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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2 2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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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奥德丽·尼芬格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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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旅行者的妻子(2016年新版)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2016年新版)试读:

引子

克莱尔:被丢下的感觉真艰难。我等着亨利,不知道他在哪儿,不知道他一切可好。做等待的一方,真艰难。

我尽量让自己充实。那样时间会过得快一些。

我独自一人入睡,独自一人醒来。我经常走动。我工作到精疲力竭。我注视被一整个冬天的积雪覆盖的垃圾,随风飞舞。除非你停下来想这件事情,否则一切都依旧单纯。为何缺席总让爱意更浓?

很久以前,男人们出海,女人们为之守候,伫立海边,搜寻天际的轻舟。现在,我等着亨利。没有任何预兆,他就这么不情愿地消失了。等待的每分每秒,都仿佛经年累月般漫长。每个微小的时刻,如同玻璃沙漏里的细沙,缓慢而透明,每个微小的时刻,我都能看见,它们无穷无尽,汇聚成漫长的等待。但为何他的离去,我总无法相随?

亨利:感觉如何?感觉如何?

有时,像是瞬间的走神,接下来,你突然意识到捧在手中的书、红色棉布格子衬衫和上面的白色纽扣;意识到挚爱的黑色牛仔裤、栗色的就要磨破的袜跟;意识到起居室、厨房里即将鸣笛的水壶:所有的一切瞬间幻灭了。只剩下你像只赤裸的松鸦,独自兀立在乡间无名沟渠的齐踝的冰水中。你等了一分钟,或许还能突然重返书边,重返你的家之类的地方,经过大约五分钟的咒骂、颤抖和想让自己立即消失的绝望,你开始漫无目的地前行,而最后总会遇见一座农舍,那时,你可以选择偷窃或选择解释。偷窃有时会让你被捕,解释则更加冗长无味,因为解释免不了说谎,有时同样会锒铛入狱。天下还有更倒霉的事么?

就算躺在床上半梦半醒,有时也感到自己猝然站立,你听见血液涌进大脑,体验坠落时晕眩般的刺激,犹如芒刺在背,随即,手脚也没了知觉,你又一次不知身在何处了。即使稍纵即逝,你觉得应该有时机抓住些什么,你的手臂也曾用力挥舞过(结果往往伤了自己,或损坏了房间里的贵重器物),然后你就滑到一九八一年八月六日星期一清晨四点十六分,滑到俄亥俄州雅典市第六汽车旅馆那铺着深绿色地毯的走廊上。你的头一下子撞到某扇房门,于是里面的客人——一位来自费城的蒂娜·舒曼女士,开门后一阵尖叫,因为一个裸体男人正晕倒在她的脚下。你终于被一阵吵闹搅醒,却发现自己躺在郡立医院的病房里,门外一名警察正用他破旧的、充满杂音的晶体管收音机,收听费城人队的棒球赛事。老天开眼,你又被抛回无意识中,数小时后再度醒来,回到了自己的床上。妻子正探身看着你,眼神中充满焦虑。

有时,你满心欣喜,身边的一切都庄严壮观,金光笼罩,而转眼间,你又极度恶心,突然离去。你被抛在郊外的天竺葵地里,或是你父亲的网球鞋上,或是三天前卫生间的地板上,或是一九〇三年前后伊利诺伊州橡树公园里铺满木板的小道上,或是一九五几年某个晴朗秋天的网球场上,或是在各种可能的时间和地点里你自己赤裸的双脚上。

感觉如何呢?

它像极了一个梦:你突然想要裸体去参加一场你从没有修过的学科考试,而当你出门时,钱包却忘在家里了。

一旦我去了那儿,就立即被扭曲成一个绝望的自我。我成为一个窃贼、流浪汉,成为一只终日奔跑躲藏的动物。老太太被我吓倒,孩子们惊讶不已,我是一个恶作剧,我是终极幻影,我难以想象自己是一个真实的人。

是否存在一种逻辑,一种规则,掌控着我所有的来去往复、所有的时空挪移呢?是否存在一种方法,能够让我原地不动,让每个细胞都拥抱这当下的时刻?我不知道。也有一些线索,正如所有的疾病存在各种类型和各种可能:过度劳累、嘈杂声音、压力、突然的起立、泛光灯——任何一件都有可能诱发下一场故事。可是,我也许正在我们的大床上翻阅周日版的《芝加哥太阳报》,手握咖啡杯,一旁的克莱尔偎依在我身上打盹,突然,我来到了一九七六年,目睹十三岁的自己在祖父的草坪上锄草。这样的情节,有的只能维持片刻,那情形如同在汽车里收听广播时,费力地搜寻锁定某个频道。有时,我发觉自己被抛进人群里面、观众之间、暴民当中;同样有时,我发现自己独自一人落在田野里、房间里,出现在车上、海滩上,还有深更半夜的中学教室里。我害怕发现自己出没在监狱、异常拥挤的电梯和高速公路,我莫名其妙地来临,我裸露着身体,叫我如何解释得清楚。我从来带不上任何东西,没有衣服,没有钱,没有身份证。时空逗留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在寻找遮羞的衣物,东躲西藏。幸运的是,我不戴眼镜。

令人啼笑皆非,是的,我所有的爱好都是居家的:舒适的扶手躺椅、平静家庭生活中的点点激动。我需要的一切都只是卑微的快乐:枕畔的一本探险小说、克莱尔金红色秀发沐浴后湿湿的幽香、朋友度假中寄来的明信片、融化进咖啡里的奶油、克莱尔乳峰下那抹娇嫩的肌肤、厨房桌子上对称的两个等待被拆的食品袋,我爱等到阅览者们全部回家后,信步走在图书馆的书堆之间,轻手划过列列书脊。当我被时间随意摆布,我对它们的思念犹如针尖一样刺骨。

克莱尔,总是克莱尔,清晨克莱尔睡眼惺忪、面容紧皱;工作时克莱尔把双臂伸进纸浆大桶里,拉出模具,这样那样地搅动,搓揉着造纸纤维;看书时克莱尔的长发披散在椅子靠背上;临睡前克莱尔用精油“噼噼啪啪”地按揉摩擦。克莱尔低柔的声音总在我耳畔萦绕。

我不想呆在没有她的时空里。但我总是不停地离去,而她却不能相随。第一节脱离时间的男人

哦;不是,因为有幸福,

这种某个近失的急切所赢。

……

而是因为此在是多的,而是因为似乎所有

这里的,这消逝着的,都需要我们,这

奇怪地同我们相关的。我们,这些最最消逝着的。

……

……啊,我们能带过去什么呢?不是那观望,那个在此

慢慢学会的,不是任何在此发生的东西。不是。

那么是痛苦。那么首先是困境,

那么是对爱情的长期体验,——那么是

根本不可言状的。——杜依诺哀歌·第九哀歌3初次约会(上)

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六(亨利二十八岁,克莱尔二十岁)

克莱尔:虽然我周围的一切都是大理石,可是这个阴冷的图书馆,闻上去怎么有股地毯吸尘器的味道?我在访客登记簿上签下“克莱尔·阿布希尔,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十一点十五分,于特藏书库”的字样。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个纽贝雷图书馆4,现在我穿过这条幽暗的、略有些阴森的入口过道,一下子兴奋起来,仿佛刚刚梦醒在圣诞节的早晨,整个图书馆就像只装满美丽书籍的大礼盒。电梯缓缓上升,不是很亮,几乎没有声响。到了三楼,我填写了阅览卡申请表,然后走到楼上的特藏书库里,我的皮靴后跟在木质地板上啪嗒作响。房间里安静,拥挤,满是坚固沉重的大书桌,桌上是成堆的书,桌边围坐着读书的人们。高耸的窗子,透进芝加哥秋天早晨明亮的阳光。我走到服务台边,取了一叠空白的索书单。我正在写一篇艺术史课的论文,我的研究课题是:克姆斯歌特版的《乔叟》5。我抬头看了看这本书,填了一张索书单,同时,我也想了解克姆斯歌特出版社的造纸方法。书籍编目很杂乱,于是我走回服务台,请求帮助。正当我向那位女士解释我需要什么时,她的目光掠过我的肩头,落在正从我身后走过的一个人身上,说:“或许德坦布尔先生可以帮您。”

我转过身来,正准备再次解释一下我的需求,刹那间,我的脸和亨利的脸相对。

我哑口无言了。这就是亨利,镇静,穿着齐整,比我见过的任何时候都要年轻。亨利在纽贝雷图书馆工作,此时此刻,他就站立在我面前。我欣喜若狂。他很有耐心地看着我,稍显诧异,但很有礼貌。

他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么?”“亨利!”我只能压抑着抱住他的冲动。很显然,他这辈子从未见过我。“我们见过面么?对不起,我不……”亨利环顾四周,生怕读者或同事注意到我们俩,他迅速搜寻记忆,然后意识到,某个未来的他早已经提前认识了现在的我,这位站在他眼前喜形于色的女孩。而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在草坪上吮我的脚趾。

我试着解释:“我是克莱尔·阿布希尔。我小时候就认识你了……”我有一种茫然,眼前我深爱着的男人,居然对我完全没有印象。因为对他而言,一切都还在未来。整个古怪的过程让我直想发笑。多年来,我对亨利积累的了解,此刻如洪水泛滥般涌上心头,而他却疑惑、畏惧地打量着我。亨利穿着我父亲的旧渔裤,耐心地考我乘法口诀、法文动词、美国各州的首府;在草坪上,亨利边笑边注视着我七岁时带来的特别午餐;我十八岁生日时,亨利身穿无尾礼服,紧张地解开衬衫和饰扣。此地!此时!“来呀,我们去喝咖啡,去吃晚饭去别的什么吧……”他一定会答应,在过去和在未来都爱着我的同一个亨利,通过类似蝙蝠次声波般的神秘时间感应,现在也一定会爱我!我松了口气,他果然立即答应了,我们约好今晚在附近一家泰国餐厅见面。图书馆服务台后面的女士目瞪口呆地看完了我们整个交谈过程,离开时,我已完全忘记了克姆斯歌特和乔叟。我轻盈地走下大理石台阶,穿过大厅,来到芝加哥十月的阳光中,然后小跑着穿过公园,我一路微喘个不停,幼犬和松鼠都远远地避开我。

亨利:这是十月普通的一天,秋高气爽。在纽贝雷图书馆四楼,那间装有湿度控制系统却没有窗子的小房间里,我正在分类整理一套刚捐来的大理石纹纸。这些纸很美,但分类工作枯燥,乏味,甚至让人有些自怨自艾。事实上,我感觉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一个二十八岁的小伙子,痛饮昂贵的伏特加直到半夜,绝望地想要挽留住英格里德·卡米切尔施舍的爱,这种滋味有谁能懂?彻夜,我们俩都在争执,现在,我甚至都记不得当时究竟吵了些什么。我大脑里的血管突突直跳,我需要咖啡。我把那些大理石纹纸稍稍理了一下,任由它们以一种乱中有序的方式四处散落。我离开了这个小房间,径直走向办公室,当我经过服务台的时候,听到伊沙贝拉的声音:“或许德坦布尔先生可以帮您。”我不由停下脚步,她的意思其实是说:“亨利,你这个神出鬼没的家伙,这会儿又想去哪啊?”然后就是这个美得让人窒息的女孩一下子回过头来,琥珀色的头发,高挑的身材,猛地攫住了我的眼睛,仿佛我就是上帝专门给她派来的救星。我的胃一阵痉挛。显然她认识我,可我真的不认识她。天晓得我曾对这个光芒四射的美人说过、做过或者承诺过什么,因此我只能用图书管理员最完美的语调说:“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么?”而这个姑娘轻吐出我的名字“亨利”!她如此唤醒了我,让我不得不相信在某段时间里,我们曾一起神仙眷侣般地生活。一切更加混乱了,我确实对她一无所知,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我问她:“我们见过面么?”伊沙贝拉此时给我使了个眼色,仿佛在说:“你这个大傻帽。”可是那个女孩却说:“我是克莱尔·阿布希尔。我小时候就认识你了……”接下来她请我出去吃晚饭,震惊之余,我还是接受了邀请。尽管我没刮胡子,一副宿醉没醒的糟糕模样,可她看我的目光依旧灼热。我们约好当晚在泰国情郎共进晚餐。得到我的允诺后,这位克莱尔小姐便云一般轻巧地飘出了阅览室。我晕眩着进入电梯厢,终于意识到,一张有关我的未来、金额巨大的彩票,此刻已经找上门来了,我笑出了声。我穿过大厅,跃下层层台阶走上大街,猛然看见克莱尔正小跑着穿过华盛顿广场公园,看她兴高采烈、蹦蹦跳跳的样子,我突然不知为何想哭。

当天晚上:

亨利:傍晚六时整,我从图书馆奔回家,想把自己打扮得更有魅力些。这段时间,我住在北迪尔伯恩大街上,一间小而奇贵的工作室兼公寓里,时常一不留神就会撞上那些碍人的墙、厨房台面和家具。

一:打开公寓门上的十七把锁,冲进客厅(其实也是我的卧室),开始飞速脱衣服。二:边冲淋边剃须。三:在衣橱深浅各处绝望地乱翻,我逐渐意识到,没有一件衣服是全然干净的。我发掘出一件放在干洗袋里的白衬衫,于是决定穿黑西服,缝线皮鞋,配灰蓝色的领带。四:穿上所有这一切,却发觉自己像个联邦调查局特工。五:环顾四周,家里已是狼藉一片,即使有可能带克莱尔回家,我想今晚还是免了吧。六:面对浴室里的大镜子,我居然看见了身高一米八五、眼睛发亮、锋芒张狂、年仅十岁、穿着干净衬衫和葬礼司仪外套的埃贡希勒6的样子。我琢磨着这位年轻的女士究竟看我穿过什么样的衣服呢?我显然不可能穿着自己的衣服从未来进入她的过去,她说那时她只是个小女孩?太多无可解释的疑团冲进我的头脑,我不得不镇定下来,喘口气。搞定!我抓起钱包和钥匙,锁上大门上的三十七把锁,挤进摇晃狭窄的电梯,在前门的小店里给克莱尔捎上一束玫瑰,连续走过两个街区,赶往约好的饭店。虽然行走速度远远破了纪录,可我还是迟到了五分钟。克莱尔早已坐在情侣包厢里,一看到我便如释重负了。她朝我招手的样子好像正在节日游行。“你好,”我招呼她。克莱尔穿着一袭酒红色的天鹅绒裙子,搭配珍珠项链,就像是用约翰·格莱姆7手法表现出来的波提切利的8维纳斯:灰色的明眸,翘挺的鼻梁,像日本艺伎一样精巧的嘴唇。长长的棕红色秀发遮掩住她的香肩,一直垂落到后背,脸色有些许苍白,在烛光的映衬下还有几分像是蜡塑的。我把玫瑰递给她,“送给你的。”“谢谢,”克莱尔欣喜若狂地说。她看了看我,见我正困惑,解释道,“你以前从来没有给我送过花。”

我滑进包厢里,坐到她的对面。我神魂颠倒了,这个姑娘认识我,而且,还不只是与我在未来某个时刻短暂相遇的人。女侍者前来呈上菜单。“告诉我!”“什么?”“所有的一切。”我说,“你知道我不认识你的原因么?我真是很抱歉——”“哦,不,你现在是不应该认识我的。我想说的是,我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克莱尔低下声音,“因为对你而言,一切都还没有发生,而对我来说,嗯,我已经认识你很久了。”“多久呢?”“大约有十四年了。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才六岁。”“天哪!我们常常见面么?还是仅仅见过几次呢?”“上次我见到你时,你让我记得在下次见面吃饭时给你这个,”克莱尔拿出一本淡蓝色的儿童日记本,“喏,这儿,”她递给我,“你可以自己留着。”我翻到一片用剪报做的书签,这一页的右上角蹲着两只小猎狗,里面是一长串日期。起始为一九七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我又翻过十六页印有小猎狗的纸,最后一笔是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我仔细数了数,共有一百五十二个日期,是一个六岁小孩用蓝色圆珠笔一笔一画写下的大号花体字。“你做的这串记录?所有这些日期准确吗?”“其实,是你告诉我的。你说,几年前你把这上面的日期都背了下来,所以我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来的,这就像莫比乌斯带9一样。不过,它们极其准确,有了它们我就知道何时去草坪找你了。”这时,女侍者回来请我们点菜,我要了一份椰汁鸡,克莱尔则要了份椰汁咖喱牛腩。另一名侍者端来一壶茶,我接过来,给我们两人各倒了一杯。“那草坪又是哪儿呢?”我已经非常激动了。我从来没有遇见来自我未来的人,更何况是这个见过我一百五十二次、从油画中走下来的波提切利的维纳斯。“我父母在密歇根那儿的一块地,一边是树林,另一边是房屋。当中有块直径三米的空地,空地上有块很大的石头。如果你到那块空地上去,屋子里没人能看到你,因为整个地势是隆起的,中间却陷在下面。我常常在那一个人玩,总觉得没有人能知道我在那儿。一年级时有一天,我从学校回家后,又去了那个空地,然后就看到了你。”“一丝不挂的,可能还在呕吐?”“事实上,当时你倒挺镇静的。我记得你那时就知道我的名字,我也记得你消失时的情景,让人叹为观止。现在回头想想,很明显你曾经去过那个地方。我想你第一次去应该是在一九八一年,当时我十岁。你那会不停地说:‘噢,天哪!’还直直地看着我,当然,你似乎因为裸体而无地自容,而我则认定,这个裸体老家伙是变了魔术从未来世界里跑来向我要衣服的。”克莱尔笑着说,“还有吃的。”“有什么好笑的?”“那些日子,我曾做过一些相当古怪的食物送给你,花生酱凤尾鱼三明治、乐事脆饼夹甜菜鹅肝酱什么的。我当时准备这些食物,一是想看看你有没有什么不吃的,另一个原因也是想让你加深对我的魔幻厨艺的印象。”“那时我多大?”“我记得我见过你最老的时候是四十多岁,最年轻的,我说不准,可能三十吧。你现在多大?”“二十八。”“你现在看上去真的非常年轻。最后几次我见到你时,你大概四十出头,看上去活得挺不容易的。不过也很难说,在小孩子看来,所有的成年人都是又大又老的。”“那么,我们当时都做了些什么呢?在那个什么草坪上?我们应该有很多时间待在一起的。”

克莱尔笑了:“我们做了很多事情,具体取决于我的年龄和天气。你帮我做功课,一起玩游戏,但大多数时间我们只是胡乱聊天。我非常小的时候,还以为你是天使,问了你很多关于上帝的问题;十几岁时,我尝试着让你爱上我,而你总是不肯,而我更加强了让你就范的决心。我曾担心你想在性的问题上误导我,不过,某些方面你非常像我的父母。”“哦,那是好事。不过现在,请你不要把我当作你的爸爸。”我们的目光相遇了,彼此会心一笑,好像都是权谋家。“冬天是怎么样的?密歇根的冬天非常冷吧?”“那时我常把你偷偷带进我们家,我们的房子有个很大的地下室,有好多小间,其中一间是储藏室,墙的另一面就是火炉。我们称它为阅览室,因为所有过期没人看的图书和杂志都堆在那里。有一次你躲在里面时,我们遇到了大风雪,没人上学,也没人上班,家里没多少食物了,我到处找东西给你吃,当时都要急疯了。暴风雪来的时候,埃塔本该出去采购的,可她没有去,这样一来,整整三天,你都被困在里面看《读者文摘》,仅靠我留给你的沙丁鱼拌拉面维持生活。”“听上去真咸,我倒挺想早点吃到。”这时,菜上齐了,“你学过烹饪么?”“我想我不能算学过。除了给自己倒可乐之外,只要我在厨房动手,尼尔和埃塔总是紧张万分。自从搬到芝加哥,没人需要我做饭,我也就没有动力了。很多时候,学业本来就很忙,所以我在学校吃。”克莱尔咽了一口她的咖喱,“这个味道真好。”“尼尔和埃塔是谁?”“尼尔是我们家的厨师,”克莱尔微微一笑,她融法国蓝带大厨师和底特律人10于一身。如果她是朱莉亚·蔡尔德11的话,你就知道阿丽莎·弗兰克林12为什么这么胖了。埃塔是我们的女管家,样样在行,几乎就是我们的妈妈了……我的意思是说,我们的妈妈么……总之埃塔永远都在,她是德国人,很严格,但也很会安慰别人,而妈妈却是一副云里雾里的样子。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满嘴是汤,只能点点头。“对了,还有彼得,”克莱尔补充道,“他是我们的园丁。”“哇,你们用了不少仆人,听起来我们不是一个阶层的。我是否,呃,见过你家里人呢?”“我外婆密格朗过世前,你曾见过她。你的事,我就跟她一个人讲过。那时她几乎已经完全失明了。她知道我们会结婚,她想见见你。”

我停止咀嚼,看着克莱尔。她回望着我,平静地,如天使般,自然放松。“我们会结婚么?”“我想会的,”她回答我,“这么多年来,不论你何时出现,你都说你已经娶我在先了。”

够了,这足够了。我闭上双眼,希望自己什么都不用去想。此时此地,是我最不情愿离开的时空。“亨利?亨利,你没事吧?”我感到克莱尔坐到我这边的沙发椅上来了。我睁开眼睛,她将我的手紧紧握在她手中,那竟是一双工匠的手,粗糙,开裂。“亨利,真对不起,我不习惯看见你这样。和你以前完全不同。我是说,我长到这么大,你在我面前都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人,今晚我也许真不该一下子给你讲这么多。”她露出微笑,“实际上,你离开我时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手下留情啊,克莱尔’,你的语调显然是在模仿一个人。现在我想起来了,你当时一定是在模仿我。”她带着渴望和爱意看着我,可我又是何德何能呢?“克莱尔?”“什么事?”“我们能从头来过么?假装成一对普通男女普通的初次约会那样?”“好呀。”克莱尔起身,坐回到她那边去。她直直地坐着,忍着不笑出来。“嗯,对,就这样。呃,克莱尔,呃,谈谈你吧,有什么爱好?养什么宠物?有没有特别的性倾向?”“你自己提问发掘啊。”“好吧。让我想想……你在哪儿读书?学什么专业?”“我是艺术学院的学生,主修雕塑,最近开始学造纸。”“真酷。有什么样的作品呢?”

克莱尔第一次露出坐立不安的神情,“就像……很大的……是关于鸟的。”她盯着桌子,低头呷了口茶。“鸟?”“呃,其实是关于,呃,向往。”她依旧没看我,我决定换个话题。“多说说你家里人吧。”“好的,”克莱尔放松了,又笑了,“我的家,在密歇根州,在一个叫南黑文的湖边小镇上。我们家的房子,实际上,在小镇的外围,它最早是属于我外公和密格朗外婆的,外公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后来外婆一直和我们过,她去世那年我十七岁。我的外公是个律师,我爸爸也是律师,我爸爸到我外公那儿工作时,认识了我妈妈。”“他娶了老板的女儿。”“是的。我妈妈是独生女,事实上我有时会想,他真正娶到手的是否是他老板的房子。这幢房子很漂亮,很多有关工艺美术运动的书上都记载着它。”“这房子有名字吗?谁建造的呢?”“他们都管它叫草坪云雀屋,是彼得·文斯在一八九六年时建造的。”“哦!我见过那幢房子的照片,它是为亨德森的某个家族分支建造的,对么?”“是的。那是送给玛丽·亨德森和戴尔特·巴斯康伯的结婚礼物,可他们俩搬进去住了两年就离婚了,然后变卖了房子。”“豪宅啊。”“我们家也算是名门望族了,但他们也觉得这房子很不一般。”“你的兄弟姐妹呢?”“马克二十二岁,就要读完哈佛法学院的预修课程了。爱丽西亚今年十七岁,在读高三,她是个大提琴手。”我察觉到她对妹妹很有感情,对哥哥则是一般。“你不是特别喜欢你哥哥?”“马克就像爸爸,他们两人都很争强好胜,常常要说到你认输为止。”“知道么,我一直很羡慕别人有兄弟姐妹,哪怕关系不怎么好。”“你是独生子么?”“是呀,我以为你对我什么都知道呢!”“其实我知道你的一切,也对你一无所知。我知道你不穿衣服的样子,可是直到今天下午,我都不知道你的姓。我知道你住在芝加哥,可是除了知道你妈妈在你六岁时因为一场车祸而过世外,我对你们家的其他情况完全不了解。我知道你很懂艺术,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和德语,可我一点也不知道你在图书馆工作。你让我很难在现实的世界中找到你,你只说事情在该发生的时候就会发生,然后我们就相遇了。”“是,我们相遇了,”我同意她的说法,“我么,我们家不是名门望族。他们是音乐家。我爸爸叫理查·德坦布尔,我妈妈叫安尼特·林·罗宾逊。”“哦,那个歌唱家!”“是的。我爸爸在芝加哥交响乐团里拉小提琴,可他一直没能像我妈妈那么出名,但他确实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小提琴家,挺遗憾的。我母亲去世后,他只是偶尔参加了些表演。”这时,账单来了。我们两人吃得都不多,不过我已经对食物没什么兴趣了。克莱尔取出钱包,我朝她直摇头,我付了钱。离开餐馆,我们俩站立在秋夜晴爽的克拉克街上。克莱尔穿了一件精美的蓝色针织衫,戴了一条毛皮围巾;我出门时忘了带大衣,冷得直哆嗦。“你住在哪?”克莱尔问我。

哦,别。“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两条马路,不过那儿很小,现在那里乱七八糟的。你呢?”“罗斯科小区,就在侯因大街上。但我还有个室友。”“如果你来我住的地方,你得闭着眼睛数到一千。也许你的室友对周围情况毫不关心、充耳不闻?”“才没那么走运呢,我从不带任何人回家的。否则,查丽丝不对你拳打脚踢、指甲里插竹签,直到拷问出全部情况才怪呢。”“我也盼望着有机会被某个叫查丽丝的女孩蹂躏盘问,可你大概没有我这种雅兴。到我这儿来吧。”我们沿着克拉克大街往北漫步。中途,我进了克拉克酒屋买了瓶葡萄酒,出来后,克莱尔一副迷惑的样子。“我以为你不喝酒。”“我不喝酒?”“肯德里克医生可是非常严格的。”“他是谁?”我们走得很慢,克莱尔笨拙地踩着高跟鞋。“他是你的医生,他可是时间混乱症方面的大专家。”“讲给我听听。”“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肯德里克医生是个分子基因学家,他发现了……将要发现,时间混乱症的病因,是基因出了问题,他将会在二〇〇六年得出这个结论。”她叹了口气,“我想,现在和你谈这个为时过早了。你曾告诉过我,今后十年里将出现很多患时间混乱症的人。”“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还有其他人会得这种——病。”“我想就算你现在找到肯德里克医生的话,他也没办法帮你。要是他能帮你,我们就永远不会见面了。”“还是别想这件事了。”我们已经来到公寓楼的大厅。克莱尔比我先进了那狭小的电梯,我关上门,按下十一楼,她的身上似乎混合着旧衣服、香皂、汗水和皮毛的味道,我深深吸了口气。电梯在我家的楼层“当”的一声停下,我们先后挤出电梯厢,沿着狭窄的过道往里走。我用满手的钥匙,打开一百零七把锁,“咔嚓”一下推开了门。“我们刚才吃饭那会,这里可是更乱。现在,我得把你的眼睛蒙上。”我放下红酒,解开领带,克莱尔“咯咯”地笑出声来。我把领带绕过她的眼睛,在她后脑勺上打了个结,推开门,引她进来,像个魔术师一样请她坐上扶手椅。“好了,开始数数吧!”

克莱尔开始数了,我跑来跑去,捡起地上的内衣和袜子,从各种台面上收拢汤勺和咖啡杯,再统统扔进厨房水池里。当她数到“九百六十七”时,我揭开她的“眼罩”,沙发床已经还原成它日常的状态,我正坐在上面。“你要美酒?音乐?还是烛光?”“都要,谢谢。”

我起身点亮了几支蜡烛,关上头顶的灯,整个房间在微小摇曳的烛光下起舞,每件东西都漂亮多了。我把玫瑰插进花瓶,摸出开瓶器,拔掉软木塞,给我们各自斟了一杯酒。想了一会,我又把百代唱片公司为我母亲录制的舒伯特抒情曲CD放进了唱机,把音量调小。

我家基本上就是一张沙发,一把扶手椅,和四千多本书。“真漂亮!”克莱尔站起来,走到沙发旁重新坐下,我便坐在她一边。这是个令人心满意足的时刻,我们只是坐着,彼此凝望。烛光舔动着克莱尔的头发,她伸手触摸我的脸颊,“见到你真愉快。我一直都很孤单。”

我把她拉过来,我们接吻了。这是一个非常……和谐的吻,是那种久别重逢的亲吻,我不由地想,我和克莱尔在她家的草坪上究竟做过什么,但又很快放下了这个念头。我们的唇缓缓分开,通常到了这个时候,我就会开始琢磨如何突破对方层层的衣物壁垒。可是,此刻我身体后靠,舒展地躺在沙发上,直到触到她的双肘时,才拖着她与我一起倒下;天鹅绒的裙子很滑,她就像条天鹅绒质的鳗鱼一样,蜿蜒游入我身体和沙发靠背之间的空处。她面对着我,我用手臂支住沙发撑起身体,透过薄薄的织物,我能感受到她的躯体正贴压着我。我身体的某个部位拼命想要弹起、舔动、深深地进入。可是我已精疲力竭。“可怜的亨利。”“为什么是‘可怜的亨利’?我都幸福死了。”这是实话。“哦,我把所有这些突然的惊讶像岩石一样压在了你的心上。”克莱尔一条腿跨上我的身子,刚好坐在我的鸡鸡上,我的意志立刻完美地集中在那里。“别动。”我说。“听你的。今晚真是令人愉快。我是说,知识就是力量,这话一点都没错。我也一直非常非常想知道你住在哪儿,穿什么衣服,靠什么生活。”“就那儿13。”我的双手探到她裙子里,停在她的大腿上。她穿着吊带长筒袜,是我喜欢的那种女孩。“克莱尔?”“嗯14。”“这样一下子贪吃掉你的全部不是很好吧。我说,来点小小的期待,好像也不错。”

克莱尔倒有些窘了。“对不起!可是,你知道,我期待这一天已经有好多年了。再说,又不是蛋糕……被你吃一次就没了。”“你也来尽情品尝我这块蛋糕吧。”“那是我的名言。”她邪邪地笑着,来回摆弄着她的臀部。我惊讶自己挺起的高度,如果一个孩子能长到那么高,他就可以不必由家长陪同,独自去享受游乐园里各类刺激的游戏了。“你真是霸道,不是么?”“就是这样的人。我很可怕哦,除非你对我的哄骗刀枪不入。你以前那些法语单词和国际象棋不是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吗?”“我想我以后得留几手对付你的暴政,这样还能有些安慰。你对其他男孩子都是这样的么?”

克莱尔生气了,我也不知道有几分是真。“我根本想象不出自己对其他男孩做这些事情。你怎么会有这么下流的想法!”她解开我衬衫上的纽扣,狠狠地捏着我的乳头说,“天哪,你可真……嫩啊。”什么仁义道德,见鬼去吧!我已经琢磨出如何解开她裙子的办法啦!

第二天早晨:

克莱尔:醒来时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陌生的天花板,遥远处汽车的嘈杂,几个书橱,蓝色扶手椅上挂着我的天鹅绒裙,上面还搭着一根男人的领带。然后我想起来了,我转过头,看到了亨利。这么简单的状态,好像是我一辈子习以为常的事情。他放肆地睡着,身体扭曲成奇特的造型,像是刚被海水冲上岸似的。他一个胳膊盖住眼睛遮挡早晨的阳光,又长又黑的头发自然披散在枕头上。这一刻,这么简单的状态,我们,此时此地,终于到达了这一刻。

我小心地起床,亨利的床就是他的沙发。我站起来,弹簧“吱吱嘎嘎”地响。从床到书橱之间没有多少空间,我只能侧着身子挪到走廊上。浴室是袖珍的,仿佛我是在仙境漫游的爱丽斯,突然变大,不得不把手臂伸到窗外才能转过身来。装饰华丽的电暖器正运转着,叮当作响地挥发出热流。我小便,洗了手和脸。然后我注意到白瓷的牙刷架上,并排放着两把牙刷。

我打开医药橱,隔板上层是剃须刀、润须霜、口腔消毒水、感冒药、须后水、一块蓝色大理石、牙签、除臭剂;隔板下层是护手霜、卫生棉、避孕用子宫帽、体香剂、唇膏、一瓶复合维生素,还有一管杀精软膏。唇膏是那种深深的红色。

我站在那儿,手里握着唇膏,觉得有些恶心。我想知道她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我想他们在一起多久了,我猜,应该足够久了。我把唇膏放回原处,关上医药橱的门。我在镜子里看着自己,脸色苍白,头发凌乱地朝向四面八方。好了,不管你是谁,现在是我在这儿了,你也许是亨利过去的女人,可我是他未来的。我对自己微笑,镜子里的我也回敬了一个鬼脸。我拿起亨利挂在浴室门背后的一条绒布棉浴袍,下面还有另一件灰蓝色的丝浴袍。不知什么原因,穿上他的浴袍后我就觉得舒服多了。

回到客厅,亨利还在睡觉。我在窗台上找到了我的手表,才六点半。可我已不再平静,没有回床继续睡觉的心情了。我去厨房找咖啡,厨房里所有的桌子上都堆着盘子、杂志和其他读物,水槽里竟然还有一只袜子。我终于明白了,亨利昨夜图省事,一定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所有东西都塞进了厨房。我以前总觉得亨利很爱干净,现在真相大白了,他只是对个人仪表一丝不苟,对其他方面则要求极低。我在冰箱里找到咖啡,也找到了咖啡机,便开始煮起来。等水烧开的间隙,我正好仔细研究一下亨利的书橱。

他还是我熟悉的那个亨利。多恩15的《挽歌、颂歌及十四行诗》、马洛16的《浮士德博士的悲剧》、《裸体午餐》、布莱德斯特律17、康德、罗兰·巴特、福柯、德里达;布莱克18的《天真与经验之歌》、《小熊维尼和他的朋友们》、《注释版爱丽丝》、海德格尔、里尔克、《项狄传》、《威斯康新死亡之旅》、亚里士多德、柏克莱主教19、马维尔20,还有一本《低烧、冻伤及其他冷疾》。

突然,床“嘎吱”地吓了我一跳,亨利已经坐了起来,在清晨的阳光中斜视着我。他如此年轻,是我未曾见过的年轻。他还没真正认识我,我有一瞬间突然很害怕,他会不会已经忘了我是谁?“你看上去很冷,”他说,“到床上来吧,克莱尔。”“我煮了咖啡。”我想请他品尝。“嗯……我闻到了。还是先过来和我说声早安好么?”

我披着他的浴袍爬上床。他把手滑进浴袍里面,然后停了一会儿,他应该已经想到了,应该正在脑海中搜索浴室里的每个角落。“你不介意吧?”他问。

我迟疑着。“是啊,我看出来你一定不高兴了,也难怪。”亨利坐直身子,我也坐端正。他转向我,看着我。“不过,基本上一切已经结束了。”“基本上?”“我本来是打算和她分手的,没有找好时机,或者反倒是好时机,我也搞不清楚。”他试着读懂我脸上的表情,他想找到什么呢?是原谅么?这也不是他的错。他怎么能知道未来的一切?“我和她,可以说彼此折磨了很久——”他越说越快,然后戛然停止,“你想知道这些吗?”“不。”“谢谢。”亨利用手蒙住脸,“我很抱歉,没想到你会过来,否则我会仔细地清理一下,我的生活,我是说,不只是清理我的屋子。”亨利耳朵后面有一处红唇印,我伸手过去,帮他擦干净。他趁势捉住我的手,放在手心里,“我真的很不同么?和你盼望见到的那个人?”他焦急地问道。“是的,你更加——”自私,我原本想这么说,可是出口却变成了“年轻”。

他掂量着这个词的分量,然后问:“这样是好还是不好?”“不一样的感觉。”我双手绕过亨利的肩头,环住他的背脊,轻轻抚摸他的肌肉,探索他身体上的凹陷,“你见过自己么?四十多岁时的样子?”“见过,那时的我像是被一把无形的刀削坏了似的。”“呵,不过那时,你没有现在这么……我的意思是说你有些……更加……我是说,你认识我,所以……”“所以你现在想让我明白,我有些笨拙。”

我摇了摇头,尽管这个词正是我想要说的。“这都怪我一切都经历过了,而你——我还不习惯和你在一起,因为你对过往一无所知。”

亨利冷静下来。“对不起。可是你熟悉的那个人现在还不存在。别离开我,或早或晚,他总会出现的。我能做的只有如此了。”“这当然,”我说,“不过这会儿……”

他扭头迎住我的凝视:“你说这会儿……?”“我想要……”“你想要?”

我涨红了脸。亨利笑了,温柔地把我推到枕头上,“你知道的。”“我知道的不是很多,可我能猜出一二。”

之后,十月淡淡的阳光覆盖着我们,我们延续了一个温暖的盹。亨利的唇紧贴我的脖子,他咕哝了几句,我没听清。“什么?”“我在想,一切都是那么宁静,现在和你一起。躺在这里,想到未来的一切在某种意义上都已经安排好了,这种感觉真的很好。”“亨利?”“嗯?”“你怎么从来不把我的情况提前告诉你自己呢?”“哦,我不会那样做的。”“做什么?”“我通常不会把未来告知我自己,除非是非常重大、人命关天的事情,你明白么?我想让自己活得像个正常人。甚至我都不愿意看见未来的我,所以时间错乱的时候,我尽量避免落到自己身边,除非我别无选择。”

我听着,沉思了好一会,“如果是我,我会告诉自己所有即将发生的一切。”“不,你不会的。那样会惹很多麻烦。”“一直以来,我都想让你告诉我未来的事情。”我翻身,脸朝上仰卧,亨利撑着后脑勺,往下注视我。我们的脸大概相距十多厘米,这样说话很怪,就像我们过去的那些对话一样,而且身体的接近让我难以思想集中。“我告诉过你什么吗?”他问。“有时,当你想告诉我,或不得不告诉我的时候。”“比如说?”“看到没有?你还是想知道的,可我偏不告诉你。”

亨利笑了,“那我真是活该,嘿,我饿了,我们出去吃早饭吧。”

外面很冷。迪尔布恩大街上,汽车和自行车穿梭而过,一双双男女在人行道上漫步,我们也置身其中,在清晨的阳光下,手牵手,终于可以迎接任何人的目光,走到一起。我心中有丝微微的遗憾,好像一个秘密终于被揭穿了,但随后又涌动起一阵喜悦:现在,一切开始了。一切的第一次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六日

亨利:我的第一次很神奇,至今我还想不出其中的奥秘。那天是我的五岁生日,我们去了斐尔特自然史博物馆21。我想我在此以前从没去过那里,整整一周,父母一直在向我描绘那里是多么有趣:大厅里立着不少大象标本、恐龙骨架化石、始前洞穴人的立体模型。妈妈当时刚从悉尼回来,她带给我一只巨大的、蓝得刺眼的蝴蝶,学名天堂凤蝶,它被固定在一个充满棉花的框子里。我时常把标本框贴近脸庞,贴得很近,直到只能看见一片蓝色,直到产生一种奇特的感觉。为了回味它,我曾在酒精里寻找徘徊,最终我遇到克莱尔时,才真正找回了它,那种完美的天人合一、浑然忘我的感觉。父母带我去博物馆之前,早已向我描绘了一盒又一盒的蝴蝶、蜂鸟和甲壳虫。那天,我激动得天没亮就醒了。穿上运动鞋,带上天堂凤蝶,我披着睡衣来到后院,走下台阶跑到河边。我坐在岸上注视东方泛起的亮光,游来一群鸭子,接着一只浣熊出现在河对面,好奇地打量我,然后它在那儿洗干净它的早餐,享用起来……我也许就这样睡着了,突然听见妈妈喊我,被露水沾过的台阶滑溜溜的,我小心翼翼地,生怕手中的蝴蝶滑落。我一个人跑出去让她有点生气,可她也没有怎么怪我,毕竟那天是我的生日。

当天晚上,父母都没有演出,他们不慌不忙地穿衣服,打扮。我早在他们之前就准备好了,我坐在他们的大床上,装模作样地看着乐谱。就在那段时间,我的音乐家父母终于意识到他们惟一的儿子没有一点音乐天赋。其实,并不是我不努力,我怎么也听不出他们耳中所谓的美妙音乐。我喜欢听音乐,但几乎什么调子都会哼走音。我四岁就能读报了,但乐谱对我来说只是些古怪的黑色花体字而已。可父母还是奢望我潜在的天分,我一拿起乐谱,妈妈便立即坐到我身边,帮助我理解,不一会,她就照着谱子唱起来,然后就听见我嚎叫般在一旁伴唱,还咬着手指头,两个人咯咯地笑个不停,妈妈又开始挠我痒痒。爸爸从浴室出来,腰里围着浴巾,也加入我们,在那个辉煌的时刻,爸爸妈妈一起唱起歌,爸爸把我抱在他们中间,三个人在卧室里翩翩起舞,直到突然响起的电话铃终止了这一切,于是,妈妈走过去接电话,爸爸把我抱回床上,开始穿衣服。

终于,他们准备就绪了,妈妈一袭红色的无袖裙、凉鞋,之前她已把脚趾甲和手指甲涂成与衣服一样的颜色;爸爸神采奕奕的,深藏青的裤子配白色短袖衬衫,完美地衬托出妈妈的艳丽。我们钻进汽车,和以往一样,我占领了整个后排座,我躺下,看着窗外湖滨大道旁的座座高楼接连不断地闪过。“亨利,坐好,”妈妈说,“我们到了。”

我坐起来,看着这座博物馆。我幼年大部分时候,都是在欧洲各国首都街头的儿童小推车里度过的,这家博物馆才是我想象中的“博物馆”,不过眼前的穹顶石墙却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因为是星期天,我们花了一些工夫找泊位,全部安置好后,我们沿着湖岸步行前往,一路上经过不少船只、雕塑和其他兴高采烈的儿童。我们穿过巨大的石柱,走进博物馆内部。

从那一刻起,我成了个被施了魔法的小男孩。

博物馆捕捉了自然界的一切,把它们贴上标签,按照逻辑关系分门别类,永恒,如同上帝亲手的安排,或许起初上帝按照原始自然图摆放一切的时候也发生过疏忽,于是他指令这家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协助他,将一切重新摆放妥当。仅仅五岁的我,一只蝴蝶就能把我吸引半天,我徜徉在这博物馆里,仿佛置身于伊甸园,亲眼目睹曾在那里出现过的一切生灵。

那天我们真是大饱眼福了:就说蝴蝶吧,一橱接一橱的,巴西来的,马达加斯加来的,我甚至找到了自己那只蝴蝶的兄弟,它同样也是从澳洲老家来的。博物馆里光线幽暗,阴冷,陈旧,却更增添了一种悬念,一种把时间和生死都凝固在四壁之内的悬念。我们见识了水晶、美洲狮、麝鼠、木乃伊,还有各式各样的化石。中午,我们在博物馆的草坪上野餐,接着又钻进展厅看各种鸟类、短吻鳄和原始山洞人。闭馆时,我实在太累,站都站不稳了,可还不愿离去。保安很礼貌地把我们一家引到门口,我拼命抑制住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可最后还是哭了,因为太累,也因为依依不舍。爸爸抱起我,和妈妈一起走回停车的地方。我一碰到后座就睡着了,一觉醒来,已经回到家里,该是晚饭时候了。

我们在楼下金先生那里吃了饭,他是我们的房东,一个长得很结实却态度生硬的人。他其实挺喜欢我的,却从来不和我说什么话。金太太(我给她起了个昵称叫金太)却是我的铁哥们,她是我的韩裔保姆,最爱疯狂打牌。我醒着的大多数时间都和金太在一起,妈妈的厨艺一向不好,金太却能做出各式美味,比如蛋奶酥和华丽的韩国御饭团。今天是我的生日,她特地烤了比萨饼和巧克力蛋糕。

吃过晚饭,大家一起唱《生日快乐》,然后我吹灭了蜡烛。我记不得当时许了什么愿。那天我可以比平时晚睡一点,因为我还沉浸在白天的兴奋中,也因为已经在回家路上睡过一会儿了。我穿着睡衣和爸爸妈妈、金先生金太太一起,坐在后廊上,边喝柠檬水,边凝望深蓝色的夜空,外面传来知了的小曲,还有隔壁邻居家的电视机的声音。后来,爸爸说:“亨利,该去睡觉了。”我刷牙、祷告、上床。虽然很累,但异常清醒。爸爸给我念了一会儿故事书,看我仍没有睡意,便和妈妈一起关上灯,打开我卧室的门,去了客厅。这个游戏的规则是:只要我愿意,他们可以一直陪我玩,但我必须留在床上听。于是妈妈坐到钢琴边,爸爸拿起小提琴,他们又弹又拉又唱:催眠曲、民谣曲、小夜曲,一首接一首,很久很久。他们想用舒缓的音乐安抚卧室里那颗骚动的心,最后,妈妈进来看我,那时的我一定像只躺在小床上、披着睡衣的夜兽,小巧而警觉。“哦,宝贝,还没睡着?”

我点了点头。“爸爸和我都要去睡了,你一切都还好么?”

我说没事,然后她抱了抱我。“今天在博物馆里玩得真过瘾,是吧?”“明天我们还能再去一次么?”“明天不行,过一段时间再去,好吗?”“一言为定。”“晚安,”说着,她敞开房门,关上走廊的灯,“裹紧点睡,别给虫子咬到。”

我能听见一些微小的声音,潺潺水流的声音,冲洗厕所的声音,然后一切平静下来。我起床,跪在窗前,我可以看见对面房子里的光亮,远处一辆汽车驶过,车里的广播节目开得真响。我这样待了一会,努力想让自己找到瞌睡的感觉,我站起来,然后一切都改变了。

一九八八年一月二日星期六早晨4:03/一九六八年六月十六日星期日,晚10:46(亨利二十四岁,同时也是五岁)

亨利:那是个一月的早晨,四点零三分,我刚到家,天气异常寒冷。我出去跳了一夜的舞,虽然喝得只有半醉,却已筋疲力尽。在明亮的走道里找房门钥匙时,突然一阵晕眩和恶心,我不由膝盖着地,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在砖铺的地面上呕吐起来。我抬头,看见一个由红色亮光打成的“出口”标志,逐渐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我看到了老虎,看到手持长矛的穴居男人,穿着简陋的遮羞兽皮的女人,还有长得像狼一样的狗。我的心一阵狂跳,大脑已被酒精麻痹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想的都是:见鬼,竟然回到石器时代了。然后我才意识到,只有在二十世纪才会有出口标志的红灯。我爬起来,抖了抖身子,往门的方向迈进。赤裸双脚下的地砖冰凉至极,令我汗毛倒竖,一身的鸡皮疙瘩。四周死寂,空气里充斥着空调房里特有的阴湿。我到了入口处,前面是另一个展室,中间立满了玻璃橱柜,远处淡白的街灯从高大的窗户里透进来,照亮了我眼前千千万万只甲壳虫。感谢上帝啊,我这是在斐尔特自然博物馆里。我静静地站着,深深地呼吸,想要让头脑清醒些。我那被束缚的脑袋突然冒出一段模糊的记忆,我努力地想……我的确是要来做点什么的。对了,是我五岁的生日……有人刚来过这里,而我就要成为那个人了。我需要衣服,是的,急需一套衣服。

感谢我回到的是一个还没有诞生电影的年代,我飞奔出甲壳虫馆,来到二楼中轴的过道厅,沿着西侧的楼梯冲到底层。月光下,一头头巨象隐隐约约,仿佛正向我迎头袭来,我一边往大门右边的礼品店走去,一面回头向它们挥手致意。我围着那些礼品转了一圈,发现一些好东西:一把装饰用的裁纸刀、印有博物馆徽标的金属书签、两件恐龙图案的T恤。陈列柜的锁是骗小孩的,我随手在账台边找到一枚发夹,轻轻一撬,尽情挑选我中意的东西。一切顺利。再回到三楼,这是博物馆的“阁楼”,研究室、工作人员的办公室也都在那儿。我扫视了各个门上的姓名,没有任何启示。最后,我随便挑了一间,把金属书签插进门缝,上下左右,直到弹簧门锁舌被打开,我终于进去了。

这间办公室的主人叫V.M.威廉逊,是个邋遢的家伙,房间里堆满了报纸,咖啡杯摆得到处都是,烟灰缸里的烟蒂都快漫了出来,桌子上还有一架异常精致的蛇骨标本。我迅速地翻箱倒柜,企图找到些衣服,却一无所获。另一间是位女士的办公室,J.F.贝特里。第三次尝试,运气终于来了。D.W.费奇先生的办公室衣架上,挂着他全套整洁的西装,除了袖子裤脚稍短、翻领稍宽之外,他的尺码和我的基本一样。西装外套里,我穿了一件恐龙T恤,即使没有鞋子,我看上去还是挺体面的。D.W.先生的写字台上有包未开封的奥利奥饼干,上帝会祝福他的。征用了他的零食,我离开屋子,随手轻轻带上了门。

我在哪里?我会在什么时候遇见我呢?我闭上眼睛,听任倦意占据我的身体,它用催眠般的手指抚摸我,在我就要倒下去的时候,我刹那间都回忆起来了:映衬博物馆大门的光影,曾有个男人的侧面朝自己移来。是的,我必须回到大厅里去。

一切都是平静宁谧的,我穿过大厅正中,想要再看看那扇门里的一切。接着,我在衣帽间附近坐了下来,准备一会从左侧口上展厅的主台。我听见大脑里的血液突突上涌的声音,空调“嗡嗡”地低鸣,一辆辆汽车在湖滨大道上飞速驶过。我吃了十块奥利奥,慢慢地、轻巧地挑开上下两层巧克力饼干,用门牙刮掉里面的奶油夹心,再细细咀嚼,让好滋味尽可能长久地停留在嘴里。我不知道确切的时间,也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我现在几乎完全清醒了,相当地警觉。时间分秒流逝,什么也没有发生。终于,我听到沉闷的重响,然后是“啊”的一声惊叹。寂静之后,我继续等待。我站起来,就着大理石地面反射的灯光,悄悄地走进大厅,站在正对大门的地方,我轻轻喊了一声:“亨利。”

没有回答。真是好孩子,机警而又镇定。我试着又喊了一声:“没事的,亨利。我是你的向导,我会带你好好逛逛这里的。一次特殊的参观,别怕,亨利。”

我听到一声轻细柔和的回答。“我给你准备了件T恤,我领你参观的时候,你就不会着凉了。”现在我能依稀看见了,他就站在黑暗的边缘。“接住,亨利!”我把衣服扔给他,衣服消失在黑暗中,过了一会,他走进光线里。T恤一直拖到他的膝盖。这就是五岁的我,又黑又硬的头发,脸色如月亮一样苍白,棕色的近似斯拉夫人种的眼睛,像匹精神的瘦瘦的小马驹。五岁的我很幸福,在父母温暖的怀抱里,过着正常的生活。但从此以后,一切都将改变。

我缓缓上前,弯下腰,轻声对他说:“你好,亨利,很高兴见到你。谢谢你今晚能来。”“我这是在哪儿?你是谁?”他的声音小而尖,回响在冰冷的大理石建筑中。“你在斐尔特博物馆里。我是来带你看一些你白天看不到的东西的。我也叫亨利,挺有意思的哦?”

他点点头。“你想吃饼干么?我逛博物馆的时候总是喜欢吃饼干,各种感官都是一种享受。”我把奥利奥递给他。他在犹豫,不知道是否该接受,他有些饿了,但不知道最多拿几块才像个有教养的孩子。“你想吃多少就拿多少吧,我已经吃了十块了,你多吃一点才能赶上我。”他拿了三块。“你想先看什么呢?”他摇摇头。“这样好了,我们一起去三楼,那里摆的都是不拿出来展览的东西。好吗?”“好的。”

我们在黑暗中前行,上了楼,他脚步不快,我也陪他慢慢地走。“妈妈在哪里?”“她在家睡觉呀。这次参观很特别,是专门为你安排的,因为今天是你的生日,而且通常大人不参与这类活动的。”“你不是大人吗?”“我是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大人,我的工作就是历险。因此,我一听说你想回到斐尔特博物馆,就立即找到这个机会要带你看个够了。”“可是我是怎么来的呢?”他停在楼梯最上一格,一脸迷茫地看着我。“那可是个秘密。如果我告诉你,你得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为什么?”“因为没有人会相信你。如果你实在憋不住了,你可以告诉妈妈或金太,但就到此为止。好么?”“好吧……”

我跪在他面前,也是跪在纯真的自己面前,看着他的眼睛,“在心口划个十字,用生命发誓?”“嗯……好。”“好了。我告诉你吧,你在时间旅行。情况是这样的:你原本在卧室里,突然,‘嗖’的一下,你就到这里了。现在并不太晚,到你必须回家以前,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来看完一切的。”他静静地、半信半疑地看着我。我问他:“你明白了么?”“嗯……为什么会这样呢?”“呃,我也还没有完全弄明白。等我知道了答案,再告诉你好吗?现在,我们应该继续前进。还要饼干么?”

他又拿了一块,然后我俩缓缓地走到过道上。我想做个试验,“我们来试试这间。”我把金属书签插进306的门缝里,我开了灯,地面上全是些南瓜大小的石块,有的是整块,有的是半块,有的表面坑坑洼洼,还布满了纵横的金属纹脉。“哦,亨利,快看,这么多陨石。”“陨石是什么?”“就是从外太空落下来的石头。”他看着我,好像我也是从外太空落下来的似的。“让我们去看看另一扇门里有什么。”他点点头。我关上这间陨石屋的房门,弄开了过道对面另一间的门。这间屋子里尽是鸟,凝固在飞行姿态的鸟,永远栖息在树枝上的鸟,各种鸟头,各种皮羽。我打开几百个抽屉中的一个,里面有一打玻璃管,每根管子里都装着一只金、黑双色相间的微型小鸟,脚上各自贴有它们的名称,亨利的眼睛此刻瞪成了铜铃,我对他说:“你想摸一下么?”“嗯,想!”

我移出一根玻璃管口的软絮,然后把里面的金翅雀晃落到手心,小鸟仍旧保持着在管子中的姿态。亨利疼爱地抚摸着它纤小的头。“它睡着了吗?”“算是吧。”他敏锐地看着我,并不相信我这模棱两可的回答。我把金翅雀轻柔地塞回管子里,堵上棉花,再把管子放回原处,关好抽屉。我很累,连“睡觉”这个词都在诱惑着我犯困。我带他走到大厅里,突然回想起小时候那个夜晚,最让我怀念的记忆。“嗨,亨利,我们去图书馆吧。”他耸耸肩。我走在前面,加快步伐,他不得不小跑才跟上来。图书馆在三楼,整个建筑的最东侧。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我停了一分钟,考虑如何对付门上的锁。亨利看着我,仿佛在说,好了,这下你没辙了。我摸了摸口袋,找到那把裁纸刀,我抽掉木头刀柄,哈,里面是一片又长又薄的金属叉。我把其中一半塞进锁里,左右试探,能听见叉片拨动锁芯弹簧的声音。找到感觉后,我把另一半也塞进去固定,再用金属书签搞定另一把锁,顷刻之间,芝麻开门啦!

我的同伴终于吃了一惊:“你是怎么做到的?”“这并不难,下次我教你。请进22!”我推开门,他走了进去。灯亮了,整个阅览室一下子呈现出来:厚重的桌椅、栗色的地毯、大得令人望而生畏的参考阅览台。这些并不是用来吸引五岁孩子的,这是一间闭架式图书馆,来这里的都是科学家和学者。这里书橱成行,里面大多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皮装版科学期刊。阅览室正中有架巨大的、独立的玻璃门橡木书橱,我要找的书正在里面。我用发夹挑开锁,打开玻璃橱门,斐尔德博物馆真该改良一下内部保安系统。我并没有什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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