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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2 0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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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超然

出版社:江西高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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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对生活发脾气

不该对生活发脾气试读:

在路上

在仔细地想过这两件似乎并不相干的事后,我真的受到了一种极大的触动,这样的触动是那样的稀罕,也许说震撼更为确切,因为多年来,这颗心好像丧失了那种剧烈跳动的机能,一切都掀不起它的涟漪。

第一件事里面是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旧小说给这样的人打的比方是“半截铁塔”。走在他身后的我最初并没有注意到他,我抬了几次头之后,才发觉他的异常。他几次突然加速,说他走开倒不如说他是把自己一下子弹出去了,他在准备把我抛下的同时,又似不经意地在地上放了一个信封,动作很巧妙,显然是千百次训练过的,已做得难见痕迹。那信封的开口处露出了一叠光闪闪的纸币。

这些香香的饵料,丝毫也没有引起鱼的兴趣。他投放之后,已快步躲到远处,用眼睛拼命地捕捉着我的举动。见我毫无反应,他便奔回来,再重复一回先前的动作,我也再重复先前的动作——不做任何动作。几番之后,他终于绝望了,几步跨过来,气势汹汹地问我:“怎么,你的眼睛不管用?”我问:“怎么不管用了?”他居高临下地望着我:“要不然,这么多钱你怎么看不见?”我回答得义正词严:“不是我自己的钱,我当然看不到。”

同朋友们讲到这次奇遇时,我有些自鸣得意。毕竟我抵住了一次诱惑,并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出了一种镇定的风度。可大家不约而同地嘲笑了我的孤芳自赏:“都什么时代了,你在这么初级的骗术里守身如玉,还当什么事儿似的,丢脸!”我想想就红了脸。现代人最厉害的就是防护本领,比如为了不让小偷顺畅心意,家居楼房的人们索性用防盗门、铁栅栏先把自己关进监狱。

第二件事发生在北国的隆冬里,还是先前那条路。我骑着自行车,照例从单位往家里赶。这种朴素的钟摆似的行为已打发掉了太多的光阴,只是我自己浑然不觉有一种叫作生命的东西正在一点点被挖空。在这种季节之中,和我毫无二致的市民,都穿着笨重的棉衣。我们都被冷气物化了,极难从人群中把一个人分辨出来,所以冬天里我很少同人打招呼,因为混淆了熟人和陌生人让人实在尴尬。

在我的车子走近那个人的时候,我只是放慢了速度,骑车的规矩我还是懂得的。可就在我从其身边经过的一刹那,那个人突然说话了:“这孩子,你怎么不戴个帽子啊?”我抖了一下,情不自禁地回了一下头。在她之前,只有母亲说过这样的话。听声音,她的年龄应该很大了。我没有停车,但是我的心上多了一种暖暖的滋味。几日后,我又遇到了她,她又说了那句话,我匆匆对同样包裹得很严的她说了声:“没关系,谢谢您。”

第三次遇到她是在能把人烤焦的盛夏。我知道是她而非别人并不是因为我记住了她的样貌,而是她又说了那句话:“这孩子,你怎么不戴个帽子啊?”这是一个枯瘦的老人,步子极为凌乱。在我准备抓住她的手说出心中的感激的时候,我一时惊住了:她的眼里一点儿光彩都没有,脸上是青灰的、永远都没有变化的表情。显然,这是一个被精神障碍阻隔在另一世界的人,尘世的一切已与她失去了关联。但离开时我还是道了谢,又郑重地握了握她的手。

在我同好友们讲了这件事之后,他们终于认定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此前他们还有些犹豫,还觉得我尚有药可救,这次他们觉得我是没有指望了。几个人把我按在床上,一阵痛打。他们想给我换换脑子,他们有些气急败坏,这是恨铁不成钢啊,他们实在不忍心让我掉队,不忍心让我从本属于精英的一群人里被除名。朋友们都有骄人的业绩:走仕途的正平步青云,做律师的也技压群芳,混生意场的更是赚足了大把大把的钞票……

多年来,我差不多一直站在一所毫无名气的大学的讲台上,拿着一点可怜的薪水。这样的境况说不上喜欢与不喜欢,不过是一件事吧,人总要做一件事。我做得还算认真,不管课堂秩序多么混乱,我都能好好地讲自己的课。在我把我的两次经历讲给我的学生的时候,换来的也是满堂的嘲笑,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我的心在隐隐地痛。

一个体壮如牛的人,他有太多的机会选择一条正路,纵使他没有远大的理想,不去多想这个时代,他依然能够自食其力、自娱自乐,但是他没有,他有健壮的身体却是行尸走肉;而一个本该是行尸走肉的人,却找到了一种最简洁、最生动、最直指人心的方式来关怀世人,把其清醒时对人间的全部热爱都记成最后的一句话、永远的一句话,她也许是一位拯救世风的老人。

装订情书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我听到了一对白发夫妇讲他们的婚姻。这是一桩老式的婚姻,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他们彼此有情,事隔多年之后他们清楚地记得婚前竟没有拉过一回手,竟没有单独说过一回话,两人坐在一起时总是隔开两米远,从定亲到结婚整整四年,身处两地、相隔遥遥的他们,竟没有一次鸿雁往来。这对老人神情黯然地说:“我们那时不比你们现在,我们的感情缺少物证。”语气里分明带着些许遗憾。

爱情只有表达方式的不同,没有内容的不同。表面上看,爱情是文学作品中常写常新的主题,而事实上,爱情总是站在原地未动,从古至今,也只是享受爱情的主人公和他们的情感形式稍显不同,至于恋爱场所,古人会选择旷野,而现代人会选择公园。我们无从判断自己的爱情实质上是不是比那对老夫妇更好。

一般说来,情真与否与两个人是否相拥相抱或是终日厮守在一起没有直接关系;也与双方的性格、爱好没有直接关系,爱情就那么从天而降普遍地发生在异性之间,只要这个人正常,不用心急,总有一天他会与爱情相遇。

朋友们一直唤我“书虫”,我更知道自己是一只消化不良的书虫,因为我常常没有吸收其中的精华,而只是傻傻地弄了些边角的东西。我在读鲁迅和许广平的《两地书》时,就只做了一道数学题,确切点说就是把鲁迅给许广平的信的总数除以他们通信的时间。这道题的答案是鲁迅每三四天,就给许广平写一封信,那信当然是情信。这个结论让我对铁骨铮铮的鲁迅有了一种新的认识,我相信直到今天还会有人以为鲁迅压根儿不解风情,这实在是一种误会。

看来,任何深隐的爱情,都会寻机浮出水面,只是有时像躲在角落里的一只青蛙,一直睁着鼓鼓的眼睛望你,但未被发现罢了。那对老夫妇自也不例外,他们什么都记得,自然也记得他们的爱情。我更没有跳出这个圈子,而且我和妻一直坚持给对方写信,粗算一下大概不下一百万字吧。这一处记的是欢喜,那一处写的是惆怅;这一封是说理性,那一封是谈感受……那是两个心灵波动的清晰留痕。

曾有一个弟子跑来问我:“情书怎么写,我怎么追谁也追不上?”我可以教他怎样读中国当代小说,但写情书这个忙,我帮不上。我说写情书就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别人替代不了;写它是情之所至、情之所使,或三言两语,或缠绵成鸿篇巨制,我知道有人一封信写了三十万字,哪有什么范式、技巧之类的东西。最后我又补充了一句:“你说‘追谁也追不上’可能是你失败的真正原因,这至少说明你追求的不止一个人,显然用情不专,情书的味道就寡淡了,自会缺少应有的刻骨铭心的感染力。”他听了点点头又摇摇头,也不知他听懂了没有。

听说邻市有一个青年把他的情书卖给了一位作家,要么是他实在熬不过作家的恳求,要么是他到底没有挡住利益的诱惑。这个青年极为出色,样子百里挑一,才能也百里挑一,在十余年中有许多女孩子给他写信。这些信当然是宝藏,但待价而沽,这就不是宝藏了。这样的事,我一辈子也做不出来。

我自己曾有过装订情书的想法,甚至用电脑敲出来,但后来没有做,幸亏没有做。当那封信从属于它的带有两枚确切标明途中所历时日所经周折的邮戳信封里抽出来,它就已不是那封信了;若再敲成铅字,就没法保留那时的清晰与潦草,匆忙与沉着,从笔画上就能看出的喜与忧或不喜不忧都失去了记录,没了那时的手温,没了那时的心情,这一切都是惊人的破坏,它使情书彻底干死,所以不可装订!

情书该是陈酿吧,历久弥香,在人生路上走得焦渴时就启封嗅一嗅,却不可一饮而尽!

人生只是一次翻找

汪曾祺曾写过一篇小说《打鱼的》,里面讲到了一对打鱼的夫妇。男的张网,女的赶鱼,终日也听不到他们说一句话。他们的脸上无喜无忧,平淡得近于木然。他们的日历就这样翻过一页又一页,待妻子死后,接替她的是他们的女儿。

如果这一切碰巧被弗洛伊德看在眼里,他准会说“强迫重复的各种表现充分地显示出一种本能的特征,并且当他们的活动与唯乐原则相对立时,就会给人一种印象,好像某种‘魔’力在发生作用”,也就是说他看到的是两个机械的人,两个对生活缺少热望的人。

我的想法刚好相反,那平凡得如同草芥的一家人,他们的生命中包孕着某种顽力,这种顽力能够打败一切,有了它,任何干枯的生活都会绿意盎然。他们一直在翻找,他们心中也必有一个目标是常人所不知道的,却正是他们的乐趣之所在。仔细想来,我们和他们并无二致。

周涛有一篇文章,标题就叫《人的一生只能做一件事》。借用柏拉图的观点,他一语中的,让人心生感佩。记得儿时的我同现在的女儿一样,“翻找”成了每日必修的功课,相隔二十几年的两个抽屉被我们查看了百十次。每一次翻找,都似第一次打开,当年的我和今日的她,都说不清自己到底要找什么。在这种最平常的行为中,我长大了,女儿也快长大了。

我如今是一名教师,儿时的理想中,从不曾出现这一职业。父亲就是教师,他的性格很好,小学生们都特别喜欢他;我做事缺乏耐心,恐怕不适合做这种工作。可老天偏偏安排我站了讲台。得知这一消息时,父亲在信中高兴地说:“这下好了,我有接班人了;你不该轻易说这职业不好,因为你差不多对它一无所知。”

父亲的话只对我起了一小段时间的作用。某一年,我和妻突然双双到一家国内有名的刊社去做了记者和编辑,这个决定我们没好意思通知父亲。事隔数月之后,我打电话给父亲,父亲异常平静,他说:“出去转转也是好的,再回来心里就踏实了。”我觉得父亲的话毫无道理。

我和妻都酷爱写作,而写出来的稿子总是要拿给编辑看的,做编辑的那份神气让我们心生羡慕,而且这种羡慕日渐强烈。当有机会换到这个口味,岂不是天遂人愿!

可我们只干了两年就不得不收手,事实上就是收兵重返高校了。做编辑,我们都干得非常出色,亦深得老总赏识,但那段时间,我们觉得自己变得很陌生,言谈举止都怪怪的,一切并不真的是我们想要的。

回来的那天,父亲到车站接我们。父亲说:“那项工作,只是翻找时稍稍留意的一个物什,你可能端详一会儿,但你心不在此。”

现在我才明白,在每一个人的面前,都永远摆着一个杂乱的抽屉,大家都在不约而同地做着同一件事情。也许这个抽屉的本名就是“人生”。翻找的过程中,有人会有收获,有人会两手空空,但你不能说后者就是一个失败的人。“人生只是一次翻找”,想到这个命题,镜子里,我的表情变得异常凝重。

为何感动

至今不知道那部电视剧叫什么。因为忙碌许多年来我几乎没有从头到尾看过一部连续剧,总是看着看着就被什么打断,所以印象里只有一些剧名和一些寻不到归属的情节。那个镜头,却让我久久难忘。儿子是一家制造汽车的集团公司的总裁,他当然也不小了,五十岁上下的样子,他的女儿也已到了恋爱的年龄。他的老父卧病在床,神志已然错乱。

我打开电视时,老父正在对儿子吼:“去把搓衣板拿来。”儿子立即退出来。在他拿到时,被老母拦住:“他都那样了,你怎么还当真?”儿子一句话没说,举着那块旧得不成样子的搓衣板绕开母亲,规规矩矩地来到父亲床前,轻轻地放下搓衣板,然后这个叱咤风云的汽车巨子恭恭敬敬地跪了上去,聆听老父的训斥:“怎么才考到班级的第五名,你的脑子出毛病了吗?”儿子诺诺连声。那搓衣板有明显深凹下去的两块,显然是儿子无数次长跪的结果。也许有人会凑过来讨论儿子的“该”与“不该”,但对于儿子来说答案却只有一个:他是儿子,既是儿子他就没有选择。我觉得自己看到的不是令人感伤的一幕,而是一幅至为生动的人生图景。

另一个故事,来自一位歌唱家的叙述,她曾有过在艰苦地区举办百场义演的壮举。1998年中国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洪灾,她毅然深入抗洪前线演出。那天,她搭坐在从哈尔滨到大庆的一辆运送抗洪物资的车上,途中这辆为救急原本开得飞快的车突然停了下来,司机下车去了一个小卖部。回来时,他手上拿了一包针。她很佩服他的细心,战友们的衣服经常刮破,那么这些针自然就会派上大用场。

到了目的地,却迟迟不见那位司机下车,过来几个战士,把他从车上扶下来。这时歌唱家才注意到他的腿在流血,血已把裤子粘在了腿上。司机是个憨直的战士,她问了半天,他也不肯说出究竟。最后是他的战友讲出了原委。大家一直是在超负荷工作,人早疲乏到了极点,开着开着车就可能睡着了。这位司机是运输队的队长,他不但要照顾好自己的车,还要照顾好整个车队,所以他必须保持清醒。他想了一个办法:每瞌睡一次就在自己的腿上扎上一枚针。歌唱家讲到这里有些哽咽了,我听到这儿时先前已然麻木的一根神经突然有了感觉,我的鼻子酸酸的,胸口有些发热。

如果谁觉得类似的故事绝无仅有,那只能说明这个人粗心。他也是一名战士,驻在一个边地哨所。给妻子的每一封家书中都有他掩饰不住的激动,他说他有十个战友,说那儿山好水好,说他演讲比赛得了第一。妻子很高兴,让他在那儿好好工作,家里的事有她呢,他什么都不用惦念。他说让你受累了,得空儿也可以来我这儿看看。这当然是随便说说,他知道家里难,她脱不开身。

日历就这么一页一页地掀过去,积起来竟是十二个年头。忽然有一天,妻子一声未吭居然来到他的哨所,她要给他一个惊喜。进到他的营房,妻子吃惊地问:“你的战友呢?他们都去执行任务了吗?”丈夫推开门说:“他们都在,你看——”妻子见到的是十根站得笔直、排列整齐的电线杆。“那你演讲又是怎么回事?”妻子如堕云里雾里。他拉着她来到营房后面,那里养着猪和鸡。“和他们比赛,得个第一我还是有把握的。”妻子不理会他的幽默,眼泪再也止不住了。那四千多个日日夜夜,这个哨位上竟只有丈夫一个人。

在了解了一个个真相之后,我为自己先前的牢骚耳热,深感为家为事业埋头把事做好只不过是尽了本分,我没有理由对生活发脾气,自己实在还欠世界太多。“平凡的人们带给我最多感动”,在和他们比照之后,我发现自己很矮小,很无聊,在一种耀眼的光束面前,我竟无处躲藏。

寂寞的花开

有那么几年,我特别渴望独立为家里买一瓶酱油。可每次我申请的时候,母亲总是说:“让你姐去吧,一直是她买,你还小。”十一二岁了,我早就不小了,至少对于买酱油这件事来说实在是不小了。每次见到姐姐从外面拎酱油回来,我都恨恨地远远地躲开。又过了两年的样子,我终于有机会兴冲冲地提一瓶酱油走在那条我早已熟悉的乡路上,脚下生风,不一会儿我便赶上了原本远远在我前面的一个小同学。看到他手中那瓶酱油的一刻,我一下子变得满心沮丧——他的个头还不到我的肩膀。

我的功课始终很好,但始终不是最好。对于这样的结果,我说不上自己满意还是不满意,也说不上老师是满意还是不满意,我听到的几次评价大致都是这样:“张三、李四特别棒,林超然也还不差。”如果这话里有赞许,那么我也是被捎上的,不过是顺便提一提,谁都能听得出一种勉强来,而我正是在“也还不差”的尾音里过了这么多年。弟弟的做法则与我不同,每次考试下来,他都要作一个统计,那就是究竟有谁考到了他的前面,差多少分,自己要用多长时间超过他。他的计划每次都能实现,因为他统计之后就开始埋头苦学。他频繁地站上一个又一个领奖台,整个学生时代他都是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而他并不比我聪明。

我不喜欢照相,在不太厚的相册里只有不多的照片,这些照片又几乎全是集体留影,而看每一张照片都要花上一点时间才能找到我,我总是躲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事实上,在每一个组合里,我的相貌、我的功课或者是我的业务能力都算得上是佼佼者,可我并没有处在核心的位置。一次弟弟打击我:“被簇拥的感觉真好,什么时候能轮到你呢?”他参加过的集体照儿,正对着镜头的绝不会有第二个人,本来并不高大的他却总是显得很威武。他对我有限的几张单人照片也不以为然,他说里面的根本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人,说我实在没人可烘托的时候就做周围景物的配角,说我本是一朵奇葩怎么不能目中无人地爽朗地开一回呢?

在人群里,我惯做一个沉默者,因为人群里似乎总少不下一个权威发言人,有时我觉得他说得够好,我应该当听众;有时他说得十分浅陋,无半点可取之处,我又懒得去纠正。总之,我总能给自己找到一个不说话的理由,久而久之,我成了一个寡言人,成了一个登不得台面的人,当然也就渐渐走出了人们关注的视线。纵使芳香馥郁,而包裹甚严,人难识也,人们无法领略的美有时干脆就会“宁信其无”,有那么多良机从我身边走过去,我实在应道一声“冤枉”。

花开不寂寞,它才能争得更多的阳光,更多的营养,更多重视的眼神。不寂寞的花开才是真正的花开,无人欣赏的花开只是这株花在自言自语,它的声音响亮还是微弱都了无意义,因为它必会随风而逝。寂寞的花开,花至少要负一半的责任。许多年来,我之所以备受冷落,原因正在于我没能在关键之时关键之地及时地亮出自己。

家里有一株花,花期总是来得慢吞吞,花也开得少些勇气,家里人有时不情愿给它浇水,甚至不愿在它跟前多站一站,作为花,它该承担另一半的责任。

不想生病

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健康得没办法的人,百病难侵,在看到谁常吃药或是常跑医院时,我总会投去不解的目光。也许大多数年轻人都与我有着相同的神气,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在有了些年纪的人那里,可能完全是另一种情形。记得在一次宴席上,别人敬酒时,我总是频频地站起,当然这是在表达一种谢意。每次只是象征性地抿一点,我不会喝酒也不想会。旁边的一位长辈拉了我一下,悄声说:“若血压或心脏有问题,你这样起起落落就是在冒险。”我自然对他提醒心存感激,但私下里竟觉得他实在有些“过虑”了。

那日单位组织献血,我当然是最积极的一个。第一天验血,第二天献血。献血那天早晨,我望着臂上隆起的肌肉,觉得自己真的是太健壮了。我报了自己的姓名,那个医生又问了一遍,接着他指了指远处的一个医生:“你的化验结果在他那儿。”这怎么可能,我知道“他那儿”全是有问题的。一千个一万个“不相信”的我,最终还是在一堆“不合格”里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此后,我又跑遍了市内的几家大医院,检查结果如出一辙:甲型肝炎。我终于颓然地坐下来,这倒不是什么严重的病,但它到底是一种病,也就是说我生病了。

接下来是用药。口服、输液,中西医结合。这是一种传染病,病人要隔离,一应用品特别是餐具更要隔离。那些日子真的是不堪回首:妻一遍一遍地给我用过的碗筷消毒,还不断嘱咐女儿千万别碰我的杯子,这让我想起早年那几只被远远抛在角落里的猫用碗。开门时,我不再用手而是用肘或膝,为的是不接触门把手。能不碰的东西都不碰,偶尔的一次“忘乎所以”会让我后悔半天。那时我觉得自己真是一个罪不容恕的恶人,甚至就像日寇侵华时那支灭绝人性的“731部队”。妻常问专家,常上网咨询,无非是想知道我的病该注意什么、何时能好之类,我倒觉得她是在问另外一个问题——我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毫不知情的父亲母亲从外地来,一进门他们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中药味。看见正在打吊针的我,母亲大吃一惊:“孩子,你这是怎么了?”我费了好大的力气给她解释没关系,不算个事儿,但还她是将信将疑。母亲有意将她的碗筷与我的混淆,她说她不在乎。这让我更为难受,我知道一个做母亲的心,但母亲的这种勇敢于事无补,只可能再增加一个病人。我清晰地记得母亲特别厌恶中药味儿,而这次她却甘愿陷入一种奇特的包围里。

女儿此前和我的关系不怎么好,她讨厌我硬硬的胡子。不知为什么这阵子同我的关系却密切起来,动不动就扳过我的脖子和我贴脸。每次我都躲开,5岁的她对我的表现很不理解,只得无趣地走到一边,一个人玩点儿什么。但她总时不时地看一眼我的输液瓶,怕我和她妈妈疏忽——瓶子空了也不知道。她玩什么都不再专注,这与先前那个遇到一只蚂蚁也能沉醉半个上午的她实在是判若两人。

曾有一个朋友很沮丧地对我说:“简直是咄咄怪事,我不抽烟却得了肺病,我不喝酒却得了肝病,伙计们都说若是猛抽猛喝早就以毒攻毒了,哪会有今日?我真的不想有病。”听后我苦笑了一下,我何尝没有相似的感受?好在,只是一阵子我就从那场尴尬的疾病中挣脱出来了。清晨步出房间时,那轮久违的太阳好像有些异样,硕大并且红艳,煞是喜人。

我在马路边

闲下来的时候,若觉得凭窗眺望不过瘾,我就会干脆来到马路边看个究竟。只要季节允许,一天里我总有那么一段或几段时间耗在马路边,多少年了一直是这样。一个朋友对我说:“你现在就已是退休心态了。”此前他曾几次问我在找什么,我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他便哲人似的得出了这种结论:一个满心失落的人只会疯狂地寻找,这种寻找显然是漫无目的,显然是徒劳的。我想说我是在阅读,阅读不一定在书斋里,可每一次都是欲言又止。

还记得那个除夕,我们一家三口人出来看街景。此前,妻曾教给两岁的女儿一个词:炊烟袅袅。一街的灯,花样翻新,让人目不暇接。游弋在节日的海洋里,喜气早把人浸透了。正走着,女儿突然扯了扯我的衣襟:“爸爸,爸爸,炊烟袅袅。”我顺着她的小手望过去,看到的竟是一伙人在化纸,浓烟滚滚,怪味弥漫,令人特别扫兴。我对女儿说:“这不是‘炊烟袅袅’,有空儿爸爸会带你到乡间去看。”

早晨出去散步时,听到身后有人在发牢骚,回头见一个人正推着自行车往前赶。他说一块带钉子的小木片不知被谁扔在了路上,怎么就没个勤快的人捡起来呢?车胎都给扎了。我注意地看了一下,那块木片被他丢在了我回家的岔路上,因为远我就没有去捡,心想回来再说。可回来时,我走了另一条路,也就把这它忘了。第二天我骑车上班,待我想起那块木片时,已经晚了——自行车的后轮胎迅速地瘪下去,我把那块木片拾起来扔进了垃圾箱。

一天晚上,我同妻从外面回来时,在路口看到一男人正在打一个女人。因为光线暗,两个人都看不清面目,像两个灰色的影子,时聚时散,伴着灰影子的是谩骂和哭泣。男的下手太狠了,女的也许只剩下半条命了。一个男人这样没风度,让我这个须眉很惭愧,我要过去问个清楚。妻一把扯住了我,说:“你没看她都不求救吗?一个女人让一个男人当街痛打,有力气却不肯呼救,肯定连她自己都觉得活该,你干吗还去拦阻?有的人就是该打。”一向心软一只鸟受伤也要落上一回泪的妻,竟说出这样一番话,着实令我吃惊。

我同市里的官员素无往来,但这不影响我对他们的好恶。实心实意待老百姓的,我就喜欢;只讲套话了无政绩的,我就讨厌。有了这条标准,一个官员的形象在我的心目当中日渐高大起来。电视里,他做事硬朗、干练,总是不苟言笑极有官相,据说生活当中的他也是无可挑剔,连同他的外形都给人一种信任感。他是不是太完美了,我开始担心。直到看见这个我顶喜欢的官员醉醺醺地被人从一家大酒店里搀出来,我才长舒了一口气,有血有肉的他才更真实、更可敬。

在马路边能看到的实在也够丰富了,尽管这里只是都市掀起的一角,但许多情节也十分耐读。在一个一个的故事里,有时觉得自己就是主人公,至少有推也推不掉的戏份,所以我在马路边,绝对不只是一个看客。

寻常百姓

一直觉得做个小百姓是一种福气,虽没有叱咤风云的雄豪机会,但到底多了一种宁静,我始终固执地认为宁静更接近一个人生命的本色。那日与妻一道在阳台里整理刚买回来的大葱,方式也再简单不过,那就是让几棵葱共同拥有一个发髻。因为秋天到了,我们必须像松鼠储藏坚果一样,为一大段寒冷做些准备,在北方这该是最寻常的景观了。两手灰土一脸汗水,葱们终于列队在那里接受检阅了,我们的心上掠过一丝笑意,寻常百姓的开心来得特别容易。

我曾在日记中写过自己的一点感受:“匹夫匹妇常常淹没于人群,少有人端详他们的生存样式,匹夫匹妇心中却有一道自律的鞭影,始终驱策他们奋力向前,他们并不过多地审度某一目标是否值得投奔,偶见的感伤亦常为一种坚强冲淡,从而走向自娱。”张晓风那篇《一个女人的爱情观》之所以让人念念不忘,是因为大家都确信从菜场相随归来的一对远比当街亲热的男女爱得更为深沉。

记得去年的此时,我同妻一起在楼下拾掇白菜,市场上买来的酸菜吃着不合口味,我们乐于自己动手。年龄相仿的邻居们走过我们身边时大都要笑一笑,我知道他们是在笑我们的不合时宜,都什么年代了。也是,楼区里腌酸菜的都是老辈人,我和妻搅在里面显得特别扎眼。终于有个好心人实在按捺不住,走过来说:“一冬天买鲜菜吃也用不了多少钱,犯不着这么仔细。”我们除了感谢地点点头,还能说什么呢?

那日上“教育课”,反面教材中涉及一个贪官,有一个统计结果令人诧然:这个人在做一个单位正职的六年里,平均每天受贿一万元。这时我听到我身边有人嘀咕了一句:“真让人羡慕。”这让我比刚才听到那个统计数字更为震惊。如果这不是一句揶揄,我相信他还不是一个安分的百姓,甚至不是一个合格的寻常百姓,也许正是这些“羡慕”为歪风提供了土壤。“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常是不少人的口头禅。“独善其身”也是一种挺高的境界,小百姓虽“小”,但与大人物的是非标准却不应不同,他们要有平等的操守。

同事的先生是一位远近闻名的企业家,整日飞来飞去,家里自是顾不得了,同事不忙碌倒落得一身轻闲,因为一应杂务都由先生的下属办理。我在买米、买电的路上几次遇到她,她总要说一句:“你可真是个过日子的人,米店、购电所的大门我都不知朝哪开。”她讲的是实话,没有居高临下的意思,但也没有羡慕我的意思。我们谁都无法说服对方,似乎也没有那个必要,只要我自己认定不去米店、购电所的日子就不算是日子,不就行了?

真的,所有俭朴的人生现实都不乏奇异的闪光,对每一对匹夫匹妇生活的现场采集都会有一种饱含诗意的惊喜。匹夫匹妇是小花小草,他们的喜怒哀乐却藏着出离凡俗的颜色,他们有理由让自己的腰身在人群中格外挺拔。

楼居岁月

也许楼房的出现极好地表明了人类的建筑文明进入到了一种高级阶段,楼房的重大意义想来绝不仅仅限于节约用地、安全和方便管理,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人的居住观念,甚至使人的生存状态变得更加秩序化、条理化了,这实在是一种不小的进步。

我出生于较为落后的乡间,对于楼房一直是只有远望的机会,似乎情感之中并无艳羡的成分,因为我对楼房真是没有什么了解。一个人在说不清一种东西是什么的时候,是无法讲出他的好恶来的。读了近二十年书的好处最直观的就是我走进了城市,而城市最不缺少的就是楼房了,我更是不得不同楼房频繁地接触。

楼居岁月似乎可以上溯到我刚参加工作那一年。办公楼的一楼是单身职工宿舍,我是它最新的成员。现在回想起来,竟没有留下什么相关于住楼的感觉。那幢楼前是一块计划得很好的绿地,闲时就可举步出去走走。一位朋友曾开玩笑说:“平房的不同在于敞亮,任何时候你都可以毫无顾忌地跳出窗子。”若依此论断,我那时还算不得住楼,毕竟我怎么也寻不出一点居高临下的神气来。

在我还没有真正体验到住楼滋味的时候,一位热衷于研究心理学的朋友曾郑重其事地告诉我:喜欢楼居,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喜欢自我封闭。这实在有点儿耸人听闻的味道。不过楼居有一点不便倒是真的,我曾不止一次地见过一些人被自家的防盗门锁在外面,轻则毁窗,重则毁门;不知对门姓甚名谁,几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一扇坚固、沉重的铁门在拦住窃贼的同时,也的确是拒绝了许多满腔热忱的来访。

母亲在给我们带孩子这阵子,总是唠叨城里人冷,这样的日子她没法过下去。在乡间,乡亲之间总是一团火,可现在一团火变成了一块冰,母亲当然不习惯。我只得吃力地向她解释说城里人工作忙,无暇同人聊天。母亲总是摇头,城里人未必怎么忙,她知道。我亦觉不能自圆其说,工作之余,更多的人就喜欢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这是明摆着的事实。

楼是封得越来越严了,防盗门外又多了一道电子门;楼群外是高墙,“华山一条路”——只余一扇门可以出入,想进此门,必经一次严格的盘问,不说清楚休想过关。如此大费周折,多高的访友兴致,也会一扫而光了。这时,困守家中无疑成了最好的选择。谁也用不着怪别人,大家彼此彼此,都有苦衷,又都无可奈何。

记得有一篇杂文叫《因为有了小偷》,里面说了这样的话:“因为有了小偷,我们就不得不把自己关进监狱里,日日透过铁栅栏看窗外的一切,不管外面有多美,我们都必须如此。”小偷是有的,但大家防的还是“万一”,“万一”之外的日子也得这样过了,想想心上很是难受。看来人在赢得一些东西的同时,也会失去一些东西,甚至更多。

我住的这幢楼的对面,是一幢更高的楼,有九层。一楼的铁栅窗都是后安上去的,并且为了多争些空间,一律外凸。这样就有问题了,这些铁栅窗很容易成为小偷盗二楼的梯子,于是二楼的居民也齐刷刷地安上了铁栅窗,接下来是三楼、四楼……最后当然是九楼了。每日凭窗南望的时候,我的心上总是生出一种莫名的悲哀。

在一则日记中我写道:“楼居岁月,我不想做什么清修者,但又不得不时时独自面壁……身不自由的时候,就努力让心自由吧!”

其实我知道,人类在奔向文明的时候,常常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身居高楼的选择大概也在此列吧。可是楼居岁月中的我,却还是常常怀念那听也听不尽的蛙鼓、望也望不断的一片又一片的绿意,还有那曼妙非凡的岑寂……

老赶

一堆人裹着一个卖山丁子的,透出来的是十分的诚意:尝吧,尝吧。一个脏头脏脸的孩子从里头挤出来,山丁子从指缝儿粒粒落下,我也尝尝,我也尝尝。

身后是一片笑声。

卖山丁子的是二十年前的老赶,泥孩子是二十年前的我。

大路不走草成窝,脚下是这个感受,心上记挂着老赶。

老赶姓卫,凡事求个真儿,不刨出白花花的根须来,绝不收手。别的队早亩产万斤了,本队也不能含糊,罗锅队长矬老婆高声:高粱单产一万二。老赶揪住罗锅队长的前大襟,一路磕绊到了地头,他一抹身,地上就躺下了一亩高粱,头也拿下来了。现在过高粱头的秤,能到三千斤,我替你老婆养孩子。罗锅队长眼睛瞪成豆包儿。

有人捅捅老赶,你就别再往前赶了。

老赶脖一梗,回头取了大秤,一捆一捆地过数、记账,最后斤两交到罗锅队长的瘦手上——2341.4斤。“老赶”这个外号就四散传响了。

一次歇晌,老赶枕着锄杠和二愣扯,娶个寡妇好,有家底,儿女又现成的;临咽气找个老太太并骨更好,什么都省下了。

这话一传十,十传百,导致老赶一生未娶。

老赶处处碰壁,又没女人暖被窝儿,脾气就不怎么暴了,人也蔫起来。遇到有聚赌的,他大耍不敢,赌山货儿也不敢,只能在一边卖单儿,却场场不落。

那夜门被踹开,赌犯们全夺窗而走了。

老赶一时“赶”劲儿又来,想着自己是瞧热闹的,就不用怕,更不用跑。

可抓赌的用棍棒对付他的口舌。

待他醒来,人声已远。

老赶挣扎而起,这太窝囊,这太没天理。

草甸草齐腰,雪没膝。老赶一条道撵下来,风大了,糊住了前边的脚印,也就糊住了他的追击方向。老赶勇气一泄。在地上坐出了个深深的雪窝子。

第二天一早,人们掫的掫,抬的抬,把老赶运回村。

躺了两个月,老赶换了层新皮,冻掉了两只脚。这以后他就长跪着走路了。

天转晴,日子转好。

队里仓中有了余粮,那把大钥匙就金贵了。罗锅队长眼睛不太醒目,但瞧什么准当。他选定了老赶,老赶没家口,再说两只脚总能换个教训来。

直到老赶把罗锅队长的麻袋填了灶膛,他才知道,老赶这把锁比仓库那把难开得多,说不准已锈死了。

老赶的小脚儿终日在院里晃动,二、三寸长短,圆圆扁扁的很活跃的样子,猫抓狗也啃,小孩子逗稀奇,老赶全不在意,一股肠子只在裤腰边的钥匙串子上。

老赶不肯吃干饭,白天院子放心,他就抽空在队部后的空场侍弄果树,果熟了,他就摆上院子,买老赶的果,可以不掏钱。

那时队里总搬说书的,夜里讲到一两点钟。我是听书迷,就睡他那儿。说书的走了,我还不走。老赶也会说,什么孟姜女哭倒长城、罗成扫北、十二寡妇征西……这些也是支眼棍儿,让我睡不着。

老赶问,还讲吗?我说讲,他就又很陶醉地“书接上回”。

我十二岁时,本村最有道行的人说,这一年是我一个坎儿,破解之法很简单,认个干亲,一个人,一棵树,一条狗都成。有人撺掇去认老赶。父亲不答应,老赶没儿女,又赶。

结果我认了村头的老榆树。

老赶听说这件事,说话就带哭音儿,还有意无意地躲我。

父亲拉过我,有工夫多去老赶那儿,他也可怜见的。

我入县中学那年,土地包干了。

老赶的身体不行,分不得牲口,分不得地。乡里的养老院,问到他头上,他想都没想就摇了头;二愣说跑火车板要钱,不缺胳膊不少腿的都比不得,老赶昂昂头,我的手和脑袋不是没废么?

老赶的手奇了,纳底绱鞋、辕马家什、修车补胎、簸箕笸箩、糜席柳筐……他竟无所不能,又从不收谁的钱。

从村东数到村西,没一家求不到他。

大家也常出手帮他的忙。

老赶最适合当捞头忙的,一碗水端溜平,有威望,又精细。村上大事小情少不得他,红白喜事他给料理得滴水不漏。

老赶这辈子与婚娶无缘,却是个家务清官,他总能把话递到人的心坎上。过日子勺子不碰锅那是扯淡,两口子打架闹离婚的事村上常有,老赶都能说服,他成了这儿的一级调解委员会了。

分家讲口的往往也闹到老赶这儿为止。

老赶的辈分,逐渐被人们重视起来,同辈的称“赶哥”、“赶兄弟”,小辈的称“赶伯”、“赶叔”,短两辈的一律喊“赶爷”。

遇到有谁唤,老赶总是麻溜趿上鞋,脸上立时就是一种极认真的表情,好像去担当什么重大的使命,这让来人感动和安慰,似一下有了依靠,心上少了许多慌张。

假期我总在老赶的右边搭个铺。听他慢声慢语,说点儿什么稀奇。

这块儿通讯不方便,电报能压十天,信能压俩月,信被拆开、信件丢失更是稀松平常的事。老赶总是很早就去邮递员家。我常常揉着惺忪的睡眼,见到一手拄杖,一手高擎信件的老赶,很兴奋地唤我。

老赶不识字,也没见有人给他来过信。他总是很耐心地听我读信,仿佛那信,不是我的,而是他的。

后来,我给老赶念我的小说,他眯着眼咂摸,哪儿实在,哪儿玄乎,哪儿妥当,哪儿没边没沿,净胡诌。

再后来,老赶就歪头问我,我在你的小说里会是啥模样。

我说准不是镜子里的你,其实作家净胡扯。

老赶对什么都热心,小羊羔,小马驹,甚至一只小鼠,一块糖纸,都能引出他的笑意。

一得闲,他就一遍一遍地摸他的竹杖,日子一久,它已明晃晃的了。

想到老赶一辈子没沾女人边儿,一定有一种特别的感触,我就壮胆问他对女人的看法。

他定定地看了看我,两丛眉毛往中间靠了靠,这是他要表明态度的习惯。

女人嘛,你把她想成什么就是什么,比方说一块庄稼,一句郎当韵,一挂大车都行,由着你自个儿了。

一根竹杖行吗?

老赶五十多岁的脸,一时红胀起来。

我刚分到一所大学里教书,听到老赶死讯时,我正在单身宿舍里,翻动电炒勺。

事情是这样的。

二愣的侄儿大清早把媳妇拖到当街,又击鼓又撞钟,扬着亮闪闪的杀猪刀,说要挖出这女人的心肝,看看是黑的不是,谁拦就让他先忌了小米。

老赶以半截人的身量,横在那媳妇前头。

二愣的侄儿一刀下去,老赶叫都没叫就扑倒了。

这里早时兴火化了,只是骨灰盒挺起的坟头,比棺材的还大。老赶的后事很随便,粉房洗土豆的木槽很宽大,他躺在里头不挨不靠。

大伙不吭气地抬了一段路程,又不吭气地把他埋了。

老赶没火化,倒是破了十几年的惯例。

老屯人有年夜给故去的人们送灯的规矩。

墓地已是一片灯光。

我在老赶的墓前,把一叠纸钱和这篇《老赶》一并烧了,让他过个好年,也见见自己在小说里的样子。

我低头往回走,立在一块高地回望远处,那最亮的灯火下面,住的正是老赶。

订阅人生

原以为通过订阅的报刊只能看出一个时代人们对某种文化的喜好,比如20世纪80年代,太多的人手上会拿一本纯文学期刊,《收获》、《当代》、《小说选刊》之类,那时的文学还不是一个落魄的贵族,一首好诗出来还会有人在街头奔走相告。而时下的人们怀抱的则是电脑、英语报刊或是某某肥皂剧的光碟。时代变了,什么都会跟着变的。

那日单位订报刊,我的眼光在一座大森林里搜寻,我要订些和孩子有关的东西。女儿日暖六岁,明年就上学了。她的识字量不算少,一般的读物都应付得来。就在我于哪本更多趣味,哪本多些知识,哪本能提高想象力之间犹疑不定时,思路却被一阵笑声打断了。笑声来自一群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她们想都不想就写上了一长串的时尚杂志,更不要说费什么时间踌躇了。

十年前纵情大笑的是我。那时我刚热恋上文学,订阅的一本本期刊在我看来就是排着队的碉堡,一座一座地攻下来,实在让人豪气干云,我管好自己管好创作就是管好了一切,别的可不必理会。如今我在周围的同龄人中还是保留棱角最多的一个,但也显然不再是那个了无牵挂、来去如风的单身汉了。女儿已开始在意别人对她的重视程度了。那次吃饭时,我和妻问起日暖之前读的一本书,她没提读书的事,却说:“我很高兴,以往吃饭的时候就是你们俩说话,这次终于也和我说了。”这样的人物,实在忽视不得。

场上多了这样一个队员,就多了许多事情。从出生两个月一直到她九个月大,每天都是我抱着她,小说、散文之类,早被我扔在了脑后,连妻子都说:“这次你可真是做到了‘心无杂念’了。”数年后女儿日暖在唱赵薇的《拨浪鼓》时,几次问我:“为什么里面的爸爸说‘你们是甜蜜的负担’?”我也回答了几次,但她总是似懂非懂,也难怪,她还太小,大些就明白了。儿童专家说宝宝撕书也是学知识,而且撕得越多就越聪明,我更愿意把它想成:女儿觉得书上面讲的自己都会,撕掉算了留也无用。那段时间,我订了好几种供女儿“撕”的杂志。

这些年来,我和妻的创作倒是没有中断,但是算下来,有关孩子的文字却占了不小的比重,发表了三四十篇的样子,此前还没有任何一个选题能这么长久地吸引我们的目光。“重心转移”的事,更是随处可见:吃零食的人由先前的一个变成了两个,反对的声音更微弱了;我下跳棋的名次,由亚军跌到季军;刚收入囊中的几百元稿费是给我买书还是给女儿买学习桌,答案是现成的,当然是买学习桌……那天我搜寻了一个上午,结果是终于圈定了一些儿童读物,同事问我:“一本也没给自己订?”我只得搪塞说:“有些杂志社会赠刊给我。”

我注意到大我十几、二十岁的人,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订阅了各式的健康杂志,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加入他们的行列。订阅内容的变化,实际标示的也是人生四季的变化。这种变化不应该给人带来什么灰色情绪,但人要从中悟到一点儿紧迫感,前行时脚步不应再慢吞吞的了。

听腾格尔唱歌

对于音乐,我的耳朵不是很灵敏。流行歌曲也是钟爱过的,可如今已是三十岁的人了,便时刻提醒自己已经长大了,过了玩的年龄,不该再有那份盲目的狂热。谁想,这么一来,我竟真的对这些失去了兴趣。在周围人历数众多新星的时候,我总是一个沉默者,有时更会向他们投去奇怪的眼神。

还不止如此,那些在我头脑中曾有过留痕、我热爱过的歌者,也渐次失去了本来的印象。也许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腾格尔,因为在事隔几年之后,再次听到他的歌,我仍是热泪盈眶。那一刻,我发觉我并没有忘却他,一直都没有。他永远能拨动我心灵上那根特殊的弦;那一刻,我也开始明白,热爱一个人,完全可以不去探问他的行踪,打听他的消息,便大可在心中牢记他,为他留住一个永不惊动的角落。

唱歌,有的人是用嗓子唱出来的,有的人是用心唱出来的,腾格尔无疑属于后者。同许多歌手相比,他的嗓音条件不是很好,有的字句唱出来甚至算不得乐音;他演唱的技巧性也不是特别好,甚至可以说是无技巧;他的歌与各种富丽堂皇的舞台也在太多的时候显着不协调。

可腾格尔征服了太多的人,一个草原人赤子的情怀,给太多的人带来了莫名的感动。那块土壤上长着一棵树,可能它不如许多树高大美丽,但它是属于这块土地的,它谁都不是,它只是它自己,这本身就是一种伟大,一种奇迹。腾格尔是不可替代的。无装饰的曲,无装饰的词,无装饰的嗓音,无装饰的心灵,这些就足够,足够击中所有的人,至少这些完全能够洞穿我。

腾格尔的不同凡响在于,不论他站在哪里,都是站在草原上,天空很蓝,湖水很清,歌唱的人是道地的草原子弟,他的心给奔驰的骏马、洁白的羊群盛满了。他的乡亲有欢愉,也有苦涩,在以心灵偎向他们的时候,他的心与他们的心跳的是同一个节拍,这一切,他的每一位追随者都听得真切。《天堂》、《父亲和我》、《蒙古人》,我们不能说这是几首歌,真的不能。它们是历史,它们是一群人或某个人的一段人生,它们是真实的,来自生活的第一现场;它们可能有些粗简,但最真切的表白常常是顾不及精致、顾不及字正腔圆的,也根本没有这个必要。

我最喜欢听的是他用蒙语唱的歌,我不懂蒙语,但我听得懂他的讲述,这使我觉得他离我更近,他就是我的一个比肩兄弟。我无须终日守在他身旁,但他始终走不出我的视线,那熟悉的声音随时都可能响起。

腾格尔的歌,也许是因为暗合了我的人生态度,才使我迷醉。让亲情乡情环绕你,处处他乡便是处处故乡;让生命保持本色,再粗陋的衣食也是有色彩、有余味的,这些自会令人心驰神往了。

听腾格尔唱歌,我的世界一片澄明;听腾格尔唱歌,我不再觉得自己渺小、孤单。

搬家

最初的一次是我们从岳父家搬出来。那时,我们在那儿大致已住了两年,因为妻的调转已有了眉目。结婚时我同妻在相隔百里的两地工作,由我跑通勤当然合适一些,而有时我又不回来,岳母说你们就住我家吧。老实说这两年在那儿过的并不好,至少当时是这样一种感受。我已够勤快,却还是被“派”来“派”去;我的食量很大,却必须有所“保留”;我和妻不能高声讨论问题,更不要说吵架了,怕邻居误会。车开出那座小城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衣柜上有一面镜子,车一动就会有床腿之类的东西挤过去。岳父说他上去把着,我说我去。他说你没经验,别争了。路不好,坐在驾驶室里的我还被颠簸得有些受不了。从倒车镜里,我能看到岳父的境遇比我更惨,患有腰疾的他根本没法保持身体的平衡,一路摇摇晃晃,却始终牢牢地用背部挡住那些“腿”们。在我就要吐出来的时候,车终于到了我的住处。结果卸车时,昏头昏脑的我一不小心竟把衣柜的镜子碰破了,岳父一路的罪也白受了。

进了屋之后,岳父说先把床安上,别的可以慢慢整理。见到这间屋子里挤满了前任房主丢下的铁床,我才想起自己忘了带拆卸的工具,正在我后悔不迭的时候,岳父已默默地在那里动手了。早就备好的扳子、钳子在他的手上就像一群听话的孩子。搬出铁床,安上我们自己的床之后,天已很晚了,早过了饭时。岳父执意立即回去,看了看杂货店一样的屋子,我只得同意了。经过这次搬家,我对父亲之外的父爱才有所认识。

再次搬家是一年之后,我们要去一个千里之外的地方。在这儿我受了很多委屈,自觉尝尽人情冷漠的我要找一个重视我、能够给我温暖的地方。此前和楼道里的人没有什么来往,为了快些把车装好,我特意从外面雇了几个帮工。可来到楼前,已有好多人等在那里了。他们替我辞退了帮工后,就七手八脚地干了起来,有相识的也有不相识的。其中一人看到我脚上穿的是一双新皮鞋,就说赶紧换一下,没有必要毁了它。

在新的工作环境里,每遇烦恼我都会下意识地看看自己脚上的这双鞋。我和同事相处愉快,工作热情高涨,我的表现赢得上上下下的一致好评。如同许多年轻人一样,在缺少创造诱惑力、更多属于机械重复的工作面前,我也渐渐失去了兴趣,并且最终满含歉意地向老总提出辞职。

我不想让同事们看到我不舍的泪水,便把搬家时间选在了周日。大家都住得较远,此前有人问我何时动身,我说还得一阵子。那天,搬家的场面很冷清,几个搬运工没有经验,车装得缺少章法,动作也比较大,东西撞击的声音不绝于耳。我的心情糟透了,也懒得和他们强调什么。直到途中,有了饥渴感觉的时候,我们才发觉此前备下的那些火腿肠、纯净水已被那几个搬家的顺手牵了羊。还有一只漂亮的吊坠小狗,不大值钱却是妻狠了几次心才买下来的,也因那几个人的一次私心的小规模泛滥而同我们说了“拜拜”。

父母带着我们的孩子坐了火车。我和妻对望了一眼,各自苦笑了一下,我和妻要担起押车的重任了。因为晕车的缘故,没出城多远我的肚肠便开始翻江倒海,自顾尚且不暇,更不要说管车了。妻目光炯炯,一会儿指路,一会塞给我一个剥好的香蕉,以往我眼中的那个柔柔弱弱的女子一下子成了一个刚强的将军。这次搬家,让我认识到了妻的另一面,越发觉得自己娶到了她很幸运。更令我惊喜的是,在搬过几次家之后,我和妻一起长大了。

有妻如玉

在那首《我妻》的诗里,我曾预见的一切似乎都应验了,妻是我大学时的同桌,除了我们,班级还有五对同桌夫妇。缘此,我简直要认定“距离决定爱情”了。

我家住乡村,家境清贫,她不在乎;我立志从文,淡泊名利,她也不在乎。她说,无论如何跟定我了。我们就相牵着走到了同一屋檐下,我俩亦如燕子终日忙忙碌碌,依着我们先前的预谋精心地布置两人世界。小巢初成,我们却不得不暂时分开,因为阴差阳错,我们被分配两地,相隔百里,我在一所大学执教,而妻在一所中学坚守三尺讲台。

对妻来说,一切都是从未有过的尝试。她一直盼着做个教师,终于如愿。第一天上班妻便逢个雨日,她将飘逸的长发挽起,长裙换上短裙,兴奋地跨上阔别数年的单车,世界正向她掀开新的一角。一个月下来,一百几十元的工资让妻犯难,在大酒店工作的小姐妹拉她上街,“这件衣服你穿一定盖了”、“这套化妆品最适合你”……看看标价,妻摇摇头,找个理由搪塞:做教师不能穿得太花哨,更不能眉以黛描、唇以红点,否则美好形象会大打折扣。其实,说这些还不是哄人的?真正的原因是钱根吃紧。

家开始由妻一人支撑。人生如竹,这是东瀛一位民俗学家的理解,妻早出晚归,每日应对劳累的课业,却从不忘记使这个家井井有条,这与大学时代的她竟是判若两人。记得最要好的朋友曾偷偷提醒过我,说妻慵懒粗心得可以;我自己也早窥到了些端倪:我们同桌,不是她的笔,要不就是她的书总偷越国境;低头看一眼她的桌膛,更是一片狼藉。而我们的小家却给她侍弄得花是花、草是草,脉络分明,她由旧时来无影去无踪的独行侠变得日趋娴静、体察细微,有关家的每一个细节她都不会疏漏。捷克大诗人扬斯卡采尔有一首著名的诗:“诗人不能创造诗/诗在某地背后/它千秋万岁等在那里/诗人不过发现了它而已。”妻的温情、妻的女性天赋也如诗句,早已备下了,只是给什么掩藏着,家成了它的发现者。

妻说这种现状还可以应付,她并不认为自己有多苦,相反,她说人应该尝试各种各样的生活,眼前的这种机会就很难得。分居的日子,妻更为细心地记着日记,她在改毕业生的作业、做完绵延的家务之后,就宁静地回想这一天的日升日落,臆想千百种甘味,以弥合夜的空白。对夜,妻近乎有一种彻悟。

妻是一个温柔多情、善解人意、心地善良、不生是非、楚楚可人的女孩,和她在一起我总有说不完的话。不顺心的事有时像初夏的雨一出门就能碰到,我只觉得骂才解气,骂得天翻地覆,骂得酣畅淋漓,妻只是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听,末了,她柔声说:“活着本就不是件易事,我们不该对生活发脾气。”妻把我轻揽怀中,用纤指抚弄我的头发。我一下子觉着生活还是蛮有意思的。我问该怎样处理那个侮辱我的学生,妻说:“放过他吧,我想他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件事,这惩罚已经够重的了。”

总以为妻有些灵异,并不见她怎样煞费苦心,周围却是一片赞语,领导、同事、亲朋讲起她的好处都会滔滔不绝,而我只知道那百里行程,匆匆的人流中有一个四季着红衫的长发女孩,她时常往返于两座城市,穿梭在爱情和事业之间。她珍藏所有纤手握过的票根,也攒起一个个亮丽的日子。母亲的信总是密密地飞来,信总是写给妻的多,写给我的少,今天叮嘱她小心太阳,明天要她寄张照片看看胖了没有。前次春节回到故乡,我同母亲开玩笑说:“人家说娶了媳妇忘了娘,您却是娶了媳妇忘了儿。”

一次,那个总喜欢在课堂上同妻辩论的男学生,悄悄地告诉她:“老师,你的课感觉特平等。”妻任的是高三的课,她不像教师,不像园丁,只是一个姐姐每天对她的弟弟妹妹时而“恶语相加”时而“好言相劝”。她的课被评为“优秀”,她每发一篇作品,他们都雀跃着要她买糖;他们的成绩频频夺魁,妻高兴得梦里都在哼歌儿。他们没有等级没有界限——话,说得随便;玩,疯得开心。那日我到单位接她,高考已然结束,我登上三楼,发现妻正默默地对着空荡荡的走廊苦苦冥想,一颗晶莹的泪还悬在腮边。每走一届学生,她都会病一场。我在想,有朝一日她真的走出教室会是什么样子呢?

妻特别喜欢器皿。她说玻璃晶莹剔透如少女,纯洁而少做作;她说陶瓷含蓄、厚重、深沉、平稳若修士,心思清静,兼收并蓄。妻差不多成了一个小小的收藏家。我原本不太喜欢这些或粗朴或华贵的摆设,总是摇头晃脑地指责她胡乱花钱,又不得不在心里承认这些物什真是给了我不少灵感。妻过生日那天,我从百里之外赶回来又匆匆赶回去。立一只古朴的瓷盏在茶几上,并留字:“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连同那枝暗度清香的玫瑰,妻都会喜欢。

一次信手翻动《说文》,瞥见“玉”条,觉得妻与之颇多相类之处:“玉,石之美者也,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鳃理自外,可以知之,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忮,契之方也。”妻看过连呼“过誉,过誉”。

难得团圆

婚后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因工作在两地,我和妻还各自拿着只有自己的户口簿,结婚证上我们是和和美美的夫妻,可在户口簿上只标出了这个人“已婚”,介绍得一点也不详细,根本看不出我们同谁结了婚。尽管两个人都做了户主,不用争抢,都成了实权人物,但是这种情形并不好玩,有时还干脆让你哭笑不得。

女儿出生后,按照当时的规定户口跟了母亲。女儿跟我很亲,妻的去留她都不在意,但决不许我走出她的视线。我有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可我的户口簿却对这件天大的喜事无动于衷,完会忽略了我已为人父的重大变化。这让我感觉我们的法律只承认妻是她的母亲,而不理会我是她爸爸。女儿在喊我的时候,尽管我也幸福地答应,但心里总多一种别样的滋味。

单位分房子那天,我也和别的同事一样,带了户口簿兴高采烈地挤在人群里。主管校长瞥了一眼,就对我说:“就一个人还要什么房子,赶紧回去吧,别凑这个热闹了。”我和他理论了半天,但都于事无补。他是分房委员会的主任,压根就没想给我房子。我最终没能分到,几年后,在我们一家三口终于在户口簿团圆终于能够“无悬念”地分到房子的时候,我们国家已取消了福利分房的旧制。我知道那个校长素质很低,他的做法也有违政策,但是我的户口簿的确是帮了倒忙,因而我更生它的气。

一个人就是一个家,但是这个家竟是麻烦不断。我先后换租过几个房子,没办法,这几个房子都是待卖的,在没有合适买主时先出租,也就是说他们的成交之日便是我走人之时。我当然想过要租一处“只租不卖”的地方,也尝试过多次,最后只得放弃这个奢侈的愿望。每次对方看到户口簿上就我一个并且“已婚”,就会不咸不淡地说:“您再到别家转转吧。”那时我甚至觉得“离异”也会比“已婚”幸运一些。

因为换的地方多,见过的居委会大妈也多,尽管各自的面相不同,可警惕性却相同。我们每一次相遇时,她们都无一例外地、认真地看上我很多眼,问上我很多句。一开始我还天真地说过“我是一名大学教师”,想借此快些结束一场盘问,可大妈们说大学老师怎么了,是大学老师也不能说明问题,之后就问得更仔细了。后来,我就学乖了,我发现问什么答什么更易过关。妻子偶尔来我这儿,那就成了一种恐怖的事情,有好多眼睛在疑心她“来历不明”。

每次遇到来收水费的,我都和颜悦色,给人说您看我家的情况特殊,说您看我只该缴一个人的水费,您看我妻子、女儿不住这儿这您可以问邻居。待他总算相信转身离去后,我总要长出一口气,好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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