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口述史(地方卷)(“中国共产党口述史”书系)(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1 0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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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青山 吴德刚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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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口述史(地方卷)(“中国共产党口述史”书系)

改革开放口述史(地方卷)(“中国共产党口述史”书系)试读:

编委会

编委会主任 曲青山 吴德刚

编委会副主任 任贵祥 刘荣刚

编 委(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中明 毛志华 冯 英 邢光龙 刘 利 刘正平

刘晓晨 苏红军 杨 伟 杨建伟 张志仁 周承明

胡庆国 徐建刚 徐塞声 高新民 程中才 魏守良

主编 曲青山 吴德刚

常务副主编 刘学礼 李树泉

副主编 孙 迪 张晓飞

创安定团结局面,促改革开放大业——主政山西期间的若干回忆

李立功

1981年5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和中组部部长宋任穷、中央书记处书记万里先后找我谈话,提出要我回山西工作。

当时,我对到山西工作有顾虑,并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了自己的想法。我说:感谢中央对我的信任,但山西在“文化大革命”中很乱,我是山西人,在山西有不少熟人,回山西恐怕不好办。胡耀邦对我说:找来找去还是你去山西合适,因为你对山西熟悉,“文化大革命”时你又不在山西,不论这一派那一派,你都没有介入,好处理问题。他还说:霍士廉、罗贵波同志年龄都大了,你身强力壮,对山西熟悉,了解情况容易,你去比较合适。他还让我再找宋任穷、万里谈一谈。宋任穷、万里与我谈话的内容同胡耀邦谈话的精神一样,并明确告诉我回到山西之后任省委常务书记,霍士廉任第一书记,罗贵波任第二书记,要我支持他们的工作,先过渡一下,将来接班。还嘱咐要我回去之后,先抓一下落实政策的工作。中央的信任和支持,对我是很大的鼓励,消除了我的顾虑,我表示服从中央的决定,回到山西后努力工作。1981年5月21日,中央决定任命我为省委常务书记。1983年3月,中央又决定由我接替霍士廉同志,任省委书记(不再设第一书记)。1991年3月5日,王茂林同志当选为山西省委书记,我改任省顾委主任。

消除派性,为改革开放清障(一)消除派性,重中之重

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要求,首要的任务是尽快把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在我回山西之前,霍士廉、罗贵波等领导同志在这方面已经做了许多工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山西的工作重心还没有完全转到经济建设上来,拨乱反正、落实政策等工作也遇到了不少阻力。这阻力不是别的,主要是派性在作怪。我回山西后的第一个突出感觉,就是“文化大革命”的遗风、派性十分顽固,不仅在群众中派性仍然存在,而且在省委和一些地、市委的领导班子中,也有一些人受派性影响很深。特别是在研究落实政策、清查善终、平反冤假错案、人事安排等关于人的问题时,对立的情绪很快就冒出来了,大家各有各的是非标准,各有各的一套理论,有些观点简直是水火不能相容。而领导班子内的这种分歧和对立,与省直机关及各地、市都有联系,上边一开会,下边马上就知道了详细情况,随之引起了下边的分歧和对立。1981年8月13日到17日,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来山西视察工作,他在省委召开的干部大会上做重要讲话,严厉指出:“由于历史的原因,山西干部队伍中当前存在着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团结不够亲密,不够坚强。换句话说,疙瘩还相当多、相当大、相当紧。”针对这种情况,胡耀邦特别强调,凡是把自己的同志批错了、斗错了、定性错了,都要迅速加以解决,该平反的平反,该纠正的纠正;凡是被斗错了的同志,不能赌气,不能凭意气办事;改变了工作岗位的同志,应当高高兴兴到基层补课,不能跟组织顶牛,任何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要无条件地为党、为人民工作,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有明确的立场;新老干部要加强团结,亲密合作。我意识到,山西的这种情况如果不改变,不消除派性,不加强团结,那什么事情也干不好。消除派性、增强团结,是山西工作重心转移的当务之急。

山西的派性斗争,从根本上讲,是“文化大革命”时期那种特殊的政治斗争的产物,它首先是中央文革小组康生、江青和王力、关锋、戚本禹等人制造的。中央文革小组的康生、江青、陈伯达等多次直接插手山西,使山西两派的斗争屡禁不止。从实质上讲,突出地表现在对权力的争夺上。“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康生、江青就支持省委、省人委领导班子中的几个人夺山西省委、省人委的权;在“文化大革命”的发展过程中,他们又今天点这个人的名,明天点那个人的名,利用造反组织相互争斗,肆意制造混乱。而群众组织中的一些派性头头,又在领导班子中寻找代理人,这些代理人又反过来利用造反派保护自己、扩充势力,从而形成了从领导干部到群众中的势不两立的两大派。而且这种派性斗争持续的时间比较长,反复的次数比较多,所以疙瘩越结越多、越结越大、越结越紧。据我回到山西后的观察,在省委领导班子中,在某些重大问题上的严重分歧,仍在或明或暗地表现出来,这突出地表现在对干部的认识和使用上。受派性影响严重的一些领导同志,对干部的观察,往往漠视客观事实,不顾党的德才兼备、公道正派、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以派性标准代替一切。

由此,我深深感到必须坚决消除派性,增强团结,这个问题不解决,山西的工作重心要想转到经济建设上来,是相当困难的。所以,我把消除派性、增强团结、保证社会安定,作为山西改革开放的“前期工程”来看待。(二)着力摆脱派性对领导班子的干扰

我刚到山西时,两派斗争尚未彻底解决。当时,我有一个老办法,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认为,山西的广大干部虽然在“文化大革命”中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但多数人本质上是好的。闹派性闹得最凶的,只有少数人是利用派性浑水摸鱼、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多数人是昏了头脑、迷了心窍,他们经过教育是可以清醒过来的。所以,不管他们支持谁,我都耐心听他们的意见,不马上表态,听了之后进行仔细分析和调查研究,对于正确的意见予以采纳,对于不正确的意见则坚持原则,不随波逐流。特别是在1983 年3月担任山西省委书记之后,可以说我是站到了风口浪尖。说实话,如果当时或明或暗地站在对立两派中的任何一边,我可能会受到某一部分人死心塌地的拥护,但同时又会遭到另一部分人的坚决反对。那样的话,山西的形势将会重蹈过去混乱的覆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在山西顺利贯彻执行。

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消除派性、增强团结的关键在于摆脱派性对领导班子的干扰。如果省委领导班子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能够协同一致地站在党的立场上,从党性原则出发,摒弃派性的干扰,那么消除派性、增强团结的工作便能见到成效,否则,消除派性、增强团结的工作很难进行下去。当时,省委常委在研究经济工作和生产问题时,还能够坐下来共同商讨,但遇到某些敏感性问题时,派性的影响就出现了。比如1983年初,中央在调整山西省的领导班子之前,对省长人选的确定,就产生了不同意见。最后,中央决定由王森浩到山西担任省长。同时,对于其他同志,也做了适当安排。另外,我们对一些老同志的工作安排,也做了慎重处理,有的安排为省委常委,有的安排到省政协当主席或副主席,对其中一些当时安排不甚妥当、本人意见较大的同志,过后又做了微调,安排了更为合适的工作,使他们逐步消了气、顺了心。说实话,山西是革命老区,那些老同志入党早、资历深,但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矛盾。对他们的意见既不能不听,也不能全听;对他们的要求既不能拒绝考虑,也不能唯命是从;既硬不得也软不得,只能慢慢地做他们的工作,沟通思想,化解矛盾。通过不断地做工作,省委领导班子的思想逐步统一了,这对稳定山西形势、保持山西社会安定,具有重要的作用。(三)“活血化瘀”解“疙瘩”

如何消除派性、增强团结,我有一个基本的想法,就是山西绝对不能再折腾了。山西在“文化大革命”中折腾了好多次,留下了很难解决的后遗症。当时,我考虑要尽量在思想上解“疙瘩”,不能轻易地、简单地采取组织措施,不能用压服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而是要像医生治病一样,多做“活血化瘀”“舒肝理气”的工作。就是说,要从思想教育着手,引导干部和群众认识派性的危害性和团结的重要性,使他们自觉地和派性决裂。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省委组织大家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用邓小平“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清除“文革遗风”,坚决反对站在派性立场上争输赢、争高低的思想。当时采取的主要形式是召开各种会议、开办学习班和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共产党员的党性标准检查自己、认识自己、教育自己,要求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那时,学习和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若干准则》非常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在学习中对照检查,那种“唯我独尊”“唯我独革”的派性顽症和“文革遗风”便全暴露出来。同时,在学习的过程中,引导党员干部要看到别人的优点和长处,不能老是盯着别人专找毛病。我在省委工作会议和全委扩大会议上,曾经多次讲解“疙瘩”、讲团结的问题,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大局为重、以党的利益为重,不要计较个人的私利。我告诫大家要认识到在“文化大革命”的多次折腾中,不少人自己既挨过整,也整过人,同志之间不管有多大分歧,多大隔阂,总是内部矛盾。要认识到过去的事情已经成为历史,宜粗不宜细,在原则上分清是非就行了,不可纠缠于细枝末节,不要总是追究个人之间的恩怨。要讲大局、讲谅解、讲宽容,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我引用了鲁迅先生那句“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的名言,多次强调各级党委的领导同志要在解“疙瘩”、讲团结方面做表率,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面做领路人,做顾大局、讲团结的模范。我的这些意见,大多数干部是认同的。当然这种思想工作不是做一两次就可以见效的,要经过不断地学习与反思,大家的隔阂才逐渐消除,思想才慢慢沟通,从而使多数人站在党的立场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

除了在思想上进行教育之外,消除派性、增强团结的关键,还在于能够在处理人的问题上认认真真地按党的政策办。如果不能认认真真地、不走样地按党的政策办,就会给派性的发作造成口实,提供机会,解开的“疙瘩”可能会重新结起来。当时在处理人的问题上敏感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党的平反冤假错案的政策,二是清查善终工作,三是干部的安排使用。

在落实党的平反冤假错案政策方面,对于历史上冤假错案的平反纠正,问题不大,而对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冤假错案的平反纠正工作处理不好,派性就容易发作。好在经过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反复教育和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人们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各种案件都有了新的认识、新的看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尽管也会遇到派性的某些干扰,但在事实面前谁也无法反对,所以基本上冤假错案都得到了平反纠正。

关于清查善终工作,遇到的麻烦就比较多。1979年开始清查善终工作,到1981年上半年基本结束。对清查工作中发生的清查错了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纠正,于是有的人就说清查“扩大化”了;但在后期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一些不该平反的人也平了反,又有的人说善终是“一风吹”了。由于出现两种不同认识的对立,清查善终工作基本结束后,在一些单位和一部分人中间,被清查的人有一股怨气,搞清查的人也感到委屈。对于这方面的问题,后来我们在整党中[1]核查“三种人”时,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同志要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坚持一个政策、一个标准,即坚持中央的政策和标准,不许另搞一套,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制定的“既要坚定、又要慎重,既不要漏掉、又不要扩大化”的方针,以严肃审慎的态度,抓住清除混入领导班子、要害部门和第三梯队中的“三种人”这个重点,做了扎扎实实的工作。我明确提出:不管是哪一派的,不管是搞清查的还是被清查的,不管“文化大革命”中是保过自己的还是反对过自己的,不管是跟自己亲近的还是跟自己疏远的,只要是“三种人”,都要毫无例外地加以清除。可以说,核查“三种人”的成果,是清查善终工作的继续和完满结束。由此,避免了派性的干扰,对消除派性、增强团结起了重要作用。

在干部的安排使用方面,也有个化解矛盾、维护安定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牢牢把握党的干部政策。我当时考虑,如果在使用干部问题上不能坚持党性原则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不能排除派性的干扰,那就会引起矛盾,形成分裂,挫伤干部的积极性。

总之,运用一切办法化解矛盾,增强干部和群众的团结,稳定山西的局势,是把山西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关键,而解决这些问题又只能是逐步地、慢慢地做工作。也就是说,不能采取过激的办法,只能采取“活血化瘀”、“舒肝理气”、化解矛盾的办法。实践证明,这种办法是很有成效的。

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政治上拨乱反正的进行和对“文化大革命”中“左”倾错误的纠正,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在全国涌动。首先是农村改革的兴起,突破口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山西也不例外。

我回山西之前,省委已经在推动农村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经济改革的一个切入点。这一改革,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拨乱反正中的创造。“文化大革命”以来,由于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发生的“左”的错误的影响,搞所谓“大批促大干”,即大批资本主义、大批修正主义、大干社会主义,使农村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被否定,农业生产受到了严重影响。粉碎“四人帮”后,我还在北京工作的时候,对拨乱反正过程中全国许多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自发地纠正学大寨运动中那一套“左”的错误做法,千方百计地寻求发展农业生产的新办法已有耳闻,也曾参加过北京市委对郊区一些山区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问题的研究。1978年4月北京市委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以后,各县区根据会议的要求,开始实行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超产奖励的办法。在山西,对于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实行包产到户,开始有许多干部和群众的思想一时转不过来,赶不上去。尤其是过去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的一些典型的社、队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更是一时转不过来,赶不上去。当时,我分析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起初一些农村在实行生产责任制时,由于缺乏指导,没有经验,曾经出现过一些问题,如某些生产工具包括集体的农业机具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集体的牲畜被无偿地瓜分、集体的房产被遗弃、某些小型水利设施被闲置、一些社员欠集体的款项被一笔勾销等等,因此农业生产责任制遭到了部分群众的怀疑和不满。当时曾经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二是在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干部、群众有思想障碍,主要是受几十年农业集体经营传统模式的影响,并且,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左”的思想影响也没有得到彻底清除,他们把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混为一谈,认为过去的集体经营是社会主义,实行包产到户就是“单干”,唯恐被戴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帽子。

在霍士廉、罗贵波的主持下,省委许多常委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对在农村推行生产责任制的问题进行了一番考察,省委常委会又反复讨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召开各种会议,如省委常委会议、县委书记会议、工作会议、电话会议、山区工作会议等,由这些领导同志讲解中央的精神,传达省委的意见,以进一步解放各级干部的思想,统一各级干部的认识,并且从全省各地、县和公社抽调了40 00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像搞土地改革和搞合作化时那样,深入农村,帮助社、队干部扎扎实实地完善生产责任制。各县还以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为内容,对农村基层干部主要是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和会计,普遍进行了培训。培训由各县县委主办,县委书记亲自领导,组织学习中央有关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文件,领会精神实质,联系当地的实际,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左”的思想在指导农业生产中的危害和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另外,还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记者到农村采访,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政策和典型事例与经验,进行舆论引导。

经过多方面的努力,山西也和全国各地一样,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开始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到1981年春,全省掀起了以建立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高潮。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布后,省委又先后召开了县委书记会议和省委工作会议,专门研究了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问题,由霍泛和王庭栋分别做了讲话。10月,我受省委委托,主持召开了全省电话会议,霍泛就农业生产责任制建立的情况和应注意解决的10个问题做了讲话,其中对一些地方私分集体财产的现象做了具体分析,提出了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的原则。这些对在山西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1983年5月,我和霍士廉联名在《红旗》杂志发表了题为《推进改革,全面振兴农村经济》的文章,重点介绍了雁北地区从实际出发,建立、稳定和完善农村承包责任制的情况。

经过两年的努力,到1983年底,全省农村实行各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占到生产队总数的99﹒4%。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使农业生产基本上由统一领导、集体经营变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纠正了过去群众所说的那种“七斗八斗伤了心,平均主义懒了人,单一经济受了穷,财务不清黑窟窿”的现象。在产品生产上,生产队只对国家征购部分向承包户提出必须完成的要求,其余部分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由农民自己决定。在产品分配上,农民要完成国家征购的任务,缴够生产队的提留,其余产品归个人所有。也就是安徽群众所说的“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种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生产和分配的自主权,把农民的责、权、利紧密地结合起来,不仅克服了以往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等问题,而且纠正了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单一等缺点,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据统计部门的数据,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1975年至1977年全省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递减1﹒5%,1978年至1980年每年平均递增率达3﹒2%,而1981年至1985年每年平均递增率则高达7﹒8%。

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广大干部和群众实现了思想大解放,生产经营方面出现了许许多多成效显著的创造,这些促进了多种经营的发展和社会的分工分业,为农村经济向专业化、社会化过渡奠定了必要的基础。(二)支持和保护“两户”发展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稳定和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广大农村原来由集体统一经营和管理的畜牧业、林业、水利设施、大中型农业机械及工副业生产项目,也都逐步实行了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向“包”的经营方向发展,出现了一些专业户、重点户(简称“两户”)。我们把这种专业户、重点户称为劳动致富户。这些专业户、重点户有的是承包集体的农、林、牧、副业,其形式有以户承包、以组承包、个人承包等;有的是发展家庭副业。但是,当时在农村中仍然有一些群众存在着“怕变”的顾虑,一些干部存在着“怕右”的思想。他们的脑子里仍然有一些不正确的认识,认为只有集体劳动才是社会主义,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独立劳动是资本主义;“吃大锅饭”的“统”是社会主义,“包”“放”“活”都是资本主义。特别是有些专业户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和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曾被割过所谓“资本主义尾巴”,受过批判,他们虽然走上了专业化生产的道路,但心里并不踏实,还有不少担心和顾虑,富了怕露富,富了不敢再富,可以说是战战兢兢地前进。

为了解决这些思想问题,省委于1983年初专门召开了一次山区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除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之外,还吸收山区建设先进集体的代表和先进个人参加,参加会议的有2 400人左右。在这次会议上,王庭栋代表省委做了关于山区建设的报告,我做了题为《努力开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的讲话。霍士廉、罗贵波也分别做了讲话。我在讲话中根据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指出专业户、重点户的发展,体现了党中央倡导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这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是发展商品生产,走专业化、社会化道路的带头人。他们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合理雇请一些技工、帮工、专业工或带一些徒弟,是被允许的,这是农村商品生产发展进程中的必然现象,不论现在和将来都不会把他们打成“暴发户”“新富农”。我还指出:现在的问题并不是专业户富得过头了,而是富得还不够,离小康目标还差得很远;其他人不应该嫉妒专业户、眼红专业户,而应当向他们学习,并在他们的带动下,共同走上富裕的道路。我特别强调:在农村要形成劳动致富光荣,走专业化、社会化道路光荣的氛围。

1983年7月,省政府发出《关于支持和保护“两户”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具体规定了支持和保护“两户”发展的13条政策性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这13条政策性措施,进一步大力帮助“两户”的发展。11月,省委和省政府又发出抓好培训“两户”的通知。各地根据通知的精神,狠抓了“两户”的培训工作,这对提高“两户”的政策水平和科技水平起了重要作用。

1984年初,省委召开了一次农村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传达学习了1984年中央1号文件和万里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听取了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同志的讲话和安徽省滁县地委、河北省蠡县县委、河南省武陟县委的同志关于农村工作经验的介绍,又一次就发展农村经济的认识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在这次会议上,我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地(市)、县委书记,要领导好农村工作和农村经济,首要的问题是重新认识转变中的农村经济,适应两个“转化”的新形势,即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在思想上、领导素质上和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上力求尽快适应。会上提出1984年农村工作总的设想——在继续巩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围绕着发展商品生产,力争在三个方面有较大的突破:一是在发展多种经营、农村工业尤其是农副产品加工业上有较大的突破,二是在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服务上(包括技术、资金、供销、储藏、加工、运输、市场信息、经营辅导等方面的服务上)有较大的突破,三是在改革农村商业体制、疏通流通渠道上有较大的突破。我认为,这是在农村提高生产力水平、发展商品生产总题目下互相关联的三篇文章。只有把这三篇文章做好,才能打开农村商品生产的新局面。而做好这三篇文章的基础是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包括延长土地承包期,扩大承包制,扶持和发展专业户、重点户,完善和发展户包小流域治理,因地制宜地推广“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经验等,并提出在继续发展专业户、重点户的同时,要把发展小城镇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强调要充分认识发展专业户、重点户,发展小城镇的重要性,这是促进农业分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促使农民尽快富起来的一个大政策,是继农业生产责任制之后的又一个大政策。会后全省各级党组织相继组织3万多名干部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完善和稳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三)推广户包治理小流域

在发展“两户”的过程中,山西农民的又一创造是户包治理小流域。

山西多数地区处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9﹒5万平方公里,每年向黄河、海河输送泥沙达4﹒56亿吨,流失的都是肥土沃壤。因此垣面越来越小,沟壑越来越多越深,土地越种越薄,而且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这是这些地区农业生产落后、农民生活贫穷的重要原因之一。只有制止水土流失,才能促进山西山区农业生产发展。

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把“包”字引向治理小流域,出现了明显的效果。比如,河曲县小王村一农户1981年5月承包治理新尧沟,一年内在小流域内筑坝4条,沟畔铲平地35亩,荒坡初步改造140亩,这两项占到总面积的70%。育苗2亩,造成片经济林55亩,零星植树650株。种植面积由24亩扩大到70多亩(林粮间作)。按正常年景估算,1982年该农户全家在小流域内可收入3 000元。由此,周围许多群众要求承包治理小流域。公社很快对荒沟进行了规划,有选择地包给社员治理。采取的具体办法:一是由社队统一规划,让承包户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和完成期限;二是社、队、户三级订合同,立约为证,投资由集体负责;三是新整出的土地、栽下的树木归集体所有,承包户有经营权和提成受益权,没有随意处置权;四是小流域经营权长期归承包户所有,在保证治理成果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允许经营者后代继承;五是受益后按集体少留、个人多得的原则,经济林三七分成、用材林四六分成,利用窨地所种的粮食和经济作物全部归承包户所有。1983年1月全省山区工作会议之后,户包治理小流域的经验在全省山区普遍推广,很快在偏关、吉县和吕梁地区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当年5月,党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来山西视察,向我提出要到贫困山区的县去看看。他指着地图看到偏关县,问我去过没有,我说去过。他说:那好,就到那偏远的县里去看看!于是我陪着胡耀邦到了偏关县。在偏关县,他看见户包治理小流域的成绩,心情十分激动,当即挥毫写了“喜看偏关人民绘新图”9个大字,给户包治理小流域的形式以极大支持和热情鼓励。8月,省政府制定了《关于户包治理小流域的几项政策规定》,规定承包经营期可根据不同情况确定15年、20年或30年、50年不变,省政府还统一颁发了《小流域治理开发使用证》。这一切,使户包治理小流域进入迅速发展阶段。到1983年底,全省户包治理小流域的面积达到273万亩。

从全省的情况看,户包治理小流域的办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实行统一规划、自愿承包、经营自主、长期不变的原则。凡社员有能力承包治理的小流域,都可以以户承包或联户承包,谁治理,谁管理,谁受益。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经营使用权长期归属承包户。二是承包治理小流域建立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由承包户与集体签订合同,明确责、权、利。对不信守合同、不按期达到治理要求的,集体有权收回。三是在承包面积上新建成的坡地、滩地,当年不征购、不缴税、不提留。坡耕地修成梯田的在两三年减产期内适当核减包产指标。四是在承包的范围内,间作的林木不准乱砍滥伐,不准毁林毁草和陡坡开荒,不准借口林粮间作搞变相开荒。不准损坏现有水保、水利、公路等各种设施,违者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五是国家和集体对积极履行合同、进展快、标准高、管护好、收益大或者有新创造的承包户,给予奖励。

户包治理小流域这种形式的好处是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建设新的生态平衡变成了农民的自觉行动。事实上,它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水土保持领域的延伸,是依靠千家万户治理黄河中游水土流失的有效措施,是黄土高原脱贫致富的现实道路,是组织农民向荒山、荒沟、荒坡进军,开发、建设山区,走农工商、牧工商、林工商全面发展的道路,也是建设山地园林式现代化农业的好形式。山西农民这一创造性的经验,不仅对山西山区发展联产承包责任制有重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也为处在黄河中游的陕西、内蒙古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户包治理小流域的普遍推广与不断发展,为全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振兴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到1984年底,山西省的农业总产值达到59﹒98亿元,创山西省历史最高水平;粮食产量达到87﹒2亿公斤,是历史最高年;棉花产量达到1﹒3亿公斤,也创历史最高水平。(四)学习江苏、广东发展乡镇企业的经验

在农村改革的实践中,我们遇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待原来的社队企业。1984年以前农村的社队企业,是在旧的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统得很死,管得很严,职工的积极性被压抑,所以发展得很慢。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横向联合经济形式的产生,乡镇企业出现了。我感到把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去,多层次、多形式发展乡镇企业,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当时,江苏、广东等省改革开放走在全国的前头,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对我们有很大的吸引力。于是,我决定走出娘子关,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

1984年12月至1985年1月,我带领了一个学习考察团,吸收各地(市)的负责同志25人,到江苏、广东两省去参观学习。在江苏和广东,我们受到了热情接待。在这两个省,我们一共走了14个市、县,重点考察它们搞活经济、发展乡镇企业的情况。到那里一看,就发现了我们的不足,我大开眼界、大受启发、大受教育。我深深感到,我们对20世纪末国民经济翻两番的具体目标和步骤不如人家明确,思想不如人家解放,采取的措施不如人家灵活,对乡镇企业重要地位的认识不如人家深刻,产业结构不如人家合理,固有的优势没有像人家那样得到充分发挥。

在江苏期间我们了解到,1984年江苏乡镇企业的产值已经达到162亿元,而山西只有50亿元,不及人家的1/3。江苏省的乡镇企业,乡、村、队、联户、个体“五个轮子一起转”等经验,对我们很有启发,对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的推动很大。我们回到山西后,通过各种形式如报告会、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们和江苏、广东两省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方面的差距和他们的先进经验。

在赴江苏、广东参观学习期间,我同江苏省的领导同志商定:江苏与山西结成友好省,在南京和太原分别设立办事处,便于经常性的联系;两省的一些地(市)县相互之间,也逐步建立了稳定的协作关系。

1985年2月,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制定了25条保护措施。3月,又在高平县召开了全省乡镇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交流了全省各地发展乡镇企业的经验。

上述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山西乡镇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生产的发展,使全省的乡镇企业出现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发展态势,初步形成了乡镇办、村办、乡村联办、乡村户联办、户办这“五个轮子一起转”的局面,并在1985年就有了明显的效果。1985年全省乡镇企业总数达到32﹒7万个,比1984年增长了一倍多;总产值完成85﹒78亿元,比1984年增长了30亿元。

在乡镇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各层面逐步推行“集体承包,厂长负责,定包利润,超额分成”的承包任期目标责任制,改干部任免制为招聘制,改固定工制为合同工制,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打破平均主义,调动了承包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1986年7月,为了总结乡镇企业改革的经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都下到农村进行调查研究。我从7月3日开始,用了20多天时间,到10个县(市)、30多个乡镇进行了调查研究,对农村形势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崛起,感到十分高兴,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7月31日,我们在榆次市召开了乡镇企业改革座谈会,请了一部分地(市)的乡镇企业代表参加。从座谈上反映的情况看,乡镇企业的发展,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农民收入的构成比例发生了变化,总收入越高的,其工副业收入所占比重越大。不仅如此,乡镇企业成为国家主要的纳税主体,不少县乡镇企业上缴的利税在财政收入中都占了重要的一块。各地还实行以工补农,从乡镇企业的收益中对良种、植保、机械、水电、科技推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费用进行补贴,强化了农业基础;同时乡镇企业的发展还促进了集镇、村政建设和各项福利事业如教育、医疗卫生、敬老院、幼儿园等的发展。

在发展乡镇企业的过程中,各地充分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形成了不同的产业链条,并形成了城乡经济融合以及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甚至是不同所有制成分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涌现出了一批农民企业家。

从乡镇企业发展的趋势看,我感到它不仅增加了农民的个人收入,使农民走上了富裕的道路,而且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新的来源和出口创汇的生力军,因而对振兴山西经济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如果从战略意义上考察,它还是逐步缩小城市和农村、工人和农民、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差别的一条重要途径。

当然,山西乡镇企业的改革发展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万事开头难。由于缺乏经验,改革在开始时曾经出现过一些问题,比如:盲目上马、重复建设、乱采乱挖,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财产权属或债务责任不明,内外经济纠纷较多;经营管理混乱;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采取措施使其逐步地得到解决。

为了进一步开放搞活,在全省乡镇企业改革座谈会期间,我曾经提出要为发展乡镇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使乡镇企业迈上一个新台阶。在这个座谈会上,我特别强调要继续从思想观念上解决问题,要正确认识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实践改革。针对当时的具体情况,要求各级纪检部门、政法部门和各宏观经济部门,要端正业务指导思想,使本职工作都能着眼于改革,服务于改革,积极推进改革。

经过几年的努力,山西的乡镇企业得到迅速发展。1986年,全省乡镇企业由原来的5大生产部门发展为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以及其他企业这8大生产部门,总产值完成94亿元,上缴国家税金3﹒9亿元。从1978年到1987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平均每年以22%的速度增长,1987年总产值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62%,占农业总产值的221﹒6%,平均每个农民直接或间接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占平均年收入的37%。全省的乡镇企业接纳了25﹒57%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同时,乡镇企业的出口产品也得到较快的发展,有110多种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远销28个国家和地区。

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农村的经济改革逐步深入,一大部分农民从土地和自然经济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变成工业劳动者,创造出更高的经济效益,改变了占人口总数80%的农民靠种地吃饭的局面。

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启动

党的十二大召开之后,遵照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关于改革的精神和部署,山西在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也开始启动。当时省委经过研究,围绕着提高经济效益这个重点,在城市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以及在财税、流通、价格、金融、投资体制等方面,都进行了一些改革的探索。

但是,由于这些改革基本上处于局部试点和单项推进的探索阶段,在体制转换期间也发生了许多新的问题,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加之我们也缺乏经验,改革的部署和具体政策为适应新的形势又在不断变化,因而影响着改革的效果。因此城市经济体制中妨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弊端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城市的经济效益低下,企业的潜力没有充分挖掘出来,生产、建设和流通领域中的种种损失和浪费还相当严重,需要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在这次全会上,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性质、基本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指出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在讨论的过程中,我感到《决定》对于山西来说针对性很强。当时山西的工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缺乏活力,工业发展速度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产值增长幅度相对滞后。学习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结合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和面临的困难,我感到《决定》中对围绕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经济活力这个中心,着力解决两个方面的关系,即国家和企业的关系、企业和职工的关系,抓得很准,抓住了关键。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邓小平对这个《决定》给予很高的评价,他指出: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二)“三十五条”的出台

如何贯彻落实《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我心中没有数。根据过去工作的经验,我感到需要做一些调查研究,以便做到心中有数,并能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经我提议,省委决定先调查、后试点。于是从全省各级党组织中抽调了4 000余名干部,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并选择了50个企业进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摸索经验。通过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基本上掌握了全省经济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取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并初步摸索了一些实行厂长负责制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省委于1985年1月在太原召开了为期半个月的工作会议。为了统一上下的认识,这次会议的规模比较大,吸收的人员范围比较广。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党员领导干部,各地(市)、县委的书记、专员(市长)、县长,省直各部、委、办、厅、局的主要领导干部,各大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党委书记、厂长(经理),各大专院校的党委书记,共计540余人。会议一方面总结了1984年的工作和确定了1985年的奋斗目标,另一方面讨论了在全省贯彻《决定》的措施,制定了《山西省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这个方案共计35条,所以人们简称其为“三十五条”。会后又进行了广泛意见征求,最终,该方案于1985年3月1日,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正式下发。

在制定“三十五条”的过程中,我提出总的指导思想有两条:一是把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作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二是对改革要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务求必胜。“三十五条”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是:进一步扩大国营企业的自主权;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城市集体企业要有完全的自主权和更大的灵活性;坚持简政放权,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合理划分固定资产投资、物资、外资管理的审批权限;充分发挥工资、物价、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的作用。“三十五条”制定后,主要由省长王森浩牵头,省政府组织实施。从此,山西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从全省来看,在这个阶段主要进行了四项重大改革,即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全面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进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方面,根据山西以国有企业为主、以重工业为主、以大中型企业为主的具体实际和特点,为改变旧的经济模式,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给了国营企业6个方面的权力,即经营方式的选择权,企业执行指导性计划的主动权,企业产品的自主权、定价权,专项资金和自有资金的支配权,工资基金的分配权,劳动力招收、使用和调配权。比如,在扩大对指令性计划主动权方面,突出的是扩大了企业产品的自销定价权,规定企业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之后,有权自销超产的产品,自销试制的新产品和超储积压产品;企业在计划外自采原材料生产的生产资料产品由产、需双方协商定价;对获得国家、部、省优质称号的产品,在保证质优的前提下,企业可按照物价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加价销售。再比如,在扩大企业劳动力招收、使用和调配权方面,在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不再招收固定工;实行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按比例浮动办法的企业,在核定的比例内,可以自行增减职工;企业对职工有晋级、奖罚、招聘和辞退权。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和指令性计划的减少,使企业完成了由政府的附属物向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转变。

在经营方式上的横向联合方面,出现了多种形式:有以名优产品为中心的联合,有以城乡结合为纽带的联合,也有的是生产单位与科研单位相结合的联合。

在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方面,1985年上半年首先在太原、大同、阳泉、长治4个省辖市推广,接着各地(市)经过试点,在所有国营企业普遍进行推广。为了推动这一改革的顺利进行,省政府于1985年4月在和顺县召开了一次县营企业厂长(经理)负责制工作座谈会,总结和推广了和顺县的做法和经验。这一改革改变了党政不分、职责不明、党委干涉企业经营过多的现象,强化了以厂长(经理)为中心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使企业开始出现了指挥灵、决策快、办事效率高的新气象。

在企业劳动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国营企业在新招收的工人中,全部推行了劳动合同制。为此,省政府还陆续出台了劳动制度改革的几项措施,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工,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废除了“子女顶替”“内招”等办法,打破了“固定工”制度下的“铁饭碗”,加强了企业的劳动纪律,改变了管理混乱的局面,提高了劳动效率。

除此之外,全省对县属国营企业和省、地属国营小型工业企业以及全省小型国营商业企业,开始实行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性质的承包、租赁改革以及产权制度改革性质的股份制和拍卖。不过,这两方面的改革在当时只是起步,真正开始是在1987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三)中共山西省第五次代表大会

在贯彻“三十五条”的过程中,按照党章规定,在四届省委期满时,中共山西省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85年6月29日至7月6日在太原召开。

在这次大会上,我代表第四届省委做了题为《锐意改革 团结进取 振兴山西》的工作报告。报告分析了全省改革的形势,认为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人们的思想越来越解放,对改革的认识越来越明确,党内党外的思想都有了新的飞跃,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一个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左”的思想残余还存在,有着深厚历史根源的小生产观念还存在,特别是山西长期封闭所形成的保守心理以及与旧体制相适应的习惯势力、传统意识还存在,并不同程度地束缚着人们的思想。还有的对改革的目标缺乏正确的理解,把改革仅仅看成是上下、左右、条块之间的分权,对增强企业活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则兴趣不浓。更有少数人不顾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和改革的根本方向,从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出发,钻改革的空子,搞歪门邪道。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在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深化对改革的性质、方向和意义的认识,彻底转变观念,破除那种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把商品经济看成是资本主义的旧观念,树立起计划经济必须自觉地遵循和运用价值规律的新观念;破除把企业当作行政机构附属物的旧观念,树立起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新观念;破除“城郭沟池以为用”的旧观念,树立起大搞开放式经济的新观念;破除“竞争是资本主义特有现象”的旧观念,树立起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允许和保护正当竞争的新观念。我特别强调要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增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迈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不失时机地抓紧落实“三十五条”,把国家和省里确定的放给企业的权力,不折不扣地放下去,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按兵不动,或者“中间截留”,甚至“明放暗收”。同时,要求搞好计划、劳动、人事、物资、物价、财政、税收、金融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不能不顾大局,各行其是。在企业内部,要求进一步打破吃“大锅饭”的体制,不断完善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真正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在企业领导体制上,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在这次大会上,省委要求各级政府要坚持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行政管理机构相应的改革,走“放权—简政—精兵—转轨”的路子。各级政府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使各级领导机关在经济管理工作中从主要使用行政手段转到主要使用经济手段,从封闭式管理转到开放式管理,从“婆婆式”管理转到“参谋式”管理,从对生产的直接指挥转到为企业服务上来。

经过代表们的充分讨论,这次党代表大会确定山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决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充分发挥本省自然资源优势,重点搞好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狠抓交通运输和教育科技两个薄弱环节,带动并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到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使全省人民尽快富裕起来,达到小康水平”,并提出在下个五年中,一定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基本完成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

这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山西省第五届委员会。在五届一次会议上,我被选为山西省委书记,王森浩、王建功被选为省委副书记,常委有白清才、卢功勋、张长珍、吴达才、张广有、王茂林、张维庆、张邦应(后增加了于鸿礼)。同时,省顾问委员会选举王克文为主任,贾俊、胡晓琴为副主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张邦应为书记,张锦斗、冯芝茂、张秉法为副书记。

山西省第五次党代会之后,山西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根据在贯彻“三十五条”的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省委于1986 年3月1日又颁布了《山西省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补充规定》,以补充和完善1985年制定的“三十五条”。补充规定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个是在继续落实“三十五条”的同时,在若干方面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另一个是在继续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的同时,要求深化对企业内部机制的改革。

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三十五条”和补充规定,在当时曾经起了积极作用。后来,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任务和方针政策的提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根据发展了的新的情况,省委、省政府遂撤销了这些规定,山西的改革向更高的层次迈进了。(四)万家寨引黄工程的前期准备

万家寨引黄工程,是与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与山西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有关的特大型水利工程。

建设万家寨引黄工程,中央领导同志非常关心。1986年国务院总理来山西视察工作,指示山西引黄工程要首先搞出一个好的方案,有钱就上,可以国家负担一半,地方负担一半。1990年江泽民同志视察山西时又指示:一定要把引黄入晋的事情办好!李鹏、乔石、李瑞环同志也曾来视察过。水利部部长钱正英同志多次来山西,做了许多指示,费了大量心血。省委、省政府对兴建万家寨引黄工程的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一特大型水利工程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酝酿,历届省委、省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我主持工作期间,对万家寨引黄工程方案进行了多次研究和论证。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大家的认识才逐步趋向统一。我认为,从历史上看,山西是一个水资源紧缺的省份,这不仅对山西农业的发展起着制约的作用,而且影响着整个山西经济的发展。尤其从长远看水资源紧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将会越来越大,抓好引黄入晋的大型水利工程是必要的。因此,省委、省政府决定把这项工程抓出成效来。1988年6月,省政府成立了引黄工程建设领导组,1989年又成立了引黄工程指挥部。当时兴建万家寨引黄工程的困难,主要是资金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经研究,省委采取了一个办法,就是除国家投资之外,从煤炭生产的收入中筹集一部分来补充。于是我们1988年3月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从煤炭中收取水资源补偿费兴建万家寨引黄工程的报告》,提出:万家寨引黄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国务院已批准立项;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山西每销售吨煤(包括省外和省内),向用户收取1元钱水资源补偿费,每年约可收入两亿元(后来涨为吨煤收2元),作为万家寨引黄工程建设基金的重要来源,专款专用;请国家将该工程列为重点建设项目,安排部分基本建设投资。到1993年5月引黄工程开始时,为工程建设准备了部分启动资金。

从万家寨引水到太原的工程,经过多年的建设,在胡富国任省委书记期间初步完成了。

开展治理整顿(一)治理整顿任务的提出

1988年9月15日至21日,我参加了中央工作会议,9月26日至30日又参加了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这两次会议主要是讨论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

为什么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问题呢?这需要从价格改革和工资改革说起。

按照中央原来的计划,1988年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价格和工资改革。8月15日至17日,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的第十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并提出了“闯关”的口号。要求在今后5年左右的时间内逐步理顺价格关系,逐步提高和调整工资,适当增加补贴,保证大多数职工生活水平不降低,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解决工资分配中一些明显的不合理问题。

从当时的情况看,价格改革是必要的,但没有预想到的是改革大大超出人们心理承受能力。随着价格改革的宣传,部分日用商品开始涨价,使抢购风潮从南到北逐渐蔓延开来。在抢购风潮的冲击下,多年废弃不用的票证不得不被重新启用发行。

抢购风潮的爆发是总供给与总需求矛盾突出和经济秩序混乱的一个信号,表明治理整顿经济环境和经济秩序,抑制通货膨胀,势在必行。如果不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控制抢购风潮和严重的通货膨胀,改革10年的成果很可能毁于一旦,而且会给通货膨胀背后大大小小的“官倒”浑水摸鱼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这种严峻的经济形势,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用两年到三年的时间,把改革和建设的重点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以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整顿经济领域特别是流通领域中出现的各种混乱现象。

从山西的实际情况看,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同样是十分迫切的问题。比如,1988年全省物价上涨的幅度逐月上升,9月接近30%;市场供需差额不断扩大,1月至9月供需差额达28亿元;货币投放过快,到9月底已接近全年控制指标;基建资金、材料缺口过大,而计划外工程、盲目重复建设以及一些地方楼堂馆所的兴建,更加剧了这一矛盾;能源和生产资料供需矛盾日趋突出;流通领域混乱,“官倒”“私倒”扰乱市场,中间盘剥、多层抽头的现象严重。

这些情况表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是山西深化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二)正确认识和处理三个关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1988年10月13日至17日,省委召开了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了全省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工作。这次会议,我们根据山西经济建设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部署要抓好4个方面工作:第一,切实加强市场的调控和管理;抓好财务、税收、物价、金融大检查;努力改善和增加供给,千方百计缓和市场供需矛盾,坚决保证1989年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1988年。第二,严肃认真地逐一清理全省的在建项目,把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特别是楼堂馆所项目压下来;立即停止给党政机关批供国家控制购买的商品;坚决压缩各种会议,取消各类不必要的纪念、庆祝等活动;从严审批出国考察团组,不准公费旅游;不准滥发各种纪念品和实物;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从严掌握招待、交际费开支;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投放,停止向经营性亏损企业,产品滞销积压的企业和倒买倒卖、抢购、囤积物资的企业和公司贷款;禁止任何单位年终突击花钱;各级银行要大力开展保值储蓄和奖售储蓄,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和公司发行股票、债券,借以控制过旺的社会总需求。第三,对各级各类公司认真地进行清理和整顿,决心惩治“官倒”“私倒”,特别要对经销煤炭、钢材、生铁的各类公司进行认真清理;坚决制止对企业的乱摊派、抽点和盘剥;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坚决打击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以整顿经济秩序。第四,以加快企业改革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全面改革,进一步推动政企分开,使有条件的企业真正放开经营;继续完善承包责任制,积极引导一批骨干企业由承包制向股份制过渡;深化企业内部配套改革,强化动力机制、约束机制和自我调控机制;同时大力推进对治理通货膨胀有重大作用的改革,特别是要搞好住房制度改革。

在开始治理整顿时,一些人担心治理整顿会影响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和开拓创新。针对这些思想问题,我认真研究了山西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在省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重点讲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与深化改革的关系。我指出:一些同志担心治理和整顿会影响改革的深入,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我省与一些兄弟省市相比,人们的思想解放程度本来就不够,开拓创新精神本来就不足,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和掌握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就很有可能在实际工作中把治理整顿工作同深化改革对立起来,影响中央决策的正确贯彻。我强调指出:应该看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是在坚持改革开放总方向的前提下进行的,它既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同时也是深化改革的关键步骤和重要内容,两者是统一的。贯彻治理整顿方针绝不意味着改革的停顿,而是要在治理整顿中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宏观控制;也不是要走回头路,而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中央的要求是在治理经济环境中消除经济过热现象,适当降低经济增长速度,解决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这一根本矛盾。在力求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的基础上,使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地发展,不是经济指标越低越好,更不是让经济建设完全“冷”下来,停滞不前,连能办到的事情也不积极去办。因此,我们必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治理整顿的正确决策,认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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