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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9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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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建群

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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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万城

统万城试读:

序歌 走失在历史迷宫中的背影

哦,可怜的不幸的面色苍白的歌者啊,你走入了一座迷宫——历史的迷宫——距离今天一千六百年的历史迷宫。你试图走出来但是走不出来。你像一匹被关在马厩里的马一样,不管往哪个方向碰,碰到的都是栏杆。“带我走出去吧!”你在胡碰乱撞中,试图寻找把你领出这迷宫的人。

那是一个乱世,中国历史上一个被称为“魏晋南北朝五胡十六国”的乱世那也许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最为黑暗、最为动荡的岁月,那同时又是一个张扬激情、张扬个性的岁月。那是中华民族的一个南北大融合时期,正如卡尔·马克思所说:“民族融合有时候是历史前行的一种动力。”那又是这个苦难东方种族历史大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截。

在那乱纷纷的时代里,英雄美人列队走过,各种魅力四射的人物纷纷登场

不幸的可怜的面色苍白的歌者,他看见了一个人的背影,接着又看到另一个人的背影。他走上前去问路。

那第一个背影回过头来,这是一个身披黄金袈裟、深目高鼻、胡貌番的高僧。“你好呀,僧人,我认出了你,你就是那伟大的智者,被称为大之华的鸠摩罗什。一千六百年的草绿草黄之后,一千六百年的春凌秋汛之后,你的前额依旧光洁,你的目光依旧睿智。那么,你是在这路口等候我吗?”“是的,我在等待,等待一位面色忧郁的行吟歌手,等待一个周旋于历史与现实两个空间、长袖善舞的歌者。我已经等待了一千六百年之久,终于等到了一位能够写我的人。”“我——笔力不逮的我,能够胜任吗?”“可怜的人,写一部《鸠摩罗什大传》吧!你会写好的!你将因为我而不朽。”“我感到自己有些头晕,不过我应承下这件事情。高僧啊,能为我写这部书说几句祝福的话吗?”“我送四句偈语给你,它将佑护你一路走过,直到完成这部书。这四句偈语是: 云远天高古道长,沙漠驼铃震四方。晶莹最是天山月,为尔遍照菩提光。”“让我试一试吧!”歌者有些惶恐地说。

当歌者说完这句话,抬眼看时,那位身披黄金袈裟的僧人,已经远远遁去了,消失在迷蒙的远方。而在那迷蒙的远方,一千六百年前的另一个岔路口上,一位面色愁苦的将军在那里站着,正在向他招手。

歌者认出了那位将军。

他和鸠摩罗什高僧一样,同样是一个有着一身故事、一身传奇的人。不过鸠摩罗什被称为“大智之华”,这位将军则被称为“大恶之华”。

歌者走上前去,他说:“我认出了你,王——万王之王,你就是五胡十六国时代的那位显赫人物,匈奴末代大单于赫连勃勃。你那脸上的三道刀痕告诉了我,是你!你那一身锈了的铁衣告诉了我,是你!你身后那座昔日曾辉煌无比,现在已被风沙掩埋、颓败坍塌的统万城告诉了我,是你!”“是的,我是伟大的王者赫连勃勃,一个曾经在塞外旷野之上筑过一座匈奴城的赫连勃勃。请问,歌者啊,坊间还在流传着我的故事吗?众口滔滔,以讹传讹,还在到处传诵着我的恶名吗?”“是的,不好意思,还在流传着,关于王,关于城,关于那个乱世纷争的时代。不独有传说,还有歌,比如,最近就流传着一首歌,人们把那歌归入流行歌曲!”“我也能进入流行歌曲吗?我真想听听那歌是怎么唱的!”“那歌得让大男人用女人的假嗓子来唱,我唱不好,不过我可以试试——

把酒高歌的男儿是北方的狼族。

人说北方的狼族,

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

穿着腐锈的铁衣——”

赫连勃勃听了说道:“这说的是我——确实是我!他们看见了我穿着腐锈了的铁衣,像一个孤魂野鬼一样,在我的城——统万城的大门口,拍打门环扬声叫门的情景!那些传说我不认可,不过,这首歌我认可!”

歌者说:“我想我有责任,把将军的认可和不认可告诉世界——只要我能走出这个一千六百年前的迷宫!”“你能够走出的。这历史的迷宫虽然叫人一头雾水,尽是盘陀路,但有一个办法,可以走出。你找一个或两个人物吧,靠他们领路,你就能轻地走出。那历史的景况虽然光怪陆离,但其实是有迹可循的,抓住一两个史人物,让人物从历史的大事件中穿肠而过,这历史就立刻尽收眼底了,就能轻易走出了!”“那么,请你,尊贵的王者,为我带路吧!”“我当然会为你带路。跟着我走吧,这一段历史我走过来了,一个真的草原英雄——匈奴末代王的故事,也就告诉你了。加上你刚才遇见的鸠摩高僧。匈奴王的故事,高僧的故事,这个时代就基本可以概括了!”“那么,王的意思是为赫连勃勃也写一部大传吗?”“是的,我已经在这城外游荡了一千六百年,等待一个能写我的人,将一位真实的草原英雄写出的人,从这儿经过。很好,我等来了你——这位行吟歌者!”“让我尝试着写吧!我不知道能不能写好。”“写吧!可怜的人,写成一部赫连勃勃大传,把一个真实的赫连勃勃诉世界!把一个为匈奴民族发出天鹅最后一声绝唱的王者告诉世界!”“歌者啊,值得写的——你将因为我而不朽!”赫连勃勃最后说。第一歌你看那高贵的马“男人的事业在马背上,在酒杯里,在女人的卧榻前!”

最后的匈奴王赫连勃勃,在整整一千六百年前的那个悲惨的早晨,在统万城即将被攻破,在显赫一时的匈奴大夏国大厦将倾之时,躺在草原上一个简陋的羊圈里,躺在美人鲜卑莫愁的臂腕上,这样说。

那一刻,太阳正在草原的另一头,从大河套的深处,从黄河的右岸冉冉升起,朝霞给这座旷野上的血光之城罩上一层虚幻的玫瑰色。那一刻,在秦直道另一端的长安城,在一个名叫草堂寺的佛家寺院里,大智鸠摩罗什高僧已经圆寂,他静静地躺在一座舍利塔下,归于泥土,只有他那舌头,还在塔中间的一个神龛上,向外放射出像火苗一样形如莲花的光亮。

此一刻,在遥远的欧罗巴大陆,赫连的兄弟,那个被称作阿提拉的伟大人物,正像一座沉默的、会移动的山峰一样跨在马上,站在多瑙河的右岸注视着欧罗巴大陆。阿提拉大帝的背后,是他的三十万草原兄弟。“让我最后一眼看看我的草原,看看我的马吧!”

就要离开人世的赫连勃勃,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这样说。

辽阔的草原上,马儿在吃草,一群一群的,风一样地来去。每一群马都由一个头马领着。那头马时而扬起蹄子,奔上就近处的一个高丘,然后静地伫立在那里,欣赏着它的马群的吃草和行走;一会儿又嘶鸣着,走到队后边,用蹄子去踢那因为吊着一个大肚子而行动迟缓,跟不上队伍的母马。

而一只鹰隼,这草原上的君王,天空的永恒的流浪者,它正驾驭着气流,平展着双翅,在草原的上空平稳地翱翔着,不时发出几声尖利的长唳。它两只翅膀巨大的阴影,从草原上缓慢地云彩般掠过。“那是马……”赫连勃勃说。“是的,那是马,高贵的马!忠诚的马!给我们提供脚力的马!哦,我们高贵的朋友呀——马!”鲜卑莫愁附和着他的话说。

那是马,高贵的马,两只尖尖的耳朵像风向标一样三百六十度不停旋的马,以走的姿势、颠的姿势、四蹄并举而奔驰的姿势,从那被时间的黑幕幔遮掩中向我们冉冉走来的马。那是谁在说呀,“人类最高贵的征服,是对马的征服,是圈养马的那一刻,是以一种优雅的姿势跃上马背的那伟大一刻!”

马有三种行走方式,第一种叫走。这个走,是像竞走规则上所说的那样,四条腿打直,膝盖不许弯曲,然后四条腿风驰电掣般轮流交替。马背是如的平展,骑手骑在马背上,不摇不动,像行驶在草丛之上的一条船。这走嘛,又分为小走和大走。小走马,它的步幅要小些,后蹄窝刚可以压住前蹄窝而大走的马,它的步幅大极了,后蹄窝往往要超过前蹄窝一拃长,马的那条长腿像蚂蚱的长腿一样,像带串铃的大走骡的长腿一样。

第二种姿势叫“颠”。草原上的歌儿里唱道,“翻腾的银蹄像银碗”,说的就是马儿的这种“颠”的姿势。马在颠着,撒着欢,蹄花翻飞,一路行云流水湍湍驶过,再加上串铃声声,叮当作响,草原上此一刻于是布满了音乐这时候如果有一只鹰隼贴着骑手和他的颠马,翅膀低垂、平稳飞翔,跟在的头顶,那一幕真是美极了。

那第三种姿势就叫奔驰了。马的两只前蹄并拢,高高扬起,向前砍下两只后蹄则随前蹄一齐律动,也是同时扬起,同时落下。那情景像一只追猎物的豹子,它的腰身在这一剪一剪中不时拱起,脊梁杆儿拱成了一座山那修长的脖子和脖子前面连接的马头琴一样的头,随着律动,一下,尽可地向无限远的远方伸展而去;又一下,深深地窝回来,夹在了两只扬起的蹄中间。而在这诗意的奔驰中,那尾巴像一把扫帚一样,长长地、平展展地拖在身体后面,飘浮着,像一道浮在草原绿浪上的黑瀑布、红瀑布、金瀑布。瀑布的颜色要视那马的颜色而定。

不过在牧人的口语中,那“奔驰”不叫奔驰,而叫“挖蹦子”。是的,它叫“挖蹦子”。当一群马,马蹄上钉着马蹄铁,尤其是这还拧有四颗防滑螺钉的马蹄铁,莽撞地、粗野地、雷霆万钧地砸向戈壁滩时,戈壁滩上溅起阵阵火星,马蹄急急如雨,以千钧之力砍下来,地皮为之震颤。那情景,“奔驰”两个字,好像太弱了,它得叫“挖蹦子”。

好啊,挖蹦子!那是一种怎样的景象呀,那是一生都匍匐在大地上,一生都与平庸的地形地貌为伍的农耕民族永远无法想象出来的腾挪之美,跨越之美,飞升之美。马的每一根鬃毛都藏着风,世界退避三舍,在远远的地方看着它奔驰——这是果戈理在《死魂灵》中说过的话。这话当然是说得好极了。不过叙述者在这里可以比他说得更好。

那每一根鬃毛里藏着的不仅仅是风,还有那一滴滴黑色的血液。马朝天扬起的口中喷出白沫,发疯一样地奔驰着,每一个毛孔都在向外迸出血珠来。出血最多的地方是两个丰腴的前膀子。血流出来了,同时流出来的好像还有汗,血和汗交织在一起,湿漉漉的。前膀子上的毛,拧成一团一团。骑手在奔驰中,伸手一摸,一巴掌通红的血。

当你走近一匹马,走入一匹马的感情空间以后,你会发觉,马其实和人一样,也有笨马、聪明的马以及智商极高的马之分。马的智慧,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一匹老马,已经老得没有一点儿防御能力了,它静静地四腿木立在那里,但是没有一匹马敢靠近它或侵犯它。如果你细心,你会发觉它的两只尖耳朵像风向标一样三百六十度旋转,屁股会悄没声息地转向侵犯者方向,一只蹄子已经轻轻翘起,那叫“弹”。

叙述者还想说,一匹走马,一匹颠马,一匹挖蹦子的马,它们的行走方式不同,但却都可以成为好马。它们的行走姿势,一半靠的是天赋,那是与生俱来的能力;一半靠的是骑手用三年的耐心所“压”出来的后天的能力。

叙述者还想说,一个人如果这一生有幸去过北方,并且有幸与一匹马为伴,那么,不管他后来到了哪里,居家何方,他的身体停止在马背上颠簸了,但他的思绪,还将一直颠簸不停。他将永生不得安宁。

——这个统万城的故事,正等待着亲爱的读者走近它。我们的主人公,那个名叫“赫连勃勃”的人,在颠簸的高车上,在迁徙的途中,早已忍耐不住等待着呱呱降生。出于对一个生命出生的尊重,我们的饶舌,到这里是不该结束了,从而让《第二歌》出现?第二歌生在高车上的男丁

赫连勃勃出生在一辆高车上。他出生的那一刻,这辆高车的两只大轮正在辚辚滚动。出生在路途上,这是宿命——匈奴人的宿命。这个游牧民族从我们知道它的那个年代起,就是这样风一样地往来无定,云一样地漂泊为家了。

那是高车。两个奇大无比的大轱辘是用白杨木做的。吱吱呀呀的车轴是枣木,或者槐木的,或者青冈木的。轮子之所以如此的巨大,是为了能出路程——道路确实是太漫长了。两根长长的辕干,里面往往塞着一匹老马,或者一头长着弯弯犄角的驮牛。然后就是车厢部分了。通常的车厢,只铺一层薄薄的板子,用来装载物什,使役者翘着屁股坐在辕干上或者骑在马背或牛背上。但是也有另外一种高车,两只夸张的大车轱辘上面,驮起一个小的篷屋一样的东西,那里面住着老幼妇孺,那是匈奴人移动的家呀!

从地平线渐次隆起者,是青海的高车;

从北斗星宫之侧悄然轧过者,是青海的高车;

而从岁月间摇撼着远去者,仍还是青海的高车呀!

高车的青海于我是威武的巨人,青海的高车于我是巨人之轶诗!

瘦瘦的,脸色苍白的,神经质的,留着乱蓬蓬的头发、戴着眼镜的诗昌耀这样惊呼道。

从那昌耀的高车上传出一声婴儿的哭声。哭声很响亮,很尖厉。尽管有马蹄的踏踏声,有车轮的辚辚滚动声,但是这婴儿的哭声顽强地盖住了它们,从而让这个世界知道自己来了!

一个独眼的女萨满从血水中将婴儿捞出。“是个男丁!”她瞅了一眼说。女萨满那只鹰隼般的独眼闪闪发光。她说:“他是逆生的,脚先出来!他首先伸出一只脚,不停地摇晃,好像是在试这世界的水深水浅似的,好像不愿意走出来似的!那脚丫子上的小拇趾头是浑圆的一块,虽然角质还没有变硬,但是那粉红色的趾甲盖,是浑圆的一块!”

女萨满继续说:“需要将这孩子拽出来,慢慢地拽。逆生,不正常出生的人,按照民间的说法,会是一个不安生的人,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哎呀,他露出了小鸡鸡!祝福草原人丁兴旺,百草繁茂!现在,他彻底地出生了,扁平的头颅,粗短的脖子,两颗黑豆儿一样的眼珠。哎呀,这样的体型,正适合在马上行走!”

喋喋不休的女萨满从血水中捞起这个婴儿。她把手伸出车外,看也没看,顺手接过一把业已在牛粪火上烤红消毒过的刀子,顺过刀来轻轻一割,为孩子剪掉脐带。孩子睁开眼睛,在颠簸中努力地瞅了一下这个世界,哇哇地哭起来。“你那么弱小呀!你会长大吗?你能承受住这流离颠沛长途迁徙吗?你会成为一个男人吗?”女萨满感慨地说。

女萨满叹了一口气,仍旧用这把刀割下自己袍子的一角,熟练地将孩子包起。“告诉主公,孩子降生了,是个男丁!母子平安!”女萨满探出头来,朝窗外随马车一起行走的士兵说道。

孩子被载在了车上继续行走。他将在这大轱辘高车上长到三岁,然后跃上马背,在马背上又长到七岁,最后在一次满门三百口被杀的重大变故中,只身一人逃出,开始在大河套地面风一样奔走,开始他的事业,他的霸业。第三歌赐一位英雄给匈奴草原吧

女萨满从走动着的高车上扶着辕干跳下来,她的手里捧着孩子的胎衣她得寻找一个地方,一个有标志的地方,将这胎衣埋掉。这是她在接生以所进行的最后一道工序。

川流不息的迁徙队伍,仍在赶着路程。女萨满来到一棵树下,这棵树白杨树。白杨树是北方的平凡的树木。而此一刻,偌大的河套平原,空荡荡的唯一的标志物也许就是这一棵树了。于是女萨满在树下掘出一个坑,然后郑重地将那孩子的胎衣埋掉。

她埋得很深,防止有野物侵害。如果有野物将这胎衣叼了去,那这孩一生的命运就时时会有不测。

白杨树立在那里,斑驳的树身,伞一样的华盖。那季节大约正是盛夏它的树冠是如此的葱茏,勃勃向上,郁黑的白杨树叶像巴掌一样在风中拍出雨点般的巴掌声。在这一望无垠的草原上,它显得如此突兀。

女萨满鹰隼般的独眼熠熠有光。她盘腿坐在地上——是双盘而不是单盘,这样更显得郑重其事一些,然后,两手举天,面对埋葬胎衣的地面,面对河套平原,吟唱道:“上苍啊,赐一位英雄给匈奴草原吧,为了五花盛开,为了人丁兴旺为了这一股潮水能够继续流淌,永日永夜,而不至于像草原上的潜流河那样从地平线上消失。我们保证,我们将拥戴他和服从他,像狗一样的忠诚,羊一样的顺从!”

女萨满带着拖腔吟唱着,举目望天,两行热泪流了下来,打湿了她的胸前在匈奴传说中,在草原歌谣中,这个半人半神半巫的人物,总是适时地出现,给平庸的世俗生活以某种想象力,让这个彼此孤立的世界搅和在一起。

席地而坐的女萨满,在祈祷着。当祈祷到尽情处,她霍地站起来,开舞蹈和吟唱。在舞蹈和吟唱中,她脱下了自己脚下的鞋子。荆棘扎在脚上鲜血淋漓,她竟然也毫无知觉。

女萨满这样吟唱道:

阿嘎拉!阿嘎拉!

你是一架神鹰,

飞翔在蓝天之上。

太阳是你的夏宫,

月亮是你的冬宫。

你是天降的神鹰,

世间一切恶魔,

都将被你征服。

神灵保佑你,

永远保佑你。

阿嘎拉!阿嘎拉!

你是一匹黑马,

奔驰在大地上。

蓝天是你的牙帐,

大地是你的床铺。

你是天之骄子,

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日夜想着你。

神灵保佑你,

永远保佑你。

起风了,白杨树的大叶子在热烈地拍着巴掌。黄河就应该在不远处吧,能听到那河水拍击堤岸的声音,低沉而有力。是的,那是黄河的涛声,这支迁徙的匈奴部落,他们其实一直在这块被称为“大河套”的地区游弋着。一会儿走向它的左岸,一会儿走向它的右岸。

掩埋好了胎衣,迁徙的队伍已经走远了。她的小马就在她身边,于是打一声口哨,小马腾腾地奔过来了。女萨满跨上马,一手扶住马脖子,一扶住马的后腰,两腿一磕马肚子,小马向迁徙队伍行走的那个方向噔噔奔去。

迁徙呀,一代一代的迁徙,永远的迁徙,这大约是匈奴民族那可诅咒宿命。这支迁徙的队伍,是留在东方亚洲高原原居住地的最大一支了,将或许还是最后的一支。他们被称为匈奴铁弗部。所谓铁弗部,通常被认为匈奴人与鲜卑人联姻后的后裔。而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他们那遥远的祖先是治水的大禹王,而在大禹王之后,则是天之骄子冒顿大帝。他们还认为己是出塞美人王昭君的直系后裔。

昭君北嫁以后,匈奴人开始“内附”。这支匈奴部落从塞外荒漠越过长城线,迁徙到山西的五台县。又从五台跨过黄河,向大河套地区的代来城迁徙此一刻,他们正走在前往代来城的途中。

迢遥的道路,无目的地的迁徙。骑在马上的士兵。乘着大轱辘车的妇孺。健硕的、长着一对弯曲犄角的驮牛。那牛背上驮着的帐篷支架,左右分开驮牛鱼贯而行,像一溜张开翅膀飞翔的雁阵。

这支最后一支匈奴部落的头领叫刘卫辰,也就是刚才在高车上出生的那个婴儿的父亲。他的正式称谓是“朔方王”,又叫“匈奴西单于”。

此一刻,正当我们的女萨满跨上小马追赶队伍的时候,匈奴西单于刘辰正骑在马上踽踽而行。络腮胡子,脸上挂满忧郁之色,宽大的袍子,动血染成的红皮裤,底子快要磨穿的靴子。他在马上纹丝不动,像一座移动的山象征他身份的物件,是一个挂在马脖子上的骷髅头做成的酒具,这酒具是用敌人的头颅做成的。那用来号令天下的则是插在后背上的那面独耳黑狼图案的令旗。

刘卫辰从贴着马背的那个鞍鞯部位,摸出一把牛肉干来,填在嘴里充饥。嚼了一阵后,又俯身卸下酒具,仰起脖子来饮酒,这时,一位骑兵飞马来报“王,你听到婴儿的哭声了吗?夫人生了,是个男丁!”“哦,是个男丁,这么说我的继承者诞生了!草原上又要飞起一只雄了!”刘卫辰忧郁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刘卫辰弯过马头,从潮水般的迁徙队伍中返身来到那辆高车前,他揭布幔,往里瞅了一眼,说:“噢,是个男丁!又一个出生在路途上的匈奴人。叫他勃勃吧,生机勃勃,勃然大怒,像阳具一样突然勃起!还有,把大汉皇帝赐给我的这个‘刘’姓,也赐给他吧!天下匈奴遍地刘——叫他‘刘勃勃’!”第四歌欧亚大平原和游牧古族

雄心勃勃的作者,为那个业已消失了的伟大游牧民族的故事所蛊惑,为那业已迷失于历史黑幔中的悲壮背景所蛊惑。他意欲为那消失了的民族写一部史诗。他明白自己是在做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但是他知道自己必须试图这样做。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人类——整个人类将欠下那个民族一笔债务,将欠下历史一笔债务。

是的,匈奴这个话题,是牵动全人类的一根大筋。一旦拨动它,不论东方,不论西方,全人类都会因此而痉挛起来。

他们曾深刻地动摇了东方农耕文明根基,同时动摇了西方基督教文明根基。天之骄子阿提拉大帝站在多瑙河的岸边,率领他的三十万欧亚大平原上的各游牧民族兄弟,呼啸着奔向欧罗巴大陆。他几乎占领了整个欧洲,如果不是那个妖娆的金发的罗马公主敬诺利亚的出现,世界的进程肯定就会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同样的,居留在原居住地的这一支匈奴人,在未来的日子里,鼓行秦陇、纵横燕赵的赫连勃勃,也差点儿重新改写东方世界的文明进程。

是的,他们像商量好了一样,在一个早晨,东方和西方的这两股肆意奔流摧毁一切的洪流,突然同时消失,同时沉寂,同时退出历史舞台,同时茫茫然而不知其所终。哦,这真是戏剧性的惊人一幕。

但是呀,放胆说吧,他们不会就此消亡的。那血液,相信还在生活在二十一世纪阳光下的许多人类分子的血管里澎湃着。那河流不是终结了,而是由于大地承受不起它了,转而成为沙漠中的潜流河。

唉,要说匈奴人的故事,那得从遥远的年代说起。那时候世界的东方和西方还很少沟通,像两个在各自的蛋壳里孕育和成长着的文明板块一样。彼此之间,仅仅靠一些零星的信息,远远相望着,相守着,互不往来。那时世界的东方首都是长安城,世界的西方首都则是罗马城。而两座城池之间相隔的这个幅员辽阔的漫长地带,脑袋光光的人类学家们称它为“欧亚大平原”

这个被称为欧亚大平原的蛮荒地带,为一望无际的戈壁滩、大沙漠、原和干草原、险峻而凄凉的群山、原始森林、洞穴和湖泊、偶尔的城堡、条又一条湍急的河流所充填。仅就河流而论,中国的史书以稍带几分哀婉几分惊乍的口吻所谈到的那乌浒河、药杀水,它当在中亚细亚地面;而后是越俄罗斯大地的四条主要河流,鄂毕河、顿河、伏尔加河、第聂伯河;而是自喀尔巴阡山直下,进入东欧平原的多瑙河流域。

在这块地面上,风驰电掣般行走着许多的游牧民族,他们逐水草而居今日东海,明日南山,像风一样地行踪不定。这些游牧人以八十年为一个周期或者拥向世界的东方首都长安,或者拥向世界的西方首都罗马,向定居文明索要生存空间。每当遇到旱灾、蝗灾、战乱或者瘟疫,这块地面便像开了的水一样,沸腾起来,躁动起来,痉挛起来,开始它们或而向东或而向西奔涌,那巨大的破坏力足以摧毁一切,荡涤一切。

当这些游牧人赶着云彩一样的羊群、马群和骆驼群,游移到东方那个当地人称为“边墙”的地方时,村庄里的人们远远地望着他们,甚至爬到屋顶上扶着烟囱去看。他们不知道这些不速之客是从哪里来的,更不知道怎么称呼他们,于是乎称他们是“胡人”,那意思是说看到了一群长着长胡子的面目狰狞或面目不清的人。如此这般,“胡人”这个称谓便成为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对这些飘忽不定的草原来客的统称。

当然他们有名字,但是人们不知道。是的,人们还叫他们“玛扎尔人”。蚂蚱就是蝗虫,一种御风飞翔、往来无定的生物,一种一剪一剪、一跃一地行走的小东西。定居村庄的人们远远隔着边墙,望着那五花草原上,草中乘着马一起一落、一剪一跃的草原来客,他们很好奇。而那行走的姿势实太像蚂蚱了,于是顺口叫他们“玛扎尔人”。

当然也叫他们蠕蠕人,或柔然人。那是在就近看到他们时人们所得出印象。草原来客越过边墙,从村庄边掠过,从田野上掠过,农人们抬起脸与他们脸碰脸地打了一个照面。这时农人们看到的是一张圆盘的大脸。由于被漠风没有节制地吹拂,被中亚细亚的毒太阳无遮无拦地炙烤,那脸通红、乌黑、酱紫,活像田野里那蚯蚓的颜色。北方的老百姓把蚯蚓叫“蚰蜒”,这样他们就被叫成“柔然人”或者“蠕蠕人”了。

当然,他们有他们自己的名字,只是村庄里的人们为眼前的成方成格的田地和茂密的庄稼林所遮掩,看不到远处去,而他们那一点儿贫乏的知识也仅仅只来源于脚下的这片农耕地,所以他们只能靠自己的一点儿贫乏的知识为那些草原来客取名了。

其实在这块无遮无拦的欧亚大平原上,在这朔风四起混沌不清的广袤大地上,在那个西域古族大漂移大骚动的年代里,那有名有姓的族群总该有几百个吧,甚至更多一些。

头脑光光的人类学家们,为了叙述的方便,将横亘在中亚细亚高原,以小阿尔泰山、大阿尔泰山附近为主要活动区的这些古族,统称为“阿尔泰语系游牧民族”,而将横贯欧亚大陆桥地面的这些古族叫“雅利安游牧民族”,最后将欧罗巴大陆以多瑙河与莱茵河为依托的这些地中海古族统称为“欧罗巴游牧民族”。

而村庄里的人们,第一次准确知道的一支部族的族名,就是我们故事中的匈奴人。第五歌匈奴人第一个跃上马背

那第一个被人们确切知道的草原来客,名字叫匈奴人;那给人们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也是匈奴人。匈奴人第一个跳上了马背,开始了他们在这块广袤大漠上的奔驰。是怎么的突然灵机一动,跃上马背,然后开始奔驰的?不知道!是受了那敛落在马背上的黑翅膀乌鸦的启示吗?不知道!是一辆大轱辘车突然坏在了中途,无奈的主人只能从车辕上卸下马来,试图跨上它,因为这道路实在是太漫长了?不知道!或者,是一只狗,一只牧羊犬有感于这沙砾的灼热,脚底发烫,于是一跃身跳上了马背?亦不知道!总之,这些无意的举动给了匈奴人以启示,匈奴人颤巍巍地跨上了马,于是,人类新的页翻开了,战争的一页翻开了。靠马作为脚力,那条横贯欧亚大平原的伟道路丝绸之路开辟了。

是匈奴人教会了赵武灵王胡服骑射。而秦始皇修筑万里长城,修筑秦直道正是为了羁绊匈奴人的汹汹马蹄。那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冒顿大单于,率领他的草原兄弟,黑压压的一片,如狼似虎般地直抵长安城附近的萧关,眼看要看见长安城的钟楼了,属下问他:“匈奴人的疆界在哪里?脚下已经是安城了,是不是不能再往前走了?”冒顿将马鞭一挥,扬声大笑道:“匈人没有疆界这个概念!匈奴人的牛羊吃草到哪里,哪里就是匈奴人的疆界!”同样是这个冒顿,将刚刚唱罢《大风歌》的汉高祖刘邦合围在大同的白登山,将三万人杀得只剩下两千人了。后来刘邦受尽屈辱后才得以侥幸逃出。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白登山之围”。

白登山之围让惊魂未定的刘邦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就是“胡汉亲”。这样,便有了后来的昭君出塞。一个女人改变了世界,昭君顺秦直道穿越子午岭山脊,过黄河,嫁到九原,成为南匈奴王呼韩邪的妻子。呼韩死后,再嫁呼韩邪二夫人所生的大儿子。这一任丈夫死后,再嫁二夫人所的二儿子。这就是著名的昭君三嫁的故事。

昭君出塞以后,南匈奴成为大汉王朝的附属国,于是双方联手,合击匈奴。北匈奴王郅支,是呼韩邪的哥哥,他也曾经到过汉未央宫来求亲,是脚步跑得慢了点儿,只来过一次,而呼韩邪来过三次。郅支在匈奴草原站不住脚了,于是率领部落开始缓慢地向中亚地面移动,一边移动一边唱着“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的古歌。最后,在贝加尔湖畔,落势的郅支为尾随其后的汉西域都护府副都尉陈汤所杀。

后来的曹操,站在秦直道靠近长安城的这一头——淳化的甘泉宫,以迎候当朝公主的礼节,迎候昭君的几个女儿归朝省亲。曹操说:“塞外苦寒茹毛饮血,公主殿下们年事已高,如果愿意回来,就回长安城居住养老吧!”公主们泣泪道:“女儿们都已经习惯了,并不觉苦。只是,塞外地面,确苦焦,如果朝廷能设一个‘内附’政策,将那些塞外的游牧人安置在长城之内一边农耕,一边放牧。这样,这些游牧人的生活就会有了着落,而边疆地也会安定许多了!”曹操听了,深以为是。

这样,从曹操的年代开始,匈奴人开始大量内迁。中央政权在山西境内设河东五郡,安置匈奴。不久,被安置在山西离石境内的匈奴左贤王刘渊、刘聪开始起事,从而掀开中国历史上的“五胡十六国之乱”。

五胡说的是匈奴、鲜卑、羯、氐、羌。十六国则是指前凉、后凉、南凉、西凉、北凉、前赵、后赵、前秦、后秦、西秦、前燕、后燕、南燕、北燕、胡夏、成汉。

他们在长城内外掀起一场滔天巨浪。这就是中国历史上一段最为黑暗最为混乱最为模糊不清的岁月。用西方学者的话说,当那些被驱赶出亚细亚高原的游牧人远迁他乡之后,那些留在原居住区域的游牧人突然骚动起来,纷纷举帜,试图完成草原民族对农耕文明、定居文明那世世代代的占领梦想。

我们的赫连勃勃就是在这时候出生的,我们的统万城故事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展开的。

历时二百八十年的五胡十六国之乱,到我们叙述的此时,已经进入它的下半叶了。第六歌迁徙者

那个名叫勃勃的男孩,说话间已经三岁了。他是在高车上出生,在高车上长大的。三岁的勃勃,那时候还看不出能成为将来的为王者的预兆。他懦弱、苍白、瘦骨嶙峋,看见杀鸡也会捂着眼睛。而他那眼白过多的眼睛,胆怯得从不敢正眼看人。

这是因为他噙着一只母羊的奶头长大的缘故。他的母亲缺奶,于是人们为他牵来一只母羊放在高车上。颠簸的途中,饿了就咂一口羊奶;晚上睡梦中,呢喃作语,伸出小手摸索,然后抓住母羊的奶头,塞进嘴里,咂着奶头继续睡去。

如果他咂着的是一头母牛的奶头,那么他也许会像一头牛一样的健硕、充满蛮力。如果他咂着的是一峰骆驼的奶头,那么他也许会像一峰骆驼一样坚毅、充满耐力。但是他咂的是那驯良、懦弱、任人宰割的母羊的奶头呀!这样他的身上将终生留下挥之不去的羊膻味,他的声音在童年的这个阶段,也总有一种类似“咩咩”的羊叫声。

在匈奴传说中,伟大的冒顿大单于就是咂着一只母狼的奶头长大的,以他把独耳黑狼作为他的猎猎狼旗,所以在他的胸膛里流淌着的是黑血,所以他在荒原上奔驰时充满耐力,那自如的情形就像在家园里散步一样。

据说还有咂着老虎的奶头长大的,这样长成的男人自然孔武有力。在一个传说中,被老虎奶大的孩子长大成人了,骑着一头老虎回到了城里。虎们恋恋不舍,尾随其后,黑压压一群围住了城池。城中的老百姓站在城上看着,心惊胆战。

是的,勃勃长到三岁了,他那时候还没有显出什么王者端倪。也许吧女萨满那虔诚的祈祷和动人的吟唱,只会是一句空话。对于匈奴人来说,望和绝望一直伴随着他们。

入夜了,迁徙的匈奴人刘卫辰部在一条河边宿营。夜色中哨兵的枪刺明一暗,此起彼落的口令声让人神经紧张。他们倚着一片树木歇息。大轱车围成了一个半圆。半圆的中间,是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那篝火大约是松树枝点燃的,因此周围地面上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松香味。从大轱辘车上摇摇晃晃走下来的老人和孩子,围着篝火坐定,蜷曲着休息、打尖。士兵们外面一层歇息。白莲花般的帐篷一个接一个搭起。驮牛们疲惫地卧着。负被卸下来了,可以看出,牛的脊梁杆子被磨得血肉模糊,甚至白生生的脊骨也露了出来。牵牛的人于是在自己大碗喝酒的时候,呷一口酒,鼓起腮帮,向牛的脊梁那血肉模糊处,“噗”地一喷。

马的四蹄被施上羁绊,在就近的树林与草原接壤处吃草。这被称为“羁”的东西,大约也是这个马背民族的发明。用两根牛皮绳子,将马的四条小系住。牛皮绳在马的肚皮底下交错后,再用一根木棒将这交叉的皮绳子拧紧。这时候马脊梁稍稍地拱起,它还可以行走,可以低头吃草和喝水,但是已不能无所拘束地奔驰了。这样有限制地游荡和放松一夜后,第二天早晨上路时主人一声呼哨,它就会回来。如果有顽皮的马,或者倔强的马不愿意回来,那么主人会骑着马赶过去,在空中挥一挥牛皮绳,一甩,一个绳圈儿刚好套住马头

这是南匈奴的迁徙,这是南匈奴的宿营。较之南匈奴来说,他们的兄弟,北匈奴那个跨越洲际的迁徙,大约会更恢宏一些,悲壮一些,遥远一些吧。

在郅支被击杀于贝加尔湖畔的粟特城以后,这支匈奴人的踪迹便杳如黄鹤了。中国的史书对他们的记载,只是到此处为止。在接下来的二百年中,他们像潜流河一样从地面上消失,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从世界史上消失。只有土耳其的史书,俄罗斯的史书,欧洲各国的史书,在记载他们自己文明的时候,才偶然会寥寥几笔,记录下这段擦着他们的文明板块匆匆而过的抢掠史和杀戮史,留下些许或清晰或不清晰的马蹄印和匆匆过客的身影。

他们逐水草而居,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撵着西地平线上的落日行走。在这二百年的混淆不清的为黑暗所遮掩的岁月中,他们是怎样度过的,这支洪流里裹胁了多少游牧人跟着他们一起行走,然后又把多少人和多少故事丢弃在了路经的地方,没有人知道,更没有笔墨记载他们。

较之西方人所津津乐道的以色列人《出埃及记》,以及罗马军团的十字军远征,这些匈奴人的迁徙史都更早,也更为悲壮和恢宏——那没有目的地的远徙真是步步惊心。

直到有一天,他们从东欧平原的喀尔巴阡山,呼啸着进入地中海地区,才令整个西方世界为之震惊。而直到有一天,当被称为上帝之鞭的阿提拉大帝以马蹄耕作,铁蹄踏遍欧罗巴大陆时,感觉到疼痛了的世界,才知道和记住了他们,并深深为之震颤。

我们的故事讲述的是南匈奴的故事,讲述的是赫连勃勃的迁徙。他们的迁徙大约都是一样的,他们那吉卜赛人式的篝火和营帐大约也都是一样的。但是还是让我们来讲赫连勃勃吧,讲一个公认的坏人的成长史,讲一个英雄诞生的全过程。讲述这一次迁徙途中的这个营帐之夜,赫连勃勃的身上将会发生什么?第七歌营地之夜

营地里支起了铁匠炉子。风箱拉起,炉火一明一暗。所谓的风箱,是一只牛皮袋子。将一头牛浑筒地扒了皮,那皮除去毛,再用硝硷熟了,就能缝制出这样浑全的牛皮袋子了。一个脸蛋上抹着黑的士兵,在那牛皮袋子上一踏一踏,风呼呼地从出口冒出,于是火苗随之一明一暗。

那铁砧倒是真正的铁砧;铁锤也是真正的铁锤。之前它们是被载在高上的。举家举族迁徙的人儿,这高车就是家,这队伍就是家。此一刻,铁在挥舞铁锤打铁,叮当作响。一个小男孩,留着个盖盖头,在旁边静静地看着

这是在打马蹄铁。路途劳顿,马蹄从沙砾上踏过,溅起阵阵火星。所这马蹄铁并不经磨。几个月下来,铁就磨透了,要换新的。

通常,除了锤打出那些普通的马蹄铁以外,铁匠们还得制造出一些特的马蹄铁,即给那些普通马蹄铁上面打四个眼,拧上四颗防滑螺钉。这用是使马匹在穿越冰河时,不致打滑。匈奴的部落,许多都被剿灭了,刘卫部所以能够残留下来,这也是一个原因。

蹄铁造好了,放在水中凉一下,现在,给马钉掌。

先立起四根柱子。四根柱子上面再横担四根,这样便有了一个简易的架子。牵来一匹马,将马塞进这四根柱子组成的架子里。然后一个工匠从面过来,脸朝后,一只手伸向马的腋下。手伸进去以后,半个身子也随之进去,像钻进马肚子里一样肩膀一扛,马仿佛被扛起来了,这时,一只手马腿抱起。马的后腿弯曲,蹄子悬在了空中。随后,给蹄子底下垫一个木桩,用手将蹄子按在木桩上。

工匠这时候胳肢窝里夹着一把铲子。在钉马掌前,他先得将马蹄上那留的马掌去掉,如果有铁钉的话,将那铁钉用钳子拔光。这时只剩下光秃的马蹄了。那马蹄奇臭无比,上面有着许多的黑色积淀,得先把它们刮去用铲子重重地铲,后腿蹬地,全身用力,将马蹄上那些多余的角质部分铲掉。直铲到那些角质部分露出隐隐的血丝了,这才罢手。在钉马掌前还有一道工序那就是用一把镰刀将那马蹄削圆,削得和那半月形的马蹄铁一般大小。

现在开始钉掌了。当终于将马蹄上那些死肉削干净以后,满头大汗的匠伸手接过马蹄铁,把马蹄铁在蹄子上比划上一阵后,放妥,这才开始挥锤子,叮叮当当钉掌。

那钉子得顺着马蹄那半月形的角质部分,斜着向外钉出。这样有个好处,那钉子头会从角质部分的上面露出去,必须露出,这样马在行走中蹄铁才不会脱落。最后一道工序,是将那些露出来的钉子尖儿,再用锤子窝回去,成倒钩,最后砸实。

这才算是完成了第一个马掌。一匹马有四个蹄子,而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有着太多的马,有着太多的牛,因此可怜的工匠,他们几乎每一夜歇息时,都得叮叮当当做这件事情。

男孩在旁边悄悄地看着,他觉得这简直像做一件艺术品。本来他还想继续往下看,起码看着钉完那四只蹄子,但是这个时候,一阵凄厉的羊叫声传来,男孩就又被吸引到那件事情上去了。

那里燃着一堆篝火,比营地核心的那一堆篝火小一些。一群羊羔被一个临时用酸枣刺和红柳条圈起的篱笆围住,同样地也有一拨人,他们现在正在给羊羔的耳朵上打火印。

羊群,牛群,马群,骆驼群,它们随着迁徙的队伍一起流动。飘呀飘,像一团团乌云。这也就是迁徙者行进缓慢的原因,逐水草而居的原因。怀胎的母羊,吊着一个大肚子,缓慢地跟着队伍行走。它们可以跟得上的。它们随群。终于,它们该生了。这生育也是在走动中完成的。行走中某一个步履蹒跚的母羊突然停下来,它分开双腿,努力地叫了两声,一憋气,一使劲,一只羊羔便从屁股后面掉出来了。羊羔包在胎衣里,浸泡在血水中。母羊挣扎两下,脐带断了,羊羔掉在了地面上。

那羊羔湿漉漉的,绒毛已经长出,一绺一绺地贴在身上,它从胎衣中挣出。健硕一点儿的羊羔,只消在阳光下晒上五分钟,就会颤巍巍地迈着四腿,跟着母羊,跟着羊群一起行走了。体质弱一些的羊羔甚至几天的时间都不能走,这时得靠牧人来侍弄它们。

母羊在产下羔子之后,焦急地等待着羊羔站起,它“咩咩”地叫着向前走两步,然后扭过头来呼唤自己刚刚掉下来的那一块肉。它得这样反复召唤几次,羊羔才会明白,于是一个踉跄,跟着母羊去撵队伍了。

遇到那些体质弱的羊羔怎么办呢?有的母羊,在这样翻来覆去地召唤过几次以后,见羊羔还是不能站起,于是撇下羊羔去追赶已经走远的队伍。这样,这只可怜的羊羔,待迁徙的洪流过去以后,或许会成为野狼的一顿美餐。

有的母羊,似乎更负责一些,见自己的羔子无法走动了,于是哀恸地守在身边,眼见到大队伍渐渐走远,它呼天抢地地喊着。

所以,在这羊产春羔的季节,每一拨羊群后边都会跟着一个捡羊羔的人。他骑在马上,手里拿着一个用马鞭子绾成的活套儿。居高临下,看见有一只母羊停下来了,生产了,于是赶过去。

如果遇见那不能走动的羊羔,他不用下马,只用一只手扶住马鞍,让子侧向地面,另一只手抓着马鞭子向下一伸,那活套儿便套住羊羔的脖子了,然后,羊羔被提到马上,进了这牧羊人的怀里。

就像农民秋后收割庄稼一样,这接春羔是牧人这一年最重要的收获。羊羔的人捡到羊羔以后,会迅速地策马奔去,把羊羔送回他的家人乘坐的高车那车上已经有不少羊羔了,然后他再折身回来,继续跟定羊群。

当那羊群洪水漫滩一样从大河套走过后,一定会留下一些没有被发现没有被及时捡回的羊羔。尤其是那些母羊硬着心肠离去的羊羔。这就好过了野狼。野狼成群结队地出没,以一种迁徙的形式排成长长的“一”字形竖队,年年从中亚细亚地面掠过。迁徙的匈奴人队伍后面,都有成群的野狼跟着。

那些捡回来的羊羔,在高车上短暂地将息几天以后,它们的身体强壮了,能够行走了,高车外的朔风不是那么刺骨了。于是主人把它们赶下来,重交给羊群,交给母羊。羊群沸腾着,母羊咩咩地叫着来认自己的孩子,百爱抚,叉开自己的双腿,将奶头亮出来,让羊羔拼命地吮吸。

归队的羊羔将随前面的羊群行走三个月。它们大了,在水草的滋润下经成为了一只漂亮的小羊,白的雪白,黑的乌黑,紫的酱紫。但是,它们成为一只真正的有名有姓有户口的成年羊,还得进行最后一道工序,这就是给羊的耳朵上烙上印记。

此一刻,小男孩听到的,正是在清烟升腾中那羊羔的惨叫声。第八歌三刀祝福

羊羔被篱笆围定,牧人腆着屁股,拖着沉重的步子,迈着罗圈腿,走圈里猫腰抓住一个,一扬手,扔给火堆旁的另一个人。这个人,像接球一地接住羊羔,用两腿将羊羔夹住。羊羔纹丝不动了,只有头露在外面。这用一只手抓住羊羔的耳朵,将耳朵在他宽厚的熊掌一样的巴掌上摊开,大拇指压住羊羔的耳朵梢儿,另一只手将一把通红的火钳从火堆中抽出,牙齿一咬,向羊羔的耳朵烙去,瞬时一股清香,一声惨叫,一股腥臭的烤肉味。

烙完一个,两腿松开,羊羔没命地跑了,跑回大队伍。接下来又是下一个。

今天这户人家烙的是一个“S”。家家的印记都不同。这样羊只即便是汇群了,也能毫无争议地将它们分开。不过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那最重要的是,打上这家族的印记,是一种私有财产的标志。

懦弱的小男孩,他就站在这旁边看着。羊羔的惨叫声让他痛苦,而那腥臭的烧肉味儿叫他连打着喷嚏。他的孤独的苍白的童年快要结束了,世界已经开始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突然感到委屈,感到无所依傍,于是他哭起来。越哭越响。

突然,小男孩的哭声戛然而止。

原来,他的脸上被重重地掴了一巴掌。小男孩吓了一跳,抬起头来,他看见了父亲刘卫辰那张沧桑的脸。“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呀?我的种——未来的王!”刘卫辰说。

匈奴西单于刘卫辰在夜间巡营时,顺便走到了这里。每天晚上迁徙的队伍歇息下来以后,刘卫辰临睡前都要带着几个亲兵,将营地齐齐地巡察一遍才会安心。巡察时,他会打马走到一个高处,长久地向夜色苍茫的四周凝望,看哪个地方会有火光。他还会以一种老狐狸的警觉来到河边,嗅一嗅河道的河水,耳朵贴着河水,向它的上游和下游倾听。他明白敌人如果要来,一定是会依托着一股水流行走的。

孩子被打,在地上软瘫成一摊泥。刘卫辰见状,火气更大了。他从马上跳下来,将这小男孩一把拎起,抡了三圈之后,两只手托着孩子。“你闻不得血腥!你不属于这草原上的狼族!”这个朔方王说。

说完以后,他将孩子高高举起,腰上使力一掷,孩子飞出了百尺之外。只听“扑通”一声,那男孩被扔进了河里。为王者的情绪通常是喜怒无常的。虽然这事有些出格,但是对于为王者来说,好像做什么事情都是应该的。

那孩子掉进了河里,他开始呼喊起来。所有那些篝火旁忙碌的人们,包括我们前面讲到的那些钉马掌的工匠,那些给羊羔的耳朵烙印记的牧人,都撇下自己手中的活赶过来。他们来到河边,想要捞出那个孩子!“不许救!如果他命大,他会自己爬上来的。如果他该死,那么,趁他懵懂不知的这个年纪就撒手走了,那是他的造化!”

刘卫辰趋前两步赶到了河边。他的话语里有一种不容抗拒的味道。

孩子在河中挣扎着。这是一条并不算大的河流。九曲黄河的一条支流它的名字也许叫乌兰木伦河,也许叫秃尾河,也许根本就没有名字。这并重要。

孩子在水中挣扎着,一起一伏,挣扎了有好一会儿,然后沉落下去,面上平静了。带子一样弯弯曲曲的河流闪闪发光,河面上寂静如初。

刘卫辰骑在马上,站在河边的一个高丘上。他用一只手扶着马鞍,身前倾,眼睛瞅着河水,冷漠,严峻。

正当所有的人都以为事情已经结束,这个小男孩来到世上只是这支游牧部落的一支小插曲时,突然,孩子的母亲,那个鲜卑族女人呼喊起来。“手,一只小手,刘勃勃的手,他从水中伸出来,抓住了岸边垂向水的一根白柳条!”她说。

岸边的一个士兵将矛子的柄杆一端伸进水里。孩子抓住了柄杆。士兵一拽孩子被拖上了岸。

鲜卑族女人将孩子抢过去抱在怀里,然后将孩子放在一头牛的背上,走着,孩子头朝下往外吐水,她伸出巴掌,有节奏地在孩子的背上拍着。“你们该干你们的事情去了。今儿晚上早点儿干完,明天一早太阳冒红时还要赶路!”刘卫辰阴郁地说。

他们四散而去。工匠们继续去钉他的马掌,牧人们继续去烙他的印记女萨满将那鲜卑女人扶起,从马背上接过她手中的孩子。“笑一下!”她逗孩子说。她说,这孩子已经三岁了。我们走了多少里的路,翻越了多少座高山和多少条河流,不知道!只知道这孩子已经在高车上咂着一只母羊的奶头,走了三年了!见了三遭这草原上的草枯草绿了!

在钉马掌的那个地方,牛皮匣子扇得火苗一明一灭。朔方王刘卫辰抱孩子,来到这铁匠炉前。他俯身从靴子里拔出一把弯刀,在那炉火上烧红然后向孩子的脸上划去。

他在这孩子的脸蛋上划了三道刀痕。

第一道划下去时,他说,这一道是让你勇敢!接着又划第二道,他说,这一道是让你俊美!当第三道划下去以后,他说,这一道是叫你凶恶,凶得让任何敌人看见你的面容都惧怕!

划完以后,刘卫辰呷了一口酒,向孩子的脸上喷去,算是止血,算是给这划伤消毒。

不久以后,那三道疤痕将会痊愈,那创伤部分将会结痂,然后痂子脱落,露出瘢痕。一张匈奴男人的脸,就这样形成了。

这脸上的三道疤痕仿佛一个匈奴男人的成丁礼。每个匈奴男孩大约都要接受这祝福性质的三刀。不过有的迟些,有的早些。

在刘卫辰做这些事的时候,那三岁的小男孩并没有反抗。他的脸上显出一种古怪的表情,忍耐的表情,麻木的表情,一种因为受难而快乐的表情。

他的白眼仁木然地瞅着这一切。那白眼仁让人害怕。

当四目相对时,正在施刑的刘卫辰,看到那白眼仁也有些害怕。他明白这个三岁的孩子,已经懂得什么叫仇恨了,而这第一次的仇恨,是从自己暴戾的父亲开始。第九歌在代来城“套”是一个地理概念。

当地人把河流流经的地方,它的河滨,它的河谷,它春潮泛滥时的漫滩之处,它所形成的冲积平原,都叫“套”。甚至这河流所接纳的那些支流和流域,也属于这“套”的一部分。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黄河从巴颜喀拉山出发,先顺势进入青藏高原东北边缘的峡谷地带,然后在穿越兰州城以后,东走、北折,接着穿越宁夏西海固,进入贺兰山地区。险峻的高山在它的左侧,腾格里大沙漠、巴丹吉林大沙漠在它的右侧。它像玩儿一个“几”字形的大弯一样,在尽情地走到北方之北之后,折向,再向东南奔流。这样它便进入了一片无垠的大漠之中了,地理学家把这块地域叫鄂尔多斯台地,或者叫鄂尔多斯高原。在黄河这一次威仪的行程中,它仍要穿越一片大沙漠,这沙漠叫毛乌素沙漠。这激情的水流,继续奔流,直到遇见晋陕峡谷,这大河套才算结束。

继而,它从晋陕峡谷的中间活生生地劈出一条几百丈深的大峡谷来,而完成它由高原向平原的过渡。是的,有很多的落差,最著名的落差是那黄河壶口大瀑布。最后走到龙门,再走到三门峡时,水流放缓了下来,落减小了下来,于是开始平静地走向东方。

但是这些地方,已经不属于大河套的范畴了。因此叙述者在这里也就了介绍它们的必要。

在这以黄河为依托、纵横几千里的大河套地面上,有着许多杀气腾腾城市。也许随着赫连勃勃的足迹所至,随着大夏国版图的扩张,我们会讲它们的。

此刻,我们只讲一座小城,一座刘卫辰部落所筑的小城。这一股迁徙潮水在行走了许多年之后,在历经了许多次劫难之后,需要停泊,需要休生息,于是他们选择了一块地方,筑下一座城,在这里安顿下自己疲惫不的身子。

这座城叫代来城。

它在陕北黄土高原的北部边缘,在鄂尔多斯高原的南部边缘。这大约陕北高原向北方大漠伸出的最后一座山了。山可以作为倚仗。黄土刨开,面是糙石头,可以圈窑和垒墙,甚至可以用来筑成简陋的城墙。

山下有一条小河。这条小河当年叫什么名字,已经不太清楚了,人们在把它叫“硬地梁”。硬地梁流入不远处的榆溪河,榆溪河再流入那威名赫赫的无定河,无定河则激荡一番以后,东入黄河。

匈奴人的天敌,是那些草原上的突厥人。刘卫辰部所以四处迁徙,穷应付,就是因为有这些突厥人的存在。突厥人在黄河以北,突厥北魏在雁草原上建都。朔方王刘卫辰选择在黄河的南岸建城,主要还是为了防范突厥。

大约用了三年的时间,一座像模像样的代来城出现在黄河“几”字形大弯的结束位置。朔方王将他的兵力顺黄河一线布防,以拒北魏。然后在四的那些山头上,筑起烽火台,设置瞭望哨。

有一棵高大的杜梨树,长在代来城那高高的山顶,春来一树白花,秋浆果累累。此刻,有些志得意满的朔方王坐在树下。毡子铺在地上,他喝着奶茶就着炒米。女萨满一袭黑衣,盘腿坐在他的旁边。

朔方王说:“尊敬的女萨满,上苍旨意的伟大传递者,伸出你的独眼,向杏花春雨江南遥望吧,看看在那里,那一片青天丽日下,这个世界正在发生什么。”

女萨满正襟危坐,她的独眼熠熠有光。那眼睛仁是栗色的,那眼光有一种童稚的色彩,一种狡黠的色彩,一种沉睡的色彩,一种梦幻的色彩。而她的一袭黑衣,更增添了她的神秘感。

女萨满立到山顶的最高处,凝望了很久。高原灼热的阳光,穿过杜梨树的叶子,洒在她的脸上,斑斑点点,飘忽不定。“我看见了!我真的看见了!”女萨满用一种异样的声音说,“我看到,在那杏花春雨江南的地方,正在发生一场大杀戮。一方是长安城来的前秦皇帝苻坚,一方是从建康城来的东晋大将谢安。他们在一个名叫淝水的著名河流之上捉对厮杀。那淝水之上,血流成河,士兵们的尸体、战马的尸体塞满了河床!河水凝滞得都流动不了!”“那么谁会是最后的得胜者呢,苻坚还是谢安?”“破釜沉舟的谢安会胜。那骄横自负的苻坚将被打败。他在逃回长安城以后,将会被他的一个部下杀死。前秦将结束,后秦将出现。下一个登上五胡十六国舞台的人会是姚兴!”“那么在那燕赵大地上,我们的敌人——拓跋北魏正在做什么呢?”“他们从并州城赶走了我们,然后在雁北草原上的代州立国,现在正向洛阳进发。洛阳城将不可避免地落入他们的手中。他们还有一些人尾随在我们的后边,此一刻,正隔着黄河天堑,向我们的代来城瞭望! ”“他们是匈奴人的敌人。从先祖刘豹子的年代开始,我们就结仇了。算下来,这已经是第五六代了。待本王休养生息、养精蓄锐以后,再北渡黄河,去讨伐他们!”

手抓羊肉端上来了,是草原上的风干肉。朔方王请女萨满一起进食。他问:“女萨满,在你刚才那目光如炬定睛凝望时,你还看到了什么稀罕事呢?”

女萨满抱着一个羊头,用嘴吮吸着羊的一只眼睛。她说,稀罕事很多,不过,奴婢的这只独眼,是大而化之,一掠即过,那些寻常小事,鸡零狗碎是不屑于进入奴婢的法眼的。不过——不过有一件事情,很是奇异,一位胡貌番相的西域高僧,骑一匹白马,穿越西域,正在走向长安城。他的身后,尘土飞扬,那不是军队,是尾随他而来的三万名龟兹国百姓!“不去管那些事了!他们大约永远不会进入我的世界的!咱们还是吃吧。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朔方王说。第十歌屠城

朔方王刘卫辰偏安代来城休养生息的梦,并没有能做太久。在一个月风高之夜,魏道武帝拓跋珪率三千轻骑,突然来袭代来城。代来城被破。

话说在那个距代来城有一千公里之遥的雁北草原,魏道武帝坐在龙椅上,他刚从占领了的洛阳城回到草原,正踌躇满志。“我们突厥人的宿敌,那惶惶如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的匈奴人,他们现在迁徙到什么地方了?”他问。“回主子!”一位大臣答道,“一股又一股的匈奴人,就像沙漠里的潜流河一样,都消失在路途上了,被戈壁和大漠吞没了。环顾海内,现在只下那最后的一支,匈奴西单于刘卫辰。他西跨黄河,进入鄂尔多斯高原,在在那长城边墙下,筑了一座灰头土脸的小城居住。那城叫代来城。”“那刘卫辰是谁?他有什么渊源?”“他是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冒顿大单于的后裔。白登山之围之后,汉高赐宗室之女嫁于匈奴,所以这支匈奴人,从母姓姓刘。自那时一直延续至今,姓氏不改。据说他们是夏商周时期那个治水的大夏禹王的后裔。而从冒顿往下数,这个刘卫辰,当是从山西离石左国城起事,掀起五胡之乱的那个刘的宗室。”“哦,倒也是一个有名有姓有来历的人!”“他们还称铁弗部。所谓铁弗部,是指匈奴人为父、鲜卑人为母的那一支。“灭了它,灭了这股匈奴人,灭了这座代来城,捣毁匈奴人的这个窝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容我领三千铁骑,取道蒲坂,西渡黄河,灭了它!从此绝了这个后患!”

铁器撞击有声。魏道武帝的这句话,杀机重重。

他们是沿着一条古老的道路完成这一千公里奔袭的。这条道路叫“秦直道”,乃当年秦始皇所修。秦始皇周游天下,东临碣石,走的就是这条道路;昭君出塞,走的也是这条道路;汉武帝勒兵三十万,至阴山脚下,恫吓三声:“谁敢与我为敌?”此语一出,四周静悄悄的,天下无人敢应,他走的也是这条道路。

这条道路可以长驱南下,它唯一不方便的地方是黄河渡口。秦直道自建成之日便设有码头。上面说的那些英雄美人,大约正是从这码头上渡船而过的。如果这码头再被北魏军队占据,渡河就不成问题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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