家劝她消消气再找找,她一口咬定一定是被贱人偷去了。大家都没再多说什么,心里怀疑的第一个人便是阿喜。可能连怀疑都没有,大家认为就是阿喜偷了钱,不时看她几眼。

大家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说着破财免灾,却免不了心底的猜忌和怀疑。阿喜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她说:“你们是不是在怀疑我?不就是两百块钱吗,我给你还不行?反正我没有拿,别那么侮辱人。”那女孩说:“你做贼心虚,我不要了,偷了就是偷了。”

那段时间,阿喜心情很烂,她知道她要背负的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宿舍的指责和骂名,而是所有女生的唾弃。

宿舍的女生们拿出女人的侦查天赋,在阿喜不在的时候,把案件的前因后果捋了一遍。她们把这个案件归结为,阿喜偷了钱出门,心里有愧,才会买凉皮回来给大家吃,花自己的钱,她才不会那么大方。

在一些事情上,我向来沉默,特别是对于女生之间的纠纷,往往带有几分畏惧。这似乎是雌性动物与生俱来的天性,芝麻大的事也会闹得人尽皆知满城风雨。我没有资格为她辩护什么,但是她来找我的时候,我对她说:“没事,我知道不是你拿的,你不会因为200块钱去做这种事。”

即便这样,我也是对她带有极大怀疑中的平庸一员。

有一两天的晚自习,我们一直在传纸条,一大张一大张的16K白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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