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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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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埃德纳·菲伯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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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黄油的一面朝下

抹黄油的一面朝下试读:

前言

“就这样,”童话作家们以前常常这样写,“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唔——也许吧。可是,当灰姑娘容颜不再,风韵渐失,她的水晶鞋也破旧磨损,华彩褪去,难道王子从没发现她的风度举止让他想起厨房灶台吗?难道王子从来不需要提醒灰姑娘多注意她的指甲和语法吗?在穿靴子的猫为他年轻的主人赢得财富和妻子之后,他们的邻居们也许会拒绝拜访那位穷困的前任磨坊主的儿媳,难道那位年轻的先生不会因此懊恼万分吗?

试图取悦习惯了传统童话故事的小书迷,需要冒很大的风险。本书中的故事没有做出这样的承诺,它们没有采用以往的童话作家们惯用的手法,故事的结局是真实的。因此:就这样,他们生活着。埃德纳·菲伯故事一:青蛙和水坑

你若是给杂志写过文章(没有人能想出比这个更笼统的开头了,包括那个以自己的烦恼为主题写出了一篇幽默文章的送冰人,以及隔壁那位受到丈夫冷落、爱写日记的妻子),就会知道,倘若一个故事不以纽约为背景,那这个故事就一无是处。以第五大道作为框架,往框架里填上五千个单词,你就会得到一篇理想的短篇小说。

因此,我不无羞怯地承认:就算是我站在赫斯特大街上看到第五大道,我也认不出它来,因为我从没见过第五大道。据说从赫斯特大街到第五大道是一个“十年的旅程”,据此我推测它们相隔数英里之遥。至于音乐剧、喜剧演员们高唱颂歌的四十二大街,我甚至不知道它是一条时髦的购物大街还是一个工厂区。

承认这种事不仅于我的身心有益,对编辑来说也颇有好处,因为这免除了他将我的文稿翻到第二页的麻烦。

这是一个关于芝加哥的故事,芝加哥是纽约的表弟,尽管二者并没有什么亲密关系。确切说来,这个故事发生在芝加哥的一个特定地方,即迪尔伯恩大街东边和迪威臣大街南边的地区,这个地区也叫做“诺丁汉窗帘区”。

在诺丁汉窗帘区,家家户户的前厅窗户上都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房间出租(提供膳食)”或者“房间出租(不提供膳食)”。那些窗帘的颜色原本是“百货商店地下室的那种白色”,如今已经晕染成芝加哥烟雾一般浓厚深沉的灰白色,与芝加哥的烟雾相比,就连臭名昭著的伦敦烟雾也要稍逊一筹。一个街区接着一个街区,这些带地下室的两层小楼不断向前延伸,房子上都布满了尘土和砂砾,它们忧郁地俯视着房前那块污秽的、五平方英尺的草地,那是这些房子可怜的前院。房子前门台阶形成的单调线条,偶尔会被从地下室里凸出来的熟食店打断。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因为诺丁汉窗帘区的居民们并不如何青睐珍馐美味,相反,它更热衷于实惠的奶油卷心菜和面包布丁。

在巴克小姐的房子(雅致的房间,2.5美元一天,至少租住一周。男士优先。)后面的三楼上,格蒂正在梳头发准备睡觉。用鬃毛梳子梳一百下。喜欢看报纸上美容专栏的人都知道这个方法。格蒂每晚睡觉之前都要梳一百下头发,看着她梳头发,你会觉得这幅景象多少有些英雄的意味。只有女人才能理解她这样做的意义。

格蒂在市中心斯泰特大街的一家男士手套商店当店员。男士手套商店要求店员着装得体,商店经理雇佣店员时也特意选择“靓妹”,特别注意她们的身材、头发和指甲。上帝眷顾,格蒂就是这样的“靓妹”。可你不能把头发和指甲也交给上帝照顾,它们需要用鬃毛梳和细橙木条来悉心呵护。

格蒂会告诉你,如今做店员,对你的双脚来说是一种残酷的折磨。一旦你的脚累了,你就会感到浑身疲倦不堪。格蒂的脚每天晚上都很累。大约到八点半的时候,她就渴望扯掉身上的衣服,将它们扔到地上堆成一堆,然后滚到床上去,既不梳理头发,也不沐浴更衣,更不护理指甲。但她从没这样做过。

然而,今天晚上的情形格外艰难。格蒂洗了三条手绢,动作熟练地用手将它们糊在镜子上。她脱下鞋子,吃惊地发现左脚的袜子后跟上磨出了一个小洞,大小跟一枚两毛五分的银币差不多。对袜子上的破洞,格蒂有一种乡下孩子的恐惧感。她讨厌破洞,于是她将疼痛的双脚顶在铁床光滑凉爽的床腿上,一边打呵欠,一边补袜子。袜子补好后,她又鼓起极大的勇气洗了脸,在脸上拍上冰凉的面霜,再将指甲周围的角质层推回去。

格蒂蜷缩在她那张单薄小铁床的一侧,勇敢地梳着头发,下意识地数着梳了多少下,脑子里还一直在忙着想别的事情。她的梳子抬起,落下,顺着头发梳下来,再抬起,再落下,动作很有节奏感。“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九十——噢,该死!这有什么用!”格蒂叫道,奋力将梳子扔出去,梳子飞过房间,啪地一声砸在对面的墙上。

她坐在那里,瞪大眼睛盯着飞出去的梳子,直到梳子落在地毯上,和褪色的红玫瑰花纹混在一起变得模糊不清。然后她从床上爬下来,恨恨地将她的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硬硬的圆发髻,而不是像往常那样仔细编成辫子。她穿过房间(其实也没多远的距离),捡起梳子,站在那里低头瞅着梳子,牙齿咬着下嘴唇。这是发脾气、扔东西后最令人屈辱的地方:你总得去把东西捡回来。

格蒂咬着嘴唇,将梳子扔到五斗橱上,用一只安全别针别好睡袍领口,关上煤气灯,爬上了床。

也许是脑后的硬发髻让她无法入眠,她躺在床上,睁大眼睛凝视着眼前的黑暗,毫无睡意。

午夜时分,“隔壁男孩”吹着口哨走了进来,就像一个不惯于遵守寄宿公寓规则的人那样。格蒂喜欢他这一点。来到楼梯顶端,他不再吹口哨,而是轻手轻脚地走进自己的房间,他的房间也位于房子后面,就在格蒂隔壁。格蒂也喜欢他这一点。

在诺丁汉窗帘区的时髦年代,这两间屋子原本是一间,那时候巴克小姐还远远没有出现呢。可是,节俭的巴克小姐刚刚获得这座房子的所有权,便在房间中间立起一块薄薄的隔板,将房间一分为二,同时将租金上涨了一倍。

格蒂躺在床上,能够听见隔壁男孩一边在屋里走来走去,准备睡觉,一边轻声哼着《每一个小小动作都自有其意义》。他轻快地擦着自己的鞋,黑暗中的格蒂同情地微笑起来——可怜的孩子,他也有自己的“美容烦恼”。

格蒂从没见过隔壁男孩,尽管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四个月了。但她知道他不是一个爱发牢骚的人,因为他早晨穿衣服时总是吹一会儿口哨,唱一会儿歌,用跑调的男高音。她还发现,他的床一定也是贴着两间屋子中间的隔板,跟她的床并排着。格蒂心下暗想,躺在床上就能听见他睡觉的呼吸声,这似乎有点儿不太庄重。这时候,那男孩已经倒在床上睡着了,因为疲倦还打着轻微的呼噜。

格蒂凝视着眼前的黑暗,又躺了一个小时。然后便双手抱头,趴在床上轻声呜咽起来。冰凉的面霜和咸咸的泪水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片滑溜溜的浆糊。格蒂不停地呜咽,因为她根本停不下来。她哭得越久,就哭得越厉害,最后几乎就要歇斯底里了。泪水呛进了她的肺里,随即又涌上喉头,她不由得脑袋猛地向后一仰。“咚-咚-咚!”她的床头传来三声尖锐的敲击声。

格蒂止住哭泣,连心跳都停止了。她静静地躺着听,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谁都知道鬼魂会在一个人的床头敲三下。这是鬼魂到来的标准信号。“咚-咚-咚!”

格蒂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股凉气顺着她的后脊梁蹿上来又降了下去。“你怎么啦?”一个声音问道,那声音虽不像鬼魂,却近在咫尺,格蒂惊得跳起身来。“病了吗?”

原来是隔壁男孩。“不——不是,我没病。”格蒂嘴巴凑近隔板,结结巴巴地说。就在这时,一声迟来的呜咽急急忙忙地冲出来,加入刚才的呜咽声,这声呜咽在敲击声响起时被阻在了半道上。格蒂吃了一惊,隔墙那边立刻传来了应答。“我敢说是我把你吓坏了。我不是故意的,不过,老实说,要是你觉得不舒服,喝一小口白兰地会让你感觉好些。反正我妹妹不舒服时我就是这样做的,抱歉我提到这一点,姑娘。听到女人这样遭罪,我就受不了,反正我也不知道你是十四岁还是四十岁,所以你完全不必难为情。我这就去拿我的白兰地,我会把它放在你的门外。”“不,不用了!”格蒂声音空洞地答道,同时暗暗祈祷楼下的那个女人正在睡觉,“我没病,真的没有,不过我还是很感激你。我在这里哭,把你吵醒了,真是太对不起了。一开始我只想小声哭几声,可哭着哭着我就控制不住了。你能听见吗?”“就像听留声机一样清楚。你确定不喝一小口白兰地吗?那东西可管用了。”“确定。”“好吧,那你别哭了,好好睡吧,年轻人。不管怎样,他不值得你为他哭,相信我。”“他!”格蒂气愤地哼了一声。“别瞎想。从来没有什么男孩子能让我像‘埃尔希系列’中的女主人公那样悲伤。”“那是失业啦?”“还没那样的好运呢。”“那么,到底是什么事能让一个女人——”“孤独!”格蒂打断他的话,“铺面巡视员今天对我无礼了。我今晚又发现了两根白头发。我必须把下周的薪水交出去,这样才能在回家时听见前门发出的嗒嗒声。”“回家!”隔壁男孩重复道,声音大得有点儿危险,“嘿,我想跟你说话。要是你答应别发火,或者不认为我无礼的话,我要请你帮个忙。穿上你的晨衣,我们偷偷到下面的前门台阶上坐下来好好聊聊。我现在清醒得像个歌舞女郎,肚子饿得像两个歌舞女郎。我有两个苹果,一盒饼干。你来吗?”

格蒂偷偷地笑了笑。“算不上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我会去的。我有一个沙丁鱼罐头,一个橙子。我会在六分钟后准备好。”

她也是这样做的。她用一条干毛巾擦去脸上冰凉的面霜和咸涩的泪水,将头发梳成女学生的辫式,扎了一个很大的蝴蝶结,穿上黑色短裙,再套上一件宽松的淡蓝色上衣。隔壁男孩在外面的大厅里等着她,他的灰色毛衣上有很多剪裁上的缺陷。借着寄宿公寓大厅病恹恹的蓝色灯光,格蒂盯着男孩看,男孩也凝视着格蒂。只用了半秒钟,格蒂就发现自己喜欢男孩的嘴巴、眼睛、以及他那乱糟糟的头发。

格蒂勉竭力忍住笑。“你并不是第一个被小辫子和淡蓝色上衣骗到的男人。我就算闭上眼睛,双脚踩在麻袋里,也能找出我头上的两根白头发。来吧,孩子。这些罗伯特·W·钱伯斯场景让我紧张。”

许多态度认真的年轻作家曾热衷于通过一连串形容词和细节描写来描绘大城市宁静的夜晚,那里有几百万人在睡觉,或者说应该在睡觉。他们写作的时候,远处传来夜行电车的当当声,偶尔会有轻轨列车的轰鸣声,以及晚归行人的脚步声空洞的回响。他们醉心于精雕细刻的描写,此类阴郁而压抑的寂静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但这样的描写从来都没有令人满意过。

凌晨两点钟,格蒂坐在前门台阶上,一手拿着她的橙子,一手拿着那个沙丁鱼罐头,这样说道:“要是我现在听见一只蟋蟀唧唧地叫起来,我一定会尖叫的。这并不是真正的安静。这就像等着一个大爆竹在引线燃完之后爆炸一样。它虽还没有爆炸,但你已经在脑海中听见一百次爆炸声了。”“我叫奥古斯都·G·埃迪,”隔壁男孩郑重地宣布,“在老家,他们总是叫我格斯。你把橙子剥了,我来开沙丁鱼罐头。很抱歉我在女孩子们所谓的‘大哭一场’的过程中打断了你,我知道你必须以某种方式宣泄一下。咬口苹果尝尝,然后直入主题,告诉我,既然你不喜欢这座城市,那你还在这里做什么?”“通常,这种时候应该来点儿舒缓的音乐。”格蒂说,“这是一个哀伤的故事。我从威斯康辛的贝洛伊特来到芝加哥,因为我认为,对我这样一个充满活力的女孩子来说,那个小镇是一个孤独的黑洞。孤独!当我强颜欢笑时,请你侧耳倾听。我对这样的一个大城市能够给予的这个三重、双管、额外沉重的孤独品牌一无所知。谈谈那个不毛之地吧!跟这里相比,我的家乡很温馨,那里的人都很热情、很友善。我认识威斯康辛的贝洛伊特四分之三的人,知道他们的名字。我在这里住了六个月了,可是除了工作场合之外,我没有跟任何人交往过,除了泰迪。他是房东太太的小狗,是一只受过训练的小猎犬,主要负责“抓老鼠”和“叼书给主人”,不容易和人太过亲近。我在贝洛伊特的‘企业商店’当店员的时候,那些女人常常走进来买店里没有的东西,那其实只是一个借口,她们只是想来抄袭我的衬衣式连衣裙的蕾丝覆肩样式。你应该看看那样的连衣裙堆在这里的样子。噢,孩子,比起我们店里那些女孩的内衣腰身设计,我那些最好的手工褶裥看上去就像简朴的英国乡下衬衫。它们上面缀满了爱尔兰式钩边和真正的‘瓦尔和克吕尼’饰带,奇怪的是,那些女孩带着那些装饰物到处走,竟然没有变成溜肩。”“稍等一下,”格斯命令道,“这事儿可真非同寻常。我们的情况如此吻合,简直堪比侦探小说里的推断。坐在我的脚边,小乖乖,我来告诉你关于我年轻一生的哀伤故事。我也不是城里孩子。你看啊,我来到这座城市,因为我以为‘绅士家具店’里有我广阔的发展空间。很好笑,对吧?”

但格蒂没有笑。她抬眼凝视着格斯,格斯低头凝视着她,他的手指心不在焉地摆弄着她辫子末端的大蝴蝶结。“没有吗?”格蒂同情地问道。“女孩,自从我来到这座城市,我还没有攒下12美元呢。我不是守财奴,不会妄想将一切打包带进一座白色大理石陵墓里,但我心中仍然有一个声音轻轻地告诉我,有一天我也要为自己的厨房配置一个食品储藏室。”“噢!”格蒂说。“顺便说一下,”格斯手指绕着蝴蝶结上的丝带继续说,“最后,那低低的絮语已经变成高声的呼喊。”“噢!”格蒂又说。“你说得对。事实是,最近半年,我在这里攒下的钱连个二手煤气炉都买不起。在老家,他们总以为我是一个十足的小村庄版约翰·德鲁,我又穿得那么时髦。可在这里,跟我们店里的那些家伙比起来,我就像是马戏团日的乡巴佬。他们只需在肩上挂一副望远镜,就会像流行杂志背面印着的服装广告。我说,女孩,你的头发是我来这里后见过的最漂亮的。看看这条辫子!就像绳子一样粗!这里的那些浪荡女人头上堆着的那些黄毛,根本没法与你的头发相提并论。这么亮!就像缎子一样。”“这没什么稀奇。”格蒂厌倦地说,“我每天晚上都要梳一百下头发。我太累了,梳着梳着就睡着了。我们店的经理不允许我们的头发有晃荡的卷发和卷卷的发绺。我整天都在忙着让自己漂亮,就是社会作家说的‘精心打扮’,结果都没时间缝我内衣上的纽扣。”“可是,难道你晚上都不去玩儿吗?”格斯惊奇地说,“你和你们店里的那些女孩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你跟她们合不来吗?”“我吗?不行。我想我对她们来说太土了。我跟她们出去过几次。我想她们还是不错的,但她们有一种所谓的更宽广的看待事物的方式。一辈子住在小城镇里,人会变得狭隘。那些女孩!嗯,也许有一天我也会提升到她们的水平,可是——”“不,别那样!”格斯哑着嗓子说,“如果我能做主的话。”“可你不能,”格蒂声音甜美地答道,“噢,这真是个美好的夜晚!这样的晚上,我以前总喜欢晚饭后在院子里闲逛,给草地浇浇水,给小萝卜锄锄草。我是家里最大的孩子,总是拿着一根胶皮管到处浇。还有那些花儿!啊,它们是为我生长的。你该看看我去年夏天种的三色堇和旱金莲的。”

隔壁男孩的手指摸索起来,最终摸到了格蒂的手指。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这件事只有一个出路,小家伙。这条路显而易见,它通向‘北区’某个地方一套温馨美好、有三间小屋的公寓。明白了吗?你和我结婚,管理一个有客厅、卧室和厨房的小公寓好不好?每天早晨,我们一起去城里上班,就像现在这样。只是我们干的工作不同。”“醒醒吧,小男孩。”格蒂说着将她的手指从男孩紧握的手里掰出来,“要我住在一个三间屋的公寓里,那就像让一头鲸鱼住在厨房的水槽里。我要回威斯康辛的贝洛伊特去。我已经得到教训了。那里有个伙计在等着我。我以前总觉得他太矮了。不过,告诉你吧,他经营着你所见过的最好的油漆和裱糊小生意,收入不错。他是老家那边K. P. 公司的秘书。他们冬天常常举办一些不错的小舞会,尤其欢迎已婚成员。在五年内,我们会拥有自己的家,后院还会有一个菜园。我就是一只小青蛙,注定要回到我的水坑里。”

格斯缓缓地站起来。看见他不过是个孩子,格蒂不禁觉得心下歉疚。“我们聊得很开心,我都不记得上次聊得这样开心是什么时候了。我听说过‘黎明茶点’,可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参加一次。”她说。“晚安,女孩。”格斯突然打断她说,“这是我安眠的睡椅。明天我们那里的黄褐色和黑色二等品家具有大甩卖。”故事二:返乡的男人

对抗耻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忍辱负重,洗刷耻辱;另一种是逃避耻辱,找个地方躲起来。第一种方法非常有效,但残酷得令人心碎。第二种方式不太可靠,因为,就在你以为自己已经在上一个小镇甩掉它的时候,耻辱却突然在你的身后现身,那种感觉一定不怎么舒服。

特德·特里尔没有选择第一种方式,那是他强加在自己身上的。刑满释放后,特德回家来祭奠母亲,打算坐下一班火车离开。他并不像你在别的书里看到的囚犯那样因坐牢而脸色苍白,因为他曾是监狱全明星棒球队的游击手,以动作敏捷著称,而且能抓住滚烫的地滚球。故事里说的犯人常有的因循守旧的心态,以及因为剪发而导致的心理阴影,也未曾对他有任何影响。特德的监狱负责人是个改革派。

乍一看,你绝对不会认为特德是罪犯,他的脑袋上也没有贝蒂荣的照片里清晰显示的任何有趣的颅相障碍和抑郁症这些缺陷。特德曾是市民国家银行的出纳助理,他一时头脑发热,耍了个小花招,将银行的一些资金转换成一些稳赚的股份,再迅速转换回来,并躲过监管员的眼睛。但特德对这些“时灵时不灵的”技能并不熟练,他失手了,那些花招被人识破,导致了严重后果。

特德曾是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六英尺高,金发碧眼,以擅长穿着打扮而远近闻名。他是我们镇上最先戴黄色长毛绒帽的。那顶帽子戴在他那金色的脑袋上,仿佛是一个光环。女人们都喜欢特德。时髦的寡妇(寡妇们为什么非得做时髦人士呢?)丹克沃斯太太说,我们镇上的男人,只有他懂得如何穿燕尾服。男人们也喜欢他,见到他总会拍着他的背,邀请他去喝上一杯。

特德英俊潇洒,巧舌如簧,身上有一种与身俱来的爱尔兰人魅力,这使他颇受当地时髦圈子的青睐。倘若你从没在小城镇居住过,听到小镇对时髦圈子的推崇,你可能会觉得十分有趣。但那只能证明你的无知。小城镇的时髦阶层对其时髦风格是相当严肃的。他们愿意花上六个小时的时间,跑去大城市试穿一双鞋,听卡鲁索的时尚讲座。跟他们的城里表兄们相比,他们的衣服一样考究,他们的丑闻一样新鲜,他们的节奏一样匆忙,他们的高尔夫俱乐部一样无聊。

匆忙的节奏扼杀了特德。他竭力跟上一群年轻人的步调,正是他们的父亲建造了这座城镇。一直以来,他的钱夹都在大喊:“哎呀!”跟镇上更年轻的一代一样,那些年轻人主要热衷于有着猩红色坐垫的旅游小客车、乡村俱乐部和家庭派对。特德上高中的时候,在他的那个小圈子里,半数男孩放学后的主要娱乐方式就是开着他们那些体型巨大、闪闪发亮的小汽车在小镇大街上来回奔驰。他们懒洋洋地斜躺在方向盘后面,几乎是后背坐在座位上,袖子高高挽起,头发梳成一种好斗的高卷式发型。他们中总有某个人会带上特德。对那一类事物的品味太容易形成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品味在他身上生了根,成了一种习惯。

不管那些老派的故事作者如何不以为然,特德刑满释放时仍然十分英俊。不过我们也会对老传统做出一点让步,那就是,比起从前,他毕竟还是有些变化。

他那光芒四射的金发白肤毕竟多多少少变得有些黯淡了。博蒂·卡拉汉曾在特德母亲的厨房里工作多年,女主人去世后,她又回到哈利旅店干起了她的老本行。她曾这样伤心地说道:“他以前一直是个漂亮的小家伙。那时我常常盼着熨衣日,因为我喜欢熨他那些时髦的衬衫。我对他们这些金发碧眼的漂亮家伙总是那样偏爱。可是坐牢带走了他头发和皮肤的光采。注意,我并不是说那改变了他的颜色,而是让它变得黯淡了,就像一枚金戒指,或者类似的东西,失去了光泽。”

特德正愤愤不平地坐在吸烟车厢里,唯恐见到什么以前认识的人,哈利旅店的乔·哈利从韦斯特波特上了车,要回家去。乔·哈利是我们镇上的钻石王老五,也是最滑头的家伙。他将哈利旅店打造成了一个珍宝,为了在他那里过礼拜日,游客会甘愿错过六个小镇。倘若他对镇上的任何姑娘说一声“从这里跳过去!”那个姑娘准会跳的。

乔·哈利悠闲地沿着车厢通道走向特德,特德见他过来,只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等待。“你好啊,特德!最近怎样啊,特德?”乔·哈利随随便便地问候道,在一旁的座位上坐下来,没有任何惊讶的表示。

特德舔了舔嘴唇,试图说点儿什么。他曾是个谈吐风雅的时髦青年,但此时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乔·哈利并没有试图接过话头,化解此时的尴尬场面,他似乎没有意识到有什么尴尬场面需要掩饰。他吧嗒着嘴里的雪茄,同时递给特德一支雪茄。“这么说你已经接受惩罚了,孩子。那你今后打算做什么?”

听到这么直截了当的话,特德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噢,我不知道,”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在芝加哥基本上有份工作了。”“做什么?”

特德短促笨拙地干笑了几声。“开啤酒厂的运货卡车。”

乔·哈利将嘴里的雪茄灵巧地转到另一边,眯着眼若有所思地沿着雪茄鼓起的侧面看出去。“还记得过去六年里一直为我记账的那个温彩尔家的女孩吗?再过几个月她就要离开我那里,去嫁给一个纽约的家伙,那家伙四处旅行,兜售女士斗篷和套装。她走后,我那里会缺个记账的。我并不是说明妮不是个正直诚实的好姑娘,但没有哪个姑娘能一只眼睛看着一列数字,另一只眼睛看着一个穿棕色西装、打红色领带、四处旅行的男人,除非她是个对眼。但明妮显然不是对眼。要是你愿意,这个工作就是你的了。薪水一开始80美元一个月,包食宿。”“我——不行,乔。不过还是谢谢你。我打算尽量重新开始,在别的地方,在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噢,是嘛,”乔说,“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伙计就那样干过。他出来时留着胡子,戴着眼镜,还改了名字。那家伙原来说话又快又清楚,出来后说话却慢吞吞的,调子拖得老长。他去了西部,在那里开始了他的生意。我记得是做房地产。不管怎样,他到那里才过一个月,就在一次散步时遇到一个以前认识的傻瓜,那傻瓜冲着他喊:‘啊,这不是比尔吗?嘿,比尔!我以为你还在牢里呢。’这就够了。特德,你可以把脸弄黑,把头发染了,还可以眯着眼睛看人,但总有一天,迟早会有人跑来把整件事给抖出来。老实说,当这种事真的发生的时候,它来得越迟,事情就越糟。留在你长大的地方吧,特德。”

特德两手不自在地握紧又放开。“我想不出你为什么要这样关心我。”“没有原因,”乔答道,“一个该死的原因都没有。我从来没有爱上过你母亲,就像舞台上的某个家伙那样;我也不欠你父亲一分钱。我这样做,完全不是因为我良心不安。我想这纯粹是因为我性子固执,渴望获得一个新的投资。我很好奇,想知道你最终会怎样。即便你栽过一次跟斗,但你有潜质,能够成为报纸上所说的那种‘杰出市民’。假如我以前有时间结婚——我今后也绝不会有结婚的时间,一个一流的酒店比匹兹堡钢铁大王的整个‘后宫佳丽’更劳财伤命,——我也想要某人为我的孩子做同样的事。这听上去虽然有些多愁善感,但确实是我的心里话。”“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特德说,声音听上去有点儿沙哑。“你明天上午就过来吧,”乔·哈利干脆地打断他,“明妮·温彩尔会带你先熟悉一下工作。你和她可以一起工作两个月,然后她就要离开去做她的内衣之类的东西了。我想她这时候应该有一大包那样的东西了,最近六个月,她只要认为我没有在看她,就会躲在桌子后面给那些无袖内衣和午餐布之类的东西绣花。”

特德第二天上午八点就来了,但他精神紧张,心情烦躁,压抑的情绪随时都有可能爆发。五分钟后,明妮·温彩尔把他给惹火了。乔·哈利知道他们两个最初是在一年级的教室里认识的,于是便在介绍他俩的时候开了个小玩笑。对于这个介绍,温彩尔小姐却反应冷淡,只是微微扬了扬她的左眉毛,两边嘴角耷拉下来。考虑到她戴着黑色棉缎袖套行动不便,她这种高傲的态度也算是一种胜利了。

我不知道该怎样描述温彩尔小姐才好,每个小镇都有她这样的人。让我想想(这真是让人扶额伤神的事情)。嗯,她总是花8美元来买紧身胸衣,而跟她地位相似的女孩大多在地下室里花59美分买紧身胸衣。上天对她很关照。在明妮的学生时代,她的头发一直是黯淡的棕色,后来她仿佛被一根神奇的魔杖点了一下,头发变成了金红色。博蒂·卡拉汉总说,明妮工作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把她的旧衣服穿破。

乔·哈利介绍了特德和明妮后,温彩尔小姐跟着他来到大厅里。明妮根本不愿意费心压低嗓门。“噢,我不得不说,哈利先生,你真是勇气可嘉啊!要是我的绅士朋友听说我跟一个有前科的人一起工作,即便他要跟我解除婚约,我也不会感到意外。我想,对于一个已经跟施瓦茨先生这样一位优秀青年订婚、需要维护自己名誉的女士,你对她的感情应该尊重一些才对。”“嘿,听着,我的姑娘,”乔·哈利答道,“法律并没有涵盖所有的骗局。要是骗取订单是犯罪行为的话,我敢说你的那位优秀的旅行家已经被判了终生监禁了。”

这天工作时特德一直紧咬牙关,结果第二天早晨下巴都痛了起来。明妮·温彩尔只在必要时才跟他说话,而且说的也是账目上的事。到吃午餐的时候,她摘掉那副黑色棉缎套袖,费力地套上一件帕特丽夏·奥布莱恩毛衣,找出一件羚羊皮衣,消失在了洗手间的方向。特德一直等到餐厅里几乎都没人了,才走进去独自用餐。一个一身白衣的招待接待了他,那人腰上系着一条滑稽的、小手绢似的围裙,领着他来到大餐厅尽头的一张椅子上就座,特德未曾抬起过眼睛,视线范围一直在那条雪白的方形围裙以下。“围裙”拉出一张椅子,用“围裙们”惯有的方式将椅子推到特德的膝弯下,将一张打印的菜单粗鲁地塞到他手上。“烤牛排,半熟。”特德说,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哟,你一点儿也没变,我还记得牛排煎得太熟时你是怎样唠叨的。”“围裙”怜爱地说。

特德猛地抬起头。“这么说你连老朋友都不认得了吗?”博蒂·卡拉汉咧嘴笑道,“假使这里不是公共餐厅,也许你会愿意跟一个可怜但自豪的女招待握握手。啊!你还跟以前一样漂亮,特德先生。”

特德赶忙握住了她的手。“博蒂!我简直能在你的围裙上哭一场!再次见到你是我这辈子最高兴的事,你让我开始想家了。你到底在这里做什么?”“当女招待啊。你母亲去世后,我也不想在私人家里干了,于是就回来干我的老本行。我敢说我是最恋家的领班了。”

特德的手指紧张地捏着桌布,声音低得几乎成了耳语。“博蒂,请你实话告诉我,她是因为这三年才死的吗?”“绝对不是!”博蒂撒了个谎,“我一直陪着她走到最后,一开始只是支气管炎。来点儿炸薯条配牛排吧,特德先生,今天的炸薯条棒极了!”

博蒂说完就步履轻盈地去了厨房。作家们喜欢用“步履轻盈”这个词,但这次你可以相信它的字面意思。诚然,博蒂长着一张丑陋的脸庞,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可她走起路来却像只黑豹。她走路时下巴扬起,臀部收紧,这种姿势的养成是因为她需要杂耍般地一次端着很多盘子,你必须这样走才能避免将鼻子伸进汤里。经过一段时间,这种走路姿势就变成了一种习惯。任何经验丰富的餐厅女招待都能教授走路课程,其专业程度绝不亚于东方礼仪学校的形体老师。

从博蒂·卡拉汉为特德端来半熟的烤牛排和“棒极了的”炸薯条这天起,她就主动充当起了他的监督人,管理特德的食物、衣服和品行。但愿我能找到合适的词汇来描写他那痛苦的孤独。他从不寻求别人陪伴。男人们尽管并非直接避开他,但似乎一出现在他的附近就有急事要办。女人们也不理睬他。丹克沃斯太太依然时髦,也依然是寡妇,有一天她从特德旁边经过,只是定定地看着他头顶上方一英寸的地方。在我们这样的小镇里,哈利旅店就像一个热情的大型俱乐部。男人们每天早晨第一件事就是来这里一趟,每天晚上最后一件事也是来这里转一圈,要么听听别人闲谈,要么买一支雪茄,要么跟卖雪茄的姑娘开开玩笑。特德只在别人跟他说话时才开口,他的嘴巴周围逐渐形成了一条严峻的皱纹。乔·哈利远远地观察着他,观察时间越长,眼神就越和蔼,越深沉。渐渐地、但确定无疑地,人们心中对这个男孩生出一种新的尊重和敬佩,因为他一直在默默坚持自己的战斗。

特德养成了一个习惯,每顿饭都很晚才去吃,以便博蒂·卡拉汉有时间跟他说话。“博蒂,”有一天,她给他端来汤时,他说,“你知不知道,你是唯一一个跟我说话的体面女人?如果我说,假如我能将脑袋搁在母亲怀里,让她弄乱我的头发,用各种可笑的名字呼唤我,我愿意用余生去交换,你明白我是什么意思吗?”

博蒂·卡拉汉清了清嗓子,突然说:“我昨天注意到,你的那些灰裤子急需熨一下,你明天早晨把它们带来,我会在洗衣房里给它们熨出漂亮的裤缝。”

就这样,特德在这里工作的前几周过去了,温彩尔小姐在这里的最后两个月也到了尽头。特德谢天谢地,竭力不让自己希望她是个男人,以便能在她的脑袋上猛击几拳。

在她预定离开的这一天,她跟乔·哈利私下密谈了很长时间。当她最终出现的时候,一个侍者晃晃悠悠地走过来告诉特德一个消息。“温彩尔说老头子想见你。他在办公室里。对了,特里尔先生,你觉得他们今天能比赛吗?今天太潮湿了。”

乔·哈利深深地坐在他那把巨大的皮椅子里,特德进来时他没有抬眼看他。“坐下吧。”他说。特德坐下来等着,心里十分困惑。“作为一个数字巫师,”终于,乔·哈利低声说,声音轻得仿佛在自言自语,“我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写在纸上的一串数字就能让我头晕脑胀。可我的脑子能记住大量的数字,每次酒吧侍者偷拿一块钱我都知道。在最近的两个星期里,我一直在观察这件事,希望你悬崖勒马,来把问题告诉我。”他突然转过来面对特德。“特德,老伙计,”他悲哀地说,“到底是什么事让你重蹈覆辙?”“你开什么玩笑?”特德问道。“听着,特德,”乔·哈利告诫他说,“这样讲话无助于解决问题。我刚才说过,我对数字很不在行。但你是我第一笔失败的投资,不过我来告诉你,我应付过一些糟透了的投资。唉,孩子,要是你只是悄悄跑来向我借100美元左右,那——”“你在开什么玩笑,乔?”特德缓缓地说。“我没有跟你开玩笑,”乔·哈利简短地答道,“我们少了300美元。”

特德·特里尔旧日光芒的最后一点儿火花似乎闪烁了一下,接着就彻底熄灭了,这时的他看起来灰白、苍老。“少了?”他重复道。然后,“我的上帝啊!”声音干巴巴的,听起来很古怪。“我的上帝啊!”他低下头,漠然地注视他的手指,仿佛那是别人的手。然后,他的手紧紧地抓住了乔·哈利的胳膊,仿佛受到了什么惊吓。“乔!乔!那东西整日整夜地缠着我,都快把我逼疯了。那就是我害怕再次那样做。别笑话我,好吗?以前,我常常晚上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回想那种该死的银行业务——一遍又一遍地想——直到浑身都是冷汗。我以前常常把那件事从头到尾地想一遍,一步一步地想,直到——乔,会不会有人偷了东西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想这样的事会不会把人给逼疯?因为要是那样可能的话——要是那样可能的话——那么——”“我不知道,”乔·哈利说,“但这事听起来太可疑了。”他一只手放在特德颤抖的肩膀上,看着那张苍白拉长的脸。“我本来对你期望很大的,特德。但明妮·温彩尔用一些纸条打消了我的计划。我干脆再叫她进来,我们来把这件该死的事情弄清楚。”

明妮·温彩尔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些纸条和账簿,特德看了它们一眼,看见了他亲笔写的一些东西,那些东西本不应该在那里的。他双手捂住了自己羞愧的脸,衷心感谢母亲已经死了。

突然,办公室门上响起三声尖利的敲门声,屋里三个精神紧张的人都神经质地跳了起来。“待在外面!”乔·哈利喊道,“不管你是谁。”但门开了,博蒂·卡拉汉镇定自若地走了进来。“出去,博蒂·卡拉汉,”乔吼道,“你来错地方了。”

博蒂平静地随手带上门,往屋子中间走了几步。“面点厨师皮特告诉我,明妮·温彩尔告诉值白班的文员,文员又告诉了酒吧侍者,酒吧侍者又告诉了看门人,看门人又告诉了大厨,大厨又告诉了皮特,说明妮逮到特德偷了300美元。”

特德迅速向前踏出一步。“博蒂,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别掺和进来,那样不会帮上任何忙的。你可以相信我,可是——”“那些钱在哪儿?”博蒂问道。

特德瞪着她看了片刻,嘴巴滑稽地张着。“噢,我—不—知道。”他表情痛苦但发音清楚地说,“我从没想过这事。”

博蒂轻蔑地哼了一声。“我也这样想。你知不知道,”她和颜悦色地说,“昨天晚上我去看我的姑妈马尔卡希小姐了。”

明妮·温彩尔的方向传来一阵迅速的丝绸摩擦声。“嘿,我说——”乔·哈利不耐烦地说。“闭嘴,乔·哈利!”博蒂厉声说,“我刚才说了,我去看我的姑妈马尔卡希小姐了。她为上流人物洗涤和熨烫昂贵的衣服。明妮·温彩尔根本不是什么上流人物,可她竟然雇我姑妈为她打理她结婚用的亚麻衣物。马尔卡希小姐说,衣服她见得多了,但那样糟糕的手工刺绣和和爱尔兰钩针制品她还从没见过。作为对那个可怜老小姐的特别款待,明妮·温彩尔给她看了她的结婚礼服。但凡有机会,每个女人都会向另一个女人炫耀她的结婚礼服,没有哪个女人能抵挡住这样的诱惑。于是马尔卡希小姐见识了那身礼服,说她从没见过比那更好的礼服。真是好衣服!哼,单单是她的蜜月礼服就值80美元,因为那是摩尔考斯基,那个小个子波兰裁缝缝制的。她的结婚礼服是绸缎做的,想不到吧?噢,对我的姑妈马尔卡希小姐来说,那的确是种款待。”

博蒂走到明妮·温彩尔的座位旁,她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脸白得像张纸。博蒂用一根又短又粗的红色手指戳了戳她的脸。“你真是个了不起的经理啊,温彩尔小姐,你的薪水竟然买得起绸缎和裁缝特制的衣服。只有女人才能看穿女人的把戏,明妮·温彩尔。”“嘿,我可要发火了!”乔·哈利终于爆发了。“你最好发火!”博蒂·卡拉汉不甘示弱地说。

明妮·温彩尔站起来,牙齿咬着下嘴唇。“我是不是该这样理解,乔·哈利,你竟敢指控我偷了你的脏钱,而不是这个坐过牢的卑鄙家伙?”“够了,明妮,”乔·哈利温柔地说,“那可是一大笔钱呢。”“那就拿出证据来。”明妮继续说,但她的表情仿佛她并不想那样。“商科学校的教育无所不包,”博蒂说,“温彩尔小姐就是商科学校毕业的。他们什么都教,从画有尾羽的鸟儿到正楷字和花体字。事实上,他们教书写行业的所有东西,但就是不教造假。我确信他们没有造假这门课。”“我不管,”明妮·温彩尔突然呜呜地哭起来,身子瘫倒在地板上。“我必须这样做。我要嫁给一个上流社会的绅士,一个姑娘必须有几件漂亮衣服,它们不能看起来像‘鸟类中心’的裁缝做出来的衣服。他有三个姐妹,我见过她们的照片,她们会来参加我的婚礼。她们那种姑娘晚上通常穿低胸连衣裙,头发和指甲都做成城里的样式。除了容貌,我一无所有。我能穿得像个土包子似的去纽约吗?坦白说,乔,我在这里工作了六年,一分钱都没有拿过。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超出了我的控制范围。除非我支付50美元定金,否则裁缝就会拒绝做完我的礼服。一开始我只拿了50美元,可我本打算还回去的。千真万确,乔,我真打算还回去的。”“别说了,”乔·哈利说,“起来吧。我本打算给你一笔结婚礼金,可我从没想过要给你300美元。这样就算扯平了吧。我祝愿你幸福,虽然我对这事并不看好。我想你们婚后不出一年,你就会掏空你丈夫的钱包的。你可以拿着你的帽子走了,我真不知道该怎样跟特德和博蒂摆平这件事。”“我在这里胡扯,餐厅里的那些傻姑娘连桌子都摆不好,再过不到十分钟就该开饭了。”博蒂一面嚷一面往外冲。特德嘟哝了一句,也跟着她往外走。“博蒂!我想跟你谈谈。”“那就快说,”博蒂回头说,“再过三分钟餐厅就要开门了。”“我说不出我对你是多么的感激。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今晚下班后可以让我送你回家吗?”“我会吗?”博蒂转过脸来看着他说,“不会的。那个衣着时髦的小偷动摇了你的决心,这是件好事。当初你是跟一群赛跑者比赛,那时你的体格限制了你的速度。现在你有机会重新开始了,你觉得我会让你跟我这样一个厨娘一起出去散步,毁了你的美好开端吗?”“别那样说,博蒂。”特德插话道。“这是实话,”博蒂肯定地说,“我并不是说我不是一个足够体面的姑娘,你知道我是。可我就是个女汉子,他们会忍不住借机嘲笑你,说你除了我这样的姑娘,没有女人陪你散步。要是我今晚让你送我回家,你可能会要求下周来我家做客。在半年内,要是你还感到孤独,你可能会向我求婚。而且,老实说,”她低头看着她那双不怎么漂亮的红手轻声说,“我生怕自己会答应你。回去干活吧,特德·特里尔,把你的脑袋抬高点儿,今天晚上祈祷的时候,谢谢你的幸运星,亏得我还不是个荡妇。”故事三:她穿什么

写小说时,作者有时候必须停下来描写女主人公的服装。这可是一项棘手的任务。一般读者都愿意看到他的女主人公衣着考究,不会满足于只知道她看上去像一株亭亭玉立的百合花。他会想知道,她的礼服是用绿色绉纱做的,裙摆上的蕾丝褶边在她的脚边旋转。过去,作家们甚至常常给女主人公的裁缝命名,倘若女主人公不穿沃斯先生设计的红色天鹅绒高级时装,那她就是那种可怜的女主人公。不过,如今拿佣金的作家几乎已经放弃这种写法了。尽管如此,当女主人公到屋外的露天平台上吃餐后茶点时(这是一种古雅的英国习俗,其起源可以参见“公爵夫人”写的任何一本小说,见第179页),一般读者都想知道她出门时顺手抓起了一件什么样的薄披肩。他需要看到对女主人公服装的详细描写,还要看到很多插图,只要出版商受得了,插图自然多多益善。他要求作家详细描写女主人公在不同场合的穿着,卧室里穿什么,上街又穿什么,等等。他要求作家不厌其烦地描写女主人公睡袍上的丝带,甚至还要弄清她在舞厅里穿的轻便舞鞋上的鞋扣是什么样子。你也许常常看到有人趴在商店橱窗外,鼻子紧贴着窗玻璃,试图弄清未来的服装流行趋势。事实上,在那些可怜的家伙中,几乎有一半是作家!想想看,一个粗心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给他的女主人公穿上一件百褶裙,结果四个月之后,作品出版时,却发现百褶裙已经不时兴了,仿佛成了年代久远的老古董,那时他该作何感想?

我曾读过一篇小说,那是篇好小说,里面只字未提白兰地苏打水、离婚和证券市场。小说里的对话妙语连珠,男主人公说起话来真实动人。那是一个发生在船上的故事,女主人公只要穿上她那件厚重的阿尔斯特大衣就会魅力无穷。然而,临近傍晚的时候,她却穿着一件黄色礼服闪亮登场,领口上还戴着一枝猩红的一品红。我冷冷地合上书。没有人会戴猩红的一品红;即便要戴,也不会戴在黄色礼服上;即便非要戴在黄色礼服上,也不会戴在领口上。总之,猩红的一品红就不是用来佩戴的。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女主人公是嫁给了男主人公呢,还是从船上跳了下去?

所以你看,作家在描写女主人公的服装时也不能太过仔细了。

我对描写苏菲·爱泼斯坦的裙子有些犹豫。你不会喜欢它的。首先,对于一个在市中心一间阁楼鞋店上班的店员来说,这件裙子领口太低了,前后都太低了。这是一件黑色连衣裙,风格有点儿像公主裙,就版型来说,太紧了,就裙长而言,太短了,就材料来看,太透了。这件裙子让苏菲那少女般营养不良的身体上,每一条纤弱的曲线都暴露无遗,可苏菲一点儿也不在乎。这件裙子最令人反感的地方是它的衣领。诚然,无领礼服是当时的时尚,可苏菲那大胆的剪刀又多剪了一两下,将裙子的衣领剪成了一个开放得令人瞠目的大V领。话已至此,再说裙子的袖子短得只到胳膊肘就显得多余了。我刚才说过,苏菲是在市中心的一间阁楼上当鞋店店员。

苏菲以两美元五十美分的价格卖“样品鞋”,当你站着看过去,你会认为那些所谓的“样品鞋”看上去跟普通商店里六块钱一双的鞋子没什么差别。当苏菲坐在某位顾客脚下的矮凳上,费尽力气将一只“不服管教”的鞋子套进一只“自以为小”的大脚上时,她这件不知羞耻的小裙子就更暴露了。但苏菲的顾客很少对此感到震惊,因为她们大多是歌舞团的演员和面色可疑的女士,前来搜寻又便宜又前卫的鞋子,面对暴露的身体,她们已经可以见怪不惊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苏菲有多漂亮?她太漂亮了,漂亮到你会立即原谅这件可怜小裙子的不体面。她的美貌中蕴含着一种惊人的端庄,就像一个邪恶的小清教徒,或者深陷贫困的克里奥·德·美洛德。光滑的棕色头发从中间分开,紧紧地垂下来遮住耳朵,在脖子上形成一个简单的发卷,将那张可爱的鹅蛋脸衬托得楚楚动人。某种蛇的智慧告诉苏菲要避免蓬松的发卷,但我想即便是梳那种发型,她的美貌依然分毫无损。

倘若苏菲的老板是另一种人,他早已严厉地告诫苏菲,黑色公主裙,领口如果开得太低,在鞋店店员的世界里是不得体的。但苏菲的老板有一个菱形的鼻子,没有足弓,他名字的后缀被省略了。因此,只要苏菲能卖出鞋子,他才不管她穿什么样的裙子呢。

老板曾亲过苏菲一次——不是亲她的嘴,而恰恰是她那件低俗的裙子上诱人但无耻的V领位置。当然,苏菲打了他一记耳光。但这记耳光并没有消除她的心理阴影,她忘不了这件事。一想起这件事,她心里就很不自在,就像我们梦见自己光着身子走在拥挤的大街上一样羞愧难当。在白天的一些零星时间,苏菲会下意识地用她那条并不漂亮的手绢,狠命地擦老板亲吻过的地方,同时不由自主地打个寒噤。她从没告诉过其他女孩老板亲吻过她。

好了,现在你已经认识苏菲和她的服装了。你可以接受她,也可以离开她。我故意在故事开头介绍她的服装缺陷,是为了让我的故事没有虚伪的矫揉造作。还有一个细节。苏菲脖子上戴着一根细细的仿金链子,链子上吊着一个闪闪发亮的“拉瓦利埃”廉价垂饰。苏菲戴它并非有意向传统献媚,那是“时尚祭坛”上的一个祭品,代表着许多不吃午餐的日子。

八月的一天,上午十一点,路易从艾奥瓦州的奥斯卡卢萨来到芝加哥,但他的头发里没有干草。长久以来,滑稽画报一直坚称,乡下男孩初次进城时,人们能够通过他那涂着油脂的靴子和短短的裤子认出他们。别相信他们。事实上,对于鞋跟的高度、衬衫上的条纹和帽檐上翻的样式,小城镇里的男孩跟他们城市里的兄弟一样挑剔。他会仔细阅读那些“高级服装”裁缝充斥着俚语的广告,当猩红的领巾时兴时,小镇男孩能够迅速弄到一条像汽车头灯一样亮的红领巾,时间不会比城里男孩晚两个星期。

路易找到一间公寓,将他的行李箱推到床下,换过衣领,在洗脸池里含砂的水中洗了手,就出门去找工作了。

路易今年二十一岁,在过去的四年里,他一直在家乡那家最好的鞋店工作,对于制鞋用的皮革了如指掌,不管是工厂生产的皮革,还是来自灰桶的皮革。他对皮革几乎有一种狂热的感情。

好奇心在如此多的戏剧人生中扮演着主角,正是好奇心将路易带到当地最高的圆形建筑前。这座大楼建在一块中间凹陷的地基上,主楼上面还有二十几层。路易站在铺着马赛克的地板中央,摘下帽子,身子后仰得几乎对折过去,张着大嘴凝视着高高耸立的大楼。当他将肌肉缓缓收回正常位置时,竭力装出一副见怪不惊的样子。他羞怯地四下瞅了瞅,看有没有人在嘲笑他,接着,他的目光落到了楼上鞋业公司亮着电灯的玻璃展示柜上。玻璃柜里摆满了粉红缎子便鞋,引人注目的天鹅绒靴子,以及最新款的古铜色皮鞋。路易乘坐第二趟电梯上了楼。看到这个摆满鞋子的玻璃柜,路易感觉仿佛有人在他背上亲切地拍了一巴掌。

但他得到了“失业之神”的眷顾,鞋业公司的老板昨天刚刚解雇了两个男孩。“奥斯卡卢萨!”老板嘲弄地咧嘴一笑,“那里的人穿鞋吗?你对鞋子知道些什么,嗯,孩子?”

路易讲了他对鞋子的了解。老板挪了挪他的书桌上放着的几张纸,咀嚼了几下嘴里的雪茄,试图掩饰心中的惊讶。事实上,路易在教这个老板鞋子生意上的一些事情,只不过他对此毫不知情。

路易讲完后,老板似乎很不情愿地咕哝道:“好吧,我可以先让你试试看,我会给你这么多。”他说了一个薪水数目,这个数目若非荒唐可笑的话,至少也是少得可怜。“好吧,先生。”路易赶忙答应,就像“阿尔及尔”系列里的那些男孩子一样。在奥斯科卢萨,生活成本这个问题从来没有给他带来过烦恼。

老板藏起了一个愉快的笑容。“爱泼斯坦小姐!”他喊道,“到这里来!爱泼斯坦小姐,好好带这个年轻人了解一下店里的业务。他是从艾奥瓦的奥斯卡卢萨来的。你要小心了,路易,别让她卖冒牌货给你。”

但路易根本没有听他说话,他正用他那震惊的艾奥瓦奥斯卡卢萨眼睛盯着苏菲·爱泼斯坦裙子上的V形领。

路易并不是个假正经。但在公理教会教堂的“青年礼拜日俱乐部”服务中,他曾是受人欢迎的接待员。在他的家乡,没有苏菲·爱泼斯坦这样穿着紧身公主裙和满不在乎的深V衣领的女孩。但苏菲是城市的产物——我本想说她单纯,可我不会那样说——她睿智、大胆、年轻、成熟、营养不良、劳累过度、但出奇的漂亮。“你好!”苏菲尽量用她最娇嫩的声音招呼道。路易那双不以为然的眼睛从苏菲裙子上那个他极不赞成的V形领跳到了她那诱人的脸庞上,眼里的表情经历了闪电般的变化。苏菲的脸庞无可挑剔,不管一个人在奥斯卡卢萨居住了多长时间。“我又不会咬你,”苏菲说,“我在星期二从来都不凶。我们从这里的女鞋和童鞋开始彻底检查,然后再检查另一边的鞋子。”

接下来,苏菲给路易介绍了“样品鞋”生意的精微奥妙。路易极力将目光避开苏菲的V形领,学到了很多东西。他学到了,看上去价值六美元的鞋子如何以两美元五十美分的价格出售。他瞪大眼睛,惊骇地看着苏菲将一只5C码的鞋子套到6B长的脚上,并让试穿鞋子的顾客相信,那鞋子简直是为她量脚定做的。他拿起一双颜色灰暗的童鞋仔细审视,那双精通皮革的眼睛发现了很多问题。若非苏菲及时完成她的买卖,在紧要关头缓步走向他,我想他一定会从钩子上摘下他的帽子,带着他那受到冒犯的商业原则走出鞋店,一去不复返了。

她厚颜无耻地冲他笑了笑,说:“我说,红脸蛋儿,你喜欢我们那个湖边的小定居点吗,嗯?”“这些鞋不值两美元五十美分。”路易愤愤不平地说。“嗯,当然了,”苏菲答道,“我知道。你认为这是什么地方?慈善义卖场所吗?”“可是在我们老家——”路易激动地说。“忘了你的老家吧,孩子。”苏菲说,“这是个大城市,但这里却没有恋家之人的位置。别对你的工作说三道四的,除非你已经找好下家了,否则你会发现自己躺在公园的长凳上。哎,你真是从奥斯卡卢萨来的吗?”“当然了。”路易自豪地答道。“我的天!”苏菲惊呼道,“我想我从没听说过那样的地方。别对其他人吹嘘这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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