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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2 0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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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C.S.刘易斯

出版社:天地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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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言马与男孩

能言马与男孩试读:

第一章 沙斯塔如何踏上了旅途

在卡罗门临海的一个小村庄里,住着一个名叫沙斯塔的男孩。一天,村庄里来了一个陌生人和一匹会说话的马。他们的到来会对男孩的命运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这是一个发生在纳尼亚和卡罗门以及它们相邻国土之间的冒险故事。故事发生时,彼得是纳尼亚的至尊之王,他的弟弟和两个妹妹在他之下,也是纳尼亚的国王和女王。那时,纳尼亚正处在黄金时代。

在那段岁月里,远在卡罗门南边临海的一条小溪旁,住着一个名叫厄西什的渔夫,跟他住在一起的还有一个男孩,这个男孩管厄西什叫爸爸。男孩的名字叫沙斯塔。大多数时候,厄西什会在上午驾着他的小船去捕鱼,下午骑着他的驴到集市上卖鱼。要是鱼卖得不错,他回到家时脾气就会好一些,也不说沙斯塔什么;要是鱼卖得不好,他就会挑沙斯塔的不是,说不定还会揍沙斯塔一顿。要知道,想挑沙斯塔的不是可不是什么难事,因为他要干那么多事情,修网啦、洗网啦、做晚饭啦,还要打扫他们居住的小屋。

沙斯塔对他家以南的那个村庄的事情没半点兴趣,因为他曾和厄西什去过那儿一两次,所以知道那地方实在没什么有趣的事情。在那个村庄里,他遇到的不过是和他父亲一样的男人——他们穿着脏兮兮的长袍,蹬着露趾木鞋,戴着头巾,蓄着胡须,跟其他人慢吞吞地讲些单调无趣的话。但他对北边的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因为从来没有人去过北边,他父亲也不允许他去那边。所以每当他独自一人坐在门外修网时,总是急切而好奇地望向北边。可是,他能看到的不过是一个长满荒草的斜坡。除此之外,天边也许还有几只鸟。

有时,沙斯塔就会问厄西什:“噢,爸爸,小山那边是什么?”这时,如果渔夫心情不好,就会给沙斯塔一耳光,然后让沙斯塔专心干自己的事。要是他心情平静,就会说:“噢,我的儿子,别让自己被那些愚蠢的问题分了心。有位诗人曾经说过,‘专心干事是财富之源,而那些净问些不关己事的问题的人,就是在驾着愚蠢的风帆驶向贫穷的礁岩。’”

沙斯塔心想,在那小山之后,一定有什么不为人所知的秘密,只不过父亲不愿意让他知道罢了。然而,事实上,渔夫这么说是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北边到底有什么。当然,他也不在乎。他的想法都是很实际的。

一天,从南边来了一位陌生人,和沙斯塔以往见过的都不同。陌生人骑着一匹健硕的花斑马,马的鬃毛和尾巴十分顺滑,马镫和缰绳上还镶着银饰。陌生人穿着链甲,缠着丝质的头巾,头巾中间凸起头盔的尖端。他身子一侧挂着一把长弯刀,背上背着一个圆形的盾,盾上嵌着黄铜块,右手还握着一把长矛。他的脸很黑,这并没有让沙斯塔感到吃惊,因为卡罗门人都是这样的;让他吃惊的是这个男人的胡子被染成了深红色,卷卷的,因为涂着香油而闪闪发亮。但厄西什从陌生人赤膊上的金环判断出他是个泰坎(卡罗门对男贵族的尊称)或者是个大王,所以他弯腰跪在了陌生人面前,胡须都碰到了地上。他还示意沙斯塔也跪下。

陌生人要求留宿一晚,而渔夫对此当然是不敢拒绝的。他拿出了最好的东西给泰坎当晚餐(但泰坎不这么觉得);至于沙斯塔,和往常渔夫有客人一样,只得到了一片面包就被打发出了小屋。这种情况下,他通常会和驴一起睡在它小小的茅草棚里。但现在离睡觉还太早,于是沙斯塔——这个不知道在门外听别人讲话是不对的男孩,就坐在了小屋外,把耳朵贴到小屋木墙的裂缝上,想听听大人们在讲什么。结果他听到了这些。“那么现在,我的主人,”泰坎说,“我有心想买你的那个男孩。”“哦,我的王爷,”渔夫回答说(沙斯塔一听他谄媚的语气,就能想象他说话时脸上贪婪的表情),“你的仆人我虽然很穷,但什么价格能引诱我把自己的孩子——自己的血肉卖去做奴隶呢?有个诗人曾这么说过:‘血浓于水,子孙贵于红宝石。’”“话虽如此,”客人干巴巴地回应说,“但另一个诗人也说过:‘那些试图欺骗聪明人的人其实已经裸露了自己的后背,准备接受鞭打了。’你不必再用你那张老嘴编谎话了。那个男孩很明显不是你的儿子,因为你的面颊和我一样黑。那个男孩皮肤白皙,和住在北边那些虽然令人讨厌但确实漂亮的野蛮人很相像。”“有句话说得好,”渔夫接着说,“盾牌可以抵挡剑锋,但任何防御都抵不过智者的目光。噢,我令人生畏的客人,你知道,我这么穷,根本就没结过婚,更没有孩子。但就在蒂斯罗克——愿主永生——开始他威严而仁慈统治的那年,一天夜里,月亮特别圆,惹得众神欢欣,却独独夺去了我的睡眠。于是我就从床上起来,走出小屋,走到了岸边,想看看水,看看月亮,吹吹凉风,让自己清醒一下。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水里有声音,一看,是只小船向我划了过来,然后我就听到微弱的哭声。不一会儿,一个浪带上来一只小船,船里斜靠着一个极度饥渴的男人,看上去刚刚死去(因为他的身体还有体温)。旁边还有一个空了的水包和一个孩子,孩子还活着。‘毫无疑问,’我对自己说,‘这两个不幸的人定是从一艘大船上幸存下来的,但不得不钦佩造物主的设计,这个大人饿死了自己也要保住这个孩子,终于在看到岸时死去了。’因此呀,要记住神是从来不会忘记回报那些帮助穷人的人,不会对怜悯之心视而不见,因为神的仆人就是这样一个有着柔软心肠的人……”“省省你那些赞美自己的废话吧,”泰坎打断了他,“我知道是你捡到孩子就够了——但任何人都看得出,你从他身上压榨的可是你给他的面包的十倍。现在直说吧,你打算要多少钱,我可受够你的废话了。”“你自己也说了,”厄西什回答,“那孩子创造的价值对我来说可是相当可观的。要说价格,肯定得考虑到。要知道我若是卖了这男孩,我肯定得再买一个或者雇一个人来干他干的活。”“我给你十五个新月币。”泰坎回答。“十五个?!”厄西什大叫道,这声音介于抱怨和尖叫之间,“十五个就想弄走我老年的依靠和眼中的愉悦了吗?别以为你是泰坎,就想糊弄我这撮花白胡子。我的要价可是七十个。”

听到这儿,沙斯塔站了起来,踮着脚走开了。他已经听到他想知道的了,因为他早已在村庄里听到过讨价还价,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他很确信厄西什最终会以高于十五个而低于七十个新月币的价格卖掉他,但在达成共识前,厄西什还要和泰坎争论好几小时呢。

要是一般人不小心偷听到父母打算把自己卖去为奴时,一定伤心极了,可千万别以为沙斯塔也会这么想。首先,他的生活并不比一个奴隶好多少;他甚至想,那个骑高头大马的陌生人可能还会比厄西什对他好些。其次,他偷听到自己是厄西什从小船里捡来时,感到无比欣喜,甚至有种解脱的感觉。他以前一直觉得难过,因为他不管如何努力,总是不能对厄西什产生半点喜爱之情,虽然他也知道一个男孩本该是爱自己父亲的。而现在,很显然,他和厄西什毫无关系,这让沙斯塔松了口气。“为什么呢?因为我可能是任何人!”他心里这么想着。“说不定我就是泰坎的孩子——或者是蒂斯罗克的孩子——愿主永生——甚至可能是神的孩子!”

沙斯塔想这些的时候,正站在小屋前的草地上。薄暮悄然降临,天空已经出现了一两颗星辰,但西边还能看到夕阳的些许倩影。不远处,陌生人的马被随意系在了驴棚棚壁的一个铁环上,正在吃草。沙斯塔慢步走过去,轻轻拍了拍马的脖子。马低头啃着地上的草,完全没有理会他。

沙斯塔突然想起另外一件事。“泰坎是怎样一个人呢?”他大声说了出来,“他要是个好人,那就太好了。一些在大贵族家的仆人几乎无事可干。他们穿着漂亮的衣服,每天还可以吃到肉。说不定他会带我上战场,而我又在一场战役中救了他的命,于是他就还我自由了;说不定还收我做他的儿子,然后给我一座宫殿、一辆战车和一套盔甲。但他也可能是一个凶残可怕的人。他说不定会用铁链铐住我,把我送去地里干活。我要是能知道就好了。但我怎么可能知道呢?我猜这马一定知道,可惜它不能告诉我。”

马抬起头来,沙斯塔抚摸着它绸缎一样顺滑的鼻子说:“老伙计,我真希望你能说话。”

就在那一瞬间,沙斯塔以为自己一定是在做梦,但他的确听到一个低低的声音:“我能说话啊。”确实是这马在说话。

沙斯塔盯着马的大眼睛,自己的眼睛也因为惊异而瞪得几乎和马眼一般大了。“你怎么学会说话的?”他问。“嘘!别那么大声。”马回答,“在我的家乡,几乎所有动物都会说话。”“你的家乡在哪儿?”沙斯塔接着问。“纳尼亚。”马回答,“纳尼亚是片乐土——那儿的山上长满了石楠,丘陵上满是麝香,有好多河流,峡谷里的水哗啦啦流淌着,还有生满苔藓的山洞,密林深处还有矮人们挥舞铁锤的声音。哦,纳尼亚的空气也充满了香甜!在那儿生活一小时好过在卡罗门活上一千年。”它说完后,长嘶了一声,听上去就像叹了口气。“那你怎么到这儿的呢?”沙斯塔又问。“被绑架来的啰。”马回答,“或者说被偷来的、抓来的,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那时,我还是匹小马驹。妈妈警告过我不要走出南坡,不要走到阿钦兰和那之外的地方。但我没把她的话当回事。所以呢,以狮王鬃毛的名义,我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代价。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受人类奴役,不得不隐藏真实的一面,而装成和那些不能说话、愚蠢无知的马一样。”“你怎么不告诉他们你是谁呢?”“别傻了,我告诉你为什么吧。他们要是发现我会讲话,早就把我拉去市集表演了,对我的看管也会比以前更严。我就连逃跑的机会都没了。”“可为什么——”沙斯塔还想接着问,但马打断了他。“现在听着,”它说,“我们不能再把时间浪费在这些无聊的问题上了。你不是想知道我的主人泰坎安拉丁是个什么样的人吗。我告诉你,他是个坏人。对我可能还没那么坏,因为我毕竟是匹战马,他花了那么多钱,也不舍得对我怎么样。但换作是你,你宁可今晚死掉,也不要明天去给他当仆人。”“那我最好逃跑?”沙斯塔说着,脸色已经变得惨白。“是的,你最好这么做,”马回答说,“但你干吗不和我一起跑呢?”“你也要逃跑吗?”沙斯塔问。“当然了,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跑,”马说,“这对我们俩来说都是一个机会。你瞧,要是我跑了,但背上没有一个骑马的人,任何人看到我都会说,‘啊,一匹流浪马!’就会马上跑过来追我。要是有个骑马的人,我就多了一分胜算。在这一点上,你可以帮我。而另一方面,你只靠你那两条笨拙的腿,也走不了多远,很快就会被捉回来。要是骑着我,在这个国家,是没有其他马可以追上我的。这样一来,我也可以帮助你。说到这儿,我猜你应该会骑马吧?”“哦,那是当然。”沙斯塔回答,“至少,我骑过驴。”“骑过什么?”马用极为轻蔑的语气问道,至少,它就是想表达这种意思。因为实际上它是用一种类似嘶叫的声音问的——“骑过什——什——什——什——么?”会讲话的马通常在生气的时候,口音就会特别重。“换句话说,”马接着说,“你根本就不会骑马。这可是个麻烦,看来我只有边走边教你了。要是你不会骑马,至少你知道怎么掉下来吧?”“我想每个人都知道怎么掉下来吧。”沙斯塔回答。“我的意思是,你能掉下来,站起来不哭,又接着上马,然后再掉下来,但不会就此害怕掉下来吧?”“我——我试试看吧!”沙斯塔回答。“可怜的小家伙。”马用十分温柔的声音说道,“我差点忘了你只是个小屁孩。我会很快把你锻炼成一个出色的骑手的。现在——我们必须等到屋子里的那两个人睡着了才能出发,但我们可以趁这个时间计划一下。泰坎打算往北去,去他自己的城市,去蒂斯罗克的宫殿——”“我说,”沙斯塔用十分震惊的语气插了一句,“难道你不应该加一句——愿主永生吗?”“为什么?”马说,“我可是一匹自由的纳尼亚马。我为什么要像奴隶和傻子那样说话?我又不想他永生,而且我也知道不管我想或不想,他也不可能永生。而且我看得出来你也来自自由的北方,我们之间就不要再讲这些南方的假话了吧!现在,回到我们的计划上来。我说了,我的主人打算往北去塔什班。”“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最好向南呢?”“我可不这么认为。”马回答,“你想呀,他肯定认为我是个不会说话、蠢笨无知的马,就和他的其他马一样。我要真是那样的马,这会儿要是扯掉了绳索,肯定会回去找自己的马厩和围场;回到他的宫殿,也就是两天前我们从南边出发的地方。或者,他会以为是我们路过的村子里的某个人看到他骑马经过,盯上了我,所以一路尾随来把我偷走了。”“噢耶!”沙斯塔欢呼起来,“那我们要去北方啰!我这辈子都梦想着去北方。”“你当然想去,”马说,“那是因为你身体里流着那里的血。我敢肯定你是纯种的、北方人的后代。可别太大声了,我想他们现在应该马上就要睡着了。”“我最好溜回去瞧瞧。”沙斯塔提议道。“好主意,”马说,“但小心别被抓到了。”

此刻的天空已经更黑了,四周静悄悄的,只有潮水冲刷沙滩的声音。可沙斯塔对此并不在意,因为从他记事开始就日夜听着这声音。他靠近小屋时,发现屋里已经没了灯光。他将耳朵贴在前门听时,也没听到任何声音。于是,他绕到小屋唯一的窗户前又听了听,一两秒钟后,他听到熟悉的、老渔夫呼呼的鼾声。一想到如果事情进行得顺利,他将永远不会再听到这鼾声,他就觉得有趣。他屏住呼吸,内心又感到一丝愧疚,但这种愧疚远不及心中的喜悦。

沙斯塔溜回草地,走向驴棚,在一个地方摸索着,因为他知道钥匙就藏在那儿。他打开门,找到了存放在驴棚里的马鞍和缰绳。他弯下腰,亲了亲驴的鼻子,说了声:“对不起,我们不能带着你了。”

当他回到马跟前时,马说:“你可回来了。我正寻思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呢!”“我去驴棚拿你的东西了。”沙斯塔回答,“现在,你能告诉我怎么把这些东西放上去吗?”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沙斯塔开始忙活起来,但动作十分小心,生怕弄出丁点响声,而马则在一边指挥着,如:“把肚带收紧一点。”“你往下一点就可以找到皮带扣。”“你得再把马镫带缩短一点。”当一切都弄好了以后,马说:“现在,我们还得装上缰绳才像那么回事,但你不会用到它们,所以把它们绑在鞍头上就好了。要绑得松松的,这样我的头才能随心所欲地转动。还有,记住了——不许碰它们。”“那要它们干什么?”沙斯塔问。“通常情况下,它们是用来指引我前进方向的,”马回答,“但既然由我来决定整个旅途的方向,就不需要这个东西了。还有一件事要说明,我不许你抓我的鬃毛。”“但我说,”沙斯塔用恳求的语气说道,“要是我既不能抓缰绳,又不能抓你的鬃毛,我的手放在哪儿呀?”“放在你自己的膝盖上呀。”马回答,“这就是好骑手的秘诀。用你的双膝夹住我的身体,有多紧夹多紧;身体坐直,要像拨火棍一样直;肘拐要收拢。对了,你打算怎么处理马刺呢?”“当然是装在脚后跟上。”沙斯塔回答,“这点我还是知道的。”“那你不如把它们取下来,放在旁边的马鞍包里。说不定到了塔什班,我们还能把它们卖出去。准备好了吗?我想现在你可以上来了。”“哦!你可真是太高了。”沙斯塔试着上了一次,没成功。

马说:“像你那样往上爬,看见的人还以为我是堆干草垛呢!对,这样就好多了。现在坐直了,记住我刚刚给你说的怎么做。我可是载着骑兵冲过锋,赢过比赛的。想想现在居然驮着你这样土豆袋似的人,真是好笑。不管怎么样吧,我们出发啰!”马咯咯咯地笑着,并没有恶意。

马当然是十分谨慎地开始了他们的夜间旅程。首先,马朝着渔夫小屋的南面行进,走到了小河前面。河水在那儿汇入大海。马小心地走着,故意在泥地上留下十分清晰的马蹄印,马蹄印直指南方。但等到他们走到了浅滩中央,它便掉头朝上游走去,涉水走出距小屋大约一百码的样子,才挑了岸边一条漂亮的碎石路继续前行。这条碎石路通往北边,踩上去不会留下蹄印。接着,马就一直朝北慢行着,直到小屋呀、树呀、驴棚呀,还有小溪——事实上,这就是沙斯塔所知的所有东西——全都被灰蒙蒙的夏季夜色吞没。他们朝着小山走去,已经走到山脊的顶部了——这山脊曾一直是沙斯塔所知世界的边界。他看不到前方有什么,只看到完全开阔和无边的荒草。那里看上去就像没有边界:荒芜、孤独,还有自由。“我说,”马看着这景象感慨道,“这可真是个适合奔跑的好地方。啊哈!”“哦,千万别,”沙斯塔马上说,“至少现在别。我还不知道怎么——求你了,马。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布鲁赫——亨尼——布瑞尼——呼克哈。”马回答。“我永远都记不住这么长的名字。”沙斯塔回答,“我能叫你布里吗?”“好吧,如果你真记不住也只能这样了。”马回答,“那我怎么称呼你呢?”“我叫沙斯塔。”“嗯,”布里说,“好吧,这个名字可真难拼。但现在先说奔跑,奔跑可比慢跑容易多了,因为你都不用高高低低地折腾。放好膝盖,保持眼睛直视前方,目光在我两耳之间,别看地上。要是感觉快掉下去了,就夹紧一点,坐得更直一点。准备好了吗?现在就朝着北方的纳尼亚——进发。”

第二章 路边遇险

沙斯塔和能言马踏上了前往纳尼亚的旅程。可是在旅程中,一个乌云遮住月亮的夜晚,他们遭遇了一次险境。

第二天快到正午时,似乎有什么温暖而柔软的东西在沙斯塔脸上来回磨蹭,沙斯塔被弄醒了。睁开眼以后,他才发现面前是一张长长的马脸,马鼻子和马唇都快碰到自己的鼻子和嘴唇了。他记起了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令人激动的事,于是坐了起来。“哦,布里,”沙斯塔喘着气说,“我好酸痛啊,全身都痛。我现在动都动不了了。”“早上好啊,小不点。”布里回答,“我还担心你可能会觉得自己僵硬了呢。你的痛可不是跌跤的原因,你总共掉下来的次数也不到十二次吧。再说了,这些草皮这么柔软又有弹性,跌在上面可以说算是一种享受。唯一可能弄疼你的就只有那些讨厌的荆豆丛。不对,是因为你刚刚学骑马才会疼的。对了,你的早饭打算怎么办?我可已经吃过了。”“噢,讨厌的早饭,讨厌的一切。”沙斯塔说,“我都说了我动不了了。”但马用它的鼻子蹭他,又用蹄子轻轻挠他,最后他只好站起来。接着,沙斯塔看了看马,又看了看他们待的地方。他们身后是一小片灌木丛,身前是绿草坪,草坪上点缀着白色的鲜花,一直斜着延伸到悬崖的尽头。悬崖下面是海,但因为距离太远,所以海浪的声音听起来已经相当模糊了。沙斯塔从没站在这么高的地方看过海,也从未见过这么宽阔的海面,甚至不知道原来海可以呈现出这么多颜色。他看到海岸线向两旁延伸着,一个海角接着另一个海角,海角上滚动着白色的浪花,却听不见任何声音,因为他离海实在太远了。海鸥在头顶盘旋,地面蒸腾着热气,可真是炎热的一天呀。但沙斯塔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一时又想不起来,后来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空气中没了鱼腥味。当然啰,以前无论是在小屋里,还是在渔网间,这种味道从未远离过他。而现在这种新鲜的气味闻起来是如此沁人心脾,使得原来的生活仿佛一下子离他好远好远,以至于他竟一时忘记了身上的瘀青和肌肉的酸痛。

沙斯塔问:“我说布里,你刚刚是不是在说早饭什么的?”“是啊。”布里回答,“我想你应该能在马鞍包里找到吃的。马鞍包就在那边那棵树上,你昨天夜里——不,应该说今天早上挂在那儿的。”

他们检查了一下马鞍包,其结果让他们十分振奋——一块肉馅饼(就是稍稍有点不新鲜)、一大包无花果干、一大块发绿的奶酪、一小瓶酒,还有一些钱,大概有四十个新月币。沙斯塔还从未见过这么多钱哩。

沙斯塔靠着一棵树痛苦而小心地坐下来,开始吃肉馅饼,布里在一旁嚼着青草。“用这些钱算不算偷啊?”沙斯塔问。“哦,”布里一边咀嚼着青草,一边抬起头回答,“我可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一匹自由且能说话的马当然是不能偷盗的。但我想这也没什么。我们是敌国的囚犯和俘虏。这钱就算是战利品吧。再说了,要是不用这些钱,我们上哪儿去给你弄吃的呀?我想,你应该和所有的人类一样,也不吃这些天然的食物吧,你能吃草和燕麦吗?”“不能。”“你试过吗?”“试过。我就是咽不下。如果你是我,你也咽不下的。”“你们人类可真是奇怪的生物。”布里在旁感慨道。

等沙斯塔吃完早饭(这可是他吃过的最好的早饭了),布里说:“我想在装上马鞍前先美美地打个滚。”说完,它就开始打起滚来,边打滚边说:“噢,这可真是太好、太棒了。”

布里的后背蹭着草坪,四只蹄子高高悬在空中,喷着鼻息道:“沙斯塔,你也该来一下。这可真是太放松了。”

沙斯塔哈哈大笑起来:“你四脚朝天的样子真是太搞笑了!”“才不会呢。”布里答道,但它马上翻身侧卧着,抬头认真地看着沙斯塔。“我看上去真的很可笑吗?”布里急切地问道。“是啊,真的搞笑。”沙斯塔回答,“不过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觉得没什么关系吗?”布里回答,“但这可能是会说话的马从不会干的事——这是我从那些哑马那儿学来的又蠢又滑稽的把戏。要是等我回到纳尼亚才发现自己学了这么多坏毛病,那就太可怕了。沙斯塔,你现在老实跟我讲,别顾忌我的感受,你觉得那些真正自由的马——能说话的马——会打滚吗?”“我怎么知道?我只觉得我要是你就不会在意这个。我们得先到达塔什班。你认识路吗?”“我认识去塔什班的路,在那之后是一片沙漠。哦,千万别怕,我们会顺利通过沙漠的。到那时,我们就能看到北方的山脉了。想想吧!然后就到了纳尼亚,到了北方。到时候可什么都阻挡不了我们。但我更乐意绕过塔什班,远离城市,这对我们俩来说都更安全。”“我们能绕过吗?”“要不我们就只能沿着内陆走,那样我们就要走大路;但我不认识路。不,我们就沿着海岸线走,从这儿走到那边的丘陵去,那样我们就只会碰到绵羊、兔子和海鸥了,还有很少的几个牧羊人。我们还是开始走吧!”

沙斯塔的腿疼得厉害,但还是忍痛装好了马鞍,爬了上去。好在布里对他很好,整个下午都走得很轻很慢。当夜幕降临时,他们已经沿着峭壁走到了一个山谷里,在那儿看到了一个村庄。进村前,沙斯塔便下了马,步行去村里买了面包、洋葱和胡萝卜。而马则趁着余晖在田野里溜达,然后跑到村子的另一头等沙斯塔。这成了他们接下来几个晚上约定俗成的做法。

这些日子对沙斯塔来说可真是不错,他一天比一天感觉好,因为他的肌肉越来越结实,摔下马的次数也越来越少。训练差不多也结束了,但布里还是说沙斯塔坐在马鞍上就像一袋面粉。“小伙子,哪怕你现在能坐稳了,我还是怕在大路上被人瞧见你骑着我,那可太丢脸了。”尽管布里讲话难听,但它确实是一位耐心的老师,没人能比马更会教骑术了。沙斯塔已经学会了小跑、慢跑、跳跃,学会了在布里突然停下或完全没有预料的情况下向左或向右转时保持平衡——布里告诉沙斯塔,这些都是在战场上随时可能遇到的情况。当然,沙斯塔一直求布里给他讲驮着泰坎安拉丁在战场上厮杀的故事。布里就给他讲急行军是如何行进的、如何迅速穿越激流、如何冲锋以及骑兵与骑兵之间如何激战,同时战马又是如何与它们的主人并肩作战的。因为那些都是经过训练的战马,知道怎么咬、怎么踢,知道在双方刀斧交酣时,应该什么时候跳起来才能让马和骑兵的重量刚好压在敌人的头颅上。沙斯塔对这些故事相当着迷,但布里并不像沙斯塔希望的那样愿意讲打仗的故事。它总是说:“别问了,年轻人,那不过是蒂斯罗克的战争,而我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奴隶和一匹愚蠢的牲口。要是在纳尼亚的战争中,我将作为一匹自由的马,和我们自己人一起战斗!那样的战争才值得谈论呢。纳尼亚和北方!布啦——哈——哈!布噜呼!”

沙斯塔很快就学乖了,只要他听到布里这么叫,就得准备好,因为它又要疾驰了。

他们连续走了好几个星期,穿过了许许多多的海湾、海岬、河流和村庄,多得沙斯塔都记不清了。之后,在一个皓月当空的晚上,他们正在赶路——因为白天睡了觉。他们把丘陵远远地抛在了身后,正穿过一片广阔的平原。平原的左边——大约半英里远处,是一片森林。而右边,大约也是半英里远处,大海隐藏在低低的沙丘之后。他们慢跑了大概半小时,突然布里停了下来。“怎么了?”沙斯塔问。“嘘——嘘!”布里边说边伸长了脖子,转着耳朵仔细听着,“你听见没?仔细听。”“好像是另一匹马的声音——就在我们和树丛之间。”沙斯塔听了大概一分钟后回答。“是另一匹马。”布里说,“这正是我不喜欢的。”“会不会刚好有个农夫骑马晚归呢?”沙斯塔打着呵欠说。“你信吗?”布里回答,“压根就不是农夫在骑马,那也不是一匹农夫的马。难道你听不出这声音吗?那可是一匹良种马。而骑马的人是一个真正的骑士。我来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吧,沙斯塔。林子那头有一个泰坎。不过他骑的不是战马——战马的脚步比这重多了。我敢说他骑的是一匹纯种良马。”“好吧,不管是什么,现在它停下了。”沙斯塔说。“你说的没错。”布里回答,“为什么我们停下了,他们也停下了?沙斯塔,我觉得是有人跟过来了。”“那我们该怎么办?”沙斯塔问,声音比之前更低了,“你觉得他们能看见我们、听见我们说话吗?”“只要我们不动,在这种光线下,应该看不到。”布里说,“不过你瞧!天上有块乌云。我们就等乌云遮住月亮的时候,使劲往右边走,跑到岸边去。就算再糟糕,我们至少可在沙丘中藏身。”

他们等到乌云遮住了月亮,就朝岸边走去——不紧不慢地走,后来改成了小跑。

乌云似乎比他们之前看到的要大得多、厚得多,很快天空就变暗了。沙斯塔正想说:“我们现在应该快到沙丘了吧。”突然,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因为黑暗中前方突然冒出一个声音——是一串长长的咆哮声,十分忧郁、十分粗犷。布里立马掉转头,向内陆疾驰,使出了吃奶的劲。“什么东西?”沙斯塔喘着气问。“狮子!”布里边跑边说,既没有放慢一点步伐,也没有回头。

说完这句后,它再没说什么,只是一直飞奔着。最后,他们踏过一条宽阔但很浅的溪流,水花四溅。布里终于在岸边停了下来。沙斯塔发现它浑身颤抖,全身是汗。“那水,应该能盖住我们的气味了吧。”布里好不容易缓过气来,气喘吁吁地说,“现在我们能慢慢走一会儿了。”

他们慢速向前行进时,布里说:“沙斯塔,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我竟然会像一头普通的、不能讲话的卡罗门的马那么害怕,我真的吓坏了。我觉得自己一点都不像会说话的马。我不怕刀剑、不怕长矛、不怕弓箭,却不敢面对——那些生物。我想我得小跑一会儿了。”

大概过了一分钟以后,布里又疾驰起来。当然啰,因为那咆哮声又出现了,只不过这次是从左边森林里传出来的。“有两只啊。”布里哀叹道。

等他们疾驰了一阵,听不到狮子咆哮的声音时,沙斯塔说:“听我说!另一匹马现在就在我们身旁,和我们一起疾驰呢。只有一石之遥。”“那挺——挺好。”布里喘着气说,“要是泰坎在上面——有剑——还可以保护我们。”“但是布里,”沙斯塔说,“我们被抓到和被狮子咬死又有什么区别呢。或者至少我们其中一个是这样的。他们会因为偷马而把我绞死的。”他对狮子的恐惧远小于布里,因为他从没见过狮子,但布里见过。

布里没有回答,只喷了喷鼻息,但它还是朝右靠了靠。奇怪的是,另一匹马似乎也朝左靠了靠,因此他们中间的距离很快又拉宽了许多。但就在这时,又传来两声狮吼,几乎是一声接一声,左边一声,右边一声……两匹马又靠拢了,显然,狮子也跟了上来。两只猛兽的咆哮声近在咫尺,看来它们要追上疾驰的马不费吹灰之力。这时,乌云已经散开。月光皎洁,如同白昼。两匹马、两个人,颈对颈、膝并膝地奔跑着,仿佛在赛跑。后来布里说,这样绝妙的赛跑可是在卡罗门前所未见的。

沙斯塔几乎快放弃了,他已经开始思考狮子是会立马杀了他,还是像猫玩耗子一样先逗逗他,还有,它咬下来的时候会有多疼。同时,一切事物在他眼里都开始变得分外清晰。有时,人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下就会这样。他注意到另一个骑马的人个子很小,身材修长,穿着链甲;链甲在月光下闪着光,他的骑术高超。还有,他没有胡子。

这时,他们面前出现了一块平坦发亮的东西。沙斯塔还没来得及反应那是什么,就看到飞溅起的大朵水花呼啦啦泼过来,嘴里已经灌了半口咸水。原来这发亮的东西正是大海的一个长长的入口。两匹马都开始向对岸游去。水一直没到了沙斯塔的膝盖,他们身后传来了愤怒的咆哮声。沙斯塔往后瞧去,看到了一个体型巨大、毛发蓬松、非常恐怖的轮廓正蜷在水边;但只有一个。“我们一定是把另一头狮子甩掉了。”他心想。

狮子显然觉得不值得为了猎物而弄湿自己,它可不想在追赶猎物时喝上几口海水。而这时,两匹马已肩并肩走到了水流中间,对岸已清晰可见。马上的泰坎还是一言未发。“但他总会讲话的。”沙斯塔心里想着,“等我们到了岸边,我该说什么呢?我得编一个故事。”

突然,他身旁响起了两个声音。“哦,我好累。”一个声音说。“闭嘴,赫温,别跟个傻瓜似的。”另一个声音说。“我不是在做梦吧。”沙斯塔心里想着,“我发誓,那一匹马也在讲话。”

很快,马开始步行了,随着水流从它们身体两侧和尾巴上哗啦啦泻下的声音和八只蹄子踩在鹅卵石上的嗒嗒声,他们走出了海港,走到了海滩的另一端。但令沙斯塔惊讶的是,泰坎居然没有打算问任何问题,甚至看都没看沙斯塔一眼,而且似乎很着急地催促着他的马继续前进。然而,布里却挡住了另一匹马的去路。“布噜——呼——哈!”它喷着气,“别走!我听到你说话了,我确实听到了。不要装了,女士,我听到了。你是匹会说话的马,和我一样是匹纳尼亚马。”“它是不是纳尼亚马,关你什么事?”陌生的骑马人凶巴巴地说,手已经按住剑柄。但这声音已经向沙斯塔泄露了一些信息。“呀,她不过是个女孩!”沙斯塔大声嚷道。“我是不是女孩和你有什么关系?”陌生人十分生气,“你也不过是个男孩呢,一个粗鲁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男孩——说不定还是个奴隶,偷了你主人的马。”“你也就知道这些吧!”沙斯塔说。“他不是小偷,小泰坎。”布里插嘴道,“要是你非要说偷的话,那也只能说是我偷了他。你说不干我的事,可在这个陌生的国度见到同族的马,你可别想我不和它打声招呼。我这么做也是马之常情。”“我也觉得这是自然而然的。”母马说。“我希望你管住自己的嘴,赫温。”女孩说,“瞧瞧你给我们带来的麻烦。”“我没看出来有什么麻烦。”沙斯塔说,“你要是喜欢,可以离开。我们又不会强留你。”“你们当然不能。”女孩说。“人类这种生物怎么这么喜欢吵架呀。”布里对赫温说,“他们的脾气和骡子一样坏。我们来好好聊聊吧。女士,你的故事是不是和我一样啊?在幼年时被人擒来——多年来一直在卡罗门为奴。”“完全正确,先生。”赫温回答,并发出哀伤的嘶鸣。“那现在是——逃跑?”“让它管好自己就行了,赫温。”女孩说。“不,别这样,阿拉维斯。”赫温把耳朵卷回去回答,“我是在逃跑,和你一样。我相信作为高贵的战马,你是不会出卖我们的。我们正打算逃到纳尼亚去。”“我们也是一样的,我们也要去纳尼亚。”布里说,“那你肯定一下子就能猜到,一个衣着破烂的小男孩骑着战马大半夜的在外面走,肯定就只能是逃跑之类的原因了。而你,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一个出身高贵的泰克希娜(卡罗门人对女贵族的尊称)独自一人在夜里骑着马——还穿着她哥哥的盔甲——又那么紧张,一直让别人少管闲事,还不许问她问题——哼,这其中要是没有猫腻,傻瓜才信。”“好吧。”阿拉维斯说,“你猜得没错。我和赫温就是要逃跑。我们打算去纳尼亚。现在,你想怎么样?”“要是这样,我们干吗不一起走呢?”布里说,“我相信,赫温女士,你一定愿意在这旅途中接受我们的帮助和保护吧。”“你为什么老是跟我的马讲话,而不跟我讲话呢?”阿拉维斯问。“对不起,泰克希娜。”布里说道,同时稍稍把耳朵向后转了一点,“那是卡罗门的谈话方式。我和赫温,我们是自由的纳尼亚马。我想,要是你打算逃到纳尼亚,也想做个自由人的话,赫温就不再是属于你的马了,大家倒很可能说你是它的人了。”

阿拉维斯张大嘴巴想说什么,但又止住了。显然,她之前从没这样思考过。“可是,”阿拉维斯停顿了一会儿后说道,“我没觉得一起走有什么意义,那样不是更容易被发现吗?”“更不容易。”布里说。

赫温接着说:“哦,我们一起走吧。这样我感觉更踏实些。我们都不确定到底怎么走。我敢肯定这样一匹战马一定比我们知道的多些。”“哦,别呀,布里。”沙斯塔说,“让她们自己走吧。难道你没看出来,她们不想和我们一起走吗?”“我们想啊。”赫温说。“听着,”阿拉维斯说,“我也不介意和你们一起走,战马先生,但这个男孩怎么样呢?我怎么知道他是不是奸细?”“你干吗不干脆点,说我不配和你一起走呢?”沙斯塔回答。“安静点,沙斯塔。”布里说,“泰克希娜的问题也是合情合理的。泰克希娜,我替他担保,他一直对我很真诚,而且是个好朋友。我肯定他要么是个纳尼亚人,要么就是个阿钦兰人。”“那好吧,我们就一起走吧。”但阿拉维斯没有和沙斯塔说话,显然,她想要的是布里,而不是沙斯塔。“太棒了!”布里说,“现在我们过了河,那些可怕的野兽也不会跟过来了。你们两个人类干吗不拿掉我们的鞍,让我们都好好歇歇,听听彼此的故事呢。”

两个孩子各自卸掉了马背上的马鞍,让马吃了点草。阿拉维斯从她的马鞍包里取出了十分美味的食物,但沙斯塔怄着气,并没有吃这些食物。他竭力想摆出崇高而刚强的态度,但渔夫的小屋并不是一个学习崇高风度的好地方,所以结果十分糟糕,他也知道自己表现得并不好,就更加气恼,更加尴尬了。相反,两匹马则相处得十分融洽。它们记起了纳尼亚的同一个地方——海狸大坝上边的草原,然后发现彼此还算得上是远房表兄妹。这使得两个人类变得越来越不自在,直到布里开口说话:“现在,泰克希娜,给我们讲讲你的故事吧。别着急,慢慢讲——我现在正感觉舒服着呢。”

阿拉维斯立刻开始了,她一动不动地坐着,用一种完全不同于之前的语气和姿态讲起来。因为在卡罗门,讲故事(不论故事是真的还是虚构的)是一件必须学会的事情,就像英国的小男孩、小姑娘要学习写散文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人们更愿意听故事,还没听说过有谁更喜欢看散文的。

第三章 在塔什班城门口

沙斯塔和布里遇见了阿拉维斯和赫温,他们一起向塔什班出发。还未进城,他们就必须想好通过塔什班的万全之策。他们能想到吗?“我的名字呢,”小女孩说道,“叫阿拉维斯泰克希娜。我是克德拉西泰坎唯一的女儿,克德拉西泰坎是瑞希迪泰坎的儿子,瑞希迪泰坎是老克德拉西泰坎的儿子,老克德拉西泰坎又是伊尔萨姆布瑞蒂斯罗克的儿子,而伊尔萨姆布瑞蒂斯罗克则是阿尔蒂卜蒂斯罗克的儿子,是从塔什神那儿一脉相承下来的。我爸爸是卡拉瓦尔省的大臣,即使看见蒂斯罗克本人——愿主永生——也有权不下跪。我母亲——愿她在众神中得到宁静——已经死了,而我爸爸又重新娶了一个妻子。我哥哥在平息西方叛乱的战争中不幸去世,弟弟还是个小孩子。现在再说说我爸爸的新妻子,也就是我的继母吧。她可恨我了。只要我住在我爸爸的房子里,太阳在她眼里都变得昏暗无光了。所以她就说服了我父亲,让他把我许配给阿霍西塔泰坎。而这个阿霍西塔出身贫贱,但在过去的几年里,靠着阿谀奉承和邪恶计谋获得了蒂斯罗克——愿主永生——的喜爱,竟成了一个泰坎和许多城镇的大王,而且据说等现在的大臣死后,他将被选为新任大臣。更可怕的是,他都六十岁了,背上顶着一个大罗锅,脸长得跟大猩猩似的。可是我父亲却看上了他的财富和权力,被我继母给说动了,寄信给他说愿意把我嫁过去。阿霍西塔很快就回信了,欢天喜地地答应了这门亲事,还传来话说想在今年盛夏就娶我过门。“当我听到这消息后,太阳在我眼中立马变暗了。我躺在床上,整整哭了一天。但第二天我就起床了,洗干净脸,让人给我备好马,揣着我哥哥远征西方时用过的锋利匕首,骑着赫温独自出门了。等我父亲的房子消失在视野中以后,我们就来到了一个树林中。我们找到了一块开阔的绿草坪。那儿没有人居住,于是我下了马,掏出了匕首。我撕开衣服,想让心口尽可能贴到地面,然后祈求所有的神灵:等我死后,请让我找到我的哥哥。接着,我闭上双眼,咬紧牙关,准备把匕首插进心脏。就在我正要这么做时,赫温居然开口说话了,竟如人类的女性一般。她说:‘哦,我的小姐,在任何情况下,你都不该伤害自己。因为只要你活着,你就还有机会,但死人就只能是死人了。’”“我说的可没那么动听。”赫温在一旁喃喃自语。“嘘,赫温女士,安静点。”布里说,它完全沉浸在了故事中,“她是在用隆重夸张的卡罗门方式讲故事,在塔什班的宫殿,你可找不到第二个人能讲得像她这样好哩。请您继续,泰克希娜。”“当我听到我的母马竟能发出人一样的声音时,”阿拉维斯继续讲道,“我告诉自己,对于死亡的恐惧已经扰乱了我的理智,我已经产生幻觉了。我心中充满了羞愧,因为我们族人面对死亡本该犹如面对蚊虫叮咬,无所畏惧的呀。因此,我告诉自己重新来过,可正当我准备重新刺下去的时候,赫温走近我,把它的头放在了我和匕首之间,意味深长地启发我,就像一个母亲在训诫自己的女儿。我立马生出了巨大的好奇,甚至忘了要自杀,忘了阿霍西塔一事,转而问道:‘哦,我的马,你是怎么学会像人类的女性那样讲话的?’于是赫温就告诉了我和在座各位都已经知道的情况:在纳尼亚,有很多动物都能讲话,以及它是怎么在还是一匹小马驹时就被人偷走的。她还跟我讲了纳尼亚的山、纳尼亚的水、纳尼亚的城堡和巨帆。直到我说:‘我愿以塔什神、阿扎罗斯和夜神扎蒂娜之名起誓,我一百个愿意去纳尼亚王国。’‘哦,我的小姐。’马回答说,‘你要是在纳尼亚,一定会快乐的,因为在那片土地上,是没有女士会被逼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结婚的。’“我们一起谈了好久,我重新看到了希望,并庆幸自己没有自杀。而且,我还和赫温约定好要一起逃走,并商量好了逃走的计划。我们一起回到了我爸爸的家,我穿上了最鲜艳的衣服,在我爸爸面前唱呀、跳呀,装作对他给我安排的婚事十分乐意的样子。我还告诉他:‘哦,我的父亲,我眼中的喜悦,请允许我带一个女仆去树林里待三天,为黑夜和少女之神扎蒂娜做秘密的献祭吧。这也是女孩们告别对扎蒂娜神的侍奉准备结婚时,恰当而合乎风俗的仪式。’而他回答道:‘哦,我的女儿,我眼中的喜悦,你去吧。’我离开父亲以后,立马找到了他最年迈的仆人——他的大臣。他在我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将我放在他膝头逗我,他爱我胜过空气和阳光。我让他发誓保守秘密,然后央求他帮我写一封信。他哭着求我改变心意,但最后他说‘遵命’。于是他帮我写了信。我封好了信,藏在怀中。”“信中写了什么?”沙斯塔问。“安静点,年轻人。”布里说,“别打断故事。她会在该告诉我们的时候,告诉我们信的内容的。继续吧,泰克希娜。”“于是我叫来要和我一起去树林里给扎蒂娜神献祭的女仆,告诉她记着第二天早上早点叫我起来。我装作很喜欢她的样子,还给了她一杯酒;但那杯酒里我早已掺入了其他东西,所以我知道她喝了酒一定会睡上一天一夜。一直等到所有的仆人睡了以后,我才爬起来穿上我哥哥的盔甲,那是我一直放在衣橱里留作纪念的。我把我所有的钱都装进了腰带里,还挑了一些首饰,给自己准备了一些吃的。接着我就上了马鞍,深夜两点,我便骑马跑出来了。我当然没向我爸爸以为的那片树林跑去,而是向塔什班的东北方跑去。“我知道走后前三天我父亲肯定是不会找我的,因为我和他说了我要去献祭。而等到第四天,我们已经到了阿兹姆·巴尔达。阿兹姆·巴尔达坐落在许多道路的交汇处,在那儿,有蒂斯罗克——愿主永生——的邮差骑马奔向王国的各个地方:高级泰坎们有特权和许可,可以让邮差们给他们送信。所以我就拿着信到了阿兹姆·巴尔达帝国邮政大楼里,找到邮政局长,告诉他:‘哦,送信的人,这是我叔叔阿霍西塔泰坎给卡拉瓦尔大王克德拉西泰坎的信,这里有五个新月币,请你把信送给他吧。’邮政局长回答说:‘遵命。’”“这封信其实是冒充阿霍西塔写的,大意是:‘阿霍西塔泰坎敬致克德拉西泰坎,愿安好。我以不可抗拒、坚不可摧的塔什为名,向您陈述。在我去府上准备向令爱阿拉维斯提亲的途中,托命运与众神之福,我竟与她在森林里不期而遇了。那时,她已按少女的习俗,完成了向扎蒂娜神献祭的仪式。当我听闻了她的身份,又目睹了她的美貌与端庄后,我内心便燃起了熊熊的爱火,感觉自己要是不立马娶她,太阳都会泯灭它的光辉。于是我准备了需要的祭品,在和她相遇的当时就和她成了婚,并带着她回到了我的家。我们俩都祈求并请求你能尽快赶到这儿,好让我们看到你的笑颜、听到你的声音;同时由于我巨大的花费和开销,我希望你能把我妻子的嫁妆也一并带来,希望这事不要拖延。你我就如兄弟一般,因此我相信你应该不会因为我仓促结婚而生气吧。这完全是由于我对你女儿那巨大的爱意造成的。我祈求众神保佑你。’“我一办完事,就立刻骑马离开了阿兹姆·巴尔达,不敢有任何耽搁。我倒不是怕有人来追我,反倒希望我爸爸收到信后,立刻回信给阿霍西塔,或者自己去走一趟。而在事情被揭穿前,我应该早离开塔什班了。在今天晚上狮口遇险、水里游泳以及撞见你们之前,那可是我故事中最精彩的一部分了。”“那个女仆后来怎么样了?就是被你下药的那个女仆。”沙斯塔问。“毫无疑问,她会因为睡过头而挨板子。”阿拉维斯冷冷地说道,“不过她只是我继母的一个工具和奸细。她要是挨打,我才高兴呢。”“要我说,这可不公平。”沙斯塔说。“我做这些事情可不是为了取悦你。”阿拉维斯说。“还有一件事我想不明白。”沙斯塔说,“你还没有长大,这个年纪怎么能结婚呢?我不信你比我大。”

阿拉维斯没有吭声,但布里马上说道:“沙斯塔,别显得那么无知。在伟大的泰坎家族,女孩们都是那个年纪结婚的。”

沙斯塔双颊通红,但由于天色太暗,其他人并不一定能看得见,沙斯塔感觉自己受到了冷落。阿拉维斯让布里讲讲它的故事。布里便讲了,但沙斯塔觉得它掺杂了太多不必要的内容,像跌倒啦,骑得不好啦。布里显然是觉得这些很有趣,但阿拉维斯并没有笑。等布里讲完故事以后,大家便都睡了。

第二天,这四个伙伴——两匹马、两个人——便一起继续他们的旅程了。沙斯塔觉得只有他和布里两个的时候,旅途要有趣得多。因为布里现在一直在和阿拉维斯说话。布里在卡罗门住了很长一段时间,认识很多泰坎和泰坎的马,所以它当然知道很多阿拉维斯也知道的人和地方。她一直在说:“你要是也在对抗祖林德雷的战场上,你应该见过我的表哥阿里马什吧。”而布里就会回答:“哦,是的,阿里马什,你知道,他是战车队唯一的指挥官。我其实不怎么喜欢战车和拉战车的马,因为那不是真正的骑兵。但他的确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指挥官。攻陷提贝斯后,他在我的草料袋里装满了糖。”又或者布里会说:“那年夏天我去了迈兹瑞尔湖。”阿拉维斯就会说:“,迈兹瑞尔!我有个朋友就住在那儿,叫拉莎拉琳泰克希娜。那可真是个令人愉悦的地方。那里的花园,那里的千香谷!”布里并没想过要把沙斯塔晾在一边,但事实上,沙斯塔感觉有时候他就是被晾在了一边。当人们知道许多同样的事情时,就会忍不住谈起它们,而如果你要是在场,你也会不自觉地感到自己像个局外人。

母马赫温在布里这样一匹优秀的战马前,显得十分羞怯,几乎都不怎么说话。而阿拉维斯只要能避免,就根本不跟沙斯塔说话。

然而,很快他们就有更重要的问题需要思考了。他们离塔什班越来越近,途经的村庄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大路上的人也越来越多。现在,他们几乎都是夜里赶路,白天尽可能地隐藏自己。一停下来,他们就商量到了塔什班该做什么。其实每个人都在逃避这个问题,一推再推,但现在已经逃避不开了。在商量的过程中,阿拉维斯对沙斯塔的不友好态度也在逐渐减淡甚至于消失;人们在商讨计划时,往往比闲谈时要好相处些。

布里认为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定一个地点,这样就算遇到突发状况,他们在城里走散了,也能在塔什班的另一头会合。而最好的地方莫过于位于沙漠边缘的远古诸王的墓地。“那东西看起来就像巨大的石蜂箱,”布里说,“你绝对不会错过的。而且最好的是,卡罗门人没有一个愿意走近那地方,因为他们相信那地方有食尸鬼游荡,所以十分害怕。”阿拉维斯便问是不是真的有食尸鬼在那里出没。布里告诉她,它是匹自由的纳尼亚马,才不会相信卡罗门的谣言呢。接着,沙斯塔说他也不是卡罗门人,也不会在乎那些老掉牙的闹鬼的传说。虽然这些话并不一定真实,却让阿拉维斯印象极深,尽管她当时还是有点发怵,不过她也说自己根本就不怕什么食尸鬼。于是大家决定在墓地会合。至此,大家都感觉事情进行得很顺利,直到赫温谦逊地指出,真正的问题不在于穿过塔什班后在哪儿集合,而在于他们应该如何穿过塔什班。“这一点我们明天再讨论吧,女士。”布里说,“现在,让我们先睡一会儿。”

要知道决定这一点并不容易。阿拉维斯最先的建议是他们应该趁夜从塔什班城的外河游过去,就不用进入塔什班了。但布里有两点理由反驳这一建议。首先,河口太宽,对赫温来说要游到对岸太远了,特别是它还驮着个人。其实布里心里想的是,这对它自己来说也太远了,但嘴上没这么说。其次,布里觉得河里有很多船,任何站在甲板上的人要是看见有两匹马在水里游过,肯定会十分好奇而寻根究底的。

沙斯塔认为大家应该沿着塔什班上方的河流行走,走到较窄的地方再游过去。但布里解释,那儿的河流两旁有很多花园和漂亮的房子,绵延数里,说不定泰坎和泰克希娜就住在里面,他们可能在路上骑马,或者在河上举行宴会。实际上,那儿是最可能碰到熟人的地方,它担心阿拉维斯或自己会被认出来。“那我们就乔装一下呗。”沙斯塔说。

赫温说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进城,穿过一个个的大门,因为在人群中最不容易被发现。但它也赞成乔装打扮的主意。它说:“两个人类必须穿上破衣服,扮成农夫或仆人孩子的模样,阿拉维斯的盔甲、马鞍包还有其他东西都要打成捆放在我们背上,孩子们要装作正在驱赶我们的样子,这样人们就会以为我们只是两匹驮马了。”“我亲爱的赫温!”阿拉维斯轻蔑地说道,“任凭你如何乔装打扮,明眼人也能一眼看出布里是匹战马,好不好?”“实际上,我觉得也是。”布里说,喷着鼻息,耳朵微微往后伸。“我知道这主意不是很好,”赫温说,“但我觉得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我们已经好久没有梳洗过了,看起来早就不像我们自己了。至少,我确信我看起来不像。我觉得要是我们用烂泥好好抹一抹,走路的时候埋着头,装作十分疲劳和懒惰的样子——而且不要把蹄子抬起来——就不会有人注意到我们。而且我们的尾巴应该剪短一点——不要剪得太整齐,你知道,就是那种乱糟糟的感觉。”“我亲爱的女士,”布里说,“你有没有想过要是以那副模样回到纳尼亚,该多丢人哪?”“嗯,”赫温是一匹十分敏感的母马,它十分谦虚地说道,“可重要的事是应该先到那儿吧。”

尽管没人喜欢这个主意,但最后大家还是采纳了赫温的建议。这办法执行起来还有点棘手,因为其中包含了一定数量的——沙斯塔称之为“偷窃”,布里却将其叫作“突袭”。那天夜里一个农场丢了几只麻袋,第二天夜里另一个农场则丢了一圈绳子;而阿拉维斯要穿的破烂的男孩衣服,倒是从一个村庄用钱规规矩矩买来的。夜幕降临时,沙斯塔拿着衣服胜利回来了。其他人正在一个植被稀疏的山脚下的树丛里等他,小山就坐落在他们要经过的路上。大家心情都十分激动,因为这是到塔什班前经过的最后的小山了;当他们到达山顶的时候,他们就可以俯瞰塔什班了。“我真希望我们能安全通过这座山,”沙斯塔对赫温低语道。“哦,我也希望如此。”赫温热情地回答说。

那天夜里,他们沿着伐木工走的小路,曲曲折折穿过了森林,到达了山脊。当他们从山顶上的森林里钻出来的时候,他们能看到山谷下方的万千灯火。沙斯塔对大城市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毫无概念,因此被眼前的光景吓了一跳。他们吃了晚餐,沙斯塔和阿拉维斯便睡下了,但马一大早就把他们叫醒了。

星辰还未隐去,草地上又冷又湿。在他们的右边,大海的深处,曙光才刚刚微露。阿拉维斯走进了几步开外的树林里,回来的时候穿着买回来的破布衣服,看上去怪怪的。她把自己的衣服打成了一个卷,和盔甲、盾牌、弯刀,还有两个马鞍包以及马身上其他所有精美的装配都塞进了麻袋里。布里和赫温已经在自己脸上、身上涂上了淤泥,弄得脏兮兮的,剩下的只需要把马尾巴剪短。但可以用来剪尾巴的只有阿拉维斯的弯刀,于是她只好又把麻袋取下来,找出弯刀。割尾巴可是件耗时的工作,而且马也很疼。“我发誓!”布里说,“我要不是一匹会说话的马,我一定在你脸上狠狠踢上一脚!我本来认为你是会剪短我的尾巴毛,而不是拔掉它吧。但我怎么感觉你就是在拔呀?”

尽管晨色朦胧,手指发僵,一切终于还是办妥了。最后,马背上驮着几个大麻袋,孩子们手上牵着麻绳,麻绳已经取代了之前马戴着的辔头和缰绳,旅程就这么开始了。“记住,”布里说,“要尽可能待在一起。要是不行,就在远古诸王的墓地见面,先到的必须等后到的。”“还有,”沙斯塔说,“记住不管发生什么事,你们两匹马都别忘了自己的身份而说起话来。”

第四章 沙斯塔偶遇纳尼亚人

按照商量好的办法,沙斯塔和阿拉维斯一行进入了塔什班城。可是令人想不到的是,刚进城不久,沙斯塔就被纳尼亚人带走了,他该怎么办?

起初,沙斯塔朝身下的山谷望去时,只看到一片雾蒙蒙的海和海中冒起的几个圆屋顶以及尖塔。但随着天空越来越亮,浓雾逐渐散去,他看到的也越来越多。一条宽阔的河流分成了两条支流,支流中间有一个小岛,塔什班城就坐落在小岛上,这可真是世界一大奇观哪。为了避免潮水的冲刷,小岛四周筑起了高墙,高墙内又建了许多高塔来加固。高塔的数目可真多,沙斯塔数着数着就放弃了。高墙之内,小岛缓缓凸起形成一座小山,小山的每一个角落,从山麓到蒂斯罗克的宫殿,再到山顶的塔什神庙,都覆盖满了建筑物——露台重着露台,街道连着街道。无论是弯弯曲曲的小路旁,还是巨大的台阶旁,都种满了树,橘子树啦、柠檬树啦,还有许许多多的屋顶花园、阳台、深拱廊、柱廊、尖顶、城垛、尖塔、尖峰。最后,当太阳从海平面下升起来的时候,阳光照耀在巨大的镀银神庙上,刺得沙斯塔眼花缭乱。“快走啊,沙斯塔。”布里不停地说。

山谷两侧,河流两岸,全是密密麻麻的花园,乍一看还以为是森林,等走近了才发现树后面偷偷伸出无数的白墙,原来后面掩映着数不尽的房屋。很快,沙斯塔便闻到了一股醉人的花香和果香。大约十五分钟后,他们便置身其中了。他们踏上了一条平坦的大道,大道两旁林立着白色的墙壁,墙壁上伸出了树枝。“天啦,”沙斯塔用一种近乎敬畏的语气说道,“这可真是个好地方!”“谁说不是呢?”布里答道,“但愿我们都能安全通过,到城的另一头去。去纳尼亚和北方!”

就在此时,一个低沉、颤动的声音响了起来,而且越变越大,直到整个山谷似乎都被其撼动了。那是一种乐声,但太大太肃穆,以至于都有点让人害怕了。“这是号角声,表示城门要开了。”布里说,“我们马上就要到城门了。阿拉维斯,你的肩膀往下垂一点,步子走得沉重一点,别看上去像个公主。试着想象你这一生都在被人踢、被人打、被人骂。”“要是这样的话,”阿拉维斯回答,“你何不也低点头,弓点背,别看上去跟匹战马似的?”“嘘——”布里说,“我们到了。”

他们是到了。他们已经走到了河流尽头,前方的路上架着一座多拱大桥。水花在清晨的阳光下跳跃;右边稍远处,河口前还能看到帆船的桅杆。在他们前面,几个旅行者正走在桥上。他们大多数都是农夫,有的赶着载货的驴子或骡子,有的把篮子顶在了头上。孩子们和马走进了人群中。“有什么不对吗?”沙斯塔小声问阿拉维斯,因为她脸上的表情很奇怪。“哦,你当然没什么不对啰。”阿拉维斯小声回答,语气十分蛮横,“塔什班对你而言,没有什么意义吧?但我本应该是坐在轿子里,前面站着士兵,后面跟着仆人,被抬进去的。我可能是去蒂斯罗克的宫殿——愿主永生——参加宴会的,而不是像这样,偷偷摸摸的。不是像你这样的。”

沙斯塔觉得她这样想真是傻气。

桥的尽头,城墙高高耸立。入口处,铜铸的城门敞开着。那门可真宽,但因为很高,所以看上去显得窄窄的。六名士兵手持长矛站在两旁。阿拉维斯忍不住想:“要是他们知道我是谁的女儿,会立刻立正,向我敬礼的。”但其他伙伴都只想着怎样才能通过,并希望那些士兵不要问他们问题。幸运的是,他们确实没问。但其中一个士兵从农夫的篮子里拿了一根胡萝卜,大笑着丢向了沙斯塔,喊道:“嘿!小马夫,要是你主人发现你用他的马来驮东西,你就完蛋了。”

这可把沙斯塔吓坏了,因为这说明任何稍微了解一点马的人,都看得出布里是匹战马。“是我主人吩咐我这么做,我才这么做的。”沙斯塔回答。但他要是不开口可能会好些,因为那个士兵听到他还嘴,便朝他脸上揍了一拳,差点把他打倒在地,然后说:“记住,你个小杂碎,教教你怎么跟自由人讲话。”但他们总算是没被阻拦而混进了城。沙斯塔哭了一会儿,但他早就习以为常了。

城墙里面,塔什班并不像起初在远处看到的那么繁华。进城的第一条街道十分狭窄,而且两旁的墙壁上几乎没有窗户。街道远比沙斯塔想象的拥挤: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和他们一起进来的农夫是为了赶集,另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街上有卖水的、卖甜食的,还有脚夫、士兵、乞丐、衣衫褴褛的孩子、母鸡、流浪狗、赤脚的奴隶。要是你在那儿,你首先会注意到那股气味:从没有洗澡的人、没有洗澡的狗身上散发出的味道,夹杂着香味、大蒜味、洋葱味,还有随处可见的垃圾散发出的味道。沙斯塔装作在引路的样子,但实际上是布里在带路。它认得路,于是一直用它的鼻子轻轻碰着沙斯塔,给他指路。很快,他们就左转,开始向一个陡峭的小山走去。这条路上的空气比之前街道上的要清新悦人得多,路边种满了树,只有右侧有一排房子。从左侧望过去,他们能越过下面一排街道上房子的屋顶,看到通往河边的路。然后,他们朝右转了一个大弯,接着爬坡。他们打算沿着曲曲折折的路走到塔什班的中心去。很快,他们便来到了一条更漂亮的街道。这里竖立着众神和卡罗门英雄的雕像——他们看起来十分威严,却少了几分和气——雕塑都建在闪闪发光的支架上。棕榈树和柱廊的影子倒映在滚烫的路面上。沙斯塔穿过诸多宫殿的拱形大门时,目光停留在了绿色的树枝、清凉的喷泉、光滑的草坪上。他心里想着,现在要是待在屋子里,可就好了。

每转一个弯,沙斯塔都希望他们能走出人群,摆脱这种拥挤,但他们一直都没能摆脱。这使得他们行进的速度十分缓慢,大家时不时要停下来。这主要是有声音喊道“泰坎来了,让开,让开”,或者“泰克希娜来了”,或者“第十五大臣来了”,又或者“大使来了”,于是街上的每一个人都要脸朝墙壁回避。沙斯塔有时能越过他们的头顶看到大贵族或贵族夫人懒洋洋地坐在轿子里,轿子下面四个或者六个大块头奴隶正赤肩抬着轿子,原来这些大惊小怪就是因为他们经过。因为在塔什班只有一条交通规则,那就是地位低的人必须给地位高的人让路,除非你想挨上一鞭子或被长矛把打上一下。

在靠近城顶端的一条繁华街道上(蒂斯罗克的宫殿是唯一比之更繁华的地方),惨剧发生了。“让开!让开!让开!”有人喊道,“蒂斯罗克——愿主永生——的客人,白皮肤的外邦国王到了。给纳尼亚的大王让路。”

沙斯塔想挣开人群,把布里牵回来。但不管什么马,即使是纳尼亚的能言马也没那么容易往后退。沙斯塔背后一个女人手里提着边口粗糙的篮子,她使劲把篮子往他肩上推,喊道:“现在你再推试试!”又有人从旁边挤了过来。在混乱中,他牵布里的绳子被挤脱了。接着,他身后的人群围了个严严实实,跟堵墙似的,于是,他便完全动弹不得了。他发现自己无可奈何地被挤到了最前面,正好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从街上走过来的那群人。

这群人和他之前所见的都不一样,站在前面喊“让开,让开”的那个人是人群中唯一的卡罗门人。人群中没有轿子,所有人都步行。这群人一共有六个,都不像沙斯塔之前见到过的。其一,他们的皮肤都和自己一样白,而且大多数人的头发都是金色的。其二,他们的穿着打扮和卡罗门人也不相同:大多数人膝盖以下都光着,束腰外衣全是些漂亮、明亮、抢眼的颜色——比如大地绿、亮黄色和鲜蓝色;他们都没戴头巾,有的戴着钢制或银制的帽子,帽子上还配有宝石,一个还插着羽毛;有的光着头,什么都没戴。他们腰间挂着的刀又长又直,不像卡罗门人用的短弯刀。而且和大多数卡罗门人不同的是,他们的神情并没有那么严肃神秘,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任由手臂和肩膀随意摆动。他们边走边聊,还开心地笑着。有一个人甚至还吹着口哨。你能感觉到他们准备和任何友好的人做朋友,且愿意分享他们的一切。沙斯塔心想,他这辈子还从没有见过这么赏心悦目的场景。

但没有时间欣赏了,因为马上就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那群金发人的首领突然指着沙斯塔叫道:“他在这儿!我们那逃走的家伙在这儿!”说着他就抓住了沙斯塔的肩膀,接着给了沙斯塔一巴掌——不是那种残忍的会让你哭的巴掌,而是非常突然的、为了让你明白你应该感到羞愧的巴掌。那人摇着沙斯塔的肩说道:“真为你感到羞愧,我的王子!真丢脸!因为你,苏珊女王的眼睛都哭红了。你竟然消失了整整一个晚上!你到哪儿去了?”

哪怕有一点机会,沙斯塔都会立马钻到布里的身子下面,从人群里消失;但现在这群金发人都围了过来,自己被拽得死死的。

沙斯塔的第一反应就是想告诉他们,他只是穷渔夫厄西什的儿子,这个外邦的大王一定是错把他当成其他人了。但他就要在那个拥挤的地方开始解释自己到底是谁、在干什么时,他突然想到:要是他开始解释,很快就会被问到他是从哪儿弄来的马,阿拉维斯又是谁——然后,就再也没有穿过塔什班的机会了。他的第二反应是想向布里求助,但布里完全没有打算让这群人知道它会讲话,它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就跟一匹真正的笨马一样。而阿拉维斯呢,沙斯塔完全不敢看她,因为害怕会引起注意。而眼前已经来不及思考了,因为纳尼亚的首领又开始说话了:“波利丹,你过来谦恭地牵着小王子的这只手,我来牵另一只。现在,等我们的王姐看到我们年轻的淘气鬼安全地在我们手上,她就可以彻底放心了。”

就这样,他们还没走到塔什班的一半,所有的计划就泡汤了。而沙斯塔都没来得及跟其他同伴道别,就被这群陌生人拖入了队列,而且都猜不到接下来会怎样。纳尼亚的国王——沙斯塔通过观察其他人对他说话的态度已经判断出他肯定是一位国王——一直在问他问题,如:他去哪儿了,怎么逃出去的,衣服上哪儿去了,以及他知不知道自己一直都太淘气。只是国王把太淘气讲成了“太淘了”。

沙斯塔一直一言不发,因为他想不出自己说什么才不危险。“怎么!不说话?”国王问,“我必须明确告诉你,王子,你这种可鄙的沉默比逃走本身更加玷污你的血统。偷偷溜出去可能只是小男孩顽皮的天性。但作为阿钦兰王位的继承人,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像个卡罗门的奴隶那样耷拉着脑袋。”

这感觉太不好了,因为沙斯塔一直觉得这位年轻的国王是自己见过的最善良的大人,沙斯塔本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的。

陌生人一直紧紧地攥着他的手,穿过了窄窄的街道,又飞快地跑下了一段低低的阶梯,然后又上了一段阶梯,最后来到了一堵白色的城墙前。墙上有一扇宽宽的大门,门前种着两棵茂密的柏树,分列两侧。穿过拱门后,沙斯塔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庭院中,庭院是个花园。花园中央有一个大理石盆,因为有喷泉涌动,盆中的水一直泛着涟漪。围着大理石盆种了一圈橘子树,树下是整齐的草坪。环绕草坪的四堵白墙上爬满了蔷薇。街上的喧嚣、尘土和拥挤似乎一下子消失了。他被迅速牵着走过了花园,走进了一条黑暗的门廊。那名通报员被留在了门口。接着,他们带着他穿过了走廊,地板上的石头在他滚烫的脚下感觉十分凉爽。他们又上了一些阶梯。不一会儿,他就发现自己置身在了一个宽敞、通风,还有很多敞开着的大窗户的房间里。窗户都朝北,阳光完全照射不进来。地上还铺着地毯,其颜色比他见过的任何东西都绚烂。当他把脚放上去的时候,脚就陷了下去,就像走在厚厚的苔藓上。墙的四周还搁着低矮的沙发,沙发上铺着昂贵的垫子。房间里站满了人,但沙斯塔认为他们都是些十分奇怪的人。他没时间想这些了,因为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士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伸出手臂搂住了他,亲了亲他,说道:“哦,科林,科林,你怎么能这样呢?自从你妈妈去世后,我们就一直是最好的朋友。要是我回家以后不见了你,你叫我怎么跟你的父王交代。说不定还会因此让世代友好的阿钦兰和纳尼亚之间发生一场战争呢。太淘气了,我的小伙伴,你这么对我们,真是太淘气了。”“显然,”沙斯塔心里想着,“他们把我当成阿钦兰的一位王子了。不管那是个什么地方,这些人肯定是纳尼亚人。我真想知道真正的科林去哪儿了?”但这些想法并不能帮他解答任何疑问。“科林,你上哪儿去了?”女士问,双手依然放在沙斯塔的肩膀上。“我——我不知道。”沙斯塔结结巴巴地回答说。“就是这样,苏珊。”国王说,“我从他嘴里问不出半句话来,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两位陛下!苏珊女王,爱德蒙国王!”一个声音说道。当沙斯塔扭过头循声望去时,差点没把脸给吓掉。因为这个人就是他刚进门时,眼角扫到的怪人。这个人大概和沙斯塔一般高,腰部以上看着像人,但腿却跟山羊一样,毛茸茸的,形状也像,还有山羊一样的蹄子和尾巴。他的皮肤特别红,头发卷卷的,留着短短的尖胡子,头上还有两只小角。他其实是个半人半羊的半人羊,但沙斯塔没见过,也从未听说过。他的名字叫图姆纳斯。苏珊女王的妹妹露茜在第一次进入纳尼亚的时候就碰到了他。但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成为纳尼亚的国王和女王已经好几年了,因此他现在看上去比之前要苍老。“尊敬的陛下,”图姆纳斯接着说,“小阁下是被阳光晒晕了。你瞧他!正迷糊着呢!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

于是,理所当然地,大家就停止了对沙斯塔的责骂和询问。他被带到沙发上躺下,后脑勺枕着垫子,还有人端来用黄金杯子盛的冰冻果子露给他喝,然后告诉他好好休息别说话。

沙斯塔之前从未有过如此待遇。他甚至从未想过自己会躺在这么舒服的沙发上,喝着这么美味的冰冻果子露。但他心里仍寻思着其他伙伴怎么样了,他要怎样才能逃到墓地去和他们会合,以及要是真的科林回来了会发生什么。但他现在如此惬意,以至于所有这些担忧都显得不那么迫切了。也许过不了多久,还会有好东西吃呢!

而此时,那些站在凉爽而又通风的大屋子里的人,也显得十分有趣。除了图姆纳斯,还有两个矮人,他们也是沙斯塔从未见过的一种生物,以及一只很大的乌鸦。

剩下的就全是人类了:都是成年人,但显得十分年轻;而且所有人,不论男女,都有着美丽的脸庞和动听的声音,远甚于普通的卡罗门人。很快,沙斯塔发现自己对他们的讲话产生了兴趣。“现在,女士,”国王对苏珊女王(那个亲沙斯塔的女士)说,“你怎么想的?我们在城里已经整整待了三周了。你还没决定好要不要嫁给你那位黑脸的爱人——拉巴达什王子吗?”

女士摇摇头。“不,弟弟,我不会嫁给他。”她说,“就是把塔什班城所有的珠宝给我,我也不嫁。”“天啦!”沙斯塔想着,“虽然他们是国王和女王,但他们竟然是姐弟,而不是夫妻。”“做得对,姐姐。”国王说,“要是你嫁给了他,我肯定就不会这么爱你了。我跟你说,从一开始蒂斯罗克的使者到纳尼亚提亲,然后王子到凯尔帕拉维尔做客,我就一直很好奇,怎么你一下子就显示出了对他那么多的喜爱。”“爱德蒙,是我太愚蠢了。”苏珊女王说,“请你原谅我。当他和我们一起在纳尼亚的时候,这位王子确实表现得和在塔什班不一样啊。你们也都看到了,哥哥为他举办了盛大的骑马和长矛比赛,他在比赛中表现不凡,还有他和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七天,他是多么温恭有礼貌。可在这儿,在他自己的国家,他却展现出了另一副完全不同的嘴脸。”“哈!”乌鸦呱呱叫道,“不是有句老话:要判断一只熊的德行,就要到它的窝里瞧一瞧。”“你说得太对了,”一个矮人回答说,“还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来吧,和我住在一起,你就会了解我。”“没错。”国王说,“现在我们都已经看出他是什么样的人了:他是一个盛气凌人、血腥、放纵、残酷而又自以为是的暴君。”“那就以阿斯兰的名义,”苏珊说,“让我们今天就离开塔什班吧。”“但还有一个麻烦,姐姐。”爱德蒙说,“这件事已经压在我心底好几天,现在我必须向你坦白。波利丹,能请你去门口看着,是否有人在偷听我们的谈话?好,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注意保密了。”

每个人都变得严肃起来。苏珊女王跳起身,跑到她弟弟跟前。“哦,爱德蒙,”她喊道,“到底是什么事情?你的表情看起来好可怕。”

第五章 科林王子

沙斯塔之所以被纳尼亚人带走,是因为他们把他误认为了阿钦兰王子科林。听到了爱德蒙国王一行人准备逃离塔什班的计划,沙斯塔会说出自己的打算,和他们一起走吗?“我亲爱的姐姐、敬爱的女士,”爱德蒙国王说道,“现在你一定要勇敢一点,因为我要明确告诉你,我们正处于巨大的危险之中。”“是什么?爱德蒙。”女王问。“事情是这样的,”爱德蒙说,“我觉得我们要离开塔什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王子如果还抱着你会嫁给他的希望,我们就还是尊贵的客人。但我以狮王的鬃毛起誓,一旦他得到了你明确的拒绝,我们就将和阶下囚差不多了。”

其中一个矮人吹了一声低沉的口哨。“我警告过你们,陛下们。”乌鸦赛罗派特说道,“我警告过你们。就像竹篓里的龙虾说的那样,进来容易出去难!”“我今天早上和王子在一起,”爱德蒙接着说道,“他是个特别不喜欢自己的意愿受到阻挠的人。对你长期的拖延和模棱两可的答案,他已经感到心烦了。今天早上,他一直催问我你的心意。我就说了些平常的有关女人心思的俏皮话,想旁敲侧击,冲淡一点他的希望。结果他就变得十分生气而开始咄咄逼人了,讲的每一句话都暗含着威胁——尽管掩藏在看似礼貌的外衣下。”“是的。”图姆纳斯说,“我昨天晚上和大臣一起吃晚饭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情况。他问我喜不喜欢塔什班。而我因为不能直接告诉他我讨厌塔什班的每一块砖瓦,又不愿意撒谎,就告诉他,现在盛夏一天天逼近,我的心开始向往纳尼亚凉爽的树林和带露水的草坡。结果他就对我不怀好意地笑了一下,然后说:‘我们也不想阻碍你回去跳舞,小山羊蹄子,只要你们给我们王子留下新娘,我们就会送你们回去。’”“他的意思是不是要逼我当他的妻子?”苏珊大声嚷道。“这正是我担心的。”爱德蒙说,“妻子——更坏的可能会变成奴隶。”“他怎么能这样呢?蒂斯罗克难道以为我们的哥哥至尊之王会忍受这种暴行吗?”“陛下,”波利丹对国王说,“他们还不敢乱来。难道他们以为纳尼亚没有刀剑和长矛吗?”“唉,”爱德蒙感叹道,“我猜蒂斯罗克根本就不畏惧纳尼亚。我们只是个小国。所有大帝国的国君都讨厌他们伟大版图周围的小国家。他一直都想消灭它们,侵吞它们。姐姐,他一开始能容忍王子以你的仰慕者身份去凯尔帕拉维尔,可能就是在寻找一个对付咱们的借口。更有可能,他想一口吞掉纳尼亚和阿钦兰两个国家。”“让他试试看,”第二个矮人说,“到了海上,我们可不比他弱。他要是走陆路,就必须穿过沙漠。”“没错,朋友。”爱德蒙说,“但沙漠是可靠的屏障吗?赛罗派特,你怎么看?”“我太了解那片沙漠了,”乌鸦说,“我年轻的时候差不多飞过整片沙漠呢。可以肯定,要是蒂斯罗克沿着大绿洲前行,他绝对不可能领着部队穿过沙漠,进入阿钦兰。尽管他们第一天晚上就能到达绿洲,但那儿的泉水绝不够那么多士兵和牲畜饮用。但还有另一条路。”

沙斯塔一直竖着耳朵在听,这会儿听得更聚精会神了。“他要想找到那条路,”乌鸦接着说,“必须从远古诸王的墓地出发,向西北方向前行,保持皮尔山脉的双峰一直在他的前方。这样,骑马只需一天或一天多的时间就能到达一个乱石谷的入口。那入口极窄,很难被发现,一个人可能站在它面前上千次,距离其两百多码,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到那儿了。从这个山谷往下看,既看不到草,也看不到水,什么都看不到。如果继续骑马往下走,就会走到一条河边,沿着河岸一直走,就能走到阿钦兰了。”“卡罗门人知道这条向西的路吗?”女王问。“朋友们,朋友们,”爱德蒙说,“我们在这儿争论这个有什么用?我们要讨论的不是如果纳尼亚和卡罗门两国交战谁会赢,而是如何挽回女王的名誉,如何活着逃出这魔鬼般的城市。就算我哥哥——至尊之王彼得能打胜蒂斯罗克一百次,但如果不是在我们的脖子被割断,优雅的女王变成王子的妻子,或更糟糕的,变成他的奴隶之前,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们身上也有武器呀,国王。”第一个矮人说,“这间房子就可以拿来御敌。”“关于这一点,”国王说,“我毫不怀疑我们每个人都会拼死守在门口,除非他们踏着我们的尸体进来,否则休想带走女王。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过是一群掉在陷阱里的老鼠,在无谓地苦苦挣扎罢了。”“说得没错。”乌鸦哇哇叫着,“在屋子里死战到最后确实能传为佳话,但却不见得有什么好结果。敌人在被击退几次后,往往就直接把房子付之一炬。”“都是我惹的祸。”苏珊说着,哭了起来,“哦,要是我没离开凯尔帕拉维尔就好了。我们最后欢快的日子就是在卡罗门的使者没来之前。那时鼹鼠正在为我们建果园……哦……哦。”

她说着就把头埋在了手掌中,伤心地啜泣起来。“勇敢一点,苏姗,勇敢点。”爱德蒙说,“一定要记住——但图姆纳斯大人,你又怎么了?”因为半人羊正用双手托着他的两只角,像是正努力用其撑住自己的头,又不停地来回晃动着,似乎里面正疼得厉害。“别跟我说话,别跟我说话。”图姆纳斯说,“我正在思考,思考得都不能呼吸了。先等一等,先等等,等等。”

大家因困惑而陷入了短暂的沉静,接着半人羊抬起头,深呼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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