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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7 00: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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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波

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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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眼外伤手册

临床眼外伤手册试读:

前言

眼外伤为眼科常见致盲性眼病之一。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又处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期,眼外伤具有发病率高、发病急、病情重等特点。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眼科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眼科临床工作者迫切需要不断地提升眼外伤救治技术水平。

医学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不断涌现。尽管已有相当多高质量的眼科书籍出版,但尚缺少专门的眼外伤临床实用手册。《临床眼外伤手册》的编写和出版旨在为眼科临床医务人员,特别是医学院校学生、实习医生、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进修医生、临床护理人员等,在眼外伤的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提供实用、标准、简明和规范的参考,将有利于眼外伤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有利于减少眼外伤导致的不可逆性盲;有利于减少眼外伤导致的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

由于我们水平有限,阅历尚浅,加上时间仓促,经验不足,错误与疏漏之处在所难免,请读者们不吝斧正。秦波 莫劲松2016年3月于深圳市眼科医院第一篇眼外伤总论第一章眼外伤概况

人类大脑接受的各种信息中,80%来自于视觉系统,眼是人体最暴露、最精密、最娇嫩的“照相机”,是获得视觉信息的唯一器官。同时眼位于五官之首,在维系容貌和人类情感方面占有重要地位。一些很小的外伤,若抢救不及时、处理不恰当,既可影响仪容,又能影响视功能,降低生活质量,所以就眼外伤而言,正确诊断、及时处理、合理用药及后续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序贯处理对恢复眼部的外观、挽救视力甚至抢救生命至关重要。

眼外伤是眼球及其附属器受到外来的机械性(物理性)或化学性伤害而引起的一系列病理性改变,是造成盲目的主要原因之一。常见眼外伤的种类通常分为机械性和非机械性两种。机械性眼外伤是眼外伤中常见的一种类型,多为锐器伤及钝器伤,包括眼球表面异物及眼擦伤、挫伤、裂伤等。非机械性眼外伤一般包括化学性眼外伤(包括酸、碱烧伤)、热烧伤(例如铁水、钢水烫伤)以及辐射性眼外伤(离子放射线眼损伤)。化学性眼外伤在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并不少见,在这种眼外伤类型中,常见的化学致伤物种类繁多,但多为腐蚀性致伤物,包括酸性致伤物、碱性致伤物、细胞毒素类物质。化学性眼外伤可因眼部组织和化学物质的直接接触所引起,也可能会通过皮肤黏膜、呼吸器官、消化道等吸收后而影响于眼、视路和视中枢所致。热烧伤可分为火烧伤和接触烧伤两大类。直接接触高热(温)液体致伤者称为烫伤。在临床上火烧伤和烫伤较为常见。辐射能所致的眼部伤害称辐射性眼外伤。可致眼部损伤的辐射能有:微波透热线、红外线、紫外线、X线、α射线、β射线、γ射线及中子、激光等。辐射能可致眼睑、结膜、角膜、晶体、葡萄膜和视网膜的损害。拳头、石块及球类打击,跌撞、交通事故是眼挫伤的常见原因。眼眶周围组织血管分布丰富,颜面部由于受到钝性打击,易造成皮下出血而出现青紫肿块。此外,钝力在眼球和球壁的传递会导致多处间接性损伤,引起眼内出血、眼眶骨折、角膜和(或)巩膜破裂,视网膜脱离、视神经水肿等。第一节 眼外伤的发病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眼外伤已成为当今世界中青年单眼盲和低视力的主要病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其发病率有一定的差异。美国眼外伤登记网(United States Eye Injury Registry, USEIR)是世界上最大的眼外伤登记资料库,成立于1988年,据该网所提供的统计资料,美国每年约有2.4百万的眼外伤患者,其中约1百万人的视力遭受永久性的严重损害;在美国盲目的患者中,单眼盲比例约占75%,其中40%由眼外伤引起,眼外伤是美国单眼盲目的主要致盲原因,仅次于白内障,属第二大类致盲性眼疾病,同时也是眼科住院患者的主要病种。据统计,美国眼外伤的发生率约为0.36%。眼外伤也是3岁以下儿童眼球摘除的最主要的原因。25~65岁的黑人和西班牙人的眼外伤占全美眼外伤的40%~60%,比白人要高约2倍。外伤的地点已由工作场所转移到家庭,开放性眼外伤的发生率占3%。

印度是世界上第二大发展中国家,眼外伤发生率也相对较高。来自印度的资料表明,在6704名平民窟居民的调查中,有158例眼外伤(占2.4%),平均年龄为24岁,其中钝挫伤占多数(约41.7%),伤后盲目的发生率为11.4%。对南印度3个农村地区40岁以上共5150人的调查发现,眼外伤共有229人(占4.5%),其中双眼外伤21人(占0.4%);农业劳动引起的外伤占多数(共107人,占46.9%),盲目率为0.8%。这些资料显示印度眼外伤的发生率比美国要高约10倍左右。另一组资料表明:在523例眼外伤病例中,男性占多数,为88%;受过教育的为77%;67%的患者年龄在25岁以下;54%为农村地区;38%为学生;大多数开放性眼外伤在1区(50.8%);75%的患者在伤后1周就诊;眼内异物和视网膜脱离发生比例分别为17.4%和11.3%;外伤性眼内炎占开放性眼外伤的20.5%。

我国目前尚缺乏以人口基数为基础的眼外伤发生率和致盲情况的相关统计资料,科研报告中的数据多是一个或多个医疗机构所收治患者的比例数。资料显示:全身创伤中,眼外伤约占5%~10%。尽管不同地区的眼外伤类型和预后等流行病学特征稍有不同,但我国南北方发病率、严重眼外伤的发病规律和比例基本相似。我国眼外伤患者中男:女=(2.75~10.3):1,发病年龄多为7~50岁,儿童(7~14岁)和青壮年(18~45岁)居多,5~10岁是儿童眼外伤发生的高峰期,占总发病数的30%左右;职业以工人和农民为主,其次是学生和学龄前儿童;致伤原因中,以职业性眼外伤、道路交通伤、爆炸伤为主。其中职业性眼外伤占所有眼外伤的1/2~2/3,危害面广,后果严重。农民和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安全意识不足,缺乏有效的自我保护和必要的自救常识,是眼外伤发生的高危人群。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加强企业安全措施管理、定期检测设备的质量、评估危险因素,对于不合格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制定统一的工伤补偿制度,工人上岗前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由专业人员传授防护知识等多种方法有效地降低职业性眼外伤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值得我们借鉴。由于儿童好动,有较强的探究心理,但缺少安全意识,行为的约束力较低,以及家长的疏忽、社会公众预防观念的淡漠等,儿童眼外伤也占很大的比例,特别是剪刀、针头、刀片的锐器伤,鞭炮爆炸伤、钝挫伤;儿童跑、跳、玩耍时容易忘乎所以,跑跳时撞及凳边、桌角、台阶、柱子亦不少见;儿童玩弄如玩具子弹枪、刀、剑和箭等各种高风险玩具或物品等,容易扎伤眼部。这就要求家长及学校要经常开展一些安全知识和自救常识的教育,同时要求家长起到保护、引导和监督作用。

我国有统计的机械性眼外伤中,眼球穿通伤占机械性眼外伤的78.93%,钝挫伤占机械性眼外伤的20.99%,致伤物大多是铁器,有铁屑、铁线、弹簧、剪刀、铁锥、刀具、雨伞等。非铁器伤有竹刺伤、手指伤、木条伤、瓦片伤、瓷块伤、碎石伤、玻璃伤、铅笔伤等。眼球穿通伤中角膜穿破伤占61.4%,外伤性白内障占42.86%,眼内异物占36.8%;并发眼内炎占8.04%,交感性眼炎占1.34%。不同年龄眼外伤发生率有明显的差异,21~40岁青壮年占53.16%,可见眼外伤患者主要为青壮年,这与该年龄段者为主要劳动力有关,青少年学生占17.83%,两者共计70.99%。就诊时间超过6天占50%以上,5%发生严重并发症的病例均为伤后6天以上才到医院就诊。由于眼球构造的脆弱性和复杂性,在致伤因素的作用下极易发生组织结构的破坏、丢失,以及出血、炎症、渗出等一系列的病变而造成严重的后果。再之,眼球具有无血管的透明组织,外伤愈合后遗留的纤维组织增殖影响了这些透明组织的透明度,造成视力不同程度的障碍。更为甚者,一眼受伤以后,不仅该眼遭受严重损坏,而且还可能发生交感性眼炎而危及另一眼。鉴于眼外伤对眼部所引起的各种严重后果,眼外伤的预防工作至关重要,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生产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儿童的教育,避免玩带有锐器的游戏及活动都是十分必要的。另一方面,加强基层眼科技术力量,使眼外伤患者能及时就诊,及时治疗,减少减轻眼外伤的并发症、后遗症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目前,阻碍眼外伤研究的因素很多,如眼外伤属意外,无法预防;缺乏流行病学调查;眼外伤病情千变万化,治疗上医生会根据病情不断调整方案,缺乏大样本眼外伤的统计分析,等等。随着不同类型眼外伤检查和治疗专家共识或指南的不断完善、多中心研究的不断深入,加强预防、规范诊疗等措施的应用,有望大幅度降低眼外伤的致残率、致盲率。

近年来随着对眼外伤的逐步重视、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诊断检查技术的进一步提高、手术显微镜的普及应用、手术器械的不断改进、玻璃体手术特别是微创玻璃体手术的开展、抗感染药物的合理应用,眼外伤治疗效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治疗的目的已经不满足于简单地保住眼球和外观,而是力争恢复最佳视力。

为了眼外伤患者得到更好的视力,必须做到“急、转、专”几点,具体措施如下:(1)预防为主,对一线工作人员介绍防护知识、配备防护用具、定期检测生产设备等,从小儿抓起,向儿童灌输安全知识,同时强化家长的安全意识等。(2)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加强外伤后自救知识的教育,使广大一线工作人员知晓受伤后的简单处理和注意事项,如眼部化学伤,应尽快就近大量水冲洗,再送到医院进一步专业处理;眼球穿通伤不要挤压眼球;眼部异物不要擅自拔出外露异物等。(3)就近急诊就医。眼外伤发生后,经自行初步处理或无法自行处理,则尽快到最近的医院急诊处理,若病情严重,无条件处理的医院及时转诊到上级医院眼科或眼科专科医院。

为了更有效地救治眼外伤患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工作着手:

1.建立眼外伤联盟

社区、基层医院与有实力的专科医院结盟,严重的眼外伤可以从下到上对口转诊,同时上级医院对社区、基层医院实施“帮、扶、带”。

2.培养从事眼外伤专业的人才

眼外伤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疾病,发生后多属急、重症,牵扯头颅颌面外科、耳鼻喉科、整形科、眼科等,且伤情变化多端,无规律所循,需根据病情随时更改治疗方案,这就要求眼外伤医生反应快、知识面广、临床经验丰富、随机应变等。

3.开展全国眼外伤患者登记工作,建立眼外伤数据库

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就开始了眼外伤相关数据库的建设。美国眼外伤登记网(United States Eye Injury Registry, USEIR)收集全美40个州的严重眼外伤和军事眼外伤病例,发展和执行眼外伤积分(ocular trauma score, OTS)系统,对眼外伤的严重程度给予评分。USEIR模式已经被许多国家借鉴,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有大量的眼外伤患者群体,建立全国各级医院的眼外伤数据库,可以提供眼外伤流行病学资料,资源共享,为眼外伤的防治提供依据。

4.开展多中心、大规模、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

目前我国的临床眼外伤研究多为分散状态,缺乏组织性和系统性,所取得的研究结果无法被公认和采用。我国有大量的眼外伤病例,可组织多中心大规模的临床合作研究,确定不同类型眼外伤检查和治疗的专家共识,提高基层医院对眼外伤的诊治水平。

5.重视眼外伤基础理论研究,用于指导临床

目前我国临床眼外伤前瞻性及多因素分析性研究较少,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临床资料,发现问题、总结规律,同时可与基础学科合作,将基础医学的研究应用于临床,指导眼外伤的诊断和治疗。

6.重视眼外伤防治的普及教育

有关行政部门应监督各行业制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对从业者进行岗前培训和防护监督,针对施工特点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一旦事故发生企业应承担因失责所造成的损失,甚至接受严厉惩罚。第二节 眼外伤的特点

由于致伤原因不同,眼外伤可轻可重,轻者仅眼睑表皮擦伤,重者可造成眼球破裂失明甚至合并重要脏器损伤如头颅外伤、肝破裂、脾破裂、四肢骨折等,甚至危及生命,所以眼外伤的特点也千变万化。一、眼外伤共性(一)易导致视觉障碍甚至失明

外界物体通过人眼后才能在大脑形成清晰的物像,人的视觉系统解剖结构精密而特殊,一旦遭受外伤或由其继发的损伤破坏视觉系统,就会造成视觉障碍,例如透明的屈光间质是保证良好视力的先决条件,外伤后出血、炎性渗出、瘢痕均可影响屈光间质的透明性从而影响视功能;视神经、视网膜挫伤可导致光感受器神经组织的变性坏死,目前尚缺乏有效药物修复损伤的神经组织,因而可导致视力下降、视野缺损等。(二)眼外伤后并发症多种多样

角膜、晶状体、玻璃体为无血管组织,对细菌、病毒、真菌等的抵抗力较差,受伤后容易引起感染;玻璃体增殖可引起牵拉性视网膜脱离;眼内出血或房角后退可继发青光眼;睫状体脱离或离断可引起低眼压,从而引起黄斑区和视神经损伤,等等。(三)可同时造成眼的多种组织或结构的损伤

特别是爆炸伤或车祸伤,可造成眼睑、眼眶及眼球前后节和视神经的损伤,病情非常复杂。(四)可引起双眼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穿通性眼外伤特别是累及睫状体的穿通伤,可诱发另一眼交感性眼炎,若治疗不及时可导致双眼失明。(五)眼内炎症药物治疗效果欠佳

由于眼球结构的特殊性,血-眼屏障和血-房水屏障的存在,眼药和全身应用的药物到达眼球内的药物浓度较低,药物不能有效地控制炎症,比较严重的眼内炎必须行眼内注药或玻璃体切割联合眼内注药术。(六)正确诊断和急诊处理对挽救伤眼极为重要

一期处理的目的主要是恢复眼球的完整性,例如外伤所致晶状体混浊,若前房内无溢出的晶状体皮质,可暂不处理;玻璃体积血待伤眼稳定1~2周后不吸收再考虑行玻璃体切割术等。(七)眼睑的外伤处理不当可影响外观和功能

眼睑外伤缝合不但要考虑解剖复位恢复美观,更重要的是恢复其功能,不正确的眼睑缝合愈合后可引起明显的瘢痕,甚至出现由此引起的功能障碍如睑外翻、暴露性角结膜炎、倒睫等。

眼外伤患者视力与受伤部位、受伤轻重、受伤后接受治疗的时间、外伤性质等众多因素有关。眼睑皮肤裂伤、眼表面异物等外伤无明显感染时,对视力无太大影响,患者接受治疗前后视力基本不变或变化微小。但眼挫伤、化学伤、爆炸伤以及穿通伤,可造成严重的视力损害,甚至失明。对眼外伤及时准确的处理有时可以挽救患者的视功能。

眼是最精密、最脆弱的器官,很多不起眼的外伤也可引起严重后果,如处置不当,可以造成失明,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所以眼外伤首次处理十分重要。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工厂企业多,眼外伤以工农业损伤为主,致病因素以金属为主,结角膜异物伤占大多数。其次为挫伤。男性明显高于女性,男性以30~50岁青壮年为受伤主要群体。就诊时间在24小时内占大多数,也有就诊时间延长到受伤1周以后的患者。大多数眼外伤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强,受伤后能及时就诊,但仍有少部分患者健康意识薄弱,等到视力受到严重影响才到医院就诊,此类患者预后均不佳。国内不少基层医院,临床工作中遇到的大部分眼外伤,可以自行解决,对于球内异物等外伤,才需要转院治疗,这极大地缓解了临床专科大医院的就诊压力。基于眼外伤对视力的影响,有很多人力无法挽回的因素,因此降低和预防眼外伤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工人自身安全教育,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同时工厂应改善工作环境,监督工人使用防护工具;农民在劳动中应注重自身安全,发生意外不耽搁病情及时就诊;提高公民素质,减少打架斗殴现象;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降低车祸外伤发生,这些都将极大地降低眼外伤的发病率。二、儿童眼外伤特点

由于患儿群体的特殊性,眼外伤一旦发生后治疗效果可能更差,其原因包括:①眼球尚未完全发育,尽管积极正确治疗,但并发症多,也容易引起弱视甚至眼球发育停滞或萎缩;②儿童眼部组织的修复能力较强,但修复能力强也有其不利,角膜过度修复会瘢痕较重、晶状体上皮细胞增生活跃会引起后发性白内障、玻璃体增殖会引起牵拉性视网膜脱离,等等。小儿一旦眼部外伤,不但引起视力不可逆损害,还会引起影响外观如外斜视、面部发育不对称,甚至影响其心理发育,导致自卑厌世等更严重的后果,所以儿童眼外伤的预防更为重要。(一)发生率高

我国儿童眼外伤占全部眼外伤的12.38%,农村和山区发生率较城镇高,男童比女童发生率高。幼儿由于刚学会行走,易跌倒触及桌椅的棱角、地面上的泥团、石块或手拿的玩具等锐利物品而致眼外伤。幼儿及少年儿童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模仿力强,却不熟悉工具、玩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不知道某些行为的危害性,又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所以很容易发生眼外伤。(二)致伤因素多

儿童在打闹玩耍中容易用木棍、石块、弹弓、玩具枪子弹、玩具箭等损伤眼睛;小学生用小刀削铅笔时有不慎扎伤眼睛的;如果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被儿童当作玩具玩耍或燃放,很容易引起眼睛爆炸伤;儿童喜欢燃放鞭炮,节假日由鞭炮引起的眼外伤也常常发生;儿童玩耍一次性注射器,刺伤眼球的情况也较为多见,往往形成化脓性眼内炎,后果严重。(三)检查和治疗的配合度欠佳

儿童多不能对受伤情况和自觉症状进行详细描述,由于心理紧张、害怕和眼部疼痛,检查处理时也多不能配合,不利于及时观察病情变化和更改治疗方案,眼药的应用更为困难,影响治疗效果。(四)多可以预防

首先应加强安全教育,使人人都认识到眼外伤的危害性及保护眼睛的重要性,避免儿童玩耍尖锐危险的玩具和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雷管和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等危险物品的保管和处理,不让孩子观看电焊火花等。同时家长一定要尽到监护人的义务,注意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对孩子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眼外伤是影响儿童视力的首要原因,不但给患儿造成极大的痛苦,而且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较大的负担,产生的后果贻害终生。近几年,由于儿童眼外伤发病率的不断增多,儿童眼外伤成为一种常见的意外伤害,尤其近些年在我国一次性废弃注射器的管理不善造成了许多儿童眼球穿通伤,这种眼部的损伤几乎100%发生眼内炎等严重并发症,即使及时抢救,视力仍严重损害,甚至导致眼球萎缩。在国内,丁法德对在该院住院的国内26个省、市、地区的14岁以下儿童眼外伤1265例进行分析,发现眼外伤患者占同期住院患者(1 3183)的9.6%,约为儿童眼病患者的1/3;在同期眼外伤住院患者(4645)中,儿童占27.7%,男:女=7:1,学龄期儿童(7~14岁)占66.1%,以12~13岁和6~8岁为高发年龄,其中眼穿通伤占首位(占87.9%),多在校外发生;其致盲率达44.5%,而且单眼脱盲率为24.5%,双眼脱盲率为65.2%。许维强等报道1987/1997年广东肇庆市收治儿童眼外伤中,占同期眼外伤患者的52.7%,男女比例为2.6:1,农村儿童较城镇儿童多见。致盲率为24.5%,眼球摘除率为1.5%。杨晓慧等报道1990~2000年间河南地区的儿童眼外伤1126例,占同期眼外伤患者(4210)的26.75%,男:女=7:1,其中眼穿通伤为多(占87.47%),其致盲率高达69.08%。华峰刚对1989~1999年浙江苍南地区的儿童眼外伤1623例临床分析表明,占同期住院眼外伤的23.55%,男:女=4.71:1,年龄以4~6岁和7~10岁高发,其中以眼睑撕裂伤和眼球钝挫伤为多,致盲率为11.52%。姚红艳等报道粤东潮汕地区14岁以下儿童眼外伤的情况分析,男:女=3.7:1,其中5~7岁和8~10岁年龄段是儿童眼外伤发病的高峰期,分别占总发病数的30.6%和29.6%。男童眼外伤主要发生在8~10岁,而女童多发生在7岁以下,锐器伤所占的构成比高于钝器伤及爆炸伤,穿通伤占首位(占51.5%),从而揭示不同性别儿童在各个年龄段眼外伤的致伤情况不同,其中10岁以下为高危人群。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儿童眼外伤是临床常见眼病,约占同期住院眼外伤的1/4,且致盲率、伤残率高,同时女性儿童逐渐增多,应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三、眼外伤患者的特点

眼外伤患者是一特殊群体,由于发病急、病情变化快、病情复杂、治疗效果不佳以及赔偿问题等方面均不同于一般眼病患者。(一)心理变化和情绪失控

由于眼外伤多是突发事件,部分患者在出现外伤尤其是严重眼外伤后惊慌失措,悲痛不安。有些患者经过一段时间后,能很快调整心态,心情恢复平静;但也有少部分眼外伤患者由于外伤严重,突然失明或因病情重需要摘除眼球,精神受到沉重打击,彻夜不眠,萎靡不振甚至出现轻生的念头;有的甚至将怒气转嫁给家人或医务工作者。作为主诊医生,此时要有高度的同情心,尽量安抚患者,以取得家属和第三方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寻找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避免一些意外情况出现。(二)求治心理

部分眼外伤患者,由于涉及到第三方赔偿问题,有的想方设法寻求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要求多开药,开贵重药,甚至要求各种手术治疗。如轻度的眶壁骨折,未影响视力和眼球转动、无复视和外观异常,仍渴求手术复位;轻度的虹膜根部离断无双瞳引起的视觉障碍,要求修复离断的虹膜根部等。殊不知所有手术都存在多种风险,此类情况的手术不仅没有必要,反而有可能造成其他损伤而影响仪容或视功能等。对于此类患者,必须严把药物和手术关,做好解释工作,坚守原则,不能做的手术和不能开的药物一概不要去做。(三)患者、患者家属及第三方介入医疗过程

由于部分外伤发生于工作中,工厂老板或领导(第三方)要负责医疗费用乃至后续的其他费用,所以目前中国的眼外伤患者的诊疗不仅牵涉到患者及其亲属的问题,而且还有第三方责任人的问题。入院谈话和术前谈话最好邀请雇佣单位的老板或领导参与,即组织患者、患者家属以及患者的老板或领导的三方谈话。尽快、尽好治疗患者的眼外伤,是三方的共同利益。基于这一出发点,告知三方目前患者的病情,需要做的检查和术前准备,将要进行的手术的风险以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对策,后续的二期手术甚至多次手术的可能性,术后视功能恢复以及其他预后等情况。由于眼外伤患者的病情复杂多变,例如外伤性白内障患者需要行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应告知白内障术中可能由于囊膜破裂人工晶状体不能一期植入,要3个月后再行二期植入;第二个可能是即使植入了人工晶状体可能视力提高不大,因为眼底存在损伤性病变如视网膜视神经挫伤的可能。有时只能告诉患者需走一步看一步,尽量将病情的严重性、复杂性和预后的不确定性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和雇主,使他们充分了解病情并配合治疗,多方共同努力,以期达到共赢。(四)伪盲及伪低视力

外伤后绝大多数患者能够坦然面对发生的一切,实事求是地反应病情的变化。但也有少数患者由于牵涉到今后的理赔和法律问题,而伪装盲目或低视力。对于这类患者,有时需要详细地排除检查,如验光、眼电生理、伪盲以及伪低视力识别试验等。

眼损伤的临床法医学鉴定,因其损伤程度、伤残程度及后期医疗费用等与被鉴定人的利益有密切的关系,在采用视力表等常规的主观物理学检测方法时常常发现,被鉴定人大多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故意夸大视力下降的程度,因此伪肓在法医学鉴定实践中较为常见。根据不同视力对应不同大小视角,按视力表的设计原理,即视力=1/(物体大小·视距),计算各刺激视角下理论视力大小,通过该方法推算出来的视力值我们称之为VEP视力。同时参考周鑫等研究结果,客观视力与视角的对应关系为:30′-0.1;15′-0.2;11′-0.3;5′-0.6;3′-1.0。若受检眼在30′刺激视角下无法引出波形,则认为其VEP视力<0.1;若受检眼在30′视角下出现波形,而在15′视角下无法引出波形,则认为其VEP视力在0.1~0.2之间,依次类推。

根据VEP是眼睛受到光刺激后在大脑皮层视区产生的生物电活动,它反映了从视网膜神经元至视皮层的信息传递以及视皮层的活动,已成为临床法医学诊断视神经损伤程度、客观评估伤眼视力的重要检测方法。在目前的相关研究中,VEP技术推算客观视力的基本方法有以下4种:①通过能够诱发出VEP波形的最小刺激图形所对应的视角来推算视力;②通过诱发阈刺激的空间频率大小来推算视力;③根据不同空间频率下的VEP反应,建立振幅-空间频率曲线及回归方程推算视力;④通过P100波幅和潜伏期在两眼之间的差别来粗略地估算视力。其中第1种方法简单实用,且具有较高的准确度,因此是目前研究及实际应用的重点,本研究是在该方法的基础之上推算视力。De Keyser等认为在受检者主观视力和VEP刺激视角之间存在线性关系,Nakamura等研究发现39′、26′、15′、9′的刺激视角对应的视力是分别为0.1、0.2、0.5、1.0,Fatih等认为2°、1°、15′、7′、3′的刺激视角所对应的视力分别为0.1、0.2、0.4,0.7、1.0。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目前尚无统一的VEP研究标准,在不同的实验条件和刺激参数下所得的实验结果亦不相同。参考周鑫等的研究结果,根据视角与视力之间的线性关系来推算视力,在对照组健眼视力的检测中,主观视力与客观视力符合率达90.8%。该方法评价客观视力具有较高的准确度,同时也表明,在眼损伤的法医学鉴定中,被鉴定人大多会企图夸大伤眼视力下降的程度,而对于未受损伤的健眼大多能够配合主观检查,其健眼主观视力具有较高的可信性。进一步探索这种心理,认为大多被鉴定人试图夸大健眼和伤眼的视力差距,以便凸现伤眼损伤的严重程度,使鉴定结果对自己有利。故被鉴定人健眼在行主观视力检查时大多能够主动配合。因此,在不具备利用VEP直接评价客观视力的条件下,我们也可以通过参考健眼与伤眼VEP波形参数的差别来推断伤眼视力。法医学鉴定中所见伪盲大多有以下特点:①由于双眼全盲较难伪装,易被识破,因此在鉴定中以伪装单眼肓较为多见;②视力下降的程度和表现出来的症状与客观体征不能完全相符;③在行VEP检查时多不能很好的配合,对视觉刺激器的注视程度不够。因此,需要检查操作者具有丰富的经验,可要求被检者注视屏幕中央的靶心并默数不确定单位时间内图案跳动的次数来判断其注视度。(五)眼外伤患者纠纷多

因眼外伤的复杂性,其治疗过程和预后往往出乎医生和患者的意料。眼外伤是突发事件,发生眼外伤特别是严重的眼外伤后,患者及家属情绪会出现一系列的变化,表现为惊慌—郁闷—接受的变化过程,言辞中容易出现冲突,对病情治疗的期望值过高,因与第三方的纠纷而易迁怒于医护人员,不合理要求未能满足,第三方欠费等原因不能及时治疗等,以上因素均会引起纠纷,医护人员应理解患者,做好安抚工作,从专业角度多沟通,使患者信任医生,并能理解、接受治疗过程和后果。有时只能告诉患者走一步看一步,坚决拒绝患者的无理要求。四、初诊医生检查和处理的注意事项

应根据眼外伤的轻重缓急,在不延误急救、不加重损伤、尽量减少患者痛苦的前提下,有重点地进行,但不要漏诊。

1.注意轻重缓急,忙而不乱。合并全身外伤的患者,无论是道路交通伤还是爆炸伤多合并有颅脑、心胸腹部主要脏器、四肢等外伤,接诊医生必须树立全局观点,根据轻重缓急,有条不紊地逐一进行检查和处理,首先应检查生命体征,包括脉搏、体温、呼吸、血压,其次要检查全身重要脏器如颅脑、胸腹,再次为四肢、五官等;同时也不可因为全身其他器官伤情重,而忽视了眼部外伤,待全身病情平稳后发现不能视物,方才注意到眼外伤的存在。此时眼部外伤有可能已失去了治疗机会,抱憾终生,如视神经管骨折所致的外伤性视神经病变,应该等到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尽快行视神经减压术,挽救视功能。因此医护人员在抢救复合性多系统多器官外伤患者时,切勿忽视眼部外伤,而眼部外伤要先处理眼球外伤再处理眼附属器外伤。

2.富有同情心,注意言辞恰当、动作轻柔。检查眼外伤患者,应动作轻柔,避免增加患者痛苦,特别是眼球穿通伤切忌挤压,以免眼内容物脱出增加而加重损伤,影响预后;儿童检查不配合应在麻醉下进行,不要强行开睑检查。

3.对神经系统外伤不能确定的患者,一般不要散大瞳孔,以免影响神经系统病变的判断。

4.急诊以恢复眼球完整性,预防感染为主。虽然严重眼球破裂伤已无光感,除非组织缺损严重不能缝合,一般不要一期眼球摘除,对各种并发症处理后再考虑行二期手术。随着显微技术的进展特别是玻璃体手术的进展,一些以往认为无法挽救的破裂眼球,经后期治疗可以恢复部分视力。

5.眼睑的外伤要充分止血、分层对位缝合,因眼睑血运丰富,一些颜色变黑貌似坏死的皮瓣复位后也可能存活,所以一般不要轻率剪除破损组织。

6.开放式眼外伤尽早肌注破伤风抗毒素或免疫球蛋白。

7.动物咬伤的伤口必须尽快彻底处理伤口及底部,伤口周围及底部还需要注射抗狂犬病血清,或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8.化学性眼外伤要分秒必争,以大量生理盐水连续冲洗,直至结膜囊pH值正常。

9.合理使用抗生素和激素,开放性伤口要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需要注意的是,激素既有抗炎消肿、减轻瘢痕的有利面,也具有抑制免疫、减缓组织修复的不利面,应根据外伤的种类、轻重、时期酌情应用。

10.若发现眼外伤特别严重,目前的技术或设备限制不能取得应有的治疗效果,应尽快安排转往上级医院诊治。第三节 中国眼外伤的发病现状

我国目前还没有权威的眼外伤普查及发病率的资料公布,但有一些零星的资料统计结果。据2011年发表在Acta Ophthalmol的结果报道,2001~2006年北京某地区年龄40岁以上的3251人中,眼外伤的发生率为1.6±0.20%。这一结果也表明我国的眼外伤发病率较美国高,略低于印度。

1999年我国调查的10种眼病中,眼外伤所占的比例仅次于白内障(20.21%)和屈光眼疾(13.22%),为9.44%,其中20~40岁为眼外伤发生高峰年龄组,男性患者所占的比例(75.56%)远高于女性;不同类型的眼外伤中,眼球钝挫伤发生比例最高,为46.33%;其次是穿通伤,为14.73%。山东济宁的防盲人员调查了3291例城区农民,其中视力在0.05以下~无光感26人(以下简称盲目),双眼盲目14人(盲目率为0.43%),与国内有关报道的0.5%致盲率基本一致;在26例盲目患者中,白内障占32.6%,角膜病占23.3%,眼外伤占16.6%,其他依次为青光眼、视网膜病、屈光不正、沙眼并发症等。

眼外伤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以青壮年(21~50岁)居多,平均年龄为30岁左右。男女比例约为(4~6):1。职业主要以工人和农民为主,其次是学生和学龄前儿童。职业分布特点依次为:工人、农民、学生、儿童。有报道工人的眼外伤占54.44%,学生占14.5%,小儿为10.71%。报道的眼外伤类型按发生率高低依次为钝挫伤(41.25%)、穿通伤(23.47%)、化学伤(12.29%)、破裂伤(10.28%)、爆炸伤(8.17%)和其他(4.54%);有报道开放性眼球损伤占眼外伤住院病例的56.08%,眼挫伤占20.8%。致伤物种类繁多,有的报道以沙石异物为首;也有报道以铁屑、钢屑为多,占24.83%;石块、石屑占11.16%。以上三者眼外伤发生盲目的几率为21.32%、43.3%、56.6%;治疗后的盲目率为10%左右,眼球摘除率约为1.78%。

由于致伤物性质多样、致伤机制不同、致伤部位各异,因此外伤后眼部变化复杂多样,处理方法和时机也不尽相同。而眼外伤的处理时机及方法对于眼外伤最终的救治效果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各级医疗部门之间的医疗条件发展相当不平衡,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条件还相当简陋,致使眼外伤救治水平参差不齐。在某些眼外伤救治原则和时机方面缺乏循证医学依据,缺乏标准化,治疗方案多呈个性化。关于开放性眼外伤一期处理原则及二期手术时机问题,如开放性眼外伤一期晶状体损伤如何处理、人工晶状体(IOL)植入时机及方法如何选择、一期无光感眼球是否摘除、眼内异物何时及如何取出、眼外伤无光感眼怎样处理以及何为玻璃体手术治疗复杂眼外伤的最佳时机等,回答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建立数据库,完善眼外伤登记工作,对大量数据进行分析,才能制定出相关规范和临床指南,从而提高眼外伤的救治水平。

近年来,随着眼科诊断技术的不断改进,如眼用A型超声波、B型超声波,超声生物显微镜(UBM),视觉电生理检查(VEP、ERG、EOG),荧光眼底血管造影(FFA、ICGA),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及磁共振成像(MRI),光学干涉断层扫描检查(OCT),角膜地形图(corneal topography)等新的检查方法的普及和应用,大大提高了眼外伤的诊断正确率;随着多种高分子材料如角膜接触镜、人工晶状体、人工角膜、硅胶、硅油、重水、黏弹剂以及各种生物制剂如纤维连结蛋白、胶原等在眼科的应用,致使许多工作出现了量变和质变,严重眼外伤救治成功率大大提高;显微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提高,尤其玻璃体手术技术的推广及手术仪器设备的不断更新,使得眼外伤的救治范围和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甚至以往被放弃治疗的眼球,现在也可得到拯救,并取得良好效果。随着眼外伤救治技术的精细化,我国眼外伤救治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在眼外伤防治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例如医疗网络还没有完善地建立,眼外伤流行病学研究相对薄弱,因此国内多数医院缺乏长期且全面详细的眼外伤资料收集工作,致使我国缺少具有权威性的全国眼外伤流行病学资料。各级医疗部门之间的医疗水平的发展相当不平衡,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医疗条件还相当简陋,这些医疗部门眼科医生信息相对闭塞,学术交流机会少,最新前沿技术接触少。我国存在巨大的眼外伤发患者口,但眼外伤专科医生数量不足。除此之外,国人的眼外伤预防意识欠缺,工、农业等生产过程中鲜有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

我国眼外伤的流行病学研究工作较为薄弱,与经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美国眼外伤登记处(United States Eye Injury Registry, USEIR)和国际眼外伤登记处(World Eye Injury Registry, WEIR)均是专门的眼外伤登记机构,可随时提供全面且具有权威性的统计数字,以便为临床工作、社会工作提出宏观或具体的指导。但是,我国多数医院缺乏长期且全面详细的眼外伤资料收集工作,使我国缺少具有权威性的全国眼外伤流行病学资料。随着眼外伤防治工作的逐步重视,中华医学会分会眼外伤学组于2008年创立了中国眼外伤登记网(www.cneir.org),旨在针对我国眼外伤的流行病学研究、玻璃体手术等干预措施、伤眼术后远期解剖结构恢复及视力预后等方面,建立多中心研究平台,借此制定我国眼外伤一期处理规范、玻璃体手术干预时机及眼外伤防盲质盲的临床诊疗相关标准。随着越来越多眼科医生的参与,信息与资源共享将有力地推动我国眼外伤防治工作向前发展。眼外伤病例登记方法:①纸质版登记,是临床研究或流行病学研究中最经典的收集数据的方法。通常在接诊后直接填写并妥善保管,资料汇总后定期传真或将复印件邮寄至负责人单位,由专人进行统一录入。②电子版终端登记,需事先设计录入数据库,可以采用Office的办公软件Excel进行,自行将所录入的内容编辑成列,逐行登记。此外,还可采用Epidata软件进行登记。③网络登记,是集大型服务器数据存储的动态网页,使用者通过注册进入网站进行数据登记。④随访登记。由于必须记录伤者的随访情况,才能完整完成病例登记,故无论采用哪一种登记方式,都不能忽视随访登记。⑤数据汇总。建议由参加单位指定负责人对所有数据资料进行统一回收和管理,并录入数据库。

眼外伤登记工作可为制定眼外伤治疗规范和临床指南提供依据,可了解我国不同地区眼外伤救治水平并提供指导,可为眼外伤临床研究工作提供数据,为全面提升我国眼外伤防治工作的国际地位打下坚实基础。第二章眼外伤患者的病史采集及检查第一节 眼外伤患者的病史采集

眼外伤是眼科临床的常见病,其临床表现千变万化,每个人对损伤的反应不完全一样。为了及时确定治疗方案,接诊医生必须尽早地获得可靠的受伤史并详细记录,包括从受伤之时起至接诊时的整个过程。病史的来源,可以是患者自述,也可以是护送人员或现场目睹受伤经过的证人。这些情况必须详实可靠且记录完整,它不仅是治疗的根据,而且具有法律作用。

然而,对于化学烧伤的处理,抢救时间必须分秒必争,医生在简单了解病情后,立即进行彻底地冲洗治疗,待抢救完毕再详询病史。一、受伤的时间

详细了解受伤时间在眼外伤的处理中很重要。询问并记录何年何月何日何时何分受伤,受伤后经过多少时间才到达急救站,在急救站停留的时间,何时从急救站转送到医院。二、受伤地点和周围环境

创伤的发生是在野外还是在室内,在工厂还是在家中,在很污秽的地方还是在比较洁净的处所,受伤时的环境和气候情况等均应明确。三、致伤物体

致伤物体的性质、大小、形状、数目,致伤物侵犯的方向,受伤时患者头部的位置和眼球注视的方向。固体物质应辨明是金属或非金属;如果是金属,还应了解是磁性或非磁性,如果是非金属,应弄清楚是塑料、玻璃、植物或动物等。如果是辐射、光等的损伤,应了解辐射源、光源等的强度及与眼部的距离等。动物伤还需明确致伤动物的种类、是否接受狂犬病疫苗等。四、眼外伤的种类

常见的有挫伤、振荡伤、切割伤、穿通伤、异物伤、炸伤、烧伤、辐射伤、动物咬伤等。同一类的伤,伤的性质不同,伤的程度可以相差很远,例如,同是炸伤,火药炸伤、炮弹片炸伤还是雷管炸伤?其结果完全不同;同是烧伤,汽油烧伤重于普通火焰烧伤;同是化学烧伤,碱烧伤重于酸烧伤。在接诊伤员时,这些都应该询问清楚。

弄清外伤是单一部位伤、多部位伤还是复合性外伤。接诊医生在询问病史及进行体格检查时,必须树立全局观点,不能只重视眼部外伤而忽视了全身器官的损伤,要注意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在实际工作时,首先要弄清楚何者最急,何者次急,根据轻重缓急,有条不紊地逐一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组织两组以上人员同时进行抢救。原则上首先抢救伤员生命,待生命体征稳定之后再进行眼科处理。切不可因抢救眼伤而忽视了全身情况,也不可因注重全身情况而忘记了眼外伤的处理。五、受伤前的病史

了解受伤前,患者是否患过眼病或眼外伤,接受过何种治疗,效果如何。有无弱视史,有无手术史,全身健康如何,有无家族遗传疾病或先天发育异常历史,特别要注意有无气喘、糖尿病、高血压、心肾病或神经系统异常。是否配有假牙,还要仔细询问有无过敏性疾病,对药物有无过敏史,何年何月注射过破伤风抗毒素(破伤风免疫血清)等。

病史采集:(1)现病史:详细询问视力下降的时间,有无明显诱因、有何伴随症状、是否经过诊治、疗效如何等。(2)既往病史:询问有无其他眼病史,对于有青光眼、葡萄膜炎、眼外伤、高度近视、弱视、视网膜视神经病变等影响手术及预后的疾病尤其需要注意。同时,还要了解患者全身病史,疾病是否处于稳定状态,有否使用相关药物。(3)家族史:对于有青光眼、视网膜变性等疾病家族史的患者,即使现时未有明显发病迹象,也需提高警惕,防治术中、术后的相关并发症。(4)药物过敏史:无论术前、术中还是术后都应避免使用曾致患者过敏的药物。六、伤后处理

受伤后,患者是否经过就地抢救处理,是否送急救站处理,接受过哪些局部和全身治疗,使用过何种药物,采用何种工具运送,是否注射过破伤风抗毒素,是否使用过抗生素。

附:病史采集简洁公式

1.现病史(1)根据主诉和相关的鉴别询问。

1)发病可能的病因、诱因(何种外伤等)。

2)主要症状的特点(程度、类型、持续时间、次数、缓急因素、颜色、部位等)。

3)相关伴随症状(如伴头痛、头晕、晕厥等)。

4)近期饮食、睡眠、大便、小便和体重变化情况。(2)诊疗经过。

1)是否到医院就诊,做过何种检查(如血尿便常规、眼部B超、眼部、头颅CT等)。

2)治疗用药情况及其疗效如何。

2.既往史(1)有无药物过敏史。(2)与疾病有关的其他病史,如既往患病史、个人史、家族史(心血管病、糖尿病)。(3)外伤手术史,输血史,传染病史,妇女月经、婚育史等。(4)吸烟、饮酒史,特殊职业,毒物接触史,疫区居住史。七、眼外伤的预防

虽然眼外伤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突发性,预防眼外伤的发生有一定的难度,但预防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做好预防工作可以减少眼外伤的发生率,降低受伤程度。①职业眼外伤的预防重点应放在工厂企业的安全操作、防护措施上,对新上岗工人务必进行系统培训教育,以防患于未然。②加强法制教育和社会治安,减少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③加强道路建设和行车安全教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④禁止儿童玩弄危险玩具、燃放鞭炮等,并加强监护。第二节 眼外伤的功能检查

为了明确眼外伤的程度、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有必要对眼外伤患者进行基本的视功能检查。眼外伤后因患者眼痛、眼睑痉挛、肿胀等原因常造成检查结果出现较大误差,必要时在病情许可的情况下,滴用适量表面麻醉剂后重复进行。患者眼部疼痛感消除后能更愿意配合检查,使结果更为准确、真实、可靠。一、视力(visual acuity)检查

判断视功能是否异常,视力检查应列为各种检查之首。对眼外伤的患者应详细检查其远、近视力及矫正视力,并每日记录,对只能辨认指数或手动的患者,应在暗室中进一步检查光感及光定位,视力的水平对眼外伤的预后判断具有重要意义。

视力(视敏度):包括裸眼视力与矫正视力。WHO的标准规定:矫正视力低于0.3时,即属于低视力眼,这时进行手术是有理由的。但由于患者自身对视力的需求以及手术医院的技术和设备等条件各不相同,所以目前白内障手术治疗并没有统一恒定的最高视力标准,只要患者白内障引起的视力下降导致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就可以考虑手术。对于视力特别差,尤其是为手动或光感时,应特别强调检查光定位。对于光定位不准确的患者,视神经很可能已严重受损,术后视力预后差,应考虑放弃手术或向患者充分交待病情取得其理解后方可进行手术。潜视力测量是一种直接通过混浊介质测量视网膜视力的定量测量方法,可以为临床医生判断术后视力恢复程度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但多种因素如白内障的程度和类型、高度近视和视网膜脱离等,会对其准确性产生影响,故有时所检测的视力与术后视力存在一定的差距。(一)远视力(distant vision)检查

目前国内常用的视力表有国际标准视力表和标准对数视力表,其检查的标准距离为5 m。在房间距离不足标准时,可将视力表置于受检者坐位的后上方,于视力表对面2.5 m处放一平面镜,嘱受检者注视镜内所见的视力表来检查远视力。【检查方法】

1.检查前应向被检者说明正确观察视力表的方法。

2.两眼分别检查,先查未受伤眼,后查受伤眼。查一眼时,以遮眼板将另一眼完全遮住,但注意勿压迫眼球。

3.检查过程(1)让被检者先看清最大一行标记,如能辨认,则自上而下、由大至小,逐级将较小标记指给被检者看,直至查出能清楚辨认的最小一行标记。如估计患者视力尚佳,则不必由最大一行标记查起,可酌情由较小字行开始。被检者应在3秒钟内完成单个视标辨认。(2)国际标准视力表上各行标记的一侧,均注明有在5 m距离看清楚该行时所代表的视力。(3)若视力不及1.0者,应作针孔视力检查,即让被检者通过一个具有1.5~2.0mm直径的圆孔黑片,再查视力。如针孔视力有增进,则表示有屈光不正存在,应进行矫正,并记录其矫正视力。(4)如被检者在5 m距离不能辨认出表上任何字标时,可嘱被检者向视力表靠近,直到能辨认出第一行视标(0.1)为止,记录的视力为:视力=0.1×被检者所在距离(m)/5(m)。(5)如被检者在1m处尚不能看清“0.1”行视标,则检查数指(counting finger, CF)。嘱受检者背光而坐,检查者伸出手指让被检者辨认手指数目,记录其能辨认的最远距离,如在距眼30 cm处能看清指数,则记录为“30 cm指数”或“CF/30 cm”。如果在距眼5 cm处仍不能辨认指数,则检查手动(hand motions, HM),即检查者在受试者面前摆手让其辨认是否有手在眼前摇动,记录其能看清手动的最远距离,如在10 cm处可以看到,即记录为“HM/10 cm”。

4.对只能辨认指数或手动的受检者,应在暗室中进一步检查光感(light perception, LP)及光定位(light projection)。

5.视力检查是心理物理检查即主观检查,评价结果时应当谨慎,必要时可进行伪盲检查。外伤严重全身情况不允许时,应以患者生命为重,不勉强检查。(二)近视力(near vision)检查

测定近距离中心视力,亦称调节视力,是了解眼视觉与屈光功能的重要内容之一。可选用近视力表,如耶格(Jaeger)近视力表、徐广第E字近视力表和对数近视力表。测定动态视力,与远视力相结合有助于疾病的诊断及视功能的评价。【检查方法】

1.近视力表的照明不易固定,可采用自然弥散光,也可采用人工照明,但应注意避免反光或眩光。

2.两眼分别检查,常规先查未受伤眼,后查受伤眼,检查时用挡眼板遮盖非受检眼。

3.检查距离一般为30 cm,每个字母辨认时间不大于3秒,对于屈光不正者,要改变检查距离才能测得最好的近视力。(三)婴幼儿视力检查

对于小于3岁、不能合作的患儿,检查视力须耐心诱导、观察。新生儿有追随光及瞳孔对光反应,同时也应单眼分别进行,交替遮盖法可发现患眼,监测其对活动玩具的注视反应,或者对随光源或追随眼前移动目标的反应也可发现患眼,用诱发视动性眼球震颤的方法也可评估婴幼儿视力。

学龄前和学龄期儿童还可以采用图形视力表、点状视力检查仪或激光干涉条纹视力计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一种方法不能评测婴幼儿视力,可采用多种方法综合评测。

此外,视觉诱发电位检查可作为一种客观的婴幼儿视力评估方法。二、色觉(chromatic vision)检查

色觉检查是视功能检查的一个基本而重要的组成部分,色觉功能检查主要用于评价视锥细胞功能,也是判断视神经或视路有无损伤的重要辅助指标。【目的和意义】

一般多检查患者的红绿辨别力,作为判断黄斑功能的指标之一。如患者不能分辨红绿色觉,很可能预示着黄斑功能的异常,也预示着术后视力恢复不佳。但对于成熟期的白内障患者,可能会因为晶状体的透光性太差而导致患者难以分辨光线的颜色。在无特殊视功能检测的基层单位,视力及色觉检查对于判断视网膜尤其是黄斑部功能有很重要的意义。【检查方法】

色觉检查方法较多,可以在患者眼前放置红色或绿色的玻璃,在其前方用光线照射,让患者回答所见的颜色。也可用裂隙灯显微镜上的红、绿滤光片,如果患者回答所示颜色正确,说明患者黄斑区的视觉功能存在。也可行假同色图测验、有彩色绒线团挑选法、FM-100色彩试验、D-15色盘试验以及色觉镜检查等,临床上多采用假同色表(色盲本)检查法,常用的国外有石原忍、司狄林(Stilling′s)及拉布金(pao KNH)等表,国内有俞自萍等检查表。三、特殊检查(一)视野(visual field)检查

对可能同时合并青光眼或视网膜视神经疾病的患者,如白内障仅为轻到中等程度,视野检查的结果可以作为判断手术后视力恢复的参考指标之一。【目的和意义】(1)发现视野缺损及缺损的变化,提示视觉系统潜在的结构和功能异常。(2)描述视野缺损的范围和深度,推断眼外伤造成的视路病变的位置和范围。【检查方法】

主要介绍临床常用的Humphrey和Octopus计算机视野。这两种视野计的检查策略和检查程序的原理大致相同,另各有其专有技术:Humphrey计算机视野计采用了具有专利权的非球面反射屏,使从任何角度注视,投射到反射屏的视标均有相等的亮度。Octopus计算机视野在检查过程中引进了“相”和“段”的特有技术,不仅测试时间可缩短,而且一旦测试过程被打断,过段时间后可继续检查而结果不受影响。(1)检查检测室环境,开机自检。(2)检查患者瞳孔是否为自然状态,指导和训练受检者,耐心、细致地讲解检查的方法、目的及检查所需的大致时间。(3)选择检查程序,常用30-2阈值检查程序,选择受检眼,输入患者信息,调整检查参数如测试策略、速度、固视目标、光标大小、刺激光颜色等。(4)遮盖受检眼另侧眼,正确放置患者头位,调整眼位至光标正中,按需要放置矫正镜片,再次讲解测量方法。(5)开始测试演习,根据受检者掌握情况选择是否提前结束演习。(6)再次观察患者头位和眼位,测试注视跟踪情况。(7)开始检测,检查过程中观察调整固视、眼位、测试速度、休息时间等。(8)检查结束,嘱受检者闭眼休息,保存检查结果。检查对侧眼。(9)打印、分析检查结果。

Humphrey视野计检查结果包括:Ⅰ.数值图(各点的数值为各点实际测得的光敏度值);Ⅱ.灰度图(用不同的灰度水平代表不同的敏感度水平,光敏度可以是实际测量值或比较值);Ⅲ.总体偏差分贝图(各点的数值为实际测量值与年龄匹配的正常值相减的差值);Ⅳ.模式偏差分贝图(在视野检查结果中剔除普遍性的敏感度简单部分,即屈光间质浑浊的影响,而纯粹地反映视觉神经系统的功能);Ⅴ.总体偏差概率图(用符号表示出每一位点上敏感度实际测量值属于正常分布的概率);Ⅵ.模式偏差概率图(在整个敏感度降低中剔除了普遍性敏感度降低之后,所剩的局限性敏感度降低的统计学意义,突出了局部视野缺损);Ⅶ.注视跟踪记录(向上的线条表示在每次视标呈现时固视偏差的幅度,向下的线条表示在光标呈现时视野计没用成功测量到注视方向)。另显示平均偏差和模式标准差,针对青光眼患者可显示青光眼半视野检查结果。

Octopus视野计检查结果包括:Ⅰ.灰度图(同H-Ⅱ);Ⅱ.数值图(同H-Ⅰ);Ⅲ.比较值图(同H-Ⅲ);Ⅳ.矫正比较值图(同H-Ⅳ);Ⅴ.累积缺损曲线(把敏感度差值排序后作图,横坐标为序号,纵坐标为差值,可评估缺损的特性和程度,如辨认是弥漫性或局限性的损害);Ⅵ.概率图(同H-Ⅴ);Ⅶ.矫正概率图(同H-Ⅵ)。另右下方显示视野指数。【注意事项】(1)检查室要求环境安静,背景亮度与仪器匹配。(2)检查中心30°常规矫正受检眼屈光度,30°以外的周边视野测试用裸眼进行检查。(3)检查过程中嘱受检者尽量睁大眼睛,如需要可用胶布轻拉上睑。眨眼应尽量在按下应答键的瞬间进行。受检眼疲劳时可暂停程序。(4)检查结果假阳性和假阴性应在20%以下,结果分析不可只依据数值图和灰度图,比较值图和概率图有显著意义。(二)眼压(intraocular pressure)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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