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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8 23: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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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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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故事(五)

都市言情故事(五)试读:

第一章

把世上最纯美的感情给你

荣祥带着他的女人上这城市求医,女人是不孕症。这个城市里荣祥只有一个朋友,就是汤圆。确切地说,汤圆是荣祥的老邻居和老同学。荣祥的女人有些担心,她说你同学能对咱们热情吗?大城市的人人情都挺淡薄的。荣祥抽了根烟说,汤圆从小就对人不热情。荣祥的女人更担心了。

汤圆是和丈夫一起来接站的。汤圆眉目清秀长发披肩,穿一身优雅的套装。荣祥的女人立刻觉得自己的衣服太艳俗了。汤圆果然淡淡地说了声你们来啦。然后汤圆的丈夫开了车门,他们就坐了进去。

在饭店里为他们接风,汤圆的丈夫很热情,一个劲儿地说他认识大医院的医生,这事儿他一定帮忙。汤圆又是淡淡地说,你别打包票,这病是最难治的。荣祥的女人听了,心里很难过,也有些不安。她又注意到汤圆没带孩子,就小心翼翼地问今天宝宝没来啊?一时间有些尴尬,荣祥横了女人一眼,然后汤圆还是没表情,说我们没有孩子。

荣祥的女人看到荣祥的眼色,就什么也不敢问了。汤圆的文夫依旧很热情地招呼他们喝酒吃菜。汤圆说,荣祥不能喝酒,一喝酒脸就红。荣祥一听这话果然放下了酒杯,荣祥的女人有些醋意,她想荣祥一向挺倔的,怎么就那么听汤圆的话?

吃完饭后汤圆的丈夫把他们送到了一处公寓。汤圆给了他们钥匙,说你们就住在这儿,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荣祥不能多待,他还有工作。他对女人说,我出去和汤圆见个面,上次还有些东西没给她。女人说,啥东西啊?荣祥说,就是她爱吃的黑米年糕,我娘亲手磨的。他说得很坦荡,女人便说好,就安心地看电视了。

荣祥和汤圆在搂下的兰州拉面馆见面,荣祥知道汤圆爱吃拉面。在这个小小的面馆。有热汤的氤氲,门口路灯的灯光投影在梧桐树上,像是光影流年,匆匆而过。一年便是一个刹那。汤圆初中毕业离开小镇已经有十六年,十六个刹那过去了。

他们回忆起小时候的事。灿烂的油菜花开遍了铁轨旁,荣祥牵着汤圆的手在野地里疯跑,看着火车风驰电掣地跑过,轰隆隆地,发出巨大的怪声。汤圆说,你终于实现了你的梦想。荣祥说,你也是,你从小就想在电视里说话,你终于成了电视台主持人。

汤圆笑笑,然后说荣祥,嫂子的病我给挂了号,挺难挂的,是名中医。荣祥说,谢谢妹夫使劲了。汤圆不屑地苦笑,他?你听他吹。整天不着家,还顾得上你们?是我找的朋友。荣祥说,你就不感谢了。荣祥递给汤圆年糕,汤圆把脸凑近年糕嗅着,表情像孩子。

荣祥很沉醉汤圆的这个表情。这才是他了解的汤圆,那个有些脆弱的、有些天真的、骨子里很善良的小汤圆。

荣祥回去镇上上班,荣祥的女人留在了这儿。这个病是三个月一个疗程,吃的都是苦苦的中药。

荣祥的女人看病的时候,看见汤圆的丈夫。她惊喜之下正要打招呼,却看见汤圆的丈夫陪着一个女人进了妇产科。那女人的小腹微微隆起。

荣祥进城的时候,荣祥的女人赶紧把这事告诉了他。荣祥的女人小心翼翼地问,你说这事要不要告诉汤圆?荣祥听了这话,冲女人嚷,这世上就你聪明?荣祥的女人给他莽撞的样子吓了一跳,嘟囔着说发这么大火干吗?又想着荣祥的话不是没道理,汤圆难道是糊涂的?多聪明的女子,她就不知道她男人的德行?只是人家不愿意说破,自己差点干了捅破窗户纸的傻事。

第二天荣祥就回去了。荣祥请了假,来到了娘那里,让娘准备好干净的屋子和干净的被褥,还帮着娘打米粉磨年糕,又让娘把腌好的鸡切成块,浸在酒糟中。娘笑着说,汤圆要来了吧?荣祥点点头,娘说我也想汤圆了,可是你咋就知道她要来了呢?荣祥微微一笑,我就知道。

是的,荣祥知道。就像小时候汤圆受欺负了,就要找到荣祥,荣祥就为了她和村上的那些孩子火拼,就是头破血流也不能让汤圆爱委屈。汤圆的父母都在城市里,他们忙,汤圆是跟着她奶奶在乡下的。汤圆孤独了,难过了,就和荣祥坐在村口,看着火车轰隆隆地驶过。汤圆说火车上有她的爸爸妈妈,他们经常要乘着火车去全国各地出差,于是他们就冲着火车招手,一遍又一遍,那么痴情那么坚贞,相信他们会看见她。

没几天,汤圆果然来了。荣祥的娘心疼地说汤圆瘦了,汤圆招呼了一声干娘,就红了眼睛。

汤圆感到自己是一棵树,在乡下开出满树活泼浓烈的花,但是到了城里就成了塑料树,那颗真实的心不知遗失在何方。

荣祥的娘给汤圆做了菜,都是当地的土菜,用粗碗盎着。汤圆很欢快地吃着,说干娘你做的菜最好吃了。荣祥的娘说汤圆你现在有名了,在电视里说话呢。汤圆摇摇头,什么也没说,又对荣祥说,荣祥哥,喝酒。

喝的酒也是家酿的,这酒醇厚,后劲足。可是汤圆喝了一杯又一杯。荣祥的娘说,荣祥,你快劝看她。荣祥说,娘,让她喝吧。

汤圆果然喝醉了,又是笑又是哭,嘴里含含糊糊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荣祥懂,他扶着她,她把整个身子扑在他怀中。荣祥的心给点燃了,这么多年,他一直爱着的汤圆就在他的怀抱里。今夜可以发生什么,但是,荣祥松手了,他把汤圆扶到床上,说,娘,你好好照顾汤圆吧。她心里有事。

荣祥走出去。山村的月夜很美,一轮明月挂在云幕中,亮亮的,就像汤圃的笑容。

汤圆醉了以后又发了几天的高烧,看着荣祥忙前忙后的着急模样,娘说荣祥你别糊涂。荣祥倔倔地说我糊涂啥,我心里明亮得很。娘点点头,说汤圆和你是不一样的人。她是小姐命,你是草籽命。你为她都拿了一个肾,这女子是你的亲人呢。她的身体里有你的血,她是你的妹子。

那事汤圆不知道。荣祥冲着娘嚷,别让她知道。荣祥的娘点点头,然后淡然地说,那是你们的缘分。你前生欠她的,今生已还了,你不该让她惦念什么。

汤圆十九岁的时候,得了尿毒症,捐肾的是荣祥。他只有一个要求,不要让汤圆知道。汤圆的父母拿来十万,他全部退还。汤圆的母亲怕他另有企图,忧虑地望着他。他很坦然,迎着汤圆母亲的眼光说,姨,我明白。汤圆称我娘干娘,我是她哥。

汤圆总是倔犟地不愿称他哥。汤圆大学毕业后给他写信,让他到城里来,还为他联系了工作。他一一推却。他说,我就愿意在小镇做个火车司机。汤圆说你傻啊,那些小镇的站台以后会被撤并的,你就下岗了。荣祥笑笑,好啊,那时候我进城找你。

怎么会呢?他知道,到了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小城镇来的没见过世面的人,只能找一些简单劳动的工作。他的根在这片土地上,他和汤圆始终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不能拖累汤圆。

汤圆不断地给他写信打电话,还来找过他几次。后来汤圆生气了,说你真没长进。“没出息”三个字汤圆咽了下去。后来他结婚了,汤圆没来喝他的喜酒。后来汤圆也结婚了,听说对方和他们家门当户对,男孩也很有出息。

只有他知道,汤圆生气了。

汤圆病好了,他要上班了。下班后发现汤圆在小站台上等他。同事笑他,你有艳福了。他叱道,说什么呢?那是我妹子。汤圆瞥了他一眼,然后说,我可不承认你是我哥。

他们就沿着铁轨走,然后坐在路边,黑黑的夜空中,看不见油菜花,但是能闻到清香。汤圆深呼吸一口,说,荣祥,其实你比我哥还好,我的身体里还有你的一个肾呢。荣祥一惊,我娘说的?汤圆摇摇头,我妈说的。这么大的事能不说吗?所以,我要你生活得很幸福,有一个孩子,叫你爸爸,叫我姑姑。我要尽我的所能来培养他,让他特有出息。荣祥憨憨一笑,汤躅,幸福有时很简单,你别把我给你做的事当成事,我愿意。还有,你还是要有个自己的孩子。

汤圆低下头,荣祥的声音平平和和的,这过日子啊,就要找个踏踏实实的,心里喜欢的,你说呢?汤圆过了一会儿,说,我知道了。荣祥又说,这男人啊,你要是愿意为他生孩子,那是真正喜欢他了。其余的,都是假的。等你嫂子的病治好了,我们会很快有一个胖小子的。你也生一个,到时候俩孩子一起玩,多好。

汤圆转过脸,看着荣祥,说,那你说这俩孩子是什么关系?亲人吗?爱人吗?还是别的?汤圆的问题很尖锐,汤圆的眼睛很明亮。荣祥都有些招架不住了。荣祥躲闪了一下,说,不是亲人,比亲人还亲。不是爱人,比爱人还安全。

这世界上是有这么一种感情的,也许,是最美丽的一种吧。

来年,荣祥家添了儿子。荣祥的女人说,这事要不是汤圆前前后后地忙,能成吗?最该感谢的应该是汤圆。

汤圆离了婚,做了新闻记者,到处跑的那种。

汤圆说她现在去的地方都很偏僻,也许荣祥的火车会去那儿。如果有一天,他到了某个小乡镇,鸣声汽笛,她就知道他来了。

荣祥心里有些苦涩。小镇的站台要被撤并了,他要下岗了,要离开这儿去城市打工了。他不想离开这片土地,可是他现在有儿子了,他必须为这家庭奔忙。他和汤圆不一样,汤圆永远为了理想,他永远为了饭碗。

他们都是在路上。

善良是爱情的绝招

我28岁,恨嫁的年纪,我不是丑小鸭,但也绝对不是美丽的天鹅。我只是一名普通职员,学历一般,家境一般,收入一般,什么都一般般。但女人的浪漫爱情梦与外表、收入无关,我过着很一般的生活,脑子里却时常做着“不一般”的白马王子梦。

那一天,和我梦里的白马王子如出一辙的男人终于闪亮登场了。他叫萧源,是我们公司的客户代表,事业有成,能力强,长得帅,谈吐淡定稳健,最重要的是,他还是王老五光棍一条,不算钻石级,起码也算黄金级。

第一次见到他,我就像恶狼看到了小肥羊,恨不得把他吞下去,搞得萧源很不好意思,打趣地对我说:“小姐,我脸上开花了吗?你的眼神好像在看我的骨头。”

我立刻羞红了脸,从此,我白日梦里不断变幻的白马王子形象就定格成了萧源。

可惜萧源和我只是一般的同事关系,我随后打探到了他的择偶标准:没什么要求,人好就行。

人好?这个概念太模糊了,哪个人不好呢?就算是个坏人,也不会说自己是坏蛋。

我了解这种男人,“人好”不过是搪塞之词,不好意思把外貌、家世、收入等很世俗地说出来而已。

不管怎样,我决定把“情爪”伸向萧源。

工作中我只是经理的陪衬,跟萧源搭不上几句话,仅点头之交而已,他不知道我内心为他升腾的火焰,而我也不能张牙舞爪地向他示爱,男人嘛,多半喜欢自己追求来的女人。

看来,我得动点心思让萧源爱上我。于是,我在他的要求——“人好”上下起了功夫。

所谓人好,一定与善良、孝顺、爱心有关,那就让我在这方面作秀吧。

有一天,我无意中在16路公共汽车上遇到了萧源,当时车上人很多,他上车后并没看到早他上车的我。这时一位五十多岁的大婶提个大包上了车,这个大婶并不算老,所以没人给她让座。

我想起萧源的择偶要求,但周围实在没有更老更弱的人站着了,我没有更好的选择对象,只好起身给那个拎着大包的大婶让了座,并很煽情地说:“大婶,别把您累着了,您坐吧。”我还很体贴地帮她把包塞到座位底下,然后像男人献媚情人、孝子保护老妈似的把她护在我的双臂之下。

等到大婶下车时,我也殷勤之极,脸上挂着甜甜的笑,一个劲地说:“慢走,小心点。”我还帮她提着包送到车门口,使得她受宠若惊,谢声不断。她说:“你真是世上难得的好姑娘。”我偷偷瞥了萧源一眼,他也在看着我。其实,车上所有人都在注视着我做作的表演。

我的热情服务不亚于推销商品的小贩,这一回,我要贩卖的是“爱情”,贩给萧源。果然,等到我紧随萧源一起下车,假装无意遇到时,他满是赞许,说我是个“活雷锋”。

我看到萧源脸上赞许的微笑,心里别提多得意了。我打开了他愿意结交我的大门,只要能进门,以后一切就好说了。

可惜我不能一直跟着他,粘得太紧,会让他看出端倪。我盼望能再次遇到他,好好表现一下我的“好”,让他见识一下我这个“好女人”的“好”。

我好不容易又有机会陪着经理和萧源相见了。我们坐在餐厅包间里,交杯换盏。我偷眼一看,萧源并没留意我,我不免有些失落,谁叫我不是白雪公主呢,我没有傲人的身材和外貌,也许萧源要求的“人好”真的只是托词,也许和我一样“善良”的女人一抓一大把,他已经不稀罕了。

但我还是决定把“善良”作秀到底,那种感觉真的很美妙。

席间,一个毛手毛脚的服务生把汤洒到了同桌的一位女伴价格不菲的衣服上,她生气地骂道:“你没长眼睛吗?这么贵的衣服,你赔得起吗?”服务生吓得脸都绿了。

机会来了,我赶紧又开始表演给萧源看。

我劝解女伴不要跟服务生一般见识,并说:“我有个亲戚开洗衣店,我帮你免费洗了,保证一点污渍都没有。”在这种公众场合,女伴只好不甘心地作罢。

服务生对我充满感激,我偷眼看萧源,他也在盯着我呢。看来我的表演成功了。

服务生走后,我干脆把我当年的酒店打工经历添油加醋神吹了一番,倾诉着这一行的辛苦和不易,最后还硬挤出两滴泪珠。最后,女伴也没叫我帮她洗衣服,在我这个“好人”面前,她不想再扮演恶人,我自然也根本没有什么开洗衣店的亲戚。

破天荒地,萧源给我敬了一杯酒,他什么也没说,但我知道,他注意到我了。我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再有机会见面,这样优秀的男人说不准哪天就让别的女人挖走了。我绞尽脑汁,想到了办法再次接近萧源。

散席后,我紧赶几步跑到萧源跟前,说:“我有个同学下岗了,家里孩子又得了重病,请问您能不能帮她找个工作,我一定好好报答您。”

我话语诚恳、眼神真挚,萧源很爽快地说:“好,我一定想办法。”

他是如此热情,我不知道是他本来也挺善良,还是被我打动了?

不管怎么说,我利用同学,把通向萧源心灵深处的桥搭上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天比一天心情焦灼,我在等待爱情的玫瑰向我绽放。

三天过去了,萧源一直没有联系我,难道他压根儿没把我放在心上?

我的心不能再等待,干脆给他打了电话,客气地询问事情的进展。萧源说:“我已经帮你联系了,我有个朋友的公司要招人,不过事情还没定下来,到时一定联系你。”

我心里乐开了花,心想:如果事情办成了,我就请客谢谢他,然后再找事情请他帮忙,然后再谢谢他,这一来二去,感情也会磨出来了。

我为自己的“奸计”暗暗偷着乐。

当萧源把让我同学去面试的消息告诉我时,我这才想起还没给同学打招呼。

我赶紧把这事告诉了同学,她很是高兴,一个劲地感谢我对她的帮助。

看着朋友欣喜的面容,我内心深处那种“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感觉让我看天比以往都蓝,看水比以往都清。原来,行善的感觉是这么好。

我的好心,帮我完成了三件心愿——帮了同学的忙,接近了萧源,还有,让我心里满是玫瑰花香。

还没等我打电话感谢萧源,请他吃饭,他就主动打电话过来了。他说:“我妈妈的生日快到了,我要给她买件衣服,能请你帮参谋一下吗?”萧源终于落套了,我乐得一头撞到了沙发靠垫上。

我终于快要到达幸福的彼岸了。闹哄哄的街道上,萧源就玉树临风地站在我旁边,这不是白日做梦,这是真的,商店橱窗内映出我们的身影,是那样的和谐,真的很像情侣。

陪萧源买衣服时,我把“为人儿女,一定要孝”的观点高谈阔论了一番。萧源看我的眼神越来越亮,直到天色渐晚,我们也不愿分离。在他送我到我家门口时,他终于向我吐露了心声:“我要找女朋友,首要条件就是要对我妈好。”

这句话,让我心里暖暖的,原来,萧源也是个好人。

我厚着脸皮说:“我要找男朋友,首要条件就是要对我父母好,当然我也会爱他的家人。”

萧源看着我,眼睛像天上的月亮一样明亮。我知道,我成功了,我没有大叫,只是用单眼皮小眼睛温柔似水地看着他……

金秋时节,我用作秀的“善良”终于收获了爱情、俘虏了萧源。每当他在别人面前提起我,总是说“她人好”。

我对朋友说起萧源,也总是说“他人好”。萧源也是个善良的人,所以他才那么在意对方是否善良。

还没有筹备结婚,我就主动要求萧源把他的母亲接来同住,我说:“一个男人如果对母亲都不能尽孝,怎么还能对其他人好呢?”激动得他把我紧紧揽在怀里,一个劲地对我发誓:“你是世上最好的女人,我今生今世一定要对你好。”

天有不测风云,萧源的生意因为经济危机出现了问题,他过得很不快乐。我安慰他:“无论你怎么样,是穷是富,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是啊,一个善良的女人怎么可以嫌贫爱富呢,再说了,萧源是实力股,不会失败到底。

我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换来了萧源含泪的目光、更紧的拥抱。

我的“善良”表演在萧源那里得到了“奥斯卡金像奖”。

天气突然转凉,狂风暴雨突袭了这个城市,萧源受了风寒病倒了。我守在他的病榻前,整整两天没有好好休息。萧源拉着我的手动情地说:“你这样的好女人,我到哪里找去?能找到你,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萧源不知道,其实我现在的“善良”已不再是作秀,而是发自内心的。当“善良”成了一种习惯,我很自然地就变成了“好人”。感谢萧源的爱情成全了我。

我和萧源的手紧紧相握,我要用我不再伪装的善良伴随他一生一世,善良的人的爱情才是世上最完美、最纯真的爱情。

17号旅馆

他一上码头。径直往左前方的一条铺着青石板的小路走去。他对这个名叫布袋的小岛地形非常的熟悉。

17号旅馆。他抬头看了看院子墙门上面的门牌号,这个小岛最有特色的就是一家家错落有致的庭院式旅馆。

老板娘,我还住三楼最靠边的明轩斋。倚在总台边,他笑容满面。明轩斋已经有人住了,老板娘看着面熟的他抱歉地说。我可以等。他庆幸自己比她早到了七天,他一定要比她早到,他还有许多事要做。

第六天,他终于住到了明轩斋。他一进门就直奔卫生间,从口袋里掏出那把锋利的瑞士小刀。轻轻一弹就打开了洗手台下面的木夹层。果然,他去年藏着的东西还在,用黑油布包裹着。

他拿过来,坐到了靠窗的藤椅上,细细抚摸着那黑油布。窗外是海,一望无际,他似乎看到了去年的那个傍晚,那个自己,那个她。

那是他第一次来这个小岛。他是随便在网上点击时点到这个地名的,一个小岛屿,一个还保留着古老的传说带点神秘的小岛。他从长白山下来,只带了一把贴身的瑞士小刀。海风习习,涛声轻柔。他第一次看到海,他很好奇,夕阳下的那个背影,修长,衣袂飘飘,他想起了安徒生童话里那个海的女儿。

他走过去,慢慢地靠近她。他很想跟她说说话,他很担心她,天快黑了,海边没有一个游客,一个女孩子独自站在海边很不安全。

她已经整整站了一个小时了。她一直看着前面的那片海。他不好打扰,他怕她怪罪,尤其对于一个陌生的女人。于是,他也装作欣赏大海的样子站在她的旁边。

突然,她转过头来,她说,我叫清秋。他很纳闷,她叫什么关他什么事呢。她接着又说,我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我知道你住在哪?你叫应涛,是住在17号旅馆明轩斋的房客。你住在明轩斋七天了,你是个画家。你不停地画不停地撕,你很烦躁,你很焦虑,你画画时落笔很重。你撕画时很急,你情绪不稳,带着很大的不满,你像是要把生活和自己都撕碎了。

她好看的嘴巴一张一合,一句句清晰的话从她的嘴里慢吞吞地流出。他惊讶地看着她,看着她看不清的眼睛,天都黑了,这个还戴着墨镜的女人究竟要干什么呢?我就住在你对面的房间,红藤阁里的女人,从我的阳台可以看到你的房间,你很粗心,或者说你已经不在乎。你不拉上窗帘,这几天几乎不吃饭不睡觉,你很糟糕。她继续轻轻柔柔地说着。

那么你呢,你一个人站在这里也是……?他手里紧攥着那把瑞士小刀,迎着她问。如果不是因为担心她——很莫名其妙的,他居然还会去担心一个陌生的女人,此刻,他恐怕用那把瑞士小刀割了自己的手腕走向海里了。他从长白山下来时就是这么想的。他给了自己七天时间,如果在这个无人干扰的小岛上,他用七天的时间还没有构思出一幅自己满意的作品,那么他就用这把瑞士小刀结束自己。他是个艺术家,没有了灵感和创造,就等于死去。

你终于问了。她弯下腰,轻轻地撩起裙子的一角。你看到我的左腿有什么不一样吗?你不知道那天的舞台有多漂亮啊,镁光灯、音乐、天鹅湖,一切都布置好了,一只只白天鹅就要起飞了,可是,世事就是这么难以预料,当领舞的那只白天鹅刚从幕布后飞出来时,舞台旁边的一根管子倒了下来,那只天鹅飞不起来了,后来医生诊断了,从此不能再在舞台上跳舞了。她抚摸着明显纤细的左腿,声音低了下来。

但是,路有千万条,对不对?少顷,她直起腰抬起头,嫣然一笑,摘下了墨镜,一双大眼睛亮闪闪装满了天鹅湖的水。

扶我一把,她把手伸向了他。有很多摄影师给我拍过照片,但还没有一个画家为我画过像。明天,你能为我画一幅吗?

他把那只紧攥着那把瑞士小刀的手缓缓地抽了出来,握住了她。

一轮旭日冉冉升起,海面上一片霞光,她就这样面朝大海,静静地……他突然感觉眼前是多么辽阔,似乎有一股强大的暖流激励着他,他支起了画架,运笔如神,从没有过的轻松和流畅,仿佛有一把钥匙开启了他的思想、灵魂。他把画郑重地交到她的手里。

我不要。她轻轻摇头,你把它藏在17号旅馆里吧,我们约定明年的今天一起来取。

明年的今天一起来取。他坐在靠窗的藤椅上,窗外是海,一望无际。滴滴滴,有短信提示,打断了他的沉思,手机上显示“清秋”两字,他打开,看着看着,笑了。

第二天,他把那幅画铺平和那把瑞士小刀一起放在了窗台上,离开了17号旅馆。

阳光透过玫瑰色的窗帘,把一朵一朵跳跃的玫瑰花洒在窗台上的那幅画上,熠熠生辉。

我的上司是个帅哥

17岁的时候我开始暗恋,喜欢上一个叫江汉平的男生。所有的女生都在背地里喜欢他,还打探到他喜欢莫文蔚那样的骨感美人。

我不是骨感美人,相反,我胖得要命,同学都叫我“肥肥”。

沈原就是这样的一个骨感美人。沈原是我们的班花,她叫我“肥肥”的声音又脆又响,每次听到她的声音,江汉平就会回过头来。他的眼睛里有一抹让人沉醉的温柔。那抹温柔,是给沈原的,当然,他的眼睛里还有怜悯,那是给我的。江汉平的名字在宿舍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每个女生都肆无忌惮地评论着他,只有我不敢开口,我怕第二天“肥肥”暗恋“第一白马王子”的新闻就会成为本年度的最大笑话。

我本身就已经是个笑话了,我不想再闹出什么别的笑话来。

我开始幻想着总有一天丑小鸭会变成美丽轻盈的白天鹅,那时候就轮到江汉平来追我了。我得意地笑起来,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美人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炼成的。期考结束的时候,我第一,他第二。

江汉平有些意外,他说,肥肥,不简单啊。

那是江汉平第一次和我说话。虽然他叫我肥肥,可是我还是开心得很,这充分证明有实力才有吸引力。

一年以后江汉平考去了北京,而我去了上海。其实我也可以去北京的,可是我要用几年的大学时光把自己炼成美人,所以我决定把自己雪藏起来。不久就听到江汉平和沈原恋爱的消息。我有些心酸,但还是每天到操场跑步。我的愿望变得很简单,就是再次见面的时候,江汉平不再叫我“肥肥”。跑步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情,挪动我那肥硕的身躯让我喘不过气来。第一天跑步,我只跑了500米,后来是8D0米,1000米。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腰围从二尺三变成了一尺九,我知道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了。以前被臃肿的脸蛋挤得变形的五官变得清晰起来,随着五官的凸显,我发现自己居然是个美女。

接下来我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找到江汉平,然后让他看看,丑小鸭如何变成了白天鹅,再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爱他。

江汉平做项目部经理的北京那家公司正在招聘。凭着美丽和聪慧,我过五关斩六将,在2000多人中脱颖而出,应聘成功。

我穿着浅蓝色的职业套装,绾着高高的发髻去上班。在电梯里就遇见江汉平了。我按着胸口,担心我的心会跳出来,但江汉平看我时一脸的陌生,根本没认出我来。是啊,我以前体重70公斤,现在我45公斤,我的鼻尖,刚巧够到他领口下第一颗纽扣,这个比例正是人们所说的情人比例呢,这样想时,我不由得笑起来。电梯里的人都看着我发愣,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到人事部报到,人事部经理一个电话召来江汉平。我有些发愣,只是想着跟他做同事,没想到竟然可以在他手下做事,这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打住,打住,还有沈原呢。

上班第一天,我对我的顶头上司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江经理这么帅,一定有很多女人追的?”“我对下属一视同仁,要求严格,希望刘小姐好自为之。”他瞥了我一眼,说:“别以为长得漂亮我就会对你要求不严格。”我大喜:“你说我长得漂亮?”

他从鼻子里嗤一声:“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自己长得漂亮。”

我学着他的样子从鼻子嗤一声:“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自己长得帅。”

他用研究的表情看着我:“你到底是来上班的还是来当花痴的啊,在你眼里我到底是你的上司还是帅哥。”

我说:“是帅哥上司。”

我跟踪江汉平。可是一连几天,都没有看到沈原。反倒看到我们老总的独生女儿,几次开着宝马车在楼下等江汉平。我有些失望还有些生气。没想到江汉平竟然是这样的男人,老总的独生女儿当然好了,偌大一份家产的唯一继承人,更何况她还长得山清水秀。难怪江汉平会抛弃沈原屈就她了。

我把我才签好的一份合同甩到江汉平桌上。他喜滋滋地翻看着:“不错,不错,上班伊始就有这么好的业绩,真是不错。”

我的表情依然是愤愤的。他有些诧异:“刘小姐,是不是工作上遇到委屈了?”

我说:“不是,我只是为沈原不值。”“沈原?”他诧异地看着我,“你认识她?”“不认识。”我说:“但我听别人议论说她是你的初恋女友,对你一片痴情,可你为了攀龙附凤,抛弃了她。”

他默然无语,良久才说:“这好像是我的私事,我没有解释的必要吧。”我一时语塞,愤然而去。

我一定要弄清真相,我不希望自己这么多年爱上的竟然是一个势利的男人。我联系以前的高中同学,有人告诉我沈原在大三那年就嫁给一个美国华裔出国去了,是沈原抛弃了江汉平。

原来如此。我为自己错怪了江汉平后悔不已,不过这也成了我请他吃饭谢罪的绝佳理由。我说天涯何处无芳草,江汉平点头称是,他说沈原离开后,他也谈过恋爱,可惜都找不到什么感觉。

他盯着我的脸说:“你让我感觉很熟悉,你总让我想起高中时的一个同学来。”“她叫什么名字?”我故作漫不经心地问。“你俩的名字一样呢,都叫刘梅。这个名字太普通了,重复率高,我有个大学同学也叫刘梅。”他顿了一下,“我觉得最后悔的就是我从来没有叫过她的名字,那时我们都叫她的外号‘肥肥’,太年轻了,伤了别人的自尊还不知道。”

我笑:“别自责了,我想她不会到你的。”

他看了我一眼,叹口气说:“你不知道,也许别人叫她‘肥肥’她不介意。但我不应该那么叫她。”“为什么?”“因为她喜欢我。”

我的手一抖,杯中的酒洒了。

江汉平没有注意我,继续说:“虽然她总是沉默,但我知道她喜欢我。我踢球的时候,讲话的时候,不用回头,也知道她在看着我,可是我只能装作不知道。因为她是个很胖的有点儿丑的女孩子,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喜欢上她的。最近,她的眼神常常在我眼前出现,那是一种不求回报,因为爱所以爱的眼神。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想我会接受她的,不就是胖点吗?”

我强忍住眼泪:“你可以去找她啊。”

他摇摇头:“她是个聪慧敏感的女孩,考上大学后和所有的高中同学都断了联系。”

我心中酸酸的。江汉平啊,我梦里寻你千百度,为你,我一次次脱胎换骨化蛹为蝶,原来,你的心中一直都是知道的。亲耳听到你对青春往事的追悔,我无悔了。

但此时我什么也不想说。江汉平已经不再奢望爱情了,老总的独生女儿又在追求他,他很可能就此“嫁”入豪门,享一世富贵了。我不想在这个时候强求什么,一切顺其自然吧。工作之余,我和江汉平经常一起吃饭、喝咖啡、聊天。我们像好朋友一样相处融洽,谈笑甚欢。

渐渐地,他和我待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我取笑他,怎么,被老总的女儿甩了?

他答,是啊。所幸,有你这个花痴。我打他的头,他捂着头叫,上班第一天就说上司是帅哥,你不是花痴是什么?

但这个周末我笑着拒绝江汉平的约会:对不起,我另有约会。

老总的独生女儿要和我谈谈。我不明白她和我有什么好谈的,她说谈一谈江汉平。我说好。她说如果不是我,江汉平一准答应了她的求婚。她说,离开他,你好处多着呢,升职加薪一路顺风,如果你再纠缠我男朋友,小心我叫你吃不了兜着走。“你男朋友?我从17岁就爱上的男人,而且等了他8年。”我张牙舞爪,“我是不会放弃的,除非江汉平选择你,那我马上拍屁股走人。”

有人鼓掌。江汉平从转角处出来,他凑近看着我:“你是谁?刘梅,肥肥?”

我说:“是我怎么着,青蛙可以变王子,灰姑娘可以变公主,就不许我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我爱死你这只丑小鸭了。”江汉平说。

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终于说爱我了。江汉平对老总的女儿说了一句“对不起”,一伸手搂着我的腰向前走。走了两步,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今天怎么看起来像一场戏啊,我说江汉平你是不是不相信我。想考验我?

他笑:“也就试一下喽,如果你被腐蚀拉拢,那我娶谁都无所谓,如果你的心还如17岁时,那我就非你不娶。”“那你是怎么知道我是谁的?”“你的眼睛喽,你的眼睛出卖了你,你什么都变了,身材、面容,唯一没变的,就是你的眼睛,爱一个人的眼神没有变化。”

没想到穿帮了还不知道,我闭上了那泄露秘密的眼睛。跟着江汉平,闭上眼睛也能找到幸福吧?

邮递爱情

小郭是个邮递员,每天,骑着一辆自行车满大街跑。这天傍晚,小郭正在城南街的巷子里整理信件。突然,一阵凄惨的哭声传了过来。小郭循声望去,原来,声音是从13号阁楼上传来的。

小郭诧异地走过去,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家么?”门竟然开了。刹那间,阁楼上的哭声更大了。小郭心中一颤,忍不住推门走了进去。屋子里十分阴冷,四处布满了灰尘。小郭壮着胆子,慢慢爬上了阁楼。原来,一个白发婆婆正蜷缩在床上低声抽泣。

小郭轻声问道:“婆婆,我是这里的邮递员,你为什么哭呢?”婆婆望了望小郭,神色有些慌张。小郭安慰道:“婆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突然,婆婆哽咽起来:“我好饿,可是,家里一粒米都没有了!”小郭诧异地问:“你的家人呢?”婆婆叹了口气:“唉,都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孤苦伶仃!”

5分钟后,小郭从附近的超市买来了一大包速冻水饺。很快,一碗热气腾腾的水饺端了上来。小郭恭敬地说:“婆婆,我来喂你吧?”婆婆微笑着点了点头。吃完水饺,婆婆感激地说:“孩子,你真好!”小郭看了看表,说:“婆婆,太晚了,我得回去了!这是我的电话号码,有事你就打电话。”说罢,匆匆走了。婆婆望着他,目光中满是不舍。

之后,婆婆果然打电话给他了。小郭是个热心肠,每次都随叫随到,而且,总不空手。阳光灿烂的日子,小郭就跑去帮婆婆晒被子。有时,他还替婆婆梳梳头,剪剪指甲。于是,婆婆开玩笑说:“我要是有孙女,一定让她嫁给你!”小郭一听,羞得满脸通红。

半个月后,小郭在邮包中翻到了一张明信片,地址是:城南街13号,梅雪。小郭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个婆婆么?原来,她的名字叫梅雪。当天下午,小郭便带着明信片来了。谁知,他刚进门,就发现地上有一沓厚厚的人民币。小郭觉得很奇怪,于是,急急地爬上了阁楼。

推门一看,小郭吓了一跳。原来,床上竟然躺着一个陌生的中年女子。小郭机警地问:“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梅雪婆婆呢?”中年女子不以为然地说:“我就是梅雪啊?”小郭愣了:“别开玩笑了,梅雪分明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婆婆呀?”中年女子尴尬地说:“对不起,我不是存心骗你的!”

原来,梅雪今年才20岁。3个月前,她突然得了一种怪病。眨眼间,变得又老又丑。从此,她吓得再也不敢下楼,每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刚才,她从梦中醒来,突然发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中年女子。

小郭惊得瞠目结舌。这样的怪事,他还是头一回听说。可是,她分明穿着梅雪婆婆的衣服,而且,两人确实长得很像。中年女子害羞地说:“你前几天还来过呢!那时,你还替我梳头,替我剪指甲……”小郭这才相信了。原来,她居然和自己同龄?想起以前,他总喊她婆婆,小郭不禁羞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小郭低声说:“今天我是来给你送明信片的!”说罢,匆匆将东西掏了出来。突然,小郭瞥见了明信片的封皮:“咦,这不就是你现在的照片么?”梅雪拿在手里,也大吃一惊:“是啊,这是怎么回事?”

小郭试探着问:“这明信片是谁寄的?”梅雪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瞧,寄信栏是空的!”小郭也觉得很奇怪。在邮局工作三年,他还从没见过这样的明信片。突然,梅雪一拍大腿:“莫非,每次你送明信片来,我就能年轻20岁?”小郭惊得瞠目结舌:“什么?”梅雪却喜极而泣:“一定是的!也许,你下回再送明信片过来,我就能变回以前的样子了!”小郭也兴奋起来了。说实话,他挺想看看真正的梅雪长什么样子呢!

这时,小郭突然想起了什么:“我上楼的时候,发现地上有一沓人民币,是你的么?”梅雪摇了摇头:“不是我的!”小郭挠了挠后脑勺:“那是谁的呢?”梅雪笑了:“既然是你拣到的,当然归你了?”小郭摇了摇头:“那可不行!不是我的钱,我一分也不要。等等吧,也许失主会找上门的!”

半个月后,一张崭新的明信片又来了。小郭迫不及待地看了看封皮。果然,上面是一个年轻女子的照片。模样和婆婆、中年女子都十分相像。莫非,这就是真正的梅雪?小郭才看在眼里,心中不禁莫名地欢喜。

15分钟后,小郭匆匆赶到了城南街13号。敲门前,小郭的心慌乱不已。这时,门突然开了。小郭抬头一看,明信片上的美女真的站在了眼前。不对,她比明信片上要漂亮得多。

小郭红着脸说:“简直太难以置信了!原来,这才是真正的你。”梅雪羞涩地笑:“现在,你相信了吧?方才,我从梦中醒来,突然发现又年轻了20岁。我就知道,你马上会来,果然,你真就来了……”小郭低头不敢看她:“是啊,你现在……可真漂亮!”梅雪吃吃一笑:“那都要感谢你呀,幸亏,你送来了明信片!”小郭搓着衣角,吞吞吐吐地说:“你现在终于恢复了,那……我先走了!”说罢,骑上车子逃得无影无踪。

回家后,小郭就后悔了。自己明明喜欢梅雪,为什么不跟她多说几句话呢。之前,他还亲手喂她吃饺子,还亲手替她梳头,替她剪指甲呢。想到这里,小郭不禁羞红了脸。

从此,小郭整天魂不守舍。可是,他始终没有勇气去找梅雪。现在,她已经不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婆婆了,所以,不需要自己照顾了。

3天后,梅雪的明信片又来了。小郭乐得手舞足蹈。终于,又有机会见到她了。这一次,一定要向她表白。突然,小郭又害怕了。梅雪说过,每次送去明信片,她就会年轻20岁。这次又会怎样呢?想到这里,小郭忍不住又看了看明信片的封皮。这下他吓得差点瘫软在地。原来,封皮上竟然是一张婴儿的照片!

小郭定了定神,这可怎么办?这是一张神奇的明信片。前两次,梅雪的预言都得到验证了。这一次,究竟送还是不送?如果送了,梅雪就会变成一个婴儿,那自己就彻底没机会了?如果不送,她真的会喜欢自己么?最终,小郭还是决定送。因为,他要遵守一个邮递员的职业道德。

当天中午,小郭战战兢兢地来到了梅雪的家门口。刚想敲门,屋里就传来了一阵婴儿的啼哭声。那一刻,小郭悲从心来。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真不应该送这张明信片来,不然,梅雪也不会变成一个婴儿。

小郭含着泪,急急地爬上了阁楼。此时,一个婴儿正趴在床上嗷嗷待哺。婴儿的身上,正裹着梅雪的衣服。小郭将婴儿搂在怀里,哭得撕心裂肺:“梅雪,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你真要让我再等20年么?”

突然,窗帘后钻出一群陌生人来,哈哈大笑地说:“小郭,你不用再等20年!”小郭抬头一看,不禁傻眼了:“你们是谁?”这时,梅雪笑嘻嘻地走了出来,说:“傻样,这些都是我们剧团的同事!”

原来,梅雪是个演员。那天,她正好化完妆,一个人在阁楼上排练。谁知,小郭突然闯了进来。当时,梅雪觉得很好玩,便将计就计,按着剧里的台词说:自己孤苦伶仃,家里没有一粒米了。不料,小郭信以为真,马上去超市买了速冻水饺,还一个个喂她吃。

那一刻,梅雪对小郭产生了好感。于是,便主动打电话约他。后来,小郭替她又梳头,又剪指甲的。梅雪感动不已,决定再试试小郭,便将一沓人民币丢在地上。事实证明,小郭是个正直的人。

那几张明信片,都是梅雪自己寄的。上面的剧照,也是梅雪用电脑合成的。每次,她都算好了时间,等小郭来之前先化好妆。所以,小郭才被蒙在鼓里。那天,梅雪以真实的面目示人,本来想和小郭说清楚的。谁知,小郭羞红了脸,竟然吓跑了。

听完梅雪的话,小郭终于破涕为笑:“原来,那白发婆婆和中年女子都是你化妆扮的?”梅雪笑着说:“是啊,在剧中,我要从20岁演到70岁!”

突然,小郭又大喊起来:“不对,这婴儿又是谁?”梅雪娇嗔着说:“你呀,真是个榆木脑袋,谁让你没胆量表白呢?于是,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借了个婴儿放在床上。你也不掀开尿布瞧瞧,他可是带把的!”这下,小郭又羞得满脸通红。

这时,一个光头的中年男子说:“你就是小郭吧?我是剧团的导演。刚巧,这个剧目的男主角还没找到,你愿意和梅雪合演一对夫妻么?”小郭牵住梅雪的手,幸福地说:“当然愿意,这辈子,她都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

第二章

有关多米诺的小情事

蒋珞玮总结道,身边有枪林也好,弹雨也罢,就是不能有女人,各种死法都比不上被女人折磨死那么痛苦。

杜晓妍打电话叫蒋珞玮回去换灯泡的时候,蒋珞玮坐在球场边刚刚把左脚的球鞋换好准备穿右脚的。杜晓妍的鼻音浓浓的,语气里带着爱理不理的冷淡。但这一通电话,明显是杜晓妍经过强烈的挣扎之后打来的。蒋珞玮本来想耍个威风告诉她,有本事你就自己爬上去修呗,但是想到她连一米六都不到的身高即便是踩着凳子都还差好大一截,一下就心软了。蒋珞玮就在队友们的嘲笑中换下球鞋骑着车离开了。一路上,蒋珞玮都很沮丧,杜晓妍即便是只有一米五八,却依然可以双手叉腰理直气壮地跟他叫嚣跟他冷战,而自己一米八五却对那么个小人儿束手无策,可见身高在战争的时候完全不占优势。算了,要知道让杜晓妍大小姐俯首认错从概率上讲那几乎是不可能事件,她肯透出一点儿和解意思,已经算是天大的不易了。

说起杜晓妍,蒋珞玮简直不知道该向谁哭诉这段时间以来的遭遇,只好一天三个电话地往老家打,催促奶奶快点儿回来,从威胁到哀求。无奈老人念旧,回去就想跟过去的旧相识老姐妹叙叙。一叙就是一个多月,蒋珞玮也就水深火热地过了一个月。

蒋珞玮的家住在城东,奶奶家在城西。年初,爸妈一起出国做为期半年的考察项目,只剩蒋珞玮一人在家中。没人管倒也自在,偶尔去奶奶家蹭个饭。蒋珞玮在读高三,因为之前就被确定为学校保送,所以不用像其他人那样头悬梁锥刺股地拼命读书。奶奶去了刚生宝宝的小姑姑家,父母跟蒋珞玮的父母同一个研究所,而她又没有那么幸运有个同城的奶奶,于是就落到了没人照顾的地步,尽管女孩儿再三推辞,热心的奶奶还是在听说之后立刻就把她接到家里同住。那女孩儿就是杜晓妍。如今,奶奶回老家,担心杜晓妍一个人在家晚上怕黑,就给蒋珞玮打电话叫他过来住一段时间。奶奶在电话里没有把情况讲得很明白,欲言又止了半天告诉蒋珞玮,这小姑娘很乖,很和善。蒋珞玮本想推辞,但是不好意思拒绝奶奶拜托,就硬着头皮答应了。这就是痛苦的开始。

蒋珞玮简单地收拾了几件衣服去奶奶家,钥匙还没有完全插进锁里,门就开了。杜晓妍闷闷地站在门口。蒋珞玮打量着杜晓妍,肯定是不到一米六的身高,偏瘦,头发不错,没有丝毫烫染过的痕迹,嘴边有一颗小小的黑痣,属于那种一眼看过去就看透了的姑娘。蒋珞玮在心里对杜晓妍作了总结,神经大条加固执。

杜晓妍晃了晃手里还在滴水的拖把,在客厅划分出区域。严肃地告诉蒋珞玮,“看,这是我的地盘儿,那是你的领土,我们井水不犯河水。”说完就继续拖地。蒋珞玮整个人完全石化在那里,但是没一会儿就欣喜起来,毕竟电视被划进了蒋珞玮的领土,这意味着他可以理直气壮地看足球了。但蒋珞玮也着实很郁闷,奶奶之前在电话里用和善来形容杜晓妍,没听错吧?

接下来的日子里,蒋珞玮完完全全地肯定了,一定是自己听错了。因为整个屋子里都充斥着杜晓妍愤怒的吼叫声。“蒋珞玮,你起不起床!”之后蒋珞玮便听到杜晓妍风风火火关门下楼。“蒋珞玮,我告诉你多少次,用完卫生间出来要关灯!”“蒋珞玮,吃完外卖把垃圾带出去!”

早晨六点半,蒋珞玮以一个痛苦的姿势跪在床上,无比崩溃地祈祷,“神啊,求你把奶奶叫回来吧。”

如果只是这样,好吧,蒋珞玮觉得还可以忍受,最不能忍受的是后来发生的事。也正是这件事,导致了他跟杜晓妍的冷战。蒋珞玮总结道,身边有枪林也好,弹雨也罢,就是不能有女人,各种死法都比不上被女人折磨死那么痛苦。

观察了杜晓妍几天之后,蒋珞玮心生疑问。杜晓妍真的是在读高二吗?在蒋珞玮看来高中整个三年都是地狱,如果不是自己已经被保送,这会儿肯定学成挂着黑眼圈儿游走在坍塌边缘的状态了。可是杜晓妍就没有。她像个勤奋的机器人儿一样,每天拖两次地板,然后挂着耳机在房间里蹦来跳去地听摇滚乐。最过分的是,也就是一周的时间,不知道怎么了,杜晓妍突然迷上了宠物。家里三天两头就出现大大小小、花色不一的猫,要么就是丑得无法形容的小狗。这些猫狗,明显是被主人丢弃的流浪儿,杜晓妍就那么善心大发地把它们接回来,住几天,再送走。蒋珞玮在某一个早晨醒来,看到自己限量版的白色球衣被印上了黑乎乎的狗爪印之后,突然爆发,跳起来去找杜晓妍算账,敲了门之后大吼,“杜晓妍,你出来!”

杜晓妍还没有起床,被蒋珞玮的吼声吵醒,郁闷地起来开门,“喂,你干什么?”与此同时,杜晓妍刚刚收养两天的狗,从凳子上跳了下来,蹲在杜晓妍身边,跟杜晓妍一起愤怒地望着蒋珞玮。蒋珞玮就更生气了,“我要跟你谈一下。”蒋珞玮一边把自己那件被狗踩脏的白色球衣塞进杜晓妍怀里,一边指着狗质问杜晓妍,“它是从哪里来的?”

杜晓妍还没有完全睡醒,不明状况,但却破天荒地耐着性子解释,“它叫多米诺,是我们社的……”

蒋珞玮像所有没有耐心的男生一样,也不是说厌恶小动物,而是因为觉得自己不能把它们照顾好,所以敬而远之,没那么喜欢而已。

蒋珞玮闷闷地沉下脸来,“在这个房子里,不准养狗。”

一句话,就把杜晓妍完全说清醒了。杜晓妍是急性子,她不会像别的女生那样楚楚可怜地望着蒋珞玮拜托他收留小狗,她更讨厌蒋珞玮说话时居高临下的态度。

杜晓妍暴跳起来提高了声音,“谁规定的!多米诺不是一般的狗它是我的宠物。再说它活动在我的地盘儿上又没有到你的领土去,你个大男人没有爱心就算了也不能连一只狗都容忍不了吧!”

蒋珞玮顿时震惊了,杜晓妍睡醒之后的战斗力果然强,一口气说了那么长一句话,居然没有任何停顿和气短的情况。蒋珞玮败下阵来,本来想用那件印了狗爪印的球衣当做多米诺曾经侵犯他领土的证据,结果衣服被揉来揉去,狗爪印已经没有了形状。

没有了证据的蒋珞玮像个无理取闹的小孩儿,特憋屈。更可气的是,那只叫多米诺的狗,无比配合主人,一脸无奈地望着蒋珞玮。杜晓妍站在原地,像打了胜仗一样,鄙夷地看着蒋珞玮,“你就是想找个借口把多米诺赶走。没有爱心的小气鬼。”然后杜晓妍把球衣摔给蒋珞玮,恶狠狠地一把把蒋珞玮推出去,嘭的一声把门关上。

蒋珞玮憋了一肚子气,回屋,咣的一声把门摔上。拿起电话一顿咆哮,“奶奶,你到底回来不回来,再不回来我就死到这儿了,横着死竖着死各种死!”吼完之后,一头扎进被子里,阴郁来得翻江倒海。

可恶的杜晓妍,有仇不报非君子,你等着。

蒋珞玮阴郁完了之后踢了一下午球回来,彻底喜庆了。他总结出,对付杜晓妍这种软硬不吃的女生,得进退有度。

于是,杜晓妍又恢复了从前那样,颐指气使地召唤蒋珞玮。蒋珞玮看球赛看得正洋溢的时候,杜晓妍从房间冲出来把电视关掉。把客厅弄乱了要挨骂,把地板弄脏了也要挨骂,蒋珞玮一忍再忍,没有暴跳,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转身进屋看书去。当然,杜晓妍也格外有原则,她从来不会让多米诺到蒋珞玮的领土上去活动,多米诺一溜出杜晓妍的屋子,杜晓妍准是一声,“宝贝儿,快回来。”杜晓妍对多米诺极尽耐心,蒋珞玮记得,多米诺刚刚来的时候,毛脱得斑驳不齐。两周过去了,它胖了一圈儿,身上的毛也长规整了。杜晓妍每天都给多米诺喂牛奶,时不时地还给它洗澡。多米诺是一只很有灵性的狗,杜晓妍做功课的时候,它就在旁边陪着,不管多晚都不睡。

后来蒋珞玮才知道,杜晓妍是学校里小动物爱心社的成员。他们社团专门收养和救助流浪的小动物,碰到受伤的,就带回家养到恢复之后,送到动物收容站去。有一次,杜晓妍甚至带回来一只半大的鸡。蒋珞玮以为要改善伙食,磨刀霍霍要去宰鸡。杜晓妍冲回来差点儿跟蒋珞玮拼命。

终于看到杜晓妍的和善面儿了,但是对动物不是对人,她对蒋珞玮从来都是“蒋珞玮,快出去!”蒋珞玮撇撇嘴,依然很讨厌她们,杜晓妍和她的猫狗鸡鸭们。很讨厌,就是很讨厌。

奶奶打电话来安慰蒋珞玮,马上就回去啦,你小姑姑家的小宝宝马上就满月,过了满月就回去。杜晓妍偶尔也会给奶奶打电话,说家里一切都好,什么都不缺,然后笑嘻嘻地挂断。

蒋珞玮咬着笔,慢吞吞地说:“不急不急。”

的确不急,四月里,有个人跟他斗智斗勇,也不错,不会那么无聊。

蒋珞玮靠在杜晓妍房间的门边儿,笑眯眯地望着杜晓妍说,“欸,我也要养宠物了,你不会介意的吧?”

杜晓妍把之前一直埋在数学题里的头抬起来,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吐出两个词,“随便,出去。”

蒋珞玮心情很好,摇头摆尾地回到自己的房间。杜晓妍这个态度他已经习惯了,要是有一天她面容和善笑盈盈地说:“好啊,进来说。”那他会感觉像看了恐怖片儿一样,浑身汗毛都竖起来。

蒋珞玮回到房间里,把之前装在书包里的大口瓶拿出来,打开盖子,把他的宠物倒在桌子上,“从今天起,你就暂时是我的宠物了,你叫……”蒋珞玮苦思了半天,才想起来宠物的名字,叫多米诺。蒋珞玮之后咬牙切齿一番,什么破名字!

蒋珞玮的宠物下地之后,开始在房间里游,蒋珞玮笑得要升天。这才是爷们儿的宠物。

蒋珞玮的宠物,是一条小花蛇,是他软磨硬泡死皮赖脸向丁磊借来的,之前就听丁磊吹嘘说他有一条宠物蛇,是他爸爸托人从驯蛇的地方买来的。蒋珞玮一直都不相信蛇也能当宠物来养,直到那天亲眼看到丁磊喊多米诺过来,然后那蛇真的游着游着就过来了。

蒋珞玮惊讶地睁大眼睛的同时,脑子里浮现出杜晓妍看到蛇之后上蹿下跳的滑稽样子。

蒋珞玮走的时候,丁磊握着蒋珞玮的手再三嘱咐,一定要给多米诺吃饱。蒋珞玮就无奈了,“我看上去真的那么像虐待动物的人吗?为什么你看我的眼神跟杜晓妍一模一样!”然后,蒋珞玮在丁磊八卦地问杜晓妍是谁之前,郁闷地走掉了。

电视定在体育频道上,但是蒋珞玮的眼睛一直定格在杜晓妍紧闭的门上,满心期盼着她能出来活动一下,或者是拖拖地板什么的。这样,多米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入侵了。蒋珞玮的如意算盘打得好,可惜的是杜晓妍的门自始至终都没有一点儿要开的迹象。

蒋珞玮几乎都要睡过去的时候,突然听到杜晓妍“啊”的一声惊叫,“蒋珞玮,你快过来!”

蒋珞玮第一反应就是跳起来环视了一下,发现多米诺不在旁边了,一拍脑袋,肯定是杜晓妍在他睡着的过程中开过门,多米诺溜进去了。蒋珞玮冲到杜晓妍房间,看到杜晓妍光脚站在窗台上,两只手紧紧地握着窗户边儿,惊恐地盯着地面,脸涨得通红。杜晓妍在看到蒋珞玮的那一刻,再也忍不住地哭出来,“家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啊?”然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按照蒋珞玮的计划,他应该哈哈大笑一番,然后挺胸抬头像那天杜晓妍一样摆个女王的姿势告诉她,怎么不行啊,它是我的宠物欸,也叫多米诺。

但是,从来都没有看过杜晓妍哭,蒋珞玮的心突然间软了,特别心疼眼前这个几乎被吓坏的丫头,女孩子都是怕蛇的。蒋珞玮假装镇定地捉住多米诺,还不忘安慰杜晓妍,“没关系啊,它是没有毒的。”“那倒没有关系,可是多米诺被吓到了,然后它跳窗户跑了。”杜晓妍看蒋珞玮把蛇捉住,慢慢地从窗台上下来,脸上还挂着眼泪,跟平时那个悍妇绝对不是同一个人。

蒋珞玮沉闷地点点头。然后准备回屋。如果说,出现蛇是个意外,蒋珞玮英雄救美一回,或许还能感到些许自豪,问题是,想到这个蛇是自己专门借来吓杜晓妍的,蒋珞玮心里就不踏实。特别听到杜晓妍最后诚恳地跟他说谢谢,他就更郁闷了。

眼下,杜晓妍的多米诺也被吓走了。如果杜晓妍知道真实情况,天就不知道该以哪种方式塌了。蒋珞玮心虚的同时,肯定了自己之前对杜晓妍的判断,神经大条的姑娘,这个时候都想不到,那条也叫做多米诺的蛇,就是蒋珞玮所谓的宠物。

蒋珞玮回头看看杜晓妍,她正在换鞋,要出去找多米诺。

事实证明,蒋珞玮的劝说是没有用的,天都黑了,狗不知道会跑去哪里,这个理由也是不成立的。杜晓妍就是要出去找,挡也挡不住。

但,最让蒋珞玮想不到的,也是最倒霉的是,杜晓妍拉开门的一瞬间,再次大叫一声。接着,蒋珞玮就看见丁磊那张衰脸,上面挂着很无耻的表情,依然固定在一个准备抬手敲门的动作上。

看到眼前的一幕之后,丁磊若有所思地点头坏笑着跟杜晓妍打招呼。

杜晓妍面无表情地绕过丁磊,准备下楼。

在神经大条方面比杜晓妍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丁磊,嬉皮笑脸地推了蒋珞玮一下,“兄弟,行啊。”但是接下来的一句,让蒋珞玮有种想扑上去直接把丁磊灭掉的冲动,但在这之后,蒋珞玮也彻底无奈了。

丁磊说:“喂,我的蛇呢?你没把它饿死吧。交给你我都不放心,刚好顺便路过这儿,就来看看……”

蒋珞玮直接忽略丁磊之后那段碎碎念,目光定在杜晓妍身上。杜晓妍停下来,转过身,突然明白了一切,眼光复杂地望向蒋珞玮。

蒋珞玮后来想起来杜晓妍的目光,都觉得害怕。他以为杜晓妍会跳上来对他动用一番武力,或者是河东狮吼一番,他连最坏的打算都做好了。

没想到,杜晓妍做了个蒋珞玮意料之外的举动,走回来,直接把门拉上,然后头也没回地下楼去找多米诺了。

蒋珞玮一低头,自己此时穿着拖鞋,光着上半身,钥匙也没带,被锁在了门外。然后就预见到了自己将流浪整夜的狼狈样儿。

完全搞不清楚状况的,只有丁磊一个人了。但是听蒋珞玮大概那么一说,丁磊也反应过来了。然后,丁磊摇摇头痛心疾首地看着蒋珞玮,“你太让我失望了。我太后悔把小花蛇借给你了。作为一个大男人,你不保护弱小女子就算了,怎么能这样对待她呢。无耻!活该你无家可归。”说完,丁磊就摇头晃脑地走掉了。

蒋珞玮郁闷的同时,觉得丁磊这个家伙其实不仗义,知道没钱吃饭的时候跟他称兄道弟,更知道落井下石。蒋珞玮完全没有解释的欲望了,那句,你不知道其实杜晓妍她根本不是弱女子,也没憋出来。

让蒋珞玮崩溃的是,杜晓妍那晚真的就没回来。或许她为了寻找多米诺跑了很多地方,再或者她去同学家睡了。而蒋珞玮,真的就光着身子在楼道里睡了整晚,也为整栋楼的蚊子提供了饮食。

之后,杜晓妍便和蒋珞玮陷入了深度冷战中。任蒋珞玮如何认错,杜晓妍都不理。蒋珞玮把客厅弄乱,杜晓妍也只是什么都不说地收拾好。甚至有一次在蒋珞玮踢球受伤之后,杜晓妍蹲在旁边帮笨手笨脚的他换纱布,就是这样,杜晓妍都不肯开口跟他讲一句话,完全把蒋珞玮当成透明人一般。除此之外,杜晓妍每天都会把多米诺的牛奶碗放到门口,往里面倒上牛奶,希望多米诺能回来,然后一次一次地失落。

蒋珞玮当下的状况,可以说是惨到极点了。在他把小花蛇还给丁磊之后,还遭到了他狠狠的鄙视。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奶奶从老家回来。

但是奶奶回来,情况不但没有比想象的好,杜晓妍没有看在奶奶的面子上原谅蒋珞玮,反而是奶奶把蒋珞玮赶了回去,理由是,住在这里不方便。

蒋珞玮回家睡的第一晚,深度失眠。有点儿想念走失多天的多米诺,或者说,是有点儿想念,每天凶神恶煞地叫他起床帮他收拾客厅,但是却会温柔地给多米诺洗澡并且细心地照顾一切小动物的杜晓妍。蒋珞玮想起来,杜晓妍是不经常笑的,但是也曾有那么几次眯起眼睛对着他笑,她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

失眠的结果就是早上起不来。蒋珞玮在看到闹钟的时针指向九的时候,失落地觉得杜晓妍再也不会理他了。寂寞的感觉从心里涌上来。这种感觉,曾经是一向都很大男子主义的蒋珞玮最鄙视的。

之后,蒋珞玮完全像神经错乱了一样大街小巷地出没,寻找那只叫多米诺的狗。一边找一边想着,杜晓妍看到多米诺被找回来,应该会很感动。不说扑到蒋珞玮怀里大哭一场,至少会温柔地说句谢谢吧。

奶奶打电话来,絮絮叨叨,问珞玮你怎么不过来吃饭呢。说没事儿也过来看看。说有一天早晨六点多的时候杜晓妍迷迷糊糊地推开门喊,蒋珞玮你还不起床。末了,奶奶笑得舒心,看来你们相处得不错啊。

蒋珞玮闷闷应声。没错,杜晓妍就是这样。这样才是杜晓妍。什么都不会说出来,死要面子。

丁磊摸摸蒋珞玮的额头,总结道:“哥们儿,你不是发烧了,就是恋爱了。而且,以杜晓妍那种女孩儿的性格,应该就是很在乎你,所以才不理你。恨啊,恨铁不成钢啊。这种情况下,你们是在恋爱就对了。”蒋珞玮恶狠狠地吐出一个字,“滚!”之后就再也说不出话了。

喜欢一个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事儿?而这个人,她居然是杜晓妍。

丁磊实在是不忍心蒋珞玮变成祥林嫂那样,见到狗就仔细打量一番,判断它是或者不是多米诺。在丁磊看来,早一天帮蒋珞玮把问题解决了,就早一天有人陪他踢球了。同时丁磊也总结出来了,男女一不能同居,二不能冷战,否则必定上演感情戏。然后丁磊把他从小学就开始收藏的如何哄女生的经典典籍搬出来,对蒋珞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诉他,这样是不行的。他得让杜晓妍看到他悔过的决心和行动。

蒋珞玮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丁磊,这么多年,真是白认识他了。然后疑惑地问:“这样行吗?”

丁磊笃定地说:“行。不行的话……”丁磊把手架到脖子上,蒋珞玮以为他又要模仿大侠一样说句“不成的话,我把脑袋给你。”没想到丁磊想了一下,坚定并痛心地说:“不行的话,我把多米诺的脑袋摘下来给你。”

蒋珞玮无话可说。

既然是丁磊拍胸脯说成的事儿,蒋珞玮无奈之下也只能试一试了。算起来,这是杜晓妍彻底不理他的第十天。他起晚了七天。现在可好了,杜晓妍不理他,他连去奶奶家蹭饭的勇气都没有了。

唯一让蒋珞玮感到安慰的是,丁磊虽然有时候让人挺气,但是真正帮哥们儿办起事儿来,也算是不遗余力了。他发动整个球队,甚至是队友的家属,借来了十几只猫猫狗狗。丁磊还给它们都戴上了蝴蝶结,挂好宠物链,然后郑重其事地把它们交到蒋珞玮手里。“呐,你看,这个叫豆丁,这个叫马德里,这个叫……”丁磊热心地把借来的宠物一一介绍给蒋珞玮。

蒋珞玮的头立刻大了两圈儿,摆摆手,“饶了我吧。”

之后,蒋珞玮就牵着浩浩荡荡的队伍出发了。他们得走小路,一是不能碰到城管,二是带着宠物不可能进到学校里面的,更别说这么多了。同时让蒋珞玮感到惊讶的是,在丁磊的领导下那么多猫猫狗狗它们竟然都很乖。丁磊一会儿摸摸这个的头,一会儿摸摸那个的头,一副万事通的样子告诉蒋珞玮,“放心吧,我都帮你打听好了。今天老师集体在报告厅开高考动员会,所有的班级都上自习,所以不会有事儿的。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二楼倒数第二个窗户就是杜晓妍他们班。”

蒋珞玮跟着丁磊来到学校的后门,从栅栏上翻过去,然后一只一只地把小狗接过来,重新牵好。丁磊冲蒋珞玮做了个胜利的手势,推了他一把,“看你的了。我得回去上课了,被老班抓到我要倒霉的。还有,别忘了我交代你的事儿啊。”

杜晓妍这辈子都忘不了,她正在低头做一道数学题,全班都安安静静的,听到有男生在楼下,一遍一遍地喊她的名字。她一下就听出来了,是蒋珞玮。但是她就假装没听到,咬牙切齿地继续写题。“谁叫他不领她的好意,谁叫他不懂,谁叫他还拿蛇吓她,谁叫他吓走了多米诺。”杜晓妍一直在恨恨地念。

直到,全班同学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同桌用可怜兮兮的目光望着她,“你就去看看吧,可热闹了。”

杜晓妍走到阳台上,才看到什么是热闹。不只是自己班级的同学在看,几乎整栋楼的同学都趴在窗口,望着楼下的男生,带了一队小动物,喊着杜晓妍的名字。

蒋珞玮在看到杜晓妍之后,挥挥手,大喊:“喂,杜晓妍,你不下来我就不走,你不原谅我,我就不走,你忍心看这么多小猫小狗等你啊。”

同样也郁闷了十几天的杜晓妍,终于笑了。蒋珞玮才松了口气。

杜晓妍冲下楼,一顿狂飙,“喂,你要死啊。快把它们都送回去啊,等下跑丢了怎么办。还有,你发什么神经啊!”“谁叫你不理我!”蒋珞玮理直气壮地喊回去,之后语调降下来,“你不理我,我会难受欸。”

然后,杜晓妍的脸慢慢变红。

这是蒋珞玮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肉麻地表白,这也是蒋珞玮第一次看到剽悍的杜晓妍脸红。

另外,蒋珞玮知道了,在他搬回自己家住的那个晚上,多米诺就回去了。

另外,蒋珞玮在骑车送杜晓妍回家之后,遭到丁磊的围追堵截,“喂,让你帮我跟杜晓妍说一下,我觉得他们班的那谁不错,你说了没啊。”

蒋珞玮一拍脑袋,忘了。

我的全世界只缺一个你

最初的喜欢已经给出去了,再也收不回来,不是吗?

01

世界上比一个人吃麻辣火锅更杯具的事是,一个人吃麻辣火锅吃到流泪。

我可以感觉吉尼斯世界纪录正在不远的彼岸兴致勃勃地注视我,惨到连眼泪鼻涕都落进汤锅,还要一勺一勺一筷一筷继续吃,可以来申请世界第一落魄人啦!

对面一道同情中夹带着嫌恶的眼神悄悄递过来。

看!看!看什么看!我点了六十多块钱的菜,难道眼看它们发馊不吃吗?我就不信你自己感冒时没误吞过自己的鼻涕!

还看!我忍无可忍地用布满泪水的血红双眼回瞪过去。对方终于识趣地瞥开视线。

又是一个温润如玉的美少年。我一时失神,封修笥这个名字再度窜上心头,原来一想起就令我满心温暖的名字,此刻却像扎满了碎玻璃,一想起就令我满心疼痛,最后只好继续自虐,埋头猛喝辣翻天的底料汤。

用味觉上的刺激来麻痹我因为失恋而肝肠寸断的小灵魂,用冰冻啤酒来埋葬我百转千回的小情怀……

对面的视线又悄悄传递过来,似乎在偷偷帮我数,一瓶,两瓶……五瓶!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尝试酒精,我不知道我到底是把自己喝成了面如桃花,还是面如猴子屁股,总之对面那道总在探究我的眼神搞得我很火大。“喂!”我冲过去,对着那个面目都细致入画,手里提着筷子完全不明所以的男生嚷,“封修笥!你个王八蛋!”我瞥到和他同桌的是一个漂亮精致如芭比娃娃的女生,就好像封修笥那个新女友。“你别忘了是你先招惹我的!封修笥!”你这个负心的陈世美花心的陈冠希你干吗还不去改名直接叫陈三心算了,我满腹咒骂的话因为肠胃内的翻涌而暂时阵亡在我的喉咙里,被我硬喊成封修笥的男生站了起来,他想向我解释我是认错人了。

呕——

我尽情地把和着眼泪鼻涕一起吞下的食物全部吐在他身上。

02

后来的囧事,我一概不知,多亏了黎昕不厌其烦地帮我植入记忆。

他告诉我,那天我抱着他拿他当垃圾筒吐完后就不省人事,不省人事也就算了,随便找块地板晕晕就好了,但显然我的潜意识很清楚地知道火锅店的地板是天底下最脏的地板,就算是真死了都要想办法悬空,何况只是昏厥而已,所以我就当他是一根浮木似的狠狠抓住,他想尽一切方法都无法摆脱我,当然也不排除我上辈子是树袋熊,而他上辈子很不幸是棵尤加利树,所以我们俩的拥抱契合到就像用502胶粘过。

最后他没辙,用尽无数办法还是撇不开我,他只好从我的背包里拿出我的手机,拨通我家里的电话,问清我的地址,然后打车送我回去。“路上司机还问我,女朋友喝醉啦。我说,师傅你眼神真不咋样,这明明是我的孪生妹妹,我们打小就连体。”黎昕一本正经追叙当日一切。

黎昕的幽默程度完全超越了我的想象,看上去那么淡然的一个家伙,一开口就是一整个动车组在飞驰呀,给人前所未有的震撼感觉。

听完他的讲述,我有被雷劈了无数次的感觉!真想冲去便利店买只大锅盖顶在头上先。“你说的是真的说假的呀?”我不肯相信我会死死抱住一个男生不撒手,并且是在人家女朋友在一旁虎视眈眈的情况下,我就算喝醉了,也不至于这么癫狂吧?“如果真像你说的,后来我怎么又肯撒手了呢?我怎么不把你这棵尤加利树一直拖回家?”

黎昕犹豫了一下,然后将目光调开,不看我的脸,“因为我被迫向你承认我真的就是封修笥,并且我以封修笥的名义向你保证,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天打雷劈。我要去买锅盖!买锅盖!

03

我和黎昕同校,火锅店呕吐事件前,我们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但从未说过话。火锅店呕吐事件后,黎昕认为他既然都抱过我了,那么当然要对我负责任,所以他恩准我当他的GF——Good Friend!

黎昕的女朋友比他大两岁,已经在读大学。我隐约记得她很美,是差不多满分的女孩,就好像温薇。

是的,封修笥甩了我之后,就和温薇在一起了。“很烫吗?我帮你拿。”黎昕从我手里将奶茶接过去,我的脚步忽然定住。

封修笥和温薇手牵手站在几米开外的地方。温薇看到我,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仍是维持着大家闺秀式的优雅,封修笥则慢慢露出嘲讽的浅笑。“动作好快嘛,鬼鬼。”“快得过你吗!”

我用力挽着黎昕的手臂,很嚣张地从他们这对JR面前扬长而过。

直到走开很远,确定自己不会被他们两个看到,我的脸这才垮下来。

黎昕不着痕迹地抽回自己的手,“嗯嗯,不烫了,可以喝了。”他调整了吸管的位置,然后将塑料杯子还给我,“对了,鬼鬼,你爸爸是不是太年轻了一点儿?”“那不是我爸啦,我哥要是知道你把他误认成我爸,一定一拳捶爆你的头。”我知道黎昕是好心想要转移我的注意力。那晚他送我回去,只有哥哥在家。“我爸妈是中铁的工程师,生活非常动荡,居无定所。”我故作深沉地喟叹,“所以我和我哥就只好相依为命啦。”“你怎么可能会有一个哥哥?”标准的独生子女式反问。“我爹妈擦枪走火一不留神就把我生下来啦,你没听过超生?”

黎昕忽然脸红,我不由检讨我方才是不是说错了什么,可是并没有呀,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很正派很干净呀,他干吗一副遭到调戏的表情?“黎昕。”我喊他。“唔。”“你知道不知道你脸红的样子很可爱。”很可爱很可爱,比封修笥还要可爱!

黎昕脸上扭曲的表情告诉我眼下他也很想冲进便利店买个锅盖顶在头上。

04

米熙辰是我哥哥。我的名字叫王瑰宝,请无视我名字的恶俗,请体谅我父母中年得女的狂喜心情。我和米熙辰不同姓,并不是因为我们同父异母或非婚生兄妹什么的,只是我们一个跟爹姓,一个跟妈姓,我们家是个超民主的家庭吧?

米熙辰非常非常帅,帅到韩庚吴尊到了他跟前都得甘拜下风,这么恶心的话不是我说的,是那些追他的女生说的。

可惜对着这张大帅脸对了整整十七年,我依然修炼不成“视美貌如无物”的淡定,事实上,我是一见帅哥就沦陷。对封修笥,我是如此,对黎昕,我也是。

可是当年我因为封修笥而沦陷的时候,他是孤家寡人。但黎昕,人家是有女朋友的。

换在半个月前,我会觉得这种破坏别人感情的事是无耻到极点的,但我的感情就被人破坏了呀,然后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伤心一个人可怜,所以,为什么我不能去破坏别人的感情?“哥哥。”我蹲在米熙辰脚边扮小狗,“求你一件事。”“说!”“你能不能为了我去追求一个女生?”“啥米!”“是很漂亮的女生哦,妹妹我绝对不会陷害你让你去抱母猪的!”我用力拍拍胸口,做仗义状。

米熙辰俯视我,笑得弯起来的漂亮眼瞳里其实隐藏着一抹恨铁不成钢的恼恨,“你总不能因为得不到什么而硬要把它抢到手,你以为你还是三岁小孩子吗?学会长大吧,鬼鬼!”米熙辰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还未把我的计划全盘托出,他已经完全猜出了我的鬼心思。

我恼羞成怒,“和我玩说教?你怎么不给我去Shi!”

05

虽然米熙辰已经兜头浇了我一盆凉水,但我勾搭黎昕的“邪念”反而愈演愈烈。我邀请黎昕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并大方地嘱咐他一定记得带女朋友姐姐一起来。

黎昕只身前来,正如我所料,他那个年长我们两岁的大二女朋友,一定会觉得我们这些小屁孩的聚会无聊之极。

黎昕出手阔绰,送我一支Swatch手表。

我接过,装模作样一笑,“我不能收你这么贵重的礼物。”

黎昕以为我假客气,正要说什么,我倾近他,压低声音,毫不留情地话锋一转,“我和你并没有那么熟。你来,我已觉得荣幸。”

黎昕真是风度好,没被我当场气走。

我花蝴蝶般在我的朋友中间穿行,不停巧笑倩兮,我故意冷落黎昕,其实我在试探他的底限。我邀请他来,他来了,即使在女朋友不肯陪伴的情况下,我知道我在他心里有着一席之地,但我不知道“这一席”到底是多大地方。

黎昕的性格一点都不张扬,在这点上和封修笥截然不同,在人前他会把他的可以媲美周星驰的幽默感收藏起来。

整个晚上,黎昕都是一个人闷坐在角落,直到曲终人散。我还是不去理他,他有点儿无措地站起来,显然不知道要不要随着人流一块儿离去。“黎昕!”终于在他的脚即将跨出大门那一刻,我唤住他。

所有人都离开了,凌乱狼藉的客厅里只剩我和他。

我挤过去,关上门,然后转身面对黎昕,我们之间距离好近,近到可以感受到彼此呼吸的温度。“黎昕,那只表太贵重,我不能要,所以你还欠我一样生日礼物。”我说。

黎昕露出困惑的表情,这样的他好可爱好可爱,我已经分不清我故意接近他是为了给封修笥一点儿颜色看看,还是……

我踮起脚尖,亲了亲黎昕的脸颊。

06

为了给我腾地方而在外面游荡了一整晚的米熙辰暴跳如雷,不止因为我那么出格的举动被他当场抓包,更因为:“感情是不能拿来玩的!”他差不多是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我简直都看见皱纹正在他二十一岁的脸蛋上呼之欲出了。

为了证明我哥错了,更为了消灭我自己的心虚,我扯起嗓子大喊:“我才没有玩弄感情,我早就不喜欢封修笥了!在他和我分手前就已经不喜欢了!我喜欢的人是黎昕!黎昕!黎昕!”

我发疯似的喊,好像只要我足够大声,从我嘴巴里蹦出来的话就会最终在光阴中变成不可反驳的事实。

关于黎昕,我的姿态很勇敢,可是黎昕没有办法和我一样勇敢。他的女友大他两岁,想也知道,当初他追她一定追得很辛苦。

他不可能说放弃就放弃的。

于是我出马了。

07

她的名字叫野彤,连我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很别致的名字。

但我无法喜欢她,因为她总是让我联想起温薇。

面对我这个不速之客,正在看书的她,先是惊讶,随即笑了。“你就是火锅店那个女孩,喝醉了抱着黎昕不放开。”

她用回味趣事的口吻说着那晚。我不知她是真的没放在心上,还是故意假装。我可是像八爪鱼一样死缠着她的男朋友不放呢,她能这么心无芥蒂云淡风轻?“我要黎昕!所以你必须和他分手!”

既然她这么喜欢扮知性优雅,那么就用我的野蛮无礼来凸显她的知性优雅吧!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年长我两岁的关系,所以她的情商非常强大,面对我的无礼要求,她竟然不气不恼,仍是微笑,并且很聪明地不给我回应。

好!算你狠!幸好——我准备了杀手锏,从米熙辰那里偷来的剃须刀片。

我将薄薄的刀刃抵在自己手腕上,然后目不转睛地瞪着野彤,你不说话,好,我也不说话,我就用我的意念告诉你,你再跟我死磕,我就割腕给你看。

野彤终于笑不出来了。我们面面相觑。周末的大学校园还真不是一般的安静,配上这些灰色的肃穆的建筑,很墓园的感觉呢。我会不会割下去呢?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的,你可以赌赌看我到底会不会真的伤害自己,但是——万一我真的割了,在你的寝室里血溅三尺,你要怎么对你的老师同学解释?”这次换我笑眯眯。

野彤是优等生,而优等生最怕的就是完美的履历上出现污点。“你先把那个看上去很危险的东西拿开吧。”野彤无奈苦笑着。我得意洋洋地收起刀片,她忽然走向我,“小妹妹,你觉得人生就是一部动漫新番,对吗?真可爱呀。”她像揉一头小狗那样揉我的头发,气得我差点儿张口咬她,但下一秒她说:“好吧。如你所愿。”

我真的很不想承认,那一刻,她的眼神看上去温柔聪慧。

08

黎昕垂头丧气地来找我,说自己被甩了,我很仗义地把肩膀借给他。“我让你依靠,让你靠,让你靠~”一首很老很老的歌里这样唱。如果说一个人的灵魂真的住在他的脑袋里的话,那么黎昕把他的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时,我想我和他的灵魂肌肤相亲了。

这个可以在我酒醉后任由我抱着吐,这个会很细心地帮我调整奶茶杯上吸管位置的温润男生,这个在人前总是淡然内向的羞涩的孩子却会在单独面对我时展现能令耶稣基督笑得从十字架上掉下来的强大幽默感——综上所述,黎昕其实一直都是喜欢我的。

没有人是从一开始就遇到最对的那个人的。

最初,关于我们之间的关系,黎昕是感到疑虑的。他字斟句酌地向我说:“鬼鬼,你放心,我不会拿你当野彤的替身,但是……”

言下之意,鬼鬼,希望你也不要拿我当封修笥的替身,黎昕太温文,不敢直接说出口。“什么替身?”我笑,“听过按图索骥这个成语没?封修笥充其量也就是张图,你才是我的骥!”

黎昕终于也笑起来,发挥他超强的幽默感,说:“原来现在女生找白马王子都要用这种按照图纸找的方法。”

我一再向黎昕保证过的,我不会拿他当封修笥的替身。

我保证过的。正如我信誓旦旦向米熙辰保证过,我不会拿感情当做玩具玩。

09

封修笥、黎昕,算是校园内最优秀的两个男生,他们一直下意识地保持王不见王的状态。所以,总是和封修笥痴缠在一起的我,对黎昕这个品格性格和外形一样美好的男孩子毫无所知。直到封修笥甩了我,我被蒙蔽的视线终于重见天日。

越和黎昕相处我就越觉得他的好,除了总能令我笑到肠断的幽默感,黎昕事事处处都在迁就我,去哪里吃饭、吃什么、去图书馆坐哪个位子、放学后走哪条路线回家……

封修笥从来不曾这样迁就我、呵护我,相反,他十分霸道,明明还未成年却已大男子主义十足,我已经不太记得我是不是曾经为他的这种狂妄自私的气质着迷,就像我已经分不清我接近黎昕的初衷到底是什么。

利用他刺激封修笥?

还是仅仅只是因为喜欢他?

10

高三年级会,校长教导主任各班班主任轮流出来发言动员,要我们珍惜寒假宝贵的时间,为了迫在眉睫的高考,向前向前向前!

本来,黎昕和我不同班,但我硬是溜过去坐在他旁边,反正班主任在主席台上正襟危坐,他又没有千里眼,不可能发现我偷渡“国界”。

我在周围压抑的嘘声中坐定,都在嫉妒我把到这么完美的一个帅哥吧?砰!好大一声响,打断我花痴的狂想,甚至校长的演讲也被迫中断,所有人都看向那个发出巨响的地方。

封修笥的书包不知道怎么跌在了地上。他在众目睽睽下起身离座弯腰捡起了书包。

在他抬眼那一瞬,我看到他眼里疯狂的怒意。

就算校长大人很不近人情地要求我们过年时也不能忘了高考这头怪兽还等我们驯服,他也不必愤怒成这个德行吧?

咦,简直要喷出火来的狂怒视线怎么不投在校长大人沟壑丛生的老脸上,怎么——怎么射向了我?

我很确定我没做出任何会激怒封修笥的事情,我甚至没有在腹诽他。“不——要——脸!”封修笥不出声的口型很大很清晰,我想看不懂都不行。

我垂眼看了看自己的挽着黎昕一条胳膊的手,封修笥这家伙,是在骂我?

这个小鸡肚肠的封修笥,他和温薇勾肩搭背被我撞见时,我就没骂他不要脸,我最多跑去找个和他同样优秀的男生来和我勾肩搭背而已。

这样想的时候,我的心情忽然愉悦起来。

毋庸置疑,封修笥在嫉妒呢。

11

后来我想,新学期开学那天如果没有下雪,我还会不会和黎昕一直走下去,走到白发苍苍牙齿掉光?

松树上积了薄薄一层白雪,教学楼后小花园的木长椅上也是,黎昕约我在这里见面,说有好吃的给我吃,我屁颠颠跑去,却左右看不见人影,正纳闷,头顶一凉,中了黎昕丢过来的一枚小雪球,雪屑洒了我满脸,有些甚至滚进我的脖子里。

我气得尖叫,追上黎昕,我很骁勇地一跃而起,猴在了他背后。

黎昕讨饶,但我坚持要抓把雪洒进黎昕的脖子,让他也尝尝苦头,我们俩的笑闹声惊走了古柏顶上栖息的所有寒鸦。

封修笥不知道怎么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他似乎被眼前这一幕惊着了,细长的凤眼瞪得好圆好圆。

我的笑声戛然而止,随后黎昕也安静下来。

细小的雪花一片片自空中飘落。

封修笥忽然泪流满面。

我七岁就认识这个该死的家伙了,但我从未见他哭过,就算是我忘记他跟在我背后然后很乌龙地大力甩上房门夹伤他的手指;就算他开摩托车偷偷带我出去兜风被米熙辰发现后一拳打得他鼻血长流;就算他说要和我分手时我抬起鞋跟用力碾他的脚尖……

12

如果那一天没有下雪,如果那一天黎昕不丢我雪球,如果那一天我没有跳到黎昕背上,封修笥就不会看到我和黎昕之间亲密玩乐的那一幕,他就不会因为大受打击而流泪,而我——也就不会撇下黎昕直接奔向封修笥。

我想,如果我向米熙辰请教这件事,他会说,就算那一天没有下雪,也会下雨下霜下冰雹,甚至可能是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一只猫一只狗一只小麻雀,都有可能成为中断我和黎昕关系的契机。

因为由始至终,我都是心怀鬼胎地在接近黎昕。

由始至终,我都是在拿黎昕当封修笥的替身。

如果不是因为封修笥甩了我,我不会在火锅店喝醉,我不喝醉就不会冲向和封修笥很神似的黎昕,如果我不冲向黎昕把他当做封修笥破口大骂,我就不会认识他。

归根结底,黎昕在我的生命中,是因为封修笥而存在的。

他是因为封修笥而起的因,他是因为封修笥而结的果。

和他在一起时,那些恍似喜欢的感觉,其实都是我自己在骗我自己吧。我只是需要一个人来填补封修笥离开后的空缺。

我这样告诉自己。

13

我和封修笥迅速复合。

温薇成了形单影只孤家寡人的那一个。不过她将失恋的痛楚隐藏得很好,仍是温温雅雅举动得宜,不像我之前那样上蹿下跳地闹腾,把报复封修笥当做人生的唯一目的。

有时在学校碰见温薇,我会莫名其妙感到心虚。

而在我和封修笥这场分分合合的爱情游戏里,另一个受伤的人,我已经很久不去想他。

我想,太在乎一个人却又不知道怎么去面对时,大约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就是将他抛之脑后,反正,我只知道这样一个办法。

我不去想黎昕。

一点儿都不去想他。

14

高考结束后,我和封修笥如愿考去同一座城市。因为黎昕是学校里考得最好的那一个,所以他的去向众所周知,他留在本地升大学。

我莫名地想起了野彤,想起自己曾很荒唐地冲去她的宿舍威胁她,想起她恬淡宽容的性格,想起黎昕被我甩了后会不会去找她,而她会不会将黎昕重新纳入自己的怀抱?

可能我真的是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女,上帝听到我内心对于野彤有这么多疑问,他老人家立即给我们安排了一次相遇。

地点竟然还很诡异的又是在火锅店。

封修笥有事要晚来一会儿,我先点菜,等我放下菜单,便看到隔壁座有个漂亮优雅的女生一个人坐在那里。是野彤。她冲我光风霁月地微笑。我迟疑片刻,向她招招手,她走过来,我们隔着还没上底锅的空桌面交谈了几句。

直觉告诉我她绝对不会失败到要一个人吃火锅,果然,她对我说,她又和黎昕在一起了,眼下他正在店外的超市买冷饮。

明明是已经预料到的答案,不知为何,我的心中猛地一阵窒痛。

野彤又说,黎昕已经把我的所作所为全部告诉她了。

我不知道我的脸有没有在一秒钟内涨红。

野彤一直温柔地微笑,神色间并没有责难的意思,她又向我说:“其实,感情有时候还是兜兜转转一下比较好,就像淘金者用篾子淘金,不可能一蹴而就的。”

她说,当初她答应和黎昕分手,并不是因为惧怕我手中那枚小刀片,她其实早就想和黎昕分开一段时间,因为她对他们之间的这种存在年龄差距的感情并不感到十分的确定。“正因为和黎昕分开过,我才能知道他的可贵。”野彤这样说的时候,脸上容光焕发。

我看见了黎昕提着无纺布袋正在上楼梯的身影,我立即起身匆匆闪向另外一边的出口。逃跑前,我很突兀地问野彤:“每次喝奶茶的时候,他都会帮你调整吸管位置,对不对?”调到高矮适中角度适宜。很简单的动作,却满蕴柔情。黎昕,一直是这样对我的。“呃,好像没有呢。”

我疯跑出去。

15

之前,封修笥莫名其妙和我分了手去追求看起来和他更般配的温薇,结果他因此发现我才是他真正喜欢的那个人;野彤曾理智地对小自己两岁的黎昕放手,结果却感性地发现自己根本离不开他。而我,在黎昕消失在我生命中后的第一百九十九天,忽然发现其实我真正喜欢的人是他,而不是封修笥。

野彤说得好对,感情果然需要兜兜转转对比甄别。

因为从未体验过“由于自身不够好而无法得到某样的东西”这种Kuso到极点的心情,我想尽办法要赢回封修笥,可是赢回之后我才发现这根本不是我真正想要的。

而我真正想要的,是我再也无法回头去争取的,就像玉米田里那个贪心的小孩,总以为前头还有更大更好的玉米,结果错过了眼前最好的那一支。

米熙辰安慰我说,小妹你还这么年轻,完全有时间有精力把玉米田再跑一遍,你一定可以遇到另外一个如黎昕一样让你心动的男生。

可是,最初的喜欢已经给出去了,再也收不回来,不是吗?

最初的心动只能是记忆中沉淀的钟摆,偶尔回响时令自己悚然惊觉,啊,我原来错过这样一份美好。

而且是永远地错过了!

最后的初恋

在医院里,她没有哭泣。她只是静静地望着窗外,眸子里刮起悲凄并且绝望的大风。

怎么会这样呢?她想,她的人生,不过才刚刚开始。

他陪在她的身边,心如刀绞。对她,他是深深爱过的,那些爱惊天动地,那些爱缠缠绵绵,那些爱惊涛拍岸,那些爱细流涓涓。当然那只是从前,当生活沿着一条单调的弧线往前滑行,当他似火的激情不在,当她如花的容颜不在,当日子变得琐碎,当诱惑无处不在,他对她的爱则被生活的利齿一点一点蚕食,直至踪影全无。离婚是早就策划好的,甚至与她,提上了议程。可是这时候,他的女人,竟然被医生残酷地宣判了死刑。

他感觉一起被宣判死刑的,还有他,还有他的生活。分手是一回事,永远失去她是另一回事;与她早无感觉是一回事,让她在优雅的年龄死去是另一回事。这时候突然念到她的好,竟是那般真切和刻骨。他扭过头去,一把一把抹着眼泪。

然后,他就决定和她出去玩一次,出一趟远门,越远越好。早就想出去的,可是几年来,却一直没有成行,他决定在她临死以前,尽到做一名丈夫的责任。

乘机,旅游,购物。他知道,他的女人正在与自己的生命赛跑。两个人并着肩,挽着手,浅笑着,完全初恋时的样子。有时候,她竟歪过脸去,自然地靠上他的肩头。大街上人来人往,红男绿女们如同汹涌的潮水,一波接着一波。每个人都很忙,奔向充实或者虚空,成功或者失败。这时候再想,所有的虚空,所有的失败,甚至所有的挫折,所有的病痛,算得了什么呢?只要生命还在,这一切,算得了什么呢?

他揽紧了她的腰。

天气突然变冷,他出去为她买些衣物,她留在旅店等他。他为她买了保暖内衣,买了保暖外套,买了手套和围巾。他急匆匆地往回赶,凛冽的寒风里,完全忘却了自己。然后,在旅店门前,他遇到那个卖花的花童。似乎想也没想,他就递过去十块钱。手捧那枝玫瑰,他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甜蜜。上次买玫瑰是什么时候?初恋时吗?热恋时吗?初婚时吗?他突然有些恨自己了。

推开门,将花藏在身后,他装成若无其事。“我的花呢?”她问他。“什么花?”他装模作样。“快拿出来吧!”她笑,“我早看到了。”

她早看到了。她趴在窗口,一直注视着他。他走进商场,他从商场出来,他顶着风,他一路小跑,他在花童面前站定,他掏出钱,他从花童手里接过花,他把花藏到身后。所有的一切她都看到了。她一直追着他看,就像初恋时,追着他的影子。

目光将他追随,因为她关心他。在异乡,在寒冷的清晨,她知道,他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她。初恋时他做过吗?初婚时他做过吗?记不清了。她只知道,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就像生活在冰窨里,到处都是冷冰冰的空气,两个人,更是形同陌路。

可是这一刻,她竟有了感激,有了感怀,有了感动。她一边看着他,一边为他冲一杯咖啡。她甚至用嘴唇试了试咖啡的温度。温度正好,她满意地笑。

那天,两个人重新找回了初恋般的感觉。特别是他,他确信他对她的呵护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因了她的疾病,更不是因了她即将死去。他爱上她,只因了关切的眼神,因了贴心的话语,只因了那一杯恰到好处的咖啡。爱情在婚后十年的某个清晨突然降临,世界开满鲜花。

她呢?她也同时爱上了他,却只因了几件御寒的衣服,因了他的一路小跑,因了那枝又小又丑的玫瑰。爱情真的很简单,真的很单纯,真的很容易发生,也真的很容易满足。但假如,假如爱情与过日子剥离开来,与柴米油盐剥离开来,与婚姻剥离开来,那么,爱情就会变得复杂,变得劳累,甚至变得褪色,变得索然无味。

就像很多个,他们从前的日子。

路途很远的旅程,时间很长的旅程,初恋中的男人女人,一路走下来,手握到一起,心也越靠越近。初恋里的人,必是幸福的,他们也不例外。

可是女人毕竟要死去的,可是他们,毕竟要在几个月或者十几个月以后,失去彼此的恋人。生活就是这般残酷,鲜血淋漓。一刀子一剪子,扎扎实实。

那么为什么,往往,只有当生死离别,我们才会认清对方的好,才会把一场本该幸福的婚姻,当成一场刚刚发现的初恋呢?

公交车上的偶遇

那个周六,我从长安107国道转车去深圳。在路边等了很久,终于上了一辆开往南头的公交车。

坐了下来,我看着移动电视。无意之中,发现旁边的一个姑娘,一手捂着嘴巴,一手揪着垂下来的窗帘布,很难受的样子,我不由得多看了她一眼。过了一小会儿,姑娘从包里拿出一包麻辣皮吃,吃了几口就似乎好了许多。她一边吃着一边盯着车前上方的电视屏幕,里面播放的是成龙演的一个喜剧。奇怪的是,这个女孩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麻辣皮,竟然完全像变了个人似的,也不晕车了,完全被电视里面的情节吸引了。我不好意思一直看着女孩,把身子挪了挪坐正了一些。突然,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从旁边传来,抬头一看,正是我旁边这个女孩笑出来的,还一边拍着双手。那笑容真美,笑声真好听!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如此开心地笑过。我心想,要是能认识这个女孩该有多好啊!

汽车不停地行驶着,我想,也许她马上就下车了,我再也见不到她了。怎么办?定了定神,我决定找她搭话。你在哪里上班啊?刚刚是不是有些晕车?我刚问出口,自己觉得脸有些发热。

没有想到的是,女孩微笑着接我的话说,在鞋厂上班。

鞋厂?我心里一惊说,我们该不会是在同一个厂上班吧?我在长安的胜百吉上班。我边说边把自己的厂牌递给她看。她接过我的厂牌念道:凌春喜,成二裁断。我说是的。她说她也是在裁断组,是点数员。

这一下,我们找到了共同的话题,我们从裁断谈到针车,又从针车谈到成型,然后又回到裁断。说完了这一切,她把厂牌递给了我,仔细打量着我问:你下班了怎么还戴着厂牌呢?我一看,自己还真戴着厂牌,忙说下班走得急忘了取了。边说边取下来放进包里。

你一直都晕车吗?我问。

是的,不过现在没事了。她笑着说,我晕车就吃点辣皮子,那样就会好很多。

你到哪里下车?我终于问了想问的问题。

松岗,女孩边说边往外看了看,我快到了。

松岗?那她马上就要下车了。我心里一急,再次鼓起勇气问,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指着前排椅子上的一则广告说,我的名字这里面有,她指着“金龙”两个字说。

女孩再次地站起来看窗外。这趟车人不多,跑得比较快,我心里有些矛盾,她一下车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只有留到她的电话号码,我才有可能再见到她。主意一定,我对她说:可不可以留个电话给我?

她一笑,说,不用了,为什么要留电话给你?

我愣了一下,竟然说:因为你的笑容深深地吸引了我,就这样!

她不说话了,我心里有些失落的感觉。不过仔细一想也很正常,仅仅同坐一趟车就给别人留个电话号码,那算什么?不过我又天真地想,说出自己的想法总比憋在心里要好,我说出来总是没有错的。

女孩站起来开始喊师傅停车了,就在她收拾好包从座位上站起来的同时,随口念了一串数字,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她又念了一遍。我恍然大悟,她是在告诉我她的电话号码!

我连忙掏出手机。她问,你记住没有?我要下车了。

慌乱之中,我一个8字怎么也按不出来,忙说你可以再说一次吗?这一次,我用心记住了。她重复说了一遍,然后就下车了。我把她的号码存上,生怕有所丢失。隔着车窗的玻璃,她回头望了望我,我和她招招手,汽车就呼啸而过了。

我马上给她发了一条信息,告诉她我的号码,叮嘱她一路小心,她马上就回了信息。一路上,我们来来往往地发了几十条信息,她对我、我对她也都知道大致情况了。这一趟车,我坐得出奇地开心,因为我认识了一个吸引我的女孩。

后来,这个女孩成了我的女朋友。

寻找真爱的女人

1

坐在火车硬座上的辛媚像一截呆板的木头,内心却呼啸着秋风,乱舞着枯叶。难怪列车员在她的身边问了好几次,有没有换卧铺的?她都没有一点反应。刚上车时,她急切需要卧铺的样子,是让列车员上过心的。

辛媚真的很需要卧铺,为了这次出行,她忙乎几天了,正常的家务不算,整理打印材料,支取现金,打理行装……真是忙得脚打后脑勺,何况晚上还出了那事。如果不出事,她会很安稳地睡一夜,第二天上午坐“虎跃”快客走,六个小时就到了。出事后她就赌气上了火车,半夜十二点的火车,要第二天下午一点才到,整整十三个小时啊!可是,那个家,她实在呆不下去了。

晚上八点,还在行李箱边忙乎的辛媚接了一个电话:你家成昆在梦归酒楼醉宴厅402包房喝酒,钱包丢了,人被老板扣在那里,让你快点给送五百元钱。来电者是个男低音,匆忙中辛媚没听出是谁,也没顾得细问,更没过多考虑,扔下手里的活计,拿了钱就去了。在服务员的导引下,匆匆忙忙的辛媚,急火火地推开梦归酒楼醉宴厅402包房,她就后悔了,来这儿干啥,上人家套了!哪有什么丢钱被扣的事情?成昆和他的一个跑保险的学生吴艳正喝酒呢,包间不大,桌子不小,满桌子的酒菜,就他们俩。

早就听说成昆和吴艳关系特殊,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刚想发怒,想起那个电话,知道必有人躲在一边看笑话,不由得忍住了,踟蹰在门口,不知是进去好,还是离开好?看那成昆,早成呆鹅状,眼睛看着她,想说什么的样子,还没说出来。辛媚知道,他在奇怪自己怎么来啦?倒是那吴艳神情坦然,眸子里还藏着一点笑意,她倏地一下明白了,不由得冷笑一声,转身就走。

下楼打车回家,一连串的事情,机械地做着,根本感觉不到自己在想什么?装好行李箱,提起来就想走,今晚就走,不等明天啦!只是锁上门,站在门口好半天不知道迈步,若不是听楼上有脚步声下来,还得站在那儿抹老半天眼泪。

2

某大学古典文学研究生班的课堂上,辛媚总是选择后边靠窗的角落,她从来不去打扰别人,也不让别人打扰自己。闷了向窗外看看,看不到什么美丽的景色,只有林立的楼群,像耸入云天的剑。剑扎在天空,也如扎在自己的心上,于是这心就老疼,面颊也老抑郁着。难怪在这帮在职的学哥学姐中显得那样不合群。

从食堂吃过饭出来,感觉有点头痛,就去药店买药,身后竟然尾随一个男同学,很高大很魁伟的样子。辛媚知道他,身边经常围绕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女同学,谈文学讲评论,说人生侃理想,还穿插一些打情骂俏戏谑的小插曲。

不舒服啊!这是没话找话式的问话,期待辛媚搭腔。辛媚用嘴角吐出两个含混的字,出于礼貌应付而已。别光知道学习,其实到这儿读研的,也有找到情缘的。辛梅惊愕这人居然说出这样的话,睁大眼睛看他,表情里全是不可理喻。那男人尴尬地先走了。但是在以后相处的日子里,辛媚知道那个男同学一直在注意她。如果将包围他的那些女同学看成是浮云的话,那男人就是月亮,那目光就是云隙中射出来的月光。

无端又想到成昆,就觉得那男人的目光,特像他们初恋时成昆的目光,温和得让人感动,痛苦得让人怜惜。于是这天的舞会上,辛媚大方地走了过去。一曲舞终,辛媚就和这个叫侯海丰的人成了好朋友,同进同出,宛如一对恋人。

学习结束时,大家伙在一起喝了酒,酒后的辛媚和侯海丰在那所寂静的校园中一直走到深夜。宿舍楼还有几点不灭的灯火,摇摇摆摆的树影述说的都是离愁。抬脸望星空,似乎无星也无月,有的是校园四角彻夜不灭的灯光。侯海丰的声音像萦绕在脑海中的梦,他说,我们相处这些日子了,你不想我的身体么?

辛媚不明白眼前的男人说的是什么意思?和他在一起的这段时光,她觉得自己宛如回到十多年前在大学里读书的时光,那时候她和成昆就是这样,在众多师生的眼里,犹如一对佳偶。于是她答非所问,谢谢你给了我这么快乐的时光,我仿佛回到了过去啊!她不好意思说出过去和成昆在一起。却听他在说,你也给了我很愉快的时光,不过我还想更快乐,一直快乐到峰巅。侯海丰说着一把抱住辛媚的腰。辛媚吓坏了,近距离看侯海丰的脸颊,和成昆的脸颊一点都不一样,侯海丰过于白净光滑,成昆的有些小疙瘩,那是青春期粉刺留下的小硬疤,挺可爱的。可是这张煞白的脸,怎么有点像面具中的鬼脸?这个想法一冒出来,辛媚就忍不住惊叫了,人也趁机滑了出来,转身向女生宿舍楼狂奔。

一直到第二天同学互道珍重告别,那侯海丰瞅辛媚的目光都是恨恨的。辛媚不理会,也没有负疚的心情,此时的她特别想家,想成昆,逼她提前离家的那一幕在她的脑海中早成了一个老电影,画面模糊了。

3

在这个世界上哪儿都不如家好啊!给成昆打电话,成昆百忙中也抽出时间开车到车站接她,简单的拥抱之后,就是牵手上车。成昆一边开车,一边不住地侧头看她。夫妻间的那份关爱,让辛媚的心底一阵阵泛起热流,暗自庆幸,多亏没走得太远。平安回来,就是福气。

辛媚的家是新买的一百六十八平米的房子,复式的结构,室内有空调。装修在这个城市是一流的。这是成昆装修前的目标也是装修后的得意。对于这样的房子,辛媚没有多少喜悦,她觉得大房子对男人来说,是业绩是成功,对女人来说是累赘是空寂。所以在这房子里住的第一个晚上,她就梦见了从前。那时候,她和丈夫都在乡村教书,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两间租来的小厢房,总朦胧着橘红的色彩,轻纱一般笼罩着相亲相爱的他们俩,使他们俩特像屋檐下做窝的那对鸟。日子越过越好,两个相爱的人就越来越生疏,特别是成昆跳槽进了税务局并直升局长之后,辛媚虽然也成了城里三中的教师,但这富裕的生活,并没给辛媚带来多少幸福和快乐。

开门进屋,扑眼而来的富丽堂皇,照得辛媚不知身在何处。脱衣换衣洗澡后,准备好好休息一下,却被成昆冷不防拦腰抱了一抛到了床上。一场不知疲倦的肉搏之后,辛媚睡了,沉沉地一直到第二天的中午才起来。

中午的阳光将家照耀成一个喧喧腾腾的大馒头,睡醒的辛媚像住在馒头里的童话公主,她赤着脚,穿着乳白的睡衣,四处打量她离别二十天的家,雕花的顶棚还如原来一样典雅;上好黄梨木的墙壁也如原来一样高贵;反射金黄光泽的楠竹地板,更看不出一个多余的脚印。只是这床,这床怎么竟有一种廉价香水的味道?掀开一层又一层的床被,中间竟然有一个黄绿相间的小物件,如一堆小蛇蜷曲在那里。辛媚刚要用手去拿,伸出的手指在空中颤动起来,宛若变成了蜜蜂的翅膀。蜜蜂急了,还会蜇人,情急中的辛媚颓然瘫在了床边的地板上,望着那蛇状物瑟瑟发抖。

门铃声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听在辛媚的耳中,像被强行注射了一针兴奋剂。终还是没敢用手去抓,随手托起一个苍蝇拍,托起那物件就向敞开的窗口抛去。一个花花绿绿的苍蝇从窗口飞出去了,却玷污了辛媚的胃口。等不见开门,拿钥匙开门进来的成昆看见辛媚时,她正在卫生间翻肠倒肚地干呕。成昆端着一杯水,来到辛媚的身边,一边关切地问,怎么?是晕车的过后反应吧?辛媚回头想对成昆说,是,是生活的车让我晕,但是她说不出来,有一口秽物正从肠胃泛起,从口腔喷薄而出,不偏不歪,喷了成昆一头一脸。如果成昆坦直地站着,就喷不这么准。谁让他弯曲着自己,假装关心!委屈,怨恨,赶走了爱恋,剩下的都是恶心。

是的,面前这个满脸秽物的男人真的是很恶心,他不是自己爱恋了十几年的丈夫,自己爱恋了十几年的丈夫到哪里去了呢?辛媚注视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一脸的茫然。既然他不是自己爱恋的人,就犯不上和他生气,由他去吧!自己要去寻找那个自己真正爱恋的人。

就是这个想法,让辛媚投在贾局的怀中。她喜欢贾局讲话时那种阳光般明朗的神态和侃侃而谈的铜质的声音。当年辛媚准备公开课,成昆就是用这样的神态和这样的声音给她导课,那时她不是坐在台下听,而是躺在成昆的大腿上,一边揉弄他的小腹,一边听。而在成昆没当上税务局局长时,脸上都是这种阳光般的色彩,当上局长就变得深沉了。人家贾局也当十多年的官了,脸上还有阳光,他才当几年,为什么就没有了?

4

当贾局将她抱在怀中时,她不想别的事情,只想让他端坐在那里,自己躺在他的腿上,一边仰望他明朗的神态,一边听他侃侃而谈发出铜质的声音。可是这个贾局一点浪漫的过程都没有,性急如猴,一边喘息地俯在她的身上,一边说,宝贝,你好好陪我,用不了一个月我就把你从三中调到教研室去当教研员。

不。辛媚断然推开他的时候,好一个伤心。如果他不说这句话,她什么都可以给他,因为她喜欢他,喜欢和自己丈夫当年一样的阳光笑脸和铜质的声音。

回到家中的辛媚没有见到成昆,有一个女人坐在自家的沙发上,一边用水果刀削苹果,一边等着自己。这个女人是吴艳。没有主人,客人先进屋,这本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但是辛媚没有觉得奇怪。姐,这么晚才回来?吴艳放下水果刀和苹果,到饮水机边给辛媚倒了一杯水。唉!谁是这家的主人?真是搞不清了。辛媚使劲用眼睛打量了一下四周,觉得自己没走错人家,便在舒丽雅真皮沙发上坐下来了。

姐,那个匿名电话是我找人打的,目的是有些事想让你亲眼目睹一下,要不你不信。吴艳坐在沙发的另一头,侧身望着她说,嘴角有许多笑意。

辛媚也动了动嘴角,揶揄着问,那床被底下的小物件也是你故意留下来的?

吴艳没用眼睛看她,盯着自己红艳艳的手指甲说,是,擦了一些东西,没法穿了,塞在那里,知道你回来会处理的。

你想干什么?站起身的辛媚厉声道。

吴艳也站起来,大声而且坚定地说,我要你和他离婚!

压缩的词汇激起辛媚的斗志,她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嘲笑着问,为什么?

我比你爱她!吴艳说得很稳重,看来不是假的。

辛媚突然觉得自己像母亲,她的声音变得极为柔和,我们已经相爱十多年了,你再来说爱,不晚吗?

吴艳依然很嚣张,不晚,我比你年轻,还比你漂亮。

辛媚觉得自己更慈爱,轻声问,是他让你来的吗?

吴艳得意地说,不,他只是将这个家的钥匙在你学习的时候给我了。交回去的时候,我留了副本。

咳,辛媚觉得自己叹出一口气很轻松,慢悠悠地说,让他自己来和我说吧!

吴艳依然很坚决地说,不,今晚我想拿到你同意离婚的签字。

那是不可能的。辛媚的话语揶揄中透出不可改变的意志。

怎么不可能?要知道我比你厉害,你实在太老实了。知道自己的丈夫有外遇,依然不敢出声。吴艳的脸有点红,可能是碰到老实人激动的。

是么?辛媚笑了起来,想起自己在饭店包房门口,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走,早给人留下软弱的印象了,要不这女人也不敢先进门来。这样想着的辛媚,看到吴艳前面的茶几上那把她刚才用来削水果的水果刀,这东西辛媚感到很陌生,显然是客人来时带进来的。于是说,拿起来吧!

什么?吴艳诧异。

拿起你自己带来的水果刀。辛媚沉下脸,傲慢地重复道。

你要干什么?吴艳无缘由地颤抖了一下,也许觉得辛媚的声音一下子由五六十度降到冰点,感觉到冷。

辛媚的声音依然傲慢且冰冷,决斗!十九世纪外国小说中的男人,都会为爱情决斗,我们虽然是女人,不妨效仿一下。

吴艳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颤抖地说,你别乱来,我肚子里早有了他的孩子,我还不想死。你该看看这张离婚协议书,对你是有很大好处的,即使离开他,你也照样生活在荣华富贵中。

荣华富贵算什么,没有了爱情,等于走进坟墓。辛媚说着从沙发的另一角拿出一把水果刀,比吴艳手中的又长又亮。

那耀人眼目的光彩,逼吴艳向后退去,一直退到门口,狠狠地说,你等着,我不会放弃的,我会让你净身出户。

5

辛媚等着,等成昆回来,向她解释这一切。但是成昆回来,什么也没说,似乎发生的一切他并不知道,或者是装作不知道。

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辛媚将水果刀藏起来,就去做饭。吃饭时,她面对自己的丈夫,表面冷静心中起伏。成昆也没有说话,只是一口连一口地扒饭,竟然不知道吃饭是应该夹菜的。辛媚将菜夹过去,放在他的碗中,他似乎有一丝的感动,抬眼看看辛媚,辛媚已经将目光垂下去了。辛媚在心里对他说,等我找到我丢失的丈夫,你不甩我,我自会离开你的。

工夫不负有心人。辛媚找到了,他是一个画家,在国内很有名的。网上认识的,通过视频见面,她觉得和成昆肚腩没起来时一模一样。

和这个叫古新的人见面,是辛媚提出来的,吴艳再次以怀孕为理由,逼迫辛媚和成昆离婚,辛媚想如果自己也找到恋人了,就干脆成全他们,这种事拖久了,只会落得沸沸扬扬,对谁都没有好处。虽然到现在成昆也没有和自己提离婚的事,或许他也想外边彩旗飘飘,家中红旗不倒吧?想得美!在远赴古新的城市和他去见面时,辛媚一直这样嘲笑着成昆。

太像了!辛媚坐在中巴汽车里,就看到了等在车站的古新。个头,形体,相貌,和那急切等待相见的神态,都像读大学时的成昆,当时自己离开他回老家,回校时也坐在中巴汽车里,成昆就是这样等在车站。

走近古新,辛媚有点遗憾,细看,两个人不像,古新的额头比成昆的宽多了。成昆也没有古新的书生气浓,不过总体印象还行,有胜过成昆的地方。

在宾馆办好住宿,辛媚就想往床上躺,不是有什么想法,只是觉得累,还有点困,有长途汽车的汽油味垫底,很难精神振奋,简单地冲了澡,就被古新抱住了。本能地去挣扎,嘴唇还是被吻住了。紧接着就迫不及待地往下一步进行,辛媚不由得嗤笑,和当年的成昆一样。当年的成昆也是这样急切而兴奋地要去了她的初夜。不过辛媚突然想到那次的衣服是成昆为她脱的,于是她一边气喘,一边说,为我脱衣。当年和成昆是在夏季,辛媚穿得多么少啊!现在已经是秋季,三十四岁的辛媚怕自己的形体变形,自打那次生育后,就穿上了瘦身美体的内衣,紧绷绷的,自己脱还费劲呢,别说他……躺在那里的辛媚看到他吃力地在扒自己的长靴,坏坏地笑了。果然,那匆忙费力的动作,一会儿就停止了,辛媚奇怪地看他,他羞愧地低着头,捂着自己的裆部说,对不起,不赶趟了。

辛媚笑了,笑这个男人真是自己丈夫成昆的再世,当年他的第一次也是这样泄了。休息一会儿,我们吃点饭,然后带你去旅游点玩一会儿,晚上回来,我就会好的,这第一次实在是太紧张了。从卫生间回来的古新这样说。

辛媚相信古新的话,当初成昆过一个小时就不这样了,生龙活虎几乎将她生吞了。这个男人也会很棒。但是命运只给他们一次机会。

到饭店吃饭,到酒曲沟去游玩,辛媚一直享受着古新对她的细心照顾。刚才的无能,让一个小有名气的画家低贱成宫中的太监,而辛媚如贵妃一般,袅袅地移动文雅的步子。一根旁逸出来的花枝,挂住了辛媚的长裙,她正想摘,古新已经俯下身替她摘下来了。那动作温柔得让她感动,也低贱得让她鄙视,她觉得作为一个男人不该是这样,作为一个她爱的男人更不该是这样。爱是高尚的,相爱的两个人也是平等的。

自然他自甘低贱,辛媚就有点想戏谑他。说话间不住地去套他的家,别说他作为一个画家,还是很坦诚的。他给她讲了他苦难的童年,讲他事业上的坎坷,更讲了他和妻子相濡以沫的生活。他说,如果不是前年他有一幅作品在全国美术大赛上得了一万块钱的奖金,恐怕到现在还不能脱贫呢!辛媚问,你妻子好看吗?好看。你妻子贤惠吗?贤惠。你贫穷时,你妻子嫌弃过你吗?没有,要不是她肯于牺牲,我哪有工夫画画,谋生还是一个问题呢!

那你还背叛你的妻子?突然蹙起眉头的辛媚喊出这句话时,已经是泪流满面。她觉得自己这句话不是在问古新,而是在问成昆。她也好看,也贤惠,在困难时也与他同舟共济,可是他在外边偏偏有一个吴艳!

男人啊!怎么大都这样?辛媚这样感叹着,就想走。回宾馆,带上自己的东西,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这世界就是这样,再寻找下去,也没有意思。爱了又爱,哪个能是自己忠贞不渝的夫君?

踉踉跄跄的辛媚就这样甩开了目瞪口呆的古新。

6

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手机的悦铃不分时机地响起来的时候,辛媚正处在极度的悲哀中,百无聊赖地接听电话,是成昆打来的,成昆那边好像也是压抑着极度的悲哀。

你快回来吧!我出事啦!

怎么?辛媚一边抹着眼泪,一边问。

吴艳难产死了,孩子活着,吴艳的家人要告我。

为什么?

因为在医生问我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时候,我说保孩子。

你怎么能这样?辛媚猛然想起自己在农村生孩子难产时,他哭喊着,保大人,还是保大人吧!

那是我的儿子啊。

天啊!对孩子的急切渴盼是自己夫妻多年的心病,可是他、他、他……

辛媚觉得横在面前的是一条冰排齐下的大河,她能踏着冰排跑过去吗?

第三章

爱不胜防

一、天上掉下个美女

阿豪是一家水店的送水工,因为长得眉目清秀,老板就高看他一眼,让他专门负责往几个高档小区送水。

有一天,阿豪去锦绣园小区给一家新客户送水,竟然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当他扛着水桶、按响客户的门铃后,门很快开了。女主人探头看到阿豪,嘴里突然“啊”一声,眼睛就直了。其后,在阿豪干活的过程中,这个中年女人的目光一直拴在阿豪身上,前后左右、上上下下放肆地打量。阿豪被她看得心里有点发毛,忙不迭干完活后,收了钱赶紧告辞。

女主人追出来,道:“小师傅,麻烦你明天上午再给我送一桶水来。”

第二天,阿豪如约前来送水。这次,开门的是个50岁左右的中年男人,见到阿豪后,眼睛也直了,连声说:“像,像,真像!”

阿豪提着水桶进屋,见饮水机上昨天刚送的那桶水还满满的,根本不用换,便纳闷地问:“大叔,这桶水你们还要吗?”

男主人说:“要,水要,人也要。”

阿豪一怔。男主人笑着说:“小伙子,其实今天叫你过来,是想跟你商量点事。”

阿豪警惕地问:“什么事?”“小伙子,我看你一表人才,想不想换个工作?送水可没什么前途的。”“当然想。”阿豪不好意思地道,“可别的我不会干呀。”

男主人说:“不会可以学嘛。我的公司正好缺人,你想不想过来工作?”他拿出一张精美的名片,递给阿豪。阿豪看看名片,这人姓林,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他的心就有些动了。

林老板见阿豪犹豫,就问:“你们老板一月给你多少钱?”

阿豪耍了个小聪明,多说了300,说:“1500块。”

林老板大方地说:“那我给你2000块,还包吃包住。”

阿豪大喜。但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啊,因此,他不放心地问:“你让我干什么?不会是犯法的事吧?”

对方哈哈大笑:“当然不是,保证合理合法。咱们可以签合同。”

阿豪还有什么可犹豫的?他从乡下进城打工,不就是为了钱吗?便一口答应:“行,林总,我什么时候开始上班?”

二、没有白吃的午餐

第二天,阿豪就到这家名叫“天成”的广告公司报到了。

他接到的第一项任务,却是改变自身的形象。林总说:“身为公司的员工,出门要代表公司的形象,你现在差距很大,所以我要安排人对你进行培训。你的言谈举止、仪表形象、气质修养等等,都必须做出很大的改变,才能达到公司的要求。”

阿豪只有接受,心说,难道是想让我当广告模特?

负责培训阿豪的是林总的太太,也就是阿豪去送水遇到的那个女人。正是她一眼看上了阿豪,然后让他第二天再来送一次水,让林总过目的。当下,林夫人就领着阿豪上了街,先去美容中心,亲自为阿豪设计了一个发型,而后去了时装店,为阿豪添置行头。从时装店出来后,阿豪像是换了一个人,全身上下,一水儿的名牌,仅一双袜子的价钱,也比他以前全身的装备值钱。阿豪见林夫人为自己花钱如流水,既惶恐又感激:“老板娘,我刚进公司,寸功未立,就让您这么破费,我……”

林夫人道:“小意思了,以后有你立功的时候。”

阿豪的第二项任务,就是学习使用电脑。此后的一个多月中,阿豪一边学电脑,一边接受林总夫妇的培训。他们时不时地带着他出去应酬,参加晚宴、舞会,还去骑马、打高尔夫……林总说了,目的就是让他学习待人接物,增长见识,培养一种贵族气质。

一个月转眼就过去了,阿豪不论从外表还是内在气质都焕然一新。不过,他心里一直很不安,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林总夫妇在自己身上大把花钱,其中必有原因,他们到底要让自己做什么呢?这天,他忍不住主动去找林总:“林总,无功不受禄,您待我这么好,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尽管吩咐就是。”

林总对他这一个月的改变非常满意,说:“阿豪,你的形象现在达到要求了。我的确想让你帮我做件事情。”

阿豪紧张起来:“做什么?”

林总却问他:“阿豪,你有对象了吗?”

阿豪摇摇头:“还没有,在老家倒是谈了一个,可她家里嫌我穷,说我什么时候能盖起二层小楼,就什么时候同意女儿嫁给我。就为这,我才跑出来打工的。”

林总问:“凭你现在的收入,你觉得什么时候能把小楼盖起来?”

阿豪脸一红,苦笑道:“怎么也得过个十年八年。”

林总直视着阿豪:“现在有个机会,只要你肯听我的,我负责帮你把小楼盖起来,可以很快让你当上新郎。”

阿豪眼睛一亮,喘气都不匀了,激动地说:“林总,您说,要我做什么,我听您的。”

林总一字一顿地道:“我想让你去追我的女儿。”“什么?”阿豪眼珠子瞪圆了,“追、追您的女儿?”他这才知道,原来林总还有一个女儿,自己来公司一个多月,还一次都没见到呢。阿豪眼珠一转,明白了:一定是林总夫妇看上了自己,要收自己做女婿呢。他们这么有钱,为自己女婿盖栋楼自然小菜一碟。呵呵,天上掉的不是馅饼,原来掉下个林妹妹……

正想美事呢,耳中听到林总在问:“怎么样?这份工作你做不做?”

阿豪有些难为情,心是口非:“这……我还不了解你女儿啊。”

林总叹口气,说:“我简单介绍一下她的情况吧。我女儿叫珍珍,本来,她有一个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感情也特别深,但两年前,她男朋友出车祸死了。珍珍从小没经历过什么挫折,受不了这个打击,就患上了自闭症。两年来,她把自己关在家里,从不出门,害怕外面的一切,也抗拒跟任何人接触。”

阿豪吃惊不已:“原来你女儿有自闭症。”

林总接着说:“这两年,我想尽各种方法,想让她重新振作起来,但一直没能如愿。我想,或许一份新感情,能唤起她重新生活的勇气,所以才打算让你追她。”

阿豪明白了,挠挠头,问:“我条件并不好,你们怎么会选中我啊?”

林总一笑:“实话跟你说,这两年我也给她介绍了不少优秀的小伙子,可她一概不见。阿豪,你记不记得我第一次见你,就说你像一个人?”

阿豪点头。林总说:“你的眉眼很像珍珍死去的男朋友,她见了你,说不定会有感觉的。所以,我们要尽量让你的谈吐、气质与他接近。”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交给阿豪。照片上一男一女,那男的还真与现在的阿豪颇为相像。

阿豪恍然大悟,原来,林总花大钱到自己身上,是想把自己培养成另一个人啊!他仔细瞅了瞅照片上的女人,说:“这是珍珍吧?挺漂亮的。林总,珍珍不出门,我怎么才能接近她?”

林总说:“珍珍躲在家里,每天都泡在网上,我让你学习电脑,就是为了让你先在网上设法接近她。阿豪,我早已给你准备了一间办公室,如果你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工作了。”“工作?”阿豪不由好笑,没想到期盼了很久的新工作,竟然是泡妞!

三、泡妞很有难度

阿豪昼夜泡在网上,想方设法接近珍珍。

通过不懈努力,阿豪终于找到了一个珍珍常去的论坛。他在论坛上注册了一个“来生还爱你”的网名,凡是珍珍的帖子,他都不动声色地跟帖。

如此三个月后,他的耐心得到了回报,珍珍注意到了他,回应了他的一个帖子。阿豪就开始试着给她发论坛短信,在碰了无数次钉子后,珍珍终于给他回了短信。两人在网上交流一段时间后,阿豪主动告诉了对方自己的QQ号。他把自己的相片放到了自己的QQ空间里,他相信,只要珍珍看到这些酷似她男朋友的照片,一定会加自己为好友的。

事实也如他所料,几天后,他接到了珍珍的QQ留言:你是谁?是人杰吗?

人杰是她的前男友!

接下来,两人的关系进展顺利。在网上交往了两个月后,两人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一次QQ聊天时,阿豪适时地提出,希望能和珍珍当面交流一次。珍珍似乎被吓坏了,立刻下了线。两天后,阿豪接到了珍珍的QQ留言:“你来找我吧。我住在月牙湖小区16楼206号。”

阿豪大喜,他早已知道,林总在月牙湖有一套房子,珍珍一个人住在那儿。

第二天,阿豪来到月牙湖小区,按响了珍珍的门铃。过了许久,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一张缺少阳光照射而白得疹人的脸,一双惊恐的大眼睛直直地看着阿豪:“人杰……是你吗?”

阿豪道:“珍珍,是我,阿豪啊。”

珍珍的目光仍旧痴痴地停留在他的脸上,神情恍惚,眼中泪花闪闪。

阿豪走进屋,立刻就感觉到一股阴冷之气。屋内黑洞洞的,虽是白天,但窗帘紧闭。他问:“珍珍,怎么不拉窗帘啊?”边说边走到窗边,伸手要去拉窗帘。珍珍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不要!”

阿豪一怔:“怎么了?”随即明白,患上自闭症的珍珍害怕外面的一切东西,包括阳光。怪不得,她的脸色会如此苍白。

阿豪怜惜地看着惊恐不已的珍珍,说:“珍珍,别怕,有我呢。我会像人杰一样保护你的。”

珍珍注视着他,泪水从眼里涌出来,呓语一般喃喃地说:“阿豪,你……为什么不是人杰呢?”

阿豪心中一痛,刹那间,他意识到了珍珍对男友的那番深情。一时间,他信心全无,心想,也许永远不会有人能替代她心中的那个男人……

林总得知阿豪已经见过珍珍,非常高兴,鼓励阿豪说:“这两年来,除了我和她妈妈,珍珍没让任何人进过门,她能让你进去,说明她很看重你,心里有你了。”

阿豪摇摇头:“她只是把我当成可以交流的朋友。她的心里除了人杰,容不下别人。”

林总却很有信心:“你不要着急,水滴石穿,她慢慢就会接受你的。她能放你进门,就是明证。看来,我们这一步棋是走对了,珍珍把你当成前男友的替身了。”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阿豪,还有件事,你千万不要对珍珍说是我们让你去追她的,记住,你们只是在网上偶遇的,是彼此的缘分。珍珍这孩子非常敏感,如果她知道你是一步步刻意而为的,肯定接受不了,那我们就会前功尽弃。”

阿豪点点头:“我明白。”

林总又补充道:“另外,你还要记住,这只是你的一份工作。”

阿豪没有马上明白,狐疑地看着林总。“就是你要防止自己真的爱上珍珍。”林总说。

四、患难是爱情的催化剂

接下来,阿豪几乎每天都会去陪珍珍聊天。

随着接触的密切,渐渐地,阿豪感觉到自己喜欢上珍珍了。她是个很单纯、很痴情的女子,同样,他也能感觉到珍珍对自己的依恋。不过,从她的眼神里,阿豪时不时能够看出她心中的矛盾:一方面,她渴望这份新感情,渴望新生;另一方面,她又不肯背叛死去的男友。而且,无论阿豪如何劝她,珍珍依然对外面的世界充满恐惧,坚决不肯走出房间一步。

阿豪知道,什么时候她能走出来,什么时候就是她新生的开始。

这天早晨,阿豪坐公交车去珍珍那里,因为没挤上常坐的32路车,他转乘12路车。上车后,他像往常那样给阿珍发去短信:我已上了公交车,预计半小时后到达。

公交车驶过联通大厦的时候,突然一个急刹车停下了。只见车前方不远处浓烟滚滚,阿豪惊呆了:起火的正是刚才自己没挤上的那辆32路车。

大家都下了车,远远看着。

从起火的车里传来绝望的哭叫声,车门好像并没打开,乘客被困在了车里。有路人不顾危险,从车外砸车窗救人。阿豪见状,也从路边拾起一块地砖,冲了过去,狠命地砸车窗,一下、两下……玻璃碎了,阿豪伸手进去,拽住一个乘客的胳膊,将他拖了出来,在拖第二个乘客的时候,大火熊熊,火苗从车窗里扑出来,扑到了阿豪的身上。阿豪咬着牙,坚持把第二个乘客拖出来后,才扑打身上的火苗,火灭后,他的胳膊上已起了一大片燎泡。

警察赶到了,记者赶到了……

大火扑灭后,一个警察见阿豪身上也有烧伤,就把他推上了救护车,去医院接受治疗。等处置停当,已接近10点,阿豪这才想起跟珍珍的约会。

阿豪打车来到珍珍的门前,按了半天门铃,却没人来开门。他心中狐疑:珍珍不可能不在家啊,怎么不来开门?难道出事了?他拍着门,高声喊道:“珍珍,珍珍——”

喊声惊动了小区保安,保安跑过来冲他喊:“喂,人家不在家,你瞎嚷嚷什么?”

阿豪一惊,问:“你看到她出去了?”

保安说:“是呀,出去有半小时了。”

阿豪不相信地问:“你看清楚了?真的是这家的主人?”

保安很不高兴:“当然了,我这眼睛可是一点五的,别说大活人,就是进出只苍蝇我都看得见。”

阿豪奇怪万分,珍珍会到哪里去了?她怎么突然有胆量走出家门了呢?

阿豪在小区门口又等了一会儿,不见珍珍回来,只好乘车返回。在经过火灾现场时,只见出事公交车的残骸前围着很多人,有遇难者家属在伏地痛哭。阿豪扫了一眼,无意中看到路边的一个身影,心中猛一跳,他一跃而起,大声喊道:“师傅,停车!快开门!”

司机不知出了什么事,一脚踩死了刹车,打开了车门。阿豪跳下车,向那人奔过去:“珍珍——”

那人止住哭声,回过头,惨白的一张脸上泪痕斑斑,正是珍珍!“阿豪——”珍珍一声喊,猛地扑过来,抱住了阿豪,放声大哭。“珍珍,你怎么来了?”

珍珍紧紧抱住他,似乎一松手,阿豪就会不见了。她抽泣着说:“阿豪,我在网上看到32路车出事的消息,等你又等不到,我以为你……阿豪,你没事,太好了,太好了!”

阿豪心中一动,原来珍珍是担心自己,这才克服心理障碍,不顾一切走出了家门。刹那间,他体会到了她对自己的一片真情,不由紧紧地抱住了珍珍,喃喃地道:“珍珍,我没事,我没事……”

五、难舍难分

爱情来了,防不胜防,不可阻挡。

接下来的日子,阿豪和珍珍的感情突飞猛进。有了新感情的寄托,珍珍逐渐摆脱掉过去的伤痛,终于从自我封闭中走了出来,生活里充满了欢笑和阳光。

两个月后,她的生活完全恢复了正常。

元旦到了,林总夫妇计划带着珍珍去欧洲旅游。临行前一天晚上,珍珍约阿豪去看电影,因为要分别半个多月,两人依依难舍,电影散场后,两人缠绵了很久才分手。

阿豪回到住处,却发现林总的车停在门口。

林总连车都没下,只从车窗里伸出一只手,两指间夹着一张银行卡,他说:“阿豪,你的工作完成得很好。这是你的报酬,里面有10万块钱,你可以带着它回老家盖房子娶媳妇了。”

一瞬间,阿豪感觉身上的血都凉了,他隐约听出了林总的意思,但又不太确定:“林总,您的意思是……”“你的工作已经完成,可以离开珍珍了。”林总的目光如刀一样冰冷,“阿豪,我马上要带珍珍出门旅游,我不希望珍珍回来后再看到你。”

工作?难道这仅仅是一份工作?阿豪心中一片冰凉,他还想再争取:“林总……”

林总打断他的话:“阿豪,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但无论如何,我绝不会让女儿嫁给一个乡下来的打工仔的。”他轻蔑地说,“我说过的,这不过是你的一份工作而已。”

这话像一根棍子,狠狠地抽在了阿豪的身上、心上,他知道,说什么都没有用了。“记住,我不希望再看到你!也不许你跟珍珍再有任何联系!”

林总说完,将银行卡扔到阿豪身上,缩回手,发动汽车,径自走了。

阿豪木雕泥塑一般站在那儿,过了很久,他的目光落在脚下的银行卡上。他弯腰捡起来,一丝苦笑浮现在他的嘴角:“哈,10万块,我送水要送好多年呢,这份工作,值了!”

然而,一滴泪水却滴落在了银行卡上……

三个月后,震耳的鞭炮声中,阿豪的二层小楼竣工了,鹤立鸡群一般耸立在村头。

站在前来道贺的人群中,阿豪显得郁郁寡欢。有人以为阿豪是在为先前那个对象已经另嫁他人而难过,劝道:“阿豪,你愁什么?有了梧桐树就能招来金凤凰,你有这小洋楼,只怕姑娘们争着抢着要住进来呢。”

阿豪苦涩地一笑,心说:“我的那只金凤凰永远不会飞来的……”一念未了,耳边听到一声汽车喇叭声,抬起头,看到一辆出租车缓缓驶来,停下后车门打开,一个姑娘下了车。“珍珍?”阿豪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傻了一样呆愣在那儿,一动不动。

珍珍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站定,抬眼看了看小楼,轻声问:“阿豪,我想问问,你这栋小楼是不是缺一个女主人?”

给妻子介绍一个男朋友

吴萍离婚了,净身出屋。她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离婚。唉,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是枉然。8岁的女儿给了前夫,她天天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出租屋里,惆怅丛生。

离婚都一年多了,该找一个男朋友了,可是,谁会爱上一个离婚女人?本来万念俱灰的她,看着前夫结婚了,自己也该活得快快乐乐的给他看。

是的,不能再郁闷下去了!吴萍在广告公司工作,上班前,又像从前一样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有相爱的男人就结婚,好好过日子。

这天上班,有个男客户林老板听说她离婚了,笑嘻嘻地说:“我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我有个邻居,他结婚五年,离婚了。三年过去了,还没找女朋友,他托我给他找一个。我看,你们倒挺合适的。”

吴萍一听情不自禁地眉开眼笑:“真的呀?”

林老板郑重其事地说:“这样的事,谁跟你开玩笑。”这也许是个机会,吴萍急忙问他:“你的邻居有没有孩子?”林老板告诉她:“当然有哇,是个男孩。不过,他的前妻很古怪,拼命地把孩子要走了,还不准她前夫看一眼。”

吴萍听了好生伤感,谁不想自己的孩子呢!

林老板问她:“怎么样,想不想见面?”吴萍浅浅一笑:“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还不知道他的姓名,见什么面?再说,他的态度怎么样,我还不知道呢。”

林老板想了想,告诉吴萍,他的邻居叫李海涛:“我回去问问他,要是他同意,我再和你联系。”说着,问吴萍的手机号码是多少。吴萍脸一红,把手机号码给了林老板。

吴萍盼着林老板的电话,却又怕他的电话。十多天过去了,什么动静也没有。吴萍于是笑自己痴,人家林老板随意说的话,哪能当真?真是奇怪,心灰意冷的时候,手机欢天喜地地响了起来,正是林老板打来的。

吴萍激动地问:“他怎么说?”林老板脱口而出:“他同意见面,你想好了没有?”吴萍懵了,不知道怎么说。林老板催道:“你是没想好,还是不愿意?”吴萍笑了起来:“都是过来人,害什么羞,我愿意。”

过了几天,约好的时间到了。吴萍早早来到约会地点,没想到林老板在那儿。吴萍好生奇怪:“你来了,他呢?”林老板微微一笑:“哎呀,今天真不凑巧,他病了,来不了。”吴萍大吃一惊:“他病得怎么样了?”

林老板说:“没什么,就是有点儿感冒,他不想让你看到他生病的样子。叫我来跟你解释一下。”吴萍好生失落,说:“没事没事。”见李海涛没来,吴萍想走,林老板说:“既然来了,我们走走吧,顺便我跟你说说他的情况。”

从林老板口中得知,李海涛大学毕业,开了一家公司,有房有车,每月还要给孩子1000元的生活费。“他的条件这么好,我的条件这么差,恐怕他是不会同意的。”吴萍担忧地说。林老板说:“估计没多大问题,我把你的情况跟他一说,他已经同意跟你见面了。”吴萍笑了笑,没说什么。

林老板问她:“你就不想知道他为什么离婚?”吴萍摇摇头:“日子过不下去了呗,还能有什么原因!”林老板叹了一口气:“唉,李海涛公司忙,在家时间少,他的老婆疑神疑鬼,总以为他在外面有女人,见了面就吵。最后,老婆提出了离婚,海涛无可奈何,同意了,给了她一笔钱,她就带着儿子远走高飞,到现在都不知道他老婆和儿子究竟在哪个城市生活。”

吴萍知道后,一言不发。林老板见状,连忙笑着说:“我敢说,李海涛是个好男人,我会尽快安排你俩见面的。”

几天来,吴萍都没等到林老板的电话。这天晚上,她正准备熄灯睡觉。忽然,林老板的电话来了,有气无力地说:“吴萍,我病了,你快来我家送我上医院,我老婆孩子都不在家。”根据林老板说的家庭地址,吴萍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

可到了那里,林老板却好好的,神采飞扬。吴萍懵了。林老板喜形于色,说:“对不起,我说了假话。”吴萍突然害怕起来,知人知面不知心,他把我哄来干什么?不过,我们早都知己知彼,大家都知道他要给我介绍男朋友,他是不会对我怎么样的。于是,她胆子大了起来,笑了:“是不是哄我来见你的邻居啊?”

林老板摇摇头。

吴萍心一抖:“你摇头是什么意思?”

林老板连忙沏了一杯茶放在吴萍面前,笑盈盈地说:“吴萍,我压根儿就没有叫李海涛的邻居。”吴萍懵了:“你,你说什么?”气得转身要走。

林老板赶紧说道:“吴萍,你知道吗,我说的李海涛其实就是我自己!”吴萍停下脚步:“你?”吴萍简直不敢相信,林老板介绍的男朋友原来就是他自己!她脑子一片空白,打开防盗门就跑了。回到出租屋,吴萍一晚上都没睡着,难道他说的都是真的?她不放心,打电话问公司经理。经理哈哈大笑:“我早就知道了,林老板叮嘱我保密,不要跟你说。他离婚好几年了,知道你离婚后就想追你,却怕你瞧不起他。”

第二天,吴萍刚上班,林老板就喜气洋洋地来了,当着公司领导和好多员工的面,捧着鲜花向吴萍求爱。大家惊讶过后,纷纷祝福吴萍。吴萍眼泪流了出来,笑着收下了林老板的鲜花,娇嗔地说:“你真坏!”

爱上一个女贼

朋友都劝我把珊儿赶出去。“丛乔坤,如果你还是男人,就把这个婆娘赶出去。一个大男人竟然鹊巢给鸠占了,成何体统?”肖兵激愤地说。“你不了解情况。这事,我没办法,对付一天是一天吧。”我无奈地说。“狗屁!我就不信赶走不了她。”“我又不是没赶过。赶不走。”

那其实不是赶。是躲。为了躲她,我已经搬了两次家,还是被她找到了。为了彻底摆脱她,我甚至还考虑过到广州或深圳打工,但目前的这份工我又舍不得放弃。在益民公司,我干得不错,老板对我不薄;转到别的地方,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我不想那样了。

珊儿原来不叫珊儿。认识她的时候,她叫邢芬。她有过很多名字。

珊儿叫邢芬的时候,曾经是个女贼。她是专门偷自行车的。不是她自己偷,而是与人合伙,别人偷来了,她到青风桥下面去卖。青风桥是贼车的销赃处,警察一年几次要去那儿打击自行车盗窃团伙,打击了几年,青风桥贼车市场反而一年比一年兴旺起来。

我也是慕名去青风桥买贼车的。买贼车当然不对,属于违法行为。从小到大,我也一直努力做一个守法公民。可是我接连丢了三辆新车,就一个月时间。我那会儿去益民公司不久,没有多少钱,一个月损失上千元,实在无法忍受,这便成了我去买贼车的理由。

那天,珊儿没有告诉我叫邢芬。她是卖贼车的,我是买主,双方无需通报姓名。她身穿有些脏有些旧又有些土气的衣服,背上还背着一个婴儿,一看就让人以为她是来自农村的劳苦大众,一个生活艰难的村妇。“这车多少钱?”我问。“70。”她说。“30。”我说。“你看这车这么新,在店里要400多呢。30不卖。”“店里的车当然要三四百。我他妈的都连丢了三辆了。”

她笑了,说:“那就31给你。”

31元买了一辆基本上是新的车,我心里说不上高兴还是难过。想到我自己的车也这样被偷车贼卖给了别人,心里就有些怪怪的。

大约过了一个来月,我的办公室进来了一位打扮得非常时髦的女人,她那种青春、光鲜和优雅的气质,立即引得几个男人骚动起来。“你好,你好,你们好!”她对我们一一打招呼,走到我面前,她“噗”地一声笑了:“哇,是你啊!你原来在这里!”

她这样说,别的人都转头来看我,而我一时想不出她是谁,迷惑起来。“青风桥。”她说。

我想起来了。但又无法将女贼与面前这个漂亮的女人联系起来。老实说,我非常尴尬。

她是来推销饮水机的。饮水机是去年刚出现的一种新产品。前些年流行喝瓶装矿泉水,但瓶装矿泉水并不适宜于家庭和办公室饮用,就有了桶装纯净水和饮水机这种东西。推销饮水机的邢芬给我们每人派了一张名片,自称邢芬。她向我们讲了一大堆使用饮水机喝纯净水的好处,听起来,如果不买她的这个产品,喝水不卫生,便会很快得癌症、肾结石那些恐怖病。“这事要找老板。”我说。“那你带我去见老板,好吗?”她说。

本来老板吩咐过这些推销的进来是不见的,可她这样说了,同事们又向我使眼色,怂恿我带她去见老板,我就带她去见了。“你的孩子呢?”我好奇地问。“我没结婚,哪来的孩子?”她又冲着我诡秘地笑了一笑。“那个孩子呢?”“借的。”“为什么?”“警察来了,把车子一扔,就去抱孩子。他们来了,也不会抓我们那样的,他们怕麻烦,小孩到时候又吵又闹的,谁不怕?”“你倒是挺老实的。”“我本来就是老实人嘛。”“老实人还做女贼?”“我不是女贼。”

这时,已走进了老板的办公室。我有些胆怯了,但老板见了她,与我们预料的完全相反,他不但主动招呼她就座,而且还亲自为她倒开水。“老板,现在都流行喝纯净水了,哪里还用你们这样的开水瓶?广东的水质不好,长期喝自来水,可要当心身体哟。”她说。“是吗?这有什么说法?”老板一副感兴趣的样子。“你们这里的水是从东江取的,是不是?东江水从哪里来的?江西、福建、粤东山区,对不对?这些山区属什么样的地质?石灰质……”她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老板同意买三台饮水机,买了饮水机,就得长期从她的公司买桶装纯净水。不过,老板有一个条件,就是她得陪他吃一顿饭。“吃饭可以,这位丛先生得和我一块。”她说。“那当然。我把阿坤当兄弟,当然和我们一块去。”老板说。

我以为老板有意要勾引她,忙推说不去。阿珊瞪了我一眼。为了签合同,还是跟老板单独吃饭去了。

过了几天,老板在我一个人呆在办公室时,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对我说:“阿坤,那个卖饮水机的叫什么来着?邢……什么的,有点邪。”他说了这句话,也不等我答腔,便走开了。

以后有半年时间,我再没见到珊儿。一天,有台饮水机坏了,要与饮水机公司联络。我找到阿珊的名片,给她打传呼。她复电话了。“丛先生啊,这么久才给我电话?”电话里,她发出爽朗的笑声。“我们有台饮水机坏了。”我说。“噢,我不在那里做了。饮水机坏了才找我啊?真没劲。”“饮水机怎么办?”“帮你和老板说就是了。还有什么事吗?”“没什么事了。有空一起吃晚饭吗?”“有哇。”

珊儿改去了传呼台,当起了传呼小姐。她给了我一张新的名片,上面的名字改为陆秋敏。“怎么换名字了?你不是叫邢芬的吗?”我惊讶地问。“那是以前的名字。现在我是陆秋敏,这个名字好听吗?”她抿嘴一笑,歪着脸问我。“好听。”

这顿饭我们吃了很长的时间。珊儿说是湖北黄冈人,来这里打工快三年了。她爸爸是民办教师,十多年前就病退了,家里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妹妹和弟弟都在上学。她本来也是考取了中专的,可家里太穷,没办法,只有出来打工。

这是关于她身世的其中一个版本。

从这一天开始,我与珊儿就亲近起来。一个女孩本来考取了中专,只因为家里穷,便出来打工,还把血汗钱拿出来供养弟弟和妹妹读书,这样的女孩太纯洁,太让人感动了。我当即握紧她的手说:“你真好!”“我不好。”她把手抽了回去。

请这个改称为陆秋敏的珊儿吃了几次饭,看了两场电影,我把她带到我借住的地方。坦白交待,我是心怀鬼胎的。为了达到目的,我向一个朋友借了房子。那是肖兵的家。肖兵和老婆离婚后,不常在家里住,我就提前做好准备,向他借了房子。“你住这么好的地方啊!”珊儿进了房子,就感叹起来。“我哪买得起这样好的。朋友让我帮他看房。”我半真半假地说。

我的目的并未达到。这一天,她只允许我抱了她一下,吻了她的脸,其余的不能再进一步,夜里就只能各睡各的房间了。肖兵是给了我钥匙的,我完全可以把她的睡房打开,钥匙也捏在手上很久,始终没有勇气。这一夜睡得很不好,到早上才迷糊地进了梦乡。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我见到她在桌子上留下的字条:“我走了。你真是个好人。亲你一次。”

没想到第二天再给她打传呼,她不复机。直接打电话到传呼台,人家说陆秋敏已经辞工了。

过了十多天,珊儿径直来办公室找我,我刚从外边出差回来,两天没睡觉,因为办成了事,老板夸了我几句,人很精神。她这次没有穿得特别惹眼,又只是在办公室门口站了一下,向我招了一下手,所以没有在我的办公室引起什么惊哗。我马上走出办公室,见了她就急切地问:“你都到哪里去了?怎么就辞工了?呼你也不复机。”“我辞工了。”她说。“那你干什么去了?”“没干什么。”

她犹豫了片刻,从她的坤包里拿出一个小塑料袋,里面有些珠宝和几枚古钱币那些东西。她说:“还给你。”“这不是我的。”我疑惑地说。“你朋友的,我偷的。”她说完,低下了头。“这样。”我呢喃,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你怎么不骂我?打我?”“我干嘛要打骂你,我从来不欺负女孩子。”

她哭了。

等我把那些东西还给肖兵,肖兵才知道丢了东西。“你小子真笨,鱼没吃到,倒被鱼腥了你。”肖兵嘲笑我。他就是从这个时候,讨厌起了珊儿。

珊儿说,她没地方住了。没有了工作,就没有了住的地方。她以为我还在帮朋友看房子,只要求住几天。我再跟肖兵说借住,他怎么也不肯了。把一个女贼带到家里,他骂我疯了。

我告诉珊儿,只有到我的出租屋。我们可以一个睡床,一个打地铺。“你敢和我一起住吗?”我问。“你是好人,我相信你。”她说着,快速在我脸上吻了一下。

因为她偷过肖兵的东西,我对她的感觉不相同了。到出租屋里,我产生过一点那样的念头,但冷静下来,又不敢往那方面想了。这样的女孩,本来就不该带她进我的房子。认真想起来,她真像老板说的那样,有点邪。这样想过了,我就老老实实打地铺,我睡到地上,床让给她。对她没有了那种念头,我反而很快入睡了。

我应该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连衣服被脱光了,自己也不知道。珊儿也睡在我身边,她也赤裸着身子。见我醒了,她在我脸上拧了一下,说:“你好坏。”

真的坏事了。她是从床上下到地铺来的,那是她主动的。还以为她是淑女呢。她给我留下的残余感觉,就这样一下子没了。

以后几天,我们没有再发生那样的事。过了一个星期,我说:“我们这样住在一起不好,别人要说闲话的。这些天也不见你找工作。我这里你不能住了。”“你睡了我,想甩了?”她这样说,并没有生气。“那是你从床上主动下来的。”我说,“你得走。你不走,我走。”“我就不走。”

我就另外找了一间出租屋。房子里的东西也不值几个钱,也懒得去拿。

这之后,过了一年,我才又见到珊儿。她找到我的“新家”,把她的东西和我以前丢在旧出租屋的衣物带了过来。一年不见,突然见到她,我没办法拒绝她。对她的感觉,又忽然回来了。

我们很快上了床。和上次不同,这次我在清醒状态,采取主动。她眯上眼睛,任由我吻她的嘴唇和乳房,她似乎很激动,全身都抖动起来。当我迫不及待完成最关键的部分的时候,她“啊!”地大叫一声。“怎么了?”我问。她摇了摇头,紧抿住嘴巴,眉头皱成川字形。

我就快速动作起来。我自己在那样的状态,浑身振奋,完全不由自己。“痛,慢点。”她说。

我慢了下来,就吻她。她不想吻,但我第二次吻过去,她接受了。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她嘴角有了一丝笑容。同时,她身子也随着我的动作扭动起来。我更为振奋,达到了幸福的极点。

床单上,留下一块血迹。应该是第一次。一个处女。当然,经过这一次,她不是了。“傻瓜,上次没有,骗你的。”她说。“这事也骗我?还那样骗?”我很不解。“那天我是想把我给你。你这个傻瓜,睡得像死猪。”她笑了。

她是好邪。这样的事,有哪个女孩敢做得出来?

她说我这人就是有点傻傻的,最容易被人骗。她说原来真名字叫马桂芳,很土的一个名字,不喜欢。她不是湖北黄冈人,老家是河南商丘的。“湖北口音和河南口音差距很大,你都分辨不出来,真差劲。”她又说并没有父母,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自己梦想有一个家,才乱编了以前的故事。

我们像夫妻一样生活起来。不久,她到了一个报刊亭当起了售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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