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名镇清城(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8 20:02:52

点击下载

作者:高林祖

出版社:三晋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文化名镇清城

文化名镇清城试读:

引子

清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一个文化底蕴相当深厚、煤炭资源极其丰富的商贸集镇,自古以来就是盂县乃至山西的传统名镇。据清城村东五道庙于元至正五年(1345)所立石碑记载,早在春秋时期周灵王二十四年(前548),即有秦、潘、宋3姓5户聚居此地,定村名为“秦家屯”,迄今已2561年之久。又据历代《盂县志》所载,“仇犹国”建立于周灵王三年(前569),较“秦家屯”早21年。“原仇城”始建于周贞定王十二年(前457),比“秦家屯”晚91年。故民间传说“先有秦家屯,后有盂县城”。

一、镇史沿革

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庚辰(前221)统一中国,称始皇帝。始皇三年(前219), “秦家屯”在沿用长达328年后第一次更名为“秦城”;秦朝灭亡之后,汉刘邦四年(前203),“秦城” 只沿用了18年,再次更名为“倾城”;明代嘉靖(1522—1566)年间,县以下实行乡、都、堡、甲建制,全县划分了5个乡,即北乡祁邑;南乡铜颖;东乡延寿;西乡玉泉;西北乡游仙。“倾城”属南乡铜颖。清王朝建立后,顺治五年(1648), “倾城”在沿用1850年之后,第三次更名为“清城镇”。清乾隆(1736—1795)年间,全县划为6乡、23都、68堡。“清城镇”属招贤乡第3都清城堡,下辖“9保18村”。“9保”即本清城村内设的秦家屯保、路家巷保、东头保、集场只保、丁字保、阁后头保、阁巷只保、西头保和崖边保。“18村”分别是西沟、杨家坪、周家沟、张家垴、付家垴、小沟(今属阳泉郊区)、火坡、赵家沟、桑树咀、牛圈咀、蔡家崖、南河湾、寨垴、南咀、炉子沟、下庄只、上庄只、后庄只等18个自然村。中华民国七年(1918)改区建制之后,清城隶属盂县一区,仍下辖原18个自然村,其时,因桑树咀和炉子沟均为1户村,分别仅有孙、王两家开焖铁炉,桑树咀并归赵家沟,炉子沟并归南咀子,清城镇的附村实际为16个。民国二十七年(1938)3月,为适应抗日战争形势,县抗日民主政府对编村政权进行全面整顿;建立了新的村政权。清城作为主村原所辖的16个自然村分治为6个行政村,即西沟,包含杨家坪、周家沟;滴水崖,包括火坡、赵家沟、牛圈咀、南河湾、蔡家崖;庄只村,包括上庄只、下庄只、后庄只、南咀;张家垴,包括付家垴;寨垴村;清城村。民国二十八年(1939)至民国三十年(1941),清城由盂县第13区划归盂县第8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8月至民国三十二年(1943)1月,清城归属盂寿县第四区。抗战胜利后,1946年1月,撤销了盂阳、盂平、盂寿县建制,恢复盂县建制,清城归属盂县第三区。1949年2月,清城又划归阳泉市第五区管辖。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阳泉市第五区撤销,清城又划归盂县第三区。1953年4月,清城划归盂县第一区。1953年5—7月,盂县进行划乡工作,清城设乡政府。1956年3月,原青崖头乡并入清城乡。1958年3月原南沟乡也并归清城乡。1958年9月,全县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共组建“前进(城关)”、“宏伟(西烟)”、“先锋(苌池)”、“卫星(牛村)”、“英雄(上社)”、“红旗(仙人)”6个人民公社。清城管理区归属城关前进人民公社。1959年2月全县人民公社扩增至18个,清城成为人民公社所在地, 1959年6月,盂县与阳泉分开,撤销盂县郊区,恢复盂县建制,归属晋中地区。1961年,全县人民公社增至25个,清城公社仍是其中之一。1984年2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制,全县分为25个乡镇,清城乡为其中之一。20世纪末,即2000年12月,全县合并为14个乡镇,清城乡撤销并入路家村镇管辖。

二、煤铁之乡

清城矿藏资源丰富,尤以煤、铁为最,久有“煤铁之乡”的美誉。相传,早在战国时期,清城村就开始出现挖煤、冶铁业,距今已有2400多年的历史了。本地的煤铁业兴起于先秦,发达于唐宋,鼎盛于明清。

清城煤炭资源极为丰富。有关地质勘探报告表明,本地拥有煤田面积约2平方公 里,储量达1800万吨以上。煤田属山西沁水煤田北部边缘系列,煤层稳定,全部可采,有尺八煤(3#)、三尺煤(4#)、上四尺煤(9#上)、丈二煤(9#下)、两节煤(12#)、下四尺煤(13#)、丈八煤(15#)等,分为贫煤和无烟煤两大类。尤其是无烟煤,块大黑亮,性硬纹密。特别是其中的金丝焦八炭,具有神奇的特点:点着时由外向内剥皮式燃烧,无灰尘,无异味,能着24小时不熄,越烧越旺,且用手搬炭,黑不了手,所以至今仍有“温池的水,清城的炭,南沟的闺女最耐看”的谣谚。本地的无烟煤平均发热量在6000~7000大卡左右,是最佳动力燃料、民用燃料和化工原料,为本县优质无烟煤的主要产地。本地的煤炭开采利用,历史悠久。据北魏郦道元所著《水经注》中记载:“贲门之山(即太行山),其上多苍玉,其下分黄垩,多涅石(煤在古代称为涅石)。”说明我们的祖先在2000多年前就发现并利用煤炭资源为人类服务了。据《盂县志》载:自南北朝迄唐宋时期,在原仇山(高城山)、清城、磁窑坡等地兴办冶铁业和陶瓷业,就是利用煤炭作为还原剂和燃料的。从元代开始,盂县的采煤业就有了确切的文字记载。据《大元统一志》载:“盂邑有炭窑13处,去县南招贤(招贤即今清城、路家村、南娄等乡),岁办官课。”本村当时隶属招贤三都,已有煤矿开采。到明代,煤炭开采已不及前代盛行,据明洪武《太原志》载:盂县“有石炭窑3座。在盂县倾城村(清城)1座,去县东南20里;温池村1座,去县东20里;兰村(西兰村)1座,去县南5里”。当时全县仅有3座煤窑,清城就占有1座。可见当时清城已成为全县的主要煤炭产地了。又据《中华二千年史明代矿政》记述:“明代矿政不如前代之盛,洪武(1368)初亦设官督厂,以利官少损民多而止,以后屡采屡禁。民间所办,例有税课,或课税,或课实物。然惑于风水之说,或虑聚众肇乱,每加封禁。”清初,仍沿袭明代矿政,据《清史稿》载:“若有碍禁山风水,民田庐墓及聚众扰民,或岁歉谷踊,辄用封禁。”故而采煤仍受到极大限制,发展甚为缓慢。直到清咸丰三年(1853),由于“军饷浩繁,左藏支绌”,清政府才逐步放宽开采限制,允许“各督府务当权衡缓急,于矿苗兴旺之区,奏明试办”。于是出现了“晋商民零星开采,尤难悉数”的局面,盂县的采煤业方开始进入兴盛时期。清道光二十年(1840)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力图瓜分中国,强行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光绪二十四年(1898),英国车福公司用白银200万两,强行购买平定、盂县、潞城、泽州等地的煤矿开采权,引起山西省全体民众的反对,后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由全省筹集2700万两白银,方向英国车福公司赎回矿权。矿权赎回后,由渠本翘等人在阳泉成立了山西保晋矿务公司,这是山西民族资本第一次大规模采煤的开始。清城镇的潘万钟、董书俊等人也积极参与了赎买矿权之事,后潘万钟曾任保晋矿务公司霍州矿总经理。

清末到民国初年,随着民族工业的发展,工业用煤和民用煤需求量加大,民间私人合伙从事采煤者逐渐增多,小煤窑与日俱增,但开采方法和技术仍很落后,只局限于小型手工采掘,设备简陋,产量极低。据《山西矿务志略》载,民国五年(1916),盂县有牛村、清城、温池、郭村、拦掌等村私人开采的小煤窑13座,共有工人78名,年产原煤3660吨。当时清城镇有小型煤窑3座;共有工人20多名,年产原煤约850吨。又据民国二十二年(1933)《山西统计年鉴》载:是年全县有小煤窑13座,工人178名,年产原煤5411吨,销量5279吨,每吨价1.2元,销售总额9005元。当年清城镇有小煤窑7座,工人30余名,年产原煤1000余吨,因为煤质优良,供不应求,所以吨价高于全县水平,销售总额达1500余元。另据《中国实业志》载:民国二十三年(1934),“盂县小煤窑11座,矿区面积2582公亩,开采面积227公亩,资本总额I410元,工 人总数59人,年产量3864吨,产量总值3864元”。

在全县煤窑数量锐减的情况下,当时清城镇仍有煤窑2座,占到全县煤窑总量的18%,共有矿工13人,年产原煤700余吨,年产值达750余元。又据《中国实业志·山西卷》载,民国二十六年(1937)前,由于生产发展需要,盂县东南乡一带的有煤乡村,大都开办了长年性或季节性的民间小煤窑。当时清城办有人工开采、竹筐挑运的季节性小煤窑10余座,每座用工3~5人,日产原煤4~6吨;规模较大的有2座,每座有采煤工约10余人,日产原煤15~18吨,全村年产原煤近万吨,占到全县原煤总产量的四分之一。民国二十七年(1938)1月,日本侵略军占据盂县城。从此,盂县人民雪上加霜,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由于日军封锁甚严,交通堵塞,销路不通,再加上日伪政府重利盘剥,勒索敲诈,多方限制,我县许多煤窑难以承受巨大灾难,纷纷倒闭关停。更令人愤恨的是日本鬼子大肆掠夺我县的煤炭,将大批优质煤炭以低价强购或无偿抢夺运回日本。抗战八年期间,全县只剩下六七座煤窑。特别是民国三十二年(1943)2月日军占据清城文昌山并设置据点后,更把当地的优质无烟煤作为主要猎物,清城人民对日军的强盗行径深恶痛绝,纷纷抵制,所有煤窑全部停办。抗战胜利后,党和政府在领导人民同蒋、阎军进行武装斗争的同时,积极医治战争创伤,发展生产,大力扶持私人开办煤窑,并在政策、税收等方面予以放宽,促进了全县的煤炭生产。到民国三十八年(1949),全县私营小煤窑达到39座,当年生产原煤28980吨。这一时期清城地区所有大小煤窑全部恢复生产,年产总量增加到8000余吨。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盂县的煤炭工业生产获得了新生。县政府为了加强对煤炭生产的领导,于1950年,在全县有煤炭资源的第一、二、三、六区均设立了煤炭生产管理委员会,同时为了贯彻煤炭开采政策,改善经营管理,调整劳资关系,还建立了“盂县煤业工会”,并制定了工会组织章程。1951年,全县煤窑发展至51座,其中清城建有规模较大的私营煤窑2座,一座名“德顺窑”,一座叫“聚和窑”,地址分别在村东北面的东葫芦咀和西葫芦咀,年总产量达到15000余吨。

1951—1956年间,随着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私营煤窑逐步向集体联合生产转变,1955年春,县里接收了清城的德顺窑、聚和窑及后杨家坪等村的私人小煤窑,在清城创办了全民所有制地方国营德和煤矿。1957年,德和煤矿迁往东坪,与原西兰煤矿、石店焦炭厂东坪作业组等合并,正式定名为国营东坪煤矿,职工人数增至259名,既采煤又炼焦。

从1963年开始,清城于村北口路南建起村办煤矿1座,拥有煤田面积0.3平方公里,储量达400万吨。共有矿工40余人.日产原煤20吨左右,年生产能力为6000~8000吨左右。该矿采丈八煤层,主井为竖井,斜井通风,辘轳提升,设备简陋。1975年该矿由村办煤矿该制为社队联办煤矿。1976年春,因阳石公路扩建,原建在村北口路南的清城煤矿迁至村西的死孩儿沟南侧,拥有煤田面积0. 35平方公里,储量达600万吨,共有矿工100余人,日产原煤100余吨,年生产能力为3~5万吨。

20世纪80年代,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乡镇企业迅猛发展,清城乡企业先后创办了青榆煤矿 一坑、二坑、三坑.滴水崖煤矿一坑、二坑,南沟煤矿一坑、二坑以及西沟煤矿,共有8个坑口。1984年,在“有水快流”的口号下,清城村在西坡新建起一座丈二煤矿——西坡矿,划定井田面积为0.45平方公里,资源储量为269万吨,年设计生产能力为7万吨,实际产量达3万吨以上1993年春,清城又在西北部秋树坡新建丈八矿一座,名为西坡煤矿二坑,划定井田面积为0.7955平方公里,资源储量为440万吨,批准开采8#、9#和15#煤,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有矿工200余人,实际产量达5万吨以上。1995年清城丈二煤矿因资源逐渐枯竭,加之水患严重,实施关闭。1998年清城煤炭实际产量达4.5万吨以上,年产值300万元。2005年清城煤炭实际产量达6万吨以上,年产值破700万元。煤炭工业是清城第一大产业支柱,是集体经济和百姓收入的主要来源。2000年后,全县煤矿改制,清城村办煤矿已归属清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

清城的铁矿(俗称衮),天然储量不很多,主要分布在村西面的馒头山(亦名炮台梁)一带和村北面的骗子梁、北梁和东垴梁、大河坡(又称五金山)一线。其中蕴藏在馒头山一带的多为软衮,蕴藏在骗子梁一线的多为硬衮。西、北两处均为窝子衮。所谓窝子衮,就是在含铁矿的地层下面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很不均匀,一窝一窝的,所以不但不容易开采,而且产量十分有限。

据《山海经》载:盂县“白马之山,其阳多玉,其阴多铁,多赤铜。”说明早在春秋末至战国初期,盂人的祖先就已经发现和开始采掘铁矿了。《隋书·百官志》载,北齐时在原仇设置局丞,管理冶铁业。唐《元和郡县志》载:“原仇山在县北30里,出人参、铁矿。”而本村西、北两面均有铁矿蕴藏,且据村东五道庙碑文记载,本村铁矿的开采始于战国时期,距今已有2400余年之久了。

与原始的采煤一样,旧时铁矿的开采同样是靠手工操作。矿工首先要开挖一个倾斜的洞口,在斜坡上挖成一级一级的台阶,挖到有衮的地层,主要是用尖镢头刨,后来也有用火药炮打的。刨到矿石后,把它装在筐子里,由运工往坑口外背,一般一筐装60~70斤左右。一个衮窑有四、五个工人,1天最多也只能挖出1吨左右的矿石。据有关资料记载,明、清时期,清城镇的铁矿坑口共有12个,分布在本村及本镇的前杨家坪、张家垴、付家垴、火坡及赵家沟村附近,计有工人50多个,日产量不过10余吨,虽然产量不高,但基本能满足本村8个焖铁炉冶炼之用。一直到抗战时期焖铁炉倒闭后,铁矿的开采才被迫停止。

新中国成立初期,本地仍有少量的铁矿开采,不久即停业。1958年,全民大炼钢铁,清城的焖铁炉又恢复了生产,与此同时也恢复了铁矿的开采。1960年以后,发展日新月异,南关铁厂、五五铁厂、桃园铁厂(晋盂钢铁厂)等厂的炼铁高炉逐步取代了焖铁炉生产,清城的铁矿开采也随着焖铁炉的淘汰而告终。

据《山海经》、《隋书·百官志》、《元和郡县志》、《山西省经济资料》等史籍记载,早在战国时期盂县就已有采矿冶铁业的出现,北齐时曾在原仇设置局丞,唐代的开采与冶炼已经初具规模,北宋政和元年(1111)又在原仇山、白马山等地设立冶铁所,管理冶铁业。据《盂县志》载,清城有宋政和年间炼铁遗址。明代嘉靖《盂县志》载,当时盂县东南乡一带,铁器生产已经很普遍,说明清城冶铁业相当发达。据清代光绪版《盂县志》载,光绪二十四年(1898),全县在牛村、白土坡、南流、赵家垴、清城等村,有焖铁炉60余座,年产生铁4500吨。当时,清城有焖铁炉8座,年产生铁600余吨,占全县生铁总量的13%。据《中国矿业志》载:“民国五年(1916),山西全省产铁7万吨……盂县5000吨,占到全省铁总量的14%。”当时清城的生铁年产量已上升到700吨以上,占到全省总产量的1%,全县总产量的14%。又据《山西矿物志略》载,当时盂县的生铁冶炼场地,主要集中在县境东南部,“盂县东南各村共有炉厂150余座,以清城镇为中心点”。证明清城的生铁冶炼当时在全县确实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民国中后期,内忧外患,战况连年,铁制产品的生产与交换直接受到限制封锁,冶铁业也随之出现了衰退的局面。民国二十一年(1932),全县采铁矿石13000吨,产生铁2500吨,比民国五年(1916)减少了一半,清城的生铁年产量也下降到300吨左右。据《中国实业志·山西省》载,民国二十五年(1936),盂县的铁矿开采者只剩下4家,产量仅有750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全县的冶铁业全部关闭,本村自然也不例外。

清城的冶炼铸造,其产品有生铁和熟铁两个品种。其中生铁的冶炼,方法古老,设备工艺甚为简单。即先在平地上挖出一个约1米深,2米宽,3米长的长方体土坑,作为炉坑,再将采回的坩子土,压碎,和成泥,用手工拍捏成约2尺高,直径6寸粗的圆筒型坩锅,待坩锅晾烤干后,再将锤碎成红枣大小的铁矿石及黑豆大小的煤屑混合在一起,装入坩锅。然后将装好料的坩锅一排排堆置于挖好的土坑内,1坑至少装150个坩锅;之后,在其四周和顶部密布煤块,开始点火焖烧,待燃烧5天左右,将坩锅内的铁矿石烧透熔化后,自然熄灭,冷却后即可出窑。这样的冶炼设备俗称焖铁炉。至今在本村的东头坡底和村南的灰渣坡沟底,仍有炉址遗迹和大量坩锅的残片。

明、清时期,清城村共有8座焖铁炉,每座焖铁炉大小不一,有的有5个窑坑,有的有10个窑坑,每5个坑称为1小把只,10个坑称为1大把只;每座焖铁炉约有工人30多个,8座焖铁炉共有工人240余名。当时,年产生铁700余吨。上述8座焖铁炉,分别分布在清城村四周,计有秦家屯的圪洞炉,东头街的拐角炉,村东南井沟有2座炉,村西二郎庙沟的南旮旯有4座炉。此外,当时清城镇所属的河坡、桑树咀、赵家沟、牛圈咀、蔡家崖、炉子沟、南咀子、下庄只、后庄只,以及小沟村(现属阳泉郊区管辖)等10个村庄.还有20余座焖铁炉和杂货炉。另外,清城镇北部的南沟、赵家垴,南部的榆林垴、青崖头、大黄沟;以及清城镇西12里,花山背后的刘家村、观沟、杨家沟;清城镇北15里的牛村、白土坡等村都有焖铁炉生产。原属盂县管辖现划归阳泉郊区的山底、红土堰、东村、南沟、大小河北、东村南沟、牵牛镇等10个村也都有焖铁炉生产。以上各地焖铁炉生产的生铁,当时都属于清城镇的产铁范围,必须统一集中回清城进行加工,统称为清城生铁。

当时清城独家从事熟铁生产,上述各地生产的生铁大都需运到清城再行加工。熟铁冶炼其实就是把生铁再加工1次(俗语叫做炒铁)。其工艺流程是:先在地下挖1个地火炕,将焖铁炉内炼出的生铁与小柴混合装入炒铁炉内,封好后,外面装上大风匣往炉内鼓风,经过高温熔炼,排除杂质,然后取出乘热锻打,即成团铁(熟铁)。团铁再经链锏炉烧红锻打,即成条铁。清城村当时建有3座炒铁炉,每座炒铁炉约有5个工人,计有15个工人,每日可加工熟铁20余吨,可供本村36座链锏炉,5座锄炉,5座锹炉,5盘小铁炉和3盘蹄掌炉使用。

清城的铸造业主要是生铁翻砂铸造。据《大中华山西地理志》载:“清城……为平定及本县铁货所萃。(输出)以锅为大宗。其大铁店七八家。”生铁翻砂铸造的方法是:先用木头做成各式各样的模具,再用河砂翻制成各式各样的模型,然后把生铁熔化成铁水,从模孔浇铸进去,待铁水冷却后即成。清城生铁铸造的产品主要是铁锅。其中工业用的有8梢(桶)锅、改锅等;民用的有洗衣锅、饮羊锅、做饭用的堂1锅至堂8锅,炒菜用的大、中、小把把锅,茶壶、折半壶、中壶,还有温罐、铁罐;炉灶县有大小火口,粗细燎支,大小炭锤,铁锤等;农具有犁铧、耧铧、耙齿等。当时清城的生铁铸造产品,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质量较高,铸造技术已达到相当水平。因此所生产的各类产品闻名遐迩,销路甚广,除本县及阳泉和平定、昔阳、和顺、寿阳等县使用外,还销往本省忻州、雁北,以及陕西、内蒙、归绥(今呼和浩特)、包头、河北、河南、山东、东北等地。清城的铁铸产品主要是大铁锅,其既是大宗产品,也是名牌产品,而且有相当数量的产品要经过沙漠地带远销到西北地区。由于交通条件局限,当时只能用驼队运输,所以清城镇就设有专供驼队来此住宿歇脚的骆驼。

大店6家,足见其生产和销售的规模之大。

除上述普通生产生活用具外,清城还用生铁铸造神像和祭器,计有寺庙的铁铸佛像,大小钟磬,大小香炉,高低蜡台.以及烬纸炉等等。如清城三官庙内唐代所铸的释迦牟尼铜铸鎏金像,各路菩萨,罗汉,四大天王、护法武士及侍从杂役等铁铸鎏金像,宋代所铸高约4米、基座1米见方、4层6角、每层都有明栏立柱、井饰以飞檐斗栱、垂角、风钟的玲珑铁塔,元代为藏山祠所铸88尊2尺高的大王爷神像,明代为五台山莲花寺铸的500尊鎏金铁罗汉等,皆为本村铸工师傅的杰作。这些神像祭器尊尊惟妙惟肖,形象逼真,件件玲珑精美,独具匠心,且历经千年光鲜如新,堪称稀世瑰宝。工艺之精湛,令人赞叹不已。足以证明本村铸造业历史久远,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故清咸丰年间清廷曾在此地设立铸钱局,专铸铁币,现南咀子对面旧址仍存。除此之外,清政府还令清城为其铸造过名为“二人抬”的铁炮及铁炮弹等军用武器。清代以前,尚未发明火柴,人类取火主要靠火镰。火镰亦由生铁铸造而成,长约6寸许,1寸宽,1分厚,形似镰刀,故名火镰。取火时左手拿I块燧石(俗称火石),上面垫1层极易燃烧的棉绒,然后,右手拿火镰在燧石上敲击,溅出的火星把棉绒烧着冒烟后,放在引火物上用嘴轻轻一吹就产生了火焰。清代清城专建有火镰炉2座,这在山西省是独一无二的,其产品除了供本省用之外,还销往陕西、河南,河北、山东、内蒙、东北以及南方各省,甚至据传还出口到欧洲的瑞典等国家。

1937—1945年抗战期间,清城的铸铁业生产因连年战乱,铁货滞销,各铁店相继倒闭。1948年春.随着土改工作的结束,为适应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形势需求,清城又利用土改的胜利果实(其中团铁5万余斤,锄板5千张,铁锹250余张,链锏铁棒300余根)在村东头的狮子巷南口,办起了清城铁厂,内设有焖铁炉、链锎炉以及翻砂铸造等车间,约有工人百余名,主要生产煤炉、温罐、燎支、火圈、饭锅、炒瓢、锹、锄、镰刀、镢头等民用生熟铁器。1953年,清城村办铁厂被盂县手工业联社接收,更名为清城铁业生产合作社。1969年该社停办,所有工人被安置到跃进煤矿和五五铁厂,其设施设备由清城社办企业接管,重新组织生产,井再次恢复清城铁厂之名。

清城的熟铁锻造,主要产品是锹和锄。据清城二郎庙碑文记载,远在辽金时期,清城就有了铁匠炉,专门从事熟铁锻造,其产品主要是锹、镢、镰、斧、大锄、小锄等农具和刀,剪、铁勺、铁匙、火柱、泥铲等生活用具。而且技术较高,质量较好。据清代《盂县志》载:“本县的锄、锹,主要产地在清城……锄、锹样式根据各地使用习惯,各有不同……其特点是经久耐用,光滑利土,畅销山东,河北,绥远等地,声誉颇高。”

到了明、清时期,清城的制锹业和制锄业进入鼎盛阶段,由原来的小铁炉小打小闹发展到大规模的集约生产。不仅有本县本地的实业界人士在此投资兴办,而且还吸引了外县、外省的有识之士来本地投资发展。当时本村规模较大的制锹铁店有5家,字号分别是“公和庆”、“源隆永”、“源生永”、“永丰功”和“天源公”。这5家铁店就是由本省定襄县的商家投资兴办的,其工人则是从河北省的井陉、获鹿等地招聘来的,约100余人,以生产铁锹为主。当时的铁锹厂家对产品质量要求很高,每张铁锹的锻造,要经过5道严格的工序。第一道工序是先将链锏棒烧红后打成锹坯;第二道工序是给锹坯上镀1层软生铁水,使之光滑耐磨,不生锈,不粘土,好使用;第三道工序是冷加工,即是用手平锤在铁砧子上端压锹坯,使之坚实平滑,每张锹坯需锻打数百锤之多,直到锹面达到光滑平整、明洁如镜的标准为止;第四道工序叫沾锹淬火,就是用皮硝火沾,使之更加坚硬;最后一道工序是验质装把,把子用槐木车成,装上锹头再贯上铆钉,使之牢固,防止脱落,最后加盖各商号的毛印,每10张捆为1捆,入库待销。清城当时最有名的铁锹是“人和锹”,此外还有“进宜锹”、“大弯台”、“二九锹”等等,共计22个种类,年产量最高达15万张。

当时清城生产的铁锹,由于质量上乘,销路甚广,除在本县、本省大量批发和零售外,还在省内外许多地方设有专售店铺,计有永德3家,赤峰3家,平泉3家,张家口,11家,宣化7家,大同6家,牛镇13家,隆盛庄7家,归绥11家,东开集3家,阳高4家,繁峙2家,沙河1家,大堂3家,应州4家,忻州8家,代州4家,宁武2家,洪镇4家,京都5家,获鹿3家,总共有21处,107家专营店铺进行经销。

除制锹业外,就是制锄业。当时规模较大的厂家有6~7个,主要设在本村和清城镇的属村西沟,人们习惯称之为“锄炉子”。字号分别是德诚泰、德兴泰、德和泰、三和成、三和兴,“三和魁”、夏易恭等。上述各锄炉均为本地人兴办’,其工人大多来自河北的平山县和获鹿县,只有端锄片的技术工为本地人。每盘锄炉约有工人20~30人,总计有200余人。其生产工序与制锹基本相同,产品与锹炉生产的铁锹一样,都根据其形状特征有固定的品牌,如“三舌锄”、“二八锭”、“对方子”、“四尖子等10余种,平均年产5万余张。产品的运输主要靠“高脚”(当时未通火车、汽车,主要靠牲口驮运),先运往阳泉,再转运到河北省获鹿县的“崇信店”货栈收存,然后分别销往河北、河南和山东等地。

除了制锹业和制锄业外,清城的小铁匠炉还有5家,主要是锻造普通农具和日常生活用具。农具主要有铡草刀、铁车箍、辘轳把、宽镢头、尖镢头(刨煤、刨衮用)、镰刀、招镰、斧子、铁索等;生活用具主要有火柱、泥锹、泥铲、铁勺、铁匙、菜刀、剪子、铁钉等。每盘铁匠炉约用工5人,其中炉头1人,拉风箱工1人,抡大锤工3人。年生产各种农具和生活用具约3万余件。新中国成立后,这类小铁匠炉在村集体组织下仍坚持生产,对保障本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的发展,铸造工艺的改进和其他同类替代产品的出现,本地的小铁匠炉便逐渐停产消失。除此之外,还有蹄掌铺3家,主要是打制马蹄铁,给毛驴、骡、马挂掌(即钉马蹄铁),作用是保护牲口的蹄掌,使之不致磨损。蹄掌铺工人根据毛驴、骡、马蹄子的形状大小,用熟铁打成半圆形铁掌,并在周围打好钉眼。挂掌时,先把牲口蹄上的旧掌拔掉,把蹄骨面铲平,然后选好适当的铁掌钉在牲口蹄上。由于新中国成立前后本地交通运输主要靠牲口驮运,不少人家都有牲口,加之清城的铁掌质优耐磨,方圆10里以内的大小牲畜都来此地挂掌,所以蹄掌业非常发达。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机动车辆逐步代替畜力运输,本地的蹄掌业逐渐消失。

清城冶炼铸造业的发达兴旺,既带动和促进了本地农、工、商各业的发展,也培养了一批这方面的技术人才。近代比较知名的有焖铁师傅秦万保、潘存双、高全保、高庆祯等,炒铁师傅高生福、王贞等,锻铸师傅刘庚亥、秦存海、秦联英等,蹄掌师傅潘德恭、潘永元、张喜明等。

三、“日进斗金”的商贸业

明、清时期,由于清城煤、铁工业十分发达,带动了商贸业的快速发展,到清代乾隆年间,达到极盛时期,成为晋东南名副其实的商埠和交通枢纽。当时在本村由东到西,再由南向北1里半长的主街道两旁,各种商店门市就多达100余家。规模有大有小,经营的货物品种有综合型的,也有专项型的。其中专项型的计有钱庄2家,钱局1家,当铺1家,参局2家,中药铺3家,绸缎店1家,土布店3家,洋货庄2家,粮店2家,肉铺2家,面铺3家,菜铺3家,豆腐坊4家,饴糖坊1家,醋铺4家,木器铺3家,铜器铺2家,麻绳铺1家,皮革铺2家,花草铺1家,玩具店1家。综合型的有各种百货小商铺、杂货店等20余家。据光绪十三年(1887)所立清城二郎庙功德碑记载,当时为该庙修缮施银的店铺就有重兴店、天盛店、恒兴堂、复恒店、福长店、东永诚、福蔚恒、景川店、三和庆、德兴泰、德成泰、三和公、广兴隆、源生永、德泰长、同和成、隆兴泉、永元长、万和德、义盛永、庆和涌、福巨成、重兴明、永吉成、隆盛店、永益升、天复成、恒顺公、恒庆成、永森源、德义成、天复盛、福隆昌、六必居、复隆泰、三友成、复盛成、生茂德、福兴隆、绩盛永等40家。

民国十九年(1930),由于军阀混战,山西晋钞贬值,1元晋钞只能折合5分银币,致使工商业遭受严重损失,清城镇的工商业随之逐渐萧条。到了民国二十三至二十四年(1934—1935)间,由于同蒲铁路通车,晋北各县喂养毛驴、骡子和骆驼的人家失去了脚运的货源,绝大部分商品由火车运输取代,因而盂县、平定所产的铁货便全部阳泉集中,不再往清城汇集,从此清城的8大铁店相继倒闭,随之大、小商铺也陆续停业,就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家杂货铺了。

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战全面爆发。民国二十七年(1938),县抗日民主政府为解决军需及民用的生产生活物资供给问题,配合抗日战争,建立供销基层组织,在清城成立了村级供销社,发展社员3500人,吸收股金1225元,积极开展购销业务。民国三十二年(1943)2月,日寇占领清城文昌山,并设立了据点,实行“三光”政策,局势异常险恶,村供销社惨遭摧毁破坏被迫停业,其他工商店铺也所剩无几,村民的生产生活物资严重短缺。

新中国成立后,工商业逐步恢复。20世纪50年代初,实行公私合营,取消个体工商户后,1952年春,县营清城供销社建立,地址在村前街十字路口北侧。当时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主要从供销社购置。从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在1960至1962年3年困难时期,特别是“文革”十年期间,由于生产受到严重干扰破坏,各类生产生活物资非常短缺,不仅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就连棉花、布匹、肉食、糖类等生活必需品也实行票证制,加之村民经济困难,购买力很低,商贸业较为萧条。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