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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8 10: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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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怡臻

出版社:成都时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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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时容易

别时容易试读:

别时容易

  

第一章 承风流

  她过早地离开了。因为命运多舛。事情发生得极其自然,如同夜幕降临,落日西沉。  林幽兰懊恼得很。她的银白色印染孔雀蓝的玉兰花瓣的丝质长旗袍,华贵清丽,竟被张海潮甩出的墨汁玷污。  “张大师,你说怎么办?这可是人家的新衣服呢。”她手腕缠绕着一串红珊瑚,乌黑浓密的卷发在脑后绾了个髻,别了青玉材质的蛇形发夹,斜靠在黄花梨的宫廷椅上漫不经心地发嗲。“大美人,弄脏了就弄脏了呗,太过爱干净不是件好事!”低头写字的张海潮闷声作答。留学归来的他,是国内著名的美术评论家,近六十岁的人,着装休闲,精力充沛,不亚于壮年男子,这应当是他不服老的体现。  “男人可不都喜欢干净的女人么?!”林幽兰甚为费解。  “凡事过犹不及,况且你指的都是些俗物,一般货色的男人,我难道是一般男人?林大美人,要懂识货!”张海潮似笑非笑中透出威严。  “我晓得,你是最不一般的男人嘛。”林幽兰冷哼着,不愿意搭理他。  “大美人,过来瞧瞧,老夫这字如何?”张海潮也不在意她的冷言冷语。他的书法功底并不扎实,偏又好写,不等墨迹干透,又兴趣盎然地向林幽兰卖弄。  林幽兰偏过头来,认真赏析:“嗯,张大师就是张大师,‘红颜’两字笔力有度,颇有扬州八怪之首金农的风骨。”她见多了书法家、画家们写写画画,放之四海皆准的套话,任谁听着,都受用。  话音刚落,张海潮就搂住她悲叹:“林大美人,你这天生尤物,偏生杨爱墨这小子好艳福!”张海潮是林幽兰现任男友杨爱墨的兄弟。她早已习惯张海潮对她轻佻的调戏——谁让她不是杨爱墨的正房老婆呢。  初识林幽兰,当着杨爱墨的面,张海潮就借着酒意吃她的豆腐。林幽兰求助杨爱墨,可他谈笑风生,熟视无睹。她当下明朗,遂假意配合,给足张海潮颜面。  自此,张海潮对她更为肆无忌惮,来者是客,她不得不假意奉承,一如现在,皱起弯月眉,紧闭着红莲丰唇,看不出丝毫不满。  “张大师,画界出什么厉害的新人没有?”她端来浓香的铁观音,转移话题。  张海潮左手拿杯,右手拽她手,充耳不闻:“林小姐,你是哪里人?像你这样的大美女,应该出自苏杭?东北?青岛?”林幽兰妩媚地笑而不语,她从不肯对人透露乡关何处,枕边人杨爱墨亦如是。  “英雄莫问出生地,张大师不晓得吗?”坐在茶席旁,她低头烧水。  “哈哈哈,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答得好!”张海潮对林幽兰的美貌一见钟情,交谈后对她的才情更是倾心。可她终归是杨爱墨的女人,他只有望梅止渴。  “新人?你提醒我了,我到川北采风,住的酒店大堂,有幅山水画作相当不错,气象峥嵘,落款樊钟梨。闻所未闻的无名小辈。听说是蜀北一座樊家镇上的老画家。”张海潮抿了口茶,方才接话。  “樊家镇?”林幽兰乍然听到熟稔的地名,心念转动:金一不是跟樊钟梨学画吗,该不会是同名同姓?  手抖动着,滚烫的茶水洒落手背,林幽兰也不觉得痛楚。  十年中,父亡母离,她早当自己是无人管无人爱的野孩子。可为何,听到故乡熟悉的地名,仍然有控制不住的潮涌般的悸动?金一,金一,曾经相约一起仗剑行走天涯的美少男,他过得怎样?  林幽兰的意识有瞬间的迷茫。“喂,林大美人,想啥呢?”张海潮叉开五指在她眼前晃动。  “哦。”她回过神来,进入优雅常态,优雅是杨爱墨爱慕她的理由所在,她要保持,保持他给她贴的优雅标签。  “张大师,为何不做些功德,给无名小辈些提点?”林幽兰换上一泡陈年普洱,她有洁癖,总视普洱渥堆发酵为不洁,洗茶都要三遍,待普洱的茶汤渐清,她才递给张海潮。  “功德?这世上哪,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功德。”张海潮对林幽兰的天真一贯宽容。  “无缘无故?是这个理。倘若樊钟梨是我的故人呢?”林幽兰的纤纤玉手洁白细嫩,在咖啡色茶盘上灵巧游走,赏心悦目。  “那自然另当别论,不过,林大美女,你如何谢我呢?”张海潮直勾勾瞅着林幽兰俏生生的脸蛋明示。  “张大师,像我这样在外漂泊的弱女子,哪有什么珍宝奉献给你呢,你就当做回雷锋,不好?”林幽兰娇笑着与他调侃。  “雷锋就是个传说,我是男人,正常男人。你这么聪慧,焉有不懂之理?”张海潮意味深长地握住她的手,反复摩挲。  “你才说你不是一般男人呢?”林幽兰奚落他。“哈哈哈,具体事情具体分析,食色性也,我就是一般男人。”张海潮面不改色地狡辩。  “搞那么复杂干嘛,你承认自己是贪财好色之徒不更堂堂正正!”林幽兰高傲地反诘他。  “错也,错也!江湖险恶,岂能随便认怂?贪财,我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好色,我是你情我愿,两情相悦,有什么错?”张海潮毕竟是理论家出身,职业口才,功夫了得,谁也辩不过他。  “你是大师,我说不过你!”林幽兰不了解他的处世逻辑,只得悻悻罢手。  “你是女人,做好漂亮女人的本色就好,操那么多闲心无用。 我的大美人,如果,你先遇上我,会不会跟了我?”张海潮老生常谈,废话再提。  “没有如果,亲爱的张大师,人生无处不遗憾,现在我不是在你面前为你泡茶,供你取乐?”林幽兰嗅着杯中的茶香,冷然对答。一缕发丝垂到脸颊,她索性将发髻松了,齐腰的黑发如一匹黑缎散落,清纯与落寞,风情无边。  “你小小年纪,为何满怀忧伤?”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你们男人不都是这么认为吗?”林幽兰莞尔一笑,不置可否。  “林小姐,你是谁?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张海潮对外表清纯如无知少女,举止成熟如风韵少妇的她充满探索的无穷欲望。  “我是我。”“喝茶吧,普洱冷了易凉胃。”  林幽兰的笑,诡异动人。  

第二章 墨兰

  庄福建人杨爱墨,浓眉小眼,厚嘴黄牙,梳着大背头,暴发的乡村干部形象。  他靠开全国连锁专科医院发财。虽是既土又豪,却附庸风雅,爱字画,爱美人。墨兰庄艺术会馆,是他为安置林幽兰,同时放置他收藏的书画、瓷器、沉香、老家具而设。如常夜, 他与林幽兰坐在墨兰庄的包房,款待贵客。林幽兰穿了纪梵希粉蓝荷叶边修身半截裙,黑发高束,俏脸精巧,她有自知之明,她是谁,不过是有家室男人们的花瓶。她悠悠然地当好她的花瓶,不抱怨不自卑,不故作姿态,更不矫情显摆。杨爱墨的贵宾是谁,她就讨好谁,要让自己开心,先得让别人开心。  这个理,她懂。照常是饮酒作乐的夜晚,众人皆醉皆乐。  回到住处,杨爱墨抱着林幽兰喷着满嘴酒气抒情:“幽兰,想不想成为我一辈子的女人!? ”“想啊,你娶我?”林幽兰酒醉心明。酒,真是好东西,壮人胆。  “不是,我不离婚。”杨爱墨急切地分辩。  “废话!”林幽兰不满了。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胸无点墨的杨爱墨随口就是煽情的广告词。  “万水千山总是情,情到浓处情转淡。”林幽兰随他逗趣。  反正,大家图的就是个乐子,她当什么真。  “你快满二十七了吧,想我送什么厚礼给你?”暗黑中,杨爱墨原是有心。  “你在查我?”林幽兰神色大变,方才的柔情化为乌有。  “我是生意人,平安求财,调查下你,有什么问题?算你走运,你很清白。”杨爱墨不满她大惊小怪的突变。  “我当然清白!背景清白,人品清白,身体也清白!”林幽兰狡黠地自嘲。  “哈哈哈,那我就来临床验证下!”一番折腾,杨爱墨发出响亮的鼾声,此起彼伏。林幽兰毫无睡意,方才,因了醉意,她高声叫喊,喊出口的竟然是另外一个男人丁小和的名字!  羽化登仙的快感过后,她才清醒地醒悟到她的失误。管他呢!她起身躺入浴缸,细密的泡沫渗着香气,是通体镂空香炉内里燃烧着的“莞香”,气息如故乡五月栀子花的芬芳。  

第三章 十年梦

  樊家镇上的松山寺,有位能测生死祸福的盲眼老者。  林幽兰跪倒在盲眼老者身边,恐惧与慌张使她有不祥的预感。  “唉,你这个女娃子呀,你,你是短命之人哪。”盲眼老者被迫说出真相。  “啊?短命?怎么会?”林幽兰听到这近似恶毒的咒语,几乎昏厥在地。自负天生丽质,必定也拥有不凡命运,怎能甘心?莫非老者弄错了?  盲眼老者冷哼一声,颇为自负:“我不会看两遍,信不信随你!”  十年前,她与宋壬来到这片南国热土,投靠宋壬父亲的朋友陈二东。陈家世代种茶、卖茶。陈二东就安排宋壬在茶山打理茶园,林幽兰到茶叶店卖茶。  宋壬常与林幽兰相会,时间稍长,她就怀孕了。在烈日下,两人相背而驰。  “宋壬。”林幽兰叫住他,南方酷暑,矮胖黝黑的宋壬,活脱脱就是一位当地土著。她的目光掠过这异乡荒凉的街道,耳边充斥着半懂不懂的“鸟语”,一时五味杂陈。在这里,分明他才是她眼前最亲近的人,固然她并不喜欢他。回想不堪入目的青春,林幽兰心酸不已,她当然不喜欢他,甚至,她是讨厌他的,可也是他带她逃离那片伤心之地。怨恨与厌倦,欲望与绝望,她对他的情感矛盾分裂。她抬起头,天空湛蓝,一无所有,给不了她安慰。  她横下心:“我们都回不去了,这孩子不能要。”  “借口!你不愿意嫁给我的借口!”宋壬无望地呼喊。  他征服了她的身体,始终无法征服她的心。她是他的一匹野马,他没有草原给她放逐。我这一生,都不会嫁人。她执着地相信盲眼老者的预测。  

第四章 形如陌路

  陈二东家,宋壬捏着电报和挂号信束手无策。电报上的五个字:父病危,速回。让他彻底没了主意,他以为是他父亲。  陈二东慢吞吞地抽着水烟,示意他看挂号信。原来是林幽兰的父亲患肝癌晚期,要她筹钱回家。  “哪儿有钱?哪里有钱?”宋壬气急攻心。  “你老头的意思你明白?”陈二东是老江湖,他不动声色。宋壬父亲宋远山一直反对他和林幽兰在一起,他最直白的本意,要宋壬离开她。  “我不离开!”宋壬怒目咆哮,明知林幽兰不喜欢他,他就是不甘心放弃。  “随你,那你去给你心爱的女人解决现实问题?”陈二东慢条斯理地问他。  “我,我没钱。”宋壬心虚地承认。  “男人玩女人,需要本钱。没钱,就不要学人玩。”陈二东教育他。  “我和她,啷个是玩呢,我们,我们可能要结婚……”宋壬被羞辱了。  “小子,你想好,你离开她,我借钱给她回家给父亲治病。”陈二东没闲工夫和他磨牙。  “好,我离开她!”宋壬是条好汉,好汉不吃眼前亏。打不过就跑。不是环境改变人,是人来适应环境,脑海里掠过这句话,他违心地安抚自己。临别时,他去见她。  “幽兰,”宋壬脆弱地唤她,“咳,你不晓得,我在茶园累得要死,还受气,我老爸真是糊涂,出了这么个馊主意,浪费我时间!”宋壬将包里的空烟盒扔在地上,用脚狠踏。  林幽兰倚靠墙面,安静地听着,两手抚弄着发梢,把辫尾拆散又编起,就这般重复着。  “你咋个不说话呢?陈二东没给你气受吧?”噼里啪啦发泄后,宋壬才想起关心幽兰,他清楚凭她的天生丽质,她不可能遭遇什么不好,可他暗中希望她有。  “没有,他是老板嘛,我好好做事就成了。你干吗怨天尤人呢?是不是你也有什么做得不对,要不然,二东叔也不会这样对你呢?”林幽兰理性地表达她的观点。  听林幽兰一口一个二东叔的亲昵劲,宋壬内心一阵反感厌恶。他都快相信电报和挂号信是陈二东做的手脚,莫非他也看上林幽兰了?胡乱猜疑着,宋壬对林幽兰横竖看不顺眼。  “嗨,林幽兰,你不会是喜欢上陈二东了吧?”宋壬的语气透出阴阳怪气的酸味。  “你真无聊!”林幽兰气急了。  “你不要忘了,是我带你出来,我才是你的亲人!”宋壬恼羞成怒。  “亲人?是,你是我亲人,那又怎么样?”林幽兰不喜他这副居功自傲的嘴脸,也动怒了。“幽兰,我要离开这里,跟我走吧!”一顿吵闹后,两人坐在大排档吃饭。天大地大,还不是要吃饭。宋壬剔着牙,摸着肚,走前不忘戏弄她。“ 去哪里呢?”林幽兰埋头喝汤,当真了。  “反正离开安溪,到别的城市去闯荡呗,好男儿志在四方!”宋壬跷起二郎腿,吐掉嘴里的牙签,叼支烟,伪装出豪情万丈。  “我不走,才熟悉这座城市,我想留在这里,我要把这座城市完完整整熟悉了再说。”林幽兰深情地注视着桌前吃饭的男男女女,好像他们和她都有千丝万缕的亲密关系。  “咳,咳,林幽兰,你这女人呀,有时复杂得神秘,有时简单得可笑。你看你,都把他乡作故乡了,不要忘记,你的故乡,你的亲人在樊家镇,在那遥远的小山村。”  宋壬拉张椅子靠近她,朝她的脸上喷了口烟,林幽兰在烟雾迷离中陡然心生哀伤,莫名其妙的伤感如潮水般涌来,她想家了。  宋壬抓起桌上的冰冻啤酒,咕噜咕噜灌下大半瓶,抹干嘴角的泡沫,喷出醉话:“幽兰,晚上陪我,就近找间招待所。”他还想和她睡一场。  “不行!”林幽兰态度坚决地拒绝了。她不想再与他有什么瓜葛了。  “你就那么绝情?要知道,这一别,还不知以后什么时候再见呢,再见又是什么样的光景,你就这么狠心?”宋壬喝光瓶中剩酒,把空瓶子往地上一戳,他不敢相信,曾经在他怀里柔情缠绵的女人就此翻脸冷若冰霜。  看来,就是他不先一步离开她,迟早,她也会离开他。他心中有些释然,更多的是失落。  “什么时候再见,再见什么样的光景,都不重要了。我们的过去,已经过去了。宋壬,我是只看今天和明天的女人。”林幽兰态度诚恳地暗示他。  “林幽兰,你他妈的就是绝情冷血的下贱女人!”宋壬读不懂她的暗语,也翻脸无情了。  母亲也曾骂她冷血。母亲说她生下来时就快死了,焐了三天三夜,才有温度。她从不信自己天生冷血,只不过没遇上让她温暖的人。  “你真是对我一点情意都没有?你的第一次可是给了我的!”宋壬蛮不讲理耍横,要让这分离,彻底变成不是他的问题。  林幽兰面色发白,她彻底对他绝望。情与意,原本反复无常。  十七岁的夜晚,她走投无路,找到宋壬,他借机占有她。她的羞耻之夜,他怎能恶意相待?  

第五章 槐林深处

  “兰兰,吃夜饭没?来,这是郭阿姨。”林幽兰的父亲林书文对林幽兰讨好似的介绍。  林幽兰挑剔着父亲的女友:戴副金丝眼镜,梳着中规中矩的齐耳短发,五官平常。与母亲的惊人美貌相差十万八千里。  “郭阿姨好!”林幽兰不想扫了父亲的兴致,她冷淡地打了招呼,眼神飘向别处,准备离去。“兰兰,”父亲在身后追着她,“又怎么啦?”林幽兰对父亲婆婆妈妈的举动有些不耐烦。  “晚上,郭阿姨就留在家里了,你今晚就住学校宿舍?”林书文扶了扶眼镜。  “好,我听话,不妨碍你们做好事!”林幽兰对父亲和郭阿姨本能地厌恶,大人们太虚伪了。她满怀失望,抄着小路向学校跌跌撞撞走去,这条路上有一片茂密的槐林。夜色渐深的槐林,黑黢黢的一片,鬼魅得很。  林幽兰直觉有阴风阵阵,眼前有黑影晃过,头上挨了重重一击,她昏迷过去。等她醒来,才惊觉自己衣衫凌乱,下体隐隐酸疼。她惊惧至极,明白自己被人祸害了!  天哪!满腔悲凉的林幽兰,第一次觉察自己的孤立无援。她该向谁求助?父亲?不,他生性懦弱,只会劝她隐忍。金一?他又懂什么?报案?不,镇上人本就对她指指点点,丢尽父亲的脸不说,自己能否顶住坏名声读书?她悲哀地发现,她生在这世上,孤立无助!  她想要号啕大哭,但夜色深沉,她不敢。勉强撑起身躯,幽兰一路小跑到镇上,一路思绪。她该何去何从?家里吗?父亲和新女友在一起。找金一,对,找他!林幽兰跑到学校宿舍,换上衣服,就向樊钟梨家跑去。  此刻,她只想扑进金一怀里狠狠痛哭一场,以泄她心中之痛,之苦,之委屈!等她到了樊家住宅,金一正背着哼哼唧唧呻吟的如青出门看病。林幽兰躲在门后,金一推门才走,她想喊,可发不出声音,他们近在咫尺,可也远在天涯。林幽兰好生嫉妒如青,本以为她不如自己,可是现在看来她比自己幸运多了,起码,起码她还有金一这样的师兄呵护;而她呢,表面上追求者众多,可一旦真发生什么事,谁能够值得她托付和依靠?没有,一个都没有!  面对不堪的现实,林幽兰陷入无边的绝望中。不得已,她才去找到宋壬,这位无赖的追求者。既已失身一次,就不怕失身第二次。  

第六章 青春已死

  陈二东无声地吸着水烟筒,透过烟雾,见林幽兰脸色惨白。  “想哭,就哭!总归是亲爹。”陈二东讶然她的坚韧,她和一般女孩终是不太一样。  “陈老板——”她哑声改口称呼他。思索着该如何赢得他的帮助。  谁也不会相信眼泪,哭泣解决不了任何事。昏黄的灯下,林幽兰的粉脸,有蛊惑人犯罪的凄然美。她现在就是他的案上鱼肉,任他宰割。陈二东正有想法,脑瘫儿的咳嗽声传来,令他不敢造次。陈家单传,到他这儿,生出的儿子是脑瘫,常常到寺庙拜佛烧香的他,认定是他的孽缘,对儿子照顾有加。嗨,那就好人做到底,送佛上西天!一念间,他转了心性。病榻上的父亲见到风尘仆仆归来的女儿,无神的眼蓦然亮了。父女相见,分外悲痛。她瞅见父亲瘦骨嶙峋的枯手,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悲痛,趴在他怀里失声痛哭。多年来的委屈与怨恨在哭声中逐渐消解。  “兰兰,你妈把祖传的玉扳指给偷走了,你一定要找回来,这是林家祖传的宝贝,爸爸留给你做嫁妆的。”  “啊?妈回来过?她在哪儿?”林幽兰乍然听见母亲的讯息,甚为意外,她没结婚的打算,嫁妆不嫁妆,不重要。  “你妈回来就吵嚷着要分卖房的钱,她拿走大部分不说,还将玉扳指给顺走了。”林书文气得连连咳嗽。  “爸,我不要嫁妆,妈,可能有她的难处,那扳指给她算了。”林幽兰愈说嗓音愈低。  上苍给了母亲绝世的容貌,却赐予她愚蠢的头脑,轻浮的举止,她勾搭上一位商人后,就将他们父女狠心抛弃。  “兰兰,这事你必须答应父亲,扳指,一定要找回来,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只要扳指在你手中,你就会拥有幸福。相信爸爸。”林书文坚决不让步。  “好。我答应你。”林幽兰含泪应承。她实在不明白一向懦弱的父亲缘何对一个小小的扳指这么较真。  “你要对我发誓!”林书文执拗起来,像个任性的孩子。  “爸爸,这个扳指有那么大魔力么?我找到它,就会得到幸福?”林幽兰感觉父亲是病糊涂了。  “是,兰兰,人生的幸福……幸福就是……在无意义……在无意义……处寻找……寻找出有意义。”林书文的话断断续续。  “好,爸爸,我对你发誓,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寻到扳指,追寻幸福。”林幽兰不忍父亲失望,她似乎读懂了父亲的用心良苦:找扳指的过程,是否就是追寻人生意义的过程?处理好父亲后事,林幽兰返回樊家镇。她一直是镇上的焦点人物,因为出众的姿容、孤傲的性情。当她的身影出现在镇上时,众多闲汉、好事者静默地尾随她。穿过人群,穿过各种窃窃私语,林幽兰骄傲地抬头挺胸,走在熟悉的街道上,她竟然心如止水。  同学赵凤凰冷不丁蹦出来,快人快语:“呀,宋壬呢,怎么不见他?”  林幽兰羞红了脸,街头无数双眼睛在盯着她,等着看她的笑话,她清清喉咙,装作无所谓地微笑:“他呀,在赚钱呀。”  “咳,他那人,靠不住,人丑多作怪。他配不上你。你像天上的仙女那么俊,还怕没男人喜欢?”赵凤凰的大嗓门,恨不得全镇人都听见,看似好心,实则嫉妒。  林幽兰脸热了,她不想谈论宋壬,只压低嗓门问她:“金一呢?”  “他当和尚去了!”赵凤凰的嗓门爆发出一股怒火,惊吓着林幽兰。“啊?好端端的,当什么和尚呢?”轮到林幽兰诧异了。  “说明他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蛋呗,我走啦!”赵凤凰气咻咻地转身逃走。  “咳,那金一是被赵凤凰逼着宁当和尚也不愿娶她!鬼见愁嘛,连鬼都怕,哪个男人敢要她哟。”镇上爱嚼人舌根的大婶三言两语道出原委。林幽兰没想到姿色平庸的赵凤凰也喜欢金一,出乎意料。似乎是冥冥中的注定,如青走来,她穿着天蓝色带白边的运动秋衣、黑色健美裤,扎着马尾,洋溢着青春美。  “咦,冤家路窄呀,我说对了吧,宋壬还不是把你也抛弃了?”情敌相逢,不分胜负。如青偶遇林幽兰,忍不住幸灾乐祸地嘲讽她。  “是,他抛弃了我,有什么好笑呢,你我都是被他抛弃的人。”林幽兰不咸不淡地回应她。如青被林幽兰淡定的气场镇住了。她打量着她,两位女人暗中较着劲。林幽兰的白色紧身牛仔裤,勾勒出曲线玲珑的好身段,黑发随意散落,妩媚柔情。高傲自负的如青也不得不暗中赞叹她的出众气质。  “哼,你去告诉宋壬,我已考上省城的音乐学院了!”如青自知斗不过容颜,就拿学历来压低林幽兰。  “我和他早没来往了,你自个儿告诉他。”林幽兰真心羡慕如青,她有青春,有目标,有希望和梦想。而自己一无所有。  “喂,你可不许打金一的主意,他要娶我!林幽兰,你长得比我好看有什么用?你注定得不到你喜欢的男人!你注定赢不了我!”如青张嘴就是谎话,足以伤害林幽兰的谎话。  金一要娶如青?! 她当真了,刹那间,心如死灰。趁了夜色,林幽兰坐上了开往南方的列车,逃离一般。  窗外,是渐行渐远的樊家镇,九月九,是她十七岁的生日,正值青春年华,她什么都没有。“我的青春已死!”自怨自艾中,她的眼泪无声滴落。  

第七章 天涯海角1

  林幽兰在陈二东的茶叶店整整待了八年。倒不是她忠诚,或是别无选择,最根本的是对陈二东感恩之情的回报。  每到三月,陈二东就会带着他的脑瘫儿出外治病。留下她独享这方宁静,歪着头,托着香腮,凝望着杯中青黄渐冷的茶汤发傻:喝还是不喝呢?是该喝一杯茶了,解解口渴,断断乡情。凤凰单枞,兰花香型是她的不二选择。高温冲泡下,茶香四溢,茶气蒸腾。她闭上双眸,不愿醒来。  “喂,有人没?”雄性十足的男低音在店内回荡,带有明显的福建口音,伴随着粗暴的敲打声。  “来啦,来啦。”林幽兰放下茶杯,扯平旗袍下摆,快步迎出去。  高大威猛的壮汉如铁塔挡在门前,使得室内昏暗一片,林幽兰手背挡在额前,脸上绽放微笑:“老板,是要买茶叶吗?”  “啊。”壮汉漫不经心回应。  林幽兰分明感受到壮汉的目光热辣辣地盯着她,由上而下。她的鼻端嗅到他的男人味,那是一种孔武有力的男子汉的阳刚之气,惹得她心跳加快,她尽力保持镇静,来到他面前。  “拿你这儿最贵的茶,先给泡泡尝尝!”壮汉的目光从她脸上移开,径直走进里间的茶室。他双手大幅度摇摆,手臂不经意间触碰到林幽兰的肩,幽兰躲避不及,如遭电触,她按捺住快速跳动的小心脏,暗中吐气,到博古架上取茶叶。 又是一位只买贵不买对的主儿!这样的主顾在这一带太常见了。她最初还欢喜,后来,就烦透了。他们哪里真懂茶?买贵的不过是送礼显身价而已,她都替那些好茶惋惜,没遇上珍惜的人。她取了台湾的冻顶乌龙,对客人的要求,林幽兰并不会一味满足。洗完茶后,她将茶推到壮汉面前,安静喝茶。  “这茶最贵?” 黑脸壮汉吹吹茶气,仰头吞下茶汤,重重将茶杯放下,皱眉质问。  “不是最贵的。好茶不一定价格很贵。冻顶乌龙消脂见效快,适合你,适合的茶就是最好的。”幽兰瞟向壮汉微凸的肚腩,不慌不忙地回答。壮汉明白幽兰所指,会意地咧嘴大笑。幽兰笑笑,洁白的手捧着紫砂茶杯,凑近艳红的樱唇,壮汉看得呆了“你叫什么名字?做我女朋友!”壮汉目光灼灼,语气霸道蛮横。幽兰见多了浪荡的男人,南方的男人,素来直截了当,男女之事也是生意看待。她见惯不怪,低头嗤嗤地笑,笑意蔓延在茶汤里,极为愉悦、畅快。他的外形,让她想起武侠小说里的土匪强盗,哦,不,《风尘三侠》里仗义轻财的虬髯客。  “我当真!”壮汉手下用力,幽兰微感手腕的痛楚,咬住唇。  “哦,痛了?对不起。你叫什么?”他敏感地意识到,放下幽兰的手,去拿杯子,是空杯,幽兰适时斟满茶水,退回到座位上低声说:“林,双木林,幽静的幽,兰花的兰。”  “阿兰?”壮汉轻吟,仿佛在唤熟悉的故人,眉宇间写满久别重逢的惊喜。他来到她身后,想要搂抱她,幽兰转身,灵巧地闪开,走到他对面,离他远远的,神色惊慌。  “你别怕,阿兰,我叫丁小和,是福建漳州人。”自称丁小和的壮汉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忙回到原位,向幽兰郑重介绍。  幽兰低头抚胸,轻声咳嗽,回到泡茶的位置上,重新布茶。丁小和老实多了,他故意引她说话,逗她笑。逗留了约莫半天,他买了茶叶,结完账,余下的零钱,他摆手不要。林幽兰执意给他,她从不收客人的小费。  送丁小和出门,路边停了黑色捷豹轿车,车门打开,下来一位戴墨镜,穿白汗衫的年轻汉子,赤裸的手臂上文有一条张牙舞爪的游龙。幽兰看得清楚,心中稍有恐惧,不敢靠他们太近。“和哥,我来拿!”年轻汉子接过丁小和手上的礼盒,躬身打开车门。  丁小和坐上后座,车窗摇下,冲林幽兰挥手,咧嘴而笑,洁白整齐的牙齿,映衬得他满脸生辉。林幽兰直觉丁小和不是做一般生意的老板。  第二天,林幽兰收到心形的九百九十九朵红玫瑰,偌大的玫瑰花海,引来路人啧啧称叹。林幽兰猜出是丁小和,平生第一次收到这么多的玫瑰花,满足了女性本能的虚荣与骄傲,她以为这就是爱情。瞅着玫瑰,林幽兰失魂落魄,她将自己反锁在茶室,心中溢满甜蜜与渴望。她满怀期待想和他见面,她想念他热切的目光,他温厚的手掌,他蛮横而霸道的表白。丁小和没来,林幽兰的期盼落空了,更激发她对他的思念。  次日开门,她就暗暗祈祷,想着他定是要来见她,不然不会无端端送了花来,没有下文。傍晚时分,一辆捷豹飞驰而来,稳稳停住,丁小和钻出车门,甩手阔步走进茶叶店。  “阿兰,晚上吃饭、唱歌去!”丁小和的语气是不容商量的霸道。  “啊?你来了!” 林幽兰扭头惊喜呼叫,笑靥如花,暴露出内心的小秘密。  “怎么?你在等我?喜欢吧,我送的花。”丁小和柔情得出奇。任世上再铁骨铮铮的男子,面对心仪的女人,大约都会满腹柔情蜜意。  “嗯,喜欢!”林幽兰甜蜜地微笑着。陈二东知晓林幽兰与丁小和交往的消息后,特意约见她。  “兰兰,交了男朋友也不请客?”陈二东和她开玩笑。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已经二十五啦。”幽兰的一张俏脸,在爱情的滋润下如春花绽放。“是这个理,不过,女人嘛,最重要的是得有个靠得住的男人,找个稳当的归宿终老才是正题。”陈二东语重心长劝慰她。  找个稳当的归宿终老。林幽兰想起盲眼师父的话,陷入哀伤的往事中,她意识到自己的一生,可能过不了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幸福生活。  “兰兰,世上男人多,要学会分辨,做生意的有钱男人风光一时,也可能会失败一生;当官的权势显赫,一旦出现政治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更别说在社会上拿命混的所谓大哥了,他们是整天把脑袋别在腰间的人,有了今天就没明天的主,你可要看准!”陈二东是真心为她好。  丁小和是福建一带有名的黑社会头目,陈二东做生意多年,了解他的发家之道。  “谢谢,陈总。”林幽兰强笑着,丁小和从未告诉她实情,她早已猜出来,自己不也是无人疼无人爱没有未来的女人?他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角色,两人凑在一起正般配呢。  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一时无语,林幽兰望向室外,夜色朦胧,街道安静,她和丁小和有约在先。陈二东知她春心萌动,说服不了她,也不怨幽兰沉迷。  丁小和这家伙是出名的风流人物,对女人极好,但凡与他有过瓜葛的女人,没人在他背后道他的半分不是。茶叶店外响起汽车喇叭的鸣叫,林幽兰侧身望去,是丁小和的车到了。她欣喜起身,作势要走。  

第八章 天涯海角2

  “你当真要和那人过下去?二叔有句话,不中听,可也为你好,他做的可是分分钟掉脑袋的高风险生意,随时性命难保,哪能给你安全和保障呢?要找,还不如找个做生意的有钱佬,可靠得多。”陈二东不死心,再次好言劝导。  “我懂得,谢谢二叔。”林幽兰嫣然一笑,她不是没有打算的女人,见识多了,什么样的男子会与她长久厮守,她心里有数。  对于陈二东所不能理解的丁小和,从本质上来说,他们才是真正天造地设的一对——都没有长久的未来。  “哦,走了,二叔!”林幽兰将咖啡色坤包甩在肩头,冲陈二东顽皮地笑着说。林幽兰与丁小和到海边度假,两人坐着快艇,浪花不时飞落在幽兰的身上,她开心地笑着。墨蓝的海水一望无垠,幽兰紧紧抓住丁小和的手,她好怕,好怕失去他。在这无边无际的大海中,她和他相依为命。  到了刻有“天涯海角”的礁石旁,丁小和牵着幽兰的手,“阿兰,这里就是天涯海角了,我们一定要留张影,这是我第一次,恐怕也是最后一次来这儿了。”丁小和挥手叫过照相的人,咧开满口白牙,竟不知一语成谶。  “好哇,好哇!”林幽兰欢呼着拍手赞同,两人靠在天涯海角的红字前,紧紧相拥。这一刻,海风吹来,夕阳西沉,林幽兰黯然伤神,念及年少轻狂,她和金一的誓言,他牵着她的手对她说要一起行走天涯。可是,真正陪她来到天涯海角的男人却另有其人。  她眼含泪水,额头抵住丁小和的前额深情地说:“阿和,我们结婚吧!”这一刻,她已当他是金一。  “结婚?好,回去就结婚!你已经是我丁小和的女人了。一生一世都是了,对不对!”丁小和亲吻着她的鼻尖,深情款款。  “嗯,是的,我要房子、车子、儿子!”林幽兰红了脸,俯在他怀里说出她想要的嫁妆,她也想要世俗女子想要的一切。说罢,她挣脱他的怀抱,跑到海边的礁石上站定,张开双臂,迎风而立,海风呼呼,吹乱她的黑发。她闭上双眼,她要拥抱这一切,一切刚开始的美好!金一,我要忘掉你,没有你也有别的男人陪伴我行走天涯!是的,没有你,我也要行走天涯!林幽兰默默念叨,眼泪悄然滑落。  “好,好,一切都依你!我买钻石戒指、房子、车子给你,我要养你,养你一辈子!”  “我不要钻石戒指,我想要玉……”林幽兰脑海里闪现出父亲的遗言,寻找祖传的玉扳指的任务,她不禁脱口而出。  “哈,是翡翠戒指?好,买给你!你以后只为我一人泡茶,好不好?愿不愿意?”丁小和打断她的话,会错了意,而不自知,急速地答应。  “嗯。”她知道寻找玉扳指的希望渺茫无比,但还是要寻找。  海风吹来,林幽兰白裙飘然,如世外仙女,丁小和痴痴凝望着她,她就是他的仙女。  “愿意,我愿意!”林幽兰向上伸展双臂,高声呼喊着,像要飞起来的小鸟。丁小和疾步越过去,拖她下来,两人十指相扣,甜蜜牵手在沙滩上漫步。丁小和有急事要去香港。  临别时,他问她 :“对了,钱够不够?”  “够啦。”林幽兰甜蜜地笑着说,他才给了她钱,他怎么就忘记了呢。  “兰儿。”丁小和张开双臂,林幽兰奔跑上前扑过去,感受他滚烫的胸膛,心脏剧烈地跳动——跳动着他火热的激情。  两人紧紧相偎,不舍分离。林幽兰回到茶叶店工作。离丁小和归来的日子愈近,林幽兰的心跳愈激烈,不是期盼的欣喜,是心慌慌的烦躁。约定的日期,丁小和不见人影。林幽兰坐不住了,她猜是丁小和变心了,她又否定了。这么短暂的时光,那么清晰的诺言,怎么会呢?折磨到半夜,林幽兰躲在被窝里呜呜大哭,她不愿相信丁小和会骗她,不愿意相信这世上就没有男人对她真心实意,不愿意,一点儿也不愿意。  次日上班,陈二东觉察到林幽兰无精打采的状态,估计丁小和那边有变故,预料成真,他内心得意,面不改色:“兰兰,脸色如此差,没睡好?”  林幽兰触到伤心处,眼泪扑簌簌滴落面庞,声音呜咽:“他,他没回来。”  “丁小和啊,我早说过他那样的男人,当不得真,不回来就不回来,你日子照过嘛。”陈二东低头拍着她肩膀安慰,心里松了口大气,暗中谋划着要给她介绍个男人。  “二叔,我,我还是不相信。”林幽兰伤心欲绝,靠在椅背上,捂住脸,肩头抽搐着。  “这种男人的话,怎么能信呢!”陈二东指责着,“像丁小和这样混黑道的人,随时随地都性命不保,他说的话就是放屁! ”  “不哭啦,不哭啦,反正你又没损失什么。这开门做生意,最忌讳女人哭了。”陈二东的语调不耐烦了。林幽兰终止了嘤嘤哭泣。  “天底下好男儿多得是,一个丁小和就把你弄得要死要活,不值得!”陈二东转怒为喜,在林幽兰身后指点开导。  “他,他和别的男人不同。”林幽兰反抗。  “有什么不同?男人都一个花心滥情的德行。”他怎能明了她所说的不同之处呢,林幽兰默然干笑着。  她上晚班,洗杯时,青瓷葵口杯应声落地,摔得粉碎,幽兰捡起碎片,猛然意识到,这个杯子是当日丁小和喝过的杯子。看来,真是没有缘分了。她将碎片扫在一边,对着洗手池,想着不知踪影的丁小和,不知前途的道路,情不自禁俯身号啕大哭。夜深,客人们陆续坐到店内喝茶饮水,林幽兰坐着泡茶,有人提到丁小和。  “哎哟,那个丁小和,好威风的和哥呢,遭人算计,丢了命呢。”幽兰听得分明,立马浑身瘫软,她艰难地离开位置,到洗手间,以为自己会放声痛哭,喜欢的男人,说走就走。  她却哭不出来,只是心痛,心如刀割地疼痛,她大口大口喘息着。当你最失落、最失意、最没有希望的时候,看见一丁点儿希望的曙光,你很快沉醉其间,可是好景真不长,无边的黑暗把那一丁点儿的希望吞噬了,那是一种怎样的无助和伤心啊,还不如,不如这希望从来没有出现过。憋了许久,林幽兰才哭出声来,她蒙住脸,死死咬住小手指,眼前全是丁小和,在海边他对她说的情话,一幕幕,一句句,全跳出来,似在提醒她,他爱她,是的,他爱她,可是他还是扔下心爱的她,决然地离她而去。  

第九章 风华绝代1

  时光流逝,林幽兰二十六岁了。这一年,她遇上丁小和之后的男人——杨爱墨。  “兰兰,过来,这位杨老板,有实力、有文化,他对茶的研究,懂得可不比你少。”陈二东拉过林幽兰隆重推荐。  “杨老板好!”林幽兰侧身坐下,不卑不亢。杨爱墨看着林幽兰的侧面,神色有些许变化,陈二东窥视得清楚,忙打趣道:“杨老板,遇到美女就失态了?”  “似曾相识,好像在哪儿见过呢。”杨爱墨认真解释。老套了不是?现在谁还用这招数勾搭美女?陈二东也以为是他的惯用伎俩。“夏虫不可语冰也。”杨爱墨果然不是吃素的。  “什么?”陈二东没听懂,林幽兰略懂意思,她嗤嗤笑着不语,低头侍弄着凤凰单枞,此茶需高温冲泡,快速出汤。林幽兰手持薄胎瓷盖碗,九十度的高温冲进盖碗内,她一时吃不住猛烈的滚烫,情急之下,失手将盖碗掉在茶盘上,茶汤飞溅到杨爱墨的衣服上,林幽兰并不慌乱,拿着茶巾递给杨爱墨。  “好了,没事。”杨爱墨也不怪罪她。  “对不起。”林幽兰手脚麻利地重新收拾茶盘。  “老陈,不是我说你,这么多年了,你也赚了不少钱,就不会把茶具换高档点?真是小家子气不改!”杨爱墨看不惯陈二东抠门样。  “杨老板啊,我这小本茶叶生意,赚的都是一分一厘的碎钱,哪敢和你比,医院门一开,成千上万的钱就像那滚滚长江水涌来!”陈二东艳羡着叫苦连天。  “你小子,就会哭穷,别以为我不清楚你私底下的勾当?”杨爱墨毫不客气地戳穿他的把戏。“哈哈哈,我那点小买卖不就是你杨老板身上的一根毛?喝茶,喝茶。”陈二东开心地比画着说笑。在他们斗嘴的当口,幽兰已经重新泡好茶,杨爱墨这位茶客之意不在茶,他言不由衷夸奖道:“兰兰小姐漂亮,茶也泡得好,不过呢,这茶我喝起来有些涩呢,你今天心情不好?”泡茶泡的也是心情。  林幽兰明白遇上懂茶的老茶客了。“要不,杨老板来泡下,让幽兰学习学习?”林幽兰起身向杨爱墨发出邀请。  “难得美人有此雅兴,我自然恭敬不如从命。”杨爱墨的话,透出文绉绉的造作。林幽兰暗笑他伪装文化人的腔调,递过擦手用的毛巾,当他的副泡。杨爱墨接过毛巾,坐在主泡位置上,不苟言笑地专注泡茶。男性泡茶的动作比不得女性阴柔耐看,杨爱墨急冲急泡,洗茶、冲泡、倒茶,一气呵成,拇指上戴的翡翠玉扳指,润泽晃眼。林幽兰目光落在他的扳指上,思虑飘向远方,父亲临终前的郑重交代。她凝神观望,翡翠的玉扳指,光亮与造型与祖传的那枚极为相似。但她不敢轻举妄动。多少年了,她守株待兔在这里,毫无结果。时光消磨了她的耐性与斗志,她常常想放弃。转机出现了!心跳急速,双手微微战栗,她偷偷告诫自己要临大事有静气。端起茶杯,闭目闻香,兰花的清香润泽五脏六腑,她深深吸口气,一口一口咽下,唇齿留香。他果然不是浪得虚名,泡出凤凰单枞的本色了。林幽兰捧着空杯,久久不放下,向杨爱墨致敬——多半因了玉扳指,小半因了真心佩服。  “如何?兰兰。二叔可不是在吹牛!杨老板不是一般的有钱土豪,人家是有档次的大玩家,收藏书画,沉香、杂件、瓷器都在行。云南冰岛的珍稀古树普洱,都藏了不少。”陈二东顺势在旁煽风点火。  “杨老板,是真人不露相呢,小女子佩服得紧。”幽兰巧笑嫣然。被美人赞誉,杨爱墨脸庞泛着红光,叠声应道:“这茶嘛,也看有缘人,与你有这个缘分,我发挥得好,这军功章里有你一半的功劳啊。”“杨老板见笑了,咦,你的扳指很特别呢。”林幽兰掩嘴浅笑,绕到主题。“嗬,好眼力,我这扳指,应算孤品,出自帝王家的玩物。这枚是文扳指,外壁精铸诗句,看仔细了,是“别时容易”。杨爱墨褪下扳指递给幽兰,得意炫宝。“见时难。”  林幽兰压抑着内心的狂喜,缓慢吐出下半句,出自李煜的《浪淘沙令·帘外雨潺潺》。强捺兴奋,双手哆嗦,迎接圣旨般捧着扳指,细细打量。没错,是她家的扳指,据父亲描述,林家祖传的扳指刻有这四字。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林幽兰心如鹿撞,寻思着怎样智取扳指收入囊中。现在能拍出天价的就是这种御制诗纹的玉扳指了!  前不久,苏富比就拍出成交价五千万的乾隆御用扳指。小物件值大钱哪!杨爱墨对玉扳指的市场估价更看重。清代贝勒们三件随手不离的宝——核桃、扳指、笼中鸟。若不是父亲对祖传扳指的执着,林幽兰断不会了解它的历史背景。  “林小姐也爱玩玉?玉可是有灵性的顽石。”杨爱墨服气地点头赞许,眼里射出摄人的精光。“玉石也就咱们中国人才看重,自古玉石不分,作为与神灵通话的媒介,玉在古代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与荣誉。君不见成语里,什么玉成其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都和玉有关。”林幽兰受到鼓励,也趁机掉书袋。  “接着说,有趣,有趣。”杨爱墨专注的神情像猎人瞄准猎物。“不说啦,在杨老板面前纯粹是班门弄斧嘛。”林幽兰紧急刹车,熟稔地吊他胃口。  陈二东在旁听得拊掌大笑:“你两个,是乌龟对王八,对上眼了?”  “呀,二叔。怎么说得那么难听嘛?”林幽兰噘嘴撒娇嗔怪,粉脸浮起羞涩的红云。  “知我者,老陈也!”两人对视,心有灵犀一点通,同时畅笑不已。  “陈总,其实,我不喜欢他,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林幽兰从不忌讳对陈二东袒露心声。情感的理智,她不可能与杨爱墨有纠缠,她并不喜欢他。现实的理智,她必须与他有亲密的瓜葛。她需要与他周旋,获得她所求。  “你以为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本谈喜欢不喜欢?”陈二东冷笑着,不留情面地打击道。林幽兰听他这么说,陷入沉思,是啊,她是谁?她有什么资本挑三拣四?  “丁小和死了,你还活着,你不找个有钱男人依靠,能潇洒花钱,轻松生活?”陈二东成了林幽兰的人生导师,三两句话阐明生存逻辑。训得林幽兰低头不语。  “这个世道,胆量够大,敢于做生意,就能成就大事。像二叔我,哼,你以为杨爱墨那样的老狐狸会搭理我这个只开间茶叶店的人?”陈二东的语气里有掩藏不住的沾沾自喜。交易?林幽兰似乎听懂了他的弦外之音。这些年来,他曾给她介绍无数位老板,她都以报恩的姿态来者不拒。难道,他只是利用她,成全他的多次交易?  “你不是常常念佛烧香,要与人为善吗?”被人愚弄的羞愤,她终于动怒了,平素那么慈眉善眼的长者,竟然是道行高深的生意人。  “你还是太简单了,不懂生活的艰辛。”陈二东冷哼着,不屑与她深入交谈。此地不宜久留。林幽兰看穿陈二东道貌岸然下的无情无义,下定决心。  “兰兰,咱们喝点红酒?” 杨爱墨是个近五十的男人,成熟的背后全是世故与精明。  林幽兰冲他甜笑:“好呀,我最爱喝红酒。”  她说着会让对方欢喜的话。她享受着他得体的悉心照顾,并未忘怀狂热激情、霸道直率的丁小和。她以为她是为了玉扳指,才会接受他的邀约。不可否认,通往目的的征途,从来都没有绝对的纯粹。除却玉扳指的缘由,杨爱墨本身的男性魅力,自己熬不住孤单的欲望,需要依赖的本性,都在促使她快速接纳他。她其实痛恨这样的自己,耐不住孤单寂寞的自己,本质上轻佻轻浮的自己;她又享受这样的自己,恋上这样的自己。跟了杨爱墨,林幽兰名正言顺成为墨兰庄的女主人。她只服务杨爱墨指派的贵客或老友,日子云淡风轻般的自在,如此已一年有余。杨爱墨对扳指守护森严,林幽兰无从下手。她快失去耐心了。  林幽兰的生日在九月九,杨爱墨本意为她专程设宴找一大帮人庆贺,被她白眼拒绝了:“你就那么喜欢热闹吗?我的生日,让我来做主呗?”  “好,好,我的宝贝,一切听你安排,那说说你的想法。” 杨爱墨对着镜子整理衣服,镜中有林幽兰线条优美的背影,她正俯身在几条裙间犹豫不定。  “好烦哦,都不知道穿什么好呢!”林幽兰哀叹着,随手把衣橱里拿出的裙子一股脑摊在床上,白色开叉裙、连身长花裙、黑色鱼尾礼服、碎花抹胸小礼服,件件堪称精品,在林幽兰眼里,全成了明日黄花。  

第十章 风华绝代2

  “发什么愁,重新买就是了!不是说女人的衣橱永远少件衣服吗?”昨日良宵,激情未退,杨爱墨精神抖擞,将一捆橡皮筋扎住的老人头塞入她手里。林幽兰游离不定的不是少锦衣华服,她是想要杨爱墨割爱送她玉扳指作为生日礼物。但她迟疑着不敢冒险,就怕张嘴索要,遭到生性多疑的杨爱墨断然拒绝后,她再没机会得到。  “好嘛,我只想和你过二人世界的烛光晚宴。”还不到时机,她揣摩着,扑进他怀里揉他的胸,她了解他怕痒的命门。  “哈哈哈,痒死我啦。”杨爱墨笑得喘气躲闪,他必须喜欢她,擅讨他欢心的女人。  晚上,林幽兰与杨爱墨在酒店的旋转餐厅吃日本料理。林幽兰偏爱三文鱼蘸芥末的辛辣快感。“女孩子少吃些生冷,容易得妇科病,日后生孩子麻烦。”杨爱墨见状,将烫热的清酒递给她。林幽兰听话地放下锡筷,接过酒盅,一饮而尽。杨爱墨笑咩咩如老山羊,看着他满面褶皱的笑脸,幽兰想起过世的父亲,他们父女俩何曾共享天伦之乐?浓浓的乡愁袭来,她不由泪光盈动。  落地玻璃窗外,城市的夜灯火璀璨,既熟悉又陌生。十年了。她来到这片土地快十年了,她猛然惊醒。宋壬说得对,她真把他乡当故乡了。一念之间,她有种后怕和冲动。  “你陪我回趟家吧?”她举杯与他相庆,恐惧盲眼师父对她命运预测的精准性。原以为自己坚强到无人能摧呢,面对命运,前途未卜的生死命运,她依然怕死,依旧满怀惶恐,她迫不及待想要归乡,落叶归根。  “回家?回哪里?我可从没听你说过!”杨爱墨收敛笑容,正色询问。  “我的家,我的家在一座遥远的小山村。”林幽兰一改方才笑靥如花的快活模样,神色忧悒,眼神茫然,喃喃独语。  “干吗这样哭丧着脸?大好的日子,扫人兴致!”杨爱墨不喜她变脸神速,前一分柔情蜜意,后一秒冷若冰霜。他当然不理解,最好的东西总是使人快乐而伤心。杨爱墨点燃烟,略有不爽——在女人面前,他一贯自负,都是她们讨好他。  “哎呀,人家只是思乡情重嘛,怎么惹你不开心了嘛?”林幽兰意识到他的不快,嘟起红唇向他发嗲。习惯性瞟向他的拇指,今儿反常,他没戴玉扳指。  “咦,你的宝贝呢?”她预感他已心生戒备,将更难下手。“炫宝有风险哪,传闻海外有大藏家在高价搜寻文武扳指呢。”杨爱墨脸上浮现神秘莫测的怪笑。  “一枚小小的扳指,再怎么样也值不了多少钱吧?”林幽兰对玉扳指的价值将信将疑。  “你不在这个行当混,哪晓得水的深浅?”古董的价值本就不在大小重量,但凡是御用物品,开出天价的可能极大。杨爱墨不为所动,他对自己识宝的眼力一贯自负。  “难道你的扳指就是大藏家正在寻找的宝物?”林幽兰神色凝重,独自激动。  “淡定,淡定,不要漏了风声。”杨爱墨严厉地打住她好奇的猜问。  “真无趣,不就是猜猜么。”她白了他一眼,装作生气。  “你才不识趣呢,这可是关系到赚钱的核心问题,能不慎重对待?”杨爱墨不满林幽兰的不识大体。  “好,你是高手,我从不和高手过招!”林幽兰不与他理论,先服软了。  “你想好了,带回家?是要我拜见未来的岳父大人?”  “让你失望了,我没有父母。”林幽兰忧戚全无。  “你是孤儿?”杨爱墨放下香烟,也不讶然。  过手的女人多了,天南海北,个个都有一段悲情的故事。  “我怎么会是孤儿呢,不是还有你吗,你不是我的亲人吗?”林幽兰没心没肺地调笑着。  “是,我是你的亲人,更是你的情人。”杨爱墨郑重其事地声明。  “亲人,情人?”林幽兰听出他话音中微妙的变化,立马粉面含威。她不接受“情人”的称呼,就如别人尊称她为“小姐”,这些称谓已经变质——等同她的变质。  “不接受还是不承认?”杨爱墨怀有报复的快意,咧嘴暴出的满口黄牙,着实不雅。林幽兰别过脸去。  “情人,是有感情之人,比亲人还亲呢。你介怀什么?再说了,当了婊子就别立牌坊了。”杨爱墨的黄脸颜色转深。女人是什么?女人不过是他兴趣来了收的一个有价格的物品而已,和他收藏的字画、瓷器一样,随时出手,随时买进。  两人陷入话不投机半句多的静默之中。林幽兰摸索着他的烟盒,自个儿点烟抽起来。烟雾迷蒙中,她开始怀念丁小和,他从不会说这些混账话,他只会深情地对她说,她是他的女人,是他一个人的女人,霸道而温情。她不是玩偶,也不是什么狗屁比亲人还亲的情人!她在心里悲愤地抗议。  “你的前任是叫丁小和?”杨爱墨阴沉着脸,笑容怪异,直勾勾与她对视。不怀好意的心灵感应。  “你怎么晓得?”林幽兰脸色发热,她可从未向他提及过。陈二东不可能泄露这些八卦。  “看来,你比我还健忘,我们共度春宵时,你叫了他的名字,你和我亲热,你叫的是别的男人的名字!”杨爱墨的话,字字如刀,搅动着林幽兰的心。真是只狡猾的老狐狸!林幽兰心虚地埋头不争辩,她咬住红唇,憋住气,侧过身躯,望向别处。无地自容的羞辱,使她无处可逃。难堪的静默,如一堵厚墙将彼此远远阻隔。时间嘀嗒走过,沉默终究解决不了现实问题。  “我不吃啦!”她唯有借故推开面前的盘子,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我还没吃完呢,你得陪我吃完。”杨爱墨毕竟老谋深算,借此下台,让林幽兰乖乖就范。“我这人呀,肚量大,有容乃大嘛!我答应你,陪你回家,如果你需要,我愿意在你的家乡举行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让你当一回最美的新娘!”杨爱墨吃掉一块天妇罗后,用纸巾抹干嘴唇上的碎粒,与她平和地商议。  “啊?举行我和你的婚礼?”林幽兰一时反应不过来,刚刚还在冰山上僵持,转眼间就在热火里炙烤。  “阿兰呀,你一个女人独身在外漂泊也不容易,我心疼呀,别看我外人面前风光无限,可我内心也苦闷呀,都是天涯打拼人,都不容易!”杨爱墨这一刻,化身为怜香惜玉的谦谦君子。 林幽兰听不得别的男子叫她阿兰,她几乎失态落泪,余生不想再听到熟悉而伤心的称谓了。她必须狠心,挥散残存在记忆里的丁小和,忘掉他,完完全全忘记他,面对生活。  “谢谢你。”林幽兰感动地低声呜咽。这一刻是真心感谢他,他的理解与体谅。  人生途中,她应该感谢对她好的人,哪怕这好来路不明,哪怕这好短暂如烟花,她都倍加珍视。她最想的不是结婚,如果没有遇到她很爱很爱的男子,很爱很爱她的男子,她断然不会有嫁人的念头。杨爱墨举起盛满清酒的瓷盅,与她碰杯,林幽兰木木回应他,杨爱墨一仰脖子滴酒不剩,藏着心事的林幽兰,同样一口一口喝掉,一干二净。  “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深夜,人的情感最为脆弱,几盅酒落肚,林幽兰有些许感动与恍惚,哪个女人不希望有一场人生的盛大婚礼?尤其她这样命运多舛的女子。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对我这样好?”林幽兰脸带桃红,右手叉在黑发里,反复追问,眼神魅惑且迷离。醉意中,她以为他是丁小和,对她的好是这世间唯一而独特的好。桌上紫红的蝴蝶兰含蕊吐芳,夜空明月高挂,好一番花好月圆,郎情妾意的虚妄美景,唯愿年年如今朝,岁岁似今晚。  “你以后就会明白。”杨爱墨狡黠地眨着双眼,讳莫如深。跟过我的女人,我都会对她们好,不只是你。这些话,他没说出口。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林幽兰也在心里这么回他。  酒店内,富丽堂皇,一切看上去那么祥和美丽,可林幽兰清楚,生活的本质不会像看上去那么好。就如无知的人总是薄情,无知的本质就是薄情。  

第十一章 松山寺

  松山寺在马鞍山的半山腰,寺庙被一片粗壮高大的苍松翠柏掩映,与夜色融为一体。  夏日深夜,寺庙后院的禅房内,僧人们都已入睡,唯独一间禅房,灯火明亮,身着灰色僧服的金一,正在条案前俯身抄写《金刚经》。《金刚经》他早已倒背如流,凝神写完后,放下毛笔伸展四肢,在罗汉床上盘腿冥想。  随后,他走下榻来,踱步到窗边,抬头仰望夜空。一钩弯月高悬在深蓝如墨的天穹,像妩媚女子的美目,静静瞅着他。他将手探进领口,取出悬挂脖间、用咖啡色线编织成金刚结的一个吊坠,这是一枚翠绿的翡翠扳指,在月光下,折射出清冷的寒辉。他将大拇指伸进去套住,在脸颊边来回摩挲滋养它。山上的夜晚,孤虫鸣叫,野鸟飞行。  时光倒流,1987年的仲夏夜,距离松山寺五公里外,有一座名为樊家镇的小镇,紧挨着镇子有一大片水田,栽满水稻,一座砖瓦结构的独脚房,孤零零地矗立在稻田边。房内,林幽兰穿着白色的确良绿点碎花连身裙,躺在摇椅上兀自晃悠,及腰的黑发披散一侧,屋顶上,昏暗的电灯泡发出微弱的光,有无数小蛾与蚊子扑过去,演绎着它们的人生大戏。桌上为人民服务图案的搪瓷杯里,插了满杯洁白芬芳的栀子花,暗香浮动,满室生香。林幽兰有气无力地摇着芭蕉蒲扇,就着这股腻人的甜香,迷迷糊糊进入梦境。  在梦里,她是一位古代的小姐,正在小桥流水间漫步,一阵悠扬的笛声传来,她循声而去,在开满杏花的树林里,一位英俊的少年横坐在杏花树下吹笛,纷纷扬扬的杏花雨点般撒落在他肩头,他浑然不觉,果真是个杏花春雨里,吹笛到天明。林幽兰远远看着少年的眉眼甚是面善,走近一瞧,咦,这不就是同班的男生金一嘛。金一!她按捺着欢喜,招呼他。少年抬起头,面容俊朗,笑容羞涩,正是金一呢,他不出声。  “金一,你怎么不理我哦?”她咬住手指头,靠近他。他如痴如醉,一言不发。金一,金一,你混蛋,咋个不说话呢?林幽兰发怒了,她摇晃着金一的肩膀,醒了,睁眼一望,空空如也,原是南柯一梦。  啊,他怎么不和我说话呢。林幽兰回想着梦境,又是失望又是欢喜。她心里喜欢金一,嘴上不愿承认。金一是她的高中同桌,她几次三番撩拨他,故意用力踩他脚背,可他偏咬牙忍痛,明知是她,也不和她正面交锋,宁可在男生们的哄笑中,一拐一拐落荒而逃。害她白费心机,憋了满肚不快。  “好烦哦,天这么热!”刚洗完澡,裙子又黏糊贴在身上,极不舒服,林幽兰用力扇动蒲扇,想侧身而眠,可睡意全消。她爬起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甚为无聊,看桌上花开得正好,她扯出栀子花枝,拔掉绿叶,找来发夹,对着台镜,别在耳旁,左顾右盼,还是不开心。这金呆子,就是一块茅房的石头,又臭又硬。林幽兰猛地摔下镜子反扣在桌上,气呼呼返身躺到椅上,强迫自己入睡。一股凉风从窗外吹来,撩起栀子的花香,林幽兰深深呼吸着,心头的不快,因了这香风逐渐消散。该睡觉了,她双手枕在脑后,微闭双眼。  “幽兰,幽兰!”是班上出名的无赖、丑人多作怪的宋壬,他的公鸭嗓,谁也学不来。他在窗前,压低嗓门呼喊着林幽兰。她听到,装作没听见,懒洋洋地不愿起来。在众多追求的男生里,就数这个宋壬脸皮厚,一会邀她上山散步,一会要带她赶场,林幽兰从没给过他好脸色,可这人是愈败愈战,愈挫愈勇。她讨厌他,可又摆脱不了他。  “呱、呱、呱。”宋壬鼻子比狗还灵,他嗅到栀子花香,晓得林幽兰在家,便学着青蛙的叫声,反正他有的是耐心。  不依不饶的蛙鸣,在夜色里,煞是响亮刺耳,林幽兰坐不住了,挺身起来,推窗探头低声责怪:“你烦不烦呀,有啥子事,赶明儿说不成?”  “告诉你个特大新闻,金一和人打架呢,嘻嘻嘻,这小子,竟然敢和樊家镇的头号街娃朱大头扯筋打架。”宋壬仰着黝黑的大平头,幸灾乐祸地哈哈怪笑。  “啊?”林幽兰一跃而起,敞开大门,“走,快走!带我去!”她焦灼地喊着,头上的栀子花掉在地上,也不知。宋壬想着她是爱看热闹,忙屁颠屁颠跑在前面带路。高空繁星点点,月牙弯弯,两人小跑着到樊家镇的街尾,远远就闻喧哗一片。在百年老店的糕点铺,一群乌合之众正围在柜台前卖力围观。  林幽兰不顾天热人多汗臭,费力挤到人堆前,金一正被光着上身的平头壮汉死压在地上,脸涨得通红,脖上青筋直冒,鼻涕口水混花一脸,林幽兰见他这般狼狈不堪,勇气陡增,使出全身力气拨开众人,扬起手掌就扇到壮汉脸上,耳光响亮,人群哗然。宋壬在旁看得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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