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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5 0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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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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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动的心

驿动的心试读:

内容提要

我一直以为,没有雪的冬天是不完美的,至少不是完整的!没有雪,整个冬天都会显得沉郁暗淡,缺乏一种内在的含蕴。冬天里一定要有雪,就像春天里一定要有美丽的花儿一样。这样的季节才会妩媚、动人。雪中,我又走在了那条我经常散步的校园小路上。路面积满了厚厚的雪,晶莹剔透。那份宁谧,那份沉静,让人不忍心踩上去,只想遥遥地注视,静静地品味。此时,心境如雪,思念如雪。

第一辑 少女情怀

雪缘

清冷的月光朗照雪原,诚远远地看梅子努力地往山坡上爬,摔倒了又爬起来。银灰色的光环套在梅子弱小的身上,不免让人有点心痛但是他始终动不动,没有去帮。紫灏/北京大学

恕吼的狂风夹带着漫天雪花,在茫茫天际间肆无忌惮地横行。梅子在雪原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雪崩时的那幕浮现在脑海里,令她不寒而栗。同伴都走散了,她又如何独自走出这片雪原,茫茫的雪原。梅子想都不敢想明天,她只想着现在能有一个小木屋,屋内温暖如春的……

远处,一闪一闪,是篝火!梅子擦擦眼睛,没有错,真的是篝火,还有一圈围着火跳舞的人。梅子疾步走上前去。

人群中,诚是一个放荡不羁的男孩,说不帅,但是有棱有角的脸庞以及发着太阳光彩的肤色倒是别有一番味道。跳得正起劲的诚抬起头发现了一个陌生的女孩,那么孤独无助地望着尽兴的他们。他冲她一笑,朝她走来。看到他雪白的牙齿,映着闪闪火苗的眼睛,梅子觉得可以将手放进他伸出的手中。就这样,他俩就回到人群中,跳起舞来。

原来,他们也是一群在雪原中跋涉的行人只是因为他们有充足的粮食,所以大家并不十分判急,同是天涯沦落人,大家很快就接受了梅子。那一夜,梅子冰凉的心也让火给照暖子。

第二天,诚便扯上梅子去玩雪梯,从那陡直的山坡上直挺地滑下来。这种玩法就是一般的男孩子也觉得刺激,更何况一个纤纤弱弱的梅子。她紧张得不敢放开他的手,她终于可以独自一人体验刺激中的情趣。梅子冻僵的心随着冲天的朗朗笑声飘得老远老远。

晚上,诚又带梅子到雪房子里去玩。松明灯笼下,室内烟雾缭绕,四处塞满的是那些男人粗野的笑骂声。自小就在家庭严格管教下的梅子初来这种地方,不禁胆怯,抓紧了牵住她的手。没到这种地方玩过,是吗?诚望着灯光下诚惶诚恐的她,拍拍她的肩,“不要紧,就站在我旁边,看看我怎么赢他们。”梅子顺从地站在他后面,活脱一个没依没靠的小女孩。“一万我胡了!”孩子气的他转过来兴高采烈地告诉梅子。她望着他那有棱有角的脸,还有那飞舞的眉头,会心地笑了!“梅,有男朋友吗?”他俩坐在雪原的一个坡上,看那火红的太阳升起。“没有。”梅子的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脸不禁微微红了。“那,你肯定有女朋友了”“嗯?”诚朝那个昂起头望着他眼都不眨一下的女孩望了一眼,然后将圈一个个吐出。“她,特别善良……”梅子低着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仿佛一个虚心接受批评的小学生。突然,她懵里懵懂地抬起头,问了一句:“她很美,是吗?”他有些惊讶地望着梅子,雪光映衬下,那么白净光洁,仿佛一眼可以看穿她,或许她是上天赐给雪原的晶莹透的小女儿。“哦,不是。”诚有些不自在地移开了自己的视线。梅子长长地舒了口气,自己平时总是那么不眼。不过,也许他没说真话,梅子又不禁有些紧张。

伙伴们都注意到了,梅子微妙的变化,不禁打趣他:“怎么搞的?连小女孩也要骗呀。”他不自然地撇嘴角。其实,他早就意识到了梅子大胆率直的眼神。但是……

雪原总是沉寂的,除了歇旅的黄昏。残阳如血,雪原被笼罩在新嫁的红色之中。“当时我正地树上……”梅子一直注视着眉飞色舞的诚听着他说的每句话。心思极细的她经常发现他灭不小心留下的漏洞,但她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静静地听着,男孩子或许应该有那种胡编乱吹的本事。他偶尔抬起,望着沉默的梅子,一脸写尽的得意,早已习惯了他那炫耀的表情,里面或许更多的是胜利者征服的喜悦。米儿望着正要入山的半边太阳,不禁陷入了沉思。经过了这一段时间,她已更深刻地了解到诚,他的优点,他的缺点。自己的这份情愫究竟是一种建立在理解之上的理性,还是一份自我定位下的狂热……

风又加大了,比昨天。两人竖起衣领走着,脚下的雪被踩得“吱,吱发响,梅子慢慢地走到诚的跟前,说出了一个困扰她多时的问题:诚告诉我有没有想过要快点走出雪原?”诚几分愕然,或许他还并不是十分了解眼前这个精灵般的女孩,尽管就在眼前,“为什么呢?”梅子紧咬着嘴唇,一直看着这个意料之中令人心痛的答案一个字一个字赍他嘴里吐出。然后,低下头,往后走了几步,突然大声地说法:我想过了,明天赶上同伴之后,我就要离开你们了。“真的?梅子没有挣脱,望着那张有几分令自己心动的面庞,”诚,许多年后,你是否还能想起我?

清冷的月光朗照雪原。诚远远地看着梅子,努力地往山坡上爬,摔摔了,又爬起来。银灰色的光环套在梅子弱小的身上,不免让人有些心痛,但是他始终一动不动,没有去帮她。终于,梅子爬上了山顶,她转过身来,看那个披了一身月光的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在月光下似乎更冷了。突然,梅子想要飞过支永久地伴着他,或者就这样长久地和他对视,在这只有着他,或者就这样长久地和他对视,在这只有两个人的世界。一阵夜风刮来,丝丝寒意使梅子又想起了远方的路。诚看到了梅子的眼在月光下日莹地闪着,不禁有些哽咽,朝她挥了挥手。慢慢地,梅子转过身去,迎着月光走了下去……

雪娃娃

知道吗?你给我讲的第一道题便是两圆相离,尽管相似,却永远没有交点。凡尘/北京大学

还有一个小时就要到站了,叶站起身来,理了理衣服上褶子。左右又看了看,似乎已经有什么不妥之处,便坐了下来。望着列车处飞驶而过的田野,她不禁感觉到有些热,又站起身来踱了几步。邻座笑问道:“该不会是近乡情怯中吧?”叶哦一声,坐下来深吸了一口气,不禁想起了一年以前的事情。

高中时的她,是个很优秀的女孩。成绩好,人缘好,更深得老师信赖。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她的后排是他——古怪机灵而成绩却一塌糊涂的程。

第一天,他便想给她个下马威。“高才生,想给我补课可以,不过得先过我这第一关。”他挑衅般地双手抱着拳,后面的人有些起哄了。叶白皙的脸不禁有些红涨,“你想比什么?”“就比玩下五子棋吧,说好了,你赢了我听你的,你输了休想给我补课。”看着后面起哄的人,她终于点了点头。棋局分三局,第一局时,程咄咄逼人,叶小心应付却没能赢。第二局时,程似乎有些分心,叶好不吝易抓住一个机会,侥幸赢了。到了第三局,叶不禁有些紧张,抿着嘴,抬头看了看面前的程,却发现他也在冲她笑,雪白的牙齿付着他健康的肤色,眼睛里的亮光使得叶觉得他的笑有点邪门。一环紧扣一环,叶有些力不从心了,这时程却当众宣布:“你赢了,你若走这一步!”围观的人哄地一下就散了。这怎么能算呢?“叶显得有些激动,她知道那明显是他故意给了她一个台阶。”那你是不愿意给我补课了?不,不这……叶进退两难,只能登着程。

日子似流水般平静,补课的事情也一天接着一天地进行。两人的相互了解却一天多似一天。叶渐渐发现程其实也是一个心细坦诚的男孩。知道她喜欢张信哲的歌,便趁那乏味的英语老师不注意时,偷偷地敲一敲课桌让她靠后听他哼阿哲的歌。发现她的冻裂了,下课后神蜜兮兮地递给她一个小盒,然后说那里面放的是他从她妈那里偷来的护手霜。看到她学习那么晚,就悄悄地在她课桌上放了一枝蜡烛让她保护眼睛。

冬天不知不觉地到了,天空中飘起了雪花,这时,程的成绩已有了很大的进步。“为了感谢你,我决定送你一件礼物。”叶在走廊上停下,抬过头来看到后面的程,又露出了他那有点斜门的笑容,白白的牙齿,略有点歪的嘴唇,还有那一闪一闪的眼睛。“那你送什么呢?”先不告诉你,今天晚上再给你。一晚上的课就要结束了,程还没有动静,叶悄悄一回头竟发现程已经溜了。她不禁有些失落,狠狠地咬着自己的嘴唇。下课的铃声已经响了,叶收拾准备走。“惯点”程冲了进来。“怎么,生气了?”看着叶的表情,“这么在乎我吗?”叶狠银地一拳似乎就要过来了,“英雄!程声怪气地学着,<大活西游>里的周星驰,终于把叶逗乐了。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雪娃娃,戴着一顶红帽子,围着一条白围巾,眼睛是用两个小灯做成的。”好漂亮耶!“程走过支手搭在雪娃娃的肩上,”那当然,像你一样漂亮,可以做我女朋友了,你看像不你?少贫嘴了,你在一旁,娃娃都黑了两圈。程一听不禁追赶过来,朗朗笑声飘向远方。

两人总是这样肆无憎地开着玩笑。而叶也总是似懂非懂地回避直到有一天。那一天,是叶的生日,刚好是周末。叶还是准备去那空空的教室里上自习,可突然,灯熄灭了,叶回过神来,却发现周围已了一圈小蜡烛,而程依然用那有点邪门的笑看着她,两只眼睛里的烛光也一闪一闪的。“生日快乐!”叶还有些没反应过来,程便窗口窜到了教室门口,等我走了,你再看看蜡烛的形状!叶站起来,看到她周围的烛光围成了一颗心形,每一簇烛光都在闪闪地,仿佛诉着一个晶莹剔透的心事,叶的心仿佛颤了一下,她不知道说什么。

第二天才,她道给程几本资料,幽幽地对他说:“我想你的成绩已进步很快,不用我再来给你补课了,送给几本书吧!”此后的事情她已记不清了,只是觉得后门的一个人影被太阳拉得老长老长,而那个人紧紧地握着几本书。

高考不久地开始了,经过了难捱的七八月叶去了北方,而程留在了南方,回忆源于分离,生活中的事几就是这样,可以正常的相处被阻隔了,而且它们作为往事浮现于脑海时就变成了珍珠,闪着温暖的光辉。当时间,空间已发生变化,生活不再是熟悉的轨迹时,程的形象在自己心中竟是如此明良。叶知道自己已不知不觉地习惯了程,习惯他趴在桌上听她讲题的神态,习惯他准备讲笑话时一歪嘴的动作,习惯他那露出牙齿的邪门的笑……

火车到站了,开始有焦急的她却不敢下车了,她已叫了他来接但现在却不知道怎么办,她不知道怎么样支面对那有点邪门的笑。

站台口,远远地看到他在笑,结白的牙齿眼睛亮亮的,却似乎少了点什么,“辛苦了!”他替她拿住行李。

来到他的小屋,程挑了一个影片给她看。阳光爱进来,照在他那棱角分明的脸上,程,叶叫了一声。程抬起头,眼睛还是那么亮。一切都是那么熟悉与温馨,就像照片上冷黄时的感觉,温暖。叶恍恍地只知道影碟机里的那个片断老是过不去,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主角的那句话:来不及了,一切都迟了。

程的声音有些哑了:“知道吗?你给我讲的第一道题便是两圆相离,尽管相似,却永远没有交点。”叶低下头看到茶几的相像框里程拥着一个女孩在笑。

太阳不知不觉偏西,残阳映红了大半个世界。“送我最后一程吧!”叶戴上帽子已走到门口。程已启动摩托车,“上来吧!”叶静静地跟上来,两只手轻轻地放在他身旁。一切还未开始便结束了,只希望这一段路能长一点点。他不知不觉放慢了速度,再多看两眼这边的风景吧。她已有些哽咽,“嗯。”风卷起她那如心事般浓密的长发,她将脸埋进头发,一直到眼圈里打转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滴到了他的衣服上,浸出一颗颗小小的星星。程慢慢地开着车,始终没说什么。

到了路口,他停住了车,暮色中人流匆匆,谁也没有注意到街口这两个人。程握了握叶的手,“到了!”她站起身来,已经有些趔趄。呆呆地望着那张棱角分明的脸。“给你这个。”程塞给叶一个小娃娃,戴着红帽子系着白围巾,“是陶瓷的,跟以前的雪娃娃不一样了。”她一笑,接了过去,“你一定要快快乐乐地过哟!”她转过身去,紧紧地握住那个娃娃,就像握住美丽珍贵的黄金,体味出程当初握着那几本书的心境。当她再回头时,远远地看见他披了一身月光斜靠着摩摩托车还在看着她,如山般沉重。

花开花谢

恍惚中,她又看见了那个耳上夹着笔,脚上趿着拖鞋的男孩朝她走近而后又慢慢走远。文清/北京大学

红红的石榴静静地绽放枝头。

室外,蓝天,白云,飞鸟,一派夏日情怀。走廊上人流匆匆,美儿带着书包急急走出考室。突然,迎面走来一个男孩,瘦高瘦高的,一支笔夹在耳朵上,跛拉着双拖鞋。就在擦肩而过的那一瞬,两人同时扭过头。“你是叫美儿吗?”美儿的心几乎跳到嗓子眼来了,说话也结巴了,“你,你是叫小……小伟吧?”“对!”两人对视一笑,思绪不禁飘到几天前一次考试。那是一次全讪的化学竞赛,缓缓的人流中,美儿看到前面的那人似乎是班长,便拍了拍他的后背,谁知一张陌生的脸回转过来,美儿满面笑容不禁凝固起来,好不尴尬,倒是男孩子浅浅一笑,冲淡了气氛。无巧不成书,他俩在考试时竟坐在同排,美儿紧张得不敢朝那边看。但是,他提前交出他那写得满堂堂的试卷的举动使得美儿不仅多看了她两眼,还打听到了他的名字——小伟,沉浸在这美丽邂逅的巨大喜悦这中,两人淡了很多,很多。美儿望着窗外的石榴,感叹着上苍冥冥之中的安排,一片红去飞上了她的面颊。

美儿每次总是如获宝地把那沉甸甸的来信放在一个带锁的小黑盒子里。大家都说美儿变得沉默了,美儿淡淡一笑,脑海中只剩下那个耳朵上夹着笔,脚下跛着拖鞋的身影。“嗨,你是美儿吗?”一个留着短发,两只黑眼睛忽闪忽闪的女孩对着满脸愕然的美儿笑,“我是小伟的姐姐,交个朋友吧!”嘴巴张成O形的美儿呆呆地只知道傻笑了。慧长伟二岁,在美儿的那所高中念高三,关键时期。慧每天总是有事没事地找美儿,心里烦了找她倾叙,心里乐了找她分享……美儿总不厌其烦地分担慧的点点滴滴的喜怒哀愁,她相信伟也会这样做。并且美儿也经常从慧那里听到伟的许多事情,幼时的调皮,可爱,年少的不羁,顶撞。美儿的欢乐不仅于此,还在于每天为慧打饭提水,减轻慧的忙碌与焦虑。心地善良的美儿不希望有什么回报,只希望伟的姐姐——慧能过得顺心就行了。

窗外的石榴又开始醉红了。

美儿的心也开始期待一种沉醉的美。小伟匆匆赶来,站在已亲密如姐妹般的美和与慧面前吃惊不已。慧接美儿的肩,姑伟说:“小伟,美儿待我比你结我还好,要是美儿是我妹妹就好了!”而伟望着有些憔悴的美儿,嘴唇微微蠕动,却始终没有说出什么。美儿却喜欢这样,这才是对她的一种理解,信任。

新的一学年来了,慧却离开了学校。美儿望着空空的桌椅,不禁怅然若失,小伟的故事也离她而地骈。但真正使美儿有失落感的却是那逐渐减少的来信。美儿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秋游大队的最后,好不失意。“美儿!”一辆自行车然止住,原来是支书华。“老师叫我把落队的同学带上前,上车吧!”一路上,华诙谐的谈吐终于拔开了美脸上的愁支有着“校园诗人”之称的华才气横溢,气质不凡。美儿今天也确实见识了一番,她打心里佩服他。归来的途中,华望着美儿:“美儿,你忧郁得让人心疼,做我的妹妹,好吗?”美儿端详了诚挚的华好半天终于点头答应了。华兴高采烈得如同个孩子,带着美儿骑过快乐的原野,穿过微语的小树林,直到夕阳将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华总是耐心地告诉美儿解那一题又题恼人的物理,尽管美儿到小湖边散心,到楼塔上看日落。华总是把一盒药递给美儿后,忍不住轻轻拍她的头:“妹妹,你替我当心身体吧!”美儿总是无邪地望着华笑了,有这样一个哥哥她心满意足了。

夕阳隐现在云朵之中,清风将云霞扯得老长老长,暮色将上,整个世界被染得淡紫淡紫。美儿和华正定在楼塔上看那夕阳一点一点地入地平浅。突然,美儿发现华的脸如夕阳般红,一比眼睛定定地看着她。美儿茫然不知所措,“美儿,我一直都想……你看看这封信吧。”语无伦次的华把一封信塞在美儿手中仓皇离。

一直以来,美儿的生活都简单而充实,因为她期待盼望着,伟的讯息。而华,一直都是她敬重且引以为豪的哥哥。经过一晚的翻来覆去,美儿决定只能守候远方。一封委婉的信转交给了华。第二天,又一封被称为“泪水泡出来”的信再次递到了美儿手中,华的信真挚感人;美儿这样做必有其原因,但不论何时美儿改变其决定,他都会作美儿坚强的肩膀。美儿看着信无动于衷。下午,华被送进了医院,走路一向仔细的他竟然撞破了玻璃,从里面钻了出来。美儿没有支医院,只去看那玻璃门,一个完整的人形,那上面的碎片还在轻轻摇着,似乎在扎着美儿的心,低头看着地上一摊碎玻璃和几点红,美儿有种想哭的感觉。

窗外的石榴怒放了。

美儿又期盼着,终于在一个淡得没有情节的下午,低着头走着的美儿不小心碰别人,“对不起!”“美儿,还妈吧?”美儿抬起头,“小伟,是你,真的吗?”她多想看着那经常在梦中出现的面庞,可羞涩又使她低下了头。“美心,这是我,我同学。”美儿一惊,抬起头看到了伟旁边站着一个女孩子,清秀可人,正笑眯眯地看着她。“美儿,对不起,我们还有点事先走了。”

美儿目送他俩走远,女孩和小伟的距离已充分说明了一切。美儿伤心地弯下腰,去拾起地上的石榴花瓣,却发现每个花瓣上都有一滴晶莹的露珠。

天气渐渐转凉,令人激动的高三终于到来了。灯光下,美儿又一次将伟过去的来信铺开“美儿,希望在同一所大学里与你共创辉煌!”美儿相信她的执著是可以实现这一美丽的憧憬的,总有一天,她会骄傲地与小伟站在同一校门下。一点孤,几许憧憬,陪伴美儿度过了许许多多昏黄的夜晚。就在美儿案头的小山逐渐减少之时,她惊闻“小伟因违纪而被迫转到一所普通高中就读”的消息。美儿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在旋转,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她还等着与他并肩地踏入大学之门,她还……她把书桌上的书一推,泪水不知不觉地就这样流了下来,一滴又一滴……恍惚中,她又看见那个耳朵上夹着笔,脚上跛着拖鞋的男孩朝她走近而后又慢慢地走远。

石榴一如既往地开放,鲜红鲜红地堆砌在枝头。

高考就要开始,考场外匆匆人流中,美儿看到了迎面走来的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她没有惊奇,亦没有感伤。小伟也正看着她,走来。两人始终这样走着,走着,直到擦肩而过,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美儿扭过头去看那枝头的石榴,刚好看到一朵石榴花正从枝头滑落,落成碎红,血透触目。美儿知道,一切都已成过去。

雁已南飞,美儿知道小伟支了一个小市的专科学校,华则偕其女友去了省会。太阳就要出来了,那片淡紫色的雾拥抱着大地,美儿静静地走在异乡的街上,看着远处一对相拥的人被吞在浓雾中,她欲哭无泪。

孤雁儿

藤床纸帐朝眠起/说不尽无佳思/沉香断续玉炉寒/伴我情怀如水/笛里三弄/梅心惊破/多少春恨意小风疏雨萧萧地/又催下千行泪/吹箫人去玉楼空/肠断与谁同倚/一枝折得/人间天上/没个人堪寄扁舟子/中央民族大学

一个宋代才女,一个当代佳人。一个寄托对之夫的深挚感情与凄楚哀思,一个怀念早逝未婚夫。同样的哀思,同样的伤感。

听到哥哥出车祸的消息,让我惊呆不已。那几天我消沉极了,课也没有心思听。从小长到大的哥哥,从小呵护、保护我的哥哥,从此永远地离开了我。哭着、喊着,可是哥哥却不回答。不,他永远也不可能回答我了。我很伤心,父母也很难过。但我知道和我们一样伤心、难过的还有玉姐——哥哥的未婚妻。

哥哥和玉姐已经订婚了。也马上快结婚了。可哥哥却永远地抛弃了玉姐。本来哥哥和玉姐可以相安无事地喜结连理。在哥哥结婚前,他的一个朋友先于他结婚了。朋友的事怎能不帮。新娘的娘家家在县城,迎来的车队要去县城接新娘。哥哥做为伴郎,就随迎亲车队前去了。哥哥开着一辆轿车。去县城的路崎岖不平,且那个县城的交通也不是很便利。结果路上出了车祸,哥哥未能幸免于难。

也许真的是人生苦短,也许生命真的很脆弱。这短促和脆弱又是何等的残酷。玉姐深爱的男人就这样在她的生命中消失。只能留下刻骨的爱和疼痛让她苦苦追忆。

旧梦重温,却已是形单影只,物是人非。

玉姐的哥哥格我哥哥是好朋友。玉姐的哥哥经常到我家。哥哥也经常去玉姐家。只是那时玉姐忙于学习,只知道我哥哥和她哥是好朋友,也没有见过面。

那时玉姐忙于高考,哥哥刚大学毕业。

那年玉姐十八岁。哥哥陪着玉姐的哥哥,权哥给玉姐过生日。哥哥送给玉姐一个可爱的大由娃娃,告诉玉姐以后就是大孩子了,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送她布娃娃啦!那时玉姐很快乐也很满足,心底便记住了这个阳光般的大哥哥。

以后,哥哥和权哥一样成了玉姐的大玩伴。周末,哥哥会开着车带着权哥和学习劳累的玉姐去郊外野餐;或是骑着自行车远足。哥哥和玉姐有好多爱好相同,喜欢郊游,喜欢电脑,更重要的是喜欢“华山论剑”,点评那些英雄人物。

光阴似箭,玉姐考上了大学,他们相识也有一年多了。

十九岁生日那天,哥哥送给玉姐一来纯洁的百合,并答应玉姐晚上带她去吃西餐。玉姐拼命地大吃甜点和冰淇淋,抬起头来看见哥哥只是看着她那狼狈样,并没有吃。便问道:“你干嘛不吃,只知道欺负人家,看我的狼狈相。”哥哥被逗笑了,说:“小玉,你已经长大了,要做淑女才对呀!”做淑女就会有好多男孩子追是吗?可是我不要他们追我。玉姐脱口而出,可是玉姐已经是满脸通红,她偷偷地看了哥哥一眼。第一次,他们相对无言,这时丝丝甜蜜和幸福已荡漾在玉姐心中。

回来时,他们俩个人走在灯火辉煌的街道上,玉姐把目光深情地投向了哥哥,她却发现哥哥痛苦地低下了头。“为什么?”玉姐轻轻地问道。“小玉,你还年轻,你还在读大学,大学里的生活是美好的。大学里的爱情也很纯真,你应该回到校园中去。”

玉姐从权哥那里读懂了哥哥的痛苦和无奈。哥哥在大学里也谈过恋爱,和女友也很相爱,可是那是他们并没有考虑得那么多。没有考虑到将来,没有考虑到毕业后的去向。就在临毕业时,哥哥与女友分手了。因为,哥哥要回到家乡来。而他的女友却不愿与他一起回到家乡共创事业,她认为创业太不现实了,等他们创业成功,不一定已经是怎样的年华了,而她也贪恋于留在北京那个大城市。后来,又有一个男孩喜欢上了哥哥的女友,那个男孩的父亲是某大学的校长,他的父亲特别的疼爱儿子,便早已把儿子的前途安排好——留校任教,如果那个女孩和那个男孩在一起,她就可以留京。于是她选择了那个男孩,而离开了哥哥。

哥哥第一次给玉姐送生日礼物的时候,正处于失去恋人的痛苦低潮时期。于是权哥拉哥哥出去散散心。当哥哥得知是权哥的妹妹的生日的时候,就同意权哥一起为她的妹妹过生日。权哥为了哥哥摆脱低沉的状态,于是就在他和妹妹出去郊游时也拉上哥哥一起去。

权哥对玉姐说:“也许他是对的,安心读书吧,也许以后你才能体味到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而不是一时的冲动。”

玉姐很伤心,毅然提前返校了。她强迫自己忙碌起来。可是,从睡梦中醒来,依稀记得梦里哥哥的身影。

以后,哥哥尽量避免在玉姐面前出现。即使和权哥很要好,也只是在玉姐读书在外的时候才去权哥家。

一个人独在异乡漂泊。异乡的秋格外的美,时常一个人踩着满地金黄通红的树叶徘徊在校园的小径上。

身边的女友都在享受着青春的海誓山盟,玉姐却独自徘徊在感情的独木桥上,感受着初恋的苍凉和思念。一颗年轻的心怎能托住这重负。

表面上心如芷水,可内心深处玉姐却受着煎熬。转眼,一年多过去了。这年的生日玉姐只有独自一人在异乡过了。她不想回去,回去也见不到她心中的人儿。

窗外飘着雪,玉姐一个人躲在床上守候着这个日子。恍惚间已昏昏欲睡,耳边传来了一声声“小玉,小玉!”在梦中又听到了他的声音,原来相思这样的刻骨铭心。但是,耳边真的又传来呼唤声,玉姐迅速下床,趴在窗口往下看,原来是哥哥!玉姐狂奔至楼下,来到哥哥的面前,不觉已泪流满面,哥哥将玉姐拥入怀中。轻轻地告诉玉姐:“小玉,别哭了。以后我再也不离开你了。”

哥哥本不想伤害玉姐,让她有一个美好的大学时代。让她在大学里有一段纯真、美好的爱情。不想让一个纯真少女来补救他这颗已受过伤的心。

然而,哥哥从权哥那里得知了玉姐的执着和痛苦,就再也忍不住他原来已有的对玉姐的一片思。

于是哥哥在玉姐二十岁生日送给了她一份最珍贵的礼物——一份爱情。一份最甜蜜的礼物——一大来玫瑰花。

从这以后,哥哥与玉姐开始了两地相思。但这种相思是甜蜜的,没有了过去的痛苦。

玉姐理解哥哥,也了解哥哥,她知道第一次恋爱的失败给了哥哥很大的打击,也不再轻易付出爱。现在她得到了哥哥的爱,他们的心灵是相通的。

也许,玉姐大学时代恋爱很特别,但她和那些大学校园中热恋的情人一样幸福。因为,她有自己的真爱。

终于,哥哥和小玉姐的恋爱似乎要有一个充满的结局了。

小玉姐大学毕业了,她来到了哥哥的身边。小玉姐的父母接受了哥哥,并真诚地祝福他们永远幸福。

初冬,飘着雪。又是小玉姐的生日,又是他们第一次去的那个餐厅。

饭前,哥哥让小玉姐闭上眼睛,要送给她一件特别的生日礼物。小玉姐轻轻把眼睛闭上了,等她睁开双眼,一只漂亮的钻戒。哥哥轻柔地说:“小玉,做我的新娘吧!”小玉姐含蓄地点点头,微微地低下了头。哥哥轻轻地拿起小玉姐的手,为她带上了订婚戒指。他们享受着浪漫的烛光饭餐。

从此,小玉姐便成了我的未来嫂子。我就干脆叫她嫂子。一开始她还有些脸红,可慢慢也就习惯了。小玉姐经常来我家,父母也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疼她。

玉姐和哥哥虽然订婚了,但都因为忙于工作,便没有最后举行婚礼。

终于,在那年初秋,我们听到了哥哥要把玉姐娶过门的消息了。那段日子是幸福而忙乱的。还记得,那晚刚下自习。就听见有人叫我,说是门外有人找我。我便兴冲冲地跑出去。原来是哥哥,他今晚打扮的好帅气,一身黑西服,外加一件黑色风衣。“怎么,哥哥,今晚打扮得这么漂亮,不和小玉姐在一起,来找我干吗?”“鬼丫头,今晚我要你帮我一个忙,帮我选结婚礼服。”“哦。”我欢呼着,“终于可以天天看到小玉姐啦。”

哥哥和小玉姐忙着筹办着婚礼。我也跟着他们瞎忙,他们俩的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快乐。没想到,真是好事多磨,就要到婚期了,公司有重要业务派哥哥出去。没有办法,哥哥和小玉姐商定先把婚期推一下,等哥哥回来了再办。

偏偏又不凑巧,哥哥回来之后,他的一个要好的朋友马上就要举行婚礼了,而且在哥哥的前面。他要哥哥做他的伴郎。本想,做伴郎也是一件喜事嘛,不久就要做新郎。

哥哥随迎亲车队走的那天早晨,小玉姐去送他,还嘱咐他路上开车要小心。哥哥却调皮地说:“好好在家等好,回来,我便会用花轿把你娶过来。”可是,哥哥却再也没有回来。

这场浪漫的爱情却真的是一个童话,无法实现的童话。

那天,我去给哥哥上坟。在那凄冷的秋风中,一位女孩久久地徘徊在一座墓前,舍不得走。那个女孩就是小玉姐。

父母很疼爱小玉姐,小玉姐也很孝顺两位老人。“爸爸、妈妈,我虽然做不了你们的儿媳妇了,那就让我永远做你们的女儿吧。”小玉姐做了爸爸、妈妈的干女儿。

又是一个金色的秋天,不,对于小玉姐来说是一个凄凉的秋天。就是在这个季节,她失去了自己的爱人。

一代词人李清照在怀念她的亡夫,我想,小玉姐也许与女词人是一样的心境。

写下这篇文章献给小玉姐,纪念她那段美丽的而又痛苦的爱情。

少女情怀

宝钗分/桃叶渡/烟柳暗南浦/怕上层楼/十日九风雨/断肠片片飞红/都无人管/更谁唤/流莺声住扁舟子/中央民族大学

情窦初开,少女的心事是藏不住的。最近紫珊简直茶不思,饭不进。同寝的人问她,她也不说。

终于,敖不过好友的软磨硬泡,紫珊终于招了。原来,她最近暗恋上一个男生。可就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什么系的。

一开始,好友还笑紫珊花痴。可后来发现紫珊是认真的。没办法,作为好友,也不能看着紫珊这么痛苦。只好暗地里替她打听那个男生是哪个系的,叫什么名字。

事出有因。原因,这几天,紫珊频频能看到那个男孩。那个男孩总是冷冷的,有点Cool。没想到紫珊却信念喜欢上他了。

于是,紫珊每天都盼望着见到那个男孩。吃饭的时候,趴在窗户上,希望他能从楼下经过。走路的时候,两眼不时地朝操场上看去,希望那个男孩在打球,可以一饱风采。

可是偏偏事与愿违。丘比特开启了紫珊的心扉,让他屡屡出现在紫珊眼前。可为什么这会儿,又让他从紫珊的眼前消失。真是捉弄了。

一连几天,都见不到那个男孩。紫珊真正望眼欲穿。

室友们只能见她天天在那犯花。“紫珊,紫珊,好消息。”好友快乐地跑进寝室。“什么事呀?”紫珊漫不经心地问道。“紫珊,你猜我帮你打听到什么了?”

紫珊眼睛一亮,遇感着幸福的降监。“你帮我打听到了吗?”“知道了,知道了。你知道他是什么系的吗?”“唉呀!你就快说吧!”“好,好,好!让我给你慢慢道来。”好友慢条斯理的,真让紫珊着急。

好友接着说道:“你猜怎么着。那天我见我的老乡同他打招呼?我便抓住这个机会。他是经管系的。叫涛。他的爱好是打篮球。每天傍晚都要在篮球场打球。”

紫珊听到这些,几日来暗淡的目光突然放出异彩。她终于知道他的踪迹。

说来也奇怪,无缘的,为什么几日来,他总在她的生活中闪现。可突然又消失,让她寻寻觅觅,却寻不到。在无助的情况下,他又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这么牵动自己的心的男孩,也许就是属于自己的那份爱吧。

几日来,无心装点自己的紫珊开始打扮起来。不要太娇艳,那样在这样一个着似冷漠的男孩面前显得太俗气。那就做一个青春浪漫的少女吧,这样的女孩会吸引更多男孩,对那些cool男孩也不例外。

紫珊留了一头飘逸的长发,柔顺地披在身后。一双平底鞋,显得青春有活力。又让好友陪她到服装店挑了一身淡蓝色的长裙。这样显得更有诗意。希望能够吸引住涛的目光。

以后,凡是有经管系的活动,她都很热心参加。人家开运动会,她会跑去助威,看到涛参加的项目,她更是兴奋不已。若是有经管系办的讲座,她便早早地坐前排,等待涛的出现。听说,经管系要招收公共辅修课的学员,她便拉着好友赶快报名。从此,曾加了一份负担,不但要学本专业的课程,为了涛,她还要去学经管系的课程。每次,室友们可以休息一下午,去逛逛街,睡睡懒觉。她却要背着书包跑到经管系去上课。为的是经常可以看到她的涛。也许很疯狂吧,但紫珊却不这么认为。可能恋爱中的女孩都是不能自己的吧。

一次下午,紫珊挎着书包,不自觉地走到了通往蓝场的路上。远远地就看到只有几个男孩在打球。涛也在其中。紫珊兴奋地走到场外,坐下来,默默地观看她的涛打球。

这么漂亮的女孩坐在一旁。一身淡蓝色的长裙,飘逸的长发。默默地坐在那。吸引了几个男孩的注意,他们打着球,不时地朝紫珊望一眼。充满惊奇的目光似乎在问:这个漂亮美媚在等谁呀。涛的目光只是淡淡地从她身上掠了一下,并不在意,接着打他的球。

紫珊不在乎别人用怎样的目光看她。只要她能够看到涛,只要涛能注意她就够了。

可是尽管近日来,她屡屡出现在涛的面前,可他却视而不见。难道他一点也不在乎自己吗?难道他就从来没注意过自己吗?那为什么一开始他总在自己的目光中闪现?

紫珊就是搞不明白她的积极表现怎么就引不起涛的反映。

一天傍晚,紫珊从楼上看到涛拿着篮球从楼前经过。紫珊知道他一定去打篮球了。于是,她几口便把饭扒完,背上书包。她不想让涛看出她是特意来看他打球的,只是自己经过而已。可是等到紫珊赶到篮球上,在那些晃动的人影中寻觅了好久,也没有看到涛。她好后悔自己太慢了,可是明明看到他拿球的。也许是自己每时每刻都在想他,看错了吧。紫珊沮丧地离开篮球场,走向教室。坐在教室里,没有看到涛,她又安不下心来学习,找到好友,让她陪自己散散心。好友随着他的脚步,又走到了篮球场附近。好友知道紫珊是想看到涛在打球。可是涛并不在。她只好劝紫珊到别处走走。“我们去打秋千吧。”紫珊同意了。好友知道相思的滋味是很难受的,单相思就更难受了。如今紫珊很喜欢涛,可涛却并不知道,也许知道了却无动于衷。好友陪着紫珊在夜幕中走了好久。此进,她也不知道怎样劝紫珊。只是那“天边的你飘荡白云外,苦海翻起爱恨,在世间难逃离命运……”总在耳边回荡。

紫珊并不罢休,她相信以她的真诚一定会打动涛的。

紫珊坐在图书馆里看书,看累了,抬起头,涛就坐在她对面学习。一定要抓住机会,青春才不致太遗憾。紫珊撕下一小块纸,写道:能和你做个朋友吗?折好,递给涛。她把头埋在胳膊里,不敢抬头去看涛。她不敢看涛看了纸条后会做出什么反映。久久的,她不得不把头抬起来。可是,涛已经不在对面了。对面空荡荡。她好难过,一直在她面前表现得冷淡的涛,这次真的拒绝了她。真好似万箭穿心,突然她的思想也空白了,不知该怎么办。良久地扒在那坦克。等她抬起头,发现图书馆也是异常地凄凉冷落,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好多同学都已经回去了。再坐下去,也挽回不了。还是回去吧。紫珊有气无力地走出图书馆。

在图书馆前的小径上,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那里等她。他的目光伴着紫珊走到他跟前。原来是涛,他看了那张纸条,便出来等紫珊,一直等到现在。他当然感觉到了紫珊频频地在他面前出现,又在他打球的时候在一旁默默地注视。他早已感觉到了紫珊的火热的目光。可是那时他还不能接受这个纯情的女孩,他不想伤害她。现在,他觉得不必担心了。于是坐在了紫珊的对面。

紫珊看到涛在等她,她真觉得自己刚才好傻。她又不敢相信,天真地问道:“你同意和我做朋友了?”涛亲昵地说:“傻瓜。”紫珊羞涩地笑了。“把你的听课证给我。”“听课证?”紫珊不解地问道:“来经管系听课的证。”紫珊从书包里翻出听课证递给涛。涛把上面的照片——紫珊穿淡蓝色裙子,梳长发的照片撕下来。把听课证又递给了紫珊。“傻瓜,以后学好自己的专业课就行了。”紫珊又憨憨地笑了。“快回去吃饭吧,肚子饿了。”紫珊望着涛不舍地离开了。

涛把紫珊的照片放在了钱夹里,他很喜欢这身穿着打扮的紫珊,也很喜欢穿着蓝裙子的紫珊坐在那看他打球。

这一夜,紫珊睡得很香,她梦见了她穿着特意为涛买的蓝裙子,坐在篮球场外看涛打球。睡着的紫珊还不时透出一丝微笑。

紫珊和涛在一起,紫珊总像一个幼稚的、长不大的小女孩。涛经常叫她小傻瓜。紫珊也特别喜欢听涛叫她小傻瓜。这时,紫珊就会撒娇地依偎在涛的肩上。她想起开始追涛的时候,她就总做一些傻事。

她还像从前那样会在一旁看涛打球。涛做起什么事来都很专注。打球时,他知道紫珊在一旁。但他并不送个微笑给紫珊,只是用淡淡的目光看一眼。紫珊虽然知道现在的涛有时也很冷淡,但已有多溺爱在里面了。她知道涛很喜欢她,并珍藏着那张从听课上取下来的照片。

涛很专注地爱着紫珊,但并不疯狂。他们在一起就像一杯淡淡的清茶,一片薄薄的云彩,一缕幽幽的花香。

也许,这份爱太清淡了,便会出现危机。柳树下,紫珊和涛相视而立。不见涛已有几日了。“紫珊,我过去的女友回来了。现在,我只能爱她。我们分手吧。”

涛抚摸着紫珊柔顺的秀发。“你曾经爱过我吗?”紫珊已雾眼朦胧。“傻瓜。”涛轻轻地吻了一下紫珊。“忘记我吧。”涛转身走了,他不忍在待下去,那样他会流泪的。

他为什么这么冷淡,分手也是这么平平淡淡的一句话。紫珊实在是不明白。一句他过去的女友回来了,就要分手。那他当初为什么要接受她。怎么就这么分手了,一个人站在微风中,任泪水滴在衣服上。

涛一直回避她,不见她。忙着毕业,也暂时分解了她的忧愁。

不,决不能就这么罢休。想着她得到涛的艰难。想着他们在一起的日子。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并不是像其他恋人那样火热。但也像童话一样的美好。

毕业前的一天,她终于抓到了涛。这回她没有耍小孩子脾气,也没有任性。她很平静的面对着涛,她一定要清楚地知道涛离开她的原因,不要那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涛明白其实他还是很任性。也许没有那件事他会好好地对紫珊,让她感受到更多的关爱。也许他会改掉那冷冷的习惯,对紫珊更热烈一些。可是,太晚了。事情没法挽回了,千金难买一次爱重来。他得对得起另外一个女孩。

看着飘逸的长发,淡蓝色的裙子。他知道这是紫珊特意为他而打扮的。可他不能犹豫,不能让紫珊再牵挂她。“你让我怎么办,我得对她负责啊,我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总不能丢下人家不管吧。”

少女的心碎了,没有办法挽回了。这种感觉好像曾经有过。对了,是那次写纸条之后的误会。可这次却永远的失去了。只恨自己晚认识涛一步。多么希望那个女孩不存在。

从前现在过去便再不来,红红落叶长埋尘土内。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双双燕

大学里的爱情故事太我了,不管怎样它都是一段浪漫而美丽的故事。可是又有多少对情侣在面对最后抉择的时候,在面对共同的人生理想的时候摆脱得了大学故事的悲剧。扁舟子/中央民族大学

大学里的爱情故事太我了,不管怎样它都是一段浪漫而美丽的故事。可是又有多少对情侣在面对最后抉择的时候,在面对共同的人生理想的时候摆脱得了大学故事的悲剧。

飘然快拂花哨,翠尾分开红影。爱贴地争飞,竞夸轻俊。多么幸福、多么柔情蜜意的一双燕语啊。这里就有一对双燕,比起那些悲剧故事他们真的很幸福。

阳阳又在一边给朋友写信,一边等待着男友的电话。最近,寝室里的同学状态都很低沉。有的是为了学业而发愁,有的是苦于恋爱无果。可是,阳阳却不同。她正片的甜蜜的幸福之中。

经过第一次感情的波折。她对于这次真的很认真,真的很在乎。不,第一次她也很认真。可是那个男孩太叫她伤心了。那个男孩真的很自私,从来不为她考虑。也许是由于家境的关系吧,家庭给予的他太少,他却想得到很多。可是他不知道,他却在无意中伤害了阳阳。分手之后的那段日子,阳阳很痛苦。记得那时冬季,她经常用大衣帽子遮住她那痛苦的脸庞。有一日,我见她扒在敞开的窗前,我便问:“这么冷,干嘛开窗子呀?”她把手上的东西指给我看看,原来她在吸烟。同时我也明白了,她其实是“借酒消愁愁更愁”。我真不愿意她这样痛苦下去,可是说什么都是无用的。也许时间会改变一切。

就剩半年就要高考了,依然不见阳阳恢复往日那甜蜜的笑容。

阳阳是个感情很细腻的人。最近,她觉得理科班的一男生总是用一种关爱的眼神望着她。那个男生是个很老实,又不甚言谈的人。平时都很少和他们班的女生接触。为什么他要用这种关爱的眼神看着我呢?阳阳曾这样问过自己。

一日,放学的路上,他们两个的距离很近,那个男生就计劝上前与阳阳攀谈起来。那个男生——北昂,终于差别到了阳阳的伤心处。北昂问阳阳为什么总是那么忧郁,阳阳真的不愿再伤心的往事。北昂问道:“是因为感情的原因吗?”阳阳知道北昂一直在默默地关心她。面对关心她的人,她只好点点头。北昂告诉她,他一直都在注意她,他看出她一直不开心。他只有一个愿望,希望她能摆脱那个阴影,快乐的生活。他们一直谈着,走着……

也许,这个傍晚的红霞很美。它映红了阳阳的脸庞,使她终于绽开了笑容,也是这一美丽的霞光把幸福带到了阳阳的身边。

虽然,爸爸告诉阳阳起名字的原因:那是因为她刚出生的时候,爸爸拉开窗帘,一朝阳射在了阳了的小脸上。所以,以后爸爸就叫她阳阳,希望这朝阳给女儿带来幸福、快乐。

虽然不是朝阳,但阳光毕竟给阳阳带来了幸福。

这以后,阳阳和北昂做了好朋友。每天放学,他们都一起走。阳阳觉得与北昂交谈可以使她忘记过去的痛苦,使她每天都很开心。虽然北昂不健谈,更加很少接触女生。

他们经常在阳阳家附近的花园里复习功课。虽然花园很小,可是却留下了他们琅琅的书声。留下了他们甜蜜的笑影。

在花园里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也许就是他们后来爱情的奠基石。

经过他们的共同努力,每人都考上了大学。且同在A城。

有了同甘共苦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更加地坚实。

他们相处得很和谐,他们生活的很平淡,但他们每个都很珍惜这份感情。

阳阳经过痛苦的洗礼,她知道她经受打击的滋味。若不是北昂,也许现在她还生活在痛苦的阴影中。所以她很珍惜这份感情,不想让它很浪漫,有什么大风大浪。只是让它平平淡淡的,现实些。

北昂也是属于那种很专一的男孩他一心一意地呵护着阳阳。还是老样子,很少同班里的女同学接触。

大一,军训很苦。阳阳偏偏进了一所A城军训严得出名的学校。一周下来,好不容易才给半天洗衣服的时间。阳阳却任着汗渍在衣服上泡去找北昂。真是此情可佳。

有一段时间阳阳也很痛苦,她不知这段感情会怎样,她毕竟受过伤害,不想经历又一次心灵的创伤。

庆幸的是,他们很和谐,也很平淡。

一次,阳阳给我寄一张她和北昂的照片。阳阳依偎在北昂的身边,倒弄得北昂很羞涩。我第一次见到北昂长得什么样,长得很英武,看起来很含蓄、很诚实。确实是一个阳阳可以依靠的人。

假期,阳阳到了北昂家。北昂家里个工薪阶层,他不家一个弟弟,家里也比较狭小。阳阳说她喜欢很宽敞的房子,不喜欢生活在狭小的空间。她说她会和北昂一起为建造他们的家庭而努力。她现在很节俭,说是要攒钱买房子。我笑她过于现实了。她却不在乎。反而跟我计划着以后的房子会是什么样。

北昂也经常来阳阳家玩,阳阳的妈妈对北昂也很好。她很理解自己的女儿,也很信任北昂。

平时,阳阳和北昂一起在A城读书。也经常见面。他们很现实,决定毕业之后先创建自己的事业,决定事业有成,为他们幸福家园打下基础之后再结婚。

也许,大学谈恋爱,谈婚论嫁太早,也有点可笑。可是阳阳和北昂却实做得很好。她们把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知道未来将会怎样,共同为他们的未来努力。这或许就是他们相处得和谐的原因。这也许就是他们的感情如此稳定的原因。

他们或许缺少了点浪漫,过于平淡。我想恋人在一起不管怎样平常都是很浪漫的。

那些悲剧角色的人们是否应该少点浪漫,多点平淡,多点现实。他们就会像阳阳和北昂一样幸福。

前不久,阳阳在给我的信中说,她和北昂订婚,也许只是吃顿饭,或逛逛街。不会有很多人,也不会太热闹。

没想到,他们已经准备订婚了。我想这正是他们感情稳定的象征。

希望他们像双双燕那样幸福、和谐,也祝愿阳阳每晚都能接到北昂的电话。

后注:记下一段友人的恋情,虽然很平淡,或许还有点乏味。但它却是真实的。他们的的确确是很幸福的一对。祝愿他们永远幸福。

无奈的分离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扁舟子/中央民族大学

我们很和谐,没有争吵,没有误会。然而,我们无法摆脱大学故事的悲剧结局。

我和他初次见面是在刚进清华园的那一天。我一个人来报到。把行李放在宿舍后,我便一个人跑去欣赏让我梦想已久的清华园。由于匆忙,竟忘记看宿舍楼是哪幢,只记得楼层和六牌号。

逛完校园已近黄昏,这下才想起来要找宿舍楼。我这个人很毛草,又喜欢独来独往。一个人走在这若大的校园里,真不知求助哪方神仙。我只得凭着记忆回想宿舍楼周围的环境。正当我无奈的时候,他叫了我的名字:“林平,怎么找不到住处了?”我好奇怪,怎么他会知道我的名字。望着我一脸的迷惑,他解释到:我和你是同一系的。那会儿,你人签到的时候就看到你了,也许你没注意我吧。我比你大一级。看你这么着急,一定是找不到回去的路了。我点点头。他指给我回去的路。这就是我们的初识。

校园很大,第一天我就迷了路。校园又很小,这以后,我又经常能见到他。第一次在花园里背英语,猛一抬头,便看见了他。他向我问好,我只是微微地向他笑了一笑。他几乎经常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可是我却不知道他叫什么。真后悔第一天人家帮了那么大的忙,我却没有问人家的姓名。

又一次,在食堂里,我们相遇了。他冲我微微地一笑。忽然有人喊一句:“阿威,我在那边窗口买点儿东西,你等我一下。”他答应了一声便走开了。这时我才知道他叫阿威。

几乎每天早晨在我背书的时候都会发现他的微笑。后来我们相恋以后,我问起他为什么每天早晨都会在花园中看到他的身影。经我一再追问他才告诉我:原来在第一天见面的时候他就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才有了为我指路。继而在细微的观察下,经常在花园中出现他的身影。

阿威是个很不错的男孩,聪明、帅气、也很善解人意。女伴们都说我们是很好的一对儿。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大学里最快乐的时光。月光下我们漫步在河塘边,晨晰中我们读书于小径上。读书累了,抬起头,他就在我对面,送我一个微笑,倦意已经跑了一半。雨中他替我撑伞,雪中他帮我把围巾系紧。他下课晚了,我替他把饭打回来,他运动的时候,我坐在一边观看,渴了,给他递上一瓶矿泉水。我们很和谐,相处得很好。

我怎能制止我的灵魂,让它不向你的灵魂接触?我怎能让它越过你向着其他的事物?

可是,我们终究没有能摆脱大学故事的悲剧结局。

阿威已经大四了,面临着工作的瓿,更确切地说面临着是否返乡的问题。他是独生子,父母希望他留在身边,他又是个极其孝顺的儿子。

以前,我们生活得很幸福,那是因为我们在象牙塔的疵护下。可是,现在我们得面对现实。我们一直都在加避这个问题。

初秋的一天,我和阿威坐在草坪,他给我讲解一条公式。后来我们闲聊起来,蓦地,他问我:“这个国庆你打算去哪?”我天真地望着他:“和你在一起呗。”他说:“我爸爸妈妈写信叫我带你到我们家去玩。”“好啊!”我爽快地回答道。

他还想再说什么,可见我这么高兴就没说,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感受着初秋的阳光。

在他的家乡,我们玩得很开心,他的父母对我也很热情,介绍好玩的地方给我,并让他带我去玩。

临走时,他的父母找我谈了一次话,只是述说了他们对儿子的爱,说阿威以后将回家乡工作,问我愿不愿随他回来。听到这些,好像我们的美好梦想都即将破灭。也许这就是我和阿威分手的预兆。

回来的路上,我们都很沉默。我能理解阿威。他舍不得我就像我舍不得他一样。毕竟我们一起相处了两年多的美好时光,我们共同拥有过许多美好回忆,以至若干年后我们回忆起大学生活都不可能不提到对方。我们曾经计划着我们美好的未来,我们都没有做好离开对方的心理准备。

阿威如果不回去,那就对不起他的父母,他为了我而伤害他的父母,那我也不会原谅他,更不会原谅我自己。

阿威的家乡虽然很美,他的父母对我也很好。可是我不能随他回去。因为我也有难言之隐。我也是父母的独生女,他们的掌上明珠,千里迢迢考到北方来,已经使他们的心灵遭受了一次苦难的历程。我离开了父母,又有谁来照顾他们呢?但是面对阿威的柔情,我又不忍离开他。

寒假之前这一段日子,我和阿威都是很痛苦的。都不愿面对现实。所以,我们每次见面都尽量回避毕业的事。重新回到往日那快乐的时光。可是,我们每个人都经历着煎熬,谁也不想伤害对方,都想找到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

假期回到家,我和母亲进行了一次长时间的谈心。这是女儿第一次正重地在母亲面前提到关于爱情的问题。但从母亲的目光中我可以看到她是理解女儿的,她认为女儿已经长大,她是信任女儿的。我还给母亲看了我和阿威的合影。她也为女儿能得到这样一份真爱而感到高兴。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让女儿把握好。她还说:即使我不在他们身边,他们也会照顾好自己,也会很开心的。他们会用回忆我在他们身边的每个日日夜夜的办法欢度晚年的。听了之后,我真的很心酸,我虽然舍不得阿威,可是我也舍不得我的父母啊!

晚上,我睡在床上。母亲不知何时来到我的身旁,她坐在我的床边,抚摸着我,不知不觉我感觉母亲在流泪。虽然白天母亲很坚强地说她不在乎。其实她怎能舍得女儿离她千山万水远。

短暂的假期很快结束了,我又不得回到学校面对阿威,面对现实做出抉择。

也许,分手是最好的选择。那样受伤害的人就不会太多。也许阿威的朋友说得对,天涯何处无芳草。可是,这种想法太可握了。我不敢对阿威说,可又不能不对阿威说。

我们约定给对方一段思考的时间,最后做出决定。虽短短几天,我们都已很憔悴。我真不忍心看到阿威为我而伤心,为我而憔悴。我们走在经常走的那条小路上,谁都不肯说话。这条路我们曾经走过无数次,却从没有像今天这么长。我们曾经在这条小路背诵英文,以后却不能了。

我的泪止不住流下来,滑过脸颊,落在衣上。阿威替我擦了擦泪,拥我入怀,我哽咽不能语。

夜风很冷。阿威我擦干眼泪,告诉我没有他的日子要照顾好自己。我知道他跟我一样痛苦,但男儿有泪不轻弹。

我们谁也不怪对方,只怪当初考虑得太少。可是考虑得太多,就未必会得到纯真的爱情。临末了,他嘱咐我要安心地好好学习。我叮咛他,努力工作,照顾好父母,不要替我担心。他把我送到楼下,我要他先走我再上楼。他只得转身先走。看着他的背影,我忍不住又哭了。把他叫住,跑上前去,沉默了一下说:“我们仍做很好的朋友。”他点点头。

虽然没有东风恶,欢情薄。可是却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阿威走的前一两个月,我尽量避免与他见面,怕彼此都太伤心。

可是,有时又希望远远地能够看到他,希望看他一眼,知道他很好。

分手了,可是心里却放不下他,总是回想那美好的两年多生活。回想起他在我一莫展的时候帮助我。回想起月下的柔情,回想晨曦中的朝气。回想起一切,又不忍去回想。那样就会更加地伤心。

阿威终于要走了。我想最后一次还是去送他吧。毕竟我们曾经拥有美好的时光,毕竟我们曾经约定仍是好友。

我要让他安心地回去。在车站时我很平静,和他漫不经心地闲聊几句。不让他替我担心。汽笛终于鸣响,我们分别的日子终于到来了。我送他上车:望着他那深情的目光,那依依不舍的目光,我们仍是好友。

列车慢慢地启动了,我的泪水也慢慢地掉下来了,一滴,两滴,三滴……

再见了,我的好友。再见了,曾经拥有过共同梦想的人。

祝福你。

第二辑 这种感觉你不会懂

这种感觉你不会懂

对待生活,我不知道该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太认真了会面临许多尴尬,太马虎了,又觉得对不住自己,闲时还会觉得恶心。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我不知道是因为我这个人比较倒霉,还是生活原本这样乱七八糟,让人恶心。也许我看到的生活是它漂亮的外表,而我所过的生活却是它的本来面目,总之我眼中的生活仅仅是一群人带着虚伪的面具,上演一处又一处的无聊的或者是恶心的戏。

可是,我明明看到有的人一家其乐融融,快乐无比,他们的生活似乎很是让人羡慕,难道生活除了虚伪,矫饰还有别样滋味。因此,我想说说我所见到的和我所经历的那些生活,也就是那些让我愿意永远呆在娘胎时不要出来的生活。

首先,我要向大家隆重介绍一下我的父亲,即使我这样说是忘恩负义,或者说是大逆不道,我的父亲是一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母亲不在家时,他不出一个月就和某邻居家的老婆勾搭上了。而仅仅因为我们家那一田萝卜,此家男主人公只管用我家的萝卜去喂猪,也不管自家老婆躺在谁家的床上,这就是被人们讴歌了几千年的爱情和婚姻。

我的母亲是那种大字不识几个,但是异常聪明的那种,她的聪明只体现在麻将桌上,赌博场上,她能把别的文盲不认识的扑克牌玩得轻松自如。她能把麻将场上复杂的收入和支出算得一清二楚,我母亲的聪明还体现在“若为信仰故,亲情皆可抛”的崇高的思想觉悟上,她在别人的怂恿下学了几次基督教,竟然郑重宣布和我们脱离亲戚关系,要和她的教兄教姐们共上天堂,尽管最终她因为害怕孤独,最主要的是怕其赌博经招致“我主耶稣”的惩罚而放弃了她的信仰,看来,再坚定的信仰仍过不了赌博这一关,我仍然觉得亲情在她的意识中仅排在了第三位,有可能还在更后面。因为她在98年特大洪水期间不到县城去看我,唯一的原因是害怕染上可怕的传染病,而实际上据我所知她是在赌场上分不开身。

如果我父亲仅仅勾引了我的女邻居,我会觉得情有可原,因为“爱色之心,男皆有之。”可他竟然连我大舅妈,二姨妈都不放过,甚至将我放在他们所睡的床的一侧,那年我几岁,我记不清楚,可是更让我奇怪我的那些一个个自称贤良淑德的女亲戚竟然无一例外地会抗拒不了他的勾引,也许这是原始社会姐妹共夫制的残余,可是据我所知,他们都是穿着体面,有时甚至是西装革履的现代人,此种行为应当是属于那种道德返祖现象。这就是我所见生活中的那些表面上礼尚往来,暗地里肉体经来的亲戚关系。

我现在想说说我所见生活中那些人的价值标准。我总结了半天,只有一个“钱”字了得。十个女子出去打工,八个女子都在做鸡,年轻最小的只有十四岁,不过,做了几年以后,人倒是出落得越发标致,看来,外面的水土确实比乡下的水土养人。当然,我也知道,最初人们做出这种决定时,是极不愿意的,因为人有脸,树有皮,但大家都撕破了脸皮,我撕破脸皮又有什么关系呢?于是老公让妻子去做,父母让女儿去做。我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否非常的痛苦,但我的确看不出他们的快乐有什么不真实,也许这就叫麻木。

我不知道,村干部的话是否由屁眼里蹦出来。我们村冷不防到乡干部那里就多成了家家户户年收入上万元的小康村,也许大家都显身不外露把成捆的钞票都换成了金器,银器或者价值连城的古董,挖了个深洞埋起来了,如果是这样,我岂不是可以回乡专事挖宝,工作就不用愁了。不过,事实证明,我们村要扶贫,但因为该把学校建在村东还是村西这个问题,两个地方的人们谁也不是好惹的,于是进行了激烈的争斗,最终扶贫人员鉴于人身安全的考虑只好全线撤退了。

最后,我想说说我所见到的人的娱乐,这里的娱乐是指乡下人的娱乐,除了赌博我找不到别的名词,我甚至也曾在赌场上施展了一番拳脚,毕竟我不能出淤泥而不染,连十几岁的小孩子都可以,我又为什么不可以呢?不过,我的技术有时候倒不及小孩子,真可谓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我敌不过未来的小赌神们。

写到这儿我写不下去了,如果能再次选择的话,我宁愿我不曾出生。有人说我太过理想化,但我又何尝不是以理想中美好来代替现实的不足,但往往只会造成更大的反差。

生活的美好的背后有更多的辛酸和无可奈何,我咒骂生活,但我又不能不食人间烟火,我唯有希冀生活能够再美好一点,或者说希望自己能过上再美好一点的生活。

后记:文中“我”的生活并不是本人的生活,但它确实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生活状态,希望生活不如意的人能从中找到平衡,希望生活幸福的人能因此懂得珍惜。

对爱说再见

静静的,我们朝着相反的方向,说要远走。稍稍的,一回便不再回头,谁说爱情必须把泪流,谁说相爱定会长相守,笑着对爱说再见。不管是否有明天。轻轻地道一声:“我的爱,一路好走。”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又是一个落叶满径的季节,我和忠的往事却似恍若隔世,只是隐约地感到在那遥远的西安,有一片树叶仍隐隐牵动着我的痛。因为痛过,所以爱过。因为爱过,所以没有遗憾。

那一天我和几位男生同被关在了宿舍的大门外,几位男生都翻墙而入,只有你留下来陪我在冰冷的教室度过了漫长的一夜。一根火柴,几根蜡烛,却照亮了两个世界。我们畅谈各自的家庭,各自的过去还有未来的梦想,就因为这一夜四个秋天都为此定格。

你不是一个优秀的人,你没有英俊的外表,也没有挺拔的身材,你甚至心胸狭窄,脾气暴躁,但不管怎么样,我们相爱了,在那个不该有爱的季节。即使我不漂亮,也不可爱,更不懂得温柔体贴。你却爱我到死去活来。也许相爱并不需要理由。

今天我回想我们所走过的那段路,仍禁不住涌现出几份悲壮情怀。你让我哭,因为你看到我和别的男生嬉笑打闹就吃醋,可是你的每一次怒火都在我死皮赖脸地的从1数到2,再到2.1……不到3.0的时候就全消了。你让我笑,因为每一次玩牌你都输得很惨,只好在大庭广众之下任我处置。你让我感动,大冬天的,拿了我的衣裳到男生的水房去洗。丝毫不顾男子汉的“尊严”。至今仍清晰地记得你一手拿着我的中午饭,一手拿着作业本和书在中午2点10分时从教学楼下匆匆跑上来的身影和那一脸兴高采烈的笑容。你不无得意地夸自己是一手托着爱情,一手托着事业。

我不记得我曾经对你有什么好,只记得你曾经对我说,你喜欢看我笑时翘起的嘴角。你喜欢听我天南海北大吹特吹,你甚至说你永远难忘有那么一次我又哭又笑的窘态是那么的可爱。情人眼里出西施,只有在你的眼时我才是那样的可爱,才坐如玫瑰花般的娇艳。

你喜欢吃豆腐,我喜欢吃青菜,我们俩凑在一起用你的话来说是一清而白。我们都有足够的胆量在校长的跟踪上去看电影院,并且一直似乎都心安理得。我们甚至不去理会老师们异样的眼光和亲友们善意的提醒。事实证明,我们胜利了,我们都考上了大学,即使结果并不很理想,我们没有相约在北大,但我们没有能够成为母校几十年的反面教材。

你很勇敢,你可以在老师的注视下,从课堂上冲出来,抢过伏在同学背上的我,风一样地向医院奔去,连我的班主任也不得不退却,让你和其他同学一起在我的病床前守了一天一夜。可你又是那样的胆怯。你没有勇气在黑暗中抓住我的手,你更不会有别的过激的行为,而正是这一切,使你让我觉得一切都很心安理得,我们似乎一直都在精神恋爱。直到走进大学,你有一封信里说你很后悔没有吻过我。而这一切似乎再也没有弥补的机会了。

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你去了另一个城市,你被高考中的某些不公平的行径残酷地挤到了一所普通的本科院校,而我却上了重点。你逃避我,曾经的那句你不上重点我们俩就没戏只是一句玩笑而已,而你却当真的,一直到离开家乡到北京我都没有再见到你。

一下子进入北京,我是那样的失落惶恐,我是那样的想看到你的信,想听到你的声音,想那种被你捧在你手心的感觉,我原来是那样的脆弱,可直到离开你的那一天,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位有钢铁般意志的奇女子。

没有你的信的日子,我的心仿佛被掏空,一次次地猜测,一次次地反省,你为什么不和我联系,是因为我爱得不够真切,或者是另有别的原因。黑暗里强迫自己忘记,睡去,却又不经意地被梦一一拾起。害怕醒来,面对所有的躁动不安和遥遥无期的等待。

终于盼到了你的一封来信,可是你的幽默感哪儿去了,你的笑容哪儿去了,你的乐观向上的生活哪儿去了,你给我的只有满纸的思念满腹的心酸,我哭了,因为失望而哭了。

你在接下来的信中请求我每天写一封信给你,因为读我的信是你最大的乐趣,于是,我只好强作笑颜,找一些快乐讯息,甚至直接到杂志上去摘抄一些笑话寄给你。我多么的希望,你不要自暴自弃,能够勇敢的面对人生的挫折。可是你的一封封让人心寒的信却宣告了我的一切动力都是白费。我甚至对你说:“我不奢求大红的玫瑰,也不希望你给我金银首饰,我只希望有一个自信乐观的人能伴我一生。”可是我所写的一切都成了你逃避自己的精神食粮,你最终选择了流泪彷徨,有对我的不信任,当你一遍又一遍的质问我是否有新男友时,我只有苦涩,就这样你我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来肖主看冬天飘雪,也等不到春暖花武术,你我爱情的大火熊熊的燃烧已经停止,回忆成了瓢泼大雨。你我的爱情接近了丧葬的钟声。接到你用红笔写给我的信,我没有哭泣。

那些一起吵吵闹闹,吃家常小菜,相对而歌的岁月已成了永远的过去。而你不顾一切背着我冲向医院的身影仍涤荡着几分昔日的轰轰烈烈。我不敢说今天我仍然爱你,但我更没有勇气说我没有爱过。

也许在我和忠之间有些东西注定要失去才会美丽,就像维纳斯的断臂,就像离Rose而去的Ja ck。上天有时候是很公平的,给了一个爱我的人却又让我们因为种种的原因而分开。就像母校门前理发店的那位哑女,上天给了她天仙般的美貌,那就是让她那张漂亮的小嘴发不出声音来。

对爱说再见,有几分轻松,也有几分惆怅。以至于在夜深人静之时,往事仍一幕一幕催我落下泪来。

生活强迫我哭泣,但生活却剥夺不了我爱的权利。这句话我说给自己,也说给忠。

那些永恒的瞬间

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都有许多美好的瞬间,也许只是一句话,一个微笑,甚至是一个眼神,可有时候,它们都能让我们永生难忘。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夜已经很累了,我躺在床上紧闭着眼睛,可是脑子异常的清醒,外面有人在扯着嗓子唱摇滚,那人肯定也是极其无聊,否则不会出卖他的嗓子,是不是在这茫茫的大千世界找不到归路,亦或又是有满腹的心酸不屑对他人说。隐隐的有男人的哭声传来,是因为喝醉了酒?是因为失恋?是因为别的原因呢?我就这样做一些无由的猜测,渐渐的烦躁起来,越发的不想睡觉了。

我从床上爬起来,拧开床头的那盏桔红色的小台灯,台灯所散发出来的桔黄的灯光,在黑夜中是那样的明亮而温馨,我从枕头底下掏出那本老相册,这本相册的第一页存放的是初中的毕业照,当我的眼光仅仅停留在一个人的脸上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她正冲着我甜甜的笑,因为她的前方此时只有拿着照片的我,没有别人,于是我也笑了。当我的眼光不得不移到另一张笑脸上的时候,我又笑了。虽然这里的笑似乎仅仅是因为回报,但同时却使得这样一个夜晚有了它别样的意义。我的那些很久以前的伙伴那一刹那的笑容今天仍使我感到无比的温暖,我有些惊奇。

仔细的想想,在生活中有许多的刹那都有可能成为永恒。黑暗中一刹那的光明会让你记起光明的存在。孤独中一刹那的温情会使你无比的感动。

有那么一天,我独自一人被抛在了陌生的街道上,因为有个狗娘养的偷走了我的钱包,当昏黄的路灯将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仍然在那条肮脏的街道上如孤魂般游荡,所有人似乎都是那么的冷漠,没有人能听见我肚子里的咕咕响。夜风吹得我打了一个寒颤,我的双眼被汽车扬起的灰尘弄得更加迷茫。一时间,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我开始想家,那个原本我不愿意回去的地方。

在此之前的一个月,升学的压力,家庭的变故已将我折磨得脆弱不堪,我甚至感到我的心只要发丝轻轻一碰就会滴血。我压住心底抑制不住的悲恸,竭力让自己变得从容,而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失声痛哭。

突然,有一个瘦瘦的男孩子的身影从我的眼睛余光里一晃而过,我的心骤然紧张,我猛然转过身去,是他,一定是他!一样的背影,一样的走路姿势。我很想叫住他,可我的嗓子眼里就是发不出一点声音来。眼看他就要从拐角处消失,我立即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我举起手在他的肩头重重的拍了一下。他转过身来,显然很意外,在这样一个夜晚碰到身穿白长裙披着凌乱长发的我。而此时我的泪水已经不顾一切地一批接一批地滚落下来。他吓坏了,一个劲儿的问我怎么了,而我除了点头和摇头,什么也说不出来。

最终,他确认我没事后离开了,边走边不断的回头张望,直到消失在远处的黑暗里。我伫立街头,竟然含着眼泪笑了。这个男孩其实仅仅是很久以前一位熟识的同学,他肯定不知道我当时是多么惊喜地发现他的存在。就如同我历经艰辛穿越一片荒漠,却突然发现砾石堆里长着一颗仅剩几片叶子的小草,我有了前进的勇气。就这样,我转过身迈开步子向家的方向走去,壮着胆子叫停了一辆货车,顺利的到家了。可是,这个晚上的经历却让我终生难忘。

我想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许多美丽的瞬间,也许只是一句话,一个微笑甚至是一个眼神,不妨将那些感人难忘的瞬间小心的珍藏起来,等到自己闲时或者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再拿出来细细品味,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那些无聊的人们,那些痛哭的人们,你们有那样难忘的瞬间吗?你们可曾想起,可曾品味。

梅子的故事

梅子很漂亮。梅子的故事也很精彩。梅子喜欢讲故事给别人听。梅子也喜欢给自己创造故事。没有故事的梅子就不是梅子了。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梅子是们理想中的那种美女,按照阿拉伯关于理想女性的要求,梅子是美得不能再美了,身材如竹子般苗条,像石榴一般丰满,脸蛋像满月,肤色白皙而透红,眼睛大而黑,口若樱桃,牙如珊瑚上镶嵌的珍珠,十指纤细,头发比夜还黑。唯一缺少的就是脸上那颗黑痣。不过,在这个人人都想用手术或药物去痣的时代,一切似乎又是锦上添花了,加上她开口大笑时露出来的那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真是连女人见了也会怦然心动,当然必须是我这种爱美但不嫉妒美的人才会有此感觉刚进大学时,我正在呼呼大睡,梅子已经开始和周围的人打得一片火热了。我天生喜欢和美女交往,我不是变态,只是感觉美人在侧,赏心悦目,而且加上我的心智尝在幼稚园阶段,很喜欢听故事,于是美貌健谈的梅子便如磁石一般吸引了我。

她在开学的第一个晚上,告诉我们她的一次恋爱也就是她要执守的那一场恋爱发生在幼稚园的阶段,男主人公目前正在美国念书,长得英俊潇洒,一表人才。她非常详细而生动地给我们描述了一下男主人公离开时那场生离死别,催人泪下的场面,而且还伴随了好几次哽咽,好几颗眼泪,我当时被她的故事深深的感动了,我于是就成了她最忠实的听众。我总想知道得再清楚一点,再详细一点,她也问我这方面的情况,当她听说我将唯一的一封别人写给我的情书撕到粉碎悄悄扔进两间不同的厕所时,差点就笑得没气了。从此,我俩就成了铁杆姐儿们。开学没有多久,我的命运有了转机,在一次植树活动中,我碰到了一位北大男生。他每天给我打电话,说一些玄得不能再玄的问题,如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哲学,佛教教义之类的玩意儿,经常教育我,他第一次约我出去我不敢去,室友们一再劝说,理由是你这种生活毫无条理,经常穿错袜子的女生有人要已经偷笑了,我想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于是抱着大不了一死的决心我就去了。

梅子的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变得丰富多彩。她的另一个情节比较具体的故事是描写一位花痴型的男人是如何在她高中的三年生活中风雨无阻地陪她走完每一寸上学和回家的路,我说:“你喜欢他吗?”她说:“这种花痴天底下比比皆是,当然不喜欢。”我心里挺为那位花痴抱不平的,因为此等精神实在可佳,但是长久的感情付出没有回报,岂不是下场很惨,但梅子说,他以此为乐。并告诉我花痴曾说:“你可以不喜欢我,但你无权阻止我喜欢你。”我似懂非懂,心里挺佩服梅子的魅力的。梅子后来又告诉我,花痴曾花巨资买了一块高级手表给她,就是她现在手上戴的那块。开学没多久,她非常兴奋地给大家念了一封花痴所写的感情真挚,感人肺腑的情书,其中的话都是些我原来以为只是在言情小说中出现的话,如今在梅子这儿都成了现实,梅子读完信以后,又是一阵笑,露出那两颗迷人的小虎牙,梅子的故事从来没有让人失望过。

虽然民大的美女如云,但如梅子一般的毕竟不多,因此开学不多久,梅子就招惹了一群花痴。一位老是给梅子唱那首张雨生的《大海》,另一位一喝酒就打电话来倾诉衷肠;梅子总是如哄孩子一般,对着电话说:“乖乖,不要喝那么多酒,好了,去睡觉。”美术系一男生还在学校的草坪上为她弹吉他,画素描,艺术系的男生明显就比较浪漫,但梅子似乎仍不为所动,不过也并不拒绝。这也许和梅子的性格有关,很多时候她对人都是热情澎湃。梅子是一个典型的“夜猫子”,一到晚上就精神抖擞,和以前的女朋友们,男朋友们长聊不止。有一天睡上我听见她对着话筒哭诉说:“你回来吧,我好想你。”我吃了一惊。

和梅子一起呆得久了,我的恋爱经验也一天天丰富起来。可是,当那位北大的高才生知道我的恋爱智商不是零以后,开始大讲特讲什么同居,接吻之类的,我实在无福消受,只好逃这夭夭了。可就在此时,梅子却再一次坠入情网。

当梅子每天在固定的时间打电话出去或者接电话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梅子的现实故事就要开始了。

那一段时间,梅子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兼职。工作似乎很清闲,报酬也很优厚,每次发工资她都会带我出去搓一顿。有一次她问我什么样的男人最有吸引力,我就按我的标准大讲特讲了一番,什么应该比较英俊,比较活泼,比较幽默之类的。她听后却矢口否认道:“不对,书上说有成熟魅力的男人是最有吸引力的。”我在一些言情小说里曾看到过类似的言论,仔细想想,觉得还有些道理,不过,当她告诉我她上班的那家公司的某部门经理有吸引力时我差点将嘴里的汉堡包掉到桌子上,因为据我所知,那位部门经理已经四十多岁了。后来,梅子上班的时间越来越早,下班的时间越来越晚,装扮风格也和以前大不一样。她甚至从西单商场买了一堆化妆品,每次去上班,都画得跟熊猫似的。

那天我因为有事去她上班的地方找她。远远的看见梅子和一个男人站在一起,我马上就意识到他是谁了,那个男人真如梅子所描述的那样帅气,只是稍显苍老了一点。梅子在那个男人说了一句什么之后,爽朗的笑了起来,我想那个男子没有可能不为之怦然心动。我呆呆地看着梅子兴高采烈的笑容,我心里有些担心,暗暗祈祷她此时的热烈不会在一个季节之后出现霜冻。梅子不会受到伤害,因为她那脂粉掩饰不住的无邪天真让每一个人都不忍伤害,我当时就这样天真地想到。

直到有一天我正自习回来看见梅子躺在床上,以前不到十一点见不着她的影子,我觉得事情不对头。于是,我掀开她的被子,她睁着眼睛在听收音机。她甚至冲我眨了眨她的媚眼。我心想也许是我太多虑了,但我真心的希望什么都没有发生。可第二天,她告诉我说她不做兼职了,我问为什么,她说不想做了,就不做了呗。

没过几天,刚好我拿到了奖学金,于是请梅子去吃饭。我们俩都喝了点酒,然后开始谈一些似懂非懂的东西。后来,我终于忍不住了,打断她的高谈宏论问她怎么了。她苦笑了一下,但很快就开始嬉皮笑脸:“没有啊!我这不挺开心的。”

我有些生气地望着她那张夸张的笑脸,过了好一会儿,为了结束这尴尬的局面,她说:“不会吧,这么夸张,不就是那么回事吗?我喜欢人家,人家却说抛不下老婆孩子,所以不理我了,行了吧。”我又呆住了:“你应该知道人家是有老婆孩子的,都那么大岁数了。”她没说什么,仍然大口地吃菜,大口地喝酒,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那晚上,我喝得很醉,有一种受骗的感觉让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再喜欢听梅子的故事。虽然接下来梅子的故事仍然不断,听说她目前正和一位香港的摄影师恋得火热。

也许是我比较老土,甚至是跟不上时代,我不希望人们那样轻轻松松地说爱,又那样笑嘻嘻地说拜拜。我突然想起一段话,一个女人问那个深爱她的男人:“你爱我吗。”那个男人说:“我爱。”“如果我老了,牙齿都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心里莫名的感动,也许爱情的天长地久只是某些人所能享有的奢侈品,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一个永远的神话。而梅子却是另外一种类型的女孩,她会为一处风景而停留,但绝不会在此修建一个小屋,并打算长住。她追逐爱情,却又不会为缘分而停留,只是在追膛的过程中浅尝爱情的滋味。

我不再听梅子讲她的故事,但我仍然感谢梅子给我上了这爱情的第一课,让我认真地去对待生活,慎重地去对待感情,有关梅子的话题以此为止。当有一天,缘分与你擦肩时,希望你会用真诚去捕捉缘分,不要让它与你擦肩而过。

小姨

关于小姨的选择和小姨所走过的路,我不想作任何的评论,可是小姨的故事,也许可以让你我深刻地感受生活五彩斑斓的背后那极其残酷的一面。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那天晚上,突然接到小姨的电话,我吃了一惊。电话那头的小姨情绪似乎很低落,比起印象中的小姨显然已经苍老了许多。尽管相隔万里,我仍能感觉到电话那端那个我原本没有好感的女人这些年肯定走得很辛苦。电话那头的小姨幽幽的说着她的遭遇,不时的还如小孩子般嘤嘤哭泣,完全忽视了十年前她出去时我只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姑娘。也许她再也找不到别的可以倾诉的人。否则,她断然没有勇气放下长者的尊严说出她的一切,我的心里禁不住一阵痛楚。

大概是在十年前,小姨穿着一件蓝色的上衣,打着一把黑布伞,远远的站着叫我妈到马路上去,说有话要讲。后来,小姨就放声大哭起来。原来小姨向我妈借钱说要南下打工,我妈当然没有答应。当时这件事闹得很凶,大舅曾经扬言:如果小姨南下,将不许她再踏进娘家门半步,否则要让其非死即残。因为南下就意味着胡搞,这对一向自以为是、自命清高的大舅来说,自然是不可容忍的。那时外婆还健在,虽然一再挽留,小姨最终还是南下了,直到今天,我仍不明白小姨当初为什么那样义无反顾,当然不仅仅是钱的缘故。我不知道姨父有什么反应,但我肯定他没有反对,他对小姨向来是百依百顺,即使后来小姨成了他人的情妇,为其族人所不容,他仍然背着小姨过河,抱着小姨上楼。也许是因为他自己太丑,找到小姨这样的老婆是他的福分,也许他深爱着小姨——一个愧对她,甚至不将他放在眼里的女人。

小姨哭着对我说:“他自从听说我跟别人那个以后就不再爱我了。”听着听筒那边传来的哭泣声和那个老男人的咳嗽声,感到愤怒,可同时又是那样的无可奈何。“他经常打我,打得我鼻青脸肿,昨天将我当胸两拳,我都吐了血。”接下来又是一阵痛哭。我的感情的天平逐渐的倾向小姨这一边,可是从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我都丝毫没有感觉到她对那个男人的恨,她似乎只是觉得委屈,只是寄希望那个说闲话的人能够为她澄清一切。我能说什么呢?我问了一句:“你真的爱他吗?”她叹了一口气说:“这么多年了,怎么会没有感情呢。”那个老男人已经六十多岁了,我总觉得他是个心肠狠毒的魔鬼。他是个台胞,但不是我们印象中的那种有钱人,只是个穷光蛋而已。我不明白小姨为什么会舍不得他,他长得也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光是他下巴上那颗硕大的肉痣,上面长有一根足有七厘米长的白毛,已足以让人不寒而栗了。

小姨南下之初,也不过老老实实地做女工罢了。她做过玩具,当过清洁工,后来不知怎么小姨就发了,原来她用赚来的钱开了一家发廊,我不知道凭着她的简单脑瓜,怎么会瞄准如此一个赚钱的行当。钱的确赚得很容易,也不用愁没有人心甘情愿地把钱让她赚。丈夫心知肚明地让其妻子去操皮肉生计,他在家整日搓麻将也可以盖楼房,岂不清闲,这个社会能赚钱就是本事,能娶到赚钱的老婆也是本事。父母不掉眼泪不害臊地将自己的亲生女儿送入虎口。赚了钱又盖新房又买彩电,日子过得心安理得。我虽然写此种丈夫是王八,视此种父母为禽兽,但却以得承认这一事实。

小姨发了以后,就开始寄钱给大舅,大舅眉开眼笑了。后来,小姨便开始将家乡的人一批批往南方带,没工作找工作,被抓了去保释,这些人后来也大多发了,不过,小姨也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包括小姨的发廊和小姨的身份。我这时知道小姨成了他人的情妇,并引以为耻。大舅一家在小姨的帮助承包了一家食堂,一年下来赚了好几万,但大舅和我一样,也不满小姨的行径,因此有一次大舅将其狂扁了一顿,小姨似乎也就认了,并没有记仇。小姨就这样扶植了大舅扶大姨,扶完了大姨扶小舅。小舅谋到了一份好差使,于是在外面养了一个情人。还哄着小舅妈带着三个孩子,穿着裤衩,背心去开荒种地,晒得如同非洲一般,自己倒在外面风流快活。真他妈的莫名其妙。

小姨在电话里面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她不甘心。我不知道小姨是否会听从我的劝告回到姨父的身边,过一种正常人的生活,但她的最后一句话仍涤荡着昔日南下时的那份苦涩的倔强。我唯有祝愿她过得再开心一点。

对于小姨的选择,和小姨所走过的路,我不想作任何的评论。但小姨的一切都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生活五彩斑斓的背后那极其残酷的一面。

人类与生俱来的亲情在金钱的面前可否不要扭曲,变形!

三个女人一台戏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就在那个酷暑难耐的假期,三个沦落天涯的“歌女”结下了同志般的友谊,于是生活中又有了许多属于我们三个的酸甜故事。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来自黑龙江齐齐哈尔的二宝,是黑龙江这块宝地孕育出来的精华。不仅长得高大强壮,而且天生乐观豪爽,至于假期第一天她在那儿放声大哭一事理当别论。她被管宿舍的大妈逼得如同丧家之犬(宝知道我如此叫她,非得把我揍扁),无处栖身,想不哭也难,更主要的是她过去的那群铁杆哥们随着毕业都如鸟兽散,只剩她一人孤苦伶仃,好不凄凉!以至于我见其惨状也不得不洒下了同情之泪水。

我和小菲于是热忱邀请二宝加入我们的假期打工营,小菲来自牡丹之城洛阳,毫无疑问,长得是花容月貌,只是老是痴言傻语,以至于婚姻大事至今毫无着落,我和二宝都狗拿耗子——为此操了不少心,可仍然没有眉目,主要是因为如今兼二宝之英俊豪爽和我之才华横溢之男士过为稀少。(实际上,本人无才无德,只是有感于二宝的快乐哲学才有此语。二宝说:“快乐的秘笈就是在夸别人的同时顺便夸夸自己。”)

在那个骄阳如火的夏天,二宝和小菲整日在外奔忙,为我找一份可供糊口又可锻炼能力的工作,而我则一人留守大本营,等用人单位打来的电话,结果跑了几天一无所获。

一日闲游归来,见宿舍楼前的宣传栏里贴了几则手写的招聘广告,我等三人顿时心花怒放,跳到宣传栏下一阵猛撕,正准备马上冲回宿舍打电话,听见二宝大叫:“小米,全撕了。”于是我又冲回去一阵猛撕,这下,总算没有竞争对手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时一直静坐其侧的一位男士礼貌地道了一声谢谢,搞得我莫名其妙。等到我们去见招聘者时,我吃了一惊,原来就是那位一直坐在宣传栏旁边的男士,谁知此时倒是峰回路转,我们意外地获得了这份工作——编书。让我们过足了一把编书瘾。

从找到工作的那天开始,我们便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中午11:00起床,然后看北京台播的电视连续剧《冤家宜解不宜结》。三个人同挤在一张床上,围着一台巴掌大的电视(这里的巴掌指二宝的巴掌),对于剧中的男女主人公谁是谁非的问题,争论不休。到了下午,大家开始集中精神,绞尽脑汁来编书。编完之后,开始大发感慨,内容多半是关于天下文章一大抄之类的。到了晚上,我们便开始到外面去游荡。我们坐在马路两边的花池沿上唱着懒懒散散的歌。讲一些各自所经历的喜联乐事。那些日子,我们发现马路两边的草很绿,发现北京城的夜色很美。我们经常占据着情人坡上面的一把情人椅,相互偎依,挤成一堆,二宝因为强壮,充当了我和小菲的依靠,我因为怕冷,所以蜷在她们中间。我闭着眼睛听她们唱那首张艾嘉的老歌:“走吧,走吧,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就这样一个月的日子很快地过去了。虽然我们些了很多受苦,三个人吃一份菜,吃一缸饭,虽然我们没有赚到钱,也没有学到多少经验,但我们三个都结下了同志般的友谊,这就是我们一个暑假的收获。

记得一位哲人曾经说过:“没有朋友就如同生命没有花朵。”因为有了朋友,在你失落痛苦的时候,才会有人陪伴在你的左右,因为有了朋友,你才会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朋友会告诉你:“别哭,有我。”朋友也会告诉你:“走吧,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

那天因为生活中的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二宝硬拉着我出去逛逛,我们步行到了家乐福,一路上二宝利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不停的安慰我,后来又准备大出血,请我去吃爱得熊,结果是没吃爱得熊,坐车去了利客隆,然后我们俩就去吃肯德基。吃得差不多的时候,二宝拿着肯德基店里的那个可乐杯于玩弄了半天,突然发话:“你知道这老头是谁吗。”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应该是肯德基当初的老板吧。”“这个老头一辈子都在搞投资,但每次都输得一败涂地,于是,在他临死之前,他用他的养老金做了最后一笔投资,就是开办了名为肯德基的一家快餐店,现在,肯德基作为快餐业已经风靡全球,那个老头一年后就死了。但通过这件事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做事一定要坚持不懈,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就在那一天,我明白了许多许多,如果从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里面看到了这一席话,我也许毫无感觉,但是从朋友的嘴里说出来,它却能直接流进你的心里,注入你的血液。

一本书上说:“真正的友情不依靠什么,它从本性上拒绝功利,拒绝归属,拒绝契约,它是独立人格之间的相互呼应和确认。它使人们独而不孤,互相解读自己存在的意义。”我到现在才深刻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我和小菲同住在一个宿舍,由于我平时的生活总是乱七八糟,她不得不一日提醒无数次,久而久之,我非常习惯地吊着她的一只胳膊去吃饭,搂着她的腰去逛街,以至于有一次因为小菲去学校的洗衣店打工,我不得不一个人去吃饭时,我走在前往食堂的路上,竟然一个人触景伤情,流着泪回来了。

终于有一天,小菲不等我回来一人去吃饭了,我心里空荡荡的,难受得要命。接下来的一顿她又一个人去吃饭,我终于忍不住了,打电话给我一个要好的同学,哭了个天昏地暗。

晚上,小菲叫我出去一趟说有话对我说,我虽然心里酸酸的,但我还是去了,坐在学校外面的小饭馆里,她对我说一番也许将影响我一生的那番话。

她捏捏我哭得发红的脸蛋说:“你哭什么啊?我又不是不理你了,只是觉得我们两个人分开一点会对彼此好一点,特别是对你好一点。”“那也太突然了,我一点也不习惯。”我又是一阵哽咽。“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吗?因为我突然发现你能够独自处理好多事情,但你却由于跟我在一起,所以你从来就不尝试着去做。”“你是怎么发现的,这一点我从来都没觉察到。”我傻傻地问。“就从昨天你和××讲话的那一刻起,你讲话时的语气和神情让我猛然一振,觉得你其实可以很好的照顾自己,很好的与人交际,你其实挺有才华的,也是很坚强的,但是你却养成了一种惰性,不到万不得已,你能依赖别人你都依赖别人,自己从不尝试,你不尝试你怎么知道不行呢?”小菲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我自认识她以来最严肃的一番话。

霎那间,我想起了高三时因为家里变故,我独自打理一切时也曾经那么从容。平时,一个人外出,我也可以壮着胆子问路,从没有露宿街头。也许,有时候给自己一处无路可退的悬崖真是给了自己又一次高处进发的机会。

因为有了另外两个女人,我的生活更加精彩。因为那句:“为人不要太计较,否则谁气死谁活该!”我学会了宽容的对待他人,同时,宽容地对待自己。朋友让我不孤独,朋友也让我不懈怠。

三个女人的故事仍在继续,我们仍然不时地集在一起唱那些懒懒散散的歌,仍然免不了一些无聊玩笑和一些小打小闹。但我们同时也在“走吧,走吧。”也在学着“自己长大”。

最后,我想引用余秋雨先生的一句话作为此文的结尾。

来一次世间,容易吗?

有一次相遇,容易吗?

叫一声朋友,容易吗?

仍然是那句话——

学会珍惜,小心翼翼。

后记:我借此文来感谢我的两位朋友对我鼓励和陪伴,并希望我们三人的友谊能够地久天长,天长地久。

追悔莫及

大话西游里面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的痛苦莫过与此,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一定要对她说三个字——我爱你。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那年我初中二年级,爱情方面的智商仅仅是个零,我最珍惜的是我和我的那群哥儿们、姐儿们的嬉笑打闹所带来的快乐。因为我平时有那么几份侠义心肠,加上天生胆大泼辣。因此他们都奉我为“大姐大。”一群人经常聚在一起吃吃喝喝,周末的时候喜欢整晚都泡在电影院,日子过得有些低级趣味,但总算马马虎虎,还过得去。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早早地就在电影院前几排占据一堆好位子,然后开始嗑瓜子,开始嬉笑打闹。谁知过了一会儿一个大傻帽竟然拿着票叫我的一位姐妹让位子,仗着人多,我的那位姐妹当然不让,再说在这种电影院从来就没有对号入座的规矩,谁知那位傻帽竟然想动手打人。我哪里受得了这个,不等那个傻帽动手,我已经跳上前去,一耳光扇在他的左脸上,不等他反应过来,右脸又挨了一耳光。我是搞体育专业的,平时的大力训练这时刚好排上了用场。那位男生也不是好惹的,混乱中我挨了一拳,我立即破口大骂,那个男生跑远了,我仍在大骂:“狗娘养的,有本事你就回来。”

电影开演的铃声拉响之后,我坐回自己的座位,有些得意地对刚才那位惊魂未定的姐们儿笑了笑。可就在那一霎那,我瞥见他那双略带嘲讽的眼睛,和他那满脸幸灾乐祸的笑容。我才不吃他这一套,我冲他做了鬼脸,我甚至还给他抛了一个媚眼儿。虽然我当时并不是很清楚“放电”的含义,但事实证明,他被我“电”倒了。

他以后就经常出现在我回家的路上,训练场地的旁边,有时候他还会玩笑地称我为“小太妹”。我也开始慢慢地忘记了他当初那满脸的幸灾乐祸,他开始带我去玩桌球,打游戏,每一次我都玩得筋疲力尽,就这样一晃就是一年。

他是我所在的那所学校篮球队的队长,经常会和别的学校或别的单位打球,每次我都会带领一大群人为他加油助阵,每次赢球之后,他都会带我去吃麻辣烫或者吃三下馆,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我的简单的脑瓜让我没有深思他无数深情的眼神,以及每一次进球之后他双手支在膝盖上向我投来的那灿烂的笑容,我天真的以为我们只是纯粹的哥儿们关系。

当我即将步入高中生活的时候,他已经要走进大学了。就在临开学的半个月的那一天,他打电话叫我去和他的朋友到一起去划船,但结果却只有我们两个。“他们都没来吗。”远远的,我扯开大嗓门就开始喊。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满脸笑意地看着我经过长堤坝向河对岸的他跑去。“今天别人都没来,就我们两个。”他开始解系在船上的绳子。“为什么没来,放我们鸽子啊!”我有些扫兴。“我告诉他们船翻了。”他有些诡秘地说道。

那天,我照样玩得很开心,而他却似乎若有所思,老是心不在焉。当傍晚的夕阳把波光染成红色的时候,我们坐在河边的草地上开始唱Byond的歌,当唱到那首“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的时候,他突然朝着天空大喊了一声。“小太妹,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小太妹,可是我并不喜欢你啊!”我也玩笑地躺在草地上朝天大喊。

我的粗心让我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我以为他仅仅只是在像平时一样开玩笑,可是后来我知道他是认真的。他走的那天,我和我的那群哥儿们去了乡下,没有去送他。接下来刚进高中时的那股新鲜劲儿使我几乎忘记了他的存在。直到那天我收到他的一封沉甸甸的信。他在信中说:“我自己也不敢相信,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我就再也无法将你从我的脑子里的抹去,你的那两个耳光打在那个人的脸上,却让我再也无法看见别的女孩子的脸庞,和你相比,别人是那样的矫揉造作。缺乏情趣,如果可以,请你收回那天你在河岸上喊的那句”我不爱你……

那天晚上,我照样让我的哥儿们分享了这封信,后来大家商议说话给他一个机会,后来我们就开始书信往来,每逢长假,他都会坐车回来看我,几十年小时的颠簸却仅仅只为了那几个小时的相聚,有时候他甚至写信时我冒充他的父母给他发电报,理由只有一个——他想我。后来,我渐渐烦了,我懒得写信,于是我告诉他:“我们分手吧。”我当时几乎想都没想就匆匆地扼杀了这份真挚的感情。接到我的那封只有五个字的信后,他没有请假就匆匆地赶了回来,可是当时我正在另一个县参加篮球比赛。他就这样走了,临走前托我的一位姐儿们转交给我一封信,信中说他希望我慎重地对待我们两个人的感情,我当时并没有理会。

转眼间,我的高三生活就要结束了。我马上就要告别那熟悉的校园,熟悉的城市,那天,走在我和他曾经走过的草地时,我开始疯狂地想他,想他那双深情的眼睛,和那熟悉的笑容。接下来的几个晚上,我一闭上眼就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子,我只好通宵的看电视,把我父母气了个半死。

在打了几个电话都找不到他的情况下,我顾不上请假就跳上了去他们学校的班车,我当时是那样的害怕我再晚几分钟他就会从我的世界里永远的消失。终于,我到了他所在的学校,也见到了朝思暮想的他,他显然有些意外,在送我去招待所的路上,平时本来都很健谈的我们,竟然都多得那样的沉默。到了招待所,他说:“你先睡一觉吧,晚上我带你去吃四川菜。”然后,就带上门走了。

晚上,他带我来到他们校外的一家四川餐馆,远远的,我看见一个女孩对他招手,我当时觉得全身似乎遭到电击,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经过他的一番简单介绍,我明白了我们三个人的关系,我是他曾经的女友。她不愧是搞艺术的,有着艺术家的气质,外加艺术家的涵养,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看起来文静而高雅,和身穿牛仔裤和格子衬衫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席间,她见我不吃菜,轻轻的说:“我听烨子说起过你,吃菜吧。”接下来,他们两个人便轮番给我夹菜,等到碗里的菜堆成了一座小山,我哭着跑了出去。

回来的时候,他执意要送我。许久的沉默之后,他说:“我等过你,但我却没有等到。开始,我只是理解为你太小了,还不懂感情。可是后来发生的一切,我只能理解为你根本就不在乎我。”我又开始大雨滂沱。“我这次是专程来看你的。”我哽咽着说。“我知道,但是我太累了,我不想再回头,如果你一年前给我一个肯定的答复,即使爱你只意味着痛苦,我也会全力以赴……”

回到学校,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再嬉笑打闹,我第一次感到那样的失落和空虚,我开始拼命的学习,学习。上天总算是公平的,让我失去了一份感情,却收获了一张大学录通知书,这一点让所有的人都颇感意外。

今天,当大学的象牙塔将我磨炼得如同绵羊一般的乖巧和温顺,我仍不时地想起当年粗俗泼辣的我和满面笑容的他。他两手支在膝盖上冲我而来的那一脸的陶醉,我将永远无法忘怀,直到有一天我走向坟墓。

第三辑 特别女友

你在他乡还好吗

“你知道吗,你的笑脸,还有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常常会出现在我的梦里。”潘丽敏/兰州大学

火车奔驰在一望无垠的平原上,我手里揣着阿辉的照片,心却飞向那遥远的云南。此时此刻,与阿辉相处在一起的日子又一幕幕浮现在我的眼前……

我是在一次周末舞会上与阿辉结识的。在阿辉的眼里我是顶小的、不懂事而又任性的小妹妹,他遇事总是让着我,对我百般地关心和阿护,每天“小彬子”长(我的小名)、“小彬子”短,喊得不离口。阿辉是个摄影迷,他经常在周末带着我一起去拍摄大自然最淳朴、最美丽的风景,参观各种文化艺术展览,游览名胜古迹,甚至带我听最狂动的摇滚演唱会,同时还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活动。起初我只是做个陪衬:阿辉办摄影展,我就给他打下手帮忙给张贴海报,散发宣传品、布置展厅;在周末舞会上,阿辉会带着由他组建的“豹子”乐队为大家伴奏。阿辉的架子鼓打得很棒,歌儿是也不错,我常常在台下为他出色的表演而带头热烈鼓掌,后来还帮他抄写演讲稿、挑选参赛作品;再后来,我的名字就与阿辉的名字并列出现。共同在校园舞会上主持节目,与其他同学合伙创办校刊、组织策划各种活动……我们俩成了校园里公认的“搭档”。

阿辉的出现给我的日子带来了七彩阳光,而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间阿辉就要毕业了。

阿辉走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坐在操场的草坪上聊了很久。那天天空里露出许多亮晶晶的小星星,快乐地眨着眼睛。阿辉伸手抚了抚我身后被微风吹乱的头发:问道:“小彬子,我走了以后你会想我吗?”我望着阿辉那努力装出的一副笑脸,认真地点了点头。阿辉笑了:“傻丫头!”他拍拍我的肩膀,然后再也没有讲话。

第二天,阿辉带着美丽的回忆回到他的故乡云南。他对自己生活了四年的兰州很是留恋。我们之间一直书信往来不断。我从信中了解到阿辉先是在工地上实习,每次他都是在傍晚的时候坐在河边给我写信,诉说着他的生活。工地的生活条件极其简陋,阿辉说最怕遇到下雨天,每次外面下大雨,他住的简易房里就会下雨,还说看着满屋子淅淅沥沥飘落的小雨,他就会更加想念生活在兰州的那个叫雨的女孩子(当然是指我),字里行间流露出对读大学时那些美好日子的无限怀念。

有一段时间因为阿辉的工地迁移到更远的地方,通讯不方便,而我又恰好碰上实习,每天忙到很晚,于是我们曾一变中断了书信往来。一个窗外飘着细雨的夜晚,我半躺在床上看书这时电话响了,在电话里的那端传来了已经很久没有听到的熟悉的声音:“小彬子,你好吗?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你快乐吗?”我惊喜地一跃而起,是阿辉!相互询问了近况之后,阿辉缓缓地说:“小彬子,你知道吗,你的笑脸,还有那一头乌黑的长发常常会出现在我的梦里面。”听到窗外雨声沙沙,我忽然间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电话里彼此沉默了很长时间,最后阿辉故作轻松地说道:“小彬子,你听着,你要是敢背着我把那一头长发剪掉了,我绝不原谅你。”我想笑,可是没有笑出来,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几转还是流了出来……

阿辉第二次给我打电话时,第一句话就说:“小彬子,细猜我现在是在哪儿给你打电话!”听他说话的口气轻松,愉快,我笑着回答:“你该不会要告诉我,你现在是在我的宿舍楼下吧?”“Very right(非常正确)。”我惊讶得一时反应不过来了。

我和阿辉携手走在街道上,看着周围车水马龙和熙熙攘攘的人群,阿辉感叹道:“兰州的变化真大,它和我的故乡大理一样是座美丽的城市。”听他这样讲,我笑着问:“那你愿不愿意离开大理,到兰州发展?”“我喜欢兰州,但云南更需要我。你知道的,云南那边这几年正在抓紧搞公路建设,这和我们学的专业正好对口。云南是我的故乡,所以我希望它能够发展得更快、更好、更漂亮!”阿辉的眼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期望。过了一会儿,阿辉又说:“最近我学了一首老歌——《你在他乡还好吗?》我想唱给你听!”“嗯!”我点了点头。好久没有听到他唱歌了,和当初在学校时一样,还是那么棒。阿辉在兰州呆了一个星期,他离开的那天,给我留了一个电话号码:“记住:如果有事情就打这个电话,不许丢了。”我将它紧紧地攥在手心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说真的,我一点儿也不想阿辉走,他似乎看出我的心思,像过去一样用哄小孩子的口气说:“你放心,有空我就会过来看你的,你在这边要乖乖的,听话噢!”

阿辉走了,我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期盼着日子能过得快些、再快些,好让我们下一个重聚的日子早点到来。又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阿辉写信告诉我,他近期要出差到兰州,并要我耐心地等候。然而,我守着日历算了一天又一天,盼了一月又一月,直到大街上彩裙飞舞,也没有等到那个让人心跳的日子。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连阿辉的信也收不到了。我不知道他在千里之外发生了什么事情,犹豫好多天后终于拨通了阿辉留给我的电话,然而接听电话的人什么都没有说就轻轻挂断了电话,此后多次拨打电话便再也没有人接了。

我坚持每隔几天就给阿辉写一封信,从未间断,尽管并没有等到他写的回信。他会不会发生什么事情?不会的,我相信好运一直都会伴随着阿辉,他一定不会有事,也许是因为工作太忙吧,或者工地又搬近了!我一次次给自己寻找借口,仍然在一天天期待着阿辉的出现,只要电话铃声响起我都会想:“肯定是阿辉打给我的”,可每次都很失望。秋天,在满街飘零着落叶的时候,我收到了阿辉妹妹阿紫写来的信。阿紫在信里告诉我:“姐姐,我哥结婚了,现在生活得很幸福,你忘了他吧……”薄薄的一封信托在手里却有千斤重,望着窗外的枯树枝,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底。

为了忘记对过去的回忆,我拼命工作,什么都不再奢想,每当在夜深人静不由自主地想起阿辉时,心里只有“随缘”两个字来抚平自己的心痛,尽管我不清楚阿辉为什么会离我而去,但我从没有恨过他。因为我相信阿辉不是一个不道义的人,他一定是有他的难处。

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遇到了阿辉在校时的好朋友杨杰。一阵寒暄之后,我试探性地问道:“阿辉,他……他现在好吗?”“阿辉,他不是——”杨杰突然停住了。

一种不详之感降临在我的头上,我马上问道:“阿辉他怎么啦?你快说呀?”“你是真不知道还是……”“我要真知道还用得着问你吗?”我差点没骂人了。“阿辉本来是准备要到兰州出差的,但在出差的前一天因为工地上需要一部工程设备,阿辉和另外两名技术人员一起乘车去拉设备,在回来的路途中遇上了大雨,雨水把原本就崎岖不平的山路冲刷得更加泥泞,在一个拐弯处由于路面太滑,车翻了。两名工程技术人员及司机全部遇难。阿辉他——”“阿辉到底怎么样啦?”我几乎是狂喊。“阿辉他受了重伤,被送到了医院。但由于出事地点离医院太远,阿辉他……晚了……”

天啊!原来阿辉他……

这个消息对于我来讲无疑是个晴空霹雳,恍恍惚惚回到宿舍里,看到桌上摆放的当初阿辉在学校里给拍摄的那张获奖作品《早读》,才如梦醒般明白过来。原来阿辉的妹妹是为了不让我伤心,所以才写信告诉我说他结婚了……泪水蒙蒙中,我似乎又看到了阿辉粲若阳光般的微笑,过去阿辉能给我足够多的快乐,可如今……不行,我得去云南,去阿辉的坟上,我要让他明白我的真心。

火车继续驰骋着,我从回忆中醒过来,看着阿辉的照片,轻轻地说:“阿辉,你想再看看你的小彬子的一头黑发吗?”

特别女友

告别一个不同国家和民族的爱我的人,我走出了爱的世界。文硕/中山大学

记得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我和鹏去学校体育馆打排球,在球场上遇见了她,一个来自韩国的留学生。我们一起玩排球,玩得特别开心。临别时,她说她需要一位家庭教师教她汉语,我毫不犹豫地说:“我可以教你。”

于是,在以后的课余时间里,我成了她的中文教师。我总以为,留学生都是远离故乡而独处异地的人,也许会有一份漂泊的寂寞,所以我待他热情而真诚,教课也格外认真,她学习亦十分努力。有时候,我们谈得很宽——文学、历史、体育等各方面,虽然她的汉语还不能确切表达她的想法,但大多时候我能懂她,并在谈话过程中随时纠正她的发音及语序。每天的这一个小时总是过得很快,我从未感到过疲劳,反而常常体味到一种特别的快乐。

一个月过去了。一天,她突然问我:“你愿意长期当我的老师吗?”我毫不犹豫地说:“Of course(当然)。”

然而几天后,因一场意外事,我住进了医院。在住院的几个星期里,她几乎每天来病房看我。有时带几盘磁带,有时带一兜水果,有时带几本新书……

鹏悄悄地开我的玩笑:“你小子真有艳福啊……”

出院以后,我对她说:“对不起,我不能再作你的家教,因为我落下了不少的功课……”那晚,在空荡荡的操场上,我对她说这句话,她却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最后,她留下了一句话:“那么,当你特别不想学习的时候,就来找我吧!”然后转身走了,那一刻,我的心蓦然一动,那种微妙的感觉,难以形容,却有一缕酸楚夹杂在明白与蒙昧之间。

后来,在期末考前紧张的复习中,听说她找了一个中文系的女生教她,学习很认真。我那种因毁约而内疚的心才安定下来。

放假前最后一次见她,是在我特别不想学习的时候。她告诉我,他可能马上回国。我说:“那么,你给我写信吧,别忘了曾当过你老师的中国大哥。”说完,我对她笑了笑,转身走了。

她后来告诉我,那晚,她站在十字路口目不转睛地望着远走的背影直至消失。她是哭着跑回寝室的。我能想象她那时是一副怎样伤心的样子。

假期结束了,在返校的列车上,我心底有隐隐的一丝惦记:她,回国了么?

开学后的两周,她忽然出现了在我的面前,她得到她父亲的同意,继续在中国学习。她请求我继续做她的家教,我犹豫了许久,但最终还是答应了。

以后的日子,一周有五天我给她上课,谈话,有时周末去公园,去郊游。

有一段时间,教室总是停电。有时,正巧是在我给她上课的时候。每当那样的时刻,我总觉得寂静中有一种让人难以名状的气氛。于是我便绞尽脑汁地找话题,极力打破那种令人“心悸”的气氛,我漫无边际地讲,以童年、少年诸种趣事,到现在寝室里发生的各种小事,她总是在黑暗中静地倾听。

终于有一天,又停电了。这时,一个轻轻的声音在教室里回响,像是喃喃自语,“这是上帝给我的机会吧?”“什么机会?”我惶恐而傻傻地问。“想知道吗?”她问,我在黑暗中不由自主地点点头。突然,感觉她的头靠在了我的肩上,我想推开她,却……

过了许久,她才对我说:“你知道吗?我现在头脑很清醒,也很冷静,我要告诉你——我喜欢你。这是我第一次对男孩子说这么大胆的话,而且是用他的本族语言。”她第一次说的那么流利。

我默不作声。

她的声音在黑暗中再次响起:“其实在上个学期的时候我就写信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的父亲,但他是一个很专制的人,我差点来不了中国。所以,我不能保证未来。如果他反对我这样做的事,我无能为力。”说话结结巴巴。

我竭力平静自己,可声音还是开始颤抖:“可,你想过么?也许,也许你的感情不是这样只是你身处异国,很孤单、很寂寞、甚至有点无聊,才产生这样的想法。并且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其貌不扬的穷书生,也许根本不配。”“不!”她异常平静地说;“原来我以为是自己的一时冲动,但这些我一直在反反复复地想,我不想欺骗我自己,我真的爱上你了,可我更不想欺骗你。”

我再一次沉默。

等我反应过来时,唯一的念头是趁来电之前迅速离开,我小心地站起来,拉着她的手。走出了“教室”。

夜已深了,可我俩还走在城市的马路上街灯放射着青白的光,街上的车辆倏忽往来,车身模糊,我觉得无数车灯和一朵朵流动的黄菊花,在我身旁次第开放。我只想这样走下去,一直走下去……

我不是一个做梦都想出国的人,真的不是。我向来都认为自己是一棵根植于中国的树。我始终是龙的传人,我不能离开中国这片肥沃的泥土。何况,她又那么率直那么坦诚地说过:“我不能保证未来?”

所有美丽的幻想都没有驰骋的余地,对于那时一无所有的我来说更没有选择的余地。我不再是她的老师,她也不再是我的学生。告别一个不同国别和民族的爱我的人,我走出了爱的世界。

也许,这世上的确有一种花一开放就意味着凋落,让我们还是珍惜开放时的那份温馨和浪漫吧。

愿我的特别女友永远幸福!

我那冬日里的阳光

杉给予我的一切,那大哥般的微笑,永远是我“冬日的阳光。”彬彬/中央民族大学

认识杉,是在一个漫天飞雪的冬日。

与当时很多人一样,我也曾以为那个冬天不会再下雪了,不料圣诞节的前夜,突然着了魔似的铺天盖地地下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

我一直以为,没有雪的冬天是不完美的,至少不是完整的!没有雪,整个冬天都会显得沉郁暗淡,缺乏一种内在的含蕴。冬天里一定要有雪,就像春天里一定要有美丽的花儿一样。这样的季节才会妩媚、动人。

雪中,我又走在了那条我经常散步的校园小路上。路面积满了厚厚的雪,晶莹剔透。那份宁谧,那份沉静,让人不忍心踩上去,只想遥遥地注视,静静地品味。

此时,心境如雪,思念如雪。

这就是那个初识杉的冬日。

白色的休闲外套,灰色的牛仔裤,很帅的样子!他发现了我,冲我笑笑:“嗨!早。”“嗨!早。”我很礼貌地回他一笑。“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雪!”他俯下身去,用他那纤长的手指一点一点拨弄地上的积雪,“你知道,南方的冬天是不下雪的?”

我俩开始由雪而谈开了。

他是经贸系的学生,和我同一个年级。他说从南国来这儿求学,除开长江、黄河、便是为了看雪。只可惜黄河大水已非昔日之水,而那长江之水也已一去兮不复返。唯有大雪,永远地纯洁、剔透。多美啊!

就这样,在那个漫天飞雪的清早,我与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漫无边际地大侃了一番,那是我从未有过一次精神大放逐。不知哪位名人说过;“生命是受约束的,而我们的心灵却是自由的。”

临走时,他用树枝在雪地上留下了一个字:杉。而我的名字是“彬彬”。由此,我把与杉的相识便理所当然地归于一种前定的缘分。

周末,室友们各赴其约,只剩我一个人。躲在被窝里翻看旧时的一些照片,那都是禹还在我身边,还没有毕业去南方闹荡的时候留下的。

床的那头是一只禹留给我的吉他,很久没有去弹它了,窗外不知什么时候渐渐沥沥地下起了雨;隔壁的楼道里飘来美丽的“校园民谣。”离开的借口,不应给你伪装的温柔,却给了你。背叛的自由,不应给你长长的思念,却给了你傻傻的痴恋,不应给你傻傻的等待,却给了你长长的思念,不应给你空空的守候,却给了你……

不觉中有一颗热泪滴在禹的照片上。孤独就像一团紧缩的黑云向我压来。我无法忍受这种想见又不能见,却只能拿着照片看的滋味,穿上外套,走了出去。

在通往西门的校园小路上,竟与晚归的杉不期而遇。他显很异常疲惫,眼里有一丝掩饰不住的忧郁。我陪他去附近的小店里吃饭。

为什么这么忙?我一边喝着饮料一边问。“没法,我不得不这样做。命运不允许我过那种充满闲情逸致的大学生活,我命中注定要颠沛流离……”

那夜,我第一次听杉谈及他那一辈子在香蕉园里操荣的父母亲;第一次听他说起他那个在五岁时就夭折了的大哥;第一次体会到他在学业上和憎爱分明场上失意的辛酸苦辣。

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年龄却拥有三四十岁人生经历的人来说,是福?是祸?杉也是这样在与命运抗争的。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忙碌地应付期中考试,杉还兼顾着生意,他是一个什么都不会放弃的人,所以,渐渐彼此接触少了。但是偶尔碰上,一定是极开心的。我从心底感激在那些暗淡的日子,杉所给予我的一切,那大哥般的微笑,永远是我“冬日的阳光。”

那一年的情人节中,恰巧是大年三十。我同时收到两束寄自南方的玫瑰,那支红艳艳的是禹的,那枝黄灿灿的署名是杉。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天底是最富有的人,因为我同时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爱情和友情。

我含着泪亲吻那两枝骄艳欲滴的玫瑰,我那么希望,那红的永远是红的,而黄的永远是黄的……

元宵节过后就是我的生日。听着电话里熟悉的声音,竟呜咽着不能话语。“收到我的礼物了吗?彬彬,听起了我们的‘公司’喔?”他总是这样积极、乐观、充满生机和活力,他那样努力不过是为了日后拥有一家自己的“公司”。

而这一切,我都可以用整个生命去支持他。禹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我的全部,是我全部的爱和希望。

夜幕降临了,热心的室友为我点燃生日的蜡烛。我的桌上堆满了各种各样可爱的小礼物。杉送我一本《普希金诗集》,扉页上抄着那首著名的“我依然爱你”。我沉默着,但我的心却是明朗的。

时光似水。夏至过后,我与杉就要离校了,杉将回到南方去,而我——不知何去何从。我突然感觉到内心有一线游离不定的淡淡的惆怅和悲伤。

杉握住我手的那一刻,我的整个身心都是无比坦然的。我必须告诉杉,让他知道我心里所想的一切。“可是杉,对我来说,我不能背叛爱情。我在很久以前已经把心全部交给了禹。你很优秀,你在很多方面都远远超过了禹。我很欣赏你,但我无法说服自己背着禹爱另一个人。原谅我,杉,原谅我和我的爱情。”

杉把手放在我的肩上,一股炙热的气浪传遍我的全身。我默默地做着深呼吸,让自己镇定下来。我永远都不敢跨过那一步,一个我永远无法割舍无法抗拒的心痛。

杉是大度的,即使是他不久后的不辞而别,我仍然可以理解的。在他寄给我的照片上只有短短的一句话,是援引泰戈尔的诗句:“如果你不能爱我,就请原谅我的痛苦吧。”

俄国的著名作家普希金曾这样说过:“爱一个人意味着为他的一切,并从这当中得到快乐。”而这,杉是做到了。

不久,我也将到南方去,用禹的话说是去打一片自己的江山。我一定会去的,虽然“南方的冬天不下雪”,但在南方人的心里却拥有一份如雪的情谊。“拭雪拂芯,长袖清香。”但愿我们能以白雪般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人世的一切。

信仰

你是那疾驰的箭/我就是你身旁的风声/你是那负伤的鹰/我就是抚慰你的月光/你是那昂然的松/我就是缠绵的藤萝。容容/武汉理工大学

读大学一年级时,由于受“独立思潮”意识的影响,我早早为自己找了一份工作,是在学校附近的“叶子酒吧”做吧台小姐,并不只是为赚钱,而希望让自己早些接触社会。

酒吧里是另一个世界,在灯红酒绿的文化里,穿梭着一群群痴男怨女,闪烁着一双双迷离的醉眼。不管是失败的、成功的、失恋的、热恋的、得意的、潦倒的,在这里都得到一种抚慰和释放。此外,还有许多附近学校的大学生在这里开party和搞联谊活动,大明是他们中的一员。

之所以认识大明,因为他常跟一小群自发组织的大学生乐队来酒吧即兴表演,而他只是偶尔用他那低沉的嗓音随意唱上几首校园民谣,抑郁的音色让我的心随之沉醉,在蓝色的彩灯中我隐隐约约地看见那双深如潭的双眼,总会让我莫名地忧郁。

他们不表演的时候,就坐在吧台前喝酒,然后海阔天空地乱聊一通。他们的谈话内容非常有趣,常逗得我们吧台小姐忍不住跟着笑。但我的视线总时不时的会碰触到在最边上坐着的大明,他一言不发,只是一杯一杯地喝酒,一根一根地抽烟。感觉上完全不像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倒像经历过多少沧海桑田的男人。

也许沉默是哗众取宠的另一种方式,也许是我臆断他心里必有深深的哀愁,总之,我不禁对他产生了好奇。

几天后,那个乐队又来酒吧唱歌、喝酒、聊天,而我却没有看到大明。我忍不住问他们那个不爱说话的人怎么没来,其中一个男吉他手告诉我他病了。我心猛然一沉,有种想跑去探望他的冲动,但很快就打消了。

两个月后,学校要举行一次关于“百年风云人物回顾”的知识竞赛,我欣然参赛,决定借这个机会滋润一下自己干涸的大脑,也锻炼一下口才。为这次竞赛,我去学校附近的各个书屋查阅资料。

那天,风轻云淡,日光柔柔流淌在我的身上,我捧着一沓资料走进了一个名叫“雅阁”的书屋。刚到书屋门口,我就愣住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大明!”我心底轻轻地呼唤着。他穿着一件蓝色长T恤衫,松松地罩在身上,整个人似乎消瘦了很多,这时,连他的背影看起来都很忧郁。我默默地站在门口望着他的背影,眼底有一股东西要冲动地往外涌。在那一刻,我才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他。

我拼命压抑自己的感情,擦去眼中的泪雾,向大明走去。“嗨,大明,听说你病了,好了吗?”我轻声问道。大明扭过头,微微有些吃惊,随即淡然一笑,说:“你是‘叶子酒吧’的吧台小姐吧!你怎么知道的?”

我也回他一笑说:“我就是知道!”我倔强地望着他。“噢?不过还是谢谢你,早就好了。”他毫不介意我无理的回答,像个兄长般宽容地对我笑着。接着,大明又问我来书屋干什么,我告诉他关于知识竞赛的事,并希望他能给我些建议,他欣然答应了。在同他交往中,我发现他很喜欢文学。在他的帮助下,我挑了几本书后,同他一块走出书屋。临别时,我们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

我手里攥着大明的电话号码,满怀欣喜地回到宿舍,像握着一块宝贝,时不时地忍不住要看看,害怕它突然从我手上消失。

此后的一个星期,我得知自己在竞赛上获得了最佳选手的称号,我心里急于想和一个人分享我的喜悦,脑海里首先闪过的是大明的名字。我打电话给大明,告诉他我获奖的事,并约他晚上7点在“叶子酒吧”相见,那是我美好记忆开始的地方,也希望那个地方能继续我的梦想。

7点钟,我如约坐到大明的面前,却发现他面前的烟灰缸里装着半缸的烟蒂,他看到我时,匆忙熄灭了手中的半支烟,很歉意地对我说:“早来一会儿,没事儿做,有些闲得慌。”我看到他那双深陷而哀伤的眼睛时,心里一阵发酸。我用小匙搅动着他为我点的咖啡,咖啡浓郁苦香的热气迎面扑来,让我眼睛好一阵湿热。

我们在咖啡屋里坐了二个多小时,谈话时断时续,而我的心里却盘根错杂,我不明白什么东西让他如此忧郁,我愿意帮他解开,甚至为他承担,我想夺过他手中的烟,摔碎他面前的酒杯,大喝一声:把你的一切告诉我!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我的呼机响了,我预感是大明在呼我,果然不出所料,他约我晚上8点在我学校的门口见,我有一种感觉,今晚他必定有话对我说。

今晚的月光分外皎洁,银辉四射,校门外我看到大明熟悉的身影。大明一脸笑意地看着我,可我仍能感受他内心潜藏着深深的,欲说还休的悲楚。我们沿着街边缓缓地散步,他对我说的话也只是只言片语,我终于耐不住性子问他:“今天来仅仅是为散步吗?”,他突然停住了,眼睛直直地望着我,一字一顿地说;“容容,我要回家几个月,家里有些事需要我,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听后急切想知道到底什么事,但我从大明的沉默中知道他是不想回答的。

我着急得泪水盈眶,大明看了爱怜地抚摸我头说:“容容别担心,我没事的!”我的泪水却越是止不住地往外涌,我明白大明是喜欢我的。

两个月过去了,大明却没有回来,询问认识他的同学,甚至问到他系里的老师,他们都说大明只是请事假回家了。那段日子对我来说简直就是精神上的折磨,一方面担心他出了什么事,一方面又因为猜测他不回来的原因而心急如焚。在一天天的担心与疑虑中,我的心在一点一点地陷落、枯干,我病倒了。病中我满含泪水给大明写了一封信,按照他过去给我留下的模糊的地址寄去,怀抱一点点希望他能收到,并在信中告诉他,我病了,如果还爱我就赶快回来。信寄出后,我便开始了我漫长的等待,日子在我期盼的目光中溜走,在我一次次心灵的煎熬中滑过,我深信大明绝不会负我而去。

半个月后的一个中午,我从医院返回宿舍,刚走到宿舍楼门前时,整个人都愣住了,我看到了那个让我期盼已久的熟悉的身影。

我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想努力睁大双眼去辨清眼前这个人,可是不听话的泪花霎时溅落下来,眼前一片模糊,只感觉到一双大手稳稳地将我双肩环绕,我顿时失控地瘫在面前那个温暖宽厚的胸膛上,任泪水恣意地流淌。“容容,原谅我,一切都是我的错!”大明轻轻地在我耳边诉说,我无法推开眼前的他,更无法恨他,因为我对大明的爱已经让我无法不原谅他。

大明抚我到一旁坐下,含泪望着我,沉默良久后开口说道:“我实在很想念你,容容,可是我不敢再见你,我怕每一次的相见让我更不忍离开你,而这是对你不公平的。我在认识你之前就被体检出来有心肌炎,系里的老师一直都在替我瞒着同学,希望我能减轻负担去学习,可是病情的不断恶化,让我不得不正视自己的病痛,但我又偏偏喜欢上了你,这就更加让我无法面对你。我不想因我的病痛而连累你一生,你理应拥有一个健康幸福的家庭……”我无法再听下去,疯狂地挣脱他的怀抱,对他大吼:“你以为一声不吭地走了就对得起我吗?你以为你的消失就能给我带来幸福吗?我需要的只是你在我身旁,我只要求我们能共同面对一切灾难和幸福,你明白吗?”我无力地颤抖着,泪眼凄凄地看着他,他顿时泪如雨下,一把将我揽入怀中,紧紧地抱着我,用他那温暖的胸怀保护我那颤抖的身子。

大明回来后的不久,便是他的生日,在烛光中,我躺在他的怀里,静静地念着那首我早已想送给他的诗:你是那疾驰的箭/我就是你身旁的风声/你是那负伤的鹰/我就是抚慰你的月光/你是那昂然的松/我就是缠绵的藤萝。

我轻轻地在大明耳边说:“大明,我们一起去面对,一起去感受,一起笑,一起哭,好不好?”

大明无语,只是将我搂得更紧了。

那个故事并不美丽

我用刻意轻松的笔调艰难地讲完了这段往事,在这个物化的世界里,爱情像纯净水一样难觅踪迹,即使有,也已装进高矮不一的塑料瓶,在超市的货架上明码标价。西域/西安交通大学

夜是这样的漫长而寂静,以至于听得到室友的呼吸声和睡梦中的喃喃声。卓尔呆呆瞪着床板,耳边重复着庆童的声音:“卓尔,你可真有先见之明,那邦伟也不知是得罪了谁,被人设套进了局子。他老婆也拐着他的家财跑了他现在可是够惨的。还好你和他断了,他给你的补偿也够你享受一阵子了,否则你赔了夫人又折兵,还得趟这趟浑水。”

是啊,若不是她卓尔为了挽回最后的一丝尊严而彻底和邦伟决裂,恐怕今天,在她穿着华丽的晚礼服,戴着珠光宝气的首饰,手挽着邦伟穿梭应酬于宴会宾客之中时,也会跟着他一同栽进去。那么,她这辈子就再也无颜面苟活于世了。可是,为何现在她的心中像有千万利针在穿刺,刺得千疮百孔,血流成河……

当初羡慕庆童那用“兰蔻”织就的面具,Dior打制的盔甲。虽然说自己生活也算宽裕,但却缺少一份刺激,于是才会托庆童也为自己找一个,在那晚宴、酒席、舞会的灯红酒绿里满足一种恍惚的跃跃欲试的渴望,于是她便结识了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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