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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0 11: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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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越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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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传奇

韩非子传奇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韩非子传奇作者:吴越排版:昷一出版社:东方出版社出版时间:2009-04-01ISBN:9787506034753本书由湖北今古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作者简介

吴越,1932年5月出生,浙江省缙云县人。十七岁参军,自学成才。爱讲真话,不善吹捧,为此一生坎坷,劳改23年,历尽磨难,性格不改;年已耄耋,却不知老之已至,仍笔耕不辍。一生爱好读书、写书,共写有文学作品44本2000万字。对当代文学有三大贡献:一是文革期间在劳改农场的田边地角偷偷儿写成一部以官逼民反为主题、结合描写缙云县人物、山水、风光的超长篇历史文化小说《括苍山恩仇记》,三卷五册200万字,1983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畅销70万套,填补了“文革期间没有文学”的空白;二是出版了《水浒传?少年版?》、《吴越评水浒》、《吴越品水浒》等系列专著,共100多万字,彻底否定宋江等人是农民起义、是英雄豪杰,颠覆了前人的误读误解误导;三是与戴春合作的史诗式长篇小说《悲欢世界》三部曲,180万字,突破禁区,以描写1957至2007年50年间北京清河农场的劳改生活、新疆建设兵团的流放生活以及改革开放以后商业大潮中的鱼龙混杂为主题,反映建国以后历届政治运动的是非得失,得到了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第一届法制文学原创大奖赛的长篇小说奖和表彰。此外出版有电脑教材55本,近1000万字;纯学术著作《浙江省缙云县方言志》一册。本书是他的第101本著作。吴越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制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科普作协荣誉委员、联想集团顾问、浙江括苍文化研究会名誉会长,浙江省缙云县文联名誉主席。吴越博客地址:

http://blog.sina.com.cn/wuyue

http://blog.sina.com.cn/u/2663769357(括苍山人吴越的博客)

http://wuyue.qzone.qq.com/乱 世 韩 非 歌

生逢乱世,面对强秦,满腔热血,一生抱负,但只愿安邦定国,不受侵略。

救韩之策,富国强兵,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只要能联合六国,何惧一搏!

各怀异心,都想称霸,合纵连横,无非空谈,只落得秦国渐强,诸国渐弱。

尔虞我诈,巧取豪夺,征伐兼并,弱肉强食,春秋尚且无义战,何况战国?

人性本善?人性本恶?兵者凶也,战火一起,哪里有仁爱之举、正义之说?

才高遭忌,不为所用,空怀壮志,无处报效,更奈何同门兄弟,苦苦逼迫。

爱我家园,爱我宗族,精研法学,深明大义,怎能够卖国求荣,奴颜媚骨?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救国不成,以死相报,只落得客死他乡,国亡家破!我的信条

我认为中国社会的症结,不是资产阶级思想在作祟,而是封建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思想在作怪。对近代中国人来说,不是资产阶级思想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社会发展有其客观规律。辛亥革命后,中国人民除了继续贯彻反帝反封建任务之外,要进行的是资本主义补课,要推行的是民主主义思想,要扫除的是奴隶主义思想。万一复辟,必然是封建主义而绝不是资本主义。

阶级和阶级斗争,都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客观存在的。但是劫富并不能济贫,挑起并扩大阶级斗争,只能是制造动乱,两败俱伤。消灭阶级、发展社会的主要途径和动力,应该是在平等、和谐的前提下提高生产力,改变生产关系。先进的政党,要让穷人变成富人,而不是让富人变成穷人,更不是只让自己享受特权,变成超级富翁。

对于中国当代文学,我认为制造虚假形象太多,反映真实生活太少;摹仿国外技巧太多,继承传统手法太少;描绘身边琐事太多,揭露民间疾苦太少;缺乏思想性的消闲作品太多,真正具有文化内涵的作品更少。

因此,在我的有生之年,将用我的笔,以揭露封建专制、推行民主自由宪政、反对奴隶主义、提倡真诚奉献为己任,并不惜为此贡献、牺牲我的一切!2008年5月12日序 言田 越《韩非子传奇》这部书稿,吴爷爷一个月前就已经发送到我的电子邮箱里。我用一个通宵浏览了第一遍,忍不住又看了第二遍、第三遍。掩卷而思,生出不少感慨。

真正意义上接触先秦诸子,是在三年前步入济南外国语学校之后。学校开设了经典诵读的课程,每天我们抱着又大又厚的《四书》摇头晃脑地诵读。为了应付考试,囫囵吞枣。前几天再次拿起那本书,书中的内容早已忘记。不由得感叹:古典太久远了,我们对古典知道得太少了,几乎到了没人给我们翻译,我们看古典就跟看外文差不多的地步。而且,似乎也昭示了我们教育的失败。《春秋》以及先秦诸子不用说了,就连近代的(中国近代史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算起)文章,只要是文言文,我们一概似懂非懂。放在过去,四书五经是每个孩子的启蒙教育,如今却落到《三字经》也要请著名教授到“百家讲坛”上去讲了。现在的学生整天沉迷在当今最流行的青春校园小说中,以韩寒、郭敬明为代表的少年作家成了大家追崇的偶像。校园小说用大量的笔墨描写爱情,让一大片追求浪漫的女孩子为之沉醉,纷纷效仿。也许是市场效应让校园小说走上了畅销书的前列,而经典的名家名作却无人问津。这种巨大的落差也就造成了现在的学生每遇到一篇古文,都需要老师的仔细讲解也很难精通的地步。作为一名初三的学生,现在被选入课本的古文竟然是抒情伦理的浮浅的美文,至于后来读到“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的句子,竟一下子为之倾倒,并叹赏不已。真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悲哀。

而这本《韩非子传奇》,正可以打破人们对于久远的历史的隔膜,虽说这是一本历史小说,却因为是“传奇”,也有一定的趣味性。我希望大家在读这本集子的时候,可以不把它看作一本传记、一本小说,而把它视作是作者献给你们的另一种歌唱,韩非一生带给你们的启迪。

韩非可以算是一个历史上的悲剧人物。他的思想虽然没有像孔子的学说那样得以推广,却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维护封建统治的“极左思潮”, 除了暴君秦始皇肯于、敢于全盘接受,其它国家,是没人敢于接受、也不可能行得通的。韩非从小就生长在贵族世家,衣食无忧的生活和显赫的地位,无形之中对他确立思想的基点施以很大的影响。他的学说所服务的对象不是百姓,而是君王,其法、势、术等等举措,都是以维护君王利益为核心的。可以说,富足的生长环境使韩非注定要成为统治阶级利益的代表。也就应了一句古话:“环境对于一个人的成长的影响是极其重要的。”环境决定了一个人。

但仅仅没有机会挨饿,还不足以让韩非将宫廷政治与治国之术看得十分透彻。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懂得的事越来越多,韩非身上的王室血脉所赋予他的接触和判断韩国宫廷内部斗争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可以说,除去南下楚国拜荀子为师的几年,韩非虽无官职,却也一直浸泡在激烈的宫廷权力斗争之中。官员的邀功取宠、勾心斗角,贵族的尔虞我诈,统统都进入了韩非的视野,人性的负面很自然地在他的心灵中无限膨胀,并影响了他的哲学观点。?

而在他个人成长的过程中,又可以想到,整日忙于在名利场中奔走的父母的关爱何等的少,性格内向与严重口吃所受伙伴们的耻笑又何等的多,这一切,都似乎在挤压着这位少年的心灵。因此,当“人性恶”这三个字从儒家大师荀子的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年轻的韩非能很快地将其与自己的人生经历相印证,并且深信不疑。在他后来所写的文章中,没有人生的欢乐和舒畅,有的只是算计人的刻薄和怕被人算计的恐惧。可以说,韩非为人生的算计和恐惧做足了思想准备:他的一生,都生活在算计人和被人算计的恐惧之中。只可惜,韩非只是一个理论家,操作起来却不如李斯这个实践家。最终还是算计不过人家,被人害死了。

在我看来,法家学说对于当时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以术去术,还人间正道;揭穿世间所有丑陋的真面目,让所有罪恶都无处可藏;让所有人都不敢为非作歹,让所有人都变得聪明理智起来。

可以说,无论是韩非还是法家的思想,我们在当今社会都会找到他们的一些影子。譬如: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如有谁触犯了法律,那必将依法处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国家干部,都会用同一把尺子来衡量。再比如说,小时候上学,班主任都会很严厉地教导我们,他提出的要求,我们必须百分之百好质量地完成,如有谁向班主任发出挑战,那最终会落个“吃不了兜着走”的惨败局面。

这仅仅是我读过《韩非子传奇》的感想和收获吧。在之前,我就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整天埋头于题海的中学生,仅仅从历史教科书上单纯地知道韩非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但读了这本书,才知道原来韩非是个不简单的人物:他有谋有略,得到秦始皇的重任,虽然有点儿口吃,却能写出一篇篇流传至今的好文章。尤其是韩非可以教我们做人的道理。例如:教会我们时时不忘从繁华似锦的功利场中回来,反省并努力去保持住那份童心的本真。繁华总会过去的,而真正值得留住的是那些我们所经历的孤独、渴望、奋斗、挣扎、真诚。“人生到处知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苏轼的这首诗中充满了人生的感伤。也许,生命中真正能够挽留的是很有限的,我们的努力甚至是徒劳的。这是人生的宿命。

一种学说,一种思想,无论出于什么动机,也无论站在什么立场上,都必须对人和人类的本性有一份信赖,对人和人类的现实生存状态有一份关怀,对人类的未来有一份期待,一份向往。否则,必将害人害己!春秋战国的数百年间,民众苦于诸侯争霸、重臣作乱、强梁痞匪为盗贼,有韩非者出,乃止暴、止争、止乱也。这番道理,昏者听不明,而听明者又将他惨杀。于是司马迁呐喊“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我读《韩非子传奇》,也悲悯于他不能免于恐怖的人生。

依我看来,韩非是个可敬、可爱又可怜、可悲的历史人物吧。《韩非子传奇》是吴爷爷继《吴越品水浒》之后传播历史文化的又一力作。谢谢吴爷爷带给我们视觉的震撼力,让我们更深一层地了解历史,扬长避短,不要再重走古人的弯路。

吴爷爷已经是耄耋高龄,真心希望他能在有生之年给我们留下更多的著作,也真心希望我们年轻一代可以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永远继承下去!2009年2月23日于山东济南

吴越按:田越小朋友,是济南外国语学校初三年级的女学生,今年才十五岁。她经常读我的文章,偶然的机会,她成了我的忘年交,我们互相通信,有时候也帮她改文章,如此而已。今年年初,我写完了《韩非子传奇》,不知道“九十后”的孩子是不是感兴趣、看得懂,想找个中学生帮我看看,于是我选择了她。很快她发来了这篇“读后感”,说出了一个中学生的所感所悟。这是她“心中的话”,可以给她同辈的人参考。所以我决定拿它作为序言。前 言

2008年下半年,卢祥之先生为中央电视台策划了一组百集“历史文化传奇电视片”:《先秦九子传奇》。目的是传播历史文化,形式则希望有所创新:不是单纯的“电视连续剧”,而是吸收综合多种艺术样式,包括专题片、艺术片、文献片、记录片等表现手法,以“传奇故事”为主要形式,突出反映中国古代文化——先秦诸子的政治思想。

但对“传奇故事”,有一个严格的要求:不许“戏说”。凡是历史人物,必须按照正史的线索脉络叙述,不许有任何偏离或歪曲;对于次要的陪衬人物,则不妨有所“创造”,但也必须在“历史框架”这个大前提之下有所发挥。也就是说:这些创造出来的人物故事,虽然没有在历史上发生过,但至少是能够在历史上发生的,绝不能像港台片那样荒诞离谱。——也就是说,在“通俗”和“普及”的前提下,必须遵循“历史”和“文化”这个严肃的大框框。

这样的定位,我觉得是恰当的。先秦诸子,终究离今天已经两千多年,如果不许增加任何人物、故事,可以说,那就只能在讲坛上开讲,绝不可能用“电视片”的形式演出了。把先秦诸子的故事定位为“传奇电视片”,是有道理的。

卢祥之先生邀请我加盟编剧。我当然十分高兴,跃跃欲试。当时九子之中,只有《庄子》已经由庄子的同乡安徽蒙城人卢干先生“认购”了,其余八子,我可以随便挑选。于是我选中了《韩非子》。

我选中韩非子,并不是因为我对韩非子此人有研究。 正确地说,我对先秦诸子全都没有研究。我是个“杂家”,也就是所谓的“样样懂点儿,样样不精通”的那种人。先秦诸子中,除去《论语》、《孟子》,我读得最多的,其实是《庄子》。有许多名篇,到今天还能够背诵。对于《韩非子》,只不过“看过”而已,没有一篇是“烂熟于胸”,能够背诵的。我之所以选择韩非子,原因在于这是我小女儿最喜欢探讨的历史人物,这方面的书,她也收集得最多,至少在找资料方面和找人咨询方面,我可以“占她一个便宜”。这是我“首选”韩非子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我觉得先秦诸子中,孔孟老庄的资料虽然最多,却几乎人人皆知,很难再“创新”了。此外,管子的资料虽然多,故事也有趣,但是不可避免地要写到他创造了中国最早的妓院。这个题材,也许观众很感兴趣,写好了,应该很“热闹”;万一写多了,写“砸”了,可就“喧宾夺主”,不是写管子的“政治思想”,而是写管子的“光辉业绩”了。因此,这个“分寸”,似乎也比较难于掌握。而荀子呢?恰恰是资料最少的:他五十岁以前的历史,几乎是个空白。——当然,荀子是个长寿的老人,即便从他五十岁到稷下学宫讲学写起,写到他八十多岁死去,时间跨度也不短了。但是故事呢?只写他的讲学?只写他的学术辩论?

因此,比较起来,还是韩非子的故事比较多,可发挥的空间也比较多。不论是写电视片还是电视剧,故事总是第一位的。

我选择韩非子,还因为他是一个历史上的悲剧人物。孔孟老庄,墨子、孙子,至少都有他们的思想、学说值得研究、发扬或推介;韩非子的思想,却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维护封建统治的“极左思潮”, 除了暴君秦始皇肯于、敢于全盘接受,其它国家,是没人敢于接受、也不可能行得通的。韩非子虽然不是法家的创始人,但是一提法家,人人都说韩非子是“代表人物”。自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董仲舒在著名的《举贤良对策》中,提出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的建议并为汉武帝所采纳以后,中国的历朝历代,基本上都是儒家当政。包括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民国”,提倡的还是“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仍属儒家体系。可以说,除了秦始皇和李斯全盘接受法家思想并有所歪曲之外(法家反对“因言治罪”,秦始皇和李斯却大搞“因言治罪”,甚至到了“借古非今者[灭]族”的地步)。自从汉代以来,法家根本就没有什么地位,但是“四人帮”却大力推行“变了味儿的”法家思想(只要求忠于某一个人,也大搞“因言治罪”)。那么,我们今天怎么宣扬推介韩非的学术思想?不是很值得思考么?用艺术形式来描写、来再现这个两千多年前的悲剧人物,不是很有意义么!

关于研究韩非子的学术著作,的确已经出版得不少了。不说古代的,单是今天的,就能够堆一大摞。但是我们要编写的是“传奇故事片”,不是“学术专题片”。不是像“百家讲坛”那样,把“课堂”搬到电视台来,通俗地向学生们“阐述”专家教授们的学术思想,而是通过“艺术表演”,用具体的一个个故事,体现他们的政治思想。最关键的一条,是面对普通的电视观众,必须有情节、有故事,让观众喜欢看。

因此,必须在“故事”上下功夫。这就是这个系列片叫做“传奇电视片”而不叫“电视连续剧”的原因。

但是韩非子终究是个两千多年前的历史人物,不但司马迁等人的“正史”中关于他的记载资料非常少,就是后人连篇累牍的“研究成果”,也还是语焉不详。例如关于韩非的身世,他是谁的儿子?哪一年出生的?即便不是一个谜,至少也是说不清楚,或曰还有争论。

这就需要在资料中选择、鉴别了。这里,我选择了《韩非子评传》作者的说法:把韩非子定位为韩公子虮虱的儿子。所有故事,都在这样的基础上展开。

关于韩非子的年龄,因为正史上没有记载,有的研究者仅仅根据他曾经和李斯同为荀子的学生,就认定他和李斯同年。这样的结论,又似乎太草率了一些。两千多年前的“拜师求学”,不像今天的学龄前儿童上小学,同班的小朋友,基本上是一个年龄。孔子的“三千门徒”中,就是各种年龄段的人都有的。像子路,年纪比孔子还大呢!

许多研究者中,除了认定韩非和李斯同年这一说之外,多数人都认为韩非应该比李斯大。但是究竟大多少?各人的看法也不一致:有说大七岁的,有说大十岁的,甚至还有说大十五岁的。理由嘛,当然都有,但也都不是“铁证”。我这里上下取其中,选择韩非比李斯大十岁,所有故事的展开,都在这个年龄段上进行。

还有学者研究,得出“韩信是公子虮虱的孙子”这样的结论。韩非既然是虮虱的儿子,而韩非又没有兄弟,那么,韩信就只能是韩非的儿子了。这个见解,我也采用了。

专家学者容易偏激,容易认死理。我是小说家,首先自己没有“成见”,能够比较客观地吸取别人的研究成果。因此也可以这样说:我的演绎,只是博取众人之见,集其大成而已。

写韩非,当然不可能只写他一个人。凡是正史上提到的韩非子同时代人,如李斯、荀子、韩王、秦始皇等等,都只能按照正史的脉络叙述,绝不允许歪曲。

除了正史、野史和研究者的考证之外,作为一部“传奇电视片”,参考一下“小说家言”,只要不是太离谱,当然也是可以的。特别是业界所谓的“没有女人不成戏”,更应该给韩非或李斯找个配偶或情人之类。

但是,关于韩非子的小说,不说没有吧,至少是我没找到。有一本写李斯的小说,提到李斯在兰陵拜荀子为师,和荀子的女儿爱得死去活来,就不太可能。先不说李斯到兰陵的年龄是二十七岁,更不说他在上蔡老家不但有妻子,而且有两个儿子,单说荀况当时的年龄,就已经是个古稀老人,说他有个十七八岁的孙女儿,倒还差不多!

2004年,上海越剧院经过八年的精心打造,到北京来演出一台历史剧《韩非子》。越剧以善于表演男女恋情见长。他们发挥了这一长处,创造了一个秦始皇的妹妹长阳公主,女扮男装,到韩国来拜韩非为师,结果两人之间产生了“师生恋”,爱得死去活来;最后把韩非弄到秦国,秦始皇先是崇拜韩非,长阳公主高兴得死去活来,后来被李斯所谗,要杀韩非,长阳公主以死抗争,又是一场死去活来!

这就好像过于离谱了一些。秦始皇在公元前246年登基,当时才十三岁。历史记载,秦始皇的母亲赵姬,除了曾经在壅城和假太监嫪毐给秦始皇生过两个同母异父的小弟弟之外,在赵国的时候,并没有给秦始皇生过弟弟妹妹。退一步说,秦始皇即便真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可以公开地封为公主,在他登基的时候,也最多只有十二岁,而按照我的推算,当时韩非已经四十四岁了。到了公元前234年秦始皇杀韩非的时候,秦始皇二十六岁,他的“妹妹”最多二十五岁,正在青春期,但是韩非已经是个五十七岁的白胡子老头儿了!更有趣的是:越剧《韩非子》,是由小生一演到底的,演到死也没长胡子,竟好像韩非子死的那一年,还是个“翩翩美少年”!

这样的“发挥”或曰“创作”,离开历史背景太远了,没有参考价值。

于是,我只能在“不离谱”的前提下,走自己的路。

到了2008年12月31日开第12次编导联席会议的时候,编剧中写完了初稿的,还只有我一个。其余编剧,有的写了三四集,有的只写了一个提纲。在此期间,为了集思广益,也为了“样片”送审的时候有一本“能看”的书可以参考,我又把电视片的剧本改写为这本“传奇故事”,争取在正式开拍以前,广泛征求读者的意见。一部电视片的投资,动辄好几百万,能够在开拍以前,尽量消灭“漏洞”甚至“硬伤”,不但需要,而且应该。

我这部“传奇故事”,既不是小说,也不是传记,而是一种创新的文学样式,又说又品:既有书中人物说话,也有作者的介绍和品评。当然,这也是一种试验。吴 越 2009年1月12日引子 先从韩国的历史说起

这部书,写的是韩国公子韩非一生的悲剧。

韩国,可不是大家很熟悉的南朝鲜。

公子,可不是大家所知道的公子哥儿——官员的儿子。

韩非,可不是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著名的电影演员。

韩国,曾经是“战国七雄”之一,不过后来变成一个弱小的国家了。

公子,是春秋战国时代对王族中无职位王子王孙的尊称。

韩非,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一个思想家。他是韩国的公子。

春秋和战国,是两个历史时期。

公元前11世纪,武王灭商以后,实行分封制,大封诸侯。西周时代,全国共有大小诸侯国及附庸一百六十多个。周成王时代,周公旦摄政,平息了商纣王儿子武庚和管叔、蔡叔的叛乱。周成王再次分封,封其弟于韩原,国土在燕国的西面,也就是今天山西河津县的东北。这就是早期的韩国,也就是韩非子的故国。

韩国的先人春秋时代为晋国大夫,春秋末年,韩非的祖先韩贞子迁到平阳(今山西临汾市西南)。

自从周平王东迁洛阳以后,史书上称为东周。东周王室实力逐渐衰微,尾大不掉,只保有“天下共主”的名义,实际上已经失去了控制各诸侯国的能力。于是出现了各诸侯小国互相兼并、大国间争夺霸主的混战局面。

从公元前770年的东平王元年,到公元前475年的周元王元年这三百多年间,在今天山西的晋国,山东的齐国和鲁国,湖北、湖南的楚国,北京与河北北部的燕国,以及稍后崛起的位于今浙江、江苏的越国,都在吞并了周围一些小国之后,强大起来,成了大国。这就是“春秋时期”。

当时的中华大地上,从北往南,分别是燕、晋、齐、鲁、卫、宋、秦、郑、楚、吴、越等十几个国家,如上图所示。

春秋末年,晋国大夫赵襄子、魏献子和韩宣子,在公元前433年先暗杀了智伯①,然后再将晋国的领地瓜分,成为三个诸侯国。这一事件,史称“三家分晋”。韩国最初定都阳翟(今河南省许昌市禹州),灭了郑国之后,迁都郑城(今河南省的郑城)。

郑城上古称“有熊”,黄帝轩辕氏曾在这里建都。帝喾时代,郑城为祝融氏之国。西周时期,郑城是郑国所在地。公元前770年,郑国把国都从咸林迁到今天郑城的溱、洧两水之间,历时395年,一直称为“郑城”。公元前375年,韩哀侯灭了郑国,把韩国的国都从阳翟迁到郑城。韩国在这里立都长达145年。韩国迁都郑城以后,又在这里设一郑县,治所在外廓城内。直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实行郡县制。为了和陕西的郑县有所区别,把原来韩国的郑县改为“郑城县”,从此沿用两千多年不改。

从周元王元年直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的二百五十多年间,在广袤的神州大地上,展开了一场场大国争霸的激烈争斗,史书上称为“战国时期”。

战国时代,赵、魏、韩三国逐渐强大,迫使“周天子”不得不承认,历史学家就把韩、魏、赵三国和另四个强国秦、楚、燕、齐合称“战国七雄”。后来由于互相兼并,小国逐渐消亡。因此,春秋战国时代的地图集,不得不一年画一张,共有二百多幅。公元前350年和262年各诸侯国的领土,大致如下面二图所示。其中以秦国和楚国的领土为最大。其次是燕国和赵国。就“七雄”而言,最弱小的,就是韩国了。公元前350年的战国形势图(秦还没占领巴蜀)公元前262年的战国形势图

韩非的祖父,是韩襄王(公元前311-前295年在位)。韩襄王一共生了三个儿子,长子韩婴,被立为太子。老二叫做韩虮虱,是妃子所生。“虱”就是虱子,“虮”就是虱子蛋。给他取这么奇怪的一个名字,不是厌恶他、嫌弃他,恰恰相反,这个二公子聪明伶俐,韩襄王十分喜爱,怕他长不大,才故意给他取一个特别卑贱的名字。这和老百姓给孩子取名阿猫、阿狗是一个道理。下面还有一个老三,叫韩咎,是王后所生。

公元前296年,太子婴病故,没有儿子。按长幼次序排辈,本应该由老二虮虱接太子位,韩襄王也有这个意思。但是第一,由于虮虱是“庶出”,遭到了丞相公仲侈(chǐ齿)和宗族的反对;第二,虮虱当时在楚国当“质子②”,不像在国内的公子咎那样有实力。韩襄王要求楚国把公子虮虱送回韩国来。楚怀王派了十万大军,护送公子虮虱到了韩国西南的军事门户雍氏(今河南禹州东北)。丞相公仲侈和宗族得到边报,怀疑楚国以护送公子虮虱回国为名,打算发动一场灭韩的战役,不然,你“护送”一个人质回国,要派那么多人马干什么?于是下令当地驻军坚决反击。公子虮虱是个很厚道的人,不愿看到因为他而引起一场残酷的杀戮,何况回国以后自己的实力也绝不如公子咎,争夺太子的斗争,多半要失败,就悄悄儿地溜回楚国去了。楚国找不到公子虮虱,无可奈何,只好撤兵,公子咎也就顺利地当上了太子。三年之后,韩襄王故去,公子咎即位,这就是韩釐(xī西)王。

楚国对公子虮虱的“临阵脱逃”非常恼恨;韩釐王当然更不欢迎哥哥回国。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韩、楚两国,对公子虮虱都抱一种不闻不问、让其自生自灭的态度。公子虮虱在楚国隐姓埋名,流落民间,娶了一个楚国的民女为妻。五年之后的公元前290年,生下了韩非。直到公子虮虱临终的时候,韩非都已经十几岁了,才告诉他自己的身世,并且不许他张扬。倒是楚王听说公子虮虱在楚国留有后人,找到了他,并通知了韩国。

这时候,韩釐王的王位已经稳固,也不怕侄儿会谋朝篡位,特别是丞相张平从儒家的“仁爱”出发,说服了韩王,派人把韩非领回国去。从此韩非以“公子”的身份,在韩国有了自己的封地和食邑。韩非虽然博览群书,知识渊博,但是十几年来,韩釐王却不给他任何职务,韩非始终只是一个“公子”的身份。

公子虮虱的坟墓在楚国。每年秋季到了虮虱的忌日,韩非都要驱车到楚国去祭奠父亲,习以为常。这不,公元前253年,韩非都已经三十六七岁了,又一次到楚国扫墓,然后驱车到自己少年时代居住过的几个地方转了一圈儿,拜访少年时代的邻居好友,正打算回韩国。

本书的故事,就从韩非在楚国扫墓后的回国途中说起。第一章路遇李斯1 驿道上的好猎手

楚国,曾经是战国七雄中领土最广阔的诸侯国之一。早先,它虽然只占有今天的湖北、湖南及其周边地区,但却是中华大地的“中原”,是个最最富庶的鱼米之乡。后来领土扩大到今天的山东和广西,依旧是中华大地中最最富庶的土地。

秋季的中原,一派丰收景象。特别是黄昏时分,天边的一抹彩霞,旷野的一片金黄,山丘上翠绿的松柏,偶尔出现一处似火的枫树,那美丽的秋天景色,岂是任何一个山水名家所能随意点染的?

在我们的眼前,是一条长长的驿道。战国时代,大邑与大邑之间,大都已经修筑了“驿道”。这是当年的“公路”,不是山区的平原地带,一般可以容纳两辆马车并排通过。在都城附近,甚至还有“驰道”。这可是“御道”,能容纳国王乘坐的“五马王辇”快速奔跑——可以说,相当于今天的高速公路了。

宽阔的驿道上,有许多车马行人来往:既有怒马奔驰的快车,也有慢条斯理的牛车;既有行色匆匆的旅客,也有优哉游哉的归农。

斜阳下,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中等身材,面目清秀,身穿葛衣,脚下麻鞋,打着绑腿,背着一个包袱和一张弓,腰间别着两只兔子和一只獾。一面大踏步地往前走,一面眼睛炯炯有神地注视着驿道两旁。

一条高大的黄犬,在他前后左右欢蹦乱跳。

这个年轻人,身上穿的是葛衣。葛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它的皮像麻一样,富于纤维,可以用来织布,但是颜色、质量都不如麻布。战国时代,还没有棉花。棉花的原产地是印度和阿拉伯。在棉花传入中国之前,我国只有可供填充枕褥的木棉,没有可以织布的棉花。宋代以前,我国只有带丝旁的“绵”字,没有带木旁的“棉”字。“棉”字是从《宋书》之后才开始出现的。战国时代的百姓,没有棉布的衣服可穿,一般春夏秋季都穿麻和葛,到了冬季,才穿褐(hè赫)。“褐”,指的是粗布或粗布衣服。《诗经·豳风·七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郑玄笺:“褐,毛布也。”最早是用葛和兽毛混纺的,后来通常指大麻和兽毛的粗加工品,是古代贫贱人穿的冬季衣服。

鸾铃响处,一辆黑色高大的“三套车①”(一马驾辕,二马拉套的车),蹄声得得,从青年的后面小跑着驶来。——韩非来也!

中国古代坐人的车子用几匹马拉,不是根据车子的重量,而是根据坐车人的身份。即:“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马匹的排列,从出土文物看,即便是“天子六驾”,六匹马也是并排的。韩非是王族,级别介于“卿”与“大夫”之间,本来应该用“驷马高车”的。但由于他是“长途旅行”,尽管大城镇之间都有“驿道”,但也不排斥有些地方道路狭窄,并排的四匹马无法通过,因此,韩非这次出行,用的是“三驾”,而且不是并排,而是“一马驾辕,二马拉套”的“三套车”。

这辆三套车的“驭者”位置上,坐着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五大三粗,一脸的络腮大胡子,但脸色红润,双目炯炯,精神矍铄。

车上一把巨大的“遮阳”下面,坐着一个华服高冠的公子,年约三十六七岁,这就是韩非。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身穿太监服色的人,像个总管,年约三十来岁。

战国时代,有太监了么?

有。中国古代的医学很发达。早在部落战争期间,就已经有把战俘经过阉割成为奴隶的记载。秦始皇时代,著名的权臣赵高,就是个太监。他当然不是“太监第一人”。秦国有太监,韩国也可以有。

这时候,只见驭车人一面甩着鞭子吆喝马匹,一面大声询问:“公子,您想好了没有?咱们这是直接返回郑城呢?还是继续在楚国游览观光?前面可就是十字路口了。”

韩非不经意地随口回答:“小时候住过的地方,都已经游历过了。让我再想一想,还有什么地方值得再去走走。”

驭车人说:“那咱们今天就只能在前面的十字街过夜了。”

马车和赶路的青年擦身而过。“喔——驾——”,驭车人一声吆喝,扬起马鞭,“啪”地一声,惊起一只苍黄色的野兔,从路边逃往旷野。

青年不慌不忙地摘下弓来,弯弓搭箭,向野兔射去。同时高叫一声:“阿黄,追!”

随着弓弦声响,野兔中箭,一连翻了几个跟斗,站起来带着箭正要逃跑,阿黄赶到,一口叼住,跑了回来。

车上的华服人称赞地喊了一声:“好——箭法!”2 逍遥客店的野味

马车驶进了那个叫做“十子街”的小镇。狭窄的街道两旁,房屋低矮,摊贩零落。

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小城镇,即便是“县城”、“郡治”,也不过几千户人家,有两三万人口,就算是“大地方”了。这个“十字街”,因为是南北交通的“通衢”,店铺还算是比较多的,但也多数是平房。

马车从街的西头驶入,在一家客店门前停住。

客店门口没有招牌,也没有字号,只在屋檐下挂着一把破扫帚。——这是“幌子”,表示这里可以住宿。大门两面,用石灰水画着一只野鸡,一只兔子。——这是标记,表示这里有野味供应。古代识字的人很少,这种路边客店,有这样的幌子和标记,就几乎人人都知道、都明白了。

驭马人说:“公子,这里就是逍遥,当地土名‘十字街’。如果回郑城,咱们一路往北。不过得走六十里,才有个比较大的镇店叫张桥。不论您回不回郑城,看起来,咱们今天只能就在这里住宿了。”

总管看了看那客店,觉得太小了,眉头一绉,问:“没有别的大一些的客店了么?”

驭车人分辩说:“您别看这客店不大,房间倒还干净明亮,酒也不错,特别是老板娘做的野味,是她的拿手好菜,远近闻名。许多客商,都宁可多赶或少赶几里路,到她这里住宿,图的就是吃她做的野味呢!您不想试试?”

韩非痛快地说:“好吧。反正你是这条路上的老熟客,听你的,不会错。”

客店主人听见门口有车马的声音,和小二迎了出来。

客店主人见是老熟客,急忙招呼:“王客官少见,您有好些日子没来我这小店吃野味了。快请!今天是?……”

驭马人跳下车来,一面扶总管下车,一面回答:“今天我是送我家公子回郑城,路过这里,特意请他来尝尝你家娘子的手艺。”

客店主人急忙躬身行礼:“公子光临,这是小店的光彩。小二,快把车子赶到后面去!把车上的东西卸下来!”

小二帮着把车赶到后院儿,帮着把行李搬下车来,把马卸了套,喂上,这才带着三个客人从后门进了店房。先开了一间明亮的上房,房内有两张大木床和案几之类,供公子和管家住。又开了一间下房,只有一条通铺。驭车人一面把自己的铺盖打开,一面询问小二今天都有什么野味供应,上什么菜,吩咐他赶紧去准备。

古代的小客店,一般只准备床铺,不准备铺盖。多数客人,都是自己带着铺盖来的。这一方面有嫌客店的被褥许多人用过,未免不干净,一方面也因为自己如果不带被褥,是要向店家租赁的。因此,讲究的人,都自己带被褥;想省钱的人,也自己带被褥;只有背个包袱用两条腿走长路的人,才会为了减轻负担,不得不用店铺里的被褥。

三个人都洗了脸、洗了脚,听见小二相请,这才来到客店的店堂来吃饭。

店堂当然直对街路。店堂中和大门相对的部分,是一条土甬道。甬道的终端,铺一张大苇席,席上放一张二尺多高的“大案”,这是“雅座”;雅座的两边,一边是老板算账的柜台和通向厨房的门,一边是通向后院儿的门;甬道的两旁,铺四张小苇席,每张苇席的中央,各有一张一尺多高的“小案”,样子像小炕桌,这是“散座”。

韩非等三人,在中间那张“大案”旁边盘腿席地而坐,吃着丰盛的野味晚餐。桌子上除了碗筷饭菜之外,有一个巨大的陶罐,还有两只青铜铸造的爵。

这个陶罐,名字叫做“缶”,是盛酒的器具。当时还没有黄酒、白酒,所谓的“酒”,实际上就是“醪糟”,也就是“甜酒娘”,一般都要经过加温、或加上青梅煮过以后,用筷子扒拉着吃,所以叫“吃酒”。当然也有人把酒糟滤掉单喝那“清酒”的。所以酒坛子端上桌来,要过筛,酒店里的行话就叫“筛酒”,一直流传至今。至于那两个三足的青铜器,名字叫作“爵”,在当年就很名贵,只有王公贵族才能用,当然不是这家小客店所有的。用不着介绍,肯定是韩非的管家自己带来的啦!

驭车人一面津津有味地吃着兔子肉,一面自负地说:“公子,我说的话,没错吧?有道是‘天上龙肉,地上兔肉’。这盘卤糟兔肉,让老板娘这么一整治,不事先告诉您,您哪知道是什么肉哇?”

总管笑嘻嘻地说:“听说兔子肉本身没有什么味道,全靠佐料。和什么肉一起炖,就是什么味儿。我倒是真没吃出来,这碗兔肉是用什么肉一起炖的。”

韩非一面品味兔子肉,一面慢条斯理地说:“老板娘的手艺,果然名不虚传,有特色。酒也不错。下次路过,一定还要来这里吃。”

总管笑了起来:烽火连天,这一次能顺利出来、平安返回,就很不容易了。谁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到这里呀?

3 李斯客店显斯文

旅店外面,是一条东西向的大街。落日衔山,正好斜挂在街西头的房顶上。路上用弓箭射兔子的那个青年,和黄狗一同往东走来,高声吆喝:“卖野味唻,好肥的野兔,还有獾子!”

但是一路走过来,竟没人理他。有个老人拦住了他,好心地说:“我们这里,没,满地是野兔子。每天出门,捡块石头也能打个一只两只的,当地人不稀罕这个。前面的孙家客店,就是专卖野味的。你拿到他那里去卖,准能卖个好价钱。——看见没有?门口画着兔子和野鸡那家就是。

那青年谢了老伯指点。走到客店门口站住,探头一望,昂然入内。黄狗也跟着进去。

青年走进店堂,四面一看,见公子的案上已经是杯盘狼藉,快要酒足饭饱了,就径直走过去,先摘下弓来,又解下腰间的野味,都放在案前的苇席上,双手一拱:“这位公子,看样子,你们已经吃完了晚饭。这点儿剩菜,能不能赏给我?——哦,是用来喂狗的。”

驭车人见此人来得唐突,很不客气地喝斥:“不得无礼!把你的狗给我轰远点儿!这是大韩的公子!”

总管抬头一看,笑着说:“这不就是刚才在路上打野兔的高手么?一箭中的,好箭法!这猎犬也不错,是应该好好儿犒劳它!我们已经吃完了饭,这些剩菜,你就都拿去好了。”

青年说声:“谢谢!”就把案上的骨头收拢在一个大盘子里,放在席上给黄狗吃,他自己也在案旁空着的一面盘腿要坐下来。

驭车人见他要坐,更不高兴了:“嗨,嗨!把你那双破麻鞋脱下来,扔得远远的。你不看看,我们都是洗了脚换的便鞋?”

那青年连忙答应:“是,是,是!”边脱鞋边问:“您是大韩的公子?请问,您的大名是?”

那公子轻声地说:“在下韩非。足下——尊姓大名?”

他说话慢条斯理的,可能是在生人面前吧,分明有些口吃。尽管他说话的声音不大,但是食客中有人听见公子自称“韩非”,就停止了吃喝,转过头来听。

那青年一听公子就是韩非,立刻恭敬起来,双手抱拳,低着头说:“哟!您就是鼎鼎大名的韩国公子韩非呀!久仰,久仰!在下姓李名斯,‘斯文’的‘斯’——其实在下一点儿也不‘斯文’,货真价实,乡下土包子一个!本国上蔡人。”

总管见他说得风趣,也笑着说:“看李先生的穿着打扮,还真不怎么‘斯文’,倒挺像个猎户嘛。你在上蔡,靠打猎为生么?怎么也知道韩公子的名字?”

李斯转过身来,对总管说:“说来惭愧。在下出身微贱,却自小最爱读书,也曾经拜本邑的名儒为师,苦读多年。在下还只有十几岁的时候,老师就给我讲过韩公子的名篇了。有许多名段,在下还都能背诵呢!不信,我给你们背两段:‘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主妾无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这是《爱臣》篇开宗明义的第一章。说的是:君主如果宠爱臣下过于亲近,一定会危害到君主自己;大臣过份尊贵,一定会影响到君主的地位;王后和妃子如果不分等级,一定会影响到王后所生的子女;国君的兄弟如果不服从国君,一定会危害到国家。——其实,这也是公子的亲身体会,对吧?再例如:‘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勑(chì斥)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穷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这一段,是出在《主道》篇里的。意思就是说:英明君主的统治方法,是让聪明人出谋划策,君主只要做出决断就行,所以君主的智慧永远不会枯竭;君主发现贤能的人而任用他们,所以君主的才能就永远不会穷尽;有功劳,那是因为君主善于决断、善于用人,一切功劳归君主;有了错误,那是因为臣下出了馊主意,一切错误都是臣下的。所以没有才能的君主可以做能人的老师,愚笨的人可以做聪明人的君主。——我没背错,也没歪曲公子的本意吧?

韩非被他说得笑了起来:“惶恐,惶恐!这是在下十几年前写的文字,粗浅得很,也大胆得很。”

总管一听他们好像要讨论问题,故意岔开话去说:“那么李先生的箭法……?”

李斯知趣地随着转了话题:“让诸位见笑了,射箭嘛,这是我李家的家传本事。我们乡下人,以农耕为主,农闲期间,不是织席打麻鞋,就是上山打野味,一方面也为贪一口肉吃,一方面无非是想以此换几个钱,贴补家用。”

总管接着他的话茬儿问:“那么说,令尊大人,一定是个好猎手啰?”

李斯意颇自得,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正确地说,他是一个勇敢的士兵,一个高明的射手,一个称职的父亲。我们楚国实行征兵制。年满十六岁的男子汉,都有义务去当兵。战争年月,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都要上战场呢!家父虽然没有身经百战,大小战争也经历过好几十次了。凭着他百发百中的高超射技,也曾经立下过小小的战功。有道是‘善射者死于箭’,家父还算幸运,最后一仗,他左腿中箭,成了瘸子,上不了战场了,就带着弓箭退伍回家。”

总管来了兴趣,接着追问:“从此把箭法传给了先生,先生也就成了当地的神箭手了,是么?”

李斯又一次抱拳回答:“不敢当。当一名弓箭手,百步之内,射‘中’人这么个大目标,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据家父说,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就是瞎射,只要方向不错,也能射中一两个人的。不过打仗不是打猎,兔子、狐狸皮薄,射中了就必死无疑;战场上的敌人,都是披甲战士,射中容易,难的是射‘入’,而且要‘贯革而入’,这就不容易了。因为你的箭必须射进敌人的皮肉、身体里面去,才能制敌于死地呀。”

驭车人听了,似乎有些不服,就反驳他:“照你这么说,你父亲中箭没死,都是因为敌人的箭不好啰?”

李斯连连点头说:“没错儿。秦国虽然强大,靠的是人海战术,硬打硬拼,兵器其实不行。秦国没有铁矿,也不会炼铁,戈矛和箭头,都是青铜的,杀伤力不大。我们楚国人都知道:天下的箭弩、宝剑,多一半儿出在韩国。就因为贵国的宛地有铁矿,还有高明的铸剑师傅。可惜:这样好的兵器,当兵的上阵厮杀,没资格使用;不上阵的官员佩带,也不过当当装饰品而已。我们当老百姓的,就更加没福气使用了。”

韩非沉默半晌,这才说:“先生说得不错。在下就是个不上阵的将军,佩带的,也的确是韩国最锋利的宝剑。更其可悲的是:我们韩国虽然有天下最好的箭弩和宝剑,在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之中,我们韩国,现在却是最最弱小的小国。名其为一国,实际上不过是秦国的一个郡县而已。”

李斯急忙站起来躬身谢罪:“啊,惶恐惶恐,在下可绝没有讽刺公子和上国的意思。请问公子,所佩何剑,可否赐借一观?”

韩非起立,解下佩剑,双手递给李斯:“在下所佩,名为‘青锋’,在韩剑中虽然不是最好的,可也是纯钢铸就,对付寻常铜戈、铜剑,绝不在话下。”

有食客看见韩非解剑,站了起来。有的还走了过来。

李斯接剑在手,拔剑一看,果然寒光闪闪。一时淘气心发,从地上拣起一根骨头棒子,挥手一剑:半截骨头抓在手里,半截骨头掉在地上,蹦了几蹦。黄狗跑了过去,把骨头叼了回来。李斯举起骨头,看那碴口,十分光滑,再看看宝剑,锋口不卷,失声大叫:“好剑!好剑!”

这时候围观的食客也轰然大声称赞:“好剑!好剑!”

喊叫声招来了店小二,见李斯把盘子放在席子上喂狗,叫了起来:“嗨嗨,嗨,哪里来的叫花子,懂点儿规矩不懂?怎么用我们上菜的盘子喂狗哇?这盘子你说我们还能用它给客人上菜么?”

李斯自负地笑笑:“我这狗,不敢说比所有的狗都干净,至少比有些人要干净得多。第一它从来不吃屎,第二它一向都是和我共一个盘子吃饭的。这狗,就像我的亲兄弟。我们食则同案,寝则同房。我每次出门,都不用带钱,只要带着它和弓箭,我这一路上的吃饭住店,就全都有了。你说,我能亏待它么?”

店小二没好气地说:“你要摆谱儿,上你们家摆去,这里可不是你家。这个盘子,你得赔。”

李斯撇了撇嘴:“不就一个上了釉的土陶盘子么?好说!”指指地上的猎物:“这里是三只兔子一只獾,够不够赔你的盘子了?”

店小二也撇着嘴说:“说了半天,你不还是没钱么?这事儿我可作不了主。老板,请过来呀!”

店老板其实就在柜台边坐着,听见叫喊,应声而来。

店小二指着地上:“老板,这个客官用咱们的菜盘子喂狗。我要他赔。他要拿这三只野兔一只獾抵账,您看……”

店老板分明觉得有利可图,连忙点头哈腰:“这个嘛,嘿嘿,好说,好说!”

李斯倒瞪起眼睛来了:“你以为这四头野味就赔你一个盘子么?别蒙人了。我这一路走来,沿途都是靠打猎吃饭住店的,兔子、獾子什么价,我知道。一个土陶盘子什么价,你们自己也知道。”

店老板急忙转圜:“嘿嘿,好说,好说。你这三只兔子一只獾,我都收了。还管你在下房通铺上住一夜,外加一碗酒、两个菜、三碗饭,怎么样?”

李斯摇摇头:“饭菜就免了,你给我折成钱吧!这里满桌子饭菜,我一个人加上狗,都还吃不完呢!倒是酒可省不得,你给我再来一缶吧。”

管家分明对李斯有了好感,插嘴说:“李先生不嫌怠慢,请慢慢儿用。酒菜不够,让老板给你添,钱算在我们的账上。我们开了两间房间,李先生不嫌弃,可以和我们的车把式王大胡子一同住。吃完了,请过来和我们接着聊。”

李斯听说连吃饭带住宿,问题都解决了,高兴地一抱拳:“那就谢谢韩公子了。”

店小二听见,嘴一啧,点点头说:“得,这一回可便宜了你了。你白吃白喝,还白住房间,净拣便宜呀!”

李斯两手一扬:“你要是觉得吃亏,我就送你几个字吧!我这一路走来,如果没遇见野兔、狐狸什么的,就靠卖字吃饭住店。我看你们旅店店堂不小,客房也多,怎么门口连个招牌都没有?”

店小二自以为是地一歪脑袋:“我们这里的店铺,不兴用招牌。第一是没人会写大字,第二是即便有人写了,有几个人认识呀?到了这里,只要一提‘逍遥野味店’,谁不知道?再在门口画只野兔子,谁不明白?”

总管正站起来要和韩非回房间,听见李斯说要写大字,站住了,替李斯解说:“如果有块招牌,不就显得你们的店与众不同、更加高雅了不是?有人愿意帮你白写,你还不乐意呀?”

店小二抓抓脑袋:“这话倒也是。不过这事儿也得我们老板拍板,我可作不了主。——老板,请过来一下!——老板,这位客官,愿意给咱们写块牌子。不收钱。”

店老板嘿嘿地笑着:“有这样的好事儿,难道我还不愿意么?只是,嘿嘿,只是,我们小店,不但没有这样大的笔、这么多的墨,一时间也没有这样大的木板用来写招牌呀!这可怎么办呢?”

李斯不假思索地说:“这个好办。这一路走过来,我给人家写的招牌,也不是一块两块了。我来教你一个好办法:你家做饭做菜,总要烧柴吧?用柴烧火,锅底总有锅底墨吧?你用铲子把锅底墨铲下来,研细,用油把它调了。——什么油都行,有干得快的桐柚,当然更好。笔么,你给我找一块破搌布来,越破越好,找根线绳把它绑在两根筷子上,不就是一支大笔了么?没有现成木板,你不会摘块门板下来呀?再不然,拿一张单人苇席来也可以嘛!等它干了,四边用四根木条钉在门上边,不就行了?”

店老板对小二一努嘴:“还不快按客官说的去办?”

店小二反问:“我摘哪块门板哪?”

店老板犹豫半天,这才说:“先撤你铺上的席子吧!”

店小二大吃一惊:“啊?!”

店老板急忙安定人心:“回头我给你换令新的。”

店小二招呼几个伙计,手忙脚乱地准备起来:有的铲锅烟、调油,有的用破搌布绑大笔,小二回房去撤炕席……

店里的众食客,见李斯要当众挥毫,在当时,这可是难得一见的事情,即便是已经吃完了饭的,也不走了,都惦着看看这“写大字”的场面。

毛笔,相传是蒙恬发明的。据说是蒙恬领人修长城,从粉刷墙壁的刷子得到启发,才发明了用兔毛做毛笔的技术。但是李斯巧遇韩非的那天,蒙恬还不到十岁。那么李斯时代有毛笔么?考古发现,战国时代的竹简,有用刀刻的,也有用笔墨书写的。正确的结论,应该是在蒙恬之前,就已经有了毛笔了,蒙恬只是改进者而已。所以李斯的书法,是笔法而不是刀法。

李斯见一切准备就绪,又问:“老板,你的店招牌,打算怎么写呀?”

店老板倒真为难了:“这个,嘿嘿,小人不识字,随便客官怎么写都可以。小人姓孙,行二,就写‘孙家客店’或者‘孙二客店’,可以么?”

李斯摇摇头:“刚才我在街上,人家可说你这里是以野味闻名的。只写客店,不写野味,好像埋没了你家的手艺了吧?”

店老板解释说:“做野味,那是我内人的手艺。要不,就写上‘孙二娘野味店’,怎么样?”

李斯又摇摇头:“可你们开的是旅店,单说‘野味店’,不是又把旅店埋没了么?”

店老板没主意了:“这个……嘿嘿,你看……嘿嘿……”

李斯一乐:“要不,就写‘逍遥野店’四个字吧。‘逍遥’是你们的地名,‘野’是野味,‘店’是旅店,不是全都有了吗?”

店老板满意地点点头:“好,好!好主意!就这样定了!”

店小二把准备好的物品铺陈在地上:“客官,根据您的吩咐,一切准备妥当。”

李斯卷起衣袖:“好,我来写!”

李斯握“笔”蘸“墨”,当众挥毫。众人围观。——“逍遥野店”四个字,是自右向左写的。写完以后,众人轰然叫好。

韩非见了,不由得啧啧称赞:“李先生的这一笔字,果然是龙飞凤舞,风流潇洒,不说‘后无来者’吧,至少是‘前无古人’了。——李先生怎么不署上自己的名字呀?”

李斯莞尔一笑:“老板,听见了吧?把这招牌好好儿保管起来,过若干年,等我李斯功成名就之后,也许就千金难买了呢!我李斯今天还是个无名小辈,就是写上名字,有谁知道我?得,写个名字,就算是我的记号吧。”

李斯在席子的左下角写上“通古斯文”四字。当然,是直写。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李斯,的确是中国古代篆书书法的第一人,只有后来唐朝的李阳冰和他齐名。但是李斯的书法,除了在泰山留下了刻石之外,并没有“真迹”流传。如果他写的“逍遥野店”能够保留到今天,那可就不是“国宝”,而是世界级的珍宝啦!

李斯写的旅店招牌,当然是演义,不是真事儿。不过据说也有人自称看见过李斯的真迹。右图就是其中之一。至于是不是真的,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总管歪着脑袋看了看,问:“这‘通古斯文’四个字,是什么意思?‘通古斯’,是先生的字还是号?”

李斯放下“笔”:“‘通古’,是在下的字。‘斯文’嘛,可以说是‘李斯的文字’,也可以说是我李斯不够斯文,故意冒充斯文的意思!哈哈!”

韩非被他逗乐了:“哈哈!李先生真是个风趣人物!”

总管看看窗外:“这一折腾,天都黑了,李先生还没吃饭呢!老板,李先生要什么酒菜,只管上,由我们付钱。”

韩公子和总管站起身来,打算入内。驭车人用一块粗布把两个铜爵包起来。

李斯见了,问:“你这爵,不借给我用用啊?”

驭车人鄙夷地说:“美得你!别蹬鼻子上脸了!总管善心,把这些酒菜都赏了你了,你还不知足哇?你不想想,这爵,可是你用的?你也配用么?你不看看,我用的是什么?”探头看一看缶口:“剩的酒还有两碗呢,不够你吃的?”

李斯摇摇头:“这两碗酒,还不够我家阿黄吃的呢!你别狗眼看人低,一旦我李斯发迹了,我用黄金爵款待公子!——你嘛,我用阿黄的狗食盆子款待你!”

驭车人更加鄙夷地说:“就你?也想用黄金爵?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总管见他们两个斗嘴,出来圆场:“大胡子,不要小看人家哟!‘将相本无种’,李先生志向远大,怎见得人家就不能当丞相?”

驭车人抱起了铜爵,甩下一句:“他要是能当丞相,我这‘王’字倒着写!”就管自跟着公子进后院客房里去了。

看热闹的人中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王’字倒着写,还不是‘王’字么?”4 李斯的“仓鼠”哲学

韩非和总管一起回到客店后院的上房。房间不大,倒还干净。室内除了两床一席一案之外,摆设不多。韩非时代还没有发明蜡烛,灯台上点着的,是一盏陶制的油灯,灯火微明。

韩非在案旁席地而坐,还在想着那个李斯:“这个李斯的那一笔字,的确写得不错。人也有趣。人狗共食。”

总管一面从行包里取茶叶,一面打趣地说:“正因为他人狗共食,他那张嘴也和狗似的,特别厉害,逮谁咬谁。”

韩非笑笑:“这是他的性格。也许还是楚国的民风呢。”

总管点点头:“是啊,我们楚国人的性格是比较开朗,有什么说什么,不藏藏掖掖的。”

韩非似有领悟地说:“我看,这正是楚国强大的原因。他们藏兵于民,军民一体。像他这样的人,读过书,会写字,在家是个好猎手,一旦从军,就是个好射手。出仕从政,也是个精明强悍的官吏。对了,他都二十多岁了,怎么没说让他去当兵呢?”

总管说:“刚才他自己不也说了么?他从小就爱读书,还拜当地的名儒为师呢!你看他那谈吐,绝不是个老老实实下地种田的农民。”

韩非说:“这个不难分晓,一会儿等他来了,问问他,不就知道了?”

总管拿着茶壶和茶叶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沏上了茶回来,又取出两个玉杯,给公子把茶斟上。两人刚喝了几口,门外响起了李斯的敲门声:“韩公子,我可以进来吗?”

总管赶紧答应:“请进!”

房门推开,李斯和狗一起进来:“谢谢韩公子!在下这一路走来,今天可真算是酒足饭饱了。这里的酒不错,我又要了满满一缶。——不过我量大,没醉。特地前来,如蒙不弃,愿聆教诲。”

总管起身让座:“李先生请坐。刚沏的茶,先生请喝一盏?”

李斯在几案的另一面落座,狗就在他脚下趴着。李斯双手抱拳,说声:“谢谢!酒吃多了,正叫水呢!‘茶’这个东西,以前只是听说过,后来在上蔡郡守那里看见过。不过我可没那福气品尝。今天托公子的洪福,居然也喝上茶了。”

总管又取出一个玉盏来,用丝巾擦了擦,给李斯斟茶。

韩非时代,有没有茶?答案是肯定的。唐人陆羽在《茶经》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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