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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4 06: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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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吉姆·哈里森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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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传奇

秋日传奇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秋日传奇

作者:【美】吉姆·哈里森(Jim Harrison)

译者:殷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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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Lab是上海译文出版社数字业务的实验部门,成立于2014年3月。我们致力于将优质的资源送到读者手中。我们会不断努力,做体验更好、设计更好的电子书,加油!上海译文出版社|Digital Lab作者简介

吉姆·哈里森(1937—2016),美国诗人、小说家和影视剧本作家,素有“中篇小说大师”之称。哈里森受家庭熏陶,酷爱阅读,最初以诗歌创作开始其文学生涯,视创作为生命的召唤,一生笔耕不辍,是一名多才多艺的多产作家。他的中篇小说多以三部曲形式结集出版,包括《秋日传奇》、《被萤火虫照亮的妇女》、《朱莉普》、《上帝忘记创造的野兽》、《他未死的那年夏天》、《农民的女儿》和《远古游吟诗人》。其主要作品都以他熟悉的北部半岛、蒙大拿州或亚利桑那州的乡村为背景,与福克纳有许多相似之处。献给盖伊和杰克复仇复仇如一道美食,不可操之过急。(古西西里谚语)第一章

倘若你是一只飞鸟正在从高空降落,你根本无法辨别,那个赤身裸体的男子究竟是死是活。事实上,倒真的有一只飞鸟正在降落,是一只秃鹫。那男子已经不省人事。那只秃鹫落到地面上时,它先是忐忑不安,一边发出低沉沙哑的叫声,从侧面靠近,同时,又目光斜视,瞟向山下远处沟壑里的灌木丛,仿佛它在期待草原狼前来陪伴它。腐肉如何分配并不是按照某个分享者的意图进行的,而是按照人类历史上规则诞生之前就已经确立好的一个既定模式。那只秃鹫刚刚在纳克萨立德加西亚镇的郊外美餐了一顿,吃掉了一条被卡车轧死的响尾蛇。那个小镇远离旅游线路,离诺加利斯大约有一百英里。那群草原狼在一夜觅食之后,不论是否饥饿,它们都会出于好奇,去跟踪秃鹫的降落地点。等到清晨时分,随着气温逐步升高,更多秃鹫会纷至沓来,最终,会有一大群观众来见证那男子的死亡进程。

黎明渐渐变成了白昼,到了半晌午时分,高温已经蒸干了那男子脸上的血迹,凝结了起来。此时,那血迹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鲜血的铁腥味。现在,那男子在一步步地迈向死亡,与其说是因为他伤痕累累,不如说是因为炎热和脱水。他的一只胳膊因骨折而变形,胸口有一个大乌青块,一处脸颊骨因断裂而内陷,上面起了一个血肿,鼓胀得像一个紫色太阳。他的睾丸由于受到过重击而肿胀了起来。他头部有一处伤口,血流满地,把旁边的沙粒和小鹅卵石都染红了,使他陷入了那种几近致命的昏迷状态。尽管如此,他仍然在不停地呼吸,气息通过一个折断的牙齿时,发出口哨般的声响。当那口哨声特别响亮时,秃鹫们便紧张不安起来。一只母狼领着它刚刚断奶的幼崽们路过那里时,停住了脚步,不过,仅仅驻足了片刻。它厉声对狼崽们嚷嚷,意思是说,人这种走兽通常很危险。在经过一只大公狼时,它点头向它打招呼。那大公狼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隐蔽在一个大圆石的背影里,观察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它一直观察着,后来又打起盹来。不过,即使在睡觉时,它也具有一种我们人类所不具备的警觉。它的肚子里已经填饱了矛牙野猪肉,观察这个奄奄一息的男子仅仅是它一路上难得一遇的最有趣的事情。不过,它的观察完全是出于好奇。当那个男子死去后,那公狼就会立刻走开,把死尸留给那群秃鹫。对它而言,那一夜是它守候的一个漫长的不眠之夜,因为头天夜里当那个裸身男子被扔下小汽车时,它就在附近。

傍晚时分,炎热的天气刚刚有一丝相对凉爽时,一位墨西哥农民(墨西哥俚语叫短工)和他的女儿一起沿着山路在行走。他不时走进路边的灌木丛中,捡拾零碎的牧豆树枝当柴火。确切地说,那农夫背着一小捆木柴,弓着背吃力地行走着,他的女儿在阔步前行,一会儿单脚跳,一会儿双脚轮流跳,一会儿又快跑。跑远了,她就停下来,等候她父亲。女儿是他的独生女,他不愿让她去捡木柴,担心她被蝎子蜇着,担心她被毒蛇咬伤。在当地生活的毒蛇是一种珊瑚蛇,虽然它生性胆小、孤僻,并不会主动攻击人,但是,与响尾蛇不同,它在发动攻击之前从不给你任何警告。它只是在被困得走投无路时,或者在被招惹时,才会咬人,而且咬后就迅即逃窜,逃到另一块圆木下或者石头下,去平复它那紧张的神经。他女儿手里拿着一本《圣经》。(1)她在门诺派的传教所里的厨房当帮手,她父亲早就是那里的看护员了。

不一会儿,他女儿开始引吭高歌,歌声惊飞了依然在离马路下方一百码远的秃鹫。不过,反正在夜幕降临之前,它们就将离开那里,飞往它们在大山上筑造的安全栖息地。听到歌声后,那只公狼又退缩了几步,躲进那变得越来越大的阴影里。它辨认出了那父女俩的声音。从七年来的生活经历可以判断,他们对它并不构成任何危险。它已经无数次地观察他们沿路向传教所走去,不过,他们却从来都没有发现过它。夕阳下,惊飞的秃鹫引发了那位父亲的好奇,于是,他加快了步伐。他具有猎人般的好奇心,与那只公狼并不相上下。他依然记得,有一次,他通过跟踪一群盘旋降落的秃鹫,发现了一头刚从悬崖峭壁上摔下的高大的雄鹿。想到这里,他吩咐他女儿在远处等候,他独自小心翼翼地进入马路边上茂密的灌木丛里。他听见一阵急促的呼吸和一声模糊的口哨声,立即打开了一把长长的珍珠柄尖刀。他不发出任何声响,蹑手蹑脚地朝发出口哨声的那个方向走去。他在秃鹫的粪便中间闻到了一丝血腥味。紧接着,他发现了那个男子。他自己吹起口哨,跪下身去号那男子的脉搏。先前,他曾经陪伴那位传教士,经常在山区里长途跋涉,那位传教士除了传教,还是一名医生,因此他也学会了急救方面的基本常识。此时,他站起来,再次吹起口哨,与那位濒临死亡的男子发出的口哨声相呼应,然后朝天空仰望。他身上多半是印第安人血统,因此,他发现那个男子后,他的第一反应是干脆一走了之,目的是为了避免与墨西哥联邦警察发生任何接触。可是,在当时,那位医生是联邦警察的朋友,那农夫又想起了《圣经》中有关善良的撒马利亚人的寓言故事,于是,他回过头,某种程度上像一个宿命论者,俯视着那个遍体鳞伤的男子,仿佛想要说:我会给予帮助,不过,我认为为时已晚。

他从灌木丛里走出来,立即派他女儿火速赶到半英里外山谷下的传教所去报信。他蹲在路上,用刀尖来回拨弄着鹅卵石。亲眼目睹一个伤势如此严重的人已经使他心跳加速,然而,他心里依然冷静地在演练着如何汇报他发现那个受伤男子的经过。年轻时,他不仅是一位猎人,还曾经干过蹩脚的土匪行当,因此,他明白,与政府官员们讲话时,最好是一切从简。

在传教所里,狄勒正坐在那里享用他钟爱的烤猪里脊肉加泡菜和(2)土豆。他的高频收音机被调到了奇瓦瓦的一个马里亚奇音乐台。虽然他是门诺派教徒,而且表面上冠冕堂皇地反对使用收音机,但是,他觉得他应该做些妥协。十年前,他打着速成学习西班牙口语的幌子,来到这个传教所。从那时起,他就开始听墨西哥传统音乐了。他身材魁梧,精神矍铄,经常跟随着音乐大声哼唱,令厨房里的妇人们乐不可支。虽然传教所里既不允许喝酒,也不允许抽烟,但是,狄勒有一个未曾明令禁止的恶习,即贪食。每逢星期四夜晚,他都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专门为他烹制的猪里脊肉,他认为那是他的美国生活方式中仅存的一点残余。他酷爱墨西哥食物。他的饭量大得出奇,使他在该地区成为传奇人物,家喻户晓。他认为,他所宣扬的那种特别的耶稣基督流派在那个贫困的山区之所以广受欢迎,倒不是说他对宗教不十分虔诚,而是因为他的行医活动和高超医术。他已经不再一年一度回到美国,去度过每年一个月的假期了。要在北达科他州闲坐三十天,为无宗教信仰的人们进行祈祷,令他感到厌倦。与那里相比,狄勒更喜欢这里的异教徒和他们国家的凄美,喜欢他们长期遭受的讥讽和他们所尊奉的前基督教时期的宿命论。每当他创造了一个医疗奇迹时,人们就送给他鸡、猪、乳猪、山羊和羔羊等礼物,以表谢意。他爱吃这些东西。他甚至喜欢他那个怪里怪气的娘娘腔男护士——安东尼奥。那人老是瞎编些理由,开上车,远道前往诺加利斯或者埃莫西约。一年前,传教所总部的总管来访时,曾经询问狄勒,怀疑安东尼奥是不是“有点儿古怪”。狄勒则装聋卖傻,因为他器重安东尼奥,一方面是由于他的厨艺,连传教所里的厨师们都比不上他,还有他唱民谣的唱腔,虽然在民歌中男女声往往是交替轮唱的。

当莫洛的女儿急匆匆地冲进屋内,去报告山上有个受伤男子的消息时,狄勒哀声叹了一口气。莫洛的女儿拖着他的行医箱,把它放到了那辆越野皮卡车上。那辆皮卡车是充当救护车用的,后车厢里装备有帆布顶棚和担架。狄勒跟在后面,手里还端着那锅炖肉。他最爱吃锅底被猪油浸透的泡菜。在大庄园的门廊处,他驻足了片刻,深深地呼吸着黄昏时分空气中的气味:有畜粪和甜苜蓿的气味,被踩碎的花草正在腐烂,被太阳炙烤过的岩石和沙子的气味随着天黑而渐渐变淡。他热爱这个山谷,因为即使在最强烈的阳光照射下,它依然显得幽静宜人,绿树成荫。

到达现场后,莫洛打着手电筒,狄勒把双手往裤子上一抹,擦去手上的油腻,然后,在受伤男子的身体一旁俯下身,嘴里不停祈祷,仔细给他进行检查,对伤情进行诊断,并做出预判。他认为,那男子的性命还有救,不过,头二十四小时将要冒很大风险,因为他的身体脱水太严重了。虽然他的头盖骨没有骨折,但是,从那颤动的眼球处,他看见了击打时的用力之重。狄勒从行医箱里取出笔形电筒,弯下腰,靠近那裸身男子的眼睛,发现眼球上有一个凸起,视神经乳头有水肿,的确是遭受到了一次严重的震荡。接下来,他用双手娴熟地在那受伤男子身体上检查了一遍,确定地说,唯一的骨折发生在肋骨和左手臂。狄勒把双手从伤者的身体下方小心翼翼地伸过去,用双臂把他托抱了起来。莫洛提着行医箱,打着手电在前面带路。

回到诊所后,狄勒忙乎了一夜,莫洛在一旁陪护。狄勒希望安东尼奥也能在场帮忙,可是,他早就找借口溜走了,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狄勒被他的这个病人弄得不是一点点迷惑不解。在手电光下检查后,他初步断定,他又收治了一名受重伤的可怜毒贩,在边境地区又发生了一起毒贩间的打斗。此类病人为狄勒提供了一些他遇到的最有趣的病例,对他的日常工作也是一个调剂。他日常救治的病人都是清一色的老年癌症病人,他给他们注射强效杜冷丁,以减轻他们在通向天堂道路上所遭受的痛苦。当那个裸身男子身上的斑斑血迹被擦洗干净之后,他们吃惊地发现,他竟然是一个纯粹的美国佬。他的头发精剪过,镶有价值不菲的金牙,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身体上有一个明显的日晒分界线,一副健壮的身板。所有这些特点都表明,他不可能是一个毒品走私贩。

临近黎明时分,那人的脉搏情况已经有所好转,对静脉注射液的反应也有了改善,于是,狄勒脸上露出了笑容。他小心翼翼地检查了被击碎的下颌骨,心想,如果那男子希望的话,他将来需要做塑料支架手术,进行整容。莫洛用醋擦洗那男子身上的晒伤处,把加热的止痛布贴敷在那肿胀的睾丸上。尽管他身体已经疲惫不堪,但是,他还在开玩笑说,那差事让安东尼奥去做再合适不过了。那医生不由自主地大笑起来——在此类问题上不可能保持谨小慎微。医生一边包扎着伤者的肋骨,一边唱着西班牙民歌《鸽子》。莫洛在一边随声附和,弥补那首美妙歌曲里的高难度颤音部分。

当东方露出第一道曙光时,莫洛和医生一道,把那位受伤男子转移到了诊所里唯一一间私人病房里。之后,他俩走了出去,走到门廊处。在那里,莫洛的女儿给他们端上了咖啡。狄勒给莫洛使了个眼色,递给他一粒右旋安非他明,他自己也拿了一粒。莫洛看到那个小秘密时,便露出了会心微笑。每逢实施急救期间,由于无法睡觉,他俩便偏爱上了这个小秘方。不过,对莫洛而言,尽管他已经在祈祷室里公开发过誓要戒酒,此时,他倒更喜欢来一杯藏在他床底下的那瓶龙舌兰酒。那医生也有同样想法,与莫洛不谋而合:他成年后仅仅品尝过一次烈酒。很久以前,也就是在他到那个传教所任职的第二年,他的妻子就跟他一刀两断,远走高飞,歇斯底里地解释说,她无法忍受墨西哥的枯燥生活,还说,她已经不再爱他了。狄勒坐在庭院里的泥地里伤心地哭了整整一夜,而那位帮工一直在门廊和庄园里紧张地观察着。就在那个落寞之夜的半夜时分,莫洛给狄勒带来了足足一升的龙舌兰酒,狄勒贪婪地将它一饮而尽。第二天,醉酒的狄勒在泥地里睡了一整天。由于天气炎热,大家轮流给他遮挡脸部,驱赶苍蝇。想起那次痛苦经历,狄勒又露出了一脸苦笑。

此时,第一缕阳光直射到了山顶上的黄褐色山坡上。碎石坡上的那种奇怪、朦胧的棕黄色总是令他想起鹿的胁腹。而今天早上,那鹿的胁腹令他想到了鹿肉排骨。那些猪肉和泡菜还没有完全入味,于是,他决定暂时先放弃它,干脆全部吃当地土家菜。当他听到那只公鸡啼鸣时,他想到了烤鸡。正在他想入非非时,厨师大喊了一声,莫洛和狄勒就立即钻进了厨房。在那里,他们吃起了大碗大碗的牛肚汤和墨西哥玉米馅饼。与那些墨西哥人一样,那医生认为炖牛肚是一种滋补汤。不过,倘若他不喜爱吃这个菜的话,他也不会相信这一点。他是一个具有某些兴趣爱好的人。尽管他骨架大,肌肉发达,但是,随着他的体重渐渐地朝三百磅挺进,他已经意识到,他的兴趣爱好致使他在做慢性自杀。那粒右旋安非他明使他的血液在耳朵里咚咚作响;既然选择了与乡间无处不在的死亡进行斗争,他喜欢死神的挑逗。吃过早饭后,他一边寻访问诊,一边哼唱着爱情歌曲或者死亡小调。他自言自语地说,那位病人从昏迷中苏醒之后,需要吃上一顿美味才能够承受那种疼痛。

那天傍晚,为了要撰写一份关于那位受伤男子的情况汇报,联邦地方巡官赫克托来到传教所巡访。中午时,他在接收到无线电上报道的那则消息的一刹那,他就兴奋起来,立即命令他的助手备好吉普车,准备当天连夜巡访。去走访那位医生就意味着能享用一顿美餐,可以下一个晚上的棋,谈论园艺、政治以及如何饲养动物作美食,还有机会详细地谈谈他的健康状况,因为五十好几的赫克托有点像一个疑心病患者,老是担心他日益衰退的性能力。他尊重那医生的极度宗教化的个性,因此,他在请教有关性能力的医疗问题时,手段非常微妙。他的那种方式使得医生觉得好笑。医生忠告说,他应该减少烟酒,要进行大量运动,锻炼身体。最后,为了逗趣,他建议赫克托,也许他应该忘记他的那位肯奇塔女郎,去更多地关注精神生活。只是在最近,那医生才罕见地感觉到色欲的极其可怕。这发生在他给一个美丽的山区姑娘治疗大腿上的蝎子蜇伤之后。他拼命地祈祷,但是,那似乎无济于事,这把他的思绪带回了他在北达科他州时新婚的那一年。整个一年里,他与年轻妻子纵情于做爱,搞得精疲力竭。

赫克托和他的助手一到达传教所,他们就立即去查看那个受伤男子。他们的意图很明显,就是为了摆脱恼人的细枝末节,以便整个晚上都可以用来享受。当时,那医生禁止他人在伤者身上留下任何指纹,解释说:当伤势好转一些后,他要把所有指纹一道送去。如果别人不再留下任何指纹,他只需要寄去他自己的指纹,不想给任何人招惹麻烦。门诺派教徒之间从来都不相互间打官司,那医生把这一原则应用到了他的行医实践中。他关心人们的灵魂与躯体,深信,无需他的帮助,政府部门有能力履行好它们的职责。赫克托心想:要是能回访一趟来做个调查该有多好,到那时候,医生会劝病人佯装患上了遗忘症,如果他那样选择的话,他可能采取任何可能的手段来规避官僚作风,还能规避严厉的墨西哥刑法。他的助手根据莫洛提供的少得可怜的信息,敷衍了事,撰写了一份报告。然后,他们就离开了,前往山谷下面的一家乡村酒馆,去在当地人面前显摆。赫克托和那位医生则坐下来,开始享用一顿精美的晚餐。赫克托摆出一副疲惫的神态,好像他辛辛苦苦干了一整天活儿似的,而且好像他根本就没有心思去回想这一天。

发现那位受伤男子后的第三天,狄勒开始心生疑虑了。那男子患上了轻度肺炎,而且对青霉素反应迟缓。那医生祈祷说,他千万可别是药物过敏。狄勒不想失去治疗那男子的机会,不愿叫直升机把他送到埃莫西约,送到医疗条件优越的医院去就诊。又过了两天,发热退去了,但是,昏迷状况依旧。于是,狄勒决定,再过两天,假如昏迷状况没有好转的话,他就通过无线电广播叫赫克托。他喜欢以两天为一个单元开展工作,而且他对受伤男子的好奇心如此之强烈,他渴望寻找种种借口来留住他。期限到来之前的前一天夜里,他注意到,莫洛在床杆上挂了一串狼牙项链。毫无疑问,那项链是来自莫洛的母亲。她饲养那些牲畜。由于她既是草药医生,又是巫婆,另一个帮工总是回避她。狄勒经常作讲座,宣传这些老旧迷信的种种危害。不过,此时,他对她的善意示以微笑,认为那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当狄勒关上灯离开时,他并没有意识到,受伤男子透过他未受伤发青的那个眼皮下的缝隙,在观看着。

没有必要了解有关这位受伤男子的太多信息。他眯缝着眼睛,朝上方看着黑暗以及天花板上发出温和嗡嗡声的橡树扇叶吊扇。他的名字叫考克朗,他听得见柴油发电机发出的突突声,听得见房间里唯一一只蚊子的嗡嗡声,还有,在更远处,医生的收音机里传来的若隐若现的音乐。那音乐如此伤感而浪漫,它似乎把夜弄得像他一样遍体鳞伤。不过,所有眼泪都在过去半昏迷状态的几天里流干了。那几天里,他就像一只装死的动物,试图了解眼前所面临的直接威胁的性质。此时,他知道眼前已经没有直接威胁了,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安心,而是感到有一种忐忑不安,仿佛他在莫名的黑暗中悬荡着,而在黑暗之外,整个宇宙继续按照既定规则照常运转,他却没有参与制定规则的份儿。

他已经被毒打得如此狼狈,根本就没有心思去考虑复仇一事了。他认为,自己惨遭毒打一事是一根长线,它从现在、从这个房间一直延伸,通向过去,连接到了他出生的那一天。他大脑并没有像失忆症患者表现出的明显镇定,而是产生了一种新的陌生感。通过这陌生感,他能沿着这根线像点彩画般地回忆起一切,直到返回到令他难以承受的当下。他无法回避任何东西,就像他的胸口无法挣脱一条条绷带一样。他疼痛难忍,无法入眠。明天,他一定要让医生知道他醒过来了,以便他的伤痛能得到及时治疗和缓解。他对自己的狡黠感到几分洋洋自得,那是一种要战胜他知道的任何坎坷的意志。暂时,他已经不再悔恨他是如何从他人生的一个阶段糊里糊涂地陷入到了另一个阶段。他厌倦了他的种种悔恨。那天夜里,他残存的能量是要用来弄清楚那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那顶多是一种出自本能的机械性愿望而已。

那个夜晚将是他人生中经历的最漫长的一个夜晚,驱动它的那种能量类似一阵狂暴、寒冷而又清新的风,掠过那一片漆黑的房间。先是那位医生喃喃自语地祈祷,在此之前,一位老太太把一根项链挂在了床杆上,把双手放在他的眼睛上方,然后,一位年轻小伙子伴随着舞蹈演员般的动作,把床单向后拉了拉,来看了看他。接下来好长一段时间里,完全是一片黑暗和寂静,只被百叶窗的一次咔嗒声打断过。在这期间,他眼前浮现出秃鹫脖子上的鲜红肉垂,耳畔仿佛听到了从黄色眼睛的野狼那里传来的吼声。那只秃鹫振翅飞向天空,那匹狼盯着秃鹫。除了这些简单举动,它们两个都令他感到深不可测。他仿佛还听到了他的气息经过一个被撞断的牙齿时发出的口哨般的声响。在此之前,当他躺在汽车后备厢里时,身上血流不止,为了把血从喉咙里吐出去,他痛苦地咳嗽不止。汽车排出的废气和剧烈颠簸几乎令他无法承受。后来,他被高高地扔出去,下落时,身体穿过那个荆棘丛,他的胸口撞击到一块岩石上,接着,又继续翻滚,他的头又撞击到了另一块岩石上。

至于那个受伤男子的背景,没有必要了解太多,因为他的伤势极其严重,足以彻底改变他的人生轨迹。在某种意义上讲,这就像是宗教皈依改变了一位基督徒,就像洗礼仪式开悟了一位佛教徒,虽说是司空见惯,却不失为一种剧变。不过,你可以跳过他这个突如其来的不幸遭遇,了解一下人们喜欢称道的简单事实。这就是在人们的生活变成一潭污水后,为了摆脱困境而自欺欺人时相当乐意使用的一个观点。

在莫洛和他女儿在路边发现他之前的那天上午,他只不过是一具正在死去的肉体,正在经历从白昼到夜晚的死亡过程。然而,在出事的前一天早上,他在一种不寻常的状态下醒来,他认为那种状态就是爱情。他住在图森远郊的一幢相对昂贵的复式公寓楼里。他之所以青睐那地方,是因为私人小院子里长着一棵酸橙树,还有三个泥地网球场。那栋公寓楼归一个纽约人所有,他通过转租,租得了那处住所。那个纽约人的哮喘病已经康复得相当不错了,于是,他回到东部,要在金钱游戏中再试一次运气。

考克朗正处于热恋之中。他清早醒来,一睁开眼睛就立即给恋人打去电话。这种行为通常与年轻人或者傻瓜联系在一起,或者说,穿越到二十年前,与那些三十好几或者四十出头才坠入爱河的人相关。两个情人间匆匆讲了一番话,轻松地在西班牙语与英语之间转换。他俩过一会儿就会公开会面,办理他们的公事,然后,将若无其事地驱车前往那男子租赁的小木屋。小木屋位于墨西哥阿瓜普列塔南部的边境地带,其主要用途是为了捕猎美洲鹑。

他真的没有什么可逃避的。他一边冲着淋浴,一边在想这个问题。在一个人们已经忘记极限是何意义的时代,他到达极限已经有两年了,可谓是一筹莫展。四十一岁,站在镜子前刮胡子时,他已经不再停顿下来,像年轻时那样去孤芳自赏,欣赏自己的好身材,因为现在他的眼睛通常很疲劳,显现出了受巴比妥酸盐安眠药主导而出现的种种迹象。

在客厅里,他用浴巾擦干身子,推开移门,把他的猎犬放了出去。是一只英国塞特犬,名叫“多尔”。接着,他开始了一系列精心编排的半瑜伽功式的伸展练习。他停顿了片刻,去把德彪西的《大海》放进立体声音响里,对着一张大海报微笑。那海报是他用他女儿五年级时的课堂作业画制作的。他回想起当年他驻扎在马德里外的托雷翁的情景,此时,他感到,微笑背后隐藏有一阵痛楚,一种孤独感像一股电流猛然袭上心头。当时,他和他女儿经常在星期天去市场购物,为他们的星期天大餐做准备。她拥有她妈妈那样的一头金发,不管问什么问题,她都喜欢讲西班牙语,深受店员们的喜爱。购物之后,他父女俩会去一家餐馆就餐。他会点上半瓶白葡萄酒,而她呢,会用她那童声西班牙语慢吞吞地说,要一杯橙汁。那些西班牙老头子喜欢看她吃完一盘西班牙风味小吃,议论纷纷地谈论着她的“胃口”的深度,竟能吃下一整条腌制鱿鱼,连触须也一起吃掉,一点都不剩下。如今,她在圣迭戈与她母亲一起生活。他酗酒,嫖女人,总是静不下心来,然而,导致他俩的婚姻破裂的最重要原因是他那次老挝之行。在老挝(3)上空,为躲避巴特寮和越共,他带上一把点七五口径的枪支,留下一名导航员,从他驾驶的“幻影”轰炸机里紧急弹出。他在一艘中国式帆船上与一些友好的渔民一起度过了两个月。从本质上讲,他是反对政治的。现在,那场战争仅仅在噩梦中才会反复出现。从十九岁到三十九岁,他当了二十年的男子汉——一名战斗机飞行员,而现在他却不愿看到飞机。他驾驶着一辆在加利福尼亚酗酒纵情玩乐时购买的破旧的马克四型小轿车,漫无目的地到处转悠。

做完健身操后,他喝了一杯咖啡,检查了他的三个特拉波特牌碳素网球拍。前一天,他在一次俱乐部锦标赛上获得了第二名,仅仅输给了年纪只有他一半大的那个年轻小伙子。那小伙子被认为是亚利桑那州所有职业选手中最有前途的未来之星。目前,他与他的搭档被认为是最受喜爱的双打选手。他之所以选择双打,是因为打双打对他的腿部耐力的要求相对要低一些。昨天,在天气非常炎热的情况下,比分打成了七比五、四比六和六比四。即使在他赢下第二局时,他已经意识到他的双腿支撑不了第三局。蒂比已经吩咐他的手下亲信把一盒有“香槟王”之称的唐培里侬香槟酒放在了小汽车里,用胶带在贺卡上贴了一枝白玫瑰。此时,他看了看那枝白玫瑰,那枝他百思不得其解的白玫瑰,又想到了蒂比的妻子米莉亚。

蒂比的真实姓名叫巴尔达萨里·门德斯。像许多墨西哥富豪们一样,他也在美国拥有一套闲置的房产。他们这些富豪是一个小团体,相互间经常到棕榈滩、达拉斯、凤凰城和圣安东尼奥等地,去参加他们举行的派对。他们在不动产领域进行巨额投资。因为他们拥有巨额财富,又具有美洲大陆人的魅力,购买房产是远距离关注并轻松进入各社会圈的最简单的捷径。在他自己家乡举办的一次比赛中,蒂比曾经利用考克朗冒名顶替。考克朗敬佩蒂比有时候所表现出的粗犷和豪放。他总是拒绝蒂比给他的钱款,不过,他接受过去墨西哥城的旅游。在那里,作为双打搭档,他俩在卡米诺皇家酒店举行的一场屋顶球场比赛中欺骗了两个得克萨斯选手。为此,他把三万美元尽收囊中,那笔收入几乎与蒂比在福奎特酒店举办一场二十人的宴会所挥霍的数额相当。

米莉亚。确定球拍上面的网线都完好无损后,他放下那三个球拍。他从皮夹子里拿出那张米莉亚的照片。那是刊发在报纸的社会版面上的一张照片。他端详着她骑在一匹纯种越障马背上那冷峻、纤细的身材。真是明摆着的胡说八道。他已经经历过如此多的爱情争斗,甚至认为爱情几乎与疾病无异。这种观点在早些年代曾经盛极一时,不过,那时候的世界似乎更年轻、更明智。

他躺在地板上,深深地呼吸着,试图预防他大脑里正在形成的淤结。过去,其他飞行员经常产生末日来临的不祥预感,仿佛那空隙已经在他们胸骨下形成,并且开始扩散。对此,他总是嘲笑他们。然而,不久后的一天,他执行任务时差一点丢了性命;一种失去方向的窒息感,一种恐怖的自由落体运动。他听到猎犬多尔在抓挠移门,于是,他就把它放进屋内,给它更换了新鲜的饮用水,然后在放在沙发上它的窝里亲昵地拍了拍它。它一向轻盈,娇柔,有时候还有些胆怯。但是,他惊诧地发现,当他带它到野外捕猎时,它就变成了一台一丝不苟的狩猎机器。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中保持一定程度的神秘性,而且无需刻意去做任何事情就能保守其神秘性。在遇到米莉亚之前,他曾经与一位来自科帕斯克里斯蒂的女孩谈过一场短暂的恋爱。当时,那女子刚刚从韦尔斯利大学毕业,然而,那种神秘性不久就烟消云散了,由神秘变成了尔虞我诈。他意识到,他是出于莫名的无聊才“勉强”自己牵涉进那桩恋情的。他花了两年时间,试图掌控退役后的平民生活,因为他从未真正搞懂过海军生活。海军军营就像是那种唠唠叨叨的母亲,而他却像是一个被收养的孤儿。他顺利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它同样善待他。那位得克萨斯女子身材修长,聪颖可爱,但是过于年轻,过于狂热。她就像是一座主动想叫鬼闹的房子。而米莉亚则不同。仅仅大几岁,她已经被闹得愁容满面。他曾经在蒂比家打网球,打了三个多月之后,她才认识他,视他如同普通人一样。后来,他出席了在蒂比家举行的一次晚宴。期间,他喝了过量的葡萄酒。餐后,其他男人们已经开始进行一场高额赌注的台球比赛,而女人们则在谈论那套新款纪梵希时装,在谈论豪斯顿时装已经变得多么陈旧过时。可她发现,他却在她的书房里浏览书籍。

刚到部队服役时,他去过几趟关塔那摩,后来又去了一趟托雷翁。几趟旅行之后,他就能说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了。他无法接受别人说他是傻瓜。小时候,在印第安纳时,他曾拆解过一辆V-8型号的福特车,目的是想看看它是如何运转的,结果,没想到后来就进入海军服役,操控喷气式飞机。他总是感叹,平民百姓是多么严重低估了驾驶喷气式战斗机所需要的智慧。他突击学习西班牙语一事也同样是既彻底又有条不紊。中西部地区就专出孤独的农场男孩儿这一类型的人,他们好奇,想知道一切。在关塔那摩,他便开始好奇地想,为什么人类讲不同的语言,这个问题并没有因为它如此简单而失去魅力。然而,这些在农场里长大的孩子具有一种远见,他认同语言的人造属性这一观点,并且学习西班牙语,把它作为一个检验案例,学习就非常投入,活像一个书呆子。他洞悉中国历法,并且通过阅读小说和诗歌不断提高认识。在他的朋友和同宿舍的室友中间,没有一个人胆敢质疑他,因为他天生就是一个领袖。而且,不论他选择干什么,不论是打普尔台球,还是徒手潜水,还是后来渐渐爱上的网球,他总是最佳,天生具有垄断一切的能力。除此之外,令人嫉妒的是,他比谁都更狂热、更胆大。

他手里拿着一本她的藏书,正在翻阅,此时,这个可爱的小精灵向他走了过来。他手里拿的是一部他熟悉的洛尔卡的作品,是收藏版,薄光纸印刷,在巴塞罗那出版,用真皮装帧的。他对过去三个月里她所表现出来的无动于衷完全困惑不解。当时的形势已经发展到如此地步,以至于他内心紧张,不敢贸然采取进一步“行动”。结果,当他看见她朝他走近时,他似乎失去了他的从容风度和控制力。就连她简单的一瞥,都会令他乱了方寸。而且,前一天在游泳时,她在决定午睡前吃了一大口三明治,他竟然拿了一杯酒来陪她。对此,蒂比耸了耸肩,用那种熟悉的普通肢体语言表示迷惑不解。他感到,作为蒂比的一个朋友,她想当然地认为他是一个商界蠢材,于是,他竭尽全力,微妙地去消除她心中的这一错误观点。当她走近他,来到书橱旁边时,他发现,他与她单独讲话的第一次良机到了。她侧翻了一下他手中的那本书,颠倒着念起书名。然后,她露出微笑,从洛尔卡的诗中吟诵道:“我想像苹果一样做梦,远离墓地的喧嚣。”他想,他从来都没有听到过比这更优美的诗句。他眼睛盯着天花板,脸红得像一个天真的小学生,从同一个诗人的诗歌里引用诗句以应对:“你的肚子是一场根与根的战斗,/你的嘴唇是一个朦胧的黎明。/在冷淡的玫瑰般的床下/逝者在呻吟,等待着他们的轮次。”

她盯着他看了片刻,他的太阳穴不由自主地突突直跳。她的脸唰地一下红了,转过脸去。他希望说些笑话来缓解一下紧张气氛,但是,却找不到话题。她仰起下巴,仿佛在朝着某个遥远的物体观看。他朝着她的脖子看,心想他能够察觉到一种气味,介于苜蓿和橙子的气味。他一失手,竟然把那本书丢落到了地板上。她大笑一声,便走开了。他囫囵吞枣似的喝下一满杯白兰地。那酒呛了喉咙,呛得他眼泪都流了出来。

那天夜里,当他回到家时,他不由自主地踱起步来。尽管已经服用过安眠药,也喝过酒,他就是无法入眠。天刚蒙蒙亮,他就带着多尔外出,前往沙漠地区,让它捕捉一些美洲鹑。然而,它失去了兴致,因为当时还是八月份,捕猎季还未开禁,因此他并没有随身携带猎枪。它朝一棵牧豆树上的一只小猫头鹰所处的方向看着,故意跟他开玩笑,然后,绕着圈跑个不停。他决定预订一次长途旅行。自从他十八岁那年开始,与女性相处的过程中还从未有过他不曾完全掌控的局面。她令他清晰地回忆起他在巴黎的一个博物馆里看见的由莫迪里阿尼创作的裸体画作。他依然记得,当时他在看一幅油画时,他曾经说过:有个女人我会爱她。真荒唐。他茫然盯着那满地长着丝兰和牧豆树的风景,多尔在他脚旁抓挠,哼哼唧唧地叫着。

驱车返回途中,他头疼得厉害,撕裂般地疼。他把磁带盒里的磁带反反复复换了好几次。他听了吉米·巴菲特的《海盗年过四十》,内心充满自我憎恶。他难得一见地请多尔坐到前排的座位上,拍了拍它的脑袋,心想:他将幸福地再次见到女服务员和空姐。他一向不喜欢富婆。几个月前,他曾跟来自科帕斯克里斯蒂的那个女郎一起去游泳。当时,她忘记取下她手上戴的蒂芙尼手表。他回想起了他小时候在印第安纳州的生活,那块手表足以供养他全家人一年的开销。他们家拥有一个小农场和一个汽车拖拉机修理店。当经济拮据时,他父亲可能用一个旧电瓶去换三只鸡,好在星期日吃顿丰盛的晚餐。他在琢磨,他如此痴迷地爱上一个墨西哥百万富翁的老婆,这究竟是在干什么,说不定蒂比还不只是个百万富翁,因为他拥有一架利尔喷气式飞机,还有一架适合停在较小机场的派珀双引擎科曼奇小型飞机。他决定回到家后给沃内塔打个电话。她在一家牛排店工作,担任女招待,与他同龄,是一个荡妇,曾两度离婚。她曾几次跟他一起去打猎和钓鱼,能很娴熟地在一堆牧豆树木炭上烹饪出美味可口的美洲鹑。当然,她总是讲一些庸俗得不能再庸俗的笑话,她寓所里的四周墙壁上挂满了黑天鹅绒油画,其中一幅是一头斗红了眼的公牛,还有一幅塔希提夕阳图。一天早晨,当他醒来时,发现她在外面车道上为他洗车。为此,他曾跟她生了一场气。

回到家后,他服了两片安眠药,冲了个淋浴,就勉强挣扎着上床睡觉,用枕头把电话盖住了。他一边入睡,一边微笑,想到了他收到的他父亲寄来的一封短信。他给他女儿寄去了他自己的照片,照片里他举着在网球锦标赛上赢得的奖杯。他的妻子已经改嫁给了他的大哥,大哥跟父亲一道远在圣迭戈的一条家庭渔船上工作,以捕金枪鱼为业。他们在他十一二岁时就离开了印第安纳,那一幕至今还使他内心感到忧伤。不过,他父亲在加利福尼亚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在那封短信里,他写道:“我看到了照片,拍得很棒。当你哪一天厌倦了穿着裤衩四处奔波时,就回来吧,船上还留有你的位置。爱你的,爸爸。”

然而,下午三点左右,他听到一阵敲门声,就醒了。此时,噩梦又开始了。米莉亚派遣了一个信使前来,送来了精心包装好的一盒书籍,全都是从她书斋里挑选的真皮精装版本,书内的空白边沿留有她做的许多笔记。其中一些是西班牙作家巴罗哈的小说,还有卡米洛·何塞·塞拉的《贝尔纳德·阿尔瓦的家》,弗斯蒂诺·冈萨雷斯的《金发女郎》,还有马卡多、纪廉、奥克塔维奥·帕斯、聂鲁达以及尼卡诺尔·帕拉等诗人的诗集。便条上简单地写着几行字:“这些书是我最钟爱的作品中的一部分。我希望你会喜欢。米莉亚。”她还添加了一句诗,作为附言:“理解之光/已令我非常审慎。”

他喝了三杯咖啡,在第三杯里还添加了一些白兰地,然后开始查找米莉亚引用的诗句出自何处。他自以为那句诗出自洛尔卡之笔。最终,他在《不忠的妻子》里找到了它。接着,他又倒了一杯咖啡,然后拿起电话,但是,电话那头接电话的只是一个用人,说门德斯先生在梅里达。考克朗不敢直接叫米莉亚接电话。他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头脑昏沉沉的,嘴里不停地骂骂咧咧。此时,他不能仅仅谎称去见蒂比而登门拜访。蒂比的用人似乎个个也都是他的保镖,丝毫没有普通家庭用人身上表现出的那种无精打采的神情。他想入非非,脑海里第一次想象着她裸体时会是什么模样。他破口大骂,把玻璃杯摔到了沙发上方的墙壁上。多尔见此情景,歇斯底里地狂吠起来。他给它喂了一块汉堡肉饼,才使它安静下来。他再次拨通了蒂比家的电话,心里希望或许这次米莉亚会接听电话。可是,电话另一端还是那位用人,仿佛他就蹲在电话机旁似的。无奈之下,他从储枪柜里拿出来一支猎枪,心想他要去打飞靶。但是,紧接着他又把枪放回原处,因为他心里明白:他既没有兴致,也无法专心。他穿上远足长筒靴,心想,晚间到沙漠里来个长距离散步也许会使自己静下心来。

他正准备进入他的小汽车里,突然,米莉亚开车来到他旁边的空地处,停了下来。他被这一幕惊呆了。她说,她并不想打断他的良宵。此刻,他竟然无言以对。她向后捋了捋她的头发,整理了一下脖子上的围巾,对他表现出的一时语塞哈哈大笑起来。他抓住她的一只手,像宫廷里的小丑似的亲吻了一下。她也亲吻了他的手,然后咬了一下,又大笑起来。“我一直想跟你在一起,想了好久好久了。”

整个晚上他俩一直不停地在做爱,但是,九点钟时,她说,为了避免怀疑,她得回家了。他说,可是蒂比现在正在梅里达,而她说,可是我有半打丈夫,谁伤害我,他们就会把谁杀掉。然后,她告诉他,要他离开房间,因为她想给他留一个便条,而且说他只能在第二天早上才能打开看。他站在卫生间里等待,快活地对着镜子做起鬼脸。写完纸条后,她就不辞而别。他听见了关门声,于是就从卫生间冲出来,跑到门外。遗憾的是,他只看见她一头钻进了她那辆白色宝马车里。她挥了挥手,便加速驶去。多尔在门口遇到了他。每当有女人来拜访他时,它总是怀着某种形式的嫉妒,要么睡觉,要么就佯装睡觉。他拆开那张便条,上面仅仅写着,她讨厌说再见,还把“我爱你”三个字重复写了七遍。看完便条,他亲自烹饪了一大块牛排,在炉灶旁得意忘形地唱起歌来。不过,他只吃了半块牛排,把另一半递给了多尔。几个月来,他第一次在夜里睡觉睡得如此香甜。仿佛他的灵魂战胜了一场持续多日、疼痛难忍的智齿疼。

那都是三个星期之前的事了。在他收拾他的网球包时,一种恐惧渗透到了他的全身。那种恐惧感并非是毫无缘由。一天晚上,她把咖啡溅到了自己裸露的乳房上,突然哭了起来。他急忙去给她找药膏涂抹,但是,她挥了挥手,让他走开,说她并没有被烫伤,她之所以如此伤心,只是因为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他试图去亲吻咖啡在她雪白的乳房上留下的粉红色斑点,而她却变得狂躁起来,叫他别碰她。她僵硬地坐在那里,两眼紧盯着他看,而他则站在那里,足足呆站了半个钟头。他还从来没有亲眼见过身体如此美丽无比的女人。最终,他俯身跪下,亲吻了她的膝盖。她把他朝她跟前拉。他急不可耐地告诉她说,一切都已经计划妥当,他将带上他的所有积蓄,他俩将投奔到塞维利亚,那是天底下他最喜爱的城市,没有谁能在那里找到他俩。然而,她却说,如果他再提及此事,她就永远不会再见他了。那天夜里她离开他时,异常冷淡。

当初,他俩在她的轿车旁亲昵时,两人谁都不曾察觉,在一百码之外,一个“用人”倚靠在一棵棕榈树上,正在监视着他俩的一举一动。

当他与他的双打搭档一起喝酒时,得意之中,他坦白了他与米莉亚之间的恋情。他俩的隐私就这样泄露了,而真正的警告也随之而来。他的搭档是他在图森市的唯一朋友和知己,是墨西哥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听到这事,他的搭档即刻就变得一脸苍白。他说,你这个猪脑子,你这个傻瓜,你想想看,为什么蒂比取蒂比这个名字?考克朗不知道这一点,而且对他搭档的反应感到颇为震惊。他的搭档说:“蒂比代表的是蒂伯龙、蒂伯龙、蒂伯龙,意思是鲨鱼。你明天就赶快离开这儿,永远不要再回来了。如果你不走,那个杂种在盛怒之下准会杀了你。你会葬身在沙漠深处。”他打了一下他的朋友,但是,他朋友似乎没有注意到,因为他正在一边给他俩各自斟满一大杯酒,一边还在说,他有关系网,能弄到一个假冒的加密护照,还说,如果需要钱,他会给他。

那是一个丑陋而可怕的晚上,但是,第二天醒来时,他却感到,前一天晚上似乎温馨宜人。尽管如此,他还是顺便向米莉亚提及了此事。米莉亚听后,咯咯大笑,说道,别傻,他不会杀你,他会杀了我,然后就拒绝再提及此事。那只是几天前发生的事情。现在,在锦标赛之后,他俩将足足有三整天时间厮混在一起,因为蒂比此时身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她精心设计了一个骗局,谎称她要到纽约,去看望她的姐姐,她姐姐是一位常驻纽约的联合国外交官的夫人。锦标赛结束之后,她的私人司机将开车送她到机场,而他将开车在那里迎接她;然后两人将一起离开,前往道格拉斯。那是一个边境小镇,与阿瓜普列塔相对,他俩将在第二天上午抵达那间小木屋。

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唯独那场网球赛例外。酷热的下午,胶着的比赛无情地拖延着。他在人群中找不到米莉亚的身影。第一局,靠他搭档的优异表现取得了胜利。随后,他俩以六比二输掉了第二局,第三局又开局不利。他的搭档愤怒地瞪了他一眼,他的双腿感到铅一样沉重。他罚球时,观众席中一个妇女站了起来,他便朝她怒吼起来。后来,米莉亚进来了,她不好意思地向他使眼色。此时,他想起了他应该是多幸福啊,于是,闪电般地结束了第三局的比赛。他在淋浴时,蒂比的私人司机走进了更衣室,漫不经心地递给他一个信封,郑重其事地说,蒂比先生想送给他一件礼物。他用浴巾擦干身体后,打开信封,发现里面是一张途经巴黎飞往马德里的单程头等舱机票,还有一百元面值的现金好几千元,还附带着一个便条,上面写道:朋友,我几天前就知道你会赢。他反复检查了那张机票,心想,可能是由于疏忽,返程票给漏掉了。他决定不向米莉亚提及此事。为何要搞砸这个周末呢?他心想。他一边想着,一边极力平静他胃部深处所感到的明显不适。

在前往机场的路上,他中途停了一下,去他的公寓里接多尔,并且拿上他的旅行包。他匆匆喝下了一杯葡萄酒,以试图驱散一阵阵涌上心头的惶恐不安。想起在军队里度过的那些年月,他嘲笑自己。那些年里,他通常以二马赫的速度,在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的上空驾驶战斗机翻转、转向,偶尔在躲避火箭时被吓得尿湿裤子。或者,远离埃格林的海湾上空,当电路起火,大火开始吞噬那架“幻影”战斗机时,他甚至从机舱里被弹射出去。或者,夜间,飞机在航母上着舰时,那一次次险些失误。他的其中一个密友,在东南亚上空执行过上百次任务,都平安无事,可是,在基韦斯特附近的博卡奇卡飞行时却遇难了。他一向认为,退役后的平民生活是完全平安惬意的,而这个新面临的危险,伴随着任何哺乳动物都感觉得到的肾上腺素的旺盛分泌,时而困扰他,时而又令他激动。

快到机场时,由于高峰时段汽车排放的尾气剧增,图森上空的天穹看上去像是被烟雾熏黑了似的,蒙上了一层黄兮兮白茫茫的雾霾。正在播放的一盘磁带卡在了卡座里。当他把它拉出来时,那胶带像意大利面条似的倒满了整个座位。尽管开着空调,但是,车内依然散发出一股臭氧的气味。他期待着跟米莉亚一起旅行,穿越大山。他已经决定途中不在宾馆一站和道格拉斯停留。他俩将在阿瓜普列塔的一家他熟悉的豪华饭店共进晚餐,然后,在夜幕降临前抵达科洛尼亚——马里拉斯附近的那座小木屋。也许,蒂比在道格拉斯有一帮朋友。虽然继续前行令人疲惫,但是,一想到他俩可能在一家宾馆被当场捉奸时,疲惫感也就随之缓解了。他的朋友,那位墨西哥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曾始终认为,蒂比参与了各种形式的金融诈骗活动,其中有合法的和非法的,无所不为,包括在边境大规模走私海洛因。当他星期三回到家时,他将会给在海军情报部工作的一位老朋友打个电话,那朋友会通过华盛顿警方为他展开一场针对蒂比的调查。不过,并不是因为那件事有多么重要。他非常喜欢蒂比,仅仅在三个月时间里,他俩的关系就从最初的相识阶段一下子发展到了近乎朋友的地步。就因为这一点,跟米莉亚在一起的过去三周时间给他带来了一些痛苦,但是,他坠入爱河,无法自拔,而且还把它当作几年来他生活中的头等大事牢牢抓住。事实上,他就如同一个特别敏感的中学生一样,正在害相思病,正在犹豫,他是否敢与他的心上人分享一首诗,在犹豫她是否会嘲笑他。事实上,他确实给她读了那首诗,瞬间,她那种女性特有的浪漫情怀一下子与他的浪漫情怀撞出了火花。他俩爱到了一种神魂颠倒的恍惚状态。无论偷情者处于何种年龄段,在这种状态下,各种感官不可避免地被剥去外皮,再度焕发出青春活力。从中学校园直到退休后的社区里,你都可以看见这种事情时常在发生:那种两个灵魂与肉体极具偶然性的结合,通常,会导致恐怖与不幸,因为如此多先前未知的能量一下子得到了释放。好久好久他都没有体验过这种感受了,就连与这有一丁点类似的感受都没有。他曾经真真切切地迷恋过五六个女性,包括最早的那位马德里的电视女演员和最近的那位得克萨斯女大学生。这其中并不包括他的婚姻,因为那种婚姻谈不上是婚姻,顶多算是一种亲昵的陪伴关系。她原本是关岛军事基地的一名护士,出身于印第安纳的一家农场。他俩之所以结为夫妻,几乎只有一个原因,即怀旧。

在布兰尼夫机场的入口处,他顺手给一个搬运工塞了十美元,让他留意一下他的小汽车,然后径直走到了贵宾候机厅。米莉亚坐在那里,嘴里抿着饮料,衣着剪裁考究、时髦,美丽动人。他喝了一杯苏联红牌马爹利。她告诉他说,她的骗术天衣无缝,她托运了一个包裹到纽约,里面装满了衣服,作为送给她姐姐的礼物。始料未及的是,他们两个人吸引了周围人们的注意力。他浑身上下晒得清一色的黝黑,体格健壮。如果你不仔细去观察他的眼睛周围,他看上去比他四十一岁的实际年龄要年轻六七岁。他着装随意,但是件件都价值不菲,手腕上还戴着劳力士手表。而她呢,几乎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她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观众谙熟世事的大城市里,比如在罗马、伦敦或者巴黎。她出生在墨西哥城,具有危地马拉和巴塞罗那背景,在洛桑和巴黎接受过教育。她二十七岁了。她大部分青春年华都用在致力于使自己成为一个冷淡、中性和有品位的人,因此,一个富有激情、才华横溢的女性就在这种追求之中被毁灭了。她的身材比他略微矮小一点,大约五英尺八,拥有一种几乎惊人的魅力,就连她那些日常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举动,比如,在布兰尼夫机场的贵宾候机厅里坐下,或是点上一根香烟,或是翻看杂志,等等,都会吸引许多双眼睛聚焦到她身上。即使在此时此刻,有一位体格粗壮、年龄较大的男子,提着一个小牛皮制作的公文包,不时地从他手中的《福布斯》杂志页面背后窥视她。那男子是蒂比在墨西哥城外的一个助理,她并没有认出那人。当他俩离开时,他若无其事地跟踪着,打了一个民用电台电话,然后在高速公路第一个出口匝道摆脱了他俩。

在车里,她心情舒畅,快活得像一个小女孩儿。她一边在重新卷回脱落的磁带,一边给他唱着他爱听的瓜达拉哈拉民歌。出了城区之后,她从后座上取过她的旅行包,脱下穿在身上的那套正式场合穿的巴黎世家名牌套装,换上了一套休闲连衣裙夏装。他说,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看着她穿着内衣坐在那里,他抵挡不住诱惑。可是,她说,亲爱的,没有人强求你忍受着。于是,他调转方向,把车开到了沙漠地带的一条仅有两道车辙的小路上。临近黄昏时,他俩开始趴在小汽车的引擎盖上亲昵做爱。大约在四百码远的地方,一名男子站在一个圆形土丘上,正在用一架蔡司牌望远镜秘密监视着。他倚靠在一辆不知是谁的皮卡车上。看着米莉亚的双腿反反复复一起一落,又紧紧夹住那男人,他自叹弗如。他从座椅上的一个冷藏箱里拿出来一罐墨西哥啤酒,罐体散发出的冷气在热空气中摇摆不定,歪曲了透过望远镜看到的风景,他就像那热气一样蠢蠢欲动。

他自忖道,倘若蒂伯龙在场的话,他准会从座椅下抽出步枪,毙掉他俩,就如同猎人射杀一头野鹿或者一只野山羊一样。与此同时,他观看着他俩完成做爱的整个过程。她笑口大开,他几乎能听见她的笑声。做完爱之后,她转着圈跳舞,那男人扑通倒在地上并且大叫了一声。此时,窥视者咒骂了一声。他把望远镜放下片刻,心里在想:他不能指责那个外国佬的品味,可她确实给人一种视觉享受,他仅仅从远处看见过她一次,当时,蒂伯龙去杜兰戈看望他的老母亲,在那里待了一周时间。

回到车里,她说,她感觉自己活像是一个风流妓女,因为她浑身是汗,汗涔涔的头发粘在了太阳穴上。不知有多少年了,她一向只乘飞机旅行。这次开车旅行,感觉太美妙了。此时,他已经开始怀疑四分之一英里外的那辆皮卡车,心想他俩停车之前他已经看到过它。但是,那辆皮卡在班森就转弯变道了。直到他俩穿过墓碑镇,他才停止担忧。此时,她已经闭上眼睛,认为那个镇起了那么糟糕的一个名字。他回想起了他十岁那年,为他的一匹爱马做墓碑的事。那匹马被带刺铁丝网缠住了,伤得非常严重,他父亲无奈之下将它射杀了。他在一块巨石上用油漆写道:“苏茜之墓,生于1943年,殁于1946年,此处安葬着杰·考克朗曾经拥有并钟爱的一匹优秀的摩根母马,他为它的离去深表哀悼。”碑文的最后一部分是他从郡县政府的报纸上的讣告里抄袭的,那报纸在个人专栏版面刊发纪念文章和悼文。

七点钟时,他俩抵达了道格拉斯,在那里购买了一些补给品,然后又驱车越过边境,进入了阿瓜普列塔。在阿瓜普列塔,他从一个马鞍师那里给她买了一个手袋。晚餐时,他俩吃了虾汤和烤小山羊肉,厨师用油、咖喱和新鲜百里香调过味的一块小山羊后腿肉。他喜爱墨西哥,向她询问有关杜兰戈的情况,即蒂比的家乡,位于马德雷山脉。她说,杜兰戈低俗得不得了,是一个经营牧场和矿产开采的中心,旅游指南书籍上从来都只字不提它,那正是她如此喜欢它的原因。蒂比在那里拥有一座农场,而且他已经受到邀请,几个月后去那里打猎。米莉亚说,它看上去像蒙大拿,或者像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或者卡斯蒂利亚的一些地区,还说农场里有许多美洲鹑和野生火鸡。蒂比已经建造了一个红土网球场,他使她因为那个球场而狂发脾气,以至于她拒绝再打网球。于是,在从墨西哥城引进的一位职业网球手的帮助下,他已经在他的手下保镖中培训出了几个好手。

黄昏将尽时分,他俩抵近了那个小木屋。他们小心翼翼地沿着山上的一条仅有两道车辙的小径行进。途中,他两次停下车,下车去挪走因雷雨时洪水从小溪里冲下来的岩石。他希望能弄到该地区的优质地形图,但是,一张也没有弄到。按照他平时有条不紊的行事方法,他已经对墨西哥和墨西哥人有所了解,除了为数不多的几位美国游人(4)之外,他比谁都了解得多。他读过沃尔麦克的《萨帕塔和墨西哥革命》,读过五六本他能弄到的关于近代墨西哥历史的书籍。他依然有些职业武士的样子,就像日本武士一样。警觉谨慎、尽可能全面了解自己身处何地以及为什么,是他行动准则中本能的一部分。同样,他本能上是一个非旁观者,不能忍受让他的当前精力受任何人支配。在部队服役期间,这一点曾使他不受上级军官的欢迎,不过,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自然而然地成为所有其他人的英雄。在他退役后头两年的平民生活真空期,他不能胜任任何具体工作。而在墨西哥这里,仅仅来访过几次之后,他就在一家山村小酒馆里广为人知,而且颇受欢迎。因为他的卡斯蒂利亚口音,当地人跟他逗趣,做着各种精心幽默的模仿。

当他俩到达那个小木屋时,他一眼就看得出,她喜欢上了它。多尔亢奋起来了,忙着在它的狩猎地周围哼叫着,嗅来嗅去。不过,由于训练有素,它小心翼翼,时刻提防着蝎子和响尾蛇。在最后一缕亮光中,他把车里的货物卸了下来,在小壁炉里生起了火。当她在一旁盯着那炉火,听着一场短暂的阵雨敲打着那铁皮屋顶时,他把那个双人睡袋在床上摊开了。那干柴散发出香味,近乎香水的芳香,于是,她叫他把海绵床垫和睡袋拿到壁炉边。他把煤油灯的灯光调暗了一点,心里在想,他第二天清晨要带她去散步,去一条小山涧在那块岩石处形成的一汪清澈碧绿的水潭的地方。他俩慢腾腾地做着爱,看到炉火摇曳的火光在她身体上投射出的影子上下晃动时,他惊讶不已。他俩略有醉意,由于室内似乎烟浓又过热,他就把一大块木柴从火炉里取了出来。她打了一会儿盹,他又喝了一杯酒,试图回忆起曾几何时他感到过如此满足,同时又如此生龙活虎,如此完全放松。

现在咱们得回避一下这两位情人,让他们休息。不过,仅仅是片刻而已。让咱们栖息在那个圆木壁炉架台上,一尊冷漠的石眼狮身人头兽,因为最好是长出一双石头眼睛来面对咱们眼前要看到的情形。房间里的温度正渐渐变凉,两位情人相拥在一起以保暖,然后,依然在熟睡中,向对方移动。煤油灯的灯光很暗,炉火的影子已经变得寒冷而微弱。室外,风力在不断加强,像巫师的哀号,在屋檐下呼啸不止。多尔在门旁坐立不宁,不停地嗥叫、哀号,接着,当房门被突然撞开时,它狂吠起来。一支猎枪一枪就夺去了那条猎犬的性命,顿时,室内一片蓝焰。三个男子冲进了那小木屋,其中一人是个彪形大汉。他们向那对情人猛扑过去。那个彪形大汉用西班牙语大声叫嚷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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