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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1 11: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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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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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反腐也给力

2011反腐也给力试读:

简介

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他们用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权色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本书涵盖了2011年的各种反腐案例,详实、全面,个个如宏钟长鸣于耳,不时地警示、提醒着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第一章 腐败官员

湖南一违规小区被查牵出多名腐败官员

2011年8月26日,湖南省益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益阳市规划局副局长彭治平等10名官员被开除党籍,其中7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该市原市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升平也因涉案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这批被问责的官员都与当地的晓园小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正是这些官员高抬贵手,让一个没有合法手续的小区却最终取得了合法身份。

小区的野蛮生长

从长沙到益阳,下高速后要经过一个广场,其地标建筑是益阳汽车东站和朝阳市场。朝阳市场南边的晓园小区一直是近年来益阳当地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晓园小区所在地,十一二年前还叫做龙光桥石头铺村,到处都是农民的庄稼地。随着城市化浪潮的蔓延,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这块位于益阳市东部的土地,被建成朝阳综合经济开发区。

农田如何变小区?一种说法是,当年修建朝阳市场旁边的转盘时,由于财政紧张,益阳财政部门并没有向承建方支付工程款,而是划拨了多块土地做抵付,共计有50亩。工程的承建方是一个叫曹建辉的村民和其他几位合伙人。知情的村民说,曹建辉当时分得了9.5亩土地。

一位知情的村民告诉记者,正是在9.5亩土地上,逐渐长出了晓园小区,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最终形成官方公布的占地30多亩,共计31栋。不过,对曹建辉土地来源一事,有关部门负责人至今没有正面回应。

李春元是晓园小区最早的业主之一。在2000年1月,她就已经拿到了房产证。她是益阳教育电视台的职工家属。她家所在的两栋楼,是当时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子。承建者正是曹建辉,不过这个小区的人更习惯叫他曹辉,他所出具的收条上署名也是“曹辉”。“当时这里都是泥巴路。”李春元说,他们入住的时候,周围还是一片农田。

小区业主介绍说,这个小区的开发商有4个,他们有的建了一片,有的建了几栋,最后拼凑成晓园小区。

根据一名知情者绘制的小区平面图,曹建辉开发的房子最多,大概有七八栋,另外两个开发者是曹觉先和李伏兵。根据当地官方公布的身份,他们分别是龙岭工业园石头铺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委员。

该小区最里面一片10栋左右的楼群,则是另一个开发商所建。记者在这个小区看到,每栋房子横向之间的间距,有的长达4米左右,有的则只有1~2米,还有的甚至只留下一条缝。

站在小区外围的高处俯视,小区里的建筑杂乱无章:小区最深处的一栋楼居然被紧贴着建起了一栋2层楼的别墅;小区里有一道新建不久的围墙,将小区一分为二。

关于这个小区矛盾纠纷的新闻也时常出现在当地媒体上。小区业主告诉记者,小区没有物业,早先是由曹建辉等开发商留下的队伍负责卫生、收缴水电费等。

多名政府官员涉案

11年之后,这个小区迎来了它最大的危机。两个月前,业主们听说出事了,开发商曹建辉等人和很多政府官员都被抓了。

据记者了解,从今年5月开始,益阳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就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小区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

而此前,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等先后作出批示,益阳市委书记马勇随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多次工作调度会,部署案件查办和善后处理工作。

7月1日,业主周某在小区发现了一张当地公安部门张贴的公告。公告说“晓园小区开发商在开发办证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我局已立案侦查。”公告还说,公安局将逐户上门调查取证,并提醒已被查封的房产不得买卖、抵押、出租等。

小区最深处的一栋房子的门面上,全部被贴上了公安部门的封条。

7月21日,益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晓园小区”房地产非法开发案调查情况。这个自2000~2007年间陆续建成的小区,经查发现存在通过造假、行贿等手段非法获取房产证等方面的问题。

经益阳市有关部门调查,“晓园小区”非法开发的问题主要有三:一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使用虚假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没有到规划、建设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而是采取造假、行贿等手段非法获取房屋产权证;三是严重偷逃税费。

据益阳官方发布的消息,曹建辉等人2000~2007年建成房屋31栋902套,总建筑面积88901.73,占地面积30余亩,案发前已销售并办理房屋产权证798套。当地已分别对28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调查或予以组织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9人。

益阳市规划局副局长彭治平、执法支队主任科员邓耀,益阳市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和赫山区建设局的相关人员,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太华,副调研员胡亚夫等涉案。

开发商与官员的幕后交易

尽管该案的相关责任人被查处,然而事情远没有结束,晓园小区留下了太多谜团。

益阳当地一媒体人士质疑:一栋房子从建成到办下房产证,要经过国土、建设、规划、消防等多个部门的多个审批环节。为何这个小区在其断断续续建设的7年间,没有被相关部门制止过呢?何况数年间,当地媒体对此也报道过多次。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这些房产证之所以能够办出来,和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有很大的关系。整个故事的脉络为:开发商制造了虚假手续,房地产中介公司通过各方打点、行贿官员等方式取得真真假假的各种证,最后酿出“真证”。据悉,目前,这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负责人已被有关部门控制。

益阳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信息也证实了知情者的信息:“(他们)采取造假、行贿等手段非法获取了房屋产权证。”“经初步查明,(17名公职人员)分别存在失职渎职、受贿、违规投资入股获利、违规获取中介费、违规兼职取酬、非法开发建房获利等问题。”

此间,益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刚强向媒体表示,益阳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明确,坚决查处违纪违法人员,一查到底、办成铁案。而当地公职人员的情况正在调查之中,“处理还没有结案。”

8月26日,就晓园小区的查处,益阳市第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更多的细节被披露:益阳市规划局副局长彭治平在担任市规划局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局长期间,因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对国家报建费重大损失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而被查。该市规划局行政执法支队主任科员邓耀,则违法为他人提供伪造或空白的规划许可证用于办理房产证,从中牟取巨利,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市房产局副调研员胡亚夫,在担任市房产局产权处主任、副调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涉嫌犯罪。此外,市房产局产权处主任谌赋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余建华、产权处副主任刘红松、产权处副主任符敏等人,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涉嫌犯罪。

第三次新闻发布会还透露,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入调查,又先后对原市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升平,市房产局原副局长廖奇,市规划局原总工程师夏海英,市国土局国土储备发展中心主任王广球,市房产局拆迁科副科级干部易徽,赫山区综治办副主任孙志冰等6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而涉嫌行贿罪的中介商人卜石流已被逮捕。

目前,涉案人员具体涉嫌哪些违规违法犯罪事实细节,尚无更具体的披露。

忧心的业主

走进晓园小区,记者发现很多居民聚在一起谈论小区房产证的事情。业主罗永国说,他感觉当头一棒,“从头凉到脚”。

罗的房子靠近马路,一个面积为15平方米的车库,被他改装成了一个小型五金店。

他保存的收据单上面写的收款人是曹灿辉(也即曹辉),盖的章是“湖南益阳兴盛实业有限公司”,时间为2009年。记者在另一业主处见到的收据时间是2008年。小区居民也说“益阳兴盛实业有限公司”的牌子在小区挂过几年,但是非常奇怪的是,根据记者查询到的信息,益阳兴盛实业有限公司是2010年12月21日成立,经营范围为房产开发与销售、生态农业开发、实业投资等,里面并无曹建辉的信息。记者拨通了这个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对方的说法是这个公司与晓园小区没有关系,以前那个“兴盛公司”早就注销了。

如今的晓园小区,居民扎堆聚集,忧心忡忡。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担心再无可能颁证,而办好证的业主担心证件会被注销。

采访中,多名业主还提出疑问:798本房产证是不是都是房产局办下的,里面有没有假证?开发商既然是非法的,是否之前在业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拿着房产证办了其他事情,比方抵押贷款之类?背后是否还有更深的黑幕?

一些人表示,小区没有经过规划、没有经过质检、消防部门的验收,房屋质量是否合格还存在疑问。为了安全,他们希望职能部门能对这些房子进行重新验收。

益阳市住建局局长孙小华表示,目前,益阳已经成立了“晓园小区房地产非法开发问题善后处置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这些问题。

福建宁德原海事局局长受贿43.7万 获刑10年半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外公布,近日对原宁德海事局局长郑位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郑位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已退出的赃款人民币43.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尚未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郑位在担任福建省港航局船检处干部、助理工程师,福建省船舶检验局海船检验部验船师、副主任、主任、福州海事局副局长、福建海事局船舶检验处处长以及宁德海事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船舶检验、船舶图纸审批、申请船舶修造条件认可证以及调整船舶入港锚位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王进建、林财龙、林长杰等九人贿款共计人民币43.7万元。案发后,被告人郑位向纪检机关退出赃款人民币43.7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43.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郑位归案后如实交代了同种其他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退出全部赃款,有较为明显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国土资源报原老总受贿获刑13年 因有坦白情节从轻处罚

“坚强啊,你要坚强啊。”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刘允洲被法警押出法庭时,其家属在旁听席上站起来不停地劝他。今年64岁的刘允洲因受贿237万元,今天上午10时30分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法院审理后认定,刘允洲共有3起受贿事实。第一起是发生于1997年至1999年,当时刘允洲担任中国土地报社社长兼国家土地管理局宣传中心主任,他接受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国海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上海地产项目并获得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该项目示范小区的命名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吴国海给予的住房一套,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9.02万元,后刘允洲支付房款12万余元。第二起发生在2003年至2004年5月期间,当时刘允洲担任国土资源报社总编辑,他为北京时代东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拍摄影视剧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给予的10万元。

刘允洲的第三起受贿事实,与浙江横店的“圆明新园”项目有关系。他在2007年间,利用担任国土资源报社巡视员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委员会主席徐文荣给予的人民币180万元。

法院认为,刘允洲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接受调查时,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部分赃物已被追缴,故可对其从轻处罚。

抚顺“三最”女贪官罗亚平另面人生 疯狂敛财自封政府功臣

11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被媒体称为“土地奶奶”疯狂敛财1亿多元的辽宁省抚顺市女贪官罗亚平,在沈阳市被执行死刑。

这么一个小小的区土地局长,如何能敛得巨额钱财?她是怎样运用手中权力的呢?除了经过司法程序查明的罗亚平的犯罪事实外,她在工作之余又有着怎样的人生呢?《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试图从另一个侧面展示这个“土地奶奶”的另面人生。

性格专横霸道为所欲为

在抚顺,熟悉罗亚平的人常用5个字形容她:很丑很疯狂。说她丑,是说她相貌丑陋而且极无修养,擅长使用撒泼耍赖手段。说她疯狂是说她能毫无顾忌地贪污受贿,还肆无忌惮地抢夺他人丈夫,以重金将其顶头男上司收归己用,还在社会上包养年轻男子作自己的保镖。

1960年12月,罗亚平出生在抚顺市郊区的一个小镇上。因为其貌不扬,罗亚平从小就不愿和女孩子玩耍,而是整天跟着哥哥,同男孩子们混在一起。久而久之,罗亚平养成了胆大泼辣、专横霸道、为所欲为的性格。

1979年高中毕业后,罗亚平没有考上大学。很快,她与一个男人结了婚。等到她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回到抚顺,发现罗亚平已经成了一个怀抱着2岁孩子的弃妇,是抚顺郊区政府城建科团委的一名通讯员。

罗亚平第一次让人感觉到疯狂而霸道是在1990年。那年,30岁的罗亚平已经是顺城区城建局城建科科长,但家庭生活却并不美满。

原来,短暂的婚姻只留给罗亚平一个女儿。离婚后,因为相貌不佳又带着一个年幼的女儿,罗亚平的爱情与婚姻一直没有着落。多年孤苦无依的生活,使罗亚平强烈地渴望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而心高气傲的她又不肯嫁给条件一般的人。于是,她将目光瞄准了身边的优秀男人。

时年38岁的孙思丁仪表堂堂、相貌英俊,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而且又是罗亚平的顶头上司,是那时罗亚平所接触的男性中最出类拔萃的一个。罗亚平疯狂地爱上了孙思丁。但是,孙思丁当时有一个很美满的家庭,其妻是区审计局的一名干部,性格温柔贤惠,两个儿子也都很优秀。

然而,一向专横霸道的罗亚平根本不把这些放在眼里,她看准了孙思丁骨子里的懦弱,便千方百计、使尽手段诱惑孙思丁,进而将他俘获,成为自己的情人。

两年后,孙思丁调任区人事局局长,罗亚平便开始逼婚。她到孙思丁所在的人事局、孙思丁妻子所在的审计局哭闹,使得孙思丁夫妻俩不能上班。有关领导出面做罗亚平的工作时,罗亚平就拿出撒泼耍赖的看家本事在办公室折腾,领导也对其也无可奈何。

这场争夫大战整整进行了两年,最后,孙思丁夫妇双双投降,离婚了事。孙思丁妻子净身出户,罗亚平带着孩子堂而皇之地入主孙家,与孙思丁的两个儿子及其父母生活在一起。

生性懦弱的孙思丁经过这场变故,自觉颜面尽失,无法面对组织和同事,只好称病在家休养,整天唉声叹气。

罗亚平则对此不以为然,她对丈夫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个人事局长吗?大不了咱不干了,我给你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你下海,我当官,咱们一家两制,保证比以前过得好。”

疯狂敛财自封政府功臣

成功地将仰慕已久的优秀男人强夺到手,并将其打造成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每天与丈夫周旋在官场商场,使罗亚平感到无比幸福。

但是,这份强取豪夺得来的爱情很快让罗亚平尝到了苦涩。在这个关系错综复杂的家庭里,夫妻、婆媳、继母继子、继父继女、继子继女,每个人都互为对手,每天矛盾不断,争斗频发。而孙思丁无论如何都不肯丢下父母和儿子与罗亚平单独生活。

这一切都让罗亚平苦恼不已。情场再次失意,让罗亚平将心思和精力转向官场,她要以官场的得意和进步证明自己。

罗亚平胆大,关键时刻能够黑下脸,还能撒泼耍赖,单位有任何摆不平的事,领导就让她出面,保证马到成功,罗亚平渐渐成了顺城区的一名干将,从城建局一个小科长到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罗亚平的仕途一帆风顺。

1997年,随着抚顺市政府搬迁到罗亚平所在的顺城区,该区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房地产和商业地产开发。而罗亚平此时已经是该区的发展计划局副局长,是炙手可热的实权派人物,无论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还是众多的房地产商,都对她高看一眼,一些人还使出各种手段恭维她、巴结她,这让罗亚平自我感觉特别良好。她不但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丈夫和哥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拿到廉价的土地和利润丰厚的建筑项目,还买通那些对她仕途有帮助或者能带给她金钱利益的人。

此后,罗亚平的人生进入了权钱交易的恶性循环之中。

2002年,罗亚平兼任该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主任。作为掌管市政府所在地黄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审批大权的罗亚平,手中的权力大到了让人无法想象的程度。

而在当时,抚顺市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存在着巨大漏洞,一些出让国有土地的巨额资金,不但没有由财政部门收取,甚至缺乏有效的监管。在这种情况下,罗亚平将国有土地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刚开始,罗亚平让前来缴纳购买土地资金的单位拿两张支票,一张由她交给土地经管中心,一张她拿到银行兑换成现金,装入自己的腰包。到后来,卖地得了钱,就完全凭罗亚平的心情了,高兴了就分一部分交给土地经管中心,不高兴了,就一分不剩地全部据为己有。

据检察机关指控的第一项罪证,2004年7月,罗亚平的丈夫孙思丁投资开发抚顺市顺城区15号方块和14号方块土地建幼儿园,向顺城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缴纳380万元征地款,就被罗亚平全部据为己有。

而2005年4月和8月,她以假补偿的方式侵吞动迁补偿款、土地出让金等近500万元。

虽然罗亚平将顺城区土地出让金大笔大笔地揣入自己的腰包,但她还因给顺城区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效益,俨然成为顺城区的财神爷和大功臣。她曾公开在顺城区政府大院宣称:“是我弄来的钱给你们开支的,是我养活着你们,没有我,你们都得去喝西北风。”

对贫困动迁户毫无怜悯之心

罗亚平有一个心结,总觉得因为自己相貌不佳,从来没有一个男人真正爱过自己。当了局长的罗亚平已经不再满足于已显老态的孙思丁,她把目光瞄向了自己的属下——小自己12岁的钱勇,她首先提拔钱勇成为她的副手,然后将他发展成自己的情人。

作为回报,罗亚平给了钱勇很多好处。她让钱勇作假票,贪污土地出让金,她会从几百万中抽出几十万甚至更多潇洒地甩给钱勇。在她升任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后,罗亚平力主让钱勇接班,成为了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的主任。

罗亚平收买男色可以一掷千金,领导和朋友有大事小情,她也大把撒钱,但是,对那些贫困的动迁户,她却没有丝毫怜悯之心。

罗亚平有个中学老师,年迈体弱,双目失明,生活贫困潦倒。2005年,这位老师住的120平方米的房子动迁,他想把自己的房子拆开,要两套各60平方米的回迁房,一套自己住,另一套出租以贴补生活。听说自己的学生正管这事,老师就让人搀着找到了区政府,对罗亚平说了自己的想法,罗亚平满口答应说:“你回去吧,这点小事我给你办。”但是,等回迁房下来,老人却只有一套房子。老人拄着拐棍找到罗亚平询问此事,罗亚平冷冷地说:“你不是住不起吗?那套房子没了。”可怜的老人哪里知道,他的那套房子被罗亚平转手出卖后,房款用来供她享乐了。

由于罗亚平胆大妄为,将许多本应该给动迁户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私囊,引起了当地很多农民的不满。一些农民联合起来四处信访反映罗亚平的问题,有的农民甚至威胁要她的命。

为免遭报应和不测,罗亚平经朋友介绍,找了两个有黑道背景的青年,给他们买车买房并将他们包养起来。

曾试图携巨款外逃加拿大

侵吞巨额钱财后,就可以用钱开路,买通领导。2006年,罗亚平再次获得升迁,担任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06年6月,罗亚平将顺城区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欲支付给于彦秋、段志方的动迁补偿款375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2007年1月,她又采取多补偿的方式,以吕富春的名义,从土地经管中心骗取近300万元装入自己腰包;2007年3月,罗亚平将顺城区前甸红光园区开发建设办交给土地经管中心的800万元打入自己的账户……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罗亚平的22项指控中,共涉及其贪污、受贿金额达近4000万元,尚有2875万元人民币和69.31万美元,罗亚平不能解释其来源。

2006年,抚顺市腐败窝案被查,牵出了一串贪官和行贿的开发商,这其中就包括一个叫李小红的女房地产商。李小红揭发了抚顺市原国土资源局女局长江天润,江又咬出了罗亚平。

其实,早在抚顺市腐败窝案被查的时候,罗亚平就预感大事不好。她首先将自己的女儿送到国外留学,之后,她一方面以更加疯狂的手段加紧敛财,一方面找关系申请办理移居加拿大。为了能够尽早逃离,她委托在加拿大的朋友帮助介绍了一名加拿大籍华人,以20万美元的代价办理假结婚手续。听说罗亚平要移居国外,孙思丁觉得自己终于得以解脱,所以,他很快与罗亚平办理了离婚手续。

2006年年底的一天上午,一个被侵吞了土地补偿金的动迁户闯进了罗亚平的办公室,二话没说就掏出刀来,对准罗亚平连捅三刀。因抢救及时,罗亚平捡回了一条命。而此时,状告罗亚平的群众开始围堵抚顺市的各有关部门,引起各方关注。罗亚平害怕自己不在时有人会趁火打劫,于是,伤口还没有彻底愈合她就上班了。当有领导找她来了解情况时,罗亚平就当众掀起衣服,给领导看胸口的伤,致使谈话无法进行。凭着这种无赖手段,罗亚平成功地将那些试图来调查她的人拒之门外。

2007年4月20日,罗亚平移居加拿大的申请被加拿大有关部门受理。之后,罗亚平暗中盘算将这些年聚敛的巨额钱财转移到国外,这样就可以幸福地享乐一生了。

但是,罗亚平没有等到这一天。2007年7月16日,根据抚顺市原国土局局长江天润的交代,罗亚平贪占土地出让金和受贿的问题露出了冰山一角。抚顺市纪委对她采取了“双规”措施。

罗亚平于2008年3月25日被刑事拘留,4月1日被执行逮捕。2008年10月31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她进行了起诉。2009年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先后开庭4次。2010年12月1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亚平不服上诉,辽宁省高级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于今年6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沉思录

疯狂的罗亚平不是一天炼成的。罗亚平的狂妄是基于城市土地财政这一不争的事实;罗亚平的彪悍则来自于某些地方领导对强制拆迁的默许和支持;罗亚平将自己的人生与“土地财政”、“强制拆迁”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背后的关键词则是“失去监督的权力”。

国土资源部门是我国管理自然资源的重要职能部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房地产商的“经济命脉”、影响着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必须用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规制度约束权力,特别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约束,给权力这匹“野马”套上缰绳,用有效的制度去制约和限制公职人员的行为,令其不能、不愿、不敢铤而走险,用权力牟取私利。

浙江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受审 涉嫌受贿735万余元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受贿案。

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07年,张家盟在担任浙江省舟山市副市长兼舟山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舟山市市长、中共舟山市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舟山基础工程公司、张群力等五个单位或者个人在企业经营、解决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逃避刑事追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5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张家盟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家盟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数十名群众、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北京地税原局长涉贪千万今受审 律师欲无罪辩护

市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纪平因涉嫌贪污1047万元、受贿435万元,将于今日在市一中院受审。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原伟律师将为王纪平出庭辩护。据了解,王纪平对于贪污部分的指控,并不认可,称自己并未拿钱,原伟律师将对此部分作出无罪辩护。而对于对受贿部分的指控,原伟律师也将对大部分指控作出无罪辩护。

起诉书指控,于2002年至2004年10月期间,王纪平利用职务便利,促成市地税局信息中心与北京钰林天元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耘是王纪平情妇,另案处理)共同出资,成立了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逐步将此公司交由赵耘实际控制。钰林公司成为税控密码器唯一经销商,由他们将税控密码器加价后出售给恒信公司,从而将加价款人民币1047万余元非法占有。

对于此部分的指控,原伟律师称,王纪平否认贪污1047万元公款,称自己“没拿一分钱”。而原伟律师在阅读完相关案卷后认为,检方证据并不足以证实王纪平贪污,其中并没有包括王纪平贪污的直接证据,因此他将对这项指控为王纪平做无罪辩护。

记者获悉,无罪辩护的理由包括王纪平所涉及的贪污款项均非公款,而是公司企业的内部资金,这笔钱并不属于地税局所有,即便是王纪平拿了其中的部分钱款也应属于受贿而不是贪污。

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09年期间,王纪平单独或伙同其弟弟、儿子等亲属,为他人在承揽工程、产品采购、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单位及个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价值435万余元。而在他的受贿过程中,其弟弟王亚平、儿子王汉清以及妻子邓建军均牵扯其中。原伟律师表示其将对该项指控中的大部分指控做无罪辩护。

王纪平涉案时间表

去年8月10日王纪平被崇文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经市检第二分院决定,于同年8月23日被崇文公安分局逮捕。

今年1月10日王纪平被撤销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和委员资格。

4月7日东城检察院对王纪平案侦查终结,以王纪平涉嫌贪污、受贿罪,向市检第一分院报送审查起诉。此后,此案曾于5月7日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后又鉴于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

7月20日市检第一分院对王纪平提起公诉。

重庆农机补贴职务犯罪案高发11名处级以上干部涉案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实施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日益扩大,骗取、侵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也呈现频发高发态势。《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截至9月,全市共立案查办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9件6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8件46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15人,处级以上干部11人(含副厅级干部1人),涉案金额达3396余万元。

重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机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最大特点之一,就是犯罪主体以农机部门工作人员为主,部门负责人所占比例较大。

据了解,重庆今年查处的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农机部门工作人员42人,占68.9%,其中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有34人,占55.7%。不少案件中,多名班子成员共同犯罪,反映了该领域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此外,农机领域贿赂犯罪突出,占81.97%。从贿赂犯罪的表现形式看,受贿人收受多个行贿人贿赂的现象比较普遍。同时,农机管理人员为了收受贿赂或完成农机推广任务,往往滥用职权帮助生产商及经销商谋取利益,贪贿犯罪与渎职犯罪相互交织。

窝案串案多,大案比例高,且案发多在供货销售、补贴审核等环节。在28件46人贪污贿赂案件中,窝串案12件,占总件数的30.8%;大案26件44人,分别占92.9%和95.7%。在39件案件中,发生在供货销售和补贴审核环节的贪污贿赂案件16件,补贴审核环节的渎职犯罪案件7件,均超该类犯罪总数半数。“农机补贴的申请,一般需要农户与政府部门签订农机购置协议,并且由经销商出具发票。”这位负责人说,有的农机管理部门为了方便群众,简化程序,规定只要经销商提供了购机农户的身份证、人机合一照片和机器代码,即可在网上申报补贴,客观上为一些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经销商联手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记者了解到,不少厂商以多种名目行贿拉拢工作人员“下水”。有的以“推广费”、“宣传费”等名目为诱饵,一些农机经销商则在区县筹建二级销售公司,邀请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入股,或者向其赠送干股并分红盈利。

更有甚者,利用地区补贴差异,骗取补贴款。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由于不同省市农机补贴比例不同,农机具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就不同,一些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这一差异,将农机具倒卖到补贴较少的外省,从价差中套取补贴款。

四川雅安原副市长受贿800万元 一审被判无期

四川省检察院指定乐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雅安市原副市长、雅安市规划和建设局原党委书记谭向红受贿、贪污一案,日前乐山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谭向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谭向红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并追缴其全部受贿、贪污所得。

1997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谭向红利用担任四川省科技厅农村处副处长、处长,雅安市农业高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雅安市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水稻高粱所等26个单位和个人在争取经费、开发房地产项目、工程招投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64万余元、美元5.3万元、欧元0.3万元。

法院另查明,谭向红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骗取的手段,将60万余元公款非法据为己有。

湖南耒阳矿征办贪腐案55人涉案 领导层全部落马

耒阳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简称耒阳矿征办。这个单位被人们称为“史上最肥的科级单位”,两年间,上演了一场贪腐窝案。55人被立案调查,领导层全部落马。今年10月,法院对这一案件的部分涉案人员作出了一审判决。那么,窝案为什么会发生?人们从中又能看到什么呢?

监控设施形同虚设

在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记者首先看到了一个宣传板,上面展示的是矿征办新的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一名主任六名副主任,所有这些领导都是一年前调入矿征办的。而矿征办前任领导班子成员因涉嫌贪污受贿,已全部被执法部门收押。此外在办公楼内还到处张贴着反腐倡廉标牌,所有这一切都告诉人们这里曾经经历过的巨大震动。

耒阳矿产丰富,矿征办的主要职责就是统一征收全市煤炭产品的税费,这些钱每年要占到耒阳市财政收入的40%以上,而收钱的地点就是验票站点。其实耒阳市矿征办一直有着非常严密的防腐措施和监控手段,比如,各验票站点都设有监控装置,在监控室里收费人员的一举一动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耒阳市矿征办下设46个验票站点,每一个验票站都会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验票站工作的各个细节比如压磅称重、刷卡交费,都在矿征办监控范围内,据介绍监控设备是2007年4月份安装的。

非常巧合的是,耒阳市矿征办的集体贪贿窝案就是从2007年开始的。仅大市验票站一个站点,就私分应上缴国家税费120万4000元。令人不解的是这个验票站点的监控设施很完备,也一直在正常运行,那么验票站是怎么躲过全程监控疯狂敛财的呢?

大市验票站现任站长介绍,车辆进站后首先要做的就是进入地磅压磅称重量。

过往煤车司机在压磅称重后,收费员就会根据当前一吨煤应缴的税费,计算出煤车司机这次过站应该交的总数额,然后由他们划卡支付。

煤车司机缴费后,收费员会将磅单交给他们作为付费依据。而大市站前任站长黄利国,就是先从磅单上打起了歪主意。

暗箱操作

集体贪腐

被私放的煤车在通过验票站时没有按程序过磅刷卡,做做样子就开走了。车辆不过磅,就无法打出磅单来,没有磅单这张收费凭据货车司机就属于欠税未交而无法继续通行。为了掩人耳目,黄利国等人私下印制了假磅单,2007年端午节他召开会议,串通站里其他管理人员、司磅员、收费监控人员等进行暗箱操作。

在大市站采访过往司机时记者了解到,他们大都来自耒阳市的小煤窑,隔几天都要拉煤过站,和验票站的工作人员之间慢慢总会熟悉起来,这也为黄利国等人的暗箱操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大市站在放煤车通行的时候一个人专门打磅单,一个人专门收钱,每一个班下来以后把非正规磅单收的钱进行核对,然后3个班进行汇总。

黄利国等人的暗箱操作,都在验票站和矿征办监控器的监视范围内。耒阳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利用上述方法,从2007年5月到2008年3月,黄利国所在的耒阳市矿征办大市站共私分国家税费120万4000元。黄利国从中分得196000元,被耒阳市人民法院按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它110多万元按照管理人员47%,普通站员28%,协调关系25%的比例瓜分。

黄利国的协调关系就是要拉更多的人下水,而他锁定的第一个目标就是矿征办的一把手罗煦龙,也就是当时耒阳市矿征办的主任。黄利国从2007年到2009年,以节假日看望老乡兼领导为名,分七次送给罗煦龙16万4000元。

在作为一把手的罗煦龙被拉下水之后,耒阳市矿征办参与腐败窝案的管理层人员数量迅速增多。

除了罗煦龙以外,矿征办副主任、征收大队长、稽查大队长等在内的二十多名管理人员和七名公安干警全部被拉下水。而除了大市站外的其它验票站点,也纷纷效仿起了黄利国的办法。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罗煦龙收受的贿赂远不止黄利国送的那16万4000元,而是45.8万元,外加181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正是顺着这些巨额赃款,他们发现了在罗煦龙背后隐匿着的另外三个验票站长私放煤车截留税款的事实。

根据衡阳检察院提供的资料,截止2011年10月,耒阳矿征办贪贿窝案共涉案金额750万元,立案侦查55人,起诉39人,判决38人,尤其是管理层人员全部落马。

透过这起集体贪腐窝案,人们看到的是一条上下勾结,利益均沾的腐败生态链,看到的是一张相互包庇纵容的关系网。这让耒阳矿征办成了被监管的盲区,一切制度也就形同虚设。这一窝案再一次提示人们,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因为腐败的土壤只要在阳光下,便难以滋生。

内蒙古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贪污受贿案开审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兼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白志明,今天在内蒙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法庭审判。

白志明,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陶利苏木(乡)书记、乌审旗人民政府旗长、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署副盟长、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等职务。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去年11月1日宣布开除其党籍和公职。白志明一案,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今年7月20日提起公诉。

公诉人称,2001年8月至2008年底,白志明在担任锡林郭勒盟行署副盟长、盟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和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价值人民币1023.5万多元、美元2万元、欧元1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价值人民币502万元;同时,白志明有价值人民币744.8万多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此外,白志明还有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依据以上事实,检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罪名,提请法庭对被告人白志明实行数罪并罚。

反贪局副局长两年送17贪官入狱 记录贪官潜规则

他是反贪高手,手中经常拿着一个黑皮本子,上面密密麻麻的记满了只有他自己能看懂的人名、数字和符号。每当一起案件陷入迷茫之中时,他总能从小本子里找到切入的路径和答案。从去年到今年,他带领手下的6名反贪干警,先后将17个贪官送进了监狱。

他就是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宇。

一场报告令4名“处座”自首

在“黑皮书”里,张宇记录了各行各业的潜规则:垄断企业贪官有垄断企业的潜规则,亏损企业有亏损企业的潜规则,辖区高校众多,高校贪官也有高校特征的潜规则。

2008年,反贪局查处了辖区一家省属大学基建处的两个处长。随后,张宇赶到该高校,要求学校召开廉政专题会议,他举案说法。没想到他前脚刚开完会回来,该高校连续4个处级干部前来排队自首。

今年3月,反贪局接到举报,反映湖北省某电力机构有人通过某加油站利用加油卡套现。

经初查,2006年,犯罪嫌疑人廖某、胡某、马某在分别担任湖北省某电力机构后勤中心主任、采购员、车队负责人期间,共商以虚报购油款的方式套取现金私分给后勤中心职工。后查明,三年期间,廖某、胡某、马某私分了国有资产208024元。

从这起案子中,张宇又总结出一条潜规则:利用加油卡套现。其他行业会不会也存在这样问题?

他从该加油站账目入手进行辐射侦查,随后查处了武汉市某行政机关办公室的杨某,先后套现侵吞公款149960元;某通讯公司武汉分公司行政保卫部高级车辆主管张某,利用加油卡套现侵吞公款101353.8元。

皮尺丈量出村官“贪污之路”

段某是洪山区某村委会主任,去年5月,洪山区检察院就接到他侵吞公款的举报,曾对其进行了传唤。段某不发一言,一问三不知,又没有其他证据,反贪干警只好“捉放曹”。

去年8月份,反贪局再次接到举报。这一次,张宇采取了迂回的反贪战术,学经济出身的他,带着干警们拿起皮卷尺奔向该村,找到村里新修建的道路和沟渠,用标尺一尺一尺地测量。这一测量,段某的漏洞就越来越大:实际丈量的尺寸,跟工程设计一对比,道路短了好多,沟渠也修得太浅,外面明眼处的修了,暗处根本都没修。

紧接着,张宇又连续几日去暗访村里的绿化建设。根据段某报的种植树木的数量,他把村里一棵棵的树数了个遍,数目更不符,段某把村里以前长的大树都算了进去。

张宇了解到,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期间,洪山区青菱乡财政所共拨付该村家园建设专项资金1988500元,该村账户尚留余额18841元,根据工程量和所用资金,有很大的缺口,这些钱都去了哪里?

洪山区检察院迅速将段某和村会计余某控制,但段某依然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张宇在翻看“黑皮书”时发现,里面记录了段某的一些不良习惯,表明他好赌。张宇和反贪干警遂从其银行账户入手,发现有多笔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进入了私人账上,随后就下落不明。段某被以零口供刑拘,异地关押。

为了让段某开口,张宇一次次驱车前往外地提审,带领干警连续10天外出调查取证;调查证人30余名、制作调查笔录40余份、收集查阅相关账目100余本;其间,还多次驱车到黄石提审异地关押的嫌疑人。

终于,被称为“铁口难开”的段某低头认罪,承认在2008年至2009年11月期间,伙同余某采取虚报工程款的手段截留侵吞家园建设专项资金44.88万余元,截留该村“十里长渠”工程专项资金37.5万元。总共涉案近80万元。

今年7月,段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余某被判处缓刑2年。

多年的反贪让张宇结识了许多各行各业的人士,为了方便、快速获取各种办案所需的资讯,张宇主动与他们攀结成为“表亲”。在线索查处过程中,即使是喝茶聊天中,他总能从他沾亲带故的“表哥”、“表弟”以及“朋友”那儿不断地获取到有价值的资讯,他那本“黑皮书”里,就记录了很多这种资讯。

2009年11月,张宇在与人一起聊天时了解到,湖北某畜牧公司效益很差,员工都没有工资可发,但总经理田某却有好多处豪宅,还办了两家养殖场。田总还找了个小他30岁的情人,住在南湖花园。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宇记在了他的本子上。通过秘密调查,张宇发现,田某家在农村,养了4个孩子,自己收入也只2000多元一个月,他不仅有多处房产,还投资数十万在东西湖和黄陂,办了两家养殖场,现已辞职5年。

一个月收入2000多元的国企老总绝没有这么多资金投资养殖场!受省检察院指派,张宇带领反贪干警果断投入侦查。但因该国企所在地为省内某县,而田某家也不在武汉,行迹隐秘,这给侦查带来了难度。张宇决定从田某的情人住处作突破口。

59岁的田某与小他30岁的情人在武昌区南湖花园购置了房产秘密同居,还生了个孩子,这些连他老婆都不清楚,但这些信息,张宇的黑皮书中都能找到。

张宇带领干警们到南湖花园蹲点布控,果然将田某抓获。但落网的田某对自己的贪贿事实拒不承认,辩称办养殖场的资金是辞职后找人筹借的。张宇找有关部门一查,这套复式房产购置于田某任期之内。当这一证据摆在田某面前时,没办法说明来源的田某终于承认是行贿人送的。

经查,田某共受贿39万余元,贪污21万元,后被武汉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如何破解“能干的干部也腐败”

2011年10月27日,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因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

李启红曾被选为“中国十大品牌市长”,像李启红一样,近年因贪污腐败被曝光的党政领导干部还有不少,他们许多学历高、能力强、有政绩,有的还获得过全国性称号,一旦“说腐败就腐败了”,更加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对那些能干事、有魄力的干部,老百姓往往寄予厚望,也给予了更多的信任。但实践证明,两者并不是“天然的一致”。权力是柄双刃剑,既能造福百姓,也能伤及社会。一些人权力过大、不受约束或监督不到位,就会在为民谋利益的同时,也为自己捞取更多不正当利益。那些被群众看好的干部一旦出事,百姓就会产生“连这样的干部都腐败,其他的能好到哪里去”的想法。

从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看,这一现象主要集中在工程、土地、资金、用人等“敏感地带”,以及一把手身上。很多事实说明,权力过于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不是什么好事。“全盘操手”分管的部门、地区、事项越多,执掌的权力越大,风险也就越高。一旦权力无边,追求权力上瘾,监督出现真空,犯错误就会成为一种必然。从这个层面讲,“权力的科学配置”是制度监督的前提。

诚然,监督离不开制度,“制度可以使好人不能做坏事”,没有制度万万不行,但制度只要是人制定的,人就有规避的办法和可能。从党章到准则,从民主到法制,从党内到党外,现在不是没有制度,也不是没有监督,而是制度和监督常常不被严格遵守,甚至出现“花瓶效应”,这就使得很多本该成为约束权力的制度讲在会上、写在纸上、印在书上。

凭心而论,有些干部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大多数人履职之初都比较谨慎,并且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权力的扩大,有人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在利益诱惑面前,有的主动下水,有的被推下水,有的被拉下水,而一旦“湿身”,则一发而不可收拾。因此,除了领导干部要“一日三省吾身”,时刻提醒自己,监督机制也要发挥作用,提醒他们虽然“能力”是自己的,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做好事。如此,才能防止干部权力用错地方,从根本上杜绝“能干的干部也腐败”现象的发生。

5名被告人受审惊曝拍卖黑幕 佛山5官员落水

2011年12月1日上午,广东海兴拍卖行涉嫌单位行贿案在佛山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广东海兴拍卖行及公司董事兼高管江嘉斌、陈智强、刘焕祥、关志峰成为该案被告人。

据公诉机关指控,从1999年至2010年期间,为获得土地等相关财物的拍卖业务,广东省海兴拍卖行股东江嘉斌、陈智强、刘焕祥、关志峰共同商议后,先后行贿原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原党组书记谢安华、原南海土地交易中心主任梁启新、佛山中院执行庭庭长谢少清、南海法院执行庭庭长谢桂清、南海市法院(南海区法院)副院长潘润波5名佛山官员,共行贿近百万元。

行贿事实

台下交易买通公务员

14万元行贿南海法院原执行庭庭长谢桂清

据庭审介绍,1999年至于2002年,为了在南海法院的拍卖业务中得到关照,海兴拍卖行指派刘焕祥负责处理在南海法院的拍卖业务,经张、陈、刘、关一致同意,由刘亲手分多次送现金给时任南海法院执行庭庭长的谢桂清,共计人民币14万元。

1999年,刘焕祥到谢桂清办公室送3万元;2000年,南海法院委托海兴拍卖行拍卖南海变频厂,拍卖成功后,刘到谢桂清办公室给了谢2万元。2001年,南海法院委托海兴拍卖聚华园学校某项目,拍卖成功后,刘到谢桂清办公室给3万元;2001年,南海法院委托海兴拍卖行拍卖西樵XX装饰砖厂项目,刘到谢桂清办公室送给他两万元;同年,南海法院委托海兴拍卖XX(兰洲南澳)房地产公司70%的股权项目,拍卖成功后,刘送给谢桂清3万元,2002年,谢桂清新房装修,被告人为讨好谢,送给他1万元。

11万元行贿佛山中院执行庭原庭长谢少清

2001年,为了获得佛山中院执行的拍卖业务,被告人张、陈、刘、关经商议并一致同意,在成功拍卖佛山中院执行业务后,向时任佛山中院执行庭庭长谢少清送拍卖佣金的20%作为回报。2001年11月,佛山中院委托海兴拍卖行拍卖佛山微热电力项目后,被告人陈智强送给谢少清人民币6万元,2002年,佛山中院委托海兴拍卖行拍卖南海大道XX项目,成功拍卖后,被告人陈智强送给谢少清人民币5万元。

两笔行贿现金被谢安华锁进保险柜

在办理广东海兴拍卖行相关人员涉嫌单位行贿一案过程中,佛山市检察院挖出了谢安华涉嫌受贿的基本事实。

2005年10月,高明区政府决定由高明区规划局负责组织全区国有商住用地公开拍卖的工作,为此成立7人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事。7人小组最终决定由广东海兴拍卖行拍卖高明的国有土地。谢安华是小组成员之一,该拍卖行董事长江嘉斌向谢安华提出,若拍卖成功即提取佣金的16%给谢作为回报。2005年10月底,广东海兴拍卖行和广东挚信拍卖行成功拍卖了4块国有土地,海兴拍卖行获得佣金200余万元。

2006年1月某日,在高明西岸一农庄,江嘉斌与拍卖行副总陈某、关某一起一次性给了谢安华18万元。同年6月,在西樵一间酒楼的停车场内,他们送给谢安华17万元。这两笔现金被谢安华放在了其办公室的保险柜中。

15万元搞掂南海土地交易中心原主任梁启新“拍卖”是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的一项重要业务,也成为该中心原主任梁启新重要的权力寻租途径。南海海兴拍卖行成为梁启新选定的主要联合拍卖方。

海兴拍卖行总经理陈智强供称,2008年年初,拍卖行4名主要成员开会讨论,认为拍卖业务离不开土地交易中心的帮忙,他提出最好拿佣金的20%作为业务费来打点梁启新,其他3人当场表示同意。

2002年陈智强就认识梁启新。随后陈找到梁,表示希望梁能出面跟镇街相关部门打招呼,让他们放心将需拍卖的土地交给其和交易中心联合拍卖。当年,海兴拍卖行与南海土地交易中心联合拍卖了西樵数块土地,后来又承接了西樵3块土地共计100多亩的业务,由其独立拍卖。梁启新共受贿15万现金。

11.3万元使南海法院原副院长潘润波落水

禅城法院查明,原南海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潘润波被拉下水始自1999年,当时他主管执行庭工作。1999年,佛山南海海兴拍卖行指派刘某(另案处理)负责处理其在南海法院的相关拍卖业务,为搞好关系以获得特别关照,1999年至2003年间,刘某先后送给潘润波财物共计11.3万元。南方日报记者 唐梦。

庭审焦点

5被告人是否属自首

在庭审中,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5名被告人均表示没有异议。在辩论阶段,对5名被告人是否属于自首及送给谢安华(另案审理)的35万元是否应该计入行贿额,成为争议的焦点。辩护律师认为,送谢安华的35万元是在2006年上半年送的,谢安华在同年8月将钱退回,因此这笔款项不应该计入行贿数额当中。

辩护律师还认为,陈智强在2010年3月8日被传唤时,就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按照法律规定,在公安机关实施强制措施前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的,应视为自首,陈智强作为公司的总经理,代表的是单位行为,因此陈智强及海兴拍卖行均应视为自首。

江嘉斌、刘焕祥和关志峰的辩护律师也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是单位集体犯罪,陈某及海兴拍卖行均视为自首,江、刘和关等人也是在被公安机关传唤后未实施强制措施之前就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也应认定为自首。

公诉机关指出,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单位自首的情形。广东海兴拍卖行行贿一案,是三水区检察院在侦办谢某案件中发现的线索,并移送市检察院侦查,而江某等4名公司高管是在公安机关传唤后才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都不存在投案的情节,因此不能认定为自首。对于送给谢安华的35万元,海兴拍卖行已经送出并从中得利,行贿的行为已经完成,因此35万元应计入行贿数额。

北京地税局窝案:处座受贿上千万今天受审当庭不认罪

发生于市地税系统的腐败窝案不断升级,今年在市地税局已有两名中层干部和两名局级干部被提起公诉。今天上午10时50分,市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主任刁维列因涉嫌受贿1164万元,而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刁维列在受审时不认罪,声称其根本没有收钱,也没有为中标公司谋取利益。

处座受贿上千万

据检方指控,刁维列于2002年至2003年1月期间,利用担任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天瑞泰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金奎的请托,为该公司所代理的深圳同方融达科技有限公司在2002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控装置产品选型项目中顺利中标,以及中标后分配到较好的销售区域提供帮助。为此,刁维列通过周毅(另案处理)先后6次收受天瑞泰和公司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84万余元。

此外,刁维列还于2006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担任市地税局信息系统运营维护中心主任、票证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赵耘的请托,为赵耘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系统、IT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运行维护项目中中标,以及为赵耘所在的北京昆易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理的浪潮齐鲁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在税控收款机、税控器和金融税控收款机选型项目中中标提供帮助。为此,刁维列通过王娟娟、陈树哲、周毅等人,先后4次收受赵耘所在公司给予的人民币共计980万元。

检方认为,刁维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受审当庭不认罪

刁维列今年47岁,案发前任地税局票证管理中心主任,他于去年5月被逮捕。被押进法庭后,戴着眼镜的刁维列不停回头看向旁听席。

听完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后,刁维列说:“对起诉的内容有意见。”公诉人询问他时,他回答最多的,就是两个词,一是“不知道”,二是“没有”。每当公诉人问他是否知道招投标中的一些关键问题时,他均回答“不知道”,而公诉人问他是否为中标公司提供帮助,是否收受中标公司的贿赂时,他均回答“没有”。刁维列辩解说,他并不能决定由哪个公司中标,他只是招标委员会的评委之一。

不过,把184万余元送给刁维列的周毅在证言中说,刁维列事先和投标公司商量好,用签咨询协议等形式,从投标公司中收取提成款。

局座也将受审

刁维列是市地税局腐败窝案中第三个受审的官员,在他之前,市地税局原副巡视员任依娜、计财处原副处长彭英斌已经受审,并被判处刑罚。而在刁维列之后,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也将在市一中院受审。

王纪平于2001年到市地税局担任局长后,着手倡导税控机改革,把手写发票改为机打发票,以更好地防止偷税漏税。据检方指控,王纪平插手税控装置的招投标事宜,向下属官员打招呼左右中标结果,令其关联公司中标。据指控,王纪平的贪污数额为1047万元,受贿数额为435万元。

从王纪平和刁维列的案情来看,他们都和一个叫赵耘的女人有关。赵耘今年42岁,有消息称其与王纪平有过情人关系。在王纪平贪污一案中,税控密码器的经销商钰林公司把密码器加价后出售给北京恒信恒安公司,而赵耘就是恒信恒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加价款1047万元被王纪平和赵耘占为己有。据悉,赵耘因涉嫌贪污罪和单位行贿罪,也被起诉到市一中院,她也将于近期出庭受审。

第二章 官员忏悔记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吴希宁忏悔录

忏悔人:吴希宁

原任职务: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0年6月,荆州市中级法院判处吴希宁有期徒刑十五年。

犯罪事实:从1998年至2008年,吴希宁在担任恩施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及恩施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吴希宁在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以权谋私的四个渠道

1996年我到恩施市担任市委副书记时,也曾立志当一个勤政廉政的好干部。但由于自己最终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以权谋私,一是利用城建项目招投标以及土地征用买卖,先后收受11家房地产公司的贿赂人民币139.8万元、美金3万元。二是利用国有资产处置、土地权属变更以及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机会,先后收受9家企业的贿赂人民币99.08万元。三是利用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项目的机会,先后收受2家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贿赂人民币52.5万元、美金3万元,以及企业股份174万元人民币。四是利用干部提拔调配,先后收受恩施市28名干部人民币115万元。

我收受他人钱财,主要是利用春节收“红包”、占有企业股份和在房屋购买装修时接受优惠等来进行的。

与一些企业老板比,觉得自己吃亏了

我为什么会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变成一名囚犯?经过洪山监狱管教民警的教育,我逐步认识到了自己犯罪的主要原因:

理想信念动摇。应该说,在担任恩施市主要领导职务之前,自己的理想信念是坚定的。但随着职务的变化和提升,我借口工作忙,放松了学习与思想改造,在思想上、政治上没有与时俱进,对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产生了动摇与怀疑。由于理想信念动摇,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偏差。

错误的权力观。我错误地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力虽然是党和人民给的,但同时也是自己多年勤奋工作的结果。因此,我在用权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也觉得该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点私利。加之受社会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影响,认为应该抓紧时间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盲目攀比。攀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上级国家机关个别工作人员比。我作为恩施市的主要领导,经常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等,为了确保争取的成功率,也常常采用送钱送物的办法。我常常想,他们是上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能收,我为什么不能收呢?二是与一些企业老板比。我认为,和我交往的一些企业老板,不论是文化水平、综合素质,还是对社会的贡献,都是无法与我相比的,但这些年这些老板抓住了一些机遇,并在我的帮助下,在短短的时间内成了百万、千万富翁。与他们相比,我觉得自己吃亏了。因此,当这些老板求我办事给我好处时,我觉得这是自己应该得到的。而且,与他们相比,自己得到的还很少。

交友不慎,讲哥们儿义气,不讲原则。由于工作关系,自己经常和老板打交道。许多老板为了利用我手中的权力,千方百计与我拉关系交朋友。由于我与一些老板成了酒肉朋友,因此,吃与拿就随便了。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到最后我不得不为这些“朋友”办事。符合政策的事办了,不符合政策的事,讲哥们儿义气,想方设法也办了。

骄傲自满,听不进不同意见和批评意见。我在恩施市担任主要领导时,由于党的政策好,恩施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较快,许多方面的工作都进入了全省以及全国山区县市的前列,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在成绩面前,我骄傲了,觉得自己什么都好。当有不同意见或批评意见出现时,我不但听不进去,而且认为是他人嫉妒自己,是别有用心。当领导找我谈话,指出我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问题时,我拼命掩饰,并认为是他人对我的诬告陷害。

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得与失

我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变成了一名囚犯,不仅败坏了恩施党政领导干部的形象,也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同时,我身陷囹圄,也给自己的家人、亲人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我对不起党和人民,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和亲人。我将在监狱中度过漫长的日子,在这里,我以自己的犯罪教训给其他领导干部一些忠告——

第一,必须加强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永远保持头脑清醒。领导干部千万不要像我一样,认为随着自己职务的提升,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水平也会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水平的高低,与职务的高低并不是完全成正比的关系。不论是什么人,只有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才能保持应有的水平。

第二,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作为领导干部,不管你文化水平多高、能力多强,如果你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就不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且还会因为你有水平和能力,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伤害,造成更多、更大的损失,自己也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第三,必须有一个健康的心态。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得与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能盲目与他人攀比。

第四,必须慎重交友。领导干部在结交朋友时,在与朋友交往时,必须把握分寸,做到清清白白做事,不能与朋友有不正当的经济关系。要明白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他人的付出都是要回报的。许多人与领导干部拉关系交朋友,看中的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并不是看中领导干部本人,领导干部一旦失去权力,没有谁再认你这个朋友。

第五,必须谦虚谨慎,听得进不同意见,特别是批评意见。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但要做到并不容易。领导干部不要以维护自己的形象与威信为由,认为自己什么都对,真理就在自己手中。也不要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为由,听不进批评与不同意见。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不要让自己失去改正错误的机会。

第六,必须警钟长鸣,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领导干部是在聚光灯下生活,其成绩被公众看得一清二楚,其错误也被公众看得明明白白。因此,不要以为别人什么也不知道,不要以为行贿的哥们儿会永远为你保守秘密,也不要以为自己有功劳、有能力就不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更不要以为组织上不会查!要记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有勤政廉政,才能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有幸福的家庭和自由的生活。

我决心努力学习,积极改造,争取早日获得自由与新生。

武汉房管局原计财处长狱中忏悔:幸福不在于钱多

忏悔人:方敏

原任职务:湖北省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触犯罪名:贪污罪

判决结果:2004年8月27日,湖北省高级法院判处方敏有期徒刑十五年。

犯罪事实:方敏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或单独贪污公款共计120.1万余元。

新闻背景:这是前不久方敏在武汉女子监狱举行的警示教育活动中作的现身说法。

今天,我作为现身说法的反面典型,以一个罪犯的身份站在这里,对自己的罪恶进行无情的自我鞭挞,深感无尽的难堪、极其的痛苦和深深的悔恨。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和对国家、社会的危害真诚忏悔。

平静快乐的生活因我触犯法律而骤然消失

我出身于干部家庭,父母都是有着50多年党龄的党员干部,对我的教育非常严格。我从小到大受到的是热爱祖国、热爱党、遵纪守法的教育。大学毕业后,我工作兢兢业业,政治上不断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入党、提职一帆风顺。从28岁起担任国有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直到案发前,我的职务是步步高升。当时,我是武汉市建委系统公认的最有前途的年轻女干部,是年轻人中的佼佼者。

从企业到机关,从普通员工到政府机关领导干部,每一步台阶都印证着我奋斗的足迹,每一次职务的升迁都洋溢着我成功的喜悦。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聪明活泼的儿子,然而,平静快乐的生活因为我触犯法律而骤然消失,亲人们为我背上了沉重的道德和精神的十字架,他们度日如年。沦为阶下囚的我,一想到家庭的破碎、儿子的落寞、父母的哀叹,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下来。

为筹措开公司的资金开始用公款炒股

1992年,建省不久的海南掀起了新一轮投资热,房地产开发炙手可热,这一切吸引着我好奇的心。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我每年都有几次到海南出差的机会,在那里我感受到了美丽的海风椰韵和泡沫经济带来的繁荣。我的好胜、我的冲动、我的贪欲,让我在那时起就立下宏愿,一定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让自己和家人都过上富裕的生活。

在这个利益动机的驱使下,我开始行动了,为筹措到开公司的资金而绞尽脑汁。从1996年到1999年,我利用手中的权力,和他人合谋贪污公款,并将贪污的公款投资到股票市场,希望能通过高风险、高收益的资本市场迅速牟利,完成开公司的原始积累,筹措到开办公司的资金。然而,事与愿违,随着宏观经济的调控和金融政策的变化,我在股市里没有淘到金,却向犯罪的深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

当时对自己的以身试法茫然不知

是党挽救了我,是反腐倡廉的惊雷震醒了我的发财梦。经过七年的服刑改造,我幡然醒悟,认识到我的罪行给国家带来损失,给党旗抹黑,给家庭造成伤害。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痛定思痛,教训是深刻的、沉痛的,我深刻反思和剖析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

放松了政治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迷失了人生的方向,混淆了荣与辱,以为有钱就会有一切。在改革大潮中,我没有把握好政治方向,丧失了党性原则,意志薄弱。放松了对自己政治上的要求,淡漠了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漠了公仆意识。

法律意识淡薄,藐视党纪国法。我拥有研究生学历,是高级会计师。作为一名专业技术干部,我总认为专业技术是第一位的,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更新采取敷衍的态度。最终,导致自己道德日趋下滑,对经手管理的公共资金、公共资源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错误心态,认为贪一点、用一点,没有什么了不起。对于自己的以身试法,我当时却茫然不知。

滥用职权,脱离监管。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而我却利用党和人民的信任,把权力当成坑蒙国家、攫取公共钱财满足自己私利的工具。在单位,我独断专行,我行我素,千方百计地钻财务制度的空子,没有自觉地接受监督和制约。

人生观、价值观的偏航,导致了我对金钱的崇拜,而内心的贪婪又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吃好、穿好、用好,名牌服饰、顶级轿车,无一不在吸引着我那颗堕落的心。我成为了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奴隶,在腐败沼泽里不能自拔。

在狱中真正领悟到平平淡淡才是真的涵义

通过学习反思和劳动改造,我认识到自己的蜕变过程不是偶然的、一蹴而就的,是以上原因造成的必然结果,是一个水煮青蛙的过程。我对不起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人民的信任,对不起养育我的父母,对不起以我为骄傲的儿子。

历经高墙内的孤独封闭和失去宝贵人身自由后的沉痛思索,我悔悟到没有党性原则的导航,人生之舟终究会倾覆。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会自绝于党和人民,逃不脱正义的谴责和审判,就要为自己的不耻行径买单。

历经亲情阻隔、思念的煎熬,我领悟到人生的幸福不在于位高权重和金钱的多少,而在于拥有平静安宁的生活。此时此刻,我才真正领悟到平平淡淡才是真的涵义。

我要感谢党,感谢政府,在我深陷泥潭万劫不复的时刻挽救了我,把我从万恶的迷念中震醒。感谢监狱人民警察,是她们的耐心教育帮助使我重拾做人的信心和自尊,重拾信念和理想。在监狱这座特殊学校里,我枯木逢春般地汲取丰盈的甘露琼浆,洗心革面,决裂旧我,以踏实、积极的改造态度洗刷灵魂,彻底改造世界观、人生观,用辛勤汗水重塑新的人生。

此时此刻,面对你们灿烂如锦的前程,我痛悔万分,唯有自揭疮疤,以切肤之痛的教训奉告大家,要加强学习和道德修养。“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珍惜政治前途,珍惜自由的生活。

贪官忏悔录:法治观念淡薄 放纵了私欲的膨胀

忏悔人:云晓岚

原任职务:湖北省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判决结果:2009年7月,云晓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犯罪事实:云晓岚在任职期间,受贿31万元、贪污2.3万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利53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云晓岚在武汉女子监狱服刑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我1996年调入荆门市建委工作,1998年竞争上岗成为建管科副科长,2000年被提拔为建委主任助理兼规划科科长,2004年5月被任命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客观地说,我的成长得益于组织的教育和培养,得益于群众的信任和推荐,也得益于自己的不懈努力和奋斗拼搏。工作中,我始终奉行“成为一个不可替代的人”的原则,兢兢业业,扎扎实实,上对领导负责,下为百姓办实事好事。生活中,我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任何不良爱好。

可随着自己接触人员范围的扩大,迎来送往次数的增加,我安贫乐道的心态悄然发生了变化,对富贵心生向往。在请客送礼、权钱交易的耳濡目染中,我对灰色收入没有了抵制防范,开始欣然接受。渐渐地,我迷失在欲望的洪流中却浑然不觉。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我从一名受人尊敬的领导干部沦落为一个阶下囚呢?入狱以来,我反复自问,深刻反省。

对于单位开展的普法教育从未认真参加过

入狱前,我每天坚持花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看书,学习专业知识、市场经济知识,而对于政治、法律知识的学习,往往很少涉及。我总觉得,政治理论很空洞、很枯燥,讲的都是自己明白的大道理,在实际工作中用处不大,而且自己也不会犯什么方向性的大错;法律很遥远、很陌生,似乎都属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范畴,自己决不可能违法犯罪,多学无益。对于单位开展的普法教育,我也从未认真参加过。

正是因为忽视政治、法律知识的学习,年过40岁的我,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发生了动摇。我当时错误地认为,人生是在于奉献,而奉献的首要对象不是社会、人民,而是自己的朋友、家人;人生在世就应该实现自己的价值,这个价值包括社会的认可、人民的满意,也包括光宗耀祖、为家庭创造财富这个重要指标。

法治观念淡薄,放纵了私欲的膨胀

随着职位的升迁、手中权力的增大,我更想握住的是繁华。我并不想通过犯罪的途径来获得财富,然而,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不学不问,直接表现为法治观念的淡薄,最终导致我在遵纪守法上的无知。对于一些自己与他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到底是罪还是非罪,分辨不清;到底是违纪还是违法,界限也不是很清楚。

自己从未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以为社会风气如此,自己跟着潮流走,和大家一样,过年收受礼金绝不会出什么问题;以为朋友之间能帮的尽量去帮,只要不太违背原则,利用自己的权力资源为别人牵个线搭个桥,都是应该的。

可正是在春节期间收受别人的礼金,为朋友帮忙后收受朋友的馈赠,在满足自己私欲的同时,也将自己推进了犯罪的深渊。

侥幸心理作怪,放任了道德操守的滑坡

如果说我是一个很贪婪的人,我觉得那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但自己道德操守逐步滑坡,却是不争的事实。从前立下的为人民服务的志愿,我从来未曾忘记过。但是,随着职务的升迁,我在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也慢慢学会了为自己谋取私利。

在任建委规划科科长期间,我以表妹的名字假借拆迁户的名义为自己划拨了一块80平方米、市值2.3万元的私房建设用地。担任房产局副局长期间,我和某局一位领导为自己征用了一块私人建设用地,与后期规划的一块小区建设用地毗邻。通过协商,我将土地转让给小区开发商,自己从中得利,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规。

我以为,这是我和朋友之间的秘密,我们是利益共同体,在任何情况下她都不会“出卖”我的。可谁能想到,正是这件事成了我因经济问题被立案侦查的导火索,正是我信赖的这位朋友检举揭发了我。

侥幸心理让我放松了警惕,我只看到了利益,完全无视横亘在面前的法网。

只要安下心来积极改造,前方仍有一片艳阳天

自由等同于尊严和生命,身处高墙电网之内,个中痛苦难以名状,悔恨更是时时吞噬着我的心。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给工作单位抹了黑,给自己的家人带去了无尽的伤痛。

案发后,我以为自己的生命失去了色彩,灰色笼罩着我,只是为了亲人的牵挂,为了朋友的关心,行尸走肉般地活着,不知道前面的路还会有多难。

没想到,入狱以来,久违的和煦的阳光又照耀着我,党和政府并没有抛弃我。监狱民警那温暖的目光、亲切的话语让我倍受鼓舞,重新振作起来,让我觉得自己照样可以有尊严地活着,更让我明白只要自己安下心来踏实改造,积极改造,前方仍有一片艳阳天。

教训是惨痛的,体会是刻骨的。我真心希望仍有自由之身的每一个人,能从我的犯罪教训中得到警示,珍惜自由,永远自由。

某银行重庆分行一处长:看到开发商坐奔驰开宝马内心不服气

忏悔人:何荣伟

原任职务:某银行重庆市分行房地产信贷处处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8年8月,何荣伟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犯罪事实:2001年至2007年2月,何荣伟在审批贷款中,利用职务之便,共计收受多人贿赂116.5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何荣伟在监狱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中作的现身说法。

从约法三章到羡慕他人富足的生活【忏悔】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干部家庭,下过乡,当过知青,1980年进入银行工作。我刚担任某银行重庆市分行房地产信贷处处长时,掌握着对全市房地产贷款直接调查的准入权,一度深感责任重大,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十分谨慎,暗暗告诫自己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我曾经和自己约法三章:不与不符合贷款准入条件的企业交往;不与社会上人品、口碑不好的人交往;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笔者旁白】何荣伟进入金融系统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他坚持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业务水平较高,被组织委以重任,从任支行副行长、行长,直至任分行房地产信贷处处长。如果继续这样坚持下去,其前程一定会更加美好。然而,他没有把持住自己。【忏悔】随着任职年限的延长,我逐渐滋生了一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觉得自己工作太累太苦,贡献与利益分配不公,思想出现滑坡,享乐主义开始抬头。尤其是看到一些原本实力不强、靠银行贷款扶持起来的房地产开发商,整天吃香的喝辣的,坐奔驰开宝马,自己的内心不再服气,开始羡慕他人悠闲与富足的生活。

2002年春节,有个房地产开发商以拜年为名请我吃饭,饭后给我一个上千元的红包。当时我的内心很矛盾很惶恐,一连几天都感到心神不宁。

平心而论,我的三口之家每年的合法收入有20余万元,可谓生活无忧。但每逢年关,见大多数人都这样“礼尚往来”,我便放松了警惕,开始随波逐流。就这样,抱着一种矛盾的心情和侥幸的心理,我打开了心中对金钱贪婪的欲望。对红包和房地产开发商所送的钱物欣然受之,少则几百元、几千元,多则数万元、十几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

就这样,我一次次地收钱,丢掉了国家公职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操守,放弃了清正廉洁的原则,一步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笔者旁白】从收受第一个红包开始,何荣伟的贪欲之门就打开了,且一发不可收拾。据统计,在6年多的时间里,何荣伟共收受多人贿赂人民币116.5万元。就这样,他从小贪逐渐演变为一个大贪。

给亲人带去的伤害无法用语言表达【忏悔】回想自己走过的路、做过的事,心情是沉重和痛苦的。我深感对不起单位和组织多年来对自己的培养和教育,也愧对家人对我长期以来工作上的关心和支持。

因为我,年迈的父亲病倒住院,狱中的我却不能尽到一个做儿子应尽的义务和孝道;因为我,妻子提前内退,深居简出,郁郁寡欢;因为我,孩子遭受他人的冷言冷语,心灵受到打击……亲人受到的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原本快乐的一家人,因为我的堕落而从此蒙羞。原本幸福的一家人,因为我的堕落而从此破败……

在刚入监的一段时间里,面对铁窗和高墙,我的情绪十分低落,思想包袱沉重,吃不下、睡不好,日日叹息人生。在管教干警们耐心地开导教育下,我认识到,悔恨的泪水是永远都无法洗去我心中的耻辱和伤痕的,只有面对现实,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积极改造,才是唯一的出路。【笔者旁白】正如其他落马贪官一样,何荣伟从昔日的辉煌、风光,权倾一时,到因自己的贪心而一切皆成泡影,并身陷囹圄,失去宝贵的自由,确实令人扼腕叹息。

不要为自己找任何开脱理由【忏悔】昔日的座上宾,今日的阶下囚。我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是自己党纪国法意识淡化,没有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自己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迷失了人生航向;是自己没有经受住所谓“朋友”的甜言蜜语,没有经受住“糖衣炮弹”的攻击,放弃了多年来坚守的拒腐防变的阵地,失去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尊严。

最终,贪婪之心酿成了恶果。我的教训是十分深刻而惨痛的,希望能警醒他人——

在拒腐防变上一定要做到警钟长鸣。在日常的业务交往中,要时时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遵循了职业道德操守,对不义之财绝不能抱有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

要洁身自好,心态平和。时时处处都要检查自己的思想,检点自己的行为,生活中不要虚荣、不要攀比,行为上不要破例超越底线,不要为自己找任何开脱的理由。

要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行使公权一定要有很强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监督无处不在,所以要有如履薄冰之警惕。这样,才能在自己的心中建起一道永远坚固的廉政防线。

到现在,我才体会到平淡人生的真谛,真是“知足者常乐”!一个人不怕没有脸面和财富,而是最怕没有自由。痛定思痛,悔不堪言。我决心从头做起,努力学习,踏实改造,真诚悔罪,争取早日重获自由。【笔者旁白】何荣伟对自己犯罪原因的剖析还是到位的,如“没有经受住所谓‘朋友’的甜言蜜语”这一句。据笔者所知,在向何荣伟行贿的人中,大多都是有名的房地产企业的掌门人或者负责人。这些人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与何荣伟套近乎拉关系,成天围着他转,渐渐地何荣伟就与这些人以朋友相称,最终被这些“朋友”拉下马来。他结合自己的惨痛教训提出的三点警告,值得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深思。

四川农信社原党委委员忏悔:在荣誉面前开始自我膨胀

忏悔人:朱铁兵

原任职务: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1年4月,四川省乐山市中级法院判处朱铁兵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对其受贿所得258万元予以追缴。

犯罪事实:从2005年至2009年,朱铁兵在4年多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好处费25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新闻背景:这是朱铁兵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我没有保持住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当了俘虏”【忏悔】2005年6月10日,我被任命为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我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尽管也曾勤奋工作,在不同岗位上为党为人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影响,再加上放松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导致自己党纪观念松懈、法律观念淡薄,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渐渐地从少到多收受了他人以“关照费”等名义送来的钱物。

我没有保持住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当了俘虏,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现在想来,我愧对党组织的多年培养,辜负了领导对我的栽培,我深感后悔。【记者旁白】一失足成千古恨。朱铁兵用他的犯罪经历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处理公私问题上,一定要坚持原则;在金钱的诱惑面前,一定要坚守廉洁这一道德底线。【忏悔】我从一名普通干部,一步一步地走上领导岗位,组织上对我的培养不容易。我是从最基层干起来的,每一页艰辛的履历,既记载了我自身的努力,也记载了党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

组织上培养我,目的是让我更好地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让我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好处。作为一名党员,我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给党组织抹了黑;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我辜负了政府的信任,成为公务员中的败类。我将自己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悔恨将伴随着我度过余生。【记者旁白】朱铁兵也曾经努力工作过,也取得过辉煌的成绩,可他在“潜规则”面前没有抵制住诱惑,渐渐迷失了方向,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逐步堕落,最终从巅峰跌落谷底。这样的教训沉重而惨痛。“我在荣誉面前盲目地飘飘然起来,逐渐失去了自我”【忏悔】在任职期间,我获得了许多荣誉,能否正确对待荣誉成了我如何做人的一块试金石。应该说,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没有群众的扶持,没有组织的关心,个人的本事再大也注定是一事无成。只有把个人的努力融入到组织和群众中,才会有无尽的力量。

而我在荣誉面前盲目地飘飘然起来,开始自我膨胀,逐渐失去了自我。具体表现在工作中,就是自以为是,倾听群众的声音少了,自己发表高谈阔论的多了;与同事、下属协商的少了,要下边按自己的指示办的多了;开会时由同志们畅所欲言发表意见的民主少了,任由自己拍板决定的事情多了。

对自己的这种蜕变,我自以为是自己工作能力强,并因此洋洋得意。其实,实际上已走上了独断专行的道路,只不过自己当时没有意识到而已。到现在我才意识到,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为今天的犯罪埋下了祸根。【记者旁白】“自胜者强,自知者明”。当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时,朱铁兵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是党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而是把功劳都记在自己头上,一个人躺在功劳簿上陷入了自我陶醉之中。实际上,这已为他自己日后的犯罪埋下了祸根。因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经常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与改进,恪守廉政准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一道理在我身上得到了验证”【忏悔】2007年,因工作关系,我认识了四川省农村信用联社法律顾问张某,在我的关照下,张某与四川省农村信用联社绵阳办事处所辖的9家县、区信用联社签订了行社纠纷全风险代理协议。2007年6月至2009年,张某为了感谢我的关照与推荐,先后6次共送给我74万元。

也是在2007年,四川省农村信用联社下属的一家信用联社理事长,为了感谢我对他的关照与支持,也为了能继续留任理事长职务,先后7次共送给我60万元。“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一道理在我的身上得到了验证。面对现实,我认罪服法,决心痛改前非,争取早日重获自由,竭尽晚年的微薄之力,再为人民做一些有益的事情。【记者旁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心理防线一旦失陷,腐败堕落就会成为必然。朱铁兵就是典型一例。面对行贿人送来的钱物,他从失去警惕发展到麻木,最后收下了巨额贿赂,从而滑入了犯罪深渊。其实,收与不收,就在一念之间,就看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去想。

贪官的悔过书: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

忏悔人:沈和新

原任职务: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1年11月30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沈和新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300万元。

犯罪事实:2003年至2007年,沈和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设立假合资企业、违规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手段,贪污公款827.25万元;自2002年至2010年初,在土地出让、房屋拆迁以及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企业负责人所送钱财共计458.1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沈和新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贪欲逐渐增强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兄弟姐妹四个,我是家里老大。我15岁那年父亲生病,21岁那年父亲病故,母亲把我们抚养长大成家。上学期间,我利用星期天和寒暑假,去砖瓦厂打工赚钱,供弟妹上学,为母亲分担一点责任。

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使我走上了致富和从政的道路。1986年,我在启东市聚南乡长安村办起了个体玩具厂。企业由小到大,1990年已成为启东市出口创汇第一大户和启东市龙头企业。在组织的关心下,我们全家从海门市的一个偏僻农村迁到了启东市汇龙镇,不但全家人成了城镇户口,我还成了一名公务员。

1992年,我入了党。我先后担任过启东市聚南乡党委书记、王鲍镇党委书记、启东市计经委副主任,从2004年起任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07年7月任启东市人大常委会督导员。回顾自己的成长道路,我深深地感到,如果没有组织的关心,就没有我今天的发展。

2002年8月,组织上派我到启东经济开发区担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到职后,我在招商引资、培大扶强现有企业,以及抓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使开发区的面积从原来的3.6平方公里扩大到如今的25平方公里,引进企业200多家,财政收入从2002年的200多万元增至2009年的5亿元。

但是,我因为忙于工作而放松了学习,进而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结果是手中的权力大了,贪欲心也强了,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样的教训,真是刻骨铭心啊!

在三种心态的驱使下滑向犯罪深渊

分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时的心态,归纳起来有三种:

一是穷怕了的心态。因为童年、少年时代家里穷,而且这种穷的滋味一直铭记在我的脑海里,所以从小就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把钱看得很重,总觉得有钱的人是人上人,没钱的人被人瞧不起,有钱好办事,无钱寸步难行。

二是失衡心态。我在上世纪80年代就经商办企业,起步比别人早,规模比别人大。可是从政以后,自己手里的企业没有了,手里的钱也不如人家多了,尤其是这几年有的人通过搞房地产赚得盆满钵满。于是,吃亏的心态、失衡的心理逐渐产生,随即萌发了“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想法。

三是崇尚权力的心态。当年我在办企业的时候,经常遇到办事得要表示表示的潜规则。印象最深的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为办理进出口经营方面的事情,我前后花了一年多时间。因此,我产生了有权好办事,有了权力就能去做一切事的想法。

上述三种心态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交织的,有时同时存在。例如,我在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作期间,企业来投资、选地,老总来找我办事,我在运用手中权力帮他们办事的同时,也不忘收受他们的贿赂。我想,在开发区工作,经常是一天工作10多个小时,这么辛苦,可一年到头工资奖金加起来还不超过10万元,不如原来办企业做一个订单。我又想,现在不搞点钱,将来女儿、儿子出国费用怎么办?他们结婚怎么办?最起码要给儿子留一点以后的经商启动资金。现在人家主动表示心意,我为什么不拿?

这些年一直生活在恐慌之中

从我收受贿赂至案发前的8年多时间里,我一直生活在不平静、不安稳的日子里,晚上睡下只要想起收了人家钱的事,心里就发愁;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想到自己已经两次被组织谈话,心里更是发抖。

8年多来,我的内心一直充满着矛盾和纠结,把受贿的钱退还给人家,自己心里不愿意;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自己又不敢。因此,这些年,我是一直生活在恐慌之中。现在被查处后,虽然也知道即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但是心情反倒轻松了一些。

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现在总结起来有三点教训:第一,不要耍小聪明,心存侥幸。为了表白自己的清正廉洁,我把逢年过节收受的一些为数不多的小额钱财上交廉政账户,以此掩盖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抢在组织审查自己的问题之前,与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第二,在组织查处自己的问题时,不应该避重就轻。第三,在自己的错误面前,不应该患得患失、怕这怕那。一个人既然已经做了错事、犯了错误,就要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改正错误。回想自己在错误面前,忧心忡忡,怕这怕那,害怕自己一旦坐了牢,辛辛苦苦从政10多年的功劳全没了,和睦美满的家庭全完了,自己的这一辈子也就结束了,于是就有了上面所讲的错误态度。

在办案检察官的教育帮助下,我不仅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是多么的严重,而且明白了认罪服法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现在,我决心放下包袱,正视现实,从沉痛的教训中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做到好好改造、好好学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商丘农开办原主任:用失去自由代偿罪恶的贪婪愚不可及

对话人:吕建华

原任职务:河南省商丘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9年11月27日,吕建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犯罪事实:吕建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5.5万元,收受贿赂57.2万元。

新闻背景:笔者前不久采访了正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改造的吕建华。

入狱服刑已近两年的吕建华刚一面对笔者,似乎就纠结起一种复杂痛苦的情绪。简短的开场白以后,吕建华逐渐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现年55岁的他头发花白,戴着一副略显宽大的黑边眼镜,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不时发出点苦笑。

醒悟后难以接受过去的自己

笔者:现在回想起你过去的所作所为,有什么感想?

吕建华:以往不堪回首的罪恶经历对于我而言,感觉非常沉重、羞愧。我实在是对不起家人,尤其是害怕给孩子们的事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笔者:据监区管教警察介绍,入狱近两年以来,你改造表现积极,能够认真完成监狱安排的改造任务。你是如何适应这一角色转换的?

吕建华:短时间内完成角色转换,主动适应监狱的改造生活,这离不开管教警察对我的开导教育。思想醒悟以后,我一直感到难以接受过去的自己。

笔者:对今后的生活有什么打算?

吕建华:余生已很短暂,更多的愿望是在今后的服刑改造中能够预防各种老年病,保持身体健康,将来新生自由以后,在老母亲面前有机会尽尽孝心。

用失去15年的自由来代偿罪恶的贪婪愚不可及

吕建华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干部家庭,恢复高考那年,他考上了大学。参加工作以后,曾先后担任过共青团商丘地委组织部部长,商丘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商丘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笔者:你如何看待自己的犯罪行为?

吕建华:回想我35年的工作经历,我真心地说,确实对不起党。1981年入党以后,党组织和各级领导一直很关心我,教育培养我多年,但是我却在思想和行为上背叛了党,背离了党的宗旨,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望,触犯了党纪国法,走上了犯罪道路。我真心实意地服从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党组织把我开除出党,纯洁了党的肌体,是完全正确的。

笔者:能说说你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吗?

吕建华:可以。我利用审核企业申报的农业项目的职务便利,多次索要有关企业的贿赂款57万多元。同时,将世行贷款加强农业灌溉三期项目中的回补资金29万多元据为己有。另外,就是将个人费用在单位账上报销,逢年过节收受礼金。

笔者:入狱改造以来,是不是有了新的感悟或体会?

吕建华:人的进步或毁灭都是由自己来完成的。现在拿墙内墙外的自由对比,可以说,用失去15年的人身自由来代偿罪恶的贪婪,真是愚不可及。

对违法犯罪没有建立思想防线

当笔者提及“从遇到‘红颜知己’后,商丘市一名勤俭廉洁的官员开始贪污腐化”的有关媒体报道内容时,吕建华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开始向笔者讲述了他思想蜕变的过程。

笔者:当年的媒体报道说的是你吗?

吕建华:是。由于工作原因,我经常穿梭于宾馆、饭店、酒吧之间,1997年结识了在商丘市一家酒店当领班的一位重庆离异女子。不过,这都是发生在我调任商丘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之前。

笔者:人们之所以把包“二奶”与贪污受贿联系在一起,应该是善良人们唾弃贪污腐化行为的一种方式。然而,思想的蜕变往往并非一触即发那样简单。

吕建华:的确如你所说。我自己以往也曾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埋头苦干,组织上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许多肯定和鼓励。我之所以蜕变到今天这一步,关键在于自己没有建立防范违法犯罪风险的思想防线。

作为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很多,由于不注意检点自己日常的生活方式,我慢慢习惯了高需求、高消费,享乐思想严重,趣味性低,应该说这才是我的犯罪起因。当然,这背后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自己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

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咎由自取

吕建华目前主要担负着一些老弱病残罪犯的后勤类劳动改造任务。经历近两年的改造生活,吕建华亲身感受到了监狱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的管理。然而,由于犯罪沉积在他心目中的愧疚,却始终让他难以释怀。

笔者:据了解,在监狱里,你看的多是一些有关历史、人生的书籍,并摘抄了不少为人处世的名言警句。选择这些书籍看是出于爱好还是有其他想法?

吕建华:孩子在外面工作,家务方面的事情较多,一般难以静下心来好好读书。我现在经常把自己从书上摘抄的名言警句给他们寄过去,以节省点他们的学习时间。另外,正确思考的关键源于不断学习,这是我的一点切身教训。

笔者:始终让你难以释怀的是什么?

吕建华:我的犯罪,给身边的人造成了许多伤害,我恐怕永远无法补偿了!人生没有回头路,世上没有后悔药,这句话真是不假。我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怨不得任何人,都是自己咎由自取。

笔者:结合你的教训,有什么话要对现在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说吗?

吕建华:领导干部要做到清正为民,必须真正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绝对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掌好权,用好权,就可以为党增光,为人民谋福。将权力看得过重,视为私有,必然以自己的言行损害到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在任何时候,领导干部都要保持头脑清醒。

第三章 伸手必被抓

四川一副厅级官员任命文件没下发就宣布干部任职

在4年的时间里,收受好处费258万元,日前,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四川省信用联社”)原党委委员朱铁兵(副厅级)被乐山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朱铁兵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钱财的?“他的问题主要出在不按照规矩、程序和制度办事上,滥用权力谋私。”9月下旬,记者在采访办案检察官时,得到了这样的答案。

1.为律师代理案件牵线收下数十万

2005年6月,年近50岁的朱铁兵被任命为四川省信用联社党委委员,分管人事、纪检等工作。

同年11月,家良律师事务所法人代表张家良(另案处理)被聘任为四川省信用联社常年法律顾问。因工作关系,张家良与朱铁兵相识了。张家良暗自思量,如果能得到朱铁兵的关照,那么以后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就能有很好的发展。

于是,张家良开始在逢年过节时给朱铁兵送上一些表心意的烟、酒、茶、土特产和拜年礼金。让他高兴的是,朱铁兵没有拒绝,而是将他的心意照单全收。

2007年5月的一天,张家良为了拓展在四川省绵阳区域内的法律代理业务,请朱铁兵帮忙。朱铁兵非常爽快地答应了他的请求,并立即打电话与四川省信用联社绵阳办事处联系,明确表示希望绵阳办事处领导支持张家良代理绵阳境内的行社纠纷业务。“鹊桥”搭好后,张家良与绵阳办事处直接联系,并于当月迅速与绵阳办事处所辖9家区县信用联社签订了行社纠纷全风险代理协议,还向协议方借款170余万元作为工作经费。

朱铁兵一个电话就轻而易举地将张家良不知要花费多少心思、耗费多少时间才能办到的事情办妥了,“知恩图报”的张家良在心里盘算着如何回报朱铁兵。

2007年6月的一天,张家良邀请朱铁兵夫妇吃饭。闲聊中,朱铁兵有意无意地说起自己想买新房,但苦于囊中羞涩。张家良知道“报答”的机会来了,于是,他立即表示愿意帮忙,并说需要钱时说一声就行。朱铁兵心领神会地报以意味深长的微笑,不再言语。

过了没多久,张家良主动打电话询问朱铁兵买房一事,但没有得到确切消息。直至2007年9月,接到朱铁兵买房需要钱的电话后,张家良立即将50万元送到朱铁兵妻子的手中。

虽然张家良与四川省信用联社的法律顾问关系到2007年底就全部终止了,可他并没有因此而中断与朱铁兵的来往。为了谋求朱铁兵长期的支持和关照,张家良选择对朱铁兵进行长线感情投资。

2008年1月,朱铁兵的儿子及其女友从新西兰回成都过寒假。张家良以接风洗尘为名,邀请朱铁兵一家人吃饭。饭后,张家良送给朱铁兵一个装有10万元现金的纸袋子,贴在朱铁兵的耳边小声说:“国外开销大,你拿着补贴补贴。”朱铁兵也不推辞,收下便开车离开了。

2008年4月,宜宾市翠屏区信用联社、宜宾县信用联社、南溪县信用联社、屏山县信用联社与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分行发生经济纠纷,准备打官司,几家信用联社聘请的代理律师就是张家良。由于张家良平日里已经把朱铁兵打点得舒舒服服,因此,朱铁兵对宜宾几家信用联社与农行打官司的事情很支持。最终,宜宾几家信用联社胜诉,家良律师事务所仅此案就获得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

2.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信内容

周小刚(另案处理)原是宜宾市翠屏区信用联社理事长,也是四川省信用联社的理事,2005年因在一起开会与朱铁兵认识。

作为下属的周小刚,自然希望能得到上级领导朱铁兵的关照。因此,他每次到成都,都会邀请朱铁兵小聚。逢年过节时,周小刚也会向朱铁兵表示一下心意,为其准备1万元至2万元的拜年拜节礼金及烟酒。后据检察机关查实,自2005年至2009年,周小刚仅此项开支就是10万元,均是从翠屏区信用联社单位账上支出。慢慢地,周小刚与朱铁兵越走越近,关系自然也就不一般了。

就在2008年宜宾市几家信用联社与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分行发生经济纠纷不久,朱铁兵收到一封来自四川省信用联社某市办事处转来的书面报告,报告后附有一封反映周小刚在打官司过程中损公肥私、大把捞钱的举报信,举报人强烈要求四川省信用联社对周小刚进行严肃查处。

朱铁兵看过信后,想也没想便随手将这封信丢进办公桌抽屉的最底层。他不仅没有想过要组织工作人员前去认真调查核实,还违反规定向周小刚透露了举报信的内容,并让其务必想好应对的万全之策。直至案发,举报周小刚的信件石沉大海,没有人去问津。

周小刚知道,如果没有朱铁兵的“仗义相救”,他或许早就因那封举报信被有关部门查处了。为了感谢朱铁兵在关键时刻出手相助,也为了获得朱铁兵的长期支持和关照,2008年4月的一天,周小刚送给朱铁兵50万元。对于这份厚礼,朱铁兵心安理得地收下了。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确帮了周小刚的大忙,周小刚表示感谢是应该的。

3.任命文件没下发就宣布干部任职

除了周小刚,市、县两级信用联社的一些领导,也利用各种时机对朱铁兵表示友好和亲近,有事没事都会请他吃饭、喝茶,联络感情。逢年过节,他们也都会送些烟、酒、茶、木耳等土特产给朱铁兵,当然,礼金更是少不了的。

2006年,四川省信用联社党委研究决定,将时任某县信用联社理事长的李某提拔为广元办事处副主任,朱铁兵以组织的名义找李某谈话。李某深知朱铁兵在省信用联社的分量,决定讨好、巴结他。谈话结束后,李某借着国庆之机,打电话给朱铁兵说要向他汇报工作。朱铁兵如约而至。二人在一间茶楼见面后,李某就迫不及待地询问组织上什么时候宣布其任职一事。朱铁兵心想:党委已经研究决定,正式任命是早晚的事,既然他着急,自己何不做个顺水人情?于是,朱铁兵爽快地告诉李某,自己会尽快带着四川省信用联社人事处的工作人员到广元去。李某一听,满心欢喜,分手时,将10条“熊猫”香烟、茶叶、木耳及15万元现金放在了朱铁兵的车上。

没过半个月,朱铁兵就带领四川省信用联社人事处的工作人员到广元,宣布李某任广元办事处党委委员。可当时李某任广元办事处副主任的任命文件,还在按程序上报银监局审批,朱铁兵这次只是口头上宣布李某为办事处副主任。

一晃两个月过去了,正式任命文件还没有下来,李某为此心神不宁、坐卧不安。2006年12月底,他到四川省信用联社开会时,打电话以汇报工作为名约朱铁兵见面,询问情况,离开时又送给朱铁兵10万元。直到2007年8月,李某才终于盼来自己的任命文件。在等待的这几个月时间里,李某因担心任职一事有变,又先后两次送给朱铁兵8万元。

达州市通川区信用联社副主任卢义发想破格提升为理事长,于2006年“五一”、国庆,两次托人送给朱铁兵20万元。此前没有这样越级提拔的先例,要达到卢义发的目的,有不小的难度,但这难不倒朱铁兵。在朱铁兵的一手操作下,2007年1月,卢义发被破格提拔为万源市信用联社理事长。朱铁兵认为,异地任职,既能达到卢义发的目的,又可避免矛盾、掩人耳目。

为自己升职给朱铁兵送礼的,还有张某。张某原是乐山市某县信用联社副主任,2006年经张家良介绍与朱铁兵认识。张某一直希望打破异地交流的常规,在原地提拔为县信用联社主任。为此,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张某就开始托张家良给朱铁兵送钱拉关系。与朱铁兵熟悉后,他就利用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直接与朱铁兵联系。至2008年,张某共送给朱铁兵13万元。2008年,他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县信用联社主任。

4.不按规矩办事不接受监督导致腐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庭审时,朱铁兵的辩护人提出,在侦查机关立案前,朱铁兵在纪委调查时已交代了犯罪事实,应认定朱铁兵为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三款的‘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调查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的规定,朱铁兵的行为不构成自首。”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说,最终审判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朱铁兵有期徒刑十三年。目前,朱铁兵已在监狱开始了他的服刑改造生涯。

办案检察官说,朱铁兵也曾有过追求和奋斗,取得过不少成绩与荣誉,如今却沦为阶下囚,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欲望驱使他的意志发生动摇,在金钱诱惑面前,他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最终触犯了国家法律,走上了犯罪道路。

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说:“朱铁兵受贿案,暴露出领导干部缺乏按规矩、程序和制度办事和依法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朱铁兵在任四川省信用联社党委委员期间,经常不按程序办事,如正式任命文件还没有下发就宣布李某任职事宜。“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捞取人情,然后从中谋取私利。”办案检察官一针见血地指出。

办案检察官认为,不接受监督也是朱铁兵走上腐败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了解,朱铁兵自当上四川省信用联社党委委员后,分管人事、纪检等工作,对所管部门没有制定和出台管理制度,内设处室职责不清,工作无章可循、无规可依。朱铁兵在处理举报信件等相关重大事项决策上,都是“一句话”、“一支笔”,一个人说了算。由于他所在岗位的特殊性,造成下级不敢监督,上级没法监督,使朱铁兵处于监督的“真空区”,为他的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谈到朱铁兵受贿案的教训时,办案检察官说,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经常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与改进,恪守廉政准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要严于律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与利益观,严格按照规矩、程序和制度办事,杜绝权力行使的随意性,自觉依法行使权力。

据介绍,朱铁兵案件在四川省信用社系统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各级信用社纷纷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前不久,南充市嘉陵区信用联社就组织机关中层干部、各信用社主任、稽核员、营业网点负责人及门柜人员共计140余人,赴南充监狱参观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力图把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湖南益阳地税“蚁贪”会计10年贪挪公款1800万

反腐记录

为偿还男友欠下的赌债,在地税局担任会计的同居女友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虚报冒领等方式贪污挪用单位公款代替偿还,最终女友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男友也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判刑。

11月21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对涉案1800余万的“地税巨贪”刘迪贪污案的另一主角邬硕超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邬硕超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与其因犯赌博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一个地税局的“小会计”,何以能在10年间贪污挪用公款高达1800多万元?这其中的漏洞到底出在哪里?日前,记者在益阳市对此案进行了调查了解。

女会计10年贪挪公款1800多万

35岁的邬硕超是益阳人。2004年9月,邬硕超与在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担任会计的刘迪确立恋爱关系,2005年3月开始同居。

2005年年初,邬硕超因在益阳市迎风桥镇参与赌博欠下60余万元赌债。事后,由刘迪挪用所在单位公款代替偿还。

现年38岁的刘迪系湖南沅江市人,中专文化,在益阳地税系统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人物”。然而,据检方指控,就是这个“小人物”,不仅贪污挪用公款的手段多种多样,而且数额巨大,年均180万元,月均15万元,日均5000元。

9月13日下午,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迪贪污公款1720余万元、挪用公款123万元一案一审宣判,以被告人刘迪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迪于1998年至2010年担任益阳市赫山区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经费会计。2000年7月至2010年10月,刘迪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多列支出、隐瞒收入、向湖南省财政厅虚报津补贴等手段,连续180次私开支票188份从赫山地税局工行账户取现、转账,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1720余万元,所贪污的公款均被刘迪单独或与其男友邬硕超用于赌博、奢侈消费;采取私开支票转账的方式8次挪用公款123万元,用于刘迪父母所经营的新湘润滑油经营部从事经营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款172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123万元供父母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刘迪犯罪以后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刘迪贪污公款全部用于赌博、奢侈消费,造成国有财产损失近150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2005年在贪污、挪用公款犯罪行为败露未受处理后,仍大肆贪污公款,其主观恶性极深。根据被告人刘迪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主观恶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刘迪具有自首情节,对刘迪适用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小人物沦为巨贪源自制度漏洞

贪财、贪赌、放纵导致沦为阶下囚……记者了解到,此案开庭时,当听到检察官总结其堕落原因时,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刘迪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那么,排除个人方面的原因,一个地税局的“小会计”何以能够在10年间默不作声地贪挪公款达1800多万元?这其中的制度漏洞到底出现在那里?

聊起刘迪的堕落史,赫山地税分局一负责人声称“非常意外”。

据其介绍,赫山地税分局每年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都做得很有特色。2002年,该局还被评为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当年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只有6个,我们单位算其中的一个。除此之外,我们每年都会被评为益阳市或赫山区的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

然而,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的地税局,最终还是出现了一个千万级的“蚁贪”。

这位负责人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可能是以前职务犯罪预防对象比较注重于在外收取税款的干部职工,而忽视了对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职务犯罪预防,使得长年在机关工作的刘迪有机可乘。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坦言,地税局在管理上也确实存在漏洞。“比如审计,原来规定审计只能由上级审计下级或者上级委托下级审计,本级是不能审计的。刘迪案发后,地税局将审计方式改革了,本级也可以进行审计了,这样就可以及时发现漏洞。”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记者阮占江赵文明 通讯员刘晓芬刘习书)

沉思录

如果说身居要位之人大搞贪污腐败尚可“理解”,一些毫不起眼的小人物竟也能在10年间贪污挪用公款高达1800多万元,则着实引人深思。

首先,这无疑是一个家庭的集中沉沦。为了替男友偿还赌债、为了个人和家庭的奢侈消费、为了给父母提供经营性活动的资本,就可以无视国家的法律规定,随意贪污挪用公款,这其中全然没有家庭成员之间的约束和监督,有的只是利用和享乐。

其次,则是相关的制度监管存在明显的漏洞。按理而言,财务管理原本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但在益阳市赫山区地税局,一个女会计何以能够轻松地虚报津补贴、私开支票?相关的审批监督程序究竟又体现在了哪里?对此,有关方面恐怕需要进行更为系统、深入的反思,并作出更为科学、严密的制度应对。

这种“今天拿点钱,明天收点礼,好像蚂蚁搬家一样”的行为,被形象地称之为“蚁贪”,即“蚂蚁搬家式腐败”。

处于权力末端的“小人物”,凭借手中的权力,在长达三五年甚至十余年的时间里,几十次甚至成百上千次持续地贪污受贿,竟能累计起巨额财产。

湛江法院系统腐败窝案追踪:一个讼托撂倒9法官

广东湛江9名丧失职业道德的法官与一个“讼托”合谋结成一条“休戚与共”的利益链,将司法公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攫取巨额灰色利益。湛江市纪检监察机关透露,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查处。

900万执行款法官提成18万

黄升二,初中文化,其貌不扬,却被一些湛江当地人视为“能人”。他开了一家湛江升二房地产公司,但不卖房子只经营“诉讼生意”,即通过购买债权替人打官司赚钱。这类人被一些群众称为“讼托”。

2001年底,黄升二接到第一单“生意”。湛江市第二运输公司委托升二公司向法院起诉中国银行湛江分行下属的荣湛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欠款。根据双方协议,升二公司负担所有诉讼费用,诉讼所得第二运输公司与升二公司按照四六分成。

经过运作,2002年4月湛江中院判决荣湛公司向第二运输公司支付违约欠款,但荣湛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于是,第二运输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成功追加中国银行湛江分行为被执行人,最后执行所得约900万元,其中升二公司一本万利地获得了超过500万元的巨大利益。

黄升二说,这单生意之所以能顺利完成,离不开湛江中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刘宽的鼎力帮助。据湛江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刘宽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收受黄升二18万元“业务提成”。

知情人士透露,刘宽收受的18万元贿赂是双方事前“约定”好的,即除了扣除正当的执行费用外,升二公司要依据执行标的额度给执行法官以2%——7%的“业务提成”。

讼托经营案件俨然公司化运作

第一单生意顺利完成后,熟悉各种“规则”的黄升二逐步形成了低价购买债权,然后通过法官快速立案、快速审判、快速执行的经营套路,并在多个诉讼中获利累计超过1000万元。其中,在2006年的一起诉讼案中,收受黄升二贿赂的7名法官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表现非常“高效”,判决数日后即迅速执行结案,原告只拿到不足93万元的赔偿,而黄升二则从中谋利超过300万元。当然,黄升二会向为他提供帮助的法官送去金额不等的“业务分成”,同时也为新一轮“投资”做准备,俨然公司化运作。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种诉讼生意的危害巨大,因为从中获利的法官会更加明显地表现出“有钱积极执行,无钱消极执行”,人为制造诉讼难,从而逼迫群众转而委托“讼托”代打官司才能获得本应获得的权益,使社会对司法权威产生疑虑。

经过风险评估只接赚钱官司

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查处。然而,黄升二为何能够投资诉讼牟利,他又如何将9名精通法律的“执法者”变成“枉法者”等问题引人深思。“黄升二敢于大包大揽,打很多人望而生畏的官司,是因为他有关系、有运作资金。”湛江纪检监察部门称,一些涉案法官都称黄升二为“二哥”。而这声“二哥”是黄升二通过“银弹”攻下来的。

为保证投资诉讼的高回报,黄升二不会随意接官司。“都是经过评估风险后低价购买的,最关键的是看能否执行到钱。”知情人士说,在涉及荣湛公司的两起官司中,黄升二就是瞄准荣湛公司的出资人——中国银行湛江分行,荣湛公司没有钱可执行,就想方设法追加中国银行湛江分行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过程中,这些法官“兄弟”大显神通,一纸民事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快速执结并将执行款迅速汇至升二公司,大赚“利润”。

案件隐蔽性强不易被人发现

据湛江纪检监察部门介绍,涉案法官的廉洁执法意识普遍较差,挡不住黄升二的请吃送礼以及“银弹”攻势,甚至在接受调查期间,湛江中院立案庭副庭长黄斌还拿法律“讲价”,对办案人员说“我把违纪金额加到100万,你们不要处理我,保留我的公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胡静说:“这些法官之所以敢于这么做,除了廉政意识淡薄外,最重要的是这种违法乱纪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因为这些案件都‘合法’地经过立案、审判、执行等法定程序,可以让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埋藏很深,不担心被发现。”

海南东方市一副局长变科员 摆“乔迁宴”被严处

海南省纪委就东方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关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大摆“乔迁宴”案件发出通报,要求各市县、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坚守从政底线,始终廉洁用权。

据了解,关某1977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预备党员,2011年1月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东方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经查,去年5月,关某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为庆贺乔迁新居,关某在没有按照规定向东方市纪委、市监察局申报的情况下,于今年2月,以其夫妇及父母的名义设宴20桌,宴请亲朋、同事和下属单位人员。其中,以其夫妇名义宴请11桌110人,其本人收受礼金13100元。东方市委决定,取消关某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资格,改任市商务局科员。东方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给予关某行政记过处分,建议延长其预备党员预备期半年。

通报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同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是严重的消极腐败现象和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关某作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和处于试用期的领导干部,本应倍加珍惜组织的培养信任,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要求自己,但他却对党纪政纪要求置若罔闻,在乔迁新居之际大操大办、收敛钱财,败坏了社会风气。

通报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做社会新风尚的倡导者。当前,我省城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风气依然比较盛行,有的相互攀比,宴请人员的范围越来越广,熟悉的请,不熟悉的也请,并形成恶性循环,加重了群众负担。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一味跟风甚至参与攀比,助长了大操大办之风。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正气,不仅要严于律己,而且要坚持做到不参加大操大办的宴请,不为大操大办的宴请捧场。

通报强调,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标准。今明两年,我省的省、市、县、乡党委和国家机关将进行集中换届,各级党委(党组)培养选拔领导干部,要严格把握德才标准,严格选拔任用程序。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把整治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问题,作为全省正在开展的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对违反规定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尚未构成违纪的,要视情况及时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理。

揭秘官员逃亡路:办假证隐姓埋名 夫妻摆摊度日

核心提示:

一直以来,贪官外逃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前不久,归国投案的杨秀珠原司机杨胜华,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次引发公众对此的热议。目前我省检察机关备案的在逃(包括潜逃境外)职务犯罪嫌疑人有近90名,追逃任务依然艰巨。

东窗事发,一逃了之。某些贪官以此来逃避责任,企图逍遥法外。只是潜逃之路并非像他们想象的那样潇洒惬意、一帆风顺,甚至可以说是荆棘丛生。当然,对他们来说,结局只有一个,就是被绳之以法,接受法律的审判。

今年9月,我省被确定为全国10个开展省级防逃追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截至11月底,已有27名在逃贪官落网,其中投案自首16名;另有3名逃往境外的贪官也将于近期回国向检察机关自首。

窘:隐姓埋名,度日如年

人物:孙斌,48岁,永嘉县渠口乡原乡长

外逃生活:办假身份证,做生意赔光本钱,最后落得只能住40元一晚的小旅馆下场。

辗转我国西北、西南,最终被抓捕归案。潜逃4年,孙斌过得并不轻松。未过半百的他,头发已白,只能靠染发才能伪装一下。

2006年,永嘉县政府准备在楠溪江的沿岸村庄实施防洪抗灾工程,渠口乡码砗村也在其中。码砗村村干部金某、林某(均因行贿罪被判刑)等人想在楠溪江码砗村段经营砂场。时任渠口乡乡长的孙斌,掌握着码砗疏浚工程审批大权,以干股形式收受贿赂16万元。

2007年,因涉嫌受贿,孙斌被永嘉县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但此时的孙斌已发现苗头不对,便决定远走他乡。

同年6月,孙斌带着约5万元现金和一只装着几件换洗衣物的行李箱,匆匆逃到宁夏。在宁夏火车站边上,他无意中发现有个办假证的小广告,便打电话咨询。对方承诺,只要给3万元,就能给他一个全新的身份。

急着“漂白”,孙斌很爽快地付了3万元,变成了“赵某”。

不当乡长,孙斌的第一份职业便是五金店小老板。但没过多久,他不仅没赚到钱,还亏了上万元。无奈之下,他去云南普洱投靠朋友,还是做小五金的生意,结果还是亏本。这下,他潜逃时携带的家底几乎全赔光。

孙斌终于明白自己根本没啥生意头脑,在屡试屡败后断了经商的念头。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到普洱一家水电站做行政工作,一年有七八万元收入。平时,他就住在40元一晚的廉价商务宾馆,全部家当仍是那个出逃时带着的行李箱,那只行李箱还会时常勾起他对过去的回忆——那是他当乡长时,出差拎的行李箱。

今年7月,永嘉检察机关把敦促在逃人员尽快归案的通告送到孙斌母亲的手中。老人不识字,办案人员便一句一句念给她听。听着、听着,老人便黯然神伤起来:“我也想让他回来啊,老伴临终前想见儿子一面没成,孙子自从他出逃后就变得不爱说话,一家人的生活全靠和亲戚开小饭店维持……”说着,说着,孙斌的母亲老泪纵横。

今年8月,永嘉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通过侦查手段发现其行踪,赶赴普洱,将正在旅馆休息的孙斌抓获。11月中旬,永嘉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孙斌有期徒刑10年零两个月。

画外音:孙斌原本身为一乡之长,有一份体面的官职,有家庭、有朋友,出逃后便一无所有,最终的下场只能是窘迫被抓。

愁:蜗居小屋,精神煎熬

人物:陆建根,48岁,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原副处长

外逃生活:蜗居出租房,不敢给家人打电话,无聊时玩电脑游戏。

陆建根,案发前担任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副处长、兼任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可谓是无限风光。

今年6月,湖州市检察机关在查办交通系统窝串案中,发现2002年12月至2005年9月任浙江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的他,有贪污公款和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便对其立案侦查。

陆建根听到风声,立刻关闭手机,并于6月9日潜逃。他不敢回家,也不敢跟家人、同事联系,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宾馆登记住宿。于是,他借来朋友的身份证在杭州的一家小旅馆暂住,暗中打探消息。几日后,陆建根发现检察机关正全力搜寻自己,顿感事情不妙,打算离开杭州另找安身之所。由于身上只有两万余元,又没有可以谋生的手段,他苦苦思索,终于想到在丽水开公司的好朋友李某,便去投奔李某。

起初,陆建根寄居在李某家。但李某家中时常有客人进出,他十分害怕泄露行踪,便要求转移。李某将陆建根安排到丽水市莲都区城郊结合部的一套租房中居住。租房六七十平方米大,设施极其简陋:卫生间的龙头和抽水马桶都已损坏,除换洗衣物和床上用品外,可谓是“家”徒四壁。

酷热的炎夏,他不能像往常一样享受空调的清凉,而是在如同火炉般的租房里席地而卧,每天吃着乏味的快餐。当然,他也顾不上这些了,整个人如同惊弓之鸟,整天在租房里想着如何与他人串供。夜深人静,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时刻做好逃离的准备。有时外面传来的狗叫声,也会让他从睡梦中惊坐起来。

潜逃期间,陆建根不敢直接与家人、朋友联系,只能通过朋友李某代为联络。其间,他偷偷回过一次杭州,与妻子见了一面,寒暄几句,便拿上换洗衣物和床上用品,匆匆赶回丽水。中秋节是合家团圆的节日。远在他乡的陆建根格外想念女儿和妻子,几次按下电话号码,但都中途放弃。因为他知道,如果使用手机,检察机关可以查到他所在的位置,所以每天大多数时间都关闭手机,蜗居在出租房内。实在忍不住,他就在丽水地区不同地点东躲西藏打电话。有时候实在感觉精神压力太大,他便用出逃时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玩游戏,以缓解痛苦的精神煎熬。

潜逃的日子毕竟也长不了,10月27日,陆建根被检察机关抓捕归案,目前已被依法逮捕。

画外音:曾经被人左右簇拥的实权处长,落得个东躲西藏,最终锒铛入狱的下场,就是“贪”字酿的苦果。

悔:夫妻流浪,练摊谋生

人物:麻国兴,53岁,缙云县东渡镇雅宅村党支部原书记

外逃生活:南下投亲靠友,养鸭,卖鸭蛋,起早贪黑卖汤粉谋生。

2001至2003年,麻国兴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联合社社长期间,利用协助政府管理本村土地征用款之便,挪用公款23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2005年3月,缙云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他立案侦查。2005年起,他开始了逃亡之路。

在东窗事发后,麻国兴觉得在家里只能“等死”,干脆和妻子一同出逃。左思右想,两口子决定去广东惠州,因为那儿缙云人比较多,找事情维持生计方便些。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人生地不熟,要找一份称心的工作着实很难。在那里,缙云老乡们大多养鸭、养鱼、卖鸭蛋。麻国兴没啥文化,手头也没大钱,只能干苦力活。刚开始,夫妻俩在一个缙云人承包的养鸭场里打零工,帮着运饲料,卖鸭蛋。“日子过得很艰苦,但没办法。毕竟自己犯了事,怨不得别人。”麻国兴时常这样开导自己。后来,他逐渐熟悉当地环境,和妻子摆起小摊,在一家农贸市场门口卖汤粉,两口子起早贪黑。由于吃住开支较大,赚钱并不多。麻国兴很想家,而且家里还有年迈的母亲,但他觉得没脸回也不敢回。“五六年前,我娘生重病,我是后来才知道的。老人家走了,我也没能赶回来尽孝。”

今年,全国上下开展“清网行动”,麻国兴也有所耳闻,做事更加小心,尽量不用身份证。后来,他的侄儿给他来电话,让他回家投案自首。他正在犹豫时,当地检察院和派出所也通过各种方法与他联系,做其思想工作。麻国兴想到自己在外面这几年生活艰辛,这样躲着也不是办法,终于下定决心回来自首。

今年9月,麻国兴回到缙云,对自己所做违法之事如实向检察院反贪局作了供述。回家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母亲的坟头祭拜。此时的他,不禁泪流满面。

10月,麻国兴被缙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缓刑3年。

画外音:投案自首,麻国兴的逃亡之路走到了终点,只恨醒得太晚,未能见上母亲最后一面,这恐怕是他终生的遗憾。

专家观点

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正林: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防逃追逃工作,通过与公安、边防、银行、外事等部门协作,有效防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外逃,并通过缉捕、劝返、司法协助等方法,缉拿归案了一批涉案金额大、负案在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但控制贪腐官员外逃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牵涉到我国现行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出境管理、法律规则、司法协助和外交合作等。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防逃追逃体系,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统筹力量、协调行动,及时、高效地发挥防逃追逃的功效。

中国国土资源报原总编受贿200余万元获刑13年

中国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刘允洲因受贿200多万元,昨天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什么好说的。”宣判后,刘允洲拒绝了采访。

10时许,64岁的刘允洲被法警带入法庭,走向被告席时,他的家属频频招手。法院审理查明,刘允洲于2007年间,利用担任国土资源报社巡视员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职务上的行为,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审批提供帮助。为此,刘允洲收受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委员会主席徐文荣给予的180万元“好处费”。

此外,刘允洲还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为某开发商争取到国家土地管理局示范小区的命名,为此,刘允洲收受150平方米、售价近60万元的房子一套,刘允洲只支付房款12万元。2003年至2004年5月,刘允洲还为北京时代东华公司投资拍摄影视剧提供帮助,以购买股份的名义决定由国土资源报社投资240万元,之后,刘允洲收受时代东华公司贿赂款10万元,而报社最后没有得到投资收益。

法院认为,刘允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刘允洲在接受调查时,如实供述并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且部分赃物已被追缴,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海南临高县农行副行长贪污潜逃8年 藏山洞吃野菜

生不如死,山洞藏身——揭开农行海南临高县支行原副行长陈建学的8年潜逃路

新华网海口11月15日电(记者傅勇涛)“8年间躲避在高山密林中,藏山洞,吃野菜,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炼狱般生活。”这是犯罪嫌疑人陈建学对8年逃亡的直白描述,日前,终究熬不过良心谴责的陈建学向海南省检察院投案自首。

涉嫌贪污、挪用公款2300余万元的农行海南省分行临高县支行原副行长陈建学曾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犯,悬赏10万元全国通缉。8年潜逃期间,陈建学的妻子入狱、孩子吸毒、父亲瘫痪在床,面对种种不幸,他经历了怎样的悔恨?

34人被立案查处

涉案单位几乎“全员作案”

2003年12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内控综合评价小组在临高县支行加来营业所检查时发现,2002年12月至2003年8月期间,该所发放的小额质押贷款400.5万元没有存单做质押,并在查库中发现短款4.8万元,怀疑涉及相关人员职务犯罪。后经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调查组核查认定,该所办理的小额存单质押贷款绝大部分为虚假贷款,临高县支行原副行长陈建学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建学在任中国农业银行临高县支行加来分理处主任期间,操纵营业所相关人员采取直接盗支企事业单位存款、虚增存款、发放虚假贷款和虚假挂失、提前支取储户存款等手段贪污挪用公款。该案件形成的风险资金总额达3000余万元,而主犯陈建学个人涉案总额达2300余万元。

海南省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周廷星说,该案不仅是2003年海南案值最大的经济案,而且案件最复杂,作案手段达20多种,作案无规律,无章法,涉案单位几乎是“全员作案”,而且几乎每天都作案,随意性很大。

经过海南省检察院调查,该案共立案查处贪污、挪用公款34人,63人被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给予行政处分,而主要犯罪嫌疑人陈建学一直潜逃在外。

8年期间,为寻找犯罪嫌疑人陈建学,海南省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曾先后多次组织数百名警力对陈建学可能藏身的村落和山区进行拉网式搜捕。每逢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公安部门都安排警力进行摸排守候,根据掌握的情报线索,多次组织警力对陈建学可能藏匿地点进行搜捕,但一直没有抓捕。“住山洞,吃野菜,想到妻儿就流泪”

11月14日,记者来到海南省检察院审讯室,犯罪嫌疑人陈建学静静地坐着,一套崭新休闲服和刚用染发剂染黑的头发却遮挡不住他满脸的憔悴。

陈建学说,他一直藏匿在海南临高县加来镇附近茂密的山林里,那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地方,地形地貌都很熟悉。为长期潜逃做打算,他打起了挖山洞的主意。“一共挖了3个山洞,每个不大但可以容纳下我。上面盖上树枝、树叶,从外根本看不出是山洞。最长的一次连续在同一个地洞里躲了两个多月。”陈建学说。

在陈建学看来,8年间露宿山洞的苦无法用言语表达。他哽咽着说:“下雨的时候,浑身被淋湿,尤其是冬天冷得发抖。夜晚,一个人在漆黑的洞穴里任由蚊虫叮咬。饿了就偷偷钻出来,到山上挖红薯,吃野菜,渴了就地喝溪水。有一次警察来搜山,躲在洞穴里两天两夜不敢出来,没吃没喝,又饿又慌张。”“肉体的痛苦是次要的,最痛苦的是对家里人的挂念。”陈建学最放心不下的是年迈的父母、妻子和孩子,每到春节,听着远处的鞭炮声,他就越发地想家。“一个人晚上躺在寂静的山洞里,望着星空,听着蛙声和鸟叫,就会倍感伤心,不知不觉就泪流满面。”

如今,已经投案自首的陈建学听到狗叫声,或者急促的脚步声、看见车灯、警灯都显得尤为惊慌。“8年来,每天都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陈建学说。

事实上,据办案人员介绍,陈建学的家人为他8年的潜逃付出了更为惨痛的代价。妻子因犯窝藏和包庇罪被判刑3年。72岁的老父亲,患老年痴呆症已3年。大儿子今年只有16岁,吸毒史却长达7年,辍学4年;小儿子年仅13岁,辍学1年,去年开始吸毒,不幸被人砍成重伤。“自己的亲生骨肉惨遭毒品之害,小小年纪饱尝艰辛和痛苦。每念及此,陈建学悔恨万分。”办案人员说。

监督不到位:权利变成犯罪的工具

在海南省临高县加来镇,早年的陈建学口碑不错。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在进入农行临高县支行工作前,个人积蓄已近百万,盖起了加来镇最高的楼房。父母都是银行退休职工,岳父母家境也颇为优越,一家人过得富足而温馨。

缘何这位“有志青年”却一步步陷入犯罪深渊,明目张胆地将银行当作了自家“钱庄”,贪污、挪用公款2300余万元?“陈建学出事,不是偶然,而是必然。”一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陈建学做事向来大胆,不按常规办事。他为人讲义气,喜欢显摆办事“呼风唤雨”的能力,银行的政策法规对他而言是形同虚设。在他担任农行加来营业所主任期间,给当地居民贷款盖房从不要任何抵押。

陈建学也坦承,虚荣、好强、讲义气的坏毛病害了他。他说,1995年入行以后,没有经过任何培训,也不懂会计、财务、金融等业务。“业务不了解,法律意识也淡薄。升迁主要靠讲义气和领导的关系好。”与陈建学共事多年的一位同事评价陈建学“没文化,胆子大,有魄力。”

海南省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说,陈建学为什么能够为所欲为?原因就是银行内部监督机制虽然存在,但不健全或监督不到位,在小集体中监管缺失,陈建学搞家长制、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

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曹锡仁表示,腐败的产生,说到底是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制度规定熟视无睹,漠然处之,使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广东国企巨头亏损22亿元调查:董事长给下属行贿

广东新广国际集团,一家曾经坐拥40亿元资产、主业“劳务输出、外企服务”居全国第三的国有企业,却在短短几年间陷入亏损22亿元的困境。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亦因涉嫌受贿2790万元、挪用公款4680余万美元,于今年10月被送上法庭。

作为新广国际的“掌门人”,吴日晶本应是引领企业扬帆破浪的“舵手”,但为何会成为导致国有资产巨额损失的“祸首”?一艘国企“航母”濒临“沉没”,背后暴露出国企资产流失哪些“黑洞”?“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句话调动数亿资金 国企管理蜕变“一言堂”

组建于2000年的新广国际集团是广东省属的22家大型国企之一,其主业“劳务输出、外企服务”曾位居广东第一、全国第三。2008年时,新广国际总资产超过40亿元。

好景不长,新广国际2009年初资金链曝出危机。纪检监察机关查明,以吴日晶为首的部分新广国际高管人员,诈骗套现、违规担保、贪污腐败,导致国有资产损失22.94亿元,并有13.64亿元存在风险。

为防止国企高管肆意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规定,国企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然而,新广国际“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早已潜藏企业投资失误的隐患。

广东省检察院办案人员透露,新广国际集团董事会仅3到4人,吴日晶长期独占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三大要职,“仅凭一句话、一个批示,就能随意调动数亿资金。”同时,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委内部基本没有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民主集中制成为摆设。

为消除阻碍其大权独揽的不同声音,吴日晶还给自己的下属行贿,2002年到2008年,吴日晶先后36次向原新广国际董事、副总经理章望生行贿98万元。分管项目投资并协管公司财务的章望生在集团决策时坚定支持吴日晶,使吴日晶策划的项目顺利通过。“虽然部分国企已探索如何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如重大决策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又如董事会外聘董事占绝对多数,但这些经验没有得到及时推广。”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告诉记者,“新广国际运行机制呈‘金字塔形’,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等民主管理渠道形同虚设,为资产流失埋下了祸根。”

屡现荒唐决策“管家”频频“败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然而,吴日晶主管新广国际期间,屡屡出现荒唐决策,极大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荒唐行为一:高风险低收益,常做亏本买卖。身为国有资产“管家”的吴日晶,本应深谙“以低成本追求高收益”的经济学规律,但他却在国内外承接投资额数以亿计、风险巨大的工程,然后将之转包给其他企业,新广国际只获得每年数百万元的“管理费”。纪检监察机关查明,新广国际多个投资项目出现重大亏损,目前尚未收回的投资及回报高达3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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