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快节奏时代的简单哲学(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2 02:52:15

点击下载

作者:阿兰·斯蒂芬

出版社:四川文艺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给快节奏时代的简单哲学

给快节奏时代的简单哲学试读:

前 言

对真理的探索

现代生活的节奏有时让人眼花缭乱,因此腾出一些时间来思考和回顾我们的想法很重要。据称苏格拉底(Socrates,前469—前399)在关于神谕的问题上曾经断言:“只有那些知道自己智慧一文不值的人,才是最有智慧的人。”

换言之,那些承认自己实际上什么都不知道的人,才最有智慧;因为他们知晓自己并不比其他人更有智慧。对真理不断探索和不断提出问题,是哲学真正的目的所在。

对于许多业余的哲学家(armchair philosopher)来说,这本书的题目看上去是互相矛盾的—“哲学”和“快节奏”。然而,哲学本身就是对知识进行积极的、“经过深思熟虑的”追求。对于如何实现哲学的人生这一问题,先哲们都说了些什么呢?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前384—前322)倡导闲暇的理念。他认为只有明智的柏拉图构想中的“哲学王”,才有能力进行有道德的生活。

·柏拉图(Plato,前427—前347)在《理想国》中称呼防御敌人、保卫国家的人为“护国者”,他提到如果他们真的有用,就不能期望他们有多努力工作。

想象一下,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一起在吕克昂学园[  亚里士多德创办的学习场所,建立于公元前335年。]闲逛,互相比较胡子的长短,两个人都眉头紧锁,思考着这一切的意义,这样的画面一定很可爱。

那么,对于今天这个忙碌时代的人来说,他们有时间学习哲学吗?你是否经常听到人们抱怨“一天之中的时间根本不够用”?

未经审视的生活不值得过。

—苏格拉底“哲学”一词,毫无疑问来自古希腊。词根“philo”是指“喜爱”或“关注”,而“sophos”是指“明智的”或“智慧”。因此,哲学家就是喜爱并关注智慧和知识的人。然而,标准词典中对“哲学”的定义是“研究知识、现实和存在的根本性质”,例如,努力去探索人生的意义:我们是谁,以及我们为什么在这里?

这是个很有价值的目标,但从何处开始入手呢?我们需要了解数千年来的人类思想。这些多元而矛盾的思想和观念,都致力于为我们的存在构建基本真理。但正如我所提议的那样,如果哲学和发掘真相有关的话,那么我们应从何处并如何开始我们的探索呢?

本书作为“哲学入门指南”,以主题为线索,研究易于理解,其中所涵盖涉及的关键概念和知识领域,对人类的思想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你可以把这本书当作“试吃菜单”,它提供了关于哲学的一小碟美味。

从第一章的幸福哲学开始入门是个不错的选择。柏拉图认为幸福是存在的终极目标,因此他提出了幸福(eudaimonia)的概念。在《定义集》中,他将此概念描述为“是集结一切美好的至善;是满足生活优裕的能力;是完美的美德;是满足生物需求的资源”。

但是,与柏拉图所处同一时代的亚里士多德指出,人们对生活优裕的渴望肯定是不言而喻的,没有一个心智正常的人会希望生活糟糕或者日子不快乐,所以真正的问题是要明晰在什么样的领域和进行哪些活动能够使人们生活优裕、获得幸福。

因此,在探究幸福的哲学时,我们会回溯古希腊、古印度和古代中国,再跳转至数千年后世界上所谓的“最幸福的国家”—丹麦。不必惊讶,那些困扰着古人的事情,现在依然是我们寻求幸福时关注的重点。而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个人追求幸福会对周围的人、更广泛的社群以及整个世界造成多大的影响。

第二章介绍了伦理和道德哲学,深入探讨了“对”和“错”,即真理与谬误的概念。“真实”(truth)这个单词源自古英语“trīewþ”,在它的各种词性变化中,主要包含两种意思:正直、诚实和忠诚的品质;恒久不变的形而上学的事物,通常指一个物体或一种概念。

圣·托马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1225—1274)更进一步地宣称真理是“理智与事物的符合”。如果我们相信通过感官知觉接收的信息,既不否认也不曲解这些信息,即判断与客观实际相符合,那么我们就达成了所谓的“真理符合论”。简单来说,如果你拿起一把锤子,然后从某人头部上方猛击,那么结果不证自明。

第三章中的科学哲学是一个很重要的议题,包含了与我们对事物及观点的感知所对应的真理。历史上充满了这样的例子,许多人曾经相信的科学真理,后来都被证明是假的。在上一个时代被认定为真的事物,在下一个时代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假。既然如此,我们该如何回应圣·托马斯的“真理理论”呢?我们又该如何确定宇宙及万物的本质呢?渐渐地,评论家们的观点让大家注意到了真理模糊不清的性质—这些人往往利用预设的观点去论证真理,或者说,直接用观点代表事实。

第四章,即政治和权力哲学,着眼于社会系统的结构与机制—社会组织如何努力以实现亚里士多德式的幸福,或者至少营造一种幸福的假象。法国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说道:“每个社会都有其真理制度。”他接着提出,哲学家真正的责任是揭示“能够让人们分辨真假陈述的机制和范例”。而这个责任在当前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中变得愈发难以实现,因为我们正处在这样一个时代:从历史真实的层面去探索真理的活动,已变成寻找一种合理的方式以掩盖真相,并且不让人们知晓信息是如何呈现的(但这样呈现出来的只是观点,并不是“事实”)。权力,福柯认为它“是无处不在的”,而且被隐藏在制度和话语之中。

宗教哲学,正如第五章所提到的,在任何时候都具有吸引力,而且它推动了当前美国教授对“神造论”或“智慧设计论”的争论。宗教哲学也能用以追溯诸如“正直、诚实、忠诚”这样的品质是如何成为被社会推崇的美德的。

第六章是关于语言哲学的,解释了话语是如何被使用的。话语的含义是如何被传达、接受和曲解的呢?有人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后真相”时代,出生于南非的哲学家A.C.格雷林(A.C. Grayling,1949—)将其定义为一个“观点比事实更有价值”的文化现象。对事物的评判都建立在感受和情绪的基础上,这与具体的、无可辩驳的事实相悖。

倒数第二章是关于爱的哲学,我本希望从积极的角度来总结概括历史中乍现的火花,然而,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1905—1980)和弗里德里希·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1844—1900)的悲观思考破坏了我的打算。

最后一章是关于未来哲学的,不仅对当代思潮进行了概括性讨论,而且也对未来的哲学面貌进行了预测。

如何应对黑格尔?

格奥尔格·威廉·黑格尔(Georg Wilhelm Hegel,1770—1831)的作品也许会让人挑眉。他对于绝对现实主义和辩证方法的追求是出了名的复杂难懂,在探索更高真理的过程中,他关注的是对立和矛盾。黑格尔其人难以把握,真的非常难,他的作品也不能让人愉悦地阅读。对他作品最常见的批评是,他总是假定读者对于哲学思想史有着深刻的认识,他的行文风格也并不清晰或简明,不适合忙碌工作的人。尽管他对于分析哲学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但普通读者在阅读保罗·费耶阿本德的《反对方法》或尼采在《人性的,太人性的》中的有趣格言时,会汲取更多知识和感到更多乐趣。如果你想读黑格尔也可以尝试,但是已经警告过你……

一 你需要知道的关于幸福的哲学

哲学家们自公元前五世纪起,就一直在思考有关幸福的问题,例如:幸福由什么组成?我们如何获得它?我们如何知晓自己是否幸福?幸福的概念对于生命的意义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同时,它还被认为是冲突和争斗的解药。当然,幸福一直是抽象的、难以捉摸的。

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西方哲学的基石

苏格拉底被视为西方哲学的教父,他一生都居住在雅典,并且在关于真理与正义的问题上不断挑战他的雅典同胞。他遵循两条重要的准则,首先是“未经审视的生活不值得过”;其次是一个人智慧的基石,是认识到自己实际上“一无所知”。然而,幸福的概念是苏格拉底思想和观念的核心,他觉得幸福可以通过人类灵魂中对和谐的欲望来获得。

他坚持认为,这种欲望最终会导致内心达到一个平静的神圣状态,从外部世界的堕落力量中解脱出来。尽管苏格拉底并没有将自己的任何思想写下来,但他对其门徒柏拉图和后来的学生亚里士多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对西方哲学的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柏拉图的学院

柏拉图为哲学家们开设的学校,设立在献给英雄阿卡德摩斯(Akademus)的小树林里,这便是“学院”(academy)这一名称的由来,继而也解释了为什么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叫作学者(academics)。

在苏格拉底时代,人们对幸福持有的普遍观点根植于“命运”这一形而上学的概念和神的旨意之中。苏格拉底认为幸福并不是一个概率问题,只要不断努力并对影响人类生活的力量进行审慎思考,人类便能收获幸福。但是在当时,幸福仅被视作赐予神青睐之人的祝福,去寻找幸福的人是傲慢和狂妄的,这只会令其堕落。这种观点在经典的古希腊悲剧中普遍存在,剧中的主人公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他们自己“命运”的建筑师。

苏格拉底同样认为获取幸福的关键在于,将对身体愉悦和尘世物质的关注转移到灵魂上。他认为,通过协调我们的欲望,我们可以学会安抚心灵,达到一个平和宁静的神圣状态。

在《柏拉图对话录》系列作品中,呈现了苏格拉底的观点。

·苏格拉底与各种不同的人进行对话,包括政治家、剧作家、雅典社会的显贵及其学生和朋友。

·每一次对话都描述苏格拉底去挑战人们,让他们解释自己的信仰基础。

·在一问一答间,苏格拉底便对人们的论断和主张进行剖析,揭露出他们推理中的逻辑错误,指明其中的缺陷和矛盾之处。这种对话方式就是苏格拉底问答法。

·对话录中著名的《会饮篇》就是苏格拉底问答法和其幸福观的恰当证明。《会饮篇》介绍了在一场宴会上,每位来宾都应邀致辞以纪念爱神,即爱与欲望之神,而幸福的主题也随之产生。厄里什马克是一位杰出的雅典医师,他认为爱神是最能够赐予人类幸福的神明。剧作家阿里斯多芬尼斯表示赞同,宣称爱神是“人类的帮手……他消灭邪恶,他的疗愈能力为人类带来莫大的幸福”。厄里什马克的立场是,爱神具有赋予万物生命的力量,同时给予人类欲望,因此爱神是世间美德的来源。阿里斯多芬尼斯扩充了这一观点,他认为爱神是一种力量,能通过爱—明言之就是通过性爱—使得人们聚合。但苏格拉底对此有异议。

他提出爱神也有黑暗的一面,因为作为欲望的化身,爱神一直处于一种渴望无法被满足的状态中。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爱神无法被视作真正的神,因为就神性的定义而言,神必须是不朽且自给自足的。但是苏格拉底随之转移了重点,他认为爱神对人类寻求幸福是极为重要的,并描述了人类与神明之间的过渡。在欲望的背后爱神亦给人动力,人们一开始会寻求肉体上的愉悦,但这种欲望最终能够得到约束和引导,以追求心灵更高层面的幸福。

苏格拉底的观点是,对美丽事物的喜爱是短暂而肤浅的,但对美的认识是获得幸福和满足感的关键。而思考美本身以及与美相关的事物,意味着灵魂将会处于和谐之中。苏格拉底相信这是一个顿悟真谛的过程,人们将由此意识到自我存在的实质:

如果一个人的生命是有意义的,那就是在他感受到灵魂之美的时候。而且一旦你感受到了,就不会再受到黄金、服饰的诱惑……你不会再理会那些曾经让你惊艳的美丽事物……当一个人能够察觉这样的美时,他就会感知到真正的美德,而不是美德的假象。

苏格拉底对被广为接受的常识和普遍持有的观点不断提出质疑,这最终使得他与雅典当局相持不下,最终遭到指控并被送上审判台,理由是“腐蚀年轻人”和“诋毁神明”。苏格拉底被袋鼠法庭[  不公的私设法庭。]判为有罪,他可以选择流亡他乡或被处以死刑。出于对自身信念的忠诚,他选择了死亡,因为他相信选择被放逐会违背他思想自由的原则。苏格拉底喝下毒芹药水而死,据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都在兴高采烈地向学生阐释自己的哲学思想。“幸福是一条道路”

乔达摩·悉达多(即释迦牟尼)是一位来自古印度(即今天的尼泊尔)的精神领袖和哲学家,大约生活在公元前500年。悉达多的教义构成了佛教的基石,讲究参悟“中道”,即在感官快乐和禁欲主义之间寻求和谐平衡。

最初,佛陀的智慧是在他死后靠其信徒口口相传的,直到几百年后才出现了文字记载。对于悉达多而言,幸福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过程:“没有什么通往幸福的道路,幸福本身就是一条道路。”换言之,应当抓住途中与当下的快乐和满足,而不是一味去追求一个理想中的目的地。

这个观点表明幸福是无常而短暂的,无法带来长久的满足感,因此幸福实际上导致了痛苦和佛教观上的轮回—重生、苦难和死亡的无限循环。为了摆脱轮回,达到涅槃(一种精神完满的状态),佛陀宣讲教义,通过沉思冥想来避免有害的欲望,从而获得“解脱顿悟”。所以佛教哲学中的幸福关键就在于享受旅程,体验当下的生活,避免对未来或过去过分担忧。

乔·卡巴金与正念

在乔达摩·悉达多的哲学思想和佛教徒的教义中有关沉思冥想的实践,对于心理疗法的现代方法影响重大,例如认知行为疗法(CBT)和正念。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美国学者乔·卡巴金对佛教产生了兴趣,开始研究哪种冥想实践能够应用于医学之中。他在麻省理工学院创立了减压门诊,并开发了八周冥想计划和哈他瑜伽,即正念减压疗法(MBSR),用以抵抗压力和焦虑。正念减压方法效果显著,卡巴金随后又将正念发展为一种治疗手段,用以对抗其他医学疾病,包括抑郁、精神病和顽固性疼痛。

正念

正念的指导原则就是,通过为生活创造空间,帮助人们做出更明确的选择;通过冷静反思,帮助人们获得更强的掌控能力;通过发掘生活和人际关系中积极正面的细节,帮助人们做出积极的决定、找到幸福所在。尽管乔·卡巴金弱化了其治疗方法中的佛教意味,他更喜欢声称正念是基于科学和医学,而非宗教信仰体系的框架,但乔达摩·悉达多的箴言“幸福是一条道路”清晰地反映在了他的治疗方法中。

与此同时,在中国,孔子说了什么?

对幸福的哲学和积极思考的力量持类似观点的,还有与乔达摩·悉达多生活在同一时代的孔子(前551—前479)。

孔子因其极具借鉴价值的格言而闻名,一些学者认为这些格言是儒家世俗道德的法典,而非一种宗教形式的基础。《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对话集,由他的追随者在他死后汇编而成,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所在。当被问到如何定义幸福的本质时,孔子回答道:“朝闻道,夕死可矣。”

这一箴言在比孔子稍早一些的老子的经典文本《道德经》中也有所体现。老子被视作中国古代道家哲学的创始人,他是一个被神话了的人物,有关他的历史记载很少,流传最广的是他骑青牛西行而去的民间传说。

·研习中国古代文化的现代学者都普遍达成了一个共识,《道德经》是由不同的几个人编写的,因为文中的修辞方式参差不齐。

·“无为”的概念是道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概可以翻译为“不作为”或“无为而无不为”。

·道是生活的自然状态,譬如说流动的河流或溪水。但是意识形态、野心和欲望会引发与道之间的冲突,干扰河流的自然流动。

·谦逊和简朴的美德、坐忘(进入一种恍惚的状态,脑海中没有任何对自我的想法)的冥想练习,可以帮助内心的河流绕开这些自我施加的阻碍,流向“道”。

·在《道德经》中,老子说:“知常容, 容乃公, 公乃全, 全乃天, 天乃道, 道乃久, 没身不殆。”

德谟克利特:“高兴的哲学家”

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前460—前370)的名字在希腊语中意为“被人们选择的”。他出生于古希腊城市阿夫季拉—地处色雷斯地区,是一个繁荣的港口城市,临近现在的土耳其边境。

他作为原子主义学派的创始人之一而闻名于世,人们普遍认为他写下了六十多部不同主题的著作,包括道德、伦理和如何过上幸福的生活。当代对德谟克利特一生的记述将他描绘为一个热情和快乐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被称作“高兴的哲学家”。据称,在进行科学和哲学研究与写作的同时,他还喜欢旅游。他游览了古老的城市巴比伦,并沿着埃及、西亚和印度徒步跋涉。

如今广为流传的一系列关于幸福哲学的谚语和格言,有很多被其他作者和哲学家认定为德谟克利特而非其他人的思想贡献。与他和善的性情相一致,他将高兴视为一种保持灵魂纯洁的方式,“幸福并不存在于牛群或装黄金的罐子中。幸福,就像悲伤一样,是灵魂的一种属性”。

德谟克利特宣扬,人类生活是脆弱、短暂的,充斥着焦虑和难题。同样地,导致不幸的大多数困境都源于我们对所没有的事物(例如金钱、地位和权势)的渴望。我们应该珍视我们所拥有的,思考真正能为我们带来幸福的事物是什么。他认为:“高兴或安乐,是在适度满足的和谐生活中产生的。过度或匮乏会带来永恒的动荡,并对灵魂产生干扰,而被扰乱的灵魂既不稳定也不愉快。”

简言之,德谟克利特主张拥有一种适度满足的生活,并提防被其他人所“羡慕或欣赏”的事物。通过仔细观察“那些处于痛苦和折磨之中的生活”,人们会意识到适度满足的生活具有无比的价值。而且,一旦抑制住了贪婪的欲望,人们的灵魂就会停止受苦,活得更祥和,最终远离生活的诅咒,譬如“嫉妒、猜忌和怨恨”。

德谟克利特之死与新烤面包的力量

播种节(Thesmophoria)是古希腊日历中最重要的、只有女性才能参与的宗教节日之一。该节日是为了纪念女神德墨忒尔和她的女儿珀尔塞福涅,男性被禁止参加。对女神的祭拜和供奉,是为了提升女性的生育能力和农作物的产量,祈求孩子和丰收。节日的传统之一是女性烤制男性生殖器形状的面包,并将其放置在祭坛上。

德谟克利特的姐姐曾被选为该节日的“委托人”—在祭坛拜神时处于仪式纯洁状态的女性。可是她很苦恼,因为她害怕自己离开后,身患重病的德谟克利特会孤独地死去。但他向她保证,在她回来之前他一定会活着。令她感到惊讶的是,德谟克利特所言非虚,节日结束后他仍然活着。在播种节期间,空气中充满了新烤的面包的香气,他声称自己正是靠着吸入这种香气才得以坚持的。

美学 VS 道德生活

幸福哲学包含三个主题,即拒绝欲望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学会尊重生活本身的形式,以及重视节制。

出生于丹麦的哲学家索伦·克尔凯郭尔(Soren Kierkegaard,1813—1855)在他1844年撰写的伦理学专著《非此即彼》中同样信奉“活在当下”的美德。

克尔凯郭尔常常被认为是存在主义的先驱,存在主义有时被错误地描绘为一种恣意的阴郁哲学,他将美学与真正的道德生活区分开来。美学的特点是对于欲望和野心的满足,这会导致自由意志的焦虑和矛盾。他认为一旦人们拒绝了美学的生活,他们就可以自由地体验真实的生活,并从其中得到快乐和满足,正如他所说:“生活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需要体验的现实。”

由幸福哲学所引发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一种悖论。在过去的两千年间,哲学家们试图定义什么是幸福以及如何获得幸福,实质上他们关注的是阻碍人们获得幸福的东西以及让人们感到痛苦和绝望的因素。从苏格拉底到克尔凯郭尔,诸多思想家都以拒绝欲望、盲目的野心和感官享乐作为获得幸福的途径,他们只赞成品味现在和享受此时此刻。正如斯多葛学派的罗马哲学家塞内加(Seneca,前4—65)在他的道德论文集中所写:“对于人类而言,最大的祝福就在我们心中,就在我们所能触及的范围之内。聪明的人无论他的命运是什么样,都会感到满足,而不会去渴望他所没有的东西。”

焦虑(angst)的起源

克尔凯郭尔提出了现在广为使用的词语“焦虑”,在丹麦语中它表示“不安”或“惧怕”,用以形容强烈的不安感和恐惧感。克尔凯郭尔在《焦虑的概念》一书中首次使用该词,他认为选择的自由使得人们永远处于一种对上帝负有责任的焦虑状态中。对于后来的存在主义者而言,这个词形容的更像是一种对自身、自我原则和其他人负有责任的状态。

为什么丹麦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国家?

2018年3月,涵盖155个国家的年度调查《全球幸福指数报告》发布,该报告连续7年将丹麦列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国家。“主观幸福感”的结果是通过对犯罪率、平均收入、公民参与度和公民健康指数等客观数据的科学分析得出的。尽管丹麦具有高度的政治稳定性、高品质的免费医疗和免费教育体系,以及相对较低的犯罪率,但生活成本和税收都很高。

然而,丹麦之所以位列榜首,是因为当地人有一些更为主观的幸福指标,最突出的是在丹麦被称为“舒心(hygge)”的文化现象。

hygge可以大概翻译为“惬意”或“温馨”,通常用于形容与他人分享经验或融洽的社会互动。它可以用来描述和老朋友的愉快午餐,与家人在海边的野餐,以及在寒冷冬夜的熊熊火堆旁喝下的一杯温暖热可可。“舒心”的本质是,与他人进行的简单交往并享受与他人相处的时刻。这个词可以用在多种场景下,例如,按照当地风俗,感谢晚宴主人的款待时,可以宣称这是一个“令人舒心(hyggelige)”的夜晚,而且如果你不这么做的话是不礼貌的。“舒心”的概念在丹麦人的文化中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心理学界开始着手研究其他国家是如何做的。克尔凯郭尔,尽管他并没有创造“舒心”这个表述,但他泛泛地提到了把生活当作一种体验,让我们从焦虑、压力和绝望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就是“舒心”的早期拥护者。

二 你需要知道的关于伦理和道德的哲学

哲学的两个分支—伦理和道德,常常是难以区分的。两者在某个基本层面上存在着不同,哲学家的工作就是要努力厘清它们。

巨大的分界“伦理”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ethikós”,意思为“与人的品质有关”;而“道德”一词来源于拉丁语“mos”(进一步说是“moralis”),意为“风俗习惯”。

讽刺的是,现在的普遍观点认为,“moralis”这个单词来自古罗马哲学家、历史学家西塞罗(Cicero,前106—前43),他在试图将希腊语“ethikós”这一概念翻译成拉丁语时杜撰了“moralis”这个新词。

现在,两者大致的区别是,伦理涉及有关人性的基本问题,定义我们作为个体应当如何生活,特别是面对困难的抉择时。道德则与一套准则所衍生的习俗或做法有关,例如,基督教道德主要来源于《圣经》的教义。

尽管如此,要搞清楚伦理和道德之间的区别还是有些困难。许多现代机构,从医学到法律,从商业到大众传媒,都有所谓透明的伦理准则。人们认为这些准则是在特定事件和特殊情况下,通过对正确的行为方式达成共识而制定的。

当前医学界关于安乐死的争议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了伦理和道德的区分混乱不明、问题重重。虽然可以说协助病人自杀违反了希波克拉底誓言,但反过来,你也可以质疑让病人遭受不必要的痛苦是否是道德的做法。所以为了清楚起见,在本书中我会将伦理视作哲学的一个分支,它将通过定义诸如善与恶、对与错、美德与恶行、正义与犯罪等概念来处理人类道德问题。

在伦理哲学之中,有三个被广泛认可的学派或研究范围。它们是:

·规范伦理学,最为传统的学派,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处理现实问题,探讨如何确立“正确的”行为方式或如何过“正确或正义的生活”。

·元伦理学,从理论上研究分析道德概念的意义和指称,以及是否能够确定其“真值”。

·应用伦理学,涉及关乎我们行为的义务问题,无论是个人行为还是集体行为。

规范伦理学:如何生活?

规范伦理学有时又被称作规范的道德,它主要关注的是确定事物应当如何。它试图评判是什么使得特定的行为产生对或错、好或坏的区别。大体而言,其目的是达成对整套原则或行为标准的理解,这套原则用以将行为制约于正确的道德之中。关于规范伦理学的广泛研究,有三种各异但又互相关联的方法,它们分别是结果论、道义论和美德论。

结果论:结果是手段的正当理由吗?

结果论在哲学界中通常被视作伦理的目标模型。希腊语中“telos”意为“目标”或“目的”,而“logos”意为“理性”或“意义”。结果论伦理学认为,特定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决于行为产生的后果。这种观点认为在给定的情境下,道德正确的行为应当是能产生好结果的行为,道德错误的行为则会直接或间接造成坏的后果。在这个范式之中,结果论面对的是诸如此类的问题:

·什么样的结果相当于好的结果?

·谁,或者什么,是一个特定道德行为的主要受益对象?

·我们如何评判结果的价值,谁来决定它们是好是坏?

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Epicurus,前341—前270)通常被称为结果论伦理学的先驱。他来自希腊哲学的享乐主义学派,该学派认为快乐是人类生命中的至善,是存在的终极目标。

然而,享乐主义者对感官享受不加掩饰的追求,使其常常遭到误解,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社会里。但事实并非如此,古代的享乐主义者将快乐主要定义为没有痛苦地生活和达到幸福安宁的状态。这种“涅槃”的境界可以通过达到心事安定(免于恐惧)、脱离苦恼(免于精神痛苦)和没有痛苦(免于身体疼痛)的状态来获得。

按照结果论伦理学的观点,如果某种行为能够带来无可比拟的快乐,那么其结果就是好的、正确的。然而正是因为这个观点,伊壁鸠鲁和其他享乐主义者的言论遭到了误解。如果追求享乐最终带来了痛苦,那么其结果就是坏的。举例来说,伊壁鸠鲁提倡适度和享受生活中简单的事情,比如食物和住处,反对被财富和物质所驱使;晚餐配一杯红酒是一种享受,但贪婪地喝完一整瓶很可能造成不适、迷离甚至疾病。因此在这个例子中,适度就等同于智慧和一种可以控制对更多幸福和宁静的欲望的能力。

到了十九世纪,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与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的作品系统地阐释了功利主义理论,由此,结果论伦理学把对个体“幸福”的关注转移到了“集体幸福”上。功利主义涉及了哪些内容呢?

·功利主义的重点在于,用“效用”一词来定义公共福利或幸福。密尔在此层面上将“效用”解释为善行的结果。

·只有在人们追求社会效用或众人(而不仅仅是个体)的幸福而采取行动时,效用才能够被衡量。

·在密尔的作品《功利主义》中,他认为人本质上是渴望幸福的。怎么会有人希望不快乐呢?由于每个个体都渴望自身的幸福,所以可以推出我们渴望人人的幸福,而如此一来则有助于促使更大的社会效用的实现。

·因此,如果一个行为的结果能够在社会效用层面带来最大的幸福,那它就是最好的行为。

·边沁,这位密尔的良师益友,曾说道:“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道德的基础。”密尔的观点与此如出一辙。

行为功利主义 VS 规则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之中有两种不同的类型,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在行为功利主义中,效用原则或能够带来最大幸福的结果,需要根据既定情境中非此即彼的选择来衡量定义。而规则功利主义中的效用原则,必须确保一套正确的行为或道德标准的公认规则的有效性。没有理解?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一位亲戚心脏病发作,已经叫了救护车,但法定假日早上六点的紧急救援服务人手短缺,时间紧迫,所以你选择开车送他去医院。当红灯亮时,你是会闯红灯从而使得亲戚获救的概率增加呢,还是选择等待绿灯亮起?

行为功利主义的回答是:闯红灯。尽管破坏交规,但它增加了病人获救的概率,也就是说这种行为有助于达成更大“效用”。考虑到这个时段路上几乎没有车辆,而造成事故的概率也是极小的,虽然你会被电子摄像头拍照并被起诉,但你应该为了更好的结果去冒这个险。

规则功利主义的回答是:等绿灯。不顾后果地闯红灯可能会造成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甚至丧命。等红灯的规则有助于保护所有道路使用者,并防止那些不负责任的驾驶人所带来的恶果。如果每个人在赶时间的时候都闯红灯,就会造成许多事故,而规则的“效用”价值也会变得多余。

行为功利主义认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出无私的行为去拯救生命,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不论这个行为是否会造成灾难性的结果。如果司机安然无恙地到达医院,那么这就是“结果证明了手段的正当性”。规则功利主义认为在这个情境中,行为正确或错误取决于规则背后的基本原理,而不应该考虑任何情有可原的特殊情况。

道义论:一种道德义务

道义论是伦理学的一种理论,它侧重于一个行为本身明显且固有的“正确”或“错误”,而不是那个行为产生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规则功利主义可以被视作道义论的一种形式,因为它认为特定的规则和责任在道德上永远是正确的。“道义论”一词来源于古希腊单词“deon”,意为“责任”。道义论主张,行为决策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应基于人对自身的责任和对他人的权利与幸福的考量,我们称之为“道德义务”。然而,道义论伦理学有着不同的类别,因为道德义务是从外部或内部产生的,比如宇宙所固有的一套规则、宗教法或一套个人或文化的价值标准。且不论义务来源的本质,也不论义务是内部的还是外部的,个人欲望的差异势必会导致道德标准的冲突。

神令论:上帝让我这么做

道义论伦理学的传统形式以神令论的概念为中心。神令论是道义论的一种形式,它主张如果上帝判定一个行为是正确的,那么它就是正确的;一个行为必须得到履行,因为它是且仅是上帝的命令。因此,道德义务产生于上帝的命令,而任何行为的“正确性”都取决于该行为是否是一种必须被执行的责任。

不管如何,有组织的宗教将神令论视为一种用权力掌控社会与群体的手段。无论结果如何,只要行为出于上帝的意愿,那它就是正确的。这种观点显然是有问题的。这种道义论伦理学从中世纪早期就开始流行,在世界各地的不同宗教中普遍流传,从简朴的风俗到恐怖主义暴行,都有其形式的显露。这并不意味着该理论必定是一个负面或狭隘的概念,恰恰相反,许多所谓的“命令”是有益而无私的。

相较于勒内·笛卡尔(René Descartes,1596—1650)时期,现代神学和宗教教义显然对个人的选择更具包容性。尽管笛卡尔在其生活的时代受到约束,但他仍是不遗余力地对理性和个人美德的概念做出了明确区分。

对于笛卡尔而言,理性能力是人类知识的核心,是上帝通过“完美的存在”赠予人类的事物。上帝赋予了我们思考的能力(我思故我在)和足以帮助我们寻得善良与正义的理性。这能引导我们获得满足和幸福,且能使我们从理性思辨中发展出美德。

因此,培养理性是平衡生活状态的关键。正如笛卡尔在他的著作《哲学原理》中所说:“真正的哲学……教导我们,即使在最悲痛的灾难和最苦涩的疼痛中,如果我们知道如何运用自己的理性,那么我们总是能感到满足的。”

他将哲学定义为“对智慧的研究,而‘智慧’不仅意味着我们在日常事务中的审慎,也意味着人类所能知晓的关于所有事物的完备知识,既为了学会处世之道,也为了保持健康和发现各种各样的技能”。尽管笛卡尔并没有明确地提及神令论,但他认为由于在他的脑海中有关于上帝的想法,所以上帝一定存在。

笛卡尔在《沉思集》中写道:“我存在于世并且在我的脑海中有关于最完美者,即上帝的想法,这一事实明确地证明了上帝真的存在……毫无疑问,上帝在创造我的时候将这一想法置于我脑中,就好像工匠给他的作品盖上印戳一样。”因此,笛卡尔认为被理性和智慧在道德上判定为真的任何事物,就是上帝判定为道德上真或对的事物。

伊曼努尔·康德和绝对命令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是德国启蒙运动的主要人物,继笛卡尔之后,康德的哲学绝大部分也是基于人类的理性能力来阐发的。然而,康德与笛卡尔不同的是,他对道义论的解释采用的是世俗的方法而不是宗教方法(虽然这点在笛卡尔的研究中体现得有些模糊)。康德同样拒绝将结果论作为道德判断或行为的依据,他主张践行一种源自理性的普遍义务形式。对于康德而言,一些行为永远都是错的,不论它带来的结果是什么,是人们的行为动机决定了它们是对或错,而不是行为的结果。

康德,人类时钟

德国犹太裔诗人、散文家和文学评论家,海因里希·海涅(Heinrich Heine,1797—1856)在其作品《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中称,康德是一个极具精确性的人,尤其是在计时上。“我不相信大教堂(位于哥尼斯堡)的大钟会比它的市民伊曼努尔·康德在日常生活中更冷静和有条理。早晨起床、喝咖啡、写作、阅读文献、进餐、散步,每件事情都有指定的时间,并且邻居们都知道,一到下午三点半,伊曼努尔·康德就会穿着灰色的紧身外套,手里拿着西班牙手杖走出家门,走进椴树小道。现在,它也被叫作‘哲学家之道’”。

康德在他开拓性的论文《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概述了三条有助于他称之为绝对命令的律令。绝对命令是一种道德构架,它代表了在摆脱外界的影响和力量后人类意志的义务。在第一条律令中,康德对他称之为“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的概念进行了区分。前者是普遍的原则,可以适用所有人且并不因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后者包含的更多是流变的情形,因为语境和境遇的不同,对一个概念可能会出现不同的解读。

康德用“普遍法则”(maxim)这个词来表示行为背后的动机原理,并在第一条律令中声称人们应当“只按照对你而言,同时也能一致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简而言之,将康德那些通常令人费解的术语先置于一边,第一条律令可以被概括为“黄金法则”或“伦理的同等对待”,主张“推及别人,将心比心”。

康德提出的“不完全义务”涉及了如何对待他人。他认为人们应当“这样行动,不要把人性—无论是你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仅仅看作一种达成目的的手段,也要将其视作目的”。康德认为在行动中利用其他人达到目的,无论结果如何,在道德上都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行为剥夺了人们自己的自由意志和权利。

康德的第三条也是最后一条律令,关系到对团体和国家的道德义务的运用,即“理性的存在都必须如此行动,就好像他自身遵从的普遍法则永远与目的王国[  目的王国是康德的一个构想,在这个区域里,每个人都将自己和幸福当作目的,而不是将自己和幸福当作手段。]的立法规则保持一致”。在某种程度上,这与功利主义主张的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大多数人获利的量的观点不谋而合。康德认为人类意志的表现应当对提供人类所遵守的普遍法则的道德(完全)义务予以考虑。例如,如果撒谎这个行为是错误的,那么这就应该作为一个原则被所有人普遍接受,因为撒谎破坏了信任,也破坏了真实的概念。

康德道义论的问题之一是,由于它在评判对与错时回避了任何对结果的考量,因此它在面对复杂困难的情况时缺乏灵活性。这表示存在这样的情况,当谎言可以避免灾难时,它就可以超越普遍法则。有一个关于普遍法则的经典测试被称作“康德的连环杀手困境”,这个测试提出了“在可能拯救生命的情况下撒谎,是不是对的”的问题,就这一点而言,这一法则似乎在跟诸如规则功利主义和行为功利主义的对立之中失败了。

人,是被判定为自由的,他将全世界的重量都扛在肩上;他对全世界和作为一种存在的自己都负有责任。

—让-保罗·萨特,《存在与虚无》

美德论—如何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美德论是规范伦理学理论,与道义论和结果论有所不同,它关注的重点从衡量行为(和结果)以及其中的道德价值,转移为强调心灵与品格的美德。

美德伦理学讨论的是美德的本质和定义。个性中的哪些方面可以被认为是有道德的?它们是如何被后天习得以及应用的?个人美德是人类本质普遍的一部分吗,还是说它们来源于多样性的文化?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概述了过有道德的生活所需的十八种“美德”,指出了有关情绪和欲望的美德(道德德行)与心灵美德(理智德行)之间的区别。

道德德行

·勇气—在面对个人的恐惧时。

·节制—就快乐与痛苦而言。

·慷慨—在财富和所有物方面大方。

·威严—意思是在展示自己的财富和所有物时谨慎。

·高尚—个人在被赐予荣誉时表现谦逊。

·适度的野心—对权势现实的追求。

·坦率—在自我表达方面。

·机智—在谈话中从容自得。

·友善—在社会行为方面。

·端庄—在面对耻辱时。

·义愤—在面对我们自己或他人的伤害或痛苦时。

理智德行

·才智—理解什么是真实、正确的。

·科学—了解自然世界。

·理论的智慧—知晓基本的真理并懂得运用理性。

·理解力—理解他人的观念和思想。

·实践的智慧—运用行动改变环境。

·常识—参与判决时的同理心与理解力。

·技巧—在艺术或工艺方面的技能。

因为美德伦理学关注的是人如何与其行为相悖,所以,它试图识别那些使人有道德的品质。就这点而言,一个人的行为只不过是他们内心道德的体现。行为(或结果)本身并不能被视为道德的充分反映,因为它将道德限制为实际的行为,而不是一种包罗万象的生活规范。因此,美德伦理学寻求的是一种能让个人在所有情况下都能做出道德选择的道德。

一种反对美德伦理学的观点,对“道德”的构成提出了质疑,同时认为这种“道德”在不同的文化和环境中并不能完全适用。换言之,古希腊的道德守则能适用于二十一世纪的人们吗?

元伦理学:道德实在论 VS 道德反实在论

元伦理学是伦理学的第二大类,它与第一大类规范伦理学不同,因为它关注的是道德判断以及伦理的命题、宣言和方法的本质。规范伦理学探讨的则是建立正确行为的基础,以及剖析诸如“我应该怎么做”和“我们应当怎样生活”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支持特定的损害他人的道德立场。元伦理学探讨的则是诸如“我们如何辨别好坏”和“什么是善”的问题。元伦理学的问题可以被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区域。

·道德的语义,与建立道德术语的意义有关,或反过来证明在道德的陈述中缺乏意义或价值。

·道德的本体论问题,通过明确道德判断的本质,来规定这些判断是普遍的还是相对的。

·道德认识论,检验我们如何支持或拒绝道德判断,以及是否有可能辨别好坏。

道德实在论 VS 道德反实在论

在柏拉图的时代,哲学家们普遍持有的立场是道德实在论(或道德客观主义),例如,存在着叫作道德事实或道德价值的事物,而这些事物是客观的,且与科学事实和数学事实并存。道德事实独立于我们对它们的信仰、感觉和态度。道德实在论认为道德命题可以经由理性和逻辑来判定真假,并且坚持认为存在着特定的命题,它们永远都是正确的或错误的。这种认知在对道德争论进行逻辑判定时具有明显的优势。

对道德实在论最主要的批判是,尽管它提供了解决道德争论的方法,但是它并未解释道德争论最初是如何或为什么出现的。如果人类能够接触到道德事实,那么道德争论到底为什么会出现?为了试图解决这样的异常情况,道德实在论可以分为两个不同的分支:

·道德绝对主义认为,道德判断有着绝对标准。这个主义相信道德事实永远是正确的或错误的,不随情况改变。

·道德相对主义相信,人们的道德信念因文化而异,因此在特定情况下不止有一种正确的道德立场。例如,在某些土著文化中,死刑遵循的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道德标准,然而其他文化则认为取人性命在道德上就是错误的。因此,道德相对主义可以被描述为,当处于不同的文化中或道德事实因文化而异时,人们所普遍持有的看法和观点。

与道德实在论相反的是道德反实在论,是一种认为不存在客观道德价值的元伦理学说。道德反实在论完全否认道德属性的存在,认为道德依赖于精神而存在,并非是客观独立的。道德反实在论的一种形式被称为伦理主观主义,它认为不存在客观的道德命题,而道德陈述实际上也是不能加以区分的,因为它们并没有表达不可否认的事实。相反,道德陈述的真假是由观察者的态度造就的,而任何关乎伦理的句子都暗示着观点持有人的态度、喜好。因此,一种在道德上被认为是正确的陈述,仅仅意味着它得到了利益相关人士的赞同。

伦理主观主义者还认为,人类行为受到个人感知的影响,并在很多方面都受限于此。例如,在伦理主观主义者看来,“希特勒是邪恶的”这一言论表现出对其历史暴行的强烈谴责,但却没有表达出希特勒实际上是不是邪恶的;另一些人在纯粹的道德立场上也许会反对“希特勒是邪恶的”这一论调,但同时承认关于希特勒的历史证据和非评价性的事实,如此一来,他们并没有做出一个错误判断,只不过是在表达一种不同的态度和理解。对于道德真理不能经由客观验证这一看法的反对意见主要是认为,这是将道德置于没有正确与错误区别的道德真空之中,对个体如何行动和社会功能都会产生危险的影响。

道德实在论(存在普遍的道德事实)和道德反实在论(认为没有道德事实)之间的辩论,是与神学中的核心问题紧密联系的(见第五章)。一些哲学家,诸如J.L.麦凯(J.L. Mackie,1917—1981)等,设计出了误差理论,用以解决类似“如果上帝是全善的(道德上臻于完美),那么为什么会存在罪恶”等问题。

休谟,启蒙哲学家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致力于道德和政治哲学的一群思想家)之一。

他最有名的作品是《人性论》,在书中,他试图创造出“人的科学”来描述人性,“人的科学”包含关于个体和社会的一些问题,诸如感知、身份和道德观念等。休谟的伦理立场是:欲望和情绪,而非理性,才是道德的根源。他认为“道德能引发强烈的感情,并催生或阻碍行为。而在某个特定的情况下,理性本身是完全无能为力的。因此,道德准则并不是我们理性的结论”。

休谟的断头台:实然/应然问题

休谟被认为是第一位处理“实然/应然问题”的哲学家。他在《人性论》中特别提到了某些作家和哲学家在描述道德观念时的倾向—总是在有关“是什么”的描述性陈述(能被经验证明)与规范性陈述(“应当”是什么)之间切换。对于休谟而言,描述性与规范性陈述之间是否有直接联系并不明确,因为我们虽然可以对某事物形成自己的认知(实然),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没法分辨或了解它“应当”如何(应然)。这个实然/应然问题被称为休谟的断头台,因为它切断了描述性陈述和规范性陈述命题之间通常被认为隐含的关系(但对于休谟而言,这关系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

应用伦理学:理论付诸实践

应用伦理学(伦理学的第三大类)将伦理学理论应用于个人和公共生活的具体情境之中。一般来说,应用伦理学涉及科学、卫生保健和医学等领域,同时也涉及商业和政治议题。在生命科学中的生物伦理困境,包括在研究中对人类胚胎的使用,对老弱病残在医药和护理上的稀缺资源分配,关于污染和自然环境的生态学问题。

传统观点认为,规范伦理或元伦理领域与应用伦理学是不同的,后者试图为不同理论找到实际的应用。举例来说,多元道义论作为规范伦理学的一种形式,由苏格兰哲学家戴维·罗斯(W.D. Ross,1877—1971)在《正当与善》一书中提出。他从结果论和功利主义的立场来分析道德问题,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决于它的结果,并且存在着某些一直为善的义务。

罗斯确定了七种义务或道德的公认原则,用以决定在任何情况下的行为。

·慈善—帮助他人增加愉悦和幸福,消减痛苦和折磨,或改善他们的品质。

·不伤害—永远不通过残忍的行为对他人故意造成伤害或痛苦。

·正义—确保人们能够公平、平等地获得他们所应得的。

·自我改善—为了自身和集体的利益,我们需要在实践和精神上进行自我改善。

·补偿—在个人行为的结果被不公对待的情况下,对个人进行赔偿或对当前情况进行补救。

·感恩—当别人给予自己帮助或自己因他人的行为受益时,要表达出适当的感谢。

·守信/忠诚—根据明确的或默许的承诺来行动,包括讲真话这一默许的承诺。

罗斯并没有对他提出的七种义务进行重要程度的划分,也没有声称个人仅需考虑以上这些义务。他设计的义务清单里有一个缺陷,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义务是对立或矛盾的,这就会导致不知遵循何种义务的困境出现。举例来说,一位父亲承诺带他的孩子去看最新的电影大片,与此同时,他的朋友打电话让他帮忙搬家。这位朋友先前曾数次无私地帮助过他,希望他这次能予以回报。因此感恩与慈善的义务和守信的义务产生了冲突。

然而,罗斯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存在着“绝对义务”在决定何为正确行为时比其他义务更有分量。考虑到上文所描述的困境,绝大多数人可能会选择慈善和感恩(也可说是正义),以让孩子失望和失信的代价去帮助他的朋友。我们并不知晓不同的人是如何对特定决定的结果进行权衡的。

当代美国哲学家薛立·卡刚(Shelly Kagan,1954—)在《道德的限制》一书中认为,罗斯应该使用“pro tanto”这个表述,意为“到某一程度”,来形容他设计这些义务的理由,而不是使用“prima facie(显见的)”,因为“一个到‘某一个程度’的理由具有真实的分量,尽管它的分量可能会被其他的考虑因素所超越……但一个显见的理由看上去像是一个理由,可能实际上根本不算理由”。

卡刚的观点是一个义务的分量取决于它与罗斯方案中其他义务之间关联或矛盾的程度,这使得义务之间的权重成为判断依据,但这并非绝对的。

告密者:英雄还是叛徒?

许多组织和企业都会起草宗旨说明和行为准则。同样地,政府、立法机关和国务院(包括卫生部、国防部、福利部和教育部)都是根据应用伦理学模型来起草行为准则的。然而,这些道德准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后现代主义哲学家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1930—2004)在说到应用伦理学时,倾向于谈及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它于1948年首次通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曾历经多次调整和修订。]。它曾因全球秩序的转换与改变,以及世界各地技术、生态和社会政治气候的发展而被多次修改。在德里达看来,这也证明规定好的道德法则是无意义的。

在当今时代,告密者揭露组织和企业的不道德行为,已经成为应用伦理学争论的焦点。一方面,告密者可以被视为英雄,他们捍卫个人的权利,对抗可恶和官僚的企业,这些企业在背地里“作恶”。另一方面,告密者往往会被描述为叛徒,或怀有荒谬、没有根据的怨恨,与集体意识格格不入的人。

应用伦理学中经常出现类似的争议,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前美国中央情报局特工爱德华·斯诺登。斯诺登是美国政府的前计算机数据分析师,他于2013年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机密资料拷贝并泄露给了德国周刊《明镜》。

他公开的信息揭露了美国的许多全球监视计划,这些计划大多是由美国国家安全局和五眼情报联盟[  是指二战后英美多项秘密协议催生的多国监听组织“UKUSA”,该机构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的情报机构组成。]运行,并与美国国内的电信公司和欧洲政府暗中合作。斯诺登的披露造成了轰动,并引发了一场关于数字时代隐私的本质和政府“监视”公民的权利的激辩。

三 你需要知道的关于科学的哲学

科学哲学是对自然科学的假设、基础和意义的研究,例如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地理学、医学和天文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是有区别的,后者主要关注人类行为和社会结构。

在科学哲学中的主要问题包括:什么是科学?科学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和运用在科学研究中所获取的知识?最后一个问题引出了一系列关于科学知识获取方式的道德困境。

如果正确看待,数学不仅掌握真理,还具有无与伦比的美—一种冷酷而严肃,宛如雕塑那样的美。

—伯特兰·罗素

什么是科学主义?

科学主义是“科学是由什么组成的”这一哲学辩论的核心,它将特定领域的知识从伪科学或纯理论科学中区分开来。在一些方面,科学主义这一术语饱受诟病,科学主义首先是一种普遍而首要的立场,即物理和自然科学(科学方法)研究的假设和方法对其他人类知识领域也同样适用,包括哲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

逻辑实证主义是科学主义的一种形式,它的前提观点是“真正的知识”是科学知识。理论可以被科学验证,可以被逻辑或数学证明。实证主义认为,这种知识只能来自按照严格的科学方法得到的积极肯定的理论。

传统上,这种方法集中于经验“证据”的收集上,通过观察和实验的过程来收集数据,由此推导假设。

亚里士多德是一位雅典名医的儿子,他在生物学以及揭示事物本质上展现了特别的资质。人们认为他写下了首部关于科学探究的本质的系统专著,该专著包含了对自然世界的观察和推理。在亚里士多德的作品《前分析篇》和《后分析篇》中,他先后对探究自然的目标和方法做出了反思。

他的方法尽管并非毫无缺陷,但却包含了许多现今认为对科学研究极为重要的元素。虽然专注于经验主义和仔细观察,但他提倡一种冷静的观察方式,而不是进行控制实验。其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积累可观察的事实,也是因为控制实验会使人们得出支撑自己观点的理论和预判的结果。

亚里士多德在阐述科学时使用了“episteme(知识)”一词,这展示了知识被精确安排成事实,但重要的是这些事实是如何被安排和呈现的。探索的目的就是通过观察事实的排列和呈现,构建成功的科学探究的方法。其决定因素就是找到知识的本质。

除了仔细观察以外,亚里士多德的科学方法还要求:

·一个理性的逻辑推理系统,能够正确地排列和分析事实,同时能基于收集到的观察内容进行推断或归纳。

·此外,推理方法包括演绎、预测、比较或类比。

亚里士多德的《前分析篇》和《后分析篇》(以及他对其他科学方法理论和错误推理的否定)都收录在名为《工具论》的作品集中。

蜂王《动物志》其中的一个章节包含了对蜜蜂生活的详细观察。他正确地推测出蜜蜂群落中有三类蜜蜂:工蜂、雄蜂和一个“蜂王”。其中最大的争议是,亚里士多德在描述蜂王时用“国王”代替了“女王”,由此一些人认为他厌恶女性。

亚里士多德关于蜜蜂从花中采蜜的观察是对的,但他相信花朵生出了幼蜂,所以蜜蜂自身无法繁殖。他还认为蜂蜜是在大气条件下产生的,论点是一年中有些时候鲜花繁盛但却没有蜂蜜产生。事实上,这个观察对错参半,大气确实对蜂蜜的产生有影响,但亚里士多德并没有理解授粉的过程。

当科学方法出错时

亚里士多德关于科学与自然的著作对自然科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在中世纪时期,以至于他的一些明显错误都几乎被逐字接受,几个世纪以来都没有受到挑战。《动物志》是亚里士多德对动物学的研究,他尝试应用自己的科学方法去探究现存事实和自然世界的成因。

尽管《动物志》中包含了许多开创性的观察,特别是在海洋生物学领域,但它确实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错误。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错误是亚里士多德声称苍蝇有四条腿,虽然学者们认为这可能是一个还没修正的误译。

弗朗西斯·培根—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家

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是英国哲学家、政治家、律师和作家,也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领军人物。作为一名多产的作家,他的哲学著作囊括各种主题,包括科学、神学、伦理、政治和法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