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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22: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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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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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宝贝(雷蒙德·钱德勒作品)

再见,宝贝(雷蒙德·钱德勒作品)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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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本书由上海译文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1

中央大道上有几个种族混杂的街区,这些地方还没有完全被黑人所占据,此处就是其中之一。我刚刚从一家店面大小只有三把椅子的理发店里出来;某家代理行认为一个名叫德米特里·阿莱蒂斯的代班理发师就在那里工作。这是笔小生意。他的老婆说,她愿意付一小笔钱,只要能让他回家。

我一直没能找到他,可阿莱蒂斯太太也一直没有付我钱。

那天很暖和,此时已经接近三月底了,我站在理发店外,抬头看着一块伸在外面的霓虹灯广告牌,那属于二楼一家叫弗洛里安的餐厅兼赌场。一个男人也在抬头看着那广告牌。他仰望着那些落满灰尘的窗户,脸上现出一种凝固的狂喜神色,就好像是一个匈牙利移民第一眼看到自由女神像一般。他是个大个子,但身高不超过六英尺五英寸,肩宽也不超过一辆啤酒货车。他离我大概有十英尺远。他的胳膊松弛地垂在身体两侧,一支被遗忘的雪茄在他粗大的手指后面冒着烟。

纤瘦安静的黑人在街上来来往往,不时瞪眼向他投去匆匆的一瞥。这个男人值得细看。他头戴一顶起毛的博尔萨利诺帽,身着一件粗陋的灰色运动夹克,上面挂着白色的高尔夫球充作纽扣;他的行头还包括一件褐衬衫,一条黄领带,一条打褶的灰色法兰绒便裤和一双短吻鳄皮鞋,脚趾处绽开了白色的大洞。从他的外套贴胸口袋里,一条演出用的手帕钻了出来,垂在外面,颜色是与他的领带一样的亮黄色。他的帽檐上还别着几根五颜六色的羽毛,但这真的已经没有必要了。中央大道绝非这世上衣着最低调的地方,可即便是在这里,他看上去也招摇得像是一只大狼蛛落在了白蛋糕上。

他的肤色苍白,胡子也该刮一刮了。他的这把胡子永远都该刮。他长着蜷曲的黑发,眉毛长得都快碰到那只宽鼻子了。对于这样一个大块头的男人来说,他的耳朵却细小匀称,眼睛中闪着泪珠般的光芒——灰眼睛似乎经常给人这种感觉。他的站姿像尊雕像,过了许久,他露出了一丝微笑。

他慢慢地穿过人行道,走到那扇双开式弹簧门跟前,紧闭的门后就是通往二楼的楼梯。他一把把门推开,朝街道的左右两边投去面无表情的冷冷一瞥,然后走了进去。要是他只是个小个子,而且穿得较为低调的话,那我可能会以为他打算持枪抢劫呢。但这样的衣服,这样的帽子,这样的块头——绝不可能。

弹簧门向外摆了回来,然后渐渐不动了。可就在它完全停下之前,门又突然间猛地被朝外撞开了。某个东西飞过人行道,落在了阴沟里,刚好掉在两辆停在路边的汽车中间。那东西手膝着地,发出一声尖利的叫声,就像一只被逼进角落的老鼠。它慢慢地爬了起来,找回了一顶帽子,然后跨回到人行道上。那是个瘦骨嶙峋、肩膀窄窄的棕肤年轻人,穿着件淡紫色的套装,上面别着一支康乃馨。它长着一头光溜溜的黑发。它张开嘴,叫唤了一阵子。路人们茫然地盯着它。随后它重新快快活活地戴好帽子,悄无声息地走到墙边上,迈着外八字的步子顺着沿街的一排房屋默默地走开了。

沉寂。人流如旧。我走到那扇双开门边上,站在门前。两片门板现在已经一动不动了。这不关我的事。于是我把门推开,朝里面张望。

黑暗中伸出一只手来,手掌大得可以让我坐在上面。那只手一把抓住我的一只肩膀,几乎把它捏得粉碎。然后这只手把我从门里拖了进来,轻轻松松地将我提上了一级台阶。一张巨大的脸孔正盯着我看。一个低沉的声音对我开了口,语调很平静:“这里有黑鬼,是吧?帮我把那个捆起来,伙计。”

屋里面很暗,很安静。头顶上隐隐传来人声,可楼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这大个子一脸严肃地盯着我,继续用那只手摧残着我的肩膀。“一个黑人,”他说,“我刚刚把他扔出去了。你看到我把他扔出去了?”

他松开了我的肩膀。骨头好像还没碎,但整只胳膊都麻了。“这本来就是那种地方,”我边说边揉着肩膀,“你还能指望怎么样?”“别这么说,伙计。”那大个子轻轻地发出咕噜噜的喉音,就像是四只老虎刚刚用完餐。“维尔玛以前在这里工作。小维尔玛。”

他再度伸手去抓我的肩膀。我想要躲闪,可他的动作快得就像只猫。他又一次开始用那些钢铁般的手指折磨我的肌肉。“没错,”他继续说,“小维尔玛。我已经有八年没有见到她了。你说这是家黑人店?”

我用低哑的声音说了声是。

他又把我向上提了两级台阶。我奋力地挣脱开来,试图获得一点周旋的空间。我没带枪。寻找德米特里·阿莱蒂斯似乎不需要枪。但我怀疑就算有枪也没什么用。这大个子说不定会一把将它从我手里夺走,然后塞进嘴里。“你上楼自己看看吧。”我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透露出身体所承受的剧痛。

他再次放开了我。他用那双灰眼睛看着我,眼神中流露出某种哀伤。“我现在感觉很好,”他说,“我可不想让什么人来烦我。你跟我一起上楼吧,也许我们可以喝上两杯。”“他们不会招待你的。我跟你说了,这是家黑人店。”“我已经有八年没见到维尔玛了,”他用他那低沉悲伤的嗓音说着,“从我说再见起到现在,已经有八年了。她有六年没给我写信了。可她一定有她的理由。她以前在这里工作。她很可爱。你跟我上楼去,咋样?”“好,”我大声喊道,“我跟你走。只是别扛着我。让我自己走。我很健康。我完全是个成年人了。我可以自己上厕所,自己料理一切。只是请你别扛着我。”“小维尔玛以前在这里工作。”他轻声说着。他根本没听我说话。

我们朝楼上走去。他允许我自己走路。我的肩膀生疼,脖子后面全湿了。2

又有一扇弹簧门挡在了楼梯顶端,不知紧闭的门后面究竟有什么。大个子用两根拇指轻轻地把门推开,随后我们进了房间。这是一间狭长的屋子,不太干净,不太明亮,也不太欢乐。

角落里,一道光锥下,一群黑人围在一张双骰儿赌桌边唱着歌,聊着天。紧挨着右手边那面墙的是一个吧台。房间里剩余的地方差不多摆满了一张张小圆桌。屋里有几个顾客,男男女女,全都是黑人。

赌桌边的歌声顿时停了下来,桌前的亮光也忽的一下灭了。一阵突然的沉寂,沉重得就像一条进水的船。一双双眼睛望着我们,栗色的眼睛,嵌在一张张肤色从暗灰到深黑的脸孔上。一颗颗脑袋慢慢地转向我们,脑袋上的眼睛在一片属于异族的、怪异的死寂中闪着光,瞪视着。

一个脖颈粗实的黑人正靠在吧台的一端,他的衬衫袖筒上缠着粉色的吊袖带,宽阔的后背上背着粉白两色的吊裤带。此人浑身上下都写着两个字:保镖。他慢慢地把那只抬着的脚放下,然后慢慢地扭头盯着我们,一边把两脚缓缓张开,伸出一条宽大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他长着一张几乎报废的脸,看上去好像被人用各种物品轮番砸过一遍,就差掘土机的铲斗了。它曾被人划上疤痕,被砸扁,再碾粗,脸上的口子有的一格一格,有的一条一条。这是一张无需再有恐惧的脸。它已然经受了所有你可以想象得到的摧残。

他的一头短发皱巴巴的,发色中带着一抹灰。一只耳朵缺了耳垂。

这黑人生得肩宽体阔。他两腿粗壮,看上去有一点罗圈,这在黑人当中可不太常见。他又舔了舔嘴唇,露出一个微笑,然后身子动了起来。他以一种放松的、拳击手式的半蹲姿势朝我们走了过来。大个子一言不发地等着他。

这个胳膊上缠着粉色吊袖带的黑人伸出一只巨大的棕色手掌贴在大个子的胸膛前。这手虽大,可这样看起来却显得像根大头针。大个子一动不动。保镖挤出一个温和的微笑。“白人不能进,伙计。这是给有色人种的。对不起。”

大个子转动着那双小小的、哀伤的灰眼睛,往房间里四下张望着。他的脸颊微微泛红。“臭擦鞋的。”他压低了嗓子,愤怒地说了一句。然后他又提高了音量。“维尔玛在哪儿?”他问那保镖。

保镖没有放肆地大笑。他端详着大个子的衣服——他的褐衬衫和黄领带、他粗陋的灰外套,还有上面的白色高尔夫球。他微微地转动着那颗厚实的脑袋,从各个角度审视着这一切。他又低头看了看那双短吻鳄皮鞋,轻轻地笑出声来,像是被逗乐了。我有一点为他感到难过。这时他又轻声地开了口。“维尔玛你说?这里没有维尔玛,伙计。没有婊子,没有马子,什么都没有。这里是饭馆儿,伙计,这里是饭馆儿。”“维尔玛以前在这儿工作的。”大个子说。他的语调像是在做梦,就好像他正独自一人在树林里采着野紫罗兰。我掏出手帕,又擦了擦脖子后面的汗。

保镖突然放声大笑。“没错,”他边说边飞快地扭头瞅了一眼身后的人群,“维尔玛以前在这儿工作。可维尔玛现在不在这儿工作了。她退休了。呵呵……呵呵。”“麻烦把你那只该死的手从我衬衫上拿开。”大个子说。

保镖皱了皱眉。他可不习惯听别人这么跟他说话。他把手从衬衫上拿开,握成了拳头,它的大小和颜色都像极了一只巨大的茄子。他得考虑他的饭碗、他好勇斗狠的名声,还有他的公众信誉。这些问题他考虑了一秒钟,然后犯下了一个错误。他又狠又快地挥了一记拳,胳膊肘猛地向外一抽,拳头落在了大个子的下巴一侧。房间里四下传出一阵轻轻的喘气声。

这可是结结实实的一拳。大个子肩膀一垂,身子紧跟着晃了一下。这一拳力道十足,挥出此拳的这个人平时一定没少练过。大个子的脑袋只歪了不到一英寸。他没有试图招架。他承受了这一击,微微抖了抖身子,喉咙里轻轻地哼了一声,然后一把抓住了保镖的喉咙。

保镖想要用膝盖顶他的裆部。大个子让他在半空中转了个身,他那双花里胡哨的鞋一下子在粗糙的油地毡上滑脱了。他把保镖的身体向后一弯,腾出右手去抓他的腰带。那腰带就像绑肉绳一样一下子断了。大个子伸出一只巨大的手掌,直直抵住保镖的脊柱,然后奋力一推。他直接把保镖扔到房间那头去了,这家伙在空中转着圈,左摇右摆,两手乱舞。三个人跳起身来躲开他。保镖翻身倒地时带翻了一张桌子,接着狠狠地砸在了踢脚板上,声音响得你在丹佛都能听得见。他两腿抽搐了一下,然后就躺倒不动了。“有些家伙,”大个子开口道,“总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该狠。”他朝我扭过头来。“对了,”他说,“你跟我喝一杯吧。”

我们走到吧台前。那些顾客或单身或三三两两,全都成了一言不发的影子,他们无声地从地板上飘过,又无声地从楼梯尽头的那扇门里飘了出去。无声如草地上的黑影。他们甚至都没有让弹簧门摇摆。

我们在吧台上倚着身子。“酸威士忌,”大个子说,“你的自己点。”“酸威士忌。”我说。

于是我们拿到了酸威士忌。

大个子顺着又厚又矮的玻璃杯壁面无表情地把酸威士忌舔下肚去。他严肃地盯着酒吧招待——这是个愁眉苦脸的瘦小黑人,穿着一件白外套,脚痛般地动来动去的。“你知道维尔玛在哪儿吗?”“维尔玛,是吗?”酒保哼哼唧唧地说,“我最近没在这块儿瞅见她。最近没见着,没有,先生。”“你来这儿多久了?”“让我瞧瞧,”酒保放下毛巾,额头上现出一条条皱纹,然后扳起了手指头,“大概十个月吧,我猜。大概一年。大概—”“到底是多久?”大个子说。

酒保两眼瞪得像铜铃,喉结上上下下地扑腾着,像只没头的母鸡。“你们这笼子变成黑人夜店有多久啦?”大个子粗声盘问道。“谁说是?”

大个子的手捏成了拳头,手中那只装着酸威士忌的玻璃杯几乎顿时消失在了无形之中。“五年吧,”我说,“至于这个叫维尔玛的白人姑娘,这家伙肯定什么也不知道。这里没人知道。”

大个子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刚刚从蛋里孵出来一样。那杯酸威士忌好像没有让他高兴起来。“混蛋,谁让你来插一脚的?”他问我。

我挤出一个微笑,一个大大的、温暖的、友好的微笑。“我就是那个跟你一起进来的家伙。想起来了吗?”

他咧嘴回了我一个笑容,一个干巴巴的笑,只见白牙,没有意义。“酸威士忌,”他吩咐酒保,“把你裤裆里的跳蚤抖干净。上快点儿。”

酒保迈着小碎步子跑前跑后,骨碌碌地翻着白眼。我背靠吧台,抬眼看着房间。屋里现在空了,只剩下了酒保、大个子和我自己,当然还有那个一头撞在墙上的保镖。那保镖开始动弹了。他慢慢地挪着身子,像是忍着剧痛、十分吃力的样子。他沿着踢脚板不声不响地爬着,像缺了一只翅膀的苍蝇。他挪到了桌子后头,精疲力竭的样子就像一个人突然之间苍老了、幻灭了。我看着他挪动身子。酒保这时又拿来了两杯酸威士忌。我朝吧台转过身子。大个子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那个在地上爬行的保镖,然后就不再留意他了。“这夜店里现在什么都没有留下了,”他抱怨道,“以前这儿有一个小舞台,有乐队,还有一个个漂亮的小房间,男人可以进去找些乐子。维尔玛在这儿唱过歌。她是个红头发,媚得就像蕾丝内裤。我们那时都要结婚了,结果他们陷害了我。”

我喝下了第二杯酸威士忌。这场冒险已经快让我受够了。“怎么陷害的?”我问道。“你以为我这八年都上哪儿去了?”“捉蝴蝶。”

他用一根粗得像香蕉的食指戳着自己的胸膛。“蹲在牢里呐。我叫马洛伊。他们叫我驼鹿马洛伊,因为我个儿大。大本德银行劫案。四万大洋。我一个人干的。厉不厉害?”“你现在打算把钱花掉对吧?”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这时我们身后传来一阵声响。那保镖站起身来了,左摇右晃地走了几步,伸手握住赌桌后面一扇黑门的把手。他打开门,几乎是摔进去的。门哐的一声关上了,然后咔哒一声上了锁。“那是什么地方?”驼鹿马洛伊厉声问道。

酒保的眼珠在脑壳里飘忽不定,然后才费力地定睛望着那扇门,保镖刚刚跌跌撞撞地从那里钻了进去。“那——那是蒙哥马利先生的办公室,先生。他是老板。他的办公室就在那后面。”“他说不定知道。”大个子说。他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他最好不要也跟我说笑话。已经碰着两个这样的人了。”

他慢悠悠地穿过房间,步履轻快,心中没有一丝顾虑。他巨人般的后背遮住了那扇门。门锁着。他拉住门摇了摇,一块门板飞到了一边。他走了进去,门在他身后关上了。

一阵沉默。我看着酒保。酒保看着我。他的眼神若有所思。他擦了擦柜台,叹了口气,右臂撑在台面上趴了下来。

我伸手越过柜台,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这只胳膊又瘦又脆。我捏着它,对他微笑。“你那底下藏着什么东西,伙计?”

他舔了舔嘴唇,抵着我的胳膊,一言不发。一抹灰色爬上了他那张发亮的脸膛。“这是个狠角儿,”我说,“而且他很容易发飙。他喝了酒就这样。他正在找一个他以前认识的姑娘。这地方以前是家白人店。懂了没有?”

酒保舔了舔嘴唇。“他离开这里好久了,”我接着说,“八年了。他好像没有意识到八年究竟有多久,但我估计在他看来那就是一辈子。他觉得这儿的人应该知道他的姑娘在哪里。懂了没有?”

酒保慢吞吞地说:“我以为你跟他是一伙儿的。”“我身不由己啊。他在楼下问了我一个问题,然后就把我拖上来了。我以前从没有见过他。但我可不想让人给扔到房子的那头去。你那底下藏着什么?”“我弄了一把锯短的猎枪。”酒保说。“啧啧,那是违法的,”我低声说,“听着,你跟我是一伙儿的。还有别的吗?”“我还弄了一把左轮,”酒保说,“在雪茄盒里。放开我的胳膊。”“很好,”我说,“你可以走开了。悠着点儿,侧着身走。现在不是开大炮的时候。”“你算老几,”酒保冷笑着,用他疲倦的身体顶着我的胳膊,“你算——”

他突然打住了。他的眼珠在滴溜溜地转。他的脑袋猛地一抖。

屋后传来一声直直的闷响,声音就来自赌桌旁边那扇紧闭的门后面。也许那只是摔门的声音。但我觉得不像。酒保也觉得不像。

他此刻呆若木鸡,嘴角流着口水。我竖起耳朵听着。再没有别的动静了。于是我猛地朝柜台的那头扑去。我已经听得太久了。

屋后的那扇门砰地一声开了,驼鹿马洛伊一个箭步冲出门来,动作流畅又凶猛,接着又突然刹住了,双脚就像在地上生了根一样,脸上浮现出一个咧开大嘴的苍白笑容。

一支柯尔特点四五手枪攥在他手里,就像把玩具枪。“谁都不许摸裤子,”他懒洋洋地说,“把手老老实实地放在吧台上。”

酒保和我都把手放了下来。

驼鹿马洛伊迅速地将房间扫视了一遍。他那紧绷的笑容就像是钉在脸上似的。他移动脚步,无声地穿过房间。他看上去确实像是能单枪匹马抢劫银行——哪怕是穿成这样。

马洛伊走到了吧台前。“站起来,黑鬼。”他轻声说。酒保把两手高高地举在半空中。大个子走到我背后,仔仔细细地用左手把我身上摸了个遍。他火辣辣的气息喷在我的脖子上——然后挪开了。“蒙哥马利先生也不知道维尔玛在哪儿,”他说,“他想要——用这个——告诉我。”他用结实的大手拍着那支枪。我慢慢地转过身来看着他。“没错,”他说,“你会了解我的。你不会忘了我的,伙计。我只要你告诉那些小子们:不要乱来。”他扭了扭枪。“好啦,拜拜了,你们两个小阿飞。我得去赶电车了。”

他开始朝楼梯的顶端走去。“你还没付酒钱呢。”我说。

他停住了,认认真真地看着我。“也许你那里有两个钱,”他说,“但我不想捏得太狠了。”

他继续往前走,穿过了那扇弹簧门,随后远处传来了他走下楼梯的脚步声。

酒保俯下身子。我一跃而起,绕到了柜台的后面,一把将他挤开。一支枪管被锯短的猎枪躺在吧台下的一层架子上,枪上盖着毛巾。猎枪旁边是一只雪茄盒,里面是一把点三八口径自动手枪。我将两把枪全都拿在了手里。酒保向后退去,抵着吧台后面的那排玻璃酒架。

我转身绕过吧台的一头,穿过房间,来到赌桌后面那扇洞开的房门前。门后是一条走道,呈L形,几乎没有照明。保镖烂泥般地趴在走道的地板上,不省人事,手里握着一把刀。我俯下身,把刀拽了出来,从后楼梯上扔了下去。保镖喘着粗气,他的手软弱无力。

我跨过他的身体,打开了一扇用剥落的黑漆刷着“办公室”字样的房门。

一张有划痕的小书桌紧挨着一扇用木板封了一半的窗户。一个男人的躯干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椅子的靠背很高,刚好抵着这个男人的后颈。他的脑袋沿着椅子的靠背向后折叠,角度大得刚好让他的鼻子指着那扇钉着木板的窗户。它就这么折着,像是一块手帕,或是一块装着铰链的板子。

此人右手边的一只书桌抽屉开着。抽屉里面是一张报纸,中间有一片油污。那支枪一定就是从这里来的。这么做在他当时看来似乎是一个好主意,但蒙哥马利先生的脑袋目前所处的位置证明,这是一个馊主意。

桌上有部电话。我把那支锯短的猎枪放下,走过去把门锁上,这才打电话报警。这样让我感觉安全些,而且蒙哥马利先生似乎也不在意。

等到巡逻车里的小子们咚咚咚地奔上楼梯的时候,保镖和酒保都已经不见了,这地方只有我一个人了。

3

一个叫纳尔蒂的人接了这个案子,这个下巴精瘦、板着面孔的家伙在跟我说话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里都把那双蜡黄细长的手叠在膝盖骨上。他是一名警督探员,隶属于七十七街分局;我们说话的这间屋子里光秃秃的,只有面对面的两面墙边上的两张小桌子,还有从两张桌子中间走过的空间——但一次只能容一人通过。地板上铺着肮脏的灰油地毡,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陈雪茄烟蒂的味道。纳尔蒂的衬衫已经磨破,外套的袖子在袖口处打起了褶。他看上去挺穷,应该还算正直,但他不像是个能对付驼鹿马洛伊的人。

他点上了半截雪茄,把火柴扔在了地板上,它的许多伙伴已经在那儿等着它了。他用苦涩的声音说道:“黑人。又一起黑人谋杀案。我在这个人的警局里干了十八年,结果就让我摊上这么个案子。没法发照片,没法登文章,甚至都不能在报纸的分类广告栏里登上四行字。”

我一言不发。他拿起我的名片又看了一遍,然后把它放下。“菲利普·马洛,私人侦探。你也是干这一行的,是吧?天啊,你看上去确实够结实的。那段时间里你都在干吗?”“哪段时间?”“马洛伊在拧这个黑鬼脖子的时候。”“哦,我在另一间房间里,”我说,“马洛伊没有向我承诺过他会拧断哪个人的脖子。”“你就逗我玩儿吧,”纳尔蒂苦涩地说,“没问题,继续,接着逗我。反正每个人都逗我玩儿。再多一个又怎样?可怜的老纳尔蒂。上帝啊,可劲儿地取笑他!他可真好笑,这老纳尔蒂。”“我没打算骗任何人,”我说,“事情就是这样的——我在另一间房间里。”“对,没错,”纳尔蒂隔着一片难闻的雪茄烟雾对我说,“我也在场,我看到了,是吧?你没带枪吗?”“接这种活儿的时候不带。”“哪种活儿?”“我在找一个从老婆身边出逃的理发师。她觉得我们可以说服他回家。”“你说的是个黑人?”“不,一个希腊人。”“好吧,”纳尔蒂说着,往废纸篓里啐了一口。“好吧。你怎么见着这大个子的?”“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碰巧在那儿。他把一个黑人从弗洛里安的门里给扔了出来,我很不明智地把脑袋伸了进去,想瞧瞧是怎么回事。结果他就把我架上楼了。”“你是说他拿枪抵着你?”“不,他那时没有枪。至少,他没掏出枪来。他的枪是从蒙哥马利那儿拿的,大概是吧。他就是勾搭上我了。我有时候挺可爱的。”“这我就不知道了,”纳尔蒂说,“你好像挺容易勾搭上的。”“行了,”我说,“你跟我争什么呢?我见过这家伙,你没有。他可以把你我当怀表挂在身上。我不知道他杀了人,直到他离开以后。我听见了一声枪响,但我以为是有人被惊动了,朝马洛伊开了一枪,然后马洛伊把枪从这人的手里给抢走了。”“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纳尔蒂用一种近乎温文尔雅的语调问道,“他曾经持枪抢了那家银行,对不对?”“想想他当时穿的那套衣服吧。他不是上那儿去杀人的;不然不可能穿成那样。他上那儿去是为了找这个叫维尔玛的姑娘,她曾经是他的马子,在他因为那起银行的案子给抓起来以前。她那时在弗洛里安上班,不管那里过去叫什么;那会儿它是一家白人夜店。他当时就是在那儿被抓的。你会逮到他的,别担心。”“当然了,”纳尔蒂说,“那样的块头,那样的衣服,小菜一碟。”“他说不定还有一套衣服,”我说,“还有一辆车,一个藏身地,一点钱和几个朋友。不过你会逮到他的。”

纳尔蒂又朝废纸篓里啐了一口。“我会逮到他的,”他说,“等我长出第三副牙的时候。你知道办这个案子的有几个人?一个。听好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报上不登。有一次五个黑人在东街八十四号用刀子在彼此的身上画‘哈勒姆日落’。一个人的身子已经凉了。家具上是血,墙上是血,连天花板上都是血。我去了现场,门外面有个《纪事报》的家伙——一个新闻记者,他刚从门廊里走出来,正往车里钻。他朝我们做了个鬼脸,说了句‘啊,该死,黑人’,然后钻进他那辆车子就开走了。他甚至都没有进门。”“说不定他是个违反假释条例的假释犯,”我说,“那样你就可以让他配合你了。但你逮他的时候要稳妥点,不然他非给你掀翻两辆警车不可。然后你就可以登报了。”“然后这案子也就不是我的了。”纳尔蒂冷笑道。

他桌上的电话响了。他对着听筒听了一会儿,然后露出了哀伤的微笑。他挂断电话,在一张便笺上草草写下了点什么,眼中现出一丝微弱的闪光,就像是在一条落满灰尘的走道深处点亮的一盏灯。“天啊,他们找到他了。打电话的是雷科兹。他们弄到了他的指纹,还有那把枪,所有的东西都找到了。”他读着便笺上的内容。“天啊,这家伙。六英尺五高,半英尺宽,一百六十四磅重——不算他的领带。天,好家伙。让他见鬼去吧。他们现在开始广播通缉他了。估计要等播完了被盗车辆清单以后。现在也只有等着了。”他把雪茄扔进了一只痰盂里。“试着找找那个姑娘吧,”我说,“维尔玛。马洛伊正在找她。整件事情都是因她而起的。试试维尔玛这条线索。”“你去试吧,”纳尔蒂说,“我有二十年没进过妓院了。”

我站起身来。“好吧。”说完我就朝门口走去。“嘿,等等,”纳尔蒂说,“我在开玩笑呢。你手头不是特别忙,对不对?”

我用手指搓着一根香烟,站在门口看着他。“我是说,你有时间过去瞧瞧这个女人对吧?你的主意很好。说不定你会发现点儿什么的。你可以秘密地去做这件事。”“我能从中得到点儿什么?”

他悲哀地摊开那双蜡黄的手。他的笑容就跟一只坏掉的捕鼠夹一样机灵。“你以前跟我们的人有过麻烦。别跟我说没有。我听说了。你要是能交个朋友,对你将来也没什么坏处。”“可这又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听着,”纳尔蒂竭力劝我,“我只不过是个低调的人。但局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能给你一大把的好处。”“我这是去为了爱而奋斗——还是说你打算怎么着都付我点钱?”“没钱,”纳尔蒂说完,皱了皱那只哀伤的黄鼻子,“可我眼下真的非常非常需要一点儿业绩。自从上次局里重组过以后,我日子就真的很不好过。我绝不会忘了这个人情的,兄弟,永远不会。”

我看了看表。“好吧,我要是发现了什么,就告诉你。等你拿到那把枪的时候,我会替你鉴定的。等我吃了午饭。”我们握了握手,随后我走过烂泥色的走廊和楼梯,来到我停在房子前面的汽车前。

这时距离驼鹿马洛伊拿着那把军用柯尔特手枪离开弗洛里安已经过去了两个钟头。我在一家杂货店里吃了午饭,买了一品脱波旁威士忌,然后开车向东来到中央大道,再沿着大道往北开。我的直觉就像漂浮在人行道上的蒸汽一样缥缈。

我没有任何理由去管这件事情,除了好奇。但严格来讲,我反正已经有一个月没接到一笔生意了。哪怕是无酬的生意也是生意。4

弗洛里安当然已经关门了。一个明显是便衣的男人坐在门前的车里,用一只眼睛读着报纸。我不知道他们干吗要在这里费工夫。这里没人知道有关驼鹿马洛伊的丁点儿情况。那个保镖和那个酒保一直没有被找到。这个街区里没有人知道关于他们的任何信息。

我慢慢地开过店门,把车停在了街角,坐在车上看着一家黑人旅馆。这家店和弗洛里安正好在街区的对角线两端,过了离我最近的那个十字路口。这地方叫“圣苏西旅馆”。我下了车,步行穿过十字路口,进了这家旅馆。两排空荡荡的硬板椅隔着在一长条棕黄色的纤维地毯彼此相望。房间后面的昏暗处有一张桌子,桌子后面一个秃顶的男人正闭着眼睛,两只柔软的棕手安逸地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他在打盹儿,或者像是在打盹儿。他打着一条爱斯科领带,它看上去仿佛是在1880年前后就系在那里了。他那只领带夹上的绿色宝石比苹果小了那么一点儿。他把松弛的大下巴轻轻地贴在领带上打了一个褶,交叠的双手平和又整洁,指甲修剪过,紫色的指甲盖上面现出灰色的半月。

一块在他肘边的金属牌上有一行浮凸的铭文:“本旅馆受国际联合代理有限公司之保护。”

这个平和的棕肤男子睁开了一只眼睛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这时我指了指那块牌子。“H.P.D.,过来瞧瞧的。这里有没有麻烦?”

H.P.D.指的是“旅馆保护部”,那是一家大型代理下设的一个部门,负责关照收银台保镖,还有那些留下一堆未付账单和装满砖头的二手手提箱,然后从后楼梯溜走的人。“兄弟,‘麻烦’,”这名职员用洪亮的高音说道,“我们这里刚刚卖光了。”他把声音降了八度,又问了一句:“你叫什么来着?”“马洛。菲利普·马洛——”“好名字啊,兄弟。清爽又好听。你今天看上去气色真不错。”然后他再次压低了声音。“可你不是什么H.P.D.的人。我有好几年没看到他们了。”他伸出一只手,倦怠地指了指那块牌子。“我买的这块是二手的,兄弟,只是拿来吓唬人的。”“好吧。”我说道。我倚着柜台,在光秃秃的、满是划痕的木头台面上转起了一枚半美元的硬币。“你听说了今天上午弗洛里安那边出事儿了吗?”“兄弟,我忘了。”他的两只眼睛现在睁开了,此刻正望着那枚旋转的硬币投出的一片模糊的闪光。“那里的老板给人做掉了,”我说,“就是那个叫蒙哥马利的家伙。有人拧断了他的脖子。”“愿主收下他的灵魂,兄弟。”他的声音又轻了下来。“你是条子?”“私家侦探——秘密行事。我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能不能保守秘密。”

他打量着我,然后闭上了眼睛,开始思考。他小心翼翼地重新睁开眼,盯着那枚旋转的硬币。他没法不去看它。“谁干的?”他轻声问道,“谁搞定了山姆?”“一个从牢里出来的狠角儿,他很生气,因为那里不是白人店了。以前是,好像是。你也许有印象?”

他一言不发。那枚硬币倒下了,轻轻地发出一声嗡嗡的鸣响,然后就一动不动了。“你选吧,”我说,“我可以给你读一章《圣经》,或者请你喝杯酒。你说了算。”“兄弟,我一般只喜欢和家人在一起读《圣经》。”他的眼睛闪着光,像只蛤蟆,目不转睛。“也许你刚刚吃过午饭。”我说。“午饭,”他开口道,“像我这种个头和习性的人通常是不吃的。”他又压低了声音。“从桌子这边绕进来。”

我绕了进去,从口袋里掏出那一品脱装的扁瓶保税威士忌,把它放在架子上。然后我又回到了桌子前面。他俯下身,仔细看了看那瓶酒。他的表情看上去很满意。“兄弟,你靠这个可买不来什么,”他说道,“不过我很乐意陪你抿上一小口。”

他打开酒瓶,从桌子里拿出两只小玻璃杯,不动声色地把两只杯子都斟得满满的。他举起一杯酒,仔细地闻了闻,然后翘着兰花指把整杯酒灌下了喉咙。

他一边回味着,一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这瓶酒很正,兄弟。我能如何为你效劳呢?这附近的小巷里没有一道缝是我不熟的。一点儿没错,这瓶酒算是找对人了。”他又倒满了一杯。

我把在弗洛里安发生的事情以及原委都和他说了一遍。他一本正经地凝视着我,摇了摇那颗秃脑袋。“山姆经营的那家店是个安静的好地方,”他说,“这一个月都没有人在那里被捅过。”“弗洛里安以前是家白人夜店——那大概是六年前或是八年前的样子吧——那会儿它叫什么?”“电子招牌挂得有点儿高啊,兄弟。”

我点点头。“我刚才还在揣摩,那会儿它应该还叫这个名字。要是名字改过的话,马洛伊应该会说的。但那会儿是谁在经营这家店?”“你有点儿让我吃惊,兄弟。那个可怜的罪人就叫弗洛里安。迈克·弗洛里安——”“迈克·弗洛里安后来怎么啦?”

这黑人摊开了那双文静的棕手。他的音调很高,很悲伤。“死了,兄弟。回到了我主身边。1

9

34年,或者是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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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这方面不是很精。一条命就这么给酒毁了,兄弟,两只肾都泡在酒精里了,我听说的;愿他在天国那边寻得怜悯。”他的声音又降回了谈生意的音调。“鬼知道为什么要怜悯他。”“他身后有没有留下什么人?再倒一杯吧。”

他用力地把瓶盖塞上,把酒瓶推过了柜台。“两杯够了,兄弟——日落之前。我感谢你。你接近我的方式抚慰了一个男人的尊严……留下了一个寡妇。名字叫杰西。”“她后来怎么了?”“对知识的追寻,兄弟,就是问许多的问题。可我没听到。试试那本号码簿吧。”

门厅的一角,昏暗中有一间电话亭。我走了过去,把门关上但没关死,门的位置刚好能让灯打开。我在一本破破烂烂、用链子拴住的号码簿里翻找着。可是里面根本找不到弗洛里安。我回到了桌子边。“没有。”我说。

那黑人抱歉地弓下身子,从桌子上举起一本全市电话通讯录,朝我推了过来。他又闭上了眼睛。他已经开始感到厌倦了。电话簿上确实有一个杰西·弗洛里安,是个寡妇。她住在西五十四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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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号。我纳闷自己这辈子究竟是怎么用脑子的。

我在一张纸上记下了地址,然后把通讯录从桌上推了回去。那黑人把它放回到原先的位置上,和我握了握手,然后又把双手交叠在了桌子上,两手的位置就和我刚进门的时候一模一样。他的眼睛慢慢地垂了下来,人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对他来说这个插曲已经结束了。我朝门口走去,走到半道的时候回头朝他飞快地瞥了一眼。他的眼睛闭着,呼吸轻柔规律,每呼吸完一次嘴唇还会轻轻地吹口气。他的秃顶在闪闪发亮。

我走出圣苏西旅馆,穿过街道回到我的车里。这似乎轻而易举。似乎太轻而易举了。5

西五十四街1644号是一栋黯淡的褐砂石洋房,门前有片黯淡的褐色草坪。一棵生命力似乎很顽强的棕榈树周围是一大块赤裸的地皮。门廊上有一把孤零零的摇椅,午后的微风吹动了几株去年的圣诞花,未经修剪的新枝轻轻地拍打着现出裂缝的灰泥墙。一串发硬发黄、洗得马马虎虎的衣服在院子里一根生锈的钢丝绳上抖动着。

我又往前开了四分之一个街区,把车停在了街对面,然后走了回来。

门铃不响,所以我只能叩了叩网格门的木框。有人拖着步子慢吞吞地走了过来,门开了,我往昏暗的屋内看去,看见一个邋遢的女人边开门边擤着鼻子。她面色发灰,脸上浮肿,一头杂草般的头发,颜色难以名状,既不是灰色,也不是金色,既缺乏姜黄色的活力,也没有灰色的纯净。她厚实的身体套在一件不成样子的户外法兰绒浴袍里——好多个月之前这衣服就已经褪色过时了。这只不过就是件围在她身上的遮羞物罢了。她的脚趾粗大,套着一双破旧的、显然是男式的灰色皮质拖鞋。

我开口道:“弗洛里安太太?杰西·弗洛里安?”“嗯——哼,”那声音从她喉咙里费劲地钻了出来,就像是一个生病的人从床上爬起来一样。“您的丈夫弗洛里安曾经在中央大道上经营一家娱乐场所对吗?他叫迈克·弗洛里安?”

她把一缕头发梳到了她那只大耳朵的后面。她的眼中闪着诧异的光。她用厚重、哽塞的声音说:“什——什么?苍天大地呀。迈克已经去了五年了。你刚才说你是谁来着?”

那扇网格门依然锁着,而且上了门扣。“我是一名侦探,”我说,“我想要一点信息。”

她盯着我,就这样过了漫长乏味的一分钟。然后她费力地解开了门扣,转过身去。“那就请进吧。我还没时间把屋里收拾一下呢,”她抱怨道,“警察,是吧?”

我跨过门槛,然后把网格门的门扣又给搭上了。屋里进门左手边的一个角落里,一台体积庞大、样式漂亮的柜式收音机正嗡嗡作响。这是房间里唯一一件像样的家具。它看上去还是崭新的。其他的东西就全是垃圾了:脏兮兮、胀鼓鼓的座垫;一把木摇椅,和门廊里的那把能配成一对;一道方拱门通向餐厅,餐厅里面放着一张脏兮兮的桌子;一扇弹簧门通向外面的厨房,门上面满是指印;两盏破旧的台灯,曾经花哨俗丽的灯罩如今就像人老珠黄的站街女一样漂亮。

这妇人在摇椅上坐下,踩着拖鞋的双脚啪的一声落地,两眼看着我。我看着那台收音机,在一张长沙发的一角上坐下。她看到了我关注那收音机的目光。一股虚假的热情——淡得就像中国人的茶——爬上了她的脸庞,渗入了她的声音。“我就这么一个伴儿了。”她说道。接着她又哧哧地笑了。“迈克没又犯什么事儿吧?我现在不怎么接到警察的电话了。”

她的傻笑中有一股淡淡的酒味儿。我身子往后靠的时候抵住了一样硬物,于是伸手去摸,结果抓起了一个一夸脱装的空杜松子酒瓶。这妇人又哧哧地笑了。“开个玩笑,”她说,“不过我向上天祈愿,他现在待的地方最好有许多便宜的金发女郎,多到管够。他在这儿的时候从来没玩够过。”“我更在意的是一个红头发的。”我说。“我猜他也可以来几个红头发的。”此刻她的眼光在我看来似乎不再那么模糊了。“我想不起来了。有哪个红头发姑娘比较特别吗?”“有。一个叫维尔玛的姑娘。我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姓,但那肯定不是她的真姓。我正忙着替她的家人找她。你们在中央大道上的那个地儿现在是一家有色人种的店了,虽然他们没有改店名,但那里的人都从没有听说过她。所以我想到了你。”“她家里的人对这事儿可真是不急啊——一点儿也不急着找她。”妇人若有所思地说。“这涉及到一小笔钱。不是很多。我猜他们只有找到了她才能拿到这钱。钱能激活记忆。”“还有酒也是,”妇人说道,“今儿个有点热啊,对不对?不过你刚才说了,你是个警察。”狡猾的眼,沉稳专注的脸。那双踩着男式拖鞋的脚纹丝不动。

我举起那个阵亡的士兵摇了摇,然后把它甩到了一边,伸手去摸后屁股兜上的那一品脱保税波旁威士忌,刚才旅馆里的那个黑人职员和我都只喝了一丁点儿。我把酒瓶伸了出来,放在膝盖上。妇人用狐疑的眼光直直盯着酒瓶。怀疑的神色随即爬满了她的整张脸,那脸就像一只猫,但毫无戏耍的意味。“你不是警察,”她轻声说道,“没哪个警察会买这种酒。你在玩儿什么把戏,先生?”

她又擤了把鼻涕,用的是一块我所见过的最肮脏的手帕。她的目光还落在那瓶酒上。怀疑在与饥渴做着抗争,最后饥渴胜利了。结果向来如此。“这个维尔玛是个舞女,是个歌手。你真的不认识她?我猜你大概不常去那里吧。”

那双海草色的眼睛依然盯着酒瓶。一条布满舌苔的舌头卷过她的嘴唇。“天,这酒真带劲,”她叹了口气,“我他娘的才不在乎你是谁呢。你给我把它拿稳了,先生。现在可不是打翻瓶子的时候。”

她站起身来,一摇一摆地走出房间,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只脏兮兮的厚玻璃杯。“我就不放开喝了。你带的这瓶就够了。”她说。

我给她倒上了一大杯,这点儿量足够让我飞过墙头了。她迫不及待地伸手抓起酒杯,顺着嗓子眼儿把酒灌了下去,仿佛只是吞下了一片阿司匹林,然后继续看着酒瓶。我又给她倒了一杯,然后给我自己倒了一小杯。她拿着酒杯回到了摇椅边,眼睛里的棕色已经比刚才深了两分。“天,这玩意儿无知无觉地就死在我肚子里了,”她边说边坐了下来,“它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我们刚才在扯什么来着?”“一个叫维尔玛的红头发姑娘,以前在你们那家中央大道上的店里工作。”“对。”她这时又打发了第二杯酒。我走过去,把酒瓶放在她身边的一只茶几上。她一把抓起酒瓶。“没错。你说你是谁来着?”

我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她用舌头和嘴唇读了读名片,把它扔在了身旁的一张桌子上,然后把空酒杯放在上面。“哦,私人侦探。你刚才可没说啊,先生。”她伸出一根手指头在我眼前晃了晃,开玩笑似的对我表示责备。“不过你的酒告诉我说,你这人还是不错的。这杯敬违法犯罪。”她给自己倒上了第三杯酒,然后一饮而尽。

我坐了下来,用手指搓着一根香烟,等着她开口。她要么知道,要么不知道。如果她知道点什么,她要么会告诉我,要么不会。就这么简单。“可爱的红头发小妞儿,”她用缓慢厚重的声音说道。“没错,我记得她。又唱歌又跳舞的。一双腿生得漂亮,而且对那些人挺大方。她跑到别的地方去了。我怎么会知道这种婊子现在在干啥呢?”“哦,我没有真的以为你会知道,”我说。“可我过来向你打听一下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弗洛里安太太。想喝威士忌的话请自便——我可以出门再弄些来,如果需要的话。”“你没有喝。”她突然说道。

我伸手握住玻璃杯,把杯里的酒满满地咽了下去,好让这点酒看上去显得更多一些。“她的家人在哪儿?”她突然问。“这有关系吗?”“好吧,”她冷笑道,“所有的警察都一样。好吧,帅哥。请我喝酒的人就是我的朋友。”她伸手拿起酒瓶,倒满了第四杯。“我不该跟你侃大山的。可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就能侃到天花板上去。”她又哧哧地笑了。她的模样妩媚得就像只洗衣盆。“在椅子上坐牢了,可别踩着蛇了,”她说,“我有主意了。”

她从摇椅上站起身来,打了个喷嚏,身上的浴袍险些掉了,她伸手拍了一把这件袍子,让它贴回肚皮,然后冷冷地盯着我。“不许偷看。”她说完边再度走出了房间,出门的时候肩膀撞着了门框。

我听见她拖着笨重的脚步走进了后屋。

圣诞花的新枝啪啪地拍打着屋前的泥墙,发出沉闷的声响,那条晾衣服的绳子在房子的一侧依稀吱吱作响。卖冰激凌的小贩摇着铃铛从门前走过。角落里那台又大又新又漂亮的收音机用深沉轻柔的跳动性音符低声诉说着舞蹈与爱情,就像是一个歌手在唱着感伤的恋歌。又是一阵笨重的脚步声,还有乒乒乓乓的声响。一只盘子掉在了地上。我从长沙发上站起身来,悄悄地溜进餐厅,再从那里进入一条短短的走廊。一扇门开着,我顺着门缝往里看去。

她正站在一只大箱子前面左摇右晃的,一把一把地抓着里面的东西,然后愤怒地把头发从额头上甩开。她醉得比她自己以为的要厉害。她俯身靠在箱子上稳了稳自己,又是咳嗽又是深呼吸。随后她弯下厚实的双膝跪倒在地,猛地把两只手都埋进了箱子里,开始四处摸索。

此刻只见这双手举了起来,颤巍巍地拿着一样东西。那时一只厚实的包裹,上面系着褪色的粉红丝带。她缓缓地,笨拙地解开了丝带。她从包裹里抽出了一只信封,然后再度俯下身子,把信封塞进箱子的右侧藏了起来。随后她用笨拙的手指把丝带重新系上。

我原路溜回原位,在长沙发上坐好。带着打鼾般的喘气声,这妇人回到了起居室,她摇摇晃晃地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那只系着丝带的包裹。

她咧开嘴,对我露出胜利的笑容,然后一把将那包裹扔了过来,落在了我的脚边。她一摇一摆地回到摇椅边坐了下来,伸手抓起那瓶威士忌。

我从地上捡起包裹,解开了那条褪色的粉红丝带。“仔细看看这些东西,”妇人咕哝了一句,“照片。报纸上的照片。这些婊子平时可上不了报纸,除非是进了警察的记录簿。他们都是那家夜店里的人。这些就是那个混蛋留给我的所有东西了——这些,还有他的旧衣服。”

我飞快地翻过这堆发亮的照片,上面都是些摆着职业造型的男人和女人。男人们长着狐狸般的脸,穿着赛马服或是抹着荒诞不经的小丑式妆容。一群加油站巡演团里的舞蹈家和喜剧演员。他们中很少有人能打入梅因大街以西的地方。你会看见他们出现在小镇上的歌舞杂耍表演里,然后被警察撵走,或是出现在廉价的滑稽歌舞杂剧场里,表演淫秽得直逼法律允许的底线,时不时地还会越过底线,引来一次警方突袭和一场吵吵闹闹的治安法庭审判,然而事后他们还会重登舞台,咧开大嘴一脸笑容,肮脏下流到变态的地步,散发着一股馊汗般的恶臭。女人们的腿型都不错,她们展示大腿内侧曲线的方式一定会令威尔·海斯坐立不安。不过她们的脸却如同会计的工作服一般磨得脱线。金发的,褐发的,全都睁着一双母牛般的大眼睛,眼里透着一股农民般的愚钝。其中有一两张面孔显然很邪恶。这些女人当中可能有一两个红头发的。但你从照片上看不出来。我漫不经心地把她们看了一遍,不露声色地把丝带重新系好。“这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我说,“干吗给我看这个?”

她从瓶口上方朝我抛了个媚眼,那只瓶子正摇摇晃晃地握在她的右手里。“你不是在找维尔玛吗?”“她是其中之一?”

一丝笨重的狡黠蜻蜓点水般地落在她脸上,发现这里并不好玩,于是飞走了。“你没有拿到她的照片吗——从她家人那里?”“没有。”

这下她有些不安了。每个姑娘都会有一张照片,哪怕照片上的她还穿着小裙子,头上扎着一个蝴蝶结。我应该有的。“我不会再喜欢你一次了,”这妇人几乎是在低语。

我拿着玻璃杯站起身来,走过去把杯子放在她身边的茶几上。“赶在你把这瓶干空前,给我倒一杯吧。”

她伸手去拿玻璃杯,我转过身飞快地穿过方拱门走进餐厅,进入走廊,然后跨进那间乱糟糟的卧室,里面躺着那只敞开的大箱子和掉落的盘子。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大叫大嚷。我伸手直插箱子的右侧内壁,摸到了一个信封,然后迅速地把它掏了出来。

我回到起居室的时候她已从椅子上站起身来,但只走了两三步远。她的眼中显出一种奇怪的木然神色,像是蒙了一层玻璃。一层暗藏杀机的玻璃。“坐下,”我故意朝她咆哮,“这回你可不是在跟一个像驼鹿马洛伊那样头脑简单的笨蛋打交道。”

我这是闭着眼睛蒙了一枪,可这一枪什么也没打中。她眨了眨眼睛,努力用上唇抬起鼻子。几颗脏牙从这副兔子般的怪笑中露了出来。“驼鹿?那个驼鹿?他怎么了?”她倒吸了一口气。“他出来了,”我说,“从监狱里出来了。他正在四处游荡,手里拿着一把点四五的枪。今天上午他在中央大道上杀了一个黑鬼,因为他没有告诉他维尔玛在哪儿。现在他正在找那个八年前告发他的家伙。”

一抹苍白的神色爬上了这妇人的脸。她把瓶口贴在嘴唇上,咕咚咕咚地大口喝着。威士忌顺着她的下巴流了出来。“那些警察正在找他,”她说完便笑开了,“警察。没错!”

真是个可爱的老太婆。我喜欢和她在一起。我喜欢出于我个人肮脏的目的把她灌醉。我真是个了不起的家伙。我喜欢做我自己。干我这一行,几乎什么样的事情都会让你碰上,但此刻我的胃里开始有点翻腾了。

我打开手里攥着的信封,抽出一张上了膜的照片。它看上去很像其他几张,但却不一样。这张漂亮多了。照片上的姑娘腰部以上穿着白衣丑角皮耶罗的戏服。在那顶挂着一只黑绒球的白色锥帽下,她的头发做成了蓬松的发型,发色中透出一抹深色,可能是红色。她的脸是侧着的,但那只出现在照片上的眼睛里透着欢快。我不敢说这张脸很可爱或是天生丽质,判断脸蛋不是我的长项。不过这张脸很漂亮。对这张脸蛋人们会比较客气,或者说对她那个圈子而言算是客气的了。但话说回来,这还是一张挺常见的脸,它的漂亮完全是流水线式的。在正午时分的某个城内街区里,你可以在一小时内看见一打这样的面孔。

而在腰部以下,照片上显现出的几乎就全是大腿了,而且是非常漂亮的大腿。照片的右下角有一行签名:“永远是你的——维尔玛·瓦兰多。”

我把照片举到这姓弗洛里安的妇人面前,但同时又不让她够到。她猛地一扑,但没扑着。“为什么把它藏起来?”我问道。

她没吭声,只听见她沉重的呼吸声。我把照片塞回信封,然后把信封放进口袋。“为什么把它藏起来?”我又问了一遍。“这张和其他几张有什么不一样?她在哪儿?”“她死了,”这妇人说,“她是个好孩子,但现在她已经死了,警察。快滚吧。”

她那副不成样子的淡褐色眉毛一上一下地抽动着。她的手一松,那瓶威士忌滑落在了地毯上,汩汩直往外冒。我弯腰把它捡了起来。她想要踢我的脸。但我从她身边跨开了。“可这还是没有解释你为什么要把它藏起来,”我对她说,“她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我只是个可怜的病老太婆,”她咕哝道,“别烦我了,你这狗娘养的。”

我站在那里打量着她,一言不发,脑子里也没有想出什么特别的话要说。片刻之后我上前一步走到她身侧,把那只几乎空了的酒瓶放在了她身边的桌子上。

她低头盯着地毯。收音机在角落里发出令人愉快的嗡嗡声。一辆车从门外开过。一只苍蝇在一扇窗户上嗡嗡响。许久之后她挪动一片嘴唇盖住了另一片,对着地板开始说话:那是一堆杂乱无章的词语,产生不了任何意义。然后她又大笑起来,仰起头,嘴里流出了口水。她伸出右手抓起瓶子,把剩下的酒一口喝干,瓶口在她的牙齿上碰得格格直响。酒瓶空了,她举起它,晃了晃,朝我扔了过来。瓶子飞到了角落里的什么地方,然后滑过地毯,砰的一声撞在了踢脚板上。

她又斜着眼睛看了我一眼,随后眼皮闭了起来——她打起了呼噜。

这说不定是装的,但我已经不在乎了。忽然间我感到自己对这一幕已经受够了,真的是够了,实在是够了。

我从长沙发上拿起帽子,走到门边,打开大门,从网格门里走了出去。收音机还在角落里嗡嗡地响,这妇人还坐在椅子里轻轻地打着鼾。我朝她飞快地瞥了一眼,关上门,关紧了,然后再轻轻地把门打开,又看了她一眼。

她的眼睛依然闭着,不过眼皮下有一丝闪光。我走下台阶,沿着路面开裂的小径走上街道。

隔壁家的一道窗帘拉开了,一张专注的窄脸正凑近玻璃窗朝外窥探——一张老太婆脸,白头发,尖鼻子。

爱管闲事的老太太正在调查邻居呢。每个街区里至少都有一个像她这样的家伙。我朝她挥挥手。窗帘落下了。

我回到车边,钻进车里,开回七十七街分局,然后爬上楼梯钻进纳尔蒂在二楼的那间办公室——那个烟味刺鼻的小小单间。6

纳尔蒂似乎都没有挪过位置。他依然带着那副在闷闷不乐中煎熬忍耐的姿态坐在椅子上。不过他的烟灰缸里多了两支雪茄烟蒂,地板上又多铺了一层划过的火柴。

我在那张空桌子边坐定,纳尔蒂把桌子上一张脸朝下的照片翻过来递给了我。那是一张警局拍的大头照,有正面照和侧面照,底下还有一个指纹鉴定。没错,这就是马洛伊,照片是在强光下拍的,他的眉毛看上去不比法式小面包的浓。“就是这小子。”我把照片推了回去。“我们收到一份俄勒冈州监狱发来的电报,关于他的,”纳尔蒂说。“所有人都服满了刑期,除了告发他的那人。事情现在有了转机。我们把他困住了。一辆巡逻车和第七大街线路终点站上的一个售票员通上了话。售票员说他看到一个那样块头的家伙,看上去像他。他在第三大街和亚历山德里亚街的路口下了车。他接下来就会闯进一座没有人的大房子。那里有许多这种房子,而老式的出租房都在市中心,现在对他来说太远了,而且很难租。他肯定会闯进一座这样的房子,然后我们就能瓮中捉鳖了。你刚才在干吗?”“他有没有戴着一顶花哨的帽子,夹克上有没有挂高尔夫球?”

纳尔蒂皱了皱眉,两手在膝盖上扭来扭去。“没有,他穿着一套蓝色西服。也有可能是棕色的。”“你确定不是马来亚式的纱笼?”“唔?哦,呵呵,真好笑。记得提醒我在休假时笑上一笑。”

我说:“那不是驼鹿。他不会乘电车的。他有钱。看看他穿的那些衣服。他根本穿不下普通尺码的。那些一定都是量身定做的。”“好吧,你就取笑我吧,”纳尔蒂的面孔一沉,“你刚才在干吗?”“做你应该做的事。那个叫弗洛里安的地方以前是家白人夜店的时候也是叫这个名字。我跟一个看旅馆的黑人聊了聊,他对这片街区很熟悉。那块广告牌很值钱,所以那些黑人接手这家店的时候没有把它换掉。以前的店主叫迈克·弗洛里安。他死了有些年了,不过他留下的那个寡妇还活着。她住在西五十四街1644号,名字叫杰西·弗洛里安。她不在号码簿上,但却在全市电话通讯录上。”“哦,那我该怎么做——跟她约会吗?”纳尔蒂问。“我替你约过了。我身上带了一品脱波旁威士忌。她是个迷人的中年女士,脸长得就像一桶泥巴;另外,要是她从柯立芝总统的第二任任期到现在洗过一次头的话,我就把我的备用轮胎给吃了,一点儿也不剩。”“别耍嘴皮子。”纳尔蒂说。“我向弗洛里安太太打听了维尔玛的事。你还记得吗,纳尔蒂先生,驼鹿马洛伊正在找一个叫维尔玛的红头发姑娘?我没有累着你吧,纳尔蒂先生?”“你急什么呐?”“你理解不了的。弗洛里安太太说她不记得维尔玛了。她的家里非常寒酸,只有一台崭新的收音机,大概值七八十美金吧。”“你还是没有告诉我为什么这件事值得我激动得大呼小叫。”“弗洛里安太太——对我来说就是杰西——说她丈夫什么都没有留给她,除了他的旧衣服,还有一堆照片,照片上的都是陆续曾经在他店里工作过的那伙人。我用酒撬她的嘴——这个姑娘为了喝上一口酒,可以把你打翻在地,如果为了抢到酒瓶她不得不这么干的话。在灌下第三杯或者是第四杯的时候,她走进她那间简朴的卧室,翻箱倒柜地从一只旧箱子底下挖出了一捆照片来。她虽不知道,但我却在看着她:她从那捆照片里面抽出一张藏了起来。于是过了一会儿工夫,我偷偷溜进去把它拿了出来。”

我把手伸进口袋,将那张扮成皮耶罗的姑娘照片放在他桌上。他拿起照片,盯着它看,嘴角抽动了一下。“真漂亮,”他说道。“够漂亮的。这样的货色我也可以时不时地来上一个,哈哈。维尔玛·瓦兰多,呃?这洋娃娃怎么了?”“弗洛里安太太说她死了——可这并不能解释她为什么要把这张照片藏起来。”“确实解释不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干呢?”“她不肯告诉我。最后,我告诉她驼鹿出来了,这时她好像开始讨厌我了。这听上去挺不可思议的,是不是?”“继续往下说。”纳尔蒂说。“就这些了。我已经把所有的事实都放在你面前,让你一览无余了。如果你不能凭这些东西有所斩获的话,那我说什么都没用了。”“可我能斩获什么呢?这还是一起黑人谋杀案。等我们抓到驼鹿吧。天,他已经有八年没见到这姑娘了,除非她去监狱探视过他。”“好吧,”我说,“但你可别忘了,他正在找她,而且他可是个会豁出去的家伙。顺便说一句,他当年是因为一起银行劫案给抓进去的,那也就意味着有人领到了赏金。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纳尔蒂说,“也许我可以查出来。怎么啦?”“有人告发了他。说不定他知道是谁。这是又一项他会花功夫去做的工作。”我站起身来。“好了,再见,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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