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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6 07: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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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海俊,刘韬

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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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行为指南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行为指南试读:

前言

2010年8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首次将“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纳入到企业应建立的制度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第四条中又明确规定: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带班制度的内容。

本书根据《指导意见》和《通知》的要求,结合国内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领导带班制度的最佳实践,借鉴国外职业经理人的标准安全行为,通过分析领导带班制度产生的原因,剖析部分企业管理者的不安全行为,运用具体的实例明确而详细地提出了企业管理人员如何通过具体的言行实施领导带班制度,践行安全生产的承诺,从而指导各级管理人员建立起让所有人员(包括承包商、临时工等)看得见的模范安全行为,自上而下地落实全员安全责任,真正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

本书不仅适用于建筑、矿山、民用爆破、烟花爆竹企业,而且适用于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港务码头等企业;不仅适用于企业高层管理者,还适用于企业中层管理者及团队、班组管理者。

因时间仓促,书中难免有纰漏之处,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黄海俊2013年1月

第一章 领导带班制度的产生

近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死亡人数从2004年起逐年下降,2009年首次下降到9万人以下(2008年死亡人数为91172人),2010年下降到8万人以下。1999—2009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如图1-1所示。图1-1 1999—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统计

虽然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事故总量依然过大,损失依然严重:(1)2001—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共造成1059529人死亡,平均每年死亡117725人。(2)平均每年因事故造成伤残的约70万人。(3)平均每年因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500亿元。

同时,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1—2009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1006起,平均每年111起,也就是说,全国平均大约每3天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2001年以来,全国共发生12起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的事故:(1)2001年4月15日,辽宁大连空难死亡128人;(2)2002年6 月20 日,黑龙江鸡西城子河矿瓦斯爆炸死亡124人;(3)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石油井喷死亡243人;(4)2004年10月20日,河南郑州大平矿瓦斯爆炸死亡148人;(5)2004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矿瓦斯爆炸死亡166人;(6)2005年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矿瓦斯爆炸死亡214人;(7)2005年8月7日,广东梅州大兴矿透水死亡121人;(8)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煤尘爆炸死亡171人;(9)2005年12月7日,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08人;(10)2007年12月5日,山西洪洞县瑞之源煤业瓦斯爆炸死亡105人;(11)2008年9月8日,山西襄汾塔儿山铁矿尾矿库溃坝死亡276人;(12)2009年11月21日,黑龙江鹤岗新兴煤矿煤与瓦斯突出死亡108人。

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79552人。其中,重大以上事故75起,死亡1295人;交通事故39起,死亡555人;特大事故9起,死亡355人(其中煤矿事故6起,死亡273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为事故8431起、死亡10616人,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事故1403起、死亡2433人。

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其中,重大以上事故59起,死亡897人;交通事故27起,死亡465人;发生特大事故4起,死亡151人(其中煤矿事故1起,死亡35人,交通事故3起,死亡116人)。

一些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如2010年山西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造成38名矿工遇难;2010年7月1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轻伤、1名作业人员失踪;在灭火过程中,1名消防战士牺牲、1名消防战士受重伤,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2011年上海市中心公寓大楼着火,造成近51人死亡、71人受伤的触目惊心的重大事故。更为震惊的是2011年7月23日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0人不幸遇难,192人受伤的严重事故。各种事故的频发、多发,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时使许多家庭支离破碎、阴阳相隔,给其亲人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图1-2)。图1-2 事故给亲人造成极大的痛苦

表1-1给出了2011年第三季度国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表1-1 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重特大事故统计表表1-1 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重特大事故统计表(续)-1表1-1 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重特大事故统计表(续)-2

仅一个季度竟发生了17起重特大事故,其中7起为重特大矿山事故。按照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计算,美国大约是0.03,而我国最高年份却达1.25,超出美国40多倍。2009年,我国年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到1以下,为0.892,但也是美国的29倍多。

美国的航天飞机从1981年开始使用到2011年6月停止飞行,共30年时间。在这30年中,仅发生了两起事故,但美国宇航局仍决定彻底停用航天飞机。

西方国家认为我们已经取代日本成为第二大经济体,在矿山的设计、员工的培训、应急物资、应急设施、安全装备的投入等方面可以像智利一样进行设计、管理和配备。西方国家同时认为,我们有能力在航天卫星发射、国防建设、航空母舰等领域进行投资,却不能在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方面投资,认为我们只注重经济建设,只强调发展,却忽略了人的生命。

诚然,我国接连发生的大部分煤矿和非煤矿矿难、道路交通事故、建筑物和桥梁垮塌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都是由于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要效益、要速度胜过安全和人的生命,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但抓好安全生产、建立科学发展观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所要求和倡导的,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就是以生命安全为根本,以职业健康为基础,以环境保护为条件。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在事故频发的2010年8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到了“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的规定,认真制定本企业领导成员带班制度,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据实做好交接。2010年10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中对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做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例如,第四条中规定矿山企业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中明确规定,所有企业都要实施领导带班制度,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淡漠,效益、速度第一的问题。

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是将领导人与普通百姓的生命连在一起。比如,让领导下井与矿工同生共死,让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在重大危险决策时,与员工在一起。这样领导们在指挥、决策、资源分配时就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处境,进而重视公共安全。因此,国家所发布的领导带班制度就是要那些只图效益、速度而忽视安全的决策者、执行者做到与群众血脉相连,将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与个人荣辱、前途命运相联系,一旦发生事故,立即依法追究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人民的生命和国家的财产安全。

第二章 领导带班制度的具体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中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010年8月,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和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和完善基本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监控预警、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该指导意见规定了企业应建立的12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而更加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首次提到了管理人员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安全生产例检制度;(3)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5)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8)高危行业员工风险抵押金制度;(9)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0)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11)民主管理监督制度;(12)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中规定: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企业的连续安全生产。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要切实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上述法规、规章不仅适用于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烟花爆竹、火工器材等企业,而且适用于所有行业、所有企业。领导带班制度的提出,实际上就是要从企业最高领导开始重视安全;要从企业最高领导开始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从最高领导开始建立安全第一、安全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和意识,就是要从企业最高领导开始建立领导对安全的承诺。即在管辖的区域内,领导要对所有人员,包括员工、承包商、临时工、实习生、参观访问者的安全、健康负责,要通过不断的资金投入、资源投入和持续不断的培训,改变设备的状况和作业环境等,为所有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就是要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不仅积极组织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而且要模范践行遵章守纪,同时还要亲自检查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从而培养全员遵守制度的文化,最终实现企业团队安全文化的建立。

领导带班制度实质上就是通过企业领导的言行,建立起让所有人员(包括承包商、临时工等)看得见的标准安全行为,向所有人证明自己对安全生产的承诺和对安全的重视,从而带领其他高层领导、中层领导、班组长建立自己的标准安全行为和对安全生产的承诺,使所有员工重视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改变不安全行为,不断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进而培养建立“人人都是安全员”、“团队管理”的安全文化,从而真正落实企业全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最终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三章 管理者的不安全行为

领导的不安全行为对安全管理的破坏无疑是巨大的,它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所有员工“安全第一”意识的建立,直接影响到员工的遵章守纪,直接影响到企业隐患排查的质量等,并最终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图3-1至图3-4是一些关于管理者不安全行为的现场照片。图3-1 某县安监局局长陪同县长检查液化气站安全生产情况图3-2 某领导安全帽佩戴不规范图3-3 违章指挥图3-4 不正确的行为示范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领导自觉或不自觉地存在着以下不安全行为:(1)领导平时只对产量、质量好的班组进行表扬或奖励,而对安全做得好的班组来说,却很少得到表扬。一旦发生事故,就认为安全管理部门没有做好工作,对安全管理人员不是批评就是处罚。(2)强调产量、销量和利润的次数要远远多于安全。(3)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认为已经任命了安全的管理者代表或主管安全的副总或专门主管安全的总监,安全主要由他们具体负责。(4)一年中很少听到领导对安全的具体要求,甚至领导强调安全的话也是寥寥无几。(5)员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的合理化建议,很少得到答复和反馈;尤其是比较大的安全隐患,迟迟得不到解决,也不说明原因。(6)职工每年的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因为效益下滑,被高层领导搁置一边。(7)即使发生安全事故,只要产量、利润完成的好,班组长或车间主任也照样升职提拔。(8)职工过冬用的棉衣,因为效益或其他原因,不能在过冬前按时发放,职工在冬天只能穿非常破旧的棉衣。(9)分管安全的人员很难得到提拔和重用。(10)分配到安全处的人员,并不具备一定的生产工艺工作经验,而是一些有关系的或“老弱病残”的人员。(11)在企业中,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深受重视,却忽略了安全部门。(12)高层领导对劳保用品穿戴和有关规定不清楚,时有违反。(13)一年很少组织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14)领导很少参加企业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认为培训的对象是员工,而不是高层领导。(15)对办公楼和企业主要道路及道路两侧的卫生非常重视,但不注重装置现场的卫生和跑冒滴漏、腐蚀等隐患。(16)当效益下滑或不好时,更不愿意进行安全投入(便携式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安全隐患的治理等)。(17)进行部门、岗位调整时,很少考虑安全。(18)不清楚什么是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状态,所以对看到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19)除了对重伤或死亡事故明确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外,其他严重违反制度的情况,并没有明确要求进行调查、制定措施。(20)不太关心属地内承包商的安全。(21)有些高层领导认为安全就是安全处(部门)的事,安全上出事故就是安全处(部门)没有做好工作。(22)高层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很少参与现场作业票检查、卫生检查、设备检查、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等活动。(23)高层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很少参加班组安全会议或与员工交流安全方面的有关建议、想法或问题。(24)高层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很少在会上讲安全的重要性和自己对安全的切身体会及对员工的期望。(25)高层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很少到现场抽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很少填写检查情况反馈表。(26)有些高层领导知法犯法,不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或由于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从而违反企业管理制度。(27)很少参与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讨论或审核。(28)对产量完成好的车间、分厂的奖励和销售人员的奖励金额远远大于对安全作出突出贡献或安全取得较大进步的人员、车间或分厂。

一旦企业中高层领导出现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发生带班制度不落实的情况(以下简称不安全行为),那么,企业中的中层干部、员工如何相信领导是重视安全的?他们又如何能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遵章守纪、改变不安全行为,近而,减少事故的发生,最终建立企业的安全文化,创造一流的安全绩效!

因此,要改变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必须改变高层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不安全行为,践行安全生产的承诺,唯有这样,才能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才能落实领导的带班制度,才能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

那么,如何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践行安全生产的承诺,建立领导的标准安全行为呢?

第四章 各级管理者安全行为的具体体现

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践行安全生产的承诺,就必须首先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第一节 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是企业核心价值观的思想

2008年,汶川地震时出现了很多“堰塞湖”,温总理在抗震救灾时对军人说:“要尽快用工程手段来解决地震堰塞湖存在的危险”。温总理强调了这项紧急工作必须采取专业的方法和安全的操作来解决。温总理解决问题的手段和方法正是一个企业管理者面临需要处理的问题及发生的状况时的经典范例。企业领导干部在审查和决定时,必须充分考虑安全的因素,以达到期望的安全结果,尤其这些来自企业最高管理者的期望,将有助于逐渐形成贯穿整个企业的安全文化。

建立“安全第一”、安全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并且成为所有员工共同的价值观是非常重要的。这个核心的共同价值观会影响到员工贯彻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

安全文化并不只是停留在书本上,而是需要通过企业员工的实际行为来说明。

企业安全文化的建立分为本能阶段、依赖阶段、独立阶段和互助阶段四个阶段(图4-1)。

一、第一阶段——本能阶段

处在该阶段时,企业和员工对安全的重视仅仅是一种本能的保护反应,其安全行为特征为:图4-1 企业安全文化建立的四个阶段(1)依靠人的本能——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反映出于人的本能保护,没有或很少有安全的预防意识。(2)以服从为目标——员工对安全是一种被动的服从,没有或很少有安全的主动自我保护和参与意识。(3)将职责委派给安全经理——各级管理层认为安全是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经理的责任,他们仅仅是配合的角色。(4)缺少高级管理层的参与——高级管理层对安全的支持仅仅是口头或书面上的,没有或很少有在人力、物力上的支持。

二、第二阶段——依赖阶段

处在该阶段时,企业已建立起必要的安全管理系统和规章制度,各级管理层对安全责任作出承诺,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往往是被动的,其安全行为特征为:(1)管理层承诺——从高级至生产主管的各级管理层对安全责任作出承诺并表现出无处不在的有感领导。(2)受雇的条件——安全是员工受雇的条件,任何违反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解雇。(3)害怕或受纪律约束——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仅仅是害怕被解雇或受到纪律处罚。(4)被动执行规则或程序——企业建立起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但员工的执行往往是被动的。

三、第三阶段——独立阶段

企业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系,各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技巧、能力以及安全意识,其安全行为特征为:(1)个人知识、承诺和标准——员工具备熟识的安全知识,员工本人对安全行为作出承诺,并按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生产。(2)内在化——安全意识已深入员工之心。(3)个人价值——把安全作为个人价值的一部分。(4)关注自我——安全不但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家庭和亲人。(5)实践和习惯行为——安全无时不在,成为员工日常工作生活的行为习惯。(6)个人得到承认——把安全视为个人成就。

四、第四阶段——互助阶段

企业安全文化深得人心,安全已融入企业组织内部的每个角落。安全为生产,生产讲安全。表现出的安全行为特征为:(1)帮助别人遵守——员工不但自己自觉遵守而且帮助别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2)留心他人——员工在工作中不但观察自己岗位上而且留心他人岗位上的不安全行为和条件。(3)团队贡献——员工将自己的安全知识和经验分享给其他同事。(4)关注他人——关心其他员工,关注其他员工的异常情绪变化,提醒安全操作。(5)集体荣誉——员工将安全作为一项集体荣誉。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安全文化处于第二阶段,即依赖阶段。

要建立一个出色的安全文化必须将安全作为最核心的价值观和信念,它应该牢牢地嵌入到企业员工的脑海中。当然有时候这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做到。

世界级的公司他们很清楚地知道,HSE的核心价值地位,HSE作为企业经营的最基本的准则是公司成功的前提,同时让员工清楚地深深感到公司非常重视安全和重视安全绩效,并定期沟通公司的安全理念和目标。

企业应建立的安全准则包括:

——安全与其他经营目标同样重要;

——任何时候安全都不能向其他事情妥协;

——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

——所有的伤害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

——直线管理层(各业务部门管理层)负责管理安全;

——每个人都要对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工作是聘用的条件。

为了安全上取得成功,这些准则需要有明文规定,且清晰地传达给企业的员工,并每天通过管理人员的讲话和行动率先垂范并不断强化。如果一个企业的管理人员尤其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只从口头上重视安全,而不从行动上体现对安全的重视或对安全生产的承诺,或根本不相信“所有的伤害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或存在以上的不安全行为,则安全第一、安全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的理念就无从谈起。

建立安全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必须要与企业的远景(零伤害,一流的安全绩效等)等相一致,这必须首先从企业的最高层开始。只有企业的最高层明确提出在企业内不允许伤害、实现一流的安全绩效等远景,建立安全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的理念,才能使其他员工树立这种价值观,进而使企业逐步建立“团队管理”的安全文化。

第二节 各级管理者的具体安全行为

发自内心地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是核心价值观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各级领导要从行动上带头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在行动上真正展现出安全第一。如果仅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而不落实到行动上,则肯定使员工认为领导只是从口头上重视安全,从表面上重视安全。而行动上的重视胜过千言万语。只有让员工从行动上看到各级领导带头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关注安全、带头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才能使员工深信领导真的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真的想建立安全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真的不想让我们受伤,从而激发员工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改变不安全行为,从而更加有利于搞好安全生产。

一些企业领导亲自参加生产经营例会、销售例会,而且每次都做重要的讲话,但安全会议、安全培训等却很少参加,甚至对每个季度或每个月的安委会会议都不参加,更不会到装置现场或矿井等一线环境去检查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一起与专业人员排查隐患或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这实际上没有遵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即没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以我们企业的各级领导必须在行动上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这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如何在行动上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呢?

一、率先建立安全生产的承诺

有些领导认为已经任命了安全的管理者代表或主管安全的副总及专门主管安全的总监,安全由他们具体负责,自己只要每次在安全会上强调一下或帮助解决一下重大事项即可。但很多情况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只是把安全责任转交给了管理者代表或主管安全的副总及专门主管安全的总监,并没有把相应的安全预算、安全专项资金审批、安全费用提取、人力资源的分配等权利授予以上人员,所以造成责任很难得到全面落实。如果仅仅将安全责任转交给通过管理者代表或主管安全的副总,但没有赋予其他相应的权利,实际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责任还是由主要负责人承担。即使赋予了其他相应的权利,企业主要负责人还是安全主体责任的第一负责人,即只要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上就是安全主体责任的第一负责人。只要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就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就要建立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各级领导尤其是高层领导首先要将自己对安全的承诺发布出去,让全体员工清楚地知道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安全健康和保护环境的承诺以及对安全第一、安全是核心价值观的郑重承诺。通过高层领导率先承诺,带动所有的中层领导、班组长也对安全进行承诺。承诺不仅仅是口头的、书面的,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决策上、行动上体现出高层领导对安全的承诺。有些领导做出的书面承诺非常好看,面面俱到而又言简意赅。但说一套做一套是有些领导的通病。没有一个员工是傻子,领导如果言行不一,自作聪明地认为员工看不出来,这其实是在自欺欺人。领导言行不一,员工们虽然嘴上不说,但他们心里明白,前面提到的领导的种种不安全行为,就是员工对领导言行不一的真实反映。

领导需要通过强调对安全工作的期望来致力于卓越安全,应清楚地展示安全与其他业务目标同等重要。他们需要行动,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他们应该有完成卓越安全目标的激情,而且能让员工看到这一点。他们通过协调提供资源支持实现卓越安全。他们还需要确保所有的员工都为卓越安全的目标负责。他们通过定期沟通并且撰写对于实现卓越安全绩效的要求和期望,通过讲话和行动时常强化安全是我们做任何事情的首要条件。【领导承诺举例】

我认为所有的伤害事故、职业病和环境事故都可以预防。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要求。因此,我将做到:(1)遵守所有安全、健康和环境法律、法规;(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目标;(3)各级最高管理者是HSE第一责任人,HSE表现和业绩是奖惩、聘用人员以及雇佣承包商的重要依据;(4)努力创建一个没有伤害、疾病和事故的工作场所;(5)鼓励员工采取行动,致力于在工作场所甚至家庭创建一个安全良好的环境;(6)最大限度降低与产品制造、运输、使用和处置相关的风险;(7)在开展一切生产活动及销售一切产品时采用充足的保障措施;(8)随时准备应对紧急情况,对由生产活动所产生的事故做出迅速有效的反应;(9)有效使用物料和能源,并通过安全环保的方式处置废品;(10)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有效措施,持续改进安全、健康和环境绩效;(11)共享事故案例,并采取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12)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践行安全承诺;(13)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在业务的任何一个领域,我们对HSE态度始终如一。

二、领导要将对员工的期望通过明确的讲话或文章表达出来

领导的承诺意味着领导需要通过强调对安全工作的期望和对所有员工的期望来致力于卓越安全,领导尤其是高层领导需要清楚地展示安全与其他业务目标同等重要。

领导必须将安全工作的期望和对所有员工的期望通过讲话或文章清楚地表达出来。我们常听到企业的中层领导尤其是安环部门的领导抱怨:“我一年下来听到领导强调安全的讲话屈指可数,而且是非常泛泛的,没有什么具体的内容。”如果领导在讲话中对安全都不强调,且不具体,那么中层领导和员工就会认为你不重视安全,他们自然而然把精力放在领导强调和关注多的地方。在与中层领导和员工的沟通中,我们注意到高层领导强调多的地方,关注多的地方,则这些地方就搞得相对较好,例如,我们会看到很多厂长所在的办公楼无论是楼前的卫生、楼内的卫生,还是工厂主干道的卫生都非常好,连一个纸屑都看不见,但进入装置现场,有些地方就差强人意,尤其是高层领导很少检查和关注的地方,更是惨不忍睹。

1.高层领导首先要强调对安全工作的期望(1)安全与其他业务目标同样重要;(2)任何时候安全都不能向其他事情妥协;(3)所有的伤害和疾病都是可以预防的;(4)各级主管必须对安全负责,必须进行安全检查;(5)每个人都要对安全工作负责;(6)安全是聘用的条件;(7)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更正;(8)工作外的安全和工作中的安全同样重要;(9)良好的安全创造良好的业绩;(10)全员参与是搞好安全的关键;(11)遵纪守法、按章操作和维修是避免事故的有力保证;(12)在我的属地我们要保证所有人员的安全,无论是员工,还是承包商和临时工;(13)谁看到违章,谁都有权利纠正;(14)只有搞好安全,才能得到提拔和重用。

2.高层领导对员工的期望(1)遵守与其工作岗位相关的所有HSE规定;(2)在开展一切工作时,要始终具有HSE意识,预防伤害、安全或环境事故;(3)始终保持清洁有序的工作场所环境;(4)持续检查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并采取妥善的纠正措施;(5)积极改进HSE绩效,并积极参与HSE活动;(6)立即上报所有伤害、职业病和安全及环境事故,汇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所有事件、事故、未遂事故以及人身伤害事故等;(7)8小时以外的安全和上班时的安全一样重要,如在上下班途中一定要系上安全带;(8)员工熟悉岗位相关的危害和风险,并有能力进行现场识别;(9)遵守个人防护装备穿戴规定,并知道如何有效地使用它们;(10)员工确保所负责区域内的同事的安全,并且能够做到“看到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立即进行纠正”;(11)员工应将风险告知给在其负责区域内作业的其他员工同事(生产、维护、实验室、承包商等);(12)员工参与安全行为观察活动;(13)员工对本岗位所负责的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负责;(14)员工熟悉并遵守职责范围内所有的操作规程,当运行中出现问题时,员工必须汇报并参与改进工作;(15)员工了解所要使用的工具,并能够检查工具的状态和危害;(16)员工积极参与各种安全活动;(17)员工有责任和义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改善班组和车间的HSE绩效。

3.高层领导对各级主管的期望(1)明确沟通愿景和安全目标,在决策、制定措施和沟通中要保证以HSE为最优先的事项;(2)领导HSE计划的制定和实施;(3)确保所在工作区域制定了预防所有HSE事故的制度和程序,并加以实施;(4)制定HSE制度、规定,以模范带头作用领导下属;(5)确保员工接受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技能承担所从事的工作;(6)确保全体承包商按照员工相同的标准接受管理或监督;(7)营造一个公开、信任和相互尊重的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发挥个人优势,并因良好的HSE绩效而受到奖励;(8)参与调查HSE事故,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9)确保本人和车间、分厂员工汇报各种隐患、事件、事故;(10)参与员工安全行为观察,并要求团队成员积极参加安全行为观察;(11)按照企业要求审查并签署作业票(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实施);(12)培养车间、分厂员工人人都是安全员,培养员工“无论谁看到违章行为,都有权进行纠正”的文化;(13)统计车间、分厂安全绩效,包括未遂人身伤害事故,紧急救助,医疗处理,损工事件,重伤和死亡,并对主要问题采取措施;(14)每月召开HSE分委会会议,审核HSE绩效,并讨论车间、分厂安全问题并制定措施加以改进;(15)确保装置处于安全状态;(16)抽查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规定的有效实施;(17)参与班组HSE会议;(18)组织员工参与识别HSE隐患;(19)参与制定班组的HSE目标;(20)确保属地内所有方面都符合法规;(21)制定属地内隐患整改计划;(22)模范遵守企业各项制度、规定。

高层领导通过中层领导、班组长结合分厂(车间)和班组的具体情况分层级地对下属和员工提出更加具体的期望,使所有人员清楚地知道领导对自己的期望和要求。各级领导不仅要将对安全工作的期望和对所有员工的期望通过讲话或文章清楚地表达出来,还要说明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以便让所有员工从思想上与高层领导达成一致,才能在行动上保持一致,这样有利于制度的遵守和“安全第一”核心价值观的建立。

三、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0年8月,国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的制度包括:(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2)安全生产例检制度;(3)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5)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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