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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02: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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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斯蒂芬·金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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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夜

守夜试读:

导读

每逢聚会(我尽量找借口推辞),总有人居心叵测,咧着大嘴,笑着握紧我的手,对我说:“您看,我一直都想写点什么。”

过去,我努力保持彬彬有礼的姿态。

这些日子,我依旧兴奋而激动地回答:“您看,我一直都想当一名脑外科医生。”

他们一脸茫然。管他呢。最近,我的回答时常让周围的人感到诧异。

如果你想写,你就写呗!

学习写作的唯一方法就是写作。当然,这种方法不适用于脑外科的学习。

斯蒂芬·金一直想写,他就写了。

就这样,他创作了《魔女嘉莉》《撒冷镇》和《闪灵》,以及这本书里收录的优秀短篇故事。除此之外,他还写过其他许多短篇、长篇、片段、诗歌、散文和一些无法归类的作品,但很不幸,大都没有出版。

这就是作家的必经之路。

必经之路,别无选择。

执着和勤奋是必不可少的,但还远远不够。你必须爱好文字。你必须对文字痴迷。你必须如饥似渴。你必须阅读成千上万他人的作品。

你博览群书,心怀极度的妒忌,抑或是无比的蔑视。

有些人为了掩盖他们的无能而求助于华丽的辞藻、日耳曼风格的句型和牵强的比喻,他们的作品缺少合理的情节,节奏感不强,而且毫无个性可言。这样的作家是你最为鄙视的。

接下来,你得开始了解自己;在此基础上,你开始了解他人。在每一个走进我们生活的人身上,我们都可以捕捉到自己的影子。

嗯,很好。执着,勤奋,加上对文字的热爱和感情的投入,从中可以生长出一定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来之不易。

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客观。

在这个脆弱的时刻,我敲打着我这台蓝色打字机的键盘,导读部分已经完成了一页零七行。我心里完全清楚,自己追求的风格和价值是什么,但是否已经接近这个目标还很难说。

我的写作生涯是斯蒂芬的两倍长,相比较来说,我对自己创作的认识更加客观。

达到这种客观境界的过程极其痛苦和漫长。

你把自己的作品交给读者,但你对它们始终念念不忘。它们就是些任性、执着的孩子,不管遭遇多少障碍,都不肯放弃,想尽办法获取成功。而我宁愿它们都回来,挨个再把它们好好修理一番。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研究、打扫、清洗、抛光,让它们焕然一新。

斯蒂芬·金在三十岁的时候获得的成就比我在三十岁甚至四十岁时的都要大。

按理说,我应该妒忌他。

我知道,在他的前方,有十几个妖魔潜伏在路边的灌木丛中,即使我有办法提醒他,也无济于事。他征服它们,或者被它们征服。

就这么简单。

写作就这些条件吗?

勤奋、对文字的热爱,以及和日渐增长的客观性同等重要的情感共鸣。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吗?

故事,故事,该死的,还有故事!

故事指的是发生在某一个你关心的人身上的事情。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空间——物质的、思维的、精神的——或者是这些空间的集合。

没有作者的介入。

作者介入表现为:“我的天哪!妈妈,你瞧,我写得多么精彩!”

另一种介入表现为风格怪异。以下是我喜欢的一句话,摘自去年畅销榜上的一部作品:“他的目光在她胸前从上到下滑过。”

作者介入是非常笨的做法,读者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会退出他正在阅读的故事。他被吓得从故事里撤退了。

作者介入的另一种形式是故事中嵌入的简短说教。很不幸,这正是我的缺点之一。

画面可以干脆利落,可以出人意料,也可以具有魔力。这本书里有一个短篇,标题是《重型卡车》,斯蒂芬·金描写人们在一个卡车停车场等待时的紧张情绪。他写道:“他是一个推销员,展品包就放在身边,像一只熟睡的宠物狗。”

我发现这句话够干脆,够利落。

在另一个故事里,他展示了他超凡的听觉、精准的描述,以及对对白的把握。一对夫妇外出旅游。车子行驶在一条乡村公路上。她说:“我知道,伯特,我知道这里是内布拉斯加,但是,伯特,我想知道具体的位置。”他回答说:“你不是有道路图吗,查一查。你不会不识字吧?”

太妙了,就这么简单,像脑外科手术。刀有刀锋,你握住刀,往下切!

可能有人会说我是一个抨击流行风的人,但此时我还是要说,对斯蒂芬感兴趣的主题,我不叫好。他目前热衷于描写幽灵、符咒,以及地窖里蠕动的蛇蝎,依我看,这一事实意义不大,读者很难将其与作家本人联系在一起。

这本书里有许多蠕动的蛇蝎,还有一台让你我噩梦不断的熨烫机。二月的每一个星期天,迪士尼乐园里满是搞恶作剧的小坏蛋,可最主要的还是故事。

读者因此而被感染。

请注意:最难进入的两块领地是幽默和神秘。在笨人的笔下,幽默变成了挽歌,神秘变成了滑稽。

然而,一旦掌握了要领,无论是何种主题,一样游刃有余。

斯蒂芬·金不会永远把自己局限在现如今被狂热追捧的领域。

这本书中最容易引起共鸣、最让人感动的莫过于《梯子最后一根横档》。一块宝石。没有来自地狱的低语,也没有魔鬼的喘息。

最后一点。

他写作的目的不是取悦读者。他写作的目的是自娱自乐。我也一样。如果作家自己开心,读者也一定会喜欢。本书中的故事,斯蒂芬·金都很喜欢,我也一样。

我写导读的那一天,很巧,斯蒂芬·金的小说《闪灵》和我的小说《私人公寓》双双登上了畅销榜。我们不是为了得到读者的关注而相互竞争,我们,我想,竞争的对象是那些家喻户晓的作家,他们无能、做作、哗众取宠,他们根本不愿意付出努力,以掌握相应的技巧。

就故事而言,就快乐而言,斯蒂芬·金的追求永无止境。

如果你从头到尾读了我写的导读,那么,你应该有足够的时间。你很可能一直都在读小说。约翰·D.麦克唐纳

序言

我们聊聊吧,你和我,我们一起聊聊恐惧这个话题。

此时,屋内空空荡荡;屋外,二月的冰雨淅淅沥沥。夜已深。有的时候,风声在耳畔响起,比如现在,我们会心生倦怠。但是,此刻,风声依旧,让我们诚实地谈一谈恐惧这个话题,理性地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走向疯狂的边缘……或者,已经越过了那条线,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呢?

我的名字叫斯蒂芬·金,我是个成年人,有妻子,还有三个孩子。我爱他们,而且我相信,他们也同样爱我。我的职业是作家,我喜欢写作。《魔女嘉莉》《撒冷镇》《闪灵》等故事的成功出版使我有条件成为一名职业作家,这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在我人生的这个节点,我似乎相当健康。去年,我成功地摆脱了我自十八岁养成的抽烟的习惯:尼古丁和焦油含量低的香烟替代了不带过滤嘴的香烟。而且,我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够彻彻底底地把烟戒掉。我和家人住在缅因州一栋舒适的房子里,不远处就是一片干净的湖水。去年秋天的一个早上,我醒来后发现,后院草坪上野餐用的桌子旁边站着一头小鹿。生活是多么惬意!

打住!我们还是接着聊恐惧吧!我们不用抬高嗓门,也不用尖叫。我们保持理性,你和我,我们聊一聊恐怖作家是怎样用令人惊诧的速度猛地掀开锦帕,将下面的乾坤展示在读者的眼前!

夜晚,躺在床上,我始终牢记熄灯之后要用毯子包裹住双腿。我虽然已经是大人了,但是……我不喜欢把腿裸露在外面。万一床底下伸出一只冰冷的手抓住我的脚踝,我会尖叫的。没错,就连死人也会被我的叫声吵醒。当然,这种事情不会发生,这一点,我们都知道。在后面的故事里,你会遇见各色昼伏夜出的生灵:吸血鬼、魔鬼情人、躲在衣橱里的家伙,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鬼怪。这些都不是真的。那个躲在我床下,伺机抓我脚踝的东西也不是真的。我心里清楚。我也知道,如果我小心地把脚藏在被子里,它永远也无法得逞。

有时,我应邀给一些爱好文学和创作的人做讲座。在互动环节结束之前,总有听众站起来,问我以下问题:你为什么要写如此可怕的内容?

每逢这种时刻,我总是用另一个问题来回答他们的提问:你们凭什么认为我还有其他选择?

写作没有一定之规。我们的大脑深处似乎都装有某种过滤器,这些设备的尺寸不同,网孔的大小也不同。在我的过滤器上被拦截下来的东西,或许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你的网孔溜之大吉。反之亦然。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种内在的义务,要去疏通堵在我们各自网孔里的淤泥,而我们在那里的发现往往会变成某种副业。比如,一个会计同时可以是一名摄影师,宇航员可能会热衷于收集钱币,学校里的老师可能会喜欢用木炭拓印碑文。滞留在过滤器网孔里的淤泥,也就是那些不愿意离开你我的物质,往往会让我们牵肠挂肚。在文明社会里,我们不约而同地称之为“嗜好”。

有时,这种嗜好可以变成职业。那个会计可能会发现,拍照片足以让他养家糊口;那个老师可能会成为碑刻拓本的行家,可以四处传道授业。有些职业以嗜好开始,但在这个人能够以此为生之后,嗜好依旧是嗜好。“嗜好”这个词发音有点硬,听上去极其普通,因此,我们又不约而同地称呼我们的职业嗜好为“手艺”。

绘画、雕塑、作曲、唱歌、演戏、弹奏乐器,以及写作。有关这七大类手艺的出版物多得可以淹没一支豪华舰队。对于这些,我们起码在一点上已经达成共识:那些潜心研究这些手艺的人,即使他们的付出没有任何回报,没有得到别人的认可,遭遇唾骂,甚至背负囚禁或者死亡的痛苦,也不会放弃。在我看来,这差不多就等同于走火入魔。无论是平庸的“嗜好”,还是时髦的“手艺”,在这点上没有差别。手枪藏家喜欢的不干胶贴纸上面写着:只有我死了,你才能掰开我冰凉的手指,夺走我的枪。而在波士顿郊区,富有政治意识的家庭主妇,为了抗议政府为平衡黑白学童比例而用校车接送外区儿童上学的措施,在她们旅行车的后保险杠上贴上类似的贴纸,上面写着:你可以送我去坐牢,但你甭想把我的孩子带离我的社区!同样,假如明天收集钱币被明文禁止,那个宇航员大概不会把自己手中的钢镚儿和水牛镍币上交,相反,他会仔细地把它们用塑料袋包裹起来,放进抽水马桶的水箱里,在夜深人静之时,偷偷拿出来独自把玩。

我们好像扯远了,但其实并不是很远。我网孔里滞留的淤泥常常就是恐惧之类的东西。可怕的东西让我痴迷。我写作不是为了钱,当然,有些故事,在收进这本集子之前,已经卖给几家杂志了,而且,他们每一次寄给我的支票,我都没有退回去,都兑现了。我或许痴迷,但绝非癫狂。我重申:我写作不是为了钱,我写作是因为我想写。我写的东西得到了市场的青睐。在世界各个角落,各路疯狂男女,在狭窄的地下室里奋笔疾书,但是,他们没有我这么走运。

我不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我只是有创作的冲动。就这样,每一天,我清理我的网孔,仔细研究掉落下来的碎渣,那些是我观察的片段,记忆的片段,思考的片段。有些东西堵塞了网孔,没有落入下水道,并最终沉入我的潜意识,我努力在其中找寻着。

路易斯·拉莫,那个写西部故事的作家,假如他和我同时站在科罗拉多州的一个小池塘边上,假如他和我几乎在同一时间产生了灵感,毫无疑问,我们俩都会马上坐下来,用文字写出我们的感受。他可能会写,在干旱的季节,每一个人都有用水的权利。那么,我呢?很有可能,我会描述一个狰狞的庞然大物从宁静的水面一跃而起,抓走了羊羔、马匹……后来,还抓走了人。路易斯·拉莫痴迷的是美国西部的历史,而我热衷的却是星光下蜿蜒滑行的生灵。他描写西部,我描写恐怖。我们俩都是一根筋。

手艺让人无法割舍,这种情结很危险,仿佛脑子里插了一把刀。在某些情形下——我脑海里闪过迪伦·托马斯、罗斯·洛克里奇、哈特·克莱恩和西尔维亚·普拉斯——刀锋会转向磨刀之人。艺术是一种局部的病痛,通常是良性的——有创造力的人往往长寿——有时也会是致命的癌症。你小心翼翼地握着那把刀,因为你知道,刀本身并不关心它将落在何人身上。如果你够聪明,你会仔细筛选那些淤泥……因为有些淤泥有生命。

处理完毕“你为什么写那种故事”的问题,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为什么人们会去读这些故事?是什么吸引读者来买它们?”这个问题本身隐藏着一个假设:喜欢阅读恐怖、惊悚小说的读者的品味不健康。读者给我的信一般都是这样开头的:“我猜想,您会以为我有些怪异,可我就是喜欢《撒冷镇》”,或者,“也许我不太正常,可我就是喜欢《闪灵》,从头到尾都喜欢……”

我想,答案可以从《新闻周刊》上的一篇影评里找到。那篇文章评论的是一部恐怖电影,算不上一流。文章里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满足了那些喜欢停下脚步围观车祸的人。”简短的一句话,但是,如果细细品味,你会发现,这句话适用于所有的恐怖电影和小说。《活死人之夜》这部电影充斥着人类自相残杀的恐怖场景,对那些喜欢停下脚步围观车祸的人来说,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还有《驱魔人》里那个把豌豆汤吐了牧师一身的小女孩。布拉姆·斯托克的《德拉库拉》可以媲美任何一部现代恐怖作品(这很正常,因为它是第一部公开带有弗洛伊德心理分析色彩的作品),讲的是一个名叫雷菲尔德的疯子,他吃苍蝇,吃蜘蛛。最后,他吞下一整只小鸟,然后又吐了出来。小说还描写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吸血鬼被施以刺刑——也可以说,刺穿心脏的酷刑——以及一对母婴被谋杀的场景。

著名的超自然作品常常也体现了“放慢脚步围观车祸”综合征。比如:贝奥武夫谋杀格伦德尔的母亲;《泄密的心》里面的叙述者肢解了他患有白内障的恩人,然后把尸块藏匿于地板之下;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的终篇里霍比特人山姆和大蜘蛛夏洛伯的生死之战;等等。

肯定有人会执着地反对这种说法,他们认为,亨利·詹姆斯在《螺丝在拧紧》中并没有给读者展现任何车祸场景。他们说,纳撒尼尔·霍桑的恐怖故事,比如《好小伙布朗》和《牧师的黑面纱》,比《德拉库拉》更胜一筹。这些说法简直毫无道理。他们提到的这些作品也属于车祸类的,虽然尸体已经被搬离了现场,但我们看见了变形的车辆和残留在座椅上的斑斑血迹。精妙的笔触、简单的情节,以及理性的缺失,贯穿《牧师的黑面纱》。从某种角度说,它带来的恐怖效应超过了洛夫克拉夫特笔下的蛙类怪物,或者爱伦·坡《深坑与钟摆》中的火刑。

事实是,我们大都心里明白,夜晚,收费公路上发生了车祸,我们穿过警车的包围,看见灯光下的车辆残骸,那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场景,谁都无法忘记。清晨,老年人拿起报纸,首先翻到讣告栏。在那里,他们会发现,是谁先他们而去了。当我们听说,一个名叫丹·布劳克的人死了,一个名叫弗雷迪·普林兹的人,还有一个名叫贾尼斯·乔普林的人也死了,我们一时间心情沉重,仿佛被什么物件刺穿了身体。收音机里,播音员保罗·哈维说,在一个偏远的小机场,一名妇女在雨中走进了飞机的螺旋桨;一名工人正在一台巨型搅拌机里作业,工友不慎跌倒在操控按键上,瞬间,那人消失了。每每这个时候,很奇怪,我们在恐惧之余,又有一份窃喜。没必要一味强调显而易见的东西。生活中充满了大大小小的可怕事件,但那些小的更容易被理解,因此,也是它们用死亡的力量摧毁了我们的家。

无可否认,我们对这些小恐惧既喜欢又反感。这两种情绪艰难地融合在一起,产生的副产品似乎是内疚……这种内疚类似于过去常常伴随性觉醒的那份罪恶感。

我没有义务提醒你放弃内疚,同样,也没有义务为我的小说及后面的各个短篇做任何解释。然而,有趣的是,性和恐惧总是结伴而行。当我们有能力进行性行为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方面的兴趣得以觉醒。这种兴趣,假如是正常的,会自然地导向交配和种群的延续。我们意识到,我们的终结是无法避免的,因此,我们被恐惧所困扰。依我看,交合的目的是保存自我,一切恐惧都将带来对末日的领悟。

有一则古老的寓言,说的是七个盲人摸到了大象的不同部位。一个以为他手里抓着的是一条蛇,另一个以为是一片巨大的棕榈叶,第三个认为自己正抚摸着一根石柱。当他们把自己的发现汇集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知道,他们面前站着一头大象。

恐惧使人盲目。有多少事情让我们担惊受怕?手上有水的时候,我们不敢去关灯。我们先拔下插头,然后才敢用刀取出烤箱里的英国松饼。体检完毕,我们害怕从医生口中得知结果。飞机在半空中猛地抖动,我们害怕。我们担心能源枯竭,担心不再有新鲜的空气、清洁的水源,担心好日子一去不复返。女儿出门时答应十一点前回来,可现在已经十二点一刻了,冻雨如细沙,噼噼啪啪地敲打着窗户,我们坐在客厅里,电视机屏幕上是约翰尼·卡森。我们不时扭头去看电话机,没有声响。此时,我们内心深处就是那份让我们盲目的感觉,这种感觉悄悄地摧毁了我们正常的思维程序。

婴儿不知恐惧为何物,但是,当他因饥饿而哭泣的时候,母亲第一次没有及时把奶头塞进他的嘴里。打那以后,一切都改变了。这个蹒跚学步的小东西逐渐领悟到房门砰的一声关上所蕴含的残酷事实,慢慢明白滚烫的火炉潜在的危险,以及哮喘或者麻疹造成的高热。孩子对恐惧的领悟是相当快的。父亲或者母亲手拿装着药丸的小瓶或是安全剃刀走进卫生间,看着他们,孩子们从他或者她的脸上捕获到恐惧。

恐惧使人盲目。我们像那几个摸象的盲人,怀着一腔以自身利益为基础的狂热和好奇,试图从上百个碎片中构筑出整体的模样。

我们感知到了那个形状。小孩子掌握得快,忘得也快,长大之后,得重新领悟。形状没有改变,我们大部分人迟早会弄清楚:那就是床单覆盖下的躯体的形状。我们所有的恐惧加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恐惧。所有的恐惧都是大恐惧的一个组成部分——一条胳膊、一条大腿、一根手指、一只耳朵。我们惧怕床单下的躯体,那是我们自己的躯体。从古到今,恐怖作品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它预演了我们的死亡。

这个领域从来没有得到过高度的评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坡和洛夫克拉夫特的读者大都是法国人,他们能处理性和死亡的问题,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相反,坡和洛夫克拉夫特的美国同胞们却对此缺乏足够的耐心。美国人都在忙,忙着修建铁路。结果,坡和洛夫克拉夫特一生潦倒。托尔金的中土幻梦游荡了二十年,最后才得以走红。还有,库尔特·冯内古特,他的作品涉及的往往就是死亡预演,因此遭遇了狂风暴雨般的抨击,甚至达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

也许,恐怖小说作家带给大家的都是些噩耗:他说,你快死了;他让你不要听信奥拉尔·罗伯茨的鼓动(“你的好运气快来了!”),因为,真正到来的是厄运,比如,癌症、中风、车祸。不管是什么,反正一定会发生的。他抓着你的手,把你的手握在他的手里,带你走进那个房间,把你的手放在床单下面的东西上……并且指导你摸摸这里……还有这里……还有这里……

自然、死亡和恐惧不只是恐怖小说作家的专利。很多所谓的“主流”作家用不同的方式探讨了这些话题——从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到爱德华·阿尔比的《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再到罗斯·麦克唐纳的“卢·阿彻系列”。恐惧历来都是巨大的。死亡历来都是巨大的。这是人生中的两个常数。然而,唯有恐怖和超自然作家才能使读者有机会辨认完整的形态,领略精神的净化。那些在这个领域奋斗的作家,即使对自己的创作认识模糊,他们起码知道,恐怖和超自然这个领域是人们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一道纱网,恐怖小说是人们精神轨道上的地铁中央车站,左边的蓝色轨道,肯定地说,代表的是我们可以消化吸收并且融入个人意识的部分,右边的红色轨道代表的是我们需要想方设法摆脱掉的东西。

当你读恐怖小说的时候,你不一定相信自己所读的内容。你不相信世上存在吸血鬼、狼人,以及突然启动并且开始自动行驶的卡车。我们能够相信的可怕现象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阿尔比和麦克唐纳笔下的那些:仇视、异化、无奈地衰老,迈着青春的步子,摇摇晃晃地走进一个敌对的世界。在我们平凡而真实的世界里,我们往往戴着喜剧和悲剧两副面具,灿烂的笑容下面掩藏的是悲苦。在我们内心深处,有一个中央转换点,或许是一个转换器,分别连接着那两副面具。这正是恐怖小说击中的区域。

恐怖小说作家类似威尔士的食罪人。那些食罪人通过吃故去亲人的食物来分担逝者的罪孽。魔怪和恐怖故事就像一个筐,编这个筐所用的藤条就是各色的恐惧。作家从你身边走过,你从他手里的筐里取出某一种杜撰的恐惧,然后添上你自己真实的恐惧——至少曾经是这样。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曾涌现出一大批关于巨型虫的影片——《它们!》《末日的开始》《致命的螳螂》等。随着此类电影的不断发展,几乎可以肯定,这些丑陋的巨型怪物其实就是在新墨西哥州以及偏远的太平洋环礁区域进行的原子弹试验的产物(最近的电影《恐怖派对沙滩》,可以添加一个副标题:《海滩上演的末日战争》,罪魁祸首是核反应堆的废料)。总体来看,这些电影无一例外地沿用同一套路,从格式塔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表现了整个国家对曼哈顿计划所预示的新世纪的恐惧。随后,电影《我是一个小狼孩》的出现标志着新一代“少年”恐怖片的诞生,而史诗电影《外太空的小访客》和《陨星怪物》则将这一主题推向了巅峰。《我是一个小狼孩》讲述的是,一个没长胡子的史蒂夫·麦昆在一群小朋友的帮助下与一种被称为“果子冻”的变异物种展开了一场恶战。在那个年代,每一家周刊至少都会登载一篇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文章,从这个意义上说,少年恐怖电影反映了全国人民对萌芽状态下的青少年反叛运动的担忧。当你在屏幕上看见迈克尔·兰顿变身为穿着印有字母的中学校服的狼孩,你会立刻联想起你的女儿,担心此时跟她约会的那个开着大马力跑车的家伙也是一个狼孩。对年轻人来说(我那时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我有切身经历),美国国际电影公司在其租用的制片厂里生产出的怪物,使他们有机会接触某种比他们自己还要丑陋的生物。和《我是一个少年弗兰肯斯坦?》中那个曾经是中学生的走路踉跄的鬼怪相比,脸上那些青春痘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个系列的电影同时也表达了青少年内心的感受:他们受到了父母、长辈的愚弄和贬低,这是不公正的;他们的父母“根本不理解”他们。那些电影非常公式化(无论是否改编成了电影,恐怖小说大都如此),很明显,那种固定的模式表现了一代人的偏执和妄想——毫无疑问,部分应归咎于他们的父母阅读的文章。在电影中,某种可怕的、浑身长满疣状赘生物的东西正威胁着埃尔姆韦尔。孩子们知道,因为飞碟已经在情人巷附近降落。在第一集中,那个长疣的怪物袭击了一辆小型运货车,杀死了上面的一个老人(不负众望,老头这一角色再次由小伊利沙·库克扮演)。在接下来的三集中,孩子们试图说服他们的家长,让他们相信,那个怪物的确已经潜入。“赶快离开这里,否则,我把你们全部关起来,因为你们违反了宵禁令!”埃尔姆韦尔警察局局长冲孩子们高声嚷道。紧接着,怪物爬上大街,所到之处,皆成废墟。最后,多亏了足智多谋的孩子们,怪物才被消灭。当演职员表出现在屏幕上的时候,孩子们正聚集在当地一家游乐场,尽情地喝着巧克力麦芽酒,跳着吉特巴舞。可惜,音乐不够经典。

在一个系列中,有三次独立的机会宣泄感情——对一批通常在十天内完成制作的低成本电影来说,算是不错了。可是,因为那些电影的编剧、制片和导演刻意追求那种效果,结果反而失败了。恐怖故事存在于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节点上,那里,意象和寓意自然而然就产生了,而且,具有排山倒海的效应。在《我是一个小狼孩》和斯坦利·库布里克的《发条橙》之间,在《少年魔鬼》和布莱恩·德·帕尔马的《魔女嘉莉》之间,存在着直接进化、演变的关系。

伟大的惊悚小说大都蕴含某种寓意,有的时候,寓意是作者刻意所为,像《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有的时候,它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J.R.R.托尔金一遍遍地发誓说,魔都的黑暗之王绝不是乔装打扮的希特勒,可是,此类主题的评论和论文如雨后春笋……正如鲍勃·迪伦所说,一旦拥有了刀和叉,你总得找点什么切一下,割一下。

爱德华·阿尔比、斯坦贝克、加缪、福克纳等人的作品都涉及忧虑和死亡,有时也有恐惧,但是,通常,这些主流作家采用的是更为常见、更为贴近现实生活的创作手法。他们作品的背景局限在理性世界的范围之内,他们创作的是些“可能发生”的故事。他们乘坐的地铁穿行于外部世界。还有另一些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福克纳,以及诗人T.S.艾略特、西尔维亚·普拉斯和安妮·塞克斯顿——他们的故事发生在具有象征意义的无意识之地。他们乘坐的地铁驶进了心底的世界。然而,对恐怖作家而言,如果他已经做足了准备,差不多可以说,他始终处于连接以上两个世界的中间地带。当他发挥到极致的时候,我们会产生一种似梦似醒的诡异感觉,那个时候,时空在拉伸,在扭曲,我们捕捉到了某些声音,可又无法听清楚或者辨别其意图,我们的梦境仿佛现实,而现实却仿佛梦境一般。

这是一个既奇怪又奇妙的地带。杰克逊的山屋就在那里,在那个地方,火车来来往往,车门很明智地全部紧闭;贴着黄色壁纸的房间里的那个女人也在那里,匍匐在地板上,脑袋紧紧贴在那块模糊的油斑上;威胁着弗罗多和山姆的那些古墓干尸也在那里;还有皮克曼的模特、温迪戈、诺曼·贝茨和他可怕的妈妈。在那个地方,没有清醒,没有沉睡,但是有作家的声音,低沉而理性地告诉读者,华丽的外表之下往往掩盖着极大的震撼。他还说,你想看车祸现场。没错,他说对了,你的确想看。电话那头传来阴间的声音……老宅子里的墙壁后面,从声音判断,那东西比老鼠要大……通往地窖的阶梯上有东西在移动。他想让你看见所有这一切,甚至更多;他想让你用手去触摸床单下的身形。你想把手放在那里,没错。

以上是我眼中恐怖作品要做的事,但是,我坚信,还有一件事是它必须要做的,而且,这件事比其他事都重要:必须有情节,能够使听众或者读者着迷,使他们迷失在一个过去不存在将来也不可能存在的世界里。它应该像那位婚礼上的宾客,三人中就有一人停住脚步,听他倾诉。在我的写作生涯中,我始终坚信,小说中情节的重要性胜过作家的任何一项技巧。如果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主题、氛围,这一切都毫无意义。反之,如果情节能吸引你,这一切都可以忽略不计。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来自埃德加·赖斯·巴勒斯,他从未被视作世界一流作家,但他完全明白故事情节的价值。在《被时间遗忘的土地》的第一页,故事的叙述者在一个玻璃瓶里发现了一个手抄本,其后的内容就是向读者展示这个手抄本。他说:“读完这一页,你们就会把我忘记。”这一境界,巴勒斯成功地达到了——可惜,许多天赋和才能都胜过他的作家却没有达到。

在出色、优雅的读本中,总能发现一个现象,即使最最坚强的作家也免不了恨得咬牙切齿:除了三类人,很少有读者会去留意序言部分。这三类人是:作者的近亲(通常是妻子和母亲);作者的授权代表(以及编辑和各色芒奇金们),他们想知道作者在序言里提到了哪些人;在作者创作过程中给予帮助的人。所有这些人都想确定,作者没有昏头,仍然记得他们,明白作品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

很自然,其他读者会认为作者的序言纯属多余,洋洋洒洒数页,有为自己做广告之嫌,甚至比平装本里植入的香烟广告更令人讨厌。读者大都是来看表演的,不是来欣赏舞台总监在脚灯前向大家鞠躬的。诚然,这种想法不无道理。

我要走了。表演即刻就要开始。我们要走进那个房间,触摸床单下的形体。在我离开之前,我还想占用大家几分钟,感谢上面提到的三类人——还有第四类。请允许我向他们说一声“谢谢”:

感谢我的妻子塔比瑟,她对我作品的评价最为中肯和犀利。她认为好,就表扬;她认为不好,就打屁股。当然,即便是批评,也是和风细雨的。感谢我的孩子们:内奥米、乔和欧文,他们对父亲在楼下书房里从事的特殊工作一向非常理解。还要感谢我的妈妈,她一九七三年离开了我们,我把这本书献给她。她一直坚定不移地鼓励我,她似乎总是能够挤出四十或者五十美分,这样,我投稿的时候,就可以按要求内附一个贴好邮票、写明姓名及回复地址的信封了。当我崭露头角的时候,她比任何人,包括我自己,都要高兴。

在第二类人中,我要特别感谢的是我的编辑,道布尔戴出版公司的威廉·G.汤普森先生。跟我合作,他表现出极大的耐心,总是乐呵呵地接受我每天的电话骚扰。几年前,我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年轻人,他非常关心我,一直到现在。

在第三类人中,我要感谢的是最先买我著作版权的人:罗伯特·A.W.朗兹先生,他购买了我最初的两个故事;还有杜根特出版集团的道格拉斯·艾伦先生和奈·维尔登先生,他们购买了我为《卡瓦利》与《根特》两本杂志写的大部分作品。那个时候,我手头拮据,有的时候,他们的支票到得非常及时,使我免遭电力公司所谓的“服务中断”。还要感谢新美国图书馆的伊莱恩·盖革、赫伯特·史诺和卡罗琳·斯特龙伯格,以及《阁楼》的杰拉德·范·德伦和《大都会》的哈里斯·戴恩斯特弗雷。谢谢你们,谢谢!

最后要感谢的是我的读者,每一位读者,你们掏钱买我写的书。应该说,这也是你们的书,因为,没有你们,就没有今天这本书。非常感谢!

这里,天依旧黑着,雨依旧在下。这是一个美妙的夜晚,我给你们带来了一样东西,我想让你们摸一摸。这个东西就在离这里不远的一栋房子里——实际上,距离这里非常非常近,就在下一页。

准备好了吗?缅因,布里奇顿1977年2月27日

耶路撒冷镇

亲爱的博恩斯:

谢天谢地,终于到了查珀尔怀特!走下该死的马车,步入寒冷、透风的大厅,舟车劳顿,身上每一块骨头都感觉酸痛,胀满的膀胱也急需得到解放。我看见门边那个不起眼的樱桃木小桌上立着一个信封,一看就知道是你写的,你那潦草的字体谁也别想模仿。别着急,我稍事休整(在楼下那间冷色调的浴室里,我可以欣赏到自己呼出的气在眼前升腾),然后就来看你的信。

信上说,你的肺部长期受到污浊空气的折磨,现在终于好了,我真为你高兴。同时,对治疗给你带来的道德困扰,我深表同情。一个身患疾病的废奴主义者在奴隶制猖獗的佛罗里达州,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身体慢慢康复了!不管怎么说,博恩斯,作为你的朋友,作为一个曾经在鬼门关走过一遭的人,我想拜托你好好照顾自己,在身体条件许可之前,不要着急回麻省。如果你倒下了,你聪慧的大脑和犀利的笔锋就再也派不上用场了。南方的气候对你的身体有益,这也可以说是善有善报吧,对吗?

的确,这房子很大,跟我堂兄的遗嘱执行人描述的相差无几,还很阴森。它坐落在法尔茅斯以北约三英里、波特兰以北约九英里处的一片高坡上。屋后,约四英亩的土地上长满了野生草木,形态各异,气势磅礴,有杜松,有矮小的藤蔓,有灌木,还有各种匍匐类植物,把别具风姿的石壁遮盖得严严实实。那些石壁是庄园和小镇的分界线。周围的小土丘上,矗立着各色古希腊雕像,全都是劣质的仿制品。这些睁眼瞎们透过茂密的树林注视着山脚下的小路,仿佛随时准备向路人发起进攻。我堂兄斯蒂芬的爱好似乎非常广泛,有的令人无法接受,有的则令人万分恐惧。在曾经的花园中央,有一座奇特的小凉亭和一个奇形怪状的日晷,那座小亭子差不多已经被火红色的漆树团团围住了,给庄园增添了最后一抹诡异的色彩。

然而,客厅窗外的景致更能说明问题。查珀尔怀特海岬脚下的岩石和大西洋让我感觉眼晕。一扇大肚子的凸窗旁边摆放着一张宽大、敦实的写字台。我一直有写小说的打算,而且,也已经叨叨了很久了(说实话,连我自己都烦了)。如果能坐在这里将自己的计划付诸实践,那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今天天一直阴着,偶尔还飘点小雨。我望着窗外,那儿的景色仿佛是一幅石板画:岩石(像时间老人,古老而沧桑)和天空,当然,少不了大海。一排排海浪撞击着岸边犬牙般交错的岩石,哗哗,随着一声声巨响,大地开始震颤——此刻,就在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我的双脚就能体验到这种震动。总体来说,这种感觉还不算太糟。

亲爱的博恩斯,我知道,你一向不欣赏我独来独往的风格,但是,这一次,请你放心,我在这儿很好,很开心。卡尔文跟我在一起,他一如既往,实干、寡言、可靠。我相信,用不了一星期,我们俩就可以把事情理顺,并且找人把生活必需品从城里送过来。对了,我们还雇了几个清洁女工,她们会负责把这里的灰尘统统清理干净。

我得停笔了,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很多房间要查看,当然,还有上千件可恶的家具等着我脸上这双温柔的眼睛去鉴赏。我再一次向你表示感谢,感谢你信中的那份友情,也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

代我问候你的夫人,我爱你们。查尔斯1850年10月2日亲爱的博恩斯:

这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啊!

对我来说,它仍然是个谜——同样,附近镇上的居民对我入住此地的反应也让我纳闷。那是个不同寻常的地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牧师之角。卡尔文负责去那里采买我们每周所需的食品,除此之外,他还得想法儿储存足量的越冬柴火。一天,卡尔文从那儿回来,阴着脸,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愤愤地说:“布恩先生,他们都说您是个疯子!”

我哈哈大笑,告诉他,镇上的人对我的事情可能略知一二。我夫人萨拉死后,我得了脑膜炎——的确,那个时候,我经常说胡话。这一点,你可以做证。

可是,卡尔文争辩说,除了从我堂兄斯蒂芬那儿听说的事情之外,他们对我根本一无所知。很巧,斯蒂芬和我找的是同一家家政公司。“先生,他们说,不管是谁,只要敢住进查珀尔怀特,那他肯定是个疯子,至少也是个准疯子。”

你能想象得出,他的话让我摸不着头脑。我问他这些离谱的话都是谁说的。他告诉我,经人介绍,他去找一个名叫汤普森的人。这人性格忧郁,是个酒鬼。他拥有近三千亩林地,种植松树、桦树和云杉。他有五个儿子,他们一起伐木,然后将木头卖给波特兰的造纸厂,以及附近的住户。

卡尔文事先并不知道那人对这座老宅持有如此古怪的偏见。他把送货地址告诉他,不料,那人眼睛瞪得老大,嘴巴也张得老大,说,他会派他的几个儿子走水路把木柴送过来,白天!

这事越来越有意思了,但很明显,卡尔文误解我了。他以为我很担心,赶忙补充说,那人身上一股劣质威士忌的味道,满嘴胡言乱语,曾提到一个被遗弃的镇子,以及堂兄斯蒂芬的亲属,对了,还说到什么虫子!后来,卡尔文和汤普森的一个儿子谈成了一笔买卖。那个儿子,我猜,可能也是个脾气乖戾的酒鬼,身上的味道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想,在牧师之角这个地方,人们的反应也相差无几。卡尔文曾经跟一家杂货店的老板交谈过几句,听来的大都是道听途说或是过时的消息。

不管怎样,我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你知道,乡民就喜欢传播谣言、小道消息,以此丰富他们的生活。我猜想,可怜的斯蒂芬和他的家族刚好就是他们议论的对象。我告诉卡尔文,一个在自己家门口失足摔死的人,肯定会掀起一阵波澜。

对我来说,这幢房子是一个谜。博恩斯,这儿总共有二十三个房间!楼上房间和肖像画廊的护墙板虽说已经发霉,但还是很结实。我站在已故堂兄的卧室里,能听见护墙板后面老鼠活动的声音。从声音判断,肯定都是些大老鼠,那动静,简直像是有人在走动。我可不想在夜里碰见它们,当然,白天也不想。可是,我至今没有发现老鼠洞,也没有发现老鼠屎。真是怪事!

楼上画廊的墙上挂着一排排带相框的人物肖像,画得很一般,但相框却很值钱。有几个人物跟我记忆中的斯蒂芬颇为相像,其中有我的叔叔亨利·布恩,还有婶婶朱迪思。我感觉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但其他人,我不熟悉。我猜想,里面可能有我那臭名昭著的祖父罗伯特。斯蒂芬这一系的成员,我大都不认识,对此,我感到抱歉。虽说那些肖像画得不怎么样,但是,那些人物的脸上闪耀着幽默和睿智的光芒,而那份幽默和睿智同样也贯穿在斯蒂芬写给萨拉和我的信中。是怎样愚蠢的缘由造成了家族之间的宿怨?就因为一张被洗劫的写字台,兄弟反目成仇。虽然两兄弟已经死了六七十年了,可无辜的后人却因此而疏远。我忍不住回想起,当我病入膏肓,即将追随萨拉步入鬼门关的时候,你和茹安·佩蒂设法联络到了斯蒂芬,我真是幸运啊!然而,命运弄人,我们却错过了相见的机会,真是太不幸了!面对着墙上的画像和室内的陈设,我多希望能够亲耳听他讲述啊!

我不能过于偏激,凡事都有两面。诚然,斯蒂芬和我喜好不同,但是,掀开那些收藏品的罩子(有的在楼上的房间里,被遮尘罩盖着),眼前所见不乏真正的精品。其中,有柚木和红木做的床、桌子,以及笨重的深色卷轴。不论是卧房和会客室,还是楼上的书房和小门厅,均透着低调和奢华。地板是优质的松木,从里向外,透着一股神秘的光芒。在这里,在这栋房子里,尊贵无处不在。尊贵和岁月的印记并存。虽然我还没有开始喜欢这个地方,但我尊敬它。我们经历着北方天气的变化,与此同时,我渴望目睹查珀尔怀特的变化。

天哪,我说得太多了!博恩斯,尽快给我回信。告诉我你的进展,告诉我有关佩蒂和其他人的消息。你想让你在南方新结识的那些人接受你的观点?拜托,别再犯傻了。我想,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用嘴巴来回应你,就像我们的朋友,那个啰里啰唆的卡尔霍恩。你的好朋友查尔斯1850年10月6日亲爱的理查德:

嘿,你好吗?我在查珀尔怀特住下之后,时常想起你,期待收到你的信——我收到了博恩斯的一封信,他告诉我说,我忘了把我的地址留在俱乐部了!你放心好了,不管怎样,我都会给你们写信的,因为,有时在这个世界上,似乎我真心而忠诚的朋友是我所拥有的东西里唯一确定和正常的。天哪,我们相隔那么遥远!你在波士顿,一心一意地为《解放者》(碰巧,我也给他们寄去了我的地址)撰稿;汉森在英国,讨厌的家伙,又去旅行了;可怜的老博恩斯留在了狮子的巢穴里,他的肺病快好了。

你这家伙,我一切都好。相信我,等把手边的事情理顺之后,我就把这边的一切给你做个详细的汇报。我想,你是个有法律头脑的人,发生在查珀尔怀特及周边地区的一些事情可能会让你感兴趣的。

现在,先帮我一个忙,可以吗?还记得你在克拉里先生举办的募捐晚宴上给我引见的那位历史学家吗?好像叫比奇洛。他曾提到,他喜爱收集有关我现在居住的这个地区的历史趣闻。我想拜托你联络他一下,问问他所收集的那些信息和民间传说,还有道听途说,具体是些什么内容。他是否了解一个被人遗弃的小镇子,叫作耶路撒冷镇,邻近牧师之角,在皇家河畔。那条河是安德罗斯科金河的支流,在查珀尔怀特附近,安德罗斯科金河流入大海,而皇家河则在入海口上游约十一英里的地方汇入安德罗斯科金河。如果你能帮我这个忙,那就太好了,这件事对我很重要。

看看上面写的这些,迪克,我感觉自己有些过分,对此,我深表歉意。但是,你放心,我会尽快做出解释。在这之前,先替我问候你的夫人、你那两个可爱的儿子,当然,也问候你。你的好朋友查尔斯1850年10月16日亲爱的博恩斯:

我要给你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让卡尔和我感到不解(甚至不安)——看看你会怎么想。至少,在你跟蚊子搏斗的时候,能让你开心一下。

给你的上一封信寄出才两天,从牧师之角来了四位年轻的女士,一起来的还有她们的头儿,一位年长的女士,克劳瑞斯夫人。看脸就知道,这女人极为能干。她们的任务是整理内务,打扫灰尘。这儿实在太脏,每走一步,都扬起灰尘无数,害得我直打喷嚏。她们干活的时候,全都显得有些紧张。真的,其中一位女士犹如惊弓之鸟。她负责楼上的客厅,我走进去,她竟然轻声尖叫起来。

我问克劳瑞斯夫人(她在打扫楼下的大厅,那副冷峻、坚定的模样肯定会让你感到惊诧,她的头发用一块褪了色的旧头巾包裹着)这是怎么回事,她转过头,果断地对我说:“她们都不喜欢这栋房子,先生,我也不喜欢,因为这房子,很久以来,都是个不祥之地。”

我完全没想到她会这样说,一时间,我张口结舌。她继续说,但口气和蔼了许多:“我不是说斯蒂芬·布恩不是好人,其实,他的确是个好人。他在这儿住的时候,我每隔一个星期的星期四来这儿打扫卫生。他的父亲伦道夫·布恩和他的母亲在一八一六年失踪,在那之前,这儿的清扫工作也是由我负责。斯蒂芬先生为人和蔼,先生,您看上去也是这样(原谅我的冒昧,我找不到更合适的词),但是,这幢房子很邪恶,历来如此。一七八九年,您的祖父罗伯特和他的兄弟菲利普因为物品失窃(说到这儿,她停顿了一下,表现得有点内疚)而翻脸。打那以后,布恩家的人,不管谁住在这儿,都没有好下场。”

博恩斯,这就是当地人对这栋房子的记忆!

克劳瑞斯夫人继续说:“这幢房子建于不幸,住在里面的人遭遇不幸,就连地板也被鲜血污染(博恩斯,不知道你是否知道,我的叔叔伦道夫在通往地下室的楼梯上遭遇不幸,他女儿玛塞拉因此而丧生。因为自责,他随后也自杀了。斯蒂芬在他亡姐生日那天,心情沉重,写信跟我说了这事)。这里还发生过失踪和事故。“布恩先生,我在这儿干活,我不聋也不瞎。先生,我听见墙壁里面有可怕的声响,捶打声、撞击声,非常可怕。有一次,我还听见一种奇怪的声音,有点像大笑,又有点像号叫,我吓了个半死。先生,这是个不祥的地方。”说到这儿,她停下来,也许她担心自己说得太多了。

听了她的话,我不知道自己当时的反应是生气,是惊讶,是好奇,还是冷静。恐怕,那个时候,占据上风的还是好奇。“克劳瑞斯夫人,您认为那是什么?鬼怪在晃动手铐和脚镣?”

然而,她表情古怪地看着我,说:“世上可能有鬼,但墙里面的绝不是鬼。不是地狱里鬼怪的哀号和哭诉,不是它们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发出的声音。那是……”“快说,克劳瑞斯夫人,”我催促她,“您已经说了这么多了,干脆就全说出来吧,行吗?”

她的脸上闪过十分古怪的表情,有恐惧,有愠怒,还有——我敢发誓——宗教意义上的敬畏。“有些没有死,”她小声说道,“有些生活在黄昏的阴影中,效命于——他!”

她就说了这么多。我继续套她的话,但她非常固执,不肯再透露半句。最后,我放弃了,怕她收拾东西,不干了。

故事的第一部分到此结束,第二部分在第二天晚上拉开了序幕。卡尔文在楼下生了火,我坐在客厅里,一边看《间谍》,一边打瞌睡,同时听着雨点在狂风中拍打着凸窗。户外,潮湿阴冷;室内,温暖如春。在这样的夜晚,有如此舒适的感觉,不管是谁,都该满足了。可是,没过多久,卡尔文出现在门口,他看上去既兴奋又有些紧张。“先生,您还没睡吧?”他问道。“还没呢。”我说,“有事吗?”“我在楼上发现了一样东西,我想,您应该看一下。”从他的声音判断,他在克制自己激动的情绪。

我站起身,随他一起离开客厅。当我们沿着宽大的楼梯往楼上走的时候,卡尔文说:“我刚才在楼上书房里看书——一本很奇怪的书——忽然,听到墙里面有声音。”“老鼠。”我说,“就这些?”

他在楼梯拐弯的平台处停下脚步,严肃地看着我。他手里的煤油灯把诡异、模糊的影子投在深色的帐幔上。此时,墙上那些时隐时现的肖像一改平日的微笑,看上去邪恶无比。外面,一阵风呼啸而至,随即又极不情愿地慢慢退去。“不是老鼠。”卡尔说,“书架后面传出重重的砰砰声,后来还有可怕的咯咯声——先生,很可怕。还有抓挠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想从那里钻出来……想袭击我!”

博恩斯,你无法想象我是多么吃惊。卡尔文不是那种想象力十分丰富的人。现在看来,此处应该隐藏着某种秘密——而且可能是一个非常可怕的秘密。“那后来呢?”我问他。我们步入大厅,我看见书房的灯光洒向画廊。我开始不安起来,这个夜晚必定不太平。“抓挠声停止了。过了一会儿,那种重重的砰砰声又开始了,这一次,听上去好像距离我越来越远。其间停过一次,我发誓,我听见了一声奇怪的笑声,但很轻,几乎听不清。我走到书架前,这边推一推,那边拽一拽,心想,没准能找到一堵隔墙,或者,一扇暗门。”“你找到了?”

卡尔在书房的门口停住脚步,回答说:“没有——但我发现了这个!”

我们走进书房,我看见左边书架上有一个方形的黑洞,原本放在那里的书都只有空壳。卡尔发现的是一个小暗格。我举起手里的灯往里照,除了厚厚一层灰尘,什么也没有,那些灰尘在里面一定待了几十年了。“只找到这个。”卡尔轻声说,然后递给我一张黄色的大开幅纸。那是一张地图,上面的路线以黑色墨水绘制,细如蛛丝——一座小镇或是一个村庄的地图。大约有七栋建筑,其中一栋以尖塔标示,非常清晰,下面有一行说明文字:腐朽之虫。

在左上角,按理应该是这个地方的西北面,有一个箭头,下面写着:查珀尔怀特。

卡尔文说:“在城里,先生,有个人曾经神秘兮兮地向我提到一个叫作耶路撒冷镇的地方。那个地方早已被遗弃,人人避之。”“但这个是什么意思呢?”我手指着尖塔下面那行奇怪的文字,问道。“我不知道。”

我的脑海里闪过克劳瑞斯夫人僵硬而恐惧的表情。“虫子。”我嘟囔着。“您想到了什么,布恩先生?”“也许……卡尔,我们应该明天去探探这个地方,肯定很刺激,你说呢?”

他点点头,眼睛闪闪发光。接着,我们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在卡尔发现的那个暗格后面的墙上寻找缺口,但一无所获。而且,也没有再听见卡尔描述的那些声响。

那天晚上,我们决定暂且罢手,上床睡觉。

次日清晨,卡尔和我进了树林。前一天晚上的雨已经停了,但天空依旧阴沉沉的。我看见卡尔忧虑地看着我,连忙安慰他说,别担心,万一我感觉体力不支,或者路程太过遥远,我肯定立刻终止我们的计划。我们准备了午饭和一个精准的巴克怀特牌指南针,自然也少不了那张奇怪、古旧的耶路撒冷镇地图。

天灰蒙蒙的,让人感觉有些不对劲。我们穿过一片片遮天蔽日的松树林,朝东南方向行进。一路上,听不见鸟鸣,也看不见走兽,只有双脚踩在地上发出的声响,以及大西洋的浪涛拍打海岸的声音,哗,哗,哗,经久不息。陪伴在我们左右的是海水的味道,浓厚得异乎寻常。

我们刚刚走了差不多两英里,来到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上,我猜它曾经叫过类似“灯芯绒”这种名字。这条路向我们要去的方向延伸,我们为了节省时间,决定走这条路。我们一路上没怎么说话,周围一片沉寂,四下危机四伏,我们的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大约十一点,我们听见了水流的声音。小路突然左拐,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条水流湍急的、青灰色的小溪,而河对岸就是幽灵一般的耶路撒冷镇。

小溪约两米宽,上面有一座长满苔藓的步行桥。在桥的那一端,博恩斯,你都想象不出来,就是那个最完美的小镇。当然,它饱经风霜,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它保存得非常完好。堤岸光秃秃的,十分陡峭,不远处有几栋房子,虽然外表简朴,却不失威严,体现了清教徒应有的风格。往前走,在一条杂草丛生的大道旁,有三四座酷似原始的商场的建筑;再往前走,就是地图上标示的那座教堂。教堂的尖塔拔地而起,直指灰色的苍穹。虽然塔身污渍斑斑,涂料早已剥落,而且,塔尖上的十字架已经歪斜,可是,它给人的那份庄严和肃穆的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这个小镇的名字很好听。”卡尔在我身边轻声说。

我们过河,进入小镇,开始了我们的探寻之旅——博恩斯,从这儿开始,我的故事有些让人匪夷所思了。你做好准备了吗?

我们在房屋之间穿行,空气像铅一样沉重——用负重来描述,可能更为贴切。建筑物都处于腐朽的状态——百叶窗脱落了,屋顶在年复一年积雪的重压下塌了,窗户布满灰尘,斜眼看着路人。怪异的墙角和变形的屋角在地上投下片片阴影,仿佛一个个邪恶的水洼。

我们首先进入一家老旧的、散发着腐朽气味的客栈——不知何故,我感觉这样做欠妥:别人希望不被打扰才待在屋子里,我们竟然就这样闯了进去。破旧的大门上挂着一块牌匾,任由风吹雨打,看上去有年头了,上面写着:公猪头客栈兼酒馆。因为门上只剩下一个铰链,我们进去的时候,木门发出可怕的嘎吱声。客栈内很阴暗,空气中飘浮着一股腐烂霉变的气味,让人有些无法忍受。在这种气味下面,似乎还有一种更厚重的气味:爬虫和鼠类的气味,陈旧和腐烂的气味。这种气味堪比腐朽的棺木或者被盗墓贼挖开的墓穴所散发出的气味。我用手帕掩住口鼻,卡尔学着我的样子。我们一起察看这个地方。“我的天哪,先生。”卡尔的声音很轻。“从未有人来过。”我替他说完了下半句。

的确,没人来过。桌子和椅子像一个个影子卫士,灰头土脸,新英格兰地区极端的温度变化使它们弯曲变形,不然它们的状态可以说十分完美——仿佛数十年来,它们一直在静静的、空荡荡的房间里等待那些早已走远的人再次回到这里,要一杯啤酒或是一小杯白兰地,然后点上黏土烟斗,一边抽烟,一边玩牌。店规旁边挂着一个方形的小镜子,没有一丝破损。博恩斯,你看出其中的门道了吗?小男孩向来喜欢探险,喜欢搞破坏,不管住户多么可怕,任何一栋家中无人的房子,窗玻璃都不可能幸免,任何一个背阴的墓园里都会有至少一块墓碑被小捣蛋鬼们颠倒过来。自然,在距离耶路撒冷镇不足两英里的牧师之角,肯定有不下二十个小捣蛋鬼。然而,小客栈的窗玻璃(店主肯定花了不少银子)却毫发无损——我们发现其他易碎物品也是如此。在耶路撒冷镇,所有的破坏都是大自然无情的力量造成的。这其中的寓意很明显:耶路撒冷镇是一个无人之地。可是,原因呢?我有一个想法,但是,在我斗胆说出来之前,我得继续讲述我这次的冒险活动,结局令人匪夷所思。

我们上楼来到客房,发现床铺都铺得整整齐齐,每张床边上都放着锡铸的水罐。同样,厨房也很整洁,只是堆积了数年的灰尘,还有那股难闻的腐朽气味。单单这家客栈就足以成为古董商人的乐园了,单单厨房里那个造型奇特的火炉就可以在波士顿拍卖会上开出天价了。

我们离开客栈,再次回到变幻莫测的日光中。我说:“卡尔,说说你的想法。”“依我看,布恩先生,情况不妙,”他依旧阴沉着脸,“要想有结论,还得多看看。”

其他的店铺,我们没有一一细看。记得有一家旅馆,锈迹斑斑的铁钉上还挂着发了霉的皮货。此外,还有一家杂货店,一家货栈里面堆放着橡木和松柏,还有一家铁匠铺。

我们朝镇中央那座教堂走去,途中顺道走进两栋房子,都是清教徒风格,里面的物件绝对可以吸引收藏家的眼球。两栋房子里都空无一人,充斥着霉变腐烂的味道。

除了我俩,此地似乎没有其他生灵栖息、活动的迹象。我们没有看见昆虫、鸟类,甚至在窗框的拐角也没有发现蜘蛛网。有的只是灰尘。

最后,我们来到教堂。教堂巍然矗立,阴森、凄凉的氛围使人不寒而栗。因为里面阴暗的缘故,教堂的窗户看上去像一个个黑黢黢的大洞,圣洁的光彩早已不复存在。关于这一点,我极为肯定。我们走上门前的台阶,我伸手握住门上那个大大的铁铸拉手。我和卡尔文的脸上相继流露出凝重的神情。我推开门。这扇门多久没有被人碰过了?我可以肯定地说,起码有五十年了,甚至更久。门上的铰链已经生锈,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腐烂、发霉的味道迎面而来,似乎伸手可及。卡尔喉咙里发出干呕的声音,脑袋不自觉地摇动,他在找寻新鲜的空气。“先生,”他问道,“您肯定您……”“我没事。”我镇定地回答。然而,博恩斯,那个时候,我其实一点也不镇定,感觉不比现在好多少。我和摩西、耶罗波安、英克里斯·马瑟以及我们的朋友汉森(当他处于哲学境界的时候)都相信,存在精神层面上臭气熏天的地方,凡间的牛奶在那些房子里发臭、发酸。这座教堂就是这样的地方,对此,我深信不疑。

我们走进长廊,墙边立着满是灰尘的衣帽架和摆放着圣书的书架。没有窗子,只有壁龛,里面放置着油灯。这个地方没什么特别的,我正想着,突然听见卡尔文急促的喘息声。他注意到的东西,我也看见了。

一幅低俗的画。

对于那幅镶嵌在精美相框里的画,我只能给出如下描述:首先,它使人联想起鲁本斯的作品——肥美的人体;其次,画中人物是对圣母和圣婴的古怪而拙劣的模仿;最后,半明半暗的背景中有一些奇形怪状的生灵,有的在嬉戏,有的则趴在地上。“上帝啊。”我低语。“这儿没有上帝。”卡尔文说。他的声音似乎滞留在空气中。我推开通往教堂内部的门,扑面而来的臭气令人窒息。

在午后浑浊的光线中,一排排坐凳如幽灵一般,延伸至祭坛。在这些之上有一个用橡木做的高大的布道坛,幽暗的前廊尽头闪烁着一道金光。

卡尔文是一名虔诚的新教徒,他情绪激动,不住地在胸前画着十字,我连忙效仿。那道金光来自一个制作精美的巨型十字架——可是,它上下颠倒着挂在那儿,象征着撒旦的弥撒。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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